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 1 章 第 1 章 第1章劝架 入了夏后,松山村姑娘和年轻媳妇都陆续换上了裙子,今年流行红裙子,百褶裙,风一吹裙摆便被掀得鼓鼓的,裙子上的褶子散开来,像水波一样好看。 前几天冬麦去赶集时,也买了一条百褶红裙,她挑的是和大家伙都不一样的红,虽都是红,但别人的大多是正红,独她寻了一条桃红色。 她觉得那种百褶裙的正红做得不好看,颜色发暗,看上去呆板陈旧,可自己挑的桃红色娇艳活泼,像三月爬在枝头的桃花。 今天去隔壁吃喜酒,她特意穿上了,自己低头看了看,衬着一截纤细白净的小腿儿,确实好看。 她也才嫁过来半年,还算是新媳妇,村里人见到她还会提,说这是林家的新媳妇,生得好看,林荣棠可真是有福气。 她一出门就见满地都是红色鞭炮皮,还有几个小孩子围在沈家门洞前,嘴里含着糖,在那里捡没炸响的哑炮。 几个孩子穿得脏兮兮的,还流着鼻涕,见到她便喊:“新媳妇来了!” 她笑了笑,倒是没了刚嫁人时听到这称呼的羞涩,反而对几个小孩子提醒:“别捡那个,小心炸到,远着点,要是想玩,去找他们管放炮的要新的散炮来玩儿就是了。” 正说着,就见隔壁的王二婶匆忙出来,险些撞到冬麦身上,之后她看到冬麦,哎呀了一声:“你和沈烈家新媳妇是不是认识?” 冬麦想了想,点头:“算是认识吧。” 沈烈家新媳妇叫孙红霞,是她家隔壁村的,以前上小学两个人还曾经当同桌,不过孙红霞上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了,而她一口气上完了初中,孙红霞辍学后,两个人好像就此没什么交道,甚至连集上碰到打个招呼的时候竟然都没有。 王二婶却仿佛松了口气:“那敢情好,你去劝劝她吧!” 啥? 冬麦纳闷:“劝什么?” 王二婶提起这个就没好气:“这不是新媳妇已经进门了吗?堂也拜了,喜酒也吃上了,人都送入洞房了,结果人家突然说,这婚不结了,要离婚!” 冬麦一脸懵:“啥意思?要离婚?这不是今天才要结婚吗?” 王二婶:“谁知道呢,过来送亲的娘家人都气得不轻,已经劝过了,可人家哪听呢,一门心思咬死了说要离婚,还闹着要马上回家,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旧社会地主老财抢媳妇呢,你说这叫什么事?” 冬麦震惊:“她到底怎么了?我可是听说,是她非要嫁过来咱们村啊!” 说“嫁过来咱们村”这都是委婉地说法了,其实是沈烈年后复员回来,当时也没什么事,就跟着公社里负责去挖沟渠,挖沟渠的时候,沈烈还挺出风头的,身体壮力气大又能管住人,就让他当了一个什么队长,反正手底下管着一些人。 据说孙红霞当时也去帮着挖沟渠,就看上沈烈了,死活要嫁给沈烈,后来媒人说合这件事,沈烈也就应了,本来这是一桩好事,谁想到,新媳妇临到头突然不干了? 冬麦脑子转不过弯来。 王二婶:“哎呀,鬼知道这是中了什么邪,反正现在根本劝不住,可是你说这好好的日子,人家沈烈为了娶媳妇,也是下了本了,媳妇娶进门就要闹离婚,你说谁受得了?你赶紧去劝劝。” 冬麦心里还是懵的:“可,可我不会劝啊!我和她其实不熟,都好几年没见过了,我哪知道人家干嘛突然不嫁了啊!” 然而,这个时候又从院子里走出来几个媳妇,一个个都气得要命,听到王二婶这么说,也都让冬麦去劝。 “你和她隔壁村,这不是认识吗,你又年轻,兴许能说上话!” 可怜冬麦就这么被推到了新媳妇的洞房里。 沈烈家房子还是他爷爷那会儿盖的,朝南五间大北房,新媳妇就在靠东边那间里屋里,里屋窗户上贴着大红喜字,屋门外还围了一群看热闹的——几个婶子辈支棱着胳膊轰走那些人,洞房里才勉强安静下来。 冬麦看过去,新媳妇穿着红褂子红裤,身上也用红绸子绑了大红花,头发缗得油光锃亮,还戴了一朵大红花,看着真是喜庆,只是新媳妇却板着脸,没好气地斜坐在炕头上。 她看到冬麦来了,也不搭理,径自拿了旁边的红花生来吃——倒是很放得开。 冬麦便有些期期艾艾的,她被人推进来劝,可这事实在不知道怎么下嘴,她也是被赶鸭子上架,现在看到人家孙红霞,只好硬着头皮说:“红霞,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这不是挺好的?你这是怎么了,听说你想离婚?” 孙红霞斜眼看过来,见是她,冷笑了声:“哟,请了你来劝架啊?” 冬麦绞尽脑汁想了想刚才大婶们叨叨的那些话,终于道:“我倒也不是非要劝,我也劝不了,毕竟人都有自己的主意,可你看,你都八抬大轿敲锣打鼓地被人家娶进门了,该花的该用的,人家都花了,你和他证也领了,这突然闹着要离婚,你说谁能接受?事情走到这一步,你好歹得说说,到底为了什么?如果是咱们这婚事哪里有不周到的地方,你尽管提,咱们都可以好好商量啊,你说是吧?” 被赶鸭子上架的冬麦绞尽脑汁,添油加醋,把原本婶子教的话说了,她觉得自己说得还挺好的,合情合理。 谁知道孙红霞却很是不屑地扫了一眼冬麦:“婚事没什么不周到,我也没有不满意的,我就是对沈烈不满意。” 沈烈…… 冬麦无奈地道:“他人不是挺好的吗?” 孙红霞斜看着她:“哪里好?你倒是说说,哪里好?” 冬麦语塞。 说实话,她还真不觉得沈烈哪里好。 她第一次见到沈烈,还是她刚嫁过来那时候,冬天早上她正烧饭,看到没柴了,就去后院抽柴,结果恰好看到了沈烈。 赶上那天沈烈刚退伍回来,穿着一身军绿大衣,戴着一顶大厚帽子,胡子占据了小半张脸,左边脸颊还有一道不太显眼的划痕,加上他生得人高马大,像一座小山,她乍看到,还以为土匪进村了,吓得站在那里没敢说话。 沈烈也打量着她,之后便笑了,他笑起来更不像好人了,特别痞,一看就很土匪! 他笑着说:“这是哪家姑娘,这么水灵。” 冬麦想起最初见面,她当时吓得腿都哆嗦了,撒腿就往家里跑,即使后来知道这就是前门那个参军多年的沈烈,也还是对沈烈没好印象,就是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 人家军人都穿着绿军装特别勇武正气,可没他这样的啊! 不过现在冬麦是来劝和的,不是来劝离的,她想了想刚才几位村里伯娘婶子那给予重任的眼神,只好努力地想了想沈烈的优点。 最后,她终于说出了一句违心的话:“他这人性格挺好的吧?长得也可以吧?” 为了佐证,她努力地比手画脚;“你看,他长得高,模样周正,和谁都处得来,这不是挺好的吗?” 孙红霞却嘲讽地道:“是,他长得还不错,他也爱笑,他笑起来,可真是让人看得脸红,可是那又怎么样,他不止对我笑,他也对别人笑,喜欢他的小姑娘多着呢,人家可不缺我这一个!” 对于这一点,冬麦倒是不怀疑。 一时不由暗恨,心说这个沈烈可真不消停,这样的一个人,让人怎么给他说项? 她只好嗫喏道:“等你结了婚,管着他,不就行了?你成了他媳妇,他得听你的。再说了,他是退役军人,听说还立过功,是不是有补助啊,我好像听人提起,说是一个月六十块钱呢!” 其实这是听她家男人林荣棠说的,林荣棠和沈烈是从小一起玩大的,林荣棠一直念叨沈烈,说沈烈有了这一个月六十,以后日子肯定差不了。 冬麦不提这个也就罢了,冬麦提起来,孙红霞就恨得牙痒痒。 她为什么突然大变性子要离婚,其实是有缘由的,就在刚刚,送入洞房的时候,她一下子有了上辈子的一些记忆! 上辈子,想嫁给沈烈,暗地里打听,拐弯抹角找了关系,人家说像沈烈这种情况,一个月是有六十块钱补贴的,她便隐晦地问过沈烈,沈烈的意思是,他拿不到国家的钱,这个没法指望,以后只能靠自己过日子。 她当时纠结过,但是她娘说,沈烈估计是防备着她,怕她贪他钱,才不说实话,其实到时候结婚了,自然会把那六十块钱拿出来花。 谁知道,结婚半年,她才发现,沈烈竟然真得有补贴,只不过早拿去补贴不知道什么人了! 她孙红霞是看中了沈烈,看中沈烈的脸,看中沈烈的身子,看中沈烈能干,但更多是看中跟着沈烈有好日子过,虽然家里也不至于多穷,但是如果有那六十块钱,日子不是能更好吗? 她和沈烈谈过,意思是我们结婚了得攒钱过日子,你那些钱别给别人了,每个月六十,多吃几顿肉不好吗? 可沈烈固执,说当时一群战友在一起,死了几个,如果不是他们死,那死的就是自己。现在战友的遗孀遗孤还有年迈的父母,虽然有国家补助,但缺了顶梁柱,日子终究有一些难,他别的忙帮不了,但是国家那份钱他不会要,把那六十块分给他们,那是应当应分的,说自己身体健康有手有脚人还活着,缺什么可以自己挣,但是国家补贴那份,应该给他们。 孙红霞看着每个月六十块钱的补助就那么给别人,心疼得要命,再之后,她看沈烈就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觉得他瞎折腾。 一旦你看着这人不好,那就是怎么着都不顺眼,连带他笑起来都不好看了。 再之后,他们结婚大概一年的时候,沈烈和人家大名鼎鼎的路奎军合伙做生意,路奎军投资,他来负责,本来以为就这样发财了,谁知道他竟然遇到了车祸,差点没命了,接着公社里开始查搞羊绒的,要抓起来,再后面的事,孙红霞就不知道了,但是孙红霞用脑子一想都知道,他出车祸了,公社查非法走私,那生意肯定赔了,怕是欠了一大笔钱,也不知道那个路奎军会不会找他要钱! 总是沈烈这个人倒霉,跟着沈烈没好日子过! 知道了这一切记忆的孙红霞,想起自己竟然一脚踏入了沈烈家的门,真是恨得两腿都在颤,她只庆幸还没圆房,自己身子是干净的,她得赶紧离婚! 第 2 章 第 2 章 第2章离婚 想起这些事,孙红霞满心无奈。 她想,沈烈这人就是一个浪荡子,他总是说钱可以再挣,他还说他既然娶了自己,就一定会设法让自己过好日子。虽然他们的日子确实也不能说差,但是她想到有那么六十块钱,本来可以属于她,结果就那么给别人,她心里就无法克制地难受。 说句难听的,如果不是因为那六十块,她可能不会那么着急嫁给他! 此时的孙红霞红着眼圈,嘲讽地笑了笑,看着眼前的冬麦,她当然知道冬麦一定是被逼着来劝的,这个冬麦,其实根本瞧不上沈烈。 她和冬麦同岁,都是二十了,但是冬麦从小生得好看,皮肤白净,眉眼也比一般人出挑许多,用村里人的话说,她不像是农村孩子,倒像是城里人生出来的。 冬麦家里也宠她,一般姑娘小学都辍学了,她却能读完了初中才回家帮着家里做事。 这样的冬麦,嫁给了林家,林家可是富户,家境不错,林家大伯更是在城里当工人呢,时不时能有好东西带回来。 林荣棠长得不错,书卷气,说话从来不大声,对冬麦也体贴照顾,简直是把冬麦宠得跟女儿一样。 上辈子孙红霞嫁给沈烈,和冬麦做邻居,前后院挨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许多事,她可是亲眼见过的,即使冬麦生不出孩子被婆婆嫌弃,那林荣棠也是一味地维护她,说这不是她的错。 女人这辈子,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嫁人了,孙红霞觉得自己傻,看走了眼,挑了沈烈,沈烈这人,就像地里种的红薯,乍看那秧子,自然是好的,但你扒拉开一看底下的根子,根本不行,这红薯就没长好,嫁给他,心里太苦。 此时的孙红霞看着冬麦,只觉得嘲讽好笑,她怎么有脸来劝自己呢,她自己嫁了一个林荣棠,享多少福,凭什么自己就得嫁给一个穷得要命的沈烈? 所以孙红霞也不说破那六十块钱的事,她只是淡淡地瞥了冬麦一眼,只有笑着说:“他这么好,你怎么不嫁给他?你自己嫁给他啊,要嫁你嫁,别劝我!” 冬麦听了,脸一下子涨红了。 她也有些恼了:“红霞,我今天说这个,确实是受人所托,但你自己想想,人家把你娶进门,你突然闹这一出,人家丢人现眼不说,这彩礼,这婚礼,这糖块,这酒席,这鞭炮,一桩桩不都是钱啊?人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农村娶个媳妇不容易,你就这么折腾人家?这知道的明白你是改了主意,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和人家有仇,这是故意害人家糟蹋钱呢!你说以后谁还敢娶你?” 孙红霞正要说话,谁知道冬麦还没说完,冬麦继续道:“你倒是和我呛声说这种话,你觉得有意思吗?咱们都是农村人,十里八村,谁家没个亲戚,到时候这事传出去,你说坏的是谁的名声?你——” 谁知道她这里正说着,新房的门就一下子被打开了,冬麦看过去,进来的人是沈烈。 比起半年前,沈烈胡子早就打理干净了,头发也留成了板寸,今天穿着西装带着大红花,显得格外精神,一点也不土匪了。 不过不土匪的沈烈,沉着脸,面无表情,像一尊煞神,杀气腾腾的,那架势,简直仿佛要把孙红霞给宰了! 冬麦吓到了,连忙说:“你,你先出去吧,我和她正谈着,这不是正在劝吗,你别急……” 沈烈掀起唇,扯出一个笑,这笑看得冬麦脚底生寒。 沈烈:“谢谢,不过不用你劝了。” 说着,他望向孙红霞:“你想好了?确定要离?” 孙红霞昂起头,一脸的决然:“我不用想,就是要离!” 沈烈挑眉,眉眼间透着冷漠的嘲讽:“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在这里和我闹腾,话已经说到这份上,该劝的也劝了,你听,那就离,走,现在我们马上去民政局,趁着民政局没下班,把离婚证给领了。” 冬麦一看这架势,无奈地跺脚:“你真要离啊?你结婚这一次可是——” 她想说,花了不少钱呢! 农村人办婚礼,各种花销林林总总也不少,沈烈为了这次结婚,估计连老本都用光了,听林荣棠话里,还从他那里借了二百块呢。 不说别的,就是外面正吃着的酒席,那都是钱啊! 结果新媳妇一闹气,说离婚就离婚?换个别家娶媳妇,估计能和那新媳妇一家拼命! 冬麦不为别的,她心疼钱。 尽管不是她的钱,但钱啊东西啊就这么被糟蹋,想想都难受! 然而哪里劝得住,人家新郎官直接扯着新娘的袖子,直接就把新娘往外拽,外面早围了不少人,都哗啦啦地过来,男的劝沈烈,女的劝新娘子。 孙红霞娘家送嫁的都是她本家人,一个个也不知道怎么好,在那里费了口舌劝,又对着松山村管事的说好话,说会好好劝,可哪里劝得动呢。 就这么闹腾着,一群人眼睁睁地看着沈烈骑上自行车,直接把孙红霞按在自行车后座上,之后人家两脚一蹬,走了。 去离婚了。 院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了,大家面面相觑,最后王二婶一跺脚:“这都叫什么事啊,作孽啊!” 院子里摆了十几桌,旁边架着大铁锅,铁锅里的菜还冒着热气,旁边宰杀好的几条鱼被扔在案板上,管事的手里拿着红喜簿子记彩礼账,还有提着糖袋子四处发喜糖的,现在都傻眼了。 说好的娶新媳妇了,就这么没了?那,那东西都白糟蹋了? 冬麦回去自家的时候,村里几个年纪大的长辈还在那里商量着这事。 大家帮着沈烈把家里收拾规整了一番,把那些鸡鸭鱼的收拢在一起,看看回头怎么办,一时又研究起来,他们那意思是,沈烈折腾了老大一圈才把新媳妇娶进门,结果人家就直接当场摞担子了,这事肯定没完,谁家能受这种气,得去新媳妇娘家讨个公道。 不过他们当然也只是商量商量,沈烈主意挺正的,一切都得等他回来再说,最后提起沈烈,大家都叹口气,觉得沈烈命可真苦。 冬麦其实听林荣棠提起过沈烈家。 沈烈祖上特别穷,到了他祖爷爷那一辈,兄弟两个穷得家里只有一条裤子,从家乡出去走南闯北,参加了一个什么运动,结果他祖爷爷的弟弟被小日本抓住了,被五头牛拽着向五个方向使劲,最后硬生生拽死了。 沈烈祖爷爷看自己弟弟死得这么惨烈,人就消停了,觉得什么都不想参加了,只想挣钱,最后终于挣下偌大家业,天津卫上海渡口,都有他家的船和铺子。 这些事却是轮不到沈烈享受的,到他出生的时候,他家已经顶着一个富农的帽子了——听说这还是因为之前主动把自家的房子地啊贡献了呢。 后来沈烈能当兵,那也是费了好大曲折,祖坟冒烟才凭着好运气进去的,这其中的那些事,林荣棠和冬麦提过,不过她没太往心里去,也就没记住。 反正沈烈这个人不容易,现在爹娘都没了,自己一个人好不容易娶了媳妇,结果媳妇又跑了,还有比这个更倒霉的吗? 冬麦前脚刚到家,她男人林荣棠也进院了,林荣棠一进院就和冬麦说开了:“孙红霞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她竟然这么害沈烈?不是她当时非要嫁给沈烈的吗,结果人家沈烈娶了她,她又闹腾着要离,她以为小孩过家家呢?” 冬麦虽然也觉得沈烈这个人不讨喜,不过又觉得沈烈可怜,便点头:“可不是吗,沈烈家院子里还有那些鸡啊鱼的,这都是钱呢,谁家也不是这么糟蹋东西的。” 要不是办喜事,谁会买这些,这年月,大家都不算太富裕啊! 说话间,冬麦去厨房做饭,她本来打算去吃喜宴的,谁知道没吃成,就算现在沈家桌子上摆着喜宴,谁也不好意思吃了,她还是赶紧自己去做饭吧。 谁知道正拉着风箱,就听到院子里传来声音,却是她婆婆王秀菊过来了。 她婆婆是一个又矮又瘦的老太太,矮小到不到一米五,其貌不扬,不过人家在松山村腰板却挺得特别直,她生了三个儿子,老大林荣辉在首都工作,老二林荣阳在他们县里陵城工作,老三就是林荣棠了,虽然就在农村,不过模样好办事好,眼看着以后也能接他爹村里会计的班,三个儿子眼瞅着个个出众,村里哪个不羡慕她,觉得她真是一个有福气的老太太。 王秀菊自己也觉得,她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三个儿子,有这么三个儿子,她就是个子再矮,走路也要带风。 这样的老太太,在儿媳妇面前自然也是摆高了姿态,觉得自己儿媳妇能嫁给自己儿子,那真是八辈子烧高香了。 所以冬麦一听是自己婆婆,赶紧停下手中拉风箱的动作,朝外面打招呼:“娘,你过来了啊,吃了吗,我正做饭呢。” 然而王秀菊却是黑着脸来的,她没搭理冬麦,直接问自己儿子:“我今天听说,你陈婶家老三媳妇竟然怀了,早就知道了,人家一直瞒着不说,今天肚子显怀了,我一问,人家才说怀了几个月了,怕留不住才没说,我一听那个气啊,看她笑得那样!你这结婚都半年了,啥时候有动静啊?” 第 3 章 第 3 章 第3章生孩子的难题 冬麦一听这个,顿时没了笑,专注地拉风箱做饭,也不太想过去和婆婆说话了。 她嫁过来半年了,确实一直没动静。 半年的时间,要说长也不长,毕竟谁家规定结婚半年肚子必须有动静?可要说短也不短,本村和隔壁村好几个都是结婚几个月就传出来喜讯了。 因为这个,王秀菊时不时说嘴,催着问冬麦动静,盯着冬麦的肚子,甚至问冬麦的月事,冬麦脸皮薄,自然有些难堪。 好在林荣棠一直都是帮着自己的,他觉得要孩子这种事不用着急,慢慢来就行,才结婚半年呢,着急什么呢。 冬麦感激林荣棠对自己的体贴,林荣棠不给自己压力,还在婆婆面前为自己说话,她觉得自己没嫁错人,这个男人对自己就是好。 因为林荣棠对自己的好,冬麦便愿意忍耐婆婆一些言语的不堪,哪怕有一次婆婆拐着弯说不下蛋的鸡如何如何,她也装作没听到了。 冬麦使劲拉着风箱,往灶膛里添火,耳朵却是听着外面的动静,她不想听婆婆说话,免得听了难受,可是忍不住想听听她又怎么说了。 林荣棠根本不理生孩子那茬,反而说起沈烈的事了,说沈烈不容易,说沈烈娶媳妇白娶了,又安慰他娘说:“娘,你看沈烈和我同岁,都二十四了,沈烈到现在没娶上媳妇呢,我比他强多了,再说才半年,你着啥急,孩子这个主要是靠缘分,没法急。” 冬麦听着她家男人说的话,心里更加感动了。 大夏天,灶膛里的火苗烧着,灶房里闷热得让人窒息,汗水从脸上往下流,她擦了一把汗,心想她这辈子嫁给林荣棠就是有福气。 这样的男人,做事细心体贴,她去哪里找啊! 然而王秀菊却急了:“我不管,反正你们记着,今年冬麦的肚子必须有动静!你现在也别闲着,赶紧带着冬麦让人家卫生所给她检查检查,看看她是不是哪里有问题,不然咋就怀不上呢?” 林荣棠一听这话也急了,额头青筋隐隐露出:“娘,你说啥呢?冬麦身体哪能有问题,她好着呢,我都说了,我们结婚才半年,你非这么逼着有意思吗?村里结婚一年没怀孕的多得是!你怎么不和人家比?” 王秀菊看儿子竟然为了媳妇和自己急,更恼了,也委屈了,指着林荣棠:“你娘拼着命把你生出来,又把你养这么大,你就这么和你娘嚷嚷的?我可给你把话撂下,这媳妇是你自己非要娶的,现在娶进来不下蛋,我王秀菊不干,你们自己想办法,赶紧给我怀上!别和别人比,别人是别人,我王秀菊是王秀菊,我王秀菊的孙子就得赶紧抱上!她如果一年内生不出孩子,咱家就不要了,要这种媳妇干嘛,进门吃干饭吗?不下蛋的鸡,谁家也不要!” 说完这个,她气得直接将旁边喂鸡的盆子端起来,狠狠地地上一翻,鸡盆里面的鸡食被扣了满满一地,鸡盆哐当哐当地发出声来,院子里的鸡也都咕咕咕地四散跑开了。 王秀菊一转身就往外走,嘴里还骂咧咧的。 谁知她刚走到门前,就看到沈烈正站在那里,手里还提着两条鱼。 王秀菊一愣,不过没理沈烈,径自走了。 这个时候林荣棠也看到了沈烈,顿时尴尬了,他家这破事,还没和沈烈提过,没想到正好被沈烈撞个正着,干干地扯了下嘴角,还是说:“你回来了,怎么样了?” 沈烈脸上没什么表情:“办了离婚手续。” 林荣棠:“哎,还真办了离婚,你说这是何必呢!” 沈烈却不太想提这事了,他将手里提着的两条鱼递给林荣棠:“本来今天应该请你们喝喜酒,谁知道没吃成,估计你们中午饭还没吃吧。” 他当然听到了厨房烧火做饭的声音。 林荣棠自然不要:“别,别,这哪能呢,你这也不容易,这不少钱呢,你说这怎么能成!” 沈烈却直接把栓鱼的草绳递给林荣棠手里:“我刚才在公社里顺便过去了各家摊子那里问了,大部分人家愿意退,就是少退点钱,不过有些没法退,这鱼肯定不行了,大夏天的,放几天就坏了,我一个人肯定吃不了,放着白浪费,这几天荣棠你为了我这个事跑前跑后,也费心不少,你也别和我推脱,收下吧,就当是帮我消耗了。” 沈烈话说到这份上,林荣棠当然只有收下的份,收下后,叹了口气:“你打算怎么着?” 沈烈却只是笑了笑:“能怎么着,也就娶媳妇而已,没娶上媳妇就不过日子了,还不是照样,以前怎么样,以后还怎么样。” 林荣棠看他倒是看得开,也算放心了点:“没事,咱不愁媳妇,我看以前相中你的小姑娘不少,慢慢找吧。” 沈烈却没再说什么,客气了两句就走了。 林荣棠把那两条鱼打理了,鱼肚里的杂碎都扔在鸡盆里喂鸡,两条被打整干净的鱼放在了灶台上。 冬麦便开始做鱼了,切了葱花姜末,把辣椒切成圈,把那条鱼切成两三指宽,把前两天切成的豆腐入了锅,先煮了一会,取出来,在热锅里加油放了鱼去煎,煎鱼先大火,再中火,最后加水慢慢地熬。 本来冬麦没吃中午饭有些饿了,但现在竟然觉不出饿来,就这么慢条斯理的烧着火。 她身子一向还好,进门半年肚子没动静,和娘家提过,娘家的意思是,才半年,至于吗,说她嫂子进门一年才怀上,这不都是正常的吗? 可她婆婆就这性子,着急,人着急了说什么话都可能,不下蛋的鸡这种话,冬麦自然不爱听,但人家说了一次又一次。 这让冬麦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就是给人家娶进门下蛋的鸡。 才半年,婆婆就这么说话了,如果一年后自己肚子还是没动静,不知道说什么难听的话呢。 这时候林荣棠钻进来了,就蹲在冬麦身边,小心地打量着冬麦。 夏天本来就热,灶房里烧着火,火光烤得冬麦雪白皮肤里透出粉扑扑来,细密的汗珠漾在那层涂了脂粉一般的肌肤上,又嫩又润,看着让人想咬一口。 林荣棠当然知道自己娘对媳妇不满意。 他娘最初看中的是他二哥给介绍的一个,那姑娘的爹是木匠,家境不错,陪嫁也多,关键是王秀菊娘家村的,王秀菊喜欢。 可林荣棠就是看中了冬麦,他早就喜欢冬麦了。 冬麦上初中那会,他有一次骑车子路过,就看到冬麦打着伞背着书包走在路上,那个时候他就觉得,这小姑娘真好看,以后要娶媳妇,就得娶这样的。 后来,冬麦长大了,他相亲时候恰好遇上,一眼就认出来,再也不能抛下了。 林荣棠蹲在木头凳子上,就那么几乎贪婪地看着冬麦。 这是他的媳妇,他的媳妇啊,他会恨不得将她抱着,将她吞下肚子里,想狠狠地要她,想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她的腰肢那么纤弱,她身段那么苗条,有一天把她搞大了肚子,大腹便便地进出灶房,流着汗给他做饭,想想那情景,他便会胸口发涨,会充盈着满足,会觉得,这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了。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罢了。 林荣棠最后到底是叹了口气,安慰说:“咱娘今天说的话,你别往心里去,她就是嘴上说说,你也知道,她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其实她也是为了我们好,再说她毕竟是长辈,你看我面子,就别往心里去了。” 然而冬麦一听这话就觉得委屈。 她并不喜欢林荣棠在这里和稀泥,诸如“为了我们好”,“刀子嘴豆腐心”,“毕竟是长辈”,“看我面子”,“别往心里去”,这些话,排列组合一下,当婆婆的便可以无限度地被包容,至于她的委屈,却是连“往心里去”都不能了。 不过她也知道,就农村里的这些大老爷们来说,林荣棠已经足够好了,如果是别的男人,未必就会和自己媳妇低声下气说这番话,人家会觉得婆婆骂你几句怎么了。 冬麦鼻子里酸酸的,不过也说不上来谁做错了什么,一时又会觉得,也许真怪自己,谁让自己没有尽快怀上身子呢。 怀上了,不就没事了。 “好了,别难过,明儿给你去陵城买衣服,上次去城里,我听二嫂说,人家有那种出口转内销的衣服,比咱们的衣服洋气多了。” 冬麦眼圈红了下,推开林荣棠:“算了,别乱花钱了,回头娘又得说了,你出去吧,这里太热了,我做好了鱼,我们就吃饭。” 林荣棠看她这样子,终究不放心,要陪着她一起在灶房里烧火,冬麦自然把他赶出去了。 她生不出孩子,已经是大过错,若是让婆婆看到自己让丈夫做饭,还不得骂死。 第 4 章 第 4 章 第4章鱼汤和晚间的响儿 炖好了鱼,冬麦想起这鱼是人家沈烈给的,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人家遇上这事,又把鱼给咱,想想也怪不容易的。” 林荣棠扒拉了一口饭:“我刚要和你说,盛两碗鱼汤在那个黑瓷罐里,我给沈烈端过去,他估计现在还没吃饭呢。” 冬麦点头:“行。” 说着,利索地盛了,放在黑瓷罐里,又挑了几块好的鱼肉在里面,那鱼肉都炖得白烂如泥了,勺子一进去,便没在粘稠乳白的鱼汤中了。 冬麦又添了几块豆腐并一些青菜叶子在里面,有荤有素,才让林荣棠端过去。 林荣棠过去的时候,沈烈家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之前借的桌子凳子碗还给人家了,那些吃食该退的退,该送的送,乍一看,除了墙上贴着的红喜字还有地上的碎炮仗皮,几乎看不出来这里办过一场喜事。 沈烈见林荣棠看着那红喜字,便走过去,将窗户门上贴着的喜字都扯下来,揉成一团扔角落里了。 “好了,这下子算是过去了。”他笑着这么说。 “你啊你!”林荣棠看他竟然跟没事人一样还在笑,也是不知道说什么了。 “还能怎么着,我非得难过地喝酒撒泼?”沈烈挑了挑眉,一脸无所谓。 “孙家那边怎么说,不能就这么算了吧?咱办喜事的钱,得让他们赔吧!”林荣棠觉得如果不找孙家赔,也太便宜他们家了吧?这不是故意坑人吗? “彩礼二百块钱,退回来,其它的不要了。” “就这?不让他们赔?” “他们家哪有钱赔?再说还是算了,人家没看上我,临结婚后悔了,我也不是说离了她家就要打一辈子光棍,找人家要钱,倒像是赖上人家,太难看,犯不着。” 说着这话,沈烈打开了黑瓷罐,鱼汤的鲜香便扑鼻而来,里面的鱼汤粘稠白浓,让沈烈想起以前在部队出任务受伤,医院里给补的牛奶,鱼汤里面有豆腐,看着就滑嫩,还浮着翠绿的荠菜叶子。 他拿勺子舀了一勺,勺子旁溢出的鱼汤点滴成珠,尝了口,味道自是醇美。 沈烈有些意外:“谁做的?” 林荣棠便有些得意了:“还能谁,我媳妇呗。” 沈烈:“看不出来,嫂子手艺这么好。” 林荣棠比沈烈大几个月。 林荣棠:“她娘家祖上开过饭馆,做鱼汤面是一绝,她这是跟她爹学的。” 提起冬麦,沈烈就想起白天听到的,王秀菊大骂的那段。 林荣棠显然也是想起来了,面上有些尴尬:“孩子的事,其实我们也不着急,就是我娘急,你说年纪轻轻的,能有什么毛病呢,就是看运气呗。” 沈烈点头:“是,才结婚半年,这个真不用着急,不过你也哄哄嫂子吧,说实话,伯母骂的那几句,也实在不好听。” 说着这话,他想起最初见到冬麦的情境,当初还复员回家,折腾了一路,凌晨时候才到家,谁知道一到家就看到冬麦,穿着掐腰小翠花棉袄,在冬天朦胧的早晨,看着像一株带着露水的小树。 当时他就随口调侃了一句,后来知道这是林荣棠才娶进门的媳妇,倒是有些过意不去,因这点过意不去,他也就很少和她说话。 林荣棠想起自己娘说的话,心里多少有些难堪,叹了口气:“我知道,我娘就那脾气,我只能两头哄着,还能怎么样呢,你说是吧!” 沈烈笑了下,拍了拍他的肩膀,也就不提这事了。 晚上时候,冬麦提了水,趁着天黑,洗了个澡,林荣棠也洗了,之后两个人便抱着上了炕。 林荣棠大口呼气,掐冬麦,掐得冬麦哭起来,冬麦疼得难受,又哭起来。 冬麦趴在炕头上,委屈地咬着被角,拼命地不让自己的哭声漏出来,可哪里忍得住。 林荣棠有些挫败地抱着冬麦,颓然地倒在那里,算是完事了。 夏日的晚上,月亮只是一个月牙儿,稀薄的月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这贴有红喜字的窗户上,又漫入大炕上,炕上的男女却各有心思。 冬麦是觉得,怀上孩子并不容易,竟然要忍受这么疼的事,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忍着了,当女人好像都这样,娘也说了,新媳妇开始疼,忍忍就行了。 再说这不都是为了怀上孩子吗? 现在好了,他折腾过去了,她可以安心躺下睡觉了。 林荣棠趴在黑暗中,呆呆地侧首看着冬麦。 冬麦结婚前,她娘应该和她说过,不过估计脸皮薄,没说太透,所以冬麦并不知道确切,他大致压着搞搞,她也不知道深浅,以为就是这样了。 她不懂,他也没打算让她懂,一辈子不懂才好呢。 借着外面一些浅淡的光亮,他能看到她的脸,甚至凭着直觉捕捉到她脸上细微的表情。 他知道她如释重负,知道她在拼命忍着,更知道她疼。 她只是不知道,她得到的疼,和实际别人的那种疼并不一样。 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如果可以,谁愿意这样?他也希望自己是一个正常男人,可以给她正常女人能够享受到的,可以把她肚子搞大,可以让她像村里其它怀了孕的媳妇一样大肚便便,却又一脸神气地摆着身子走路。 只是他不能而已。 最初,他并不知道,他和沈烈他们都差不多,不过是有大有小罢了,后来偶尔间一起撒尿时,他猛地发现,好像别人变了,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 他心里忐忑起来,开始怀疑自己,并且开始藏着,不再让人看到,自己却暗中观察着,疯狂地观察着周围的人,去发现那些细微的变化。 他盼着差距只是一时的,有人早长,有人晚长,然而一天天的,他彻底失望了。 他停留在了小时候。 在经历那段绝望的黑暗时,他想过自杀,上吊跳河都想过,但他终究是贪生怕死的,并不能对自己下狠心,后来他去陵城的图书馆,借到了书,从书中那些含糊的一言两语中,去猜测自己到底是什么问题。 没等他搞明白这一切,他就到了相亲结婚的年龄了,他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向家人坦诚这一切,他只能是含糊地随着大家一起相亲,想着也许能找到一个,并不在乎的,但是怎么告诉人家,他不知道。 就这么得过且过,他逐渐成了对相亲对象挑剔的那类人,人人都说他眼光太高,一直到遇上冬麦,他便不舍得了,这是他曾经见过的那个女孩,他想娶她,想和她一起生活,更想每天早上看着她的睡颜醒来。 他想,她睡觉时一定恬静甜美。 事实上果然如此,在他娶到她后,他饱览了她的甜美,却觉得自己不能够尽兴地品尝。 想要人家说起的那种畅快淋漓,想让她为自己尖叫,想得心都痛了。 林荣棠咬了咬牙,逼着自己闭上眼睛,不再去看冬麦,这样可以忽略掉心里的内疚,也可以忽略她现在的委屈。 没关系的,他爱她,尽管从未说过,可他打心眼里爱她。 至于孩子,他一定会想到办法解决的,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而就在同一片月光下,沈烈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媳妇没了,其实没什么,他也是死人堆里摸爬滚打过的,怕什么啊,不就是媳妇没了吗,他不在乎! 可为什么他家后院就不能消停点? 就这么前后邻挨着,他躺在他家炕上,隔着一道墙,听后院的声音就听得特别真切。 他都能听到后面一声一声的哭,可怜兮兮的。 沈烈黑着脸,用被子蒙住头,让自己不要去听,专心睡觉,可是不行,后面还是那声儿。 沈烈气得差点把被子扔地上:“这还有完没完?” 整天这么闹腾,竟然还没怀上? 沈烈下意识竟然想着,等怀上了就不能闹腾了吧,他就能睡好觉了吧? 可谁知道,等人家那边彻底没声了,他还是睡不着。 “艹!”沈烈骂了一声,披衣服起来,直奔灶房里提了水。 很快,沈家院子里传来冲水的哗啦啦声。 当那沁凉的井水冲刷过眼睛鼻子耳朵,封闭了一切的感官后,沈烈只有一个念头:后院那小媳妇,她赶紧怀上吧! 第 5 章 第 5 章 第5章城里拜访 冬麦觉得,生孩子这个事并不难,很多人结婚一年半载就生了,而自己结婚半年没生,不过是运气不好,但自己这么努力,晚上隔三差五都要忍着痛,按理应该很快就能怀上吧? 然而事情并不像冬麦想得那么顺利,夏天过了麦收后,就入了秋,冬麦的桃红裙子洗洗收起来了,秋天被风一吹,树叶哗啦啦地落了满地,中秋节吃月饼,月饼吃完了,眼看着天就要凉了下来,冬麦肚子依然没动静。 王秀菊为此说过好几次,意思是催着林荣棠带冬麦去陵城看看:“不看看怎么知道,万一有个啥呢?这都眼看进门一年了,肚子还没动静,你说我能不急吗?人家隔壁老三家媳妇肚子吹气一样大起来,人家天天问我你家媳妇啥时候怀,我怎么有脸和人家说?” 这并不是王秀菊非要为难儿媳妇,是她确实觉得自己受委屈了,没脸了。 她这个人个子矮,长得也不好看,以前自卑,人堆里不爱吭声,后来三个儿子争气,她扬眉吐气了,扬眉吐气后,她就比一般人更要强,事事都要出风头,生孩子一项比人家落后了,她就受不了了。 天天被这么说,冬麦难受起来,觉得这日子真是没法过,她甚至曾经哭着对林荣棠说:“等明年咱们结婚一年,我要是生不出来孩子,我们就离婚吧,我是受不了了。” 她是当儿媳妇的,做不出和婆婆对上的事,况且她确实肚子没动静,人家婆婆说她,至少按照村里的逻辑,那是句句在理的。 林荣棠自然是心疼冬麦,抱着冬麦安慰,说没事,等等,也许就有了,还说咱去医院查吧,赶明儿就去医院查。 于是这天,秋天庄稼收了又播种后,林荣棠找王秀菊要了五十块钱,提了半袋子玉米面,带着冬麦过去陵城了。 去陵城,先是坐牛车,之后又乘坐公家的那种公交车,总算到了陵城后,冬麦晕车,一下车吐得稀里哗啦,林荣棠从旁边悉心照顾,找旁边小卖铺要了水来,给她漱口,又给她买一兜肉的小包子吃。 冬麦含着眼泪看林荣棠:“你对我真好。” 只是可恨,她没能给他生孩子,她对不起他。 林荣棠叹了口气,安抚地摸了摸冬麦的辫子:“别瞎说,你我是夫妻,这都是应该的,我们先去二哥家安顿,明天再去医院,今天估计去医院也晚了。” 冬麦越发感动,心想她找的这个男人,天底下再也没有能比上的了,如果自己真和他离婚,以后的男人是万万不可能像他这样疼爱自己。 吃了小包子后,林荣棠背着玉米面,扶着冬麦出了门店,站在路边研究着公交车站牌,城里车水马龙,林荣棠虽然来过,但也不是特别熟,他还是得先研究研究。 正研究着,就听到一个声音:“哥,你怎么在这里?” 林荣棠看过去,竟然是沈烈。 他顿时笑了:“你怎么也在?我说这两天没看到你人影,原来是来城里了。” 说话间,他看到沈烈旁边还站着一个人,看样子四十多岁,穿着黑呢子大衣,一看就特气派,倒是有些惊讶。 沈烈便介绍了林荣棠,又对林荣棠说:“这是我以前部队认识的前辈,叫路奎军,我得叫他一声大哥。” 林荣棠一听路奎军三个字,顿时肃然起敬,他知道这个人。 三年前,这个人的大名就传遍了陵城下面各公社,人人都知道,这位从某蒙拉来了三货车的羊毛,之后自己用改造过的旧梳绒机,用两个月的时间将三货车的羊毛梳成了羊绒,他把羊绒卖出去后,一口气挣了五万块。 要知道这年头,一年能挣一万的,都是万元户,都要上电视,路奎军这件事瞬间传疯了,大家都羡慕得流口水,都想跟着路奎军学。 林荣棠只隐约听人提起这位传说中的路奎军以前在部队干过,没想到沈烈竟然认识他。 路奎军倒是一个爱笑的,他赶紧搓了搓自己的手,之后向林荣棠伸出手来,慌得林荣棠赶紧和他握手,恭敬地说:“认识你真高兴,幸会幸会!” 这是他以前别人家里看电视学到的,知道电视上这么说。 路奎军看向了冬麦,见冬麦脸色不好,便问:“这是怎么了?” 沈烈也注意到了,挑眉问:“晕车?” 林荣棠有些不好意思:“晕车挺厉害的,刚才还吐了,现在好点了,我正打算坐公交车去我二哥家先歇歇。” 路奎军:“你二哥住哪儿?” 林荣棠:“就在历崔路那边。” 路奎军点头:“行,我车就在这里,我开车送你们过去吧。” 沈烈见了,略犹豫了下,还是说:“路哥,别麻烦了,你不是刚才还有事?” 路奎军豪爽地笑了:“这是你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都是兄弟,你平时也不是这种人,怎么现在和我见外了?” 林荣棠连忙说不用了,路奎军坚持,热情难却,沈烈也就劝林荣棠上车,并提着那半袋子玉米面放车上,于是林荣棠便要扶着冬麦上车。 冬麦现在身上都是虚的,觉得自己头重脚轻,但他们刚才说的话,她是听到了,看沈烈那意思,好像刚开始不太乐意,她也就不想勉强,便说:“算了,我现在好多了,就不麻烦了。” 嘴上这么说,可语气却是有气无力,一看就虚弱。 沈烈凉凉地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林荣棠反而劝她:“你别逞能了,上车吧,咱尽快到了我二哥家也能歇着。” 冬麦倔不过,上了。 这个时候私家车很少见,红旗轿车,坐上去别有一番感觉,坐在车里看外面,特新鲜。 林荣棠扶着冬麦,便忍不住看看车里布局,好奇地问起路奎军,路奎军都一一说了。 “他也会开车,还是高手,你平时多问问他就行了。”路奎军说的这个“他”自然是指沈烈。 林荣棠倒是意外:“你还会开车,我竟然不知道!” 沈烈扯唇笑了笑:“这不是没车吗,没车,会开车有什么用。” 路奎军笑道:“得,我这个给你开行不?” 几个男人说笑着,冬麦歪歪地靠在座椅背上,座椅上有一股皮子的味道,她闻着其实反而更难受了,不过想到这样比她坐公交车满满晃悠着去家里快多了,也就努力忍着。 说话间,不知怎么就提起来沈烈离婚的事,两个男人自然安慰沈烈,大丈夫何患无妻,但沈烈却是并不在乎的样子。 冬麦恹恹地靠着,心里却想起来邻居们叨叨的,说是孙家向他道歉了,彩礼二百块也还给他了,至于其它的,他竟然真得一分钱没要。 大家都替他惋惜,对方姑娘做出这种事,害得他人财两空,他不要一笔太可惜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人家说不要就是不要。 当然也有人认为他这算是仁义,大男人嘛,人家女人不愿意跟你了,也就认了,追着女人屁股后面要钱算什么? 这个时候林荣棠二哥家已经到了,车停下来,林荣棠谢过了路奎军,冬麦也表示了感谢,林荣棠便扶着冬麦下车了。 下车后,还对着人家挥挥手,人家就开车走了。 这个时候凉风一吹,冬麦反而觉得好多了,人也清醒了许多,便和林荣棠一起上了二楼。 林荣棠他二哥林荣阳在陵城化工厂上班,娶的媳妇是陵城第一医院的护士,两口子都挺忙的,这个点儿都不知道在不在家。 吭哧着爬向二楼,运气好,林荣棠二嫂竟然在。 二嫂叫戴向红,皮肤白,不过眼睛下面有个大痦子,她性格温柔开朗,懂的也多,冬麦虽然只见过她几次,但对她很是敬佩。 戴向红一看林荣棠两口子过来了,赶紧把她们招呼进门,见他们带着半袋子玉米面,倒是挺高兴的,说这个自家种的比外面卖得好,又冲了橘子水给他们喝。 戴向红问起他们两口子来陵城干嘛,林荣棠有些尴尬,便起身装去上厕所避开了,冬麦便把这事说给戴向红了。 戴向红听了,笑道:“才结婚不到一年,其实不用急,要孩子这事真是缘分,不过婆婆那里既然说了,那赶明儿我带你们去医院,你们都去查查就是了。” 冬麦有些懵:“都去查查?” 戴向红:“是啊,可不都得去查查嘛!一般都没问题,这不是着急吗,着急就查查呗。” 冬麦懂了:“所以我们生不出孩子,有可能是我的问题,也有可能是他的问题,还有可能我们两个都没问题,只是暂时没怀上。” 戴向红笑:“对,就是这样!” 冬麦恍然,恍然之后简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以前,婆婆说她是下不出蛋的母鸡,她是不是也应该说,不一定是谁的问题呢,不查怎么知道? 当然了,现在在陵城查个明白,万一真是自己的问题,自己就识趣点,赶紧离婚,如果不是,那以后婆婆说自己,自己可是有话说了。 所以来查查真不是坏事。 戴向红倒是挺喜欢这个村里的弟妹,觉得她淳朴可爱,长得也不错,谁不喜欢水灵灵的小媳妇呢。 “总之,你不用着急,明天就带你去医院查,这个我给你安排就是了。” 冬麦听着,一扫之前晕车的低迷,心情豁然开朗。 第 6 章 第 6 章 第6章矛盾 当天恰好戴向红调休,领着冬麦去菜市场买了菜,还另外要了几个现成的拌凉菜,冬麦看着人家拌凉菜的生意挺红火的,便感慨:“这是私营的吧?估计挣不少钱。” 戴向红将找回的零钱塞兜里:“是,现在这种私营餐馆挺多的,又便宜又好吃,也不要粮票了,生意可红火了,你没听说吗,据说是研究的不如卖茶叶蛋的。” 冬麦的心就活动开了:“卖凉菜,卖茶叶蛋,卖包子,都挣钱,那你说我以后卖个鱼汤面啥的,是不是也能挣钱?” 戴向红想起冬麦做的鱼汤,笑了:“那敢情好,你卖吧,你如果卖,我给我们全医院的人都说你做得好吃,让他们去吃!” 冬麦:“也就说说而已,哪那么容易啊!” 冬麦之前也就来过两次城里,城里灯红酒绿的,她还不太熟,不说别的,坐公交车都觉得晕头转向,这里花样太多,她觉得她一时半会搞不明白,但想起人家凉菜店的买卖,又觉得实在好,不知道挣多少钱呢。 她也想挣钱。 晚上林荣阳回来,戴向红和冬麦已经做好了饭,摆了一桌子的菜,还挺丰盛的,林荣阳和林荣棠两兄弟开了一瓶二锅头,两个人边喝边聊。 林荣阳说起他们厂子里的事,说是现在要进行体制改革了,上面下了文件要改,传达了精神,但是具体怎么改还不知道,工厂里说啥的都有,乱糟糟的。 林荣棠敬了林荣阳一杯:“别管咋改,反正咱这是铁饭碗,不怕!” 林荣阳也觉得是,兄弟两个碰了一杯。 冬麦却还是惦记着开店的事,她就好奇问林荣阳:“二哥,咱工厂估计挺大的吧,平时都哪儿吃饭啊?” 林荣阳就告诉她,有食堂,大家都在食堂吃,冬麦又问那里面伙食怎么样,林荣阳自然说不好吃。 就算食堂味道好,长期吃天天吃,就那点东西,肯定也早腻歪了。 戴向红从旁笑着给林荣棠冬麦添了一筷子菜:“冬麦挺有想法的,想开饭馆。” 林荣棠忙道:“她哪有那个能耐呢,就是瞎想想算了!” 冬麦其实还想问,但被林荣棠这么一说,也只好算了。 两兄弟今天喝了不少,都有些醉,两个女人分别扶着自己男人进了屋。林荣阳家这房子还是新分的,虽然面积不大也就六十多平,但是个两居室。 冬麦将林荣棠安顿在次卧,林荣棠还抓着她的手不放,嘴里说:“冬麦,你躺下,我抱着你,我给你孩子。” 冬麦脸红。 她其实不喜欢男人喝酒,觉得酒气熏人,不好闻,臭臭的,。 她为林荣棠脱了鞋,盖上被子:“你先躺着,我过去帮着嫂子一起收拾收拾碗筷。” 林荣棠自己在那里难受地打着滚,嘴里喃喃地喊着冬麦。 冬麦出去,把桌子上的残羹冷炙收拾了,又把碗筷洗了。 戴向红:“冬麦,你长得好看,也能干,我看你托生托差了,应该生在城里才对。” 冬麦笑了笑,不说话。 其实她很小的时候听人提起过,说她是下乡的知青扔在村里的孩子,不是爹娘亲生的。那个时候街上没牙的老太太和她开玩笑问她想找城里亲爹娘不,说去城里能享福,跟着亲爹娘吃商品粮,她站在那里笑着,也不吭声,再后来大一些就没人提这事了。 大人以为她忘记了,其实她还记得。 但也只是记着罢了。 她爹娘对她好,她两个哥哥都疼她,她觉得挺知足的,至于什么亲生父母,生下来就把她扔了不要她了,就算找到有什么意思呢? 冬麦来到城里,看着城里那么多车那么多人,每个人脸上都冷冷的,她觉得很遥远,并不敢想象她的亲爹娘也是这样的,生活在城市里的爹娘,就算有一天见到,她怕是也生不出亲切来。 所以这些事,冬麦不会去想,也不会去问,只当没有罢了。 收拾好了,自己也稍微洗漱之后,冬麦回到次卧,这时候林荣棠已经醒了,睁着眼睛,就那么望着天花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看到她进屋,有些呆滞地转过脸来。 冬麦便上去掰了掰他的脸:“你这是酒醒了?” 林荣棠有一项好处,喝了酒哪怕是醉了,睡一小会就没事了。 林荣棠:“我睡了多久?” 冬麦:“就一会。” 林荣棠还是有些头疼,挣扎着侧过身来。 冬麦见此,便过去帮他掐掐头。 冬麦手挺巧,这么掐了一会,林荣棠就舒服了:“媳妇真好。” 冬麦心里却是一直想着事,便说:“荣棠,你考虑没考虑过,咱们干脆到城里来开一个饭馆,到时候你忙别的,我来做鱼汤面。我今天看了人家卖凉菜的,大家都排着队买,我估摸着咱如果开个鱼汤面馆,买卖肯定好。” 林荣棠:“你想啥呢!怎么可能!” 冬麦想过林荣棠会不同意,但没想到他竟然想都不想就拒绝自己,她有些不高兴,手也停下,不再帮他掐了:“为什么不可能?我观察了,人家那个卖凉菜的,估摸着和咱一样,就是农村的,人家能干的,咱们过来开个店怎么了?” 林荣棠看冬麦不高兴了,便拉过来她的手:“冬麦,我不是说不让你干,我这不是怕你辛苦吗?你以为这种私营小摊小店好干吗,这都得卖大力气才行,起早贪黑的,你是我媳妇,我心疼你,你在家好好过日子不行吗?” 冬麦:“那你说,你对咱以后啥打算?就这样天天伺弄家里的地吗?你手头现在有多钱,好歹给我交个底。” 以前冬麦是不好意思问,脸皮薄,许多涉及自己的利益的,也就没太细说,含糊着,但她现在有点不乐意了。 她被人家当成要下蛋的母鸡,不下蛋就要扫地出门,她觉得她得豁出去,立起来,事关自己的利益,总要问清楚,毕竟她是这家的媳妇,不是这家的丫鬟,不能家里啥事都不知道。 林荣棠笑了笑:“能有什么打算,就这么过呗,还能怎么着?” 冬麦严肃起来,拽着他的手把他拽起来:“这事我们得好好聊聊,你不要嬉皮笑脸给我打马虎眼。” 林荣棠便笑不出来了:“冬麦,我是家里最小的,你看我两个哥哥都在外面,咱爹娘家里那些东西,早晚不是咱们的吗,分那么清楚做什么?” 听话听音,冬麦明白了:“咱们地里收的麦子,说是放在爹娘那里,其实都是合起来放的是吧?” 其实今年夏天收麦的时候,冬麦就觉得不对劲了,提出来过,但是婆婆那里一口一个生孩子压着,又说粮食放我们这里,我们这里有大缸能放,她也就没细问,毕竟才进门不到一年的新媳妇,跑过去婆婆那里一斤一两地算计麦子多少,她还是有点脸薄。 林荣棠听冬麦这么说,目光就有些躲闪:“也不算是合起来,这不都是我们的吗?” 冬麦:“那之前打的玉米呢,不是说家里用不了拿去卖,卖了钱,你说你收起来了,钱呢?” 被冬麦这么追问,林荣棠就拉下脸来了:“你问这么仔细,这是觉得我管不了钱?还是怕我怎么着?” 冬麦一脸平静:“我没觉得你怎么样,也没觉得你管不了钱,我只是需要你告诉我,我们是两口子,庄稼地我也出了不少力气,收了粮食,到底放哪里,这是咱们共同的事,我觉得你可以告诉我,我们一起商量商量。” 林荣棠便不说话了,就那么盯着冬麦看。 冬麦坦然地回望他。 最后还是林荣棠叹了口气:“冬麦,卖玉米的钱,确实都在爹娘那里放着,但她也就是给咱们放着,回头咱用啥钱,找她要就行了,这次我来城里,找她要了五十块。” 冬麦听了,笑笑:“原来咱们进城去医院,还得找娘要钱。” 林荣棠看着冬麦,冬麦明明在笑,但他却觉得很不对劲,他拉着她的手,让她坐下,哄着她道:“冬麦,咱家的事,确实是娘管着,但是娘也是为了咱们好。” 冬麦垂着眼,心想,我就是烦透了这个为我好,为我好,这叫哪门子的为我好,我不想你这么为我好可以吗? 不过她看看自己丈夫,还是说:“行,家里的事,既然没分开,那就没分开吧,毕竟爹娘也是为了咱们好,但是开饭馆的这个事,你看看行不行?你仔细想想,明天我们经过凉菜店,也能多看看。” 林荣棠没想到说了半天,她还能绕回来,头疼地道:“你想什么呢,怎么可能,你知道在城里开一个饭馆需要多钱吗?怎么可能给你那么多钱让你开饭馆!” 冬麦:“也不是非要家里出很多钱,我可以去娘家借钱,等我挣了,再还给娘家。” 林荣棠断然拒绝:“那也不行,咱爹马上就能退了,到时候村里会计的活就给我,我能领一份财政工资,家里还种着地,收成也不少,缺不了你吃,缺不了你穿,你别瞎折腾,安分在家,回头你怀上了,你好好在家养孩子是正经。” 冬麦顿时不想说什么了。 她闷不吭声地收拾了下自己东西,之后关上灯,上床睡觉。 窗帘是半开着的,林荣阳家这房子临着小区里面的一条小道,那小道上有路灯,路灯就这么照在了窗户上。 林荣棠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他在等冬麦说话,他知道冬麦的性子,冬麦憋不住,有什么事都想和他说说。 但是屋子里很安静,冬麦一直不说话。 他想起刚才冬麦那沉默平静的样子,心里就有些慌了,便对着窗前的光,开始数数,从一数到一百后,他咬了咬牙,凑过去,从后面揽住了冬麦:“生我气呢?” 声音却格外温柔。 第 7 章 第 7 章 第7章医院检查 冬麦并不太想搭理林荣棠,觉得和他说不明白,她心里甚至泛起一种说不出的悲哀,她想,自己想的事情,戴向红能明白,但是林荣棠为什么一口否决,他想都没想在城里开一个饭馆的可能性。 在他心里,自己就是应该在家带孩子吗? 况且,孩子还没影的事呢。 冬麦摇了摇头:“没生气,我刚才那么想,确实莽撞了,开饭馆要不少钱,我们现在确实干不成。” 林荣棠一听,便明白了,这是先暂时不想,但其实心气儿还在,还想以后有机会试试? 不过他不再提了,以后,他想想法,让她怀上,她兴许就忘记了,农村女人可不就这样,一个孩子就拴住了。 他笑着说:“没事,以后有机会再说,咱们明天检查完后,如果没事,我就带你到处逛逛,你看看想要什么,给你买,我听说城里有出口转内销的裤子,那都是好东西,还有港版货,穿上洋气。” 然而冬麦并不喜欢,对买什么也没兴趣。 刚结婚那会,林荣棠说给她买,她心里甜滋滋的,但现在想到花多钱是从王秀菊那里要回来的,回头还得向王秀菊报账,冬麦心里就觉得膈应,这样有什么意思呢。 冬麦:“还是想想明天检查的事情吧,你带够钱了吧,咱俩都得检查。” 林荣棠:“啥?咱俩都得检查?” 冬麦的目光淡淡地扫过他:“那当然了,生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这是二嫂说的,说都得检查。” 第二天林荣棠和冬麦是和戴向红一起过去医院的,路上坐的公交车,冬麦现在精神了,不晕车了,好奇地看窗外,看那些店铺,那些卖衣服的卖鞋子卖吃的的,有些店铺里人多,有些店铺人就少。 冬麦脑子里便幻想,如果自己开一个鱼汤面馆,会怎么样,会有人来吃吧,毕竟她炖的鱼汤,大家都说喜欢呢。 就这么瞎想着,已经到了医院,医院里人竟然很是不少,冬麦看得都眼花了,戴向红领着林荣棠冬麦直接过去了,过去后却是分男女的,分别检查。 戴向红当然不能带着林荣棠过去,就给他说了,这检查应该怎么怎么检查,让他自己去:“实在不行,我找个熟人带着你?” 林荣棠自然有些懵,不过还是表示自己过去检查就行,哪能太麻烦戴向红呢,再找别人带着也太欠人情了。 而戴向红自己带着冬麦各地方跑,一会儿这里抽血,一会哪里测什么仪器,冬麦看得眼花缭乱,就这么跑来跑去,医院消毒水的味儿很难闻,冬麦觉得憋气,好不容易跑完了,戴向红过去忙她的工作了,冬麦也赶紧跑出去院子里站着。 院子里其实也有味儿,但总比在医院里头强。 她等了好半天,也不见林荣棠出来,就有些纳闷了:“你怎么这么长时间?” 林荣棠躲开冬麦的视线:“也没什么,人多,得排队。” 冬麦:“原来有不少男的都来查这个啊?” 这对她来说是挺新鲜的,她以前一直以为男的一定没事,毕竟又不是男的生孩子。 林荣棠:“也就是顺便查查吧,都是大小伙子,看着年轻又壮实,能有啥毛病呢。” 冬麦想想也是,两口子便从医院出来,冬麦恰好看到那边一个摆摊卖烤红薯的,天冷,还吹着风,那红薯刚烤好,甜香的热气往人鼻子里钻,冬麦便动心了,她就看了看林荣棠,那意思很明显,她想吃。 林荣棠咳了声:“咱还得吃饭,还得回去,没多少钱了,这城里的红薯贵,不实惠,等下次来给你买。” 冬麦惊讶:“你之前还说给我买出口转外贸的裤子,我不要买裤子,就卖红薯,怎么现在就没钱买了?” 林荣棠硬着声音说:“检查费挺贵的。” 冬麦:“那你到底找咱娘要了多钱,这次检查费花了多钱啊?” 林荣棠:“你别管了,反正够用就是了,你要的,我下次进城给你买。” 冬麦眼里便冷了下来,板着脸说:“算了,就一烤红薯,家里也不是没有,谁还惦记着下次,不吃了!” 两个人也就没回林荣阳家,就在这附近找了个地儿歇脚,等着下午结果出来,结果出来后,就能回去了。 林荣阳说要带冬麦吃包子,冬麦却没什么兴趣:“不是说没什么钱了,省省吧。” 林荣阳:“吃包子的钱还有。” 冬麦看他说话遮遮掩掩的,觉得好笑,心想他生怕我问他还有多钱,所以不敢把话说实了。 于是她干脆说:“行,那就吃包子吧。” 两个人要了十个包子,冬麦吃四个,林荣阳吃六个,又要了一点稀粥就着,味道是真不错。 冬麦吃着这包子,留意看着周围的人,这地儿挨着医院,生意就特别好,不少来医院看病的家属都来这里买包子,也有医院上班的人过来买。 她想,自己的鱼汤面,如果也放这里卖,肯定比包子好卖,就是鱼汤面不好提着走,只能在店里吃,这是一个问题。 吃过饭后,林荣棠:“我过去看看结果出来了没,你在这里等着吧。” 冬麦:“我在这里等着也没意思,和你一起去吧。” 其实冬麦也有些忐忑,怕万一自己真得有毛病不能生,那麻烦就大了,自己只能离婚了,离婚后也嫁不出去了,以后怎么办呢,她心里一片茫然。 林荣棠:“你不是闻不了医院的味儿吗?在这里等着,我先去看看,没准也是白跑,这会结果够呛能出来。” 冬麦想想也是:“行,那你过去看吧。” 于是冬麦便外面等着,林荣棠进去。 林荣棠走进医院院子后,回头看了看,冬麦穿着薄翠花夹袄,很安静地站在树底下。 林荣棠收回了目光,快步进去了医院,先去了男科那里,找到了人家大夫,大夫对林荣棠这个名字倒是有印象,拿眼看了他好几次:“你帮人来取的?” 林荣棠陪笑着:“是,帮我兄弟取的,他没事吧?” 大夫便抽出来资料,给他写结果,笔哗啦啦地写,写完了,拿起红印泥“啪”的一声盖了一个戳。 林荣棠拿过来快速地看,看到后面写着一切正常,他总算松了口气。 他抓住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给了人家十块钱,让人家代替自己检查了,检查结果当然正常的。 他将这张纸小心地放到了自己带来的夹子中,像是放一个传家宝贝。 他想,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他都要留着这张纸,上面陵城第一医院的大红戳盖着,这证明了他林荣棠是正常男人。 他揣着自己这张证明,又去了妇科那里,结果也很快拿到了,一切都是正常的,并没有什么异常,女大夫就要拿印泥来盖章,谁知道这个时候恰好有一个病人过来,那个病人检查结果已经出来了,结果不好,就在那里哭,大夫接过来结果看了看,之后就和她谈,谈这件事到底怎么回事。 林荣棠的目光落在桌子上,桌子上放着钢笔,那是刚才女大夫用的钢笔。 桌子上也放着刚才那个病人的检查结果,上面写着“不易受孕”四个字。 林荣棠的心砰砰直跳,他脑子里两个小人在打架。 一个告诉他,反正自己拿到了没事的证明,就这么算了。 另一个告诉他,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不来这么一下,以后还是得闹腾,别人会问为啥你们没孩子! 林荣棠又想起刚才冬麦和自己说话的样子,神情淡淡的,已经没有了最初刚结婚时候的甜蜜。 许多事,他并不能做到让她完全满意,婆媳之间,家里的钱,还有孩子,太多事了。 他想留着冬麦,但是好难。 这个时候女大夫已经起身了,她正详细耐心地和那个病人说话,背对着他。 林荣棠一咬牙,拿起了女大夫的钢笔,眼瞅着那边的“不易受孕”四个字,快速地在冬麦的诊断书上添加了这四个字。 添加好后,他放回了钢笔,一切都没被发现。 他轻出了口气,却故意不耐烦地说:“大夫,什么时候好啊?我们这里还等着呢!赶紧给我们盖章吧!” 那女大夫一听,这才记起来,回过身,很抱歉地看着都林荣棠:“对,我这就给你盖,这不是一打岔,忘记这事了。” 林荣棠便绷着脸说:“是这个吧,我自己盖上得了!” 说着,不由分说,已经拿起来啪的一声盖在自己那张纸上了。 女大夫走过来,大致扫了一眼,是刚才那张自己开出的诊断证明,也就没说什么。 林荣棠走出诊断室后,心在狂跳。 他刚才强行自己给自己盖了章,之后拿着的时候,用拇指盖住了自己刚写下的那几个字,他就赌那个大夫不会特意要过去再仔细看了,果然成功了。 他到了一个角落,看看四下无人,打开来,其实大夫的字迹很缭乱,并不好模仿,他自己添加的,看着就有些别扭,不过那些字上面有大红章,鲜红的大红章带着迫人的权威,便将这些别扭都合理化了。 他重新将那诊断书收起来,深吸口气,走出了医院。 他想,这辈子,冬麦是他的了,永远是他的。 她不可能再嫁给别的任何男人了。 第 8 章 第 8 章 第8章冬麦的绝望 冬麦拿到结果后,当时就哭了。 蹲在那里,埋头抱着膝盖哭。 医院旁边的街道上车来车往,她的身边就是她的男人,可她却觉得孤独,孤独到天底下好像只剩下她一个人。 她不明白这个世界怎么会这么对待她,在农村,女人生不出孩子意味着什么她知道,她估计会被离婚,离婚后也嫁不出去了,或者只能嫁给那些带了孩子不需要再生孩子的男人了。 她不会再有孩子,除非给别人当后娘。 林荣棠心疼地抱住了冬麦,这一刻他不是不后悔,但是事情已经做了,他没法回头。 他陪着冬麦一起蹲在那里,抱着冬麦:“没啥,真得没啥,你看人家说结果无异常,又说不易受孕,意思是你没什么毛病,不需要治,只不过不容易怀上,不容易怀上也不是说彻底怀不上,我们还是有机会的,慢慢来,兴许就能怀上了。” 然而冬麦还是难过,她仰起脸,用盈满了泪的眼睛望着林荣棠:“果然是因为我,原来我真得有问题,我不容易怀上,咱娘平时骂我的话都是对的,是我对不起你,都是因为我!我真得对不起你!” 她满是自责和愧疚,她想起她甚至怀疑过也许是林荣棠的问题,想着一定要拉他一起来查,她就说不出的难受。 怎么可能是男人的问题,一切都是自己的问题啊! 林荣棠继续抱着冬麦哄,抱着她说了很多好话,告诉她以后王秀菊说她,他一定会护着她的,还告诉她以后他挣了钱,都交给她管着,还告诉她就算一辈子没孩子,他也愿意,两个人都要做一辈子的夫妻。 最后他说,这个检查证明他们自己收着,不让娘看到,就告诉王秀菊两个人身体都没事,省得王秀菊对冬麦不满。 “这件事,就你我知道,嫂子那里也不会往外说的,咱们自己知道就行,娘那里如果问,咱就咬死没问题,这样她也不能说你什么。” 冬麦感动得一塌糊涂,她没想到林荣棠竟然能这么为自己着想,抱着林荣棠差点又哭出来。 他对自己太好了,真得太好了,她想这辈子,她再也遇不到一个这么对自己好的了! 林荣棠哄了冬麦半天,总算不哭了,夫妻两个手拉着手过去找了戴向红,把这事给戴向红说了。 戴向红一听就皱眉,让冬麦拿出来看看,她看到大红戳下面盖着的“不易受孕”,纳闷了;“既然结果正常,怎么就不容易受孕呢?” 林荣棠叹了口气:“可能就是这个体质吧,反正人家医生查出来的,说是不容易受孕,人家还说也不一定,说就是一个运气问题,赶巧了可能就能生了,谁知道呢!” 戴向红也不太懂,虽然她在医院工作,但她只是一个护士,妇科这些太专业,她自己生了一个孩子,现在三岁,托给姥姥带着,平时根本不操心,哪知道那些。 她有些同情地看着冬麦:“你也别灰心,既然不是说彻底不能怀上,那也就是还有希望,我听说放松心情,可能就怀上了,你慢慢来吧。” 冬麦红着眼圈说:“只能这样了。” 妯娌两个在这里说话,林荣棠便先出去了。 戴向红看着林荣棠的背影,担忧地问冬麦:“荣棠怎么说?你看他那意思?” 虽然和冬麦就见过几面,但还算挺投缘的,人都说妯娌处不好关系,可她在城里,冬麦在乡下,她也不贪图农村婆婆那点东西,所以两个人都是合得来,她真心为冬麦担心。 提起这个,冬麦眸中泛起浓浓的感激:“他对我很好,安慰了我一番,一点也没有怪我的意思,他还说如果咱娘说我,他会帮我……” 可以说,从昨天到现在对林荣棠的不满,此时此刻全部消散了,她心里只剩下感动和歉疚。 戴向红也松了口气。 她和那个婆婆不熟,结婚后一年也就见一两次,但她知道那个婆婆的性子,反正不招人待见就是了,如今林荣棠肯瞒着,那倒是省了不少事。 于是安慰冬麦说:“那就好,反正你也别太往心里去,放宽心就是了,慢慢来,我认识的一个,人家结婚十年没孩子,结果后来突然有了,还一口气两个!” 当然了,这是计划生育前的了,现在要开始施行计划生育了,不能生两个了。 冬麦点头,又谢过了戴向红,才告别了她。 冬麦跟着林荣棠往公交站去,路上林荣棠一直哄冬麦,又说要给冬麦买烤红薯,然而冬麦现在哪有那个心情,一点不想要了。 等公交车的时候,恰好遇上了沈烈,沈烈也在等,见到他们便过来打招呼。 冬麦现在没心情和人说话,只勉强笑了下。 沈烈自然看出来了,冬麦眼圈还是红的。 林荣棠有些尴尬,对着沈烈笑了笑说:“没啥,为了衣服,有件衣服,她想买,我说太贵了这次先别买,没让买,为了这个和我闹呢。” 如果是平时,冬麦一定会恼的,不带这么抹黑她的,她没有这么不懂事,可是现在,她没那心情,也就随他说去了。 再说,不懂事总比不能生强。 沈烈显然是有些惊讶,浓眉耸了耸,忍不住看了冬麦一眼。 冬麦别过脸去,看着远处的人。 沈烈咳了声:“那你就给嫂买呗,其实也没多钱。” 林荣棠:“买啥买,她衣服够穿!” 说话间,通往他们公社的公交车来了,他们也就上去了,这车不是始发站,空座并不多,只剩下最后一排了,沈烈见此,就让冬麦挨着窗坐:“容易晕车的人,看看外面风景能好受点。” 冬麦点头表示感谢,无声地过去了靠窗位置,之后便一直看窗外。 林荣棠挨着冬麦坐,沈烈挨着林荣棠,两个男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林荣棠随口问起沈烈认识路奎军的事,沈烈就说是之前部队就认识的,人家帮过他,算是他前辈,林荣棠纳闷了:“你在部队都干啥啊?” 说这话的时候,他看着沈烈脸上的那条疤,很浅淡,但是阳光好的时候,还是能看到,这让林荣棠在沈烈身上看到了一种陌生的气质,一种不属于他们这个落后村子的、遥远神秘而彪悍的什么气质,这是林荣棠说不清楚的。 沈烈却并不提,只是淡淡地说:“部队上的事,无非就是那些,也没什么好提的,再说现在也退了。” 林荣棠:“你接下来什么打算?其实你认识路奎军,让他带带你,做个买卖,看看成不?” 路奎军是做羊绒起家的,他做成了后,当然有不少村民就开始效仿,不过这并不好学,一个是梳绒机那玩意儿挺贵的,一般人买不起,自己改装的话也是一个技术活,一般人搞不定,所以你想搞,你得认识人家能人,让人家帮你改装,如果你没本钱没人脉,那就没梳绒机,另一个则是,这羊毛去哪里进货,羊绒去哪里卖,那得有路子才行。 他们陵城这里根本不养羊,得去人家内蒙古弄羊毛,隔着这么大老远,没门路哪成? 最后一个,那才是最麻烦的,羊绒是国家的专控商品,是不允许农民私底下经营的,所以现在大家搞羊绒,也就是偷偷摸摸在家里搞,不敢大张旗鼓,万一被查出来,只怕是要罚钱了。 沈烈笑了:“是,我也是正想着这事,不过我没什么本钱,如果真和人家合伙,那不是干靠着人家挣钱吗,也不带这么占人家便宜的,所以我想着先从他那里揽点小活,最近他又进了一车的货,不过那批货不太行,得先手工捡捡才能上梳绒机,要不然里面苍耳羊粪蛋什么的会卡机子,他这批货量不小,一个人搞不完,到时候有一部分直接运到我们村,我帮他打整干净了,他再去梳绒就行了。” 林荣棠连连点头:“行啊,这活儿稳赚不赔,就是脏点累点!” 沈烈:“我一大老爷子,倒是不怕脏累,不过我一个人肯定干不完,人家得赶工期,苏联那边,羊绒价格起伏挺大的,影响着国内的市场,不抓住时机,运气不好就得赔钱,所以我这里得尽快,到时候咱们村里谁闲着,可以过来帮忙,我给点工钱。” 林荣棠:“哟,这敢情好,你这是给大家送财路来了!” 沈烈笑着说:“等这次挣了钱,你那二百我就还你。” 林荣棠:“我们兄弟,谁跟谁,你倒是先紧着别人还。” 林荣棠知道,为了结婚的事,沈烈还欠了别人钱,他那二百倒是不着急,想想沈烈也够惨的,那个什么孙红霞,可算是把沈烈给坑惨了。 这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冬麦就靠着窗外,傻傻地看着窗外。 窗外已经是黄昏了,夕阳落下,晚霞美得像一块轻薄的纱,将初冬时候的乡间轻轻地罩住,一切都变得朦胧温柔起来,冬麦什么都不愿意去想,就那么看着这晚霞,看着远处随着公交车而逐渐向前移动的树。 当那火红的夕阳终于落在她的眼睛中时,她垂下了眼。 心里却在想,这可真是不幸的一天啊。 第 9 章 第 9 章 第9章剪羊毛 公交车晃悠着,总算到了公社旁边的那条村路上,林荣棠一行三个人就在这里下了车,下车后,剩下这段土路就得走回去了。 林荣棠扶着冬麦:“没晕车吗?” 冬麦摇头:“没。” 林荣棠:“那就好,这个时候也没什么顺路车了,我们慢慢走回去。” 冬麦其实是有些累了,身心俱疲的累,不过还是点点头:“好,慢慢走吧。” 于是一行三个人就这么往村里走,晚上村子黑灯瞎火的,还有谁家的狗汪汪地叫,村里的路并不好走,三个人就这么深一脚浅一脚地走。 天冷了,夜里风起来了,吹着路边已经没几片叶子的树,还有谁家坟头挂着的白幡,发出簌簌的声音,有点瘆人。 林荣棠下意识握住了冬麦的事:“没事,周围就是村子,别害怕。” 冬麦呆呆地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她脑子里还想着生孩子的事,根本没害怕。 正走着,猛地前面窜过来一个白球儿,就从林荣棠和冬麦脚底下飞过去,林荣棠本来心里就有鬼,现在猛地看到,吓得没站稳,踉跄了几步。 沈烈一个箭步,就追了上前,快得让人看不出人影。 冬麦却是没什么反应,就那么茫然地看着,她现在对除了生孩子之外的事反应有点慢,没明白这是怎么了。 林荣棠大口呼气:“没事了,冬麦,你不用怕!” 他说着让冬麦不要怕,其实他声音带着抖。 冬麦看向沈烈的方向,沈烈扑过去,将那玩意儿逮住了,竟然是一只兔子,并不算太大的兔子,白生生的,被沈烈拎着两只耳朵揪住,睁着一双红眼睛,吱吱地叫,看着怪可怜的。 林荣棠:“竟然是兔子!” 沈烈:“这兔子估计才几个月大。” 冬麦:“它真可怜。” 才几个月大就没娘了,还被人抓住了。 人家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就是过个马路吗? 沈烈听了,一噎,看了眼冬麦,只好说:“那就放它走吧。” 冬麦赶紧阻拦:“别放啊,好不容易抓到的,放了多可惜。” 沈烈没脾气了:“嫂子,这兔子给你了,你随便处置。” 冬麦:“那多不好意思啊,你捉住的。” 林荣棠也说:“对,你捉的,你还有这能耐,真看不出来,刚才这身手可真快。” 沈烈:“兔子从你们俩跟前滚过,我才捉住的。” 林荣棠还要说什么,冬麦却已经不客气了:“行,我可真要了?” 沈烈笑了,看向林荣棠:“嫂子喜欢,给她吧,反正这小东西,宰了吃也没几两肉,我也不没闲工夫喂着。” 林荣棠:“那就不客气了。” 说着,便说了冬麦两句:“你说你也真是的,见了什么都想要,哎!” 冬麦从沈烈手里接过来兔子,小兔子可怜兮兮地摆了摆白耳朵,冬麦更心疼了,忍不住顺着它的毛,至于林荣棠说的话,她根本不在意。 反正她这个人虚荣贪心,想买衣服,想要兔子,随便别人怎么想吧。 或许是这只兔子安抚了冬麦,回去的路上冬麦也有劲了,走得挺快的,到了家后,先把兔子给安顿好了,又洗了洗,上炕睡觉,竟然很快睡着了。 第二天,王秀菊自然很早就过来了,问起来医院看病的事,林荣棠直接告诉她两个人都没问题,还说人家大夫说了,这种事不能着急,就是看运气的问题。 王秀菊听了,倒是也放心了:“行,那你们尽快,人家都问我呢,说你什么时候抱孙子,我都不好意思往人堆里站。” 林荣棠自然答应着,冬麦心虚,没怎么吭声,不过对王秀菊倒是殷勤了许多,给王秀菊倒水喝。 王秀菊看她这样,有些纳闷,这儿媳妇其实是死倔死倔的性子,怎么今天竟然改性子了?不过她也没当回事,改不改的,反正关键是生孩子,生了孩子,怎么都行,再这样不生孩子,她可是受不了了。 林荣棠看冬麦这样,自然知道她的心思,以为自己生不出孩子,心里歉疚,所以就懂事了孝顺了。 他送王秀菊出门的时候,笑着说:“娘,冬麦身子没问题,能生,而且你看,她现在越来越懂事了,也知道孝顺敬重你了。” 王秀菊对此很受用:“那不是应该的吗,儿媳妇伺候婆婆天经地义。” 说话间,王秀菊看到几个人往沈烈家这边走,她就想起来了:“对了,沈烈家说是弄了一批羊毛,要让村里人帮着打理羊毛,听说给工钱,按照斤两算,一天大概能挣一块多钱,现在是农闲,地里活不多,我看不少妇女都报名要干,冬麦反正也没什么事,让她做了饭就去剪羊毛吧。” 林荣棠:“她鼻子不好,不能闻奇怪的味儿,我估计那羊毛味儿挺大的——” 王秀菊没等林荣棠说完就嚷嚷开了:“她是地主家小姐还是怎么了,这么娇气,一天能挣一块多,这么好的事,她死活不愿意干?你看我老林家是养这种吃干饭人的人家吗?” 林荣棠:“地里活不多,不过也得干啊。” 王秀菊:“你去忙地里,让冬麦去剪羊毛挣钱。” 这母子两个正说着,冬麦听到过来了,笑着说:“娘,我听你的,回头我去剪羊毛,挣钱呢,不挣白不挣。” 王秀菊满意了:“这才像话,你好好干。” 沈烈说的那批羊毛是第二天傍晚时候运到的,找了几个邻居帮着卸车,就卸到了他家里,都是麻绳编织袋子,里面鼓鼓囊囊的羊毛,沉甸甸地抬进去,码在院子里。 卸完后,沈烈拿出烟来,这还是之前办喜事留下的烟,大部分退给人家商店了,不过有一些拆开的没法退,就留着,沈烈现在正好分给帮忙干活的,一人一盒,灵芝牌的。 农村人一般不舍得自己买盒装烟抽,都是自己拿着土烟叶来卷,一人给一盒,这是大手笔,大家都很珍惜,掏出来一根抽了,其余的小心翼翼装裤兜里。 这个时候也有妇女围上来看热闹,沈烈便打开一个麻袋,打开后,里面的羊毛就呼啦啦出来了。 说是羊毛,其实里面许多都还带着皮子,又混着羊粪蛋子和苍耳,碎叶子什么的。 沈烈抓起一把来,给大家说,这个得拿剪子把羊毛给剪下来,再把脏东西给捡出去,还有一些残余的不好剪的,用铁梳子把上面的羊绒给梳下来。 他给大家说清楚了,周围妇女都觉得挺好的,算一算,勤快点,能挣好几块钱,现在孩子上学,一学期书本费七块,学费八块,也就是十五块,哪怕在沈烈这里挣五块,也能顶不少事呢。 况且,现在农闲,农村妇女呆在一起无非就是说闲话织织毛衣,没什么正经事,要入冬了,去哪里寻这种好事呢。 大家都挺积极,说要跟着干,沈烈便让大家登记,谁来的话,第二天早上八点就过来,给大家分一袋子,自己拿着剪子,打理出来的羊毛按斤算钱,一斤一毛钱,一天打理二十斤就是两块了。 林荣棠和冬麦也在,林荣棠帮忙抬麻袋,分了一盒烟,冬麦挤在那里看,最后也跟着登记了。 晚上回去,说起这个事来,林荣棠却是摇头:“沈烈在外面时间长了,大手大脚,根本不会过日子,之前孙红霞毁婚,本来就敢要他们赔钱,他打肿脸充胖子没要钱,现在帮着抬抬羊毛,竟然给了一盒烟,他啊,这还是幸亏没钱,以后有钱了还不知道怎么糟蹋呢!” 冬麦看了一眼桌上的那盒灵芝:“你得了一盒烟,偷着乐呗,怎么得了便宜又卖乖!” 林荣棠:“我就是说这个事,沈烈这个人哪,其实挺能干,但是花钱太大手大脚,确实不是过日子的人,那个孙红霞怎么突然要和他闹离婚,说不定就是因为人家看出来什么了,要不然至于吗,黄花大闺女嫁过来,屁股还没坐热就离了。” 冬麦听他说了半天,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她在操心着她的兔子,这两天她去外面割了一点草来喂兔子,小兔子吃得挺欢的,不过天冷了,她得给小兔子搭一个窝让它住,免得冻着,明天还得抽工夫再去割点草。 另外她还得抽时间过去一趟她娘家,她想和娘家说说陵城里面开饭馆的事,自己没法干,看看娘家愿意去干不。 林荣棠说了半天,见冬麦根本没往心里去,反而在那里抱着兔子玩,也就不说了:“一只兔子,至于么,满地乱跑的小玩意儿。” 冬麦没吭声,如果按照她以往的脾气,肯定会呛他两句,但现在她不易怀孕了,弱气了,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吧。 第 10 章 第 10 章 第10章回娘家 冬麦家村子叫东郭村,其实村里没有姓郭的,也和以前课本上那个东郭先生没关系,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叫东郭村,反正就这么叫下来了,东郭村旁边还有一个西郭村。 东西郭村就隔着一条过道,距离特近。 冬麦回到娘家,还没进门,就看村里妇女围上来,压低了声找她打听,问她“西郭村孙家那闺女到底怎么回事”。 “听说才嫁过去就闹着要离婚,男方那里来人谈了半天,也不知道到底咋啦!” “我看那小伙子挺精神的啊,听说还是退伍军人,这不是挺好的一对象,怎么就闹离婚,是不是小伙子有啥毛病?” “冬麦,你家和那小伙子家不是对门吗,你听说了啥不?给我们说说?” 冬麦被七嘴八舌地问,可她哪里知道啊,不过看着沈烈那么可怜还要被怀疑“是不是有啥毛病”觉得这也太憋屈了,就顺势替沈烈说了几句话:“挺好的人,退伍的,做事也大方。” 村里人还想问别的,幸好她嫂子出来,她赶紧跟着嫂子进家门了。 冬麦有两个哥哥,大哥叫江春耕,二哥叫江秋收,本来江春耕和江秋收之间还有一个女儿,生出来几个月大就没了,不过冬麦她娘还是给这个女儿留着一个夏字。 也是因为这个夭折的女儿,冬麦她娘很想要个女儿,当时冬麦被知青父母扔了,她就捡回来养着。 现在两个哥哥都已经结婚了,和她娘分开住,不过遇到什么事,还是合一起吃饭,虽然偶尔有些婆媳矛盾,但大面上也能过得去。 谁知进家门,她娘她大嫂也问起来孙红霞的事,毕竟这种事太稀罕了,听都没听说过,进了人家门,证都领了,竟然闹着离婚。 冬麦还能怎么着,又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一遍,她娘她大嫂重点打听了沈烈的情况,她打心眼里并不太待见沈烈,不过不得不说沈烈人其实还不错,便摆了一些事实,说了沈烈的家世,沈烈当兵立过功,沈烈给他们送鱼,沈烈捉兔子,还有沈烈跟着路奎军弄羊毛。 她娘胡金凤一听:“这小伙子不错啊,挺能耐的,这不是挺好一女婿吗,怎么就不要了?” 冬麦更加无奈了:“不知道啊,说他穷……” 她大嫂谢红妮说:“我听出来了,其实就是穷大方,没钱,还挺大方,怪不得呢。” 胡金凤想想,觉得有道理。 冬麦:“估计吧。” 谢红妮:“孙家又张罗着给她闺女找女婿呢,听说现在已经开始相亲了,不过也不好相,她家就那么摆了前面女婿一道,你说谁敢娶啊?孙红霞她娘也气得要命,听说都吃不下去饭,不过孙红霞倒是挺看得开,前几天还看到她去庄稼地里锄草呢。” 冬麦:“人家自己能看得开就行,人家既然敢做这种事,说明人家心里有底,反正自己做的决定,自己能承受就行呗。” 冬麦这么说,却是想,自己要孩子艰难,以后难免受气,如果够狠,干脆离婚,那才叫痛快呢。 她这么一说,胡金凤和谢红妮自然一起说她,甚至拿林荣棠举例。 “比如你和咱家女婿,你如果哪天闹着要离婚,总得有个缘由吧,好好的女婿,哪能随便就离?” 说这话的时候,恰好她大哥江春耕进来了,一听这个,便说:“冬麦如果要离婚,那肯定是林荣棠那小子不好,想离就离呗,离了再揍一顿那小子!” 胡金凤瞪他一眼:“我们娘俩说话,你瞎说什么!” 冬麦便冲她哥哥笑了:“还是我哥好!” 她这个大哥比她大七岁,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文化没多少,但是打过不少架,远近几个村有名。 他十几岁那会子,正赶上大队里闹腾,有人来砸家里的锅,他回手抄起一块板砖,说这是我家吃饭的家伙,谁敢砸,我就和他拼了。 半大小伙子,却一股子不要命的狠劲,那些人还真怂了。 再之后那段没处讲理的日子,江春耕凭着手里的板砖,做到了人人怕,你闹腾别家可以,不能来我家,江家日子过得竟然还算太平,熬过了那一段。 江春耕虽然在外面打架斗殴,可是对冬麦这个妹妹却很疼爱,小时候胡金凤去地里干活忙,没法看着冬麦,冬麦可以说是在江春耕背上长大的。 长大后,江春耕也疼冬麦,疼到什么好吃的都给她留着。 旁边胡金凤无奈,说儿子:“你啊你,就是惯着她!” 江春耕:“吃饭吧,我爹宰了一只鸡,炖了。” 鸡自然是为冬麦特意宰的,江春耕去野地里采了点蘑菇,也都放进去了,炖得香喷喷,胡金凤把最好的鸡腿肉放到了冬麦碗里。 冬麦没吃,转手给了旁边的小侄子,小侄子三岁了,叫满满,长得特别壮实,就一胖墩。 冬麦吃着饭,慢条斯理地和她爹说起来,说上次去城里检查身体,结果看到人家开饭馆,多么多么挣钱。 “爹如果能去城里开,那买卖肯定好。” 她这么说了后,她爹江树理倒是有些兴趣,详细地问了问,她娘却觉得,陵城房租肯定贵。 “那不是咱们能负担得起的,得下本钱才行,万一赔了呢?” “再说了,谁知道接下来怎么着,说是改革了,让大家可以做小买卖了,但这政策一天一个样,我看咱先别折腾,慢慢看着再说呗。” 这倒不是胡金凤胆小,实在是过去经历的那些事吓怕了,一会一个样,没个准,平头老百姓就是草,还不知道这风向怎么吹呢,哪敢冒头,怎么也得多看看,等真得落实在了,再看看怎么干。 江树理叹了口气:“就你这样,吃屎都没个热乎的。” 胡金凤瞪眼:“你说啥呢?” 老两口差点吵起来,冬麦赶紧劝架,于是折中,说能不能去公社里寻个地方开个汤面馆,或者一开始就摆个小摊就行,都不用支多大摊子,等后面看着生意好了,再盘一个店面来做就是了。 这倒是中了胡金凤下怀:“这个可以,回头你就做起来,挑着担子去公社卖,我帮着你一起卖,反正没太多本钱,咱这就是摸着石头过河。” 谢红妮也赞同:“到时候我抱着咱家满满过去帮忙。” 于是事情仿佛就这么定了,大家热火朝天地说起来。 冬麦是在要出门的时候,和她娘说了下自己不容易怀孕的事,很轻描淡写地说,就好像说今年我们玉米卖了多少斤挣了多少钱。 她娘开始听到都没明白:“啥?” 冬麦:“就是不容易怀上的意思。” 她娘张着嘴巴,愣愣地看着她,后来眼泪就唰的一下子流下来:“怎么这样?怎么这样呢,医院说什么了吗?这得去看看啊,咱们南边村里有一个老中医,人家开的药灵,这几天人家老中医去城里看孙子了,等过两天人家回来,你就让人家开个药。” 冬麦其实不太信什么老中医,她去了医院,看人家那仪器,一看就是实现了四个现代化,人家能不如那老中医? 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医院也没提什么办法,既然这样,那就试试老中医吧,于是说好了,过几天来娘家看中医。 当天回到家里,她和林荣棠提起来:“医院没给开个药什么的吗?” 林荣棠:“没有,人家说这个就是身体本身不容易受孕,也不是什么毛病,就是这么一个特性。” 冬麦便提了自己娘家说的中药,林荣棠皱眉了,不过还是说:“试试也行。” 冬麦点头:“总是个法子,也许能成呢。” 吃过晌午饭,林荣棠去地里忙活,她就赶紧过去沈烈家了,沈烈家便已经来了不少妇女,大家都各自分了一堆的羊毛,仔细地挑拣里面的杂质,挑拣好的羊毛确实顺多了,没了杂质,羊毛里面都能看到白色的羊绒了。 大家看到冬麦过来,和冬麦打招呼,有几个和冬麦关系不错的,便催着冬麦赶紧去找沈烈要羊毛:“快点干吧,我们都剪了一上午了!” 冬麦不敢耽误,便过去西屋找沈烈,沈烈正在那里收拾羊毛袋子,大冷天的,他竟然只穿了一个薄汗衫,而且袖子还是挽起来的,露出胳膊来,那胳膊和林荣棠的很不一样,林荣棠的白,沈烈一看就是被太阳晒过的。 冬麦有些意外,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沈烈听到动静,一回头,看到是她:“嫂子怎么这会才来?” 冬麦:“回了趟娘家,有点事。” 沈烈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指了指旁边:“这边都是,里面是半袋子,估计差不多够你捡一下午的。” 冬麦见了,便随手提起一袋子来,可谁知还挺沉的,她没提防,人竟然被这么一坠,差点站不稳。 沈烈赤着胳膊过去,轻松拎起来,直接出了屋,冬麦赶紧跟上。 沈烈将那袋子放在那群妇女旁边:“你坐这里吧。” 说着,从旁边用脚踢过来一个小马扎。 冬麦赶紧拿了那小马扎坐下来,打开袋子,开始剪羊毛,不过也是她运气不好,她这一袋子就比别的更脏,味道也挺大的,她被呛得直接咳了两声。 旁边坐着的是刘金燕,和她关系不错,探头看过来:“你怎么也没挑挑啊,这一袋子一看就难捡,费功夫更大!” 冬麦叫苦,心想她哪知道还要挑,就随手指了一袋子,谁知道运气这么不好,便说:“赶上了,就这么着吧。” 刘金燕见沈烈还在旁边搬袋子,便笑着说:“沈烈,你欺负人家冬麦,亏你还一口一个地叫人家嫂子,你就是这么对嫂子的?” 沈烈听到这个便笑了,笑望着刘金燕:“嫂,瞧你说的,就跟我十恶不赦一样,我给她换还不成吗?” 冬麦不好意思,连忙说:“不用,反正早晚都得有人捡,我不用换。” 沈烈却不由分说,直接提走了她面前那一袋子,又给她提来一袋子新的,这一袋子果然就干净一些了,至少没那么多脏东西,相对也容易出更多羊毛。 沈烈去忙别的了,刘金燕小声说:“他脾气挺好的,遇到这种事,你说话就是了,不然白白自己吃亏。” 冬麦:“我本来就来晚了,也就不想挑挑捡捡的。” 刘金燕噗嗤一声笑了:“你说你,至于么,你就是脾气太好了!和他不用客气!” 冬麦愣了下,心想,为什么和沈烈不用客气?因为他脾气好吗? 沈烈确实脾气挺好的,他在同辈中年纪不大,见到人就叫嫂,爱笑,平时也爱逗人,大姑娘小媳妇都喜欢他,这样随和的一个人,大家想当然地认为,他可以吃点亏没关系? 刘金燕看她那样,便解释说:“他一般不会和咱们女人计较,所以你有啥不满就提,没事的,你啊你,什么事要放开了,开个玩笑就把事解决了,多好?你不说话,只能吃闷亏。” 冬麦想想也有道理。 不过她确实不太放得开,至少不会像刘金燕那样和沈烈很自在地开玩笑,可能因为最开始她见到他就觉得不是好人,那个时候吓到了,后来就开不起来玩笑。 而他见了她,也不会开玩笑,即使偶尔笑,也是很客气的样子,她更是和他随便不起来。 第 11 章 第 11 章 第11章喝中药 冬麦剪了两天羊毛,剪的羊毛可以马上去过账,当然也可以自己先放一边攒几天,到时候一起算钱,冬麦剪了两天后,便去找沈烈过称,差几分钱不到三块,沈烈给她三块钱,他找了找,特意找了三个新的一块钱给她。 她拿到三张崭新的一块钱,还是挺高兴的。 以前在家里干农活做家务,结婚后还是干农活做家务,在家是姑娘,管不着钱,嫁人后林荣棠的钱也到不了她手里,她现在挣这三块,哪怕不多,也觉得是自己的钱了。 沈烈一抬眼,看她那喜滋滋的样子,觉得好笑:“你明天不干了是吗?” 冬麦:“还想干,不过明天一早我得回趟娘家,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怕万一耽误了呢,这里人多手乱,别回头弄岔了。” 年轻姑娘媳妇还好说,年纪大的,脸皮比较厚,什么时候都能豁出去,偷偷从人家那里抓一把在自己袋子里也是有的,她就干脆先结清了。 沈烈拉上抽屉,听到这个随口问:“怎么又回娘家?” 冬麦便默了,没吭声。 她并不想编瞎话骗人,不过吃中药的事,还没想好怎么和人说,反正自己不易受孕的事,不好让人知道。 沈烈见冬麦不说,意识到自己多嘴了,忙道:“最近农闲,多走动走动挺好的。” 冬麦便点头:“嗯,那我先走了。” 冬麦第二天一早就骑着车子回娘家了,娘家带着她过去看那个中医,号了号脉,人家说确实是不好受孕,中医上叫寒气阻塞,人家老中医说:“你这个毛病,医院里是查不出来的,这都是没形的,是气学,医院里那些人懂什么,他们不懂这个。” 胡金凤赞同,连连点头:“可得麻烦你给开开药,调理调理,要不然你说孩子怀不上可怎么办呢!” 冬麦听着这老中医竟然和医院得出结论一样,想着自己果然是不好怀孕,人家老中医兴许能有点本事,就也认了。 老中医给开了五副药,说是能吃半个月的,半个月后,再过来找他拿,中药的钱,是胡金凤给付的,冬麦忙说:“娘,我挣了点钱呢。” 胡金凤:“得,你那点钱自己留着吧,娘给你调理身子。” 冬麦有些愧疚,又有些难受,不过她想想,也只能靠娘家了,林荣棠手头也没什么钱,钱都被婆婆攥着呢,可自己肯定不能和婆婆说要吃这种中药,从她手里要钱,不说清楚是不行的。 冬麦提着那五副中药,偷偷摸摸地进村了,她不想让人看到,就从村后头小路走,谁知道她正走着,就听到那边哗啦啦的动静,她看过去,那边的人也正好抬头看她,竟然是沈烈。 原来沈烈推着一个手推车,手推车上都是从羊毛中捡出来的石头羊粪蛋什么的,正在那里往大坑里倒。 冬麦顿时脸红了,她觉得自己仿佛做贼被捉住了:“你,你倒土呢……“ 也不知道说什么了,结结巴巴的。 沈烈目光扫过她手中提着的那一大网兜中药,点了点头。 冬麦:“我刚从娘家回来,我先回家了,等会过去你那里剪羊毛。” 沈烈:“好。” 冬麦特感激沈烈,他竟然没多嘴问自己为什么提着一兜子中药,甚至连多余的话都没说,他但凡多问几句,冬麦只能更尴尬。 她太感激他了! 冬麦做贼一样跑回家,将那几服药收了起来,之后就赶紧过去沈烈家了,谁知道过去的时候,恰好她婆婆竟然也在,正在那里揣着手站着打听。 她婆婆一看到她,就没好气了:“冬麦,你咋回事,一早干嘛去了,这个时候才来,不让你下地干活,是让你来这里挣钱,结果你人呢,竟然这会子才来?你这是要当娘娘吗,太阳晒屁股才起来?” 冬麦低头说:“我刚才在洗衣服。” 王秀菊:“洗衣服?你晚上不能洗衣服?洗衣服就是顺手干了,洗衣服哪能耽误正事呢?” 冬麦便不说话了。 旁边几个媳妇看不过去了,就帮着劝,说冬麦挺勤快能干的,一点小事不至于。 王秀菊被大家劝着,也就不骂了,不过还是埋汰了一句:“她要是能怀上,给我老林家抱个大孙子,我也就不说她啥了,我天天好吃好喝供着她让她当娘娘,可她就是不怀上啊!” 冬麦的脸一下子红了。 有一种冲动,想直接把姑娘不干了这五个字甩她脸上,凭什么,凭什么她这么说自己?自己嫁过来就是给她家当孩子当奴才的吗? 她也是人生父母养的! 可现在没孩子,就是因为自己啊,自己确实是身体有问题。 这样的自己,就算离婚了,能怎么样呢?她想起孙红霞,孙红霞离婚后,大家都笑她,相亲了不少人,但都没合适的。 她能做出这个冲动的决定吗,她能负担这个后果吗?她愿意去接受七大姑八大姨的质疑吗? 冬麦脸都憋红了,她的手指在颤,她最后终于咬了咬牙,她明白自己还是得忍,也许有一天她可以一走了之,但现在还不行。 所以她什么都没说,低头挑了个地儿,拎了一袋子羊毛,打开来,羊毛皮子的味道冲撞而来,她抿着唇,忍受着那呛鼻的难受,低头干活。 王秀菊吵嚷了几句,见冬麦根本不理这个茬,加上旁边又有人劝,也就不说什么了。 可自己想想,心里还是难受,如果自己有钱,或者自己有底气,也不至于如此。 周围的女人重新说说笑笑起来,冬麦低着头,手里剪着羊毛,眼睛却慢慢地有些模糊了。 她抬手用袖子悄悄抹了一把,觉得很可笑。 其实不就是被说两句,有什么好矫情的,回去马上吃药,吃中药,怀上了,她当娘娘,让王秀菊伺候她! 正想着,听到前面动静,一抬头,就见沈烈从屋里出来,看了她一眼。 她才猛然意识到,他刚才竟然一直在屋里,也就是说他都听到了。 他肯定也知道自己说谎了,自己是回娘家,并不是在洗衣服。 冬麦脸上便仿佛被火烤着,烤得火热,她连忙挪开了眼睛。 沈烈也没看她,过去了旁边灶房了。 很快,他拿来了一个簸箕,冷冽的空气中便飘来了烤红薯的甜香,冬麦看过去,簸箕里是红薯,放在热灶台的灰里慢慢地焖熟的,红薯都不大,也就是三指粗细的小红薯,但是外皮烤得焦脆,一看就好吃。 沈烈将那些红薯分给大家,说是犒赏大家的,一群人自然是喜欢,都笑哈哈地去挑了一根,冬麦没动静,低着头继续干活。 她又想起来陵城时想吃的红薯,同样是红薯,农村里随处见,但是到了城里就那么金贵,要两毛钱一个呢。 她正傻想着,眼前冒出来一根红薯,算是比较大了,外面依然是烤得酥脆,红薯皮干裂着翘起来,露出来里面红薯瓤。 顺着那红薯,她看到了沈烈。 沈烈笑看着她,温声说:“嫂,给你这个,这个大。” 冬麦摇头,涩声说:“我不想吃。” 沈烈看着她泛红的眼睛,没再说什么,直接将红薯塞到她手里,便起身忙别的去了。 冬麦默了一会,还是剥开红薯,尝了一口,绵软的甜,在这干涩的冬天里,格外香美。 中午回到家后,冬麦二话没说就开始熬药了,熬药的时候把门窗关严实了,她不想让人闻到什么味道。 熬了半天才熬好,味道并不好闻,浓烈的药味直冲鼻子,不过冬麦一点不觉得呛,她身上被人印下了耻辱,她需要洗刷。 如果吃药能让她怀上孩子,那她愿意天天喝。 熬好静晾了一会,她望着那棕黑浓稠的药汁,端起来,捏着鼻子一饮而尽,喝完后,最后一口差点从嗓子眼泛出来往外吐,她硬生生咽下去了。 林荣棠回到家,看她竟然没做饭,反而在收拾药渣,吓了一跳,一问才知道怎么回事。 他看了看那散发着浓烈中药味的药渣子,愣了一会,才说:“这药挺难喝的吧?” 冬麦却一脸平静:“药哪有不苦的,苦了才能治病。” 林荣棠望着冬麦,喉结滚动间,他眼圈一下子红了。 他差点就脱口而出,你没病。 深吸口气,他背过身去,收拾着旁边的柴火:“冬麦,其实我并不在乎孩子,我们可以不要孩子,我说了,娘那里,我会挡着,我和咱娘说。” 冬麦笑了笑,却没说什么。 她现在知道,他说什么都不管用的,如果他们没孩子,哪怕他将医院检查结果藏起来,所有的人也会默认为,是她生不出孩子,不下蛋母鸡的耻辱会印在她身上,她将失去了她作为农村女人最大的价值。 没有人能够帮她,只有这让人呕吐的药。 林荣棠看她笑,心里更难受了:“如果吃了药,我是说,万一,万一吃了药,咱依然没孩子,你说能怎么着?” 冬麦:“如果依然没孩子,那我们肯定就离婚了,我不能耽误你,我也不可能一直受娘的气。” 说完,她起身就去摆弄她的兔子了。 林荣棠便沉默了,呆呆地蹲在那里,看着地上的枣树叶子,早已经枯黄干瘪的叶子,被风一吹,就那么簌簌发响。 第 12 章 第 12 章 第12章大吵 冬麦为了不耽误剪羊毛的事,现在都是晚上趁天黑把一天的药熬好了,把药渣藏起来偷偷地扔掉,把药汁藏在瓷碗里盖上,第二天早上喝一次,剪羊毛中午回来喝一次,然后第二天晚上再熬,这样既不会被人发现,又不耽误剪羊毛。 她现在剪羊毛技术越来越好,动作麻利,一天有时候能挣两块,现在干了六天,大概也有十一块钱了。 沈烈这里打理出来的羊毛已经运到了路奎军那里,不过又有新的运过来了,听说剪完这一批就没了。 冬麦估量了下,估计大概需要十天,按照自己的速度,十天后也许自己能攒下三十块。 三十块,对冬麦来说也是不少了,她问过,戴向红一个月工资七十多块,自己在农村大半个月挣三十块,已经是很满足了。 冬麦不由想着,如果沈烈这个剪羊毛的事一直有就好了,那她能攒下不少私房钱呢。 不过让冬麦无奈的是,现在大家都知道在沈烈这里能挣钱,剪羊毛的多了起来,不光是女的,还有两个男的也来干了,这样能留给自己的活自然少了,估计挣不到那么多了。 刘金燕还悄悄地对冬麦说:“你看二婶家的秀云,最近总过来,其实她哪正经干活,就是来看沈烈的。” 冬麦没明白:“什么意思?” 刘金燕无奈地说:“她看上沈烈了呗!” 冬麦:“是吗,那不是挺好的吗?” 沈烈之前没娶成媳妇,现在有姑娘喜欢,不正好娶进家门吗,这下子不用愁了。 刘金燕叹了口气:“你想啥呢,这肯定成不了。” 冬麦:“为什么?” 刘金燕无法理解地看着冬麦:“你也是咱们村的媳妇,你也天天来剪羊毛,你是傻子吗,竟然还问我为什么?” 冬麦无奈:“我确实不知道……” 她哪有那个心思,满脑子都是熬药喝药生孩子,还有挣钱,根本没注意谁跟谁。 刘金燕看看四周围没人注意,便对她嚼舌根了:“咱们村,其实不少姑娘都挺喜欢沈烈的,不过也就是自己喜欢,家里未必同意。” 冬麦:“为什么不同意啊?” 刘金燕:“之前沈烈条件还算挺好的,但他娶了个媳妇,又离婚,干折腾这么一遭,任凭谁家都得扒一层皮啊,他欠了债,家底空了,没钱娶媳妇。” 冬麦:“可是他现在不是做这个羊毛买卖吗,他给我们发工资,他自己肯定也挣不少吧。” 刘金燕:“那就不知道了,谁知道呢,按说应该挣,但现在大家没看到,再说他没父母,就单身一个人,父母也没留下什么家业,总觉得没着落,谁也不可能因为这个就把闺女嫁给他,再说了,就算闺女家愿意嫁,沈烈也未必愿意娶,你没看,秀云天天想法子和沈烈说话,人沈烈根本不搭理他。” 其实不光是秀云,别的也是,他都不太搭理,就是那种摆明了对你没意思的架势,挺伤人的。 冬麦听着这事还挺复杂,头疼:“他这是干嘛,有个姑娘愿意跟他,他赶紧娶进门得了呗,怎么还挑上了?” 刘金燕叹气:“谁知道呢,估计是为了前面媳妇的事伤着了。” 冬麦一想也是:“谁摊上这个,都得气死,这可能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她便记起来那天沈烈娶媳妇,自己过去劝,当时沈烈走进来的那脸色,杀气腾腾的,后来他那么一笑,简直是让人后脊梁骨发冷。 娶进门的媳妇死活不跟着了,这男人估计被伤透了心。 冬麦突然觉得,人都有倒霉的时候,自己不能生孩子的事,虽然确实倒霉,但也不是说不能接受。 这么一想,心里竟然好受多了。 冬麦一口气喝了半个月的中药,喝到最后,她看到那棕褐色的汤水就想吐了,不过她还是憋着,闷头熬药,闷头喝。 她想生孩子,一定要生孩子。 在农村,女人不嫁人不生孩子那就是罪人。 冬麦小时候村里办白事,有那家里宽裕的便搭了戏台唱戏,那些犯了罪的人在押解的时候,会穿着白色囚衣,甩着水袖,会有人将他长长的头发揪起来,两个衙役在他脸上打一个烙印。 冬麦那个时候不懂,她听旁边老奶奶说,那是烙印,犯了罪的人脸上有,带着那个烙印,你走到哪里,大家都知道你是犯人。 冬麦还小,却觉得,这是多么可怕的惩罚,要留在脸上一辈子呢,幸好现在已经没了。 现在她知道,这种刑罚一直有,现在依然有,她若是不能生孩子,那个犯罪的烙印就会打在她脸上,她只是初中毕业,没多少文化,走不出这十里八村,所以她只能在这方圆几十里的地方混,走到哪里,大家终将知道,她是生不出孩子的冬麦。 喝完后,还是差点吐,她趴在那里,拼命地呼气吸气,让自己咽下去,不能吐出来,这是要用钱的,是她娘给她花的钱,她不能浪费。 冬麦到底是喝下去了,喝完后她只觉得筋疲力尽。 她躺在炕上,对林荣棠招了招手:“今晚上我们可以试试了。” 大冷天的,林荣棠看她额头泛起的冷汗,苍白着唇道:“好。” 然而冬麦依然没有怀上,就是死活怀不上。 到了快过年时候,王秀菊脸色越来越不好了,她隔三差五来问,说的话越来越难听,有几次,冬麦差点没忍住,直接说这日子不过了,我不生了,你们爱找谁生找谁生,还是林荣棠拦下来,两头哄,才算糊弄过去。 但是任凭如此,王秀菊也撂下话,过完年,你再怀不上,就滚,我们老林家供不起这尊神。 到了这个时候,冬麦也豁出去了,她还能怎么着,检查她做了,该吃的药她吃了,她从沈烈那里挣的二十块钱,现在只剩下十块了,她吃了这么多药依然生不出来,她还能怎么着? 她可以一辈子被人家耻笑,但不能就这么天天被作践,不能把命都赔给他们老林家。 冬麦也是有性子的,只不过生不出孩子没底气,心虚,只能强行忍着而已,现在喝了这么长时间药,把她的性子给喝出来了,满嘴满心都是苦,苦得她想发泄。 偏偏临过年二十八,王秀菊又过来了,这一次说是城里老大媳妇老二媳妇都回来,她得给老大老二家孙子孙女包压岁钱。 老大家生的女儿,今年五岁了,老二家生的儿子,今年三岁,都得要红包。 王秀菊:“我手头钱有点紧,冬麦你不是剪羊毛挣了点钱吗,拿过来先给我用着,过了年还你。” 她说话的时候特理直气壮。 然而冬麦并不想。 她知道这钱到了王秀菊手里,肯定要不回来了,到时候人家依然手头钱有些紧,你能怎么着,还能一直追着她屁股要不成? 于是她说:“娘,那点钱,我存银行了,只有折子,手头没钱。你看看再想别的办法吧。” 王秀菊自然不信,一撇嘴:“那你去取出来,我急用呢。” 冬麦:“娘,你问问荣棠吧,荣棠那里可能有钱,我这里一年到头见不到一个钢镚,就这几块钱,还是天天剪羊毛来的,我存着有用呢。” 王秀菊:“你连孩子都没有,你存钱干嘛?” 冬麦反问:“娘,你啥意思?没孩子,我自己挣了那点钱,就不能存着了?” 王秀菊见冬麦竟然给自己倔上来了,也是来气,这么一个不能生的儿媳妇,还有脸和自己倔? 她冷笑:“一只不下蛋的鸡,这还有脸了?你以为你自己是谁?我老林家的媳妇,挣了钱,那就是老林家的,你不给我,还想自己藏着,你是想干嘛?偷奸养汉吗?” 冬麦一听,怒了:“我进门一年没生孩子我就是大罪了?我生不出孩子我就是偷奸养汉?你这是当婆婆能说出的话吗?是不是我不偷奸养汉就对不起你?” 她们婆媳这么一嚷嚷,别家也都听到了,就有人探头探脑过来看热闹,也有几个妇女来劝架,刘金燕恰好也在,就拉着冬麦,小声说:“你是当媳妇的,少说句吧。” 然而冬麦这段日子喝苦药汁的苦瞬间爆发,她一脚踢飞了旁边的鸡盆子:“我进门的时候,当时说好了,独门独户分家过日子,结果呢,我们辛辛苦苦打的麦子,放你那里存着,我们吃的时候倒是要找你拿,我们卖玉米的钱,被你收着,我嫁进来一年没见过一个钢镚子,我买个啥都得找你请示,听你冷嘲热讽一顿白眼才能扔给我几毛钱,人家新媳妇过的啥日子,我过得啥日子?我是嫁到你家,不是卖给你家?辛辛苦苦一年,我拿到什么了?” “剪羊毛是我辛辛苦苦自己剪的,你问问大家伙,剪羊毛是什么轻松干净活儿吗?我天天低着头剪,我脖子都累疼了,鼻子熏得也难受,我才挣了二十多块,怎么就得上供给你了?你以为这是旧社会我是你家丫鬟通房童养媳吗?” 周围几个婆婆媳妇的听着,也都觉得王秀菊不像话,进门一年没怀孕,确实有些急,不过这不是查了医生说没问题吗,那就等等呗,至于这样作践人家吗? 于是大家就劝王秀菊:“好好的媳妇,你这是想作没了吗?” 平时最能说会道的王二婶也跟着道:“秀菊,不是我帮着你媳妇说话,冬麦这孩子不错,能干,勤快,也孝顺善良,你这么折腾下去,他们小两口能过好日子吗?” 王秀菊这个时候其实也有些懵了。 她以前怎么说冬麦,冬麦都忍着,没想到现在竟然一下子脾气大起来了,她看着冬麦,也有些怕了,万一真离婚了,折腾着再娶一个,那不还是钱吗? 王秀菊面上就有些尴尬,讪讪地说:“就是几毛钱,不给就不给,谁惦记你钱了,我就问问。” 冬麦:“我们卖玉米的钱,娘你帮我们收着呢,过年了,我也想买两斤猪肉,娘你看看,干脆把那钱给我们,我们小两口也好手里有个余钱,不然这过得叫什么日子?” 王秀菊没想到冬麦竟然得寸进尺,但是卖玉米的钱,让她拿出来肯定心疼。 王二婶:“哎呀,你们今天既然说到这步了,你就把孩子的钱给孩子就是了,我们年纪大了,干嘛攥着那点东西?” 王秀菊当然不舍得,但是周围一群人看着,冬麦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她下不来台。 这个时候林荣棠来了,林荣棠绷着脸:“娘,当时说好的我们单独过,冬麦是我媳妇,她想管家,你把钱给她吧。” 王秀菊没想到连儿子都这么说,气得脸都红了:“行,给你,我给你,你们以为谁稀罕啊!” 说着,她一摔门:“我也是为了你们好,给你们,以后你们的事,我不管了!” 第 13 章 第 13 章 第13章酒后 王秀菊到底是把卖玉米的钱给了冬麦,是三十二块钱,并不多的,但是冬麦连同自己那攒下的十块钱,一起收了起来。 针对王秀菊的这次胜利,让冬麦意识到,自己确实应该硬起来,至于以后生不出孩子,大不了离婚吧。 当离婚这个念头生出来后,仿佛也没什么好怕的。 她前几天去过娘家,听说了孙红霞的事,孙红霞还在相亲,虽然名声不好,但人家就是不当回事,该干嘛干嘛,过得挺自在,人家被嫌弃了,那就下一个,反正农村光棍男多得是。 这让冬麦明白,最惨也不过这样了,怕什么怕,离婚也不是不能接受,她觉得自己娘家比孙红霞条件好,人家都能活,自己凭什么不能活? 她又听说,有人去城里打工,给人家当保姆什么的,如果自己实在嫁不出去,可以先去当保姆,当保姆挣了钱就去开鱼汤面馆,在陵城她不认识人,不过也许可以请戴向红帮忙接受。 戴向红人很好,哪怕自己离婚了,自己请她介绍下,她应该愿意的吧。 或者,找沈烈?沈烈不是认识那个路奎军吗,也许能帮着介绍介绍? 冬麦盘算明白这个后,就必须豁出去了。 林荣棠自然看出来了,之前的冬麦,小心翼翼地讨好,愧疚忐忑,现在是平静冷淡。 他知道,冬麦性子其实挺倔的,她有了离婚的想法,这离婚的念头便扎了根,一旦有个不好,她可能就真和自己离了。 林荣棠没说什么,骑着车子,去公社里了,这几天他时常往外跑,冬麦不知道他去干嘛,不过也没问。 临到腊月二十九,首都的林荣辉和陵城的林荣阳都带着媳妇儿女回来了,老大林荣辉生的是女儿,今年五岁了,打扮得洋气漂亮,不过王秀菊不太待见她,说可惜了,是个姑娘家,还搞什么计划生育,不能再生,她动不动就骂首都政策不好,说如果在老家,管她呢,继续生。 她甚至动过念头,想让林荣阳家的儿子挂在林荣辉那里,户口“换一换”,这样自己的大孙子就能成为首都人了,反正老大家是个丫头片子,不值当首都户口。 她这个说法一提,据说当时林荣辉脸色就难看了,都不用提到老大媳妇那里,就给挡下来了。 后来老大媳妇霍志诚不知道怎么知道了,气得够呛,从此过年依然跟着林荣辉回村里老家,但是人家对王秀菊从来没好脾气。 王秀菊也不太敢得罪这个首都的儿媳妇,所以在人家跟前,人家没好语气,她也就当不知道。 去年过年,冬麦也才刚进门,还没看出门道,这次她明白了,王秀菊就是个欺软怕硬的,自己早该硬起来,谁还能一直受她的气呢? 大年三十那顿饭是在王秀菊家吃的,阵阵鞭炮声中,一大家子包饺子,冬麦和两个嫂子一起坐炕上,霍志诚这名字像个男人,她做事也雷厉风行,是一个先进人儿,在首都工厂做妇女工作,她听说了冬麦不生孩子的事,淡淡地来了一句:“不生孩子怎么了,不生就不生,你不知道现在有一种家庭叫丁克,听说外国流行这个。” 戴向红没这觉悟,不过她笑了笑没说话,几个女人一台戏,她打心眼里还是向着冬麦的,不太看得惯那个当婆婆的,就这点来说,几个平时不生活在一起的妯娌倒是能说得上来。 其实主要还是大家没什么利益纠纷,三个儿子,一个在首都,一个在陵城,两个城里的都不惦记老家这点东西,彼此也都给老娘寄点生活费,谁也不争,又不生活在一起,自然没什么大矛盾。 当然也主要是这位当婆婆的实在是太讨人厌了,吸引了主要火力,大家可以同仇敌忾了。 冬麦却眼前一亮,她现在生育困难,现在听到这话,就仿佛听到一束光:“那女人不生孩子,都干些啥?” 霍志诚:“男人干啥,女人干啥,男人女人都是人,都一样的。” 冬麦叹:“男人力气大,干农活好,我赶不上啊。” 再说她在村子里,周围就是这气氛,除非她能摆脱。 霍志诚:“你干嘛非得和人比力气比干农活?就不能比点别的?” 旁边戴向红:“她做饭好吃!” 霍志诚也想起来了,去年冬麦还是新媳妇,给她们炖鱼,确实好吃,好吃得她后来觉得别的鱼汤都没冬麦做得有滋味。 霍志诚点头:“是啊,你以后可以开饭馆啊,那不是挺好的?现在鼓励私营经济,要改革开放,机会多的是。” 冬麦心中更加喜欢了,大嫂霍志诚是首都人,有大见识,她既然觉得行,那看来这事一定就能行。 她又说了自己的打算,两位嫂子都赞同,夸她有见识。 第二天是初一,初一是本家拜年,各家各户以及附近村里走动走动,林荣棠和冬麦是小辈,上午差不多走完了,中午还是过去王秀菊那里吃的,霍志诚又拿了从城里带来的葡萄酒给大家喝,大家各自喝了一点,王秀菊尝了下后说这是什么玩意儿,一点不甜,霍志诚冷笑了下,没搭理,冬麦倒是挺喜欢,把自己的喝了,旁边林荣棠犹豫了下,把他的也给了冬麦让冬麦喝。 下午就歇家里,冬麦有些晕乎乎的,想睡觉。 林荣棠却让冬麦切了一点猪下水,炒了花生米,做成了两个下酒菜,过去前院把沈烈叫来了,说是要和沈烈喝一杯。 冬麦听着他们喝酒,自己更觉得晕了,正屋听他们说话听得太清楚,吵得难受,冬麦便过去了西屋。 西屋有个炕,平时不怎么用,也有被子,她躺那里稍微安静点。 正屋是烧着蜂窝煤炉子的,西屋没烧,西屋冷得跟什么似的,不过冬麦觉得这里清净,裹紧了被子,闭着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沈烈自从上次搞了羊毛,把那些羊毛打整干净给路奎军用了,挣了一千多块,把各种欠债还了,自己手头还有几百块,并不多,但也有点积蓄。 林荣棠和他干了一杯,劝他:“你节省节省,这点钱也够你娶个媳妇的,无非就是紧巴点,怎么样,有相中的了吗?” 沈烈一笑:“没有。” 林荣棠:“我看咱村的,隔壁村的,不是好几个看中你,都围着你转悠,你咋就看不中呢?” 沈烈浓眉耸动:“当初孙红霞也是围着我转,天天崇拜我跟什么似的,这不是娶进家门,人家就反悔了,我算是看清楚了,现在的小姑娘,都不靠谱,谁知道是不是又折腾我呢!” 林荣棠一想也是:“你这是被坑惨了,坑得都不敢娶了,其实哪有几个孙红霞,谁能都像孙红霞一样!你看冬麦多好啊!” 沈烈听着林荣棠说得不像话,忙道:“你赶紧吃菜吧。” 说着,一筷子菜堵住了林荣棠的嘴。 林荣棠吃了一口,却还是笑着说:“你当然不懂了,怪不得人家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沈烈放下筷子:“你是不是喝醉了?进屋歇着吧,我回去了。” 林荣棠却拉着沈烈不放:“我就随口说说,你坐,坐下,我们兄弟两个一年到头也没个说话的时候,今天没事,咱俩不醉不休,我还要和你商量别的事呢!” 沈烈便坐下来,好在林荣棠不再说胡话了,两个人天南海北地扯了一番,连小时候一起捅马蜂窝摘蜂蜜的事都回味了一番。 一瓶子二锅头喝了大半的时候,沈烈便有些醉了,眼睛冒火,脸上晕起异常的红,气息也紧起来。 林荣棠踉跄着到了院子里,用手指头抠嗓子眼,把喝的酒抠出来,风又一吹,他清醒多了。 清醒了后,他过去看了看,正屋没见人,再一看,西屋睡着呢。 他笑了下,今天拿言语故意试探了,其实沈烈一个单身男人,好东西摆在他跟前,他能不要吗?他如果没反应,为什么自己一说就要走呢。 他便走进正屋,沈烈正扶着旁边的桌子,呼气又重又快,林荣棠便知道,这是劲上来了。 他咬咬牙,扶起来沈烈:“沈烈,你醉了,过来我们西屋睡吧,西屋没人睡。” 沈烈大脑已经是木的了,恍惚中点了点头,便被林荣棠扶着过去了西屋。 西屋背光,里面比较暗,一进去,沈烈也没太看清楚,就被林荣棠放倒在了炕上,之后一床被子盖上来了。 再之后,他便闻到了一股轻淡的香味。 第 14 章 第 14 章 第14章崩溃 冬麦正睡着,只觉得浑身沉重,难受得很,她甚至有些后悔了,那葡萄酒喝起来甜丝丝的好喝,但是后劲儿竟然挺大的,让她这么难受。 再说她还喝着生孩子的中药,万一这喝酒和中药冲了呢,那不是中药白喝了。 她晕乎乎的,又觉得自己身上热得厉害,像是被火炉烤着,她不明白自己怎么盖着这么一个被子,厚重,滚烫,她便下意识去踢。 可这个时候,有人抱住了她,力道很大,她觉得自己像是被攥住了,一束丝一缕云被攥住的感觉,她无法呼吸,想挣脱。 这种感觉陌生而激烈,是她从未领略过的。 她意识飘散,大脑混混沌沌,不过却有一个念头格外清晰,这并不是林荣棠,是有人欺负她吗? 这点念头让她挣扎着睁开了眼睛,结果她便看到了浓烈墨黑的眉,以及充斥着烧红的眼睛。 这是沈烈! 她被吓到了,大声尖叫出来。 沈烈听到这个,僵在那里,赤红着眼睛定定地看着她,鼻息间带着酒气。 冬麦大脑越发昏沉,她觉得自己要睡过去了,可是不能,她不能睡,她拼命地掐着自己,让自己保持清醒,抓住最后的机会,望着陷于挣扎的沈烈,流着泪说:“沈烈,你做什么,你放开我,你是不是喝醉了,你放开我啊,我求求你……” 沈烈喉咙发出一声低而重的怪声,之后便坐了起来,起身猛地往外跑去。 当门被打开又关上的时候,冬麦才松了口气,之后捂着被子,崩溃地大哭。 沈烈踉跄着出去,出去后,并不见林荣棠,他咬牙走到了水缸前,取了冰冷的水,狠狠地浇在自己脸上身上。 混了碎冰的水滑过他的脸,刺骨的寒意像刀子刮过,体内的滚烫稍减,他的意识也更为清晰,他抹了一把脸,过去了屋后,果然在一堆柴垛旁边,看到了林荣棠。 林荣棠半靠在柴垛上,两眼茫然,失去焦距的眼睛望着天空,脸上还有一个通红的巴掌印。 从巴掌的角度看,是他自己扇了他自己。 沈烈冷笑一声,扑过去,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子。 沈烈从块头还是从个子,都比林荣棠大,他这么攥住林荣棠,简直是犹如拎着一只小鸡仔。 他揪着他的衣领子,低头冷冷地望着他:“你这是犯什么混账!” 林荣棠仰着脸看他,一脸麻木:“我怎么混账了?” 这话刚说完,沈烈一拳头就揍下来了,对着他的脸,毫不留情。 一拳落下去,林荣棠鼻子里血就往外飞溅,洒在了柴垛上,星星点点的,旁边觅食的鸡吓得四散逃开。 林荣棠犹如布袋一样瘫在地上,沈烈还是不放过,膝盖死死抵住他的胸口,几大巴掌下去,他低声怒吼:“这几巴掌,我是替冬麦踢的,你凭什么这样作践人家?你把人家当人看吗?!你凭什么!” 沈烈转身大踏步的离开,他是走出好几步后,在胸膛剧烈的起伏中,才猛然意识到,他刚才第一次叫了冬麦这两个字。 她的名字。 冬麦吓傻了,她一直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她第一次见到沈烈的时候,沈烈脸上一道浅疤,留着胡子,一股子土匪样,还笑得特别痞,她就觉得沈烈不是好人,像是从监狱里放出来的。 她害怕沈烈。 后来她慢慢地不怕了,她发现沈烈挺好的,他给村里女人挣钱的机会,他特意给她挑了几张崭新的一块钱,还给她发红薯吃,在那么冷的冬天里,那个香喷喷的烤红薯她一直记着。 她觉得沈烈是好人。 可是现在这个好人竟然要欺负她。 冬麦想起刚才男人强烈到几乎将她淹没的气息,她抱着被子瑟瑟发抖,他怎么可以这样!就算是喝醉了酒,也实在是很过分! 而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了脚步声,蹒跚艰难的脚步。 她心一抖,抬头看过去,就看到了自己的丈夫林荣棠。 林荣棠脸上红一块青一块,鼻子上还挂着血,那血往下流淌,滴到了他的中山装上,他费力地扶着门。 冬麦抱着被子,沉默了好一会,才歪头,问他:“刚才,你为什么没有在家?” 她差点被沈烈欺负的时候,她在那里喊叫,可是那个时候,他在哪里,他不是在和沈烈喝酒吗,怎么会沈烈来到西屋,他反而不见了? 林荣棠深吸口气,走近了冬麦,上前就要抱住冬麦。 冬麦却一把推开了他:“你告诉我啊,为什么?你的女人刚才差点被人家欺负了你知道吗?那时候你在哪里?为什么他会来我房间?他差点欺负了我!” 林荣棠不吭声,也不解释,仗着男人的力道,死死地抱住了她。 冬麦却像疯了一样,去掐他的脸,掐他的胳膊,推开他:“你别碰我,你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在,你去哪儿了?你让你的女人和一个喝醉了的男人在家吗?” 林荣棠没法解释,也没有想解释的意思,他被冬麦打着,也不还手,就那么拼命地抱着冬麦,死死地抱着。 大过年的,林荣棠满脸红肿像猪头,一直躲在家里不外出,王秀菊看到他这样吓了一跳,逼着问他到底怎么了,他就说自己喝醉了酒摔坑里摔的,王秀菊不信,问冬麦,冬麦冷着脸,根本不搭理她。 自从那次冬麦闹过后,王秀菊在冬麦面前底气倒是少了一些,不过这个时候,当婆婆的架子还是拎出来,骂了冬麦一通,说当女人的不会照顾男人,说她不像样,冬麦哪里搭理,她要骂就骂,骂了又不少块肉。 王秀菊从隔壁村大夫那里买来了紫药水,让冬麦给林荣棠抹药,又说让林荣棠今年不用走亲戚了,就说扭到脚了。 “你姑姑,你舅舅那里,也不用去了,我和他们说,只能这么着了,要不然传出去,人家还不笑死!” “幸好你大哥二哥都回来了,有他们跟着走亲戚,面上也能过得去。” 王秀菊打算得好好的,临走前又嘱咐了几句。 冬麦用棉签蘸着紫药水给林荣棠抹药,林荣棠脸上没什么表情,任凭冬麦抹,冬麦给他抹药,他就那么一直看着冬麦。 冬麦差不多抹好了,将手里的棉签放在一边,又把紫药水瓶盖拧紧,林荣棠却猛地握住了她的手。 冬麦漠然地抬眼。 林荣棠便抱住了冬麦:“冬麦,我爱你。” 冬麦被他这么抱着,也不挣扎,脑子里却浮现出一个问题,什么是爱。 她上初一的时候,班里女生曾经私底下偷偷传过一些书,有一本封皮已经被撕掉,边角也被烧过的书,她偷偷地跟着大家一起看过,里面的女主人公叫安娜·卡列尼娜,那里面提到了爱情。 那是一本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的残本,她看得懵懵懂懂的,看完后只是觉得难过,她不明白什么是爱情,心里只隐隐约约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 后来和同学私底下聊起来,同学说,爱情就是让人不惜一切,就算丢了性命也心甘情愿。 现在林荣棠说,他爱她。 冬麦皱了皱眉头,好奇地问:“你会为了我,不惜牺牲生命吗?” 林荣棠愣了下,疑惑地看着冬麦。 他和冬麦相亲认识的,然后结婚,结婚后就是像普通夫妻那样过日子,两个人甜蜜过,现在却冷了下来。 可是两个人从来没提过什么喜欢,什么爱,那些好像距离他们很遥远,他这么说,其实很突兀了。 现在冬麦却这么问,他有些不知所措。 冬麦追问:“会吗?” 林荣棠嘴唇动了动,苦涩地望着她,终究说:“会。” 如果可以一直拥有她,他想,他是愿意用生命来换的。 冬麦便陷入了沉思,她知道林荣棠没骗她,但她还是不明白。 林荣棠不打扰她,坐在她旁边,安静地看着她。 到了中午饭时候了,外面响起一阵阵的鞭炮声,他们这里习惯下饺子后先放炮,然后烧香。 不过冬麦不想吃饺子,林荣棠也不想吃饺子。 过了好一会,冬麦的睫毛抖了抖,抬起来,看向林荣棠,她用肯定的语气:“你可以为我牺牲生命,但是你却不能接受我不能给你生孩子,是不是?” 林荣棠脸上浮现压抑的痛苦:“不,不是这样的,冬麦,我从来没想过孩子。” 冬麦的语气却尖锐起来:“其实当你娘骂我的时候,你可以站在我前面,帮我挡住,但你没有,你一直都在看着我痛苦,从来没想过帮我。你知道喝药多难受吗?你心疼过我吗?” “现在,你告诉我,为什么沈烈会在我们房里出现?你为什么可以任凭一个男人欺负你的妻子?” 林荣棠紧紧地攥住了冬麦的胳膊,眼中透出疯狂:“你的体质不容易怀孕,我听说,如果男的体力更强壮一些,不容易怀孕的女人也许也能怀上,我想让沈烈试试。” 这话说完,冬麦一巴掌打过去,狠狠地打过去。 “我们离婚吧。”冬麦冷冷地盯着林荣棠,这么说。 第 15 章 第 15 章 第15章被家暴 离婚? 林荣棠当然不肯离婚。 他爱冬麦,确实爱。 为了留住冬麦,他才想到了这么一个疯狂的念头,让沈烈和冬麦成事,这样他就能捉住冬麦的把柄,也许能留下冬麦。 可是现在,冬麦要离开他,要和他离婚。 林荣棠痛苦地望着冬麦:“冬麦,我爱你,你不爱我吗,为什么要离开我?你不是吃了中药吗,我们可以再试试,也许我们就能有孩子了,有了孩子不就不用离婚了吗?” 冬麦冷静地望着林荣棠:“荣棠,我们之间,已经不是孩子的问题了,而是我不愿意忍了,其实我一直在忍啊,我并不是什么特别好脾气的人,可我为了你一直在忍,现在我忍不下去了。” 林荣棠慌了:“你是生我娘的气?我娘就那样,她年纪大了,又是长辈,你和她计较做什么?” 冬麦听着这话,只觉得麻木,这种话,她不爱听,也不想听。 林荣棠:“冬麦,婆媳就是这样,当婆婆的都这样,你就算嫁给别人,也会有婆婆,你也得面对婆媳关系妯娌关系,你看哪家妯娌不打架,你现在至少没妯娌和你斗,我娘那个人刀子嘴豆腐心,她也是为了我们好!” 冬麦却是根本没有任何反应,她转过身,去外面喂她的兔子去了。 她的兔子已经长大不少了,又肥又白,两只长耳朵很柔软。 林荣棠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慌了,他跑过去,拽住冬麦就往屋里来,冬麦被他扯着,使劲挣扎,但到底是男人力气大,冬麦被他拖进屋里,林荣棠便把她往炕上推。 冬麦意识到了:“我要离婚,你不许碰我!” 林荣棠咬牙,紧攥着冬麦的手腕:“江冬麦,我们还没离,你就不让我碰了?你就这么金贵?” 说着,他已经上了炕。 冬麦去咬他的手腕,去撕打他,他无所谓,就任凭冬麦咬得鲜血淋漓。 林荣棠压制着冬麦,身体紧贴着冬麦,紧紧地贴着,贴到了冬麦被压得生疼。 林荣棠抱着冬麦,眼眶里便泛出泪来。 他好想要冬麦,让冬麦完全属于自己,可是即使他怎么努力,也就是这样了,他并不能完全进到那个属于冬麦男人的地方。 他大口呼气,疯狂地撕扯冬麦,掐她,甚至一巴掌一巴掌地扇下去,冬麦哭起来,疯狂地哭和尖叫。 她不明白怎么了,她觉得林荣棠疯了,她不要和一个疯子在一起。 她必须离婚! 冬麦在炕上睡了一整天,迷迷糊糊的,她身上被掐了多处淤青,屁股上也肿得厉害,甚至有些地方还被咬了,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她想,林荣棠是真疯了吧。 从他竟然让沈烈碰自己,就已经疯了。 冬麦呆呆地坐在炕上,看到外面的太阳从窗棂照进来,窗棂上还贴着过年的红色对联,可是家里一点喜庆都没有。 她开始想着离婚的事,她必须回娘家,先和娘家商量,让娘家看看这事怎么弄。 她爹一定会震惊,她娘也会很伤心,他们显然无法接受,可是她可以慢慢地劝她们,把林荣棠疯了的事说给他们听。 她必须得到娘家的理解和支持,不然离开林家,她寸步难行。 她刚回娘家时估计还好,但用不了多久很快会被相亲,可是不能生孩子,她还是不要嫁人了,她得想办法挣钱,自己养活自己。 她肚子饿了,非常饿,但是林荣棠不知道去了哪里,看起来他也不会给自己做饭,她就爬起来,到了灶房里,准备做饭。 做饭的时候发现没柴了,就又过去屋后面拿柴火。 过年时候,大家都走亲戚,这个时候后面没什么人,她抱了一堆柴,便要回去,可一转身,恰好碰到了沈烈。 沈烈提着一兜子东西,看样子是要去走亲戚。 冬麦脚步陡然顿住,静默地站在那里。 沈烈沉默了片刻,便迈步从她身边走过。 他走得很慢,一步步。 当他走过她身边,在狭窄的胡同里几乎擦身而过的时候,她屏住了呼吸。 他终于走过了她,她松了口气。 可他却在这个时候停住了脚步。 冬麦呼吸停滞,心跳如鼓,身体紧绷。 就在这种极度的恐惧中,她听到他开口了:“哪怕是夫妻,他也不能打你,这是犯法的。” 冬麦僵硬地抿着唇。 她穿着棉袄,所有被掐过咬过的地方都很好地遮盖了,他怎么会看到。 沈烈转过身,严肃地望着她的背影。 纤弱的背影,让他想起最初他见到她的那个早上。 他正色道:“如果你无法接受,可以去公社的妇联寻求帮助。” 冬麦沉默了很久,终于道:“第一,他没打我,第二,和你无关。” 沈烈笑了下。 她竟然说他没有打她。 现在的她,也许很好地掩盖了身体的伤痕,但那天他听到了她哭的声音。 甚至她现在的眼神中也流露出瑟缩,那是被打过的人才有的。 他握着手中的簸箕,淡声说:“冬麦,我现在对你说这个,并不是因为我叫你一声嫂,也不是因为你是冬麦,更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你作为一名女性被家暴了。” “我以前是一名军人,现在虽然退役了,可有些东西刻在我骨子里,这种事,我看不下去。只要你说句话,我竭尽全力,也会帮你讨回公道。” 冬麦缓慢地转过身,看向沈烈。 沈烈目光坦然,那是敢直视一切的目光,诚恳,无畏,正直。 这让冬麦想起中午时候迎视太阳的感觉。 冬麦心想,她好像以前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沈烈,从一开始,她就对他抱有偏见。 但其实就像刘金燕说的,他这个人确实不错,和村里很多男人都不太一样。 甚至那天在那种情况下,他都克制住了,并没有欺负自己。 他并不是和林荣棠同流合污的人。 冬麦过了很久,才说:“谢谢你。” 也只有三个字而已。 她转过身,走进了大门。 冬麦做了饭,自己吃了,又喂了兔子吃了白菜。 其实大白菜是人吃的,喂兔子太糟蹋了,不过冬麦喜欢,她喜欢这只兔子,她现在甚至觉得,周围的人都很陌生,她孤立无援,没有人理解她,只有这只兔子能明白她的处境。 她抱着兔子,看它蠕动着三瓣嘴儿吃白菜,白菜一点点被吃下去,她心里竟然是前所未有的满足。 她切了一点红薯给它吃,不过看起来比起红薯,它更喜欢吃白菜。 晚上时候,冬麦抱着兔子逗的时候,林荣棠回来了,他疲惫而憔悴,仿佛把一辈子的力气都耗尽了。 “冬麦,我们好好过日子吧,以后我们不要孩子了,我去和我娘说,就告诉她,其实是我有毛病,我没法要孩子,这样她以后就不会说你了。” 冬麦连头都没抬,继续逗她的兔子。 林荣棠搓了一把脸:“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离婚的,我们日子过得好好的,不要孩子也行,没有孩子,我们之间就没问题,为什么要离婚?” 冬麦还是不理他,却起身抱着兔子,把兔子放到了它的窝里。 她已经给它在院子里搭了一个小草窝,挺舒服的,它很喜欢。 冬麦看着兔子欢快地蹦进去它的窝里,便有些难过,如果离婚,她是不是应该把这只兔子带着,她不舍得把它留给林荣棠,她觉得林荣棠一定不会好好照顾这只兔子。 林荣棠语气中有了哀求:“冬麦——” 冬麦淡淡地看了一眼林荣棠:“荣棠,我真得累了,我不想喝中药,也不想在哪天醒来的时候看到陌生男人在我身上,更不想听着人家指着我鼻子骂我是不下蛋的鸡,我现在想得很明白,我能活这一辈子不容易,我得让自己舒服,不能太顾着别人,那样我自己累。” 让自己累还是让别人累之间,她选择让别人累。 林荣棠呆呆地看着冬麦,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冬麦并没有激烈地和他争吵什么,但是冬麦言语中的疲惫和淡然,让他感觉到,他是真得要失去冬麦了。 冬麦转头看向他:“现在我们不是讨论离不离婚的问题,而是讨论哪天去离婚。” 林荣棠惊讶地看着冬麦,他觉得这样的冬麦是他没见过的。 他甚至觉得,也许自己从来没了解过冬麦。 明明是那么单纯善良的小姑娘,现在却以一种决然绝情的方式在和他谈离婚。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他有些沉痛地转过头,看向屋外,屋外的鸡在院子里觅食,角落里散着之前放炮留下的炮皮纸屑,草窝里的兔子正舒服地躺在那里睡觉,刚过了年,一切都看上去安静祥和,而他却要失去他的妻子了。 “冬麦,你变了,你不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冬麦。” 冬麦没回话。 林荣棠闭上眼睛,叹了口气,这么说:“你非要离,那就离吧,不过,好歹让家里人过个安生年吧。” 第 16 章 第 16 章 第16章摊牌 过个安生年再离婚,冬麦没意见。 如果可以,她也希望自己父母能过一个安生年,毕竟离婚后,这日子怕是怎么都安生不了。 冬麦该干什么干什么,包饺子做饭,喂鸡喂兔子洗衣服,不过晚上时候,她已经跑到西屋炕上自己睡了。 她躺在西屋的时候,还是会不断地想起来那天,就是在这西屋炕上,她被沈烈压着,沈烈刚硬贲发的身体咯得她生疼。 她睡不着,翻了个身。 这对她来说,是耻辱,是愤怒,但是在这些之外,她发现,竟然有一种别的什么感觉涌上来,那种感觉细微而不可捕捉,像春日溪水潺潺流动时浮现的一丝掠影,待到冬麦要细想,却已经一闪而逝。 冬麦深吸口气,猛地坐起来,望着窗外的夜色,她想,还是要尽早离婚,这糟心的松山村,这糟心的西屋,还有这些人,她都烦透了。 离开,哪怕是撞一个头破血流,也好过在这里憋着强。 第二天是初四,回娘家的日子,她一早便收拾了回去娘家,本来林荣棠给她预备了四包果子还有一只鸡,现在果子不知道去哪儿了,她只找到那只鸡,毫不客气地拎上,又把自己之前挣的那十块钱拿着。 林家的钱以后肯定没她的份,这十块虽然很少,是她自己挣的,她必须要。 她揣着十块钱,拎着那些东西,自己骑着车子就回娘家,路上遇到本村的,看到她,都好奇地说怎么荣棠没跟着你回去,她就说荣棠不太舒服,我自己回去吧。 别人自然好奇,毕竟新媳妇回娘家,哪有男人不跟着回去的,怕不是闹别扭了。 冬麦也懒得理会这些,闷头骑着车子出了村,路上冷飕飕的,吹得人脑壳疼,手也要冻僵了,不过冬麦却不觉得难受,越是冷,她脑子越清楚。 林荣棠把自己送给他的好兄弟睡这事,这是怎么都无法原谅的,别管他出于兄弟情义还是“换个人试试怀孕”,她都无法接受。 她是人,不是等着林荣棠配种的母猪。 一路骑着车子,快到东郭村的时候,路边摆了几个小摊,卖一些果子糕点之类的年货,过年过节串门走亲戚的临时没准备,就在这里买。冬麦便下了车子,想着买两包果子,好歹分给家里的侄子侄女,谁知其中一个摊主,冬麦看着眼熟,恰好那摊主也在看冬麦,冬麦便认出来了,竟然是孙红霞。 孙红霞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棉袄,梳着辫子,站在冷风中,手揣在袖子里。 冬麦推着车子过去:“你这是开始做买卖了?” 冬麦倒是挺佩服孙红霞的。 孙红霞:“不是,帮村里邻居看的摊子,反正我闲着也没事,你想要啥,给你便宜。” 冬麦便要了两斤油炸果子,孙红霞就用牛皮纸包了,纸包中间放了一张恭喜发财的红纸,之后又用草绳子绑好了给冬麦。 冬麦看她手都冻红了,好像生了冻疮。 孙红霞:“人家给我钱,我帮人家看摊,就是有点冷。” 冬麦:“我听说你相亲呢,相得怎么样了?” 孙红霞抬眼看冬麦,并没有看出什么看笑话的恶意,反而是真得关心,她便说:“也不好找,毕竟我不是才把人家沈烈给坑了吗,人家都怕了我,不过我也不着急,慢慢来呗。” 冬麦听着,更加不明白了,你说沈烈那人,虽然也不见得十全十美,但人品什么的还是挺好的,至于吗,宁死不嫁? 但冬麦没再说什么,她想,在外人眼里,其实林荣棠也挺好的,家境富裕,虽然有两个哥哥,但是那两个哥哥都在城里,以后不但不会抢家里的宅子地,还可能帮扶一下当弟弟的,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丈夫人选了。 可她冬麦不是还一心想离婚吗? 所以这人哪,没事别好奇别人的事,各人都有各人的道,你觉得好的,也许人家不觉得好。 冬麦:“确实不着急,反正还年轻,慢慢挑呗。” 这话,说给孙红霞听,也说给以后的自己听,她可以想象,很快,她就要落到孙红霞的处境了,而且可能名声还不如人家孙红霞。 在农村,女人生孩子就是最大的价值,她不能生孩子的消息传出去,谁还敢娶,只能找带孩子的鳏夫了。 孙红霞看冬麦对自己说话还挺和善,倒是有些感动,毕竟最近半年,她是见多了别人对自己的嘲笑,那种试图从你嘴里挖点什么的嘴脸,挖出来人家转头就把你的事拿给别人分享当八卦津津乐道。 冬麦眼神单纯干净,甚至有些关心自己。 她笑了下:“是不着急,反正走一步看一步。” 冬麦:“嗯,那我先走了,祝你买卖兴隆。” 孙红霞谢过了冬麦,看着冬麦骑着车子离开了,那自行车走远了,车轱辘扬起一些灰尘,她望着冬麦的背影,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为什么林荣棠没陪着冬麦回娘家? 不过她想想,估计是林荣棠有什么事吧。 说实话,冬麦真是命好,上辈子她结婚一年半肚子没动静,婆婆那里磋磨她,林荣棠都一直宠着她向着她,替她说话。 林家家境又好,要什么有什么。 做女人能做到像冬麦这样,孙红霞羡慕得很。 孙红霞想到这个,眼神黯了下。 上辈子,有一次冬麦回娘家,沈烈过去陵城办事,她一个人在家,结果家里的鸡窝塌了,林荣棠过来帮她修,她还留了林荣棠喝茶。 孤男寡女的,她其实多少存了一点想法,话语间就撩拨了一句。 林荣棠长得不错,白净,皮肤比沈烈白,看着秀气。 可林荣棠根本没那意思,看都没看她一眼,就走了。 冬麦回到娘家,先把果子糖块分给侄子侄女,接着吃了一顿饺子,吃完饺子,她就把自己打算离婚的事说了。 她爹沉默了,她娘叹了口气,两个哥哥皱着眉头不说话,两个嫂子便试探着问:“真要离,没别的法子了?” 冬麦笑了下:“能怎么着,这中药也喝了几个月了,肚子根本不见动静,我生不出孩子,以后还不知道怎么被人家作践,你说在人家家里,还能有我的好日子过?我这过得生不如死,倒不如先离了,还能留下一条命。” 说着,她便扒开袖子,给大家看她胳膊上的伤。 那是林荣棠掐的,其实他以前就这样,只不过比较轻,不会下重手,现在却越发厉害了。 她娘胡金凤看了后,倒吸一口气,眼泪都落下来了,她哥哥气得要命,当场就要去找林荣棠算账。 冬麦阻止了:“我不能生孩子,这是我的错,人家怎么对我,我认了,我现在也不想闹腾,闹腾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离?今天回来娘家,就是想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她一个女人家,离婚能去哪儿,还不是回娘家?娘家有她容身之地,她才能离,不然就是死,也得死在林家。 胡金凤抱着闺女哭了,她觉得自己闺女真命苦,好好的怎么就不能生呢,吃了那么多中药,竟然不管用,愣是生不出孩子来! 她自己生了两男一女,中间还流过两个,她觉得怀孕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冬麦倒是没哭,她反过来劝她娘,说起自己的打算,最紧要的是先离婚,离婚后,先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反正不会在家里吃闲饭。 “至于以后,找到合适的我就嫁,找不到合适的,我不嫁了,到时候挣了钱,我就帮着养哥哥家孩子,给哥哥家里干活,以后老了,给我一口饭吃就行了。”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也带了颤,鼻子里发酸。 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出路了,嫁给带孩子鳏夫,还不知道又是怎么个磋磨,实在是不想嫁人了,婆媳关系什么的,她受够了。 两个哥哥一下子眼圈红了,二哥江秋收看着妹妹这样,其实想说什么,不过到底嘴笨,也不擅长表达,说不出什么好听的,大哥江春耕忍下气,粗声说:“有你哥哥在,就有你饭吃,你想离婚就离吧。” 江春耕这一说,其他人也都纷纷表态:“对,再怎么着,好好的闺女,也不能被人家那样欺负啊!” 其实胡金凤当然是不舍得女儿受罪,想让她干脆离了得了,但是她当婆婆的,得看两个儿媳妇的意思,儿媳妇容不下,她这个当娘的说了也白搭,最后闹腾起来,家里还不知道成啥样。 现在两个儿媳妇都发话了,胡金凤自然没得说,哭着道:“你要离,那就离吧,他们家也太作践人了。” 冬麦听了,总算松了口气,她知道自己以后就算艰难,但好歹有个去处,至少家里还能容下自己。 做好了家里的工作,再过两天,她就得让林荣棠去和家里摊牌了,去把离婚证给办了。 不过冬麦没想到的是,这个年注定过不安生,回到家里,她便和婆婆王秀菊彻底闹翻了。 第 17 章 第 17 章 第17章保卫兔子 傍晚时候, 冬麦才骑着车子回家,回到家, 一眼便看到她公婆, 竟然都在她家院子里,她婆婆还端着一盆热水,她公公背对着她。 她觉得不对劲, 之后便一下子看到了, 她公公林宝堂手里揪着兔子耳朵,她的兔子踢腾着四条腿, 可怜兮兮地吱吱叫。 她脑子里轰的一下子炸开了。 她明白了, 这是要宰兔子, 烧热水, 宰兔子, 扒皮, 吃肉! 冬麦几乎是扑过去,从她公公手里抢走了兔子,可怜的兔子吓得不轻, 蹬着腿儿, 哆嗦着小白身子。 冬麦赶紧检查了兔子, 还好, 林宝堂还没来得及。 冬麦将兔子抱在怀里:“爹, 娘,你们这是做什么?” 王秀菊正琢磨着怎么宰这兔子, 就看到儿媳妇回来了:“你干嘛呢, 快把兔子给你爹, 热水都烧好了。” 冬麦:“娘,这兔子是我养着的, 你们要宰了,好歹和我知会一声吧?” 王秀菊瞪了眼睛:“啥?知会你一声?我和荣棠提了啊!” 冬麦:“可这兔子是我养的,我养的,荣棠好歹和我说一声吧?就算之前没和我说,现在我来了,我不想把这兔子宰了吃肉,我养着它,别看是一个畜生,但好歹能陪着我,我觉得挺好的。” 王秀菊顿时不明白了:“一只兔子,养着不就是为了吃肉?你还不舍得宰了?你这说得什么胡话!” 林宝堂是村里会计,不过平时不怎么说话,他的话,好像都被他媳妇王秀菊说光了,不过现在,他还是搭了一句腔:“家里养的兔子,还分什么谁的,不就是兔子。” 王秀菊:“就是,谁规定这兔子是你的?荣棠是家里男人,他是当家的,我和他说了宰这只兔子,他也没说不行啊!” 小东西不知道是不是通人性,听到这个,在冬麦怀里瑟瑟发抖,小腿儿一直颤。 冬麦便觉得这兔子很可怜,兔子是畜生,被人养着,什么时候被宰杀了由不得自己,但是自己也可怜,自己是女人,嫁到别人家,别人怎么作践,也由不得自己。 其实她也知道,农村人,养了兔子,十有八九要宰,可是这一刻,她骨子里藏着的叛逆和倔强全都被激发出来,她就是要护着这只兔子,这简直比她的亲人还要亲,他们凭什么宰杀她的兔子吃肉。 她甚至觉得,自己要和这只兔子同生共死!谁宰这只兔子,她就宰谁! 冬麦抱着这只兔子:“林荣棠呢?” 她这话刚出,林荣棠进院子里,怀里抱着柴火,冬麦顿时明白了,他这是抱来了炖兔子用的柴火? 林荣棠看到冬麦,一愣,他觉得冬麦杀气腾腾的,他没见过这样的冬麦。 冬麦抱着兔子,问林荣棠:“荣棠,这兔子我一直养着,养着挺好,爹娘说想宰了吃肉,我不想把它杀了,可以吗?” 林荣棠犹豫了。 王秀菊马上道:“就一只兔子,还不想杀?这不是挺肥的吗?怎么就不能杀了?” 冬麦不说话,就那么望着林荣棠。 林荣棠纠结起来,他无奈地看看自己娘,看看冬麦,最后终于说:“娘,冬麦养着好好的,还是别宰了。” 然而这句话,可算是戳到了王秀菊的痛楚。 这不是一只兔子的问题了,这是她儿子不是她儿子的问题,这是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的问题! 王秀菊:“你还真听话?你就这么听你媳妇的话?你还算不算男人,还算不算一家之主?宰一只兔子你都不行,你这男人怎么当的?” 说着,她突然哭嚎起来:“我命苦啊,我辛辛苦苦拉扯大三个儿子,我屎一把尿一把,临老了,我吃口兔子肉怎么了?你以为我想吃,我是今天心口疼,我吃口兔子肉补补,谁知道儿子竟然不让吃,这是活生生要我的命啊!我心口疼……” 她边哭边捂住了心口,哎呦呦的,眼泪一把鼻涕一把。 林荣棠无奈了,祈求地看向冬麦:“冬麦,就一只兔子,你——” 冬麦其实早就料到了,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 但是亲耳听到了,她还是心底生凉。 她想,在生孩子以及其它一些事上,其实也是这样,他嘴上总是在维护自己的,但是关键时候,还是会让自己让步。 冬麦便笑了下:“我们不是要离婚的吗,离婚后,我要我剪羊毛挣的那几块钱,我的嫁妆和这只兔子,除了这些,我什么都不要,剪羊毛的钱我已经拿走了,这只兔子,我也要抱走。嫁妆,回头让我哥哥来拉。” 冬麦这一说,王秀菊顿时懵了:“啥?啥?” 林宝堂也是摸不着头脑:“离婚?这是说啥呢?大过年的这是说什么瞎话?” 冬麦抱着兔子,淡声说:“爹,娘,我已经和荣棠说好了,我们要离婚,他是不是还没和你们说?那就慢慢说吧。” 林荣棠没想到冬麦竟然就这么把事情扯出来了,他其实还是想拖拖,想着拖拖也许就有转机了,可是现在冬麦直接说了。 他头疼欲裂:“冬麦,不是说好了过完年再说吗?” 冬麦:“这年也过差不多了,现在说不是正好?” 林荣棠无奈:“你就这么着急离吗?你离了能怎么着?” 王秀菊彻底傻眼了。 她对冬麦是不满意,可这是已经娶进家门的媳妇,平时她整天叨叨这媳妇,也是想着拿捏住她,不让她窜到自己头上来,可是现在,竟然要离婚? 冬麦进屋去,林荣棠和父母说了这事,王秀菊无法接受,闹着不能离婚,好好的媳妇,凭什么离婚? 你嫁过来,好吃好喝的,我这当婆婆的对你也不差,你竟然要离婚? 王秀菊指着冬麦骂:“要点脸吧,你离婚就是二手货,你以为你离婚后还能嫁给谁?你能找到像我们这种人家吗?” 冬麦自然是不搭理,搭理她做什么,反正已经决定要离婚,等离婚了,这老太婆就和自己没关系了。 王秀菊见状,又把林荣棠骂了一通,平时和冬麦要好的四邻八舍也都过来劝,劝冬麦“好好想想,哪能随便离婚呢”,当然也列举了林荣棠的各种好处。 冬麦听得好笑,她突然想起来之前她还劝孙红霞别离婚呢,没想到才半年功夫,竟然轮到别人劝自己了。 劝的,她自然一概不理,可王秀菊却倔上了,指着冬麦的鼻子骂;“你既然进了我家的门,就是我家的媳妇,你想离婚?行,你嫁妆留下,你的钱,你的衣服,一个子都别想带走,不然凭啥,你说离你就离?我就没见过这种媳妇,做公婆的要宰个兔子,你就闹着要离婚?有你这样的吗?” 冬麦见此情景,她也看出来了,平时王秀菊嫌弃,动不动说不要她这儿媳妇了,真到了离的时候,她倒是不放了。 人家就是要赖,赖着不离婚,而这个时候的林荣棠,却不会出来说句话,他就只能装傻,不吭声。 冬麦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和王秀菊明说了:“娘,你是真不想我和林荣棠离婚?” 王秀菊心里也无奈,她是看不上冬麦,可折腾着换媳妇,那也是钱?什么媳妇不是媳妇,只要能生孩子就能过日子,再说其实冬麦都被她训得服服帖帖了,也算是一个不刁的儿媳妇。 她便说:“离什么离?反正要离婚,你的嫁妆,就留在我们家,全都不能带走!” 置办嫁妆并不容易,那也都是钱,冬麦如果离了,没了这份嫁妆,怕是也难再嫁。 冬麦听这话,便笑了:“那也行,不离就不离,不过娘啊,我可说好了,我不容易怀孕,这辈子,你们留着我,是别想生出孩子来了。” 这话一出王秀菊呆了:“啥意思?” 冬麦看向林荣棠:“荣棠,你来说吧,瞒着也没意思。反正都和娘说清楚,如果娘能接受,不让我和你离婚,那我们好好过日子,以后生孩子的事,谁也别提,谁提我和谁拼命。” 王秀菊不敢相信地望向自己儿子:“你也知道?你竟然瞒着我?她到底怎么了?她身子怎么了,不能生是怎么回事?快说!” 林荣棠痛苦地闭上眼睛,他咬咬牙,有一种冲动,想干脆说出真相好了。 说出来,娘是绝对不会让冬麦和自己离婚的。 但是,林荣棠艰难地看向冬麦,看着冬麦冷漠的侧脸。 这样的冬麦,并不是他以前认识的那个冬麦,这样的冬麦对自己绝情绝义,没有一丝一毫的眷恋。 自己留不住她啊! 他深吸了口气,到底是道:“娘,冬麦她确实不能生,上次检查结果出来,她不能生,不过我瞒着,没告诉你。” 第 18 章 第 18 章 第18章抢嫁妆 那份医院检查证明拿出来, 王秀菊不识字,让林宝堂读, 林宝堂读完后, 她愣了一会儿,之后明白过来,气疯了, 嘴里发出一声尖叫, 扑过去给了自己儿子两巴掌。 林荣棠本来脸上的肿就没全消,现在一下子肿得更厉害了。 王秀菊用嘴难听的话指着冬麦的鼻子骂, 骂得唾沫横飞, 骂得四邻八舍都过来了, 大家来劝架, 王秀菊便哭了, 哭着和大家抖擞这件事。 大家一个个都震到了, 纷纷看向冬麦,一直觉得冬麦这媳妇不错,原来根本不能生娃啊? 在农村, 不能生娃的女人, 你说娶来当媳妇有什么用? 王二婶更是长叹了口气:“冬麦,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种事情, 哪能瞒着呢?谁家娶媳妇不是为了生孩子,既然你不能生, 你好歹说清楚啊, 这不是坑人吗?” 冬麦也不解释, 也不多说,就这么抱着兔子, 站在那里。 其它的看着冬麦这样,又觉得好笑,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 “这媳妇怕不是傻了,只知道抱着一个兔子,你说这是要干嘛!” “就是,生不出孩子,还能和兔子过日子?” “可怜了你秀菊婶,一直盼着要孙子,结果现在儿媳妇不能生,你说这多难受啊!” “平时我还说冬麦这孩子脾气挺好的,真能忍,这么好的媳妇,骂也不还嘴,敢情是因为自己不能生才没底气,怪不得!” “哎,可惜了,怎么就不能生呢,不能生孩子,这是耽误人哪!” 冬麦听着这些,只是不理罢了,反正她早就有心理准备了,肯定得经这一遭,别人说什么是别人的,又不疼又不痒的,随便她们说去吧。 冬麦就那么安静地坐在西屋炕上,抱着她的兔子。 当傍晚时候的霞光映入窗中时,她看到林荣棠走进来了。 林荣棠嘴唇干涩,眼神黯淡。 他看着她,过了很久,才嘶哑地开口:“冬麦,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可以去求我娘,跪着求我娘,我们不离婚,可以吗?” 冬麦挑眉,无法理解地看着他:“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像收废品的一样,把我收到你家,从此后跪在那里感恩戴德给老林家当牛当马?” 林荣棠便有些了恼:“你非这么说吗?你非闹腾吗?好好的日子,为什么不过?” 他脸上又是青又是肿,现在这么一恼,又被外面霞光一照,看着就特别滑稽。 冬麦觉得好笑,便笑了下:“你觉得好好的日子,我却觉得不好。” 那霞光如同一层流光溢彩的纱,落在冬麦剔透莹白的脸上,让她变得朦胧而神秘,林荣棠看着这样的冬麦笑,竟是前所未有的美。 他心口便痛得缩了起来:“行,行,你走吧,你走吧,你走吧!” 他咆哮得像一条疯狗。 冬麦便起身,抱着她的兔子出去了。 她已经大半天没吃饭了,不过并不觉得饿。 她径自走出了院子,走到了村后,村后那里有荒草,有柴垛,还有别人挖土留下的大坑。 她将兔子放下,看着它试探着去吃那干枯了的草。 她自己坐在那里,仰起脸,望向远处即将坠落的太阳。 太阳是朦胧的红色,便把这村庄也映成了红色,她迎着那艳红色,定定地看着。 她想,自己确实是太过倔强,因为倔强,所以注定孤独,也注定前面的路艰难,可是那又怎么样,她就是不想去忍受了。 她低下头来,将脸埋在膝盖中。 干枯的草丛中传来窸窣的声响,刚开始她以为是兔子,并没理会。 她想,兔子你可以跑的啊,你是自由的。 我并不能护住你多久,你可以跑得远一些,跑到洞里头躲起来,永远不要被人寻到才好呢。 只是当那窸窣声距离近了,她才意识到并不是。 她抬起头,看过去,便看到了沈烈。 沈烈静默地望着她。 干冷到没有风的傍晚,如火的霞光都不能带来多一些的温度,他站在杂草横生中,沉默地对她笑了下。 她没吭声。 隔着两米远,他便扔给她一个东西:“给你。” 冬麦下意识接过来了,竟然是烤红薯,挺大一个,红薯皮依然是烤得薄而脆,焦黑到边缘翻起来。 沈烈笑得温暖:“刚烤好的,很甜。” 冬麦捧着那红薯,低声说:“谢谢你。” 沈烈:“这并不是你的错,人这一辈子,也不是非要生孩子。” 冬麦咬着唇,眼眶便有些泛潮,她心里感激,却并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被村里那么多人指指点点地嘲讽后,她没想到有人会这么和自己说。 沈烈看向那只兔子,已经长得很肥大了,怪不得遭人惦记,不过这兔子挺傻,也不怕人,还瞪着红眼睛看他。 他望着那兔子说:“这兔子你养得真好。” 第二天,冬麦便和林荣棠过去把离婚证办了,办了离婚证后,冬麦没回松山村,直接过去了自己娘家,把这事一说。 江春耕气得要命,先把冬麦骂了一通:“这么大的事,你不和娘家人说,受了气你不是活该吗?你是娘家没人了还是怎么着?” 这边骂着,那里已经借了人家一辆驴车,连同自己家的,两辆驴车,又找了四个关系不错的精壮小伙子,帮着过去拉嫁妆。 这个时候,王秀菊那大嘴巴已经把冬麦不能生的事到处宣扬哭诉,一路上,偶尔遇到认识的,人家都用打量的目光看着冬麦。 江春耕在那人走过去后,对着地上呸了一声:“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二哥江秋收脾气比较收敛:“别搭理就是了。” 冬麦倒是没什么,她已经习惯了。 江春耕看了看自己妹妹那呆呆的样子,叹了口气,心疼哪。 好好的,自己妹妹怎么摊上这种事。 江秋收看看妹妹,有些笨拙地说:“妹,你放心,咱离婚了后,找个更好的,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好找,就算找不到,有哥在,不让人欺负你。” 冬麦便笑了:“哥,你放心好了,我觉得离婚后我心里好受多了,不像以前,总觉得闷着,咱现在要紧的是拿回我的嫁妆。” 两个哥哥都赞同:“对,拿回嫁妆!” 驴车就这么走在崎岖的乡间小路上,没多久,便进了松山村,还没进村,就有小孩子嚷嚷着了,说是不下蛋的母鸡来了。 江春耕当时脸就黑了,大声呵斥:“瞎说什么呢,小心我揍你们!” 小孩子们一哄而散,兄弟两个却气得不轻,几个同村一看这架势,也都来气,要知道冬麦在他们东郭村那也是好看的小姑娘,嫁到了这什么松山村,村里也不是没见过不能生的女人,要么离了,要么抱养一个,可这么被小孩子说道,这就是欺负人了,这是当冬麦没娘家人吗? “有他们这样作践人的吗?” 于是哥几个心里就存着气,大家一股脑进了村,来到了林荣棠家,吆喝着就要搬嫁妆,这个时候早有四邻八舍的跟着看热闹。 林荣棠家大门是锁着的,江春耕一脚踢过去,直接把大门踢开了:“艹,老子来搬我妹的嫁妆,怎么,不让搬是吗?” 那大门也是有些年代,哐当当差点直接掉下来。 这边江春耕带着人浩浩荡荡地进了门,那边王秀菊一家子知道了消息,也赶紧跑过来了。 王秀菊一看自家周围不少人,全都是看热闹的,再看自家那门,心疼得差点掉眼泪:“你们这是干嘛,强盗啊?有你们这样的吗?” 江春耕冷笑一声:“我们来搬我妹嫁妆,你们还锁着门,这不是不想给我们搬?十里八村,你见过离婚了还扣着人家嫁妆的吗?” 他说话的时候,一溜儿六个精壮小伙子,排排站,那架势,王秀菊再多说一句,能直接给她一巴掌。 王秀菊顿时被镇住了,她平时虽然嚣张虽然刁,但是她也怕打架啊。 她看了看左右,看热闹的都是妇女小孩老人,也有几个年轻的,但不像是能上前帮手的样子,而自己这边只有自己男人和儿子,怎么看都不是人家的对手啊! 王秀菊就怂了,可还是强撑着胆子说:“你们搬东西归搬东西,你们可别打人啊,我可和你们说,我大儿子在首都,我二儿子在陵城,我不怕你们!” 然而这老太太虚张声势的话,只让江春耕等人哈哈大笑:“老婆子,我们可没说要打你,你怕什么?你心虚什么?” 另一个同村笑着说:“别扯那些有的没的,有本事把你首都的儿子叫回来!” 王秀菊一时真有些怕了:“这是我们村,我们马上叫支书来,让我们村支书评理!” 说着她拼命给旁边的王二婶使眼色,王二婶知道了,一溜儿跑去叫村支书了。 林荣棠上前:“哥,你们今天来搬嫁妆,我们肯定不拦着,不过——” 然而他还没说完,江春耕一口唾沫吐过去:“你喊谁呢?谁是你哥?” 林荣棠皱着眉头,擦了擦脸。 江春耕冷笑:“离婚了,别没事乱攀亲戚!老子来搬嫁妆,识相的滚一边去,别碍老子事!” 林荣棠心里压着火,脸色难看,不过看看旁边的冬麦,到底是没说什么,忍下了。 于是江春耕便带着冬麦,进去指认,这这这是我们的,搬,这这这也是我们嫁妆,搬,叮叮当当的,六个小伙子,把家里东西往外搬。 连一些锅碗瓢盆都不放过。 有一只盆子,江春耕让冬麦看了看,冬麦说不是嫁妆,江春耕一脚踩过去,踩了一个稀巴烂。 王秀菊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多好东西都要被搬走,心疼得难受,再看到那盆子被踩烂,气得嗷嗷叫:“这是我家的,这是我家的,你们凭什么踩,你们是强盗土匪吗,你们这是要干嘛,光天化日,你们这是土匪啊!” 江春耕:“哟,我可没注意,怎么就踩上了,那赶明儿赔你就是了。” 嘴里这么说,他一脚又踢飞了一个瓷碗,瓷碗摔了个稀巴烂。 王秀菊眼泪都要落下来了:“老天爷啊,乡里乡亲,你们都看看,这是日本鬼子进村了,抢东西了,救命啊,我不活了!” 说着一屁股坐地上哭起来。 偏偏这个时候王二婶喘着气跑回来了:“支书不在,办公处没人!” 王秀菊彻底绝望了,求助地看向周围的同村:“你们看看,你们看看,这是欺负人呢!” 江春耕一听,直接又是一脚,踢翻了一个木凳子:“欺负人?我妹在你家受的什么气?你们怎么作践人的?不能生就不能生,不能生怎么了,把我妹当啥,我妹被你们打得满身是伤,你们有脸说?!” 这话一出,周围人都有些惊讶,窃窃私语。 王秀菊:“谁打你妹了?你空口白牙污蔑人,谁打你妹了?” 江春耕挑眉:“怎么,你们还不认了?” 旁边的林荣棠阴着脸上前;“娘,你就少说一句吧!” 江春耕顿时明白了,他看向林荣棠:“是你打我妹吧?” 林荣棠抿着唇,苍白着脸站在那里,不说话。 这是他昔日的大舅子,亲戚,现在成了仇人。 江春耕来气了,想到就是这么个男人作践自己妹妹,心里那叫一个气,直接一拳头揍过去:“看我不揍死你,敢打我妹,我打死你!” 江春耕是个横的,农村人,闹离婚,揍一顿怎么了,这种事很常见,谁还能去见派出所,大舅子揍离婚的妹夫,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打不死就行。 旁边江秋收想拦,根本拦不住,他带来的那几个同村,也都是爱起哄的,上前一站,把松山村的人给拦下了,谁也没想上去帮忙。 只可怜林荣棠,也不挣扎,就那么被江春耕死死地揍,一拳又一拳的。 王秀菊哭死了,拼命地过去保护自己儿子:“我的儿啊,疼死我了,我的儿啊!” 旁边人都看傻眼了,这是往死里打啊,可是谁也不敢上前,都是妇女老人,有两个年轻的后生,没那胆子,谁也不愿意惹事,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 刘金燕从旁,使劲地给冬麦使眼色,小声说:“你好歹劝劝啊!” 冬麦倒是不心疼林荣棠,她就是怕万一林荣棠落个半死不活,自己哥哥因为这个受牵扯,当下便要上前说话。 谁知道就在这时候,就听一个声音冷沉沉地喝道:“住手!” 冬麦抬眼,看过去,是沈烈。 第 19 章 第 19 章 第19章沈烈对上未来大舅子 沈烈长得个子特别高, 毕竟是从军多年的人,哪怕退伍了, 也一股子冷凛凛的威风, 平时虽会和大家说笑,但现在肃起脸来,便觉得冷沉沉的, 让人心里发憷。 周围的村人全都不自觉给沈烈让开了路。 沈烈便大踏步走到了江春耕面前:“他打了你妹, 确实做错了事,刚才你打了他, 也算是扯平了, 再打下去, 他落下残疾, 你们也逃不了干系。” 沈烈神情肃穆, 言语平和, 是在讲理。 然而江春耕并不觉得,他打得正起劲,觉得还没解气, 他认为沈烈是来阻止自己的, 是在帮着林荣棠。 江春耕挑了挑眉:“你算老几, 是要帮着他一起上?” 沈烈:“我叫沈烈, 从小和他一起长大, 是他邻居,不过我今天劝你, 不是为了帮他, 是觉得你把他打成这样, 也够了。” 旁边吓傻了的王秀菊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扑到了自己儿子身上, 抱住了儿子,大哭着:“我的儿啊,我可怜的儿子啊!” 说着她愤愤地指着江春耕:“沈烈,你别放过他们,他们打我儿子,沈烈你是当兵的,你赶紧管管他们!” 江春耕一听,明白了,这就是那个退伍回来的沈烈,听说还立过功,没想到跑来管这个闲事。 他挑衅地看着沈烈:“老子就是要打他怎么了?打人还有扯平一说?他打我妹妹的时候怎么没说够了?我妹妹一女人,他大老爷们能下得去手?” 沈烈却看向冬麦,诚恳地道:“你要解气,可以换个方式,不然真得会出人命。” 乡间的械斗,打出人命的不是没有,农村人大多目无王法,血性上来,手底下根本没谱。 其实冬麦也觉得,自己哥哥打得有点狠了,如果沈烈不来,她也想阻止哥哥了。 但是沈烈现在竟然出头了,沈烈竟然为林荣棠说话了。 冬麦心里就很气。 她也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生气,毕竟人家沈烈是林荣棠的好兄弟,不是自己的,人家应该帮着林荣棠的。 也许是因为沈烈送给自己的那烤红薯,那么甜的烤红薯,也许是因为沈烈曾经说过,只要自己说句话,他竭尽全力为自己讨回公道,她竟然有种错觉,沈烈会帮着自己的。 但是现在,自己哥哥打林荣棠,别人都不拦,他竟然来拦着? 冬麦便有些失去理智了,她微仰起脸,瞪大眼睛,愤怒地瞪着沈烈:“关你什么事!” 说话的样子,像一只倔强的小兽。 沈烈平静地看着她:“我不能看着你们这样继续打下去。” 冬麦眼里便有些发潮,她并不愿意承认,当沈烈和自己说那些话的时候,她会觉得,沈烈是一个英雄,一个从天而降会拯救自己的英雄。 她并没有回应沈烈什么,但她心里深处,还是对沈烈有了一种莫名的依赖。 可是现在她明白了,沈烈就是这样坦荡公正的一个人,他之所以那么对自己,并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英雄,而是因为他正直善良,他急公好义,他对任何一个受到欺凌的人都会这样! 就像孙红霞说的,她对姑娘家笑,笑起来让人心动,可他不止对一个女人笑啊,他对所有的女人都笑。 人家从来没承诺过自己什么,可是冬麦心里却涌起愤怒,那种自作多情,被欺骗了的愤怒。 她瞪着沈烈:“我就想让我哥打他,就想打,你说得那么好听,你别拦着啊,还是说你要帮着林荣棠一起打我哥!” 她攥了攥拳头:“我和你拼了!” 她身子孱弱纤细,甚至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此时却像一只被激怒的猫,张牙舞爪,好像下一刻会向他扑过来。 江春耕看到了,怒了,抬手指着沈烈的鼻子:“姓沈的你干嘛,你欺负我妹妹?” 说着江春耕便一拳头揍过来,沈烈没动,硬生生地扛了这一拳头。 身形纹丝不动。 江春耕冷笑,知道自己遇上了硬茬,又是一拳头过去,这次,却被沈烈劈手捉住了手腕,就这么死死地攥在了哪里。 江春耕的手被钳制住,想动,竟然根本动不了。 江春耕怒了:“姓沈的,你仗着会功夫你这是要打是吧?你以为老子怕你了,来,看老子揍不死你!” 江秋收和村里其他几个见状也都围过来,那边王秀菊和林宝堂却趁机拖起了林荣棠,周围村里人赶紧护住,算是把林荣棠给救下来了。 冬麦见自己哥哥的手腕竟然被沈烈捉住,顿时气炸了,她扑过去,撕打沈烈,拳打脚踢:“你放开我哥,你放开我哥,你凭什么多管闲事,你算是什么东西!你打我哥,我打你!” 冬麦扑上去打,只觉得沈烈的身体真是硬,硬得像石头,她打了几下,反而自己手疼得厉害,疼得眼泪都要落下来了,她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张嘴咬过去,白生生的牙咬上了沈烈的胳膊。 沈烈垂眸看过去,便看到女人湿润的眸子抬起来,里面烧着一簇火苗,正愤怒地瞪着自己。 红润润的小嘴,呲着白生生的牙,咬住了自己的胳膊。 他没有动,甚至没有把她挥开的意思,气息粗重,喉结滚动,他沉默地望着她。 冬麦却觉得,这是挑衅,她倔强地回瞪。 江春耕不忍心让自己妹妹上,大吼一声:“冬麦,让开,看我揍死他!” 大闹一场后,村支书总算带着人来了,一拥而上,先把这架给拦下了。 江春耕在沈烈手底下没吃什么亏,但是也没讨多少便宜,人家沈烈在部队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身上带功夫,想打人家,抽冷子打一拳行,可正面打根本讨不了便宜。 当然沈烈也没有要打人的意思,他只是躲和拦。 然而这更让江春耕恼怒了,他觉得自己受到了鄙视和羞辱,他是宁愿对方放开来痛快地和他打一架。 松山村村支书过来后,先拦下了这场混战,之后又开始讲理,把王秀菊林宝堂都叫来了,还叫来了几个围观的村民。 江春耕的意思是,林家欺负自己妹妹,林荣棠还打了自己妹妹,离婚就离婚,但打人这个事,自己为妹妹出头撑腰,这是娘家人该干的事。 王二婶把冬麦拉到一旁,让冬麦给她看了,确实掐过,问林荣棠,林荣棠也承认了。 于是大家劝了一番,意思是就这么着吧,再说了,冬麦确实是不能生孩子,离婚是正常的,只不过打人不对,但你们也打回来了。 最后终于说定了,不打了,大家和平离婚,江春耕带着人搬东西,但是不能砸坏人家林家自己的东西,林家人也不能故意拦着。 王秀菊不服气:“凭什么,冬麦不能生孩子,耽误了我们家,害得我抱不上孙子,他们还把我儿子打成那样,就这么算了?不行,我要他们赔钱,嫁妆也不能拉走!” 说着,看向沈烈:“沈烈,你说是吧,荣棠现在被他们打了,这都靠你了!” 王秀菊看出来了,这个时候能说上话的就是沈烈了,会帮着自己的只有沈烈了。 谁知道沈烈淡淡地道:“伯母,刚才我拦着,是怕荣棠哥真出什么事,现在没事了,嫁妆财产的事,我也管不着,还是听王支书的。” 沈烈这么一撤,王秀菊就有些慌了,王支书严肃地道:“那就这么办吧。” 不然呢,还能怎么着,不让人家拉嫁妆,人家肯定不干,因为打人的事闹腾起来,无非就是拉去派出所关两天,最后还不是放出来? 万事逃不过一个家事,女的离婚,一家子闹腾起来,大小舅子跑来把男人打一顿,这不是常有的? 不打架的那是没大小舅子! 因为这个送派出所,那不是笑话吗? 上面遵纪守法是一套,可农村人,大家还认个俗理,自然有一套活法,谁也逃不掉。 王秀菊其实还想掰扯掰扯,心里存着一口恶气,可沈烈不帮忙,她也不敢再说什么,最后还是一缩脖子,只能忍了。 这边冬麦跟着自己哥哥,轰轰烈烈搬家具,那边王秀菊拉着林荣棠去了卫生所,被打得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不过好在没什么大问题,就是外伤,慢慢养着好了。 等她回来,江家这边已经把嫁妆都装车上了,什么梳妆架子,什么镜台,还有几个红箱子包袱,锅啊盆啊,日常过日子的,大部分都是江家陪嫁,农村习俗,一般都这样,男的准备房子,女的就置办这些过日子的零碎。 林宝堂王秀菊两口子扶着林荣棠回到家,一看,家里都空了,王秀菊差点没昏过去,扯着嗓子哭了一声:“这是土匪啊,日本鬼子进村了啊,我可怜的儿子啊,我们怎么命这么苦!” 江春耕带着兄弟,浩浩荡荡地拉着嫁妆离开,冬麦坐在车帮子上,抱着她的兔子,她自然看到了路上人指指点点的说道,不过她昂起头来,并不在意。 她想,只要自己愿意,没有人是被唾沫星子淹死的。 驴车快出村子的时候,恰好遇见沈烈,沈烈应该是从村口村支书家出来的。 江春耕一看到沈烈,脸便拉下来了,身体紧绷,拳头攥紧了。 沈烈却并没看江春耕,他看了眼冬麦。 冬麦看着远处的云,根本不看沈烈,神情漠然。 沈烈收回目光,径自从驴车旁走过。 江春耕看着他背影,往地上呸了一声:“没见过这么多管闲事的!” 第 20 章 第 20 章 第20章曼陀罗 等驴车出了村子, 江秋收劝他哥:“其实犯不着,那个沈烈, 也是好意, 咱那么打下去,真打出个三长两短,毕竟在人家地盘上, 咱能讨啥好, 到时候真把人家村里人惹急了,咱出不了村, 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他这话一说完, 江春耕和冬麦同时瞪他。 江春耕是觉得自己没打痛快, 冬麦是恨沈烈出头。 她就是觉得沈烈骗了自己, 曾经对自己说过那样的话, 竟然帮着林荣棠。 沈烈人家是帮理不帮亲的人, 以前自己是理,人家想帮自己,现在他觉得林荣棠是理, 沈烈就去帮林荣棠了。 这事越想越气。 江秋收见这哥哥妹妹都恼自己, 只好不说了, 心里却想, 妹妹本来挺软的小姑娘, 被大哥带坏了,兄妹两个现在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不过他终究惦记着这事, 回到家里, 他大致提了提这事, 江树理和胡金凤都觉得后怕。 “在人家村里,你们也忒能打了!” “是啊, 好歹把那小子骗出来再打! “你们啊,哪有这样打架的!” 江春耕被念叨了一顿,不过好在没出什么事,嫁妆也要回来了,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接下来两天,冬麦把兔子安顿好了,嫁妆也都搁置在家里东屋,之后便在家休养生息,给家里做做饭洗洗衣服什么的,也不怎么出门,不过村里人消息灵通,很快东郭村西郭村都知道她离婚了,还是因为不能生孩子被人家男人扔了的。 林荣棠挨了打,王秀菊恨得很,十里八村到处宣传,恨不得让全天下都知道冬麦的事,冬麦走到哪里,都有人摇摇头叹一口气:“从小看着长大的,挺好的丫头啊,怎么就不能生。” 一时也有人私底下说,说是爹娘造的孽,谁不知道冬麦不是江家亲生的,是下乡的知青搞出来的野种,乱搞男女关系生下来的孩子,现在遭报应了,闺女不能生。 江家听了这个,自然是气得够呛,其实冬麦的身世,她小时候有人提过,等到长大了,就没人说了,江家人也以为她不知道,没想到现在竟然传开了。 冬麦倒是淡定得很:“娘,小时候的事,我都记得,这些我早知道,反正我把你们当成我亲生父母,现在我不能生,又离婚,被人家嫌弃,倒是连累了你们的名声,不过我可不心虚,谁让我是你们的女儿,我有底气,就赖着咱们家了。” 一席话,倒是把胡金凤说哭了,抱着冬麦哭道:“对,你就是爹娘的亲生闺女,爹娘没了闺女,你在人家知青肚子里重新投胎了,你穿金戴银不许嫌弃我们江家,你走投无路落魄街头也不用想着连累我们。” 冬麦听得眼睛也湿润了。 其实她心里还是愧疚的,她不想连累爹娘,但她又能怎么着呢,现在和林家闹翻了,她当然也不好意思去找戴向红了,之前想过沈烈的路子,更是不可能了,路都堵死了,她也不知道怎么去城里打工。 唯一能想想的,就是先帮着家里去公社摆摊卖鱼汤面,好歹能帮家里挣一些钱。 过年前,江树理卖过鱼汤面,不过并没挣多少,鱼是金贵东西,熬起来也费功夫,但是挑着担子去了公社里,人家宁愿买豆腐脑,也不买鱼汤面,鱼汤面贵啊,一般人轻易不舍得买,能买得起的,人家也不会来这种挑担子小摊上买。 冬麦便琢磨着,她自己去挑着担子卖鱼汤面,去那些公社干部出没的地方,兴许生意能好,反正得试试,不然呢,总不能一直闷家里让爹娘哥哥养着。 冬麦便把这事说给了江春耕。 江春耕听了冬麦说的:“起早贪黑的,太累了,你才回来家里,歇一段再说,着急这个做什么,家里又缺不了你钱花。” 说着,江春耕掏出来一张十块的大团结:“这个给你,自己留在手里,万一有需要的时候自己花。” 冬麦看着她哥:“哥,你哪来的这钱?” 江春耕挠了挠头:“你嫂子不知道,我私房钱。” 冬麦:“哥,我不要,你留着吧,我不缺钱花,在家里吃喝都现成的,又不用买什么。” 江春耕:“那你去买身新衣裳穿。” 冬麦觉得好笑:“我现在也没打算相亲,买啥新衣裳。” 江春耕却硬将钱塞到她手里,粗声说:“反正这是给你的,你留着,爱买啥买啥!” 说完人就走了。 冬麦没办法,只好收起来,不过想着,以后有机会买个啥给侄子,算是还给嫂子吧。 过了正月十五后,冬麦便开始琢磨着鱼汤面的事了,不过她这个人比较抠,不想下血本,便想着做无本买卖,做无本买卖的办法就是跑去结冰的河里凿鱼。 如果能凿上来几条鱼,也就是费费家里的火,那不是省事多了吗? 不过东郭村这里没河,松山村南边那里才有河。 冬麦犹豫了一番,到底还是决定去了。 反正那条河挺长的,横跨几个村子,又不是独属于松山村的,她远着松山村就是了,怕什么? 再说大冷天的,她裹着围巾戴着帽子,别人见到不一定认出来自己。 说干就干,冬麦开始收拾了水桶,铲子,凿子,还有钩子,这些并不是专门用来凿鱼的,不过家里就这些,只能凑合着用了。 收拾好了,她骑着自行车就出门了,正月里天还很冷,顶着北风,冷风刮着冬麦的脸,冬麦咬牙忍着,后来实在忍不住,只能是下了车子,用围巾再次裹好了脸只露出眼睛,这次倒是好多了。 好不容易到了河边,河面果然结着厚冰,四周树木光秃秃的,除了萧瑟的风吹过,这里荒芜到没个人影,一眼望过去,远处的村子都是白茫茫的,好像是有一层稀淡的雾气笼罩着。 冬麦吸了吸鼻子,抱着那些冰冷工具的手几乎冻僵了,人却兴奋起来,她打算大干一场。 她以前也是跟着哥哥出来凿鱼过的,那个时候家里挨饿,她又嘴馋,哥哥便带着她老远跑来河边,偷偷地凿鱼,年纪小,也捞不到什么好的,有时候能凿到几尾小鱼都高兴得要命,回去炖汤喝,一家子喝得肚皮溜圆。 她先看好了地势,之后便要用凿子凿四个冰洞,这叫冰眼,三个冰眼凿成薄冰,但是不用凿透了,这样可以观察里面鱼的动静,要知道鱼一直在冰底下也憋得难受,它们一旦遇到有出水的地方,一般都会伸出头来吐气,这样等鱼来凿透了的那个冰眼吐气,就可以将甩着铁钩子的绳子去钓了。 这个时候河里禁止下网,只能用钩子来钓。 冬麦想得自然是很美,不过首先得凿冰,她先划好了位置,大致点出她得在什么位置凿几个,之后才看准了,拿着铁凿子来凿。 可这冬天的铁凿子真冷,简直是比冰更冷,握上去冻得她的手都要麻了,再使劲握,那手好像都要冻黏在铁凿子上,冬麦咬咬牙,心想这也不算什么,可得坚持了,要不然难道还用钱去买鱼吗,那得多少钱啊! 铁凿子凿在冰面上,发出铿锵铿锵的声音,然而她力气实在不大,费劲凿下去,也只是在冰面上看到浅浅的白色痕迹。 照这么下去,怎么可能凿透呢。 冬麦有些沮丧,心想哥哥力气大,早知道和他说一声了。 不过如果他知道了,怕是不会让自己来受这种苦的。 她揉了揉发痒的鼻子,深吸口气,提着凿子,继续凿下去。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听到不远处林子里好像传来了小孩子说笑的声音,冬麦一个机警,支棱起耳朵来仔细听,果然是的,好像是一群孩子,就在那边光秃秃的山林里,而且听声音正往这边走。 冬麦倒是不怕人,她就是怕万一遇到认出她的,倒是好一番奚落笑话,或者消息传出去松山村,还不知道那些人怎么编排她呢。 冬麦四处看看,想找个能躲的地儿,最后发现那边几棵干枯的老柳树,她犹豫了下,还是抱起来她那些工具,跑过了老柳树后头。 枯树林里,那些孩子笑闹了一番,果然往这边过来了,这其中竟然还有一个大人。 这个人很高,太高了,让冬麦一下子有了不好的联想。 她悄悄地看,谁知道那个人恰好回头,望向自己的方向。 冬麦心虚得要命,赶紧藏起来。 果然是沈烈。 大冷天的,他很闲是吗,竟然带着一群孩子来河边?他是不是和自己犯冲?非要这个时候来! 其实她也没做贼,并不怕被发现,但一开始躲起来了,现在才跳出来,就更奇怪了,没法解释了,只能是继续躲着。 继续躲着的冬麦,心跳如鼓,她总感觉,也许沈烈看到了自己,却又心存侥幸,他其实没看到吧。 她将身体紧贴在粗大的柳树干后面,竖着耳朵听那边的动静。 沈烈带着那群孩子,好像是在给孩子讲山里野草的种类,又教他们怎么在冬天找出里面能吃的野菜,以及去哪儿找,有一个孩子好像揪到了一颗绿莹莹的草,便拿着给沈烈看。 沈烈看了看,忙接过来了:“这个一般叫洋金花,学名叫曼陀罗,是有一定毒性的,你们以后遇到,可千万记得别碰,也不要喂猪喂驴。” 他这一说,几个孩子自然吓了一跳,都赶紧看仔细了,以后好远着点。 沈烈:“这个毒性也不是很大,不过还是得注意,小动物,比如兔子什么的吃了,只怕是不行,大人碰到一点,一般没事。” 冬麦躲在柳树后头,一听兔子,顿时上心了。 她想看看沈烈说的什么洋金花到底是什么,以后也好避开,可是又生怕被沈烈发现,只能忍着,憋得真是难受。 第 21 章 第 21 章 第21章凿鱼 冬麦熬了好一会, 沈烈才带着那群孩子往东边去了,冬麦靠在柳树后, 冷得直哆嗦, 等到他们走了,她才出来,蹦跳了几下舒活筋骨, 舒活筋骨后, 眼看着天色也不早了,她赶紧拿起凿子继续凿洞, 才刚过春节没多久, 这些天气温低, 河面冻得硬, 凿子下去, 冰面也只是溅出白色的碎冰屑, 冬麦咬咬牙,拼命地使劲,吃奶力气都用上了。 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 累得都要虚脱了, 总算凿好了四个洞, 她长出了口气, 趴在冰面上, 从那三个凿薄的冰眼里观察。 这个时候的鱼一般都是贴着冰面游的,河里虽然有些水草, 但水还算清澈, 如果有鱼出现, 就很容易看到。 冬麦耐心地等着,没多久, 果然就看到两条一指宽的小鱼游过,虽然不大,但足以让冬麦激动起来。 她屏住呼吸,看着那鱼摇头摆尾地向那个露出水的冰眼游去,她赶紧拿起自己的钩子,对准了那冰眼。 两条鱼,果然都窜过来在这冰眼里涂泡泡,冬麦攥着几乎失去知觉的手,举着那钩子,猛地扑过去。 水花四溅,混了碎冰的凉水落在她脸上手上,她扑了个空,钩子叉在了冰里,鱼却不见了。 冬麦擦了一把脸上的冰水,都要懊恼死了,好不容易等来的鱼,竟然没成! 越想越气,冬麦觉得自己笨死了,心里懊恼,如果动作再准一些就好了。 不过既然能等到这两条鱼,说明法子是管用的,还能等到别的,她搓搓已经冻得发红的手,继续趴在冰眼上往下面瞅,耐心地等着鱼再次出现。 可冬麦到底是经验不足,后面鱼又出现了几次,她却只叉到三条两指宽的小鱼。 眼看着天都要暗下来了,冬麦看着水桶里游来游去的那几条小鱼,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么几条鱼,如果自己打打牙祭炖汤还是可以的,但如果说拿去街上做生意,肯定不行啊。 她这次算是白跑一趟了,也怪自己,以前凿鱼,都是自己望风,哥哥下手,她哪有那个劲道和准头啊。 天黑了后,山边温度降低,更觉得冷了,身上的棉袄经过这么一番折腾,也透着潮,身上冷得简直仿佛没穿衣服一样,体内漾着刺骨的寒意。 冬麦缩着肩膀,收拾自己的工具,虽然这收获实在让人失望,不过她还是得回去,也许明天可以早一些来,有了今天的经验教训,就能捉到更多了。 她一回头,就见暮色中有一道高大的身影,当场吓了一跳,后退两步。 “别怕,是我。”沉沉的声音传来。 冬麦认出来了,这是沈烈。 她顿时蹙眉:“你来做什么?你刚才是不是就发现我了?” 她当然想到了,其实之前就怀疑他是不是看到自己了,结果他带着孩子们离开了,她也就没多想,现在他去而复返,显然是看到自己,只是没挑破而已。 沈烈几步走上前,往地上稀里哗啦扔了几样铁家什,然后拿出来一只火把。 冬麦莫名:“你要做什么?” 沈烈抬眼,他自然看出了冬麦眼中的提防和排斥:“你来这里是要捉鱼吗?” 冬麦没好气:“关你什么事!” 沈烈:“我帮你捉鱼。” 冬麦一脸怀疑:“你有这么好心?” 沈烈轻笑:“我这人一向好心,你不知道吗?” 冬麦不想搭理他,低头收拾自己的东西。 沈烈:“我如果不好心,早把你跑来捉鱼的事嚷嚷出去了。” 冬麦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不过看看这天色:“所以你是要告诉我,现在天黑了,你跑来捉鱼?” 沈烈:“我拿火把来了,你看,这是晒干的杉树皮,里面裹的是桐油纸,烧个把小时不成问题。” 冬麦:“所以你是打算拿着火把帮我照亮?” 沈烈抬眼,朦胧夜色中,他看着冬麦,笑着说:“不是照给你看,是照给鱼看。” 冬麦:“让鱼看清路怎么跑?” 沈烈却已经拿了安全火柴,抽出一根火柴棒,蹭的一下子擦亮了火柴,又用火柴慢慢地将火把引着了。 火把烧起来,熊熊的火苗在冬日里,明亮而温暖。 隔着那燃烧的火,沈烈笑望着冬麦;“鱼是趋光的,咱把火把往你凿的冰洞那里一放,鱼不就过来了?” 冬麦并不常捕鱼,听了倒是新奇,不过对沈烈还是满心不喜欢:“真的假的,你是蒙我的吧?” 沈烈:“我骗你做什么。” 冬麦却还是半信半疑,毕竟黑灯瞎火的,还说要捕鱼,听着就不靠谱。 沈烈大步过去,将冬麦的铁凿子放在冰眼旁边,然后将火把斜搭在上面,火把便照亮了凿开的那冰洞,冰洞里潺潺水流反射出跳跃的火光,五彩缤纷,竟然格外好看,就连四周围的冰,颜色都变得炫丽起来。 他起身,淡声问:“冷吗?” 冬麦揣着袖子,缩着肩膀:“是挺冷的。” 他不提还好,他一提,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掉进了冰窟里。 沈烈便脱下来他身上的大衣:“给你。” 冬麦断然拒绝:“我才不要!” 沈烈低声命令:“穿上。” 他的声音简洁有力,带着很大的威慑力,冬麦甚至觉得,自己不穿都不合适,她愣了下,很快反应过来,更恼了,他凭什么命令自己? 当下冷笑一声:“说了不想穿。” 沈烈挑眉:“为什么?扭捏不好意思?不想欠我人情?生气我帮着荣棠?还是怕我冷?” 冬麦差点跳脚:“你冷不冷关我什么事?我就是不稀罕穿,不想穿!” 沈烈看着她说:“你不穿,那我也不穿,扔这里吧,我这个人就是太善良了,最看不得女人挨冻我自己穿得暖和,咱们公平点,都不穿。” 说着,他还真把大衣扔旁边草丛上。 冬麦连看都不看。 谁知道这个时候,风一吹,身上凉飕飕的,她更冷了,甚至打了一个寒颤。 她想了想,自己在河边待了这么久,早就冻透了,实在是不想为了面子骨气让自己挨冻,万一冻坏了,还不是自己难受?说不定还要花家里的钱去看病,那不是要活生生气死了! 当下弯腰将那大衣捡起来,利索地披身上了,有棉衣不穿是傻子,她干嘛当傻子呢! 这衣服可真暖和,军用棉大衣,要多厚实有多厚实,关键是大,从头到脚包裹着,冬麦满足地将手揣进袖子里:“这衣服还挺暖和,穿着舒服,不过就算这样,我也不会感激你的,我也不觉得自己欠了你人情!” 沈烈便笑了:“我也不需要你欠人情,那衣服是我扔那里的,你自己捡的。” 冬麦瞪了沈烈一眼:“你这个人真是烂好人,就没见过你这样的!” 沈烈却“嘘”了一声:“小声点,别吵到鱼。” 冬麦其实对沈烈还是有火气,不过想到鱼,她还是忍不住,跑过去看,趴那里瞅,果然见有鱼往这边游,当下惊喜不已,刚才守了半天,可没见到这么多鱼! 沈烈示意她安静,他自己却拿了叉子,抿着唇,对准了冰洞。 冬麦不自觉提起了心。 骤然间,沈烈出手了,水花四溅,水里的鱼跳跃,啪啪啪的几声,好几条鱼竟然全都被甩到了冰面上,到了冰面上后,还在那里翻跟头活蹦乱跳。 冬麦看得心花怒放,这时也顾不得别的了,赶紧过去捡,也不怕冷,捡起一尾扔水桶里,再捡一尾扔水桶里,转眼竟然捡了七八尾。 她忍不住想笑:“这鱼真肥,这么大!没想到这个时候有这么肥的!” 沈烈又弄了两尾,这才罢手。 冬麦满足得几乎不敢相信:“它们刚才竟然不跑!我刚才捉的时候,它们一摇尾巴就跑了!” 沈烈:“鱼晚上趋光,最开始受了刺激会接近光源附近,会留在光源下游动,但如果停留时间长了,它们对光源适应了,就会游走,现在这些鱼也就是刚见到这么强的光,稀罕,看傻眼了。” 冬麦没想到捉鱼还有这样的道理,再想起他说起的那个什么曼陀罗,心里便想,他知道的可真多。 她有些好奇,他以前在部队都做过什么啊,知道这么多。 不过想到他是沈烈,她突然就没兴致了,甚至也不太想问了。 沈烈是林荣棠的好哥们,她不想有什么牵扯。 “你是不是想问我什么?”沈烈却这么问。 冬麦抬眼看过去,沈烈也在侧头看她,逆着光,她觉得沈烈有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眼睛。 她便抿了抿唇:“你白天说的那个曼陀罗,长什么样啊,我……我怕我兔子万一吃了。” 沈烈随手从兜里掏出来一株草:“这样的。” 冬麦接过来,仔细看了,她好像见到过这种草,并不认识,也没碰过,原来竟然是有毒的,看来以后一定要注意了。 不过她又纳闷了:“你干嘛兜里装着这个?” 沈烈:“等着你问的时候拿给你看。” 冬麦一愣,打量他,便明白了:“敢情你那句兔子不能吃,是专门说给我听的。” 沈烈笑得露出一口白牙:“对,就等着有人特特地问我了。” 冬麦被他笑得脸红,觉得莫名,又有些气恼,便放下狠话:“你这个人真狡猾,浑身都是心眼,一看就不是好人!反正你帮我捉鱼,我也不会领情的,我一点不感激你!” 沈烈戏谑地道:“我也没说要你领情,我这个人善良正直,乐于助人,从来不求回报。” 呸! 冬麦说不上来,就想呸他,怎么会有这种人,越看他越不顺眼! 沈烈看看天色:“你也该回家了,晚一些家里该担心了。” 冬麦一想也是,不能再耽误了,连忙开始收拾东西,又提着那鱼,鱼挺多的,她便道:“咱俩一人一半吧。” 其实是沈烈出的力,一人一半算便宜自己了。 沈烈;“不用,鱼到了我手里白糟蹋,我做不好。” 冬麦:“那你是什么意思?分你一半都不要,你是不是就想让我欠你人情?你就是故意的让我不好意思吧?” 沈烈笑:“原来你拿了这些鱼会不好意思啊?” 冬麦被他说破心事,面上便有些狼狈,大声地道:“你想错了,我没有不好意思!” 摇曳的火光落在冰上,反射出绚烂犹如琉璃的光,那些缤纷的光映在她脸上,她脸红得像熟透的樱桃。 他收住了笑,认真地问:“你为什么来捉鱼?” 冬麦抿唇,别过脸去。 她不想和沈烈提太多自己的事,事实上她都不想和沈烈有任何瓜葛,不过她再怎么嘴硬,她也不想平白无故占人家这么大便宜,所以她想了想,还是老实交待:“我想去公社卖鱼汤面,可我又不想花钱去买鱼。” 沈烈明白了:“所以你就来捉鱼,想做无本买卖。” 这么一说简直是吝啬抠门奸诈狡猾,冬麦咬唇,点头:“主要是我没钱。” 沈烈:“明天我正好有事需要去一趟公社。” 冬麦:“嗯?” 沈烈:“到时候请我喝一碗鱼汤面,我们算两清了,可以吗?” 冬麦瞅他:“就一碗鱼汤面?” 沈烈:“我这个人嘴欠,也爱多管闲事,讨人厌,没事让人占占便宜,也算是将功补过,不然我怕被人家背地里骂。” 冬麦便明白他的意思了。 她想了想:“行,那就这样吧,到时候我请你吃鱼汤面,我们两清。” 沈烈便帮着冬麦一起收拾,不过最后把水桶递给冬麦:“你提着。” 冬麦:“我架在自行车前面大梁上吧,提着没法骑车子。” 沈烈:“我骑自行车,你坐后面,我送你回去。” 冬麦:“啊?” 沈烈:“天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万一出事呢?你自己能扶着一路回去?你看看这风吹的,不把你爪子冻坏了才怪。” 冬麦知道他说的是事实,她不想欠沈烈人情,不屑他的帮助,但自己今天确实考虑不周到,更没想到能捉这么多鱼,如果他不帮忙,自己只怕要推着车子一步步走回去。 她到底是低头道:“好,那我……先谢谢你了。” “谢谢”两个字,其实挺难说出口的,关系到面子,也关系到原来的气恼,但这么说出后,好像也没什么,人家没做大奸大恶的事,人家阻止了哥哥继续打人出事,人家现在还好心帮自己捞鱼。 本来就是毫无关系的人,能做到这一步,只能说人家确实正直善良热心助人。 夜色中,沈烈笑望着她:“冬麦,你不用和我这么客气,像刚才那样,理直气壮起来吧。” 第 22 章 第 22 章 第22章鱼汤面 沈烈骑自行车, 冬麦在后面提着桶,那些工具全都架在自行车大梁上。 大晚上, 迎着风, 风吹着沈烈的短发。 沈烈之前刚回家时那种板寸头,看着特土匪,现在是普通短发了, 冬麦看着风把沈烈的短发掀起, 那短发便逆着朦胧的月光飞扬着散开,根根分明, 每一根都晕染了一圈月辉。 “你冷吗?”冬麦突然开口问, 她身上还穿着沈烈的大衣, 特别暖和。 “好像有点冷, ”沈烈声音清朗含笑。 “那我把你大衣还给你, 我不冷了。” “冷得我都要出汗了!”说着, 沈烈抬手,擦了一把,于是冬麦借着月光, 果然看到, 他发根那里, 隐约有潮意。 她便有些愧疚了:“要不我骑一会?” 沈烈:“你骑车, 带着我?” 冬麦想了想:“也可以, 我力气挺大的,我能带得动你。” 沈烈便笑了:“我如果指望着你骑车带我, 那得走到明天了。” 冬麦便不说话了。 她本来心里对他存着恼, 不想欠他人情, 也不想领他情,但不得不说, 他这个人是真好,帮了自己大忙。 他为什么帮自己,因为他善良正直乐于助人? 此时夜风拂动,明月高悬,清冽寒意扫在脸上,冬麦静默地坐在自行车后座,听他骑车时发出的呼吸声,一下下的。 这让她突然想起,那一天,他喝醉了,呼吸也是像现在这么重。 她想了想,终于问:“那天……我好像咬了你,没事了吧?” 沈烈:“伤是好了,不过牙印子还在。” 冬麦:“你抹药了吗?怎么会留印子?” 沈烈:“你咬得那么深,抹药也白搭,留下印了,估计这辈子都消不掉了。” 冬麦彻底愧疚了,虽然他是一个男人,身上有个印子什么的也无所谓,但是总归是自己咬的。 沈烈:“怎么没声了?愧疚呢?” 冬麦有些艰难地道:“早知道不咬你了……” 沈烈却笑了;“我皮厚肉糙,咬就咬了,留下印子也没什么,我又不是小姑娘。” 冬麦却还是不说话,她之前对沈烈有气,现在没了。 自己当时就是对他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期望,才会生气的吧,当时又在气头上…其实不去想那些,平心而论,沈烈这个人确实不错。 正想着,沈烈却突然说:“你要听歌吗?” 冬麦沉默了一会,才问:“你还会唱歌?” 沈烈:“当然了。” 冬麦:“那你唱一首吧。” 于是沈烈就真得唱了,唱的竟然是军歌,就是那个“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冬麦小学时候军训,参加活动,也唱过,旋律熟悉得很。 不过沈烈唱起来声音雄浑好听,透着男性成熟稳健的力道,在这冰冷的夜晚,听着竟然格外安心。 到了冬麦村子附近的时候,沈烈便停下了车子,帮她把水桶卡在了前面大梁上,让她边扶着水桶边推着走。 “我就不进你们村了,不然你哥看到我,估计把我揍出来,回到家,你也别提是我帮你弄的鱼。” 冬麦听着这话,便想,他倒是心里明白,哥哥见到他,肯定会揍他的,如果知道是他帮弄的鱼,甚至可能连鱼都给扔了。 “好,那你回去吧,你明天是要去公社?我会给你留着鱼汤面。” “嗯,那我回去了。” 冬麦便脱下棉衣,递给他,脱下来的时候,她顿时感到身上冷了,不过好在马上进村了,就这么短的路,她能忍。 她看着沈烈披上那棉衣,问:“你走着回去?” 沈烈:“我不走。” 冬麦疑惑地看着他。 沈烈:“我跑回去。” 冬麦:“跑?” 沈烈扎紧了棉衣的腰带,朗声道:“我其实一直习惯每天跑步,跑起来比自行车快,这点路,我一会就跑回家了。” 冬麦惊讶得不说话了。 沈烈看看冬麦:“那我先跑了。” 说完,沈烈果然跑了,特别快,像下山的豹子那么快,几乎化为了一道黑影,嗖嗖嗖地就不见了。 冬麦看得目瞪口呆,心想,怪不得当初他能捉兔子。 看他走了,也就赶紧推着自行车回家去了,她挑得偏僻后街走,不过快到家的时候,还是看到周围邻居,好像在找人,接着就听到她哥喊她名字。 她顿时明白了,这是看自己太晚不回来担心,便忙到了家,到家后,她娘见到她总算松了口气,过来一把抱住了她:“这么晚,你去哪儿了?你这傻孩子!” 冬麦看她娘这么激动,明白了,她娘难道以为她寻短见了? 怎么可能,她是那种想不开的人吗? 冬麦赶紧给她娘看自己的收获:“我去弄鱼了,不用花钱,我就可以做鱼汤面了!” 胡金凤差点又哭出来:“你这孩子!” 于是赶紧通知她家里人,不用找了,家里人知道她竟然去弄鱼,自然是有些无奈,教训了她一通,特别是江春耕,更是恼火:“是缺你钱花还是怎么着,这么冷的天你去凿鱼,这可真是长能耐了!” 她大嫂谢红妮赶紧劝江春耕:“算了算了,这不是回来了嘛!” 冬麦熬过了骂,喜滋滋地显摆:“我弄了七八条鱼呢!” 江春耕脸更黑了:“没把你掉水里算你运气!” 江春耕这么生气也是有原因的,冬麦小的时候,江春耕有一次带冬麦去河里,那时候还小,他看到冰面上有一条小鱼冻那里,冰比较薄,想着冬麦小,人轻,就让冬麦去捡那条鱼,谁知道冬麦还没走到鱼跟前,一脚踩了个窟窿,一只脚就陷进去了,当时棉裤都弄湿了,幸好人没事,给拽回来了,不过冬麦却因此发了三天高烧。 为了这事,胡金凤把江春耕狠狠地打了一顿,骂他说你是不是想害死你妹妹。 江春耕从那就对冬麦特别小心,生怕这小小又白白的妹妹没了。 冬麦才不管呢,她知道哥哥疼她,特别是大哥,最疼她了,也就是心疼她才骂她,便拿鱼给大家看,大家看了那鱼,自然是意外,问冬麦怎么回事,冬麦看看自己哥,不敢提沈烈,那天和沈烈打了一架,他提起沈烈就恼呢,便说自己如何如何运气,把沈烈的功劳按自己头上,大家自然都赞叹不已。 冬麦先草草吃了口饭,就早早地睡下了,等着明天一早就打理鱼。 到了第二天,鸡还没叫,冬麦就爬起来了,爬起来还是困得要命,便用凉水擦了擦脸,总算是清醒了,便进了院子杀鱼,她用擀面杖一口气把所有的鱼头都给拍了一遍,让鱼们晕了过去,之后便开始用刀背来刮鱼鳞。 正刮着,大门那里响起来声儿,冬麦过去开门,竟然是江春耕,他说来帮冬麦做鱼的。 冬麦无奈,压低声音说:“你怎么这么早?” 江春耕:“我还能不知道你,肯定一早起来。” 冬麦:“行,咱别吵醒爹娘,悄悄的,声音放小点。” 有了江春耕帮忙,倒是快多了,他手劲大,刀工也好,用刀背斜向鱼头刮鱼鳞,鱼鳞嗖嗖嗖地落下,没几下就把一条鱼刮干净了。 冬麦叹:“哥,你真厉害。” 江春耕:“这种活还是适合男人干,你去烧火吧。” 冬麦:“好!先杀五条鱼吧,剩下的明天再炖。” 江春耕先刮鱼鳞,刮去了鱼鳞挖内脏,从尾鳍那里用刀往鱼嘴处划,划开后掏内脏,冲洗干净,又抠去两面的鳃,去了腥线。 很快打理了两条鱼后,他就先拿过去让冬麦先做着,冬麦打理鱼不如江春耕,不过做鱼的手法,用江树理的说法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江树理和胡金凤也醒了,老人家年纪大了觉少,起得自然早,不过他们起来后,看到江春耕和冬麦已经把鱼都下锅了,也是没想到,胡金凤无奈地说冬麦:“你啊你,心急成这样,等我和你爹醒来帮着你一起弄不就行了。” 冬麦一脸甜笑:“你们年纪大了,多睡会。” 胡金凤:“你这孩子!” 冬麦放了一大根柴在灶里,让火慢慢地焖烧,这种小火炖时间长了,把那鱼肉给炖烂了,烂成白泥,融入到鱼汤里,那才叫好呢。 不过早饭是不能用大锅了,幸好冬天都生着蜂窝煤炉子,就在小炉子上做了饭,蒸得红薯粥,馒头就着拌菜吃了。 吃过饭后,天已经亮了,打开锅,里面的豆腐成了脂膏,鱼肉也成了白泥,就连鱼骨头仿佛都要化在里面了,用勺子舀起来一勺,像是浓郁的白色牛乳。 冬麦拿了瓷罐,先舀出来两罐子,让江春耕带去一罐,再舀一罐拿去给二哥江秋收家里,剩下的,她就舀到了桶里。 虽然锅很大,但是舀在木桶里后,也就多半桶,并不算太多。 不过冬麦想着,如果今天能把这些卖出去,就已经很知足了。 吃过饭,冬麦便套上了驴车,将那木桶拴在驴车后头,绑紧了,又把碗和筷子并一桶清水放上去,之后颤巍巍地上路了。 江春耕想陪着冬麦一起去,冬麦拒绝了,她觉得自己一个人能行,不想再耽误哥哥。 江春耕家里也还有事,只能算了。 冬麦开始赶车的时候特别小心,她生怕万一木桶倒了,那这么多心血就白瞎了,不过骑了一会,发现江春耕绑得挺结实的,那木桶连晃悠一下都没有,她才放心。 一路上,遇到东郭村的,大家都看过来,目光里带着同情,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鄙夷。 冬麦感觉到,鄙夷自己的,反而是年纪大一些的女人,女人自己生了儿子,成了功臣,发现别人没生,反而比起一般男人更加鄙夷这种女人,仿佛只有这样,自己才能拿稳生孩子的军功章。 冬麦一概不理,闷头赶着驴车,路过西郭村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孙红霞,孙红霞也骑着自行车,自行车后座是半袋子玉米。 孙红霞和冬麦打了个招呼,两个人并排着,孙红霞看着她车上的木桶:“你这是干嘛去?” 冬麦便讲了自己的打算,孙红霞:“这倒是挺好,真羡慕你,有这个手艺,我是没什么手艺,没办法了。整天在家闲得吱吱叫,今天我家里让我把这半袋子红薯拿去集上卖了。” 冬麦:“你最近相亲怎么样了?” 一提这个,孙红霞倒是带了点笑:“最近相了一个,看着倒还行,对方对我挺满意,不过我觉得他家家境一般,再看看吧,我还是想找个条件好的,找个条件好的,才能过好日子啊。” 这倒是实在话,其实谁不想找条件好的。 冬麦:“那就再找找看。” 孙红霞:“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 冬麦:“感谢我?” 孙红霞:“你不能生,人人都知道你名声不好,笑话你,现在反而不再提我的事了,媒婆说,以前和我相亲的都觉得,其实能生就挺好的,不能太挑。” 冬麦听到这话,差点笑出来,原来相亲这个事,还是要这么比的,她一来,就抢了孙红霞的风头。 冬麦和孙红霞说了一路,孙红霞讲了她相亲的那几个男人,这个那个的,谁家条件如何,谁家哥哥在公社里上班估计以后能帮忙,她都门儿清。 冬麦敬佩又感慨,心想她为了相亲,可真是下了大功夫。 孙红霞最后道:“其实林荣棠真不错,可惜你不能生,不然嫁到他家多舒坦啊,以后他肯定接他爸爸的班给村里当会计,那是吃财政饭的铁饭碗,两个哥哥在城里,只有给他帮忙的份儿,没有拖累他的,也不会和他抢家里的东西,老人那些东西,以后都是你们的,你说你如果熬着不离婚,那日子该多好。” 冬麦叹了口气:“反正各家有各家的难处,在他家过日子,并不好熬。” 孙红霞:“这还是你不能生,你如果能生,婆媳关系自然好了,再说,老太婆年纪大了,还能嚣张多久,也就是这几年能蹦跶,把她熬死了,东西就都是你的了。” 冬麦便不吭声了,她倒是佩服孙红霞的能耐,人家敢干,能干,做什么都有勇气,而且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目的。 这种人,将来总归日子不会差吧。 但是孙红霞说得那些,她是做不来,比如忍耐王秀菊,比如熬死王秀菊,那些村里妇女津津乐道的手段计谋,她做不出来,也许是脸皮薄,也许是不够泼,不够豁得出去。 更多的,她是想着,如果那是猪窝,她一定要挣脱出来,洗个清白,她不想一直和猪混在一起,倒是弄得自己满身泥。 不过这些,冬麦自然没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路,她便是提了,孙红霞也听不进去,正如孙红霞说的,她也听不进去。 说话间,已经到了公社,孙红霞娴熟地找了一个地方摆摊,并指着另外一个空地:“你赶紧去那儿,占上,不然等会人多了就没地了。” 公社里的集,是三八大集,五天一次,每个二十天有一个大集,今天是大集,集市上到处都是人,有穿着黑布鞋挑着担子的老人家,也有开着拖拉机i的,当然更多的是像冬麦这样赶着驴车的。 有人已经开始摆摊,有人却在往前走,老人家大声吆喝着,拖拉机嘟嘟嘟地冒白烟,旁边驴子发出“咴咴”的声音,空气中弥漫着干燥的驴粪味儿,豆腐味儿,包子味儿,和冬日里烧煤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直扑入人的口鼻中。 这些对冬麦来说已经是习惯了的,她那件好看的红裙子就是从噪杂的市场中挑选的,不过她觉得她这鱼汤不能在这里卖。 她是打算一碗鱼汤定价五毛钱,现在一个火烧夹肉也就几毛钱,一个糖三角才一毛钱,鸡蛋一块钱能买十个,她这五毛钱一碗的鱼汤并不便宜。 混着驴粪和烧煤味吃饭的人,怕是不舍得买她的鱼汤,她想去公社政府旁边,给那些体面人吃。 她便赶着驴车要往前走,谁知前头人更多了,堵在那里走不动,于是就有乡下人叫骂起来,这个那个的,骂怎么不快点。 旁边一个照相馆用喇叭放出流行歌来,是一个男人嘶声裂肺地大唱,闹得人更加心慌。 孙红霞凑过来帮忙一起赶车,正闹腾着,冬麦就听到一个声音:“怎么堵成这样?” 冬麦惊讶地看过去,竟然是林荣棠。 他之前被揍了一通,伤得估计不轻,不过现在已经好差不多了,只是脸上还残留着一些痕迹。 他穿着一身中山装,冷着个脸。 冬麦没想到冤家路窄,竟然碰上了林荣棠,当时自己哥哥可是狠狠揍了他,现在遇上了,自己一个人,万一他趁机报复…… 林荣棠看都没看冬麦,反倒是闷头过去了旁边卖东西的,看到孙红霞那里的红薯,便随口问:“这个怎么卖?” 孙红霞一愣,她没想到林荣棠竟然问自己这个,忙说:“八分钱一斤。” 林荣棠:“行,我都要了。” 孙红霞便笑了,笑得温柔,语调也变得柔软起来:“你家缺这个吗,怎么好好地买这个?” 之前孙红霞和沈烈订亲,和林荣棠见过,所以孙红霞这么说,倒是不突兀。 林荣棠:“我娘打算去一趟首都,散散心,想着带点土特产,我家的红薯都给晒成干了,就想着买点,给首都我哥带着。” 孙红霞笑道:“那你买我这个挺好的,我这个个头大,保存得也好,你看,一点疤都不见。” 说着这话时,她望着林荣棠,林荣棠穿着中山装,衬着皮肤还挺白净,虽然脸上还有些淤痕,可是这人就是透着一股书卷气,不像是村里的农民,倒像是公社的干部。 孙红霞便觉得,冬麦这人没福气,这么好的男人竟然抓不住,长得模样好,家境又好,以后又是铁饭碗,那是一辈子的福气啊。 林荣棠看看地上的红薯,又看看孙红霞,便笑了:“行,你说的话我信。” 孙红霞听这话,脸上便红了下,笑着说:“给你算便宜。” 冬麦听着那边一对男女说话,听得出来,孙红霞和林荣棠说话时语气都变了,变得软起来,很女人的语调,她有些惊讶,没想到她竟然这样。她便努力反思了下自己,自己和男人说话的时候,是什么语调,也会像孙红霞一样有这种变化,以至于外人听着都觉得尴尬吗? 她并不记得自己会这样,不过想着以后可以留心下。 这时候路也通了,她赶着车往前走。 和孙红霞说着话的林荣棠,便不经意间转头,看了一眼那个赶着车的冬麦。 依然穿着翠花夹袄,衬得小腰特别窄,手里拿着鞭子,赶着驴车,那么大的驴,那么大的车,小女人挥舞着清脆的鞭子驱赶着,很不相称。 林荣棠收回目光,便对孙红霞露出温煦的笑来:“我去公社有点事,回头聊。” 孙红霞微低着头:“好。” 冬麦赶着驴车过去公社附近,那是一排红砖瓦房,盖了没两年,外面是一溜儿围墙,围墙上爬满了爬山虎藤子。 冬麦走到大门口,这时候正是早餐时候,看着里面的人进进出出的,她就把驴车停在道边。 公社政府附近自然还有公社的学校和医院,冬麦看着这边来往的人都穿中山装,衣着干净整齐,她觉得这些人可能手头比较大方。 卸下驴车后,她就试着叫卖,头一声的时候,就像蚊子呐呐一样,自己都觉得自己好笑,想着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豁出去了,便清朗地叫了一声:“卖鱼汤,鱼汤,新鲜美味的鱼汤!” 她叫了这么一声后,脸上发烫,总觉得周围的人都在看自己,但其实显然是错觉,人们好奇地看了她一眼,继续往前走。 冬麦再接再厉,又叫卖了两声,最后终于有一个年轻女干部模样的,穿着皮鞋,走过来问冬麦:“什么鱼汤?” 冬麦连忙打开用被子盖着的木桶,之后给她盛了一点:“你尝尝,你尝了再买。” 女干部一闻,味道挺香的,好奇尝了口,便赞叹不绝:“挺好喝的,多钱啊,怎么卖?” 冬麦便说:“五毛钱一碗。” 女干部:“这可真不便宜。” 冬麦忙笑着说:“这是上等新鲜好鱼,熬了好久才慢慢熬成的,你看,骨头都化在里面了,一般人家哪熬得出这鱼汤,我这是祖传手艺。” 女干部也觉得是不错,便掏了五毛钱买了一碗,不过她是要拿回去给孩子喝的,于是说好等下还给冬麦碗。 冬麦自然连声说好,她带了不少碗呢。 这位女干部给了冬麦灵感,冬麦觉得不能只知道叫卖,不然一般人不知道鱼汤是怎么卖,她便干脆拿出一个碗,盛了小半碗,放在那里,大声喊道:“鱼汤,新鲜美味的鱼汤免费品尝,尝一口不要钱!不好喝不要钱!” 或许是免费品尝这句话起了作用,偶尔路过的,都好奇地看过来,自然就有人过来尝一口,尝了后,有说好喝的,果然就要了。 冬麦陆续卖出去好几碗,五毛钱一碗,几块钱就进账了。 一拨客人过去,她赶紧把那些用过的碗用清水洗过了,洗干净后,等下来了客人接着用。 就在这时,她听到身后一个声音:“来一碗鱼汤。” 这声音实在是耳熟。 只不过以前,这个人和自己说话,总是温声温气的,并不会这么冷淡。 冬麦便起身,淡淡地看向来人:“五毛钱一碗。” 林荣棠脸上没什么表情,肃着脸,拿出来五毛钱递给冬麦。 冬麦便给林荣棠舀了一碗。 林荣棠接过来那碗后,便站在路边,微弯着腰,慢条斯理地尝了一口,尝了一口,鱼汤鲜美,一如往日冬麦曾经熬出的,只是如今落在他口中,却是苦涩。 他挑眉,看了一眼冬麦,冬麦的手刚洗过碗,在冷风中着凉水,那手便冻得发红。 他淡声问道:“你觉得这样很好吗?” 这句话,没头没尾,不过冬麦却明白他的意思。 他说过,不想离婚,哪怕自己不能生孩子他也不想离婚,可是自己固执地非要离婚。 如果不离婚,他可以给自己还算富裕的生活,至少比同村人更加优渥,他以后能吃商品粮,他会疼爱她,所需要忍受的,无非是王秀菊罢了。 他甚至不会在乎她能不能生孩子。 他还说过爱她。 可是她非要离婚,离婚后,一个人拉着驴车跑到公社旁边,站在寒风中叫卖。 冬麦搓着自己发冷的手,笑了笑:“我觉得挺好的。” 正月里的风吹着,吹起她耳边的发,那一缕发扑打在她脸上,原本对于农村姑娘来说过分白细的脸上现出娇艳的红来。 她眉梢冷漠:“我自己卖鱼汤,自食其力,挣了钱放自己兜里,没人管我了,也没人骂我了,这日子真是再好不过了。” 第 23 章 第 23 章 第24章沈烈喝鱼汤 林荣棠心口突然便涌出一股子气。 他生性软弱, 凡事总是忍让,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 哪怕是她闹着离婚, 哪怕是被她哥哥痛揍了一通,他都觉得,是他对不起她, 是他活该受着的, 她要怎么样,只能随她了。 他爱她, 所以认了。 可是现在, 她竟然说挺好的! 他眯起眼睛, 咬牙道:“跑到公社门口来叫卖, 你自己不觉得丢人现眼吗?放着在家好好的日子不过, 跑到冷风里来受冻, 你觉得这样很好?你嫁给我的时候,我让你受过这样的罪吗?我舍得让你受这样的罪吗?缺你吃了缺你穿了?” 冬麦听着这话,却只觉得好笑, 她根本没搭理, 低头收拾着自己的碗。 林荣棠被冬麦这样无视, 气得脸都涨红了:“冬麦, 你哥那样打我, 我真不生气,是我对不住你, 没有好好照顾你, 你哥打我我没话说, 可你现在算什么?我林荣棠就这么让你看不上?” 冬麦终于抬眼,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只是五个字而已, 说出这句后,她继续整理自己的碗,将那些洗过的碗小心地摞在旁边,又用白笼布盖上,她是想着公社里吃商品粮的这些都是干部,人家讲究,这样盖上看着干净,人家也许更愿意吃。 林荣棠听到这五个字,呆了一下。 冷风呼啦啦地吹,他前心后背都冷得彻底,倒像是被人家掏空了一样,他怔怔地看着冬麦,这个曾经是他媳妇的女人。 好像没有任何一刻比这个时候更清楚地意识到,她真得不是自己的媳妇了,不是了。 她放着跟了自己的好日子不过,也要去冷风里受冻,因为她看不上自己。 林荣棠在这里失魂落魄,冬麦却是根本没搭理,她就当他是一棵没叶子的树就行了。 如今眼看着这边上班的人已经不多了,便估算着,桶里的鱼汤卖出去大半,估计还可以卖七八碗,她得留出一碗好的给沈烈,剩下的可以都卖出去,或许应该换一个地儿,比如去派出所前头。 她便收拾了,赶着驴车,打算过去派出所,谁知道这个时候,公社里出来一个穿着中山装的,模样干净,看着二十多岁,朝着冬麦走过来。 冬麦想着生意上门,忙对人家笑了下:“新鲜的鱼汤,要不要尝尝?” 中山装便问:“新鲜吗?” 冬麦忙道:“当然新鲜,这是头天从河里凿的鱼,今天鸡叫时候就起来开始熬的,你看,装在木桶里,用被子盖着保温,鲜味都还在呢,不信你尝尝。” 中山装便笑了:“行,我不用尝了,今天正好从县里开几个客人,想着招待招待人家,你这个我都要了。” 冬麦听着大喜,不过想到要留给沈烈的,他来不来是一回事,但是自己怎么也得给人家留下,毕竟这些鱼多亏了人家的,便和中山装说,自己得留下一碗。 中山装以为是冬麦自己留下吃,自然是应着,说不差那一碗。 因为中山装是要带回去食堂给客人吃,冬麦便先盛出来一碗,然后用被子捂住。冬麦这是炖了一大铁锅的汤,舀出来的时候锅底是留着,所以即使是桶底,也不见什么渣滓鱼骨,反而更为浓郁白稠,看着颇为引人食欲。 舀出来一碗后,冬麦提着桶跟着中山装过去,这个时候,林荣棠还呆呆地站那里。 冬麦也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便收回目光了。 其实当初和林荣棠相亲,她也看上了林荣棠,觉得林荣棠模样白净,看上去像个斯文人,说话也温柔和气,家里也算不错,嫁个这样的男人挺好。 后来嫁过去了,自然是甜蜜和美,再没有不满意的,可是这种和美甜美,倒像是春天里的花,也不过那么几天,等花败了,才发现满地的枯枝败叶还有臭虫。 她从出嫁时的懵懵懂懂,到如今想得清楚,有些日子,便是再享福,她也过不了,从人家手里看着脸色拿钱,那钱再多,花起来也难受。 自己熬夜做了鱼汤,在风里叫卖,林荣棠可能觉得丢人,但她不觉得丢人,靠着自己的辛苦换钱,她以后花起来有底气。 当下她提着桶,和人家中山装说话,自然难免套套近乎,问起来食堂饭菜怎么样,中山装年轻,见冬麦白净好看,倒是有些好感,便多说了几句。 冬麦便知道中山装叫陆靖安,现在在公社里上班,也是新分配过来的,才参加工作,是财粮员助理,平时工作是帮着发公社里国家干部的工资,到了交粮的时候,再协调粮站和各村的关系,督促征收农业税。 冬麦听着好奇:“这工作还挺重要的,每年我们来粮站交粮食都要排长队。” 陆靖安看了一眼冬麦,便道:“那到时候你可以找我,我和粮站都熟,就是一个招呼的事。” 冬麦一听想人家真厉害,赶紧谢过了。 到了食堂里,陆靖安找来一个陶瓷罐,冬麦提着桶,将剩下的鱼汤全都倒在了里面,不过这个时候鱼汤已经不那么热了。 冬麦解释道:“我家这鱼汤是祖传秘方,熬得够火候,便是凉了也不会泛腥,等你吃的时候热热,就和刚熬出来一样鲜了。” 陆靖安:“行,其实我也是刚听同事说你这鱼汤不错,才去买的,等中午热好了,我也尝尝。” 说着,陆靖安给了冬麦四块钱,冬麦觉得刚才那些应该不到八碗,再说人家买得多,便想找给人家五毛钱,陆靖安却坚持给了:“你特意跑腿给我送过来,差一两毛的事就算了。” 冬麦刚才过来,其实没带那么多毛票,竟然没找到五毛钱,当下就有些不好意思了:“那下次,我再送你们一碗吧,不然我挺过意不去的。” 陆靖安:“行,你以后都来这里卖鱼汤吗?” 冬麦:“我明天来,以后来不来,就看能不能捉到鱼了。” 冬麦跟着陆靖安去了公社,林荣棠站在那里,只觉得浑身无力,他看到那个公社的财粮员和冬麦说话了,他知道那个人叫陆靖安,新来的,长得还不错,小伙子也没结婚。 他以后是村里的会计,他爹事先把公社里的关系都说了,只是人家还不认识他。 他也看出来了,陆靖安挺欣赏冬麦的,如果发展下,也不是没可能。 冬麦啊冬麦,他就知道,冬麦这人招男人喜欢,她以前也就是早早地相亲嫁给了自己,要不然,出去一遭,不知道招惹多少男人。 林荣棠黑着脸,就那么傻傻地想,他觉得冬麦是一只鸟儿,以前他把她管笼子里,可现在管不着了,眼瞅着人家扑棱翅膀,要飞了。 正站着的时候,他听到自行车铃铛的声音,接着就有人停他身边了。 “荣棠?你来公社办事?” 说话的是沈烈,他按住了刹车,长腿着地,支住了自行车。 自从沈烈把林荣棠打了一顿后,两个人关系自然不如以前了,不过到底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当时冬麦哥哥揍林荣棠,沈烈帮着出头了,为了这个林荣棠后来还说要请沈烈吃饭,沈烈没吃。 之后两个人见了,也会正常打招呼说话,谁也不提以前的事而已。 “我没什么事,就随便赶个集,恰好路过这里。” 其实林荣棠看到沈烈,还是会不痛快,总是会想起那天的事,当下便随口说:“我正说过去集上割半斤肉,你呢?” 沈烈:“今天来公社,是想咨询下咱们村种树的事。” 林荣棠:“种树?” 沈烈:“我听说现在不是要植树造林吗,公社里给各村下达指标,每个村都要把植树的任务分配到户?” 林荣棠:“是有这回事,你是打算怎么着?” 心里却疑惑,他怎么知道的?这个事他也是刚听自己爹提起,还没对外说呢,沈烈消息还挺灵通的。 沈烈:“公社里既然种树,那就得采购树苗,我想接这个买卖。” 林荣棠一听就皱眉:“这个买卖哪那么好接,公社里估计得找关系户,再说需要本钱,不那么容易干!” 沈烈:“试试吧,正好有一个朋友有树苗,苗好,价格也好。” 林荣棠还是不看好:“随你吧,你啊,就是太折腾了!” 依他看,沈烈守着他六十块钱安安分分过日子,那不是挺好的,瞎折腾能折腾出啥? 说话间,林荣棠走了,沈烈看着林荣棠背影,之后目光便落在旁边的驴车上,驴拴在老柳树上,上面有被子,有碗筷,但是人却不见了。 他已经打听过了,知道冬麦在这里。 当下将自行车支在柳树下,自己干脆倚在柳树旁等着。 等了好一会,才见冬麦从公社里出来,脸上喜滋滋的。 他便挑眉笑了,一看这样子,就知道她买卖不错。 冬麦老远就看到了他,便忙跑过来:“你怎么才来,我一直给你留着。” 沈烈笑,冬日的阳光下,露出一口白牙:“看来你生意不错,你还以为你都卖光了呢。” 冬麦:“我说话算话,既然说了给你,那我肯定给你留着,送给你喝后,我们就两清了。” 沈烈笑着没说话。 冬麦便从被子底下取出来鱼汤,捧给沈烈喝,沈烈也不客气,取过来站路边喝。 他一边喝着,一边随口问起冬麦买卖的事,具体怎么卖的,又说:“你能把鱼汤一口气都卖光,也挺不容易。” 冬麦其实不太想和他多说话,不过自己一口气把鱼汤都给卖了,心里有些激动,沈烈还这么问,实在忍不住想说说,当下便讲了自己刚刚如何卖鱼汤的,又是怎么让大家免费品尝,最后人家公社里的财粮员找来,全都给卖了。 提到陆靖安,冬麦眉开眼笑:“人家可真好,给了我四块钱,公家人,就是大方!” 沈烈:“财粮员,是不是姓陈?” 冬麦:“不是姓陈,是一个姓陆的。” 沈烈便明白了:“那估计是新来的助理财粮员,我今天正好有事找他们部门提。” 冬麦有些意外:“什么事?” 第 24 章 第 24 章 第24章疏远 沈烈见冬麦问起来, 也就说了自己打算找公社看看供应树苗的事。 冬麦听了有些疑惑,想着公社里的人都是吃公家饭的人, 跑过去找上人家, 一个平头老百姓,人家能搭理吗? 沈烈笑道:“我就厚着脸皮上门,他们不好不理我, 他们要采购树苗, 采购多少,什么时候采购, 我都打听清楚了, 既然他们要买树苗, 我把我这边树苗的样品和价格往那里一摆, 他们非采购别的, 就得说出一个道道来, 看看谁的更好,谁的更便宜,谁能把这事给计划得更好, 大家摆出来公开竞争好了, 这叫招标。” 冬麦听沈烈这话, 意外地看着他。 冬麦自己的哥哥其实也挺能耐的, 十里八村, 他谁都不怕,但那也就是在乡下逞能, 进了人家公社派出所, 平时还不是得小心翼翼, 那都是百姓眼里的官老爷,如果不是被逼急了, 谁敢得罪?但是沈烈那话里,他口气还挺大,和普通他们这种老百姓不太一样。 沈烈看出冬麦的意思,便和她解释。 原来沈烈退伍后,按照安置政策,是由陵城武装部安置领导小组来接收,安置原则是哪里来的就哪里去,非农业户口退伍军人实行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制,而像沈烈这种农业户口的,原则上是回农村,不过沈烈在部队立过功,对于他这种,就有特殊政策,被介绍到了军地两用介绍所,介绍所便将沈烈的安置任务分配到了公社里,公社里给沈烈安排了一个发报员的工作,一个月六十块钱,负责蹲守在山里,遇到山洪汛情及时发布通知,那就得一天到晚守着,不能出来。 “本来我身上带着功,可以安置正式工作,吃铁饭碗,不过那个名额被人家占了,他们说先给我安置一个临时工,就让我去山里当发报员。” 冬麦一听:“怎么能这样!” 沈烈抬眼看她,她说这话的时候,特真情实感,他便笑了:其实这个工作干两年,请请客找找关系,估计也能转正,不过没意思,那活儿干到死也就是在山里熬着。” 他不愿意接受那工作,公社里也没别的带编制工作给他,只好先把他挂在那里,择机待用。 他来过几次公社,人头也都熟了,现在他过来公社,就是找财粮员,应该是陆靖安的上司,来谈这次树苗采购的事,想把这个买卖拿到手。 冬麦听他这么讲,听了后,倒是意外:“其实如果干两年就成正式工,那挺好的啊!” 毕竟农村人和吃公家饭的就是不一样。 沈烈:“天天闷山里出不来,一辈子也就那样,没意思,一天到晚看到的就那么几个人,那才是连媳妇都娶不上了!” 他这么说,冬麦愣了下,心想原来他不想守在山里是为了娶媳妇。 沈烈知道她认真了,这才收敛了笑,解释道:“现在国家要改革开放,留给我们的机会很多,那个工作就算以后转成正式的,也没什么前途,就是当一个发报员熬着,熬一辈子。” 冬麦恍悟,恍悟过后,想起之前林荣棠提起他补贴的事,又忍不住好奇。 只是到底和他不熟,不好意思问罢了。 其实今天他和自己说这么多,也是没想到。 沈烈却看出来了:“你想问什么?” 冬麦犹豫了下:“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当初,当初我劝……” 沈烈没吭声,就那么看着她。 他的目光好像能看透人心,冬麦便心虚了,低声说:“算了我没什么好问的!” 这是人家的事,说到底她和沈烈不熟,还不到说这种话的地步,提起来,不过是戳人家伤心事罢了。 冬麦觉得自己傻,傻透了。 沈烈挑眉:“你是不是想问补助的六十块钱?” 冬麦断然否决:“没有!” 她声音有点太响亮,自己都被自己吓到了:“我就随口闲话而已,你不要在意,你不是还要去公社吗,赶紧去吧,我也得回家了!” 沈烈笑了笑,也就不说了,站在那里,看着冬麦赶着驴车匆忙离开,看了一会,才转身走进公社。 冬麦赶着驴车,走出老远后,才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时候沈烈已经不见了,她也松了口气。 这次沈烈帮了自己大忙,帮自己捞鱼,说实在话,自己挣到的钱,倒是有一半得归功于人家。 冬麦心里感激,不过也就是感激而已,以后肯定是不可能有什么牵扯,不说别的,就说他是林荣棠的好兄弟,这以后见了其实也尴尬。 况且,冬麦想起那一天喝醉酒的事,还是不自在。 她也是被贪婪冲昏了头脑,人家给她捞鱼,她竟然真接受了,还高高兴兴地拿着,挣了钱,还和人家有说有笑的…… 冬麦现在被风一吹,头脑特别清楚,她知道以后还是得远着他。 他人是很好,可林荣棠的朋友,终归是不能成为她的朋友。 这么想着,冬麦恰好见旁边集市上卖东西的,有小孩儿玩的拨浪鼓小汽车,还有塑料小手—枪,冬麦想起小侄子满满总拿着家里树枝当手—枪玩,便过去问了问,一个塑料手—枪要七毛钱。 她觉得有些贵,犹豫了下,这时候恰好旁边有对母子,当娘的给孩子买了手—枪,小孩高兴得只蹦跶,冬麦咬咬牙,买了。 买了手—枪后,她又去旁边买了芝麻糖,小塑料袋装的无花果,还有鸡蛋糕,无花果是小侄子爱吃的,鸡蛋糕给爹娘吃。 她买了好大尼龙兜子,提着放在车上,赶着驴车准备回家,这时候就听到旁边自行车叮当响的声音,扭头一看,是孙红霞。 孙红霞满面春风,眉梢带着笑,一改之前的死气沉沉。 冬麦便想起林荣棠来了,孙红霞和林荣棠聊得还挺欢。 这事,怎么想怎么别扭啊。 孙红霞问起来冬麦的鱼汤买卖,冬麦说了,孙红霞倒是有些意外:“都卖了?五毛钱一碗?” 冬麦点头:“是,卖了九块钱。” 孙红霞眼睛顿时瞪大了,一天卖九块钱,一个月也小三百了,一年就是三千多,在农村,能有个一万收入就是万元户,冬麦一个没什么本事的离婚小媳妇,竟然能挣这些,很了不起了! 她羡慕地看着冬麦:“你这厨艺好,可真是沾光,挣这么多钱。” 冬麦因为林荣棠的事,已经不太想和孙红霞说话了。 她隐隐感觉到,孙红霞其实是想“勾搭”林荣棠,也许称不上勾搭,但至少孙红霞觉得林荣棠不错,已经把林荣棠纳为了“再婚选择”的范围。 他们成不成的,自己和孙红霞走得近了也尴尬。 孙红霞却没感觉到冬麦的冷淡,她好奇地问冬麦这鱼怎么弄的,到底怎么做,冬麦自然不好和她说是沈烈帮忙,便说是自己捞的,至于鱼怎么做,涉及自家秘方,当然不会外说,只捡不紧要的提了。 孙红霞自然感觉出冬麦并没对自己交底,这倒是也没啥,她自己可以琢磨,她开始琢磨着,冬麦能挣这么多,关键是弄到了鱼,自己如果去凿鱼拿去卖,岂不是也能挣钱? 这让孙红霞兴奋起来,她明天也得试试,河里的鱼是大家的,又不是冬麦自己的,冬麦可以去捞,自己也可以。 冬麦赶着驴车回到家,一进门就见村里徐婶子在,和人家打了招呼,徐婶子笑吟吟地看着冬麦,冬麦被她看得,莫名不自在。 这时候她哥也进屋了,黑着脸,她更加疑惑。 一时徐婶子走了,她娘胡金凤才说,原来是给她说亲的,说的是一个三十六的男人,前年死了女人,家里四个孩子,最小的才三岁。 胡金凤叹了口气:“说是你过去就不用生了,其实那户人家也行,男人是个老实人,就是年纪大点……又带着四个孩子,日子会辛苦。” 江春耕哼了声,脸色难看:“大了我妹十五岁呢,这是找男人还是找爹呢?” 冬麦笑了:“我倒不是嫌弃人家年纪大,不过四个孩子,这过去后就得当后娘,还不知道操持多少事,以后只能天天烧火做饭洗衣服了。” 江春耕:“人家不是找媳妇,是找大丫鬟伺候一家五口呢。” 胡金凤其实原本也舍不得女儿过去受罪,只不过现在三天两头,有人帮着介绍,都是年纪大的,都是带孩子的,她也只能听人家讲讲,现在看冬麦这么说,自然算了。 冬麦赶紧打开话茬,说起自己卖鱼汤的事,挣了九块钱呢,又把自己买的东西拿出来给大家看。 这个时候谢红妮恰好带着满满进屋了,冬麦便把塑料小手枪给满满玩,满满高兴疯了,拿着就往外跑,去给他的小伙伴显摆了。 谢红妮:“冬麦,你说你,花这个钱干嘛!” 冬麦:“今天挣了一点钱,让满满也跟着高兴高兴。” 胡金凤自然没想到这么顺利,江春耕也意外,冬麦又拿出来七块钱,当着大家伙的面给了胡金凤:“娘,这钱你收着吧!” 胡金凤看儿媳妇在旁边,就收起来:“行,那我收着。” 一家子自然高兴,也好奇,他们之前卖的时候没这么顺利,便问起来冬麦,冬麦便将自己怎么叫卖,怎么挑地儿,怎么让大家尝,都说了,大家自然是没想到,都夸冬麦能干。 晚上时候,哥嫂都离开了,胡金凤私底下又把那钱给冬麦了:“你自己拿着好了。” 冬麦没要:“娘,我现在吃家里,油盐酱醋都是钱,也没功夫去想,你去买就是了,我就吃个现成饭,这些钱,你留着,需要花的时候就花,不需要就当帮我攒着好了。” 胡金凤叹了口气,到底是把这钱先收着:“我帮你攒着吧。” 她想着,这个女儿早晚还是得嫁人吧,不嫁人怎么行,等以后嫁人,给她再在嫁妆里添置一些东西吧。 冬麦挣了钱,心里自然是高兴,第二天又把剩下的鱼也给炖了,拿去公社卖,生意依然不错,很快就卖光了,不过也有人提意见“你这一碗碗端着太不方便”,还有人觉得“不够热乎,还是刚出锅的新鲜的更好”。 冬麦心里明白,还是得开个饭馆来卖才好呢,但是现在她确实没那个本钱,只能小打小闹挣小钱了。 之前沈烈帮着逮的鱼很快用光了,她又去凿鱼,这一次特意选了距离松山村更远的地方,这次运气就没上次好了,耗费了一整天,只捉住六七条不算太大的,回来熬了去卖,之后又去凿鱼,是江春耕陪着去的,不过也收获不大。 冬麦不免纳闷,心想同样是那个办法,怎么自己运气这么差,竟然捞不到,明明那天沈烈用这个办法弄到了不少鱼。 结果江春耕很快打听到了,原来孙红霞和她哥哥也去捞鱼,但是人家不是拿钩子钓,人家是用网捞,是那种网眼很小的网,大小通吃,捞了不少,捞了后拿去街上卖,倒是挣了一些。 她用那么细的网眼截住了上游,自己在下游,自然是不好弄到鱼了。 江春耕冷着脸:“这是从你这里打听了门路,自己去发财了!也够狠的,竟然用那么小的网眼,一般人还真干不出来这种事!” 冬麦叹了口气:“都不是傻子,咱挣了钱,告诉了人家,人家当然也想挣,其实从河里捞鱼这个,本身就是投机取巧,哪能长久呢。” 江春耕气不过,打算带着冬麦去孙红霞他们上游捕鱼,不过冬麦却是想着算了吧,孙红霞想捞一时的块钱,而自己是想做长久买卖,做买卖关键是稳妥,犯不着为了捉鱼在这里和人家斗气。 恰巧这个时候,村支书大喇叭里喊,说是公社里下了通知,到了渔汛期,说是禁止捕鱼捞虾,冬麦见此,正好趁机收手了。 江春耕其实并不是那守规矩的人,以前家里挨饿时候,偷偷捕鱼的事也不是没干过,不过有冬麦劝着,也只好作罢了。 于是干脆不去捞了,不去捞了后,冬麦便去外面买鱼来熬汤,不过买鱼需要钱,这样每天能挣到的就不如以前了,辛苦一天,大概能挣四块多。 冬麦自己算着,这样也行,就算不是天天干,一个月也有一百块,对她来说,一百块已经不少了,那些铁饭碗也不过是这个钱。 胡金凤提起捞鱼的事,气得不轻:“凭什么啊,这孙红霞也太贪了,她这是要把钱都捞她兜里!” 冬麦:“这世上总有人比咱们豁得出去,人家豁出去,挣钱了,咱豁不出去,挣不了那个钱。” 冬麦是觉得,以前挨饿,吃不饱饭可能会死,那个时候当然没顾忌,什么勾当都豁出去了。但是现在谁家也不至于挨饿了,没必要为了挣那点钱犯规矩,人不能为了自己一时的钱,就把事情给做绝了。 胡金凤自然有些憋气,便说孙红霞相亲了多少男人,人家都嫌弃她,又说她到处勾搭男人。 冬麦其实不爱听这个,各人有各人的道,自己问心无愧就是了,别人不杀人犯法,也随她,但她知道自己娘的性子,只当没听到。 她如今反而琢磨着,或许自己可以不止熬鱼汤,还可以熬鸡汤排骨汤,虽然自己家的秘方是鱼汤,但是自己做别的,也挺好吃的,再琢磨下怎么做更鲜美,到时候几个汤一起卖,岂不是更好? 而且鸡汤排骨汤不怕不鲜,也不像鱼汤容易腥。 做好了后,还可以加点烧饼什么的。 她家祖传的是鱼汤面,可是这大老远过去,面都要坨了,自然不能带着,但是如果是烧饼什么的,就可以带过去卖了。 就在她想着这个的时候,便听到一个消息。 孙红霞带着她兄弟过去捞鱼,结果被公社里给捉住了,说是将孙红霞和兄弟都带到了公社里,要求他们写检查,还要罚钱。 “听说罚不少呢,这次上面抓得严,正好抓住他们做典型,之前挣的那些,肯定都得吐出来了!” 第 25 章 第 25 章 第25章被邀看电影 孙红霞被人家公社抓走的消息很快传过来, 据说是公社里已经三令五申把这事下达到了村里,村里大喇叭喊了几次, 然而孙红霞家觉得没什么, 以前大家也没这么守规矩,她就照样干,捞了鱼后竟然还光明正大拿去卖, 可不就被人举报了。 孙红霞她娘气得要命, 站在东郭村西郭村中间那条道上掐着腰卖,说红眼病看不得别人发财, 说这是断人家财路活该一辈子受穷, 生出孩子没屁眼, 骂的那些话自然是不堪入耳。 开始村里人不说什么, 后来都看不下去了, 就劝, 说你们家自己违反规矩,怎么还不让人说?人家就算举报,这不也是你们自己先违反法律嘛! 孙红霞娘不服气, 不过看大家都这么说, 也就不敢说什么了。 她家里又想办法托关系, 去公社里找人, 折腾了半天, 孙红霞其实也没犯什么法,公社里就是把她领回去教育一番, 人自然是要放回来, 不过却要罚钱。 孙红霞娘心疼得要死, 罚的钱可真不少,其实也没挣多少钱, 倒是要赔进去一些,自然是难受 ,求爷爷告奶奶地想让人家宽限一些钱,好歹少罚点。 这时候,冬麦尝试着开始做鸡汤排骨汤,味道是不错,不过折腾了几次后,发现爱喝她这汤水的都一个劲地夸好,几乎天天想喝,但其实公社里会花五毛钱买一碗汤的无非就那些人,一般人不舍得,所以辛苦做了鸡汤排骨汤,人家买了这个就不要鱼汤了,生意并不会因此就变好太多,也只是花样多了而已,而一口气熬三种汤,自己却辛苦许多。 做了几次后,冬麦还是继续熬鱼汤,鱼去市场上买,和人家谈好价格长期买,让人家便宜,费了不少口舌,让人家便宜了一些,便宜了后,冬麦的利润就上去了,掐指一算,大概一天能挣六块钱,这么一来一个月大概一百七八十。 冬麦盘算着,鱼汤的买卖也不是天天能做,等季节过去了,就做鸡汤排骨汤,回头还可以搭配做点烧饼什么的一起卖,一年能挣两千块,攒一年,也许自己就可以考虑先在公社里开个馆子了。 当然了,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她现在手头也就几十块钱,况且,驴车是家里的,家里还得用驴来耕地什么的,她不可能天天用,也就不可能天天去摆摊。 这天她又赶着驴车过去公社里,谁知刚支好摊子,就看到了孙红霞,正期期艾艾地站在公社外头。 孙红霞看到她,便凑过来和冬麦搭话:“冬麦,你说这得是啥人,看我捞鱼挣钱,竟然去举报我,这是自己挣不到钱,也不想着让别人好过啊!” 冬麦正低头整理碗筷,听到这个,便随口说:“谁知道呢。” 其实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家各户比以前日子好过多了,不至于说谁家吃不上饭,无非是吃好吃坏问题,这个时候,但凡存着点良心,到了渔汛期,人家公社不让捕鱼了,大家也就不去了。 毕竟这个时候是鱼产卵的时候,按照老传统,用密实的小网捕鱼,也实在把事情做绝了。 冬麦见过孙红霞家捕鱼的网,可真小,冬麦不太看得上孙红霞的为人,是以现在和她说话就淡淡的。 孙红霞打量着冬麦的反应,看她不热络,心里更有想法了,果然就是她了。 冬麦去捕鱼卖鱼,这鱼也不是冬麦家的,自己听了,也去捕,有错吗?结果她倒是好,自己不捕鱼了,然后反手一个举报,让自己倒霉。 孙红霞甚至想起自己娘昨晚上说的,说冬麦这个人挺恶毒的,特意把捕鱼挣钱的事告诉自己家,兴许就是她设下的陷阱,这是故意的啊! 孙红霞其实不太信冬麦心眼竟然这么坏,可事情摆在这里,又觉得一切都有可能,况且冬麦现在对自己这态度,明摆着就是心虚。 孙红霞扯了扯唇,皮笑肉不笑:“当初我听说你卖鱼汤挣钱,其实也就是想跟着学学,没想到你没事了,我反而被举报了,只能说没那财运啊。” 最后那几个字,孙红霞拉长了调子。 冬麦意识到了什么,抬头看了她一眼,便见孙红霞笑得别有意味,她恍然,恍然之后大怒。 心想怪不得你娘跑去我们两个村子中间骂,敢情竟然是骂我的,以为是我举报的?还说什么生个孩子没屁眼,我家嫂子正怀着身子,你娘竟然这么骂?当下真是被恶心到了。 不过冬麦也懒得和她吵吵,便故意道:“确实没那财运,听说罚不少钱,罚多少来着?你说你现在,正是相亲的好时候,名声最重要,突然来一个这种事,还能相到好的吗?” 孙红霞听这话,心跟着一抽抽,这正是她最担心的,没想到冬麦直接说出来了。 她这里心还缩着,又听冬麦说:“你现在离婚了和哥嫂弟妹一起住,时间长了,人家难免烦你,你如果帮衬人家挣钱还行,现在你连累兄弟罚钱,估计你嫂子你弟妹容不下,还不知道他们怎么说呢,想想这处境,我都挺替你难受的!” 孙红霞本来缩紧的心,便又被针扎了一下。 不过她有些不甘示弱,便说:“那你呢,你嫂子那里——” 冬麦笑着道:“我和嫂子关系还行,我挣了钱给小侄子买个玩具啊油条啊肉夹馍啊,或者炖了鱼汤端过去两碗,嫂子高兴着呢,再说了,我哥疼我,他直接说了,我离婚嫁不出去,有哥哥,娘家养着,以后侄子给养老送终。” 孙红霞便说不出什么来了,心里一抽一抽地难受。 隔壁村,谁家什么情况大概知道,更何况江春耕是几个村大名鼎鼎的人物,人家确实疼妹妹,据说以前冬麦长得好看,有些混小子就暗地里开她玩笑说荤话,被江春耕知道了,一个个地揍过去。 孙红霞心里苦涩,她突然发现,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这个冬麦,听说还是知青的私生女,本来是没人要的,被江家收养了,日子怎么就过这么好?自己有爹有娘,反而不如人家。 等到嫁了,自己嫁一个沈烈,根本就不是踏实过日子的人,放着六十块钱不要,非要去搞什么羊绒买卖,最后还不是出车祸了?而林荣棠,家境好,白净,性格也温柔体贴,完全没法比! 孙红霞深深地看了冬麦一眼后,便不理冬麦了。 暗地里却冷笑一声,心想冬麦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闹腾着和林荣棠离婚,那是多好的一个男人啊。 她离婚了,兴许自己有机会呢,上次见到林荣棠,他根本没搭理冬麦,反而和自己有说有笑的。 她觉得,自己可以试试,反正都是离婚的。 这个时候,太阳从东边露头了,路上便有骑着自行车匆忙上班的,冬麦忙叫卖起来,买卖依然不错,不一会就卖出去三碗。 孙红霞站在公社前,看那样子想进去,不过人家门卫拦着,不让她去,后来门卫又说她站在那里不合适,让她靠边,孙红霞只好站在红砖墙根下,那里有垂下来的爬山虎藤。 “冬麦,来一碗汤。” 冬麦听了这声音,便笑了,忙和陆靖安打招呼,利索地给他盛了一碗。 她现在还做了烧饼,喝鱼汤送一个烧饼,就着吃。 陆靖安挺喜欢吃这烧饼的,外面酥脆,还有芝麻,一咬掉渣。 陆靖安吃着饭,便和冬麦说话,现在两个人也算比较熟了,陆靖安便说自己最近公社里忙的事。 冬麦想起上次沈烈说植树,有些好奇,便随口问起来。 陆靖安:“你认识沈烈啊?沈烈拿了树苗过来,也不知道他找得什么门路,价格确实不错,树也挺好,上头开会讨论了几回,已经定下来了,他现在去运树苗了,过几天就到,到了后分配到村里,就得开始安排种树了。” 冬麦一听,自然是替沈烈高兴,他这下子估计能挣一笔钱了吧。 吃完后,陆靖安擦擦嘴,看着冬麦,笑着问:“你卖完鱼汤打算做什么?” 冬麦:“卖完了就回家啊!我琢磨着明天卖鸡汤,回家准备去。” 陆靖安:“明天周六,这边估计没人。” 冬麦一想也对,叹了口气:“那到时候少熬一些,去别处看看。” 陆靖安犹豫了下,还是说:“你没事可以多看看,多玩玩,公社里现在开了一个电影院,还挺不错的,我这里正好得了两张票,你要不要去看看。” 冬麦听这话,倒是意外。 陵城有一个电影院,那个是正式的,刚结婚时候林荣棠带着冬麦去看过,确实不错,冬麦第一次看到了电影院的电影。 公社里去年也布置了一个电影院,当然不如陵城的正式,听说就是一个院子改装的,露天的,在院子里看,不过也不错,关键是价格便宜,对于农村搞对象的男女来说,也是很好的去处了。 冬麦只是没想到,陆靖安竟然邀请自己去看。 一般这么邀请,应该是搞对象的才去。 她便多看了陆靖安一眼,这个时候陆靖安也在看自己。 四目相对,陆靖安有些拘谨地说:“据说今天是《等到满山红叶时》,这个挺好看的。” 冬麦瞬间便明白了,她又不是没谈过对象,当然知道。 她心便漏跳了一拍。 陆靖安和她处得不错,人善良,照顾自己生意,她心里当然感激,对方长得模样白净,文雅,又是公社工作,反正怎么看怎么好。 可她倒是从来没想过人家对自己有意思,毕竟人家是吃商品粮的,就算自己没有生育问题,人家也比自己条件好。 她犹豫了下,还是说:“算了,我着急回家。” 陆靖安:“你,你不愿意看啊?” 冬麦心里有些难受,她想,这个男的好像确实喜欢自己,如果自己不是身体有问题,那也是一个很好的对象呢。 可她现在肯定不行,不能害人家,便狠心道:“也不是,主要还是家里有事,不太方便。” 陆靖安显然是失望了,不过还是道:“那就下一次吧。” 等到陆靖安回去了公社,冬麦想想,心里还是有些不自在,她想起陆靖安这段对自己的照顾,其实也是自己傻,人家看就是对自己有意思,才照顾吧? 而她冬麦好意思拒绝了人家的好意,还凑到人家跟前做生意吗? 冬麦叹了口气,想着或许应该换一个地儿? 正想着,孙红霞过来了,她好奇地问:“刚才那个不是陆靖安吗?你认识他?” 冬麦心里正乱着,看到孙红霞过来,便随口道:“他是我的老主顾,经常照顾下我生意,也不算认识,就是来喝鱼汤的时候顺便说句话。” 孙红霞眼睛顿时亮了:“那你能帮我说说话吧,他是财粮助理员,现在管我这个事的就是他的上级财粮科科长,他能说得上话!” 第 26 章 第 26 章 第26章哥哥实力宠妹 冬麦可以感觉到, 孙红霞几乎是急切地看着自己,她想求自己帮忙。 刚才她对自己还怀疑试探, 现在之前的隔阂仿佛一下子消失了, 她像抓住一个救命稻草一样,想让自己帮忙。 冬麦觉得可笑,又觉得无趣。 不过她也只是说:“红霞, 我是认识人家, 可那关系,也就是人家和我说说鱼汤好不好吃, 鸡汤好不好吃, 烧饼里面的芝麻酥不酥脆不脆的, 还真没到说这种事的份上, 你这个忙, 我帮不了。” 孙红霞哀求道:“冬麦, 他们要罚我二十块钱,给你说实话,我卖鱼都没挣那么多, 你说我有什么办法?你不帮我说说情, 我也不知道找谁, 我现在走投无路。” 她这个样子实在可怜, 冬麦也动了一点恻隐之心。 不过—— 冬麦无奈地道:“我和人家不熟。” 孙红霞看冬麦这样, 便失望了:“怎么会?他刚才和你说话,连说带笑的, 我也不求你多说什么, 你就顺便提提, 就说咱们是一个村的,认识。” 冬麦:“红霞, 你可能看错了,人家是吃商品粮的国家干部,怎么可能和我连说带笑的,你真是高看我了。” 孙红霞彻底绝望了,看了冬麦最后一眼,便离开了。 冬麦可以感觉到,孙红霞那一眼里,带了些怨恨,大概是埋怨自己不帮忙。 她便想,这个人,其实是有些能耐的,也有些想法,做事果断,是一个狠人,让人敬佩,可也就是因为目的太明确了,做事太果断了,所以有些不择手段,用得上的,她能和你关系特好,用不上就马上把人甩一边去,女人面前一副模样,男人面前又一副模样,这样的人太功利了,很不值得交往,必须远着,是万万不能做朋友的,要不然哪天说不定就被人家卖了。 因为陆靖安的事,冬麦想换个地儿,便去了公社别的街道看了看,其实也没什么好去处,能舍得花这个钱的并不多,这倒让她有些为难,最后还是咬咬牙,过去了公社边。 反正人家陆靖安没说别的,她也不是说只靠他做生意,这里喜欢喝她鱼汤的多得是,她犯不着为了躲一个陆靖安放弃这个好地盘。 谁知道这天她过去的时候,发现她停车的地方已经被人占了,是一个卖烧饼豆腐脑的,对方是三十多岁的两口子,大声叫卖着,比谁都来劲。 她有些意外,不过还是赶着驴车,到了卖豆腐脑的对面,只是这个位置不如原来的位置好,一般来往的人,最先看到的肯定是豆腐脑摊子,第二个看到的才是她,她多少有些担心,只怕是这个豆腐脑摊子和她抢生意。 好在她这鱼汤算是在这一块打出名声来了,该来买她鱼汤的还是买,那些喝惯了她鱼汤的人,看不上豆腐脑。 豆腐脑满大街都是,食堂里也有,但是鱼汤只有她这里有。 任凭如此,她明显感觉,买卖还是不如之前,往常一天能卖二十碗的,这天也就卖了十五六碗。 相比于她的鱼汤生意来,旁边的豆腐脑生意并不好,他们显然就有些急了,甚至当顾客来买她的鱼汤时,那边豆腐脑就拼命喊着豆腐脑一毛钱一碗便宜好喝。 双方明显是和冬麦对上了。 等到冬麦的鱼汤卖光了,她打算回家的时候,豆腐脑两口子拿眼往她这里打量,窥探,羡慕,以及不满。 其实冬麦多少能理解他们的心情,看他们的穿着,也是附近的普通农民,那女的胳膊上还有一个补丁。 可是自己不可能再退让,本来就是自己先来这里的,如今他们占了自己的好位置,自己没说什么,这已经是她的底线了。 冬麦赶着驴车往回走,顺便去旁边给满满买了小衣裳,又买了两瓶雪花膏,想着送给嫂子一人一瓶。 买东西的时候,心里不断地琢磨着这个地盘的事,想着这事该怎么解决,谁知刚把雪花膏收在包里,一出门,恰好看到那豆腐脑两口子,两口子还正和孙红霞说话,好像言语中有些抱怨,说过去那边卖不挣钱,孙红霞还劝他们,让他们坚持。 冬麦听得简直是呆了,又觉好笑。 所以孙红霞这是怨恨自己不帮忙,让那豆腐脑两口子和自己抢地盘?这都是什么人,自己挣不到钱倒霉了,也要别人跟着一起倒霉? 冬麦开始挺气的,后来一想又觉得犯不着,孙红霞这种人,年轻,能干,有手段,做事能使出手段,将来嫁人了年纪大了,不就是第二个王秀菊吗? 所以说,王秀菊那样子,不是因为人老了变坏了,而是年轻时候就坏! 她既然能遇上一个王秀菊,再遇上一个孙红霞倒是也不奇怪,这世上就是有这种恶心人的人,犯不着大惊小怪。 至于公社旁边的地盘,她是不会让的,寸步不让,坚决不让,既然要和她比拼,那就来吧,大不了她降价,她送两个烧饼,反正她这个鱼汤挣得肯定比豆腐脑多,又好吃,就不信挤不走他们! 冬麦满心倔劲儿上来,就连赶驴车都有劲了,把小鞭子挥舞得啪啪响。 一路上回去了村里,老远就见一群人在那里搬东西,再一看是树苗,都是用一大团泥裹着根部的杨树苗,整整齐齐地码在那里。 旁边停着一辆拖拉机,拖拉机上还站着一个人。 冬麦感觉到那边的目光,看过去,是沈烈。 沈烈站在拖拉机旁边,笑望着自己,眼睛亮得出奇。 冬麦自从上次后,是下定决心,不能和沈烈有什么交道,好在之后也没遇到,算下来也有十几天了。 如今猛地看到,倒是不知道怎么搭话,只当没看到,别过眼去。 沈烈见她这样,也收回目光继续干活了。 冬麦赶着驴车回家,路上自然听了一耳朵,听到大家议论沈烈。 其实沈烈这个人,也就是去年才复员回来的,按说在东郭村也没什么亲戚,不过因为孙红霞的那个事,他现在可是大名鼎鼎。 “我看那个沈烈,这不是长得挺精神的,一看就是能干的,听说这次他包揽了给几个村送树苗的活,能挣不少钱呢!” “这得挣多少钱啊,光咱们村就栽不少树,他这一下子,运了好几车树苗吧?” “据说他是退伍的,有补助的,这也得不少钱吧?” “补助啥啊,之前老李家媳妇不是跟着去相亲的吗,当时孙家问起来,人家直接说了,没补助,一分钱都没有。” “有啊,怎么没有呢,我听说孙家暗地里打听了,说是有补助,估摸着这男人怕别人惦记他的钱,故意说没有,本来想着嫁过去,反正那补助跑不了。” 冬麦听着这个,恍然,想着原来当初沈烈给人家孙红霞就是说的没补助,其实是有,补贴了别人,但孙红霞暗地里自己打听了,觉得是沈烈故意说没有,其实是指望着,等嫁过去,发现竟然真没有,自然恨死了。 赶着驴车时,前面两个三四岁小娃儿趴那里看蚂蚁,她只能停下来,哄着两个孩子让开路,那几个说话的见是她,便问起她买卖如何,她随口说一般。 那几个便又提起来沈烈,提起沈烈,自然就提起孙红霞。 “这红霞啊,到底中的什么邪,好好的一个女婿不要,非要再相亲,你说她现在离婚了,哪能相到好的!” 谁知道正说着,就见孙红霞她娘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 孙红霞她娘年轻时候就挺泼的,听说当初和人家寡妇吵架,站在人家门前对着人家从早上骂到晚上,骂得那个寡妇差点喝农药没了。 她闺名以前叫陈红丫,不过因为泼,也因为年纪大了,现在人家都暗地里叫她陈老丫,她自己也不反驳,动不动掐腰说老丫我如何如何,倒是很受用。 现在她听到这话,自然是气得够呛,从来只有她挑拨别人的,还没想到别人背地里还能说自己闲话。 她掐着腰骂起来:“你们这是啥意思,我家红霞怎么了,我家红霞还没进洞房就离婚了,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凭啥找不到好对象?我家红霞也能生,身体没问题,比不能生的二手货不知道好多少,凭啥找不到对象?” 一时又骂沈烈:“沈烈那种人,就是不行,你们别看他现在能折腾,早晚也得赔了!瞎折腾能挣几个钱,还不是老农民,我闺女以后找个吃商品粮的,找个好的,你们看着吧,肯定比沈烈强一百倍!” 她骂得气势如虹,满大街都知道她是一个泼的,谁愿意和她吵吵,再说大家本来就是没事说闲话,也就没人搭理她。 反倒是冬麦,这个时候已经将两个孩子哄到一边,正打算赶着驴车离开,听到这话,就听不下去了。 她便道:“婶,你刚才啥意思?你骂人就骂人,你骂沈烈,我管不着,你指桑骂槐骂我,就说不过去了,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招你惹你了?” 陈老丫仿佛刚看到冬麦:“哟,冬麦哪,你说啥呢,我怎么骂你了,我哪句话骂你,我可不知道,要不你挑出来给我说说。” 这显然是羞辱冬麦。 冬麦冷笑一声:“婶,明人不说暗话,我在这里,你跑来特意说这个,不是说我说谁?不错,我江冬麦身子不好,不能生,我离婚了,可我没偷没抢也没犯法,我凭劳动挣钱,我看不起别人不遵纪守法,可我也做不出举报别人的事,我光明正大,身正不怕影子斜,别把那些有的没的往我身上扯!” 说着,她停顿了下,看着陈老丫:“我平时都懒得和人计较,可这也不是说我江家就可以随便让你欺负,我离婚了没错,可谁家能保证自己家闺女一辈子婚姻一定不出点坎,谁能一辈子就那么顺?所以这人哪,口下积德,不然到时候就算能生孩子,生出孩子没,那才叫报应呢。” 她这一席话,说得合情合理,底气十足,倒是把这素来会吵会嚷的陈老丫镇住了。 周围人等,听着这个,都暗笑,颇有些看陈老丫热闹的意思。 谁不知道陈老丫怀疑人家冬麦举报,可人家冬麦直接说了,人家没举报,冬麦说得坦荡,看那样子,人家就是没举报! 其实用那么小的网去逮鱼,这是让大家以后都不能捉鱼的架势,太贪心,大家早看不惯了,现在看到冬麦和她怼上,一个个心里都暗暗叫好呢。 陈老丫自然看出周围人都笑她呢,老脸一红,也是气上来了,指着冬麦骂:“你生不出孩子,就是一不会下蛋的母鸡,被男人扔了不要了,还有脸说我们?你是偷奸养汉还是怎么着遭报应了?” 这话刚出头,就听到身后一人,冷沉沉地说:“你骂谁呢?你敢骂我妹?!” 陈老丫听了,回头一看,顿时吓了一跳,是江春耕。 江春耕这人,谁都知道以前是一个打架不要命的主儿,逞凶斗狠,一般人也不愿意招惹他,现在他结婚有孩子,倒是比以前收敛了。 可想起以前的事,到底是怕哪! 冬麦被陈老丫那么骂,心里早窝着火,看到自己哥哥来了,忙说:“哥,她骂我,欺负我,竟然还怀疑是我举报她家,谁闲的没事举报她家?” 江春耕便握了握拳,他这一握拳,关节那里嘎吱嘎吱响。 之后就见他一脚过去,陈老丫脚边的箩筐直接被踢飞了,里面的一点芨芨草满天飞,竹筐飞上天,跌下来,散架了。 江春耕黑着脸,一脚踩在那散架的箩筐上。 他煞气腾腾的,陈老丫吓得脸都白了,她生怕江春耕打她。 江春耕绷着脸:“我妹妹离婚了,我妹妹身子不好没法生,但我妹妹没做伤天害理的事,他没孩子,我江春耕养她护着她,我死了我儿子养她护着她,谁再嚼舌根子,我管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先把她揍个稀巴烂!” 这话说出后,所有的人都噤声,再也不敢说什么了。 第 27 章 第 27 章 第27章沈烈的讨好 陈老丫算是被江春耕吓住了, 呐呐了半天,屁都没敢放。 回到家里, 卸车的时候, 冬麦看看自己哥哥:“谢谢哥。” 其实从小一起长大,她都习惯了,哥哥一直对自己这么好, 一家人, 也很少说“谢谢”、“喜欢”这种涉及到感情流露又带着生分的字眼,说出来怪别扭的。 但是现在冬麦鼻子发酸, 她胸口涨涨的, 有什么在涌动, 她就是想对哥哥这么说。 她想, 就算不能生孩子, 活这一辈子也值了。 江春耕将驴身上的套子摘下来, 扔一边,看了她一眼,才硬声说:“以后别人谁敢说你什么, 你就告诉我, 家里又不是没人, 咱不受那个气, 有哥在一天, 就没有你受委屈的时候。” 冬麦这下子眼泪差点下来,她揉了揉鼻子:“知道, 我也不是那种受气的人。” 江春耕看她红着眼睛, 声音便软了下来, 却还是道:“哭什么哭,看那没出息的样子。” 冬麦抿唇笑了:“就是没出息嘛!” 江春耕:“你嫂子又怀上了, 这次不知道生个男孩女孩,到时候我和你嫂子商量,如果你以后不嫁的话,就过继给你,让这孩子给你顶门立户。” 冬麦:“哥,再说吧。” 她是想着,她哥自然是处处为她着想,但是嫂子那里再好,没什么血缘,人家肯定有自己的想法,自己没什么家产,又是女人家,以后连个宅子地都不能给孩子留下的话,人家凭什么让孩子过继给她一个女人家? 她并不想因为哥哥一味地疼爱自己而让嫂子不满,或者影响了哥嫂的夫妻关系,凡事只能努力地去平衡。 树苗运过来后,栽种树苗就成了大事,村支书喇叭里喊了几次,让大家去办公处外面的场子上开会,最后每家都领了一些任务,要栽种树苗多少棵,划定了范围,另外又指派了一些任务给村里小学,让小学生们也跟着植树造林。 这一下子,村里人都热闹起来了,什么事都得先放下,全部去种树,而且每家种了哪块的树,都是有记载的,到时候要看成活率。 用村支书的话说,就是“植树包产到户”,这树种下去能不能长大成材,就是你们的责任,以后得按照这个考量你们。 为了这个,大家自然一拥而上,全都去领树苗,领树苗的时候难免挑挑拣拣,谁不想挑好的呢。 江家的树苗是胡金凤去挑的,说来也是巧了,她过去的时候,恰好陈老丫带着几个儿子也在,正在那里较真。 这树苗已经分成了一堆一堆的,每家一堆,谁来早了谁就先挑,陈老丫过来后,她眼睛溜了一圈,看中了旁边一堆,她觉得那堆的树苗壮实,容易养活,不用太费力气。 谁知道她要取的时候,旁边人家王宝瑞家说,这是他家挑好的,先放那里,正等着儿子过来一起搬呢。 可陈老丫才被江春耕那么吓唬了一通,心里正窝火,觉得自己没脸,便想拿人做筏子,现在被王宝瑞家这么一说,更加没脸,当即就和王宝瑞家吵吵起来。 旁边的村干事就过来劝架,意思是都差不多,他们都搭配好的,没有谁太吃亏,不用太挑选,又说这些树苗都是才从山林里挖出来的,都是用湿泥给包着,一天功夫拉过来,马上种下去绝对能活。 他这一说,陈老丫却不高兴了,开始呛呛他:“你说能活,那万一活不了呢,万一活不了,你说赖谁?那我到时候找你事行不?” 村干事自然不乐意了;“我也就是劝劝你,反正规矩就是这样,你种不好树,不能赖树苗。” 陈老丫掐着腰耍横:“行,你既然不能保证,那我就要这一堆,我就觉得这些树苗能养活,别的我都种不活。” 可人家王宝瑞家也不是那好惹的,恰好人家两个儿子过来了,底气足了,也就和陈老丫对上了,两个五十多岁的妇女一起嚷嚷起来,开始还说理,后来就直接骂起来,骂得唾沫星子横飞,再就是开始打。 你採我头发,我去拧你脸的,撕打在一起,旁边的两家儿子自然不让老娘吃亏,也都跟着上,最后混战成一团。 村干事从旁看着都要气死了,拼命地大喊住手不能打人,可是谁听他的啊,人家正打得起劲呢。 胡金凤见这情景,也是觉得好笑,心说我赶紧挑一份躲一边去,拳脚无眼可别带累我。 可就她一个人,那树苗根本全都包裹着泥坨子,她根本拽不动。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听到旁边一个声音:“婶,我这里有板车,你放我板车上,我帮你推过去。” 那边闹腾腾的,胡金凤乍听这个,还没听清,抬头一看,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浓眉大眼,眼睛特别亮,笑起来牙很白,看着挺热情能干的。 她笑了,只以为是西郭村的,西郭村大,她未必哪个都见过,便随口说:“小伙子,哪怎么好意思,你也是拉树苗的吧?” 来人正是沈烈,沈烈笑着说:“是,婶,你看那边打架的,咱小心点,我帮你抬上车,给你拉过去。” 胡金凤看那边打得更激烈了,连旁边的树苗都哗啦啦地倒下了,摇了摇头:“那就麻烦你了。” 她是想着,自己儿子和孙家有过节,这打起来,万一人家找茬给自己一下子呢,还是躲着好。 于是沈烈便帮胡金凤将树苗搬上车,又帮她推着往村南边走。 离开的时候,突然听到那边一声巨响,接着就是一个嘶哑尖利的叫声。 胡金凤回过头看过去,沈烈也回头看过去。 喊出这句话的,正是孙红霞。 陈老丫和人家掐起来了,孙红霞和她哥扑过去帮忙,谁知道人家王宝瑞也挺能耐的,不去揪老的,只去揪孙红霞这个年轻的,人家上来一把揪住了孙红霞的头发,孙红霞又被脚底下一堆树苗绊了下,上头被人家採着头发,下面摔倒,一缕头发竟然被硬生生揪下来,头发散了一地,头皮上冒了血。 周围人都呆了,也太激烈了,这是什么仇啊,不就是为了一堆树苗吗? 胡金凤皱眉:“这也打得太狠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摔倒的孙红霞,正狼狈地爬起来,爬起来的时候,那个角度恰好对上了这边,于是,隔着噪杂的人群,隔着一群杂乱的树苗,孙红霞看到了沈烈。 沈烈远远地看着她,目光淡漠,就像看着陌生人一样。 孙红霞呆了一下子,脸红耳赤,羞愧至极,可这羞愧之中又生出愤恨来。 她上辈子,嫁给沈烈,他会护着自己,自己怎么都不会受这种委屈! 可是他太折腾了啊,放着稳定的工作不要,非去折腾,最后他不是出事了吗?他出了车祸,进了监狱,买卖赔钱,那批羊绒还被工商局查,非法倒卖,那是要倒大霉,一辈子都不能翻身! 所以她没错! 孙红霞一咬牙,她和沈烈离婚,肯定能过好日子,她会越来越好,她不会让人欺负她! 她喉咙里发出一声嘶吼:“你这xx玩意儿,我和你们拼了!要不要脸! 这么喊着,她勇猛地冲向了王宝瑞家的,她要让对方付出代价! 她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沈烈看着那个扑过去採人家头发的女人,收回了目光,弯腰推着板车继续往前走。 胡金凤却忍不住叨叨:“红霞这个人,从小做事麻利能干,挺有想法的,小时候就跟个野小子一样,我还说这孩子挺好,没想到长大了这样。” 其实就是太能干了,太有想法了,好好的结婚对象,非要离了,明摆着坑了人家,白让人家浪费钱。 现在呢,明明离婚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可是那做事的派头,可真是泼啊! 沈烈安静地听着,没说话。 一时推车到了地头上,沈烈便帮着胡金凤卸车,等把树苗都码在了旁边,沈烈嘱咐胡金凤:“婶,这些树苗得尽快栽种,如果来不及,可以先洒点水,或者干脆泡在水里就更好了,一定得保湿,让树苗吸水。” 说着又看了看旁边的地块:“这边地倒是挺好的,有厚度,容重小,应该没问题。” 胡金凤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你挺懂,年纪轻轻的,真能干。” 沈烈一脸老实样,笑着说:“谢婶夸奖。” 她心里想着,这小伙子长得模样也不错,应该问问他名字,等回头打听打听,要是万一没结婚,可以让自己冬麦试试,当下便要张口。 谁知道这个时候,她家儿子却过来了。 江春耕本来是过去帮着搬树苗的,听说自己娘已经离开了,顺着路打听着过来这里,结果他看到了什么,竟然看到自己娘在和沈烈有说有笑。 他当时一股气火就蹭地起来了:“沈烈,你来这里做什么?你要干嘛?” 说着冲过去,直接护自己娘前头了。 胡金凤没多想,还在那里埋怨江春耕:“你怎么说话呢,多亏了人家帮我运过来,可算是省了我力气了。” 江春耕没搭理他娘,直接指着沈烈鼻子:“你想怎么着?” 沈烈看着江春耕,笑得善良无辜:“我只是帮婶把树苗推过来。” 胡金凤骂儿子:“你疯了你,有你这样的吗?” 江春耕:“娘,他是沈烈!” 胡金凤被儿子吼得一愣一愣的,之后眨眨眼睛:“沈烈?啥,他是沈烈?” 就是那个孙红霞的前夫,那个帮着林荣棠对付自己儿子的沈烈? 第 28 章 第 28 章 第28章沈烈的讨好2 见胡金凤惊讶地看着自己, 沈烈便收敛了笑,正色道:“婶, 我是沈烈, 之前江大哥过去搬嫁妆的时候,有点误会。” 人家小伙子说话这么诚恳,刚才又帮了自己, 胡金凤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只好干笑了声:“春耕这脾气也不好,都是误会, 过去就过去了。” 江春耕:“我可没觉得是误会, 沈烈, 你来干嘛?找挨打吗?你小子是想替林荣棠挨打是不是?那我成全你!” 说着, 拳头已经咯吱响了。 沈烈:“江大哥, 当时你搬嫁妆, 没人阻拦你,你打林荣棠,林荣棠过分, 确实也该打, 但是打太狠了, 有个三长两短, 别说出人命, 就是落个残废,你觉得你的嫁妆能搬出来吗?你觉得你们能走出松山村吗?林荣棠的大哥在首都工作, 二哥在陵城工作, 他们家也不是吃素的, 能随便让你这么欺负?当时我拦着,为了林荣棠, 也是为了江大哥你,这件事现在说出来,我问心无愧。” 其实这些话,沈烈已经说过,但是江春耕听不下去。 他现在重复说,是说给胡金凤听的。 胡金凤一听,有道理啊,人家这小伙子说话有理有据,可不就是这样吗? 她反过来帮着沈烈指责江春耕:“你看人家沈烈说的,没错啊,就是这个理,你啊,就是太莽撞了,真把人打出个好歹来,你怎么办?你进了监狱,你妹名声还被你连累呢!你什么时候改改这性子!” 江春耕顿时一脸黑,在他心里,沈烈是他的仇人,见面眼红要打起来那种,结果现在,自己娘竟然在沈烈面前教训自己? 这就像两个高手拔出刀要来一场比拼,这个时候突然有个娘喊着你这小子是不是屁股痒痒了? 真够丢人的! 江春耕不敢再说话,只能瞪着眼,凶巴巴地瞪着沈烈。 沈烈装作没看到,反而对胡金凤解释:“婶,其实江大哥也是为了护着冬麦,冬麦不容易,受苦了,江大哥揍一顿荣棠也是应该的。” 这话听得胡金凤自然满意:“他这性子就是太暴了,别看结婚有了孩子,其实还是那个性,也不知道改改,他如果什么时候像你这样稳妥就好了。” 沈烈谦虚:“哪里,我和江大哥没法比。” 旁边江春耕更加瞪眼,眼露凶光,一声声江大哥叫得亲,谁让你叫的? 胡金凤对沈烈更有好感了,本来就觉得小伙子不错,现在听人家一解释,分明是人家拦着自己儿子闯出大祸来。 这个时候冬麦带着小侄子满满也过来了,她刚带着满满割草喂了兔子,逗着玩了一会,现在过来帮忙种树的,一眼看到沈烈,她也是愣了下。 沈烈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冬麦。” 冬麦只好也和沈烈打了招呼。 沈烈看她那样子,有些呆呆的,好像没反应过来,便转身对胡金凤说:“婶,你们先种树吧,我这两天还会过来你们村,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问我,这些树苗都是我带着人挖的,这几天一直跑各村送树苗,种树的问题现在也摸清楚了。” 那敢情好,胡金凤忙道:“行,有什么问题到时候我们就麻烦你了。” 种了一下午,总算把树种好了,村里又发了石灰泥,给树涂了一层,防虫害,种好树后,回去的时候,陆续就听人议论开了。 说是老孙家和王宝瑞家打架,谁把谁脸都给刮了,谁把谁头发给採了一地,还说王宝瑞家儿媳妇手里藏着一个梳子,上前直接採了谁头发,说孙红霞多可怜,头发落了一地,说得唾沫横飞精彩得很。 冬麦听着,倒是不意外。 最开始她佩服孙红霞,后来她意识到孙红霞是那种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就远着了,她能暗地里撺掇别人来抢自己买卖,就能豁出去打这种架。 不过听说她被打得怎么怎么可怜,她多少有些幸灾乐祸,想着也是报应了,活该。 而当天晚饭,两个儿子儿媳妇都在老两口这里吃的,吃饭的时候,自然提起这个来,一家子说得津津有味,最后结论依然是——活该。 说完这个,不知怎么便提起沈烈来,胡金凤夸奖了沈烈,觉得这小伙子好,江春耕一听这个马上脸黑了,不吭声了。 反倒是谢红妮,也跟着说起来,说沈烈这次弄树苗估计挣钱了,还说人家有本事,认识路奎军,那可不是一般人攀不上的关系。 反正把沈烈捧得天上地下独一好。 最后,谢红妮看了看江春耕:“以前的事你记着干嘛,至于吗?” 江春耕鼻子里哼了声,没说话。 冬麦便想,沈烈这个人是不错,可再怎么着,他也是林荣棠的好兄弟,如果关系走近了,到底尴尬呢。 谁知道晚上睡觉前,胡金凤过来和冬麦谈心,竟然提起来沈烈,她还没多说,冬麦便意识到了,意识到后,吓了一跳:“娘,你说什么呢,怎么可能!” 胡金凤反问:“为什么不可能?我看人家今天和你打招呼,这不挺好的吗?你嫂子今天提起来,说是如果能成,也不错。” 冬麦无奈地笑了,只能说在她娘眼里,自己这个女儿好,谁都能配得上,至于不能生孩子的事,自己娘这是根本忽略了。 她只好和她娘分析,说了林荣棠和沈烈的渊源,人家关系多好多好,自己怎么都不可能和沈烈好,又说了沈烈人家多能干,村里多少姑娘喜欢。 “这如果真成了,你说和林荣棠当对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尴尬?这日子还能过不?” “人家没结婚身体好的姑娘,喜欢他的也不少,怎么可能轮上我?” 胡金凤一想也是啊,确实尴尬,尴尬死了。 冬麦便不和她娘说了,吃了晚饭收拾好后,她要炖鸡,她明天打算卖鸡汤,鸡汤比起鱼汤的好处是,可以头一晚慢慢地小火炖着,不用第二天那么早起来。 她就这么忙活着的时候,便想起那一天被林荣棠使了手段,将两个人弄到炕上,差点钻了被窝的事。 这件事,她后来刻意忽略了,但是偶尔想起来,还是觉得尴尬。 所以沈烈那里,再好,也只能远着了。 说是不用那么早起,其实鸡叫二茬的时候,冬麦就醒了,醒来后她就爬起来准备了。 等到吃了饭出门的时候,村里不少人家已经起来,锅碗瓢盆的声音响着,还有出来觅食的鸡咕咕地叫。 冬麦赶着驴车,车轱辘倾轧过乡间下路上的枯叶,往公社里去。 这个时候赶向公社的人并不多,但是也有,挑担子的,赶驴车的,或者骑自行车的,这估计是去赶早集的。 放眼望过去,麦田里还笼着一层薄雾,白蒙蒙的,村里已经栽下不少树苗,整齐地一排排,将那茫茫的麦田分隔开。 冬麦算着时间,便把驴车赶快一些,她还是想占回她原来的位置,都是做买卖的,谁先去谁就占,她不和别人讲究先来后到,但是别人也不想永远占着那个好位置。 赶着驴车经过前面岔路口的时候,路上车辆多起来了,各村的都有,都是去公社的,冬麦便更加挥了一下鞭子,她想尽快。 可这个时候,就见前面一个人,正蹲在车子面前,摆弄着自行车胎。 冬麦一眼就认出来是沈烈,他那身形,还有侧面的脸型,一看就能认出。 她本来不想搭理,但是看他那么大一个男人蹲在那里挺可怜的,便随口问:“你这是怎么了?” 沈烈听到声音,回头,才看到她的样子,无奈地笑着说:“车胎被扎了,跑气了,这周围也没修自行车的,挺麻烦的,只能推着去公社了。” 额…… 冬麦同情地看着沈烈:“那你坐我车去吧,我捎你一段。” 沈烈:“是吗?这样不麻烦吗?” 冬麦其实觉得挺麻烦的,好好地还得带一个人,再说根本不想和他走近了,瓜田李下的,说不清楚。 可是她也不能扔人家不管啊,人家好歹帮过自己。 她只好说:“不麻烦。” 沈烈挑眉,听出了她言语中的不情愿,不过并没说什么,反而很自觉地抬着自行车,直接放她驴车上了,之后他自己也坐在车帮子上。 冬麦无奈,继续赶车。 沈烈:“你很早就得起来吧?” 冬麦:“是比较早,不过还好,我也不觉得辛苦。” 沈烈笑:“是不是想到能挣钱,就觉得很带劲?” 这话说到冬麦心坎里去了,冬麦眼里发光:“对!我能自食其力,挣了钱自己做主,不用伸手找别人要钱,心里特别高兴。” 沈烈:“你手艺不错,好好干,以后肯定能挣不少钱。” 那个汤确实好喝,沈烈很想念。 冬麦:“我今天炖的鸡汤,味道也不错,回头你尝尝。” 沈烈没客气:“好。” 冬麦扫了他一眼,心想他怎么答应得这么直接,其实她也就是客气下…… 沈烈捕捉到了冬麦那一眼:“其实不舍得给我喝?” 冬麦脸红:“没有。” 沈烈:“我不喝了,省的你心疼。” 冬麦顿时不好意思了,她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就是觉得得和沈烈远着,现在人家说透她的心思,她只好努力辩解:“不不不,我没有心疼,其实没什么,就是一碗汤,而且你之前帮过我。” 沈烈看着她急得小脸都红了,更加笑了:“我逗你的,你别急。” 他的眼睛墨黑,笑起来的时候却发亮,像是太阳照进水里时漾着的光,很好看,好看得让人脸红。 冬麦想起孙红霞说的话。 那个时候,她觉得沈烈这个人长得不好,凶巴巴的,像土匪,她好不容易编出几句话夸沈烈,结果孙红霞直接说沈烈长得好笑起来好看,她其实挺吃惊的,心想好看吗,并不觉得啊。 可是她现在觉得了,沈烈确实好看。 孙红霞还说,沈烈很爱笑,会对所有的姑娘笑。 刘金燕也说,村里好多姑娘都喜欢沈烈。 冬麦便收回了目光,心想其实孙红霞要离婚,好像也能理解,这个男人确实挺能勾搭人的。 到了公社后,一眼看到一个修车摊,冬麦指着说:“你可以修车了。” 沈烈也看到了,只能提着自行车下了车。 冬麦连忙和沈烈摆了摆手,赶着驴车走了。 沈烈无奈地推着自行车,心想她刚才那样子,真是恨不得尽快把自己赶下来。 第 29 章 第 29 章 第29章陆靖安的追求 冬麦赶着驴车过去了公社门口的时候, 那卖豆腐脑的两口子没来,她松了口气, 赶紧卸车, 准备支开自己的摊子。 她这里刚支开摊子,有些老主顾就过来了,问她今天什么汤, 她说是鸡汤, 说着话的时候揭开了木桶的盖子,那鸡汤浓郁的香味便溢出在空气中, 虽入了二月, 但是倒春寒的威力不小, 空气稀薄寒凉, 人浑身都凉飕飕的, 这个时候香浓热乎的鸡汤, 就格外动人。 很快就有人要买,她这里一口气卖出去几碗。 她现在已经准备了小马扎,那几个人就坐在小马扎上, 就着烧饼喝鸡汤, 鸡汤上面飘着一层稀薄的黄色油水, 一路颠簸过来, 竟然还是热烫的, 用嘴在碗边一吹,鸡汤的热香便飘洒在空气中, 和那稀薄的雾气混在一起。 轻轻吸溜一口, 真是无上的享受, 胃里每一处都是熨帖的,身上的寒凉也都随之驱散了。 冬麦看着大家享受的样子, 她心里也挺高兴的,不光是挣钱的问题,还有辛苦熬出来的鸡汤被大家认可的那种成就感。 在这件事上,她几乎是诚惶诚恐的,恨不得倾尽一切让大家喜欢和满意。 这个时候,豆腐脑两口子来了,他们一看冬麦已经占了这个好位置,就对视了一眼,之后便往冬麦这边靠。 其实这边位置就巴掌大,他们推着板车靠过来,冬麦的地方明显不够了。 冬麦便不高兴了:“哥,嫂,你们看我这里马扎摆着,客人在这里吃饭呢,你推着板车往这边挤不合适吧?” 旁边喝汤的那几个,有的已经喝完了,有的还在喝,也都附和冬麦:“是啊,哪能这样挤占别人的地。” 豆腐脑男人却嚷嚷起来了:“你做买卖,我们也做买卖,总不能你自己占全了吧?挤一挤怎么了,这不是你家的地儿。” 有客人在,冬麦不想和他们争执,不然就算自己有理,留给人家摊贩吵架的印象,人家估计也不乐意来吃了。 等到几个客人走了,恰好又没新的客人,冬麦起身,才要和豆腐脑夫妇理论,谁知也是赶巧,陆靖安来了。 陆靖安来了,见冬麦和豆腐脑夫妇在那里争执,便皱眉了:“冬麦,这是怎么了?” 冬麦没想到陆靖安过来,其实自己的这些事,她没打算和陆靖安提,明摆着人家对自己有意思,自己又不可能和人家好,还和人家说这个,那不是想让人家白帮忙吗? 她便笑了下:“没啥,就是商量个事。” 陆靖安看看那豆腐脑夫妇,那豆腐脑夫妇有些提防地看着自己,他觉得这两个人怪怪的,有些不喜,不过也没多问。 他现在正想着看电影的事,他想,冬麦上次拒绝了自己,说是家里有事,那这次呢,这次如果再拒绝,那就真是对自己没意思了吧,自己可以死心了。 其实现在公社里有人给他介绍相亲,相亲对象还不错,是小学老师,虽然是民办的,但估计以后能转成正式的。 他不死心,想先和那边别说死了,拖几天,看看冬麦这里情况,如果冬麦愿意,他就豁出去了,不要小学老师了,要冬麦。 冬麦虽然只是个做小买卖的,但是比小学老师好看多了,看着赏心悦目,他心里喜欢。 豆腐脑夫妇看到陆靖安,倒是有些忌惮,也不太敢欺负冬麦,缩了缩脖子,推着车去对面了。 冬麦见此,松了口气,不过她想着,这才刚开始,豆腐脑夫妇既然想和她争这个地盘,以后估计还有得磨。 陆靖安看豆腐脑夫妇离开了,倒是自在一些,他有话想和冬麦说。 他要了一份鸡汤,边喝着边聊:“最近各村都要种树,你们村里种了吗?” 冬麦:“种了,我家分了一些树苗,都种下去了,现在村里路边,田埂,都是树,这些树种活了,再过一些年,到处都是绿荫了。” 陆靖安擦了擦嘴:“植树造林,这是我们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之前颁布了一个文件,是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不光是现在要植树,回头还得把学生们都发动起来,让他们捡榆钱种子,收集起来,让飞机带着榆树种子去播洒。” 冬麦不太懂这些,不过觉得是好事:“那真是不错,多种树,绿荫多。” 陆靖安:“最近你忙不?” 冬麦:“还行吧。” 陆靖安犹豫了下,还是问:“那你今天有时间去看电影吗?” 冬麦便沉默了。 其实刚才陆靖安和自己搭话,她就隐约感觉到了,陆靖安还是想约自己,想和自己搞对象。 她想,陆靖安但凡打听打听,知道自己的事,也许就不会了。 她是希望陆靖安打听,就当没这回事一样过去了,不挺好的吗? 但是现在陆靖安没打听她的事,她也就只好自己和他摊牌。 她便笑了下,说:“有什么电影?” 陆靖安:“听说今天是《南拳王》,这个电影还挺好看的。” 冬麦便说:“那还挺好的,我之前只去陵城看过一次电影,公社的电影还没去看过呢。” 陆靖安:“你还去陵城看过电影?” 冬麦:“嗯,那个时候我还没离婚,前夫带我去看的。” 陆靖安一听,便愣了下,冬麦这么年轻,水灵灵跟小姑娘一样,他没想到冬麦已经离婚过了。 冬麦自然注意到了陆靖安的反应,她看出陆靖安的意外。 在农村,大部分人都是这样吧,听说是离婚女人,就觉得是二手的,和没出嫁的黄花大闺女自然不一样。 这些在她预料之中,所以看到陆靖安这意外,只是有很浅淡的一点辛酸,失望难过倒是不至于。 陆靖安沉默了一会:“你这么好的人,竟然离婚了,是不是对方对你不好?” 冬麦在心里叹了口气。 陆靖安算是不错了,竟然还想挽救一下,并没有直接放弃。 她知道自己接下来的话对他可能有些打击,不过这是事实,总不能不告诉人家,于是便道:“他家里还可以,外貌性格各方面,也算是不错,是我自己不好。” 陆靖安又愣了下,抬眼看着她。 她便说道:“我去陵城医院检查了,不容易怀孕,所以就离了。” 她可以感觉到,自己说出这话的时候,陆靖安有些震惊,嘴巴微微张着。 她也只是一笑,之后便低头洗碗了,这种天气,水桶里的水自然冰凉,冰凉的水漫过白瓷碗,也漫过她的手,她的手便被冷水激得通红,那冷意从指间蔓延,蔓延到身上,身上也就凉飕飕的了。 陆靖安的嘴巴张张合合,几次想说什么,最后终于憋出一句:“也没什么。” 之后便匆匆离开了。 他走了后,冬麦才想起来,他好像没给钱…… 不过他一直照顾自己生意,请他免费喝一次,倒也是应该的。 陆靖安从那天起,就没过来冬麦这里光顾过买卖,有时候他上班路过,冬麦看到他了,但他明显在躲闪,冬麦也就假装看不到。 冬麦的生意还是不错,做生意赚了钱,没事就给哥哥家补贴点什么,孩子的衣裳玩具吃的,两个嫂子见了东西倒是喜欢,说冬麦可真能行,能挣大钱了。 不过她隐约感觉,她嫂子,特别是大嫂谢红妮,其实还是想让她赶紧再结婚,好几次提到她娘家或者别的村有个什么男的不错,想让冬麦相亲。 好在条件不好的,她娘都给挡住了,暂时她还不用愁这个。 如今最操心的,还是和豆腐脑两口子的冲突越来越严重了,这几天,有时候冬麦占到好位置,有时候豆腐脑夫妇占到好位置。 很明显,当占到好位置的时候,生意会稍微好一些。 冬麦这里,虽然大部分买卖都是老主顾,可总也有些并不是的,一眼看到了豆腐脑就吃豆腐脑,一眼看到了鱼汤鸡汤就喝汤,吃什么比较随性。 于是这场地盘争夺战,就变得你死我活起来了。 这天,冬麦又占到了好位置,豆腐脑夫妇生意明显不好,两口子看着冬麦的目光就有些怨愤,豆腐脑女鄙薄地来了一句:“一个年轻女人,出来抛头露面的,占摊位倒是比谁都强。” 冬麦抬眼,看了豆腐脑女一眼:“这个摊位,我开始就在这里,我比你们早来,现在咱们谁来得早,就谁用,这是我让着你,不和你争,做事不能得寸进尺,再说我年轻女人怎么了,我年轻女人不能出来做生意了?” 豆腐脑女呸了一声:“我就随口说一句,至于你反应这么大吗?得得得,我们可招惹不起,谁不知道,你能勾搭,仗着自己好看,勾搭人家公社干部,可真行!” 冬麦脸上变冷了:“你说谁呢?” 豆腐脑女:“就说你的啊,不是吗?一个离婚的女人,不能生孩子,勾搭男人倒是挺在行的啊!” 冬麦一听这个就火了。 她可以接受自己不能生孩子,也可以接受自己因为不能生孩子而被陆靖安那样条件优秀的男人放弃,但是她不能接受她摆个摊位还要被挑剔不能生孩子,好像自己被烙上了不能生孩子的烙印,就是犯了天大的错! 同样作为女性,拿这个当话柄来攻击自己有意思吗?她能生孩子很光荣是吗? 这一刻,血往上涌,她一把抄起旁边的勺子,指着那女人:“你再说一句?” 豆腐脑女顿时吓了一跳,不过想到她身边的男人,她有底气了。 有男人的女人和没男人的女人就是不一样,这个世道,单身女人你凭什么这么嚣张! 她呸了一声:“我就是要说,怎么了,怎么了?你能把我怎么着?就是一个小贱人,还想着抢我们的位置,连个男人都没,被人家休出门的贱女人,还有脸出来摆摊?你卖什么鸡汤,你直接去做鸡去呗!” 冬麦冷冷地盯着那女人,抬手直接一巴掌过去。 啪的一声,巴掌打在女人脸上。 女人不敢相信地望着冬麦:“你打我,你竟然打我?你一个女人家,还挺横的啊!” 女人气得推身边的男人:“你快上啊!你这是死了不成!你就眼睁睁看着我被人家打?” 那男人看周围来往都是人,其实有些犹豫,他长得凶,可也就是嘴皮上耍耍,真打人,特别是打女人,还没动过手。现在被自己女人这么一激,也着恼了,只能硬着头皮,上前恶狠狠地说:“你干嘛?你找死是不是!小贱货,你再这样我揍死你!” 冬麦当然知道真打起来自己吃亏,她看准了时机就要后退,反正大街上,人多,她叫几声说欺负人了打人了,对方还能在公社门口打人不成? 可谁知道,那男人刚凑过来,就听旁边一人笑着说:“她怎么找死了?” 豆腐脑男抬头一看,是个二十多岁男的,长得特别高,比自己还高半个头,明明脸上带着笑,但是眼里透着冷,就那么盯着自己,当下心里也是有些怕。 冬麦见是沈烈,心中一喜。 她知道自己刚才莽撞了,可被人家那样侮辱,血气上涌,她竟然没忍住,意气用事,打了人后,她也想跑,也头疼,生怕自己吃亏了,毕竟人家是夫妻两个。 现在沈烈来了,突然就不怕了。 沈烈这个人,挺厉害的,能镇住人,关键他善良正直,总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人家打吧! 第 30 章 第 30 章 第30章好人沈烈 既然有了沈烈, 冬麦也就不跑了,忙站在了沈烈身旁。 沈烈实在是高, 比她高很多, 肩膀也宽阔,正好将她护住。 沈烈微回首看她:“怎么了?” 他淡淡地那么一问,冬麦便觉心暖, 又有些莫名的感动, 好像大冷天被人家送了一件棉袄,她抿唇:“他们想抢占这个摊位, 还骂我, 侮辱我。” 声音不大, 小有些委屈, 像是给家里人告状诉苦。 沈烈安慰地看了她一眼, 之后便望向了那豆腐脑夫妇。 豆腐脑女脸上被打得那块已经肿了起来, 她嘲讽地看着沈烈:“哟,这是又招惹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在街上卖汤水, 我说哪那么大本事, 原来是靠男人啊, 可真行!你男人来了, 你们是不是要一起上?” 沈烈呵呵一笑, 对冬麦说:“她说话确实难听,可以再打一巴掌, 来, 冬麦, 去打她。” 他不打女人,不过冬麦可以打。 冬麦本来就生气那女人嘴贱, 就想打,只不过忌惮那豆腐脑男而已,现在沈烈竟然还怂恿,她也不客气,冲过去就要再打一巴掌。 豆腐脑女尖叫,就要扑过去反打冬麦,豆腐脑男也伸胳膊要去抓冬麦,可是沈烈在旁边呢。 沈烈上前抬起胳膊一挡,直接挡住了豆腐脑男,又不知怎么使了一巧劲,豆腐脑男竟然撞向了旁边的豆腐脑女,豆腐脑女被这么一碰,站不稳,哪里顾得上去打冬麦。 冬麦这一巴掌,就结结实实地再次落下了。 豆腐脑女脸上本来已经有些肿了,又一巴掌后,便火辣辣得疼,她都要呆住了,怎么又被打了? 打完后,沈烈握住冬麦胳膊,敏捷地将她拉到旁边,小心地护住了。 豆腐脑夫妇要冲过来,被沈烈拦下。 沈烈:“你们是要一起打,还是单挑?” 豆腐脑男指着沈烈怒骂:“你个王八羔子,你想怎么着?我们单挑!看我不揍死你!” 他这话刚说完,一拳头揍过来,沈烈早有准备,轻松躲过,之后矫健一跃,长腿伸出,一个扫堂腿,豆腐脑男砰的一声摔倒在地。 他块头大,个子也不矮,可越是这样,猛然摔地上,也就摔得越狠。 豆腐脑男疼得直哼唧,哼唧着就要起来,沈烈一脚踩过去,直接踩住了豆腐脑男的腿。 并不太用力,只是压制住而已,豆腐脑男狼狈地趴在那里,拼命地想挣脱,可是沈烈力气太大了,他竟然仿佛被巨石压制住,他气得脸都红了,狠狠地瞪着沈烈。 旁边豆腐脑女赶紧去扶,然而沈烈一脚踏下去,看似没怎么用力,豆腐脑男未必被踩得多疼,可怎么也挣脱不开来。 这个时候,周围不少人围观,都在看热闹。 沈烈便朗声道:“今天也不是我沈烈要欺负你们,你们两口子在这里卖豆腐脑,她在这里卖鱼汤,谁也别招惹谁,做生意,有好有坏,这都正常,可是你媳妇一口口脏水污蔑人家,谁家名声不是名声,人家出来做买卖,就该被你这么侮辱吗?你也别说你今天没出手,你站这里,纵容你媳妇那样欺负人家一个,就是以多欺少仗势欺人,我今天给你一个教训,就是要告诉你,回家,好好管你媳妇,你不好好管,到时候别人帮你教训。” 其实刚才那豆腐脑女骂冬麦,也有几个听到了,都觉得她骂得太难听了,人家就是一个卖鱼汤鸡汤的,你卖这个她卖那个,谁也别管谁,你是人家谁啊张口就说人家?凭什么? 再说冬麦的汤确实好喝,平时看着挺单纯热情的小姑娘,怎么就那么被人家骂呢,大家只是不好出头而已,现在沈烈出头,都一个个叫好。 也有的甚至说:“人家早就在这里卖了,你们跑来占人家地盘,现在倒是好意思欺负人家,这都什么人哪!” 一时倒是有不少人纷纷指责,豆腐脑男被沈烈踩在这里,憋得脸都红了,豆腐脑女是个泼辣的,但是现在男人被人家踩着,她也不敢说啥,两个人倒是闷在那里,也是一脸无奈,急得不行了。 冬麦见此,便上前:“你先放开他,我和他们说话。” 沈烈听了,便放开。 豆腐脑男得了自由,慌忙站起来,站起来后,后退两步,小心地提防着沈烈,显然是吓坏了。 冬麦:“咱们都是做买卖的,都是附近村子的农民,谁都不容易,都是为了挣钱,所以我也没别的意思,我最早过来这里,后来你们来了,我也没说不让你们来,但你们非要把我挤走,还拿话来侮辱我,扯一些有的没的,就是欺负人了。今天咱们就把话说清楚,划出一个道道,你们听的话,咱们一起遵守,你们不听的话,那好,咱就看谁拳头硬,这么说吧,别说我这个朋友拳头硬,我哥自己叫江春耕,你们可以打听打听,过去这些年,他可没怕过谁。” 江春耕……那豆腐脑男倒是听过,谁都知道这位以前是个悍的,听说之前为了离婚,还把前妹婿给揍了一顿,那妹婿后来愣是没敢吭声。蛇有蛇道鼠有鼠路,他们在外面开小摊的,知道哪些人是狠人,消息也传得快。 豆腐脑男也是傻眼了,赶紧看自己媳妇,豆腐脑女战战兢兢的,这个时候确实是怕了,小心地看了沈烈一眼:“行,你说吧,只要合理,我们就听着。” 于是冬麦便提出,既然大家都想在这一块做生意,这一块又没人管,那就干脆一人五天的,这公社里是五天一个集,正好每个人轮上四天普通一天农村集,没轮到的就去对面。 豆腐脑男女一听,其实没吃什么亏,只是没占便宜而已,自然是赶紧同意了。 说定了后,大家各自回自己摊位,周围围着的人也陆续散了,冬麦便拿出碗来,盛了三碗鸡汤,一碗给沈烈的,另外两碗却是给豆腐脑两口子的。 她端过去,先问了名字,知道对方姓孟,便道:“孟哥,孟嫂,我这个人性子也比较冲动,可能做事也有得罪的地方,我这里先给两位赔个不是,这两碗鸡汤,给两位尝尝。” 其实豆腐脑两口子正斜眼提防着,生怕又挨打,突然间冬麦来这一手,倒是意外,两个人面面相觑,最后豆腐脑女终于嗫喏着说:“你,你这样我们也不好意思,说实话,本来这地儿是你占的,我们过来,其实我们也过意不去,咱们现在这么说定了,也挺好,鸡汤就算了,你留着卖钱吧,我看你这个可不便宜。” 冬麦便笑了,将那鸡汤放在他们摊位上;“孟哥,孟嫂,我爹说,和气生财,咱们都是出来做买卖的,也算是邻居,人家说远亲不如近邻,我们应该互相照应着才是,今天这鸡汤,两位别管贵贱,喝了,算是咱们交个朋友。” 那孟哥孟嫂互相看了一眼,孟哥搓着手:“那我们多过意不去,让你破费了。” 孟嫂赶紧也盛了一碗豆腐脑:“你也尝尝这个,我们这个虽然不如你那个香,可味道也不错,还有我们家这个油条,你尝尝,今早起来现炸的,好吃着呢!” 冬麦笑着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端着豆腐脑和油条回来摊位,放下来,沈烈正坐在小马扎上悠闲地喝鸡汤。 他看到她,轻笑。 冬麦觉得他笑里有欣赏。 冬麦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便低声说:“我爹说和气生财,其实我的性子反而像我大哥,遇到事冲动,忍不住,不过我得尽量忍着,咱就算一时占了上方,也不好结下什么冤家,毕竟以后怕是见到的时候还多,再说其实他们也不容易。” 沈烈:“你做得挺好的,不然真结下梁子,以后都在公社里做生意,人家给你暗地里捅刀子也不好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现在你让了一步,我看他们也有些意外,以后差不多地处着就是了。” 看得出,就是普通农民,在外满讨生活,想贪便宜占地盘,嘴上说话难听没把门的,放在农村不是什么讨喜的人,但也不是杀人放火的大奸大恶。 冬麦:“这也没什么,其实我也不可能一直靠着公社这点人挣钱,以后可能还得想点别的法子,所以地盘大家轮着来,对我也不至于有什么大影响。” 沈烈:“你倒是想得开。” 说话间,沈烈这里的鸡汤也喝光了,他竟然舔了舔唇,这个动作让冬麦觉得有些像小孩子,比如自己那个嘴馋的小侄子。 沈烈感觉到了她的目光:“挺好喝的,你手艺好,做什么都好喝。” 冬麦:“不好喝我也不敢拿出来卖。” 沈烈便笑了。 他总是能笑得如此坦荡阳光,冬麦的心便险险地漏跳了一拍。 心想他干嘛要对自己这样笑,这就是在故意勾搭人。 但是她又觉得,不至于,自己和他,怎么可能,想想这关系就够尴尬的。 她随口问:“你不是说要去公社办事吗?” 沈烈:“嗯,办事,已经办好了。” 冬麦:“那挺不错的,可以早点回去了。” 这话说得已经比较直白了,就差直接撵他了。 沈烈:“我刚帮了你,你这就赶我走啊?” 冬麦眨眨眼睛,无辜地道:“不然呢,你要在这里帮我打下手吗?” 沈烈:“你要人打下手吗?” 冬麦:“当然不用!人多了,反而影响我买卖呢,你看你这么凶,一看就是打架的好料子,我怕客人都不敢上门了。” 沈烈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凶吗?” 冬麦使劲点头:“当然了!” 沈烈看她:“你一直觉得我凶?” 冬麦含糊地说:“也不是一直,就是刚开始的时候觉得。” 沈烈却非要问:“刚开始,是什么时候?” 第 31 章 第 31 章 第32章好人沈烈2 冬麦想了想, 还是说:“就是最开始啊……” 沈烈抿唇,收敛了笑, 黑眸认真地看着冬麦。 她虽然嫁过人了, 不过也才二十一岁,看上去还像个小姑娘,她避开自己的视线, 脸上泛着一抹晕红。 他沉默了会, 才郑重地道:“那时候我也是退伍刚回来,赶路急, 看着比较狼狈 , 估计下吓到你了。” 冬麦便不说话了, 微低下头。 她低头时, 一缕发从她耳边温柔地滑落, 乌黑柔亮的发丝就那么轻盈地掠过在她白净秀气的耳边。 他心内微动, 喉咙发痒发涩,低声道:“当时好不容易回到家,心情挺好, 正好看到你, 觉得……” 他略一犹豫:“觉得挺好看的, 就随口开了个玩笑。” 声音低低的, 倒是和他往日的清朗不同。 冬麦听了这话, 有些意外,又觉得好像在意料之中。 她耳根发热, 不知道该怎么回他。 她想, 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他这么说了,以后还怎么相处, 就算不当朋友,路上也可能会遇到啊,难道他不觉得尴尬。 她又想起陆靖安,当时她和陆靖安提了,陆靖安眼里的失落,好像冬天的雪花,就那么无声地落下,迅速盖住了他的笑容和憧憬。 她无声了好一会,终究不知道怎么面对沈烈,便起身,起身也不知道做什么,正尴尬着,恰好有个客人来卖鸡汤,她赶紧过去张罗。 张罗的时候,却有些过分热情,好像那样就能洗去刚才的不知所措。 沈烈便没说话,立在一旁树下,一直等到她忙完了,他才淡声说:“我先办我的事去了。” 冬麦:“嗯。” 点头后,她又说:“今天谢谢你了。” 看着沈烈离开了,冬麦还是很不自在。 沈烈对自己很不错,她隐隐约约有所感觉,可是又觉得,也许是自己想多了,这个人就是很好,他就像太阳,正直善良,对谁都好。 可现在,他终于挑明了,几乎算是挑明了吧? 冬麦不想当面拒绝沈烈,和沈烈,她也没法像陆靖安那样心平气和地谈这些,再说,人家什么不知道,还用自己说? 她就是觉得莫名,又觉得生气,没来由地生气,心想我们根本不可能,你干嘛这样,你这样,我心里能好受吗,是滋味吗? 她这么想多了,竟然就有些愤愤了,她低头洗碗,咬着唇想,他也许只是嘴上说说吧,他可能对每个单身姑娘都这么说,他甚至没有更深入的想法吧。 她就在这种愤愤的情绪中,做了一天的生意,又在这种无法言明的失落中,赶着驴车回家。 回到家,先把驴车卸了,把东西搬下来,又给驴喂上了草料,顺便打扫了驴棚。 打扫过后,她去看她的兔子,发现兔子窝里没什么草了,她便拿起镰刀,想着出去割点来喂。 谁知道一出大门,就听到她大嫂谢红妮和隔壁胡三媳妇正说话。 胡三媳妇正在问她嫂,声音压得很低:“红妮,你家到底啥情况,你这小姑子还嫁不嫁人了?” 谢红妮:“谁知道呢,做爹娘的宠着,春耕那里也是不能提,我昨晚和他提过,谁知道一提他就急眼了。” 胡三媳妇叹了口气,语调中都是同情:“你说你家,这叫啥事,离婚了也不能一直赖着娘家,她做买卖倒是挣钱,但是你说落到你手里的能有多少!” 谢红妮:“其实冬麦倒是挺懂事的,她三天两头给满满买吃的,买衣裳,前些天不是还买了一身小军装穿,把满满高兴的啊!给我也买了雪花膏,用着还不错。” 胡三媳妇:“那顶什么用,都是小恩小惠,关键还是钱啊!” 谢红妮:“她应该挣了一些钱,不过那些钱都给满满奶奶了,我哪知道,我们春耕那性子,你也知道,没法问,我一问,就跟要抢他妹妹钱似的!” 胡三媳妇:“这可不就说嘛,说是挣了钱给你家孩子奶奶了,可你见着了吗?人家左手倒腾右手,你也不知道,就欺负你傻吧!” 谢红妮:“能怎么着,她不能生,嫁不出去,我也不能往外赶,这个家里,也没轮到我做主呢!” 胡三媳妇:“那你也真该打算打算,男人哪,还是得劝劝,你说你这又怀上了,以后家里人多了,总是负担,留着一个小姑子在爷爷奶奶那里住着,也不像样,以后给孩子说亲,人家一打听你家怎么回事,都不乐意和你家做亲家!” 胡三媳妇说完这话,谢红妮停顿了一会没说话,之后也长叹了口气:“我家春耕那性子,我真是没法劝,毕竟人家也不是吃闲饭,我说什么也不占理啊!” 胡三媳妇却突然说:“有件事,其实我早就想说,不过我说这个,倒像是挑气,你就听听,你现在怀着孕,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谢红妮:“啥?” 胡三媳妇声音更低了:“我听我家孩子奶奶说,你家冬麦,不是你家亲生的,是抱养的,你家春耕比冬麦大七岁,从小抱着长大的,可疼这妹妹了,当时大家都开玩笑,说以后冬麦嫁了怎么办,你家春耕就说不要妹妹嫁人,后来就说冬麦大了给你家春耕当媳妇,这之后,你家春耕真是处处护着,那就是疼小媳妇呢!” 谢红妮:“啊?” 胡三媳妇摇头啧啧啧:“要我说,这到底不是亲兄妹,你还是得防备着点啊!” 冬麦站在大门洞下,她没想到自己竟然听了这么一耳朵。 她也不去抱草料了,麻木地过去草棚里,傻站了一会,兔子窝里的兔子红着眼睛看她。 她苦笑了声,抱起来兔子,兔子现在肥了不少,性子也变懒了,被她这么抱着,竟然用它的长耳朵来蹭她,她就忍不住笑了。 笑着的时候,她将脸埋到了兔子毛中,肥嘟嘟的身子,软茸茸的毛,抱着真舒服,不像兔子,倒是像一只大猫。 其实别人说什么,不怪人家,在农村,这就是常态,没有哪个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一直待在娘家,总是会被人家说道,农村里包产到户分土地,分宅基地,也不可能有女儿的份。 当姑娘的,小时候是这家里的人,长大了,其实就已经被排除在外,嫁得不好,被离婚了,回到娘家,即便父母哥哥都能容,可是嫂子不能容,那也是寄人篱下,看人家脸色。 她已经努力在平衡了,给孩子买衣服,买吃的,买玩具,前几天还买了雪花膏给两个嫂子,可这都是小恩小惠,没法被看在眼里。 两个嫂子都算是善良的人,也能容他,在农村就是这样的环境,你不多想,别人风言风语,由不得人多想。 哥哥那里固然护着,但她不是家里亲生的,被人家那么说,她能怎么辩解?这种事没法辩解,本来好好的兄妹,去辩解这个,那关系首先就尴尬了。 胡金凤江树理两口子过去地里拔草,回来的时候,冬麦这里已经做好饭了,胡金凤看冬麦脸色,吓了一跳:“闺女,你这是咋啦,是有什么事吗?” 冬麦不太想和家里人提孟家夫妇的事,反正这件事现在摆平了,以后他们也不会再闹腾了,至于嫂子和邻居说的那些闲话,当然更不可能说。 她便笑着说没事,今天生意挺好,又说和摊位旁边的豆腐脑夫妇相处得不错,今天她还喝了对方豆腐脑,挺好喝的,还说下次带两碗回来给爹娘喝。 她娘见了,只以为她是太累了,让她不要太拼命,歇一天再干。 但是冬麦哪能歇着,以前不舍得歇着,现在更不舍得,她明天打算卖排骨肉汤,正好隔壁村里有人杀猪,已经和人家说好了,把一整挑的肋排留给她。 她便开始出去烧火,炖排骨汤,排骨汤里放了山药,炖,使劲地炖,炖成了奶白色,里面的肉更是一戳就从骨头上往下掉。 这个肉汤有营养,也滋补,她想着,赶明儿正好轮到自己在那个不好的位置,其实可以去卫生所旁边试试,那里兴许更有人愿意要滋补的排骨汤。 第二天,她去了医院旁边,果然生意不错,卖得挺快的,还有人拿着保温饭盒过来,一下子要了好几碗,说是她这个味道地道,省了自家炖了,回去也可以给孩子喝。 第三天,她又炖了鸡汤,鸡汤去粮站那里卖,生意并不是太好,也还行。 第四天,她重新炖了鱼汤,去了学校旁边卖,还可以,但并不是太好,最后剩下两三碗,她赶着驴车过去,和孟家夫妇分享了。 孟家夫妇看到她,有些惊奇,孟嫂问她:“你这两天怎么一直没来啊?” 孟哥有些局促,瞪着眼睛问:“该不会因为我们吧?” 冬麦连忙解释了,说这几天恰好打算试试别的地方,现在发现,还是这里好,所以打算继续在这里,大家又可以做伴了。 孟家夫妇这才松了口气。 其实这人也奇怪了,之前大家争着吵着,非得比个高低,什么话难听捡什么说,现在打算好好相处了,顿时小心翼翼起来,生怕自己把人家赶跑了。 孟嫂也要收摊了,收拾着豆腐脑摊子,随口说:“今天早上,你认识的那个公社干部还来找你来着。” 冬麦知道她说的陆靖安,随口道:“是吗?” 孟嫂回头看了看她:“人家还特意问起来。” 冬麦笑了下,没接话。 孟嫂因为之前当面说冬麦勾搭男人,现在提起陆靖安,其实挺不自在的,想问什么,又觉得尴尬,最后只好不说了。 冬麦告别了孟家夫妇,赶着驴车要离开,刚走没两步,就听到自行车叮当响,她扭脸一看,是陆靖安。 陆靖安看到冬麦,还是说:“冬麦,我有话想和你说。” 冬麦停下驴车,握着缰绳:“嗯,你说吧。” 陆靖安:“你,你来这边,这边清净。” 冬麦犹豫了下,停下了驴车,走到了路边。 陆靖安深吸口气:“我考虑了下,你说的那些,其实也不是问题。” 冬麦:“是吗?” 陆靖安抬起头:“我觉得关键是,我们之间,而不是别的什么事,你觉得呢?” 冬麦:“我离过婚,不能生孩子,你也不在意,是吗?” 陆靖安咬牙:“不在意。” 他这两天回去想,想了好久,他知道自己应该放弃冬麦。 他虽然是干部,但本也是农村人,他家里六个姐姐,才得他一个男孩,父母为了传宗接代,拼了多少力气,轮到他,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女人就这么放弃? 可是想想,还是不甘心,怎么可能甘心呢? 越是没法得到,越是觉得喜欢。 这一刻,冬麦肌肤的雪白,头发的乌黑,笑起来时的干净清澈,所有的一切都生动地浮在他脑子里,想割舍,太难了。 也许之前对冬麦只有一些心动,现在,在这种痛苦的煎熬中,那些心动变成了喜欢,变成了爱。 不能割舍啊! 陆靖安熬了两夜,终于下定了决心,想和冬麦试试。 这个时候的冬麦,听到这个,自然是意外。 她抬眼望着他,看到他眼睛里,看到他心里去:“你不在意我不能生孩子,一辈子没有孩子也愿意?” 陆靖安郑重地望着冬麦:“冬麦,你放心,我不会嫌弃你!” 冬麦听了这话,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她是感激陆靖安的,陆靖安能说出不嫌弃,她很高兴,很感动。 但是,嫌弃这个词,首先自己位置就低了下来。 在陆靖安心里,他是以喜欢来包容着自己的缺点,他站在光明处对自己说,不嫌弃自己。 冬麦沉默了一会。 她想起来胡三媳妇和嫂子说的那些话,终于点了点头。 陆靖安心里一喜:“你愿意了是吗?那好,明天,明天我们一起去看电影!” 冬麦抬头看他,他很认真,也很急切,她心里便软了,终于轻声说:“好。” 第 32 章 第 32 章 第33章沈烈讲羊绒 当晚冬麦回到家, 想想这事,抛却那小小的不舒服, 其实心里还是很喜欢的, 不过她小心地掩饰着自己的情绪。 她知道她和陆靖安可能性并不大,但是,陆靖安走出这一步, 能和自己那么说, 她很高兴。 她也想尝试一下,和陆靖安去看电影, 也许能成, 也许不能成, 怎么着都行。 她和林荣棠离婚后, 也不是没有相亲的机会, 但她心里存着结, 不想相亲,怕被嫌弃,也怕面对不堪, 现在好了, 她可以和陆靖安去看电影。 不必抱有太大的期望, 但是可以努力争取, 就当是一次相亲。 她特意翻了翻自己的衣裳, 找出一件最得体的来 她的这些举动,到底是被她娘看在眼里:“你今天怎么了?” 冬麦:“没什么啊, 不过现在天眼看暖和了, 我也想把应季的衣服给挑出来。” 她娘听着, 也就没多想,反而随口和她说起闲话来。 “你现在也应该相亲了, 今天你嫂子说了她娘家的一个,倒是没结过婚,挺好的一小伙子,就是家里穷点,不过我想着,穷点没什么,只要踏实过日子,比什么不强?” 冬麦随口笑着说:“娘,算了吧,我现在一心忙着挣钱,暂时没那心思。” 她现在还不想和家里提起陆靖安,知道这个未必就真能成,万一说了,娘抱有期望,最后没成,白白让家里人难受而已。 好歹再多了解了解,有些把握,再说别的。 胡金凤却是叹了口气:“你说你这样下去也不是事啊,你看那个孙红霞,可真是能耐,现在还相亲呢!” 冬麦有些意外:“是吗?她不是被揪了头发吗,怎么转眼又相亲去了?” 胡金凤:“要不说人家能折腾呢!人家养了两天,就开始琢磨相亲了,我听你孙婶说,最近人家相了一个不错的,还说什么约着去看庐山什么电影,不过我问到底是啥人家,人家没说,就说得成了才能往外说。” 冬麦噗嗤一声笑了:“相亲还藏着掖着,谁还能和她抢呢!” 胡金凤:“谁知道呢,反正她家那事,整天跟做贼一样,我听说,她家捞鱼的罚款还没交上呢,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人家也不愁,就那么混着,村支书去了好几次,她家成赖皮了。” 冬麦:“这账估计不好要,又不是过去那时候,还能砸她家的锅不成,人家死赖着,村支书那里也没法。” 胡金凤:“可不是么!” 冬麦陪着胡金凤说了一会子话,这个时候她爹已经给驴喂好了饲料,要炖的鸡也宰好了,她忙去接手了,去厨房炖鸡。 炖差不多后,灶膛里塞了一根柴让慢慢闷烧着,她就回房间睡了。 她得早早睡,明天精神一些,卖完了鸡汤就去和陆靖安看电影。 冬麦起了个大早,穿上了宝蓝和白色相间的条纹毛衣,搭配一件长裤,衬得她腿笔直修长。 她洗脸梳头,扎好两个麻花辫后,她犹豫了下,还是拿了两小块红纱带扎在了辫子发梢上。 村里姑娘和年轻媳妇都会这么打扮,以前冬麦也爱这么扎,她还可以扎出花样来,大家都说好看,自从去医院检查后,冬麦便歇了这心思,如今想起要和陆靖安看电影,重新扎上了。 扎上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其实是很好看的。 或许是随了她那抛弃女儿的知青娘,她皮肤比一般村里姑娘白,而且是那种怎么晒都晒不黑的白,大太阳底下烤着的时候,只会烤得从肌肤里渗出红润来,却不会黑。 眼睛是杏仁眼,鼻子翘翘的,嘴巴比一般人都要红润好看,笑起来还有隐约两个酒窝。 冬麦也知道,林荣棠当时看上自己,其实是看上自己这相貌了,陆靖安请自己看电影,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吧。 和陆靖安到底能成吗,冬麦不知道,也不抱大期望,但她想着,尽力而为。 稍微打扮好后,她爹已经给她把驴车套上了,她接过来,赶着驴车出门,一出门恰好遇到她嫂子谢红妮领着满满过来,她打算过去一趟娘家,怀着身子骑自行车嫌累,便把满满放爷爷奶奶这里照顾。 她看到冬麦打扮这么好,倒是愣了下,多看了几眼,随即笑着说:“可真好看!” 冬麦因为之前听到的那些事,和嫂子说话格外注意,逗弄着满满:“嫂,你需要啥东西不,我给你捎回来。” 谢红妮:“这倒是不用,能缺啥呢!” 冬麦笑笑:“行,那我先去了。” 满满很喜欢冬麦,见冬麦要走,挥着小手喊姑姑早回家,冬麦笑着道:“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冬麦驴车赶出一段后,谢红妮还站在那里看,她觉得冬麦真是太好看了,最近她总想着,自己男人也太疼小姑子了吧,反正有点不舒坦。 但她也知道,肯定没什么事的,毕竟都是老实人,自己想这个,也是钻牛角尖了。 冬麦从村里赶着驴车出去,走到快半路的时候,却遇上了孙红霞。 之前因为捞鱼的事,其实和孙红霞家有些不愉快,如今见到,冬麦也只是随口打了个招呼,反正本来就是皮上面上的关系,也不可能交心。 孙红霞看到冬麦,愣了下,倒是把冬麦上下打量了一番:“今天打扮这么好看?” 冬麦脸上淡淡的:“就随便穿穿。” 孙红霞骑着车子,时不时看向冬麦,冬麦皮肤白,蓝白相间的毛衣显得特洋气,衬得她皮肤更白了,下面两条腿又长又好看。 其实如果说身高,她和冬麦差不多,但冬麦皮肤白,瘦,而且腿长,怎么看怎么显得比她洋气也高挑,而且特别明艳,就是人堆里你一眼就能看到,然后下意识觉得,这女人真好看。 孙红霞看着冬麦,多少有些不自在,便随意搭话说:“你最近买卖挺好的?” 冬麦:“还行吧。” 孙红霞:“那你慢慢赶路,我有点事,我先走了。” 说完,骑着车子,狠蹬了几下,就骑远了。 冬麦便有些疑惑了,她觉得孙红霞好像有点心虚。 孙红霞做什么都理直气壮,遇到什么事,就好像别人欠她一样,说实话,冬麦对此并没什么看不惯,反而是佩服人家,人家做事就是“敢”,啥都敢。 但是现在,她竟然一脸心虚的样子,甚至刚才骑车子离开那架势,像是要逃。 冬麦暗想了一番,自己也没什么好被她坑的,倒是不用担心。 到了公社,豆腐脑孟哥和孟嫂看到她,像是松了口气,很是热络地过来打招呼,帮着她支起摊子,还建议她弄一个简单的煤炭炉子。 “就那种简单的,能提着走的,到时候安置在街面上,可以热一热,这样不怕你的肉汤凉了,买卖就能更好了。”孟嫂这么说。 冬麦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她见过人家的那种炉子,是烧炭的,她想着或许可以自己做一个,就让自己哥哥做,用家里废弃的铁皮水桶。 不过她又想着,现在马上要开始春耕了,家里的驴车肯定得用,到时候她没驴车了,一切就白瞎了,而她现在虽然挣了一些钱,可距离给自己置办这些,还很遥远。 所以很多打算,现在也只能想想,摸着石头过河,能挣多少是多少。 这个时候生意也陆续上门了,老主顾陆续过来,也有的问起来今天有鱼汤吗,听说没有挺失望,虽然鸡汤好喝,但他们更爱鱼汤那一口,当然也有些觉得鸡汤挺好的,比较滋补。 陆靖安也来了,刚看到冬麦的时候都呆了一下,嘴里喃喃:“今天这么好看。” 冬麦抿唇笑了笑。 喝鸡汤的时候,他时不时抬头看,弄得冬麦有些不好意思。 喝完了,他给冬麦五毛钱,冬麦没要,陆靖安还是给,冬麦便低声说:“再这样我以后不给你喝了。” 陆靖安笑了,笑得时候脸上好像有些红,之后便忙上班去了。 冬麦忙着买卖,心里却想着陆靖安,她出门的时候,还想着陆靖安挺好的,自己应该努力抓住这个机会,现在见了陆靖安,又觉得,自己不能生孩子,这不是祸害人家吗? 就算人家愿意,人家不嫌弃,但自己忍心吗? 正想着,就听到身后一个声音:“发什么呆呢?” 冬麦一回头,就看到了沈烈。 那次他帮了自己,又说最初见自己觉得自己好看,她挺尴尬的,不知道怎么应对,后来他应该也觉察出来,就走了。 再之后几天不见,冬麦那种尴尬的感觉已经淡了很多。 她便顺手给沈烈盛了一碗汤,又拿了一个烧饼:“给,吃点吧。” 沈烈:“吃过了。” 冬麦:“那就喝点汤。” 她硬给,他也就没拒绝,坐在那里喝了,不过喝的时候,时不时看向冬麦。 他自然也注意到了冬麦今天的打扮,还看到了冬麦发梢上绑着的红纱条,乌盈盈的头发,红艳艳的红纱条,衬得那身段纤秀,也衬得小脸白净,怎么看怎么惹人。 这几天他也听了一耳朵闲话,知道她其实不是江家亲生的,她爹娘是城里人,扔下她不要她了。 他听到这个,便有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她和普通农村姑娘确实不一样,那是骨子里的不同,但又觉得心疼。 冬麦却没注意沈烈,她还在想着陆靖安的事,以及陆靖安请自己看的电影。 她想起来这电影很热门,好像是新上映的,便随口问:“你看过《庐山恋》吗?” 沈烈有些意外,不过很快笑了,他眼中泛起热切来:“没看过,听说这部电影挺红的,县里也是刚要播,公社里也拿到了片子,今天头一天开始放映。” 说完他注视着冬麦:“你想看?” 冬麦连忙摇头,她实在是想陆靖安看电影的事想多了,才随口说的,便解释:“不想,我就是听人提起,听说挺热门的,随便好奇下,我对那个可没兴趣。” 说完这个后,她就开始后悔了。 她实在不该在沈烈面前提这个《庐山恋》,提了后,人家一问,她只能说谎了,她和陆靖安以后不见得怎么着,她实在不想把自己和他看电影的事张扬得天下皆知,自己爹娘都瞒着呢,更不要说外人。 沈烈他人虽然好,但怎么着也是林荣棠的好朋友。 到时候两兄弟喝酒,人家拍着肩膀说,你前妻,就是那个冬麦,她和公社里一男的看电影去了,到时候这么一传,她这事又成不了,那才叫丢人呢。 虽然她感觉沈烈不是这种人,可万一喝了酒的,一切都说不好,许多事,也不是故意要说,就是那么随口一提才传出去的。 可其实她并不想故意说谎骗人家沈烈啊。 冬麦便有些不是滋味,她扭过身去,低头洗碗。 沈烈起身过来,伸手帮她一起洗碗。 冬麦不好意思了,抢过来,不让他洗:“不用,我自己来就行,你今天没事吗?” 沈烈:“没什么事,那批树苗该送的都送完了,就差找公社里要钱了,不过要钱这个事也不急,他们公社内得走流程。” 冬麦:“那你催催,这都不好说,你不催,人家不当回事,可能耽误你更长时间。” 沈烈:“好。” 冬麦又随口问:“这倒腾树苗是不是挺挣钱的啊?我们村里都说,你估计挣了不少?” 沈烈无奈:“也没那么多,树苗都是选好的采购,采购了等人家挖出来,就得在二十四小时内赶紧运过来,为了保证树苗的存活率,这里面要下不少功夫,其实公社给的钱也就一般般,肯定是挣,但要说挣不少,真不至于。” 冬麦倒是能理解:“别人都以为多好的买卖,其实只有自己亲自经手才知道,处处都需要钱,不一定哪里就是损耗。” 沈烈:“对。所以干完这一票后,我再寻觅点别的事,慢慢积攒着,积攒多一些本钱,我就跟着路哥那里干羊绒了,这个才是正经买卖,以后能挣钱。” 冬麦:“这个还是得偷偷摸摸啊,万一被逮住,不是得罚钱吗?” 沈烈:“现在羊绒是管制商品,不过凡事得看长远,以后经济要改革,国外需求量大,国际市场前景看好,这一块大有希望放开。” 冬麦听着迷糊,好奇:“为什么?国外需要这个?” 沈烈解释说:“山羊绒在国外叫开司米,最开始的时候流行是因为喀什米尔批肩,后来到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国外一些知名设计师开始设计羊绒衫,那玩意儿奢侈,有钱人都喜欢,一下子就成了时髦,我们国家现在还管制着,是因为政策的惯性,还来不及改,但是从长远来看,国家要改革,要开放,这一块也会像别的商品一样慢慢放开。” 冬麦只知道有人搞羊绒赚了钱,但是从来没听到这个,她认真地听沈烈讲。 沈烈看她感兴趣,便继续说:“这对有钱人来说,是好东西,时髦洋气,有钱人当然喜欢,需求量并不小,这其中山羊绒最受欢迎,号称软黄金,而山羊绒咱们这里少,主要是来自咱国的内蒙古、新疆还有西藏几个地方,目前我们国家要倡导对外开放,要在国际贸易中占到一定的地位,以后肯定要利用山羊绒参与国际竞争,为咱们国家创外汇增收入。” 冬麦听得云里雾里,沈烈说的那些词,其实好多她都不太明白,但是她却明白了一件事,沈烈挺懂这个的,他看好这个,是一个将来能挣大钱的买卖。 她心思便有些活动,将来自己有希望做这个吗? 但也只是一想罢了,这个要很多本钱,还需要对行情对技术非常了解,自己肯定不行。 她感慨地看了一眼沈烈:“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沈烈笑:“在部队时候,闲的时候就得学文化知识,做剪贴报,看得报纸和书多,了解得就多,再说我知道咱们陵城有搞这个的,对这方面也多留意。” 冬麦听了,便暗想,看来看书能增长不少知识,她以后没事,也应该多看书,多听广播。 说话间,冬麦有客人过来,沈烈见此,便先骑着自行车走了。 他骑着自行车,直接过去了公社的电影院,打听了下,知道今天恰好是《庐山恋》放映的第一天,大家都在抢着要看 ,说是这电影很不错。 公社里的电影院不正规,所谓的电影票就是给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场次。 他便凑过去,问人家还有电影票吗,结果人家老大爷一听,粗声说:“早卖光了!” 沈烈皱眉,揣着兜,并不想就这么离开。 恰好看到有拿着电影票的年轻人,就过去问人家,电影票转让吗,人家自然不转让,不过沈烈这个人并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又找了几个问,总算有一个,说是可以卖,不过想赚点差价。 沈烈二话不说,给了人家钱,拿到了票。 是下午的场次。 沈烈捏着那两张票,笑了。 他是想着,到时候冬麦正好卖完了她的鸡汤,可以过来一起看。 第 33 章 第 33 章 第34章沈烈的醋 孙红霞骑着自行车到公社的时候, 天其实还早。 这个时候公社的集市上也没多少人,她只能将自行车支在一边等着。 她躲着冬麦, 一个是多少有点心虚, 另一个却是怕这件好事被搅和了。 她托了村里一个媳妇,那媳妇姑姑家儿媳妇就是松山村的,认识林荣棠他娘, 她之前就琢磨这个事了, 熬着眼睛给人家织了一个毛线围巾,和人家搞好了关系, 就为了对方能帮着说说。 王秀菊当然是看不上孙红霞这种临时悔婚离婚的儿媳妇的, 不过架不住人家送东西, 又有人帮着说话, 一边奉承一边劝, 王秀菊耳根子就有些软了。 她儿子确实得再娶一个, 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该娶哪个,之前她儿子相亲,相了好多看不上, 如果再继续这么熬下去, 还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抱孙子。 这个时候孙红霞送上门, 听那意思, 彩礼什么的好商量, 人家就是想结个好亲家。 王秀菊就有些飘了,觉得自己儿子果然是抢手, 没圆房过的黄花大闺女非要嫁给自己儿子呢。 她心思就活动了, 未必同意这门亲事, 但是觉得,如果对方不要彩礼非嫁给自己儿子, 自己也不是太反对。 其实孙红霞那边,也不指望王秀菊多想要自己这个儿媳妇,毕竟自己名声不好,她要的就是那么一个态度,你别碍事就行。 孙红霞走通了王秀菊,又去找林荣棠,找林荣棠,却没直接说处对象之类的,只说想请他帮忙。 说这话的时候,孙红霞眼圈都红了,可怜巴巴的,带着哭腔,哀求地看着林荣棠。 林荣棠心里当然只惦记着冬麦,惦记得都魔怔了,不过看到孙红霞这样,也确实可怜。 他心里有了打算,他当然看出来了,孙红霞想嫁给自己,费了多少心思,想走通自己娘这条路子。 他未必想娶孙红霞,但是可以慢慢地钓着,抻着,一个是给冬麦一点颜色看看,让她知道,除了她,自己有的是女人想嫁,另一个却是给自己避免麻烦,有一个孙红霞吊手里,家里让他相亲,他还能拿这个人挡挡。 他是怎么也不想结婚了,娶媳妇有什么好的,冬麦那样的媳妇他都没福气享受,别说再娶个不如她的,放在家里白白闹心。 当然了,想吊着孙红霞,他还得给孙红霞一点甜头,不可能干吊。 所以林荣棠面对求着门的孙红霞,很是温柔地劝了她一番,告诉她不用担心,自己帮她想办法。 他甚至叹了口气,望着她说:“你一个女人家也不容易,娘家不出头,倒是让你想办法。” 孙红霞听到这话,心里还真有些感动,想着他这个人确实挺好的,那个冬麦太傻了,不知道珍惜,自己这辈子如果能嫁给他,也不枉重活一辈子了。 而此时的孙红霞,在倒春寒里揣着袖子,等了半天,林荣棠终于来了。 孙红霞忙迎上去,林荣棠便要带着孙红霞去公社,找他“熟人”帮着说说话,这个时候恰好经过一个录像厅,录像厅里用粉笔在小黑板上写着今天放映的节目,里面还传来噪杂闹腾的流行音乐,听说那是迪斯科的声音。 林荣棠便看向孙红霞:“看过电影吗?” 孙红霞摇头:“没。” 其实看过,上辈子和沈烈一起看过。 林荣棠:“我听说今天咱们公社里放映《庐山恋》,其实我不爱在公社里看电影,看电影还是得去陵城看,那才地道。” 林荣棠一开口,就很有“城里人见过大世面“的气势,他笑着说:“不过今天咱不是来公社办事嘛,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去看看。” 这话正中孙红霞下怀:“好,那我们办完事,去看吧。” 当下两个人过去了公社,孙红霞下意识想躲着冬麦,便借故和林荣棠走了北边的侧门,林荣棠没说什么,也就听孙红霞的了。 进去后,林荣棠找的恰好就是陆靖安,陆靖安其实不是财粮员,他只是助理财粮员,上次他爹带着他过来,介绍了一番,他给陆靖安塞了一整盒烟。 陆靖安分到了公社里,看上去前途也不错,但其实他家里挺穷的,据说是生了好几个姐姐,才养下他一个男孩子,家里现在穷得揭不开锅,就靠着陆靖安当了财粮员来改善家里情况了。 陆靖安才工作没多久,工资也不高,又只是一个助理财粮员,谁没事给他塞一整盒烟啊,所以当时陆靖安就对林荣棠有了好感,特意握了握手。 现在林荣棠带着孙红霞找上陆靖安,给陆靖安说了说,陆靖安倒是给面子,无奈地看着孙红霞:“渔业问题,一直都是我们公社的工作重点,我们领导对这件事高度重视,早就提出了要狠抓过度打渔问题,你如果犯了别的事也就算了,我都能替你说上话,但是这个,确实有些难办。” 孙红霞当时就急了,连忙求道:“陆同志,现在我也知道错了,就是盼着你能高抬贵手,好歹给通融通融,不求别的,好歹少罚一点钱啊!” 林荣棠有心给孙红霞甜头,便也帮着说情,把陆靖安拉到一边,又递了一整条石林烟。 陆靖安其实知道,这件事上头确实是可以通融的,不然怎么着,人家交不上钱了,硬逼也没办法,现在不过是打打官腔,好歹让林荣棠欠自己一个人情。 等到派头也摆足了,训话也训过了,他才说:“这件事虽然挺麻烦,但是既然林同志帮你说话了,我就替你尽量想想办法吧。” 林荣棠有经验,一听这话就知道八九不离十了,谢过了陆靖安,也就带着孙红霞离开。 走出陆靖安办公室,办公室外头种了一排鸡冠花,两人站在那里,林荣棠说:“估计事情还是有点难办,需要走走关系,不过你放心,这件事交给我了,剩下的,该找谁,我帮你想办法,肯定不能让你太为难。” 孙红霞这个人,虽然说重生了,但她其实也就是比一般人多活那么一年,她所知道的,就是沈烈折腾羊绒,沈烈出车祸了,沈烈那批羊绒可能被查被没收要大赔钱了,至于人家官场上这些伎俩话术,她根本不懂。 她的聪明,更多地是在农村妇女偷鸡摸狗斗气吵架上。 她现在对林荣棠是感激涕零,服服帖帖,她再一次觉得,自己没看错人,林荣棠这个人真好,而且对自己很好。 她感激地冲林荣棠笑了下:“如果没你,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林荣棠也笑:“没什么,小事一桩,走,我们去看电影吧。” 陆靖安看着林荣棠和孙红霞走了后,便过去了财粮员宁宝柱的办公室,和他提了这件事,其实昨天开会已经说过了,多少给点钱赶紧了结算了,陆靖安一提,宁宝柱当然没意见,大手一挥就这么定了。 陆靖安便心情不错,他觉得自己这件事办得很妥当,平白在林荣棠那里落了一个人情,还得了一条烟。 陆靖安从抽屉里拿出那条石林看了看,石林烟分好几种,有软石林硬石林,还有白的蓝的,现在林荣棠给的这个,是白色的硬石林,相对便宜,但也得四块五一条了。 并不算很多,但对陆靖安的意义不一样,这是他平白拿到的“孝敬”,是当上官的一种证明。 拆开来,拿出来一盒放在自己口袋里,他照了照镜子,看着身穿中山装的自己精神抖擞,他对自己笑了笑,之后便骑着车子出门去找冬麦了。 他喜欢冬麦,哪怕冬麦离过婚,也舍不得。 至于生孩子,陆靖安心里想着,以后再说吧,总有办法的。 至于什么办法,陆靖安还没多想,毕竟自己还年轻,有些事其实也没到考虑的时候。 他这辈子其实走过来不容易,家境贫寒,靠着自己苦学,上了中专,中专里,他家家境一般,在别人风花雪月的时候,他一直在勤奋苦读,毕业后,眼巴巴地盼着分配,没能分配到陵城县委里,但也分到了公社,算是吃上了商品粮公家饭,又在公社里管点事,在父老乡亲眼里大小是个官。 他便有些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很辛苦,应该奖励自己,偶尔可以放纵,比如冬麦,就是他希望拥有的。 出公社后,他便看到了冬麦,冬麦已经收拾好了摊子,把驴子拴在了旁边柳树下,那样子一看就是在等自己。 初春的风还带着寒意,不过陆靖安胸口火烫,他笑着骑过去:“走吧,这就去,时间差不多到了。” 冬麦点头:“嗯。” 冬麦和孟嫂说了一声,让人家照看一下驴车,自己便上了陆靖安自行车的后座。 陆靖安骑着车子:“你要是坐不稳,可以扶着我后腰。” 冬麦却不太想,毕竟她对陆靖安的了解并不多,她想着借看电影的时间,可以趁机多问问他的情况,还有家里的情况,要很随意地问,不会那么突兀,但好歹打听清楚,这个时候,她肯定不能和他太亲近。 当下抓紧了后座上铁架:“没事,我能坐稳。” 陆靖安有些失望,不过想到可以和冬麦一起看电影,马上劲头就上来了。 沈烈拿到电影票后,回来了一趟,看到冬麦在忙,就没吭声,又过去公社里认识的一位朋友家里看了看,那朋友家里也安装了梳绒机,他想了解下朋友家梳绒机的出绒情况。 谁知道他再回来,没见到冬麦,问孟哥孟嫂,人家指着那边:“那不是吗,刚和公社里那个财粮员一起去了,我听那意思好像是去看电影。” 沈烈抬眼,便看到二八自行车,一个穿中山装的骑着车子,后面坐着娇俏的女人,女人乌黑的发梢微微扬起,发梢上绑着娇艳的红丝带。 他一下子就明白了。 明白为什么她今天特意打扮了,明白为什么她会问起来《庐山恋》这部电影。 旁边的孟嫂看他脸色难看,有些同情:“沈同志,你没事吧?” 沈烈冲孟嫂笑了笑:“没事,既然她过去看电影了,那我回头再找她。” 说完扭头就走了。 走了好一段,路过录像厅,录像厅里正传出激荡的港台歌曲,里面唱的是“浪里看不出有未有,爱你恨你,问君知否,似大江一发不收”。 沈烈冷笑一声,从裤兜里掏出来那两张高价买来的电影票,撕碎,扔到了垃圾桶。 第 34 章 第 34 章 第34章看电影的闹剧 公社里的电影院实在不正规, 陆靖安带着冬麦过去的时候,只见不少人堵在那里, 闹闹哄哄的, 有人耐不住性子就大声小气质问什么时候能看电影。 就有一个光头男出来说:“放映机坏了,正修着,等等就行了。” 人群中就有人骂了一声粗话, 还有人骂狗日的放映机早不坏晚不坏非等这个时候坏, 骂什么的都有。 陆靖安带着冬麦,本来觉得这事挺浪漫, 谁知道赶上放映机坏了, 也是有些尴尬。 冬麦倒是觉得没什么:“那咱们就等等吧, 反正也不着急, 你工作那里没要紧吧?” 陆靖安忙说:“没事, 就是怕耽误你时间。” 冬麦笑了:“我也没事。” 可这么等下去也不是办法, 这个时候就有人恼火了,差点和那个光头打起来,陆靖安看实在不像话, 就领着冬麦过去院子外面, 站柳树下等着, 正好两个人说说话。 陆靖安其实还想问问冬麦, 试探下她那个“不能生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歹搞明白,没准能治呢, 如果能治, 他就沾光了。 不过他并不敢贸然问这个, 他看得出,冬麦挺在意这个的, 弄不好,冬麦恼了,他和冬麦的事就彻底黄了。 而冬麦这里,其实也是存着心思,她想了解下陆靖安的家庭情况。 经过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她也看出来了,一段婚姻能不能过下去,不但和那个男人有关系,还和那个男人的家庭,确切地说和那个男人的娘有关系。 就算陆靖安能包容自己不能生的问题,他家里不接受,也白搭。 她便故作随意地说:“你平时回家骑车子吧,用多久啊?” 接着这个话茬,陆靖安当然说起家里的事,住哪里啊,平时在家里吃饭,用多久过来啊,话题一敞开,什么都能聊了。 冬麦趁机也就说了说自己家的情况,说起自己两个哥哥如何如何,之后她不动声色地道:“我听你意思,你是家里最小的,你哥哥姐姐都应该结婚了吧?” 陆靖安听这话,心里一顿,他感觉到冬麦其实是想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 本来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六个姐姐,就得他一个。 这在农村甚至算是一个非常好的条件了,六个姐姐以后还不是帮扶着他,他是家里独一份,什么好的肯定都得先紧着他。 可是现在,冬麦如果不能生,她关注的地方就和别人不太一样了。 自己家这情况,明显必须有个男丁来传宗接代,自己不在乎,可家里得在乎,冬麦生气了怎么办? 他犹豫了下,还是含糊地说:“是,哥哥结婚了,小侄子都会跑了,现在过得挺好的,我父母那里也没什么心事,就差我了。” 冬麦听了这个,稍微放心了,他有哥哥,且有孩子了,听那意思还是男孩,看来至少传宗接代方面不用愁。 她便笑了。 陆靖安感悟到冬麦的意思,知道她其实是放心了,两个人的关系能更进一步了。 况且她笑起来真是好看,他没见过哪个姑娘像她这样好看的,像是春日里被风吹着的二月兰,粉粉团团的,娇弱得让人心口发烫。 他喉结动了动,伸出手,试探着去捉住冬麦的手。 冬麦感觉到了,有些不好意思,她觉得进展太快了,其实应该再观察观察,当下稍微躲了一下, 陆靖安试探着去牵,却没牵到,其实是有些失落,他看了看冬麦,低声说:“冬麦,你觉得我怎么样,我,我挺喜欢你的……” 冬麦低着头,小声说:“我也觉得你挺好的,不过我们现在还是缺乏了解,而且我觉得太快了也不合适,你觉得呢?” 陆靖安有些失望,不过想想:“嗯,你说得对。对了,你刚才说,你有两个哥哥,你——” 也就在这个时候,林荣棠和孙红霞也从放映厅院子里走出来,里面太闹哄了,真是让人受不了。 林荣棠出来后,看到那边一男一女站在那里,第一个念头是,那个姑娘和他的冬麦身段真像,都那么纤细苗条,腰细,身段差不多。 之后他定睛一看,血便往上涌,一股子气恼激得他眼睛都红了。 竟然真是冬麦! 这时旁边孙红霞正和他说话,说放映机坏了倒正常,可以等等,她这里正说着,就见林荣棠蹭的一下子往东边跑,她愣了下,抬头看过去。 一眼就看到了柳树底下的陆靖安和冬麦,孙红霞一下子明白了。 早就离了,他都和自己相亲了,竟然还惦记着冬麦? 林荣棠却顾不得那么多。 是,冬麦是和他离婚了,他没能留住冬麦,但他下意识里总觉得,冬麦还是他的。 冬麦怎么可能嫁给别的男人,给别的男人亲别的男人抱? 林荣棠受不了这个。 他直接冲过去,一把将陆靖安和冬麦分开:“冬麦,你怎么在这里?你这是干啥呢?” 他大声这么一吼,怎么看怎么一脸捉奸相,冬麦愣了,陆靖安也是懵了。 陆靖安看看林荣棠,看看冬麦:“你们,你们认识啊?” 冬麦怎么也没想到,她竟然遇到了林荣棠,陆靖安各方面条件不错,她也是才和陆靖安接触,想着也许能够进一步,这个时候还是小心翼翼的时候,没想到突然就出来一个林荣棠。 看到林荣棠时,所有的好心情仿佛瞬间没了,她冷冷地反问:“林荣棠,关你什么事?” 陆靖安本来看到林荣棠也是惊讶,之后看冬麦猛地冷下脸来,也意识到不对:“林荣棠,这怎么回事,你认识冬麦?” 林荣棠盯着冬麦那嫣红的脸蛋,俏生生的女人哪,这是自己的女人,现在呢,她和别的男人搞对象出来看电影! 就算是陆靖安又怎么样,没错,他刚才还巴结讨好陆靖安,可陆靖安想搞他的女人,没门! 天王老子来了,也别想和冬麦搞对象! 再说,他怎么也不能让冬麦嫁人,不能让自己的谎言被戳穿!他必须阻止冬麦的一切机会! 林荣棠铁青着脸,咬牙:“陆同志,你可能不知道,这是我前妻,我们才离婚。” 陆靖安又是一愣,他看看林荣棠,看看冬麦。 谁想到有这么巧的事,原来冬麦的前夫竟然是林荣棠? 冬麦好笑至极:“林荣棠,你也知道我是你前妻,我们离婚了,已经离婚了,就算才离婚,那也是离婚了,我愿意干什么干什么,关你什么事?” 陆靖安这个时候也终于反应过来了。 他咳了声,马上严肃起脸来:“林同志,冬麦提过离婚的事,我也听说过,既然离婚了,那就是没有关系了,我现在正和冬麦同志接触着,还希望你能端正心态,不要打扰我们搞对象。” 林荣棠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置信。 陆靖安虽然只是公社一个小小的助理财粮员,但那也是吃公家饭的,结果冬麦才和自己离婚,竟然勾搭上这个男人了! 他不管不顾了,大口喘着气道:“陆同志,你怕是不知道,冬麦她不能生,我们去陵城医院检查过,她不是正常女人,生不出小孩,你和她搞对象,白搭!” 冬麦怎么也没想到林荣棠竟然这样,大庭广众这么说,这一刻,她真是很不得让林荣棠滚,滚得远远的。 是,她不能生,这事她已经和陆靖安提过了,人家也说了不在意,结果现在,林荣棠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挑拨,他就这么见不得自己好吗? 他这是有多恨自己? 无法控制的怒火在冬麦胸口蔓延,烧得她手都在颤抖,恰好看到旁边一根树棍子,估计是小孩子拿来当玩意儿随手扔那里的,她拎起来:“林荣棠,我劝你闭嘴,你再说几句,我就不客气了,我请你要点脸吧,我们已经离婚了,我想怎么样,和谁看电影,和谁谈,不关你的事,我能不能生,这是我的事,还轮不到你在这里说!” 林荣棠却是不怕,他红着眼,死死地盯着冬麦,大口喘气:“你不能生,你干嘛出来祸害人家?你和人家说了吗?你骗人家你有理了?你为了找个男人就这么急?你一天没男人就不行吗?” 冬麦更恼了,这个人怎么给脸不要脸? 她再没任何顾忌,咬咬牙,举着棍子:“林荣棠,这是你自己找的!” 她如今正是气头上,恼恨得很,手底下自然没轻重,林荣棠看她来势汹汹,也是怕了,吓得赶紧躲。 陆靖安本来已经傻眼了,他没想到会这样,也没想到冬麦性子这么烈,他赶紧过去阻止冬麦,但哪里劝得住。 孙红霞看到陆靖安和冬麦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冬麦这个人太坏了,她和陆靖安早就勾搭上了,自己求她帮忙,她竟然不帮自己说话! 替自己说一句话有那么难吗?都勾搭上了,不就是顺嘴的事吗? 还是说冬麦根本就是故意的,她明知道自己说句话就成的事,结果就是故意不帮自己? 她正恼着,就见林荣棠跑过去了,她呆了呆,心都凉了。 她记起来上辈子,她其实挺羡慕冬麦的,林荣棠多疼冬麦啊,对冬麦好,温柔体贴,而且家里富裕,给冬麦买好衣服穿,她就觉得,如果她是冬麦该多好啊。 这辈子,她和沈烈离了,接近林荣棠,眼瞅着林荣棠对自己也有意思,她觉得自己终于要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可是现在,她突然意识到,无论以后她怎么努力,在林荣棠那里,她都没办法和冬麦比了。 这个世上怎么有一个人,就是能轻松拥有你所没有的,哪怕是离婚了,那男人竟然也惦记着她,凭什么? 她正愣在那里,猛地一回神,就看到那边闹腾起来,眼看着冬麦拎着棍子就要打林荣棠,她吓了一跳,赶紧过去帮忙,她是怎么都不能让林荣棠出事的! 人真出啥事,她不是白折腾吗?! 第 35 章 第 35 章 第35章冬麦的愤怒 陆靖安和孙红霞一起, 总算是把冬麦拦下了,孙红霞护着林荣棠, 陆靖安挡住了冬麦。 那边林荣棠劫后余生, 白着脸:“冬麦,你就这么恨我,我说得不是实话吗?” 冬麦捏着棍子, 她看到林荣棠, 只觉得作呕,这种厌恶感让她的手都在颤抖。 她是不能明白, 自己不能生, 两个人过得不好, 离了, 就算他恼恨自己哥哥揍他, 他也揍啊, 揍回来啊,怎么满脑子都是这种下三滥的主意,看到自己和别人搞对象, 恨不得赶紧搅和黄了。 他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自己不能生的事直接往外说, 要嚷嚷得满大街都知道。 刚才等着看电影的人, 已经有不少听到动静出来了, 大家都在看热闹, 议论纷纷,冬麦甚至听到有人指指点点地说。 “就那个女的, 看着挺招人的, 竟然不能生。” “啧啧啧, 白瞎了,能生, 那不是白瞎?” “她还跑来看电影,这是和谁搞对象呢?” 那些话语像潮水一样融入脑中,她咬咬牙,瞪了林荣棠一眼后,转身就跑了。 可是无论她怎么跑,刚才那些话依然在她脑子里回荡,怎么都驱逐不走,她的心脏好像被无形的手紧紧扼住,她呼吸困难,四肢颤抖到几乎不听使唤。 她颓败地蹲在了一处墙角,有些年代的墙上残留着用白石灰刷着的残破标语,她紧贴着墙壁,浑身冰冷。 林荣棠的那些话,就是一根根钢针,刺进她的大脑,让她头疼欲裂,她觉得自己要死了,但是愤怒又从心底弥漫,蔓延到全身,血液逆流,她恨得牙齿打战。 她想起来隔壁村有个寡妇,夏天浇水看水泵的时候,和一个男人好上,被人家发现了,从此后,那个寡妇被人家议论,被人家欺负,随便一个猫啊狗啊仿佛都能踩上一脚。 那些男人,平时怎么可能随便这么评价女人,是林荣棠的话让他们觉得眼前的女人是一个可以评头论足的牲口。 冬麦蹲在墙根底下,抱着膝盖,咬着嘴唇,瑟瑟发抖。 沈烈撕了电影票后,便干脆进去录像厅看录像去了,谁知道这录像厅里根本没什么好玩意儿,从港台弄了一些毛片,里面女的光着大屁股叫唤,tmd,这都什么玩意儿! 他想起来冬麦,看着这画面只觉得腻,一点心情都没有,干脆起身出来了。 出来后,冷风吹着沈烈,他低着头往前走,走了一会才发现自己竟然是向公社电影院走,陡然停住脚步,嘲讽地笑了下,去干嘛,去看人家搞对象看电影,看人家手拉着手? 正走着,就见前面墙角下蹲着一个人,穿着蓝白相间的毛衣,一看就是冬麦的那件,她可怜兮兮地蹲在那里,将脑袋埋在膝盖中间,乌黑的发辫垂在孱弱的肩膀上,发梢上的红丝带被风吹得一动一动。 他忙上前:“冬麦,你怎么在这里?你这是怎么了?” 冬麦听出来是沈烈的声音,不过她却没吭声,根本不想搭理任何人,她吸了吸鼻子,继续将脸埋在膝盖里头。 沈烈蹲在一旁:“是谁欺负你了?” 埋在膝盖里的冬麦发出压抑的抽噎声。 沈烈便觉自己的心被刀子轻轻刮了一下,并不重,但却抽疼。 他放轻了声音哄道:“告诉我,我给你出气,谁欺负你了,我去揍他好不好?” 他心里已经认定了,是那个陆靖安。 他竟然欺负冬麦,是不想混了吗? 这种才分配到公社的年轻人,没什么根基,又是吃公家饭的,如果他真欺负了冬麦,他保准闹得他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不把他铁饭碗搅和黄了他不姓沈。 然而冬麦听到他的话,却是想起来之前,那个时候她哥去揍林荣棠,他还帮着林荣棠说话拦着呢。 刚才如果他在场,自己打林荣棠,他肯定也拦着自己护着林荣棠。 冬麦对林荣棠的厌恶,瞬间全都迁怒到了沈烈这里。 他怎么好意思说这话,他是林荣棠的好哥们,他怎么可能帮着自己,他就是个骗子! 冬麦抬起头来,含着泪瞪了沈烈一眼:“骗人,骗人!” 清凌凌的眸子泛着红,蕴满了泪,薄薄的唇儿颤抖着,她像是受了多大的委屈,就那么埋怨地望着他。 沈烈的心在这一刻停摆。 他抬起手来,握住了她的肩,蹲在那里,与她平视:“冬麦,到底怎么了?是陆靖安吗,他欺负你了?” 冬麦哭着推开他:“才没有呢,不是陆靖安!是林荣棠,他是你朋友,你才不会帮我,你就是嘴上说得好听,我才不信你!” 她想起那些围观的人说出的话,那些不堪入耳的话,在那些男人眼里,她是什么,一个相貌不错可以随意欺凌的女人,一个欺凌过后还能生儿育女的女人? 她突然觉得身上很冷,周围很暗,她仿佛走在一个陌生而恐怖的世间。 她以前并不知道,原来世界是这个样子,这推翻了她的认知。 她不寒而栗,含泪的眸子涌出慌乱的恐惧。 也许沈烈也是这样的,他也是男人,他肯定也是这样想的,他们都是一丘之貉,她一点也不想看到他们! 沈烈听到林荣棠的时候,便多少猜到了,他试图安抚她的情绪:“冬麦,你别怕,你已经和他离婚了,他不会把你怎么样,他如果再敢,我替你打他。” 冬麦却根本听不进去,起身就要跑:“骗子骗子骗子,我才不信你,你骗我的,你不会帮我,你只会帮他,你们都帮他!” 她想起来了,刚才陆靖安也帮他,陆靖安竟然劝自己,他难道不知道自己遭受了侮辱,凭什么竟然护着林荣棠? 沈烈一把拽住她的胳膊:“冬麦,你冷静下,他在哪里,我带你去找他!” 然而冬麦却根本不能冷静,也不想冷静,她张牙舞爪要挣脱沈烈,沈烈握着她的胳膊死活不放,她一气之下,趴在他肩膀,对着肩膀使劲咬了一口。 入春后,沈烈不怕倒春寒,已经穿得单薄,尖细的小牙咬到了肉里,沈烈发出低低的闷哼声。 冬麦咬下去后,她也清醒了一些,她知道这和沈烈没关系,她就是迁怒,这个时候,她正恼着,谁撞上来,她可能就迁怒谁。 她张嘴,放开沈烈。 但是沈烈却按住她的肩膀,声音温柔低哑:“你很生气是吗,那你继续咬我出气,我不怕疼。” 当他这么说话的时候,他的下巴贴在她耳边,他说话时的气流扫过她耳边的发,稀薄却无法忽视的热意落在触觉敏感的耳边,让冬麦冷不丁一个战栗。 很轻微的战栗,却仿佛浑身的脉搏都随之一颤。 冬麦怔了一下,之后哭着说:“沈烈,你不用在这里说好听的哄我,你这么正直善良乐于助人你赶紧扶老奶奶过马路去啊,你不要管我行不行……” 她眼泪啪嗒啪嗒落下来,泪落在沈烈的衣襟上。 沈烈:“我现在没功夫扶老奶奶过马路,我不哄你哄谁!” 冬麦便放开了他,坐起身来,边哭边抽噎着说:“他们都欺负我,林荣棠欺负我,路边的人也都笑话我,我做错了什么要被他们这么对待!” 沈烈慌了,扶着她的胳膊起来:“冬麦,走,刚才到底怎么了,我陪你回去,谁欺负你了,一个个挑出来,我不揍死他们我不姓沈。” 这时候电影放映机已经修好了,刚才围观看热闹的全都涌进去看电影了,陆靖安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人影,林荣棠却呆呆地站在那里,他不断地回想着冬麦刚才的样子。 她竟然那么恨自己,她竟然已经开始和别人搞对象看电影了。 他失魂落魄,两眼通红。 孙红霞看着他这样,叹了口气:“你这个样子,真是看得人难受死了,为了冬麦,至于这样吗?” 一听到冬麦两个字,林荣棠突然发出一声冷笑:“她可真是等不及,才离婚几天,就着急找男人了!她不能生孩子,以为能找什么样的?陆靖安那人我知道,就是一刚毕业的小孩,能懂什么,也不过是一时头脑发热!” 孙红霞听着,倒是松了口气。 她是攀不上陆靖安那种了,如果陆靖安真娶了冬麦,让冬麦享福,心里总归是有些别扭,好像自己怎么都不如人家一样。 陆靖安娶不了冬麦,这么一闹腾,估计冬麦更不好嫁人了。 其实要说她多恨冬麦,倒是也不至于,就是觉得,她拥有了上辈子的记忆,总不至于说比别人差吧?自己抢了林荣棠,她看不得冬麦嫁给比林荣棠更好的,最好是嫁不出去才好,才显得自己没白白拥有那些记忆。 不过看着林荣棠,她故意道:“也不好说,冬麦长得那么好看,没准人家就看中了冬麦,不嫌弃呢?要说起来,冬麦确实挺能干的,又长得好看,以前我们村我就认识好几个暗地里喜欢她,她现在出来做买卖,长得好看,也沾光呢。” 然而她这话,听在林荣棠耳中,那简直是恨得眼睛都红了:“她长得好看,出来做买卖沾光?” 孙红霞便一脸吞吞吐吐,要说不说。 林荣棠瞪着她:“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你说啊!” 孙红霞无奈地出了口气:“这些事,我也就是听人家说那么一嘴,不见得是真的,你也别想多了。” 林荣棠低吼:“说!” 孙红霞吓了一跳,她一直觉得林荣棠比较斯文,没想到他还能这样子,不过一想,又觉得心酸,这个男人是多喜欢冬麦啊,他怎么不看看自己? 她犹豫了下,到底是说:“我也是听人说的,冬麦不是在公社面前摆摊吗,她旁边其实还有一个卖豆腐脑的,我听人家卖豆腐脑的两口子说,有好几个男的,三十多岁,是公社的干部,常来吃豆腐脑,和冬麦说话特别亲,冬麦对人家笑得可甜了,说说笑笑的,说是让人看不下去。不过我也是听人家这么一说,谁知道真的假的,我觉得——” 她小心地看着林荣棠脸色,果然他鼻子都要气歪了,简直是被人戴了天大绿帽子的样子,她便无奈地说:“我觉得冬麦不是这种人吧,她应该不至于,估计卖豆腐脑的瞎说的,你别当真啊。” 然而她越是这么为冬麦辩解,林荣棠也就越信,冬麦做出这种事,人家孙红霞还为她说话呢,但其实遮什么遮,能遮掩得了吗?不然她怎么勾搭上的陆靖安? 林荣棠咬牙切齿,恨得在原地直打转。 冬麦,冬麦,她就这么缺男人吗?她要不要一点脸?为了一点钱,她勾搭那么多男人?! 他瞪着眼睛,咬牙:“她当时挺单纯的,怎么现在变成这样了?她非得去勾搭男人吗?她心气儿怎么这么高?!” 正说着,就见那边冬麦过来了,身边还陪着一个沈烈。 林荣棠看到冬麦,马上冲过去:“冬麦,你到底勾搭了几个男人?” 这话一出,冬麦其实反倒冷静了,她刚才被人家那么说,恨不得当场杀了林荣棠才好,现在,林荣棠说出什么话,做出什么事,她竟然有些麻木了,不会生气恼火了,甚至看着林荣棠,她也只有冷漠。 反倒是旁边的沈烈,脸色顿时冷了下来:“荣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荣棠:“沈烈,你怎么和冬麦在一起?你知不知道,冬麦为了做买卖,她和人家公社的男人勾勾搭搭的,她——” 他这话也只是说到这里而已,沈烈的拳头已经上来了。 第 36 章 第 36 章 第36章冬麦的爱情 沈烈的拳头, 直接对着他脸招呼,一拳头打上了林荣棠鼻子, 林荣棠鼻子顿时开了花, 血和鼻涕全都往外涌,林荣棠的身子也因为那力道像破布袋一样甩在了地上。 沈烈不等他起来,一个右蹬脚, 仆步上前, 这次却是专朝着关键部位狠打。 他力道凶猛身姿矫健,林荣棠怎么可能是他对手, 被他打得惨叫连连。 孙红霞看着这情景, 都看呆了。 她知道沈烈有些功夫, 但是上辈子, 她可从来没见他用过, 他这个人总是笑模样, 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唯一严肃的时候也许是和她讨论六十块钱的问题。 她没想到沈烈这么能打人,而且那么狠, 简直是要人命的打法。 她傻看了一会, 再看到林荣棠哭喊的时候, 顿时觉得这样不行, 尖叫着上前:“沈烈, 你干嘛,你赶紧住手, 你不能这样打下去!你这是要人命!” 然而沈烈哪里听。 沈烈是打人的行家, 他知道怎么打让人疼, 但是又不会要人命,甚至你疼得要死要活, 去医院一检查也不过是一个轻伤。 孙红霞又大声喊冬麦:“冬麦你赶紧劝劝!” 冬麦却只是冷冷地看着挨打的林荣棠,现在的她,对林荣棠已经没有了任何一丝的情义和怜悯,只有厌恶,她觉得哪怕林荣棠马上死了,她都不会多看一眼。 她觉得自己刚刚遭受的羞辱,是比死还难受的,林荣棠付出任何代价都不足以弥补。 孙红霞想大声叫人,可这个什么公社电影院位置就很偏,里面的放映声音特别大,音乐响起震得人耳朵难受,里面的人根本听不到这边动静,而过来附近的都是看电影的,现在全都一股脑进去看电影了,周围根本没什么人! 偏偏这个时候,林荣棠大声喊救命,声音凄厉。 孙红霞见此,一咬牙,想着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她要嫁给林荣棠,她要享福,她豁出去了,干了这一票,没准从此后林荣棠对她死心塌地! 想明白这个的孙红霞冲了过去,上前就去拉开沈烈:“沈烈,我求求你了,你放开他,你不能打了,我也是为了你好,我怕你万一出事,你赶紧放开——” 她刚劝到一半,沈烈斜踩上前一步,劲道十足的一个顶肘,林荣棠身子便被那强大的力道打得往前扑,来势汹汹,恰好是孙红霞的方向。 孙红霞吓到了,尖叫一声,要躲,可躲不开了,林荣棠狠狠地砸过来。 孙红霞嗷的一声叫,胳膊正好被砸到,疼得她龇牙咧嘴。 孙红霞的眼泪也出来了,她狠狠地瞪着沈烈:“沈烈,你和冬麦啥关系你就帮她出头?你好歹听一句劝,别多管闲事!” 沈烈神情淡漠,看她一眼:“你谁啊你?” 孙红霞气得一口气差点没喘过来:“你!” 他就是故意的,就是故意的,他恨自己! 孙红霞:“你是不是还恨我?你这么打他,是不是生气我和他谈对象?” 沈烈嘲讽地一笑:“别真把自己当盘菜,行吗?” 冬麦看着林荣棠挨打,心里好受多了,现在见电影院那个光头好像听到动静,正往这边瞅,心里知道不能耽误下去,不然万一被派出所抓住呢。 她跑过去,抬起脚来,踩了林荣棠一脚:“呸,林荣棠,我可告诉你,我随便找啥男人,都比你强!你连一头猪都不如,我后悔死了,当初怎么嫁给了你!看到你就恶心!” 说完这个,她拉起旁边的沈烈,就赶紧跑了。 冬麦跑得特别快,闷头跑到了公社旁边一排旧瓦房后头,那里有一片柳树林。 眼看四下无人,冬麦停下来,大口喘气。 被冬麦拽着跑的沈烈气息平稳:“跑什么?” 冬麦擦了擦额上的汗,气喘吁吁地道:“电影院里那个光头正朝咱们看,我怕他万一叫派出所过来,被抓住就麻烦了。” 沈烈:“我怕这个吗?” 冬麦听了,无奈瞪他:“你不怕我怕,你因为我打人,如果真被抓了,你说我能心安吗?” 沈烈看着冬麦,便笑了:“刚才那样,就跟死了半截一样,现在可算是活过来了。” 他这一说,冬麦便想起之前的委屈,眼圈都红了:“有那么好笑吗?” 沈烈看她这样,忙说:“那我不笑了。” 冬麦咬着唇不吭声。 沈烈便让冬麦坐在柳树下石头上,他蹲在那里,哄着她问:“刚才到底怎么回事?” 他的声音很温柔,温柔到像春天潺潺流过的水,而这个时候,柳树已经被洒上了米粒般的鹅黄嫩芽,地上荒凉废旧的瓦砾中遍布着细碎的花儿草儿,风吹过时,有清浅的气息随之而来。 她低下头,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大致说了。 “本来要和陆靖安看电影的,谁知道他突然冲出来,还那么说,凭什么啊?我们都离婚了,他凭什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我?” 沈烈皱着眉:“看来我揍他那一顿真不冤。” 他知道冬麦心里对生孩子的事肯定很在意,现在和人家搞对象看电影,林荣棠跑过去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这么说,确实太过分了。 冬麦瞥他一眼:“你和他是好哥们,我还以为你肯定向着他。” 沈烈就知道她还记恨着以前的事,便无奈地笑了,他忍不住抬起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冬麦歪过去脑袋,不让他揉,躲开了。 沈烈低笑着道:“现在知道我是向着你的了吧?” 他声线醇厚温暖,说这话的时候虽然含着笑,但是眼眸中却是再认真不过。 冬麦面上泛起薄红:“你不是向着我,你是向着理,谁有理你就向着谁,谁让你正直热情见义勇为呢。” 沈烈无奈:“你这是不是讽刺我呢?” 冬麦:“哪有,我说的实话,夸你呢!” 沈烈:“那我以后什么事都向着你行不行?什么叫理,我不懂,你就是理。” 这话说得直白又亲昵,冬麦瞬间被烫到了。 她意识到不对,猛地就要站起来。 然而沈烈却按住了她的肩膀,让她坐下来。 冬麦:“你?” 沈烈收敛了笑:“冬麦,听我说。” 此时的他几乎是蹲跪在她面前,没有了笑的他,刚硬的五官便有不同于寻常人的严肃。 他望着她:“冬麦,我没逗你,以后,不管你是对是错,我都向着你,好不好?” 冬麦脸上火烫。 他说出这话,含着一层别的意思,这肯定是超出了朋友界限的意思。 她张口,语气生硬:“我刚说了吗,我今天和公社里的财粮助理员陆靖安一起过去的,我们去看电影。” 沈烈:“你刚说了。” 冬麦重重地点头:“他人挺好的,不计较我不能生的事,想和我谈,约我一起看电影,我觉得他各方面都不错。” 沈烈平静地望着冬麦:“冬麦,一个男人好还是不好,合适还是不合适,你要自己挑选,而不是仅仅因为对方不计较你不能生,你就觉得对方好。” 冬麦:“我觉得他各方面都挺好的啊!” 她说出这话后,沈烈不说话了,他安静地看着她。 冬麦感到窒息,又有些无奈。 刚才她太失态了,遇到沈烈的时候,她不该哭,她应该躲着。 沈烈轻轻扯嘴角,笑了下,笑得包容而无奈。 他将手揣在裤兜里:“你可以继续好好考察一下,如果真得可以,再考虑你们是不是合适。” 冬麦:“我现在就觉得我们很合适了,而且我很喜欢他。” 她想起林荣棠说过的,林荣棠说爱她。 她便宣布:“他各方面条件都很好,我爱他,这就是爱情!” 沈烈挑眉,语气带着嘲弄:“爱情?爱情是什么?” 冬麦:“我也说不上来,但是我很确定,爱情就是我现在对他的感觉了。” 沈烈:“那你的爱情现在在哪里?你哭着的时候,他跑哪里去了?” 冬麦顿时语塞,她当时被林荣棠那么说,周围人又指指点点,她太难受了,捂着耳朵就跑了,她之后好像根本没见过陆靖安。 所以陆靖安人呢? 她还是硬着头皮说:“当时林荣棠说我,他也是护着我的,还为我说话了……” 沈烈定定地看着冬麦。 他眸光灼烫却沉寂,冬麦被看得别开眼。 她心虚地想,那眼睛好像能把他看透了。 沈烈:“冬麦,你在骗我,你根本不爱他,你选择他,只是因为你家里情况并不太好,只能尽快把自己嫁了,他各方面还算合适,又不像我一样身份尴尬,是不是?” 冬麦咬牙:“不是。” 沈烈:“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你虽然结过婚,但是你完全不懂,这种话,是随口说出的吗?” 冬麦脸红耳赤。 沈烈看着这样的冬麦,无奈挑眉,之后道:“我最近有事要出门一趟,可能得过几天回来,你好好考虑下他是否真得合适你,你可以不接受我,但我不想看到你因为家里境况不好随便跳入不合适的婚姻中,更不希望你因为要拒绝我,就对我宣布你爱上了什么人。” 他停顿了下,道:“你这样说,我知道不是真的,可还是有点难过。” 说完,沈烈转身就走了。 冬麦缓慢地转过脸,看沈烈的背影,看着他走过前面那刷着白石灰口号的墙,消失在拐角处,她呆呆地坐在石头上,坐了好久,久到一只虫子爬到她腿上时,她才站起来。 她一脚赶跑了那虫子。 盯着那虫子忙不迭地爬走,她想起了陆靖安。 所以当她被羞辱的时候,他怎么就能一动不动地看着?这样的一个人,她还能去考虑吗? 第 37 章 第 37 章 第38章到底咋回事 林荣棠被沈烈揍了一顿, 浑身疼得像是被汽车轧过一样,脸上也都是血, 孙红霞借了人家电影院的自行车, 赶紧带着林荣棠去了公社卫生所,到了卫生所,忙前忙后陪着。 卫生所大夫检查了林荣棠的身上, 认为他没什么大问题, 顶多就是软组织受伤,回家养着就行, 最麻烦的就是鼻子, 他很随意地碰了碰林荣棠的鼻子, 无视林荣棠的龇牙咧嘴:“鼻子好像歪了, 你看这都肿起来了, 先回家自己冷敷, 我给你开点草药,你自己消肿,等过几天消肿了, 我再给你正鼻子。” 说完这个就把林荣棠打发了。 林荣棠鼻子肿得像猪鼻子, 只能用嘴巴呼吸, 他龇牙咧嘴忍着疼, 喘着气说:“大夫, 你得帮我想想办法,我是村里会计, 我还得去公社办事呢, 我这样子肯定不行, 有什么好办法吗?” 大夫一听,爱答不理:“能有啥好办法你鼻子得先消肿, 我给你开药了,消肿不是一天的事,我也没办法。” 林荣棠急了,他怎么可能这样子回家,还不被笑话死? 他忙说:“你们医院原来那个李大夫,你记得吗?我和他挺熟的,是好哥们。” 这个时候有个发烧的过来,要输青霉素,大夫熟练地扎针输液,随意看了林荣棠一眼:“那你找你好哥们看病去吧。” 林荣棠一时无语,这什么人哪,通融通融懂不懂?自己好歹认识人,怎么这个人一点不看情面?而且自己刚才已经自报家门,村里会计,这就是村干部,不一定谁求到谁呢,自己说到这份上了,竟然听不出来好赖话! 孙红霞见大夫这样,看不过去了,便拉扯住大夫:“他鼻子成这样了,你是医生,你能不管?他这万一喘不过来气怎么办?” 大夫慢腾腾地看一眼孙红霞:“要不我给他鼻子里插一根棍,给他把鼻眼撑开?” 孙红霞一愣:“那能行吗?” 大夫却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根筷子,还试量着要捅林荣棠鼻子。 林荣棠一看,吓到了,脸都白了,赶紧说:“那还是消肿吧,先消肿。” 两个人很快拿着方子抓了药出去,孙红霞跑前跑后伺候,拿了药后,帮林荣棠提着药,又扶着林荣棠出去卫生所。 他被打得,也检查不出什么大伤,但身体一动浑身到处都疼,冷风一吹,鼻子更是疼得直掉眼泪,龇牙咧嘴喊疼。 孙红霞从旁,叹了口气:“其实她怎么样,我也说不着,我管不着别人,我就是替你难受,一日夫妻百日恩,你也没说什么啊,就是说了个事实,她竟然让沈烈把你打成这样!” 这么说话的时候,她就想起来沈烈。 不得不说,刚才沈烈打林荣棠那几下子,真是英勇,那股子她曾经向往喜欢的男人味一下子就出来了。沈烈对自己说的那话,他还是对自己有气,堵着气,说不认识自己,他到底还恨着自己。 他那么狠地打林荣棠,就是因为男人的醋劲。、 他看到自己和林荣棠在一起,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孙红霞咬着唇,多少有些难受,其实如果沈烈能像林荣棠一样有个好经济条件,她肯定选沈烈啊! 这么想着,她看着林荣棠肿了的鼻子,心想该不会以后这鼻子就歪了吧?如果真歪了,那她还要不要嫁给他? 胡思乱想着的时候,嘴里却说:“你说你这样,谁能不心疼呢?” 林荣棠听这话,肿了的鼻子开始泛酸,眼睛里也有些湿润,他咬着牙,别过脸去:“她如果能有你一半懂事,也不至于这样了,但我现在算是明白了。” 孙红霞:“你明白什么了?” 林荣棠沧桑一笑:“她不但勾搭公社里的男人,还勾搭了沈烈,你说她连沈烈都不放过,她不就是勾搭着沈烈打我吗?你说她怎么这么贱,连沈烈都不放过!她竟然能看上沈烈!” 孙红霞想起这个,也觉得难受,心想沈烈应该不会看上冬麦了吧?不过又觉得,应该不至于。 转念一想,沈烈那个人以后要倒大霉,要出车祸,还可能会被查走私的事赔钱,总之这人日子过不好,其实如果沈烈和冬麦在一起,也挺好的,让这两个人互相祸害去吧。 想当初冬麦还劝过自己,如果冬麦和沈烈在一起,感受了她上辈子的苦,那才叫精彩呢! 孙红霞一直没吭声,林荣棠也没在意,继续自言自语:“她竟然勾搭沈烈,真是好笑了,装什么装,说不定当时就是装的,其实早就惦记着了,她惦记人家什么,贱人,这个贱人!” 孙红霞在心里叹了口气,她还是喜欢看林荣棠白白净净文雅的样子,虽然他骂冬麦她挺高兴的,但这个模样太狰狞了,她便转移话题:“荣棠,你爹娘不是过去了首都吗,那你回去后,谁照顾你啊?” 林荣棠心里难受,茫然地看着远处,入了春,远处的柳树像是蒙上了一层浅薄的绿雾。 春天来了,天气暖和了,可他心却被留在了冷飕飕的冬天。 他摇摇头:“我没事,我一个人就能行,再说,其实我也不想听我娘叨叨。” 自从他离婚,他娘一直叨叨他,骂他就是脾气太好,那么一个不下蛋的鸡,你怎么早不说,早就该赶出去,又说他心太软了,说这种断子绝孙的女人,不知道干了什么坏事遭了报应,活该她一辈子孤苦,没儿没女流落街头。 他心里知道怎么回事,听着他娘这么说,怎么能好受,又不可能把实情告诉他娘,为了这个,母子两个还吵吵过,最后他娘一个赌气,提着包袱去首都找他哥去了,他才得了清净。 孙红霞听这个,就算心里还有些犹豫,也觉得这个机会好,忙道:“那怎么行呢,你一个大男人,受了这么重的伤,也没人照顾,你说这让人怎么放心?” 林荣棠听这话,意识到了,便看了一眼孙红霞。 孙红霞这个人还不错,人还算善良,从这两天的事看,也比较懂事,其实如果当媳妇,真是比冬麦好多了。 不过冬麦傻,人单纯,被他糊弄了,到现在没明白怎么回事,只要冬麦以后不找别的男人,不结婚,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了。 而孙红霞不一样,万一她知道呢,那自己怎么办? 林荣棠就算明知道孙红霞当媳妇不错,他也不可能娶,他冒不起这个风险。 所以他只是淡淡地说:“也没什么,以前她没和我离婚的时候,我也不是没做过饭。” 孙红霞听这个,便想起来上辈子,林荣棠确实挺疼冬麦的,什么都买给她,冬麦是村里头一份穿牛仔裤的。 她刚才的犹豫瞬间消失了,她怎么着都得想办法嫁给林荣棠,这已经是她能摸到最好的了。 她得想办法照顾林荣棠,趁着这个机会,在这个男人最脆弱无助的时候,抓住他的心! 冬麦回去的路上,驴车就那么不紧不慢地走着,她看着驴子慢悠悠迈起的蹄子,她想,驴子累了,她也累了。 好不容易回了家,她那失魂落魄的模样却是藏都藏不住,她娘自然问起来,她哥江春耕也盯着她,问她到底怎么了。 她没办法,只好大概说了。 她说得简略,但是里面的事可真复杂,江春耕皱眉,皱眉,又皱眉。 最后冬麦说完了,江春耕一脸凝重:“冬麦,别的事,我先不问你,我只问你一件,你和那个陆靖安看电影,他没占你便宜吧?” 冬麦一听,眼圈都红了:“哥,你想啥呢!你妹是那种人吗?” 江春耕脸都黑了:“那也不应该随便看电影!万一对方不是什么好人呢?” 胡金凤连连摇头:“冬麦啊,那个人虽然说是在公社里上班,可是到底靠谱不,家里有什么人,人品怎么样,这都得打听清楚,你怎么能随便和人去看电影呢!再说了,现在的人哪,和以前可不一样了,以前人好,现在的人坏心眼太多,一个个坏着呢,万一人家坑了你呢?这种事,你可得和家里人说,我让你哥骑着车子去他们村打听打听,打听清楚再说别的。” 旁边江树理也赞同:“好歹和家里说说,你这孩子啊,闷不吭声的,什么都不和家里提。” 冬麦自己也有些懊恼,又想着今天的事,便闷声道:“我知道了,以后我注意。” 胡金凤:“诶,你啊你,说起来今天多亏了人家沈烈,我说人家沈烈这个人真不错,人家帮着你出气,这孩子真好,你今天怎么碰到沈烈的,还有沈烈他说什么了吗?” 冬麦听着她娘提沈烈,顿时头疼,她并不想听关于沈烈的,一点不想。 谁知道她还没说话,江春耕阻止了:“娘,今天冬麦累了一天,先别问她了,赶明儿也别去公社做买卖了,最近冬麦挺辛苦,让她在家歇两天,正好家里春耕也开始了,得用驴。” 胡金凤听了,也就不说了:“我赶紧去做饭,今天我路过村东边那块洼地,看到里面的榆树竟然不少榆钱,比外面长得早,我捋了不少在篮子里,今晚给你们做榆钱饭。” 冬麦点头,没再说啥。 休息了一会,洗了洗,她娘的榆钱饭做好了。 陵城地处北方,一般家里都是种小麦种玉米,稻米什么的没人种,缺水,没那条件,所以平时的主粮是麦子磨成的白面,玉米磨成的黄面,还有熬稀粥用的黍米。 要吃大米的话,一般都是去公社用自家麦子换,家里也就换那么一点,偶尔吃一次两次的。 冬麦其实还挺喜欢吃大米饭的,只不过大米饭贵,家里很少吃。 今晚胡金凤蒸的榆钱饭,是先把大米饭熬,小火慢慢地熬到粘稠,往里面添新鲜的榆钱,胡金凤的习惯是闷大概三分钟就可以了,这样榆钱还是嫩绿的,没变色,吃起来也鲜甜。 榆钱饭上了锅,可以吃咸口也可以吃甜口,冬麦爱吃咸口,拌了一点点葱花和辣椒油,滑润喷香。 冬麦吃着时,蔫蔫地来了一句:“可惜榆钱饭也就这个季,要不然咱可以去卖榆钱饭,也挺好。” 胡金凤叹:“瞧你这精神头,一天到晚想着挣钱。” 冬麦没吭声,心想她还能想着啥,离婚,不能生孩子,挣钱才是她后半辈子的保障啊,总不能一辈子当个吃闲饭的赖着哥哥家。 嫂子那里,现在心思已经不一样了,以后定是不能容下她。 吃过饭后,因着第二天也不打算去公社做买卖了,不用忙着准备什么,冬麦便闲下来,正好看到对门邻居几个小孩过去后院捉油虫子。 那种油虫子捉了可以喂鸡,据说鸡吃了那个营养好,以后下出的蛋黄能流油。 冬麦没什么事,也就跟着去捉,这个时候天蒙蒙暗了,冬麦眼力好,一会就捉了不少在袋子里。 正捉着,江春耕过来了,他个子高,一过来,周围全都遮挡住了。 “哥。”冬麦随口叫了下,也没抬头。 江春耕站在冬麦身边,看她捉虫子,看了一会,才开口:“冬麦,你和沈烈,到底咋回事?” 第 38 章 第 38 章 第38章拒绝陆靖安 冬麦本来正好看到一只油虫子趴在树枝嫩芽上, 正打算伸手去捏,就听到他哥这么问。 她的手顿了下, 之后利索地捉住油虫子, 放在了袋子里,之后才开口:“哥,你什么意思?” 江春耕手揣在裤兜里, 一脸笃定:“有什么事, 不要瞒着哥,哥还能不知道你?” 冬麦无奈了:“就是见过几次, 我被人家欺负了, 正好遇上他, 他帮我出头。” 说着, 她解释道:“哥, 其实沈烈这个人确实还可以, 人家正义感足,可能这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江春耕:“我呸。” 冬麦:“哥你啥意思!” 江春耕:“冬麦,我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 你还尿裤子时候哥就背着你, 哥能看不出来你的心思?” 冬麦便脸红了:“我啥心思?” 江春耕抬眼, 看着自己妹妹:“你是不是看上了沈烈那小子?” 冬麦一听, 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哥你怎么这么说, 瞎猜什么,怎么可能呢!” 江春耕:“是吗?” 冬麦急得脸都红了:“哥, 你搞清楚, 我是和人家公社里那个陆靖安看电影去, 不是和沈烈看电影去,我肯定不可能看上他啊, 他是林荣棠的邻居,我闲的没事看上他,那不是找事吗?今天他确实帮了我,我也感激他,但是我和他,绝对不可能的!” 她说得信誓旦旦,江春耕不说话,看样子是根本不信。 冬麦:“哥,没有的事,你看陆靖安比沈烈好多了,长得也比他好看,沈烈就一土匪头子样!” 江春耕叹了口气:“那你说说,那个陆靖安到底啥情况,给哥细说说。” 这个时候天都暗下来了,冬麦也不捉虫子了,她就坐在一旁田埂上,把和陆靖安认识的事说了,说了人家多白净,说了人家中专毕业,读过书的,说了人家在公社里上班,说了人家平时待人多和善。 冬麦最后说:“哥,我和这个陆靖安,也不一定成,反正闹腾这一场,估计是没戏了,但我再怎么样,也不可能和沈烈有什么牵扯。” 江春耕看冬麦这么说,便不吭声了,坐在那里,揪着旁边的草,地里野草长得旺,二月兰狗尾巴草密密麻麻地在脚底下。 冬麦:“沈烈不如人家白,沈烈就住林荣棠隔壁,沈烈当时还不帮咱们,你说能看上他吗?” 江春耕无奈了,望着村子里暮色中升起的袅袅炊烟:“你啊!” 晚上冬麦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怎么都睡不着。 她想起最初见沈烈的时候。 那个时候刚过门没多久,晨曦里,她提着桶去村后面倒,其实那天挺冷的,她只裹了一身翠花夹棉袄,头发也没怎么梳,她以为那个时候外面应该没人。 谁知道沈烈就出现了。 他这个人乍一看像个土匪,仔细一看还是像个土匪,她当时确实吓到了,况且他开口对她笑。 他笑的时候牙很白,但是张嘴的话就是调戏。 她当时差点大喊流氓。 再见到,他打理干净了,头发理了,胡子剃了,看着精神了许多,他长得一点不白净,皮肤是太阳底下才有的麦色,笑的时候还好,不笑的时候看着太严肃,有些让人害怕。 不过他真是好人,帮了自己很多。 她甚至想起来那一天晚上,那是自己最低落最难受的时候,他捉了兔子,自己说兔子可怜,他要放掉,自己又说放掉可惜,他被自己整懵了。 他不知道自己想怎么样,只能把兔子递给自己,让自己处置。 后来他给自己钱的时候,专门挑最新的钱,他在自己难受的时候送上红薯,在自己捉鱼的时候跑来帮忙,在自己被孟家两口子欺负的时候帮着出头。 他说我以后不向着理,就向着你。 冬麦回想着这句话,她清楚地记得他说这话时候那低沉温柔的声线,那么爱笑的一个人,收敛了笑,认真严肃地看着自己。 冬麦心狂跳,脸上火烫,她抬起手,捂住了脸。 他是好人,那又怎么样,她不可能和他搞对象的啊。 她当初离开松山村,是怎么被人家嘲笑的,现在怎么可能再回去? 沈烈怎么着都是林荣棠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她和林荣棠离了,再嫁给沈烈,和林荣棠当邻居? 这种事她做不出来。 况且,她不能生孩子。 不能生孩子,这是一个关,她如果真嫁给沈烈,以后沈烈也会被人家嘲笑,林荣棠和王秀菊还不知道怎么笑话沈烈呢。 这日子能过好吗? 冬麦脸红心跳,心乱如麻,她不断地想起沈烈看着自己的那个眼神,那眼神像是火信子,撩得她浑身发烫,她几乎不敢直视,不敢去想。 最后她一咬牙,终于下定决心:“我不可能和他在一起,怎么可能!我再嫁回去松山村,那不是找罪受?” 这么一想,她就决定了,她明天要去公社里一趟,再去见见陆靖安。 第二天一早,她就骑着车子过去了,过去公社的时候,公社里的人正陆续去上班,孟家两口子正叫卖着豆腐脑。 冬麦有些失落,她也想卖东西,也想努力挣钱,不过昨天才出了林荣棠的事,她怕公社里有人看到她认出来,她还是得躲几天,等人家忘了这事再出来。 她站在墙根底下爬山虎藤子旁边,看着那边一个七星瓢虫正在叶子上乱爬,又看着别人一个个地走进公社里,最后她终于等到了陆靖安。 她走上去。 陆靖安一看到冬麦,犹豫了下,左右看了看,便将冬麦拉到了一旁:“你今天怎么不做买卖了?” 冬麦其实早就预料到了,但是见到这个,心便更凉了,便淡声说:“歇一天。” 陆靖安:“那也好,昨天出了那样的事,你歇歇也好。” 冬麦点头:“对了,昨天实在对不住,我也没想到他突然跑出来,白瞎了你的电影票。” 陆靖安忙道:“没啥,没啥。” 嘴上说着这个,他看着冬麦,其实心里挺纠结的。 当时林荣棠闹腾了那么一场,陆靖安其实也傻了,他没想到林荣棠竟然是冬麦的前夫,更没想到冬麦竟然真得彻底不能生。 之前冬麦提过,他也为了这个难受过,可心里总是抱着一丝希望,那么好看的女人,比任何女人都女人,又软又甜,怎么可能不能生,没准就能生呢。 可林荣棠的话,让他彻底死心了。 之后冬麦要拿着棍子去打林荣棠,他就有些惊讶,他心里的冬麦应该是单纯淳朴好看,性子柔软,笑起来甜甜的,她竟然那么凶? 虽然林荣棠是过分,可是这种事情,女人犯不着那么急着出面,可以找男人啊,自己当时在,冬麦可以找自己,犯不着一个女人这么出头吧? 陆靖安便觉得,冬麦和他原本想的不一样。 之后不少等着看电影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陆靖安考虑着自己是公社干部,如果太出头露面影响不好,在劝住冬麦后,就赶紧往后站,躲到了人群里去了。 其实当时听着四周围说的那些话,他心里也不是滋味,想想冬麦被人家这么说,挺难受的,他就想去追冬麦,找到冬麦安慰一番。 可走出两步,再看,哪里还有冬麦的影子,他根本找不到。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喊他,问他怎么在这里,又说我刚才看到你在劝架,你是不是认识那个女的,就是那个长得挺好看不能生的女的。 陆靖安一愣,想都没想摇头,赶紧说不认识,就是看人家打架,他劝一劝。 那个同事就开始说闲话,说那女的长那么好看,怎么就不能生孩子,又说这种如果能生,还不是随便嫁,保准能拿不少彩礼,但现在不能生,傻子才会愿意娶,不要彩礼白送都不能娶。 陆靖安的心里就一突突,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也不光是爱情这两个字,还有许多别的,现在周围不少人都知道冬麦不能生了,回头传扬出去,等以后他娶了冬麦,给单位认识的发喜糖,人家说你媳妇啥样带来我们看看或者说一起吃个饭,到时候人家一见,还不得说,你陆靖安怎么回事,竟然娶了一个不能生的。 到时候,他不就成了大家眼里的笑柄? 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 陆靖安昨晚也没睡好,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谁知道一到了公社门口,他就看到了冬麦。 冬麦今天脸上有些苍白,眼底也带了红血丝,显然昨晚并没睡好,可是这样的她,反而别有一番楚楚可怜的韵味,让人看着心疼。 陆靖安怕别人看到自己和冬麦在一起,但是又舍不得冬麦。 当下便低声说:“电影票没啥,回头我再买,买了电影票,咱今天再去看,好不好?” 冬麦望着陆靖安,他说这话的时候,情真意切,这让冬麦有些恍惚。 她淡声说:“谢谢你,不过还是算了,其实想想,我也不太爱看电影,我这一段不做买卖了,估计也不来公社里。” 冬麦的这些话,让陆靖安有些意外。 如果冬麦眼巴巴缠上来,他可能就吓到了,觉得自己是不是上当了,但是现在冬麦那言语中,明显是退缩的意思,甚至眼里都冷下来,他心里更加不舍了。 他忙说:“冬麦,那过两天呢?看你什么时候心情好了,我请你看电影,那个《庐山恋》过两天还有,我听说要放好几天呢。” 冬麦却不答话,她就那么望着陆靖安的眼睛。 陆靖安被她看得心一顿:“冬麦,怎么了?” 冬麦:“昨天,你直接回公社了是吗?” 提起昨天,陆靖安有些心虚,掩饰地笑了笑:“我当时看你跑了,想着去追你,可你一溜烟不见了,我打算找你,正好有个同事过来找我,说是公社里有个急事,领导找,我没办法,只好先回来了,昨晚我担心你,一夜都没睡好,惦记着你。幸好今早看到你,我算是放心了。” 冬麦仰脸看着他,不放过他脸上一丝一毫的情绪:“我不能生的事,你也听林荣棠重新说了,你还是会在意的吧?” 说完这个后,她清楚地看到,陆靖安眼中的纠结。 尽管一闪而过,但她看到了。 她便笑了。 她便觉得自己很是荒谬可笑,就因为被嫂子的话逼急了,所以忙不迭地想抓住一个稻草,但其实真得就是稻草而已,抓住了,最后还是噗通掉进河里去。 陆靖安看到了冬麦的笑,他便慌了:“冬麦,我不在意,我说了我不在意的啊,你不信我吗?我如果在意,怎么可能和你谈对象呢?” 冬麦:“嗯,我知道你不在意,不过我其实对你没什么意思,之前就是觉得你条件好,可以试试,但现在我想明白了,我既然对你没意思,也不能这么耽误你,对不起,但我们还是算了吧。” 说完这个,她转身就走。 陆靖安上前一步,连忙拉住她的胳膊:“冬麦,你这是啥话?你之前都答应和我一起看电影了,现在说对我没意思?我不信,我哪里不好,你心里肯定是喜欢我的。” 冬麦:“那好吧,我说实话,我这个人迷信,昨天我们去看电影,没看成,我觉得这是上天给我们的警示,意思是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昨天找人算了一卦,发现咱们两个八字相克,你如果和我在一起,肯定得倒霉,说不定连公社干部的铁饭碗都保不住。” 陆靖安一口血差点喷出来,这,这说的是什么话? 第 39 章 第 39 章 第39章兄妹 陆靖安:“冬麦, 你这是逗我呢你不是那种迷信的人,你说个其它理由我就认了, 你说这话, 你说让我怎么想?” 冬麦叹了口气,她有些累了。 她无奈地看着陆靖安:“对不起,陆靖安, 我真觉得我们不合适, 我不喜欢你,我们条件也不匹配, 反正就是不合适在一起, 至于什么理由, 我真编不出来了, 你自己愿意相信什么理由就是什么理由了。” 陆靖安突然间意识到了:“冬麦, 你是不是生气我昨天没护着你?我帮你说话了啊, 我那不是教训了林荣棠吗?你没法生孩子,我也不嫌弃你,我可以接受你啊!” 然而听到这些话的冬麦, 已经没有了半点感动。 她想, 对于自己不能生孩子的事, 陆靖安应该是有犹豫, 有纠结, 他也在摇摆。 冬麦不怪他,这是人之常情啊。 冬麦也相信, 现在的陆靖安说出这话, 至少这一刻是真情实意的。 只是经历了昨天的事, 她对不能生孩子这件事就异乎寻常的敏感,她冷眼旁观, 她能看出来,此时的陆靖安说出这些豪言壮语,也许是被自己的姿色冲昏了头脑,也许是没细想不能生孩子意味着什么,但是当冲上头的热血退去,他就会清醒过来,当面对外人的围观和嘲笑时,他就会丢盔弃甲,他们会变得更理智,现实,就会摇摆,纠结。 林荣棠是,陆靖安也是。 他们说喜欢自己,说爱自己,说“不在意”,她根本不能当真。 因为嫁给人家,以后夫妻一辈子那么久,她这位置首先就低了下来,得感激人家不在意不嫌弃,她就永远低这么一头。 她知道自己气性其实不小,并不是能忍的人,和林荣棠在一起,开始看着什么都软,听话,但其实只是压抑着而已,忍到了极限,她就爆发了,她爆发起来,性子比谁都烈! 她宁愿不嫁了,宁愿一个人过日子,也不要一个男人这么高姿态地说不嫌弃她,她不能生怎么了,凭什么要获得别人的原谅?她就不嫁人行了吧! 所以她平静地望着陆靖安:“陆同志,你不嫌弃我,我很感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接受,现在我告诉你,对不起,我不接受你的不嫌弃,我们真得不合适,如果昨天让你觉得我们有希望,那是我的不好,我向你道歉。” 然而这么冷漠平静的冬麦,只让陆靖安感到心慌:“冬麦,到底怎么了,你和我说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想起来那个小学老师,忙问:“是不是林荣棠给你说了什么?还是沈烈给你说了什么?你认识沈烈?沈烈那个人不行,林荣棠品行也不好,他昨天还想给我递烟,我都不屑要他的,冬麦,你不能信他们说的!” 他话刚说到这里,就听到旁边一个声音说:“她不能信他们说的,那得信我说的吧。” 陆靖安转头看过去,是一个长得壮实黝黑的男人,看上去有小三十岁了,一脸凶相,就像刚从监狱里出来的,眼里一股子狠劲打量着自己。 陆靖安吓了一跳:“你,你谁啊?” 那人却两步过来,一把将冬麦拽一旁:“冬麦,别搭理这个人,这个人就是个骗子!他正和一个小学老师谈着,这是吊着你耍你呢!这种欺骗别人感情的玩意儿,就该吊在树上用沾了辣椒水的马鞭子狠狠地抽!” 陆靖安恼了,他瞪着来人,气得脸红:“你算是什么玩意儿,你凭什么这么血口喷人?你能这么冤枉我?你知道什么?!你给我,给我滚!” 来人正是江春耕,江春耕冷笑:“你小子让我滚?” 陆靖安看着那人气势,突然意思到,他认识冬麦,他知道冬麦名字。 他忙看向冬麦:“冬麦,这什么人啊,冬麦你别信他,他那样子一看就不是好人,他在坑你!” 冬麦慢条斯理地说:“他是我哥。” 陆靖安惊得下巴都差点掉了:“啊?他是你哥?” 他看看江春耕:“亲哥?” 长得一点不像啊,冬麦皮肤细腻,眉眼精致,容貌出挑,可是这个男人,黝黑粗壮,怎么看怎么就是一个粗糙庄稼汉! 冬麦:“对,亲哥。” 她看向自己哥哥:“哥,你怎么来了?” 江春耕:“我不放心你,今天没去地里,跑到他们村打听了打听,结果人家现在和一个小学老师谈着呢!你说说,这不是玩弄你感情吗?” 冬麦苦笑一声,她看向陆靖安:“好了,这下子我们不需要找理由了。” 陆靖安呆了片刻,已经反应过来了,忙解释:“冬麦,你哥可能是有点误会,我以前是和一个小学老师相亲过,不过我和人家没成,我这个年纪,又是在公社吃铁饭碗,人家肯定有人给我介绍对象,和介绍对象见一面了解下,这不算是谈对象,这都正常的。” 江春耕:“冬麦,别听他瞎掰掰,这也忒不要脸了!” 陆靖安僵了一下,之后连忙从中山装里掏出来烟:“哥,你抽烟,你抽烟,这是玉林,好烟,是我不懂事,我刚才说那话不对,可哥你这是有误会,你误会了——” 然而,他这话还没说完,猛地就看到旁边一个人,皱着眉头,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陆靖安便呆了,无地遁逃,想解释,动不了嘴,想跑,迈不开步。 过来的人叫冯明华,今年二十三岁,是公社里小学的老师,她前一段才和陆靖安相亲,谁知道陆靖安总是若即若离的,不怎么联系她,她想着那估计这个没戏了,可正打算她继续相亲别的时候,他又来找自己,那意思好像还是想和自己成。 这么几次后,冯明华也纳闷了,谁知这个时候,江春耕找上来,说是陆靖安和自己妹妹谈着,确认下是不是那个人。 冯明华就跟着江春耕来了,没走近,躲旁边听着,结果她听到的消息,让她彻底震惊了。 陆靖安竟然是这种人,吊着自己,却和别的小姑娘谈? 冯明华其实也未必多喜欢陆靖安,不是说想吊死在这一棵树上,可又觉得陆靖安条件还不错,又一脸诚恳,才想继续下去,哪里知道人家玩这种骑驴找马的花招! 她可是为了陆靖安拒绝了好几个相亲的,没想到竟然遇到这种人! 她颤抖着手,指着陆靖安:“你,你可真不要脸!” 说着,过去啪的一下子,给了陆靖安一巴掌:“臭流氓!” 冯明华打了这一巴掌后,气得就跑了,江春耕见此,冲着陆靖安呸了一声,也忙拉着自己妹妹走,留下陆靖安,周围好几个指指点点看热闹的。 江春耕骑着车子,冬麦坐后座,两个人往家走。 江春耕:“别难过,就是一垃圾,你想找,回头哥给你介绍好的,凭你这条件,男人其实好找,不说别的,就咱们村,我知道好几个以前对你有意思的,你可别为他难过。” 冬麦:“哥,瞎说什么呢,我根本没看上,我过去是想和他断了的,谁稀罕他!” 江春耕乐了:“那就是了,我早给你说,这脸越白的,越靠不住,还有那个林荣棠也是,就一娘娘腔。” 冬麦噗嗤笑了:“以后我要找,就找哥哥这样的,肯定靠得住!” 江春耕听到这话,摇摇头,倒是笑了。 这个时候道边麦地里,小麦已经没有冬天时的灰败,绿油油清爽爽的,不远处池塘里的水化了,泥土变得松软,柔和的风迎面而来,带来了池塘里水草的气息。 冬麦一扫昨天的郁燥,竟然庆幸起来。 她生下来的时候就被知青爹娘抛弃了,却有现在的爹娘收养自己,把自己当成亲生的来养着,两个哥哥对自己疼爱有加。 她结婚了,不能生孩子,一般人家的女人遇到这个,总归不会好,回到娘家很可能就被嫁给带着几个孩子的鳏夫,娘家还能挣点彩礼钱,可是自己娘家护着自己,无论外面怎么风风雨雨,依然还有娘家可以倚靠。 她又庆幸于自己生在一个伟大的时代,改革了,无论沦落到什么地步,她靠着自己的手艺做个小买卖,挣多挣少,总归能养活自己,如果早些年,哪有这机会,在家里吃白饭,谁能待见呢! 冬麦便想起两位嫂子,两位嫂子,也许有些自己的小道道小心思,也许对她有些不满,但能容忍她这么久,她已经很感激了,毕竟都是普通人,穷苦日子过来的,眼里就那么点东西,谁能豁达到彻底不计较呢。 她想着自己应该多挣一些钱,努力多挣钱,再多一些钱,家里人会高兴,她日子也能过得更好一些。 想到钱,一下子浑身都是劲儿,就像这春天萌发的麦芽一般。 “怎么不吭声了?”江春耕问。 “没什么……”冬麦说着这个,想起一件事:“最近家里估计得用驴车,我没法过来公社做买卖了,不过我倒是想到一桩,咱们这几个村,红白喜事啥的,我是不是可以试试,没准人家愿意买呢。” 江春耕听这个,摇头:“怕是难,咱家的鱼汤面,以前那是好东西,花功夫慢慢熬出来的,自己家的秘方,那种红白喜事的席面上,都是大锅饭,咱这个去红白喜事席面上就是大材小用,一般人家也用不起。” 冬麦却觉得可以试试:“咱不在农村里找,就在公社里找,我看现在有些人先富起来了,万元户什么的,还有公社里的干部,吃铁饭碗的,人家请客吃饭还是有点档次的,我那天听人家隔壁卖豆腐孟家两口子说,他家亲戚当时要转正,请人家吃饭,一顿饭竟然花了两百块钱!” 江春耕也是吓了一跳:“一顿饭两百块?这是吃啥啊?吃金子吗?” 冬麦:“谁知道呢,但人家说得是真事,这种事,编也编不出来啊,反正我觉得,咱穷,人家有些人有钱,你看我卖鱼汤面,五毛钱一份,竟然还有人天天喝呢。再说这个也不费事,我去打听,招揽招揽买卖,如果能成,我就专门给人家供过去,挣一点,也就是占家里的锅,不用驴车。” 江春耕:“行,那你试试看吧,反正成不成的都不要紧,你之前挣的那些,咱娘给你收着呢。” 冬麦:“哥,我知道,不过我想着,我用了家里驴车,那些钱,好歹家里也分点。” 江春耕皱眉,突然问:“你是不是怕你嫂子多想?有人对着你说啥闲话了?” 冬麦:“哥,我今天和你说这个,你别恼,就我这情况,离婚了,也没打算再结婚,有嫂子在,嫂子不嫌弃我,那是善良,我得感激,但我不能指望着嫂子必须善良容着我,人家不容我,那也不是人家的错,况且这不是一天两天,时间长了,谁也不乐意,如果搁我,我可能也不乐意。没有人和我说什么,可我觉得,我挣的钱,总也有哥嫂的份。” 她想了想,又道:“哥,今天咱们兄妹说体己话,我才这么说,你如果因为这个,觉得嫂子哪里不好,那我这个当妹妹的就先和你急了。” 江春耕沉默地骑着车子,自行车铃铛叮当响,车轮倾轧过初春的小路,略显松软的泥土留下一道浅痕。 江春耕在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沉重:“冬麦,无论啥时候,你都是家里的女儿,是我江春耕的妹妹,你知道吗?” 冬麦眼睛便有些湿润了,她忍不住将脸靠在他后背上:“我知道,哥,谢谢你。” 第 40 章 第 40 章 第40章新的买卖 冬麦回去后, 和自己爹娘提了,说了钱的事, 江树理想了想, 也行,胡金凤老大不乐意,她觉得自己闺女挣的, 也没吃两个儿子的, 凭什么要分。 冬麦坚持:“娘,还是得分, 现在不分, 将来难免留下后患, 我宁愿少挣一点, 也想挺直了腰板。” 胡金凤还是不愿意, 冬麦再劝, 胡金凤却问:“你嫂子是不是说啥了?还是你听到啥风言风语,她如果敢和你说什么,我这就把她叫来!” 冬麦跺脚:“娘, 你可消停消停吧!” 胡金凤却气不过:“这些碎嘴的玩意儿, 一天到晚怎么盯着别人家事!” 冬麦一听, 便明白了, 自己那天听到的闲话, 估计她娘也听到过。 她笑了笑:“娘,你就听我的吧, 我这不知道在娘家住多久呢, 怕是嫁不出去了, 我们想事情,总得往长久里想。” 胡金凤听这话, 心里那个难受,难受得像是被一把刀子绞着心。 她眼泪落下来:“冬麦,要不你去城里找你亲娘去吧,城里和咱农村想法不一样,也许能让你过好日子,我知道你娘的名字,听说她回去后,分配到一个好单位,我帮你打听打听,能打听到,你去找她去吧!” 冬麦:“娘,你瞎说啥呢,你就是我亲娘,除了你,我还能有别的娘?” 她从来没想过城里的娘,城里的娘当初不要她了,这么多年,那个亲生娘应该知道自己在农村,但还不是没来找过,自己过得挺好,也长大了,更犯不着去找城里的娘了。 胡金凤哭了一会,也止住眼泪:“这么着吧,赶明儿我们全家开个会,讨论一下这个事。” 于是家庭会议很快就拉扯起来了,一家子坐在那里,胡金凤没提钱的事,也没提冬麦离婚的事,反而说起小时候,说小时候一家三个孩子,她拉扯起来多不容易,说当时江春耕看着冬麦,冬麦怎么差点被淹死,又说冬麦很小就会做饭了,给爹娘哥哥做饭怎么懂事。 最后说起自己死掉的女儿,那个本来占了“夏”字的女儿,说自己的女儿和冬麦多么像,说冬麦就是那个女儿投胎转世了。 胡金凤这一番说,说得一家子都落泪了,就连江春耕眼圈也红了。 两个嫂子也都低头不说话了。 胡金凤:“现在冬麦离婚了,离婚了她一直想挣钱,她挣了钱,给咱买吃的,买喝的,买雪花膏,还给孩子买东西,她这日子不容易啊!” 谢红妮眼圈也有些红,便说:“娘,你说的我都懂,冬麦确实不容易。” 胡金凤:“冬麦说了,她挣的钱,以后也分家里一份,我说不用,她坚持,她既然想分,那就分吧。” 谢红妮便忐忑起来,心里感觉出是冲着她来的,便忙道:“娘,冬麦辛苦挣的,我们肯定不能要!” 冯金月也忙道:“说得是,平时也给我们买东西了。” 然而胡金凤这话既然提出来了,她就很坚决:“你们不要,但是冬麦不给心里过不去,这样吧,到时候冬麦挣的钱,她挣十块,就留三块在我这里,我这里给记着明账,一毛钱也记清楚,到时候这些钱,算做咱们这一大家子的,以后家里有个红白喜事随礼,或者别的大家一起的事,就从这里头出钱,你们觉得怎么样?” 两个儿媳妇自然是没有不满意的,至少把这件事给落定了,农村人红包喜事都要随礼,省了自己的钱,但是又不用落下“伸手朝小姑子”要钱的名声,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胡金凤想想这事,也挺满意的,之前冬麦挣的钱就是一件模糊的事,两个儿媳妇难免有些想法,现在算是敲定了,虽然分了三成给家里,但剩下七成冬麦实打实地拿着,而且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农闲时用家里的驴车什么的,腰杆可以挺起来了。 冬麦明白自己娘的想法,对于这个分法,她知道对自己是最有利的了,而且娘借着刚才家庭会议,说了早些年一家子的不容易,把那些风言风语的话也堵住了,省了大嫂那里多想。 家里头和睦了,她便把心思用在挣钱上,这两天,她往公社里照相馆去了几次,一般结婚的都得照相,她在照相馆门口注意着,看看人家穿戴体面的就过去,问结婚时候在哪里请客,她这里帮着做菜,又把自己拎着的鱼和排骨都给人家尝尝,大多数是觉得消耗不起,太贵,也有的倒是觉得不错,不过冬麦一个人,不能把整个席面都包下来,她只能做一部分,人家觉得犯不着,当然还有一些,觉得席面上一般不用这个,反正五花八门的原因。 不过冬麦也不指望着一下子就能找到买卖,哪那么容易,这天,她刚从照相馆出来,迎面就见几个人往照相馆里走,冬麦看着其中一个眼熟,便多看了几眼。 那个人也看她,之后便认出来了:“你是——” 冬麦便笑了:“路大哥你好,我叫冬麦,之前我晕车,还曾经坐过你的车。” 路奎军其实记起来冬麦了,冬麦长得挺好看,他印象深刻,不容易忘,只不过他也不知道怎么称呼冬麦。 不过他记得冬麦是一个羞涩寡言的小媳妇,当时在车上一直不怎么吭声,现在见了,倒是落落大方。 当下笑着说:“你怎么来这里?是要照相?” 冬麦看看路奎军同行的几个,认出其中一对应该是新人,估计要结婚,她便笑着说明了自己的情况:“打算找找看,谁家席面上能用,路大哥你们要不要尝尝?” 路奎军旁边的女人听了:“你是不是在公社旁边卖鱼汤?” 冬麦看过去,猜出这是路奎军媳妇,便忙道:“嫂,是的,我之前一直在公社旁边卖,生意还挺好,不过最近我家里用驴车,我也不太方便出来,先停了。” 那女人便笑了:“我表弟就在公社旁边上班,听他提起过,说味道不错。” 路奎军对冬麦说:“她估计是自己馋了。” 冬麦忙拿出来,取了干净的小碗,装了,给大家尝,说话间,她知道这果然是路奎军媳妇,叫牛金柳,旁边的是路奎军的弟弟,这弟弟比他小十几岁,现在正要结婚。 几个人尝了后,都赞不绝口,路奎军也连连竖大拇指:“比陵城饭店的好!” 牛金柳:“不错,我拍板了,咱家这次结婚的喜宴,得上这个鱼,对了,冬麦,你除了这个,还会做别的啥?” 冬麦趁机道:“我之前还卖过鸡汤,排骨汤,都不错,因为做汤,我处理鸡啊排骨啊都在行,做出来的排骨炖鸡,人家都说味道好。” 牛金柳很满意:“就这么定了,我们的婚宴,一部分自己村里人做,荤菜部分,你就来掌厨,我们到时候给你工钱,怎么样?” 冬麦以前计划是她帮着供菜,不过路奎军家这弟弟婚宴看来是办得大,她自己肯定吃不下,现在人家让她掌厨,等于她自己不用费什么成本,只需要出人力就行了,这样虽然挣得不如自己供菜多,但是路奎军是什么人,十里八村都知道他做羊绒买卖发财了。 人家弟弟结婚,过来吃饭的肯定也都是有钱的,到时候大家吃了觉得好,自然就打听,能在路奎军弟弟的婚宴上掌厨,她这身价以后也就上去了,没准还能得几笔买卖。 她自然是求之不得,便干脆道:“哥,姐,今天既然遇上你们,那也是有缘,我也不要什么工钱了,我就出个人力,和哥姐结个缘,帮着做就是了,别提啥钱的!” 路奎军:“这话说得,那哪行呢,我们这是喜事,哪有白让你干活的道理,你嫂这个人,从来不亏待人,你就放心好了!” 几个人说得热乎,冬麦便干脆陪着一起进了照相馆,路奎军弟弟和对象拍照,冬麦和路奎军两口子说话,说话间路奎军提起来沈烈。 “这两天,他帮我跑了一趟内蒙,才回来,今天才带着人把那几车羊绒给卸货,正说一起吃饭呢。” 冬麦已经好几天没见沈烈了,现在猛地听到他的名字,倒是有些不自在。 路奎军没多想,笑着说:“你家男人怎么没来?过来的话,正好一起吃饭,你家不是和沈烈前后邻居吗?” 冬麦的笑便收敛了,她解释说:“路大哥,我已经离婚了,现在回娘家住着了。” 路奎军和牛金柳显然有些意外。 牛金柳:“离婚了?那没啥,现在这社会,离婚了再找就是了,回头有合适的,我给你介绍,你长这么好看,离婚了也照样有男人追着要娶。” 冬麦笑着没说话,交情没到,也犯不着和人家解释这些。 和路奎军两口子约定了时间后,说好了冬麦明天过去路家村,详细谈下菜单和采购的事后,她准备先回家去。 刚才牛金柳大致说了报酬,给一百块,这让她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么大方,她在公社门前卖鱼汤,一天也就挣四五块钱,帮着做席面,给一百块钱,那就是顶她辛苦小一个月的了。 可人家说这话时那语气,好像还生怕给少了,旁边路奎军还说回头再给包一个红包呢。 冬麦琢磨着,对于人家已经先富起来的,手头确实大方,也舍得花钱。 她心里就有些羡慕了。 平时自己做这种小本买卖,能挣一点钱,她挺高兴,挺满足的,但是看到人家那气派,又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能那么有钱该多好啊。 只是人家干的那买卖,自己干不了,也只能羡慕羡慕了。 她走到车棚那里,找自己自行车,便恰好看到一个人,高高大大的,正把自行车支在那里。 她觉得背影有点眼熟,心便一动。 那人转过头来,果然是的。 是沈烈。 第 41 章 第 41 章 第41章准备喜宴 沈烈看到她, 倒是意外:“怎么这时候过来这里?” 他没多说,不过冬麦知道他的意思:“最近有些累了, 再说春耕时候了, 家里也得用驴车,便想着歇几天。” 沈烈:“哦。” 冬麦有些尴尬,之前一些事可以装糊涂, 但是上次沈烈都把话说那么明白, 她也说得清清楚楚了,再见到, 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装傻充楞, 还是当没这回事? 冬麦不知道怎么说, 只好道:“没什么事, 那我先走了。” 心里却突然想起, 自己接了路奎军弟弟婚宴的事, 他和路奎军是好朋友,这么一来,自己岂不是还得和他有牵扯? 刚才被挣钱冲晕了头, 没细想这个。 可要她放弃这么好的挣钱机会, 那是肯定不可能的, 硬着头皮也得挣到这笔钱。 沈烈却叫住了她:“你和陆靖安怎么样了, 挺顺利的吧?” 冬麦一听, 更加尴尬了,她咳了声, 轻声道:“没怎么样。” 沈眉:“没怎么样?没怎么样是什么意思?” 冬麦声音更低了:“我们可能还是不太合适, 所以就算了。” 她已经后悔了, 当时不该对沈烈放出那样的豪言壮语,分明那个时候她已经隐约意识到, 她和陆靖安其实也没希望了。 如今不过是应了当时沈烈的话罢了。 沈烈便挑眉,打量着她。 事情到了这一步,冬麦觉得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她只好坦诚:“我发现他也有一些缺点,是我无法容忍的,而他可能也并不能接受我不能生育的事,所以我们就算了。” 沈烈严肃起来,问道:“他之前不知道吗?怎么突然说不能接受?这是耍你玩的?” 冬麦含糊地道:“问过,嘴上说接受,但我觉得其实未必真能接受吧。” 话说出后,好像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事实就是如此。 这个事实,无论是陆靖安,还是沈烈,其实意思都是一个。 她就是不能生,而她也从陆靖安那里意识到,男人可能一时冲昏了头,觉得自己可以接受,但是时间长了,将来未必不会后悔,这个时间也许是几天,也许是几年,但等到人家后悔的那天,她肯定受不了。 于是她干脆承认了:“他嘴上说能接受,心里其实犹豫,后来我哥发现他还和别的女人相亲着,我们就黄了。” 她笑了笑:“好了,你可以笑话我了。” 沈烈眉心微皱:“胡说什么,我干嘛笑话你?” 冬麦:“笑话我的爱情没了啊!你不是早看透我的心思了!” 沈烈好笑:“什么爱情没了,你也真是张口就来,以为这是小孩子过家家?” 冬麦无言以对,她承认他说得对。 沈烈皱眉:“给我说实话,跑来这里干什么,是遇到什么困难?” 冬麦便只好把自己打算做红白喜事生意的事说了,又说了刚才遇到路奎军:“已经说好了,到时候我帮着整治酒席。” 沈烈便笑了:“是吗?那挺巧的,我刚从内蒙回来,过来这里就是找他,他也找我婚宴上帮忙。” 其实冬麦刚才就已经猜到了,这也是她干脆和沈烈解释清楚这件事的原因,不然说那么多干嘛,躲着就行了。 冬麦看他这么笑,便更加不自在了,她想,他可能对自己还是有想法,可有想法又怎么样,她又不可能真得和他搞对象。 谁知道沈烈却说:“时候不早了,早点回去吧,回头见。” 冬麦有些意外,默了一会,只好道:“好。” 一路上骑着自行车回去,她不免多想,想来想去,她最后猛地将所有的念头都掐断了。 她还是赶紧操心下,怎么才能给人家路奎军弟弟办好这场婚宴,打下名头来才是正经。 她觉得这事还是应该和自己爹商量下,自己爹经验丰富,见识也多,这么一路想着,快进村的时候,恰好遇到了孙红霞。 她有些意外,已经好几天没见到孙红霞了,孙红霞愣了下,之后掩饰性地用袋子遮住了自行车把上挂着的网兜。 本来冬麦没注意到,她这么一遮掩,冬麦就注意到了,看起来是蒸好的白馒头,还有烧饼油条果子。 孙红霞骑着车子匆忙走了,冬麦纳闷了,她带着这么多吃的,这是去干嘛?这么鬼鬼祟祟的样子,好像很怕自己看到似的。 冬麦觉得纳闷,不过也没多想,孙红霞的事,她其实都懒得关心。 也是在进自家门的时候,冬麦突然想起来了,一下子恍然。 孙红霞这是带着吃的去林荣棠那里? 她又想起来之前好像听过一耳朵,林荣棠父母要去首都看大儿子,这么一来,好像就说通了,林荣棠家里人不在,林荣棠又被沈烈打了,现在没人照顾,所以孙红霞跑过去照顾林荣棠。 如果真得这样,那冬麦只能说佩服孙红霞了。 当初她可是和人家沈烈闹着离婚,弄得全村都知道,丢人丢大发了,现在她竟然能跑过去看望林荣棠照顾林荣棠? 那村里人怎么说她,冬麦都能想象到了。 冬麦不得不说,她不太看得惯孙红霞的一些为人,但是人家一旦决定了做某件事,那干劲,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能耐,那浑然不怕的勇气,实在是让冬麦自愧不如。 回到家里后,冬麦便和自己爹娘提起来,自己爹娘都不敢相信:“啥,一百块?给一百块?人家就这么大方?” 她娘胡金凤更是怀疑:“可别是骗子吧,哪能那么有钱呢!” 冬麦笑了:“爹,娘,人家是路奎军,就是路家村那个搞羊绒发财了的,人家财大气粗!” 路奎军,大家倒是听说过,确实挺有钱的。 冬麦解释道:“我之前和人家见过,他是沈烈的朋友,之前进城还坐过他家的捎车呢。” 胡金凤一听沈烈这两个字,眼睛亮了:“这是沾了人家沈烈的光啊!” 冬麦看她娘那样,大概知道她的心思,很是无奈:“娘,你别瞎想了,也就是因为这个认识,没别的。” 其实她心里明白,还是沾了沈烈的光的,但是她实在不想听到她娘提沈烈,提了又有什么意思? 陆靖安的事,江春耕大概和胡金凤提了提,胡金凤心疼自己闺女,看闺女这样说话,生怕她想起陆靖安的事,也就不提了。 冬麦便和江树理说起婚宴菜的事,江树理翻箱倒柜,从一个旧红木箱子里掏出来一个用红包袱包着的东西,一层层打开,里面是一本书,线装书,纸页薄脆,发黄,一看就有些年代了。 江树理小心地打开:“这本里面,记了不少菜,都是婚宴上最合适用的。” 冬麦见了大喜:“爹,你还有这种好东西?” 胡金凤笑:“你以为你爹是只会做鱼汤面吗?” 江树理叹了口气:“这本书,还是从我爷爷那里传下来的,过去那十年,咱哪敢拿出来,上面那些菜太招人,一看就是资产阶级的菜,只能是藏着,担惊受怕的,好在没被人找出来,就这么躲过去了。” 冬麦打开那书,看了看,真是惊喜不已,里面许多菜,都是她听都没听过的,做法特别,其中一些用料比较昂贵,她没法做,但还是有一些,用的菜就是家常的,看起来也不麻烦! 她便有些迫不及待了,想着可以在家先试试,如果做成功了,到时候拿过去给路奎军夫妇,他们定会喜欢,到时候自己在婚宴上靠着菜色博个口碑,以后就不用愁了! 胡金凤看她那两眼发光的样,也是无奈摇头:“你消停消停,明天再说,哪那么急,先吃饭吧!” 冬麦想想也是,只好先按捺住心思,先吃饭。 吃过饭后,特特地开了平时不舍得用的电灯,她仔细地研读那本书,其实这是一本手抄的本子,也许是她那位祖爷爷自己从别的书上抄下来的,是繁体字,加上年代久远,有些字并不是太好辨认了。 冬麦连蒙带猜能大致看懂,看了半天,终于找出几道菜,分别是雪梨炒鸡、酥蒸鲫鱼,红煨猪肉,八宝豆腐以及珍珠菜,这几个菜,有禽类,鱼类,肉类,也有两个素菜,五个菜往桌上一放,到时候再添一些寻常见的菜衬着,整个宴席一下子增彩不少。 她拿来了以前家里留下的黄草纸,用铅笔将那些字誊抄下来,有些模糊的就自己琢磨研究一下,誊抄完了,她将那本书珍惜地包起来,交给自己爹收起,又把自己挑出来的这五道菜给她爹看了,她爹自然是连连说好:“你琢磨明白这五个菜,也就差不多了,到了哪里都不怯场了!” 第 42 章 第 42 章 第42章你觉得我人怎么样 当晚冬麦竟然有些睡不着, 迫不及待想试试那几道菜,只是怎么也得等第二天, 第二天, 谢红妮过来公婆这里牵驴,听胡金凤说起这事,也是一惊:“一百块钱, 那咱可得好好干!” 她自然是意外, 一百块,如果按照之前说好的, 那能有三十块进入大家伙的账上, 可真是占大便宜了, 当即张罗着说:“冬麦, 你想做什么菜, 需要买什么, 嫂给你买去!” 胡金凤听了这话,心里明白谢红妮的心思,不过也没点破, 这事上, 她有些心疼自己闺女, 不过想想, 冬麦如今离婚住娘家, 还不被两个嫂子嫌弃,也是因为这个, 只能认了。 要知道, 一般闺女离婚回娘家, 估计没几天哥嫂那里就得催着相亲了。 冬麦笑着说:“嫂,我来吧, 咱公家账上还有钱,就用这个买去,到时候做好了,咱一家子都来尝尝我手艺,帮我评判评判。” 大家自然是没意见,于是吃过早饭,江树理亲自带着冬麦,去买了做饭所用的食材,冬麦便按照书上的菜谱开始做,先做的是红煨肉,把上等五花肉切成片,片要方方正正,江树理这辈子最讲究这个,说是肉要切正了才是,那是早些年的讲究,认为现在的人都不讲究这个了,这是传统丢了,之后便把酱油,切好的肉块,还有一汤匙的盐花放到锅里,也不用加水,就这么大火烧开,之后再用小火慢慢地煨,等到汤汁收干了就是。 这道菜看起来简单,但其实并不容易,先说用料,到底是用红油还是酱料,或者说干脆用酒烧,不同的料煨出来自然不一样,至于其它讲究就更多了。 “咱们无论哪种烧法,都得是这种自然红,咱叫它琥珀红,这个不能用糖炒,用糖炒就不好吃了,不懂的才用糖呢。”江树理手里拎着大勺子,指导冬麦:“起锅是要看火候的,起早了这肉就是黄的,起晚了就是紫的,只有正当好才是红的,红得透亮,那才好看,这锅盖不能常起,不然油就跑了,跑到了汤里,肉就不好吃了。” 冬麦家往常哪里吃过红烧肉,没做过,现在少不得认真听着自己爹讲。 “咱们这个方子做出来,这方方正正的肉不见棱锋,一到嘴里,那瘦肉都能化开,那才叫好吃,这里面关键是这烧火的火候,也是讲究,你现在烧的这火正正好,再旺就不行了,要不咱有句话叫做紧火粥慢火肉呢。” 冬麦仔细听着,她发现书里的那菜谱虽然好,但那都是死的,这里面边边角角都是学问,还是得听爹给自己掰开了讲。 等到五个菜终于做好了,冬麦邀了哥嫂都一起来吃,五道菜一上桌,所有的人眼睛都亮了,满满更是迫不及待,嚷嚷着:“满满要吃肉,要吃肉!” 小孩子软糯糯的声音逗得大家笑起来,谢红妮打了一下满满的手:“嚷嚷啥,少不了你吃的。” 冬麦笑着亲自夹了一块红煨肉给满满:“满满尝尝姑姑的手艺怎么样?” 胡金凤招呼大家:“大家都尝尝,吃吧!” 于是一起开动,吃得惊叹不已,哪还有不夸的,江春耕细品了一番,最后盖棺定论:“咱这菜,别说是路家村,就是去了陵城,去了首都,那都是争着吃的好菜,我就不信天底下还能有比这个更好吃的!” 他说得冬麦忍不住笑起来:“哥,你这牛吹大了。” 江春耕很认真:“这不是吹牛,咱这菜,就是好吃!” 当天晚上时候,江树理又给冬麦捋了一遍,让冬麦把剩下的食材再做一遍,冬麦本就是有些天分,她自己做了一遍,味道并不比江树理帮着的时候差,如此,江树理也就放心了。 冬麦笑着说:“爹,其实你应该出马,你出马,还有我什么事!” 江树理却道:“闺女,爹给你说真心话,之前你说做鱼汤面买卖,我犹豫着也没怎么用心做,不是这买卖不行,而是爹真怕了。” 冬麦诧异:“啊?” 江树理摇头叹:“我给咱们自家人做做还行,但一想到我给别人做,做了菜挣钱,我这脑子里就嗡嗡嗡地响,我就想起过去那会子。” 冬麦一下子便明白了,那都是过去的事,因为江树理厨艺好,想着靠这个挣点小钱,结果被人家抓住,那个时候事情闹得挺大。 她便笑着说:“爹,你不用叹气,我继承了你的手艺,你就看着我把咱老江家的名头发扬光大吧!” 江树理听这话也笑了:“闺女,你比我有出息。” 冬麦确实是跃跃欲试的,她也有些信心,当晚她早早睡了,第二天起来后,将那几个菜扣在瓷碗中,然后用布裹好了,放在兜子里,之后就骑着车子往村外跑,谁知道刚一出村,就碰上了孙红霞。 孙红霞有些尴尬地看了眼冬麦。 冬麦只当没看到。 上一次她见到孙红霞,还是那次林荣棠指责自己,孙红霞是和林荣棠在一起的,冬麦现在看到孙红霞就想起那件事。 她希望不要看到孙红霞了。 可也是没办法,从东郭西郭村出来,只有这么一条土路,这条土路通往那边的大道,无论去松山村还是去路家村,都得走那条大道。 孙红霞意识到冬麦和她同路,更加尴尬了,她咳了声,主动上前搭话:“你这是去哪里啊?” 冬麦没搭理。 孙红霞无奈:“上次,其实我劝了荣棠,但他不听,我也没办法,你说荣棠这人真是的,他就是说话太难听了。” 冬麦听得好笑,看了她一眼:“那还得谢谢你了!” 孙红霞:“谢倒是不至于,我以后也会多劝劝他,让他别乱说,你和他离婚了,没关系了,各过各的,犯不着牵扯什么,你说是吧?” 冬麦这才明白孙红霞意思,敢情是怕自己继续牵扯林荣棠。 也是好笑了,林荣棠在她那里是宝贝,在自己这里,就是一坨牛粪了。 不过她没多说,孙红霞汲汲营营想嫁给林荣棠,那就嫁去,随她,到时候她就凭着能耐去和王秀菊斗吧! 总算走过了那段路,和孙红霞分开了,冬麦松了口气,她估计孙红霞也松了口气。 这个时候入了春,天气暖和多了,骑车子多了就有些汗,冬麦擦了擦汗,奋力往前骑,她想赶紧见到路奎军两口子,和他们演示下自己的那五道菜。 好不容易到了路家村,便见村头停着两辆拖拉机,拖拉机旁边堆着一些毛渣子,她特意多看了一眼。听说自从路奎军搞羊绒发了财,他就带着村里人也搞,大家也跟着喝汤,从这毛渣子看,村里搞羊绒的真不少,一进村就能感觉到了。 骑进村,恰好看到几个小孩,她就打听路奎军家,结果其中一个黑不溜丢的小孩拍着胸脯自告奋勇:“跟我走!” 几个小孩子撒欢一样前面跑,冬麦跟后头,不一会就到了。 路奎军家修了高墙大院,安装了两个人高的大红铁门,铁门上还修了门楼,这一看就是富裕人家,和普通人家不同。 小孩子们叫嚷着,门打开了,牛金柳见是她,热情地把她让进去,冬麦便把手里做好的菜拿给她:“嫂,你试试,看看合适不。” 牛金柳随手接过来,打发一个小丫头:“红儿,拿去热热,热好了叫我。” 一时招呼着冬麦:“老路刚才过去看羊绒了,你先进来,喝口水,咱慢慢谈。” 冬麦走进院子,只见院子角落里堆满了毛皮和羊毛渣子,还有几个妇女坐在毛皮堆子里忙活,手里拿着剪刀,戴着口罩,说着闲话。 牛金柳:“家里弄得到处都是毛,不过也没办法,干这个的,可不得这样,时候长了,我们都习惯了。过两天咱办喜事,这就得把羊毛挪到后面去了。” 一时进了屋,坐下来,牛金柳沏了橘子水给她喝,说路奎军马上就到,说话间提起沈烈:“你认识沈烈是吧?他等会也来。” 冬麦微怔了下。 她对于自己必然见到沈烈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沈烈竟然现在就过来,有些猝不及防。 牛金柳:“要说沈烈,真是不错,我们这几天又是忙家里的买卖,又是忙奎豪结婚的事,忙得团团转,多亏了沈烈,帮了不少忙,这次我们运回来的羊毛,问题可大了,都得慢慢筛,还不都是他操心。” 冬麦想起沈烈之前从路奎军这里弄到的那些需要处理的羊毛,便随口问:“是要慢慢捡,对吗?” 牛金柳:“可不是嘛,那个挺费功夫的,不过也没办法,如果是特别好的羊毛,能一眼知道出绒高,价格就贵,咱买过来,梳了绒,差价也不大,挣不了多少钱。咱就得挑不好的,别人看不上的,咱眼力好,费劲巴拉弄出羊绒来,那个利润就大了!” 冬麦知道梳绒是一个挣钱的买卖,但她不懂,现在听牛金柳提,自然感兴趣,忍不住多问起来:“这羊毛是怎么梳出羊绒的啊?” 牛金柳便笑了:“就是用梳绒机啊,梳绒机这边进去羊毛,把羊毛轧过,那边就出羊绒了,不过事情也不是这么简单,这得一遍遍地过,不少工序,才能弄出卖给人家的那种好羊绒。” 冬麦:“那还挺费功夫的?” 牛金柳:“可不是嘛,一天到晚得有两个工人在跟前续绒,机子不停,就得连轴转,所以我们现在是两班倒,雇着四个工人,每个工人十二个小时。” 正说话,就听到外面说话声,接着路奎军和沈烈就进来了。 沈烈进来后,第一眼就落在冬麦身上。 冬麦微微抿唇,冲他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路奎军笑呵呵的:“这是说啥呢,还挺热闹!” 牛金柳笑着说:“我刚和冬麦说梳绒的事呢,她没见过,好奇。” 路奎军一听,便道:“正好我要过去看,走,和我们一起过去。” 冬麦确实好奇,也就点头:“那我去见识见识。” 于是几个人便出了房间,走出了门,到了后面,原来他们家后面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里堆放着更多的羊毛袋子,而那边的北屋里,有机器在轰隆隆地响。 沈烈便拿出来口罩,一人一个,其中一个递给冬麦:“给,戴上。” 冬麦抬眼,见他正看着自己,不过目光平淡。 她沉默地接过来,戴上了。 几个人便进了屋,一进去,便见空气中尘烟飞扬,发动机的声音轰隆隆,冬麦适应了一会,才看到里面放着一台残留着绿漆的机器,机器上有巨大的滚轮和传输带,而在机器的前方,坐着两个戴了帽子和口罩的女人,正快速地将羊毛续进滚动的刺轨中。 羊毛被刺轨吃下后,随着那轰隆隆的声音,被梳绒机加工,就在梳绒机的另一头,便出来了薄薄一层絮状的毛绒,那层毛絮轻柔地落在毛箱里,慢慢堆积,成了蓬松的一堆。 眼看着毛箱子里满了,牛金柳走过去,提了棍子往里面一压,原本蓬松的毛絮便被压下去,满了的箱子又空下来了。 路奎军过去那两个女人面前,问了问今天的情况,两个女人边续毛,边和他说话,说现在掏了几遍毛渣子,还有几袋子没过第一遍,喷水了吗,屋子里机器轰隆着,说话都特别大声,牛金柳则是抓了一把那絮状的毛绒给冬麦看。 “你看,这是第一遍的,其实里面还是不少毛,这个还得好几遍。” 冬麦好奇地看,果然,这些毛絮已经和最初的羊毛不一样了,能隐隐看到里面白絮般的羊绒,但也还残留着许多羊毛,如今只是被压平了而已。 这时候沈烈正在和路奎军说话,说的话冬麦听不太懂,说什么这次梳的是短毛,转数应该怎么调,又说刺轨开生毛的时候间距多少,好像那意思是这次梳绒机过的粗,估计得多梳两遍,还要让毛轴吃慢点。 冬麦听着云里雾里,心想这事可真复杂,看来自己是不可能干成,还是老老实实做菜吧。 从梳绒机房中出来,沈烈看看冬麦:“路哥,你们忙去吧,这里我看着就行,等出三遍,我看情况喷水,再让人拉出去晾。” 路奎军感激:“行,那麻烦你了,这几天多亏了你。” 沈烈扬眉,笑着说:“我还指望你教我呢!” 阳光底下,戴着口罩只露出眼睛的沈烈笑起来爽朗,好像连墨黑的眉都在发光。 冬麦忙收回视线,不看他了。 沈烈望了眼冬麦背影,回去梳绒机房中了。 冬麦跟着路奎军回去,心里却在想,沈烈这个人挺聪明的,他过来帮路奎军,其实也是在学师。 这梳绒可真是复杂,许多门道,什么刺辊什么间距,听着那意思,不同长短粗细的毛,间距和转数都不一样,都得调,这就是技术活了,一般人哪能懂。 但是沈烈现在帮着路奎军干,把他里头门道都学透了,以后自己干,说不定也能发财。 她又想起沈烈说过的羊绒市场前景,心里开始羡慕,想着懂文化知识就是不一样。 回到前面院子后,梳绒机的轰隆声顿时减淡了许多,这个时候那个叫红儿的丫头也热好了菜,喊他们呢,路奎军就让端上来,端上来后,路奎军看了看:“这都是你做的?” 冬麦点头:“是,昨晚上做的,今天拿过来,我估计味道不如刚开始好了,哥这里如果想吃新鲜的,我再做,味道肯定比现在好。” 冬麦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没底,怕人家的口味高,看不上,毕竟人家见识广。 路奎军却笑了,叹道:“你这手艺可真好,我乍一看,还以为是首都大饭店的手艺呢!” 旁边牛金柳已经迫不及待了:“那我想尝尝,刚忙了半天,我正好饿了。” 吃了一口后,牛金柳就不说话了,动作也停住。 冬麦担心地看着她:“嫂?” 牛金柳咽下口中的红煨肉,眼里放光,激动地道:“这也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红烧肉!你太能了,怎么能把红烧肉做这么好吃?我这才知道,我以前吃的都不叫红烧肉!” 旁边路奎军一听,也忙拿了筷子尝,他尝的是旁边的炒鸡,尝了一口后,砸着嘴惊叹道:“好吃,确实好吃,而且色香味俱全,这是怎么做的,叫什么?这是鸡肉是吧?像鸡肉,可比鸡肉鲜,也比鸡肉香!” 冬麦看他们两个那样子,应该确实是很满意。 她舒了一口气,这下子心里有底了。 她笑了下,便解释起来:“这个叫雪梨炒鸡,是把鸡胸肉切片,用猪油熬熟了,炒三四次,再加上一勺香油,另外加点盐花,姜汁,花椒,最后加点雪梨薄片来入味。这是正宗的做法,不过咱要做席面,到时候不能这么精细,是走量的,普通鸡肉也可以用,做法上也稍减一些,味道会比这个稍浅,但是也不会差就是了。” 路奎军听得连连点头:“你这手艺可真行,我这次能请到你,菜保准差不了!” 牛金柳:“那当然了,我看这次谁来咱家吃席,可沾大光了!” 冬麦接下来又给他们两个介绍了其它几道菜,说起自己对这席面的打算,再添置哪些家常菜,怎么做起来节省食材却又能看上去洋气上档次,听得路奎军和牛金柳连连点头,自然是再没不满意的,冬麦可比陵城饭店大师傅水平高多了。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冬麦和路奎军两口子把菜单敲定下来,又说好了到时候席面上的人数,需要多少桌,需要采购多少食材,都分门别类理清楚了,最后开了一个单子,路奎军去找人采购。 冬麦道:“到时候我也跟着去,毕竟这食材挺重要的。” 路奎军再没不同意的,连连点头。 这个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中午,冬麦打算离开,路奎军两口子非要留饭,冬麦推不过,又想着干脆自己小露一手,当下就留了,帮着去厨房做饭,厨房里有鱼有鸭,她稍微整治了一番,味道自然不错。 谁知道到了吃饭时候,路奎军弟弟路奎豪来了,沈烈竟然也来了,一屋子五个人,冬麦顿时尴尬起来。 偏偏这个时候,路奎军还向沈烈夸:“沈烈,你尝尝,看看这是冬麦做的菜,真好吃,你瞧瞧人家这手艺,这必须是去豪华大饭店才能吃上的!” “你还记得咱那年在——” 路奎军话说到一半,卡住了,他笑了笑,生硬地转了话题:“这个好吃,比咱以前吃过的不差!冬麦可真能耐,做饭这么好吃,她的鱼汤也好吃,肉都烂在汤里,等哪天一定尝尝。” 冬麦便笑了:“那个得需要火候慢慢做,以后有机会再给哥嫂做了吃。” 沈烈淡淡地看了冬麦一眼,却是道:“我喝过,以前去她摊上喝,她烙的烧饼熬的鸡汤鸡肉也都挺好吃的。” 路奎军有些惊讶,看看沈烈,看看冬麦,他一直以为这两个人不熟,对于沈烈来说,冬麦就是隔壁家不怎么吭声的小媳妇,他还记得最初他见到冬麦,让冬麦两口子上车,沈烈好像有些排斥。 他没想到,没想到—— 旁边牛金柳忙打了一个哈哈:“这么多好吃的,你废什么话?!赶紧吃,赶紧吃!” 路奎军猛然意识到什么,忙说:“吃菜,吃菜!” 从路家村出来时,沈烈是和冬麦一起的,骑着自行车,并排走。 沈烈:“我打听了打听,知道怎么回事了,你也犯不着难受,其实就是没什么缘分。” 冬麦本来想着赶紧骑车子回家省得和他多说话,现在一听,便有些不高兴了:“你能不提这个吗?我不想听。” 沈烈忙道:“好好好,我不提。” 冬麦无奈瞪他一眼,没再吭声。 然而沈烈的心一下子就停在那了。 冬麦瞪他那一眼,湿润润的,像是春天刚下过雨的泥土地,让人心里也跟着潮乎乎。 他骑着车子,望着前方,脸上竟然有些发烫,只好掩饰性地咳了声,才继续说:“这几天我去了一趟内蒙,所以没过去看你。” 冬麦:“是吗?” 沈烈:“你是不是以为那天你和我那么说了,我就消失了?” 冬麦慢悠悠地看他一眼:“我没这么认为。” 沈烈:“那你是怎么认为的?” 冬麦:“我没想过。” 沈烈:“没想过?” 冬麦:“是啊,你去了哪儿,关我什么事,我才不会特意去想呢!” 沈烈听了,默了一会,最后终于说:“冬麦,你是不是故意气我的,是吗?” 冬麦:“我说的是实话。” 沈烈:“那你干嘛恼我?” 冬麦:“我恼你?你哪只眼看到我恼你了?” 沈烈:“就现在,和我说话没好气,咱们认识这么久,我也帮过你,你也帮过我,我们应该是朋友,你这是对待朋友的态度吗?” 冬麦顿时无言以对。 她反思了下,她和沈烈说话,确实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带着情绪。 这很奇怪了,她和父母兄嫂说话不会,她和孟家两口子说话不会,她和她不喜欢的孙红霞说话也不会,至于和陆靖安,自然也不会。 她对待一切人都是平淡温和,唯独见了他,好像顿时像一只猫竖起尾巴来,处处提防。 之后两个人之间好像一下子沉默了,冬麦不说话,沈烈也就不说话。 现在天已经变暖和了,风中飘着柳絮,有着庄稼初长时青涩的气息,那是从小熟悉的味道。 冬麦闷头骑着自行车,她不知道沈烈怎么想的,也搞不清楚自己怎么想的了。 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岔路口,往前,一条道去松山村,一条道去东郭村,两个人得分开了。 沈烈停下来,脚着地,支撑住自行车:“冬麦,问你个事。” 冬麦知道两个人要分开了,她预料到他会说点什么,现在他突然开口,且语气那么郑重,她还是心里一顿。 一顿后,便狂跳不已,她低声说:“你问。” 沈烈:“如果不考虑别的,如果你相亲,遇上我,你会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当他说出来后,他目光低垂,落在旁边草地上,二月兰已经开出来了,挺好看的一朵花,随着风就那么摇曳。 第 43 章 第 43 章 第43章我会证明给你看 沈烈说, 如果不考虑别的,你相亲遇上我, 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冬麦已经猜到了, 但是如今听他说出来,那感觉还是不太一样。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默而异样。 微垂下眼睛,她听到他的呼吸声, 还有风吹过耳边的声音。 沈烈的话在冬麦心里掂量了好几次, 她终于问:“不考虑别的是什么意思?” 沈烈凝视着她,认真地道:“比如最初, 还没林荣棠, 你没结婚离婚, 就是相亲遇上我。” 冬麦低头想了会, 再次抬眼看他。。 最初的时候看到沈烈, 她确实吓了一跳, 这人根本就一土匪,而且还说话调戏自己。 不过现在的沈烈剪了发,脸上打理干净, 就看着顺眼多了, 他笑起来很阳光, 让人心里舒服, 他长得模样也不错, 有棱有角的脸,不笑的时候, 微微抿起唇, 严肃锋利, 看着甚至有点威严,让人凭空心生敬服。 她终于开口:“如果真是那样, 我会觉得你挺不错的。” 沈烈听这话,挑眉,顿时笑了。 他刚要开口,就听冬麦说:“不过如果我和你相亲,我不会考虑你的。” 沈烈的笑顿时不见:“为什么?” 冬麦:“你太讨女人喜欢了。” 沈烈不懂:“什么意思?” 冬麦干脆直接说了:“你看到女人就爱笑,笑起来太招人,这样的男人,肯定不靠谱。” 沈烈脸黑:“你觉得我不靠谱?” 他不高兴了,她就有些气虚,小声说:“……感觉是吧。” 沈烈:“这只是你的猜想,并不真实,你不多接触一下,怎么就知道我不靠谱?再说我爱笑吗?我对别的女人笑过吗?” 冬麦马上指出:“肯定笑过,刘金燕说,松山村好几个姑娘都喜欢你。” 沈烈:“放屁,她诬陷我。” 冬麦:“你竟然不承认,别的我不知道,但是隔壁二婶家秀云喜欢你,这我可知道,人家整天眼巴巴地看你呢。” 沈烈打量她半响,突然说:“你怎么知道她眼巴巴看我?” 冬麦:“就是当时去你家捡羊毛啊,我都看到了!” 她觉得莫名,心想他这个人不是正直善良吗,怎么这种事还能给她装傻不承认?这样有意思吗,大家都知道的事。 沈烈:“你那个时候就注意我?” 他这话一出,冬麦瞬间恼了,她气得脸都红了:“怎么可能,我那个时候干嘛注意你?你想什么呢!” 说完连理都不理他,骑着车子闷头往前。 沈烈顿时意识到他说错话了。 冬麦和他不一样。 他当时退伍回来,清早,回到了家乡,第一眼就看到了晨曦中的冬麦,轻盈婀娜,像是晨间带着露珠的小树苗。 他第一眼看到就喜欢,又看她那样怯生生看着自己,便忍不住调戏了一句。 后来知道了,便远着,刻意远着,和她说话,连笑一下都不敢。 他自以为是正人君子,所以远着,但现在回过头来想,如果问心无愧,为什么要远着,为什么见到她却要故意端起来? 他明白自己的心思后,回想那个时候,她那个时候,烦恼着生孩子的事,怎么可能去注意自己,她也不是那种人。 自己今天开了这么一个玩笑,那首先是贬损了她的人品。 沈烈赶紧一踩脚蹬子,自行车飞快,他追过去,直接将她自行车拦下:“冬麦,我只是随口说说,并不是这个意思,你别当真。” 冬麦不理他,她不明白,这个世上有那么多条道可以走,他为什么非要选这么一条尴尬的路? 沈烈赔礼:“冬麦,别生气,我以后再也不敢乱说了,我就是开个玩笑。” 冬麦瞪他:“玩笑能乱开吗?” 被她这么一瞪,他心都软了:“不能,所以是我的错,要不你打我一巴掌出气吧,我保证不还手。” 冬麦这个时候其实也没那么气了,不过她还是哼了声:“我才不打你,我还怕自己手疼,再说你怎么想,和我有什么关系!” 沈烈赶紧放轻声音哄着:“好了好了,那我自己打自己一巴掌给你出气行吧?” 冬麦又好气又好笑:“你可得了吧,大马路上,别瞎闹腾,让人看到还以为你是傻子!” 沈烈:“那你别恼了,就当我放屁,没说过那话。” 冬麦无奈地瞥他一眼:“沈烈,我和你说正经的。” 沈烈:“行,我听着。” 冬麦:“咱俩肯定不合适,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沈烈:“你是觉得我对别的女人笑?我太招人?那我以后不笑了,我只对你笑。” 冬麦:“不只是因为这个……” 沈烈:“因为什么?” 冬麦叹了口气:“你和林荣棠是好哥们,我和他才离婚,我如果——” 她想说,我如果嫁给你,不过又觉得“嫁”这个字,带着暧昧的热度,就目前她和沈烈的关系来说,她说不出口。 她停顿了下,才说:“我如果和你在一起,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沈烈:“胡说。” 冬麦:“我怎么胡说了?” 沈烈一脸委屈:“我为了你把他揍那么惨,我还和他好哥们?冬麦,你不能这样冤枉我。” 冬麦想想也是,又想着他对自己的好,倒是很有些内疚。 不过冬麦还是道:“反正挺尴尬的,我如果和你在一起,别人肯定以为咱俩早勾搭上了。” 沈烈一听,笑了:“那咱俩之前勾搭上了吗?” 冬麦也就是那么顺嘴一说,被沈烈还这么反问,顿时面红耳赤,气得瞪他:“你这人怎么说话呢?” 沈烈赶紧收敛了笑:“咱俩肯定没有勾搭过,你看你都不理我。” 冬麦咬牙,湿润的眸子无奈地瞪他:“反正我们不可能的,你放开我车子,我得赶紧回家了。” 沈烈一把握住了她的自行车把,认真地看着冬麦:“冬麦,为什么我们肯定不合适,你说的那些,我觉得都不是问题。你以前是林荣棠的妻子,你们怎么样,你不说,我没法管,我也不好管,瓜田李下,我得避嫌,但是现在你们离婚了,你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追求你,希望你能当我的妻子,那就和他没关系,我们没偷没抢,我们在你没有离婚之前问心无愧,清清白白,那就够了。我既然对你有意思,想娶你,你将来嫁给我,我绝对不会让人说你半点闲话,谁敢再说你,那就是和我过不去。这一点我沈烈可以做到,也知道怎么护着你,我就算穷,就算没本事,但也绝对不至于让别人欺负我的妻子。” 他声音低沉温和,却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冬麦心口发热,她知道沈烈说得真心话。 他平时看着有些不正经,但是说话做事很稳妥靠谱,他既然这么说,那就是一定能做到,他也有这个能力。 哪个女人听到这种话不感动,她心里确实感动,甚至鼻子有些发胀发酸,一种说不出的情绪就往外涌,让她想哭。 沈烈看冬麦不说话,叹了口气;“所以冬麦,你告诉我你真正担心的是什么?为什么不想和我试试?我虽然并没有陆靖安的铁饭碗,但我自认为,将来我能让你过好日子,不会比跟着陆靖安差,陆靖安都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 冬麦咬着唇,别过脸去:“沈烈,你应该知道的,你知道,为什么非要逼问我?” 她的声音很轻很软,弥漫着春天芳草和嫩柳的气息,但是沈烈听到的时候,心口骤然抽疼了下。 可是沈烈依然坚持:“我就是不知道,我就是要听你说。” 冬麦咬牙:“你非这么逼着我,那我说,我不能生孩子,你知道你如果娶我会怎么样吗,别人会说你要断子绝孙了,而且你确实也不会有小孩了,你以为你能承受这个结果——” 她正说着,沈烈直接打断她的话:“我不在意,我根本不在意,既然你说出来,那我明确地告诉你,我不在意,什么断子绝孙,和我有什么关系?” 冬麦的话停下,她看着沈烈。 沈烈呼吸滚烫,他盯着冬麦:“我今天都和你说这些了,你以为我会在意这个吗?我在意的话我闲的没事吃饱撑的啊?” 冬麦:“我不能生孩子,你娶我做什么?” 沈烈:“冬麦,人为什么要结婚?除了生孩子,还有喜欢,两情相悦,我想娶你,想抱着你,不是因为我要让你给我生孩子!” 冬麦:“可是我不能生孩子。” 沈烈:“我不在乎。” 冬麦:“我在乎啊,我在乎!” 沈烈:“我不在乎不可以吗?” 冬麦:“我不信,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在意,你怎么可能不在意?” 沈烈沉着脸:“那陆靖安呢,你当时不是想和他搞对象吗?他在乎吗?” 冬麦听到这个,差点跳起来:“你不要提他,这个和他没关系!我和他早就不可能了,你提这个什么意思?” 沈烈冷笑:“你还真这么在意他?这么在意,所以他在乎不在乎,你无所谓,但你却可以拿这个来说事拒绝我是不是?江冬麦,你不喜欢我就明说,你说你讨厌我,行,我接受,我马上离开你面前,以后再也不纠缠你,可是你拿这个说事,我根本不在乎,你说这个有意思吗?” 冬麦坚持:“我就拿这个说事,你就是说说而已,你根本不可能不在乎!” 沈烈一下子恼了:“去他妈的生孩子,我不要你生孩子,我就是想要你行了吧,我就是看中你,而不是什么生孩子!你非和我倔这个吗?” 他吼得声音特别大,吼的时候额头的青筋都跟着跃动,冬麦顿时被震住了,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沈烈挫败地抹了一把脸:“我只是喜欢你,有些话我说了我自己都鄙视我自己,我退伍回到村里,那天早上,第一眼看到就挺喜欢的。” 冬麦惊讶地看着他。 沈烈苦笑:“你还是不信是吗?” 冬麦:“你喜欢我什么?” 沈烈:“就是喜欢,对了眼缘行吗?” 冬麦想了想:“你这叫见色起意。” 沈烈一窒,咬牙:“你也可以这么说。” 冬麦:“果然,你现在只是被冲昏了头脑,你根本不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 可以说,陆靖安给她上了很好的一课,男人的话她并不敢轻易相信了。 沈烈听她这么说,气极反笑:“你凭什么认定我是被冲昏了头?” 冬麦:“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嘴皮子一动容易,真刀实枪过日子,谁知道你又怎么想!” 沈烈:“所以你可以去信那个陆靖安,不信我?” 冬麦受不了了:“你能别提他了吗?!” 沈烈:“那如果我能证明,我不在乎孩子呢?” 冬麦:“没法证明,那是一辈子的事,谁都没法证明!” 沈烈却笑了。 他浓眉微挑,笑望着冬麦:“行。” 说完,他长腿一跨,骑着车子就走。 冬麦倒是愣了:“你,你干嘛去?” 沈烈停下:“冬麦,如果命不够大,我早死了八回,我连看看今天的太阳认识现在的你都不能,我还在乎什么传宗接代?我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比谁都希望自己能把这辈子过好,这才对得起我自己,也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我也比谁都清楚,对我来说,什么才叫过得好,什么才是更重要的。” “人活在这世上,有许多事都比生孩子更重要,比如信仰,比如幸福,比如爱情,友情,我会证明给你看。” 第 44 章 第 44 章 第44章证明给你看 沈烈骑着车子走了。 冬麦一个人骑行在路上, 她看到路边齐刷刷的麦苗被风吹起,她想起以前读过的课文, 麦苗像绿色的海浪, 被吹得跌宕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现在她的心也像这麦苗,被吹得跌宕起伏。 沈烈的话那么坚定, 以至于她都要动摇了, 都要相信了,可是往前迈那一步, 其实挺难的。 她会忐忑, 会怕被欺骗, 也怕对他有愧。 毕竟他那么好的人。 她想到这里, 鼻子一酸, 她竟然发现, 自己竟然不断地想,如果身体没什么问题该多好啊,那她就勇敢地嫁给沈烈。 她以前没想过这个, 面对陆靖安没想过, 现在对着沈烈, 她希望她能匹配, 不希望拖累对方。 到了这里, 她一下子就明白了,明白为什么自己面对沈烈的时候, 性子总是别扭, 好像不会好好说话。 她喜欢沈烈。 也许是他笑起来像太阳的时候, 也许是他递给自己烤红薯的时候,她下意识觉得对方是好人, 心里想依赖。 也是因为这个,他不帮自己,自己会难过,会愤怒,其实是在她自己还没察觉的时候,她已经渴盼着对方能对他好,比对别人好,当知道他对自己不过是寻常的一视同仁,她就失望了。 冬麦就这么想了一路,回到家里的时候,恰好谢红妮领着满满在门口玩,远远看到巷子口的冬麦,便笑着说:“满满,你姑姑挣钱回来了,让你姑姑给你买好吃的。” 胡金凤听了这话后,便有些不乐意,其实这次冬麦说能挣一百块,这是冬麦自己挣的,竟然还要给大家伙分三十块,她就觉得自己闺女亏了。 可冬麦不计较这个,觉得自己一个闺女住娘家,舍出点钱也没什么,说那点钱不值当,还是一家子和和气气地最好,她也就认了。 结果呢,谢红妮竟然对满满说这个。 虽然是开玩笑的话,可你对小孩子开这种玩笑,时间长了,小孩子都知道,姑姑挣钱,有啥好东西让姑姑买就是了,这是什么意思,把姑姑当成钱罐子吗? 胡金凤瞥了一眼谢红妮,谢红妮肚子看着凸起来了,她叹了口气,心想算了,不说啥了。 这个时候冬麦已经骑车子进家门了,胡金凤看过去,便皱眉了:“冬麦,咋啦,这个买卖没成?” 谢红妮这个时候也看出冬麦脸色不好,失魂落魄的样子:“买卖没成?这钱挣不成了?” 冬麦听出自己嫂子话中有些尖锐的担心,她摇了摇头:“成了。” 谢红妮这才舒了口气:“那你怎么了,看着精神不好?” 冬麦:“没事,我就是累了。” 胡金凤一下子心疼了,她忙说:“赶紧回去躺一会,昨晚上你们剩下的鸡,我给你炖了,好好补补身子。” 冬麦:“娘,不用。” 胡金凤却不由分说推她进屋,让她歇着去了。 冬麦实在没精神多说什么,也就进屋躺一会。 屋外,谢红妮领着满满,本来打算离开了,听说炖了鸡,自然是不想走了,便磨蹭着领了满满在那里看兔子,冬麦养的兔子越来越肥了。 满满逗着兔子玩,谢红妮从旁边说:“你奶奶炖了鸡,等会吃肉。” 满满自然很高兴,大声笑着:“吃肉,吃肉!” 胡金凤看这样,便干脆和谢红妮说,把老二家两口子也都叫来,她多做点,大家一起吃吧。 谢红妮:“那怎么好,娘,人太多了,那点鸡肉够吃不?要不我还是带着满满回去吧,满满小孩子不懂事,他就知道吃肉,其实不吃也没啥。” 胡金凤面无表情:“没事,都是一家人,计较啥。” 谢红妮看看自己婆婆脸色,犹豫了下,还是没说啥。 晚上大家伙都过来吃饭,一家子挺热闹的,胡金凤不但炖了鸡,还蒸了大白馒头,大家吃得满嘴香,不过江春耕一直沉着脸,没怎么笑。 谢红妮有些忐忑,看看自己男人,也不太能吃得下去。 吃完饭后,大家都各自离开,江春耕和谢红妮那一对,脸上还是不太对,冬麦自然看到了。 她不免觉得好笑,小姑子是原罪,别说自己不是亲生的,就是亲生的,估计也容不下。 胡金凤:“你别瞎想,你哥嫂估计是之前就拌嘴了,没啥。” 冬麦:“娘,我知道。” 回去躺到炕上,心里还是乱,不断地想着沈烈,沈烈最后说的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证明,怎么证明? 冬麦觉得,这是一辈子的事,男人年轻时候为了一时的喜欢,说可以不要孩子,谁知道将来呢,反正她觉得不靠谱。 一辈子的事,你能今天就拿出证明吗? 她这么想着,又忍不住反思,她为什么要人家给证明,她其实就是不想嫁,这个需要证明吗? 她翻来覆去的,竟然一直没睡着,半夜才勉强合眼,等到鸡一叫,又醒了。 醒来后,她洗漱了,就过去正屋,结果听到她大哥在,正和她娘说话。 她娘好像是骂了哥哥,意思是太冲动,别管怎么着,那里怀着身子,你犯不着。 江春耕却说:“娘,你不知道,这都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开始想着她怀上了,不想理她,让着,可这一天天的,这还没完没了,她说不要这孩子了,要流产,我说随你,爱要不要,实在不行不要了。” 胡金凤一下子急了:“作孽,你哪能那么说!” 江春耕冷笑:“她就说说,吓唬我,想制住我,可我哪里对不起她了?我问心无愧!” 胡金凤叹了口气:“你好好解释下,和她说,回头我也和她聊聊。” 江春耕:“娘,可得了吧,她听不进去,她也不知道听人家谁说的,说当时咱家想过让冬麦当童养媳的事,她过不去这个坎了。” 胡金凤:“那今晚上我和她说吧,你可千万别气她,她再怎么着,现在也是有身子的人,你这个人又没轻没重的,万一有个啥呢!” 江春耕头疼:“娘,我心里有谱,就是再浑,也不可能和她动手啊!我就是当时恼,说了两两句,她就要死要活的了。” 再往下,冬麦便没听,装不知道,悄没声地回去了。 她心里乱糟糟的,过去吃饭的时候,她哥已经走了,她爹娘当做没事一样,和她聊这次的买卖,让她好好干,别让人家失望。 冬麦没睡好,其实有些疲惫,不过还是打起精神了,笑着哄了爹娘开心,之后骑车子过去路家村,过去后,路奎豪和另外两个同村干事的,就说过去公社里集市采买肉和菜。 那都是已经说好了价格的,就剩下去提货了。 到了提货的地方,冬麦一看就有些皱眉,她家里老本行就是做鱼汤面,最擅长看鱼,挑选鲫鱼的时候,要那种扁平身带着白的,这种肉最嫩了,做好了捏着骨一提,里面的肉就脱下来了,而现在卖鱼的供给的这些鱼,有些布了黑脊,这种鱼算是鱼中的喇子,做起来肯定不好吃。 路奎豪知道冬麦做菜厉害,来的时候也被自己哥哥叮嘱过,说是凡事要听冬麦的,他见冬麦皱眉:“怎么,不行?” 冬麦便问:“还有别的鱼吗?这个我们不要,让我们挑挑别的。” 卖鱼的是一个大胡子,他嚷嚷着说:“这都是最好的了,新鲜的,多好的鱼啊,你看,活蹦乱跳,你小姑娘不懂别乱说。” 冬麦看向路奎豪。 路奎豪便明白她的意思;“陈三,你到底卖不卖啊,咱们之前说好了可以随便挑,你就供这种鱼?你说能入我们的眼吗?” 大胡子看看路奎豪:“这不是挺好的,你瞧这鱼——” 说着,他捏了一条鱼,那鱼在他手里扑腾着,水花四溅。 冬麦笑了笑,上前,直接接了过来。 冬麦捉鱼不行,但是看鱼却是行家,拿鱼也有讲究,冬麦手里一拿那鱼,就能明显看出道行了。 大胡子明白了:“哟,这是一个行家呢。” 冬麦指着那黑脊:“这种鱼,我们没法要,我做鱼,从不会用这种鱼。” 那大胡子看了一眼冬麦,冬麦笑看着他。 大胡子就有些丧气了:“行,你们挑吧。” 这是一个大主顾,他想做这笔生意,但是要那么多鱼,他也想掺和一些不好的,谁知道被这么一个小姑娘给挑出来,也真是人不可貌相了。 冬麦便陪着路奎豪进去屋内,地上湿乎乎的,水箱子里现成放着不少鱼,冬麦看了看,给路奎豪指着:“这一箱子吧。再把这几只挑出去。” 路奎豪按照她说的,挑了鱼,旁边的大胡子看到,脸都有些黑了,这小姑娘眼可真尖,全都是挑最好的。 挑完鱼后,又去看了鸡肉猪肉以及其它菜,各处都是搬了几箱子,最后拖拉机上装得满满的了,这才说要回去。 拖拉机开过公社卫生所的时候,冬麦无意中看到那边一个身影,眼熟得很,不过仔细看,却没了。 她有些奇怪,心想沈烈怎么会来这里,是自己看错了吧? 一路上,和路奎豪说着话,时不时想起来,总觉得哪里不对。 后来因为别的话茬,提到了沈烈,路奎豪说:“他一早就过来公社,不知道要干嘛。” 冬麦想到刚才的身影,她急声问路奎豪:“他早上说过来这里?” 路奎豪:“是。” 冬麦:“说啥了吗?” 路奎豪想了想:“我记得他手里拿着一个单子,具体啥单子我也没看到,好像是医院的?” 冬麦想了想,咬牙:“麻烦你,把拖拉机开回公社,去一趟卫生所。” 路奎豪惊讶:“怎么了?” 冬麦:“快!” 路奎豪吓一跳,他觉得冬麦是挺温柔的小姑娘,没想到说话竟然挺有气势,当下赶紧对拖拉机手说:“调头,去公社里!” 于是拖拉机轰隆响,赶往公社里。 到了公社卫生所前,冬麦直接从拖拉机上跳下来,就往里面跑。 路奎豪看着纳闷,只好也跟着进去看看。 这卫生所并不大,就前后两排低矮的房子,她见到一个,抓住人家就问,人家一听:“是有这么一个人,说是要做结扎手术,昨天死磨硬泡非要做这个手术,已经交了钱,估计正做着手术呢。” 冬麦脸都白了,声调也变了:“在哪儿?” 那人指了指那边:“就那边102房间。” 冬麦咬牙闷头冲过去,冲过去后,一把推开门,大声喊道:“沈烈,你疯了,你不要做!” 然而房间内,穿着白衣服的大夫护士正一脸懵地看着她,手术台上还有一个男人震惊地侧头,有一个护士匆忙将那男人下面盖住。 冬麦脸涨得通红:“我,我——” 她结巴了一下,才僵硬地说:“对不起我弄错了,对不起!” 说完,赶紧关上门跑出去了。 跑出去后,她就看到了沈烈,沈烈正拿着一页纸站在墙根底下,惊讶地望着她。 冬麦脸红耳赤,气恼至极:“你,你,你——” 沈烈忙上前:“你怎么来了?” 冬麦:“你来这里做什么?” 沈烈犹豫了下:“没什么,我就是——” 然而冬麦已经一把抢过了他手里的纸,这是卫生所的单子,上面写着要做结扎手术,已经交费了。 冬麦怒了:“你疯了吗,你疯了吗?” 沈烈:“冬麦,你小声点!” 冬麦气得想哭:“你疯了,你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你要做这个手术!” 她知道,现在搞计划生育,一般都是女的要结扎,但是也有一些女的不适合的,会拉着男的去结扎,结扎手术就是以后彻底不能生孩子了。 沈烈哄她:“嘘,你别嚷嚷,人家这是卫生所,人家在做手术呢,不能乱说话。” 冬麦:“我不许——” 然而这个时候,旁边的一个房间门打开了,里面喊着;“叫沈烈的,轮到你了!” 沈烈应了一声:“马上。” 之后便劝冬麦:“冬麦,你听我说,我要不要孩子,真不要紧,我说了我不在乎,你不信,那我可以给你证明,以后,我结扎了,你不能生,咱俩天生一对。” 那边大夫诧异看过来:“沈烈是谁啊,到底做不做,不做就算了。” 冬麦:“不做!” 沈烈:“做!” 冬麦流着眼泪道:“不许,我不许!你不能做那个手术,你做那个手术我和你拼命!” 沈烈:“冬麦,听话,我听说结扎了对身体好,我在部队里以前看过报纸,人家这么说——” 冬麦气死了,恨得不能自已,最后扑过去,去咬他胳膊:“你再这么说我就咬死你,不许你做不许你做,你做的话我一辈子不理你了!” 大夫目瞪口呆,这是在搞啥? 旁边的路奎豪从头看到尾,忙对大夫说好话:“他不做,他不做了,对不住了大夫。” 大夫抱怨了一声,进屋去了。 路奎豪上前,小声说:“烈哥,冬麦,咱们,咱们出去慢慢谈,行不?我看人家医院里要安静?” 沈烈眼看着今天手术做不成了,也是无奈,哄着冬麦说:“我们先出去。” 冬麦流着眼泪出去,出去后,拖拉机上的几个看到也是吓了一跳,不明白这是怎么了。 路奎豪把他们拉出来,之后道:“你们找个凉快地儿慢慢聊,我先开着拖拉机走了。” 说着,人家开了拖拉机扬长而去,蹬蹬蹬的,掀起一片灰尘。 医院外,是一片安静的花圃,倒是没多少人来,冬麦低着头,眼泪一直在落。 沈烈急得围着她转:“冬麦,你哭什么,这不是挺好的吗?” 冬麦:“好个屁,我不觉得好!” 沈烈:“别说这种话,你看你要当大厨的人,这么说话让人知道会笑话你。” 冬麦含泪瞪他:“那你答应我,不做那个手术了!” 沈烈叹了口气:“我不做,你永远不会放心,你总会认为,有一天我会抛弃你,会后悔。” 冬麦:“你做了,我永远也不能踏实,我总会认为,你有一天会后悔,会怨恨我。” 沈烈:“不会,我自己做出的决定,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哪怕我做了,你依然不接受我,我也无所谓,人总是要有取舍,如果我连这个都不行,那我还谈什么不在乎?” 冬麦:“你这么说,那我还要咬你。” 沈烈:“你就是属小狗的,你就这么爱咬人?” 冬麦:“对,我就爱咬人。” 说着,她低头,果然又咬了他一口。 沈烈低首看着这样的冬麦,被泪洗过的眼睛清亮动人,红润润的唇儿咬着自己的胳膊,就是这样的冬麦,当初她第一次咬他,他心里就觉得自己克制不住。 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冲动感。 他哑声说:“其实我也喜欢被你咬。” 冬麦放开他,抬眼:“你被我咬,你活该!” 沈烈的声音温柔而克制:“对,我活该。” 冬麦脸上通红,心砰砰直跳,她的唇再次贴上刚才被她咬的地方,可是这一次不是用牙,而是用舌头。 她用她的舌尖轻轻地舔过那里。 她便感觉他结实的身体随之一颤,之后变得僵硬起来,他的呼吸也不稳了。 沈烈声音哑得不像话:“冬麦,你——” 冬麦抬起头,湿润的眼睛楚楚动人,她软声说:“我虽然不能生,但是我不想我的男人也不能生。” 这话说出的那一刻,风停了,呼吸静止了。 沈烈定定地看着她,过了好久,猛地将她抱在怀里:“你自己说的话,不许反悔,反正我做不做手术,你都得嫁给我!” 第 45 章 第 45 章 第45章搞对象这件事的沟通 卫生所的大夫护士听到动静, 都稀罕地跑出来看热闹,冬麦哪里好意思, 被沈烈拉着往前跑, 出了卫生所,骑着自行车赶紧逃了。 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冬麦想起刚才的事, 还是尴尬又羞涩。 她竟然跑去直接推开门, 估计那个正在做结扎手术的男人都要吓死了,大夫估计也觉得她精神病。 大庭广众的, 她竟然就那么和沈烈搂着, 和他说那么直白的话。 当一时的激勇退去, 情绪冷静下来, 她才意识到自己都做了什么说了什么。 幸好她是坐在自行车后座, 并不会被沈烈看到, 她无地自容地抬起手捂住脸,感觉自己脸火烫,手指尖都在颤抖。 偏偏这个时候, 前面一辆骡子车迎过来, 沈烈一个刹车, 冬麦的身子便不由自主地往前, 肩膀碰在了沈烈后背上。 只是轻轻碰了一下, 但冬麦却感觉到了他后背的坚实,以及那身体散发出的热量, 那是和她完全不一样的, 冬麦肩膀便像是被火撩到一样。 偏偏这个时候, 沈烈开口了:“你怎么突然跑来卫生所了?” 现在听到他的声音,冬麦的心都砰砰直跳。 好在他问的是无关紧要的事, 如果他直接问刚才的事,现在冷静下来的她,怕是根本不知道怎么去面对,也羞于去提。 她便低声说:“刚才拖拉机过去,卫生所院墙低,恰好看到你了,当时觉得身影像,又不太肯定,后来听路奎豪说你来公社了,就觉得估计是你了。” 她说完这个,沈烈倒是好久没说话,她也不知道说什么。 过了好半响,沈烈开口,却是道:“我们的事,可是说好了,你不能反悔,你该咬的咬了,该舔的也舔了,你好歹得负起责任来。” 冬麦一听,瞬间瞪大眼睛:“负责任?” 冬麦惊讶,呐呐地解释道:“我是怕你疼,才给你舔舔的。” 沈烈脚底下踩着脚蹬子的动作也慢了,声音也略显沉哑:“是吗?” 冬麦:“我怕咬破了你,给你舔舔,我娘说口水能治伤。” 沈烈便沉默了。 冬麦的心还是怦怦跳,脸红耳赤的,说不上来的感觉,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沈烈却突然再开口:“我现在伤口还疼,要不你再给我舔舔吧?” 冬麦:“不要了……” 他刚才不是还说,害得他清白没了嘛…… 冬麦咬唇,觉得他在逗自己玩。 沈烈:“为什么不,我现在疼得难受。” 冬麦羞窘难当,她最开始没细想,现在被他这么一说,顿时意识到这件事背后的暧昧和尴尬,她耳朵都发烫了:“才不要!” 沈烈也是逗逗她,其实逗了后,他自己也有些脸红,幸好她在后面,看不到,当下轻咳了一声掩饰。 不过想想,还是道:“那你以后不能这样舔别人。” 冬麦脸红耳赤的,想点头,又觉得那样太听话了,鬼使神差,竟然忍不住问:“为什么?” 听这话,沈烈便想起她湿润的眼神,单纯又魅惑,一时气血上涌。 她竟然还问为什么? 沈烈咬了咬后槽牙:“女的只能给自己男人那样舔。” 冬麦血直往脑门涌,后悔自己刚才不该那么说,太不知羞了,便低声说:“……我知道了。” 她的声音乖巧柔顺,倒是挺听话的,不过沈烈却有些无奈,想着她好歹是结过婚的,怎么反倒自己教她。 她需要教吗? 沈烈又觉心痒难耐,又恨不得扔下自行车,回过身去,赶紧将她抱住。 刚才在卫生所抱了那一下,不过也就是情急之中抱了一下,很快就松开了。 他还记得抱着她时的感觉,软软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香味,像是椰子香? 他喉结滚动,觉得渴,想狠狠地咬她一口,把她吃了。 冬麦低着头,想起这事,好像是有些冲动过头了,毕竟不是小孩子,哪能那样,她有些懊恼,又觉也没什么。 人活着,有时候就需要热血上头,不管不顾地闭着眼睛冲过去。 她想起很小时候,家北边地里浇水灌溉的沟,夏天下雨,那沟挺大的,当时大哥去干活了,二哥带着她过去那条沟,二哥过去了,她过不去,站在那里干着急,二哥就喊,你跳过来,跳过来,我接着你。 她哪敢呢,就是怕。 最后没办法了,眼一闭,过去了,也就是没事了。 如今她被那么一激,豁出去了,脸红耳赤没羞没臊的话全都说出来了,说出来后,反正她迈出这一步,接受了沈烈,也就这样了。 她想想,还是道:“我以后不冲动了,也不会咬你了。” 沈烈却道:“你已经咬我三次了,我给你记着。” 冬麦:“记着干嘛?” 沈烈微微侧首,哑声道:“早晚咬回来。” 冬麦便有些羞恼:“这么小心眼啊!” 沈烈:“嗯,我不属小狗,可我属狼的。” 冬麦:“那我可不要,你不能咬我!” 她说得还挺认真,沈烈听到,倒是怔了下,之后想想,又想笑。 她怎么这么单纯,傻乎乎的,这还是结过婚的! 这个时候自行车已经出了公社,路边的杨树长出来了,绿叶招展,在风中发出声响,杨树下半截刷着白石灰,沿着道路两边,一眼看去一溜儿地白,齐刷刷的,麦苗也都长高了,被风一处绿油油扑簌簌的。 清风拂面,沈烈眸中愉悦,笑着说:“刚才应该去申请退款,白浪费手术钱了。” 冬麦这次想起:“啊?那要不我们回去退?” 沈烈:“要是你不怕丢人,我们就回去申请退了?” 冬麦一想,忙道:“那还是算了吧!” 一段时间,她估计都不敢去公社卫生所了,人家大夫护士估计都等着看她热闹呢。 沈烈便忍不住笑出声。 冬麦被他笑得面红耳赤:“你竟然还笑,多丢人!” 沈烈便道:“行,不笑了。” 沈烈不笑了,冬麦自己想想,忍不住笑了,她又想起路奎豪:“路奎豪就这么扔下我跑了,幸亏你这里有自行车,不然我只能走着回去,就是不知道他回去怎么和大家说。” 如果他到处宣扬一番,只怕是他们两个可以成为路家村的笑柄了。 沈烈安慰道:“他这小子挺有眼色的,估计会和路哥说,不过应该不至于给咱们到处宣扬,没事,你放心好了。” 轻风吹着冬麦的刘海,空气中是略带着涩意的麦草香,冬麦听着他说话,只觉得清沉好听,特别是现在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能感到背部的震荡,更觉醇厚动人。 冬麦心尖便仿佛被羽毛撩着,酥酥痒痒的,不免咬着唇想,他爱笑,笑起来这么勾人,估计平时他这么一笑,不少女人都会脸红吧。 “怎么突然哑巴了?”没听到她的回话,他微微侧首,问他。 当他这么侧首的时候,冬麦可以从看到他的侧脸。 他五官刚毅,鼻子特别挺,从这个角度看得很清楚。 她便低声说:“突然想起一件事。” 沈烈便道:“我听你这语气,就觉得你想起来的肯定不是好事,有问题尽管说吧。” 她虽然答应了他,但两个人要在一起,需要慢慢掰扯明白的事还是不少,这都需要时间,好在最大的问题克服了,她迈出了这一步,这就够了。 剩下的九十九步,他来。 被他这么问,冬麦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说吧心里肯定不舒坦,说出来倒是显得自己小心眼。 不过她一想,既然两个人打算谈对象了,小心眼怎么了,她为什么不可以小心眼呢? 她豁出去了,一咬牙,干脆地说:“那之前说的还算吗?” 沈烈:“我之前说了不少,你想问什么?” 冬麦脸红,看着远处摇曳的麦田,硬着头皮说:“你看你这么爱笑,肯定特别招人喜欢……” 沈烈一听这语调,心里便明白了,笑叹了一声,道:“冬麦,我只想招你喜欢,不想招别人喜欢。” 冬麦没想到他说话这么直白,忍不住“呸”了一声:“你这人,甜言蜜语张口就来,谁知道真的假的!” 沈烈便收了笑:“我说真的,你看你说以前村里好几个喜欢我,我不是都没在意,我就喜欢你,就想娶你,我之前确实说过,以后肯定不对年轻姑娘笑,谁和我说话,我就绷着脸,保准把她们吓跑。” 冬麦脸红:“好了,其实也用不着这样,你心里有就行了。” 想想其实还是自己小心眼,多大点事,可她想着别人也惦记他,她就不舒服。 沈烈:“我知道你的意思,咱俩在一起了,我保证洁身自好。” 说完这个他忙道:“之前我也挺洁身自好的,就算有小姑娘对我抛媚眼,我可从来不搭理。” 这个冬麦倒是相信,刘金燕当时也这么说的。 她想想这事,便抿唇笑了,他能对自己这么说,其实她已经很满意了。 沈烈:“冬麦,明天路家办婚礼,太忙,我得在这里帮忙,抽不开身,等后天,我去一趟你家,你说合适吗?” 冬麦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急,倒是有些意外,毕竟她脑子里对这件事还没转过弯来,她想了一会,才道:“其实我娘倒是对你挺满意的,不过我哥估计恨不得把你打出来。” 沈烈:“没事,我皮厚肉糙,不怕打,他打了我,我还是想娶你。” “娶”这个字是如此直白,冬麦脸红,便不说话了。 沈烈:“冬麦。” 冬麦:“嗯?” 沈烈:“冬麦。” 冬麦:“你干嘛?你是傻了吗?” 沈烈:“我就想叫叫你名字。” 冬麦:“名字有什么好叫的!” 沈烈:“以前你没离婚那会,我哪能叫你名字。” 他这一说,她才想起来,之前他叫自己什么来着,嫂子? 冬麦想起这个,竟是满满的羞耻感:“别提以前,提以前我怎么觉得这么怪呢?” 沈烈知道她在想什么,便劝她:“没事,那都过去了,回头我娶你,我找我们村支书谈,反正谁敢叨叨什么,我先讲理,讲理不行拳头开路,谁怕谁啊!等过一段,他们接受了,也就没人说什么了,谁还一直盯着咱们这点事说。” 冬麦听他说话,心里便觉得稳稳妥妥的,她虽然有爹娘有哥哥,但是爹娘哥哥都不能帮自己一辈子,她心里明白,也怕太让爹娘哥哥操心,所以受了委屈,难免会忍着,不想让他们难受,可是现在有沈烈,她竟然下意识觉得,他可以把自己护得风雨不透,哪怕前面路并不好走,有他,就足够了。 当心里足够勇敢的时候,竟然觉得,流言蜚语什么的,也无所谓了,并不会伤害到她。 沈烈却又想起一件事:“对了,我看林荣棠和孙红霞挺热乎,这两个人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冬麦:“别提了,孙红霞盯上了林荣棠,估计觉得林荣棠条件好,那就是一个火坑,她非要跳,谁知道咋想的。” 沈烈听了,便冷笑一声:“她啊,我最开始也没明白,后来才知道,她估计是贪我钱,以为我有那六十块,估计结婚那天听了啥,就当场反悔了。现在她看上林荣棠,也是为了钱,林荣棠家境好,她以为能过好日子。” 冬麦想起孙红霞,忍不住问:“你是不是挺恨她的?” 沈烈:“恨啥,就是看清了。” 冬麦听他并不想多提,也就不问了。 孙红霞是他的前妻,即使没进洞房也是前妻,她和沈烈刚开始,觉得不应该太过刺探人家这些事,谁没过去,自己和林荣棠,人家还没问呢。 沈烈见冬麦不吭声:“我刚才问这个,可不是关心孙红霞,我就是觉得纳闷,怎么看到这两个凑一起。” 冬麦便噗嗤笑了:“我也没说你关心孙红霞啊,他们两个凑一起是挺意外的,不过他们估计还奇怪,咱俩怎么凑一起了。” 沈烈想想,突然意识到了,该不会林荣棠和孙红霞真成了吧,那到时候岂不是邻居两口子正好互相换换? 这感觉怎么这么…… 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更理解冬麦了,冬麦宁愿去接受一个可能并不够好的陆靖安,也不愿意接受自己,其实也有道理,这条路,怎么走下去怎么尴尬。 沈烈“咳”了声:“随他们去吧,反正你已经答应我了,这条路不好走,但是你不能退,我也不退。” 冬麦:“谁说要退了。” 沈烈:“你如果往后缩,那我就真去结扎,不骗你。” 冬麦:“我如果晚去,你真就结扎了?” 沈烈:“你以为我是逗你,是闹着玩?” 冬麦:“至于嘛!” 沈烈:“其实真没什么,现在不是计划生育吗,那个上环对女性伤害挺大的,男的结扎对身体好像没大影响,我认识的,有男的去结扎的。” 这对冬麦来说,听着真是稀罕,要知道她认识的,周围计划生育要结扎的,都是女的去,怎么可能让男的结扎?有的女的上环后一直身体不好,但也得忍着。 沈烈趁机科普:“女性现在的上环手术,我看那意思,可能就是在身体里放一个铁环,那个东西一直让女性的身体发炎,这样就不会怀孕了,所以女性做了上环后,身体出毛病的很多。” 冬麦听这话,肚子都觉得疼:“怎么这样!没人说过啊!” 幸好她不能生,永远不会被拉去上环。 沈烈:“你别怕,你又不用上环。” 冬麦这才稍微松了口气,不过想想:“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你以前在部队干嘛的?” 第 46 章 第 46 章 第46章陪着回家 沈烈听到这话, 神情略有些停顿。 冬麦意识到了,忙说:“那个, 那个, 不方便的话,你就别说了。” 她想起来,人家说, 军队有些事不是随便能打听的。 沈烈却笑了下, 淡淡地说:“也没什么,不是机密, 只不过平时懒得提。” 他虽然在笑, 但是说起这话的时候, 并没有什么笑意。 “我之前一直在中越边境上, 就在谅山一带, 之前那里打过仗。” 冬麦觉得他的话太沉重, 她也有些惊讶,她一直觉得打仗是很遥远的事,没想到原来国家还和人打过仗。 而沈烈竟然参与过。 沈烈:“其实挺惨烈的, 一些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死了, 我所在的那个支队, 活着的没几个。” 冬麦有些震动, 也有些后悔, 她想,她不该问沈烈这个。 沈烈:“我估摸着孙红霞突然要离婚, 可能和那六十块钱补贴有关系, 虽然我不知道她从哪里知道这件事的, 但现在,我还是先和你说清楚。” 冬麦忙道:“你不用解释这个, 补贴,有就好,没有也没什么,我觉得自己过日子,有手有脚,能养活自己。” 沈烈:“我能得一个月六十块钱补贴,但是我拿着心里有愧,因为经历过那些事,我会觉得活着很幸运,我那么多朋友都没了,没得那么惨,六十块钱补贴,我没法接受,我把他们寄给战友的亲人了。那些人,或者成了寡妇自己养着几个孩子,或者年纪一大把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都是我兄弟的亲人,我别的做不到,但是那笔钱补贴给他们,是我该干的。” 冬麦眼睛便有些湿润了:“我都说了我不在意。” 沈烈:“嗯,我知道,可还是应该让你也知道,那笔钱,国家会一直发,也许以后还会涨,但是那笔钱,不是我应该享受的。” 回去路家,这个时候已经不少人过来帮忙了,之前采购的那些食材已经卸车了,几个帮忙的村人在帮着安置。 牛金柳看到冬麦,便笑,笑着打量她。 冬麦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嫂,你干嘛?” 牛金柳更加忍不住了:“我真是没想到,没想到!不过想想,其实还挺般配的。” 冬麦便知道路奎豪把这事说给牛金柳了,脸红,却也不知道说什么,便道:“嫂,咱们这菜,该打理的还是赶紧打理,不然明天来不及。” 牛金柳看她脸红得像熟透的桃子,知道她不好意思,也就不为难她了:“行,我叫了几个村里打下手的,有啥事,你就和他们说,让他们忙活就行了,你就负责指挥。” 冬麦便笑了:“听得我都有些心虚了,我尽量办好!” 农村酒席一般一桌是十二种菜,偶尔也有十五种菜的,路家阔气,这次是十五种菜的规格,后厨需要忙的就多了,等食材都卸了车,分门别类放好了,冬麦先和那几个打下手的厨子聊了聊。 那几个厨子,自然是对冬麦有些不服气,毕竟冬麦看着年轻,不像是有本事的人。 冬麦自然知道他们不服气,不过好在,她昨晚上已经做过准备了,又把那本书里面关于大锅菜的内容都学习过,并向她爹请教了。 她便和大家讲起来,这次的婚宴,要有精品菜,精品菜自然就是她准备的那五个,其它的就走大锅菜,荤菜,喜庆一些适合席面的,这样婚宴档次上去了,同时也不至于太费力气。 几个人没啥可说的,于是在冬麦的指派下,开始干起来。 冬麦这里正在打理鸡,看了看那边切菜的,便过去:“这些菜都切得再大块一些吧,还有葱姜蒜,都切大了。” 那人便愣了下:“你怎么切那么小?” 冬麦笑了下:“我刚才切的是小锅菜要用的,一锅估计能四五个盘子,你这个是大锅菜,一锅下去十几个桌子够了,切法当然不一样,那么大一锅,切太细碎了,到锅就烂了。” 那人便不说话了,其实他知道冬麦说得有道理。 只是有点不服气。 冬麦:“按说各位大哥大姐,你们比我懂,不应该出这种纰漏,这次我提醒一下,但再这样,我就去找路哥路嫂提了,你们都是一个村的,平时我估计路哥那里挺照顾你们,这次让你们做菜,也不是白干活,咱帮人办事,忠人之事,不能坑人家主家,是不是?” 那人顿时脸红了,勉强道:“行,我知道了。” 其它人从旁都注意着冬麦的动静,看冬麦说话条理清楚,而且不是那好欺负的,也就不敢再做什么幺蛾子,开始忙活起来。 接下来倒是顺利,毕竟这几个厨子本来也都是老实人。 后来冬麦准备自己菜的食材时,几个人还围上来看,他们听说了冬麦做菜厉害,就是不知道怎么厉害,都想看看。 冬麦倒是不介意让人看到,有些东西,比如自己家的鱼汤面配方,那肯定是要保密,但是这些普通做菜技巧,倒是没什么,同样的做法,不同的性格,做出来味道可能不同,自己并不会因此就丢了饭碗。 恰好这个时候要处理猪肉头,冬麦便让人准备了十几斤甜酒,让甜酒和猪头肉一起下锅煮,又放了十几根葱、八角还有酱油,以及少量的糖。 “先放水吧,水漫过猪头,再压上之前咱们洗干净的石头。” 这些方法对于旁边那几个做习惯大锅菜的厨子来说,挺稀罕的,不过也都没说啥,就是想看冬麦能折腾出啥花样来。 冬麦这里算着时间,又去堂屋看了看石英钟,等差不多烧了一会,就让烧火的把火减弱了,开始用小火慢慢地煨,煨到了收干的时候,便赶紧取出来。 旁边几个都有些意外:“这还得再煨煨吧?” 冬麦解释说:“再煨,猪头肉里面的油就跑出来了,味道就不好了。” 说着,让人又把猪肉放到木桶里,封好了,之后木桶上锅蒸。 “等猪头肉差不多熟烂了,停火,猪头肉里不好的脏东西也能跑出来,那味道就更好。” 冬麦这种做法,乡下人自然闻所未闻,还没做出来,听她这么一说,都觉得好吃,一个个便敬佩起来。 人家这小丫头,看着真有两把刷子。 路家的这婚宴规格好,只用一个厨房当然不行,院子里还垒了好几个灶台,冬麦便将几个厨子分开,各自一个灶台,给大家分开任务,她自己这个灶台跑跑,那个灶台跑跑的,忙得满头大汗。 不过好在,一切顺利,她算计着,明天一早就过来路家忙活,到了中午时候,正好婚宴前准备好。 忙到天晃黑的时候,冬麦已经累得晕头转向,不过好在这一天还挺顺利,在疲惫之中,倒是更多的是激动。 她之前只是小打小闹出摊卖点小东西,还没主持过这种大事,这对她来说是头一次,她壮着胆子搞,如果成功了,那以后可以考虑做更多事了。 快要走的时候,牛金柳也回来了,她今天也一直在忙着筹备婚礼的事,见到冬麦那疲惫的样子,于心不忍:“可真是辛苦你了,要不你今天就住这里吧,免得来回跑,太累了。” 冬麦笑了下:“嫂,我没和家里人说,不回去,他们肯定担心。” 牛金柳想想也是,不过到底有些不忍心,这两天和冬麦接触,她还挺喜欢冬麦的,看出来是一个实诚善良的姑娘。 正好旁边几个帮忙的正搬婚礼用的喜糖,她家喜糖都是去陵城买好的,她便一把提了一大兜子:“这个你拿着,你不是有个小侄子吗,拿回去给孩子吃。” 冬麦要拒绝,不过牛金柳力气大,已经不由分说给她挂上:“这是喜糖,给你讨个吉利。” 冬麦便笑了:“行,谢谢嫂,那我就不去客气了。” 牛金柳:“客气啥呢!” 说话间,正好沈烈过来,凑过来说:“嫂,给她喜糖,不给我啊?” 牛金柳一看是他,噗嗤笑了:“你要喜糖,找冬麦要去吧!” 冬麦忙道:“这是我的,不给他。” 牛金柳越发笑了:“那我不管了,沈烈,正好,天晚了,我担心冬麦一个人回去,你送她回家吧,喜糖你们自己内部解决。” 内部解决…… 这话听得让人脸红心跳,推着车子往村外走,冬麦无奈地看了一眼沈烈:“我才不和你内部解决。” 沈烈笑:“我不要,都给你行了吧?” 冬麦:“瞧你那高兴的样子。” 沈烈:“别人明天结婚,我也遇到喜事,我怎么就不能高兴?” 冬麦:“八字没一撇呢。” 沈烈:“你一撇,我一撇,不就正好凑成一个八?” 冬麦忍不住瞪他一眼:“我爹娘那里,我哥那里,还不一定怎么着呢。” 沈烈;“你爹娘我估计没意见,你嫂子那里怕是恨不得让你赶紧嫁,就差你哥那里,今天我送你回去,干脆我们一起说下?” 冬麦便有些忐忑了:“你干嘛这么急?” 沈烈:“我都等了这么些天,能不急吗?你不知道我过去内蒙,满心都在想。” 冬麦想起那天,他对自己说了让自己好好考虑,之后转身就走了,走得简直是毫不留恋。 她便道:“我以为你根本无所谓呢!” 沈烈磨牙:“怎么可能,我当时提心吊胆的。” 冬麦轻声问:“那你提心吊胆什么?” 沈烈:“怕你真和陆靖安在一起,那我不是活活气死?” 冬麦:“你当时说了,我嫁给别人也没什么,说得可正直善良了!” 说得仿佛她亲爹一样好。 沈烈耸眉,侧首看她:“这小没良心的,说这话,就是故意气我。” 冬麦低哼一声。 这个时候出村了,两个人骑着自行车,骑得不快,慢慢走着。 “你接下来是什么打算?”他随口问。 “也没什么打算。” “昨天我去公社里,顺便把树苗钱要到了,也有小一千块,回头你如果想做什么买卖,可以用这个当本钱,看看在公社里租个小店面也成。” 冬麦有些意外,她没想到他这么说,忙道:“算了吧,这钱你留着,我一时半会根本没想那么长远,也是走一步看一步。” “不是和你开玩笑,你以前每天赶着驴车,肯定太辛苦,以后我们在一起,不让你干,我估计你也闲不住。” 冬麦其实有些耳热,她觉得自己才和沈烈要好,至于能不能成,都还是事呢,他就已经要给自己出本钱让自己做生意了。 她肯定不能要他的钱,至少现在不能,只好含糊地说:“再说吧,以后慢慢想。” 沈烈看出她的意思,也就不逼她。 其实在他心里,只要她应了,刀山火海,他总是想办法摆平,他是一定会娶她。 冬麦却不太想提,她哪好意思这个时候就开始打人家钱的主意呢,便随口问起梳绒机的事来。 沈烈看她感兴趣,就和她说,也说起自己的打算。 “我最近在路哥那里帮忙,怎么挑选羊毛,怎么修整梳绒机,梳绒的时候什么讲究,也都差不多了,以后有些本钱,就考虑自己干。” 冬麦:“那挺好的,我看这个学问挺大的,一般人,什么都不懂,还真干不了。” 沈烈便笑了:“也不难,就是会者不难吧,路哥人挺好,就是想提携我,带着我。” 冬麦想起自己在厨房的时候,听人念叨起来,也不由感慨:“是很好,我看他帮了不少人,周围村民都挺感激他的。” 两个人这么说这话,已经差不多到了东郭村,谁知道拐弯快进村的时候,恰好看到孙红霞,骑着车子正风风火火地过来。 孙红霞看到他们,愣了下。 沈烈只淡漠地看了她一眼,之后就像没看到,继续和冬麦说话,孙红霞脸红耳赤,两边自行车错身而过了。 沈烈陪着冬麦骑车子进村的时候,自然有村里人看过来。 冬麦不好意思:“要不咱还是走个小路吧?” 沈烈看了她一眼,定声道:“不走小路,我就要走大路,我们现在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一起走下去,既然你答应了,那就不要退。” 冬麦其实有些犹豫,不过听他那样说,心一横,咬牙:“行。” 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一刀,她就这么硬着头皮往前走了。 就这么从人前骑过,有人认出来这是沈烈了,便开始议论起来。 这里冬麦带着沈烈进家,那边全村都快传遍了。 江家的冬麦竟然和孙红霞那个离婚瞎折腾的丈夫在一起了! 进了家门的时候,冬麦小心地问沈烈:“你真不怕我哥揍你?” 沈烈:“不怕。” 冬麦觉得沈烈想得太美了:“我哥那个人脾气比较暴,他很不喜欢你。” 沈烈笑了:“我这个人扛打。” 冬麦顿时说不出话来了,她无奈地说:“那也不行,总不能真打你啊。” 沈烈:“你心疼?” 冬麦咬唇:“算了还是让我哥打打你吧。” 两个人正说着话,就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冬麦给沈烈一个眼色,便带着沈烈进去,一进院子,就看到了胡金凤。 胡金凤乍看到沈烈,自然是意外,她没想到沈烈这个时候出现了,她看看沈烈,看看自己闺女,有些不明白怎么了。 冬麦被自己娘打量得有些羞窘,不过还是低声说:“娘,这是沈烈,你知道他……” 沈烈便笑着上前:“婶,冬麦去路家村帮着人办酒席,我也恰好在那里帮忙,遇上了,今天天不早了,不放心她一个人回来,我就陪着她回来。” 冬麦:“嗯……他陪我回来的。” 话是这么说,但胡金凤过来人了,哪里能不懂这个,她其实一直对沈烈有些好感,只是想着人家未必能接受自己闺女的情况,所以也不好说什么,现在见沈烈跟着女儿回来,那可是喜出望外。 她笑得合不拢嘴:“那你进屋坐,进屋坐会儿。” 说着就喊江树理;“老头子,来客人了,快点把咱家那个红糖拿出来,给沈烈冲一碗红糖水!” 她们家没有别的,也就这个了,最好的能招待客人的。 沈烈忙说不用,于是就进了屋。 平时家里电灯都不太舍得开,觉得费电,现在胡金凤大大方方地开了电灯,又说要留沈烈吃饭。 冬麦默不作声地坐在一旁。 江树理看这情景,多少明白了,也是意外,不过他对这个没什么大意见,便听胡金凤的话连忙过去找红糖准备沏水。 红糖水很快好了,甜丝丝的,一人一碗,冬麦依然不吭声,就在旁边抱着红糖水,慢悠悠地喝一口,胡金凤坐下来,让沈烈也喝,边喝边说话,问他家里情况,当知道他无父无母的时候,差点没忍住笑出来。 胡金凤又试探着说:“冬麦的情况,你也知道,哎,你说这孩子啊,可真让人愁,以后可怎么办呢。” 沈烈放下手中的红糖水:“婶,你的意思我明白,你也知道,我父母早没了,家里也没人什么管,我对传宗接代并不在意,我今天既然跟着冬麦过来,心里也早就想好了,不想好了,我不敢来这里。以后冬麦跟了我,我会对她好,如果我哪里做得不好,就让大哥打我就是了,我保证不还手。” 胡金凤听得心花怒放,她可真喜欢沈烈,说话这么痛快,把自己老底都给抖出来了,省得自己再东拉西扯地问。 她再也忍不住笑起来:“那倒是挺合适的,要说起来,我们家冬麦,除了生孩子上不太好,其它方面都挺好的,长得好看,能干,性子又好,勤快,还能做饭,能挣钱,打着灯笼都难找。” 冬麦没想到自己娘竟然这么夸自己,听得人脸红,她忙说:“娘,你别说了。” 谁知道沈烈却道:“婶说得是,我也觉得冬麦真好,以后她嫁给我,我肯定好好对她,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胡金凤到了这个时候,真是再也没有不满意的,沈烈这个人挺实诚的,也能干,人家倒腾树苗啥的,这就说明人家有想法,自己女儿嫁给这样的一个,肯定不会吃亏,就算沈烈没什么家底,可日子总能好起来。 当下又问了几句,问沈烈的打算,沈烈便说了自己打算做羊绒生意,胡金凤稀罕:“那个生意可麻烦了。” 于是沈烈大致介绍了下,胡金凤就更满意了,接着沈烈说过两天再来正式上门,胡金凤便说:“先走动走动吧。” 沈烈听这话,明白胡金凤还想考察,她再满意,也觉得应该考察考察,当下也不急,自然连声说是。 最后胡金凤说:“冬麦,你送送沈烈。” 冬麦点头,便去送了,送到大门洞前,走到院子里没人看到的角落,她无奈:“你可真会哄人。” 把自己娘哄得心花怒放。 沈烈一脸无辜:“不是哄,我这是说实话,怎么,你不信?” 冬麦:“我信不信的,你都这么说了。” 沈烈:“我不说点好听的,怎么让丈母娘高兴?” 冬麦便软软地瞪他一眼:“谁是你丈母娘!好了,你走吧。” 大门洞里有些暗,朦胧昏暗的光线中,沈烈低头看冬麦,他能听到她细碎的呼吸声,还有眼睛中清澈的水光。 夜色迷离,可她的眸光如此清亮。 他就这么看着她,听她细腻柔软的呼吸,觉得那气息中都透着甜美。 他不舍得走,想多和她说说话,哪怕她那样软软地瞪自己一眼,都觉得挺好。 不过他还是笑了下:“好,那明天见。” 最后那几个字,声音很低,悠长清沉,让人回味。 冬麦便觉耳根泛红,满心都是酥酥的,她低头,小声说:“快走吧。” 第 47 章 第 47 章 第47章晨间的鲜花 沈烈走了, 冬麦进了屋,她爹她娘自然围上来, 好生一通问, 冬麦便把这次过去路奎军那里遇到他的事说了,又说他要去做结扎。 “没做成,但人家有那个意思, 我觉得他不是对我演戏, 是真的要结扎,我信他。”冬麦这么说。 听到这话后, 江树理点头:“行, 这人还行, 不过咱也不能先急, 得看看人家那边的动静, 咱自己先把冬麦的嫁妆准备准备。” 冬麦的嫁妆当时都拉回来了, 拉回来后一直放在西屋里,用塑料油布盖着呢,现在需要归置归置。 当晚, 胡金凤又和冬麦说了许多话, 说着说着哭了:“我可算是放心了, 要不然总觉得发愁, 愁得慌。” 冬麦便抱紧了胡金凤。 平时胡金凤没提过这个, 她多少猜到,但没想到她愁成这样, 想想其实挺难受的, 父母年纪大了还让她们操心。 不过好在, 有沈烈,她以后嫁给沈烈, 他们可以放心了。 江春耕是吃过晚上饭过来的,他来了后就皱着眉头:“冬麦和沈烈?我就知道沈烈那小子不安好心!” 胡金凤见他这样,直接让冬麦回屋去:“你回去,我和你哥说。” 冬麦不想走,想留下。 谁知道江春耕和胡金凤都让她回去,她没法,只好进屋,临走前说:“娘,哥,你们可别因为这个吵吵,有话好好说。” 冬麦走了,江春耕绷着脸:“娘,那个沈烈穷着呢,他就是胡折腾,以前攒两个钱全都在娶孙红霞时折腾没了,现在他手里有什么?别看他弄那个树苗,能挣几个钱!我听说他家房子都是好些年的,有些地方都漏雨,这种人家,你怎么让妹嫁?再说他花心,他们村还有隔壁村,好几个喜欢他的。” 他早就打听清楚了,所有他妹身边的男人,他都打听了一清二楚。 胡金凤听得直叹气:“你啊你,至于吗,沈烈这么好一孩子,把冬麦托付给他,我放心,你嚷嚷这个有什么用,你能做得了冬麦的主吗?” 江春耕:“冬麦那里,我会和她谈,但是你这里,你首先就不能同意。” 胡金凤好笑:“你说啥话呢,冬麦愿意,我还能拦着不成?再说了,你不让冬麦嫁,那以后呢,以后怎么办?你能护着冬麦一时,能护得了冬麦一辈子?再说了,你知道别人怎么说吗,你知道你媳妇怎么想吗?” 这些话,只说得江春耕难受,憋得脸通红:“娘——” 胡金凤:“你回去好好想想,别在这里给我大呼小叫的。” 江春耕只好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还是不痛快。 他心里其实隐隐有感觉,妹妹喜欢沈烈,他早就感觉到了,他根本拦不住,但是就这样便宜沈烈那小子,真是不痛快。 他就这么回家去,回去进了家门,谢红妮正逗着满满玩,连看都没看江春耕一眼,江春耕进了灶房,把里面的锅碗洗了。 洗了后,谢红妮才问:“冬麦和那个沈烈?” 江春耕点头:“嗯。” 谢红妮:“那也不错,不过我琢磨着,冬麦结婚了,那她以后挣的钱,咱就没份了。” 这话听得江春耕刺耳:“你脑子里除了钱还有什么?冬麦容易吗?就这,你还要惦记冬麦的钱?” 谢红妮疑惑:“你生啥气,这都是之前说好的啊,冬麦的钱,有三成是咱们大家伙的!” 江春耕看着谢红妮那理所应当的样子,更加不痛快了,抱起满满:“走,满满,咱进屋睡去。” 谢红妮看他不理自己,哼了声;“这什么人哪!” 她以前并不这么和江春耕说话,但现在怀了身子,就没了忌惮。 冬麦回到自己所住的耳房后,依然竖着耳朵听动静,好在那边没什么大动静,听起来也没怎么吵,她才稍微放心。 想了想,其实哥哥这里也不用担心,大哥平时最疼自己的了,自己要嫁,他最后也说不上什么,只不过之前对沈烈不满,刚开始有些恼那是肯定的。 但大哥撒撒气,面子上过去了,也就没事了。 她回想这件事,回想沈烈对自己的种种,这八字还没一撇呢,他就要把他的钱拿出来给自己做买卖。 冬麦并不会用他的钱,但她可以感觉到,沈烈和别人不一样的,沈烈待人实诚,他是真心想和自己过日子。 离婚后,她其实对于自己再找一个并不抱什么希望了,包括陆靖安那里,回想下,其实从一开始自己就知道,可能性并不是太大。 但是现在好了,她遇到了沈烈,或者说,她重新认识了沈烈,她愿意接受沈烈了。 和沈烈在一起,好像什么都不怕了,甚至别人说到她脸上,也没什么好怕的,他会护着自己。 这让她心情愉快起来,觉得周围一切都是明亮的,连院子里母鸡咕咕咕的叫声都变得清脆悦耳。 她便出去,故作无事地喂鸡,喂鸡了,又拿出来之前割好的青草来喂兔子。 她的小兔子啊,如今更加肥大了,成了一只又懒又胖的兔子。 冬麦想起这只兔子是沈烈捉来的,捉了后送给自己,她忍不住将白胖胖的兔子抱出来,抱在怀里,甚至狠狠地亲了一口脑门。 兔子无辜地看着它,红眼睛很是茫然,完全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这时候,谢红妮领着满满进院子了,她看到冬麦,笑着说:“冬麦,你那买卖怎么样,今天做得还顺利吧?” 冬麦:“挺好的。” 说话间,满满松开谢红妮的手,过来冬麦这里,冬麦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她虽然不太记得自己大哥小时候了,但是她觉得,满满很像大哥,她很疼爱这个小侄子。 她笑着说:“满满,进屋找你奶奶要糖去,姑姑今天带来的喜糖,人家结婚的喜糖,陵城买的好糖,快去。” 满满听了,欢快地跑进屋子里去了。 谢红妮便站这里和冬麦说话,笑着问起她今天怎么样:“明天人家结婚,肯定得有剩下的什么肉啊菜的,一般这种都是回头给帮忙干活的分分,你看到了,也别舍不下面子,该拿就拿。” 冬麦听了,看了她大嫂一眼,淡淡地说:“嫂,你说啥呢,我可不算是帮忙的,我是人家花钱请的,既然是拿了人家钱,总不好随便要人家什么东西,人家给是情分,人家不给也没啥,我怎么好意思自己直接拿。” 谢红妮便有些讪讪的:“我也就随便说说,一般不都这样嘛。” 谢红妮又问起来沈烈:“你和那个沈烈,到底咋回事?看着能成吗?” 冬麦:“反正现在有这个意思,能不能成,也得看机缘,毕竟我是这情况,大嫂你也知道。” 谢红妮看着冬麦,她就有些纠结。 小姑子人还不错,她和小姑子相处得还算可以,但是自从那天听了那个传言后,她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觉得春耕对这个妹妹也太好了吧。 因为这个,她是盼着冬麦早点嫁人,免了这个祸害。 可是现在有了指望,事情到了眼跟前,她又开始犹豫了,如果冬麦嫁人,那以后她挣的钱,还能有娘家的份吗? 冬麦看着谢红妮在那里犯愁,多少猜到了自己大嫂的心思,不过她也没说什么,她如果真嫁给沈烈,不会寄住在娘家,到时候大哥大嫂好好过日子,她这个外嫁的闺女远香近臭,也就没事了。 至于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分兄嫂了,也就是私底下孝敬孝敬爹娘,三不五时买点好吃的。 第二天,鸡叫头一遍的时候,冬麦便爬起来了,稍微洗漱后,给自己衣服上戴了昨天拿回来的小红花,骑着车子就出门了。 出了东郭村那条小道,往大道上走的时候,看到一个骑车子的人影特眼熟,仔细一看,果然是沈烈。 这个时候,除了早起扛着锄头的农人,乡间小路上并没什么人,东边泛起一丝浅淡的光亮,沁润着半蓝不白的天。 沈烈也看到了她,扳了下车铃铛,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响声。 冬麦抿唇笑了下,骑着车子近前:“你怎么在这里?” 沈烈:“在这里等你,我和你一起过去路家村。” 说话间,他便将一捧小花递过来:“给你这个。” 那是一束二月兰,紫里泛着白,说大不大,乡间到处都是,但现在被采起来,聚在一起,许多的小兰花拥簇在一起,带着剔透的露珠,一团紫气倒是让人看着喜欢。 她忍不住低首嗅了嗅,乡间青草和泥土是略带着腥味的清新,纯净到让人心旷神怡,一团紫的小花儿有着一股独有幽香,很轻淡,也只有这么凑近了才能闻到了。 她喜欢地捧着:“你这是多早起来了,竟然还有闲工夫采这个?” 沈烈含笑凝视着她:“也不算早,看到那边有不少,就采了一些,正好在这里等你。” 冬麦:“怪我,到底是有些晚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过去,免得耽误了人家的事。” 沈烈便接过来那捧二月兰,给她夹在了车把铃铛中间。 冬麦便看到他半挽起的袖子,露出一小截手臂,他的手臂是夏天成熟小麦的颜色,那是被太阳晒过的干净清爽,好像能闻到一股清冽的麦香,他指骨很长,看上去很有力道。 他帮她卡好后,笑着说:“这样就不会掉了,走吧。” 冬麦目光从他手上移开,脸上微红,点头轻轻嗯了声。 晨间的清风吹着她的发,车把上的二月兰便随风招展,紫色的小花儿摇摇摆摆的,幽香一直萦绕在冬麦鼻间。 冬麦抿着唇,想着刚才他伸手为自己卡住小花儿时的体贴,还有他笑起来的温和和灿烂。 她想,他真好,好得让她心花怒放。 和他在一起,她并不担心将来哪一天他变卦了,一点不担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想去做结扎手术,而是因为他这个人。 他正直善良,待人诚恳,孙红霞坑了他,他只是要回了彩礼,他的战友没了,他要把自己的补贴给烈士遗孀和孤老用。 往狭隘来说,她应该去计较他对别人的好,因为这些好损害了自己的好处,可是往好里想,这样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人品靠谱,哪怕有一天自己和他因为别的什么事过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对不起自己。 做不成夫妻,也不会成为敌人,他不会像林荣棠那样歇斯底里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更不会像陆靖安一样没有担当地左顾右盼。 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有他做人的担当,这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品质,这些甚至比他对自己的喜欢更带给她安全感,让她放心。 第 48 章 第 48 章 第48章提亲 一路上紧赶慢赶, 到了路家村的时候,倒是也还好, 路家人已经去迎亲了, 院子里只有那些帮忙的,男的大多蹲在大门口抽烟,女的在屋子里忙着布置新房子, 分红花什么的, 冬麦径自过去了厨房,几个帮忙的厨子差不多到齐了, 便忙起来。 一切还算顺利, 等到中午, 新媳妇差不多被接到进家门, 也准备好了, 桌子摆开时候, 牛金柳过来一趟,她这个当嫂子的今天忙得不轻,为了这个, 后院的梳绒机都已经停了, 让梳绒机上的工人也都过来帮忙。 冬麦便给她介绍:“每桌是十五样菜, 其中猪身上出五样, 鸡鸭鱼各一样, 荤菜占了八样,剩下七道素菜, 是四热三凉, 到时候咱们这些菜, 摆盘也可以讲究下,我已经给端菜的说了这个怎么摆。” 冬麦大致比划了下:“嫂, 你看还有哪里不合适的,咱再调整调整。” 牛金柳哪里还有不满意的,她太满意了,笑得合不拢嘴:“挺好,挺好,比我以为的好多了,今天咱们来吃酒的客人,公社里的,还有陵城的朋友,那都是见过世面的,之前你哥说在村里办酒席,我还有点担心,怕跌份,现在看,咱比在陵城办看着更有洋气上档次,真比我想得好多了!” 看看这猪头肉,都是装木桶里慢慢蒸出来的,怪不得厨房从昨天忙到现在,每道菜那都是功夫啊! 冬麦看牛金柳满意,也就松了口气,她头一次办,又办得花样挺多,真是怕出什么幺蛾子,现在牛金柳满意,她就放心了。 这时候有人喊牛金柳,好像是哪里缺一个什么东西,牛金柳着急忙慌过去了,冬麦便指挥着大家,开始准备上菜了。 菜陆续上去,冬麦从厨房里往外看,看大家脸上的表情,看大家的反应,那样子应该是挺满意的,她听到有人赞叹,还有人问起来说这是啥菜,怎么见都没见过。 她听到有人夸说人家老路家娶媳妇,这饭菜就是和一般人家不一样。 冬麦更加舒了口气。 谁知这时候,牛金柳急匆匆地跑来了:“冬麦,现在赶紧做个面条来得及吧?有个陵城来的领导,平时和你哥走得还比较近,人家家里都吃面条,吃不了馒头,据说是以前挨斗,被饿得狠,吃馒头急差点噎死,这事你哥和我提过,我昨天还记得,打算和你说,结果太忙,竟然忘记了,你看看赶紧弄点啥吧!” 冬麦:“行,这个不难。” 想了想,她把之前煮烂的那些鱼,拆肉去骨,和入面中,又用鸡汤来揉,利索地擀成面,之后用小刀那么一划拉,成了细条,扔进了鸡汤蘑菇汤里滚,不过片刻功夫,这面条就热气腾腾地冒着香味了。 牛金柳心里正急,都没离开厨房,眼瞅着就做出这么一碗面,都看呆了。 心想,人家老本行是鱼汤面,果然名不虚传哪! 路家这一次婚宴上的菜,谁吃了都夸,别说是乡下的亲戚了,就是城里来的,都赞叹连连,据说里屋的贵宾席上,那都是金贵客人,是路奎军亲自陪着的。 当时人家吃着这菜就夸:“你这是从哪里请来的厨子,是从陵城专门挖过来的,哪家的啊?这菜真不错,你们看这红烧肉,肉的切法都是有讲究的,反正,而且没锋楞,现在没吃过的人,哪懂得这讲究,这可是老讲究!不说别的,就这肉的切法,一看就是行家!” 大家都笑了,说没看出来,你倒是挺讲究。 那人叫王元德,家里有点背景,见识也多,当下继续道:“你们不懂啊,真不懂,你看这肉,肯定不是用糖,用糖没这个味儿,人家估计是用秋油,一般人根本不懂这个,一般人也吃不出来这饭菜的好!” 他这一说,大家都稀罕起来,想想好像是不一样,都问路奎军:“到底是哪里的大师傅?” 路奎军就哈哈笑:“是我们乡下村里的,随便找的。” 王元德就惊了:“随便找的?村里人做饭这么好吃?” 路奎军更加笑了,便说起来这事来,说人家是祖传手艺,以前做鱼汤面的,现在帮着来料理酒席。 于是一桌子都赞叹,说人家这手艺真好,去陵城的话,肯定能火。 路奎军看看旁边的沈烈:“能不能去陵城,这个得问我小老弟了。” 于是大家都看向了沈烈。 沈烈笑了:“等她以后有机会,一定去,到时候还要仰仗各位给捧人场。” 一桌子人全都纳闷了:“为啥?这是沈烈家里的长辈还是啥?” 这话一出,路奎军哈哈笑,沈烈也笑。 大家被笑懵了,路奎军才解释:“今天给咱们做菜的是小姑娘,人家正和我兄弟谈着对象!” 啊?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一小姑娘这么厉害?” 路奎军:“那是当然了,所以我们乡下农村藏着能人。” 一时大家好一番惊叹,赞不绝口。 冬麦虽然不知道贵宾席那边的动静,不过猜着也知道大家都挺满意的,心里也喜欢,靠着这一次,她也可以多张罗一些给人家做席面的生意了,就算别家给钱不如路奎军家痛快,但做一次,也顶她好些天在外面风雨里摆小摊了。 到了酒席快散的时候,外面供应差不多了,她也就和厨房里的厨师帮工的一起随便吃了点,吃完后,亲戚也快走光了,大家在那里收拾残羹冷炙,归拢剩下的食材。 冬麦让人分门别类,能存放的,怕坏的,都分开放。 收拾完后,天也晃黑了,路奎军牛金柳便请大家伙一起吃个晚饭,庆祝一下,也算是感谢大家的帮忙。 吃过饭,牛金柳把冬麦叫过去,塞给冬麦一个红包:“妹子,这次咱的酒席,我特满意,老路也特别满意,你都不知道那些城里来的客人他们怎么夸你,他们还以为你是陵城哪家饭店的大厨子呢。这是嫂给你准备的谢礼” 冬麦拿过来红包,本要打开,却被牛金柳按住了手:“多少你不要介意,收着就是了,别嫌弃,也别推脱,今天咱家办喜事,咱不兴推脱那一套。” 冬麦:“那谢谢嫂了,这一次能过来帮着做宴席我也挺高兴,以前没做过,这次做好了,我以后接别的生意也有信心了。” 牛金柳:“这个你不用愁,就怕你累着,不然老路那里知道有啥生意,都介绍给你。” 冬麦笑着猛点头,脆声道:“好啊!” 牛金柳又塞了冬麦一大兜子食材,排骨牛肉什么的,冬麦谢过,倒是也没推辞,准备回家。 离开的时候,她本来还想等等沈烈,不过看样子,沈烈好像在忙别的,据说是这次来的有一个工商部门的,在和人家聊天,一时抽不开身。 冬麦便想起沈烈说的,关于以后羊绒的政策问题,她想,多和人家了解了解总是好的。 当下也就不等他了,收拾自己的东西,将肉绑在自行车后座上。 早晨过来后,她把那捧二月兰随手找了一个盆用水泡着了,现在看还挺新鲜,她便拿出来,重新夹在车把上,之后骑着车子回去。 快进村的时候,赶巧她遇上了孙红霞。 孙红霞将她拦下来:“冬麦,我知道你心里对我不满,可我有正事和你说。” 冬麦:“啥?” 孙红霞:“你是不是和沈烈搞对象了?” 冬麦:“是又怎么样?” 孙红霞盯着她车把上的二月兰,猜到怎么回事,眼里就有些失落,不过还是笑着说:“真没想到啊,当时你还劝我和沈烈别离婚,我还说你愿意你去嫁,没想到你真要嫁,该不会那个时候就看上了吧?” 如果是以前,冬麦也许会被激怒,会觉得这人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过现在,她平静多了。 她笑望着孙红霞:“那我还怀疑,你是不是早就看上了林荣棠,一见钟情,所以才非要和沈烈离婚,你说是不是?” 孙红霞便拉下了脸:“你别胡说。” 冬麦:“我就随便说说,你干嘛当真?” 孙红霞无奈地看着冬麦:“冬麦,我今天拦住你,其实是想和你说几句知心话,你听也好,不听也好,我是真心的。” 冬麦:“你说。” 孙红霞再次看了一眼那束二月兰:“沈烈这个人,表面上看还挺正经的,其实不是什么正经人,而且他瞎折腾,以后日子肯定过不好,我建议你还是再考虑考虑。” 沈烈以后会倒霉,会穷,孙红霞以前觉得,冬麦和沈烈凑一起也挺好。 可是昨天看到沈烈和冬麦一起骑着自行车,她便怎么看怎么别扭,别扭死了。 今天看到冬麦车把前的二月兰,她凭直觉,想着估计是沈烈送的。 想到那么一个自己曾经努力讨好过的男人竟然这么讨好冬麦,她便难受得要死,心里泛酸,她发现自己虽然不想嫁给沈烈,但是又看不得沈烈娶别人,毕竟那个时候,她是真心喜欢过沈烈啊! 冬麦看向孙红霞:“红霞,以前我劝你不要离婚,其实我也是被迫无奈才去劝的,我根本不知道沈烈有什么好的,甚至也不觉得他好看。” 孙红霞:“他确实没什么好的。” 冬麦:“可是我现在慢慢和他接触下来,越来越觉得他的好,我不觉得他不是正经人,也不觉得他瞎折腾,至于以后日子过好过不好,那是我和他一起努力出来的,而不是他自己就能决定日子过好过不好。” “就算过不好,那我自己也有问题,所以我能接受。” 孙红霞一怔,这是啥意思,冬麦这是对沈烈死心塌地? 冬麦:“所以你不用劝我,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你既然劝我,那我也好心劝你一句,林荣棠家看着光鲜,但是嫁进去,日子未必就能过舒心,我也劝你好好考虑一下再说。” 孙红霞一愣:“你这人咋这么倔呢!说不通!” 冬麦一笑:“所以你别劝我,我也不劝你,你有你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 这话过后,两个人骑着自行车,一个往西,一个往东。 冬麦想,她确实挺佩服孙红霞的,但也确实永远无法和孙红霞成为朋友。 她们都希望能有钱,能过富足的生活,都尽力地朝着美好的方向努力,但却永远走不到一条路上。 回到家里后,胡金凤正在门口拿着簸箕颠豆子,陈年的豆子,放置时间长了里面有些小米虫了,她一边颠着一边和邻居说话。 看到冬麦来了,便放下来:“冬麦,今天咋样?” 旁边的邻居也翘头,笑眯眯地看着冬麦车把前的那束花:“冬麦又挣钱了啊!” 胡金凤随口笑了:“挣啥钱,就是辛苦捞一点,她一个闺女,能有啥钱!” 说话间,和冬麦进屋了;“瞧你,累得不轻吧!” 冬麦将二月兰取出来,找了一个废弃的玻璃酒瓶,灌上水,插进去了,又把那些东西给胡金凤看。 胡金凤咂舌:“这都是好牛肉,人家可真大方!” 冬麦笑着说:“今天是挺累,不过客人都满意,以后凭着这个,估计也能拉到别的生意。” 说着从衣服兜里掏出来红包:“人家给我一个红包。” 红包沉甸甸的,她感觉有点多,打开后,竟然都是十元一张的大团结,讨吉利,人家都是发崭新的钱,冬麦数了数,有二十张。 她便觉得有些烫手了,人家直接给二百块,这有点太多了,比最初说的翻倍了。 胡金凤也看到了,喜出望外:“竟然给了二百!” 冬麦:“是,有点多,当时说好的一百块,没想到竟然多给这么多,人家待人真好,也是照顾我的意思呢。娘,你说这怎么办?” 胡金凤:“这是人家包的红包,也有讨喜的意思,你还回去,反而不吉利,先收着吧,记住人家这个情分,以后有机会还回去。” 冬麦想想也是:“好,那先这么着吧。” 胡金凤;“多出来的一百块,你自己留着吧,本来说好的一百块,人家多给你一百,那是情分,也是你辛苦赚来的,以后还得还人家人情呢,这人情债是你自己身上的,别人没法帮你还,所以这多出来的一百,你自己留着。” 冬麦:“娘,你说得是,那这一百的事,咱们谁都别提,免得又闹气。” 胡金凤:“那是当然,其实这次的事,咱家也没帮你多少,平白得三十块,都是委屈了你,再多给,那就是吸你血汗钱了,做人哪能这样呢!” 冬麦笑了下:“娘,都是一家人,平时我吃亏一点也没什么,我这脾气,就是别太让我为难,我就可以。” 当然了,太过分,她受不了了,可能一下子就爆发了。 这个时候胡金凤又问起来沈烈那里,冬麦便说了,今天太忙,没顾得上说话。 胡金凤倒是觉得挺好:“人家忙着酒桌上认识人,长些见识,这是好事,这说明他能干,我看他以后有前途,也就是那不长眼的孙家,整天说人家不好,这不是故意抹黑人嘛!” 冬麦:“管他们怎么说呢!” 胡金凤:“我如今没别的指望,就盼着你能嫁个好人家,好好过日子,没孩子大不了以后抱养一个,那样我也就安心了。” 冬麦:“娘,你放心好了,我对他有信心。” 说完,她又道:“我现在对自己也有信心。” 见识了林荣棠,经过了陆靖安,她还有什么怕的。 沈烈这个人做事雷厉风行,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东郭村了,请了一个媒人,是松山村的王二婶,这位王二婶当年还曾经让冬麦过去劝孙红霞,现在又来给冬麦和沈烈做媒。 她自己刚开始也有些尴尬,不过沈烈和她说了一番,许了好处,她便喜滋滋地应了,之后沈烈又和她叮嘱许多,她都一一记下来。 其实关于这事,乡下人,哪那么多讲究,有媳妇能娶就挺好了,谁管别的? 有钱人才讲究那么多,穷人一家子穿一条裤子的,管你谁跟谁! 王二婶和沈烈骑着自行车来的,一进东郭村,自然有人认出来,于是都知道,是松山村的沈烈,就是过去孙红霞的那个女婿,过来向冬麦提亲了。 孙红霞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正好去挑水,挑水回来,两水桶在扁担上一路晃悠,正晃悠着,就看到王二婶和沈烈。 其实最先看到的是沈烈,接着就是他手里提着的那一条肋排,这年头猪肉挺贵的,肋排更贵,那么一大长条,那得多钱! 她接着又看到了沈烈另一只手还提着别的,反正挺多东西的,肯定不便宜。 她心里顿时不好受了,她便看向王二婶,她和王二婶挺熟的,曾经请王二婶帮忙找王秀菊说合。 王二婶一眼看到孙红霞,便笑了:“哎呦喂,这可真是巧了,前几天你让我说林荣棠,这几天沈烈让我说冬麦,你说你们这两口子啊!” 孙红霞一听这话,顿时尴尬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心里便有些怨恨王二婶,我是请你帮忙,可是这种话,你能随便说出来吗? 周围好几个,都知道孙红霞和沈烈的那点事,也都好奇打听。 “啥?红霞去找你说林荣棠?那不是冬麦之前那个女婿吗?” “红霞她娘一直说相了一个好女婿,那就是那个林荣棠了?怪不得一直藏着掖着。” 孙红霞辩解不得,又觉得没脸,挑着担子站在那里,倒是拿眼去看沈烈。 沈烈一脸淡漠。 孙红霞便对王二婶说:“二婶,你说啥呢,哪可能!” 王二婶得了沈烈好处,当然得说,拼命地说,大庭广众之下使劲说,孙红霞的名声她可不在乎,沈烈许她五斤猪肉呢,五斤猪肉那得是多大一块! 于是王二婶继续说:“咋不可能,我们村都传遍了,说你每天都去伺候我们村荣棠,不是要给人家当媳妇你是干嘛?” 孙红霞顿时气得不行了,这个王二婶凭什么这么说,她是去照顾了几次,但都是偷偷摸摸去的,村里知道的也没几个吧! 这时候村里好几个找王二婶打听事的,王二婶摆摆手:“我先过去冬麦家了,回头再说。” 王二婶说着话就和沈烈走了,倒是留下村里几个站街上没事的闲人,在那里笑着问孙红霞:“你那个相亲的就是林荣棠啊?” 孙红霞没好气:“不是!” 然而谁信啊,大家现在都认定了,孙红霞原来肖想之前冬麦离婚的女婿林荣棠。 这次王二婶和沈烈进门,拎了一长条肋排,两瓶西凤酒,四封农村惯用的油炸糕点,还有两袋子奶糖。 王二婶先说明了来意,笑呵呵的,不过看到江春耕后,还是脸色微变了下,她可知道这位,是个能打的主儿,想着以后必须躲着。 沈烈进屋后,姿态摆得低,说话诚恳,胡金凤和江树理本就对他满意,现在看了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江春耕却一直摆着一张臭脸,谢红妮给他使了好几次眼色,他还是那样。 沈烈对此无视,江春耕不把他打出去,他就赢了。 王二婶怕江春耕,便坐在胡金凤旁边,一直和胡金凤说话,夸沈烈如何如何好,胡金凤听得高兴,连连点头。 满满开心地偎依在胡金凤怀里,嘴里含着沈烈带来的糖。 冬麦躲在厨房,忙前忙后,后来谢红妮和冯金月也过来帮忙,三个女人整治了一大桌子菜往上端,胡金凤又叫了一个本家的婶子,算是帮着一起接待。 江春耕将其中一瓶西凤酒开了,四个男人各自斟了一点,尝了口,都说好喝。 王二婶又夸沈烈能干,说就缺一个媳妇了。 本家婶子也就夸冬麦能干,能干活,能挣钱,长得也好看,脾气也好,几个村就没见过这么好的闺女! 于是双方彼此夸对方,换着继续夸,夸过后就说这是天生一对。 双方吃也吃过了,喝也喝过了,差不多该谈正事了,胡金凤便让儿子媳妇都先回去了,留了本家嫂子,王二婶,还有沈烈,大家一起谈。 冬麦其实想听听。 她知道一般这种场合,都是明码讨价还价的时候,为什么要叫一个本家嫂子来,就是一些自己不好说出口的话,对方得帮着说,提彩礼,提一些细枝末节的。 她知道沈烈挣两个钱不容易,也就是卖树苗挣了那不到一千块,现在弄了一批羊绒帮着捡,还不知道挣几个,接着得带自己买衣服置办东西,还得准备办喜事,处处都是钱,他手里能有多少余头? 只是她却不好凑前,也不好说话,只能出去,出去老躲厨房里也没意思,便干脆过去胡同里走走。 一走出去,就看到她两个嫂子在那里说闲话。 谢红妮看她,便忙拉着她的手:“冬麦,他这就上门提亲了,你真相中他啊?” 在外面胡同里,冬麦也不好说什么,只是淡淡地道:“我自己没什么,关键看爹娘的意思。” 谢红妮当然知道她是说客气话呢,便又问:“他家里到底怎么样,我听人说,他家穷着呢,之前因为孙红霞,家底都折腾空了。” 冬麦摇头,一脸不懂:“这个不知道啊,我没问过,他也没说过。” 谢红妮:“你咋就一问三不知呢,你说你最近也挣了一些钱,回头你嫁给他,这些钱呢,咱家不是白白嫁一个闺女还送一堆钱啊!” 冬麦听出嫂子的意思了,仿佛她带着那些钱嫁给沈烈,是便宜了沈烈,可是那些钱本来就是自己挣的,自己挣的,带过去和沈烈一起过日子,不是正理吗? 她已经分给娘家三成了啊。 她便笑了了下,眼里已经带了几分凉意。 平时嫂子已经有些贪了,她并不在意,都是小事,一家人犯不着太计较,没到她的底线她可以忍,但是手头这点钱,是她辛苦给自己攒的,她看得牢,可不会随便让步的,当下便道:“嫂,你这是啥意思,我是一个物件还是一个人,我带着我的东西嫁出去,怎么就便宜别人了?” 谢红妮一愣,忙解释道:“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你怎么着也算咱家的闺女,你手里的钱就是咱们家的——” 冬麦:“我手里的钱就是咱大家子的,我拼死拼活干活就是为了给咱江家挣钱,我出嫁的时候,不配手里有积蓄,就该空着口袋出门免得便宜了别人?因为我是闺女,所以我再挣钱,那也是为了当牲口给哥嫂卖命的?还是说,嫂子盼着我干脆别嫁出去,一辈子留在家里给大家伙挣钱?” 谢红妮顿时不知道说啥了,这冬麦,脾气怎么这样?说话竟然这么难听,把人想得太坏了! 冬麦又一笑:“当时说好我七大家三,大家都没意见,我以为我辛苦挣的钱补贴了大家,大家再没什么说道了,敢情嫂子觉得我这七还是大家伙的,那嫂子还不如直接说了,我这当小姑子的,就把钱都给了嫂子,自己一穷二白,倒是落得干净。” 谢红妮听着这不像话,传出去江春耕那里还不骂自己,急忙辩解:“我不是这个意思,冬麦,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 冬麦:“嫂子,你没说过这话,你意思是说,那七成是我的,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你管不着,对吧?” 谢红妮喃喃地道:“差不多吧……” 冬麦点头:“那就是了,我手里也许有几百,也许有几块,可是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还真轮不到别人来叨叨我,嫂子肚子里有孩子,我不愿意和嫂子起争执,嫂子是个明白人,咱一家人和和睦睦,那我就放心了。” 谢红妮分明不是这个意思,她心里有一百个心眼,但是她发现冬麦这个人说话怎么这样?把她该说的话都给说了,堵住了她的后路,这还让她怎么抱怨? 冯金月从旁看着这一幕,她便想起自己男人说的,说别看冬麦平时性子软,那是她脾气没上来,上来了,谁都得怕她。 她原来不信,现在倒是有点信了。 谢红妮心里憋屈,还是惦记钱,但话都被冬麦说了,少不得咬牙说:“是,冬麦你说得有道理。” 冬麦又说:“大嫂,你懂道理,知分寸,不会去想不该自己的,那就太好了,咱们这么一大家子,就怕那些蠢的,非得人心不足蛇吞象,惦记不属于自己的,回头还不是闹一肚子气,幸好咱们江家没这样的,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闹腾呢!” 说完,径自进屋去了。 倒是留了两个嫂子,冯金月看看谢红妮,是觉得有些好笑,又不好笑,只能憋着,谢红妮脸上燥热,怎么都不自在,最后一跺脚,走了。 第 49 章 第 49 章 第49章订亲2 冬麦进去院子里的时候, 屋里还聊着,冬麦走进去耳房, 路过窗户, 想着听听,然而只能听到零星,又不好太靠近了, 只能作罢, 回去耳房自己屋里。 随便收拾着东西,不过耳朵还是支棱着。 之后, 好像听到门响, 她忙凑窗户跟前要看, 这个时候就听到她娘喊她, 她应了声出去, 这才知道沈烈和王二婶要走了。 她假装随意地扫过沈烈, 却看到沈烈正对自己笑。 她脸上一红,心里明白事情应该比较顺利,便忙收回目光, 安静地站在胡金凤身边。 王二婶和胡金凤热络地说话, 说着接下来的打算, 说得特别亲热, 简直仿佛成亲戚了一样, 沈烈安静沉稳地站在一旁,偶尔答话, 说话恭敬礼貌, 确实好一副听话女婿的样子。 等终于送出去了, 胡金凤满意地道:“要了三百彩礼,不算多, 但也可以了。” 冬麦抿唇笑了下,她算着,三百彩礼是沈烈能够承受的,这样也好。 谁知道一抬头,她猛地意识到不对:“我哥呢?” 胡金凤:“刚还在这儿呢,怎么不见了——” 她话说到一半,冬麦就意识到了:“哎呀,他肯定是去找沈烈了!” 说完这个,她也顾不得矜持了,赶紧往外跑。 这是要打起来吧? 沈烈和王二婶骑着自行车,东郭村西郭村都不少看热闹的,沈烈大大方方,认识不认识的,都和人家打个招呼,倒是弄得大家一愣,又有些不好意思。 两个人骑车出了村前那条道的时候,就见前面煞气腾腾站着一个人,还能是谁,自然是江春耕。 沈烈见了,知道这一出也该来了。 这位大哥如果不来,他反而觉得不对劲了。 他便对王二婶说:“二婶,你先骑车回去吧,我晚一会回。” 王二婶害怕江春耕,一看到就害怕,两腿发抖那种怕,她忙说;“行,行,这是你大舅子,你们好好谈!” 说着这话,她突然想起之前江春耕揍林荣棠,沈烈好像得罪过这个大舅子?只不过那个时候大舅子还是林荣棠的大舅子。 王二婶心想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农村人一般谁得罪大舅子,更何况你这媳妇还没进门。 所以你当初得罪人家林荣棠的大舅子,现在大舅子成自己的了,只能自己硬着头皮上了吧。 她同情地看了他一眼后,便骑着车子溜溜地跑了。 王二婶走了,沈烈便笑着说:“大哥,你是还有什么要嘱咐的,你说,我听着。” 江春耕却不说话,仰着下巴,站在那里,把沈烈好一番打量。 沈烈站得笔挺,任凭他打量。 江春耕:“你和我妹啥时候开始的?” 沈烈:“她离婚后。” 江春耕不屑地道:“你帮着林荣棠,你还有脸想娶我妹?” 沈烈很无奈:“哥,前些天我不是才揍了林荣棠吗?” 江春耕:“可当时你帮着林荣棠了!” 沈烈便不辩解了,他承认:“是我的错,我当时不该帮着林荣棠,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江春耕:“少来!沈烈我告诉你,我妹之前受了许多委屈,不容易,她嫁给你,你如果让她受半点委屈,我才不管别的,我拿刀宰了你!” 江春耕说这话的时候,一脸横。 沈烈相信,相信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做事冲动蛮横,为了亲人可以不讲道理不计后果。 不过江春耕说这话,其实已经默许了冬麦嫁给他了。 他便点头,郑重地道:“哥你放心,我尽我所能对她好,不让她受委屈。” 江春耕呵呵冷笑了一声:“你过来。” 沈烈往前迈了一步。 江春耕招手:“再进点。” 沈烈又迈前一步。 江春耕陡然伸出拳来,狠狠地揍在沈烈胸口。 “这算是提醒你,对我妹妹好点。” 冬麦急匆匆地追过去,跑得气喘吁吁,老远看到自己哥哥和沈烈站在那里,她也不敢近前,怕反而惹得哥哥对沈烈更恼,就从旁看着,后来看到哥哥给了沈烈一拳,但也只是一拳,当下才算放心了。 悄无声息地回去家里,和自己娘说了,胡金凤也松了口气:“接下来,咱就看着怎么把这桩婚事赶紧办了。沈烈那里,家庭情况怎么样,他也说了,之前被那个孙红霞折腾的,估计也没多少积蓄,现在手里能有多钱?我和你爹这里还存着一点,我拿出来三百给他,算是借给他的,他以后再还也行。” 冬麦:“娘,你可别说这话,他既然同意给三百彩礼,那心里应该有数,实在不行,让他去想办法,怎么也没有拿你这里钱的道理,再说了,实在不行,婚事办得精简点,我这是二嫁,也不一定非要怎么大张旗鼓啊!” 胡金凤:“二嫁怎么了,二嫁也不能太委屈,反正怎么也得给你一个像样的婚礼。” 冬麦:“娘,这事回头和他慢慢商量吧。” 接下来,沈烈动作倒是很快,按照乡下的规矩,又过来未来丈母娘家几次,过来送了三百彩礼钱,还送了六瓶酒、六条鱼和六斤枣等,算是正式地把这门亲事订下来了,之后又让人看了日子,说是下个月初六是好日子,到时候就把冬麦娶进门。这个时间有点紧,也就那么十天的时间了,沈烈那里一下子忙起来,收拾家里,置办结婚用品,忙得不行,还得抽空带着冬麦去买衣裳。 婚事定下来后,家里的氛围就不一样了,胡金凤每天高兴得合不拢嘴,说起来就乐,觉得自己闺女找了一个好女婿。 家里其他人也都挺高兴,唯独谢红妮,想说又不好说的,憋得难受,胡金凤冷眼看着,根本没搭理她。 这个时候村里人都知道沈烈和冬麦定亲了,自然说各种闲话的都有,最常听的闲话自然是沈烈原来娶过孙红霞,结果孙红霞这里没进洞房就闹着离婚。 孙红霞她娘陈老丫说,沈烈就是个穷折腾,穷得要命,大家难免猜测,说冬麦嫁给沈烈岂不是要受穷,可看看人家送来的那礼,酒都是一水儿的西凤酒,提来的肋条,那么一整排,看着挺有钱的啊? 陈老丫就说话了:“所以那就是穷折腾啊,打肿脸充胖子,为了娶媳妇要面子,估计老底都要败光了,你说就这种折腾法,以后能过啥好日子!再说了,冬麦不能生,好好一男的干嘛娶她?” 陈老丫这话意味深长,很快闲话便传开来,说啥的都有,甚至有人开始猜,孙红霞洞房前突然要离婚,难道是那个沈烈根本不行?就因为他不行,所以想娶不能生的冬麦,这样谁也别嫌弃谁? 这些话传到了胡金凤耳朵里,自然气得不行:“一群人瞎嚼舌根子,我女婿哪里穷了,哪里不行了,好好的一个人,我看是那个孙红霞配不上,就她那样,还被人家公社里罚款过,她也配?再说了,我看她就是看上了我之前的那个女婿,硬要嫁给人家,要不然好好的干嘛离婚?你说一个女人家,怎么就不知道要点脸,知道人家男人身上不好,眼巴巴地去照顾人家,上次那个王二婶过来,我都问清楚了,人家单身男人一个,她跑去给人家做饭,谁知道是不是给人家暖被窝了!” 这种事,所谓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胡金凤也不是那好惹的,她觉得自己看中的女婿这么好,结果被他们平白这么瞎说,心里能舒服吗? 干脆把孙红霞也拉下水,呵呵,看谁着急! 第 50 章 第 50 章 第50章买新衣 村里人一想也是, 孙红霞是一个没进洞房的,黄花大闺女, 竟然跑去人家男人家里给人家做饭, 这也忒上杆子了! 不过这么一搅和,大家说得更热闹了,东郭村一个女儿, 西郭村一个女儿, 都嫁同一村,还是邻居, 结果现在都离婚了, 两个女人换了换男人, 看上去都要各自成了, 说起来也是好玩, 谁家见过这样的。 事情也是巧了, 就在这闲言碎语中,林荣棠的爹娘回来了,王秀菊一听说自己儿子竟然真得和孙红霞好上了, 气得大骂孙红霞狐狸精勾引自己儿子不得好死。 她对孙红霞, 是看得上又看不上, 看得上是因为觉得孙红霞还是个黄花闺女, 没被沈烈破了身子, 觉得自己儿子占便宜了,看不上则是因为孙红霞家家境一般, 而且还和沈烈闹过那么一出, 如果自己儿子真和孙红霞成了, 那叫什么事呢! 可孙红霞也有孙红霞的手段,她听到这些, 那是正中下怀。 其实她老早前就筹谋这件事,那次她过去林荣棠家里照顾林荣棠,林荣棠当时喝了几口酒,好像把她当成冬麦,要抱着她,她也就半推半就地随他了。 谁知道两个人滚到床上后,林荣棠就没什么动静,之后便睡着了。 她有些不死心,试图推醒他,可到底是没推醒。 可即使如此,孙红霞依然躺在炕上,钻进了被窝里,到了后来,林荣棠醒了,沉沉地盯着她看。 她便羞答答地低头,一溜烟儿钻进厨房里去了,之后林荣棠吞吞吐吐要问,她装傻,只害羞。 这就是以前街头唱大戏人说的进可攻退可守,想嫁林荣棠,就说我和你成事了,不想嫁,就说你醉了,我清清白白的身子你别污我。 如今孙红霞自然是想走前一条路。 陈老丫也贪图林家的条件,觉得不能放过这条大鱼,于是陈老丫干脆似是而非地放出风去,意思是自己闺女已经被林荣棠占了便宜,做过了。 “我家红霞这个人就是傻,你说能有什么办法呢,便宜都让人家占了!” 这似是而非的消息传出去后,孙红霞便等着,等着看林荣棠那边的动静。 结果等了几天,林荣棠根本没动静,她只好去找林荣棠,试探着问他意思,看看他到底怎么想的。 林荣棠上次鼻子歪了后,在家养了几天,之后过去公社,被人家大夫咔嚓咔嚓一顿捅,鼻子倒是正过来了。 这些天在家里养伤,孙红霞过来照料他,他没拒绝,看得出,孙红霞对他有好感,但他也不放话,就这么先吊着。 他当然不喜欢孙红霞,怎么会喜欢呢,有冬麦在,在他心里,谁都越不过冬麦去。 至于那天的事,刚醒来,他是惶恐到了极致,生怕孙红霞发现了,后来看她羞红着脸,才想着她没发现,或者说,和冬麦一样,根本不懂男女的事。 这些天,他没怎么出门,不过也知道外面的动静,知道冬麦竟然和沈烈在一起了,这让他满心暴躁和难受,他甚至开始悔恨,悔恨当初为什么要给沈烈下药,他觉得,也许就是那个时候,沈烈对冬麦动了心思。 男人对女人一旦动了那个心思,便一直惦记着。 他开始觉得冬麦对不起他,沈烈也对不起他,两个人都背叛了他,难受得要死。 这几天,他照着镜子,伤养好了。 他皮肤本就白,现在看镜子里,面色苍白削瘦的青年,眉宇间带着忧郁,他觉得自己像是那些乡间文学作品中的知识青年,装载着时代的悲哀。 他苦笑了声,之后收敛了笑,回头看向坐在那里有些忐忑的孙红霞。 “外面那些传闻,我娘也听说了,她挺生气的。”林荣棠这么说。 “你竟然这么说……”孙红霞观察着他的神情,低头一脸羞涩:“那天的事,你不记得了嘛……我,我可是把身子给了你,你不记得,那我也没办法。” 说着,她眨眨眼,眼泪便落下来了。 林荣棠笑得轻淡忧郁。 孙红霞含着泪,更不知道怎么办了。 林荣棠是信自己还是不信自己? 要说林荣棠,其实长得真不错,温柔体贴,家境也好,可她就是摸不着林荣棠的心思,每每以为这条鱼上钩了,结果再回头一看,还是在钩子外头游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荣棠转过身,望着孙红霞:“红霞,你条件挺不错的,我一直都很欣赏你。” 孙红霞有些忐忑,更摸不清林荣棠这话里的意思。 林荣棠:“可我娘不会答应的,毕竟你之前和沈烈有那么一出。” 孙红霞心便一沉。 林荣棠:“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你看,我喝醉了酒,竟然把你给糟蹋了,这是我的不对。我娘这个人其实很传统,她如果知道我做了对不起人家姑娘的事,肯定得让我负责任。” 说完这个,林荣棠便拿来一本书,封面叫做《世界文学》,这是一本前几年就开始出的杂志了,这一期上面恰好有一篇故事叫《红毛》,是他前些天去陵城他哥家,偶尔间看到的,翻了翻,觉得喜欢,便带过来了。 他将这本杂志递给孙红霞:“你可以看看,这里面提到了爱情,我挺喜欢的。特别是里面关于爱情的,你看,外国人说话,总是和咱们不一样,他们比我们更直接,更懂得追求。” 说着,他叹了口气:“我就不行。” 这番话,只说得孙红霞云里雾里,不过她看着林荣棠,这个苍白到有些虚弱的年轻人,如果说之前她对这个人的喜欢更多的是向往当他妻子的那种幸福,那么现在,她竟然多了几分崇拜。 她想,林荣棠家庭条件好,两个哥哥又都在外面上班,人家的见识就是不一样,文化也比自己高。 沈烈那个人虽然也有些见识,但沈烈就没人家身上这种文化人气息。 孙红霞拿着那本杂志离开了,回到家里,她翻着那本杂志,用自己小学毕业后就没上过学的阅读能力,拼命地看,试图从字里行间找出林荣棠给予她的暗示。 她彻底不眠,最后终于,她明白了。 林荣棠的意思是,她就咬死了,她已经和林荣棠睡过了,并以此要挟王秀菊,必须让自己进门。 孙红霞的心跳如鼓:林荣棠这是想娶自己,又不敢违抗自己的母亲,所以用这个法子来让自己嫁给他? 其实林荣棠说得有道理,林荣棠爹是松山村的会计,好歹也是正经吃国家饭的,如果这个会计的儿子睡了女人却不想负责任,那就是耍流氓,事情就闹大了,闹到最后,肯定得娶她。 既然事情已经传出去了,她就没回头路,还不如豁出去搞一把大的。 她想明白后,就豁出去了,也狠下心来了。 于是当那些好事者问起来她和林荣棠的时候,她便含糊其辞,含羞得要命,她还私底下找了关系好的媳妇,红着脸问人家如果月事晚来了怎么办,反正她的种种都告诉人家,她和林荣棠睡了。 陈老丫见此,更加嚣张了,直接找过去松山村,要林家给一个说法。 王秀菊气得不轻,她本来以为是那边想赖,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可她追问自己儿子,儿子也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就那么含糊着。 想想就气不打一处来。 陈老丫最后干脆杀去了林家,指着王秀菊的鼻子:“你问问你儿子干了什么事?你儿子糟蹋了我闺女,你竟然还敢说没有?我闺女这几天总是想吐,我带她去公社里看了,人家说她应该是怀上了,怀上了,你这是想出人命吗?” 王秀菊听这话,惊到了,怀上了? 陈老丫其实是胡诌的,不过看王秀菊那样,心情大好,心想先让闺女进了门再说,后面的事后面再说,实在不行就说摔了一跤流掉得了! 于是她便掐着腰,绘声绘色地说,说自己闺女怎么难受,怎么想吐,说怎么怀上了,还说“你儿子干了啥你问问你儿子去,我闺女那天回去就哭了,说被人家破了身子”! 事情闹到了这一步,周围几个村都知道了,还能怎么着,王秀菊没办法,急匆匆地把自己陵城的儿子招来,一起商量,最后还是决定,赶紧娶进门。 当商量定了后,她看看旁边自己那一直闷不吭声的儿子,叹了口气:“你啊你,你早说你把人家身子要了,我也就不闹腾了,既然怀上了,就让她进门,不过彩礼啥的别想要了,随便娶进门得了!都不是干净身子,还怀着咱家孩子,她也没资格拿乔!” 林荣棠沉默地抿着唇,看着窗外,依然什么都没说。 最初村里开始那些闲言碎语的时候,冬麦根本是无视。 从不能孕育被婆家指摘,到轰轰烈烈的离婚,再到当街被林荣棠辱骂,经历了这么些,她也想开了,自己的日子是自己的,不用管别人怎么说,别人再是贬低,自己也不会因此过得差,别人再是夸赞,也不会给自己一毛钱,所以,管它呢! 到了后来,就没怎么有人议论她了,大家都热火朝天地说起孙红霞,说孙红霞怎么和人家林荣棠搞上了,肚子都大了,说得绘声绘色,还说孙红霞在家哭得眼睛都肿了,陈老丫气得要死,把自己闺女打了一顿,现在是逼着林家必须娶自己女儿。 “作孽啊,林家要了人家闺女身子,竟然还得人逼着才娶。” “可怜了红霞,不过红霞也是傻,都八字没一撇呢,哪能就这么应了!” 就在这番议论纷纷中,孙红霞红着眼圈羞羞答答地去了一趟公社卫生所,大家更加确认了,看,这可不是怀上了。 这种津津乐道的八卦中,自然也有同情,同情地看着冬麦,瞧,你嫁过去一年都没怀上,人家才搞了搞,就怀上了,同样的犁,不同的地结果就是不一样。 对此,冬麦心里依然是波澜不惊。 她不能生这个事,她早就接受了,就像沈烈说的,女人这辈子不一定非要围绕着生不生的,她还可以有许多事要做。 她不能生,她依然可以把日子过得很好,这就够了。 当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这件事,甚至无关于沈烈是不是要娶自己了,遇到沈烈,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冬麦家里人,听说孙红霞怀上的事,自然是有些担心,不过看冬麦并不当回事,也就不理了。 这天,天还没亮,冬麦就起来了,刚收拾好,沈烈便推着车子进门了。 之前沈烈带着她去公社里照结婚相,那次已经说好了,这天沈烈带着她去陵城,要给她买衣服。 按照习俗,男女在结婚前,要给新娘子置办新衣裳,一般都是男的带着钱,领着女的去买,以前只不过是去公社买,这几年大家条件好一些了,讲究的就去陵城了。 其实冬麦并不在意那么多,她觉得差不多就行了,她不是头一次结婚,犯不着那么讲究,可是胡金凤讲究,沈烈也坚持。 沈烈进屋坐了坐,喝了口水,这个时候江春耕进屋了,面无表情地说了声:“驴车套上了。” 胡金凤一听:“行,春耕,你赶着车把他们送到路边吧。” 江春耕点头,也就出去了。 沈烈背着一个军绿色带了红五星的军用挎包,和冬麦一起出去,驴车就停在外面街道上,沈烈和冬麦上去,江春耕便赶着车出村了。 冬麦坐在车帮上,看自己哥哥:“哥,嫂子今天不吐了吧?” 江春耕:“还行。” 冬麦随意和哥拉着家常,心里却是感慨。 要不说她这个哥哥疼她呢,虽然哥哥对沈烈怎么都看不惯,但其实也就打了那么一下子,后来再没说什么,只是对沈烈爱答不理没好模样而已。 可现在,还不是赶着驴车送他们去坐车。 这个时候,第一缕阳光已经在晨曦中照下来,她看着坐在对面车帮的沈烈,心里便说不出的温暖和喜欢。 她觉得自己就算没孩子,但活这辈子值了。 沈烈本想着和这位未来大舅子搭搭话,总这么冷着也不是事,不过抬头间,便见冬麦笑得温柔恬淡,晨间丝丝缕缕的光落在她脸上,清风拂面间,他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小孩子般淡金色的细茸。 这让他想起这个季节才萌发出的小青瓜蛋子,生嫩青涩,不小心碰到便是一个磕碰,让人心疼。 他又想起冬麦和林荣棠在一起时经历的那些事,心想她真是一个坚强的姑娘,遭遇过那么多,但是当一切过去,依然可以笑得这么恬淡,温婉中甚至有着少女的稚嫩和天真。 他心里有些发痒,甚至有种忍不住凑过去,亲亲她脸颊的念头,他想触碰,想感觉下那是什么触感。 但也只是想想,大舅子在,他敢动她一根手指头,只怕当场能被打死。 驴车很快到了街口,前往陵城的客车会经过这里,周围的农村人都会等在路口,等着客车经过。 他们过去的时候,已经有三五个附近村子的等在那里。 冬麦一眼就看到了两个眼熟的,一个是孙红霞,一个是林荣棠。 乍看到,有些意外,但也预料之中。 孙红霞怀上了,仗着肚子,轰轰烈烈地逼婚,这事算是成了,匆忙订了婚,听说最近也要结婚,人家去买衣服,倒是也情理之中。 只是太巧了,竟然要坐同一辆客车吗? 孙红霞一眼就看到了沈烈和冬麦,她目光轻轻地扫过沈烈后,便低下了头,抬起手,轻轻地落在自己肚子上。 林荣棠也看到了,他愣了下,之后唇边便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沈烈像没看到一样,扶着冬麦下了驴车。 江春耕冷冷地瞪了林荣棠一眼,大声小气的说:“沈烈,我妹交给你了,别让我妹受气,谁说我妹一句什么,你先替我打,你不打,等你回来我打你。” 沈烈笑着说:“好。” 说话间,正好客车来了,大家都急匆匆地要上去,沈烈便趁机牵住了冬麦的手。 虽然两个人开始谈对象了,但当时没几天就过了正路,过了正路后,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几乎没有,以至于他都没碰到过她的手。 如今趁机牵在手里,只觉得喜欢。 那双手软绵绵的,只是指腹那里带着薄茧。 沈烈牵着冬麦上车后,客车前面已经坐差不多满了,只剩下后排的座位,便领着冬麦往后排坐。 “你是不是晕车?”沈烈记得,上次她跟着林荣棠去陵城坐车,晕得挺厉害。 “嗯,是有点,不过也没要紧,反正没多远,忍忍就行了。” “我给你按按,我记得以前听战友提过,按这边的穴位可以防止晕车。” 说着,他已经握起了她的手臂。 大庭广众之下,这个动作其实有些亲昵,不过冬麦想着自己确实晕车,咬了咬唇,也就随他了。 这个时候,林荣棠已经扶着孙红霞上车了,孙红霞被林荣棠扶着,手还微微摸着自己的肚子,让人一看就感觉,这是位孕妇。 林荣棠看了看客车上,空位竟然只剩下后排的,和沈烈他们只是隔着一条很窄的过道,他略一犹豫了下,还是扶着孙红霞坐过去了。 孙红霞却毫无顾忌,虽然她现在没怀孕,但她觉得,自己身子好,结婚后,要想怀上还不是很快吗,等她怀上了,这都不是事,所以她现在虽然是假怀孕,但是给冬麦看看,也给沈烈看看,挺好的。 她想看沈烈眼馋的样子,想看冬麦失落的样子。 所以她特意要求坐靠过道的座位,这样就和沈烈只隔着那么窄的过道了。 她坐上去后,便低声抱怨:“怀孕可真难受,坐牛车过来,这一路颠簸得我浑身不舒服。” 林荣棠乌沉沉的眸子看向孙红霞,默了一会,才勾起一个笑来:“你忍忍吧,实在不行,靠我身上。” 他这话一出,前排就有人回头看,都觉得,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真是温柔体贴。 孙红霞自然感觉到众人羡慕的目光,她有些得意地瞟了冬麦一眼,便继续对林荣棠撒娇;“不了,我靠着你也不舒服,我就这么坐着就行,到了陵城,给我买点橘子汁吧,我想喝了。” 林荣棠低低地“嗯”了声:“好,给你买橘子汁。” 林荣棠对自己未婚妻的宠爱是如此直白,而孙红霞怀上孩子的喜悦明显带着显摆的张扬,冬麦看出来了,不过她也只是笑了下。 羡慕吗,说不羡慕是假的,但也只是羡慕而已,并不会因此失落了。 沈烈凉凉地看了一眼林荣棠和孙红霞那边,便轻轻地替冬麦胳膊上的穴位。 开始的时候,冬麦觉得有些疼,让他轻一点,沈烈应了声,之后便更加放轻了力道,她才觉得好受多了。 他为她按摩着的时候,她便抬眼看他。 现在天气暖和了,他只穿了一身的确良白衬衫,衬衫领口那里扣子是解开的,露出里面的麦色的肌肤,从他这个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他鼓起的喉结。 她正盯着看,他的喉结便微微滑动,她不知怎么,心便跟着微微一动,说不上来的感觉。 她忙挪开视线,垂下眼睛。 他总是喜欢挽起袖子,胳膊上有着结实流畅的肌肉,那肌肉随着他的用力而鼓起来,让人从身到心地感受到那刚硬的臂膀下蕴含着的力量。 她便想起她曾经咬过他,咬过三次呢。 一次是他拦着不让打林荣棠,她咬他,他却动也不动就那么盯着自己看。 一次是自己被林荣棠羞辱,迁怒于他。 还有一次,就是他要去做结扎,自己气得咬他了。 说起来,自己其实很少和人动手,唯一的一次是拿棍子要打林荣棠还没打成,但是三次咬人,却全都咬在他身上了。 她想着自己的牙齿咬过他这里,脸便突然红了,心里甚至也生出燥热来。 偏偏这个时候,他的拇指还轻轻地按压在她手腕穴道上,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口干舌燥,甚至想把他推开。 沈烈却在这个时候,低声说:“还记得你当时咬我吗?” 第 51 章 第 51 章 第51章撒糖虐狗 冬麦听他竟然恰好问起这个, 竟有些心慌意乱:“嗯?” 沈烈便放开她,将左边的胳膊袖子更加往上挽, 于是冬麦便看到那上面的痕迹, 隐约是牙印的形状:“看,这就是罪证。” 冬麦脸上火烫,看着那罪证, 根本说不上来话。 沈烈低头看冬麦, 之前还像青瓜蛋子透着青涩的脸庞,如今沾染上了动人的红晕, 便一下子熟透了, 汁水充盈, 仿佛用牙齿轻轻一碰, 就能切开果肉, 甜汁四溢。 他干干地咽了一口:“闭上眼睛睡一会吧, 这样不容易晕。” 他不能帮她按压了,再忍,真有点压不住火。 而旁边那一对, 隐约听到这边动静, 却是各有心思。 孙红霞有些失落, 她心想, 沈烈就这么爱那个冬麦吗, 就算对方不能生都要她,还是说, 他根本是赌气, 因为自己要嫁给林荣棠, 他就故意娶冬麦? 林荣棠则是直直地看着前方,盯着客车座椅上那洗得发白的座套, 心里不断地回想着刚才隐隐捕捉到的声音,冬麦的声音。 那是他的冬麦,结果现在却偎依在沈烈身边,软得像一滩水。 林荣棠呼吸艰难起来,他压抑地握着拳头,身体几乎在颤抖。 他开始后悔了,拼命地回想着他和冬麦的婚姻,如果当时他坦诚一切,跪在冬麦面前痛哭流涕,是不是就能挽回一切?冬麦那么善良,她一定不会因为这些嫌弃自己,她最后还是会和自己好好过日子吧? 这样,失去了男性的尊严,可他到底能留住她啊。 客车一路颠簸,车上的男女各怀心思,总算到了陵城的时候,孙红霞蹙着眉头,捂着肚子,等着林荣棠来关心。 她想,她得表现得虚弱一些,这样回头摔一跤,孩子没了,她这场戏也就能落幕了。 林荣棠看着身边的女人,他只觉得可怜又可笑。 不过,也有一些感激吧。 有了这个女人,就算冬麦有一天被沈烈要了身子,终于发现了,冬麦也只会以为自己对他不感兴趣,毕竟他们成亲那一年,他很小心,也是太自卑,从来不敢让冬麦看到自己的身体。 出于这份感激,林荣棠如孙红霞所愿,上前关心她,温声说:“等下车后,给你买橘子水喝,晚上我们就过去我哥家,让我嫂子给你做好吃的。” 孙红霞便笑了,甜蜜地点头:“好,那我们今晚是不是住你哥家?” 林荣棠:“怎么都行,反正我哥就在陵城,咱们住下歇脚方便,不用着急赶着回去。” 孙红霞:“是啊,如果今天再赶着回去,那真是累死了!” 冬麦听着这些话,觉得好笑,分明是说给自己听的。 不过她可不觉得羡慕,只觉得这显摆得太明显,以至于都让人觉得尴尬了。 说话间,人流陆续下去,沈烈扶着冬麦下车,林荣棠也在人群中扶着孙红霞下车。 下车后,林荣棠看着冬麦的背影,那个被沈烈扶着的冬麦,苦笑了一声。 她也太冷情了,自始至终都没看自己一眼。 难道就没有一刻,她会想起过去? 过去,他也曾这么扶着冬麦下车,这才几个月,两个人的身边都换了人。 现在,他们分别被别人扶着,扶着别人。 走在前面的冬麦可以感觉到林荣棠的目光还落在自己身上,不过她没回头看,自从陆靖安事件后,她对林荣棠只剩下厌恶和冷漠了,甚至连恨都没有。 恨,那也要力气的,他并不配。 沈烈扶着她:“那边我看有街心公园,我们先去长椅上坐一会,我给你买根糖葫芦吃,糖葫芦酸,吃了估计好受点。” 冬麦点头:“好。” 于是沈烈便扶着冬麦往那边走去。 孙红霞听到街心公园,也有些心动,想过去,不过沈烈冬麦过去了,她只好算了,便对林荣棠说:“我们先去看衣服吧?” 说着这话的时候,她才发现,林荣棠目光一直落在冬麦身上。 她心里又酸又恨又难受,气得想给他一巴掌。 林荣棠怔怔地收回目光,才道:“好。” 沈烈扶着冬麦过去了旁边的街心公园,街心公园里种着法国梧桐树,这个时候梧桐树上刚刚长出翠绿的小叶子,树荫底下则是木头长椅,附近几个小孩儿正在玩滚铁环,还有老人晨练。 沈烈让冬麦坐下来后,放下军绿挎包让她拿着,自己起身过去旁边买糖葫芦,糖葫芦两毛钱一串,买了回来,给冬麦吃。 冬麦晕车难受,胃里翻腾着,想吐,但是又吐不出来,现在看到那糖葫芦红艳艳的,上面裹着一层剔透均匀的糖色,倒是有了点胃口,便咬了一口。 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沈烈:“别搭理那两个人,就是当着咱们的面故意那么说。” 冬麦想想,也觉得好笑:“我知道,太刻意了,我都觉得替他们尴尬。” 沈烈:“现在感觉怎么样?” 冬麦吃了几颗山楂葫芦后,将胃里的难受压下去,已经感觉好多了:“不觉得难受了,这个开胃,而且这边空气也舒服,风一吹就好多了。” 沈烈看她脸色,知道吃了好受:“那我们先歇一会,你慢慢吃了,等好一些我们再去百货大楼。” 冬麦点头,轻“嗯”了声,忍不住又咬了一口糖葫芦。 正吃着,一抬头,就见沈烈正盯着自己看。 冬麦:“你也想吃是不是,那我们一起吃,这糖葫芦挺大的,我吃不完。” 沈烈:“是有点想吃。” 冬麦递过去,他却微微张口。 冬麦怔了下,她的本意是让他自己接过去吃,但他这样,倒像是要她喂他。 她小心地看了看四周围,几个小孩滚着铁环跑了,两三个晨练的老人根本没看这边,她脸上红了红,还是举着糖葫芦喂到他嘴边了。 可他依然盯着她看,他一口吞下一只山楂,就那么盯着她看。 她被他看得不自在起来,总觉得他那双眼睛里像是要火,能把人给烧烬了。 她便软软地瞪他:“你吃不吃,你不吃,我都吃了。” 沈烈咽下后,却低声喊道:“冬麦。” 这么喊着的时候,手便握住了她的。 冬麦赶紧看看四周围,那几个老人好像也走远了,街心公园里很安静,没什么人,路边的行人有梧桐树和花圃的遮挡,并不能看到这里。 冬麦心跳如鼓。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神甚至有些恍惚,她以前没这样过。 她傻傻地看着沈烈,不知所措地傻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沈烈扫过四周围,并没有人注意,他微微低下头来,舌头便轻轻地扫过她的唇边,那里有一点碎糖屑。 那点碎糖屑扫入他唇中后,糖稀的甜便在舌尖蔓延,然而这些甜并没有让他满足,反而让他更加渴望。 他竟然贪图更多。 他微微张开唇,让牙齿轻切在她的肌肤上。 那肌肤富有弹性,幼滑柔软,他可以感觉到牙齿印在上面后,肌肤被轻轻压下的美妙触感。 他想起自己年少时,有一天走了很远的路口渴了,路边有个看瓜的老爷子,给他摘了一个甜瓜吃,口渴的他咬下第一口时所品尝到的甘美,便如今天这样。 他的牙齿轻轻滑过她娇嫩的肌肤,留恋了几下后,并不曾切开,便小心地撤离了。 不过即使如此,冬麦也已经懵了,她睁着湿润的眸子,羞窘得脸上嫣红,连眉梢都染上了粉润。 他撤离后,那里像是被火烧了,烫得厉害,她忙抬起手来,捂住被他碰过的地方。 她用手捂住才发现,并没有烧起来,只是她的错觉而已。 沈烈呼吸有些紊乱,不过尽量平息着,他轻握住她的手,拉了拉,让她更靠近了自己。 冬麦还是有些不好意思,那种羞窘感太过强烈,让她在靠近他时,都情不自禁地颤抖。 沈烈握着她的手,声音清沉:“你看,旁边就是电影院,等以后我们结婚了,我们就来城里住一晚,可以住旅馆,这样晚上我就可以带你去看电影,去夜市。” 听起来实在让人向往,冬麦低低地“嗯”了声。 沈烈抬眼看,见她整张脸都羞得红扑扑,唇儿软软地抿着,清澈的眼睛羞涩地垂着,睫毛一个劲地在颤抖。 明明结过婚的女人,这个时候却青涩得像没经过事的小姑娘。 他定定地看着她,低声道:“看你这个样子,我恨不得抱着你走。” 他这话一出,她却像是被烫到一样,忙推了他一把:“别。” 沈烈便轻笑了下:“只是逗你。” 声音很温柔,温柔得像春天融化过的水。 冬麦抿唇,忙道:“刚吃了糖葫芦感觉好多了,我们赶紧去百货大楼吧。” 沈烈看她确实精神了,便起身,握着她的手道:“好。” 冬麦挣扎了下,想让他放开。 沈烈却道:“没什么,你看周围人家谈对象的,都是牵着手。” 冬麦看看,确实是这样的,虽然还是不太自在,但也就随他了。 沈烈牵着她的手,不知怎么就想起来那次,他正和路奎军谈事,结果恰好看到林荣棠带着她过来。 他一眼就看到她晕车,虚弱苍白——并不是特意看,但就是一眼 看到了。 当时他就觉得,这个女人楚楚可怜。 可就是面对这么一个楚楚可怜的女人,他竟然开口不想让她上车。 为什么呢,他当时又是什么心思? 太阳底下,沈烈握着冬麦的手,走在人流中。 他想,现在她是他的了,他可以坦荡荡地对她好,宠她,把一切她喜欢的捧到她面前。 第 52 章 第 52 章 第52章我的未婚妻喜欢 两个人先去外面早餐铺, 要了包子豆浆,还要了两个油条, 吃着的时候冬麦又想起来自己之前的设想, 她就和沈烈提了提。 沈烈笑着看了她一眼:“其实我也在想这个事,不过事情要一步步来,今年我打算从信用社贷款一些款出来, 和路哥合伙搞一批羊绒, 如果挣到钱,我就给你投资。不过来陵城, 我们人生地不熟, 也不容易招揽客人, 而且我可能还得借助村里的乡亲来干活, 所以我想着, 你先在公社里开个店面, 等以后我们有了更好的发展,再考虑来城里。” 冬麦只是随口一说,其实本钱怎么来, 在陵城怎么站住脚跟, 还没细想过, 现在听沈烈这么一说, 顿时觉得有道理, 他想得比较现实周全,把一些问题都想到了, 不像自己, 还只是一个空空的设想。 她心里便很高兴, 想着才不到半年的时间,她曾经跟着两个男人进城, 和两个男人提起同样的话题,林荣棠根本理都不理这个茬,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沈烈却懂。 当下笑着道:“我也只是想想而已,觉得这是一个好路子,不过现在没本钱,肯定得慢慢来,你说得有道理,等以后咱俩结婚,你搞羊绒,我给人家做菜,咱多攒钱,快点开个店!” 沈烈看她一提起挣钱便神采飞扬,为她倒了豆浆:“先喝,我们慢慢说。” 吃过早餐后,两个人便坐公交车过去百货商场,现在天气暖和了,大街上的人穿着和之前大不一样了。 冬麦观察了下,男人开始把原来的中山装进行改造,或者穿的确良衬衫,女的样式特别多,各种花样各种颜色,甚至有人已经早早穿上那种一开到底的裙子,只用大扣子来系住的,腿上则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子,年轻姑娘大多穿喇叭裤和牛仔裤。 到了百货商场的时候,沈烈带着她去看衣服,她看得眼花缭乱,想起刚才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些穿着,便对比着,原来那个叫蝙蝠衫,还有棒针衫,滑雪衫什么的,这些都有名字。 沈烈见她一直东看西看,却也不说要买,便握着她的手:“你放心,我带的钱够,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冬麦抿唇笑了下:“我感觉这两年,陵城的衣服大变样,多了很多新鲜的。” 喇叭裤和牛仔裤,前几年还看不到呢,现在好像满大街都是了。 沈烈点头:“改革开放嘛,外面的一些流行逐渐进来了,以后还会变化更多。” 冬麦:“太新潮了,回农村穿估计也招摇,再说也怕流行一会又不流行了,那不是白买。” 沈烈对于衣服倒是没什么想法,不过他觉得冬麦说得有道理:“那你挑几身经典的,过几年也能穿的,不过要挑好的。” 冬麦:“我也这么想的,再说马上结婚,还是得喜庆庄重一点。” 于是沈烈带着冬麦又看了一番,最后看中了一套呢子大衣,深灰色的,颜色不会特别黯淡,但看着也庄重洋气。 冬麦觉得这个深秋冬天都可以穿,里面套红色蓝色白衣毛衣都行。 这个时候冬麦又看到旁边还有一件大衣,和这个样式差不多,不过是男式的,她仔细看了看,眼前一亮,明显这两个是同样样式,只不过一个是男款一个是女款。 “这是广州那边调的货,就剩下这两件了,挺紧俏的。”售货员说话其实并不太热情,一副你爱要不要的样子。 冬麦看沈烈:“要不你试试?” 沈烈便试穿了下,冬麦眼里都是笑:“好看!” 他个子高,肩膀宽阔,站在那里又挺拔,深灰色大衣一上身,显得特别有气势,像是城里当官的。 沈烈其实对衣着并不太讲究,不过看冬麦喜欢,又恰好和冬麦那一套匹配,便也想买了:“行,这两身都要了。” 售货员便上前慢腾腾地收衣服,收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防盗扣,便说:“这是广州那边的,带防盗扣,咱们这里都没有,这个得用专门的机器才能取下来,现在没法取。” 冬麦有些意外:“那怎么办?” 售货员:“等我们领导过来,开了放机器仓房的门,才能给你取,这样吧,你们先交钱,放这里,等回头你们逛差不多了,我估计我们领导也来了,给你们取下来?” 冬麦有些犹豫,毕竟是大件,她看沈烈,沈烈却痛快地道:“好,那就麻烦你了。” 他是看冬麦实在喜欢,而这衣服看来真只剩下这两件了,万一让人买走了,她肯定会懊恼。 马上要结婚了,他希望冬麦高高兴兴地结婚,也希望尽可能给她最好的。 当下交了钱,又去看了别的,冬麦挑了一件宝蓝厚毛衣,一件红色薄毛衣,还挑了一条牛仔裤,一套毛料的长裤,长裤没选喇叭裤,她还是觉得那个喇叭裤太招摇,不适合在村里穿。 村里下雨天一踩一脚泥,平时说不定还有鸡粪什么的,又要干活,谁没事穿这种肥大的阔腿呢,根本不方便。 买完了那几件,冬麦觉得差不多了,她其实有衣服穿,只是结婚应景,得买新衣服。 沈烈看她挑好了,又买了些喜糖,陵城的喜糖好,回去发大家都喜欢,最后带她去四楼:“四楼那里有卖表的,给你买一块表吧。” 冬麦:“啊,好好的,买表干嘛!” 沈烈:“我看你做菜的时候,需要看时间,当时你在路哥家时,两次都跑去堂屋看那里的石英钟,没手表不方便。” 冬麦有些好奇,当时她根本没看到他,他怎么知道自己跑去看表,不过也没细问,便道:“还是算了吧,太浪费,我也用不着。” 沈烈却坚持:“放心,我算过我们结婚的钱,够用,手表的话现在没法给你买太好的,可以选个普通价位的。” 冬麦便说:“那我们先去看看,太贵就算了。” 上去后,沈烈很快帮她挑了一块女款表,上海牌的,九十七块钱。 冬麦挺心疼钱的,想说不买了。 沈烈看透了她的想法:“以后没准你帮人家做婚宴,都需要看手表,做一次也就回来了。再说这是老牌子,做工好,你可以戴很多年,以后说起来,这也是我们结婚时的纪念,不然除了衣服,我们结婚,我也没给你买什么。” 其实现在还有人买金项链什么的,但是沈烈打听过,觉得太贵了,目前他确实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可以给她买。 冬麦觉得有道理,想起自己挣的那两百块钱,便说:“那我出钱,我自己买吧,好不好?” 沈烈浓眉微耸了下,好笑地看着她,却没说话。 冬麦顿时觉得自己不该说什么,脸红了下,只好不说话了…… 两个人重新回去二楼,想看看那两件大衣的防盗扣能取了吗,谁知道一下去,恰好看到了林荣棠和孙红霞,同行的还有戴向红。 戴向红昨晚值夜班,今天这是刚下班,结果林荣棠和孙红霞来了,她本来不想管,想回家睡觉,不过考虑到这是小叔子的新媳妇,还不知道什么性子,也不好得罪人,只好跟着过来,帮着挑衣服。 现在她满脑子昏沉沉的想睡觉,又看林荣棠和孙红霞在那里看大衣,她就斜靠在旁边的楼梯扶手上,半闭着眼睛养神。 这么一抬眼,看到了冬麦,她顿时挺高兴的:“冬麦,好久没看到你——” 话说到一半,她噎在那里了。 因为她看到了冬麦身边的男人,那男人牵着她的手。 于是她想起来,冬麦已经不是她妯娌了,她那新妯娌在旁边挑衣服呢。 冬麦也看到了戴向红,她对戴向红一向喜欢,现在虽然见面彼此有些尴尬,但是她还是冲着戴向红打了招呼:“姐,有些时候没见了,你最近工作忙吗?” 以前她叫戴向红嫂,现在叫姐,意思很明显,如今打招呼,看得是友情,而不是林荣棠那边的关系。 戴向红很快领略到这个意思,笑了下:“还行,就是总值夜班,累死个人,你呢?” 这边两个人一说话,那边林荣棠和孙红霞就注意到了,都看过来。 戴向红迎着自己小叔子和小叔子未婚妻的目光,有些尴尬地笑笑,之后说:“我和冬麦一向还挺投缘的,现在虽然不是一家人了,不过我们还能当朋友处。” 说着,面向冬麦:“冬麦,有啥事,记得来找我,可不要和我客气。” 冬麦感激地点头:“我知道,谢谢姐。” 她知道戴向红说的是真心话,也真心感激,但她也只能这么说说,怎么好意思来找人家戴向红帮忙呢。 这边姐妹两个说着话,那边孙红霞却不是滋味了。 她上辈子就挺羡慕冬麦的这个嫂子的,妯娌两个相处得不错,戴向红偶尔会得一些病人送的东西,她自己用不过来,会给冬麦,床单被罩毛巾被,或者一些地方特产零食,那些自己花钱买,也不少钱呢,而且未必能买到。 现在她挤了冬麦的位置,嫁给了林荣棠,她觉得一些冬麦享受过的,现在轮到她了,可是戴向红竟然这么和冬麦说话。 她觉得真好笑,戴向红到底明不明白,谁是她妯娌? 沈烈倒是见过戴向红,戴向红过年回家,彼此打过照面,当下打了个招呼,戴向红对沈烈印象不错,便冲他礼貌地笑了笑。 沈烈和冬麦走过去要看大衣,谁知道林荣棠和孙红霞正在看的,恰就是他们订下的那两件大衣。 孙红霞已经看中了这大衣,正打算试试,就见沈烈和冬麦过来,她顿时有些不乐意了,便对人家售货员说:“那套大衣,我们想试试。” 售货员爱搭不理地织着毛衣,头也不抬地说:“这个已经被订了,看别的吧。” 孙红霞:“订了?” 售货员:“是,这不是刚取了防盗扣嘛,没看到嘛!” 孙红霞便有些无奈,看看林荣棠。 当着沈烈和冬麦,林荣棠格外要面子,他觉得自己的女人不能受半点委屈,他就是要做给冬麦看。 于是他说:“这个大衣多钱啊,我们可以加钱买,麻烦通融通融,你看看,我们这是结婚买衣服,同志,我们不介意钱,只要能买到,多加钱都行。” 说话间,林荣棠求助地看向戴向红。 戴向红没办法,只好帮着说:“同志,我认识你们这里的孙同志,就当帮个忙吧。” 售货员停下手中的毛衣,疑惑地看向戴向红,孙同志她知道,是她的师傅呢,那是前辈了。 “是住在城口的那个老孙头吗?” “是,他在你们这里工作多少年了,才退休,那是我表叔,你看看他的面子,今天这事帮忙通融一下吧?” 售货员对戴向红脸色好了一些,不过还是有些为难:“那两件大衣,确实有人订了,人家钱都交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到了冬麦和沈烈。 冬麦看这两个人要加钱买自己订下的这件大衣,打算插话,不过这时候,特别是戴向红开口后,怎么都有点尴尬,又觉有些好笑。 售货员看到冬麦,忙说:“看,就是人家这位女同志订下的,人家钱都交了。” 她这话一出,林荣棠孙红霞都愣了。 戴向红顿时尴尬死了,她刚才还说让人家冬麦有事来找自己,结果闹了半天她正在和人家冬麦抢大衣,便忙道;“原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算了,算了,小孙哪,你看看别的吧,人家冬麦已经买了。” 孙红霞一怔,听着戴向红那话,气得脸都发白了。 凭什么她要看别的,凭什么她一口一个冬麦叫得那么亲!凭什么这么好的东西就让冬麦订下了! 自己怀着孕呢,怀着孕呢! 孙红霞看了眼那大衣,不知怎么,她就是难受,就是觉得,好像没了那大衣,自己所有的追求没了。 她一咬牙,干脆皱着眉头,虚弱地说:“荣棠,这件大衣真不错,我倒是没什么,不过我觉得那件你穿上,肯定好看,你瘦,皮肤也白,挺衬你的。” 林荣棠看了那大衣一眼,之后便望向了沈烈。 长得高高大大的沈烈站在那里,牵着冬麦的手,似笑非笑,而被他牵着手的冬麦,则是好一番温婉乖巧的模样,那样子,像极了冬麦刚嫁过来的模样。 一个男人,要怎么才能忍受自己曾经的妻子被别的男人拥有? 林荣棠眯起眼睛,盯着沈烈。 沈烈很随意地看着他,笑得懒淡。 林荣棠缓慢地收回目光,之后仿佛下定了决心,昂起头道:“这两件大衣,我出双倍的钱,我要。” 售货员有些惊讶,很无奈地看向沈烈和冬麦:“同志,这两件大衣你们已经交了钱,你们想要转让,那你们就自己转让,我这里反正没法。” 沈烈看向冬麦,声音温柔:“冬麦,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两件大衣?” 冬麦点头:“嗯,挺喜欢的,我觉得特别洋气端庄,而且料子也好,用料实诚,剪裁用心,买了后,我估计能穿好多年呢,而且我觉得你穿上真好看,英俊挺拔,特别有气概!” 沈烈:“那你愿意赚一倍的钱,转给别人吗?” 冬麦:“为什么要转?我就缺那点钱吗?我精心挑选的结婚用品,我才不要为了赚钱就让给别人。” 沈烈便越发笑了,之后对售货员说:“对不起,同志,我未婚妻很喜欢,她喜欢的,再多钱,我们也不会转给别人。” 第 53 章 第 53 章 第53章给她套一个洋娃娃 沈烈说出这话的时候, 云淡风轻。 林荣棠脸色顿时难看起来,白色的面皮涨得通红, 他感到自己犯傻了, 出双倍购买的豪气,被沈烈的云淡风轻无声无息地打散,变得尴尬好笑。 孙红霞却是难受起来, 她盯着沈烈。 她记忆中的沈烈, 对人很好,对她这个当妻子的更好, 洗衣做饭之类的, 他都会主动干, 并不会像别的男人一样认为那是女人该干的活。 对于她想买的, 他一般也不会阻拦。 除了那六十块钱, 以及他后来做买卖倒霉的事, 她觉得他一切都挺好。 但是现在,凭着女人的直觉,她还是感觉到了一些不同, 觉得沈烈对冬麦的好, 有一种温柔的怜惜, 那不是说他做了什么, 而是他的眼神, 他散发出的气息,那是无声的, 无法具体说出的, 一种被人放在心坎上的细致。 那是她从来没有从沈烈那里得到过的。 这时候沈烈看都没看孙红霞, 低头不知道和冬麦说了什么,冬麦便浅浅地笑了, 笑的时候,眼睛发亮,肌肤粉润,流光溢彩。 售货员将那两件大衣装进袋子里,递给了沈烈和冬麦,沈烈一手提过来,又拎着别的包,就要离开。 冬麦和戴向红打了声招呼,戴向红看了这一出好戏,只觉得沈烈这个男人太能了,对冬麦可真好,而且人家那气势,人家那做事,怎么看怎么觉得好! 她甚至开始觉得,沈烈和冬麦真匹配,冬麦和自己小叔子离婚,这算是离对了! 孙红霞却难受起来,没有比她更难受了。 她必须承认,她曾经喜欢过沈烈啊,可是她崇拜过的那个英雄一样的沈烈,现在竟然对冬麦这么温声细语地哄着宠着,这算什么?! 她冬麦值得吗?一个不能生孩子的女人,他至于吗? 再好的大衣,冬麦不能生孩子,穿上有个屁用! 孙红霞咬咬牙,看着那两个人的背影,低声嘀咕:“这么好的大衣,她买了有屁用,也就是勾搭男人嘛,她可真行,沈烈就跟被灌了迷魂汤一样对她好!” 然而她这话,却是瞬间点燃了林荣棠的怒气。 林荣棠削瘦的脸庞布满了怒意,眸光阴沉沉的,冷漠地道:“你能少说一句吗?就是一件大衣,至于叨叨叨的吗?没这件大衣你能死吗?” 孙红霞当场就傻眼了。 她,她不是怀着身孕吗? 虽然她是假装的,可他并不知道,他应该以为她怀着身子,凭什么这样说她? 她委屈得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嘴角一颤,脚底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旁边的戴向红看了那一对,再瞧这一对,也是无奈,觉得自己太苦命了,赶紧扶着孙红霞:“红霞,你没事吧?” 孙红霞咬着唇,委屈地说:“嫂,我肚子难受,刚才听荣棠那么说,我不知怎么就觉得肚子里抽抽了一下。” 戴向红一听犯愁了,可别出了什么事,到时候赖上自己就麻烦了。 她赶紧说:“那我带你去医院检查检查吧,本来你怀上了,也应该做个检查,城里人都要做产检,你还没查过吧?” 孙红霞哪里敢进医院,连忙说:“嫂,不用了,不麻烦,再说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忍忍一会儿就好了。” 戴向红:“还是去吧,买衣服的事赶明儿再说,今天不着急。” 孙红霞为难了,害怕了,这万一被拆穿了怎么办,她该怎么办? 林荣棠此时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他脑子里不断地想起冬麦,那个女人被沈烈挽着手,羞涩含笑的模样,让他想起开春时候风吹着梨花的样子,花瓣纤薄,几近透明,在风里扑簌簌地摇摆,娇弱到了极致,美得让人心颤。 他又记起来那一次,冬麦躺在西屋炕上,露出巴掌大的小脸和头发,当时沈烈过去,他都干嘛了,他抱了她亲了她吧? 林荣棠痛心疾首地想,冬麦从那个时候,就沾了男人的滋味,怕不是尝到甜头了,所以她才迫不及待嫌弃自己! 一想起这个,林荣棠便痛苦得不能自已,而就在这痛苦中,他看到了旁边的孙红霞,孙红霞正捂着肚子说难受,时不时看向自己,那意思分明是让自己哄。 有那么一刻,他想嘲讽地告诉她,滚吧,别装了。 可他终究是深吸口气,上前,换上了温柔的语气:“不想去,那就算了,不过今天先不买衣服了,回去嫂子家好好养着吧。” 孙红霞赶紧就着这个下来,点头:“好,我听你的。” 林荣棠便眯眼,扶起孙红霞,心里却冷笑一声,他林荣棠也是能让女人怀孕的男人呢。 离开百货大楼后,沈烈又带着冬麦去吃饭,吃的是红烧牛肉面,里面有大块的牛肉,炖得喷香。 从早上吃了早餐到现在没吃什么,冬麦确实有些饿了,倒是一口气吃了不少。 她吃差不多了,沈烈还在慢条斯理地吃,她擦了擦手,想起之前百货大楼的事,忍不住笑:“刚才他们俩个那脸色,可真精彩。” 沈烈便笑了:“理他们呢!” 冬麦想起在客车上的时候,孙红霞有些刻意的显摆,她看着沈烈,其实是有些好奇,好奇他当时和孙红霞的事。 如果不是孙红霞临时悔婚,那他和孙红霞是夫妻吧。 那自己呢,自己离婚后,和沈烈肯定没缘分了。 这么一想,竟然有些酸涩,又觉得有些后怕。 沈烈却道:“想问什么,问吧。” 冬麦无奈:“你怎么知道我想问你事情。” 沈烈:“直觉。” 冬麦不信邪,低哼一声:“直觉就那么好?” 沈烈一脸自信:“那是当然。” 他吃完了面,喝了口水,擦了擦唇,之后才道:“我们当时出去境外,我总是能靠直觉及时发现地雷并准确地避开,从没有失手。” 冬麦听了,好奇:“地雷?就是会炸人的那种地雷?” 她小时候,曾经跟着学校组织的队伍去陵城看电影,就是看地雷战,她觉得那是很遥远的事,没想到沈烈竟然经历过。 沈烈声音便沉了下来,笑意也收了:“嗯,反正随时会死人,不过好在我命大。” 他想想,又苦笑了下:“好了,你刚才想问什么,快说。” 冬麦原来是想问孙红霞的,不过现在却不想问了,她打量着沈烈。 她发现沈烈其实并不太想提之前从军的事,为什么呢,因为他死了很多战友,那是惨烈的回忆,所以不想提起吧? 她便也笑了:“也没什么好问的,反正都过去了!咱们的车是啥时候啊,得注意着点,别误点了。” 沈烈:“下午六点的车,你可以看看表。” 冬麦这才想起自己已经买了手表,忙抬起手腕看了看,现在才三点,也就是说还有三个小时呢。 沈烈:“我们看看把我们买的东西找个地方寄放下,然后我带着你逛逛,你如果累,那就算了,我们坐一会等着车。” 冬麦吃了红烧牛肉面后,挺精神的,特别是想到刚才的林荣棠和孙红霞,更觉得神清气爽:“我一点不累,那我们逛逛好不好?我记得车站旁边有个公园。” 沈烈:“好。” 说着,沈烈一把提起买的那些东西。 冬麦要提,不过沈烈没让,他大包小包都提着,然后带着她往前走,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一个小门店,是卖汽车配件的,有滤芯拉线什么的,门前有个光头正在那里搬东西。 沈烈过去和那个光头打了招呼,光头叫老陈,认识沈烈。 沈烈和他说了把东西寄放在这里,老陈痛快地答应了,之后又好奇地看向冬麦。 沈烈便笑着介绍,又随手把刚买的糖发了几块:“这是我未婚妻,订婚了,今天是过来陵城买衣服的。” 老陈拿了糖,挺高兴的,忙道:“哎呦,那是好事啊,恭喜恭喜!” 放下买的那些东西,顿时轻松多了,沈烈牵着冬麦的手过去了旁边公园,这天是周末,公园里有些孩子在放风筝,玩弹珠跳圈什么的,旁边竟然还有卖雪糕的,卖各种小玩意儿的。 冬麦纳闷:“还没到夏天呢,他们怎么就开始卖冰糕了?” 沈烈:“其实现在吃一根冰糕也不错,要吃吗?” 冬麦摇头:“还是算了。” 沈烈便牵着她往前走,这个时候正是好季节,公园里各种花都开着,冬麦好奇地看,有些是乡下见过的,有些没有,那些花旁边挂着小牌子,她便仔细辨认,认出这个是迎春,那个是三色堇,还有什么马兰花。 刚进去公园就有套圈的,五毛钱可以买十个圈,套住什么算什么,旁边几个年轻搞对象的在套,不过都没怎么套上,唯一一个套中了一个不值钱的玻璃球。 沈烈问冬麦:“想要什么?” 冬麦:“你要套?” 沈烈:“试试。” 冬麦:“算了吧,五毛钱呢,犯不着,白浪费钱。” 沈烈笑了,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洋娃娃,那洋娃娃白皮肤金黄卷发,还穿着红色的小蓬蓬裙子:“喜欢这个吗?” 冬麦看过去:“还行。” 说“还行”其实是含蓄的说法,她心里很喜欢那个。 那个东西,她以前上学时候,看到女同桌有一个,女同桌父母在公社上班,家里有钱,父母出差时候给她买的,她曾经抱到过学校去。 那个时候冬麦挺羡慕的,但也只是羡慕而已,并不会觉得自己也可以拥有一个。 因为她知道那个东西贵重,自己父母不会给自己买这种“闲物”。 所以,这种渴望,是连说出口都不会的,时间一长,她自己都忘记了。 现在的她早已经嫁过一次,那些小时候的渴望,她自己并不屑提及,她也羞于承认,只是在沈烈这么说的时候,装作很随意地来一句“还行”。 沈烈听到这话,却回头看了她一眼,之后笑着说:“我给你套。” 冬麦:“别了吧。” 沈烈:“你就等着拿吧。” 说着,他拿出五毛钱,买了十个圈,之后开始扔了。 第一个圈,恰好投中了一个陶瓷杯,周围的人都惊讶地看向他,羡慕了。 那摆摊的意外地看着他,把陶瓷杯给他了。 冬麦惊喜不已,这么厉害? 第二个圈,恰好投中了一个木头陀螺,周围的人有些不敢相信了。 那摆摊的皱了皱眉。 第三个圈,恰好投中了一个水中套圈圈游戏机,人群发出惊叹,大家都不投了,看沈烈投,还有人想请他帮忙投。 摆摊的赶紧说:“不行,不能代投!” 冬麦已经不意外了,她兴奋地等着沈烈继续,到了这个时候她才想起来,沈烈当过兵,没准人家练过,神枪手,百发百中! 第四个圈,第五个圈,第六个圈……到了第十个圈,沈烈慢条斯理地投中了那个洋娃娃。 冬麦大喜:“中了,真得中了!” 周围的人全都敬佩地看着他,还有人开始给他鼓掌叫好。 摆摊的面如土色,呆呆地站在那里。 沈烈笑了下:“老板,还有圈吗,我还要套。” 摆摊的差点站不稳:“没了,没了,你可别套了。” 冬麦原来挺高兴的,现在又有些同情,其实干这个虽然投机取巧,但人家也是想干点买卖,沈烈这么一套,估计人家得赔死。 沈烈却爽朗地笑了:“老板,我就逗逗你,这样吧,我们只要那个洋娃娃,其它的我们不拿走。” 冬麦忙点头:“对,我们只要那个洋娃娃!” 摆摊的一听,自然感激不尽,又庆幸,慌忙把那个洋娃娃拿给他们。 沈烈笑着谢过了,这才带着冬麦继续往前走。 冬麦抱着洋娃娃,喜欢得不行了,甚至忍不住低头去亲,洋娃娃的裙子好漂亮,上面还有蕾丝,洋娃娃的头发打着卷,自己回去可以帮她梳理。 沈烈看她喜欢的那样子,忍不住笑:“怎么跟个小孩一样。” 冬麦笑着哼哼了声:“是你给我投的啊,你送给我洋娃娃,我可不就得当小孩嘛,小孩子才喜洋娃娃呢!” 沈烈无奈,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你愿意当小孩子,那就当吧。” 冬麦便觉心花怒放,她觉得沈烈很宠着自己,很纵容自己,好像自己怎么着都行。 那种对自己的好,是林荣棠没法比的,完全不是一种。 林荣棠给沈烈提鞋都不配! 正走着,就听到公园角落传来一阵留声机的声音,看过去,那边有几个小青年,烫着头,穿着大长阔腿裤,在长椅上放了一台留声机,正跟着留声机的节奏跳舞。 旁边有一些人围观,看他们跳,沈烈便也领着冬麦去看。 冬麦看他们明明是男的,竟然还烫头,其实就没什么好印象,觉得不是正经混的,不过看了一会后,又觉得他们跳起来很投入,热血挥洒,头发飞扬,还挺好看的。 沈烈便从旁边低声提醒:“带你来看,你也不能目不转睛地看,” 冬麦抱着洋娃娃,压低声音:“人家跳得真好。” 沈烈挑挑眉:“这么好?” 冬麦意识到了,看了他一眼,小声说:“是挺好的啊……” 沈烈看她那样,苦笑:“行,那就多看一会吧。” 冬麦又看了一会,其实看多了也没什么,便牵着他的手:“那不看了。” 这时候正是柳絮飘飞的时候,柳絮散落了一地,像雪花,湖水碧绿,湖中有几只鸭子,也有鸳鸯,旁边几个小孩儿正蹲着看。 两个人沿着湖边继续走,随意地说着话。 “我看人家跳舞,你是不是不高兴啊?”冬麦想起刚才的事,忍不住问。 “你说呢?”沈烈耸眉看她,发现她还笑得挺开心的样子? “我哪知道啊!”冬麦还是忍不住想笑,他当时还是一脸淡定的样子,不过明显那语气,都带着酸呢。 他这个人深藏不露,有些事,其实挺难看出来的,反正她不太能看出。 现在让他泛酸,怎么想怎么心里喜欢呢。 冬麦斜眼看他,见他不说话,便故意道:“沈烈,以后有什么事,你就直接告诉我,比如你心里不舒服了,你告诉我,我自然听你的,你不告诉我,我就觉得人家那些人跳得好看,长得也好看,我当然忍不住多看!” 沈烈瞥她一眼,看她说得眉飞色舞,简直是不气死他不罢休的架势。 关于吃醋这个事,怎么说呢,他知道犯不着,就路边几个烫头发跳舞的小青年,至于嘛,也就是看看。 可她那么崇拜地看着人家,满脸喜欢,想想就不是滋味。 沈烈捏着她的手指,挑眉,淡淡地道:“这就是故意的,故意气我。” 冬麦笑得眉眼弯弯,搂着自己的洋娃娃,一脸得了便宜又卖乖:“你早说嘛,原来你这么生气?” 她说完这个,便觉沈烈手上一个用力,竟然将她扯到了他怀里。 他的胸膛坚硬却又有些韧性,她被轻轻撞了一下。 洋娃娃落在了地上,她还没反应过来,他便猛地低首,牢牢地亲在了她唇上。 瞬间,脑中好像有烟花炸开,她心跳如鼓,羞窘难当,脸红耳赤。 他的唇火热地贴着她的,并试探着挤入她的唇中,她心慌意乱,羞得连忙推他。 沈烈揽着她,声音带着浓烈的哑意:“没事,没人经过这里,就亲一下。” 他必须承认,其实一直都在渴望,从舔了糖葫芦的碎糖屑,这种渴望就克制不住,刚才看她笑,笑得调皮又温婉,飞扬的眉眼怎么看怎么喜欢,他便更忍不住了。 她的唇一如他想象中柔软甜美,本只是想碰一下,碰一下后,便舍不得放开。 他一手捧着她的脸,一手扶着她的后腰,有些虔诚地用唇临摹她的唇,他其实想探入,但并不得其法,见她实在含羞,只能算了。 可即使这样,她也羞得不能自抑,清透的肌肤泛起娇艳的红晕,睫毛紧张地颤抖,乌黑清澈的眸子漾着一层无辜的湿润。 他更不忍心了。 虽然刚才看过,这里地势好,有几棵大树挡住了,而且那边也有搞对象的,自己这样并不会被人注意,但她实在太羞涩,他不忍心。 他放开了她,放开的时候,让她的脑袋贴在自己胸膛上,他闷闷地大口呼气,来缓解自己的渴望。 冬麦听着他的呼吸声,那呼吸声明显和平时不一样,而且距离她太近,热气就那么散在她的脸颊上,让她不知所措。 她推开他,弯腰拾起洋娃娃,拍了拍上面的土。 沈烈低声说:“那我们去那边坐一会吧。” 冬麦点头:“嗯。” 不过她迈出去步子后,才觉得自己腿都是软的,膝盖没力气,这么一迈,竟然差点摔了。 沈烈忙扶住她。 冬麦又羞又窘,瞪他,但是眸中漾着湿润的女人,唇上还沾着他留下的水泽,这么瞪他,几乎是在惹他的火。 沈烈眸光微变,握着她的手:“冬麦,你是不是故意惹我?” 冬麦低哼,别过脸去不敢看他了:“你就是见色起意!” 沈烈:“对,我见色起意。” 冬麦:“还以为你是个正人君子,根本不是!” 沈烈:“最开始不就以为我是土匪头子吗,哪来的正人君子?” 冬麦好气又好笑,甩开他的手:“你!” 沈烈只好哄她:“好了,我不乱来,我们去那边长椅坐一下,我们就回去老陈那里拿我们东西,去等着车,免得误了车。” 冬麦:“嗯……” 第 54 章 第 54 章 第54章期待 其实沈烈不明白, 她怎么这么容易害羞。 就像之前他不明白,明明已经嫁人的女人, 怎么可以透着一股子青瓜蛋子的涩。 坐在车上, 他握着她的手,便想起来那次她跟着林荣棠进城,他恰好和他们一起坐车, 当时他和林荣棠说话, 她就从旁边靠着窗户。 他偶尔看过她一眼,便看到她睁大眼睛, 无辜而迷惘地望着窗外, 那个时候已经是黄昏了, 晚霞像一片红色的薄纱罩下来, 她却沉静哀婉, 让他想起傍晚时候的一滩溪水静谧纯真, 却又有着流逝的无奈。 心里不是没浮起疑惑,想着她到底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只是他不方便问, 也没法问。 后来隐约猜出来了, 他难免有些同情。 哪怕不是晨曦里最初的那一眼, 她也是村里媳妇姑娘中最吸引人的, 不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而是她总有种不同于寻常媳妇姑娘的矜持, 那是没经过世事的天真和忍让。 比如, 她挑到了并不好捡的羊毛, 如果不是别人撺掇,她是永远不会开口说话的。 别的媳妇嫁过来一年就可以和那些叫她们嫂子的年轻男人抽科打诨了, 她却不可能,她的沉默中有一种别致的青涩,那对男人来说,是致命的吸引。 如今的冬麦,手已经被他牵住,再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嫁给他了。 这让他觉得,眼前的一切是可以忍耐的,也没多久了。 回去的路上,她难得没有晕车,精神很好。 到了村口,一起下客车的还有几个人,下车后,外面就有家里人来接,沈烈看过去,江春耕果然来了,一起在车上的还有满满。 江春耕看到他们,便走过来,从他手里接过去那些包裹,然后放在了牛车上。 冬麦看到自己哥哥,松了口气,上了车,没形地坐在那里:“可算是要到家了。” 说着,一把搂住了满满:“满满怎么还没睡?” 满满口齿有些不清楚地道:“姑姑,你可回来了!满满想你!” 冬麦便笑了,使劲地亲了口满满的脸蛋。 沈烈这个时候也上了车,他的自行车还在东郭村村口,得过去骑。 江春耕看冬麦和满满闹,无奈地道:“多大了,还跟个孩子一样!” 沈烈听到这话就笑了:“她就这性子。” 夜色中,江春耕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意味深长,说不上来的感觉。 沈烈便明白,江春耕并不喜欢自己这么说,太亲近了。 在人家心里,那还是他妹妹。 他妹妹的意思是,和他最近。 这个哥哥太宠着妹妹了。 不过沈烈对此,倒是没什么意见,也没什么想法,他知道冬麦是收养的,不是江家的亲生女儿,所以江春耕不是冬麦的亲哥哥,不过他并不会多想。 能感觉出,这就是兄妹之情,没别的,如果真有别的,依江春耕的性格,估计轮不到林荣棠了,更别提他。 所以即使江春耕打他,对他没好气,他也觉得还好。 冬麦活得不容易,他喜欢看她被家里人疼爱,喜欢有人宠着她,他觉得她应该多接受一些疼爱,友情,爱情,亲情,都好。 这个时候月亮已经出来了,月光清凉如水,驴子踩踏在乡间小路的声音中,细碎的虫鸣传入耳中,他侧头,看着冬麦逗着满满说话。 她低着头,颈部形成优美的曲线,两条辫子轻轻垂下来。 她笑得温柔,动作中有着疼爱。 沈烈从旁凝视着这样的她很久,心想,她如果做母亲,一定是天底下最温柔的吧。 这样的女人,竟然不能生孩子。 对她来说,确实太残忍了。 到了村口,沈烈叮嘱了冬麦几句,和江春耕打了招呼,骑着车子走了。 月光之下,冬麦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不知怎么就想起那时候,自己去捉鱼,他帮了自己,又送自己回家。 当时她问他怎么回去,他说他可以跑,然后他就跑了。 想起之前,她忍不住抿唇笑起来,心里却想着,那个时候,他是不是就看上自己了啊? 这时候,满满看到了冬麦的洋娃娃,他好奇地拿过来,冬麦便抱着他,和他说这是洋娃娃。 洋娃娃有漂亮的裙子,这对于农村长大的满满来说自然是很稀罕,满满好奇地将洋娃娃放下,便看到洋娃娃的眼睛自动闭上了。 满满惊喜地笑起来,又和自己爹说起:“爹,你看,她睡着了!” 江春耕便笑了:“这个东西不错,我以前见人家有过,咱家那个时候穷,买不起。” 他随口问:“都买啥了,怎么买这个,这个挺贵的吧?” 冬麦便有些得意地笑了:“这个洋娃娃才花了五毛钱!” 江春耕意外:“五毛?” 冬麦便向江春耕说了沈烈套圈的事,她说得眉飞色舞:“他一下子就套中一个,一下子又套中一个,十个圈套中了八个,当时那个摆摊的那脸色难看得啊!” 江春耕嗤笑一声,不屑地说:“雕虫小技,要我去套,肯定也行。” 冬麦:“那是自然,哥哥当然更厉害啦!” 江春耕无奈:“不用哄哥了,你现在是一心向着他了。” 冬麦便抿唇笑,不说话,她心里现在对沈烈确实是满满的喜欢和崇拜。 江春耕其实也只是嘴上说说,沈烈这个人目前看还可以,如果能对自己妹妹好,那自然再好不过,他知道妹妹这段日子在娘家也受了委屈。 现在能有个这样对她的沈烈,他也终于放心了。 驴车回到村里,这个时候各家刚吃了饭,有人便上街说闲话,看到冬麦,自然问起来,知道她跟着未婚夫上陵城买衣服去了,便絮絮叨叨地说起来,说孙红霞也去陵城买衣服了,不知道都买了啥。 说话间恰好陈老丫来了,一看到江春耕,就笑了,开始嚷嚷着说:“人和人,就是不一样,我闺女的二伯哥就在城里,今晚肯定住那里,不回来了,省得累半死还得往家赶,我闺女这个就是舒坦。” 她言语中颇有些得意,分明是打压冬麦的意思,江春耕听出来了,呸了声,大老爷们,懒得和一个老太婆一般见识,不然骂不死她。 偏偏旁边一个看热闹的,忍不住笑:“你闺女住陵城了,那是不是和你女婿一起睡?” 她这一说,大家轰得笑起来,都说当然一起睡了,肚子都被人家搞大了。 村里人的闲言碎语就是这么粗俗不堪,不过好在,驴车很快进了巷子,到家了。 胡金凤听到动静就忙出来接了,帮着把车上的东西往下拿,当看到那个洋娃娃的时候:“这多钱买的,怎么好好的买这个?” 冬麦眉开眼笑,把套圈得来的事又说了,胡金凤也笑了:“这么大了,还喜欢小孩子的玩意儿!” 冬麦确实很喜欢,不过她觉得,自己多喜欢这个,和大小无关,以前没得到的,现在得到了,她抱着洋娃娃只有满足。 一时将东西都拿到堂屋里,电灯开了,胡金凤打开来仔细看,她对那两件大衣特满意:“这个大衣好,穿起来是正经衣服,而且过几年也不过时!” 家里年轻时候也曾富过,胡金凤是有些见识的。 又看了看冬麦买的毛衣,总体觉得还行:“也能说得过去吧。” 冬麦便把手表拿出来,给自己娘看:“娘,你看,他还给我买了这个,我说太贵了,一百块钱呢,可他说我以后做饭需要掌握火候,用得着,非给我买。” 冬麦说这话,多少带着一点小小的得意,眉眼间都是幸福。 胡金凤听出来了,仔细看了看手表,很满意:“算他有心,其实这手表一百块,太贵了,买不买没要紧,但是买了,我们面上总是好看。” 农村里嫁闺女娶媳妇,三姑六婆还不是胡乱打听,女婿给你买了啥,你陪嫁啥,这都是面子。 吃喝拉撒干活,转来转去就这么一个村子里的人,谁家的事谁家不知道,农村人就讲究一个面子,没面子,就觉得没意思了。 胡金凤不是非要沈烈给这个面子,可现在有这个体面,当然更高兴了。 江春耕卸车后,江树理便接过去驴喂草,江春耕带着满满进屋,进屋看到这表,也瞧了一眼:“还凑合。” 胡金凤满意得很:“怎么叫还凑合,这个算他有心了,人家沈烈做事还真不错!” 当下摆开饭菜,让冬麦吃着,自己便和儿子说起来冬麦的嫁妆,冬麦嫁妆大多是之前从林荣棠那里搬过来的,胡金凤以前就说,再给冬麦添置一两件,再把原来的重新刷一遍油漆。 江春耕这几天已经买了油漆,打算和自己爹一起动手刷。 于是便商量着,什么时候能刷好,添置一件什么家具,都盘算得明白,婚礼需要的新被褥,差不多什么时候做完。 江春耕问起来:“家里棉花够用不?不够用,我就拿点来。” 胡金凤:“这个放心,够用,反正就做两床新的讨个喜就是了。” 说话间,天不早了,江春耕领着满满离开,满满离开前,不舍地看向冬麦的洋娃娃。 江春耕看出来了,拍了拍满满脑门:“那是小丫头才会喜欢的,你是男子汉,你要那个,别人笑话你。” 满满一听,这才算了。 这时候冬麦也差不多吃饱了,胡金凤又和冬麦说了许多话,问起这次进城的细节来,当听到孙红霞的事后,她摇了摇头,开始出主意:“我看人家医院说,你不容易怀孕,也没说彻底不能生,等你嫁给他,就让他再带你去医院看看,如果还是不行,你劝着他,抱养一个,再怎么样,过日子还是得有个孩子,不然不像样,我看沈烈这个人,也挺招惹人的,到时候有哪个小姑娘硬贴上来,他如果不小心把别人姑娘搞大肚子,你说你能怎么着?” 冬麦其实也想过这个问题:“娘,我知道,等我们结婚了,如果觉得挺好,商量好了,就考虑抱一个孩子。” 胡金凤满意地点头:“行,你先回去睡吧,这两天就忙着做被褥,估计够你忙的。” 冬麦点头,回去自己屋里,回去的时候,抱着那洋娃娃。 胡金凤看了摇头:“哎,这么大了,还是个孩子心性呢!” 不过一想,那个女婿肯为她套圈拿这个,也实在是宠她了,便越发放心。 冬麦抱着洋娃娃回了屋里后,稍微洗漱过,便躺在炕上了。 躺在炕上后,明明身体很累,却有些兴奋,兴奋得睡不着。 她抱着洋娃娃,洋娃娃的脑袋贴着她的下巴,她便回忆白天时候,他亲自己时,那种奇异的感觉。 她以前嫁给林荣棠,也做过一年夫妻,可是林荣棠亲她的时候,她下意识总是觉得怪怪的,觉得男人和女人那样,能干净得了吗,甚至会下意识地想林荣棠嘴唇那里干净吗,她就会躲开,不让,再之后,林荣棠便亲她别处,不亲嘴巴了。 可是当沈烈亲自己时,她竟然一点反感都没有,她只是心怦怦地跳,只是说不出来的期待和羞涩,甚至好像还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身体通了电,一股激流打过来,整个人的筋脉都跟着一个激灵。 冬麦躺在那里,痴痴地望着窗外斜照下来的月亮,傻傻地想,她真得很喜欢他,甚至和能不能生孩子那件事没关系。 她就是喜欢他啊! 她闭上眼睛,竟然忍不住再次想起在公园里,他低头亲自己时,有些扎人的刚硬下巴压在自己侧脸上的力道和触感,她的手指尖便酥麻起来。 她轻轻地一个瑟缩。 羞耻地抬起手,捂住了脸。 自己都在想什么! 第 55 章 第 55 章 第55章裤兜里揣了什么 这两天冬麦在家做被褥被套床单, 本家以及往日要好的邻居也都过来帮衬几针,这都是村里的风俗。 大家过来帮忙的时候, 难免打听, 你对象给你买了什么衣服,一般这个时候待嫁的新娘子会把自己的衣服拿出来看看。 冬麦也就给大家看,大衣毛衣, 还有手表, 不过洋娃娃她小心地收起来了。 她怕过来玩的小孩子手脏乱碰,或者干脆看上了哭着鼻子要, 她总不能说我一个大人也喜欢这个不能给你, 反正拒绝起来也挺尴尬,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她就不让人看了。 村里几个年轻媳妇对她的大衣很羡慕, 赞叹不已, 又夸她的表好,觉得她这个对象大方。 “孙红霞总是夸嘴,说她那个对象对她多好, 其实买的那衣服也一般, 比你多两件, 但不如你这个好看, 你这个穿上真洋气, 像城里来的,还有手表, 其实不买也行, 可人家给买了。” 说起来也是好笑, 一个东郭村,一个西郭村, 又都是嫁过去松山村,两个人又是恰好换了女婿,怎么着都会被人比较。 冬麦对此已经很淡定了,反正比来比去,有比得过人家的,也有比不过的,还能怎么着,当没这回事呗。 所以大家现在夸她,她也只是笑笑,并不说什么。 一时又有多嘴媳妇说起孙红霞的肚子,说她最近还有点呕呢,这怕是怀了两个多月了:“大家其实暗地里都笑话她,为了嫁给那个林荣棠,这种事都能做出来,也不嫌丢人现眼!” 冬麦也只是听听,并不说话。 别人是指望着冬麦跟着大家一起笑话孙红霞,后来看她不说,也就不怎么提了。 这天,她绣个枕套,缺了合适的线,去了村里小卖铺,小卖铺的颜色就那么几样,根本没好的,她便干脆骑着自行车过去公社里了。 到了公社,看着那边人来人往的,倒是有些怀念。 她想,等自己结婚了后,肯定也不会闲着,得和沈烈想着找个买卖做,不过又想着,沈烈现在也挺忙的,到时候估计他也需要自己帮忙? 这几天,沈烈过去她家一次,去取大衣,顺便说了下,他最近除了准备着婚礼,又把之前他从内蒙运来的那批羊毛运到了村里,请了村里人的来捡羊毛,紧赶慢赶的,等着在结婚之前把这批货干完。 冬麦自然猜出来了,他是为了婚礼的事挣钱,想起他给自己买的手表,那也是一百块钱呢,就有些心疼,便小心劝他,意思是节省一点就行。 沈烈却笑着说让她不用担心这个,说他心里有数。 冬麦也就不问了。 沈烈这个人真得挺好的,她可以感觉到,他是尽量希望在结婚这件事上不委屈自己,让自己有一个风光的婚礼,什么事上都想周全。 其实自己是二嫁,按照一般风俗,他并不用这样,可他还是尽力。 沈烈看她有些心疼的样子,便倒是安慰起她来,说他心里有数。 之后便和她说起自己的打算,他说搞完了这一批后,挣了钱结婚,结婚后,他想去信用社借贷一些钱来,安装梳绒机,去内蒙进一批羊毛自己搞,当然目前也只是打算,他也在等信用社贷款方面的消息。 其实冬麦根本不担心将来的日子,她想两个人努力总是能把日子过好。 在集市上买了丝线后,又顺手买了甜甘蔗糖拐,这些都是满满爱吃的。 满满那天看到她的洋娃娃,明显很喜欢,第二天谢红妮就有意无意地说起来,说那个洋娃娃真好看,满满昨晚说梦话还提,冬麦只装作没听到。 别的事,无关紧要的,她可以让,不过这个洋娃娃,她不想让。 她喜欢洋娃娃,这么大一个人了就是喜欢,更何况那是沈烈套圈给她套到的,她不会给任何人。 不过到底是买些东西,算是哄哄小孩子开心。 刚买完,一转身,就看到旁边一个熟悉的人,正站在那里看自己。 她漠然地收回目光,骑着车子就要走。 她和林荣棠,曾经当过夫妻,如今真得就是陌生人了。 林荣棠看她要走,一步上前,握住了她的车把。 冬麦蹙眉:“放开。” 林荣棠:“冬麦,你别恼,我就想和你说两句话。” 冬麦抬眼看他:“听说你马上也要结婚了?你如果不想脸上顶着巴掌印结婚,麻烦你让开,我什么性子,你也知道,泼起来可是谁都不认。” 林荣棠便笑了笑:“你如果真让我结婚不成,我倒是高兴了,到时候我就说我前妻不让我结婚,生我气呢。” 冬麦好笑:“你要点脸吧!” 林荣棠的笑便消失了,他看着冬麦:“我是不要脸,为了你,我什么脸都可以不要,要我怎么着都行。” 这可把冬麦恶心坏了:“你到底要干嘛,你要结婚了,我也结婚了,我不认识你,求你也别认识我,行吗?” 林荣棠凝视着冬麦,黑眸中便浮现出犹豫的无奈,他舔舔嘴唇:“冬麦,听我说两句话,说完了,你想走就走,我不纠缠你。” 冬麦想挣脱自己的车把,可林荣棠再怎么也是男人,她挣了一下没挣脱,周围都是赶集的人,大庭广众这么闹起来也不像样。 “你说,说完这两句,麻烦你滚。” 林荣棠:“冬麦,那天我对着陆靖安那么说,也是看你和人搞对象,气急了,事后我也很后悔,这件事,是我对不起你。” 冬麦漠然。 林荣棠:“我是想一辈子对你好,我就这么给你说吧,孙红霞怀孕这事,也是我意想不到的,我本来打算离婚了再也不结婚,一辈子不结婚,我就这么为你守着。” 冬麦一脸嫌弃。 林荣棠眸中泛起忧伤:“我无论娶谁,心里只有你,我是真得爱你,一辈子就只有你,我没什么经验,也不懂怎么对你好,所以可能伤了你的心,你别恨我,有些事,我可能做错了,可那是因为我想你一辈子留在我身边。” 冬麦:“你说完了吗?” 林荣棠放开了冬麦的自行车把,之后后退一步:“我说完了。” 他定定地看着她,他发现现在的冬麦眉眼间依然有着小姑娘般的青涩,这是从根子里没被男人碰过的冬麦,是那个曾经属于他的冬麦。 她马上要嫁给沈烈了,她会被沈烈毁掉清白,之后也许就变了。 冬麦:“那就离我远点。” 说完,冬麦推着自行车,赶紧离开了,就像避开一团瘟疫。 林荣棠感觉到她的嫌弃,苦涩地笑了笑,他就那么一直站在那里,目送着她离开。 他想,他的爱情,他曾经的贪恋,那个属于他的冬麦,就这么远离了他。 一辈子都抓不住了。 紧赶慢赶,终于赶在婚礼前六七天,沈烈的那批羊毛收拾干净,也运到了路家村,他挣了一笔钱,村里不少妇女老人也都挣了钱。 这年头,妇女们天天守家里看孩子做饭的,哪能出得了门,在家门口干干就能挣块八毛钱,而且时间比较随意,有时间就多干,没时间就少干,这种好差事怎么看怎么好。 大家感激沈烈,也想着以后多倚靠沈烈挣钱。 因为这个,沈烈要办婚事,大家自然一拥而上,全都帮忙,很快把家里收拾利索,该布置的布置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家表示要给他主婚,至于结婚的一些细节,大家都商量着帮他安排好了。 沈烈感激,感激之余,也提了冬麦过去的事:“她这个人不爱说话,容易多想。” 大家自然是明白,都一口应承:“这也没啥,以后这是你媳妇,我们肯定不能乱说。” 沈烈这才放心,家里布置妥当了,他又带着两个村里体面人,一起过去东郭村,商量婚礼的具体细节。 临到结婚的前一天,商量得也差不多了,沈烈带着冬麦去民政局把结婚证给领了,两个人都不是头一次领证了,倒是熟门熟路,不过领了证后,还是觉得新鲜,结婚证上写着“勤俭节约,计划生育”,两排红旗下面有铁路货车电塔什么的,中间则是写着沈烈和江冬麦自愿结婚之类的话。 冬麦忍不住看了又看,看着上面两个人的名字并排在一起,那种感觉很不一样。 沈烈翻来翻去拿着结婚证看:“我之前都不知道,原来背面是牡丹花。” 冬麦想笑:“你又不是没结婚过,怎么可能不知道!” 沈烈:“真不记得了,当时结婚头一天晃黑才踩着点去领的证,第二天结婚忙得要死,结婚证都没时间看,马上就离了。” 冬麦想起他上次结婚的事,也觉得好笑:“放心好了,这次应该不至于明天就离。” 沈烈无奈耸眉,忍不住牵住她的手:“说什么瞎话呢,咱肯定能过一辈子,怎么可能离!” 冬麦抿唇笑。 自从那天去陵城买了衣服,两个人都没单独见面的时候,见了面,都是家人在,都是在商量婚礼的事,这么紧锣密鼓地赶着,也是今天才有机会单独说说话。 沈烈将结婚证珍惜地收起来,拉着她的手,走到了一边,那边有一排房舍,房舍旁边是个拐角。 他看了看四周没人,一把将她拉进去。 “干嘛?”冬麦隐约感觉到了,有些心慌,也有些害羞。 “反正明天我们就得办事了,现在也领证了,合法夫妻了,不能说我耍流氓了。” 他望着她,目光滚烫。 “你——”冬麦被他看得羞窘不已,下意识别过脸。 沈烈却一把将她搂住,之后低下头,劈头盖脸地亲。 像是憋了很久,不讲章法地亲,甚至还想撬开她的唇,去亲里面。 冬麦被他吓到了,心想这人怎么跟饿了八辈子的狼,像是要把她吃了,下意识地推开。 沈烈一边亲着一边将她抱紧了,死死地箍在怀里。 冬麦几乎喘不过气来,又觉得他裤兜里揣着什么在咯自己,只能扭着避开。 沈烈将下巴靠在她柔软的发上,闻着那发上隐隐的馨香,喃声道:“这一段可把我想死了,天天想你。” 如果之前没在陵城亲那一下还好,亲了,尝了滋味,那就是夜夜想,特别是白天去她家里,和她见了,单独说句话都不行,更是憋得难受,整个人像是要着火了。 现在可算是领证了,想到明天这个时候,她就是他娶进门的媳妇,心里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恨不得马上就到明天。 冬麦被他这样抱着,心跳得厉害,后腰那里发酥,又觉得有些怕,毕竟是在大街上。 沈烈捧着她的脸,低头看着她,她沾了湿润的唇哆嗦着,泛着水光的大眼睛无辜看着自己,她甚至有些茫然,好像不知道怎么了。 这个样子太动人了,让人恨不得将她揉碎,吃进肚子里。 他用自己的额抵着她的额,低声道:“这么害怕我?” 他清沉的声音带着温暖的沙意,像丝绒一样摩过冬麦的心坎,竟让她情不自禁地心颤。 她低下头,咬着唇不敢看他,下意识推开他。 他却握着她的肩膀,不让她逃:“冬麦?” 冬麦看四周围,确实没什么人,不过她还是有些怕,她小声说:“别闹了,我们,我们赶紧回去吧。” 沈烈其实很不舍得,他度日如年,想到明天晚上她就是自己的新娘子,他就已经无法克制了。 不过再不能忍,也得忍。 合法夫妻了,可到底没进门。 他目光如火,却只能干咽了一口:“我们慢慢走一段,说说话,再回去?” 冬麦点头:“嗯。” 当下一起牵着手往前走,其实也想不起来说什么,可就是这么牵着,依然感觉很好,就好像吃了棉花糖,周身都萦绕着喜欢,就连空气中飘来的麦香都是甜的。 路上偶尔有行人,看到他们那么亲密地牵着手,好奇地看过来。 沈烈“咳”了声,严肃地对人家说:“我们刚刚领证了。” 路人愣了下,尴尬地点头,之后赶紧走了。 冬麦也愣了,之后想想,觉得好笑,开始憋着,后来忍不住,笑出声。 他怎么这么傻,竟然给人家路人解释他们领证了! 沈烈看她笑,自己想想也觉得自己傻透了:“谁让他那么看我们,我们现在是合法夫妻了。” 冬麦更加笑起来。 沈烈略有些狼狈地看她:“别笑了。” 冬麦得意地挑眉:“就笑!” 沈烈便侧头看她,她这个样子像个调皮的小姑娘,他喜欢看她这样。 以前跟着林荣棠的时候,她沉默安静,太过乖巧懂事,让人心疼,现在却越来越放得开了。 走着间,那边有卖棉花糖的,沈烈便笑着说:“庆祝我们领证了,给你吃棉花糖。” 冬麦:“小孩子才吃棉花糖呢!” 沈烈:“那你就当小孩子吧。” 说着,他便要买。 冬麦也说不上多想吃,但是他要买,她便觉得,吃棉花糖挺好的,甜丝丝的,心里很喜欢。 他手放到裤兜里掏钱的时候,冬麦想起来,随口说:“你兜里放了什么啊,刚才那么咯人!” 沈烈听了这话,回头,浓眉微动,略有些意外地看她。 冬麦茫然:“怎么了?” 沈烈眸光滚烫。 冬麦疑惑。 沈烈抿了抿唇,沉默了一会,之后无奈地笑下:“冬麦,别乱逗我。” 回去的路上,沈烈竟然难得没怎么说话,他甚至好像在躲避自己的眼神,这让冬麦从他那阳刚味十足的脸上,读出了一点类似于不好意思的情绪。 冬麦有些疑惑,他裤兜里藏了什么吗?难道是送给自己的什么礼物,结果不小心被自己说破了? 这种疑惑,一直持续到她躺在炕上,还是有些想不透,总觉得里面藏着一点她不明白的什么。 所以,是什么呢? 冬麦想不明白,想不明白的她,带着这丝疑惑,也就这么睡着了。 第 56 章 第 56 章 第56章婚礼 第二天是冬麦结婚的日子, 很早就起来了,开始梳妆打扮, 涂脂抹粉地打扮, 最后穿上红袄红裤,又用红锦带扎起来,好一番忙乱后, 总算是上了花车。 花车是小轿车, 路奎军的车,路奎豪亲自开着, 小轿车上还扎了红丝绸。 小轿车从东郭村出发, 一路上引得不少孩子追着看热闹, 村里羡慕地看着冬麦:“不能生, 二婚, 竟然还能有小轿车来接!可真是气派!” 小轿车开得很慢, 就是要慢悠悠地开,风风光光地让大家看,轿车后面则是几辆拖拉机, 里面放着冬麦的嫁妆。 迎亲的队伍经过西郭村的时候, 孙红霞捂着肚子出来看, 看得有些眼热, 又有些不舒服。 沈烈这肯定借了路奎军的车吧, 怎么自己和他结婚的时候,他不去借车, 轮到冬麦, 他借车了, 这是故意寒碜自己吗? 旁边有几个说闲话的,也都笑着打听:“你们瞧冬麦, 竟然是小轿车来接,你们呢,林家怎么来接你?” 一时瞄了瞄她的肚子:“你这肚子都要大起来了,可不能用拖拉机吧,小心颠到。” 孙红霞笑了笑:“当然是轿车,林家一个儿子在首都,一个儿子在陵城,还能缺了小轿车,谁稀罕这玩意儿!” 大家也都笑了,说那敢情是,你肯定是轿车接。 孙红霞回过身来,皱了皱眉,有些担心,过两天她也要结婚了,林荣棠能弄来小轿车吗? 而此时的冬麦,由自己两个嫂嫂和一个本家婶陪着,坐在了小轿车里,手紧紧地握着坐垫。 这不是她第一次出嫁,但嫁给林荣棠的时候,她懵懵懂懂的,好像根本不太懂,也没什么期盼,就觉得是在完成一件人生大事,现在不一样。 她迫不及待想成为沈烈的妻子,迫不及待想看到他。 只是那迫不及待中,又有些胆怯。 她说不上来是胆怯什么,但总觉得,好像有一种陌生的,神秘的,她看不懂的什么在酝酿,就像大雾的早晨行走在田间,只能凭着感觉往前走。 就在这种忐忑中,小轿车终于驶入了松山村,再次进了松山村,她侧首看着窗外的房舍,这是曾经熟悉的,她曾经在唢呐吹打中嫁过来,又在众人的视线中轰轰烈烈离开,转了一个圈,她又回来了。 想到沈烈,她心里总算稍微安定了。 他给了自己回来的勇气,有他,其实也没什么好怕的。 松山村过来新媳妇的不少,大家欢天喜地看热闹,还有不少孩子追在轿车后面大声喊着“车车车”,这种小轿车对于农村来说,还是挺稀罕的。 人们的脸上一片喜庆,并没有看热闹的幸灾乐祸,这让冬麦越发松了口气,她想起沈烈说的,不会让人欺负她。 小轿车到了村里,唢呐吹起来,她便被蒙上了红盖头,由自己本家婶子扶持着下了轿车,鞭炮响起,她听到许多叫好声,之后被扶着迈台阶,送入了洞房。 这院子,这台阶,这洞房,她都曾经迈入过,甚至这唢呐声鞭炮声都似曾相识,也不过是多半年前罢了,那时候她还是邻居家的小媳妇,被人硬指着过来劝新媳妇。 这才多久,新媳妇和沈烈离婚了,她自己成了新媳妇,进了院子,迈上台阶,踏入了那处洞房。 从红盖头下方的边缘来看,这屋里收拾过了,刷了白漆,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冬麦有些感念沈烈的体贴。 彼此条件都说不上多好,她只能带来曾经嫁给林荣棠时的家具,他也只能提供曾经迎娶孙红霞时的新房,不过好在彼此都粉刷过了,再不是过去的模样,也算是增添了新气象。 进了洞房后,就有松山村媳妇过来,招待送亲的亲戚,围着说话,送来了瓜子和喜糖,冬麦听着这声音,好几个耳熟的,刘金燕也在。 想想也是好笑,她当林荣棠媳妇时和这些人熟了,现在嫁给沈烈,又可以当同村媳妇了。 说话间,吉时到了,便要过去拜堂。 虽说现在早不是以前了,不过松山村还是遵循着老礼,要拜堂。 冬麦被本家婶子领着过去了堂屋,能感觉到周围都是人,大家全都挤着看热闹,她微低着头,红盖头垂下,她只能看到沈烈的鞋子,他今天穿着军绿鞋,估计是部队以前发的。 按照礼节,拜了天地,拜了父母的牌位,最后夫妻对拜,对拜的时候,她好像听到一个小孩子说:“那不是以前的荣棠嫂子嘛,为什么是新媳妇啊?” 小孩子的声音在声浪中传来,并不太清楚,不过冬麦听到了。 之后就有大人很快捂住了他的嘴。 冬麦依然低着头,她想,这也没什么,既然选择嫁过来,总是会有人说,但是大家好歹小心避讳着,并不敢当面说,小孩子说了,大人知道捂住嘴,这已经够了。 她都是二嫁的媳妇了,犯不着像小姑娘那样扭扭捏捏,就大方点,我就是嫁过来松山村两次,怎么了? 第 57 章 第 57 章 第57章洞房花烛 就在胡思乱想中, 冬麦被送入了洞房,进了洞房后, 好几个年轻媳妇都围过来, 陪着说话,又帮着冬麦整理身上的红花,重新给她盖好了红盖头。正说着话, 就听到外面吵嚷声, 冬麦这才知道,有几个本村年轻男的在洞房里, 嚷着要“闹新媳妇”。 这是传统, 一般都是村里年纪轻的同辈, 喊新媳妇嫂子的年轻男人, 小叔子和嫂子可以没什么忌讳, 随便闹, 按照往常的说法,这个时候闹得越开越好,所以年轻小伙子都比较豁得出去。 冬麦之前嫁林荣棠的时候, 脸薄, 被人洒了一头的苍耳, 还差点被拉过去放在床单里上下颠, 她当时眼泪都吓出来了。 哪怕现是在第二次了, 一看这阵势,还是有点害怕。 同辈的几个笑呵呵地看着冬麦, 其实大家都知道冬麦好看, 趁着结婚, 都想闹,有的之前闹过一次, 现在冬麦早不是新媳妇了,二嫁的媳妇,大家更能放得开了,摩拳擦掌的。 便有人起哄,往冬麦头上洒桑耳,还有人闹着让新媳妇给他点烟。 旁边自然有媳妇护着冬麦,不让苍耳洒头上,又有人呵斥那个要求点烟的:“你是老几啊,还让人给你点烟,不看看你那德性,以后你烈哥揍死你!” 大家就哈哈笑起来,有人就说烈哥一看就疼媳妇,你先让新媳妇给你点烟,烈哥恼了怎么办,要点,也得是先给烈哥点烟。 不知道是谁开了句玩笑,说她以前又不是没给男人点过烟。 只这一句,场面一下子尴尬过来了,谁不知道眼下这个媳妇原来是林荣棠的,当时跟在林荣棠身后,羞答答的,被林荣棠牵着手四处拜年,那场景,大家还记得呢,结果现在已经成了沈烈的媳妇,这事说起来还是尴尬。 这时候,就听得一个人说:“这是干嘛呢?还挺热闹的!” 声音不大,但是挺有分量的,大家都看过去,有人就认出来了,这是路奎军的媳妇,叫牛金柳,是个挺厉害的主儿,泼辣能干,又有钱。 牛金柳一进来,便护在了冬麦前头:“我听说咱这里都兴闹新媳妇,我得见识见识,你们都怎么闹呢,来,先给我看看。” 她嘴上这么说,那眼神,却是厉害得很,大家一时都不太敢说话了。 别看这些年轻小伙子平时挺楞挺能耐,可他们都知道人家路奎军是什么人物,不敢得罪,牛金柳今天明显是护着冬麦的。 刘金燕见这情景,也生怕大家下不来台,便忙说:“意思意思得了,就洒点苍耳吧,再给你们分一包烟,有烟堵着你们的嘴,少说话。” 大家自然也都顺着台阶下,于是刘金燕拿了几包烟来洒,大家各自抢了几支,便也一哄而散了。 男人们散了,冬麦松了口气,感激地道:“嫂,今日多亏了你。” 牛金柳:“这群男人真不像样,闹什么闹,看着就恶俗!你说你们一群大男人,这是干啥呢,像样吗?” 周围人心想这不是流行么,大家都这样,不过没人敢说话。 牛金柳说了几句闹洞房的恶习后,大家自然也只能随着点头,这个时候大部分都走了,只留下几个女人说话,别人知道这是牛金柳,自然都敬着,说话小心。 又看牛金柳一口一个妹妹地喊冬麦,便不免对冬麦高看几分。 这么说了一会,眼看着酒席要开始了,大家摆开桌子,就在新房里吃席。 席面自然不如之前冬麦做的,不过是普通的农村流水席,不过好在大家吃个喜庆,倒也吃得热火朝天,牛金柳看着这个,想起来一件事,昨天王元德,也就是那个公社副书记,说是家里老爷子寿宴,想让冬麦帮整治呢,不过人家是新娘子,她也不好提这事,只能回头再说了。 吃完酒席,大家说说笑笑的,又来了一些媳妇带着小孩子来看新媳妇,不过好在没人说什么让人尴尬的话了,等到天晃黑时候,客人也就陆续离开了。 村里帮忙的媳妇勤快地帮他们把剩饭剩菜收拾起来,沈烈这个人向来大方,剩下的一些就让大家各自分分,借的桌子还回去。 沈烈对大家一直很好,村里的媳妇啊婶啊伯娘啊都喜欢他,便帮着把厨房打扫了,连院子的炮皮也都扫干净,于是等到大家全都散了的时候,屋里内外都干净整齐得很,根本看不出才办过酒席。 冬麦也跟着扫了扫地,之后又将自己带来的被褥铺展开。 沈烈关上了大门进屋的时候,就看到冬麦穿着一身俏生生的红,半跪在炕上,正叠被子。 她弯腰的时候,清瘦修长的背脊微微弯下,腰那里就更显得纤细柔软。 她今天的头发被高高地盘起来,斜侧插了一大朵红绒花,后颈脖子露出来,脖子线条修长,颜色白润,衬着娇艳喜庆的红,看得人口渴。 她把被子叠好了,便伸手将被子放在角落,放的时候,两只胳膊伸出,这么一伸,腰更显得细了,腰上面便鼓鼓的。 平时她不这么穿,会稍微宽松一些,但今天是新媳妇,新媳妇身上绑着红锦带,那么一绑,把女人家该有的身段全都显出来了。 冬麦这个时候才发现,他进屋了。 她跪在炕上,回头看他。 却见他毫不掩饰地望着自己,直白热烈。 她便意识到,天已经晃黑了,大门关了,新房的门关了,而她的新郎正站在新房门前。 她脸红了,抿着唇低下头。 修长的颈子微屈下,白净柔润的脸庞泛了红晕。 她和他其实挺熟了,毕竟认识那么久,但是现在,她在他面前不知所措。 她身子紧张地两手绞着。 沈烈走上前,走到了炕边。 他一句话都没说,可是他的眼神表达了太多的意思。 他站在炕边,高大的身躯微微前倾,就将她笼罩了,他滚烫的呼吸洒在她高高挽起的发髻上,轻轻拂动她耳边几根散落的碎发。 冬麦的身体便瑟瑟发抖。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也没什么好怕的,就是会疼,她又不是没疼过,至于吗? 可她就是忐忑,就是像秋风中的落叶一样,她觉得眼前的男人和林荣棠不一样,他太过强壮,起伏的胸膛散发出让她陌生的力道,那些强悍到让人生畏的气息笼罩着她,那是足以倾轧她的陌生力量。 在他面前,自己脆弱的像是一片无能为力的落叶。 沈烈意识到她在害怕,便轻握住了她的手,在她耳边低声说:“这么怕我?” 冬麦咬唇:“也没有,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她说不上来。 沈烈看她脸上那水胭脂一般的晕红,低笑:“这么怕,那你昨天还那么逗我?” 逗他? 冬麦无辜地眨着眼睛,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看到这样的冬麦,沈烈不想说什么了,他只想做。 渴望了那么久,现在就在跟前,可口得像夏天里甘冽的井水,让人怎么忍? 沈烈便拉上了窗帘,之后脱了鞋子上炕,感觉到她的羞涩,又随手扯了被褥过来盖住。 才被女人精心叠好的喜被,顿时散乱了一炕。 沈烈的动作迫切又克制,他一层层解开身上的红锦带,又剥去了娇艳的外壳,恣意地品尝属于自己的甘美。 之前,他亲她那么一下,都觉得满足,现在,却是大口地品尝,任性肆意,畅快淋漓。 她好像哼唧了几声,咬着唇,发出哭的声音,像是被欺负的小动物。 沈烈大口呼着气:“别忍着,难受就哭出来,我会轻点。” 冬麦轻轻嗯了下,那声“嗯”软糯得仿佛扯了丝的蜜糖,颤巍巍要断了。 沈烈越发不能自制,他在军营里那些年,大概听人夜谈时说过,知道这得慢慢来,不然女人不能得快活,况且他也存着男人的好胜心,冬麦以前给林荣棠当过媳妇,他虽然是头一次,可还是想让冬麦快活,让她觉得自己比林荣棠强。 给她一次,让她永远记着自己,忘记以前的那些事。 这是男人心底比较阴暗的、不能言说的占有欲。 只是,当沈烈想成事时,却发现异常艰难,他并不能得其门而入。 而且冬麦似乎很不想,她下意识在抗拒着。 沈烈额头冒汗,无奈,从被子中抬起头,看着上方的冬麦,冬麦也从枕头上抬起头看他。 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到冬麦小巧的下巴,以及咬着的唇,小白牙紧张的咬着下唇,两眼迷惘地看着他,红艳艳的鸳鸯戏水枕巾把她衬得明媚动人。 他无奈:“冬麦,你——” 他不知道这事该怎么说,实在是有些挫败。 自己是头一次,这事并不太容易,她好歹有点经验,是不是应该……? 只是男人的自尊让他说不出。 冬麦有些委屈,也有些不解:“你,你在干嘛?这样也挺疼的。” 沈烈只能压低了声音说:“你放松点,冬麦,不然我没办法。” 冬麦更加不明白,一个激灵:“那是什么?” 沈烈汗珠从额头落下,咬牙道:“冬麦。” 冬麦:“你到底在做什么,我不想这样,挺难受的。” 沈烈挫败地抹了一把脸:“那你想怎样?” 行,他承认,他是童子鸡,他不懂,他水平不行技术不行! 冬麦红着脸将他推开,之后趴在那里,脸闷在枕头上:“好了,来吧。” 沈烈愣了几愣,之后便有些气,酸涩恼恨以及说不上是什么的复杂感觉全都涌上来。 他妈的林荣棠,你一直都这个姿势吗?什么玩意儿! 他的愤怒和嫉妒几乎瞬间冲起来,不过动作到底是克制的,无论如何暴怒,他都不想伤到她半分。 然而—— 冬麦委屈地嘟哝起来。 “你在干嘛?” “这是什么?” “不要,你拿了什么?” 说着,她扭着要摆脱。 沈烈血气沸腾:“冬麦——” 冬麦感到剧痛袭来,她猛地往前一顿,整个人疼得僵在那里。 趴在那里的她,仰着脸,张着唇,修长的颈子扬起,她痛苦地蹙着眉头,闭着眼睛,疼得连呼吸都停止了,就连散落在鬓边的发都虚弱地贴着颈间。 她仿佛一尾跃出水面却被瞬间封冻的鱼。 沈烈也咬着牙僵在那里。 他第一感觉是酸爽美妙,滋味是如此好,好到那畅爽直冲天灵感,他这辈子没得过这样的滋味。 只是在最初的畅意后,他意识到了什么。 他攥着,低头,怔怔地看过去。 之后,缓慢地抬头,他看到了痛苦到极致的冬麦。 疑惑和震惊冲刷了原本的喜悦,他心疼地从后面抱住她,温声安抚:“冬麦,冬麦,没事了。” 听到他的声音,她仿佛被解封一般,嘴唇开始哆嗦起来,身子开始颤抖起来,眼泪也淌下来。 “你做什么,这么疼,好疼,你怎么这样……”她委屈地低声埋怨,不懂这是怎么了,这是两个人的新婚之夜,自己那么信任他,他却在做什么。 倒像是要自己的命。 她鼻子发酸,委屈得不行了,颓然地趴在枕头上,呜呜呜地哭起来。 他心中惊疑不定,也有些慌了,忙抱住冬麦哄着:“冬麦,我们是夫妻,夫妻就是这样。” 冬麦呜呜呜地闷头哭。 沈烈看她这样,忙将她抱起来,掰着她润满泪的脸,让她看自己:“冬麦,夫妻的鱼水之欢就是这样,男人女人结了婚就是这样,丈夫和妻子都是这样,不然你以为呢?我不对你这样,我还是你男人吗?” 冬麦含着泪,无法理解地看着沈烈。 沈烈现在还没来得及细想,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她和林荣棠怎么这样,不过她竟然还没被林荣棠动过,这是事实。 沈烈咬牙:“冬麦,你娘,你嫂,没和你提过?说你结婚后到底应该做什么,没教教你,你去医院检查,大夫也没多提吗?” 他的声音咬牙切齿几乎像是在吼。 冬麦被他吼得一愣:“我娘说了,说躺那里就行了,说别人都懂……医院,医院没细说啊,她们就是帮我查查……” 沈烈便无奈了,竟然是他来教? 冬麦吓傻了,惊讶地看着他,不明白怎么会这样。 沈烈捧着她的脸,严肃地道:“现在你懂了吗?我和你是不一样的,男女不同,我们结婚,我们是夫妻,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些事,这样我们才能有孩子,你能明白吗?” 他并不想提林荣棠的名字,太他妈的煞风景,谁会在洞房的时候没事提自己新婚妻子前夫的名字? 不过沈烈还是硬着头皮说:“我不知道你和林荣棠到底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解释清楚,但是你必须知道,夫妻之间不是躺在那里盖着棉被就行了!” 说着,他又俯首在她耳边,用乡间最直白粗俗的话,给她解释,最后咬牙说:“这句话虽然是粗话,但就是在说这事。” 冬麦还是懵的,沈烈说的这些,对她来说冲击太大了,她不知道,从来不知道这些。 沈烈按住性子,耐心地给她消化的时间,低头轻轻地安抚,告诉她这是怎么回事,又哄她。 最后,冬麦到底是轻轻地点了头。 一切就好像春日的雨水一样,在一缕春风轻轻吹过的时候,细弱的雨丝绵绵落下,当雨滴落在脸上,并不会觉得冷,也不会觉得被水浇到,只是有些细微的沁凉,那沁凉里隐隐有一丝舒畅。 动作不急不缓,有条不紊。 冬麦可以感觉到其中的温柔,小心翼翼地。 后来,冬麦便轻轻地哭了出来,说不上是难过还是什么。 沈烈咬着牙,汗水落下。 他曾经在枯燥乏味的夜晚听到她的哭声,那个时候并不敢有什么想法,今天她成为了他的。 像开春时候刚刚做成的一只柳哨儿,奏出曲子,声音轻曼美妙,让他沉浸其中。 曾经的那些夜晚,他哪里知道,她哭声里的无辜。 他并不是非要她没什么经历,但是知道真相,还是会惊喜,会搂着她,涌出无法安放的怜惜和喜欢,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的骨血中。 他越发小心地疼爱她,想弥补她过去不曾得到过的,让她去感受她未曾感受过的。 当一切平息下来的时候,冬麦泪盈盈的,脸颊上润了细密的汗,她紧紧地靠着他,低低地说:“只有这样,才能生孩子,是吗?” 得到满足的沈烈斜靠在炕上,他修长的手轻抚着冬麦带着潮意的发:“是,刚才我们做的这些,是生孩子才会做的。你之前还是姑娘,经过这种事,现在是女人了。” 到了这个时候,他终于也明白,为什么明明嫁过人,情态间却总是能流露出小姑娘家的青涩,因为这个嫁过人的女人竟没有经历过。 他也明白,冬麦问起兜里揣了什么,并不是刻意逗他,她是真不懂。 唇边泛起一丝笑,笑意又慢慢收敛。 所以林荣棠和冬麦怎么回事? 冬麦夜晚为什么哭,林荣棠是怎么对她的?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烈眯起眼,他想起那次林荣棠的行事,他当时只觉得林荣棠脑子进水了,现在倒是明白了。 林荣棠身体不行? 他不行,又怎么让孙红霞大起肚子的? 冬麦却蹙着眉:“那林荣棠以前怎么回事,他不这样对我,我怎么可能生出孩子?” 她越想越不对:“不就是因为我不生孩子,才去医院检查的吗?林荣棠他到底知不知道到底怎么生孩子?” 这也是沈烈想问的。 他眸光别有意味地看着她:“晚上,他怎么碰你?” 冬麦脸红了下,她没想到她的后一个男人要问她和前一个男人炕上的事。 不过还是应该说出来,不然怎么知道不对呢? 她便凑近了,小小声地和他说了说。 沈烈越听越皱眉,听到最后,眉眼间已经泛起怒意:“林荣棠这个王八蛋!” 说着就要起身。 冬麦惊讶:“你干嘛?” 沈烈冷笑:“揍他去。” 林荣棠怕是不行,鬼知道孙红霞的肚子怎么回事,自己不行,就这么掐人家姑娘糊弄事,这不是欺负人吗?有这样糟蹋人的吗? 而更让人恶心的是,明明是自己不行,他应该心知肚明!女人不懂这事正常,特别是冬麦,单纯小姑娘,害羞,估计没听说过,可男人能不懂吗?他记得十几岁时候几个毛蛋小子在那里说起来,说得头头是道,能不懂吗? 他明知道是自己不行,竟然还这么糟蹋冬麦! 沈烈咬牙,他甚至怀疑,所谓的冬麦不能生,也未必是真的,哪有这么巧的事,一个女人碰上一个不能人道的男人,她还正好不能生? 林荣棠明知道有问题的是自己,竟然还能眼睁睁地看着冬麦喝药? 沈烈记得很清楚,冬麦提着药时,眼里的惆怅和隐忍,看着有多让人心疼! 然而冬麦却将他按下:“大半夜的,你急什么,我正在琢磨这个事呢。” 她语调软软的,他的怒气倒是泄了一半。 冬麦现在没有怒,更多的是疑惑,她趴在他胸膛上:“我现在在想当时去医院查的事,是他拿的单子,我仔细想了想,当时我本来也要跟着去,但是他不让,他说让我歇着,现在回忆下,总觉得有蹊跷,你说这单子会不会有问题?” 沈烈:“很有可能,明天我就带你去医院,再查查,这世上没这么巧的事。” 冬麦点头,点头后,睁着清亮的眼睛,傻傻地想,如果检查的结果有问题,那是不是说,其实……她也许是正常的,也是能生的? 冬麦心里涌起一阵阵期待,欢喜得几乎无法抑制。 但是她又怕希望落空,并不敢太高兴。 比起对林荣棠的恨,她更多地在欢喜。 沈烈看她这样子,明白她的心思,心疼又替她心酸,便搂了她,怜惜地道:“先别想了,明天带你去医院就知道了。” 然而冬麦睫毛掀起,却是眼睛晶亮地望着他,若有所思。 她的睫毛忽闪着,像羽毛,拂动他的心。 沈烈呼吸便变沉了。 冬麦笑了笑,脸上一派的单纯,口中却是道:“沈烈,我们再试试好不好?” 第 58 章 第 58 章 第58章晨间的幸福 他的新婚妻子软软地喊着他的名字, 说我们再试试好不好。 怎么会不好呢。 他贪恋和她亲密,只是怕她受不住, 也怕她太受惊吓, 才刻意压制罢了。 她能这么说,他也就不顾忌了。 这一晚,一次又一次的, 没个停歇, 冬麦才知道,刚开始那次, 他是多么克制地对自己温柔。 后来冬麦便哭, 哭得声音都变了调, 求他饶了自己, 但这时候沈烈已经被惹起来了, 怎么可能放过她, 他将灼人的呼吸洒在她耳边,一声声地,他说出让人脸红心跳的话。 那些话甚至有些粗俗, 冬麦听到的时候, 是羞耻, 但是伴随羞耻而来的, 竟是奔涌洪水一般的激荡。 他一次又一次, 体魄健壮不知疲倦,贪恋着她, 她哭唧唧地求饶, 实在是后悔了, 不该那样惹他。 一直到了鸡打鸣的时候,她才被他搂着, 昏沉沉地睡去。 冬麦往日总是醒得早,这次却是睁不开眼,等醒来的时候,却见外面已经透亮,窗帘是红色的,被太阳一照,屋子里墙上也都透着霞光。 炕上只有自己一个,盖着被子。 她想起昨晚,有些恍惚,心里是不敢置信的喜。 经历了这么一场,虽实在是痛又累,但她再明白不过了,原来男女之间是这样的,媳妇们之间心照不宣的暧昧,以及偶尔粗糙直白的话,以前她不懂,现在一下子明白了。 她这才知道,自己之前虽嫁了人,却根本没经历过,那些媳妇也没说太透,她从旁听着,隐隐约约的,哪里知道详细,只以为自己和林荣棠就是了。 却根本不是。 林荣棠一直都在欺骗自己。 冬麦想起,自己和林荣棠扯证的时候,林荣棠特意和自己提过这事,当时她羞,不好意思多说,但林荣棠说已经是夫妻了,自己便说自己娘告诉自己了,冬麦不记得自己具体说了什么,但林荣棠应该试探出来自己对这件事的理解,所以后来就按照自己误会的意思,该装样子的也装了。 以至于自己和林荣棠之间,仿佛也能和别人说的对上影子,但其实到底不一样。 自己傻,就这么一直被蒙在鼓里,如果不是今日嫁了沈烈,就那么孤身一人,只怕是要被瞒一辈子了! 想起沈烈,冬麦脸上便像火烧一样。 在意识到自己不能生孩子这件事有可能是假的后,她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试试,想证明,以至于恬不知耻地要沈烈再来。 她新鲜,好奇,不敢置信,想体会那种和林荣棠给予的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结果沈烈真得再来了,她才知道,真正的男人,特别是像沈烈那样体魄健壮的男人狠起来是什么样,女人根本受不住。 昨晚的喜服已经不成样子,有些地方还被沈烈撕破了,她从炕边包袱里找出一件来穿上,穿上后,迈腿下炕。 农村的炕都很高,她伸腿去够地,可是这么伸腿的时候,身体陡然僵住,疼。 她蹙眉,猛然意识到,这是因为昨晚。 她越发想起她见过的别的新媳妇,总觉得她们结婚后第二天好像有些不一样,现在才懂了。 正想着,门开了,是沈烈。 沈烈只随意穿了一条宽松的军绿长裤,腰上扎着军用皮带,上面没穿衣服,光着膀子。 乍看到这样的沈烈,冬麦有些意外,呆了呆,竟然不知道怎么反应了。 她只见过穿着衣服的沈烈,昨晚他没穿衣服,但是在被窝里又天黑,她根本没看到。 只穿着裤子的沈烈,光着臂膀,他身上的皮肤和他半截手臂露出的一样,都是小麦皮一样的颜色,肌肤特别光滑,甚至泛着光泽,他胸膛上纹理清晰,腹肌整齐地排在那里,一块一块的,很匀称。 冬麦诧异地看着他胸膛,她家里虽然有两个哥哥一个爹都是男的,可他们都很注意,在家里并不会赤着胸膛,至于村里那些不讲究的男的,在夏天也许会光着膀子,但是他们都没长成沈烈这样。 林荣棠更不是这样的,她很少见他不穿上衣,少数的几次,她见过,记得他皮肤很白,细嫩,和沈烈更是完全不同。 而沈烈,一进门就看到她坐在炕头,一脸无措。 之后就见她好奇地打量着自己的胸膛,仔细地琢磨研究,那样子就像小孩看到了一个新奇玩具。 沈烈心里无奈地笑了声,挑眉:“看什么?” 冬麦慌忙收回好奇的目光,她半边身子在炕上,半边在下面,低声说:“疼。” 沈烈她这个姿势,略怔了下,之后便明白了,他走到炕边:“我马上做好饭了,你先坐炕上歇一会,我给你取来水漱漱口,你就能吃饭了。” 开始根本没想,可她那么招惹自己,他就收不住了,也是食髓知味,要得狠了,她初次经历这种事,难免受不住。 冬麦无声地低着头,之后便被沈烈抱起。 那么结实的臂膀充满力道,抱着她就像抱着一片树叶,她被箍在他的臂膀和胸膛之间,这个姿势让她感觉到那胸膛上的力道,硬实,但是那种硬实又和墙壁之类的不一样。 她又想起昨晚,恍然,想着,这就是那种力量的来源吧。 “昨晚是不是累坏了?”沈烈低头,温声问。 “有一点点吧,也还好……”大白天的他竟然这么问,她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昨晚和他说再一次的时候,是想着生孩子,也是无知无畏,现在想透了这件事,后知后觉,知道羞了。 沈烈低头看着她,她抿着唇时,略带着潮湿的睫毛轻轻垂着,看着无辜又乖巧,让人忍不住想疼惜她,而她此时的不便,是因为自己的索求造成的,这难免更让男人欲罢不能地想宠她。 怎么宠都不够。 沈烈摸了摸她的脑袋:“再躺下歇一会,吃了饭,我们就去医院。” 想到去医院,冬麦心里有了期待,原本乱七八糟的心思也没了,忙点头。 沈烈便笑了,之后去厨房拿吃的。 其实做饭倒是简单,有现成的熟食,上锅蒸一蒸,熬点稀粥就可以了。 高粱杆箅子上放了各样吃的还有三个切盘,沈烈很轻松地单只胳膊端上来,打开炕桌,往上面一放:“我厨艺不好,你将就着吃吧。” 冬麦倒是没什么好挑的,有现成吃的,哪还能挑。 于是漱了口,两个人就在炕边的小桌上吃饭。 昨晚累成那样,今天胃口自然好。 吃得差不多八分饱,冬麦便不吃了,准备下炕:“我们现在就去陵城吧,我着急这事。” 沈烈忙伸手扶她,扶着她坐在炕边,然后低头拿来鞋子,帮她穿。 冬麦的两条腿垂在炕边,看这个男人半蹲在地上给自己穿鞋。 他头发现在已经长一些了,从冬麦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他短发在额前微微垂下,遮住了高高的鼻子。 他的鼻子特别挺,像山,冬麦下意识觉得,如果碰上去肯定咯人。 冬麦忍不住又想起昨晚,昨晚自己感受到的,属于男人的,真正男人的东西。 林荣棠没有,他有,会让女人疼得死去活来,但也能让女人喜欢得要死要活。 还能让女人生孩子。 冬麦想得兴奋,甚至轻轻握住了拳头,她想,如果医院检查自己没问题,那自己是不是就能和他生孩子了? 沈烈抬头,就看到她脸颊上浮现出那抹晕红。 这样很好看,就好像春天初初绽放的桃花,桃花瓣粉滟滟,却又质地轻薄剔透,薄软地贴在幼滑的肌肤上,能透出肌肤上的白润,也因为肌肤的白润,那抹粉艳更显娇媚。 冬麦感觉到沈烈的目光,觉得他的目光像是能看透自己的心思,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便扭过脸去。 “你的脚这么小,你看,和我手掌差不多。”他将她的脚放在手中仔细地看,五根脚趾头白净匀称,指甲盖圆润润的,像小贝壳。 “那是你自己的太大了,一般女的都这样!”冬麦的脚,比起其它姑娘媳妇,大小也就差不多,若说小,做鞋的时候鞋样子也就是略小一点点罢了。 “我哪知道一般女的什么样,我只知道你的。”沈烈细心地帮她穿上袜子。 他的声音清哑,动作又是那么体贴,冬麦膝盖软,腿也酥。 帮冬麦穿好了袜子和鞋子后,他起身。 他个子很高,哪怕她在村里媳妇间已经算是高挑的,他依然比她高出许多。 现在她坐在炕沿,他站在炕下,他依然几乎将她覆盖。 他身子微微前倾,凑在她耳边,低声说:“冬麦。” 冬麦听着他后面有话,心跳加速,默不吭声地等着他说。 沈烈:“我们现在过去陵城检查,等我们今晚回来——” 冬麦咬唇:“什么……” 沈烈:“等我们检查回来,晚上我们继续像昨晚那样,好不好?” 他望着她,低声这么说,但是眸中却是有迫不及待的火热。 冬麦便彻底羞了,那些羞成了一种愤愤的情绪,她软软地瞪了他一眼:“大白天的,晚上再说吧!” 夫妻两个都穿戴好了,沈烈也拿了钱在包里。 这次结婚花了不少钱,他手头也不多了,就两百多,全拿着了,想着万一有个事,可以好好给她检查检查,如果有多余,再带她陵城各处走走。 他倒是不愁生意的事,已经打听好信用社的贷款政策了,他可以去贷款,够这个资格。 至于自己挣的这上千几百的,在这羊绒买卖上根本不叫钱,也顶不了大用,所以他也没必要太抠着。 这时候冬麦穿好衣服,下炕,但还是觉得不自在,走路的时候有些别扭,好像那里还有个什么,这种感觉和想法让她不知道该怎么见外人。 她无奈地看他:“你觉得我哪里有什么不对吗?” 沈烈:“这不是挺好的?” 她穿的是之前去陵城买的一身,挺简洁的一条宝蓝色长裤,搭配上白色薄毛衣,薄毛衣腰身那里卡得好,衬出她腰部线条来,看得人挪不开眼。 冬麦走了几步:“可我怎么总觉得别扭?” 沈烈看她走路,便明白了,不细看看不出来,但盯着看,确实别扭,知道事的,估计能猜出来,这是女人被要狠了。 当下皱眉:“那算了,今天家里歇着,明天去吧。” 冬麦有些遗憾,不过还是点头:“只能明天去了……” 不能去陵城,冬麦叹了口气,换下新衣裳,穿上家常的,之后又开始梳头发,她有一头细软的发,怎么梳都好看。 沈烈:“咱们不出门的话,今天估计有来串门的,你别太在意,放轻松就是了,一般人看不出来。” 最后一句话是哄她的,盯着看肯定能看出,不过他怕她紧张。 毕竟才娶进门的新媳妇,村里头来往多,不可能藏着一两天不让出门,那大家反而更说嘴了。 冬麦:“好。” 她听他说起串门的,便想起那天小孩乱说的话,还有什么点烟,说她又不是没给别的男人点过烟,反正那话里就带着不敬重。 沈烈看她脸色,猜到了,其实昨天的话,他也听到了。 他走过来,摸了摸她的脑袋:“小孩子不懂事,不过家里大人管着,以后不会瞎说,至于那个要你点烟的,我保证他后悔。” 冬麦:“也没什么,我也不是太在意——” 说到这里,她突然醒悟,竟然开始有些愤愤了:“哼,林荣棠根本没碰我,我在意这个干吗?我现在明白了,他一直都在骗我,这就是一个骗子,他根本没碰我,我嫁给他就是守活寡呢!我竟然还得个二手的名声,我呸!” 她以前哪里懂,根本不知道男人应该啥样,现在知道了,沈烈才是真男人,至于林荣棠,鬼知道他怎么回事,反正就是和一般男人不一样。 沈烈便笑了,无奈地笑。 冬麦这性子说来也是特别,你说她性子刚吧,她平时软趴趴的要多柔顺有多柔顺,你说她性子软吧,惹恼了她,她就是一个小辣椒。 不过他还是道:“冬麦,不要说什么二手不二手,别说林荣棠没真得要你身子,就算要了,也没什么,不能就你说是二手,东西才有二手,人没有二手。” 冬麦听得一愣,想了想,点头:“嗯,我明白了。” 她知道他的意思了,人没有二手,不止自己,别人也是,任何人都是。 而他对自己的好,也和这个没关系。 第 59 章 第 59 章 第59章沈烈比你强多了 昨天冬麦嫁过来, 把兔子也带来了,沈烈看到, 倒是笑了, 忍不住伸手逗了一番。 这兔子当初逮住的时候,挺小的一个,一看就没多大, 现在却成这么大这么肥一只了。 沈烈便找了几根木头几块砖, 给兔子搭窝,又放了一些茅草, 给它垫得舒舒服服, 让它住进去, 笑叹了一声:“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 兔子的耳朵支棱了两下, 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 搭好窝后, 还剩下一些茅草碎土, 沈烈端着簸箕出去倒,打开门的时候,恰好看到林荣棠出来。 林荣棠挑着担子, 应该是要去担水, 看到沈烈的时候, 身形就那么一顿。 他很快挺直了背, 探究躲闪地看向沈烈。 沈烈便打量了林荣棠一眼。 听冬麦那意思, 她也不知道林荣棠到底长什么样,只是说“他没有你这个, 我可从来没感觉到过”。 林荣棠应该是让冬麦趴着, 这样冬麦就看不到了, 该怎么弄,是林荣棠说了算。 沈烈原本想着, 有两个可能,一个是林荣棠对冬麦起不来,但是和孙红霞成了,所以才要娶孙红霞,另一个则是,他根本就不行,完全不行,也许是天阉根本没有,也许就是彻底起不来。 而孙红霞肚子里的孩子,根本不是林荣棠的,是别人的,两个人一个需要找冤大头,另一个则是借着这个来给自己正名。 如今沈烈确定了,是后一种。 如果对孙红霞可以,对冬麦不行,依林荣棠的性子,应该是挺直了腰板松了口气,他甚至可能觉得,是你不好我才不行,你看,换个人我就行了。 可是现在,沈烈只看一眼林荣棠便明白,这腰板,他一辈子都挺不起来了,他根本不能做男人做的事,才需要那么对待冬麦来维护自己男性的自尊心,他就是不行。 孙红霞怀了别人的孩子,他宁愿戴这么一顶绿帽子,也要硬扛着撑下去。 昨晚上,沈烈听冬麦详细说了那些事,当时想揍林荣棠一顿,可是现在,看到林荣棠那样,明明还算是白净端庄的一个人,如今却畏畏缩缩,腰背都挺不直的样子,竟然连打他的兴致都没了。 这样的一个人,自己往日把他当兄弟,也算是看走了眼。 于是四目相对间,沈烈扯唇笑了笑:“荣棠,恭喜你,未婚妻已经怀上了,希望她能给你生个大胖小子,你从小长得俊,孩子一定像你。” 说完后,他便端着簸箕去屋后头倒。 对这个人最大的惩罚,不是打一顿,而是等着接下来戴绿帽子养野种泪往肚子里咽的大戏。 沈烈大部分时候是正人君子,但是偶尔他也会坏一坏,谁能当一辈子正人君子呢? 林荣棠听到这句,血液便直冲向脸,脸颊火辣辣的,就好像被人家狠狠地甩了十个巴掌! 沈烈这是看透了他,知道了他一切的秘密! 这就好像大庭广众之下被坦露了一切,将自己内心所有隐秘的秘密全都曝光于村人之前。 他苍白削瘦的手紧紧地攥着扁担铁链子,指尖都在发抖。 他脑中不断地回想着沈烈的笑,沈烈说的话,鄙夷,嘲笑,以及不屑,全都在里面了。 甚至也许还有居高临下的得意。 他以为孙红霞真得怀孕了,以为自己被戴绿帽子了,他在等着看自己笑话,他甚至连打自己一顿都不屑了! 而这个鄙薄自己的人,他已经占有了冬麦,他可以感觉到沈烈走出家门时,步子间的从容和神奇,以及嘴角笑起来时的满足。 他真正地拥有了冬麦,把冬麦从姑娘变成了女人! 他也通过这种方式,知道了自己的秘密。 林荣棠艰难地呼吸,他瞪大眼睛,浑身发冷。 他觉得自己正赤着身子走在冷酷的黑暗中,他找不到出路。 他痛苦地闭上眼睛,艰难地转身,往家走,进了大门后,将大门栓插上,哆嗦着靠在大门上,颓然地望着天空。 昨晚上他根本睡不着,他走到了沈烈正屋的房后,隔着一层墙壁,支着耳朵试图去听里面的动静。 他根本听不到,怎么也听不到,然而这对于他来说却是更深的煎熬,他站在让人绝望的黑暗中,去想象冬麦是怎么在沈烈下面哭泣叫唤,是怎么欢快地承受! 他用自己所有的想象力去想象一个男人是怎么在新婚夜对待自己的女人! 他又想起那一次喝酒,他曾经对沈烈说过的,冬麦的皮肉长得那么好,跟缎子一样,又雪白雪白的,能拥有这样的女人,该是多大的艳福。 那个时候,他说,沈烈听,那是他的,沈烈得不到,也不敢要。 可是现在,冬麦是沈烈的了,成了沈烈的了! 恍惚中,林荣棠好像听到了冬麦在哭,像小兽遭受委屈一样地哭,那是被男人欺负过后的哭,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幻觉,可是他的心疼得狠狠地缩在一起,他嫉妒到发狂,恨不得冲过去沈烈家门,将沈烈打跑,将冬麦抱起来。 这分明是自己的妻子啊! 后来他回到了房中,翻箱倒柜,终于找出来一条小被褥,那是冬麦用过的,冬麦特别喜欢,他也不怕热,就那么抱在怀里,一直抱着,从里面汲取冬麦的味道。 他恍惚着睡着了,睡着了后,他梦到冬麦依然是他的,他抱着冬麦。 可是冬麦知道了真相,冬麦恼了,冬麦将他推开,鄙视地看着他,你根本不是男人,你是太监,你不能生,你不能生。 之后他就再也没睡着,眼巴巴地熬着等天亮,等着天亮了,想偷偷地看看沈烈和冬麦,看他们到底怎么样了。 结果呢,结果整整一个上午,他们根本没出家门!甚至根本没什么动静! 这都在干什么,就这么一直腻歪到现在吗?沈烈是有多贪! 林荣棠咬牙,筋脉狰狞地从他额头暴出。 下午时候,村里就有几个串门的过来了,都是之前帮过忙的几个年轻媳妇,有刘金燕,还有一个叫胡翠儿的,不过意想不到的是李秀云也来了。 李秀云是姑娘家,一般来说,这个时候就是媳妇们串串门。 不过冬麦也没说什么,毕竟李秀云的娘是她和沈烈的媒人,人家来了,她也好好招待,放了瓜子和糖果,让大家随意吃。 冬麦给大家倒水的时候,刘金燕看出来了,便捂着嘴笑:“沈烈可真行啊,这么厉害,瞧把你折腾的!” 冬麦脸红,便抿唇笑了下,将橘子汁水给她端面前:“喝你的吧,少叨叨我。” 刘金燕:“啧啧啧,这还不让人说了,你说你,当时你和沈烈不熟啊,人家姑娘家看沈烈,你傻了吧唧啥都不知道,也不怎么和沈烈说话,远着呢,没想到今天竟然成了,嫁过去了,还这么热乎,沈烈这是得多疼你,才把你搞成这样!” 结婚的媳妇,平时抽科打诨,在场又都是女的,大家比较熟,自然没个顾忌,啥话都不藏着。 冬麦被这么说,心里其实是有些不自在,以前时候别人开玩笑,她都躲着,不怎么听,现在她虽然是二嫁,但其实也才是刚经历这些事,脸皮薄。 她便没怎么吭声。 大家见她脸上羞得粉红,看着倒是可人,更加忍不住了,便压低了声音打听。 “沈烈在炕上到底怎么样?我看他身子骨好,估计挺厉害的吧?” “那是肯定的,人家当兵的,打架厉害着呢,干活也有劲儿,晚上干那事,肯定强!” 最后大家几双眼睛望着她:“他比林荣棠厉害吧?” 冬麦微微低头,之后便笑了下:“这没什么好比的。” 林荣棠根本没碰她,如果是以前,她估计恨不得冲过去揭穿林荣棠,但是现在,她倒是淡定了。 她最要紧的是明天去医院查查自己的身体,查清楚了,如果自己真能生,麻溜儿地和沈烈生个娃,好好过自己日子,这才是最好的澄清。 刘金燕:“那看来咱们沈烈就是厉害,比了林荣棠强多了!” 她这一说,大家都笑起来了。 而大家伙笑着的时候,旁边的李秀云却是憋得脸红耳赤。 她到底是姑娘家,跟着来,其实就是心里难受,想看看。 她喜欢沈烈,和自己娘说过,谁知道被自己娘骂了一通,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娘给沈烈当媒人,眼睁睁地看着沈烈娶了冬麦。 不太甘心,便跟过来看看,谁知道大家根本没忌惮,说这个话,没结婚的姑娘,当然不自在。 最后尴尬地起身,找了个借口,走了。 李秀云一走,刘金燕便笑:“她惦记着沈烈,你嫁给沈烈,她没指望了,你还记得我说过这事吧?” 冬麦当然记得,那个时候刘金燕说这话,也就是随便说说八卦,谁知道今天,她竟然嫁给沈烈呢。 胡翠儿却又说起来林荣棠和孙红霞的事,她磕着瓜子,有些不屑地说:“林荣棠和孙红霞后天结婚,林荣棠他娘忙着准备他们结婚的事,不过你们两家结婚距离太近了,沈烈这次弄羊绒捡羊毛,让大家挣了一点小钱,大家肯定都帮他,弄得王秀菊请不到人,我今天过来,她正骂骂咧咧犯愁呢。” 刘金燕噗嗤笑了:“中午时候我就听到了,我还说谁呢又在那里吵吵,原来是她啊!” 胡翠儿:“我娘今天过去帮忙了,没办法,都是一个村的,不过心里也不高兴,又不是故意怠慢他们家,这不是赶上了忙不过来嘛!” 和几个媳妇说了一会话,大家都拉着冬麦过去胡翠儿家里打牌,胡翠儿就在胡同口,倒是距离挺近的,冬麦不太想去,她觉得自己今天不适合出门。 正好沈烈走进来,胡翠儿就说:“沈烈,我们要打牌,让你媳妇去吧,你可不能不答应!” 沈烈听了,便对冬麦说:“既然嫂子们让你去,那你就去吧,在家也没什么事。” 冬麦本来想让他挡挡,现在他这么说,也不好推辞了。 重新嫁过来,也不想大家以后嚼舌根子,现在能相处得挺好,她当然愿意和大家相处,毕竟以后都是一个村的。 过去胡翠儿家,才看到胡翠儿家还有好几个,大家见到冬麦来,倒是都挺热情,也没人提过去的事,甚至还连忙给冬麦让座,有比沈烈小的,一口一个嫂子。 冬麦开始还有些意外,毕竟她以前和林荣棠离开,那算是彻底和松山村的人闹掰了,不过很快就明白了。 沈烈让村里妇女老人挣到了一些钱,她们感激沈烈,沈烈娶了自己,她们就不为难自己,甚至有些巴结讨好自己的意思。 这让冬麦多少泛起一些自豪,想着她家沈烈就是好…… 冬麦打牌技术一般,主要是以前很少打,打了几次,输多赢少,好在大家就玩个乐子,也没太当真,输了就输了。 打了一会牌后,就见几个小青年过来,也是串门的,其中一个,冬麦记起来,叫胡满仓,就是之前闹洞房时打趣过自己的。 胡满仓看到冬麦,有些扭捏,不过还是红着脸上前:“那个,烈嫂,我昨天说的话不中听,随便乱说的,嘴巴没把门的,我就是乱喷粪,烈嫂你别当回事!我给你,给你赔个不是。” 冬麦有些意外,忙道:“也没什么事,犯不着。” 胡满仓:“那,那你介意,要不我给你点烟吧,我给你点烟赔礼道歉!” 他说完后,就意识到不对,周围几个都轰地笑出声来。 胡翠儿笑哈哈:“你烈嫂抽哪门子烟!” 胡满仓被笑得尴尬,也觉得自己蠢,后来拍拍自己脑门,也笑了。 回去的路上,冬麦脚步很轻松。 如果说昨天胡满仓说的那话让她有些小小的不愉快,那现在已经烟消云散了。 她想起今天自己和刘金燕胡翠儿他们说话时,沈烈曾经出去过,估计就是为了这个,胡满仓这么听话,很可能是找了胡满仓的父母。 其实这真是一件很小的小事,她之前在松山村闹出那么大动静,现在嫁回松山村,没几个拿她打趣,大家都很善良地接纳,也都很小心地不提以前,这已经让她很满足了。 只是他却为了这点小事特意跑过去找,他确实对自己很上心了,生怕自己受半点委屈。 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她觉得有人在看自己,抬头间,就看到了林荣棠。 林荣棠好像站在屋顶上晒粮食,他坐在屋檐旁的石头上。 冬麦记得那块石头,还是以前两个人一起费劲搬上去的,晒麦子的时候,可以用来压着塑料油布。 林荣棠应该是早就在看她了。 当冬麦抬起头发现他的时候,他的目光依然一动不动,就那么看着冬麦。 再见林荣棠,冬麦说不出的讽刺和好笑。 他和自己清清白白,什么都没有呢,也只是那么碰碰皮肉,根本没和自己有过男女之间能生孩子的事。 她想起自己吃过的中药,做过的检查,遭受过的难堪,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把林荣棠拉过来,狠狠地给他一巴掌。 不过她终究不会这么干了。 感谢林荣棠,感谢陆靖安,也感谢王秀菊和孙红霞,让她知道,遇到这种膈应人的人,其实不需要动手,只要自己过得比他们好,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惩罚了。 于是她走到了墙根底下,仰起脸,这样距离林荣棠很近。 林荣棠确实在冬麦出现的时候,就一直盯着冬麦看。 他看到冬麦身段越发纤细,纤细里多了几分柔媚,他还看到冬麦走起路来姿势有些别扭,那一看就是晚上被男人弄的啊! 林荣棠眼睛发直,他心痛得不想活了,他不知道自己的后半辈子应该怎么继续。 可就在这时,他看到冬麦走近了自己,他意识到冬麦要和自己说话,几乎是瞬间,血脉沸腾,希望燃起,许多猜想在脑中浮现,他几乎是用尽所有的力气让自己克制地坐在那里。 冬麦抿唇,轻轻笑了一下,笑得甜美而娇软。 林荣棠呼吸静止。 冬麦好美,真得好美,比以往更美,那美里已经揉入了小女人的魅惑。 冬麦开口,声音轻柔:“荣棠,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林荣棠心跳几乎都停滞了,冬麦竟然重新喊他“荣棠”,不带姓地喊,这让他有种错觉,仿佛回到了以前。 林荣棠热切地盯着冬麦。 冬麦笑着说:“沈烈炕上特别强,我现在终于明白,什么才叫真男人了!” 林荣棠顿时如遭电击,眼睛直直地看着冬麦。 冬麦推开自家大门,愉快地迈步进去了。 林荣棠呆呆地坐在屋檐上,呆了半响,之后僵硬的身子一歪,“砰“的一声,从屋檐掉下来了。 第 60 章 第 60 章 冬麦进了院子, 就见沈烈正在洗衣服,他依然只穿了军用长裤, 上身光着, 因为干活卖力,也因为太阳晒着,他背上甚至蒙了一层细密的汗。 现在他正用手拧干一件衣服, 拧的时候, 肩胛骨那里便随着他的力道鼓起来,上面的汗顺着脊背的纹理往下流淌, 被太阳一照, 剔透到发着光, 像是晶莹的蜜。 冬麦便想起昨晚, 昨晚他的汗也曾经滴下, 滴到她的唇边, 她尝到了一些滋味,是咸的,她觉得烫嘴。 她竟然下意识舔了舔唇。 这么舔了一下唇的时候, 沈烈回头看她, 而门外也恰好出来“砰”的一声。 沈烈:“这是什么声音?” 冬麦猜到了, 不过懒得搭理:“管他呢, 反正不是我们家!” 沈烈听了, 便也不问了,将手中那件衣服抖开, 胳膊有力, 湿衣服抖得噼啪响:“我把你衣服洗了, 晾上,明天估计就能干了。” 冬麦看过去, 这才意识到,他洗的自己的,一件的确良的衬衫。 她忙道:“哎呀,你怎么这么用力拧!” 刚才看着他那样拧衣服,她还一门心思看他,根本没注意到,那是自己衣服。 沈烈无辜:“怎么了?” 说着还抹了一把额头的汗。 冬麦哭笑不得,忙从他手里接过来:“你当什么衣服都像你军装布那样结实,你这样洗,什么衣服都给你拧烂了!” 沈烈低头看看自己手中的布料,好像是有点不对,他无奈地道:“那我以后小心。” 冬麦想想觉得好笑,平时他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教着自己,难得也有不懂的时候,便笑着道:“以后可要记住了!” 说着这话的时候,觉得自己好像很厉害。 沈烈看她那得意的小样子,也笑了,当下两个人一起把衣服洗了晾起来,干着活的时候,沈烈随口问起来打牌的事。 冬麦便想起那个胡满仓,把他赔礼道歉的事说了。 沈烈:“那不挺好?敢说什么,让他赔礼道歉,以后谁再说你,我一个个地对付。” 冬麦:“我就猜是你特意去找人家了,其实小题大做,人家也许暗地笑话。” 沈烈不在意地道:“有什么好笑话的,我就护着我媳妇,谁说我媳妇,我肯定不干,再说,我当时说了,不让人说你,你当我放屁呢。” 冬麦心里感动,却小声提醒:“不要说粗话。” 沈烈抬眸笑:“好,不说。” 冬麦觉得他笑得别有意味,脸上蓦然一烫,便蹲下收拾洗衣盆。 沈烈却挨着她近了,低声问:“刚才看我什么呢?” 冬麦装傻:“没看什么啊!” 沈烈:“骗人,刚才盯着我看,看得舔嘴唇。” 冬麦“轰”得一下子脸红耳赤:“没有!” 只是好奇,好奇他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 沈烈:“早上也是,我不穿上衣,你就盯着我看。” 冬麦觉得沈烈的语气像是在捉贼,而且是秋后算账捉贼,她连辩解都不能,傻傻地站在那里。 沈烈便笑:“是不是看着我挺不错的?” 冬麦:“才不是,一点也不好!” 沈烈:“是吗?那你怎么不看着我说话?” 冬麦心砰砰直跳:“看就看,说得好像我不敢看一样!” 她硬着头皮看他,但他眸光灼烫,比太阳还烫,她不敢迎视,她红着脸咬着唇,开始委屈了:“你欺负我,你故意逗我玩……” 沈烈便笑着握住她的手,之后轻轻一扯,将她拽到怀里了。 隔着衣服,她的身子被压在男人肌理清晰健实的胸膛上。 她今天穿的毛衣薄,隔着毛衣,她感觉到男人身上喷薄而出的力量,他的胳膊搂住她的后腰,让她躲无可躲,只能被迫贴着他。 沈烈低头,用自己的额头抵住她的,眸光火热,声音却沉而哑:“之前就想这么抱你,肆无忌惮,想怎么抱怎么抱,想怎么亲怎么亲。” 现在她是他娶进门的媳妇了,在自家院子里,好像可以随意地放肆。 看她因为自己羞红脸,听她发出低低犹如小兽一样被欺负的声音。 而被这么亲密搂着的冬麦,作为女性的娇软好像一下子便被引了出来,她会忍不住冲沈烈撒娇,会盼着他更宠自己,更呵护自己。 她故意用拳头捶打他:“你就知道欺负我,就知道欺负我!” 沈烈就喜欢她爱骄的劲儿,这女人在外面挺能干,和人说话有条有理,脾气上来也火爆得厉害,可是在他怀里,她就是最简单纯粹的小女人,单纯又魅惑,被宠得无法无天。 他笑得声音清朗,干脆一个用力,打横将她抱起。 冬麦吓了一跳,从没这样过,下意识搂着他的胳膊,样子有些傻。 沈烈低头,亲她的额头,唇在她眼角留恋,低声道:“当我这么抱你的时候,你要勾着我的脖子。” 那声音温柔得冬麦心都化开了。 沈烈将冬麦放在炕上,小心翼翼地亲,不过他并没有再碰冬麦。 他试探了下,之后便说今天算了,好好养养,明天去医院得检查。 冬麦脸上红通通的,乖巧地点头。 晚上两个人一起做的饭,冬麦主厨,沈烈烧火,冬麦看到还有剩余的虾米,也有豆腐,就做了虾米豆腐,先把虾米泡开了,用锅炖过后,放凉后,加了一点酱油,并一口便宜的白酒,之后热锅里放油,等到滚烫了,放豆腐,豆腐热透了,就放虾米,连同刚才调的汁也一起浇下去,热油被泼得滋啦响,豆腐鲜嫩入味。 她又薅了一把菜,洗干净了,用剩下的一根嫩笋炒,炒熟了放一点点醋,加汤,这样汤酸鲜入口,可以醒胃,一个虾米豆腐一个菜,两个人把烧饼热热,足足够吃了。 沈烈一个劲说好吃,吃过后,沈烈让冬麦坐旁边看,他负责洗碗刷锅。 冬麦并不是不勤快的人,但她觉得当沈烈这么说的时候,她有种被宠爱的感觉,仿佛自己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用操心的小孩子,她很享受这种感觉。 她便抱着洋娃娃,坐在门口。 沈烈洗碗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她没编辫子,乌黑的头发散落在纤弱的肩头,她抱着洋娃娃,神情温柔又天真,笑得很浅淡,但是却足够甜,甜得仿佛落进院子里的晚霞都沾上一层蜜。 他重新低头洗碗,心里却想,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她这么好,陪他一辈子,这人生该多有滋味。 晚上睡的时候,沈烈搂着冬麦,冬麦抱着娃娃,沈烈什么都不做,就是纯抱着。 沈烈抱着冬麦亲她脸颊,低低地说:“你抱着一个洋娃娃,我也抱着一个。” 冬麦便不说话,只在他怀里哼哼,还用脑袋往他肩窝里钻。 沈烈笑:“你不是一个洋娃娃,你是一个小姑娘,我的小姑娘。” 这么笑着抱着,他又觉得可惜,如果他不去从军就好了,也许能早些认识,还能看看小时候的冬麦,或者早在林荣棠之前娶她,她就少了那么多挫折。 他想,如果他不去从军,或者早一年回来,他一定会娶冬麦。 冬麦于他,其实只看一眼就够了,看一眼,就恨不得想要,想娶回家。 第二天醒得足够早,简单洗漱,吃了早饭,沈烈收拾东西,冬麦则把煮鸡蛋还有烧饼拿着,这样路上吃,还能省点钱。 收拾妥当了,沈烈带着冬麦出门,还没出门,就听到隔壁王秀菊在哭嚎,嚷嚷得特别大声。 旁边还围着几个人,原来昨天林荣棠从屋顶摔下来了,摔在了自家院子里,幸好下面有柴火垫着。 隔壁村的老大夫被请来,检查了一遍,没发现啥大问题,有那柴火,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可是他也不嚎叫,也不哭喊,就那么呆呆的躺在那里。 周围人议论纷纷的,都觉得这是不是摔傻了,脑子出毛病了,还有的说是不是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 王秀菊扯着嗓子嚎:“我儿子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从我进院子他就这样,他这是躺了整整一夜啊!” 原来明天林荣棠就要结婚了,今天是约好了和孙红霞去领证,王秀菊过来叮嘱下自己儿子,想着到时候领证的时候,上面那个结婚证林荣棠要先拿,这样以后就能占上风,能管得住媳妇,据说这是最新的说道,王秀菊想和儿子再念叨念叨。 结果一进院子就吓傻了,她儿子躺在柴火窝里,就跟个死人一样! 王秀菊哭喊得厉害,又说是不是有人嫉妒自己儿子要害自己儿子,在那里跳脚骂,一眼看到要出门的沈烈和冬麦,咬牙切齿,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她想着怎么这个扫把星一进门自己儿子就这样了,以前不是好好的? 当下指着冬麦开骂。 谁知道她这里还没开口,沈烈淡淡地来了一句:“婶,你这是做什么呢,别用你的手指着我媳妇。” 沈烈这么一说话,王秀菊顿时被镇住了。 沈烈从军多年,严肃起来不是闹着玩的,那些上过沙场的都得怕,更别说王秀菊一个农村普通老太太。 王秀菊吓得脸都煞白,连连后退了两步。 自从江春耕后,她算是知道,遇到横的你得躲着,这种人别管有钱没钱,人家不要命,你不能硬碰硬,而沈烈,也属于横的那种。 沈烈轻笑了下,看了看林荣棠,之后道;“婶,既然荣棠哥看上去不太好,还是赶紧去公社看看,别万一有个什么毛病,到时候耽误了,那就麻烦大了。” 沈烈这么一说,王秀菊更是担心起来,她尖叫着哭道:“去医院,这得赶紧去医院,驴车呢,王顺,你家驴车啊,你家驴车怎么还不来,赶紧带我儿子去公社医院啊!” 之后又哭喊道:“你们也别不把我当回事,我首都的儿子,陵城的儿子,今天就要回来了,老天爷啊,我的两个亲儿子回来,可要给我做主,我这可怜的老妈子被人家欺负!你们可都听好了,你们不帮我以后有你们后悔的!” 周围人听着这话都撇嘴,心说大家都来帮你,结果你倒是好,非赖人家,还把你首都陵城儿子扯出来,不过只是看林荣棠可怜,不说话而已。 好在这个时候驴车来了,林荣棠被抬到了驴车上,匆忙送去医院,这场闹剧算是散了。 沈烈和冬麦出门,出门后搭乘了人家进城卖东西的驴车,路上还看到林荣棠的驴车,林荣棠躺在那里,盖着被子,两眼茫茫然地望着天空,只是在听到沈烈和冬麦的动静时,木然地转过眼,看了一眼。 两个人到了路口,下了驴车,等着客车时,终于说起这事来。 冬麦想起昨晚那一声“砰”,笑了:“原来是他掉地上了。” 沈烈冷笑:“摔地上,没吐血没骨折没呕吐,隔壁老大夫检查过只有轻微擦伤,基本可以排除大的问题了。” 他刚才观察过林荣棠,可以看出,林荣棠没傻,应该也没什么大伤处,他幸运,摔柴火上,再说房子本身也不高,根本没事。 他就是心里有病,故意这么折腾,估计是在院子里躺了整整一夜,他就是想让冬麦心疼,想让冬麦内疚。 他和冬麦离婚了,但心里还是把冬麦当他媳妇,一直赖着。 沈烈看向冬麦,淡声说:“他故意的,昨晚摔地上,一直不动,不说话,就是想故意把事情闹大,你不用多想。” 然而冬麦确实对林荣棠没什么心疼:“他也太脆弱了,至于嘛!” 她对林荣棠,是真没感情了,特别是知道自己竟然还是姑娘时,不恨他就是她宽容大方了。 至于自己说的那些话,没错,她是故意打击报复他,但他不该得的吗? 如果自己也像他这么脆弱,早死了八回了,怎么轮到自己的时候自己就得苦熬着,轮到他林荣棠,他林荣棠就熬不住了受不了打击了。 沈烈看她这样,倒是松了口气,笑着说:“对,他活该。” 这个时候客车来了,风尘仆仆的,路上的灰扬起,沈烈便将冬麦护住。 上车后,车上人不多,可以随便坐,两个人挑了靠窗户的位置。 冬麦想起之前:“以前进城的时候,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特事儿多?” 沈烈:“怎么会,你为什么这么认为?” 冬麦:“当时你问他我怎么了,他说我为了衣服闹脾气,你当时好像有些惊讶地看了我一眼。” 沈烈笑叹:“原来你还注意到我看你了,我是有些意外,不过又觉得——” 冬麦:“觉得什么?” 沈烈:“觉得这么好的媳妇,你喜欢,为什么不给你买,我当时劝他,说得可是真心话,不是客气。” 冬麦继续追问:“那后来呢?兔子的时候呢?” 兔子那时候,她可是记得沈烈那为难,估计觉得这个女人真刁。 沈烈无奈:“兔子我不是给你了吗?” 冬麦:“你没觉得我比较事儿?” 沈烈揉了揉她的头发:“没有,我只是觉得你真是心情不好。” 冬麦便笑了,笑得挺甜。 沈烈低头看着自己的妻子,阳光落在她脸上,炫白的阳光细腻地展示出她脸上的每一处细节,她是生动红润的,也是年轻甜美的,她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澄澈纯净,美好到在发光。 沈烈的心里都是满足,觉得自己永远看不够。 可就是这个时候,冬麦突然抬头,笑着问他:“那当初,你为什么不愿意让我上陆大哥的车?” 沈烈便神情一顿。 冬麦眸中狡黠:“你说啊,我都那么难受了,你竟然不想让我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