《附庸风雅》 楔子 天启七年的冬天显得尤为漫长,在帝都长安,本应是草长莺飞的三月,却被忽如其来的一场大雪扰乱了秩序。 这天,天气晦暗,寒风凌冽。 被清扫干净的永兴坊德化街寂静空旷,往日里车马川流不息的热闹一扫而空,只留下烈烈风声。德化街的临街德昌街,坐落着开国功臣梁国公和宋国公的府邸。此时,梁国公府的后花园中,两个黄衫小厮正偷懒私语着。 其中一个略胖的小厮四下瞅了瞅,开口道;“你知道十几年前那位名动天下的混血胡姬——青染衣吗?” “嘿嘿,这个我知道,门房的黄老头老是说起她,说她风姿如何倾城,才华如何绝伦……”另外一个瘦高小厮说着便禁不住露出向往的神色。 “昨儿我爹喝醉了,说起了她,听说,当年的长安城的男人,没有一个不为她神魂颠倒的,可就是为了那位爷”他说着指向德化街定国公府的方向:“闹得满城风雨的……” “怎么了回事儿?你快说啊。”这个小厮面露急色。 “嘿嘿,那青染衣出身教坊,一次表演时看到了还是定国公世子的陆睿陆公子,一见倾心啊,竟然在众人面前……” “让你们收拾花房,你们倒好,竟在这儿偷起懒来!”突然,一声呵斥传来,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原来是花园的王总管来了。 那两个小厮见是脾气温和的王总管,原本被吓走的三魂七魄立即归体。连忙行礼。 胖小厮道:“是小子们的错,想着收拾完花房偷懒一会儿,还请王总管大人大量,饶了小子们吧。”瘦高小厮附和说:“小子们下次再也不敢了。” “还有下次!”王总管故作凶恶道:“下次再让我逮到就仔细着你们的皮。”随即又叹口气说:“罢了,看在你们第一次出错,就放你们一次。” 那俩小厮转身就要走时,王总管又提醒道:“府里的规矩你们也知道,是最见不得长嘴多舌之人的,以后都仔细着点儿。” 两人又急忙转身行礼道:“多谢王总管提点。”抬头时却见王总管已经走远了。 却见那王总管心不在焉的向前走着,明眼人一瞧便知道他这是陷入了回忆之中。 原来,王总管儿时因家中发大水,被卖到了一位富商家中,跟随一名老园丁管理花木。他自小就是聪明好学之人,小时候一直偷偷跟着里正的儿子识字读书,且他不甘为奴,卖身为奴后更是积极进取,一心钻研花木园艺之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很快便得到了当家老太太的赏识,可他并不甘心如此,反而更加努力。他在私下里培养出了能够并蒂开的魏紫,并偷偷出售,攒钱赎身。不过两三年,他不但攒够了赎身的钱,还留出了一笔做生意的本钱,从富商家出来后,就开始专心经营自己的花木生意。 因为他种的花品种繁多,新鲜品种层出不穷,很快便声名鹊起,接到了当时最有名的教坊——云韵坊的订单。 云韵坊是官方教坊,专为宫中和世家大族提供歌舞表演,其中的歌姬舞姬均是罪臣之女或是家世清白自愿学艺之人。前一种是终身制,后一种则是有年限的,愿意进入教坊的女子,要么是家中贫困,要么就是想飞上枝头,因此虽然名声不怎么样,但想要进入教坊的女子却不在少数。 作为官方最权威的教坊,云韵坊的选拔标准自然较高,里面的女子个个都称得上才貌双全,歌舞水准稳坐长安城的头把交椅。 王总管当时为了做好这单生意,亲自到云韵坊与管事商谈。却没想到,只是那日在院中无意间的一瞥,就已让他目醉神迷,成为了一生都忘不掉的魔障。 那少女半倚在窗前,只一眼,王总管就觉得天地间所有的光忽的黯了,满园春花皆失了颜色,唯有那清姿玉韵,袅袅风-流的身影。 他回过神后,便向人打听那名绝色少女。才知道,那名少女是云韵坊坊主的养女——青染衣。 说来,那青染衣的身世也令人怜惜。她的生母本是一名酒馆的当家胡姬,不知与谁珠胎暗结,生下她来。好在那胡姬生性刚烈,坚强独立,硬是独自抚养她长大,并将她保护的十分周全。却没想到天降祸事,这位胡姬与一位商妇发生争执,竟不幸被对方失手打死。因那位胡姬与云韵坊的坊主是好友,于是坊主便将年仅七岁的青染衣收为养女,抚养长大。 青染衣年小貌美,资质聪灵,那位坊主也无子女,便倾心教养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甚至经史子集……那位坊主本身是前朝贵族出身,奈何世事变迁,不幸屈身教坊,她一手将云韵坊发扬光大,有了那样的地位名声,本身自是不凡,而青染衣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早早就已闻名长安。 但坊主是以世家贵女的标准教养青染衣的,并不希望她涉身教坊,只愿她能像良家女子那样安乐平和。可是以青染衣的才貌,普通家庭怎能承受的起,不管坊主如何遮掩,还是有人见到的已有绝世之姿的青染衣,教坊也因此遇到了危机。 青染衣为了不让养母为难,自愿献身救助教坊,义无反顾加入了教坊,成为了教坊的头牌。 王总管为了青染衣,魂牵梦萦,茶饭不思。哪怕生意才刚起步,变卖产业也要一掷千金,拜托朋友,有机会进入崔家的金秋会,因为金秋会那天是青染衣第一次登台表演的日子。 那青染衣果然不负众望,开场以一只如梦似幻的凌波蝶舞就已惊艳众人,随后又自弹自唱了她自己创作的《月下吟》,琴声清绝,歌声曼妙,相应交织。让人直叹: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今乃见矣。她谢幕时,崔家特意将事先准备的十六盏明灯全部照向她,那三分娇艳,三分清丽,三分脱俗,一份奇异的容貌气质更是令在场众人惊叹不已。 一夜成名的青染衣迅速成为大夏朝贵族们追捧的对象,但她性格冷清,为人有种文人的清高,成名后向来只凭感觉挑客人,随心所欲,若是不对她的口味,哪怕是顶级权贵富豪,也难见她一面。但谁都知道,若非上面有人捧她宠她护她,哪会让一个女子在权贵圈子里如此肆意。 青染衣本身才华卓绝,于诗书一道尤为突出,留下了不少脍炙人口的诗篇,便是那些瞧不起她出身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的才华,且她为人良善高洁,常常帮助穷困之人,因此,世人对她也多尊敬。 可惜这位红的发紫的才女偏偏就对定国公世子陆睿一见倾心,在一次宴会中还在众人面前写情诗表明心迹,当时的长安众人,都被她大胆的举动吸引,每天有无数八卦消息流传。 青染衣艰苦的求爱过程甚至被人追踪宣传,成为长安人民茶余饭后的谈资。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哪怕青染衣才貌双绝,性情真挚,却都不能吸引那位世家探花郎的一丝一毫。 想来是情深不寿,那青染衣在遭到多次拒绝后终于一病不起,不到半年时间,这位绝世佳人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有人说她是因重病而香消玉殒,有人说她是因伤情而远走他乡,也有人说她是被被一位贵人纳为了良妾…… 而痴情的王总管后来因得罪了一位贵人,被爱花成痴的梁国公夫人收留。 两天前,王总管从德化街经过,在定国公府的偏门看到一辆马车,从车窗中隐约看到了一位女子,十分像早已消失在人们视野中近十年的青染衣,心中波澜再起,又忆了起当年的那位佳人。 不过他并未在意,只当自己眼花了,却不知这位绝世佳人和一位年约七岁的小女孩儿在德化街的定国公府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ahref=>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一章 初到 沈欢刚过完十八岁生日,虽然年纪不大,但这些年随着爷爷和小师叔走南闯北,自忖还有些见识,但饶是她向来随遇而安适应力超强,此时也不禁为自己的未来惶惶不安。 在一月前刚穿过来时,发现自己成了七岁小萝莉,有个绝色病弱小白花似的母亲,生活在各种隐形危险之下,沈欢也适应的挺好,可是,现在谁来告诉她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她们要千里奔波来到长安,只为求死啊! 进入这个偌大的国公府后,沈欢与她的娇弱母亲就分开了,她被安排在一间客房,有两个小侍女看着。没想到不过半天的功夫,那边的人就带着她与娇弱母亲来告别了。 临终前的女人只告诉她要听话,然后就安详的倒在床上了。 沈欢上前抱住没有了气息的青染衣,心中惊讶难受之极,虽然她并不欣赏这个母亲伤春悲秋文艺多思的性格,但是,不可否认,这个至情至性纯然透明的女子让她心生好感,更何况她还生的那么美,沈欢对美人完全没有抵抗力。 为何要这么做呢?就算为了保护她也不用牺牲自己吧。 沈欢看着这个就算没了气息也美的那么惊心动魄的女子,一时间悲伤惶恐惊惧齐聚心头,这次的事情一定不简单。先不说扬州那边的种种矛盾,单说诺大的国公府,就这样任凭一个柔弱女子进来还郑重招待就已经不同寻常了。 只是事情纷繁复杂,理不出个头绪,现在她该怎么办呢? 许嬷嬷听到消息后,就连忙赶到客房,看着被小女孩儿抱在怀里已没有气息的绝色女子,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知道进府的女人竟然是青染衣,许嬷嬷惊诧厌恶,见到本人时更是怒气不止。 八年不见,青染衣虽然病容难掩,但风姿犹在,身着一袭白衣,更添楚楚动人之态。她跪在定国公前,声泣俱下的哀求陆睿收留下这孩子,夫人被她刺激的早产,爷竟然还答应了她。 本以为这个女人进府会有什么幺蛾子,没想到她竟然自杀了,看来事情并非她所想,只是这不是她应该关心的事情。 许嬷嬷走向前拉着小姑娘的手,柔声道:“姑娘,别看了……夫人会找人帮你把你娘安排好的,走吧,嬷嬷带你吃好吃的。” 沈欢听了这话,忍不住要嗤笑,她是七岁,不是七个月,一顿饭就能换来七年的母女情分?可是现在不跟着她,她一个孤女无依无靠,对世事一无所知,又应该何去何从? 一个七岁的小孩子面对这种情形该是什么反应?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听从青染衣的安排,她是不会害她的。沈欢轻轻地俯身在青染衣苍白透明的脸上轻吻了一下,起身对面前的妇人礼貌的行礼,低声道:“娘亲想要火葬。” 许嬷嬷对吩咐了李大家的一番,便牵着她走出了客房,走了没有几步,沈欢便发现前面停着一道青色软轿,许嬷嬷为她打起轿帘,沈欢小心的弯腰进去。 轿子并不大的空间,她坐进去还显得宽敞些,还真是不适应这么小的身子。 轿子十分平稳的前行,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沈欢都快要睡着了,轿子才停下来。一个丫鬟打起帘子,许嬷嬷扶着她下来,来到一座院子前。 红木匾额上“疏月院”三字姿态丰腴,体势凝重。沈欢心道:写的还真不错。 进门右边是抄手游廊,游廊尽头是一段楼梯,直通前方两层阁楼的二楼,阁楼精巧奇特,有股幽香若隐若现。左边则是缩略的山水风景,陡直假山旁连着小水潭,奇花异草点缀其间,还有一株傲骨腊梅,风姿凌然。 而中间则是一条弯曲小路直通阁楼。 两个身着浅黄窄袖的齐胸襦裙,年约十五六的少女迎来,一明丽,一温婉。 “都收拾好了吗?”许嬷嬷问道。 明丽的女子恭敬答道:“一切准备妥当。” 许嬷嬷点点头:“这是姑娘,以后就住在这里,你们好生照料着” 两个侍女没有一丝惊诧,向着沈欢恭敬行礼。 “婢子红菱,见过姑娘。”明丽者道。 “婢子青莲,见过姑娘。”温婉者道。 沈欢点点头。 “姑娘若有什么需求,只管对她们说,不要客气。”许嬷嬷对沈欢道。 沈欢却觉得受宠若惊,心中越发迷乱了,只能点点头。 许嬷嬷随即又对红菱青莲:“姑娘有什么吩咐,你们若是办不到就去找陶总管,莫怠慢了姑娘。” 红菱青莲纷纷应下,许嬷嬷对她们点头,略有些放松,然后吩咐她们:“先带姑娘去沐浴,然后吃些东西”。 于是两人带着沈欢走向屋中,许嬷嬷看着沈欢随她们进入房中,才转身回去。 由着她们的服侍,沈欢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却已累极,连续一个多月的赶路,今日到了长安后又毫不停歇的来到定国公府闹了一番,沈欢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都到了极点,哪怕前途未卜,也不想那么多了,没有吃饭便倒在了松软的床上 等她醒来时,天色已黑。沈欢只觉得全身酸软无力,五脏空虚,只能一动不动躺在床上,恢复体力。 “今日府中发生了这么多事,众人都忙成了一团了,我也不好去打听消息。”听着像是青莲的声音。 “我也是道听途说,却根本不信,她怎么会是爷的私生女。爷和夫人感情那么好,连个通房都没有,怎会平白闹出这种事。” “你看今天许嬷嬷的样子,就知道这位小姑娘应该不会是私生女那么简单。想必有什么隐情,咱们也别打听了,这种事沾染不得,过不了多久,府中就会下封口令的。” “只是惊讶罢了,任谁都不会相信爷会作出那种事的。” “咱们相不相信有什么用,管这么多做什么,这事儿自有人处理。” “我才不想管呢。今日府中大喜,不知道爷会怎么行赏。” “必然少不了,说不定宫中还会有赏赐下来呢。” “可不是,咱们陆家子嗣单薄,太后娘娘不知道有多着急呢。” “也是,别的世家大族,那个不是子孙昌盛,族人众多。唯有咱们家,一门两公,却只有爷和大公子两个男丁,如今好不容易添了两个公子,自然要大肆庆祝一下。” “府里终于也热闹一会了,诶,把你石青色的线借我一些,我的不够了。” ...... 沈欢好不容易坐了起来,撩起了紫绡帐,一缕柔和的光洒了进来,是床边的黑漆小杌子上的羊角宫灯散发出来的。入眼的是织锦织成的花鸟红线毯,室中有一圆几子,上面摆着青玉如意云纹镂空熏炉,北面则置有一架黄花梨木的梳妆台,架上有一菱花形花卉纹铜镜,精致细巧,还有一个黑漆红莲纹妆盒,临窗置有一黑漆螺钿雕花塌,远处有一山水大屏风。 许是听到了沈欢起来的声音,两人停止了谈话,红菱拨开珠帘,走了进来。 “姑娘醒了,可要洗漱开饭。” “姐姐为我倒杯茶吧,我口渴的紧。”沈欢嗓子又干又疼,十分难受。 红菱应下,便出去倒了杯茶回来,青莲带着四个青衣小侍女随之进来,服侍沈欢洗漱。长这么大以来,沈欢还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只能像个木偶,随她们摆弄。 一切收拾好后,红菱便领着沈欢走到中堂,在黑漆镶嵌大理石圆桌旁坐下。 此时,两个青衫小侍女,手捧着黑漆红鹤纹食盒进来,先后在桌子上摆上一对象牙箸,一套如玉温润的上等青瓷茶盏和餐具,随后,才将食盒中的四菜一汤一粥摆上。饭菜色香味儿俱全,精致诱人,早已五脏空空的沈欢暗自欢呼,颇有些急切的想要开动。 “姑娘先别急。”红菱为她盛了一碗色清味香的清汤:“饭前先喝汤,益养生,姑娘先喝些汤吧。” 沈欢没有说话,顺从的接过了汤,却不禁想起前世的母亲,她是南方人,煲得一手好汤,沈欢小时候经常喝汤,只是自从她六岁与祖父生活在一起后,便很少喝汤了。 不一会儿,沈欢便吃好了,因为身体不是太好,便没敢多吃。红菱倒了杯茶递与她,随后说到:“姑娘若是无聊,可到东边书房消遣,也可以到院中玩耍,只是最近府中事务繁忙,姑娘莫要跑到院外玩儿” “欢儿晓得了,姐姐不必担心,我不会乱跑的。” “姑娘客气,若还有其他要求,姑娘只管吩咐婢子就是。” 沈欢本想去书房看看,只是白天虽休息了,但身子还有些虚,刚吃完饭又想睡了,于是决定到院子中转转,也理清一下思路,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好好顺顺,再想想以后该怎么办。 由于天气严寒,青莲拿了一件貂皮被风,但沈欢心中膈应,她原来可是动物保护协会的半个会员,虽然不怎么招动物们的喜欢。但想了想,没有拒绝,乖乖的穿上了。 院中灯光明亮,月光皎洁,景色怡人。漫步其中,沈欢一个多月以来一直紧绷的精神有些放松,她知道自己潇洒肆意惯了,不是沉稳成熟的性子,却偏偏来到了礼法森严的古代,唯有每天不断警告自己,收敛性情,处处小心。跟着青染衣还好,并不拘束,但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总要多注意些,不一定要做到真的沉稳有度,起码也要磨练一下自己跳脱的性情。 前世,沈欢的母亲出自中医世家,自幼父母双亡,和叔父一起生活。后来在美国留学期间,认识了沈欢的父亲,两人不仅志同道合,而且情投意合,很快就在一起了。在沈欢六岁时,沈父沈母去非洲医疗援助,便将沈欢交给中国的祖父祖母抚养。谁知,由于非洲战乱,沈父沈母在一次救援中撤退不及时,丧生在了茫茫大漠。 祖父祖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不已,祖母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祖父一夜白头,而沈欢似乎也在一夜之间长大了,懂事了很多。 说起来,沈家也算得上书香世家,只不过这个书香世家有些特殊。 第二章 初遇 沈家祖上以读书发家,后来因子弟不肖,读书不行,便将祖上积累的字画古董拿来贩卖,有一子弟便干脆做起书画生意。后来几代,沈家靠着经营书画又开始繁盛起来。宋朝鼎盛时期,民间收藏之风大炽,恰好这时,沈家出了一位惊艳才绝的临仿大师,日进斗金,沈家就从字画生意改作了临仿生意。说白了,就是伪造名人字画,再当真品卖出去。 按说,这种生意并不光明,甚至遭人不耻。但奈何沈家从此之后能人辈出,艺术造诣极高,临摹技能,临摹水平日益成熟,其临仿的作品不仅能够以假乱真,无人能够识破,其真作也能够登堂入室,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有许多名人还赞誉沈家有"再造**"的禀赋本事,于是,沈家在业内渐渐成了领头羊,并发展了一套严密的出货制度和人才培养制度,以至于辉煌了几个朝代,直到近代才没落。 到了祖父的父亲一代,正值中国社会风云际会,动荡激烈。太祖父放弃家族事业,一心追求民族传统艺术的革新发展,他生长在波涛壮阔惊涛海浪的时代中,历经沧桑变化,而且品德高尚,性格耿直近乎狷介。丰富的经历,高尚的品质,独特的性格,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使太祖父成为了名扬海内的一代大家,他为没落的中国文人画做出的贡献足以彪炳史册,令人叹服。 而祖父则是少年成名,天资绝伦。他学贯中西,继往开来,融合中西艺术精华,开创了一个崭新的流派,成为一代艺术大家,在世界上声名斐然。但沈欢的父亲却对艺术没有丝毫兴趣,还在祖父也从不强求,幸而遇到了天赋绝佳的小师叔,让眼高于顶的祖父惊艳,收*徒。 可以说,沈欢自父母双亡后,便一直跟着祖父和小师叔生活。但是,一个半百艺术家,一个文艺小青年,能将她养成什么样呢。由于祖父放纵,学习十二年,家传本事不过学个十分之一二,倒是培养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兴趣,好在人品还有保障,没有长歪。 “哎。”沈欢长叹了一口气,便不再回想。既然来到了这里,怎么样也要打起精神,好好生存下去,想到这一个月的糟心事,只叹路漫漫其修远兮。 当日她穿到本尊身上时,青染衣正抱着她哭,身边的林婆子劝她早作决断,说她们身边的人越来愈多的开始投靠公子,这样下去他迟早会知道沈欢身上的秘密,她们不是公子的对手,一旦被抓,沈欢必定遭殃。 青染衣表情绝望,然后决绝道:“便是拼上一切,也不能让欢儿落在他手里。” 沈欢那时候惊悚茫然,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在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青染衣就开始收拾行囊,准备带她离开。她们住在一座三进的精致小院,除了身边的林婆子和侍女锦荣,就在没有其他人,所以很快就收拾好了。 在路上,沈欢一直处于适应状态,根本没有多少危险意识,见青染衣不愿多说,也就不多问,青染衣除了让她乖乖听话,就没有对她透露过任何情况。 青染衣手中似乎有些势力,林婆子和锦荣常常帮她传递些消息,但来到长安后两人就突然消失了,沈欢还没来得及问,没想到突然连问的机会都没有了。 沈欢可以想到自己身上肯定有什么秘密,青染衣为了保护她的秘密才会将她托福给陆家。 但是,想着刚才的对话,沈欢心中颇为郁闷。 本来,被人误认为私生子也就罢了,在古代世家贵族中,这种情况也不少见。偏偏人家夫妻相恩相爱,连通房都没有,可想而知人家的感情是有多好了。 这样,自己这种貌似是私生女的身份可就更加尴尬,碍眼惹人烦,仿佛自身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这种感觉让沈欢十分受伤。 她想要摆脱这种感觉,同时也急切的想要查清楚自己身上的秘密,只是她无依无靠的孤女,实在不方便行事,看来她还得想个办法。 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沈欢闲着无聊,便来到书房,找点东西消遣消遣。但她并不敢写字作画,她的水平虽然一般,却也不是七岁小孩子可以达到的。 可惜,这里的书都是一些启蒙读物,没有沈欢想看的山川地志,历史习俗,传奇话本等书籍。 可能是昨晚在院中着了凉,今早醒来时有些头疼。 沈欢扶着脑袋,坐在书案前,找了本《龙文鞭影》打发时间,适应了一个月,对于没有标点符号的古代书籍,沈欢表示依旧吃力。吃过午饭,下午继续看书,晚上早早睡觉,一天规律而无聊。 没成想,这样一过便是一个多月,沈欢无人问津,倒是过的自在许多。红菱与青莲口风严谨,平时难得透漏半点儿消息,沈欢试探的打听过几次,却都铩羽而归,反而让两人更加谨慎了。 这天,早饭过后,沈欢同往常一样去院子中散步,打发走跟在身边的红菱,一手拿着从青染衣那里求得的刻刀,一手拿着从青染衣手中拿来的白玉小瓶,随心所欲的雕刻起来。 这个玉瓶,是从青染衣身上找到的,估计青染衣就是服了这里面的药自缢的,虽然危险,但却让沈欢很有安全感。 玉瓶的玉质,属于软玉的一种,虽不如羊脂玉那样极品,却也质地细腻,温润剔透。奈何沈欢七岁稚龄,人小无力,哪怕是这种易于雕刻的软玉,也要花不小的功夫。 更何况,十五厘米左右的刻刀,沈欢的小手用起来也不十分方便,一个月了,设计好的图案,才雕了一半。她为了锻炼自己的雕工,刻地都是极其小巧的各色纹饰,虽然她的雕工一般般,但雕刻精细,看起来还不错。 沈欢虽然自小学习书法绘画篆刻,但是为人懒散随性,样样不精。书法还好,她最有天赋,再加上祖父对书法要求最高,还算略有小成。篆刻倒也可以,因为她最喜欢送人印章,每逢亲戚朋友生日,总要雕一个章送给人家,如果新认识一些投缘的朋友,也必定为人家刻一枚章。反倒是绘画,最为糟糕,并不是她不喜欢绘画,相反,她十分喜欢,尤其爱鉴赏品阅名画佳作。只是前人遗产太过丰富,她又太过贪心,学习的东西驳杂混乱,偏有没那个本事全都吸收,倒学了个什么都不是,真是愧对先人。 完成了今天的任务,沈欢开始毁尸灭迹,红菱她们虽然知道她有刻刀,但认为那是青染衣的遗物,不知道是她用的东西,沈欢也并不想她们发现,毕竟古代社会是十分残酷的,现在自己又一窍不通,自然要低调行事。 工作完之后的沈欢心情十分畅然,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屋看书,却突然看见从门口进来了一个少年,原本院中沉闷的气息竟为之一变,灿然瑰丽起来。 少年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似天工般的刀笔勾勒出流畅坚韧的线条,斜飞入鬓的浓墨俊眉,深邃幽深的清冷凤眼,挺直完美的高俊鼻梁,让人恍然入画......还未等沈欢欣赏完,那少年淡漠的瞥了她一眼,便转身走了。 沈欢拍了一下自己的脸,真是好没出息,好歹看了一个月青染衣那样的绝色佳人,怎么一点美人抗体都没有呢! 不过看那少年的气质,就知道是世家贵族子弟,浑身上下都写满了两个字---‘贵’和‘雅’,简而言之,就是不好惹。 这个少年是谁呢?来这里做什么? 还未等沈欢回过神来,红菱带着一个眉目温婉的的青衫女子走了过来。其实,人家是跟着那少年来的,只是沈欢完全忽略了。 “婢子南盈,见过姑娘。” 沈欢点点头,并不说话。这一个多月,沈欢一直塑造一种孤僻寡言的形象,当然,这是基于红菱她们对她一直都挺尊敬的,没有丝毫怠慢苛刻。如果不是这样,沈欢讨好卖乖还来不及呢。 南盈并没有对沈欢的表现有所反应,继续道:“这几日夫人身子渐渐好转,今日天气正好,想要见见姑娘。” 见她!终于到这一天了,沈欢心中的一块儿石头落了地,总归没有不闻不问,任她自生自灭。却也让沈欢紧张了起来,红菱青莲她们话虽不多,却多少也透漏出一点儿消息来。 定国公陆睿与其妻薛凝玉鹣鲽情深,成亲八年,却只有一女,而陆睿非但没有纳妾,不要通房,还高调宣布永不纳妾。 好在如今薛凝玉有了一对儿双胞胎儿子,全府上下无不欢庆,同时也避免了传承危机。薛凝玉为人良善大方,名声极好,在下人中威望极高,看红菱她们的素质也可知,这女子聪慧有手段,但不是狠毒之人。 只是,越是情深,出现沈欢这种私生女,心中会越发受伤,只希望这位韩夫人,豁达高傲,不在乎她,也不屑对付她,饶她一条小命。 其实,私生女的身份还有待商榷,沈欢基本肯定自己应该不是,但是似乎整个定国公府的人都这样认为,沈欢觉得薛凝玉可能有些误会,要不然那天也不会早产。而且,哪怕不是私生女,她也是寄人篱下,万事不得不小心。 这厢,青莲拿出一件被风,为她穿上。南盈牵着她的手,带着两个小侍女,离开了疏月院。 当初入府时,沈欢没有机会观察国公府,今日一见,果然非同一般。一路亭台楼阁,飞檐水榭,雕甍绣槛,让人应接不暇,奇花异草,假山怪石,清流水潭,让人称奇不已。处处华贵精致,蕴涵深厚,透露着世家的尊贵矜持。 七绕八拐,好一会儿才走到明轩院,穿过一个东西的穿堂,走过仪门,来到一个大院落。上面五间大正房,两边厢房鹿顶耳房钻山,四通八达,轩昂壮丽。 走到正方门前,两个小侍女打起帘子,一位淡黄衣衫的秀丽女子从里面迎来。 “婢子南桑,见过姑娘。”看到沈欢点头,她才起身道:“夫人等了许久了,姑娘跟我来吧。” 两人帮沈欢脱掉被风,随后带她走进了东次间。 “老爷,夫人,姑娘来了。” 第三章 离开 沈欢进去,一眼看到那日带她进府的许嬷嬷,许嬷嬷指着一个石青色的锦缎团蒲道:“快来拜见老爷,夫人。” 沈欢看着对面坐着的俊男美女,心中犹豫,这该怎么行礼,要跪下来磕头吗?她才不要,拱手行不行呢…… 就在沈欢胡思乱想之际,其他人见到沈欢不行礼,室内的气氛有些凝滞。 “小孩子认生,不急,嬷嬷些让她坐下,给她倒杯茶。”陆睿温声道。 沈欢趁机偷偷抬头,打量两人。 若说青染衣是出尘绝世的莲花,那薛凝玉则是国色天香的牡丹,明艳耀眼,美丽芳华。虽不若青染衣精致绝美,但自有一股高贵气度,让人折服。只是她一直低头喝茶,没有言语。 沈欢暗自松了口气,想来,她是不愿意见到自己吧,于是坚定了自己原来的想法,便转头对陆睿像是闹脾气道:“我不喝茶,我要回扬州,我娘说死也要葬回扬州。” 沈欢倒不是真的想回扬州,只是想着,不管她是不是私生女,她的身份总归是一个麻烦,还不如让陆家给她另外安排一个地方,既可以不碍人眼,也有利于自己以后行动。 最重要的是,青染衣当初虽然将她托付给陆家,但是言语中还是多有忌惮,似乎她曾经和陆家有些过节。沈欢是个独立的人,自己也有些安身立命的本事,想着万事还是靠自己妥帖些。 陆睿并没有理她,而是站起来,走到了窗边。他长身玉立,举手投足间优雅翩然,浑然天成,如无双宝剑,光华慑人,又如温润美玉,悠然无暇,无疑是一个俊逸无双的贵公子。 只听他开口道:“既然她不想在这里,就让她回去吧。正好容嬷嬷回乡养老,就让她和容嬷嬷在那边的庄子上先住着。” “既然答应了她,还是留在这里吧。”薛凝玉淡然道。 “她们这一路行踪没有掩饰,有心人很容易能查出来,留在这里只怕更危险,倒不如送回去,找个隐秘的地方安置起来。” 过了一会儿,薛凝玉仿佛突然意识到陆睿是在对她讲话,才慢慢开口道:“你安排就是了。” 陆睿苦笑一下,便没再说话,室内又陷入沉默。 沈欢抬头看向陆睿突然问道:“大老爷,你能不能告诉,娘亲为什么会死。” 陆睿有些惊讶的的看着女孩儿,她虽然有些紧张但眼神执着,于是陆睿走到她面前,温声道:“这事情很复杂,与你也说不清楚,你无须担心,我们会替你娘亲照顾好你的。” “你们和我娘亲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替她照顾我?我不想要你们,我要我娘亲……”沈欢低头,表示伤心失落。 陆睿伸手摸摸沈欢的脑袋:“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女儿,你要好好活着才能让你娘亲安心。” 沈欢点头,略带哭腔:“娘亲让我听你们的话,我会乖乖的。大老爷,我知道有坏人要抓我,娘亲是为了保护我才死的,是不是因为我害死了娘亲?” 陆睿摇头:“怎么会,那些坏人和你没有关系,是你娘亲的故人,你娘亲了结了一段旧事,心中放心才安然离去。” 沈欢更加眼泪汪汪了:“娘亲是不要我了吗,你们把我送走也是不要我了吗?” 陆璟微叹:“大人的事情很复杂,你不明白,但你娘亲绝不是不要你了,等你长大我会告诉你。你以后是我们的女儿,我怎么会不要你,把你送出去是为了处理一些事情,等过一段时间,我会把你接回来。” “你是为了帮我娘亲抓那些坏人吗?” “是啊,我会把那些坏人处理掉,让欢儿开开心心的生活。” “谢谢大老爷。”沈欢咬唇点头。 陆睿笑道:“欢儿不要这么客气,以后就是一家人。” 陆家对她的态度很好,这是青染衣的功劳,青染衣和陆家做了交易,让她好好生活,她或许可以暂且安心,不用担心自身的安危。只是端看薛凝玉的态度,她是真的不受欢迎,看来离开这个提议还是不错的 突然,一团火似的一个小孩儿冲了进来:“爹爹!娘亲!” 陆睿上前,稳稳地抱住了她,沈欢这才看清来人,小女孩儿大概同她差不多大小,身着一身红衣,年虽小,却眉目如画,弦月眉,桃花眼,粉腮玉颊,琼鼻朱唇,玉雪可爱的小美人胚子一个。 “干什么去了,出了这么多汗,还往爹爹身上抹,快去换衣服。”薛凝玉见她进来,便起身走到她身边,为她擦汗。 “爹爹才不嫌我脏呢。”小女孩儿说完还蹭了蹭陆睿,陆睿只是宠溺一笑。 此时,刚才见到的绝色少年仿佛踏云逐月般的伴着神光悠然走了进来。 “叔叔,婶娘。”少年声音清洌动听,全没了刚才见她时的冷然,反而十分温和怡然。 “正好,伯言也来了,传午膳吧。大家也都认识认识。” 仿佛是小女孩儿的到来,使得韩凝玉态度软化了取多,温和的对她说:“这是你欢儿姐姐。” 小女孩儿皱了皱可爱的鼻子,有些不情愿的叫到:“欢儿姐姐。” 然后薛凝玉向沈欢介绍了这两人,沈欢才知道,小女孩儿陆珧,是陆睿和薛凝玉的女儿,少年陆璟,是陆睿大哥陆逊的儿子。 “陆珧妹妹,陆璟哥哥。”沈欢乖巧道。 少年只点点头,并没有说话,只是沈欢感觉到了他对她的漠然。 一顿饭吃的看起来倒是和乐融融,只是沈欢能感觉到自己有些格格不入。不过想到自己马上就能离开了,沈欢也就释然了。 沈欢离开主院后,陆睿抱住薛凝玉:“我知道她是个大-麻烦,但是你放心,我会安排好的。” 薛凝玉无奈摇头:“你有没有听到刚才她说,那群人是要抓她的。” 陆睿一怔,随即修眉微蹙:“抓她?你是说青染衣在说谎。” “我是女人,知道一个做母亲的心思,她觉得生无可恋想追随他而去,便将女儿交给我们,这个理由根本不可信。除非是因为凭着她手中的势力保护不了她女儿,才会和我们交换。 刚才伯言得到消息,说这一路追杀她们的是南诏的人。她已经将南诏的势力给了那人,那人却还要追杀她们,肯定是因为她手中有他们想要的东西。” 陆睿沉声:“她用手上的势力和南诏的消息与我做交易,我根本无法拒绝。” 薛凝玉从他怀中出来反抱住他:“我知道,你是为了伯言,所以关心则乱。但你仔细想想,青染衣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却不给出明确的消息,还将所有的线索都引到那人身上,她一定对我们隐瞒了些什么,这消息一定和她女儿有关。” “她女儿身上有南诏那边想要的东西,她这么做让南诏和我们直接对上,虽然是借我们保护女儿,但也给了我们机会。这几年我们在南召的经营毫无进益,对他们的情况了解甚少,有了她女儿这个目标,南诏那边一定会露出马脚。” “这是我们的机会,但是如果我们和南诏那边想要的东西都和她女儿有关,会怎么样?” 陆睿一愣,眼神幽深锐利:“让伯言去送她,好好查一下。” …… 回去后的沈欢渐渐安下心来,等着离开。好在国公府效率挺高,不过两天功夫,便已安排俱全。 这天,沈欢刚吃过早饭,许嬷嬷带着两个小侍女就来了:“姑娘,东西都收拾妥当了。” 沈欢点头,随即,许嬷嬷指着带来的两个小侍女:“这是夫人为姑娘安排的两个侍女,姑娘先用着,等到了地方再补齐。” “婢子见过姑娘,还请姑娘赐名。”两人脆生生的齐声道。 沈欢看着年纪不过十岁左右的两人,在现代还是在上小学的年纪呢,心中叹气,真是有够凶残的古代。 她算是撞倒大运了,碰上了这样一家人,虽不喜欢她,但好歹锦衣玉食,悉心伺候着,这一个多月的生活虽无聊,倒也十分滋润,若不是为了心中那点儿伪艺术家的自尊心,为了以后的自由独立,她也不想跑回扬州去,谁知道到那儿的生活会怎样。 其实,沈欢对生活的要求并不高,她虽然出生于艺术世家,祖父随便一幅字画都能拍出个天价,但她基本没有享受过什么富贵安乐的生活。小时候跟着父母还好,但跟着祖父之后,虽不能说是三餐不继,但是吃穿什么的都没讲究。 祖父得来的钱要么买字画古董,要么用来游历世界,要么全都捐出去,能留下来给自己花的寥寥无几,沈欢从下到大好东西倒是见过不少,却没拥有过什么,到了十八岁时,连一件像样的女孩子的饰品都没有,还是小师叔送她了一块玉佛,才摆脱了浑身的素净。 回过神来,沈欢便指着其中一个面容秀丽却严肃沉静的女孩儿说:“你叫钟灵。”又指着另一个明丽俏皮的女孩道:“你叫钟秀。” “钟灵谢姑娘赐名。” “钟秀谢姑娘赐名。” 沈欢点头,随即又从自己来时带的荷包中拿出两个珠子,递给身后的红菱青莲。 “这段时间多谢姐姐们的照顾了。” 红菱青莲有些惊讶的看着沈欢拿着的拇指大的滚圆珍珠,却没有推辞,便收下了。 这时,许嬷嬷又给她一个白瓷莲纹小罐:“这是......她的骨灰。” 沈欢接过抱在怀里,有些伤感,但随即抛到脑后,对许嬷嬷道:“欢儿多嬷嬷了。” 许嬷嬷摇摇头,却什么也没说,领着沈欢三个离开了疏月院。这次也是坐着青色软轿,不一会儿便到了一条胡同,下了轿,沈欢就看到一排十分气派的马车,一群人来来往往,忙碌的整顿着。 一会儿,又来了一架软轿,下来的是陪沈欢一同去扬州的人--容嬷嬷。 “荣嬷嬷。”沈欢主动打招呼,说不定这是以后自己的负责人,要搞好关系。 年纪不过五十,身子十分硬朗的老太十分慈祥:“姑娘客气了。” 她身边模样清俊的侍女道:“婢子冉云,见过姑娘。” “既然大家都到了,时间不早了,荣嬷嬷、姑娘还是早些上车吧。”许嬷嬷道。 就这样,沈欢登上了前往扬州的马车,心中顿时松懈不少。 <ahref=>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四章 世事 可是仿佛老天爷要跟她作对似的,这边她刚松了口气,想着离开国公府,能暂且脱离乱七八糟的身份,稍微自在的生活几年。 一转头便看见车窗帘被掀了起来,露出半张俊颜,那双深邃迷人的双眼淡淡的扫视了她一眼,便放下走了。 接着便听到他说:“出发。” 沈欢呆了呆,怎么会是陆大公子! 不要这样玩儿我啊!虽然我喜欢美人,但是跟着一个眼神犀利仿佛能看透自己的帅哥相伴而行一月之久,绝对不是一件令人舒心的的事。哪怕基本不会有正面接触,但是那种无所遁形的感觉一定会伴随一路,不会消失。 沈欢蔫儿了半天,只能自我安慰,想开一些,大度一些。回过神才发现只有钟灵在车上,不见钟秀的身影。 “钟秀呢?” “在后面马车上。” “怎么不坐一辆马车。” “婢子不知。” “为什么陆大公子也去扬州?” “婢子不知。” “我们下一站到哪?” “婢子不知。” “钟秀在干什么?” “婢子不知。” “你叫什么?” “婢子不......婢子叫钟灵。” 算了,一看这丫头就是真正老实寡言的一种,绝非沈欢这种山寨货能比的,沈欢无奈放弃从她口中得到什么信息了。 “钟灵,车上有书看吗?” “没有,钟秀那辆马车上有您带来的书。” 她带来的书,应该是青染衣带她来时带的那些书吧,可惜,她喜欢的都看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不感兴趣。只是没想到,陆家竟然没有将青染衣的东西扔掉,反而打包送给她了,果然是高素质人家。 无奈,沈欢又开始雕她的玉瓶了。 沈欢也不怕钟灵知道,毕竟钟灵以后要服侍她,瞒也瞒不了,她也不想瞒,而且她没有能力换侍女,只能努力把钟灵钟秀培养成心腹。看陆家对她的态度,就知道陆家肯定对她没什么兴趣,他们想要的青染衣已经给他们了。 想必只要她不惹事不出头,他们才懒得理会她干什么呢。 青染衣喜欢诗词歌赋,所以,带来的书也多是这些内容,但还是有些史书的,再加上青染衣的普及,沈欢勉强了解这个时代了。但是,不得不说,这里的历史真是让沈欢混乱啊。 在这里,夏商周春秋战国,都存在,沈欢虽然不太了解这些历史,却也知道与她原来的世界大致相同。 而历史则在秦国时发生了重大改变,秦始皇依旧统一六国,建立了不世伟业,但是秦朝并没有如沈欢所知的昙花一现,二世而止。因为秦始皇的大公子扶苏并没有被陷害而死,而是成功继位,稳定了秦朝的统治,直到二百年后,秦才灭亡。 然而,历史仿佛又回到了原轨,名为刘邦的**混混经历了以弱胜强的楚汉争霸,建立汉朝。此后,西汉东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朝,先后在历史舞台登台谢幕,但是,就沈欢了解,这些朝代虽然依旧存在,却与沈欢所熟知的历史不同,很多具体的历史早就发生了变化。 到了历史上最强大的唐朝,历史又发生了剧烈变动。 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虽迫于各方压力,立了自己的儿子为太子,但直到病重,大限将至,也没有还政于李唐。而且宰相张柬之发动的神龙政变却没有成功,反而被武则天打击了一批李唐拥护者,并执意废弃太子,想在武家子弟中找合适的继承人。然而,废太子一举如同捅了马蜂窝,引起了诸多不满,而此时,武则天也已经无力镇压,统治发生了混乱。 武则天在位时,在政治上,打击世家贵族,提拔寒门子弟,削弱了许多世家大族的实力,尤其是关陇贵族,基本从历史舞台中消失了。但也让世家心生不满。当时,许多世家大族纷纷在李唐皇族中寻找代言人,反对武家统治。虽然科举制实行多年,武则天也提拔了不少寒门子弟,但沿袭了千年的世家大族,其实力底蕴绝非一般。 而且,武则天称帝前后杀了一大批能征善战的宿将名帅,在加上均田制逐渐瓦解,府兵减少,军事实力减弱。虽然靠着高超的政治手段,稳定了边疆局势,却无法根本抑制突厥蠢蠢欲动的野心。武则天死后,国内政局混乱,突厥与新生的契丹,也趁火打劫,边境上顿时烽烟四起。 于是国家陷入混乱,像是提前到了五代十国,但是好在本朝高祖的崛起,没有让混乱持续太长时间,不过十几年,又恢复了秩序。 高祖出身没落世家,本只是边镇一位中将,却在抗击突厥中大放异彩,短短几年,领军粉碎了突厥与契丹的侵袭中原的野心,在军中与民间建立声望极高,同时与几个最具实力的世家大族交好,再加上当时国内政局震荡,高祖众望所归,也是用几年的时间就结束了国内的纷争,建立了夏朝,定都长安,设立西都洛阳,沿袭唐制。至今,经过两代的巩固统治,夏朝已现繁荣昌盛之势。 沈欢发现,这里的生产力同宋朝相当,很多东西都已经出现了,但是,夏朝的文化却大多传承于唐,恢宏包容,绚烂瑰丽,民风大气开放,雄浑昂扬,丝毫没有宋朝日渐颓势的国风。 非但如此,士族政治也回光返照了。 隋唐时代是身份制的社会,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地位和威望,尤以是五姓七望为最。但他们在政治上并不占优势,而且,随着科举制的成熟,统治者的打压,更是愈见没落。 然而,随着士族对科举制的适应,世家深厚的底蕴使得他们在科举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逐渐在朝堂上占据主要地位,再加上夏朝的统治者因依靠他们的支持建立,因此并未对其进行明显的打压,士族政治又开始辉煌起来,如今越发明显了。 这有些像唐朝中晚期时期,如沈欢所知的范阳卢氏,有唐一代尤其是自中唐起,也就是自唐玄宗之后,中进士者超过百人,这一数量令人惊异。要知道,唐朝时科举考试中的进士考试是最难的,录取人数又少,卢氏能有此成绩,自是借助于家风与知识。还有一家,仅在中晚唐时期就出现过二十多个宰相,可见当时世家大族在科举上的优势,在政治上的优势就更不必说了。 不过根据沈欢学过历史,知道这些都是短暂的辉煌,虽然此时的世家大族还有很大的优势,但随着科举制的继续发展,统治基础的扩大,世家的地位会逐渐降低,他们在科举的优势也会逐渐减少。 就像宋朝,经过五代十国的混战,世家大族伤亡惨重,又随着士大夫阶层的崛起,读书人地位的提高,再没有哪一个家族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望和地位了,凡是有出息的读书人地位都很高,同样,也再也没有出现能够统治朝堂的世家大族了。 此时的世家大族中,以荥阳郑氏,博陵崔氏,赵郡李氏,颍川韩氏四家为顶级世家,另有几十家权势不等的中等世家和不少末流世家,但沈欢不知道,还有一家特别的世家---清河陆氏。 陆家的特别之处在于,陆家绝对具有顶级世家的资格,其家族历史甚至比其他几家还要辉煌,每代人才辈出,如今更是一门两公,而且当今太后乃是探花出身的家主陆睿的嫡亲姑姑。 但是,陆家却无世家之势,因为陆家人口太过稀少了。 少到何种程度。红菱曾说过,如今,陆家仅有四名男丁,其中两个还是刚出生的奶娃娃,其他两个,便是家主陆睿与其侄子陆璟。陆睿的父亲定国公陆帧、大哥平国公陆逊,一个重疾而死,一个战死沙场。 其实,陆睿还有一个弟弟,陆川,一位惊艳才绝的少年天才,可惜,人家离开陆家出家了,法名鱼行。 陆家的历史可追溯到上古,是周朝皇族后裔,于秦朝崛起,此后历经各朝各代,陆家人才辈出,不断发展,于汉朝成为顶级世家。可惜,陆家子嗣艰难,人口一直不多,所以基本没有分过家,一直聚族而居。到北朝时,陆家因为一件事情遭到了灭顶之灾,只剩下一支族人,到现在都没有恢复过来。 沈欢曾翻遍青染衣的所有书,试图找到穿越者的痕迹,毕竟,历史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发生改变。但是,沈欢却未能发现蜘丝马迹历史虽有偏差,却无超时代的任何东西。 只是沈欢觉得历史有些矛盾,成产力已经发展到了宋朝水平了,政治水平却仍停留在中晚唐时。这不科学啊。但想到自己存在这里本身就不科学,沈欢也就释然了。 可是,怎么就不出现一个穿越前辈,把什么抽水马桶玻璃牙刷等东西给发明出来,造福广大群众。要不是陆家富贵,沈欢的生活肯定诸多不便,这让她以后脱离陆家独自生活怎么办。沈欢极度怀疑自己在古代独立生存的能力。 中午,车队中途休息时,沈欢让钟灵拿了些书过来。看了会儿书,沈欢休息休息眼睛,发现钟灵正在绣荷包。大红底上,两朵栩栩如生莲花,一朵灿然绽放,一朵含苞待放,下面翻卷的莲叶还未完工,却也生动盎然。 沈欢由衷称赞:“好漂亮的荷包,钟灵,你真厉害。” 钟灵严肃的小脸上有些羞涩,大概没有人这么直白的赞美过她的绣工。 “你是跟谁学的,年纪虽小可绣工却不俗。” 沈欢一向很喜欢手工艺品,对于刺绣尤为欣赏, 钟灵低着头,在沈欢以为她不会开口的时候,她才有些黯然的说:“我娘教我的。” 看她的神色,沈欢不好继续问下去,忙岔开了话题:“你能教教我吗?我想为我娘绣个荷包,给她带过去。” 钟灵有些意外,想到沈欢的娘亲也去世了,竟有些同病相怜的感觉:“这个很简单,姑娘用心,就能学好。” 没发现,还真是个认真可爱的女孩儿,沈欢心中欣喜,便央求她赶快教。可惜钟灵准备不足,没有材料,于是打算明天再开始学习。 第五章 相处 沈欢下午看书时,不觉就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黄昏时分,拨开车帘,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都四月了,怎么还这么冷。 马车在平坦的官道上奔驰,远望过去,苍山连绵,峻峭挺拔,天边瑰丽烂漫的橘色晚霞似乎给这个还有些寒气的时节带来了一丝暖意,映照在山体上,明丽温暖。没由来的,心情突好,只是好久都没有写写画画了,手痒的难受。 直到钟灵为她倒了一杯热茶,她才回过神来,这才发现拨车帘的手都有些凉了。 “钟灵,你看外面多美。”沈欢拉着钟灵的手,让她看外面的风景:“你都绣了一下午了,歇一会儿,对眼睛好,还有,最好多往远处看看。” 钟灵虽不说话,但明显放松随意了一些,表情也没有那么严肃了。 “对了,钟灵,你除了刺绣,还会些什么。” 钟灵认真想了想,摇摇头:“没有了。” “那钟秀呢,你知道她会什么吗?” “她是府里的人,会的比我多。” “啊,原来钟秀是家生子啊,那你是怎么进府的?” 钟灵沉默的望着远方,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钟秀的父母早就不在了,她跟着叔叔婶婶一起,我是陆珧姑娘救下的。” 沈欢讶然,心中叹气,原来都是可怜人。同时,也沉默了下来,想来,钟灵的生活充满波折困苦,让她回忆过去,沈欢觉得有些残忍,便不想再打听什么了。 “钟灵,你去过扬州吗?那里的风光与这里极为不同......” 一路上,沈欢絮絮叨叨说个不停,讲解着她通过青染衣了解到的繁华扬州。 不知过了多久,沈欢都有些犯困了,马车停了下来,原来他们一行人已经到了邢阳城。 此时,天已经全黑了,有两个婆子提着灯在前面带路,钟灵扶着她走进了一个小跨院。一番洗漱后,又吃了些东西,便上床休息了。 但是沈欢白天赶路时睡得太多,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起来,走到窗前的榻上坐下,悄悄打开窗户,一边望月兴叹,一边庆幸没有让钟灵钟秀这两个丫头**。 沈欢想着,自己身边没有半个亲人陪护,寄人篱下,唯有夹起尾巴,小心行事,好在这古代安然生存。还有,以后要多多练习字画篆刻,好歹是安身立命的本事,而且前世就已经辜负祖父的期望了,如今能重来一次,必定要奋发刻苦,不能再那样随意懒散了,恩…顺便学习刺绣厨艺,好在古代有一两样生存技能。 就在此时,突然看见两个小厮提着灯笼走来,沈欢连忙关上窗,却还是在关窗的一瞬间,与走小厮后面的陆璟打了一个对眼,虽是灯光晦暗,但他的眼神锐利如电,锋芒毕露,竟完全不同于平日里高贵淡然的样子。 沈欢赶紧跑到床上,真不知道这一个月要怎么过。 一会儿,钟离钟秀一人提着灯,一人抱着一包东西走了进来。 “钟秀,怎么了。”沈欢装作困顿不堪的的样子。 钟秀答道:”没事的,姑娘,大公子只是不放心姑娘,让钟灵陪您睡,姑娘莫担心,好好休息吧。”说话的一会儿,两人就利索的收拾好了床前的塌,钟秀静静的离开,而钟灵也一言不发的躺下睡觉。 虽说如此,但沈欢心中却有些不安了。 沈欢知道自己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有人想要得到,而青染衣为了保护她才会千里迢迢来到长安,找到陆睿,并自尽身亡。 之前她并不愿意深想,因为事情太过复杂,而且她了解的太少,并且本尊的年龄太小,沈欢不觉得能够牵连到她什么,可是,陆璟那一眼,却让她有些惶恐,会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不然也不会让大公子陆璟亲自把她送到扬州了。而且这一路上,车队都有意无意的隐藏沈欢的存在,不想让人知道。 但是陆家说过要保护她的,而且陆家似乎与那群想要找她的人有仇,会帮忙对付那些人,他们不像是会失信的人,所以沈欢相信他们。 不过这样的信任是不牢固的,靠别人永远不如靠自己,不管怎样,沈欢一定要查清楚自己的身份和秘密。沈欢向来不会杞人忧天,想不明白的事情以后查清楚就行了,现在就不管那么多了。 天还未亮,钟秀就把她叫醒了。 “大公子说,今天出城的人多,要早些出发。” 沈欢还未完全清醒,昨晚还是想的有些多,没睡好,迷迷糊糊收拾好便上了车,顺带给荣嬷嬷问了声好。 没成想,一上车沈欢完全不困了。幸好,昨天晚上,沈欢让钟秀以后和她们坐一辆马车,借口是一个人太寂寞了。 “钟秀,昨天晚上怎么回事,我好想听到大公子的声音了。”想了想,沈欢还是问了出来 钟秀看着这个面色苍白剔透的女孩,没想到她竟然叫他大公子,看来是个明白的主儿。 “姑娘莫担心,听说昨天有个小贼闯到了别院,不过,很快就抓住了,昨晚怕吓着您,就没有多说。” 沈欢明白的点点头,便不再追问了,有小贼说明遭到了查探或是袭击,看来这一路上不会太平了。沈欢也不多想,便开始缠着钟灵教她刺绣。 不知不觉,就到中午了,当马车停下时,沈欢还在绣她的绿叶。拿笔和拿针虽然不同,但也不难,沈欢学的还是很顺利的。 钟灵钟秀先下车布置,因为在他们吃饭的路边客栈里,陆家讲究,一定要布置上他们自己带的用餐器具,当然,饭食也是自带的厨子借人家的厨房做的,甚至大部分食材也是自带的。 用沈欢的话表示,就是骚包。不过,幸好是在雅间,要是在大厅,这影响多不好。 一会儿,钟秀回到马车上,给沈欢戴上一个幕帷,扶她下车。 “姑娘,今日客栈客满了,没有雅间,只在大厅匀出一张桌子。好在在角落里,又拿屏风挡住了,倒还方便,就是喧闹些。” “一张桌子?那怎么吃饭?” 还在大厅,这不容易暴露行踪吗?想到昨天晚上的事情,难道这是故意的?找她的人过来了,陆璟想要利用她当诱饵? “嗯,这张桌子还是别的客人让出来的。您和大公子先吃,我们和其他人就在后厨凑合凑合就行了。” 也就是说要与陆璟一张桌子吃饭!那就好,自己即使当诱饵,也应该是安全的吧。 沈欢深呼了口气,提醒自己做好心里准备,这才跟着钟秀进入客栈。 刚一进门,沈欢就发现大厅的人都齐刷刷的盯着她看,让她有些尴尬,于是加快脚步。走进屏风后,坐下才发现,原来大家盯着的是走在她身后没有任何掩饰的陆璟。瞧他坦然自若,丝毫没受到影响的样子,沈欢只感自愧不如。 吃饭时,陆璟对她还是漠然处之,虽然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也仿佛将她当成透明人,没有存在似的。可惜沈欢还做不到这种程度,只能努力平复心情,认真吃饭。 突然,一只半大的雪白小狗,跟着端汤进来的钟秀跑了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的对着沈欢狂吠。沈欢顿时一惊,盯着这只漂亮的应该是狮子狗小白狗,嘴角有些抽搐。但动作丝毫不慢,一瞬间绕到了桌子那头。 原来她天生犯猫狗的体质也穿越了过来了......虽然它并不可怕,但是习惯性的心中发怵。 那只狗不依不饶,沈欢再躲避时,却不小心碰到了陆璟。沈欢身子一僵,扭头讨好谄媚的对陆璟一笑,又迅速扭回来,对着那狗龇牙咧嘴的凶狠瞪视,其实心中已经紧张如麻了。从小到大,无论猫狗,只要见到沈欢,不扑上来狂叫撕咬那就是奇迹,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不招猫狗的喜欢,明明其他动物都很好。 这时,沈欢感觉到脖后有动静,顿时紧张的一下子跳了起来,扭头转身时不小心踩了陆璟一脚,自己也惊的摔在了地上。这一切,发生的极快,等沈欢回过神,看到钟秀仿佛遇到世界末日的的表情,觉得自己要完蛋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阿福,快过来!” 只见一个约十一二岁左右的红衣少女跑过来,将小狗抱在怀里。然后羞涩的对陆璟道:“下人疏忽,竟让犬儿冲撞了公子,宜欣羞愧,今日愿作东,以表歉意,还望公子不要见怪。” 明明冲撞的是我,沈欢哀叹。正准备爬起来,就发现,一只骨骼分明,修长有力的手将她拎了起来。陆璟将她放在座位上,眉头微皱,凤眼清冷,薄唇轻启:“出息,老实点儿。”沈欢抖抖眉,表示她一直都很老实。 只见陆璟优雅坐下,眼神都不瞟那女孩儿一下:“宣白,送客。” 陆璟那眉清目秀的小厮见怪不怪:“这位姑娘,还请带着您的阿福好走。”然后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沈欢看那女孩儿的脸,如调色盘般变了好几个颜色,最终还是羞愤难当,抱着狗跑了出去。 见女孩儿走了,陆璟吩咐道:“成碧,全都再换一份。” 这时,钟灵钟秀也端来了水,沈欢与陆璟略微洗漱了一番。 沈欢抬头,有些尴尬:“刚才,实在是被狗追怕了,大公子不要见怪。” 这话,出自一个七岁女孩儿之口有些奇怪,但这里也没人在意,反正沈欢一向表现的都透露出超出普通七岁小孩的成熟。 陆璟转头看着她,眉头轻佻,略有些嘲讽:“连狗都这样,你可真讨喜。” 沈欢内伤,有些不忿,于是装作三分无辜,七分不好意思:“你别夸我了,娘亲说我从小就讨小动物们喜欢。” “原来是没长脑子。” ...... “宣白,去叫刘师傅做份猪脑汤来。” ...... 半天,沈欢才憋出:“谢谢大公子...”真是脑残了才会接他的话...... 这时,陆璟转过头看着她,目光淡然,却有着不容忽视的讽刺:“呵,还算没长残完。” ...... 由没脑子进化到脑残...... 我还是什么也不说了,喝猪脑汤...... 只是,我都一成年人了,怎么还会害怕一个青少年,太丢人了。想着,沈欢也平复了心情,既然已经是这样尴尬的身份了,各种内疚不自然觉得对不起人家的心情也要放一放了,要不然不仅太累,这种战战兢兢的态度也会惹人厌烦。你既然看不起我不理我,我也不看你的脸色不理你,大家相安无事嘛。 沈欢想明白后,心中一松,就想到刚才的女孩子了。 没想到古代的女孩子这么大胆,一看那女孩子就知道她非富即贵,没人跟着就过来独自找狗,说不定是私自出来的。 哎,不用想也是陆璟那家伙招惹来的。虽然知道这个朝代很有唐风,开放大气,但还是没有真切的感受到过,所以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第六章 倒霉 中午的这个插曲,如同在湖面扔下一个小石子,涟漪微起,过而无痕。 下午继续枯燥的赶路。 陆家的马车十分先进,比沈欢跟随青染衣去长安时坐的马车舒适多了。但是,再好的马车也会颠簸,第一天还不觉得,今天就开始有些不适了。怪不得陆璟时而骑马,时而坐马车,一直坐马车实在是折磨,不过,在沈欢看来,骑马也好不到哪儿去。 傍晚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不一会儿,车队的速度慢了下来。 沈欢好奇,便掀起车窗帘往外看。一个人骑着马跟着陆璟的马车慢慢前进,那人低头,似乎在和车内的陆璟说话。 “那是在前面打点的许安,这时候过来,想必有要事。”钟秀跟着沈欢向外望了一眼,许安是许嬷嬷的儿子。 沈欢点点头,就开始闭目养神,出了事儿也轮不到她操心,想太多干什么。 一会儿,车队又开始加速前进,直到天黑时,才停下来。 沈欢坐在车上,听着外面十分喧嚣的的声音:"好热闹啊,怎么回事?" “姑娘,我下去看看吧。”钟秀道。 沈欢点点头:“你小心点儿。” 一会儿,钟秀回来了,只是没上车,在车窗处说:“姑娘,这前后百里只有这里有驿站和客栈,只是前两天,一场大火,被烧了干净,许多人只能露宿。为了安全考虑,大家便聚集在了一起。” “那我们晚上也要露宿了。” 钟秀轻笑:“姑娘不必担心,咱们事先准备好了帐蓬被褥,一切东西一应俱全,现在正搭帐篷呢,一会儿就好。” 沈欢下车时,看到周围大大小小几十个火堆,众人围坐在一起,十分热闹。 跟着钟秀走了一会儿,便看到一个白色四角方形帐蓬。帐蓬由白色羊皮所制,上面绘有精美的纹饰,大约十平米。 走进去,地上铺着整块儿的红色毡毯。进门是一张方桌以及四个小杌子,桌子上摆着一套素青瓷茶具,角落里有两个铜炉,上面正烧着水。往里走,是一架落地红木花鸟屏风,屏风里面有张一黑漆螺钿榻,榻里面还有同套的衣架,盆架,以及马桶。整个帐蓬里,还有四座青铜朱雀灯座,正吐着明亮的烛苗。 沈欢暗自瞠目,好大的手笔。 钟灵端来了水,服侍沈欢洗漱,钟秀提来了晚膳,一一摆在方桌上。 由于马车的颠簸,沈欢没有胃口,只喝了半碗梗米粥,就到榻上躺下休息了。 只是,刚躺下,外面的喧闹声就更大了,一时间,起哄声鼓掌声,还有乐声,纷纷传来。沈欢心中痒痒,想要起身去看,又觉不妥,便强自忍着。过了一会儿,掌声十分有节奏的传来,沈欢一点儿睡意都没有了,再也忍不住了。 “钟秀,钟秀,外面发生了什么,这么热闹。” 钟秀看着沈欢意图明显的表情,笑道:“外面有两个行商带了舞姬,本要叫她们跳舞给大家助兴。只是不知道谁在起哄,竟变成斗舞了。” “斗舞!听着挺有意思,你看了吗?好看吗?” “姑娘想知道,何不亲自看一眼。” “我能去看吗?”沈欢既惊讶有兴奋。 钟秀心中微叹:竟这么小心。随即笑道:“这有何不可,只是,姑娘只能在远处看,不能靠近。” 得到肯定地回答,沈欢再也忍不住了,抱着钟秀欢呼了一下,由着钟灵钟秀服侍她收拾好,便兴冲冲的出去了。 此时,外面火光漫天,香气弥漫,人声鼎沸。沈欢所在的地方,地势较高,目光越过围成月牙形的众人,就看见,那些人中间有一个大火堆,一位彩衣女子在火堆前,踏着鼓点,回旋飞舞。虽然看不清脸,但是那舞姬身姿曼妙,舞步翩翩,流转间风情无限。伴随着周围众人的喝彩掌声,气氛热烈之极,沈欢一下子就被这种氛围感染。 要是有二胡一把,一定要为那舞姬伴奏。沈欢感慨:学了这么多年二胡,还是第一次想为他人伴奏,没想到是在这种场景下。 这时,陆璟的小厮宣白抱着一个黑瓷小瓮朝这边走来。 “姑娘怎么不早些休息,明天一早就要赶路了。” 沈欢对这个爽朗清秀的男孩儿,颇有好感。便指着下面的众人笑道:“他们太吵,我出来凑凑热闹。你呢,这是在干什么?” 宣白举举怀中的小瓮:“大公子要烹茶,命我去把玉泉水拿来。” “那你快去吧,别让他等急了。”沈欢对他摆摆手。 谁知,此时一团东西从沈欢头上的树枝上掉落下来,正好落在沈欢手上,而沈欢一摆手,那东西又飞溅到了黑瓷小瓮上。四人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坨鸟屎!远处的火光照在深棕色的小翁上,映衬着那点点散落的鸟屎,十分刺眼。 四人有些呆滞,尤其是沈欢,盯着手上的鸟屎,心中哀叹:知道人品不好,还是没想到会走鸟屎运啊! 现在是四月份,天气还暖,鸟儿都从南方回来了。 就在四人还没反映过来的时候,一道清冷的声音传来:“扔掉!” 转身一看,竟是陆璟带着成碧朝他们走来,看着成碧脸上的偷笑。沈欢更加郁卒,真是流年不利,连毁尸灭迹的时间都不给。 那边,宣白的动作迅速流利,把那黑瓷小瓮扔的远远的。 沈欢心中安慰自己,努力表现的镇定:“钟灵钟秀,咱们走吧,我累了。”边说边朝帐蓬走去,也不看陆璟一眼。 钟灵钟秀向陆璟行了礼,就默默跟着沈欢离开事故现场。 “宣白,拿一瓶花露给她,好好洗洗手。”那边陆璟慢悠悠的说:“你也去洗洗,干净了再来见我。” 龟毛! 沈欢吐槽,虽然想赶快离开,但还是转身向他道谢:“谢谢大公子。”其实她根本不想道谢,他的话,讽刺意味太浓了。 陆璟没有搭理她,只是看着下面热闹的场面出神。火光柔化了他的五官,有些妖异的俊美。 长成这样是要逆天啊! 沈欢怕自己控制不住,加快步伐回去,然后用热水狠狠洗了洗手。 “姑娘,宣白把花露送来了。” “拿过来。” 沈欢从钟秀手里拿过来,竟是沈欢半个手掌大的琉璃瓶!晶莹剔透,犹如水晶,在烛光下熠熠生辉。沈欢原来在博物馆看到过一些从战国时期到明清时生产精美的玻璃器,就十分喜欢。如今亲手拿着一件此精美的琉璃瓶,更是爱不释手。 于是,沈欢打开瓶塞,一股脑将里面的花露都倒入铜盆中。 “姑娘...”钟秀惊呼。 “既然是用来洗手的,就洗手好了,你把瓶子给我放好。” 钟秀有些可惜,觉得沈欢暴殄天物。 “对了,钟灵,你再给我打点水来,我要好好洗洗。” 沈欢泡了会儿手,心中郁气全出,就歇下了。只是,手上的香味儿过于浓重,弄得鼻子很不舒服,晚上没有睡好。 第二天早上迷迷糊糊上了马车,想要在车上补觉,谁知道竟开始打喷嚏打个不停。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她会对这种花露过敏啊! 沈欢边流泪边打喷嚏,作孽啊! 钟灵默默给她擦眼泪,钟秀着急了:“姑娘,我去叫人,让杨大夫给您看看。” “啊嚏...别...啊嚏。”沈欢说着,就将双手伸到了车窗外:“闻不到...啊嚏...啊嚏...就好了。” 钟秀也将车门帘卷起一半通风,直到车内的味道消散的差不多了才放下。 沈欢虽然还打喷嚏,但好了很多:“太难受了,钟秀,帮我倒杯茶,啊嚏!” 钟秀又好气又好笑:“姑娘以后莫再任性了,因用香露过多而过敏,说出去怪让人笑话。” 沈欢讪讪的笑了笑:“我没用过,没想到反映这么大...啊嚏...以后再也不用了。钟灵,钟秀你们可不许说出去,太丢人了。” 钟秀看着沈欢红红的眼睛和鼻头,忍不住笑了出来:“姑娘放心,我不说,钟灵更不会说了。” “不说什么。”. 沈欢她们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车窗帘被人掀了起来,露出宣白的半张脸:“姑娘这是怎么了,把手伸到了外面。” 一阵风吹过,沈欢又闻到了手上浓郁的香味儿。 “厄...这个...啊嚏...啊嚏...呵呵...太热了,凉快一下。”沈欢十分尴尬。 宣白忍住笑,沈欢白玉般的脸上眼睛红红,鼻子红红,说不出的可怜可爱,再加上那种尴尬的左顾言他的表情,十分滑稽有趣。 “姑娘凉快完了还是把手伸回去吧,我看手都红了。” 沈欢小心翼翼的把手拿回来,试着闻了闻,不行,又开始狂打喷嚏了。 于是,连忙把手又伸了出去。 “姑娘这是怎么了?” 到这种地步,瞒也瞒不住了,索性坦白吧:“啊嚏啊嚏...钟秀说...啊嚏...” 钟秀无奈:“姑娘好像对花露过敏,闻到就打喷嚏,闻不到就好了。” “昨天晚上没事吗?” “是今天早上发作的。” 宣白看着停不住的沈欢,放下车窗帘,策马前行。 不一会儿,他又来了,手中拿着一个白瓷瓶,递给钟秀:“让姑娘闻一闻,可能会好点。最好拿两条绢布,沾湿包住姑娘的手,别露在外面了。” 钟秀接过来:“谢谢宣白哥哥。” 宣白点头,却又有些不好意思:“大公子说,姑娘若是喜欢花露,不用客气,直接找他要就是了。”说完,就急忙走了。 “啊嚏...太过分了...啊嚏...” “姑娘别说话了,快来闻闻这个药,不知道有效果没。” 这边,钟灵用湿透的绢布包住她的手,又闻了宣白带来的药,有一种苦涩的冷香,感觉好多了,只是还是时不时的打个喷嚏。 <ahref=>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 第七章 生病 沈欢虽然不迷信,却觉得她与陆璟实在是八字相克,最好能不接触就不接触。这让认为自己已经够老实的沈欢决定,还要更老实一些才行。 这样,情况有所好转的沈欢便老老实实的待在马车里,连午饭也借口身体不适在车上解决了。 “钟灵,我们休息一下吧。”有点无聊的沈欢看着一旁的钟灵。 “姑娘才绣了一炷香的时间。”钟灵严肃的看着她。 “劳逸结合才有效啊。” “姑娘才绣了一炷香时间。”钟灵坚持。 “恩,钟灵,你识字吗?”沈欢转移话题。 钟灵摇头:“只认识几个。” “那我教你识字好不好。” 钟灵眉头微皱:“姑娘还是先学刺绣吧,以后再教我识字。” “难道你不想学,你要是现在不学,以后可就没机会了。” 钟灵有些犹豫,但还是坚持:“姑娘刺绣吧。” “钟灵你可真无情,连给我表现的机会都没有。” 在一旁的钟秀被沈欢搞笑的表情逗笑了:“姑娘好好绣吧,别再逗弄钟灵了。” 几天的相处,沈欢发现钟灵这孩子由着十分朴素而坚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难得一见的纯粹的人,这让她好奇又敬佩,总是想着逗逗她。 “革命尚未成功,我的继续努力。” “噫,外面下雨了。”钟秀往窗外一看。 沈欢立即凑上去:“哇,好细腻的雨。” 此时,窗外细雨绵绵,如浓雾般笼罩这整个大地,朦朦胧胧,不知何时悄然长出的嫩绿麦苗,大片大片的分布在到路边,为这幅画面带来了无限生机,一切都显得静谧美好。这让沈欢的心情也平和安然了许多。 也许是沈欢的心声起了作用,接下来的两天十分平静,没有什么意外事情发生。 从长安离开的第五天中午,他们来到了东都洛阳。打算由陆路该水路,沿着大运河到扬州。 沈欢看着雄伟阔大的定鼎门,十分激动。长安没有好好打量,洛阳就不能再放过了。 定鼎门左右坐落着两个平面呈长方形的墩台,中间有三个门道,两边还分布有东西飞廊、东西两阙和左右马道。东西飞廊和东西两阙分别位于墩台两侧,和墩台呈平行对称。 此时的定鼎门外挤满了排队等候的各色马车和民众,穿着盔甲的士兵门在一一排查。而沈欢他们则凭借着特权,越过了排队等候的人,从另一个门道中进入了繁华洛阳城。 洛阳北据邙山,南抵伊阙之口,洛水贯穿其间。隋炀帝为加强统治,连接南北,解决关中的粮食问题,大兴土木,修建了举世闻名大运河以及东都洛阳。而经过洛阳的大运河部分,就是在洛水的基础上拓宽修建的。洛水东西贯穿洛阳,将洛阳分为南北两半,因此,修建了天津桥沟通洛水两岸。 而沈欢他们为了赶时间,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洛水,在一座天津桥下下马。天津桥是巨大的石桥,桥上有四角亭,桥头有酒楼,名为‘天津晓月’,十分风雅。 沈欢透过雅间的窗户,看着热闹非凡的洛水,体会着洛阳的繁华鼎盛,心情十分好。 “姑娘,”钟秀从外面进来:“宣白说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只等着上船了。” “这么快,我才刚吃完饭。”沈欢伸了个懒腰。 “许安早就打点好了,刚到这边,就有咱们的人将东西搬到了备好的船只上。” 沈欢点头,随口问道:“今天中午大公子没吃饭?” “不清楚,听宣白说,大公子好像去见什么重要的人了。” “那他还会和我们一起到扬州吗?” “那当然了,大公子这次去扬州是为了参加宋老夫人的七十大寿,怎么会留在洛阳。” “宋老夫人?这是...” “是大公子的外祖母。” 沈欢点头,心中松了口气,倒是她自作多情了,还以为陆璟是为了她才去扬州的。其实不管那群人不管有什么阴谋,都是冲着沈欢来的,陆家就算要保护沈欢,也不会派陆璟过里啊,毕竟陆睿定不会让自己唯一的侄子出事。 是她想多了,不过不管她被牵扯到什么事情中,陆家既然答应了就会保护她,她现在也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还不如放宽心。 放下心来的沈欢就继续打听:“这还挺麻烦的,长安离扬州那么远,不可能年年都去吧。” 钟秀仔细观察着沈欢的表情,慢慢道:“是不能年年都去,但三年总要去上两次。” 她又看了看前面带路的婆子和周围的护卫,声音压低了些:“大夫人是宋老夫人的老来女,也是唯一的女儿,老夫人十分宠爱,因此,也极为疼爱大公子。现在的宋家家主是大夫人的大哥,除此外,大夫人还有三个嫡亲哥哥,也都十分喜爱大公子。” 看着沈欢的表情,钟秀继续:“宋家极为富贵,被誉为咱们大夏朝的首富,而且宋家子孙繁盛,子弟中能者辈出,加之宋家乐善好施,口碑极好,在南方的声望比四大家还要高些。只可惜宋家子孙多不愿出仕,势力弱了些。” 发现钟秀这么配合,沈欢雀跃:“我听说大公子的父亲平国公在沙场战死,那夫人呢,而且,大公子怎么没有继承爵位。” 钟秀沉默了一下:“公爷是在战死后,才加封了爵位,那时候大公子不过七岁。老太爷,也就是先定国公,上书请辞爵位,先帝不同意,就下旨让大公子成年及冠后再承爵。大夫人生下大公子后,身体一直不好,两年前就不在了……” 沈欢了然,只是两人一个说的投入,一个听的投入,完全没注意到脚下。等登船的时候,沈欢也心不在焉的,走在红漆船梯上,一不小心踩空,拽着钟灵就倒在了船梯上。就在倒下那一瞬间,沈欢看到了站在船头的陆璟,发现他面色淡然。 “姑娘,怎么样,能站起来吗?”钟秀赶紧蹲下扶她。 沈欢忍着脚痛,扶着钟秀站了起来:“钟秀,你没事吧?” 钟秀摇摇头:“没事,姑娘别担心。” 每次碰到陆璟都要倒霉,还真是克星,再看向船头,已经没有陆璟的身影了。此时,沈欢才看清了船貌,这是一艘三桅大帆船,船身阔大,船上建楼三层,在周围的船只中十分显眼。 沈欢被扶着上了船的二楼,刚到事先布置好的房中,一个小厮带着一个婆子来了。 “小人良言见过姑娘,许管事让旬医婆给您瞧瞧腿。” 沈欢点头。 钟秀道:“多谢小哥了。”然后给他手里塞了些东西。 良言又向沈欢行了个礼,便退下了。 那婆子四十岁左右,皮肤白皙,面容温和,头上簪着两只银钗,除此外,浑身上下再没有别的首饰,看起来干净利落,十分可信。 她先给沈欢行礼:“姑娘安好,”又对钟灵道:“麻烦姐儿把姑娘的鞋袜脱了吧。” 这时,钟秀打了盆水来,旬医婆洗净了手,就蹲下,双手不规则按压着沈欢的脚踝。 “嘶!” “姑娘可是这里疼。” 沈欢点头,然后旬医婆又捏了捏其他地方,确认沈欢的受伤情况。 “姑娘放心,只是有些红肿,并没有伤着骨头。” 她为沈欢按摩了一会儿,就起身道:“姑娘再用些消肿的药,就没事了。” 钟秀将旬医婆打发走,回来手里拿了个小瓷瓶:“姑娘,我给您上药吧。” 沈欢没有说话,只是把一直带的荷包递给钟秀:“这里面是一些珠子,你拿着,以后好换钱。” 钟秀扑哧笑了出来:“姑娘这是做什么,您的钱都不在自己那儿,怎么打赏我。”看着沈欢惊讶的表情,她解释道:“来时国公爷给了容嬷嬷五千贯钱,让容嬷嬷给您保管,许嬷嬷又给了我二百贯钱,让我给您保管。” 沈欢这才明了,只是陆家对她也太好了吧,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她和陆家到底是什么关系,以后还是弄清楚为好。 没想到,此后,旬医婆成了沈欢这里的常客。 沈欢晕船晕的厉害,在船上呆了半天就开始眩晕,旬医婆为她开了药,才好了些,却又开始断断续续的低烧。一路上只能躺在床上,晕晕乎乎,期间只有容嬷嬷和冉云来看过几次。 好在旬医婆医术可靠,沈欢渐渐好了起来。 这天沈欢正坐在床上吃饭,钟秀神色匆忙的过来了。 “怎么回事,这么慌张。” “姑娘,昨天晚上船就到扬州了,大公子他们下了船,咱们却还在往南走。” 第八章 念安村 沈欢脸色一变:“容嬷嬷呢?” 钟秀顿时淡定了下来:“容嬷嬷还在。” “那你去容嬷嬷那里问问怎么回事,别慌张。” 大约一柱香的时间,钟秀回来了。 “姑娘,咱们此行的目的不是扬州,而是苏州。” “怎么回事?” “我去问的时候,容嬷嬷也很诧异。她说来的时候就定好了是苏州,苏州是咱们陆家在南方的根基所在,不回苏州能回哪里去呢。我便说,还以为咱们都跟着大公子去扬州呢。" 沈欢仔细想了想,确实没人给她说要回扬州,当时她提了要求,但并没有得到答复,是她自己以为是要回扬州的,还影响了钟秀钟灵。看来,陆家确实没把她看在眼里,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打发掉她, 事已至此,沈欢也没什么生气的,反正她的目的只是离开陆睿那对恩爱夫妻,找一个相对独立的地方发展自己,扬州也好,苏州也罢,在她眼里都一样。 “嗯,你说的很好。其实苏州也很美呢,咱们到哪里都一样。” 钟秀见沈欢神色自然,不像作伪,便放心了:“陆家在苏州很有声望,在那里比扬州还要好些呢。” 沈欢笑笑,就躺下养神,难道她还能借陆家的势不成。当然,她现在是借陆家的势力保护自己,但是一切被动,哪能招摇。 只是却没想到,沈欢去的地方,也不是苏州城陆家的府邸,而是一个离苏州城还有大半天车乘的偏僻村落。 中午在船上吃过午饭,沈欢他们就下了船,坐到事先安排好的马车上。 一开始沈欢她们也没注意,只是,马车行驶了快有一个时辰了,沈欢终于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怎么会这么远,不应该下船就是吗?” 钟秀看着窗外,心中疑惑,便掀开车帘与驾车的婆子攀谈:“阿婆,咱们这时去哪里?” 谁知道,那婆子一口吴侬软语,沈欢她们根本就听不懂,只知道并不是去往苏州城。 沈欢心中虽然焦急,但还算镇定,直觉觉得陆家不会害她,可能只想给她安排个隐蔽的地方。 无奈,看着钟灵钟秀有些惶恐的表情,沈欢就开始转移话题,讲些改编版的冷笑话,总算让气氛没那么紧张,而沈欢身体也虚弱,一会儿就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天黑了,钟灵在车上点上了灯。 “姑娘,咱们已经到了,别院的管事习总管正在安排。”钟秀给她倒了杯茶,“咱们来的地方是陆家在苏州城外的汐沙别院,据说,当年陆家一位公子外出遇险,被这里的村民所救,后来见这里山清水秀,就起了在这里建别院的念头。” “那这里是什么村子?” “念安村。” “念安村,挺别致的村名,有缘由吗?” “姑娘听这名字不就知道了嘛,这里的村民都是当年从北方迁徙过来的,心心念念的都是平安。” “对了,这里的话能听懂吗?” “能听懂得,他们的话虽奇怪,但和官话差不多。” 这让沈欢放心下来。 这时,马车突然前进了,不过几十步,就停了下来。 一个温软的声音:“姑娘,下车吧。” 钟秀先下去,钟灵扶着沈欢下车。只见一道厦式门,飞檐高翘,雕镂精巧,檐下挂有两个灯笼,门前站着两个婆子和一位十分看起来年轻的女子。见到沈欢,她们一起行了礼。 那名温婉柔美的女子道:“涟漪见过姑娘,以后就由我服侍姑娘以后的起居用行了。” 沈欢有些惊讶的看着这个人,这可相当于她的管事妈妈了,虽然灯光昏暗,沈欢看不清楚,可也能感觉到这位女子十分年轻。 “以后就麻烦涟漪姐姐了。”沈欢摘下腰中的玉佩递给涟漪。 涟漪坦然接受。 钟灵钟秀也一起见了礼,涟漪连忙扶起她们俩:“一路舟车,想必姑娘已十分劳累了,还是先进院吃些东西,休息休息,做这么虚礼干什么。” 两名婆子在前面打着灯笼引路,沈欢她们穿过一个影壁,走过一个天井,来到一个大厅,大厅灯火通明,有两个婆子守着,穿过大厅往后走,是一个小花园,一条石板路蜿蜒前行,小路两旁有柱形石灯台,散发着温暖的灯晕光。走过花园,就见到一个拱形门,穿过拱形门,又是一个影壁。 穿过了影壁,涟漪道:“姑娘,这就是汀芷院。” “这是我的院子吗?”沈欢边问边打量这个院子。这间院子没有天井,影壁后是一个大鱼缸,鱼缸左右两条小路,通向左右两个拱形门。 “嗯,以后姑娘就住这里了。那边是沁墨园,是姑娘以后学习的地方,姑娘的两位先生也住在那里。”涟漪指着右边的拱形门,随即又指向左边:“这边是您的小厨房,以及侍女婆子们住的地方。” 沈欢听言,好家伙,给她请先生,还配小厨房。 再看这间院子,布置也极为雅致,西南角与东南角,都种着一丛芭蕉,院子右边中间是一棵阔大的樱桃树,树下有一石桌和四个石墩。对应的左边是一小水潭,潭边怪石花草俱全。 往前走,是一栋两层小楼,一楼二楼都有栏栅走廊,只是一楼中间有阶梯和门,二楼则是全包,楼梯则在小楼右侧。嗯,构造挺奇特的,不像一般的传统建筑。 此时,院中亮着数十盏明灯,一眼就看到有十个人在一楼阶梯前站着。 等沈欢走近,十人纷纷行礼。 涟漪就领着沈欢走进大厅,大厅并不大,布置十分清雅。涟漪请沈欢坐在上坐,又招手让那十人进来。 这十人中,有两个是二等侍女,四个小侍女,另外四个婆子。 两个二等侍女沈欢起名锦书,锦画。小侍女则叫怡情,怡景,怡心,怡灵。 只是沈欢身体虚弱,见过她们就没了精神,涟漪亲自服侍她沐浴,又吃了半碗粥,就到楼上的卧房休息了。 第二天,沈欢是饿醒的,四肢酸软无力,脑袋昏昏沉沉。 “钟灵...钟秀...” “姑娘醒了。”守在边上的钟秀收起幔帐:”钟灵正收拾咱们带来的行李呢。” 沈欢勉强起身,靠在床头:“嗯,有吃的吗?我有些饿了。” “早就备着了,只等姑娘起身。”钟秀服侍沈欢起身穿衣。 那边,锦书锦画带着小丫鬟鱼贯而进,锦书服侍她洗漱,锦画在黑漆镂雕圆桌上摆饭。 沈欢这才看清自己的卧房,不同于在疏月院注重隐秘的格局,这间房子并没有屏风等隔绝空间的装饰,显得十分亮堂开阔。只有两层淡黄淡紫的幔帐用作隔离,将房间分为三部分。只是现在都收到了两边。 洗漱后,沈欢来到了房中间,坐在黑漆八角墩上吃饭。 饭毕,沈欢满足的来到房间右边临窗的罗汉床。 “现在什么时辰了。” 钟秀笑道:“姑娘这一觉睡得可饱,现在已经快午时了。” 沈欢打了个哈欠:“太累了嘛。对了,我昨天没有好好逛逛,今天可要好好看看。” “这儿以后都是姑娘的了,怎么看都行,只是一会儿还要旬医婆给你看看。”沈欢点头,如今的身体状况确实差了点。 “嗯,涟漪去哪了?” “涟漪姐姐去安排容嬷嬷了,容嬷嬷并不和咱们住一个院子。” “这么说,以后都是涟漪管咱们的院子了。” “应该是这样的,习总管是这里的大总管,但平常是不管这里的。” “还有哪些情况?”沈欢望向窗外的樱桃树,竟然已经开花了,看来过不了多久,就能吃樱桃了。 “姑娘的两位先生,一位是教文章诗词的冯先生,绍兴人氏。一位是负责琴棋书画的杨先生,金华人。原都是金陵书院的学生,两位先生我都见过了,十分可亲。” “只教这些吗?怎么没有教刺绣厨艺的。” 钟秀有些惊异:“姑娘怎么这么想,您自然是要学习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只有那些寒门小户的女子才会学习刺绣厨艺,姑娘自有人制衣做食,何必学这些呢。” 沈欢也诧异,感情我向钟灵学习刺绣,你还以为是闹着玩的啊。不是说古代闺秀都要学习刺绣的嘛。 沈欢自己身份特殊,又不愿依附陆家生活一辈子,自然要学点的实用的本事。虽说自己最喜爱也最擅长的书画在古代也很有市场,但是沈欢可不认为自己有那个本事能以书画生存,毕竟书画这种艺术品通常与一个人的地位身份挂钩,沈欢打定主意要老实低调,自然不能张扬。 唉,世事多艰,前路不明,还是走一步算一步。 沈欢喃喃:“原来我娘亲都是自己制衣做食的,我以为也要学这些呢。” 钟秀默然,随即一笑:“姑娘以后可不用为这些操心了,这不很好嘛。” “是呀,那我什么时候学习啊。” “姑娘三天后正式拜师,单日上午一个时辰随冯先生,下午两个时辰就跟着杨先生,双日就反过来。” 什么!一天要学习六个小时,虽然不多,但白天就那么点儿时间,自由分配时间就少很多了。这是压榨小学生啊! “这么长时间!钟秀,有没有假期啊。” 钟秀看着沈欢纠在一起的小脸,忍住笑意:“姑娘别担心,十天一次休沐,可以休息一天。” 这分明比现代还要过分啊! <ahref=>起点中文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a&a&a> 第九章 汀芷院 不一会儿,旬医婆过来为沈欢诊脉,开了几个保养的方子。沈欢意识到,这个身体先天不足,后天也没养好,虚弱得很,看来,每天还得早期一会儿锻炼身体,跟舅舅学的五禽戏,太极拳,还有养生拳,这一世也要不停的练习,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生命在于运动嘛。 申时不到,涟漪就带着钟灵回来了。 “姑娘,您的东西都已经登记在册,收在库房里了。” 涟漪交给她一本蓝皮册子,沈欢打开,东西还真多,大到家居摆设,小到衣服首饰,应有尽有,竟然还有不少名家大师的字画!嗯,连陆睿给的五千贯,许嬷嬷给的两百贯也都登记上了,不得不感叹,陆家太厚道了。 将册子递给涟漪,沈欢笑道:“以后就让拜托姐姐了。” 其实,那些前朝古董,名人字画,都是青染衣留下的。可沈欢根本不知道,现在她只觉得生活很有保障了,心情大好,就带着钟灵钟秀参观以后的生活环境。 沈欢这才发现汀芷院后面前有一片桃树林,只是此时桃花已经衰败了,想来盛开时,必是云蒸霞蔚,美不胜收的景致。一条小溪从桃林中穿过,流到前院的小石潭,没想到,那个小石潭还是活水。 “钟秀,能在这里搭个秋千吗?” “姑娘若是想要,回头给涟漪说一声就行了。” 沈欢点头,也好,试试这位滴水不露的管事的态度。 想到二楼的卧房书房都有后窗,沈欢更开心了,以后可以对着这片桃林作画了。 汐沙别院占地数十里,连绵成片,沈欢的汀芷院只是边缘的一个院子,除了汀芷院,其他地方都封锁着,沈欢根本无法参观。不一会儿,沈欢逛完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儿,很满意,前有花园后又桃林,左有书苑,右有杂院,人员配备齐全,一名管事,八个丫鬟,四个婆子,还有两个先生,医婆一名。这可比前世享受多了。 晚上睡前,沈欢推开后窗,对着月色下别有一种风情的桃林,对月许愿:“愿祖父安康长寿,不要太过伤神,愿小师叔心愿终成,活的潇洒自在。如今重获新生,定不负韶华时光,苦练书画,不再愧对祖父的苦心教导。” 许完愿,沈欢哭了,这是她自穿越以来第一次流泪,心中五味杂陈,而此时,温润春风伴着细雨朦朦,拂面而来,心绪渐渐沉定下来,给自己一个大大的微笑:“生活这么舒服豪奢,要活得开心啊!” 第二天,沈欢早早起来,打了会儿太极,练了几下五禽戏,不一会儿就气喘吁吁了。 沈欢接过钟灵递过来的面巾擦脸:“钟秀,有什么轻薄透气的布料没有,回头我给你样式,给我做几套练功服。” 已是四月末了,苏州这里的天气十分温暖宜人。 钟秀对于沈欢练功,一直有几分怀疑,但看了今天的效果,倒觉得还不错:“姑娘放心,一会儿我就去库房找找。” 沈欢洗漱后,吃完早饭,就兴冲冲的来到了书房,终于可以摸到笔了! 其实,动不动笔不重要,沈欢最关心的就是如今颜料的发展,究竟有哪些,哪些没有。沈欢的书房紧挨着卧房,同卧房一样大,进门是一架黑漆落地屏风,上面画的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绕过屏风,是一个花架,架上一盆吊兰。 房间中间有一扇后窗,临窗的是一架翘头楠木大书案,宽约八十公分,长约两米。案上笔墨纸砚齐全,左右两边有青色的幔帐隔离。左边是两排高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书;右边有一架小书案,书案后是一套楠木柜子,柜子里是一些文房用品。另有四盆花木点缀,东西虽多,却不显拥挤。 沈欢坐在小书案边:“钟灵,快把颜料拿出来,我想作画。” 钟灵从旁边的柜子拿出一个盒子,沈欢打开,竟然是两层折叠的那种盒子,摆放着婴儿拳头大的白瓷盒,沈欢一一打开,发现有石青、石绿、花青、赭石、朱砂、银朱、朱标、胭脂、洋红、泥金、泥银、铅粉、藤黄等品种,竟然十分齐全。 沈欢忍不住调了几个颜色,随意在纸上画了起来 钟灵钟秀十分惊讶,只见沈欢寥寥几笔,一支桃花就跃然纸上,五朵桃花形态各异,鲜活生动,栩栩如生,竟隐约觉得有桃花香味传来。 “姑娘画的真好。”钟秀由衷赞叹,不过是七岁稚龄,竟然画的这般好。 沈欢心中也有些惊讶,没想到自己竟把桃花的意韵抓的这么好,虽然技法却有些生疏,却比以往画的好多了。 这本是沈欢随意画的,觉得画的不错,就打算把画补全了。一道墙,一条河,一座桥,一棵柳,被沈欢一一勾勒,用淡墨画出。那枝从墙内伸出的桃花显得格外鲜艳,一旁的河流,远处的桥和柳,成了背景,成了陪衬,但这种朦胧淡雅的有些印象派风格的情调与明丽亮眼的桃花对比,竟有种欲与还休,神秘幽远的独特风味。 但从整体上看,这副画却有些不论不类,她学习的东西太多,无法兼收并蓄,导致了风格混乱。 所以,沈欢需要的是沉淀,积累和感悟,将自己囫囵吞枣吸收的知识一点点消化,融会贯通。 “钟灵,你说怎么样。” “怪怪的,但是很好看。” “你太捧场了,其实我自会拿笔就开始画画,现在这种程度并不算好。” 钟秀连忙道:“怎么会,我虽然不懂画,但也看的出姑娘画的不错,尤其您现在年纪还小,假以时日,定会更好的。” 沈欢笑笑,没说什么,其实沈欢并不想在两人面前隐藏她的天赋,毕竟以后要长久相处,沈欢不喜欢日日都要小心感觉。 就她这种半调子,也就占了年纪的光,但不可否认,三个多月的经历似乎也磨砺了她,虽然没有练习,但感觉境界意识分明有了不错的进步,这算不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吩咐钟秀将这幅画收好,沈欢不再画什么了,熟悉了一下书房的环境,开始了练字。 沈欢爱写字,因为练字可以凝神养气,于她,是一种享受。她最擅长的是行书,同时对隶书和魏碑情有独钟,楷书也不错,她的欧阳体也有了三分火候。 不过,她是个左撇子,左手明显比右手写得好,刚才画画也是不小心用了左手,还好钟灵钟秀没有注意到。 但是,今天的任务不是练字,而是为了两天后上课做准备,她的写出一手符合她年龄的幼稚字体来,这可比写好字还要难上几分啊。 其实,沈欢这么小的年龄是不适合练字的,因为手骨没张开,没有力道,但不妨碍她打打基础。 有事情做,时间就过得很快。 两日后,沈欢同往常一样,早早起来,锻炼身体。吃过饭后,沈欢被涟漪好好打扮了一番,就来到了沁墨园,准备拜师仪式。 不过,见到两位先生,沈欢有些傻眼了,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先生是女子!还是从金陵书苑出来的!没想到,这个时代竟然还有女学院,还蛮先进的嘛。冯先生是标准的江南女子,娇小玲珑,皮肤白皙细腻,举止温雅,满身的书卷气。而杨先生容貌昳丽,身材修长,气质高雅,颇有世家风范。 两位先生的喝过沈欢的拜师茶,冯先生送了一套诗经,杨先生给了一套画笔。 “小姑娘不必紧张,今日不授课,咱们可以随意交谈。”冯先生说着,便拉着沈欢走到庭院,杨先生不慢不紧的跟在两人身后。 沁墨园比汀芷院略小,却显得阔大,这里仅有个一方墨池,一棵金桂,一丛修竹,只是没想到,冯先生带着沈欢出了沁墨园,来到了桃园。 桃园小溪旁的草坪上,早已布置上了一张大方桌,三个小杌子,方桌上有一套茶具,三盘点心。 那冯先生望着桃林,显得十分开心:“前些日子见这里桃花开的旺盛,就想来这里煮茶谈天,今日可是如了我的愿了。” 杨先生神情怡然:“花都败了还如愿,你倒是心大,还是快煮茶吧。” “便是煮茶,也要让姑娘先品。”冯先生说着,就坐下,就着小丫鬟端着的铜盆净手,又让人在香炉上添香。 这时代的饮茶并不像后世,而是有点类似宋朝,将茶叶磨成粉末,用热水冲着喝。当然,茶艺并非这么简单,里面的门道很多,沈欢并不清楚,只觉得冯先生动作优雅娴熟,看起来赏心悦目。 最后,冯先生将一兔毫盏放在了沈欢面前,沈欢看着茶盏上的并蒂桃花,吃惊的看着冯先生,没想到,冯先生的分茶技艺这么好。不由赞叹道:“先生好手艺,我都有些舍不得喝了。” 冯先生轻笑:“这算什么,你杨先生可更厉害了,若她给你分茶,你不得天天供着。” 沈欢看向杨先生,只见她专心品茶,神色不动,看来她没有猜错,这位杨先生并不喜欢她。于是没有接冯先生的话,也专心的品起茶来,说实话,味道一般。 第十章 青梅酒 冯先生见二人都不说话,似乎察觉到什么,便把茶盏放下:“不知姑娘可曾启蒙,学过些什么。” 沈欢想了想:“我自幼由娘亲启蒙,学了千字文,幼学琼林,还学了几篇诗经。” “哦,还学了诗经,不知到姑娘喜欢哪一篇。”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姑娘可懂其中真意。” 沈欢摇头:“就觉得挺美的,先生为我讲讲吧。”只是心中吐槽:不懂装懂,是装逼,懂装不懂,是苦逼。 其实,从小祖父就给她启蒙,经史子集轮番讲,倒也学了不少,毕竟学画之人,要有一定的文化修养。 没想到,冯先生不但给她讲解了这两句,还把采薇整篇都讲了个遍。不过,她也确实学识渊博,一首采薇,娓娓道来,如讲故事般,清晰易懂,外加旁征博引,倒也十分有趣。只是那杨先生一语不发,等冯先生讲完,沈欢才突然意识到还有一个人在。 好在一个时辰很快就过去了,茶话会也结束了。 沈欢走后,冯先生叹气道:“何必呢,只是一个孩子。” 杨先生冷笑:“我们寄人篱下,本不该抱怨什么。可她这种身份,竟要让我们来教导,这陆家也欺人太甚了。” “陆家救我俩一命,便是做牛马也要报答的,不过是教一个学生罢了。” 看着杨先生脸上悲切痛苦的神色,冯先生劝诫的话也说不出口了,就起身往桃林深处走去:“你还是想开些吧。” 回去的路上,沈欢对涟漪赞叹道:“看冯先生那么年轻,没想到竟这么博学多识。” “姑娘满意就好。” “看两位先生行为举止,雅量非常,想必出身不凡吧。” 或许觉得沈欢话中打探的意味太过**裸,涟漪扫视了沈欢一眼,却正好撞上沈欢笑眯眯无辜纯良的眼神,她平静的把眼神转向前方:“为姑娘请的先生都是远近闻名的才女,自然不凡。” “两位先生年纪不过二十五六,竟还没有成家生子,反而出来坐馆教学,我倒十分佩服先生这等洒脱之人。” 看发型,应该没有成亲。 涟漪突然笑了:“没想到姑娘竟有这样的志向,只是这种道路十分艰难,姑娘可要想清楚了。” “我只是说笑罢了,涟漪姐姐这么年轻也没有嫁人,可曾后悔。” “涟漪不过普通女子,得陆家大恩,无以为报,只愿服侍好姑娘,别的不曾多想。” 说实话,沈欢并不擅长这样打机锋,而且涟漪圆滑沉稳,说话办事滴水不漏,让沈欢十分头疼。算了,这种打探消息的事情还是交给钟秀吧,不过说了几句话,就这么耗费脑细胞。 但是她们主仆到来日短,虽然这里的人服侍周到,但并没有相应的尊重,而是一种对客人的客气和疏远,打探消息可谓是困难重重,好在沈欢看得开,现在掌握不了生存环境的信息没关系,生活依旧舒适,不用着急,反正来日方长嘛。 此后,沈欢就跟着冯杨两位先生学习,冯先生温和宽松,在她那里倒是十分自在,而杨先生只管教,沈欢学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一点要求都没有,而且还经常提前结课,这到让沈欢轻松自在了许多。剩余时间,沈欢基本都用来看书和练习字画,古代娱乐这么少,沈欢就把教钟灵识字,钟秀算数,当成了乐趣,这两个天资聪颖的妹子完全满足了沈欢为人师的虚荣感。 只是,再好的地方,一直呆着也会腻歪,更何况是沈欢这种跳脱性子。前几天还好,读书写字作画教学,沈欢还玩的津津有味,可是,憋在这一亩三分地,没人管着,却不能出去,让沈欢心里直痒痒。 好在,几个月来,她也成熟稳重了许多,虽然经过看书套话,她也了解这个时代对女子的束缚并不多,反而很开放,但是,她一直摸不清涟漪的态度,而这里的习总管更是一面也没见过,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便不再想着出去的事了。 马上就到五月初五端午节,虽说沈欢并没有感到什么节日的气氛,但是原本规规矩矩的小丫头们突然活跃了起来,这天沈欢看见怡情怡景跑到涟漪面前请假,在沈欢面前一向戴着温柔大方面具的涟漪对她们竟面露包容无奈,颇有些招架不住的样子。 “你们这些鬼丫头,出去玩也可以,但要跟紧福才,申时之前要赶回来。” “咦,这是干什么呢,你们要出去玩儿。”偷听够的沈欢面带好奇的走过去,其实从这里到苏州只用一个时辰就够了,那日是因为容嬷嬷看望亲戚,才饶了远路,只是沈欢睡着了,并不知道。 三人见是沈欢,连忙行礼。 涟漪笑道:“这俩丫头,和怡心怡灵约好,趁着福才在端午去苏州城采买时,一起去看赛龙舟,不过是去三个时辰,院子里也不忙,我就答应了。” 沈欢心想,不答应怎么行,这些丫头撒娇功力不凡,而且都是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怎么能不爱凑热闹,想着身边过于早熟的钟灵钟秀,沈欢有点小心疼。 “我在扬州的时候见过赛龙舟,热闹极了,反正院子里也没事,你们就好好出去玩吧,回来给我和钟灵钟秀好好讲讲。”其实扬州城只看过一眼,哪见过什么龙舟,真是越来越虚伪了。 涟漪一直觉得沈欢显得比同龄人成熟淡定,没想到竟会装作毫不在意的说出这么酸溜溜的话,表情别扭可爱。 “姑娘若是想去,我差人去找习总管说一下,看看能不能安排姑娘出去。” 沈欢心中欣喜,想着终于能出去看看了,谁知,不一会儿习总管传话过来:“如今临近端午,要彻底清扫别院,人手不够,外面又过于拥挤喧闹,怕是护不好姑娘。” 总而言之,是出不去了。 桃园的桃花已经完全凋零,都是观赏性的树,没有结多少果子。 沈欢坐在秋千架上,有些苦恼,明明二胡拉的不错,怎么学起七弦琴来就这么困难。 想起杨先生十分心疼的看着青染衣的那把焦尾琴,还有些哭笑不得。杨先生本就对她冷淡的很,就算看到她在书画上的‘天赋’也没有什么改观,在看到沈欢在古琴上废柴的样子,就更是心灰意冷了。 “姑娘,梅子都处理好了。” 过来的锦画,是沈欢这些丫头里长的最好的,鹅蛋脸,水杏眼,美丽可爱。 “这么快,带我去厨房,我教你们蒸酒!” 沈欢在花园里看到了两棵青梅树,果子都快熟了。只是,青梅这种东西,不处理根本没人要,沈欢发现,这里的人们一般都把青梅做成果脯,而在汀芷院,大家都把它无视了,沈欢想起了原来喝过的青梅酒,好喝又保健,十分想念。 青梅酒制作简单,沈欢就决定试着作些青梅酒。幸好,自从端午过后,沈欢与涟漪那层客客气气的隔膜也有些消散,倒越来越自然了,许多事情做起来也变的方便起来。 这个时代,已经又很多品种的酒了,什么百末酒,琥珀酒,金银酒紫驼酒等,都是黄酒和白酒,但基本上都是低度数的酒,蒸馏酒还未出现。 这时的果酒,是以各种果品和野生果实,经发酵酿造而成的低度饮料酒,什么葡萄酒、梨酒、荔枝酒、石榴酒、枣酒、黄柑酒、甘蔗酒以及蜜酒等,种类繁多,可却上不了台面。 起初沈欢很奇怪,夏朝鼓励饮酒,世人嗜酒如命,虽然果酒度数低,但口感香醇,这时候的饮料又少,应该很受欢迎啊。 现在才明白,这时的果酒色泽浑浊、多有絮状杂质,而且果酒的酸涩味苦,掩盖了本身的果香。没办法,这时候果酒的酿造技术无法与已经十分成熟的黄酒和白酒酿造技术相比,尤其是这时的人敝帚自珍,稍微有点好办法就绝不外传。 其实酿酒是一门十分复杂的工艺,沈欢并不清楚,只是知道果酒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葡萄酒和李子酒等一些自酵果酒,这种酒不需要酒曲,另一种则是需要加入酵母,因为这些果子自身不带有酵母菌,只靠自然发酵的话,酒没酿好,就先变质了。 一般而言,催化各种酒类的酵母菌是不同的,所以要酿制非自酿果酒,就必须得到这种酒的酒曲。当然沈欢酿造的青梅酒可没有专门的酒曲,要弄出来的话麻烦得很,所以就采用一种捷径,就是用高度数的酒直接浸泡,酿造青梅酒。 第十一章 秦越 沈欢要酿造的青梅酒,需要四十度左右的白酒,在没有蒸馏酒出现的现代,四十度的酒基本还没出现,所以只能自己来制造了。 只不过,虽然懂原理,但实际操作根本是另外一回事,勉勉强强做出来,效果也不尽人意,早知道就提前画好图纸,制作些工具了,忙了半天,已接近天黑,汀芷院的众人才把这么多青梅弄好,什么都没干的沈欢还累的不轻。 “这几日辛苦大家了,一会儿一人赏五十钱,大家都到钟秀那里领。” 沈欢心中高兴,果然大家一起做事,才容易打成一片,这么两天来,整个院子的气氛也不一样了。 “涟漪姐姐,你把这些酒都放在地窖里,三个月就可以了,到时候可记得要提醒我哦。” “姑娘放心,准不会误了。” “对了,涟漪姐姐,明天休沐,我能不能到村子里转转。”熟悉之后,沈欢也不在小心翼翼,旁敲侧击。 涟漪答应的很干脆:“姑娘要去村子里玩,就带着梁婆子,她是村子里的人,对这里十分熟悉。” 沈欢雀跃:“钟灵,明天带上你给我做的画板,咱们去采风。” 涟漪看着对钟灵说个不停的沈欢,无奈摇摇头,果然还是孩子,无论说话行事再怎么成熟,也有孩子气的一面。 第二日,沈欢带着钟灵钟秀还有梁婆子兴冲冲的出发了,只是没想到,走过前院大厅,出了门,就是念安村了。 汐沙别院在村子的西北方山岭附近,依地势而建,占地数十里,汀芷院只是最外侧的一个院子。 沿着门前的石板路向下走,入眼的满是绿色,大片大片的青嫩的稻田,点缀其间的碧绿湖泊,远方起伏连绵的苍翠矮山,沈欢不由得深呼一口新鲜的空气:“好一个山明水秀的世外桃源啊!” 那眉目祥和的梁婆子听到沈欢的赞叹,双眼笑着眯成了一条线:“姑娘的话可大实话,这方圆百里。再没有一个地方比我们这个村子景色更好的了,每年都有不少读书人来这里呢。” “那是,也只有这样的好地方,才能养出婆婆这样详乐平和的人。”沈欢对着梁婆子甜甜的一笑。 “哎哟,姑娘可别羞我了。” “我看婆婆每日都乐呵满足,人又大方慈爱,就知道这里是一方好水土。” 梁婆子慈祥的看着沈欢,颇有些感慨:“这可都是托了陆家的福了。” 念安村这个地方除了偏僻一点其他的都是顶好的,土地肥沃,景色宜人,所以不少地主大家都瞄准了这里,对这里的百姓多有欺压,为的是兼并这里。 好在陆家在这里建过别院后,再也没有什么人敢觊觎这里,强取豪夺了。 看着梁婆子一脸感激崇拜的表情,沈欢笑道:“婆婆可别这么说,想必是先祖看你们心性淳朴,热情好客,才会被打动,主动庇佑你们,这一啄一饮,自是缘份。” 梁婆子也面露自豪:“不是我说,周围的人提起我们村子也都要说声好。” 沈欢被梁婆子有些孩子气的表情都笑了,她自幼由祖父养大,对老人有种天然的亲近,遂即拉着梁婆子聊起来,她说话活泼俏皮,一会儿把梁婆子逗得合不拢嘴,直拉着沈欢到她们家吃午饭。 村子殷实富裕,家家都是粉墙黛瓦,屋檐飞翘,犹如一幅清雅悠然的水墨画,来往的村民见到梁婆子都热情的打招呼,知道沈欢是陆家姑娘后,更是激动异常,沈欢的饭约都能排一个多月了。 沈欢到梁婆子家参观了一番,就拉着钟灵钟秀跑到在路上经过的一个水塘出玩耍,而梁婆子倒也不担心,只是叫沈欢一会儿回来吃饭。 水塘很是阔大,岸边布满了清雅的粉荷,嫩黄的荇菜花,还有白色的菱角小花,远边一群白鹅姿态依然,整个水塘热闹鲜活,沈欢三人不觉浑身放松,而且池塘旁边还有一片幽深的竹林,清凉无比。 环境美好,连钟灵都放松了许多:“姑娘回去给我画些花样子吧,我想绣白鹅。” 沈欢笑嘻嘻的:“哎呦,难得钟灵提出要求了,快把画板拿出来,让姑娘我给我们钟灵花两幅花样子来,好博得美人一笑。” 钟秀把胡床,也就是马扎放在地上:“姑娘可不能厚此薄彼,我看那荷花开的漂亮,姑娘就也给我画两幅。” 沈欢刚要满口答应,就听见扑通扑通几声,她赶紧扭头一看,发现一个五六岁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儿正在泄气似的往水塘里扔石子。 “咦,钟秀,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在这里闹脾气。”沈欢故意提高了声音。 钟秀有些好笑:“要不我去问问那小姑娘。” 果然,那小男孩儿抬头看像这边,见到沈欢三人,刚才懊恼的神色不见,颇有些傲然:“无知妇孺!” “噗!”沈欢笑了出来,对着有些愕然的钟秀钟灵道:“我看咱们这里,没有妇人,好像只有一个小孩儿。” 那小男孩儿神色有些不屑:“竟然连半点自知之明都没有,还敢大言不惭。” 沈欢面色一顿,拿着手帕掩嘴,低着头,语气黯然:“哎,不曾想,我自幼身患奇症,自七岁后竟再没有长大,如今竟被一个小姑娘轻视。” 小男孩儿有些羞恼:“你胡说,哪有这样的怪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若不信,可找金庸先生所作的《奇异志》翻出看看,里面有一个奇人名曰天山童姥,年过九十,可至死都是六岁幼童的样子。想来,你是没有看过这本书吧。” 他有些狐疑:“不过是一本胡说八道的书,我才不信。你到说说看,你今年有多大。” “说了你也不信,问那么多做什么。”沈欢扭头不再看他。 小男孩儿哼了一下:“就知道你在说谎。” 哎呦,还会激将法,沈欢觉得越发好玩儿了:“罢了,实不相瞒,我已年芳十八了。” 男孩儿脸上有些狐疑,眼神一转,对着沈欢得意的笑:“口说无凭,我来考考你。” “考我,自然可以,若我真的是十八岁,你该当如何。” 男孩儿有些不满,大声道:“还没考,要求条件,我看你是心虚了吧。” “我问心无愧,有什么可心虚的,你随意问吧。” 只见那男孩儿双手一背,清脆童声琅琅动听:“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二,五五数之三,七七数之二,问物几何?” 这算什么,前两天刚跟钟秀讲过,沈欢十分轻松:“二十三。” “远看巍巍塔七层,红光点点倍加倍,共灯三百八十一,请问尖头几盏灯?” 不过一个一元一次方程,还好算:“一百九十六。” 许是沈欢答题的速度有些快,令男孩儿惊异,黑白分明的清澈双眼瞪着沈欢:“今有门厅一座,不知门广高低,长杆横进使归室,无奈门狭四尺,随即竖杆过去,也长二尺无疑,对角斜进恰好齐,请问高宽各几。” 这道考勾股定理,比上一道还好算:“高三宽四。” 男孩儿皱着好看的眉头:“今有鸡翁一,值钱五;鸡母一,值钱三;鸡雏三,值钱一。凡百钱买鸡百只。问鸡翁母雏各几何?” 好家伙,这可是个三元不定方程,要列四个未知数才能求出来啊,沈欢口算不出,只能拿笔在画板上演算。一边的男孩儿相当自信,觉得沈欢是在白费力气。 “你可听好了,一共有三种答案。第一种,4只公鸡、18只母鸡和78只小鸡;第二种,8只公鸡、11只母鸡和81只小鸡;第三种,12只公鸡、4只母鸡,84只小鸡。我说的可对?” 男孩儿听后,立即蹲在地上演算,一会儿站起来,有些别扭:“你是怎么算的。” 这怎么告诉他列方程啊,沈欢看这题,突然意识到:“4只公鸡值20文钱,3只小鸡值1文钱,合起来鸡数是7钱数是21;而7只母鸡呢,鸡数是7,钱数也是21。如果少买7只母鸡,就可以用这笔钱多买4只公鸡和3只小鸡。这样,百鸡仍是百鸡,百钱仍是百钱。所以,只要求出一个答案,根据这种法则,马上就可以求出其它的答案来。” 说完,笑盈盈地看着男孩儿:“你可相信我是十八岁了吧。”男孩儿有些不忿,咬了咬唇,然后装着十分傲然的样子:“这不够,你明天过来,我再考考你。” 钟秀觉得他十分好笑,扑哧笑了出来。 “明日我可没空,不如你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家住那里,等我有空了去找你。” “秦越。”说完,男孩儿别扭的扭过头,不看沈欢。 “原来是秦越小姑娘,对了,你家住那里?” 秦越突然想到了这茬,有些愤怒:“你才是女孩子!我明明是个男子汉。” 沈欢瞪大眼睛:“啊,哪里像男子汉了,分明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秦越嫩白的小脸被气地通红,随即瞪了一眼沈欢,窝起小拳头:“好男不跟女斗!”说完,转身就跑了。 第十二章 秦家 沈欢再也忍不住了,十分畅快的笑了出来。 “姑娘这个狭促鬼,等小郎君知道你骗他,非得回来找你算帐。” “哎呀,我忍不住嘛,他长的太可爱了。”再说了,我是真的十八岁了,这也不算骗他。 说着,沈欢坐在马扎上,抱着画版不由自主的画起小男孩儿秦越,她最善人物,不过寥寥几笔,一个呆萌狂拽的秦越就跃然纸上,一旁的钟秀笑了出来。 沈欢越发起兴了,干脆换张纸,用漫画手法,画起四格漫画。将男孩儿略微q化,将自己刚才看到的神态一一画出,巨萌无比,把钟灵钟秀稀罕的不得了,白鹅荷花什么的都不要了。 “这样也好,回来你们给我修个荷包,把他绣上,下次见面送给他。” “这人物我没绣过,也不知道怎么配色,还是让钟灵来吧。” “钟灵绣,你也要学着点儿,嗯,我跟你一块儿学。” “这下可好了,姑娘学刺绣,终于可以把琴放一放了。”忍受够沈欢的魔音的钟秀打趣道。 沈欢脸皮也厚:“这你就你不懂,你家姑娘我弹的是寂寞,你是不会欣赏,还嫌弃我弹的难听。” “我是不懂寂寞,哪天姑娘弹弹热闹,我或许能听懂一两分呢。” ...... 三人说说笑笑,其实钟灵没有说几句。 很快太阳就到的头顶,钟秀怕沈欢被晒着,就劝着她回到了梁婆子家。吃过午饭,沈欢跟着梁婆子的孙女梁静宜绕着村子逛了一圈儿,只是沈欢体质太差,逛逛歇歇,与前世爬泰山跟玩儿似的体质根本没法儿比,郁闷的她打算回去就把自己的锻炼强度再提高一倍。 沈欢回来后心情大好,念安村一日游的心得体验就连杨师傅的冷脸看着也像一朵花,这让觉得沈欢心思深沉平庸无能的杨先生更觉这娃嬉皮笑脸的令人讨厌。 花了好几天把在念安村的所见所感画了下来,沈欢得意的冲钟灵钟秀炫耀:“看看,看看,你家姑娘我的画技一日千里,哎呀,怎么画的这么好。” 钟秀一口茶别在嘴里,咽不下去,吐不出来,吓得沈欢连忙给她拍背。 “姑娘以后说话可得事先吱一声,要不我的三魂七魄可要被您给吓走了。”与越发厚脸皮的赖皮沈欢相处,钟秀的也变的犀利起来。“就冲你这句话,我也要多说话,好锻炼锻炼你的抗打击力,看看钟灵,不动如山,稳重如土,你差远了。”一旁专心绣荷包的钟灵躺枪,抬头睁着眼无辜的看着沈欢。 钟秀知道斗嘴她是远远比不过精怪的沈欢,就给沈欢倒了杯茶:“姑娘说了这么多,还是先喝口茶吧。” 沈欢美滋滋的喝了口茶:“离我休沐还有几天。” “三天。” “三天啊,好快。对了,秦越家打听好了吗?在哪里?” “嗯,我听梁婆子说,秦越和他哥哥跟着两人的祖父住在南山上,他们并非本地人士,是前些年才过来的。秦师傅学识渊博,又略通医术,很受村人爱戴。” “他们家没个女人吗?” “这倒不曾听说过。” 这让沈欢觉得秦越跟自己挺像的,从小跟着一老一青两个男人生活,嗯,应该很悲苦吧。 想当年自己七岁就背着包跟着两人走南闯北,一路风餐露宿,各种凄苦。十三岁去游览南美雨林和湿地,差点儿被毒死。十五岁在青藏高原来例假,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别提多难受了。还有去撒哈拉经受大漠风沙的洗礼,格陵兰岛观看冰川极光,却被冻个半死,总之就是哪里环境艰难去哪里。 算了,往事不堪回首。回头得把自己看过的风光一一记录下来,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随手写出,皆为山水传神。 当然沈欢虽然行了不下万里路,但是还远远还达不到这样的境界。 沈欢自己虽不能说是读了万卷书,但几千年来的知识精华,学了十几年,知识储备绝对算的上丰富,至于行万里路,全世界有历史有特色有故事的地方基本没有几个是她没去过的。所以,在这么好的前提下,自己不好好沉淀积累,那就是暴殄天物。 其实,沈欢从没想过她会在这一道走多远,从小在小师叔绝顶的天赋的打击下,就没想过以她这样普通的天赋才情能创造辉煌成就,但她就是热爱并坚持努力走下去。 于是沈欢列了个提纲,将这些年自己去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见识的民风民俗等一一记录下来,等着以后慢慢画下来,不过,一统计就忙到了大半夜,最后实在困顿不堪就睡下了。 因为要去的南山正好同汐沙别院成对角线,有些远,所以,这次出门涟漪给沈欢派了一辆青蓬牛车。 沈欢好奇,不顾反对坐在了右驾驶位置,十分悠然的欣赏沿路的风景。 到了南山下,梁婆子的孙女静宜道:“姑娘,秦家在半山坡,还有些路程,牛车过不去,只能走上去了。” 沈欢看着脚上精美的绣花鞋问道:“远吗?要走多长时间?” “并不远,一炷香的时间。” 踏着幽深的青石板路,沈欢有些小期待,不知道小男孩儿秦越见到她会是什么反映。 等到了地方,沈欢三人惊呆了。 一道高十几丈的瀑布如一条白练倾泻而下,落入水潭。两个直径有三丈的大型圆形水车呈阶梯式的与瀑布中间相连,几根青翠的的竹管引水到瀑布边的院子中。 眼前这个院子,开阔亮堂,干净清爽,簇新的半人高篱笆墙,爬满了绿叶。靠东面儿的墙上边有一颗挺拔阔大的榕树,枝繁叶茂。哗哗哗的流水声从榕树后传来,衬得这小院很静,静得有些清冷,院子中尽是奇奇怪怪的东西。 “有人吗?”沈欢试着喊了一声。 突然,右前方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可是陆家小姑娘?” 沈欢抬头一看,一个清风明月般的俊俏少年背着竹筐,牵着秦越踏步而来。 “咦,你是谁,怎么知道是我,难不成是这深山里的狐狸变的。” 那少年摇头轻笑:“果然是个精怪的姑娘,难怪越儿被你骗着。” “答非所问,可不是君子所为。” “君子境界高远,不是我所能高攀。” 少年气质如竹如松,沉稳清越,此时嘴角一丝微笑,让人觉得舒服清爽。 沈欢也不再绕圈子:“我是陆欢,前来完成那日与秦越的约定。” 其实陆家并没有承认沈欢的身份,但是一直以陆家姑娘向外说,所以沈欢就自动变成了陆欢。 “在下秦翊,姑娘远道而来,有失远迎。” 沈欢看着一旁面色别扭的秦越,笑的欢快:“这么客气做什么,钟灵,把我给两位公子的见面礼拿出来。” 闻言,钟灵拿出两个藏青色的香囊。 秦翊接过一看,不由笑出声来:“姑娘好笔力,当真是活灵活现。” 而秦越接过香囊一看,眼刀子拼命向沈欢射杀:“骗子!” 秦翊拍了下他的头:“姑娘别介意,还是进来说话吧。” 沈欢笑眯眯一脸慈爱的看着秦越:“不介意不介意。”秦越受不了她贼贱的眼神,扭头不去看她。 秦翊无奈摇摇头,领着众人走进庭院。 “秦大哥,你背着竹篓干什么去了。”面对美人有些自来熟沈欢忍不住了。 “呵呵,近日天清气爽,就去山上看了看,摘了些草药。” “山上可好玩儿?” 秦翊刚要回答,一道雷霆似的洪亮嗓音从房中传来:“臭小子,才回来,你要饿死我啊!”一个年约五十的邋遢老头急冲冲的向他们走来。 沈欢转头看秦翊,他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我在厨房留了饭。” 老头挠挠乱糟糟的头,有些不好意思,看到沈欢眼前一亮:“咦,这谁家漂亮的小姑娘。” 沈欢甜甜一笑:“秦爷爷好,我是陆欢。” 秦翊补充道:“就是帮越儿解开那道题,还摆了他一道的陆家小姑娘。” “哎哟!好丫头。”转头对秦越:“看你小子还每天一幅趾高气昂的样子。” 秦越不爽,赌气似的跑进屋子里,沈欢想跟进去,但秦老头儿抓着她不放,而秦翊也丝毫不担心的放下竹筐,往后院儿走去,沈欢也放心下来。 “秦爷爷,外面的两个大水车是你做的吗?” “雕虫小技,不算什么,做着玩儿的。”秦老头儿一脸得意。 “我看挺有意思的,你做它们有什么用?” “方便啊,你不知道秦翊那个难伺候的小子。” 接下来,秦老头儿带她参观了他们家的用水系统,让沈欢感叹古人智慧。原来,水车是借用瀑布的冲力,将源源不断的水送进院子,竹管好像现代的水管似的,分别将水送到菜地,厨房,浴室和茅房,秦老头儿设计的阀门就像现代的水龙头,随用随开。 第十三章 秦老头 秦家的茅房十分现代化,用的是冲水便池。秦老头儿做了个水箱安在屋顶,水箱中有道闸门,用线穿着。每次方便完,用手一拉,水箱中的水便沿着竹管流下来,冲洗着瓷质的便池,流到建房前挖好的下水道里,下水道一直通到山下,定期有人收去做粪。 而且这是一个循环系统,水流向秦家,用不完的再流回水潭,没有浪费。 沈欢称奇不已,真的好想弄一套啊,可惜,这里是借着瀑布和地势之力,其他地方想弄应该有些困难,而且,她也没有资格动陆家的房子。 秦老头儿得意洋洋,或许是沈欢这种小萝莉地赞美让他大受鼓舞,带着沈欢去院子里,对沈欢讲起他的作品来。 没想到,着老头儿竟然去是一个古代难得一见的科学家! 沈欢发现,秦老头儿学识渊博,通晓数学,物理,天文,地理,医术等诸多领域。他不但改良设计了许多农具,还设计了许多水利措施。 此外,他痴迷机械,设计了减震的装置,各种阀门装置,齿轮装置,简单的水下呼吸装置、拉动装置、发条传动装置、滚珠装置等,而且,沈欢还看到了半成品的机器人,机械车,和有些类似滑翔机的大木鸟,让沈欢叹为观止! 一路参观下来,沈欢与秦老头越聊越欢,沈欢是现代人,虽不是学物理化学的,但眼界高,不经意的两句话就会给秦老头一些启发或灵感,而秦老头思维活跃,想象丰富,说到开心时更是手舞足蹈,像个孩子。 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秦家的家仆,一对儿姓秦中年夫妇,驾车从苏州城回来,带了许多东西,秦老头儿用一种升降级似的机械,直接把物资从山下拉了上来。 突然,秦老头儿一阵大叫把看的津津有味儿的沈欢三人吓了一跳。 “哎呀,饿死我啦,丫头,老头我不行了,自己玩儿吧!”说着,人就像一阵风似的跑没影了。 钟秀一边看一边感叹:“真是又奇怪又厉害的老头。” “科学家都是特立独行的嘛。”沈欢突然想到了舅舅,古板严肃清冷,都是搞科学的,怎么差别这么大。 沈欢来到书房,看到秦翊在教秦越学习,就没打扰他们,随便找了本书坐在一边看起来。秦家藏书丰富,无所不及,而且分类科学,很容易找到想看的书。 一会儿,秦翊出去了。 沈欢有些讨好的给秦越倒了杯茶,秦越撇了她一眼,接过茶,却不理她。 “还生气呢。”沈欢叹了口气:“还男子汉大丈夫,这会儿竟这么小气。” “哼,我不和骗子说话。” “我道歉还不行嘛。” 秦越瞪她:“一点儿诚意都没有。” “哎,这样吧,你要是接受我的道歉,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嗯,就是为什么我算学学的这么好,这可是独家秘诀哦?” 秦越有些狐疑,但还是一脸不屑:“我勉强接受,看你能说出花儿来。” “我要是说我有十八岁,你信不信。” 看到秦越的两眼快喷火了,沈欢立即转了口气:“嘻嘻,不逗你了。其实,我家里的先生教我算学,出了几道题难为我,你那天出的题刚好和先生给我出的题重复了,要不然,那些题我不可能算都不算就说出来。” “也就是说,那些题不是你算出来的。” 孩子,原来你的关注点在这里啊!沈欢忍不住伸手捏了把秦越粉嫩的脸蛋儿:“前面的题我还会,可惜最后一道算不出来。” 秦越的露出挺满意的得意神色:“我就知道你算不出来。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 还没等沈欢发问,秦越就露出有些好奇的神色:“你是陆家人,那你知不知道陆家的陆川。” 陆川?这不是那个出家的‘叔叔’。 “只是听说过,但不了解,而且也没见过,怎么,难道你是他遗落在外的儿子。” “胡说!”秦越有些羞恼:“他都出家了,怎么会有儿子。” “那你怎么想问他?” “我就是好奇。”说着,秦越拿出一本书——《行知录》,“这是他写的,我就是想知道他这个人。” 沈欢拿书看看,大概就是将陆川出家云游后,一路的所见所闻,丰富有趣,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蕴含哲理,令人回味无穷,看着看着,沈欢就有些入迷了。 秦越一看不对,就把书从沈欢手中拿走:“没让你看。” “你就借我看看吧,我只是个私生女,真的不了解陆川。” 秦越有些吃惊,然后就有些了然:“怪不得你会住在别院呢。不过,想看书,就把你说的《奇异志》拿出来。” “既然年龄是骗你的,这本书当然也是杜撰的了。” “你骗人还这么理所当然,我不管,你要拿不出《奇异志》,我可不借给你看。”秦越傲娇。 沈欢突然有种拿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不过,就一本书嘛,名字可以杜撰,内容也可以杜撰,大不了自己写几个故事编一本。 “好吧,你说了,下一次,我就给你一本儿《奇异志》,你就把这本书准备好吧。” 见沈欢满口答应,秦越有些狐疑,但是抱着一种看沈欢笑话的心态,就没再说什么。 “你们家真好玩儿,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 “这算什么,都是我爷爷闲来无事折腾出来了。以前有不少人成天往我们家跑,求我爷爷手里的东西。”秦越颇为得意。 “秦爷爷的东西不凡,必然会有不少人来争抢,想必秦爷爷不厌其烦才会搬到这里来吧。”沈欢随口道。 说道这个,秦越表情有些黯然,又有些愤怒,最后严肃的对沈欢道:“以后千万不要再我祖父面前问起我们搬到这里的原因。” 沈欢一听便知道自己推测错了,触碰到了别人家的*:“对不起。” 秦越道:“不怪你,只是祖父一直觉得是因为他我父母才会被害死的,我不想他内疚。”沈欢没想到秦越会对她说这种事情,她不知道事情如何也不能劝解,也不愿秦越沉浸在往事中,便笑着转移了话题。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沈欢和秦越坐在半山腰的竹亭里,看着天边绚烂的晚霞。 真没想到,不喜欢孩子的自己竟然和一个小孩儿玩儿了一下午,还乐在其中。沈欢心想,是因为他能让她放下心,不用提防也不用隐藏自己的缘故吧。 “小臭屁,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沈欢将自己吃完的果核很没有节操的用力抛出去。 因为这个外号一直不满的秦越根本不搭理她,下巴一翘,暗示沈欢快走。 沈欢被他这种傲娇的样子萌的不得了,忍不住捏他的脸:“我走了,可别想我啊!还有,准备好那本书,下次来的时候我会把奇异志带来的。” 秦越为挣脱她的魔爪小脸憋的通红:“快走,你一辈子不来我也不会想你的!” “啧啧,小没良心的,这么口是心非。” “你这么泼妇,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沈欢喷笑:“你这么小就开始担心我的终身大事,真是难为你了。不过你放心,我应该是嫁不出去的。” 这下秦越好奇了:“怎么,你不想着以后嫁人啊。”沈欢前世就是个不婚主义者,喜欢就在一起,没必要用婚姻捆绑彼此,她是个没有定性的人,随意不受拘束,真要是和一个与自己各方面差异都很大的古人生活一辈子,想象不到。 “我是怕见过你这样聪敏俊俏的小郎君后,再也看不上其他人了,没听说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嘛。”沈欢调笑。 秦越瞬间脸红:“你...你少做梦了,我才不会要你呢。” “那你害羞干什么。”沈欢笑道。 这下秦越脸更红了,不过是被气的,沈欢见状也不好欺负的厉害了,于是便道:“你放心,我不会纠缠你的,刚才只是在开玩笑。我没想过嫁人是因为......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 秦越双眼瞪的滚圆:“你...你...” 沈欢大笑,也没有解释,踱步向下走。 第十四章 编书 回到汐沙别院,沈欢连饭都没吃,就跑到书房,翻箱倒柜,寻找材料,要么就不做,要做就要做好。既然答应了秦越,那就要好好做。 此时的书是没有封面的,前世直到元代才出现带插图的封面。因为中国古代书籍在唐代以前都是卷轴装帧,不需要封面,后来出现了旋风装、经折装、以及宋朝时的蝴蝶装书籍,才有了简陋的封面,而随着包背装和线装书的出现,封面才逐渐发展完备。起初封面插图还是比较繁复的,后来到明朝时逐渐简化,简约大方成为了封面的主题,一直延续到现代。 沈欢决定做成包背装,虽然线装书既便于翻阅,又不易散破,是中国传统装订技术最先进的形式,但沈欢觉得包背装并不比线装书落后,而且看起来更美观。 封面,内容,插画,装桢等等,任务还挺多。正在考虑封面该弄成什么样子,涟漪带着怡景怡情捧着饭盒进来了。 “姑娘忙什么呢,可别累坏了,还是吃些东西吧。” 涟漪将饭摆好,沈欢虽然没心情吃饭,但还是老实的吃了些东西。但是心中一直在思考封面该弄成什么样,不能太花哨,也不能太刻板,还有,是先画好封面呢,还是成书后再往上画呢。 不管了,还是先把内容想好吧,故事也不写多,就写七个,不过得先把逍遥派天山童姥的故事写出来。她虽然看过《天龙八部》这本书,但时间久远,她又不是过目不忘的天才,早就记不清了,还得再编编。 大理无量山的逍遥派,其门下弟子个个不凡,个个男俊女靓,俊朗不凡,人人潇洒飘逸,聪慧异常。 掌门逍遥子有四名弟子:天山童姥、无崖子、李秋水及小师妹(李秋水妹妹,无量洞玉像,真实姓名没有被提及)。后来逍遥子将掌门之位传给无崖子,并授以七宝指环。 童姥六岁时开始练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每三十年返老还童一次,每次返老还童的同时内功需重新练起,并且午时需饮生血,这样一天恢复一年功力和容貌,但是因为童姥开始修练的年纪太小,以致于永远都是六岁女童的模样。 天山童姥和的李秋水同时爱上风-流潇洒的无崖子,常为其争风吃醋。然而,无涯子心慕姿容绝世的师父逍遥子,只是此事有违伦理纲常,只能隐而不发。奈何无涯子忍受不了二人的痴缠,便假装喜欢小师妹,并因以外与其发生关系,生有一女。 日渐相处,小师妹渐渐发现了无涯子的心事,既震惊又伤心,原来,她对无涯子早已情根深重,只是她心性骄傲,无法忍受他只是把她当成挡箭牌,便带着女儿愤然离开。李秋水借与妹妹一样的容貌趁虚而入,奈何,无涯子对她冷淡异常,于是独自跑去西夏,凭美貌媚术当上西夏景宗李元昊的妃嫔。 此时正值童姥二十六岁,练功有成,手少阳三焦经脉逐渐好转,本可发身长大,与常人无异,哪知遭李秋水暗算,走火入魔,这回彻底长不高了,永远停留在六岁女童的身材。 作为报复,童姥潜入王宫,在李秋水脸上用利刃划了个「井」字,两人至此仇深似海。 而进入江湖的小师妹却混的风生水起,凭借着绝世容颜与俊逸犀利的武艺迅速成名,还博得了君兰仙子的美称。无涯子听说后,也开始挂念起小师妹,便决定下山去找她。得到消息的天山童姥和李秋水纷纷阻挠,阻止两人相遇。 嫉妒让女人变得恐怖,天山童姥知道此生要和无涯子在一起已是痴心妄想,但也绝不原意别的女人得到他,于是暗下杀手,决意除掉小师妹。 无涯子进入江湖麻烦重重,好在他能力出众,武功高强,每次都能化险为夷,但时日已久,就开始想念在无量山的师父,于是打算以后再寻找小师妹。 却不知,逍遥子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便独自下山寻找自己的埋骨冢,途中遇到被天山童姥追杀重伤的小师妹。此时的小师妹见到师父,委屈愤恨嫉妒不满,各种感情纷涌而至,泄愤似的刺了逍遥子一剑,却正好被赶来找师父的无涯子看到。 无涯子疯了似的打了小师妹一掌,却不知道小师妹那一剑刺的不重,逍遥子虽大限将至,但这样妖孽似的人物怎会如此脆弱,他本就是让着这个自己宠爱的弟子。 但无涯子并不知晓,看到那一幕他的理智已全无,而他那一掌,也将小师妹送入了黄泉。 逍遥子望着眼前的一切,抱起了小师妹道:“你与你父亲完全不像,他冷漠的很,却让人怎么也放不下。”说完,便消失不见了。 无涯子疯了,他知道自己爱慕师父,却不知到,在小师妹死后,他才发现,原来,他也是爱着她的,只是从来不觉得她有师父重要。 追踪小师妹而来的天山童姥看到了自己最爱的这个世间清俊无双的男子陷入癫狂的状态。 李秋水得知这一切,笑着笑着便哭了:“哈哈,都是妖孽,男人喜欢男人,父女相争,哈哈,不!我才不是你女儿,我也不是王妃,我是秋水啊,师兄!” ...... 洒了一通狗血,沈欢心情大为畅快,也没想过这样刷新三观的故事适不适合小孩子看。扭头发现钟秀都趴倒桌子上睡着了,而钟灵的眼皮也开始打架了。 一问时辰,已经过了子时了,这才赶快休息。 第二天一早,沈欢差点儿没起来。 上午是杨先生的课,教了一会儿指法,便让沈欢自己练习,然后自己回房看书了。 往常,沈欢还会自己练习一会儿,但今天,她也不在意了,只管回书房。因为,她发现了自己任务十分艰巨,昨天只是编了一个故事,就用了那么长时间,今天要把故事完完整整的写出来,用的时间只怕更多了。 此后每天,沈欢都是这么废寝忘食,写完一个故事,还要配上十几幅插图,几天下来,才搞定了天山童姥。 然后是妖媚多情狐妖,霸气侧漏黑山老妖,精怪可爱玉泉精,邋遢酒鬼老道,清俊呆萌书生等的搞笑情仇妖怪故事,最终结为跨种族跨年龄跨性别的金兰亲友。 还有酷炫狂霸拽的海盗与神秘毒舌腹黑的海妖相爱相杀,引发国家纷争,最终一一被平息的绝壁丰富感人的情感故事。 怎么能少得了鬼怪故事!意外死亡的中年狡诈商人遇到意外出现问题的黑白无常,见缝插针,把握机会,最后成功谈判得到七天时间。重新复活的商人却发现自己开始看得见鬼魂,然后是一系列鬼怪出现的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最终商人受不了折磨,只多活了六天。 啧啧,盗墓这么好的题材,不写就对不起观众啊。于是,一对好基友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也由此诞生。 奇人奇事不能少。一个潇洒不羁的诗人,机缘巧合,一日内游览仙界,妖魔界,魂界的奇幻故事。一个善良淳朴的平凡人在艰难黑暗的世道,被重重迫害,最终黑化,成为一代佞臣奸臣代表的沉重的现实主义故事。 最后沈欢忍耐不住加了一个男女灵魂互换的故事。 十日到了,沈欢没有完成任务,计划好的八个故事只写了两个半,没办法,只能给秦越带了个信,过些时候再去看他,自己在家继续奋斗编故事。 沈欢自认为不是什么吹毛求疵的完美主义者,但却是个想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的信守承诺的认真的人,一个月多过去了,江南燥热的梅雨时节来临,苦夏的沈欢日子不好过了。 好在每日练字绘画编故事,忙的不亦乐乎,如今故事都已经写完了,可还有五个故事的插图没画呢。 对于插画,她对自己的要求更高,每次都要修改七八次才能定下一张稿。好在,最近的收获也不少,虽然笔力不够,但笔法用墨更加纯熟,也因为最近一些列突变,使得她的心境变化巨大,意韵境界得到了不小的提高。 她极喜欢近代大师吴有如,虽然他在海派画家中笔墨老辣朴茂不如吴昌硕,色彩淋漓斑斓不及任伯年,意境俊逸秀冷不若虚谷,风质博大沉雅比不上祖父,但他博闻强记,丰富多彩,观察敏锐。 吴有如描绘的清末社会各阶层的生活和众生相,酣畅淋漓可谓近精刻微、入木三分。达官显贵、巨贾大商、地主农民、流-氓地痞、才子佳人、睿智顽鲁、老-鸨-妓-女、贩夫走卒无不形神毕肖、如灯取影、妙趣横生。并且作为中国新闻插图第一人,曾有大师评价,他绝对是“前不见古人,活不见来者”的唯一一人。 所以,沈欢的插画多模仿他,可惜笔力不够,表现力不足,只能又扬长避短,增加笔墨,使画面更加丰满。 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安安静静沉下心来练习了。沈欢还是很享受这种状态,把自己这么多年学到的见识到的感悟到的统统沉淀下来,一点一点融会贯通,一点一点成长进步,十分美妙。 只是夏天实在太难熬了,不过画了一会儿画,就出了一身汗。钟灵钟秀叫来婆子,又拿来了两个冰盆,沈欢这才好受一些。 “恐怕还得再拖几天了。”沈欢一边抱怨,一边下笔:“我决定到七夕的时候再过去。” 第十五章 偷闲 钟秀有些没精神,这一个多月,跟着沈欢高强度的工作,她和钟灵也没清闲,每日只能睡三个时辰。 “姑娘也别着急,还是身体要紧,秦越小郎君应该不着急的。”钟秀担心沈欢的身体状况,每天除了上课,都在写写画画忙个不停,常常忘记吃饭睡觉。再过几天怎么撑的下来。 “拼了!大不了杨先生的课逃了,也要赶紧把这本书做好。” 看着沈欢有些咬牙切齿的的表情,钟秀笑着劝慰:“慢工出细活,姑娘想做好,就不要着急嘛。” 可是你家姑娘我着急啊,我想出去玩儿! 沈欢放下笔,看着刚画完的一幅插画:“还可以,也是,做事讲究劳逸结合,收拾东西,去花园里逛逛去!” 说着,沈欢就开始收拾笔墨。 “可是,姑娘,外面正在下大雨呢。” ...... “呵呵,我忘了。没关系,到走廊里,咱们看雨打芭蕉!” 然后,沈欢带着钟灵钟秀看了一幅雨打残焦图:“今年雨水有些凶残。” “是啊,连樱桃结的果子也没原来多了。” “哎,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沈欢酸酸的来了一句。 “姑娘说什么呢。” “我在唱歌啊。”这个时候都是整齐的律诗,长短句什么的都是歌词。 “姑娘又在说笑了。” “啧啧,这是你们没见识了吧,我这是说唱。” 说到这里,沈欢还真想唱歌来着,想当年她可是麦霸无敌手呢。 “色白花青的锦鲤跃然於碗底 临摹宋体落款时却惦记著你 你隐藏在窑烧里千年的秘密 极细腻犹如绣花针落地 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 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 在泼墨山水画里你从墨色深处被隐去 ......” 沈欢轻声唱了一段,笑道:“怎么样,你家姑娘我可是相当多才多艺呢。” 其实,沈欢在音乐上的天赋远高于在书画上的天赋,她从小跟着世界级的大师学习二胡,这位大师是祖父的好友,本打算不再收学生,却又珍惜沈欢的天赋,收她为徒。 期间又涉猎钢琴提亲,还自学过一段时间的吉他陶笛,就连唱歌也像是无师自通,唱的很好,祖父还送她去学过一段时间的京剧,后来怜惜她受不了唱戏的苦,才不了了之。 可惜沈欢不管干什么都凭兴趣,在音乐一途远没有在书画上用心。如今学习古琴,因为杨师傅的态度,让沈欢完全不想学习,怎么都学不会。 所以,沈欢骨子里还是个任性妄为的人。 钟秀看着沈欢带有怀念的笑容,以为这是青染衣创作的歌,沈欢是想她了。 “虽然听不清姑娘唱了什么,但是很好听。” 沈欢轻笑,周董的歌,自然是听不懂才好听啊~开玩笑的,沈欢虽然从小学习古典音乐,但身为年轻人,是不可能逃得过现代流行音乐的魅力的。 “等哪天弄把胡琴,我给你们弹,一定惊呆你们。”沈欢查过书籍,此时已经有二胡的出现,只不过是叫胡琴,是下等乐师才会弹得乐器。 想着沈欢糟糕的琴艺,钟秀无奈:“到时候姑娘可要手下留情。” 沈欢噗哧笑了出来:“看把你吓得。”然后伸了个懒腰:“外面太热了,我还是进屋继续努力吧。” 第二天是休沐,沈欢刚完成了一个故事的插图,脑袋有些疼。 “算了,今天休息,钟灵钟秀,咱们先出去逛一圈儿!” 可惜,豪气冲天的沈欢出来就蔫儿了,这鬼天气,没有太阳还这么热。整个大地仿佛是一个蒸笼,刚出来没一会儿浑身就汗津津的,知了却越发精神,震天似的叫个不停,虽说昨天刚下过雨,但今日地上一点儿痕迹都没有。 沈欢一边走一边没有精神的看着四周生机勃勃的绿色植物们,心情略微好了点儿,也幸好走了不大一会儿就来到了大水塘,荷花开的正好,沈欢兴奋的向附近清爽翠绿的一片竹林里走去。 靠近水塘时,就觉得凉快了一两分,走进竹林更觉神清气爽,如获重生。而且,竹林里有不少竹椅竹桌,许多村里人正在这里纳凉,见到沈欢,纷纷热情的打招呼。 “姑娘,来几块儿西瓜吧,刚从井水里捞出来,解渴消暑。” 沈欢扭头一看,竟然有还有几个摊铺,卖水果茶水。此时说话的是一位十分白净的中年妇女,用蓝色头巾扎着头,十分利索。 “好啊,钟灵,咱们吃点儿西瓜。” 女子赶忙请沈欢三人到前面的竹桌上坐下,端来了一个人头大的小西瓜,当着沈欢她们的面切开。刀尖刚切进西瓜里,瓜皮砰的一声就裂开了,一听就是好瓜。 果然,红壤绿皮黑子,看着鲜艳可口。 几块儿冰凉多汁的西瓜下到胃里,沈欢身上无一处不舒畅。 “姑娘,您悠着点儿,身体不好,别吃这么多凉的。”看到沈欢还想再吃,钟秀忍不住劝阻。 想到自己削弱的身体,沈欢只好悻悻的放下魔爪:“哎,小管家婆,你家姑娘我真是可怜死了。” 许是被沈欢装出来的一脸可怜可惜的扭曲表情逗乐了,卖西瓜的女子扑哧笑了出来:“这位姑娘说得对,身体不好,姑娘就少吃些,我给您倒杯大麦茶,温润养胃。” “姐姐说的对,我就听您的,暂且放过这个管家婆。” 那女子一脸不好意思:“我夫家姓赵,姑娘叫我赵大娘就好,姐姐听的...让我觉得占了姑娘的便宜。” 沈欢觉得这位赵大娘说话十分有意思,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这位这大娘顶多三十岁的样子,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叫姐姐。 “您这么年轻,叫姐姐符合,叫大娘的话总觉的把您叫老了。” 赵大娘笑着摇摇头:“我有一双龙凤儿女儿,女儿都快及笄了,姑娘叫我大娘可不吃亏。” 沈欢惊叹:“没想到大娘看起来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大的孩子了,而且还是龙凤胎,看来,大娘是很有福气的人啊!” 赵大娘边收拾桌子边笑:“姑娘惯会说好话。”说着端来一盘荔枝:“这是我儿子摘的,我知道姑娘不缺这些,但这野生的却比那买来的要好吃些,姑娘尝尝。” 沈欢没想到几句话就让人家献出一盘荔枝来,倒有些不好意思,但心中欢喜,便大大方方的接受了。而且,赵大娘眉目温柔婉约,气质可亲,让沈欢有种被母亲温柔照顾的感觉。 “大娘,你儿子女儿长的像吗?” 赵大娘停下手中的活儿:“小时候倒是像极了,可惜越长大越不像,只是两人多像他们父亲。” “像赵大叔?赵大叔长的可英俊神武?” 赵大娘笑了出来:“可别提什么英俊神武了,不过是个文弱书生。”接着又露出怀念的神色:“是个极好的人。” “看样子,您和赵大叔感情一定很好吧。” 赵大娘笑着点点头,却没说什么,继续手中的活计。 沈欢觉得有些奇怪,却没有多问。一会儿赵大娘走走远了,沈欢邻桌的一位老太太对沈欢说出了实情。这才得知,原来赵大娘的夫君是个举人,几年前在参加科举的路上不幸去世了。 沈欢想到这么多年来,她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位老母,但还保持者幸福祥和的样子,不得不十分佩服。 一时感慨,沈欢便抱着一个西瓜,在上面写字:心态安好,幸福长存。 笔意潇洒流畅,如削金断玉,筋骨分明,十分漂亮的瘦金体,这些日子果然进步不少,虽然指甲有些酸疼,但沈欢还是很欣喜的叫到:“大娘,你看,好看吗?” 赵大娘转身走过来,仔细看了看:“真漂亮,比我家那臭小子的字漂亮多了。” 沈欢得意洋洋的冲着钟灵钟秀傻笑,有对赵大娘讨好的笑:“那大娘不介意我在您的西瓜上写写画画吧。” 赵大娘大方一笑:“姑娘随意,只是别用指甲了,我给你一根竹筷,你看能不能用。” 沈欢看着自己的绿绿的指甲:“多谢大娘。”在西瓜上涂画是沈欢突然想到的,觉得颇有意思,有字有画的西瓜应该更好卖,也算帮了赵大娘一把,总算没有白白吃人家的瓜。却不知画着画着。沈欢自己也着迷了。 这次出来放松,将沈欢的从高强度的工作中释放了出来,一个普通的感悟,就让在多日的练习积累中达到瓶颈的沈欢,仿佛在此刻突然爆发,灵感如同决堤的江水,奔流不息,源源不断。 从人物故事倒山水风景,从白描手法到渲染艺术,从写实刻画到奇幻印象.....凡是沈欢想到的表现形式,她都一股脑的画在了西瓜上,边上还配有文字,篆书行书楷书草书外加瘦金体,沈欢这么日来积累的的艺术热情一下子喷发,像是不受控制的想要全都表现出来。当最后一个西瓜画完,沈欢摸着岁月静好四个字,有些怅然若失。“姑娘,喝口水吧。”钟秀出声打断了沈欢的深思。 沈欢猛一抬头,竟被吓了一跳:谁来告诉我,这么多人是从哪来的! 只见许多村民围成一圈,用十分惊叹佩服的眼神望着沈欢。 这时,一个明丽清秀的女孩儿站起来,对着围观的众人:“大家都看完了,还是散去吧,小姑娘都不好意思了。” 第十六章 赵玥 看着众人纷纷散去的沈欢终于舒了口气,却发现自己腿脚都麻了,根本站不起来。 “钟秀钟灵,快扶我站起来,你家姑娘我的腿要废掉了。” 两人赶快向前把她搀起来,赵大娘也搬了一把竹椅过来,让沈欢坐下,又蹲下来开始按摩沈欢的腿:“姑娘真是,认真起来,什么都忘了。” “也都怪我,知道姑娘的德行,竟然忘了事先准备好。” 钟秀貌似埋怨自己,实际指责沈欢的话让她反驳:“我什么德行,不就是偶尔忘记吃饭嘛。” 好吧,忘记吃饭,晚睡都是恶习,以后要改。尤其是现在身体不好,晚上的灯光也差,对眼睛不好,要不是有舅舅教的那套眼操,沈欢可不敢大晚上的那么费眼用功。 刚才那女孩儿也过来,手中端了杯茶:“姑娘喝些茶吧。” “谢谢。”沈欢接过来:“你是赵大娘的女儿吧。” 女孩儿虽然生的明丽娇俏,眉眼却有一股坚韧之气,气质清爽,自然舒悦。她清颜露笑:“见过陆姑娘,小女赵玥,玉字玥。” “你知道我是谁,我也不介绍了,这是钟灵钟秀。” “姑娘辛苦了一下午,要不要留下吃过晚饭再走,今天刚摘了些新鲜的菜。” 沈欢想留下来,看看钟秀,想问问可不可以,却被赵大娘拒绝了:“天都快黑了,刚才梁婆子还派人过来让姑娘早些回去呢,今日不方便,改天姑娘想来了,咱们再好好招待。” 沈欢有些失望,但看着天色,也知道不能再晚回去了,只能起身带着钟灵钟秀离开:“下次再来找大娘玩儿。” “姑娘,等等!”赵玥突然叫到。 沈欢转身:“怎么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但随即又坦然:“姑娘,那些西瓜我能拿到城里去卖吗?” “啊,那些西瓜啊!”沈欢看看那堆西瓜:“这是你们的西瓜,当然想怎么卖就怎么卖,不过,能不能不让外人知道是我画的。” 钟秀想张嘴,却被沈欢抓住了手,只能担忧的看着沈欢。 “姑娘放心,下午的那些村人是不会说出去的,拿到苏州城卖也只道是我弟弟赵翔画的。” 沈欢想了想:“既然你都找好借口,那就放心的卖吧,我不介意的。” “不用了,姑娘不用担心,这些西瓜我们不会往外卖的。”赵大娘去突然道。 “娘,你......” 沈欢来这里也有几个月了,知道这时候士族的地位十分高贵,虽然风气开放,但世家女子尊贵也不能让她们的作品流入世俗。可惜沈欢身份尴尬,她也从没有把自己在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身份地位看成一会事,觉得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好了。 “大娘,没关系的,只要没人知道,就无所谓啊。”再说,她创作的是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怎么能束之高阁不与人分享呢。 赵大娘语重心长的拉着沈欢的手:“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还是谨慎些好。姑娘还小,不知道有些事情的厉害。” 沈欢鼻子有些酸,没想到自己变的这么感性了。 赵玥也拿得起放得下:“娘,是我想的简单了,我们不往外卖陆姑娘的西瓜了。” 赵大娘很欣慰,钟秀也松了口气。 “不过,我和翔哥儿也可以仿照姑娘那样,在西瓜上写字作画,就算没有姑娘画的好,也能卖个好价钱。” 聪明的姑娘! 沈欢也坦然了:“以后我常来,教玥玥画画。” 赵玥笑了起来:“真没大没小的,要叫姐姐,知道吗?” 沈欢却转身就走,不理她,叫她姐姐,自己太吃亏了:“对了,钟灵,把我画的西瓜全买下来。送给明天来乘凉的村民们吃,就说是我请的。” “玥玥!下次再见哦!” 回去的沈欢心情异常好,胃口也大开,晚饭过后抱着撑的圆鼓鼓的肚子在花园里散步。 “最近都没有见姑娘胃口这么好了。”涟漪陪在沈欢旁边。 沈欢笑笑:“出去一趟,发现很多美好的东西。” “念安村是个好地方。” 是啊,感谢陆家,祝你们一生平安! “那我以后下了课,能出去吗?”休沐日争取到了外出权,得寸进尺的沈欢努力争取平时的外出权。 涟漪无奈的笑了笑,柔和的灯光下,眉目显得更加温柔:“姑娘只要注意按时回来,不要跑太远就可以了。” 沈欢顿时雀跃,真想抱着她亲两口,但考虑到涟漪一个古代女子的保守心态,还是作罢了。 此后,沈欢的工作效率突飞猛进,除了去两位先生那里上课,去找赵大娘玩儿,就赶工,终于,历经快两个月的奋斗,两册书在七月初正式完工了。 黑色的封面,白色的缠枝鬼面花纹。 奇异志的封面就很有特色。 翻开书,页码,书眉,都有着精致的装饰,而且每页都不尽相同,刚完工的书,特意选择的泛黄的纸,还泛着淡淡墨香。 沈欢心里的成就感别提有多少了。 真想现在就去南山,跑到秦越面前,看他的反应。对了,要叫上赵玥,这几天她倒是经常去找她玩儿,爽朗不失可爱的妹子真是各种有爱。 哎,不行,做人要矜持一点儿,现在淡定几天,还是七夕的时候再去好了。沈欢脑子里闪过乱七八糟的想法。 七夕这天,并不是休沐日,但作为女儿节,沈欢的两位先生还是放了她的假。 锦书锦画将准备好的奇异志,两坛酿的差不多的青梅酒,一些沈欢喜欢的糕点等搬到了马车上,钟灵钟秀服侍着锻炼完身体后的沈欢沐浴。 “姑娘,今天梳个什么头。”钟秀将沈欢的头发梳通。 “别太麻烦,简单点儿。” 钟灵摇头:“我可不听姑娘的,今日七巧节,当然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可是,我才多大点儿!沈欢无奈,也不去管她,只是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有些发愁。 青染衣虽然是个混血儿,但长相却比较偏向汉人,只是没想到,沈欢却比青染衣更有点儿异域特色。肌肤雪白透明,有些病态,深眼窝高鼻梁,发色不是乌黑透亮,而是盈亮的栗色,就连瞳仁颜色也有些浅淡。 在现代,混血儿是聪明漂亮的象征,可惜在古代,这就是身份卑贱,血统不纯的象征。而且,长成这个样子,没有高门大户的庇佑,不知道以后会有多惨,这让有心过些年脱离陆家的沈欢有些怀疑自己的决定。 “好了,姑娘看看,喜不喜欢。” 不像平日里弄的两个小包,今日钟秀将她的头发编了起来,又缠缠绕绕弄到了脑后盘起来,插了只细细的象牙簪,缀着两只小蝶。衬的她的五官越发精致立体,比平时的可爱又多了几分娇媚,漂亮的沈欢都忍不住想调-戏自己。 “就这样吧,咱们先去接玥玥,记得玥玥要的的书别忘带了。” 外面的天气依然炎热,到了赵家小院前,沈欢窝在马车上不下去,等着赵玥自己上车。 “你真会享受。”赵玥上了车,不客气的给自己倒了杯茶,“你是弄了多少冰块儿才把马车里弄这么凉快的。”沈欢伸手指给她看角落里两个满满的冰盆,赵玥瞬间闭嘴。 “今天七夕,你有什么安排没。”沈欢问道。 “家里还一堆事情等着呢。” “有事也拖着,今天陪我去南山。” 赵玥凉快了下来,才看清沈欢今天的装扮:“哎呦,这么漂亮,要去会情郎啊。” 沈欢挑眉看她:“你也不看看我才多大,是你太着急,才天天想情郎吧。” 这话说的赵玥倒不好意思了,说实话,她到真没有把沈欢当成小孩子的意识,总觉得她早熟异常。 “你等我一下,我安排些事情。”说着,赵玥就下了车。 赵玥再过不到两年就要及笄了,也就能嫁人了。一般的女子,在十三四岁就定亲了,及笄后就嫁人。可惜赵玥情况特殊,她早年丧父,懂事早熟,从小就帮家里打点内外,十分能干,而且长的清丽漂亮,不知道多少男孩儿喜欢她呢。 只是,南方风气略微保守,像赵玥这种每日抛头露面种田养鱼管理豆腐作坊的女子并不好谈亲,而且她这般出色的女子要求自然要高些,赵大娘相了很多人都不满意,好在赵玥性格坚韧爽利,并不在乎这些。 沈欢也觉得这村子里根本没有人配得上她,还不如再等等,可是过了十五再不定亲,又有人开始说到了...... 这边沈欢想着赵玥的婚事,那边赵玥很快安排好了事务,上了马车。 “想什么呢,那么入迷。” “没什么,你想在苏州城开铺子的事,跟大娘说了吗?” 说起这个,赵玥的表情一黯:“还没有,因为最近的事情,奶奶和娘都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想让我好好在家学习女红。” “那你觉得这样你行吗?” 赵玥有些迷茫:“我觉得挺好的,可让我这样安于现状,老老实实嫁人,心里就有些不情愿。” “既然想干,就别那么犹豫了。先给大娘说了你的想法,我听着很好,大娘未必拒绝你。再说,连尝试一下都不敢,可不像我认识的你啊。” “我知道,回去我就和娘商谈。”赵玥点点头:“就算娘不同意,我也不会轻易放弃的。” “恩恩,有志气。但是有些事情也不能强求,总不要让赵大娘伤心才好。” 第十七章 赏画 “唉,忘了,这是我给你找的书,有农书,史书,还有地志游记。”赵玥爱看书,沈欢便在自己的书房找了些书。 赵玥翻看了一下,就抱住沈欢,狠狠亲了两口:“好欢儿,你就是我的福星。” 沈欢也开心,只是作出嫌弃的样子:“口水都流到我脸上了,你们家书也不少,你都看完了没,有什么好看也借我看看。” 可惜赵玥这厮已经沉浸在书中了,根本不搭理她,好在马上就到南山了。 “走了,下车啦。” 沈欢把书从她手中夺走:“农事问题看书还不如问问秦老头,走吧。” “别这么没礼貌,要叫秦先生。” “他是学识渊博,可却是个老小孩儿,在一起不像长辈倒像是朋友,叫先生才生分呢。” “随你吧,只是村中人都尊敬推崇秦先生,你私下叫叫就行了。” 两人边说边聊,一会儿就到了秦家大院儿,这里佳木繁盛,郁郁葱葱,还有瀑布水潭,幽深竹林,十分清凉舒爽。 沈欢看到院中的妇人,大声喊道:“秦大婶!秦越在家吗?” 秦妈妈还没回答,秦越从房中跑了出来:“你个骗子,终于来了,杜撰个书用这么多天,真没用。” 沈欢看他别扭的表情就像逗他:“想我了就只直说,不用这么含蓄的。” “你也太自恋了,谁想你!”秦越瞪她一眼,转身就走。 “不想我,听到我的声音就跑出来,这么口是心非,一点儿也不可爱了。” 他扭过头:“自作聪明,我不过是要看你这骗子拿出的是什么书。” “啧啧,罔我这么费心费力的为你写书,想早点儿见到你,你却这么对我。” 秦越的脚一顿,又继续往前走,但还是让沈欢看到了他红红的耳朵。 此时站在门外的秦翊含笑看着他们:“许久不见,姑娘越发好看了。” “那是自然。” 秦翊又向赵玥问到:“不知赵奶奶身体怎么样了。” “多谢秦公子关心,先生的药很管用,奶奶现在好多了。”赵玥大方回答。 “噫,你们俩认识,那正好,也不用我介绍了。今天我带了好东西,把秦爷爷叫出来吧,保证他喜欢。”在人家孙子面前,还是要保持尊重的。 “外面炎热,姑娘还是进屋吧,你来的时候我就让秦大叔去叫他了。” 沈欢赵玥随他进屋,钟灵钟秀把拿的东西放在桌上,秦翊为她们倒上茶。 “我可是花了两个月,每日夙兴夜寐,殚精竭虑,终于做完了。” 沈欢把书盒打开,拿出书来,秦翊和赵玥一看,都被那奇异的封面吸引。沈欢得意洋洋的向他们显摆:“来看看,这就是金庸先生的《奇异志》,独家提供,别无他家。” 秦翊与赵玥一人一本拿着翻看。 “好精细的心思。”赵玥看到书里插画和精致的小装饰。 “字画具佳!”秦翊也赞道。 这时秦越从里面出来,凑到秦翊旁边看:“你竟然写了两本!” “怎么样,这下你可以借书给我看了吧。” 说着,秦老头就进来了:“小丫头编了本书?真的假的,让我看看。” 赵玥乖巧的把书递给他,他拿起书翻了翻:“啧啧,丫头的字画是不错,看起来有好些年的功力,你不会真的十八岁了吧。可惜,文章写的不行,功底太差,倒是挺通俗易懂的。” 虽然从小学习古文,但在白话文大行其道的现代社会里,沈欢的水平只比普通大众好一些,写成这种半文半白的风格已经不容易:“我是天赋异禀,字画双绝,至于文章,我又不用科举,大家能看懂就行。” “没出息的丫头,哎,赵丫头也来了,今天热闹了。” 沈欢把书收起来:“你们先别看了,我带了好东西来!” 说着,把两坛酒拿了出来:“哈哈,新鲜出炉的青梅酒,你想不到的人间美味!” 其他人都有些期待,只有秦老头嗤笑:“吹得真好,酸涩的青梅能酿出什么酒来。” 沈欢不理他,把封口的泥巴揭掉,打开酒坛。一股迷人醇香悠然散开,沈欢拿起一个茶杯,先到了一盅,酒色温润浅黄,她小酌一口,梅子的青花淡香,与蒸馏酒和糖的浓烈、醇厚交揉在一起,果香交融,口感酸甜怡人,回味无穷。 “这么小,喝什么酒。”秦老头忍不住抢下酒坛,为自己到了一杯。 这边钟灵钟秀也为其他三人倒好了酒。 秦翊品尝了一口:“酒味儿醇郁浓烈,不似一般的酒,的确不凡。” 秦越和赵玥觉得有些辛辣,但还挺好喝。 “这青梅酒不但好喝,还有多种保健功能,怎么样,秦老头,酸涩的青梅酿出的酒能喝吗?” 只见秦老头一脸迷醉,听到沈欢的话,立马清醒过来:“的确好喝,酒味儿醇烈,果味儿酸甜,这酒是怎么酿的?” 秦老头目光灼灼的看着沈欢,沈欢还颇有点儿招架不住,好在她也不打算卖关子:“就是梅子,冰糖和酒一起泡着喝。” “不可能,一般的酒不会有这么醇烈。”秦老头摇头。 “对啊,我还没说完呢,你就打断我了。” “那快说!” 这下沈欢却不说了,只是让秦越拿出纸笔来,画出了一套东西,这是她和祖父参观博物馆看到的一套古代蒸馏酒的工具,具体她不知道怎么弄,只花了一个大概样子。 “你看,就是这样,我把酒放在这.....这样,酒地浓度就提高了,味道也就更醇厚了。” 秦老头沉思,秦翊秦越赵玥一脸惊叹,让沈欢很不好意思:“这不是我想的,是我娘想的办法,她喜欢喝酒,也喜欢酿酒。” “好东西!”秦老头突然道,然后拿着图纸和两坛酒就往外走:“小孩子家喝酒不好。”然后就消失在了门外。 屋内几人面面相觑,最后一笑。 “酒没了,还有点心,这是我家一位师傅做的,十分好吃,大家尝尝。” 却见秦翊将秦越的杯子拿过去:“小孩子不能喝酒,吃点心。” “以大欺小。”秦越瞪他。 “照顾幼小。”秦翊温和。 “狡辩!”秦越愤然。 “有理说不清。”秦翊无奈 ...... 没想到秦翊还有这样孩子气的时候,沈欢和赵玥在一旁看戏,还意犹未尽呢,秦翊停了下来:“美酒难得,名画少有,我这里刚好有一幅前朝名画,不知姑娘可愿品鉴一番。” 说实话,沈欢虽然拥有青染衣留下的不少名人字画,但她还没机会鉴赏,并不了解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绘画水平和欣赏风格,这次有了机会当然不能放过:“自然不能放过了,想来秦大哥的收藏绝不一般。” 于是几人来到秦翊的书房,秦翊从书架上拿出一个黑漆匣子,打开取出一个画轴,缓缓在他的红木大案上一点一点展开。 一幅乍看十分富丽堂皇的图展现在众人面前,此图是一幅竖轴画,画中牡丹、玉兰、海棠布满全幅,花丛间有两只杜鹃,图的下方,湖石边绘了一只羽毛华丽的野禽。枝叶与花鸟,先用墨笔勾出轮廓,然后再敷以色彩。玉兰、牡丹、海棠,白的淡雅,粉的娇媚,在石青铺地儿的映衬下,更现端庄秀丽之气韵。 这种满纸点染,不留空隙的画法,是受了佛教艺术的影响,不知道这时的壁画发展的怎么样了。 沈欢看着画,却跑了神。纵览中国古代美术史,上溯远古时代,艺术匠师们便把壁画当做是最伟大的、最动人的也最能传之久远的艺术形式,他们把壁画当做是艺术天才纵横驰骋的天地。 南朝四百八十寺的无数壁画随着岁月递嬗而湮灭,唐代吴道子的真迹也因唐末灭佛运动而无存,唐以前的东西在偏僻的敦煌莫高窟才得以大量遗存,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唐宋画家必画壁,不画壁者,不能享盛名,而且画法自成一家,绝不摹仿,我即是画,画即是我,学我者,亦我也,有此成风,故画不提名。 如今来到这个时代,不知道能否见识到徇烂多姿恢弘壮丽的壁画,让人真心期待。 “姑娘觉得如何?” 沈欢回过神来赞叹:“这幅画富贵华丽,却丝毫不见庸俗。所作花木禽鸟,形骨清秀,用粗笔浓墨草草写枝叶萼蕊,略施杂色,使色不碍墨,不掩笔迹,一变黄筌细笔勾勒、填彩晕染的画法,属于清新洒脱的花鸟画新风格。 且此画以淡墨勾线,造型生动,以淡彩敷色,给入超逸清雅之感,精确细致,确是难得的佳作。” 秦翊轻笑:“看来姑娘眼界高瞻。” 沈欢看到赵玥迷醉的样子,有些了然。这幅画确实不错,但沈欢见惯了古今中外大师巨匠的佳作,面对这样的作品,赞叹有之,但主要还是观察其线条画法,设色布局,以及评价其价值。 沈欢还没开口解释,秦翊就转了话题:“我见姑娘的插画,线条流畅,气韵生动。笔墨不多,亦不设色,却意蕴皆现,着实佩服。” “我自小就喜欢书画,从会拿笔就开始画,每日练习,从未间断。” “不过也看的出姑娘于书画一道,天资不凡,可谓是百年难得一遇啊!” 这时,赵玥也回过神来:“你别这样夸她了,本来就自恋,这下尾巴不知道要翘多高。” 秦越也点头同意。 秦翊笑道:“越儿,你的三十张大字还没写完,快去吧。我要回药房,就拜托赵姑娘帮忙监督他了。” 然后他收起那幅画,转身离开了。 第十八章 遇事 秦越乖乖练字,赵玥也找了本书看,沈欢心中却不平静。 仔细想秦翊的话,就觉得他话里有话。他是想说她的天赋不凡,但还是收敛低调点比较好吧。 但她向来自然坦荡,心思简单,并不愿意自己生活的小心翼翼,尤其是面对朋友。 好在她不傻,知道些分寸。仔细想想,她从没有在冯先生和杨先生面前展示什么过人之处,每日练习的字画手稿都收拾起来,每过十天,就会烧掉,除了钟灵钟秀,就连涟漪也没见过她的手稿。 她在西瓜上作画写字的事情涟漪也听说了,只觉得村人夸大其辞,并没有在意,而且那些西瓜也已经被吃掉了。 秦翊一片好意,沈欢心领,也暗自警告自己以后万事要小心,想通之后,沈欢也不再纠结了,于是向秦越走去,想看看他的字练得如何。 谁知她一靠近他,秦越就停笔不练了。 “这么不专注,练字就没有效果了。” “那你是怎么练字的。”秦越有点儿扭捏,他见沈欢不过比他大了一点儿,字已经写得很不错了,有心讨教,却不想沈欢太得意。 沈欢微笑,也不再开玩笑:“练字首先要会执笔,刚才见你的姿势,还算标准。要知道,指使笔,腕使指,肘使腕,而指腕肩均听役于右体,右体要支援左体,下体要支援上体,方能倾全身之力送到笔锋上......” “我知道,你能不能不说虚的。” 看着秦越不屑的表情,沈欢有些郁闷,她理论知识丰厚,指导秦越应该没问题,但秦越练字也有些时日了,基础理论也都知道,高深点的他又不需要,最重要的还是练习,但具体的练习笔法她又不能一点一点教。但好歹有着几千年的理论做铺垫,就找些有用的说说吧。 “练书最好先写篆书和金文,有了底子之后在写碑。等到字之间的间架结构弄熟了,善行中锋,有了腕力,再学行书草书,这样才会落笔不俗,格调自然就高......你每日再加一些篆书练习。” 扒拉扒拉说了一不少,也不知道秦越听进去没有,沈欢喝了口茶,润润嗓子。 “那练画呢。” “你想学习绘画?” “大哥说要开始学了。” “这些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想要真正有所成就,非得经年累月的时间练习不可,你既然要学,就要坚持下去。 绘画一道,流派之繁,画家之多,不胜枚举。但不论什么什么画种,它们的造型观念都是相同的,造型手段表面上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都是首先从白描下手,也就是线条。 通过线条的逆往,粗细,徐疾,收放,起伏,聚散,刚柔,枯润,轻重,薄厚,浓淡,伸缩,扬抑等的变化无穷,传模自然和人物。” “线条要练到一定程度,才能雄而不野,畅而不滑,灵而不浮,粗旷而不失逸气,满不臃肿,拙而弥隽,简可胜繁,这功底要毕生苦练,才能收纳天地造化,随心所欲。” “说了这么多,就不能说些写实际有用的啊。” “小屁孩!不懂理论怎么指导实践啊!”忍不住想显摆一下,还被嫌弃。 “初学者,在描画物象时,最好先学会用细线精到地刻画,不轻易放过所见的一切,要事无巨细的观察事物的构成,宁繁勿简......” 讲的累了,沈欢干脆坐下,教秦越几种基本简单的笔法,面对一事物,要如何解析构架等,就连赵玥也听的津津有味。 “你的教的东西,与大哥说的的完全不同。” “这个嘛,是我自己经验总结出的一些捷径,简单实用,你记着就行了。” 教了一些,沈欢不敢再教了,她根本不了解这个时代的书画水平,这样乱教一气,实在是不保险,于是就找了个借口带着赵玥离开了。 赵玥盯着她一脸探求:“我从没想过,你会这么厉害,真不知道你是吃什么长大的。” 沈欢被她盯的有些发毛:“无非是五谷杂粮,反正不可能吃花瓣喝醴泉长大。” 赵玥无奈摇摇头:“有时候觉得你精怪的不行,让人头疼。有时候觉得你成熟深沉,知道的太多,看的太明白。可有时候一派天真纯然,像个真正的小孩子。” “人本身就是复杂的,就是你,不也是有好几面。我不过是经历坎坷奇怪些,你是知道我的身份的,总要聪明一点。” “大智若愚知不知道,像你这样的就是些小聪明。” 沈欢大步前走,靠近马车:“智慧不多,够用就行!” 赵玥走在她身后,独自喃喃:“不管是什么样,总是潇洒自然,让人羡慕。” 马车快到赵家时,就听到一阵十分噪杂喧闹的吵闹声。 “怎么回事?” 赵玥脸色一变:“是我家那边传来的声音。” 两人连忙下车,向赵家走去,此时赵家里外围了一圈村民,沈欢看这情形就拽着赵玥停止了脚步:“钟秀,你先去打听一下,看是什么事,我在马车上等着。” 然后沈欢就拽着赵玥走向马车,赵玥脸色发白,显然也听到了“攀高枝”等字眼。 “是我大伯娘......” “怎么回事,你还有大伯?” “我祖母是祖父的小妾,祖父死后,大伯就把祖母和父亲赶了出去。前段日子,我去城里看铺子,被大堂哥瞧见了。” 沈欢觉得无语:“然后他瞧上你了?” “没有。”赵玥有些不好意思,“是知府家的公子钱秉坤。”钱秉坤,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此时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他想把你送给钱公子?” 说到这儿,赵玥有些无奈:“他是有着这样的想法,但钱公子为人良善,并没有强迫我。” “那这是怎么回事?” 赵玥摇头,紧握的双手表明了她的不安。 一会儿,钟秀回来了。 “姑娘,是范家人托赵姑娘的伯娘来提亲,被赵大娘拒绝了。” 一听是范家人,赵玥猛地抬起头:“怎么会!” 沈欢有些云里雾里,赵玥却平静下来:“范家是苏州府的大户,原不过是个富贵商贾之家,却没想到前几年范夫人的弟弟进士及第,高中榜眼,被崔丞相收做门生。范家水涨船高,也渐渐嚣张起来。范家独子范崇与钱公子不知何事交恶,常常针锋相对。” “也就是说,因为钱秉坤喜欢你,所以范崇想要抢到你。” “想来是这样吧,可恶!”赵玥皱眉。 这样事情就有些难办了,这范家素来嚣张霸道,又不知道钱秉坤是否愿意为赵家出头。 “你现在不宜出头,先冷静些,随我回陆家吧。” 赵翔正在苏州府学读书,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赵玥有些担忧赵大娘和赵奶奶。 “你别担心,我下去走一圈儿。” 赵玥拉住她:“不用,这里是陆家的地方,他们是不会太嚣张的。” 她不想让沈欢为她出头,沈欢身份尴尬,自己都要低调做人,小心翼翼的,怎么能为她强出头。 沈欢默然,这实在有些憋屈。 “先回去吧,实在不行,我就去求习总管,他打理着陆家在苏州的产业,应该有些脸面。” 沈欢带着赵玥回到汀芷院,又派梁婆子给赵大娘带了个信儿,就安排赵玥住了一晚。 本来今天是七夕,有很多活动,如穿针乞巧,喜蛛应巧等,可是如今俩人都没什么心情过节,就随便吃了点巧果。 第二天一早,赵玥没给沈欢告别就匆匆回去了。 由于要上课,沈欢只派了钟秀去打听,直到中午时,钟秀才回来,赵玥也跟着来了。 “来的真好,一块儿吃饭吧,锦书,再添一副碗筷。” 赵玥笑的有些无奈:“嗯,吃饭最大,再给我来坛青梅酒。” “别告诉我你要借酒消愁。” “愁啊愁,都愁到外婆桥了。”她先喝了口茶,又继续道:“大伯娘威胁娘亲,如果不答应提亲,就不让翔哥儿在府学进学了。” “呵呵,蛇打七寸,你伯娘还挺懂战略的啊。” 赵玥不屑的一笑:“就她,还是算了。” “你打算怎么办,我觉得挺好的,范家富贵,你嫁进去可就享福了。” “也不是不可以,就算是妾,好歹是良妾不是。”赵玥凉凉道。 “对啊,你看,你嫁进去之后,不仅你奶奶和娘亲的日子好过了,翔哥儿以后在学业仕途也能走的更容易,你要是得宠,还能给你大伯娘穿穿小鞋,一举多得。” “你这么说,我还挺心动,要不就这么嫁了。” 赵玥歪着头看向沈欢,沈欢拍拍她的肩膀一脸悲苦:“可我心仪你已久,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你被别人抢走!”锦书锦画钟秀和赵玥都笑了出来。 随后,赵玥表情认真起来:“这事儿还能拖一拖,我担心的是翔哥儿听说这事儿,从府学回来,把事情闹大了。” 沈欢也思索起来:“范崇成亲了吗?” “还没有。” “未成亲先纳妾,这不合规矩吧。” “曾有高人为范崇算过一挂,说他命中太过富贵,但命格压不住,所以要找小户女子冲散一下富贵,得保平安。” “也就是说就算娶妻,身份也不能太高。” 赵玥还有心情幸灾乐祸:“对啊,就连我这种举人之女,也不行。” “啧啧,这才好嘛,到时候他的妻子压不住你,弄的他家宅不宁,好报他纳你为妾的折辱之仇。” “我算是知道了什么叫最毒妇人心。” “那你没听说过无毒不丈夫。” “就你,大丈夫。”赵玥有点儿乐不可支,“好啊,大丈夫,小女子向您请教,该怎么解我这一局。” “那还不简单!”沈欢说的豪气冲天,却语气一转:“不过你得让我吃饱饭才有力气说啊。” 赵玥当她说笑:“好啊,吃饱饭,吃饱饭才有力气想办法。” 第十九章 谣言 两人于是老老实实的吃饭。赵玥昨晚没吃多少,今天早上也没有吃,所以很饿,吃的还挺尽兴。 突然,沈欢抬起头。 “诶,你跟我说说范崇和钱秉坤的恩怨纠葛呗。” 赵玥嗤笑:“这有什么可说的。两人同在府学里,钱公子品学兼优,深受先生们喜欢。至于姓范的,在学院里打架斗狗,拉帮结派,无恶不作,钱公子看不下去,时常说教一翻,就结下梁子了。” 沈欢突然笑的贼兮兮的:“你说,他怎么对钱秉坤这么小心眼儿。” “不过是嫉妒罢了。”赵玥不以为然。 “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他喜欢钱秉坤呢......” 赵玥被沈欢的话吓了一跳:“怎么可能,他怎么会......” “怎么不可能,难道钱秉坤不够优秀。” “你脑子里都想些什么,钱公子再优秀,他也是男人啊。“ 其实,自唐朝,断袖之风就已经被禁止了。 唐初为了增加人口,严令禁止娈童,而且,唐风剽悍,很少有男子相恋这回事儿,大夏朝虽有唐风,但断袖之风却有抬头,沈欢看的一些杂书就有不少本朝有关娈童男妓的记载。 “男人又怎么了,你瞧不起男人喜欢男人啊。” 赵玥的表情有些纠结:“这根本不是瞧不起的问题,是不可能的问题。” “难道你就没听说过娈童,小倌。” “是听说过,但应该是捕风捉影吧。”赵玥有些不确定道。 “我从没想过你还有这么天真的时候。”沈欢摇头叹道。 “我当然不像你,可是这种事情与我有什么关系。” “你是没有意识到问题的关键。既然范家势大,你不能与其硬碰硬,解决事情的主动权就在他们手中,让范家主动放弃纳你为妾的想法,才是上策。” “我当然知道他们主动放弃我才是上策,但这件事情哪有那么容易,我总不能自毁声誉吧。”赵玥苦恼。 “那就毁范崇的啊。”沈欢笑道。 赵玥有些不敢置信:“你不会就用范崇断袖的事情就让范家放弃吧。” 沈欢恨铁不成钢:“舆论引导思想,你想想,范崇因为钱秉坤的一次教训心神不满,就处处留意,想要教训回来,却渐渐被钱秉坤的风采暗自折服,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因为想要引起他的注意,就处处和他做对,听说钱秉坤对赵家姑娘一见钟情,就又急不可耐的要纳赵家姑娘为妾,想要阻止两人产生感情。 范家二老本看不上赵家姑娘,却被范崇威胁如果不相让范家绝后,就必须纳你为妾,其他人不行。” 赵玥听完后一脸叹服:“虽然是一派胡言,但是为什么我会觉得你编的合情合理。” “你也不看是谁。”沈欢得意,“不过这不是重点。你想,一旦苏州城的人听说了这种事,会怎么样,范家会怎么样。” “这事儿要是传出去,范崇就别想出门了,范家要压下谣言,就不会再纳我为妾。” “对啊,就怕范家强硬,不惧谣言,范崇的名声也有够坏了,破罐子破摔怎么办。还有,要是范家查出是你传出的谣言,日后收拾你怎么办。” 赵玥思忖了一会儿,然后笑道:“不会,范家这几年因为那位榜眼水涨船高,极力要抬高自己,对名声十分在乎。只有范崇,因为是独子,放纵了些,但也并没有闹出格儿,如果这事儿一出,范家......”赵玥笑着摇摇头没有明说:“至于你说的被查出来,你可以放心,做了几年生意了,我还是有些门路的。” “那就好,但是,这件事操作起来可不简单。”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可比你更了解范崇与钱公子的纠葛,相信我,等故事出来后,绝对要比你编的更加真是可信,不行,我等不及了,这就去苏州城找翔哥儿......” 还没等沈欢反应过来,赵玥就一阵风似的消失不见了。 “这么急,要去投胎啊。” 赵玥的事情也不用怎么担心了,沈欢为了那本书可是辛苦了好一段时间,想要放松一下,却又不知道干什么。 “对了,钟灵,你把我库里的那些字画之类的东西都给我取出来,我要好好研究研究。” 来这里有一段时间了,要不是秦翊,她都忘了要了解这个时代的书画水平,不过想来应该不会太差,单看颜料就知道最少发展到北宋初期阶段了。 中国画有人物画、山水画及花鸟画。人物画发展最早,山水画次之,花鸟画最晚。唐宋时发展到高峰,尤其是山水画成为主流,远远超过了人物画和花鸟画。 但是,自宋以后中国画就渐渐没落了,元代时虽有黄公望、王濛、倪瓒、吴镇四家的产生,将整个水墨山水向前推了一大步,其风格和技巧在现代也有不少人推崇,但仍具有不少消极因素。 此后开始并逐渐形成了明以后中国绘画陷入纯粹的主观、流于形式主义的颓势。明初沈周、文证明、唐言、仇英诸家,虽画面趣味各有不同,有曲有直,但创作性不够。此后,没落的就更是厉害,虽然有八大山人、石涛等不断地针对这脱离时代的形式主义的倾向提出过尖锐的批评,但也未能挽其颓势。 如果正好发展到高峰期,那实在是太幸运了,想到能亲眼见证一个繁荣的书画时代,沈欢就心潮澎湃。 让钟灵锦书她们去库房拿画,沈欢就在书房寻找有关书画收藏品鉴的书籍,看看能不能找出些线索,早知道就跟杨先生混好关系了,让杨先生讲解总比她自己摸索来的强啊。 通过一番研究,沈欢发现这个时代人物花鸟画的发展高于北宋时期,而山水画的发展却出乎沈欢的意料,这顶多才发展到唐朝,还没到王维时期。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能解释得通。书画的发展与时代的发展密不可分。此时国力昌盛繁荣,气象恢宏,夷狄根本不敢争锋,远非唐末和宋朝颓靡的国风能比的。 所以,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追求的都是绚烂多姿,富贵华丽的艺术,因而人物花鸟的发展远快于文人山水,即使是山水画,也是色彩绚烂的,颜料发展的这么齐全成熟也就不足为奇了。 至于线条技巧的发展,也已经成熟,但沈欢学习的对象是集中西绘画技巧之大成的祖父,自然要比现在高明的多。虽说如此,在沈欢的收藏中,许多画的布局景致,气韵意象,用墨设色等许多方面都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而书法更不用说了,从篆隶魏碑到行楷草,沈欢这里有名的帖子也十分丰富,让她喜不自胜,此后的练习也越发认真投入了。 这几天沈欢一直在等赵玥的消息,但始终没有听到什么风声,于是她就派钟秀去打听。午膳过后,沈欢就在院中消食,这几天的持续高温在昨天的一场雨中消退不少,再加上穿着一身凉快透气的雪蚕绡,竟连一点暑意也感觉不到了,十分的惬意。 “喂,那个女娃娃!” 突然,一个老头的声音从屋顶上传来,沈欢和众人吓了一跳,抬头向上一看,就看到一个头发乌黑面色红润颇有些仙风道骨的道袍老者正坐在上面冲沈欢嘻笑。 钟灵挡在沈欢前面,面容沉静:“你是谁?”院子中的人都不敢动。 “嘿嘿,我是向女娃娃讨酒喝的,女娃娃送我两坛酒可好,老道我感激不尽。”说着,他还向沈欢作揖。 沈欢看着老头,知道他没有歹意,觉得十分有趣:“酒可以给你,但你得说是怎么上去的。” “这有何难的。”说着,老道一个纵身跳了下来,一个翻身就飞到了沈欢面前,清影如风,犹如谪仙。 “怎么样,女娃娃,酒可以给我了吧。” “怡情怡景,去拿三坛青梅酒来。”随后又看向老道:“老先生好功夫,让我大开眼界,我就多送你一坛酒。” 老道大笑:“爽快!你这儿的女娃娃有义气,比那个唐丫头大方太多了,我喜欢!” 沈欢觉得他和秦老头有些相似,可爱的很,便有意结交:“喜欢我那就多待会儿,我让人给秦先生带个信儿。”知道她有青梅酒,应该和秦老头关系匪浅。 “别跟我提那个混蛋!带什么信儿,不用管。”老道没有好气儿。 沈欢忍不住笑道:“哈哈,你别用这种语气说话,让我觉得你和秦老头好像有一腿似的。” 老道瞪大了眼睛:“我俩是八杆子打不着,女娃娃别乱想!” 沈欢不理他,坐到石墩上:“哎呀,你越是要澄清,我就越怀疑。难道你没有听说苏州城范家独子与知府公子的感情纠葛?” 第二十章 事态 老道跟过来,坐在沈欢对面:“刚进城就听说了,唐丫头好奇的紧,还专门打听来着。” “哦,怎么样,算不算虐-恋情深。” 老头儿敲了下沈欢的脑门儿:“现在的女娃娃们怎么尽是些怪念头,这男男之事不过平常事,有什么可好奇的。” “你是见多识广,觉得稀松平常,我却想知道,你给我讲讲吧,好多细节我都不清楚呢。” 这时,怡情怡景也将酒拿了过来,怡心怡灵摆上了一套青瓷酒具。 沈欢站起来给老道到酒:“我给你倒一杯,你就给我讲讲,就看在我这么大方的份儿上。” 老道美滋滋的喝了杯酒:“哎,你都知道些什么,讲给我听,我再说给你。” 沈欢将自己编的讲了一遍,这时,老头儿都已经喝了三杯了。 “嘿嘿,大差不差了。这事儿是府学里的学生传出来的,曾有人见过两人单独在一起,范崇拉着钱秉坤的手,还有人见过他们抱在一起。这事儿传出来后,很快就闹得沸沸扬扬的,钱知府反应快,立即安排钱秉坤去长安国子监了。 范崇也不知听了什么,在市集大闹一番,还是非要纳钱秉坤看上的女子为妾,范家也想用成亲来抑制谣言,就改纳妾成聘娶。嘿,谁知道那女子与钱秉坤的事也传了出来,这下范家反应也快,立马改了人,范崇不肯,他爹就找人绑了他,送回老家成亲。这会儿知府和范家正在极力澄清谣言呢。” “啧啧,没想到范崇还这么痴情。”沈欢摇头感叹,心中却有些担忧,赵玥的名声,这下可彻底没了。 “我看不是痴情,而是执念。” “对了,那和钱秉坤有瓜葛的女子现在怎么样了。” “那范崇固执的很,被送回去的前一天绑了那个女子,第二天那女子自己逃了出来。” “什么!”沈欢站了起来:“怎么会这样!” 老头儿看了沈欢一眼:“怎么,你跟她认识。” 沈欢点点头。 “那女子回来的时候衣衫褴褛,许多人都看到了,想来那一晚上不好过。”说完还可惜的摇摇头。 “钟灵,去给杨先生请假,我要去看玥玥!”转念一想:“可她现在这种情况,需要冷静,明天去看她怎么样。” 老头儿看不下去了:“想看就去看,犹豫什么,难不成她还会把你赶出来。” 沈欢此时也冷静了下来:“等不及了,这就收拾东西。老先生也快走吧,我就不招待你了。” “嘿嘿,老道我一生百事无成,唯医药之学略有小成,女娃娃要用得到我,就知会一声。”说完,就带着酒乘风消失了。 沈欢焦急,也不管涟漪劝阻,没等杨先生答应,带着人就走了。 刚走到门口,钟秀回来了。 “姑娘,这是要去哪?” “我知道玥玥的事了,她现在怎么样。” 钟秀也没问沈欢是怎么知道的,拉住沈欢的手:“姑娘别担心,赵姑娘现在没事了,刚才还吃了两碗饭呢。” “那我现在去看她合适吗?” “赵姑娘刚歇下,姑娘还是明天去看吧。” 沈欢知道她没做傻事,松了口气,但心中还像是压了块儿石头,于是回到书房练字,却发现钟秀心不在焉的。 “怎么了?” 钟秀有些犹豫,但还是开口了:“赵大娘说前天她来找姑娘,却被涟漪拦住了......” 一股充斥着怒火的无奈感瞬间袭击了沈欢,她无力的摆摆手:“我知道了,你们先出去吧,我想静一静。" 沈欢拿着笔,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写什么,只想发泄一下让心情平静一点。 她知道自己不该抱怨生气,本来她拥有的这一切都是别人赐予的,但这种不被尊重的感觉实在让她伤心。 涟漪或许只是把服侍她当成一种任务,虽然态度温和,但还有着客气疏离。沈欢一直想融入这里,能够和谐的与大家相处,本来以为有些进展了,却没想到只是自欺欺人吧。 不过,想要人尊重,还是要努力。 渐渐的沈欢就进入了状态,不再想其它的事情,专心练字,却没想到这一练就是一下午,忘记了杨先生的课。 第二天上午杨先生的课,沈欢受到了在寒冬中吹冷风一样的凄惨对待,下课后有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姑娘,东西收拾好了,我们走吧。” “嗯,记得对冯先生说一声。”要尊师重道啊。 来到赵家门口,沈欢有些忐忑,还没准备好进去,就见虽然青涩但已然是个俊朗少年的赵翔出来了。 “姑娘是来看姐姐的吗?” “是啊,好不容易求来了时间,就过来看看玥玥,对了,还带来了青梅酒。” 赵翔与赵玥细看只有四分相像,赵翔五官轮廓更加英挺,浓眉大眼。笑起来像是明亮的朝阳,让人心暖: “我早就听姐姐说了,今天可是有口福了。” “你们俩站在门口聊什么,还不进来!” 沈欢抬头一看,就见赵玥倚在堂屋的门口,笑咪咪的看着她。 “玥玥,我想死你了。”沈欢冲上去抱住了她,“走了你也不给我个信儿,我都不知道事情是什么解决的。” “鬼信你胡扯,你会不知道。” 沈欢像个小狗似的围着她转:“嘻嘻,是了解一点,但是不多嘛。” “正好我刚做了午饭,一起吃吧。” “好啊,我还没尝过你的手艺呢。” 这时,赵大娘出来了:“姑娘,快进来吧,饭都快凉了。” 沈欢看赵大娘的虽然笑着但面色不好,也就没开口多问,老老实实进去吃饭。不过,赵玥的手艺真的不错,滋味十足,沈欢吃得赞不绝口。 吃完饭,赵大娘帮赵翔收拾东西去去苏州城,赵玥拉着沈欢就往她的房间走去。 “你都听说了吧。” 沈欢点头:“知道你被范崇掳走了。” 赵玥表情平淡:“其实我并没有被人占便宜。” 沈欢惊喜的跳起来:“真的!太好了!” 赵玥清丽的脸庞有一丝轻愁:“其实这也正如我的意,名声坏了,就不用嫁人了。” “嫁不嫁人另说,不过,你也要考虑澄清一下,就这样把名声毁了太不值了。” 赵玥坐在椅子上,有些迷茫:“世人追求身份名声,只是,娘的辛苦我都看在眼里,如今家里刚有些起色,我怎么能安心离开呢。 娘为了我的亲事遭了多少白眼,我看着都心疼,嫁人有什么好呢,名声好又能怎样,还不如现在活得自在呢。我也想明白了,名声什么的算什么,只要我们家过得好,我才不在乎。” 渐渐的她的神色坚定起来,如秋水澄净的眸子有着坚持:“哪怕日后艰难,可我不后悔。” 沈欢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不管怎样,我支持你,我相信,你做的是对的。” 赵玥一把抱住她:“谢谢。” “我过几天就去苏州城,把开铺子的事定下来。” 赵玥幼时父亲就去世了,家中艰难,赵大娘曾跟着一位姑母学过做豆腐,就经营起了豆腐铺子。赵玥聪慧坚韧,又识文断字,读过不少书,在豆腐店帮忙的时候积累了许多经验,后来在原有的工艺工序上作出了调整改进,做出了有着"白玉明珠"美誉的念安豆腐。 不仅如此,她还开发了不少相关产品,例如豆干豆丸子青豆腐等十分美味的食品,如今已经名扬苏州城,不少有名的酒楼都前来订购。 只是,在如今的时代,没有靠山和门路,一个女子想做大生意可是艰难得很,赵家的生意很快就受到了打压,差点连秘方都保不住了,所以赵大娘才会出来卖西瓜,以补贴家用。 但赵玥不甘心,想把之前置办的鱼塘和土地卖掉一些,在城里开店,这样能够得到房主的保护,如今店面都已经相中,只等着赵大娘点头了。“好事,到时候招牌让我写吧!”沈欢大言不惭。 “你行吗?” 沈欢思忖一下,现在的笔力实在不能写好大字:“开玩笑的,招牌我写不了,就送你一对楹联吧!再送你一幅画,装点店面,怎么样。” “那感情好啊,只怕以后不能常回来了。” “反正我也是十日休沐一次。” “我想帮娘雇佣一些长工,帮她打理家里的水田和鱼塘,可她怎么也不愿意,你帮我想想办法。” “唉,赵大娘心软,你找几个老实但家境贫苦的快过不下去的人,好好求一下赵大娘,保准成功。” 赵玥眼神一亮:“好办法!对了,你下午不是有课,那就快走吧,正好我要研究新产品了,没空招待你了。” “你太没良心了吧!用完人就扔掉,我可没见过你这样做人的。”沈欢抱怨。 “反正你目的达到了,我不会想不开,就走吧。”赵玥一脸笑笑。 沈欢知道她是担心自己缺课会得罪先生,哪怕是请过假了,她还是觉得不好。可是沈欢不想回去,就又陪她玩了一会儿。 “时间不早了,你还是快走吧!”最终还是被赶了出来。 沈欢带着钟秀钟秀被赵玥赶出赵家,却不想回到别院。 “反正都向冯先生请假了,不用就太可惜了,我们去南山吧!” 钟秀笑道:“一切谨遵姑娘的吩咐。” 于是三人就向南山走去。 环境还是那么美好,没什么可担忧的事情,沈欢悠闲地走在山间小道,觉得心旷神怡。 “每次来到这里,心情就不由自主的变好。” 钟秀也点头:“在这里放松的很。” “前面有人!”钟灵突然开口提到。 沈欢抬头望去,发现前面有一个修长挺拔的背影,仅是背影,就有种苍山阔海的沉稳辽远的气质,让人叹服。沈欢只觉得精神一震,有些恍惚,突然想到了自己前世喜欢的那个自由摄影师。 很像,却又不一样。 第二十一章 唐家父女 沈欢急切的追了上去:“喂,大叔,停一下。” 那人停下转过身,一袭藏青的细麻长袍,一条银色云纹腰带,一块儿极品青玉螭离佩,一支木质海浪纹簪,简单大方。 他大约有三十多岁,五官深邃如刀削,粗砺沧桑。气势如云顶白雪,冷洁淡定,如青山孤松,内敛从容,又如辽远大海,包容豁达。 见到沈欢,他低头笑道:“可是陆欢小姑娘。” 沈欢一路小跑有些气喘吁吁:“对啊,你怎么知道我。” 由于他太过高大,沈欢需要仰头看他,于是他便蹲下来,与沈欢平视:“在下有求于姑娘,自然晓得。” 沈欢觉得有些目眩神迷,快要把持不住自己抱上去了,幸好钟灵钟秀两人追了上来,为她擦汗,让她有些理智。 “你有求于我,是什么?”沈欢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许是被沈欢灼灼的目光萌到了,他忍不住摸摸她的头轻笑:“在下是为姑娘的酿酒术来的。” 他的声音醇厚如百美酒,声音也好好听,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 “咦,你不为酒来,反而是为酿酒,可是为图利。” 男子从容微笑:“浊世俗商,自为利来。” 沈欢狐疑的打量了他一圈儿:“虽然知道你没骗我,可还是不相信你是个商人。” 他调侃似的轻笑:“那是因为我功力深厚,世俗气藏的深啊。” 沈欢适应了这种强烈的美感侵略,也淡定起来,不过却被他的话逗笑了:“你这人脸皮又厚又虚伪,我要是和你做生意,不得把自己卖了还替你数钱啊。” 这男人哈哈大笑起来,一把抱住沈欢,站起来向山上走:“这是哪家机灵的小姑娘,卖了倒是能赚不少钱。” 沈欢眼神一边示意钟灵钟秀不用在意,一边被他逗小孩子的话表示无奈。 “大叔,难道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现在抱了我可是要对我负责的。而且哪有你这样傻的商人,刚刚夸奖过你,现在就要打脸后悔了。” 他抱着沈欢十分沉稳的往前走:“姑娘这话就不对了,我可从没承认过自己是个聪明的商人。至于负责,姑娘想让我怎么负责?” “你看你看,一副老子天下第一商人的样子,还说自己不聪明,大叔,你还能再虚伪点儿嘛。” “虚伪可是我的本性,不过,我觉得我这点儿道行可比不上姑娘......” ...... 不知不觉就到了秦家大院儿,两人也是越聊越欢畅,突然,一个纸团扔了过来,恰好打在了男人的肩膀上。 “说好的带我一块儿去玩儿,怎么拐回来个小娃娃。” 沈欢扭头一看,竟是一个十四五岁的耀眼少女。她身着一套大红色的衣衫,灿若烟霞,脖戴着明晃晃的金项圈,脚蹬着一双木屐。肤若美瓷,唇若樱花,一双粼粼的桃花眼增添了几分高傲魅惑,好一个漂亮的傲娇少女。 没等人回答,她一个健步走了过来:“好漂亮的小姑娘,你要拐回来给我当妹妹,我就不生你气了。” 说完还不忘捏-捏沈欢可怜的嫩脸,真是豪迈的姑娘。 男人把沈欢放下:“我是拐回来了,不过,你负责照顾她,跑了可别怨我。” 沈欢开启卖萌模式:“姐姐好,我是陆欢,以后请多多关照。” 红衣少女乐不可支:“唉呦,真乖,陆欢…什么!你叫陆欢?” “如假包换。”沈欢有些纳闷,她听说过自己? “是你编写的《奇异志》。” 原来如此,沈欢点头:“是我杜撰的。” 这下可好,少女双眸弯成了月牙,一把抱起沈欢:“还是个聚宝盆,你总算给我带个值钱的宝贝儿回来了。” 然后狠狠的亲了沈欢一口。 “放下她,你没看见她很难受啊。” 沈欢听到这个声音,如获新生,挣扎着从少女怀中出来,看见一脸不爽的秦越和笑吟吟的秦翊背着药筐走了过来。 “要你管,欠我的钱还没还清呢,就嚣张起来了。”少女挑眉笑道。 秦越嫩白的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明明是你耍诈!” “分明是你技不如人!” “你......” 终于在一旁看够戏的秦翊开口了:“璐瑶,放下小姑娘吧。” 唐璐瑶也察觉到了沈欢的不舒服,就依言放下沈欢:“好妹妹,刚才我可不是故意的,呐,这个小玉坠儿你拿着玩儿,权当我给你的见面礼和赔罪礼。” 再叫好妹妹,你也不是我的宝哥哥啊,沈欢心中吐槽。 唐璐瑶给她的是个羊脂玉的小鱼儿挂坠,雕的生动活泼,十分有趣。 “谢谢好姐姐。”沈欢也毫不客气的接了过来。 这时,昨日见到的老道也过来了:“瑄瑞,出去一趟还把女娃娃带来了。” 秦翊和秦越向老道行礼,叫道:“师叔祖。” 唐瑄瑞也回应道:“路上偶遇,说明我和小姑娘有缘啊。” “咦,老道,你是他们的师叔祖。” “你个女娃娃,问这么多干什么,快把你带来的好东西拿出来让我看看。”老道笑道。 “你怎么知道我会带好东西,你要想看也行,干脆认我当妹妹吧,这样他们就能叫我师姑祖了。” 沈欢是真的没带东西,今天是顺道儿来的,青梅酒什么的都没准备,但是不妨碍她开点儿玩笑。“虚张声势。”秦越对着沈欢撇嘴。 唐璐瑶笑出来:“小丫头野心不小,不过,你要是带来好东西,我也不介意叫你师姑祖。” 唐瑄瑞却毫不留情:“还是乖乖给我当女儿吧,什么都没带就敢漫天要价。” 老道摸了摸胡子笑道:“你们几个一起玩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唐丫头可不许欺负小丫头。”唐潇君对着她做了个鬼脸,老道无奈摇头,然后转身就走了,唐瑄瑞笑着摇头跟了过去。秦翊对几人道:“外面有些闷热,我们还是去竹林凉快吧。” 于是四人向院子后面的竹林走去。期间唐璐瑶拉着沈欢的手一直问东问西,十分热情,沈欢也了解了不少事情。 唐璐瑶幼时丧母,这些年一直和父亲唐瑄瑞相依为命。唐瑄瑞是明宇商行的掌舵人,这些年带着唐璐瑶走南闯北,结识了不少人,其中就包括胡老道,而胡老道和秦老头是师兄弟。 虽然明宇商行生意越来越大,但唐璐瑶父女一直漂泊不定,还没有要安定下来的心思。这次来,是因为唐瑄瑞想要出海,特意找秦老头设计更安全的海船。 “要去海上,你怎么不跟着去,据说海上非常有趣。”沈欢非常向往。 说起这事儿,唐璐瑶还气鼓鼓的:“我也想去,嘴皮子都磨破了,可他就是不愿意。” 依照这会儿相处的交情,沈欢也知道唐璐瑶是个不吃亏的主,于是问道:“大叔拿什么让你能老老实实的呆在这儿的。” 唐璐瑶一脸得意,粼粼桃花眼都飞扬起来了:“他把生意都交给我打理了。” 第二十二章 春宫 沈欢了然,怪不得唐璐瑶愿意心甘情愿的留下来,于是故意夸张道:“啧啧,大叔是想从海上回来就喝西北风啊。” “鬼丫头,你竟然敢质疑我。”唐璐瑶一把抓住沈欢蹂-躏她的脸。 “住手啊,你还要不要跟我的生意了。”沈欢挣扎道。 唐璐瑶放开她:“都怪你,忘了正事儿了,走,进屋说。”还没在竹林凉快一会儿,就被唐璐瑶拉进屋了。 沈欢进去坐在一把椅子上,狠狠喝了几口水抱怨道:“你都不能对我温柔点儿。” “嘻嘻,好妹妹,我给你揉揉,小人不记大人过嘛。”唐璐瑶狗腿的为她捶背。 唐璐瑶没看上别的,而是看中了沈欢提供的蒸馏工序,因为有秦老头这样的专业人士,其中的价值唐璐瑶自然更加清楚。 “先说好,我可不会酿酒,就知道那架工具,你要是觉得有用,就拿去用吧,不用客气。” 说到正事,唐璐瑶也正经起来,坐到沈欢对面:“那可是个好东西,一看就知道可以把酒的品质提高很多。但是图纸是你的,我们也不能白占你便宜。” 一旁的秦越爆料:“你不知道,她看到爷爷做的成品就两眼放光,千万别客气,狠狠宰她。” 沈欢这个人,怎么说,跟祖父小师兄在一起久了,也沾染了点儿视金钱如粪土的文人气质,尤其不喜欢和自己合得来的人有什么利益纠葛,最重要的是她自己也不缺钱。 “你都给我见面礼了,这份图纸算我给你的见面礼,嗯,还有,就把秦越欠你的债一并免了吧!” “你怎么这么傻!”秦越瞪她一眼。 沈欢给了他一个暴栗:“小没良心,帮你还债你还不满。” 唐璐瑶也在边上凉凉的说道:“大人说话,小孩儿插什么嘴啊。” 幸好秦翊及时阻止了暴走的秦越:“时间到了,越儿该去读书了。” 于是秦翊带着秦越出去,留下沈欢两人好好商量事情。 “真的啊,你什么都不要。”唐璐瑶认真的问道。 “怎么,我敢给,你不敢要。”沈欢轻睨她。 其实,沈欢也想过给自己找一条出路,只是她现在在陆家手底下,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为好,更何况,她根本不了解唐家父女的底细,毕竟两人一看就不是简单人物,与其随便合作,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送给她。 唐璐瑶盯着沈欢看了好一会儿,才抬着下巴十分女王道:“你这么有诚意,我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以后姑娘我罩你!” “噗!你别这么说,我觉得你和秦越比秦大哥和秦越更像一家人。”沈欢看到唐璐瑶傲娇的表情忍不住了。 唐璐瑶不爽的撇撇嘴:“那小鬼太嚣张,得好好教训。” 这表情和秦越就更像了! 沈欢笑的不行:“那感情好。对了,那图纸我给你,但你不能再打那本书的主意了。” “为什么啊,写的多好啊,我正打算涉足书画,做文人生意呢。” 沈欢给她个白眼:“就你这没文化的人还想做文人生意呢,你知道那群高端文人看到这本书会给批多惨嘛,这里面的故事,只适合在市井流传,娱乐普通大众。” “哎,找个读书人,好好把你的故事润润色,肯定能卖出不少,现在有不少人都喜欢这种猎奇故事呢。”唐璐瑶不死心的劝道。 “要好卖,你还不如找人画春宫呢。” 唰的一下,唐璐瑶眼睛亮了:“我怎么没想到。” 这下沈欢呆住了:“开玩笑,你还真打算做这种生意啊。” “唐丫头,我看你是皮痒痒了,胆子越来越大。” 一听就知道是老道,不知何时,他和唐瑄瑞一起进来了。 唐瑄瑞挑眉:“卖春宫,你怎么不开家青-楼呢。” “哼!等你到了海上,我就开家青-楼,不仅如此,我还要开家小倌院。” 唐瑄瑞倒是气定神闲:“你也就能气气我了,你要想开,我支持你,只要开的起来,反正商行归你了。” “我都想到你在逼良为娼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沈欢说的十分悲凉。 唐璐瑶给了她一个大白眼,起身拉着她就走:“我们聊自个儿,懒得理你们。” 这天,沈欢玩的十分开心,唐璐瑶确实见多识广,可以说大越每一片地方的历史地路,风俗人物她都了解,还有什么宫内秘史,豪族纷争,更是知道不少。什么传奇家族陆家,绝世混血名妓青染衣,比沈欢知道的多多了。 “我猜你生的肯定比青染衣还好看。” “你又没见过她,怎么知道。” “你可有着陆家的血脉啊,强强结合不知道啊!” 沈欢哂笑:“怎么,你羡慕,我送你点儿。” 到底是不是陆家的人还不一定呢。 听出沈欢的话里透露着无奈,唐璐瑶拍拍她的肩膀。陆家的血脉再高贵,也拉高不了沈欢的档次,沈欢不在意这些,但在现实面前沈欢也不考虑身份会带来的麻烦。 “你不用安慰我,不知道多少人想要我这样的富贵生活呢。我只是有些贪心和不安,想着能够更自由,能够独立自主,却又觉得我现在所享受到的并不是我本应该拥有的,一点儿都不心安理得,总觉得亏欠陆家许多。” “我还以为你心宽的很,没什么顾虑呢。” “人生一世,谁能真正逍遥自在,毫无顾虑啊。我是不聪明,但该考虑的事情总是要想的。” “那你想什么,不会是想着离开陆家吧。” “是有初步想法,但并不确定。” 唐璐瑶搂住她的肩膀:“你要真这么做,我可就佩服你了。” “这算什么,有一天,你还会崇拜我呢。” ...... 又是接近傍晚的时候,沈欢依依不舍的和他们一一告别,回到别院。 “今天的功课还没练,我得补回来,让怡情怡景把饭摆在书房吧。” 沈欢吩咐下去,就开始练字。 可是练完字吃饭的时候却一直想着春宫! 不是沈欢想歪了,而是想到了前世看徐悲鸿的人体艺术绘画展,被迷的不得了,就拉着小师叔一起学习人体艺术。在她还老老实实的学习的时候,小师叔就融入一些技法到国画中,创作了一本堪称极品的工笔春-宫-图。 故事讲的是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的过程,线条生动传神,丝丝入扣;布局若隐若现,格调高古;设色雅淡而不艳媚,暖而不淫;整体风格秀逸清俊,让祖父都赞不绝口。 单说人体艺术,大家都不会想歪,这可是自然而伟大的人体美学,可如果是春-宫-图,就没办法不想歪了。其实,历史上有许多文人雅士都画过春-宫-图,尤以唐寅仇英最为有名。在沈欢看来,画春宫无非是一种乐趣,在艺术家眼中,性之美,有着最原始生命魅力,无需遮掩,无需羞涩,坦然即好。 这让沈欢有点儿心动,要不就画一下试试! 第二十三章 硕人经 说干就干,沈欢没有犹豫,吃完饭就开始构思布局。 这天中午,沈欢一个人在书房构思太虚幻境的人物,刚画好一人,墨还没干,就听见哐当一声,有人闯进来了,沈欢连忙把画藏起来,却已经来不及了,被来人抓了个正着。 “我说你,一个人躲在书房干什么呢。” 沈欢瞪着唐璐瑶:“进来都不敲门啊。” 唐璐瑶翻眼:“都敲了半天了没人应,再说,我不讲究这些。” “我讲究!” “那没用,快让我看看你在干什么。” 沈欢无奈,把手中的画稿递给她:“看吧,我给你画的。” 唐璐瑶接过去一看,眼睛就睁大了。 只见微黄的宣纸上一位薄纱女子盈盈而立,像是要从纸上走出来。那女子秀丽典雅,含笑望来,眸似明星,一袭鹅黄薄纱轻裹娇躯,随风而飘,女子半露的*莹白圆润,形状美好,两颗红樱桃更是娇艳妩媚,在轻纱下若隐若现,引人遐思,双腿笔直修长,匀称曼妙,秀足娇小可爱,令人怜惜,当然最关键的地方是看不见的。 “你,你......”唐璐瑶明润的大眼睛越发明亮,双颊绯红:“还别说,你画的可真好。线条清细,色彩艳丽清雅,体态优美,造型准确,笔简意赅,意趣十足呢。” “你倒还挺专业,我也觉得挺满意的,就是还差点火候”,沈欢挺得意的笑。 两人慢慢扭头,对视一眼,都不由得笑出声来。 唐璐瑶放下画,拍着沈欢的肩膀,上下打量,啧啧称奇:“好妹妹,看来是我小瞧你了,怎么样,这生意做不做?” 沈欢推开她的手,喝口茶润润嗓:“我无所谓,不过是画个有趣吧。但是你,不要用这么饥-渴的眼神看着我,我不值钱!” “奇货可居,”唐璐瑶笑眯眯的说:“好妹妹,咱们签个契约吧,你来画我来卖,怎么样?” 沈欢知道她在开玩笑,她再喜欢钱也不可能让一个小女孩儿去画春-宫,虽然沈欢在她眼里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儿。 于是沈欢随意道:“你要是能把我从陆家弄出来,我就给签给你十年八年的也心甘情愿。” “啧,你不用顾忌什么,只要运作得好,我保证就算是陆家也不会知道我卖的是你的画。”唐璐瑶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还是算了,谁知道我会不会刚出狼窝又入虎穴呢。”沈欢笑道。 这下唐璐瑶开始傲娇了:“就你这水准,还不值得我花那么大的代价去得罪陆家,不太符合我做人行商的准则,你就不要痴心妄想了。” 沈欢被她这副商人嘴脸逗得直笑:“我虽然不值钱,但能给你指个门路,绝对让你大发。” 唐璐瑶本不太相信,但看沈欢神色认真确定她没有开玩笑,就来了兴趣:“是什么?快说与我听。” 沈欢慢悠悠道:“急什么,让我好好想想,明日再与你说。” 唐璐瑶不满,赏了沈欢一个爆栗子:“小小年纪故弄玄虚,快让我收拾收拾。” 两人调笑一番,唐璐瑶便起身离开,沈欢从书架上拿出一册书,不顾晚饭就走去赵家。 正值赵家晚膳时间,沈欢正好在赵家蹭了顿饭,用过饭,赵玥就拉着她回屋去了。 赵玥看她神色如常,应该没出什么事,虽不担心,但也有几分好奇:“这么晚了,你来这儿干什么。” 沈欢眨眨眼:“我想你了,不行啊。” 赵玥没好气的捏捏她的鼻子:“我就知道从你嘴里听不到正经话。” 沈欢笑笑,把刚从钟秀手中拿回来的书递给赵玥。 赵玥接过书:“这是什么书?还挺厚,封页很漂亮啊——《硕人经》……” 赵玥所拿的这本书,是青染衣众多藏书的一本,沈欢不经意发现的,书名取自诗经卫风。 赵玥翻书,发现里面所书竟然是美容一道,实在是前所未闻。 沈欢在一边解释道:“我娘是个爱美的人,这是她的一本藏书,我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我大致翻过一下,这本书中总结整理了许多美容密方,还有针对女人病等方面的一些方子。 你可别小瞧了这些,世间的女子没多少不会为这个花钱的,我本想早些给你看,但是我看有些方子所用的都是些珍贵的材料,成本较高,想等等再说,现在倒是有个好机会,不知道你想不想干。”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一句名言云:“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可见化妆品对女人的重要性。古代的化妆品虽然没有现代种类多,但也着实不少。一般来说,化妆用的有黛、粉、胭脂、口红、香身以及指甲油。护肤用的有各种面脂面膜,还有全身护肤的汤浴。此外还有各种护法的发膏头油,洗脸沐浴用的汤碗澡药香汤等。 这个时代,许多化妆品和护肤品的配方简单,效果一般,就算有好的护肤品,也是世家的不传之方。 沈欢跟随青染衣知道她对普通的东西看不上眼,平时用的都是自己做的。 这本书除了各种方子,还有青染衣的笔记,记录了她的制作心得,产品的功能效果。再细看配的方子,各种植物药材等皆入药,有简单有复杂,功效甚多,应该差不了。 赵玥一边翻看,一边感叹:“真厉害,虽然不知道效果,可光看配方用料工艺,就知道是行家。” 赵玥看书颇多,因为赵奶奶身体不好,医书也看过不少。 沈欢点头道:“我虽然不懂,但是我娘是个不俗的人,她看好的东西,应该差不了。” 赵玥除了开始的震惊,就陷入了沉思,听到沈欢这么说,不由感激道:“我知道你是个好的,没想到却这么为我着想。你说吧,要怎么做。” 沈欢就喜欢赵玥爽朗干脆,就将自己的计划一一道来:“我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子,今日拿这本书过来,就是想全权交给你。” 不等赵玥发问,沈欢继续道:“南山来了一对父女,看着是厉害的生意人,那女孩儿只比你大了一两岁,但手底下的生意十几万贯也是有的。 我仔细观察,觉得他们为人磊落大方,应该比较可靠。你可以与她合作,她出钱,你出秘方,共同经营,将这生意做起来。况且她手中有资源,你也不用抛头露面,只好好研究这些方子就好了,我想赵大娘也不会反对。” 赵玥名声已毁,赵大娘更不愿意让她抛头露面了,沈欢想着就凭这赵玥的为人和聪慧,什么事情办不好,既然豆腐坊不行,何不干脆换个更赚钱的生意。 赵玥抱住沈欢:“难为你想这么周全,可我原来没接触过这些,要是做不好怎么办?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咱们又不用投入太多成本,就算失败了,也算是积累了经验,以后还可以做些别的。” 赵玥面色放松下来:“那对父女果真可靠?” “看着应该不错,尤其是那位大叔,气势不似凡人,背景应该不简单,所以咱们可以背靠大树好乘凉。” 赵玥低头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向沈欢,目光坚定:“我代你做这生意,你放心,我会好好做的。” 沈欢一副甩手掌柜的样子:“我是把这个送你了,以后可没有我的事。” 赵玥听了这话,恨铁不成钢道:“知道你清高,但也不用装到这份上吧。” 第二十四章 合作 “我身份尴尬,怎么能做生意,而且我也不感兴趣。再说,我可没想着要帮你,只是觉得这些东西闲置着,不造福一下广大女性同胞,实在有些可惜。” 倒不是沈欢说假话,她自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就不需要再忙碌于其他事物,以免影响书画的境界。她帮助赵玥,是因为她把赵玥看做是自己的朋友,真心想要她好。 但是,反过来一想,这何尝不是为自己以后铺条路,赵玥绝不是忘恩之人。日后赵玥发展起来了,对沈欢也有莫大的好处。 赵玥忍无可忍,拽住她的耳朵:“你也知道你身份尴尬!我看陆家虽不会薄待你,但也不会太好,你总的为自己考虑啊。算了,你也不用管了,这门生意我就帮你做了,等你以后能独立了,我再交给你。” 这个时代的所有契约都要官府认证,沈欢要参与生意,占有股份,还需要身份证明。赵玥考虑到这层,便决定代她出头。 沈欢抱住她:“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我也想对你好,你好我也就好了,玥玥你就好好干吧,不用管我。” 看赵玥无奈的表情,沈欢笑嘻嘻道:“在我看来,钱够花就好。我的金钱观就是及时散财,不留余财,不重钱财,不图享乐。你将这种挣钱的生意分我一份,我总觉得心里不舒坦,想要将它们送出去。” 赵玥挑眉道:“感情你是个自命清高的散财童子。既然这样,我就不客气了,大不了以后我包-养你。”心理却想着,她要好好做,将来为沈欢积攒一份陆家之外的财产。 沈欢拍拍她的肩膀:“这才对嘛,原来很疼我的一位老人就这样教育我,说这样才算活的潇洒自在嘛” 沈欢的祖父从小就教育沈欢以一种过尽千帆的心态去对待种种奢侈享乐,让她明白很多东西其实也就是那回事。一个人一生所追求的东西,能够给她带来满足幸福成功等感情的事情,绝非是享乐和豪奢。 祖父带着沈欢进行各种体验经历,就是为了引导沈欢发现探索她自己真正喜欢的真正享受的事情,努力让自己的生活充实,人生更有意义。 所以,沈欢这种价值观也就这样渐渐形成了,当然,这里面有着艺术家清高孤傲的态度,但对沈欢来讲,这些东西已经牢牢的根植于她的思想世界,无法轻易改变。 想到祖父,沈欢托着腮帮有些忧伤:“我没有攒钱的爱好,无非是我从来都是衣食无忧,从没受过苦。钱帛动人心,老人教育我没那么多财富,就没那么多烦恼,我觉得挺好的。” 赵玥摇头感叹:“要是别人这样,我一定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你嘛,我懒得说了。” “你别说,我原来就有个朋友把我骂的狗血淋头。说我这样享受着别人的供养,却不屑谈钱,不事生产,真是作孽。再直白说就是不创造财富,享受财富,却还不屑财富。” “听起来还真是一针见血。不过,谁说你不创造财富的,你给我的这些东西创造的财富以后可大了去了。” “所以啊,我还是得坚持自己。” 坚持自己创造财富,再去挥洒!只是目前都是借助别人智慧,挥洒起来很是不爽。 事实上,在沈欢最好的朋友说这些话时,她才十六岁,确实从没创造过任何财富。朋友的一番话却也让她明白,真要对财富不屑一顾,是需要创造大量财富才有底气的,所以,想要清高,也是要有资本的,而这个资本是需要你自己创造的。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看天色已晚,赵玥就赶着沈欢回去了。 第二天唐璐瑶又来找沈欢了,正好上午是杨先生的课,她随便讲了些东西,不到半个时辰就下课了。 沈欢放下练字的笔:“看来你很闲嘛。” 唐璐瑶不客气的坐到对面,两腿翘起:“怎么,不欢迎。” “怎么可能,你能来我觉得真是蓬荜生辉。” 唐璐瑶被她那副与有荣焉的陶醉表情弄得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就直奔主题了:“你想不想出去玩儿。” 沈欢顿时睁大了眼睛:“要带我出去玩,是去苏州城?” “嗯,看你可怜,赏赐给你一次外出的机会。”唐璐瑶得意。 沈欢立马站起来抱住她:“好姐姐,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咦~说这么恶心。我应该是你的......” “优乐美!” “什么优乐美?” “呵呵,优雅快乐美丽的好姐姐!咱们什么时候出发,我也好做准备。” “就过两天,等你休沐吧。” 说着说着,赵玥也来了。 原来赵玥一早去南山找唐璐瑶,想着见见唐璐瑶,谈一下生意的事情,没想到扑了个空,就转身来汀芷院了。 沈欢介绍双方认识,对唐璐瑶说:“这就是我给你说的赚钱的门路,你们去那边说去,让我把这几张字练完。” 赵玥和唐璐瑶都是爽快的人,见面互相都有些好感,但唐璐瑶并没有抱太大期望,只是有些兴趣,后见赵玥拿出那本书,才真正认真起来,和赵玥谈起来。 “看起来是好东西,不知道可有成品。” “因为材料有限,现在还没做出来,不过,我有把握,做出的东西不会让你失望。” 唐璐瑶看出赵玥是真正有料的人,她本身也干脆,当即拍板决定和赵玥合作了。两人决定商铺就叫硕人阁,股份的话唐璐瑶占七成,赵玥占三成。 本来赵玥觉得唐璐瑶有些吃亏,但唐璐瑶有眼光,知道这些方子的价值,再说,她虽喜欢做生意,但不是重利之人。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安排了,两边找了个日子立下契约,然后两分头行动。 赵玥一边向秦翊学习一些药学医理,一边研究开发产品,而唐璐瑶负责资金人手等一系列事务,而沈欢这边成了两人的办公室。 “只要你把东西做出来,我这边就安排店铺人手,咱们就把店开起来。”唐璐瑶十分豪爽。 “那原料呢,在哪进货,如何保证货源的质量,原料的好坏对我们的产品的质量非常重要,看来我还得学习辨认原料的好坏……”赵玥思忖道。 “这你不用担心,我来安排。不过,开店之初我们从外面进货,但如果生意做大了,我们最好自己能生产一些原料。这样不但能保证原料质量和供应,还能防止竞争对手对我们进行打压。” “嗯,正好,不如先在我家的地里种些原料吧。你别拒绝,我家的地并不多,不过一二百亩,只是我的一些心意,总不能我真的什么都不拿吧。” 第二十五章 生意 唐璐瑶拍拍赵玥的肩膀:“咱们是要做大生意的,就不计较这些,而且你也别着急,现在还不到时候,咱们慢慢规划。” “也是,问题还多着呢。以后生产的东西怎么包装,如何向世人推广,如何......" ...... 两人一聊就忘了时间,直到沈欢提醒她们吃午饭,谁知道这两人像是入了魔,越聊越来劲,午饭过后继续直到天色已晚,两人才意犹未尽的离开。 她们商定了很多事情,首先是店铺的名字,初步决定叫硕人阁,先开在苏州。 唐璐瑶负责店面选择,原料购买,并搜罗这方面的人才,赵玥开发产品,并负责以后工人的培训。 当然,她们俩也没放过沈欢,赵玥知道她擅长书画,就让她发挥她的专长,把店面设计和产品包装的事情交给了她。当然,唐璐瑶只是意思意思,她自己另有计划。 其实赵玥也没想托付给沈欢,只是想把她拉进来,她做不做都无所谓。 于是沈欢提议她们两人针对自己负责的方面写一份详细的策划,方便下一步商定更多细节。 至于什么是策划书,沈欢一说,两人就明白了,万事开头难,好好规划一下,心中也就有了底。 她们两人一起还决定了首批研发的十个品种,并初步拟定了推广方案。 说实话,虽然赵玥和唐璐瑶的年龄比沈欢小,但说起生意来,比沈欢熟悉老道的多,沈欢听了她们的计划,缜密周全,可行性很强,心中不由佩服,便想着要好好帮她们一把。 第二天,唐璐瑶和赵玥都没有来,一打听才知道两人去苏州采买原料去了,于是沈欢也接受了自己被强加的任务,老老实实的在家设计包装,就当是绘画练习了,反正挺有趣的。 现如今大部分胭脂水粉都是用瓷器来盛装的,富贵人家或许会用一些珍贵的材料,但毕竟不通用,而且瓷器在耐久性、封闭性更强,造型上也有更好的可塑性。 此时瓷器的品种已经发展的很全面了,其中彩瓷青瓷白瓷比较流行,尤其是彩瓷的发展,简直是超越历史,可以和清代的粉彩有的一拼了,不过陆家多用青瓷白瓷。瓷中霸主青花瓷虽然出现了,却比较小众。 对于瓷器这种艺术品,沈欢可是熟悉的很,要设计出美观大方的瓷器还是很容易的,就是不知道现在的官窑和民窑发展的怎么样,此时的官窑向外出售吗? 如果官窑用不了,民窑的水准又是怎么样的? 好在有冯先生,沈欢才知道此时的官窑是不可以向外出售的,而且官窑民窑的制作水准差距还不小,其实技术都差不多,就差在用料和做工上。 比较有名气的民窑有十个,北方是磁州窑磁州窑、耀州窑、钧窑、定窑和邢窑,南方是饶州窑,就是景德镇窑,以及龙泉窑、建窑、吉州窑。 沈欢倾向于景德镇窑,因为景德镇是的瓷土是最适合做瓷器的优质高岭土,虽说现在工艺一般,但瓷器的胎质肯定要好于其他民窑的瓷器。而且,可以让唐璐瑶打听哪里生产青花瓷,购买一些原料,像是平等青,石子青,浙青,在景德镇生产。 不过,考虑到世人的审美爱好,沈欢决定还是多设计些彩瓷。 除了瓷器,还有玻璃器,水晶玛瑙象牙牛角等材质,也要设计些造型,除此外还可以做一些镶嵌是的盒子,就是在木雕竹雕漆雕等不适合做容器的的盒子里镶嵌一层瓷器,什么浮雕的、浅雕的、阴雕的、透雕的、镂空雕刻的等等都设计一些,不管怎么样,但求这些包装盒子精致美观,犹如艺术品。 沈欢兴冲冲地画了两天,设计了许多各种各样的盒子,要不是钟秀提醒,差点儿连休沐日要去苏州的事情都给忘了。 休沐日这天,照例打了两套拳,冲了个澡。 “东西收拾好了吗?” 钟秀给沈欢盛了碗粥:“姑娘不用担心,一切都收拾妥当了。” “有些激动呢,可别告诉涟漪啊。”沈欢搓搓手,这种不告诉家长偷偷跑出去的感觉还蛮刺激的。 钟秀抿着嘴笑:“姑娘快吃饭吧,一会儿就凉了。” 沈欢也觉得自己有些龟毛,就不再说什么,专心吃饭,然后去书房,将设计好的稿子亲自收拾好,放在画板里。 “那咱们就出发吧!” 主仆三人乘着牛车来到南山,刚将赶车的婆子打发走,那边前后来了两辆马车,旁边还有正骑着马的唐瑄瑞。阳光透过他身后的树叶,细细碎碎的流淌过来,留下斑斑驳驳的剪影,更显得他风姿卓然。 “大叔!” 唐瑄瑞下马一把抱住她:“丫头来的挺早,进马车吧,璐瑶在里面打瞌睡呢。” 沈欢搂住他的脖子,趁机占便宜:“我不要,我要骑马!” 钟秀钟秀像是受不了她的无赖样,直接上了第二辆马车,和唐璐瑶的侍女多宝多珍呆在一起。 唐瑄瑞捏着她的脸:“你倒会挑,一会儿难受了可别抱怨。” 这让沈欢想起她娇弱的小身板,皱着眉头十分可惜:“那好吧,我就坐一会儿。” 像是被她的小模样萌到了,唐瑄瑞笑出了声,然后一个凌空,抱着她坐到了马上,还没等沈欢反应过来,就策马飞奔。 清晨舒爽的清风伴着薄雾迎面而来,让沈欢不由得吹了个口哨,似乎被沈欢清越的口哨声激励,马儿跑的更加欢腾。沈欢觉得这像是在乘风而行,像是要飞起来,自由潇洒,飞扬肆意。 唐瑄瑞骑马带着沈欢绕着南山跑了一圈,沈欢兴奋地双颊绯红,要知道,她平时的脸色都是苍白透明的。 这时唐璐瑶也睡醒了,一只手托起下巴,靠在马车车窗上,十分悠然:“瞧你这点儿出息,回来我送你一匹马,让你骑个够。” 刚下马,沈欢的双腿还有些软:“这是我体验人生的乐趣,你懂什么。” 谁知秦越突然从马车上冒出来:“女人的废话真多,赶快出发吧。” “小臭屁,你也来啦!秦大哥呢?” 秦越哼了一声,不理她,转身回到马车。 “上车,咱们该走了。” 说着,唐瑄瑞将沈欢抱上马车,驾车的是秦大叔。 车里的空间很大,沈欢三人一点也不拥挤。 看到秦越,沈欢忍不住上去捏了把他的脸:“你还赌气,是不是大丈夫啊。” “我是懒得理你这小女子!” “你不用理我,我理你就行了。” 秦越羞恼:“一点儿女孩子的矜持都没有!” “矜持又不能当饭吃,我可不需要!” ...... 好在沈欢适可而止,玩了一会儿,就开始办正事了 拿出画板,递给睡意犹在的唐璐瑶:“吶,你看看怎么样。” 唐璐瑶懒洋洋的接过去,打开看了两眼,呵呵笑了出来:“啧啧,你可真不是做生意的料。” 第二十六章 苏州城 “怎么了,难道不好看?” 唐璐瑶翻着画稿,斜睨的看了她一眼:“怎么会不好看,重点是太好看了!你觉得你画出来的东西有谁能制作出来?先说瓷器,怕是只有官窑才行,就像这个秋水图花样,估计得是大师才能做出来。还有这些雕刻花样,不是能工巧匠,哪里能做出来你画的样子。” 秦越也跟着说风凉话:“真是异想天开啊~。” 沈欢一头捶在车墙上:“啊,好可惜。”然后又抬头怨念深重的看着唐璐瑶:“你不是自诩本事通天,怎么就不能定制官窑,找一批能工巧匠!” 唐璐瑶摸着她的头,挑眉傲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定制官窑。” 沈欢一听就拽住她的手:“你有门路!太好了,你也不要嫌弃成本太高,反正有钱人多得是,而且女人的钱多好挣,反正我就想用这样的瓷器!” 说到最后,沈欢耍起了无赖。 唐璐瑶伸了个懒腰:“这个我可管不了,你得去找我父亲,不过,我倒是能找出一批厉害的工匠,但也不可能大量制作这样的盒子。” “能制作出来就好!我可以再设计一些简单的花样,也正好把制作出来的东西分个档次。这些精致的花样还可以做成册子,让客人挑选,专门定制,走高端路线。” 这下子唐璐瑶的眼睛亮了:“好主意,最好再设计些套装,一次卖一套。” 沈欢点头:“我研究过现在流通买卖的瓷器,发现景德镇的瓷器胎质最好,而且出窑的成功率最高,要不咱们在景德镇买个窑厂,自己烧瓷。” “你确定景德镇的瓷器胎质好。”唐璐瑶有些怀疑,这么小年纪怎么懂这么多。 “怎么,你不相信我。” “那倒不是,我手里是有几个窑厂的,经营的还不错,你这么说,我还真想在景德镇再开一个窑厂。” “咦,你竟然还经营窑厂。”沈欢惊讶。 “我父亲认识的一个朋友,是从官窑里出来的一个工匠,因为一些事被排挤出来,穷困寥落,父亲为了帮他,就特意开了一个窑厂,没想到经营的不错,就多开了几家。”唐璐瑶解释道。 看沈欢着沈欢惊叹的表情,唐璐瑶索性就讲起了她家的生意。原来,明宇商行就是一个大型牙行,做各种中介贸易,将各种资源商品调配运转,流通到各地。 唐瑄瑞为人仗义磊落,又足智多谋,生意做的十分兴旺。又加上他心胸开阔,从无身份地位偏见,喜爱结交各种能人异士,所以认识了许多能工巧匠,因此还慢慢发展起了所谓的手工制造业,有许多手工作坊。 “这太好了,以后我要做许多东西可就方便了。” 唐璐瑶得意笑道:“只要以后你跟着我混,那还不好说。” “嘻嘻,以后小的就靠大爷你了。” 一边的秦越给了她一个白眼:“狗腿!” 唐璐瑶扭头嗤笑:“要你管。” 三人在车上吵吵闹闹,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 马车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沈欢掀起车帘向外看,激动道:“咱们快到城门了。” 这次终于能好好地在参观游览古代大城市了! 车外人声鼎沸,各种车子,各类人络绎不绝,沈欢还发现不少女子或是驾车,或是挑担,无论怎样,都坦然大方。 唐璐瑶将她拉进车中:“看你没出息的样子,现在太阳正毒,一会儿进城在看。” “你是见多识广,不在乎这些了,我可是第一次啊,你就让我多看两眼。” 念安村宁静祥和,总是一派悠然淡定的气氛,不像这里,隔着车帘就能感受到一股洋溢着的热闹的市井生活气息,连带着周身都沉浸在一种温暖热烈的氛围中。 在沈欢自顾自的沉醉中,马车缓缓前进,不一会儿就进入城内。 苏州是一座精致的城市,有着“水陆并行、河街相邻”的双棋盘格局和“三纵三横一环”的河道水系。由于是一河一街的格局,所以苏州的道路不同于长安和洛阳的宽阔气派,反而精致优雅。 苏州水网密布,桥梁众多,沈欢他们刚下车,唐瑄瑞就和他们分开了,留下一对姓乔的中年夫妇陪着他们,走了没几步,就到了一个码头,打算换船。 身处街市,热闹喧嚣的气息扑面而来,耳边充斥着吴侬细语,放眼望去,建筑精致典雅、疏朗有致,街面店肆林立,会馆集聚,商贾辐辏,百货骈阗。桥上桥下,人烟稠密,船只密集,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灿若云锦。 一派富贵**,繁华鼎盛之气象。 她们夹杂在人群中,哪怕事先订好了船,也过了好一会儿才上船。船只不大,红漆飞檐,精致富贵。进去里面有两排六个红木桌椅靠窗而立,小桌上水果点心茶水一应俱全,雕花窗户早已打开,沈欢几人挑好座位,船就出发了。 “咱们一会儿先去山塘街,这可是苏州城第一名街,我看好的店铺就在那里。” 沈欢前世就听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有西湖,苏州有山塘。两处好地方,无限好风光。” 这山塘说的就是山塘街,只是现代早已没有的古时风貌,只能在许多宫廷画中,窥见一二。其中徐扬的姑苏繁华图,宋骏业的康熙南巡苏州图,王翚的康熙南巡图和焦秉贞的康熙南巡苏州虎邱行宫图卷是其中表现力不错的,但也远远无法和身临其境的感受更为直接热烈,沈欢只觉得自己的一双眼睛根本就不够用。 “别这样看,跟饿狼似的,钟秀,给你家姑娘一个幕帷,可别叫其让人将这幅穷酸相看到了。” 钟秀倚在船窗边掩嘴偷笑,钟灵却默不作声的将幕帷递了过来,这下连唐璐瑶都忍不住笑了。 “啊呀,我不要这个,快把我的画板和炭笔拿过来。”沈欢才不管这些,她现在激动的不得了,只想把她的所见所闻用画笔记录下来,才不虚此行。 这会儿秦越也不傲娇了,好奇的凑过来,睁着滚圆的双眼看着她:“什么是炭笔?怎么画?” “顾名思义,就是用炭块做的笔,我可是找了许多碳,才找到合适的。这种笔适合速写,能够快速记录下来要画的景物特征形态轮廓,方便回去画出完整的画稿。” 说着,沈欢就拿起削成不规则圆柱形的碳棒在画板上挥舞起来。只见不过瞬间,已有数笔落纸,看起来毫无联系的线条渐渐联系起来,勾勒出一个轮廓,只见沈欢下笔迅速,却连贯有度,流畅自然。 此时的沈欢再没有了平时的玩味慵懒,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专注认真,仿佛此时的繁华喧闹都是过眼烟云,于她没有丝毫影响。不过是几息时间,在看画板上,刚在经过的垂虹桥就已经定格在了上面,连岸边的小楼,来往的行人船只都历历在目。 第二十七章 野心 这让旁边的唐璐瑶和秦越看的两眼放光,啧啧称奇。沈欢却全神贯注,画完一张,又一张,两人看了一会儿,就觉无趣。唐璐瑶索性就为钟秀钟秀讲解起两岸的风光景物。 “岸上的路是干将路。相传,吴国人干将与其妻莫邪善于铸剑,他们曾铸有一对锋利无比的宝剑,一名干将,一名莫邪,都献给了吴王阖闾。后来,干将、莫邪被成为了利剑的代称。为了纪念干将,苏州人把与干将墓相近的城正东城门称为“干将门”,正东门对的路就叫干将路,一会儿,我们就会到达山塘街,山塘街......” 说了一会儿,唐璐瑶喝了口茶润口,随意向岸上一看:“咦?那个人好眼熟?是谁?” 沈欢正好画完一张稿,就凑了过去:“我看看。” 岸上熙熙攘攘,人口众多,却能一眼看到街中心骑着白色骏马的男子,这人身着一身花团锦簇的衣服,五官生的漂亮,却眼神上挑,一股倨傲之气油然而生。 一旁的秦越叫道:“哎呦,好大一只花蝴蝶。” 几人不由的笑出来,唐璐瑶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然后又一副玩味的表情:“你们猜,这是谁?” “买什么关子,你就说吧。” “呵呵,这可是和玥玥有着莫大渊源的人啊。”唐璐瑶摸着下巴笑道。 沈欢愣了一下:“不会是范崇吧。” 唐璐瑶眉角一挑,笑的意味深长:“除了他,谁还会这么招摇。” 沈欢听得摩拳擦掌,恨不得现在就好好教训那家伙:“他不是被送走了吗,怎么又回来啦。” “不清楚,回来我让乔叔查一下。现在不是追究那件事的时候,你最好把你的画板放下,我选的店址快到了。” “唉,我就脑子里**一下,找点快感。” 唐璐瑶听了这话,忍不住戳戳沈欢的脑门儿,教训道:“没有出息就算了,说话还没节操。” 沈欢顿时反映了过来,刚才的话实在是无心的,于是就挤眉弄眼的看着唐璐瑶:“你看他那么欠扁的样子,就不想戏弄一下。” “你以为调-戏良家少男那么容易。” “我不是没主意,向你讨教嘛。”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等弄来了他的资料......”唐璐瑶眯着眼淡淡的说道。 沈欢会意点头,转身吃钟秀为她剥的红溜溜的石榴子,不一会儿,船就在一个小石梯边停了下来。 唐璐瑶先上岸,然后转身牵起沈欢的手,将她拉上来:“走吧,前面就是我说的地方。是个临街的四进的房子,原本是一家布坊,因为受到外来低价布匹的冲击,生意吃了亏,没了法子才不得已盘出。盯着这块儿肥肉的人可是不少,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了过来。” “哦,说的这么难,怎么没两天你就定下来,弄到手了。” 唐璐瑶既神秘又得意一笑:“有人乐的当冤大头,我干嘛不成全他呢。” “冤大头?快说,你傍上谁的大腿了。” “没什么可说的,诶,咱们到了。” 沈欢本想再追问,只是被她这么一打岔,就决定以后再说,虽然她没怎么把设计店铺的事情看得很重要。 只见一栋气派的两层木石结合的楼宇,飞檐斗拱,彩绘精雕,富丽典雅。门前两颗亭亭如盖的梓树,树体端正,冠幅开展,叶大荫浓。门前没有匾额,雕花窗户紧闭,只有大门刚被乔叔打开,从里面出来四个婆子,迎接沈欢几人。 沈欢咋舌:“花了不少钱吧。” 唐璐瑶满意的看着这座楼,眼睛闪亮亮:“花钱是为了以后挣更多的钱,这点儿钱都不舍得花,以后怎么挣大钱,你给我出息点儿。走,我带你参观参观,你也想想以后这儿怎么布置。” 几人进去,就见一个大厅,门口两边是两道楼梯,直通二楼,正面是一个柜台,四周摆满了漆雕的柜子,可以看得出都是以前摆布匹的架子。 “这儿呢,就是正堂铺子,楼上是雅间儿,专门接待贵客。” 绕过柜台,两边是门帘,穿过门帘就是出口,出去后就是一座阔大的院子,只有一座天井,两颗石榴树,没有回廊,正面是三间正房,两边都是厢房。 “这里都是仓库和伙计们的住处。” 穿过角门,再往里走,是一出小花园,种了些很普通的花木,布置也没有讲究,幸好有个水潭,增添了两份景致。走出花园,就是原来主人的住处,第四进是女眷们的地方,同时还有一个小园子。 地方并不大,不一会儿就逛完了,一行人就在后院的凉亭休息。 “怎么样。” 沈欢接过钟秀递上来的茶,痛快的喝完后,才舒了口气道:“地方是不错,却布置的一塌糊涂,如果按我的要求改,差不多等于原地重建了。” 唐璐瑶白了她一眼:“不当家不知道茶米油盐!先不算原址重建的花费,就是重建的时间我们也耽搁不起,时间就是金钱,要是浪费在整改店面上的时间过长,我是不会同意的。” “你要知道,咱们走的是高档路线,店面可是脸面,那些个夫人姑娘们眼睛都是顶着天的。既然要做,就要做好,做到一鸣惊人。” “我还用你教我这些生意经。”唐璐瑶端着茶轻啜一口:“我是想着就先把前面的铺子修整好,后面的这些院子全都改成仓库和作坊。” “可这样太不合理了吧。”沈欢有些不明白,一般来说,做这种富贵生意总要弄几个雅致点的地方当门面。 唐璐瑶站起来,看着远方,眼中有着不容忽视的热情和信心:“我和玥玥商量过了,我们要打造一个能够提供贵妇骄女们采购游玩办社集会于一体的地方,让硕人阁成为她们趋之若鹜的顶级交际场所。所以我找了一个好地方,打算建一个园子,专门接待那些贵客。” 沈欢看着张扬耀眼的唐璐瑶,一瞬间就被她流露出的傲然和雄心折服。啧啧,不简单,还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化妆品专卖店,没想到她的目标是打造成一家大型美容会所。不过,听她的意思,还没想过美容这个概念吧。 “好主意!但是,难道你打算就凭卖胭脂水粉吸引她们来我们这里结社集会吗?” 唐璐瑶看到沈欢的表情有些奇怪,沈欢把书交给她们后,就不再关心生意的事情,一直表现淡淡的,怎么现在的表情认真热忱起来。唐璐瑶好奇道:“不卖胭脂水粉怎么办,我们可是脂粉铺子。” 第二十八章 闲游 “这种事情她们直接吩咐下人就行了,何必亲自来店里,就算亲自来了,我们给她们提供的地方还比得上她们自己家的园子。” 唐璐瑶不以为然:“你不了解这方面的行情,我是自信咱们的东西能够吸引她们过来的,再说,我找人建造的园子自然差不到哪去。” “难道你不想让硕人阁更有吸引力吗?”沈欢笑的意味深长。 唐璐瑶有些惊讶和惊喜,这丫头别的不说,鬼主意倒是挺多:“怎么,你有什么好主意?” “你们好好的研究我娘的那本书,里面的不少面膜方子,汤浴方子,你打算怎么办。” 这下唐璐瑶奇怪了:“自然是直接做成成品卖出去,不然还能怎么办。” “难道你没想过让她们在咱们的店里体验。” “什么意思?”唐璐瑶眯眼。 沈欢想了想道:“我是想提出一个美容的概念,所谓美容,就是通过一些办法让人变得漂亮起来。” 其实沈欢也不太了解,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解释下去:“我觉得咱们应该让来硕人阁的人变得漂亮起来,不只是让她们直接买产品,而是在这里体验产品。” “体验?”唐璐瑶琢磨着这个词。 “我知道一些面部按摩可以通活面部经络,如果配以面膜,可以提高面膜的使用效果,你跟着胡老道学过,应该明白吧。”前几天沈欢才知道老道姓胡名天明。 唐璐瑶若有所悟:“我知道,人的脸部有不少穴位和经络。也就是,咱们用咱们的产品给她们按摩,提高使用效果……”越说唐璐瑶的眼睛越亮:“这样就能扩大硕人阁的吸引力,汤浴也是,咱们配好,让她们在我们这里使用,人的身体也可以按摩针灸的!” 沈欢点头:“对,还可以汇集最流行的美容资讯,培训一些聪明的招待,让她们帮助客人从穿衣饰品发型妆容等方面努力让人变得漂亮,最好进来硕人阁是一个样,出去是另一个样……” 唐璐瑶托着粉腮沉思,沈欢又细细讲了她了解的现代美容会所的情况,当然这些都是她比较肤浅的认识,她可没有去美容院的经历。只把唐璐瑶说的目光灼灼,激动地恨不得现在就把硕人庄园来起来。 沈欢说的口干舌燥:“就这么多了,重要的是咱们的产品一定要好,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强,庄园也不能比她们的私家园林差,富贵豪奢是比不上,但一定要精细新巧,富有创意,玩出新意。 虽然我不会做生意,但是设计一下庄园还是不成问题的,我可以帮你设计一些,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当然,你还得找个人主要负责。”她年纪小,现在的水平也一般,只是见识多一些,现在对这件事上了心,自然要拿出百分百的努力。 此时的唐璐瑶也淡定下,但还是掩饰不住眼中的热情:“我相信你,你把你的想法都画出来,不用担心地方不够用,也不要担心投入成本,放心大胆的去画。” 沈欢握住她的手:“你就这么任我玩闹!”她提出的想法固然新奇诱人,但真正运作起来不知道有多困难复杂,唐璐瑶愿意接受,还愿意投资那么多的资源去尝试,不得不让沈欢佩服,这让对这件事不怎么上心的沈欢也生出一股豪情。 唐璐瑶摸摸她的头:“你是在怀疑我的眼光。” “当然不是,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做,不会让你失望的。”沈欢向她保证。 唐璐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歇够了吧,咱们正事儿也谈完了,走吧,我带你好好玩玩苏州城。” 来时走马观花大致走了一圈,已经就见得苏州繁华壮丽,言不可悉。 曾有古诗: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巷小挢多。夜市买菱藕,春船载绮罗。遥知明月夜,相思在渔歌。 很能表现出沈欢对此时苏州的感觉,即使这里的人们都是处在繁忙喧闹中,却仍能感觉到隐藏着那一股清悠与惬意。 唐璐瑶二话不说拉着沈欢来到了最热闹而集市,市肆夹路,整齐繁多,亭馆布列,楼台相望,略无隙地,街上與马从盖,熙熙攘攘。水巷上,光彩耀目,游山之舫,载妓之舟,拥货之船,舳舻接缆,鱼贯于流水绿波中。 一行人兴奋地走在路中,惊叫不停,乔叔为了保护几人安全,还特意安排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婆子跟着,好在这里的消费水平较高,人没有太多。 沈欢对什么都好奇,每家店铺都要逛上一逛。尤其是在卖文房的店里,流连忘返,但并没有买多少东西,陆家给她准备的无一不是上好的。倒是在一些特产店里,买了不少精巧的手工艺品。 而在一家绣坊,沈欢走不动了,这家绣坊的绣品,针线细密,用针细如发丝,设色精妙,光彩射目。正所谓:“山水分远近之趣,楼阁得深邃之体,人物具瞻眺生动之情,花乌极绰约底馋唼之态。”尤其是店中的镇馆之作——环秀山庄,景胜字妙,精彩绝伦,令人称赞。 “别再看了,这苏绣店家掌柜不会卖的。” 这幅大型刺绣,别说是五千贯了,五万贯也买不到,因为这是宋家明年进贡的,在这里供众人瞻仰,是因为当今圣上喜欢这种在民间久负盛名的艺术品。 原来沈欢觉得自己有五千贯,已经很有钱了,如今才觉得自己贫困的可以。但沈欢明白艺术无价,无论她再有钱,也不可能拥有真正的艺术,还是抓紧时间欣赏吧。 不知不觉,一行人就忘了午饭的时间,直到唐瑄瑞打发人来,沈欢才发觉自己已经饥肠辘辘了。 “大爷在馆珍宫订好了临流枕石,请姑娘和两位朋友前去。” “馆珍宫?”沈欢扭头看唐璐瑶。 “是苏州久负盛名的一家苏菜会馆,临流枕石是里面有名的雅间,就是在水流旁的石质桌椅上吃饭,弄得文绉绉的。” “有的吃就好了,快走吧,等不及了。” 于是一行人又坐船,穿过几个巷子,来到了馆珍宫。馆珍宫占地颇广,修建讲究,除了临街的大厅外就是修建的各种雅间。沈欢到了所谓临流枕石,并没有想象中的惊艳,有些失望,幸而有饭菜很快就上来了,也就没有太细的打量。 苏式菜肴,在烧制上主要采用“焖、焐、煨、炖”等手法,口味清淡,甜而不腻,非常讲究食雕及配色,在花式及外观上下大功夫。菜名力尽高雅,选料务求鲜活。餐具小巧而精细,能让人轻取细品;酒水甘醇而不烈,浅饮辄止。餐前餐后喜以清茶待客,席上席下好用诗书佐酒。 很像现代的淮扬菜系,只不过在各方面还是差的多。 沈欢来这里一段时间到已经比较适应这里的口味了,但也说不上喜欢。她真正喜欢的是麻辣够劲、浓郁丰富的川菜和色鲜味浓、醇厚香浓的东北菜,简而言之就是比较重口味儿。好在菜品雅致,鲜嫩清爽,吃着也别有一番风味。 酒足饭饱后,沈欢她们休息了一会儿,就有出发了。 这次,沈欢央求唐璐瑶带她去书铺,此时已经出现了活字印刷术,许多书籍得到了普及,推动了出版业的发展。再加上科举制的成熟,读书人越来越多,文化丰富多彩,包罗万象,又没有什么明令禁止的条文,所以许多书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出,此时的读物还是非常丰富的。 第二十九章 轶事 苏州有条文昌街,大大小小开了几十家书铺,沈欢扫荡了一番,收来了十几本战利品,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只是将要离开时还是有些不舍。 唐璐瑶一把揽住她:“好了,走吧。别伤感了,这多不适合你啊。下一次来,我叫父亲约好冯伯伯清沁园,咱们好好游园,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苏州繁华,有几条街市不禁夜,夜晚的风光也是不俗,可是沈欢看不到了。依依不舍的看着苏州的城门,沈欢摇手告别,将头缩回了马车。 好在这种消极情绪对于沈欢,向来是来得快去得快,很快就开心的聊起今天的感受收获,可惜秦越手里拿着一个跟魔方似的小东西玩的起兴,唐璐瑶在看账本,没人搭理她。 不过就算没人理她,沈欢一个人也说的起兴,她内心的开心无法抑制,只想抒发。 直到天黑,沈欢她们才回到别院。此时的沈欢已经困累交加,虽然她的身体最近好了一些,但也受不了这样折腾一天。 “姑娘,还是再吃一些吧。”钟秀劝道。 “实在不行了。”沈欢摆摆手:“我看会儿书,消化一会,你给我准备些水果。” 那边,钟灵给沈欢倒了杯热羊奶,虽然加了杏仁,沈欢还是受不了羊奶微微的膻味儿,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的捧起杯子,小口小口的喝。 虽然此时茶饮盛行,但只喝茶对小孩子的成长发育还是不太好的,幸好还有牛羊奶等奶茶。 除此之外,此时还有熟水和浆等饮品。 熟水其实就是饮料,熟水大都采用天然制作而成,而且特别重视口感和保健的双重需要,最有名的是紫苏熟水,紫苏熟水芬芳怡人,而且有治疗胸中滞气的作用,还有草决明熟水,用于明目通便,适合老年人饮用,金银花熟水用于清热解毒,适合夏季饮用等。 浆泛称捣为汁液的各种饮料,沈欢理解为各种果汁,还有最有名的豆浆。 沈欢不喜欢这里的茶,来这里时适应了一段,就渐渐把她喝的都换了,只是出去后还是喝比较大众的茶水。而且为了身体健康,每日豆浆羊奶不断,因为牛奶不好弄,只能暂时将就一下羊奶了。 沈欢看了会儿书,忍不住又写了几张大字,才去睡。第二日醒来身体像是被车碾压过似的,酸痛无力。在床上磨了半天,才起来练了一会儿五禽戏,然后去上冯先生的课。 沈欢坐在她的楠木大书案,温习冯先生上节课讲的内容。 “怎么,窗外的竹子就那么赏心悦目。” 不知何时,冯先生过来了,看到沈欢对着窗外的一丛修竹发呆。 沈欢笑道:“原不觉得这个院子有多好,今日仔细一瞧,才发现这里虽不如汀芷院精致优雅,却像是浸透着一股清冷的书香。每一处景致看似随意,却都恰到好处,让人无法修改,否则就破坏了其整体的美感。着实厉害,也不知是哪位高人布置的这院子。” 冯先生随意的坐在沈欢对面,也学着沈欢的样子托着下巴:“汐沙别院是前朝名士——巴陵斋主亲手设计的。 巴陵斋主出身并不好,不过是普通商贾之家,只是风-流多情,常流连于烟花酒巷。据说巴陵斋主年轻时为了吸引一位喜爱书画的头牌姑娘,练就了一手好字画,他为那位头牌画过一幅《嘉陵江》,惊艳众人,此后扬名,求其书画者多不胜数。 或许是有才华的人都比较孤傲,他不轻易作画,也很少作画,但流传在外的无一不是精品。只是,某日这位浪荡才子看上了一位姑娘,极尽去手段追求,大家原觉得这不过又会成为他的一段风-流韵事,却没成想,这次他却真的认真了。” 说道这里冯先生停了下来,笑的有些奇怪:“你可知这位姑娘是谁?” 沈欢好奇,冯先生平日都是温婉优雅的,少有笑的像如今这样。不过既然冯先生这样问她,就说明沈欢要么认识这人,要么就与这人有着莫大的联系。 沈欢想了想,有些迟疑道:“谁?不会是陆家人吧。” 冯先生已经恢复了平和的样子,对沈欢的猜测不置可否,轻啜钟秀刚端上的热茶,才继续道:“没错,只不过他看上的不是陆家的姑娘,而是陆家的公子。” 这下沈欢也笑了:“莫非陆家这位公子貌似好女。” “恩,公子容貌昳丽,精致不似男子,巴陵斋主一直把公子当做是女扮男装的女儿家,每日写诗赠画。公子本不在意,也不理会他,奈何他纠缠不断,公子也渐渐欣赏他的才华,于是将在蜀地的正事办完后,公子起了兴致,邀他共浴。” “那他岂不得历经大喜大悲,悲愤羞恼万分。”还真是想不到,这时的人都这么奔放浪漫,不拘世俗,潇洒不羁啊。 “大喜大悲倒是经历,但没有什么羞愤。他接受事实后,倒是很大方的与公子共浴,还写了首艳诗,表其迷醉之意。”冯先生笑道。 “倒是一个真性情的人。” “后来公子离开蜀地,他也继续跟随,并在这里帮助公子修建了汐沙别院。” “那他可曾娶妻。”沈欢八股的多问了一句。 冯先生淡淡看了沈欢一眼:“不曾听说,好了,别问那么多,说说今天想学什么吧。” 沈欢嘻嘻一笑,也不再纠结:“我想了解一下那些名扬四海精美壮丽的园林。” 一节课下来,沈欢收获颇丰,但最重要的是了解了那些有名的园林建筑专著,所以下了课就匆匆忙忙的回到书房找书,找不到的就让钟灵去秦家借。 沈欢虽然有些建筑设计的经验,也了解许多古今中外许多有名的建筑,她自信能设计出让大家惊艳的园林,但首先的了解时下的审美的倾向,要符合大众的喜好。所以,先学习此时的园林建筑概况是非常必要的。 下午,杨先生依旧是讲解一些知识要点,就让她自己练习,然后翩然离去。沈欢也不管她留的作业,自顾自的回到书房开始画硕人阁的草图。 按照她的想法,她是想设计几个等级不同的美容馆,汤浴熏蒸馆,美妆交流馆,休闲娱乐馆。然后是一些适合举办各种诗社聚会的主题馆。最后,她还想弄一个游泳馆,一个圆形剧院,还可以做舞厅用。 此时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极爱跳舞看戏。当然,最爱的还是蹴鞠马球,沈欢本想设计一个像古罗马角斗场那样的圆形运动场,可是工程量太大,而且需要考虑很多建筑力学原理,沈欢这个半调子压根不行。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秦老头的技术支持。沈欢也想把硕人阁设计成水流全自动,尤其是热水全自动的比较现代化的用水系统,同时,这也是为了沈欢心念的抽水马桶。 除此之外,瓷砖瓷管是最重要的材料,是否能达到沈欢想要的效果,这是必不可少的,当然,如果有玻璃的话就更好了。 所以沈欢准备了几种方案,在技术材料都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也要设计出令人眼前一亮的建筑。 “姑娘,赵姑娘来了。” 第三十章 设计 只是沈欢沉浸在工作中不能自拔,根本就听不到别人在说什么。赵玥也知道她这死性子,就拿了一本书,在她边上坐着。直到掌灯时分,沈欢才停下来。 “别看了,灯太暗,伤眼睛。”沈欢抽出赵玥手中的医术。 “怎么,终于肯赏我点儿时间了。” “我这么大方,不就是点儿时间嘛,一会儿赏你顿饭吃。”其实,沈欢有些心虚,她是知道有人来的,只是在她专注画图时,分不开心去关注其他的事物。 赵玥也不与她计较:“今日我去找璐瑶,她让我带几句话。” 锦书锦画将屋里的灯都点亮,书房顿时明亮不少,沈欢看到赵玥明亮的眼睛下有一片淡青,想来这几天她都在很努力吧。 “怎么,又有什么话。” “璐瑶说我们应该先把铺子开起来,把我们的东西卖出去。一是可以打入市场,聚集人气,把名气给赞起来。二呢,也能收拢资金,然后投入到会馆的建设,这样就不用前期投进太多钱,影响到其他的生意。” “哦,我知道啊,她对我说过的。”沈欢有些漫不经心。 赵玥一脸‘我就知道会这样’的表情:“但是你肯定都给忘了吧。” 沈欢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她确实忘了,只想着硕人庄园的设计了。 “所以呢,璐瑶让你先把铺子的图纸画出来,庄园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但不急于一时半会儿。” 本来唐璐瑶并没有把这件事交给沈欢负责,后来看到沈欢突然爆发出极大的热情,就改变主意让她也做一份设计。 “这没问题,对了,你那边怎么样了。”沈欢满口答应。 “一切顺利,比较简单的珍珠玉簪粉已经做出成品了,效果还不错。” “这么厉害!快拿出来给我看看。” 赵玥举起手中的书:“我是给你送书并负责传话的,珍珠玉簪粉没带,就算带了,你也用不了。” 沈欢接过书:“我不能用不代表我身边的人不能用啊。” “那你再等等吧,璐瑶专门找了两个祖传做胭脂水粉的匠人过来帮我,我看看能不能再改进一些。” “好吧,先放过你,咱们去吃饭。”沈欢站起来拉着赵玥向外走。 赵玥吃过饭就匆匆走了,沈欢也放下了庄园的设计,转而向铺面的设计。 接下来的几日,涟漪和冯先生成了沈欢的顾问,许多常识性问题和此时的流行风向等都是沈欢的空白。好在她们虽然不知道沈欢在干什么,但还是知无不言,让沈欢的设计有了很大的进展。 沈欢以明亮温暖的鹅黄,清雅脱俗的天青和神秘高贵的淡紫为主色调,全面改变了原来铺子的格局。 首先将进门的两道直梯改成螺旋上升式的,同时为了扩大采光效果,也将窗子进行了扩大和改造。本来沈欢想设计成落地窗的样子,但出来的效果并不尽人意。 其次,进门并不是柜台和架子,而是不规则摆放的十个主打产品展示台,这些展示台都是已木雕或石雕做成的柱形基底,上边的展示部分则是根据主打产品的性质设计的,就像珍珠玉簪粉,就是一支绽放的玉雕的玉簪花,含着五彩可爱贝壳,而贝壳就是产品置放的地方。同时,每个展示台上都有精制的书笺,上面写着该商品的名称特点功效。 柜台并没有放在中间,而是在大厅的东侧,柜台旁边是同套的货架,都是以符合时下审美风格的比较华丽繁复的样式,很有些巴洛克和洛可可的复古华丽的风格。 除此之外,沈欢还设计了三种不同样式的六架梳妆台组合,为的是客户在这里体验产品。整个大厅用鹅黄和淡紫的幔帐装饰隔离,并布置许多绿色长青的植物,给人以清新舒爽的感觉。 楼上的雅间被分成六间不同主题风格的接待室,分别以曜日明月清风和幽竹雅兰仙莲命名,并以其名为主题装饰以华丽优雅清新自然古朴内蕴等不同风格。 但是整个四进的院子沈欢并没有做太大的改动,只是稍微休整了一下。 一旦有了方向和目标,沈欢的工作进度就很快,不过十日,硕人阁铺面的设计就进入了尾声,期间赵玥和唐璐瑶都来过两次,本来唐璐瑶觉得沈欢虽然厉害,但也只是七岁幼童,只是点子很多,所以只是将沈欢的设计作为备选,没想到沈欢的方案更加出彩,最终决定还是采用沈欢的方案,让沈欢按照她的意见又做了些修改。 这天休沐日,沈欢难得睡了一个懒觉,涟漪叫她起来吃午饭,才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 “才不过几日,天气就这么冷了。”说着沈欢就自顾自的穿起衣服,她还是不习惯别人服侍她,总觉得别扭。 钟秀在一旁帮她穿衣服,没办法,衣服不好穿,有时候需要人给搭把手:“姑娘不知,今日下雨了。” 穿好衣物开始洗漱:“下雨!下雨好啊,不过今天是哪一日,还没入秋了吧。” “还没有,今日是七月二十九,也没几天了。” 今日是钟灵为她洗头:“啊。这么说秦越的生日快到了。” “离八月十五还早着呢,姑娘不用着急。” 沈欢点头,将此事记在心里。 一切准备妥当后,沈欢来到圆桌吃午饭,然后去书房将东西东准备好,就带着钟灵钟秀去南山找唐璐瑶了。 前日唐璐瑶已经将大堂的设计稿和家具设计稿拿走,开始着手准备店铺装修了。今天沈欢是把楼上雅间的设计稿给她送过去,顺便看看秦越,并向秦老头请教一些问题。 “秦老头,你说能不能把你家这套东西搬到这上面啊。”沈欢指着她画好的会馆图纸平面图,与其说是会馆,沈欢更喜欢叫成庄园。 “园子占地太大,我需要去这个园子观察观察,才有把握。”秦老头摸着胡子,若有所思的说道。 “你这么厉害,怎么会做不出来呢,你可是我最崇拜的人啊。”沈欢一幅崇拜的摸样,想要激励秦老头多给力一点儿。 这下轮到秦老头吹胡子瞪眼了:“你这个女娃娃,别拿这话来刺激我。我说再看看,就是想做的更好一点,谁说我做不出来啦。” 沈欢殷勤的为他捶背:“就是,谁说您做不出来!如果像您这样天上地下少有,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纵奇才也做不出来,这还有天理嘛!” 第三十一章 喷泉 沈欢哄了一会儿,秦老头才终于不再傲娇。 “老头儿,我在给你个好东西,看看你能不能做出来。” 秦老头正埋头吃东西,听到沈欢的话,差点儿没噎住。谁让他在沈欢来之前已经两天没怎么吃饭了。 “臭丫头,你就不能不再我吃饭的时候说话。 沈欢赶忙递上去一杯茶:“您老大人不计小人过,我只是觉得这个东西很好玩儿,你一定喜欢。” 说着,沈欢拿出她一早画好的几张喷泉效果图:“你看,如果地底下的水通过某种装置喷出地面,达到这种效果,是不是很有意思啊。” 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像钟灵钟秀看到图,只觉得神奇与好看,而秦老头看到这几张图纸,就陷入沉思中:“一般的水流喷不出这么高的,这得需要……” 接着沈欢又拿出一张图纸,是她画的简单的喷泉构造图。她在欧洲游历时,见过很多古喷泉,像是很有名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伊斯特别墅的著名“百泉布道”和莱恩脱的喷泉水渠,这些喷泉在博物馆里都是留有图纸的。 还有罗马,一坐城市就拥有有3000多个喷泉,沈欢还专门花几天的时间都游览了一遍,把其中的精品记录下来。 在17-18世纪时,喷泉在欧洲城市盛极一时。著名的如法国凡尔赛宫的太阳神喷泉,俄国彼得宫的带雕像群的大瀑布喷泉。欧洲是十分注重历史的地方,有些著名的喷泉不但都完整的保留了下来,连它们的图纸和一些部件有些也都被收进了博物馆。所以,沈欢对喷泉还是比较了解的。 沈欢设计的喷泉并不复杂,尤其是和雕塑建筑结合在一起,就更简单一些。只是沈欢并不是理工工科的学生,对这一块儿实在是不了解,就算画出了图纸,也只是记忆中的大致模式,以及沈欢想要的达到的效果的理想图。 好在秦老头是个机械方面的天才,明白沈欢想要什么以及基本的喷泉的原理后,就拍着胸脯说有把握做出来。 其实喷泉原理是个动量守恒原理,从大半径管道到小半径管道,产生一个速度的变化,冲向背离地面的方向。大半径的速度由泵带动,小半径中的速度是原来速度,与动量转化速度。 这是初中就学过的东西。而秦老头对于动力和机械运用可以说是炉火纯青了,他设计的的许多机械都十分先进,只是有些一直没有找到应用的方向。 秦老头了解了喷泉的工作原理后,颇有些感慨:“没想到,有些东西还能这样用,啧啧,丫头,是个人才。” 沈欢笑笑,却并没多说什么。江南水乡多水,沈欢设计庄园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诸多水景,像是壁泉、涌泉、雾泉、管流、溪流、瀑布、水帘、跌水、水涛、漩涡等。其次便是最大限度的追求自然和谐,做到天人合一。 此外,沈欢还设计一处主要景点,虽然占地只有半亩,却辟有六十余米山径,洞壑、涧谷、危道,悬崖等遍布其间,希望能够做到“山形面面看,景色步步移。” 其他的亭台楼阁幽径池塘等景致沈欢也设计了不少,许多地方融合了许多地方特色,尤其是明显的地中海风格。 庄园设计中供以的聚会的主题馆,沈欢设计了三个,一是画舫补秋:即“补秋舫”,二是寒泉飞雪:即“飞雪泉”,三是高阁涵云;即“涵云阁”。 最重要的美容馆,分为青铜白银黄金玉石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馆都拥有美容室,汤浴室,化妆室,方便顾客享受三位一体的服务。 青铜级的是踏莎馆,每个房间有三个或四个美容床位,每间汤浴室也是三个或四个浴桶,其次是配套的更衣室化妆室。 白银级的是濯姿馆,是标准的二人间,只是汤浴由浴桶改成了小型浴池。 黄金级的是云菲馆,都是单人间,除了上述的设施服务,还能享受到音乐舞蹈等表演,并且在姿秀馆还配有两个泳池。 而顶级的玉石级是群仙馆,都是独栋的豪华套间,增添了不少娱乐项目,汤浴池修成房间大小,并配以单独的泳池。 到时候根据唐璐瑶的意见,再来决定每个馆房间的数额。 和秦老头交流完,沈欢满意的回到唐璐瑶的房间。 看到唐璐瑶在看东西,沈欢还以为在看图纸:“怎么样?” 唐璐瑶抬头看她:“什么怎么样?” “图纸啊!” “还不错,已经交给福财了。” 福财是唐璐瑶的小厮,现在负责硕人阁的各项事宜。她的另外三个小厮分叫旺财兴财运财,帮助她打理生意上的一些事务。此外,唐璐瑶手底下还有有两对夫妇,一对是去苏州陪同的乔氏夫妇,一对是还没见过的孙氏夫妇。除了多宝多珍两个贴身打理的丫鬟,还有四个帮助她打理账务管理事务的大丫鬟。 沈欢看到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眼下的青影也有些严重,不过眼神还是很精神,精神面目不错。 “怎么,最近事情很多。” 唐璐瑶放下手中的账本,喝了口热茶:“恩,这段时间,父亲逐渐把生意交给我打理。忙是忙了点,但还能顾得过来,过段时间就好了。” “虽说能者过劳,但是也别把自己折腾的不像样。” 唐璐瑶给了她个白眼:“你以为我像你一样白痴么。” 沈欢傻笑,这么多天她也就睡了昨天一个好觉,而且她的身体弱,年纪也小,来到这里养出的点儿肉最近也消耗没了。 唐璐瑶摇摇头,然后扔过来一个瓷瓶:“接着,这是师父给你配的养生丸儿,补齐养元,一天一粒。” 沈欢接过彩瓷小瓶,打开瓶塞,倒出一粒药:“咦,很普通嘛,完全没有莹润饱满散发微光的样子耶。” 掌心的药丸拇指大小,玛瑙红色,没有任何味道,表面也不光滑,看起来很一般。 “你是听谁说的药丸得是那种傻样子的。”唐璐瑶无语。 “书里说的神药都是这样的,生成时还有天地异象,什么五彩神光,繁星满天,药香盈野什么的。” “那你去给我师父说,‘你不是自诩本事通天的老头?怎么做的药没异象没神光!这分明打发小孩子的烂糖豆!’让他给你炼一炉能成仙的药啊。” “我才不要成仙呢,我的在人间陪着你啊。” 唐璐瑶懒得跟她贫嘴了:“钟灵,好好叮嘱你家姑娘,每天吃一丸,不够了打发人来要。” 沈欢将瓷瓶递给钟灵,然后扭头正色道:“说正事儿!” 然后沈欢将对庄园的大致设计讲了一遍,最后有些意犹未尽提出要求:“所以你做好找个依山傍水山清水秀的地方。” 唐璐瑶懒洋洋的点头:“地方已经找好了,正在商谈阶段,过不了多久就能到手了。你回去好好画图吧,慢慢画,不着急。” 沈欢两手握成拳,托住两腮:“厉害,效率这么高。” 唐璐瑶挑眉笑道:“玥玥那边已经能作出五种样品了,工匠我也找到了,你再设计些包装盒子,简单的复杂的都要。现在店面也在装修中,一切顺利。” “那我说的瓷砖能做出来吗?”沈欢很是期待。 “我怎么知道,这得问工匠。还有你说的成块儿的没有杂质的玻璃,我已经找了工匠研究了,我也找了些波斯的工匠,不知道有没有进展。” 第三十二章 木材 此时的玻璃制造技术虽然还不错,但最优质的玻璃主要还是从地中海罗马那边传过来的。 虽然中国自古就有玻璃器的生产,但比起波斯制造还是差一截,主要就是中国此时没有与地中海碱一样的高品质碱,所以沈欢把她粗略了解的提纯碱的方法给了唐璐瑶,希望能够促进玻璃的研究,她实在怀念明亮的玻璃窗。 “太好了,波斯人制造玻璃的技术还是很先进的,你得督促着点儿,这玩意儿我有大用!” “恩,放心吧。” “对了,大叔呢,怎么不见他人了。”沈欢这些天都没见到他,还挺想他的。 唐璐瑶不以为然:“忙他的船去了。” 沈欢想到唐瑄瑞要出海,就来了兴致:“大叔出海,打算做什么生意?” “没什么,出海主要是茶叶丝绸瓷器,回来的话就是香料宝石和其他新鲜玩意儿了。” “香料啊,我觉得还不如采购一些木材。” 唐璐瑶挑眉:“木材!什么木材?” 其实沈欢自来到这里以后,可以说都住在富贵豪宅里,但却很少发现紫檀和花梨木的家具,一般都是小摆件。 哪怕在陆府,也就只有些几件大件的家具,还是十几代积累的。此时的人们虽然还不像明朝中后期那样追捧紫檀花梨,但也把这种木材归为贵重材料,因为国内的这种木材实在太稀少了。 但是在东南亚和印度那边,紫檀花梨木就要多很多了。 沈欢的眼睛闪亮亮的,她和祖父都十分喜欢紫檀花梨的家具:“紫檀和花梨木啊,紫檀质地如缎似玉,色泽耀眼逼人,外形沉穆雍容典雅,这个你们都常听说的。 还有一种比较少见的木材黄花梨,黄花梨颜色由浅黄到紫赤,色彩鲜美,纹理清晰而有香味,木质本身的纹理有种自然美,有一种文静、柔和的感觉。 这两种木材质地坚硬细腻,不易变形,可以经得住非常精细的雕刻,是打造家具的顶级选择。” 唐璐瑶皱着眉头:“我是知道紫檀的,这种木材生长缓慢,一般没有大块儿的料子,都是用来做成小件,要是做成家具得需要大量的原料。” 沈欢摇头解释:“世人知道紫檀珍贵,生长于广西一带,却不知海外才是盛产紫檀的地方。我是在一本游记上看到的,虽然并不做准,不过你可以让大叔注意一下。” 现在流行的都是华丽的漆制家具,但是有些悠久的世家是比较喜欢这种料子的吧。 “我给他提一下,让他看看,这生意还真是不错。”唐璐瑶摸摸下巴:“你还有什么想要的,都一并说了吧。” “那我就不客气啦!你让大叔帮我注意一下海外的颜料,最好是比较特别比较少有的,还有海外很有特色的食物,还有……就先这么多吧。” 璐瑶放下笔,看着面前颇为壮丽的单子:“你还真不客气,不过放心吧,我会让他注意的。” 沈欢站起来:“好了,你忙吧,我去看看秦越那个臭小子去。” 唐璐瑶对她摆手催她快走。 来到书房时,沈欢发现秦越在偷偷的玩他的益智游戏——解连环。啧啧,真是不可爱的小孩儿,不玩儿些符合年龄的游戏,偏喜欢沈欢超级无能的高智商游戏,真是伤人。 “秦大哥,你回来了!” 沈欢故意对着窗户叫道,果然看见秦越连忙把手里的连环放下,拿起书开始摇头晃脑的背诵。 “怎么,被我抓住了吧,小鬼!” 秦越一见是她,认真粉嫩的小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眼角直往上拉。 “笨女人,你来干什么。”自从沈欢拒绝解连环,秦越就一直这样叫她。 沈欢走进,坐在他对面,笑眯眯的开口:“蠢笨如你怎么知道我来干什么。” 秦越不搭理她,继续低头手中的解连环,沈欢就目光灼灼的盯着他。两人就这样僵持着,直到秦越终于受不了沈欢火辣的目光。 “说吧,你来干什么。” 沈欢不逗他了:“我给你带了你喜欢的薄荷糖。”这是沈欢闲来无事的时候做的,没想到秦越非常喜欢这种微苦带有清新香味儿的糖。 秦越一脸‘看在你如此诚恳卑微的份儿上,小爷我就勉强接受吧’的欠揍傲娇表情接过沈欢递的糖盒,打开盒子十分满足放在嘴里一颗。 “你今天的功课是什么,做完没就开始玩儿。” “我会像你那么没用。”秦越傲然,然后又抱怨道:“总是给我些简单的东西,一点意思都没有。” “没意思是吧,要不我给你个好玩儿的游戏。” 秦越知道她的鬼主意向来很多,所以蛮有兴致的看着她。 “不过,这得等一段时间,我现在忙的很,没时间做。” 秦越撇撇嘴,表示有些失望。 “既然没办法给我好玩意儿,就陪我下象棋吧。”秦越说着,也没有征得沈欢的同意,直接站起来拉着沈欢往外面的象棋盘走过去。好在沈欢受祖父的影响,也喜欢下棋,就欣然陪他去了,而且,秦越年龄虽小,但技术还不差,而且在实战中进步神速,假以时日,一定会超过沈欢这个半调子。 两人下了会儿棋,沈欢想着今天还没有练习字画,就早早的回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欢就老老实实的上课练习书画看书画设计稿,期间赵玥受到酒蒸发提高品质的启发,想到用蒸馏的发方法来提纯从一些药材花瓣中汲取的液体。 沈欢拍拍脑袋,竟然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于是沈欢趁机了提出了萃取的方法,又说了不少想法,希望能够启发赵玥作出香水精油等之类的产品,而且沈欢还想到了手工皂,又为她们的产品中增加了一大类品种。 也许是参与进来之后,沈欢找到了乐趣,本来并不热忱的沈欢现在十分上心,一有什么想法就记录下来,希望对硕人阁的发展能够有用。 一场秋雨一场寒,自进入八月以来,下了几场雨,天气逐渐变冷,八月十五中秋节也即将到来,沈欢将抽空做好的世界经典游戏牌——扑克牌整理好,放在一个木盒子里。 “姑娘,你做的这是什么?” “一种很好玩儿的纸牌,等回头有空的时候,我再做一副,到时候叫你们玩儿。” 这是为秦越的生日做的,但由于时间有限,做的并不精致,好在扑克牌也简单,并不花费太多精力。 “对了,你们想怎么过中秋节啊。”前几日涟漪就来问过她,她也没什么想法,就让她随便安排。 只见钟灵钟秀的表情都是淡淡的,并没有什么期待。 “姑娘怎么安排都好,我们陪着姑娘。” 钟秀率先开口,钟灵跟着点头。 这怎么行!才多大的人,就已经对节日没有了期待向往。 这段日子的相处,沈欢早已经把她们看作是亲人的存在。沈欢并不是天真到一点世俗都不懂,她没想着在这里践行什么平等自由思想,而是努力去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 但她的骨子里都浸润着人文主义,自有平等对她来说有时候是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所以她总会抽出时间教钟灵钟秀认字读书算数等许多知识,不只是希望她们多些见识,多几样谋生技能,而是希望她们接触的东西多了,对待万事万物都有着比较正确豁达的看法,能够珍惜享受所拥有的东西,并有能力去主动创造追求自己的幸福。 第三十三章 模拟画像 当然,这些只是她想当然的想法,她还没那个能力去当人生导师,只能去引导并分享她自己的所思所想。 只是这是个残酷的时代,哪怕它开放恢弘,也依旧改不了它骨子里剥削性质,它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 有时候沈欢会想,这样对钟灵钟秀是否真的是好的,如果将她们培养成心比天高的性子会怎样?但沈欢阻止不了自己,她无法让自己什么都不做。所以,她并不亲近其他的侍女,基本上凡事都找钟灵钟秀,以免自己做的太多,错的太多。 有时候沈欢都觉得自己神经兮兮的,因为她总控制不住自己。总是在想,明明已经来到了古代,为什么不去大胆闯一闯,完成自已从前对古代的渴望和践行自己的设想,人生总要轰轰烈烈的,再多的磨难也无法阻止探索的脚步。 所以经常在半夜的时候,她突然从梦中醒来,疯狂的想跑到唐瑄瑞面前,求他带她去海上,她忍不住,只能拼命地掐着自己的胳膊去抑制体内涌动着的奔腾着的热血。 沈欢摇摇头,不再多想。 “不用想过节做什么,你们就说想做什么,不用管什么过节不过节的。” 钟秀沉吟一下,笑的有些腼腆:“我想喝酒,想喝醉。” 沈欢很好奇:“怎么想喝醉,难道你要借酒消愁。” 钟秀笑的有些怀念:“我从记事起就跟着叔父他们一起生活,虽然他们对我很好,但我总是小心翼翼的,害怕作出让他们不喜的事情。现在来到这里,有姑娘这么随意的主子,我也想放肆一回,想知道无所顾忌是什么感觉。” 沈欢听了一怔,无所顾忌,她原来可不就是活得潇洒自在无所顾忌嘛,但很快回过神:“你这要求太简单,再想想,我允许你多提出几个。” 钟秀俏皮的回应道:“我不会跟姑娘客气的。” 沈欢点头:“恩,很好,这就对了。”然后转向钟灵:“你呢,有什么就大胆的说出来,你家姑娘我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帮你实现的。” 钟灵睁着黑白分明清澈透底的眼睛:“我想见我娘亲。” 钟秀偷笑着将头扭向一边,沈欢则是脸色一僵,然后傻笑道:“还有别的想做吗?” 看到钟灵低着头沉默,沈欢习惯性的咬着嘴唇,一只手托起下巴。钟秀知道这是沈欢陷入思考的状态,就要用手碰碰钟灵,想示意她见好就收。 钟灵其实坚强得很,尤其最近开朗了不少,钟秀知道她只是想逗逗沈欢。 突然,沈欢拉住钟灵的手,抬头十分激动道:“我知道该怎么办了!”然后拽着钟灵就向她的楠木大书案走去。 沈欢一边坐下准备东西,一边对钟灵说:“你还记得你娘亲长什么样子么?形容一下,要具体一点,另外习惯性的神态和穿着也最好说一下。” 难道要画出来吗?钟灵钟秀有些好奇,但并没有什么表示,反正沈欢奇怪的地方多的去了。然后,钟秀给钟灵搬了把椅子,让她坐下好好想。 这时沈欢也准备好了,炭笔和白麻纸。 白麻纸正面洁白、光滑,背面稍粗糙,质地坚韧、耐腐蚀,比较适合素描写生。 “不着急,你先好好想,想好了再说。” 钟灵反应过来,然后坐在那里,陷入沉思,过了一会儿才眼神有些恍惚:“我娘长得很好看呢。小时候,常听说村子里的很多人都羡慕我爹爹,其实我知道,他们觉得爹爹配不上母亲。我娘曾是绮绫阁大师傅的弟子,有一手好绣法,而且长得漂亮,所以被她们东家的公子看上了,我娘不愿意,就托人离开,急急忙忙的嫁给我爹。 虽然大家都认为我爹得配不上娘,但我娘对爹爹很好,说我爹是个好人,没有他的话,不知道要怎样呢。” 说道这里,钟灵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有些艰涩的说:“后来,东家公子找了过来,把爹爹打了一顿。我娘花了很多钱才救下我爹,只是我爹再也下不了床了。娘亲当时还怀着我,东奔西走,差点就……我出生后,爹爹病情加重,没过多久就没了……后来,我渐渐长大,村子里的人都说我是扫把星,但我娘从不这么想,她对我很好,总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我,自己却什么都不舍得用……” 沈欢默然,脑子里勾画着一个坚韧温柔秀美的女子形象。 “娘亲不高,和赵大娘出不多,却瘦得很。皮肤很白,手很漂亮。她的脸很小,脸型是鹅蛋脸,眉毛柔美,像是纤细的柳叶,眼睛不大不小,并不是双眼皮,鼻子很秀美,高鼻梁,嘴巴像是漂亮的菱角,美好温柔,总喜欢微笑。娘亲只有额头有些窄,所以总是留着刘海儿……” 沈欢所用到的就是模拟画像,一般采用素描的方法,由作画者根据他人的描述进行创作。一般都是追踪犯人的时候才会用到,而且现代都是电脑合成技术来模拟画像,所以用到这门功夫的地方就更少了。但沈欢学人物画的时候,有专门学这个,虽然基本上没有用过,但还算有些基础。 根据描述画出一个人,除了最根本的基本功外,还需要作画者的天赋,即从描述者的描述中,勾勒出所画之人的气质。 气质是一个古老的心理学问题,似乎是人们熟知而又不易捉摸的概念,大有“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味。 实际上气质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之一,它体现在人的认识、情感、语言、行动中,心理活动发生时力量的强弱、变化的快慢以及均衡程度等稳定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情绪体验的快慢、强弱、以及动作灵敏或迟钝方面,因而它为人的全部心理活动表现染上了浓厚的色彩。 所以,了解所画之人日常的某些事情,说的一些话,抓住其主要特征,推导演绎出一个人的性格气质,是一门非常复杂也非常有用的学问。沈欢前世跟着祖父做过不少这方面的训练,如今可算派上用场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钟灵发现似乎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正想着还有什么被她忽略的细节。 “呼!差不多了,来来来,快看看哪里不对劲儿,需要修改。”沈欢连忙招呼钟灵。 钟灵站起来走上前,看着沈欢献宝似的举着手里的画,顿时呆愣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心想事成 记忆中熟悉的感觉像海浪般席卷而来,钟灵依稀记得画面中的女人低头浅笑,用柔和的声音教她如何拿针,如何用针,要用什么颜色的线。每当她的绣技有了进步,女人的总会温柔的拍拍她的头,告诉她今天有蒸蛋吃…… 眼泪又有些控制不住了。 “什么时候我们家钟灵成了爱哭鬼。”沈欢把画放在画案上,故意调侃道。 钟秀上前帮钟灵擦眼泪:“还不都怪姑娘,平白无故的总欺负钟灵。” “原是我的错啊!钟灵美人可要大人大量,饶了我这不长眼的升斗小人吧。”沈欢还一遍挤眉弄眼的向连连钟灵作揖。 钟灵忍不住给了沈欢一个白眼,却是不再那么伤心难过了:“姑娘,让我在看看画像吧。” 沈欢把画像拿过来:“想看自然是可以的,但是……你可不能再哭了,你一哭,我的心就抽抽的疼。” 钟秀忍不住笑着调侃:“不知道的听了这话还以为咱们姑娘是什么多情的**小公子呢。” 钟灵也笑笑,但却没有接话,而是认真的在看画像:“刚才一眼看过去,还真以为是我娘重生呢。现在仔细看,还是有些区别。” 沈欢凑过去:“在哪里?你说,我来改。” 钟灵指几处细微的差别,沈欢一一修改后,差不多完美了。但沈欢并没有将画像交给钟灵。 “画是可以给你,但是你们俩得计划好中秋节咱们该怎么过。”然后沈欢眼神一转看着她们俩,语气充满**:“我满意了,心情好了,自然,你们求我什么事情都好说了。” 钟灵钟秀看着沈欢得意的贱表情,互相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 “姑娘不想和赵姑娘还有唐姑娘一起过中秋节吗?” “这个嘛,其实我更想和你们过。”说是这样说,但沈欢还是有些心动,“再说了,我要是走了,这院子的人怎么办,我给他们放假行吗?” 钟秀想了想:“这院子里的人除了涟漪姐姐,大多是陆家的世仆,都是一家老小几代生活在一起的,给她们放假她们只有欢喜的份儿,姑娘不用太担心。只是涟漪姐姐和姑娘的两位先生不太好办。” “先生还好,冯先生一早就和我说了她们俩不喜欢过节,中秋节放我的假,随便玩儿,不用去陪她们。” 最关键的是杨先生不喜欢她,跟她一起过节还不如不过呢。而且,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可以沈欢看的出两位先生家似乎是遭了难,所以她们对许多事情看的十分淡然。 三人正说着要怎么处理涟漪的关系,涟漪就带着锦书锦画敲门进来了。 锦书锦画捧着两盘点心,涟漪温柔道:“厨房里刚做出来的点心,想着姑娘玩了这么会儿,肯定有些饿了。” “可不是,还是涟漪姐姐贴心。”沈欢甜甜的笑着。 涟漪笑而不语,将点心放好,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而是看向沈欢行了个礼。 “涟漪姐姐,你这是做什么。”沈欢赶紧站起来,扶起她。 “我…我有个无理的请求,还望姑娘……” 涟漪低着头,沈欢看不到她的表情,却连忙打断她的话:“涟漪姐姐这是什么话,有事情直说就好,咱们都是自己人,没什么无理不无理的。” 涟漪站起来,低头看着木质地板,斟酌了一下才开口:“我自小是卖进府中的,本不该再与家人联系。只是,前些日我哥哥托人带信儿说……”说到这里,涟漪顿了顿,“我母亲重病,怕是时日不多了……” 听到这里,沈欢明白了,就接着她的话:“血脉亲情,怎么会被一张薄薄的纸就割断呢。涟漪姐姐,想去就去,不要让自己遗憾难过。” 涟漪看起来十分感激,又向沈欢行了一个大礼:“那就多谢姑娘了。” 等涟漪她们走后,沈欢有些怅然,怎么会她刚想解决什么事情,那件事情就自己解决了呢?还有,涟漪一个外来户,是怎么打败众多世仆,成为这里的管事的? 这么多天,钟秀一直在收集这里的信息,可她无论怎么努力,愣是打探不出涟漪的半点消息,今天来这么一下,是为什么? 沈欢不是什么聪明人,但天生有种直觉,虽然小师叔常说是因为她太过蠢笨上天看不过去才赐给她的,但这种直觉一向很准。 根据沈欢的判断,涟漪根本不像是去看望重病的母亲,那她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呢? 好在沈欢并没有在涟漪身上感受到危险,也就不再多想了。 “一定是因为我太出色了,连上天都忍不住要帮我一把,让我心想事成了。” 原本还在沉思的钟灵钟秀被沈欢一搅合,也不再多想,三人一起吃了些点心。沈欢就开始临帖写字,钟灵在一边看书认字,钟秀则做起了绣活儿。 日子就这样过的不慢不紧,很快中秋节到了。前天涟漪离开,由钟秀负责院子里的事情。 早上吃过饭,沈欢将所有人聚起来,说了几句喜庆的话,就给她们发钱放假。怕是没见过沈欢这样的主子,众人在接钱的时候还有些如在梦中,直到沈欢三人走远了,大家才恍然似的收起钱,议论纷纷。 坐在牛车上,沈欢欢快的哼着歌儿:“对了,在家守门的有没有发双倍的钱。” “我可不是姑娘,这种事情现在才想起来。”钟秀今日也有些兴奋,不时往窗外看去。 沈欢眨眨眼,笑眯眯道:“谁让我们家钟秀这么能干呢,是不是啊,钟灵。” 在外面驾车的钟灵并不理会两人,反而是那头大青牛从鼻子里哼出一大声,钟秀顿时笑得没了形象。 “赵奶奶,赵大娘,我来看你们了。”沈欢下了车就大喊。 没想到却是赵翔出来了,英俊的阳光大男孩儿向沈欢笑着说:“今日一早就有喜鹊临门,原以为是什么喜事,不想却是姑娘来了。” “我来这儿,自然是带喜而来啊。我可是带了好酒过来呢。”这酒是唐璐瑶前两天打发人送来的,是他们家的酒坊做出来的第一批蒸馏酒。 沈欢并不怎么爱喝,但是世人多爱饮酒,像赵翔这样的少年也并不例外,看他亮晶晶的眼睛就知道了。 “我可就先谢过姑娘了。”赵翔向沈欢作揖,然后接过钟秀递过来的酒,引她们进屋。 “娘和姐姐正在厨房做月饼,姑娘可要去凑热闹。” “既然是热闹,哪有不凑之礼。”沈欢学他摇着脑袋说话。 赵翔失笑,沈欢也不理他,带着钟灵钟秀先一步走到厨房。 据沈欢了解,这个时代的月饼并不是必需品,很多人家都不会刻意准备月饼作为当晚的佐餐之物,比起月饼来,饮酒倒是更为普遍。 因为在此时的条件下,制作月饼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大难事。一来制作月饼的工序较为复杂,一般人家难以做到。二来月饼所需材料不是每家每户都能置办齐全的。 酒水就不一样了,村镇、街坊大都有酒肆,而且中秋时节正是新酒上市的时期。中秋之夜,富人酌酒高歌,穷人也置衣买酒。 赵家的厨房干净明亮,有一个外间,专门用来做些费事占地方的东西。沈欢进去,就见到桌子上摆了好几个瓷盆,分别装着果仁、豆沙、糖、肉末、花料等馅。 赵玥和赵大娘正在往和好的面里加馅儿,并放在模子里压成印花的圆饼。许是刚做不久,并没有多少成品。 第三十五章 术业有专攻 赵大娘看到沈欢来了,笑道:“姑娘可别沾手,一会儿坐等着吃就行了。” 沈欢才不同意,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不参加:“我可不能光吃不做,咱们去洗手去,回来做月饼。” 赵玥点头:“正好我觉得人不够呢,快去,回来帮忙。” 赵大娘无奈摇摇头。 沈欢兴奋地带着钟灵钟秀洗手,她原来还挺会做饭的,但来到这里以后,再也没有动手的机会了。 沈欢回来,立即把手伸进盆里,一把拿出一团面:“咦,这面好油啊。” 赵玥做好一个月饼,抬头看了她一眼,摇头笑道:“你是没吃过月饼,还是没见过月饼,做月饼的面粉中要掺入酥油、蜜、糖,这样做出来的才好吃。” 沈欢点头表示明白,然后就无比专心的投入到做月饼的工作中。 赵家人口不多,准备的材料也不多,几个人不一会儿就做完了,然后把做好的放在笼子里蒸。没办法,条件有限,这里的月饼都是蒸出来的。 没什么事儿的赵玥就带着沈欢坐在院子里聊天嗑瓜子。 “你出来过节那儿的人没有表示。”赵玥看向汐沙别院。 沈欢很欢乐的向地上吐瓜子皮:“怎么,你不欢迎我。” 赵玥看着她:“你这么厚脸皮还用我欢迎。” “啧啧,我这样的剔透晶莹的小脸儿你竟然还说我皮厚,难道你的眼睛是瞎的不成。”沈欢假装委屈道。 赵玥笑着把手伸过去:“让我把你的脸皮撕下来,好好看看你是有多厚脸皮。” 沈欢躲着,两人笑成一团。 “好了,每次有话你都不好好说,老把人给带偏了。”赵玥埋怨道。 沈欢吐吐舌头:“我要是告诉你是因为我的人品太好,上天都帮我如愿岂不是更欠揍。” 赵玥扭过头,给她一个大白眼:“大言不惭!” 沈欢也没再岔开话题,就给赵玥说了涟漪正好请假的事情。 “照你这么说,还真是挺好运的。” “虽然我不想用阴谋论来揣测对方,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想那么多干什么,重要的是我今天能跟你们一起过节。” 赵玥对她作揖:“恭喜恭喜,可喜可贺。” 两人玩闹了一会儿,就已经中午了,赵家没有仆人,只请了不少长短工,如今也都放假了。赵大娘准备了一桌好菜,因为人不多,钟灵钟秀也上桌一起吃饭。 午饭过后,沈欢挺着撑得圆溜溜的肚子,和赵玥来到了她的作坊。 “第一批十种产品已经做出来了,璐瑶那边正在招募人手,过不了多久就能开工了。” 有这么快的进步,唐璐瑶请来的两位专业人士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赵玥这一段时间的努力。她本来就聪明好学,又看过许多书,见识也比较广,通过这段时间拼命似的学习,竟比两位专业人士还要精通。 当然,胭脂水粉做工程序的简单也是一部分原因。 沈欢带着钟灵钟秀一样一样的试用。 钟秀对那个珍珠杏仁面脂爱不释手:“比姑娘的太真红玉膏还好用些。” 赵玥拿起另一种面脂:“其实这个更适合你,你的皮肤很好,就是脸上有些斑,长期用这个,会有点好处的。” 钟秀有些惊喜,拿起来又是看又是闻。 沈欢踮着脚拍拍赵玥的肩膀:“果然,行家一出手,就是不一样。” 赵玥微微一笑:“原不过觉得照着方子做就行了。最近看了不少书,也学了些医理,才发现这里面的门道着实复杂。” “自古以来,世人就好这口儿,研究的人就多了,自然也就复杂了。”沈欢玩着手里的紫色底粉。 赵玥点头:“人皆爱美,但需求总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皮肤粗糙,想要细腻一些;有些人肤色黑,想要白一些,有些人面色暗黄,想要肤色亮一些,还有些人皮肤太娇嫩,敏感的不行,一般的东西东用不了。 凡此种种就不一一详说,总之,我们做这些,也要根据人的需求吧。就像这个冰蚕面脂,由桑白皮、生晒参、当归、白僵蚕、茯苓制成,能够令皮肤白皙。如果是敏感一点的人,可以再加些蝉蜕;若是还想淡斑,则可加水质、桃仁;想要肤质水嫩,就再加麦冬、知母。所以,这样就可以做出更多产品,也能针对更多的客人了。” 沈欢眼神一亮:“这样不但增加了我们的专业性,而且可以增加我们产品的效果。” 赵玥着摸她的头,颇有些感慨:“是啊,而且,一个人要想真正漂亮起来,可是要内外双修。” “内外双修?”这不仅让常看武侠小说的沈欢想歪了。 赵玥不知道沈欢在想什么,但一看就知道她的表情不对劲儿,不过她并没在意:“有些人脸色发黄油腻,其实是因为身体湿热,身体湿热,就可以和甘露消毒丹或是三仁汤。 有些人面色不好,皮肤粗糙,是因为脾胃不好,可以把白术和茯苓配成药丸或汤药服用,平日多吃些薏仁,赤小豆,绿豆,车前子,用金银花和苍术泡茶喝。还有一种天门冬酒,美白祛疤的效果也很好,还有……” 沈欢听的有些晕,就连忙打断她:“别还有了,说了半天,你就说你想干什么?” 赵玥眼神发亮,有些兴奋的说道:“咱们再加一个养生馆吧!我研究过,用一些汤药,还有平日的普通食材,从人的身体内部帮助人们变得漂亮!” “可是,用药的话,好点儿的大夫就可以的吧。我觉得倒是可以做营养餐,弄出一些对皮肤好的饮品食物点心。” 赵玥摇头:“我发现,一般的大夫是没有专门研究这个的,而且,就算有,也没有你娘和胡道人给的方子好。” 沈欢也觉得很好,很像食疗营养餐什么的,应该不怎么难弄:“这么好,那就完全可以啊,你给璐瑶说了吗?” “还没呢,这几天都太忙了,我打算计划好了再给她说。”赵玥是想着还是先写一份严密的策划书比较好。 沈欢倒没有想那么多:“我晚上去那边,你拜完月也过去吧,咱们可以在一起好好讨论。” 晚上,才是过节的重头戏,一家人坐在一起赏月畅谈,喝酒游戏,一般都熬到很晚。但是赵奶奶和赵大娘睡的都比较早,往往等赵玥赵翔拜过月,就去休息了。 这时的年轻男女,无论富贵贫穷,都讲究拜月。男子拜月一般是求得“早步蟾宫,高攀仙桂”,而女子拜月则主要是希望自己“貌似嫦娥,面如皓月”。对于这种习俗,就有诗人作诗调笑,“时人莫讶登科早,只为嫦娥爱少年。” 赵玥想了想,也觉得拜完月没有事,就答应了:“好啊,往年过节,我都随着娘奶奶一起早睡。” 两人在作坊里玩了好一会儿,其实也不算是玩儿,主要是研究一下怎么做精油香露香水和手工皂。 等几人回到家里,月饼早已经好了,沈欢吃的不亦乐乎,赵大娘还为她准备了一盒让她带走。 沈欢三人吃过月饼,就离开了赵家,前往南山,前两天就已经约好一起过中秋了。 只是下午在作坊的时间太长了,等沈欢到达南山,天色已经黑了。 第三十六章 中秋夜 南山上灯火通明。 不知道是谁财大气粗在山道两边弄了两排红灯笼,山上也是处处明灯,各种样式应有尽有,三人刚到山上,就被这辉煌壮观的灯观闪瞎了眼睛。 好不容易适应了清新朴素的宅院逆袭成了土豪居所,沈欢发现秦翊,秦越,唐瑄瑞,唐璐瑶,胡老道,秦老头,还有多宝多珍几个都坐在院子里摆好的几个方桌边,大家在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见到沈欢过来,众人都停了下来,扭头看她。 沈欢有些受宠若惊:“我知道你们喜欢我,但也不用这么隆重吧。” 秦老头张口骂道:“臭丫头,现在才来,我都快饿死啦!” 沈欢一脸得意洋洋的欠抽表情:“重要人物总是最后登场嘛。” 唐璐瑶和秦越异口同声道:“少臭屁了。”说完后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又互相不忿的扭过头 胡老道自己喝着酒,好不自在:“丫头来晚了,可要受罚。” 秦翊和唐瑄瑞笑着看他们,看起来心情很好。 沈欢摊开两手,表示无奈,就来到众人面前,很是豪爽:“我来迟了,那就自罚三杯。” 说着就端起唐璐瑶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被呛住了。 好不容易缓过劲儿来,厚着脸皮笑着对大家道:“为博君一笑,我可是牺牲不少。” 胡老道笑着说:“你这丫头脸皮厚得很,这算什么牺牲。” 秦老头也跟着帮腔:“罚喝酒便宜了你,不能这么算了。” 唐瑄瑞有些看好戏的样子:“丫头这么厉害,总不能让我们失望吧。” 秦翊微笑:“姑娘自求多福吧。” 唐璐瑶一只手支在桌子上,姿态悠闲:“刚才我们正在讨论让谁给我们表演儿乐子,要不就你吧。” 沈欢大方的点点头:“受罚的话我认了,但是我得找个人跟我一起表演,独木不成林嘛。” “不行,你得自己先来一个才行!”秦越去不满提出抗议。 秦翊笑的十分温柔摸摸秦越的脑袋:“越儿这么积极,你就和小姑娘一起吧。” 秦越不满摇头,沈欢笑笑,然后拿出之前做好的扑克牌递给秦越:“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物,可要收好了。” 秦越矜持倨傲的接过去,眼中的惊喜却掩饰不住。 那边,钟灵钟秀把赵大娘做的月饼给大家分好,也坐了下来。 沈欢站在众人中央,低头想了想,十分苦恼:“唉,我可是吹拉弹唱无一不精的,挑一样来表演,好为难啊。” 众人忍不住给她给白眼。 “小丫头好大口气,既然都会,那就一个个来吧。”胡老道笑呵呵的。 唐瑄瑞把玩着手中的犀角杯,颇有兴致:“饮酒怎么能没歌舞助兴,小姑娘可不能让我们失望啊。” 秦翊举起酒杯:“这里,我先敬姑娘一杯,多谢姑娘为我们助兴。” 妈蛋!这是把她的话堵死的节奏啊。 一边的唐璐瑶秦翊和秦老头嚷嚷着让她快点开始,沈欢叹口气:“你们谁给我一把胡琴啊。” 众人诧异,胡琴本是从西域传来,经过多年演变,成为一种比较流通的乐器,但大多还是江湖艺人和低级乐师才会演奏的乐器,沈欢虽说身世上不了台面,却也不应该会胡琴这种乐器啊。 沈欢知道他们的不解,也不想多做解释:“乐器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胡琴的音色即可柔美抒情,也可激昂清越,它既适宜表现深沉、悲凄的内容,也能描写气势壮观的意境,音色接近人声,有很高的情感表现力,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乐器呢。” 二胡这种民间乐器,是一种十分适合“讲述”的乐器,无论是抒发情怀,还是表达情感,都十分有感染力。 秦老头赞同的点头:“说的不错,我就不喜欢古琴唧唧歪歪的,哪有胡琴听得爽脆,丫头,我给你拿琴,好好表演给他们看。” 说着,来不及众人阻止,就火急火燎的起身回屋。 其他人无奈摇头,面向沈欢都带些期待,可是沈欢心中可没底,她会弹得二胡,可是经过华彦钧、周荣庭等名家对二胡的结构,演奏方式等进行改造过后的二胡。 而且在此时的音乐体系中,二胡等弦乐器的地位还是很低,主要用来伴奏,很少作正规场合的独奏,更没有专为二胡写的独奏曲。 沈欢还没想过要在这里大出风头,来几首名曲呢。 唐璐瑶看到她纠结的表情,有些幸灾乐祸:“啧啧,让你逞能,为难了吧。” 秦翊微笑摇头:“姑娘向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你就看着吧。” 沈欢顿时泪流满面。 不一会儿,秦老头拿着一把胡琴过来了,沈欢之前见过这把胡琴,还仔细研究过,确定自己会弹,今天才有点把握。 双手接过秦老头递过来的琴,沈欢有些激动,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虽然不是自己熟悉的模样,却天然有一种亲切,想到祖父最爱听自己的二胡声,鼻头有些酸。 沈欢轻呼一口气,开始熟悉这把二胡,试了几个音,决定不独奏二胡,而是选择二胡配戏。没办法,这把二胡实在是用的不趁手,对于沈欢这种专业出身却并非顶尖高手的人,很多细节的不同就会让演奏千差万别。 那边,秦大叔已经为她在院中摆好一等,沈欢就抱着琴走了过去,许是被沈欢认真的态度,大家也开始端正态度,放下手中的酒杯和竹箸。 沈欢坐好,试着拉弹一段。这边沈欢想着该唱哪一段,那边几人就开始对沈欢的试演评判起来。 胡老道先是摇头:“不对,不对,听不出拉的是什么。” “断断续续的,能听出什么啊。”秦老头送他个白眼。 唐瑄瑞打量着中央认真思索的漂亮女娃,眼中多了一份思索。 “咳咳,我准备好了,你们认真点儿!”沈欢清清嗓子。 她这么一说,众人都正襟危坐,表示期待。沈欢事先并没有开过嗓,就打算唱上一小段儿,为大家助助兴。 月色明亮,灯火辉煌,此时的院中,却静谧无声。一道缠绵凄婉的乐声幽幽响起,乐声如水银倾泄,层层流淌蔓延开来,为夜晚辉煌的光芒凭添了一股神秘朦胧之感,众人恍惚,似是时光飞逝,跨越历史,来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恁般景致,我老爷和奶奶再不提起。朝飞暮倦,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刚被刚才的乐声带入到状态的众人,听到沈欢开口,如同飘在空中突然坠落,美感戛然而止。 唐瑄瑞首先忍不住,轻笑不停,胡老道与秦翊也都忍禁不俊,而唐璐瑶与秦越可不给她面子,趴在案子上大笑不止,最可恶的还是秦老头,抚着肚子,仰头长笑。 第三十七章 游戏 原来,并非沈欢唱的不好,实在是沈欢忽视了年龄,清脆的童声与这段戏词的意境格格不入不说,沈欢入戏的的表情表现力十足,放在她身上却加剧了喜剧效果。 昆剧行腔优美,以缠绵婉转、柔漫悠远见长。在演唱技巧上注重声音的控制,节奏速度的顿挫疾徐和咬字吐音的讲究,场面伴奏乐曲齐全。 昆剧表演的最大的特点是抒情性强、动作细腻,歌唱与舞蹈的身段结合得巧妙而谐和。但沈欢只有一人,好在前世她已经习惯这种表演方式,一人分唱多角,连伴奏配乐也被她改编成了二胡独奏版。 沈欢本以为能让大家惊艳一把,没想到本事不到家,却弄巧成拙,闹了笑话。但是专业素养要求她不能停下来,只能努力摒除杂念,调整状态,继续表演下去,等表演完了,再找他们算账!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蘼外烟丝醉软。春香呵,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成对儿莺燕呵。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翦,呖呖莺歌溜的圆。去罢。这园子委是观之不足也。提他怎的……” 众人笑过后,也渐渐品出味儿来,此时的戏曲发展不过是宋朝的水平,几乎没有像现代昆曲这样一种较为完美的艺术形式,而且昆曲风格清雅,唱腔圆润柔美、悠扬徐缓,唱词高雅,仔细品味,韵味十足。 只是,大家不知道完整的故事,单听这一段儿,根本不知所云,再加上开头没好好听,刚对味儿就结束了,更是听得云里雾里、 颇有些感觉不够尽兴的秦老头咂咂嘴:“这就完啦!这才刚听出道道来,不行,再来一次!” 唐瑄瑞点头称赞:“小姑娘果然没有让人失望,好听得紧。” “扑哧~”,唐璐瑶笑的十分无良:“是搞笑的紧吧!” 秦越点头赞同,难得两人达成一致。 秦翊似是刚从戏文中走出,听见唐璐瑶的话,好笑的摇头:“你整日与孔方君打交道,要你听出妙处来,可真是太难得了。” 唐璐瑶挑眉不忿:“我是俗人又怎么了……” “好热闹啊,我们也来凑热闹了。” 众人扭头一看,原来是赵玥赵翔来了,沈欢兴奋地奔过去。 突然,胡老道一声长啸,然后兴奋道:“好丫头,唱的太好了!” 众人黑线…...这反映……然后众人笑作一团。 唐瑄瑞举杯而立,挺拔轩昂,笑着救场:“既然小姑娘的助兴表演结束,人也到齐了,我们开宴吧。” 于是,秦老头迫不及待的埋头就吃,胡老道立即拦住他:“开宴可以,但还是要有助兴的,咱们出个游戏,边吃边玩,这才像过节啊。” 众人想想,纷纷赞同,但是玩什么好呢? 秦老头首先提出要求:“我可不要玩儿什么吟诗作对,太倒胃口了。” 沈欢狂点头,虽然学了这么长时间,也有点小天分,但是要玩儿这个还是有些吃亏。 其他几人也都没有意见,沈欢突然想到了一个经常和同学玩的游戏:“我有个主意,大家要不要试试?” 秦老头急道:“说来试试。” “这个游戏叫‘倒着说’,就是讲一句话反着说,说错者受罚。从最左边的唐大叔开始,唐大叔随便说三个字,然后胡老道将这三个字倒着说一遍,不可有错,不可犹豫,不可停顿,否则就受罚,然后重新说三个字,以此类推,到下一轮的时候将字增加到四个,以后每一轮增加一字,大家觉得如何?” “有意思,就这个吧!”院子的主人秦老头最终拍板决定。 于是大家纷纷坐好,最左边是唐瑄瑞,然后依次是胡老道、秦老头、秦翊、秦越、赵翔、赵玥、唐璐瑶和沈欢。钟灵钟秀她们说什么都不在一起玩,沈欢知道强求不得,就没多说什么。 喝过一杯团圆酒后,唐瑄瑞悠然放下酒杯:“那就从我先开始了。” 他的声音醇厚低沉,似一道千年美酒,韵味无穷,“月夜明!” 胡老道放下竹筷:“明夜月!该我了,清风爽!” “嘿嘿,简单!爽清风!”秦老头刚又喝了杯酒,脱口而出。“错了!错了!”秦越立即指出。 大家哄堂大笑,秦老头才意识到自己犯的错,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脑袋:“唉,大意失荆州,我自罚三杯!” 唐璐瑶瞪他一眼:“你喝酒怎么算罚呢,要罚的话那得是一轮不能喝酒,下一轮答对了才行!” 秦老头不满,但大家都决定这个处罚,他也只能接受,不禁自责懊恼不已。 “祖父,继续出题吧。”秦翊微笑提醒秦老头。 秦老头没好气:“不喝酒!” 秦翊气定神闲:“酒喝不。”然后低头看了一眼跃跃欲试的秦越,“秋意寒。” “寒意秋。”秦越爽脆的童声如珠落玉盘,“风送暖。” “暖送风。”赵翔答得很轻松,“云烟淡。” 赵玥立即接下:“淡烟云。”然后给唐璐瑶倒酒,“酒香醇。” 唐璐瑶喝下那杯酒:“醇香酒。”举着白玉杯笑对沈欢:“暖玉明。” “明玉暖。” 这帮家伙玩儿的太文绉绉,没乐趣,沈欢腹诽,然后对着唐瑄瑞贼兮兮的笑道,“我吃酒!” 说完后,大家先是一愣,然后就都笑出来。 唐瑄瑞无奈摇摇头:“酒吃我。” 这下众人就更加忍不住了,尤其是秦老头,笑的十分痛快。唐璐瑶把沈欢抱在怀里**:“鬼丫头!” 等大家都笑够了,唐瑄瑞才开始第二轮,他深邃的眸子含笑看着沈欢:“牙尖嘴利。” 沈欢狗腿的对他笑笑,那边胡老道就开始了:“利嘴尖牙。”然后他站起来,伸伸懒腰:“我去出恭!”刚说完,一个眨眼,就不见了。 众人笑的东倒西歪,秦老头则气的脸都绿了:“贼老头!” “你快答题啊。”众人催促。 “恭出去我。”为了酒,秦老头忍了! 这下连唐瑄瑞都忍不住抽笑,好大一会儿众人才平息,胡老道也回来了。 秦老头连喝三杯:“不醉不归。”下家是自己的孙子,不能太不厚道。 笑的眼神愈加温柔的秦翊接道:“归不醉不。那我就出‘牛鬼蛇神’好了。” “神蛇鬼牛,我的是‘醉卧君怀’”秦越毫不客气。 赵翔有些脸红,但没有停顿:“怀君卧醉。美人如玉。” “玉如人美。”赵玥对哥哥微笑:“剑气如虹。” “虹如气剑。”然后唐璐瑶不怀好意:“鬼丫头听好了‘欢神喜鬼’” 沈欢眼神一转:“鬼喜神欢!”原来是谐音。 众人哄笑,沈欢轻笑:“这样吧,咱们下一轮倒着来怎么样!” “没问题啊。”大家纷纷表示赞同,秦老头摩拳擦掌,想要报仇。 “路遥知马力!”沈欢挑眉贱笑。 唐璐瑶不甘示弱:“力马知路遥。” …… 沈欢拍手:“错了吧!” 唐璐瑶扶额:“你个臭丫头,专门挖坑给我跳。” 第三十八章 隐约 众人哄笑,气氛渐渐热闹起来,大家也发现了这个游戏的趣味,于是就放开了说,常常弄得哄堂大笑,尤其在字数增加超过七个之后,难度加大,大家纷纷中招受罚。 其中胡老道表演了一套剑法,让沈欢更加直观的感受到这个时代十分强盛的武术。胡老道的剑法并不快,从容有致,滴水不漏,让人感受不到里面的杀气,却能明显的看出这套剑法的威力,让沈欢看的直流口水。 此外,秦翊的琴声,也让沈欢吃惊,这位十几岁的少年,比前世沈欢见到的天才们强得多,尤其是对音乐的感悟力,以及表演的感染力,一曲毕,沈欢觉得心境澄澈清明,似乎所有烦恼忧愁都是过眼云烟,此刻都消失殆尽。 而唐璐瑶的舞姿,也着实让人惊艳。沈欢也会跳一些舞,都是兴起时学的,玩玩儿而已,但唐璐瑶的舞蹈已经是很专业的了,她的身体很灵活,动作流畅有致,奔放热情,翻飞的红裙,闪耀的眼神,都让人难忘。 这是穿越后,沈欢第一个真正放开所有伪装,笑得最开怀的时刻。 这个晚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刻在她的脑海里,难以忘怀。 不管此后的日子会遇到怎样的艰辛和波折,不管此后众人会有怎样的际遇和变故,至少此刻每个人都是开心的。 沈欢由衷感谢穿越至今遇到的每个人,感谢他们的存在和关怀,让她感受到生命的鲜活和可贵,学会珍惜。从此以后,她将真正进入这个时代,尽自己所能努力生活,不枉此生。 就这样一直热闹到午夜才消停,唐瑄瑞不放心沈欢她们,亲自送她们回到别院。 沈欢身体虚弱,年纪又小,在马车上就睡着了,对于她被唐瑄瑞抱到床上的过程,一点印象都没有。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已经快到午时。好在中秋节有三天假期,不用担心缺课了。 沈欢洗漱后,正好吃午饭。 “对了,钟秀,月饼和酒有没有给先生送过去。”沈欢喝了整整一晚米酒粥。 “姑娘还不放心我。”钟秀细心缜密,做事周到成熟,在沈欢身边还没有出过纰漏。 “哪里哪里,向钟秀女侠道歉,您大人大量,就放过小的吧。”沈欢双手作揖,十分滑稽。 连一旁的锦书锦画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说实话,沈欢来到这里后,最不习惯的一件事情就是无论什么情况下,总有人跟着,只有在书房的时候才能有一点儿*空间。而且,对于一个有行为能力的“儿童”,穿鞋穿衣有人代劳还不算什么,但是吃饭有人给夹菜这种事情,简直让向来自由独立的沈欢感到崩溃。 好在沈欢适应如今的身份后,能够心安理得的尽量按自己方式生活。想当时不让锦画给她夹菜时锦画委屈的表情,沈欢现在还有种起鸡皮疙瘩的感觉,万恶的封建社会,万恶的等级制度,古代的地主们要不要活得这么滋润啊。 由于昨晚在南山玩儿嗨了,忘记了钟灵钟秀她们,沈欢就跑到书房,用剩下的材料很快做了一份儿简易的扑克牌,于是,主仆三人开始玩儿起斗地主,经典的纸牌游戏。 等钟灵钟秀会玩儿后,沈欢便让她们找其他人玩儿,自己回到书房开始日常作业。 书画一道,能够取得成就的原因有很多,但少不了勤奋。沈欢自幼开始,就算不是很勤勉,每天也少不了练习,如今就更是努力了。 而且,来到这里,书画就成了她的精神寄托,相较于以往的普通喜爱,如今又多加了一份热情和热爱,沉浸在自由思考的情绪中,每日的练习就是一种享受。 当然,劳逸结合还是要注意的,胳膊有点儿酸时,沈欢就找了本书看,没成想,一看就睡了过去。 等醒了,沈欢发现她已经到床上了,天已经黑了。 “姑娘,你醒了。”钟灵进来,把灯点亮:“多宝姐姐已经等了半个时辰了。” “等我?璐瑶有事吗?”沈欢睡饱了,利索的穿好衣服,走出去。 俏丽的多宝给沈欢行了个礼:“见过姑娘。” 沈欢将钟秀端来的果浆一饮而尽:“这么晚了,璐瑶有什么事情。” “我家姑娘想着明日是您还有空闲,想邀您再次去苏州游玩儿。” 沈欢眼睛一亮:“真的!” 多宝看到沈欢激动的小模样,抿嘴一笑:“当然是真的,我记姑娘说如今寒山寺正是景色秀丽之时,是出去游玩儿的好时节。” “好好,回去告诉你家姑娘,明天一早我就去找她。”沈欢连连点头。 “姑娘不用着急,明日您可以多睡一会儿,我家老爷到时候会亲自来接你。” 沈欢笑眯眯的示意钟秀,钟秀了然,将多宝送走,并塞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沈欢乐不可支,忍不住去书房画了几笔漫画,想着明天要出去玩儿,就早早的躺在床上,可是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就拉钟秀闲聊起来。 一聊就过了头,第二天早上被钟灵叫起来的时候真是痛苦。好在一想到今天要出去玩儿,沈欢就兴奋了。 按惯例打了一会儿拳,刚沐浴好要吃饭,唐瑄瑞就过来了。 沈欢迅速喝下一碗羊奶:“我这就好了,钟灵你准备一些点心,一会儿马车上吃。” 看到沈欢手忙脚乱的样子,唐瑄瑞安抚道:“不用着急,你好好吃饭,璐瑶也还没准备。” 沈欢也放不下可口的早餐,听他这么说,便坐下继续吃,顺便调侃道:“那你来这么早,还不是来催我的。” 唐瑄瑞十分从容,坐在沈欢对面:“我是怕你等得心急,到时候埋怨我来的迟了。” “看来在你眼中,我是个无理取闹的人了。”沈欢往嘴里递一口软糯的余香米粥,十分满足。 唐瑄瑞笑着的摇摇头,忍不住捏了把沈欢的小脸:“无理取闹又如何,你开心就好了。” 沈欢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么对我说话,感觉像是在哄情-人。”然后又用一种微妙的眼神看了唐瑄瑞一眼:“看来你经验很丰富嘛。” 唐瑄瑞没好气的点点她的额头:“你懂得也不少,看来是天赋异禀了。” 沈欢忍住笑意,继续吃饭,心中却很开怀温暖,一种被人纵容宠溺的感觉慢慢滋生,与祖父的疼爱不同,这种感觉让人不自觉地感感到舒心。 可是,这这样的感觉却没有持续太久,涟漪回来了,恰巧在门口碰到了准备出发的唐瑄瑞沈欢他们。 涟漪秀美温柔,唐瑄瑞儒雅有礼,两人对视了一眼,沈欢没由来有了一种悚然的感觉。 第三十九章 寒山寺 涟漪依然很温柔:“姑娘想出去玩儿就去吧,只是要小心一些,早点回来。” 沈欢兴奋地一把抱住涟漪:“涟漪姐姐你真好,你放心,我会早点回来的!” 涟漪无奈的笑笑,沈欢上了马车,在马车偷偷掀开窗帘,看到涟漪站在门口,脸上的笑意全然没有了,眼神中有一让人无法忽视的冷凝的探究之意,并不是对她,而是唐瑄瑞! 沈欢背靠车壁,双拳紧握,回忆着刚才涟漪的眼神,还有唐瑄瑞隐藏在眼底冰冷的嘲弄之情,虽然并不是对着她,却也让她心惊。 沈欢自忖还算有些观察力,学画之人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家里祖传的手艺是临摹仿古,所以在这方面更是有着独到的研究。 《芸芸众生像》是祖传的关于观察人物的书籍,到了祖父这一辈,祖父又增添了很多内容,涉及很多现代研究的心理、哲学等多方面的内容。 沈欢自小学习,实践更是不计其数,再加上天生的一股直觉,很少看走眼过。 看似她与唐瑄瑞他们一见如故,相处很好,并非是沈欢没有心机,而是她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 可是,如今唐瑄瑞和涟漪对互相的态度却让她陡升危机之感,这恐怕不是因为两人之间有恩怨,而是因为沈欢吧…… 到了念安村,祥和平静的生活总让沈欢忽略这个身体本身的秘密和危机,但是,无论怎么逃避,沈欢内心也知道自己的处境。 涟漪是陆家的人,她对唐瑄瑞的防备是因为什么?为什么还会放任沈欢和他们相处?唐瑄瑞来到念安村真的是因为造船,还是别有所图? 她和唐璐瑶的相处这段时间,确实没有看出唐璐瑶有什么异样,这个女孩儿骄傲爽朗,满肚子只有生意经,不是心思深沉的人。唐瑄瑞,接触的少,暂时还看不出深浅,但沈欢也没有从他身上察觉到危险…… “姑娘,你没事儿吧。”钟秀关切的问道,一旁的钟灵为沈欢倒了杯热茶。 沈欢心中一暖:她应该相信自己的,不是吗? “我没事,可能是刚才吃的多了,肚子有点难受。”沈欢装作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卖萌微笑。 钟秀放下心来,却连忙拿出一早准备好的消食丸,让沈欢吃下。 沈欢也摇摇头,有些事情想不明白以后再说,今天出去玩儿,不能让坏情绪打扰了出游的乐趣。 “钟灵,把纸牌拿出来,咱们玩儿斗地主!”沈欢压下心中种种思绪。 说到这儿,钟灵钟秀的眼睛都亮了,昨天和沈欢玩了一会儿,刚会玩儿,起了兴致,沈欢就不玩儿了。虽说她们可以和其他人玩儿,但是玩忽职守这种行为在她们两个的意识里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钟灵迅速从包里拿起纸牌,沈欢拿过来开始整牌:“昨天玩儿怎么样,有没有忘掉,要不要我再给你们讲一下规则。” 钟秀有些迫不及待,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姑娘,你别磨蹭了,咱们直接开始吧。” 钟灵的小脸儿神色认真,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沈欢心中那点儿阴影一下就消散了,扑哧笑出声来。 这时,唐瑄瑞撩起窗帘,看道沈欢手里的纸牌,轻笑道:“我说你这丫头怎么这么老实,原来是有这好玩儿。” 昨天,秦越就开始研究这玩意儿,沈欢写了几种玩儿法给他,但都是多人游戏,就忍不住拉了其他人一起作陪,唐璐瑶更是感兴趣,大晚上还拉着秦越一玩儿,今天早上折腾了老半天才叫起来。 沈欢调整好了心态,对着唐瑄瑞没有一点儿异样:“嘻嘻,我可是为了不打扰你,才委屈自己老老实实呆在车里的。” 唐瑄瑞故作委屈:“小没良心的,自己玩的这么开心,也不关心关心我。” 一个大男人装委屈,厄,没想到也这么迷人,沈欢忍不住趴在窗边:“黑黒乖乖的,我的钟灵钟秀已经忍不住想要赶人了,你快带着大叔走远点儿吧。” 黑黒是沈欢给唐瑄瑞的爱马起的昵称。 钟灵钟秀忍不住拉她,唐瑄瑞却笑着放下车帘,让她们好好玩儿。 看到钟灵钟秀不好意思的样子,沈欢挪揄道:“怎么,你们两个不是忍不住要玩儿嘛。” 最终,两人还是败在了沈欢的厚脸皮之下,一番笑闹后,三人终于渐渐投入到游戏中。 寒山寺在苏州城西阊门外五公里外的枫桥镇,建于六朝时期的梁代天监年间,原名“妙利普明塔院”。唐代贞观年间,当时的名僧寒山和拾得曾由天台山来此住持,改名寒山寺。 说起寒山和拾得,可能大多数人并不熟悉,但是两人有一个问答名句在佛教界和民间广为流传,影响甚广。 寒山问拾得:世间有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拾得曰: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敬他,不要理他,过十年后,你且看他! 寒山寺自建成起,就香火鼎盛,游客云集,更令沈欢激动的是里面有着集唐朝之大成的建筑、雕像、壁画、石碑等。 虽然除了沈欢,其他人对这些都不怎么感兴趣,但是自从听说过沈欢对这里向往已久后,唐璐瑶就一直策划着要来这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三人在马车里玩儿牌也都累了,马车也渐渐慢了下来,车外也越来越热闹。 沈欢第一个忍不住,看向车外,她就是喜欢这样热闹的市井气息,盛世繁华扑面而来,让人感受到生活是如此的美好。 唐瑄瑞看着沈欢像脱了笼的小鸟儿好奇的四处瞅,不禁笑道:“快到了,这儿没什么好看的,快回车里,别晒着了。” “嘿嘿,你都让别人看,让我也多看两眼嘛。”说着,沈欢还向四周不断向唐瑄瑞明送秋波的大胆的姑娘们送出鼓励的微笑。 唐瑄瑞神色自如,一点也没有被众人火辣的眼神影响到:“那你就好好欣赏吧。”其实,周围打量沈欢的眼神也不再少数。 沈欢已经颇为适应此时人们对美人的追捧,对于长得漂亮的人总要过够眼福,好在都没什么恶意,大家都是欣赏而已。于是沈欢毫不扭捏的向周围群众打招呼,似乎十分享受众人的追捧。 唐瑄瑞看她这样子,也觉得十分好笑,也就不再赶她回马车了。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不一会儿就到了寒山寺。 大老远都能闻到阵阵佛香,下车后,目之所及,都是三三两两的人群。 钟秀不仅感慨:“好热闹啊,姑娘,你还是把幕帷带上吧。” 沈欢皱皱鼻子,不情愿的摇头,看就看吧,又不会少两斤肉。 这时,早已经到了的秦翊秦越和唐璐瑶他们也赶了过来、 唐璐瑶一把抱过来:“懒丫头,来的这么晚。” 沈欢赔笑:“我错了还不成,你可别挠我。” 秦越等不及了,小脸儿满是兴奋:“既然来了,那就走吧。” 那边唐瑄瑞也已经将马车安置好,和胡老道一起走了过来。 沈欢深呼一口气,展颜一笑:“好啦!我们快走吧。” 一行人说说笑笑,走进寒山寺。 走过茂密树荫下平整的石板路,大家来到了寒山寺的正殿。寒山寺正殿,面宽五间,进深四间,大气阔然,飞甍崇脊,据角舒展。 第四十章 范崇 殿前方有一座汉白玉露台,露台中央设有炉台铜鼎,鼎的正面铸着“一本正经”,背面有“百炼成钢”的字样。 胡老道指着铜鼎上的字笑着说道:“你们可知道者八个字的来源。” 唐瑄瑞笑而不语,剩下的人则没人知道。 胡老道也不卖关子:“前朝时,一位僧人和道士起了纷争,较量看谁的经典耐得住火烧。于是佛徒将《金刚经》放入了铜鼎火中,没想到,经书安然无损。所以为了颂赞这段往事,就在鼎上刻上了这八个字。” 唐璐瑶第一个就不相信,嗤之以鼻。 秦越也不相信,只是不想跟从唐璐瑶,什么也不说就往大殿里走,秦翊笑着跟上前。 沈欢乐悠悠的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不过,世事无绝对,说不定,这是真的呢。”烧不着的书,她都会做。 胡老道倒是挺意外的看了沈欢一眼:“看不出,你还信这个。” 沈欢双手一合:“我是有一颗佛心,祈望佛祖能够保护我呢。” 胡老道好笑,他可不信。 两人跟着众人进入大殿中。 殿里烟火缭绕,梵音阵阵,彩练飘飘,大殿中间高大的须弥座用汉白玉雕琢砌筑,晶莹洁白。座上安奉释迎牟尼佛金身佛像,慈眉善目,神态安详。 两侧靠墙供奉着十八尊精铁鎏金罗汉,个个眉目生动,栩栩如生。整个大殿威严肃穆,气氛却热闹祥和,不少信徒参拜供奉,僧人穿梭其中,都让沈欢看的目不转睛。 “喂!回神了,这有什么好看的。”唐璐瑶突然拍了她的肩膀。 沈欢挑眉不屑:“我在和佛祖交流,你懂什么。” 唐璐瑶正要开口反驳,就听殿门口传来秦越的痛呼声。 “臭小子,没长眼啊!” 两人急忙看过去,只见秦越倒在地上,前面站着一个趾高气昂的小厮。 沈欢顿时怒火中烧,跑过去扶起秦越,并仔细查看有没有受伤。“臭小子,你没事儿吧。”唐璐瑶问道。 秦越睁着滚圆的大眼,小脸被气的通红:“没有,是他撞我的。” 唐璐瑶一马当先,走到那个小厮面前:“我说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人没眼睛也没心,怪不得能做出这种事情呢。” 那小厮见唐璐瑶衣着不凡,容貌逼人,下意识的退后两步,撞到了他身后的华服男子。那个华服男子本就不耐烦,一脚踢开小厮,走到唐璐瑶面前,神色凶狠:“你说什么!” 沈欢看到秦越没什么事儿,放下心来,此时听到那个男子这么说,故意扑哧笑出来:“连人话都听不懂,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姑且给你解释一下。没眼睛的人才走路撞到人,没心的人才会欺负这么小的孩子。还有什么不懂的,一并说出来,不要害怕让人知道你的无知。” 此时秦翊与唐瑄瑞先后过来,秦翊蹲下安慰秦越,沈欢走到唐璐瑶旁边,这才看到华服男子竟然是范崇! 范崇的脸色铁青,一脚揣在倒地的小厮上:“蠢货!有眼无珠,也不看看是谁,也敢口出狂言!” 唐璐瑶刚要还口,一个青袍和尚插了进来,后面跟着胡老道。 “阿弥陀佛,施主请息怒。”和尚双手合十,然后转向范崇,“佛门重地,还望范施主自重。” 范崇心中厌烦,想给这秃驴一脚,但是想起此次来的目的,勉强压下那股怒气,哼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没想到唐瑄瑞却走了出来,他身材高大挺拔,倒比范崇高了将近一个头。 “这位公子,你似乎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吧。” 范崇转身抬头,待看清唐瑄瑞,神色怔怔然,惊艳痴迷一一而过,竟没有说话。 沈欢看到他的神色,嘴角有些抽搐,不会吧,这位还真是好那一口!发现唐瑄瑞被他这么盯着脸色还那么自然,沈欢不得不佩服,自然起了看好戏的心思。 只是唐璐瑶忍不住了:“看什么看,你还没道歉呢。” 范崇突然反应过来,一抹红晕从脸上划过,沈欢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厄,这…这位公子,你让我…做…做什么。”范崇说的结结巴巴的。 秦翊牵着秦越走过来,脸上没有了常有的温柔的笑容:“这位公子还未给舍弟道歉吧。” 范崇像是失了魂连连给秦越道歉,但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唐瑄瑞脸上,唐瑄瑞见他道过谦,就要走,范崇急忙拉住他:“敢…赶问公子…大名。” 沈欢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偷笑。 唐瑄瑞却微微一笑:“在下姓唐。”然后就往大殿内走去。 范崇看着他的背影有些失魂落魄,沈欢忍不住惊叹唐瑄瑞的“美色”过人。本来还想看看他的窘态,却被唐璐瑶拉着往里走。 沈欢越想越可乐:“没想到,你爹还这么抢手。” 唐璐瑶傲然一笑:“他算什么东西,追求我爹的人多的去了,随便找一个就甩他几条街。” “其实,他长得还不错嘛,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热情的,恐怕也不多见了。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我看他说不定有可能上位呢。” 唐璐瑶忍不住给她后脑勺拍一巴掌:“那又怎样,我爹可正常的很,没有什么癖好,你不要乱想!” 说着说着,一行人外加和胡老道聊得火热的青袍和尚,走出正殿,兜兜转转,来到了藏经楼。 藏经楼共三层,建筑样式与正殿相似。 走进楼内,正堂立有寒山、拾得二人的塑像。寒山执一荷枝,拾得捧一净瓶,披衣袒胸,作嬉笑逗乐状,生动活泼。 楼内左右壁嵌有著名书法家所书的《金刚般若波罗密经》,共二十七石,字苍劲古拙,透出英武刚烈之气,沈忍不住上前品鉴,等回过神时,却发现其他人都不见了。 沈欢也不在意,就自己慢慢转悠,上到第二层,发现南边的窗户没关,沈欢走近,就看到了窗外有一座六角形重檐亭阁,想必这就是以“夜半钟声”闻名遐迩的钟楼了,沈欢想着。 这时有人从三楼下来,沈欢扭头,发现是唐璐瑶,只见她没好气的走过来:“你就不能老实一会儿,稍微不注意,就把你弄丢了。” 沈欢扬起笑脸,送她一个谄笑:“你放心好了,我不会丢的,以后我就老老实实的跟着你。” 唐璐瑶一脸无奈:“那就走吧,辽远大师在楼上煮茶,十分难得哦。” “辽远大师?”沈欢好奇道。 “说起来,辽远大师跟你还有些渊源呢。”唐璐瑶笑道。 “跟我有关系?不对啊,我可不认识什么和尚。难道跟我娘有关,总不会是我娘的座上客吧。”沈欢不自觉就不正经了。 唐璐瑶一副被她打败的样子:“怎么可能!辽远大师可是皇上都称赞的名僧,德高望重。只不过他与鱼行圣僧辩过佛法,要不是输了,也不会从长安来到这里。” 沈欢了然:“原来如此,他输给过我那未曾蒙面的小叔子。” 唐璐瑶突然不忿道:“哼,你们陆家的人个个了不起,鱼行不过才学了两年佛经,就连胜众多德高望重的大师们。就连你,小小年纪不但鬼灵精怪,还有一手常人远远不及的书画,真是,上天对你们陆家实在太优待了。” 这话说的沈欢心虚不已,但也不得不承认,就单从长相上来看,陆家的人说是集天地之精华也不为过。 沈欢叹气:“我哪里能算是陆家的人,不过是人家可怜我罢了。” 唐璐瑶也突然意识到沈欢尴尬的身份,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没什么,反正我好吃好喝的活着,你别这副表情,我可不爱看。” 唐璐瑶也释然,两人相视一笑,便把这事儿抛在脑后。 第四十一章 偶遇 唐璐瑶带着沈欢来到三楼的一个房间,沈欢进去就看到那个坐在窗前,正认真分茶的辽远大师。 辽远大师年纪已有六十,但是皮肤饱满有光泽,看起来不过四十岁左右,但是那花白的胡子暴露了真实年龄。他面目祥和,气质中正,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从容的气度。 只见辽远大师不过几个动作,就停下来,示意唐瑄瑞:“施主请慢用。” 沈欢这才看到,众人之中只有唐瑄瑞与辽远大师坐着,其余人都站在一旁,连胡老道也不例外。 唐瑄瑞接过温润的青瓷茶杯,低头品味一番:“大师果然名不虚传,这分茶技艺怕是天下无双了。” 辽远大师目光移向窗外,悠远淡然:“施主谬赞了,施主气度不凡,心志坚毅,可谓人中龙凤,之前送给施主的那句话,还望施主不要见怪。” 唐瑄瑞放下茶杯,随意道:“大师客气了,在下不过是一介商贾。” 这是沈欢没见过的,向来淡定从容的唐瑄瑞竟也有霸气外露的一面,此时的他眼神明亮坚定,透露出一往无前的勇气和飞蛾扑火的执着。 辽远大师终于将目光定在唐瑄瑞身上,平静无波的眸子有着洞悉一切的精光:“阁下执念过重,并非幸事。” 唐瑄瑞轻笑:“大师严重了。” 辽远大师双手合毕:“坚持下去,不过伤人伤己。何不潇洒一些,也为后人牟福。” 唐瑄瑞垂眸:“大师的告诫,在下谨记,然世间万事纷扰,在下也身不由己。” 沈欢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古代人说话弯弯曲曲的真是神烦啊,再看唐璐瑶的表情,发现她也是疑惑不解的样子,沈欢也就不在意了。 看得出辽远大师只是只对唐瑄瑞有兴趣,对其他人根本毫不在意,沈欢也没了在这里待下的心思,转身想要走,她最感兴趣的碑廊还没去呢。 突然,外面一个慵懒清亮的声音传来:“金陵宋家祁辈行七特来求见辽远大师。” 金陵宋家!陆璟的外家!祁字辈的老七!怎么会来这里! 沈欢意外看了一眼辽远大师,谁知道刚才平静淡然的脸上竟能看到隐约的笑意,这位宋七公子很厉害嘛。 “祁熙就进来吧。” 祁熙?这么熟悉,那见面还要报备详细身份? 说话间门就被推开了,只见一位年纪与陆璟相当的耀眼少年信步走了进来。 少年俊美不下陆璟,五官精丽绝逸,一双修俊桃花眼微微一眯勾魂摄魄,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一种性感慵懒的气息。他眼神深邃锐利,气质高贵,一身精贵华服更是衬得少年华丽不凡。 沈欢还没欣赏够,却在看到宋祁熙后面的人时陡然从天堂掉入地狱。妈蛋!竟然是陆璟! 沈欢连忙低头躲在唐璐瑶身后,但是那道冷淡的目光避也避不开,让沈欢无所遁形,就在沈欢准备死而后已的时候,两人穿过众人走到辽远大师面前。 沈欢突然松了口气,却也忍不住自嘲,自己也太看得起自己了。于是就拽着唐璐瑶往外走,却发现唐璐瑶看向陆璟惊艳痴迷的眼神,沈欢忍不住扶额,今天这是怎么了,大家桃花朵朵开啊。 “想不到陆公子大驾光临,老衲有失远迎。” 辽远大师见到陆璟竟然起身相迎,这也太差别待遇了吧! 沈欢实在忍不住那道似有若无的犀利目光,也不管唐璐瑶逃似的走出房间,出来就努力呼吸,依稀还听见陆璟性感的要命的声音传来:“闲来无事,带了些好茶来看望大师。” 那厢唐瑄瑞站起来笑道:“既然大师还有客人,在下就现行告辞了。” “施主慢走。”辽远大师送客。 一行人全都出来了,只是大家都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唐璐瑶有些迷茫的喃喃道:“那是谁?” 沈欢无奈叹息,只能拉着她向前走,只有秦越来到沈欢身旁,好奇的问道:“那人姓陆,是不是陆家的人?” 发现众人的眼神都看向自己,尤其是唐璐瑶灼亮的眼神,沈欢有气无力的点点头:“那是陆家大公子,陆璟,字伯言。” “不愧是陆家人,端的是风姿无双。”秦翊忍不住赞叹。 明明宋祁熙也不差,怎么这些人眼中只有那个陆璟。 客观来说,宋祁熙容貌并不比陆璟差,只是气质有些不同,相比较更显成熟的陆璟吸引力明显要大。其实相比而言,唐瑄瑞气质也不必陆璟差,只可惜容貌差了几分。 好吧,沈欢也不得不承认,陆璟迷人的不得了。 唐璐瑶忍不住再次问道:“你确定?他好像不认识你。” 沈欢同情的看着眼前的“失足少女”,磨牙道:“你觉得这种人你见一面会忘了吗?” 唐璐瑶摇头。 沈欢叹口气说道:“他不认识我只是说明他压根不在意,这人骨子里高傲的很,一般人吃不消啊。” 唐璐瑶这样漂亮耀眼的女孩儿他连瞟都不瞟一眼,目中无人到这种程度,可见其骄傲。 沈欢不想唐璐瑶陷下去,只是感情的事情不能劝,越劝唐璐瑶这种倔强的性子就越是偏执,还是先顺其自然吧。 出了藏经阁,沈欢烦闷的心情好了不少,便与众人分开游玩,拉着心不在焉的唐璐瑶走到寒山寺的碑廊。 沈欢的性子比较简单,抗干扰能力超强,转眼间就忘记了陆璟给她带来的压力,兴致勃勃的欣赏起碑文来。 其中一副行楷碑文情怀饱满,章法稳重,笔意浑圆,挥洒淋漓,沈欢看的目不转睛,恨不得留下来好好临摹一番,只是午时将近,唐璐瑶饿了,就拉着她去吃斋饭。 来到斋堂,就见钟灵钟秀一脸不安的跑过来。 沈欢关切的问道:“发生什么了,这么慌张。” 钟秀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姑娘,大公子来了。” 沈欢的好心情荡然无存:“我知道,刚才在藏金阁已经见过了。” 钟秀看着沈欢的脸色,有点同情的说:“大公子说让姑娘等着,午后一起回去。” 第四十二章 共乘 “什么!”沈欢不小心叫了出来,看到众人关切的神色,连忙调整心情:“呵呵,没事儿,你们不要的担心。” 钟灵钟秀神色认真的点点头,像是告诉沈欢认命吧。 “一起回去?他是要去别院?” “恩,大公子今日与宋公子要回别院。” 事已至此,沈欢也只能认命了,好在也和陆璟相处了一段时间了,没什么好怕的,不爽就不爽吧,忍一忍就行了,反正他也不会在这里待太长时间。 还是要摆好心态,要坦然要自信,别让别人看不起,沈欢在心理为自己打气。然后笑呵呵的同大家一起享受美味的斋饭。 饭后,唐璐瑶凑过来,贼兮兮的笑道:“欸,你说要不要收拾一下那个范崇。” 沈欢来了兴趣:“快说,你想怎么办?” “你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吗?” “目的?难道是为了那两位公子?” 唐璐瑶点头。 “就凭他,怎么可能见到。” “所以我找人偷偷给他的小厮透露了消息……” “你要借刀杀人,这招可不好用,那两位是不屑和范崇那种人计较的” “那就要看你了。世家重名声,就算是不看重你也不会任由外人轻贱。” “馊主意!他若知道范崇欺辱我,可能会出面收拾他,但是我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本来我私自出来就不好,现在再软弱到被外人欺辱,我真怕以后他会让我禁足。” 更要命的是他要同我一起回汐沙别院,那人的嘴那么毒,沈欢可不想再被他讽刺。 唐璐瑶丧气:“那好吧,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用你父亲的美人计怎么样?” “你想出卖我爹。”唐璐瑶警惕。 “什么啊,你派人以唐大叔的名义约他见面,然后找人打他一顿闷棍就行了,简单粗暴还解气。” 唐璐瑶笑道:“我父亲不在乎名誉,但他要是以后找我父亲算账怎么办?” “他舍得吗?” “好吧,听你的,我试试。”唐璐瑶无奈,随即招手,叫了多宝多珍过来,将事情吩咐下去。 事情进展的出乎意料的顺利,范崇因为没有见到陆璟和宋祁熙,心情正不好,听到唐瑄瑞约他见面,顿时心花怒放赶了过去,然后被人关门打狗,收拾了一通。 沈欢几人得到消息,心情畅爽,然后心情大好在寺中游玩,正在沈欢带着钟灵钟秀欣赏着寺院里的壁画时,宣白找到了她们。 “姑娘,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沈欢笑道:“那就走吧。” 走着走着,宣白突然笑道:“姑娘可知道一个叫范崇的人?” 沈欢心中惊讶,面色平静道:“了解一些,他与我朋友发生过过不愉快的事情。” 宣白舒了口气:“幸好不是姑娘的熟识。” “怎么了?” “今日那人惹怒了成碧,成碧便施了些小手段略惩了一下他。” 沈欢了然,然后笑道:“这人确实嚣张,略施小惩也无妨,倒是不知道成碧是怎么收拾他的?” 宣白有些尴尬,他怎么好对一个小姑娘说,成碧把人家扒了干净扔进了湖里。 他不多说,沈欢也就不多问,专心走路。 不同于来时走得正门大道,宣白带着她来到一扇小门,出去后沈欢看到一辆四匹骏马的超级豪华马车,华丽装饰差点儿闪瞎了沈欢的双眼。 华丽典雅,大气出众,这样的马车高调的真够可以的。 不过再怎么华丽也比不过马车旁的两位绝世帅哥,只见陆璟与宋祁熙随意的站在马车边,就让周围的一干人物失了颜色,仿佛天地间只有这两人而已,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 宋祁熙先看到她,眼中趣味盎然:“这就是欢妹子啊。” 陆璟也看了过来,淡然随意。 沈欢只能向前行礼:“见过大公子,宋公子。” 宋祁熙折扇一收,挑眉笑道:“欢妹妹太客气了。” 不客气,不客气,你最好对我多客气点儿。 陆璟开口道:“上车吧。” 废话也不多说,沈欢看两人的意思是让她先上车,便也不客气,径自爬上那辆豪华的过分的马车。进入马车里,沈欢才发现里面的空间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大。 三面放置着软榻,中间固定着一张方几,四周还有小巧的白玉香炉,马车顶部四周还有玻璃似的装饰,沈欢仔细看才发现竟然是灯台。 车厢内装饰精致华丽,看着东西不少,却不显得拥挤。沈欢随便挑了个地方规规矩矩的坐下,宋祁熙和陆璟先后登上马车。 两人一进来,沈欢就觉得气压有点儿不一样,还是忍不住敛气屏神。 宋祁熙坐在沈欢对面,吩咐随从把车里的灯点亮,沈欢只觉得车内虽然明亮温暖,但是有种暴露在他人眼睛下、无所遁形的感觉。 好不容易适应了这种感觉,马车已经出发了。 车上只有他们三个人,随从都不在,宋祁熙懒散的躺在软榻上,慵懒的嗓音有种别样的性-感:“喂,这次出来了,我可不打算那么早回去,你可要负责到底。” “你以为舅舅他们不知道你的打算。”陆璟半阖着眼眸,黑凤翎般的睫毛又长又直的垂下来,勾勒出一个优雅的弧度。 所谓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沈欢这才发现其实陆璟并不是一个冰冷的人,除了对她不喜,平时是一个温和随意的人,只是太优秀,举止优雅,气质高贵,不经意间拉远了与别人的距离。 宋祁熙的一张俊脸突然变成包子脸,一脸哀怨:“明明咱们俩年纪相当,怎么你就成熟稳重,我就不让人放心!” 沈欢差点儿扑哧笑出来,陆璟也睁开眼,似笑非笑的看着宋祁熙:“宋七公子年少风-流,我怎么比得。” 宋祁熙不满的看着他:“你以为我愿意,都是她们自己贴过来的,怎么都赶不走。” 沈欢越听越不对味儿,怎么这么像一对儿攻受在打情骂俏。沈欢的一个死党是骨灰级腐女,沈欢被带着多多少少有点儿腐倾向。看到两个顶级美少年这样,心中实在有点儿热血沸腾啊。 “明明你比我长得还好,怎么那些女人都不来找你。”宋祁熙继续抱怨。 陆璟斜睨他一眼:“怎么,你不满。” 宋祁熙笑嘻嘻的摇扇子,颇有点儿讨好的样子:“怎么会,怎么会,小弟我佩服还来不及呢。” 沈欢低头偷笑,陆璟看着是那种高高在上供人瞻仰的神仙人物,相比较之下,宋祁熙就比较亲民了,豪放的大夏朝妹子当然不会放过你了。 谁知道,宋祁熙话锋一转:“欢妹子,今日陪你去寒山寺的人都不简单啊,尤其是那个男人。” 第四十三章 秦申 沈欢收敛一下笑容,唐瑄瑞当然不是普通人,从今天早上起沈欢才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她应该好好说说,最好能让陆家查一下他的底细,目前看来陆家是不会害她的。 整理了一下思路,沈欢开口道:“那人是明宇商行的掌舵者,名叫唐瑄瑞,与我在一起的少女是她的女儿唐璐瑶,那个道士姓胡,是看似是他的好友,实际应该是他的手下,武功高强,医术精湛。” 宋祁熙顺手为她倒杯茶,沈欢也不客气,端起喝了一口继续道:“另外一对兄弟姓秦,住在离别院不远的南山,同他们祖父生活在一起。 我也是因为秦家祖孙才认识唐大叔他们的,因为秦爷爷擅长各种杂术,于造船也十分精通,唐大叔为了出海造船便过来拜访秦爷爷,不过秦爷爷似乎与胡老道有一些老交情。” 沈欢交代完毕,看着两人,陆璟还在闭目休息,似乎一点也不在意,宋祁熙修长漂亮的手正把玩着一块儿玉石,漫不经心。 “他为什么要出海呢?”宋祁熙突然问道。 沈欢摇头:“说是为了做生意,但我觉得没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这时陆璟插了一句:“秦家是前工部侍郎秦申的家人。” 宋祁熙惊叹道:“竟然是那个秦家。” 秦家很厉害吗?沈欢还没反应过来,宋祁熙就开始兴致勃勃的问她:“你说的那个秦爷爷厉害吗?” 沈欢想到秦老头不由自主的想笑,于是点头道:“秦爷爷很厉害,总是发明一些奇怪但是很神奇的东西。而且性情纯真如孩童,每日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原来就听说秦申是个天才人物,看来老先生也不简单啊。你说说秦先生都有什么神奇的发明。”宋祁熙很认真的看着沈欢,顺便帮她加水。 很厉害嘛,不仅明白发明什么意思,还能活学活用。 沈欢无奈只能慢慢讲起秦老头的神奇创造,这样一路也不显得无聊尴尬,宋祁熙听得津津有味,连连称叹。陆璟没什么表示,但应该也在认真的听着。 不过不能白讲这么多,沈欢说累了就反问道:“秦爷爷的儿子就是秦申吧,他哪里天才了?” 宋祁熙正躺在那里听得认真,听沈欢这么问,就坐起来,单手支在桌子上:“秦申厉害之处在于治河,前些年黄河泛滥不止,朝廷又在西北与突厥用兵,户部吃紧,为了尽快解决黄河水患,工部提交了三个方案。 政事堂的丞相们支持侍郎周鹏的分流方案,但是秦申说那个方案隐患极大,极力反对,硬是借皇上出巡时冲闯龙驾,求皇上更改方案。” 沈欢听得有趣,很是狗腿的为宋祁熙倒茶、 “但是当时周鹏的方案已经开始实施了,已经不可能更改了,秦申没办法,只能协助治河,减少风险。 谁知那年夏日里一场百年难遇暴雨侵袭黄河,周鹏修建的分流的二股河堤坝很快就崩塌了,洪水倾泻淹没了下游万亩良田,于是秦申临危受命,重新治河……” 沈欢听着十分感慨,黄河之所以常常决口,是由于过多的泥沙沉淀在河身之中,致使河水愈来愈前,河床愈来愈高导致。 若让黄河下游分作北流、东流两股,则两股河水的流速必然都比较缓慢,泥沙沉淀必然就越多,抗洪能力就越弱,灾祸由此生焉,这是现代高中生都懂得,没想到能人辈出的古代竟然在这上边犯晕。 其实,沈欢不知道的是由于黄河周围良田肥沃,许多世家贵族在此置田。 黄河历史上的天然河道在北,最宽最深也最适宜河水以较快的河速入海,减少泥沙的淤积。几经改道后往东流,东道浅显,经常泛滥改道。 若按照秦申的疏浚北流方案,则会占用许多已变为良田的土地,触犯了世家贵族的利益,所以朝廷才会选择看起来最保险,短时间见效的二股河方案,没想到一场大雨就让二股河方案提前破灭,最后朝廷毅然选择看起来代价最大的秦申的方案,看来还是比较风骨的。 当然,秦申的天才之处不仅仅在于治河,还在于发明各种工具,现在大夏朝使用的农具都是秦申改造过的,最重要的是武器,不过宋祁熙没有具体说,而且据说秦申在冶金种植等领域也很有贡献。 “秦大人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最后还会被处死。”沈欢忍不住还是问了出来。 她的话一出,车厢就沉静可下来,陆璟睁开眼,如泼墨的眸子淡淡扫了下沈欢,不紧不慢道:“他督造的军器出了问题。” 军器出了问题?事情未必这么简单吧,可是沈欢没有问下去的*了,这种事情她毕竟掺合不来。 不知不觉,马车渐渐停下来。 “公子,我们到了。”宣白在车外说道。 宋祁熙首先下车,沈欢跟着他,宋祁熙很有绅士风度的扶她下车,最后是陆璟。 沈欢下车后抬头看,黑压压一片人向他们行礼,一位四十多的中年男子走上前:“公子,都已经收拾妥当了。” 沈欢想,这应该就是席总管了。 陆璟不喜欢下人话太多,对席总管还算满意,态度温和:“辛苦了。” 席总管受宠若惊,但表现沉稳,而其他人,都已经沉浸在两位公子的美貌中了,所有人都愣愣的,好在两人已经习惯,丝毫不在意,径直走进去。 这是沈欢第一次来到汐沙别院的正门,也是第一次从这里经过,不免有些好奇,想要好好看看这别院内部是什么样子。谁知,沈欢刚走两步,涟漪便走过来。 “姑娘,咱们从这边过。” 不跟他们同路,沈欢求之不得,欢快的跟在涟漪后面。 一路水榭雕楼,窗棂雕花,屋脊走兽,处处精致不凡,所有的建筑都精雕细琢,掩映在佳木秀阴之中,青山玉泉,千岩竞秀,奇石争景让沈欢看的应接不暇。 傍晚的夕阳为天地渲染出瑰丽的色彩,让沈欢误以为行走在天宫神苑中。 妈蛋,没想到古人的顶级私家园林别院能修成这个样子,足足甩了后世的拙政园几条大街。只可惜时间太短,沈欢不能细细品味,不知不觉就从一条幽径走到了汀芷院。 这么美的地方偏偏要封锁起来,实在是可惜啊。 不过很快沈欢就不心疼可惜了,玩了一整天,中午只吃了一点儿斋饭,现在已经是饥肠辘辘了。沈欢很快泡了个热水澡,享受了一餐美食,十分满足的躺在罗汉床上。 想到明天还要上课,沈欢看了会儿书就睡了。 第二天上午下课后,赵玥就过来了,正好和沈欢一起吃饭。 “听说你们昨天遇到范崇了。” 沈欢点点头:“对啊,还真是个混蛋,一点儿都不懂得尊重人。他家人也太娇惯他了,这么快就放他回来。” 赵玥表示无奈:“没办法,谁让他祖父六十大寿,这唯一的孙子自然要出席。” “便宜他了,对了,你昨天没去,不知道他那个傻样子,嘿嘿,我们还帮你小小的收拾了一下他。”沈欢突然想到昨天的事情,忍不住笑着给赵玥讲了一通。 赵玥也忍不住大笑:“他不会是看上唐大叔了吧。” “那必须是啊,而且他竟然还脸红,真是笑死我了。” 不过想到另一茬,沈欢就有点儿头疼了:“昨天在寒山寺我们还碰见了陆大公子和宋七公子。” 赵玥有些迷惑:“陆大公子和宋七公子是谁?” “就是我名义上的堂哥和他的表弟,金陵宋家,总听说过吧。” “陆大公子还没回长安。”赵玥吃惊的问。 沈欢无奈:“我怎么知道,其实我倒没什么,可是我觉得璐瑶可能是喜欢上陆大公子了。” “真的假的。”赵月有点儿不相信,唐璐瑶那样高傲的人,竟会仅凭一面之缘看上一个人 “比真金还真呢。”沈欢十分认真,然后严肃的看着赵玥,“我可给你提个醒,那两位的相貌根本就是非人类,长的比花儿还漂亮,属于那种男女老少通吃、一见误终生的祸水类型,你要是见到他们,一定要把持住” 赵玥觉得沈欢说的搞笑,忍不住笑出来。 这时那个慵懒清亮的嗓音又响了出来:“没想到欢妹妹对我们的评价这么高呢。” 第四十四章 感情 沈欢面色一僵,转身看去。宋祁熙笑的十分骚包的站在门口,陆璟看不出表情,一如既往的从容淡定,应该没有生气,沈欢放下心来。 转头再看赵玥,虽然有些恍惚,但眼神还算清明。于是拉着她站起来,反正他们也不在意,沈欢就没有行礼:“你们怎么来了。” 两人走进来随便坐下,宋祁熙折扇一展,魅惑一笑,尾音轻扬:“怎么,欢妹妹不欢迎。” 沈欢赶快摇头:“坚决没有!” 宋祁熙也不再逗她:“我和伯言想拜访一下秦家,想着欢妹妹和他们比较熟,不如你带我们一起去。” 你们还需要熟人引荐!开玩笑啊。 其实沈欢想的不错,本来陆璟是想直接去的,只是宋祁熙非要带上沈欢,陆璟无所谓就跟着他过来了。 “你们继续吃,不用在意,我们等一会儿就行了。”宋祁熙笑眯眯的。 妈蛋!让你们两个看着我们吃饭,哪里还有胃口,呜呜,午饭才吃了几口啊。 沈欢压下心中的愤闷也笑眯眯道:“没关系的,我们已经吃饱了,现在就可以走。” 一旁的赵玥内心狂点头,她的小心脏啊快不行了,让她赶快摆脱他们两个吧。 谁知道一旁的陆璟开口了:“你们吃吧,不急。” 宋祁熙翘起腿,姿态悠闲:“不用不好意思,都怪我出来早了 说不定现在秦家还没开饭呢,你们多吃会儿,到时候再过去时间刚好。” 沈欢咽下将要脱口而出的妈蛋,用眼神示意赵玥:怎么样,还吃吗? 赵玥悲壮的点点头:这架势不吃也不行啊。 两人无奈,继续坐下慢慢吃,好在两人默契十足,用眼神交流基本可以代替简单的基本对话。而且两人心大神经大条,吃着吃着就忘了旁边的两尊大神,不一会儿,就抱着肚子一脸餍足。 突然,沈欢动作一顿:“下午我还有杨先生的课。” 谁知根本没人理会她,陆璟见她吃饱话都没说站起来就走,宋祁熙在后面跟着他。 赵玥长舒一口气:“怪不得璐瑶会喜欢上他呢。” 沈欢正犹豫着要不要跟上去,赵玥就拉着她往外走。 “怎么,你要陪我一起去。”沈欢一脸感动。 赵玥扭头给她一个白眼:“想得美,我要回家。” “没良心的,不是说有难同当吗。” “我分明是把福都让你享嘛!” “你明明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啊。” …… 与赵玥一番贫嘴,沈欢心情也好了些,出了门,席总管站在一辆马车前:“姑娘,请上车。” 沈欢与赵玥分别后调整好心理状态,表情肃穆的登上马车,谁知里面没有人,由于太过惊喜额头就撞到了车门框上,但沈欢还是乐呵呵的。 后面上来的钟灵钟秀看到沈欢揉着红红的额头傻笑忍不住担心起来。 “姑娘每次见到大公子都会变傻。”钟秀凑近看沈欢撞得严重不严重。 钟灵赞同道:“何止是变傻啊,简直就要神魂颠倒了。” 沈欢没好气的打断两个日益毒舌的丫头:“看来钟灵最近很努力嘛~四字词都会说了,画像不想要了。” 那幅画像沈欢又重新修整了一下,就差装裱了,但是没有合适的材料,沈欢就拜托赵玥拿到城里去装裱了。 钟秀抗议道:“姑娘,你说过利用他人的弱点进行威胁是不道德的!” “我有说过我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吗?”沈欢一脸无辜的反问道。 钟灵适时的递过来一杯茶:“姑娘请喝茶。” 沈欢揉揉肿痛的额头,接过茶杯,好吧,是叫我闭嘴嘛,我知道。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马车停了下来。 沈欢下车,原来已经到南山了。 陆璟与宋祁熙站在那边,午后绚暖的日光笼罩着两人,如此美好,沈欢恍然觉的这两个人真是太般配了,古代绝配好基友啊! 宋祁熙走过来,见到沈欢,看到那白玉一般的小脸上撞得红红的额头,忍不住笑了出来:“才一会儿不见,欢妹妹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 太不道德了,竟然说风凉话。 沈欢扬起一张纯真无邪的笑脸:“我觉得大公子和你看起来像一对儿神仙眷侣,忍不住看呆了,就撞在车上了。” 这时陆璟也走过来,沈欢不经意撞到了他的眼神,阳光下看似通透的俊眸更显深邃幽深,折射着淡淡日光,犹如神秘浩瀚的宇宙,广袤、迷幻,让人惊叹迷离。 沈欢不得不感叹,造物主太钟爱这个人了。 一旁的宋祁熙听到沈欢的话一把拉住陆璟,搂住他的肩膀:“是吧,我也觉得我们两个般配的很,欢妹妹真有眼光。” 沈欢两眼看的直放光,赤-裸裸的卖腐啊。 似是被沈欢太过直接热烈的眼神烧到了,宋祁熙不自觉地松了松搂着陆璟的肩膀。 陆璟优雅的拿下宋祁熙的胳膊:“你吵着要来,别废话了,走吧。” 宋祁熙也听话:“欢妹妹,咱们走吧。” 沈欢乖乖走在他们后面,心想不知道秦老头他们受不受的了这个惊喜,还有唐璐瑶你一定不要在啊,你要是继续沦陷下去谁也救不了你了。 一路胡思乱想,很快就到了秦宅。 这时秦越正在瀑布下玩耍,看到这些人过来,蹬蹬跑过来。 纯真又傲娇的小屁孩儿十分认真地打量着陆璟和宋祁熙,两人十分耐心,感觉得到,他们都挺喜欢秦越的。 “你是陆家大公子。” 没想到陆璟竟然蹲下来,摸摸秦越的小脑袋:“我是。” 秦越却不给面子,有些不满:“你们是不是总要摸着别人的头以显示自己和蔼可亲,我才不吃这一套。” 宋祁熙笑出来:“跟芊芊很般配嘛~” 陆璟轻笑:“你不是想看我长什么样,我让你看清楚。“ 这下秦越害羞了,有些羞愤的从陆璟手底下跑出来:“你太丧心病狂了,竟然对小孩子用美人计!” 众人大笑,尤其是钟灵钟秀,看着沈欢笑的发抽,秦越的话有着十分明显的沈欢的痕迹,尤其是“丧心病狂”四个字,更是沈欢的万金油短语。 陆璟也笑了出来,那一瞬间,仿佛时光扭转,闪烁星辰布满穹顶,美丽而充满迷幻的感觉,让人目眩神迷。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璐瑶从屋中跑了出来,站在院中,痴迷的看了过来,沈欢跑过去,拉着她:“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有没有点儿出息。” 难得唐璐瑶低下头,沉默不语。 沈欢看到这架势,心道不好,只得另外转移话题:“秦老头呢,我带人来看他了。” 唐璐瑶此时也恢复正常,脸颊粉红:“在他的作坊里呢。” “不管了,让他们自己找吧,走,去你屋里。”沈欢拉着她向秦家客房走去,沈欢看的出来唐璐瑶是真的迷恋上陆璟了。 多宝和多珍给两人摆好棋盘。 沈欢先坐好:“我执白子,咱们两个来一局。” 唐璐瑶叹口气,笑着应战。 说实话两个人水平都不怎么样,根本就是乱下,但是看着眼前黑白分明的棋盘,心中陡然开阔,会平静许多。 到底是唐璐瑶没有沉住气:“我出生后,我娘大出血,爹爹找了很多人依旧没有把她救过来。” 沈欢毫不客气的吃掉她的棋子。 “之后爹爹就带着我生活,这十几年,我们父女相依为命,居无定所,不断漂泊。我自认大江南北都是去过的,见过的人不少,但从没见过像陆公子那样风采的人。”唐璐瑶越说眼睛越亮。 沈欢干脆放下棋子,专心听讲。 “我也去过长安,见过不少世家贵女,不过是些养在金丝笼里的凤凰,我自认才貌都不输她们,见地阅历更是远胜她们……不过是身份上输了些,可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沈欢第一次见到唐璐瑶这样骄傲到自负的样子,并不喜欢,于是摇头打断她:“凤凰就是凤凰,就算养在金丝笼里,也不是普通的鸟能比得上的。再说,你以为金丝笼就好找,想住也不一定住得上。” 唐璐瑶抬起头,没想到沈欢会这样说,显得有些愤怒:“怎么,你也把自己看成是尊贵的世家小姐了。” “人生来是不平等的,这点谁也无法否认,但平等的是我们都有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机会。可是,有人成功有人失败,原因有很多,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要认清楚自己现实中的地位,生来不是凤凰,就不要妄想,做一只有志向的云雀,未必就比凤凰差。” “我本就不必她们差!” 沈欢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温润如玉的棋子,有些无奈:“你就认准他了。” 唐璐瑶晶亮的眸子看着她,似在燃烧:“没错!” 沈欢也放下棋子:“我没什么好说的,感情的事情不好说,我也不会多管。在你看来,门第差别是你们的困难,但在我看来,最困难的是你如何获得他的青睐。” 唐璐瑶想要张口,却被沈欢打断:“我知道你很优秀,也很自信,陆璟再怎么厉害也是个凡人。作为朋友,我不劝你放下这段感情,因为真的很难得。 如果你成功,我恭喜你,但是,我最想说的是,如果很困难,一再的失败,我希望你能够放下执念,爱情很美好,但并不是人生的全部,所以,希望你要想清楚。” 唐璐瑶走过来抱住她:“谢谢。”好一会儿才笑道:“你个小屁孩儿,怎么懂这么多。” “你去过长安,没听说过我娘的光辉历史啊。” 唐璐瑶了然。 沈欢有些低落,这段时间,她都没怎么想过那个美好的女子:“像飞蛾扑火,太执着,只能自我毁灭了。” 第四十五章 隐患 唐璐瑶有些迷茫:“你说的我都有点害怕了。” “害怕?害怕你会放弃吗?” 唐璐瑶顿时瞪大眼睛:“怎么可能。”说完,上前将沈欢推到,不停挠她痒痒。 沈欢忍不住大声呼救,还真有人进来。 秦越大声道:“你们两个大白天干什么呢。” 唐璐瑶突然亲了下沈欢的脸颊,然后挑衅的看着他:“关你什么事。” 秦越不屑的撇撇嘴:“你除了会欺负小孩儿,还会干什么。” 沈欢见唐璐瑶要开口反击,立即说道:“诶,陆大公子和宋公子干什么呢?” 果然,唐璐瑶放松了力道,沈欢赶紧从她身下逃出来,跑到秦越身边。 “没什么,等我祖父呢,大哥在陪他们。” 沈欢看到唐璐瑶咬着下唇有点儿不知所措,既无奈有好笑,就拉着秦越往外走:“走吧,咱们两个玩儿去,唐姑娘有要事要办。” 秦越到没有抗拒沈欢,跟着她就走了。 因为秦翊陪着陆璟和宋祁熙两人,今日就没有给秦越布置功课,两人没有下棋,就带着钟灵钟秀玩儿起了纸牌。 “听说你爹是个天才。” 秦越诧异的看着沈欢,然后一脸不屑:“混话,我爹是天下一字号大傻瓜,再也没有比他傻的人了,你还说他是天才。” 沈欢忍不住笑出来,给他一个铁榔头:“目无尊长,有这么说自己父亲的。” 秦越出张牌,没好气道:“能把自己的命玩儿没的,我爹可是天下第一个。” 沈欢没话说了,虽然秦越在极力装作毫不在意,但根本无法掩饰眼底的那份黯然。一个不过刚过六岁的小孩子,失去双亲,哪怕天生性情豁达,心中也难免有一片他人难以触摸的伤疤,这点儿,沈欢颇有心得。 “那又怎么样,反正很多人把你爹爹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总是很厉害了,不像我,有和没有一个样,连一个幻想崇拜的对象都没有。” 秦越的那点儿伤感瞬间不翼而飞,并带上对沈欢的鄙夷:“我看你活的好得很,一点儿都没为这种事伤过心,装什么。” 沈欢压下想要胖揍他的冲动:“小屁孩儿,要是能让你看出来,我还混什么啊。” 秦越扔下手中最后两张牌,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沈欢:“手下败将,你混得起来嘛” 沈欢握着手里的半把牌,想着这小子什么时候手里只剩一张牌了。 钟秀忍不住:“姑娘,秦小爷三把就把牌出的差不多了。” 沈欢愤然:“我刚才在走神,不行,咱们重新来战,让你们见识一把赌神风采。” 但秦越一点儿面子都不给她,转身就走,钟灵拦住愤愤不平的沈欢,劝慰道:“姑娘,你今天实在是时运不济。” 都怪陆璟,每次遇见他都倒霉的要命。 沈欢蔫蔫认命,就去书房找书看。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沈欢接到陆璟和宋祁熙的召唤,乖乖上马车返回别院。 两人虽然等了秦老头不少时间,但秦老头可没让两人失望,压箱底的东西都掏出来供两人玩弄,看宋祁熙那贼亮的眼神就知道收获不少。 此后,两人就再也没有打搅过沈欢,每日都跑去南山,沈欢也开始了规律的生活。 九月一到,连着下了三场秋雨,天气也愈加阴冷,前两天陆璟和宋祁熙两人悄然离去,沈欢今天才知道。 不仅如此,唐瑄瑞也离开了,不知道去哪儿,留唐璐瑶一人在苏州城,两人已经从那日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了,而赵玥倒成了常客,经常拿着研发出的新产品拿院子里的侍女试验,人气火速上升,直逼沈欢。 沈欢对硕人山庄的事情只是一时热情,做了一个大致的设计方案就扔在那儿了,主要是园林设计方面她还是个雏,最近看了不少书,一点一点学习。 而硕人阁的装潢已经弄了一半了,本来还可以更快,但沈欢的设计跟不上,最后唐璐瑶忍无可忍找人模仿着沈欢的风格接着设计,然后让沈欢修改,还别说,唐璐瑶找的人挺靠谱,把沈欢的风格学了个八成像,沈欢的工作任务骤然减轻,工作也就更为细致了。 沈欢打完拳,涟漪递上毛巾:“姑娘,杨先生身子不适,今日上午就不用进学了。” “先生身子不适,旬医婆看了吗?” “已经看过了,没什么大碍,只是夜里着凉了。杨先生特地说过姑娘不用去看,以免寒气传到姑娘身上了。”不想看见我就直说嘛,这么虚伪。 “就算不去看,也要准备一份礼物。”面子还是要顾的,虽然都知道不是真心的。 “姑娘不必担心,钟灵已经去库房拿了些药材送了过去。” 沈欢回屋吃过早饭,就躲在书房看书。这段时间她还是很努力改善和杨先生的关系的,琴艺进步可谓是神速,但杨先生就是不冷不热,骨子里散发着高傲的神态,将对沈欢的看不起抒发的淋漓尽致。 沈欢也没了耐性,就找借口各种请假,根本不去上她的课,姿态比她摆的还高,直把杨先生气的摔杯子。 于是两个人基本上撕破了脸,冯先生没办法成了沈欢的全职先生,但是课时没有增加,沈欢的闲暇时间也多了起来,时常外出。 日子平淡却也不缺乏趣味,沈欢却总觉得心中压抑,一股不知名的危险似有若无,常让她半夜惊醒。 她的直觉一直很灵敏,沈欢相信危险的到来,可会是什么事情呢?唐瑄瑞和涟漪的异常让沈欢注意,她想打探消息,可唐瑄瑞自寒山寺那天,就再也没有出现在过念安村,而涟漪这边,沈欢观察了多天却一无所获。 危险的感觉让沈欢不安,她需要做些事情,不能就这么被动下去。可沈欢研究了很多天,都不知道自己应该从何处下手。 就在沈欢绞尽脑汁的时候,她预感的危险也即将发生。 念安村这段平和的时光注定成为她今生难忘的一段美好时光...... ————我是分割线——— 第一卷结束,铺垫完成,有点长,希望亲们不要嫌弃~~可怜~~故事就要正式开始了,各路强人变-态也即将轮番出场,相信后面的故事不会让大家失望,请大家多多支持~~~ 第一章 掳走 沉睡中,沈欢觉得似有重物压身喘不过气来,却又怎么也醒不过来,头疼欲裂,又觉得好像从山上滚下来,磕磕绊绊,跌跌荡荡,浑身酸痛。 不知过了多久,沈欢艰难的睁开眼睛,恢复意识,突然被自己的现状吓的出了一身冷汗。 周围一片漆黑,伸展四肢,却受到阻碍,她现在似乎在一个箱子里,而且能感觉到明显的颠簸感,这是在马车上。 被绑架了! 沈欢努力平静下来,回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晚上的时候,自己喝了杯羊奶,与钟灵钟秀玩儿了会儿就休息了,像往常一样,并没有让人守夜。 她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会被掳走? 这段时间,危险的感觉阴冷粘腻,如蛆附骨的缠着她,让人很不舒服。她一再小心,逐渐减少了外出的次数,就算出去,也仅限于念安村,唐璐瑶写信好几次,她都没有去苏州。 可她还是中招了,这群人还真厉害,在别院里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她弄出来。预料中的危险发生后,不知为何,沈欢心中竟有中放松的感觉。 这群人花这么大的代价得到她,所图一定不小,所以她的性命应该不会有问题,只要命还在,直面危机比危机似有若无的感觉让沈欢适应。 这么一想,沈欢淡定下来。但是,心中又有种彻骨的寒意,这么轻松的把她掳出来的人,是唐瑄瑞?还是那个什么公子?但是,无论是谁,陆家那边绝对有问题,明明要保护她,怎么会这么容易让人掳走她,难道是帮凶...... 想不明白,她到底牵扯到什么事情里了,青染衣是半点儿消息没透露过,沈欢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这段时间太短,她刚刚安顿下来,还没有能力打探出任何事情,就这样措不及防的被绑架。 不过此时她也没有心力思考其他事情,在箱子里被颠地七荤八素的,胃里翻江倒海,难受的要命,真后悔之前吃了太多东西。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车渐渐停了下来,沈欢觉得箱子被人抬了出来,但异常的安静,根本没有人说话,只有静静的水流声。 现在在河边,看来是要陆运转水运,本来还想着透过这些人的对话推敲出一点蛛丝马迹,结果这些人闷得跟头驴似的,一个字都没有,沈欢郁闷了半天,无事可做,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沈欢听到了开锁的声音。 她赶快装睡,箱子打开了,一个人单手将沈欢拎了起来。 “药效什么时候过”声音暗哑,应该是装出来的。 “不小心药量下大了,午时的时候应该能醒。”这是个女子的声音,口音有点儿怪,但沈欢听不出是哪里的人。 那人将沈欢扔在地上,粗粝的稻草刺激着沈欢娇嫩的皮肤,差点儿就叫出来。好在那两个人将沈欢扔下就走了。 过了一会儿,沈欢偷偷的将眼睛睁开打量四周。 这是一个船舱,挺大的,有十几平方米,十分干净,除了沈欢和身下的一堆稻草,就没有别的东西了,空荡荡的。 沈欢有点儿冷,躺在稻草上蜷缩在一块儿,想着为什么自己中了迷药这么早就醒了,是不是身体有抗体,难不成自己还是百毒不亲的体质,想到夏季不防范也没有蚊虫叮咬,沈欢竟然美的笑了来,突然又反应到自己现在的状况,立即蔫儿了下来,现在逃脱的希望不大,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好在沈欢大脑活动比较丰富,也不算太难熬。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欢听到有人下来,就赶快装睡。突然,一盆冰凉的水倾泻而来,浇了沈欢一身,沈欢被刺骨的寒意刺激的大叫出来。 “醒了吗?”那个暗哑的男声。 沈欢收起心中的愤恨,装作楚楚可怜的样子,勉强看到身前的两个身影。 “你…你们是什么人。” 男人身量不高,瘦瘦弱弱,面色蜡黄,眼神阴翳。女人身高与男人差不多,容貌一般打扮朴素,却难掩举止间的风情,她把手中的托盘放下:“吃饭吧。” 一男一女!沈欢想起陆璟走后在念安村出现的一对儿夫妻,那对儿夫妻是从外地来的,家中大旱,颗粒无收,就来到南边做些小生意。 沈欢从来不在意这些细节,也没和那对儿夫妻见过面,但是沈欢有种直觉,眼前这两人就是那对儿夫妻。 两人没有理会沈欢的反应转身就走了,留下惴惴不安的沈欢 沈欢早就饿得要死了,这种情况下保命是要紧的,她必须吃饭。 可能是有些晕船的缘故,沈欢胃口一般,吃了一点儿就不行了,看到旁边的木桶,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一会儿就睡着了,应该是午饭了下了药吧。 此后几天沈欢只能分得清白天还是黑夜,其他时候都是晕晕乎乎的。那两个人似乎察觉的迷药对沈欢的作用一般,又加大了药量,所以沈欢大部分时间都处在混沌状态。 其实沈欢也想不喝水不吃饭保持清醒的状态找机会逃出去,但是只要她不吃饭,那个女人就会强行喂给她。沈欢反抗不了,也不愿多受罪,还不如老实一点。 这天沈欢睡的格外的死,等醒来时,环境已经变了,又是在箱子里马车上。 路似乎更加崎岖,颠地沈欢直接在箱子里吐了。沈欢被自己恶心的吐得更加厉害,到最后只剩下酸水儿可吐了。 箱子里充斥着难闻的味道,沈欢拼命地拍着箱子,不管怎么死也不能被自己熏死啊,这种死法实在是太难看了! 好在有人听到了沈欢的挣扎,马车停了下来,有人走近打开箱子。 女人打开箱子,似乎被这难闻的气味给熏着了,给了沈欢一个嫌弃的表情。 第二章 哥哥 “呜呜,姐姐,你给我换个地方吧,我快死了。”沈欢哭的十分可怜。 女人有点儿为难,实在是太恶心了,她真的不想碰沈欢,但又不能不管她,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抱起箱子把箱子倒了过来,把沈欢倒了出来。沈欢获得新鲜空气,如获重生:“谢谢姐姐。” 女人没有理她,把箱子从车上扔下去,沈欢发现马车门是朝后的,马车行驶的道路十分狭窄,旁边是就是悬崖。 “走吧,没事。”女人对着车头道。 那车缓缓前行,沈欢透过窗帘观察这里的地形地貌还有岩质,大致推测出这里应该是西南,应该是南诏那里。 女人看到沈欢不安分的眼神儿,用手掩住车窗:“老实点儿。” 沈欢不敢反抗,安静下来,但是忍不住胡思乱想,那女人见沈欢眼神灵活,极不安分,也不像普通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害怕的瑟瑟发抖,就顺手一个手刀,将沈欢砍晕了。 可怜的沈欢还没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又不幸失去了知觉。 再度醒来已是天黑,三人在一条河边安营扎寨。 跃动的火苗将沈欢的小脸儿烤的的红彤彤的,进入十月份,天气转冷,现在身处的林子潮湿阴冷,参天的大树将天空遮掩的没有一丝空隙,不知名的鸣叫声为林子带来一分奇诡。 那瘦弱的男子和女子都不是话多之人,两人将脸上的妆容洗掉,沈欢才发现女子姿容妩媚秀丽,是位美人。男子五官平淡,但面皮惨白,有些瘆人。两人容貌都有异于中原人,应该是南诏人吧。 看来是到了自己人的地界,两人都不用掩饰了。 但沈欢想不明白,她怎么会和南诏这里扯上关系。 南诏在大夏朝一直是个特殊的存在,因为大夏朝对这里有名义上的管理权却无实际上的管理权。唐末大乱,本来就不怎么服帖的南诏百族自然也叛乱自立,本朝高祖一直想要征服这里,却因为种种原因被搁置。 还是高祖的长子利用和南诏最强大的乌蛮族族长之女的联姻,种种厚赏以及强大武力的胁迫使得南诏归附。但这种关系根本不牢固,自高祖长子太子之位被废,成为庶人,南诏就这边又陷入了混乱。 南诏地形气候复杂,毒瘴遍布,百虫出没,中原的士兵到这里根本无法作战,大夏朝用武力几度征讨这里,却接连失利。而且南诏地区,百族林立,各族之间也纷争不断,可以说这里是大夏朝最混乱的地带, 想逃脱,不但没有机会,说不定还会更加危险。 沈欢欲哭无泪,反正没有生命危险,就走一步看一步吧。 当然,如果沈欢知道日后她会经历什么的话,此时,就算拼了性命也要逃走。 南召地形复杂,他们走的是偏僻小路,行进的速度就慢了下来,沈欢每次以为到了,却还要继续前行,所以也就不再思考要去哪儿了。 这天,沈欢由那女子看着解决了生理问题,想要点儿水洗手,却眼前一黑,又被那女子砍晕了。 醒来时,沈欢发现她正在一个潮湿的洞窟,洞窟四壁燃烧着数十支火把,将洞窟照的通明。 这是一个颇大的洞窟,宽和高有三四丈,长有十丈,身后有一个长方形的大坑,占了洞窟的三分之一,前方有一阶梯台子,两边站了十几位奇怪男女,那两名将沈欢送来的人也在其中。 想再打量一下四周,却被一只冰凉的手捏起下巴,强行抬起头。 只见那人不过十六七岁,却是男生女相,美丽异常,细长斜飞的墨眼藏秀含蕴邪妄异常,眼眸深处渗出一股深沉的绿色,妖异迷人。 乌黑的头发,柔顺中带着暗蓝的流光,长发散肩……一般人飘散长发起码可以让整个人感觉柔滑,但他反而增加了夜一般的迷离的气质。 沈欢断定,这个男人十分危险……可能是个变-态。 “你…你是谁,把我抓来干什么,我是陆家的人!” 他一把将沈欢的仍在地上,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她以为将你送到陆家你就安全了,哼,做梦……” 随即蹲下来,居高临下的望着她:“陆家人?我的好妹妹,你可真会抹黑自己啊。” 妹妹!?什么情况?这就是一直要找她的公子?怎么会是她哥哥! “世人愚昧,皆以陆家尊崇,没想到你也这么认为,那贱人就是这么教你的,连自己是谁都分不清!” 说完,似乎忍不住气愤给了沈欢一巴掌!沈欢耳朵轰鸣,半张脸没了知觉。 美貌男子拎起沈欢,令人发寒的眸子盯着她:“你记住了,你身体里留着最高贵的血脉,以后不许玷污自己!” 他一把沈欢扔下,沈欢摔得倒吸一口气。 这人转身走上平台,坐到石椅上,沈欢这才发现他的肩头盘踞着一条青翠碧玉般的小蛇,仿佛接触到沈欢的眼神,青碧小蛇示威的吐着红信。 男子宠溺的抚摸小蛇,轻声道:“莫怕,很快她就威胁不到你了。” 那美貌男子自言自语的说了许多话,总之就是她不管怎样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的,沈欢没由来的从心中升起一股冷意,这些人奇怪异常,尤其是眼前的男子,让沈欢忍不住胆寒。 “将她绑起来。” 有两人听到吩咐,将沈欢两手反捆,高高吊起来,只有脚尖着地。 那妖魅男子单手支起下巴,看着沈欢:“他当日因那贱人宠爱你,将什么好东西都给你,却也不想想你有那资格消受吗?” 他说着不禁激动的站起来:“明明是我母亲给我留下的玉神蛊,他凭什么给你!” 什么玉神蛊?! 沈欢看着他面目狰狞的走下来,走到她面前,小蛇飞速逃开。他伸手抽出一条鞭子,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抬手对着沈欢就是一鞭。 那鞭子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柔软却遍布着尖锐的倒刺,鞭子飞舞间带起一片血舞。 一鞭未止,另一鞭又落下。 仿佛血肉被一层层的刮下,噬骨钻心的痛楚第一鞭就让沈欢冷汗遍体,沈欢难得忍住疼痛,庆幸的想到,幸好不是藤条。 一分细一分痛,知道打人最疼的是什么吗? 不是狼牙棒,是藤条。其实那些粗壮的皮鞭往往只是看起来吓人,真的打在身上只要收鞭的力气掌握的好保证皮开肉绽却不怎么痛,当然,这种痛是相对的。 像那种极细的软鞭,柔韧非常,收尾时手腕一压,绝对可以让你皮肤不破皮下全烂!淤血都包在里面,可以多疼上二三十天…… 此时的沈欢,什么念头都没有了,所有的意识所有的细胞所有的神经末梢都被痛楚填的满满的……排山倒海的疼……但她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因为她知道,但凡一点儿激烈的反应,都会刺激眼前这位男子更强烈的虐待*。 痛苦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看不到它的末端。 沈欢不知道鞭打是什么时候停止的,层层叠加的痛楚早将沈欢淹没,嘴已经被咬烂完了。当沈欢恢复些许意识后,松了口气,终于没有了,再继续可能会死吧。 殊不知,这只是今晚大戏的第一幕,开场都熬不过,怎么看得到结尾? 一盆带有浓重药香的水泼了下来,沈欢忍不住尖叫起来。 不知名的液体挥洒全身,沈欢的大脑因刺激突然变得清醒,但身上的痛楚并没有减少,反而感受的更清晰。 邪魅男子看着狼狈可怜的沈欢,精致的小脸没有任何屈服恐惧,眼睑下垂,长而直的睫毛微微颤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事实上,沈欢是疼的思考人生的力气都没有了。 男子却满意的笑了笑:“很好,反应还不错,我想你会很喜欢接下来我送你的礼物。” 说着他拍拍手,语气兴奋中带着一丝残忍:“无情、无忧,带她看看我为她准备的宝贝儿们。” 还是刚才的两人,他们放下沈欢,拖着她来到那个方形长坑中,沈欢勉强抬起眼皮往里看了一眼,忍不住浑身颤抖出来,一下子吐了出来。 女生们没有几个不害怕虫子,就算不害怕,恶心也是有的。 你能想象成千上万各种各样五彩斑斓的虫子和毒蛇汇集在一个地方,密密麻麻的堆积着,不断地蠕动,像是不断滚动的虫子地毯,散发着了令人难以忍受的腥臭,只一眼,沈欢所有的汗毛都立了起来,那种毛骨悚然的恐惧让沈欢因疼痛灼热的血液瞬间凝固,冰冷无比 冰蚕、青蛇、蜈蚣、蝎子、蜘蛛、蟾蜍、曲蛇、朱蛤…… 沈欢恨不得现在就晕过去,但因为刚才的药液,她此刻异常清醒,吐过后,沈欢感觉五脏六腑都被扭曲挤压,紧张恐惧让它们都无法打开以至正常运行,这是比死亡更恐怖更痛苦的折磨。 她无力地跪在地上:“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邪魅男子嗤笑一声,语气蛊惑:“你不用明白我要干什么,你只要乖乖听话就好了,乖~” 说着,他慢慢靠近沈欢,猛地将在长坑边缘的沈欢一把推下去! 沈欢忍不住大叫,在落地的一瞬间,沈欢觉得自己差点儿吓尿,所以落地的一瞬间,她没顾得上看虫子,而是先加紧了双腿。 第三章 药人 当她回过神,才发现周围的毒物们飞速的向四周蔓延,如潮水般退却,在她周围形成一个真空地带,它们怕她!心情如同坐过山车般,瞬间平静下来。 沈欢松了口气,抬头看着正朝她玩味的笑着的男子,一股被玩弄的愤怒从心底喷薄而出:“很有意思吗,虐待捉弄同一个只有七岁的女孩儿,怪不得他要把玉神蛊留给我,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喜欢!” 管“他”是谁,管他是不是会激怒他,经历过比死亡还可怕的恐惧后,她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 男子仰天大笑,一股威压迅速扩散,顿时沈欢本已麻木的身体被震得痛楚无比,五窍流血,彻底晕了过去。 沈欢是被疼醒的,被鞭打的外伤再加上被男子内力震到的内伤,沈欢浑身上下由内到外没有一个地方是不疼的。更关键的是,此刻她处在冰冷彻骨的冷水里! 虽然知道满身是伤的时候洗热水澡只会让血流得更凶,所以用冷水是比较有科学道理的,但是在疼的想死的心都有的时候,谁还在乎这些,哪怕付出惨重的代价换来稍微舒服一点,恐怕也在所不惜。 水是彻骨的冰凉,身体是疼痛的灼热,冰火两重天让沈欢的脑袋晕晕乎乎,眼睛都睁不开,只能稍微恢复一点意识。 隐约中听见不停的有人在身边来来回回。 “出去!”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 “毒鬼,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人会炼制药人,就这么嚣张,族里已经有不少放言要收拾你了,我劝你还是收敛点儿。” “出去!” 只听到一串桀桀的诡异笑声,一个十分刺耳的声音:“毒鬼好本事,我们就等着药人练成之日。” “滚出去!” “你!不过是仗着自己有二两本事,就真以为自己厉害了,还口出狂言能用玉尸蛊炼制药人,真是笑掉大牙了。” “出去!” “哼,你也就得意这一段时间吧,我们走!” 感觉到人陆陆续续都走了,那个清冷的声音里散发出一种狂热:“蠢货,这可是玉神蛊啊……” 沈欢稍微清醒点儿的意识又陷入了混沌中。 她的身体本就不好,被绑架后精神一直处于紧张疲惫状态,这么一番折腾下来,身体机能仿佛进入休眠状态。 意识总是不清醒的,无法思考,身体沉沉浮浮,仿若无根之萍,没有着落,眼睛无论怎么用力也睁不开。 不知何时,身体已从冰水里转移到了温水中,只是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古怪气味一直萦绕在鼻间,经常有一只冰凉修长的手抬起她的下巴,往嘴里灌着各种味道的药液。 也不知沉睡的多长时间,沈欢睁开眼时,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不断冒着热气的黑水池子里,四肢酸软,没有一丝力气。 这应该是一个幽暗潮湿的山洞,左边有一个窄小的木门,不过*平方米,四周的石壁上长着各种苔藓,周围有几个木架子,上面摆满了各种药材以及瓶瓶罐罐。 “吱——”,木门开了。 沈欢扭头,这是一个看起来不过三十岁的年轻男子,长发直顺,被整齐的束在脑后,露出一张惨白冰冷的脸,五官平庸,眼神淡漠,一身黑色长袍,干净妥帖。 沈欢的第一个反应是“被看光了!”,然后才意识到水是乌黑乌黑的。 看来这应该是“毒鬼”了,冷漠,却不残忍。 沈欢抬头冲他讨好的笑笑,毒鬼却视若无物,径直走到池子边,伸手抬起沈欢的下巴,毫不怜香惜玉的灌下去。 沈欢顺从的喝完,勉强压下恶心感。 毒鬼将碗放在一边,站起来走到旁边的木架,挑挑拣拣,拿了一些药材和药瓶,返回来一一添加到池子里。 沈欢趁他放药材的时候抓紧询问:“我要泡多久才好。” 不理她。 “药人是什么?要多长时间能练成?” 不理她。 “玉神蛊很厉害吗?我只听说过金蚕蛊耶。” 不理她。 “你能确保成功吗,我不会丢掉小命吧。” …… “啪——”门关了,人已经出去了。 沈欢无力地垂下头,十分沮丧。 现在她十分清醒,回忆起被绑架的整个过程,沈欢毫无头绪,虽然唐瑄瑞神秘可疑,但沈欢无法怀疑他。他要是想对付某人,一般会站在背后,自己轻易不会现身的。 自己那个邪佞变-态的“哥哥”和她应该是同父异母的,而玉神蛊应该就是她的“亲生父亲”给她的,但这个玉神蛊却是“哥哥”的母亲的。 所以,因为拿了别人的东西,所以现在遭报应了! 是谁呢?沈欢隐约猜到了自己的身世,却不想深想,眼下最终要的最着急的问题是——玉神蛊的拥有者也就是自己要被炼制成药人了! 听听就不是什么好事情,但现在自己顶多才八岁,一身内伤外伤没有好,深处陌生危险的环境,本身除了会些艺术技能根本就是废柴! 该怎么办? 明白自己现在只能等待的沈欢自嘲,还自以为见识多广,阅历丰富,其实身无长技,偏偏还自视甚高。拿着些花花架子沾沾自喜,为点儿小天赋自鸣得意,明知道身份复杂危险,却从不做任何防备,明明察觉到了危险,却像鸵鸟般故意忽略。 沈欢闭上眼睛,如此失败的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更不能丧失信心,只要自己还有利用价值,还有性命在,一切都还有希望! 不过当沈欢想到自己那天差点儿被吓到失-禁,忍不住捂脸,危险的地方不是没去过,毒物不是没见过,当年和眼镜蛇还一起玩耍过!怎么就没出息到哪种地步! 想什么来什么,沈欢突然尿急了! 沈欢低头看着自己光溜溜的身体,环顾四周没有衣服,没有手纸,没有马桶。 想着毒鬼根本不会理会她,沈欢认命的慢慢移动身体,试图爬起来,可是,稍微一动,身体的每个细胞就叫嚣着痛,但沈欢更无法忍受“就地解决”,于是用着出生以来最大的意志,坚持着从池子里爬了出来。 出来时,沈欢不知道流了多少汗了,太过疼痛导致差点儿虚脱,比被鞭打时还要痛。 山洞的通风还不错,一阵风吹过,沈欢打了个寒颤。 沈欢却吃惊的发现身体上竟然没有伤痕!光滑细腻,更胜从前,明明当时皮开肉绽,鲜血四溅! 不过沈欢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了,所以没有注意到自己身体上的其它变化。 赶快拖着身体找了个角落解决生理问题,顾不得羞愤难看,往池子里爬过去。 “吱——” 沈欢受到惊吓,猛地扭头对上了毒鬼冷漠的眼神,他没有任何反应,似乎在他眼中沈欢只是一只小白鼠,一个可以随时抛弃的生命。 沈欢身体蜷缩着身体,冷静道:“我想如厕,没有衣服,没有地方。” 鬼老开口说出了对沈欢的第一句话:“回去!” 你不说我也要回去的,只是你能别看着我吗? 但是毒鬼并没有听到沈欢的心声,看到她没有的动,就走过去一把提起沈欢,将她扔了过去。 “噗通——” 沈欢掉进水池,并被迫喝了几口及其刺激的黑水。 “咳咳咳……”沈欢挣扎的坐起来:“我饿了。” 她都不知道自己有几天没有吃过饭了。 毒鬼递给她一个瓷瓶:“每次一粒。” 沈欢瞪着他:“我要吃饭!” 妈蛋!你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要干什么就干什么,对我为所欲为,竟然连饭都不给吃一口! 沈欢愤愤不满! “找死。”明明他说的非常平淡,沈欢却蔫儿了下来。 毒鬼走的时候,给沈欢留了五个字:“你不能吃饭。” 不能吃饭不能吃饭不能吃饭不能吃饭不能吃饭……四个字一直在沈欢头脑中盘旋,她突然觉得很绝望,要不要自杀,再死一次,说不定还能穿越。 可是,她是那么热爱生命的人。 她最爱的画是梵高的《向日葵》,怒放的生命,那样炽热,那样恣意,那样执着,那样灿烂,第一次看到那幅画的时候沈欢的眼泪直接就流了下来,她看到了一个绝望的人对生命的热爱向往珍惜。 沈欢抹掉脸颊的泪水,怎么可以这么轻易放弃。 沈欢吃下一粒并不难吃的药丸,心绪渐渐平静,身体也到了极限,睡了过去。 枯燥无聊的日子似乎没有尽头,分不清白天黑夜。 每两个时辰要喝一次药,每天的营养就是药丸儿和一种黑乎乎的东西,好在没有味道,要不然沈欢真的要崩溃了。除此之外,在引来的温泉水中每三个时辰添一次药。沈欢的身体恢复的极快,估算也就三天左右,疼痛感就消失殆尽。 毒鬼自那次事情后,就给她带来了一个斗篷和一个马桶,再也没有尴尬的事情发生了,每日有一个哑仆过来收拾。 可是,沈欢发现,自己的皮肤隐隐发青,本来沈欢并不当回事,却发现青色日益加重。直到一日,沈欢方便完后,震惊的发现木质的马桶烂了,仔细看是竟然是自己的尿液腐蚀的! 更恐怖的是木桶下的地面也有被腐蚀的痕迹! 所以毒鬼进来时,就看到这样一幅画面,披着黑色斗篷对着一只木桶不知是哭还是笑,表情怪异。 沈欢看见毒鬼,指着木桶道:“这是怎么回事。” 毒鬼看到木桶,并没有表示什么,但沈欢却看到了他眼中的炽热和激动! 第四章 万毒窟 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毒鬼一把抓住沈欢,将黑色斗篷抽了出去。 沈欢**着暴露在了毒鬼面前! 知道他只是把她当一个小白鼠,沈欢也没什么害羞,只是抱住肩膀,任他打量。 毒鬼看了一眼,重新将黑色斗篷披在她身上,然后将药递给她,例行公事在池子里增添药材。 沈欢重新泡在药池里,对于自己身体上的变化已经接受了。在知道自己要变成药人的时候,对于以后的遭遇,沈欢已经有了些预测,这本是在预测之中的,不是吗? 于是继续用池子里的黑水在自己卸下来的木板上练字。 毒鬼再次出现时,手里拿着一套衣服,他递给沈欢,示意她穿上。 “门口等你。” 沈欢又是激动又是担心,激动出去后说不定有逃生的机会,担心出去后会面临更痛苦的环境。 但是手中的动作没有停,很快穿好衣服走出了那扇木门。 出来是一条长长的甬道,毒鬼正靠在墙上等她。 “走吧。” 沈欢乖乖跟在他身后,还是忍不住开口:“这是要去哪?” 没想过毒鬼会开口,于是继续自言自语:“我努力配合你,你能不能给我些书看啊,每天喝药泡澡真的很无聊……” 走着走着,沈欢渐渐发现,每次遇到岔口,就走最左边的岔口,终于,两人走到一扇石门前,停了下来。 石门狭高,密密麻麻雕刻着各种毒物。 沈欢头皮发麻,想起那天掉入毒坑的经历。 “这是你以后住的地方,如果你老实,我会给你拿书看。” 这是毒鬼第一次对沈欢说这么长的话,却让沈欢不自觉汗毛直立。 “这里面是什么?”沈欢紧张的咽下口水。 毒鬼看着石门,竟然露出一丝狂热:“这是各代圣女们练功的地方。” 沈欢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想知道里面是什么。” 毒鬼低头看她,有些不耐:“你那日看到的不足其中十之一二。” 沈欢听到了意料中的答案,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害怕便继续问道:“它们还怕我吗?” “自然。” “那我在里面干什么,我不会练什么功。” “睡觉,每日会有人叫你出来,其余的时间你呆在这里就行了,什么都不用做。” 沈欢点头,原来每天还有出来的机会。 “进去吧,听话,我给你书看。” 说是不害怕,沈欢还是不由的轻颤,手摸摸到石门,竟觉得石门温热,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冰凉。 沈欢深呼吸,鼓起勇气,闭着眼推开门,石门看似笨重,却没用力便推开了。 没有闻到奇怪的味道,沈欢略微放心,抬步走了进去。 睁开眼的时候,沈欢想,还有什么比人类更恐怖的物种呢? 许是想象力过于丰富,沈欢把这里想象的的过于恐怖,所以睁开眼睛时,除了有种眩晕的感觉,并没有被怎么吓到。 这是一个很大的洞窟,由于毒物太多,有种铺天盖地似乎要将她淹没的感觉,除了脚底下的石板,其他地方都遍布着毒物,两边还有水潭,有着一些植物,整个洞窟阴暗潮湿,却没有太多异味,甚至还能感觉的轻风吹过。 比起这里的视觉冲击,生化危机里熙熙攘攘的丧尸根本没什么杀伤力。沈欢忍住想呕吐的冲动,向前迈出一步,前面的毒物如潮水般退去,飞速窜逃,沈欢心中淡定,于是低头只看脚下,慢慢前进。 这里曾经似乎有一条石板路,只是已经斑驳不堪,沈欢沿着石板前行,并自我催眠,忽视那些毒物,大约走了百余米,沈欢看到前面有些亮光,于是加快脚步。 走近才发现洞窟中间有一个小石屋,最让沈欢惊喜的是石屋并没有被毒物们占据,似乎这里有它们畏惧的东西,不敢靠近。 石屋四周的屋檐,悬挂着四颗成人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在昏暗的洞窟里散发着柔和明亮的光芒,沈欢来不及感慨他们财大气粗,就推开石门,走进去。 石屋内异常简单,不过一座玉床,比外面的夜明珠更亮的四颗珠子,然后就没有了。 沈欢仔仔细细搜寻者石屋,企图找到什么前人留下的笔记,获得无上神功,可是这里连个毛都没有! 坐在温润的玉床上,想着自己以后都要住在这里,实在有些不甘心,又想着不是幕天席地的和毒物们近距离接触,也就释然了,于是决定出去,好好探查一下石窟。 拿着一颗明珠,沈欢再次出发。这次沈欢继续向里走,发现毒物逐渐变少,植物多了起来,走路也更小心了,这里到处都是沼泽,好歹沈欢有些经验,慢慢摸索着前行,倒也没有遇到危险。 这里生长着不少及其美丽的花,有一株淡蓝色的四瓣小花竟然还散发着淡光,沈欢也逐渐忘记了恐惧与紧张,反正她百毒不侵,还怕什么。 越往里走路越狭窄,走了不过二百米,就出现一条仅能容一人经过的小路,小路的尽头是一个三平米左右的小石窟,这里除了角落里的一株白色花朵和上面差点让沈欢忽略的两只如白玉通透纯净的白蚕,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突然,一滴冰凉的液体落到沈欢的鼻尖上,沈欢正仔细观察那两只白蚕,冷不丁被这突如其来的凉意吓到,沈欢举起明珠,发现上面的石壁湿润,仔细听,还能听到隔着石壁传来的滴答滴答的声音。 这是? 沈欢兴奋地敲击四周的石壁,发现左边靠上的石壁不同于其他地方,声音轻透,尤其是滴水的地方,沈欢根据声音判断应该有半尺左右! 可是,怎么才能打通石壁呢,手中一点儿工具都没有。 沈欢拨动着不怎么害怕她的两只玉蚕,有些发愁,但总归有些希望,并不是完全没有生路。沈欢给自己打气,让自己冷静下来,逃走不是简单的事情,自己现在什么情况都不了解,如果没有自保的能力,出去又能怎么样呢。 直至完全冷静,沈欢才起身离开,不过还没有走到石屋,就听见一声哨响,尖锐急促! 实在叫她吗?沈欢往门口走去,推开石门,果真,毒鬼和两个哑仆在门外等她。 “这么慢!”毒鬼表情看不出什么不耐烦,只能从声音里听出他的不快,对于毒学狂人来说,耽搁他研究的人或事都该死。 沈欢低头并不辩解,而是走过去接手哑仆拿的东西,衣服,书籍。 沈欢检查过收到的东西后,再次提出要求:“我想要写笔墨。” 毒鬼却转身离去,留给她一个背影和两个字:“下次。” 没有拒绝! 沈欢庆幸,抱着东西回到石屋,沈欢开始了她的毒窟生涯。 每日,毒鬼会召唤她一次,泡黑泉水,喝苦药,吃药丸,吃黑药膏,其他的时间沈欢就留在毒窟看书练字作画。 搞艺术的一般情丝多,敏感细腻,有些神经质,很容易陷入自我情怀中不能自拔。沈欢跟祖父学习字画,祖父告诉她字画用来表达自我情感,但这种情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小,一种大。 所谓小,指的是关注自身得失喜怒的自我情感,所谓大,指的是观察体验天地万物记录的情感。 两种情感无分优劣,相互交融。祖父指导沈欢的道路一直都侧重于 “大”情感,就是担心沈欢一日陷入自我情感儿不能走出。 沈欢练字时心无外物,流畅沉静,为的是修养心性,作画则描绘山川河流,自然万物,开拓心胸。都是为了让自己将情丝放在其他地方,忽略自身艰难处境,久而久之,就不觉得自己如今的境况有多艰难了。 沈欢保持着自己的好奇心,整个洞窟都被她摸了个遍,再不会看见毒物就恶心紧张了。 除了身体变化让沈欢有些担心,沈欢越来越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所以,沈欢不断地从毒鬼那里搜刮有关医毒等方面的书,而毒鬼从不决绝她的这种请求。 沈欢这才知道,玉神蛊是苗疆传说中的一种蛊,炼制困难,百年难得。除了能够百毒不侵外,玉神蛊还有一本配套的功法,能够发挥玉神蛊的力量,驾驭百虫,清除蛊毒。 好吧,这些都是传说,带有夸张的色彩。如今的但沈欢还是明白了玉神蛊的珍贵和厉害。 玉神蛊源于南诏百族之首的巫族,但巫族在唐末就已灭亡,为何还会有玉神蛊的出现,这和她的身份有什么关系? 而毒人和药人,顾名思义,大家都明白。所谓毒人易得,药人难求,药人的炼制比毒人难过百倍,但大多数毒人和药人都是专项的,药人一般只针对两三种毒。 但是,沈欢根据推测,毒鬼似乎是要把她变成万能药人!这怎么可能! 沈欢不相信,只能自己学习医毒之道,反正炼制药人是个极大的工程,没个几年成功不了。 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平静下去,却没想到不过两月,就有人将她带走了。 第五章 木逊 又回到了那个洞窟,她被铁链绑着,又看见了那个妖魅男子,她的哥哥姬清玄!毒鬼告诉她的。 一袭墨绿暗金纹长袍,更是将姬清玄衬得邪佞异常。 沈欢敏锐的感觉的他很生气,深眸中怒火燃烧。 没有预兆的,鞭子落在了沈欢身上。 还是那条鞭,只是手法变得更加讲究,疼的沈欢冷汗直流,好在沈欢有心理准备,咬牙撑着。 姬清玄边鞭打边痛斥:“他以为他是谁,一个叛徒的后人,竟然在我面前嚣张!” “哼,他倒是找到这里,找到你啊!” “我的好妹妹,你可真是个香饽饽啊,啧啧,果然是个美人胚子,怪不得这么多人惦念着。” …… 他越说越生气,一下子没有控制好力道,将沈欢抽出了血,鞭子被腐蚀了,不知道打了多少遍鞭后,鞭子一下子就断了,一节鞭子飞了出去。 姬清玄诧异了一下,停了下来,打量着已经变成青色的人的沈欢,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毒鬼的本事愈发见涨了。” 随后冰凉的手爬上了沈欢的伤痕累累的身体,抚摸着被他鞭打出的痕迹,破碎的黑色衣服,青紫交加的伤痕,在昏黄的火光下有种异样的**。 此时的沈欢早已经失了神智,陷入了昏迷。 醒来时,发现自己在躺在一张石床上,沈欢知道,这是毒鬼的石窟。 浑身针扎似的痛,嗓子的干哑。 一旁的哑仆喂她喝了药,毒鬼进来了。 “能走吗?” 沈欢慢慢移动身体,冷汗流了下来,但她还是站了起来:“可以。” “那就回去吧。” 沈欢在哑仆的搀扶下回到了毒窟。 躺在玉床上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没有逃走的想法,因为她现在已经变成了毒人,而且毒性在加强中,她根本没有办法阻止,本想着等成为了药人之后在离开。 但是,姬清玄是一颗定时炸弹,**癫狂,沈欢不知道她还能坚持多长时间,不知道她是否真的能成为药人,不知道是谁在找她,是好是坏? 一切都是未知。 沈欢忍不住再次来到哪个小石窟,来到了蚕芙花与玉蚕边,看着此时已经打通的拳头大的洞,洒下让沈欢心醉的阳光,浮尘在阳光下飞舞,美好迷人。 这是沈欢唯一的希望,这是她两个月用自己的鲜血不断浇筑的成功。 想到这里,沈欢坚定了信念,随后就在阳光下睡着了。 一天天过去,沈欢逐渐由青人变成了黑人,毒气四溢,所到之处,人畜皆逃,毒鬼也不例外。姬清玄却喜欢她这副鬼样子,常来视察,碰到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挨几鞭子是不了避免的。 似乎有人再跟他作对,让他节节失利。 但是,沈欢的“希望”越来越大,已经快足够让她出去了。 那天她将头伸出去,看到了一个迷人的山谷,草木茂盛,虫鸣鸟叫,生机勃勃。 其实这个山谷潮湿温热,植物过于繁茂,有些类似热带雨林,并不是很好地生存环境。 原来已经来年春天了。 今天,沈欢决定走出去,不是为了逃走,而是为了能有一个自由呼吸的地方,一个充满生机的地方。 如今她的毒性爆满,不过一点血,就能腐蚀一大片岩石。 此时阳光已经充满了整个小石窟,沈欢看到外面的世界,有些近乡心切,忍不住激动的流泪,但是动作没有停止,手臂伸出去,支起身体,钻了出去。 清风徐来,花香袭人,清泉叮咚,虫鸣鸟唱。 沈欢身体暖和起来,仿佛重生,沈欢忍不住唱起歌,想要跑起来。当然,她跑不起来,这里是一片无人山谷,没有被开发过,沈欢前进一步都不容易,茂密的植物密密麻麻的交织成最细密的网,难以突破。 慢慢向前开拓道路,一路鸟兽四散,沈欢却笑得开心。走累了来到一个小湖边,沈欢不敢喝这里的水了,只是坐在湖边抬头仰望天空。 这是一个由群山环绕的山谷,高大繁密的枝冠几欲将天空遮掩,沈欢只能通过几个细碎的间隙看到一片湛蓝的天空,飘渺白云,沈欢一直紧绷的心情骤然释放,兴奋异常。 沈欢高歌一曲后,浑身舒爽,站起来打算好好了解一下这个生机无限山谷。 只是没走几步,听见后面的树上传来沙沙的声音,沈欢扭头一看,一个黑色的身影正朝她袭来。 沈欢吓了一跳,脱口而出:“别碰我,我有毒。” 黑影戛然而止,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在了沈欢面前。 他身材修长,消瘦柔韧,如出鞘的利剑,锋利冰凉,像优雅的黑豹,矫健轻盈,似挺立的白杨,笔直挺拔。 明明长得十分普通,但通身的的气势让人折服。 “你是谁?怎么在这儿?”沈欢问道。 那人打量着沈欢,似乎有些不忍直视眼前“黑通通”的人形物种,眉头微皱:“毒人?” 沈欢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原来你知道,我现在虽然是毒人,但是我可是奔着成为药人的与远大目标而来的。” 少年坐下,眼睛微眯,看着清澈却犹如不见底的湖泊:“你是谁?毒师是谁?” 沈欢坐到他的身边:“怎么一个个都少言寡语。我是谁,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是谁,至于负责我的毒师外号叫毒鬼,把我弄到这这里的人叫姬清玄。对了,你认识他们吗?跟他们有仇吗?要不要我帮你啊。” 那人无聊的瞥了沈欢一眼,清冷道:“没有。” “唉,那你叫什么?怎么在这里?” “木逊,掉下来的。” 沈欢抬头看了看四周高耸入云的青山:“你确定自己是掉下来的,身上有伤吗?” “没有。” 沈欢笑道:“你就骗我吧,不过现在有个人骗我我也觉得很幸福。” 木逊无言。 “喂,这么冷漠,你该不会是杀手吧。”沈欢随口道。 木逊点头,沈欢吃了一惊,然后笑道:“没想到还真是,你很厉害吧。” “尚可。” “少年,我看你气势不凡,想必一定不是普通杀手。传闻有种杀手,杀人于无形之中,没有杀不了的人,只有不想杀的人,你能不能做到啊。” 木逊轻瞥她一眼:“不可能。” “好吧,像你这种看似冷漠的人,其实内心都是细腻的,说不定身世悲苦,怀有血海深仇。潜伏下来,自我封闭,只为报仇。一旦大仇得报,却觉得了无生趣,想不开就跳了下来……” 突然,沈欢感到脖子里一股寒意,低头看到一把尖锐的匕首抵在她的脖子上。 “你话太多。” 沈欢双手举起:“我闭嘴。” 匕首抽掉,在沈欢还没喘口气的时候,木逊转手将匕首投掷出去,射中了一只飞鸟。 木逊起来接过那只鸟,就开始开膛破肚。 有大半年没有吃过正常饭食的沈欢咽下口水,告诉自己要忍住,转眼间木逊已经收拾好了那只鸟。 “别拔毛,我知道怎么做好吃。”沈欢赶紧道。 木逊没有理会她。 沈欢忍不住上前想接过那只鸟儿,木逊的眼光转移到沈欢乌黑的爪子上,意味明显。 沈欢讪讪的放下了手:“你用泥巴包起来烤,会很好吃的。” 但是木逊还是不理会她,几下将鸟处理干净,放在一片叶子上,就地取材,点起了火。 沈欢低下头,看着平静的水面:“你知道吗,原来我是个饕餮食客,吃过不计其数的美食,嘴巴吊得很,味道平常些都不吃的。可是,现如今我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吃过任何食物了,每天都是各种药,估计以后我会丧失味觉吧,你说可悲不可悲……” 沈欢兀自沉浸在不能吃东西的悲伤中,木逊抛出了一句话,让沈欢的怨念戛然而止 “我尝不出五味,也看不到色彩。” 第六章 传递 “什么!”沈吃惊的看着平静的木逊,确认自己没有听错,于是追问道:“是天生的吗?” 木逊的动作没有任何停顿,表情淡然:“不是。” 沈欢刚松了口气,木逊就道:“满月时中过毒。” “有解药吗?” “没有。” 沈欢看着眼前平静淡然的木逊,似乎他说的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明明遇到了比自己更可怜的人,沈欢心理却没有半点儿得到平衡:“那你是自由的吗?” 木逊半响才道:“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是因为你是有不得不承担的责任,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这算哪门子的自由。不过,这世上哪有完全自由的人呢……” 沈欢为他添把火:“我不过是来这里享受片刻的自由,没想到会在这种避世之地遇到你,你说是不是种缘分。” 木逊一言不发,专注的烤鸟。 “我很庆幸,感谢老天能让我在这种时候遇到一个人。虽然我发誓,不管多么绝望都要努力活下去,但天知道看不见未来的日子有多难熬,喂,你是不是也觉得遇到我心理骤然轻松了很多。” “没有。” …… 沈欢自顾自的说:“可是我有。如果不是不想害你,我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虽然拥抱给不了,不过我给你一个大大的微笑吧。” 木逊抬头看着傻笑的沈欢,嘴角微动:“太丑。” “没关系,我看不到。”沈欢笑道。 木逊默默扭过头。 “你知道我最擅长什么吗?是描绘色彩,原来我遇到过一个和你一样看不到色彩的女孩子,但她是天生的全色盲,看不到色彩,不过十五岁就看不到生机,死气沉沉,她的父母整日以泪洗面,请了很多心理医生都不管用。” “啊,说漏嘴了,心理医生,顾名思义,专治心理疾病的医生。全色盲是一种遗传疾病,是治不好的。” 可是她遇到了我小师叔,我小师叔可是个美男子哦,而且还是个书画天才。其实每一种色彩都是有生命的,特性不同,看不到,却不代表体验不到。” “你看眼前的这片湖泊,沉静幽谧,清澈深邃,无声中蕴藏着很多生机,这是它的颜色,由浅至深的墨绿色。你看眼前的火焰,跳耀着,挣扎着,热烈奔放,激情四射,有着无限的能量,驱散黑暗,蒸发寒冷,融化生硬,带来光明温暖以及熟热的食物,这就是它的颜色。你仰望天空……” 沈欢说着不着边际的颜色分析,思念之情如泉水涌动。 balabala说的口干舌燥,沈欢的哪些思念之情也随着生理上的口渴转瞬消失,本以为能看到木逊稍微动容点的表情,没想到迎接她的是对方闭目养神的打坐。 似乎意识到沈欢说完了,木逊随口接到:“你小师叔怎么不来救你。” 沈欢瞬间泪奔。 木逊睁开眼,看到眼前抱成一坨的小人,哭的稀里哗啦,身体有些僵硬,不知如何应对。 好在沈欢哭的痛快,酣畅淋漓,一会儿就到劲儿了。 “我再也看不到他了,这是我的秘密,可是我想告诉你。如果我告诉你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只是异界的一缕孤魂,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你相信吗?” “不相信。” “不相信就好,那我可以告诉你了,但是今天不行,我得回去了,明天再来看你。” 说完,沈欢也不看木逊一眼直接往回走。 她知道自己冲动了,但是她需要倾诉,书画是一种倾诉,但是与人交谈是一种更为有效的倾诉。 她还有什么可害怕的,有什么可失去的,没有,所以为什么不随心所欲呢。 整理好心情,第二日完成日常药人工作后,沈欢带着礼物又来到了山谷,沈欢给它起了一个俗气的名字——无忧谷。 刚出来,沈欢就被感动了,她昨天开辟的那条小路很明显被扩大了,整齐平整,足够他轻松的走过去。 沈欢开心的来到湖边打坐的木逊身边:“我就知道欢迎我,你也不喜欢孤单对不对。” 沈欢也不在意木逊的冷淡,坐在他身边:“喏,我送你的。” 木逊睁开眼睛,接过沈欢递给他的一打纸。 沈欢得意洋洋:“你送我一条出路,我送你一个世界,这生意稳赚不赔吧!” 木逊看着手中千奇百怪的图,那双清冷迷人的眸子看着沈欢。 “不管你想不相信,我真的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一缕孤魂,那是一个你想想不到的世界,想不想知道?” 木逊一副你别说废话的表情看着她。 沈欢无奈:“好吧,我为,你知不知道我们的世界有多大,你知不知道天上有多少颗星辰,你知不知道天有多高,海有多深。” “不知道。” “哈哈,我也不知道。” 木逊压抑住心中一瞬间想要将她扔到湖里的冲动,不明白自己在期待什么。 沈欢收敛笑容,抱住双膝正色道:“我们的世界很大,大到不能想象。宇宙浩瀚,我们所在的地方不过是一粒微尘。这个世界有太多未知的东西,但有人总能窥探出一些。 我知道太阳离我们有多远,为什么东升西落,我知道月亮是一颗骗人的东西,它本身不会发光,我知道光的速度,知道声音的速度,我知道为什么一年有四季,我知道大海的那边是什么……” 木逊表情依旧淡然,但是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在听。 沈欢展开第一张纸,这是一张宇宙星空图,沈欢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就开始画自己所向往的所经历的种种,所以一开始就将目标放在了浩渺星空。 但是沈欢将它翻了过去,拿出了地球平面图。 “其实,我们所在的地方是一颗球。我管她叫地球,因为她非常大,所以我们才会觉得地是平的。其实如果你到过海边,每次看到船的时候,看到的都是帆顶,随着船的靠近,才会慢慢看到船的全身。” 沈欢一边讲,一边拿出碳在一边画着示意图。 她为木逊解析地球,告诉他地球是不规则的椭圆,有两极有赤道,地球上海洋陆地三七分,有七大洲四大洋。她画的图有世界地图,上面标注着她去过那里,每个地方的特点,而夏朝并非世界的中心。 然后她有拿出太阳系平面图:“虽然地球很大,但是太阳更大,不但如此,比地球大的星体也很多。” 她为他讲解星系,为什么太阳东升西落,一年四季,月亮不发光为什么会亮。为什么会有日食月食,地球与太阳的距离,光的速度,声音的速度等等。 最后拿出银河图:“我们所处的世界大的离谱,许许多多的太阳系组成银河,而无数的银河组成一个未知的无边无际的宇宙。” “多么恢弘壮丽,广袤深邃,神秘迷人,这就是我们的世界,没有神佛,只有以自己的意志运行的世间万物。” “说什么日食是神罚,彗星是灾星,都是狗屁……” 天黑了,木逊不知何时点起了篝火沈欢才从那个世界出来,与其是在给木逊讲,不如说是她在给自己讲,她完全没有在意木逊听懂了了没,没有在意自己所说的东西对于一个古人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冲击。 而木逊全然接受了,比起沈欢讲的手舞足蹈激动万分,他看起来十分平静。 “要讲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决定加课,关于宇宙,你要再给我三天我大概才能说完,所以你不要偷偷溜掉哦。” 第七章 离开 因为晚上还要喝药,所以沈欢不得不回去。 以后几日,沈欢抽空都会出来,除了为木逊描绘宇宙星空,黑洞,彗星,流星,陨石带,双子星,星座……又增加了色彩分析。 果真连讲三日,沈欢才将宇宙部分讲完。不过,沈欢经常歌性大发,经常来个插曲来烘托气氛。 有些意犹未尽,沈欢舔舔干涸的嘴唇:“宇宙篇我就说完了,明天开启地球篇,这个要说的就更多了,不过,你看我说这么多话,每次都口干舌燥的,你就不能给我烧点水喝吗。” 木逊沉默半响:“我以为你不能喝。” 看着他那无辜的眼神儿,沈欢欲哭无泪:“水是万物之源,一个人怎么能没有水就活下去呢。我决定了的,明天我就给你讲文明的起源,你把我画的世界地图上所有的大江大河记好了,我来告诉你水有多重要!” 沈欢是个随性的人,而且脑袋笨的可以,没有丝毫逻辑可言,所以她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没有规律,没有目的。 因为晚上还要喝药,所以沈欢不得不回去。 以后几日,沈欢抽空都会出来,除了为木逊描绘宇宙星空,黑洞,彗星,流星,陨石带,双子星,星座……又增加了色彩分析。 果真连讲三日,沈欢才将宇宙部分讲完。不过,沈欢经常歌性大发,经常来个插曲来烘托气氛。 有些意犹未尽,沈欢舔舔干涸的嘴唇:“宇宙篇我就说完了,明天开启地球篇,这个要说的就更多了,不过,你看我说这么多话,每次都口干舌燥的,你就不能给我烧点水喝吗。” 木逊沉默半响:“我以为你不能喝。” 看着他那无辜的眼神儿,沈欢欲哭无泪:“水是万物之源,一个人怎么能没有水就活下去呢。我决定了的,明天我就给你讲文明的起源,你把我画的世界地图上所有的大江大河记好了,我来告诉你水有多重要!” 沈欢是个随性的人,而且脑袋笨的可以,没有丝毫逻辑可言,所以她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没有规律,没有目的。 她在倾述,诉说着自己对那个世界的思念。在这一刻,沈欢意识到她远没有想象中的坚强,她一直假装很好的适应了这个世界,其实不然,在看似洒脱的表面下,有一个脆弱敏感的心,但是在生存的逼迫下,她视而不见而已。 木逊的出现,是一个契机,一个在她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卸下全部伪装的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契机。 她对木逊倾囊讲诉她所知道所了解的一切,没有丝毫隐瞒欺骗,告诉他现代社会,描述其中的人生百态,教授他现代知识,甚至详细到她看的每一本书,每一部电影。 木逊是个聪明人,因为他很会问问题,并且在沈欢跑题的情况下再把话题带回到原来的话题,并且对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会诱导沈欢说的更多,常常让沈欢招架不住。 “不要再问了!我不知道!”被问住的某人恼羞成怒, 木逊漫不经心:“没有任何根据不经思考乱说话,这是你的本性吗?” 人品被质疑了,沈欢站起来愤怒道:“我可是红旗下成长诚实善良的好青年,从来不乱说话。都告诉你了木马计不过是一个传说,还有待考证啊。” 木逊如黑曜石一般纯净幽深的眸子望着沈欢:“红旗下?我记得你告诉我你并不信仰*。” 沈欢忍不住想翻白眼:“听不出来那不过是口中的抱怨嘛,他们即使有种种弊端,但在心理却觉得有他们在就很安心。” “但似乎你并不信任他们。” “并不是不信任,只是太复杂了。他们的能力并不足以应付日新月异的变化却还试图掌控一切,你要知道在我们那里强权和专权总要遭到质疑的。” “强权和专权?你怎么知道他们描绘的的*会比现在好。” “那个愿望太遥远,我们广大的人民群众可从来没有相信过,只要能让我们生活安稳,谁会去想那么多。” “也是,自欺欺人的活着比较幸福。你还是继续讲史诗吧。” …… 人一旦有事情做,就会感觉时间过的很快。 山谷日渐温热潮湿,但沈欢现在的特殊体质并不会觉得热,让一直苦夏的沈欢觉得成为药人并不是全然不好,果然事情都是两面的。 这天晚上,沈欢准备好了关于雅典的讲义,准备好好和木逊探讨一下民主制度。 “我明天要走了。” 沈欢猛然抬头看着木逊,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丝一毫的玩笑,可是失败了。 沈欢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难过:“我知道你会离开的,没想到这么快,我还有好多东西没给你讲呢,真是可惜。” 一只手落在了沈欢头上,沈欢受惊似的跳到一边:“你傻啦,不知道我有毒!” 月光下,木逊嘴角掀起一丝笑意,清俊迷人:“我知道。” 沈欢抱怨:“那你还敢碰我,没事吧。” 木逊向来高深莫测,让沈欢从他脸上看不出花儿来,没想到他竟给了沈欢一个玩味的表情:“你说呢。” 沈欢被他惊住了:“你…你确定你是木逊,这…真不适合你。” 木逊挑眉,瞬间又回到了高深莫测的模式。 沈欢却松了口气,拍拍胸口:“你那样真吓人。” “没出息。” 沈欢无所谓:“很多人都这么说我,你意识到这一点说明你已经比较了解我了。” 木逊没有回答,只是专注着注视着泛着粼粼月光的湖泊。 沈欢看着这个人,不知是月的撩人还是气氛迷人,沈欢觉得木逊的侧脸性感的要命,好想亲一口!意识到自己突然猥琐的沈欢急忙转过脸,明明不是特别俊美的人,竟然比陆璟还要吸引人,真是要命。 等沈欢回过神时,只见木逊已经把目光转移到了她的脸上,眼眸像是黑色漩涡不断地吸引着她,无法自拔。 “要听话,我会回来看你的。” 木逊说完最后一句话,便消失在了沈欢眼前。 沈欢怔怔的看着他离开的方向,很快回了神:“混蛋!说走就走,连个缓冲的时间都没有,我还没给你唱送别歌呢。” 第八章 痛苦 正所谓,世间没有谁离了谁不能活,所以在木逊离开后,沈欢该怎么活还是怎么活,只是心中缺失的那一角不知道该怎么补回来。 同时,沈欢发现自己在医药一途真是没什么天赋,每日学的苦不堪言。 但是,生活不可能一尘不变,在你以为已经没什么能让你觉得痛苦的时候,总会有些事情打破你的底线,残酷而凌厉。 毒鬼告诉沈欢,第一个释放毒性的阶段已经完成了,现在,要开始改造毒性了。 沈欢很开心,总算不要人见人怕,鬼见鬼逃了。 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当沈欢再次踏入药池,等待她的是铺天盖地的痛感,比鞭打痛苦百倍。 全身像是万蚁蚀骨,从骨髓深处层层递进,每一个细胞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着疼痛,她痛苦的抽搐不停,原来真的有疼的想可以毁灭一切的时候。 沈欢流着泪哀求道:“求…求你了…啊…我不要…不要了…” 毒鬼却一点儿都不在乎沈欢的反映,苍白阴翳的脸面无表情的继续在药池里添加各种药物。 很快,沈欢就撑不下去了,意识开始模糊,但是疼痛的感觉并没有减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直控制她不咬舌的药童开始往她嘴里灌药。 清凉的液体从嘴中流进,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抚慰着在体内暴虐的疼痛,意识清醒了,疼痛还在继续,但是已经可以忍受了了。 有这么管用的东西不早点儿拿出来,害她受那么多苦,她的意志可经不起考验。 饶是如此,沈欢最终还是晕了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沈欢盯着石窟顶部,感叹自己小强一般的生命力。 “醒了,那就回去吧。”毒鬼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不讨喜。 沈欢不想同他呆在一起,闻言不顾浑身的疼痛就起身,她怕忍不住她会杀了毒鬼,虽然这事情有难度,但是沈欢觉得如果每次都这么痛苦她真的会跟他拼命的。 回去之前,又吃了一大堆味道奇异的药丸,毒鬼再次告知沈欢,千万不要吃其他任何东西,否则会立马毙命。 沈欢却想,她确实得准备些吃的,这样在她活不下去的时候还能有个痛快的了结。 不过,现在还是能撑得下去的。 沈欢努力休息,乖乖听话,配合毒鬼,希望他能减少自己的痛苦,每七天一轮的药浴真是要人命啊! 沈欢再也不觉得学习医药是件痛苦的事情了,她学的很认真,同时她发现在痛苦的锻炼下自己的专注度在不断地提高,写字作画时她已经摸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没到这个时候她能够忘记一切痛苦和折磨,从中得到抚慰。 所以当知道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两三年时,沈欢默然,没有崩溃,只是平静的接受,收敛心神,她不能让自己发疯,也不允许自己被疼痛逼疯。 每次的药浴依旧是个折磨,但好在关键时刻毒鬼总会给她灌下那种清凉的药,减轻痛苦,所以沈欢又好好地活了一年,虽然难熬,但是并不是没有尽头,不是吗?沈欢安慰自己。 今天,是木逊离开一周年的日子,沈欢记得清楚,却没有那么想他,她最近越来越恐慌了。 不知从何时起,会突然觉得空虚,渴求某些东西。 沈欢起初觉得是因为自己在这种牢笼中生活的时间久了,渴望自由而不得。于是用书画来安慰自己,沉淀自己。 可是这种感觉不断加大,写字作画时开始出现力不从心的感觉,专注度不断下降,烦躁不安,竟然开始期待七日一次的折磨。 沈欢猜测是那种清凉的药汁的作用,想要拒绝,可每次痛苦到崩溃的时候根本拒绝不了,也没有力气拒绝,直到前天,沈欢犯“毒瘾”了。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沈欢不想再回忆,只是觉得恐惧绝望将要把她包围了,沈欢坐在山谷中,让阳光照耀着,全身却如坠冰窖,瑟瑟发抖。 她该怎么办? 深陷泥沼,不得解脱。 熬了这么久,怎么能轻言放弃。 可对沈欢来说,没有什么比失去自主意志更恐怖的事情了,当有一天,不能再作为“人”活下去的时候,死亡或许是一种解脱。 所以,宁可疼痛,宁可死亡,也不能失去自我。 沈欢无神的眼睛渐渐坚定,她找到了毒鬼。 毒鬼没有惊讶:“你终于发现了。” “这是什么药?” “能减轻你痛苦的药。” “谁给的?” “少主。” “不能拒绝?” …… 沈欢闭眼,她怎么没想到,姬清玄总要找到一个方法控制她,可是蛊和毒对她都无效,所以,他找到了这种东西!这个人一年不见,手段却愈加可怕。 沈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恨一个人,可是她什么都做不到。 毒鬼告诉她,不要拒绝,如果想要,他随时提供。 沈欢能怎么样?她现在只能接受,但是,她绝对不会任由他们摆布,不过是疼痛而已,忍耐就行,她决不能连精神都被人控制! 毒鬼没想到沈欢什么反应都没有,反而日渐活泼,话多起来,她已经不怕他了,甚至开始不断的冒犯他。 可是,人们对于砧板上的肉,困龙里的兽能投入多少在意的目光,只要听话,蹦跶几下是无所谓的,所以,毒鬼没有怎么在意沈欢的这些冒犯。 从第一次毒瘾开始,这一个月沈欢已经犯了四次毒瘾了,沈欢没有屈服,可也见识到了毒品的威力,怪不得有那么多人陷入毒沼不可自拔。 期间姬清玄回来了,沈欢看到他那张美丽的脸蛋上多出了一条丑陋的疤痕,顿时得到了些许安慰。 沈欢觉得自己挺可悲的,这点儿事情都能让受了这么多折磨的自己感到安慰,很没出息。 鞭打的那点儿疼痛对沈欢已经不是什么威胁了,被打完后,沈欢还有力气抹完药后回到自己的万毒窟,如今,沈欢觉得这些毒物们可爱极了,至少它们不会伤害她。 沈欢还是不喜欢阴暗的环境,于是拖着残体爬到山谷晒太阳,突然,毒瘾犯了。 像前几次,沈欢从怀中拿出木棒衔着,双手环抱肩膀,身体蜷曲颤抖,冷汗不断地流,渐渐腐蚀衣服……她身体的毒性在这一年多已经减少了很多了。 狼狈而难堪,沈欢却没有丝毫屈服,她的坚持! 突然,一双温暖的手抱住了沈欢 第九章 催眠 沈欢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再次见到木逊。 明明很冷清的人却有一个温暖的怀抱。 毒瘾过后,沈欢离开木逊的怀抱,躺在地上,拨开贴在脸颊上湿透的头发,冲他笑道:“你的衣服不能要了呢。” 木逊没有在意自己的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而是盯着沈欢,看似疏离淡漠的眼光中透露着认真:“怎么会这样?” “唉,一言难尽。”沈欢用手遮住自己的眼睛,阻隔那个清透的目光。 沈欢和木逊相处了三个月,木逊去年六月离开,如今已经八月份了,沈欢算了算,自己离开苏州已经快两年了。 “对了,你这次回来呆几天?”沈欢突然想到。 木逊沉思,半响开口道:“半个月左右。” 沈欢点头,想着怎么安排教学计划,她这一年多可是准备了不少教材呢。 木逊注意到了沈欢的变化:“你的肤色浅淡了很多。” 沈欢平复了一下呼吸:“说明毒鬼的方法卓有成效嘛,很快我就能脱离苦海了!” “习惯了离魂草,还离得开吗?” 沈欢猛然坐起来:“离魂草!我这样是因为离魂草!” 木逊点头:“离魂草并没有毒性,能够镇魂止痛,但不可多用。” 沈欢问了半天,才知道离魂草并不是罂粟,是一种特殊手法炼制的草药,苗疆巫族独有,无毒亦无解药。 泄气的躺在地上:“看来只能忍了,在这样下去我就成忍者神龟了,你知道忍者神龟吗?忍者神龟是我们那里一部游戏的主角……” 或许是因为身边有熟悉的人,沈欢长久以来绷紧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十分安稳的睡倒在木逊身边。 木逊看着身边谁的安详的女孩儿,去年时全身漆黑浮肿的女孩今年变得枯瘦青紫,皮肤紧贴骨头,没有一丝肉,勾勒出骇人的骨架,像是一具干尸。 可是眼睛中的火焰愈加耀眼,像是她给他看过的一幅画中的向日葵,燃烧着生命,不屈的怒放,张扬热烈,对生命的执着渴望直白**,想要把人灼伤。 走到一旁,将下一步的指示放出去,木逊再度回到了沈欢身旁。 沈欢醒来时,已经是明月高悬,繁星璀璨了,木逊在身旁,点起了火堆。 “你就不热吗?” 好吧,人家是武林高手,这么热的天连滴汗都不出,怎么会觉得热。 “唉,其实这个纬度可以看到南十字的,我曾经和祖父他们拍到过南十字星的照片,还拿到了奖呢。 要知道纯净幽暗的夜空才能观赏到南十字,但是我们那里污染很严重,机会很少。本来在理论上,位于最南方的十字架二并不会在这里升起。但是由于大气的折射现象,却将十字架二的光芒带入眼帘。有点像海市蜃楼。 有意思的是,这本是一颗蓝色的恒星,但由于太靠近地平线并经过大气层长距离的穿梭,所以最后呈现为红色…… 你看到天上那红色的深空天体了吗,那是是著名的船底座大星云,也称为钥匙孔星云。她的旁边则是疏散星团也成为许愿井星团……” 这样平静的慢慢倾诉的夜真是让人怀念。 木逊的到来再次安抚了沈欢,她很快就精神了起来,将这一年多攒的各种讲义拿出来同他分享。同时,放松下来的她终于突破了许久以来的瓶颈,成功实现了自我催眠! 没错,对自己进行催眠。催眠是一个技术活儿,沈欢曾接触过一些厉害的催眠师,本着兴趣了解了一些。但是沈欢仅仅知道一些理论,从来没有实践过。尤其是很有难度的自我催眠,一个弄不好,对自身的精神状态影响是非常不好的。 在催眠状态下,自己不断地强化自我设置的情感、感觉以及观念等,使其在意识和潜意识中印记、贮存和浓缩,在脑中占据优势,就可以通过心理生理作用机制对心身状态和行为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 而且,自我催眠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集中注意力,但是每次在药浴时被折磨的欲仙欲死的沈欢别说集中注意力了,连阻止灌药的意识都很难集中,尝试了那么多次从没有成功过。 但是这一次,或许觉得自己有了些许的依靠,沈欢竟然进入了那种魂体分离的状态,身体的痛苦依旧继续,但沈欢已经不怎么能感觉到了。 但是,进入催眠状态的沈欢依然不能阻止药童给她灌药,离魂草的毒瘾日益严重,她根本无法时刻保持注意力随时进入催眠状态,痛苦狼狈自不必说。 好在还有木逊,每次毒发,他都会紧紧的抱着她,这让她觉得自己不再是飘泊浮萍,没有依靠,痛苦也没有那么难捱了。 一天,木逊突然提出要和她下围棋,沈欢诧异:“为什么。” 木逊:“你废话太多了。” …… 那是劳资在给你普及初中小朋友都知道的东西!不过沈欢还是苦着脸同意了。 对沈欢来说,四书五经君子六艺那都是必修课,身为书画艺术家,这点底蕴还是要有的。 但是你让一个性格跳脱的人下围棋,怎么可能有造诣,说白了,她懂得围棋的规则,记得一些棋谱,有过不少惨痛的的输棋经历,对围棋说不上深恶痛绝却也没什么好感。 再看看木逊,人家一脸淡定沉稳一幅稳操胜券的气质,就知道这厮绝对是个高手。 也不知道这家伙从哪里弄来了一幅这么名贵的棋具。楸木材质的棋盘,纹理细腻,木质温润,泛着淡淡的光泽,一看就是个老物件。黑子如墨,中心不透,周边有一碧绿色光环,白子似玉,呈很淡的微绿色。 沈欢下棋从来都是先手,当仁不让,落下一子。 木逊之间衔起一粒白棋,气质陡然间发生了细微的变化,自然流露的优雅仿若与生俱来。 沈欢下棋并不专心,边下边说话:“我祖父喜欢象棋,小师叔喜欢围棋,两人都是高手,却总爱拿我练手,摧残我幼小的心灵。所以我最喜欢的是五子棋……” “有段时间想装高端,学习了一段时间国际象棋,厄,国际象棋是……” “不过相较于智力竞技比赛,我更喜欢体育竞技比赛,最喜欢网球跳水和花滑了,你大概不了解,网球呢……” …… “你输了。” 沈欢看着棋盘:“你是不是让着我呢,这盘棋竟然下了这么长时间。” 黑白分明的棋子错落有致,勾勒出一幅繁复动人的画卷,自成一个世界。 木逊修长漂亮的双手分拣棋子:“太早结束没有意思,而且,我已经了解你的水平了。” 说着,木逊抬头用那双漆黑幽深的眸子看着沈欢:“你的习惯,你的思考方式,我大概也能推断出来。所以,接下来你要认真了。” 沈欢送他一个白眼:“喂,你未免也太自说自话了。不过是一盘棋而已,每个人的思维虽然有很多定式,但这体现在很多方面,不可能通过一件事而透露出来。” 木逊却轻笑,眸子中透露着笃定:“你可以试试看。” 那一瞬间露出的强大风采让沈欢怔住。 沈欢灿然笑道:“好啊~~不过你的给我一点儿准备时间。” 木逊垂手而待,沈欢静坐闭眼。 第十章 思维转换 沈欢先祖能在作伪一道创下辉煌成绩,在于能够再现名画的情感风貌。要知道,在技艺笔法上临摹的一丝不差并不是很难办到的事情,最难的是赋予画作主人当时的情感体现,艺术造诣越高的画,其情感愈加难以临摹。 所以,真正的作伪大师能够自我催眠,将自己的人格完全转化为另一个人,从而进行作伪创作,也只有这样作伪的成品才是真正的“再造风-流”。 当然,这十分需要天赋,要同原作的作者在情感上产生共鸣,需要十分了解对方,如果已经作古多年,只能通过现有的材料揣摩,若不是惊艳才绝之辈,是很难做到的。 沈欢自然做不到,但是模拟一下熟悉的人格,不求情感思想完全相同,仅仅改变一下思维方式,还是可以的。 所以,当沈欢再次睁眼时,木逊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一个人仅在一会儿时间,神态气质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难免让人疑惑。 但是,棋局已经开始了。 木逊将注意投入棋局,虽然不知道沈欢是怎么做到的,但是棋风棋路确实完全改变了。 木逊嘴角轻勾,兴致全起。 但是,思维再怎么改变,也无法掩饰沈欢是一个烂棋篓子,所以,木逊还是很快掌握了占据,很快将沈欢杀下马。 沈欢气喘吁吁:“累死了,这事儿真不是人干的。” 看等待解释的木逊,沈欢得意地笑:“最讨厌你们这种干什么都是一脸成熟于胸运筹帷幄胜券在握的样子。” “想知道,你求我啊~~~” 木逊的冷淡面瘫脸不在了,而是笑的云淡风轻的温柔,他伸手摸摸沈欢的头:“我求你。” 声音清雅,带着少年变声时略微的沙哑,别有一种性感勾魂的感觉。身为死声控的沈欢瞬间不淡定了,却又不想轻易缴械,于是唱到:“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嘿~就不告诉你……” 木逊手指玩弄着棋子,对着她浅笑道:“没关系。” 话虽这样说,沈欢却感到一股冷风吹过,背脊发凉,就知道这家伙一笑就危险。 “想知道也可以。不过,我传授了你那么多知识,怎么着也算得上你半个人生导师吧,你叫声师父听听,兴许我一心花怒放就告诉你了。” 木逊单手撑起下巴,脑袋侧歪,有几分卖萌的意思,他十分认真地上下打量沈欢:“是吗?你给我讲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是真的?那么相对论到底是什么伟大的奥秘,电又到底是怎么制造出来的,电脑那么厉害你知道怎么制作吗,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文明是真的吗,英国的大宪章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 沈欢听的一个头两个大:“停!停!” 木逊两手一摊,修眉轻佻:“你到底教了我些什么,我一直以为你太寂寞,所以才会花时间听你乱说,难道你不该给我些补偿吗。” 沈欢听的直翻白眼,和木逊相处久了就知道这是个鬼精鬼精的十分**的人,别看一幅高岭之花淡然高洁样子,实际上那都是装的,你看你看,现在本性全都暴漏了吧!那个追着自己逼问了两天英国君主立宪制前因后果影响发展等内容的混蛋这时候翻脸不认人了! “就算我没教你具体的知识,但好歹也算开阔你眼界,增长你见识了吧!”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呢。” 沈欢愤然而起:“既然怀疑不是真的,那怎么还那么多狗屁问题啊。” 木逊一脸我为你着想:“一个人说话很累,我给你捧场。” “你……” 突然,一包东西从天而降,正好砸到了沈欢的头上。沈欢吃痛摸着头看向罪魁祸首,却只能看到那头雪鸮优美的滑翔,留给她一个潇洒的背影。 这时木逊已经打开了那个包裹。 里面是几个香囊,还有一个成人手掌大的羊脂白玉的盒子。 沈欢凑过去:“这是什么?” 木逊打开那三个精美的香囊一一检查:“托人给你带了些东西。” “也就是说那只鸟是你的!” “朋友的。” “这不是极北地区才会有的鸟吗,在这里能习惯吗,会不会水土不服。” 木逊抬头盯着她:“你都不问问给你带了些什么吗?” 沈欢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然后笑道:“对呀,你给我带了些什么?” 木逊将香囊递给她:“能够稍微抑制离魂草的香料,不知道效果如何,你先试试。” 沈欢拿着鹅黄色的精绣香囊,一时不知道做什么反应。 其实她和木逊的关系说不上亲密,也没有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谊,一直觉得他们只是红尘间突然相遇的过客,不会有羁绊。 沈欢的未来渺茫黯然,身怀着惊世骇俗的秘密,把这封闭的绝境之地当做是一个桃源梦,倾诉给木逊的一切,想必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荒诞离奇的梦境而已。 半天,沈欢嗅着香囊令人安心的气息,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为什么我会有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 …… 许是因为沈欢那句煞风景的话,木逊一整天都没有给她好气儿。 沈欢脸皮也厚,讨好卖萌手段不断。 终于,木逊忍不住,幽眸轻睨她:“不要再顶着这张这脸冲我笑了。” 沈欢整个人都僵了。 他还雪上加霜:“看多了会影响食欲。” 顶着一张墨绿色的干瘪的脸是她的错吗!虽然她每次看到自己也会被吓一跳,但也远不及被人**裸的说出来更令人痛心!再说,你一个连五味都尝不到的人有什么食欲!一个大男人要不要这么小气! 沈欢凌乱了好一会儿,开始义正言辞的指责木逊:“魂淡,这点儿承受都没有,当杀手的不都得忍辱负重卧薪尝胆两面三刀曲里逢迎里外不是人才行嘛,你到底是怎么出师的,毒鬼每次见到我两眼都放光!你行吗!” 木逊回答的干净利落:“我不行。” 沈欢脱力:“你要是接到一个任务,要杀死一个丑陋肥胖的老女人,但偏偏她身边高手如云,你只能投其所好,假装男宠接近她才有机会,你会怎么办。” 木逊用烤好的鱼指着沈欢,眼神泛着冷光:“再说话我喂你吃。” 第十一章 相偎 沈欢咽口水:“我知道你想杀我,但你要先回答问题啊,不然我死不瞑目啊。“ “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切~一切皆有可能,你这样逃避问题是不对的!” “我会斩断所有会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 “都说了最讨厌你们这种事事绝对自信的臭屁样子,昨天下棋还被我摆了一道呢,今天就没记住教训。告诉你耶,我可是公认的乌鸦嘴,凡是不好的事情,一说一个准……” 木逊直接伸手捏住她的下巴,要往里面塞鱼肉。 “啊,大哥,我错了,我不说了,我闭嘴……” 有人陪着时间总是过的很快,沈欢发现木逊教她下棋果然是有其用意的。因为木逊已经熟知了她的水平风格棋路,所以每次和下棋他总会先一步封锁沈欢的出路,让沈欢每一步都变得十分艰难,不得不全身心投入其中。 围棋与书画一样,都需要专注与平静。由于离魂草的作用,沈欢在书画上的专注度不断下降。而在与木逊下围棋时,因为木逊的带动,沈欢的专注度再次提高,怎么说,就是有种“凝神练气”的功效。锻炼心境,明心静气,对于抵抗离魂草的“吸引”有着潜移默化的好处。 沈欢有些感动,与木逊的关系就像捅破了一层玻璃纸,颇有几分知交的感觉。所以沈欢越加口无遮拦,甚至有时候还会蹦出来几个荤段子。 当然什么普通的搞笑段子脑筋急转弯冷笑话什么的沈欢存量也十分丰富,有几次木逊也差点破功笑出来。 不过沈欢还算知道点儿分寸,把自己知道的皮毛的心理学知识给木逊讲了讲,并叮嘱他人格转换什么的不能轻易尝试。 到了沈欢要泡药浴的那天,沈欢再次自我催眠成功,没受太大的罪,自己已经能勉强走到释然居了,释然居就是她住的石屋,沈欢自己起的名字。 但是,身体上的消耗疲惫是真实的,沈欢最终还是脱力晕倒在玉床上。 醒来时,沈欢突然在感觉到有一个人也在这个房间,吓了一跳,决定继续装睡。 “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声音熟悉的好听。 是木逊! 沈欢坐起来,看着坐在床边的人,吃惊道:“你怎么进来了!。” 这个地方可不是轻易能进来的啊。 石室内柔和的珠光为木逊平淡冷峻的五官覆盖了一层轻柔的纱,有一种让沈欢觉得是错觉的温柔。 “无聊,来看看你。” 沈欢撇撇嘴:“口是心非。” 木逊不为所动:“感觉怎么样。” “被灌了一肚子的药,难受死了。还有我想小解,麻烦让一下。”沈欢抱着肚子坐起来,浑身酸痛,一点儿力气都没有啊。 木逊忍住想要一把将她拍飞的想法,顺势扶了她一把。 沈欢出去找到之前挖好的坑解决掉生理问题,慢悠悠走回去,发现木逊正在翻阅她的画稿。 “都看过了,还翻什么。”沈欢有气无力的坐在床上。 “是嘛~”木逊小小的拖了一个尾音。 沈欢瞬间觉得不太对劲儿,汗毛都立了起来,凑上去看了一眼,顿时傻眼了。 “呵呵…这个..厄..无聊的时候的画的…还不是因为想你嘛” 木逊拿着的那张画满他的各种样式的q版小人,吐血的,流泪的,哀求的,谄媚的,还有被打屁股的…… 还不是因为他嘴太厉害,每次都把她气得跳脚,才会画出来泄愤。 木逊寒潭般幽深的眸子盯着她,面无表情,低头认错的沈欢忽略了其中一闪而过的无奈幽怨。 “我错了,大哥!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放过小的吧。” “保证以后不再画了。” “向天保证!” “你不信天。” 沈欢发狠了:“我再画的话一辈子不能吃东西!” 木逊略微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将折好的那张纸塞到袖子里。 沈欢舒了口气,却发现木逊向她靠近。 “你要干什么,我都保证不在画了。” 木逊给了她一个闭嘴的眼神,伸手捉住她的手腕。瞬间,沈欢感到一股暖流从手臂流向四肢百骸,舒服的沈欢忍不住哼唧一声。这种感觉像是未出生时泡在母亲的羊水里,温暖安定舒心,一个幸福感从心底升起。 沈欢难得安静,躺在床上,享受难得的福利。 “喂,等我好了之后,我能治你吗?” 沈欢想起木逊丧失的味觉和看不到色彩的眼睛,有那么一点点心疼。 “大概可以吧。” 沈欢闭上眼睛:“那就好,这样我就有坚持下去的动力了。” 木逊一点也没有被感动,声线依旧冷淡:“无所谓,已经习惯了。” 沈欢听了这话浑身不舒服,于是爬起来看向木逊:“胡说,你敢说一点儿都不想。” 木逊沉默了半天:“失望是一种太过痛苦的情感,我宁愿不抱希望。” 木逊说的平淡,但那语气中包含着令人喘不过气的辛酸与沉重,沈欢上去给了他一拳,抬头望着他:“我不赞同!哪怕我现在是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但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不会轻易放弃我的生命,放弃追寻自由。你年轻而强大,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木逊伸手捂住她的眼睛,太灼热太明亮了,几乎要将他烫伤。 “我没说不抱希望,只是不想你有压力。” 沈欢尴尬了,自作多情了呢。 “哦呵呵,那就好那就好。” 不知不觉,沈欢已经恢复了活力,然后……毒瘾发作了…… 沈欢驾轻就熟的做好忍受准备,木逊站起来从之前他给沈欢的木盒里拿出一颗浑圆的药丸,放在沈欢的砚台里点燃,然后返回去抱住她。 奇异的香味,温暖的怀抱,让沈欢觉得心安,痛苦中忍不住轻声唱起歌。 木逊听不懂她这哼什么,而那种欢乐幸福圣洁的感觉让他不自觉抱得更紧一些。 沈欢自己也不知道在唱什么,只是随着自己的意识儿走,已经没有那么痛苦了呢。 就这样,沈欢和木逊度过了他们相拥而眠的第一个夜晚。 知道木逊有从姬清玄那里抢来的避毒丹,沈欢就带着他游览了她的住所,并送给了他一些珍贵草药。 不过两个人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山谷里,每天下棋斗嘴,听沈欢胡说八道,唱千奇百怪的歌,时间飞逝,已经在山谷呆多呆了一个多月的木逊再次不告而别。 第十二章 火山炼 日子依旧还要过下去,毒鬼越加心急,药浴换成了三天一次,而姬清玄那个**更加暴躁,鞭打成了家常便饭,好在她现在回复力惊人,一两天伤痕就下去了。 但沈欢并没有觉得日子有多难过,自我催眠运用的日益纯熟,毒瘾虽没有减轻但也没有加重。 只是忍不住期盼着木逊会再次出现,她忘记了对她来说儿戏般的誓言,又开始画他了。不过不只是他,她前世的亲人朋友,来到这里遇到的每一个人她都一一将他们记录下来。 她学会了忍受寂寞,享受孤独。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着自己的座右铭“多读书,识天地之大,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绝权欲,弃浮华,潇洒达观,于嚣凡尘世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不卑不畏不俗不馋。” 又是一年春暖花开时。 毒鬼的方法很见效,沈欢的肤色渐渐变浅,如今已经是浅青色了。 比较奇迹的是,沈欢竟然长高了,要知道这两年多她一直喝药,吃哪种黑乎乎的药膏,没有任何食物的摄入,瘦成了干尸样子,这样还能长高,实在是太稀奇了。 学习医药的进度并不快,谁让她三天里两天都处在脱力伤痛状态中呢,就连书画练习都耽搁了,但是沈欢已经了解了大部分草药的性质作用,虽然她不会医理。 沈欢晒着太阳,想着毒鬼最近说的话,沈欢知道,她的炼制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了,所以,她要换地方了。 怎么能这样!她好不容易熟悉这里的环境,做好了逃离的准备! 但是局势并不在她的掌控内,她只能顺势而变。 将给木逊的留言系在他最常待的那颗树上,沈欢离开了这个地方。 除了一些衣物和书籍,沈欢没有什么好收拾的,这里积存的手稿她全部留给了木逊。 离开毒窟的时候,沈欢被蒙上眼睛,被人带着慢慢走。 “毒鬼先生,我们是要去哪里?” “加快练成的地方。” “少主等不及了吗?加快的话会不会有后遗症?” “不要问少主的事情,我会做到完美的。” “哦,那加快的话,什么时候能完成。” “一年左右。” ……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沈欢乖乖配合,所以毒鬼话虽少但一般有问必答,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大约过了两柱香的时间,沈欢感觉走出山洞。 两个人将沈欢扶着登上马车,就这样,沈欢离开了囚禁她将近三年的地方。 虽然不算是真正得到自由,但沈欢呼吸着外面流动的清新空气,还是忍不住内心激动。 她发誓,她绝不会再让自己回到这里! 马车启动后不久,沈欢就摘下眼罩,贪婪的呼吸着外面的空气,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才发现马车上还有一个人。 当初将她绑来的那个女人——香澜姑姑 她依旧妩媚漂亮,眼角多了一条一寸左右的伤疤,凭添了两份野性。一身靛蓝色的奇异服饰,像是美丽的苗家少女,可是沈欢在她身上闻到了些许癫狂的味道。 “老实点!” 沈欢乖乖听话,窝在自己的位置上休息。 由于急着赶路,除了方便外,其他的时间都不停歇,这里路面崎岖不平,马车质量也一般,颠簸程度堪比碰碰车。 沈欢晕车厉害,每天的药都喝不下去,毒鬼有些着急,却也只能拼命赶路。 等沈欢稍微清醒些时,发现自己已经换了马车,因为好奇怎么不那么颠了,沈欢向外看了一眼。 竟然是四个人扛着车厢在走,不过,这四个人使用轻功。 好高端,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享受到这种待遇。 也不知道走了几天,沈欢感觉越来越冷,外面竟然还有积雪。即使往北走也不应该降温这么厉害,只能是向上走了。 沈欢没有猜错,他们一行二十多个人来到了山上,四面雪峰插云,险峻陡峭,凌冽大风呼啸,令人悚然。 在距离山顶还有三十米的地方有一个山洞,毒鬼带着沈欢和两个药童进去,其他人带着大量物资在外面待命。 刚进去,沈欢感到一阵热气扑面而来,竟然来到了活火山! 简直没有比这更坑爹的了,虽然没有看到岩浆,但外面冰天雪地,里面炎热如夏,只能说明下面埋藏着随时可能爆发的火山啊!这群傻货! 这个山洞不大,不过五十平米,顶部有大块儿的萤石,将山洞照的透亮。中间有一个冒着热气的水潭,四周竟然还有些红花绿树,交相掩映,四壁也爬满了藤蔓。 看着是人间仙境,其实是无比危险的绝地啊! 毒鬼吩咐两个药童将外面的物资一一搬进来,然后直接直接走向沈欢,从身上拿出一个木盒。 打开木盒,一股冷雾冒出,沈欢冷不丁打了个寒颤,一块儿婴儿拳头大小的凌然美玉出现在眼前,玉质无瑕,冷光盈盈,散发着透骨的寒意。 “脱了衣服。” “啊,要干什么?” “脱。”毒鬼加重了语气。 沈欢不再犹豫,立即开始脱,直到剩下一件特制的**,据说是什么神玉天蚕丝特制的,必须穿在身上不许脱,泡药浴的时候还能增加吸收。 见沈欢脱好,毒鬼拿起那块儿寒玉塞到沈欢嘴里,然后立即把沈欢扔到水潭里。 沈欢被突然而袭的寒玉冰的大脑发麻,还没反应过来,又被翻滚的热水围住,内外冰火两重天,那滋味儿别提多*了! 好在沈欢什么非人的折磨都受过了,这种痛苦根本不在话下,而且过一会儿适应了,竟然觉得无比舒服。 这就是从地狱到天堂的立即升级啊。 毒鬼将沈欢安顿好,就开始整理带来的草药。 沈欢因为多日来的赶路,早已经疲惫不堪,遇到了舒适的环境,不一会儿睡了过去。 但是这一睡,沈欢就没在醒来。 隐约中有人把口中的寒玉拿了出来,挂在了胸口,不停的有人灌药。 有时意识清醒,眼皮却沉重无比,无法动弹。 但大部分时间昏昏沉沉,没有意识。 有时候太过难受,仿佛身体要爆炸了,全凭着一股莫名的意志没有全盘崩溃。 沉沉浮浮,*折折,仿佛过了几万年,又似乎只有几天,沈欢的意志逐渐回归,只是还是睁不开眼睛,不知何时,耳边有了声音。 “先生,圣女状况已经稳定了,体温也恢复正常。” “恩,继续喂药。乙木,注意药池的变动。” “是,先生。” …… 第十三章 雅妮娜 接下来就是无边的安静,沈欢魂游太虚,但也知道这是自己的一道关卡,不痛苦但却危险。所以,沈欢努力集中注意力,让自己不再陷入混沌状态。 耳边每天有人回报自己的状况,几乎不停地喂药,然后不断地被蒸发成汗液,药池每天都会增添不同药材,味道渐渐变得清香,池水的颜色日益加重。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欢惊喜的发现自己能够支配身体了,虽然有些困难,但好歹能让眼皮动动。于是沈欢开始积蓄力量,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沈欢睁开了眼睛。 甲木激动地喊道:“先生,圣女醒了。” 圣女?真是跟她太过维和的称呼。 “感觉怎么样。” 沈欢动动头,看到了毒鬼那张阴翳的脸,竟然觉得十分亲切。 “没有力气,我睡了多少天。” “九九八十一天。” 沈欢动动身体,发现没有问题:“我挺好的” 毒鬼满意的点头,然后让甲木乙木把沈欢从水中捞起来,放到一边早就准备好的软榻上。 “这处仙池已经不能用了,你先休息两天,我们去下一个。” 什么!还有下一个。 沈欢拉住毒鬼的衣袖,问道:“有几处,我每次都要昏睡八十一天吗?” “恩,一共三处。” “然后还要干什么,你一并说完吧。” “没有了,用药玉蕴养着就行了。” “那就好。” 沈欢躺下休息,却发现胸前的那块儿寒玉已经变成了墨玉,不,只能算是黑石块儿,没有一丝光泽,也没有了寒气。 自己可真厉害,那么难得的美玉也能被毁掉灵气,可悲可叹。 好在沈欢也没有那么多力气思考,不过休息了一天,就再次踏上了征程。 不过这些人还真厉害,这么难得的地方竟然找了三处。 就这样,沈欢在不断的昏迷中,完成了药人最后阶段的内容。 最后一次醒来,沈欢的肌肤已近恢复了苍白近透明的感觉,但是干瘪瘦弱,经脉突出,看着依旧吓人,只有一头缠人的长发,依旧盈亮有光泽。 可是,她还没有庆幸自己从祸害行列脱出,就看到一张**的脸。 “真是不可思议啊,竟然成功了呢,我的好妹妹。” 姬清玄笑的一脸妖孽,眼神却凶狠无比。他把沈欢捞出来甩在地上,掐住她的脖子,而此时的沈欢却根本没有力气反抗。 “香澜,拿来。” 一直隐身的的香澜从旁边过来,手中捧着一个盒子,姬清玄打开,一种古朴却生机盎然的气息迎面儿来。 姬清玄从盒子里拿出一个条精致的白玉链,玉链上缀着一个碧绿的菱形宝石。 凑近看,才发现那玉链有种难以用笔墨形容的惊人的美,内敛的精致与古拙的粗狂奇异结合,随着流动的莹润玉白,寂寂沉淀在那精雕细琢的繁复纹路中,纤巧柔美,散发着古雅温润的柔光。 但最惹人瞩目的还是那盛满生命力的菱形宝石,是凝练尘封也无法消磨的坚强,是无数荒凉苍茫岁月里历经沧桑辗转跋涉仍盈满的活力,那是生命的气息。 姬清玄迷恋的看着它,呢喃着“雅妮娜”,像是对待最美的**,温柔**。 他将它戴在沈欢的脖子上:“记着,它不是你的,好好护着点儿,你的命没它值钱。” 沈欢被他的语气弄得抖三抖,连忙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姬清玄站起来,看着她,眉头微皱:“太瘦了,毒鬼先生,拜托你了。” 看不出他对毒鬼还满礼貌的。 “少主放心。” “恩,那就不打扰先生了。” 说完,他带着香澜离开了山洞。 沈欢舒了一口气,无暇顾及刚得到的珍宝,抬头看向毒鬼:“先生,炼好了?” 毒鬼露出一个难得的笑容,更觉面色惨淡:“不错。” “他会用我来干什么?” 毒鬼转身走向药柜:“不是你该管的事情。” 沈欢无奈,只能走到一边铺好的褥子上躺下休息,她现在根本没有力气整理思绪,别看她一直处在昏迷状态,但这也是非常消耗体力的。 不过,刚闭上眼睛,沈欢就觉得不对劲儿,突然反应过来,是毒瘾犯了。 已经有将近一年没有犯过毒瘾,沈欢几乎都要忘记了,没想到,在她昏迷的时候他们也不忘记给她灌药,怪不得姬清玄这么放心的把那么贵重的东西带她身上且不派人专门看着她,他是笃定她脱离不了他的控制了! 尽管已经筋疲力尽了,但沈欢可是经历了三年多痛苦磨砺的人,当下立即进入抗毒状态。毒鬼似乎注意到了沈欢的反映,立即让药童拿着药过来。 “圣女不必苦忍,吃药即可。” 她哆嗦的结果乙木手中的小瓷瓶,打开倒出一粒黑褐色珍珠大小的药丸,几乎迫不及待的放在嘴里,然后表现出一脸满足的样子。 她现在可要表现出离不开这东西的状态,药虽吃了,可她没有吞下去,这要表现出痛苦又享受的表情,她真的可以拿奥斯卡大奖了。 好不容易熬过去了,沈欢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感觉到乙木过来了,沈欢以为是要给她喂药所以没有反应,结果刚被喂了一口,沈欢的泪水就控制不住的流了下来。 这可是她这几年来吃到的第一口食物! 虽然只是粘稠的没有味道的糊糊,沈欢却觉得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幸福感骤然上升。 山洞并不是久居之地,因为要把物资运到这里实在太费劲了。所以沈欢他们不过休整了两天,就起程出发了。 沈欢恢复的很快,虽然毒瘾基本上每两三天一次,但也压抑不住可以吃饭的快乐。 被裹的像头熊的沈欢被人塞到了一个箱子里,沈欢透过出气口看到外面多了很多人,而她来时坐的那辆招摇的车厢还在,只是里面的女孩儿不是沈欢。 想必成为药人沈欢是个香饽饽,注定很抢手,但沈欢如今刚刚炼制成功,知道的人很少,这路上应该不会太危险。但不管有没有危险,路上都是沈欢的机会,她准备了那么久,绝对不会让自己在此回到毒窟受人控制! 第十四章 逃离 谁知,出发不过五天,领队的赤昆来到毒鬼的帐篷,说道消息泄露了,要改变路线。 沈欢就知道机会来了,这一路不会太平了。 沈欢养精蓄锐就是想着能不能趁乱找机会逃走,而且这几年她并非完全没有行动,就是不知道现在成效怎么样了。 这些人训练有素,路上安静迅速,不过两天时间就到了山下,沈欢也逃脱了裹成粽子的命运,在箱子里做做仰卧起坐什么的完全没有问题。 这天晚上,沈欢吃过饭又被丢进了箱子。 带队的人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傻,大晚上的一行人竟然在峡谷中安营扎寨,这不是摆明着说快来抢我吧我是肥羊。 要是用来诱敌的话,这也太下成本了,被抢的沈欢本尊可是货真价实的在这儿呢。 所以沈欢一点儿睡意都没有,她要等待,一点机会都不能放过! 嗖!嗖!嗖!空气撕裂的声音不断传来,一声嘹亮的哨响盘旋在空中,急促紧迫,似乎连空气都变得紧张起来。 外面的人似乎早已经准备好了,没有丝毫慌乱,他们有秩序的准备组织反抗。 “先生不用担心,少主已经策划好了,鹰蝎他们正在外围准备,等这些人下来后准备一网打尽。” “知道了,你出去吧,这里不用你保护。” “可是,少主命令……” “出去!“毒鬼厉声喝斥! “是,先生小心。” …… 刀剑声传了过来,空气中也开始弥漫着鲜血的味道。 厮杀已经开始,不断地有人赶过来。 “是谁透露消息了,这都已经第三波人了。”毒鬼自言自语道。 沈欢虽然有仔细听,但她还真听不出什么来。 突然,毒鬼松了口气:“来了,不对!还有一拨人!” 血腥味儿愈加浓郁,甚至有人杀进帐篷来,但无一例外都被毒鬼的毒放倒了。 沈欢估计着战局应经混乱到极点了,将之前从木逊那里要来的一种用于催眠的香料挥洒出来,这香料她一直用油布包着放在**里面,运气很好一直没被发现。 香料味道不大,还有浓郁的血腥味掩饰,毒鬼应该不会闻到吧……沈欢有些忐忑。过了一会儿,待香料挥散的差不多了,沈欢敲敲箱子:“先生,先生,我内急。” 一会儿,箱子开了,露出毒鬼那张惨白的脸:“你现在最好我老实点儿。” 沈欢趁这个时间,集中精神盯着毒鬼深幽无光的双眼,语气渐慢,放缓节奏:“先生,我很乖不是吗?我一直都很听话,先生,不用担心我……” 看到毒鬼精神有些恍惚,沈欢心中松了口气,这两年来的努力没有白费。 自她到毒窟半年后,她就经常看着毒鬼的眼睛说话,内容漫无边际,却总给他一种自己很乖很听话的感觉,实际上是为了对他进行潜意识催眠。 由于毒鬼这个人十分纯粹,专注度也很高,所以过程十分困难,再加上有一年时间的中断,沈欢也没有自信,好在还有催眠香。 想当初被迫食用离魂草的时候,沈欢都没有轻易的发动,万般忍耐,为的就是这一刻! 沈欢沉住气,再接再厉:“先生,放轻松,不要紧张,少主会处理好的。你很厉害是不是,所以不用紧张,要放松,放松……” 见毒鬼渐渐进入状态,沈欢边催眠边小心翼翼的从箱子里爬出来。 “先生会不会武功。” 毒鬼双眼呆滞,声音木讷:“会。” “很好,先生很厉害嘛。可是我不会啊,我很弱小,但很听话,对不对。” “对。” “而且我还很珍贵,对不对。” “对。” “为了更安全,先生带我离开这里吧,好不好……” “好。” 沈欢此时应经满头是汗了,但她必须加快速度,外面的混战不知道进行到什么程度了,毒瘾也不知何时突然发作,如今只能拼一把,反正失败了,她也没有生命危险,顶多受点儿苦。 “那好,先生,一会儿你就带着我飞出去,要快一点,不要让其他人追上啊。” 看到毒鬼点头,沈欢撑住,然后踮起脚尖环住赌鬼的脖子:“先生,抱住我,我们走吧!” 毒鬼抱住沈欢,沈欢指挥她从帐篷后面出去,然后沿着悬崖向上飞。 正值此夜天气昏暗,无星无月,毒鬼的轻功诡异轻盈,没有声响,开始竟然无人注意这里,直到毒鬼一口气飞到崖顶,下面的人才发现二人,于是各种哨音此起彼伏。 沈欢抱紧毒鬼,心中既紧张又激动。她深呼吸,抱住破釜沉舟的毅力,继续对毒鬼进行控制,其实毒鬼已经控制不了多久了,而且后面的追兵不断,沈欢前途堪忧。 但越是混乱越是她的机会! 在密林中不断地穿梭,沈欢听着身后的动静,打量了下四周的环境,突然开口:“先生放我下来,自己往东南方向去吧。” 毒鬼依言放下她,抱着沈欢脱下的衣服转身往东南方向飞去。 沈欢夜视能力经过几年的淬炼,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刚才在看到一闪而过的树洞时候就决定躲进去。 托成为药人的福,一般人是察觉不到她的气息的。 刚要屈身,沈欢感觉到背后一阵冷风刮过,然后就被拥入一个怀抱。 “哈哈哈,小爷果然是天之骄子,那混蛋白费心机还不是落到了我手里。”声音嘹亮豪放,惊得林中鸟儿纷纷飞走。 沈欢一听浑身一抖,这声音配上刚才瞥到的那个最多不超过十三岁的猫眼儿男孩儿,还真是有种违和感! 沈欢还没反应过来,突然就被男孩儿扔在了地上。 “啊!怎么这么丑!” 沈欢看着他,心喊糟糕,她已经没有能力进行第二次催眠了,只能焦急对男孩儿道:“后面有好多人,快跑吧。” 看着个男孩儿的性格就知道是个好对付的,还是先跟他走吧,只要不落在姬清玄手中就好。 结果这个长着一张可爱脸庞的猫眼男孩一点儿都不着急,反而露出傲娇的嫌弃表情打量沈欢:“小爷见过丑的,但你这种丑人还没见过,算了,还算有特点,勉强收了你吧。” 沈欢抓住他的胳膊催促道:“快走吧。” 男孩儿不耐烦:“喂!丑女人,记住了,以后你就是小爷的收藏品了,跟小爷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