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第一章 特困生兰迪 “叽叽”,随着野兔的一声惨叫,兰迪收回大剑,跑上前去,掏出腰间的匕首,熟练地割出晶核,又跑回去交给队长瑞元。 瑞元笑眯眯地接过小得可怜的晶核,晶核瞬间消失,已经进了腰带型储物空间。 法师苏美美看看已经被双手剑轰得不成样子的野兔,撇撇嘴,“兰迪,咱们应该加快速度,全力前进,争取拿到信物才是正经,这种没有威胁的魔兽你打它干什么?” 兰迪挠挠脑袋,憨厚地笑笑,没有说话。旁边的光明祭司邵山打了句圆场,“美美你家资豪富,当然不在乎这么个小晶核。 对普通学员来说,这后山的试炼之地一年才开一次,每一颗晶核都够普通老百姓一家一个月的收入了。” 瑞元也帮腔,“美美,咱们是一个临时团队,必须照顾每个成员的利益。 再说,虽然咱们这个团队能打能抗,论战斗力是最强的。但取得信物最重要是比速度,那些以侠客和盗贼为主的团队比我们有优势得多,咱们获得优胜的机会微乎其微。 这后山的魔兽一年可以收获一次。学院组织这次试炼活动,主要是给即将毕业的学员们一个补充资源的福利。队伍有五十支,信物只有一个,随机传送的机会只是个彩头而已。 与其白跑一趟,多打点儿晶核是应该的。美美你放心,后面的魔兽越来越强,有你这个大法师出手的机会的。 只要有一线机会,咱们还是要争取获胜的,加速前进!” 兰迪前出,苏美美和邵山靠后,将瑞元这个没有战斗力的阵法师护在中间,这支四人小队重新排好阵型,加快了速度。 虽然只有四个人,瑞元这个队长依旧指挥得很认真,仿佛在指挥千军万马。 苏美美看着瑞元挺拔的后背,神色变得柔和得多。瑞元不愧是曾山长最得意的弟子,对兰迪这样苦哈哈的剑士也能礼贤下士。 看着兰迪兴致勃勃地又劈死一只野狐,颠颠儿地跑去割晶核,苏美美摇摇头。一边摆弄着镶嵌着蓝宝石的小巧的白色法杖,一边回头看向身后远处。 树丛上方,高大的剑丘只露出一个圆顶,两柄高大的大剑型装饰倒还是清晰可见,那下面就是随机传送的地方。 获胜的团队可以参与剑丘一年一度的随机传送,有机会获得宝物。 不过太值钱的宝物会轮到这些刚要毕业的学生?得到的宝物能有自己的圣级法杖高级?她想获得信物也不过是基于好胜心罢了。 只有兰迪这样的穷人才会选大剑士这种肉盾职业,看中那几个不值钱的魔兽晶核。瑞元和邵山出身中产之家,随机获得宝物的机会对他们想必是有诱惑力的。 她这个出身豪商之家的院花儿之所以参与这个团队,和优秀的队长瑞元并肩战斗的机会才是主要原因。 苏美美眨眨大眼睛,“瑞元哥哥,就要毕业了,你想好去哪儿了没有?我爸爸和李省心总督有点儿交情,要不要他给你推荐一下?” “嘿嘿,我无意走朝廷的仕途,要去魔市找义兄英士。” “太可惜了。不过我知道你们是要干大事,要是需要资助的话,去琼岛找我,我会央求爸爸的。” “苏氏是前朝选帝侯,一定会支持我们的正义事业。我到魔市安顿下来,会去琼岛拜访的。” “嘘!”苏美美看向兰迪和邵山,瑞元哥哥也太不小心了。 瑞元一挥手,“无妨,他们虽然不是我的同志,但也是相交莫逆四年的朋友……” “不好,你们看天上!” 说话的是光明祭司邵山。兰迪背着大剑,一门心思地寻找值钱的魔兽,瑞元和美美勾勾搭搭,只有邵山机警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发现了天空的异象。 试炼从凌晨四点就开始了,现在是六点,太阳还没有升起,东方已经露出晨光。东方天上金星的旁边,突然出现了一个明亮的大星,发出白色的四角光芒。 “哇,超新星爆发,真是太美了。” 苏美美在来剑丘进修之前,就在黑暗大陆的术士办的学校念过书,天文还是懂点儿的。 瑞元一脸严肃,他这个阵法师对星象才是最有研究的。“客星每次出现,都会引起天地灵气的大量增加,美美你没感受到么?” 连兰迪这个剑士都感受到了体内灵力的加强,敏感的法师怎么会感受不到。美美随手搓出一个小火球,“哇,比平时大了不少,我的攻击力加强了,欧耶!” 邵山剑眉微皱,英俊的脸上带着点儿担心,“但魔兽的能力会得到更大的加强,还会狂暴,咱们往后不好打了啊。” “这是咱们的机会。” 瑞元作为领头人开始分析,“魔兽一旦狂暴,那些仅仅是身法快的侠客和盗贼们未必打得过,咱们这个攻防皆强的队伍的机会不就来了么?” 兰迪深邃的眼睛立刻露出兴奋的光芒,他这个特困生可是太想获得宝物了。举起双臂,展示了下胳膊上隆起的肌肉,从背后拔出双手剑,挥舞了一下,“太好了,加油!” “魔兽们一旦狂暴,参加这次试炼的同学没准儿会有折损,都是我大夏的精英啊。”邵山开始担心。 “邵山你就是太顾全大局了,管他们干什么,我们胜利才是最重要的。” 在美美的眼中,这位比瑞元哥哥还帅的光明祭司什么都好,就是做事考虑得太多,优柔寡断,没有瑞哥哥的领袖气质。 瑞元拍拍邵山的肩膀,“老弟,咱们大夏的精英,可不是要娇气地养起来的。他们马上就要离开剑丘学院,步入江湖了。 江湖上可没有老师们遮风挡雨,不经过铁血的锻炼,怎么能担起复兴我大夏的大任?” 邵山对队长还是服气的,一伸手,一枚古朴的黑铁火焰勋章出现在手里。瑞元手里也出现了一个古旧的黑铁星盘,艰苦的战斗就要来了,大家一起打起精神。 从天空客星出现开始,这个精英小队的反应异常迅速,然而魔兽的反应更迅速,森林里很快出现了各种恐怖的嚎叫声音。 队伍小心翼翼地前行,兰迪手持大剑开路,棱角分明的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 方才队长瑞元说毕业生要经过铁血的锻炼才能成材,他这个冲锋在前的大剑士最有共鸣了。 兰迪心思相对单纯,瑞元的几句忽悠让他热血沸腾。他苦练大剑四年,一点儿也不怕战斗。 清晨的山风凛冽,还带点儿山那边大湖的腥味儿。 兰迪伸手抹开挡在眼前的齐肩乱发,深蓝色披风在身后飞舞,双手持剑,感受着剑柄上的花纹和皮肤的摩擦,心情激荡,渴望来一场痛快淋漓的浴血奋战。 天上的客星散发着妖异的光芒,大量的灵力汹涌而来,队员们都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一边前进,一边警惕地望着四周。 身后的远处,天地灵力源源不断地被剑丘旁两支几十丈高的大剑装饰吸收了进去,悄无声息,没人注意。 前方突然出现了大批魔狼呜呜的嚎叫声。爬上一个缓坡,前方出现了一个战斗现场。一群狂化的魔狼正在围攻一个侠客,几十双凶狠的眼睛在晨曦中放出绿光。 被围攻的侠客手持青锋剑,剑芒闪烁,身法迅捷,身姿婀娜,地上已经躺了三只魔狼的尸体。不过侠客寡不敌众,披头散发,正在连连后退。 有一只狡猾的魔狼悄悄绕到了女侠的身后,纵身扑了上去。 第二章 报告,左面五米是个水坑 看前面的同学有危机,兰迪一个健步冲上去。 持双手剑行动相对缓慢,应该是来不及援救的。不过兰迪对队友很有信心,果然一道白光准时地落在兰迪身上,这是邵山的敏捷术,同时一个神圣佑护落在了女侠身上。 女侠只觉身体一热,知道来了支援,信心大增。 轻吐一口气,青锋剑在身前画了一个半圆,剑芒吞吐,冲上来的三只魔狼知道厉害,纷纷一个跟头翻了回去,落在后面冲上来的狼身上。狼群堆在一起,发生了小规模的混乱。 女侠回过头,正看到兰迪大剑一挥,将身后跃到空中的魔狼一剑劈到了地上。魔狼的大嘴离自己的脖子不到一尺,真是惊险万分。 兰迪的大剑力气很大,但没有剑芒。魔狼几乎是铜皮铁骨,狂化后防御更高,只是受到重击落地,身上被砍了一道白印,狼毛漫天飞舞。 兰迪毫不停留,往前一个突刺,正中魔狼的脖子,一下子从魔狼的脆弱罩门儿刺了进去,魔狼终于翻身完蛋了。 方才情况万分紧急,本来苏美美用闪电术解围是最便捷的。不过苏美美认识这位叫玉姑的女侠,是学院里唯一比自己名声大的女性,平时就是引为平生大敌,并不想帮忙。 邵山深谙人性,就没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而是直接给了兰迪一个敏捷术,这个小伙子的品性他还是非常了解的。 同时女侠身上有了神圣佑护,即使兰迪援救不及时,玉姑最多是重伤,不会被魔狼一击而挂。 苏美美看向瑞元,“哼,她不是大名鼎鼎,平时牛得不行,号称什么剑湖女侠么?让她顶住这些魔狼,咱们从旁边绕过去,赶紧去抢信物。” 瑞元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没经自己命令,兰迪和邵山已经出手帮忙了。现在自己要下命令,两人虽然会执行,但大损自己名声。 看狼群在玉姑刚才一字电剑的威力下聚成一堆,邵山已经看准时机,把圣谕折磨扔到了狼群里。魔狼那贫瘠的大脑里,立刻响起了来自远古光明神使的谆谆教导。 唐僧般的教导即使人类也会心烦意乱,魔狼的智慧相当于人类五六岁的小孩子,正是讨厌被教导的时候,一个个被折磨得欲仙欲死,头痛无比,防御大降。 瑞元心念电转,立刻作出了最优选择,“邵山,神圣之光。美美,连珠火球。” 邵山是团队里最靠谱儿的,瑞元发布命令的同时,神圣之光已经落在了美美身上。 听到瑞元的命令,美美毫不犹豫,法杖顶端的宝石一亮,经过神圣之光加强的硕大的连珠火球打到了狼群中。 真正的战斗中,法师才是这个团队中的核心攻击力量,看上去娇弱美艳的美美此时化身人形炮台,十几头已经很烦躁的魔狼立马被放翻,浑身焦黑,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兰迪不用队长吩咐,冲上去一剑一个。玉姑也反应迅速,她的青锋剑比兰迪的双手剑快得多,身形飘忽,十几头魔狼瞬间毙命。 兰迪消灭一只魔狼要两剑,玉姑对上三只魔狼的联手攻击就要被逼出保命绝招。美美一个大招出去,魔狼群一下子损失了一半儿,溅射伤害更是让其他狼也集体掉血。 苏美美骄傲地仰起脸,鄙视地看了一眼玉姑。随手打出一个魔法印记,一个大火球向狼群后面的狼王飘去。 谁知狼王白毛一抖,不知道使了什么天赋魔法,魔法印记竟然掉落了,身形闪电般一转,就躲过了慢悠悠的大火球。 大火球掉到狼王身后的草地上,附在叶子上烧了会儿,很快灵力散尽,灭掉了。早晨的雾气和露水的滋润下,草叶都是湿透的,大火球连草都没点着。 狼群损失了一半,狂化效果似乎减弱了许多,都退到了头狼身边。头狼并不甘心失败,仰天长啸,周围的森林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显然更多的小弟正在赶来。 众人望向瑞元,狼群要来援兵,是战是逃,等着他决定。 瑞元并不犹豫,“列阵迎敌!大家站好位。” 手中的黑铁星盘中间镶嵌的水晶一亮,地面上浮现出若干淡淡的白色光圈。 剑丘学院的学生都认得,这是著名的玄武阵,乃是山长曾子成的成名绝技。 曾山长年轻的时候,就以擅长结硬寨,打呆仗成名。一个玄武大阵,不知道耗死了多少造反的异教徒。 如今他的得意弟子使出来,虽然规模缩小了千万倍,威力可一点儿不小。 即使兰迪这样的剑士,也知道该怎么配合队长的阵法,这就是剑丘学院这种科班儿出身的优势了,邵山、美美、兰迪迅速站好了位。 玄武阵至少要五个人主持,玉姑心领神会,也站了进来。 瑞元布阵,这是准备和狼群死磕到底了。狼这种动物最是记仇,不把它们打服了,即使能暂时逃走,它们也会缀在后面不死不休。 要是玉姑一个人,凭身法可以甩开狼群。这个团队里有瑞元和美美两个累赘,兰迪也相对而言慢腾腾地,要摆脱狼群非常困难。 相对而言,队伍的战斗力反而比较强,与其被狼群不停追赶,还不如一次把它们打败。 大家站到了节点上,瑞元正要启动阵法,忽然发现不对,“玉姑,向左移动五米。” 布玄武阵五人起,人越多越好。玉姑站的节点也能布成阵,但不是五人阵的最佳效果,大名鼎鼎的剑湖女侠会不懂这个? “报告,左面五米是个水坑。” 额,瑞元在小队里一直一言九鼎,可是玉姑不是队员,以前也没有合作过,竟然不服从调遣。瑞元拍拍脑门儿,嗯瑞元二十多岁正当年,头发还是不少的。 大家正不知道怎么办,兰迪飞身过去,站进了水坑中。 玉姑感激地望了兰迪一眼,站到了兰迪刚才的位置。 看大家站好,瑞元发动了阵法,黑铁星盘光芒大盛,白色光芒如流水搬连接了五个人,地面的白色光圈儿一下子明亮起来。 此时狼王的身边已经又聚集了四十多只魔狼,狼王连声长啸中,狼群向这个五人小阵压了过来。 兰迪站在半尺深的水坑里,盯着冲过来的狼群,突然感觉,水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咬自己的小腿。 这个关键时刻不能破坏阵型,而且生命的流失很缓慢,也不值得向邵山请求治疗术。兰迪没有惊动大家,轻轻碰触了下右手上的枯藤戒指。 第三章 黑色药剂 这个枯藤戒指是兰迪唯一的辅助装备,本来是德鲁伊职业的标配。不过因为戒指级别很低,对佩戴的要求也低,剑士也是可以装备的。 这个可怜的戒指只能发两个法术,枯藤缠绕和萌芽,附赠一个格的储物空间。 现在储物空间里放着三个小血瓶,都留了好几年了,也舍不得用。储物腰带什么的是买不起的,兰迪的大剑一直背在背上。 对此兰迪倒是不介意,这柄大剑很高级,是二年级期末,剑士比武夺冠的时候的奖品,背在身上很威风,很有荣誉感。 现在兰迪就启动了“萌芽”的法术。这个法术是德鲁伊们栽树种花儿时候用的,不过同时能缓慢地恢复生命力。 戒指能自动吸收灵气慢慢充能,以前兰迪负伤,都是靠这个慢慢治疗,一银币一个的小血瓶太贵,不到关键时刻是舍不得喝的。 兰迪的生命值得到了平衡,那边狼群已经扑了上来。 头狼年纪大,经历过好几次学员试炼的考验了。知道像连珠火球这种中级法术,对于这些学员的等级来说,冷却时间是比较长的,因此催动部下,发动快速进攻。 十几只狼从各个方向向五个人围攻而来,五人一动不动,笑眯眯地看着狼群,包括后方对物理攻击没什么抵抗力的美美。 魔狼们张牙舞爪,跳跃起来,看上去就要扑到人了,突然撞到了空气中一层不可见的薄膜,一个个鼻头一酸,泪如雨下,顺着薄膜滑到了地面上。 这就是玄武阵的奥妙了。周围这层无形薄膜可是圣级武士才能发动的“领域”,魔狼级别低得多,是攻不破的。 五个人即使级别最高的玉姑也还离圣级远得很,但借助阵法,却能基本达到圣级的效果。稀有的阵法师们毫无武力,却能得到大家的尊重,靠的就是这手绝活儿。 玄武就是乌龟嘛,这个领域的防御力尤其地高。 魔狼们贫瘠的大脑立刻宕机了。以前几届的学员可没有能布玄武阵的高手,它们哪见过这个。 如果头狼知道玄武阵的来历,一定会大叫不公平。拿人类大军对垒的阵法欺负这种试炼之地养的魔狼,你们真的好意思么? 头狼反应迅速,马上观察出了这五个人周围也不全无懈可击,正面还是有两只狼攻进去了的。 不过那个缺口其实是阵法故意留出的死门,正在兰迪和玉姑的中间位置,兰迪和玉姑利落地手起剑落,两匹狼就被放翻了。 两人站在光圈儿里,身上自动加持了各种加强光环,不仅攻防加强,攻击还附加了魔法。 而且死门外面,地面上有非常微弱的黑色暗圈,魔狼从那里经过,就被套上了虚弱光环。此消彼长,攻进来的魔狼兰迪和玉姑这两个近战就解决了,都不需要美美出手。 作为文盲,魔狼对阵法一无所知,在头狼的指挥下,开始疯狂地从死门涌入。 兰迪的买卖来了,大剑不断劈刺,还不需要考虑防御,一剑一头魔狼,杀得这个过瘾。 不过论杀狼效率,玉姑可比兰迪高。她的青锋剑虽然攻击力远逊兰迪的双手剑,可是人家带剑芒,刺中了虚弱的魔狼后,跟兰迪的双手剑一样一剑一个,可是频率快多了。 维持剑芒消耗魔力很快,玉姑伸手从储物腰带摸出一个蓝瓶灌到了嘴里。兰迪看着五银币一个的蓝瓶这么霍霍,觉得一阵心疼。 玉姑喝蓝瓶的功夫,手上就放慢了速度,一头魔狼突破了两人的联手封锁,冲了进来。兰迪百忙中一碰枯藤戒指,几条枯藤捆在了突进来的魔狼身上。 戒指级别太低,这几条枯藤强度有限,强壮的狂化魔狼浑身一发力,枯藤立刻被绷断了。 不过这么一耽误,玉姑已经反应过来,一剑刺在魔狼的屁股上,魔狼应声而倒。 玉姑向兰迪微笑,点头致谢,兰迪回以憨厚一笑。后面手里捏了个小火球准备消灭漏网之鱼的美美哼了一声,嘴唇轻动,似乎说的是“狗男女”。 玄武阵对付四十几头魔狼有点儿大材小用。这个小队绝对是这届毕业生里最精英的小队,队长是学院山长的亲传弟子,才能掌握这么复杂的阵法。 其余四位都是各职业里的翘楚,就是朴实的兰迪,也一直是剑士比武的头名。 玄武阵一出,两名近战就能堵截住所有的魔狼,邵山站在后位,就比较清闲了。 他心细如发,对美美和玉姑的龃龉了解得明镜儿似的,美美的唇语也没有逃过他的观察。要说狗男女,瑞元和美美才算。 玉姑剑湖女侠的美名传遍整个学院,和特困生兰迪就不是一个圈子的,两人此前都没有说过话。 魔狼们从死门进攻,添油战术,一会儿的功夫就死掉了十几头。 头狼发觉了不对,这个小队不是自己和小弟们能拿下的,当机立断,呼啸一声,带着剩下的魔狼逃走了。 魔狼逃走,危机解除,瑞元撤了阵法。 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一颗高级魔晶的能量已经用光了,发动玄武阵根本就是赔本儿买卖。不过瑞元并不心疼,虽然一颗高级魔晶对现在的他说也不便宜。 就要毕业了,瑞元可是胸怀大志。这几位队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将来都是要争取拉拢到自己手下的,自己必须在这个时候表现出自己的能力。 和事业比,钱不算什么。有了势力和忠诚有能力的部下,钱会源源不断地自己跑过来的。 瑞元对玉姑反而没有拉拢的必要,她名气太大,不会投奔自己的。不过现在团队有了获得信物的机会,还是要争取留住她。 瑞元一抱拳,“玉姑师姐怎么落单了?” 玉姑拿出一枚簪子,拢住了凌乱的头发,一下子又变得英姿飒爽,“我们小队速度是最快的,结果碰到了这批狂化的魔狼。 我们的战斗力可不行,为了避免伤亡,我让他们先撤退,自己断后,结果被狼群包围了。” “师姐义气深重,瑞某深表佩服。”瑞元这样夸赞着,心里却大不以为然。剑湖女侠偌大的名声,却一来逞匹夫之勇,二来优先牺牲自己,怎么能成大事? “谢谢你们的救援,我们小队任务已经失败,我这就准备回去了。对了,兰迪,你过来。” 兰迪正在拍打附在小腿上吸血的几条魔力水蛭,这玩意他小时候在稻田里就经常遇到。要不是刚才正在战斗,他连萌芽都舍不得用。见玉姑召唤自己,过来行礼,“见过师姐。” “谢谢你刚才救了我……” 兰迪连忙解释,“这主要是邵山的功劳,不然我援救来不及的。”兰迪诚朴求实,可不像美美那样喜欢独占功劳。 玉姑瞥了一眼邵山,“我和邵山是同乡,早就认识,我也帮不上他什么。 你武艺精熟,不过还没有修炼出剑芒,攻击力大打折扣。我感受你的魔力,就差一点点而已,这方面我倒是能帮帮你。” 说罢,玉姑从储物空间拿出了一个瓶子,这下连美美这个富豪都吃惊地捂住了嘴巴,天啊,黑色药剂! 第四章 晋级 美美对黑色药剂并不陌生,她自己就喝过好几瓶。她这个法师,就是她爸爸用海量的金币堆出来的。 法师是所有职业中最费钱的,这一职业非富即贵。昂贵的蓝色药剂根本不算什么,法杖、法师袍、手链、指环,各种装备都是最贵的。 不过和昂贵的装备比,黑色药剂更加难得。这种药剂甚至没有固定的配方,是大师级以上的药剂师们非常偶然才能配制成功的,能永久增加身体属性。 最便宜的黑色药剂黑市上也卖到两千金币,不过一般情况下根本没有货。 美美的法杖价值一万金币,是她爸爸托人从黑暗大陆买的。不过如果可能,她宁愿用来交换一瓶黑色药剂。因为法杖只要有钱,还能买到,黑色药剂则可遇而不可求。 玉姑家里可没有美美家有钱,不过她交游广阔,弄到一瓶黑色药剂并不稀奇,可是看样子竟然要送给兰迪这个土鳖。 增加魔力基础属性法师才是最需要的好吗?美美有点儿后悔刚才没有出手救援玉姑了,救她命的机会让兰迪捡漏儿了。 要知道玉姑这么豪爽,黑色药剂都往出送,向她低一回头又如何? 瑞元内心也是不断翻腾,盯着黑色药剂,甚至冒出抢过来的念头儿,不过想想自己武力,还是作罢。他控制住了自己的贪念,又恢复了队长的风度。 只有邵山眼神平静。他生性大公无私,乐于助人,对兰迪能有晋级的机会,真诚地感到高兴。 玉姑小心地将黑色药剂递到兰迪手里,“这是我来剑丘前,在半兽人国都江口漫游的时候偶然得到的。 我魔法方面的天赋好些,没有卡在瓶颈上,一直也没用上。这东西你最需要,赶紧喝了吧。” 没吃过肥猪肉,也看到过肥猪跑。兰迪是穷人,也知道黑色药剂的难得。这玩意的价值是自己现在全部身家的一百倍,要是不算背后的大剑,是一千倍,再去掉枯藤戒指,是一万倍。 不过自己确实非常需要,他接过瓶子,在美美羡慕妒忌的眼神中,一口喝掉。瑞元干脆闭上了眼睛,随即睁开,又望向了别处。 黑色药剂喝下去,兰迪并没有太特殊的感受,只是经脉似乎被拓宽了一点点,魔力在经脉中运行的似乎更顺畅了些。 然而就是这一点点,让兰迪的魔力总量达到了及格线。似乎某种枷锁被打开,兰迪调动魔力,尝试着挥舞大剑,剑尖儿上终于出现了闪亮的剑芒。 “恭喜兰迪,你终于可以被称呼为剑师兰迪了。”共处四年的同学晋级了,最高兴的是邵山。 剑芒一出,不但攻击力提高了好几倍,而且这玩意还附带魔法攻击,兰迪以后不仅仅是个肉盾,也可以向突击剑士方向发展,可以成为战场上的人形坦克。 剑丘这届的毕业生二百人,里面有九十多个剑士,全是给其他高级职业打下手的。如今终于出了一个剑师,可以和其他高级职业平起平坐,甚至可以留校当老师了。 剑士这个职业其实一点儿也不低级,要是能晋级到剑圣,那就是能被整个儿大陆敬仰的人物。不过,谁让这个职业人太多呢,人多了就不值钱。 那么多的人愿意当剑士,而不是报考其他高尚的职业,仅有一个原因,穷。 兰迪弯腰向玉姑行礼,“谢谢师姐的帮助,以后师姐但有差遣,万里之外,兰迪也必会赶到。” 玉姑豪爽地摆摆手,“你刚才可是救了我的命,命要是没了,药剂再稀有有什么用?我的生命可是要献给复兴大夏的事业的,死在狼群里就太不合算了。” 兰迪说万里之外赶到,可不是夸张。当今世界的三块大陆上,有六个上古留下来的大型传送阵,再配合高级传送符,单人几乎可以瞬间到达任何地方。 当然,跨洲际的传送阵昂贵到普通人坐不起,高级传送符也要上百金币。哪怕是美美这样的富豪,没有急事,也不会使用。 不过兰迪虽然穷,有恩必报是一定的。都晋级剑师了,金币迟早能赚到。他已经下定决心,有了钱一定要先买个高级传送符,随时等候师姐的召唤。 至于为啥大家都管玉姑叫师姐……剑丘的招生是不论年纪的,因此大家虽然是同届毕业生,年龄差距其实挺大。玉姑在入学前就已经在江湖闯荡很久了,是众人公认的大师姐。 兰迪并没有成为剑师的自觉,感谢了玉姑后,又颠颠儿地去挖魔狼的晶核去了。这次收获了三十多头魔狼,队伍里的成员都发了一笔小财。 玉姑向众人一抱拳,想交代几句告辞,瑞元忽然走上一步,“师姐且慢,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玉姑一愣,随即回应,“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瑞元,没想到……” “小弟入门不久,而且咱们不是一个堂口,师姐当然不知道小弟的事,不过师姐这个白纸扇小弟可是在堂口里久仰大名啊。” 玉姑眼珠儿一转,当时就明白了瑞元的意思。“既然是天地会的同志,你要是信得过师姐,我就帮你们一把,把这次试炼打到关底。” 瑞元带的这个小队最大的劣势就是速度,玉姑的本事正好弥补这个缺欠。但玉姑一直没有帮助他们打下去的意思,不是玉姑无情,这里面有利益牵扯。 玉姑自己可是一个小队的首领,身法又极快,若是大家合作到终点,玉姑率先抢到信物,那成功的就成了玉姑的小队,瑞元的小队就白干了。 为了避免这种嫌疑,玉姑才要告辞的。不过既然是可以信任的同志,那就另当别论了。 瑞元野心勃勃,最得意的本事不是阵法,而是对人心的操弄。 玉姑虽然能力超群,也有获得信物的目标,但重义的名声播于四海,是绝干不出抢信物这种龌龊的事情的。瑞元看透了这一点,才想办法拉近双方的关系,邀请对方加入帮忙。 兰迪捧着三十多个魔核跑了过来,瑞元顺手收进储物空间,拍拍兰迪的肩膀,“老弟,你晋级剑师固然可喜可贺,不过你的品性才是我最欣赏的。 刚才你主动站到水坑里,被魔蛭咬了也不吭声,有这种团队精神,将来必成大器,大夏的复兴需要你这种人才。 若是愿意加入天地会,我可以当你的引荐人,保你以后成为威震天下的名将。” 兰迪发现,自己一晋级,这待遇立刻就不同了,马上得到了队长瑞元的看重。 瑞元可是被曾山长点评为大夏几十年来最优秀的人才,前途不可限量,将来一定会名标青史。自己当了他的左膀右臂,成为威震天下的名将是很可能的,内心不禁蠢蠢欲动。 兰迪回头,玉姑师姐也用鼓励的眼神看着自己。因为瑞元的原因,高傲的美美看向他的眼光也变得充满善意,邵山却是面无表情,眼神中带点儿迷茫。 第五章 疾风之狼 瑞元公然拉人造反,在场的其他人却没有一个奇怪的。这里的人可都是大夏的精英,原来只有兰迪一个人不够格。如今兰迪一晋级,瑞元立刻开始拉拢。 兰迪眨眨眼睛,憨厚一笑,“跟你和玉姑师姐比,我可能还不够格,再历练历练再说吧。而且我还急着回家照顾母亲和弟弟,他们为了培养我,陷入困境太久了。” 瑞元点点头,“曾老师常教导我们,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先尽孝道,把家里安顿好,这是人之常情,我等着你成为成熟的人才的那一天。” 其实兰迪虽然憨厚,却不傻,平时对他帮助最大的人其实是身后不言不语的邵山。邵山是玉姑师姐的同乡,本事也足够大,却一直没有加入天地会,这里面肯定是有原因的。 兰迪限于出身,文化低些,懂的大道理不多,但认准了跟着邵山这样纯粹的好人干才是正道,照顾家里不过是个托词罢了。 瑞元初步拉拢失败,并没有气馁,“兰迪啊,你晋级得正是时候,下面的战斗咱们就更有信心了。不过维持剑芒可需要足够的魔力,你想必没有准备吧,这个送给你。” 瑞元拿出一捆十二个蓝瓶,交到兰迪手中。 这十二瓶魔法药剂值六十银币,几乎是兰迪现在身家的好几倍。兰迪并没有拒绝,这是战斗的需要,兰迪只是穷,一点儿也不抠门儿。 “队长,这蓝瓶我就收下了,等咱们分魔核的时候,从我那份儿里扣。” 瑞元不由瞥了一眼邵山,兰迪这小子平时跟他走得近,也学了邵山古怪的性格,别看穷,却不是物质能拉拢的。 这样也好,太贪心的人虽然好驾驭,却往往没本事,以后对兰迪,可以动之以义气。这小子不是说玉姑有事,万里之外也会赶来么?将来也可以利用玉姑…… 兰迪可没有储物腰带,只有枯藤戒指附带的一个储物空间。他把里面可怜的三个红瓶拿出来,放进背后的背囊里,一打蓝药剂装了进去。 其实储物空间里还有地方,但因为某种炼金术原理,蓝药和红瓶不能装进同一个次元空间。 看兰迪准备完毕,战场也打扫完了,瑞元挥手,大家继续前进。多了玉姑这个外援,可以采用的战术就丰富多了。 根据往期学员传下来的经验,后面的对手是豹子和华南虎,瑞元开始在心里制定合适的战术,这是瑞元这个队长的职责。 前方传来豹子的吼声,这种动物咆哮起来和老虎差不多。以往的经验,本来豹子是独行的,可是由于狂化的原因,听声音却聚集了好几只,难度大大增加。 在场的人除了兰迪,都是志在天下的,岂会在一个小小的毕业试炼中退缩。兰迪暂时想不了那么远,但勇气是一个合格剑士最基本的素质,因此五人没有害怕的,都是兴奋地摩拳擦掌。 瑞元这次摆了个简易的鱼鳞阵。兰迪是鱼头,瑞元居中,邵山是鱼尾,玉姑和美美则成了左右翼。 鱼鳞阵不像玄武阵那样复杂,每个阵法师都会,而且对魔晶的消耗相当的小。 眼看要战斗了,瑞元嘱咐,“玉姑师姐,这次与玄武阵不同,你不要拘泥于阵中,作为斥候出击,限制豹群左右方向的行动。” 豹子本来以速度见长,玉姑不在阵中,得不到阵法光环的加强,还要照顾到两面,一个人靠速度把豹子包围限制,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出于对瑞元的信任,玉姑也不问原因,慨然应允。阵法是固定的,但运用就要看阵法师的本事。这种几个人布阵,简易到极点的小阵,瑞元应该不可能出错。 眼看四只豹子咆哮着冲了过来,瑞元大喝一声,“邵山,疾风之狼。” 疾风之狼是大祭司才能学会的法术,邵山这个祭司本来是不会的。瑞元也没说给谁加状态,但邵山是最擅长打配合的,根本用不着详细嘱咐。 他一按黑铁火焰勋章,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玉姑的身影都变得飘忽,若隐若现,感觉自己似乎越级进入了剑仙的境界。 这只是一种幻觉,实际上提高的只是身法而已,不过玉姑信心大增。 邵山这个小老乡平时非常低调,没想到还有这种绝技。当即手持青锋剑冲了上去,身形一晃,快得如同有了分身术,一个人两面包夹了四头豹子。 邵山的绝技来源于那个不起眼儿的黝黑的火焰勋章。刚才瑞元吹捧苏家是前朝选帝侯,这没错,苏氏的先祖甚至当过光明神使。 可是邵氏却也是选帝侯之一,在前朝的势力更大,大夏这个名称就是出自邵氏最初的领地。 美美手里拿了个价值一万金币的法杖就洋洋自得,邵山这个光明祭司不拿常规祭司的法杖,却拿这个不起眼儿的火焰勋章,看不出任何级别。 实际上这个火焰勋章是当初光明神使亲手送给邵氏的先祖邵树德的,乃是真正的神器。神物自晦,表面反而看不出高级。 火焰勋章里封印了全部的光明魔法,只不过限于邵山现在的能力,还不能都激活而已。 四头狂化魔豹两侧遭到攻击,虽然攻击力不足以让豹子重伤,却持续掉血。 玉姑身法太快,豹子想反击还锁定不了目标,让豹子们非常难受,都不自觉地向中间靠拢,去攻击挡在前面的兰迪。 兰迪并不进攻,一柄大剑使用的全是格挡的招数。现在双手剑的剑芒闪烁,豹子们冲上来一伸爪,吃了兰迪的剑芒,可比被玉姑的青锋剑砍痛多了,都是赶紧缩了回去。 豹子被三面限制了行动,美美在侧面,法术越过兰迪,连珠火球完事是冰箭雨,接着是闪电链,不停切换各种最强中级法术,免得浪费冷却的时间。 还没等使出巨石轰,干挨打还不了手的豹子们就受不了了,由咆哮换成了吼叫,飞也似地逃跑了。 豹子咆哮的声音很威风,吼叫起来却比奶猫还稚嫩,看着喵喵叫着逃走的豹子,玉姑和美美都是爱心泛滥,恨不得追上去撸两下。 只有兰迪大为失望。豹子太机警,见势不妙就逃走了,一个魔晶都没打到。自己开了半天剑芒,反而要喝掉一个蓝瓶补充魔力,真是亏大了。 试炼之地并没有多大,这就快到山顶了,前方传来老虎的啸声,最严峻的考验要来了。 第六章 暴走的阿花 作为剑丘学院的试炼之地,是锻炼学生们的实战经验的,不是为了把学生喂到魔兽的嘴里。 因此这个山林里,平时是没有老虎的,那几只豹子就是最高端的战力了。 现在的老虎是临时放到这里来的,大家都熟悉,是学院曾山长的私人宠物。每到毕业试炼,这只叫阿花的华南虎就被派到这里坐镇,看守信物,为试炼增加点儿难度。 没错,阿花是一只华南虎,这增加的难度也高不了哪儿去。要是东北虎,连学院的老师都未必打得过,哪敢放到这儿来。 即使是华南虎,毕竟是高级魔兽,一般的学员也打不过。不过阿花可是宠物,跟了曾山长好几十年了,非常通人性,在这里基本是做个样子,总不能让学员们轻易得手吧? 要是它看来挑战的学员已经很尽力了,水平还过得去,基本会放放水,差一不二就自己跑回山长家里交差了。 往届还曾有过伶俐的学员,带了烤得香喷喷的黄羊贿赂阿花成功的。阿花吃得满意,假装打瞌睡,身手快的学员拿起信物就跑,心情好的阿花也不怎么追。 不过现在客星出现,听虎啸声似乎阿花也狂化了,这就得认真对待。毕竟是畜生,现在它心情不好,狂暴的时候咬人也是很可能的,因此瑞元做了很充分的准备。 “砰!”身后远处的剑丘那里放起了一束烟花,这是情况有变,召唤试炼学员们回去的讯号。想来学院终于发现了客星对魔兽的刺激作用,担心学员损失,准备临时取消试炼。 邵山最是遵纪守法,看向瑞元,“队长,山长召唤咱们回去……” 兰迪也是听话的好学生,立刻收起了大剑,看向队长。 瑞元摇摇头,“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咱们都打到这里了,马上就能拿到信物,不可功亏一篑,全体都有,上!” 美美对瑞元无条件支持,玉姑也是个胆大包天的。邵山和兰迪当然胆子也不小,学院的原则,直接领导的命令优先执行,瑞元既然愿意担当这个责任,他们两个也没有意见。 众人各持家伙,上了山顶,只见阿花正暴躁地在信物前面溜来溜去,双眼通红,正处在暴走的边缘。 客星爆发,产生的充沛妖异的灵力的刺激,让阿花基本丧失了理智,连主人曾山长传音召唤它回去的信息都没有注意到。 唯一残存的记忆告诉它,它得在这里看着信物,不能让人轻易拿走,这才没有冲下山,给学员们造成生命损失。 狂暴的老虎不去咬人已经是光明神保佑了,竟然有人打了上来,阿花体内兽中之王的骄傲勃发,张牙舞爪就扑了过去。 玉姑第一时间从储物空间抛出了香喷喷的黄羊,然而这个以往一直有效的献祭完全没起作用,暴走的老虎优先考虑的是给挑战者个厉害看看,已经顾不得美食了。 瑞元储物空间里也准备了烤黄羊,看玉姑已经扔出去一只了,他采用了另一种战术,高声喊了声,“阿花!” 瑞元是山长的得意弟子,平时和阿花关系是不错的,经常投喂,瑞元想试试能不能沟通。谁知阿花只是一呆,连饲养员的面子也不给了,直接扑了过来。 瑞元的喊声其实起了作用,阿花感觉眼前的挑战者似乎和自己有关系。 不过记忆的些微恢复反而起到了反作用,它忽然记起了来的时候,主人吩咐的,这次守护信物,要多使两分力气,不要轻易放水。 其实曾山长的这个吩咐是藏了点儿私心。以往获得信物的,多半是侠客、盗贼一类轻功高强的队伍。这次自己的得意弟子参赛,队伍的特点是攻防强大,速度偏低。 一般情况下,瑞元的队伍很难获胜。曾山长让阿花多出点儿力气,拦住实力稍差的队伍,瑞元这只战斗力最强的队伍获胜的机会就增大了。 阿花哪里知道主人的小心思,能听懂表面的意思就已经是个很聪明的宠物了。 瑞元喊了一声,阿花反而更凶恶了,兰迪责无旁贷,手持大剑就拦了上去。 同伴还是值得信赖的,兰迪冲上去的同时,没用瑞元吩咐,邵山手一挥,一个“钢铁防御”及时地落到了兰迪头上。 兰迪身上浮现出一层虚拟的铠甲装饰,防御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大剑迎上了阿花的爪子。 兰迪的大剑是开了刃的,要是普通的老虎,爪子就要被切掉了。然而阿花不但是魔兽,还是高级魔兽,跟着曾山长几十年,早就练得钢筋铁骨。 虎爪和大剑相交,一声令人牙酸的巨响,阿花的攻势被阻挡住了,爪子和大剑都完好无损,兰迪却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一个“救赎”落在兰迪头上,兰迪毫不抠门儿地从背囊里拿出一个红瓶喝下,半空的血槽总算被拉了回来。 兰迪抹抹嘴边的血,举剑再上,一剑向阿花刺去。 这边同伴们并没有闲着,玉姑跳到阿花的侧面进行牵制攻击,邵山一个虚弱术扔到了阿花的身上,瑞元一挥手,阿花身边出现了一只“真实之眼”。 阿花对玉姑的攻击视若不见,这个时候侠客攻击力弱的缺点暴露无遗,即使带了剑芒,玉姑的攻击也像给阿花挠痒痒。 阿花倒是对真实之眼很警惕,用爪子攻击了一下。然而这东西是个没有攻击力的虚拟之物,阿花的爪子从虚幻的大眼珠上穿了过去,并没有打坏这个奇怪的东西。 阿花的级别比挑战者们高,瑞元在真实之眼的帮助下,才能观察到阿花的血槽。 发现狂暴的阿花防御力大增,在兰迪和玉姑的攻击下,下降得很慢。美美一个连珠火球过去,不过打掉了阿花百分之五的血。 这样不行啊,这现在不是保留后手的时候了,瑞元当机立断,大喝一声,“美美,炎爆!” 邵山这个辅助现在是最忙的,刚又给了兰迪一个中级治疗术维持他的血量,又给玉姑加了个敏捷术,瑞元这边一声炎爆刚出口,神圣之光已经落在美美头上。 手里正捏了圣光击准备放出去,这是光明祭司为数不多的攻击手段,对攻击高级魔兽只是聊胜于无,美美已经一捏法杖,一道燿目的火焰喷到了阿花的身上。 炎爆是高级法师才会的法术,美美能发是因为这是刻在圣级法杖上的保命绝招儿。圣级法杖还能发火焰领域,但要求施法者至少是中级法师,美美还不行。 邵山的火焰勋章是神器,发出一个疾风之狼毫无变化。美美的圣级法杖发完炎爆,蓝宝石立时黯淡了不少,要两天后才能吸取够足够的灵气再来一发。 炎爆果然威力十足,阿花身上顿时一片焦黑,胡子都烧没了,血槽一下子空了一半。 美美得意洋洋,邵山看了一眼阿花的血槽却是大惊失色,连忙切换掉还没发出去的圣光击,一个群发的“驱散魔法”总算及时扔了出去。 果然,阿花血槽空了一半,触发了“怒气”,虽然已经暴走,攻击力无法再提升,但大嘴一张,一个“猛虎怒吼”发了出来。 立刻,除了神圣之光效果还在的美美没事,其他四个人同时被定身了。 也就是邵山反应快,驱散魔法正在此时落到众人头上,众人都恢复了自由。 美美朝邵山伸了个大拇指,正要夸奖一下他,顶在第一线的兰迪刚刚从定身中恢复,反应迟钝,狂暴的阿花抬起爪子拍向兰迪的头,眼看格挡已经来不及了。 第七章 发生意外的随机传送 万分危机中,唯一能快速反应的美美一个闪电术打在阿花的爪子上,阿花的爪子停顿了一下,还是一掌拍在了兰迪的头上。 兰迪的血槽急速下降,亏得被闪电术影响了一下,还保留了一丝血皮。兰迪立时又动不了了,进入了眩晕状态。 头一个反应过来的玉姑挺身而出,挡在了兰迪前面,邵山的救赎还在冷却中,不得已一按火焰勋章,一发“绝望祈祷”打到兰迪身上。 这个高级法术对兰迪有点儿浪费,兰迪的血槽被拉满,实际上还浪费了不少,而且短期内不能用了。 那边玉姑已经抗住了阿花的一爪,虽然格挡成功,血薄的她还是掉了一半的血,邵山手忙脚乱地给她加了个中级治疗术, 五秒钟过去,兰迪终于恢复了行动,连忙顶到了前面,这个时候功夫最弱的瑞元才恢复过来,叹了口气。 看来迅速打败阿花是不可能的,普通阵法对高级魔兽无效,玄武阵又还在冷却中,拿起星盘,肉痛地塞了一颗高级魔晶进去,“结五行阵!” 没别的办法,只能靠阵法慢慢磨了,但愿同伴不要有损伤才好,和山长的宠物两败俱伤,都没地方告状去。 星盘刚刚亮起,众人还没有站好位,阿花突然停止了进攻。通红的眼睛也变成了黑色,竟然意外地从狂暴中恢复了。 阿花一恢复,立刻看到了脑海中主人发来的信息,抬头又认出了瑞元,伸出大舌头,冲众人来了个难看的“虎之微笑”。 人性化地用爪子摸了摸脸,发现胡子没有了,非常愤怒地冲美美咆哮了一声。 这一声咆哮纯是发泄怒火,却没有任何攻击力,随即一转身,逃走了,临走还没忘叼走地上香喷喷的黄羊。 正常状况下,守护信物的阿花血槽掉了四分之一就会逃走,犯不上和主人的学生们拼命,而且也绝对没有狂暴下翻好几倍的攻击力。 否则那些由见习法师、见习光明祭司、见习盗贼、剑士等普通毕业生组成的队伍到了这儿不是没活路了? 剑丘学院里,联系不上阿花的曾山长已经急得团团转,阿花一旦狂暴,即使是这只精英小队应该也抵挡不住。 老人家是不知道兰迪晋级的事,关键时刻的晋级救了兰迪的命,不然就死在阿花的爪下了。 兰迪跑到祭坛上,拿过信物,不过是曾山长致仕前带的朝珠而已,交给了瑞元。邵山抬头看向天空,找到了阿花恢复的原因,客星已经消失,这次的超新星爆发结束了。 没有了妖异的客星,天空变得正常,朝阳已经升上天空,大地一片晴朗。众人在山顶稍事休息,向山下走去。 在半路上遇到了来救援的教师团队,见众人无事,还拿到了信物,皆大欢喜,一起下山而去。 回到熟悉的剑丘下,剑湖边,曾山长见最后的五名学生安然归来,挨个看看,安心了不少。 旁边的阿花转了出来,嘴里还叼着一块黄羊骨头。一眼见到了美美,把嘴里的骨头吐出来,单爪指着美美,呜呜吼叫。用爪子指着自己烧到了根的胡子,朝曾山长喵喵地撒娇诉苦。 曾山长摸着阿花的头,“阿花啊,听说你差点儿把兰迪拍死,人家没打死你就不错了。已经有中级德鲁伊给你加持了‘万物生长’,胡子很快会长出来的。 这次客星出现实在是太突然了,人算不如天算啊,下次再试炼,我一定要在山顶跟在你身边。” 见过了老师,瑞元给队伍分配了试炼的收获。这次的主要收获就是三十枚魔狼的晶核,被瑞元分成了六份。 玉姑因为不能参与随机传送获得宝物,拿了两份,兰迪分到了五颗中级晶核,乐得合不拢嘴。每枚中级魔晶值十几枚金币,自己的身家暴涨了好几十倍。 开始的时候打的一些来自野兔啊、狐狸啊等小动物的低级晶核虽然多,却不怎么值钱,基本都是兰迪自己出力气打的。按瑞元的意思,就直接给兰迪了,大家也没什么意见。 只有兰迪坚决不同意,最后还是分成了四份。玉姑没有参与开始的战斗,说什么也不要。 除了兰迪和玉姑,这次试炼另三个法系职业基本都是亏本儿的。激战中美美和邵山不要钱似的喝蓝药,瑞元损失了一枚高级魔晶,一枚中级魔晶,亏得更多。 只能寄希望于下午的随机传送奖励,要是运气好,开出高级法宝,就赚大了。 大家回自己的宿舍休息,下午一点,又聚集到了剑丘下,这次试炼的彩头要出现了,为获胜队伍颁发随机传送的奖励。 这种赌博式的奖励方法最是吸引人,不但二百名毕业生来观礼,全校师生都到了现场,剑湖里的千人石上坐满了观众。 剑丘学院以身后著名的剑丘得名。这是上古大灾变以后,少数保存完整的上古奇迹,据说本来是探索其他位面高能物质的量子探测器。 上古的科技发展到了非常先进的地步,人类已经走向星辰大海,甚至开始运用量子技术,探测其他位面的高能资源为己用。 大灾变后科技断层,几乎全部失传。不过由于灵气复苏,几百年来运用魔力的炼金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这个上古奇迹的核聚变能量池已经损坏,现在的技术根本无法修复。 曾山长在这里建立了剑丘学院后,特意高薪聘请黑暗大陆的圣级炼金术士普朗克带队,将这个废弃的奇迹改造成了随机传送装置。 借助奇迹原来探测高能物质的功能,配上炼金术士的位面传送阵,可以将人传送到发出高能的宝物旁边。 传送阵的能源来自上古奇迹原有的宇宙能量吸取装置,那两个剑型的天线。一年吸取的能量,大约只能传送四个人,这就是试炼队伍四人一组的原因。 这个随机传送看似不负责任,实际上并无太大危险。因为目前的技术,只能将人传送到灵力水平比本位面低的地方。 每个传送的学员又配备了可以瞬间使用的高级跨位面回城券,随机奖励搞了四十多年,只有一个手脚慢又贪心的学员牺牲。后来的学员都学了乖,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出现伤亡了。 至于人到了地方,能不能获得宝物,怎么获得宝物,完全得看运气。有的宝物有高级魔兽看守,去的人被揍了一顿,有的是有主的,搞不到手。 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二十年前,有个学员被传送到了异世界的龙窟,在守卫的黄金龙没反应过来之前,抢到了巨龙守护的重宝,神级法宝光明之心,迅速捏碎回城券跑了回来。 当然运气爆棚的学员就那么一个而已,大多数拿回来的宝物很一般,很少有达到圣级的,不过白来的奖励嘛,有就好。 瑞元为首,四个人站在传送台下。副院长蒋千里给每人发了一张高级回城符,又仔细嘱咐了一遍不要贪心,保命第一后,瑞元第一个走上了传送台。 旁边的传送闸上面有三个刻度,蒋千里亲自搬动到第一个刻度,从两支大剑顶端剑柄上的宝石上射下两道白光,将瑞元笼罩在其中,瑞元瞬间消失了。 第二个上台传送的是美美,蒋千里将传送闸搬到了第二个刻度。美美传送完毕,邵山和兰迪发生了争执,邵山想让兰迪先上,兰迪坚决不肯。 根据往年的经验,前三个传送的能保证足够的能量,第四个没有刻度,剩下多少算多少,往往探测到的宝物能量水平比较低。 兰迪虽然非常想得到宝物,但认为自己在团队中的贡献最少,肉盾剑士一抓一大把嘛,自己能加入这个团队就很幸运了,坚决不肯先上。 最终邵山还是第三个传送走了,兰迪站上去后,蒋千里将传送闸一拉到底,意外出现了。 这次由于客星出现,传送阵吸收的能量大大多于往年。两支大剑顶端射下的白光像瀑布一样流下,在场的所有人都短暂失明,等大家睁开眼恢复视力,兰迪已经消失不见。 第八章 圣火令出世 四位优胜者传送走了,众人并没有离开。 虽然明天下午才举行毕业典礼,事先的约定是探宝的学员必须在一天内回来。 但大多数的学员获得宝物的时间并不需要这么久,大家都对这种赌博很好奇,反正天气晴好,大家都等着,看看是不是会有人很快有结果。 果然,不到二十分钟,美美就出现在了传送台上,手里骄傲地拿着个戒指。 几个闺蜜冲上去,传看了一下,立刻大惊小怪地嚷嚷,“大师级的戒指哎,魔力源泉,赚大了哎。” 苏美美得意地戴上戒指,“我只花了五百金币就买下来了。” 连忙有闺蜜请教是怎么捡到这个漏儿的,美美立刻兴奋地回答。 实际上苏美美又不缺钱,储物空间里准备的金币以万计,魔晶币也有好几千,不过她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当众被采访的感觉。 “我传送到了一个低魔位面,当地时间是深夜两点。 那里的科技跟咱们差不多,不过不像咱们这里全球通用大夏语。他们那里的唐朝不像我们这边这样强大,一统了全球,我去的地方,居然是说拉丁土语。 不过幸亏我会说拉丁语,跟身边的人一沟通,那里叫波尔多,是个大航海时代的海港城市,半夜两点是商店卖黑市货物的时间。 那里没有懂魔法的,这个‘魔力源泉’被当做普通蓝宝石戒指出售,被我五百金币就捞到了。 幸亏我能跟他们交流,黄金又是各位面通用,哼,我要是拿出魔晶币来,他们那帮土鳖都不认识。” 要不说幸运的人会接连幸运呢,美美找到的宝物没有魔兽守护,没有主人,只需要钱就能买到,而美美最不缺的就是钱。 美美强调的都不是自己买便宜了,强调的是她懂拉丁语。 这个世界由于美美的先祖,一位姓苏的光明神使的出现,华夏在唐朝的时候就一统了天下,大夏语成为世界通用语,其他的语言都成了非常小众的方言。 美美以十九岁的年纪,除了大夏语,还懂五种方言,这智商没得说。能当法师的人智商上都是天才,不仅仅需要家里有钱。她借这个机会秀一下智商,大家都是服气的。 魔力源泉能增加佩戴者的基础法力属性2点,相当于喝了两瓶黑色药剂。美美刚才还羡慕兰迪的好运气,现在自己马上就获得了更好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这个戒指能够源源不断地为佩戴者提供魔力,在不用的时候自动从空气里吸收,构造上和剑丘的两个大剑装饰差不多,当然法力不是一个量级的。 能给法师们省下不少蓝药都是次要优点,当法师的都不差那点儿蓝药。但能省去补充魔法的操作过程,极大地缩短施法时间,战场上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即使晋级到了圣级法师,魔力源泉也是很有用的。美美下了传送台,还在不停地摆弄她的戒指,爱不释手。 美美的幸运让大家开了眼界,这个异时空捡漏儿的故事够大家吹好几年了。只有很少的人有事离开,剩下的人依旧等在这里。 又过了四十分钟,不负大家的等待,邵山一嘴酒气出现在了传送台上。 邵山生性不喜欢炫耀。他拥有一件神器火焰勋章的事情,除了队长瑞元因为要了解每个成员的详细实力便于指挥,兰迪是他同宿舍的室友,别人都不知道。 但这次获得什么宝物是瞒不住的,学院要将每个人的收获详细记录,最终大家都会知道的。而且这么多人等在这里,邵山也不好让大家失望。 邵山一扬手,一个色泽晦暗,非金非木的令牌出现在手里,“我得到了一件神器……” 没等邵山往下说,众人“轰”的一下子就炸锅了。这可是随机传送实行了四十年,获得的第二件神器。那个光明之心现在不知所踪,这个神器的主人可就在眼前。 得到神器,意味着主人晋级圣级的机会大增,轻轻松松就能成为世间的顶级高手,是修炼人士梦寐以求的机会。 邵山苦笑了一下,“这件神器叫圣火令,我得到的是不完整的,是其中最长的一枚,也就是最弱的一个而已。” 这个其实不用邵山解释。圣火令在大夏大陆大名鼎鼎,乃是上古时代光明神使亲自打造的。 圣火令一共有六枚,合在一起才是神器的完全体,是当年光明神使赠给光明左使白斯文调动祆教高手的信物。 后来白斯文进入圣火堂当长老,不再管教务,圣火令又传给了光明右使陆危楼。 不完整的神器那也是神器啊,上古时代的传说太久远,大家只听到过名字。 据考古学家得到的上古资料片段,上古时代大夏大陆属于低魔位面,并没有灵气复苏的事情。 圣火令在当时只是个信物,并没有记载对魔法有什么助益,这玩意到底有什么功能才是大家关心的。 “这枚圣火令可以增加基础法力二十点,每隔一周,可以召唤一个高级英灵助战一个时辰,另外它的第二任主人光明右使陆危楼在上面封印了乾坤大挪移的前两层功法。” 不愧是神器,比美美那个大师级的戒指高两个层次,基础法力一下子就增加二十点,邵山这法力是不能缺了,而且以后晋级,法力根骨方面就不是问题了,可以一路畅行。 邵山这个职业是个辅助,很有缺欠,只有加入团队才能发挥作用。现在邵山不过是个普通祭司而已,能越两级召唤高级战力助战,一下子战力大增,已经可以独立行走江湖了。 而且乾坤大挪移那可是半神级的武术。目前大夏大陆最高端的战力就是圣级,半神级别的人历史上据说只出现过三位,都是在上古时期。 陆危楼据说就是晋级到半神后,才悟出了乾坤大挪移的功夫。另两位一位叫叶法善,一位叫贾达,分别是大唐李姓选帝侯和小国勃律的国师。 邵山这个祭司近战是短板,掌握了乾坤大挪移,哪怕只是两层,也立刻成了大师级的拳师,比他的正行职业级别都高了。 当然这个大师级拳师没有再晋级的机会,除非再得到其他的圣火令,邵山的正行可是能晋升圣级祭司的。 但从此不再惧怕克星贴身,可以成为传说中的近战祭司了,直追上古时代大夏中兴时期的重要人物张三丰。 众人只是从个人能力增强的方面羡慕邵山,台下的苏美美想得可更多。 邵山可是姓邵的,是前朝的三姓选帝侯之一。他得到圣火令这种东西,是不是意味着大夏复兴的天命在他呢? 第九章 非天下雄主不嫁 苏美美出身名门,家资豪富,天赋聪颖,人又长得美艳无双,因此眼光高得一塌糊涂。一般的富家公子都看不上,曾声称非天下雄主不嫁。 四年前她来剑丘学艺的时候,刚刚十六岁,一眼就看中了同一期入学的帅哥邵山。 邵山是这一期学生里长得最帅的,而且邵氏、苏氏同为前朝选帝侯,金童玉女,可谓天作之合。 然而苏美美落花有意,邵山流水无情,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对苏美美毫无感觉。 苏美美多次暗示后,没有收到回应,自尊心受到了打击,就死了追求邵山的心思。 火热的心情凉下来,苏美美发现了邵山的弱点。他虽然能力高超,但是个烂好人,和每个同学关系都不错,谁的忙都帮,连那个特困生兰迪,他都当兄弟处。 而且对底层老百姓过度关心,那些泥腿子连灵气都无法入体,对大业能有什么帮助? 根据美美家传的秘史,即使是当年上古时期辅助大唐一统天下的光明神使先祖,也是借助贵族们的力量打天下。 在天下一统后,还特意设立了贵族院,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选帝侯当了皇帝,都没有了行政的权力。 即使后来的“乡民之乱”,大唐灭亡,邵氏的中兴之祖平定关氏叛乱之后,改国号为大夏,也还是延续了光明神使定下的制度,重新恢复了选帝侯制。 只不过在打开了光明神使留下的第一个锦囊后,设立了下议院,给了追随野心家关乡民造反的商人和大资本家参政的资格,但改名为上议院的贵族院还是有很大的权力。 大夏靠这个制度延续了六百年,建立了辉煌的人类文明。甚至在没有魔力的情况下,仅仅靠科学技术,航行到星辰大海,还开始探测其他位面。 所以贵族说了算的制度有什么不好么?泥腿子什么时候有用了? 直到大灾变发生,大夏才分崩离析,不过那是人力不可控制的天灾。 大夏灭亡后,大陆进入一千年的黑暗时代,又经过了自称后夏的蛮族统治的这四百年。 现在整个大夏人心思变,都怀念上古时代兴旺发达的科技,朝廷的统治摇摇欲坠,正是英雄用武的时候。 这个时候,你邵山作为前朝的统治者的后代,不想着结交贵族富商,重建大夏,这不是没出息么? 后来优秀的瑞元进入了美美的视线。瑞元没有邵山长得帅,可也算英气勃勃。重要的是他有雄心壮志,明快决断。 在学校结交的都是优秀的精英人士,对自己这个富家女也是频抛橄榄枝。曾山长夸他是百年难遇的人才,有精于易数的前辈说他头角峥嵘,有枭雄之姿。 现在美美和瑞元打得火热,瑞元在单独和她相处的时候,点评过邵山。 说邵山个人能力没说的,有宰辅之才。但优柔寡断,不擅取舍,总是想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自己将来若得了天下,可以让邵山作为自己的副手,当个大管家。 瑞元曾表示,前朝什么都好,就是这个选帝侯制度没必要一直坚持。 当初苏氏先祖确定这个制度,是为了协调当时的贵族势力。现在经过大灾变后人类社会重新洗牌,再复兴大夏,由一个强人统治世界不是发展得更快? 时局已经不同,何必要人为地搞分裂呢? 美美对瑞元很崇拜,认定了他就是自己等待的那个天下雄主,已经不再考虑邵山。 现在邵山得到了神器,是不是未来的天下格局会发生变化啊?自己的先祖创建的选帝侯制度难道真的有特殊的用处? 要是大夏复兴,邵山作为选帝侯当了虚君,不是不怎么需要决断力了?爱民如子反而是虚君的美德。那自己怎么办?要不要再向邵山靠拢呢? 苏美美在这里想着自己的心事,邵山已经开始给同学们讲获得神器的经过了。 原来邵山并没有穿越到其他位面,而是穿越到了本位面遥远星系的其他一个有人类居住的星球。 那是一个低魔星球,根本没有懂魔法的。邵山以一身光明祭司的打扮从天而降,立刻获得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 族长立刻来拜见邵山这位“天降神使”,亲手将这枚圣火令献给了邵山。 邵山很过意不去,不好白拿人家的神器。 族长表示,这枚圣火令是一千多年前,光明右使陆危楼临时交给自己的先祖的,交代以后会派人取回。他相信,邵山就是这个天命取回圣火令的人。 当初光明神使出山的时候,是靠和六个兄弟结拜发家。 大唐一统天下后,神使大人从光明神界获得了一种叫“百花蜜酿”的神液,因此除了创业半路牺牲的徐浩,剩下的六兄弟的寿命都得到了极大的延长。 六兄弟守护了大唐一百年,天下稳定富裕后,他们终于归隐了。 乘坐当时最先进的飞船,进行亚光速跳跃,去星辰大海探险,曾路过这个星球,给当时还是原始部落的原住民带来了文明。 陆危楼当时已经达到半神境界,追随神使探险,在这个星球传下祆教的一支就跟着队伍走了,把这枚圣火令作为信物留下。 这个星球没有魔法,圣火令除了作为信物,没有其他作用,按照当初光明右使的吩咐还给后来人,并没什么损失。 当听说邵山是当初六兄弟的老四邵树德的后代的时候,族长就更坚信了这种想法儿。 邵山可没接到过什么取圣火令的指示。不过先祖六兄弟多半已经早就过世了,即使真的像传说中成仙去了仙界,也和人间没有关系了。 这个圣火令放这也是浪费,人家一片心意送给自己,只好却之不恭了。 邵山急于回来,族长却不肯放邵山走,一定要请这位恩人的后代喝酒。邵山酒量甚豪,四十分钟里和陪酒的几十人每人都碰了一大杯,这才赶回来,现在还是一嘴酒气。 众人皆是摇头慨叹,这邵山的命也太好了。苏美美得的法器虽然占了便宜,毕竟是花了钱,他这个神器居然白送。 我怎么就不姓苏姓邵?要不姓李、姓田、姓范,实在不行姓关也行啊。 当年神使七兄弟的后代,现在还在享受先祖的余荫。 嗯,即使关开闰的后人造反,灭了大唐,那只是贵族间的冲突,关氏在民间还是受到普遍的膜拜。尤其是商人和大资本家,更是把关氏当成了自己的代言人。 众人慨叹了半天邵山的好运,等着下一个传送者回来,谁知到了晚饭时间,瑞元和兰迪还是没有动静,只好散去。 第二天上午,又有好几百人来剑丘下面等候,到了上午十点,瑞元终于出现了,额,居然也是一嘴酒气。 第十章 五行旗 现在世道变了么?宝物都这么容易得到了?已经开始比谁的酒量大了? 往年随机传送回来的毕业学员,大多数都是受伤挂彩。要想异时空夺宝,经历一番恶战几乎是难免的。 学院唯一的圣级光明祭司傅日新一直就守在传送台的旁边,昨天夜里都没有回去,就是为了给可能负伤的传送者及时的治疗。灵力一直保持满值,以便关键时刻可以施展复活术。 然而四个传送者回来了三个,一个个活蹦乱跳什么事也没有,看上去还有人请喝酒。 瑞元总算是需要帮助的,他的酒量不高,似乎喝了不少,在台上一出现,扶着头来回直晃。 不过醉酒这种事难道要圣级祭司出手么?旁边等候已久的邵山顺手一个冰清术,瑞元就清醒了过来。 邵山在这里也守了一宿,主要是担心兰迪。这小伙子心思单纯,不像瑞元那样一肚子鬼主意,智取的机会不大。剑士一般都是靠背上的大剑说话,这么久没回来,是不是陷入了苦战? 瑞元这个阵法师那肯定是靠智取,看神色还是已经得手了。瑞元酒一醒,从储物空间掏出一堆东西,“啪”地一声插在地上,原来是青、红、黄、白、黑五把小旗。 瑞元是位优秀的阵法师,五把小旗扔出去,插得规规矩矩,形成一个正五边形。瑞元掏出星盘,按了几下,一个五行阵布了出来。 五行阵在场的都见过,不过瑞元这次布阵,随着星盘亮起,五把小旗跟着放出五色光芒,一看就不简单。 瑞元这才介绍,“我这次得到一套圣级法器,五行旗,可以加倍阵法的效果,同时,增加阵中成员百分之五十的物理、法术攻击能力。” 这下台下的观众反应不一。普通学员不明白五行旗是啥玩意,先前被邵山的神器吊高了胃口,听说是圣级,也不甚惊讶。 但老师们和美美、邵山这样懂得多的都是倒吸了口冷气,阵法师得了这种东西,简直如虎添翼。 五行旗用在江湖斗殴、探险夺宝上,效果已经很惊人了。阵法效果和攻击能力同时增加的叠加效果,阵中成员的攻防能力几乎可以加倍。 要是用在大规模的战阵上,一支精锐部队的战力加倍是什么概念?几乎可以左右战争结局,影响国运。 美美原来的心里活动的小心思一下子消失了。果然瑞元才是天命之子,这简直是为大军统帅量身定做的玩意。 邵氏和苏氏家族底蕴深厚,对上古历史的了解比普通人多得多。美美和邵山都知道,这五行旗乃是光明神使的贴身侍卫统领,有“铁壁”之称的缪拉制作的。 最初做出来,是作为调动光明神使近卫军的信物。不过几十年后,光明神使似乎神力大增,对五行旗进行了神力加持,五行旗才成了圣级物品。 邵山获得的神器是调动少数武林高手的,只能用来奇袭,精锐小部队作战。五行旗可是调动大军的,更具有政治上的意义。 得天下主要还是要靠枪杆子,很少听说那个势力靠暗杀、突袭一类的手段得天下的。美美虽然是女子,这个道理也知道得很清楚。 而且,瑞元得的五行旗虽然只是圣级,但是完整的一套。邵山的神器只是六分之一,还是其中最弱那个。所以瑞元和邵山谁得的宝物价值高,还真的很难说。 据说短些的三个圣火令可以召唤大师级英灵,六枚合一,可以召唤圣级英灵。不过神器难得,凑齐六枚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被问到传送到哪里,瑞元来了句粗话,“娘希匹,我被传送到了一个强盗的山寨里,一过去,就被强盗绑起来了。” 现在瑞元好好地站在这里,显然最后化险为夷了,不过瑞元的经历比前两个危险得多啊。 这就是阵法师的缺欠了,只适合做指挥官,会的东西几乎全是群体增益的,这种职业非常不适合探险。 不过凡是成功的阵法师都是香饽饽,一般都被朝廷的军队吸收走了,很少会在江湖上游荡。平时即使出去探宝,也是前呼后拥的,这种单独探宝的机会绝无仅有。 当然,瑞元要是事先和一个高级魔兽签了宠物契约,走召唤流的路子,单独探险的话,还是可以有个人护卫力量的。 不过高级魔兽很难以驯服,需要花费极大的精力和资源。 阵法师有的是有能力的剑士啊、法师啊追随,费劲巴力搞宠物完全是浪费。为了一次毕业试炼的彩头,不值得费这么大力气。 “我的传送符就捏在手里,被绑了也没有惊慌,尝试着和他们沟通。最后他们听信了我的话,让我指挥山寨里的喽啰试试。” 能说服山寨里的强盗头子,这就是能耐,过程瑞元没说,说了众人也学不会。这首先要会察言观色,说话要说到点子上,这种能耐完全看天赋。 即使告诉你全部过程,换一个对手,换一个环境,这套说辞也根本就不好使,因此大家也只关心结果。 “看到我指挥喽啰们布的五行阵,战斗力直线提高,这帮土著立刻给我松了绑,请我做他们的军师。 我和几个为首的强盗拜了把子,喝了血酒,他们放心地把偶然得到的五行旗送给了我,准备去攻打官府,造反当皇帝。” 然后瑞元就拿着五行旗跑回来了?似乎有点儿不地道啊。不过和强盗讲信用似乎也用不着…… “我没跑回来,跟他们聊了一宿,发现那里的官府极端腐败,搞得民不聊生,这几位好汉才占山为王的。 今天早上我又和他们好好喝了一顿,他们已经对我非常信任,支持我先回来处理未了之事,等适当的时机,我会去帮助他们得天下。” 瑞元能不能回去呢?反正靠这个随机传送的装置是回不去的。 不过装置已经记录了对方的时空坐标,若是将来瑞元掌握了大量资源……这是大概率事件,斥巨资到德尔菲的神谕之地,还是可以利用那里唯一的巨型传送阵回去那个位面的。 巨型传送阵的技术并不保密,为啥全大陆只有一个?是因为跨位面精确传送消耗的能量巨大,没人搞得起,且只能传送到灵能水平比这个位面低的地方。 花巨资传送到低魔位面,抢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得不偿失,所以不存在跨位面征服这种想象中的事情。 瑞元会不会兑现他的承诺谁也不关心,谁去管那些异空间的强盗头子呢? 现在就剩下兰迪一个人没回来了,眼看下午一点的约定时间就要到了,兰迪不会有事吧?这里唯一真正担心兰迪的,就只是邵山而已。 兰迪个人武艺比瑞元高得多,又去的是魔力水平比本位面低的地方,按理不会立刻陷入困境。就算真的进了龙窟,也有先辈快速逃跑的经验。 是不是他碰到的宝物比较难以得到,正在血战呢? 邵山心目中有了无数可怕场景的出现,不知道他的想象完全是错误的。兰迪现在爽得很,正在陪美女逛街。 第十一章 低魔世界的超级高手 兰迪眼前白光一闪,睁开眼睛的时候,适应了好半天,才看向周围。 首先,这是一个低魔位面,以兰迪比较粗疏的魔力感应能力,空气里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灵能。 不过,这里的科技比大夏大陆高很多的样子。眼前是一个体量巨大的四层建筑,宽达几百米,身边人来人往,热闹异常。 自己站在二层门前的平台上,眼前的建筑表面由铝板和玻璃构成,外表密密麻麻构造复杂的的钢杆支撑了个巨大的棚子,罩住了四层的大阳台。 脚下的平台和一层的路面都是平整的混凝土,平台栏杆边上是一排高大的黑色灯柱,装着白色的柱状灯。 回过头,身后不远处是大片的树林,近处球状的绿植修剪得十分整齐,隔出一个停车场,里面整齐地停着各式的汽车,边上一个蓝底白字的大牌子“出口”。 这些和家乡迥然而异的东西并没有让兰迪困惑,大夏大陆可也是有汽车和电灯的,不过相对还比较简陋,数量也少些而已。 剑丘学院的学生家族都有些背景,兰迪家里虽然穷困,有同学们整天向他安利,这些达官贵人的玩物还是了解了了不少的。 曼海姆来的魔族使者曾向朝廷的老佛爷进献汽车,老佛爷嫌弃自己居然要坐在后面被御者挡着,使者还特意让工人将驾驶座位改到了后面。 他高兴的是看到了汉字,大大的出口两个字摆在那儿嘛,说明这里的人能沟通。 兰迪的目光十分敏锐,再仔细看,即使离得远,也能看到汽车前面悬挂的牌子上写着“苏axxxx”之类的文字。 北面远处的天际,耸立着好多几十层的摩天大楼,显然比大夏大陆任何一个地方的建筑都先进。 不过兰迪作为大夏大陆的人,有着自己的骄傲。虽然大夏大陆现在科技落后,但在一千四百年前,就有了几百层的摩天大楼。 天上布满了防止工人怠工造反的观测卫星,人类已经在月球和火星上建立了殖民据点儿,甚至去木星的卫星上去开采氦三。 光明神使甚至是坐着能亚光速跳跃的碟状飞船隐退的,不过那个不是大夏大陆的科技,据说来源于他在光明神界的堂弟。 不过大夏大陆辉煌的文明在那场宇宙大灾变中都毁灭了。现在大批的炼金术士和学者们,正在努力地发掘上古遗迹,寻找科技知识,希望恢复前人曾达到的科技高度, 这里的科技比大夏大陆现在高些,要是能把完整技术搞回去,一定很有用。可惜兰迪只有一天时间,还有着寻找宝物的任务,而且,科技他也不大懂。 兰迪作为一个剑士,在寻宝的时候武力上是很有优势的,不过也有劣势。他对灵力的感应力要弱许多,发出魔力的宝物超过十米之外他就探测不到了。 本来这不是什么问题,一般随机传送到有宝物的地方,不是山洞就是密室,宝物放的地方一般都比较显眼,至少需要搜寻的范围是很小的。 可是这里明显是个公共场所,放眼四周,哪儿也不像是藏宝的地方,难道在这个大楼里? 也许兰迪所处的位置不是正门,这么一栋大楼上,却没有任何的汉字标志,只有眼前宽大的入口上有一个字母“b”,旁边不远处的入口上标着“c”。 周围匆匆来去的人以十几岁的年轻人居多,男孩子大多数都是短发,裤子,羊毛衫加上夹克一类的短衫。 兰迪这身打扮应该很异类,背后还背着一柄大剑,在众人中很突出。可是竟然没有一个人露出奇怪的表情,反而把兰迪搞糊涂了,晃了晃手,难道你们都没看到我这个奇怪的人么? 兰迪正想拦一个人问问,终于有人注意到他了,一个穿着短款连衣裙的女孩子打量了打量他,“大叔,你这cos的是哪个游戏的人物?我能和你合个影么?” 女孩说的每个字兰迪都能听懂,可是连起来……,cos是什么意思?游戏是啥?不过合影兰迪倒是明白的,昨天大家刚刚照完毕业照,那种一按镁光灯一股烟的相机剑丘学院还是有的。 兰迪一直对自己这身剑士打扮很自豪。妈妈为了把自己培养成剑士,把家里仅有的五十亩地都卖了,领着弟弟过着清苦的生活。现在自己成了剑师了,一定要多赚钱回报母亲。 这个小女孩儿显然也很崇拜自己这套行头,虽然比较旧了,那是跟富贵的同学们比,在江湖上应该还是很受尊重的,在这里显然也很受欢迎。 兰迪微笑着点点头,小女孩蹦跳着过来,抱着兰迪粗壮的胳膊,偏过头,摆了一个可爱的姿势,后面陪着她的妇人应该是她的母亲,拿着个手机“咔嚓”一声。 兰迪一点儿也不土鳖,虽然不认识手机,也知道那是照相的玩意。既然这里的科技暂时比家乡高些,相机做得更精致也不出预料。 兰迪没有回答小女孩的话,她母亲倒是代替回答了,“我知道他cos的是谁,是很早以前一个叫风云2的游戏里的步惊云,你们这一代的孩子都不知道了吧? 小伙子,你长得好像年轻时候的郭富城啊,四大天王可是我的偶像,能不能和我也合个影?” 看兰迪不反对,母亲过来拉住兰迪的袖子,孩子自己掏出个手机给他们拍照,兰迪脸上微笑,心里有点儿糊涂。 四大天王?难道是这个世界的武林高手么?这个位面灵气水平如此的低,想必高手的水平也是有限的。这样的地方,能有什么被探测到的法宝呢?自己会不会白来一趟? 兰迪愣神的功夫,母女二人已经照完相和兰迪挥挥手要告辞了,兰迪正想拦住她们问问这里的情况,忽然脸色大变,一下子从背后拔出大剑,摆了一个防御的姿势。 没走的小女孩兴奋地跳起来拍手,“大叔你这个pose摆得太帅了,是不是真的练过啊?” 兰迪没空和她说话,他此刻感受到了极大的危险。就在身后十米之内,出现了一股具有强大压迫力的灵力源。 这股灵力高到汹涌澎湃,兰迪平生从未见过。大夏大陆东半部唯一的剑圣于承惠来剑丘学院讲学,展示功夫的时候,爆发的灵力感觉也不到这股灵力的十分之一。 而且一般来说,连那些普通剑士都懂得收敛灵力的方法,谁也不会开着灵力满街跑,这不纯是耗散魔法的浪费行为么?如果谁爆发出如此规模的灵力,只有一个可能,他要发大招了。 是这个星球的超级高手发现了自己这个闯入者了么?他是怎么在这个低魔星球练到这个地步的?这么高的高手,自己根本一招都不可能接下来,被打得粉身碎骨一点儿也不奇怪。 心念一动,枯藤戒指里面的高级回城符捏到了兰迪的手心里,按理说他应该马上捏碎逃跑,但他不甘心啊。 这样的高手应该不至于不问青红皂白就打死自己吧?兰迪赌自己有个交流的时间,一定要看看这个高手长什么样。手里紧握着大剑,兰迪回过身来。 第十二章 公主殿下 兰迪回过身,很是惊奇,视线范围内没有任何对自己有敌意的人,也没有谁要向自己发大招儿。 倒是兰迪紧张的模样吸引了一个过路的小姑娘,回过头来看见兰迪的样子,笑道,“你不在里面表演,怎么跑到外面来了?咦?不对……” 小姑娘似乎发现了什么,感兴趣地走了过来。兰迪终于明白了,这股强大的威压就来自这股小姑娘。可是小姑娘只是一脸的好奇,似乎根本没有攻击自己的意图。 兰迪不好意思地收起大剑,弯腰,右拳捶向左胸行礼,“大夏大陆剑士兰迪,见过前辈。” 这个小姑娘和周围黄皮肤黑头发的人不一样,一头红发,皮肤白皙,鼻子却不是很高,面孔布局一副东方人的模样,似乎是混血儿。 眉眼中和苏美美有几分相似,看上去天真烂漫,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 可是人不可貌相,有这样的威压的高手,一百岁也可能,人家可能只是会某种养颜秘术。十几岁修炼到这种程度,在兰迪的概念里,完全是不可能的。 兰迪朝她行礼,还自报家门姓名,连大夏大陆什么的都出来了,倒是把小姑娘搞紧张了。左右看了看,见刚才求合影的母女二人已经远去,没人注意到这里,才松了一口气。 小姑娘朝兰迪挤挤眼睛,“你要是不想被捉去切片儿研究,就不要总是这样自报家门。我哪里老得像前辈了?我叫苏可可,今年才十四岁,是南外仙林附中初二的学生。” 看苏可可向自己伸出右手,兰迪单膝跪下,右手轻握住苏可可的手,亲吻了下苏可可的指尖儿。 这是大夏大陆参见贵族女子的标准剑士礼。苏可可如果真的只有十四岁,那这一身强大的魔法肯定是像苏美美那样用天材地宝喂出来的,必须是大贵族无疑,说是这个位面的公主兰迪也信。 普通人会有这么高深的魔法?打死兰迪也不认可。旁边那么多人走来走去,都是没有灵气的麻瓜,哪个有苏可可这样的了? 不过,公主出行,难道没有十个八个骑士护卫么?兰迪左右看了看,嗯,想必是因为公主魔法高得没边儿,这里治安又非常好,大概护卫为了不打扰公主的自由,在远处跟随呢。 兰迪向苏可可行剑士礼,立刻有周围的人围观,有好事的开始拍掌高呼,“在一起!在一起!” 还有小女孩捅捅身边的男朋友,一脸迷醉,“看人家求爱的方式多么新奇,你学着点儿。” 苏可可有点儿尴尬,不过转了转眼珠儿,随即就释然了。 一副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样子,把兰迪拉了起来,小声嘱咐,“这里没人知道我是渴石县主,不必行这个礼的,免得招来围观。” 县主?果然是大贵族出身。大夏大陆也有渴石这个地方的,在大陆中央康居废墟的附近。 兰迪站起来,“公主殿下出行,都没有护卫的么?” 还没等苏可可回答,兰迪身后传来一个油腔滑调的声音,“呦嚯,苏女魔居然有男朋友了,真是意外之喜。我们总算解脱了,我看看是哪个不怕死的敢招惹苏大魔王啊?” 苏可可一跺脚,“哼!谁说一定要从你们三个人中选男朋友了?不过是林伯伯、邵伯伯和吴阿姨一厢情愿罢了。” 苏可可假装熟悉的一手抱住兰迪的胳膊,小声嘀咕,“他们都不知道我的事情,不要跟他们行什么礼。” 其实不用苏可可嘱咐,兰迪看起来憨厚,又不傻。苏可可说过这里没人知道她的身份了,虽然不知道具体缘由,也不可能见个人就行剑士礼的。 苏可可年纪虽然小,但自幼营养全面,发育得很好。这么抱住兰迪的胳膊,兰迪感觉到胳膊上软乎乎的,立刻十分拘谨,借着回身观看的机会,摆脱了苏可可的双手,看向身后。 身后并肩站着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互相搂脖子抱腰的十分亲密,说话的长得油头粉面,帅得有点儿妖异,看兰迪看过来,上下打量了两下。 “嗯,这体格还行,还够苏魔王折腾几天的。兄弟你保重啊,苏女魔可是个酒鬼,说不定哪天喝醉了,一不小心把你电成烤猪。” 苏可可一叉腰,“林煌上你是不是又欠扁了啊?还想被电一下是吧?我可以满足你。” 林煌上一下子躲到两个兄弟身后,“别,我怕了你了。苏贵妃平身,多叫几声皇上来听。” “哼,不二伯伯也不是好人,给你起这个名字就没安好心。兰迪,这个坏小子叫小林子,是我的同学,他爸爸和我父亲倒是过命的交情。” 兰迪一抱拳,“见过林老弟。” 林煌上见兰迪抱拳,倒是正经地抱拳还礼,“没想到兰兄还是江湖上的朋友,哪天咱们约约,去东南亚一起闯荡闯荡。” 苏可可一下子蹿过去,揪住林煌上的耳朵,“小林子你又想找死了是吧?要不要我告诉熊阿姨你正计划去东南亚冒险啊?” “我再也不敢了苏妹妹,你要想看见我明天还活着,千万别向母上大人告状。” 旁边的另一个男孩子年纪轻轻,一脸的沉稳,仔细打量了下兰迪,似乎明白了什么,“我叫孙霞客,能见到兰兄这样的英雄人物,幸会幸会。” 兰迪冲孙霞客一抱拳,孙霞客躬身还了个礼,朝兰迪眨眨眼睛,“今天就不打扰你们了。哪天有空了,我央求爸爸,领你去一个好地方,一定能让你大展身手。” 这个孙霞客似乎看破了兰迪的身份,却是城府颇深,公主殿下的玩伴看来都不简单啊。 苏可可看向兰迪,“孙霞客是吴梦莎阿姨的儿子,吴阿姨是我爸爸公司的总裁,我们自小一起玩儿大的。” 一指剩下的男孩子,“这位邵无极是我邵学海伯伯的儿子,邵伯伯是我父亲最要好的同学,他忠厚老实,才是我真正的大哥哥。” 邵无极拘谨地向兰迪点点头,露出憨厚的笑容。兰迪对邵无极好感大增,这一看就是性格相似的同类。 林煌上在后面阴阳怪气地,“哪天让邵无极领你去学海叔叔开的会所去逛逛,你就知道他是不是忠厚老实了。 表面越是忠厚,骨子里就越骚,我看兰迪你也是个不老实的,不然能把我苏妹妹泡到手?” 苏可可对小林子的阴阳怪气早已经习惯,朝哥儿三个挥挥手,“你们先回去吧,我和兰迪约了再去里面逛逛,兰迪哥哥,咱们走。” 苏可可又自来熟地抱住兰迪的右胳膊,兰迪不好意思公然地抽出手来,左手跟三个小弟弟挥手告别,回头问,“殿下,你的身份为什么要保密?还有,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啊,是南京国展中心c馆,里面正举行a3国际动漫游戏展,走,我领你进去看看,咱们边走边聊。” 第十三章 十万金币 进漫展是要票的。可是兰迪这身打扮,一看就是里面的表演者。苏可可的红头发在这里很少见,似乎也是为了表演染的或者戴的假发。 看门儿的迟疑了一下,正琢磨着是不是看看苏可可有没有票,苏可可抱着兰迪的胳膊已经大大方方地走进去了。看苏可可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门卫摇摇头,没有再多事。 苏可可调皮地朝兰迪眨眨眼睛,深为能成功地混进来得意。兰迪相信她只有十四岁了,公主殿下不可能缺钱,这种孩童心态,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 兰迪漫不经心地看着五光十色的漫展,那些表演者的武器都比自己的大剑华丽得多,不过一看就是表演用的假货,似乎没有自己要找的真正的宝物。 苏可可指着一个台上一排穿着暴露,正在扭动跳舞的coser,“兰迪哥哥,你们男生是不是最喜欢看这个?” 兰迪摇摇头,“我同学可能喜欢,我是不看的。我出身湖广的农村,家境贫寒,最近几年一直在学院苦练剑术,可不敢有贵族们的爱好。” “是不敢不是不喜欢是吧?你这个傻子,假话都不会说,你得像邵无极那样,憨厚地说从来不喜欢看才对。” “她们的妆太浓了,我真的不喜欢。要是美美来表演,一定更受欢迎。” 可可一下子抓住了重点,“美美?是不是你们班的漂亮女同学?你老实交代,她是不是你的梦中情人?” “美美是法师专业的,家资巨富,从来都不正眼看我的。我练剑很刻苦,也根本没有那个念头。” “哇,法师?你们那里果然是有魔法的地方么?怪不得你身上有灵力波动呢,你们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儿的?你是怎么来的?能不能带我去你们的世界看看?” 可可连珠炮般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兰迪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反而问了一个一直疑惑的问题,“殿下,你一直这么外放灵力,损失不是太大了么?怎么不收敛起来?” “啊?灵力还能收敛?怎么弄的?快教给我?” 身上的灵力超过剑圣,却不会简单的收敛灵气的法门,兰迪真是大涨见识。当下随口教了几句,“你将灵气逆行一个小周天,在丹田里再转一圈,就不会耗散了。 这么简单的法术都没人教你的么?那你是怎么练得这么厉害的?” “我有一个修仙的堂叔啊。在我十岁的时候回来过一次,很快就走了,和我一共在一起也没呆半小时,什么也没教过我,就是给了我一壶酒。” 苏可可从身后的背包里摸出一个带着复杂花纹的银酒壶,拧开盖子,豪迈地喝了一口,顺手又放了回去。 酒香传到兰迪鼻孔里,兰迪立刻震惊了,这一闻就是顶级的魔法灵液,比黑色药剂还牛很多的玩意,大夏大陆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公主殿下就这么随便喝? 而且……这壶酒能喝四年?应该是个次元存储的法器,可是兰迪却感受不到上面有一点儿灵力波动。 神物自晦,这个酒壶至少是神器。苏可可的堂叔是修仙者,那酒壶甚至可能是更高级的仙器。看来随机传送装置没有失误,也许标定的就是这个酒壶。 不过,要是从这个一派天真的公主殿下手里抢神器,以兰迪的为人,是无论如何下不去手的,看来这次是真的白来了。 可可喝了口酒,满嘴酒气,眼神变得迷离。可是一转眼的功夫就恢复了正常。又问经脉逆行是怎么回事,小周天是怎么回事,丹田是怎么回事,竟然对修炼完全不懂。 兰迪简单地讲解了下,苏可可闭上眼睛,只是几秒钟,身上巨大的灵力威压一下子全部消失了。 兰迪再一次被震惊,已经无话可说。自己打通小周天花了三年时间,还是喝了玉姑给的黑色药剂,才拓展经脉,达到了剑师水准。 就刚才可可喝酒的一瞬间,兰迪粗略判断,那一口酒蕴含的魔力,足以发出一个禁咒,可可不但瞬间吸收,并且经脉似乎都不需要打通,直接就运用自己教的法门成功收敛了灵力。 这只有一个解释,公主殿下是那种传说中的修炼奇才,纯灵之体,和灵力有最强的亲和力。 即使没有神酒的帮助,即使是在这个灵力稀薄的低魔位面,只要掌握了正确的修炼方法,一样可以迅速修炼成功。 兰迪说话都磕巴了,“公、公主殿下,你这和灵力的亲和力是怎么办到的呢?真的有天生灵体?老师说这对人类来说是不可能的,难道你的双亲里有仙人么?” “我的父母都是普通人啊,堂叔还说我父亲没有修仙的资质呢。不过我刚出生一个月,爸爸就用一个仙器背包把我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也许是小时候穿越位面造成的吧?” 从小装在仙器里穿越位面,这个经历果然是无人能效仿,兰迪只能表示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已经发现了宝物在哪里,兰迪对这个漫展再无兴趣。兰迪又下不去手抢可可的宝物酒壶,当下就准备回去了。到这个世界能结识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公主,倒是个美好的回忆。 可可却对兰迪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刚学会了收敛灵力,也不想看漫展了,拉着兰迪的手,“兰迪哥哥,我和这个世界的人大不相同,身怀灵力的事情除了家人,和谁都没法儿说。 好不容易碰到你这个同类,走,跟我到我家去,好好地多教我点儿法术。我宁可请假,你和我多玩儿几天,要是能领我去你那个世界就更好了。” “可是……我来这里是有任务的,只能呆一天,然后回城券就会自动发动……” 回城券自动发动是来的时候学院强制设置的,防止寻宝者没有时间捏碎回城券滞留异时空,三十年前那个牺牲了的学员的尸体就是这么被传送回去的。 “啊?只有一天啊。”可可露出非常失望的表情。 兰迪不忍心让这个刚结识的朋友失望,可不得不再次打击她,“而且,回城券只有一个,是带不了你走的。” 兰迪正想着安慰安慰可可,他不大了解女生,可是见过美美经常向瑞元撒娇,瑞元总是要各种安慰。 瑞元舌绽莲花,能说得美美高兴,还会送各种小礼物。兰迪嘴比较笨,又不会讨好女人,觉得自己恐怕难以胜任安慰小姑娘的责任,一时心头惴惴。 然而可可大异常人,只是失望了一下,立刻又元气满满了,“有一天总比没有强。而且你能来一次,一定可以再来第二次。 再来的时候,带两个回城券不就得了?事不宜迟,咱们这就走。” 可可回手拉住兰迪的手,转身向外走去。 兰迪一句话堵在嗓子里,没有说出去。再来,除非去德尔菲的巨型传送阵,那要十万金币,对兰迪来说是个天文数字。而且,高级回城券也价格不菲…… 抓着可可温暖的小手,兰迪内心深处的某根弦忽然动了一下,一股无比的豪气突然从心头涌现。十万金币?我一定能搞到的! 第十四章 我们不一样 跟着可可走出漫展,兰迪回头看了半天,疑惑地问,“殿下,你真的没有护卫跟随么?” “这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而且,一般人也打不过我,我要护卫干什么? 爸爸的公司倒是有几个忠诚的保镖,不过派去保护李叔叔和武婶婶了,我用不到的。” 兰迪也没问李叔叔和武婶婶是谁,“这里这么多的贵族,难道都是没有护卫的?” “啊?他们哪里是贵族了,都是普通老百姓。 我这个贵族身份在这里也是没用的,是在我出生的位面获得的。爸爸在那里是全球帝国的摄政王,我有一个弟弟在那里当皇帝。 我跟你说,我可是爸爸众多子女中的老大呢。十几个弟弟妹妹除了苏隆基是皇帝,剩下的不是王爷就是公主,最差也是公爵,见了我都得行礼,我牛不牛?” 可可在那里自豪,不过看表情一点儿也没有把自己出身皇室放在心上。兰迪也是内心毫无波动,可可既然是公主,兄弟们当然都是大贵族。 让兰迪奇怪的是参加漫展的观众,一个个穿着时尚,表情轻松,脸上都洋溢着幸福,他们居然都不是贵族?这在大夏大陆是不可能的。 兰迪见过的老百姓,一个个都是一脸沧桑,愁眉苦脸,整天为温饱劳作,一旦受了灾,卖儿卖女都是常事。 “这个世界我看科技水平比我们那儿也高不了太多啊,普通百姓都日子过得这么好?那贵族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国家是没有贵族的,大家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当然有钱人的日子过得要好些,不过我们现在正在推行共同富裕。” 没有贵族?普通人还能和有钱人共同富裕?大夏大陆上可没有过这种事,即使上古辉煌时代,穷人也依旧是穷人。 “我们国家是特例,其他国家有的还是有贵族的,有的是有钱人说了算,我们不一样。这就是我爱呆在这,不愿意回去当公主的原因。 爸爸统治的那个世界不但落后,还阶级分明,我已经习惯了这里自由自在的生活。” 其实苏可可看到的也不是全部的事实。她爸爸在这个世界是有钱的大老板,她的生活当然无忧无虑。不过普通老百姓虽然也有很多烦恼,比兰迪那个世界的穷人日子过得好倒是真的。 兰迪倒是平添了一些担心,“我的那个世界不但比这里落后,而且也是有皇帝和贵族的,你是不是就不想去了啊?” “那不一样啊,那里有魔法啊。” “对对。”兰迪一下子找到了自信,卖力地推销,“那里不但有魔法,还有精灵、半精灵、兽人、半兽人、魔族、蜥蜴人、地精、各种魔兽,对了,还有龙。” 可可的眼睛里果然出现了渴望的光芒,“我太想去那个世界冒险了。兰迪你都有资格穿越到这里,想必是那里的精英,一定能想办法把我带过去的。” “那当然,天下英雄出剑丘嘛。连著名的李省心总督,都是我们曾山长的弟子。” 兰迪还想再吹几句,可可已经领着他来到排成一溜的出租车前面,拉开了车门。兰迪抱着大剑坐了进去,就不再言语。不能在普通人面前泄露公主殿下的身份,兰迪可是个靠谱儿的人。 这也就是在漫展外面,兰迪才没有被司机怀疑携带管制刀具。 兰迪还是头一回坐汽车,大夏大陆,可只有贵族才坐得起的。不过现在自己是剑师了,只要自己努力,还是有机会当上贵族的。而且,兰迪可有着成为圣剑士的理想,那就能飞行了。 汽车转出了国展中心,飞驶在玄武大道上。兰迪好奇地看着平整整洁的国道,路边修剪得整齐的绿植和高楼工厂,并不是太羡慕。 大夏大陆迟早也能达到这个水平,甚至更好,毕竟上古阔过嘛。不过大夏大陆什么时候才能像这里,彻底没有贫困人口呢?兰迪以前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国展中心离苏可可的家帝豪花园不过十分钟的车程,转瞬即至。眼前的别墅,倒是符合可可住的“公主府邸”的样子。就要到了,兰迪忽然有点儿慌。 “殿下,摄政王是不是在里面啊?我可没有准备礼物。” “我爸爸很少住在这里,大部分时间都在那边统治世界。现在连爷爷奶奶都不在,就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啊?你一个人,都没有仆人的么?”忽然想起来,可可说过,这里是人人平等的,当然不会有什么仆人。 “爸爸那边的首都是君士坦丁堡,爸爸在于斯屈达尔有一块地,在那里建了我家和邵伯伯的王宫、李叔叔的太上皇宫。已经建了四年,前天完工了,爷爷奶奶被请去住两天。 那里还给我留了房间呢,等我放假会去看看的。” 说话间,两人进了院子,一群渡渡鸟立刻围了过来。爷爷奶奶没在家,苏可可一个人跑出去看漫展,这些家伙已经饿了。 苏可可忙活着喂这些笨鸟,兰迪饶有兴趣地看着。这种动物大夏大陆原来也是有的,是一种很可爱的魔兽。不过在人类把猪带到那个岛上去以后,很快就灭绝了,猪非常喜欢吃渡渡鸟的蛋。 眼前的这些渡渡鸟不是魔兽,只是苏可可的宠物而已。能给公主殿下当宠物,应该也比较稀有。兰迪不知道的是,渡渡鸟在这个世界,也只有两家有,还都是苏可可的爸爸带过来的。 苏可可喂完渡渡鸟,把兰迪让进屋内,泡上红茶。拿出手机点了几下,一会儿的功夫,身披黄袍的使者就把丰盛的外卖晚餐送了过来。 兰迪对这一切都感到好奇,这个世界没有魔法,但服务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难怪像公主殿下这样的有钱人都不需要仆人呢。 其实可可家也是特例,其他有钱人还是有专门的服务人员的,不过不叫仆人,叫家政服务。 可可叫的晚餐并不算豪华,不过数量是足够的,她看兰迪这身板儿,也知道是个能吃的。 兰迪还以为公主吃饭会比较讲究,结果可可和兰迪一样,拿着一条鸡腿吃得满嘴是油。 可可的爸爸是摄政王,弟弟是皇帝,却是一点儿架子也没有。对比下,美美家里不过是个富商而已,却讲究得要命,从来不跟兰迪这种穷人一起吃食堂。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公主,兰迪在可可身边感到分外地轻松。可可生性豪迈,油腻的手抓着银酒壶递给向兰迪,“要不要喝一口?” 这可是神器以上级别的宝贝,就这样递给我?要是瑞元在这里,没准儿抢了就跑了。 兰迪有个虽然贫穷还没文化,但严厉正义的母亲,打劫好人和朋友的念头儿都不会出现,把递过来的酒壶推开了。 “我可不像你是纯灵之体,我要是喝一口,直接醉倒了,明天中午都醒不过来,咱们就什么都聊不了了。” 兰迪剑丘科班毕业,比当初苏可可的爸爸、爷爷这方面专业得多。苏可可的爷爷当年可是喝了一口睡了一天,耽误了不少事。 其实他要是喝一口,即使睡到明天中午强制传送回去,也是赚的,经脉会拓展不少。 不过他已经过了剑师的瓶颈,离中级剑师还远,作为剑士,暂时对魔法能力的需求不是很迫切。 在他心目中,能和可可聊天,比拓宽经脉要重要得多。不知不觉中,这个性格爽朗的红发公主,在兰迪心中已经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吃过了晚饭,兰迪和可可一起收拾餐盒,扔到了外面的垃圾箱里,兰迪观察了一会儿,已经基本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可惜只有不到一天了。 别墅里温暖如春,可可脱去了风衣和毛衫,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衬衫,胸前鼓鼓的。 下身的牛仔裤绷在浑圆的大腿上,趴在了沙发上,双手拄着下巴,仰起小脸,看着挺拔壮硕的兰迪,“兰迪哥哥,你还会什么法术,能不能教给我?” 兰迪有点儿走神儿,感觉屋内忽然安静,醒悟过来,“唔,这个……”,说到法术,兰迪不由尴尬起来。 第十五章 菜刀女魔王 大夏大陆作为高魔位面,即使像剑士这种职业,也是要会一点儿魔法的,否则不是浪费了一身的灵力? 不过,剑士一般要晋级到剑师,才有学魔法的资质。兰迪倒是晋级到剑师了,可是是刚刚晋级的,还没有到剑士工会去认证,并学习相应级别的魔法。 踌躇了半天,兰迪才期期艾艾地表示,自己除了会使用剑芒,其他的魔法都还没有学会。 那也行啊,苏可可兴奋地领着兰迪回到院子里。兰迪先用大剑演示了一下,教了可可调动灵力发出剑芒的法门,把大剑交到可可手里。 可可一身浑厚的灵力,可是肌肉力气并不大,双手抱着大剑非常地费力,也不会什么招式,只是按照兰迪的教导调动灵力抱着大剑横扫了一下。 这下惹祸了,大剑发出耀眼的长长的剑芒,几米外的一棵树被扫倒了,三只好奇地凑过来的渡渡鸟被一劈两半。 就没见过徒弟第一次发剑芒比师傅还厉害好几倍的。而且这样不行啊,虽然威力绝伦,但是其实毫无攻击力啊。不会剑术,敌人哪里会站在那里让你打。 苏可可这条件,即使到了大夏大陆,一看也是个学法系的好苗子,绝不可能去当什么剑士。刚才兰迪踌躇也是因为这个,可可学剑芒根本就没有用嘛。 渡渡鸟是自家偷偷养的,还有好多,死了也就死了。那棵树可是在环境部门有登记的,苏可可一招“大剑伐木”,好几万就没有了。 好在可可的几百万零花钱倒是足够赔的,也不是很在意。 兰迪不知道树的价值,开始教可可怎么控制剑芒的长度,可可在魔法方面的天赋无比强大,三下两下就已经控制得不错了。 这把大剑太不顺手,家里又没有什么兵刃,可可跑进屋,从厨房里拿出了一把菜刀,这个趁手多了。 可可手持菜刀,摆出个架势,抬头一看,渡渡鸟全跑到后院儿去了。在它们眼中,主人有了小林子给起的外号一样的形象,女魔王。 女魔王可可离其他树远远的,调动灵气,菜刀一挥……“咔嚓!” 菜刀的“刀芒”倒是发出去了,可是又出乱子了。菜刀经不住大量魔力的注入,折为两段。 菜刀的属性和兰迪的大剑完全不同,这次“刀芒”又没控制好,花圃的栅栏被削倒一段,一大片花草被理发了。 这次的损失总算没有刚才伐木的损失大,可可终于玩儿够了,拎着半把菜刀回了客厅。兰迪跟在可可身后,心中惴惴,不知道可可学习剑芒失败,会不会生气。 然而可可不但一点儿没生气,还开心了不少。自己不适合当剑士,不用兰迪说也知道。她已经证实了兰迪不是一个仅仅是身上有灵力波动的骗子,是真正的剑术高手。 仅仅从外表行为上看兰迪忠厚老实可是不够的,焉知他不是个表演大师?兰迪口中的大夏大陆,焉知不是他瞎编出来的? 可可性格开朗率性,可一点儿也不粗疏。她把一个刚认识不久的陌生男人带回家,家里还只有她一个人,没有底牌怎么敢?她能被小林子称为女魔王,那是有原因的,她的底牌还没出。 现在兰迪不但教了自己收敛灵力的办法,还把如何发剑芒倾囊相授。听兰迪的意思,这玩意在大夏大陆也是只有在什么非常高级的“剑丘学院”才能学到。 看来兰迪真的是和自己意气相投,没有哪句话是欺骗自己的,可可眼珠儿转了转,露出得意、欣慰的笑容。 兰迪丝毫不知道苏可可在试探自己。他都二十了,看苏可可这个小丫头天真烂漫,贸然就把自己这个陌生人带回家,十分为可可担心。 觉得自己这个剑士有义务保护公主,让公主能永远有颗纯洁赤诚的心,永远相信光。 他是没听说过一句话,美女都会骗人。可可是十足的美女,当然是不缺心机的,不过因为实力强大,平时懒得使用而已。 学剑失败,菜刀功夫也没练成,其他法术兰迪又不会,可可很没形象地往沙发上一靠,“兰迪哥哥,给我讲讲你们大夏大陆的故事吧。” “我出生在湖广省一个叫石兰冲的村子,村里的人不是姓石就是姓兰。村边有条小河叫石兰溪,自小家里种了五十亩水田……” 兰迪开始讲他的故事,原来家里情况还是不错的,六岁的时候,父亲上山被魔兽咬了去世,家里一下子就不行了。 妈妈一个人种不了那么多的地,租出去了大部分,自己自小就体格强健,后来…… 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叫石永,比自己聪明得多,家里也富裕些,自己跟他学着认了些字,后来母亲卖了水田送自己去剑丘学艺,自己在剑丘如何努力……巴拉巴拉。 兰迪即使和好同学邵山,也没讲过这么多。兰迪的声音很有磁性,可可拄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她一个生下来就是公主的人,想象不到,兰迪为了能上学,竟然要倾家荡产。 她自己大概因为有灵力的原因,头脑要比同学好得多,轻轻松松就能学得很好,没觉得学习有多么难,也从来没上过什么补习班。 她的同学却有很多痛恨学习的,仿佛是世间最可恨的事情,跟兰迪比,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兰迪的母亲也是一个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我弟弟叫兰祚,长得瘦弱,不过比我聪明得多,应该也去上学的。不过家里的钱都供我了,他现在还在村子里给人打长工。他那个体格……真应该他去上学,我给人当长工的……” 今天是正月十五,月亮渐渐从东方升起来,开始是金黄色的,后来变成了玉盘。银色的月光洒满大地,从客厅的落地玻璃窗照了进来。 看月光明亮,可可跑去拿了个瑜伽垫,放在落地窗前,熄了灯,拉了兰迪过去,两人盘腿坐在窗前。 月光照在两人身上,窗外的树上是除夕的时候爷爷拉的彩灯,一闪一闪的。风轻轻吹过,树梢晃动。红发的小姑娘大眼睛忽闪忽闪地,听着身边的剑士讲异世界的故事。 等兰迪讲到试炼结束,自己最后一个传送,随机传到了可可身边的时候,月亮已经升到了天顶。 第十六章 Say you say me 两个人来自不同的异世界,在这个时空相见,一见投缘,又只有半天相聚的时间了,谁也没提睡觉的事情。 可可腿坐麻了,趴在了瑜伽垫儿上,小腿顽皮地弹动,手撑着头,抬头望着窗外,“我给你讲我的故事吧。 我爸爸获得了一个大机缘,最初是从这里穿越到一个异世界的。我妈妈是爸爸的侍女,怀我的时候,爸爸在那个位面的事业才刚刚开始,远征千里,打下了一个小国的首都。 妈妈大着肚子,坐着马车去千里外的地方和爸爸相会。可能是一路劳累,我生下来体质就不大好。 有回我发烧,那里的医疗条件不好,大家都急坏了。那个时候爸爸穿越带东西的仙器还是个背包,妈妈就做主把我放进背包里送到这里来治病。怕病情有反复,我就在这里留下了。 等我再长大点儿,背包装不下,可就回不去了。我一直到十岁,才再次见到妈妈,那个时候爸爸找到了另一种更好的穿越办法……” 相对兰迪,可可十四年的生活按理要简单得的多,不过兰迪有四年时间基本在每天重复地练习使用大剑的技巧,两耳不闻窗外事,可可在学校的生活可就丰富多彩多了。 可可和兰迪一样,讲完自己的故事,又讲起了现在这个位面的种种,不知不觉中,天已经大亮了,两人就在窗前这么呆了一宿。 一宿下来,兰迪正人君子的表现让可可已经充分信任了他。两个人年轻力壮,熬了一个通宵,都没感到困倦,可可拉住兰迪的手,“兰迪哥哥,走,我领你到外面吃早餐去。” 兰迪长这么大,除了母亲,从来就没碰过其他女孩子的手。可可已经不是第一次拉他,他还是有点儿拘谨,找个机会放开了。 别墅里有两辆车,一辆爷爷的卡宴,一辆爸爸的旧奔驰老爷车,但可可年纪不够,兰迪这个黑户没有票,可可这次叫了个专车。 这次车开了将近半小时,到了夫子庙。这里的秦淮小吃不下二百种,两人一路吃了个饱,断断续续吃了两个小时,当然主力是兰迪。 兰迪一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多好吃的,大夏大陆也有类似的地方,不过兰迪一直吃不起罢了。 可可有机会就拉着兰迪自拍,然后给兰迪看两个人的合影。一路都是可可刷手机花钱,兰迪感到很不好意思。 他虽然是剑丘这样的高级学院的优秀毕业生,由于家境贫寒,从来没约过女生。 听那些恋爱过的同学们谈他们约女生的经历,都是要男士花钱的。自己和可可刚认识一天,离恋爱还远,不过这,应该算是约会吧? 从夫子庙回来,已经十点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两个人都觉得时间太短。 看兰迪又背上了留在别墅的大剑,拿出了回城符,准备回去了,可可拦住了他。 “先别急,不是还有三个小时嘛。” 可可把兰迪按在沙发上,“听你讲的故事,你本来是来寻宝的。结果你这个烂好人啊真让人担心,昨晚那么好的机会你都不下手抢我的酒壶,就这么走了你不后悔么?” 兰迪傻笑了下,“我怎么能抢好人的东西,那我不成了强盗了么?我可是正义的剑士。” “好好好,你是好人,好人有好报,你等着啊。” 可可跑到储藏间,一会儿拿了一个空酒瓶回来了。“我那个修仙的堂叔给了爸爸和爷爷二十箱百花蜜酿,不过那些酒爷爷看得紧,是有数儿的,不能送给你。 这空酒瓶就没关系了。我的酒壶里的酒啊,反正是喝不完的。酒壶不能给你,酒呢,离开了酒壶,灵气很快就会散掉。这个酒瓶是专门装百花蜜酿的,我给你倒一瓶。” 看着可可将琥珀色的百花蜜酿倒了满满一瓷瓶给自己,兰迪直眼晕。这可是仙酒,自己全喝了的话,估计魔法能力就没啥障碍了,甚至可以转职为法师。 自己得了一瓶仙酒回去,这价值恐怕超过几十瓶黑色药剂,一定会招来同学们的妒忌的。 看兰迪手里的酒壶瞬间消失,这是装进了枯藤戒指的空间里。可可眨了眨眼睛,“兰迪哥哥,临走你就不送我一件礼物么?” 兰迪尴尬了,自己在落后的大夏大陆都是穷人,全部身家都在身上,哪里有值钱的东西?对方又是个富得一塌糊涂的公主,自己哪里有人家能看上的东西? “兰迪哥哥你不懂女孩子,礼物不一定要很值钱的,重要的是纪念意义。” 兰迪手里其实还是有值钱的东西的,背上的大剑就是。这把大剑虽然不是名剑,却也是大夏军方的制式武器,管代以上军官才佩戴得起的。 兰迪剑术方面的天赋并不是顶级的,只是最刻苦。除了毕业试炼,兰迪参加了三次年末剑术比赛。 一年级末的比赛没有获奖,二年级的时候,长期的努力显现出来,得了冠军,奖品就是这把大剑。 三年级又得了一柄,被他换成钱交学费了。他平时还给高年级的同学陪练打下手,这四年昂贵的学费除了第一年是家里交的,都是自己靠挨揍赚的。 不过可可要这个大剑完全没用啊,兰迪把戒指空间里的东西全倒了出来,堆在客厅的地面,看来看去也没有哪个是适合当礼物的。 九枚银币和六个铜币是兰迪原来全部的身家。五个中级魔晶、三个低级魔晶是试炼刚得的,里面的灵力加起来没有可可一口仙酒的百分之一多。 瑞元送的一打蓝药还有八瓶,就更不值钱,背后背囊里的红瓶兰迪干脆没好意思拿出来。 可可对银币铜币完全无爱,倒是对魔晶和蓝瓶很感兴趣。看着这些只有魔法世界才有的东西,拿起一个魔狼的晶核玩赏了会儿,忽然盯上了兰迪手上的枯藤戒指。 “兰迪哥哥,你不是说过,你身上最贵的是这柄大剑,然后就是这个戒指么?把戒指送我吧。” 第十七章 四年之约(为书友“泪痕点点寄相思 在任何一个位面,男人送给女孩子戒指,都代表着特殊的含义。 和可可在一起的这一天时间,是兰迪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天。轻松地聊天,无忧无虑地和红发公主逛街吃小吃,特困生兰迪从来没过过这种生活。 刚才在夫子庙和可可合影的时候,兰迪曾经想过,将来有了钱,一定要买一个附带魔法的红宝石戒指送给可可,才和可可公主的身份相配。 现在,自己和可可的关系到了可以送戒指的地步了么? 而且……“殿下,这个戒指太普通了,是那边所有魔法装饰里最便宜的,只值十金币而已,到处都买得到……” “你个傻瓜,就不会说一句谎话讨人欢喜么?我就是不愿意老听人跟我叫殿下,才在这个位面上学的,你叫我可可就行了。 你啊,是不懂做生意的道理。在你们那个位面便宜的东西,在这里可能很值钱哦。这方面我爸爸可是专家,他就是靠两个位面间的差价发家的。” 兰迪迟疑地从食指退下戒指,交给了可可。他不是不舍得,就是觉得太便宜的戒指配不上可可。 以前为了买这个戒指花了家里全部的现金。现在兰迪已经有本事了,回头把那些魔晶卖了,可以买好几个这种戒指。 可可把枯藤戒指戴在中指上,来回观赏着。兰迪担心可可年纪小不懂戴戒指的规矩,出去被人笑话,连忙提醒,“殿……可可啊,戒指不能随便戴在中指上的……” 可可看了一眼兰迪,生涩地冲他抛了个媚眼,仰起头,小巧的鼻子“哼”了一声,“我乐意,谁也管不着。” 可可第一次朝人抛媚眼,属于菜鸟水平。兰迪看过美美跟瑞元抛媚眼,美艳无双的美美勾引起男人来那才叫得心应手,可可这个傻妞儿这方面可差多了。 然而可可媚眼的攻击力再弱,对兰迪可是专杀。兰迪比中了光明祭祀的“精神冲击”反应还要强烈,脑袋里隆隆作响。忽然推门走了出去,在院子里连续打了三个空翻。 可可看兰迪傻乎乎的样子咯咯直笑,忽然招手,“兰迪哥哥,你不是说这个戒指有储物空间么?我戴上了怎么什么效果都没有?” 额,兰迪一兴奋忘了,赶紧跑回了屋,发动法术,解除自己的灵魂绑定,将戒指的管辖权让了出来。然后又教了可可如何调动灵力,绑定和解除戒指的所有权。 这在大夏大陆不说人尽皆知,至少最低级的修行人士都是懂的,可可却是全然不知。 随着修行者水平的提高,资金的充裕,难免要更换更好的法宝。一个人能绑定的法宝是有限的,要是绑定了不能解除,早年绑定的低级法宝不成了鸡肋? 可可学会了绑定法宝的法术,立刻感受到了戒指的用法。一挥手,茶几上的茶碗茶壶不见了,一下子又回到了原位,玩儿得不亦乐乎。 “哈哈哈,我也有随身空间啦。兰迪哥哥我跟你说,这东西在这个世界可没多少,我以后逛街血拼,终于不担心拎不动了。 咦?这个戒指还能发法术,超级赞啊,这两个法术是干什么的?” 兰迪颇感不好意思,“这个戒指太低级,附带的法术都没什么大用。那个‘枯藤缠绕’能绑住对手,我用它绑过魔狼,一下子就被挣断了。 那个‘萌芽’是种花种草用的,也能缓慢恢复生命力,效果还不如一个红瓶,你的仙酒一滴就能顶好几百个‘萌芽’同时发动……” 可可却一点儿也不嫌法术低级,这毕竟是法术耶,兴冲冲地跑到院子里,没找到对手。到了后院,终于发现了瑟缩在一起的渡渡鸟们。 昨天可可大展神威,一举屠杀了三只渡渡鸟,现在尸体还扔在垃圾箱里没有运走。渡渡鸟们对主人已经不再信任,饿了也不敢跑来要食,都躲了起来。 额,今天可可兴奋地跟兰迪出去逛夫子庙,忘了喂宠物了,赶紧拿了食盆放到渡渡鸟面前。毕竟饿坏了,看主人手里又没拿刀,渡渡鸟们大着胆子,探头探脑地来吃食了。 可可摸了下戒指,指着一只最肥壮的渡渡鸟,“给我绑了它!” 几条枯藤凭空出现,渡渡鸟一下子被绑成了粽子。其他渡渡鸟四散奔逃,乖乖,主人能耐大了,没有刀也能欺负鸟。 可可威风凛凛地拎着渡渡鸟回到前院,“兰迪哥哥,这个世界可没有魔兽,这个藤条足够用了。 你看渡渡鸟被绑得多结实,估计就是狼也挣不脱,老虎嘛,不好说,这下我可有了新武器了,嘿嘿嘿。” 看着被绑得紧紧的渡渡鸟,可可脸上突然浮现出魔鬼般的笑容。 市中心的钟山国际高尔夫别墅里,林煌上的妈妈熊妹坐在一个加宽加固的椅子上,正在监督儿子练武。 小林子都扎了半个小时的马步了,母上大人还没有放手让他走的意思。 “娘啊,现在是和谐社会,你让我练武有什么用啊?我将来要去英国读书的,又不用像你一样负责安保工作……” “少废话,我还不了解你?跟你老子一个德行,将来非得到江湖上到处惹事不可。要是不练一练,跟人打架少了关键零件儿,你林家不就断后了么?” 小林子向旁边伺候夫人给夫人倒水的林不二投去求助的目光,林不二连连摇手,“你看到没有,我就是打不过夫人当牛做马的反面典型,你将来要想在家里说了算,还是好好练吧。” 林煌上绝望地继续练功,忽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心里涌现出一股不祥的预感,这是谁惦记我呢?准没好事儿,这几天得小心点儿。 小林子不知道,他就是再小心,也难逃一绑。苏女魔有了新玩具,哪会不找人试试的?谁让可可的几个朋友里,他最欠揍呢? 帝豪花园的苏府,可可已经用“萌芽”修复了昨天用“刀芒”切割的花草,伐掉的树靠这个法术修复失败。又拿了个花籽,按到花盆里,看嫩芽迅速破土而出,玩儿得很欢乐。 她的仙酒能量太高,用来浇花花马上就枯死了,这个萌芽正合适,真是太有意思了。 研究明白了枯藤戒指的用法,又到处试了半天,都已经快十二点了。兰迪反而不急着走了,看可可跟自己玩儿得这么快乐,他已经决意呆到最晚,被强制传送回去。 “兰迪哥哥,我跟爸爸和堂叔有过约定,十八岁前会一直在这里读书。十八岁后我就要被送到英国念大学,你再来就找不到我了。 所以四年内你一定要来接我啊,四年后的今天,我到国展中心门口等你。如果你提前来了,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你求人用手机打给我。” 兰迪接过字条,充满豪情壮志,“我一定会来的。” 苏可可对钱没什么概念,虽然昨晚听兰迪说过十万金币什么的,也没放在心上,四年时间,兰迪一定能赚到的。倒是对兰迪的安全很担忧。 “听你说,你的剑师级别在大夏大陆还处在底层,混江湖一定很危险,为了保证你能来接我,我送你一件保命的仙器吧。” “啥?仙器?!” 第十八章 牵挂 苏可可的仙器不是那个酒壶么?那玩意又没有攻击力,还能保命? 别人要知道兰迪有一个近乎无限仙酒的酒壶,兰迪肯定会遭到大批贼人的追杀。这玩意皇室都得看着眼热,派大内高手来抢,强制要求进贡都是可能的。 除非兰迪晋级到剑圣,否则拥有这种东西万一被人发现干脆就是要命的。 苏可可笑眯眯地从脖子上解下一个银锁,递给兰迪,“这是我两岁的时候,堂叔第一次到我家,送我的礼物。我收了你的戒指,这是回礼,给,送你了。” 兰迪下意识地接过银锁。这明显是个给小孩子戴的玩意,上面有个凤凰的浮雕,栩栩如生。用灵力探测了一下,发现可可现学现卖,已经解除了对这个仙器的控制权。 等兰迪尝试着绑定这个仙器,立刻脸色大变,连连摇手,“可可,这个礼物太贵重,你这样的女孩子最需要它保命,我不能要。” 绑定的瞬间,兰迪就得到了这个银锁的全部信息,果然是如假包换的仙器。 神器只是能收敛灵力,不发出灵力波动。可是内行一见到你戴着没有灵力波动的玩意,就能猜出可能是神器。 仙器比神器高一档,威力太大,根本就不是人间应该有的玩意。 为了掩盖作为仙器的本质,这个银锁可以伪装成从枯藤戒指那种最低级的法器一直到神器的各种品级。除了真正的仙人,凡人谁也鉴定不出来。 这个银锁不但平时可以自动吸收灵气充实自己,里面封印的仙力浩荡无比,甚至可以发出禁咒级别的闪电术。 当然禁咒发完了,一年内就用不了了。普通的闪电术,连发一个月也不会枯竭。 而且,发射的闪电术的级别也是可以控制的,从低级的电棍级别到禁咒随意调节。 怪不得可可的同学说她是苏女魔呢,又提醒兰迪小心不要被电成烤猪,原来可可有这样一个护身宝贝。 自己要真是坏人,看可可孤身一人住在别墅里,想抢夺她的酒壶或者有别的坏念头儿,估计现在已经是一堆冒着烟的黑灰了,想成为烤猪都是奢望。 现在可可把关乎她自己性命的东西给了自己,兰迪感动得鼻子有点儿发酸。连忙取消了绑定,把银锁塞了回去,“我武艺不错的。你没学过法术,就靠这东西保命,还是你拿着好。” “兰迪哥哥,你也看到了,这里是低魔世界,这个国家是最安全的国家,我还有爸爸保护,在这里很安全的。 我们这里,只有极少数天分极高的人,才能靠稀薄的灵气修炼,由于他们素质高得没谱,有一个是一个,都是超级高手。 前年有个叫梅先生的仙人来看望我爸爸,说过,这种人,几亿人里面才出一个,全世界也没几个,互相都是认识的。 原来就算有坏人,也被梅先生他们联手打跑了。那些仙人哪里会跟我这个小孩子过不去?他们真的要打我,我有这个银锁也没用的。 我需要防备的就是普通的坏人而已,你给我的戒指已经足够用了。我以前电过好几个地痞流氓,因为威力太大,警察叔叔都开始怀疑我非法持有警用电棍了。 所以啊,那个枯藤缠绕最合我用了。你那边法治不健全,你要是被魔兽咬死了,四年后我等不到你,该多伤心啊。” 一只白头翁飞到可可家的院子里,叽叽喳喳地叫着,似乎在同意可可的说法儿。 兰迪想起被魔兽咬死的父亲,脸上露出悲哀的神色,接过可可又塞回来的银锁,点点头,“行,我暂时收下了,算借的。而且要在短时间内搞到十万金币,这东西也能帮上忙。 我一定会如约来接你的,到时候还给你就是了。” 离一点钟还有二十分钟了,兰迪开始收拾家伙事儿。他的戒指给了可可,没有了储物空间,银币铜币啊、魔晶核啊、可可给的一瓶酒啊都装进了背囊。 八瓶蓝药装不进去了,可可找了个牛仔包把蓝药装了进去,让兰迪右肩斜挎着,又仰起头,仔细地把银锁套在兰迪的脖子上。 可可一头红发,蹭得兰迪鼻子有点儿发痒,兰迪一低头,这个角度又看到了不该看的地方,浑身立刻一紧。 可可感受到了兰迪的紧张,这次却没有嘲笑兰迪“傻样儿”之类的话,只是有点儿哀伤的口气,“时间为什么过得这么快啊。” 兰迪全副装备坐在沙发上,大剑斜靠在旁边,随时准备出发。 一看时间还有十分钟,两人一时无话可说。可可打开了音响,音乐从里面流淌出来,可可走过去,抓住兰迪的左胳膊,靠在兰迪的肩膀上。 兰迪感受着靠在胳膊上的柔软,红发垂在自己的肩膀上,这次没有往回缩,两人并肩看着墙上挂钟的秒针一圈一圈地转,可可小声跟着音响里的歌儿唱。 音响里放的不是汉语,兰迪听不大懂,不过哀伤的情绪感受到了。 “oh,my love,my darling. i’ve hungered for your touch. along,longly time. and time goes by so slowly. and time can do so much . are you still mine……” 美美偶尔会给大家秀几句她懂的五国方言,喜欢跟瑞元叫什么“darling”之类的,兰迪听出来了,这是个爱情歌曲。 可可跟自己结识时间太短,两人应该还算不上情侣。可可不好意思说什么情话,用外语唱情歌已经是极限了。 兰迪顿时觉得肩上压上了很重的担子,除了母亲和弟弟,头一次有了别的牵挂。 眼看还有两分钟,可可突然跳了起来,一下子关了音响,跑去照镜子,还拿出小剪子修剪了下红发。等回来的时候,似乎已经从哀伤的情绪里摆脱出来,恢复了元气。 “兰迪哥哥,不要伤心,四年而已,你一定能成功的来接我的。” 可可挥起右拳,“努力吧,我相信你,干巴爹!” 这最后一句似乎是大夏大陆东边岛上半兽人的土语啊,兰迪站起身来,把大剑挂在背上,向可可微笑了一下,学着可可挥舞了一下左拳,“干巴爹!” 眼看秒针和分针即将重合,可可突然扑上去,把一绺头发塞进兰迪手里,又在兰迪的脸颊上亲了一下,迅速退了回去。 兰迪一愣,手摸在脸颊上,一时呆住了。右手心的传送符自动破裂,白光闪起,兰迪身体渐渐虚化,嗖的一下消失了。 刚刚还信心满满的可可突然带了哭腔,“兰迪,你一定要回来啊!” 第十九章 说谎 随着兰迪的离去,窗外那只白头翁忽然从枝头掉了下来,快到地面又飞了起来,眨眨眼睛,看看周围,有点儿蒙,不知道自己怎么飞到这里来了。 两千五百米外,钟山藏经楼前的长椅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的看上去三十多岁,身穿运动服,却是一身儒雅的气质,正是可可提到过的梅先生,此刻刚刚从沉思中睁开眼睛。 旁边的美女看上去二十岁都不到,穿着一身唐装,清丽脱俗,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梅先生分出神魂附身白头翁侦查,美女已经在旁边等了好半天。见梅先生睁眼,推推他的后背,打了个哈欠,“怎么样?是哪儿来的妖魔鬼怪,用不用你出手?” 梅先生摇摇头,“唉,看了一场小情侣令人感动的生别离。” “快给我讲讲。”说起这个她可就不困了。 “算了,偷窥人家隐私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梅先生拿出手机,拨了一个位数很奇怪的号,居然拨通了。 “喂,陈领导啊,苏家小丫头的事情解决了,不用你们操心了,那个偶然闯进来的穿越者已经回去了。 我就说嘛,我们地球护卫组织在太阳系边缘设置的保护膜哪有那么脆弱,那可是能防四级以下文明的窥伺,保护咱们文明的成长的。 发生这种事纯属偶然,原来是一场超新星爆发引起的意外。 为了调查他的来历,我特意发动了时光回溯,这耗能可大了,领导你得给我们组织多分配点儿天材地宝资源啊。” 对面的声音十分响亮,连旁边的美女都听到了,“去去去,我们的份额可是给足了的,你先去米帝那边把他们拖欠的要来了再说。” “我跟你说陈领导,你们多出点儿可不亏,我这回可给你们带来一个好消息。 苏丫头手里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已经被刚才的穿越者带走了,祸害外星人去了,就是把天炸塌了也不关咱们事了。你们负责监控苏丫头的龙组的人可以撤了,这资源不就省下了? 还有啊,我们可得加强那个保护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要求点儿拨款不过分吧?” 两个人又在电话里打了一阵嘴仗,也不知道最后梅先生要到资源没有。 关了手机,梅先生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牡丹,既然咱们到这儿了,我领你去太平南路的苏氏珠宝国际买个正经唐朝的簪子,让你回忆下过去,想好封印什么法术了么?” “我要十级美颜滤镜。” “你还要美颜?让别的美女怎么活?” 梅先生背着手,叹了口气,“那个傻小子四年后很可能再来。他们离别时候那个样子啊,真让人不忍。算了,我加强保护膜的时候给他们开个后门,下不为例。” 两人唠唠叨叨,渐渐远去。 ………… 大夏大陆,剑丘学院,剑丘下,剑湖边。 时间眼看就到下午一点了,千人石上已经坐满了学员,毕业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兰迪还没回来。 在湖边等了一天一宿的邵山心情非常沉重。兰迪是一定能回来的,就怕回来的是一具尸体。 一百四十多岁的曾山长在蒋千里副院长的搀扶下已经到了现场,就等一点整典礼开始,白光一闪,兰迪终于出现在了台上。 邵山终于松了一口气,兰迪是站着回来的,还活着。 不过兰迪在那儿站了半天没说话,手捂着腮帮子,一脸痴呆的样子,还带着诡异的笑容。不会是中了什么奇毒,或者精神失常了吧? 邵山英俊潇洒,二十多了,可是一直专注事业,现在也没有找女朋友,所以对兰迪中的这种叫“爱情”的奇毒是没什么深刻了解的。 显然兰迪对这种毒药还有些抗性,终于醒悟了过来,把手里的什么红色的东西塞进背囊,向大家挥挥手。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让大家担心了。我得到了一个中级法宝,可以瞬发闪电术,并且佩戴的要求非常低,连剑士都可以装备,还是很运气的。” 看兰迪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台下的学员们忍不住要嘘他。人家不是神器就是圣器,最差的也是大师级的。你得个中级法器就乐成这样,还用了这么长时间,不应该感到羞愧么? 实际上中级法宝就不错了,已经超过了随机传送得宝的平均水平,没有几百金币下不来。以兰迪的家底,是万万买不起的。 这是兰迪临回来时想好的瞎话。自己这次幸运爆棚,得了两件仙级物品,在大夏大陆独占鳌头,这可是招人嫉恨的。 仙酒是一定不能拿出来的,暴露了就得被追杀。这个银锁可以伪装,自己现在是剑师,得到高一级的法宝算幸运,却也不至于让人起抢夺的念头儿。 为了把戏做足,兰迪嘚瑟地一摸银锁,一道闪电击在远处山上的一棵树上,闪电中还有个微弱的凤凰虚影。 然而兰迪法术方面是菜鸟,过高地估计了中级闪电术的威力,选的树过于粗大,居然没劈倒。 法师专业的同学们发出一阵哄笑,美美摸了摸自己的圣级法杖,撇了撇嘴。 兰迪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又来了一发,大树终于倒了。 这里满山满谷都是大树,不像可可家那里伐倒要罚款。兰迪伐倒了大树,举起双手,一副得意的样子。然而预料中的欢呼没有来,只有邵山和玉姑带头,响起了几声稀疏的掌声。 看兰迪有点儿沮丧,邵山跳上台去拍拍他的肩膀,“恭喜你,作为剑士能发闪电术,已经很牛了。到了江湖上,一旦发生战斗,会占据很大的优势。 我们前面三个比较幸运,得了好东西,大家胃口才被吊高的。等过后我会讲给你听,快给大家讲讲得宝的经过吧。” 兰迪平时从来没有编过瞎话,这次为了保命说谎,大家都立刻相信了。兰迪心里不由涌起一股内疚,下面的就都是真话了。 “这宝物是属于当地一位公主的,我不忍心下手抢夺公主的宝物,跟她如实坦白了探宝的目的。 陪她逛了一天的街,说了半宿的话,取得了她的信任,最后用枯藤戒指换了这件宝物。” 兰迪这个傻子居然跟人坦白目的?同学们都会心一笑,这果然是兰迪能干出的事情。 这个平时拙嘴笨腮的剑士居然要陪人说半宿的话,而且,逛街?这可是男生最烦恼的事情。兰迪这真是不容易啊,对他来说,可能拿大剑砍半天更容易吧? 众人都纷纷对兰迪表示同情,至于拿枯藤戒指换中级法宝这种便宜,对方既然是公主,想必不会在乎的。 大夏大陆的公主哪个不是圣级法宝戴满身?会在乎区区一个中级法宝?多半是看兰迪可怜赏给他的。 那个枯藤戒指啊,人家公主可能回头随手就扔了,也就兰迪这个穷人当个宝,用了四年。 同学们并不知道,那个兰迪口中的红发公主,已经将枯藤戒指戴在了中指上,此刻正紧紧攥着戒指,泪如泉涌。 第二十章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兰迪平安归来,这就是好事。四个优胜者都有了不错的收获,这次的毕业试炼圆满成功。 学院的鉴定师过来看了看兰迪的银锁,在玉简里录了影,记录了兰迪说的得宝过程,就算完了。 以后这个混在玉简四百多条记录里的“毕业试炼中级法宝获得过程”,能不能在图书馆里被人哪怕阅读一次,都是很可疑的事。 接下来就是蒋千里副院长宣布毕业仪式开始,由曾山长讲话。 下面立刻响起了暴风雨般的掌声。本来应该叫曾院长的,不过曾山长是老一辈的人,愿意用过去的叫法儿,大家就都哄着他,随他的意。 法师专业的系主任,美美的老师,大法师李文涛亲自设置好了扩音魔法,将曾山长搀到了座位上。 曾山长今天穿戴非常正式,一身后夏王朝侯爵的正装,戴上了许久不带的朝珠,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让大家有种不祥的预感。 老人家双手扶在桌子上,白胡子都在颤抖,不过发出的声音依旧中气十足,毕竟人家是圣级阵法师。 “同学们,自我创立了剑丘学院以来,这里已经走出了四十多届毕业生,个个都是国家的栋梁,这是老朽平生最得意的事。 然而咱们大夏的时局,这些年来江河日下。老朽培养出的八千子弟,依旧没有挽救朝廷的颓局,可叹啊可叹。” 周围的老师们噤若寒蝉,没有一个敢鼓掌的,这可是公然非议朝政。曾山长为朝廷立下过汗马功劳,位列圣级,如今都已经一百四十多岁了,风烛残年,无论说什么,也没人收拾他。 在座的老师们可都是前程远大,要是不小心附和了一句,将来被人举报了,就可能是抄家灭门的祸事。 “人老啦,身体日衰,最近我已经感受到了光明神的召唤,你们可能是我教的最后一届学生了,也是人才水平最高的一届,我寄予厚望啊。” 这个时候旁边的蒋副院长插言了,“山长,您可是圣级,再活个一百岁是没问题的。” 蒋千里这不是拍马屁。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寿命也就是六七十岁,但一旦晋级圣级,寿命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后夏王朝的寿命记录是一位叫李庆元的老人,活了二百五十六岁,是位中医圣手。 据魔族的大贤者阿尔伯特分析,这位医圣达到了人类寿命的极限。人类寿命据说受基因的制约,只能用八位二进制存储,最长寿者死于数据溢出。 当然也有极少数修炼者后天返先天,解开基因锁,获得更长的寿命,那已经不属于人类的范畴,另有一个称呼“仙”。 曾山长在六十岁的时候就达到了圣级,当即卸下了直隶总督的担子,回乡隐居四十年。一百岁的时候静极思动,创立了剑丘学院。 兰迪曾跟苏可可说过什么“天下英雄出剑丘”的话,并不是吹牛。曾山长桃李满天下,八千弟子个个有出息,大家都是真心希望这个老人健康长寿的。 听了蒋千里的安慰,曾山长摇摇手,“我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早年打仗的时候杀戮过甚,大损阳寿,他们给我起外号叫‘曾剃头’我会不知道? 能活到六十岁我就该满足了,如今多浪费了这么多粮食,于国无补,深感惭愧。” 台下一片寂静,山长的外号除了他自己,谁敢说出来?难道要鼓掌称赞外号起得好么? “自大灾变以来,一千年黑暗时代过去,本朝奋发鹰扬,一统天下,恢复了除了黑暗大陆和澳洲以外所有的大夏疆土,本来大夏复兴有望的。 之所以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跟本朝没有沿用大唐和大夏的选帝侯制度很有关系。 太祖把广阔的土地分封给孛儿只斤氏的皇族,四百年过去,那些当年被大夏征服的魔族啊、精灵啊、矮人啊、兽人啊这些藩国都不再服管。 堂堂中央王朝,海战竟然输给了半兽人藩属,李省心无能啊!” 说到后夏这件窝心事,老爷子须发皆张,强烈地咳了起来。 蒋千里连忙给老爷子捶背,小声提醒,“山长慎言啊。” 老爷子骂自己的学生什么事都没有,公开指责朝廷的分封制度,还公然提到孛儿只斤这个皇族姓氏,可能遭来大祸。 老爷子一拍桌子,“我都这个年纪,风一吹就要倒。不用他们来抓,也活不了几天了。 老朽的话句句都是为了大夏的江山,我谨慎了一辈子,这个时候要不把话说出来,难道要带到棺材里去吗?” 老爷子一口一个大夏,还是愿意尊重朝廷的。朝廷虽然自称大夏的正宗嫡传,但也没有把邵氏请回去当皇帝,民间私下里都是叫后夏的。 “你们这一届学生人才济济,我把复兴大夏的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我老了,看不到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了,只希望大夏重新恢复荣光的那一天,你们到坟前告诉我一声,我就满意了。” 在大家的提心吊胆中,老头子终于完成了简短的讲话,老师们都生怕老爷子再说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东西来。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老爷子一辈子忠诚谨慎,今天突然性情大变,什么都敢说,恐怕真的要玄。 瑞元、玉姑这些朝廷眼中的不安定人士则是欢欣鼓舞,拼命地给山长鼓掌。 下面就是给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瑞元这一组的优等生站到了第一排,由山长亲自鼓励,做个样子,其余的就由年轻力壮的蒋千里代行了。 结果本来例行公事的玩意,山长又整出了幺蛾子。 瑞元意气风发地第一个接受毕业证书,曾山长拉着他的手,居然还要发表点儿感言。 “瑞元啊,你是我的关门弟子。除了李省心,你从我这学到的东西是最多的。 不过小李学了我的本事,也学了我早年的谨慎,他这辈子没啥出息,也就那样儿了,干不了大事,就是个裱糊匠的命。” 众人都是轻轻叹息,这话也就曾山长能说。李省心权倾朝野,现在贵为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毅伯,两广总督。在曾山长嘴里的评价居然是“没啥大出息”,别人还怎么活? “你不一样,我活了这么大年纪,总算能看出你胸怀大志。前途不可限量,不可限量啊。所以啊,除了这个毕业证书,今天我还要传你我这几十年心血之所集。” 一伸手,一个玉简出现在了曾山长手里。 第二十一章 剑丘大阵 曾山长把毕业证书和玉简一起交到瑞元手里,拍怕他的肩膀。 “我对你的评价很高,你不要骄傲。阵法的精髓,要在战场上才能真正掌握。你没经过战阵的磨练,现在能真正指挥好的,不过一个营而已。 当然刚毕业就能指挥一个营,已经超过你绝大多数的师兄了。毕业后要继续锻炼自己,争取在阵法上不断进步。 这玉简里,是我专门为复兴大夏研究出来的新阵法,暂时命名为剑丘大阵。 以前的阵法,即使玄武阵,能布个万人大阵就顶天了。 这个阵法是我晋级到圣级阵法师以后,精研了八十年的玩意。不受人数的限制,六十万、八十万人都能布阵,乃是可以纵横天下的东西。” 圣级阵法师自创阵法是常有的事,但能布八十万人的大阵,这简直是前无古人。曾山长研究这个是要干什么?除了造反,干什么需要有六十万、八十万人的会战? “这个阵法,有可能学会的目前只有李省心和你两个人。 李省心都眼看七十了,又没有晋级圣级,已经和我一样时日无多,我只能把它传给你。你手里有五行旗,更能为这个大阵添加威力。 所以你毕业后一定要继续更上一层楼,争取至少追上你李师兄,成为大师级的阵法师,学会这个阵法,我的后继就有人了。” 瑞元单膝跪倒,“承蒙恩师寄予厚望,弟子定当不负所托,努力精进。即使弟子资质有限,学不会这个阵法,也一定不会敝帚自珍。 以后谁是我的同志,我都会择其有缘者,将阵法相授。天下英才甚多,恩师的心血一定能传承下去的。” 曾山长浑浊的老眼突然转了转,露出精光。自己这个弟子拉拢人心方面,可是超过了自己啊。 自己传授阵法,只是出于传承考虑。他能利用这个阵法,在这个公众场合说出这番话来,以后有实力、想进步的阵法师还不争相投奔他?后生可畏啊。 罢罢罢,自己时日无多,不如再助他一臂之力。 曾山长看向众人,“你们可以到处传扬,就说我说的,瑞元是我的传人。以后他要有为难之处,我的八千弟子,求到哪个,希望能看在老朽的面子上帮帮他。” 这个面子可大了。剑丘八千子弟,得有七千多在朝廷担当重任,大部分都在各省督抚下面编练新军,像李省心这样的,干脆直接就是封疆大吏。 瑞元要是造反,振臂一呼,那结果,不敢想,不敢想啊。 瑞元这下子双膝跪倒,给曾山长磕了个头,“多谢恩师栽培。” 其实瑞元对老师的嘱托心里颇不以为然。老师就是过于耿直了,只是一心想着阵法。这玩意到了自己手里,招揽部下的功能才是主要的。 瑞元毕业后根本就不想再钻研什么阵法了,那个什么剑丘大阵估计是学不会了。 借助学院的关系,联络江湖义士,取得贵族、富商、藩国势力的支持才是需要投入精力的。 老师倒是阵法圣级宗师,但只是会打仗。当年剿灭了异教徒造反后,居然主动裁军。朝廷看他老实,答应的剿灭匪徒后王爵赏之的话吞了回去,只给了个侯爵。 我要是老师,早就勾结藩国,提兵打到大都去了,还能老老实实隐退? 那些皇帝、亲王、公爵们,哪个是阵法宗师了?还不是尸位素餐,指挥千军万马?只要有了权势,多大本事的阵法师招不来?让他们用这个阵法给我打工倒是可以。 不过这次老师临老居然奋发了,动用他的影响力给我造势。将来干大事,除了贵族、富商、藩国势力,自己又多了众多师兄们的助力,这个头磕得可是值得。 心满意足的曾山长,要是知道这个得意弟子现在心里就打着勾结藩国的算盘,估计马上就得把他逐出门墙。 瑞元在众多同学的羡慕中退下去了,曾山长的目光看向站在第二位的苏美美。 “美美啊,你所从事的职业咱们大夏是弱项,那些不服王化的精灵啊、魔族啊,这方面天赋能力都比咱们强,更别说龙族了。 除了矮人和兽人,连南方沼泽的蜥蜴人法师都比咱们多,嘿嘿,蜥蜴人算人么?” 这个涉及到政治正确的话题美美没敢接口。本来在上古时代,这个大陆的人都是差不多的,最多是肤色、发色有差异。大唐一统全球,人口流动增加,更是差别越来越小。 然而大灾变后,各地的人类为了适应变异的环境,好多都发生了变异。后夏的游牧民族靠武力统一大夏大陆,开始的时候,对这些变异人很是歧视,看成和魔兽差不多的四等人。 然而人家脑筋不差的,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异更是有突出的优势。后夏在藩国的统治只持续了八十年,那些变异种族就纷纷崛起,虽然表面上还承认大都是天下中心,已经不再纳贡了。 后夏皇族为了维持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局面,又在核心领地采取了愚民政策。现在那些名义上的藩国反而实力上反超,欺负到宗主国头上来了。 老派的大夏至上主义者如曾山长,一直对此耿耿于怀。实际上现在连朝廷都被迫承认各种族平等,都是人类的一部分,歧视变异人被认为是政治不正确。 美美一直以懂五种藩国方言为荣,怎么会附和曾山长的种族主义观点?心里还对这个老顽固的不合时宜多有看不起。 现在啊,人家精灵族才是日不落帝国,高卢和米兰才是艺术的中心,人家还看不起咱们,认为咱们愚昧落后呢。 不过美美表面上一直是非常懂礼貌的好孩子,曾山长哪里知道她心里在鄙视自己? 老爷子慈祥地看着美美,“你是难得的魔法苗子,家里又供得起这种靡费的职业。希望你能更进一步,让咱们正经的人族也出一个圣级魔法师。 这几年你的成绩不错,刚毕业就晋级到了法师。不过我看你靠天赋和资源多了点儿,刻苦努力方面少了点儿。 法师也是要经过战斗才能进步的,我这里有个偶然得到的上古神器,能对你将来的进步有所帮助,就送给你了。” 美美最讨厌老年人的说教了,硬着头皮就等着山长发完证书赶紧下去。 一听说老家伙居然要送给自己神器当礼物,立刻笑得像一朵花儿一样,来了个老年人最喜欢的老式万福礼,“谢谢曾爷爷。” 第二十二章 邵氏祖训(为书友“珠曼罗沙”加 这次的毕业典礼,山长居然给试炼优胜者发礼物,以前可没有这个节目。 瑞元是你的亲学生也就罢了,看这个架势四个人都有。你早说啊,早说我们拼命也不回来,一定争这个第一啊。 旁观的下届学生都是摇头叹息。看老爷子风烛残年的样子,估计是觉着自己不行了,宝物留着也没啥用,开始散财了,明年我们毕业估计就赶不上了。 在众人嫉妒的眼神中,曾山长手里出现了一个造型非常现代前卫的头盔。 “这是从上古遗迹中挖掘出来的元宇宙试炼模拟器,产自大夏晚期,大灾变快到来的时代,名字叫做魔兽位面。 戴上它,可以进入各种难度的试炼副本,进行非常拟真的实战练习。有了这东西,你安全地呆在家里,就可以快速增加战斗经验,迅速晋级。” 曾山长仰头叹息,“上古时代真是我人族的黄金时代啊,在没有预知大灾变和灵气复苏的时候,就能造出这样的神器。 这个神器的无线充电部分已经老化损坏了,现在的科技修复不了。我特意请了大师级的炼金术士改装成了魔晶驱动,也只有美美你家有这个经济实力使用这玩意,希望你善用之。” 美美下意识地撇撇嘴,随即改成了笑脸,“谢谢山长的恩赐。” 美美抱着头盔和毕业证下去了,一回座位,头盔立刻被收进了储物空间,她是不打算碰了。 苏氏是前朝选帝侯,美美的老祖宗可是在当着皇帝没到期的时候,就主动退位,将帝位让给了邵氏选帝侯,带着家人跑到山里隐居的。 当时没人理解,然而不久后大灾变发生,苏家在深山里,居然完整地保存了下来,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苏氏末代皇帝并不知道大灾变即将发生,隐居另有原因,这纯是幸运。但苏家因此完整地保存了大量上古时代的资料,这也是苏家后人现在还是超级富豪的原因。 苏美美读过大量上古文献资料,知道这种头盔在研发的时候,可是给当时的宅男们玩游戏用的。 男生痴迷游戏,不免冷落了女生,因此这玩意被称为女人的天敌。 苏美美最大的兴趣是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香喷喷的,出头露面,在酒会、舞会上穿梭,秀她的五国外语,接受男人的恭维和女人羡慕的目光。 绝没有兴趣宅在家里,天天在虚幻的世界里和魔兽搏斗。即使这能让她晋级圣级,也没有兴趣。 女人宝贵的时间就这么二三十年,一定要尽情享受。要是年轻的时候一直奋战,就算像曾山长一样六十岁成圣又有什么用? 想象自己在年轻的时候没有风光到,天天挨累,到老迈的状态下反而能再活八十年,那简直是受罪。 美美的目标是嫁给纵横天下的英雄,享受英雄带给自己的荣光,而不是靠自己努力成为女英雄。 她这一点和瑞元一样,有了剑丘学院毕业这个金字招牌已经够用了。瑞元是用这个招牌作为敲门砖,实现野心,美美是用来钓个金龟婿。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和瑞元确实般配。 她毕业后可不打算继续在魔法方面辛苦地继续进修了。以苏家的实力,圣级雇不来,雇个魔法大师当跟班儿的跟玩儿似的,自己为啥要亲自修炼? 这玩意一定得想办法送出去。要是留在自己手里,不小心被瑞元看上了,非要在元宇宙里修炼阵法,向圣级阵法师努力,对自己来说,绝对是个悲剧。 当然美美的担心是多余的,瑞元野心勃勃,对掌握人心才是成功的核心很清楚,根本不会为了修炼放弃理想,沉迷游戏。 可怜一身正气的曾山长,还在满意他的头两件宝物都有了合适的传人。不知道都被接受者心中弃如敝履,否则可能马上就得气死在台上。 曾山长的目光看向站在第三位的邵山。年轻的邵山剑眉星目,气度沉稳,一看就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然而邵山的目光平和,温润如玉,里面看不出丝毫的野心。 “邵山啊,你的才气是众所周知的,然而我却看不透你。邵氏是前朝选帝侯,你却没有任何想要夺回帝位的举动和意图,难道是为了避免朝廷对邵家的猜忌么? 朝廷因为继承了大夏的国号,为了收取民心,对邵氏和苏氏都是不错的,并没有刻意打压。 苏氏是光明神使的后代,家资豪富,影响力太大,因此韬光养晦,一心经商,不涉及政坛,还可以理解。 邵氏现在并无太大的影响力,不会引起猜忌的。你身负如此才具,就没有为大夏的复兴贡献一份力量的想法儿么? 我很好奇,你的志向究竟是什么?” 邵山抱拳躬身,“先祖邵树德曾经有言,‘我曾经有个理想,让孩童长得健壮,让妇人免遭凌辱,让老人能得善终。我想登高望远,看到的是万家灯火,我想游览山河,看到的是田园牧歌’。 邵氏祖训,某无时或忘。” 曾山长双手鼓掌,“当年苏氏、邵氏协助李氏,一统寰宇,立大唐、大夏千年之基,名标青史,曾某也是十分敬仰的。邵公有后如此,当可欣慰。 今时局动荡,邵山你就没有复兴大夏,重新执掌天下,实现先祖志愿,恢复大夏上古时代繁荣的想法儿么?” 邵山摇摇头,“大夏末年,资本横行,天上布满防止人民造反的观测卫星。大夏的繁荣,得益的是资本巨商,老百姓被压榨甚苦,民心思变。即使没有大灾变的发生,大夏朝也时日无多。 若是复兴大夏,只为了恢复我邵氏一家一姓的荣光,无益百姓,某不为也。某的志向,是寻找让天下百姓不再被剥削压迫,都能幸福的方法。” “那你找到了么?” “还没有,但我愿为之奋斗终生。” “好!佩服佩服,这是圣人之志啊,曾某远远不如。既然如此,我这第三件宝物,或者正好可以给你帮助。” 第二十三章 我就是单纯地想发个财 曾山长手里抚摸着一卷羊皮纸,感叹了一会儿,连同毕业证书交给了邵山。 “这份藏宝图并不是古物,是二十年前,剑圣于承惠来拜访我的时候送给我的,乃是他亲手所绘。 据上古传言,光明神使协助大唐一统天下,亲手制定了选帝侯制度后,佑护了大唐一百年。在归隐前,给子孙留下了两道锦囊。 说是在天下有变,无法解决的时候,打开锦囊,或者能找到办法。 第一道锦囊已经被你邵氏先祖打开了。那是大唐末年,乡民之乱,商人和资本势力追随开国定远郡王关开闰的后人关乡民造反,关乡民自称大护国公,李氏大唐嫡系灭亡。 你邵氏出了个中兴之主,驱逐了关氏逆贼,率大夏军迅速重新一统天下,重新恢复了邵氏和苏氏轮流执政的选帝侯制度。因邵氏功劳卓著,群臣共议,中兴后改国号为大夏。 邵文叔虽然出手平定了叛乱,但当时祸乱的根基并未解决。他亲自去里海的小岛上,拜祭光明神使遗迹,打开了第一道锦囊。” 曾山长讲的这段历史在座的学生们都很熟悉,并不是因为大家都是上古历史专家,而是得益于评书先生们的传播。 邵文叔中兴,三棒定江山,一年复国,大唐变大夏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被到处传唱。 邵文叔被后世的说书人起了个“邵三棒”的外号,这位中兴皇帝在传说中,已成了神仙一样的人物。 光明神使第一道锦囊里写的什么别人不知道,邵三棒看完之后,作出了个惊人的决定。 不但赦免了关氏家族,还将支持造反的富商、工厂主们全部赦免,组建了以商人资本家代表组成的下议院,任命关乡民的儿子为议长,允许商人和工厂主参与国家政治。 贵族们大多反对,但邵三棒借助光明神使的名义,加上自己的个人威望强行推行了这个重大的改制。 “光明神使第一道锦囊的效果众所周知,砥定了大夏六百年江山。 邵山你既然觉得现在又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光明神使的第二个锦囊没准儿能指引你,这个藏宝图就是通向里海中光明神使遗迹的地图。” “山长,既然于剑圣能画出这个地图,他一定是去找过了,没有把第二个锦囊拿出来么?” “大灾变后,那里现在已经彻底荒废了,一路上的魔兽什么的,并不能阻挡剑圣的脚步。但到了最后一道关口,他却发现,光明神使当年设置了取得锦囊的条件。 只有苏、邵、李三家选帝侯的嫡系子孙才有资格拿到锦囊。慑于光明神使的威名,于剑圣未敢轻动,空手而归。你是嫡传的邵氏子孙,自然是有这个资格的,不妨去试试。” 邵山内心并不以为然。这个传说他早就知道,然而他一直认为,人们往往对上古的事情进行神化。 光明神使要是有什么话告诉子孙,直接说不就得了,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从来不是治国正道。自己是邵氏嫡传,从来没听说过光明神使有话留下来。 自己的先祖邵文叔早就看清了时局,知道必须给资本势力参政的权力,才能解决当时的社会矛盾。去那里求取锦囊,多半是借用光明神使的威名,来压制贵族的反对而已。 那两个锦囊即使真有,多半也是光明神使留给后世子孙改制的借口,用自己的威名帮帮后代。光明神使也是人,邵山才不相信他能预知一千年后的形势,写出对策放进锦囊里。 邵山最是反对唯血统论了。贵族的儿子永远是贵族,老百姓不是没有了出头之日?什么嫡系子孙才有资格拿锦囊,难道不就是为了维护三姓轮流当皇帝的制度么? 光明神使的锦囊肯定是为了维护皇室、贵族的利益才搞的,不管里面有没有干货,和自己追求的造福大众的目标一定是背道而驰,自己应该是不需要的。 不过曾山长一番好意,邵山善解人意,绝不会把这种不相信表现出来。单膝跪倒,“多蒙山长照拂,祝山长身体康健,一直能照拂学弟学妹们。” 看邵山下去了,曾山长十分满意。这孩子知道关心下自己,老人家最是看中这个。至于他的三件礼物其实都不为弟子认可,他可是不知道的。 轮到兰迪了,兰迪激动得不得了。剑士是最普通的职业,自己只是因为幸运进入了瑞元的小组,才获得了曾山长亲自接见,颁发毕业证书的荣耀。 平时曾山长高高在上,自己几乎没有接近的机会。今天曾山长亲自接见勉励,这是兰迪的一个夙愿。兰迪刚得了两件仙器,倒是也对曾山长可能送给自己的礼物没有多大奢求。 曾山长端量了一下兰迪,“小伙子年轻力壮,如朝阳般的年纪,真是让人羡慕啊。 你出身贫寒,能知道不断进步的重要,散尽家财到这里来求学,是新一代年轻人的榜样。 我对剑道不是很精通,没什么能教你的,咱们平时很少见面,不过你的进步我一直在关注。 我以一个老人家的身份告诉你,穷人出身的要想在社会上立足,一定要将一门艺业练到精熟,有了立业之本,才能有所造就。 你一直刻苦用功,我很满意,不知道你的志向是什么啊?” 曾山长挨个问弟子的志向,颇有点儿论语中《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的派头儿,他本人正是曾子的后代嘛。 兰迪眨眨眼睛,“我现在就是单纯地想发个财,赚点钱,让母亲和弟弟过上好日子,然后赚更多的钱……” 台下苏美美忍不住噗嗤地笑了出来,瑞元也是摇头叹息。除了邵山,将近一千个各届的同学交头接耳,都在笑话兰迪这个土包子。人穷志短看来不是瞎说的,俗语都是经验的总结啊。 曾山长威严地用目光巡视了一圈,大家都静了下来。“你们不要笑话兰迪的志向,你们未必有他的高尚。” 回过头来和蔼地看向兰迪,“小伙子,你能第一个想到赚钱给母亲弟弟花,这深符孝悌之道,上古我华夏几千年传承不衰,靠的就是忠孝之道。 大灾变后,咱们大夏能够迅速恢复元气,也是因为我们有祖先的传承,这很好。 不过赚了钱后,就要放开眼光,有更高的追求才是。” 兰迪并不是财迷。他本来的意思,是赚更多的钱,去德尔菲启动巨型传送阵,把可可接过来,兑现自己的诺言。 不过话说到一半儿,忽然觉得把可可的事情说出来非常不妥,就停在了那里,给众人造成了误会。 同学们大多数都出身富贵之家,尤其苏美美这个超级富姐,自己的起点就是兰迪追求的终点,立刻产生了很大的优越感。 兰迪想了想,“更高的追求……如果可能,我想像于承惠前辈那样,成为一位光荣的剑圣。” “这很好,不过还不够啊孩子。能不能成为剑圣,除了努力,还要看天赋。这只是个人能力方面的追求,我的弟子,能不能成为剑圣不是必须的,但一定要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看你的资质,很难成为光明神使、邵树德亲王那样的领袖。不过,当年大夏联邦的名将田星、范河、蔡南山、关开闰都是出身贫寒,当为你的榜样。 你要成为那样的名将,名传后世,得跟对一个英明的指引者。就像你这次加入了瑞元的小组,就获得了优胜一样啊。” 瑞元在台下内心窃喜,老师这是在为我拉人啊。兰迪这小子没心没肺,功夫是没说的。要是跟了我,那可是我成大事的一大臂助,将来肯定是一员虎将。 指引者?兰迪摸了摸脑袋,“山长,平时邵山最是照顾我。我家里穷,他说想找到让穷人都幸福的办法,我是很赞成的。他要是让我帮忙,我一定会追随的。” 美美在台下撇了撇嘴,在她看来,兰迪愿意追随邵山,一定是因为邵氏是前朝选帝侯。邵山不就是姓邵么?我还姓苏,是光明神使的后代呢。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大夏都亡了一千四百年了。这小子拘泥于邵山平时的小恩小惠,看不到跟着瑞元的远大前程,真是傻透腔了。 瑞元反而毫不在意。邵山自己都承认,他还没什么准主意呢。在瑞元看来,邵山的志向过于理想化,根本就没有实现的可能。 既然邵山对他好,他就愿意追随,给人好处的事情我瑞元可是更拿手的。就是邵山,等他进入社会,多碰几次壁,我也有信心招揽过来,为自己做事。 没有得到自己预期的答案,曾山长并没有失望,“年轻人有理想是好事,成不成要看天意。你心思单纯,愿意努力,将来一定能有所造就,我这最后一件礼物就拜托给你了。” 第二十四章 圣级宠物徽章 曾山长的前三个礼物至少在同学们看来,都是很符合弟子的气质和追求的,这第四个礼物会是什么?什么适合兰迪?一套高级铠甲? 这回礼物没有直接出现在曾山长的手里,也就是说,不是放在储物空间里的。 曾山长颤抖的手从怀中摸出了一个红色的六芒星,递给了兰迪。 大家从来没见过曾山长的这东西,这是个什么玩意? 曾山长一招手,宠物阿花颠颠儿地跑到曾山长身边,曾山长抚摸着阿花的顶瓜皮,阿花一副享受的样子。 “阿花跟了我四十多年了。它是高级魔兽,寿命很长,至少能活一百多岁,我就要撒手而去,阿花没人照顾,我很担心。 我的儿孙们都先我而去,后代们没有太成器的。 我的书都传给了他们,他们能好好读书,做个富家翁就不错了,没有哪个擅长战斗的。 阿花是战斗用的魔兽,阿花托他们照顾,实在是浪费了阿花的一身本事。 这个圣级宠物徽章是当年我镇压异教徒造反,率兵来支援宗主国的魔族贤者卡尔送给我的,出自魔族的顶级炼金术士尤斯图斯之手。 不过我只擅长阵法,从来没有机会亲自拼杀,对收养宠物一直没有兴趣,直到晚年才因缘际会,收了阿花。 阿花跟着我的时候我已经致仕很久了,一直也没发挥它的力量。兰迪你将来一定是要上阵杀敌的,它能跟着你血战疆场,才对得起它兽中之王的身份啊。 这个宠物徽章里面还有很大空间,高级魔兽的话,还能住好几个,我把它转让给你,希望对你以后的战斗能有所帮助。 我只有一个要求,善待阿花,万一它受伤了要及时治疗,它喜欢吃烤黄羊……” 老爷子一代人杰,圣级阵法师,贵为一等毅勇侯,为人师表,桃李满天下,谈到自己心爱的宠物,和其他老人没啥区别,都变得絮絮叨叨,兰迪不由鼻子有点儿酸。 头脑中接受到了曾山长发来的转让信息,兰迪小心地选择了接受。能直接向对方头脑中发信息,是圣级的能力,圣级才能将宠物徽章转让。 其他人要干同样的事,先要跟宠物解除契约,然后解除徽章的灵魂绑定,对方再绑定徽章。 被主人强制解除契约的宠物会降一级,恢复成无主的魔兽,不但损失巨大,而且不一定是接受徽章者能收服的。 兰迪现在只是个剑师,比阿花还低两级,要收服阿花几乎完全不可能。 瑞元、美美甚至邵山都觉得,曾山长这个礼物给自己才正合适啊,实在是太羡慕兰迪了。 这相当于送给兰迪一个高级保镖。由于魔兽都比人类具有更高的战斗天赋,高级魔兽宠物甚至比一个高级剑士或高级法师的战斗力更强,还更忠心。 兰迪把红色六芒星徽章戴在胸前,试验了一下,用手摸了摸,正跟曾山长腻歪的阿花突然不见了,瞬间又放了出来。 阿花对曾山长的忠诚度早已满值,曾山长几乎从来不将它收入宠物空间。阿花自由散漫惯了,突然发现主人竟然把它送人了,这个新主人一见面就把自己收到了黑暗的空间里。 阿花十分不解,一下子扑到曾山长怀里,发出娃娃一样的哭叫。 曾山长摸着阿花的头,“孩子,我老得不行了,以后是兰迪照顾你了,你要好好听话。” 阿花回头看看兰迪,忽然认出他来了,这个家伙不久前还用大剑砍过自己,而且居然这么弱。 阿花人立起来,两个前爪在空中挥舞,冲着兰迪不满地吼叫,显然和新主人的亲密度还差得远。回头看向曾山长,用一只爪子指着兰迪,露出鄙夷的神色。 阿花的胡子已经迅速地长出来了,德鲁伊中级法术“万物生长”效果还是不错的。它回头又看向兰迪,两只爪子揪着胡子,做了个鬼脸,显然根本没看上这个新主人。 “阿花,你不要瞧不起兰迪,他能不能成为剑圣还不确定,但靠努力成为大剑师是板上钉钉的事,你跟了他并不亏。而且心地纯洁,忠孝之人,才能真心待你……” 阿花一脸不情愿,不过它智慧甚高,知道兰迪可没有本事把宠物徽章转让回去。 解除契约的话,自己会降级的。叹了口气,忽然不见了。原来是主动钻进宠物空间睡觉,眼不见心不烦。 …………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时间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剑丘学院旁边的大湖上,一艘游船里,五名剑丘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在这里聚会喝酒。 酒到酣处,大家一起用筷子击打酒碗,咏唱起上古大唐灭亡,大夏初立的时代,著名词人苏东坡的名句。 大夏文明辉煌,群星闪耀,大灾变并没有断掉文明的传承。虽然需要群体力量的高级科技失落了,躲进山里的大夏遗民顽固地传承了大夏的文化,一千年的黑暗时代也没有消失。 苏美美对这种大夏传统文化的“糟粕”并不喜欢。玉姑师姐跟男人一样,大碗喝黄酒,疯疯癫癫地敲着盘子唱歌,更是缺乏淑女的风度。 还有那个幸运地混进来的兰迪,唱得荒腔走板,一看就是没文化的,不过,嗯,他的嗓音倒真的是富有磁性。 现在时髦的观念,代表海洋优势的精灵族蓝色文化才是未来的希望,黑暗大陆涂成洁白色的蒸汽船才是先进技术的代表,而不是这种古旧的游船。 按激进文人的观点,传统文化是大夏落后于世界的罪魁,就应该被彻底抛弃。 不过这次聚会是美美请客,游船也是她包的。这帮土包子虽然不够时髦,但得承认都很有本事,她得替瑞元拉拢拉拢。 兰迪正慷慨激昂地和同学们合唱,他胸前的红色六芒星徽章旁边,悄悄出现了一个很小的空间旋涡,支棱出几根白色的老虎胡子,然后是一个粉红色的鼻头露了出来。 第二十五章 大师兄醉酒 宠物空间是一个单独开辟出来的次元空间,宠物要是受了伤,不治疗的话,在里面睡觉也会缓慢恢复。 阿花郁闷之下跑回宠物空间睡了一天,终于感到无聊了,从宠物空间开个小洞想往外看看,先闻到了烤肉的香气。 关于宠物能不能自己主动从宠物空间跑出来,这个主人是可以设置的。曾山长对阿花很宠溺,一直是来去自由。 兰迪本来就和阿花亲密度不够,不敢得罪它。亲密度低到一定程度宠物可是会叛逃的,也就没敢改设置。这宠物空间就依旧是阿花的房子,随便来去,兰迪相当于养了个大爷。 老虎一顿饭可以吃四十公斤肉,然后六天不吃。阿花昨天刚吃了一只黄羊,并不饿,但它馋啊。 曾山长已经把阿花的口味养刁了,一般的食物可吸引不了它。它这次闻到了顶级酱汁肉的味道,终于忍不住了。 游船上做肉的师傅可是美美从老店陆稿荐请来的,阿花蹭地一下子蹿了出来,一屁股把兰迪挤到一边,大摇大摆地蹲坐在了椅子上。伸出前爪,扒拉了一下兰迪,指了指比较远的那盘肉。 兰迪正唱得兴起,回头一看,这个祖宗居然肯出来了,还支使自己办事,丝毫没有作为主人的觉悟,屁颠屁颠地把肉给阿花大人端了过来。 这可是山长托付给自己养的宠物,要是因为亲密度不够叛逃了,兰迪决不能原谅自己。有了讨好阿花大爷的机会,兰迪表现得很踊跃。 阿花并不饿,很斯文地用带倒刺的大舌头舔着粉红色的酱汁肉,吃得非常陶醉。 看阿花人模虎样地蹲坐在那里吃肉,美美爱心泛滥,忍不住上去撸了一下阿花的脖子。 老虎的毛很硬,撸起来一点儿也不舒服。阿花回头一看,是烧了自己胡子的恶女人,很不满,朝美美低声地咆哮了一声,摇头抖了下脖子,美美的手被甩到了一旁。 老虎的审美和人可不一样,美美的美貌对阿花完全无用。要是美美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没准儿还能获得阿花的认可。 兰迪这小子作为自己的主人虽然弱了一点儿,但一身腱子肉,一副雄壮的样子,阿花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满意的。 阿花吃得再斯文,它也是一头老虎,一盘子酱汁肉迅速就见底了。美美被老虎无视了,一点也没有气馁,女人对宠物可是很有耐心的。 美美壕气地朝后面喊了声,“再给我上二十盘酱汁肉。” 二十盘没有,得现做,第二盘倒是迅速端上来了。阿花表示满意,对美美点点头,美美再撸它的时候,就不怎么躲了。 旁边的兰迪找到了增加和阿花亲密度的捷径,毕竟是动物,一盘肉就能搞定。自己做的红烧肉可是一绝,兰迪立刻信心大增。 众人唱完歌,继续喝酒。兰迪的座位被阿花抢了,去旁边搬了个椅子,坐到阿花旁边,准备随时伺候虎大爷。 阿花闷头吃肉,忽然看见同席的几个弱鸡在那儿倒酒,立刻大喇喇地指了指酒碗。兰迪连忙找了个碗,给阿花也倒了一碗。 话说阿花在给曾山长当宠物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这么牛过。曾山长虽然对它宠溺,但从不让它上桌,更是禁止它喝酒的。 阿花也有五六岁小孩的智力,对和大人同桌吃肉喝酒什么的,很是向往。 如今到了这里,没人敢惹自己,阿花忽然感觉这也不错啊,立刻放肆了起来。也学着大家的样子,两只爪子扶着酒碗,低头一口就将一大碗黄酒干了。 在座的同学没有觉得和宠物同席有什么不妥,那得看是谁的宠物。曾山长一直把阿花当孩子看待的,算起来和同学们算是一辈。阿花都四十多岁了,在这里坐首席都是有资格的。 看阿花喝得豪迈,邵山凑趣,“大师兄好酒量。” 阿花可是能听懂人话的,就是不会说而已。除非哪天它晋级到圣级,化去横骨,那不但会说话,还能化人形呢。 一句大师兄,叫得阿花得意洋洋。看兰迪狗腿地又给自己满上,阿花威严地向五位“师弟师妹”看了一圈,一口又闷掉了一大碗。 老虎喝酒,众人皆感有趣。大家端起酒碗,陪着阿花干了一碗,玉姑赶紧拍阿花的虎屁,“大师兄海量。” 然后……这位“海量”的“大师兄”就头晕目眩,晃了两下虎头,出溜到桌子底下去了。 原来大师兄的酒量不行,大家一起哈哈大笑。 阿花在桌子下面鼾声大作,给进来上菜的伙计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虽然伙计们都知道这只老虎是剑丘曾山长的宠物,可毕竟是猛兽,谁知道会不会咬人?他们可不像几个同学跟阿花比较熟,一个个走路蹑手蹑脚,胆战心惊的样子。 兰迪不得已,将阿花收进了宠物空间。 武力强大,但思虑幼稚的“大师兄”醒酒去了,大家继续刚才的话题。 美美看了眼瑞元,“我毕业后要先回琼岛家里住上一段时间,可能还会去黑暗大陆进修一段时间魔法,你们都有什么打算啊?” 美美去黑暗大陆,是想去那里全球顶级的法师学院镀镀金,体会一下先进国家的上流社交而已,进修魔法?反正美美是不打算挨累了。 玉姑端起酒碗,“我要回老家,徐伯荪师兄在那里建了一个大通学堂,邀请我去主持教务,培养会党的军事骨干。闲暇时联络军学两届,扩大天地会的影响力。 胡虏占我大夏江山久矣,我要为恢复大夏正统奔走。” 瑞元向玉姑拱拱手,“师姐高义,瑞元佩服。不过我看,咱们自己的力量还是太弱,光是军学两界的精英未必够用。 我准备去魔市,联络半兽人、精灵族、魔族、新法兰克、黑暗大陆法师炼金术士联盟的力量,求得藩国先进势力的支持。” 看美美白了他一眼,瑞元赶紧补充,“国内的贵族、富商势力也是要尽量拉拢到咱们天地会这一边来的,等我安顿下来,一定会去琼州拜访苏老前辈。” 美美这下子眉花眼笑了,看向了邵山。 邵山摇摇头,“公平地说,现在的朝廷并不算胡虏。早在两千四百年前,大唐就统一了全球,草原民族也是大唐的一部分。 四百年前孛儿只斤氏统一天下,自称大夏的传人,也没有让咱们改变衣冠,他们自己反而努力地融入大夏。实行的也是当年大唐早期的制度,只是没有选帝侯而已。 朝廷唯一的缺点,是倒退到了大唐时代,没有给商人和工厂主权力。不过那个时候大灾变和黑暗时代刚过去,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工商业,咱们也不能强求古人。 现在朝廷腐败,推翻朝廷建立新王朝我是不反对的,我敬佩师姐、师兄的选择,但这不是我的理想。 我要东渡扶桑,到那里看看,然后去新法兰克考察学习一下,那里或许有实现我理想的办法。” 邵山这个前朝选帝侯居然不愿意为恢复大夏努力,真的是很奇葩。要知道恢复大夏正统,最有可能当皇帝的可是苏氏和邵氏。 不过他要去西方考察学习,美美是很赞同的,没准从新法兰克回来,他就认可自己和瑞元借助藩国势力的想法儿了呢。 众人看向兰迪,兰迪别看社会上的能量比师兄师姐们小得多,却有自己的主意,“我……我要先赚钱养家,然后去江湖上闯荡一段时间,磨练自己的本事,剑师还是太弱了。” 玉姑、瑞元走上层路线,意图改朝换代的理想吸引不了兰迪,邵山自己还没找到方向,兰迪的选择无可厚非。 瑞元眼珠转了转,提出了对兰迪的建议,“你可以直接去官府求职嘛,当官可是能发财的,军队里磨练剑术也正好。 你要是能掌握一部分新军,等我们起事的时候响应,我保你一个开国元勋。” “我想过,不过四年内我不能去官府。我四年内需要一大笔钱,只有去探求宝藏什么的,才可能够用。去官府,或者帮玉姑师姐、邵山师兄的忙,四年后再说罢。” 美美撇了撇嘴,兰迪依旧是个财迷,真是不可救药。 邵山却听出点儿门道,他了解兰迪,这小伙子虽然穷,却不是财迷,一定是有什么对他真正重要的事情要办。 “既然兰迪你要闯荡江湖,我给你的建议是,不要逞个人英雄,一定要组建团队。我正好有件事求你办,算是你的团队在江湖上获得的第一笔委托吧。” 邵山给了兰迪一个靠谱的建议,随即手伸向了怀中。 第二十六章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邵山掏出来的是昨天曾山长送给他的藏宝图,递给了兰迪。 “里海岛上的光明神殿遗迹里,据说有传说中光明神使的第二道锦囊。 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千四百年,要说光明神使在当初,就能对今天世界面临的问题开出药方,我是不相信的,不过这终究是一线希望。 我不愿意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事情上,兰迪你却可以去探索探索。即使得不到什么,也能增加团队经验。 去那里的路上魔兽聚集,至少能打怪获得资源。要是在遗迹里获得财宝,都归你。要是真的发现了锦囊,回来交给我,不管有没有用,我都会竭尽所能给你的团队报酬的。” “曾山长不是说,只有苏氏、邵氏和李氏的嫡传弟子才有资格去么?” “于剑圣不是去了?只不过剑圣太老实,非得遵守光明神使的什么规矩。你不要理那个规矩,两千四百年过去了,规矩该变了。而且你是我委托的,算是合规矩了吧?” 兰迪点点头,“藏宝图是你的,如果有宝藏,我一定和你平分。如果锦囊有效,能救天下人,我怎么会要你的钱?要是没用,我就更不能要报酬了,我一定会走一趟里海的。” 苏美美笑吟吟地看着邵山将藏宝图给了兰迪,什么也没有说。 她可是苏氏后人,光明神使的后代,对所谓“里海宝藏”知之甚详,那里哪有什么宝藏?锦囊是有的,可是一定没什么用。 苏氏故老相传,大夏末期,苏氏选帝侯当皇帝的时候,看到社会矛盾就要爆发,大夏朝廷如同坐在火山口上,当时的苏氏皇帝可是偷偷去了里海遗迹,读了第二道锦囊的。 不过苏氏皇帝回来后,什么也没说,立刻辞职不干,将帝位让给了邵氏,自己带着家人隐居到了琼岛深山。 老祖宗光明神使的锦囊要是有效,当时的大夏会不采纳?不过第二道锦囊被打开过,并且无效的事情,涉及到光明神使的威望,除了苏氏嫡传子孙,谁也不知道。 于剑圣显然是个老顽固,尊重光明神使的规矩。这也好,倒是保存了苏氏先祖的名声。现在兰迪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让他去碰壁也好,谁让他只认邵山不认瑞元呢? 等兰迪碰了壁,邵山死了心,这两位人才就能投靠瑞元了吧?说不得现在还得拉拢他们。 “兰迪啊,于承惠能去里海遗迹,人家是剑圣。那里现在人烟罕至,魔兽密布,还是很危险的,你要是去可得做足准备。” 美美拿出曾山长送的神器头盔,“你闯荡江湖,最是危险。我以后走到哪里都有家族的保镖护着,拿这个没什么用,送给你了。” 啊?兰迪万万没想到美美会对自己这么好,这可是上古神器。连忙推拒,“这个礼物太贵重,我一定不能要。” 瑞元知道美美拉拢兰迪的意图,甚至能猜出她把神器送出去是怕自己要了,沉迷游戏。 不过他也不解释自己不可能沉迷那玩意的,反而劝说兰迪,“美美给你你就拿着,咱们同学一场,将来都是要互相帮扶的。你既然最需要这东西,也不用谦让。 我们几个都是准备献身事业的,并不打算在各自的专业继续深造。兰迪你有志成为剑圣,大家帮帮你,等你出息了,回馈一下同学们不就得了? 作为师兄,我也要尽力帮帮你的。” 邵山和美美都把曾山长的馈赠给了自己,瑞元也要帮忙,那个什么剑丘大阵自己是绝对没用的,兰迪正想拒绝,瑞元拿出的却是一袋子金币。 “曾山长将阿花送给了你,我经常喂它,可是知道,这家伙是个大肚汉,而且只吃肉,你暂时恐怕养不起。 我作为学生,得替老师查缺补漏,这一千金币送给你,你晋级、喂宠物、买装备都用得上。” “师兄我不能要你的钱……” “朋友有通财之义,兰迪你不用推脱。东西和钱你都拿着就行。你现在虽然没钱,可不要妄自菲薄,剑丘出去的剑师哪里有赚不到钱的?而且他们也不差这点儿钱的。” 说这话的是玉姑,她性格爽直,一句话让瑞元有点儿难堪。一千金币对自己也是一大笔钱,他千金赠兰迪可是希望兰迪将来投靠自己的,让玉姑这么一说一下子恩情似乎贬值了。 要不说平台很重要呢。兰迪要是不入剑丘学艺,不可能认识这么多高层精英,临别每人帮一把,兰迪的起步就高了不少。 这还是次要的,将来这些人多半大有前途,兰迪要想升官发财,不论跟着谁干,都大概是前途光明。 兰迪见玉姑也这么说,他倒并不迂腐,抱抱拳,“几位师兄师姐真是太关照我了,以后不论谁有什么事情需要办的,我一定都会尽力。” 羊皮纸的藏宝图兰迪顺手就揣进了怀里,兰迪的两个背包都满了,金币和头盔却是没地方放了,正在想辙,好几个小二进来,苏美美要的二十盘酱汁肉上齐了。 这就比较囧,本来能消灭这些肉的大师兄醉倒了,这剩下的十九盘肉大家可吃不动了。 再说大家也喝得差不多了,玉姑照顾兰迪这个小师弟,“来来来,兰迪你把这些肉打包,留着做宠物的饲料。” 忽然发现兰迪的窘状,一拍脑门儿,“我忘了,兰迪你还没有储物空间,这个玉佩送给你了。” 玉佩递给兰迪,地面上出现了一大堆蓝药红药,玉姑一挥手又不见了,显然她还有其他储物装备。不过像储物腰带什么的,玉姑的女式装备显然不能送给兰迪。 一个储物玉佩一百金币而已,跟瑞元、苏美美送的不能比,不过玉姑先前送过一瓶黑色药剂了,而且就在两天前,兰迪的全部身家还不到一个金币。 兰迪这两天拿了不少同学的东西,心中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好好回报这些够意思的同学。 游船靠岸,同学们互道珍重,这就要各奔前程了。现在这些刚毕业的学生一个个指点江山,兰迪不觉得他们在吹牛。 剑丘可是后夏精英荟萃的地方,这里的优秀毕业生几乎个个出人头地,几十年后,这些同学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谁也无法预料。 这些怀揣着梦想的师兄师姐们追求的都是高大上的目标。具体执行起来,恐怕都要克服千难万险,谁以后的路都不好走。 只有兰迪的目标很具体,赚到十万金币,将可可接来,以后的事情再说。这可能是剑丘子弟里,最没出息的目标。 大家都喝了不少的酒,离开的时候都是摇摇晃晃的,连一直严肃内敛的邵山都是意气风发。兰迪转过身,走了两步,就听到远去的邵山难得地引吭高歌,“大江歌罢掉头东……” 第二十七章 心印 兰迪并没有马上离开剑丘,他还有事情要办,今天喝得太多,回宿舍就一头倒在了床上。 第二天一早,他收拾好行装,简单的行李也打包好,装进了储物玉佩,只有大剑还背在身上。 兰迪虽然已经是剑师了,到了江湖上,已经不算是小白。但他的级别是在学院里提升的,并没有真的行走过江湖。武艺已经练得不错,却只最多杀过魔狼。 江湖险恶,人心叵测,随时都有危险,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兰迪要独自行走江湖,内心还是有点儿不安的。 大剑是他最好的朋友,贴在背上的感觉,让兰迪莫名地安心。背着这把军方营级军官,管代标配的大剑出去,可以震慑大多数不怀好意的宵小,而且,比较帅不是? 兰迪来到剑丘的剑士工会,准备进行剑师的晋级。 剑士工会这玩意不是哪里都有,必须得有大师以上级别的剑士主持才行,因此只有比较大的城市才有。 剑丘这里作为培训修炼人才的学院,教师团队里高手云集,自然是开得起剑士工会的。这地方平时也没什么人来,就是在剑士专业教室的背面设了一个办公室而已。 在这里主持工作的就是兰迪的授业恩师,剑术大师李景林。剑士工会门虽然开着,里面却没人,兰迪还是熟门熟路地到教师办公室把正在喝茶的李大师找了过来。 “兰迪啊,你怎么才来啊,昨天干什么去了?哪里有你这么不着急晋级的?” “昨天苏美美组织了个同学聚会,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喝酒去了。” 兰迪回答得非常老实。其实他没来还有个原因,交不起晋级的钱,现在手里有了一千金币,这底气就足多了。 要是没有瑞元的临别馈赠,兰迪是打算先把几个魔晶卖了,再来晋级。那样钱不够学全所有晋级技能的,只能挑要紧的学了。 李大师不大关心兰迪的经济状况,让兰迪演示了一下剑芒,马上就表示兰迪通过了剑师的考核。 至于剑法的经验,李大师作为老师对兰迪的水平比谁都了解,这一环节免试,随即顺手把六个玉简扔给了兰迪。 这是成为剑师后,可以学习的全部技能。“过来吧兰迪,剑士能没离开学院就成为剑师的可不多,你是我的骄傲啊。” 兰迪见过老师给人传授技能,当即走过去闭目站好。李大师手放在兰迪的头顶,一会儿的功夫,六门技能就全部传授完毕。 这种类似灌顶的技能传授办法,只有大师级以上的剑士才能掌握,这就是剑士工会不能到处开的原因。 也只有体内的灵气达到一定的程度,剑术经验也有足够的积累,才能接受并理解老师传授的玩意。 当然这样学来的技能需要不断的练习和实战,才能增加熟练度。老师只是传授每个技能的标准动作、调动灵力的方法和做对了时候的感受,这叫“心印”。 有了心印,并不能保证你的每个动作都能准确,但在不断练习和实战中,就有了参考。当你每次动作都能完美地符合心印的时候,恭喜你,你的熟练度已经满级,可以晋升下一级了。 所以刻苦不是剑士唯一的晋级途径,天赋好的人,很快就能掌握技能,晋级就快,就是所谓的每次练习和实战获得的经验值多。 剑士这个职业尽管普通,要晋级到高阶,主要也是要看根骨的。 那六个玉简是对六门技能的详细解说,阅读后可以对心印有更全面的理解。 但是没有老师直指人心的心印传授,你就是有直到圣级的所有解说也没用。按书自己瞎练,基本没啥效果,还有可能走火入魔,除非你具有当初创立剑道的天生圣级剑士的悟性。 灵气复苏一千四百年了,真正自己摸索到圣级的,不过是剑道的创始人独孤求败一个人而已,反正兰迪是没这个本事的。 六门手艺包括初级匕首术、初级武器掌握、初级健身术、皮甲掌握、奋发术、激励术。 其中武器掌握和健身术对剑士来说是最重要的,这两门技能满级了,就可以晋升中级剑士了。现在兰迪钱够用了,当然是全学。 不学皮甲术,当然也可以穿皮甲,也有防护作用,你愿意穿大师级的钢甲也没人拦着你,只要你买得起。 但有了这门技术,知道怎么往皮甲里灌注少量的灵气,就能极大地增加防护力,比你没技术穿钢甲的效果还要好。这可是个高魔位面,不会灵气的运用,绝对成不了高手。 没有老师的传授,你自己往皮甲里灌灵气试试?不是撑破了,就是起不到效果。修行为什么要讲师承?老师的经验积累比你自己瞎搞要省事得多,否则你一辈子也不一定摸到门槛。 匕首术、武器掌握和健身术都是一直可以升到大师级的,奋发术和激励术则不能再升级。 奋发术可以迅速提高剑士的各项能力指标,比野蛮人狂战士的狂化效果差些,但没有虚弱的后遗症。 激励则可以提高全体队友的攻防敏捷能力。激励只是这个技巧的名称,可不是忽悠两句就行的,要有灵气的调动,和队友产生共振才行,不仅仅是纸面的意思。 成为剑师后,就可以在江湖冒险的时候组建团队,就是因为有这个群发的增益本事。 江湖上基本见不到瑞元这样的阵法师。他们起点太高,基本都入军队当指挥官,根本不需要浪迹江湖。大多数江湖冒险的队伍,都是由剑师以上级别的剑士领头的。 兰迪六门本事学全,李大师笑呵呵地把三百金币揣进怀里。 这玩意完全不是平民能学的,三百金币可以买一百五十亩好田,当初兰迪来上学,家里的五十亩地全卖了,才凑了一百金币而已。 兰迪要是没有瑞元的资助,完全花不起,少不得要先去打魔兽、当保镖、给人送信、给贵族当陪练、到遗迹探险赚钱,那就不知要什么时候攒够了。 兰迪给老师磕了个头,感谢老师四年的教导之恩,转身要走,李大师叫住了他,“小子你回来,公事办完了,我问你点私事,你想好去哪求职了么?” “我想先回趟老家,然后去江湖上闯荡。” “这就不对了,你见过几个咱们剑丘毕业的高材生去浪迹江湖的?你回老家没问题,以你剑师的水平,至少能在潭州府谋个公差的职位,什么时候给官府当差不都比当老百姓强?” “我短期内需要很多钱,当公差的薪水是不够的,只能出去探险。” “想不到你还是个财迷。我跟你说,男人啊,爱钱不是坏事,你要真缺钱,跟着我干吧,保证你十年内发大财。” 啊?跟着老师干?是留校当助教么?那也赚不了多少啊。 “老师我可是要辞职喽。襄平总督张宇庭编练新军,许了我一镇统制的官儿,管十二个新军营,我正缺心腹呢。 你要是跟了我,我直接给你个管代当,不比你在江湖上游荡靠谱儿得多? 现在天下的形势谁不知道?眼见就是天下大乱。手里有兵,将来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要多少钱财没有?” 管代?兰迪可真是动心了。剑丘学院的阵法师,初到新军也只能当个排长,就是瑞元那样的优秀学生,最多当个队官管三个排。 老师直接许了自己一个管代,指挥一个营,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机遇。自己作为老师的心腹,恐怕管的还是最精锐的部队,以后升为标统应该是很迅速的。 管代可是协参领才能当的,正四品,这可是青云直上的捷径啊。跟着老师干,升官发财的路就在眼前。 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区区一个七品县官都这么赚,自己当了正四品的管代,还有老师做靠山,四年内搞到十万金币似乎也不是不可能,要不要同意呢? 第二十八章 江湖,我来了 选择职业这么重大的事情,兰迪一时决定不下来,不过他马上发出了疑问。 “老师啊,在我印象里,当军官不是得懂阵法么?我直接当管代合适么?” “没有的事。军官也是官,官是管人的,懂不懂阵法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得下级爱戴。 朝廷要在襄平编练两镇新军,你当张总督为什么要请我去管一镇?还不是老师我是剑丘最厉害的剑术大师,有威望,能让大头兵信服么? 朝廷要编练三十六镇新军,五十万人,现在已经编成了十四镇,哪里有那么多的阵法高手?就算有,刚毕业的小孩子谁敢直接用? 就算你想打胜仗,只要你拢住手下的兵,打仗的时候需要布阵,可以支使懂的人干嘛。 我这次就把咱们这届毕业生里,阵法水平仅次于瑞元的郭延龄带走了,我任命他为军师兼标统,不就有人指挥布阵了? 阵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得懂掌兵者的心思,属下能力排第二位,忠诚才是最重要的。” “我懂了老师,这么大的事我得仔细考虑下。” “你可得快点儿,我明天就出发了,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了。你以后去我也欢迎,可是就没那么合适的职位安排了。” 从剑士工会出来,天上飘起了雪花。今年的冬天格外地冷啊,剑丘已经十几年没下过雪了。 兰迪体格强健,虽然只披了一件单披风,却也丝毫不觉得冷。漫步在校园里,感受着雪花掉在身上的凉意,兰迪的心思非常恍惚。 要是别人,有这么好的升官发财机会,根本就不会犹豫,兰迪也差点当场答应。不过他忽然想到,比自己初始条件好得多的玉姑、瑞元、邵山,实际上选择的也是浪迹江湖。 除了苏美美是因为家里有钱,选择去黑暗大陆进修,跟自己要好的同学竟然一个都没有选择到朝廷当官的。 曾山长一直是朝廷的忠臣,剑丘早期的毕业生几乎全部进入官场。 不过,四十年来,朝廷威望每况愈下,曾山长终于也对朝廷失望了,现在只谈振兴大夏,至于是哪个大夏,就语焉不详了。 现在剑丘的学生里,新思想流行,都是要恢复上古大夏的两院制度的,曾山长应该知道,只是假装没看见。连曾山长都开始装糊涂了,这朝廷啊,应该是确实药丸。 所以朝廷的正四品什么的,真的没啥意思,不定哪天就不算数了。不过李大师说得也对,只要手里有兵,就能升官发财,改朝换代跟大头兵关系不大。 自己只是想赚钱而已,所以这管代……当得? 一抬头,正看到郭延龄师兄匆匆而过,应该是去找老师,兰迪一个健步冲过去,拦住了他。 “郭师兄,听说你要跟老师去襄平,老师也找了我,你说我应不应该去呢?” “啊?你个傻子,这还用考虑?当然去啊。” “可是我见你以前经常跟玉姑师姐他们在一起探讨革命,去给朝廷当军官合适么?” 郭延龄英俊的脸上露出邪魅的笑容,让兰迪想起了可可的同学林煌上,“你啊,真是个实在人。你跟瑞元关系那么近,想必入了天地会了吧?是不是觉得给朝廷当官就背叛会党了啊?” “啊,还没有,不过瑞元师兄对我有恩,他要有事我一定会帮忙的。” “我跟你说,要干大事,手里得有兵。手里掌握了新军,等时机到了,跟谁干,打谁,还不是你自己说了算?你赶紧答应,到时候咱们合伙掌握新军,干一票大的。” “啊?这样啊,谢谢师兄指点,我再考虑考虑。” “你真是个榆木脑袋,算了,你爱干不干,没见过这么不开窍的。” 郭师兄匆匆而去。兰迪找了个长椅坐了下来,陷入了沉思。 没人能帮他做决定,兰迪忽然想起了毕业典礼上,曾山长教导的话。 自己是个纯粹的人,没有瑞师兄、郭师兄那样一转眼珠七八个鬼主意的本事。要想有所造就,最要紧的是追随一个英明的指引者,告诉自己怎么干,自己只要挥舞大剑砍就是了。 李大师是英明的指引者么?他是自己的老师,教导了自己四年,当然可以指引自己,走上升官发财的光明大道。 可是他是个老派的人,一定不会和瑞师兄、郭师兄有同样的想法的。 听郭师兄的意思,他是要替天地会去新军当卧底,掌握军队后造反。其实瑞元也对自己表露过这个意思,自己也不反对。 如果自己接了可可来后,去官府当差,上级是腐败的朝廷官员,自己造反响应瑞师兄是没有心理障碍的。可是李老师对自己一片诚心,自己能做出将来造他反的事情么? 郭师兄外号郭鬼子,他能做出这种事,兰迪可做不到。难道自己将来要跟着张宇庭和老师跟瑞师兄、郭师兄作对? 想到这里,兰迪终于想明白了,一下子站起来,去找李大师了。 “老师,我已经答应了邵山去里海探索光明神殿遗迹,而且你知道,玉姑师姐和瑞元师兄于我有恩……” “唉,你这个傻小子,我明白了。要不是我教了你四年,知道你的心性,真想揍你一顿,把你打开窍。 去吧去吧,要是你以后在江湖上混得不好,还可以去找我。管代的位置没有了,给我当个亲兵队长还是可以的。” “老师对我真是太好了,无论如何,以后我一定会去看望老师的。” 推却了突然而至的四品管代诱惑,兰迪没有丝毫的后悔,反而一身轻松,出了剑丘学院。 回头看了看高大的剑丘,自己以后就要离开学院,走向社会了,就算兰迪这个性格豪迈的糙老爷们儿,也有一丝留恋。 自己走出校园,面对的可是个乱世。不过,剑士会怕乱世?兰迪摸了摸背后的大剑,我只要护住我的家人,乱世,正是我大显身手的时候。 四年了,娘啊,小弟,我要回去看你们了。江湖、魔兽,我背着大剑来了。可可,你要等着我,我会去接你的。 北风把兰迪的披风吹得在雪花中飞舞,整了整行装,兰迪大踏步地走了出去。 第二十九章 一掷千金 剑丘学院的对门是一排为学院教师学生服务的店铺,别看招牌和门脸都不起眼,里面可是不乏高手。 学院的弟子除了极少数兰迪这样的,基本都是非富即贵,消费能力是很高的。 “李大锤”铁匠铺里,大师级铁匠李大锤正把三个魔狼晶核仔细地镶嵌到兰迪的大剑上。 这可是个精细活儿,不但铁匠手艺要过关,还得懂魔法。 “李大锤”铁匠铺开遍世界,里面的铁匠统统都叫李大锤,一个个拍着胸脯表示自己是纯正的黠嘎斯人,祖先是上古大唐工程院的第一届院士李大锤。 也没人考证这件事的真假,反正剑丘学院门口这位铁匠可是真正的大师,手里出过无数精品武器。 “成了!” 用高级魔法焊接和大师级镶嵌技术搞定魔晶镶嵌,又小心地打磨掉毛刺之后,大剑表面似乎凭空增加了一层淡淡的光华。 李大锤将大剑握在手中,用力劈出,一片冰刃随着剑风出现,打到了通红的炉火里,随即化为一缕轻雾。 “小伙子你赚了,这次镶嵌大获成功。大剑攻击速度提高百分之二十,有百分之五的机会发出冰刃助攻,你这把剑现在成了高级武器了。” 在铁匠铺给武器镶嵌魔核进行提升是基操,只不过兰迪以前没钱而已。既然手里有了金币,兰迪可一点儿也不抠门儿,魔晶也不卖了,镶嵌到大剑上增加攻击力才是正经。 原来这把中级大剑值一百五十金币,镶嵌了三个魔核后升级为高级武器,至少值五百。当然加工费也不便宜,一百金币进了李大锤的腰包。 值不值钱不重要,武器是剑士的半条命,越厉害越好。这东西对兰迪来说是刚需,是不可能卖出去的。 兰迪接过大剑,挥舞了一下,果然速度快了不少,却没有冰刃发出,直到挥了二十多次,才打出了一片冰刃。 看来兰迪的幸运值一般。为啥李大锤一次就能发出冰刃?人家除了是大师级铁匠,还是是中级剑师、中级魔法师,更重要的,为了增加锻造的成功率,身上加了无数增加幸运值的零碎儿。 什么四叶草的香囊、灌铅骰子、埃及幸运符、傻子的发饰,扫烟囱工人的手链、不死鸟的头盔、魔法的皮手套、奇迹的炸弹项链、天佑的手镯……应有尽有。 人家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这些玩意加在一起,李大锤要是跟人干仗,几乎每次都能发出致命一击。 当然,人家靠手艺可比战斗挣得多。你看这么一会儿,一百金币到手,比抢钱都快。 兰迪扛着大剑到了旁边的装备店,这里可比铁匠铺干净多了,三十多岁,温柔和气的半兽人女店主一身唐装,兰迪一进门就鞠躬欢迎。 兰迪以前从来不敢进这里,就店主这个服务态度,你不扔下俩钱儿都不好意思出门。 兰迪背着手浏览琳琅满目的商品,不管买不买,店主先把茶水端了上来。 兰迪一眼看中了速度加百分之二十的疾风靴,一看价格,一千二百金币。 半身轻甲、锁子甲、钢甲统统略过,增加魔法的帽子对兰迪毫无用处,避雷针头盔样式太丑,嗯,主要是价格也不便宜,最后兰迪还是选了一款中档的附魔皮甲。 防御力中规中矩,上面用朱砂画了防御魔法阵,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魔法伤害。 那些镶嵌了高级魔核的华贵皮甲固然性能更好,价格动辄八九百金币,还有两千多的,都是给美美那种富豪穿的,其实性价比非常低。 这款一百五十金币的中档皮甲虽然外观比较粗糙,但性能并没降低太多,算是最物有所值的了。 店主一直笑容满面,完全没有嫌弃兰迪是穷鬼的意思。兰迪付了钱,直接把皮甲穿在身上,披上原来的蓝色披风。 回头看了看增加百分之五十速度的急速披风,满怀遗憾地出了店,也听不懂店主说的“一挖一麻袋”什么的话,那个镶嵌了超级魔兽美洲豹晶核的披风价格是三千金币。 旁边的“泪痕”连锁杂货店兰迪就比较熟了,枯藤戒指就是在这里买的。 这里的物品价格档次差距非常大,既有几十个银币的枯藤戒指,也有五千金币的“泰坦之眼”,魔法药水也是在这里代买的。 据说在西方,有专门的药剂店,那边炼金术士比较多,人才汇集。连临时增加属性的白色药剂都是有卖的,偶尔还会在夜里高价买黑色药剂。 后夏本土这边就不行了,都是进口的制式蓝药红药,最贵的才是临时增加耐力的橙色药剂。 兰迪有更好的百花蜜酿,还没空喝,对高级药剂也没有需求。只是顺手买了两打中红和中蓝这种常用的玩意。原来的几瓶低红低兰也没舍得扔。 兰迪到这里来主要是奔着高级定向传送符来的,虽然贵到一百五十金币一张,都顶一套中档皮甲的价了,但是必须要买一张备着。 自己可是答应玉姑师姐有事即招即到,言出必践是兰迪的原则,涉及到原则的事情不能计较成本。 几年前来买枯藤戒指的穷鬼现在阔了,居然一出手就是一百五十金币的高级定向传送符。 埋头看书的油腻中年男店主立刻满脸笑容,拿出一张纸条,兰迪接过来看了一眼,9527颜泪痕。 “这是我们的魔法通讯码,我们提供全球连锁快递业务,为所有的冒险者解决麻烦。” 只要在制式的魔法通讯符输入通讯码,写上要求,捏碎它,就能将信息瞬间传到对方手中。 泪痕连锁店可以用最近的店铺的猎鹰,给冒险者送去及时的补给,这可是冒险者的福音。当然快递费贵得惊人,不过救命的东西你跟我谈价儿? 想起苏可可那里快递外卖的速度和价格,兰迪深刻地感受到了大夏大陆的落后。 最后兰迪花了五个金币买了五个魔法通讯符,又花了一百金币买了个魔法通讯接收器。 同学们临走的时候,都留了号码便于联系,兰迪原来没有,定好的号码是早就告诉同学的了。兰迪不大会搞这玩意,让店主帮忙将通讯器接收器绑定了号码。 这一番消费,兰迪手里的金币剩下不足三百了,凡是涉及到魔法的玩意,就没有便宜的。 好在必须的事情都已经办完了,现在兰迪也是有魔法通讯器的人了,这是进入上流社会的标志。 用十个铜元搭上了去往暨阳的马车,一天后,兰迪已经出现在了从魔市开往山城的精灵国籍的“敬业”号客轮上。 第三十章 初见亨利 “呜!呜!” 兰迪在敬业号客轮的特等舱里醒来的时候,依旧一嘴酒气。他昨晚临睡前尝试着喝了一口百花蜜酿,醒来果然神清气爽,魔力属性增长了一大块。 看了看天色,刚刚清晨而已,客轮已经过了金陵,冒着黑烟,向大江上游继续出发。 看来兰迪的身体素质比预料中要好,只是睡了一宿而已。据可可说,她的爷爷和爸爸是普通人,喝一口这玩意,可是要睡上一整天的。 兰迪之所以住特等舱,不仅仅是怕喝了仙酒睡死了不安全,也不是有了钱腐败了,而是他宠物徽章里,有一个不安定因素。 阿花在里面醒酒,说不定什么时候跑出来。要是和穷人挤在底舱的大通铺里,半夜阿花突然出现,一定会引起骚乱。 话说能拥有高级魔兽做宠物的人都是高层人士,大半都是要包下整条船的。兰迪这样的,已经是相当节俭了。 这种烧煤的客轮不需要魔法驱动,虽然加工里面发动机最精密构件时,还需要魔法刻刀的辅助,但那是一次性的投资,而且一般是由炼金术士的地精仆人们完成的,成本并不高。 因此这年月船票相当的便宜。当年来的时候,兰迪就睡的通铺,从巴陵到暨阳的船票不过五个银币而已。如今回程坐特等舱,也不过两个金币,还是花得起的。 住特等舱还有个好处,可以免费去餐厅就餐。以兰迪的食量,估计能把船票吃回一少半。 特等舱在上层,从舷窗往外看能直接看到沿途的风景,舱里面还配有留声机和唱片。 兰迪对留声机里的魔族名曲毫无感觉,摆弄明白了就不再感兴趣,肚子倒是咕噜噜地饿了。顺手背起大剑,去餐厅吃饭。 餐厅的门口装饰着复杂的花纹,还有青藤爬在门边,非常地有精灵族特色,两个身着豪华制服的天竺仆人在门口朝兰迪鞠躬。 这里的仆人相当地专业,认识所有特等舱的顾客,根本不用兰迪出示船票什么的。天竺仆人看上去彬彬有礼,如果有穷人试图混进去,那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餐厅里面窗明几净,温暖如春,几棵真树从地板直长到舱顶,食物都摆在中间的长桌上让客人自取,几个胖胖的蜥蜴人女佣头戴白帽,端着盘子走来走去,不时地补充被取走的食物。 看着她们从白纱裙后面露出的长尾巴,兰迪对精灵族表示十分的钦佩。能把这种奇怪的种族训练成合格的女佣,难度应该挺高,不知道怎么办到的。 兰迪还是头一次进这种高档的餐厅,不过他多次听美美讲过高档餐厅的规矩,并没有表现得多么土鳖。 实际上美美对精灵菜是嗤之以鼻的,精灵族再强大,简陋的食物一直是被各国贵族富商嘲笑的焦点,出现在多种场合的段子里。 美美自诩是世界时尚界的弄潮儿,在她口中,只有新罗马帝国和新法兰克的菜才是最好的。 不过兰迪一直表示怀疑,他觉得跟可可吃的夫子庙美食才是天下第一。 美美说的什么新罗马帝国披萨饼会比鸭油烧饼好吃?鹅肝、牡蛎真的能作出美味?蜗牛能吃得下去?未必比得上自己做的辣子红烧肉。 闲时听吃过那些玩意的邵山说,美美其实喜欢的是高雅讲究的进餐过程。要真讲味道,美美推崇的松茸不过是种蘑菇,卖那么贵应该是因为稀有,不一定有大煮干丝符合兰迪的口味。 兰迪现在对这方面没有发言权,不过啊,有了钱,学会奢侈的生活方式很容易,倒是富人要回归穷人的日子,可就难了。 兰迪只扫了一眼就看明白了这里吃饭的规矩,拿了盘子,看了看摆满食物的长条桌,这也不像美美说的那么困难啊。 没有传说中的仰望星空,也没有被吐槽的土豆泥,也许是早餐不提供那些玩意吧。 桌上摆满了各种蛋品、麦片粥、咸肉、火腿、香肠、黄油、果酱、面包、牛奶、果汁、咖啡等。虽然都是兰迪吃不惯的玩意,但可比剑丘食堂丰富多了。 兰迪没有那么讲究,拿了几个煮鸡蛋,一堆火腿、香肠和面包,几杯牛奶,把盘子摞得满满的,走向旁边的卡座。 卡座上的人并不多,几个西装革履的精灵坐在那里,高高的帽子放在旁边的架子上,文明棍立在旁边。似乎已经吃完了,喝着咖啡,看着江景,低声聊着天。 天竺人啊,蜥蜴人啊精灵啊,兰迪平时很少看到,仔细观察了下,似乎除了一对尖尖的耳朵和金发,和后夏人也没啥大的区别。 几个穿西装的后夏年轻人聚在一起,他们没有高帽和文明棍,黑色的手提包放在架子上,似乎是什么公司的职员。 一边吃一边兴奋地聊着精灵都城敬业市和魔市的橡胶股票又创新高,大家都发财了,一副天下我有,见多识广的样子。 大概是声音有点儿高,旁边的几位精灵绅士不停地皱眉。 两个身穿游牧服装,脑后编着碎辫的贵族子弟相对而坐,用匕首切着火腿大嚼,还不时拿起自带的酒壶灌两口。 这一看就是低级贵族。故意打扮成游牧民族的样子,是为了显示他们贵族的身份,好让人高看一眼。 事实上,后夏真正的贵族都是穿唐装的,皇室甚至穿一种叫中山装的服饰,名字来历不详,据说是上古时期光明神使的打扮。 大贵族们一直自诩大夏正朔,生怕被人说成是胡虏,打扮上比老百姓更追求大夏的上古传统。反倒是后夏的老百姓,因为生活拮据,穿啥的都有。 这里是不可能出现后夏大贵族的,他们要出行,一定是有自己专用的船只, 兰迪这个异类和这里的三伙人都没有共同语言,找了个空的卡座自己坐了下来,把大剑立在旁边,准备专心对付早餐。 “管代大人,我能坐在这里吗?” 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和兰迪的声音有点儿像。兰迪回头一看,一个黑发男子端着盘子走了过来。 男子看上去二十多岁,比兰迪大几岁的样子,虽然是一头黑发,但高鼻深目,穿着西装打着领结,唇上留着八字胡,修剪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藩国来的。 兰迪嘴里正嚼着火腿,用手比划了一下,“随便,我不是什么管代,只是回家的旅客而已。” 来人晃着身子,一屁股坐在兰迪的对面,把盘子放在桌上,却不忙吃,带着玩世不恭的眼神看着兰迪,“就凭这把高级双手剑,你不是管代,只能是更高级的贵族。 你瞒不了我,我的先祖可是正宗的大夏人。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亨利.诺曼.白,乃是大唐全球帝国第一位宰相白斯文的后人。” 第三十一章 带上我吧(为书友“表请回尘”加 兰迪抬头看了看这位自来熟。托光明神使助大唐一统天下的福,全球都通行汉语普通话。不过你汉语说得再好,也不能乱认祖宗啊。 欺负我没念过书,没读过上古历史是吧?但我听过评书啊,你虎我可不成。 “我叫兰迪,刚从剑丘学院毕业,正准备回家。据我所知,白宰相只有一个女儿白若溪。 白若溪和骆宾王骆公子两人琴诗双绝,伊赛克湖畔相逢,一见钟情的故事可是家喻户晓。哪里会有姓白的后代?听你的名字构成,应该是新法兰克人才对。”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白若溪先祖给骆公子生了四个儿子,长子就姓白,继承白氏家业,传下了我们白氏一门,后来大唐大诗人白居易都是我的先祖。” 好家伙,连白居易都出来了,反正这都两千多年过去,也没人能考证对质,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 看兰迪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亨利也不再辩解,“我这次来故乡,就是想去龟兹祭祀先祖。我准备从江夏下船,沿汉水到均州,一路还有很远。” “那你可得小心了,西边可正在打仗。浩罕汗国的阿古柏趁朝廷软弱,兵力空虚,入侵西陲,甘陕总督左朴存正率兵剿灭阿古柏建立的伪洪福汗国。 那里现在战火纷飞,可不是游客去的地方,就是我去都得小心,躲着大部队。” 亨利漫不经心地喝了口牛奶,“这我早就知道,阿古柏那帮野蛮人是打不过左朴存的。 不过阿古柏身后有精灵联邦和兽人王国的暗中支持,我作为精灵联邦的臣民,怎么会不清楚这个事情。” 啊?兰迪仔细看了看亨利的耳朵,这家伙是说谎成性了么?“你不是新法兰克人?我怎么也看不出你是精灵啊。” “你看什么看?精灵族不过四百万人口,统治的精灵联邦可有五千万人。” 亨利指了指门口的天竺仆人,“他们就是精灵联邦的,长了尖耳朵么? 我祖父那辈就从新法兰克移民到了黑暗大陆的枫叶国,我现在当然是精灵联邦的,不过我个人对精灵族对宗主国下手是持反对态度的……卧槽,光明神保佑!” 亨利突然来了句非常标准的后夏土话,兰迪有点儿相信他真的是白宰相的后人了,可是你这么害怕干什么? 随即兰迪就知道答案了,他自己被挤到了靠窗的一边,阿花大喇喇地坐到了自己刚才的位置。 这位大师兄终于醒酒了,晃着大虎脑袋左右看了看,低头嗅了嗅桌上的火腿和香肠,露出鄙夷的神色,表示不感兴趣。 看来在吃方面,阿花和美美有共同语言啊,兰迪赶紧安慰亨利,“这是我的宠物,不咬人的。” 老虎的出现把蜥蜴人女仆吓得尖叫狂奔,随即就招来了天竺仆人。 天竺仆人可是见过大场面的,见阿花老老实实地蹲坐在兰迪身边,立刻对兰迪尊敬了不少,弯腰给兰迪行礼的时候,几乎达到了半兽人的标准,眼神里全是讨好。 “阁下,虽然餐厅禁止普通的宠物进入,但像阁下这样尊贵的客人自然是例外的。不过限于规定,宠物是不能免费食用这里的食物的。” “放心,阿花吃东西可挑拣得很,是看不上这里的东西的。” 兰迪一伸手,一盘酱汁肉出现在了手里,还冒着热气,这是在大湖的游船上连盘子一起打包的。 次元空间里时间是停顿的,是保存食物的好地方,完全不会腐败损坏。因此炼金术士们虽然已经从挖掘出的上古科技里掌握了冰箱的制作技术,却没有进行生产制造。 上古没有灵气,自然也没有次元存储法器,冰箱当然是需要的。现在但凡有点钱的贵族富商都有次元储物装置,普通老百姓又用不起冰箱。 因此灵气复苏后,炼金术士们对上古科技是有选择地复刻的。 阿花傲慢地用爪子指指餐巾,兰迪狗腿地给阿花戴上。老虎的脖子很粗,戴餐巾的样子很滑稽,但阿花大爷要的就是个范儿,很优雅地开始用大舌头舔起了酱汁肉。 见这位贵族自带的宠物粮居然是这么精致的食物,自己显然是吃不起的,天竺仆人羡慕地摇摇头。 这头老虎居然知道吃饭戴餐巾,比那两个朝廷贵族都文明,天竺仆人悄悄地退了下去,带了点儿遗憾的神色。 亨利早就恢复了正常,坐在阿花的对面凛然不惧,把香肠夹在面包片里吃了一口,笑眯眯地看向兰迪,“看来你真是刚毕业的学生。 一般的贵族会赏仆人几个金币,他会把你的宠物领过去好好照顾,洗澡刷毛,还能专门给它烤肉吃,不过看样子这头老虎未必爱**灵族的烤肉。” 想得美,这两个金币的船票还是咬牙买的呢,兰迪摇摇头。 这头老虎一出现,连那几个精灵绅士都露出尊敬的神色,站起来向这边鞠躬。几个职员高谈阔论的声音小了不少,两个低级贵族干脆走了过来,右手抚胸,向兰迪行了个标准的游牧民族礼。 “请问您是大都哪个王府的贝勒?怎么没有护卫跟随?” 这是误会了啊,兰迪站起来躬身还礼,“我不是什么贝勒,我叫兰迪,是剑丘的毕业生,这头宠物是曾山长送我的。” “原来是曾侯爷的高足,失敬失敬。我们是左总督的部下,在新军当差,以后可能要多蒙兰大人照顾。 我叫马格特.孟根宝力高,汉名马银泉,您叫我孟根就行。他叫吴图布信,以后兰大人见到左总督,一定要多多为我们两兄弟美言。” 曾子成和左朴存并称“曾左”,曾子成的名气还要更大一些。要不兰迪的母亲为啥散尽家财也要送兰迪去剑丘呢,这有了名师做靠山,走到哪里,都被人高看一眼。 两个新军的低级军官回去了,亨利吃了几口就饱了,看兰迪从储物空间又拿出一盘酱汁肉,又瞥了一眼放在旁边的高级双手剑,眼珠转了转。 “你刚才说你也要去西域?” “我接受了一个师兄的委托,要去里海的光明神殿遗迹走一趟,不过那得是我回家探亲以后的事。” “带上我吧。” 第三十二章 三毛 兰迪又上下打量了一下亨利,“你也要委托我顺路当你的保镖么?我是准备建立我自己的冒险队伍,不过可是要收费的。” “不不不,我可以加入你的冒险队伍,我是一位祖传的合格的光明祭司,绝对有资格的。” 看兰迪一副嘲讽的眼光,亨利挺了挺胸脯,一伸手,手里出现了一把手术刀,“对不起,我拿错了。” 再一伸手,手里终于出现了一柄绿色的法杖。“看到没有,这可是龙血树制成的法杖。” 亨利把法杖收了起来,朝天空拱拱手,“我的先祖白斯文出身龟兹王族,可是龟兹的祆教大萨宝,后来当了光明左使,圣火堂长老,大唐全球帝国宰相。 我白家世代都是祆教的重要人物,要不是大灾变,我能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光明祭司?” 那根龙血树法杖兰迪认识,是光明祭司的高级法器。这就是师出名门的好处了,剑丘这届毕业的光明祭司有二十多个,这种高级法杖有好几根。兰迪自己穷,好东西可是见过的。 不过,兰迪有幸跟邵山一个宿舍,平时见的都是邵山的火焰勋章神器。想起试炼战斗时候,玉姑师姐加了疾风之狼后,宛若剑仙的身手,不由摇头叹息。 兰迪叹息的是,自己将来组建冒险队伍,规格要大大下降。 像瑞元领导的试炼小队那样,又有会玄武阵的阵法师,又有拥有神器的光明祭祀,还有拿着圣器法杖的法师,玉姑师姐这样的中级侠客,这种豪华阵容是再也看不见了。 能有亨利这样拥有高级法杖的光明祭祀相助,就已经不错了,兰迪心里已经准备答应亨利加入的请求了。 然而看兰迪摇头叹息,亨利误会了,以为兰迪这个名门弟子看不上自己这个普通祭司,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 “兰队长,我是白氏子弟的事情可不是吹牛,我有祖传的神器的。” 亨利把身形往阿花那里靠了靠,挡住了餐厅众人的视线,左手放在靠里的座椅上,一张手,这回没有拿错,一根黑色令牌出现在手里。 兰迪的眼睛立刻直了,这玩意他恰好认识,邵山刚得了一枚,“圣……” “嘘!” 亨利赶紧将圣火令收了起来,左右看看没人发现,长出了一口气,声音压到极低。 “当年先祖入圣火堂后,把圣火令都交给了光明右使陆危楼。我这枚,是先祖的子孙在祆教担当重要职务,从陆右使那里获得的。 你既然认识,应该知道我这个白氏后人不是冒牌的了吧?” “这玩意可是能召唤英灵,你还用我保护你干什么?” “唉,你是没用过不知道,这召唤英灵的法术不是很靠谱,每次召唤的英灵职业是随机的。要是被一群野蛮人包围,我召唤出个祭司来,我们两个近战弱鸡不是给人送菜?” “那上面不是有乾坤大挪移的功法么?你就没学会?” “我这个是第二枚,上面刻的是第三重功法,没有第一枚上的前两重做底子是学不会的。” “嘿嘿,我知道第一枚在哪里,你就跟着我走吧。” 啊?没想到跟着兰迪还有这种好处,“行了老大,我就是你忠实的小弟了,你一定要帮我找到第一枚啊。 我倒不想找齐六枚圣火令,咱们交换上面刻的功法,我就是近战祭司,走到哪儿都不怕了。” 两个人鬼鬼祟祟地小声唠了这么两句,兰迪就收了一个忠心的小弟,虽然亨利比自己年纪大,管自己叫老大不是? 邵山是要到新法兰克去的。如果自己去里海神殿的事情顺利,肯定要去一趟新法兰克找邵山交货完成委托,这两个圣火令的持有者不就见面了么? 兰迪又吃了好一会儿,阿花也吃了六盘酱汁肉,这点儿肉远远不够阿花吃的,不过阿花两天前吃了一只烤黄羊,现在还没饿,只是馋了而已。 兰迪背起大剑,走出了餐厅,身后跟着新收的小弟亨利,阿花溜达着跟在身旁。 见到领着高级魔兽散步消食的兰迪,甲板上有一个是一个地给兰迪鞠躬行礼,兰迪只是微笑点头,回礼是回不过来的。亨利跟在后面,与有荣焉,走得昂首阔步。 前面忽然发生了骚乱,一个秃头少年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疯狂地奔跑,后面两个天竺人拿者棍子紧追。甲板上能有多大地方?然而少年身法灵便,左拐右拐,天竺人总是捉不到他。 餐厅看门的两个天竺侍者加入了围堵,这下少年跑不了了。 少年看了看船栏杆,想要跳江,却没敢。回头看到兰迪,这显然是个大人物,上来抱住兰迪的大腿,“老爷,救救我,我会被打死的。” 少年衣衫褴褛,个子矮小,头特别大,仔细看上面还是有几根头发的,显然是生活贫苦,营养不良所致。 兰迪自己就是穷人,之所以长这么壮硕,是父亲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打魔兽补贴生活,小时候才能有肉吃。 后来父亲终于还是死在了魔兽嘴下。看到这个少年的样子,过得还不如小时候的自己,不由起了恻隐之心。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没钱的穷人,逃票蹭船的。 这种事常有,兰迪把少年拉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没事的,他们最多把你吊起来打两下,把身上的钱全收走,到了下一个港口就把你推上岸了事,不至于出人命的。” 少年晃了两下,“老爷你有所不知,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们不会放过我的。我都两天没吃饭了,轻轻打也禁不起的。” 兰迪叹了口气,看这个孩子的脸色不像说谎,还是帮帮他吧。穷人是救不过来的,按美美的说法,穷人都是自己不努力工作造成的。 不过兰迪认为自己家的人都很努力,依旧穷,这就想不明白了。邵山想要找到让天下人都能过得好的办法,但愿他能找到。 苏可可那里就没有穷人,也不知道怎么办到的,去接可可的时候,可得想着问问。 反正后夏的穷人太多,自己虽然现在有点儿钱了,也管不过来。不过谁让自己碰上这个可怜的孩子了呢?救一个算一个吧。 兰迪看向追来的天竺侍者,“这孩子欠了多少船费?” “从魔市到这儿算,得四个银币。” 兰迪摸出四个银币,“船钱给你,不要打他了,下个港口把他赶下去就是了。” “大人你不要被这个小瘪三骗了,我在魔市警局见过他,是个偷东西的贼。” 说话的是刚从餐厅出来的一个魔市来的职员,看见少年,下意识地紧紧抱住了自己的皮包。 “不是的大人,偷东西的是和我在一起的吴四宝,我是被冤枉的。我要是愿意偷东西,会饿到现在?” 看他刚才逃脱天竺侍者追赶时灵便的身手,要是在下面的大通铺偷点儿铜元或者食物什么的,应该不难,兰迪倒是对他的话信了几分。 “算了,救人救到底,跟我到舱里来,吃点儿东西吧。” “老爷你太好了,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少年狗腿地左右看了看,没看到有什么东西要帮忙拎的,跟在兰迪的身后,打蛇随棍上,“老爷你收了我做跟班吧,我什么都能做的,对了,我叫三毛。” 第三十三章 见习盗贼 兰迪的特等舱里,三毛端着一盘酱汁肉吃得满手满嘴都是油。 卧在旁边的阿花往远处让了让,回过头去,表示我不认识旁边这个人。 这一副没吃过饭的样子,太没牌面儿了。 三毛是真的两天没吃饭了,而且长这么大,也没吃过酱汁肉。一盘肉风卷残云般就吃光了,兰迪却不再给他。 “这就差不多了,吃撑了对胃不好,等中午我领你去餐厅再慢慢吃。而且这东西是阿花的口粮,我都不敢跟它抢。” “老爷,我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有段时间,没有米,饿得不行,我只能天天自己去湖里捞大闸蟹吃。” 接过亨利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手,三毛热切地望着兰迪,“老爷,您这么大的人物,连跟班拎包的都没有。 这个鬼佬随从一看就不是会伺候人的,收了我当跟班吧。我不要钱,只要吃饭管饱就行。” 亨利火儿了,感情白给你递纸巾了是吧?“谁是鬼佬?我是正经的大夏后代,我姓白,知道吗?我先跟的兰迪老大,信不信我一句话,老大就不要你?” “三毛啊,我不是老爷,也是穷人,亨利也不是我的随从,是我的战友。我自己正要组建队伍,靠冒险跟人拼命赚钱,是雇不起跟班的。” 三毛摸了摸墙上的高级皮革装饰,又撸了下阿花,阿花嫌弃地转过头去。 “我才不信坐特等舱养老虎的老爷没有钱,我烂命一条,就怕挨饿,让我跟着你干吧。” “我很快要到西域的战场去冒险的,你一个小孩子跟着很危险。不要在外面流浪了,还是回家去。你家在哪里?我可以给你点儿路费。” “我从小就没有家,记事起就跟着一群孩子在魔市街头流浪,一直没吃过饱饭。我刚刚得罪了青帮,才从魔市跑出来,是万万不敢回去的。 老大你要去冒险,我能帮上忙的。我会侦查,跑得快,会开锁,懂机关,还会使匕首和弩箭,是个合格的见习盗贼,我的本事冒险很有用的。” “谎话说露底了吧?还说你没偷过东西,那你学开锁干什么?你有这样的本事还要饭?老大,这小子不老实,不能要。” 兰迪朝亨利摆摆手,倒是感了兴趣,“盗贼不是小偷,这是这边对掌握机关师和斥候本事的高手的称呼。剑丘也有这门专业的,毕业生到了军队,马上就能当斥候排长。 你既然没有钱,从哪儿学的这种本事?要知道见习盗贼可是要考核的,不是自己吹的。你要真是见习盗贼,会找不到工作?” 三毛站起来,推了舱门出去,“老大你从里面把门锁上。” 看三毛不到五秒就打开了锁好的舱门走了进来,手里的一根铁丝一晃,不知道藏到了哪里,兰迪若有所思。 三毛赶紧解释,“我的本事是青帮的杜镛老大教的。 我和吴四宝在魔市的街头要饭,给人推车,擦鞋,什么都干,有一天青帮大姐头林桂生把我们这些闲散人员都招了去,我俩很幸运地通过了测试,说是有成为盗贼的资质。 大姐头让我和吴四宝白天跟着杜老大学艺,晚上在杜老大开的烟馆里打杂,一学就是两年。 这两年总算是有了口饭吃,虽然也是不管饱。大姐头说了,要想吃饱饭,得自己靠手艺赚,因此我学得特别刻苦。 本来我学成了后,是准备派出去跟着帮里的团队探险,寻找财宝的。不过杜老大说了,要交投名状才能放心放我们出去。 投名状就是去有钱人家里偷东西,身上有了案底,才不会叛帮。我虽然是乞丐出身,可是有良心的。跟着吴四宝到了现场,良心发现,说什么也不愿意下手。 吴四宝的本事不如我,被人抓住了,把我也招了出去。等我从局子里一出来,就被帮里抓了回去,狠狠打了一顿,关在屋子里不给饭吃。 恰好天地会的陈英士来帮里拜码头,说是要以个人身份加入青帮,大佬们都去迎接,我趁机撬开门锁跑了出来。 魔市是不敢呆了,我借给人拎东西混上了船。金陵离得太近也不行,我原来就是打算跑得远一点儿后,找一个冒险队伍加入进去。老大你是这样的好人,跟着你干不是正好?” 这小子有良心,宁可饿死也不当贼,非常对兰迪的脾气。 而且兰迪可是知道,这门手艺,剑丘的同学可是要学四年。三毛两年就出师,成为见习盗贼,根骨好是次要的,那是为了避免饿肚子学得玩儿命。 穷人的孩子面临饿死的危机,学习动力要比有钱人大得多。兰迪自己就是因此两次在双手剑比赛中夺冠的,非常地感同身受,对三毛立刻好感大增。 “那好……” 亨利一下子拦住了兰迪,围着三毛转了一圈,“嘿嘿,老大,你可不能听他的一面之词。万一他趁咱们睡着了偷了东西逃跑,咱们可没地方找他去。” 三毛急了,“怎么可能呢?这么好的老大上哪儿找去?” 兰迪摇摇手,“等我组建队伍,是要到官府下属的佣兵行会去正式注册的,也便于接受委托。 到时候咱们有了佣兵令牌,我作为队长,就能知道每个队员的位置了,我看这小伙子不会有问题。” “这个老大你说了算,现在没有佣兵令牌的时候,我可不放心。不过老大,我有办法暂时把这小子帮你看住。” 亨利看向三毛,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一伸手,手里出现了一把手术刀。 三毛看亨利拿出了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大恐,这是要卸自己的什么零件?一转身逃到了阿花的身后。 然而不是那么回事,亨利哭笑不得地把刀收了回去,换成了龙血法杖,念动咒语,一发魔法印记打到了三毛的身上。 “我是个专业的外科医生,光明祭司不过是家传的副业,所以…...” 亨利收回了法杖,朝兰迪耸耸肩膀,摊开双手,解释了自己连续两次失误的原因。 第三十四章 潇湘子弟满天山 魔法印记从法杖飞出,掠过阿花身上的时候,阿花动都没动。眼睛斜楞着鄙视了下亨利。 剑丘试炼之地的魔狼首领,区区一个中级魔兽,都能驱除美美的魔法印记,阿花作为高级魔兽,根本看不上这种小伎俩。 亨利可是正牌的光明祭祀,和法师一样,都会打魔法印记。中级魔兽不怕这玩意,三毛一个区区见习盗贼,当然是没法抹掉的。 “成了,这下你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追到你。你要是有本事把这个印记搞掉,那我认栽。” 只要不是要把自己大卸八块就好办,三毛也没想着偷东西叛逃,对自己身上被打了个魔法印记毫不在意。 “老大,你这里的投名状可是太高级了,青帮那里哪有亨利大叔这么高级的光明祭祀?” 三毛虽然不是坏人,但在魔市孤身混了十几年,油嘴滑舌讨人喜欢的本事倒是学了个全,两句话就把亨利也哄得十分高兴。 亨利假装生气,“我很老么?必须叫大哥。而且亨利是我的名字,不是姓。” “白大哥好。” “这就对了。” “三毛啊,你姓啥啊。”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的养父姓张,早就不在了。张三这个名字还不如三毛好听呢,要不老大你给我起个名字吧。” 兰迪摇摇头,“我和我弟弟的名字还是村里的徐夫子给起的呢。 我文化不高,可起不出好听的名字。我同宿舍的师兄很有学问,等见了他让他帮帮忙,现在还是先叫三毛吧。” “那我得先谢谢老大的师兄了,就等着他给我起个响亮的名字了,这事儿我可得一直记着。” 看三毛一副真心欢喜的样子,兰迪心头有点儿酸,“亨利啊,你看后夏这里,三毛这样的穷人千千万万,吃不上饭,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你老家可是新法兰克,我师兄都准备去那里游学,想找到让老百姓都摆脱贫困的办法。你老家那里,是不是情况好得多啊?” “没有的事,天下哪里都有穷人。” “那精灵国呢?他们统治世界,你都是他们的臣民,想必精灵们的生活都很幸福了吧?我在餐厅看到精灵绅士们都又有钱又彬彬有礼,很是羡慕呢。” “嘿嘿,能到这里被你看到的当然都是有钱人。精灵国的穷人小孩子十岁就进工厂做工,整天见不到太阳,十七岁就去见光明神的有的是,都是为那帮绅士们做工累死的。” “啊?精灵们对自己的族人都这么狠?那精灵联邦统治世界,好像也不是什么好事啊。” 三个人随意谈了几句,亨利就回自己的船舱去了。三毛则在兰迪的舱里打了个地铺。 他这两天在船上东躲xz,又饿肚子,一直没有休息好。刚刚吃了点儿东西,困劲儿上来了。 终于到了安全的地方,有了老大罩着,立刻没心没肺地搂着阿花,很快就睡着了。 两天后,敬业号客轮到了江夏,亨利并没有按计划下船,而是补交了到巴陵的船票。 这两天三毛不停地讨好他,他连三毛剩余路程的船票也给交了。 这年头儿一位专业的外科医生可是非常赚钱的,比当光明祭祀要强得多,兰迪觉得,亨利可能比自己这个队长要有钱得多。 当船到巴陵,终于到了该下船的时候。兰迪领着两人一虎刚走下舷梯,就看见一队队身穿灰色军服,头戴大盖帽,身背水连珠的新军,背着行李,正排队上船。 “兰大人,兰大人!” 兰迪一回头,看到两个低级贵族也从身后跟了下来。两人换上了新军的军装,腰挎指挥刀,武装带上别着二十响魔族产毛瑟镜面盒子炮,显然是队长、排长之流。 两人没带行李空着手,显然也有储物装备,孟根一并脚给兰迪敬了个礼,“我们要跟着队伍去西北前线打阿古柏了。兰大人既然也要去西北,没准能再见。 百年修得同船渡,兰大人见了左总督,别忘了提起我们,我们兄弟都是敢战的。” 这两位显然是官迷,在餐厅里偷听到了兰迪和亨利的对话。看兰迪的老师和左总督有旧,能巴结就巴结。 兰迪冲两位一抱拳,“两位兄台身为贵族,能上前线为国征战,兰某十分钦佩,能帮一定会帮的。” 看两个低级贵族意气昂扬地转身而去,兰迪一声轻叹,“潇湘子弟满天山,都是为国效力的英雄啊。我要不是自己有必须办的事情,也一定会参军去西北保家卫国的。” 亨利点点头,“新军的装备精良,士气高昂,西北的战争一定能赢的。朝廷的贵族要是都像这两位,何至于到现在这个地步? 可惜左总督这样的官员太少了,左大人年纪也大了。听说左总督抬棺出战,誓要为朝廷保住西北。 我们白家的老家龟兹就在那里,老家要是归了阿古柏,我还怎么好意思称大夏人?” 显然亨利对自己正宗大夏人的身份很是看重。朝廷的事情,兰迪是不懂的,不管瑞元、玉姑他们怎么反对朝廷的统治,兰迪都觉得,朝廷这次西北作战,自己是一定要支持的。 “咱们这个小队是没法跟正规军作战的,不过到了西北,要是碰到阿古柏蛮人的小股部队,咱们不妨为朝廷效点儿力。” 谈论着三人找到了去潭州的船,这就是古旧的木船轮渡了,船票更便宜,也没有特等舱。不过这已经没多远了,一白天就到。 兰迪三人在船上还是享受了特等舱的待遇,因为大家都离老虎远远的。 往来的商贩穷人指指点点,这位有钱人不包船,跟我们这些穷人挤轮渡,真是奇葩,谁见过带高级魔兽的老爷坐这种船的? 兰迪毫不在意。船到湘江,耳边全是亲切的乡音。兰迪已经听了四年的吴侬软语,听到家乡的土话十分感慨。 如今自己虽然没当官,也算衣锦还乡了吧?自己还有二百多金币,应该能让娘和弟弟过上好日子了。 好朋友石永的书念得不知道怎么样了,他会参加科考么?徐夫子是隐居乡里的大才,一直看好他的。 李二斤那个大个子家里有钱,他不爱读书也没关系,不知道是不是还整天摆弄脚踏机床做奇怪的玩意,好朋友们都四年没见了啊。 南风微微吹来,兰迪一手扶着栏杆,一手撸着阿花的顶瓜皮,望着宽阔的江面,两岸平整的原野,哼起了家乡的小调,“石兰溪,转过了几道弯?几十里水路到湘江……” 第三十五章 奇怪的委托 潭州城,佣兵工会。 兰迪身后跟着两个跟班和一头老虎一走进来,工会的办事人员就热情地迎了上来。 “这位大侠,是要成立镖局么?您是哪位朝廷大佬支持的?我们一定给您最优惠的服务。” 佣兵工会里非常热闹。大厅宽敞明亮,不过味道欠佳,背着各种武器的彪形大汉到处都是,仰头看着黑板上的雇佣需求。各色的商人在大厅里和佣兵们砍着价,大部分都能很快成交。 这个世界野外魔兽横行,治安又非常不好,拥兵这一行业非常发达,是各级官府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 当初朝廷初立,曾想过收缴民间的武器,最激进的想法是好几家才能共同拥有一把菜刀。 然而由于这个世界的现状需求,这个规定遭到强烈的抵制,最后不了了之,官府也只能加强军队的制式武器的规格来保证统治而已。 不过兰迪来的角落是申请成立拥兵组织的地方,这就没几个人了,不是经常有队伍成立的。办事员出于对自己收入的渴望,极力怂恿兰迪搞把大的。 兰迪摆摆手,“我只是要申请成立一个冒险小队而已,没那么多钱开镖局。” “大侠您可太会说笑话了,养高级魔兽的人会没钱没背景?一个冒险小队才五个成员,能干多大买卖? 三级镖局可以有五十个人。就您这经济实力和武力依仗,最少得开个五百人的二级镖局。只要有了业绩,升级到五千人的行走天下的一级镖局我给您打八折。” 兰迪也不愿意跟办事员解释自己只是想冒险搞大钱,不想进入保镖行业。只是说话的声音更坚决了,“我要成立一个冒险小队。” 办事员的热情一下子没了,扔了一摞子材料让兰迪填,“五十金币。” 五十金币其实也是笔巨款,但冒险队令牌也是有成本的。剩下的上上下下一分,落到办事员手里的就没多少了。 办事员嘴里咕哝着,“这不定是哪家亲王贝勒的孩子要玩票,直接在大都注册就得了呗,跑这么远。” 兰迪一路上已经被误会好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坐下来,拿起柜台上的毛笔,认真地填写。 兰迪虽然学问不高,但天生地写字好,铁画银钩,力透纸背,写出的毛笔字大气纵横,大多数练了好多年字的秀才也没他的笔力。 佣兵工会当然有玉简,但这份资料是要存档的,必须由队长本人亲自填写。 这是兰迪留下的为数不多的亲笔书法,现在懒洋洋十分不满的办事员并不知道,他的后代会因为发现这份兼有文物和书法价值的资料发财。 兰迪交了五十金币,办事员又验看了兰迪的身份证明,扔出一个令牌给他,兰迪的冒险小队就算成立了。 拥兵令牌是一件低级法器,兰迪运用了灵魂绑定,“滴”的一声,兰迪的灵魂频率被瞬间同步到了拥兵公会的类似服务器的圣级法器里。 以后兰迪手里的令牌到了哪里,拥兵公会都能查到,兰迪每年是要向公会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的。万一兰迪阵亡,公会留存的本命法力印记就会消失,这个小队的资格就被注销了。 亨利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切,然后第一个在令牌上按下了大拇指,三毛随后,令牌上的小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三个亮点,现在是聚在一起的。 阿花很想在上面按指纹,然而想到它还得升两级才能化人形,十分不满,咆哮了一声。我明明比这两个弱鸡更强,却没有成为队员的资格,强烈反对对魔兽的种族歧视! 兰迪对阿花的心思门儿清,他也想阿花早点晋级圣级。阿花可是自己团队的最高端武力,是他敢去西北冒险的底气之一。 阿花要是化成人形,肯定是一个比自己还壮的彪形大汉。人说虎胆龙威,阿花肯定是胆气最壮的……咦? 这位拥有一颗真正虎胆的大师兄正一副恼怒的样子,突然“嗖”地一下不见了,兰迪转了一圈没找到,反观内视,大师兄正躲在宠物空间里瑟瑟发抖。 大师兄这是怎么了?还没等兰迪想明白,身后传来一声哈哈大笑,“终于又有了新佣兵队伍了么?我有笔大买卖,要不要接?” 一回头,一个光头出现在面前。身材高大,比兰迪还高半个头,相貌……那个清奇,淡金色的瞳孔,太阳穴隆起,浑身肌肉累累,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武林高手。 兰迪看不出这位大汉的级别来,肯定比自己这个剑师要高,这样的高手来找自己当保镖?确定不是同行? “小兄弟,你算赶上了,我有一批货要运,正在到处找护卫,我看你武艺高超,人品忠厚,就你了。二百金币,预付一百,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赶紧接了吧。” 兰迪可不是傻子,初次见面,怎么就能看出自己人品忠厚了?他之前可了解过行情,普通佣兵队伍的话,近距离护卫一两个金币,远的二十个金币就算多的了。 兰迪并不是真的要当保镖,他是想去探险。有了佣兵令牌,可以基本保证属下的忠诚,顺路的话接个保镖的活儿,还能维持个日常花销而已。 “大哥,你要找佣兵不是应该在黑板上挂需求么?你这价儿可以雇二级镖局了,我一个小队现在才三个人,你确信信得过我?” 兰迪是想去黑板那边看看,有没有顺道去长安的,这边给的钱再多,不顺路也不去。要纯为了挣钱,去李大师那里当管代多好?何必当雇佣兵刀头舔血? “我挂了,这帮人都嫌道远不去,你这边还没生意,走个远道应该没事吧?” “多远啊?” 大汉摸了摸光头,支吾起来,“这个……九千里地左右吧。” “九千里?你是要出海么?不去。” “不是,是去西域,伊赛克湖边的寻龙村。” 西域?伊赛克湖?怪不得这位大哥的委托没人敢接呢。那边儿伪洪福汗国和左总督的大军打得昏天黑地,谁敢去战场上找死?钱给得再多也得有命花不是? 不过自己要去里海的话,倒是正好顺路。 “大哥,我呢先要回家一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发。要是来得及的话,还是可以接你这个活儿的。” 大汉已经被拒绝好多次了,听兰迪说先要回家,露出失望的神色,“果然还是不行么?……什么?你答应了?成交!” 第三十六章 故乡 大汉一挥手,一袋子金币出现在手里,直接塞给了兰迪。 “预付的钱给你,我五天后才出发,要是你有事,可以再等你几天。” 这个雇主居然这么好说话,兰迪深感莫名其妙,“大哥,你这么有钱,多买几个储物空间,还用得着雇保镖运货?” 光头大汉长叹一声,拍了拍腰带,展示了下手镯、玉佩、指环,“能带的我都带了,不够啊,差远了。 我们那边并不缺钱,对中原的物品需求还很多,可是距离太过遥远。十年才出来采购这么一次,那些可恶的长老一个个的贼挑拣,什么都要,我能怎么办? 我就算功夫再好,一个人能照顾得过来这么多货物?你放心,要是真有高手打劫,我亲自对付。你们帮我看好货物,对付对付喽啰就行。 对了,我叫龙五,五天后咱们在这门口集合。” “那个龙五大哥,我们要去龟兹办点事……” “没事,那也绕不了多少路。我来的时候走的庭州,那边可打得热乎呢,咱们在高昌就转向龟兹,正好可以避开北疆的大规模决战。” 龙五爽快地付了定金,转身而去,他还有很多货物要在附近采购。雇主倒是不必担心兰迪携定金潜逃,这个是有佣兵协会担保的。 办事员看兰迪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死人。龙五在这都转悠两天了,一直没人肯接他的委托,今天终于碰上了一个傻子。你老虎都养得起,真非得这么为了挣钱不要命? 兰迪哼着小曲走出了佣兵协会。对他来讲,西域反正要去,顺路挣二百金币,遇到高手有壮得一塌糊涂的龙五顶在前面,还有商队的车坐,美滴很。 刚刚注册冒险团队花了五十金币,转眼一百金币到手,手里的钱又超过三百金币了,这可是能买一百五十亩水田的巨款。 领着三毛逛了逛武器和装备店,给他买了件十金币的普通皮甲,五金币的手弩,三金币的匕首。作为斥候和机关师,基本上是不用他顶在前面拼命的,这个装备基本就够了。 这次委托能赚二百金币,里面最少有二十要归三毛,在兰迪这里预支一下,还是够用的。 在亨利的强烈建议下,三毛又从里到外买了一套新衣服,只花了两个金币。 普通衣服要比战斗用品便宜得多,人却一下子不一样了,看这小伙子虽然个子不高,头有点儿大,还是挺精神的。 散步在潭州的街头,亨利很是感慨,“这里很繁荣整洁啊,后夏要都是这个样子,怎么会被藩国欺负?” 这个事兰迪知道,“俞巡抚在当布政使的时候,就追随陈宝箴巡抚支持维新变法,推行新政,禁绝烟馆,开启民智,发展工商。 所以啊,咱们湘南是后夏风气最好的地方之一,一定能出很多人杰的。你看那个岛叫橘子洲,我以前经常和朋友们上去玩儿,他们都是很厉害的人。” 亨利却没看什么江上的岛屿,“哇,湘妹子都很漂亮啊。” 回头看了一眼街边很多美女招手的青楼,“潭州果然是个好地方!” 亨利看着美女依依不舍,看兰迪直往前走了,才赶紧跟了上去。 到了潭州,兰迪就相当熟悉了,七拐八拐,就找到了可以租用马匹的地方。 亨利骑马的姿势很优雅,兰迪在学院里培训过,只有三毛没骑过马,马噌地一下窜出去,他就往后一栽。不过他身手敏捷,迅速就翻了回去,像在演杂技。 兰迪的家乡石兰冲距离潭州一百里,以前来潭州城都是搭进城的马车,天不亮就出发。现在骑马,三个人都是功夫在身,又没有行李,达到斥候的速度没问题,半天就能到家。 骑出二十里,三毛就开始抱怨,“哇,我的屁股快颠成四瓣啦。” “你不要坐实在马背上,要用两脚夹住马肚子……” 亨利耐心地教着三毛骑马,兰迪的心却已经飞到了家乡。 ………… 石兰冲,兰迪家的老宅。 兰迪的父亲当年也是身强力壮,能上山打魔兽补贴家用。加上那个时候家里有五十亩水田,兰迪小时候的家境在村里还算是中上。 因此兰迪的祖屋还是修得很不错的,房前屋后有两亩地,一副小康之家的派头。 此时兰迪家来了客人,是兰迪小时候的玩伴李二斤。 二斤年纪和兰迪差不多,身材高大。不过皮肤白皙,胖乎乎的,年纪轻轻就有了肚子,显然生活条件很好。 李家是石兰冲唯一的外来户,是前几年闹倭寇的时候,从遥远的东海之滨搬过来的。 开始的时候,这个外来户受到石兰两姓的排挤。不过李家有钱,还会做人,很快就融入了当地。 李家并没有在村里大肆买地,反而出去经商,很快发了大财,在附近的湘南县城里置办了大量的地产,有“李半城”的美名。 李家的家主已经搬到了城里,倒是把唯一的儿子二斤留在了老宅,跟村里的徐夫子读书。 徐夫子也是外人,家却不在这里,是村里集体出钱请来教书的。 谁知二斤却不喜读书,整天琢磨工匠的手艺,兰迪去剑丘后,终于还是被家里叫去了县城,今天是专程来兰迪家拜访的。 “婶娘,这二十个银币是我攒下的零花钱,您一定要收下。” “我怎么能要你的钱?赶紧拿回去。” “兰迪不在家,婶娘你家里的情况这么困难,我和石永是兰迪最好的朋友,我们不帮忙谁能帮你们?等兰迪回来就好了。” “唉,那我就收下了。这几天兰霸天总来催债,婶子我确实有点撑不住了,就厚着老脸拿你小孩子的钱了。等兰迪赚了钱,一定还你。” “我和兰迪什么关系,这钱您老就放心用,要是不够,我再找爸妈要。婶子您先忙着,我找兰祚唠唠去了啊。” 兰母望向二斤高大的背影,“兰迪交了两个好朋友啊,多亏他们俩一直照应,兰迪,应该快回来了吧?” 兰祚已经十四了,身形瘦弱,正在院子里蹲着,聚精会神,二斤来了都没注意。 二斤凑过去一看,兰祚手里拿着一本书,正是自己送的“阵法基础”,地上摆着两堆石子,靠兰祚这边,赫然是个五行阵的模样。 “兰祚,这玩意自己是鼓捣不明白的,你将来还是得去专业的学院去学才行。” 兰祚并不搭言,看二斤来了,也没有起来,“二斤哥你看,书里说五行阵可破倭寇的刀阵,可我看现在好像不适用了。 现在士兵都用火枪,武器变了,若是加一个人,组成两个三才阵,进行短促突击,应该能更好。” 二斤摇摇头,“我哪懂这个?等兰迪回来当了差,有了钱,你不用当长工了,正应该先把私塾读完,研究这个有什么用?” “我就是喜欢啊。而且我自从两年前生了病,下不了地当长工,成了个废人,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砰砰砰!” 有人砸兰家大院的门。 “快开门,你个老不死的穷鬼,钱都欠了两年了,早就该还了,现在我们来收房子了,准备搬家吧!” 第三十七章 塞拉炯 兰妈要去开门应对来人,兰祚一下子站起来,顺手拎了个铁锹,走在了前面,从门缝向外望去。 “娘,你赶紧回屋去。兰霸天家来了五六个狗腿子,拿着棍棒呢,我来对付。” 兰祚年少瘦弱,可是作为家里现在唯一的男丁,无论如何也要顶上去,不能让人欺负母亲。 李二斤昂然而起,“私闯民宅,反了他们了。” 几个狗腿子正在卖力的砸门,门忽然开了,李二斤胖大的身形堵在门里,“我看你们谁敢进来。” 一个人其实堵不住大门,但二斤是富家少爷,家里有钱就威风,狗腿子们一下子都怂了。 带头的管家站了出来,“那个,李少爷,这是我们兰氏内部的事情,您还是不要插手的好。” “兰迪是我的兄弟,这是我婶子家,你们胆敢欺负我婶子么?” “这话可不对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李少爷也不能不讲理不是?” 二斤回头看向兰祚,兰祚盯住管家,“不到两年前借了十个金币给我治病,讲好了两年后我哥回来后还,现在还没到时间。” “那也差不了几天了,兰迪回来就有钱了么?当初可是借的高利贷,驴打滚的利息,四十金币你们拿得出来么?” “不对,十个金币就算九出十三回,两年也才不到二十一金币。” 二斤是商人世家,算账都不用经过大脑,“只要我在这,就不能让你们不讲理欺负人。” 管家回头嘀咕了几句,一个狗腿子飞奔而去。回过头来,“李少爷,就算二十一金币他们家一样还不起,当初可是拿房子和前后院的地抵押的。 马上要春耕了,我们可要开始种地了。” 实际上兰霸天就是看上这块地和房子了,放高利贷赚钱不是目的。 石兰冲五千亩地,兰霸天家就有两千二百亩,这块地归了他家,地就连成一片了,地主老财对拥有土地那是相当执着。 兰霸天也怕兰迪回来,万一在县里当了差,有了身份,找二斤的父母或者有钱的同学拆借,把债还上了,这地就弄不来了。 本来兰霸天也担心兰迪毕业后有出息,放高利贷谋夺土地也只是试试。不过最近儿子发达了,就是兰迪回来也不怕,立刻就开始动手了。 管家在这里跟二斤磨叽,一会儿的功夫,四个身穿新军军装的大兵身背水连珠,跑步到了门口。 兰祚本来在二斤的身后,远远看见大兵来了,眼珠转了转,转身就跑,跑到堂屋后面,很快消失不见了。 二斤听到兰祚的脚步声,还以为十四岁的孩子看到大兵害怕,也没在意。自己作为兰迪的朋友,这个时候决不能退。 四个大兵跑到门前,立正,两个枪上肩,分别向左右转,监视四周。另两个端起枪,一言不发,显然训练得甚为精锐。 一个公子哥缓步从大兵后面走了过来,身穿白色西装,留着大背头,戴着白色礼帽,背着手看向二斤。 二斤认识,这是兰霸天的儿子兰之,小时候打过架的。 致仕教书育人的曾侯爷和李省心总督在十年前联合上奏,派幼童前往黑暗大陆学习那里的炼金术士们复刻的上古科技,其中有八个转到了西点军校,兰之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兰之这是学成回国了?看样子发达了啊。 看公子来了,管家连忙退后,弯着腰狗腿地站到了公子身后。 兰之摘下礼帽,左手拿着,右手往后梳了梳大背头,“二斤啊,咱们是旧相识,我得照顾你。你可不能阻碍俞巡抚的征兵剿匪大计啊,那我也保不了你。” 兰之一到场,一顶大帽子就扣到了二斤头上。二斤冷笑,“我怎么就阻碍巡抚老爷的事了?” “左总督在西北作战,调湘军上前线,咱们潭州的防务可就空虚了,会党乱匪贝胡子趁机作乱。俞巡抚奉张总督之命,效曾侯爷故事,在乡间组建民团,协助剿匪。 某不才,从黑暗大陆学成归来,蒙俞巡抚委以军务帮办之职,负责组建团练。 如今家父作为乡贤,已经被任命为湘南县的团练首领,出资一千金币招募乡勇。 如今有人欠我家的钱不还。虽然还没到期,国难当头,这耽误组建民团的罪过,你李家可担得起啊?” “你组建民团差这二十个金币么?我就是不让了,这官司打到总督府去,你也没理。” “谁跟你打官司?我有巡抚大人的手令,便宜行事。你要是不让,我可要强制执行了。” 兰之一挥手,两个端枪的士兵拉动枪栓,抬起枪口,对准了二斤。 “没理要耍横是吧?我李二斤会怕你?” 二斤把手伸向腰间,一抬手,一条又粗、又黑、又长的家伙出现在了二斤手里。 一看二斤的家伙,兰之大恐,一转身,就躲到了两个望风的士兵身后,一伸手,一把驳壳枪出现在了手里。 兰之在西点学的是工兵科,对器械可是行家。二斤手里的东西一看就制作精良,外观看应该是一把霰弹枪,不过个头比普通霰弹枪大得多,更应该称之为手炮。 手炮看那粗大的管子,里面的弹丸就小不了。这要是打到身上,虽然兰之西装里面穿了黑暗大陆的附魔金丝软甲,估计一样要受伤。 而且,霰弹枪一次打出的弹丸很多,自己这身骚包的黑暗大陆产白西装可就要满是洞了。 军用霰弹枪不超过十斤,二斤这把手炮有将近二十斤,也就是二斤一米八六的个头,一百九十斤的体重能端得动它,这其实是二斤给自己量身定做的重武器。 立刻四杆水连珠,一把驳壳枪同时指向了二斤。 二斤端着手炮,凛然不惧。 “李二斤你是要造反么?” “是谁仗着手里有兵,强闯民宅,要抢人家的房屋土地来着?这就是土匪行为,吃我一塞拉炯。” 两边谁也不敢开枪,管家已经领着狗腿子退得远远的,兰母倒是从屋里出来了,“二斤,不要跟他们硬抗,大不了把房子给他们。” “婶子你回去,今天我李二斤在,绝不能让他们跨过这道门,除非从我尸体上踩过去。” 周围一时寂静,二斤以一敌五,双方的手都放在扳机上,随时可能走火。 兰母拿出了一把剪子。如果二斤和对方两败俱伤,自己也要冲上去,拼死也要扎对方一下。 满脸风霜的兰母一脸坚毅,内心却牵挂着兰迪。 兰祚刚才不见了,应该是求救兵去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知道,他绝不可能临阵脱逃。这孩子虽然体弱,向来机灵,自己反而不大担心。 兰迪到底怎么样了?还能不能见着?两滴泪水噙在眼角,说啥也控制不住。 两个原来负责警戒的大兵忽然回头,把枪口转向了东面,村口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接着,一声虎啸传来。 第三十八章 初试锋芒 兰迪骑着马正悠闲地沿着石兰溪前行。 “亨利啊,我小时候没事就在这溪里面洗澡捉鱼。那边的几座小山上,能打到魔兽。爹长得壮,总是能打到野兔和狐狸回来,有时候陷阱还能捉到魔狼。 魔晶卖了换钱,魔兽肉就自己吃了。我娘做的红烧魔兽肉可是一绝,我也自小学到了这个手艺,看我长得多壮,就是小时候魔兽肉吃得多。等到了家,我给你露一手。 后来爹在最远那座山上被一只豹子咬伤了,没治好。我有个夙愿……” “老大,那边村口是你家吧?情况好像不大妙。” 三毛非常伶俐,这么一段路程,已经搞定了骑马。作为斥候,三毛具有天生的敏感性,远远地就见到了兰宅门口的对峙。 兰迪在这个距离还看不大清,三毛一挥手,一个鹰眼术扔了出去,马上汇报,“门口有四个拿长枪的,一个拿短枪的堵住了门,拿长枪的穿着新军的军服。 那个拿短枪的身上灵力波动比较厉害,应该是中级枪炮师,比咱们三个级别都高。 有个胖子堵在门口,看上去也是位枪炮师,嗯,只是初级枪炮师,应该干不过对方的。慢着,他的武器很厉害,哇,好大!” 自己家有麻烦了?看样子自己没回来晚,可是哪儿冒出来的枪炮师帮自己呢? 兰迪顾不得想这些,一挥手,“上,欺负到我头上来了?干他娘的。” 三人立刻加速。亨利毕竟年纪大些,“对方是新军,最好不要搞出人命,不然咱们就要被通缉了。” 兰迪一头热血被亨利的劝谏浇清醒了点,“那也得给他们个深刻教训。 亨利你是不知道,湘南这里民风彪悍,两个村抢水源,抢土地,械斗起来,死人是常事,必须得镇住他们才行,不然这事就没完了。” “我懂,要不然湘军为什么那么能打?” 两个人嘴里说着话,已经开始为战斗做准备。 兰迪“激励”、“奋发”相继发出,一点手把一直因为不明原因躲在宠物空间的阿花召唤了出来。阿花平时是大爷,这个时候总得出来干活儿吧? 阿花出来的时候还是两爪抱着脑袋的怂样儿,左右嗅了嗅,发现方圆两千米自己的势力范围内,自己最厉害,立刻恢复了兽中之王的骄傲,大吼了一声。 这下坏了,敌人害没害怕不知道,兰迪三人的马立刻吓堆了,纷纷马失前蹄,就要摔倒。好在三人的身手都不错,立刻跳下马来,前面已经离门口不远了。 亨利手里已经出现了龙血法杖,一个风之盾先套到了三毛的身上。然后是自己,最后才是兰迪,阿花直接被忽略了。 风之盾会在人身前形成一个压缩空气组成的盾牌,普通的子弹根本打不透,直接被偏转了。就是兰之那样的枪炮师手里的特种枪,威力也会被大大减弱。 亨利加防护的顺序是很有讲究的,三毛级别低,防御力最弱,亨利自己里面穿的光明祭司绸甲虽然附魔有阵法,能抗子弹,毕竟比较薄。 兰迪这家伙会皮甲术这个被动技能,灵气加持的皮甲,除非被马克沁的子弹打中,或者被炮弹砸中,基本上对火器攻击是免疫的。 这就是灵气复苏后,枪炮出现了,传统武艺也没有没落的原因。剑丘毕业的剑士,至少能在军队里成为精锐的决胜力量,或者被派出去执行危险的特种任务。 至于阿花,这家伙是高级魔兽,铜皮铁骨不说,龙行云虎行风,作战的时候是自带风之盾的。 亨利忙着加辅助,兰迪也不可能闲着,一摸脖子上的银锁,一个凤凰的虚影出现,咔嚓一声,晴天霹雳,一个闪电锁链发了出去。 三毛说了,兰之这个小时候打架的对手是中级枪炮师,所以兰迪的闪电链是对着兰之手里的驳壳枪放的。 兰迪已经看到了保护自己家门的是好朋友二斤,正被三支枪指着。兰迪第一反应,一定要先保证二斤的安全。 好在兰迪虽然热血,却不鲁莽,听了亨利的劝谏,没有下死手,闪电链瞄准的是兰之手里的枪。 闪电链这个法术不能随便使用,这是个大威力的群攻法术。除了被选中的目标,还会在目标身边随机选择三个人进行打击。 要是敌人比较少,闪电链很可能会误伤自己人。好在兰之和四个新军大兵聚在一起,倒是正合用。 闪电链一出,三支水连珠和一把驳壳枪被打落到了地上。 大兵手碰的是木制枪托,绝缘,本人倒是没什么事。兰之最倒霉,他的驳壳枪是全铁的,立刻被电得头发竖起,满脸焦黑,白西装也被电煳了,人蜷缩到了地上。 毕竟是正规军,剩下的一个大兵并没被吓到,抬起枪一枪打向阿花。 兰之带的随从是新军里的精锐,虽然达不到见习剑士的水平,至少也是灵气入体,武艺入了门的。士兵感受灵气,瞬间判断,对面来的三人一虎,老虎是级别最高的,威胁最大嘛。 这边士兵开枪,那边三毛已经举起了手弩,一箭射向了手里有枪的大兵。 三毛没有实战经验,头一次开打,出手就稍慢了点儿。大兵身手灵活,一下子闪避开来,弩箭打到了躺在地上的兰之身上。 兰之已经破烂的西装被又打了个洞,不过他里面穿着金丝软甲,三毛的弩箭完全不能破防。 大兵闪避三毛的弩箭,这第二枪就没打出来,兰迪弓步前出,一剑劈了下去。 大兵持枪横挡,竟然格挡住了,不过兰迪力大无穷,大兵手里的水连珠一下子被砸弯,成了烧火棍。 大兵格挡住了兰迪的大剑,剑芒离脸三寸,没有伤到他,正暗叫好险,兰迪人品爆发,大剑里一片冰刃发出,大兵立刻被放翻,蜷缩在地上打哆嗦,他这是冻的。 阿花脸上露着嘲讽的笑容,看着子弹被自己的天赋风之盾带偏,根本就没看上大兵这个对手。往前一扑,擒贼擒王,兰之在地上刚刚恢复,还没站起来,就被虎爪按住。 兰之躺在地上抬头,看见的是老虎的一张大嘴,冲自己笑眯眯地伸着舌头,一滴口水落在兰之脸上,还带着酱汁肉的香味。 一斜眼,看到三个士兵从地上捡起枪,组成了一个微型三才阵,准备和兰迪拼刺刀,忽听远处传来砰砰的爆炸声,似乎哪里在交火。 随即听到同村的石廉的喊声,“不好了,快跑!贝胡子领着大股会党匪兵打过来了。” 第三十九章 震慑 听到石廉的喊声,兰之连忙高喊,“停,别打了,咱们认输。” 兰之倒不是胆小怕被老虎咬了,看这头老虎的样子就是智慧很高的高级魔兽,根本没有伤自己的意思,否则早就下嘴了。 自己和兰迪家的冲突只是为了争地,贝胡子来了可是要杀人的。 “兰迪,快跑吧,贝胡子的乱党匪兵连巡抚衙门都头疼,你们这个小队再厉害也打不过的。到我家的坞堡去躲一躲,咱们一起抗击乱匪。” 看三个持枪士兵服从兰之的命令放下了枪,兰迪打了声呼哨,阿花这个懂人语的老虎知道对方认输了,放开了兰之, 兰之站起身来,被电的还是有点打颤。 会党?兰迪因为玉姑和瑞元的原因,对会党很有好感。 虽然瑞元在魔市的那个什么“英士兄”加入了青帮,和地痞流氓混在一起,让兰迪对会党的好感减弱。不过会党既然要造反,联络江湖人士,似乎也可以谅解。 兰迪才不会去托庇在兰霸天的门下呢。他走到门口,朝目瞪口呆中的二斤微微一笑,举起大剑,朝着地面劈了下去。 这一下子兰迪用了全部的魔力,一道长长的剑芒发出,地面立刻被劈出了一道深沟。 兰迪把大剑插回后背,顺手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锁,一股圣级的威压释放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兰之。 “你们回去吧。我不怕会党。不过如果你们谁以后越过这道线,别怪我不客气。” 兰之的眼睛都瞪圆了,嘴巴张开,说什么也闭不上。兰迪这一剑之威简直惊人,看来刚才格斗根本就没使力气。兰迪这是四年就达到了剑术大师的水准么?怎么可能? 还有他居然有圣器,圣器啊,兰之嫉妒得发狂,一定是那个老不死的曾子成送他的。剑丘的福利这么好?西点都比不上。 这还有什么说的?别说自己,巡抚大人的亲卫队全来了也干不过兰迪这个小队,他们当然不怕什么贝胡子。 兰之也羞于接受兰迪的庇护,心里念叨着还是应该赶紧回去守卫自家的坞堡,朝兰迪稍微拱拱手,便转身,低着头,急匆匆离去。没走两步,忽然在地上绊了一下,摔倒在地。 两名士兵急忙向前,一左一右弯腰把他扶起。 兰之惊恐地望向后方,手臂哆嗦的指着三人,似乎在寻找,心想,好强的威压。 只见亨利口里吹着口哨,手里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个乌黑的令牌。兰之一挥手,“快走。” 这个鬼佬手里居然有神器,一般来说,那可是能放禁咒的玩意。 有神器的鬼佬居然会跟着兰迪,这小子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 兰之领着手下狼狈地逃走了,白西装上面全是破洞,还挂着一支弩箭。手下的四只枪只有三支是完好的,抱着弯枪那位冻得还在打哆嗦。 兰之西裤屁股上一块电煳了的布突然掉了下来,慢慢飘落到地上。 双方这几下交手就是瞬间的事,强弱立判,站在门口的李二斤目睹了全过程。看到兰迪终于及时赶到,兰之狼狈逃走,胸口一股气一下子就泄了,扑通一声坐在地上。 “兰迪你可回来了,刚才五支枪指着我,差点儿把我吓尿了。” 李二斤个子挺大,胆子却非常小,小时候和兰之为首的一伙人打架,都是跟在兰迪和石远的身后。 现在为了保护自己家,一个人敢面对五条枪,兰迪非常感动,把二斤拉起来,和他碰了碰肩膀,手在二斤背上拍了拍,“现在没事了,二斤你什么时候成为枪炮师的?看不出来啊。” “这个不忙说,贝胡子要来了,咱们还是赶紧跑吧。” 二斤可没有兰之的见识,刚才虽然也感受到了威压,却分辨不出神器、圣器什么的。 “没事,咱们真的不用怕什么土匪。” 这个时候亨利已经把圣火令收了起来。刚才他见兰迪外放圣器的威压,心领神会,也把圣火令的威压放了出来,打算一次把兰之吓个够。 以后兰迪的小队可不能留在家乡。要保证家眷不被欺负,得让对方完全屈服才行。 兰迪的小队其实并没有兰之表面看到的那么厉害。兰迪一路上喝了四口仙酒,魔力已经达到了剑术大师的水平。 但他的剑术水平还是普通剑师,所以战斗中并不敢用太大的剑芒,否则难免出现苏可可“大剑伐木”的囧事,也只能对着地面劈吓唬人而已。 亨利的神器又不是完整的,不但不能发禁咒,连圣级英灵都召唤不出来,只能召唤出高级英灵,还不定是什么职业的。 不过兰迪的银锁真的可以发狂雷天灾这种禁咒的,还是超大规模的,远胜普通禁咒。还可以发圣级的雷电领域,就是来个大师级的雷暴估计土匪也受不了,所以土匪什么的倒不怕。 至于拿下潭州城?超级禁咒一出,江夏城也能消灭,但伏尸百万,玉石俱焚,拿下也没什么意义了,兰迪不可能这么干。 亨利看兰迪除了阿花,居然还有圣级物品,心中暗暗佩服,队长这个人外表粗豪,其实心思挺缜密啊,指不定还有什么后手呢。他是万万想不到,其实兰迪还特意把银锁的威压降了两级。 咦?这都这么半天了,土匪在哪儿?亨利四处张望,忽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街边探头探脑地看向这边。 他不认识,兰迪可认识,正是兰迪的好朋友石远的弟弟石廉。 石廉往后面一招手,“没事了,兰之那个家伙被吓跑了,出来吧。” 兰祚从石廉的身后闪了出来。他生性不善表达,看着哥哥回来很激动,却没什么表示,只是叫了声,“哥。” 兰迪点点头,弟弟还是那么瘦弱,而且看脸色不大好,好像病了啊。正想问问,一口浓重的湘音飘过来。 “哈哈哈,兰之不是咱们吓跑的,原来是被兰迪打跑的。兰之这个家伙头脑不简单,咱们的计策不一定能骗过他。 要想彻底收拾他们这些地主老财,还是得靠兰迪手里的枪杆子啊。” 来人身材高大,身穿长衫,手里拎着个铁桶,里面有鞭炮的碎屑。顺手把铁桶放在地上,张开双臂向兰迪走了过来,正是兰迪的好朋友石远。 阿花晃着虎头打量着主人的这个朋友,忽然感到一阵心悸。它在潭州城被龙五的威压吓着了,那是真的武力差距巨大。 这个大个子明明没有任何武艺的样子,为什么会发出让自己害怕的气势?阿花的虎脑子想不明白,外面的世界真可怕,我要回剑丘,“嗖”的一下又逃回了宠物空间。 第四十章 顶梁柱 石远和兰迪拥抱了一下,两手拍了拍兰迪的肩膀,“兄弟,四年没见,又长壮了不少。怎么你这么厉害,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天才?都已经晋级到剑术大师了?” “没有,我就是魔力高了些,其实剑术水平还是普通剑师。我划这么条线是吓唬兰之的。” “哈哈哈,魔力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嘛。兰迪你居然会用计了,将来妥妥的名将。 幸亏你及时赶回来了,绝对的实力才是震慑敌人的法宝嘛。兰祚跑到我那去求援,我一个鸡都没杀过的书生能帮什么忙?只能行险尝试骗骗兰之罢了。” 兰祚眨眨眼睛,“要讲头脑,石远大哥比兰之可强多了。根据我对兰之的了解,他现在对贝胡子一帮人怕得要死,草木皆兵,所以石大哥的计谋,多半可以吓走他。 但他应该很快就能回过味来,要是大哥没回来,我们至少可以先把二斤和娘带到石远家暂时躲起来,免得吃眼前亏。” 石远意味深长地看着兰祚,“兰迪啊,你这个弟弟头脑可不简单。能审时度势跑出来求援,能分析敌我的优势劣势。你现在经济不紧张了,让他好好念念书,将来可是帅才。 好了,你几年没回家,跟家里人肯定有许多话要说,咱们就不打扰你们了。” 说罢拉着二斤,叫上石廉,昂然而去。 远处,村私塾里走出一位老者,背着手远远看向这边,看兰迪正送三人离开,显然兰家已经安全了。 老者捋捋胡子,点点头,“看来不用我暴露身份去帮忙了,兰之也是我的学生,我隐居在这里,也不好太得罪兰霸天不是? 刚才是谁祭出了神器吓唬人?天下即将大乱,神器纷纷出世,正是英雄用武之时,这个小小的山村,能人可不少呢。” 刚才这边打得激烈,石远兄弟又出现,兰妈妈虽然走了出来,却没有打断兰迪和旧友叙话。 如今走上前去,两手摸着兰迪壮硕的肩膀,眼前一下子恍惚了一下。 兰迪去剑丘学艺的时候才十六岁,如今二十了,长高长壮了不少,已经仿佛当年兰爸的体型,兰妈一瞬间似乎看到了死去的丈夫。 兰妈黯然,老倌你撒手而去,我一个人带两个儿子有多么不容易你知道吗? 这些年兰妈一直是个坚毅的形象,从来没有显示过自己的软弱。 散尽家财供兰迪,两年前兰祚瘦弱的身躯当长工累病了,下不了地,只能在家养病。 为了给兰祚治病,又欠下了兰霸天的高利贷,所有的压力都担在了一个女人身上,早已是心力交瘁。 如今儿子终于出息了,兰家有救了,家里有了可以顶门立户的顶梁柱,自己的一切付出都值了。 以后到了下面,见了老倌也终于可以对他说,我对得住你,对得住你们兰家。 儿子长得这么壮硕,家里的一切压力有人担了,兰妈心底突然放松,一时间觉得心头空空荡荡的,两行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再也止不住。 眼前一黑,突然向后栽倒。 自父亲去世后,兰迪从来没见过母亲流泪,鼻子也有点儿发酸。正想安慰下母亲,以后一切交给自己。见母亲突然晕倒,连忙扶住。 兰迪将母亲抱回堂屋,这里的椅子都比较硬,又抱进了卧房,放在床上,急得跺脚,马上就要去找医生。 亨利跟了进来,手里瞬间出现了一个手提箱,打开,拿出听诊器。 兰迪忽然反应过来,亨利不是一直自称医生么?果然带着家伙。看这个箱子里面的家伙事,比湘南县城里的医生专业多了。 亨利给兰妈检查了下,松了口气。拿出龙血法杖,发了一个安魂咒。兰妈昏迷中紧闭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呼吸也不再急促。 亨利这个时候充分展现了医生的权威,拿薄被将兰妈盖好,轻声嘱咐,“都给我出去,让病人好好休息。” 兰迪、兰祚、三毛赶紧听话地退出,亨利自己也出来了,轻轻关上门,大家回到堂屋坐下。 看大家眼巴巴望向自己,都不敢出声,亨利咳了一下,“伯母只是心力交瘁,又比较激动晕倒了,并无大碍。 这个时候要是马上救醒了,对身体并无益处。我已经用安魂咒将昏迷状态转成了睡眠状态,让伯母好好睡一觉就好了。” 亨利又看向兰祚,“倒是你老弟的身体堪忧啊。他这是一直营养不良,又过于劳苦,元气损失过甚。这需要慢慢将养,非药石之力可以快速改变。 好在老大你现在有钱了,以后慢慢养吧。” 兰祚一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家里的经济条件瞬间变差,当然一直营养不良。不像兰迪自小吃魔兽肉长到六岁,身体的底子极好。 兰迪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似乎一点儿也没放在心上。药石之力无法改变弟弟的身体,嘿嘿,我可有别的东西。 暂时不提这个事儿,兰迪把大剑放在桌上,指着不远处的群山,气愤难平。 “我从小就发过誓,要杀尽这山上的魔兽,为父亲报仇,咱们明天就开干。” 兰迪跑到街上,把被老虎吓趴的三匹马拉了回来,拴在院子里。在家里找了一圈,兰妈和兰祚平时吃的粗粮黑豆什么的被兰迪拿了出来,变成了饲料,以后不用吃这玩意了。 拿出几枚金币给兰祚,“你明天牵着马去镇上多买点儿细粮和盐巴、调料什么的,肉就不用买了。我明天上山打魔兽,晚上回来咱们烤肉吃。” 兰祚很久没摸过金币了,上次还是家里卖了地送兰迪上学才见过金币。不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兰祚相当地早熟,并没有大惊小怪,很小心地把金币揣了起来。 兰迪拿出了最后六盘酱汁肉,兰祚将剩下的糠米饭蒸了,又煮了点竹笋,这就是众人的晚餐了。 说来奇怪,以前兰迪只要拿出酱汁肉,阿花一定会出来。这次居然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显然阿花把向外窥伺的窗口关死了,躲在了宠物空间里,这是怎么了? 不出来拉倒,兰迪跑去灶间又拿了一串辣子,放在灶灰里焙得焦胡,晚餐开始了。 三毛和兰祚一直极其地缺肉食,专心对付酱汁肉,其他什么也不吃。亨利对鲜嫩的竹笋很感兴趣,这玩意十一月到三月可以挖,现在正月,正当时令。 糠米饭这种粗粮三毛和兰祚已经吃腻了,亨利反而觉得是非常好的“绿色食品”。 看兰迪抓着几颗烤黑的辣椒吃得享受,这玩意散发出很强烈的香气,亨利也学着兰迪拿了一个,一下扔进了嘴里…… 第四十一章 收礼 四人正在安静地吃饭,亨利一下子站起身,面孔憋得通红,跑到了院子里,发出了剧烈的咳嗽声。 看到亨利在院子里抓耳挠腮地跳起了怪异的“现代舞”,兰祚十分疑惑,拿起大哥碗里的辣子吃了一口,这也没啥啊? 亨利掏出法杖,“清凉咒”、“解毒术”、“驱除魔法”各种招数轮番使出,一点也不起作用。 亨利嘴里在碎碎念,“娘的,只是一种食物,既不是毒药,也没附魔,为啥会这么害人?” 倒是三毛很有眼色,很快找到了一桶凉水拎了出去。亨利抱着桶喝了半天,肚子都微微鼓起,才好些了,只不过依旧还是呲牙咧嘴地。 三毛又递过饭碗给亨利,亨利大口地嚼着,喘着粗气。 “白大哥你还说你是大夏人呢,阿拉我这个魔市人都知道,湘南的辣子外地人吃不得。” 亨利其实并不鲁莽,他以前吃过黑暗大陆墨西哥产的长辣椒,觉得自己很行。 看湘南这里的辣子跟墨西哥原产似乎不是一个品种,个头小得多,不免有点儿轻敌,这洋相可出大了。 兰迪家的房子算是不错的,东西两个卧房原来就有四张床。吃过饭,兰祚去东屋陪母亲,兰迪和亨利睡在西屋原来兄弟俩的房间。 三毛习惯性地想打地铺,还是兰迪从后院找到一些毛竹,临时给三毛做了个简陋的竹床。 兰迪的手艺不错,现在有了匕首术,灵力发出,削毛竹如切豆腐,一个小床很快就做了出来。 第二天早上,兰母还在熟睡,以安魂咒的效果,恐怕会睡到晚上。 兰祚早早地牵着马去镇上赶早市去了,兰迪三人已经没有了饭可吃。干脆准备等兰祚回来后直接上山,就不做饭耽误时间了,做的打算是在山上休息期间搞个野外魔兽肉烧烤。 “老大,如果没有那么多魔兽,我们饿肚子怎么办?” 亨利直接代替兰迪回答了,“老弟看来你是饿怕了,你一直在魔市没出去过吧?我跟你说,现在这年头,野外魔兽有的是,就怕你打不过或者捉不到。” 门外忽然传来喧闹声,开门一看,兰之领着管家和一大群狗腿子,呼啦啦地正向兰迪家走来。 亨利前出一步,“呦嚯,这是昨天被吓跑了不服气,回来找场子来了?” 兰迪下意识地摸了摸背后的大剑,立刻发现不对。 昨天的新军没跟过来,狗腿子们也没拿武器,而是牵着两匹马,驮了大量的东西,走到兰迪昨天划的沟前就停下了,不敢迈过来。 兰之换上了一身长衫,看上去不大合身,有点儿短且宽松,应该是兰霸天的。 见兰迪出来,兰之刚才还带点郁闷的脸上瞬间绽放出笑容,抱了抱拳,“兰迪兄弟,昨天被管家这个蠢货骗来你家要债,实在是太冒昧了。 昨天惊吓到了伯母,为了表示我的歉意,特备了点儿薄礼来道歉。” 兰之一挥手,手下把两匹马往前牵了牵,却不敢迈过剑沟,一时有点儿尴尬。 三毛抬头看了看兰迪,见兰迪微微点头,跑上去将马牵进了院子。三毛和亨利合力,将马上驮的礼物都卸了下来。 兰迪回头一看,这礼物还挺全,新晃腊牛肉、保靖黄金茶、石兰溪小曲、盐巴、香料、米面什么都有,都是脱贫致富后急需的东西。 要知道这样就不用派兰祚去早市了,显然兰霸天对自己家的情况非常了解,缺啥都知道。 尤其那一匹素库缎,还是很值钱的,送得非常贴心。卖了地后,兰妈一直靠湘绣养活自己和兰祚,一手“乱插针”绝技是远近有名的。 以前买不起硬缎,只能在软缎上锈,不免耽误了一手好功夫,等她醒来看见这匹素库缎,一定非常欢喜。 这恶霸地主要是讨好起人来,还是很有水平的。 兰迪不是贪图兰之这些礼物,这代表了兰霸天家对自己的态度,是一定要收下的。 兰之看亨利一个标准的鬼佬,居然一点也没有架子,和三毛一样在给兰迪当力工,抱着那匹缎子往堂屋送,更坚信了自己讨好兰迪的做法。 鬼佬在大夏这边地位还是很高的,一般人不敢惹。 兰之拿出一张借条,给兰迪看了看,顺手给撕了。 “兰迪兄弟,咱们一笔写不出两个兰字,都是一家人。兄弟你从剑丘以优异成绩毕业,眼看前程远大,这十个金币的借款微不足道,就当我送你高升的一点贺礼了。 不知兄弟你找好高就之处没有?若是没有,我可以向俞巡抚举荐你,到时候咱们一起为国效力,光宗耀祖,光大咱们老兰家的门楣。” “礼物我收下了,钱还是要还的。我恩师李景林大师去襄平张总督那里当了统制,许了我一个管代的职位,我暂时没去。 曾山长把于剑圣的一张藏宝图送给了我师兄,师兄去新法兰克了,辗转这件事交到了我手里办,我最近要去趟西域。我很担心家里的安全,以后还是要经常回来的。” 兰迪拿出二十一个金币,三毛狗腿地跑过来,接过钱,塞进了兰府管家的手里。管家手里捧着钱,不知道怎么办,看向兰之,很是进退两难。 兰之经多见广,倒是没有尴尬,挥挥手叫管家收下。 心里琢磨的是,兰迪还高利贷,不给自己面子,那是对自己昨天做的事还耿耿于怀,不能原谅。不过好歹礼物收了,应该不会报复自己家了。 看兰迪没有请自己进堂屋的意思,兰之讪讪地一拱手,“兄弟你尽管放心去西域。以后咱们兰氏两门互相照应,我可以确保伯母和兰祚的安全。 伯母有什么需要,尽管到我府里找管家。管家,记住了没有?以后要照顾好伯母和兰祚老弟。” 管家点头哈腰地答应,兰迪家眼看也要变成豪门了,公子都一口一个伯母、老弟的,管家是绝不敢敷衍的。 兰之带着人走了,不一会儿兰祚牵着马也回来了,兰迪一挥手,“走,上山。” 第四十二章 性命相托 离村子最近的小山顶,正举行着一场野外烧烤。 这一上午的收获怎么说呢,要从猎人的角度看还是很成功的。 爬了半个山头,捉了十几只野兔,四只狐狸,还幸运地消灭了一个野猪家庭,为保卫石兰冲老百姓的地不被祸害作出了贡献,石兰冲最大的地主兰霸天应该感谢大家。 作为离村最近的一座山,半天能有这么多收获已经不错了。 小山并没有多大,兰迪的计划是一路平推过去,速战速决。 不过计划并不总能被完美执行,一上午的功夫才搜索了半座山。 不是对手强大,只有在对付最凶狠的成年野猪的时候,兰迪才放了一次闪电术,狐狸基本一剑一个,至于野兔,那是三毛练手的机会。 亨利则不紧不慢地给兰迪和三毛加状态,连蓝药都不用喝,西装都没弄皱,基本是他在新法兰克的时候和贵族们出去打猎散心的样子。 问题出在三毛这个斥候身上。兰迪的执念是消灭所有的魔兽,所以三毛的侦查能力就被充分利用了。 初级鹰眼术用来打猎效果尚可,但三毛的实践经验非常少,侦查速度就慢一些,更糟心的是三毛的魔力不高,用了几次鹰眼术就见底了。 这么一上午的功夫,当初瑞元在试炼的时候送的小蓝瓶都被三毛喝光了。大家早上没吃饭,虽然打猎进展缓慢,兰迪也不得不宣布举行野餐。 野猪一家五口被收进了存储空间。魔兽野猪的肉味道有点儿腥,用酒处理下做红烧肉才是最佳。狐狸也收起来了,狐狸肉难吃,要是以前穷不讲究的时候是要吃的,现在可以送人。 现在烧烤用的是野兔肉。不用兰迪支使,三毛就主动拿着匕首去泉眼那边剥洗野兔,亨利负责架火搜集枯枝,兰迪干的是最有技术含量的活儿,烤肉。 看兰迪专注的样子,亨利大为赞叹,“老大你不当厨师真是可惜了,闻着就这么香,你没事在烤肉上下这么大功夫干什么?” “小时候我家可没有咱们现在的武力,爹每次上山打魔兽都要冒生命危险。 魔兽肉得来不易,不认真做成美食不是浪费了?我烤肉的本事一般般,等回去我给你做红烧野猪肉……三毛你疯了?” 正在挖魔兔晶核的三毛一脸愕然,“老大我怎么了?” 兰迪忽然被人挤到了一边,差点儿摔下山去。亨利在对面,那就是三毛了。等回头看才发现不对,“大师兄”终于从宠物空间出来了,一屁股坐到了兰迪坐着烤肉的石头上。 大师兄毫不客气,摆了个标准的“虎踞”姿势,兰迪刚才同时烤的三只兔子很快全进了肚,一点儿也没给师弟们留。大舌头舔了舔,表示差远了,还没吃饱。 美食家阿花表示,兰迪烤肉的手艺“尚可”,虽然没有酱汁肉的精美,也还下得去肚。 用爪子轻轻拍了拍兰迪的后背,不是表扬他,是让铲屎官赶紧接着干活儿。 直到吃光第十二只野兔,阿花才表示饱了,上旁边溜达去了。 老虎吃饱了一般要睡觉。阿花都睡了一天了,气闷得要命,发现现在是在山上,周围的环境非常舒适,深感朕心甚慰。 跑到泉眼喝了点水,然后开始转着圈到处尿尿,表示这个地盘本大王占了。 野兔只剩下了三只,一人一只吃完也就差不多了。 那边阿花转了一圈回来,对自己的新地盘表示很满意。老虎是最喜欢占山为王的动物,立于山巅,来了个非常威武的造型,一张嘴,兴奋地大吼了一声。 这一声虎啸声震好几里,山脚下石兰冲所有的居民都听见了。好在昨天阿花已经亮过一次相了,大家都知道这是兰迪发达了回乡带的宠物,倒是没人害怕。 只是给村里的鸡鸭牛马什么的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惊得四处乱飞乱跑,坞堡里的兰霸天和兰之父子相对无言,嫉妒地摇头叹息。 另一个郁闷的人是兰迪,无奈地看了看得意洋洋的阿花,“走吧,收队,今天就到这里了。” 三毛奇怪,“今天下午不干活儿了?” “唉,阿花这一声吼,这小山包里的魔兽还能有留下的?肯定全吓跑了。另几座山要大得多,一下午还搜不了半座山。这么下去,五天时间屠了这五座山的目标是实现不了的。” “老大我拖你的后腿了。” “要没有你这个斥候在,我都不会制定这个目标。我已经想出了办法,咱们回去再说。” 回到兰家大院,亨利把这次的猎物全扔了出来,四只狐狸五只野猪堆在院子里。他的储物装备比兰迪多多了,就顺便负责运输。 三毛颠颠儿地要去处理猎物,兰迪拦住了他,“这个活儿让兰祚干,你跟我来。” 三毛跟着兰迪来到堂屋,不知道老大要干什么。兰迪给他倒了杯酒,“喝了它。” “老大,我不会喝酒……咦?” 三毛马上发现了百花蜜酿的神奇,瞪大了眼睛,“老大,这真的是给我的?” “让你喝你就喝。” 酒杯嗖地一下就不见了,三毛以平生最快的速度端起来,一口就闷了下去,生怕老大突然改主意。还没等对老大表示感谢,就趴在桌子上进入昏睡状态。 这一切并没有背着亨利,亨利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已经无话可说。 这一杯酒,就是把五座山上所有的魔兽全打光也换不来一滴,要是拿到黑市上去卖,标价五万金币瞬间就得被买走。 拿这个可以雇百八十个高手当护卫了,就这么给三毛这个见习盗贼喝了?兰迪这个老大可真敞亮。 兰迪朝亨利一笑,“这玩意不能卖的。今天我卖了一杯,明天就得被全江湖的黑道追杀,还得上各国权贵的黑名单。” 亨利点点头,兰迪对自己这是无比的信任了。 亨利有圣火令在手,魔力是完全不缺的,并不需要百花蜜酿。一个忠诚的、可以性命相托的队友要比一百个雇来的高手有用得多,亨利很快就想明白了。 三毛被弄到竹床上去睡觉了,兰迪之所以急着回来,就是怕三毛一觉睡的时间过长,耽误明天上山。现在喝了酒,最多也就睡到明天中午。 两人出门,背着手看兰祚卖力地收割魔晶,剥下狐狸皮。兰祚本来就体弱,干了这么会儿活,累得直喘,脸上泛起了不正常的潮红。 “吱扭”一声,兰妈终于醒了,推开堂屋门走了出来。 第四十三章 饥渴难耐的二斤 兰妈一出门,一眼看到兰迪那高大的背影站在院子里,蓝色的披风随风飘动,大剑斜背在背上,侧着头,正在听旁边的亨利说着什么。 兰妈觉得格外地踏实,自她的丈夫走了后,这种感觉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兰妈不过四十多岁,因为艰苦岁月的侵蚀,脸上过早地爬满了皱纹。安心地睡了一整天,气色好了很多,早已逝去的青春和生命力又回到了她身上。 院子里弥漫着血腥味,四张狐狸皮挂在桂花树的枝上,地上是剥好皮的狐狸“白条”。兰祚拿着尖刀,正在将野猪大卸八块。 旁边的石桌上,整整齐齐放着九个魔兽晶核,有大有小。兰祚做事十分仔细,晶核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 作为一位猎人的妻子,对这种血腥场景见得多了,毫不在意,以前这种活计其实大多是自己做的。不过,已经十多年没有见到这熟悉的场景了。 “兰祚,别勉强自己,剩下的活计我来干吧。” 兰妈没有责怪兰迪让兰祚干活,男子汉冒了生命危险出去和魔兽搏斗,这些零碎活计自然是在家的妇人和孩子干。她心疼小儿子的身体,准备自己下场。 “娘,没事的。让兰祚干点儿活活活血脉,一会儿给他治病的时候,效果更好。” 兰迪还会治病?兰妈倒是对儿子迷信地充分信任。抬头望了望天,“哎呦,我这一觉睡到下午,你们都饿了吧?我去做饭去。” 说着话兰妈已经快步地走到灶间。这里是她的地盘,立刻就发现了巨大的变化。 缸里是精米细面,旁边摆满了腊肉、鲜笋,还有晒干的黄花菜。各种调料、盐巴什么的也都俱全,还有久违的米酒,兰家厨房已经焕然一新了。 “娘,我们中午在山上吃过了,现在还不饿,你昨天刚刚晕倒,先歇歇,我给你熬点儿粥吧。” 兰迪跟了进来,找了点早上兰祚刚买的小米,准备给娘熬粥。 这是孩子的一番孝心,兰妈没拦着,不过她闲不住,“我已经完全好了,我先去把猪肉腌上,晚上我给你们做红烧肉。” 灶间有点儿黑,灶里的枯枝噼噼啪啪地烧着,忽明忽暗,照在兰迪的脸上。披风放在了堂屋,大剑立在身旁。兰妈在旁边麻利地处理这猪肉,切了后,用米酒、作料泡好。 娘俩聊着天,兰迪简单说了在剑丘的求学经过。其实也非常单调,基本是一直在刻苦地练习,隐去了给人当陪练挨揍挣学费的事情。 “娘,这点儿肉不够,阿花自己就能吃半头野猪。” 兰迪出去拎了半扇猪肉进屋,要下手收拾,被兰妈阻止了,干这个活计她可比兰迪更拿手。 “你是怎么收服老虎的?幸亏伢子现在厉害了,能打到野猪,不然咱们真养不起它。” “娘,这是我毕业试炼获得头名,山长给的礼物。 对了,我在毕业试炼的时候,偶然得了一瓶仙酒,给兰祚喝了,肯定可以让他恢复元气。他现在干活,活活血脉,更有利于仙酒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种酒喝一口要睡一整天,得有人在旁边照顾。我就等着娘你醒来后看着他呢,我明天还要上山去打魔兽。等他喝完,娘你也喝一口。” “既然是仙酒能治病,给兰祚喝就行了。娘没病,你自己留着吧。” “百花蜜酿喝第一口可以百病全消,恢复元气,以后就只能增加魔力了,娘肯定要喝一口的。 我是剑士,现在的魔力已经够了,多了也没什么用。 我会多留点酒给兰祚,以后兰祚要是也去剑丘学艺,会需要的。他的身体,即使治好了,也不是剑士的料,恐怕要往法系之类的方向发展。” 看兰迪对弟弟关心,小儿子的病也有治了,兰妈感觉心满意足,看着兰迪壮硕的身形,“对了,你都这么大了……” “兰迪,兰迪!”院子里传来二斤的喊声。 “你去见二斤吧,你不在的时候,他和石远可没少照顾我们娘儿俩,锅我看着。” 兰迪一见二斤,就被二斤怼了一拳,“好家伙,长这么壮了,不像我,个子挺大,身上都是肥肉。 听说你上午上山打魔兽去了?怎么不告诉我,叫上我一起去啊。” “你不怕魔兽?小时候连打架都怕的。” “怕是有点儿怕,不过有你们在就没事了。我是枪炮师,又不用冲在前面,可以躲在这头老虎的身后。” 趴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阿花鄙视地看了一眼二斤,又回过头去向厨房张望。 一路上兰迪吹嘘了很久他家的红烧肉,阿花刚见兰迪拎了半头猪进去,显然是给自己准备的,很是期待,口水不知不觉已经流出来了。 兰迪把二斤拉到堂屋坐下,亨利则去村中央的大井打水去了,准备帮兰祚收拾猪下水。他是外科医生,收拾内脏什么的,还是很拿手的。 “二斤,我走的时候你不是在徐夫子那里念书么?怎么成了枪炮师了?” “别提了,我虽然爱看书,看的都是闲书,而且超级喜欢手工,念了四书五经就想睡觉。 徐夫子拿戒尺打过我好几次,说我是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爹娘看我实在不是科考的料,你走后没多久,终于把我接回镇里,准备让我学着帮家里做生意。 做生意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不过我不喜欢。” 二斤又掏出他那把巨大的手炮,温柔地摩挲着炮管。 “听说张总督在江夏建立了枪械制造所,造新军需要的水连珠。我就拿了零花钱做路费,跑到江夏去,在制造所里当了个学徒。 半年后爹娘总算在江夏找到了我,把我打了一顿。不过制造所里有洋人,爹听张总督高薪聘请的兽人族枪械大师莫辛也夸我有天赋,就改了主意,把我送进了张总督开办的工艺学堂。 我在工艺学堂一学三年,半年前才回到湘南城里。现在我家的工厂给江夏的枪械厂做配件,已经发了大财。 实际上完整的枪也能做的,就怕引起官府的猜忌而已。我自己就偷偷做了一把,就是这把塞拉炯。 我家不缺钱,我的手艺又给家里赚了钱,看我想当枪炮师,爹就给我买了两瓶黑色药剂,补充我的灵力。现在我是高级枪械师,初级枪炮师。 兰之那小子当了个巡抚衙门的军务帮办就牛得不行,我可在张总督那里有路子,所以昨天才敢跟他们放对啊。” 二斤居然另辟蹊径,攀上了张总督的高枝,自己的朋友可都不简单啊。 怪不得易学大师林庚白偶然路过这里的时候,大为赞叹,说石兰冲的风水好,会出一大批英雄人物。就连小时候调皮捣蛋,不务正业,到处给他老子惹事的兰之,现在都相当有出息。 “兰迪,明天你再上山,一定要带上我,我都是初级枪炮师了,一直没有战斗过,我的塞拉炯已经饥渴难耐了。” 第四十四章 辣猪手事件(为盟主“江西胖哥” 两人说话的功夫,兰妈已经煮熟了粥,抽空过来给二斤泡上黄金茶,又麻利地收拾猪肉去了。阿花的食量太大,够忙活一阵的了。 两人四年没见面了,要说的话很多。兰迪讲他在剑丘的事情,二斤讲他在江夏的工艺学堂的经历。 有时候还讲到小时候捉鱼打鸟,和兰之一伙人打群架的事情,不知不觉天就要黑了。 “哥,那些肉吃不了容易放坏,要不要晒成腊肉?” 兰祚和亨利已经收拾完了四只狐狸五只野猪,兰祚跑进来请示。 兰迪皱着眉头想了下,“先让亨利收进储物空间吧。等打完了山上的魔兽我要请客,把兰之对咱们的态度架起来,让他不好轻易反悔。” “咦?兰迪你怎么这么懂人情世故了,剑丘还教这个?” “二斤啊,我跟你说的那个邵山师兄,就是人情世故的行家。我有幸跟他一个宿舍,能学到的,不及人家的十分之一。” 兰祚和兰妈把菜端上了堂屋的大桌,除了兰氏红烧肉,还有冬笋炒腊肉、黄花菜焖猪肚、潇湘猪手,除了兰之送的腊肉,主材全取材自野猪。 二斤不跟兰迪客气,“我可好久没吃过婶子做的红烧肉了。” 二斤和亨利要去帮忙,被兰妈劝住了,“你们喝酒,我和兰祚来就行。” 饭菜上齐,摆好了石兰溪小曲,兰祚被兰妈也推上了桌。 “婶子一起吃吧。” “我刚喝了点粥,做菜的时候已经尝饱了,不饿。” 兰迪若有所思,娘其实是遵守传统的规矩,女人不能上桌。可这真是对的么?自己将来要是把可可娶回家,也不让她上桌? 兰迪一时想不明白,发现堂屋里一暗,西下的太阳最后一点余光被挡住了,阿花昂首阔步地踱了进来。 它在外面闻到红烧肉的香味,早就馋得抓耳挠腮。不过自己好歹是“大师兄”,兽中之王,不能跟猴子似的。忍了好久,居然没人招呼自己,还是拿着架子自己走进了堂屋。 晃动虎脑袋左右看了看,兰妈这个长辈没上桌,那我就最大了?于是毫不客气地从二斤身边挤过,向主位走去。 二斤比较胖,往那一坐确实后面的空隙就比较窄了。 记起自己明天参加兰迪的小队上山,还要躲在这头老虎身后呢,赶紧将椅子向前挪,肚子紧紧贴在桌子上,桌子面都微微抬起。 阿花费力地从二斤身后挤过,黑黄的圆桌随之摇摇晃晃。 阿花大摇大摆的蹲坐在主位上,虎爪随意的拍了拍二斤的肩膀,点点头,似乎是嘉许。 然而二斤却身体一僵,脸色煞白,咬紧牙关,双手双腿止不住的颤动,丝毫感受不到阿花的善意。 兰柞见阿花入座,准备起身,被兰迪按住。 兰迪赶紧跑出去从灶间端来了一大盆红烧肉,殷勤地放在阿花面前。 阿花对二斤的恭敬非常满意,铲屎官的这个朋友很好,比那个大个子和蔼多了,铲屎官也挺勤快,嗯,这是他应该做的。 兰迪单手示意了一下,大家开吃,几双筷子不约而同的指向桌子中心的红烧肉。 兰迪和兰祚对这玩意是想念已久,亨利已经被兰迪安利无数次了。果然,这种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玩意,一口就征服了众人的味蕾。 兰祚虽然也很久没吃肉了,好歹吃相还算斯文,兰迪在剑丘吃味道寡淡甜腻的淮扬菜四年,对家乡的红烧肉望眼欲穿,立刻风卷残云。 亨利一直保持着贵族的风度,不过偷偷给自己加了个疾风术,加快了伸筷子的速度。 这一切阿花都看在眼里,它还没开始吃呢。本大王可是给曾侯爷当了四十年的宠物,什么场面没见过? 作为一个资深美食家,先要看看菜的外形,然后仔细闻闻味道,陶醉一番,然后慢慢品尝,才不能让好东西浪费了。你们这些没见识的,还需要本大师兄教导么? 嗯,本大师兄暂时还没到圣级,说不了话。 阿花看完,闻完,用舌头轻轻卷了几块肉入口,立刻虎眼圆睁,一低头,脑袋埋进了盆里。 狼吞虎咽说的就是这个时候的阿花,师弟们一人还没吃三块,阿花的一盆肉已经没有了。 兰迪早有准备,直接从桌子底下拿出了第二盆。 这里吃相最文雅的还是二斤,毕竟是富家公子,而且高端湘菜是常吃的。 吃了两口红烧肉,又尝了尝冬笋和黄花菜,开始对付猪手。这个时候兰迪站了起来,笑容满面地向阿花敬酒。 阿花虎头连摇,自己酒量不行,得在师弟面前维护自己大师兄的面子。而且万一喝醉,耽误了吃红烧肉万万不可。 大师兄戒酒了,众人一齐举杯。 这次亨利吃菜很小心,仔细观察了下,除了红烧肉,另三个菜都放了辣子,尝的时候就很小口,自觉尚可忍受。 旁边的兰祚给自己倒酒的时候,亨利却是撇撇嘴。 大夏这边的酒他喝过几次了,都是用碗。这里居然用这么小的盅,太小气了。 看来湘南这里,菜很可怕,人的酒量却小,那几瓶石兰溪小曲,真的够四个人喝的? 看兰迪和二斤互相亮了亮杯底,兰祚身体欠佳,不敢多喝,只是抿了一口,亨利豪迈地一口将杯中酒干了下去。 亨利突然眼睛圆睁,脸再次憋得通红,转过身去,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总算酒的刺激比辣椒要轻得多,亨利很快就好了。回过身来,别人都没什么表示,只有阿花眯着眼睛看着他,嘴角上翘,露出“虎之微笑。” 自己被一只魔兽嘲笑了,亨利非常不服气,“这不是酒,是酒精。我是没料到这玩意度数这么高,比兽人的伏特加还厉害,否则也完全没事的。” 二斤想打破尴尬,夹了一个猪手给阿花,“你尝尝,这个很好吃。” 阿花对二斤的讨好非常满意,等明天战场上,本大王可以护着你,允许你躲在身后。 优雅地用大舌头舔了一下,忽然又是虎眼圆睁。这次不是觉得好吃,是辣的。 一个标准的“虎跃”,越过长长的桌子,直接跳到了门口。 兰迪赶紧捧了句,“大师兄好俊的功夫!” 阿花可没空听奉承了,在院子里跳来跳去,大声咆哮。石兰冲的鸡鸭牛马又是纷纷发抖,一夜无眠。 第四十五章 吾乃上将邢道荣,谁敢与我一战! 第二天早上,三毛早早地起来了,闭目感受了一下自己的魔力,又扔了一个鹰眼术,立刻欢喜地跳了起来。 等兰迪一起床,三毛立刻跪倒在地,连磕了好几个头。 “老大,你就是我再造的恩人,我这辈子就跟着你鞍前马后了。” “起来,起来,不用这样。” 兰迪拉起三毛,“咱们是性命相托的战友,给你增加实力,保的是全体队员的命。仙酒再珍贵,哪有命重要?” “我一辈子也还不起老大的仙酒。” “那你可说错了。曾山长教导过我,好男儿志在四方,当以天下心为心。谁知道你将来能有多大成就?不要妄自菲薄。 你要真感谢我,在队伍里好好干就是了。以后你水平高了,哪里更适合你,你就去哪儿。 我跟邵师兄待了四年,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人人应该平等。封建的人身依附制度,是对人的摧残。咱们做一辈子的好战友就是了。” 三毛的眼睛忽然明亮了,挺胸抬头。 “还有这种说法儿?那我就是老大你一辈子的好战友了!” 兰妈早已做好了早餐,自己都吃完了。兰迪三人去堂屋喝粥,兰妈则到卧房再去看兰祚。 这回轮到兰祚睡不醒了,兰妈看着兰祚明显变得好多了的脸色,脸色充满了慈爱。 兰祚昨晚临睡前喝了一口仙酒,效果果然不错。自己现在所有的心病都没有了,没喝仙酒呢,就已经觉得身轻体健了。 兰迪找到兰妈,拿出二百金币交给她,“娘,咱们现在有钱了,你就不要再操劳了,好好养一养身子。” “娘不累,等兰祚醒了,娘也喝了仙酒,身体就更好了。 人哪能不干活儿呢?娘昨天看到兰霸天家送来的素库缎,就已经想好了,你要出去干大事,娘在家里啊,就开个小作坊。 咱们石兰冲的姑娘们啊,心灵手巧着呢。娘把她们招来,学娘的手艺,做成湘绣,卖给潭州城里的‘吴彩霞绣坊’,让乡亲们都能有点收入。 娘自己慢慢琢磨着,用硬缎绣几件能传世的玩意。对了,你都这么大了,有空一定要回家,到时候咱们石兰冲里,姓石的姑娘任你挑,好早给我生个孙子。” 堂屋里的三毛听见了,插了句话,“老妈妈,兰迪老大现在身份高了,要结婚也得娶贵族千金,至少也得是富商家的女儿。” 兰妈乐得合不拢嘴,“倒也是,不过兰迪你得抓紧,差不多的人品好的就行,难道咱家还能娶公主么?” 兰妈说者无意,兰迪却是脸一下子红了,正考虑要不要跟娘说可可的事,院子里传来二斤的声音,“兰迪,我来了,咱们出发吧。” ………… 两天后的中午,兰迪的冒险小队已经推进到了最后一座山的山头。 三毛又扔出一个鹰眼术,瞪着大眼睛仔细侦查,还不时侧耳倾听。 “老大,这庙嘴山可和其他几座山不一样,我总觉得阴森森的,里面肯定有猛兽。” 兰迪叹了口气,“我爹就是在这座山上被豹子咬伤的,但愿那只豹子还在。” 阿花漫不经心地跟在后面走着,虎嘴上戴了个大大的黑色口罩。 上次它在第一个山包上吼了一嗓子,把魔兽都吓跑了。后来上山的时候,兰迪反复嘱咐它,千万别吼了,还特意给它做了个大号口罩戴上。 实际上阿花很聪明,此后再也没有犯过同类错误。昨天兰迪就表示,大师兄已经可以把口罩摘了。 然而阿花不肯,带着口罩觉得分外地威风。 自从它在潭州的佣兵工会受到挫折,没有办法成为队员之后,它就发誓要早日成圣,好化成人形。 成圣还早,但能像人一样戴口罩,阿花与有荣焉,兰迪不知道阿花的心思,没办法只好由它。 阿花的耳朵忽然动了动,尾巴竖了起来,眼睛也睁大了不少,三毛随即压低声音汇报,“老大,前面二百米,有高级魔兽的灵力波动。” “再前进一百米,准备出手!” 兰迪下了命令。这多半是那只著名的钻山豹,已经咬死了方圆几百里不少的人,偷走了大量的牲畜。 村民们也曾合伙出资请高手抓捕,然而豹子不但狡猾,还来去如风,一直没有落网。 “这次一定要弄死它。”兰迪最终的目标就是这只豹子,前面的都是练手。 离目标一百米,大家不再前进。魔豹要是主动侦查,能发现几百米以内的敌人。 但这里是它的老巢,已经十多年没人敢来了,不免有点放松,被动感知的话,人要靠近五十米就一定会被发现。 这里的地形兰迪大概知道,后面是一个悬崖,只要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豹子就无路可逃。 山上密密麻麻全是毛竹,靠近猛兽的地方,连鸟叫都没有。 毛竹密的地方,豹子也是不能穿行的,中间形成了好几个兽径。 二斤一挥手,地上出现了好几个纯钢的大型捕兽夹。这是他这两天按照三毛画的图纸,在自己家工厂加工的,为此特意晚上骑马跑了趟湘南县城。 这两天消灭的魔兽足有七八十只,亨利和兰迪的储物空间都满了。好在二斤作为富家公子,储物装备是齐备的,捕兽夹就放到了他那里。 三毛小心翼翼地在几个兽径上放好了捕兽夹,还爬到毛竹上拉了细丝,确保豹子不能通过。全队人分成了三组,从剩下的三个兽径向目标小心翼翼地前进。 由于辣猪手事件,阿花一直对二斤带搭不理,二斤藏在老虎背后的计划失败。现在二斤藏在了最壮的兰迪身后,端着塞拉炯胆战心惊。 阿花自己守一个兽径,三毛则跟在了亨利身后。 三组队员慢慢向前靠近,快到五十米的时候,前面豁然开朗,出现一个山洞。亨利一碰手里攥得紧紧的圣火令,一员顶盔掼甲的大将突然出现在亨利身旁。 大将手拿一柄硕大的开山斧,一看就是能打的,亨利心中欢喜。 不过召唤来的这个高级英灵似乎脑子不大好用,左右看了看,不知道敌人在哪里,突然一声大吼,“吾乃上将邢道荣,谁敢与我一战!” 第四十六章 百兽宴 邢道荣这一嗓子喊出,本来在山洞里睡觉的魔豹立刻蹿了出来,原本计划最好将它堵在洞里的可能性消失。 魔豹左右看了看,敌人从三个方向逼近,看上去都不好惹。右面倒是空了一大块,似乎是逃跑的好去处。 但这只魔豹的年龄也不小了,智慧已开,多次见过猎人的陷阱,立刻意识到看上去安全的那面肯定是有埋伏。 它用鼻子嗅了嗅,立刻发现,兰迪那边是实力最弱的。不过兰迪身后那个拿手炮的家伙正在瞄自己,魔豹以前吃过亏,知道那种粗大的管状武器很危险,避之为妙。 直接忽略了和老虎pk,魔豹瞬间作出判断,朝那个拿斧子高级武士扑了过去。 邢道荣举起大斧,“来将通名!” 亨利惭愧得就差捂上脸了,一个迟滞术扔到了豹子身上。 魔豹快如闪电,迟滞术对它影响甚微。邢道荣急忙把大斧抡的和风车一样,将亨利和三毛挡在了身后。 魔豹飞身跃起,要从邢道荣的头顶攻击。 旁观的三毛一声惊叫,邢道荣却大笑道,“别怕,看某一个滑铲!”,说罢,便蟹步举斧,迎向空中的豹子。 豹子身形柔软,在空中一扭身,堪堪避过斧子,一丛豹毛从空中飘落。豹子从空中落下,一口咬在邢道荣的胳膊上。 阿花和兰迪正快速赶来,兰迪远远一个闪电术先劈到了魔豹身上。然而这头魔豹就是闪电系的,挨了一下,毫发无伤。 邢道荣怒吼一声,扔了大斧,一手掐住豹子的喉咙,一人一豹在地上翻滚。三毛拿着手弩比了好几下,看着滚来滚去的二者,手足无措。 英灵不能加状态,也不能加血,战死拉倒,下次还能召唤。亨利只能给豹子加虚弱术,一个初级光明祭司的虚弱术扔到高级魔兽身上,效果很弱,只是聊胜于无。 眼看豹子占了上风,一口咬向邢道荣的脖子,忽然惊恐地跳了起来,回头就跑。 原来亨利急中生智,打开了神器的威压。魔兽对魔力的感受最为敏感,无可匹敌的神器威压汹涌而来,豹子想都没想就跑了,亨利的空城计大获成功。 阿花已经到了近前,豹子哪里敢跟老虎放对,跃向空中,阿花速度弹跳力都比不上魔豹,气得大吼了一声,口罩都掉到了地上。 这个时候,二斤终于找到了好时机,“砰”的一声,塞拉炯发威,九颗铁弹丸一个不落全打在了空中的豹子身上。 豹子铜皮铁骨,并没有受伤,不过弹丸冲击力很大,豹子一下子从空中掉了下来。 阿花看到便宜,扑上去一口咬住了豹子的脖子,得意地看向兰迪,关键时刻还得靠大师兄吧? 兰迪并不想要活的,看豹子被阿花按住了,举起双手剑,“嘿”的一声,全力劈下。 欺负不会动的豹子,兰迪大师级的魔力用上了。长长的剑芒落地,豹子被一劈两半,内脏洒了一地,地上又出现了和兰府门前一样的深沟。 三毛肉痛地摇摇头,这一身漂亮的魔豹皮很值钱的,劈两半就要大打折扣。 兰迪挖出魔豹的硕大的晶核,攥在手里,鲜血顺着指缝流出,久久不语。 邢道荣捂着肩膀站了起来,哈哈大笑,指着豹子的尸身,“我让你咬我,手下败将,哈哈哈哈!” 还想再吹几句牛,亨利一摸圣火令,邢道荣身体渐渐虚化,慢慢消失,空气中还回荡着豪迈的笑声。 三毛探头探脑地爬进山洞,一会功夫,里面传出三毛惊喜的声音,“发财了,发财了。” 三毛捧着一大堆晶核跑了出来,交给兰迪,也不知豹子是从哪儿弄的。 魔兽包括龙都喜欢在一大堆晶核旁边睡觉,可以更多地吸取魔力,加快进化。兰迪看着这些晶核,微微点头,杀厉害的魔兽能迅速发财致富,前提是你有那个本事。 晶核堆里露出丝绸的一角,兰迪拽了出来,是一个湘绣荷包,一看就出自母亲的手。里面装着几个狐狸、兔子的小魔核,应该是父亲当年失落的。 大脑深处关于父亲的记忆一下子闪电般涌出,雄壮的背影、豪爽的笑声、粗糙大手抚摸自己脸颊的触感…… 兰迪双手颤抖,高大的身躯晃了两晃,双手剑拄在地上,堪堪没有摔倒。泪水模糊了双眼,顺着脸颊淌下,仰天长啸,“爹,我给你报仇了!” 声音在前面的两个峭壁间回荡,久久不息。 正月二十八,兰家大院举行了百兽宴。 院里支起了大锅,邻居们一大早就来帮忙,剥皮切肉,收拾内脏,帮着干活儿的都有狐狸白条相送。 身体恢复,容光焕发的兰妈坐镇指挥,还亲自操刀兰氏红烧肉,其余的菜是由从镇上请来的厨师做的。 石兰冲五百多个男人全部到齐,包括兰霸天父子和村里的文化人徐夫子。各家凑的桌椅从院子里摆到了大门外,桌上摆的石兰溪小曲是兰霸天送的,这酒厂就是他家开的。 院墙上八十多只魔兽的皮依次排开,蔚为壮观。劈成两半的魔豹皮最为亮眼。 等乡亲们入座后,乡贤兰霸天站起身,清清嗓子,众人的目光瞬间围住他,喜庆的喧嚣声戛然而止。 兰霸天端起酒杯,“兰迪大侄子是我看着长大的。如今艺成回乡,造福桑梓,为我石兰冲除去魔兽大害,后生可畏啊。咱们干了这杯,庆祝咱们村又出了个人物。” 男人们轰然干杯,酒席开始。兰之端着酒杯,若有所思地望着墙上挂的一溜魔兽皮,撇撇嘴,心中咒骂。 “小人得志,睚眦必报,用这个就能吓唬老子?菜园子,就你也配办酒席?” 琢磨了会报复菜园子的方式,痛苦地发现无计可施,兰之叹了口气,一扬手,还是把整杯酒闷了下去。 “咳咳”,兰之满脸通红,对递手巾的仆人吼道,“你tm的快给老子端碗清水!” 兰霸天父子坐在堂屋前的首席,徐夫子、石老爷等一干长辈陪着他们。 兰迪这桌坐着他小队的三个人,还有兰祚和二斤。 阿花本来也坐在兰迪旁边,看村民们对自己指指点点,洋洋自得。 不远处传来爽朗的笑声,“对不起,兰老弟,我来迟了”,石远领着弟弟石廉走了过来,拉过凳子坐到了这桌。 起身招呼完石远,兰迪一回头,阿花的座位忽然空了,桌上的阿花特供红烧肉还剩下一半。 石远酒量不行,喝了两杯就脸色通红。就着辣子吃了几口最爱吃的红烧肉,点了支纸烟,看向兰迪。 “恭喜你报了杀父之仇。不过啊,你真正的仇人其实不是魔豹。” 第四十七章 第三枚圣火令(为盟主“垒鸡窝大 这话兰迪听不明白了,“爹明明是被魔豹咬死的。” “你想想,兰叔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上山打魔兽?” “因为种地的钱只能温饱,不够送我去上学的。” “你家原来有五十亩水田,是小康之家,尚且如此。你看这普通老百姓,能吃上一口魔兽肉,喝上一次石兰溪小曲,都欢喜成什么样子? 你去上学后,短短四年,咱们石兰冲又有好几户农民破产,跳河的,上吊的,卖儿卖女的,凄惨得不得了。 是咱们石兰溪的小伙子不够勤劳么?是姑娘们不够心灵手巧么?” 兰迪放下酒杯,陷入沉思。 “咱们后夏啊,已经烂透了。臣子腐败,胥吏贪污,乡里恶霸横行。土地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他们的子弟有功名,地还不用缴税,税都摊在了穷人身上,老百姓还能有出路? 所以像兰叔那样有能力的人只能铤而走险,最后葬身兽口。” 兰迪转转眼珠,看向正在和徐夫子碰杯的兰霸天,“这么说,我的仇人应该是兰霸天?” 石远摇摇头,“没有了兰霸天,也会有石霸天。只要贵族豪绅说了算的祖制不改,老百姓是不可能有幸福可言的。” “你跟徐夫子读了那么多的书,找到办法了么?” 石远摇摇头,“还没有,不过,我愿意为解决这个问题奋斗终生。” “咦?你这话和我同室的邵师兄说得很像啊,你们一定有共同语言。” “是么?那我倒想见见。” “可惜他去新法兰克了。” “喝洋墨水去了?没准真能从西天取回真经呢。” “我在剑丘的同学玉姑师姐和瑞元师兄说得也和你们一样。他们加入了天地会,准备推翻后夏,恢复上古大夏的两院制。” 兰迪摸了摸立在桌旁的大剑,“既然后夏不行了,咱们加入天地会,一起砸烂他,恢复大夏正统是不是情况就能好得多?” “大夏朝老百姓去工厂里工作,情况和现在的精灵族、魔族那里差不多。他们失去了仅有的一点田地,情况就更加糟糕。” 兰迪一时灰心丧气,“难道这千千万万的受苦人,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么?” “谁说的?我看你手里的大剑就挺管用,兰霸天不是都怕了你?砸烂旧世界,真得靠手里有大剑。不过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新世界,嘿嘿。” 石远将烟蒂拧灭,敲敲脑袋,“要是没有目标,先把家当砸烂了,可连原来的糠米饭也没得吃喽。” “你和邵山都是我的朋友,你们都是有学问的人,这件事只能拜托你们去想了。哪天你知道了怎么办,叫上我,我一定帮你的忙。” “好,一言为定。” 两个酒杯碰在一起,石兰溪小曲溅得满桌子都是。 不小心跟兰迪多喝了两杯,石远头有点儿晕,摇晃着往回走,石廉在旁边照应着,生怕哥哥摔倒。 路过私塾的时候,徐夫子朝这边招手,“石远啊,你过来。” 老师相招,石远的酒立刻醒了大半,走路也不飘了,规规矩矩进了私塾。 徐夫子酒量很大,毫无醉意,看石远规规矩矩站着,一指椅子,“坐下吧。 兰迪可是员虎将啊,你三言两语就能收服他,这能耐又长了啊。” 石远嘿嘿而笑,“我们是从小的好朋友……” 徐夫子不再提兰迪,“你跟我学这么久了,天赋又好,经史子集、诸子百家早已融会贯通。以你的天赋,立地成圣并不难,可是你并没有跨过最后那一步,为什么你想过没有啊?” “弟子心中尚有疑惑,孔夫子的教导并不能解决大夏今天的问题。” “年轻人就是心比天高,恢复大夏上古繁荣,周公之治还不能让你满意。 不然你心无滞涩,立地成圣,早就学会了收敛气息。现在你这半步圣人,浩然之气外放,把人家的宠物都吓到了,你是不是觉得挺威风啊?” “哪里哪里。” “也罢,反正朝廷把科考都停了。唉,停科考我不反对,新式学校却没有普及。朝廷主少国疑,牝鸡司晨,想一出是一出,让莘莘学子没有出路,这是取祸之道啊。 你在我这已经学不到什么东西了,你的疑惑我也解不了,我推荐你去潭州的大贤者包华生那里去进修。 他少年时远游扶桑、精灵国,喝的洋墨水多,或者能为你解惑。” “包华生?那不是孛儿只斤氏的皇族么?” “人家现在可改了汉姓姓包。不要看不起皇族,以为都是腐败的纨绔子弟。人家三代太学生,诗书传家,不去做官。到他这辈学贯中西,已经到了大贤者的境界,还教不了你?” “那我就听老师的话。” “这就对了。” 徐夫子眼睛望着屋顶,目光似乎穿越到了遥远的地方。 “当年我和曾子成一起出师,意气风发,年少轻狂。因为批评了几句朝廷,上了朝廷的黑名单,永不录用,还不许我发表文章,就此仕途断绝。 曾子成谨慎小心,倒是封侯拜相,要讲事业,我是远远不如喽。 不过我徐海彦平生,最得意的事,就是教出了你这么个弟子。他曾子成名满天下,弟子八千,我看未必比我一个弟子有出息。可惜你没有当皇帝的想法,不然我可就是帝师喽。” 石远并没有自谦,而是躬身一揖,“老师授业之恩,弟子永不敢忘。” “你有这份尊师重道之心,我就没白教你。咱们儒家啊,就有这么个缺点,只有到了圣级,开了领域,才能保护自己。 你虽胸怀天下,现在却还没有到圣级。魔兽怕你的浩然正气,江湖宵小却不怕。为了不让大才丧于宵小之手,我送你一件保命的神器吧。” 老师这个孱弱的夫子居然有什么保命的神器?石远大感怪异。 徐夫子一伸手,一个黝黑的令牌出现在了手里。 “我祖上出过一个英雄人物,乃是和光明神使结拜的老七徐浩。徐浩年纪轻轻,就为了救邵树德亲王命丧歹人之手。 后来大唐全球帝国建立,光明神使感念徐浩当初的功劳和手足恩义,选拔徐氏族人,当了祆教的高级人物,传下了这枚最短的圣火令。 这东西我现在拿着没有什么用了,送给你了。” 第四十八章 仗义援手 第二天清早,兰迪带着亨利和三毛,牵着马,走出了兰家大院,准备出发去潭州了。 兰妈大异常人,没有唠唠叨叨地嘱咐儿子注意安全什么的。 儿子从事的本来就是个拼命的职业,不危险是不可能的。兰妈要是普通胆小没见识的村妇,也不可能散尽家财送兰迪去剑丘。 石兰溪的水,养育出的都是敢打敢冲的汉子,刚强自立的女人。 只是兰迪牵着马,都快走到石兰溪边了,回头还看见兰妈站在村口自家门前,向这边张望。 弟弟已经一大早就被送到徐夫子那里读私塾了,兰迪没让他送自己。娘要送自己也就罢了,男人嘛,没必要那么婆婆妈妈的。 兰迪遗憾的是离开的时候没见到二斤和石永。两个好朋友肯定是有事,不然一定会来相送。 算了,兰迪这样的壮汉,也不太适合多愁善感。刚要上马,回过头来的时候,却看见石永正站在石兰溪边,笑吟吟地望着自己。 好朋友还是来了,嗯?石永背着个包袱,右手提着雨伞,这是也要出门? “兰迪呀,我一直在这里等你,要不早就出发喽。” “你不读书了?” “徐夫子不要我喽,把我推荐到了潭州城包大贤者那里,我走水路,要是凑巧,咱们潭州城还能见面。” “你到潭州城读书,以后估计回石兰溪的机会也少了,你不像我有武艺,以后要小心。” 石远拍拍兰迪的肩膀,“人总是要走出去的嘛,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咱们此地一别,希望再见的时候,能够联手打出个新天地来。” 两只大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男人的别离比较爽快,见也见了,石远转身登船而去。 小船上,石远的长衫在晨风中飘动,高大的背影随着小船渐渐远去。 目送小船驶远,兰迪回身上了马。 那只小船是石老爷自己家往潭州城送货的,石家在石兰冲这个小地方也算个富户。石远和邵山一样,家里不太缺钱,不为自己升官发财努力,却都想着解救穷人。 有这样不计自己利益,单纯为了理想而奋斗的人,应该是后夏之幸,劳苦百姓之幸。大夏文明历经千年的黑暗时代没有断绝,他们这样的人应该是不可或缺的吧? 物以类聚,兰迪能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当然也是心思纯粹的。兰迪觉得,冥冥之中,自己未来的命运,很可能会一直和这两位朋友联系在一起。 兰迪纵马前行,阿花在宠物空间沉睡,亨利在侧,三毛跟在后面。 亨利摇头感叹,“你们石兰冲可能真是块宝地。我在枫叶国、新法兰克老家都没有见过如此多的精英人物聚在一个村,难道红烧肉、辣椒和烈酒会产生特殊的化学作用?” 兰迪抬头不语,望向前方。天光已经见亮,一轮红红的太阳,已经在朝霞中冒出了头。 ………… 前行二十里,过了老虎冲,仙女岭下,有一个岔路,东北面是潭州城,东南面是湘南县城,离潭州还有三十里。 三人正慢悠悠地经过仙女岭,一老一小两个矮壮的汉子突然从山上跳下,手持梭镖,拦住了去路。 这是要打劫?新鲜!没看见我马背上的双手剑? “天地会办事,闲人回避。”其中的后生大喊。 年纪大的赶紧的把后生拉到后面,向兰迪一抱拳,“这位英雄,请在此稍候片刻。前面就要打仗,过去了很危险。要是有所误伤,不免伤了江湖和气。” 打仗?“你们天地会和谁打仗?官军么?” “这个……”老者表情很为难。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老者一惊,“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英雄你会咱们的切口,是哪个堂口的?” “我有两个好朋友是天地会的,你们要干什么?要是打劫客商,我可就不念旧情,要帮助官府剿匪了。” 年轻的立刻不服气,“我们贝胡子的队伍从来没有打劫过客商,劫富济贫,杀的都是贪官污吏和为富不仁的土豪恶霸。” 这一点兰迪在家里倒是听二斤绘声绘色地讲过。二斤家的货物遇到土匪,还曾得过恰好路过的贝胡子的援手,所以他才关心一下。 “那你们不让人走大路,是什么意思啊?真要跟官军打?” 老者转了转眼睛,不肯说话。 兰迪一挥手,阿花嗖地出现在马前。 阿花睡得正香,被召唤出来还以为要打架了,迷迷糊糊一抬头,看前面不过是两个普通人,长得黑乎乎的,一看就是本地土著,灵气波动非常微弱。 这你叫本大王出来干什么?阿花不满地呼噜了一声,嗖地一下自己又回去了,一点儿也不给铲屎官面子。 兰迪也没再管阿花,倒是冲着老者微笑。 老者立刻躬身施礼,“没想到英雄这么厉害,老朽有眼不识泰山。要是得英雄相助,这事就十拿九稳了。来,这边请。” 兰迪把马拴在路边树上,跟着老者上了山。三毛现在是兰迪的死忠,毫不犹豫地相随。 亨利一把把三毛拉住,“这是掉脑袋的事情,你先不要参合进去,在这里看马。外国人在后夏有治外法权,得罪官府屁事没有,让我跟老大去。” 在山上刚走了二十米,就看见林子里藏了六七十个汉子。穿什么的都有,一看都是穷苦人,大部分拿着梭镖、红缨枪,有五六个背着缴获的水连珠。 兰迪扫了一眼,一个高手都没有,兰迪没说话,亨利撇了撇嘴,“你们这群乌合之众能干什么大事?” “英雄您有所不知,我们是实在没办法。前天我们的首领贝胡子失手被官府抓了,要押去潭州城问斩。 我们要是不能把人救出来,队伍就解散了,恢复大夏正统的理想就实现不了了。” 兰迪重新打量了这个老者,这个土著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贝胡子不简单啊。看来不是单纯地活不下去,冒充天地会出来打劫。 “官府押重犯,一定会派高手,就你们这些人,我看悬,搞不好都得折进去。”亨利忍不住要打击他们。 老者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请两位英雄一定要仗义援手。” 第四十九章 手弩骑脸 兰迪正要答应,亨利一把拉住了他,回头笑眯眯地看向老者。 “我们老大要是帮你们,肯定是能成功的。不过完事你们拍拍屁股走人,占山为王去了,我们可就要被官府通缉了,此事恕我们无能为力。” 兰迪正要跟亨利说点儿什么,见亨利朝自己眨眨眼,立刻止住。亨利也不管老者极力哀求,拉了兰迪下山,回头喊了句,“我们不会报告官府的,这事儿我们两不相帮。” 下了山,兰迪望向亨利,知道他肯定有话说。 亨利压低了声音,“这些会党分子成分复杂,什么人都有。咱们要是公然参与营救贝胡子,消息一定会传出去。老大你可是要干正行的,而且,在石兰冲还有家有业。 咱们又不需要这些苦哈哈的感激,老大你要是真有意帮忙,咱们可以另想主意。” 两人密谋了一番,三毛也跟着掺和了两句,三人随即上马而去,天地会的人也没有再拦着。 大路上尘土飞扬,二十个民团练勇扛着水连珠,押着一辆囚车从南面而来,一位剑士骑着高头大马,双手剑挂在马鞍上,在后压阵。 囚车里的贝胡子头发凌乱,唇上两撇八字胡,这是他外号的由来。 这位死囚现在双手双脚都上了镣铐,看着仙女山险峻的地形,嘴里在念叨,“老陈啊,你可千万不要在这里劫囚车啊。 这个骑马的家伙是中级剑师,我贝胡子死就死了,咱们那点人,都是天地会夺取天下的种子,可不能折在这里啊。” 贝胡子了解他的战友,看这个地形就觉得不好,心中在暗暗祈祷。 然而事与愿违,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当一个蛋糕掉向地毯,奶油朝下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队伍走到山脚下路最窄的地方,山上突然响起号角,几十个天地会的好汉冲了下来。 押解贝胡子的团练虽然比不上正规新军精锐,却也算训练有素,领队一挥手,团练们拉动枪栓,向冲下来的天地会好汉射击。 好汉们没啥阵型,几十个人一窝蜂冲下来,按理说攻击力不足。 不过由于山地的限制,大家跑得十分分散,正好克制了火器。团练们一次射击,只有两个好汉中枪倒地,还不是重伤。 天地会选择在这里劫囚车,就是因为这里地势险要,从山上冲下来用不了多长时间。 一看再打枪来不及了,团练们端起枪准备肉搏拼刺刀。 天地会好汉们大部分拿的是冷兵器,肉搏吃亏要少些。双方很快短兵相接,一方人多,一方训练好,一时势均力敌,乒乒乓乓打得十分激烈。 天地会为首的老者却拿了一把驳壳枪,一边游走一边射击,枪法还不错,已经有三个团练中枪倒地。 老者十分油滑,知道这位中级剑师会半身轻甲术,子弹根本打不透,就挑着普通团练打,争取自己这方面加大优势。 为首的剑士看情况不对,大喝一声,跳下马来,拿起双手剑,冲向老者,准备擒贼擒王。 老者转身就跑,和剑士绕起了圈子,为战友争取时间。 剑士离开了亲自看守的囚车,一个矮小的黑影突然从另一边山上的树丛里冲了出来,身法极快,是被亨利加持了“疾风术”的三毛。 三毛脸上蒙着黑布,头上包了个头巾,掩盖掉了所有突出特征。三步两步抢到囚车前,在囚车上扭了两下,车门就开了。 又是三五秒的功夫,贝胡子的手铐脚镣全部脱落。 三毛扶着贝胡子走出囚车,终于被正在追赶老者的剑士发现了。见匪首要跑,剑士弃了老者,回身冲向三毛和贝胡子。 贝胡子手脚尚在发麻,他江湖经验老道,一看三毛的身手就知道他只是个见习盗贼,最多到了瓶颈,肯定没达到正式盗贼的水准。 见习盗贼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中级剑师,贝胡子一声喊,“英雄快跑,不要管我。” 三毛没听贝胡子的话,反而掏出了手弩。 剑士理都没理三毛,举着双手剑砍向贝胡子。盗贼的手弩要是能破我的防,我名字倒写。先把匪首就地处决,免得多生事端。 贝胡子手脚还没恢复,双眼一闭,完了,我的理想只能下辈子实现了。 剑士的双手剑眼看砍下,山上突然传来一声虎啸。 这可不是普通的咆哮,是阿花作为高级魔兽的天赋神通“猛虎怒吼。” 这一吼出来,战场上几乎所有人都立刻进入眩晕状态,中级剑师也不行。剑士大剑落地,身体晃了两下,终于摔倒。 只有三毛傲然独立。嗯,他临出来被亨利套上了神圣之光,眩晕免疫。 三毛没管倒在地上的贝胡子,跑到剑士身前,离剑士的脸一尺,扣动了手弩的扳机。 三毛的战斗经验再不足,手弩骑脸也不至于射不中。 中级剑师的轻甲术再厉害,也练不到眼睛上。剑士眼睛中箭,惨叫一声,反而从眩晕中恢复。不敢逗留,爬起来捡起双手剑,转身就跑。 马已经被虎啸吓倒,骑不得了,剑士给自己加了个“耐力术”,这是中级剑师的本事,迈开双腿,一路狂奔而去,眼睛上的箭是不敢拔的。 三毛回身扶起贝胡子,贝胡子是中级拳师,恢复也很快,当即去和陈姓老者汇合。 其他人也纷纷站起身,团练们看主心骨已经跑了,贝胡子已经逃脱,不敢恋战,跑得四处都是。 天地会好汉们志在救人,也不追赶,簇拥着贝胡子和三毛逃上了山。 到了刚才的隐蔽临时营地,老者拿出一个烟斗,装上烟丝,递给贝胡子,又给贝胡子点上。 贝胡子抽了一口,手里握着烟斗,“还是老伙计你了解我啊。” 回头看向三毛,“多蒙英雄相救,英雄的恩情贝某终生不忘,英雄可方便留下名号?” 三毛摇摇头。那个见过三毛的年轻后生脱口而出,“你不是......”当即被旁边的老者一把捂住了嘴。 老者附着贝胡子的耳朵嘀咕了几句,贝胡子点点头,瞪了年轻后生一眼,朝三毛一抱拳,“英雄不想留名,贝某却不能知恩不报。 兄弟你是个职业盗贼,我正好有一口兵刃适合你,请恩人万勿嫌弃。” 贝胡子朝老者一点手,老者把后背的包袱放在地上,在里掏摸了一阵,拿出了两把雪亮的……菜刀。 第五十章 信物 “后夏胡虏立国之初,曾有过在民间禁绝武器的想法。我的先祖就请高手匠人打造了这两把菜刀,准备作为兵刃防身。 后来禁绝武器的提案不了了之,这菜刀也没用上。不过由于这毕竟是中级兵刃,就成了我家传的宝物。 我们二十一兄弟起事造反,攻打芭茅溪盐税局,靠的就是这两把家伙。 现在我们有了枪,这兵刃也不适合我这个拳师,我送给兄弟你一把。” 三毛连连摇手,“我怎么能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既然贝老大没事了,我就告辞了。” “哎,这可不仅仅是给你当兵刃的,这可是贝某的信物,上面刻了某的姓。 你们救了贝某,以后但凡有事,叫人持此信物而来,两把刀对得上,就是千难万险,贝某也必定会去相助。” 三毛转了转眼珠,他鬼精鬼灵,贝胡子没说“你”,而是“你们”,还故意加重了“们”字,显然是个上道的人。知道自己没有马上走,而是跟了他到营地来的用意。 三毛一拱手,“那我就不客气,谢过贝爷了。” 接过菜刀,和老者手里那把并在一起。三毛手里的是个“贝”字,老者手里的却不是。原来贝胡子并不姓贝,他造反当然不能用真名。 ………… 往潭州去的大路上,兰迪和亨利两人牵着三匹马,立于路旁。 阿花又回去睡觉了。倒不是它有多困,老虎不擅长途奔跑,还是呆在宠物空间里舒服。刚才的战斗它都没露面,就是出来帮忙吼了一嗓子而已。 看兰迪有点儿担心的样子,亨利劝解,“三毛很机灵的,而且敌人都已经跑了。贝胡子既然传说中很重义气,咱们又救了他,三毛能有什么事?” “我就是担心小孩子单独行动不靠谱嘛。” “老大,我回来了!” 三毛兴冲冲地从山林里跳了出来,“看,贝胡子送了我这个。” 中级武器?贝胡子挺大方啊。“亨利你这招支得不好,显得咱们施恩图报。” “不过这把刀我拿着真的挺趁手啊。” “算了,既然收下了,就不提了,咱们出发。” 这次帮忙解救贝胡子也没花多长时间,听三毛在马上兴奋地比比划划,说贝胡子答应以后随叫随到的事。 兰迪往自己的储物空间里看了看,高级定向传送符还好好地躺在里面。自己答应玉姑师姐随叫随到,贝胡子又这样欠了自己的人情。 一入江湖深似海,各种恩怨纠缠是躲不掉的,多结善缘总是好事。 三毛的骑术进展神速,双腿控马,两手摆弄着新得的武器,玩儿得不亦乐乎。 兰迪心里突然浮现出可可拿着菜刀发“刀芒”的形象。这也没几天,怎么好像过了很久似的? 在对红发公主的思念中,不知不觉已到中午,前面就是高大的潭州城了。 刚到佣兵工会门口,兰迪擦了擦眼睛,咦?我看到了谁? 高大强壮,不对,高大……那个富态的二斤跑了过来,一拳砸在兰迪肩膀上,“总算等到你了。行了,兰迪,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了,赶紧拿出拥兵令牌来。” “啊?你要跟着我混冒险队?能行么?” “怎么?看不起我这个初级枪炮师?” “不是,大伯大娘能答应么?回头说我拐了你走,我可担不起责任,你好好在家当少东家不好么?” “别以为就你和石远有远大志向,我李二斤也有一颗建功立业的心。 爹娘本来不同意,不过听说你有阿花那样的高级魔兽,在你身边很安全。阿花还是曾侯爷送的,立刻同意了,曾侯爷的大名在咱们湘南可管用啊。” 原来二斤是连夜回湘南说服爹妈去了。能和好朋友并肩战斗当然是好事,兰迪掏出佣兵令牌,二斤研究了一下,开始在上面录指纹。 “兰迪哥哥。” 嗯?好像是熟人的声音,兰迪一抬头,在二斤高大的身后,转出一个小姑娘,认识,这不是家乡石兰冲的同乡石圆圆么? “你怎么来了?这么巧?是到潭州城买东西么?” 石圆圆今年十五了,比兰祚大一岁,长得圆脸,胖嘟嘟的非常招人喜欢。 小姑娘瞥了一眼二斤,满眼深情的样子,“我,我是跟着二斤家的货船,来送二斤的。” 湘南县到潭州城有水路,所以二斤才能比兰迪先到,在这等着。 呦嚯,二斤这动作挺快啊,怎么没跟自己提起? 接过佣兵令牌顺手扔进空间,兰迪朝二斤挤挤眼睛,“什么时候勾搭上我们石妹妹的?怪不得你前几天不在县城呆着跑石兰冲来了。” “天地良心,我到石兰冲真的是等你来着。圆圆现在我家的铺子里帮忙,根本没在石兰冲。” “是不是你借工作之便,拿少东家的身份以权谋私,欺负我石妹妹啊?” “没有的事,我表哥娶了圆圆的堂姐,是表嫂做的媒给我们订的婚。好在我和圆圆自小认识,我还是挺满意的。” 嗯,包办婚姻也不全是悲剧,至少自己爹娘是一直很恩爱的,二斤和圆圆这一对看起来也很幸福。 “你都订婚了,赶紧回去结婚生孩子,李大娘盼孙子很久了吧?我不能要你。” “别,我可是在工艺学堂读过书的,圆圆的年龄还小,不能这么早结婚。 再说我现在一事无成,总得跟你混出点儿事业来才行啊。” 回头看向圆圆,“佣兵工会里不适合你去,你赶紧回船上吧,我这就跟兰迪走了。” 圆圆从怀里掏出一个湘绣荷包,荷包上绣的是并蒂莲。兰迪看着刺绣手法很眼熟,这手艺一看就是跟兰妈学的,绣得还是不错的。 把荷包塞给二斤,圆圆脸突然红了,抬起头,闭上了眼睛。 三毛在旁边添油加醋,“二斤哥,加油!” 亨利看着这一对情侣,忽然回头看向兰迪,“老大,咱们一定要早点去新法兰克啊,我怀念在康拂城的妻子法兰西丝了。嗯,还有伊莎贝尔、玛丽安、玛格丽特、卡加萨、帕拉斯科娃……” 这个,新法兰克人是非常浪漫的,兰迪理解不了这个,他的心都被可可一个人占满了。 抬头看向二斤,只见二斤向圆圆靠了过去,圆圆鲜红的嘴唇正微微颤抖。 第五十一章 被诅咒的菜刀 二斤温柔地靠近圆圆,温暖的大手在圆圆的背上轻轻一推。 “赶紧走吧,船上的曹嗲嗲看你久不回去,该着急了,说好的送我到佣兵工会门口就回去嘛。” 圆圆差点儿被推了个踉跄,狠狠瞪了二斤一眼。看这么多人在,没说什么,转身奔码头而去,走出几步,又使劲跺了下脚。 三毛大声的“嘘”了一下,比了个拇指向下的手势,“二斤哥你真是只缺西!” 亨利微笑,“好怀念我那纯纯的、青涩的青春岁月啊。” 二斤憨厚地笑笑,“女人真麻烦。咱们赶紧进去吧,我刚才看见有个很壮的家伙在里面焦急地溜了很久了,想必是兰迪说的龙五,大概等急了。” “啊喂呀,你可算来了,我的货都已经备齐了,正在码头装船。咱们明天早上六点在码头集合,现在,你们可以在潭州城寻点儿乐子了,哈哈哈哈!” 龙五中气十足,声音轰然作响,拍着兰迪的肩膀,以兰迪的块头都晃了两晃。 兰迪觉得有这个客户自己很安全啊,看这外形至少是大师级拳师,圣级?圣级拳师会给人当跑腿买东西? 从佣兵公会出来,亨利建议,“咱们要不要回公会里面再招一个伙伴?把冒险小队的名额用完?” “我看不用,咱们要去西域,太危险,估计也没人愿意去。” 四人一边聊着,来到客栈,开了个四人间。亨利拍拍二斤的肩膀,“小伙子,恋爱不是你那么搞的。也就是后夏这里包办婚姻,否则你得打光棍。 现在还有半天时间,你赶紧去码头把女朋友叫回来,陪人逛街、买买东西什么的,否则等你冒险结束回家,女朋友没准儿被伶俐的小伙子勾走喽。” “不会的,圆圆不是那样的人。”二斤这样说着,心中惴惴,还是动身去码头了。 三毛在后面喊,“你们可以直接开个房,二斤哥你先留个后,就保险了。” 兰迪瞪了一眼三毛,这家伙在魔市跟一帮地痞混混流浪,小小年纪就一副流氓习气,跟了自己,可得多改造改造他。 “老大,我的储物空间里现在装满了兽皮,咱们得清空下,否则以后的收获就装不下了。” 额,原来以为可以休息了,当队长还有这么多事儿? 兰迪领着亨利和三毛来到杂货铺,把魔兽皮和晶核一股脑地卖了出去。晶核卖了二百金币,兽皮卖了五十金币,兰迪的手里又有了三百多金币了,要不说冒险来钱快呢。 “老大,现在我一身轻松,要出去逛逛,晚上就不要等我了。”亨利整整西装,迈着潇洒的步子,吹着口哨,溜溜达达走了,一转眼就消失在了人潮里。 兰迪手里攥着钻山豹的高级晶核,刚才没舍得卖,要不然又有一百金币到手了。 现在就剩自己和三毛了,兰迪想了想,“走,帮你升级下武器去。” 找到了“李大锤铁匠铺”,这个潭州版的李大锤也是个子矮小,浑身肌肉,满脸大胡子。 接过三毛的菜刀和兰迪递过去的晶核,鉴定了一下,“不错不错,好久没镶嵌过高级晶核了,你们就瞧好儿吧。” 卸下刀柄,用车床把菜刀接近柄的地方铣出一个凹槽,再用钻石刻刀小心地在刀面上刻上阵法,扔到炉子里烧了会儿,拿出来用朱砂填补纹路,又用细砂纸仔细打磨好。 将晶核仔细清洗、烘干,擦了又擦。然后拿出一小瓶魔法粘剂,肉痛地往菜刀的凹槽里挤了一点儿,将晶核仔细安放好,最后举起大锤,就要进行镶嵌的最后一步了。 李大锤左手举起大锤,忽然转过身来,朝兰迪挤挤眼睛,露出猥琐的笑容,伸出了右手,“一百金币。” 额,原来这里的规矩是这样的,剑丘那边因为都是熟人,就没这个规矩。 兰迪摸出一袋金币放在李大锤手里,李大锤一翻手,金币就进了储物空间。 脸上的猥琐笑容突然不见,李大锤双手举锤,深吸了一口气,身上隐隐放出白光,一锤砸向了晶核。 兰迪紧张地望着菜刀,生怕李大锤把晶核砸碎了。 然而李大锤的铁锤看着威风巨大,使起来却像照顾婴儿般温柔,一锤下去,晶核稳稳地嵌进了菜刀,只露出一个弧面。 菜刀表面开始放射出光华,从晶核沿着朱砂线路向四周蔓延,过了会儿,光芒才渐渐黯淡下来。 李大锤放下大锤,小心地捧着菜刀,迷醉地欣赏自己的杰作,口中吐出一句精灵语,嗓音充满了磁性,“is’t an art ?” 一发鉴定术使出,李大锤粗豪的脸上自豪无比,拿出一个玉简,“不行,我得把这把刀的属性拍下来,这可是我的得意之作。” 李大锤得意洋洋地欣赏了会儿,又把玉简递给兰迪,“你们大赚了。现在这把刀成了高级武器,而且是其中的极品,差点儿就成了超级武器,没一千金币下不来。” 兰迪往玉简里输入了一丝魔力,马上读到了新版高级菜刀的属性。 “被诅咒的菜刀:攻击力减少50%,攻击速度提升100%,5%的几率发出致命一击,5%的几率发出风刃术,5%的几率发出闪电术,5%的几率让敌人陷入恐惧,丧失攻击能力。” “你那个高级晶核来自的魔兽恐怕伤了不少的人吧?受到诅咒是难免的,不过也能让人感到恐惧。 有这么多附加属性的高级武器我还是头回做出来,你们谁使用这把刀,我建议多装备增加幸运的装备,能顶个小神器用啊。” 三毛抢过玉简,看完后,一把就把菜刀抢了过来,拿在手里稀罕得要命。 以自己的力气,攻击力减少什么的根本不在乎,本来也没多少,这附加的魔法要是使出来,自己做梦都会笑醒。 只有兰迪摇头叹息,他逛过两个卖装备的杂货店了,加幸运的装备是最贵的。动辄几千金币,还买不着,三毛只有成了富豪之后,这把菜刀才能变成小神器。 从铁匠铺出来,见三毛小心地把菜刀放进包袱里,里面还有手弩、弩箭、零钱和换洗的衣物,这要是丢了可糟了。咬咬牙,又肉痛地去杂货店给三毛买了个储物腰带。 三毛系上皮带,身上一下子轻松了,跑去威风地照镜子。只有兰迪攥着还剩一百多金币的袋子黯然神伤,顺手扔进了空间。 回到客栈,天色还早,还能干点什么呢?兰迪正在琢磨,三毛探头探脑地凑过来,“老大,佣兵令牌让我看下。” “你看那玩意干什么?” “我是想看看李二斤和圆圆姐在哪儿,是不是真去开房了。我看他们两个郎情妾意的样子,不好说啊。” “去去去,小孩子不学好,不能窥探人的隐私。” “老大你作为队长,有义务保证队员的安全。咱们路上可干了件掉脑袋的买卖,要是二斤被牵连进了衙门,咱们得救不是?” “瞎说,二斤又没参与,再说衙门怎么能知道是咱们干的?不过潭州城龙蛇混杂,亨利江湖阅历多肯定没事,二斤别傻乎乎地惹出点儿事来,要不,看看?” 兰迪为自己找着理由,佣兵令牌已经出现在了手里。 第五十二章 巨星陨落 兰迪和三毛趴在桌子上,头顶着头,看着佣兵令牌。 三毛指点着,“这个最亮的是老大,旁边这个弱的是我,那另一个弱的肯定就是二斤哥了。 嗯,这个地方嘛,我想想,不是商业街,不是吃饭的地方,唉,也不是旅馆。二斤哥真没出息,活该当大龄处男。咦?我想起来了,那边咱们刚才路过,好像是个电影院。 我特意看了,放的卓别林的电影,我在魔市已经溜进电影院去看过了。” “我就说嘛,我最了解二斤了,人家是正经地看电影去了。” “老大这你就不懂了,看电影和看电影不一样。全家去看电影肯定是正经地坐前排,搞对象看电影是要进包厢的。 最顶上一排还有豪华的单间,我在魔市和吴四宝扒过单间的墙头,嘿嘿嘿。” “滚!二斤能像你想的那么开放?小小年纪不学好,一肚子花花肠子。” “老大你别不信,要不咱俩去看看?都不用花钱,我可有混进去的经验了。” “那好……不对!娘的我没教育好你,差点儿被你给带坏了。我已经想好了,咱们现在没事了,我要去包大贤者的府邸再见见石远。 你得跟着我去,不许去街上鬼混学坏。” 三毛垂头丧气地出去,找客栈小二问了包华生的住处。 包大贤者是潭州城的名人,一打听就知道了。两人骑着马,半小时才到了潭州城外东北二十里的包府。 包府是个农家小院,依地势分为三进,黄砖青瓦白门楼。 门前两颗大树,门上一个横匾,上书“板仓”两字,门两边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院内遍植杨柳,时闻鸟鸣,端的是个清净读书的好地方。 三毛上前叩门,年老的门房走出来,一看也是个有书卷气的。 宰相门前七品官,能给大贤者看门,那也是不简单的。 “两位英雄是要见包老爷么?” 兰迪上前拱手,“哪敢打扰大贤者?我们是新到这里来求学的石远的朋友,要远行了,再来见见他。” “好,好,你们等着啊。” 老爷子一边走一边唠叨,“怪不得老爷一见面就说石远有圣人之姿,亲自收为入室弟子呢,果然连朋友都是这样的英雄人物。” 这话连兰迪一起夸了,三毛也跟着感觉颇为荣耀,胸脯挺起来不少。 不一会儿,院子里传来噔噔噔的跑步声,听起来不像石远啊。 “吱扭”门一响,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从里面跑出来了。 小姑娘也是圆脸,留着齐肩的短发。身穿短款旗袍学生装,配了黑长裙。一双大眼睛非常灵动,上下打量着兰迪。 “你就是石远师兄那个叫兰迪的朋友?” “你是……”大贤者还收女弟子?没听说啊,而且石远刚入门,排名肯定最小,哪儿来的师妹? “石远是我父亲的学生啊,那些学生都是我的师兄。我叫孛儿只斤.乌云格日勒,汉名叫包慧明,不过师兄们都叫我乌云。” 原来是大贤者的女儿,听说大贤者去扶桑和精灵国留过学,一点儿也不守旧,怪不得女儿打扮这么现代呢。 “师兄刚来,我父亲正给他们上课,你们先到门房等等。” 三毛麻利地把马拴在大树上,跟着兰迪往门房里走,就听身后有人笑,“乌云妹妹怎么亲自跑出来了?这是哪里的贵客?” 兰迪一回头,身后走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西装领带,带着金丝眼镜,一看也是文质彬彬。 “堂兄回来啦,爹要的徽墨和宣纸买回来了么?” “我不但买回了纸墨,还带来了最新的轰动消息,我得赶紧见堂叔。” “爹教书的时候谁也不能打扰,你还是在这等会儿吧。这两位是我新来师兄石远的朋友,我得亲自招待。” 乌云回过头来,“兰兄,这位是我的堂兄包开明。爹只有我一个女儿,不好出头露面,出去采购重要东西,一直是堂兄帮忙奔走的。” 包开明伸出右手,兰迪和他握了握手,“欢迎欢迎,贵客来了,怎么不进去?” “我们有事要马上去西域,就是来见见石远,主要是认认门。我们再回来可能得几年后了,再来见石远好知道地方。要是石远实在出不来,我们的目的也达到了,这就走也行。” “那好,兰老弟,请。” 四人进了门房,看门的老者奉上茶来。包开明喝了一口,笑眯眯地看向乌云,“乌云妹妹,你其他师兄的朋友来了,我可没见你亲自迎出来。老实跟哥哥说,石远是不是个帅哥?” 乌云大大方方地,一点儿也不羞涩,“石远当然是帅的,不过,跟堂哥你也差不多。 主要是他那一身气势,爹说一看就是胸怀天下,有圣人之姿,能收他当弟子,爹会跟着流芳千古,我当然要另眼相看了。” “什么叫另眼相看?我看这叫青眼有加,一见钟情。没想到咱们包家的千金,居然动了春心了。” “也不知道石远能不能看上我呢。别说这个了,堂哥你刚才说有大事发生,是不是朝廷终于出事了? 爹说他那些远亲胡搞乱搞,说要顺应民意恢复上古两院制,却又搞出什么皇族内阁,让天下人灰心,早晚要出事。” “那倒不是,还没到那步,不过这事确实和朝廷有关。我大夏果然是流年不利,巨星陨落,剑丘的曾侯爷过世了。” 兰迪一下子“蹭”地站了起来,“什么?此话当真?” 包开明回过头来,看兰迪如此激动,心里有了点儿数,“莫非……” “我是剑丘弟子,刚刚辞别了曾山长回乡,没想到他老人家这么快就过世了。我还想着将来能有点儿成绩,回去向他老人家汇报呢。” 看兰迪虎目含泪,包开明拍了拍他的肩膀,“曾侯爷位列圣级,活到一百四十多岁,寿终正寝,也算是喜丧了,兰老弟你要节哀。 而且朝廷给了曾侯爷身后极大的哀荣。朝廷辍朝三日,追赠太傅,谥号“文正”,祀京师昭忠、贤良祠,各省建立专祠。 现在曾侯爷的灵柩正朝潭州运过来,俞巡抚已经开始在南门外金盆岭给曾文正公修陵了。” 包开明一伸手,手里出现一张邸报,兰迪看上面果然登载着曾文正公的讣告。 随即眼睛圆睁,底下是另一条消息,大号黑字,“朝廷下旨,解散剑丘学院,通缉会党分子瑞元。” 第五十三章 醉卧沙场君莫笑 潭州城内,吴大茂百货商店。 这里是卖普通人用品的地方,跟冒险者毫无关系。兰迪到这里,是买白布来的。 三毛帮忙,给兰迪的胳膊系上白布,兰迪这是给曾山长戴孝。 来到街上,兰迪把阿花召唤了出来。阿花小心地左右看了看,没见到龙五,两爪前伸,撅着屁股伸了个大懒腰,总算可以轻松地溜达溜达了。 见铲屎官要往自己右前腿上缠白布,阿花一爪把兰迪推开。我喜欢戴口罩,不喜欢这玩意。难道你还敢拴本大师兄么?这里可没有溜虎牵绳的规矩,想束缚本王,没门儿。 随即耳边响起铲屎官低沉的声音,“阿花啊,曾山长过世了。” 潭州最繁荣的大街上,一只威猛的成年老虎忽然跃上天空,发出了一声吓人的咆哮,一条街的窗户都震得直晃。 一时间,女人和孩子吓得到处乱跑,男人都顺手抄起了身边的家伙。 阿花落了地,乖乖地将右前爪伸了出来,兰迪把白布系在上面。阿花忽然把大大的虎头埋到兰迪怀里,发出哇哇的哭声,仿佛一个三百斤的孩子。 兰迪拍着阿花的顶瓜皮,不知道怎么安慰这头老虎,他的圣级宠物徽章突然一震,提示,“你的宠物和你的亲密度达到‘友善’级别。” 兰迪一点儿也没高兴。阿花失去了多年的老主人,自己失去了慈祥的师长。 曾山长在,后夏似乎还有人撑住天,这个退休八十年的老人看似啥都不管,但老百姓因此对后夏还有着莫名的信心。 一旦曾山长不在了,后夏风雨飘摇,再无能稳定民心的人物。 四个衙役手拿棍棒跑了过来,头戴大盖帽,身穿类似新军的军服,不过是黑色的。 为首的给兰迪敬了个礼,“这位老爷,不管您是哪儿的贝勒爷还是哪位王公大臣的公子,请不要在大街上放出猛兽宠物。俞巡抚法纪严明,不会给您面子的,请不要让我们这些下人为难。” 兰迪摇摇头,“我不是什么贵族,不过这头老虎是曾文正公的宠物,刚刚得知了曾侯爷过世的消息,有点儿激动。” 四个衙役突然一起向阿花鞠躬,“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虎大爷您随意,谁有不满我们去收拾他。”看都没看兰迪,转身而去。 曾侯爷在潭州城的威望无可比拟,深植民心,兰迪鼻子又是一酸。 兰迪领着三毛,牵着马回客栈,阿花低着头跟在后面。客栈老板看这屋的客人居然带回一头老虎,腿肚子哆嗦了会儿,赶紧面带笑容地前来讨好,不停地递水敬烟。 等和三毛唠了两句出来后,老板大为骄傲,吩咐伙计,“地字三号的客人要小心伺候,传出去,曾文正公的宠物住过咱家的店。” 三毛牵着三匹马去了趟骡马行,拿回了押金,回客栈的时候,看到二斤已经回来了,兰迪正在和他聊天。 “我们最终也没再见到石远,包大贤者和这个新来的学生一见投缘,讲课不知不觉压堂,我和三毛看时间来不及就回来了。 剑丘居然就这么被解散了,我还想着让兰祚学完私塾后,去那里学阵法呢,这不是没希望了?” “那些老师都还在嘛,你又和他们有香火之情,到时候找个名师还不容易?” 兰迪稍感安慰,“也不知道瑞元师兄怎么样,他在毕业典礼上锋芒太露,终于被朝廷盯上了,岂不是很危险?” “我看没事,他不是有你的魔法通讯器号码嘛,要是有危险会不喊人帮忙?” “也对,我担心玉姑师姐脾气太倔,遇到危险也不找我。瑞元师兄嘛,是一定会喊支援的。” 看兰迪说话有气无力的样子,屋中的气氛比较沉闷。三毛转了转眼珠,打断了他们的话,“二斤哥,你交代,这次去电影院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了?” 二斤立刻满脸通红,支吾了起来,“哪,哪有的事。本来我想坐前排看得清楚来着,是圆圆非坚持要买包厢票的。” 三毛得意地看向兰迪,“老大,怎么样?我料的没错吧?就说二斤哥不能真那么老实。二斤哥,你啊,至少摸……唔唔。” 三毛的嘴被二斤的大手一下子捂住了。 兰迪这个时候却没心思调侃老朋友,“算了,早点儿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六点就要开船了。” 阿花没回宠物空间,那里太漆黑孤独。兰迪和二斤都是大块头,一个人就把单人床占得满满的。亨利的床空着,阿花却没去,而是爬上了三毛的床,和三毛挤在了一起。 痛失老主人的阿花这时候十分脆弱,当初在“敬业号”的特等舱里,三毛在地毯上搂着它睡,它还嫌弃来着,现在它十分需要人的安慰。 第二天凌晨四点,三人一虎就都醒了。由于有储物空间,也没什么需要收拾的。 三毛跑去结了账,大家坐等到五点,亨利居然还没回来。没想到看上去经验老道的他,却表现得最不靠谱。 再晚就来不及了,不得已,兰迪领人去寻亨利。 佣兵令牌这时候就是个导航仪,亨利的亮点还在,那至少人没事。兰迪低头拿着佣兵令牌,顺着街边走,一抬头,咦?这里自己从来没来过。 飞檐斗拱,琉璃瓦红柱子,装潢得美伦美央,横匾三个大字,“春湘楼”。 老鸨见有带着老虎宠物的贵人来,以为来了大买卖,亲自相迎,结果一问是找人的。 “那个鬼佬啊,厉害厉害,叫了四个姑娘,现在肯定没醒。” 亨利光膀子躺在床上,一嘴酒气,被推醒了还是眼神涣散,清醒不了。 这要是别人这个状况,亨利一发“冰清术”就解决了。结果队里的光明祭司本人迷糊了,兰迪一时有点憷头。 处理这个情况三毛很有经验,要了一碗凉水,含在嘴里一口,“噗”地喷了亨利一脸。 亨利打了个哆嗦,眼神终于清明了。立刻给自己来了个冰清术、解毒术套装,总算爬了起来。 四个姑娘服侍他穿好衣服,亨利恋恋不舍地每人亲了一下,“亲爱的,我会想念你们的。” 走在通往码头的路上,兰迪不好批评亨利,二斤当起了坏人,“大哥,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佣兵临出发不都是这个样子么?我不过是加了点儿大麻助兴而已,这在我们枫叶国可是合法的。谁让你和圆圆卿卿我我,让我想念我的妻子和情人们了呢? 你放心,一旦开始工作,我不会再碰那玩意误事的。” 一边说着,亨利脚步还是有点摇晃,“咱们到西域可是要拼命的,临行就不能放松一下?” 说着还哼起了歌,“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第五十四章 龙五的秘密 阿花低头跟在众人身后慢慢走,腿上绑着白布,还是闷闷不乐。 到了码头,感受到了龙五的威压,这次没有藏起来,反而白了龙五一眼。它是心情不好,破罐子破摔,爱咋咋地了。 龙五看得很有趣,“小家伙,你区区一个高级魔兽,连人形都没化,竟敢跟我翻白眼,胆子不小啊。” “龙五哥你别生它的气,阿花是老主人曾文正公过世,还处在悲痛之中。” “嗯?曾子成那小子终于死了么?” 看兰迪脸色有点不好,阿花居然开始胆大包天地冲自己呲牙,龙五一拍光头。曾子成的宠物在这小子手里,这个冒险队长肯定是剑丘出身。 害怕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这个节骨眼上敢去西域送死的佣兵跑了,龙五讪笑了下,赶紧改口。 “那个,那个,我和曾子成还是喝过酒的。他虽然性格过于古板,不过阵法真的厉害,嗯,好厉害,嘿嘿,当年……走,上船出发了。” 龙五的货物足足装了两大船,龙五自己在第一艘船上,兰迪的小队被安排负责押运第二船。 看船工扯起风帆,船队顺着湘江而下,兰迪站在船头,还在琢磨刚才龙五的话。 龙五似乎和曾山长有过过节,不过后来应该和好了。 兰迪见到曾山长的时候,曾山长就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了。年轻的时候事迹都是听人传说,曾山长自己从来没讲过。 龙五肯定不能是长毛异教徒,没听说过长毛有这样一员战将啊,那就是曾山长在江湖上认识的了。 他管曾山长叫“那小子”,显然年纪更大,莫非真是圣级拳师?兰迪也不便问雇主的秘密,你是半神才好呢,所向无敌,我的二百金币就不费力白赚到手了。 船到江夏,又有两艘船加入了队伍,船队的规模变大了。江夏这两艘船上的货物是龙五在别处买的,存在这里。 兰迪看了看,有龙井茶、jdz的瓷器、徽墨、宣纸、丝绸、黄酒,甚至还有剑丘附近的苏绣,龙五这是把江南特产一网打尽了啊。 遥远的伊赛克湖边居然有个如此富裕的地方,要消费这么多名贵的玩意,自己怎么没听说过?是谁雇得起龙五这个疑似圣级拳师的家伙,还采购这么多贵重物品的? 二斤对江夏很熟悉,站在码头指指点点,“那边是总督府,那边就是我最初打工的枪械制造所。那边的汉阳兵工厂是后来建立的,我在工艺学堂念三年级的时候,在那里实习过。 我最初的师傅可是枪械大师莫辛,你猜怎么着?咱们管他们叫兽人,他们是不承认的。 兽人里面懂艺术的、懂炼金的、懂器械的高手层出不穷,脑筋一点也不必咱们人类差。 不过是为了适应大灾变时候的气候,长得粗壮了些,身上的毛多了些而已。 兽人这个名字不是咱们起的,新法兰克和魔族那边,和兽人打仗,败多胜少,就管不怕死的兽人大军叫灰色牲口。人家兽人族自己称呼自己叫露西亚的,很好听的名字。” “朝廷不是早就承认兽人也是人类了么?连蜥蜴人都算人,何况跟咱们长得差不多的兽人呢。” 亨利插嘴,“嘿嘿,那边的风水很奇怪,男人一身毛,女人还是很漂亮的,那身材,啧啧。” 三毛怂恿兰迪,“老大,咱们去兽人国,老大你娶个露西亚公主回来。” 兰迪微笑不语,哪里的公主能有可可那个红发公主漂亮? “不行的,当情人可以,不能娶回家。露西亚美女平时吃的都是牛肉土豆大列巴那种高热量食物,一过二十,尤其是嫁人后,身材立刻变形,没法看了。 三毛我跟你说,我游遍各国,品鉴各族女人的本事和阿花品鉴美食的本事有得一拼。” 二斤一拍脑门儿,“兰迪,你那些晶核和兽皮呢?不如在江夏这里卖了。” “在潭州就已经卖完了,除了魔豹晶核,卖了二百五十金币。” “兰迪你可亏大了。这帮奸商我最了解了,跟他们砍砍价,你那些东西在潭州少说能卖三百金币,在这江夏,运气好碰到远道来的商人能卖四百。 兰迪你就不是做生意的料,以后这种事交给我。咱们流血牺牲,好不容易弄的东西,不能让奸商占了便宜。” “嘿嘿,二斤哥你家就是这样的奸商吧?” 二斤傻笑,兰迪拍怕二斤的肩膀,“以后跟人交易二斤你就做主了。我看啊,等将来你闯出名头,要是咱们的国家太平了,你还是干家里的老本行最好。” 在江夏住了一宿,船队已经换成了四艘襄阳楸子,兰迪溜达到船舱里,跟运货的苦力聊天。 “你们是龙五在潭州雇的么?” “不是,我们是跟龙五爷一路从伊赛克湖边过来的。” “龙五爷看上去很厉害,是大师级还是圣级啊?” “我们就是伊赛克湖畔寻龙村的普通村民而已,哪里懂武艺? 不过龙五爷确实厉害,所向无敌,还没见他打过败仗。我们一路东来,遇到过不少土匪强盗,没一个是龙五爷一合之敌。” “龙五就住在寻龙村么?是不是很富裕?” “他住在更深的山里,十年才来中原一回,不过倒是经常到寻龙村和西域的客商交易,我们也不知道他住在哪儿。我们村里的人,都靠跟龙五爷的买卖活着呢。” “我看你们长得和李大锤铁匠铺里的大师差不多,是不是传说中的矮人族啊?” “呸!这是魔族和新法兰克人、新罗马帝国人污蔑我们。我们哪里矮了?就是长得比较壮而已。 我们可是黠嘎斯人的后代,正宗的人类。我们的祖先,出过小太阳公主那样的美女,可是光明神使的侧妃。我们要不是人类,光明神使会娶我们族的美女? 我们的族长可是光明神使的儿子李平西的后代,我们族人一直住在伊赛克湖畔,出去世界各地打铁的,不过是少数不成器的子弟而已。 我们族里可是有圣级铁匠,连圣级武器都造出来过的。” “我相信你们是人类,大家明明长得一样嘛。” 兰迪恭维了两句,回到了甲板上。嘿嘿,黠嘎斯人为了适应大灾变,身形和上古时候已经大不相同,现在要是光明神使见到了,肯定不会娶他们族人的“美女”。 为了适应环境变异不丢人,非不承认自己是矮人。人家精灵、魔族乃至半兽人、地精,甚至蜥蜴人都以自己的新名字自豪,就你们矮人和兽人非要自称人类,这明明是不自信。 兰迪嘱咐好三个战友和阿花,轮流放哨。 船越往北走,两岸就就越荒凉。既然收了人的金币,就要负责,“大家精神着点儿,没准儿会有山贼和土匪、水匪什么的出现,咱们得随时准备战斗。” 第五十五章 应驮白练到安西 凌晨两点,月黑风高。 船队在汉江上静静地行驶,周围寂静无声,只有船工们摇浆的声音整齐、单调地响着。三十吨货船的硬帆张开,适应着微弱的东南风。 兰迪蹭地爬起来,看了看怀表,系了系披风,走出船舱,来到船头。 阿花严肃地蹲在船头,两眼烁烁放光,正警惕地盯着两岸。 兰迪眼中,两岸黑乎乎地什么都看不清,阿花长于夜视的双眼穿透夜色,正扫描着黑暗中的两岸平原。 兰迪轻轻拍拍阿花的后背,“辛苦了,你去休息吧,轮到我值班了。” 阿花一点也不困,凌晨正是它这个夜猫子最精神的时候。不过兰迪来换岗,正式地来和它交接班,让它产生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阿花非常听话地起身,摇摇爪子,表示没有事发生,将站岗的位置让给了兰迪。 曾山长对阿花很好,不过一直把它当小孩子宠溺,有时候也威严地管一管。 兰迪这个铲屎官虽然弱鸡,却一直把自己当战友对待,还给自己分配工作。阿花身上肩负了责任,立刻产生了不一样的感觉,干得比谁都积极。 看兰迪站在船头,披风在微风中飘动,背着大剑的身影,阿花突然觉得,跟着这样一个不光尊重自己,还认可自己努力的主人……啊呸,呸,铲屎官。不管叫什么,好像挺不错啊。 这就是成为人的感觉么?果然和当魔兽和宠物的时候有很大的不同。自己的智慧和武力并没有增加,可是阿花觉得,自己长大了。 轻轻地走过去,带肉垫的爪子悄无声息,阿花轻轻地靠在了兰迪身边,虎头在兰迪身上蹭了一下,安静地卧在兰迪旁边。 兰迪随意地撸着阿花的顶瓜皮,胸前的宠物徽章突然又震了下,一条信息出现在脑子里,“您的宠物和您的关系度达到‘亲密’。” 嗯?兰迪很奇怪。这两天自己好像没干什么啊?因为船上的条件所限,自己都没怎么投喂宠物,还总让阿花值夜班干活,这亲密度怎么涨得这么快? 第一条船上,高大壮硕的龙五背手站在船尾,淡金色的眸子精光一闪。 在自己的领域里,那只小猫好像在快速地进化啊。 曾子成果然充满了自己不能理解的神奇本事。魔兽不经过战斗,居然也能以这种速度进化么?那只弱猫离成为超级魔兽不远了啊,这是剑丘的什么秘术? 果然人的形状才是进化的终极,最适合修炼么?跟人类呆在一起,才能迅速成长进步么? 那长老们一直以来坚持的决定是不是错误的?回去得把这个重要的发现正式向长老们汇报,这很可能关乎龙族的未来。 ………… 逆水行舟,船队二十天才到襄阳,又过了八天,终于到了终点均州。 一路上兰迪十分警惕,生怕第一次委托干砸了。然而不但没碰到什么强盗,汉江两岸,连魔兽的踪迹都见不到,就这么平平安安到了均州。 龙五在这里留了驼队,苦力们将货物运上驼背,十七头一队,三十个苦力赶了五百多头骆驼,向西北长安而去。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亨利骑在马上,秀着他的唐诗。“看到驼队,仿佛看到先祖白公爵追随光明神使,骑着骆驼,辗转沙漠,艰辛创业,最后一统天下。 不能生在那个伟大的年代,遥想先辈英风遗烈,也是令人神往啊。” “亨利你又吹牛了,我听评书可不是这样的。 光明神使确实在西域漫游了一年,不过评书先生说的可是,最早追随光明神使的是六个吐火罗贴身侍女,然后是十三太保和八公主,波斯玫瑰的首领王晓芸,最后才是李仁军亲王和吴子仪军师。 光明神使到了伊赛克湖畔,立下事业的根基,才亲自去龟兹接白斯文宰相到平西城主政的。” 自己不熟悉历史,牛皮被二斤戳破,亨利的脸涨得通红,“评书说的能准么?能有我这个白氏后代清楚?” 随即顾左右而言他,“这骆驼真是好东西,当年光明神使就是靠这个横行西域。万里丝绸路,大唐正是靠骆驼连通西域,打下万里江山。” “白大哥,我怎么听说大唐初年,光明神使主持下,就在长安到安西修了铁路呢?要是靠骆驼得走到猴年马月去?还怎么统治世界。” 额,三毛也这么不给面子,亨利再次转移话题,看向兰迪,“你说光明神使都得亲自去龟兹请白斯文先祖出山,我们白氏是不是很厉害?” 兰迪也不和他争执,“你说这一路上怎么这么安全?不是说咱们后夏魔兽横行,地面不靖么?” “这个我知道。”身边的矮人……额,咳咳,黠嘎斯人答话,“六个营的新军刚刚从咱们通过的地方一路走过,更早的时候,三万湘军由此开赴西域。 大军过境,魔兽和强盗都吓跑了,一时半会儿不敢回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三毛奇怪地观察着骆驼,从魔市出来,一下子要到西域,看什么都新鲜,“大叔,你们这个驼队怎么驼铃是挂在最后一只骆驼身上的? 我还以为,为了怕驼队走散,驼铃要挂在第一只骆驼身上呢。” “骆驼怎么会走散?就是遇到沙暴走散,驼铃也没什么用,这驼铃是吓唬沙漠里缀在驼队后面的魔狼用的,当然要挂后面。” 这下连亨利和兰迪都是涨了学问。听说有魔狼,兰迪不但没害怕,还很兴奋。 自己包里可就剩一百多金币了。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在襄阳的时候,给阿花买黄羊就花了不少钱。 魔狼在兰迪眼里不是可怕的魔兽,是一颗颗晶核,一匹匹行走的金币。 “谢谢大叔了,跟大叔长了不少的见识。”三毛就是嘴甜,把矮人同伴哄得特别高兴。 矮人捋着胡子,“跟小兄弟同行真是有趣,不过你别看我胡子多,不比你大几岁,跟我叫大哥就行。” 众人一路并不寂寞,驼铃声声,十天后,前方出现了高大的城墙,长安到了。 第五十六章 算我一个! 驼队缓缓而行,远远见到了城墙,却没有入城,往西走了一段,在一个破败的村子边停下了。 “兰队长,大队驼队进城很不方便,咱们今天就领着驼队在这里扎营了。这里靠近城墙,非常安全,我一个人就应该照顾得过来。 你们紧张一个月了,可以去长安城逛逛,放松放松哦,明早来这里汇合我就行。” 看龙五对自己挤挤眼睛,兰迪没明白他的意思,只是觉得豪迈的龙五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猥琐? 一拍胸脯,“不用,我们陪着龙五爷看护驼队就好,长安也没什么可逛的。” 忽然身后有人拉他的衣襟,亨利吞吞吐吐地小声提醒,“老、老大,兄弟们都很累了,还是接受龙五爷的好意吧。” 龙五哈哈大笑,“兰队长,哪有你这么正经的佣兵?你还没讨过婆姨呢吧?不懂这个。你也得为队员着想,就这么定了。” 兰迪恍然大悟,队员确实需要放松,这是正当要求。不能按自己的标准要求队员,尤其是亨利。 “那好,等我们帮你把驼队安置好就走。” 驼队进了村子,兰迪很诧异。这里满目疮痍,到处是房屋倒塌、烧毁的痕迹,墙上、地上还有可疑的暗黑红色污渍,显然经过一场浩劫。 好歹村里还是有人的,一个胖乎乎的老头领着十几个后生帮忙安顿驼队,给众人提供食水。从龙五手里接过几枚金币,老者千恩万谢地给龙五行礼。 看上去老者比龙五老得多,龙五却坦然受了老者的礼,拍拍他的肩膀,“小闫啊,你有六十多了吧?我以前见你好几次了,这次来的时候怎么没见着你?” “龙五爷您十年才来中原一趟,还能记住小老儿,真是太不容易了。您来的时候,我还躲在长安城里不敢出来呢。 白彦虎响应阿古柏,领着蛮人造反。路过这里的时候,我正带着这几个后生在长安城里办事,躲过了匪灾。可怜我们全村老小,被白匪军封住村口,全部杀害。 后来左总督上任,剿了白彦虎,又去征讨阿古柏,我们才敢出来。” 蛮人竟然如此凶残,兰迪摸摸背后的大剑,“哼,兽人、蜥蜴人都可以算人,蛮人决不能算,让我碰见,有一个杀一个。” “对,这位英雄说得对,左总督也对白彦虎的部下下了格杀令,不接受投降。白彦虎甚至要去掘黄帝陵,是个大夏儿女都不能答应。” 这下连亨利也火儿了,“杀蛮人算我一个。” “算我一个!” “算我一个!” “呜嗷!” 跟着老者帮忙一起扎帐篷,兰迪问这位老闫头儿,“龙五爷每次来中原都住你们这里么?跟你们认识?” “那是,龙五爷说了,我们边家村这里风水好,住着舒服。” 三毛奇怪了,“龙五爷,我一直以为只有白胡子的道长才会看风水呢,你这种壮汉还懂八卦?” “哈哈,我哪儿懂八卦?不过看哪里的地势好,是我们族人的天赋技能。” “就是说这里将来能出王侯将相喽?” “我感觉,这里是文昌位,将来能出文曲星的地方。” 三毛看向二斤,“二斤哥,你以后和圆圆姐结了婚,搬到这里来,没准儿你儿子能中状元呢。” 龙五摇摇头,“山川形胜,孕育灵气是个长期的过程。这里的气势刚刚形成,要出人杰,还得一百多年,这位兄弟的儿子是赶不上了。” 扎完帐篷,兰迪回头问龙五,“我们走真的行么?这里晚上会不会有白彦虎的残部出现什么的?” 龙五略一沉吟,他还真不敢保证。 二斤昂然而出,“我不需要什么放松,可以留下帮忙照顾驼队。不过……要真来敌人,龙五爷和匪首作战,我一个人对付喽啰不大敢,谁留下陪我?” 亨利赶紧转过脸去。三毛非常喜欢热闹,想去逛街,“二斤哥,我的武艺也不行,咱俩一起还是不靠谱。” 兰迪不好拦着三毛,但怕三毛学坏,要跟着看着,看向阿花,“阿花你留下陪二斤吧。咱们俩有契约,要是来了敌人,你吼一声给我传讯,我们会尽快赶来的。” 阿花点点头,它对进城毫无兴趣,突然望向兰迪,用大舌头舔了一圈嘴唇。 “对了,黄羊吃光了,我进城再给你买一只,我给你好好烤。” 阿花一抬爪子,向兰迪比了下。兰迪连连点头,“对,一定买一只。”转身带着三毛和亨利往城门而去。 阿花忽然转身,用爪子挠墙。 二斤拍拍阿花,“你怎么了?” 阿花双爪抱住脑袋,趴在地上,一言不发。 自己明明已经很努力地把几个指头分开了,这个笨蛋铲屎官还是看不出自己表达的是“五”,我一定要早日晋圣级。 兰迪三人骑马入城,兰迪看守门的官军在验看行人身份,还拿了佣兵令牌出来。 谁知守城兵直接放他们进去了,还朝这边一躬身。 三毛朝亨利一挑大指,“我们可都是沾了白大哥的光了。在魔市,精灵们建了个公园,不准我们大夏人和宠物进去,我有一回就是跟在一伙半兽人身后混进去的。” 亨利长叹一声,“我是大夏白氏后人,可不想因为这张脸要这种特殊待遇。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大夏子孙,都可以在全世界挺胸抬头地走路。” 长安城早已不是大唐的长安,现在的城墙是后夏修的,倒是保持了长安街道四通八达的格局。 长安城墙坚固,白彦虎匪帮没敢打,城里还是保持了繁华的。 三人从南门进城,走到钟楼,看东大街那边比较热闹,信步走了过去。 前面有客栈挂着红灯笼,亨利一指客栈,“你们就住那里吧,别给我留位置了。这次我一定不会耽误事,明早来这里跟你们汇合。” 也不管兰迪答不答应,亨利一转身,就消失在了人丛中。他的嗅觉灵敏,自己要去的地方不用打听,很快就能找到。 兰迪领着三毛正要进客栈,人群忽然大乱,一群衣着破烂的老百姓忽然来到客栈前面,一起跪倒,“我们要见曾大人!” 第五十七章 落难王子 “曾大人?哪个曾大人?这帮老百姓找官员怎么找到客栈来了?” 兰迪正疑惑间,客栈中走出了一个年轻人,没穿官服,西装革履,臂上缠着黑纱,腰杆挺拔,一副青年才俊的样子。 身后两个随从倒是一身公差的制服,挎着腰刀,手握刀柄,紧张地望着跪在地上的老百姓,生怕其中藏有暴民。 兰迪意外地认识这位新潮的官员,这是朝廷驻精灵国、新法兰克大使,曾山长的曾孙曾佳益。 曾佳益对老百姓们突然的打扰毫无不满,一脸关切,“乡亲们找曾某有什么事啊?” 一位老者膝行两步,越众而出,“曾大人,听说你要去和兽人国谈判,请一定要让兽人国交出潜逃到那里的白彦虎。” 曾佳益面有难色,“这次去和露西亚谈判,主要是解决双方的领土争端问题,伊犁还在人家的手上啊。 我大夏东有半兽人的海上威胁,西面要是再和露西亚交恶,两面受敌,国力一定撑不住。露西亚要是一定不交白彦虎,我作为外交官,手里没有筹码啊。” “大人,小民不懂国家大事,只知道白彦虎无恶不作,杀人无数。我们这些人,都是村子被屠,亲友尽丧的可怜人,大人一定要给我们报仇啊。” 众人一起磕头,齐声哀求,不肯起来。 曾佳益毕竟年轻,为众人情绪所激,一咬牙,“乡亲们,曾某一定在谈判中加入这个条件,据理力争。 我不能保证一定成功,若是有负父老所托,曾某这个官帽子不要了,辞职回乡,以谢天下。” 看曾大使答应尽力,众人一起磕头致谢,“曾大人是个好官,尽力就行。” 看众人站起,渐渐散去,曾佳益一回头,忽然看到了这边的兰迪。紧走两步,一躬到地,“曾佳益见过师叔祖。” 兰迪连忙把曾大使扶起来,“曾大人,咱们年纪相当,不能这么算辈数。你这么大的官,怎么能给我这个草民行礼?” “那我就僭越一下,叫你一声兰老弟了,怎么这么巧?到长安来了?” 兰迪正要解释,曾佳益拉住兰迪的手,“咱们兄弟也两年没见了,走,进去聊聊去。” 三毛没跟着进去。他去客栈开了个双人间,然后跑出去,找到肉铺,想了想,多买了几头黄羊,扔进了储物腰带,又去杂货店,买了一堆蓝药红药。 等三毛回到客栈,正看到曾佳益把兰迪送出来,两人紧握着手,曾佳益一副感激的样子,“那就麻烦老弟了,咱们明早不见不散。” 第二天早上,亨利终于没有掉链子,如约而归,嘴里还哼着秦腔,“额就是额,额是白亨利,额是白亨利”,不知道跟哪个场子的姑娘学的。 三人聚齐,兰迪却没下令出发。过了一会儿,五六个帮办、随员之类的小官从驿站赶来,身后跟着二十几个官兵,牵着马在客栈门口等候。 一位随员牵过三匹马,“这是大使送给三位的,感谢三位的照顾。” 又等了好一会儿,曾佳益才收拾得光彩照人,领着两个随从上房出来,路过三毛身边的时候,三毛闻到一股檀香的味儿。 曾佳益一挥手,“出发。” 兰迪和亨利、三毛骑马头前带路,曾佳益前呼后拥,跟在后面。 三毛很是得意。老大这个旧识现在是持使节的高官,兼朝廷驻露西亚公使,自己借光也可以在大街纵马了,真是前所未有的待遇。 兰迪却苦笑摇头,这个山长的重孙辈一副公子哥的派头,嫌驿站条件不好,任性到住客栈。曾山长说后辈没有杰出人才,大概就是看不惯这点。 来到边家村营地,兰迪向龙五解释,有位官员同行,龙五欣然同意。瞥了一眼曾佳益,丝毫没把这位朝廷大员看在眼里。 一路西行,晓行夜宿,天气渐渐暖和,驿路两侧的荒山也开始带上了浅绿色。 甘陕境内,平乱比较早,倒是没碰到什么乱匪。沿途十室九空,千里无鸡鸣,白骨露於野,能当乱匪的,都被杀光了。 两边时有魔狼的踪影出现,阿花一顿咆哮就都吓跑了。顾客和官员都急着赶路,兰迪也不好意思打什么晶核搞钱,耽误行程。 不过,魔狼性格很坚韧,好不容易看到这些食物,一直远远地缀在更远的后面,越聚越多。众人中只有龙五发现了,却只是蔑视地一笑。 时间已经到了五月二十,过了伊吾,前面不远就是高昌了,众人都习惯了单调的旅行。 曾佳益在马上打着哈欠,西装上布满了灰尘,正在昏昏欲睡,前方突然出现马铃的声音,一匹高大神骏的阿拉伯马飞驶而来。 马上一位骑士,戴着头巾,身披白纱,不停地回头看,再后面一群黑衣人骑马紧追。 白衣人的马相对要好得多,不过后面的追兵马比人多,可以换乘,长途追击,眼看就要追上了。 白衣人看逃不脱,忽然下马,手中出现了一根金光灿灿的法杖,口中念咒,一发连珠火球打向了追兵,赫然是一位法师。 追兵早有准备,齐齐下马,聚在一起,每人手中出现一个小圆盾,构成了一个盾阵。 慢悠悠的火球打到盾阵上,圆盾表面泛起一层白光。火球碎裂,白光只是一暗,盾后的黑衣人毫发无伤。 黑衣人手中的圆盾整齐消失,每人手中出现了一把手弩,十几只弩箭齐向白衣人射来。 白衣人只是阻挡一下追兵的速度,发完连珠火球看都没看,马上跳上马,身后立刻出现了一个风之盾,伏在马上,直奔驼队而来。 十几只弩箭从他耳边飞过,有两支瞄的准的也被风之盾带偏。 黑衣人见目标逃跑,又上马不依不饶地追了过来。 白衣人跑到驼队近前,连滚带爬的跳下马,朝曾佳益跪倒,“大人,大人救命。” 龙五胳膊抱在胸前,不打算管这件事,兰迪也摸不清这是个什么门道,看向曾大使。 曾佳益一挥手,“大胆,官道上杀人,给我拿下。” 二十个官兵绕过白衣人,拔出腰刀,拦住了追兵。 追兵见是官军,未敢妄动,一名为首的出来,立正,给曾佳益敬了个礼,“这位长官,我们追捕是的我国的逃犯,请不要阻止。” 曾佳益嘿嘿一笑,“哪国的兵敢到大夏的地界来抓人啊?” “报告,我们是受左总督邀请的奥斯曼帝国穆斯塔法少校的卫队。” 奥斯曼的?曾佳益犹豫了。这可是左总督为了牵制露西亚,拉来的临时盟友,是他这次和露西亚谈判的重要砝码。 白衣人看这位大夏官员有把自己卖了的可能,立刻急了,“大人,我不是什么逃犯,穆斯塔法是奥斯曼的野心家,我发现了他们的阴谋,我是被冤枉的。 奥斯曼帝国苏丹第六顺位继承人,奥斯曼四世,请求大夏的政治庇护。” 第五十八章 奥斯曼中计 曾佳益踌躇了一下,这特么是个烫手的山芋啊。 眼珠转了转,“你既来投天朝上国,本官身为持使节的大理寺少卿,按理应该代天子收留你。 不过你们现在自说自话,本官要找左总督验证一下你们的说法,你们都先跟着我吧。” 自己至少暂时没事了,奥斯曼站起来,右手抚胸鞠躬,“我有奥斯曼苏丹世系的贵族血统证明,现在就可以拿出来。他们这些穆斯塔法手下的盗贼不可靠,我要求一路上特殊保护。” 看曾佳益一副嘲讽的样子,转头看了一眼凶神恶煞的追兵盗贼团队,奥斯曼一咬牙,“我愿意以个人身份,向大夏捐赠两万金币,支持大夏在西域的军事行动。” “哼!”曾佳益反而一副不满的样子,“你要捐钱,到了地方,捐给左总督就是,不必跟本官谈。” 咦?这竟然是个不爱钱的官,跟我了解的大夏不大一样啊。奥斯曼正心中惴惴,曾佳益背着手,“出发吧,奥斯曼你就跟着我的护卫在一起暂时接受看管吧。” 不收钱,却用亲卫保护我,奥斯曼脑袋有点糊涂,不知道这位后夏官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迷迷糊糊跟着曾佳益的卫兵走了。 夜间宿营,奥斯曼坐在帐篷里,满怀愁绪。次元空间里拿出来的开胃菜竹笋鲜嫩依旧,瓦罐炖肉还是热气腾腾的,奥斯曼却是一点食欲也没有,顺手又扔回了空间。 荒凉的古道上夜色降临,万籁俱寂,帐篷外忽然传来喧闹的声音,几个卫兵烤肉喝酒,聊天的声音特别大,清晰地传进了帐篷。 “我说老吴,听说奥斯曼人和露西亚正在打仗,咱们要从兽人口中夺食,把他们占的伊犁要回来,和奥斯曼人搞好关系很重要,公使大人正在请那十几个盗贼吃饭呢。” 奥斯曼心中就是一沉。 “就是,这个奥斯曼王族要投靠天朝,大人绷不住天朝大国的面子暂时收留了他。不过,到了左总督那里,我看啊,这家伙的脑袋悬。” “来来来,喝酒,这些番邦的人关咱们什么事?你得再来一大碗。” “呼,呼。”外面的几个卫兵似乎喝醉了,很快鼾声如雷。 奥斯曼鬼鬼祟祟地把头探出帐篷,见几个卫兵横躺竖卧,满嘴酒气,睡的很死,自己的骏马就随便拴在帐篷旁边。 奥斯曼犹疑了半天,试探着出了帐篷。见没人注意到自己,高抬腿轻落步,刚向拴马的地方迈出一步,忽听一声虎啸,接着远处锣响,有人大喊,“不好啦,魔狼大举进攻!” 一时间营地一下子明亮,各处的火把都打了起来。 一声凄厉的哨声响起,几个醉倒在地上的卫兵噌地爬了起来,往集合处跑去,一边跑,那个叫老吴的嘟囔了一声,“呸!倒霉,魔狼这个时候来。” 这个时候逃跑,多半在野地里喂了魔狼,奥斯曼叹了口气,走向营地东面卫兵集合的地方。魔狼是整个营地的敌人,自己这个见习法师也得出点力气。 终于有魔狼出现了,兰迪从帐篷里爬起来,跑出帐篷。见阿花正严肃地盯着东面,双目烁烁放光。 老虎都认真起来,显然这次来的魔狼不少。身后出来的亨利掏出法杖,砰砰砰三发照明术扔到了远方。 黑暗的原野一下子明亮起来,几十匹魔狼的身影显现出来,眼睛在照明术的作用下反出绿光。 后面影影绰绰,魔狼的身影还有很多,恐怕有一百只以上。 三十名矮人苦力不慌不忙地安抚着骆驼,看顾着货物,对大批的魔狼视若罔闻。龙五从帐篷里慢腾腾地走出来,伸了个懒腰,背着手看热闹。 十几个黑衣盗贼聚在一起,手里拿着手弩,有点慌乱。二十名官军摘下身背的长弓,首领发一声喊,齐射了出去。 这些官军都是湘军的精锐,老曾家的子弟兵。二十支附了魔的破甲锥疾飞而去,射程极远,几乎达到了精灵长弓兵的射程,冲在前面的五匹魔狼立刻噗通倒地。 两个亲随手里出现了驳壳枪,护卫在曾大人身边。曾佳益看兰迪极力吹捧的超级高手龙五在那闲着,皱了皱眉头。 没人理奥斯曼,奥斯曼离那些盗贼远远的,靠近了兰迪。这边有头老虎宠物,一看就实力比较强大。 谁知兰迪拍怕老虎的后背,低头耳语了两句,老虎竟然向南方纵越而走,消失在了黑暗中。 奥斯曼暗暗埋怨,这个时候老虎这头主力不用,反而放走了,这帮人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奥斯曼拿出金灿灿的圣级法杖,上面的红宝石光芒四射,营地这边就自己一个法师,火力输出偏弱啊。等魔狼冲得近些自己怎么也得出手,尽力而为吧,搞不好这回自己要变狼粪。 忽觉身体一热,一发神圣之光套到了自己身上。奥斯曼回头向那个光明祭司点头致谢,这个营地好像就这么一个靠谱的人。 官军弓箭齐射,又是五匹魔狼倒下。魔狼眼看已经冲近,官兵们拔出腰刀。奥斯曼攥着法杖的手心已经出汗,一发连珠火球打了出去。 他发动的时机过早,火球攻击范围有限,只有冲在最前面的两头魔狼受到波及,一头栽倒。奥斯曼正在懊悔,那个光明祭司这个时候才不紧不慢地对狼群发动了圣谕折磨。 盗贼们手弩齐射,弩箭射在魔狼身上,竟然毫无效果。眼看打先锋的接近五十匹魔狼还有三十多只,那个剑士你倒是往前冲顶住啊,还有剑士身后那个傻大个手里的手炮是烧火的吗? 连龙五都站直了身,拧了拧拳头,指关节发出噼噼啪啪的爆响,似乎想试试身手了。 突然天空变得明亮,一只火红硕大的凤凰影子出现,长鸣了一声。接着晴空霹雳,一发雷暴从天而降。 三十几头魔狼齐齐摔倒,一个个浑身焦黑,奄奄一息。奥斯曼欣喜若狂,四处张望,己方的闪电系法术大师在哪里? 没找到法术大师,倒是看见那个壮硕的大个子龙五脸上诧异的神色一闪而逝,随即变得放松,两手抱在胸前,竟然哼起了怪异的西域小调。 再回头时,兰迪已经冲了上去,手持双手剑,接连劈砍,濒死的魔狼一剑一个。旁边的光头见习盗贼手持菜刀,砍了魔狼一刀没砍死,第二刀菜刀发出一发冰刃,魔狼终于咽气了。 大个子枪炮师手端塞拉炯,砰砰砰砰枪声大作,魔狼也是一枪一个。奥斯曼终于反应过来,一个闪电术,总算干掉了一匹魔狼。 官军见己方已然大胜,没有加入屠戮魔狼的序列,二十名士兵重新拿起长弓,注视着后方的魔狼。十几个盗贼掏出匕首,准备帮忙,却发现魔狼已经被迅速杀光了。 魔狼后阵发出头狼的啸声,这次冲过来的魔狼有七八十匹,蜂拥而来,向营地发动了总攻。 第五十九章 全军覆没(为盟主陈医生加更) 奥斯曼内心又开始打鼓。能利落地瓦解刚才魔狼第一波攻击,全靠一发大师级闪电术雷暴。 雷暴的冷却时间非常长,肯定是来不了第二发了。显然头狼也懂这个,所以马上发动了第二波总攻,现在怎么办? 官军训练有素,不管别的,弓箭依旧搞了两次齐射。这次狼群的密度更大,十二头狼倒在了冲锋的路上。 亨利积极地给兰迪加了个“坚韧”的光环,接着对冲过来的狼群发动圣谕折磨,兰迪则“激励”“奋发”连出,抄起大剑,跃跃欲试。 三毛跑到官军指挥面前,不知道说了什么,指挥露出奇怪的神色,吩咐了几句,官兵们拔出腰刀,却摆了个防御的阵型。 二斤的塞拉炯这次先发威,一头魔狼被放翻,旁边几个也受了伤,渐渐落后,然后,一发闪电链炸在了狼群中央。 奥斯曼得意地点头,深感自己有先见之明。这次他看清楚了,没有闪电系大师,是兰迪发动了自己的某种闪电系法宝。 闪电链的威力相对要小得多,只有四匹魔狼被电翻,奥斯曼正在苦笑,忽见兰迪纵身而出,跃入了狼群中。 这是不要命了么?你剑士应该在前面顶住才行。你这么干,勇则勇矣,不是要陷入包围喂了狼? 奥斯曼光顾着担心兰迪,都忘了发法术助攻,等想起来的时候,手捏了一个巨石轰还没等发出,突然张大了嘴巴,目瞪口呆。 只见兰迪跃入狼群,大剑一个回环劈,长长的剑芒燿目,在兰迪周围形成了一个光环。光环的威力向四周扩散,兰迪身边的七八匹狼被一劈两半,再外面一圈十几匹狼同时受伤倒地。 兰迪毫不停留,不断跃入狼群密集的地方,回环劈连续发出,魔狼被迅速大面积清空,魔力竟然毫无匮乏之兆。 “我靠!”奥斯曼来了句正宗的大夏粗话,这家伙竟然是位剑术大师。这么年轻的剑术大师闻所未闻,今天真是长见识了。 龙五的能耐比奥斯曼这个见习法师大得多,他一眼就瞧出,兰迪的回环劈是假货。无论手法、角度、速度和精确度,都和大师级剑术相距甚远。 不过这小子的魔力是真充沛,楞是拿普通剑师的水准,打出了剑术大师的效果。 “嘿嘿,要是和高手对敌,你这个假剑术大师立马露馅。但打魔狼喽啰,还真挺合适,我这二百金币没白花。” 这人啊,就禁不起夸,兰迪一个回环劈没控制好,劈得高了点,被两匹漏网的魔狼近了身。 亨利在后面查缺补漏,一个“精神冲击”,一匹魔狼翻倒在地,两爪抱头痛苦地呻吟。虽然没有肉体伤害,一时半会是咬不了人了。 三毛远远一手弩射向另一只魔狼,运气不错射中了,然后魔狼……毫发无伤,张嘴咬向兰迪。 魔狼太多,兰迪没空单独对付近身的家伙,正准备发下一个回环劈,硬抗这一咬。一个闪电术劈在魔狼身上,魔狼一个跟斗栽倒,正是奥斯曼关键时刻帮了一把。 奥斯曼的闪电术给魔狼的只是轻伤,魔狼翻身爬起,兰迪已经前跳了一大步,又一个回环劈发出,这只幸存的魔狼终于被劈成了两半。 兰迪的杀伤力太大,瞬间消灭了三十多只魔狼,魔狼只剩下一半,相顾胆怯,已经有了退意。 忽然一个雄壮的身影从黑暗中跳出,跳到中央的战场上。阿花回来了,嘴里叼着一匹毛色纯白的巨狼。 阿花一晃虎头,巨狼被抛到地上,一动不动,显然已经被咬死了。 阿花得兰迪命令前去偷袭头狼。本来头狼身边小弟环绕,一时无法得手。 后来头狼下了全军出击的命令,身边一下子就清净了。老虎单挑头狼,结果毫无悬念。 阿花咬死头狼,立了首功,面对狼群,得意地一张嘴。 阿花一张嘴亨利就知道不好,危机中一发神圣佑护打在了兰迪身上,接着就是阿花的“猛虎怒吼”。 这种天赋神通一天只能用一次,肯定要留到关键时刻。阿花一看狼群就剩这三十多只了,这时候不用,过期作废,不管不顾地就吼了一嗓子。 这个群攻法术敌我不分,一下子全场生灵噼里啪啦几乎全部倒地,包括离得近的几十匹骆驼。 只有龙五背着手微笑,看着这只小猫发威,还有兰迪站在一群倒地的魔狼中间。 兰迪抓住时机,一剑一个,眩晕的魔狼纷纷毙命。 亨利眩晕抗性比较高,第一个恢复,颠颠儿地赶到曾大人身边,一个神圣佑护,先把领导救了起来。 亨利成了最忙的人,神圣佑护一个接一个,百忙中顺手灌了瓶中蓝药剂,圣火令的浑厚法力支撑都不够用了。 没人理奥斯曼,他毕竟是法系的,过了会,自己慢悠悠地站了起来。 看那十几个盗贼死仇还躺在地上,非常想趁机结果了他们。看看官军已经都被救醒,遗憾地叹了口气。 这次战斗,一百多匹魔狼竟然全军覆没,连头狼都没跑掉。 曾大人虽然晕倒,失了面子,但亨利第一个救自己,他还是很满意的。若是自己的队伍独行,碰到这么大规模的魔狼群,后果不堪设想。 存在感极弱的奥斯曼收起了自己的私人订制豪华版圣级黄金法杖,站在黑暗的角落里,望着兰迪的小队,若有所思。 曾大人的帐篷里,曾佳益和兰迪对坐饮茶。 桌子上燃着天竺老山檀香,曾大人西装上的土已经不见了,笑眯眯地看着兰迪。 “没想到兰老弟功夫居然这么好。” “全赖曾山长栽培。” 这话曾大人爱听,“那个龙五那么厉害,怎么不出手呢?” “人家是雇主,有活儿当然是我们这些拥兵干。再说,我们有过约定,碰到高手他对付,这些魔狼喽啰,人家看不上,圣级高手哪能那么轻易出手。” “唉,我这次出使露西亚,身边缺乏高手坐镇啊,可惜那个龙五不能为国效力,兰老弟你又有事办。 兰迪,你的魔法通讯器号码告诉我,关键时刻,可能需要你帮忙镇场子。放心,到时候高级定向传送符的钱我给你出。” 兰迪一抱拳,“为国出力,兰某义不容辞。” “老大!”帐篷外传来三毛兴奋的声音。 “你的队友么?”曾大人看向兰迪,“进来吧!” 三毛噌地蹿了进来,手里拿着个大袋子,打开袋子,鲸油蜡烛下满眼光芒闪耀,是一百多个中级魔狼晶核。 第六十章 真正的艺术 “请大人分配战利品。” 唔?怎么让我分配战利品? 曾佳益忽然想起,这次出手抗击魔狼的人成分复杂,除了龙五和驼队的人没动手,各方力量都出力了,似乎也只有自己这个上官才有权威分配战利品。 这是要把麻烦推给我? 若有所思的看了兰迪一眼,却发现对方也正满脸诚挚的注视着自己。 兰迪这个曾祖的学生肯定想不出这个主意,这个见习盗贼一定是那个鬼佬支使来的。 当下也不客气,分给官军二十二颗,奥斯曼四世三颗,奥斯曼苏丹国的盗贼小队也分了一颗。 盗贼小队虽然没有杀死魔狼,毕竟分散了魔狼的攻击力,给一颗算安慰奖,剩下的一股脑塞回了三毛手里。 三毛和兰迪出了帐篷,从怀里又掏出一颗高级魔核,献宝似的交给兰迪。 兰迪哈哈一笑,拍拍三毛的肩膀,“一肚子鬼心眼,曾山长家风甚严,曾大人又不缺钱,能差咱们这些苦哈哈这点玩意?” 三毛支支吾吾,“我听说,朝廷的官员要钱都挺厉害的,没想到……白担心了。” 回头看了眼曾佳益的帐篷,吐了吐舌头。 第二天继续出发,后面再无魔狼的踪影,这一次就把附近因为缺乏食物聚集到一起的魔狼一网打尽了。 两天后到了高昌,驼队在往来客商专用的广场上扎营,曾大人则住到了馆驿里。 兰迪在旁边的市场溜达,身后跟着亨利和三毛。市场看着很繁荣,到处都是买东西的军人。 旁边的半掩门无烟工业生意也异常地好。市场的一角,竖立着一排排临时棚屋,里面传来一阵阵不可描述的声音,门外徘徊等待的大兵们个个一副抓耳挠腮的样子。 亨利笑眯眯地指点着简陋的棚子,“左总督的兵军纪很好啊,大兵们居然是给钱的,在欧洲,嘿嘿,嘿嘿嘿……” 兰迪逛了半天,除了又买了几头黄羊,没发现有什么自己需要的东西,倒是三毛捅捅亨利,“白大哥,你这回怎么不自己出去溜达了?” 亨利一拍胸脯,“你以为我是什么档次都好的色中饿鬼么?” 三毛认真地点点头,“我看你是。” “呸!”亨利一巴掌拍向三毛光溜溜的后脑勺,三毛灵活地一低头躲过。 “我找的都是懂才艺的姑娘,进行感情的交流,哪里有你想得那么龌龊?你没听说过‘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这是艺术,你不懂。” “我看都差不多。” 亨利也不跟三毛这个小混混讲什么叫真正的艺术,“要说这高昌,最有名的传说就是光明神使和吴子仪军师的高昌对。 光明神使启用吴军师于微末,自此事业一路上升,君臣一生互相信任。先祖白公爵和吴军师一文一武,辅佐明主,传为千古佳话。” “白大哥这回总算讲对了,是不是在长安的时候跟姑娘听评书了?” “我早就知道好吗?我在长安学的是秦腔,你听着啊,‘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 “我这也听不出什么艺术啊?跟魔市流行的剑丘评弹差远了。” “这你就不懂了,这叫真正的土味艺术,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我觉得白大哥你在瞎掰,你就是看上唱秦腔的姑娘了。” 兰迪漫不经心地听着两人斗嘴,看着满市场的人。不是本地的白皮肤土著,就是正宗的大夏汉人,一个红头发的都没有。 “亨利啊,听说上古大唐时代,这里住满了红头发的吐火罗人,如今都到哪儿去了呢?” “这个我这个医生可知道,红头发是隐性基因,一旦和外族通婚,后代红头发就大概率没了。我可就是龟兹吐火罗人的后代,你看还不是变成了黑头发?” “这样啊。”兰迪学到了新的科学知识,心里却不由自主的在想,可可就是一头红发,将来要是和自己结了婚…… “兰迪,咱们发财了。”二斤拎着一袋子金币兴冲冲地回来了。 “这里军人顾客特别多,给兵器镶嵌魔核的需求也多,晶核大涨价。 我跟他们砍完价,八十个中级晶核卖了一千八百金币。加上狼皮、狼肉,一共两千金币,其中那张完好的白狼皮我单独卖给了一个行商,一百八。 要不要把那个狼王的高级魔核也出手了?我有信心讲到一千金币。” 果然专业商业人士就是不一样,要是兰迪自己卖,按中原的价出手,晶核估计得被人宰到一千二,白狼皮也卖不出价。 兰迪顺手将金币扔进空间,摇摇头,“高级晶核难得,多少钱也不卖,留着咱们自己将来用。” 走出市场,虽然天还亮着,兰迪也打算回去休息了,没走两步,前面传来整齐的脚步声,一队新军背着长枪,正向馆驿方向而去。 “给兰大人请安。” 兰迪一回头,在这里居然碰上了熟人,一个在敬业号客轮上碰到的贵族军官,叫吴.图布信的。 图布信体格魁梧,双脚一并,给兰迪敬了个新式军礼,“终于在西域碰到兰大人了,这是要跟曾大人一起去庭州么?这下可以见到左总督了。” 兰迪摆摆手,“我们要往南,经焉耆去龟兹办事,在这里就要和曾大人分开了。” 图布信脸上露出黯然的神色,“唉,我是左总督派了迎接曾大人的,兰大人不同去,真是太可惜了。” 兰迪在心里补了一句,不能帮忙让左总督提拔你是吧? “吴队长,怎么不见孟根?” “老孟你别看体格弱,有学问,懂阵法,已经被左总督提拔到身边参赞军机,青云直上了。我这个大老粗只能靠作战肯拼命升官,结果到了西域,仗已经打完了,真是晦气。” “我听曾大人说,不是还要整治军队,吓唬兽人国,装出一副不惜一战的姿态么?你们肯定会去伊犁前线的。” “那也没仗打。大人您是不知道,这一仗已经消耗了咱们大夏朝四千万两白银,咱们打不下去了,就得靠曾大人忽悠那些兽人老毛子了,我这是听孟根说的。” 兰迪拍怕图布信宽阔的肩膀,“孟根都高升了,肯定能照顾你,我看你肯定也能升官。” “借大人吉言了。” 第二天早上,兰迪辞别了曾佳益和图布信,随驼队往南而去。 南走五十里,在天山县宿营。兰迪安排三毛值夜,阿花睡不着也陪着三毛。 兰迪正要去休息,好后半夜接班,北面大路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到得近前,一个白影翻身下马,直奔兰迪而来,这不是那位什么王族的奥斯曼四世么? 奥斯曼躬身给兰迪行礼,“兰迪老大,我要加入你们的冒险队,收下我吧。” 第六十一章 试用期 兰迪仔细看了看这位奥斯曼四世,戴着白头巾,披着白纱,一副沙漠民族的打扮。 黑眼黑发,却是一副白人面孔,大眼睛,眼窝深陷,五官立体,一个十足的帅哥。 “那个……老奥啊。” “老大我不姓奥,我有个汉姓姓彭,不过你就叫我奥斯曼就行了。” “先别叫我老大。奥斯曼啊,我可亲眼看见了,曾大人要带你去庭州见左总督,你是不是偷着跑出来的啊?我要是收了你,岂不是惹了一身的麻烦?” “我确实是偷着跑出来的。不过一路上我已经想明白了,曾大人的湘军精锐部下怎么可能那么大意,不守军纪,根本就不管我。 我看曾大人鬼着呢,我到了庭州才是他的麻烦,所以故意放我逃走。” 三毛瞪了奥斯曼一眼,“我们又不认识你。” 奥斯曼连忙陪笑,“咱们不是都并肩作战过了?我还给老大解过围呢。” “我反对,这家伙长得太帅了,把我比下去了。” 奥斯曼赶紧从地上抓起一把土,揉在脸上,“我宣布,队伍里最帅的绝对是白大哥,我排倒数第一,要不我在脸上划一刀也行。” 这哥们儿为了加入也太拼了,二斤看不过去了,“我看他被人追杀,怪可怜的,还是收了吧,咱们正好缺一个法师。” “对对对,二斤哥,我不但是法师,我在哈拜参谋学院毕业,还懂阵法,是合格的见习阵法师。 我听说你在队伍里管钱,我可以给小队捐献两万金币。而且加入后,我可以不跟队友们分钱。” “二斤哥你就是个烂好人,什么人都往咱们队里拉。奥斯曼你也太无耻了,明明比二斤哥大,还跟他叫哥?哎?两万金币!?老大,这个买卖做得。” 三毛的眼睛里立刻闪出金光,有向龙五族人进化的趋势。 兰迪摇摇头,“我们怎么可能要你的钱?我们的冒险队很危险,为什么非要跟着我呢?” 奥斯曼立刻挤出几滴眼泪,“老大,天地之大,我已经无处可去了。我被穆斯塔法诬陷为叛国罪,家已经回不去了。 到大都去做寓公?那帮盗贼整天盯着我,我一个孱弱的法师,迟早得被他们暗杀了。就老大你这里武力强大,能保护我,我从此就永远效忠老大,跟着老大浪迹江湖了。” 兰迪沉吟了一下,队伍确实缺个法师这样的远程输出。而且培养一个法师需要大量的金币堆,要不是这种特殊情况,自己这样的小队不可能招得起法师。 而且,哈拜参谋学院?虽然自己没听说过,应该水平不怎么样。 但懂阵法的可个个是香饽饽,就算不如瑞元和郭延龄师兄,也总能很大地增强队伍的战斗力,这可是个宝啊。 招奥斯曼这个土豪法师兼阵法师唯一的麻烦,就是可能得罪奥斯曼苏丹国。不过自己跟这个国家毫无交集,那个盗贼小队很弱鸡,问题也不大。 “这样吧,咱们先互相试用一下……” 奥斯曼满是沙土的脸笑得跟花儿一样,“好嘞老大,我一定努力通过试用期,我不要工资的。老大,佣兵令牌在哪里?” 十天后,驼队经过浩瀚的博斯腾湖,到达了焉耆。 左总督在高昌和焉耆都驻有重兵,两地之间早已被军队梳理过好几次了,既没有强盗,也没有魔兽,队伍平平安安到了焉耆。 第二天队伍出了焉耆,转而向西,穿过铁门关,走在一个狭窄的山谷里。 时值五月中旬,山谷里鸟语花香,玄鹤飞舞,清澈的孔雀河从山路旁流过,很有点儿人间仙境的味道。 兰迪却是万分小心,这个山谷过分险要,很容易中埋伏。 光三毛的侦查术他还不放心,把白天在宠物空间睡觉的阿花也招了出来,利用它魔兽的敏锐感知力,布了双斥候。 阿花刚出来的时候打了个哈欠,正要表示不满,一看到了山里,立刻兴奋了。 一会儿跳到南面的林子里,一会儿跑到孔雀河边喝水,还向休息得好好的玄鹤群做鬼脸,吓得玄鹤漫天飞舞。 奥斯曼看着来回蹿蹦的阿花,内心充满了安全感。盗贼们你们来追啊,敢来追本埃米尔叫你们喂老虎。 阿花不但不吃人,除了客星出现的时候狂化过一次,以前甚至从来没有伤过人,这个奥斯曼是不知道的。 三毛不停地往远处扔鹰眼术,大眼睛四处观察。奥斯曼看亨利没有事,跑上去卖力地搭讪讨好,没话找话。 “咱们刚过去的焉耆,可是光明神使起家的地方之一。光明神使的侍卫长铁壁缪拉就是那里的吐火罗佣兵,当初跟咱们一个职业的。 还有个叫华尔的,是光明神使手下第一个火枪队的队长,后来阵亡在巴格达之战。” “奥斯曼你这个鬼佬还知道这个?” 奥斯曼心里嘟囔了一句,“你才是真正的鬼佬。” 脸上一片笑容,“我可不是纯粹的沙漠民族,我的祖先是光明神使正妃新城长公主的女侍卫,叫赵嬷嬷的,正宗的大唐女将军。” “你就吹吧。” “我有证据的,我的先祖奥斯曼一世可是大食苏丹国的苏丹,你看……” 奥斯曼手里出现了一个绿色的手链,“这是珍贵的尼沙普尔绿松石做的圣级法宝,是当年光明神使的东西,新城长公主拿了送给先祖赵嬷嬷的。 这玩意可以加百分之百的幸运。祖先赵嬷嬷带了这个,幸运地在战场上活捉了先祖奥斯曼一世,两人后来成了夫妻。不然,就没有我们这一支后代了。 加幸运的东西,我这个法师和阵法师用不上,就一直没想起来。” 奥斯曼屁颠屁颠跑到兰迪身前,“老大,这个手链你用正合适,每次都能发出致命一击,上交给老大了,让我转正吧。” 这可是圣器,而且是加幸运的,价值连城,兰迪摇摇手,“这是你的传家宝,我怎么可能要?不过你暂时用不上的话,可以借给队友,什么时候想走了,一定还给你。” “我绝不会走,老大你就随便用。” 兰迪接过手链。自己的手腕太粗,这个女式手链戴不上。而且,也非常不符合自己的气质。 自己魔力过剩,剑芒一开,比致命一击的威力还大,这东西对自己其实没啥用。 “三毛你过来,这个你先用吧。” 三毛支棱着耳朵听半天了,嗖地一下就把手链抢了过去,赶紧绑定。有这个圣器配合,自己的小神器菜刀就变真神器了。 三毛立刻对奥斯曼印象大好,“老大,我四脚朝天地赞成让奥斯曼转正。” 三毛这边乐颠馅儿了,没注意侦查,忽听前面一声虎啸,一群蛮人手持弯刀,从南面的山上冲下来,拦住了去路。 第六十二章 超级乌龟壳 后队的骆驼都停住了,龙五放开领域,扫描了下路左的山上,发现没人。 敌人都在前面,有兰迪小队挡着。龙五放下心来,在路边靠着一颗大树坐了下来。顺手揪了个草棍儿叼在嘴里,活动了下脖子,嘴里嘟嘟囔囔。 “这铁门关外的土匪就没断过,费力杀这些低段位的家伙根本不涨经验值,幸亏雇了兰迪这傻小子,这金币啊,真是好东西。” 兰迪却完全没有雇主的悠闲。他听到虎啸声甚急,立刻开了宠物视野共享,马上头脑发晕,赶紧关了,紧跑两步,靠近战斗现场,一个闪电术劈了过去。 前方阿花被三个肌肉累累的蛮人包围,左冲右突,无法逃走,身上中了好几刀,鲜血淋漓,已经面临绝境。 兰迪透过视野共享看到的,就是周围全是刀光,阿花身子来回转动,避开要害的场景。 阿花的速度快得要命,兰迪一个初级剑师突然享受高级魔兽的转弯速度,立刻晕了。 宠物视野共享这个法术兰迪没学过,是宠物徽章自带的。兰迪头回使用,立刻充分体会到了武艺比宠物低的尴尬。 围攻阿花的三个蛮人都是高级武士。蛮人本来就擅长打猎,级别又和阿花一样高,潜伏在路边很久了。阿花贪玩,不专心侦查,仅靠被动感知,竟然没有发现,一下子陷入了包围圈。 兰迪的闪电术劈到了一个蛮人身上。高级蛮人对初级法术免疫,根本没受伤,不过往后一个趔趄,密不透风的包围圈立刻出现了空隙。 阿花瞅准时机,噌地一下蹿了出去,一躬身,跳进了路右的孔雀河。 蛮人都是旱鸭子,三个武士追到河边,眼看着阿花滑动四肢,逆流而上,回头向他们做了个鬼脸,突然牵动伤口,又愤怒地咆哮了一声。 兰迪看阿花逃脱,可以放手干了,马上来了个连锁闪电。 三个蛮人武士被劈得晃了两下,疼得呲牙咧嘴,身上的汗衫变成了焦煳的布片,露出遒劲宛如岩石的肌肉。 蛮人武士身上无甲,闪电链竟然还伤不得他们。闪电链的第四根在附近找不到目标,晃了两晃,终于劈在了一个跟上来的蛮人喽啰身上。 喽啰弯刀“当啷”掉到地上,翻身跌倒,弓着腰抽搐,身上青烟直冒。 兰迪放下心来,估计是蛮人的高级武士觉醒了什么对法术高抗性的天赋,闪电术劈喽啰还是很给力的。 阿花壮硕的身形从孔雀河跳出,轻盈地落在兰迪身边。脑袋一晃,浑身一抖,刚刚跟上来的亨利立刻被溅了一身水。 亨利以德报怨,一个初级治疗术加到了阿花身上。阿花身上的血立刻止住了,伤口开始愈合。 阿花身手灵活,单挑一个蛮人武士应该能获胜,即使被三人围攻,也避开了所有要害。看上去好几处虎毛脱落,鲜血淋漓,其实受伤不重。 兰迪关心了下阿花,拔出大剑,回头看向蛮人队伍,准备肉搏。卧槽,蛮人居然没马上冲过来。 一个瘦弱的老头从后面转出来,左手拿着一根骷髅杖,右手拿着个星盘,双眼望天,口中正在念念有词。 老头光着膀子,露出一条条肋骨,身上用油漆画得五颜六色,头发乱蓬蓬地,用一个金箍束住,插着鲜艳的鸟羽,应该是个蛮人的萨满。 萨满念了两句,突然声音转高,唱出苍凉的曲调。蛮人们每人摸出一个黑色药丸,吞进了口中,萨满唱一句,喽啰们一起“嗬!嗬!地应和。” 奥斯曼气喘吁吁地终于跟了上来,一举黄金法杖,“搞什么古怪,吃我一记连珠火球。” 三个高级蛮人武士并未参与萨满和喽啰的行动,纵身挡在了前面,连珠火球打在三人身上碎裂,三人晃了晃,哈哈大笑,已然护住了身后的手下。 蛮人喽啰唱了几句,药力发作,眼色渐渐疯狂,萨满高举骷髅杖,大喝一声,“光明神保佑。” 一道绿油油阴森森的光芒从骷髅的口中射出,分成三十几道,射到了喽啰们身上。 喽啰们一起纵声高呼,“光明神万胜!”每人头顶冒出一股绿光,在天空汇合,形成了一个绿色的防护罩,将蛮人队伍罩了起来。 萨满右手星盘上的绿宝石大亮,蛮人喽啰脚下出现了一个个绿色的小亮点。狂化的蛮人手举弯刀,荷荷而叫。 三毛扔出个鹰眼术,大惊失色,“卧槽,都变成中级武士了!” 亨利“呸!”了一声,“邪魔外道,也敢拜光明神。” 亨利是光明祭司,并不表明他信教。和邵山一样,他相信的是科学。 实际上在大唐初年,光明神使就已经将祆教改造完毕,祆教几乎可以和科学画等号,称呼为“科学神教”更合适。 光明神使一统全球,光明神顺理成章地成了众神之王。这些蛮人对光明神的信仰显然和光明神使当初的努力大相径庭,已经属于狂热的迷信。 亨利虽然对这些邪魔外道表示了鄙视,说出话来却满是沉重,“这帮蛮人居然有懂阵法的,绝不是普通的土匪,应该是阿古柏或者白彦虎的残部,这仗不好打。” 看蛮人聚集在一起,兰迪嘿嘿而笑,一发雷暴劈了出去。 凤鸣天上,银蛇乱窜,雷暴从天空劈下,蛮人绿色的防护罩一下被压扁,却是坚韧地挺住了。凤凰的影像渐渐虚化,雷暴停止,蛮人们一起欢呼。 兰迪一愣,雷暴不管用,这些喽啰狂热的信念汇聚在一起,竟然效果如此拔群。 反应最慢的二斤终于到位,“吃我一记塞拉炯!” 弹丸速度比连珠火球快得多,前排的三个高级蛮人武士来不及阻挡,一个蛮人喽啰应声而倒,周围几个也是东倒西歪。 奥斯曼看明白了,“原来这个保护罩防的只是法术。蛮人原来肯定准备直接冲锋,挨了老大两记闪电吃了亏,才祭出这个招数。 哈哈,原来蛮人只能躲在乌龟壳里挨打。” 奥斯曼笑话蛮人,可是立刻囧了,自己这个法师不是没用了? 二斤塞拉炯连发,又打倒了四个蛮人喽啰。兰迪小队士气大振。五发子弹打完,二斤正在换弹药,前排的蛮人喽啰发一声喊,手中齐齐出现了一把大盾。 前排蛮人喽啰竟然有储物装置,这个匪帮挺富裕啊。二斤塞拉炯再发,打在大盾上,火星直冒,无法破防。 三毛两个食指在脸上连刮,吐出舌头,“略略略,超级乌龟壳,只能干挨打。”随即惊呼,“不好!” 十几个身穿伪洪福汗国军服的士兵从后排钻了出来。他们眼神清明,手持水连珠,将枪架在了大盾上,指向了兰迪冒险队。 第六十三章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三毛反应最快,对方火枪一出,他立刻一个闪身躲到了兰迪身后。 奥斯曼最是怕死,一个风之盾先加到了自己身上,随即飞速地掏出一个古旧的巴比伦星盘,高喊,“站位!” 亨利一个风之盾套在了毫无防护力的二斤身上,阿花反应急速,看亨利没管他自己,一个虎跃跳到了亨利身前。 对方一排枪终于射出,二斤、三毛、奥斯曼安然无恙,兰迪大剑竖起,挡住了头脸,五六发子弹打在身上。 兰迪只是身形晃了晃,子弹被皮甲术形成的保护膜偏转,掉在了地上。 阿花傲然而立,子弹对它毫无作用。亨利的下半身被阿花挡住,上半身挨了四颗子弹,向后栽倒。 兰迪回头看时,亨利已然站了起来,西装被打烂,露出了里面的高级祭司绸甲,三颗子弹嵌在绸甲上,没有造成太大伤害。 一颗打在胳膊上,那里没有绸甲防护,鲜血冒了出来。 奥斯曼一按手里星盘上的宝石,地面上出现了一个淡淡的六芒星。其他四名队员先前已经听到他的喊声,反应都挺快,迅速站到了六芒星角上。 额,还差一个。阿花纵身而至,六芒星立刻大亮,一个透明保护罩瞬间撑了起来。 蛮人第二排子弹马上就到,亨利一抬手,给从兰迪身后出来站位的三毛套上了风之盾,还是没顾自己。 然而这个风之盾白套了,子弹打在六芒星阵的防护罩上,顺着一个看不见的半球偏转,飞到了后面不见了。 亨利的两次表现兰迪都看在眼里,看着亨利那张鬼佬的脸,内心有点惭愧。 本来自己还有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谁知亨利虽然放浪形骸,私德有待商榷,对战友是真够意思。 兰迪的心中莫名其妙冒出几句话,“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国际主义战士”,亨利这个朋友交得。 三毛对亨利一挑大拇指,“白大哥,你是这个,我以后再也不埋汰你了。” 这个时候亨利才给自己加了个治疗术,然后右手法杖不见,手里出现了个精巧的小钳子,将打进左胳膊上的子弹头小心地取出,治疗术下,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痊愈。 奥斯曼看向对方阵中的萨满,自豪地拍怕自己的星盘,“牛什么牛?我也是阵法师,额,见习阵法师。” 回头看向兰迪,“老大,我这个星盘是圣级法宝,里面魔力充沛着呢。他们就是打上一天,也破不了咱们的防护罩。 我看他们的乌龟壳全靠喽啰的狂化撑着,等狂化结束,他们陷入虚弱,老大你再来个雷暴,他们就完逑了。反正他们的火枪伤不了咱们了,咱们耗死他们。” 兰迪也是这个意思,看向奥斯曼手里的星盘。他见过瑞元的星盘,不过是个高级法器而已,已经很值钱了,上面画的八卦什么的。 奥斯曼这个巴比伦星盘要古旧得多,上面布满楔形文字,一看就是更遥远上古的宝物。上面镶金嵌玉,加了周边加了不少豪华宝石装饰。 三毛又朝奥斯曼一挑大指,“奥斯曼你真土豪,浑身圣级宝贝,不愧是苏丹世家埃米尔什么的,手里是不是还有其他法宝没出啊?” 奥斯曼假装傻笑不回应。 “不过你的审美太渣了。就算我这个不懂阵法的,也知道这个星盘啊,只有中间那个大红宝石有用,剩下的装饰都是为了摆阔。 白大哥总说我不懂艺术,我看我比你强。那些财宝镶在这个古物上,算是把它给糟蹋了。” 亨利微微点头,表示嘉许。三毛跟自己抬了几天杠,这艺术水平见涨,听下面的话就不对了。 “为了提高你的艺术修养,我建议你把那些狗尾续貂的宝石、玉石什么的敲下来,没什么用送给我就行了。” 兰迪微笑,知道三毛是在瞎扯。不过三毛居然知道狗尾续貂这个成语,还用对了,太令人吃惊了,是不是跟亨利学的? 这边气氛一片轻松,兰迪内视了下,雷暴的冷却条正在稳步推进。银锁作为仙器,里面刻画的法术冷却速度非常快,估计等对面蛮人的狂化结束,肯定来得及再来一发。 然而虽然在兰迪的认知中,蛮人野蛮嗜血,杀人不眨眼,不能算人,但他们毕竟长着人形的脑袋。 剑术大师李景林跟兰迪说过,阵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果不其然。 看火枪已经对兰迪小队无效,萨满先是一挥法杖,原来被二斤打倒的喽啰竟然站了起来,举起弯刀,重新加入了阵型。 他们身上的弹孔还流着血,脸色惨白,目光呆滞,宛如行尸,在毒品药丸和萨满的精神控制下,对伤痛浑然不觉。 萨满发一声喊,以萨满为核心,蛮人一起迈步,整个乌龟阵缓缓向兰迪小队这边压了过来。 三个高级武士手举弯刀,在保护罩外面形成了锋矢,十几个士兵上了刺刀,把枪端在手中,跟在后面。 三毛用手捂住嘴,眼睛大睁,“哇塞,这乌龟竟然是会走的。” 随即拍了拍自己的光头,“废话,乌龟当然会走。” 奥斯曼不再牛气,“老,老大,要是这么多人对防护罩劈砍,咱们可坚持不了太久。” “那也得打,咱们换地方。” 兰迪和阿花站到了六芒星的前方两角,把众人挡在了身后。兰迪手举大剑,阿花舔了舔爪子,身子扭了扭。三毛拽出了菜刀,摸了摸手上的尼沙普尔绿松石手串。 二斤端起塞拉炯,试着给保护罩外面的蛮人高级武士来了一发,果然没用,愁眉苦脸。 奥斯曼端着星盘的手有点哆嗦,自己要不要逃走? 亨利看大家要陷入血战,情况十分危急,拿出了圣火令。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召唤来一个高级战力,总能是个帮手。虽然对方的高级武士有三人之多,还有三十多个狂化而成的中级武士,十几个火枪手,召唤来的英灵未必顶什么大用。 白光一闪,亨利身边多出个人来。亨利一看,立刻闭上了眼睛,狠抽了圣火令一下。 这玩意关键时刻果然不顶用。 召唤出来的这位高级英灵身材不高,身穿大夏位面从未出现过的官服。腰横玉带,头戴乌纱帽,两个帽翅出奇地长,这特么看样子是个文官啊。 英灵气度倒是很沉稳,双手向亨利抱拳,“在下呼保义宋江。” 第六十四章 招安 宋江是谁?这里的大夏人没一个认识的。 亨利睁开眼睛,看向这个一看打扮就知道是从异时空召唤来的英灵苦笑,“大哥,这里是战场,你来错地方了。” 宋江右手捻须,“没错,没错。不就是几个蛮人么?好对付。” 啊?难道自己召唤出的英灵都有爱吹牛的毛病? 人家邢道荣爱吹牛,好歹真能打。“大哥,你是阵法师还是法师?对面的蛮人可是法术免疫,阵法师咱们已经有一个了。” “阵法在下略懂,不过跟军师比差远了,对付区区几个蛮人也根本不需要,你们都闪开,看我的。” 宋江左手往背后一伸,手里奇怪地多了一杆杏黄旗,右手一挥,一个接近透明的光球飞向了冲锋在前的高级蛮人武士。 蛮人武士前进的步伐突然停顿,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突然回身大呼,“我不想当反贼了,我要受朝廷招安。”一刀向跟在身后的一个同伴劈去。 同伴毫无准备,硕大的头颅一下子飞起,一腔子血喷在地上,场面血腥得一塌糊涂。 反正的蛮人首领又瞄向另一个同伴,此时宋江的第二发精神攻击已经打到了他的同伴身上,同伴当即高呼,“我也反正了。”举刀劈向身后狂化的喽啰。 萨满发现了不对,一个冰清术扔在一个蛮人首领头上,首领一阵迷糊,突然清醒,“我怎么犯糊涂了?”又持刀转向兰迪这边。 另一个高级武士已经劈死了两个狂化喽啰,萨满又手忙脚乱地解除他的异常状态。 宋江哈哈大笑,一咬舌尖,喷出一口鲜血,十几道精神攻击同时攻向那十几个伪洪福汗国的士兵。 士兵的意志比首领薄弱得多,虽然每道精神攻击的量都很小,还是集体转向,端着刺刀冲进防护罩,向萨满冲去。 萨满毫无武艺,一个一个点冰清术已经来不及,他水平又不够能群发的级别,急忙命令狂化的喽啰攻击叛乱的士兵,绿色防护罩里立时大乱。 宋江右手连挥,两个刚清醒的高级武士又立刻犯了糊涂。 刚刚冲向萨满没两步,又被萨满的冰清术拉了回来。 两人一时明白一时糊涂,本来就没多少的脑浆已经成了糨糊,突然狂吼一声,齐齐栽倒,晕了过去。 防护罩里狂化的喽啰和叛乱的士兵互相攻击,士兵快被杀光了,喽啰也越来越少,大部分负伤,防护罩没有足够的信仰之力支撑,越来越黯淡,终于“啪”地一声破碎了。 宋江大吼一声,“还傻站着干什么!” 目瞪口呆的兰迪一下子反应过来,一个雷暴砸向了聚在一起乱得一塌糊涂的蛮人。 包括萨满在内,不论癫狂到不可理喻的喽啰,还是临时反正的伪洪福汗国士兵,全体焦煳,躺在地上抽搐,奄奄一息。 雷暴是大师级法术,击在两个昏倒的蛮人高级武士身上,即使他们魔法抗性高,还是造成了伤害,两位倒霉蛋身上也变得焦煳。 不过这倒是把他们弄清醒了。他们战斗力尚在,一下子跳起来,看情况已经不可收拾,转身逃进了南面的山林。 阿花相当记仇,这两个家伙刚刚把自己砍得鲜血淋漓的,一定不能让他们就这么跑了,一纵身追了过去。 阿花不一定是两个人的对手,兰迪持剑要去帮忙,回头看了看悠闲的驼队,停下脚步,看向亨利,“老白你去帮帮阿花。” 亨利战斗力低微,但有宋江跟着。这位不知道什么职业的文官的天赋技能“招安”对头脑简单的蛮人有奇效。 亨利耸耸肩,“我轻功不行,追不上阿花。” 三毛挺身而出,“我能追踪阿花,白大哥你跟我来。” 三毛跟着阿花的痕迹而去,亨利全力跟在三毛的身后,给自己加了疾风术,还是跑得气喘吁吁。 宋江不紧不慢跟在亨利后面,也没见他怎么发力,走得轻轻松松,不愧是高级英灵。 一边走还一边跟亨利吹牛,“别看我级别一般,当年手下好几个圣级拳师,大师级武士无数,还不是都被我忽悠招安了?收拾这几个蛮人一点挑战也没有。” 兰迪对宋江相当佩服,人家有这手绝活,那就不是吹牛。看看躺在地上的伪洪福汗国士兵们,嗯,被他招安的人可就不那么幸运了。 看到了亨利的神器发威,本来对自己满身圣器很自豪的奥斯曼立刻谦虚了起来,主动跑过去,来了个土系法术“掘地术”。 这是最低级的土系法术,其实主要是战场上挖战壕做掩体什么用的。 这里奥斯曼临时转职了墓地工作人员,在地上挖了个大坑,把一个蛮人高级无头武士和十几个死掉的士兵、喽啰拖出来,准备埋了。 二斤连忙跑上去,“慢着,还没打扫战场呢。” 二斤还没杀过人,看见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士兵尸体,弯腰捂着胃干呕了两下。 不过作为商人世家子弟,浪费可耻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忍着喉咙的不适,搜索了一下,找出了三十多个金币。在高级武士身上搜到了一个储物腰带,颠颠儿地送到兰迪的面前。 兰迪拍拍脑袋想了下,二斤和亨利的储物装置是齐备的,奥斯曼配的更是豪华版圣级储物装备。有他这个大型移动仓库,以后的收获是不愁装了。 就连原来一无所有的三毛,都已经有储物腰带了。兰迪就不再客气,把腰带系在了自己身上。 腰带的原主已死,灵魂涣散,绑定自动失效。兰迪绑定了腰带,里面的东西倒到地上,立刻双眼喷火,“把俘虏都给我干掉!” 兰迪怎么变得这么残暴了?二斤凑过去一看,地上除了两千多金币外,还有一大堆各种首饰,是那种普通人戴的,没有附加功能的。 首饰上基本都带有血迹,有的还是新鲜的,粗鲁的蛮人也不予擦拭。 这不知道是杀了多少平民攒的,显然这些蛮人都血债累累。 二斤也立刻怒气勃发,抄起塞拉炯,走到奄奄一息的俘虏那边,“砰砰砰砰”地开始处决俘虏。 奥斯曼也掏出来一把黄金匕首,去执行兰迪的处决令。他并不会匕首术,不过圣级黄金匕首锋利无比,拿着割脖子还是没问题的。 奥斯曼显然杀过人,处决俘虏毫无不适,二斤则全凭着一股怒气。杀完了俘虏,回来还愤愤不平,并没有大开杀戒的觉悟。 “兰迪你果然没说错,这帮蛮人就不能算人,有一个杀一个没有冤枉的。” “那是,咱们一路过来,见过的被屠光的村子有多少?曾大人说这次咱们后夏损失了两千万人口,把蛮人全部杀光,也抵不了罪。” 二斤去搜索蛮人喽啰的尸体,除了搜出一些毒品药丸,竟然一无所获,显然这些喽啰就是炮灰。 就是在前排的喽啰手里发现了十个枯藤戒指,兰迪绑定了一个。里面除了药丸,只有一把大盾牌,这些枯藤戒指应该是上级配发给这些喽啰作战用的。 奥斯曼拿起萨满的星盘和白骨法杖,又在身上搜了搜,找到了一枚白骨戒指,兴奋地给兰迪送来,“老大,这个萨满似乎地位最高,里面应该有好东西。” 第六十五章 思念 兰迪解除了枯藤戒指的绑定,戴上了白骨戒指,往里面内视了一下,立刻走上前去,挥起大剑,在萨满的尸体上一顿砍。直到萨满的尸体被剁成了碎块,才住了手。 是什么事让兰迪对尸体都不放过?二斤和奥斯曼看向兰迪。 兰迪一言不发,把白骨戒指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 里面意外的没有钱,倒出来的是好几十具尸体,看模样都是汉人,看身量都比较强壮。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内脏被挖掉,看样子是这个邪恶萨满进行法术“研究”的材料。 奥斯曼摇摇头,又在路边掘了几十个小坑,和二斤合力将这些死难者单独埋了。 搜索完的蛮人尸体则被一起扔进了大坑,刚刚埋好,山上传来三毛兴奋的声音,“老大,我们回来啦,我发现了宝贝了。” 阿花第一个跳了出来,看上去什么事也没有。后面跟着三毛,最后是气喘吁吁的亨利,宋江已经不见了。 三毛跑到兰迪近前,“我们在两个高级武士身上发现了两个储物腰带,已经被我清空了,发现了这个。” 三毛的缴获放到了地上。两个空了的腰带是三毛在山上就轮换绑定搜索过的。地上堆了四千多金币,一大堆染血首饰,还有两个魔法宝箱。 三毛最欢喜的就是两个中级魔法宝箱,“老大,我的活儿来了,让我试试打开吧。” 二斤连忙阻止,“三毛你一个见习盗贼,尝试打开中级宝箱非常不靠谱,打开失误宝箱就自毁了。兰迪,咱们应该到大城市后,找到盗贼工会,让他们帮忙打开,免得造成经济损失。” 三毛可怜巴巴地看向兰迪,“可是老大,一旦打开成功,对我的开锁术的升级很有帮助。我有百分百加幸运的手链,安全打开宝箱的机会很大的,让我试试吧。” “先不忙说这个,你们怎么消灭那两个高级蛮人武士的?” “阿花追上并缠住了他们,然后那个宋江让他们自己打了起来,他们同归于尽了。” 三毛忽然四处嗅了嗅,“好香,老大你们烤肉吃了?我也饿了。” 忽然想明白了香味的来源,三毛捂着肚子干呕了两下,“我发誓,一个月……三天不吃烤肉了。” “还是先处理其他战利品吧,宝箱的事情我考虑考虑。” 兰迪看了看一地的战利品,拿了个枯藤戒指给三毛。白骨戒指自己已经绑定,虽然这玩意挺渗人,却是个中级法宝,里面的地方挺大,兰迪也不怎么在乎吓人的造型。 星盘和白骨法杖是适合奥斯曼的装备,不过中级法器他看不上。三十几把弯刀和十个大盾牌没人能用,都被二斤收进了空间,连同一大堆首饰一起,准备卖掉。 二斤拿起一把缴获的水连珠,研究了下,“这是兽人国的原装货,刺刀是可以拆卸的,比咱们大夏的仿造版先进,我要留一把备用。 嘿嘿,兽人国果然在背后支持阿古柏。阿古柏被左总督灭了,兽人国可亏大了。” 挑了一把状况最好的水连珠,又把子弹全搜集起来单独存放,成了二斤的备用武器。剩下的都收了起来,这个可以捐献给左总督的军队。 金币兰迪都收了起来,有六千多,即使要五个人分,这也不少了。兰迪手里的公共财产已经达到八千多,还有缴获没算呢。 果然乱世有武力的人能迅速发财,兰迪信心大增,十万金币的目标虽然远,却也似乎不是那么遥不可及了。 两条储物腰带和九个枯藤戒指不能装进储物空间,二斤拿出个包袱皮,把这几个法器包了,准备背着,三毛抢过了这个活儿。 三毛拍拍身上的包袱,忽然脑洞大开,“二斤哥你说龙五要是背上几百个戒指,干嘛还费力搞驼队?” “枯藤戒指空间很小,用处不大。圣级戒指动辄上万金币,估计龙五也花不起这个钱。” 最后地上就剩了一堆毒品药丸,三毛灵机一动,“我在青帮的时候,一直在杜老板的烟馆打杂,可以把这些东西卖给杜老板。” 兰迪一脚踢在三毛的屁股上,“不要打邪魔歪道的主意,这东西害人害己,还是一把火烧了。” 亨利连忙上去护住了药丸,一挥手收进了空间,“这东西我拿了。” 三毛赶紧劝谏,“我看魔市那些抽福寿膏的,一个个人不人鬼不鬼,白大哥你可不能好上这个啊。” “去去去,我作为一个医生,还不知道毒品的害处?这东西在外科手术的时候,可以作为麻醉剂,还是相当有用的。” 驼队继续前进,天快黑的时候终于走出了山谷,前面一片开阔。 孔雀河北面是连绵高大的天山,南面是碎石荒漠,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驼队在这里宿营。亨利看向身后的孔雀河谷,摇头叹息,“唉,这里又成了土匪的乐园。 当年,邵树德亲王戍守铁门关的时候,这个山谷可是匪踪全无。” 这个三毛懂,他没事就在魔市混书场来着,“邵树德亲王别人能比么?当年追随邵亲王的铁门关三百将士,后来都成了大唐全球帝国的名将,一个个战功彪炳。 其中有个叫田星的,手使一把钢锏,有万夫不挡之勇……” 沙漠边缘的夜晚凉爽宜人,晴空万里,悬着一轮弯月,伴随偶尔几缕清风,驼铃声隐约传来,旁边是孔雀河奔腾的流水声。 孤独的营地在旷野里显得十分的渺小,火堆边,亨利、二斤、三毛轮番讲着上古大唐全球帝国英雄的传说,奥斯曼也不时插两句。 阿花卧在火堆旁边,轻轻甩着尾巴,嘴里小口嚼着烤黄羊,静静地听听着故事。 兰迪抬头看向天上的月亮,这月亮不够圆啊。 兰迪的脑海里,出现了异时空正月十五那一轮满月。清辉洒向大地,从可可家别墅的落地窗照进来。 别墅外的院子里树上还有闪烁的彩灯,偶尔能听到白头翁的鸣叫。 在这寂静的夜里,一切的景象在记忆中又变得清晰。那是怎样一个幸福的世界啊,和自己所在这个土匪横行,老百姓灾难深重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明明和那个世界的人同文同种,大夏大陆的老百姓为什么这么倒霉?兰迪摸了摸背后的大剑,大剑熟悉的冰凉感觉是那么令人踏实。 记得石远说过,自己的大剑是很管用的。将来接来了可可,自己一定要和可可并肩战斗,让大夏千千万万的受苦人,都能过上可可那个世界一样的幸福生活。 那个夜晚可可就躺在自己身旁,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和自己讲了一宿的故事,可可的腿真好看,还有,她的白衬衫鼓鼓的…… 兰迪忽然有点理解亨利了,一缕红发出现在了兰迪手中,兰迪把红发攥得紧紧的,贴在了胸口上。 第六十六章 宝箱 第二天早上,兰迪小队起得很早,驼队的苦力和龙五还在吃早餐。 兰迪拿出两个宝箱,一点手,“三毛你过来。我想好了,你的升级是最重要的。这两个宝箱里不管有什么东西,都可以舍弃。来,你试着开启一下吧。” “老大你真好。” 三毛兴奋异常,盘坐在一个宝箱前,手里出现了一个前端弯曲成奇怪样式的黑铁丝。 没有主人的魔力波动开启,只能用这种暴力破解的办法。 伙伴们都围了过来,阿花也用虎爪拍拍三毛的后背,给他加油。 三毛撸了下阿花,“你往后点,你大嘴喷出的热气还有烤黄羊的味道,影响我了,我有点恶心。我说过三天不吃烤肉了,闻都不想闻。” 三毛将铁丝插进宝箱的缝隙,轻轻移动。 专注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平时的嬉皮笑脸。手里转动着铁丝,耳朵贴在宝箱上,仔细听着动静。 一阵清风吹过,远处沙漠的几粒细沙飘来,钻进了阿花的鼻孔,阿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三毛手一哆嗦,宝箱“砰”地就炸了开来。 宝箱爆炸的威力并不大,主要是用来自毁的,不然哪个主人也不敢拎着宝箱到处走了。 围观的众人都是什么事也没有,只有三毛离得太近,被炸得满脸发黑,仅有的几根头发都变成卷发了,好像去理发店特意烫的。 亨利掏出法杖,三毛摇了摇手,表示没事,不需要治疗。跑到孔雀河边,洗了把脸。 破损的宝箱盖子已经被炸开了,二斤在里面掏了几下,拿出了一沓花花绿绿的纸,上面印着复杂的花纹,已经大部分被炸得焦黑,“这是什么玩意?值钱么?为什么要放在宝箱里?” 奥斯曼瞥了一眼,“这是精灵国敬业股票交易所发行的橡胶股票,嗯,还是值点儿钱的。” 亨利一脸痛惜的样子,“谁像你这个土豪,有的是钱,看不上这些股票。橡胶股现在大涨,这些股票弄好了,卖几万金币都是可能的。” 二斤摇摇头,“股票我懂,就是不认识精灵国的股票而已。这东西没有固定价值,现在值钱,没准咱们想卖了,又价格大降,变成了废纸,三毛你不用太过自责。” 三毛用毛巾擦着脸,“反正现在橡胶股票是很火的,魔市的股票交易所里一天一个价,连扫地的阿婆都知道这东西赚钱。 听说魔市好几家钱庄,像正元啊、谦余啊、兆康啊,都加入了炒橡胶股票的行列。 格兰志的股票最初卖一百两,现在都升到了一千六百多两。可惜我没钱,一股也买不起,不然早就发财了。 这下我可闯祸了,老大,第二个箱子还要不要开?” 兰迪虽然不懂股票,但知道,一个买卖,如果连扫地的阿婆都知道是赚大钱的,那基本上是个骗局。 要是钱那么好赚,自己这帮人还用得着刀头舔血,跟魔兽和蛮人拼命? 看三毛非常想练手艺,又担心给大家造成损失,进退两难的样子,兰迪摆摆手。 “三毛,我看啊,这些股票多半是废纸,还是沉甸甸的金币靠谱。头脑简单的蛮人被人忽悠了,拿它当宝,咱们不用在乎。 我看这箱子里未必有啥好东西,你接着开第二个箱子,不用想那么多。” 得了兰迪的鼓励,三毛把第二个箱子搬到了面前。众人都立刻离得远远的,不是怕被炸,是担心影响三毛。 虽然没有人埋怨阿花打喷嚏,阿花还是十分自责,羞愧地钻到帐篷里不出来,还找到了当初在石兰冲山上用过的大黑口罩戴上了。 三毛摸了摸手腕上的尼沙普尔绿松石手链,两手在胸前比了个火焰的形状,向光明神祈祷。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把铁丝伸进箱子的缝隙,又把耳朵贴在了箱子上。 时间过得似乎特别慢,兰迪远远地看着,三毛人在那里几乎一动不动,手里的铁丝很久才微微动一下,整个人专注得似乎进入了忘我的境界。 “咔嚓”一声轻响,三毛小心地两手扶着箱子盖,往上轻轻一抬,没有爆炸,箱子顺利地开开了。 兰迪脸上露出笑容,还以为三毛会跳起来欢呼。谁知三毛一脸的迷醉,一副沉浸其中的样子,嘴里溜出了一句精灵土语,“is’t an art?” 兰迪似乎听过这句精灵语,只不过想不起来在哪儿听的了。 亨利走过去,拍了下三毛的光脑壳,“行啊小子,有点儿大师的风范了。咱们看看,这里装的什么宝贝。” 亨利往箱子里瞟了一眼,随即大喊了一声,“二斤,二斤,你的运气来了。” 远处的二斤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腾腾腾跑过去,从箱子里面拽出了一个做工非常精美的马甲。 兰迪凑过去一看,难得地认识,在兰之身上看见过,枪炮师的专用高级铠甲,金丝软甲。 二斤拍拍自己的肚子,“其实以我的体格,拿塞拉炯这种手炮的话,穿链甲都行。不过要是拿水连珠打狙击,对灵活性和轻便性要求就高了。既然是我的专业装备,就不客气了。” 高级玩意奥斯曼最了解,“二斤你走运了,这可是一件大师级铠甲,不但防弹,还免疫高级以下的元素魔法。 你们枪炮师不会铠甲术,全靠铠甲本身的防护力,这种金丝软甲最合适了。 这东西用的是高级合金,金丝里面融了秘银。虽然精灵国、魔族和黑暗大陆的炼金术都很发达,也只有精灵国才会把铠甲做得这么精美。 兽人国也学会了这门手艺,作出的东西能用,就是傻大黑粗。 嘿嘿,精灵国的玩意出现在蛮人手里,绝对不可能是蛮人远渡重洋去买的。精灵国不但欺负我们奥斯曼苏丹国,背后还支持阿古柏蚕食后夏宗主,这下实锤了。” 金丝软甲是叠在箱子里的,有点儿褶皱,二斤也不管,扒下长衫,直接胡乱穿在了身上。 亨利摇摇头,“你看兰之那么穿,才是精灵族艺术的穿法儿,枪炮师在黑暗大陆则是要配牛仔服的。你这胡乱套在长衫里,焚琴煮鹤啊。” “会影响防弹效果么?” “那倒不会。” 二斤傻笑,“那不就得了,我一端手炮的搞那么讲究干嘛。对了亨利,以后碰到对手用火器,你先给自己加风之盾,不用管我了。” 第六十七章 明志 驼队沿着天山脚下的古道继续前进。古道破损严重,地面上偶尔还会有锈迹出现。 三毛骑在马上,望着荒凉的古道,昏昏欲睡。这里和魔市的繁荣相比,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要不是有一群有趣的战友,他才不愿意到这个鬼地方来。 “白大哥,不是说这里是丝绸之路么?怎么只有咱们一伙驼队?一个商队都没看到?” “三毛你听的说法都是过去的事了,自从精灵国复刻了蒸汽轮船技术,货物都走海运了。 没有了欧罗巴那边的需求,光是西域,要不了那么多货的。现在一打仗,商队更是完全断绝。 要不然咱们这么大规模的驼队,肯定有高手压阵,土匪为啥还敢来抢?他们不是不知道危险,是实在没得抢了。” “听说西域也有很多宝贝,既有矿,又有羊毛,龟兹那种地方还是绿洲,就富裕不起来么?” “要富裕,肯定先得和平。而且,得有交通。” 亨利一指地上的锈迹,“你看,这是上古时代铁路的遗迹。当年太上皇李治和光明神使合作,在西域修了这条铁路,当年大唐全球帝国时期,康居就成了最繁荣的城市。 现在就剩遗迹了,康居也埋在了火山灰下,唉,沧海桑田啊。” “说到铁路,咱们后夏也开始修了。川渝总督锡良就在筹办川汉铁路,听说从老百姓手里筹集了三百五十万两白银,现在都被总收支施典章存到了我前面说的魔市那几家钱庄里。” “啊?那几家钱庄不是在投机橡胶股票?万一股市崩盘,川渝老百姓的钱不是打了水漂?” 二斤对经济最是敏感,马上就想到了关键问题。 “二斤你就不要忧国忧民了,反正大家都知道后夏要完,也不差这一件事。” “亨利你到时候拍拍屁股回枫叶国或者新法兰克了,受罪的可是后夏的老百姓。战乱一起,我家的买卖肯定第一个受影响。” “你家不是造枪么?到时候肯定会发大财。” “我宁愿不发财,也不愿意老百姓流离失所。” 兰迪听着众人没事瞎聊,聊着聊着气氛就压抑起来。 兰迪摸摸背后的大剑,跳下了马。“兄弟们,跟你们说个严肃的事。若是大夏真的天下大乱,我一定要参与进去,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战斗。 到时候,咱们这个小队就要解散了,你们可以各去自己愿意去的地方。” “没有的事,我三毛这辈子就跟兰迪老大干了。我虽然不懂什么为国为民,也不想大夏以后的小孩子都像我一样流浪。 兰迪老大不管投哪边,甚至建立自己的势力,我一定会追随兰迪老大的。” “兰迪你可不要小看我二斤,石远跟你在百兽宴上的话我都听见了,到时候为了老百姓打天下,算我一个。” “好,咱们一言为定。” 兰迪伸出大剑,二斤下马,把塞拉炯搭在了大剑上。 三毛一个空翻下马,菜刀搭了上去。 “二斤你小瞧我了,我亨利可是姓白,正宗的大夏人,这种事情怎么能少了我?再说,我在后夏认识了那么多温柔漂亮的女朋友,怎么能让她们一直受苦? 我就是战死在后夏,也不会跑回枫叶国的。” 一根龙血法杖搭到了兰迪的大剑上,又加上了一支圣火令。 奥斯曼犹豫了一会儿,“奥斯曼苏丹国早就是大唐的藩国,我的先祖赵嬷嬷更是正宗的唐人。要是知道我怕死不敢为故国出力,一定会骂我是不肖子孙。” 一根黄金法杖搭了上去。 “呜嗷!” 最后搭在兰迪大剑上的,是一只虎爪。 龙五的位置离这帮打先锋的佣兵很远。不过,龙族有句谚语,圣级以下皆蝼蚁,龙五可以清晰地感知到这帮人在干什么。 龙五突然对蝼蚁们做的事感兴趣了,不是无聊,是想到了龙族的命运。 “龙族没有祖国,只有这么一个部落而已。这个世界就要大乱了,一旦要站队,龙族何去何从? 等将来世界大同,科技飞速发展,龙族要是还像现在这样置身事外,一定会落后被灭族的。 龙族就是丁口太少了,一旦站错队,个体再强大也无济于事。 那些蝼蚁能众志成城,后夏人自称龙的传人,我们要不要帮后夏?” 龙五不像那些闭塞的,整天抱着能量晶石睡觉的长老们。他经常出来了解世界,想的东西要多得多。 上天给了龙族强大的武力,却没有给太多的智慧,龙五想到脑袋疼,也没想出什么主意。 “算了,还是再看看吧。兰迪宁可血战,也要遵守契约,不来求我,这个小家伙倒是很合我的口味。 不过要获得我们龙族的效忠,乃至成为龙骑士,可不是那么容易呢。 兰迪你这个弱鸡至少要成为圣级,最好是半神,才能获得那些顽固的长老们的认可,我可帮不了你啊。” 黄昏的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坍塌的神殿,驼队在这里宿营。 亨利脸色严肃,走向神殿,战友们也溜达着跟了过去。 穿过空空的大门,迈过倒塌的石柱,来到斑驳的大殿。抬头望望神坛上七尊塑像,亨利虔诚地跪了下去。 亨利身穿西装,风度翩翩,一直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新法兰克贵族的样子。 洋人都是不下跪的,当年精灵藩国来大都朝觐,为了跪不跪皇上的问题,还产生了很大的外交争执。 亨利虽然一直自称白氏后人,毕竟外貌看起来是个纯粹的鬼佬,如今竟然双膝下跪,兰迪非常诧异。 这里应该是一个光明神殿吧?可是光明神使定下的祆教规矩,不崇尚跪拜。即使是亨利这样的光明祭司,见光明神塑像,只要弯腰鞠躬即可。 信神如神在,不信神不怪,祆教一直坚持的是这个传统。 有的教派声称不拜他的神,就要全家受到灾祸什么的。跟祆教的规矩一比,光明神就显得大度多了,因此也更受崇尚自力更生的后夏人的爱戴。 亨利双手放在胸前,作出一个火焰的形状,口中喃喃自语,不知道在祈祷什么。 光明神殿兰迪见过很多,抬眼朝神坛上望去,咦?神坛上供奉的,竟然不是大家熟悉的光明神。 第六十八章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岁月是把杀猪刀,即使石头雕成的神像,也会被岁月侵蚀。 神坛上供奉的神像竟然有七尊之多。不对,要是算上那两只动物的话,是九尊。 雕像非常具有神韵,显然出自名匠之手。虽然两千多年过去,依旧栩栩如生。只不过原来应该有色彩的地方,现在已经挥发殆尽,成了素色的。 中央站立的,是一位年轻人,看上去二十三四岁的样子。身披夹克衫,腿穿牛仔裤,里面是一件圆领衫,上面有四个字,“南京加油。” 那四个字原来应该是鲜红的,现在油漆都已经剥落,只能看到一点红色的痕迹。 大夏大陆只有金陵,没有南京。倒是可可所在的城市叫这个名字。 这个神像的打扮,也和大夏人不一样,却和兰迪去过的南京国展中心里面的小伙子们差不多。 兰迪曾听可可说过,她小的时候,全世界流行过一种非常厉害的瘟疫,“南京加油”是那个时期的口号。 如果不意外的话,这个上古神殿应该是两千多年前的建筑,怎么会有这样四个字? 年轻人的左脚下,趴着一只年纪不大的狗,看模样应该是一只几个月大的哈士奇,萌萌的十分可爱。 右边是一只狮子,不过更加幼小,比那条狗还小,正人立起来,踮起后腿,前爪去抓年轻人的膝盖,很努力却够不到,神态活灵活现。 年轻人身后,是六个美丽高挑的侍女,成一个弧形,众星捧月,站在年轻人的身后。 侍女们身着纱裙,上面的褶皱都雕刻得十分精细,一头短发,上面的红漆已然剥落。 兰迪忽然擦了擦眼睛,那个最靠近年轻人的侍女,难道不是可可? 再仔细看,发现了不同。虽然面貌极为酷似,雕像却比可可要成熟些,却也不是太多,大概十六七岁的样子。 兰迪脑袋里轰隆轰隆作响,眼前有点发黑,被这个奇怪的发现震惊得有点迷糊。 耳边听到亨利的声音,似乎是从极远的地方飘来,“我这次来后夏拜谒先祖,除了龟兹老家,这个神殿是我要拜谒的第二个地方。” 兰迪从背后抽出大剑,拄在地上,双手扶住,深吸了一口气。 眼前的黑暗渐渐消失,亨利的声音也清晰起来。 “咱们脚下,是光明神使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地方。传说光明神使从沙漠深处而来,带着六个侍女和一条狗出现在这里。 这六个侍女和我白家大有渊源,乃是先祖白斯文公爵的义女,公爵夫人的弟子。她们怎么和光明神使结缘,自己不说,却是谁也不知道。” “白大哥,神坛上明明还有一只狮子。” “那只狮子叫雷欧,因为毛色雪白,是当时康国商队准备献给天可汗的祥瑞。 康国商队在这里遇到了光明神使一行七人,带队的商人康福见光明神使身边只有六个侍女相随,就起了歹念,半夜派人袭击。 结果光明神使身上有从光明神界带来的先进武器,消灭了袭击者,白狮子雷欧就追随了光明神使,也跟着名垂后世。” “这个我知道,后面的故事被评书先生到处传扬。” 说到先进武器,二斤比较权威,“那不过是一种叫冲锋枪的自动武器而已,后来在大唐后期就已经批量生产。现在也有出土的,不过咱们现在的技术还仿造不了。 现在魔族生产的马克沁已经可以实现自动送弹。直隶提督聂士成手下的八个襄平老营,是咱们后夏最精锐的新军,就装备了马克沁。 可惜马克沁太过沉重,要是我手里有那种冲锋枪,咱们的小队战斗力可就大增了。” “光明神界,真是令人神往啊。” 看亨利一副向往的样子,兰迪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荒谬的念头,“难道我去的地方,就是传说中的光明神界?” “白大哥,我听的评书里面,光明神使在这里还解救了十三太保、八公主,还有后来执掌波斯玫瑰的王晓芸,怎么没有把他们雕刻上?” “原来有的,是立在神坛下面的左右两边。后来效力于精灵族的匈人斯坦因到这里探险,偷走了那些神像。 现在那些神像被运到了精灵联邦博物馆,我和法兰西丝去敬业市旅游的时候见到过。” “精灵们真不是东西,匈人也很坏。他们怎么没把神坛上的像也偷走?” “光明神使在世界各地受到广泛的膜拜,他要是敢偷光明神使的雕像,就成了世界公敌。 十三太保后来封到了法兰克,新法兰克政府还曾经向精灵联邦索要过十三太保的雕像请去供奉,被拒绝了。” “评书先生可是说,后来八公主也都嫁给了光明神使。每次讲到那段,评书先生都是口沫横飞,十分向往,啧啧。” “我看是你十分向往吧?人家光明神使有神力加持,就你这小体格,还要娶八个?两天你就呜呼哀哉了。” 亨利打击三毛一直不遗余力,三毛倒是毫不在乎,对传说中金发碧眼,貌美而有商业才华的八公主的雕像被精灵们偷走耿耿于怀。 “十三太保什么的我不管,咱们将来要是去敬业市,我一定要去博物馆看看。 要是有机会,我就把八公主的雕像偷回来。兰迪老大,你不让我偷东西,**灵们抢走的东西没事吧?” “得了吧,精灵联邦博物馆有圣级高手坐镇看护,你就是晋升到圣级盗贼,也不一定能成功。” “那我出钱,把那些雕像卖回来?” 说话的是土豪奥斯曼,对他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 “我反对!” 兰迪终于稳住了心神,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哼哼,被偷走的东西还要咱们花钱自己买回来?就是有钱也不给他们这些小偷强盗。 我在这里发誓,将来一定要建立一只强大的武装,打得精灵们屁滚尿流。所有他们偷走、抢走的东西,我要叫他们主动乖乖地地交回来。” “新安县现在还在精灵人手里,将来也能收回来么?” 三毛有点儿信心不足。他在魔市,可是见过太多精灵联邦的强大之处了。 “我确信,一定会有那么一天。” 兰迪拍拍插在地上的大剑,面容坚毅,身上的热血在翻滚沸腾。 “我同意!”二斤端起了塞拉炯。 “呜嗷!” 第六十九章 龙骑士契约 天山脚下,坍塌的神殿废墟旁,夕阳将遗迹残余石柱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远处的沙漠吹来干燥的风,北面的孔雀河浪花激荡,又在风里加入了一丝湿润和清凉。 阿花安静地卧在神殿废墟里,头高高地昂着,表情十分严肃。 废墟外,三毛和亨利在合伙扎帐篷,奥斯曼的阿拉伯马、二斤骑的驼队提供的驽马和三匹曾大人赠送的青海骢栓在一颗胡杨上,悠闲地吃着黑豆。 方才兰迪发誓要建立一只强大的队伍,打败精灵联邦,二斤和他观点一致,自己也表达了对铲屎官的支持。 兰迪当时看向自己,对自己的支持很感动的样子,阿花感到十分自豪。 一路上,阿花跟着兰迪,接受了不少的“爱国主义教育”,现在跟着兰迪一起发出了要干掉精灵霸权,复兴大夏的誓言,立刻觉得身上又增加了沉甸甸的责任。 现在冒险队员们在神殿废墟逛够了,出去扎营,准备晚餐,阿花没有跟出去,它觉得脑袋里正在发生奇怪的变化,身体静静地卧在这里,却有一种要狂吼的冲动。 原来单纯的虎脑袋里,突然多出了一种叫“责任”和“使命感”的东西,让阿花感觉又新奇,又骄傲。自己不再是那只懵懂的魔兽了,自己长大了。 这种长大成熟的感觉,让阿花兴奋得抑制不住。但“大师兄”的面子让它不愿意表现得那么肤浅,其实“面子”也不是魔兽该有的东西。 头脑内激烈升腾的感觉不断冲击,节节升高,却好像被自己的脑子限制住了,左冲右突。 阿花感到烦闷的不可抑制,突然一下子高高地跃了起来,发出了一声巨吼。身体内的某种枷锁一下子打开,一股丰沛的威压从阿花的身体里散发了出来。 阿花的吼声队员们早已习惯,五匹同行的马也已经不怕了,包括远处同行的骆驼都毫不在意,安静地反刍。 不过随之而来的巨大威压,让五匹马差点摔倒,两条前腿一下子跪了下来。 远处的骆驼本来安静地卧在地上,此时都浑身颤抖,全体朝阿花的方向深深地地下了头。 人类没有动物对魔兽威压的敏感,兰迪看马被阿花的吼声吓到了,露出苦恼的表情,走进废墟,打算劝劝大师兄,别没事乱吼,放过可怜的马吧。 兰迪见到刚落到地面上的阿花,一下子愣住了,这是阿花? 看模样还是,可是阿花的两肋上,突然出现了一对由魔力构成的翅膀,正在由虚变实,这是……进化了? 果然,再看向阿花的时候,已经看不清它的级别了,说明阿花已经高出了自己两级以上。 兰迪怔了一下,一下子狂喜,朝外面大喊,“兄弟们,阿花晋级了!” 三毛、二斤、亨利、奥斯曼一起涌进来,奇怪地打量阿花的新造型。 奥斯曼扔出一个真实之眼,果然,阿花已经进化成了超级魔兽。 见铲屎官和队友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阿花有点鄙视他们,本大王晋级不是很正常么? 不过身上突然出现的两个翅膀让阿花不大习惯,难道自己能飞了? 阿花再次跃了起来,额,还是不能飞。不过由于多了一对翅膀,自己成了“飞虎”,能在空中滑翔,这跳的可就远多了。 阿花刚刚晋级,对新技能不太熟悉,滑翔的距离没控制好,直接飞出了废墟,扑通一声,掉进了孔雀河。 阿花四腿忙乱,在河里呛了一口水。忽然想起自己会游泳,狼狈地游到岸边,爬上了岸,身上的水滴把干燥的古道弄湿了一大片。 队友们发出一阵哄笑,阿花恼火地看了队友们一眼,收回了双翅,一下子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身上的威压也瞬间消失。 阿花威严地迈着“虎步”,回到废墟里,朝众人咆哮了一声,甩掉了身上的水珠。不许笑,本大王现在身上有了真正的“虎威”,这可是一项有用的技能。 以前阿花会的“猛虎怒吼”,只能把魔兽们都吓跑,让级别比自己低的人眩晕,一天只能用一次,攻击还不分敌我。 现在的虎威则能区分敌我,让敌人恐惧,丧失战斗力,让其他魔兽对自己臣服,自己现在是超级魔兽,真正的王者了。 不过魔法虚拟出的双翅和虎威的散发,会不停地消耗魔力,平时还是要收起来的。 原来阿花的翅膀是一种技能,不是真的长出来的。众人赞叹了一番,又出去干活。阿花晋级,众人一路上的安全更有保证,今天要加餐庆祝,多喝两杯。 虎威消失,战马们又站了起来,骆驼们不再颤抖,不过大大的眼睛望向阿花那边,还是充满了敬畏。 另一个心怀敬畏的,是龙五。 阿花认为自己晋级很正常,龙五可不这么认为。魔兽不像人类有完整的修炼体系,晋级是非常困难的。高级魔兽进化成超级魔兽的万中无一,都是有特殊的机缘。 龙五背着手,感受着远处那头小猫的虎威出现又消失,这对他来说当然是微不足道。 作为一条圣级的黄金龙,杀过的超级魔兽不知道多少。这只小猫晋级了,不过是成为一只大猫,战斗力距离龙五的水平还远得很。 龙五敬畏的对象不是阿花,而是比阿花弱鸡得多的兰迪。 自己一直以为,阿花快速进化,是曾子成的什么“剑丘秘术”。 可是现在想来,阿花跟着曾子成四十年了,也没有进化,跟着兰迪短短这么一段时间,能力却是进展神速,现在居然成了超级魔兽了。 看来问题出在兰迪身上,他似乎就是龙族传说中的“天选之子”,对促进魔兽的进化有着特殊的天赋,是龙族选择龙骑士的最佳对象。 骄傲的龙族肯让弱鸡的人类骑在背上,可不是天生犯贱。 龙骑士都是特殊的,他们不一定很强大,但和龙是战友。双方的契约关系,一定得对龙族的进化非常有帮助才行。 普通的人类再强大,即使能把龙打死,龙族也不会低下骄傲的头,成为坐骑的。 龙族出现在这个世界一千四百年,成为龙骑士的人类不超过十个。如今那些龙骑士大部分都已经去世了,作为坐骑的龙却都进化到了更高的层次,成为了神龙,飞升仙界。 因此龙骑士契约和普通的魔兽契约完全不同,龙族才是其中最主要的受益者。 难道自己又发现了一个几百年才能出一个的具有龙骑士资质的奇才?要不要马上和他签订契约,免得他被其他的龙抢走? 压制住了心头的冲动,龙五摇了摇头。圣级黄金龙和一位初级剑师签订龙骑士契约,会成为龙族的笑话的。 龙族对龙骑士的级别要求虽然降低,那至少也得是大剑师才行,圣级更佳。 好在龙族现在都隐居了,傻乎乎地在龙之山谷里等着龙骑士去找它们。自己这个唯一了解人类世界,被派出来采购的黄金龙签订龙骑士契约的机会大增。 自己以后得多关注兰迪,每次出山都去看看他的修行进展。不出意外的话,这个弱鸡二十年内应该能晋级到大剑师,到时候再考虑签约的事。 龙五正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忽然打了个冷战,这对一个圣级来说十分意外。 龙五感受到附近出现了一丝对自己的威胁,难道有圣级敌人出现? 放开领域,仔细搜索了一下,嗯?威胁竟然来自那只刚进化的小猫,额,现在算大猫。 那头小老虎不是刚晋级么?区区一个超级魔兽能有什么威胁? 龙五侧着脑袋,耳朵动了动,奇怪,阿花的进化并没有停止,层次还在急速提高,这是个什么情况? 第七十章 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游自在行 超级魔兽阿花威严地走出神殿废墟,准备体验一下自己的王者风范。 溜达到五匹马跟前,嗯?大胆,见了本王因何不跪? 刚才阿花晋级的时候,还卑躬屈膝的五匹马,现在已经悠然自得地吃起了草料,阿花在旁边走过,头都没抬。 太不给面子了,阿花想放个虎威把他们吓倒。回头看了看兰迪,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没好意思。 那几匹马刚加入小队的时候,见到自己总是哆嗦。现在自己升级了,反而不怕自己了,这是什么原因呢?阿花卧到一匹青海骢的身边,尾巴来回甩动,又陷入了沉思。 这几匹马应该是在自己身边时间长了,有点习惯了自己的气息,所以自己偶尔咆哮两声,也无动于衷。 就像龙五,自己刚见到的时候,身上强大的威压让自己怕得要命。现在习惯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反正他再厉害,也不来打我。 阿花这头魔兽开始思考了,它自己并没意识到,这是魔兽进化成人形必须经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 烤肉的香味飘进了阿花的鼻子。阿花一抬头,旁边铲屎官支起了烧烤架子,那个土豪奥斯曼拿着锋利的圣级黄金匕首,正在分解一只黄羊,把割出的肉条送给兰迪。 黄羊肉在架子上发出滋滋的响声,兰迪认真地翻动,在羊肉上面刷着香料,神色专注。 旁边扎帐篷的三毛鼻子在动,显然是馋了。那家伙曾经发誓三天不吃烤肉,阿花嘴角上翘,露出笑意。它觉得,三毛一定会违背自己的誓言。 阿花的口水也滴到了地上,不过,它遏制住了自己的食欲,觉得现在思考比吃肉重要。 奥斯曼手里那柄匕首释放出圣级的威压,阿花跟着曾山长见多识广,可从来没见过谁用圣器干割羊肉这种低级的活儿。 兰迪这个小队很奇怪,圣级的匕首也可以用来割羊肉,尊贵的埃米尔也可以和一个佣兵头子合伙烤一只香喷喷的黄羊。 人和人合作,就可以办成一件事,最后的成果,是让阿花垂涎欲滴的烤羊肉。 看来要想成为人,合作很重要,阿花大王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 魔兽之间的关系是丛林法则,一切靠爪牙的强大说话。人类则进行分工,互相合作,即使强大如龙五,也需要铲屎官这个弱鸡的帮助。 一旦互相有了需要帮助的地方,那么弱鸡的铲屎官对强大的龙五也有了价值,铲屎官就不用怕龙五。成为人后,单纯的武力,已经不是决定生死的唯一条件。 想到这里,阿花忽然觉得,现在就是石远再出现在自己身边,只要他没有杀自己的理由,自己也不必害怕了。 阿花突然对吃烤黄羊没了兴趣,对这个世界全新的认知冲击着他的大脑。 其他的主人都是把宠物看成战斗机器,不用了就收回空间。曾山长好些,将阿花看成子侄宠溺。 兰迪对阿花放养,把它当成真正的大师兄。阿花洋洋自得之余,就开始以“大师兄”的身份考虑问题,代入了“人”的身份,学会了思考。 阿花觉得,自己能够成为魔兽中的哲学家,弱鸡铲屎官功不可没,于是轻轻地走过去,悄无声息,爪子在兰迪的背上拍了拍。 兰迪虽然没听见声音,凭背上的感受就知道是阿花来了,回手递过一块烤好的羊肉,“大师兄你别急,很快就都烤完了。” 阿花朝兰迪微笑了一下,把兰迪搞得莫名其妙,今天阿花很古怪啊。 阿花突然用大舌头舔了一下兰迪的脸,兰迪的宠物徽章又震动了一下,头脑中传来徽章的提示,“您的宠物和您的关系升级为最高级别‘信赖’,恭喜你。” 兰迪挠了挠脑袋,惊喜的同时,觉得很诧异。 江湖传言,主人和宠物的关系提升是很令人烦恼的事,弄不好宠物叛逃,损失巨大的情况经常发生。 为此兰迪一直战战兢兢,生怕辜负了曾山长的托付。 可是在自己这里,为什么情况和传说非常不一样呢?莫非阿花是史上绝无仅有、空前绝后的吃货,以至于自己进献的美食起到了超凡的效果? 阿花没有接受羊肉,是不是嫌热?赶紧又拿回来吹了吹,讨好地递给阿花。 阿花伸爪把烤羊肉推了回去,它现在一点也不想吃。转身跑进了神殿废墟,对着光明神使的神像做了个揖,趴在地上陷入了长考。 龙五怀疑兰迪有某种“天赋”,这是真实存在的。兰迪的天赋就是一个非常平凡的词——“平等”。 以往合格的龙骑士也是因为具有这个天赋,才能让龙坐骑学会独立思考,快速进化。这个天赋对光明神界的大多数人来说,平常至极,在大夏这个等级社会,就变得凤毛麟角。 圣级阵法师的资源是相当充足的,阿花给曾山长当了四十年宠物,天材地宝吃了无数,晋级超级魔兽的魔法储备早就超额了。 因此当境界一到,晋级是立马的事。 即使是人类,不跪拜权威,不盲从流行,独立思考的人也非常少。阿花作为一头魔兽,学会了独立思考,已经具有了成圣的境界条件。 随着阿花境界的稳固,在曾山长那里四十年积攒的能量迅速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游自在行。” 阿花在光明神使神殿悟道。有了境界的指引,体内澎湃的魔力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在体内往复循环,迅速被淬炼,凝聚在晶核上。 晶核并没有变大,但上面魔兽的天生符文开始变得复杂,越来越像人类大脑的神经元构造,阿花正一路往圣级狂飙而去。 第二天早上,三毛负责做早餐,煮了一大锅的粥,配点腊肉和咸菜。在西域这个大战后混乱又荒凉的地方,已经相当丰盛了。 兰迪伸伸懒腰,刚要到孔雀河边洗脸,看到阿花从神殿废墟了走了出来,一个真正的“饿虎扑食”,跳到了三毛身边。 阿花往锅里看了看,摇摇头,走到兰迪身边,用虎头蹭蹭兰迪的披风,轻轻地呼噜了一声。 兰迪秒懂,一挥手,几乎一整只黄羊烤的肉出现在了临时支起的饭桌上,。 托次元储物空间的福,肉还是热的,香味还没散。这位大师兄没吃晚餐,难得地跑到神殿里静坐修炼,兰迪这个合格的饲养员当然得把食物留好,自己和战友们都没舍得多吃。 一只烤黄羊风卷残云就被阿花吃光了,看样子根本没吃饱。 难道晋级后阿花的食量也增大了?兰迪非常尴尬。很快就要出发了,现烤肉已经来不及,腊肉阿花又看不上,这可怎么办? 阿花疑惑地晃晃虎头,他并不饿,可是体内对能量的饥渴感觉一点也没缓解。 伸出舌头绕着嘴巴舔了一圈,朝兰迪摇摇虎爪,表示不吃了。看兰迪放松的神情,阿花四周逡巡了一圈,一纵身,跳到了孔雀河边一块巨石上。 朝阳初升,阿花卧在巨石上,抬起虎头,摆了个苍狼拜月的姿势,面朝朝阳,一动不动,瞬间好像变成了雕像。 众人吃完早餐,收拾完毕,驼队都开始行动,阿花还是卧在那里一动不动。 兰迪着急了,既不敢打扰大师兄怪异的练功,又不想耽误雇主的行程,正为难间,身后传来龙五轰然的大笑声,“恭喜恭喜,你到底有什么诀窍?作为你的宠物,真是有福啊。” 兰迪回头看向雇主,龙五并没有因为佣兵迟迟不出发而恼怒,看向阿花,神色竟然是……羡慕? 龙五拍拍兰迪的肩膀,“不要打扰这个小家伙,这是魔兽吸取日月精华的天赋技能。我宣布,以后咱们驼队出发的时辰,以阿花早上练功结束时间为准。” 这个雇主一如既往地体贴,好说话,兰迪向龙五深深一躬。 龙五若有深意地看向兰迪,“你这个培养宠物的天赋可太有用了,人才难得啊。你这样的人才要是死于江湖争斗,可太可惜了。 一路上你们给我减少了不少的麻烦,我这个雇主要赏你。你这个保镖强大了,我这个雇主也更省心不是?” 给自己找到了理由,龙五的手伸向自己的储物腰带。 第七十一章 祖师爷的剑 兰迪一脑袋问号,这个龙五对保镖也太好了吧?没道理啊。 自己为雇主拼命,那是收了钱的,应该应分。然后你一句我干得好,还要给我奖赏? 阿花都晋级超级魔兽了,龙五还是称之为“小家伙”,那龙五至少是圣级。圣级要送人礼物,太差肯定拿不出手,可是自己凭啥要人东西? “龙五爷,无功不受禄,兰某不能要你的东西。” 龙五已经把东西拿出来了,手里多了一柄黑沉沉的大剑。“哎,就当我这个武林前辈看好你的发展,提携你这个后辈不就得了。 咱俩互加下魔法通讯器号码。你要是过意不去,将来我有事再找你办,你尽力点就是了。放心,我找你办的事,既不会让你为难,又不会有啥生命危险,我给你东西,你尽管收下。” 人情不是那么好欠的,兰迪正待拒绝,随即就被龙五拿出的大剑吸引住了。 这柄剑并不花俏,没有任何装饰,连刃都没开,也没镶嵌什么晶核。通体黝黑,看卖相还不如兰迪现在背的管代制式双手剑。 不过让兰迪注目的是,这个剑的材质和邵山、亨利手里的圣火令非常像,难道竟然是神器?除了当时时日无多的曾山长,谁会往外送神器?应该不可能。 “不用瞎猜了小子,我知道你是个剑师而已,不会鉴定术的话看不出这把武器级别的。这不过是我偶然得到的,区区一把大师级重剑而已。 我这个拳师又用不上,送你没啥损失,对你作用可就大了。这把剑威力是次要的,可以增加使用者每次战斗获得的经验值,让你快速成长,对剑士来说,几乎相当于神器。” 经验值?兰迪手里有个增加经验值的神器,苏美美送的,不过那玩意吃晶核,暂时用不起。 神器头盔用虚拟战斗增加经验,这把剑用什么方法能增加经验值呢? “你拿着剑练两招就知道了。” 兰迪止不住好奇,接过重剑。重剑入手甚为沉重,好在兰迪力气大,双手握住,分量正合适。 劈砍,刺杀,格挡,回旋,兰迪这个剑士科班专业毕业的正宗剑师立刻就发现了这把剑的神奇之处。 这把剑的分量、重量的分布,简直就是为兰迪所练剑法量身打造的。 每个招式用这把剑使用起来,和老师李景林大师灌顶的标准动作符合起来比用原来的双手剑容易得多。 这样每用这把剑攻击或防守一次,果然会迅速增加经验,早日达到中级剑师的标准。 看兰迪一脸惊愕的表情,龙五得意一笑,“知道这把剑为什么用起来这么顺手么?这可是你们剑道的创始人剑魔独孤求败用过的剑。” 卧槽,竟然是祖师爷的剑,这就好解释了。现在剑术的招式,都是祖师爷用这把大剑创造出来的。那使用这把剑,当然更容易让招式变得标准。 “我听说祖师爷已经成仙而去了,他用的剑竟然只是大师级的?” “这是独孤求败在达到大师级水准的时候用的剑,当他独自摸索成剑圣后,草木竹石皆可为剑,已经改用木剑了,这把剑就被他埋到了剑冢里。 后来他的一位隔世弟子得到了这把剑,在江湖上闯下了偌大的名头,还成了龙骑士。 和他签订契约的雌性白龙当时还是超级魔兽,在升到圣级以后化成人形,和龙骑士结为了夫妇,二人后来双双成仙而去。 白龙飞升之前,把这把剑留在了龙之山谷,才到了我的手里。” 这句话几乎已经透露了龙五龙族的身份,兰迪却一点也不介意。圣级以下皆蝼蚁,在他看来,圣级的人和圣级的龙族有什么区别呢?自己那位先辈甚至娶了一条龙。 祖师爷的重剑对一位剑士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东西。兰迪本来正气凛然地要拒绝的话,堵在嘴里,说啥也没说出去。 所以兰迪不讲究地一抱拳,“那就谢谢龙五爷的眷顾了,以后但有所差,兰某一定竭尽全力。” 完,这又欠下一份人情。自己到了龟兹,是不是多买一份高级定向传送符备着? “你不用先这么着急许愿,你区区一个初级剑师也帮不上我的忙,就算你有圣级的法宝也用处不大。 不要有了祖师爷的剑就觉得自己行了,还差得远。你双手才能拿动这把重剑,当年你那位前辈龙骑士可是单手使用这把剑的。所以你啊,还是尽早晋级到大剑师是正经。” 兰迪对那位前辈龙骑士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么重的剑居然用单手就能挥舞,比自己可强多了。 龙五一挥手回到了驼队,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他并没有告诉兰迪,那位龙骑士是位独臂大侠,不是不想双手持剑…… 日上三竿,阿花终于结束了练功,从石头上跳了下来。 回头看向已经升高,提供的日月精华大为减少的太阳,阿花还是恋恋不舍。自己都已经摸到了圣级的门槛,差的就是能量而已。 这要是高级魔兽越级一日成圣,不是创造了记录?绝后不一定,空前是肯定了,可惜没有那样的好事。 奥斯曼看向旁边的神殿遗迹,据说光明神使最初不过是光明神界来的普通人而已,现在都已经受人膜拜,成了传说,焉知自己这帮人将来不会青史留名? 奥斯曼来到刚才阿花练功的巨石下,掏出圣级匕首,切岩石如切豆腐,石屑纷纷而下,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刻在了巨石上,“卧虎石”。 阿花练功结束,队伍出发。三毛骑在一匹青海骢上,不停地往远处扔鹰眼术。 “三毛你这么浪费魔力干什么?昨晚烤肉吃多了么?我就没见这么快就违背自己誓言的人。” “白大哥你不要打击我,奥斯曼不是说过,他们族里的规矩,对敌人发的誓言可以不算数,我是对着那些蛮人的尸体发的誓,当然不能算。” “你要加入我们沙漠族?欢迎欢迎,这样你就可以讨四个老婆了。” “奥斯曼你也埋汰我,亏得我赞成你加入队伍呢。话说老大可没答应你转正呢,要不要我跟老大说你几句坏话? 白大哥,我现在魔力足着呢,不算浪费,经常使用可以快速提升鹰眼术的熟练度,有助于晋级。我就是奇怪,前面怎么就没有蛮人强盗了呢?” “你黑吃黑赚钱上瘾了是吧?强盗和魔兽一样,都有自己的地盘,不然只能互相抢。这一片的强盗,估计昨天一仗被咱们灭光了。” 众人说说笑笑中,龟兹到了。 第七十二章 白斯文故居 库车琼萨依和渭干河流过龟兹,形成一个冲积平原。 时值六月中旬,正是库车琼萨依流量最大的时候。两条河奔腾流过,灌溉出了库车盆地的一大片绿洲。 一进龟兹,亨利的眼睛就忙不过来了。街上来来往往,都是肤白貌美的龟兹土著美女。头戴圆帽,脑后编着好几根长辫。 兰迪从她们的长相上,依稀还能看出可可的长相特点,不过红头发的已经没有了。 亨利放开缰绳,两手向天,“我们老白家的老家果然是个好地方,龟兹的美女们,我来了!” “白大哥,醒醒,你是来祭奠先祖的,不是来泡妞的。” “这两件事并不矛盾。我就是奇怪,这城里都是吐火罗人和准噶尔人的混血后代。我来的时候可听说,这城里住着不少汉人和蛮人呢。” “汉人都被蛮人屠光了,蛮人……嘿嘿嘿,左总督的大军偏师可刚从这里扫过去。” 兰迪是从曾大人那里得到这个消息的。蛮人丧心病狂,要杀光汉人,建什么洪福汗国,最后自己也几乎被灭族。 一场战争,两千万汉人丧生,四百万蛮人被报复屠杀,四千万两军费白银灰飞烟灭。人类在自相残杀方面,可不比魔兽差到哪儿去啊。 驼队在龟兹的商业广场扎营,立刻有不少商贩上来搭讪。 兰迪反复向搭讪的商贩解释,这是个私人货运队伍,驼队的东西是不卖的。 看商贩们失望的表情,兰迪拦住一个询问,“你们难道预料到会有驼队来这里?怎么齐齐在这里等候?” “伪洪福汗国统治这里的时候,因为和中原交通断绝,这里的物资缺少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 左总督大军经过,大夏恢复了这里的统治。朝廷在这里建立了库车直隶厅,同知大人给关内发了电报,请求物资支援。 回电说大批商队和移民的汉人已经在路上,我们还以为你们就是呢。” 大夏在西域建省,对这里的统治由自治的伯克制改成了直辖的直隶厅,还移民实边,看来是准备长久稳固统治西域了。 兰迪觉得,大夏的政策要都是像现在这样,老百姓为什么要造反?唉,亨利说得对,左总督这样的好官太少了啊。 看亨利一路上东张西望的样子,兰迪还以为今晚他一定又会跑出去学习本地的艺术呢。 谁知扎完营,亨利意外地留在了营地。而且晚上没吃烤肉,斋戒沐浴,向光明神虔诚祈祷,一副祆教的虔诚信徒的样子。 第二天早上,因为和兰迪事先的约定,龙五宣布驼队在龟兹休息一天。兰迪小队陪着亨利,到他的先祖白斯文公爵的故居祭拜。 白斯文故居就在直隶厅治所旁边,现在已经成了祆教的圣地。 前面是一座高大的祆教寺庙,故居位于祆寺后部,是寺庙的一部分,听说光明左使白公爵的后人来访,主持祆寺的萨宝亲自迎了出来。 萨宝是一位中级光明祭司,见到亨利拿出来的白氏家谱和圣火令,扑通一声就给亨利跪下了,“见过白大人。” 亨利手忙脚乱地把萨宝扶起来,“您这么大年纪了,又是中级祭司前辈,怎么能给我这个普通祭司行此大礼呢?” “我拜的不是你,是这枚圣火令。当年光明左使为建立大唐全球帝国立下汗马功劳,同时让祆教大兴。这座祆寺能香火旺盛,也全赖神使故居的存在。 你手持圣火令,祆教的圣级高手也能调动,我拜一拜是应该的。” 人家拜自己的祖宗,亨利不好阻拦,而且颇为自豪。 “我还以为这里也只是个遗迹了呢?怎么先祖故居竟然还在?” “龟兹这座城市也在大灾变中毁灭过。不过大灾变中汹涌的火山岩浆竟然止步于光明左使故居,一百多个躲在这里的祆教信徒逃得了性命。 可见光明左使得天下祆教信徒崇拜,故居自有神明佑护。白左使故居虽然历代修缮多次,却还是原来的格局,我领你们进去拜谒一下吧。” 亨利四周打量了一下地势。这里是全城最高的地方,旁边的直隶厅治所就是在原来上古龟兹王宫,后来的大唐安西大都护府的遗迹上建立的,这里是龟兹的中心。 大灾变时地磁偏转,遍地火山喷发,库车绿洲的地质比较稳定,火山岩浆肯定是从周围而来,到这里止步符合科学道理。 不过人家往自己先祖身上套神圣光环,亨利当然不会跟人讲什么科学道理,反而非常赞同地附和。 一行人穿过祆寺前面的大厅,光明左使故居出现在面前。平顶石头房屋,建筑也不是很宏大,门前一块牌匾,写着“安国侯府”。 到了这里亨利内行了,他虽然没来过,可是祖上传下来的故事不知听过了多少遍,指着那块牌匾跟兰迪讲述祖先的英雄事迹。 “先祖原来是大唐属国龟兹国的王族,爵加安国侯,位次仅仅在龟兹王白诃黎布失毕、国王的弟弟白叶护和辅国侯之下,负责主管王国的内政。 后来龟兹王被大唐捉到了长安,白叶护主政。先祖因为串联贵族,意图趁高宗李治继位,大赦天下的机会,迎回龟兹王。这引起了已经权柄在手的白叶护的嫉恨,派人刺杀先祖。 光明神使恰好跟着先祖的弟子,就是神使的那几个侍女赶到,在刺客手中救下了先祖。 从此先祖追随光明神使,为神使治理他打下的万里江山。直到成为光明左使、大唐全球帝国的第一任宰相,全球帝国的实际统治者。 我今天混到这个份儿上,只是一个小小的光明祭司。遥想先祖英风遗烈,真是惭愧,愧对先祖啊。” 三毛对兰迪最是有迷之信心,“白大哥你可不要谦虚,跟着兰迪老大干,以后你一定能名扬天下,让所有的大夏人都知道。” “我和先祖的志向不一样。我没有政治才能,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好一个医生,救死扶伤,连在光明祭司的晋级方面都不是太热心。 我只擅长胸外科手术,不可能达到扁鹊、华佗、孙思邈那种境界。在专业领域里让一部分人知道就挺厉害了,我一个地处偏僻的枫叶国人,让大夏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哪有那种机会?” “白大哥,我看你行,咱们走着瞧。” 第七十三章 失败的教育 进了安国侯府大门,第一进是门房和仆人住的地方,第二进是当年白侯爷接待客人,看龟兹乐舞,宴饮赋诗的地方。 普通的信徒到二进而止,这里现在香火旺盛,拜祭的信徒不绝。 西域小国的侯爵不比中原,规格自降一等,府邸三进而止,最里面就是主人休息、读书的内宅。 这里平时是不让人进的,如今萨宝亲自引领亨利一行人走了进去。 兰迪小队里既有鬼佬,又有奥斯曼这样满身黄金珠宝的土豪,还跟着一头老虎,被萨宝引入内宅,来上香的祆教信徒却没有人惊讶。 即使过了两千四百年,光明左使依旧名满天下。不论多大的官,到了龟兹,来拜会白公爵故居那是必须的,不然肯定要被老百姓戳脊梁骨。 亨利是突然而至,这里没进行什么准备,但纤尘不染,平时维护得很好。 萨宝将众人引至西墙,指着石墙上已经模糊的弹坑介绍,“当年白叶护派的众刺客被光明神使带的人杀败后想翻墙逃走,被十三太保的老大苏全忠射杀于此。” “我知道,苏全忠后来当了维也纳公爵,还娶了巴伐利亚大公阿芝诺芬的女儿。” “三毛啊,你怎么就盯着谁娶了谁呢?人家的公爵是一枪一弹打出来的,现在那里成了魔族的地盘。魔族现在的首领还是姓苏,自称是苏全忠的后代呢。” 亨利对欧罗巴的形势要了解得多,不像三毛,只能听评书里的故事。 不过他有他的道理,“苏全忠当年不过是个被卖成奴隶的波斯战争孤儿,是追随了光明神使后,才名扬千古的。我三毛追随兰迪老大,将来肯定也有发达的一天。” “我认识魔族的一位容克贵族……的女儿,要不要到时候给你介绍个姓苏的魔族公主啊?” 三毛连连摇头,“魔族我在魔市见过,那些魔族女人金发碧眼,倒是很漂亮,可是一个个那块头,我这个小身板可吃不消。” 亨利将白氏在新法兰克直到现在在枫叶国的传承家谱交给萨宝,萨宝领着众人回到二进院落,将家谱供奉在白公爵雕像的身后,亨利这次来龟兹认祖归宗的目的就算完成了。 拿出在新法兰克就准备好的祭品,给白公爵塑像磕了几个头,众人包括阿花一起拜了拜,准备告辞。 亨利给祆寺捐献了一千金币,感谢萨宝对自己祖宅一直以来的维护。 听说众人要往北穿过天山小路,经伊犁去伊赛克湖,萨宝摇摇头,“那条路不安全,朝廷还没空清理小路,天山里还散布了不少的蛮人土匪,还是等一等的好。” 三毛和二斤眼睛一下子都亮了,相对看了一眼,“终于又有蛮人土匪了么?太好了。” 萨宝看了一眼阿花,没再规劝,他的级别正好可以认出超级魔兽。 第二天,队伍往北进入了天山,进入了戈壁区,气候一下子凉爽起来。 站在高坡往下看,是繁荣的龟兹,遍植绿树,周围的库车绿洲阡陌纵横,南面极远处是炎热的沙漠边缘的草场。看不到的尽头,塔里木河横穿而过。 回头向北,再往前走就进了山,远远地还可以看到积雪的山顶。 队伍沿着山脚下的路缓行,亨利骑在马上,头不停地左右摇晃,嘴里哼着龟兹小调,“我们西域好地方啊,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溶化灌农庄……” 三毛羡慕地看着亨利,回头看向兰迪,“老大,什么时候你能允许我跟亨利出去学习艺术啊?” “什么时候也不许去!” “老大——” “至少也得等你十八岁以后。” 兰迪叹了口气,有亨利这个坏榜样,自己对三毛的教育看来有失败的趋势。 这里离龟兹还很近,尽管三毛不停地扔鹰眼术,阿花也不时兴奋地窜上山坡远眺,还是找不到传说中的土匪。 沿着山路先往西北走,又折向东北,第二天的傍晚,前方听到了水声,终于又和库车琼萨依的上游汇合了。 阿花两天没洗澡了,远远见到水,一个虎跃,高高跳上了天空。肋下两个翅膀嗖地长了出来,向河水滑翔而去。 两天来阿花在山路上习练滑翔好多次了,自觉功夫很厉害,平稳降落在河边应该毫无问题。 它跳得太高,在空中忽然不知道看见了什么,光往远看了,没注意脚下,扑通一声,掉进了库车琼萨依。 这已经是阿花学会滑翔后第二次掉进河里了,众人一阵哄笑。河水很凉,以阿花的体格倒是毫不在意,在河里扑腾了几下,没洗澡,爬上了岸。 听到众人的哄笑没有恼火,反而伸出爪子,在嘴边比了个“嘘”的姿势,又用爪指了指前方。 这是终于看见土匪了?众人齐齐下马,二斤抄起塞拉炯,眼睛里放出金币的光芒。 兰迪手里出现了重剑,他原来的大剑还好好背在背上。那个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习惯了。倒是重剑放到了储物戒指里,战斗的时候瞬间在手,比从背后拔剑还快。 嗯,可能要打仗了,背后的大剑反而被收进了空间,免得身手不够灵便。 奥斯曼和亨利掏出了法杖。三毛往前急蹿了一段,到了转弯的地方,扔出了鹰眼术,回头压低声音报告,“老大,前面左侧有个小山谷,似乎有个营地,太远还看不清,也许是土匪的窝。” 众人都有点小兴奋,阿花更是跃跃欲试。它刚晋级,非常想试试身手。 兰迪打手势让后面的驼队停下,让苦力们帮忙照顾马匹,领着队员小心地向前摸去,准备打土匪一个措手不及。 离得近了些,小山谷里果然是个简陋的营地,天色擦黑,还有火把出现。还没等靠近,营地里突然传出两声清脆的枪响。 这是被发现了?还没等兰迪想出对策,营地里的枪声一下子密集起来,显然不是向小队这边打的。 众人对视疑惑,亨利拍拍后脑勺,“难道是土匪内讧?” 枪声很快平息,营地里突然传出一声尖叫,声音带点稚气,似乎是女声。 第七十四章 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兰迪毫不犹豫,一挥手,“正面进攻,上!” 亨利举起法杖,一发照明术打了出去。 现在天还没黑,照明术不是为了照明,是为了通知敌人,我们来杀你们了,请停止暴行。 兰迪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这么个小营地最多住二十个人,应该比铁门关外孔雀河边的大股土匪弱。 反正正面对决也不惧,听声音似乎是土匪在打劫行人,那还是应该先救人。 二斤迈开大步,腾腾腾跟在兰迪身后,亨利和奥斯曼跑得慢,落在后面。三毛本来速度很快,不过战斗力弱鸡,不敢往前冲,也控制着脚步跟在兰迪身旁。 兰迪一个激励术,全队士气立刻增加,亨利手速加快,先给三毛套上了风之盾,然后是自己。 加完二斤后,发现奥斯曼已经给他自己和兰迪加好了,手里捏了个神圣佑护,没发出来。根据以往的经验,对战蛮人好像不需要这玩意。 兰迪跑步中刚给自己来了个奋发,头上一个黑影,阿花从天上飞过,远远超过了众人,独自冲进了营地,随即就听到一声震耳的虎啸。 兰迪冲进营地的时候,见十几个蛮人被阿花的虎威吓瘫在那里,一个壮硕的蛮人首领双眼发红,手持弯刀,正在和阿花激烈搏斗。 还有没被阿花吓倒的,兰迪低估了对手,这个小营地里竟然有一位蛮人刀术大师。 蛮人眼角的余光瞥了下来的五个人,轻蔑一笑,继续专心对付阿花。 同级对打,魔兽武力要强只是泛指。 阿花刚刚晋级,还不太适应短期增加的力量和敏捷,蛮人又狂化增强了能力,此消彼长,打了个棋逢对手。 阿花扑不到蛮人,蛮人的刀劈出,也总是能被阿花快速闪过。 兰迪毫不犹豫冲上去,一剑劈向了蛮人。 蛮人不擅长穿铠甲,刀术大师也只是穿了半身轻甲而已。但蛮人天赋具有“直觉闪避”的能力,大师级更是将这种能力升到了精通。 这是蛮人不惧夹击的底气,兰迪一剑劈到,蛮人不经大脑,也不需要回头看,原始直觉发动,自动就闪了过去。 随即一支弩箭,一个闪电术同时招呼到了蛮人身上,蛮人闪都没闪,安然无恙。二斤端着塞拉炯,看着蛮人和阿花快如闪电的身形,根本无法瞄准目标。 亨利赶到,一个圣光术,miss。接着一个“精神冲击”,蛮人终于晃了一晃。 受到精神冲击的干扰,蛮人身手稍滞,被阿花一爪子在挠在胳膊上,挠出一道血印。 兰迪当即下令,“二斤、三毛和奥斯曼不要参与围攻了,去消灭喽啰,亨利继续干扰。” 兰迪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锁,犹豫要不要来一发雷电领域。 圣级法术是一定能伤了这个刀术大师的,不过发过后银锁要很久才能再储满能,就暂时不能发狂雷天灾这种超级禁咒了。 禁咒可以威胁一个国家,是很有用的一张底牌,不能轻易失去。现在有了亨利的干扰,己方处于优势,暂时不必。 蛮人里大师级的人物并不多见,这应该是位伪洪福汗国的重要人物,一定不能放走。关键时刻他如果逃走,迫不得已,雷电领域也是可以用的。 兰迪心里琢磨事,手上并没停,重剑还是不停地往蛮人身上招呼。 兰迪的重剑还是能给蛮人造成伤害的。虽然蛮人能直觉闪避,可是总是闪来闪去,和阿花周旋的动作难免变形,总能帮上一点忙。 要不是怕误伤了阿花,兰迪其实非常想来个“伪-大师级回旋劈”。 自己的回旋劈不标准,毕竟根本没学过,只是个样子货。但蛮人的直觉闪避要是按标准回旋劈来躲,这个假货可能收到奇效,乱拳打死老师傅。毕竟假货只是劈不准,威力可不小。 蛮人喽啰已经被阿花的虎威吓瘫在地上,一时半会儿恢复不了,二斤、三毛和奥斯曼执行的是处决命令。 亨利右手举着龙血法杖,一发一发不紧不慢地发着精神冲击,左手掏出了圣火令,嘴里祈祷着,“宋江,宋江”。 事与愿违,一个中年和尚出现在亨利身边。 和尚也行啊,少林寺武僧可是大大有名。要是能像当年追随光明神使的龙卷风大师一样武艺高超,灭了这个蛮人刀客岂不如履平地? 亨利想法是好的,但他只能召唤高级英灵而已。 中年和尚居然也是使刀的,倒是勇气可嘉。面对刀术大师毫不畏惧,举刀合身扑上,刀砍出去了,才大喝一声,“吃我一记狂风刀法,不可不戒来也。” 这位和尚的刀法快如狂风,刀光霍霍,看上去威力十足。然而蛮人刀术大师不接受围攻,精通级直觉闪避发威,总是能在关键时刻躲过去。 级别不够的攻击,对大师级人物影响甚微。蛮人还是专心对付阿花,看都不看新加入战团的和尚。 二斤、三毛和奥斯曼已经将喽啰全部处决,他们的攻击对这个重量级敌人毫无效果,只能围观看热闹。三毛看了会儿,看出门道了。 “亨利,你这次召唤出来的和尚是个怂货,水平和宋江差远了。这个和尚叫什么?不可不戒?这家伙不行啊。”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和尚对“不行”两个字特别敏感,脸上突然浮现出悲愤的表情,一甩手竟然把刀扔向了蛮人。 蛮人自动闪身躲过,和尚扔刀时已经有了计较,蛮人向右闪避,和尚晃动身形,一把就抱在了蛮人的双腿上。 这种类似摔跤的攻击按理蛮人也能闪避,可是这位和尚的综合评价是“高级”,他可有一项特长几乎达到了圣级。 他绰号“万里独行”,轻功天下无双。不过轻功一般只能用来逃命,在计算战斗力的时候占比就相当少。 此时和尚突然拼命,轻功方面的造诣大放光彩,一下子就把蛮人抱住了。 蛮人一挣没挣脱,大怒,回身一刀,和尚一动不动任他砍,死不撒手。这一刀从右肩砍到左胯,和尚胸口伤口喷出鲜血,肠子流了出来。 阿花哪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个虎扑,三百多斤的分量加上冲击力,一下子把蛮人扑倒在地,死死按住。 兰迪对付躺在地上不动的对手相当有经验,想都没想,一个力劈,长长的剑芒发出,地上被犁出一条深沟,蛮人身首两处。 这事实上是兰迪第一次杀人,他来不及感慨,看向倒在地上的和尚。 和尚面如金纸,奄奄一息,马上就要归西。 三毛十分愧疚,跑过去对和尚躬身一揖,抬手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对不起,我错了,大和尚你很行,是真英雄。” 和尚微微摇头,“我没了那活儿,活着也没啥意思,不过老子确实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和尚面带微笑,身体渐渐虚化,回了英灵空间。 第七十五章 暗夜精灵 消灭了大敌,三毛小心翼翼地向营地里面搜索,看有没有残余敌人,突然高声招呼,“哇,我看到了什么?精灵!” 众人跟了过去,额,果然有四个耳朵尖尖的金发精灵,不过都已经死了,倒在营地的一个角落,是被乱刀劈死的,情况很凄惨,旁边还躺着两个蛮人喽啰,身上布满弹痕。 死去的精灵里一个西装革履,坐姿靠在营地的栅栏,手里紧紧握着把短枪,另一只手的手指被剁掉了一根,掉在地上,手指上套着储物戒指。 另三个人身穿土黄色精灵军服,头戴钢盔,脚穿马靴。手里握着驳壳枪,成扇形护卫在穿西装的精灵前方,三人军服上都有一道非常深的刀痕。 军服里穿着金丝软甲,也被劈得破碎。这种威力的一劈,应该出自那位现在没了脑袋的刀术大师的手笔。 三毛挠着光光的脑袋,“精灵不是蛮人的幕后金主么?怎么他们自己打起来了?” 亨利优雅地捡起地上那只血肉模糊的断指,外科医生技能生效,眼都不眨。 摘下储物戒指,轻轻吹了吹,“蛮人和精灵火并,应该是打算抢这个戒指。 不过咱们来得太快,蛮人着急迎战,戒指都来不及拿。 能调动三位枪炮师护卫,这个穿西装的身份不简单啊。他手里肯定有蛮人要抢的东西,没准咱们又发财了。” 想到刚才蛮人刀术大师的威力,这里还有四个精灵,这个小营地隐藏的肯定是重要人物。二斤和三毛盯着亨利手里的戒指,眼睛里放出光辉,只有奥斯曼表情无动于衷。 亨利解除了自己戒指的绑定,正想绑上新戒指,把东西倒出来看看,耳朵忽然竖了起来,“有动静。” 三毛比他反应快得多,迅速把所有的帐篷巡视一遍,“在这里了!” 众人冲进最大的帐篷,见地上躺着一个瘦小的身影,身体弯得像只大虾,双手被反绑在背后,双脚也绑着绳子,嘴里堵着块破布,正在地上扭动,旁边地上一滩鲜血,还有一小截断指。 身上有几道鞭痕,长款休闲马裤和黑色圆领汗衫被打得破烂,露出雪白的肌肤,一件米色夹克衫扔在旁边。 看服装应该是男人,但黑色头发齐肩,脸上皮肤细嫩,面目如画,又似乎是女子。 三毛跑上去,要解开绳索,突然看到了这个家伙两只小巧粉嫩的尖耳朵,立刻停了手,“精灵?怎么是黑头发的?” “没见识了吧?这是暗夜精灵,你看她的眼睛是不是暗红色的?我的妻子法兰西丝就是个精灵,这个问题我权威。” 亨利走过去,先拿掉了暗夜精灵嘴里的破布,精灵立刻讨好地高喊,“多谢几位大侠救了我,我会好好感谢你们的。” 声音清脆,不过还是看不出这个精灵的男女,没有变声的男孩子也是这种声音。倒是判断出,刚才营地里的尖叫是她发出的。 “先别感谢,你们精灵啊,是蛮人作恶的帮凶,我们可不一定救你。”三毛莫名地对这个暗夜精灵没有好感。 “我不是来帮蛮人的军人啊,我只是路过的旅游者,有我这个年纪的军人么? 再说我和我哥哥都是反对精灵在世界上搞霸权的,欧尼酱在剑桥上学,还因为反战被抓起来过。” 亨利点点头,“法兰西丝也是反战的,为此在精灵国待不下去。等我回新法兰克,要和我一起去底特律开诊所呢,精灵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 兰迪听到剑桥两个字,立刻想起了可可说过,她将来要被送到剑桥去读书。虽然两个剑桥不在一个时空,倒是立刻对这个暗夜精灵好感大增。 “三毛,把她的绳子解开吧,她的灵力波动很弱,就是坏人,咱们这么多人,也做不了恶。” 三毛不情愿地解开绳子,精灵赶紧讨好兰迪,“这位大叔最好了,背大剑的样子真帅。” 亨利看向地上那滩血和那截断指,手里出现了卷纱布,“你的手指掉了么?赶紧包扎一下,不对,不是你的手指。” 精灵的手很小,白嫩细腻,完好无损。 “哼!”精灵粉嫩的耳朵一红,张嘴露出尖尖的牙齿,上面还带着血迹,“刚才那个来抓我的蛮人要干坏事,被我咬掉了手指,我的嘴才被堵上的。” “坏事?”三毛上下打量了一下刚站起来的精灵,“你是女人?我怎么看不出来呢?” “呸!”精灵举手要打三毛,却没敢,一挺平平的胸脯,“没看到我没有喉结么?有我这么漂亮的男精灵?” “那可不一定,精灵好像都挺漂亮的。我听说精灵发育缓慢,寿命很长,精灵女王李丽莎已经快一百岁了,李查理王子七十四岁,王储都当了六十多年。 你年纪没到,喉结还没长也说不好。” 精灵一跺脚,“我要换衣服,有什么要问的一会儿再说。” 精灵身材矮小,身高和三毛差不多,跺脚生气的样子秀眉微颦,十足女人的样子。 兰迪对这个精灵是男是女也不大关心,“咱们出去吧,先打扫战场,等会再盘问这个精灵。” 阿花主动蹲到了帐篷口,超级魔兽的感知能力很强,精灵要是从后面掀帐篷逃跑,基本不可能。 五人打扫了下战场,蛮人等级森严,喽啰身上穷得很,只有一些散碎银币和少数私藏起来的染血首饰。 蛮人刀术大师身上搜到了一个黑玉储物手环,轻甲也被扒了下来,三位精灵枪炮师每人身上搜到一条储物腰带。 三把驳壳枪,一把手枪被搜集过来,还有三件“破碎的金丝软甲”,三个制式钢盔。 二斤过日子仔细,精灵枪炮师们的三双马靴,西装男的一双皮鞋也被扒下,这也值好几个金币呢。可惜那身西装已经被砍烂了,精灵军服也买不了钱。 打扫战场花了不少的时间,看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兰迪挥挥手,“二斤你先把东西收起来,咱们一会再看战利品。亨利,发照明术。” 两发照明术接连升上天空,这也不是照明用的,营地里已经有火把了,是给驼队的信号。 其实龙五不用这边发信号也知道战斗结束了,驼队已经缓缓而来。 驼队在山谷里其他地方扎营,这个小营地就归了兰迪小队。奥斯曼已经挖坑在掩埋蛮人尸体,那个暗夜精灵才收拾停当,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三毛撇撇嘴,“这个穿衣服的速度倒挺像女人的。” 精灵已经换上了女装,一身公主黑色连衣裙,脑后扎了个绿色的发带,走到兰迪近前,两手提着裙边,行了个精灵淑女半屈膝礼。 “队长你好,感谢你救了我。自我介绍下,我叫桂.巴波热娜比莉。” 第七十六章 巴波兔 “桂”这个名字在精灵族里很常见,精灵们都喜欢用植物当名字,不过这“巴波热娜比莉”一出,众人立刻都楞了。 最激动的是二斤,“你竟然是上古西域小国安国王族的后代?不对吧? 据我所知,安国王族当年被突厥和康国联手屠灭了,唯一幸存的最后一任女王安眷明.巴波后来嫁给了李仁军亲王,后代都姓李,怎么可能有安国王族的直系后裔传下来?” 精灵抬头仔细看了眼一直站在后排,存在感非常弱的大个子,露出奇怪的神色,“我们暗夜精灵族的历史,一般人都不知道,你怎么可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二斤嘿嘿傻笑了两声,“那个,我家就是李仁军亲王的后裔,临出来的时候爹催婚,还说,等我和圆圆成婚,就把祖传的宝贝传给我。” 卧槽,精灵没有什么反应,兰迪震惊了,“二斤,你有这么牛的祖宗,怎么没跟我说过呢?这也太不够朋友了。” “我也是爹催婚的时候才知道的。实际上,先祖李亲王和光明神使是儿女亲家,我们家还有光明神使的血脉……” “二斤哥,那你怎么没有和圆圆姐成婚就跑出来了?两家超级祖宗传下来的宝物不就到了你手里?随便分我点我不就发财了?” “反正爹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娘也不能生了,我急什么。” “那可不一定,你要是一直不回家完婚,老爷子急了,找个通房丫头生个二胎三胎,废了你的太子位,你不就抓瞎了? 二斤哥你快别跟着我们混了,赶紧回家去跟圆圆姐给老爷子生孙子。事情紧急,我建议你用高级定向传送符直接回家,找到圆圆姐,马上就脱……” 三毛的嘴再次被二斤捂上,这小子就没正经话。 精灵眼中立刻放出暗红色的光芒。她孤身一人在这里,随时有生命危险,居然发现了二斤这个靠山,一下子跳过去,双手抱住二斤的胳膊。 “你叫李二斤?二斤哥哥,咱们可是亲戚,你得罩着我啊。” 三毛从二斤的另一只手里挣脱出来,撇撇嘴,“两千四百年前的亲戚?我们还都是炎黄子孙呢。反正啊,这年头阿猫阿狗都自称是光明神使的后代,骗子太多了。 二斤哥是好人,你是光明神使和李亲王的后代我信。这个红红眼睛的小子,一看就像个骗子,二斤哥你不要上他的当。” 有了二斤做靠山,精灵一下子胆子大了起来,“你个小秃头,谁是小子,我明明是美丽的精灵公主。 你知道什么。我们暗夜精灵一族,是光明神使和他的义女、波斯玫瑰大当家的王晓芸传下的后代。黑头发、红眼睛是我们传自王晓芸先祖的遗传特征。 我们暗夜精灵族三大姓,苏、王、巴波,巴波这一脉是王晓芸先祖的后代和巴波女王的后代联姻而来,延续了安国王族的姓氏,后来继承了安国郡王的爵位。 可惜光明神使的传承信物在苏姓那里,王晓芸先祖的传承信物在王姓那里,不过我手里有巴波一脉的传承信物巴波兔。” 桂巴波一扬手,手里出现了一个绿宝石项链,底端用绿玉雕了个吊坠,是一只小兔子,扬着头活灵活现。 项链一出,就带出一股淡淡的圣器威压。桂巴波得意地将项链系在脖子上。 奥斯曼对珠宝最有研究,打量了一下,“这些绿宝石是上古波斯皇室专供的,小兔子更是珍贵的正宗尼沙普尔绿松石雕成,这两样珠宝都已经绝版了。 单是在珠宝上的价值,都已经价值连城,更别说还是圣器,这个项链应该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是单身旅行,怕圣器被人惦记上,才没敢带的。现在有了二斤哥保护我,当然不怕了,是吧二斤哥哥。那个小秃头总欺负我,二斤哥你帮我打他。” 桂巴波看准了二斤是个烂好人,死死咬住两人的亲戚关系,双手又抱住二斤的胳膊摇啊摇的。 二斤很喜欢这个新认的精灵远亲妹妹,摸摸桂巴波的头,“小桂子,三毛还是有几根头发的,不要叫他秃子,这样不礼貌。他是职业盗贼,轻功很好,我打不到他的。” “二斤哥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要是能追上我还真的要揍我? 别看这小子长得像个女人,我非常怀疑他不是。二斤哥你不要被他的长相骗了,没准掏出……” 看兰迪正威严地瞪着自己,三毛吐了吐舌头,没敢往下胡诌。离得二斤远了点,躲到了阿花的身后。 “小桂子,根据我跟白大哥学的艺术搭配,那个项链啊,小兔子埋进山峰里露出个头才是最佳效果。 你个男人带这玩意,一看就是偷来的。还有你没有货,抱着二斤哥的胳膊蹭也没有用,会把二斤哥硌到的。二斤哥,我要找圆圆姐告你的状。” 三毛口齿伶俐,看到亨利微笑点头,赞同自己的艺术进步,更是得意洋洋。 这几句击中了小桂子的要害,她难过地看着整只的小兔子,避重就轻,转移话题,不再理三毛,转头看向兰迪。 “队长,让我跟着你们吧。我们暗夜精灵都是神射手,很有用的。” 一摸胸前的巴波兔吊坠,“这个吊坠加百分之百的命中,我可以成为队伍的远程攻击力量,还有我们暗夜精灵都是很好的黑夜斥候。” “略略略,吹牛不上税,还要抢我斥候的饭碗。” 小桂子一仰头,“哼,让你见识见识,你们等一分钟。” 身子一晃,像一股青烟,没看清她怎么动作,小桂子就站到了高大的兰迪在火把下形成的影子下,在那里一动不动。众人都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只有亨利在那里微笑。 一分钟很快就到,小桂子在众人眼前忽然消失了。阿花晃晃虎头,粉红的鼻头动了动,竟然气息也消失了,超级魔兽都闻不到。 小桂子的身形突然又出现,朝三毛得意一笑,“这叫‘影遁’,厉害吧。从王晓芸先祖开始,我们暗夜精灵族可个顶个是黑暗中的超级刺客。” 小桂子手里又出现了一把长弓,几乎和她的身体一样高,抬头看了看黑洞洞的天空,一箭射了出去。 箭带着一只天山夜莺从天上掉了下来。小桂子的长弓转眼不见,拿起夜莺,“怎么样?我们都不用鹰眼术,夜里的视力比白天还好。 我们的弓术甚至超过赫赫有名的精灵长弓兵,尤其是有了这个巴波兔,只要我目光锁定的,就一定能射中。 这叫‘牵引箭’,传承的可是古代效力过安国的神射手箭神裴远的功夫。唉,我们就是人数太少了,不然能让什么区区精灵长弓兵扬名?” “你也就是晚上能耐……”说到一半感到底气不足,三毛担心地望向兰迪,自己不会失业了吧? 小桂子发动夜视能力,左右看了一圈,一眼就看到远处奥斯曼刚施工了一半的墓地工程,蛮人的尸体已经被扔到里面,四具精灵的死尸也放在坑边。 “队长,蛮人喽啰埋也就埋了,那个刀术大师可值钱得很,左总督悬赏一万金币要他的人头呢。” “一万金币!?” 三毛双眼放光,忘记了失业的顾虑,“他是谁?” 第七十七章 枭雄末路 奥斯曼飞步跑出,跑到大坑里把蛮人刀术大师的头提了回来,就听到三毛正拍手欢呼。 “太好了,咱们干掉了阿古柏的次子,这下兰迪老大要大大扬名了。” “他不仅仅是阿古柏的次子呢。阿古柏兵败,在焉耆喀拉沙尔暴毙,哈克继承了他的位置,他现在是阿古柏残余势力的头子,他的脑袋值一万金币。” 一万金币对土豪奥斯曼来说也是个大数目,奥斯曼小心地把“哈克的头颅”这一个左总督发布的“任务物品”交给了兰迪。 兰迪顺手把将来的“一万金币”扔进了储物腰带,小桂子还没说完。 “我是在龟兹加入他们的队伍的。” 一指远处那个穿西装的精灵尸体,“他是阿古柏的精灵军事顾问,据他说,哈克准备将他父亲的尸体运回疏勒安葬。 反正我也没见到过,你们搜一搜他们的储物装备,没准会有更大的收获。” 二斤把刀术大师哈克的黑玉手环递了过来,兰迪接过绑定,发现竟然是个圣级储物空间。 圣级物品一万金币起,这个黑玉手环又是伪洪福汗国头子的定制宝物,本身就得值好几万金币。 兰迪把里面的东西倒到地上,立刻金光耀眼,一大堆金币,看样子得有五六万。 再一倒,一具缠满白布的尸体被倒了出来。 “阿古柏!”众人都是一阵惊叹。 亨利上前,扯开缠在尸体脸上的白布,尸体一脸大胡子,符合传说中对阿古柏的描述,到底是不是阿古柏,这里也没人认识。 既然这具尸体在哈克的储物空间里,那是阿古柏的概率就很大了。 三毛观察力比较强,仔细打量了下阿古柏,“这个蛮人头子长得蛮清秀的啊。要是剃掉大胡子,明显是个老帅哥。这个哈克长得那么壮,这根本不像阿古柏的儿子啊。” 小桂子也不清楚这个事,“听说阿古柏的长子伯克.胡里长得很帅,和阿古柏长得像,和哈克估计不是一个妈生的吧,听说胡里现在人在疏勒。” “阿古柏的事情我了解。” 亨利笑眯眯地,“他小时候在浩罕汗国当过贵人的娈童,当然得长得清秀才行。” “白大哥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奇怪的消息啊。” 回头看了一眼小桂子,“二斤哥,可见长得像女人啊,未必是女人。二斤哥你一个直男,可别被人骗了,走上邪路,那你家的祖传宝贝你就永远也得不到了。” “嘣!”三毛被弹了个超响的脑崩,后脑起了个大包。小桂子终于忍无可忍,化成一股青烟,又嗖地出现在二斤身后,躲了起来。这轻功,三毛是赶不上了。 “兰迪老大,这个精灵攻击咱们的队员,赶紧把他拿下。” “活该,三毛啊,你以后要留点口德,否则我可不罩着你。” 三毛不肯罢休,“小桂子,你跟哈克这帮人混在一起,也一定不是好人。” “我是坐船到远东来旅游的啊。先去了我们精灵族的盟友半兽人那里转了一圈,又在沿大江而上,在后夏好好溜达了溜达。 到西域来,是为了拜谒铁门关西面的光明神使神殿遗迹,那里可是光明神使和王晓芸先祖初遇的地方。本来在龟兹拜谒了光明左使故居后,想往西去祭拜康居遗迹来着。 谁知道赶上了战争,滞留在了龟兹。 哈克派白彦虎当先锋,往疏勒探路,想逃回去。然而左总督用兵如神,白彦虎部在龟兹被击溃逃走,哈克率领的主力被包围消灭,哈克仗着自己的功夫,和几个精灵顾问逃了出来。 我是在龟兹郊区碰见的他们。 那个顾问跟我说,精灵现在在西域被认为是阿古柏的同伙,左总督的大军和愤怒的民众不会听我的解释的。我一个孤身女子非常危险,我才跟着他们一起逃的。 那十几个蛮人喽啰都是哈克一路上收拢的溃兵,不是哈克的亲卫,亲卫都被哈克派去阻挡追兵损失了。不然哈克身边有两个刀术大师,一群高级蛮人,你们不可能打过的。” 兰迪微笑不语,也不跟小桂子说自己都准备放雷电领域了。亨利倒是刨根问底,“那哈克怎么和精灵火并了呢?” 小桂子指指地上的金币和阿古柏尸体,“哈克作为蛮人头子,手里只拿了重要的资金和他父亲的尸体,食物什么的都是他手下管理。 在被追杀的途中,手下伤亡殆尽,逃亡小队的食物见底了。老百姓见到蛮人就拼命,一路上根本得不到补给,附近的魔兽也因为大军经过被打光了。 蛮人没了吃的,几个精灵顾问吃不惯本地食物,却是带了大量的食物在储物戒指里。逃亡路上他们甚至还有牛排吃,有红酒喝……” 明白了,这就是枭雄末路,两伙人竟然是为了食物火并。要是不是兰迪恰巧这个时候到来,哈克多半能追上白彦虎的先头部队残部,一起逃走。 兰迪把阿古柏的尸体收起来,这在左总督那里应该是更大的功劳。指着地上的金币,“二斤,先把金币和其他缴获收起来,明天再说,今天有点晚了,三毛你去做饭,咱们得休息了。” 回头看向小桂子,这个暗夜精灵知无不言,显然应该没有说谎,而且和二斤认了远亲,她要加入队伍,按理应该收下,可是…… “小桂子啊,我们这个小队的名额已经满了,不能再收人了,你看……” “奥斯曼的试用还没有结果……”二斤插了一句。 “二斤哥,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可不能这样重色轻友啊。” 兰迪也不在乎奥斯曼舔着脸管比他小的二斤叫哥,“奥斯曼的事我疏忽了,他都在佣兵令牌上按了指纹了,一路一起出生入死,早就是咱们的战友,试用的事情不用提了。” “名额不就是能用令牌知道位置,防止队员走失么?我只是想跟着你们保命而已,又不用参与分钱。那头老虎都能跟着你们,我为什么不能?” 正在烧火的三毛抬起头,“阿花是老大的宠物,你又不是宠物。” 小桂子左右看了看,跑过去靠在二斤身上,“我可以当二斤哥的宠物,一直跟二斤哥在一起,就不会走失了,不按指纹也没事。” 小桂子身材瘦小,头才到二斤的胸口,偎依在二斤身边,故意瑟瑟发抖,装出可怜的样子,仰头望着二斤,果然像个宠物。 二斤怜悯之心大起,“兰迪,就让她跟着咱们吧。咱们不是要去新法兰克么,那里离精灵国就不远了,到时候让她哥哥把他接走就是了。” 二斤看小桂子可怜,大手摸着她的头,顺手就摸到了她尖尖的耳朵。 小桂子忽然仰头呻吟了一声,粉嫩的耳朵瞬间红到了耳根。 第七十八章 兔女郎 “那个,二斤啊,精灵的耳朵很敏感,不能随便摸的。我当年就是摸了法兰西丝的耳朵,后来不得不娶了她。” 泡妞泡成老公的亨利一脸沮丧的样子,不过他的警告已经晚了,二斤哪里知道这种事,一时不知所措。 小桂子迷离地看了二斤一眼,“唧唧”学了声兔子叫,“我是二斤哥的宠物,就没关系啦。” “我们是佣兵队伍,龙五爷让我们保护到寻龙村,给了二百金币,你要我们保护到新法兰克的康拂城,至少得给五百。” “小秃头,我是二斤哥的宠物,哪有跟宠物要钱的?二斤哥你会投喂我,不让你的宠物饿死的,是吧?” 兰迪哪里会在意两个小孩子抬杠,队伍也不差小桂子这么一口饭,“留下吧,二斤你多照顾照顾她。咱们又不是真的要做保镖,跟小孩子要什么钱,吃饭,早点休息吧。” 第二天早上,早餐后阿花照常练功。二斤和三毛每人顶着个熊猫眼来找兰迪,神色都很兴奋。 “老大,我和二斤哥数了半宿,从哈克手里缴获的金币一共有五万五千二百八十枚,咱们发大财了。” “这东西哪里需要连夜数?” “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数着高兴啊。二斤哥肯定见过,不过啊,他也非常喜欢数钱。” 奥斯曼溜达了过来,“老大,昨天晚上小桂子把那四个精灵的尸体要走了,说是念在一路上照顾过她的份儿上,要带回精灵国,安葬在精灵树下,你看……” “这是人之常情。而且咱们后夏现在可没有能力同时对抗精灵和兽人,现在的大局是要尽力从兽人手里要回被占领的土地,精灵的尸体并没有用。 精灵国欺负咱们的地方多了去了,以后咱们要打回去,也不差这一个借口。” “老大,借口在这里,用不着什么尸体。” 亨利笑眯眯地走过来,精灵军事顾问的储物戒指还在他手里,顺手拿出了一份文件。 兰迪接过来一看,是世界通用的汉语和精灵土语双语的,表示精灵国与洪福汗国友好,还要互派大使,结尾署名签得花里胡哨,是精灵女王李丽莎。 “这封信本来是要送给阿古柏的,没想到阿古柏灭亡得这么快,信还没送出去。有精灵女王的这封亲笔信,还需要什么其他证据。” “亨利,我就不明白了,精灵王族那帮金发尖耳朵的家伙不是自称李绩的后代么? 当年英国公何等的忠于大唐,怎么传到了现在,竟然作出这样悖逆的事情?” “人家精灵族认可的祖先其实是李敬业。 大唐在光明神使的帮助下一统全球后,虽然李绩在不列颠坐镇了一段时间,真正和当地土著女桂妮维亚联姻,并开始统治那里的,其实是李敬业这个孙子。 精灵族认为,作为英国公的后人,他们更有资格当大夏正统,统治世界。大都的孛儿只斤氏当年只是大夏下属的一个落后部落,窃据大夏故土,最多只能叫后夏。 李敬业当年就有据英伦三岛自立叛乱之举,借口是选帝侯制把大唐皇族李氏的权力分走了。当时光明神使尚在,李敬业叛乱很快被镇压,本人不知所踪。 后夏的历史学家们引经据典,声称其实桂妮维亚是红头发的凯尔特人,是现在精灵三岛上凯尔特德鲁伊们的先祖。 李敬业本人很可能死在乱军中了,这帮黄头发的其实是后移民到那里的日耳曼人的后代,大灾变后变异成了精灵,认李敬业当先祖其实是他们往自己脸上贴金。 不过不管你怎么说,现在人家强大,你打不过,后夏的学者们也只能痛快一下嘴罢了。” “怪不得咱们来时候坐的船都叫什么‘敬业’号呢。” “现在精灵国野心勃勃地想代替后夏统治世界,倒是和李敬业当年有得一拼,精灵王族真有英国公血脉那也说不定。 其实咱们后夏并不弱,经济力量占全世界的百分之二十,要是整合好了,还是能继续当世界霸主的。可惜的就是朝廷不倡导科学,怕老百姓聪明了,造朝廷的反。” 朝廷的事情就不能聊,每次聊都窝心。亨利把精灵军事顾问的戒指倒空,解除绑定,“我的储物戒指是高级的,不需要这个,谁要?” 兰迪的白骨戒指已经是中级的了,而且附加了好几个邪恶法术,没准将来用得上。奥斯曼、二斤都摇摇头,三毛取下枯藤戒指,乐颠颠戴上了中级货。 地上倒出来的东西大部分是食物,只有二百多金币的零用钱,让本来对这枚戒指期望甚高的众人有点失望。亨利从里面拿了几瓶红酒,“这个我喜欢,吃的三毛你收起来吧。” 二斤把昨天的缴获都拿了过来,那三个精灵枪炮师的储物腰带里加起来也才几百金币的零钱,倒是有不少的附魔子弹。 二斤首先在三把驳壳枪里挑了一把,子弹全搜走,又拿了军事顾问的勃朗宁短枪和弹夹,现在二斤有三把备用武器了。 “这把大师级的弯刀兰迪你拿着吧,咱们没人用刀,干脆和哈克的人头一起上交换悬赏。 剩下的什么三副‘破碎的金丝软甲’,马靴,皮鞋,十几把劣质弯刀,两把驳壳枪,军事顾问的怀表,营地的帐篷,我都收起来,留着到下个城市卖掉。 对了,这是哈克的轻甲,不要上交,兰迪你晋级中级就能用得上。 营地还有五匹马,咱们留下两匹,我的马就可以还给驼队了,剩下的龙五说驼队要了,护卫任务结束一起算钱。 还有,在龟兹,我把缴获的弯刀、盾牌、首饰、储物腰带、枯藤戒指都卖了,一共获得了三千三百七十金币。其中枯藤戒指卖了九十,储物腰带……” “得了吧二斤,我听这个脑袋就疼,我这里的八千三百金币的公款也给你,你统一管着,谁需要花钱可以找你预支,等龙五的委托完成,就把钱分了。” 二斤计算了下,“现在不算没卖掉的缴获,公款总数是六万七千七百五十金币。兰迪你那里最安全,六万整数你保管,剩下的我先拿着,反正大多数都是你这个队长的。” “我又不是剥削你们的黑心老财,不能拿那么多。咱们都是生死相托的战友,我看大家就均分。” “我说过我不参与分钱的。”奥斯曼表示他不缺钱。 “我很想多要,可是贡献没那么多。奥斯曼你那份一定要收下,要是你看不上,收完可以赠送给我。”三毛也拒绝平分。 “哪有均分的道理?你就不是队长,瑞士雇佣兵里的规矩,拿大剑冲在前面的都是要拿双薪的。而且阿花作出了很大贡献,你至少应该再多拿一份。” “呜嗷”,阿花已经结束了练功,对亨利的公正表示十分赞赏。 “唧唧,我是二斤哥的宠物,等我作出贡献,二斤哥也应该多拿一份。” 小桂子终于梳妆完毕,走出了帐篷,众人眼前就是一亮。 第七十九章 代夏者猿 小桂子穿了双精灵款黑色绣花疾风靴,做工极尽繁复之能事,肯定比兰迪在剑丘门口见到的普通款贵得多。 大概为了赶路方便,连衣裙不见了,换成了一条深色的牛仔裤,把腿型勾勒得十分窈窕,兰迪不由想起了可可。 上身穿了件黑色的衬衫,胸口平平,配上牛仔裤,小桂子俨然一个秀气的小伙子。 不过黑衬衫上绣了好多艳红的不知名花朵,齐耳短发后面扎了个绿色的发带,耳垂上戴了一对绿宝石耳坠,白皙的脸庞明**人,总算像个小姑娘了。 可可的白衬衫可是鼓鼓的,这一点完胜小桂子,兰迪看着小桂子也有点若有所思。三毛嘴快,“小桂子你交代,到底是男的女的?” “我打死你!” 并没有真的去打三毛,从帐篷里出来,天山里凉爽的风吹过,小桂子打了个喷嚏,随即拿了件墨绿色的披风披在身上,这是暗夜精灵射手标准的打扮,非常地英姿飒爽。 小桂子忽然又掏出一对黑色的兔耳装饰,戴在了头上,跑到二斤身边,歪着头,“我是一只黑色的小兔子,二斤哥你看我的耳朵好看不?” 兔耳装饰一下子把小桂子的外表年龄拉低了十岁,一副洋娃娃的样子。 二斤忍不住抬起手,想要摸一摸,看众人都看着自己,尴尬地咳了下,“那个,阿花练功都结束了,咱们该出发了。” 兰迪新得了个圣级黑玉手环,里面基本还是空的,顺手把帐篷都整个收了起来。下次扎营,就不用扎帐篷了,这大概是圣级储物手环最浪费的用法。 和二斤推让了几次,最后兰迪骑上了哈克的大宛马。 二斤则骑了精灵顾问的吉普赛马,这种马四只粗壮,二斤一百九十多斤的体重也驮得轻松。 兰迪原来的青海骢归了小桂子,她身形在高大的战马上显得更加瘦小,不过骑术倒是不错。 “二斤哥,我在精灵国家乡的马是一匹斑点马,可好看了,而且体型小,我骑着正合适。你要不要跟我回精灵国?欧尼酱最喜欢跟人喝酒了,你们一定谈得来。” “‘欧尼酱’是哥哥的意思?是精灵土语么?我听你说过一次了。” “是我在半兽人那里学的土语,我觉得很好听。” 大家最后也没决定将来怎么分钱,反正还早,兰迪决定到时候再说。 兰迪和亨利并辔而行,亨利指着远处的雪山,“听说天山上的雪山里有一种白毛的雪人,可惜咱们没空去看看,要是我自己走,一定要去见识见识。” 三毛从后面搭言,“白大哥你见不到了,雪人都被朝廷消灭光了。” “啊?听说雪人也有智慧,属于人类的分支,他们竟敢招惹朝廷么?” “这个……我知道这个事情。” 兰迪叹了口气,“先皇孛儿只斤.海山在位的时候,因为贸易原因,精灵国和新法兰克两个藩国的联军进攻大都。 后夏在八里桥战败,先皇逃到热河,宗主国的面子全无,被迫签订了屈辱的条约。 朝廷答应了两个藩国大批苛刻条件,就包括大江的航运利益。咱们到巴陵只能坐精灵国的船,就是这个原因。后夏的航运其实也行的,现在就剩到半兽人江户那边的航线了。 朝廷从此威望就不行了。看后夏的形势江河日下,先皇不反思自己的政策,反而找了个跳大神的萨满算卦。 那个萨满据说是位游牧民族通灵的圣级萨满,还是有点古怪的。胡乱跳了一气,说是得到了什么神谕,只有四个字,‘代夏者猿’。 当时雪人一族很兴旺,用山上采的灵石和雪莲跟山下的土著交易粮食和武器,还要请教书先生教他们文化,表现出要融入大夏的意图。 当时的奸臣伯颜说雪人就是猿,他们购买武器,学习文化,就是心怀僭越,意图不轨,领人灭了雪人一族,回来汇报皇帝说这回就天下太平了。 最后的结果是伯颜霸占了雪人的灵石矿脉,发了大财。 曾山长听到这个消息,大骂了一顿奸臣,从此就对朝廷彻底失望。剑丘学院里再有人串联搞会党,他也不怎么管了,我是听往届的师兄们说的这个事。” 亨利摇摇头,“谶语这种事历来都是扯淡,即使准确,也是后人附会的。 雪人一族虽然可怜,其实也不冤,他们武力不行,却据有珍贵的矿脉,还暴露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就是取祸之道,他们还是脑子差劲啊。” 三天后,驼队走出了山谷,前面出现了一个群山间的平原,本来以为这下子好走了,前出十里,地面忽然变得泥泞,前面变成了沼泽。 看前锋停下,龙五骑马赶了上来,看了看情况,挠了挠光头,“咦?这条路我以前走过好几次,怎么变成沼泽了?” 驼队只好先扎营,三毛自告奋勇去探路。出去跑了一圈,一个时辰后,带了一个牧羊人回来。 “这里叫bygl,小人是这里的牧羊人。几位老爷,我知道这沼泽是怎么回事。 上个月白彦虎的败兵从这里逃过去,把我的羊都抢走了。他们为了逃避左总督大军的追赶,掘了东面的开都河,大水泛滥一百多里。 左总督的追兵只好绕道追击,还是小人带的路,虽然可以绕过沼泽,估计是追不上白彦虎了。” 四天后,在向导的带领下,绕了一大圈,总算走过了沼泽,来到了天山的一个山口。 一路上掘开都河的白彦虎收获了队伍所有人的诅咒,最后亨利都听腻了,“算啦,骂白彦虎的人少说有几千万。听说他可是圣级,咱们就算是巫师,也咒不死他。 不过啊,掘河抗敌这个祸害老百姓的损招,谁用谁失民心,我看白彦虎以后在西域是站不住脚了。” 向导拿了两个金币的报酬,千恩万谢地走了。 队伍在山路里又走了一天,前面霍然开朗,天山向两边分开,一片丰美的草原出现。绿草如茵,繁花似锦,巩乃斯河从东而来,如一条晶莹的项链穿过草原,往西而去,那拉提到了。 终于走出了难走的沼泽和山路,众人都是心怀爽朗,矮人苦力们拉着骆驼到巩乃斯河边喝水,三毛忽然色变,伏地听了听,“老大,有大队的骑兵从西边来了。” 一百多匹战马从西边冒出头来,像一片黑云瞬息而至。马上的战士一个个身形彪悍,穿着新军的服装,身背水连珠,远远勒马站定。 为首的一副新军军官打扮,胯下大宛马,头戴大盖帽,腰跨指挥刀,武装带上别着一把驳壳枪,面貌清秀,兰迪心中一动,这张脸似乎在哪儿见过,不过自己又确定不认识他。 军官没下马,两个手下越众而出,下马来到兰迪近前,面带凶恶之色,“你们谁是这个驼队的管事的?伊犁现在是前线,缺少军资,你们的驼队被征用了。” 第八十章 剑士的宿命 二斤上前交涉,“左总督不是说了,鼓励在西域通商,不得骚扰商队么?” “少废话,识相的就快点交出骆驼和货物滚蛋,否则我们就强制执行了。” 二斤鞠躬赔笑,“请老爷们稍等,我们回去商量好,马上就上交货物。” 二斤转身回到兰迪身边,脸一转过来,脸上的笑意立刻消失,“兰迪,这些新军有问题。他们的水连珠都是兽人的原装货。一般人看不出来,怎么瞒得过我这个高级枪械师? 咱们在江夏自己有兵工厂,没听说左总督的队伍从兽人国进口武器。” 三毛已经悄悄扔了个鹰眼术过去,“老大,对面那个领头的是大师级枪炮师。而且作为一个枪炮师,居然带了把完全无用的圣级的佩刀,就和奥斯曼一样浪费。 还有,他旁边的两个护卫虽然背着水连珠,看灵力波动也是大师级人物,他们的佩刀散发出大师级武器的波动,应该是刀术大师。 后面的随从里,有十多个中级枪炮师,还隐藏着一个高级萨满。” 奥斯曼无辜躺枪,也凑过来,“老大,他们的军服都很不合身,紧绷绷地箍在身上。” “据我对人体构造的了解,他们非常像蛮人而不是汉人。而且,一个搜集物资的连队,会有这么多高手?那后夏早就打遍天下无敌手,重新统一世界了。” 亨利用医生的专业知识进行了判断,没等兰迪命令,已经开始给大家加风之盾。 小桂子进行了最后的补充,“我认出来了,对面那个帅哥首领我虽然没见过,但长得和死掉的阿古柏几乎一模一样。 这应该是阿古柏的长子伯克.胡里。他不是在疏勒老巢么?怎么跑这来了?” 兰迪一个激励发出,“准备战斗!” 一挥手,阿花被放了出来。 兰迪又小声吩咐了几句,亨利和奥斯曼给众人套好风之盾,一捏法杖,一个精神冲击放到了备用档位,却没发出。 二斤掏出了塞拉炯,奥斯曼掏出了法杖,三毛没拿手弩,把菜刀掏了出来,小桂子空着手,暗红色的眼睛却透着兴奋。 对面的首领已经发现了不对。对方半天没回应,却开始准备武器,还召唤出来一头超级魔兽,己方显然已经暴露了。 伯克.胡里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的队伍连左朴存的新军巡逻队都骗过了,这个商队怎么发现的呢?不知道对面的小队其实瞬间就发现了六七个破绽。 胡里一挥手,“准备作战!” “新军”们齐齐下马,刚举起水连珠,对面已经抢先动手了。 天空中一声凤鸣,一只凤凰的虚影刚刚凝聚,这边蛮人的高级萨满就反应了过来,一挥手,一个透明的魔法盾立刻展开,罩在了蛮人火枪手身上。 胡里这次带的都是枪手,舍不得靠喂药丸狂化撑防护盾,但随军了一个高级萨满。 眼看对方发的是大师级雷电法术雷暴,胡里有点担心自己的高级萨满能不能顶得住。回头看去,电蛇乱舞,雷暴已经击了下来。 高级萨满的魔法盾被一击而破,不过挡掉了雷暴的大部分威力,蛮人枪手虽然一个个被电得面目焦黑,但基本都是轻伤,完全可以继续战斗,那十几个中级枪炮师根本毫发无伤。 兰迪的雷暴只是破坏掉了蛮人枪手的齐射,对敌人基本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 胡里回头一瞥,已经知道自己的手下没啥事,对面一个黑影跃起,那头老虎生了翅膀,在天上滑翔,直奔自己而来。 胡里冷笑一声,超级魔兽就牛么?还想搞斩首?我这边可是三个大师级人物在此,叫你来得去不得。一伸手,驳壳枪出现在手里。 胡里作为首领,考虑的事情多,一边分心属下的安危,一边关注天上的阿花,难免分神。 驳壳枪刚要举起,这边小桂子看时机已到,手里突然出现了一把长弓,上了一枝粗大的附魔破甲锥,一箭流星般射向胡里。 胡里没注意冷箭,两个刀术大师侍卫看到了。身后的蛮人生死跟他们毫无关系,根本没往身后看。 反正自己这三个人对大师级以下魔法免疫,根本不惧雷暴,他们就专心保护胡里,盯住了天上的阿花。小桂子那边一动,他们立刻发现了。 他们不再伪装成火枪手,弯刀在手,刚要发动,亨利一个精神冲击,左面的刀客身子一晃,动作立刻变形。 二斤的塞拉炯轰然作响,打在了右边的刀客身上,被被动的轻甲术阻拦,基本无效。 不过塞拉炯的铁丸冲击力极大,九枚铁丸同时打在身上,饶是健壮的刀术大师也是被打得在马上后仰。 胡里的两个护卫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骚扰,弯刀阻拦慢了一步。等胡里猛然发现冷箭,已然来不及躲闪,破甲锥正中左眼。 胡里仰面跌落马下,这个时候阿花正好扑到,随着一声巨吼,将胡里按在了爪下。 奥斯曼没有管远处的事,一个闪电术击在了来交涉的蛮人身上,蛮人当场被劈倒。 奥斯曼是个见习法师,根本不会发闪电术。他的闪电术是圣级法杖自带的,威力用来劈一个只是口齿比较伶俐的蛮人喽啰足够用了。 三毛跃身而上,一刀劈向另一个交涉的蛮人,蛮人举刀相迎,一下子格挡住了菜刀。 蛮人正自得意,区区一个见习盗贼也想和我肉搏?忽然菜刀中发出一股阴风,无数当年死在钻山豹手下的阴魂凄惨的叫声钻入了脑海。 蛮人对这种灵魂攻击完全没有抵抗力,抱着脑袋吓瘫在了地上。 三毛跟进,一刀从蛮人脖子上抹过,看都不看,又来到被奥斯曼劈倒的蛮人身前,菜刀对准了浑身焦黑的蛮人的脖子。 兰迪在发出雷暴后,就手持重剑冲了出去,路上给自己来了个奋发。 阿花的“虎威”发出,蛮人萨满早已给自己加了神圣佑护,见士兵们都被虎威吓瘫,一个群发的“驱除魔法”,士兵们又立刻恢复了正常。 兰迪冲到敌人阵前,发现吓瘫的敌人已经被萨满又拉起来了,举起刺刀准备跟自己拼命。暗叹有了萨满,尤其是高级萨满的蛮人,战斗力立刻上升了何止一倍? 兰迪凛然不惧。冲击敌阵,浴血奋战,正是剑士的宿命。举起大剑,正要跃入敌阵,忽地一愣。蛮人队伍后面远处烟尘大起,又有二百骑兵如风而至。 第八十一章 决荡疆场 亨利手里捏好了治疗术,准备远程支援兰迪,左手抽出圣火令,正打算召唤个英灵出来助阵。 看到远处的烟尘,“呸!”了一声,“敌人居然来援军了?左总督的军队都去哪儿了?” 这边的心有点慌,蛮人那边心更慌。他们可是知道,没有什么援军,洪福汗国残余的精锐都在这里,被胡里老大带来迎接老埃米尔的圣躯了。 身后来的一定是敌人,最可能的是左总督的精锐。 他们早已经被左总督的军队打怕了。两个刀术大师本来手持弯刀和阿花对峙,阿花爪子按住胡里,大嘴虚咬在胡里的脑袋上,就是不下口,眼睛嘲讽地望着两个刀术大师。 两人想要攻击阿花,又怕胡里的脑袋因此掉了,正在犹豫,见后面正版的新军来了,立刻眼珠开始转动。 正版的新军从远处而来,到了一百步在马上一起举枪,清脆的枪声想起。莫辛干纳m44水连珠卡宾枪的声音如水滴般清脆,正是“水连珠”这个诨号的来历。 后夏的军队有游牧民族骑术的加成,骑兵远胜伪洪福汗国。洪福汗国的蛮人火枪手要下马开枪,正宗的新军骑兵在马上持卡宾枪就可以发射。 蛮人火枪手成排倒地,高级萨满见事不妙,手里捏了个回城符,身体渐渐虚化,溜之大吉了。 两个刀术大师见萨满都溜了,也各自掏出回城符,逃之夭夭,战场上除了虎口里的胡里,就剩下一群最高是中级枪炮师的蛮人部下。 蛮人部下可是买不起什么回城符、定向传送符的,见高手逃走,士气大沮,一片混乱,已经组织不起反击。 不是刀术大师和萨满胆小,新军的正规军一到,这仗已经根本没法儿打。江湖斗殴他们谁也不惧,在战场上,士兵列阵而战,对方又是骑兵,什么萨满、大师都是渣渣。 兰迪小队一看来的是己方的援兵,士气大振,奥斯曼一个巨石轰,轰入了敌阵,除了中级枪炮师们,普通蛮人都被轰得东倒西歪。 接着是连珠火球、冰箭雨、连锁闪电,奥斯曼这回爽了,一个见习法师,靠着手里的圣级法杖,生生变成了移动炮台,一直在队伍中作用不大的奥斯曼终于成了火力输出的主力。 小桂子一伸手,手里出现了三支普通箭只,同时射出,形成了群攻的散射。其中一只专瞄着中级枪炮师的眼睛,一箭一个。另两只也能射中喽啰。 她可不止靠牵引箭,普通的箭支的操控也是顶级的。 每次三支,小桂子手里的箭似乎无穷无尽,已经连射了八轮,臂力还没衰竭,和奥斯曼形成了两个远程火力中心。 兰迪看着小桂子瘦弱的胳膊,只能叹息,精灵射箭靠的是天赋,不是蛮力。 兰迪有空看小桂子射箭,因为他已经不必冲锋了。在剑丘的正规军事培训这时候起了作用,己方友军骑兵准备冲阵,自己上去不但多余,还有可能帮倒忙。 他先是一个闪电链,然后普通闪电术一个接一个地在敌人内部炸开,临时转职成了远程。 果然不出兰迪预料,远处的正牌新军骑兵到五十步又放了一排卡宾枪,随即枪交背后,提起马刀,一个五十人的锋矢阵瞬间形成。 一见到友军的锋矢阵,兰迪赶紧下令,全体停战,撤到巩乃斯河边,不然容易被误伤。众人一起听令,包括阿花都叼起胡里,来到了河边。 胡里一个枪炮师,身材在蛮人里是比较瘦弱的,一旦被老虎,还是超级魔兽近身,已经完全没有了反抗能力。 新军骑兵的锋矢阵成型,为首的将领举起马刀,冲在锋矢尖上,马刀锋芒闪烁。 三毛扔了个鹰眼术,目瞪口呆,那个将领本来是中级骑士,锋矢阵一成,身上竟然有了高级骑士的灵力波动。 兰迪指指点点,“这是阵法的加成,要不然阵法师怎么在军队里吃香呢。” 奥斯曼一拍胸脯,“锋矢阵是最简单的阵型之一,我也会。可惜,咱们的队伍里,兰迪老大这样能冲锋陷阵的猛士太少,用不上。” 骑兵来去如风,锋矢阵马上狠狠地楔入了陷入混乱的蛮人阵中。 蛮人骑术比不上新军,下马步战,要是能排成步兵阵列,还能对抗骑兵。现在首领被捉的被捉,逃走的逃走,军心混乱,被锋矢阵一冲而破。 锋矢阵后面的一百五十多名骑兵排成了三排,互相靠得极近,几乎马镫挨着马镫,碾压上了被锋矢冲破的敌阵。 这种骑兵墙式冲锋是冷兵器运用的最高峰,虽然没有什么阵法法术加成,却是骑兵的无敌战术,只有骑术达到巅峰的部队才能练得出来。 除非对手有马克沁或者康格里夫火箭炮,否则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蛮人这两样都没有,就只能杯具。 五十把马刀同时劈下,战场上一片血腥。这种骑兵墙借着马力,无坚不摧,刀术大师即使个人武艺超群,能击破两排,也绝不可能连冲三阵,更别说毫无个人武力的萨满了。 两个刀术大师和萨满见机而逃,是因为以前吃过大亏,战场厮杀和江湖斗殴完全是两个概念。 新军首领冲破了敌阵,并不回头,一直冲到兰迪小队刚才的位置才停下。左总督已经对蛮人下了格杀令,他对自己部下的墙式冲锋很有信心。 跳下了马,来到兰迪身边,“兰大人,你总算来了。我就知道你是我的福星,果然一碰到你,就立功了。” 这位首领身高力壮,穿了身链甲,方脸阔口,脑后的碎辫密密麻麻,胸前挂了个单筒望远镜,正是不久前在高昌见过的老相识图布信。 兰迪上前,两个人的右肩碰了碰,一起哈哈大笑。 在敬业号上初识的时候,兰迪还对这位后夏游牧贵族的官迷做派有点看不起。 如今在战场上见到,这位贵族不失游牧先祖的本色,冲锋在前,身上的英雄气概令人心折,人家想升官发财,那就是有上进心。 自己领了一小队人,当了队长,有时候就很自豪,如今看人家决荡疆场,这才是大好男儿该干的事情。现在时机未到,将来自己是一定要上战场的。 “兰大人不愧是师出名门,知道和咱们的骑兵冲锋配合,这仗打的,爽! 没想到阿古柏都死了,我还有消灭敌军一个连的机会,里面还有十多个中级枪炮师。 要不是望远镜里见到兰大人和他们作战,我还认不出这些假扮新军的蛮人,可能就让这个大功跑了。 左总督就在前面不远,走,跟我去见一见。” 第八十二章 酷刑 “兰迪老大,这次战斗,你指挥得很好啊。瞬间就根据敌我形势,作出了最佳判断,活捉了胡里。这就是统帅的资质,将来你一定能成为名将的。” 图布信在前面带路,亨利在兰迪的身边,表扬起了兰迪。 “可是我不懂阵法……” “你不用担心这个。其实,阵法师才能当将军的说法,是错误的。咱们后夏之所以流行这个说法,是被曾文正公和左总督两个圣级阵法师的耀眼成就带跑偏了。 阵法只是一种技术,在西方,是由参谋们负责的。将军和统帅一是要获得士兵的爱戴,二是要对战场形势作出迅速准确的判断,作出正确选择。 兰迪老大你这两种资质都有,当将军是毫无问题的。” 自己的老师李景林大师也是这么说的,兰迪立刻信心大增,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除了后加入的奥斯曼,咱们这个小队其他四个人已经磨合了半年了,你的命令能被准确执行不奇怪。 小桂子刚刚加入,放冷箭的时机掌握得那么准确,和咱们配合默契,这个暗夜精灵的公主显然很有两把刷子。她作为咱们的临时编外成员,到时候计算贡献,得算她一份。” “白大叔我不要钱,我那份给二斤哥就行。” “我很老么?要叫大哥。” “好的白大叔。” 图布信说左总督的大营离这里不远,到了天黑,还没走到,驼队在一个叫则克台的地方宿营。 “抱歉兰大人,我高估了驼队的速度。我来的时候一人双马,作为一个斥候连队跑得太快。这样,你们在这里宿营,我连夜赶回大营,向左总督报功。” 图布信领着骑兵打着火把隆隆而去,带走了一百多颗蛮人的脑袋,原版水连珠和一百多匹马。那十几个中级枪炮师的软甲啊,储物装置啊,都是新军的缴获。 三毛看着远去的新军,非常痛心,“那么多的缴获,也不分咱们点。这个家伙真是个官迷,为了报功连夜行军,也不怕迷路。” “伊犁河谷来来去去就是这么一条路,顺着巩乃斯河走,怎么可能迷路?他手下都是湘军精锐,也不大可能有夜盲症,哪有空陪着咱们的驼队慢慢蹭? 人家认识兰迪,没把胡里抢走,就算挺正直了。这也就是左总督军纪好,换其他部队,屠了驼队,抢了咱们功劳,是常有的事。 咱们有胡里这一个功劳,就拿大头了,你还不满意?” 二斤虽然也喜欢钱,见识比三毛高得多,对图布信还是夸赞了一番。 “哼,他要是真那么做,龙五爷出手,就好看了,我还没见过圣级出手呢。” “兰迪老大,兰迪老大。”奥斯曼满脸怨气地跑了过来,拎着黄金匕首,匕首上还在往下滴血。 “那个胡里硬气得很,一言不发,什么都拷问不出来。” “算了,问不问的,他人已经被咱们捉到了。让左总督的人拷问吧,咱们把他送到左总督手里,就又是大功一件。” “那个,兰迪大叔,能不能把胡里交给我?我们暗夜精灵,有传自上古波斯玫瑰的拷问技术。放心,我不会把他弄死的。” 绑得跟粽子似的胡里被小桂子带进了她自己的帐篷,小桂子一回手,放了个低级通用法术“声音屏蔽”。 一会儿的功夫,小桂子就出来了,手里拿着个镶满宝石的腰带,递给兰迪。 “大叔,胡里已经招了。他本来应该坐镇疏勒老巢的,之所以跑出来迎接哈克和他父亲的尸体,是不怀好意。 他带了这么多高手出来,疏勒老巢精锐尽出,是打算接到哈克后,趁哈克不备,打死他那个异母兄弟,自己当埃米尔。 他和哈克用魔法通讯器联系,知道哈克在龟兹战败,往疏勒的大路被左总督的军队截断了,哈克领人跟着白彦虎的脚步往伊犁跑,才绕道伊犁迎接的。 他们的服装是以前跟新军战斗得到的,一路骗过了新军的巡逻队。 他到了那拉提,分析跑了这么远还没接到哈克,哈克估计已经完蛋了,就打算回疏勒自立为王。 左总督的巡逻队盘查很严,来的时候就险些被识破。他见到咱们的驼队,就想假扮驼队回疏勒。 左总督现在极力恢复西域的经济,对驼队盘查反而很松,所以咱们才会被他盯上。 这是他的储物腰带,他已经乖乖地解除了绑定。” 正在做饭的三毛眼睛睁得大大的,“哇塞,胡里这么乖?奥斯曼你不行啊,是不是不够狠啊?” 奥斯曼不服气,跑到小桂子的帐篷里,把胡里拎了出来。 大家看向胡里,胡里身上除了奥斯曼拷问的鞭痕和刀痕,一点新伤都没有。 只见胡里的目光涣散,口边有白沫,脸上带着傻笑,“我全说,我全说,别,别,饶了我。” 可能是储物腰带被小桂子缴获的原因,胡里的裤子掉了,奥斯曼顺手给他提上,系了个草绳。 三毛看向二斤,“二斤哥,暗夜精灵可不是白叫的,你可悠着点儿,胡里就是你的前车之鉴。” “我为什么要悠着点?我也没干什么啊?”耿直的二斤不明白三毛话里有话。 “二斤哥,不要听这个小秃头的鬼话。小桂子是你的宠物,会一直乖乖的。” 小桂子跑过去靠在二斤的身上,露出甜甜的笑容,晃着脑袋,两只兔耳装饰跟着晃啊晃,一副人畜无害的可爱样子。 二斤顺手摸了摸长长的兔耳装饰,戴了这个就不会不小心摸到耳朵了。 尽管接触不到耳朵,小桂子还是闭上眼睛,一脸满足的样子,和宠物被撸一个模样。 奥斯曼看了一眼已经成了傻子的胡里,又看了看像小兔子一样乖乖的小桂子,突然向小桂子一抱拳,“我服了,暗夜精灵是真的厉害。 怪不得当年光明神使无往而不利,王晓芸主持的波斯玫瑰肯定是功不可没。这手艺传承到现在,还这么有用,佩服佩服。” 嘴里说着佩服,奥斯曼悄悄地移动脚步,跑到了阿花身后,离小桂子远远的,三毛也往后缩了缩。 亨利独自嘟囔,“幸亏法兰西丝是正常的精灵。” 只有二斤浑然不觉,“小桂子是很厉害啊,没有她的神射,胡里能变成独眼龙?” 兰迪这个敢手持重剑跳入敌阵的英雄,也感到后背有点发麻。 深吸了一口气,驱除了不由自主冒出来的,关于小桂子对胡里执行的酷刑的无聊猜测,兰迪顺手解除了自己储物腰带的绑定,绑定了胡里的腰带。 “看看胡里带了什么,是不是咱们又发财了。” 在众人的注目下,兰迪一翻手,把储物腰带里面的东西都倒了出来。 第八十三章 一个纯粹的人 一大堆金币从胡里的储物腰带倒了出来,还有一些驳壳枪的子弹。然后是一个枪支保养套装,通条、刷子、枪油什么的,大师级的枪炮师这方面要讲究得的多。 三毛看了一眼金币的规模,撇了撇嘴,“胡里这个穷鬼,这最多两万金币。” 亨利乐了,“三毛啊,你这是跟着兰迪老大大场面见多了,两万金币都看不上眼?半年前你还没钱买船票,饿着肚子蹭了两天的船呢。” “他不是伪洪福汗国的二把手么?怎么就这么几个钱?” “伪洪福汗国的根基在伊吾和高昌,已经被左总督连根拔掉了。哈克的手里钱多,那是从他挂掉的老子手里继承的。 胡里率领些二流部队坐镇老巢,能搜刮这么多钱已经挺不容易了。 这估计是他们老巢的军费,没钱队伍就得散。这些钱被咱们得了,左总督派去攻击疏勒的部队估计都不用打仗了。” 这次战斗小队就捉了胡里这么一个俘虏,二斤对比了下胡里和前次战斗缴获的驳壳枪,把胡里的留下了。子弹照例收走,保养设备二斤自己原来就有,这套也收下。 胡里的金丝软甲是大师级的,比从宝箱里开出的还好,二斤也不客气地穿上。 胡里的战刀散发着圣级的光辉,二斤拿在手里掂了掂,“兰迪,虽然咱们没有使刀的,不过圣级武器可遇而不可求,还是不要卖也不要上缴,万一以后能用上呢?” “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来行贿。”三毛眼珠开始转动。 三毛说得没错,非常符合后夏官场的规则,因此兰迪并没有训斥三毛。 不过作为一个为理想奋斗的人,兰迪暗暗决定,这辈子宁可不升官,也不干行贿的事情。 看兰迪的神色亨利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叹了口气,“兰迪老大是个纯粹的人,咱们跟着他,估计升官发财的机会大大减少。 不过我将来准备当医生继续开诊所,不进官场,所以我赞成兰迪老大的纯粹。” 奥斯曼幽幽叹了口气,“官场啊,没什么可混的。我原来都是埃米尔了,还不是被人追杀?要不是兰迪老大收留,现在没准已经被盗贼们射死在沙漠里了。” 小桂子瞄了一眼二斤高大的身躯,“当二斤哥的宠物最有安全感了。我们族人都听欧尼酱的,欧尼酱整天殚精竭虑,在剑桥学习都不安心,当官多累啊。” 二斤的理想最崇高,“我首先要提升自己的水准,至少得升到大师级枪炮师不是? 然后就跟着兰迪干,升不升官不重要。要是天下的穷人都得到了解救,我就回家继承千万家产,接着做生意去。” 这里只有三毛是想升官发财的,眨了眨眼睛,“老大要是不肯行贿,不肯溜须上级,还想升官,我觉得可以跟着左总督干。或者那个石远将来要是有出息,跟他干应该不需要行贿。” “呜嗷!” 阿花对三毛的话表示赞同。左总督没见过,那个石远它最清楚,一身正气,是一定不会收贿赂的。 第二天早上,众人聚在一起吃饭,阿花在练功。它六天才吃一顿饭,兰迪这个饲养员并不需要每天烤肉。 三毛左右张望了一下,“奥斯曼跑哪儿去了?我喊了他好几遍了。” “我来了!” 一个一脸尘土的苦力坐到了众人身边,不过,这个苦力个子比那些矮人,额,黠嘎斯人稍高,体格也单薄了点。 “奥斯曼,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想体验穷人的生活不用这样,把钱都给我就行了。” “我把钱都给你,凭我这张脸也能靠吃软饭锦衣玉食你信不信?我是怕被左总督身边的穆斯塔法认出来,准备混在苦力里。” “奥斯曼,你到底怎么得罪那位穆斯塔法的?你不是埃米尔么?他一个少校,有那么大的能耐搞你?” “他本身是一个少校,不过他还是个青年军官组织的首领。现在那个组织基本控制了奥斯曼苏丹国的局势,他这次出差回去,苏丹很可能退位,他就要脱下军装,当奥斯曼的大统领了。” “啊?这么说他的职位类似天地会的陈总舵主?也是圣级么?好你个奥斯曼,原来是反动落后的封建余孽。” “冤枉,我又不是苏丹,我只是第六顺位继承人而已,苏丹的位置根本和我没关系。 我可自小被送到精灵国读书,正经三一学院毕业,新思想接受得比谁都多。 我回国后进入哈拜参谋学院继续学习军事,本来是要为国效力的。 因为我表现开明,有回被不知道我王族身份的同学拉去参加他们兄弟会的秘密集会,发现他们的目标是推翻苏丹的统治。 我本来是赞同奥斯曼苏丹国改制的,不过苏丹好歹是我叔叔,我左右为难,决定两不相帮,宣布退出兄弟会。 后来才知道,他们那个组织居然是不准退出的。我被当成了苏丹的死忠,受到他们的追杀,根本没法跟他们解释。 所以你看,原来奥斯曼苏丹国是支持伪洪福汗国的,阿古柏的埃米尔身份就是我叔叔封的。现在穆斯塔法来了,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变成支持左总督。 当然,首先阿古柏已经完蛋了,其次,不管我叔叔在位还是穆斯塔法将来当政,奥斯曼苏丹国和兽人都是死仇,我们历史上打了十五次国战,没可能和解的。 曾大人要去虎口夺食,从兽人手里要回被占领土,两派的奥斯曼人都是支持的。” 奥斯曼苏丹国是不是发生革命,他们和兽人帝国、伪洪福汗国、左总督之间的复杂关系,这里没有感兴趣的,总之奥斯曼四世现在是大家的战友,化妆藏起来就好了。 兰迪倒是走神了,想起了同学。那个穆斯塔法的理想和瑞元的差不多啊。瑞元被通缉了,现在也没有用魔法通讯器联系自己要求帮忙,应该还没事。 自己要不要主动联系瑞元师兄问问呢?算了,太贵。 中午的时候,驼队到了一个叫木斯的村庄,终于见到了左总督的大军。 帐篷连着帐篷,一眼望不到边。 驼队远离军营,向前继续走,又走了一个时辰,图布信领了两个亲随迎了上来,身上已经换了副管带的军服,满脸喜气。 “走,兰大人,左总督有请。听说你为咱们大夏立下大功,左总督很高兴,一定会好好地赏你。弄不好咱们变成战友了,你成了我的新上司。” 那是不可能的,想参军当官兰迪早当了。他一路走来,根据他在剑丘所学,看新军的帐篷数目,心里已经有了数。 如果这里是左总督的指挥中心的话,左总督的两万湘军精锐应该都在这里了。 奥斯曼藏起来了,亨利和小桂子这两个洋人不宜出现在左总督面前,兰迪跟在图布信身后,二斤和三毛押着胡里在更后面跟着,走向左总督的中军帐。 兰迪有点小激动,就要见到这位和曾山长齐名的,后夏硕果仅存的圣级阵法师了。 第八十四章 左大帅改口 兰迪胸前的六芒星宠物徽章旁边,又悄悄出现了一个小旋涡,阿花正从里面偷偷向外张望。 只见三毛和二斤留在了帐外,铲屎官跟着那个叫图布信的走进了大帐。 阿花本来想偷偷看看这个和曾山长齐名的圣级阵法师,兰迪一进大帐,旋涡立刻消失,阿花赶紧关了向外窥伺的窗口。 帐内有圣级威压不奇怪,可是兰迪一进大帐,以一个剑士很粗糙的感知能力,都是颤抖了下。 左总督成为圣级多年,声威远播,早已不需要靠气势压人。虽然为了维持上官的体面,并没有像龙五那样完全收敛气息,不过圣级的威压淡淡的,并不给人以太大压力。 但帐内一群大师级的将领,一个个锋芒毕露,杀气满身,空气中似乎有刀子从脸上刮过。阿花刚晋级超级魔兽,觉得自己很行了,一进帐还是立刻缩了回去。 兰迪作为人类反而不怕这个,昂然而入。进帐门单腿打千,“剑丘弟子兰迪参见左大帅。” 在场的众将听兰迪自称剑丘弟子,一个个露出嘲讽的笑容。不知好歹的小家伙,曾左并立,一山不容二虎,两位圣级一直不大对付,官场谁不知道? 你一进门自报家门,是嫌赏赐太多,故意气左总督呢吧? 兰迪的情商不至于那么低。他在剑丘的时候,听过两位圣级阵法师的传闻。 曾山长出道早几年,曾经多次提携后进的左朴存。谁知左大人自恃才高,一点不领情,一直拒绝曾山长的好意,两人关系弄得很僵。 兰迪对曾山长无比爱戴,反正自己又不想当官,宁可得罪左大帅,也不能堕了剑丘的面子。在原则问题上,兰迪从来不妥协的。 左大帅一愣,随即满脸笑容,哈哈大笑,“后生可畏啊,起来吧。” 兰迪站起,抬头,终于见到了这位左大帅。 曾山长是一位慈祥老爷爷的形象,一直韬光养晦,这位和他齐名的圣级阵法师则完全不同。虽然同样是年过百岁,依旧身材胖大,胡子扎里扎煞,目光锐利,声若洪钟。 听说左大帅生性自傲,从来不谦虚,一直自称在世诸葛。自己一见面就提到剑丘,不给他面子,会不会给自己个下马威什么的? “小伙子,本事不小啊,运气也好得出奇。咱们五六万大军征西域,浴血奋战,都想着沙场立功。 结果首功被你这个外人得去了,阿古柏一家三口都落到了你手里,这帐里的将军可都不服你呢。别的不着急,先把战果拿出来,让这帮不服气的小子们瞧瞧。” 帐里的将军们,刘锦堂以下,张曜、金顺、徐占彪为首的各位将军,都已经五六十岁往上了,左大帅管他们叫“小子”没有一个不服气的。 倒是盯着兰迪的眼光一个个颇为不善。到手的功劳被截胡,这帮个个杀人过十万,好几个杀人过百万的将军们能心情好就怪了。 兰迪一挥手,价值“一万金币”的哈克的脑袋出现在手中,再一挥手,白布裹着的阿古柏尸体出现在了大帐中心。 帐中早准备好了认识这两位的土著,上去仔细鉴别了下,回头给左大帅行礼,“是这两个匪首没错。” 左大帅以目示意图布信,图布信乐颠颠地跑出去,二斤和三毛押着胡里走进了帐中。 图布信一个刚晋升的副管带,本来没资格进帐。如今能执行左大帅亲自发布的命令,全是托了兰迪的福,高大的个子,轻盈得像一只狸猫。 左大帅瞥了一眼口水在嘴边垂着,傻笑中的胡里,一甩袖子,“押下去吧。哼,阿古柏好歹是一代枭雄,没想到生的儿子这么没胆气。” 这个不用验证,看脸长得和阿古柏几乎是一个模子扒下来的。 兰迪看着被左大帅的精锐亲卫押下去的胡里,苦笑摇头。其实胡里原来也是一条硬汉来着,不过被小桂子收拾完就不是了。精明如圣级的左总督,也有想不到的事情。 左大帅见二斤和三毛不过两个普通佣兵成员而已,见了自己这位圣级阵法师、钦差大臣、甘陕总督、二等恪靖侯居然只是正常行礼,毫无惧怕之色。 那个光头见习盗贼贼眉鼠眼地盯着自己,目光只是好奇,似乎还在琢磨怎么从自己身上顺点东西。 两个人是挺直腰杆从大帐走出去的,对将军们身上的杀气也是恍如不觉。 左大帅挑挑大拇指,“小子你叫兰迪吧?果然是英雄出少年。物以类聚,连身边的战友都非常人。 这次你为朝廷立下大功,赏赐是不会少了你的。” 兰迪一抱拳,“蛮人凶残,毫无人性,我大夏子民无不欲杀之而后快。 某一路走来,沿途的百姓都为左公立生祠,烧香礼拜,可见左大帅征西,乃是民心所向。 能为左大帅这样的民族英雄略尽绵薄之力,是在下的荣幸。赏赐什么的,并不是在下追求的。” 兰迪并非口齿伶俐之辈,不过主位的这位老人力排众议,为大夏保存了西部的国土。以不比曾山长小几岁的年龄,抬棺出战,豪气令人钦佩,已经赢得了兰迪的尊重。 兰迪的话句句出自真心,乃是肺腑之言,因此说得流利。 左大帅一拍帅案,“好!这话我爱听。没想到曾剃……曾子成那个窝……那个满口忠恕之道的学究,还能教出这么有胆识、有见识的学生。 嘿嘿,曾文正公,人死为大,看在你有这么个好学生的份儿上,我承认比不过你,以后不说你坏话了。” 帐中的将领们一个个掩嘴而笑,却不敢笑出声。 这位大帅平时居功自傲,心直口快,向来不服曾子成。现在口中说服了,也是说教学生方面不如而已。 兰迪也莞尔,左大帅对曾山长的评价显然多有不敬之语,不过又及时地吞回去了,这就相当不容易。 自己作为学生,能给曾山长、给剑丘争到这个面子,让威震天下的左大帅两次改口,自认不如,那得满意。 将领们可不知道兰迪是个纯粹的人,他们以己度人,都是撇撇嘴。 这个剑士看上去一脸忠厚,拍起左大帅的马屁如此流利,众人都是自愧不如,看来升官有望啊。 你把左大帅评价得那么高,左大帅被你架起来了,好意思不给你赏赐?呸!剑丘老滑头教出来的小滑头。 众将都认为曾子成书读得多,教出来的学生脸厚心黑。左大帅性格火爆,直来直去,会被兰迪这个小滑头多讹走不少赏赐,他们可是想错了。 能活一百多岁的人,个个都是人精。左大帅感慨了两句,忽然从帅案后走了出来,来到兰迪近前,脸上意外地挤出了几分尴尬之色,拍了拍他的肩膀。 “兰迪贤侄啊,跟你商量个事儿。” 第八十五章 赐甲 从年纪上,左大帅做兰迪的曾祖都绰绰有余了,叫贤侄是从曾山长那边论。圣级的大帅有事要和自己“商量”,兰迪赶紧躬身,“但凭大帅吩咐。” “这个——”,左大帅挠挠脑袋,“我悬赏一万金币要哈克的人头,这个奖赏是一定要兑现的。” 兰迪明白,但凡领导这么说话,后面一定有“但是”,兰迪不能让左大帅为难,“大帅身负国家重任,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 兰迪这么上道,左大帅老怀弥慰,“曾子成教的好学生啊,现在的年轻人,能这么为朝廷考虑的不多了,难得,难得。” 两个人看似相谈甚欢,兰迪其实觉察出来两人的代沟了。兰迪说的是“国家”,左大帅说的是“朝廷”。当然在这西域,对上阿古柏和兽人,这两个概念也区别不大。 兰迪并不认可左大帅的话。现在的年轻人,为国为民,背叛自己阶级,一心报国的他见过很多。不过确实,为“朝廷”考虑的就比较稀有了。 左大帅双手背负于身后,“我这个大帅当得难啊。蛮人本来就善战,阿古柏身后又有精灵和露西亚两方面的支持,武器也先进。 咱们的新军连军服都不够用,我不得不在金城建立金城织呢局。为了不在武器上吃亏,还从广、浙抽调精干枪械技师,在金城制造局仿造魔族克虏伯的后膛螺丝大炮,这都是钱啊。” 左大帅朝东方拱拱手,“幸得老佛爷鼎力支持,户部拨款二百万两,各省协饷三百万两,不过依旧杯水车薪。 我拉下老脸,跟海外华商借了八百多万两,又借了洋款接近一千四百万两,这才促成这次西征。以后这军费的需要还是源源不绝,最后没四千万两白银下不来。 一万金币数目不大,可是现在咱们全取西域在即,正处在向露西亚展示武力,逼迫他们归还咱们的被占领土的关键时刻,每一个铜币都得用在刀刃上。 贤侄你能体量朝廷的难处,我是很欣慰的。” 听左大帅的意思是要赖账?兰迪有点为难。他自己可以不要钱。可是哈克是队员们合伙捉的,自己拿不到赏赐,回去怎么和战友们交代? 看兰迪面色不是很快乐,左大帅微微一笑,“我不是要赖账,就是这军费有点紧张而已。我的意思,是拿更值钱的东西赏给你,代替那一万金币,希望贤侄你能体谅。”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又是家国大义,又是一口一个贤侄,兰迪总不能逼着左大帅要钱,再次躬身,“一切由左大帅做主。” 左朴存一挥手,手里出现了一套铠甲。精钢手工打磨,鎏以黄金,镶嵌着各种宝石,上面魔法波动起伏不停,一看就是顶级货。 “这是我出征前,老佛爷做主,圣上亲赐的圣级黄金甲,价值肯定不止一万金币。我这个阵法师穿这个没用,而且身边大军环绕,这套圣级盔甲,跟着我算白瞎了。 你为国立功,我作为钦差大臣,代天行令,将这套铠甲赏给你。以后为国征战沙场,这套铠甲也算物有所用,你可满意?” 兰迪满意么?太满意了。这是套圣级钢甲,实际上剑士到了圣级,已经不需要着甲,这是给大师级剑士穿的。 虽然兰迪现在穿不了,但他对自己将来晋级大剑师有着十足的信心,是一定能用得上的。 而且这种国之瑰宝,不能从造价上算。 单是“左大帅的御赐黄金甲”这个噱头,拿出去卖几万金币不成问题,当然兰迪也不可能舍得卖。 问题是自己不能要啊,“大帅,这可是您的私人物品,公事公办。军费紧张,我宁可不要赏赐,也不能由您自己出钱啊。” “哎,左某早已以身许国,我这里哪里有公私之分。 兰迪啊,你的左大帅老喽。我出jyg的时候,说过‘壮士长歌,不复以出塞为苦也,老怀益壮’,这可能是我这个老家伙最后一次为大夏出征了。 我比曾子成小不了几岁,见光明神的日子也不远了。传闻曾子成快不行的时候,在毕业典礼上,把神器都散了出去。 大夏的未来,在你们这些年轻人身上,宝物给了你们,才不算明珠暗投。他曾子成能干得出来,我左某人就不能干?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左朴存啊?” 兰迪哪能瞧不起左大帅,双手接过黄金甲,双膝跪倒,“多谢大帅厚赐。兰某将来着此甲,必定不负大帅的期望,为国征战疆场。” “好!我没看错人,你小子将来肯定是个有出息的。” 左大帅晃晃头,“咱们哈克的账结了,这阿古柏和胡里的账还没算。你一次立的功太多,赏赐起来,可让我这个老家伙挠头啊。” 这左大帅现在一副生意人派头,兰迪有点于心不忍,“大帅已经赏了黄金甲,兰某荣耀至极,已经不需要更多的赏赐了。” “那不行,左某要是不能有功必赏,还怎么统领大军?放心,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这次左大帅一伸手,身后的新任帮办孟根递过来一个牙牌,左大帅手里拿着象牙牌摩挲着,“这还是孟根帮忙出的主意,听说你们是老相识? 你捉了胡里,得到了阿古柏的尸首,要奖励你,大帅我钱没有,可以升你的官,这个牙牌你拿着。” 兰迪手里的黄金甲已经收到了空间里,接过牙牌一看,上面刻着“武,正四品。” “我封你为四品管代,拨一个营给你指挥。你的那些战友你都可以提拔在身边,跟你一起升官发财,岂不是美事?” 啊?兰迪蒙了,又是四品管代?自己跟营长有缘是吧? 凭心而论,在左大帅手下当管代,兰迪是相当愿意的。这和跟在襄平的张大帅那个土匪出身的军阀手下干,完全是两回事,这可是后夏最精锐的军队。 不过,不出预料的话,这西域的仗已经打完了。自己要是当这个管代,最大的可能是领兵回乡,回湘南去耀武扬威。 当然不能打仗升官的话,四品管代也不小了。老相识孟根宝力高以己度人,以为自己也想升官,这不是帮倒忙么? 当下把跟老师李景林大师说的那一套又跟左大帅说了一遍。 左大帅手捻胡须,“不想领兵?那好办,这牙牌都给你做好了,你就收着。 捕获阿古柏、胡里这两个功劳,每个都值一个云骑尉。我这就启奏圣上,两功合一,举荐一个骑都尉的的封号给你,正好也是正四品。 你从此有了贵族的身份,即使浪荡江湖,也受人尊敬不是?” “谢大帅。” 第八十六章 抠门的左大帅 左大帅背着手,巡视着放在帐内地上的武器。 十四支原版水连珠,三支驳壳枪,一把大师级的弯刀。 水连珠也还罢了,也就装备半个排。那三支驳壳枪,都是中级枪炮师魔改的特种武器,加上那把大师级弯刀,兰迪捐献的这些武器加起来价值得超过三千五百金币。 左大帅对此非常欢喜,不过皱了皱眉头,自己没什么可赏的了啊。 “大帅,这些军用武器乃是缴获所得,不能流落在民间。我都是贵族了,给大军捐点武器是分内的事。” 兰迪要是主动邀赏,左大帅反而知道怎么对付,这如此懂事,左大帅终于不好意思了。 伸手摸出一支黑色的令牌,“这是我的私人信物,官府、军队是不认的。 不过左某为官一生,还是有几个后辈、弟子有出息的。你将来要是有什么难处,拿着这个令牌求到哪个,都能看左某三分薄面,多多少少帮帮你。 我和你小子投缘,贤侄也叫了好几声了,这个令牌你收下,你以后可以自称左某的后辈。老夫都一百多岁了,这不算辱没了你吧?” “长者赐,不可辞,多谢大帅眷顾,晚辈感激不尽。” 帐中的将军们羡慕得眼睛发绿。这块令牌值钱么?一文不值,可是这代表了朝廷中的“左系”势力。 别看这小子现在不当官,哪天想通了,入了官场,有无数的左系官员照应,一定会青云直上。 额,自己也是左系官员,将来兰迪求到我,帮不帮呢? 这个咬牙也得帮,否则拒绝兰迪的事情传出去,就没法在左系混了。 这小子原来就是“曾系”的入室弟子,曾子成的宠物老虎都给了他了。刚才入帐的时候,那个畜生还从宠物空间里往外探头探脑的。 要是没有曾子成给的超级魔兽,凭他一个初级剑师能立下这么多,这么大的功劳? 这个让人眼红的家伙,同时获得了曾门八千弟子和左系门生的照顾,在大夏不是可以横着晃?我要是他,还当个锤子雇佣兵?真是不会利用资源啊。 ………… “老大,这个左大帅人看着挺威风,怎么这么抠门啊?一个金币都没给,就给了这么两个破牌子?” “这三毛你就外行了,贵族身份很有用的。而且这个左系的令牌,多少钱也买不来。”亨利本人就是个贵族,懂的还是比较多的。 “我看没啥大用,你们不是天天说后夏没多少日子了么?老大又不在后夏当官,后夏一倒,这些左系的官员不就帮不上什么忙了?” “没有那种事,铁打的贵族,流水的皇帝。后夏就算完蛋了,地方上说了算的还是那些贵族豪绅。除非兰迪老大和二斤的理想实现了,穷人真的当家作主了。 别看我是贵族,那样的世界我也想啊。可是这玩意当个理想行,能在几十年内实现么?” “我看还是亏本。那个骑都尉一年才给一百一十两银子,也就相当于二百多金币。咱们后两个功劳至少值两万金币吧?得一百年才能回本。 兰迪老大你一定得晋剑圣啊,否则就赔了。” 兰迪很不好意思,“后夏不一定能挺那么久。不是还给了副黄金甲么?要是卖了的话就差不多了。这次赏赐都是给我的东西,这次委托结束后分钱,我就不要了。” “没有这个规矩。佣兵的收获向来是适合谁的装备就归谁,钱另算。我和奥斯曼、小桂子一直没收装备,是因为原来的装备太好了,没碰到合适的,不是跟你客气。” “兰大人,兰大人!哈哈哈,兰老弟,终于可以管你叫兰大人了。一下子就正四品的骑都尉,我就知道有这么一天,没想到这么早。” 不久前同行的曾佳益走了过来,远远地就打招呼。 “曾大人,您还是跟我叫兰老弟吧,您这个三品大理寺少卿管我叫大人我浑身不舒服。” 曾佳益这次换了身雪白的西装,兰迪从他身上看到了兰之的影子。不过兰之土地主家出身,洋气得有点故意做作。 曾大人是真正的世家,一举手一投足都表现出真正的优雅,就是那种苏美美极力推崇的。 “好,兰老弟,恭喜你成了贵族,我请你喝顿酒去。我亲自来请,你可一定要给我这个面子。” 看着兰迪和曾佳益离开的背影,三毛捅了捅亨利,“白大哥,这个曾大人对兰迪老大好得过分,听老大说,以前他们只是认识,也没那么好的交情啊?”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他就是看上咱们能打了。 他最厉害的两个侍卫才是中级枪炮师,和兽人谈判,心里没底。你瞧着,兰迪老大回来,咱们肯定会多一个委托。” 曾佳益请客的地方远离军营,在巩乃斯河畔。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天山山脉,近处抬望眼是一片碧绿的草原,草原上羊群像一朵朵白云飘过。河边摆了一套轻便的精灵国产现代风格桌椅,两人相对而坐。 “尝尝我带回来的波尔多红酒,这东西是新法兰克产的,越过海峡,卖到敬业城,价格就翻了两倍,精灵们还是趋之若鹜。 我同时兼着大夏驻精灵国和新法兰克的大使,在敬业城和康拂城两面跑。这是新法兰克的外交部长泰奥菲勒送我的,兰老弟你尝尝。” 兰迪最喜欢的酒是石兰溪小烧,兰霸天虽然是土豪劣绅,他家里酿的酒着实不错。 在剑丘和同学们喝黄酒,就非常喝不惯。这种红酒前些天缴获了不少,都归了亨利了,兰迪尝都没尝。 不过曾大人请客,还是要给面子的。学着曾大人托着高脚玻璃杯的样子,将刚倒了个底的红酒一饮而尽,觉得味道像刷锅水,言不由衷地夸了两句。 曾大人拿着刀叉,正在切牛排,放下手里的刀指着兰迪笑,“兰老弟你不用跟我客气,喝不惯没什么。这东西啊,你得多喝,才能慢慢品出味道。 就像这西餐,一开始我也吃不惯。时间长了,就慢慢适应了。不过我还是想念家乡的红烧肉,想念剑丘的酱汁肉。剑丘啊,说没就没了,老爷子半辈子的心血啊。 说到剑丘,有个消息兰迪你一定想听。剑丘学院的解散可不简单,差点血流成河。还有,你那个同学瑞元,这回可出了大名了。” 第八十七章 我不想不想长大 兰迪这是第一次吃牛排。旁边伺候的仆人只是负责布菜、收拾盘子什么的,并没有现场做菜。 兰迪怀疑,这些牛排都干脆是曾大人从新法兰克的西餐店打包带回来的。 用珍贵的魔法储物空间装菜,也只有曾大人这种“价格不敏感消费者”干得出来。嗯,兰迪也干过,是为了讨好阿花大爷。 刀叉第一次用不大习惯,不过作为玩双手剑的高手,征服一个小小餐刀还不是问题。 这些藩国的餐饮啊,果然不脱蛮夷本色。这牛排都没熟,还带着血丝。看食不厌精的曾大人吃得起劲,兰迪相信,新法兰克那边的蛮夷,是真的就这么半生不熟的吃肉,不是没做好。 兰迪见过卖大力丸的吃生牛肉,作为一位勇士,听说过樊哙割生肉吃的壮举,倒是对血之呼啦的肉毫不畏惧。只是想象苏美美原来就是吃这种东西表现优雅的,不由颇感怪异。 兰迪终于割下一块牛排,插在叉子上,正要往嘴里递,突然止住了,“剑丘出事了?什么时候的事?” 摸摸背后的大剑,内视下放得好好的高级定向传送符,颇有马上去帮忙的意思。 “兰老弟你别紧张,这都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 我作为外交人员,有足够的专款可以使用魔法通讯器。有时候余额用不了也是浪费不是,所以有空就和世界各地的兄弟联系联系,消息就比较灵通。 半年前曾祖过世,我回国守孝。刚刚呆了两天,就被一道圣旨夺情起复,兼任了驻露西亚公使,来西域和露西亚谈判领土争端。 朝廷啊,盯着剑丘的会党分子们很久了,曾祖一过世,立刻下旨解散剑丘学院。瑞元因为在毕业的时候锋芒毕露,被通缉捉拿。 听说,朝廷要捉拿瑞元,最主要的不是因为他是会党分子。会党分子多了去了,他们的总头子陈近南造了一辈子反,都快二百岁了,现在还好好地躲在檀香山,也没见朝廷派人去抓。” “嘿嘿,人家陈近南是圣级拳师,朝廷又不能往大洋里派大军,想捉也没那本事啊。” “那不对,一般人用不起定向传送符,朝廷还用不起?朝廷就是不敢得罪黑暗大陆联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反正陈总舵主都老得不成样子,不用捉也没几年活头了,他还真能也活二百五十六岁? 朝廷是有大佬发现,瑞元的名字里这个元字,可是大有讲究。传言‘代夏者猿’,没准就是说他。 他又得了曾祖的剑丘大阵,还有剑丘八千弟子的关系,简直是造反称帝的绝佳人物。 所以你看,剑丘那么多会党成员,单单只通缉了瑞元一个。 朝廷不是不想消灭所有的会党,可是,剑丘的学生家里都有背景,要是全抓了,一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朝廷的意思,把剑丘解散,不懂事的小孩子撵家去,让家里的大人好好教育。 这帮有钱人的子弟啊,年轻热血。等继承了家业,再娶了媳妇,想法就不一样了,屁股自然就坐到了朝廷这边。” “看来朝廷有高人啊。” “可是他们低估了剑丘学生对剑丘的感情。 朝廷解散剑丘学院的旨意一下,除了少数有家有口的教师服从命令回了家,大多数老师和全体学生,集体抵制朝廷的旨意,留在剑丘不肯走。 巡抚松鹤龄带着差人去强行驱赶,师生们推举副院长蒋千里为首,聚集在剑丘学院门口,抬着曾祖的画像拦截,差人竟然没人敢进去。” 说到这里,曾大人面带得意之色。曾祖曾文正公的威望达到这个份上,后人是很骄傲的。 兰迪的眼窝有点湿润,曾山长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自己一个穷人家的子弟,现在能成为贵族,浑身的装备越来越名贵,储物空间里存着好几万金币,还有左大帅赠送的黄金甲,全靠剑丘的培养。 自己和曾山长平时接触其实不多,远不如跟李景林大师学艺的时间。 可是有曾山长坐镇,朝廷才不敢动剑丘,自己才能完成学业,现在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曾山长瘦削老迈的身形,就是护着自己这些学生的一座山。 兰迪自幼丧父,一切只能靠自己强壮的身躯抗起来。为了挣学费,给师兄师弟们当陪练沙包挨揍的时候,都是咬牙硬挺,其实内心多么希望豪迈的父亲还能在,能为自己挡下这一切? 而且毕业的时候曾山长对自己的提尔面命,影响了自己对未来的选择。曾山长赠送的宠物,是自己最得力的助手。就是跨越时空见到此生挚爱可可,也是剑丘随机传送的结果。 如今曾山长已经故去,他的画像还可以护佑剑丘学院。那个时候自己正在从长安往高昌的路上吧?没有得到消息。 否则一定会不惜代价传送回剑丘,和同学们站在一起,站在曾山长画像的旁边。 不知不觉中,慈祥、为学生们遮风挡雨的曾山长在兰迪的心目中,代入了父亲的角色。 半年前,初闻曾山长去世,淳朴幼稚的阿花当场大哭,兰迪自认坚强,并无太深刻的感受。 如今过了半年,自己和阿花戴的孝都已经摘下来了,又听闻了剑丘的消息。曾山长的在天之灵,还在佑护着自己的学弟学妹。 想到斯人已逝,再也见不到了,学院里简单纯真的生活再也回不去。 自己已经成长起来,未来都得靠自己用大剑来劈了。 再也听不到老人家威严而慈祥的教诲,壮硕如兰迪,幼时父亲去世,痛失怙恃的感觉突然又清楚地回到心头,再也忍耐不住,伏在桌上,失声痛哭,泪如泉涌。 曾佳益察言观色,见兰迪对剑丘的感情显然非常深厚。自己提到曾祖,动之以情,对这位猛士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自己孤身入敌营谈判,需要的是一个真心帮自己的高手,而不是一个只认钱的雇佣兵。轻轻地拍了拍兰迪的后背,并没有劝慰,而是继续讲剑丘的事情。 “刘坤一总督大怒,要派新军去镇压。新军的将领大部分都是剑丘出身,个个故意拖延,过了一周居然还没有开拔。看那个样子,即使到了剑丘,也得被曾祖的画像拦住。” 剑丘学院那边就这么僵持了两个月,朝廷面子大失,通缉瑞元也没有效果。 瑞元几乎是大摇大摆跑到魔市的,所有负责抓捕的官员不是剑丘弟子,也和剑丘有关联,对瑞元视而不见。 老佛爷震怒,对江南的官员已经不再信任,下旨申斥了刘总督一顿。终于派出了自己最得力的鹰犬,带小站新军跨省去剑丘镇压,同时去魔市追捕瑞元。 “谁?” “齐鲁巡抚袁容庵。” 第八十八章 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 “袁容庵是在大夏的属国半精灵国驻扎的时候起家的。在那里他顶住了露西亚和半兽人对半精灵国的渗透,多次帮属国平乱。往往亲冒矢石,持枪冲锋,深受半精灵藩国人的爱戴。 归国后受命在小站编练新军,既不属于曾系,也不属于左系。 他是初级骑士、中级枪炮师、大师级阵法师。个人能力还是次要的,练兵能力很强,自己练出了六镇新军,是朝廷里的后起之秀,深受老佛爷器重。 他现在任齐鲁巡抚,是带着自己编练的六镇精兵上任的。任期内齐鲁大地拳匪无踪,成绩斐然。 他手上沾满了拳民的血,更受老佛爷信任,又和剑丘没有关系,被老佛爷派去解决剑丘和瑞元这两个麻烦。 他受命后亲赴剑丘学院,仅仅带了一个营的新军,炮轰剑丘,让士兵亮出刺刀,准备暴力驱逐。 剑丘学院的师生想维护剑丘,却没有和朝廷撕破脸造反的准备。代院长蒋千里考虑再三,为了避免学生的伤亡,向袁容庵屈服,率师生退出了剑丘,就地解散。 袁容庵仰蒋千里的大名,想招纳他入幕府,却遭到了拒绝,蒋代院长回浙北老家隐居去了。 袁容庵又亲率卫兵,去魔市捉拿瑞元。 瑞元万万想不到碰到袁巡抚这个六亲不认的吃生米的,根本没有准备。 幸得同学临危预警,仓皇逃窜,又有陈英士舍命相护,侥幸逃脱,当时不知所踪。 袁容庵的卫兵在追击途中,截获了瑞元掉在地上的魔法通讯器,瑞元连求救信号都没发出去,可见当时的危急程度。 袁容庵没有抓到瑞元,但解决了剑丘的难题,为朝廷去了一块心病。 拿着瑞元的魔法通讯器去交令的时候,老佛爷大悦,亲赐玉佩、佛珠,等他巡抚任满,升总督,称大帅,只是时间问题了。” “那瑞元师兄呢?” 兰迪很是担忧。怪不得自己没收到求救的消息,师兄连发出信号的机会都没有。 一旦跑出卫兵的攻击范围,肯定立刻发动定向传送符或者回城券之类的东西逃脱,也不需要自己帮忙了。 “瑞元这次因祸得福。本来他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虽然曾祖评价甚高,世人也不过是以为曾祖对自己学生的眷顾而已。 这次老佛爷派心腹亲自捉拿他,‘代夏者猿’这个谶语又被大家提出来了。他一定是天命之子,不然朝廷怎么会这么重视? 加上他的会党身份,瑞元在反贼中的名声一下子传开了。 一个月后,瑞元出现在檀香山,拜见了天地会的总舵主陈拳圣。一谈之下,陈近南对他非常认可,封他为双花红棍。 陈总舵主风烛残年,不能理事,现在瑞元成了天地会的实际主持者。 他掌握大权,意气风发,争得总舵主认可,改革天地会。准备把各自为战的会党分子整合,改编成令行禁止的统一组织,同时派出大量手下,回国筹备造反。 他自己被通缉不敢回来,现在海外漫游,拜会各大华人巨商,求得资金的支持。 现在瑞元名声鹊起,俨然新势力的首领。一些西方小国已经暗中派人联系他,烧冷灶,把他视为大夏可能继任的当权者。” “我看左总督这里的新军,兵力精锐,士气高昂。大夏还有袁巡抚那样的忠臣,瑞师兄未必能成功啊。” “大夏当然元气尚在,没到改朝换代的时候,瑞元还有得搞。不过他还年轻啊,等得起,左总督可老了。 而且,袁巡抚是忠臣么?不见得。他十三岁的时候,就写过一副对联,‘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曾夸言,‘提十万雄师,纵横天下。’一看就是野心之辈。 现在他才四十岁,手里可真的有了十万雄师,会按捺得住自己的野心?别忘了,他名字里,可也有一个‘袁’字啊……” “砰!砰!”两声枪响。 “曾大人,兰大人,有高级魔兽出现,请暂避。” 曾佳益的两个中级枪炮师侍卫手持驳壳枪,连续向远处的目标射击,显然效果不佳。这里护卫的对象一个武功全无,一个只是初级剑师,在他们看来,还是逃走为妙。 曾佳益岿然不动,保持着优雅,兰迪一挥手,把阿花招了出来。 两个侍卫见过兰迪对付魔狼,也见过阿花,不过他们印象中阿花还是高级魔兽。 对面来的可是头野猪,还修炼到了高级。 林子里的猎人有句老话,“一猪二熊三老虎”,野猪的攻击力也还罢了,蹭了一身的树油,防御力顶级,同级的老虎也无处下口,堪称林中霸王。 两位中级枪炮师的枪法很好,可是附魔子弹打在野猪锃亮的皮上,毫无效果。 这里大军驻扎,魔兽都被打光了,这位附近的“霸王”无处觅食,远远闻到牛排的香味,看这边远离军营,终于冲出了浅匿的老窝。 阿花一出,两个侍卫立刻放心了,这头老虎什么时候升级了?这就不怕了。 阿花左右看了看,已经不是左总督的大帐,放下心来。 很快发现了远处的野猪,突然变得无比兴奋,高高跃起,肋生双翅,滑翔着朝野猪而去。滑翔在空中的阿花身上,似乎有水滴掉落。 野猪发现对方队伍里出现了超级魔兽的气息,转头就跑。跑了一段以为没事了,回头一看,老虎竟然不依不饶地追了过来。 野猪郁闷非常,虎大哥,咱们同为食物链顶端,互相不是应该各占地盘,互不侵犯么?怎么你不讲武德?我打不过你还伤不了你?咱们又不认识,没有深仇大恨,至于么? 没办法,魔兽高一级压死兽,野猪只好继续发疯般狂奔。 曾佳益看着远去的阿花一脸惊诧,他已经得到了阿花晋升超级魔兽的消息。可是野猪这玩意吓唬走就得了,阿花为什么要不依不饶地追? 眼看着一虎一猪在视野里变成了黑点,兰迪也莫名其妙,野猪哪里得罪阿花了?他有过教训,不大敢开视野共享,反正阿花似乎也没啥危险。 曾佳益回头,指着远处漫草原的羊群,“你一路走来,可曾见过羊有剩下的?这里甚至出现了野猪,知道是为什么吗? 露西亚占了伊犁,不像阿古柏那么强取豪夺,这是要长久统治的意思啊,这最令人担心了。 这个朝廷啊,不管是当今圣上做主,还是老佛爷做主,甚至将来袁容庵、瑞元做主,我这个外交官都要竭尽所能为大夏谋取最大利益。 可是露西亚被老百姓戏称兽人,那真的是畏威而不怀德。虽然有左总督的大军做后盾,我身边没有高手站脚助威,心里没底啊。” 兰迪一抱拳,“曾大人不必担心,你这次谈判,我给你随身护卫,一定不能让大夏寸土有失。” 曾佳益等的就是这句话,“老弟你果然是英雄气概,曾祖没白教你。” 此后曾佳益不再谈沉重的话题,只谈风月。 兰迪大涨见识,原来亨利在浪漫著称的新法兰克人里,算是道德高尚,守身如玉的了。枫叶国的风气就更开放,平均一个人,会有二百多个情人,这可是平均啊。 两人吃喝完毕,兰迪都准备告辞了,远处一声欢快的虎啸传来,阿花回来了。 第八十九章 下马威 阿花跑到近前,兰迪发现,阿花嘴里费力地拖着足有二百斤的野猪。身上鲜血淋漓,好几处虎毛都秃了。 阿花刚刚晋级超级魔兽,比老牌的高级魔兽野猪武力高也有限,野猪又是个皮厚防高的坦克,阿花要拿下它应该相当地费劲。 兰迪上前,拿出匕首,挖出野猪的高级晶核,揣进空间,发现为了杀死野猪,阿花竟然使出了**的下流招数。 老虎的杀招是锁喉,几乎从来不用其他招数。老虎的敏捷、武力都足够称王,自然有兽中之王的骄傲。 至于像老虎和成年野猪碰上,多半是互相回避,不会没来由地决一死战。 尤其是野生魔兽,一旦负伤,战斗力下降,无法妥善治疗,就面临饿死的危机。 这头野猪已经充分地表现了对阿花的尊重,阿虎还不依不饶地追上去,一定要消灭,为此甚至不顾自己王者的面子,这是大师兄和“二师兄”有仇? 兰迪思索了下,嗯,多半阿花是看自己缺钱,为自己能多弄一个高级晶核是一个,当时就很感动,太有大师兄样儿了。 他拍拍阿花的脑袋,“大师兄,我手里都有一个狼王的高级魔核了,还没用上,多一个野猪高级晶核也不是很重要。 我要实在缺钱,把黄金甲卖了,把圣级战刀、圣级储物手镯卖了,也不用大师兄你这么拼的。 不过,你知道不择手段用**了,这是进步。不择手段是人类的专有技能,大师兄离圣级又近了一步。” 亨利不在身边,兰迪拿出一个中红给阿花喝了。 伤口没有那么快长上,旁边的土豪曾佳益拿出了云南白药给阿花敷上,一边敷一边笑,“我看阿花师叔祖不是要给你省钱,我从小就是一直在它身边长大,最了解它,一定是馋猪肉了。” “呜嗷”,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家伙在说自己坏话,阿花不满了。 曾佳益赶紧站起来弯腰行礼,“见过师叔祖。” 阿花傲慢地点点头,虎爪拍拍曾佳益的肩膀,表示原谅了他。 回头忽然用虎头蹭了蹭兰迪的披风,卖起了萌,尾巴还摇了两下,把野猪叼到兰迪身边,兰迪清楚地看到了阿花在流口水。 兰迪终于悟了,“大师兄,这一路辛苦了,西域这边只能吃烤黄羊。现在终于有猪了,我晚上就给你做红烧肉。” 曾佳益摇头苦笑,老曾家的宠物,就这么被人用红烧肉给拐走了。 “曾大人,曾大人!” 一匹战马急驶而来,来人下马,撸马蹄袖单腿打千,“露西亚新任驻大夏公使布策到了左大帅的大帐,商议双方领土谈判事宜,大帅请曾大人赶紧过去呢。” 兰迪赶紧站起来,“咱们马上去?” 曾佳益朝兰迪摇摇手,问报事的,“那个布策刚到是么?自己来的?” “刚到,随行的还有一位露西亚将军,叫朱可夫的。” “那就不急了。” 曾佳益一挥手,一个支好的帐篷出现在了众人头顶。向旁边伺候的长随打了个响指,长随立刻拿出一个精美的浮梁香炉,插上一支檀香,帐篷中很快香烟袅袅。 曾佳益把兰迪按在座位上,“安啦安啦,急什么。咱们刚吃完饭,按规矩得来点甜点水果。” 属下上了两块小蛋糕,又上了一盘切好的哈密瓜。 这蛋糕也就罢了,肯定是新法兰克原装。这哈密瓜嘛,现在可是六月份,瓜要七月份才熟,这是有心的商户在储物空间里存了一年的,这个时候正是最贵的时候,还不一定买得着。 兰迪叉了一块蛋糕,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吃不出曾大人的优雅,“曾大人,露西亚人来拜访,咱们不马上去,好么?” “不是还有左大帅陪着嘛,迎接规格足够高了。贵客来访,我得保持最佳状态迎接不是?” 兰迪很是疑惑,难道是因为曾左互相不服,曾大人故意拖延?也不像啊,曾大人虽然纨绔,生活奢靡了点,本职工作上好像从来不耽误事啊。 “兰老弟,我保证,咱们再不急,也绝对去不晚。” 吃完甜点水果,用洗手钵洗了手指,仆人又上了两杯咖啡。看曾大人是真不急,兰迪也放心地坐了下来,学着曾大人小口地呷着咖啡。别说,这玩意虽然苦,倒是挺解腻的。 喝完咖啡,曾大人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整理下西装,“静觉眼根无俗物,翛然一室自焚香,走,见见露西亚人去。” 兰迪闻了闻自己的披风,上面现在满是檀香味,他算是明白曾大人支帐篷的目的了,难道他说的“保持最佳状态见客人”,就是把自己弄得香喷喷的? 外交的事情兰迪不懂,也许曾大人这种应对是正常的?兰迪怀着疑惑跟着曾大人纵马而回,到了左大帅的中军帐前,他终于明白曾佳益为什么不急了。 大帐前面,左大帅身披大红披风,迎风而立,左边两个露西亚官员陪着,一文一武,右边是个带着圆帽的奥斯曼苏丹国少校,正在进行阅兵。 一队队新军扛着水连珠,迈着整齐的步伐走过大帐前面,每一队前有一个骑马的队长领头。 路过大帐的时候,队长手捶胸口,扛枪的大兵则侧头行注目礼。 这里的湘军精锐有两万人,都走一遍的话要好长时间。看来曾大人知道左大帅一定会向露西亚人展示武力,果然是不急商谈的。 兰迪跟着曾大人到达的时候,骑兵和步兵已经过去了,正在过马拉的后膛螺丝大炮。 那个露西亚文官应该就是公使布策,胖乎乎的双下巴,胡子刮得溜光,戴着一副圆片半无框眼镜,文质彬彬,一点也没有“兽人”的样子。 那个武将身材高大,浓眉深目,年纪轻轻就穿着套少将军装,胸前挂满了勋章,倒是威武霸气,有点“兽人”的派头,不过下巴也刮得溜光。 不是说老毛子都是满脸大胡子么?看来传闻多不可信。否则像左大帅那样,吃东西一定很麻烦。 左大帅的精兵显然把露西亚人吓到了,布策脸色非常不好。朱可夫倒是神态自若,见到一辆辆的炮车路过,皱了皱眉,大概想到了伊犁的防卫能力。 最后走过的是左大帅的亲卫营,看着一水的原装水连珠,应该是来自缴获,朱可夫的脸色终于也不好看了。 见到曾大人来了,后面跟着一个背着大剑的亲卫,还有一头超级魔兽老虎。那头老虎似乎负伤了,曾大人这是打猎去了?三位主客都见多识广,脸色没有丝毫惊诧。 布策迎上两步,“鄙人新任驻大夏公使布策,曾大人来得何其迟也。” 曾大人一点也没有迟到的觉悟,走上前去,和布策热烈握手,“公使大人,在下曾佳益,幸会幸会,到大夏本土来,还吃得惯么?” “伊犁是我们的地盘,当然吃得惯。” 左大帅“哼”了一声,“半年前你们还说,暂时维持这里的治安,等我们打下伊吾、高昌和庭州,就把这里交还给我们么?” 布策心说,那不是半年前没想到你们打得这么厉害么?嘴上当然不能承认。 “现在阿古柏虽然死了,他们在疏勒还有势力。你们不去剿灭他们,大军跑到伊犁来,还是太早了嘛。具体怎么个章程,咱们进帐详谈。” 曾佳益转了转眼珠,“难得今天群贤毕至,不着急进帐,咱们先合个影。” 这是国际惯例,左大帅站在中间,左面是曾大人和奥斯曼少校穆斯塔法,右面是布策和朱可夫。兰迪和五个左大帅、露西亚人、奥斯曼人的亲卫站在后排,只露出个头。 阿花哪肯放过这么个露脸的机会,卧到了前面左大帅的脚下。 曾大人的随从支好相机,头埋在老式相机后面的黑布里,手里捏着镁光灯开关,正想拍照,左大帅忽然一抬手,“慢!人还没齐。” 没齐?布策左右看了看,这不请自来的奥斯曼人都到了,还差谁? 曾大人一笑,“在这西域合影,没有伪洪福汗国的匪首们怎么行?” 左大帅一挥手,“带上来!” 第九十章 水货圣级 只会傻笑的胡里被押了上来,左大帅皱皱眉,“这个傻子和咱们合影,太失咱们的身份,给他换个合适的形象,拉下去砍了。” 一颗血淋淋的人头献了上来,嗯,果然比傻子看上去严肃多了。 现场的军人居多,都是眼睛都不眨,曾大人优雅依旧。只有布策皱了皱眉,不是觉得残忍,而是对左大帅打自己脸不满。 这家伙的照片自己见过,是坐镇疏勒的阿古柏团伙头子。他都被砍头了,疏勒显然已经不是后夏的麻烦了。 让露西亚人烦恼的还在后面,阿古柏的尸首抬过来了,这个要合影的话占镜头太多,也被收拾得只剩一个头。哈克很乖,直接就来了一个头,一家三口都摆到了阿花的身边。 随着曾大人长随的一声“cheers”,镁光灯一闪,一股浓烟,这张历史性的照片就出炉了。 布策对这张照片很不满,因为他在照片中的表情很不好看。 “左大帅,你炫耀战功我能理解,可戮尸就太不文明了。” 曾大人轻轻拍了拍布策的侧肩,“文明?你要是知道这家伙屠杀了多少手无寸铁的汉人,就不会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么?” 布策还真的不知道,他哪里关心有多少后夏子民死在阿古柏手里。 这位曾公使显然是文明人,造型举止比自己都文明,他这么说的话,阿古柏应该是死有余辜。 布策嫌弃自己在照相的时候表情不佳,事实上,遥远的后人在网络上见到这张老照片的时候,目光根本不会在他身上停留。 大多数都是指着后排左二那个模糊的头像,“看,这就是咱们的兰迪,强大的剑圣,荣耀的龙骑士,伟大的*******,忠诚的******,久经考验的******……” 其他人会被那头老虎吸引,就会有懂行的积极表现知识渊博,“这就是后来著名的飞虎将军,那个时候还没到圣级化成人形。听说,它照片里的伤,是为了吃一碗兰迪亲手做的红烧肉负的。” 后人的反应和现在的曾大人完全不同,“哇,兰迪亲手做的红烧肉?这伤负得值。” 历史学得好的,会认出身穿白色西装的曾大人,“这不是伟大的外交家,大灾变后第一届全球联邦的秘书长那谁么?叫什么名字来着?” 剩下的人,包括站在正中央的左大帅,除非专业的历史人士,基本就都不认识了。那三个老虎旁边的脑袋,懂历史的都不一定叫出名字,论文里只会用三个字代替,“战利品”。 一进帐,布策就表示,此次来只是为正式谈判的预热,正式谈判将在伊犁城内进行。 “那可以,不过我们需要先进行城防的交接,然后再进行谈判,这是咱们半年前就约定好的。”曾大人据理力争。 “那得问我们露西亚的军人答不答应”,朱可夫站了起来,一脸傲慢。 左大帅一拍桌子,“我们大夏的军人就是吃干饭的么?两万湘军精锐,都是热血的汉子。 你们城里区区两千驻军,要是我巡逻的部下不小心进了我们自己的城,你们还能抵挡住不成?” “我们从高加索前线撤下来的两万虎贲,正在向这里开来,我本人就是率先从那里过来的先锋。你们要是攻击我们的守城士兵,就是两国全面战争的开始。” “你们从高加索撤下去的灰色牲口还有两万么? 这次我们奥斯曼和你们兽人间的战争,虽然不分胜负,我可是亲自指挥了其中好几个战役。给你们造成了多大杀伤,我心里最有数。 你们撤下去的残兵士气低落,得整训多久才能再次开拔?什么时候能到伊犁啊?我们双方的战争你们花了多少钱?还有钱和大夏打一场全面战争么?” 见这个列席的奥斯曼少校居然不客气地插话,朱可夫也是一拍桌子,“你一个区区少校,见了少将说话不敬礼,奥斯曼人就是这种教养么?” “对不起,我在和你们兽人的战争中立下大功,已经越级升为少将,还被苏丹封了帕夏的称号,只是我来得急,新军服还没有发下来而已。” 穆斯塔法的话其实不真实,升少将的提议是有的,帕夏也是封了的。 不过因为他回去就要退役入政坛,奥斯曼马上就风云色变了,所以旧时代的少将衔他根本没要,这就不必跟露西亚人说了。 “你要是再提兽人这个侮辱性的称呼,我就要求和你决斗。” 朱可夫身上散发出大师级阵法师的威压,强到极点,看样子离突破成为圣级已经不远了。 穆斯塔法掏出白手绢擦了擦手,“要决斗我奉陪,白手套我都可以借给你,不过你可不要后悔。” 穆斯塔法掏出白手套,没有往朱可夫脸上扔,反而戴到了自己的手上,注视着朱可夫,身上忽然散发出淡淡的圣级威压。 朱可夫一下子蔫了,圣级以下皆蝼蚁,一甩袖子坐了下去,“我们露西亚的勇士,不进行不公平的决斗。” 兰迪作为曾大人的“亲随”,没有座位,是站在曾大人身后的。 三毛不知道什么时候溜了进来,躲在了兰迪身后。 悄悄拽兰迪的披风,三毛向兰迪耳语,“这个叫穆斯塔法的家伙的圣级水得很,是最没有战斗力的大贤者圣级。” 普通人是区分不出来放出圣级威压的职业的,三毛是专业的侦察兵,受过特殊的培训,通过鹰眼术,可以不受级别的限制,越级侦查。 大贤者?兰迪悄悄点头,谁能想到一身军装的穆斯塔法是位大贤者呢? 根据在剑丘受到的正规教育,兰迪清楚,通过贤者的路成圣,其实是最艰难的,在成圣前根本没有自保能力。 贤者们需要有一套独创的能自洽的理论,解决这世间的问题,并对这套理论对现实的指导具有绝对的信心。 当然是不是实际有效并不是必须的。那个朱可夫已经到了大师级阵法师的极致,几乎是半步圣人,没准其实也能看出来穆斯塔法这个水货圣人。 阿花懒洋洋地趴在大帐的角落,对穆斯塔法的圣级威压投以鄙视的目光。 它也是半步圣兽,已经窥到了圣级的门槛,只是欠缺能量。穆斯塔法的圣级威压已经吓不到它。 “哼哼,水货。”阿花的虎脑袋里也冒出这个念头,“也就是在奥斯曼苏丹国那个小地方能狂一把,还没有石远那个没成圣的贤者威压强,石远一旦成圣,那……嘿嘿。” 不过即使是最水的圣级,也是能开领域的。大贤者们没有战斗力,他们的攻击方式是对领域里的敌人进行精神攻击。 要是敌人有坚强的信念和意志,能抵抗大贤者的忽悠,即使是大师级,也能杀死圣级的大贤者。 显然朱可夫对自己的信念的坚定程度没有自信,还没找到正确的信仰,不敢冒险挑战哪怕最水的圣级。 因为见到了左大帅的军威,尤其是阿古柏的全家福,又在和奥斯曼人的对峙中丢了脸,露西亚人没聊几句,匆匆离去。 只是和曾大人约定,明天去城里开始正式谈判。大夏军事先接收伊犁是不可接受的,但曾大人可以领两千随从进城。 第九十一章 辣眼睛的画面 夜晚,驼队营地。 火光映照着兰迪轮廓分明的脸,把他的背影投在帐篷上,分外地高大。 在一个支起的铁锅前,兰迪认真地监视着红烧肉的火候,锅里已经传出一阵阵的香味,阿花卧在旁边,口水已经将地面打湿。 三毛在旁边帮着烧火,在兰迪的吩咐下维持着小火慢炖,一边漫不经心地和亨利闲聊。 “白大哥,你说龙五爷为什么那么好说话呢?他可是出了钱的。 怎么兰迪老大去和他商量,要留下几天当曾大人的侍卫。他不但立刻同意了,还表示随便当多少天侍卫都行,他等得起。 这也就罢了,还特意嘱咐老大,要是遇到高手有危险,一定要发出讯号,他会亲自去帮老大的忙。我在魔市的时候,做过各种小生意,怎么从来没碰到过这么好的雇主呢?” “当然是兰迪老大比较帅了啊。” 亨利没回答,旁边突然传出小桂子的声音。 “你吓我一跳,不要没事总用影遁好不好,你会把我吓出心律不齐的。” 亨利批评了小桂子一句,摸摸自己的脸,“兰迪老大能有我帅?我开诊所的时候也没碰到这么好说话的病人。 三毛你摇什么头?不许提奥斯曼那个家伙,他现在是一脸乌黑的黠嘎斯苦力。” 小桂子凑到锅前,提了提鼻子,随即走到一边,“太肥了,太腻了,真奇怪你们一个个为什么喜欢吃这玩意。” “奥斯曼就不吃啊,我跟你说,他那份归我了。小桂子,你不爱吃你那份也归我吧。” “才不给你个小秃头吃,我那份归二斤哥。” 小桂子尽管跟三毛拌嘴,却把嘴凑到三毛耳边,密切切地小声嘀咕。 “我看啊,龙五那个超级壮汉,一定有着某种特殊爱好,对兰迪老大产生了感情。在我们精灵国,这是很普遍的现象。” “滚!兰迪老大虽然帅,又不是小白脸,哪里会有你们精灵腐国的爱好? 咦?我看你一副男人的样子,却整天黏着二斤哥,是不是……” “找打了是吧?你才是男人,你全家都是男人,我是暗夜精灵族的美女公主好吧?” “我本来就是男人啊,我全家就我一个,当然都是男人。倒是你,怎么向我证明你是女人啊?” 看三毛贼忒兮兮的眼神,小桂子耳根一红,举手就向三毛的后脑勺弹去。 三毛已经被弹过一次包了,哪里会再让她弹,转身就跑,两人围着火堆追逐。 两个小孩子打闹,兰迪苦笑摇头,只好自己往锅下添柴,同时闻着锅飘出的味道,准备着收汁的时机。 做一道好菜,和练剑一样,得有耐心和对时机的敏感性,兰迪心性特别沉稳专注,所以才能在厨艺上有所造就。 一直沉默的二斤忽然插话,“我看啊,龙五不是喜欢小白脸,他啊,可能是准备让兰迪骑呢。” 这一句石破惊天,小桂子立刻停止了追赶三毛,睁大眼睛望着二斤,露出极为兴奋的神色。 “二斤哥,你是兰迪老大自小的好朋友,最了解他了。难道兰迪老大竟然是强势的一方?你怎么知道的?好大的八卦,莫非你们……” “小桂子你找打了是吧?瞎想什么呢?咱们都知道,龙五爷多半是龙族。你们说,他是不是看出兰迪有特殊的素质,想让他当龙骑士?” 正专注红烧肉的兰迪一愣,开始反思,我怎么就有龙骑士的素质了?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小桂子忽然笑得打跌,“哈哈哈哈,强壮的兰迪骑在更强壮的龙五爷身上,哈哈哈哈!” 众人头脑里都同时出现了儿童不宜的画面,看二斤狠狠瞪着自己,小桂子赶紧止住了笑,偎依到二斤的脚下,“二斤哥哥我错了,你的小兔子宠物犯了错误,你狠狠打我吧。” 二斤的大手高高抬起,落下的时候,却是宠溺地抚摸在小桂子的兔耳装饰上,反而抬头看向众人,“小桂子跟我说过,自她小时候,她父亲一直对她就不好,总是打她。 所以她一直缺乏长辈的关爱,有时候事情做出了格,你们要多多谅解这个可怜的暗夜精灵。” 小桂子立刻眼泪汪汪的,耳朵悄悄红了,“二斤哥,要不我拜你做义父吧。” “别,我还没结婚呢,你还是叫哥哥得了。” “那我就等二斤哥结了婚,再拜二斤哥为义父。听说你家有半个城的房子,到时候送我这个干女儿一栋就行了,我要一直陪着二斤哥。” 二斤无奈地摇摇头,暗夜精灵的公主会差一栋房子?这个远房妹妹大概自小经历坎坷,心理有点扭曲,自己得多关照着点,希望她以后能健康成长。 兰迪加大了火力,揭开锅盖,开始收汁,翻炒,让酱汁均匀地覆盖在每块肉上,舞剑的手将铲子耍得精妙无比。 肉香四溢,二斤、三毛、亨利的头都凑了过来,马上又凑过来一个硕大的虎头。 兰迪给大家盛肉,心里却有点走神,总浮现出小桂子描述的辣眼睛的画面,觉得对成为龙骑士,莫名的开始有点抗拒。 第二天早上,兰迪背上大剑,骑上大宛马,作为曾大人的亲卫,跟着曾佳益进了伊犁城。 昨天露西亚人作出了巨大让步,面子上不移交城防。但允许曾大人带“两千随从”进城,其实已经默认了要将伊犁交还给大夏。 曾大人的“随从”们身穿新军军服,在大师级阵法师刘锦堂的率领下列队开进伊犁,露西亚军队自动地让到了城市的另一边。 双方在城市的中心的城主府举行会谈。由于左大帅的武威,兰迪收获的三个人头,穆斯塔法的帮忙,这个会谈的开始,双方就有了个平等的地位。 兰迪立于曾大人背后,看曾大人、布策和双方的随员都入座,会谈开始。 曾大人第一个站起来,“现在,双方对于交还伊犁,已经达成了共识,这个问题已经不需要讨论。 我们现在有两项要求,一是霍尔果斯河以西,斋桑泊以东的大约七万平方公里土地,一定要归还;二是露西亚要交出潜逃到你们境内的白彦虎匪帮残部。” “不对!”布策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我们现在还占着半个伊犁城呢,怎么就决定交还了?那其他七万平方公里更是绝不可能给你们,不在谈判范围。 白彦虎向我们的尼古拉.苏伯台.兀良哈陛下寻求政治庇护,我们有义务保证他的安全,绝不可能交给你们。” 两位公使隔着桌子,鼻子对着鼻子,会谈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 第九十二章 曾佳益下跪 “你们的陛下不还是自认当年大夏西征将领苏伯台的子孙么?作为藩国,有权力庇护宗主国通缉的匪徒么?” “风水轮流转,孛儿只斤氏做得了皇帝,兀良哈氏就不能么? 我们做了四百年藩国,如今露西亚强而后夏弱。我们做宗主国,你们后夏做我们的黄露西亚不是很正常么?” “放屁!悖逆!我们是后夏,你们这个藩国有面子么?你要是再一口一个后夏,我就只能称你们为兽人了。” 兰迪看曾大人以往的做派,以为外交谈判一定是绅士们风度翩翩地坐在一起,喝着咖啡,睿智地进行交流。 没想到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和石兰冲村民跟外村械斗争地争水源也区别不大。 “兽人”这个侮辱性的词汇一出,布策的刀术大师侍卫一下子亮出了“鹰之利爪”,哥萨克的恰克西军刀。 自己的活儿来了,兰迪毫不示弱,重剑出现在手中,同时一挥手,招出了阿花。阿花前爪搭在谈判桌上,朝那个哥萨克侍卫来了个正宗的虎视眈眈,发出一声威胁的咆哮。 屋内的气氛安静了会儿,布策深吸了一口气,“算啦算啦,老虎都上谈判桌了,这成何体统。咱们先休会,喝杯咖啡,冷静一下,一会再接着谈。” 哥萨克侍卫收回了军刀,阿花大虎脑袋晃了下,自己回了宠物空间。这屋子里的气场非常不舒服,除非打架,它宁愿呆在漆黑的空间里睡觉。 兰迪是没有咖啡喝的,依旧站在曾大人身后。 一休会,曾大人立刻面带笑容,端着咖啡,和布策勾肩搭背,聊起了伏特加和格瓦斯,变脸速度之快,让兰迪叹为观止。 歇了会,会谈继续,这回布策先发言,“咱们有争议的问题,以后再说,我们是有诚意把伊犁交还给你们的,不过你们得给一些经济补偿。” “你们占了我们的城,还跟我们要钱?这没有道理。” “我们是在这里被阿古柏隔绝了和你们内地联系之后,来维持秩序的。我们保护了这里的百姓,维持了治安,现在好好交还给你们,不能白出兵吧?” “那你们还在这里收税了呢。” “偏远边区,还因为战争隔绝了商贸,能有多少税可收?完全无法抵军费,因此我们要求五百万卢布的赔款。还有,露西亚商人在西域、北疆的免税政策。” “这是不可能的,不但西域北疆不能免税,你们在松花江上的特权也得取消。” “难道我们战败了么?还需要取消原来的权益?我们的太平洋舰队已经游弋在黄海和渤海湾,如果谈判不能让我们满意,露西亚的船不坚乎?炮不利乎?” “曾某从精灵国归国前,刚刚在朴茨茅斯订购了两艘最新式巡洋舰,已经在归国的海路上。 而且,逼急了,我们一样可以暂时和半兽人和解,共同对抗你们的舰队,你们忘记太平洋舰队被半兽人歼灭的事情了么?” 越说越僵,然后又休息喝咖啡…… 兰迪在曾大人身后站了一天,昏昏欲睡,自己看来真是不懂外交。 看曾大人依旧是容光焕发,一副战斗力十足的样子,兰迪无比钦佩,嗯,也许是因为咖啡喝多了。 看来外交是个磨叽活儿,这一天下来,什么协议也没达成,就看两个公使吵架了,咖啡倒是消耗了不少。 兰迪觉得谈判没什么进展,曾大人却不这么看,回到临时住所,忽然把白西装甩到了地上,扯掉了领结,大呼了一声,“爽!” 掏出一瓶红酒,仰脖咚咚咚就灌了一大口,一点也没有优雅可言了。然后拉着兰迪的手,眼泪忽然下来了。 “兰老弟啊,今天是我当外交官这么多年,最扬眉吐气的一天。能和这帮兽人老毛子以平等身份对喷,你知道多么的不容易吗?” “外交,外交,没有实力哪来的外交?” “我在精灵国和新法兰克战战兢兢,穿洋装,学人家吃饭喝酒的规矩,跟人赔笑,往往是为了给国家省那么几万,几十万两白银,给大夏争一点点仅存的面子。” “你当我爱吃西餐,爱喝洋酒么?弱国无外交啊。今天这里趁老毛子和奥斯曼刚打了一仗,内部虚弱,加上左大帅和兰迪你的奋战,总算给我创造了一个和他们平等的谈判基础。” “现在的情况是麻杆打狼,两头害怕,露西亚和咱们谁都不想大打,这个时候才是我这种外交官表现的时候。” “不是我吹牛,有实力做靠山,这种冲折樽俎对曾某人来说小菜一碟,那个布策跟我的水平差远了。” 曾大人似乎一下子喝得有点多,身子有点儿摇晃,兰迪赶紧扶住他,“大人醉了,好好休息,明天还要继续跟露西亚艰苦谈判呢。” “我没醉!”曾大人摇摇晃晃,忽然双膝跪倒,朝东南磕头,“曾祖啊,你在天之灵看看,你的儿孙不是没本事。 有左帅的大军撑腰,有兰迪这样的猛士相助,看我怎么从老毛子的嘴里把肉掏得一干二净,吃了我们的都给我吐出来。” 兰迪把曾大人扶到椅子上坐定的时候,曾佳益已经是泪流满面。 兰迪大受震撼,扶着曾大人的双肩,“我兰迪在这里发誓,要毕生为我大夏奋斗,让我们大夏强大起来,让曾大人以后可以挺直腰杆和洋人谈判。” 曾大人握住兰迪的双手,“好,咱们就这么约定,有你的奋战,我保证在谈判桌上,让大夏寸土不失。” “曾大人,听你的意思,除了当你的侍卫,我还能为谈判做点什么吗?” 曾大人的眼神里突然流露出狡狯的神色,这兰迪看上去孔武有力,脑筋一点也不笨啊, 曾大人的表现是真实的,感情也是真挚的,不过言外之意也是有的。 表演技能到了他这里,已经和真情实感融为一体,这才是表演的最高境界。 曾大人眼中的醉意突然消失,双手扶住兰迪的肩膀,“现在咱们谈判的底线,是不能丢失一寸国土。 但我手里,还没有那么多的筹码。现在的样子,能拿回伊犁就不错了,还得给人赔钱。 左总督的大军只能拿来吓唬他们,又不能真的开打。 要想保证咱们的国土不失,我有两件事情要拜托兰迪老弟你。哪一件办成了,我在谈判桌上都能为国家拿到更多的利益。 我代表大夏,代表大夏的四万万五千万子民,求你了。” 说罢曾大人双膝一弯,给兰迪跪了下去。 第九十三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兰迪回到营地,马上吩咐,“收拾收拾,准备明天出发。三毛去通知龙五爷,我的侍卫生涯结束了。” “啊?这么快?” “谈判目前在伊犁进行,咱们又已经占了半座城,曾大人可以借用左大帅手下的高手侍卫,自然不需要我帮忙了。 我今天旁观了一天的谈判,看这个架势,没有几个月谈不完,咱们也不可能总耽误在这里,那就太对不起龙五爷了。 曾大人一心为国,我能给他当一天的侍卫,将来提起来,是非常荣耀的。” “兰迪老大,我觉得,你能给曾大人当一天的侍卫,他将来一定非常荣耀。” “臭小子不要光学着拍马屁,快去送信儿去。” 第二天,驼队出发,最高兴的是奥斯曼。 由于新军进城,驼队已经跟着前移了二十里,如今出发,还要往回走,沿特克斯河口往南穿越天山山口。 一进天山,奥斯曼立刻跳到了特克斯河里,洗了个澡,很快,一身雪白,珠光宝气,胯下阿拉伯马的土豪奥斯曼又重新出现了。 亨利骑的是胡里的大宛马,原来曾大人送的青海骢也是好马,没舍得卖出去,跟在队伍后面留着备用。 兰迪和亨利、三毛、二斤从潭州出发的时候,团队还只有四个人,手里仅有一百多金币。 现在团队超编到六个,大家的装备都渐渐齐备,还有了七匹宝马,储物空间里的金币达到八万七千多,小队已经磨合得非常正规,兰迪作为队长,一时非常满足。 来西域闯固然有生命危险,回报也很丰厚,兰迪小队可能是大夏位面收入增长最快的冒险小队。 天山崎岖的山口不过二十几里而已,穿过山口,前面是特克斯河谷。 特克斯河畔阡陌纵横,山脚下的草原牛羊遍布,和伊犁河谷一样的美丽富饶。 兰迪手持马鞭,指着河谷和两边的天山,“我大夏如此壮美河山,富饶的土地,决不能落入狄夷之手。 我在伊犁答应了曾大人办两件事,都是超出咱们小队能力的。我现在是大夏贵族,拿老百姓的供养,职责所在,只能奋不顾身。 曾大人要给我预定金我都没要,就是不想兄弟们跟我冒生命危险。” “兰迪你小瞧我了,我李二斤可是光明神使和当年李仁军亲王、巴波女王的后人,会因为生命危险怯阵?” 兰迪摇摇头,“这次确实危险,我接到的任务,一个是狙杀白彦虎,那可是圣级,咱们小队应该是绝对干不过的。 另一个是尽量拖延兽人从高加索撤下来,赶往伊犁的大军的行军速度。 兽人的大军号称两万,至少也有一万七八,里面大师级高手无数不说,将近两万正规军行军,根本不是咱们小队能阻止的。 我还有个弟弟,二斤你是家里的独生子,圆圆还等着和你成婚,一定要留下。 等咱们到了寻龙村,就把收获的金币分掉,我那份二斤你帮我留着。如果我在这两个任务中牺牲,求二斤你多照顾照顾我娘和弟弟。” “我快饿死的时候老大救了我,不管多危险的任务,我是一定要跟老大去的。 我那份二斤哥你也帮我存着,如果我死了,二斤哥你就拿去做生意,赚了钱,拿一部分救济和我当年一样的流浪儿就好了。” “老大,凡事尽力而为就是了,既然超出了咱们的能力范围,曾大人也不能强人所难不是?” 奥斯曼对兰迪的选择表示不理解。 “曾大人在演戏激我我知道,不过事情关系到国家利益。 我是曾文正公的学生,现在国家的骑都尉,从哪一方面讲,都应该义之所在,奋不顾身,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可惜,唉……” 兰迪心里想的是,可能要辜负可可的等待了,但愿来生…… “老大,我身上也流着大唐女将军赵嬷嬷先祖的血,我会跟你去出力的,不过要是形势不妙,我会逃跑。” “你们都忘记了我是第一个追随兰迪老大的是吧?我白氏后人会临阵退缩,当怕死不敢冲锋的人么? 二斤,我那份也存在你那里,到时候交给我的妻子法兰西丝,我……我一直浪荡江湖,有点对不起她。” “你们一个个的这么悲壮干什么?兰大叔,你脖子上的银锁我观察好几天了,都看不出来级别,至少是神器,还干不过白彦虎一个圣级么? 到时候来个禁咒,兽人的大军不就拦住了么?” “我想过这个法子,用禁咒阻拦兽人大军还是有点希望的。不过禁咒的准备时间很长,兽人和蛮人一样,也会狂化,他们多半有开类似蛮人那种防护罩的本事。 两万大军狂化开防护罩,禁咒多半不管用,除非我偷袭成功。 不过看那个朱可夫的样子,兽人大军里多半高手无数,偷袭成功的概率很低啊。 我的禁咒是群攻的,对大军还有一丝生效的可能,对白彦虎单个的圣级,肯定是没用的……” 二斤摸摸后脑勺,“我一定会跟去,虽然我这个初级枪炮师不论对上圣级和大军都没啥用,总能出点力气。大不了到时候我和奥斯曼先跑,完成大家的托付。” 气氛有点沉重,队伍到了一个叫马场村的地方宿营,大家都不怎么说话,只有小桂子没心没肺,逗了几句三毛没有得到回应,又跑到二斤那里求摸头。 第二天继续出发的时候,大家不约而同地都敞亮了起来,谁也不提昨天的话题,而是骑马纵歌,在特克斯河谷这个世外桃源尽情享受美景。 三毛不会唱歌,突然回忆起小时候的一段幸福时光,“我的养父姓张,他在的时候,我还是有两年吃饱了饭的。昨天晚上我的脑袋分外灵光,忽然记起来,他叫张乐平。” 特克斯河在草原上九曲回转,河边时有野山羊奔跑,阿花已经叼回来好几只了。“特克斯”就是“野山羊众多”的意思。 再往前走,草原上出现了好多牧马人,大批骏马在草原上奔驰,在特克斯河里饮水,这是到了昭苏境内,“天马之乡”。 “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 亨利吟了两句描写昭苏的古诗,头望向极西的远方,突然哼起了第二故乡枫叶国的民谣。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 我们将怀念你的微笑。 你的眼睛比太阳更明亮, 照耀在我们的心上。 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 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 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 兰迪听着亨利哼唱,想象不出亨利思念的姑娘的样子,他思念的姑娘也许太多了吧…… 这个世界太美好,太值得留恋了,自己这帮人却去要跟兽人大军、白彦虎拼命了,圣级,似乎是不可逾越的沉重的山。 一个单纯、爽直的红发公主突然闯入了兰迪的心头,无法驱赶,兰迪手里出现了一缕红发,握着红发的手微微颤抖。 第九十四章 龙族的耻辱 在兰迪冒险小队诡异的“欢乐”气氛中,驼队在风景如画的特克斯河谷里又走了六天。 驼队沿着特克斯河边走,七月初八,走到了特克斯河谷的尽头,西面和南面都是天山,特克斯河从天山一个山谷中流出,龙五爷宣布,寻龙村到了。 “咦?不是说寻龙村在伊赛克湖边吗?湖在哪儿?” 三毛特意站上了马背,左右看了看,这哪儿有湖啊? 龙五爷哈哈大笑,“潭州离这里九千里,我说的是大概的位置。这里已经离伊赛克湖很近了,不到三百里,我们经常去伊赛克湖里洗澡,不到两刻钟就到。” 三毛挠挠没几根毛的脑袋,“三百里怎么可能两刻钟就到了呢。” “嘣!” 一个冷不防又被小桂子偷袭了。 “你这个笨贼,人家说的是圣级飞行的速度,而且龙族的话,哪怕不到圣级,生下来就会飞……” “我是盗贼,但那是职业,我才不是贼,龙五爷倒真的是龙。” 三毛已经决定跟着兰迪去跟白彦虎拼命,已经没了和小桂子打闹的心思,被弹了个脑嘣也没有生气。 龙五哈哈一笑,对自己是龙族的事情根本没有反驳,“兰迪,咱们一路合作愉快,这二百金币是委托的余款,加上马钱。你们一路遇到了不少危险,多余的不用找了。” 这是正经的劳动所得,兰迪安心接到手中。 “你小子合我的口味,咱们挺投缘。我的魔法通讯号一定不要忘记,有危险就打给我,我会去帮忙的。” 三毛立刻探过头来,“我们最近要去杀……” 兰迪一把捂住了三毛的嘴,回头向龙五抱拳,“多谢龙五爷关照,咱们后会有期。” 三毛从兰迪的手里挣扎出来,“老大,明明……” “龙五爷已经送给我一把重剑了,咱们不能得便宜没够。” 兰迪转身欲走,正在向这个新到的小村子张望的阿花突然严肃地低吼了一声,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两个翅膀蹭地就长了出来。 接着尾巴竖了起来,四爪抓地,身子向后倾斜,似乎随时准备跳起来攻击。 众人朝阿花示威的方向看去,之间从天山上飞下来一只巨大的青色的魔兽,足有两丈多长,沿着特克斯河朝这边而来。 兰迪看不出魔兽的级别,三毛一个鹰眼术,迅速报告,“是一只超级魔兽,可是……这玩意是啥?” 这东西长了个龙头,不过没有龙的翅膀,身体和图画中的龙也不一样,不像蜥蜴,倒像是蛇。说是蛇吧?还长了四个爪子,再说,蛇会飞么? 兰迪一下子重剑在手,作出防御的姿势,随即马上又收了回去。 他看到了村子里人虽然不多,街道上还是有人走动的。看见那个家伙飞过来,没有一个惊慌逃跑的,步伐都没变,显然都比较熟了。 旁边的龙五爷根本没动,倒是脸上出现了生气、不耐烦的表情。 这只奇怪的魔兽飞到山下,直接就跑到了驼队旁边,老实地伏了下来,显然没有任何攻击的意图。 龙五走过去,一脚踢在魔兽身上,魔兽被踢得呲牙咧嘴,却不敢反抗。 “小梅,没有我的传讯,你怎么提前下山了?是不是皮痒又欠揍了?” “小梅”两前爪抱头,瑟瑟发抖,身子紧紧盘在一起。眼睛从两爪间偷看了龙五一眼,看龙五没有进一步惩罚的表示,松开一只爪子,朝山上指了指,鸣叫了一声,不知道什么意思。 龙五倒是听明白了,“哼!那你也不用跑得这么快啊,好了,先来了就赶紧干活。” 黠嘎斯苦力们显然以前和“小梅”配合过,开始把货物从骆驼身上往小梅身上转移,龙五转向兰迪,“见笑了,这是我们族里的怪胎,龙族的耻辱。 长像古怪不算什么,干啥啥不行,进化得贼慢。和它同期的都已经圣级了,它还是一点战斗力也没有,只能帮着驮点东西。” 亨利拍拍后脑勺,“咦?这个造型我好像在哪本书里见过,不过记不起来了。” 龙五面色似乎有点慌,“兰迪啊,你们要是不累就赶紧离开,一会会有大批的同族来帮我往山里的龙巢运东西,你不要见他们。要是休息,就去村里的客栈,不要出来惹我的同族。” “我想要看龙啊。” 龙五瞪了一眼多嘴的三毛,“你不是见到我了嘛,有什么好看的。长老们很少和人类接触,脾气都不好,那些没化人形的,更是脾气暴得一塌糊涂。 你们要是被他们抓伤了,我也不好意思不是?” 兰迪领着众人转身往村里走,三毛小声的咕哝,“不让我看龙,龙五一定有古怪。这些寻龙村的土著怎么没被龙抓伤过的样子,个个都不害怕? 老大啊,我看二斤哥说得对,你有龙骑士的资质,龙五爷一定是想自己留着,怕被同族抢了去。” “别瞎说,小心龙五爷听见笑话你,龙族怎么可能看上我这个弱鸡的初级剑师当龙骑士。” 一行人领着阿花渐渐走远,趴在地上,身上负重越来越多的“小梅”面无表情,不过耳朵动了动,眼珠悄悄地旋转。 偷偷瞟了一眼龙五,见他正转头看向自己这边,赶紧又作出了一副双眼失神,神游物外的样子。 兰迪领着众人进了村,里面住的基本都是矮壮的黠嘎斯人,村子小得很,倒是有居然有三个店铺,显然这里还是有行商之类的偶尔路过的。 第一个店铺是个铁匠铺,中间的挂着灯笼,显然是客栈,右面的,咦?“泪痕”杂货铺!兰迪居然在这里看到了这个熟悉的店名。 众人到了中间的客栈住下,马被矮壮的店主牵到了后院。这里除了服务人员是一家子黠嘎斯人外,也和内地的客栈没啥区别。 天色还早,安顿好后,一行人从店里溜达了出来,想去旁边的两个店逛逛,三毛忽然指着南面的天山,“龙!我终于见到了真正的龙!” 山谷里,八九个壮汉、壮妇踏空而至,身后跟着五六只没化成人形的龙。 那几只龙身形巨大,翅膀展开,一看飞行的姿态就非常优美。有绿色的、黑色的、土黄色的、红色的、白色的,一股股巨大的威压扑面而来。 第九十五章 神圣巨龙 阿花一下子就不见了。 它现在对圣级的龙其实不是很害怕,对那些同为超级魔兽级别的龙甚至有点鄙视。 我可是领悟了圣级的奥义的,不过差点……,嗯,差很多能量的积累。 你们这些爬虫笨笨的,连合作共赢的人类准则都不知道,不懂收一个铲屎官这样的小弟才是魔兽进化的秘密,还耀武扬威,真是傻透腔了。 不过现在到了龙窝附近,这龙实在太多了,我这叫暂避。 龙争虎斗嘛,阿花作为一头老虎,对龙是不服气的。 奈何人家龙群居,老虎都是独行侠,现在到了你们的老窝,我暂时避让,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阿花在自认为俊杰的心态中回宠物空间了,兰迪小队的战士们则都背着手远远看热闹,看见这么多龙同时出现的机会可不多。 龙五踏空而上,迎向几个圣级的同族,对为首的一位面如冠玉的老者躬身行礼。那位老者须发皆白,身上亮晶晶闪耀,兰迪分析,应该是一条水晶龙。 大家还是头回见龙五爷飞上天空,并散发出十足的龙威。 在内地,龙五爷非常低调,威压都是收起来的,只有阿花这种敏感的魔兽才能感受到。 这回到家了,看几个人形的龙在空中互相见礼,龙五爷似乎在龙族内部,地位还是很高的,仅次于那头疑似水晶龙。 “哇塞,龙五爷好像在龙族里面排位第二啊,我还以为应该排第五呢,是不是还有三条龙没出来啊?” “三毛小秃头笨笨,老大都出来了,其他龙会不出来?多半有三条龙已经飞升成龙神了。不过这就是世界上全部的龙么?怎么这么少?” “龙太强大,如果数量多,会影响世界的平衡。顶级魔兽数量太多,把低级魔兽都吃光了,他们自己也会饿死,这是关于食物链的科学道理,你们还是要多读书。” “亨利大叔你说的不对啊,这些龙都化成人形了,已经可以吃人类的食物了,不用吃魔兽了啊。” 亨利的理论遇到了挑战,咳了一声,开始转移话题,“要叫大哥,而且,我姓白,这方面你得跟三毛学学。” “好的亨利大叔。” 龙五引着众龙落地,去检查它们订购的中原高级货物。“小梅”驮着大量的食盐啊、粮食啊、茶叶啊这些日常货物,摇摇晃晃地溜着边沿河谷向山上飞去,看上去非常费力。 “咦?那些有翅膀的龙会飞不奇怪,那个小梅没有翅膀,又没到圣级,怎么飞起来的呢?白大哥你的科学是不是解释不了啊?” “这个早就有专家研究过了,你看小梅毕竟也是一头龙。 龙飞翔其实靠的不是翅膀。要是靠翅膀,这么重的家伙,翅膀还要大好几倍才行。 它们是靠龙族晶核里面魔力的特殊回路,产生反重力,在超级魔兽阶段就能悬浮飞起来。这个涉及到非常高级的科学,现在人类还无法复制。 不过翅膀还是能起到稳定和一定的气动作用的。像小梅这样没有翅膀,还能飞得稳的,一定有更高级的晶核。” “龙五爷不是说它是个废物么?” “那可不一定,莫欺少年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小梅没准有一飞冲天的时候……对了!” 亨利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我在上古资料里看过这种龙。好像在大唐以前,一直是咱们大夏民族的图腾。 不过那时候没有灵气复苏,没人见过真的。大灾变后,龙族是突然出现在大陆上的,都是那种长翅膀的蜥蜴的形象,时间长了,就没人记得这种龙了。 史料记载,这才是上古传承的真正的东方神圣巨龙。” “白大哥我觉得你可能又在瞎掰,名字这么牛的龙,会是废物?被大家欺负?” 兰迪攥了一下背后大剑的剑柄,“我大夏当年一统全球,何等荣耀,如今还不是被藩国们欺负? 我相信,大夏终将复兴,神圣巨龙终将腾飞,有让欺负我们的藩国重新跪倒膜拜那一天。” 龙们落地,在这个角度就看不见了,兰迪顺脚踱到了旁边的铁匠铺。 里面一位胡子花白的“李大锤”正在打瞌睡,见兰迪进来,也没站起来,“有兵器要修理吗?没事别打扰我睡觉。除非你找我打造兵刃,一万金币起。” 兰迪赶紧退了出来。这个小村子据说是矮人的发源地,这位比剑丘、潭州的李大锤老得多的铁匠,估计是圣级,看不上小钱,属于开张吃三年那种。 兰迪已经有了接近神器的重剑,圣级大剑虽然攻击力和属性更高,可以在紧要关头起作用,不过太贵了。 对了,还是先回去把钱分了,兄弟们不提,自己这个队长要是不主动给大家分钱,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二斤就跟自己说过,每到年终,他家总会提前给员工发年终奖。拖欠年终奖的老板,员工离心离德,做买卖一定会倒霉。 将兄弟们召集回客栈,提起分钱的事情,二斤早有准备,“加上龙五爷刚给的二百,减去刚才付的店钱和饭钱,现在咱们剩余的金币一共有八万八千九百六十三枚。 我建议零头留着继续做公款,八万金币整数分红。咱们一共六个人一只虎,兰迪作为队长多拿一份,正好八份。 不过奥斯曼加入的时间晚,拿半份,小桂子更晚,拿四分之一,多出来的大家均分,最后的分配方案是……” 最后兰迪拿到了三万一千七百多金币。表示不要钱的奥斯曼和小桂子也被二斤把钱强塞了过去。 三毛分到了一万一千七百多金币,拍拍光光的脑门,“我现在是大富翁了,可以买五千多亩地,讨他七八房姨太太。二斤哥你打我一下,我不是在做梦吧?” “嘣!” “醒醒,你媳妇还没有呢就琢磨姨太太了?” “小桂子你别嚣张,就你这样的,我讨九房姨太太也轮不到你。” “是不是脑嘣没挨够啊?二斤哥他又欺负我。” “明明是你打人家了,我可不帮你。” 兰迪手里有了三万多自己的钱,可以打造得起圣级双手剑了,忽然又舍不得了。这才过半年多,离十万金币就不太远了啊,我最好还是不要死。 “兄弟们,白彦虎和兽人大军虽然强大,但他们在明,咱们在暗。咱们开动脑筋想想办法,大家最好不要跟着我一起死,一次不成功可以多搞几次嘛。 对了,二斤,咱们公款多了,可以给大家配点逃命的回城券、定向传送符什么的,我看到旁边有泪痕杂货店,咱们去逛逛。” 一进泪痕连锁杂货店,兰迪一眼看到了坐在柜台后的猥琐中年男,竟然跟剑丘门口那家伙长得一模一样,而且也是一副颓废的样子,躺在椅子上看书。 兰迪大感惊奇,凑了过去,“老板,我好像见过你,你跟剑丘的杂货店老板是双胞胎兄弟?” 第九十六章 财迷是怎样炼成的 老板抬起头,迷离的眼睛看向兰迪,忽然一下子清醒了,“阿美、阿壮,快出来招呼客人了,有钱的金主来了。” 两个年轻貌美,长相一致的黠嘎斯少女从后面转了出来,一弯腰,“客人需要点什么?” 别说,矮人族也是出美女的,除了腰粗了点,嗯,其中一个身上还粘着一支什么鸟类的羽毛。 二斤开始询问各种规格的定向传送符和回城券的价格和性能,兰迪则跟老板攀谈了起来。 “是不是你们泪痕连锁杂货店也和黠嘎斯族派出去的铁匠一样,派出来的店主都长得差不多,你们其实是个隐藏种族?” “没有的事,我颜泪痕是正宗的汉人,颜回亚圣的后人。 那些黠嘎斯铁匠其实长得不一样,你别看他们身材差不多,都长着一脸大胡子,他们自己看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至于我,哪有什么孪生兄弟,我就是泪痕全球连锁杂货店的老板颜泪痕本人,咱们半年多前刚在剑丘门口见过面。” 原来剑丘门口的店竟然就是泪痕连锁杂货店的总部,“老板,总部不应该在大城市么?你跑这来能赚几个钱啊?” “你知道我是怎么赚钱的么?创意懂不懂?连锁店、全球直达猎鹰快递业务,这都是我的首创。实体店能赚几个钱?全球的高端物流行业才是我的主业。 我搞这么多分店,主要目的是建立养猎鹰送货的基站。我还是魔法通讯器业务的股东,打魔法电话是不花钱的。 我在哪里,都可以指挥全球业务。这里是我祖先发家的地方,剑丘的分店黄了,隐居在这里过舒服日子不好么?” “原来你也是刚来的。” “我都来三个月了,这个店一共也没卖出去几件货物,不过给在天山探险的冒险者快递药水,已经赚了好几千金币。” “可是剑丘不是三个月前才解散?” “你手里的高级定向传送符就是从我手里买的记得吗?我需要坐船、骑马走一万多里地么?” 好吧,土豪的世界兰迪不懂,人家都是一百多金币嗖一下就全球旅行的。 颜泪痕诡秘地一笑,“我也舍不得一百多金币啊,不过我是批发价来的定向传送符啊,这个批发价是保密的。” 果然越有钱越扣,而且消费还越省钱。 兰迪正在感叹,一个矮人女售货员跑过来,“夫君,那个大个子非要求打八折,我做不了主啊。” 夫君?兰迪打量了下矮人美女,“颜老板,这,这是你夫人?” “是啊,她们两个是双胞胎,都嫁给我了,三个月前的事。” 所以你刚到这就娶了村里的双胞胎矮人美女? “颜老板你的审美真是……很强啊。” “那当然,她们可是隔壁的隔壁圣级铁匠的孙女,然后我连锁店里的盔甲和武器进价就便宜了百分之八十。” 兰迪双挑大指,怪不得人家挣大钱呢,实在是太拼了。 颜泪痕瞟了一眼二斤手里一大沓子传送符和回城符,“这方圆一千里,别无分店,所以打折是不可能打折的。 看你买这么多,我和兰迪又是旧识,便宜你们了,免费赠送你们一张龙骑士契约符。 我跟你说,龙骑士契约符可是稀有货,有钱都没地方买去。也就我是总店老板,有存了几百年的好货,你们算是占了便宜了。” 二斤拿着颜泪痕递过来的契约符,“这是真的么?值多少钱?” “无价之宝,世界上就剩这么一张了。当年所有的龙骑士契约符都是我的曾曾祖主持制作的,现在市面上已经绝版,没人会做了。” “我们要这玩意有什么用啊?你看我们队伍里,谁像能打过龙的样子啊?” “万一龙要是看你顺眼了呢?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这个村真的就没这个店了。” 二斤看了一眼兰迪,犹豫地收起了契约符,“无价之宝会免费赠送?我总觉得上了你这个奸商的当了。” “我以泪痕国际连锁杂货店老板的名义保证,这东西绝对是真货。 好啦,不跟你们聊了,要赚更多的钱,得长知识,我要继续读我的书了。” 颜大老板又缩进他的躺椅,拿起了那本不离手的书。 兰迪和二斤临走前,好奇这位大老板在看什么书。 嗯,书面古旧,应该是从上古遗迹里挖掘出来的古董。颜老板看的书,谁看了那肯定是可以发大财的,兰迪偷瞄了一眼,封皮上写着——《一梦入大唐》。 回到客栈,客栈老板已经给大家准备好了饭菜。 饭桌上大家都在,二斤给每人发了两张高级定向传送符,四张中级回城券,龙骑士契约则给了兰迪,“万一将来龙五爷愿意给兰迪骑,这玩意应该能用上。” 兰迪立刻感到有点反胃,还是把契约符收了起来,“根据我对颜老板脾气的了解,咱们应该是上当了。” 旁边上菜的客栈老板听见了对话,笑呵呵地,“颜老板的契约符终于卖出去了么?这位客官说得对,你们被骗了。” 二斤立刻站起来,“契约符是假的?我找他算账去。” “契约符绝对是真的,不过你们不知道的是,龙骑士契约啊,其实是龙找龙骑士,而不是相反。 颜老板的先祖生财有道,找人制作了足够多的契约符,到龙之山谷推销,最后每条龙都买了一张。老颜家从龙族手里赚了大钱,才开得起杂货铺,后来成为世界巨富之一。 龙族最近一百年都没有新的成员出现,未来一百年也不一定有。 除了那条肯定没人要的废物龙,这契约符龙手一张,颜老板祖传的契约符已经完全没有用了。” 二斤郁闷地坐下,货是真的,这就没法退货了。 客栈老板叹了口气,“其实祖传的东西留着做纪念多好,颜老板就认钱,非要推销出去。我跟他聊了三个月了,他啊,也怪可怜的。” 三毛反驳,“他这么有钱还可怜,那世界上就没有可怜人了。” “你知道他为啥娶铁匠的双胞胎孙女么?” “还不是为了能便宜进货?” “不是,原来他的连锁店不叫泪痕的,他也没这么爱钱。他继承了祖先的杂货店,也是个小富翁,和一对双胞胎美女青梅竹马。 结果双胞胎美女的父亲是个财迷,把两个女儿嫁给了两个更有钱的大老板,一个姓侯,一个姓田。 他情场失意,整天以泪洗面,念叨什么‘泪痕点点寄相思,潇湘深夜月明时。’名字也改成了泪痕。 消沉了一段时间,他忽然奋发,认为自己失意的根源就是钱不够,从此成了财迷,研究出了新的挣钱办法,果然成了大富翁。 他到这小村子来隐居,见到铁匠的双胞胎孙女,说是除了腰,其他方面长得都像青梅竹马的双胞胎美女,才向老铁匠求婚。 老铁匠贪图他家资巨富,答应了婚事,阿美和阿壮的青梅竹马们可又伤心了。” 小桂子听明白了,“颜老板这是屠龙勇士成了恶龙,有钱了成了恶霸嘛。” “那倒也不算,毕竟阿美和阿壮嫁给这么有学问还有钱的大老板是自己愿意的,和他当年的青梅竹马不一样。” 第二天早上,兰迪小队告别了美丽的寻龙村,向西而去。 没有了驼队的拖累,小队速度很快,一天就走进了通往伊赛克湖畔的小路,沿着小路曲折而行,夜晚宿营在山间。 没有了驼队互相照应,更加需要严格的夜间站岗执勤。兰迪正在反复嘱咐三毛,后半夜跟自己换岗前,一定要小心谨慎。 三毛即使非常尊敬兰迪,也有点听腻歪了,“老大,放心吧,关系到大家的安危,我绝对不会……有情况!” 第九十七章 龙之泪 兰迪回头看看,阿花懒洋洋地趴着,它都没动静,能有什么情况? 三毛的直觉还是挺准的,一个巨大的黑影从身后的东面而来,落到了营地里。 接着火把的光芒一看,这不是那条叫“小梅”的废物龙么? 由于有三毛的预警,除了阿花躺在地上,眼睛都不抬,众人都是各持兵刃法杖,对准了小梅。 小梅大恐,两个前爪作出作揖的动作,向大家求饶。 龙五爷说过,小梅这个“废物”没有任何战斗力。跟龙五爷同行了九千里地,大家对他的话还是比较信任的。 虽然这家伙有着超级魔兽的威压,看这个怂样,应该确实是不能打。 三毛走上前去,好奇地摸了摸小梅身上的龙鳞,“你这么壮,龙五爷怎么说你是废物呢?就算不会法术,肉搏力气应该很大啊?” 小梅一下子用双爪捂住了脸,随即伸出爪子,三毛看了看,这个爪子肉乎乎的,连普通龙锋利的指甲都没有。 奥斯曼凑上前去,摸了摸龙鳞,“这个龙鳞也很软很弱啊。 我叔叔的王宫里保存有一套铠甲,护心镜是龙鳞做的,据说是一百多年前,一位圣级和龙冲突获得的,比这个大很多,结实很多的样子。” 小梅更加羞愧,尾巴不安地甩着。 亨利摇摇头,“也不能说毫无攻击力,就这块头,压在我身上能把我压死。” 小梅龙脸上一下子露出笑容,感激地朝亨利作了个揖。攥紧两个软乎乎的前爪,作出一副强壮的样子,呼呼地拍了两掌。 三毛立刻看出了问题,“就这个攻击速度,连奥斯曼这个弱鸡法师都能躲开啊,除非白大哥你站着不动让它压在你身上。” 小梅一下子又沮丧地低下了头。 小桂子绕着小梅转了一圈,“小梅?你是条雌龙吧?兰大叔,你可以把它收了啊,不是说有个龙骑士娶了他的伙伴白龙么?” 小桂子在那里挤眉弄眼,小梅居然没有反对。游动到兰迪身边,大头靠在兰迪的披风上蹭了蹭,然后伏在地上抬起头,眼巴巴地可怜地看着兰迪。 二斤怕兰迪心软答应,赶紧挡在了兰迪身前,“兰迪,不能收它啊。我觉得龙五爷一定是对你有意,不过是你级别太低,不好意思提。 他不是鼓励你早点晋级大剑师么?龙五爷看样子是顶级能力的黄金龙。 你一旦晋级到大剑师,再骑上圣级的黄金龙,几乎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圣级都得绕着你走。 现在一旦签了这条废龙,未来的大好前程可就耽误了啊。” 兰迪本来在犹豫,听到二斤说龙五,反而改主意了,“这个化成人形的龙,我再骑,心里总是有障碍。 倒是这个小梅,可以当坐骑,它总是会飞的吧?而且,我立志当剑圣,不想靠坐骑的能力打遍天下,那也没什么意思。 等将来小梅化成人形,我要是能成为圣级自己飞,就一定把它当成战友,而不是坐骑。” 小梅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连点龙头,一下子腾飞起来,在空中绕了个大圈子,又落了下来。它飞行的样子倒是很矫健,比拍掌攻击利索多了。 三毛撇撇嘴,“老大你不要可怜它。它这么大的块头,一定很能吃,得多少粮食喂它?光吃饭,还不能帮忙打仗,怎么看都是亏的。” 小梅从后爪上摘下一个小包袱,低着头,小心地伸爪,递给三毛。 三毛打开一看,里面是七块亮晶晶的晶石矿,散发出淡淡的能量波动。 三毛嫌弃地放在旁边,“原来还自带了口粮钱。晶石矿倒是很值钱,可这么点,也就值二三百金币,够你吃半年?还得省着吃。 不是说龙窟里都是财宝么?怎么你这么穷?” 亨利走过去,拍拍小梅的后背,“三毛你不要欺负小梅了,它在龙族里的地位低,咱们都看到了,是在当苦力驮东西,当然不可能有什么钱。” 亨利回头看向兰迪,“老大,我是支持你收了小梅当坐骑的。” “亨利大叔,你不要打歪主意,小梅即使将来化成人形,也是跟着兰大叔,不会跟着你的。” “呸!小桂子你再胡说八道,下次战斗我不给你加风之盾。 根据我以前对古籍的研究,神圣巨龙在幼年期非常弱,一旦成长起来,会脱胎换骨,具有无可限量的发展空间。 据说一旦成年,超级魔兽就会有圣级的水平。到了圣级,会有神龙的威力,天下无敌。得神龙者得天下,我华夏子孙,上古的时候自称龙的传人,应该不是瞎编。 老大,我相信前人的典籍不会骗咱们,这是一个抄底投资的好机会。” 小梅终于遇到了知音,突然仰头,发出了一声悲鸣,眼泪花花地流了出来,落在地上,顺着岩石滚落,形成了一条小溪。 小梅的哭声过大,一下子把打瞌睡的阿花吵醒了。阿花低声咆哮了一声,冲小梅挥了挥爪子。 小梅嗖地一下躲到了亨利的身后,浑身发抖。它爪子攻击的速度很慢,身体游动逃跑倒是蛮快的。 兰迪同情心大起,“小梅的经历,你们不了解,我和三毛应该感同身受。 都是同类,因为穷,因为弱,受困于方寸之间,屈身于强大的同类爪牙下苟延残喘。即使有将来强大的素质,目前还要为一口食卑躬屈膝,给狂妄无知的同类当卑贱的驮马。” 兰迪走过去,拍拍小梅的后背,“我从奸商颜泪痕那里意外地获得了世界上剩下的,唯一的一张龙骑士契约,就觉得冥冥之中有天意。 你既然追到了我们小队,这就是咱们的缘分,这份契约我签了。我相信,神圣巨龙终有扬眉吐气的一天,咱们共勉,以后就是生死战友了。” 兰迪拿出龙骑士契约,往里输入了一丝魔力,递到小梅面前。 小梅浑身颤抖,一丝魔力从晶核发出,投射到了契约上。 契约立刻放出巨大的光芒,化成碎片,一个闪亮的符文在空中形成,分出几道明亮的丝线,将兰迪的精神力和小梅的晶核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随着空中的符文渐渐消失,小梅发出一声欢快的鸣叫,伏在地上,抬起一只前爪,指指自己的后背。 兰迪跨上了年幼的神圣巨龙,小梅一下子腾飞起来。 黑暗的夜空里,有凉意的风飞速地刮着兰迪的脸,披风迎风飞扬。 兰迪俯瞰黑暗的大地,如猛兽的脊梁般起伏的天山,兰迪拔出长剑,指着远方,仰天长啸。 “小梅,现在我们都很弱小。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强大的剑圣,你也能成为真正的神圣巨龙。到时候,我们一起给这黑暗的大地,带来光明。” 小梅长鸣回应,地面上阿花应和以一声响亮的虎啸。两头超级魔兽的吼声不断,附近方圆数十里的魔兽都瑟瑟发抖,望空遥拜。 第九十八章 试飞 兰迪骑着小梅在天上转了一圈,落地的时候,三毛羡慕得不要不要的,跑过去搂住小梅的脖子,抓住小梅不大长的犄角,晃了两下。 “那个,小梅啊,好小梅,跟你商量个事儿,载我上天溜达一圈呗?” 小梅往后退了退,把头高高抬了起来,摆脱了三毛,似乎还是很怕这个见习盗贼。看三毛正讨好地望着自己,小梅摇了摇头。 “刚才还嫌人家能吃呢,现在就又去讨好,小梅,做得对,不理这个讨厌的家伙。” 小桂子不放弃任何一个打击三毛的机会,然后一闪身跳到了小梅的背上,搂住小梅的脖子,“不跟这个小秃头好,那个小梅大姐,还是带我上天转一圈吧。” 三毛两手刮腮,吐出舌头,“略略略,小梅至少一百多岁了,你跟人叫大姐,羞不羞。小梅,他不是好人,不能载他。” 小梅为难地回头看着小桂子,还是摇了摇头。 小梅这一摇头,小桂子抱住龙脖子的双手就被迫放开了,脚下打滑,从小梅身上跌了下去。 小桂子一个空翻,轻巧地落在地上,两手相握,晃着身子卖萌,“小梅姐,小梅婶,小梅奶奶,就带我上天一次嘛,求求你了。” “三毛、小桂子,你们误会小梅了,它不是不想带你们上去。我签了契约才知道,这龙啊,除了龙骑士,别人是骑不了的。” “兰大叔你骗人,货物都能挂在小梅身上,我怎么就不能上去了?” “你没看当初小梅驮货物的时候,是把货物绑在身上,贴着地面慢慢飞的么? 它身上的鳞片滑得很,你刚才不是摔下来了?要像我刚才那样飞上高空,你是一定会掉下来的。” “那兰大叔你怎么没事?” “我和小梅签了契约后,其实是共享了龙晶核的飞行能力,是能自动绑定稳定在龙背上的,这才是契约的作用,我们是共同飞行,并不算骑乘。” 三毛转了转眼珠,“老大,你把我绑在你身上,我不就能跟着你上天了?” 小梅赶紧连连点头,它初来乍到,急于讨好队伍的每个成员。 看三毛一副非常急切的样子,兰迪无奈地摇摇头,“好吧,不用绑,我抱着你就应该差不多。” 等兰迪重新上了坐骑,三毛得意地坐在兰迪前面,看龙背上还有地方,朝小桂子眨眨眼睛,“要飞喽,这还有地方,可是我不抱着你。” “呸!鬼才用你抱,除了二斤哥,我谁都不让抱。” “二斤哥,你不要上小桂子的当,抱着他,你什么都摸不……哇,飞起来喽!唔唔,咳,咳。” 三毛一下子体会到了天上的大风,他这个时候张嘴说话,嘴里立刻被呛到了。 “活该,呛死你,兰大叔你松手试试,看小秃头会不会掉下来。” 兰迪已经飞远,没有听到小桂子的挑拨。小桂子羡慕地望着远去的二人一龙,“哼”了一声,“有什么好玩的,等二斤哥成了圣级枪炮师,一定能带我上天飞。” “咳!咳!” 二斤有点尴尬,自己一个初级枪炮师,猴年马月能升到圣级啊,而且那需要悟性的,二斤觉得自己不一定够,“那个小桂子,我觉得我这辈子能当上大师级枪炮师就挺不容易了……” “小桂子,我不是打击二斤哥,但我觉得他在生意上用的心思多了些,不大可能成圣。 兰迪老大一门心思练剑,是最可能成圣的。你将来成为圣级弓箭手的可能性,都要比二斤哥成圣的可能性大得多。” “咦?原来奥斯曼你才是真正的好人,对啊,我现在可是高级精灵弓箭手,升两级就成圣了。 二斤哥,等我成圣会飞后,我带你上天。天上白云朵朵,二斤哥抱着我的腰,我们一起飞翔在天上,好浪漫啊。” 小桂子说着说着,眼睛就变得水汪汪的,耳朵又悄悄红了。 亨利望着小桂子,摇头叹息。小桂子一直一副小孩子的模样,一直也没留人留意她的级别。没想到她才是这个队伍里,除了两头超级魔兽外,最高级别的成员。 小梅又上天转了一圈回来,三毛从龙背上下来,脸色煞白,走路摇摇晃晃。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突然呕了两下,哇的一下,晚饭全吐了出来。 小桂子拍手大笑,“原来小秃头你是晕龙的,哈哈哈哈,报应报应。” “咳咳,晕龙我也上天看过了,你还没上去过呢,咳咳,哇……” 小桂子眼珠转了转,“奥斯曼,你不上去试试么?” “小桂子你不安好心,想看我的笑话,我不用试也知道我不晕龙。 哈拜参谋学院养了几头狮鹫,是用来模拟对战新法兰克的狮鹫骑士的,我骑过,所以没有再上天玩的想法。” “我虽然在新法兰克老家呆过,不过和军方没有联系,狮鹫是没骑过的。但我在黑暗大陆的北卡州,坐过莱特兄弟的飞机,也是不晕的。 虽然那次飞机最后掉了下来毁坏了,但在我的及时救治下,驾驶员奥维尔.莱特和军方的观察员中尉托马斯.塞尔弗里奇都没什么事。” “原来你们都飞过了。”小桂子满脸羡慕,“可惜我们暗夜精灵这一代没出圣级,欧尼酱最厉害,才是箭术大师。二斤哥,要不你跟兰迪上天吧,把感觉跟我说说。” “不用了,我在江夏兵工厂的时候,听说过有个叫冯如的人也在造飞机,等将来有空了,我去找他。” “那一定要带上我,我要和二斤哥一起飞。” 二斤宠溺地点点头,心里也为不能现在上天遗憾。他骨子里是个传统的人,觉得兄弟的龙,还是头雌龙,自己不好上去骑。 第二天早上,兰迪在睡梦中醒来,就听到小桂子兴奋的尖叫。出了帐篷,就见小桂子用一条绳子,把自己绑在了小梅的背上,小梅正贴着地面,缓慢地来回飞行。 “再高些,再快些,啊,好刺激,啊——!” 小桂子突然从龙光溜溜的背上滑落,被绳子倒吊着悬在了空中。 第九十九章 饿龙与公主 做早餐的时候,三毛犯了愁,指着锅里的粥,“小梅,你吃这东西么?” 小梅滑过去嗅了嗅,摇摇头。三毛大喜,“幸亏你不吃,不然得煮多少粥。” 兰迪从空间里扔出一只收拾好的黄羊,小梅抬头看了看兰迪,见兰迪点点头,小梅一口就把黄羊吞了下去。 吞得有点急,小梅似乎噎住了,身体摇摆了半天,黄羊总算下肚了。从外面可以清楚的看见小梅的肚子鼓起一块。 正在旁边吃烤山羊的阿花鄙视地看了一眼吃生肉的新同伴,继续细嚼慢咽,心头对这头龙的评价是“野蛮的爬虫”。 最近阿花换口味了。它在特克斯河畔捉了不少的山羊,因为是亲爪捉的,吃着分外地香,觉得比黄羊的味道筋道,黄羊已经失宠了。 兰迪又拿出一只黄羊,小梅这次没着急,但还是很快吞了下去。 兰迪拿出第三只的时候,小梅用头拱了下黄羊,口水直流,可是没吃。抬头,可怜巴巴地望着兰迪,意思是,“我可以再吃么?” 兰迪哈哈大笑,“咱们是一个队伍里的战友,每个人都是管饱的,你尽管吃。” 小梅慢慢吞着第三只黄羊,眼泪忽然又下来了。它头回听到别人管它叫战友,而且首次获得了可以敞开吃的授权。 “战友”,小梅默默地琢磨着这个对自己崭新的称呼,头脑中的一根弦忽然一跳,一股暖流从心头起,迅速环绕龙体一周,回到了头脑中的晶核里。 晶核微微亮了下,上面的回路似乎变得复杂了一点。 “这就是龙签订龙骑士契约的好处么?”小梅默默地想着。 本来它吃三只羊就足够了,可是这个时候突然感到极度的饥饿,只好又抬头看向兰迪,非常不好意思。 它是一头青龙,腹部是白色的,此刻白色的部分微微泛红,为自己太能吃了感到羞耻。 兰迪不知道龙的食量,倒是没有注意,又拿出了两只黄羊,小梅终于再也吃不下去,整个龙都粗了一圈,翻白趴在地上喘气。 “哇,小梅居然能吃五只羊,太厉害了。你们龙都这么能吃么?” 看小梅摇摇头,小桂子坏笑,“原来就你这么能吃,你真是一头饿龙。听说龙喜欢住在城堡里,把公主捉去,有没有这么回事?” 小梅又是摇摇头,龙又不吃人,捉公主来干什么? 小桂子大感失望,“我是暗夜精灵的公主,还以为会有恶龙来捉我呢,原来我白盼了,二斤哥不是没有了当勇士去救我这个公主的机会?” “估计它在龙巢里总是吃不饱,饿坏了,以后应该不会吃这么多。”亨利为小梅说了句好话。 亨利是小梅的贵人,获得了小梅感激的目光。 三毛上前摸着小梅鼓鼓的肚子,“原来你和我以前一样,总是吃不饱,我错了,昨天不该笑话你能吃。以后你不管吃多少都没关系,我可以替你出肉钱。” 兰迪莞尔,自己现在是怀揣三万多金币的大富翁,黄羊肉才几个钱,一条龙再能吃,自己也是养得起的。 吃完早餐,队伍准备出发,可是小梅吃得太饱,龙体欠安。看小梅努力翻身的样子,兰迪一拍脑门儿。 “我头回当龙骑士,都忘了宠物徽章的事情。小梅你不用跟着走的,可以到宠物空间里睡觉,顺便消食。” 兰迪摘下红色六芒星圣级宠物徽章,放开了权限,递到小梅面前。小梅往里输入了一丝魔力,宠物徽章一亮,里面已经为兰迪的新宠物开辟好了空间。 小梅嗖一下不见,进宠物空间睡觉去了。 兰迪内视了下宠物徽章,“卧槽,小梅占这么大地方?” “怎么了兰迪老大?” “曾山长跟我说,这枚圣级宠物徽章,超级魔兽级别的宠物可以住五个,阿花才占了五分之一空间而已。小梅一进去,剩下的空间全占满了。” “完了,老大你亏了,那你不是只能有这两个宠物了?本来可以收五个宠物的。” “三毛你不懂不要乱说,这对兰迪老大来说,可是好事。 根据我知道的魔法原理,宠物占据的宠物徽章空间,是根据晶核的复杂程度分配的。 小梅占的地方大,说明它的发展潜力大,亨利从上古典籍上获得的知识,很可能是正确的,小梅将来会非常厉害。” 队伍里,大家有什么不懂的,多半是问亨利这个懂现代科学的。宠物徽章的原理涉及到魔法,奥斯曼这个法师终于有了展示自己学问的机会。 “阿花,小梅跟你做了邻居,占的地方是你的四倍,等它出来,你要不要教训教训它?” 阿花斜瞪了一眼小桂子,没有理她的挑拨。 我可是领悟了合作才能共赢的圣级奥义,和小梅这个爬虫也是要合作的。 占多大地方有什么关系?宠物之间又不会在宠物空间里碰面。只要我率先成了圣级,那就变成人了,谁还稀罕住宠物空间? 看阿花高冷地从小桂子身边走过,理都没理她,三毛心情非常好,“暗夜精灵的心果然是黑的,刚才小梅还驮着你飞行,转眼你就使坏让阿花欺负它。” “我只是想看看两只超级魔兽打架是什么样子,这是好奇心,对吧二斤哥?” “不对,你都知道小梅没有战斗力,小小年纪不要一肚子坏心眼,要学好走正路。” “在族里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种话,二斤哥真是好人。我是二斤哥的宠物,也要学着做好人。奥斯曼,有没有能收人当宠物的徽章啊,我想给二斤哥买一个。” “没有,你要是愿意,可以跟二斤签奴隶契约,二斤就可以随便揍你了,你还不能反抗,那玩意黑暗大陆倒是有。” “真的?二斤哥,我哪天去买个这种契约,咱们签了,你狠狠地揍我吧,我反抗不了的。” 小桂子激动得耳根通红,似乎对成为二斤的奴隶十分渴望。 “奥斯曼你不要教小孩子不学好。黑暗大陆为什么有这么个难听的名字?不就是因为奴隶贸易?我李二斤和兰迪一样,都是立志要解救天下受苦的奴隶的。” 兰迪看完小梅在宠物徽章里占的地方,顺便读了下宠物徽章对新宠物的说明。 名字:小梅 年龄:1400 宠物类型:神圣巨龙(幼年期) 亲密度:友善 攻击力:0 技能:载人飞行 法术:行雨 卧槽,小梅居然都一千四百岁了,更离谱的是1400岁还在幼年期,这得多久才能成年啊。慢着,最后一项是什么?小梅还会法术? 第一百章 魔兽永不为奴,除非包吃包住 小队出发,现在是沿着山沟底的小路往北拐,二十里走出来大山,又到了一个山间平原,转向西走。 路很荒凉,却比较平坦,时而有锈迹,说明没走错,这是上古大唐全球帝国时期,长安到伊赛克湖畔平西城铁路的痕迹。 三毛的感觉最敏锐,“老大,收了小梅后,你的心情好像好了很多,现在老大是荣耀的龙骑士了嘛。好像自古以来,初级剑师就成了龙骑士的,就老大一个。” “我不是因为这个高兴,我好像找到了迟滞兽人大军的办法。” “快跟我们说一说,让大家都高兴下。” “不急,我还得验证下,确证了才行。而且,咱们先得对付白彦虎,过了平西城遗迹,咱们就得打听他的行踪了。” “听说白彦虎的哥哥在大都中过武举,想必白彦虎这个弟弟武功也应该是高的。他后来当了甘陕匪帮十八营大元帅,匪徒们都宣称他是圣级。 可是白彦虎在和左大帅对阵的时候毫无作为,被打得一路逃窜呢,我看这个圣级未必是真的,许是自己吹牛。咱们现在可有两头超级魔兽,对付他未必有那么难。” “打不过左大帅可不一定熊包啊,左大帅可是正经的老牌圣级阵法师,用兵如神。他白彦虎个人武勇再高,被大军围捕,也是没有用武之地的,咱们这个小队可未必收拾得了他。 而且小梅这头超级魔兽,现在只能吓唬人,又不能用来真打仗,你怎么能把它算上?” 亨利泼冷水,三毛毫不在意,“咱们的小队底牌多得很,到时候白大哥招出宋江,没准一下子就把白彦虎忽悠瘸了。 要不咱们故技重施,大家分散他的注意力,小桂子一支冷箭,‘嗖’,白彦虎就变成了独眼虎。” 兰迪的情绪改变影响了三毛,三毛乐观起来,不一会儿脑洞大开的主意出了十几个。 冒险小队里有两匹大宛马,一匹阿拉伯马,一匹吉普赛马,三匹青海骢,都是上等好马,大宛马更是世界顶级名驹。 大家现在的储物装置都过剩,也没什么负重要马驮。跑一个小时歇一会儿,速度飞快,远超需要顾及辎重和后勤的驼队,一天跑了八十里,很轻松,前面又出现了一个山口。 亨利拿出一张地形图,虽然没有军队手里的“上古精确地图”细致,大致的路线还是准确的。 “咱们穿过这个山口,不远就是平西城遗迹了,明天咱们一定能看到伊赛克湖。今天天色虽然还早,还是在这里宿营,这里总比山里安全。” 年长的亨利在队伍里扮演的是参谋的角色,虽然到了大城市就变得不靠谱,在行进途中,还是最稳重可靠的。 兰迪看亨利张罗着宿营,心里想起了邵山。好像所有的光明祭祀啊,牧师什么的,在队伍里都是稳重的定盘星。 诛杀白彦虎这个任务难度高,要是邵山在不知道能出什么主意。 对了,石远曾经用鞭炮吓走过兰之,看来以弱胜强不是不可能。现在对白彦虎了解太少,需要先侦查情报,只要找出他的弱点,一定能收拾他。 兰迪在那里进入了统帅模式,开始思考怎么以弱胜强。亨利和奥斯曼开始扎营,三毛和二斤开始做饭。小桂子无聊,去撸阿花,扯阿花的胡子。 阿花烦恼又无奈地摇头躲着小桂子,那个小梅怎么这么爱睡觉?这都一天了还不出来。它出来了,吸引了这只精灵,自己不就能消停点儿? 阿花的祈祷灵验了,小梅终于嗖地一下出现。盘在石头上,像一条巨蟒。 正在低头烧火的三毛忽然发现天黑了。西边山口太阳还没落山,阳光怎么不见了?一抬头看到了小梅,“咦?我怎么觉得小梅长得长了些?” 小梅这个新成员果然吸引了小桂子的注意力,跳上石头摸了摸小梅巨大的龙头,“哇,小梅的犄角也长了不少,嗯,鳞片似乎也结实了,兰大叔快来看,小梅进化了。” 兰迪没去看小梅,先看宠物徽章,果然,小梅的宠物类型由“神圣巨龙(幼年期)”变成了“神圣巨龙(童年期)”,其他数据完全没变。 这也值得惊喜啊,一千四百年没进化的小梅,到了队伍里,第一天就进化到了童年期,这是凑巧还是仅仅是因为吃上了饱饭? 兰迪赶紧又拿出一只黄羊。要是小梅不停地吃就能进化,兰迪可以给它买一万只。 然而小梅摇摇头,用爪子把黄羊推开。龙也是五六天才吃一顿的,现在小梅的肚子虽然不粗了,五只黄羊还是没消化了。 阿花鄙视地看着铲屎官,我都知道,这只爬虫是因为和人类接触,开始长见识才进化的,铲屎官这个笨蛋就知道让龙吃吃吃。 要是吃饱就能进化,龙巢里为什么还有好几条龙没化人形? 嗯,我阿花大师兄都快到圣级了,铲屎官还是区区初级剑师,这是有原因的,智商是硬伤啊。 不过,铲屎官虽然笨,这红烧肉做的还是不错的,想到这里,阿花的口水又开始泛滥,唉,可惜野猪已经吃没了。 第二天,队伍继续沿着山谷前行,小梅肚子里的黄羊终于消化得差不多了,不再趴在宠物空间里睡觉,随着队伍在空中漂浮,慢慢往前飞。 终于过上了包吃包住的幸福生活,小梅这头魔兽没有任何魔兽永不为奴的念头。不时落到地上,爪子指指自己的后背,示意兰迪这个龙骑士可以骑在自己背上,很有坐骑的觉悟。 兰迪摆摆手,“你跟马不一样,你是智慧生物,不要当自己是坐骑。咱们是战友,需要借用你飞行能力的时候我才会找你,咱们共同战斗,平时你就自己修炼就好。” 小梅心头又是一热,被尊重实在是太好的感觉了,体内的晶核又是蠢蠢欲动。 “这就是连龙五爷都看中的,最优秀龙骑士的素质么?被我捡了漏,将来碰到龙五爷,他会不会气得把我生吞下去?嗯,我可以躲到宠物空间里,他找不到我。” 作为一条童年龙,还想不到主人要是打不过龙五怎么办。有这样一个好主人,尊重自己,还管吃管住,这是一条龙最大的幸福。 队伍不到半天就出了山口,前面豁然开阔,又走了两个时辰,空气变得湿润,风都带着点咸味,当看到两条河交汇的河口的时候,一望无际的伊赛克湖终于出现在视野。 河口北面到处是裸露的岩石,偶尔露出断壁残垣,看不到人,这就是著名的平西城遗迹了。 亨利马鞭指着遗迹,“这里在上古典籍中大大有名,是光明神使建立的第一个稳定据点,可惜大灾变中毁于火山岩浆。 那边……那边远处怎么有个小城堡?史料中没有记载啊。” 三毛一个鹰眼术扔出去,“看不见城堡上有人,看上去挺阴森,门口有字,嗯,‘黑铁之堡’。” 第一百零一章 黑铁之堡 兰迪回头转向阿花和小梅,“你们先到宠物空间里藏一下,要是需要战斗,我会叫你们出来的。 你们的级别太高,咱们到了中亚,要隐藏实力。白彦虎不知道咱们要诛灭他,这是咱们的优势,要充分利用。” 队长跟自己交代对敌人的策略,仔细嘱咐,阿花和小梅都一脸郑重。 兰迪没有不由分说把自己收进空间,而是详细交代这么做的意图,说明自己是队伍里的成员之一,而不是什么宠物,两头超级魔兽在躲进空间的时候,都充满了自豪感。 亨利对宠物的感受没太注意,倒是对兰迪挑起大指,“兰迪老大你成长了啊,越来越像一个指挥若定的将军了。” “我是昨天开始思考咱们怎么能以弱胜强的问题。一个是了解对手白彦虎的弱点,一个是隐藏咱们的实力,掩盖咱们的敌意,以咱们的优势对敌人的弱点发动突然打击,或许能够成功。” “咱们要是能破了那个‘圣级以下皆蝼蚁’的说法,马上会跟着兰迪老大名扬天下的。”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带着队伍靠近城堡。城堡很小,城墙成棱形,箭塔、壕沟俱全,就是没人,在夕阳的背景下黑乎乎、静悄悄的,充满了诡异。 通过放下的吊桥到了门前,发现这个城堡的门居然是虚掩着的,三毛蹑手蹑脚走过去,飞速地探了一下头,随即溜了进去。 过了会,三毛从门口出现,“老大,里面好多死了的矮人,没有敌人。” 没有敌人,众人松了口气,这个城堡死气沉沉的,透着怪异,原来是里面的人都死了。 众人鱼贯进了城堡,阿花和小梅也被放了出来。 兰迪还以为里面应该是个战斗的场面,进去才发现,城堡里有股臭味,没有任何战斗的痕迹。 七八十个矮人一排排整齐地倒在广场上,尸体有点腐败了,胸口上都有伤口,血流了一地,早已凝固变黑,应该死去多时。 这是个什么情况?看上去像个处决现场,谁干的? 这些矮人身上也没有绑着绳索,看上去非常自由,怎么都不反抗? “兰大叔,我看到那个矮人动了一下。” 天色有点黑,三毛侦查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还有活口,暗夜精灵的暗红色眼睛这个时候是最厉害的。 亨利第一个跑过去,掏出龙血法杖,一个大治疗术扔到了那个还在动的矮人身上。 毫无效果,矮人虽然还在微微地动,状态丝毫没见起色。亨利手里出现了一个蛮人出品的黑色药丸,喂进了矮人嘴里,又拿出一个水壶,给矮人灌了点水,在脖子上一顿揉,总算把药丸顺了下去。 药丸效果非常好,矮人呻吟几声,睁开了眼睛。 “你是谁?新法兰克人?感谢你救了我,不过没用的,我已经活不了多久了,白彦虎他们走了么?” “白彦虎!白彦虎在附近么?”三毛立刻追问。 “我已经在这里躺了五六天了,他们应该早就走远了。” “你躺这五六天没有渴死饿死?” 矮人手边瞬间出现了个水壶,“我的储物装备比较特殊,他们没有发现……咳咳,咳咳。” “不要和病人说话了,必须马上对他进行救治。” “感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看出你只是个初级光明祭司,救不了我的。 我的心脏都破碎了,是靠祖传的神药暂时沾合,坚持不了多久了。除非你是圣级,会转世重生,否则连大师级的复活术对我这个伤都是没办法的。” “巧了,我恰好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胸外科专家,你的伤我能治。 三毛,搭把手,把他抬到屋子里面去,我要立刻开始手术。” 最后三毛没插上手,他个子矮,和其他人不好配合。兰迪、二斤、奥斯曼、亨利四个人合伙,稳稳地将矮人抬进了一件最大的屋子,放在了桌子上。 这个最大的屋子似乎是一个小神殿,上面供着个生动的神像,满脸大胡子,一看长相和躺在桌子上的矮人差不多。 不过个子比矮人高得多,裸露的胳膊肌肉累累,铁匠打扮,两手摆着个握持的姿势,应该在手里的大锤却没有了。 神像旁边立着个牌位,“铁匠之神、先祖李大锤之位。” 众人也没空细看,把矮人在供桌上放平,亨利开始赶人了,“你们都出去,否则既影响我做手术,病人还容易感染,留下一个人给我当助手就行了。” 三毛自告奋勇留下,其他人都退了出去。 兰迪走出屋门的时候,回头看,亨利已经迅速来了几发照明术,均布在供桌的周围。供桌旁边出现了一块白布,上面出现了刀子、钳子、锯子各种奇怪的设备。 过了会,就听到屋内传出锯骨头的声音,又过了会儿,三毛踉踉跄跄跑了出来,身上带着怪异的消毒水味,哇地吐了一地。 奥斯曼埋汰了三毛一句,“没出息玩意。”进了屋替三毛。 过了会儿,奥斯曼也跑了出来,捂着嘴,勉强没吐出来,“不行,不是专业的医生护士,真干不了这活儿。” 二斤胆小,更是不敢进去,兰迪撸了撸袖子,“要不我来?” “兰大叔你这么壮,肯定笨手笨脚的,还是我来吧。” 小桂子嗖地一股烟不见,已经进了屋。 二斤担心地看着小桂子的残影,“一个小女孩能行么?” 然而过了半天,小桂子也没出来。再一会儿,听到小桂子压低的声音隐隐传出,“这个就是肺吧,这个心脏真好玩,还在动,我扶稳了,亨利大叔你下刀吧……” 手术进行了足足四个小时,亨利从里面出来的时候,一脸的疲惫,“手术很成功,病人已经睡着了,明天早上就能醒来,到时候就可以随便问了,现在我要去休息了。” 跟在后面出来的小桂子也是一脸疲惫,不过眼神里透着兴奋。 “亨利大叔真厉害,破碎的心脏乱七八糟粘在一起,他能割开重新连接,他又会用法术止血和促进快速愈合,医生和光明祭司两个职业合在一起,简直神了。” “你今天做得就很好,救死扶伤,胆子还大,比我都厉害,当个好人的感觉是不是很快乐?” 小桂子两手合在一起,托住了脸颊,“嗯——,看到一个快死的人被救活,确实很快乐,亨利的职业真伟大。 不过我感觉要是跟亨利大叔和二斤哥再多呆一段时间,我好多暗夜精灵的天赋会消失的。” “但你一定会出现新的,光明方面的能力。做好事,过快乐的人生,活着才有意义啊。” “我听二斤哥的,要是我不乖,你就狠狠地揍我。” “小桂子,你今天做的事情总算获得了我的尊敬,我三天……我今天不和你斗嘴了。” 第二天早上,大家聚集在神殿的供桌前,连阿花和小梅都凑了过来。 矮人睁开眼睛,看到小梅巨大的龙头,目光中忽然露出希望的神色。 “你们昨天那么急着找白彦虎,是来追杀他这个刽子手的吧?太好了,我能帮你们找到他。” “是么?可是听说他是圣级,很不好对付,你的族人不是都被他杀了?我们不一定打得过他啊。” 看三毛一脸担忧,矮人脸上露出怨恨的神色。 “白彦虎是个骗子,他根本就不是圣级。” 第一百零二章 狼神啸天的项圈 “我叫李大锤。” 听到队员们轻声的哄笑,李大锤露出恼火的神色,“只有我才是真正嫡传的李大锤,其他冒称的,或者是庶出,或者根本不姓李。” “我们相信你。” 看二斤嘴里说着相信,显然是在安慰自己,实际一点不信的样子,矮人更加恼火,“看到这个神殿没有?这里可是平西城旧址,是我们黠嘎斯族李氏传统的封地。 上古时代,先祖第一代李大锤领着我黠嘎斯族人从叶尼塞河畔向西域迁徙,在可可托海遇到了当时还是酋长的光明神使,从此一生追随。 先祖的女儿小太阳就是在可可托海嫁给了光明神使,成为光明神使的第一个侧妃。后来为光明神使生下次子,被过继给黠嘎斯李氏,名为李平西,封了热海郡公。 热海就是伊赛克湖,这周围广阔的土地,是大唐当时的天子李治亲自封给我们黠嘎斯人,并获得了光明神使认可的。 所以我这个李氏嫡系后人,是有光明神使血统的。” 看真.李大锤一脸骄傲的样子,兰迪看看他矮壮的身材,内心颇有点不以为然。 传言光明神使有两位正妃,四位侧妃,六个侍女,外加一个情人王晓芸,生下子女好几十个,个个都是一方的统治者,皇帝、亲王、郡王一大堆,最次都是公爵。 两千四百年繁衍下来,拥有或声称拥有光明神使血脉的不计其数,自己小队一共才六个人,就有两个。 所以这光明神使血脉到了今天,其实不值钱。 倒是二斤和小桂子立刻凑了上去,各自解说了自己家族的来历,和李大锤认了亲。 一个人族,一个暗夜精灵,一个矮人互相兄弟、兄妹相称,李大锤术后虚弱的脸上泛着兴奋的血色。 “光明神使的后代很多,但我们这种嫡传能在这里碰上,值得庆祝一番,来人!上酒……” 忽然想起黑铁城堡已经就剩他老哥一个了,悲从中来,哭得像一个矮壮结实的孩子。 “我要领着你们去找到白彦虎,为我的族人报仇!” “先别急,你的手术刚做完,虽然我可以用法术给你止血、愈合刀口,但开胸手术,骨头要完全长好需要三个月,你这段时间得静养。” “可是三个月后我就不一定能找到他了啊,我就是拼死,也得报这个大仇。” “你用什么办法能找到白彦虎啊?难道你在他身上下了魔法标记什么的?” 三毛对当初亨利下在自己身上的魔法印记印象很深刻。 “当时我哪敢啊?一定会被他发现的。白彦虎抓走了一百多个我的族人,我可以追踪到我的族人。” 李大锤手里出现了一个类似兰迪手里的佣兵令牌的玩意,不过要大得多,“我是黠嘎斯人的族长,嫡系的族人都在这里有本命魔法印记。 对了,你们是佣兵小队吧?我现在给你们一个委托,去杀了白彦虎,救下我的族人,夺回他们抢走的祖宗圣物‘李大锤的铁锤’,我出一万金币,并且给你们带路。” “你现在绝对不能乱动,否则骨头错位,有生命危险。你把这玩意给我们,我们去执行你的委托就行了。” “这东西是按血脉绑定的,只有我这个嫡传才能用啊。” 兰迪背着手看看周围,“我看你这个城堡挺坚固的,怎么被白彦虎攻下来的?还有你说他不是圣级,是真的么?” “白彦虎根本就没攻城。我们这个城堡,可是全体黠嘎斯族人合伙出钱出力修的,异常坚固。 大灾变过后,我们族人重新聚集到伊赛克湖畔这块祖传的地盘,但这里由于火山岩浆的作用,大片耕地消失,已经养活不了所有的族人。 所以族人大部都迁到寻龙村附近去了,那里有富饶的特克斯河谷。还有的散布到全世界,靠打铁谋生。 不过族人在祖地合伙修建了黑铁之城,用来守护祖宗的圣物,我们嫡系的二百多人就留在了这里看护这片所有黠嘎斯人的精神故乡。 后来孛儿只斤氏征服世界,旭烈兀西征到了这里。他们自称大夏正统,对李治陛下和光明神使联署的郡王封号还是认可的,我现在还是大夏的热海郡公。 白彦虎领着一百多残兵败将,到了城堡下,可怜巴巴地说要求点粮食。我们还是非常警惕的,我作为朝廷的公爵,还打算把他们捉拿下来,献俘大都。” 兰迪对躺在供桌上的这位矮人公爵鞠了个躬,“骑都尉兰迪,参见公爵大人。” “得啦,我这个公爵现在成了光杆司令了,都是中了白彦虎的诡计。 我本人是铁匠大师,初级剑师,初级法师。白彦虎领人到城下,我一眼就看出,他只是个中级剑师,手下水平更差。想必他手下的精锐都已经被左大帅消灭了。 我们城堡里可有二百多人,大部分男人都会武艺,还有战锤大师坐镇,当时我很有信心,命令他们放下武器。” “他们不会逃跑么?” “他们居然乖得很,全体放下了武器,来到了城下。 我正打算派人去将他们绑了,白彦虎忽然大喝一声,‘为光明神献身的时候到了,你们会到流满蜂蜜和牛奶的天堂,有七十二个美貌处女伺候的。’” 十个蛮人走出来,自己用匕首自杀了。白彦虎拿出一个权杖做法,献祭了十个蛮人后,身上气势不断上升,竟然达到了圣级。 他在城下开始不断劝说我的族人归顺他,编造的谎言假得一塌糊涂,族人们竟然都被他蛊惑,开城将他迎了进来。我竭力阻止,却是全无用处。 兰迪和亨利互相看了一眼,这是大贤者的本事啊,蛮人和矮人这种肌肉型的,最是害怕这种精神攻击,被拿下并不奇怪。 亨利笑眯眯地看向李大锤,“那你怎么没被蛊惑呢?” “我手上有祖传的神器储物空间,有一个附加效果叫“绝对忠诚”,只对佩戴者有效,能保证我这个族长对先祖铁匠之神的忠诚,不被精神魔法攻击。喏,就是这个。” 李大锤一指自己的手腕,他手腕上戴了一个充满了锯齿和尖刺的圆环,他自己不说,大家还以为是格斗用的拳套一类的武器呢,没想到居然是个储物手环。 “这是先祖从光明神使手里得到的神器,叫‘狼神啸天的项圈’。” 第一百零三章 磁悬浮飞行吊舱 伊赛克湖畔,风景如画。湖面上一群绿头鸭自在地游泳,看见漂浮缓缓前进的小梅也没有害怕,毕竟这湖里是经常有龙来洗澡的。 兰迪的小队正走在湖南侧的小路上,三毛远远前出侦查,兰迪和亨利骑着两匹大宛马打头,二斤和奥斯曼跟在后面,再后面是阿花威风凛凛地压阵。 伊赛克湖四周都是山,阿花跟队员们喜欢走平路不一样,一见到山,心情就非常好。 尤其自己是负责压阵,保卫队伍后方安全的,铲屎官说了,这是个重任,我这个大师兄还是要帮帮小弟的。 本大王执行的是光荣的战斗队员的任务,小梅那条爬虫没有攻击力,看,又沦为苦力了吧? 小梅悬浮在队伍的北侧,已经在湖水的上方,飞得小心翼翼,四个爪子小心地抓着一个长条桌。 桌上,术后恢复期的李大锤惬意地半躺着,靠在一个软垫上,手里摆弄着族人定位器。长桌四周钉上了四根竖立的木条,撑起了个纱帐,将李大锤罩在里面,免得他受到风吹。 有了这个拼凑版的飞龙医学吊舱,李大锤终于可以随队作为向导,帮忙追踪白彦虎了。 小梅四只爪子将吊舱抓得稳稳的,飞行又是靠晶核的悬浮推进,不需要翅膀的扇动,李大锤在磁悬浮吊舱里毫无颠簸。只是苦了小梅,要保持这个费力的姿势一整天。 小梅重新沦为苦力,可不是队员们欺负它,这个主意还是小梅自己出的。 看主人深为李大锤要养病,无法追踪白彦虎苦恼,小梅开始开动脑筋。在黑铁之堡里四处瞎逛,终于发现了这个矮人们聚会用的条桌,抓着条桌去找兰迪献计。 主人担心长时间的抓吊舱自己会撑不住,小梅用爪子拍拍自己的胸脯,肉乎乎的爪子做了个强壮的姿势,表示毫无问题。 自己在龙巢里可是既负责驮东西,又负责开采晶石,一直当苦力来着,这点活儿算什么? 缓缓悬浮前进的小梅非常自豪,自己没有攻击力,但也给队伍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了不是? 自己开始主动使用头脑想主意,眼中的世界似乎一下子不同了。 原来自己也可以使用工具,对世界作出改变,这就是人类的本事么? 小梅体内的晶核回路开始变得更加复杂,一股股热流在体内循环,凝聚到晶核上,一千四百年的积累非同寻常。小梅觉得,跟了主人后,自己正在迅速长大。 小桂子在队伍旁边,沿着湖边前行,行踪诡秘,时隐时现,别人总是不自觉忽视她的存在。 她最近也发现了自己的进步。 跟着这个小队时间长了,兰迪这个一身正气的老大,善良正义的二斤,救死扶伤的亨利大叔,包括嘴贱但其实心肠不错的三毛,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了这个暗夜精灵。 本来她来无影去无踪的轻功只能在夜里使用,现在大白天的,居然也可以化作一缕青烟,前进的时候只留下一道残影。 要是战斗,即使白天,敌人也无法锁定自己了。自己的天赋受这些正义之士的影响后,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进化了,达到了先祖王晓芸传说中的水平。 大概先祖王晓芸也是因为和正义善良的光明神使久了,才有了在白天隐身的本事吧? 小桂子好奇地看着李大锤手腕上的手环,“李大哥,这玩意不会扎着自己么?” 李大锤一路上听过小桂子管兰迪和亨利都叫大叔,自己一脸大胡子,能得她叫大哥,顿时觉得年轻了十岁。 “习惯了就好了。这东西可是光明神使的宠物狼神啸天戴过的,据说来自光明神界。 啸天是只哈士奇,年幼时被狼群捉走,后来混成了狼王。再见面的时候,为了防止它在和其他狼王决斗的时候吃亏,光明神使才给它戴上了这个东西。 后来啸天率领狼群,帮助光明神使的义兄真珠王子作战。又在伏尔加河畔决战的时候,活捉了可萨人的头目安勇大将军,一战封神,光荣归隐,回到光明神使身边。 啸天归隐了这东西就没用了,被先祖第一代李大锤要去仿造出售,卖给需要的牧人给牧羊犬戴,这个原装货就成了我李家的传家宝。” “李大哥,我就不明白了,这玩意当初就是个狗项圈,肯定不是什么神器的,怎么到了今天就变成神器了呢?” 李大锤挠挠脑袋,他也不知道。 “这个事情我知道。” 见习法师奥斯曼接过了话茬,“上古时代没有魔力,当然没有神器,但信仰之力还是有的。 光明神使名满天下,受到广泛的膜拜,跟他有关的物品,就都凝聚了相当多的信仰之力,在后世成了圣物。 大灾变后灵气复苏,进入魔法时代,凝聚了信仰之力的圣物能自动吸收魔力进化,不就都成了神器? 你那个‘巴波兔’项链成为圣级法器,也应该是一个道理。” 李大锤抚摸着手腕上的手环,矮人脖子粗,这个狗项圈戴不上,也不好看,常年打铁的他胳膊粗壮,改装下当手环倒是正合适。 “这个神器手环救了我的命。当时白彦虎领人进入城堡,马上命令我的全体族人集合,将初级剑师、战锤师以上的族人聚在一起,要求他们自裁。 想必他血祭获得的圣级威力持续不了多久,等威力消失,武力太高的族人不好控制。 我也在被安排自裁之列。我这个初级剑师独木难支,就假装也被蛊惑控制的样子,兴高采烈地用匕首刺向胸口。” “怪不得死了这么多人,城堡里却没有战斗的痕迹,原来这些矮……李大哥的黠嘎斯族人都是被白彦虎忽悠瘸了,自裁的。 那李大哥你可就太实诚了。你既然保持清醒,刺胸的时候做做样子,流点血装死就行了,干嘛把心脏都刺碎了?” “我也是这么做的啊。而且为了以防万一,还偷偷服用了祖传的圣药黑玉断续膏,那可是先祖从西域少林的开山祖师三木大师手里获得的。” “然而白彦虎十分狡猾,让人挨个检查族人们死没死透。看我还有呼吸,就往我胸口上狠狠补了一刀。” “我当时就真的假死了过去,幸亏黑玉断续膏已经开始发挥作用,我的心脏被暂时沾合,留下了性命。 等我醒来,白彦虎已经走了,还带走了城堡所有的粮食、值钱的东西,先祖的圣物也被抢走了。 这个手环因为是神器,没有灵力波动,他们匆忙中没有发现,我现在才有钱给你们发委托啊。我躺在那里好几天动弹不得,直到你们救了我。” “白彦虎捉走你的族人干什么啊?当奴隶干活么?” “我偷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已经回不去西域了,打算在中亚这边落地生根,成为一个新的部落,再发展成一个新的民族。 不过他们只有一百多人,还都是男人,所以准备抓走族里的女子给他们繁衍后代。 族里武力低的男人确实是准备驱使当奴隶干活的,小孩子则可以洗脑成为他们的信徒。” 小桂子偷偷看了一眼李大锤的头顶,怪不得他这么急着去解救同族呢。好在她再不懂事,也没敢多说什么。 靠着李大锤的引路,小队四天离开了伊赛克湖畔,再走两天,前面一条大河挡路,这就是锡尔河的支流纳伦河。 由于伊赛克湖里经常有龙族出没,附近的猛兽早就被吓走了,小队没碰到什么厉害的魔兽。不厉害的被阿花咆哮两声就吓跑了,现在急着追白彦虎,没空打猎。 看着李大锤手里定位器上的亮点,亨利一指地图,“白彦虎残匪现在就在前面河边,这个叫纳伦的村子里。” 兰迪手里出现了重剑,“准备战斗!” 第一百零四章 伪圣 伦纳村在伦纳河的南岸,小队从西面扎了个木筏悄悄渡河,阿花是自己游过去的,李大锤最舒服,坐的是飞行吊舱。 沿着伦纳河边的小冲积平原悄悄靠近村子,前方的斥候三毛打了个手势,指了指山脚下的一个树丛。 小桂子远远一箭,白彦虎安排的斥候悄无声息地倒地毙命。 小队悄悄向村庄疾行。小梅体型太大,无法长久不被村子里发现。又需要照顾到李大锤,不能将小梅收回空间。奇袭做不到,只有加快速度,争取来个突袭。 听李大锤的描述,白彦虎是个靠神器作弊的伪圣。要是突袭得快,让他来不及反应,一个中级剑师在小队面前是毫无作为的。 眼看村子的围墙就在眼前,南面远处的山顶上突然放出一束烟花,直上云霄。 原来白彦虎虽然不是阵法师,但久经战阵,比兰迪这个刚毕业半年多的新手经验老道得多。 他手下毕竟还有一百多个死党,因此在村庄外派出了双斥候。 三毛的侦查能力倒是毫无问题,但小队人少,能侦查的范围有限,前面路边的斥候被发现了,远处山顶的斥候就漏网了。 小桂子远远一箭,山顶上的斥候应声而倒,然而已经晚了,村子内的白匪已经迅速作出了反应。 端着原版水连珠的白匪已经上了防魔兽的围墙,剩下的白匪正在驱赶村子里的原住民和捉捕到的矮人,准备当炮灰。 阿花一声怒吼,腾空而起,滑翔进了村子。 超级魔兽的虎威让围墙上、村子里的白匪、村民和被捕捉的矮人全体吓瘫在了地上,整个村子里就剩白彦虎一个人还站立,形势一派大好。 白彦虎这个中级剑师按理也不能抵抗超级魔兽的虎威。不过他手里现在攥着一根一尺多长的权杖,这可是神器,里面附带的“绝对信仰”功能让他可以无视任何威压和精神攻击。 奥斯曼远远见到白彦虎手里的权杖,一拍脑门儿,“原来这件邪恶神器落到了白彦虎手里。” 阿花在村庄内落地,就要冲向白彦虎。白彦虎反应极为迅捷,权杖顶端的血钻一亮,一个黑色光环立刻向四周扩散,周围瘫在地上的十个人立刻口吐鲜血而亡。 这十个人里既有村民,也有捉的矮人,还有白彦虎的亲信蛮人。 情况紧急,白彦虎也顾不得许多,强行发动了法术,身上的威势暴涨,迅速攀升到了圣级。 阿花刚刚拱起身要跳向这个万恶的匪首,圣级的威压也不能阻止阿花这个半步圣兽。不过权杖里飘出一阵引诱人心的喃喃低语,让阿花的虎头立刻迷糊了。 阿花出现了幻觉,前面这个英俊、强壮、高大的匪首是个世上绝无仅有的好人,好像在对自己说,“归顺我吧,我有最好的美食。” 阿花的唾液流了出来,不过兰迪的红烧肉出现在它的脑海,立刻抵制了权杖的诱惑,虎眼一睁,抬起了前爪。 前面的白彦虎突然幻化成了曾文正公的形象,权杖对它低声诱惑,“跟着我干吧,我伟大的神力能让你的老主人复活。你会快乐地和老主人生活在一起,他还会向过去一样撸你,宠你。” 阿花突然虎眼含泪,回头就要扑向小队的成员。看到了不远处的兰迪,自己在铲屎官的照顾下,一路晋升超级魔兽,冲击圣级的经历又回来了。 阿花来回徘徊了一圈,左右走了两遍,突然双爪抱住虎头,一下子昏倒了过去。 白彦虎圣级的领域已成,覆盖了整个村子,兰迪远远都感受到了威压。 好在他这个伪大贤者没有萨满的本事,没法拉起瘫倒在地的喽啰,现在成了他这个伪圣独斗小队的局面。 阿花一个头脑简单的超级魔兽,没有屈服在圣级的精神诱惑下,只是昏了过去,兰迪一挑大拇指,“阿花师兄,好样的。小桂子,远射。” 围墙挡住了射击的路线,小桂子爬上村边的一棵大树,摘弓搭箭后却迷茫了。 白彦虎老奸巨猾,知道斥候只是发了一个讯号就没了动静,对方一定有神射手。 等小桂子爬上大树的功夫,他已经用死尸和周围瘫倒的亲信搭成了一个临时堡垒,躲在了后面。 白彦虎不露面,小桂子的牵引箭没有目标可以锁定。等了半天,终于看到露出的一个小角,一箭射出,白彦虎的头巾被射落于地。 这下白彦虎被吓到,藏得更严实了。 奥斯曼一个巨石轰发出,到了围墙的位置,被一个无形的气泡挡住。 白彦虎的圣级领域阻挡不了弓箭的物理攻击,法术却是能挡的。 亨利转了转眼珠,“白彦虎的领域全靠血祭撑着,咱们可以以逸待劳,等血祭的威力一过,他就任咱们宰割了。” 兰迪摇头,“不行,村子里还有他一百来个手下,七八十黠嘎斯族人,好几百村民。他血祭的材料有的是,怎么也不能眼看他杀害所有村里的人。” 忽然感觉小梅的龙头在拱自己,回头一看,小梅已经把吊舱稳稳放到旁边,滑到奥斯曼的跟前,前爪指了指地上的一块大石。 奥斯曼一个掘地术把大石头挖了出来,小梅双爪抱住石头,飞上了天空。 小梅飞到了白彦虎领域达不到的高空,瞄准一松爪,大石头带着风声砸了下去。 兰迪又是一挑大拇指,小梅很聪明啊,攻击力为零就不能攻击了么?这个高空轰炸怎么算? 白彦虎作为中级剑师,身手还是不错的,轻松就躲开了大石。不过眼看那条龙跑回去又抱了一块巨石上天,这特么石头多了,砸不到我,改变了地形,我就藏不住了啊。 当下拔出佩剑,剑芒发出,连续挑动,很快一个新的,由黠嘎斯族人构成的堡垒出现,白彦虎藏了进去。 白彦虎有人质在手,小梅的轰炸只好暂停。小桂子一咬牙,“兰迪大叔你骑着小梅抱我上天,我在空中狙杀他。” 一贯牙尖嘴利的三毛这时候也没说出什么讽刺的话,兰迪摇摇头,“他已经用黠嘎斯族人把自己埋起来了,空中也射不到他。 我去强攻,碰碰这个伪圣的精神攻击。如果我被他蛊惑叛变,出了村子还攻击队友,小桂子你就一箭射死我。” 三毛拍拍秃头,“我不是不敢跟你去,我怕一进去就被他用金钱和食物诱惑,反而成了累赘。” 奥斯曼很有自知之明,“我怕死,一定抵抗不了圣级的精神攻击。” 亨利摇摇头,“我自家知道自家事,如果他用我认识的女人们威胁我,我很可能会屈服。” 小桂子双手连摇,“我自己还是坏人,是一定受不住魔鬼的诱惑的。二斤哥你的胆子最小,也不成的。” 二斤手端塞拉炯昂然而出,“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平时胆小,是出于利益上的算计。如今大事临头,我一定能战胜恐惧。兰迪,我跟你去!” 第一百零五章 挑战圣级 亨利给二斤和兰迪加上了神圣佑护,不过对圣级的领域应该起不到什么作用,只是聊胜于无。 二斤端着塞拉炯,兰迪手持重剑,一脚踹开无人防守的栅栏门,走进了村子。 一个初级枪炮师,一个初级剑师,自小一起长大的两兄弟,义无反顾地向高出自己四级的圣级发起了挑战。 一进白彦虎的领域,圣级的威力将神圣佑护一击而破,二斤和兰迪马上直接遭到了圣级的幻术攻击。 兰迪眼前马上出现了一个美好的仙境,蜜和牛奶流淌,一大群美丽的少女围了了过来。 兰迪脑海里浮现出受苦受难的大夏民众,一路上被白彦虎、阿古柏屠灭的村庄,“呸!”了一声。 “即使这天堂是真的,我也不去。我要和千千万万受苦的老百姓同在这人间地狱,把这地狱变成真正的天堂!” 第一波幻术攻击被兰迪轻松叱破,眼前马上出现了成山的金币,“跟我干吧,这些钱都是你的,启动多少次超级传送阵都没问题,你可以每天和你的爱人相会。” 兰迪只是一摇头,金山就无影无踪。他又不是真爱钱,自己现在的能力足以赚到足够的钱,也对钱没有更多的需求,金钱根本不能诱惑他。 眼前突然幻化出了可可可爱的样子,白彦虎手持宝剑架在可可的脖子上,“再往前走我就杀了她,快回头把你的队友杀了,我收你当小弟,让你和爱人永远在一起。” 兰迪终于停住了脚步,脸上开始挣扎。当初在铁门关外,光明神使神殿废墟,看到的群体塑像突然浮现在脑海。 可可的面容酷似光明神使的侍女喀丽丝,光明神使和喀丽丝的形象一出现,伪圣的幻术立刻被击破。 可可很可能是光明神使的女儿,有光明神使亲自保护,会被你白彦虎捉到? 兰迪手持重剑,蓝色披风在风中飞舞,一步步艰难地走向白彦虎。远处的战友们帮不上忙,只能暗暗为兰迪加油。 就快到了,兰迪眼前出现了母亲和弟弟兰祚的形象。兰霸天领着一群狗腿子,包围了娘儿俩。 母亲将瘦弱的弟弟护在了身后,兰之的驳壳枪已经顶上了母亲的脑门,“再往前走,你的母亲和弟弟就没命了。” 兰迪和白彦虎的人肉堡垒距离只有五尺,却再也迈不动脚步,他最担心的事情出现在了眼前。 母亲突然望向兰迪,“快救救我们,归顺了白元帅吧。” 不对!兰迪眼前的幻象立刻消失,母亲在村头送别自己的画面出现。母亲绝对不是这样的人,她刚强自立,全力支持自己的事业,绝不可能说出这种话。 白彦虎能依靠圣级的威力操纵人心,他卑鄙的灵魂却理解不了兰母的伟大。 正躺在矮人堆里的白彦虎额头见汗。这个区区初级剑师心底无私,不好钱不好色,是个最难对付的人。 他只用了零星的精力对付那个大个子,几乎全部心神都在对付兰迪,眼看他却要走到自己面前了。 白彦虎一眼看出兰迪这个队长最难对付这没错,但忽略了二斤却是严重错误。 白彦虎一开始还是在二斤身上用了点功夫的,可是发现只是地狱的惨像这种初级威吓就让二斤止了步,就不再关注他。 兰迪手持重剑,一看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白彦虎根本就没想过能用什么惨像吓唬住他。拼命依靠神级权杖捕捉兰迪的心思,寻找弱点,就没注意二斤。 二斤面对十八层地狱的惨像哆嗦了一会儿,石远和兰迪、自己在百兽宴上谈笑风生的画面出现,二斤身上莫名出现了一股石远才有的浩然正气,一举击破了恐惧,冲了上去。 白彦虎正在精神力层面和兰迪斗智斗勇,没注意已经陷入恐惧的二斤。 二斤已经大踏步地冲到近前,几脚把白彦虎身上盖着的矮人踢到了一边,躺在地上握着权杖的白彦虎露了出来。 二斤抬起塞拉炯,“砰”一声巨响,九颗铁丸全打在了白彦虎身上。 白彦虎这个中级剑师身穿轻甲,轻甲术被动发动,挡住了弹丸,弹丸被偏转,不过冲击力让白彦虎一口鲜血喷出。 白彦虎看二斤接着上子弹,毫不在意,左手拿出一个药丸吞下,生命值立刻拉满,右手紧握权杖,继续专心对付兰迪。 要是将这个队长拿下,那个大个子枪炮师不足为虑,现在可以先硬抗。 远处的小桂子大喜,“二斤哥板载!”抬起了弓箭。 可是兰迪高大的身影完全挡住了白彦虎的身形,现在兰迪紧锁眉头,脸色犹豫,陷入了最危险的关头。 他的眼前,是一片盛世。 街上人来车往,高楼林立,一如他在可可的家乡见到的景象。 大夏的老百姓都有了饭吃,有了衣穿,都能吃到夫子庙的美食。 子弟都像自己在南京国展中心看到的年轻人一样,身体健康,皮肤白皙,朝气蓬勃,充满了自信和活力。 大夏人一个个挺直腰杆,扬眉吐气。 精灵、魔族、兽人、半兽人、矮人、新法兰克人、新罗马帝国人、天竺人、奥斯曼人、蜥蜴人、地精、黑暗大陆的法师、术士们,包括以水晶龙长老、黄金龙龙五为首的龙族都一起向大夏朝拜。 这是兰迪心底最强烈的梦想,耳边是权杖的低语诱惑,“跟着我干吧,我能帮助你让大夏振兴,屹立于世界民族之巅,建立伟大的地上天国。” 兰迪喃喃自语,“要是你真能帮我实现这个理想,我归顺你也不错啊。” 白彦虎身上又挨了二斤一枪,又是一口鲜血喷出。这次他连丹药都没吃,刚才吃的持续恢复生命力的圣级丹药还在自动发挥作用。 正在诱惑兰迪的紧要关头,他一点精神力都不敢分散。 看二斤改变了打法,瞄向自己的脑袋,一个铁罐头头盔立刻出现在头上。 自己这个乌龟壳靠初级枪炮师一时半会打不破,梭哈拿下兰迪,自己就直接全胜。 看兰迪眼神开始变得迷离,正在来回犹豫,似乎马上就要投降了,白彦虎攥紧权杖,加紧对他记忆的捕捉。 马上发现了石远和邵山的光辉形象,还有瑞元、玉姑等好几个同学的影子,兰迪对其中几个人似乎很崇拜啊。 兰迪眼前立刻出现了辉煌的紫禁城,石远身披龙袍坐在宝座上,旁边站着的是丞相邵山,瑞元和美美成了一字并肩王和王妃,玉姑成了铁面无私的大都府尹。 石远走下宝座,手搭在兰迪的肩膀上,“爱卿,咱们是兄弟。你东挡西杀,为大夏一统了全球。朕封你为灵武亲王,护国大将军,你我兄弟一起共享太平盛世。” 城外无数老百姓一起朝拜,口呼护国大将军千岁千千岁。这是白彦虎依据自己的理解,为兰迪描述的美好画面,这不是一个一心为国为民、心底无私的武人的终极理想么? 自作聪明的白彦虎万万没想到,这么美好的画面一出,兰迪立刻清醒,“呸!我要的绝不是这样的盛世。我的盛世众生平等,老百姓人人如龙,不会向任何人跪拜。 虽然我还不知道实现的道路,但绝不是你这个封建余孽能帮助我实现的。” 兰迪的眼睛恢复了清澈,看到了躺在面前的白彦虎。举起重剑,长长的大师级剑芒亮起,一个力劈,地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鸿沟,白彦虎硕大的头颅飞了起来。 伪圣,over。 第一百零六章 三毛的幸福时刻 吃了亨利的一记清凉术,阿花从昏迷中缓缓醒来。 四处溜达了一圈,发现己方已经大获全胜,那个不可一世的伪圣白彦虎已经没了脑袋。 铲屎官的重剑滴着血,白彦虎的脑袋就放在他脚下,看来是铲屎官亲手砍掉的。铲屎官手拿魔法通讯器,正在点着什么号码。 被自己的虎威吓瘫一地的人都还在,亨利正在一个一个地救治其中的矮人。 嗯,被圣级的大贤者的精神攻击弄昏迷,自己不丢虎脸。 毕竟敌人有一百多个,被白彦虎迷惑的村民和矮人数量更多,都是被自己一嗓子吓倒的。自己清除了所有助纣为虐的喽啰,功劳还是不小的。 至于白彦虎自己确实干不过,那个家伙太能忽悠了。 铲屎官虽然武艺低微,但能不被白彦虎忽悠,砍下了他的脑袋,这意志力比我这个大师兄稍强,嗯,稍强。 躺在地上发抖的蛮人喽啰个个手上沾满了大夏老百姓的鲜血。二斤手持塞拉炯,三毛抄起了菜刀,准备执行左大帅的格杀令,但没有开始就被阻止了。 被亨利救治起来的矮人们抢下了这个任务。那些武力低微的矮人、女矮人,包括一些小矮人,都抢下蛮人手里的弯刀或者水连珠,用弯刀和刺刀展开了猛烈的报复。 蛮人的死法千奇百怪,零件到处都是,阿花摇摇头,这人和人之间的仇恨比俺们魔兽之间大多了。 自己干掉野猪,也不过是为了吃红烧肉,这些人类却有着更多的自相残杀的理由。 魔兽哲学家阿花思考了下,这好像不是成为人必须的,不必学习。 那个病秧子李大锤的吊舱被小梅小心地挪到了村子里。处置完蛮人的矮人们立刻围了上去,和他们的族长说个不停。 矮人们都是手艺专精,这方面比兰迪老大和三毛强得多。很快一个精致舒适的担架床被制造了出来。 李大锤躺在担架上,从那个狗项圈里倒出了一大袋子金币,二斤不客气地收了起来。 阿花体内隐藏的兽性告诉它,如果干掉这些矮人,一定能从李大锤那个狗项圈里得到更多的金币。但它跟了兰迪这么久,慢慢被铲屎官影响,已经不再起这个念头。 阿花非常自得,兽性退散,仁义长存,我阿花大师兄的道德水平已经超过了很大一部分人类。 蛮人喽啰都穷得很,打扫战场的二斤、三毛和奥斯曼只从他们身上搜到了几十个金币和一堆银币、铜元。 自己这个小队大家收获都是均分的,包括自己和未来的小梅,铲屎官这个队长不过多拿了一份而已。 这些蛮人靠迷信驾驭手下,钱全归了头目,普通蛮人搞不到钱。这是他们没成事,就是那个什么伪洪福汗国真的建立起来了,估计下层蛮人也会很快造反。 蛮人不懂统治的艺术,自己就得把自己玩死。 也许不是蛮人首领不懂,只是他们过于贪婪,不懂分享。所以,要干大事,一定得像铲屎官这样,不爱钱,懂分享才对。 阿花正在进一步的思考,不过这已经超出了魔兽成圣的要求。对他将来成为人后,继续进步,成为百战百胜的将军或者有更大的用处。 搜集完了蛮人喽啰手里的弯刀、三十几杆水连珠和弹药后,奥斯曼跑到村外,用掘地术挖了个大坑。 解放了的矮人们主动帮忙,把零碎的蛮人尸体都扔进了大坑埋了。 就剩下白彦虎的尸体没处理了。二斤扒下了他的轻甲、宝剑和皮靴,铁罐头头盔被留下,那个红披风虽然不是魔法宝物,洗一洗还能卖钱,也被二斤扒了下来。 轻甲兰迪估计很快就能用了,不过已经在哈克的身上缴获了一套,这套二斤就收了起来准备卖掉了。 白彦虎的宝剑是单手剑,而且居然只是区区中级的,没有什么价值,也没人用,也留着卖掉。 “白彦虎应该主要靠神器权杖忽悠人,对练武没什么兴趣,因此也没费力气搞什么高级的佩剑。 白彦虎虽然是坏人,但这一点我很佩服。比奥斯曼这个土豪不管需不需要,什么都佩顶级的摆阔要强。” “三毛你是不是最近有点飘啊,要是不想要那个幸运项链的话,可以马上还给我。” “没门,老大说了,你离队才还给你,是不是现在想走了啊?” 小桂子摘下了白彦虎腕上的黑玉手环,拿在手里摆弄着。这玩意以前见过,从哈克手里缴获过一个,圣级的。 二斤看到了,很宠着小桂子,“喜欢吗?喜欢这个手环你就拿着。” 小桂子一扬手,露出手腕上的金丝嵌秘银精灵手环,“我这个也是圣级的。这个黑玉手环丑死了,又不是二斤哥送我的,我才不要,我就是猜这里装着什么。” 奥斯曼扬了扬手,他手上带着白金嵌宝石的圣级手环,“我也不要,太低调了,没有富豪气质。” 三毛看着圣级手环流口水,但还是说,“我加入得晚,还轮不到我,兰迪老大已经有了,白大哥或者二斤哥拿吧。” 二斤和亨利推让了一番,最后还是亨利佩戴上了黑玉手环,一翻手,把里面的东西哗啦一下子倒了出来。 众人都是退后了一步,没想到这个手环里装的东西这么多。 首先掉出来的是一把古旧的锤子,表面毫无灵力波动,应该就是矮人们的圣物,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件神器。 然后后就是金币,这个不用数,八个大袋子,白彦虎已经帮忙装好了。 “哇,哈克是蛮人的头子,手里才有五万金币,白彦虎一个部将,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三毛嘴里惊奇,眼睛已经笑弯了,里面全是金币的影子,每次开缴获的储物装置,都是三毛的幸福时刻。 二斤赶紧将袋子都收了起来,这里外人太多,金币露白不太好。 “白彦虎可是后投靠阿古柏的,他原来在甘陕当了好几年的土匪头子,号称反贼十八营大元帅。 甘陕地区被他霍霍得十室九空,在西域又一直抢劫,钱多不奇怪。 他不是准备用这些钱在中亚建立一个民族么?现在他的族人都在坑里了。” 亨利再一抖手,这次倒出来的东西更多,一套除了头盔之外的圣级圣骑士板甲,一盒圣级伤药。 大批的粮食,值钱物品,连生活用品都有,这是几乎把黑铁之堡搬空了,准备在中亚过日子。 兰迪终于打完了电话,看了看地上的情况,一抬手招呼远处的李大锤,矮人们连忙把他抬了过来。 “这些黑铁城堡的东西,你都收起来吧。” “这是你们的缴获啊,按规矩,除了这个约定的圣物……” “那是别人的规矩,我完成了你的委托,已经收了钱的。你给我们带路,也为消灭白彦虎作出了贡献,东西你都拿走吧。” 两人正在推让,天上传来一声高亢、凄厉的鹰啼,一只黑色的猎鹰从天而降。 第一百零七章 异端阿里的权杖 三毛一个鹰眼术扔过去,鉴别出了这只鹰眼术的祖宗是只中级魔兽,立刻不再担心。 这个村子里的小广场上有两头超级魔兽,这只鹰敢在这里降落,还没有吓得发抖,肯定是有人训练过的。 猎鹰立于一块刚才小梅扔下来的石头上,一副倨傲的神色,似乎对两头超级魔兽的存在毫无畏惧。 兰迪走过去一看,猎鹰的腿上挂着个黑铁小牌子,上面刻着四个小字,“泪痕物流”。 “这东西我懂,我们奥斯曼苏丹国可是养沙漠猎鹰的行家。不过这只是更凶猛的鄂温克猎鹰,训练起来难度很高,那个泪痕可真厉害,还有这手本事。” “奥斯曼你这话说出来就显得笨了,亏你那么有钱,颜泪痕作为大老板,需要亲自训猎鹰吗?雇人就是了。” 回头看向兰迪,“老大你刚才是叫了快递么?嗯,我猜是邮寄白彦虎的脑袋,曾大人谈判肯定是急着要。” “小秃头你真聪明,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你能猜出来。” “去去去,我就是觉得吧,这玩意不一定可靠啊,感觉它可没有小梅的耐心,万一半路一松爪子……” “所以说你脑袋不长毛可还是不聪明,这就没救了,二斤哥,戒指。” 二斤笑眯眯地拿出一个枯藤戒指,其他缴获的枯藤戒指都卖了,就剩这么一个了,还是三毛不久前替换下来的。 小桂子接过枯藤戒指,解除原来戒指的绑定,绑定藤戒指,把曾大人的任务物品“白彦虎的头”装进去,解除绑定。 小心地用丝线把戒指结实地绑到了猎鹰的腿上,拍拍猎鹰的背,猎鹰啼叫一声,振翅高飞。 “我不相信你一下子能想出这个主意。” “我以前在苏格兰用过泪痕物流啊,怎么着?不过当时我就用的这个法子,笨不可耻,可是笨啊,要承认。” 三毛一直自负牙尖嘴利,碰到了小桂子这个对手,吃了瘪,心里其实不生气。还怀念起了童年时代,和一群流浪儿每天斗嘴的日子。 三毛不回嘴表示这一轮斗嘴服输,小桂子忽然觉得没意思了,一回头,发现地上一大堆东西都已经不见了。 圣骑士甲被二斤收了起来,和那个白彦虎临时戴上的头盔正好一套,圣级伤药也准备众人分了。那个锤子,还有粮食啊、生活物品什么的都已经被李大锤收起来了。 李大锤躺在担架上,正在打魔法电话,“对对对,已经不用运生活物资了,从白彦虎手里抢回来了,人来了就行。 你们寻龙村那边离城堡近,先到了等等我们,至少得派一个战锤大师,这边的高端武力都被白彦虎杀害了。嗯,圣物也抢回来了,你们放心。” “李大哥,你们那个圣物是神器吧?神器一般都很厉害的。 你这个公爵管理的黠嘎斯人少说有五六万,还有战锤大师什么的,为什么要把神器供起来啊?不是应该当做武器么?” “这个,我们的圣物虽然是神器,但不是武器。它的用处是当你大师级的打铁经验满值的时候,用它打造圣级武器可以一次成功,让使用者顺利晋级圣级。” “原来是个省钱的神器,要不然光浪费的圣级材料就不知道得多少,那些想晋圣级的铁匠大师可能一下子变成穷光蛋。 这么说李大哥你一定很有钱喽?” 看李大锤在那里光是“呵呵”不回答,奥斯曼终于看不过眼了,“小桂子啊,作为一个有钱人,我很有这方面的经验,当一个女人问我是不是很有钱,都是想骗我的钱或者想嫁给我。 所以这个问题不能随便问的。” 李大锤摆摆手,“没事,没事,童言无忌。那个,二斤兄弟,小桂子妹妹,还有诸位大侠,我们得走了,以后诸位到黑铁之堡,我们黠嘎斯人一定待以贵宾之礼。” 黠嘎斯人抬着李大锤走了,躺在地上哆嗦的村民们这个时候才自已从恐惧中恢复,站了起来,向兰迪表示感谢。碰到阿花这个按理来说是恩人的魔兽,还是绕着走的。 看着矮人们的背影,三毛在旁边咕哝,“果然是越有钱越扣,什么贵宾之礼,尽玩儿虚的。 天下厉害的矮人铁匠都归李大锤管,他也不说给咱们个信物什么的,到时候买武器盔甲打个八折。” 激战了一场,队伍在村子里修整。村里的长老将这帮恩人安排到了自己家里,嗯,这里本来被白彦虎占据了的。 总算今天不用住帐篷,亨利拉着三毛快手快脚地收拾屋子,还特意找长老要了一口大锅。 二斤在点算着这次的收获,小桂子摸着九大袋子金币满脸兴奋,奥斯曼拿着那根白彦虎手里的权杖找到了兰迪。 “老大,这个邪恶的玩意,我建议销毁,不要让它在为祸世间了。” “我反对,销毁神器太浪费了。武器哪有正邪之分?还是要看使用武器人的目的。老大用重剑杀人和白彦虎忽悠人自裁又有什么区别了? 老大杀的是恶贼,白彦虎杀的是良民,这才是区别。” 兰迪接过权杖,掂了掂,“亨利说得对,从杀人的角度,所有的武器都是邪恶的。我恨不得销毁所有的杀人武器,铸剑为犁,我这个剑师失业,回家去种田。 不过,不提战争,光是魔兽的存在,咱们就不能放下武器。 大夏现在内忧外患,需要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保卫它。这个邪恶的武器,我是准备留下的。 众位兄弟见证,我此生不想当皇帝,绝不用它忽悠大夏的老百姓,也绝不会血祭任何无辜之人,待到我大夏复兴,我一定亲手销毁这个权杖。” “老大刚经过这个权杖的考验,拿这个权杖我肯定是放心的,二斤哥拿我也放心,其他人,包括我自己我都不放心。”这是三毛的表态。 二斤摆摆手,“我是绝对不拿的。兰迪有决断的本事,我没有。真应该使用这个权杖的时候,我可能会犹豫下不去手,反而耽误大事。” “我是绝对不能拿的,我以前做过当大魔王的梦,当了二斤哥的宠物后我才慢慢学好,权杖到了我手里,嘿嘿。对了,奥斯曼,你说你认识这个权杖,它到底什么来历?” “这个权杖叫‘异端阿里的权杖’,曾经保存在新君士坦丁堡的苏丹王宫里,我小时候还见过,后来失踪了。 上古时代,大唐初期,光明神使率兵征讨大食,先祖奥斯曼一世和他的侄子穆阿维叶都明白大势所趋,先后归顺了光明神使。 只有异端阿里抗拒大唐天威,用异端邪说统治臣民。 后来阿里被邵树德亲王在泰西封击溃,逃窜非洲,最后在廷巴克图被邵树德亲王手下的西非节度使魏博秋包围自尽,这个权杖就被当做战利品,陈列在君士坦丁堡的军事博物馆。 大灾变后我们重建新君士坦丁堡,发现这个权杖居然保存在了遗迹中没有毁坏,还成了神器,就被献给苏丹,留在了王宫中。” “听说你叔叔还封过阿古柏为埃米尔,我怀疑这玩意是他送给白彦虎霍霍大夏的。” “没有的事,小桂子你这叫以己度人。我叔叔都快退位了,这东西要没丢,他一定会拿着垂死挣扎的,怎么会送人?” “呜嗷!” 本来在沉思的哲学家阿花跑了过来,用嘴叼着兰迪的披风往出拽,兰迪的披风都被阿花的口水打湿了。 兰迪出门一看,村民们感谢兰迪小队的相救,来表示感谢,看队伍有两头巨大的魔兽,特意送了十只羊,两头猪。 看到了猪,兰迪立刻明白阿花大师兄这么积极的原因了。 “好了,准备做饭,饭后二斤把这次完成‘诛杀白彦虎’和‘拯救矮人,取回圣物’委托的钱分了。 明天,咱们要去阻止兽人大军了,我预料,这将是一次相当轻松的任务。” 第一百零八章 钢铁直男 第二天,冒险小队辞别了千恩万谢的纳伦村民,向北进发。 小队每人又分到了一万金币,两枚圣级伤药。兰迪则分了四万,现在宠物龙也开始给他挣钱了。 白彦虎的圣骑士甲则和胡里的圣级战刀一样,被留下备用 兰迪的黑玉手环里已经有了七万多金币,离十万金币的目标已经不远了。 小梅昨天又吃了顿饱饭,这次只吃了三只羊而已,这才是它正常的食量。阿花则自己吃了一头猪,剩下的一头猪好好地躺在兰迪的白骨戒指里,阿花要留着六天后吃。 纳伦村按理现在是露西亚的地盘,不过处于边疆,露西亚人对这块地盘的控制非常松散。 露西亚的士兵都在向伊犁集结,兰迪和白彦虎在这里打得天翻地覆,也没见有露西亚人来干预。 消灭了白彦虎这个大敌,众人都是如释重负。 现在是七月十七,时值盛夏,小路边,丘陵上到处都是绿色的植物,茂盛无比。 小桂子照例没骑马,作为一个精灵穿行在植物之间,吸收着植物散发出的灵气,不但不累,反而越走越有劲头。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小桂子都是昼伏夜出,月色里才能到森林里漫步,偶尔遇到纯洁的独角兽,想上去撸一下,独角兽都是嫌弃地跑开。 现在大白天的,阳光充足,她已经在森林里穿行非常舒服了。小桂子觉得,再遇到独角兽,自己不一定被嫌弃了。 没有了白彦虎的压力,小桂子蹦蹦跳跳。折了几枝满天星,编了个花环,噌地跳上二斤的马背,给二斤戴上,又灵巧地跳了下去,嘴里哼起了苏格兰小调。 “老朋友怎能忘记掉,怎能不记心上。 老朋友们,怎能忘记,那过去的好时光。 我们曾漫步山岗上,那野菊分外香。 但以后分手去流浪就不再有好时光。” …… “小桂子,跟着兰迪老大走可不算流浪。 咱们的小队气氛非常好,虽然一直在荒凉的地方走,我可从来没有过这种家的感觉。相反,在魔市那个满是人的地方,我却一直在流浪。 对了,我发现最近小桂子你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精灵了,进步很大啊。” “小秃……三毛你还是头回说我的好话,好不习惯啊,说得你好像见过真正的精灵似的。” “我在魔市见过很多啊,不过他们看上去彬彬有礼,实际上一肚子傲慢,根本看不起咱们后夏人,你可不要学得像他们。” “你懂什么,你见到的精灵只是长着一双尖耳朵而已,他们横行世界,唯利是图,已经忘记了精灵的初心。 精灵正统在苏格兰高地,他们热爱大自然,和动物植物为伴,能得到独角兽的祝福。 我们暗夜精灵一族一直受到精灵国的压制,但真正传统的精灵还是对我们很友善的。 欧尼酱在剑桥联络暗夜精灵建立精灵兄弟会,追求精灵、暗夜精灵、德鲁伊们应该完全平等,我们暗夜精灵和德鲁伊们从精灵国独立出来,有好多真正的精灵都表示支持呢。” 奥斯曼看着三毛骑在青海骢上瘦小的背影,和旁边蹦蹦跳跳的小桂子,用马鞭捅了捅并辔而行的二斤,“二斤哥,你把花环摘下来看看,是不是绿的?” 二斤没听明白,摘下花环看了看,“花是白的,怎么了?” “你看小桂子和三毛天天斗嘴,今天小桂子可头回叫出三毛这个名字,两个小家伙很有点青梅竹马的样子啊。” “那挺好啊,等他们长大了,要是互相能看上眼,我可以做媒。” “二斤哥你是真傻还是假傻,看不出小桂子对你的意思?” “不过是小孩子自小没受到家里人的疼爱,对长辈的依恋而已,再说我都有圆圆了。” “我们沙漠民族可以娶四个,后夏姨太太娶多少都行,二斤哥你就真没动过心?” “没有啊,我一直当她是小孩子而已,再说我也不喜欢没胸的女孩子。” “小桂子要是听了你这话不知道得多伤心,圆圆就那么有魅力么?是不是身材超级好?” “一般般,我也不是太在乎。女人嘛,能生孩子,给我们老李家留后就行,男人还是要专注事业。” “你可真是个钢铁直男,就你这样的,要是自由恋爱,非得打光棍不可,不会泡妞,白瞎你家那么多钱了。” “你钱比我家还多,也没见你泡妞啊。” “我这是逃亡路上没心情。当年在三一学院,我都不靠钱,光凭脸就有好几个精灵女朋友,哭着喊着要一齐嫁给我,争那四个名额。” “上三一学院的有穷人么?对了,后来你娶了几个啊?” “恋爱而已,我哪会那么早结婚,我在奥斯曼苏丹国的时候,可是我们国家最受欢迎的钻石王老五。” “王老五你都知道?还看过我们后夏拍的电影?” “看过啊,周旋、上官云珠都是我的偶像,将来要是跟着兰迪老大回后夏,我一定去追求她们。” “都不生孩子光恋爱有什么意思啊,不如研究造枪有意思。” “跟你这个直男就没有共同语言。” 二斤和奥斯曼在那里小声嘀咕,兰迪和亨利并辔而行,也在关注着三毛和小桂子,不过他们谈的是另一个话题。 “老大,听见没有,精灵国现在独霸天下,内部也是有矛盾的。 魔族现在正在兴起,世界上的地盘却大部分都被精灵们占了,将来肯定要挑战精灵的霸权,精灵国看似强大,我看未来堪忧。 倒是黑暗大陆未来很光明。他们本来就物产丰富,靠手里的炼金术士们,山寨了大量精灵国的技术,现在经济规模已经超过了精灵国和魔族。 别看他们现在不声不响,还非常低调,将来老大你要是能复兴大夏,他们才是最可怕的对手。” “现在还想不了那么远,我只是想知道,为了建立理想的新世界,我的重剑应该劈向谁……” “滴滴滴……” 嗯?兰迪还是第一次收到魔法电话,一时没反应过来,掏出来按了一下,里面传出颜泪痕有气无力的声音。 “兰迪,没想到啊,恭喜你,竟然干败了圣级,砍了白彦虎的头,我是刚刚按惯例浏览业务记录才发现的。 干得好,有这个本事,我看好你,准备资助你一百万金币。” 第一百零九章 商业三杰 魔法电话的声音很小,不过一百万金币的声音一出,二斤和三毛立刻都凑了过来,一时间马铃声哗啦哗啦响。兰迪干脆下马站在路边,将声音外放了。 “那个,颜老板啊,感谢你的看重。不过我建这个小队,主要是为了自己探险寻宝,没有升级成镖局甚至国际级安保公司的意思,只能拒绝你投资的好意了。” “兰迪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是要投资入股,我也不管你是不是扩大规模。我是个爱国者,你干掉了杀人魔王白彦虎,我赞成你的正义行为,是单纯地想送给你一百万。” “抠门的颜老板怎么突然这么敞亮了。唔唔……” 小声嘀咕的三毛立刻被二斤捂住了嘴。 “颜老板,你应该了解我,人情最难还。我现在不是很急迫地缺钱,不能接受这么大笔的资助。” 自己和颜老板的关系没那么好,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自己就是真的马上需要去接可可,缺钱找队友借,也不能欠几乎是陌生人的颜老板的人情不是? “你先别急着拒绝,其实我现在手里也没有一百万金币的流动资金。 我是最近拿一笔闲钱刚和风老板、强老板合伙投资一个股票,现在正在疯涨。 我预计,再涨三周,我赚一个小目标的目的就能实现,到时候拿一百万出来奖励兰迪你这样的英雄,就不心疼了。” 二斤咕哝,“一个小目标是多少?什么股票这么赚钱?莫不是橡胶?颜老板也在魔市炒股?那可非常危险。” 那边的颜老板听到了,“我投资一向是非常稳健的,橡胶股票现在被炒得太疯,我恐高,是不会入场的。 而且我可是国际商人,怎么会在魔市炒股?我是在精灵国的新敬业交易所开户的。” 说到新投资,颜老板似乎很兴奋,“橡胶股热,是因为黑暗大陆造出了廉价的汽车,但实际上这东西再廉价,现在也只是上等阶层能用,市场非常狭窄。 我投资的是一种叫自行车的玩意,这东西二百年前就有了,但最近技术才成熟。 这东西虽然也用橡胶,但非常便宜,大夏老百姓是买不起,欧罗巴和黑暗大陆那边的中产几乎可以人手一辆。 发这支股的厂家造的是两个轮子的自行车,所以这支股票叫双环。 据一位陈姓专家分析,现在入市投资,一个月后收获翻一番是轻而易举的。所以等着吧,股票再涨三个星期,我立马奖一百万金币给你。” 颜老板的电话从有气无力开始,兴奋不已结束。旁听的二斤摸摸后脑勺,“我怎么觉得颜老板这回有点不靠谱呢?他答应兰迪的钱多半得黄。” “那可不一定,你没听他是和风老板、强老板合伙投资的么?他们可是著名的商业三杰,都看重这种新产品的话,还是比较靠谱的。” “什么叫商业三杰?我这个出身魔市底层的穷人不懂,奥斯曼你这个有钱人给介绍下呗?” “商业三杰嘛,不是说他们钱最多,好多国王啊、大公啊,甚至地精酋长们都比他们有钱,说的是他们开创了新的赚钱模式。 比如现在各先进的大城市都通了魔法传送阵吧?这可不是一直有的,以前只是法师们的玩具。 现在实用的传送阵,是二十年前,商业天才风清扬靠忽悠一大群投资人,筹集了大量资金,秉着‘连通全世界’的理念建起来的。 他一直称他不爱钱,只是为了让全世界更快沟通的理想,但确实是日进斗金。据说发财后忽悠能力更强,现在已经晋级成了大贤者。” “排第二的就是所谓一无所有颜泪痕了,他怎么赚钱的你们都知道了,是靠泪痕物流的创意。他一直为情所困,自称除了钱一无所有。” “第三位强全胜强老板,是创建魔法电话的大老板,他这个人很正直,据说就是经历的美女太多,现在看美女都脸盲了,算是亨利的同好。” “他们三人认识,互相持股。颜老板刚才那一通电话,要收费的话得个千八百金币,他作为魔法电话的第三股东可以随便打,可不是可劲儿地坑强老板?” “我估计啊,颜老板和强老板用起传送阵,风老板和强老板用起泪痕物流,估计也不会客气的。” “三毛你这叫以己之心,度人之腹,除了颜泪痕这个财迷,人家另两个大老板会在乎那几个钱?不过我还是觉得指望股票不靠谱,兰迪肯定拿不到钱。” “我看差不多,咱们打个赌,三星期后就见分晓了。” “跟你打这个赌干什么?兰迪说得对,咱们白要人家钱干嘛。” 二斤虽然爱钱,但取之有道,还是支持兰迪的。 “无论传送阵、魔法电话,还是泪痕物流,都让咱们做事更方便了,我还是很佩服这三杰的。他们的想法都来自将世界连接起来,看来这是个赚钱的路子。” 看二斤突然陷入了沉思,似乎呆傻了,三毛拍拍二斤的后背,“二斤哥你有什么发财的路子想出来了么?” “亨利,你说有没有一种东西,能将世界上每个人都连接起来,不但能通话,还能转账、互相传送文件什么的,要是能做出来,不就发财了么?” “上古大夏时代传说中的计算机不就是么?不过以现在的科技复刻速度,还早啊,至少还得几十年。” 奥斯曼插话,“亨利你太悲观了,科技暂时达不到,炼金术和魔法能啊。强老板的魔法电话不就是聚集了一大堆法师和炼金术士研究出来的? 二斤你要是有意,也可以投资找一群法师和顶级炼金术士联合研究,只是一些简单功能的话,应该不难,到时候你就是商业第四杰了。” 二斤摇摇头,“商业三杰虽然厉害,不过他们服务的都是有钱人,我设想的东西即使造出来,普通人也一定用不起,只是赚钱的话,并不是我的目标。 现在我的目标还是跟着兰迪,先解救大夏老百姓。等大家都有钱,买得起了,我一定会投入到我现在的设想中去的。” “我支持你,二斤哥,到时候我把我的私房钱都投给你,也有个百八十万。”小桂子好歹是暗夜精灵公主,还是个小富婆的。 “我一直相信,二斤将来一定会成为商业奇才。” 兰迪的话结束了队友们关于赚钱的话题,“现在我要试试我的想法,看能不能迟滞兽人大军。小梅,看你的了。” 第一百一十章 心情愉快的露西亚上将 兰迪小队现在是走在从纳伦往北的路上,这是来时候的路,要走到伊赛克湖西岸才需要再往北走。 盛夏,即使是山间小路,气温也不低,不过现在的兰迪冒险小队,走得愉快得很,因为下雨了。 天空飘着雨丝,凉风习习,更绝的是,现在出现了“隔道雨”的奇观。雨飘在两边的山上,只是把中间的山路留了出来, 一个龙头从云层中探出来,随即是整个青色的全身,小梅从天而降,落在兰迪旁边,仰头看着兰迪,等待着主人的夸奖。 看兰迪拍着小梅的头夸了它两句,亨利皱皱眉,“这个雨有点小啊,能不能再下大点?” 小梅点点头,又飞上了天空。很快,天空中雷鸣电闪,暴雨如注。 几个人骑马缓缓而行,两边下雨,自己这条路上一点雨没有的特殊待遇让众人都是洋洋自得。打前锋的三毛忽然拨马而回,慌张地拦住了众人。 只见东面的高山发出隆隆的响声,大块的巨石从山上滚落,山路立马断绝,塌方了。 雨立刻停了,小梅回到众人身旁,瑟缩成一堆,可怜巴巴地看着大家,自己惹祸了。 亨利哈哈大笑,“没事没事,小梅你干得好,有你这个本事,兽人大军到不了伊犁了。咱们正好休息会儿,奥斯曼,上!” 以小队众人的身手,爬过塌方的一段路是没问题的,但马过不去。 奥斯曼嘟嘟囔囔,“我这个埃米尔成了开路的苦力了。” 不过还是手持黄金法杖,开始了一个又一个的掘地术。 三毛好奇地围着小梅转了一圈,“小梅你有这么大的本事,在龙窟里怎么还受欺负呢?” “要不怎么说你笨呢,龙族的地位是靠爪子打出来的,那条龙能怕雨浇啊。” 三毛忽然脑洞大开,“老大,我想到一个赚钱的路子。看哪里旱灾了,咱们就承包下来,负责给那里下雨,那金币不是哗哗地来?” 小桂子撇了撇嘴,“这世界上干旱的地方多了去了,你这个财迷是想把小梅累死么?” 没想到兰迪却是点点头,“小梅的能力用好了,确实可以造福百姓。等天下太平了,小梅要是能救济灾民,一定会香火旺盛,成为龙神的。 不过,现在咱们后夏啊,缺的不是风调雨顺,而是强大的武装。小梅这种能力,可是一种战略性武器,现在一定不能暴露。” “滴滴滴” “兰老弟,行啊,杀了白彦虎真是大快人心。你都不知道,谈判桌上,我把白彦虎的头亮出来的时候,老毛子们是什么表情。 这件事不但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我也可以给长安的父老们交代了,不说别的,我个人就得先给你报酬。” “曾大人,私人的报酬就不必了。万恶的白匪人人得而诛之,这是我这个大夏贵族对百姓应尽的义务。” “唉,大夏官员里,记得贵族应该对百姓负有义务的人可不多了。 我不能让你白干,只要你再迟滞了兽人的大军,露西亚人就全无筹码可言,咱们的谈判就彻底成功了。到时候我向朝廷为你请功,给你加官晋爵。” “加官晋爵什么的不重要,我一定把这件事办好。” “啊?兰老弟你答应得这么痛快,很有信心的样子啊,我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这实在是一个太艰难的任务,真能实现,咱们大夏这属于逆天改命啊。 对了,咱们打魔狼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你有一个可以发闪电的法器,你的信心是不是来源于它?要是神器的话,一个禁咒下来,确实能给露西亚大军造成巨大伤害。 不过我得提醒你,兽人大军的统帅可是兽人王国唯一的圣级阵法师伏龙芝上将。治军严谨,手下能人无数。你能不能靠近大军二十里都是问题,不一定有发禁咒的机会。 算啦,我没有你懂军事,就不啰嗦了。上午跟他们对喷的时候,他们吹嘘说大军已经到了卡拉干达丘陵。他们那些灰色牲口吃苦耐劳,行军速度很快,咱们的形势不乐观啊。” 兰迪刚放下电话,奥斯曼已经气喘吁吁地回来了,仰手灌了一瓶中蓝魔法药剂,抹抹嘴巴,“行了,路可以走了。 我可是读参谋学院的,世界上就没见过用法师开道的,那都是工兵的事……” “奥斯曼你就别抱怨了,咱们下一个任务主力是小梅,你这个法师有开路的机会就不错了,否则你闲着干什么?” “三毛你懂什么,这世界上的法师啊,十个有九个是整天闲着的,就是打架的时候才作为火力输出。 咱们这个小队,我这个法师成了最没用的,只能用来开路、埋死人,真是好奇怪啊。” “那是你水平低,谁让你就是个见习法师,弱鸡得一塌糊涂呢?你要是圣级法师,我现在就支持你当老大。” “你一个见习盗贼有什么资格说这个话?” ………… 十三天后,卡拉干达丘陵,炽热的太阳高照,距离南面的巴尔ks湖三百里,一支规模庞大的部队正在行军。 伏龙芝上将军装笔挺,披着黑色的披风,骑在高大的顿河马上,满脸愁容。 “他娘的,这天气也太热了,这一路都是干旱的丘陵,咱们又需要快速行军,现在队伍士气很低,这速度不行啊。” 旁边的参谋长伏罗希洛夫中将抹抹额头上的汗,“再有五六天就好了,到了巴尔ks湖畔,怎么也能凉快点。到时候让士兵们下湖洗个澡,士气就恢复了。” 伏龙芝马鞭指着东方,“真想快点赶到伊犁,会一会那个后夏的圣级左朴存啊。曾子成已经死了,听说左朴存也老得不行,这世界上的圣级阵法师,可没有多少了。” “这您就别想了,咱们去那里,最多也就是防守边境,给那些白衬衫增加谈判筹码,王国可没那么多军费再打一场大仗了。” 伏龙芝摸摸大胡子,摇头叹息,“我何尝不知道,唉……” “将军大人,大喜,大喜。” 跑过来的是将军的亲卫营长,图哈切夫斯基少校,年纪轻轻,下巴刮得光光的,军服一丝不苟。 “嗯?什么事?朱可夫那边有消息了?不需要咱们这么着急赶路了?” “不是,将军您看南面,要来雨了,天气终于可以凉爽了。” 上将大人心情立刻愉快起来,“光明神保佑,靠近巴尔ks湖,气候好些了,总算要下雨了。传令,准备扎营,大雨过后,天气凉爽,咱们就可以快速行军了。” 将军和参谋长望向南方,南面天空远远的,一大片黑云,边际从东到西成一条直线,向北面压了过来。 第一百一十一章 烧冷灶 一周后,巴尔ks湖北岸。 “鱼知丙穴由来美,酒忆郫筒不用酤”。 钓上来一条肥大的弓鱼,亨利顺手,扔到旁边的大桶里,摇头晃脑地吟着古诗,得意非凡。 三毛从湖水里冒出头来,一条巨大的鲤鱼正在三毛怀里拼命地扭动。 三毛身上滚落着水珠,跑到亨利身边,把鲤鱼也扔进桶里,喘着气,“我说白、白大哥,这湖可比黄浦江大多了,里面的鱼多得很,就是水有点咸。 我这么会儿就捉了五条了,你干嘛非得用竿钓?” “这是情调,你不懂。你看我储物空间里随身带着全套的钓鱼用具,面对着一望无际的湖水,神游物外一下午,这才能体味人生。” “我看你明明就是无聊在发呆。” “呜嗷!” 小桂子咯咯笑着打猎归来,阿花跟在她身后,正前后窜来窜去地讨好。 小桂子一挥手,一头野猪从储物手镯里抖了出来,“三毛,你的活儿来了,快来收拾。 我远远地没看见你,结果在湖面上看到漂起一个瓢,近看原来是三毛。秃头秃头,下雨不愁,果然还是叫你小秃头顺口。” 三毛毫不在意,看阿花积极地把野猪拖到湖边,拿出菜刀,开始用小神器收拾野猪,“怪不得阿花突然开始讨好你,原来你用牵引箭打猎,野猪真是倒霉,碰到你这个神射手。” “能被本公主打到是它的荣幸好吗。我说奥斯曼,你怎么那么多讲究,不吃猪肉,不吃鱼,跟小梅抢羊肉吃,羞不羞?” “前两天打的狼不都被小梅吃了?我本来要烤狼肉来着。这荒郊野外的,也没有明星让我追求,只能练练烤羊肉的手艺了。 我跟你说,单就烤羊肉这一项,我的手艺现在练得比兰迪老大还好了,看你一会儿不吃的。” “羊被你吃了,小梅吃什么?现在咱们都闲着,你这厨艺都长进了。这次任务可就靠小梅一个,你也好意思。” “我能吃多少?小梅还差我这一口,咦,有人来了。” “咩!咩!” 一个狼狈的哈萨克牧羊人从北面而来,浑身湿透,马鬃上还滴着水,赶着一百多只羊,一个个羊毛贴在身上,被浇得一点精气神都没有了。 正在专心擦枪的二斤迎了上去,“老伯伯,你这羊卖不卖。” “你们要买羊,太好了。我算是倒透霉了,好好地放着羊,突然下暴雨了。 我在雨里挺了五天,这雨还越下越大,我活了大半辈子没在这里见过这种雨,北面的荒漠丘陵现在都成了沼泽了,真是古怪。 好不容易终于走到这里,羊被雨浇得拉肚子死了二百多只,剩下这一百多只你要不买,我看也玄,这算是赔大发了。” 二斤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伯伯,你的羊我全买了,给你三倍的钱,你再从别处买点羊羔吧。” “老爷,你们真是好人,算是救了我了,你们一定能发大财。” 牧羊人拿着钱千恩万谢地走了,正在一边烤羊肉一边发呆的奥斯曼精神头儿来了,“总算有活儿干了,收拾这些羊的活计都归我,你们谁也别跟我抢。” 奥斯曼拿出圣级黄金匕首,兴致勃勃地朝可怜的羊群而去,也不再嘟囔一个法师成了杀羊的屠夫。 兰迪背着手,看着远去的牧人的背影,轻轻叹息,“兵凶战危,咱们不过用了气象武器而已,还是在这么荒凉的地方,还是难免要伤及老百姓。 止戈为武,只希望老百姓永远不要受战争之苦。” 一声鹰呖,猎鹰从天而降。三毛洗了洗满是猪血的手,跑过去,从鹰腿上摘下一只枯藤戒指,随手掏出一块肉脯递给猎鹰。猎鹰仰起头看都不看,振翅高飞。 扳着手指算了算,“老大,这可是第三周了哎,是不是颜老板的一百万金币到了?我可能就要成为身价超过十万金币的小富翁了。” 兰迪看着远去的猎鹰,若有所思。这只猎鹰身上的羽毛花色自己好像在颜老板夫人身上见过。这里直线距离离寻龙村并不远,没准真是颜老板直接派出来的。 三毛兴奋地绑定枯藤戒指,往出一倒,果然全是金币,正一脸幸福,忽然发现不对,“咦?怎么只有十袋子?” 亨利哈哈大笑,“三毛你飘了啊,看十万金币都嫌少了?二斤你赶紧收起来吧。” 三毛挠挠脑袋,“就是原来以为有一百万金币呢,怎么缩水了这么多?嗯,这里有一封信。” “兰迪你好。你一直在野外探险,可能不知道,两周前,魔市的橡胶股票终于崩盘了,黄浦江里飘满了尸体。 连带的新敬业交易所的橡胶股票也完蛋了,泰晤士河的情况和黄浦江差不多。受橡胶股影响,双环也大跌,我一个胆小,把股票全出手套现了。 结果人家陈专家分析的很有道理,这周双环逆势上扬,我是被主力洗出去了,失去了赚一个小目标的机会。 好在我入场早,也没亏,这十万金币不成敬意。我唯一高兴的,就是陈专家自己也没停住,被洗出来了。我现在准备进沪市抄底,再赚到一个小目标,百万金币还会有的。” “咱们不能要人这钱,等到了大城市,找到泪痕连锁杂货铺的分店,得给人还回去。” 亨利一笑,“兰迪老大,我建议你收着。你以为颜老板这么扣的人,为啥要资助你?” “不是因为咱们杀了白彦虎?” “错。天下行侠仗义之辈还少么?为啥单单资助你? 咱们都知道天下将要大乱,他会不知道? 他这是看你以弱胜强,本人有能力。又和天地会、曾系、左系都有关系,在将来的乱世里肯定能有自己的地位,提早烧冷灶。” “那更不能收,这不是让我将来徇私么?” “那可不一样,他现在资助你,其实不是要让你帮忙舞弊赚钱,这是他自己的本事。他不过希望乱世里有人罩着,免得被抢了而已。” “保护咱们的民族工商业不是应该的么?” “可是别人不这么想啊。你现在事业还没真正起步,将来要是做事,购买武器装备,给人开饷,都需要钱,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像你一样为理想奋斗吧?大家都要养家糊口。 所以这种爱国进步商人的资助,对双方都是好事。我读过史书,所有成功者,都有初期收到贵人资助的事情。” “那……好吧。我一定会把这个钱,用到解放大夏的老百姓身上。” 天色渐黑,炖鱼、烤羊肉、红烧肉都做好了,奥斯曼也收拾好了十几头羊,剩下的明天再说。 大家正聚在篝火前享用晚餐,小梅的身影从北而来。 “咦?小梅今天怎么提前回来了?这几天不是都要浇那些老毛子到子夜?不对,有情况。” 三毛筷子上还夹了块鱼肉,一下子站了起来。 情况有点异样,小梅飞得摇摇晃晃,好不容易坚持到小队的上方,扑通一声从天上掉了下来,直挺挺躺在地上,昏迷不醒。 第一百一十二章 现在是游戏时间 小梅出事了,亨利第一个跑过去,龙血法杖出现在手里。 一个“快速治疗”,小梅身上白光一闪,动了一下,随即又不动了。 奥斯曼跑过去看了看,掰开小梅的大嘴,掏出一瓶高级蓝药,灌了进去。 小梅身子微微颤动,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不过马上又闭上了,依旧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奥斯曼回头看向兰迪,“老大,小梅这既不是受伤了,也不是病了,所以亨利是治不好的。 它这是魔法灵力损耗太过,休息几天就好了,龙族的恢复能力很强的。” 三毛大拇指一挑,“要说法术方面还是奥斯曼懂,小梅好样的,为了完成老大交付的任务也是够拼。” 亨利皱皱眉,“可是只是迟滞兽人一星期的话,肯定是不够的,曾大人那边都没有消息传来。” “亨利大叔,原来你这个医生比我们暗夜精灵的心都狠,小梅都累成这样了……” “亨利是对的,现在他作为一个参谋的角色,考虑的是战略问题。 国家利益面前,有条件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如果必要,要我兰迪牺牲也是可以的。 不过,这个问题,我应该有办法。” 兰迪手里出现了一个酒瓶,上面是简体字“百花蜜酿”。 来到小梅面前,又拿出一个酒盅,倒了一小盅酒,小心地倒进了小梅的大嘴里。 仙酒从酒瓶倒到酒盅里的一刻,反应最快的是阿花。 阿花蹭地一下就蹿到了兰迪身边,用大虎头拼命地蹭兰迪的披风,发出“呼噜呼噜”的讨好的叫声。一点大师兄的架子也没有,生生变成了个撒娇卖萌的小猫。 三毛和亨利见过兰迪的仙酒,听兰迪说他有办法,就预料到了这个场面。 二斤对魔法不是很敏感,枪炮师对法力也没有太高的需求。 他并不是真的财迷,抠门喜欢钱的行为都是为小队的利益。虽然知道兰迪掏出玩意价值连城,也不是很在意。 奥斯曼头回知道老大有这东西,惊得瞪圆了眼睛。 他倒不是想要。作为沙漠土豪,他以前黑色药剂喝了无数,法力早就够升圣级的了,想喝的话还可以自己买。 不过他还是震惊地来了句大夏土语,“我靠,我一直以为我是小队里最大的富豪,原来兰迪老大才是。” 小桂子作为暗夜精灵的公主,也是属于“价格不敏感型消费者”,她也不需要更多的魔法能力了。 这仙酒的出现倒让她明白了一直以来的疑惑,“怪不得兰迪大叔能发出大师级的剑芒呢。” 一小盅仙酒跟小梅硕大的体型比微不足道,可是倒进小梅的喉咙后,小梅立刻睁开了眼睛,左右扭动了一下身子,一下子飞上了天空。 在空中朝主人拜了拜,飞快地又朝北方飞去。 兰迪点点头,小梅果然先天素质惊人。 龙族,尤其是小梅这样的神圣巨龙,也和可可一样,是先天道体,根本就没有喝完仙酒醉酒消化的过程。 三毛笑得不怀好意,“估计老毛子的将领们看今天的雨提前停了,肯定要高兴一下,没想到空欢喜了。” 兰迪拍拍阿花的虎头,“我这仙酒也就这多半瓶了,以后说不上还有什么用到的时候,现在可以先给你喝一盅,更多的不行。” 阿花想不到那么远,看铲屎官给自己倒了一盅,非常乖地仰头,张开大嘴,让兰迪很小心地倒了进去,生怕浪费了一滴。 喝完酒,阿花都没来得及自己回宠物空间,一下子翻倒,醉了过去。 大师兄本来酒量就不行,喝的又是最厉害的仙酒,估计一时半会是醒不过来了。 将醉倒了正在大声打呼噜的阿花收进了宠物空间,兰迪回头看向队友们。 “等一会二斤把这次颜老板资助的十万金币分了,大家应该都比较有钱了。 现在咱们这个小队最大的问题,就是大家的级别普遍偏低。 我这里有个可以迅速增加大家战斗经验的神器,不过是消费晶石和晶核的,现在大家的财力应该够用了,我一会试用一下。 要是好用的话,大家轮流使用,都把级别提一提,我看大家这几天都闲得难受,正是使用这东西的时机。” “老大你还有这种东西?早拿出来啊,晶核我早就用得起啊。” 兰迪微笑不语,奥斯曼当然早就用得起。不过早期对他还缺乏足够的信任,后来,三毛还没有那么多钱。 一个团队,向来是不患寡患不均。自己的神器要是只有土豪奥斯曼和家资巨富的二斤用得起,会在队友间造成裂痕。 兰迪有当队长的天赋,这种事情不用学习自然就能领会。 现在最穷的三毛都有三万两千八百多金币了,自然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大家看兰迪拿出一个一看造型和制作水平就是上古神器的头盔,把一块小梅献的能量晶石塞进了凹槽里,戴上了头盔,都是在旁边围观,不知道这个神器是怎么能让人增加战斗经验的。 然而从外面完全看不出来。兰迪戴上头盔后,就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 看了半天,三毛打起了哈欠。亨利担心地试探了下兰迪的鼻息,又用听诊器听了下兰迪的心跳,放心地跑旁边打盹去了,其他三人也渐渐散去。 两个小时后,兰迪终于睁开了眼睛,微笑,“铁拳城堡副本么?果然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 招出重剑,原地挥舞了几下,感觉剑术确实进步了一些,在头盔里虚拟战斗,还是可以增加真正的战斗经验的。 看兰迪终于又活了,众人又围拢了过来。 兰迪检查了下晶石的色泽,“嗯,比我想象的节省一些,一块这种初级晶石大约可以用一天,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看来还是应该先用晶核,再用晶石。晶核可以反复慢慢自动充能,用好几次才会报废,这样能量可以能续得上。” 抠出用了一部分的晶石,换上了试炼时候获得的魔狼晶核。 当时兰迪获得了五枚晶核,三枚已经镶嵌在了大剑上。 现在那把管代级的制式大剑兰迪还背在背上,已经习惯了。只有战斗的时候,才切换成储物空间里的重剑。 还有两枚魔狼晶核留在兰迪的手里,现在就用上了。 兰迪顺手把神器递给了奥斯曼,“你先来。” 看着兰迪随手而为的行为,亨利点点头,这是个天生的领队材料。 队伍里三毛和奥斯曼是见习水平,最需要升级。 三毛追随兰迪日久,关系密切,不会在意先用后用,所以给奥斯曼这个后来人先用,是维持团队团结的最佳选择。 兰迪并没有经过思考,就作出了这个决定,说明有当队长的天赋。这个小队风气好,大家相处和谐,兰迪这个队长的作用功不可没。 奥斯曼只用了一个小时就结束了战斗。出来后看看怀表,看向兰迪,“老大,看来每个人根据水平,分配的副本是不同的,用的时间也不同,三毛,该你了。” 没轮到的干脆都不睡觉了,歇人不歇头盔,队伍开始了在虚拟游戏空间练级的日子。 第二天晚上,兰迪从头盔的战斗里醒来的时候,看到了自己溜达出来的阿花,正在拱自己的披风。 “你还要酒么?你需要多少杯能升圣级呢?要是不多,给你堆出个圣级也行。” 阿花想了想,伸出两个爪子,觉得不够,躺在地上亮出肚皮,又伸出了两只后爪。然后缩回去,又伸了一遍,还觉得不够,又伸出一只前爪,总算觉得差不多了。 兰迪看明白了,“需要至少四十五杯?我这剩下的酒可不够啊。 这样,等我算算啊,现在是八月初九。 再过三年四个月零六天,我就能把我的女朋友带回来,她手里这种酒有很多,应该够你一次晋圣级的了。” 晋圣级的能量需求是海量的,就算挺厉害的大师,悟性够了,往往也要修炼几十年来积累能量,拓展经脉,脱胎换骨。 仙酒喝一口顶阿花一年的修炼。阿花现在对兰迪信赖无比,铲屎官说三年多后有,那就一定有。至于为什么兰迪算得那么精确,阿花可没想过。 阿花也觉得,这瓶酒反正不够,晋圣级等三年也不算什么。 唯一让它觉得郁闷的,是这回铲屎官怎么又会算数了? 以前自己要黄羊吃,伸一只爪子,他非说是一只,现在要喝你的宝贝酒了,就知道是五了是吧? 你这回咋不误会成九杯,先给我喝了再说? 小桂子却听到了兰迪和宠物的对话,“原来兰迪大叔有女朋友了,仙洒还是从女朋友那儿弄的。看大叔身板这么壮,果然是个吃软饭的材料。 可惜二斤哥家是千万巨富,不用吃我的软饭。” “你哪里软了啊?” “三毛你找死是吧,最近好几天没打你了。” 两个小孩子追打起来,兰迪把头盔又递给了等候已久的奥斯曼。 奥斯曼、三毛每次使用一小时,兰迪、二斤、亨利每次使用两小时,小桂子这个高级弓箭手却要使用六小时。 经过几天的测试,最后的决定是大家使用的时长相同,让级别低的迅速成长。 只过了两星期,三毛和奥斯曼的经验已满,不需要了,只剩下四个人用。 又过了一个星期,兰迪都开始主练副武器匕首,二斤开始练驳壳枪和水连珠,亨利则开始练圣光术这种基本用不上的东西,小桂子的箭术经验要达到大师级还是遥遥无期。 晶石早已用光,兰迪手里的和前几天打的晶核也报废了,高级魔狼晶核也用完,都开始用最后的高级野猪晶核了。 沉浸在游戏里,除了奥斯曼和三毛感到无聊,其他人一点也没有觉得时间过得快。只是其间,兰迪又给小梅补充了两盅仙酒。 眼看时间到了八月三十,天气都渐凉了,兰迪看回来的小梅又累得有点脱力,正准备给它再倒一杯,魔法电话忽然响了,里面传出了曾大人兴奋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三章“嗖”一下,七十五亩好地没 第二天早上,小队收拾行囊,离开了滞留了一个月的湖畔,向西而去,这次的迟滞兽人大军的任务已经超额完成了。 说是超额,是因为露西亚大军在被暴雨浇了一个月,滞留在新形成的沼泽地里后,已经士气跌到谷底,不得不冒雨撤回阿克莫林斯克修整。 “曾大人说,老毛子这只军队一个月里,补给早就断了。 他们军部临时凑了几个圣级存储法器,从大后方靠传送券和来回定位的回城券输送粮草,光是来回的回城券费用就花了好几万金币。 这对于将近两万人的人吃马嚼来说,杯水车薪,不得不将士兵的粮食配给减到最少。 士兵杀马充饥,瘟疫流行,去阿克莫林斯克的路上,居然被暴雨接着浇,等到了修整地点,减员了三分之一,比和奥斯曼苏丹国的战争减员还多。” 兰迪骑在马上,笑眯眯地和亨利聊着小梅连下一个月雨的战果。 “可是咱们的损失也不小,光仙酒就喂了三盅,那可是无价之宝。” “无价之宝意味着卖不出去,这时候用也是正用嘛。 现在小梅就回宠物空间睡觉了,它不需要扩展经脉,百花蜜酿的作用就是补充魔力而已。现在不需要了,最后一盅就省了,可以让它自己慢慢恢复。” “小梅也是执着,敌人都跑了,还追着下雨,怪不得最后几天它回来得晚上十几二十分钟呢。你说老毛子会不会怀疑这雨有古怪?” “他们早就怀疑了。可是这世界上,能搞这种大规模降雨的只有两个水系法圣,一个还是露西亚人。 他们确认了黑暗大陆的水系圣级法师詹姆.萧还好好地在家后,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神圣巨龙隐藏在云彩里,那是它们的天赋,就是神级来了,也找不出来。 除非有真正的仙人出手,才能把小梅抓住,仙人哪里会管人间的事情。” 兰迪的推断并不完全准确,他自己就被可可所在位面的仙人盯住了。地球作为诸天万界之源,可是有仙人佑护的,不过兰迪不知道而已。 “兰迪大叔,你的三盅仙酒是不是白奉献了啊。杀白彦虎咱们至少还有缴获,这次任务曾大人可一个金币也没给咱们。” “曾大人忙着和露西亚谈判呢。兽人大军到不了伊犁,左大帅的两万大军在伊犁城周围每天巡逻,就是真的杀进有争议地区,老毛子也只能干瞪眼。 露西亚人没有军队撑腰,不得不作出让步,答应将有争议地区全还给后夏,只是多要了九百万卢布的赔偿。 这对于拿回七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算是一个平等条约了。” “完了,后夏赔人九百万卢布,更没钱奖励咱们了,多半还是给老大你一个有名无实的爵位什么的。” “咱们这次是为国效力,三毛你不要只盯着钱。 而且,条约还没有正式签署,曾大人现在很忙,哪有功夫研究给咱们请功的事情。” 一个星期后,中午,队伍在一个小山包的脚下休息。 旷野四望,是一望无际的干燥的荒漠和丘陵,三毛嘴里嚼着肉脯,左手拿着个水壶灌了口,右手捶着腰,一边模糊不清地嘟囔,“这怎么连个狼群都没有?实在是太没意思了。” “这里太荒凉干旱,草太少,没有羊当然没有狼。”奥斯曼在旁边,烤羊肉倒是吃得津津有味,刚从存储空间里拿出来,还是热的。 “奥斯曼你倒是安全了,不可能有人追杀到这里。 我说咱们这一周足足能跑了一千多里,怎么还没到里海啊。要不咱们集体搞个定向传送,嗖一下到里海边上得了。” “我坚决反对。定向传送符又不是传送阵,精确度差得一塌糊涂。 听说里海边上魔兽密布,咱们传送到那里,汇合到一起都费劲。 你没事了,我这个法师落单到魔兽群里……你要害我就直说好吗。” “这么说你用过?” “怎么没用过?要不是靠那玩意我能逃脱最初穆斯塔法派出的人的追杀? 我本来定位伊犁来着,结果给传送到了天山里,差点没被魔兽给吃了。 更倒霉的是,好不容易往南到了伊犁,买了匹好马,准备到那拉提旅游一段时间,正好在那个偏僻的地方躲避追杀。 穆斯塔法好死不死也跑到那儿和左大帅相会,你知道我看到他们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吗? 定向传送符这玩意有挺长的预热准备时间,被追杀的时候根本不可能使用。 就是回城券,战斗中使用也很危险,那发动的几秒动弹不得,搞不好被人一刀割了脖子。” 亨利也开始教导三毛,“三毛你刚有钱,不要浪费。咱们再有十几天也就快看到里海了,这次咱们又不着急。 你没看到颜泪痕老板是怎么花钱的?财不吝不聚嘛。 穷人乍富,最怕大手大脚。一个定向传送符可以买七十五亩好地,嗖一下就没了,除非非常必要,没有这么糟蹋钱的。” “白大哥你是不是在偷偷发‘圣谕折磨’啊?我怎么感觉受到了精神攻击?” “亨利大叔年纪大了,喜欢教导人,谁让你撞枪口上了?” “我还很年轻啊啊啊啊啊啊……” “滴滴滴。” 兰迪接了个电话,回头面色古怪,“兄弟们,我这回就要糟蹋钱用定向传送符了。你们在这里等我一段时间,办完事我会用回城符回来的。” “出什么大事了?” “那个露西亚驻大夏公使布策和曾大人草拟了伊犁条约的文件后,说归还领土这么大的事,不在他预先的授权范围。 让曾大人到露西亚首都圣苏伯台堡去,和他们的外交大臣吉尔斯签约。 曾大人用定向传送符去的圣苏伯台堡,只带了两个侍卫。谁知到了那里,老毛子又变卦了,要重新拟定条约条款。 那里是老毛子的大本营,曾大人势单力孤,被人威胁,让我去给他助阵。” 兰迪把小梅和阿花招回宠物空间,先拿出中级回城券,输入一丝魔力,标定了现在的位置。 又掏出了高级定向传送符,魔力发出,一个虚拟闪光的地球出现在面前,缓缓转动。 找到圣苏伯台堡的位置,魔力轻轻一点。只觉得眼前白光一闪,眼前的景色渐渐消失,最后只听到三毛的声音,“七十五亩好地没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万恶的有钱人兰迪 这是兰迪第二次进行传送,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 睁开眼睛的时候,表示自己很幸运。既没有像奥斯曼那样传送到山里或者旷野,也没有掉进河里,自己是在一个人来人往的广场上突然出现的。 放眼四望,圣苏伯台堡河网密布,到处是桥,自己没掉进河里,真的很幸运。 广场上的众人对突然出现的兰迪毫无惊讶之色。这里可是东欧最大的城市,波罗的海帆樯云集,涅瓦河上的货运小船密密麻麻。 大量的货物在这个港口城市吞吐,每天来这里的富豪不计其数。 最多,就是有人心里在嘟囔,“又有一个富豪败家子用传送符了。” 这个广场旁边就是一个巨大的传送阵,价格是回城券的一半,高级定向传送符的六分之一。 坐传送阵还不够败家?非要用传送符玩票?呸!万恶的有钱人,怎么没掉进河里? 从露西亚人的角度来说,兰迪还真的称得上万恶。 他的宠物坐骑一周前,刚刚造成了露西亚大军五千多人的非战斗减员。不知道有多少露西亚少女唱着《白桦林》,等不回来她爱的战士。 至于有钱,在大家分了颜老板的资助后,兰迪黑玉手环里的金币数量已经达到了十一万六千多,已经算个小富翁了,兰迪四年内赚到十万金币的目标已经提前实现。 去掉一定要花掉的十万金币,一万多金币也是以前兰迪根本难以想象和企及的。九个多月前,兰迪所有的身家只有几十个银币而已。 要想暴富,打劫是条很好的路子,兰迪的钱主要就是打劫了好几个伪洪福汗国的高级人物得来的。 然后平台很重要。剑丘的平台让兰迪刚毕业就混了一身基本的装备,还喝了瓶黑色药剂。 和颜老板这种大人物的交往,更是让他瞬间资产超过了十万。 “如果瑞元师兄知道我认识颜老板,还从他那里获得了大笔资金的资助的话,一定很羡慕吧?这可是他一直想做的事情。” 心里想着在海外为天地会的造反大业筹集资金的瑞师兄,兰迪抬头看到了广场中心高大的铜像。 这尊“青铜骑士”像天下闻名,是圣苏伯台堡的标志性建筑,由露西亚雕塑名家法尔科内创作。 被安置在一块巨石上的骏马前腿腾空,露西亚王国的创建者苏伯台.兀良哈安坐在坐骑上,脑后编着碎辫,一身游牧打扮,两眼炯炯有神,目视前方。 苏伯台的画像兰迪在剑丘就见过,当年可是后夏太祖手下的“四獒”之一,是后夏裂土封王的贵族中,唯一不姓孛儿只斤的。 据说马象征着露西亚,而马匹践踏着的蛇,代表着当时阻止苏伯台西征的魔族,露西亚著名诗人普希金的曾写下了他最出名的叙事诗《青铜骑士》。 这个位面的露西亚民族是上古安特人和西征游牧民族的混血。苏伯台封王后,还娶了据说是上古罗马帝国的后裔,自称公主的索菲亚.帕列奥洛格。 这位公主自称是传自比光明神使的夫人,罗马帝国摄政女王安娜更早的君士坦丁大帝的血脉。 露西亚自此有了对欧罗巴统治的正统宣称,同时东方的兀良哈族的游牧性格,让他们充满征服的欲望,国旗上的双头鹰就是这个集体意志的体现。 现在露西亚是世界上领土最为广阔的国家,达到2280万平方公里,远超宗主国大夏。 兰迪望着苏伯台的雕像叹了口气,“你知道你的后世子孙,要吞并宗主国大夏的领土么?” 稍微打听了下,兰迪顺利地找到了著名的苏伯台宫。跟守宫门的卫士交涉了下,一会儿的功夫,曾佳益哈哈大笑着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两个中级枪炮师卫士。 “总算把你等来了,吃了没?我先领你去吃点这里的红肠、大列巴,喝点罗宋汤? 下午要谈判,酒是不能喝的,不过这里的格瓦斯不错,你可以尝尝。” “大人你就别为这个操心了,我一点也不饿。怎么?露西亚人反悔了?” “左总督的大军还在伊犁,他们倒是没资格反悔。 不过我孤身一人在这,他们仗着人多势众想吓唬我,希望通过搞定我个人,让我出卖国家利益,获得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 想得美,曾某虽然文弱,骨气却有。下午让他们看看,我大夏也是有兰迪你这样的英雄的,武力威胁吓不倒我们。” 下午继续在外交大臣的会议室谈判的时候,露西亚人发现曾大人身后多了个侍卫,也不甚在意。 只有现在作为副手的布策露出紧张的神色,跑到外交大臣吉尔斯的耳边,小声嘀咕了两句。 吉尔斯摸摸大胡子,看向旁边的谈判军事方面的助手邓尼金,“听说对面新来的侍卫可是剑丘的精英子弟,咱们露西亚的军人怕不怕啊?” 邓尼金一下子站起来,一拍桌子,两撇八字胡都翘起来了,“剑丘听说不是都已经解散了吗?怎么曾子成余孽还能四处招摇? 你们剑丘很好笑,剑士和阵法师居然是分开的专业,指挥军队的居然都是一些孱弱的阵法师。 鄙人不才,基辅士官学校和总参学院毕业,同时具有阵法大师和刀术大师的资格,在露西亚不过是个区区中将而已。 露西亚比我智勇双全的军人多如牛毛。你们在伊犁一地部队数量占优,等我大军调过去,两国发生全面战争,后夏灭亡之日不远矣。” “全面战争?部队你们调过去了么?我们新军就有三十多万,你们要通过漫长的西伯利亚铁路调三十万人到远东去,得多久啊?西线的魔族要不要防御啊?” 有了兰迪站在身后,曾大人底气十足,对喷是不惧任何人的。 “还有,你们再说一句后夏,我……我的侍卫会和你决斗的。” “谁怕谁!”邓尼金一下子拔出佩刀,“剑丘子弟很牛么?敢跟我较量么?” 兰迪一笑,“你先打过我的宠物再说吧。” 一挥手,阿花出现在了身侧,虎视眈眈盯上了邓尼金。 阿花的出现没有出乎布策和吉尔斯的预料,邓尼金也凛然不惧,“你有宠物我没有么?你这只小猫的块头还小了点。” 邓尼金骄傲地一挥手,一头巨大的北极熊出现在身边,凳子被挤开,谈判桌一震。 北极熊人立而起,挥起巨大的熊掌,朝着阿花咆哮。阿花凛然不惧,也两腿站了起来,朝北极熊呼噜呼噜发威。 一时间屋内熊吼虎啸,仿佛到了动物园。 兰迪微微一笑,“比块头么?” 又是一挥手,小梅巨大的身形出现在身后,长长的身子占满了这一侧背后所有的空间,巨大的龙头顶到了棚顶,两只灯泡一样的龙眼紧盯着北极熊。 一龙一虎,两只超级魔兽的威压,大大盖过了邓尼金和宠物北极熊的嚣张气焰。 邓尼金的宠物熊可不知道小梅只是样子货,小梅身上的龙族威压可是实打实的。 而且神圣巨龙血脉是龙族中最高贵的,威压隐隐比普通超级魔兽龙高半级。 北极熊为小梅的气势所慑,不断后退,一下子靠在墙上,整个屋子都在晃动。 邓尼金没想到自己的挑战招惹出了对方的龙,这个剑丘剑士竟然是位龙骑士,一时气馁,不敢再出言挑衅。 曾佳益也没料到兰迪竟然能召唤出龙,他反应很快,当即哈哈大笑,“北极熊要挑战东方巨龙?笑话。” 吉尔斯尴尬笑笑,迅速忘记了是自己怂恿邓尼金向兰迪挑战的,“双方都冷静下,和气为贵。 这屋子太小了,咱们休会出去散散步。” 随即回头向布策嘀咕了几句,布策飞快地跑了出去。 外交大臣的会议室一点也不小,不过小梅一出现确实显得小了许多。 吉尔斯引着曾大人出了会议室,来到院子里,兰迪领着龙虎宠物也跟了出来。那头北极熊已经怂了,被邓尼金收回了宠物空间。 两头超级魔兽肆无忌惮地放出威压,院子里站岗的卫兵抱着水连珠,一个个瑟瑟发抖。 忽然远处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布策当先进了院子。院外传来两个人的对话,“怎么后夏出了龙骑士了么?跑苏伯台宫耀武扬威来了?跟我的马刀比划比划。” 另一个声音柔和些,“后夏连圣级法师都没有,于承惠没来,能有什么高端战力?龙?老子当年可是屠过的。” 人还没露头,两道圣级威压隔着墙就传了过来,一道锋利、一道柔和中带着冷冽,如重锤压到了众人心头。 第一百一十五章 凤鸣圣苏伯台堡 两位身穿军服的将军联袂而入。挎着马刀那位一进院子,就盯住小梅上下打量,一看是头超级魔兽,“嗤”了一声,再看向身材壮硕的兰迪,失望地摇摇头。 “原来是条超级魔兽级别的小龙,没意思,不值得我老人家出手。” “这位是哥萨克骑兵的总头领,圣骑士布琼尼上将。” 吉尔斯给曾大人介绍进来的第一位圣级,瞥了一眼两头超级魔兽,面带得意的微笑。 布琼尼上将傲慢地朝曾大人点点头。 这位圣骑士重眉毛,两撇黑色八字胡浓密得像刷子一样,一身彪悍的气质,颇有点“兽人”的风采。 吉尔斯手示意向另一位悄然而立没说话的圣级,“这位是著名的北极探险家、冰雪系圣级法师高尔察克上将。” 高尔察克一把雪白的大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身穿白色海军军服,肩扛三颗金星,胸前佩戴着一枚乔治十字勋章,站在那里气质温文尔雅,向曾大人一点头,“见过曾少卿。” 能叫出曾大人大理寺少卿而不是公使职务的,一看就是非常有学问,对大夏官制很了解的人。 曾大人面带忧色,朝两位圣级拱拱手。高尔察克表面有礼貌,说出的话可一点不客气。 “在这苏伯台宫里放出坐骑,可不是有礼貌的绅士该做的事情。 龙骑士首先是骑士,得懂骑士的礼貌。到了露西亚,要守露西亚的规矩。 年轻人,不要因为骑了头龙就狂妄起来。 八十年前,龙族在人间胡作非为,不遵守人间的法律。 全球的圣级联合起来,和龙族干了一仗。圣级的龙都被我们屠了两条,从此龙族不敢出龙之山谷。 除了十年一次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和有龙骑士约束的龙,其他龙出了龙窟周围三百里,被我们圣级看到了,打死勿论。 听说你是剑丘子弟,应该多学点曾子成的忠恕之道,管好你的坐骑。 嗯,曾子成我还是佩服的。当年他才六十岁,刚刚成圣而已,就能排兵布阵,领着我们这些圣级打败了不可一世的龙族。 可惜他死得太早,弟子都管束不了,竟然跑苏伯台宫撒野来了。” 高尔察克胡子雪白,也不知道多少岁了,用教导的口气教训兰迪。兰迪敬他是老牌圣级,跟曾山长还当过战友,拱了拱手,“法圣,是邓尼金中将先挑衅我们的。” 心里在琢磨,怪不得龙五提起曾山长,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原来当年干过仗。 奥斯曼说苏丹王宫里有龙鳞做的盔甲,显然那位奥斯曼苏丹国的圣级也是参加过围攻龙族的。 曾山长从来不提自己以前在江湖上的事迹,没想到居然当过全球众圣级的首领。 小梅一千四百岁了,应该也经历过当年圣级围攻龙族的大战,不知道左总督参加过没有。 嗯,多半那个时候左总督还没有成圣,否则以他的脾气,一定会吹出来的。 回头看向小梅,嗯?没看到,阿花倒是四爪据地,桀骜地盯着两位圣级。 阿花已经领悟了圣级的奥义,离圣级已经不远了,对两位圣级不是太服气。 再往后看,还好,小梅倒是没有被圣级的威压吓得躲进宠物空间,只是悄悄滑到了阿花和兰迪的背后,眼神有点躲闪。 阿花应该是因为见到了高尔察克这个当年屠过龙的法圣吓的。 以它攻击力为零的战斗本事,当年肯定不能参战。不过同族的圣级龙被屠了,那也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 没吓得躲起来,已经很给兰迪这个主人面子了。 布琼尼可没有高尔察克的礼貌,看小梅退缩,“切”了一声。 “后夏人才凋零,孛儿只斤氏只能靠于承惠那个老头子保命,不敢派出来。 小兄弟你就是后夏比较高端的战力了吧?我看水平也很有限。 看站立的身形顶多是个中级,看灵力波动嘛,也可能是大剑师。 年纪轻轻不知好歹,骑了条龙就敢来苏伯台宫献丑。 依我说跟后夏谈什么谈,让我带两万哥萨克杀进大都。法圣你牵制住于老头,我去一刀咔嚓了小皇帝,后夏不就投降了?” 这话实在是太不给曾大人面子,即使看上去形势不利,曾大人还是一甩袍袖。 “圣骑士大人满口胡言,难道您的表现就有什么骑士风度了么?” “骑士风度是跟实力对等的人表现的。这世道实力为尊,露西亚强而后夏弱,这是事实。 我最看不惯你们这些白衬衫,整天为屁大的事墨迹来墨迹去。今天我和法圣就坐这了,你们赶紧谈,弄出个结果来。 我跟你说那个谁,你叫兰迪?别不服气,你可以骑着龙跟我对打。我让你三招,你能打过我,我支持把你们的领土还给你。” 吉尔斯瞥了一眼布琼尼,咳了一声。 “上将慎言,什么叫他们后夏的领土,这是我们占据的领土,是一定要归我们露西亚的。” 兰迪看曾大人一脸沮丧的样子,拍了拍曾大人的后背。 “圣级怎么了?白彦虎是圣级,不是被我砍了头?大人放心,今天咱们吃不了亏。” 曾佳益不知道兰迪还有什么底牌,能在两个圣级面前翻盘。看兰迪信心满满的样子,露出希望的神色。 兰迪转头看向露西亚的两个圣级,“就是说,如果我的实力超过了你们,大夏不但能收回领土,要你们的领土也是合情合理的喽?希望你们记住现在的话。” 兰迪伸手摸向胸口的银锁,“没想到,终究还是要靠可可,为了大夏的国家利益,吃一回软饭又如何?” 看兰迪大言炎炎,似乎有必胜的本事,众人包括曾大人都很奇怪。 圣级是镇国之宝,一个国家也没几个。 你就算真的是大剑师龙骑士,和圣级之间也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曾大人心里暗暗担心,不会是兰迪一直顺利,有点飘了吧? 天色突然暗了下来,天空中开始有巨大的能量凝聚。 连曾佳益这个修炼的外行都感受到了,和众人一起抬头看向天空。 整个天空变暗,众人的头顶上却变得明亮无比,一团巨大的光芒出现,渐渐凝聚。 很快,一只身形无比庞大的凤凰出现在天空,栩栩如生,周围包裹着闪电和火焰。 凤凰仰头,发出一声响亮的鸣叫。 方圆二百里之内,所有人都看到了凤凰的出现,听到了这声鸣叫,感受到了天空中电与火死神的威压。 第一百一十六章 露西亚的救世主、伟大的龙骑 兰迪做好了超神级禁咒的蓄力,转头看向布琼尼,“怎么样,我这头神级宠物的威力还行吧?” 布琼尼没说话,高尔察克的脸色大变,长长的白胡子微微颤抖,手指着兰迪,指头也在哆嗦。 “你,你,你竟然偷偷豢养元素生物做宠物?!” 兰迪一笑,“怎么了?哪里的规矩不能养元素生物啊?” 冰雪系法圣立刻垂头丧气。 关于元素生物,都是很久以前的传说了。 大灾变以后,天地灵气浓度一下子变得无比浓厚,在撒哈拉大沙漠里,诞生了元素人一族。 本来龙族、蜥蜴人都有了,再出个元素人,似乎也没什么,人类是秉持着宽容的态度对对元素人的,希望能和平共存。 然而元素人乃是天生天养,毫无人性。 为了和人类争夺灵石矿脉资源,直接大打出手,杀人如麻,根本不讲道理,成了世间的祸害。 当时人类、魔族、精灵、德鲁伊、兽人、半兽人、矮人、地精乃至龙族、蜥蜴人的高手联合起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奋战,终于彻底剿灭了元素人和他们豢养的元素生物。 那都是三百多年前的事情了,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因为联合作战,才开始有了龙骑士。 如今元素生物早已灭绝,高尔察克也不过是听先辈传说而已。 当然兰迪能放超神级禁咒,不过是仙器银锁里刻了这个法术罢了。 但银锁里确实藏着一只元素凤凰,每次银锁发出法术,都会现出身形。 这只凤凰和阿花、小梅不一样。它具有神级的威力,却完全没有生物的意识,不过说是兰迪的元素宠物,也说得过去。 毕竟元素生物也基本是没有个体意识的,道理上完全一样。 圣骑士布琼尼仰望天空,有点呆傻。高尔察克却反应迅速,右手出现了一个白色圣级法杖,一个冰雪防护罩立刻升了起来,将整个苏伯台宫罩在了里面。 宫里的气温骤然变冷,开始有雪花飘落。 修行人士和两头魔兽都不在乎,侍卫们赶紧从储物空间找出了貂裘一类的厚衣服,给吉尔斯、布策和曾大人披上。 冰雪法圣抬望天空,口中喃喃自语,“神级元素生物,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 发出的禁咒,大师级仅能自保,圣级也只能保护领域里的人。 不对,看这个气势,不仅仅是神级,恐怕是超神级,和仙级仅一步之遥,二百里内的生物都要全部毁灭。 我露西亚人有难了,圣苏伯台堡二百万子民,能活着的,恐怕不足一千,大部分还是这苏伯台宫里的。” 布琼尼一哆嗦,“不好,陛下在六十里外的夏宫举办宴会,身边没有圣级。那里也不安全,我这就去护驾。” “来不及啦。” 高尔察克摆摆手,转身面向兰迪,突然跪了下去,“兰迪大人,请高抬贵手,放过圣苏伯台堡的二百万生灵吧。” 兰迪手捏超神级禁咒,基本上相当于大伊万开始倒数,一个转念间就可以毁了圣苏伯台堡。 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重创了露西亚,大夏依旧不能复兴。 禁咒只是起威慑作用而已,留在手里不放才是威力最大的时候,这一点兰迪很明白。 “还请两位圣级退出苏伯台宫,不要干扰谈判。” 布琼尼没明白什么意思,高尔察克站起来,一拉他的手,两人迅速就从院子里消失了。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生怕兰迪改了主意。 兰迪回头看向曾佳益,“还请曾大人继续在这里谈判,我不能奉陪,需要到远处给曾大人助阵。” 兰迪一招手,小梅游了过来。兰迪跨上龙背,将阿花收回宠物空间,骑着小梅,腾上了天空。 曾大人的脑袋足够聪明,立刻明白了兰迪的用意。这里是对方的老巢,有至少两个圣级,大师级高手无数。 兰迪要是在这里陪着自己,时刻要提防对方圣级的偷袭。 圣级高手出手快如闪电,几乎是防不住的。兰迪又不能总捏着禁咒维持这个待放的姿态。 兰迪跑到开阔的地方自保,随时可以发出禁咒灭了圣苏伯台堡,自己在这里反而安如磐石。 圣苏伯台堡的全体居民都看到了空中的灭世凤凰,那种随时都可能毁灭的恐惧让几乎全体人都望空遥拜。 露西亚人得罪了哪位大神?谁要惩罚圣苏伯台堡?难道我们是得罪了光明神的儿子么? 这个,光明神的儿子是谁不知道,不过兰迪很可能成为光明神使的女婿。在这个世界,这地位和光明神的儿子也差不多。 众人瑟瑟发抖仰望天空,等待着毁灭的时候,一条巨龙飞上了天空。 巨龙身上有位骑士,背着一柄大剑,身上的蓝色披风在空中飞舞,卖相十足。 “龙骑士!” 当即有人高呼,“龙骑士大人,救救我们吧。” 龙骑士果然不负众人的期望,直奔天空的凤凰而去,只一伸手,空中的凤凰就不甘心地鸣叫了一声,渐渐消失,世界又恢复了明亮。 这个桥段二百万民众简直太熟悉了。每到世界危机的紧要关头,总会有龙骑士出现,救苍生于水火。 如今圣苏伯台堡遇到了毁灭的危机,果然有龙骑士来救我们了。 一时间全城欢呼声大起,“龙骑士万岁”之声响彻云霄。 至于这灭世凤凰其实是这位“露西亚的救世主、伟大的龙骑士”本人放出来的,除了苏伯台宫里的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一位停止了颤抖的商人看同伴正在抽自己的耳光,很是奇怪,“你……这是吓疯了?” “我见过这位龙骑士,是用传送符在元老院广场突然出现的,我当时还诅咒万恶的有钱人掉进河里。 没想到,人家是得知了有邪恶的元素生物要来毁灭圣苏伯台堡,来拯救我们的。” 兰迪骑着龙,在圣苏伯台堡上空来回游弋,还特意去了一躺夏宫的上方。 巨龙飞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对圣骑士救世主的欢呼。 第一百一十七章 痴心唯有伊江水,日夜滔滔不 苏伯台宫的谈判在继续。一个时辰后,国王尼古拉.苏伯台.兀良哈的使者至,宣读了陛下的旨意。 外交大臣吉尔斯、驻大夏公使布策谈判不利,影响大夏与露西亚的邦交,即刻撤职,戴罪立功,继续进行与曾公使的谈判。 龙骑士兰迪,消灭了邪恶的元素生物,救圣苏伯台堡于危难之中。授予白鹰勋章,奖励一百万卢布,即刻兑现。 宣读完国王的旨意后,使者靠近吉尔斯和布策,小声嘀咕。 “陛下已经准备去里加南巡,调骑兵军团上将布琼尼,海军上将高尔察克随行护卫,现在已经走出了二百五十里。 若是这里的谈判不能快速结束,那个龙骑士一直在天上溜达的话,陛下就真的只能去里加南巡,你们俩就别想官复原职了。” 有了陛下的授权,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和身家性命,吉尔斯和布策反应神速,当场就拍板,决定按照原来布策和曾大人签订的草约直接签字。 曾大人反而不着急了。反正以兰迪的体力,在天上再晃悠两天也不会晕倒,就是他趴在龙身上睡着了,有谁敢上去看看是不是真的? 曾大人端起一杯咖啡,思索了一会儿,提出了一些列的补充条款。 要是完全按照曾大人的意思来,不但一百年来老毛子侵占的地盘全部要还回来,露西亚人辛辛苦苦殖民了二百年的地盘也得送出去不少。 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反正陛下已经跑出去了,就是毁了圣苏伯台堡,这些条件也不能答应。 吉尔斯和布策是曾大人的知己,知道这个时候,他这个外交老油条要是不漫天要价是不可能的。只好耐下性子来,和曾大人一条一条地据理力争。 外交大臣的会议室关起门来谈判,谁也不知道谈判的过程。 只是听出来的侍卫悄悄透露,曾大人一直好整以暇,布策公使好几次要抹脖子自尽。 谈判一直进行到深夜,终于在零点前达成了协议,双方签字。 双方面带笑容,从会议室里走出来,向特意邀请来的各国记者展示了刚刚签订的历史性条约。 吉尔斯身穿双排扣燕尾服,头戴礼帽,手拄文明棍。曾大人身穿白色西装,黑衬衫,打着白色领结。双方亲密握手,一起看向等候已久的记者们。 屋内浓烟四起,镁光灯不停闪亮,记录下这个历史时刻。 照片上曾大人笑得很开心,吉尔斯和布策则笑得和哭一样。 条约被公开,立刻在各国引起了轰动。 大夏不但拿回了伊犁和其他七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巴尔喀那啥湖以东,在以前条约中被割让给露西亚的土地也成了“非军事化区”。 双方不得在非军事化区驻军,双方老百姓则可以自由在其中定居、经商。非军事化区的归属,五十年后由当地居民投票决定。 废除露西亚在松花江上的自由航行、免税特权。 以前属后夏,现在已经确定归属露西亚的土地,比如尼布楚啊、外东北啊、海参崴啊,现在被定义为“有争议地区”,以后再议。 这已经是露西亚人让步的极限,曾大人也让了步,赔款一百万卢布,作为对露西亚代为“保管”伊犁等地区的费用。 什么?九百万?什么九百万,你一定是听错了。要相信露西亚官方公布的消息,其他皆为谣传。 第二天早上,往西南“打猎”走得稍远的尼古拉陛下又回到了夏宫,发布了记者招待会。 会上,陛下回顾了先祖苏伯台陛下对大夏统一核心大陆作出的重大贡献,畅叙了大夏和露西亚长达四百年血浓于水的传统友谊,高度评价了兀良哈氏和孛儿只斤氏间亲密的战友关系。 在圣苏伯台堡遭到邪恶元素生物攻击的危急时刻,宗主国大夏派出了伟大的龙骑士,消灭了元素生物,拯救了二百万圣苏伯台堡的同胞。 为了感谢大夏义士的无私帮助,维持和大夏一直以来良好的双边关系,双方签订了平等互利的《伊犁条约》,有助于人口最多和面积最大的两个国家维持持续的友好云云。 这个官方声明,不管记者们信不信,反正尼古拉陛下是信了。 圣苏伯台堡一片歌舞升平,尼古拉陛下则在夏宫召集了知道内情的亲信,召开了秘密御前会议。 “派人盯着点那个兰迪,一旦有机会就悄悄干掉他。 在此之前,咱们暂停在远东的扩张活动。近期咱们在巴尔干和魔族冲突加剧,三皇同盟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魔族和新法兰克打得热火朝天,一副要称霸欧罗巴的样子。不能让那些头上长角的家伙得逞,欧罗巴是咱们的! 咱们的王国能否成为霸主,全赖诸君的努力,乌拉!” “乌拉!” 露西亚的领导者在给属下鼓劲,弥平这次外交活动失败造成的创伤,把目光投向了西方。曾大人则第一时间坐上大型传送阵,回大都报喜。 他的两个亲随回不去,留在了圣苏伯台堡,开始筹建大夏驻露西亚公使馆。 兰迪则早在昨天半夜,得到曾大人一切ok的电话通知后,就已经捏破回城符,回到了战友们身边。 现在已经美美睡了一觉,准备和战友们继续出发了。 一只猎鹰从天而降,三毛解下鹰腿上的枯藤戒指,好奇地嘟囔,“颜老板这么快赚了一个小目标么?这是给咱们送一百万来了?” 绑定,手一抖,掉出一个精致的白鹰勋章,三毛拿在手里看,“这是啥玩意?” 亨利接过去瞟一眼,“这是露西亚最高级别的勋章,兰迪老大现在成了白鹰勋章骑士,在露西亚也是贵族了。” “谁稀罕当兽人的贵族?这兽人国怎么也和左大帅一样抠门?” “老大坏了人家的好事,兽人还能感谢老大不成?我估计兽人国已经派人追杀兰迪老大了,老大你可得小心点。” 亨利以己度人,露西亚肯定不能轻易放过兰迪。 “不过,现在伊犁河的全流域又都回归了咱们大夏了,以大夏的人口基数,那个五十年后全民投票只是个兽人自欺欺人的遮羞布。 伊犁河可是大夏境内唯一向西流的大河,沿岸水草丰美,都是膏腴之地啊,老大这个险冒得值。” “有咱们在身边,老大自己又是龙骑士,还能有啥危险么?不过,咱们就这么直接去里海边么?万一打不过那些魔兽怎么办?要不要先到附近的城市晋晋级?” 三毛现在见习盗贼的经验满了,非常希望先晋升到初级盗贼。 “算了,咱们的队伍现在已经很强了,我建议咱们还是先尝试直接去里海。万一魔兽没那么多那么厉害呢?可能阿花吼一声就都吓跑了。” 奥斯曼对自己法师的晋级并不着急,反正他靠的是圣级法杖,又对定向传送心有余悸,不愿意多此一举。 看三毛又抖出一个牙牌,拿过来看了看,“老大,你在大夏又升官了,也似乎没啥用。” 三毛的手接着一抖,“哗啦!” 第一百一十八章 陨石环形山 兰迪手里拿着曾大人给他的信,看完了收起来。又拿起牙牌看了看,“一等轻车都尉,朝廷给我连升了三级,曾大人的推荐还是很给力的。” “那是,你得看老大作出多大的贡献啊,这连升三级,一年给多少钱啊?” 亨利拍拍三毛的肩膀,“你不懂后夏的官制,没有实缺,只是荣誉的话,没多少钱的。 我记得老大现在的正三品,一年也就二百一十两白银,大约一百多个金币吧。” “朝廷的官员都这么穷的么?为啥我看魔市知县区区七品出入都一副富豪气派呢?” “魔市知县都被下狱了九个了,你当他们靠俸禄挣钱啊。” “老大要当官,肯定是清官,那就真没意思,还是当冒险队长挣钱多。就这么一大堆金币,今天咱们走不了了,我和二斤哥得数一天。 你说曾大人也不地道,怎么金币就这么散着放,也不分个袋子,这不折磨人么?” “你不用数,这笔钱可不是朝廷给的,是兽人怕老大毁灭圣苏伯台堡给交的保护费。 一百万卢布,我算算,按现在的汇率,三十三万金币没错,差不了三四千,你和二斤哥每天慢慢数就行,大家也不急着分。” 作为一个富豪,奥斯曼这方面是很有发言权的。 “明明是曾大人送来的。” “所以朝廷赔给兽人的钱直接就转账到老大手里了好吗,根本没到兽人国手里。” “虽然我在魔市的时候,大家整天说朝廷不好,可是这么一说,不知道为什么高兴了不少呢。” ………… 十天后。 看到眼前巨大的海湾,嗅了嗅空气中的咸味,三毛拍拍胸脯,“终于到了耶,这就是里海么?果然是大海,看沙滩上都是厚厚一层盐粒。” “严格说这里叫卡拉博加兹戈尔湾,算是里海的一部分,咱们所在的地方是这个海湾的西南角。” “白大哥你为什么懂得这么多?” “这是贵族绅士的基本功啊。否则喝咖啡的时候,别人提起一个话题,你不懂,很尴尬的。” “原来贵族每天做的事情就是聚在一起吹牛。” “兰迪老大就是贵族,我也是贵族,奥斯曼是大贵族,不都在这里冒险?” “我也是贵族哎,虽然精灵们不承认,但我是暗夜精灵的公主。 二斤哥家里是千万巨富,就你小秃头是个穷光蛋,将来娶不上媳妇。” “我一点也不担心。跟了兰迪老大后,现在我已经有了七万零一百一十五枚金币了,可以当有三万多亩田的大地主。 要不说还是讹一回老毛子赚得最多,让我的资产直接翻倍了。” “略略略。”小桂子吐出舌头,两个手指刮着腮。 “真有钱人哪有你这样连金币都能记住个位数的?奥斯曼、二斤哥,是不是这样?你们都不知道自己钱的零头有多少?” “我知道。” “我也知道。” “看,真有钱人都是省着花的,就你这个没多少钱的小富婆大手大脚。 二斤哥你不能要她,非把你家的几千万金币给霍霍光不可。” 正在和亨利研究地图和藏宝图的兰迪一愣。自己好像就不知道拥有金币的个位数,连百位都不知道。只知道讹诈了兽人后,手里的金币已经有二十四万一千多。 看来自己不是理财的料啊。额,可可好像对钱也没什么概念,将来要是和可可建立家庭,好像财政方面堪忧啊。 “三毛你最近很有进步嘛,终于承认我是女人了。” “那可不一定,分桃子,断袖子的人一样祸害钱。” “那是什么意思?” 小桂子一愣,随即醒悟,“不管是什么意思,看你笑得像个贼,一定不是好话,先打了再说。” 看着灵活地躲来躲去,一直没有被弹到脑嘣的三毛,奥斯曼感慨地叹了口气,“我算知道我为什么跑得这么慢,原来三毛的轻功是这么练出来的。” 小桂子半天没有追到三毛,颇感没意思,“小贼油滑得很,不理你了。对了,亨利大叔,前面的山怎么像个圆形的墙?里面冒烟的是什么?” “这个啊,叫陨石环形山,是大灾变的时候,被陨石砸出来的火山。不过大部分火山都熄灭了,像这个还在喷发的不多。” “陨石能砸出这么大的面积?虽然我不懂地图,也看出这方圆得有一百多里。” “这还算小的呢。大灾变的时候,最大的火山喷发点在黑暗大陆的黄石公园遗迹,黑暗大陆当时有一半的地方被火山淹没了。 据祖辈相传,火山灰在天上飘了好几年,遮住了太阳,地上冷得一塌糊涂。” “还好现在气候又回暖了,我们精灵最怕冷了。” “虽然当时黑暗大陆完蛋了,但现在后去的法师和炼金术士们便宜了啊,火山喷发把地下的宝贵金属和矿脉都喷到了地表。 那里也是魔法晶石出产最多,质量最好的地方,要不然怎么能吸引那么多法师去呢。” 给小桂子答疑完毕,亨利指着兰迪的藏宝图发出疑问,“看这个小岛的位置,好像应该在里海的中央啊。 咱们从东边走,荒无人烟。西岸可就是新巴库,那里可是有传送阵的,为什么地图要这么画呢?” “新巴库的传送阵不是二十年前才由商业三杰之首的风清扬建立起来的么? 这个藏宝图是剑圣于承惠早年画的。那时候还没有传送阵,他从东方来,肯定只知道这边的路线啊。” “咱们也只好从这边走了,西边路虽然好走,没有地图,茫茫大海,发现一个小岛可不容易。” 三毛也凑了过来,“老大,我也觉得于剑圣走的这条路有点不对劲啊。 你们注意没有,咱们路过阿姆河、锡尔河、咸海和萨雷卡梅什湖的时候,还是碰到不少魔狼啊什么的魔兽。 现在咱们又攒了不少中级晶核了,等我找地方晋了级,又可以用老大的神器快速增加经验了。 可是一靠近这里,为什么所有的魔兽都不见了?连鸟和土拨鼠都没了。 我直觉觉得,那个巨大的环形陨石坑里有危险,于剑圣是不是画个图害咱们啊?” “嘣!” “终于打到你了。你这个小笨蛋,于剑圣画这个图的时候,你还没出生,谁会故意害你这个穷鬼小秃头? 人家是剑圣,可以在世界上横着走的,又会飞,还不是随便走直线?至于你能不能走过去,人家画图的时候会管吗?” “难道那时候你出生了吗?我明白了,听说精灵都能活很大年纪。二斤哥,小桂子没准儿是个八十岁的老太太在装嫩,你上床前可要注意啊。” 小桂子意外地没有生气,眼睛水汪汪地望着二斤,耳朵红了。 三毛整整装备,“既然只能靠这张藏宝图找小岛,不能绕道,我先到里面探探路。” 三毛靠近了环形山,迅速消失在一个豁口里。 不到一刻钟,三毛光着膀子,连滚带爬地跑了出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恐龙 三毛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到了众人面前,忽然大大地打了个喷嚏,赶紧取出衣服披上。 “里、里面很危险,全是没见过的东西。 草比我的个子都高,芦苇有好几丈,各种奇怪的动物我一样都没见过。 有两头超级魔兽朝我慢慢走过来,简直是两座肉山,太吓人了。 对了,里面非常地热。” “三毛你的胆子也太小了,哪里有可怕的超级魔兽?还能比龙族和阿花厉害? 山一样的魔兽,你睡糊涂了吧?怎么没见追出来? 我看啊,里面多半有蚌蜃一类擅长幻术的魔兽,让你产生了幻觉,就像白彦虎的精神攻击一样。” 这回三毛摸了摸脑袋,没有反驳小桂子,“难道……我真的产生了幻觉?” 兰迪朝小梅一招手,“走,咱们去空中侦查下。” 兰迪骑着小梅去空中溜了一圈,回来后一脸严肃,“三毛看到的东西是真的。” 三毛立刻精神了,“我就说我没有看错,老大能干掉伪圣白彦虎的本事,怎么能被幻觉欺骗? 至于它们没有追出来,我看多半是嫌外面太冷了。” 这都九月中旬了,当然挺冷。亨利拍拍脑门,“里面有活火山,周围环形山阻挡,自成天地,没想到生长着奇怪的动物,三毛你给描述下。” 三毛不但活灵活现地描述,还给画了出来。 画完后自己表示不大像,“以后再碰到大城市,现在我有钱了,一定买个能拍照的玉简,不过才二百多金币而已。” 亨利没回答,也难得地没批评三毛浪费,看着三毛原始壁画风格的简笔画陷入沉思。 “这些魔兽我在敬业市的精灵联邦博物馆见过,不过都是考古出土的骨骼标本的复原图。 两亿到五千万年前的东西,没想到有活的出现在咱们的世界上。” “上古神兽?咱们是不是干脆绕道?”奥斯曼族人最喜欢编奇怪的传奇故事,关于凶残的上古神兽的故事听过不少。 “老大的元素凤凰和小梅才是上古神兽,这里面的不过是一些进化的失败者而已。 我认为咱们不用怕,可以尝试走过去。” 三毛连连摇头,“白大叔你是没看到两个超级巨大的家伙的体型,一只脚就能把咱们都踩碎。” “这个,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凡是体型巨大的上古生物,都是吃草的,只要你不去激怒它们,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你的。” “那万一它们今天心情不好——”奥斯曼还是觉得不妥。 众人意见不统一,一起看向兰迪。 兰迪想了下,“咱们做两手准备。大家把回城符定位在这里,尝试着走过去。要是受到攻击,我来断后,大家捏回城符到这里集合,再研究办法。”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众人定好位,把回城符捏在手里,牵着马,跟在三毛后面,小心翼翼地走进了山口。 一进山口,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隐隐闻到硫磺的味道,活火山的力度还是不小的。 里面的草没有一人多高,倒是淹没了三毛和小桂子。好在还是有兽径的,那踩在草地上的巨大脚印,让奥斯曼胆战心惊,紧紧地捏着手里的回城符。 往里走了几十米,地势一高,出现了一条高出平地的兽径,众人走了上去,视野一下子开阔,看到了环形山里面的奇景。 首先看到的是远处环形山中央喷吐着浓烟的活火山,虽然有五十里远,依旧非常注目。 兰迪拿着藏宝图对比,“怪不得于剑圣画的路线图在这里拐了个弯呢,原来这个圆圈代表这个火山。” “那个剑圣藏宝图画得也太粗略了,也不标注得详细点。” 小桂子的抱怨没有得到回应,众人都看向了三毛描述过的两头引人注目的巨大动物。 两个大家伙果然像肉山一样,鹅脖子,长尾巴,头有点像龙族,不过没有角,有约莫十丈长,看样子至少有两万斤。 亨利目光中透着兴奋,“梁龙,一亿五千万年前的动物,居然出现在我眼前,可惜没有带相机和玉简。” “这也是龙么?看灵气波动是超级魔兽,难道也能进化成圣级?” 三毛看两头梁龙离着自己一百多米远,果然在悠闲地吃草,瞥了一眼几个渺小的闯入者,直接无视。 三毛放下心来,好奇心开始出现。还看到了两个小家伙跟在两头梁龙身后,欢快地来回蹦跶。 即使是小家伙,体型也比小梅大得多。一个鹰眼术扔过去,嗯,生下来是高级魔兽,比龙低一级。 “我看够呛,他们没有和人类接触的机会,很难获得智慧。” 奥斯曼也是有学问的人,不过精力都用来追求明星什么的了,平时没法和亨利比,涉及到魔兽进化问题,他还是比较有研究的。 “它们不是龙,你看它们哪里会飞?科学家给他们取的名字叫恐龙。” “会飞的来了。”三毛激动地指着前方。 “不过,太小,只是高级魔兽而已。” 亨利抬头看看,“这是翼龙,看它们的翅膀多大,这才是靠翅膀飞行的动物,和真正的龙靠晶核磁力悬浮飞行是完全不同的原理。 三毛你飘了啊,身边要没有小梅和阿花两只超级魔兽,这翼龙就能吃了你,它们可是既吃素又吃肉的。” 亨利指指点点,“那几只跑得快的不会飞的大鸟倒不是远古生物,叫牛顿巨鸟,应该是负责在这个小生态圈里吃掉腐肉。” “在别的地方有么?” “没有,五万年前才灭绝。” “五万年还叫‘才’?”嗯,跟梁龙比是近得多。 “那个吃草的跟牛一样大的家伙是什么?” “那叫双门齿兽,在这里应该是食物链的底端。在澳洲发现过化石,五万年前的,估计和牛顿巨鸟一样,都是被咱们人类给灭绝的。” “嗯,看着傻乎乎的,肉还多,不吃光它们吃谁?” 一会儿的功夫,大家又看到了古巨蜥和叫沃那比蛇的可怕生物,那条蛇和小梅几乎一般大,看着非常凶,好在被小梅的龙威吓跑了。 宠物都是仗人势,小梅跟了兰迪后,胆子也不小了,虽然依旧没有攻击力,拿龙威吓唬其他级别低甚至平级的魔兽干得不亦乐乎。 “这里果然没有什么危险,只要小心别被梁龙踩死就行。白大哥,你说这灭绝了的古生物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那谁知道?多半跟大灾变有关。龙族不就是突然出现的?原来也没有。 我分析,不是太空陨石带来的,就是从岩浆里出来化石,在高浓度的灵气作用下产生了什么反应复活了。 要是小梅将来能说话了,也许能知道答案。” 没碰到什么大的危险,几只翼龙探头探脑飞过来侦查,也被小梅真正的龙威吓跑了。 大家的心情开始放松,干脆骑上了马缓缓而行。欣赏这难得一见的奇景。 又有一大群翼龙飞了过来,没敢惹有小梅的队伍,盯上了跟在队伍后面溜达的备用马,一匹青海骢。 阿花本来跟青海骢并行,看这帮区区高级魔兽怕小梅,竟敢不怕同为超级魔兽的阿花大爷,大怒,“你们以为会飞就不怕本大王?” 阿花的双翅一下子长了出来,跳上天空,冲着不知好歹的翼龙们怒吼了一声。 乖乖,这家伙突然也长出翅膀了,翼龙们果然吓得四散奔逃。阿花滑翔在空中,正在得意,突然一个回旋往回飞。 极远处传来一声渗人的怒吼,比阿花的吼声大得多。三毛一个鹰眼术,“这是什么?比梁龙个头小得多,两条腿跑,也是超级魔兽,不怕不怕。” 亨利拿出望远镜一看,一下子就把马拨转了方向,“大家快跑!” 第一百二十章 过时霸主 奥斯曼手里早就掐着回城符,一看阿花都跑了,亨利也给大家预警,手一哆嗦,一道白光,嗖地一下,身体渐渐消失,已经传送回出发点了。 其他人不像奥斯曼那么胆小,但亨利战场上一向稳重靠谱,过来的魔兽一定相当危险,当即也拨马往回跑。 兰迪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锁,纵马落在了最后面。 远处的魔兽本来离得很远,虽然比梁龙小,也长得跟推土机一样,两条腿站起来,跑得飞快,很快越追越近。 以兰迪相比三毛不太行的侦查能力,也渐渐看得清楚。这家伙后腿粗壮,两条前腿很小,大尾巴,长着个大脑袋。 一张嘴,突然又大吼了一声,露出满嘴锋利的牙齿,显然是吃肉的。 这次大吼深沉雄壮,充满了上古荒兽的暴戾之气。 由于离小队比较近了,威压十足,小队里的三匹青海骢肝胆俱裂,齐齐摔倒在地,吓堆成一团。 好在其中一匹青海骢是备用马,另两匹的骑手是三毛和小桂子,恰好是队伍里轻功最好的两个。 两个人都是一个空翻,在空中四处打量。 三毛一眼看到了奥斯曼留下的阿拉伯马正空鞍跟着小队跑,落地后一纵身,就跳了上去。 小桂子比三毛反应还快,空翻的时候就想好了落点,直接落到了二斤的吉普赛马上,一伸手搂住了二斤的粗腰。 俗语说是马有三分龙性,马的胆子也分品种。亨利和兰迪胯下的大宛马是神驹,根本毫无畏惧。 奥斯曼的阿拉伯马和二斤的吉普赛马也是名种,哆嗦了一下,并未摔倒。 亨利一马当先,拉了众人好远。三毛骑着阿拉伯马在剩下的人里打头,二斤和小桂子骑着吉普赛马跟在三毛的后面。 兰迪的马本来也和亨利骑的一样快,但他故意放慢了脚步,落在最后。 控缰的手捏着传送符,另一只手摸着银锁,考虑着要是传送来不及,是不是来一发闪电领域阻敌。 实际上大家现在手里都捏着传送符,只是看离那头凶猛的魔兽还有段距离,离山口又不远,都尝试着省省。 眼看魔兽越来越近,阿花发现自己跑不过马,嗖的一下回了宠物空间。 小梅则依旧和兰迪平行飞在天空,不过飞得高了不少。那头魔兽虽然高大凶猛,看样子是不会飞的。 眼看魔兽离自己只有一百米了,以它表现出的速度,追上自己就是十几秒的事情。 兰迪正想招呼大家用传送符,不远处的一头梁龙突然朝这边踱了过来,朝着那头魔兽吼了一声。 梁龙虽然是踱步,可是它的体型巨大无比,一步跨出好几米,很快靠近了魔兽追赶小队的路线。 魔兽停了下来,对比它大得多的梁龙并不畏惧,朝着梁龙吼了一声。 梁龙也停了下来,两头超级魔兽居然对峙起来。 梁龙突然成了盟友,小队的众人都是吐了口气,不再没命狂奔,一边纵马,都有功夫回头看两头上古荒兽。 眼尖的三毛看到,另一头梁龙领着两头小梁龙正在快速远去。 这头和魔兽对峙的梁龙看老婆领着儿女已经安全走远,鄙视地瞥了一眼魔兽,缓慢地迈着步子,“腾腾腾腾”追随着老婆孩子走了,大地都似乎在跟着颤动。 魔兽正要继续追赶小队,一眼看到了在地上哆嗦的三匹青海骢,上前一口,就把离得最近的马咬得骨断筋折,鲜血四溅。 追赶的魔兽被梁龙和三匹马耽误的功夫,小队终于全体跑出了山口。 到了约定的集结地点,看到了早就在这里的奥斯曼,众人下马。 环形山里面本来就很热,大家跑得都是顺着脖子淌汗,正在喘气,三毛大惊,“那个家伙追出来了!” 兰迪赶紧命令,“准备定点传送,目标咱们路过的萨雷卡梅什湖,到达后到咱们宿营过的湖北端点集合。” 众人纷纷掏出高级传送符,正准备激活,三毛大声喊,“不用了,没事了。” 大家看向山口,那头怪兽追出了几十米,突然停了下来,哆嗦了一下,大大打了个喷嚏。 站在那里犹豫了会儿,大概是想起已经捉住了三只猎物了,摇摇晃晃地回去了。 “哈哈哈,这家伙怕冷,不敢追了,造化造化。” 三毛欢欣鼓舞,双手拍着满是肋骨的胸口,“你来追我啊,冻死你。” 亨利已经缓了过来,“我看多半是觉得三匹马够吃了,否则要是真饿了,它应该也不怕冻这么一会儿。” 三毛赶紧停了下来,生怕把怪兽再招惹出来。 小桂子拍拍平平的胸口,“这上古怪兽真是太可怕了,看来这里也不安全。 亨利大叔,这是头什么玩意,不过是头超级魔兽而已,你怎么知道它惹不得的?” “这是一头霸王龙,这头个头还是小的,大个的几乎能追上梁龙的体型。 据说霸王龙曾统治世界二百万年,一直是大地上的无敌霸主,远远超过咱们人类统治世界的时间。” 三毛也拍拍胸口,“青海骢啊青海骢,你们牺牲自己,救了我们,祝你们早日回到光明神身边。 得亏那家伙怕冷,不然大批的霸王龙冲到世界上,岂不是一场灾难?这家伙看体型和样子,就是刀枪不入,魔法免疫,根本就没法对付。” “那是,人家当过二百万年的世界霸主,武力是经过充分考验的。 不过冲出来倒是不会。你知道它们为什么后来灭绝了?就是因为气候变冷,它们体型太大,没有那么多的食物给他们吃。 也就是这个环形山里面气候炎热,火山灰积累成肥沃的土地,才形成这么一个小世界,能满足它的食物需求。我估计啊,这里面的霸王龙也没几头。 出来的话,现在世界上的动物体型都太小,它找不到足够食物。而且,一定会遭到人类圣级的围剿,活不了多久。 龙族更厉害吧?不都缩在龙窟里不敢出来?这个世界毕竟人类才是统治者,霸王龙已经过时了。” 奥斯曼跑出来得最快,他也不在乎浪费一个回城符,大家都惊魂未定,这个时候奥斯曼倒成了最优雅的。 “亨利你的理论很对,这家伙出不来,也打不过圣级。 可是这个‘过时’的家伙堵在了咱们的道上,咱们小队也没有圣级,现在怎么办?” 大家一起看向了兰迪。 第一百二十一章 飞屋旅行记 兰迪并未思考很长时间,“我原来计划,到了海边,我先骑着小梅,按藏宝图路线找到小岛。 然后打造个像当初搭载李大锤的那个吊舱,将大家一个一个地运过去。” 三毛马上明白了兰迪的意思,“看那头霸王龙好像不会飞,咱们现在就可以提前搞吊舱。 反正咱们不像李大锤那么娇贵,小梅可以快点、高点飞,一百里很快就能越过去。” 奥斯曼挑起大拇指,“这就对了嘛,又安全又快捷。当初于剑圣肯定也是飞过去的,哪里会有功夫和那些怪兽磨叽。” 回头看向小梅,“小梅你辛苦辛苦,回头你爱吃什么,都可以买,我可以出钱。” 三毛忽然脑洞大开,“小梅,你能一次把大家运过去么?否则来来回回地也挺折腾不是?” 小梅摇了摇头,爪子指了指那几匹马。 “小岛能有多大,咱们估计不用在岛上骑马,光运人呢?至少能一次运两个吧?离开二斤哥,我好怕怕。” 小桂子摸着小梅的龙角大力讨好,非常想和二斤一起上天飞。 小梅歪头想了想,用爪子画了个圈,将所有人画了进去,拍拍自己的胸脯,表示只运人毫无问题。 担心那头霸王龙忽然又冲出来,众人往后退了十里,在路边发现了土拨鼠和田鼠,天上也有鸟飞了,停了下来。 “就这里了。” 亨利把马拴在树上,“动物对危险最敏感,霸王龙应该到不了这里。 老大你还是先去探探路。否则用吊舱的话,没有防御能力,万一路上有什么危险,咱们不好应对。” 兰迪骑上龙,手里拿着藏宝图腾空而去。剩下的人在亨利的指挥下开始造吊舱。 二斤掏出伯里的战刀去伐木,别说,圣级战刀比斧子锋利多了。 三毛拿着小神器菜刀,奥斯曼拿着圣级黄金匕首修理树枝,亨利自己拿出一把高级合金手术刀,给修理好的树干雕刻出榫卯。 众人忽略了小桂子,觉得这种力气活就不用一个小女孩插手了。 小桂子在旁边参观了会儿,立刻发表了意见,“亨利大叔,你总是自诩懂艺术,设计的吊舱这叫什么玩意?太难看了。 你就专心雕刻榫卯,这个吊舱我来指挥设计。” 小桂子竟然懂设计?亨利将信将疑地把指挥权交给了小桂子。 小桂子成了指挥,立刻就开始作威作福,“二斤哥的工作最辛苦了,加油,干得很好。 不过不用都砍这么粗的树,这四棵已经够用了。再砍那四棵中等粗的,然后多砍点细的。 二斤哥你歇会儿,不用那么急,他们后边的工序没有那么快。 三毛和奥斯曼你们两个笨蛋,树枝不用都砍掉的,这里,这里,把这里砍掉就行了,剩下的要留下。 三毛你笨手笨脚的,叶子不能碰掉。 亨利大叔,这不是给树做手术,够用就行了,你雕刻得太细了。” 一个半小时后,天际出现一个黑影,小梅出现,眨眼就到了众人近前,兰迪跳了下来。 “找到小岛了,离这里大约有四百里。咦?吊舱这么快就造好了?这确定是个吊舱?” 兰迪心中的吊舱和那个运李大锤的桌子差不多,眼前这玩意造得可比他想象的好看好用多了。 长方形的框架,还带顶盖、扶手,框架、立柱粗,舱底的木头细一些,扶手则打磨得异常光滑。 不需要扶的地方则保留了树的原貌,还长着绿叶,顶盖用更细的小树做成。 四个角的上方还定制了给小梅抓取的横梁,位置和小梅的身长、臂宽配合得很好,还设计了一个上吊舱的门。 干活的几个战友都是修行者,力气大,兵刃锋利,手工专注,虽然赶不上矮人,这么个吊舱做得快不奇怪。 可是这个吊舱一看就非常符合人体工学和小梅的龙体工学,精美又实用,充满了艺术气息。 兰迪了解二斤和三毛,不可能是这两位设计的,亨利这个医学博士也不可能学过。 看向奥斯曼,“你在三一学院还选修过设计?” “他啊,上学的时候估计没学到什么,应该尽泡妞了,这是我设计的。” 看小桂子拍拍自己的平胸,很自豪的样子,兰迪奇怪,“你上中学了么?在哪儿学的设计?” “兰迪大叔你别瞧不起人,我高中都毕业了,才出来旅游一圈,回去就打算上大学了。 做这东西还用学设计?我们暗夜精灵的树屋都是这么造的啊,就是给小梅加了个把手而已。” “原来小桂子你以前住在树上,二斤哥,她是野人哎,没准像兽人,你看不见的地方长满了毛…..” “住树上怎么啦,那叫树屋,现代化的东西一点不缺,还通了电,连收音机都有。 住树屋说明我们热爱大自然,我家隔壁的大德鲁伊袁爷爷还能召唤树人打仗呢。 不过他更喜欢的是研究种植。我们真正的精灵和德鲁伊都非常爱好和平,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和人打仗的。” 众人把马拴在了树上,这里霸王龙不会来,厉害的魔兽也不敢来,应该比较安全。 兰迪把还在哆嗦的阿花招了出来,嘱咐好它,咱们要从霸王龙的脑袋顶上过去,你别自己突然出来,掉下去就进了霸王龙口了。 到了安全的地方,自然会把你召唤出来。 大家都进了树屋,有点挤,小桂子借机紧紧靠在二斤身上。兰迪挠了挠脑袋,出去,骑到了龙背上。 这才是正确的树屋旅行方式。兰迪坐在龙背上,小梅还能省力气,因为他实际上是和小梅共享用晶核飞行的能力,不算负重。 小梅飘起来,四爪抓住树屋的横梁,稳稳地飞了起来。 树屋里人虽然多了,但屋子本身比当初放李大锤的那个条桌要轻得多,综合起来也没重多少。 树屋里的人不怕偶尔的颠簸,需要飞行的距离又不算太远,小梅其实没有运李大锤那次累。 “终于飞起来啦,没想到和二斤哥一起上天飞的梦想这么早就实现了,就是身边多了个小秃头。” 一阵疾风吹过,树屋晃了晃,三毛爬起来,重新扶在栏杆上往下看。 “那只霸王龙在下面冲咱们吼呢,笨蛋,你来咬我啊。啊!怎么又来风。 喂喂,小桂子,你踩我脚了。怎么每次来风你都踩我的脚,却都摔在二斤哥身上?” 第一百二十二章 最没有难度的探险 “就是这个岛么?小梅一路辛苦了。” 三毛没走门,直接跳出了吊舱,搂着小梅的脖子表示感谢。 小梅虽然爪子发酸,但出来的队友们都一个个地感谢它,让它非常自豪,并没有回到宠物空间休息,兴致勃勃地准备跟着众人进神庙。 小岛果然非常地小,除了一座神庙外,几乎没别的东西。神庙四周杂草丛生,庙前的回廊已经坍塌,只剩下几根立柱。 作为石头建筑,主建筑倒是完好的,虽然石头表面已经斑驳不堪。 “两千三百年前的神庙居然还能保持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奥斯曼打量着废弃的神庙,一副专家的派头。 “实际上庙的年龄没有那么长。这座祆寺可是光明神使亲自建的,在大唐和大夏年间,一直得到了很好的维护,重修过多次,总是保持光洁如新的。 从大灾变开始算,实际上荒废的时间,不过一千四百年而已。” 亨利才是真正的专家,指着岛一侧石头缝里都长出一尺高的荒草的石头平台,“看到没有,这是当年停靠船只的码头。 这个位置当年是丝绸之路的一部分,往来船只一般都会停靠在这里,上去拜谒光明神,求神保佑自己发财。 后来海运发达,大唐和大夏历任的皇帝们也都会定期来拜谒,求光明神和光明神使保佑他们国运昌隆。” “咱们从环形山出来的时候,海里还有可疑的水底魔兽出没。幸亏咱们是从空中来的,要是坐船,恐怕很危险。 靠近这个小岛一百里,那些魔兽都消失了,亨利大叔你说,这个岛上会不会和环形山里一样有危险?” “小桂子果然你才是笨蛋,这个神殿可是存放光明神使留给后代的锦囊的,光明神使会害他的后代么? 再说于剑圣都来过了,就是有什么可怕的魔兽后来占据在这里,估计也被剑圣赶跑了。 没有魔兽靠近这里,最好的解释应该是光明神使的神威镇住了那些魔兽,让他们不敢靠近而已。” 三毛虽然信心满满,还是第一个走到大门前,仔细地检察有没有什么机关,还用耳朵贴在两扇大石门上仔细听。 什么问题也没发现,三毛用力一推——没推动。 二斤过去,稍一使劲,门终于轰隆隆地往里开了。 “二斤哥,你真不应该当枪炮师,以你的身板,我看比较适合使斧子。” 大门一开,一股腐朽的味道从里面飘了出来。众人在外面等了一会,空气流通得差不多了,才鱼贯走了进去。 里面黑洞洞的,亨利一个照明术发出,里面不出意外地是一个非常正常的光明神殿,神坛上供着身穿白袍的光明神阿胡拉。 旁边号称长明不灭的火炬早已干涸,祭坛上居然摆着一个风干的猪头和其他贡品,非常地具有大夏特色。兰迪上前看了看,“这估计是于剑圣当年的手笔。” 众人都朝光明神拜了拜,三毛转到神像后面,“在这里了。” 这里有个小门,毫无异常的样子。三毛双手扳住石门往旁边一推,“吱呀吱呀”声响,这回三毛自己就把门推开了。 “奇怪,这里居然没有机关,不怕来祭拜的人把锦囊拿走随便看么?” “小桂子啊,这里可相当于大唐和大夏的皇家神庙,在大灾变前一直是有卫兵把守的。 大灾变的时候,这里幸免于难,驻守的卫兵多半因为食物不足,不得不开船走了。所以咱们既然到了这里,找到锦囊应该很顺利的。” “亨利大叔你太乐观了,我总觉得没那么容易。于剑圣没拿到锦囊,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我总觉得,能成为剑圣的人,不会那么拘泥古人的规矩。” 又放了一会陈腐的空气,三毛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咦?这里好像个机关哎,终于到了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众人跟了进去,在亨利的照明术下,第二个房间里空空荡荡的,除了尽头的一扇门,只有左右两排椅子,小桂子轻轻碰了下,木头椅子就碎掉倒塌了。 三毛正在研究那扇门,这次的门居然是亮闪闪的不锈钢门,和神殿的风格非常不协调。 “里面就是当年只有皇帝才能进去看的,存放锦囊的地方了吧?这两排椅子应该是给随从休息的。” 兰迪点点头,表示对亨利科学分析的认可。 眼睛却看向三毛,很是担心。真的有光明神使留下的机关的话,是三毛这个见习盗贼能破解的么? 三毛在不锈钢门的一个凸起上按了一下,“咔嚓”一声,三毛再一使劲,门就这么向两边分开了。 “原来这就是个扳手,真是太让我失望了……啊,不好!” 众人还以为三毛中了什么机关,一看,三毛什么事也没有。 门开的时候本来内室是黑的,当门滑到尽头,内室忽然一片光明,三毛是被吓了一跳。 里面的地方不太大,屋顶上亮着柔和的灯光,六个人进去后,已经站不下人了。 阿花在后面看不见,急得站了起来,小梅的头早就碰到了屋顶,倒是看得清楚。 “这里居然有电灯,为什么一千四百年了还没有坏?我家树屋里的电灯,用半年就坏了。” “我估计这些电灯是大夏末年改装的,那个时候大夏都在火星上殖民了,技术比现在高得多。 这里和外面不一样,通风良好,一定是设计了特殊的送风装置,我甚至怀疑这底下有随着门启动的微型核聚变发电装置。” 兰迪表示同意。剑丘的定向传送装置现在还能使用,上古的巅峰科技真是令人向往啊。 众人站成一排,看向屋子正中间墙上的保险柜。锦囊应该就在里面。 做工非常精致的保险柜上一个明显的红色按钮,其他什么也没有。 按钮下面,两个“打开”的黑色大字非常清楚,“果然没有任何难度,于剑圣是怎么失望而归的呢?” 三毛的手按在红色按钮上,回头看向众人,“你们都退出去吧,万一有什么机关呢?” “如果只是按下按钮的话,我来。” 兰迪走了过去,将众人都请到了外面的屋子。 大家都没什么意见,兰迪是所有人里防御最高的,总不能让阿花来按吧? 兰迪走了过去,暗暗祈祷,“光明神保佑,这次我能顺利拿到锦囊。” 一伸手,兰迪果断地按下了红色按钮。 第一百二十三章 啥叫DNA?(明天上架求首订 按钮一按下去,没有发生爆炸,大家都松了口气。 保险柜上方忽然亮起了灯,却并没有打开,下面却有一块慢慢凸起,探了出来,看起来像一个托盘。 众人眼睛聚焦的托盘上什么都没有,难道锦囊已经被别人拿走了? “请放入苏氏后人的头发,进行dna验证。” 一个悦耳但有点呆板的女声发出,众人都是一惊,四处打量,没有发现人,终于明白,这是类似留声机的玩意。 “白大哥,啥叫dna?” 这回令人失望,博学的亨利也不知道,“上古的资料里提到过,似乎是一种生物学上的东西,不过现在的科学家还完全摸不着头脑。” 不过需要头发总是听明白了,大家倒是同时想到了非常不科学的大夏传统,“滴血认亲。” 三毛一拍脑门,“我总算知道于剑圣为啥空手而归了,原来这个玩意是要进行苏氏血脉验证的。 这锦囊是光明神使留给后代的,别人当然不让看。” “可是邵氏和李氏当时也是选帝侯啊,他们当皇帝的时候怎么看?” “小桂子你总说我笨,那个时候朝里的苏氏后代可是要多少有多少,现在嘛,除了二斤哥,估计都是骗子。” “你不用激我,我绝对是正宗的光明神使后代。” 小桂子揪下一根头发就放了上去。 一道红色的激光扫过,托盘缩了回去。 三十秒后,上方的灯忽然微微地变亮了一下,又有女声传了出来,“验证通过。” “耶!”小桂子一下子跳了起来,头撞到棚顶,马上起了个包。 小桂子是真担心万一自己哪代祖宗是领养的。验证通不过她倒不太在乎,可是从此这个事情一定会成为三毛手里的把柄,这是万万不可忍耐的。 小桂子揉着头上的包,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脸上却是笑容洋溢,“怎么样,本公主是光明神使后代,如假包换。” “二斤哥,小桂子说了可以包换,你一定得要求换个有胸的。” “滚!” 小桂子追打着三毛跑了出去,嗯,内室的地方总算宽松了不少。 就在大家以为万事大吉,保险柜要开了的时候,托盘却又伸了出来,“请放入第二个苏氏后代的头发。” 啊?还要?屋里的四个人互相看了看,二斤踏上一步,揪下一根头发,放了上去,“光明神保佑,我老爸没骗我。” 亨利脸上满是担忧的神色,他对二斤还是稍有信心,可是这玩意到底要几个啊,要是要十个八个,大家不是白来了。 上方的灯又是微微一亮,二斤松了口气,果然,“验证通过”的声音传了出来。 二斤倒是一点也没兴奋,他不觉得光明神使的后代有什么特殊的。 然而,亨利的担心变成了现实,托盘又伸了出来,这次的提示音是,“请放入最后一根苏氏后代的头发。” 好消息是只需要一根头发了,坏消息是,在场的似乎没有光明神使后代了。 兰迪思考了下,“不如这样,我用定向传送符去一趟琼岛,不知道美美去了黑暗大陆没有。要是她还在,跟她求一根头发就是了。” “要是不在,他哥哥,他爸爸的没准更好。”三毛绕了一大圈跑了回来,给补充了一句。 “我建议你去找李大锤,人家苏氏是名门,不一定能接待你。”二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老大现在是轻车都尉……”三毛的声音越说越小。 苏氏作为前朝选帝侯,虽然在后夏没有爵位,但交往的都是公侯以上的高官,一个区区一等轻车都尉还真不一定接待。 兰迪掏出高级传送符,正要激活,忽听“滴!请在五分钟内放入头发,否则系统将锁死。” 啊?锁死?奥斯曼着急了,“光明神使真不地道,就给五分钟时间。” “人家就怕外人误操作。锁死的话,人家的后代皇帝肯定知道怎么再打开,可是咱们不知道啊。” 三毛左右看了看,“这个家伙也不像能暴力破解的样子,要不,虽然我的头发没几根了,也拿上去试试?万里有个一呢。” 三毛快手快脚地把头发放了上去,摸着剩下的几根毛非常痛心。 “滴滴,验证失败。” “痴心妄想的小秃头。” 不过好在托盘又伸了出来。兰迪和奥斯曼、亨利互相看了看,都是摇摇头,自己的祖上绝对没有和苏氏联姻的故事传下来。 看阿花探着头往里挤,三毛拍了下阿花的顶瓜皮,“你不要挤啊,虽然你满身都是毛,可光明神使绝对不会有一头老虎后代的。” “那可不一定。” 凡是三毛反对的,小桂子一定要赞成。 “不是说曾经有个龙骑士娶过龙么?要不要找小梅试试?” “小梅没有头发啊。而且小梅都一千四百岁了,三百年前才有的龙骑士,就算那个龙骑士是苏氏后代,小梅也肯定不是。” “这个放错了好像没有什么惩罚啊。” 亨利的眼珠转了转,“要不然咱们每隔四分半往里面放一根头发,兰迪老大用这个时间飞速地去黑铁之堡一趟?” 奥斯曼摇摇头,“我上次定向传送偏了一百多里,这个主意相当不靠谱。 而且,光明神使看起来像傻子么?你不停地糊弄这个机器,估计马上就要锁死了。” “反正都已经没办法了,不如试试,万一老大人品爆发,恰好传送到李大锤身边呢? 二话不说,拔下他一根头发就捏回城符,还是能赶回来的。” “咦?人品爆发?我这里有奥斯曼加百分之百幸运的手链,老大你戴上试试?” 三毛将手链解绑,递给兰迪,兰迪接过来,胳膊太粗,戴不上。好在这玩意只需要绑定即可,倒是不一定需要戴上。 兰迪激活了高级定向传送符,一个由魔力构成的虚拟地球又出现在眼前。 地球缓缓转动,兰迪找到黑铁之堡的位置,三毛在旁边连连叹气,“这个地球太小了啊,感觉怎么点也不可能点准。” 拿着怀表计时的亨利突然提醒,“还有两分钟了,这次肯定不行了。 我拿我的头发上去糊弄糊弄,虽然我发际线也有点高了,老大你动作要迅速。” 亨利刚要揪头发,兰迪头脑中突然一闪亮,“慢着,你头发放上去很可能锁死,我突然有个想法。” 上架感言 本书今天中午上架,老李携本书主角们给诸位鞠躬了。 能看到这章感言的,都是一直支持本书的朋友。 今天五更,以后每天三更保底,不定期五更,衷心希望大家能继续给予老李给力的支持。 兰迪:“革命兄弟们,曙光在前,你们一定不要掉队,看我用重剑,劈翻一切害人虫。” 苏可可:“你们还记得我吗?我以后可是还要出场的哦,咱们不见不散,来,喝一口。” 亨利:“大城市到了,我要去研究这个城市的艺术,你们谁跟我去?我出钱。” 三毛:“别忘了投票,你们要是忘了,我就要自己动手‘拿’了,票票都顺走。” 二斤:“兄弟们,咱们一起支持本书,革命胜利后,我家的几千万金币准备分给一直追订的朋友。” 奥斯曼:“你们知道我成为大富豪的原因吗?追订才是王道,兄弟们都有机会成为富豪。” 小桂子:“你们一定都喜欢我,啊,我好兴奋,谁要是忘了追订,我晚上会去找你约会,提醒你的,嘻嘻。” 阿花:“呜嗷,呜嗷,你们以为我就是一只虎吗?等我成了圣,你们就知道我是谁了。” 小梅:“以后谁要是不订阅来看我,我,我就哭给你看,天赋神通,泪如雨下。” 瑞元:“我是本书的天命之子,你们得来看我的表演。本书一定订阅不断增长,看我剑丘大阵,八十万对六十万,优势在我。” 曾山长:“大夏复兴我看不到啦,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一定要追订啊,不要让我失望。” 邵山:“山河依旧,国泰民安,我多么希望能亲眼看到。你们一定要一直眷顾兰迪,一起见证大夏盛世。” 白彦虎:“想不到吧,我也能露面。血祭的名额还差一个,那个贼头贼脑不追订想溜走的,就你了。” 渡渡鸟:“嘎,嘎,嘎,嘎。” 一群即将出场的大佬:“作者不让我们剧透,猜猜我们都是谁?” 剑与魔法,火红年代,今天中午,不见不散。 第一百二十四章 锦囊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兰迪已经来不及解释,手里突然出现了一绺红发,小心地拿出一根,放到了托盘上。 眼看着托盘收了回去,大家都是紧盯着保险箱。 阿花的眼珠忽然转了转,它想了起来, 铲屎官手里的头发好像是在剑丘随机传送的时候带回来的。 别人没注意,阿花当时在台下盯着,留意到这个最后回来的家伙手里好像有一绺红头发,不过一下子就收了起来。 三十秒时间到,保险箱上方的灯忽然发出耀眼的光芒,大家都下意识闭上了眼睛,亨利一缩头,来了句,“坏了,难道这次验证失败爆炸了?” “验证通过,恭喜陛下!” “咔嚓”,严丝合缝的保险箱自己打开了。 大家缓缓睁开眼睛,发现打开的保险箱,特种合金的箱壁足有五厘米厚,估计就是拿一吨火药来,也不一定能炸开。 而且,没准里面有什么自毁装置,连普通的宝箱都能设置遭到暴力破解时自毁,光明神使一百岁的时候亲自安排的东西,肯定是高级货。 保险柜里有两个格子,上面的格子已经空了,符合上古历史中被中兴之主邵三棒取走的传说。 下面的格子里放着一个金丝编的锦囊,非常精美。 兰迪拿出锦囊,在手里掂着,感慨万千。 历时九个多月, 终于得到了这次邵山委托的任务物品。 经过这九个月,自己虽然依旧是一个初级剑师,可是经历了不少的大事,已经比刚毕业的时候成熟多了。 赚到了二十多万金币,提前完成了十万金币的目标,这还是次要的,兰迪觉得这个目标总会实现的。 重要的是结识了五个可以生死相托的战友,为国家争回了宝贵的国土,灭了丧心病狂的伪洪福汗国高层,甚至手刃了伪圣白彦虎。 虽然邵师兄的委托挣不到什么钱,自己根本就不打算要报酬,可是这一路上的经历,让自己收获匪浅。 自己看到了无数受苦受难的大夏民众的真实生活,比自己小时候苦得多。 那些蛮人强盗手里带血的首饰都不算什么,那死的是少数有钱人,无数被蛮人屠灭的村庄里,大部分都是什么都没有的穷苦百姓。 后夏正是因为弱,才会连一个中亚的蛮人部落都能跑过来欺负一下,给大夏老百姓造成痛彻心扉的创伤。 民贫国弱,手里的锦囊真的能解决这个问题么? 兰迪在这里感慨,三毛和小桂子则在那里小声嘀咕,“喂, 三毛,你跟着兰迪大叔早,知道他拿的头发是谁的么?” “不知道,亨利比我更早,白大叔你知道么?” “我也不知道,二斤和他是发小,也许知道,没准是石兰冲哪个会绣湘绣的姑娘的。” 二斤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没见兰迪跟哪个姑娘约会过。 不过兰迪不是说要去找什么美美么?是不是忽然想起来有她的头发了?” 三毛的眼睛放出八卦的光芒,“美美?没准是老大的同学。没想到老大这么变态,偷了女同学的头发藏起来。” 小桂子也兴致盎然,“没准是男同学的啊。” “小桂子你果然是最变态的。” “你们别瞎给老大造谣了,我看到那头发是红色的。琼岛苏家是苏氏正宗嫡传,头发都是黑的。” 亨利还是比较正经的。 奥斯曼转了转眼珠,“根据我的猜测,那个灯亮度越高,就越接近光明神使的血脉。 这红头发放进去亮成这个样子,一定是嫡传,没准是苏美美染了发。” 谷鄲 “嗯,我们那边的德鲁伊有好多是红头发,可是没听说光明神使娶过德鲁伊们的先祖凯尔特人啊,难道光明神使还有一个和我的先祖王晓芸一样的秘密情人?” 小桂子八卦到连自己的祖宗都开始编排了,就是希望兰迪透露点东西,兰迪只是在那里傻笑,却说什么也不说。 亨利听不过去了,开始打岔,“老大,大家都想看看这个锦囊里到底是什么秘密的东西呢,赶紧打开看看。” 这下大家停止了八卦,兰迪也从因为大家乱猜而想起了可可的的痴呆状态里醒来,他也很感兴趣啊。 还没等拆开,就看到锦囊上贴了一张纸,印刷体,“提示:请在本屋里拆开锦囊,万勿带出。” 还有这种讲究?那不是没法带给邵山了? 兰迪倒是不大担心,决定先看看再说,大不了自己去把邵山找到这里来看不就得了,就是多花点金币和时间的问题。 一开锦囊,兰迪就觉得不对了,这上面火漆的封口居然是打开的,以前已经有人打开过了。 兰迪把锦囊往外一倒,里面一个小一号的锦囊掉了出来,一张白纸飘落在了地上。 这居然是个套娃,兰迪捡起地上的纸,大家都把头凑了过去,连阿花都在后面翘起脚,虎头挤在人群里。 “亲爱的后代子孙:如果你到了不得不打开这个锦囊的地步,这里的东西应该确实可以让老百姓获得幸福。 但是在打开之前,你要确定,你做好了放弃帝位和所有财富的准备,为老百姓的幸福可以牺牲家族和自己的权势、金钱。 如果你有这个决心,那我为你感到骄傲,因为我自己都没有这么高尚。 如果你将里面的东西带离这个屋子,地下的怒火会被引爆,积蓄的岩浆将会喷发,贵族和富商们会被吊路灯,会有千万个人头落地,但它将带来一个火红的新世界。 如果你没有这个决心,那不要拆开这个锦囊,跑吧,跑得越远越好,我实际上也不忍心我的后代失去一切。 但我以祖宗的身份肯求你不要毁掉锦囊,因为我一直相信,这世界上有真正高尚的人,会为了解救千千万万的老百姓甘于奉献,这也是我华夏千年不绝的原因。 把这个锦囊留给那样的人吧,我苏小帅自己虽然做不到,但愿意把这个机会,留给真正伟大的人。 附:不论谁最终打开了这个锦囊,想把东西带出这个屋子的话,请于二十分钟内离开这个岛,越远越好。 我相信,你们的时代,技术已经进步到了足够的程度,能办得到。” 没有落款,但大家都知道这是光明神使的亲笔。 兰迪拿着里面的锦囊,火漆还好好的,显然打开外面一层的皇帝遵守了祖宗的要求,没有把它打开。 亨利一拍脑门,“我总算知道苏氏的祖宗,大夏倒数第二位皇帝为什么会突然辞职隐居了,他一定是跑到这来偷偷看了这个锦囊。 不过,光明神使的字,好丑啊。怪不得没有墨宝留下来。” 奥斯曼点点头,“现在苏家后代还在琼岛,富得流油,我要是是那位皇帝,也这么选择。兰迪老大,你要慎重啊,我不建议你打开这玩意。” 亨利拍拍兰迪的后背,“我相信老大你是光明神使等待的人,我支持你打开,我也愿意为解救受苦人失去一切。” 三毛转了转眼珠,想起了自己的七万多金币,“光明神使的话可不敢小视,我觉得咱们现在好不容易有钱了,再没了怪可惜的。 不过,我本来就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跟了兰迪老大才有的,所以我一切听兰迪老大的。” 二斤一拍胸脯,“我支持打开。跟老百姓的苦难比,我家里那点钱算什么?我相信凭我自己努力,也饿不死,这就够了。” 小桂子一脸兴奋,耳根都红了,“我一切听二斤哥的。虽然我家有钱,有可能被吊路灯,可是我好喜欢被吊路灯的感觉,太刺激了。” “小桂子,同样的话你说起来怎么就感觉这么变态呢?” 兰迪抬头望向顶棚,“我自己什么都不怕,委托我的邵山也恰好是光明神使说的那种人,可可……她一定会支持我的。” “兰迪大叔的女朋友叫可可,这下子暴露了。” 兰迪没有理会小桂子的八卦,手坚定地伸向了锦囊的火漆。 第一百二十五章 兰迪和三毛的首秀 众人都屏住呼吸,看锦囊里到底能开出什么样的宝贝。 光明神使是两千三四百年前的伟大人物,一手缔造了大唐全球帝国,在民间传说里早已被神化得不成样子。 奥斯曼小声嘀咕,“我猜是像兰迪老大的银锁一样的仙器,老大拿着纵横天下,所向无敌, 不就想干什么干什么了?” 三毛挠挠揪掉了一根头发后变得更秃的脑袋,“我猜是一柄仙人的飞剑,可以万里之外取人性命,那谁敢不听老大的话?” “没听说要吊死人什么的么?没准是个追魂索一类的魔器,兰迪大叔成为人人恐惧的大魔王,实在是太兴奋了。” 亨利和二斤相对望了一眼,都是摇摇头,光明神使绝不可能留下那种东西。 二斤迟疑了一下, “我猜不出来, 不过世界上流传下来的,跟光明神使有关的东西,几乎都是神器。 没准是像阿里的权杖一样,可以收获人心的东西,但要奉献自己的灵魂,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为兰迪担心。” 亨利摇头,“不对,光明神使不是说了么,这是伟大无私的人才能驾驭的,绝不会是邪恶的玩意。 我要是能猜出来,早就聚集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尝试着做出来了,我还是认识不少大法师和炼金术士的。” 大家小声嘀咕,兰迪拆锦囊的速度缓慢而坚定,终于慢慢扯开了火漆, 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看这东西的样子,居然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用a4纸打印出来的,似乎也没几篇儿。 上面没有任何的灵力波动, 难道真的是神器或者仙器? 兰迪尝试着绑定了下,失败,这根本就不是法器。 兰迪也很是奇怪,这东西怎么用的?难道看书就能起到那么大的作用?他突然想起了包大贤者,对啊,这可能是让人能成为大贤者的东西。 穆斯塔法那个水货圣级是大贤者,果然不是都要从政当新奥斯曼的大统领了么?那么,最需要这东西的,好像不是邵山,而是老朋友石远啊。 兰迪读的书不多,自认为对能成就大贤者的玩意应该是读不懂的,不过出于好奇,还是看了半页。 不看也就罢了,看了就更迷糊。 书里说的地名人名大部分自己都没听说过啊,有少部分有点熟,也似是而非,跟自己猜测的类似四书五经的东西完全不挨着。 他把书顺手递给了奥斯曼,“这里好像说到幽灵什么的, 难道是关于什么死灵法术的?不是我猜测的类似经文的东西?你这个法师帮我研究下。” 没想到老大让自己第一个看这个光明神使非常重视的东西, 奥斯曼很兴奋,靠着墙就开始读了。 三毛和小桂子好奇,想凑过去跟着看两眼,突然发现,奥斯曼接过书后,兰迪手里还留了一页,压在书下面,不属于这本薄册子上的。 兰迪一个没注意,这张纸向地上飘去。 三毛手疾眼快,一下子抓住,拿在手里一看,“这是什么玩意?上面的怎么有一半的字我不认识,我认字啊。” 小桂子瞟了一眼,“你本来就是个文盲,笨笨三毛,你不认识的那一半是乐谱。” “小桂子你懂乐谱?” 小桂子骄傲地一仰头,“我可是会弹钢琴的。” 三毛把乐谱递给小桂子,那你唱来听啊。 小桂子终于又找到了一项压过三毛的东西,非常积极地抢过去,开始读谱。 读了会儿,突然皱起了眉头。三毛看出了门道,“这个太深,你也不会对吧?” “根本不是,可是我不喜欢这首歌,一点也不符合精灵歌曲的优美和艺术,我要是唱起来一定很难听,所以不给你唱。” “反正你仗着我不懂就可以随便骗我,一定是你不会。” 亨利在旁边闲着,他也不好意思去挤到奥斯曼旁边去跟着看书。 看奥斯曼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这书似乎真有些门道,心痒难搔,却不好去抢,反正自己迟早会看到的。 谷耧 看这边两个小孩子斗嘴,“来,让我看看,我可也是懂乐谱的。” 小桂子嫌弃地把乐谱给了亨利,亨利看了两眼,突然双眼圆睁,一手打着拍子,嘴里忍不住哼了出来。 等他读完一遍谱,朝三毛笑笑,“这回小桂子没骗你,这首歌啊,真的不适合她唱。 “那白大哥你给我们唱唱呗?” 亨利摇摇头,“我虽然能唱,但是由于我的经历限制,歌会有点偏于雅痞气。 这首歌非同小可,在这个世界上的首唱要是我,就太糟蹋了。 我看看,奥斯曼要唱这首歌最别扭,一定是无病呻吟。二斤虽然有这个理想,不过他家太有钱了,肯定唱不出神髓。 要说最适合唱这首歌的,还得是兰迪老大。 他那个浑厚磁性的嗓音,心中的理想,和过去的经历,一定能把这首歌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我是比不上的。 就是三毛你,要是学会了,也一定是唱的感情深厚,比我唱得好听。” “白大哥你太谦虚了,我只唱过两只老虎,哪里能比你这个懂乐谱的唱得好。” “亨利你不要拍我的马屁,美美都说过,我唱歌跑调,根本没法听。” “咱们打个赌,我一句一句教你们,最后老大你和三毛合唱,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天色渐渐黑下来,里海上平静无波,满月的清辉洒在小岛上,开着门的神殿遗迹从深处照出暖黄色的光辉,把光明神像巨大的背影投向天空,渐渐虚化。 在这宁静世界的神殿的最里层,灯光明亮,带着头巾穿着白袍的奥斯曼正靠在墙上聚精会神地读书。 亨利正一句句教跑调的兰迪和三毛唱歌,二斤坐在旁边静静地听,小桂子头枕在二斤的肩膀上,已经睡着了。 第二层屋子里,阿花在打瞌睡,小梅则趴在地上,前爪支着头,好奇地听着里面练歌,长长的尾巴从小门伸了出去,一直顶到光明神神像的后背上。 突然阿花的耳朵支棱了起来,一下子惊醒,看向屋子里,因为屋子里,兰迪和三毛的首唱终于开始了。 完全出乎自己的预料,完整的歌第一句唱出来,三毛眼泪就流了出来,想起了在魔市街头,饥寒交迫的流浪日子。 兰迪则想起了自己当陪练挨揍的日子,眼前更出现了无数的大夏的受苦人,眼中冒出了怒火。 两个原来都跑调的人,唱起了这首歌,竟然越唱越准确。攥着拳头,似乎要把造成一切不公正的旧世界打得落花流水。 兰迪低沉磁性的声音把握着主旋律,三毛的尖声则不断拔高。 小桂子迷迷糊糊听见,忽然觉得,亨利说得没错,这首歌的艺术自己一个精灵女孩子理解不了,但在震动着自己的心灵。 这首歌能唤醒浑浑噩噩的人,让他们不再跪着,确实是首伟大的歌曲,小桂子忍不住也抬起了拳头,“奥利给!” 唱了三段后,三毛和兰迪都已经是泪流满面,亨利打着拍子,和二斤跟着轻声哼唱,两人都是激动得满脸通红,满腔热血沸腾。 奥斯曼书已经看得差不多了,本来就满怀心事,一脸忧虑。 被两人的歌声吸引,脸上忽然露出恐惧的神色,嘴唇和两腮的肉都在哆嗦,兰迪和三毛的歌声却越来越激越。 …………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它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在全球 ………… 第一百二十六章 兰迪,你只需要记住一句话 阿花蹲在地上,一脸严肃,似乎听懂了什么。 小梅懵懵懂懂,望着几个激动的人类,满是敬仰,尾巴轻轻地跟着打拍子,敲打在光明神神像的屁股上。 两只魔兽都是在智慧的启蒙阶段, 这首歌的旋律就深深地印到了他们的脑袋里。 兰迪和三毛唱完,本来声称不喜欢这首歌的小桂子猛烈地拍着手,“亨利大叔板载,果然你说得对。兰迪大叔,再来一遍!三毛你头回让我佩服,不错。” 奥斯曼将书交给了兰迪, “虽然我还没仔细看完,但发现这本书确实是培养大贤者的, 而且会是世界上从来没有的伟大的大贤者。 不过,我认为,这本书应该销毁,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否则,我们这些有钱人,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我反对!虽然我知道我看不懂那本书,但从这首歌里,就猜出了书是讲什么的。 奥斯曼,如果不跟着兰迪老大,你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钱真那么有用么?为什么你会被追杀? 我看啊,你跟着兰迪老大,把那些害人虫都消灭了,你才能心里踏实的过日子。 我本来想着手里的钱挺多,有点舍不得,现在我想通了。 等将来胜利了,我要用这些钱建一个学校, 把像我小时候流浪的孩子都招进去, 让他们认字,能读懂那本我读不懂的书。” “三毛我支持你,到时候我可以免费去教孩子们弹钢琴。” 奥斯曼满脸颓丧地叹了口气,“我其实是支持穆斯塔法他们的做法的。 我的梦想是复制精灵国的两院制,君主立宪。 穆斯塔法的想法更激进,要复制黑暗大陆的大统领制度,本来我也能接受,这两样都能让我这样的有钱人支配世界。 可是穆斯塔法他们不理解我,派人追杀,我已经没法跟他们合作。 放心,不管兰迪老大怎么选择,我都会跟着兰迪老大干的。三毛,将来你要是建了学校,我可以给孩子们捐钢琴。 不过,将来老大要是成了事,支援我回奥斯曼做主,我在奥斯曼苏丹国怎么做,老大不会干预吧?” 兰迪知道无论如何,也强迫不了奥斯曼改变自己的立场,能支持自己在大夏实现自己的理想,这就可以当盟友。 当下握住奥斯曼的手, “我们是朋友,我一定会支持你。但你能否成功,我觉得其实取决于你们国家的老百姓的想法。” 亨利从兰迪手里拽过了书,“奥斯曼就是歌里唱的寄生虫,估计是改造不了啦,我看看,这本书讲的什么。 虽然奥斯曼是万恶的有钱人,不过他三一学院毕业的学问我是佩服的,让他颤抖的书,一定不错,没准能治疗我一直以来的迷茫。 我到各地追求艺术,还嗑药,就是觉得苦闷,理想没有实现的路径罢了。” “白大叔我认为你后面的话纯粹是在瞎掰,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早就了解了。” 亨利摇摇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不要用你的低级趣味理解我的境界。” “我不觉得白大哥你的境界比我高。杜老板烟馆里抽福寿膏的败家子们干的事,和白大哥你也差不多。 不过,你和奥斯曼是咱们小队里最有学问的两个人,我倒是佩服的。 我忽然想起来了,我管亨利叫白大哥,小桂子你叫亨利大叔,我比你高着一辈,赶紧叫声三毛叔叔来听。” 谷畊 看小桂子牙尖嘴利方面比不过三毛,又开始诉诸武力,亨利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拿起那本薄书开始看,刚看了几行,一拍大腿,“好!” 二斤看着越看越兴奋,不停击腿赞叹的亨利,已经有点困了靠在墙上打盹的奥斯曼,还有已经追打到了最外面的神殿的两个小孩子,捅了捅兰迪。 “我发现咱们这个小队,每个成员的背景、学问、脾气、能力都不一样,包括咱们俩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 能将这些奇怪的队员团结在一起,共同战斗,还取得了不小的战果,我觉得这就是兰迪你的本事。 虽然我不知道古代做成大事的人,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子的,但我直觉觉得,咱们将来一定能干成大事。” 兰迪还沉浸在那首激昂的歌曲的旋律里,听到二斤的吹捧摇摇头,“我唱了这首歌,觉得身上出现了无穷的力气。只想手持重剑,劈向敌人。 可是这股力气我还不知道如何运用。歌的最后那句,里面奇怪的名词可能是关键,我都不知道什么意思。” 正在迷糊的奥斯曼有气无力地解释,“那是源自拉丁文,精灵语、新法兰克语和魔族的语言里,发音都差不多。总之,应该是穷人们要建立的一种理想社会。” “难道写这首歌的和写那本书的,都是西方人?这东西不是光明神使创作的?明明是汉语写的。” “我确定,这本书不是光明神使写的。” 亨利站了起来,活动了下发麻的大腿,“虽然传说中光明神使无所不能。可刚才读了他给子孙留的话,我发现他还是个非常实诚的,实事求是的人。 他自认不够伟大,有私心,不愿意为了百姓牺牲家族、财富和后代子孙,我相信是真的。 这本书我看了几段,剩下的粗略翻了一下,从行文和口气上,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是个非常有学问的人,没准是个博士。” 兰迪点头,“没有学问能指导别人成为大贤者吗?亨利你认为应该怎么对待这本书呢?” “那还用问?一定要带出去啊。这本书解决了我以前所有的疑惑,让我对建立一个人人幸福的大同世界充满了信心。 我一定要反复研读,直到能把它背下来。 兰迪你不是一直迷茫么?你虽然可能读不懂这本书,但大致的概念我可以跟你讲。” “这本书说了我应该怎样做了么?” “那倒没有详细的指示,书里描述的情况和咱们大夏大陆现在还是颇有不同的,我怀疑是光明神使从光明神界剽窃来的。” 二斤满脸灰心,“那不是没用?” “不是,这本书讲的是原则,真正的大贤者一定能把这些原则和道理跟大夏的情况结合起来,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那我们需要把这本书交给有大贤者资质的人?” “大夏位面能人无数,总有大贤者能领悟的。 我看石远就差不多,兰迪你要把原件给邵山,完成委托,咱们可以把这本书多抄几份啊。我自己也准备拿一份回枫叶国,找志同道合之辈尝试。” “所以我自己不用看了么?”兰迪对看艰深的书有点畏难。 “你记住这一句就行了。” 亨利把书翻到最后,兰迪轻轻地读了出来。 “全世界***,****!” 第一百二十七章 亨利传道 “兰迪大叔,咱们不走么?” “光明神使警告,一旦这两件东西带出了屋子,咱们要快跑。现在天太黑,咱们明天早上再走。 东西留在这里我又不放心,我要在这个屋子里呆到天亮。” “那,死三毛, 我饿了,快去做饭。” “兰迪老大,你们饿了么?” 二斤和兰迪一起摇头,亨利在那里又开始仔细研读那本书,根本没听见。 三毛看奥斯曼都坐着靠在墙上睡着了,撇撇嘴,“我们都太兴奋了不饿,就你这个吃货饿了,我才不单独做饭给你吃。” 小桂子掏出了两个苹果, 又变出了一盘樱桃,拿了一颗樱桃喂到了二斤嘴里,抱着个苹果开始啃,“馋死你,三毛,不给你吃。” 三毛凑到亨利面前,“白大哥,你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看,我们现在睡不着,你给我们讲讲这书里的道理呗。” 看二斤和兰迪也凑了过来,亨利咳了一声。 “你们看,这个世界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精灵绅士,有奥斯曼这样的富豪,有兰迪这样原来的穷学生,有三毛这样的流浪者。 看起来都是各自的命运, 但实际上,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阶级……” 奥斯曼在轻轻地打呼噜, 小桂子抱着个啃了一半的苹果,靠在二斤背上也睡着了,嘴里还流着口水。 衰败的神殿第三层屋子里,灯光明亮,亨利娓娓道来,兰迪、三毛和二斤盘坐在地上,仰头静静地听着,接受到了从来没有听过的道理。 第二层房子里,阿花这个夜猫子蹲在那里,也在静静地听。里面的灯光反射在它的双眼上,烁烁放光,有点渗人,不过没人注意。 它小时候听曾山长给它讲过故事,好像有个叫鸿钧的人,给三个人传道,外面有两个旁听的,后来也成为了很伟大的人。 现在自己和小梅不就是在外面旁听的?一定要听仔细了, 不能忘记, 不懂也要死记住。 那个奥斯曼和小桂子显然没出息, 没听过曾山长讲的那个故事。小桂子一嘴哈喇子, 倒是和另一个故事里的宰予有点像。 阿花正在以佛祖自比,觉得自己是剑丘的大师兄,很有学问。对光明神使留下的最高深的学问,都能略通一二,虎脸上露着得意的微笑。 实际上小梅对亨利讲的道理,比阿花接受得多。 并不是小梅比阿花聪明,而是它自小受欺负,一直被欺负了将近一千四百年,和亨利讲的东西非常合拍。 小梅的内心里,有一股热浪在不停地滚动,原来自己不应该天生就被人欺负,自己也可以反抗,可以有自己的力量。 不知不觉中,小梅紧攥的爪子上,有锋利的指甲刺出,鳞片也在悄悄地变得坚硬。 忽然觉得头有点痒痒,小梅晃了晃头,原来自己的龙角也在悄悄地往外拱。 小梅的龙脑袋忽然觉得分外地敞亮,心里充满了得道的大欢喜,尾巴不由自主地一甩一甩,不停地抽打在光明神像的屁股上。 小梅的力气似乎越来越大,尾巴甩的速度也快了起来,神像已经悄悄地开始有了裂纹。 兰迪听到外面“咚咚”的闷响,回头看到是小梅无聊在甩尾巴,也没在意,又回头仔细听亨利的讲解,生怕漏掉一个字。 让他自己去研读那本对他来说过于艰深的书,是非常困难的。 有亨利这个知识渊博、志同道合的战友深入浅出的解说,兰迪也大概明白了个七七八八了。 四个志同道合的战友在亨利的带领下,研读这本薄薄的册子,一点都不觉得时间过得快。 亨利突然看了下怀表,“已经五点多了,咱们似乎可以走了。” 世界上第一个新大道研讨小组暂停了研讨,兰迪叫醒了小桂子和奥斯曼,众人出了神殿第三进屋子,只留下兰迪一个人。 兰迪将两件“任务物品”收进了储物空间,远远听见三毛喊,“兰迪老大,我们都准备好啦。” 谷犎 兰迪稳步走出房间,经过那道不锈钢门的时候,突然听到“滴”的一声。 随即,就觉得脚下的大地开始微微颤动。 果然有事情要发生,自己都把物品放进储物空间了,这个奇怪的门还能侦测到。 兰迪对上古先进科技无比佩服,估计是传说中可以穿透一切的量子科技,连忙快步跑了出去。 经过外面神殿的时候,发现大地颤动得更厉害了,那个光明神阿胡拉的神像在颤动中,忽然碎成了无数块。 兰迪觉得这一定是小梅闯的祸,不过这里似乎要发生灾难了,也不差这一尊神像了,心头突然涌现出一段歌词,“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兰迪跑到外面,跳上小梅的后背,阿花嗖地进了宠物空间,小梅抓起已经准备好的飞屋,快速地飞了起来。 “咦?小梅飞得好像快了不少,这个树屋好像稳了不少。” 直觉敏锐的三毛立刻感觉到了不同,兰迪也感觉小梅好像飞得比来的时候游刃有余。 “哇,小梅的爪子长出来了,角也长了不少,而且顶端变锋利了。” 听着小桂子的大呼小叫,兰迪内视了一眼宠物徽章。 名字:小梅 年龄:1400 宠物类型:神圣巨龙(少年期) 亲密度:友善 攻击力:500 技能:载人飞行 法术:行雨 小梅进化成少女龙了?它在幼年停滞了足足一千四百年,才进化到童年,这才不到两个月就变少女了? 兰迪也不知道这500的攻击力是多是少,倒是为小梅迅速失去的童年感到有点遗憾,小梅却兴奋异常。 两爪紧紧抓住树屋,觉得现在就是那几匹马也装进来,自己也拎得动。 至于这个树屋地方有限,马放不下,小梅这个顾前不顾后,思想还有点直线的新晋少女龙的思虑还没有那么周详。 身后忽然传来轰隆隆的巨响,众人回头一看,小岛上腾起一股巨大的烟雾,开始冒出岩浆。 众人刚看过环形山里的活火山,对这个情况很熟悉。忽然又是一声巨响,一个大火球在浓烟里爆炸。 “原来光明神使在这里建神殿,还有镇压火山的附加作用。这里海底下埋有大量石油气,一旦火山爆发,威力果然不小。” 这是亨利稳重的科学分析。 “光明神使骗人,这哪有二十分钟,明明三分钟不到。幸亏小梅飞得快了不少,不然不是很危险?” 小桂子对自己的祖宗一点也不客气。 “光明神使哪里会想到,他留的东西,两千三百年后才会被人得到,想必镇压的力量早就很薄弱了。” 巨大的海浪涌了起来,空中刮起了飓风,但小梅飞行速度很快,和飓风的速度几乎一样。 少年的神圣巨龙乘着飓风,稳稳地飞向东方。 兰迪和战友们耳边是呼呼的风声,身后是天地巨变,前方天色渐明,黑暗的大地上,曙光已经出现。 第一百二十八章 狼神庙 小梅飞过环形山上空的时候,飓风跟着刮了过来,海浪猛烈地冲击着环形山的西面。 天空乌云凝聚,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雨,乌云中一道裂缝,朝阳的光明从云间撒了下来, 形成一道光幕,照在树屋上。 只有这个小队的人,借助小梅控雨的能力,享受着晴朗。下面的上古动物们四散奔逃,躲避着恐怖的天地之威。 霸王龙从山洞里探出头,朝着天上的食物大吼了一声。 小梅忽然感觉自己不怕了,回以响亮的龙吟,散发出远超原来的龙威。 霸王龙忽然感觉有点恐惧,悄悄缩了回去。 两头梁龙体型太大,无处可躲,用巨大的身形护着两头幼崽,抬头呆呆地看着天空的小队,简单的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过环形山,风力为地势阻挡,立刻变小,十里地转瞬即过,小梅降落到了四匹马的旁边。 周围也下起了雨,以小梅为中心的一百米内,阳光明媚。 去的时候小梅摇摇晃晃飞了四个小时,回来稳当得多,而且一个小时就到了。 兰迪顺手把树屋收进了圣级黑玉手环,这个玩意造得很不错,以后没准还能用上。 “兰迪大叔,干嘛收起来啊。我看小梅现在抓着这东西毫不费力, 我觉得你可以让小梅把咱们一口气送到新法兰克去。” “小桂子你这就叫用龙不当刀知道嘛,也不管小梅有多累。” “可是咱们只有四匹马了。” 亨利打了个哈欠, “我忽然饿了,而且困得要命,咱们先扎营吃饭,好好睡一觉,出发的事情到时候再说。 我在岛上除了兴奋,总觉得有点不踏实,才睡不着的,原来是因为那里有火山喷发的危险。” 等大家再元气满满地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天空全体放晴,空气清新,林间有鸟鸣,除了隐隐有点硫磺的味道外,一切非常美好。 大家收起行礼,三毛又是脑洞大开,“昨天早上我看到那头霸王龙好像挺怕小梅,咱们去捉了来,给我当坐骑。 驾!驾!我是霸王龙骑士, 那得多拉风。” 亨利摇摇头, “我感觉小梅这次进化后, 战斗力并没有提高太多,只是龙威增加了不少,好像是更自信了。要是真战斗,未必打得过霸王龙。” “根据我们精灵的经验,类似霸王龙这种顶级肉食动物,几乎是不能驯化的,即使你从小养它,它也可能哪天兽性大发,一口把你吞了。” “你就忽悠人吧,阿花也是顶级肉食动物,你看多聪明,什么都懂。” 阿花仰起头,摆出一副高冷的样子。那种笨笨的上古生物,脑瓜子能跟我阿花大爷比?亨利说了,我们老虎可比恐龙多进化了五千万年。 最后兰迪把马让给了三毛,自己骑上了小梅,小桂子坐到了二斤的背后,队伍向北沿着里海出发了。 明明三毛和小桂子体重都很轻,他们两个骑一匹马从统筹学上才最合理。 不过双方都不同意,好在吉普赛马粗壮高大,背上多了个身轻如燕的小桂子,也不太在乎。 亨利研究过地图,从这里往南去大马士革乘船去新法兰克,是最省力的,不过那里是奥斯曼苏丹国的地盘,奥斯曼坚决反对。 谷蠽 队伍沿着里海边绕了个大圈,走了十天,这里已经是里海西北角,一条大河奔流进里海,河边是个小镇。 亨利抬起马鞭,“这里是阿斯特拉罕,这条大河叫伏尔加河,旁边块石头地大大有名,叫伊提尔遗迹。 当年光明神使率兵征讨可萨汗国和阿瓦尔王国,曾经在这里和可萨汗国的主力决战。 四万破二十万,活捉了勇安大将军,献俘长安,彻底征服了可萨汗国。” “这段评书我听过,不过其实当时光明神使还有从火寻和俱兰都督府出发的两万七千援兵,加上两路军队总共七万运粮的壮丁,总人数其实相差没有那么大。” “三毛就你聪明是吧?好好听亨利大叔讲,评书当然是把光明神使往能耐了说。 嗯?那个遗迹不是应该被火山湮没了么?怎么留下了一个房子这么突出?是后建的么?” “不出我预料的话,那里应该是狼神庙。 狼神啸天在伊提尔战役中活捉了勇安大将军,一战封神,上古传说真珠王子当年在这里为它修了个庙。” “狼神?咱们好像在铁门关西面那个光明神使神殿见过啊,就是那只可爱的小狗,走,咱们去看看去。” 女人都对宠物非常感兴趣,其他方面很另类的小桂子也不例外。 众人策马来到狼神庙前,下了马,兰迪下了龙,站在了狼神庙前。 这个庙远离阿斯特拉罕镇,在旷野里孤孤单单,周围全是火山岩浆的痕迹,单单这个庙保存了下来。 庙的主体有点斑驳,不过三个大字狼神庙还很清晰,显然经常有人保养。 兰迪看着三个字微笑,他认出了这是光明神使的笔迹,“亨利,你在里海小岛上还说过,光明神使没有墨宝流传下来,这不就是?” “我祖宗的字真丑,估计在这里题完字后不好意思,以后就没在别的地方题过。” 兰迪心里也悄悄赞同小桂子,兰迪的字写得非常好,对光明神使狗爬一样的字实在有点看不下去。 “看来我手里的光明神使真迹一定很值钱,可得好好留着。” 自己狗爬一样的字终于成为了值钱的古董,光明神使有灵,一定非常欣慰。 众人进了狼神庙。这个庙石头的外表很斑驳,里面却粉刷得焕然一新,供桌上还有不少香火,显然附近镇子里的人经常来祭拜。 “狼神庙在大唐全球帝国和大夏时期就汇集了很多的信仰之力,才能在大灾变中保存下来。 后夏的孛儿只斤氏和露西亚的兀良哈氏又是崇拜狼图腾的,这里除了一千年黑暗时代,一直香火不断,修缮得好是肯定的。 狼神庙的待遇,比铁门关外光明神使本人的庙的待遇都高。” 亨利仰望着英俊高大的狼神,不停感叹。 这里的神像是狼神啸天成年后的样子,英俊骄傲,充满王者气派。 三毛非常兴奋,“哈,我看到了李大锤的那个手环,不是雕在狼神的脖子上?” 庙外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随即听到有人的声音,“这里有条龙哎,看这么规矩老实和马呆在一起,应该是有人养的。 里面一定有正义的龙骑士,宁宁姐快向龙骑士求救。” 第一百二十九章 见死不救 小桂子的眼睛里燃起熊熊的八卦之火,“外面好像有美女被坏人追哎,兰迪大叔,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 重剑出现在兰迪手中,兰迪一转身出了狼神庙,隐隐听见听见身后三毛反驳小桂子,“你怎么知道不是坏女人被好人追杀? 坏女人多得很, 我身边就有一个。而且,没准和你一样是个丑女。” 亨利瞥了三毛一眼,点点头,转了转眼珠,掏出龙血法杖,跟在了兰迪身后。一道黑影从身边闪过, 小桂子已经率先冲了出去。 兰迪一抬头,见三个骑手正在下马, 远处北面一股烟尘, 十几名骑士正狂奔而来。 作为学院毕业的专业战斗人员,兰迪习惯性地先左右看了看地势。 狼神庙这里接近里海边,是路的尽头,周围是岩浆化成的石头高地,是块战略上的死地。 那三个逃亡者在十字路口或者进西面镇子,或者向东方自己小队来的地方跑,都有生路,却跑向这块死地,战斗形势上颇为不利。 再看三个人明白了,两男一女,看面貌都是露西亚人。 只有一个高个男人穿着皮甲,另两个都穿着轻便的常服,一看就不是战斗人员。满面灰尘,气喘吁吁,一脸疲惫之色,显然已经跑不动了。 后面的追兵一个个甲胄在身,身形彪悍, 看伏在马背上的姿势就是专业的骑手, 以杀人为业的。 三个逃亡者下马,穿皮甲的高个子回身面向追兵,手里出现了一把手弩,手弩表面精光闪亮,放出蓝瓦瓦的亮光,看起来倒是非常高级。 稍矮的男人手中出现一根法杖,一个疾风术加到了战友身上,原来是位光明祭司。 女人则走向兰迪,弯腰行礼,“这位龙骑士大人,我们遭到了哥萨克匪徒的追击,万望您仗义出手,解救我们的危难。” 身后传来小桂子的咕哝,“原来是个大妈,不是美少女,这就没意思了。” 女人个子不高,穿了一身男装,西装马甲,白衬衫,还打了个领带, 这就是她弯腰行礼而不是行女子传统的屈膝礼的原因。 女人看起来年纪已经不小,不过应该不到四十岁,发髻挽到脑后,显得发际线有点高。 虽然逃亡中显得有点狼狈,和兰迪对话,却依旧气度从容,锐利的眼神看向兰迪。 兰迪正想答话,亨利从后面拽了拽他的披风,转到了前面,“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被官兵追? 我们老大是露西亚的白鹰勋章骑士,如果你们犯了法,我们不但不能帮你们,还要协助官府捉拿逃犯。” 兰迪有点奇怪,亨利什么时候成了露西亚官府的帮凶了? 咱们可是不久前消灭了五千多露西亚正规军,还讹了尼古拉二世一大笔钱…… 不过他信任亨利,没有反驳亨利的话,反而拿出了白鹰勋章戴到了胸前,表示对战友的支持。 亨利靠到兰迪耳边,小声嘀咕,“这三个人不简单,那个拿手弩的盗贼我都看不清级别,至少是大师级的。 这个女子气度从容,我从她身上感受到了类似石远的浩然正气。 谷鼥 这样的人物,还能让大师级的盗贼和光明祭司追随,并不常见。 咱们的队伍里都没有大师级人物,他们显然在露西亚很有势力。能追杀他们的,也一定更加厉害。 这里是露西亚的地盘,双方都和咱们没关系。在不清楚他们的立场的情况下,不要轻易站队,咱们没必要搅这趟浑水。 反正他们有盗贼大师坐镇,一时也不会败落,还是先观察下。” 这边对话,那边的追兵已经快到了,祭司又给盗贼大师加了个神使佑护,一个精神冲击,追兵里一个骑士身子晃了晃,挺住了,没有摔倒。 盗贼大师的手弩却已经连射了三箭,两个追兵被射落马下,另一个用臂上的小圆盾挡住了弩箭,举着恰克希军刀向盗贼劈下。 盗贼手弩已经收了起来,手里出现了一把匕首,在疾风术的加持下,身形飘忽,躲过劈砍,一匕首刺在骑士的马臀上。 骑士的马一声惨叫,人立而起,骑士身手不错,跳下马来,持刀步战,兰迪瞥了一眼,这是个高级骑士。 眼看着一群骑士冲了上来,看在马上很难对付身形灵活的盗贼,都跳下马,对盗贼形成了包围之势。 兰迪粗略看了下,包围盗贼的包括第一个冲上来的,有三个高级骑士,五六个中级骑士,最差的也是初级骑士。 追兵的实力相当强悍,十几个人围住了盗贼,马刀不断劈下。 盗贼虽然比追兵级别高,但他的职业并不擅长正面作战。对手又都身穿铠甲,小臂上配着小圆盾,很难攻击到要害,只能依靠身法不停闪避,情况已经相当危急。 后面压阵的骑马缓缓而至,兰迪看不清级别,三毛这时候已经出来了,“哇,对方压阵的是大师级骑士,这三个人药丸啊药丸。” 祭司给盗贼又加了个持续治疗,防止同伴受伤后,已经对战斗没什么帮助,回头看向兰迪。 “他们不是官军,是国王私人豢养的哥萨克匪徒,秘密警察,专门镇压我们这些正义之士的。 追我们的那个首领巴秋申恶名昭著,你既然得过白鹰勋章,应该知道他不是好人。 他们军服都不敢穿,伪装成匪徒,就是怕被露西亚人知道他们为兀良哈氏追杀我们这些无罪之人。” 女子看兰迪小队还在袖手旁观,长叹一声,手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黑乎乎的令牌。 一挥手,一个个子矮小的英灵突然出现在她的身旁。 英灵头顶见秃,头发花白,身穿上将军服,上面缀满了勋章,向女子躬身为礼,“苏沃洛夫愿意为殿下效劳。” 随即手里出现了一把武器,回手“砰”的一声,一个围攻盗贼的骑士应声而倒。 众人大为惊讶,齐齐看向二斤。这个英灵竟然是位枪炮师,手里拿的武器大家非常熟悉,手炮。 奥斯曼面带调笑之色,“二斤哥,你不行啊,你看人家一炮就干掉了一个中级骑士,你的手炮可没这么大威力。” 兰迪和亨利更是相视震惊,他们俩震惊的不是英灵的手炮,而是被英灵称为“殿下”的中年露西亚女子,手里拿的赫然是一枚圣火令,而且,相当地短。 第一百三十章 暗藏杀机 女子召唤出来的英灵苏沃洛夫是大师级英灵,个人能力还是次要的,生前作为炮兵出身的上将,对战场的判断相当敏锐。 对手的头子是大师级骑士,肯定会最高级的防弹本领钢甲术。 一身锃亮的钢甲,还带着面罩,自己的手炮对他无法造成太大伤害, 高级骑士在手炮的威力下也只能负伤。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苏沃洛夫以大师级枪炮师的本事,攻击中级骑士,一枪一个,能迅速给大师级盗贼解围,毕竟己方就这么一个算是能近战的。 苏沃洛夫手炮连发,已经干掉了四个中级骑士, 被围攻的盗贼的形势已经大为好转。 对方坐镇的巴秋申已经无法好整以暇,纵马冲向女子,看样子是准备擒贼擒王。 光明祭司挺身而出,挡在女子身前,“老师,你快跑。” 苏沃洛夫人老行动缓慢,不过也冲过去,准备阻挡巴秋申。 巴秋申扬刀作出准备攻击女子的样子,马上突然一回身,一刀下去,长长的真.大师级刀芒发出,斜肩带背,将苏沃洛夫劈倒在地。 巴秋申这个围点打援的策略相当有效,一举消灭了敌方助阵的大师级英灵。苏沃洛夫身体渐渐虚化,回了英灵空间。 那边的盗贼得了苏沃洛夫的支援,包围自己的人数大为减少,看准机会,匕首出手, 两个初级骑士捂着脖子倒在了地上。 盗贼攻击敌人,自己的身法稍微减慢, 露出破绽,被一个高级骑士一刀斩在大腿上。虽然有皮甲保护,还是负了伤,鲜血崩流。 祭司一个治疗术扔过去,盗贼止住了血,身法依旧难免变慢。应对三个高级骑士,两个中级骑士,三个初级骑士的围攻,还是十分艰难。 巴秋申劈死苏沃洛夫,持刀下马。他无论去擒拿为首的女子,还是协助手下对战大师级盗贼,都是大占优势的局面。 女子并未逃跑,她圣火令本周的召唤名额用完,已经没有底牌,估计以自己的骑术也跑不远,抓住最后的机会面向兰迪。 “龙骑士大人,你难道要眼看巴秋申作恶, 替兀良哈王朝杀死光明神使的后代吗? 据我所知,还没有任何一个龙骑士,这样冷血,拒绝光明神使后人的求援的。” 巴秋申既没有加入战团对付盗贼,也没有去捉女子。而是将恰克西军刀拎在身后,走向兰迪。 “白鹰勋章骑士阁下,您的贵族爵位是尼古拉陛下封的,当然应该效忠国王,帮助国王剿灭逆匪,您说是不是啊?” 巴秋申的语气相当和蔼,看起来是要先稳住旁边这个有龙骑士的小队这个不确定因素,再从容作战。 快走到兰迪面前的时候,巴秋申抬起军刀,刀尖上还滴着血,看样子是准备将刀入鞘,和白鹰勋章骑士大人见礼。 军刀眼看插向刀鞘,巴秋申突然将军刀抬起,一刀刺向兰迪的胸口。 大师级骑士的偷袭奇快无比,这边的反应更快,两个闪电术同时击在巴秋申的军刀上。 随即“叮叮”两声,一支破甲锥,一只手弩箭射到了巴秋申的身上,亨利的精神冲击也马上发了出来。 自从听那个祭司说巴秋申是国王尼古拉二世的私人秘密警察头子,小队就开始全体高度警惕。 兰迪可是刚刚威胁了圣苏伯台堡,讹了露西亚人一百万卢布,国王对兰迪肯定是恨之入骨。 巴秋申就是不偷袭,兰迪也准备下手支援光明神使的后代了,激励和奋发早已偷偷发了出去,亨利的疾风术也早就加给了兰迪和三毛两个能近战的。 巴秋申刚才劈死苏沃洛夫,围点打援,偷袭搞得非常溜,一看就是阴险狡诈之辈。 所以他靠近兰迪,就是笑成一朵花,众人也都已经拿好武器,准备战斗,何况他整个脸都藏在了面罩背后。 谷痛 亨利、奥斯曼和兰迪作战经验已经算比较丰富,小桂子和三毛虽然看上去没心没肺,战斗的直觉可也一点也不低。 兰迪和奥斯曼同时发出闪电术,这是最快的应对措施,兰迪随即抬剑格挡,身体闪避。 闪电术这种初级法术并没有阻挡大师级骑士的军刀,只是稍微停顿了下,军刀继续刺了过来。 不过小桂子的破甲锥威力十足,还用了牵引箭的特殊技能。巴秋申抬左臂上的小圆盾阻挡,完全无效。 破甲锥在空中居然不科学地拐了个弯,在牵引术的魔力指引下,绕过圆盾,射透了大师级的钢甲,扎在了巴秋申的胸口,锥尾微微颤动。 巴秋申钢甲里面还穿着一套皮甲,再里面是绸甲,破甲锥倒是没伤到他。但他分神阻挡箭只,右手的军刀终于缓了一缓。 本来作为初级剑师,兰迪无论如何躲不开大师级骑士的一刀急速偷袭。 但两发闪电术尤其是破甲锥的阻挡,让兰迪闪过了半个身子,最多也就是手臂受伤,双手的重剑则已经刺向了巴秋申。 三毛的手弩和亨利的精神冲击则几乎完全无用。 骑士智慧比蛮人高得多,又有坚定的信仰,光明祭司对骑士几乎完全没有攻击的办法。 三毛则是级别太低,要是他也达到大师级,巴秋申就绝对不敢忽略他的手弩攻击了。 二斤比较胖,反应稍慢,塞拉炯最后打响,铁丸打在巴秋申的钢甲上,叮当作响,根本没有破防。 不过冲击力让巴秋申的右手一偏,军刀从兰迪的肩膀侧面刺了过去,凛冽的刀风从兰迪耳边刮过。长长的刀芒发出,将兰迪身后的地面犁出一条长沟。 这一切都发生在瞬间,被称作“殿下”的女子刚刚再次向兰迪求援,这边就已经开始激烈交手了,女子和自称她学生的光明祭司终于松了口气。 一道黑影突然从狼神庙的门里扑了出来,跳上天空,随即是一声猛虎的怒吼,阿花终于出手了。 这就看出队员们作为人类和阿花这头魔兽的区别了。 阿花本来埋伏在狼神庙里,准备听兰迪的命令,择机出手偷袭。 但阿花看不懂人类之间尔虞我诈的弯弯绕,看巴秋申和蔼地走向兰迪,根本不知道双方都暗藏杀机,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倒是弱鸡得多的几个人类战友及时出手,在关键时刻,让兰迪摆脱了被大师级骑士偷袭,一刀刺透胸口的危机。 阿花的一声怒吼,虎威发出,围攻大师级盗贼的八名骑士应声而倒。巴秋申见势不妙,转身就跑,兰迪刺出的重剑落空。 他之所以要用阴谋偷袭兰迪,就是早就知道了兰迪手下有一龙一虎两只超级魔兽。一旦正面交手,自己是讨不了好的。 作为国王陛下的心腹,他第一时间收到了尼古拉陛下对兰迪的追杀令。 这次追击叛逆,和兰迪小队意外相逢,他远远看到小梅,就已经做好了偷袭兰迪的计划。 兰迪可比叛逆更遭国王痛恨,被巴秋申列为了头号攻击目标。 如今偷袭失败,巴秋申可没有硬拼的想法,回身跳上了奥尔洛夫马,拨马就逃。 巴秋申反应神速,毫不恋战,兰迪小队的众人都是追之不及。 阿花一扑扑了个空,肋生双翅,跳起来追赶。 然而奥尔洛夫马乃是露西亚最好的神驹,和大宛马相差仿佛,阿花滑翔的速度竟然追不上。 巴秋申心中得意,策马疾行,眼看就要逃脱,没注意空中一个巨大的黑影正朝他压了下来。 第一百三十一章 高空坠物 兰迪小队中,小梅是最没有作战经验的,甚至一次战斗都没参加过,虽然它实际上靠下雨杀的人最多。 小梅的反应最慢,阿花都开始追击敌人了,它才开始动作。 不过正规空中部队的速度优势,是阿花这个伪飞行魔兽没法比的。 虽然它现在已经长出了爪牙, 不过和人类的少年一样,还非常稚嫩,对于用自己的爪牙攻击同级别的骑士毫无信心。 小梅在空中追上了巴秋申,一时不知道怎么攻击。想起亨利夸过自己,靠体重都能压死人,一着急干脆从空中垂直落了下来。 巴秋申策马飞奔,正担心被会飞的老虎追上, 看老虎飞得没有他的马快, 内心正窃喜。 小梅飞得比阿花高得多, 他不特意仰头观看,就没看到。 忽听有什么东西带着风声从空中落下,一仰头,眼前的黑影已经越来越大,遮住了整个天空。 小梅巨大的身躯垂直落地,一下子就将巴秋申和他胯下的奥尔洛夫马压倒在地,小梅自己也摔得七荤八素,呲牙咧嘴。 巴秋申要是正面和小梅作战几乎可以完胜,只要稍有防备,躲开是很容易的。 在他心目中,那头作为超级魔兽的龙,要攻击自己,不是喷火,就是用冰刃。 他一世聪明,精于算计,一直玩弄人于股掌之上。 现在在强大的敌人围攻下眼看逃脱,都没有得意忘形。 他甚至预估到兰迪可能骑龙攻来, 心里在算计着一旦龙对自己使法术, 根据什么法系的该怎么应对,要是武力攻击该怎么逃跑。 万万想不到,号称龙骑士的兰迪不是骑龙攻击的,这条龙竟然是单独战斗。 单独战斗也就罢了,龙这种强大的生物,竟然会使出类似“狗熊下树”这种低级的招数,从天上掉下来砸人,世界上有这么攻击的龙么? 所以巴秋申都已经被“高空坠物”给压在了地下,动弹不得,还是一脑袋问号,百思不得其解。 阿花终于追了上来,正想按住巴秋申,将他活捉,一个飘忽的身影比它更快,一匕首割出,动弹不得的巴秋申脖子上鲜血飚出,眼看不活了。 巴秋申意识模糊之际,都没注意是谁杀了自己, 心里遗憾的是没有对兰迪进行教导。 我的算计没有错, 错的是兰迪和那头龙, 龙骑士要骑龙战斗啊大哥。 你有龙不骑,在地面上战斗,这叫龙骑兵,我要向光明神揭露你这个伪龙骑士。 你们这一人一龙都不正常,你们不讲武德,你们这两个骗子!你们毁了我算无遗策的一世英名啊啊啊啊啊…… 下手杀死巴秋申的是盗贼大师,这位大师身材瘦高,鹰眼鹰鼻,唇上和颌下都留着浓密的黑胡子,深邃的眼睛似乎能看透人心。 盗贼大师看向兰迪,“白鹰勋章骑士阁下,巴秋申手里血债累累,狡诈多端,不能留他性命。” 兰迪点点头,自己差点死在巴秋申刀下,杀死他是应该的。看向倒在地上的八个骑士。 只见看上去毫无攻击力的光明祭司正拿着匕首,一刀一个,处决陷入恐惧的骑士们。 还没等兰迪反应,追击的骑士自巴秋申以下,已经全体见了光明神。 谷閎 这个光明祭司个子普通,身穿带密密麻麻铜扣子的高领便服,唇上两撇八字胡翘起,看上去不到三十岁。从事光的是明祭司这个高尚温和的职业,没想到如此心狠手辣。 光明祭司也朝兰迪一躬身,手里的匕首还往下滴血,阴郁的眼睛毫无波澜,似乎刚刚处决八个敌人的不是他,轻描淡写地解释。 “敌人走脱一个,我们的行踪就会泄露,大人您也面临国王的追杀。该下手杀人的时候,决不能心慈手软。” 亨利倒吸了口凉气。那个女子自称光明神使的后代,光明神使当年可是以心慈手软著称的。活捉了敌酋勇安大将军,也只是献俘长安,几乎从来没有下达过屠杀令。 这个女子两个手下都是杀伐果断之辈,这方面兰迪小队自愧不如。凶猛的魔兽如阿花,爪下现在一条人命都没有。 女子走向兰迪,一躬身,“感谢龙骑士大人终于仗义援手。我叫宁宁.伊里奇.苏,你是东方人,可以直接叫我苏宁宁。 我是当年光明神使安特族侧妃,玫瑰公主娜塔莉亚的后人,这枚圣火令可做见证。” 兰迪朝苏宁宁一抱拳,“在下剑丘兰迪,见过殿下。” “剑丘?我在精灵国见过我的远房妹妹苏美美,一直有联系,听说后来也去了剑丘学艺,你们认识吗?” “我们毕业试炼的时候,分到了一个试炼小队,美美临别,还送了我一件上古神器。” “所以咱们两个小队关系很近啊,应该多亲近亲近,你叫我苏姐就好。” 苏宁宁看着没有抢到击杀巴秋申功劳的阿花怏怏地回来,翅膀都忘了收,心里一动,开始和兰迪套近乎。 一指那位光明祭司,“他叫约瑟夫,原来在第比利斯神学院修习过光明祭司的本事,现在跟着我学习贤者的理论,是我的学生。 这位盗贼大师叫费利克斯,是我们致力于推翻尼古拉暴君的同志。” 兰迪朝苏宁宁的两个部下一一点头,准备介绍自己的战友给她。 第一个当然介绍亨利了,“这位是……” 咦?亨利哪儿去了,兰迪四面找了找,才发现亨利举着法杖,正在给小梅疗伤。 小梅从高空摔下来,它皮糙肉厚,外表倒是没事,但摔出了内出血。 这要是在苏可可所在的地球就没治了,在魔法位面则是小事一桩,亨利一个大治疗就搞定了。 三毛正在小梅的身边,摸着龙角安抚疼得抽搐的小梅,回头向亨利挑起大拇指。 “白大哥神机妙算,我远远不如。当初你说小梅能靠体重攻击,我还讽刺你来着。 如今小梅靠这招虽然没砸死人,但捉到了巴秋申。 就是可惜了这匹奥尔洛夫马了,被砸得筋断骨折。唉,这马千金难得,很值钱的。” 等终于向苏宁宁介绍完了队友,包括阿花和小梅后,兰迪向苏宁宁又一抱拳,并没有肉麻地叫苏姐。 “殿下,追兵都已经覆灭,你们暂时安全了,咱们就此告辞。” 苏宁宁转了转眼珠,“慢着,我还没有感谢你搭救我们。而且,我有个委托……” 第一百三十二章 《狼神庙的会见》 奥斯曼用掘地术又挖了个大坑。 作为一位埃米尔、大富豪、高贵的见习法师、令人尊敬的见习阵法师,他已经习惯了土木系埋尸工的工作。 二斤和三毛仔细打扫着战场。这次的收获不多,虽然储物戒指、储物腰带缴获了一大堆,里面却都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显然这些秘密警察都没把钱放在自己身上。 最值钱的是巴秋申的一身装备,却没有大家能用的。二斤挑了套高级骑士穿的链甲,让兰迪收了起来。 现在兰迪从轻甲、链甲到最好的黄金甲都有了, 就差升级了,可以一直升到圣级不用买铠甲。 剩下的东西加起来能卖个两万多金币吧,其中巴秋申的盔甲和大师级战刀能占一半。 战友们每人能分两千多金币,大家都已经是富翁,对这点“小钱”已经不是很在意了。 自己能分八千多,兰迪就感觉比较多了,自己的财富已经超过了二十五万金币。 不过这都是遇到大城市, 没用的装备卖了以后的事情。 尽管大家都不差钱, 二斤还是仔细地将什么皮靴啊、披风啊,乃至马鞭都收了起来,积少成多,这些小钱至少把大家的伙食费、住宿费什么的抵了。 小桂子挑了一匹神骏的顿河马,表示满意,三毛在哀叹了一番被砸死的奥尔洛夫快步马后,也闷闷不乐地挑了匹顿河马。 小梅本着不浪费食物的原则,虽然觉得味道不大好,还是将那匹被砸死的奥尔洛夫马吃了,然后回宠物空间睡觉、消食兼养伤去了。 这一战,小梅创造了龙族的记录,第一头没有受到攻击,却从天上掉下来把自己摔伤的龙,第一头用狗熊下树招式攻击敌人并成功的龙,而且被砸的还是一位以狡诈著称的大师级骑士…… 二斤乐滋滋地把剩余的十匹顿河马栓到一起,这也能买一千多金币呢。 不过二斤不打算卖,这都是好马,长途奔驰的话, 可以当备用马换乘, 小队每天能走的距离大大增加,小队现在算是有了当年后夏征服世界时远征军的待遇了。 三毛正和奥斯曼当埋尸人,新认识的费利克斯走了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小伙子,我看你走路的神态,见习盗贼的经验已经满了吧?咱们有缘,来,我来帮你晋级。” 三毛狂喜,“谢谢大叔。喂,小桂子,我要晋级啦,你闲着干什么?来埋这帮家伙。” 二斤连忙跑了过来,“怎么能让女孩子干这个活儿?我来。” 看着兰迪的小队成员们不用兰迪催促,主动干活,一个个乐观愉快,情绪很高的样子,苏宁宁挑起大拇指, “兰迪你很有统帅的能力, 将来一定是个不错的将军。 对了, 你救了我们,我得给你们报酬,至少……” “不用了,这次你们也参与了战斗,但没分缴获,已经足以当做我们的报酬了。 而且,实际上,我是大夏的一等轻车都尉,为了大夏的国家利益,得罪了尼古拉二世。巴秋申一伙人只要见到我,一定会动手,跟你们无关。” 九月中旬的天气微寒,伏尔加河浩浩荡荡,流入里海,入海口是个广阔的冲积平原。 大地上绿色依旧,包围着圆形的火山岩地区,凹入火山岩的狼神庙旁,兰迪和贤者苏宁宁在大石上对坐闲谈。 带着咸味的南风从里海吹来,兰迪蓝色的披风随风微微飘动,管代级大剑放在旁边的火山岩上。 亨利没形象地坐在兰迪的旁边,嘴里叼着个草棍,一脸玩世不恭的样子,约瑟夫则立于苏宁宁背后,面无表情,犀利的双眼盯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是很久以后一副油画的画面,题目叫《狼神庙的会见》,双方到底是谁会见谁,大夏和露西亚两国的人有争论。 现在兰迪和苏宁宁一个混迹江湖的冒险队长,一个被追杀的地下势力首领,都还没有什么神圣的历史感,也预料不到这次双方的会面,会给世界历史带来多么大的转折。 看兰迪的小队实力强大,更重要的是他实事求是,并不揽不属于自己的功劳,显然是个很讲究的人。 这样的人可以当坚定的盟友,不会关键时刻从背后捅自己一刀,苏宁宁睿智的眼神盯上了兰迪,开始以“同学远房姐姐”的身份,关心地和兰迪闲聊起来。 苏宁宁谈话很风趣,不时会提高声音,以手势加重自己的语气。 兰迪觉得,这位女贤者见识渊博,辩才无碍,绝对是个优秀的贤者,将来肯定能成为真正的大贤者。 怪不得杀伐果断的约瑟夫和狠辣的费利克斯,都愿意追随她这个毫无武力的女人,不仅仅因为她是光明神使的后代。 谷坿 亨利则在心中给对方打下了“大忽悠”的标签。 兰迪的在话术方面和对方差得远,虽然没泄露任何机密,但从只言片语中,兰迪同时受到曾系、左系的眷顾,还和天地会有着深刻的联系这些公开的信息,都已经被苏宁宁套了出来。 “兰迪,咱们结盟吧,我们在露西亚的伟大事业,需要你的帮助。” “我反对,我们根本就不想在露西亚发展,只是路过这里而已,结盟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而且你们现在这个倒霉样,被追得到处跑,我看不出你们有什么成功的可能。” 亨利的言语一贯犀利,丝毫不给光明神使后代面子。 光明神使后代多了去了,小队里就俩,亨利天天教导小桂子,现在小桂子看见亨利张嘴就躲,宁肯找三毛去打嘴仗。 约瑟夫盯了一眼亨利,没说什么。苏宁宁则丝毫不以为忤。 “我们的势力还是很强大的。在我和同志们的说服下,很多军方势力都对我们表示了同情,甚至包括圣级。” 圣级?看苏宁宁为了取信自己,连拉拢圣级这种机密都透露出来,兰迪开始思索。露西亚现在好像就两个圣级,自己都见过。 那个布琼尼一副忠心护主的样子,难道同情他们的是那个法圣? 兰迪下意识地摇摇头,自己不是贤者的料,政治方面智商不高,还是不要瞎猜。 “兀良哈氏追杀你们,是因为你光明神使后代的资格威胁到了他的统治吧?” 看亨利在那里哂笑,苏宁宁摇摇头。 “上古时代,苏氏虽然一直是露西亚的大贵族,但大灾变后,兀良哈氏靠武力统一了露西亚,建立了王国,苏氏并不反对。 苏伯台和他的子孙也一直安抚我们这个前朝贵族,双方关系很好。 尼古拉二世统治残暴,为了和魔族争霸,穷兵黩武,加重对人民的盘剥,农奴和底层士兵苦不堪言。 我是为了解救劳苦大众,站到了王族的对立面,利用我前朝公主的身份拉拢贵族和军方,才遭到他的追杀。 兰迪我听你刚才谈话的意思,也是想解救大夏的老百姓的,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双方各自在各国努力,背靠背互相支援,结盟不是正好么?” 苏宁宁的话很有道理,但兰迪并不想和她结盟。 露西亚人凶狠残暴,连苏宁宁也不能例外。她的两个手下杀人毫不犹豫,那个巴秋申刺杀自己,有取死之道,杀了也就杀了。 兰迪对蛮人俘虏下过诛杀令,那有特殊的原因。 那些普通骑士都算投降了,还是被约瑟夫杀掉,兰迪就觉得有点过了,完全有违兰迪自己平时的准则。 兰迪有自己的主意,苏宁宁就是舌绽莲花,兰迪也不愿意与她结盟。 道不同不相与谋,兰迪站起来,“我现在在大夏影响力还很小,代表不了大夏,双方谈结盟为时尚早,山水有相逢……” 看兰迪的意思就要告辞了,苏宁宁急了。 她想结盟不仅仅是看将来,现在她的事业急需兰迪这样独立的武力团伙支持帮助。 兰迪在圣苏伯台堡做的事情她其实听说过,凭她的智慧一眼就能看出实际是怎么回事。 这个龙骑士手里掌握着威力巨大的毁灭性武器,又骗得了圣苏伯台堡的人心,现在圣苏伯台堡的老百姓对兰迪这个龙骑士救世主简直是顶礼膜拜。 有了他的帮助,自己几乎一定会成功。这么好的机会,决不能放过他。 苏宁宁一咬牙,一下子扯住了兰迪的披风,打断了兰迪的告辞。 “且慢,如果你愿意支持我,我可以答应你一个你无法拒绝的条件。” 第一百三十二章 真香 亨利在旁边面带笑容,幸灾乐祸地看着苏宁宁。 这个女人,不自量力啊。 这个口气,一看就想用话术达成“魔鬼的诱惑”之类的效果,妄想说服兰迪。 兰迪老大是谁?那可是连伪圣白彦虎都无法诱惑的人,经历过阿里权杖的考验,以区区初级剑师, 越四级杀死圣级的人。 你一个贤者,连圣级都不是,就想着靠什么“无法拒绝的条件”引兰迪上钩? 稍远的地方,小桂子正无聊在撸阿花,耳朵忽然动了动,忽然故意大声地自言自语。 “唉, 兰迪大叔的女朋友可是光明神使最直系的后代,年轻貌美。 有人也不看自己多大岁数了,头发都没多少了,居然想勾引兰迪大叔,这世界上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阿花本来挺烦恼小桂子撸的,不过现在例外。 它没追到巴秋申,被队伍里的新秀小梅抢了功劳,非常地消沉,正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 大家都很忙,就小桂子不干活有空撸它,凑合用吧。 这个小桂子总不爱干活,阿花大爷不喜欢她。 不过刚才战场上那一箭,对在巴秋申刀下救了铲屎官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 阿花自己没帮上忙,觉得这个尖耳朵的精灵还是有点用的。 苏宁宁听到了小桂子的嘲讽。 作为一个贤者,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和政敌辩论,在报纸上和人争论,和人对喷早已轻车熟路,这种级别的语言攻击对她毫无作用。 “小丫头,听兰迪介绍, 你不也是光明神使的后代? 你也是我的小妹妹,要多学习,多思考,成熟起来,不要给祖先丢脸。 我早成家了,也没有女儿。再说兰迪这样的英雄,是能被女人勾引改变自己立场的人么? 你好像对我有成见啊,一直不肯叫我姐姐。 咱们打个赌,我把我的条件说出来,兰迪要是答应了,你得真心实意叫我一声姐姐。” 兰迪实在想不出,苏宁宁能怎么说服自己。 我就打定主意了,你说出花来,我也不帮你。 兰迪抖了抖披风,苏宁宁才发现,情急之下抓住的披风还没有放开,毫不尴尬地放手,伸手掏出了圣火令。 苏宁宁手放在圣火令上,面色严肃。 “我以祖先光明神使的名义起誓。 如果兰迪帮助我, 推翻了尼古拉二世的暴政, 让千千万万露西亚百姓有好日子过, 我会倾露西亚之力,帮助兰迪在大夏的事业。 对大夏,不但露西亚会提供物资、技术、人员的全面援助,帮助大夏实现工业化。 还会将过去所有帝国主义时代强加给大夏的不平等条约废除,归还兀良哈家族从大夏掠夺的所有土地。” 兰迪一下子就回过了身来,真香。 人家是真正的贤者,不是白彦虎那个靠神器作弊的伪圣。 头脑真的精明,一下子就抓住了兰迪的软肋,还愿意下血本,这个条件自己果然无法拒绝。 “兰迪大叔你不要上当。她答应的看起来不错,可都还是没影的事。 她现在被人追得到处逃命,什么时候能掌权啊?” “这你这个小孩子就不懂了。 露西亚的情况我最清楚,人民的不满已经压抑了很久,对尼古拉二世早已离心离德。 虽然国王现在靠暴力维持着统治,只要有一个机会到来,我们振臂一呼,翻盘就是顷刻间的事。 谷讯 兰迪在圣苏伯台堡声望卓著,我们起事的时候,只要兰迪在我身边一站,圣苏伯台堡能有一多半的人立刻支持我们。” “兰迪大叔当然是有本事的,可是我们要是帮你成了事,你成了露西亚的统治者,到时候拍拍屁股耍流氓不认账怎么办?我看你干得出这种事。” “我会在掌权的第一时间,把答应兰迪的条件在全世界面前公开声明。 我知道兰迪手里有毁灭性的武器,如果我食言,他可以立刻毁了圣苏伯台堡。 我一个没有丝毫武力的贤者,也躲不开龙骑士的追杀。 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现在就将这枚圣火令送给兰迪。” 小桂子立刻没词了,乖乖,送神器表达诚意,这个姐姐真够狠。 亨利立刻心头火热,他也被诱惑了。 亨利清楚知道关于圣火令的传说,六枚合一,可是可以招圣级的。 亨利算了算,邵山一枚、自己一枚,要是再得了苏宁宁手里这个,可就有三枚了,离集齐可近了很多。 亨利并不是自己想要,他最近每天都研读光明神使留下的屠龙术,已经决意投身伟大的事业。 关键时候他这枚都可以奉献出来,集齐的圣火令可以归团队使用。 “老大,这个买卖做得。” 兰迪朝亨利摆摆手,回身看向苏宁宁,“你现在身处危险之中,需要圣火令保命,我不能夺人所爱。 你的条件确实吸引了我,我可以全力帮助你成事。 等你掌了权,身边有大军环绕,圣级高手护卫了,这枚圣火令对你作用就不大了,到时候再借给我。 等大夏复兴之日,我一定会再还给你。” “咱们一言为定!” 两个手掌击到了一起。 “对了兰迪,本来我想要给你个委托来着。现在咱们成了盟友,就算我求你帮忙。 我们三个人最近在露西亚被追杀,打算去维也纳暂避一段时间,那里有我们的同志列夫.达维多维奇。 我们缺乏战斗力,你能不能护送我们到维也纳?” 兰迪和亨利互相看了一眼,亨利把兰迪拉到一旁,小声嘀咕,“现在尼古拉二世在追杀你已经得到了确证。 咱们在露西亚境内,码头、大城市布满了国王的密探,传送阵附近更是他们盯着的重点,咱们根本没机会坐船或者坐传送阵离开。 你昨天跟邵山通话的时候,不是说魔族正在围困新法兰克首都新康拂,用高级传送符的话也很危险。 不如和他们一起走,到了魔族的地盘,就可以坐传送阵去新法兰克了。” 兰迪回过身来,“好,我答应你,咱们一起走。在这里修整一天,明天出发。” 狼神庙旁搭起了帐篷,亨利找到了正想休息下的苏宁宁。 “现在咱们是盟友,我手里有本书,对你的事业可能很有帮助,可以借给你看,不过你只能在我面前看,不能拿走。” 苏宁宁带着礼貌的微笑,接过亨利递过来的屠龙术小册子,随意地翻开,刚看了两段,忽然面色大变。 潭州城外,包大贤者府。 石远从猎鹰脚上摘下袋子,回头对身边的乌云笑道,“来,咱们看看,兰迪给我邮来了什么好东西,可有日子没见他了。用得起泪痕物流,我这个小老乡,看来发财喽。” 新法兰克首都,新康拂。 邵山也从猎鹰手里接到了兰迪抄写的屠龙术副本,回到戈德弗罗伊街的住所,大声招呼。 “仲弘、先圣,来,看看什么好东西让兰迪这么着急,自己送原件给我都觉得来不及,还要花大价钱快递给我副本。” 两个小时后,三道明亮的白光忽然同时从狼神庙、潭州和新康拂冲天而起,世界震动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诸神的黄昏 紫禁城,皇家特别供奉,蓬莱侯,一等巴图鲁,剑圣于承惠老爷子须发皆白,身穿黄马褂,仰望天空, 喃喃自语。 “终于又有圣级出现了么?还一次三个。还好,有我大夏一个,但愿是个能打的。就靠老头子我一个,感觉要撑不住了啊。” ………… 凡尔赛,圣级暗黑骑士,大师级阵法师、贤者、魔族普鲁士占领军总司令毕典菲尔特上将戴上白手套,望着新康拂的方向。 “新法兰克人里出了个圣级?晚啦, 这次战争我们已经赢了,你们翻不了盘了。倒是兽人多了个圣级,令人不安。 走,去见见梯也尔,告诉他们,普军必须进入新康拂。等我们从凯旋门走过一趟后,就可以回国了,元帅的任命还等着我。 新法兰克人的圣级?等我进入新康拂要会会,不能留。” 毕典菲尔特的蓝眼睛忽然变得暗红,一头金发里,两只魔力构成的角若隐若现。 ………… 龙巢,龙五望着东南方,“好像是潭州方向,我刚从那里回来,居然就出了个圣级,果然是人杰地灵啊。” “五哥,大长老让咱们都过去呢。” “出了什么事?” 白胡子的大长老看着下面肃立的九个弟弟妹妹,和还在嬉闹,互相追打的六条没化人形的龙,威严地咳嗽了一声。 “我得到了一个消息, 对你们来说,不知道是好是坏。” “怎么了?不就是人类同时出了三个圣级么?咱们不是已经跟他们签了和平协议了么?” 大长老叹了口气,“三个圣级不算什么,以我半神的能力,甚至侦查出,他们都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大贤者,对我们龙族并没有威胁。 我得到的消息,关乎我们龙族的未来。” 众龙一下子安静下来,小龙们也停止了嬉闹。 “你们知道,咱们龙族成为圣级后,要想再进一步,有两个选择。 一条路比较艰难,是追随龙骑士,共同修炼,靠个体的能力,飞升仙界。一千四百年来,只有二姐白龙做到了。 另一条路简单得多,是依靠人类, 尤其是大夏人对我们龙族的信仰, 积攒足够的信仰之力。 这些信仰之力会聚集在我们的首领身上,到了一定程度,自动会进化成龙神。 我的两位哥哥,都是这么飞升到神界,享受永久的生命的。 我作为族长,本来也已经模糊地看到了神界的大门。 可是,就在刚才,三位人类晋级到大贤者之后,我感觉到,神界的大门关上了。 很可能,我们再也没有去神界的机会了。” “天啊,以后我们怎么办?” “四哥你怎么说这不知道是好事坏事呢?这明明是个再坏没有的消息了。” 大长老摇摇头,“不对。我最近冥想,就发现,靠着信仰之力进入神界,其实没准是条邪路。 神界,都是一群坐享其成的东西,虽然享有永生,却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等位面毁灭的一天,依旧要跟着灰飞烟灭。 只有靠自己努力,飞升仙界,哪怕位面毁灭了,依旧可以存在,穿行于各个时空之中,这才是长生久视的正道。 此后没有了进入神界的机会,大家包括我自己都干脆断了妄想,找到和人类合作的机会,精进努力,争取早日飞升仙界。” “可是人类不让我们出龙之山谷三百里,上哪儿去找龙骑士啊?” “符合龙骑士条件的人又那么少,我们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看着吵闹的众弟妹,大长老看向龙五。 “小梅悄悄地跑掉了,抢了你预定的龙骑士,这不一定是坏事,你该息息怒火了,不要去责备她。 谷礦 我预感世界将要发生重大的变化,约束我们龙族的规矩,不一定能存在多久了。 小梅和那个叫兰迪的人,没准会给我们带来惊喜的。” ………… 神界,依附大夏大陆这个高魔位面的一个次生位面。 众神之王光明神坐在宝座上,浑身颤抖。 “报告,信仰之墙崩塌了,我们收不到来自人间的信仰之力了。” “报告,通往人间的大门莫名其妙关闭了。我在人间的分身和神使都联系不上了。” “报告,没有了信仰之力供养,我们的位面支撑不了多久了。难道神界要灭亡了么?” “光明神大人,快降下神谕,惩罚那些万恶的无信者吧!” “渺小的人类,这是要造反了么?” 下界忽然传来有三个圣级参与传唱的旋律,在神殿里回荡。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皇帝……” 光明神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没听见手下们的汇报。 从背后屁股开始,常净无垢的神体竟然出现了裂纹,整个神体突然变成了碎块。光明神,薨了。 ………… 潭州,板仓书院。 包大贤者坐在太师椅上,笑眯眯地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人。 一个是新晋升圣级的大贤者石远,另一个是自己的独生女儿孛儿只斤.乌云格日勒。 “石远啊,我一直看好你,认为你在三十岁前能晋升圣级,成为大贤者。 没想到我刚刚教了你九个月,咱们师生的缘分就尽了。 你已经超过了我,我教不了你啦。以后,就是你这样的年轻人的天下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吧。” 石远躬身施礼,“感谢老师一直以来的悉心教导,我这就要告辞了。” 乌云忽然上前,拽住爸爸的胳膊,“爸——” 包华生诡秘地一笑,“爸还没老糊涂,和你的约定记得,记得啊,哈哈哈哈。” 石远一愣,他们父女有什么约定?自己怎么不知道? 包华生看向石远,“我这个女儿啊,顽劣得很,你来的第二天,就找我,要我把她许配给你。” 乌云的脸突然非常难得地红了,包华生拍拍女儿的头,“当时我说,要等石远成为大贤者才能答应,你跟我生了一个月的气不理我。 后来又来求我取消这个约定,现在我答应你了,当时我说的不算了。” 乌云立刻急了,“爸,你可是大贤者,说话怎么能不算?” 包华生哈哈大笑,“石远,我现在向你求亲,把小女许配给你,你看得上看不上啊?” 乌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石远又是躬身一揖,“一切听从老师吩咐。” 包华生提高了声音,“开明,开明,去城里给我邀请各路神仙,说我包府要办喜事了。 什么狗屁皇族啊,什么大贤者的名头啊,都拿出来吓唬他们,来的人越多越好。 我这就走一趟石兰冲,亲家得我亲自去请。” 屋外包开明连声的答应中,石远和乌云相视而笑。 第一百三十五章 真的汉子 狼神庙,亨利悲伤地摇了摇头。 “这人跟人啊,真是不一样。我都研究十多天了,道理明白了不少,什么异常都没有。 苏宁宁就读了两个小时,一下子就晋级到大贤者了。这世界真是太不公平了,都没神仙管管, 光明神一定是死了。” “人家原来的知识储备丰富,都当了贤者好多年了,一下子弄明白了以前不懂的东西,有突破不应该么? 亨利你以前整天玩手术刀,懂的都是‘艺术’什么的没用的东西。就算懂了新的道理,一下子要晋圣级不是做梦?” 二斤说了句公道话。不过亨利不想听公道话,只是需要人安慰受伤的心灵而已。 “什么叫艺术没有用?这就是你跟我的差距知道么? 我走到哪里,美女成群, 你就一个圆圆,还是包办婚姻。 你家要是没钱啊,你都得打光棍。” “亨利大叔你说的不对,二斤哥还是有人喜欢的。 我就喜欢二斤哥这样老实的好人,白大哥你这样的海王,是要被弹jj弹到死的。” “小桂子你一个小女孩子,不要什么都说。” 二斤不领情,反而教导起小桂子来。 小桂子吐了吐舌头,把兔耳朵戴上了,蹲到地上摆出了个小兔子的造型,回头撒娇地看着二斤。 “我错了二斤哥,你揍我吧。” “啊啊啊啊啊……” 奥斯曼双手捂着头,跌跌撞撞地跑进了狼神庙。 进了庙,扑通一屁股坐在地上。左手里出现了一颗解除异常状态的清心丸,一把塞进嘴里。 右手出现一个镶满宝石的水壶,咕咚咕咚连灌了好几口水, 总算是缓了过来, 还是满口喘着粗气。 “太厉害,吃不消, 脑袋里面简直跟下刀子一样,差点疯了我。” 亨利和二斤疑惑地走了出去,外面没有任何人示警,奥斯曼这是怎么了? 出门一看,苏宁宁站在很远的地方,手持圣火令。围绕她一圈五十米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半圆形的泡泡,边界非常模糊,不注意看不清。 三毛正探头探脑走进透明的泡泡,学着亨利的样子耸了耸肩,“这有什么啊?什么伤害也没有啊?咦?我的能力好像增加了。” 三毛在泡泡里左转右转,身形飘忽,都有点看不清。 三毛大喜欢呼,“小桂子,快进来,我的轻功超过你了,你再也追不到我了。” 亨利看明白了,更加嫉妒,“这家伙开始试验圣级的领域了, 你就不能背着我试验?” “人家好好地在外面试验,咱们不是后走出来的?” 二斤不经意地打击着亨利,信步走进了泡泡。 亨利禁不住好奇,也走了进去。 掏出龙血法杖,一个普通圣光击发出,一个硕大的光球飘了出来,打出去几十米,缓缓落在地上,经久不散。 二斤掏出塞拉炯,瞄了瞄,“我不开枪也觉得,我能打得更准了,小桂子你进来试试看?” 小桂子蹑手蹑脚靠近泡泡,小心地把一根手指伸了进去,立刻缩了回来,放在嘴上吹了半天。 “简直跟火烧的一样,不行,这个领域克我,我不能进去。 不过我怎么感觉天地灵气浓厚了不少,在外面我的轻功也进步了。 三毛,有本事你出来,咱们比比,躲在圣级的领域里算什么本事?” 谷酐 和约瑟夫、费利克斯并肩站立的兰迪点点头,“殿下的领域果然厉害,能区分出信仰的真假。 对同志无私帮助,对不信养屠龙术的人无情打击,我进去看看。” 兰迪手持重剑走进领域,立刻觉得勇气倍增,有无穷的力气,敏捷和命中率大增。 同时对苏宁宁的好感大增,觉得她无比正确,一时间只想在她的指引下英勇奋战。 兰迪没有在里面演示武艺,而是收起了重剑,缓缓退出了领域,向苏宁宁一抱拳,“恭喜殿下。” 兰迪真诚地祝贺盟友晋级,头脑里却警钟长鸣。 他在白彦虎的领域里吃过亏,差点就被迷惑,对一切莫名增加的好感都心存警惕。 苏宁宁收起了领域,三毛依旧兴奋,朝着狼神庙里喊,“奥斯曼你个反动派出来。 我现在是正式的盗贼了,比你高了一级,区区见习人员,快来给本正式盗贼倒杯水。” 奥斯曼已经恢复好了,懒洋洋走了出来,“三毛你飘了。你是不知道市场行情。 你晋级了初级盗贼,在军队里不过能当个队长,指挥一个侦察连而已。 这世界上的侦查连多了去了,你问问别人,法师,包括见习法师一共有多少? 至于阵法师,哪怕我是见习的,都有人抢着要,当个团部参谋毫无问题。 你的专业太low,需要的投资太少,内卷得太厉害,还是赶紧做饭去吧。” 三毛一点也不在乎奥斯曼的打击,拿出手弩,四周看了看,北面十字路口有两颗大树,瞄了瞄,高喊了一声,“中!” 附魔的弩箭在三毛刚学的魔力支持下飞了过去,果然比过去远了不少。 不过一箭射到了后面的树上,箭尾颤动,攻击力也强了不少。 “羞羞,没射中。你刚晋级,要想射准还得多练,这方面我可是大行家。 你就别再我这个神射手面前显摆手弩了,你就是晋级到盗贼大师,射箭方面也比不过我。” 三毛跑过去,拔下弩箭,嘴里在坚持,“我瞄的就是后面这棵树。 不过,我刚才跟费利克斯大叔学艺的时候,也没这么大魔力啊,好像天地灵气的浓度忽然增加了。” 亨利一脸通红,“苏宁宁同志万胜!我来试试。” 亨利在外面一个圣光击,“嗯?果然大了些,这也没有超新星出现啊?怎么回事呢?反正对我们这些法系来说是好事。” 亨利想破他那个发际线有点危险的脑袋,也不会想到。神界的大门关闭了,神界已经马上就要消失。 位面亿万大众的信仰之力不再被神界抽水,回馈到了人间。 人间灵气浓度增加,粮食亩产什么的都会增加。人们跪拜的神没了,老百姓日子反而能好过点。 屠龙术在这个位面一出世,就割掉了神界这个位面毒瘤,造福了全球的百姓。 兰迪也完全不可能知道这种隐秘,走过去拍了拍亨利的肩膀,“进了领域,是不是对苏宁宁好感大增啊?” 亨利一惊,马上给自己来了个冰清术,头脑才清醒过来。 和兰迪对视了一眼,对兰迪挑起大拇指,“我现在真心实意叫你老大了。圣级,嘿嘿,厉害厉害。 听说每个圣级大贤者都有自己的道,不知道石远和邵山会有什么道,如果是和苏宁宁一样的,我可不佩服。” “我了解他们,一定不会的。” 兰迪安慰着亨利,心里却暗暗决定,等遇到的时候,一定要自己体会一下,才能再确定是不是追随他们中的谁。 真的汉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一定之规,不能盲从。自小的好朋友,同寝的校友也不行。 第一百三十六章 蒙混过关 约瑟夫对老师现在无比崇拜,“老师,你的领域简直太厉害了。 我要发扬老师的这个长处,鉴别出真正的同志和敌人,以后的战斗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苏宁宁摇摇头,“你理解偏了约瑟夫。 我这个领域主要是打击敌人,给达瓦里希们增加能力的。 增加他们的勇气和对我的信心是附加的东西, 而且不是必要的。 那个兰迪就丝毫不受领域的蛊惑,这个附加功能对独立思考的人是无效的。” 费利克斯转转眼珠,“像兰迪那样清醒的人毕竟是少数……” “这样的少数才是社会进步真正的动力,我是很佩服的。 而且你们注意没有?兰迪手下并不都是志同道合的人。 和他有不同立场的人,他也能团结在周围,为了共同的目标努力, 这是你们要学习的。 咱们的事业还在初期,势力非常弱小, 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费利克斯认真地听着殿下的教导,约瑟夫则有点不以为然,“老师,现在我们可以暂时利用那些坏分子。等将来,一定要清除他们。” 苏宁宁还是摇摇头,“你不懂东方的哲学,凡事都有个度……” 大贤者开始给自己的学生和战友讲课,至于他们到底听进去多少,光明神来了也强迫不了。而且,现在光明神已经来不了了。 二十天后,队伍辗转到了露西亚和魔族奥匈联合王国的边界小镇维洛克。 一路上,在三个露西亚人的带领下,队伍避开了所有大点的城镇和有驻军的地方,终于到了和魔族接壤的边境线。 魔族和露西亚现在维持着和平,这里露西亚一边到处种着向日葵,十月初正是收获的季节。 田里农奴们在劳作,要是不看农奴们骨瘦如柴的样子的话, 从大片的田野边走过,还算是风景如画, 这是逃离露西亚的最后一关,队伍非常谨慎小心。三毛要去侦查被否决,盗贼大师费利克斯亲自承担起了侦查的任务。 费利克斯回来后一脸忧虑,“边境线上有哨卡,有一个营的正规军驻守界河蒂萨河上的桥梁,硬冲肯定过不去。” 奥斯曼很奇怪,“我们奥斯曼苏丹国和你们露西亚是老对手,比你们自己还了解你们的边境线。 一般这种小镇的哨卡,都是有一个连的驻军就足够了,又不是战争时期,搞这么多军队干什么?嫌军费太多么?” 苏宁宁微笑,“这可就是你们队长兰迪造成的了。” 兰迪愕然,“我从来没来过魔族和露西亚的边境啊。” “你在圣苏伯台堡大展神威,配合伊犁条约的签署,内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你说在没捉住你的情况下,尼古拉二世还敢往东方扩张么? 但他的野心不可能消除,东方不亮西方亮,下一步肯定是和魔族争霸欧罗巴, 所以增加这里的驻军就可以理解了。” 三毛天真地提议, “咱们现在很强啊, 又有圣级,又有超级魔兽。一个营的队伍里难倒还能有大师级人物么? 谷贎 派阿花冲在前面,吼一嗓子,他们岂不全体吓趴下?我们大摇大摆不就过去了?” 众人除了小桂子有同样的想法都是莞尔,二斤虽然不懂,但知道肯定不会那么简单。奥斯曼好心地给他解释,“军队和土匪完全不一样。 一个营的部队,营部至少要配备四个初级光明祭司,这种在边境执勤的队伍甚至可能会有中级光明祭司的存在。 他们轮流进行战术值班,时刻都有一个人身上带着神圣佑护一样的光环,保持不被敌人偷袭。 阿花吼一嗓子暴露了,随军祭司立刻就能把战友都拉起来。 即使是初级光明祭司,军队配的制式法杖都是刻有群发的神圣佑护和冰清术的。 这些都是常年的战斗总结的经验。 军队无论侦查、远程支援、重火力支援、治疗、恢复状态,都有完善的制度,不可能被人钻空子的。 这就是三毛你在青帮那种野路子里学的盗贼的短处了,人家正规军事学院都教的,你问兰迪知不知道?” 看兰迪点点头,显然剑丘也教过。三毛很失望,“我还以为咱们这个小队有圣级就天下无敌了呢。” 奥斯曼沉吟了一下,“一个营的队伍足以抵挡任何江湖小队的攻击,不过要是遭到剑圣或者圣级法师的攻击,还是会溃败的。 不过一个国家的圣级战斗人员就那么一两个,一般都护卫都城。他们要真的在边境出手,就是两国开战了。 至于苏殿下这种大贤者圣级,咳咳,是不被计算成武装力量的。 你看她的领域只有五十米范围,军队会让她靠得那么近去忽悠招降么?” 看来奥斯曼还是对在苏宁宁领域里吃的亏耿耿于怀,有空就埋汰她一下。 苏宁宁也不在意,大贤者都是领袖人物,当然不是上战场打仗的。 “那白彦虎的领域为啥能覆盖一个村子啊?” “那是神器的威力。咱们当初要是有一个营从村外往里开枪甚至开炮,不用老大冒险接受心性考验,白彦虎早就投降了。” 亨利转了转眼珠,“咱们有咱们的优势,咱们要跑,军队是追不上的。他们敢追,咱们就敢个个击破。 所以咱们可以尝试混过去啊,要是被发现就逃走。” 这倒是个可能成功的主意。众人嘀咕了一会,小队朝哨卡出发了。 来到哨卡,小梅和阿花都已经躲进了宠物空间,兰迪骑着名贵的大宛马,前呼后拥,装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苏宁宁和小桂子都换上了裙装,伪装成家属。 卫兵过来敬了个礼,“请出示护照。” 护照是没有的,三个路西亚人有,不是假的,反而不敢拿出来。三毛一副狗腿子模样地上前,“我们老爷是白鹰勋章骑士,你们敢拦么?” 贵族是有权直接通过的,卫兵敬礼,就要放行。 一个当头的走了过来,盯了一眼兰迪胸前的白鹰勋章,又端详了一下兰迪,点头哈腰地鞠躬。 “老爷稍等,请到哨卡里喝杯茶。我们这里正要换岗,换完岗,马上就放行,回手却向身后打了个隐蔽的手势。” 第一百三十七章 飞越蒂萨河 哨卡首领这个手势大家没看见,远处哨卡里同伙开始拨魔法电话却被费利克斯远超三毛十倍能力的鹰眼术看到了。 费利克斯打了个事先约定的暗号,大家拨转马头,三毛也跳上顿河马,众人即刻转身离去,连解释都免了。 身后已经响起了凄厉的哨音,远处军营立刻有了反应。 众人一边飞驶, 亨利慨叹,“敌人警惕性太高,没混过去。 没想到追杀兰迪老大的秘密指令,连这个边境小镇都传到了,他们肯定见过兰迪老大的画像。” “这边和魔族的边境市镇一共就五个啊,传达起来当然简单。” 众人的快马已经跑远, 看驻军还没有追过来,三毛又开脑洞了,“就是说只有城镇有驻军?咱们从野地里过去不就得了?” 费利克斯摇摇头, “这边边境线是蒂萨河,水流湍急,没有船的话怎么过?” “我们可以扎木筏啊。” “要是原来还可能,虽然木筏在激流里有点危险。现在惊动了驻军,没等咱们扎好木筏,他们就派人追过来了。” 别说三毛的脑洞这回还真起了作用,兰迪和亨利对视了一眼,哈哈大笑,兰迪一挥手,树屋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小桂子拍拍手,“咱们可以再飞过去。” 三毛摸着顿河马的马鬃,“马怎么办?” “笨笨,马会游泳的。” 听了三毛急速的解释,三个露西亚人羡慕无比,龙骑士果然有优势,原来龙还可以这么用,真是头回听说。 小梅和阿花被招了出来, 阿花临时被任命为弼马温, 驱赶着十几匹马游过河。 兰迪骑上龙,小梅抓住树屋,众人鱼贯进入,发现,太挤了。 树屋里进了七个人已经相当拥挤了,苏宁宁还没上去。 三毛又想了个主意,“小桂子你功夫好,爬在树屋外面,反正你们精灵不是都会爬树么?” “我才不呢,我要挨着二斤哥。可以把三毛用绳子捆上,吊在下面。” 亨利建议,“要不分两批过?” 苏宁宁一笑,不用了,你们起飞吧,我自己能飞。 众人这才忽然醒悟,这可是位货真价实的圣级。 小队的人打白彦虎的时候,白彦虎不会飞,不然早逃走了,那是因为白彦虎是伪圣。 苏宁宁成圣后从来没有飞过, 众人就没想到,其实她自己也是才想起来。 为啥圣级那么让人羡慕,会飞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哪怕大贤者这种最没战斗力的圣级,要抓住也已经相当不容易,除非偷袭。 小梅稳稳地起飞,宁宁才跟着踏空而上,虽然头次起飞,依旧衣袂飘飘,十分优雅。 看着宁宁像飞天仙女一样的姿态,小桂子羡慕得不要不要的,“我一定要早日升到圣级,太帅了。” “她为啥非得能咱们起飞才跟着飞呢?要是我会飞,早就第一个飞上去了。” “三毛笨笨,宁宁姐穿着裙子呢,会走光,你这个小流氓一定会偷看。” “他们有光明祭司,可以在裙子下面打圣光。对了,你也穿着裙子,可是让我看我都不看。” 谷拒 “你又找死,看我给你推下去。” 三毛和小桂子在那里胡说八道,年近不惑的宁宁只是微笑,她什么场面没见过? 因为树屋上很挤,小梅飞得非常慢,很有点高空观光缆车的样子。亨利鸟瞰弯弯曲曲的蒂萨河,思古之情大发。 “当初后夏一统大陆的时候,在这蒂萨河曾经打过一场著名的战役。 金帐汗国的术赤之子拔都西征魔族,在这里打败匈牙利王国的贝拉四世,用的计谋就和咱们现在差不多。 大军在桥上和匈军对峙,派了一个千人队在野外渡河,奇袭魔族军队。 那一仗后夏军队用上了最先进的火箭和突火枪,魔族没见过这种先进武器,被打得溃败。” “白大哥,突火枪不就是跟烟花差不多的玩意么?还是先进武器?” “那可是四百年前,魔族刚走出黑暗时代,落后得很。现在人家可是科技最先进的国家之一,后夏却落后了。” “亨利大叔这次讲的故事怎么离得这么近?这里有没有光明神使的故事啊?” “当年光明神使帅军攻阿瓦尔,兵分四路……” 费利克斯耳朵忽然动了动,又扔了个鹰眼术,“国王的走狗追过来了,居然有两个大师级带队。 这一定是从圣苏伯台堡直接用定向传送调集来的,说不定一次传过来五六个。 不过定向传送太坑,这么短的时间能有两个人到位他们已经很运气了。” “晚啦,咱们都飞上天了,他们没有圣级,追不上啦。” 一百多骑兵追到蒂萨河畔,抬起卡宾枪齐射,想把树屋打下来。 然而小队里有两个光明祭司,很快每人都被套上了风之盾。 树屋在弹雨中飘然远去,只留下蒂萨河畔一群叫骂的哥萨克。 大家在安全地点下树屋的时候。发现树屋上满是弹孔,有一个竖梁已经连中三弹,快被打断了,应该是对方大师级枪炮师的手笔。 此次渡河逃亡,损失树屋一座,小队终于安全到了魔族的地盘。 兰迪是大夏和露西亚双料贵族,牙牌和白鹰勋章亮出,在魔族地界畅行无阻。 队伍里没有普通人,没有后勤需求,又有备用马,即使缓缓而行,五天还是到了维也纳。 “白大哥,这一路以来我一直奇怪,不是说魔族是有角的么?为啥路边的人一个像牛头人的都没有啊?” “那是东方的误传,只有高级魔族,能力非常强的魔王,在战斗中魔性被激发的时候,才会显现出魔力构成的犄角,普通人哪里有? 我在柏林研究过艺术,要是她们长着角,我能下得去手吗? 维也纳可真正是艺术之都,我恰巧还没来过,咱们可得在这多呆几天。对了,前面应该就是多瑙河了。 苏殿下,那个什么列夫.达维多维奇住哪儿啊?你们来过么?” “我们也没来过,不过我们有他的地址。约瑟夫,去问问路。” 约瑟夫应命而出,四周看了看,往路边一个摊位上走了过去。 这个突出的摊位的主人看上去是附近小摊最高尚的,留着两撇小胡子,穿着一身整洁的白大褂。 一块布铺在地上,上面放着听诊器和一个药箱,布上面写着十二个字,“专业医师,专治各种疑难杂症。 第一百三十八章 豪车、帅哥与美女 一辆梅赛德斯奔驰戛然停在了路边,一位身材魁梧的帅哥从驾驶位上跳了下来。 帅哥看面貌是斯拉夫人,不过没留胡子,脸刮得溜光,身穿笔挺的黑色西装,白衬衫,系了一条绣花的真丝领带。 左上衣兜上, 露出一截折叠得很整齐的白色手帕,从约瑟夫身边快步走过,身上散发出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 绕车半圈,微微弯腰,右手拉开副驾驶位的车门,左手伸了出来。 一位雍容华贵的魔族女子迈步下车。 女子二十左右岁的年纪,腰束得很细, 身穿硬质鲸须胸衣,外罩绿色长裙。 十月初十天气已经颇凉, 女子的贵族长裙依旧露着脖子和两个丰满的半球,脖子上戴着一串晶莹的项链,末端硕大的红宝石有一半埋在了半球里。 两臂都完全露在外面,金丝钻石手镯闪闪发亮。 头戴黑色大檐女式帽,帽子缀着白色网式半面纱。 面纱里面是一双大眼睛,带着长长的假睫毛。耳带一对绿宝石耳坠,嘴唇涂成鲜艳浓烈的红色,更显得皮肤白皙娇嫩。 女子伸出右手,扶着帅哥的左手下了车。女子的手上戴着薄真丝白手套,手套上手指的部位突出,显然里面的戒指个头不小。 豪车、帅哥、靓女一出现,光彩照人,周围似乎一亮,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连正要找撂地摊坐诊医生问路的约瑟夫,都放慢了脚步。 “白大哥,你可被这个帅哥比下去了。 奥斯曼虽然比他帅,可是打扮太像暴发户, 个子还没人高,泡妞方面肯定比不上人家。” “我需要泡妞么?都是妞主动追我好吗?倒是二斤哥得跟人家学学。” 哥几个小声嘀咕,帅哥靓女根本没注意这些路人。 女子娇声发嗔,“约瑟普,咱们去美泉宫参加舞会不好么?我最欣赏你的舞姿了。 怎么把我带到多瑙河边来了?是要向我求婚么?我愿意。” 苏宁宁皱皱眉,这女子也太不矜持了。 小桂子却异常兴奋,“好戏啊,姐姐,我支持你。美女就该敢爱敢恨,追求自己的幸福。二斤哥,我也愿意。” 三毛“嘘”了一声,“哼,你看人家多有货,再看看某人,毛都没长齐就想学人魔族美女。” 三毛回头朝二斤做了个鬼脸,二斤假装没看见,也没有对小桂子作出什么回应,依旧露出习惯性的傻笑。 男子没有放开女子的手,弯腰在上面轻轻一吻。 “我亲爱的丽莎,我当然会向你求婚, 不过不是现在, 我是来和你暂时告别的。” 丽莎立刻慌了,再没有雍容的气度,双手抓住约瑟普的袖子。 “为什么?难道你不爱我了么?为什么要离我而去? 哼,一定是这个倒霉的无照江湖游医给我带来的霉运。 这家伙在这里都撂了两年的地摊了,每次我路过这里见到他,都会发生倒霉的事,我要让舅舅派警察将他赶走。” 无辜躺枪的医生大怒,小胡子气得一抖一抖,“你这个万恶的有钱人,我碍着你什么事了? 你看不起我不要紧,不能污蔑我无照行医。 我是正规医学院毕业的临床医生,有卫生部颁发的正式行医执照,医术高明。 谷蛗 我看好的病人有好几十个,我靠自己的本事吃饭,比吃软饭的小白脸强多了!” 大概是被很多人质疑过“无照行医”,这成了这位医生的心病。 一提到这件事他激动得满脸通红,浑身发抖,大声抗议,滔滔不绝,双手举起来做着手势,加强自己抗辩的感染力,一副神经质的样子。 小桂子发出“咦?”的一声,回头看向苏宁宁。 “宁宁姐,这个医生说起话来,和你的习惯差不多啊,是不是他也有大贤者的潜质啊?” “不可能,我就是医生,还是最好的医生,从来没听说过任何一个专业医生后来成了大贤者的。” “亨利,这次你可能看走眼了。小桂子说得对,我真的在这个医生身上,看到了大贤者的潜质,他不该当医生的。” 丽莎厌恶地看向游医,“两年才看几十个病人,你还说你医术高明?恐怕饭都吃不上吧?” 这句话似乎更触及了游医的痛处,“我吃不上饭,也是你们这些有钱人的错,尤其是那些抠门的犹太佬。 等我考上了维也纳医学院的研究生,一定会让你们全都目瞪口呆的。” “白大哥,维也纳医学院的研究生很厉害么?你能考上么?” “咳咳,厉害?还行吧,算是二流医学院里顶尖的了。 我已经不需要考了,我是精灵联邦王室外科医学院临床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以最优异成绩毕业。 发明和改进了十二种医疗手术器械,发表过十四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 我现在是精灵联邦王室外科医学学会会员,枫叶国联邦和地方政府的卫生顾问,暗黑大陆联邦的胸外科学会理事级会员。 是世界上最顶级的临床医生之一,最好的胸外科专家,没有之一。我的贵族身份是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不是源于继承。” 谈到自己的专业素养,亨利从来不谦虚。 这是他一直以来引以为骄傲的事情,也是他能和众多各种族、各肤色美女研究艺术的资本。 亨利吹嘘自己的成就,声音特意稍微大了点。显然刚才三毛说他被帅哥比下去了,他很不服气。。 那个游医本来正和丽莎生气,听到亨利的辉煌历史,不再理丽莎,眼珠转了转,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他不理丽莎了,却有人不愿意放过他。 一阵凉风从多瑙河上吹来,穿着清凉的丽莎打了个哆嗦。约瑟普脱下西装,披在丽莎身上。 只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的约瑟普更显得细腰乍背,胸肌在衬衫下隆起。 小桂子两手托着腮,看着约瑟普阳光的脸和健美的身材,眼睛里冒出小星星。 “好帅啊,这样的小白脸我也想要。二斤哥,你有空把腰上的肉练下去就好了。” 二斤回以傻笑,显然没有任何减肥计划。 “小桂子,这个约瑟普可不是小白脸,你看他手上的茧,我作为高级枪械师,在他身上嗅到了同类的气息。” 兰迪对二斤表示支持,“我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剑意,是个高手,看来还是个多面手。” 约瑟普来到游医跟前,左手从裤兜里掏出一只白手套,攥起右拳,用手背轻轻敲了下游医的前胸。 “和一位高贵的女士吵架可不是绅士行为,小白脸更是对人的侮辱,你要是不收回你刚才说的话,我会跟你决斗的。 事先提醒你一下,我是有维也纳剑士工会认证的高级剑师。” 第一百三十九章 错失良机 游医比身材高大的约瑟普矮半个头,体型更是没法儿比。 不过他脾气很倔强,绝不开口认错。双手插在裤兜里,眼睛望着天空,一言不发。 心里已经在想着药箱里还有多少伤药,一旦挨了揍,该怎么自救, 快速治疗。 这是到了魔族的大城市,奥匈联合王国的首都,为了避免麻烦,过于引人注目,阿花和小梅都被兰迪劝到了宠物空间里。 否则如果阿花在的话,一定和游医有共同语言。 当年阿花在龙窟, 就躲进了宠物空间。敌人过于强大,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游医此时也决定做一个俊杰, 没敢接约瑟普的白手套,绝口不提口决斗的事。 丽莎倒是不愿意心上人跟人打架,“约瑟普,别理那个下等人了,没得脏了你的手,你还没跟我说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呢。 答应我,为了我,留在维也纳好么?” 约瑟普看游医虽然没有认错,但已经认怂,蔑视地笑了笑,回到丽莎身边。 “亲爱的,连那个庸医都看出我是小白脸,我自己能没有感觉么?” 听到“庸医”两个字,游医又是神经质地一颤抖,张口欲争辩,看了看约瑟夫高大的背影,到了嗓子眼的话没说出来。 不过看向约瑟普的眼神充满了怨愤,两手紧攥, 蓝色的眼睛突然悄悄变成了暗红色,两侧的头皮也有点发痒。 不远处约瑟夫的话接着飘来,“你是高贵的贵族小姐,我不过是个戴勒姆奔驰公司的试车员,咱们的身份差距过于巨大。 热烈的爱情不能弥补阶级的鸿沟,我要向你求婚,你父亲不会答应的。” “原来这个帅哥不是有钱人,这豪车是他的工作用车。 不过,帅就是正义。穷小子奋斗成功,逆袭白富美,更令人激动啊。 二斤哥你家要不这么有钱多好,你要是流落街头,我愿意包养你,跟你一起过苦日子,啊,好浪漫啊。” 天下热恋中的女人想法都差不多,丽莎的回答和小桂子的话大同小异。 “我亲爱的约瑟普,我不在意的。我父亲不同意,我就跟你私奔。” “可是我不愿意啊。我参加击剑俱乐部, 成了高级剑师。参加高级的交谊舞会,在贵族的圈子里结识了不少精英, 都是你给的零花钱。 人家背地里说我吃软饭我不在意,可是我深深地爱着你,要你跟我过苦日子,那是绝对不行的。” 约瑟普面向多瑙河,背着手。阵风袭来,把他的头发吹乱,一绺挡住了眼睛。 约瑟普一甩头,帅气浑然天成。女友丽莎一脸迷醉,连不远处的小桂子都看得痴了,耳根泛红。 “我出身克罗地亚的贫苦农村,自小的心愿,就是摆脱酒**亲的控制,到大城市来。 大城市有我向往的更多的钱、不上锁的碗橱、厚实的背带工装和腰身束得很细的姑娘。 光明神保佑,到了维也纳,这一切我都得到了。 我如愿地成为了中级枪械师,每天能吃饱了,获得了击剑比赛的银牌,最重要的,是遇到了我今生的挚爱。 自从咱们在多瑙河畔这里相遇,在维也纳这一年,是我今生最幸福的一年,这一切都是你给我的。 谷哱 所以我发誓,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架着五彩祥云来娶你。 如今这个机会来了。弗朗茨陛下要组建统治克罗地亚附庸的义勇军,我已经报名了。作为高级剑师,获得了第二十五团团长的任命。 以我的天赋和能力,现在有了兵权,荣归故里,我可不想当陛下的顺民。 我要整合故乡和附近所有的斯拉夫人,建立一个强大的势力,让我们不再是依附于魔族的二等公民。” 这句话已经是在宣布造反,可是并没有人觉得奇怪。 弗朗茨陛下已经统治了魔族奥匈联合王国六十多年,老迈失察,包容放纵,维也纳是此时世界上言论最宽松的地方。 维也纳集中了世界上各路野心家,阴谋家,革命者。每天咖啡馆里的涉及到颠覆国家,革命造反的话题无数,没有任何人当回事。 热烈中的女人的脑袋绝对都是有问题的,面对这个反贼不但不想向自己的贵族父亲举报,反而表示强烈支持。 “我一直相信我的约瑟普是个王子,将来一定有加冕成为国王的一天,我愿意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不,我不想成为国王。我是穷苦人出身,当了多年的工人,我发誓要建立一个工人说了算的国家。 不过雪茄和美酒我还是喜欢的,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相信我。 多瑙河见证,为了丽莎的爱情,为了家乡受苦的斯拉夫同胞,我要在这里开始我的征服与奋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丽莎激动得浑身发抖,双手抱住了约瑟普的胳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 空中秋阳正火,多瑙河蓝色的波涛滚滚东流,约瑟普的身上忽然散发出众人熟悉的浩然正气。 这个奔驰公司试车员,中级枪械师,高级剑师,舞场上的风流王子,著名软饭男,竟然意外地在确立志向后,晋级成为了贤者。 约瑟普的选择让人吃惊,亨利发现,这是个同道啊,而且似乎比苏宁宁看好的那个游医更有机会晋级大贤者的样子,立时就有把屠龙术的副本给他一份的冲动。 不过看了看约瑟普过于帅气的脸和完美的身材,一股醋意涌上心头。 这家伙要是也成为了大贤者,自己不是更比不上了,算了,算了。 正处在意气风发状态的约瑟普万万想不到,自己因为长得帅,失去了晋级大贤者的机会。 屠龙术和任何一项其他理论一样,最先接触研究的,最有机会证道。 等到普及到人尽皆知了,玻璃天花板已经形成,机会就少多了。 约瑟普后来很晚才接触到屠龙术,虽然事业成功,却终生止步于贤者,没有更进一步,原因令人唏嘘。 约瑟普心里的话说完了,因为晋级,精神抖擞地发动了汽车。 丽莎作为一个普通人,感受不到浩然正气的存在,不知道爱人已经大为不同。 一边上车,一边替情郎着想,“我有着父亲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等我背着老顽固悄悄变现,支持你的正义事业。” “有一个最支持我的爱人,我的事业一定会成功的。” 随着引擎的吼叫,奔驰快速启动,瞬间远去。 风中隐隐传来约瑟普的大笑,“我想好了,将来我成功了,要改一个响亮的名字——铁托。” 第一百四十章 多瑙河畔传奇的偶遇 看着远去的奔驰车,小桂子无比羡慕,“多好的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啊。” 亨利摇摇头,“小桂子你想错了,帅哥的承诺最不可信。 子曰:‘巧言令色,鲜仁矣’。越是会花言巧语的帅哥,越是会迅速忘掉钟情于自己的女子, 还没有心理负担。” “亨利大叔你明明是嫉妒人家比你帅。我看啊,你是以己度人,以为所有帅哥都和你一样都是海王。” “小桂子啊,女人就是见不得帅哥,你这是被帅蒙蔽了双眼,头脑发昏的表现。 我支持白大哥的意见,我就没见过一个不花心的帅哥。” 兰迪摇摇头, “我见过,邵山就是。” 亨利没见过邵山, 不便轻易反驳。兰迪多次夸赞过他的师兄,亨利对兰迪的话还是比较相信的。 “就算老大你的师兄是,那也是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就这么一个。 至少这个约瑟普肯定不是,我相当不看好他和丽莎的未来。” “嫉妒使你丑陋,亨利大叔,你有什么证据?咱们走着瞧。” “不用走着瞧,我现在就给你证据。我以一个专业医生的身份告诉你,丽莎已经怀孕了。 这个渣男约瑟普一定知道,却还是毫不犹豫地走了。 我看丽莎好几次欲言又止,后来为了支持情郎去干大事,居然没有说。 这就是陷入情网的傻女子干的事,最后丽莎一定会悲剧的。” 看小桂子一副不服气的样子,苏宁宁拍了拍她的肩膀。 “妹妹啊,姐姐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亨利是对的。 虽然我看不出丽莎是不是怀孕,但我有别的可靠原因。 你没有当过贤者的经验你不知道。人一旦有了伟大的理想,成为贤者, 事业就成了第一位的。 为了理想,家人、财富都可以失去,情人就排在了更后面的位置。 那个约瑟普显然是我和亨利、兰迪的同道,丽莎的家庭是他将来要面对的敌人。 如果到了抉择的时候,贤者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事业为重,丽莎有很大的可能会成为牺牲品。 我跟你说这么多,就是提醒你,小孩子的爱慕什么的,都是一时荷尔蒙的冲动。 作为女人,千万不要轻易付出,否则将来一定会后悔莫及。” 苏宁宁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二斤。她对小桂子这个单纯古怪的远房妹妹非常喜爱,难得说了几句真心话。 小桂子反而很高兴,拍拍手,“二斤哥不是帅哥,也不会花言巧语,所以是最值得托付的。” 小桂子显然完全没听进去远房姐姐的劝导。苏宁宁叹了口气,不再言语,想起了自己叛逆的少女时代。 小孩子的教育世上最难, 连大贤者都无能为力。 苏宁宁现在手里也有她自己抄写的屠龙术副本,可是她根本就没有给约瑟普的想法。 看亨利止住了成人之美的冲动,非常满意。 她的想法是,屠龙术可以普及,而且必须普及,但一定是要在自己取得主导地位之后。 屠龙术无国界,但掌握它的大贤者是有祖国的。 旁边的听了半天的游医发表了意见。 “哼,约瑟普这家伙,作为一个胸怀大志的人,喜欢的都是色情的、香艳的、堕落的、颓废的东西,绝不是个好东西。 谷襬 他不配谈什么伟大的爱情,他们肯定最终走不到一起。” 三毛的观点得到了亨利和苏宁宁两个队伍里最靠谱的人的支持,连那个不认识的医生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得意洋洋。 “小桂子你看,我说对了吧?我最讨厌约瑟普这种吃软饭的。 还是兰迪老大这种靠自己一刀一剑劈出来的威望,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那个软饭男,一定会抛弃丽莎的。” 兰迪对约瑟普和丽莎能不能最终走到一起,一点也不关心。 他琢磨着两人,心里忽然想起了瑞元和美美。 兰迪直觉地感到,无论约瑟普,还是瑞元,最终一定能干成点大事。 是不是要干大事,一定要学会吃软饭呢? 自己就……额,好像三毛说的不对,他不了解我。 自己心中的爱人是个公主,有钱有势,甚至可能是光明神使的女儿。 自己讹诈了兽人,搞到了最大的一笔钱,靠的就是可可给的银锁,所以自己将来肯定也摆脱不了软饭男的帽子。 看着对自己非常崇拜信任的三毛,兰迪忽然感到一阵心虚。 反过来一想,既然软饭男定律成立,那说明自己也一定能干成大事啊,这似乎也是好事。 不过自己是一定不会抛弃可可的,这一点可以确定。 可是自己也不是大贤者领袖,难道苏宁宁说的是对的,大贤者注定会让家人受伤? 兰迪心中突然冒出了乌云格日勒单纯的影子,心里没来由地一阵悸动。 石远刚刚花巨资打了魔法电话,告诉了自己这个朋友,他晋级了大贤者,并成亲的消息。 石远是大贤者,将来是一定会献身事业的。 如果他的家人有面临危险的一天,他顾不过来,我作为他的朋友,一定要帮帮他。不能让悲剧发生,不能,不能,一定不能! 兰迪在这里莫名其妙地咬牙切齿,准备挑战命运的安排。 随着帅哥美女的话题渐渐冷却,约瑟夫终于想起了自己的使命,走向了游医。 来到游医跟前,约瑟夫一躬身。 “你好,尊敬的医生,刚听说你在维也纳已经居住了两年了,想跟你打听个路。” 来维也纳这么久,还是头回有人在叫自己的时候,采用“尊敬的”这个前缀,游医一时间眼眶有点湿润。 对这位来问路的陌生人充满了好感,抬头看向了约瑟夫。 两人四目相对,空气里似乎有火花擦出,一股莫名的敌意忽然在两人心头同时滋生。 约瑟夫手动了动,差点掏出处决秘密警察时候用的匕首。游医则拼命压制心头的魔鬼,制止了要掐死这个脸上带点麻子的问路者的冲动。 两人此前从来都没见过面,作为两个成年人,理智占了上风,同时露出了虚伪的笑容。 游医向约瑟夫伸出手,“欢迎来到维也纳,我对维也纳相当熟悉。 无论你们要到哪里去,我基本都能知道,甚至可以给你们带路。” 约瑟夫也伸出右手,“那就最好了,我们可以给报酬的,我叫约瑟夫.朱加什维利。” 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游医很客气,“你好约瑟夫,我全名叫远琪.阿道夫.陈,你可以叫我陈医生。” 第一百四十一章 怀揣梦想出发的少年 陈医生把白布收了起来,连同听诊器塞进了药箱。 提起药箱,自嘲道,“反正今天也不一定有生意,就给你们带一次路吧。” 三毛给陈医生牵过了一匹备用顿河马,陈医生一愣。 四周望了一下,才发现这个小队九个人, 竟然配了十九匹马,而且最差的也是顿河马。 他看了看马,又看了看手里提着的药箱,一时有点踌躇。 “要不我还是在前面走吧,城里大多数人都是步行。反正也不能在城里骑马飞奔,应该不会耽误你们的时间的。” “那怎么行?就算临时加入我们小队,大家也得有平等的待遇。 你提着药箱在前面走, 我们都会内心不安的, 陈医生你不会是没骑过马吧?” 三毛无意中的一句话, 又刺激了陈医生敏感的心灵,脸色开始变红。 “我骑过的,上小学的时候就骑过,我就是觉得药箱绑在马身上很麻烦而已。” 陈医生并没有说谎,只不过,小学那次和几个同学偷骑林茨镇上来的老爷的马,摔到了地上,半个月没上学。 三毛手里出现了个枯藤戒指,是曾大人给兰迪邮寄委托的报酬用的,交到陈医生手里,“这个借给你了。” 陈医生激动地拿起戒指,和兰迪第一次拿到枯藤戒指的心情差不多,自己早就有拥有一个空间戒指的梦想了。 高魔位面,即使没有修炼过的普通人,发出一丝魔力绑定空间装备也是办得到的。 当初设计空间设备的奇才炼金术士的这一暖心考虑,受到了广大军队将领和没有修炼资质的贵族、富商和的热烈欢迎。 结果是枯藤成了战略物资,枯藤戒指广泛地被装备到有需要的士兵手上, 宝石戒指则受到了富有阶层的欢迎。 储物装备在全球四面开花,迅速普及。小规模部队的后勤需求消失,活动范围和灵活性大大增加,成了各国军事院校研究的重点课题。 陈医生绑定了枯藤戒指,药箱一下子消失。 他内心非常有来回多试几次的冲动。不过他不是可可,克制住了冲动,装出一副“我过去也经常使用这种高级货”的样子,把戒指戴到了右手拇指上。 一抬头,看到了奥斯曼拇指上戴的硕大的圣级宝石戒指,顿时觉得大拇指戴这么个低级戒指毫无权力地位感可言,又摘了下来,戴到小指上,忽然犹豫,又改成了中指。 他的临时同伴们可都是内行,小桂子笑嘻嘻地八卦,“陈医生已经有心上人了么?” 陈医生的心思被人窥破,说话有点磕巴,“有, 有了啊。爱娃可是真心爱我的, 不过他的父亲是个势利眼。 等我考上了维也纳医学院的研究生, 镇住了没有眼光的布劳恩主任,一定能将爱娃娶回家的。” 亨利脚踩在马镫上,叹了口气,“这又是个悲剧。 根据我的人生经验,凡是这种怀揣着梦想出发的少年,不管最终能不能事业成功,回到家乡的时候,当年的偶像早就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了。” “no!no!no!——” 谷魠 一着急,陈医生一个魔族,精灵土语都出来了。呼吸似乎有点困难,双手握拳,抬在胸前,“爱娃一定会等着我的,一定会的。 这是我被维也纳医学院拒绝了两次后,还不放弃,准备三刷的唯一心灵支柱。” “你都考了两次落榜了?不惜沦落街头,在维也纳坚持了两年?那个叫爱娃的女人真幸福。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要是爱娃啊,一定会嫁给你,陈医生,祝你成功。” 小桂子这回难得地没有打击人,回头若有深意地看着二斤,“二斤哥能为我做到这样么?” 二斤一愣,“我为什么要考医学院的研究生?” 奥斯曼摇头叹息,“二斤哥你没救了。” 陈医生感激地看向小桂子,“虽然我一直认为精灵没有好人,但尊贵的暗夜精灵小姐你例外。” 小桂子一指亨利,“亨利大叔的妻子也是精灵呢。” 陈医生有点囧,他可是暗暗打主意,有事要求这位顶级医学专家呢,主动给小队带路的目的就是这个。 面子又让他不好改口,干脆假装没听见,牵着缰绳,笨拙地爬上马背。 “陈医生你果然没骑过马。” 陈医生在马上回过身,正要和三毛抗辩几句,怕从马上掉下来,腿下意识一夹马肚子,顿河马蹭地就蹿了出去。 陈医生一下子从马上掉了下来,这下子摔得不轻,扶着腰半天爬不起来。 亨利掏出龙血法杖,一个“小治疗”,陈医生总算站了起来,朝亨利一躬身,表示感谢,耳边却听到了众人轻声的哄笑。 众人的哄笑其实都是善意的,不过听到陈医生耳朵里却分外地刺耳。 自己吹的牛被当场戳穿,极大地打击了陈医生脆弱的自尊心。站在那里脸一阵红一阵白,犹豫是不是干脆当场逃走。 顿河马都是训练得很好的战马,蹿出去后发现命令自己冲锋的主人掉了下去,自己又小步跑着回来了。 三毛好心地提醒,“实在不行的话,要不,我们给你雇辆马车?你只要在前面引路就可以了。” “不行”这个词又刺激了陈医生,众人似乎都嘲笑地看着自己。 陈医生脸色涨得通红,双手颤抖,蓝色的眼睛开始慢慢变得暗红。 “啊啊啊啊啊!” 陈医生两手拼命地挠着两侧发痒的头皮,眼睛已经变得赤红,忽然大吼了一声,“我不服!卫铿这个蠢货什么都不干为什么能成为卿? 我整天累死累活,为什么会被降级?!我是银河舰队最优秀的战士,我应该成为舰队指挥官……” 两个虚幻的魔力犄角出现在头上,陈医生的身手忽然变得敏捷无比。身子如一缕青烟,跳上马背,一勒缰绳,顿河马人立而起,发出一声响亮的嘶鸣。 陈医生左手握缰,右手在马上平举,行了个标准的罗马礼,“大河系上士陈远琪,时刻准备为银河帝国战斗!” 第一百四十二章 魔王附体 陈医生忽然会骑马了,姿势还拉风无比。 可是看上去情绪非常不稳定,嘴里的胡言乱语更是谁也听不明白。 苏宁宁手放在胸口,看着陈医生头上的魔力角,眼睛睁得溜圆,“光明神在上,我亲眼见到了魔王附体。” 亨利的龙血法杖还没有收回去, 一个清凉术落在陈医生的头上。 陈医生的眼睛渐渐恢复清明,魔力角也消失了,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骑在了马上,而且,脑中突然出现了很多奇怪的知识。 包括骑马,包括用以前从未听说过的叫激光剑的武器战斗,包括驾驶一种从来没见过的超级豪华宇宙战舰。 他来不及想这个,自豪地看向三毛,“怎么样?我就说我会骑马嘛,走,咱们出发。” 维也纳的街道上,人潮如织,一辆辆有轨马车从路中间驶过过。 前面忽然发生了拥堵,原来是行人不肯让着有轨马车,仗着数量多,组团搞“维也纳式过马路”,结果人车混杂,谁也过不去。 几个拿着警棍的警察大吼着疏导交通,兰迪在后夏从来没遇到过堵车,并不心焦,反而有点好奇和羡慕,“什么时候后夏也能有这么好的公共交通设施?” 二斤扶着脑袋若有所思,“可以找人发明一种管制交通的灯光设备,卖给欧洲的各大城市,一定能赚钱。” “你说的那种东西在敬业市早就有了, 不过后来里面照明发光的煤气爆炸伤了人,被取消了。 现在进入电气化时代,黑暗大陆的科学家们正在研制用电做能源制造红绿灯,估计很快就能卖到维也纳来。” 二斤朝渊博的亨利点点头,“那就去黑暗大陆买下红绿灯的销售权,然后到各大城市的市府推销嘛,一定是个赚钱的买卖。” “二斤你果然是当商人的好材料,我看你是成不了圣级枪炮师了。 我当时参观红绿灯研制的时候,就没想到这个赚钱的路子。” “你脑袋里都是怎么在人肚子里下刀,要是整天想这个,岂不很危险?” 打头的陈医生对赚钱一点也不感兴趣,回头看向木讷无声的约瑟夫。 “我深为作为一个魔族而感到羞耻,维也纳的魔族人这么散漫,需要严格的纪律规范管理起来。 只要大家都守规矩,行动一致,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还会造成这种拥堵? 我们伟大的雅利安魔族需要剔除浮华与腐败的习惯,在一个政党,一个英明的领袖的指引下, 保持绝对纯洁的道德,这才是我心中理想的世界。” 陈医生越说越兴奋,在马上打起了手势。 看着又有魔化倾向的陈医生,宁宁深感忧虑。 约瑟夫却对陈医生竖了下大拇指,“你说得对,一个国家,必须有严格的秩序,用铁腕的管理控制起来,才能有战斗力。” 两个一见面就莫名产生了敌意的人,在这个问题上居然有了共同语言,惺惺相惜起来。 交通终于被疏通好了,陈医生一边带路,一边和新的知己约瑟夫聊天。 “那个该死的约瑟普,虽然是工人出身,可是身上充满了腐朽的资本的味道,简直是我们奥匈联合王国的蛀虫。 弗朗茨陛下任命他为团长,真是瞎了眼。我将来要有掌权那天,一定要把他建立的所谓势力第一时间干掉。” 约瑟夫思考了下,“老师不久前教导我,在自己弱势的时候,这样的人还是可以拉为盟友的。 要是势力强大稳固了,这样的异端是一定要无情打击的。” 自己的观点终于有了知己,陈医生心情好起来,“我住在曼纳海姆的流浪汉之家,那里三楼的宿舍就是我演讲的舞台。 我已经有了好多的支持者,可惜,这个国家的统治者听不到我们的声音。 要不是有着考上维也纳医学院的执念,我一定会成为伟大的演说家。” 恢复了自信的陈医生纵马前行。 这个小队里有两匹顶级的大宛马,中间的兰迪胸前带着贵族勋章,路边的行人见到,纷纷脱帽向贵族行礼。 作为一个自小在魔族长大的人,陈医生没听说过狐假虎威这个成语。 骑在马上,看着两边低头的路人,恍惚中觉得是在向自己致敬,豪兴勃发,眼睛又开始迷离起来。 路边弯腰行礼的人在他眼中,行的已经变成了整齐的罗马礼,耳边似乎有欢呼声传来,众人在高呼着他的名字。 谷罠 陈医生又进入恍惚状态,右臂抬起,唱起了一首激昂的歌曲。 “勇气、责任、荣誉, 我们呼唤武装的子弟, 在危难来临之际, 英勇善战就是我们的信条和铁律。 头顶旗帜飞扬, 时刻把我们激励, 做到最好,竭尽全力, 慷慨赴义在今日!” 陈医生的表现像个疯子,路人纷纷侧目。又一个清凉术落到头上,耳边传来亨利的声音。 “陈医生,你这病得不轻啊,没找人看看么?” “我怎么了?” “你刚才行着罗马礼大声唱歌,没看到路人的眼光都很奇怪么?” “我唱歌了?” “是的,你自己不知道?” 三毛和小桂子一齐在马上点头。 陈医生露出抱歉的神色,“我的舍友们也经常说,我偶尔会变成一个不认识的人,可能跟我做的一个奇怪的梦有关。 梦里我是一个强大的战士,为一个无比辽阔的帝国效力。 可是帝国腐朽的官僚们不识英才,我一直得不到晋升。 我经历过无数战火的考验,却因为一个小小失误被降级。 尤其痛恨一个尸位素餐的高官……” “那个高官是不是叫卫铿?” “你怎么知道?”陈医生疑惑地看着三毛。 “刚才你犯病的时候说出来了啊。 不过你一犯病,本事大了不少,一下子就学会了骑马。而且看身手,应该是中级盗贼,比我厉害多了。 中级盗贼在后夏都可以管一个侦察营了,你却只是一个上士,还被降了级,那里的长官们果然不是东西。” 亨利怜悯地看着陈医生,“这样不行啊,我要是维也纳医学院的导师也不能录取你当研究生。 要是做着做着手术,忽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病人不是危险了?也不可能你做手术身边还随时给你配一个光明祭司。” “可是我前两次报考的时候,还没有这种病症啊。 我是在第二次报考失败后,心情忧愤,昏了过去,做了一个长梦,从此才患病的。 我的医学底子非常好,只是那些导师们都是没有眼光的人。” “先不谈这些,现在你病了,更加地难以考上。你这么努力,我看着都于心不忍,顺手就帮帮你吧。 你这种病症好像叫多重人格,不是我的专业,我治不了。 不过我在敬业市参加国际医学会议的时候,见过一位医圣,正是研究这种病的顶级专家。 他恰好住在维也纳,我有他的地址。等咱们将宁宁殿下她们送到了地方,我可以领你去找他看看,应该能把你治好。” “医圣?谁这么厉害?” 三毛和小桂子一起表现出了好奇心。 “他就是陈医生一直心心念念的维也纳医学院毕业的博士,圣级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第一百四十三章 冒认祖宗 小队在陈医生的引导下来到了郊区的许特尔多夫,一片别墅区出现在眼前。 “哇,宁宁姐,你这个同志很有钱啊,住这么好的别墅?” 小桂子看着满山的红叶,呼吸着大自然的空气,一脸迷醉。 “列夫.维达多维奇是《基辅思想报》的特派记者, 还是四个国家六家报社的特约撰稿人,光是稿费的收入就很可观,当然可以住别墅。” 陈医生指着缓缓的山坡,“这里是阿尔卑斯山的余脉,到了冬天是一个滑雪场。 有钱人真是会享受,不过滑雪毕竟是能让人身心强健的运动,我是赞成的,总比在市内过着颓废生活的富人们强得多。” 到了苏宁宁给的地址, 一叩门,不出兰迪意外,一位身上带着浩然正气的贤者走了出来。 这位贤者有着一头浓密的黑发,额头宽阔,留着一把山羊胡,带着夹鼻眼镜,一开门,一眼就看到了苏宁宁师徒二人和大师级盗贼费利克斯。 列夫和三位同志热烈握手,“你们怎么忽然来了,一点准备都没有。 我本来马上要到巴尔干出差进行战地采访了,那里露西亚支持的几个小国和奥斯曼苏丹国打起来了,看来露西亚的注意力又回到了西方。 你们来了出差自然推迟,你们怎么也不事先通知我一声?” “达瓦里希,本来我给你打魔法电话了,可是说你的号不存在,你是换号了?” 列夫一拍脑门,“我最近经济紧张,没有续费, 魔法电话被停掉了。” 三毛环顾周围的别墅,“你还缺钱?” “这位是——” “他们是我们的新盟友,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等苏宁宁介绍完毕,列夫把大家让进院子,一边走一边慨叹。 “我自己办的真理报被尼古拉二世盯上了,大批的报纸堆积在敖德萨,运不到露西亚的老百姓手里。 我的钱都投到里面了,报纸卖不出去,经济一下子捉襟见肘。 不提这个了,我猜你们来,一定是又被反动国王追杀,被迫流亡出来了,咱们的事业太不容易了。” “不要悲观,达瓦里希。现在我获得了新的东西,对我们的事业有强烈的促进和指导作用,以后咱们努力的方向得改改。而且,我晋级大贤者了……” 看几个露西亚人相谈甚欢,兰迪领人告辞,就不在这个濒临破产的富人家里蹭饭了。 苏宁宁送了出来,“兰迪,别忘了咱们的约定。等我们起事的时候, 会联系你,需要你的大力襄助。” 这又是一个国家级委托,兰迪看向二斤,“好不容易到了大城市,咱们还得多买点定向传送符和回城券备着。” 陈医生和他的知己约瑟夫告别,两人握着手,“难得碰到一个懂我的观点的人,咱们以后应该是朋友。” 两个对视而笑的“朋友”,多年后都很后悔,没有在当时杀死对方。 回到市区天色已晚,在向导陈医生的帮助下,找到了旅店,包括陈医生的一行七人住了下来。 这里可比流浪汉之家环境好多了,陈医生全部身家都在身上,根本就不想回去,看那些施舍流浪汉的犹太富商们鄙视的嘴脸。 众人一起吃了顿有维也纳特色的晚餐。 陈医生自诩维也纳人,却只能在流浪汉之家喝粥,一顿饱饭都没吃过,更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食物。 小桂子最喜欢甜甜的萨赫蛋糕,还有苹果卷,指着国王弗兰茨一世亲自发明的国王松饼让陈医生。 “这玩意加了朗姆酒,我不吃,你一定喜欢。” 陈医生摇头拒绝,即使是国王发明的肉松饼,他也不喜欢。 他正专注地对付维也纳炸猪排,这可是魔族的国菜,陈医生向往已久。刀叉并举,连沙拉、酱汁、洋葱、柠檬等辅料都不加。 看着吃得狼吞虎咽的陈医生,三毛十分理解,他自己可流浪了更长的时间,“慢慢吃,不着急,咱们管饱。” 谷睏 三毛的好心再次刺激了陈医生,他立刻放慢了进餐速度,开始了“贵族”的吃法。 奥斯曼原来就吃得斯文得多。猪排是不能吃的,他在品尝清炖牛肉。 先喝一口汤,将牛髓抹在面包上尝尝,再配着菠菜泥、烤土豆、芥末酱,慢慢品尝牛肉。 “这可是茜茜公主都喜欢的菜,不过据说她只喝汤,不吃里面的牛肉。” 陈医生无论怎么努力,都模拟不出奥斯曼进餐的优雅,心中不由非常愤懑。 奥斯曼的富豪做派,让陈医生想起了那些犹太佬,心里暗暗咒骂了句“万恶的有钱人”,却没敢说出来,他还有求于亨利。 自己绝对不比奥斯曼差,这家伙只是有个好祖宗而已。 陈医生故意不看奥斯曼,而是面向三毛,“别看我现在落魄,祖上可是阔过的。 我的蓝眼睛来自雅利安魔族的高贵血脉。我的黑头发,可来自更高贵的远古汉唐祖先。 我的远祖是汉高祖手下的某士陈平,但我在大唐全球帝国时期的祖先更加有名,他就是光明神使手下的工程院院长,翕侯,陈有才。” 众人果然都露出敬佩的神色,令陈医生大为满意。 小桂子惊叹,“哇,陈侯爷可是一手促进了大唐全球帝国的科技发展,后来上古科技发展到星辰大海,他的奠基作用功不可没。 我们光明神使的后代都有祖传的神器留下来,陈侯爷可是专门负责制造的,你手里一定有更多的神器。” 陈医生笑而不答,装出一副神秘的样子。 可是有不会看眼色的,三毛挠挠脑袋,“我听说陈侯爷的后代都在江浙行省的青田县。 有回他们的少爷陈辞修来魔市,那派头很大的,我特意挤去看热闹。 陈少爷好像没有神器,不过给大家展示了不少祖传的圣器,好像跟你说的不一样啊。” 陈医生冒认祖宗的事情马上要被揭穿,心里非常恼火,亨利却给他解了围。 “三毛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陈有才当年拜泡妞大师,大唐税警总队的郭司令为师,可是非常风流的。 据说各个肤色的小妾不计其数,有一个雅利安后代是很可能的。” “原来陈侯爷和亨利大叔一样是个海王,那个郭司令后代不是得种族更多。” “郭司令反而没有那么多后代,因为他后来失踪了。 大家都怀疑是他的心腹桐少谋杀了他,但没有证据,反正他武力收税,得罪的人太多。 这是大唐全球帝国历史上最大的悬案。 当年光明神使在焉耆首次碰到郭司令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小的九品市令,还和光明神使的侍女和义子们发生了冲突……” 亨利又开始讲古了,大家一边吃,一边津津有味地听。 陈医生听亨利讲得精彩,仿佛跟真的一样,忽然觉得,自己的祖先就是陈侯爷,一定的。 陈医生非常喜欢这个小队的气氛。他在维也纳一直孤身流浪,从来没有这么多的朋友。 跟这么多有趣的朋友在一起,应该很快乐吧?陈医生当时就起了加入小队的念头。 不过爱娃的身影又把他的念头拉了回去,还是要考研才是正道?可是跟着这个小队会不会更成功? 陈医生思来想去,还没作出决定,晚宴结束了。 小队的众人都不知道陈医生的心理活动,要是知道晚宴再延长半个小时,可能会极大地改变历史,他们一定会愿意多吃一段时间,哪怕吃上一宿。 回到自己的房间,陈医生躺在黑暗大陆产进口柔软的席梦思床垫上,看了看周围豪华的装饰,跟流浪汉之家不啻天壤之别,一时觉得像做梦一样。 他整了整衣服,给自己打了打气,走向亨利的房间。 摆脱受人歧视的困境,考研上岸,逆天改命,就在今天。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丈夫当如是也 维也纳王国酒店,走廊里静悄悄的,只有大堂里萨克斯的声音缥缈地传来。 陈医生小心地走在厚厚的、软软的波斯绒毯上。偶尔有身着雪白镶金边制服的侍者无声地走过,都向陈医生这位尊贵的客人弯腰行礼。 陈医生忽然挺起了胸,步子也迈得庄严大气起来。 这里可是俾斯麦下榻并高度赞扬过的地方,陈医生每想到这一点,就激动得浑身发抖。 大丈夫当如是也。 无数次梦里, 陈医生都是下榻在这种金碧辉煌的地方,走在这样的波斯绒毯上。 爱娃小鸟依人地挽着自己的手臂,自己向欢迎的人群挥着手。 然而醒来的时候,眼前依旧是破旧的流浪汉之家,自己还要看施粥人的脸色,在街上接受路人无照行医的质疑。 自己为了最后一点尊严,一直保持着整洁医生的形象,在昨天终于有用了。 东方来的双料贵族要打听路,仅仅因为自己体面的着装幸运地被约瑟夫选中,结识了一群高尚而有趣的人。 自己头一回受到了平等的尊重,从马上摔下来,还得到了世界顶级医生、高贵的光明祭司的及时魔法治疗,这可是贵族的待遇。 终于有人关心自己的病,还要找医圣帮自己治疗。 医圣的诊费是自己能出得起的么?平时那些毫无理想,有今天没明天的流浪汉室友,只是嘲笑自己的病罢了。 自己倒霉了两年,终于幸运了一回,可是明天之后呢? 在流浪汉之家里回味住王国酒店的滋味? 喝粥的时候,回味炸猪排可以随便吃的幸福日子? 再次被维也纳医学院拒绝后回乡,看爱娃嫁给别人,生上两三个孩子,自己躲在角落里哭泣? 然后娶一个笨拙的农妇,为老陈家延续后代,每天听着村妇的唠叨,孩子的哭闹,数着铜板过日子? 不!!!!我不是那些没心没肺的流浪汉, 尽管他们把我当成同类。 我是有能力、有理想、有尊严的,伟大的陈医生,这世界一定有我的一席之地。 爱娃是我的,维也纳是我的,魔族是我的,世界是我的!!!! 发觉了自己又有点歇斯底里,陈医生控制了下自己的情绪。 心里是燎原的烈火,脸上却露出卑微尊敬的神色,准备去敲亨利这个行业顶级专家的门。 门忽然从里面开了,差点撞了陈医生的鼻子。陈医生往后退了一步,向亨利躬身,“尊敬的白博士,我有点小事找您。” “别这么客气,我正要去找兰迪老大喝杯红茶聊聊天,走,咱们一起去。” 兰迪老大的房间在楼上。一上楼梯,这层的装饰更加的豪华,墙上挂的名画都是真迹。 这层是豪华的商务套间,住的都是贵族和巨商,仅次于再楼上, 当年接待俾斯麦的顶级套房。 “白博士,我看你们小队平时好像很平等,可是住店的时候,队长还是要表现特权么? 这我可不佩服了,他怎么获得你们的尊敬和追随的呢?” “不,你想错了。老大住套房,仅仅是因为他有两个宠物要出来透透气,这也是我们的队友,正好你去见见。” 宠物?自己住的单间都足够宽阔,宠物的话,趴在床边的地毯上不行么?为此要专门住套间?这还不是特权? 谷闖 疑惑中房门开了,屋里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难道发生了什么惨案?看开门微笑的兰迪却又不像。 跟在亨利的身后走进门,看到的景象让陈医生终生难忘。 一头巨大的龙盘在客厅里,头顶到了顶棚,身子环绕了客厅一周,宽阔的客厅显得狭小了不少。 龙正在吞吃一头收拾好的生黄羊,是连着骨头的,还有半只露在外面,这是血腥味的来源。 中间的茶几上放着打包的维也纳炸猪排,一只威风凛凛的老虎正在斯文地品尝着,见两人进屋,还朝陈医生这个陌生人微笑点头。 我又出现幻觉了么?那头老虎竟然在笑。 这位队长的宠物竟然是一龙一虎,这是陈医生万万想不到的。 虎他还在维也纳动物园见过,不过是只年龄不大的中级魔兽,这只显然要高级得多。 至于龙,更是只在传说中听说过。 别说维也纳这个一百多万人的大城市,就是整个魔族的地盘,也早就没有龙的出现,最早的传说也是八十年前了。 这位双料贵族队长原来是位伟大的龙骑士,这可比龙更稀有。 算上他,三百年来一共也只有五个龙骑士出现而已。每一个都是赫赫有名,做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 小队的实力在陈医生的心目中立刻无限被拔高。震惊中,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来意,听到兰迪似乎在跟自己说什么,猛然惊醒,嗫嗫不能言。 “别怕,他们都是有智慧的,是我的战友,不会攻击你的。 不过屋子里味道有点血腥,我这个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剑士习惯了,对你可能不大友好,抱歉了。” “没事,没事。” 作为专业医生,陈远琪对血腥味是很习惯的。 两头超级魔兽给了他很大压力,不过对面子强烈的维护愿望抵消了这种威压。 亨利顺手摸摸小梅的龙角,还撸了下阿花,很熟悉的样子。 然后很没形象地靠在沙发上,端起红茶,还翘起来二郎腿,像主人一样招呼陈医生坐下。 这才是大人物的做派啊,不能被他比了下去。 陈医生尽量放松心情,不去看那头巨大的龙和可怕的老虎,坐到了沙发上,接过了兰迪殷勤递过来的红茶。 不过始终无法像亨利一样放松,挺直了身子,只坐了半个屁股。 看亨利看向自己,陈医生又鼓了鼓勇气,呷了口红茶,茶杯放在茶几上。 不小心碰到了正在低头吃猪排的老虎的胡子,手被扎得有点疼。 看着老虎锋利的牙齿,陈医生尽管已经很努力地保持镇静了,还是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陈医生坚强的意志终于战胜了恐惧,“白博士,能认识您非常的荣幸。 我为您带路这件事贡献微乎其微,您已经非常照顾我这个陌生人了。 明天还要运用您的影响力,请医圣为我治病,按理我不应该再提其他的要求。 可是您这样的大人物,一定不了解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医务工作者是多么艰难。为了理想,我不得不厚着脸皮再求您一件事。” 看亨利微笑看着自己,陈医生咬咬牙,“您能不能给我写封推荐信?这对我考上维也纳医学院的研究生,会有很大的帮助。” 第一百四十五章 善的循环 陈医生说得没有错,一位顶级医学专家的推荐信是很有权威性的。 拿着精灵联邦外科医学学会会员的推荐信,几乎可以保证被维也纳医学院录取。 历史在这里展开了一条岔路,如果陈医生真的成了一位高尚的、专业的医务工作者,历史会是什么样子呢? 然而亨利并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他笑眯眯地看着紧张的陈医生。 “咱们有缘碰到,你的努力和执着也令我感动, 我本人是愿意顺手帮你的。 不过涉及到专业的事情,我必须保持对医学的敬畏,我需要考察一下你医学方面的基本功。” 小梅已经吃饱了,巨大的龙头探到窗户边,打量着窗外这座大地上目前几乎最繁华,最现代的城市。 窗外万家灯火,多瑙河从远即近,静静地从楼下流过。 兰迪摸着小梅光滑冰冷的龙鳞,顺着小梅的目光看去。 楼下不远的多瑙河边,是一个街边夜市,游人三三两两,在煤气灯明亮的光照下溜达。 三毛正蹲在一个卖纪念品的小摊前,看中了一件有施华洛世奇水晶装饰的披风,应该是可以加敏捷的。 三毛假装往怀里掏摸了下,似乎没带够钱,抓住旁边奥斯曼的白袍,让他帮忙付。 兰迪清楚地知道,三毛的中级戒指里放着七万多金币。 二斤的戒指里,还有一大堆战利品等着有空在这座大城市里卖掉。 以二斤的砍价水平,恐怕能卖三四万金币,其中有九分之一是三毛的。 奥斯曼也应该知道,可是依旧壕气地为三毛付了钱。这钱啊,三毛一定不会还的,兰迪嘴角露出微笑。 二斤和小桂子站在一位街头艺人的身前听曲。 即使兰迪不懂音乐,也觉得艺人的小提琴拉得很不错。旋律似乎在其他地方听过,亨利说是施特劳斯的名曲, 叫蓝色多瑙河的。 艺人的身前放着一个帽子。不算家庭财富的话, 小桂子个人可比二斤有钱得多,小桂子却拉着二斤不大合身的长袍,身子晃来晃去。 二斤笑呵呵地掏出几个银币扔到帽子里,艺人看都不看,依旧沉浸在自己的艺术里。 艺术之都啊,高手云集。在这里混的,即使流浪汉,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自己身后的陈医生也是一个这样怀揣着一夜成名,青云直上梦想的流浪汉,也不知道亨利会不会给他写推荐信。 身后传来阿花轻轻的呼噜声,兰迪赶紧回身,手里又出现了一盘烤猪排。没有个二三十盘,阿花大爷可是吃不饱的。 本来阿花跟自己没有这么客气的。不过亨利正在和陈医生讨论非常专业的医学问题,阿花对人类的科学非常敬畏,特意降低了命令铲屎官进贡的声音。 亨利已经问了不少的问题了,陈医生对答如流,亨利很满意。 “你的基本功非常扎实,在林茨医学院那个小地方读本科,我相信你的成绩是不错的。” 陈医生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 怎么样?世界顶级专家都夸我的基本功扎实,可见维也纳医学院的教授们的眼光实在是非常鄙陋。 “不过,要想在医学上更进一步,摆脱医匠的身份,仅有基本功是不够的,现在我说几个病例,你分析一下。” 下面陈医生的回答就慢了许多,有时还支支吾吾。 分析完三个病例后,亨利摇摇头,“你的诊疗方案中规中矩,不会耽误了病人,但也不是最佳方案。显然在灵活运用医疗手段方面,你缺乏必要的敏感性。 根据我的了解,你的水平,在精灵王室医学院是一定不会被录取的。维也纳医学院嘛,则在两可之间。 需要看准备录取的名额,竞争对手的水平和教授的个人喜好。 我作为精灵联邦外科医学学会的会员,是不能给你写这封推荐信的,否则会损害学会的名声。 你还是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去打动维也纳医学院的教授们,还是有一定希望的,祝你成功。” 亨利的选择无可厚非,他需要爱惜顶级专家的羽毛,不能留下污点。 看陈医生失望地告辞,出门的时候一头撞在了门框上,兰迪有点于心不忍,“陈医生请留步。” 兰迪把陈医生按在沙发上,“茶你只喝了一口,咱们还是多聊会儿。 陈医生啊,我虽然不懂医学,可是听亨利的评价,你还是一个很好的医匠。 在我的家乡,有医匠水平的,都可以在县里的医院里当主治,或者到小镇上自己开诊所。收入比普通老百姓高得多,在县里可都算是人物。 谷嶉 你为什么一定要死磕维也纳医学院的研究生呢? 你都获得了行医执照,到家乡的小镇上开个诊所,也可以过小康的生活,成为令人尊敬的医生,不是比在维也纳流浪要好得多么?” 陈医生端起红茶,感受着杯子的温度,没有喝,叹了口气。 “我家境本来尚可,父亲去世后,就不行了,开诊所需要的启动资金是拿不出来的。 我到县城的医院里应聘,当一个普通的临床医生,本来也满足了。 我和我们科主任弗里茨.布劳恩的女儿爱娃一见钟情,说句你们不相信的话,是爱娃追求我的。 爱娃是个很优秀的女人,是家乡唯一理解我,认为我一定会有大出息的人,连我敬爱的母亲对我都没有这么信任。 她身高一米六三,自称有‘拿破仑的身高’,不过身材好得很。 她开始在镇上海因里希的照相馆里工作,后来当了教师。 她养了两条苏格兰梗犬……” 一说到爱娃,陈医生滔滔不绝,很久后,终于发现自己跑题了。 “爱娃的父亲就是维也纳医学院毕业的硕士,非常看不起我这个小地方毕业的本科生,极力反对我和爱娃的亲事。 为了打击我,还在院长那里污蔑我的医学水平,最后我被院长派去干行政打杂,离开了我热爱的临床岗位。 我一怒之下,到维也纳闯荡。发誓要争一口气,考上维也纳医学院的研究生,然而两次铩羽而归……” 亨利拍拍陈医生的肩膀,“年轻人做事要考虑自己的天赋,不要和命运作对。 不是我打击你,两年过去,现在爱娃多半已经嫁人了,你的坚持毫无意义。” 陈医生一下子激动起来,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手里的红茶洒到了地毯上。 “不!不是这样的。你不了解爱娃,她对我有着绝对的信心。 一年前,我收到过她的来信。 她父亲让她嫁人,她以死相抗,开枪自杀,打断了颈动脉。也就是她父亲是医生,救治及时,才活了下来。 她信中表示,坚信我一定能闯出名堂,会一直等着我。 我背负着爱娃如此的期待,难道能灰溜溜地回去,接受主任的嘲笑么?”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爱娃和陈医生一样,也是个极端的性子啊。 兰迪思考了下,拿出一小袋金币,“陈医生,我没有别的能帮你的,这一千金币你拿着,对你能有点用。” “不,我不能要你的钱。爱娃家就很有钱,她甚至愿意带着钱跟我私奔,但我不能干那种不名誉、不道德的事情。” 看陈医生又激动地挥舞起手臂,兰迪摆摆手,“我不是给你钱去娶爱娃,是想帮助你的事业。 你住在流浪汉之家,还要靠在街头行医糊口,对备考肯定是不利的。 你有了钱,可以住个清净的地方,吃上饱饭,专心备考,考上的几率肯定大增。 人在关键时刻肯定是需要别人帮一把的。我刚毕业的时候一贫如洗,是靠瑞元师兄资助的一千金币,有了比较高的起点。 现在我经济不紧张了,瑞元师兄肯定是不能让我还钱的。 这一千金币,就相当于从瑞元师兄那里,到我这里,又传递到你手里。 你如此努力,又有一定的天赋,将来一定能有所作为的,我看好你。 帮助落魄的有才能的人,这是一种善的循环。将来你成功了,再帮助别人就是了。” 得到了兰迪这个龙骑士的肯定,陈医生的双眼放出光芒,接过金币。 “我收下了,将来若能有所成就,兰迪老爷你若有用得到我的地方,我一定会竭尽所能。” 瑞元拿出一千金币给兰迪的时候,确切地知道兰迪将来会大有作为,这是一笔非常合算的投资。 至于后来兰迪回报了什么,咳咳,那是将来的事。 兰迪资助陈医生,则只是被他的努力感动,从来没想过什么回报,不过,陈医生却把这件事牢牢记住了。 第二天早上,众人出了酒店,直奔医圣弗洛伊德的宅邸而去。 第一百四十六章 大魔王的诞生 弗洛伊德的私人诊室里,弥漫着一股雪茄的香味。 医圣不是那么好见的,小队来的人过多,最后只有兰迪、亨利和病人陈医生三个人被门房允许,进了诊室。 其他人干脆上街,各自办自己的事去了。 弗洛伊德只有五十多岁,这对于一位圣级来说, 是相当年轻的,这代表了他超人的天赋。 这位医圣有着深邃的眼睛,宽阔的脑门,让兰迪联想起苏宁宁和只见了一面的贤者列夫.维达多维奇,这应该是智慧之辈的统一长相。 医圣虽然年纪不是很老,额头的头发却有点稀疏, 向后梳得整整齐齐。 嗯,亨利年纪轻得多, 发际线似乎也开始危险了, 难道这也是成功的医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陈医生整齐的黑发和小胡子完全不具有这个特点,看来在医学上要有所造就似乎很难啊。 西方医圣和兰迪记忆中的东方名医形象完全不同。秋天了,气温渐凉。弗洛伊德身穿黑色的厚羊毛西装,里面是四个兜的羊毛马甲。 左上兜里露出一副眼镜腿,下兜露出一个怀表的链子,挂在扣子上,白衬衫上打着整齐的黑领结,这是一副标准的绅士打扮。 弗洛伊德又燃起一支哈瓦那雪茄,这玩意贵如黄金,他却是一天到晚不离手的,显然医圣的收入相当的高。 医圣往沙发上靠了靠,眼睛盯住陈医生,“这位朋友,把你的烦恼跟我说一说吧。” 看,这就是顶级的专业人士,心理学治疗的祖宗的修养。人家嘴里根本就没有“病人”这个概念,只有“需要帮助的正常人”。 隔行如隔山,亨利在这方面都不行。亨利开口就说陈医生“病得不轻”, 这实际上会加重病人的自卑感。 陈医生诚惶诚恐地望着这位医圣,开始讲述他做的奇怪的梦,变成另一个人的事情。 人家有着他梦想里都达不到的医学地位,陈医生相当地配合。 听完陈医生的自述,弗洛伊德吐了个烟圈,闭目思考了会儿,睁开眼睛的时候,点点头。 “你这是典型的双重人格,这方面我具有非常丰富的治疗经验。不过我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才能确定治疗方案,请陪同者退出。” 在助理的引导下,兰迪和亨利来到旁边的客厅,临走的时候,看到弗洛伊德拿出了个带链子的小水晶球,随即门就关上了。 看兰迪还在不放心地向诊室张望,亨利安慰他。 “弗洛伊德开创了利用潜意识治疗的先河,是动力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方面的顶级专家,治疗陈医生的病非常拿手,他说能治, 那就是十拿九稳的。” 兰迪对亨利满嘴的术语没大听懂, 不过听到了什么“变态心理学”,陈医生很变态么?嗯?好像有点,那就是真的对症了。 “可是我看到医圣拿着个水晶球,好像要催眠什么的,怎么感觉和那些萨满的做法有点儿像。 我不是不恭敬医圣,可是这让我联想起骗子啊。” “不,催眠术只是他还没有成圣时用的辅助手段,实际上他最擅长的是让病人自由联想。兰迪老大你放心,这病如果他治不了,世界上就没有人能治了。” 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弗洛伊德推门走了出来,看向亨利。 “病情我都了解了,病我也能治,不过我不想给他治疗。” 啊?兰迪万万没想到是这个结果。 “在催眠中,他表现出了对犹太人极度的反感和怨恨。你们可能不清楚,我就是位犹太人。 我发现他的性格非常极端,我治好了他,给我们犹太人增加了一个敌人,是非常不妥的。” 亨利挠了挠脑袋,“弗洛伊德,我们是朋友,你难道忘了医者父母心,对患者一视同仁的初心么? 你不是心理学大师么?就不能诱导他放弃这种想法?” “可是他对犹太人的反感并不是病,而是根深蒂固的偏执认知,这并不能因为我治好了他而改变。” 亨利说服不了医圣,兰迪认为自己并没有辩才,也说服不了,不过还是尽量努力了下。 “大夫,我更加了解陈医生一些。他主要是因为在流浪汉之家受到了歧视,才会变得偏激的。 要是世界上多了个疯子,不是对社会更加危险? 你治好了他,他能成为有财产,有尊严的正常人,不受到歧视,自然就能慢慢好了,您说对吗?” 兰迪真诚的说法反而打动了医圣,弗洛伊德意外地瞥了眼兰迪。 “骑士大人是位无私的,为社会考虑的,忧国忧民的人啊,我这个医生可不如你了。罢了,我就接了这个病人了。” 一旦想治了,弗洛伊德立刻进入了专家模式。 “针对他的情况,我有两种治疗方案。 一种是利用催眠的方法,让他彻底忘掉另一个人格的存在。 另一个人格是突然出现的,和他原来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集,多半来自宇宙的其他位面。 我的治疗方法,相当于杀死了另一个人,这对病人来说,完全恢复了原来的生活,不再受他人的干扰,应该是不错的。 另一种方案,是利用我自创的自由联想治疗法,诱导出第二人格,让两个人的人生经历合二为一。 这样做的坏处是病人会性格大变,变得亲人都不一定认识。好处是能得到第二人格的经验和技能。 你们选择那个方案呢?” 亨利揪着自己的头发,不能决断。兰迪却毫不犹豫,“我认为我们不能替他决定,应该征求他自己的意见。” 陈医生醒来后,听说了两种选择,丝毫没有犹豫,“我选择第二种。” 亨利提醒他,“那你可就不再是你了啊。” 陈医生一脸严肃,“白博士,你昨天劝我的话,虽然难听,但我非常认可,我自己的天赋是很有限的。 即使我非常努力,达到目标也很困难。我空有一腔热血,没有相应的能力,只能一辈子悲剧。 那个闯入我头脑的灵魂,和我有着差不多的经历,都是被人歧视,遭到挫折,所以我们俩应该很能谈得来的。 我们合并成为一个新人,拥有了我的不屈精神和他的技能,我们两个人的梦想都能实现。 我愿意变成一个全新的人,开始我辉煌的人生。” 陈医生再一次从诊室里走出来的时候,精神焕发,浑身充满了干劲和自信,原来自卑的样子已经完全不见了,显然医圣的治疗非常成功。 陈医生给医圣鞠了一躬,又给兰迪和亨利鞠了一躬,右拳放在胸前,“感谢你们的帮助,我如今是一个全新的人了。 我将会按原计划去三刷维也纳医学院,如果不能考中,我也不会气馁。 我现在拥有了一身的战斗技能,我要去参军。 我要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人,我要让世人认可我的能力,我要带着魔族,让世界害怕。 哼哼,世界,如果你不能接纳我,那么就准备跪在我面前颤抖吧!” 不用任何的辅助,陈医生的眼睛自如地变得暗红,一双硕大的魔力角噌地就从头顶蹿了出来。 弗洛伊德、兰迪和亨利六目相对,都有同样的心思,“我们是不是做错了,放出了个大魔王?” 第一百四十七章 晋级 亨利陪着兰迪来到维也纳剑士工会的时候,还在不停地嘟囔。 “我是不是应该给陈医生写一封推荐信啊。陈医生的病好了,我反而非常地不放心,感觉世界会出大事。” “这就是亨利你为什么是医生,读了屠龙术,依旧没有成为大贤者的原因。” “嗯?” “我懂的一点粗浅的屠龙术还是你教的,你自己怎么会不懂? 这世界并不是英雄能改变的, 陈医生成了大魔王,就算他有龙族的能力,就能改变世界了么? 咱们亲眼看见十几条龙困在龙窟,无所作为。 如果魔族的人民没有和世界为敌的愿望,陈医生再忽悠也是没用的。 如果有,没有陈医生,他们也会推举其他领袖干同样的事。 陈医生的能力咱们都了解,那个附身的魔王好像前世也就是个上士而已, 好像还降级了。 如果魔族真的与世界为敌,在一位只是能忽悠,但实际水平是个下士的领导下,我们正义人士不是很好对付? 如果要是他们推举了一个真正智勇双全的大元帅为首领,才是世界的灾难。” “老大我是真的佩服你,这么远的事情都能想到。” “我不过是一直站在国家和百姓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而已。” “老大你应该成为大贤者的,为什么没有呢?” “我无法舍弃家人和爱人。我愿意为劳苦大众儿奉献,同时也想让我的家人和爱人过上幸福生活。 我做不到完全的无私,所以成为大贤者不是我的目标。成为一个剑圣,在我力所能及的地方为人民谋幸福,就足够了。 现在我就要走上迈向剑圣的关键一步,晋升中级剑师。” “兰迪老大你对人生有着清晰的规划,我真羡慕你。 我就不行了,放出一个大魔王让我内心十分受伤。我要去寻找艺术的灵感,让音乐之都的艺术,弥合我心灵的创伤吧。” 兰迪不是三毛,没有揭穿亨利“研究艺术”的借口,看亨利贼头贼脑地钻入人群, 去寻找“艺术”,一回身,整整披风,大踏步地走进了剑士工会。 时间到了晚上,陈医生已经不知所踪,去准备三刷维也纳医学院去了,小队的六个人又聚集到了维也纳王国酒店兰迪的房间。 “白大哥,你也晋级到中级光明祭司了?你在寻找艺术的同时还能晋级,我觉得,你一定是年纪大了,成了快枪手。” “滚,我不过是真的正经地去金色大厅听了一场音乐会而已。” “亨利大叔我和二斤哥也在金色大厅听的音乐会,怎么没看见你?” “咱们听的不是一场。” “可是今天只演了一场,你能说出参加演出的音乐家的名字么?” “小桂子我是不是很久没有教育你了啊?” “嘻嘻,我猜,和亨利大叔*距离接触的音乐家啊,不是叫玛利亚,就叫安娜, 或者叫安东尼娅、茱莉娅,还可能四个都有。” “哪有那么多?只有两个而已。不过, 施泰根博阁旅馆的水疗大世界真的不错。” 三毛笑嘻嘻地,“你们猜我在街上看到了什么?又碰到大堵车了。” “堵车有什么好看的?” “你知道堵车的原因么?有个魔族美女在三楼的阳台**晒日光浴,哈哈哈,大堵车半小时警察都没疏通开,魔族真是太有趣了,魔族美女的身材也一级棒。” “就知道三毛你不正经,你一直在那看热闹不走,一定是造成堵车的重要原因,奥斯曼你是不是也去看热闹了? 老实交代,不许说谎,说谎长魔族的犄角。” “我去晋级法师了,再说,我需要去街上看么,当年在三一学院,四个……” 兰迪是真正正经地晋了级,成为中级剑师了。现在已经换上了一身轻甲,然后在剑士工会旁边的击剑协会和人切磋了一下午。 他自己可以放弃一切其他爱好,专注剑术。但战友们在这个大城市里放松一下,他是不反对的。 奥斯曼还在将他的经历,“我去品尝了维也纳其他美食,这里居然是禁止吃螃蟹的,不过猪鼻子居然是流行菜,这太糟糕了。 我本来也想找个真正的艺术家追求的。不过我可不像亨利喜欢吃快餐,是讲感情的。 咱们不可能在这里常待,还是不要让美女为失去我这个富有的帅哥伤心了。” “略略略,吹牛不上税。维也纳的魔族美女喜欢的都是约瑟普那样健美型的,你这个暴发户造型肯定是被人拒绝了。 哇,兰迪大叔你不声不响地换上轻甲了?果然帅气了不少,比皮甲可好看多了。 可惜二斤哥升级了也不能换铠甲,给他买西装他也不要,固执地穿那件长衫,我怀疑那件长衫有来历,问他他也不说。 二斤哥,咱们六个人,现在就我没有晋级,需要你的安慰。” 摸了下小桂子的兔耳装饰,又拍拍他的头,二斤顺手掏出了几袋金币。 “各位,这次咱们杀哈克,捉伯里,杀白彦虎,杀巴秋申四仗缴获的东西终于全卖出去了,一共卖了四万五千二百一十六金币,下面我就给大家分一下。” ………… 第二天早上,后夏纪四百年十月十二,兰迪小队一行六人从新法兰克首都新康拂的大型魔法传送阵走出来,顺利到达目的地新康拂。 本来按二斤的意见,为了省钱,从维也纳到新康拂骑马就行,反正也没多远了。 可是魔族两王之一的普鲁士王正在攻打新法兰克,百万魔族大军已经包围了新康拂,基本是过不去的。 等仗打完不知道得到什么时候,传送阵的每人二十五金币现在也算“小钱”,于是小队头一次集体奢侈了一把,三百枚金币扔出去,六人六马瞬间从维也纳到了新康拂城。 “原来传送是这个感觉,可能就我头一回传送吧?” 三毛好奇地打量着新康拂这座时尚之都,现在一点也没有时尚繁华的样子。 街上的人都形色匆匆,面带忧色,城外偶尔响起零星的枪声,远远传过来。 “我也是头一回传送,跟兰迪出来前,我最远就到过江夏。” 二斤第二个走出来,后面紧紧跟着小桂子。 “我就是担心,咱们的十匹顿河马存在列夫那个别墅,会不会被他给卖了抵债,好歹值一千多金币呢。” “他好歹是个在欧洲知名的贤者,稿费还挣得那么多,不至于吧?” “那可不一定,奥斯曼你看人还没我准。 那家伙一点都没有经济头脑,脑子一热就胡乱花钱。 他的报纸囤在敖德萨卖不出去,他还持续投资,这种情况就应该及时止损才是。 我去送马的时候,看他居然叫他的夫人拿家里的书去卖钱交别墅的房租。” “我看不至于……” 牵着大宛马走出传送阵的兰迪正想安慰下二斤,不远处传来爽朗的笑声,“兰迪,你总算来了。” 兰迪一抬头,快十个月没见的师兄邵山微笑着向他走来。 第一百四十八章 圣级决斗 “哇,真的太帅了,兰迪大叔没有忽悠我。这么帅的师兄不花心,是真的么?” “唉,帅哥到了新康拂这个浪漫之都,不当渣男泡妞真是太浪费了。据巴尔扎克说,每个新法兰克绅士平均有三个情人。” “那也比不上白大哥你啊。” “我们枫叶国的老百姓主要是从新法兰克移民过去的啊, 新大陆没有旧传统的束缚,自然风气就更开放些。” 那边兰迪和邵山已经互相拍了拍后背,“十个月没见,兰迪你更壮了,也成熟了不少,我看看,已经是中级剑师了, 进步很大嘛。” “师兄我很奇怪,你一个光明祭司是怎么突然能转职成贤者的,还一下子成了圣级。” “咱们回去慢慢聊,先给我介绍介绍你的战友吧。” “好这位叫亨利.诺曼.白,是……” “快跑,普鲁士魔族进城了!” 众人一齐回头,望向高大的凯旋门。 传送阵就在明星广场旁边,不远就是香榭丽舍大街和凯旋门。 魔族军队迈着整齐的步伐,正从凯旋门进入新康拂,代表对新法兰克的征服。 一排排尖顶头盔在阳光下反着冷森森的光芒,与魔族士兵们肩上扛着的毛瑟步枪的刺刀交相辉映。 魔族士兵们满脸冷峻,在军乐队的鼓点声里步伐整齐。队伍最前方,是一位身着黑色魔骑士盔甲的暗黑骑士。 胯下汉诺威马,头戴双角帽,手扶着佩剑,一脸骄傲和严肃,正是魔族征服军驻新法兰克总司令毕典菲尔特。 并不是所有人都在逃跑,大多数新法兰克人都驻足旁观,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 邵山朝众人摆摆手, “不要担心, 魔族军队的入城式是早就确定了的。 第三共和国已经承认战败,和魔族签了丧权辱国的条约,割地赔款。 魔族人并不想统治新法兰克人,他们拿走了阿尔萨斯和洛林就满足了。 这个入城式不过是耀武扬威一番,然后就回国了,跟咱们没有关系。 他们为了维护魔族的‘光辉形象’,至少这次入城式不会乱杀人,大家放心。” 跟大家没有关系,跟新法兰克人可有很大的关系。 旁边一座公寓的阳台上,一位老人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喊,“普鲁士人!快战斗!” 兰迪随着声音看去,一个年迈的老人,身穿过时的新法兰克第二帝国军装,在阳台上摔倒了。 一个教师打扮的人连忙扶起老人抢救,看样子很徒劳。 旁边一个小学生模样的人看向楼下街上耀武扬威的魔族军队,忽然喊了声新法兰克土语,“vive la france!” 教师赶紧捂住孩子的嘴, 将他拖进了屋子里,又手忙脚乱地抢救老人。 毕典菲尔特抬头看了看阳台上的老人,露出轻蔑的目光,“冢中枯骨,世界是我们魔族的。” 邵山指着那一户人家,“你看,从老人到孩子,都不服魔族的统治,这就是魔族为什么战胜了,却依旧得撤军的原因。 咱们后夏,就是缺乏这种精神,老百姓在四百年的封建统治下已经麻木了,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很难啊。” 凯旋门前聚集了一大批事先安排好的记者,毕典菲尔特摆出了各种英勇的姿势,镁光灯浓烟四起。 明天这位征服者的照片就会出现在欧哲各大报纸的头条,回去后,元帅的肩章等着他。 毕典菲尔特照完了像,白手套向众记者一挥,“抱歉,我需要马上回柏林参加陛下的元帅授勋仪式,告辞了。” 让手下带着士兵继续穿城而过。自己带了五个中级暗黑骑士,牵着马,向传送阵方向走了过来。 来到传送阵前,主持传送阵的法师自然是不敢跟这位新法兰克的征服者收钱,向魔族上将鞠了一躬,请他登上六芒星法阵。 毕典菲尔特面带奇怪的笑容,“不急,不急,临走前,我还有件事情要处理。 新法兰克新出了圣级,这可是对我们魔族的威胁啊,嘿嘿,我得见识见识。” 兰迪一愣,新法兰克新出的圣级?不就是邵山师兄么? 邵山也完全没有想到,眼睛里一片锐利的光芒扫过,向兰迪使了个眼色。 兰迪向身后的队友小声吩咐,“准备战斗。” 奥斯曼一边掏法杖一边哆嗦,“这,这,这可是圣级暗黑骑士,世界上最顶级的战力,咱们哪里可能打得过?是不是快跑?” 亨利嘿嘿一笑,“你一个初级法师能从圣级暗黑骑士下跑掉?打不过也得拼,你是想不顾义气,抛弃邵大贤者么?” “邵大贤者不是会飞么,赶紧跑,他不一定追得上。咱们就说互相不认识不就得了?” 毕典菲尔特掏出一张画像看了看,鹰一样的目光在广场上扫了一遍,一眼就盯住了邵山,把画像收了起来。 离邵山二十步站住,右手放在胸前,微微弯腰,躬身一礼。 “圣级还是要尊重的,我,魔族圣级暗黑骑士毕典菲尔特,向新法兰克圣级正式发出挑战。” 也不管邵山是不是迎战,拔出圣级佩刀,眼睛忽然变得赤红,头上长出了魔力角,一个淡紫色的领域被迅速撑了起来。 他身后的五个中级暗黑骑士也拔刀呼应,在毕典菲尔特领域的加持下,一个个身上黑气环绕,显然战斗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附近看热闹的新法兰克人四散奔逃,乖乖,圣级要在这里决斗,赶紧跑,免得遭受池鱼之殃。 主持传送阵的中级法师毫不畏惧,上前半步,“毕典菲尔特阁下,能不能请您换个地方决斗?要是传送阵因此毁了,我在风老板那里不好交代。” 毕典菲尔特朝他摆摆手,“风老板的面子我会给的,放心,我会速战速决的。” “魔族原来都是不讲理的,哪有骑士和贤者决斗的?羞羞。 而且,那边有你那么多部下,谁知道你输了,会不会气急败坏,把大军派过来包围我们?” 毕典菲尔特瞥了一眼小桂子,一看是个高级精灵而已,根本没理她。 回头看向邵山,“我不欺负你这个没有武力的大贤者,你可以让你的追随者们帮忙。不论你们有多少人,我都是这六个人接着。” 邵山并没有逃跑,口里安慰众人,“同志们,要沉着,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力量。” 一把掏出圣火令,身上淡淡的白光发出,一个近乎透明的领域也撑了起来。 第一百四十九章 化干戈为玉帛 兰迪手持重剑,本来是抱着必败的决心,准备陪着师兄拼命的。还打算让队友们退出,不要跟自己折在这里。 不过看邵山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让队友撤退的话就没说出来。 邵山的领域一撑起来,对面毕典菲尔特圣级的威压一下子就消失了,双方的领域重叠, 各自都起了作用。 兰迪顿时觉得有了无穷的勇气和信心,这应该是大贤者领域的常规效果。 不过光有信心没用啊,实力才是决斗的最关键条件。 兰迪对这种增强信心和勇气的效果是有免疫力的,甚至有点反感。他不需要别人的鼓励,也能爆发出最佳的状态。 这是兰迪自己的本事,邵山的鼓励对队友们还是很有用的。 连胆小的奥斯曼都停止了哆嗦,攥紧了黄金法杖。左手掏出巴比伦星盘, 一个六芒星法阵出现在众人脚下。 兰迪小队六人站成六角,将邵山保护在了中央。 兰迪的激励和奋发早已经发出,现在又来了个“专注”。 这是中级剑师的新能力,增加100%战斗力 35%命中率,队员们都是集中了精神,准备战斗。 即使这样,兰迪还是毫无信心。自己这帮人和圣级相差甚远,邵山师兄的信心来自何方呢? 根据自己四年来对他的了解,他可从来不干没把握的事情。 回顾了一下队友,亨利掏出龙血法杖,看样子准备的是中级的圣光击。 光明祭司对魔族战斗力是有加成的,圣光击是克制暗黑系的法术,可是跟圣级比级别太低啊。 二斤端起了塞拉炯,三毛端起了手弩,小桂子的破甲锥已经上弦,也就小桂子能给对方造成点伤害? 六芒星中间的邵山身上除了大贤者圣级的淡淡威压,竟然出现了大师级的战斗锋芒。 兰迪忽然想起,师兄学了圣火令上的乾坤大挪移,现在已经是大师级拳师了, 可是这也对付不了圣级啊。 兰迪头一回对战斗没有信心,只是勇气让他无所畏惧而已。 抬头看时,才发现自己这边准备这么半天了,对方竟然没有发起攻击,难道真是为了保持什么骑士风度? 看向对方,毕典菲尔特竟然在犹豫,似乎害怕了。 这不科学啊,对方是成名的圣级暗黑骑士,主动挑起战斗,怎么可能战斗开始了又畏惧了? 兰迪这才发现,邵山的领域还有着另一种功能,“完美侦查”。 一般来说,战斗中,剑士是侦查不出高自己两级以上对手的级别的。 不过兰迪看向毕典菲尔特的时候,发现不但五个中级骑士的各种状态以数据的形式出现在自己眼前,连圣级的毕典菲尔特也不例外。 长长的生命值、法力值条,爆到红色的攻击力。 这种和兰迪神器头盔里游戏一样的数据,是“完美侦查”法术施展的结果。 敌人的战斗力, 各个成员的实力一览无余,对战斗简直是一种开挂。 毕典菲尔特并不知道自己的实力被对方完全看透,就是知道他也不怕。 自己的实力是实打实的圣级,站在世界武力的顶峰,不惧向任何人挑战。 他犹豫的原因兰迪根本看不到,在毕典菲尔特的眼睛里,邵山领域开了后,对方的实力一下子强到了不可接受的地步。 这是邵山领域“情报迷惑”的结果。暗黑圣级看到的对手,比实际能力,统统调高了一级。 在他眼里,小桂子是大师级精灵弓箭手,亨利是高级光明祭司,兰迪是高级剑师,二斤是高级枪炮师,奥斯曼成了中级法师。 对方的这些党羽,足可以收拾自己的五个跟班,三毛这个中级盗贼倒是可以忽略。 更离谱的是,邵山一个大贤者,竟然同时是圣级拳师。 他暗骂了一句,“斯巴达这个内奸怎么做的?这么重要的情报都没透出来?回头一定好好收拾他。” 他心里开始暗暗琢磨,自己的跟班算是完了,准备为魔族奉献吧。 自己唯一的胜机,是迅速打败邵山这个拳师。他刚刚晋级圣级,战斗经验一定没有自己丰富。自己干掉了他,其他的人不足为虑。 要是对方难缠,和自己纠缠一会儿,让手下干掉了自己的跟班,再围攻自己,那就危险了。 他犹豫了几秒钟,正要准备按计划闪击邵山,更更更离谱的事情出现了。 兰迪一挥手,一龙一虎出现在对方队伍的两边,都是圣级。 邵山和亨利各自挥手,一男一女两个英灵出现,都是大师级的。 “贞德为您效劳,新法兰克万岁!” 这是亨利招出的女骑士。 “大嵩阳手费彬在此,魔族蛮夷受死吧!” 这个大师级拳师毕典菲尔特不认识。 这仗没法儿打了,对方居然出现了圣级的龙和老虎,局势恶劣到无以复加。 毕典菲尔特以为的无以复加还没到头,邵山五道白光发出,他身后的五个中级暗黑骑士立刻两个中招。 身上的黑光消失,瞬间转职成了中级骑士,站到了对面去。这个是大贤者的专有本领,“策反”。 两个崭新出炉的新中级骑士身上白光一闪,战场晋级,成了高级骑士。 毕典菲尔特回头看看自己这边的四个人,一个圣级,三个中级。 再看看对面,三个圣级,三个大师级,五个高级,两个中级。 让人气愤的是,其中两个高级还是自己这边刚叛变过去的,到那边就升级了。 就算这种升级是对方领域临时造成的,那也受不了啊。 毕典菲尔特受到的打击无以复加,这怎么打?明显的以卵击石。 难道真的要调那边的大军帮忙?那自己的骑士荣誉可就全毁了。而且圣级对决,别人能帮的忙也有限。 可是自己的牛都吹出去了,怎么办? 这个时候邵山镇定地从六芒星阵中走了出去,一直走到毕典菲尔特跟前。 “上将阁下,或者应该提前称呼您尊敬的元帅阁下。可能您有所不知,我并不是新法兰克人,而是在这里寓居的大夏子民。 所以咱们之间的战斗完全是误会。 大夏和魔族中间隔着野心勃勃的兽人国,我们之间毫无拼命的必要。 我们大夏有句话,远交近攻。咱们化干戈为玉帛,结盟对付兽人国,你意如何?” 邵山文质彬彬,从容不迫,向毕典菲尔特伸出了右手。 第一百五十章 光明礼赞 “新法兰克新晋升的大贤者,令人意外地还是位大师级拳师,文武双全。 但他据他的表现,最重要的能力,应该是外交手腕非常高超,很擅长说服和策反。 在形势非常不利的情况下,和向其挑战的普鲁士魔族圣级暗黑骑士握手言和, 达成了平等的协议。 他的能力,似乎和您有很大的重合度,有可能成为咱们的竞争对手,请您以后务必多关注。 对了,他实际上是寓居新法兰克的大夏人,和您是老乡,追随者中有位龙骑士,另外……没了。” 负责传送阵启动和维护的法师正在向大老板、商业三杰之首、大贤者风清扬汇报最新的情报。 他稍微留了个心眼,没有把新大贤者长得非常帅这个次要情报汇报上去。 这一点很容易让老板误会在嘲讽他,自己的饭碗堪忧。 “魔族占领军的毕典菲尔特上将,令人意外地非常具有骑士风度,和审时度势,放眼世界局势的能力。 以个人的身份,和大夏籍大贤者订立了合击露西亚人的盟约,非常优雅地离去。 他即将成为普鲁士魔族一位新的元帅,其性格和能力和以前的情报稍有不同。 脾气并非如传说中那么火爆,或者会有更多的政治方面的成就,您可以适当增加对他家族的投资。” 这位叫侯博秋的中级法师野心勃勃,在新康拂的高薪工作并不能让他心满意足,正在老板面前更多地表现自己的能力。 他处于两位圣级的领域之外,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双方真正的实力对比。 邵山方面虽然人多,但,众所周知,圣级以下皆蝼蚁。 在毫无胜算的情况下,邵姓新大贤者竟然能和挑战的顶级高手握手言和,平等相处, 其表现出的长袖善舞的外交能力令人瞠目。 当然邵山的外交能力肯定是行的,但侯博秋可不知道毕典菲尔特看到的对手实力和他在外面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此时令人关注的圣级决斗早已结束,邵山引导着众人沿香榭丽舍大街缓步而行。 兰迪小队牵着马跟在后面,朝戈德弗罗伊街邵山的临时住所而去。 “邵大贤者,兰迪老大曾和我多次说过您,以前是我的同行光明祭司,在获得圣火令后,成为大师级拳师。 可是没想到,您在情报方面这么厉害,在和圣级战斗的时候,竟然能做到完全的战场遮蔽,情报单向透明。 您的天赋实在是太好了,如此的多才多艺,难道在剑丘的时候,选修过盗贼专业么?” “白博士不要跟我这么客气嘛,您能成为世界顶级医学专家,我是很佩服的。 咱们既然都是对屠龙术感兴趣的人,不妨同志相称。 我并没有学过盗贼的专业,能在领域里迷惑毕典菲尔特, 让他作出失误的判断, 这是我晋级大贤者后获得的新能力, 或者我有一点这方面的潜在能力吧。 实际上我也在赌博,侥幸成功而已。 如果我们真的杀死了毕典菲尔特,即使能在大军中全身而退,也会和普鲁士魔族解下死仇,所以平等互利才是对双方最好的结果嘛。” 兰迪并没有说话,邵师兄一贯低调谦虚,成功肯定不是出于侥幸。 他觉得邵师兄一定还有后手,可以真的杀死毕典菲尔特,他可从来不是个喜欢吹牛的人。 三毛倒是发出了其他疑问,“邵大贤者,这个传送阵在以前围城的时候也开着么?魔族就不管管,不怕新法兰克靠传送阵派来援军么?” “三毛,这个问题你就别麻烦大贤者了。围城的魔族有百万大军,真正的作战部队也达到六十九万人。你算算要想改变战局,得派多少人啊?需要多少金币啊?” 二斤虽然不懂打仗,从成本上就否决了三毛关于靠传送阵增援的小孩子臆想。 “那城里的重要人物不是能通过传送阵逃跑?” “有钱有势的人本来就难以捉到,不用传送阵也有传送符和回城券。” “唉,所以打仗死的都是老百姓呗?” “要是没了追随者,当头的跑了也落单了,迟早会被捉到。哈克、胡里和白彦虎不都是头,为啥能被咱们干掉? 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也不肯轻易抛弃部下自己逃跑的。” 邵山听着众人闲聊,微笑不语。 城外的新法兰克银行里存着几十亿法郎,要是真的收归国有,在关键时刻,为了国战的胜利,花大价钱用奇兵增援,在国家层面还是能办到的。 不过新法兰克是有钱人说了算,即使承认战败,私人老板的钱是万万不能征用的。 如果将来能建立统一调度所有资源的国家,战斗力一定能大大增强…… 作为大贤者,邵山考虑的东西已经很远,很远。 ………… “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来新法兰克学习的同志仲弘和先圣,都是川渝人。 这位斯巴达.杨是新康拂国民自卫军和我联络的负责人,他是位工程师,不过现在自己开了个旅馆。” 斯巴达.杨虽然有着大夏的姓氏,但外貌完全是个新法兰克人的样子。 见到邵山安然无恙地接了客人归来,惊慌的表情一闪而逝,一副倨傲的样子向众人点点头。 “我们新康拂国民自卫军有三十万人马,连普鲁士人进城,都没敢跟我们冲突。 等普鲁士人一走,新康拂、新法兰克就是我们的天下了,凡尔赛的第三共和国伪政府不足为惧。 我是国民自卫军重要将领路易斯.欧仁.瓦尔兰同志的全权代表,以后会照顾你们的。” 因为亨利的缘故,兰迪一直对新法兰克人印象良好,斯巴达的傲慢让他这一印象有很大的改变。 大家在那个叫“先圣”的年轻人的安排下,临时安顿去了,兰迪终于有了单独和邵山相处的机会。 “师兄,刚才你独自走到毕典菲尔特面前,实在是太冒险了,你怎么笃定他一定会妥协的?” 邵山一扬手,火焰勋章出现在手里,“我晋级大贤者后,对这个神器的理解大大增加,已经可以发出‘光明礼赞’这种最顶级的光明魔法禁咒。 光明礼赞可以重点打击主要进攻对象,同时大面积地杀伤喽啰,完全克制魔族的黑暗属性。 当时这个勋章就扣在我的左手手心里,光明礼赞已经处在待发状态。 如果谈判失败,这个禁咒不但可以让毕典菲尔特重伤甚至死亡,连正在入城的魔族军队也会遭到重创。 不过魔族城外还有百万大军,咱们消灭毕典菲尔特毫无意义,还是和为贵的好。” 果然邵山师兄还是一如既往地靠谱,智勇双全,不是成了大贤者后就单纯地靠忽悠了。 兰迪刚才在邵山的领域中感受到战斗勇气的提升,但丝毫没感受到有任何对邵山进行崇拜的念头,这让兰迪非常欣慰。 一个人是否让人尊敬,得看你做了什么,而不是靠忽悠。 兰迪相信,邵山师兄将来一定会靠行动,获得无数人真正发自心底的尊敬和爱戴。 “师兄,你也看到了,亨利手里也有圣火令,我答应过他,跟你商量,临时互相交换,学习上面的乾坤大挪移,你看……” “这是好事啊,而且他也是咱们的同志…..” “滴滴滴!” 兰迪的魔法电话突然响了,“兰迪吗?我是你瑞元师兄,我在新敬业被后夏大使馆的人抓住了,快来救我……” 第一百五十一章 亨利离队 随即电话就断了,显然瑞元用隐藏的储物装备里藏的电话求救,被人发现了。 看兰迪急匆匆地掏出高级定向传送符,邵山按住了他的手。 “不要慌,传送符的精确度太低,你过去了要找到瑞元师兄得费挺长时间。 我建议你坐传送阵去新敬业,同时找一个对新敬业了解的同伴一起去, 能迅速找到后夏驻精灵国大使馆。” 小队的人听说兰迪老大要去救人,一致表示要一起去。 邵山冲他们摆摆手,“瑞元师兄现在是名人,在精灵国很受欢迎。 他不但获得了当地华商的大力资助,还受到了精灵国官员们的青睐。 精灵官员们把他看成后夏未来新政府领袖的热门人选,暗地里和他联系。 所以新敬业市虽然藏龙卧虎,高手无数,却不会帮着后夏。 后夏大使馆作为一个外交联络机构, 不会派驻什么高手的,从武力上讲,兰迪一个人去就足够了。 现在我担心的,是抓住瑞元师兄的后夏官员,用传送阵迅速把师兄迅速押回大都,那就麻烦了。 所以你们最好出一个熟悉新敬业地形的人和他一起去。 选择合适的路线,争取就是后夏官员正在押送他去传送阵,也能截住。” 以前给兰迪出主意的一直是亨利,现在换成了邵山。 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邵山就完全分析出了这次营救任务的难点和重点,兰迪一下子就踏实多了。 邵山师兄要是加入自己的小队,和自己配合,小队一定是无往而不利。 随即苦笑摇头,邵师兄要干的是真正的大事,自己都想追随他呢。 自己的本事可驾驭不了邵师兄这个大贤者,感觉连苏宁宁也不行,瑞元更不行,除非…… “我去!” “我去!” “还是我去吧!” 兰迪小队六个人, 有三个对新敬业无比熟悉。 亨利的老婆就是在那里认识的,奥斯曼在三一学院读了四年书,小桂子干脆本人就是个精灵。 “我有个优势,我们暗夜精灵一族在新敬业有很多人手可以调动,他们都是本地人,关键时候能帮上兰迪大叔的忙。” 这一点亨利和奥斯曼比不了,兰迪准备和小桂子马上出发,回头嘱咐亨利。 “亨利,我和师兄说好了,你可以这就和他临时交换圣火令,学习乾坤大挪移,然后那就是大师级拳师,咱们小队级别最高的人了。” “老大,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到了这里,我就要离开队伍了。 我圆满地完成了去龟兹拜谒先祖的计划,原计划回了新法兰克,就要和我亲爱的法兰西丝去底特律开诊所,过上幸福的生活了。 跟着老大你,我发了大财, 现在已经不需要靠开诊所赚钱了。不过对妻子的想念依旧,我一个成了家的人,不能长期在江湖浪荡。 现在我学了屠龙术,决定携妻子回枫叶国去,找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建立组织,传播先进思想,战友们,咱们就要分别了,以后一定会再见面的。” “略略略,我怎么没看出来,亨利大叔你一个海王,居然还是个热爱妻子的好男人?” “这有什么矛盾的么?我当然非常爱我的妻子。 为了弥补离家这么多天,对她的疏于照顾,我决定不坐传送阵回去。 而是带她到南安普顿,搭乘最豪华最新式的游轮泰坦尼克号去黑暗大陆,来次双人海上度假,重温我们的蜜月。 我看报纸了,本来赶不上了,不过恰好南安普顿的煤炭工人罢工,航行推迟了,现在时间上正好来得及,我真幸运。” “那就祝你们幸福了,同时祝你在枫叶国的努力早日成功。”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尽管很伤感,兰迪还是握住亨利的手。 “以后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不过不要再叫我老大了,白同志。” “再见,兰迪同志。” “对了,我离队了,你就把我从小队令牌上踢出去吧,正好把小桂子加进去。 你们去新敬业救人,没准需要知道她的确切位置。” “耶!我终于成了小队的正式成员了,亨利大叔走得好,走得妙,我还是小队里级别最高的,嘻嘻。 二斤哥,我成了正式成员,还是你的宠物。我就要离开二斤哥去新敬业了,快先安慰我一下。” ………… 当兰迪和小桂子从新敬业的传送阵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兰迪头次踏上精灵国的领土。 在他心目中,精灵们是最热爱大自然的,精灵国又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新敬业这个精灵联邦的首都,一定美得像花园一样。 然而从传送阵出来,还没等他四处打量,首先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 举目四望,四周雾气弥漫,空气污染得一塌糊涂,到处都是煤烟。 旁边的泰晤士河也是肮脏不堪。听颜老板说,股灾的时候好多人跳这条河,搞金融的人,真是太有勇气了。 “兰迪大叔,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想在精灵国呆,要跑东方去旅游了吧? 这帮资本家为了赚钱,工厂的浓烟废水日夜排放,这里现在被人叫“雾都”,我们这些正义的精灵怎么抗议也不管用。 我们暗夜精灵说话不管用,我也只能眼不见心不烦。” 街两边是一排排的煤气灯,在浓雾中形成了一个个锥形的光幕,也是一道奇景。 小桂子蹦蹦跳跳,领着兰迪,朝大夏大使馆的方向走去。 已经晚上了,路人们也都还是夹着皮包,形色匆匆,为赚钱奔忙。除了两只尖耳朵,实在看不出哪里有精灵的优雅。 这里虽然人多,环境可比维也纳那个充满了艺术气息的花园城市差多了啊,连战争中的新康拂都不如。 要是老百姓因此能口袋都满满也还有好的一面,可是听到的消息,赚钱的只是少数老板而已。 一路到了大夏驻新敬业大使馆,也没碰到大夏人押着瑞师兄去传送阵的队伍,显然邵山高估了大夏官员的效率。 这里的大使可是曾大人兼着的,不过曾大人现在在圣苏伯台堡,做主的应该是他在这里的副手。 想起曾大人的护卫也不过是两个中级枪炮师,这里应该更没有什么高手,兰迪心里安慰了不少。 “兰迪大叔,你在门口这里看着,要是你那个瑞师兄恰好这个时候被押走,就下手救人,我进去探查一下。” 作为一个轻功卓绝的暗夜精灵,到了雾气弥漫的晚上,简直无人可挡。 小桂子身子一晃,像青烟一样消失在了兰迪面前。 第一百五十二章 新敬业蒙难记 由于大夏的经济条件所限,大夏驻精灵大使馆规模很小,是一座带院子的老式洋房,防卫松懈,门口连站岗的都没有。 兰迪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根本无人来盘问。 等了会儿,小桂子突然出现在身边, 要不是事先有准备,一定会被吓一跳。 “你那个瑞元师兄在里面,看样子没有受到拷打,不过神情似乎非常沮丧。 有两个人看着,不过是两个初级拳师而已,我干掉他们毫无问题。 可是我的力气小,背不动你师兄。一个初级阵法师垃圾一样的身手,自己又跳不出墙来。 我用绳子拉着他, 他都可能从墙上掉下去。 反正这里也没什么高手, 大叔你直接打进去,带着师兄扬长而去,估计他们也只能干着急。” 兰迪可不敢听小桂子的参谋,唉,亨利走了,以后没靠谱的人帮着动脑筋,烦恼啊。 “现在不是武力问题,来的时候我很着急,为了救师兄,可以不惜代价。 现在看情况没有那么糟糕,那么除非很必要,我最好不露面。否则在这里爽了,我的家人就糟糕了。 这几个外交官和护院的没什么,他们代表的可是朝廷。汇报回去,我丢官不在乎,一定会牵连家人,甚至二斤家也会跟着遭殃。” 小桂子不在乎兰迪的家人什么的, 那是老大自己的事,老大肯定能处理好,但二斤哥的家人那是万万不能遭殃的。 “那就看我的吧!” 一小时后,兰迪和瑞元已经并肩坐到了特拉法尔加广场的长椅上。 “兰迪大叔,人现在救回来了,连储物戒指和魔法手机都抢回来了。那两个看守就是被打晕了而已,也没闹出人命。 就是他们醒来,看到救你师兄的也都是精灵,我都没露面,更怀疑不到你头上。 驻精灵使馆是没权力在新敬业抓人的,到法院他们都没理,这个哑巴亏他们只能自己吃下去。 你看我们暗夜精灵在新敬业的势力厉害吧?” 小桂子立于兰迪的背后,再后面,是十几个新敬业市暗夜精灵的人手,临时被公主召集来帮忙的。背着手站在小桂子身后,一副地下社团的派头。 “小桂子你果然很有进步,事情办得很周全。” 深夜的广场上静悄悄,广场中心是高大的圆柱形纪念碑。煤气灯不过照了纪念碑下面的一小部分,顶上纳尔逊上将的塑像黑乎乎的。 广场边上, 一排精灵国的先贤塑像倒是被照得雪亮,大部分都是尖耳朵的精灵。 打头的一个却非常异类, 一看就是正常的人类。 穿着上古大唐的圆领袍衫官服,头戴展脚幞头,乃是精灵国创始人,上古大唐全球帝国世袭英国公李敬业是也。 精灵国就是依据李敬业的存在,否定大夏的宗祖国地位,一直自称大唐正统继承人,保持自己全球帝国正统的宣称。 看兰迪夸完小桂子,瑞元双手握住兰迪的手。 “关键时刻,还是咱们一起战斗过的师兄弟最靠谱,兰迪,你果然没辜负我的信任。 我打电话喊人,没找天地会的部下,没找美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果然,不到一天的时间,你就把我救出来了。” “师兄,这才十个月没见,你的头发可渐少啊,我差点认不出你了。” 瑞元朝东方一抱拳,“蒙陈总舵主看重,授以恢复大夏之任。某宵衣旰食,不敢放松,压力太大啊。” “师兄,这里可是新敬业,精灵的地盘,精灵官员们又都罩着你。后夏的官员胆子这么大,敢当街抓人么?” “唉,都怪我救国心切,识人不明啊。 我到新敬业来,住在康德黎博士的家里。 出门的时候,偶遇自称两广三水人的邓廷铿,自称有大笔资金,要资助天地会的复国大业。 我信了他的鬼话,跟他取钱,被他骗到了后夏驻精灵国使馆。 那个权大使龚照瑗一声令下,把我抓了起来。 这个使馆居然没有任何标志,一副民居的样子。我初来乍到,不熟悉环境,哪里认得出来? 唉,要是曾大使在这里主事,看在我是曾门弟子的份儿上,一定不会干这种事的。 这个龚照瑗升官发财心切,想着拿我去给朝廷请功。他要有落在我手里的一天,哼哼。” 兰迪摇摇头,看大使馆这个穷样,驻外大使又不像地方官有捞钱的法门。 这位临时大使头上又是曾大人这个清官,就算想卖国发财估计也不敢,生活条件一定不怎么样。 曾大人在这里的时候,完全是自费维持着豪华的生活,天下有几个人能有曾大人的家世? 想必龚大人也是穷怕了,才打起抓瑞元师兄领赏的主意。 “那师兄你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啊。” 兰迪问到这一点,瑞元这位曾文正公入室弟子,天地会陈总舵主钦点继承人,双环红棍,蜚声海外的大夏未来领袖苗子,竟然手扶着发际线渐退的额头,低声啜泣起来。 兰迪赶紧安慰,“师兄,一时挫折不算什么,这不都出来了吗。师兄你有什么难处,我一定尽力帮忙。” 瑞元从指缝里观察兰迪,看他语出真诚,心里暗暗得意。 连忙慑了慑心神,等双手放下,脸上又是一副愧疚、悲伤的神色。 “我本来还是要在海外为驱除鞑虏,恢复大夏的事业奔忙的。 可是,下午发生了一件事,我的伟大理想,恐怕要成空了。” “你不是没遭什么拷打么?难道是外表看不出来,少了什么零件?那也没关系,不影响大业啊。” 瑞元瞥了眼插嘴的小桂子,这个没眼色的精灵说的都是什么玩意?把自己营造的悲愤气氛全给破坏了。 要不是看在她刚领人救了自己的份儿上,一定要斥责她几句。 看兰迪注视着自己,没受小桂子话的影响,还在认真倾听,瑞元调整了下心态,脸上露出愤然的神色。 “龚照瑗虽然没有拷打我,可是以性命相逼。 说什么朝廷要我的人头,死活不论。他完全可以先砍了我的头,再带回大都请赏。 要想活命,必须按他的话办。我不得已,按他的授意,写了份悔过书。他马上拿去报馆,准备刊登在明天的泰晤士报上。 现在已经深夜,报纸应该已经印完了,运到了各处销售点, 等早上一旦公之于众,我的名声就全毁了,再也没脸自称救国救民的英雄。” 说到这里,瑞元手里出现了一把匕首,照着自己的胸口就刺了下去。 第一百五十三章 新康拂城的鬼怪传说 小桂子斜着眼睛看瑞元演戏,眼看着兰迪拦住了瑞元,刚刚张嘴,一个“切”还没出来,发现兰迪在瞪她,生生地憋了回去。 这戏一定要演下去的。兰迪夺下匕首,“师兄, 你这是为了保存革命力量,对反动势力斗争的权宜之计。 师兄是几万天地会兄弟的首领,众望所归的天选之子,怎么能死在龚某区区宵小之手? 至于报纸的事情,现在还有好几个小时,总是有办法的。” 瑞元等的就是这句话, 对兰迪的懂事基本满意, 要是“师兄”换成“主公”那就是极好的了。 兰迪看向小桂子,小桂子眼望着天, 身子和头左右摇了几下,声音有气无力,“那我们就再跑一趟。” 十几个黑影消失在夜色里,很快再找人,变成了几十个,新敬业城雾气茫茫的子夜,一群暗夜精灵在行动。 凌晨的时候,特拉法尔加广场的铜像碑下,堆满了充满了油墨香的泰晤士报。 小桂子手里拿着瑞元悔过书的原件和报纸的雕版,这是她亲自去报社出手的成果。 瑞元亲手点燃了原件,扔进了报纸堆里。特拉法尔加广场燃起冲天的火光的时候,瑞元、兰迪和小桂子已经来到了传送阵旁。 一个黑影以比小桂子更诡异的方式出现在三人面前,站在那里,身影若隐若现。 兰迪升级到了中级剑师,已经可以探测出比他高两级的大师级修行者了,这是个目前世界上最顶级的暗夜精灵弓箭手。 小桂子一下子躲到了兰迪的披风后。 “我都看到你了,你躲也没用。” “呸, 这帮二五仔, 亏我平时对他们那么好,我看是谁出卖了我。” “我才是他们的首领好吗?他们能听你的调动,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兰迪大叔救救我,我不想跟他走。” 变幻的黑影突然然固定住了,现出身形。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看上去比兰迪大几岁,不过身板要文弱得多。 黑发带点卷曲,眼睛和小桂子一样带点暗红色,脸型则有更多的西方特点,面色惨白,身穿双排扣西装,白衬衫打着个黑色的领结,一脸斯文的气质。 兰迪听小桂子说过,这位就应该是小桂子口中的欧尼酱,剑桥的在校大学生,暗夜精灵的族长,世界上唯一的大师级暗夜精灵神箭手。 小伙子绕着兰迪转了一圈, 声音冷冷的, “一个中级剑师?是你把我妹妹拐走, 这么长时间不回家的?” “欧尼酱, 我在天山里被蛮人袭击,是兰迪大叔杀死哈克救了我。” “哈克不是那些白精灵老爷们支持的么?怎么会袭击精灵国民?我听说他可是刀术大师,怎么能被区区一个中级剑师杀死?” “欧尼酱你连哈克都知道,就没听说过拯救了圣苏伯台堡的龙骑士么?” 听到龙骑士三个字,青年立刻肃然起敬,一条龙最次也是超级魔兽,态度当时就缓和了不少,“龙骑士还是配得上我妹妹的……” “欧尼酱你要死啊,我说过他是兰迪大叔的,我会看上这么老的大叔么?” 刚才还躲起来的小桂子一下子胆子变大了,扑上去揪住哥哥的尖耳朵,又踢又咬。 青年一脸尴尬,身手再好也被妹妹搞得没脾气,兰迪则怀疑起自己的年龄,好像自己和二斤同岁啊,我这么显老么? 既然不是妹妹看上了他,这就好办了。青年朝兰迪一躬身,“感谢龙骑士大人搭救舍妹,在下暗夜精灵族长,秀.巴波热娜比莉,一点谢意,请大人一定收下。” 秀的手里出现了一个袋子,最近兰迪这种袋子见多了,扫一眼就知道里面是一万金币。 一万金币可有五十多斤,秀提在手里轻飘飘的,跟表现出的文弱完全反差,大师级人物果然不可貌相。 兰迪躬身还礼,“秀大师好,我叫兰迪。小桂子现在也是我小队的成员之一,已经为小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不能再收你的钱了。” “欧尼酱,我已经分了六万多金币了,已经能养活自己了,你没权力管我了。” 秀笑眯眯地,“是么?你身上的装备值多少钱啊?是你自己赚的么?” “我再跟兰迪大叔的小队干几年,把装备钱都还你。” 秀看向兰迪,兰迪低沉的声音立刻传出,“小桂子,你不是说回去要上大学的么?既然你哥哥来接你了,跟你哥哥回去上学是正经。” 秀向兰迪感激地一点头,回头看向妹妹,“你偷偷跑出去旅游,已经错过了开学期,少不得麻烦,你答应过我一定会上大学的……” “就是上大学我也不在精灵国上,我才看不愿意看那些白精灵的白眼,我要去扶桑的早稻田大学学商学。” “东方有什么好大学?” “哈弗的查理斯.威廉校长访问那里,我还碰到了呢。” “那里不收女生,而且你也错过了开学期。” “现在精灵联邦和扶桑是同盟吧?他们紧着巴结咱们呢,一个精灵要去他们那里上学,他们会敢不收? 还敢挑三拣四地不要高贵的精灵王族?咱们联合王国的国王可就是女人。” 秀原来就嘴皮子没有妹妹利索,小桂子跟三毛拌了半年多嘴,功力大增,秀更加顶不住,“好好好,只要你愿意上学就行。” 兰迪不收钱,秀也没有坚持,下巴朝旁边的瑞元示意了下,“兰迪阁下既然是伟大的龙骑士,还营救瑞先生这样的政治人物,应该是做大事的。 我们暗黑精灵一族虽然人数不多,影响力有限。不过跟在苏格兰高地和爱尔兰聚居的德鲁伊们是盟友。 将来若是有需要我们出力之处,一个电话,我们一定会尽力的。” 看秀双手将名片递给兰迪,兰迪收了起来,旁观的瑞元眼睛都绿了。 暗黑精灵再弱,那也有好几万人,而且能拉动弓的,几乎个个是神箭手。 德鲁伊们的数量可就多多了,这可是能部分左右精灵联邦这个世界巨无霸势力的一股力量,兰迪就这么轻飘飘地获得了他们的好感和支持。 而且刚才那个小桂子说什么?圣苏伯台堡的那个龙骑士是兰迪?瑞元眼珠立刻不停地转了起来。 秀看向让人操心的妹妹,“桂,咱们这就出发,我亲自送你到江户,安顿好了再回来。” “不行,我储物空间里还有四具白精灵的尸体没有送回他们的家人那里呢。” “那个我回来送就行。” “那我得和队友们告别一下,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去就回。” 看小桂子消失在传送阵里,兰迪回忆了下新康拂传送阵到邵山住所的距离,估算着时间。 看秀看向自己,兰迪学着亨利的样子耸耸肩,“队友们在新康拂。” 小桂子为了再看队友们……应该主要是二斤一眼,五十枚金币顺手就扔出去了,一般人真是养不起啊,兰迪看向秀的眼神充满了怜悯。 不到一刻钟,小桂子就从传送阵里走了出来。 来回的速度和兰迪估算的时间应该差不多,可是你和二斤就告别了两分钟?两分钟能做什么? 这速度……估计新康拂若是有睡不着觉的人半夜往街上看,可能会出现鬼怪的传说。 “兰迪大叔,告辞了。欧尼酱,咱们走吧。” 秀领着小桂子重新走上传送阵,这回是直航江户。心里觉得妹子似乎有点怪,脸上为什么带着点异样的红晕? 第一百五十四章 变天 小桂子兄妹走了,兰迪看向瑞元,“师兄,咱们也走吧。” “不急,不急。 兰迪啊,师兄我现在每日为天地会的大业奔忙,被各国政要看中, 认为朝廷在海外不敢干什么。这次在新敬业失手,疏忽了,疏忽了啊。 这次蒙你相救,感激不尽。 我在天地会还薄有微名,你现在成了龙骑士,也算事业有成。 我有意和你结为异性兄弟, 咱们一起为驱除鞑虏,恢复大夏的大业奋斗。 等将来革命成功,这江山有你的一半, 我要是总司令,你就是副总司令,你看怎么样?” 兰迪一愣,结拜? 这似乎是评书里常见的桥段啊,没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 开国皇帝似乎都有几个生死兄弟,连光明神使当年都在铁门关七兄弟结义,才打下大唐全球帝国的四百年江山。 瑞师兄现在是几万天地会好汉的首领,各国政要看好的未来领导人,就算当不了皇帝,在未来大夏的政治版图上,肯定有自己的位置。 毕业的时候,大家不过是各自有志向而已,那时候就承诺自己个开国元勋,自己没同意。 如今师兄已经有了自己的势力,现在再拉拢自己,这可就不是纯忽悠了,自己成为副总司令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师兄于自己又有恩, 主动提出结拜, 要不要同意呢? 忽然想起了在白彦虎幻境里的紫禁城场景,和瑞元的想法何其相似? 兰迪立刻摇了摇头,“师兄,咱们是一起战斗过的,过命的交情,本来就是兄弟,就不用搞这种旧时代的形式了吧? 你在我最贫困的时候资助过我,我不会忘记的。师兄若有需要我的地方,只要不违大义,我一定会尽力帮忙的。” 看兰迪婉拒,瑞元稍有失望,不过立刻调整了过来,“对对对,咱们不搞旧形式。 既然本来就是兄弟,那以后就跟你叫兰老弟了,你也不要叫师兄,叫大哥就好。” 瑞元打蛇随棍上,这个兰迪不好拒绝,“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大哥。” 这一声大哥叫得瑞元眉花眼笑。 兰迪一身正气, 他是了解的。可自己为驱除鞑虏的事业奋斗,那也绝对是正义的,肯定不会违什么大义。 有了兰迪帮忙的承诺,自己的拉拢就算大获成功了。 “咱们一言为定,我瑞元一定不会让你违背大义的,不知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你都是龙骑士了,当初毕业的时候,闯荡江湖的目标应该已经实现了吧? 你看看,我这次蒙难新敬业城,要是有你在身边,我就不会发生这种危险,要不要现在就跟在哥哥身边?” 帮忙行,跟在身边,已经学习了屠龙术的兰迪是绝对不愿意的,这和兰迪的理想并不完全一致。 “我当初确立的赚钱目标确实实现了,下一步打算先回家看看,干什么还没想好。 不过我现在是朝廷的一等轻车都尉。 要是没有别的事情,或许可以去像大哥当初指点的那样掌握新军,这应该比跟在大哥身边,对推翻后夏能起更大的作用。” “兄弟你比大哥我预料的干的还要好啊,掌握军队是更重要。等我起事的时候,一定会找兄弟你帮忙的。 既然兄弟你不能跟在我身边,那我就去新安县一趟,那里有天地会的高手,我调两个贴身护卫,免得再发生危险。” “大哥,咱们后会有期。” 兰迪和瑞元也消失在传送阵里,一脸木然,操作传送阵的初级法师走回了休息室。 从耳朵上摘下一个精巧的法器,拿出魔法电话。 “风老板,我是魏大宝,我得到了一些新的有趣的消息。” ………… 救火队员赶到特拉法尔加广场的时候,发现火灾已经不必救了,报纸基本已经全部烧光了。 倒是没造成大的损失,不过圆形纪念碑的表面浮雕损坏了,显然修复要花上点钱。 还没等警察调查出是谁干的,第二天早上,好几个地下工会组织主动宣称,是自己的手笔,为此还互相争了起来。 特拉法加尔广场是雾都集会、游行、狂欢的圣地。 精灵国压榨工人甚苦,几乎天天有地下工会组织在这里组织罢工示威什么的。 最后得知这次受到最大损失的是泰晤士报,立刻印刷厂工人跑到这里进行了狂欢,庆祝自己的组织获得了空前的成功。 最后的结果,是印刷厂工人涨了点工资,但地下工会的头头奇怪地背后中七枪自杀身亡了。 这些都是精灵国的常态,由于雕版和悔过书原件丢失,下午才赶印出来的报纸里,换成了其他内容。 吃了哑巴亏的龚大人不忿,凭记忆重新写了份悔过书,发在第二天的报纸上。 不过他哪里记得那么全?模拟的和原作有相当的差距。瑞元得知后,在别的报纸上声明,那份悔过书是伪造的。 瑞元既然没被抓,悔过书又看上去口气陈腐得很,确实不像一个革命青年的口气,读者都是将信将疑,双方这个口头官司一直打了很久。 ………… 兰迪回到新康拂城,还来得及再眯了一小觉。等天亮醒来吃早餐,小队只剩下四个兄弟了。 奥斯曼轻声叹了口气,“亨利比我有学问,我一直不服。可是他走了,小队显得无趣了不少。” 三毛显得很萎靡,“小桂子怎么也走了?没人吵嘴了,好不习惯啊。” 兰迪看向二斤,忽然发现二斤不大对劲啊,“二斤,你这帅了不少,怎么换上西装了?终于想通了不穿长衫了?” 三毛一下子精神了,“哈哈哈,昨天小桂子回来告别,亲了二斤哥一下。然后,把他的长衫的袖子扯掉了一个,飞快地就跑了。” 二斤很烦恼,“那件长衫是圆圆亲手给我做的,我一直穿在身上,这下子坏了,我回去怎么跟圆圆交代?” “哈,二斤哥,我明白小桂子的意思了。” 奥斯曼一拍脑门,“她肯定猜出这件长衫的来历,抢走个袖子,就是要跟圆圆分你一部分宠,你等着将来娶姨太太吧。” “奥斯曼你的想法太没创意了,这明明是要跟二斤哥搞断袖……啊!——” “三毛看来你是真的欠收拾。” 二斤这么老实的人,终于发火了。 “二斤哥你放手,听外面是什么声音?” 外面突然传出惊天动地的声响,满城的人都在欢呼。 邵山闯了进来,沉稳的他少有的一脸激动,“普鲁士人走了,新康拂发生了革命。” 众人出了门,外面是一副从没见过的景象。 一队队国民自卫军身背勒贝尔步枪,排着整齐的队伍从街上走过,口中高唱的,竟然是兰迪和三毛合唱过的歌曲。 街上人潮拥挤,民众跟着自卫军一起合唱,雄壮的曲调被这么多人唱出来,所有人心中都热血沸腾。 民众敲锣打鼓,满街红旗飘扬,普鲁士人和第三共和国卖国头子梯也尔的画像被踩在地上践踏。 出去打探的年轻人先圣激动地跑回来,“新康拂变天了。国民自卫军建立了新的政权——新康拂会社。” 第一百五十五章 旁观者清 众人看了会儿,回到屋内。兰迪看向邵山,“师兄,你把屠龙术和那首歌曲给他们了?” 邵山点点头,“你不是奇怪我为什么会晋级大贤者么? 我来新康拂,这几个月一直和路易斯、瓦尔兰、欧仁鲍狄埃等一些进步人士学习他们的先进理论,包括先贤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的思想。 这些东西非常符合我的想法, 所以我略有进境,在上个月晋级了贤者。” 好吧,师兄的天赋果然无人能及,几个月就成了贤者。 “我有了贤者的基础,你送的东西我读了后,解决了我最后几个迷惑的地方,所以才侥幸成了大贤者。 我感念新法兰克朋友的帮助, 投桃报李,把屠龙术副本送给了他们。 瓦尔兰如获至宝, 立即进行了研读,不过他的战友们成分和复杂,并不完全同意瓦尔兰的观点。 鲍狄埃倒是对那首歌异常感兴趣,说简直唱出了他的心声……” “砰砰砰!” 一阵砸门声,随即第一天见到的斯巴达.杨走了进来,身后跟了好几个国民自卫军,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邵山,瓦尔兰委员让我通知你,你已经经他提名,被选举为新康拂会社的第九十三名成员,可以上任去了。” 大家看向邵山,仲弘非常激动,“邵山同志成了新政府的领导者之一了?太棒了。” 邵山摇摇头,看向斯巴达,“我是外国人,在新康拂民众里没有威望和影响力。仅仅靠瓦尔兰的提名当选,是不合适的, 请恕我拒绝。 请转告瓦尔兰,如果需要我帮忙,我是一定会尽力的。” 斯巴达面色一喜,不过仰起下巴,“哼,不识抬举,走!领着人急匆匆地走了。” “这个会社里面,好像也不全是好人啊。” 三毛悠悠地感慨,“我看这个斯巴达就不像好人。” 邵山很谦虚,“我没参与组织活动,确实不适合担当那个位置。而且,我的理想在大夏,不能为新法兰克贡献我的全部力量。 这个斯巴达并不是会社成员,不过是个联络人员而已,不要过分批评人家的私德。” 兰迪也不想参合新法兰克人的事,“师兄,梯也尔那帮人肯定不能善罢甘休,这里肯定得打仗。咱们不想掺和的话, 不如避一避。” “你们走吧。这是贫苦工人头一次掌握权力, 我打算在这里观察一段时间,多学习点经验。” “师兄那我留下来跟着你, 保护你几天。这里应该很乱,别有什么危险。” “留下也好,这是难得的机会,兰迪你也可以多看看。” 瑞元要是知道兰迪的选择,一定会气个好歹的。我求你护卫我你不干,倒是主动给邵山当保镖。 “他们在这里乱哄哄地干什么?”二斤很奇怪。 “说是在搞选举,推举各个方面的头儿,治理这个二百万人的城市。” 出去打探的三毛最了解情况。 “可是他们都吵了三天了,这也太浪费时间了。” 兰迪对这种事感到非常不理解,“难道不应该马上集合大军,去攻打凡尔赛么? 新法兰克这么大地方,占了个新康拂,就开始封官了?我怎么觉得有种山寨聚义厅的感觉。” “那边怎么这么乱?” “是工人们在捣毁第三共和国从精灵国进口的纺织机器,说是这些机器让很多工人失业。” “这不是败家么?会社也不管管?” 二斤对这种浪费行为痛心疾首。 奥斯曼幸灾乐祸,“我就说穷棒子成不了事,还是需要贵族的权威才行。” 这次没人反驳奥斯曼,只有二斤“嘘”了一声,“小声点,小心把你这个反动分子抓起来。” 奥斯曼毫不在意,“抓我?你看看,他们会抓我?” 奥斯曼手里拿着好几张报纸,众人接过一看,全是说会社坏话的。 “这些报社的老板都是有钱人,当然是要骂会社的。会社连他们都不抓,我随便说两句,怎么会惹祸。” “为什么不把这些散布反动言论的报纸封了呢?” 兰迪刚刚在新敬业销毁了一大批报纸,连瑞元师兄都知道人言可畏,这些委员们都是傻的么? “他们说,那样的话,不‘民*’。” 三毛对听来的话完全没有理解意思。 “跟坏人讲道理,这些人的脑袋有问题啊。” 二斤得出了结论。 邵山并未和大家一样指责委员们,“他们头一次做事,经验不足是可以谅解的。 不过兰迪提的事情很有道理,应该优先消灭敌人,咱们这就去见一见瓦尔兰。” 委员们相当地忙,一天后,瓦尔兰终于接见了大家。 听了邵山的质疑,瓦尔兰摇摇头,“东布罗夫斯基将军也和我这么说,不过我们现在没有资金,要慢慢筹集,无法马上出兵。” “我认为你们应该接收新法兰克银行,那里有几十亿法郎。” “不,那会损害我们会社的名声,我说服不了同伴。” 大家垂头丧气地出来,奥斯曼点点头,“会社保护私人财产,还是不错的。” 三毛咕哝,“都造反了还跟那些老财资本家讲名声,这些人果然是傻的。” 兰迪沉思了一会儿,“我觉得这些推举出来的人,都是有文化的聪明人,但他们搞得太乱了,分不清主次。 选举什么的,可以以后再说,奥斯曼有一点说得对,现在需要打仗,一定需要一个权威。” 二斤从旁边过来,“我听说梯也尔他们正把大量资金从新法兰克银行运往凡尔赛,武装军队,准备反攻。” 兰迪痛心疾首,“本来梯也尔他们被普鲁士人打败,没剩多少人,不趁他病要他命,现在人家缓过来反攻了。 尤其是那个银行,邵师兄抓住了重点,结果这帮人不听。” 邵山陷入沉思,“咱们不要光看人家的错处,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不少的,他们制定的政策,还是很用心的,这都是宝贵经验。 咱们是旁观者清,批评人容易,要是咱们自己头次干,可能还不如人家。他们错的地方,我们以后做,就可以避免。” “滴滴滴。” 兰迪拿起电话,“亨利?你不是旅游去了么?到了哪儿了?怎么想起有空给我打电话?” “兰迪,不好了,出大事了。我坐的船碰了冰山,正在沉没。” 第一百五十六章 泰坦尼克 “亨利你没事吧?” 电话那头一片嘈杂的声音,“我和法兰西丝都没事,我手里有高级定向传送符,还有好几张,但我现在不能走。 已经有五十多个手里有传送符的富豪走了,可是船上有两千多人,剩下的人心惶惶, 我正在协助爱德华船长稳定人心。 求救的电报已经发出去了,最近的黑暗大陆的卡帕西亚号客轮正在驶来,可是多半来不及。 救生艇的数目不够,而且,现在水位还不高,暂时放不下去……” “我马上想办法,你把船的经纬度报一下。” “这个得问船长, 你等下。嗨,爱德华……” 兰迪放下电话, 拿出个回城符,一边标定位置,一边把情况说了一遍。 邵山稍一思考,“遇到灾难,首先一定要稳定人心,不能乱。 你先去找到船,以龙骑士的身份安定人心,我们这边马上去找救生艇一类的东西。” 兰迪一挥手,阿花和小梅出现了。 阿花非常地不满。最近兰迪不是在维也纳,就是在新康拂和新敬业,都是全世界排前几的大城市。 为了避免围观和引起恐慌,阿花和小梅大多数时间都不得不躲在宠物空间睡觉。 小梅多睡会儿也就罢了,必要的时候,龙族冬眠都行,阿花可腻歪透了。 阿花被招出来,以为到家了,可以出来透透气了, 四处一打量,这不是街上么?这是又要干仗了? “大师兄,我要和小梅去海上救人,你负责保护邵师兄,一起搞一些小船或救生艇什么的。 小梅,一会我要定向传送到海上,估计会掉进海里,我招出你来的时候不要慌,先把我捞上来…..” 阿花还没等抱怨,听铲屎官说要自己“负责”保卫工作,立刻一拍胸脯,“呜嗷!”,连吃的都忘了要。 小梅被收了回去,兰迪掏出高级定向传送符,激活,开始在虚拟地球上寻找经纬度。 ………… 泰坦尼克号上,一片混乱,船体正开始倾斜, 损管人员用抽水机紧张地排水,也只能稍减下沉的速度而已。 “有钱的老爷都跑了,完了, 我们被放弃了。” “为什么还不放救生艇?” “我的股票,我的房子,我的妻子……” 危机时刻,最是考验人性,已经发生了局部小规模的混乱,船长领着船员们四处弹压、安抚,偶尔还需要朝天放枪。 “大家不要担心,求救的信号已经发出去了,最近的客轮正在驶来。” “船长不要骗我们了,时间根本来不及,我听说救生艇根本不够,都是可恶的伊斯梅的主意,他却抛弃我们跑了。” “大家准备好,一会放救生艇,妇孺先上,请做好准备。其他人只是稍等,马上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亨利一边安抚,一个群发的“清凉术”扔在骚动最严重的地方,对两千多个焦急的人来说,也不过是杯水车薪。 “祭司你就不要安慰我们了,哪里会有人来救我们,我不想死啊。” “露丝,你要是不跟了我,就能跟从卡尔那里分一张定向传送符,是我连累了你。” “我本来都要跳海了,是你救了我,让我看到生命的意义,哪怕一天,我愿意和你一起死。” “不,你要活下去。船长和那个亨利不是说了,水位到一定程度才能放救生艇么? 不过我打听了,救生艇的数量不够,一会放艇,女人和孩子优先,永别了。” “不,我自己活着有什么意思。” “咦?天哪,我看到了什么?龙!露丝,伟大的龙骑士出现了,来拯救我们了,我们都不用死了。” 天边,一条神圣巨龙急速而来,影子迅速变大。 龙背上,坐着一位身穿轻甲的骑士,蓝色的披风在海风中飞扬。 人群爆发出欢呼,“传说中的龙骑士出现了,我们有救了。” “哇,龙骑士太帅了,仅次于我的杰克。” 龙,这一辈人基本都没见过。除了少数万里迢迢去寻龙村考察的专家,大多数人只在画报上见过。 龙最近出现在世界上,也是八十年前的事情了,而且那个时候龙的名声似乎不大好。 不过龙骑士拯救世界的传说倒是一直源远流长, 空中传来龙骑士低沉的声音,“请大家遵从船长和光明祭司的安排,有序上救生艇,我保证,大家都能获救。” 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龙骑士的出现给了大家绝大的信心,我们没有被放弃。 小梅漂浮在空中,兰迪跳下来,来到亨利身边,披风上还滴着水。 这位拉风的、伟大的龙骑士刚刚掉进了海里,幸亏会游泳,还有一条龙及时打捞他。 人们敬畏地望着巨大的小梅,几个顽皮的孩子没心没肺,凑过去抚摸小梅冰冷的龙鳞。 “我的定向传送偏了二十里,我和小梅升上了几千米高,才看到船,到这里已经耽误了十几分钟。 马上组织人上救生艇吧,邵山那边正在搜集船只。”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二十艘救生艇被放了下去。 “救生艇只上了不到七百人。” “我这就回去,看看那边搜集了多少小船。” ………… 新康拂,兰迪“嗖”地出现,“怎么样了?” “这么短的时间,只在塞纳河上找到了五艘,大小都有。” “这完全不够啊。” 兰迪挠挠脑袋,“有没有别的办法?” “我有一个办法,就是费钱。” “跟人命比,钱算什么,三毛你的脑洞有用的时候到了。” “新康拂这里好像也有泪痕连锁杂货店……” 新康拂泪痕连锁杂货店门口,一群地痞流氓聚集在这里。 “砸,给我使劲砸,里面都是值钱的东西。” “我表弟的哥们就是国民自卫军的,他们忙着选举,没空管我们,这些万恶的有钱人,咱们抢啊。” 售货员蔑视地看着门外的地痞们,轻轻按下订制魔法手机上面的红色按钮。 十团白光闪烁,两个五人小队凭空出现,这是泪痕国际集团的快速反应保镖队伍。 “他们只有十个人,不要怕,大家一齐上,咦?天怎么黑了?天哪,龙!” 巨大龙背上,龙骑士掏出了重剑,天空传来低沉而有磁性的声音,“滚!” 第一百五十七章 年度最帅人物 兰迪的出现其实救了这些地痞。 泪痕国际连锁杂货店的快速反应保镖都是高级武士带队,包括了法师、弓箭手、光明祭司和狂战士,都是中级的。 看上去人少,跟普通人比那是高端武力。对付百八十地痞,基本上是屠杀。 不过一旦发生大规模流血事件,肯定会造成更大规模的冲突,结果未可知。兰迪把地痞们吓跑了, 算最佳结果。 “你这里有多少高级定向传送符?” “还有九十三张。” “我全要了,可是不够啊。” “您要是愿意加急,我们可以通过传送阵,将世界各大城市存货在二十分钟内调过来,不过有特殊费用。” “那就快点。” 一大袋子金币砸在了柜台上。 金币对付商人,比地痞管用多了。 大额金币的刺激下,国际连锁商业机构表现了非凡的效率,二十分钟后,八百零五张高级定向传送符到了兰迪的手里。 兰迪的财富, 也由二十六万一千多瞬间缩水到了十四万,这还是看在他刚才赶走了地痞帮忙的份儿上,加急手续费没有多收的结果。 ………… 泰坦尼克号,船在不停下沉。 “龙骑士大人怎么还没回来?” “他也没办法了吧?” “救生艇都没坐满,为什么刚才不让我们上去?” 众人又开始骚动,船员们加紧弹压,亨利跑来跑去地安抚,勇敢的船上乐队一个惊慌的都没有,演奏着音乐,安抚着众人。 “龙骑士回来了!” 小梅被第一时间放到空中,巨大的身影给了众人极大的安全感。 “船不够,这里是八百多张定向传送符,让成年男人拿这个走吧。 这东西定位不准,妇女儿童独自出现在郊外什么的很危险,还是等船。” 传送符被忠诚的船员们分发了下去,一道道白光开始出现, 船上人数瞬间减少。 “露丝,我先走了,咱们曼哈顿见,我爱你。龙骑士万岁!” 剩下的除了船员,就是妇孺,这服从性就高多了。 五艘小船被放进了海里,虽然是河船,临时挺一阵还是办得到的。 小梅抓着修好的树屋,每次十人往船上运人。 “还有四百多人没地方怎么办?” “刚才那个抱怨的,其实说得有点道理,救生艇每条才四十多人,还有地方,都还可以上人的。” 一直缺乏存在感的法兰西丝提了个建议。 “可是超载很危险,容易翻船。” “爱德华,这个时候就不能太讲究了,上人吧,要是翻了,龙在这里,可以及时援救。” 最后每个救生艇上挤了七十人, 实践证明, 救生艇很结实。 “爱德华,咱们也走吧。” “不!作为船长,我要和心爱的船共存亡。” “船撞坏了是设计问题,不是你的责任。” “这是沉船船长的宿命。” 亨利向船员们打了个眼色,大家一拥而上,把白胡子船长绑到了救生艇上。 救生艇和小船开得远远的,一千多人一起见证了巨大钢铁怪兽的沉没。 “呜呜,要不是龙骑士大人来了,我们都要死。” “龙骑士万岁!” “龙骑士太帅了,龙骑士,我爱你!” 在空中的勇气无双的龙骑士兰迪,被吓得一哆嗦。被一千多女士一起爱,这个吃不消,尤其里面还有不少老太太。 “兰迪,我要陪法兰西丝一起坐船走,我们不能分离。” “嗯,亨利,这回真的要再见了。” 远处天空,一片浓烟,救援的客轮卡帕西亚号到了。 ………… 第二天早上,新康拂,戈德弗罗伊街。 “兰迪,这下子你在黑暗大陆和精灵国的威望可高了。 看,报纸上,你被称为‘伟大的龙骑士、生命的拯救者、暗黑大陆和精灵国年度最帅人物。’” 二斤手里拿着报纸,笑呵呵地指给兰迪看。 “最后一项是什么玩意?兰迪老大能有我帅?” “奥斯曼,在邵大贤者面前,你还敢说这种话?喏,这是镜子。 对了老大,我现在终于有名字了。 邵大贤者已经给我起了个响亮文雅的名字,张兰亭,字海青。” “恭喜恭喜,我都把这事儿给忘了。” “我自己可忘不了啊。我的名字是大贤者起的,将来一定有出息,这一点老大你都比不上。” “三毛你飘了啊,石兰冲的徐夫子能教出石远那样的大贤者,我怀疑他一定也是个隐藏的大贤者。 兰迪和他弟弟兰祚的名字是徐夫子起的,所以兰迪才这么有出息,兰祚将来也差不了。” “二斤哥现在你的名字最土了。” “我没有那么大的志向啊,将来当个商人就好。二斤这名字接地气,圆圆喜欢就行。” “小桂子喜欢不喜欢你就不管了啊?二斤哥你真是绝情,这么快就把人给忘了。” “你不是一直怂恿我不要她么?” “可是,现在我忽然想她了,觉得她跟着二斤哥挺好的。” “兰迪,最新的报纸来了。 由于你拯救了一船的人,精灵联邦女王李丽莎决定授予你终身爵士爵位,请你去新敬业市参加授勋仪式。 黑暗大陆联邦国会昨天晚上举行了临时紧急会议,一致通过授予你联邦荣誉勋章,请你去首都新阿史那市呢。 听说黑暗大陆的军队已经装备了活塞式飞机,这个勋章的获得者,可以免费乘坐联邦空军的飞机旅行,子女还可以特批上西点呢。” “老大是龙骑士,需要坐飞机么?不过老大的孩子要是读了西点,就是兰之的学弟,兰之得跟老大叫叔叔了。” 兰迪摇摇头,“我热爱的是大夏,要这两个国家的荣誉有什么用?” 邵山在旁边微笑,“兰迪,我建议你接受这两个荣誉。将来咱们和这两个国家打交道,你有这两个身份,能方便很多。 而且在这两个国家的影响力还是很有用的。 能坐起游轮的,都是社会上的精英人士。 虽然最有钱的五十几人自己跑了,但剩下的,也都是像亨利那样的专业人士,至少都是有学问的。 将来这些人成长起来,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不可小觑。 你获得了他们的爱戴,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国家的决策,国家需要你去接受这个荣誉啊。” “那也得等他们发出正式邀请以后,今天我们还是跟着师兄你去考察新康拂会社的统治制度吧。 二斤、奥斯曼,走了。海青!” 没反应。 “张兰亭!” 没反应。 “三毛!” “哎!来了。” “算了,平时还是叫外号吧。” 第一百五十八章 黑暗联邦 两天后,兰迪正式接到了黑暗联邦外交官送的邀请函,乘坐传送阵,抵达了黑暗联邦首都新阿史那市。 新阿史那市哥伦比亚特区,黑暗联邦首都,得名于大唐全球帝国时期,被派往新大陆进行征服的阿史那.真珠王子。 兰迪在外交人员的陪同下, 走出传送阵,穿过国家广场。 广场上绿草如茵,碧水环绕,挺立着高大的阿史那方尖碑,碑前是阿史那.真珠威武的青铜骑马像。 要是有亨利在身边就好了,能给自己讲讲当年光明神使派义兄真珠王子征新大陆的故事, 可惜…… 嗯?亨利没来,另一个熟人意外出现了。 “兰迪, 果然是你。” 兰迪眼前一亮, 一位无比有气质、知性、时尚的美女出现在面前。 “美美?你终于到黑暗大陆来念书了?” 美美优雅地伸出右手,兰迪在他指尖上轻握了下,“美美你这气质又高了一大块,比毕业的时候又漂亮多了。” 兰迪这夸奖是出自真心,美美捂嘴而笑,“兰迪你也成熟多了,还变得油嘴滑舌。 达令和我果然没看错你,短短十个多月,现在都是很有成就的龙骑士了。” “美美姐给我的神器头盔,对我的晋级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得谢谢你。” “现在我要借你的光了。我特意从波士顿赶过来,参加你的授勋仪式。 对了,我最终没有进修法师,选择了在卫斯理大学学习文学,女孩子就不像你这样的英雄打打杀杀了。”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来到大统领府门前。以阿史那.塔夫脱为首的官员们已经在这里等候兰迪这个英雄了。 镁光灯闪烁,塔夫脱大统领亲自给兰迪戴上联邦勋章。 这位大统领据说是新大陆征服者阿史那.真珠的后代, 可是在兰迪眼中, 这个大肚子、八字胡的大统领已经丝毫没有了突厥人的相貌。 两千四百年过去,突厥王族的这个分支已经完全的西化了。 在记者们的要求下,兰迪招出了小梅,飘在空中,表演各种英勇的姿势。 兰迪感到非常无聊,觉得要不是邵山的嘱咐,一定不会来。 之后是欢迎晚宴。晚宴上,美美应付自如,和高官、名流们交流那叫一个融洽,充分弥补了兰迪在外交场合的不足。 兰迪给人的印象不过是一个沉默,带点生涩的武人,这也符合一个武艺高强的英雄的形象。 美美则表现非常抢眼,获得了达官贵人们的一致称赞和好评。 虽然从大唐全球帝国开始,中文就已经是世界通用语。但美美标准的新敬业口音的精灵语,还是赢得了权贵们更多的认可。 美美认识了很多黑暗大陆的大人物,兴奋无比,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要是带自己出席这种场合的是瑞元就更好了 她想念的瑞元和她一样, 并没有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此时的瑞元已经到了星岛, 身后两个高级拳师戴着墨镜肃然而立, 身边是爱国华侨陈甲庚。 瑞元满脸兴奋,正在向一群华商演讲。 “这个拯救了泰坦尼克号乘客的英雄,伟大的龙骑士、露西亚白鹰勋章获得者、精灵国终身爵士、暗黑联邦勋章获得者,就是我的义弟兰迪,我们是剑丘的同学。 有这样的英雄支持,我们驱除鞑虏的复国大业一定能早日实现。为了早日恢复大夏正统,需要诸位大力支持……” 第二天早上,各大报纸头版,都是给兰迪授勋的消息。 大幅的黑白合影上,大胖子塔夫脱西装革履站在中间,左面是身披披风的兰迪,右面是美艳无双的苏美美。 人们对英雄美女的组合议论纷纷,却不知道这两个人各有所爱。 唯一把他们联系起来的,其实不是剑丘,而是美美看中的人前风光。 美美领着兰迪在波托马克河畔转悠了一圈,这里种植着三千株樱花树,是江户市长赠送给黑暗联邦首都的。 这里是热门景点,不过可惜不是花开的季节。 “美美姐,不是说这里是法师和炼金术士说了算的地方么? 我昨天看那些议员什么的,一半是精灵,一少半是魔族,也没有法师啊?” “这里的百大家族的首领,不是法师就是顶级炼金术士出身,他们要专注修炼和研究,怎么有空搞政治? 这些议员原来都是他们的管家、随从之类的人物,黑暗大陆的统治者,都是隐藏在幕后的。” “听说这里有唐人街,我想去看看。” 美美一皱眉,随即一笑,“我是请假出来的,再不回去就来不及了……” “哈哈哈,唐人街还是老朽陪着去吧,就不要难为小姑娘了。” 樱花树后转出一位老者,身穿长衫,一看就是正宗大夏人。 一把白胡子,不过红光满面,声若洪钟,肩宽背阔,露出的小臂十分粗壮,手里揉着两颗铁胆,身后跟着两个同样很强壮的后生。 兰迪略一探查,发现是位大师级拳师。 “老朽想邀请龙骑士大人喝酒好久了,不好打扰你们年轻人约会……” “原来是司徒老爷爷。兰迪,这位是天地会在黑暗大陆的分舵舵主,司徒羡意老前辈。” “司徒前辈,您不是在曼哈顿么?” “听说我大夏又出了个后辈英才,特意赶过来看看的,嗯,小伙子身板不错,是个练武的好材料,合我的胃口。” “见过司徒前辈。” “行啦行啦,我就是岁数大了点而已,龙骑士我可打不过,称不得前辈。老哥哥我喜欢英雄,就是想请你喝顿酒而已。” 兰迪没好意思说小梅其实是吓唬人的,要是真比武,自己其实一定干不过大师级拳师。 “司徒老爷爷,兰迪,我要上学去了,byebye。” 兰迪到了唐人街才明白,美美为什么不爱来这个地方。 他此前看到的地方风景如画,行人彬彬有礼,气质高雅,都是黑暗大陆风光的一面。 到了唐人街,才发现,这里脏乱差一如大夏本土。 同胞们一个个面黄肌瘦,喝得醉醺醺,磕了大麻的地精们四处游荡,随时打劫路人。 混得惨的精灵和魔族们磕了药,在大街上双目无神地游荡,宛如丧尸。 “别看啦,唐人街就是这个样子,让人糟心。 我去檀香山拜会陈总舵主的时候,见过你的师兄瑞元,一谈之下,是个有志向的小伙子。 后来他来曼哈顿,我们华人给他捐了不少的钱,就是希望他能振兴大夏。大夏强了,我们这些海外赤子才能真正有地位。” “瑞元师兄或者能推翻后夏,我有个朋友叫石远,刚刚晋级了大贤者。我觉得大夏要强大,他能做得更多。” “历来被龙骑士追随的,都是当世英主。兰兄弟你这么说,我下次回国,一定是要去拜见这位大贤者的。” 说话间到了酒楼,一位三十多岁的英俊白人迎了出来,“老板,酒桌已经订好了。” “这是我的法律顾问富兰克林。天地会在黑暗联邦是合法社团,下面的小弟难免跟人干仗,没有懂法律的可不行。” 兰迪和富兰克林握手,入席,就这么三个人而已,两个后生立于司徒羡意身后,偶尔给三人斟酒布菜。 兰迪昨天参加大统领塔夫脱的国宴,实话说没吃饱,今天在这里和同胞倒是吃得痛快,喝得尽兴。 酒过三巡,司徒羡意放下杯来,看向兰迪,“老弟啊,有件事我一直非常为难,我看能担这个责任的非你莫属。” 第一百五十九章 司徒前辈的委托 兰迪很有自知之明,可不敢别人忽悠两句就什么活儿都接。 站起身一抱拳,“司徒前辈,在下不过区区中级剑师,武艺低微,年轻德浅。 老前辈都搞不定的事情,在下是绝对没有把握胜任的。” “坐下, 坐下,别急。 你的武艺嘛,我相信要是步战的话,我可能能胜你,加上龙老头子就只有逃命的份儿了。 年轻不是坏事,老头子可羡慕得紧,这德浅是绝对自谦的。 你是三个国家的贵族,在黑暗联邦这个没有贵族的国家也是上层人士。 作为世界上现在唯一的龙骑士, 名声播于海内外。 有些事情啊,不是武艺高强就能办的,老头子看中的就是你龙骑士的名头。 兰老弟,快把龙放出来,让老哥哥见识见识。 阿明、阿波,去后厨要几只羊,龙也是客人,不能饿着。告诉谭厨子,龙在他家吃过饭,以后可以吹一辈子。” 饭店老板也是天地会的小弟,今天司徒舵主来了,没进狭窄的包间,把整个二层都清空了,就这么一桌。 即使这么大地方,小梅出来后,还是狭小了不少。 大师级拳师当然不怕什么超级魔兽的威压,不过小梅的强大气场还是让司徒老爷子深受震撼。 老爷子抚摸着冰冷的龙鳞,感慨万千, “这辈子亲眼见到了龙, 也没白活。 这才是咱们大夏人心中真正的神圣巨龙嘛,黑暗大陆图画上的,不过是大蜥蜴而已。 逢年过节咱们在唐人街舞狮舞龙,都是小梅这样子的。 神圣巨龙出世对咱们大夏是大好的兆头,我大夏当兴啊。 现在世界霸主是精灵国,在后面不服气的是魔族,我看啊,咱们大夏总有一天要恢复世界霸主的地位。 老头子我是没这个精气神了,振兴大夏的重任就担在你们年轻人身上了。” “前辈嘱托,不敢或忘,兰迪愿意为振兴大夏奋斗终生。” “好,好啊。你得有这个心气儿,将来咱们大夏不但要让光辉照耀亚欧非主体大陆。 就是孛儿只斤氏因为稀烂的海军,没收复的黑暗大陆、澳洲和扶桑,那也得天下一统,恢复我大唐全球帝国的盛况,我们这些‘唐人’才名副其实啊。” 司徒老爷子的两个跟班拖上来几只羊,小梅虽然不大饿,看兰迪点头,还是给面子地吃了两只。 富兰克林作为一个没有修炼资质的麻瓜普通人, 反而感受不到小梅的威压。 他也是头回见到龙,看小梅非常温顺的样子,好奇地摸了摸小梅吞下羊后,微微鼓起的肚子。 听到司徒老爷子一番重新称霸世界的言论,富兰克林修养很好,并未嘲笑寄人篱下的唐人不自量力,喝多了吹牛。 富兰克林本来面露温和的笑容,等看到小梅锋利的爪子,眼中一道犀利的光芒一闪而逝。 司徒老爷子这个天地会反贼头子,埋汰了一番后夏朝廷后,闷了一盅酒,酒盅重重往桌子上一放,叹了口气。 “我要求老弟的事情,不是黑暗大陆的。 老朽我好歹在这里算是地头蛇,再没脸没皮也不好意思把事情推给年轻人。 去年南洋一个会友叫艾地的,来曼哈顿特意见了老头子,说南洋现在咱们的大唐遗民,日子不好过啊。” “南洋?那里不是一片火山和沼泽,到处是蜥蜴人么?” “你说的都是后夏朝廷故意的谬传。实际上上古大唐时期,我唐人就在南洋扎根了。 在大唐全球帝国的几任南海节度使王文度啊、刘仁轨啊的经营下,大批唐人移民南洋。 大灾变后,后夏本来也宣示了对那里的统治。 可是由于那里大灾变后一片沼泽,鳄鱼横行,当时无法开发,后夏对那里的统治就有名无实。 我唐人遗民在那里进行了艰苦的拓荒。我们大夏人啊,勤劳温和,和当地的变异蜥蜴人相处得很好。 等开发初具规模,那里产的糖啊、香料啊、黄金啊、烟草啊各种产业都开始赚钱的时候,后夏朝廷这帮颟顸的废物没来得及反应,开着船来的西班牙人、尼德兰人抢先占了那里。” “您是慨叹后夏丢了那块地盘?朝廷的想法可不是我一个区区一等轻车都尉能左右的。” “我管不了后夏朝廷的事,可是那里的唐人是咱们的同胞,不能眼看他们被欺负啊。 艾地跟我说,现在那里,殖民者为了坐稳江山,挑动蜥蜴人土著和华人互斗,咱们的店铺、工厂整天被人袭击。 两年前,艾地所在的突古士受到蜥蜴人商社‘至善社’组织的袭击,八名烟厂工人被打死,两千唐人逃亡。 艾地甚为忧虑,害怕百年前的红溪惨案再次发生,唐人大规模遭难,请老头子帮忙主持公道。” “这个在下不大懂,南洋的事,应该去找朝廷啊,怎么会找到黑暗大陆来呢?” “当地唐人为了自保,好多加入了天地会,朝廷把那里的唐人视为反贼,任其自生自灭,根本不管。” “既然加入了天地会,那应该找陈总舵主啊。” “你不了解咱们天地会的情况,各地大佬各自为政,陈总舵主不过是因为威望高,被公推为龙头老大而已。 而且陈总舵主都快二百岁了,那里还有精力管?老朽算是地方上实力最强的分舵主,所以他们才找到了我。 可是我啊,鞭长莫及。南洋那么大的地方,派几个高手去,是不顶用的。 最好的办法是把当地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的天地会分堂整合到一起,拧成一股绳,就谁也不怕了。 可是当地的唐人不认老头子我,我能有什么办法? 半年前你师兄瑞元来见我,我跟他谈到这个事情。 结果他顾左右而言他,不想接。 我理解,瑞元一心想在后夏内地做大事。在海外的天地会友里,只是筹集资金而已,再说他也没那个威望。 所以你这个龙骑士就有用了啊。 龙在咱们唐人里可有着特殊的含义。你要是振臂一呼,就凭胯下这条龙,大家就都能服你。” “在下明白了,老前辈相托,我会去看看。但能不能达到前辈的期望,我可不敢保证。” “你尽力就好。这个事情由来已久,也不急在一天两天,你有这份心就行。来,喝酒喝酒。” 第二天,精灵国国王特使追到了新阿史那市,找到了兰迪,兰迪又跟着到了新敬业市。 白金汉宫前,九十多岁的李丽莎女王亲自主持了授予兰迪终身爵士的仪式,又是无聊的拍照和晚宴。 第三天早上,兰迪终于回到了新康拂。 一出传送阵,耳边听到的就是隆隆的炮声,街上一片慌张和混乱。 回到戈德弗罗伊街,众人已经整装待发。 二斤见兰迪及时赶回,松了口气。 “兰迪你回来了,正好,咱们一起离开吧。梯也尔的军队已经包围了新康拂,新康拂会社看样子不行了。” “咱们不帮忙抵挡一阵么?”兰迪看向邵山。 奥斯曼接过话茬,“几十万人的战斗,咱们帮不上忙的。会社的好多骨干都已经流亡了,就剩下一些激进的底层军官骨干还在领人抵抗。” 邵山叹了口气,“这些底层军官骨干都是真正的斗士,可惜了。不过,新康拂城墙坚固,应该还能坚持很长时间。” “不好了!” 出去探查的三毛气喘吁吁跑了回来,“那个斯巴达.杨叛变了,帮助梯也尔的军队打开了西城门。 梯也尔的军队已经杀进了城里,咱们快走。” 外面忽然枪声大作,杀声四起,附近爆发了激烈的战斗。 第一百六十章 二百烈女 邵山一挥手,“走吧,咱们出发。” 奥斯曼一哆嗦,“外面枪声这么紧,是不是等战斗停止了再说啊?” “战斗结束之后,估计梯也尔政权肯定要秋后算账。 他们虽然不至于关闭传送阵,但在那附近拦截检查几乎是一定的, 就不好走了。” 奥斯曼还想说什么,一个敏捷术落在了他身上,立刻不再言语。 原来这位大贤者还是位光明祭司,那就不怕了,关键时候有人救命。 看邵山开始给大家套风之盾,奥斯曼突然想起,“对了, 我是法师, 我是法师,不是埋尸工。” 一伸手先给自己套了个风之盾,然后套三毛,再然后,剩下的人已经用不到他了。 嗯,自己的手速跟大贤者比,似乎慢了点。 一行人出门,牵马而行。小梅和阿花都躲了起来。 这是为了在混乱中,避免被交战双方稀里糊涂当成攻击目标。 街上早已没有正常的行人,不远处用沙袋垒起了个街垒,一群国民自卫军端着步枪,趴在街垒后面,正在阻击进攻的凡尔赛军。 枪声就是在街垒处传来的,偶尔有打得远的子弹飞过来,被风之盾带偏,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众人穿越小巷,来到第二条街, 这里没有发生战斗,一伙伙溃退的败兵不时跑过。 “新康拂的市政厅已经被攻破了, 路易斯牺牲,瓦尔兰同志被捕了。” “拉雪兹神父公墓那边战斗最激烈,五千凡尔赛军包围了那里。” “他娘的,当头的跑了大半,我们怎么办?不如回头去跟凡尔赛军拼了。” 兰迪遥望天空,新康拂市内冒出好几股浓烟,是绝望的会社成员们开始点燃杜伊勒里宫、卢浮宫等重要建筑,“唉,有这个决心,当初怎么不没收新法兰克银行?” 小队穿过狭窄的小巷,每一个街区都在顽强地抵抗,然后被兵力占优势且集中使用的凡尔赛军穿插包围。 连三毛都看出问题了,“市政厅那边早早地被干掉了,这边贫民区倒是抵抗激烈,可惜没有统一指挥,会社没搞明白什么人最支持他们啊。” 二军摇摇头,“造反经验不足, 军事一塌糊涂,要是兰迪来指挥, 一定比他们强。” 奥斯曼觉得, 亨利走了,他这个最有学问的可以当军师了。 “凡尔赛军会打巷战,你看远处他们在拆房子,这些没经过训练的民兵干不过他们。 倒是宽阔的大街上,街垒能能支持得更久。 知道这街道谁拓宽的么?是一个和我同名的男爵干的,可见叫奥斯曼的,都是高手。” “奥斯曼你个法师懂什么军事?” “我可是正经参谋学院毕业的见习阵法师。 你看这条街叫水堡街吧?防守得还是不错的,两个连守在这里,对面来一个团也一定拿不下。” 奥斯曼话音未落,守在堡垒里的自卫军发一声喊,弃了枪,转身就跑,成了逃兵,眼看远处的凡尔赛军端枪排着整齐的队伍冲了过来。 奥斯曼目瞪口呆,兰迪叹口气,“头儿跑了,士气没了,再坚固的街垒也没用。” “老、老大,凡尔赛军过来了怎么办?”,奥斯曼又开始哆嗦。 “传送阵在那边的富人区,这里是咱们的必经之路,迟早要碰到的。 咱们不是国民自卫军,他们不一定能对咱们开枪,咱们先礼后兵。” 兰迪正在准备碰到凡尔赛军怎么开口交涉,从小巷里突然冲出二百多个年轻女人。 带头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身穿海军陆战队军服。 众女一起高喊,“会社万岁!”,冲向街垒,接过逃兵扔在这里的枪,很快,枪声如爆豆般响了起来。 凡尔赛军本来见守军已经逃跑,列队来接收阵地。 突然遭到迎头痛击,这下可损失不轻,倒下了几十个,一下子就被打了回去。 奥斯曼这下得意了,“看,街垒守住了吧?我的军事理论是不会错的,这种坚固的工事,连女人守都守得住。” 邵山点头,“民心可用啊。可惜会社占了新康拂,就飘了,总部搬到了富人区。 那边的富人和中产,凡尔赛军一来,都是开门迎接。 一个政权,应该知道自己的基础在哪里,这是宝贵的经验教训。” 三毛流出口水,“哇,新法兰克的美女都好漂亮,那个领头的真是飒爽英姿,嗯,都好大。小桂子,你看比你……唉!” 兰迪照着三毛的屁股踢了一脚,“都是我敬佩的女英雄,我都有跟着一起战斗的冲动,不许这个态度。” 对面又冲了两次,毫无效果,指挥官加利费侯爵大怒,“炮兵呢?” “报告,咱们冲进来的太快,炮兵还在城外。” “给我再冲!” “侯爵大人,不能无谓地伤亡,狮鹫特种部队就在附近。” 凡尔赛军传出了连续短促的号角声,这边奥斯曼得意洋洋,“听,他们求援了。 大军作战,都是一群麻瓜,双方居然都不配突击剑士和祭司,难怪打不过魔族。” “实际上是因为,你说的那些精锐,在和魔族的作战中拼光了,没拼光的被俘了,赎金还没有付。” 奥斯曼回头看看提醒自己的仲弘,挺挺胸脯,“那咱们还怕啥?就这么走过去就行,风之盾无敌。” 奥斯曼突然胆子大起来了,兰迪劝阻,“不可轻敌……” “老大,天上来了敌人。” 远处的天空突然出现一群黑点,瞬间变大,二十几头狮鹫极速飞了过来。 这是凡尔赛军总司令麦克马洪元帅的亲卫队,还是和元帅一起被从魔族手里赎出来了的,现在是战场的紧急支援力量。 狮鹫中队来到战场上方,骑士们每人手里一杆卡宾枪,从空中往下射击。 自卫军女兵们朝天放枪还击。狮鹫是高级魔兽,双翅扇动,自带风之盾,狮鹫和骑士毫发无伤。 狮鹫骑士们都是中级枪炮师,拿的又是魔改的特种枪,弹无虚发,女民兵们纷纷中枪倒地。 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们,生命在迅速枯萎。 眼看带头的少女额头中枪,不甘心地摔倒,三毛“啊”地一声大叫,回头看向兰迪,“老大!” 第一百六十一章 麦克马洪元帅 领头的死了,女民兵们的反击毫无效果,已经是必败的局面。 少女们互相看了看,既没有逃走,也没有投降,集体手拉起了手,挺胸而立。 “起来, 饥寒交迫的奴隶……” 歌声一起,兰迪的胸中立刻热血沸腾,虎目含泪。 眼看女民兵们已经放下枪,坦然受死,天空的狮鹫骑士还在不停射击,他实在无法坐视英雄这么悲壮地就义。 亨利曾经让他记住的一句话浮现在脑海,“全世界***,****!” 兰迪一声怒吼, 一挥手, 阿花和小梅被放了出来,兰迪纵身跳上龙背。 阿花已经在里面快闷死了,最近小队一直在大城市,就出来作战了一回,敌人还是吓走的。 这次兰迪主动招它出来,阿花抬头一看,天上一群高级魔兽在耀武扬威,当即怒吼一声。 狮鹫们浑身一哆嗦,从空中下坠,待看清是一头老虎,立刻又飞了起来。 作为飞行战斗单位,它们和翼龙一样,并不怕陆地猛兽。 不过狮鹫骑士们身形不稳,眼前发黑,趴在狮鹫身上浑身颤抖,不得不停止了射击。 兰迪骑着神圣巨龙升上天空,大吼, “她们都已经放下了枪,你们还射击,骑士精神在哪里?!” 小梅和兰迪签有契约,充分感受到兰迪的激动心情。 这种热血的感觉,令小梅这条原来的废物龙感到如此的新鲜和兴奋,望着前面几十个刽子手,一声长吟。 “叮!您的宠物神圣巨龙(少年)掌握了新技能:龙威,恭喜。” 小梅以前也能靠威压吓唬其他魔兽,但这次主动威慑,不再是原来的天然强大气势造成的,而是超级魔兽的技能。 神圣巨龙的龙威无可抗拒,二十多头狮鹫头晕目眩,齐齐从空中掉了下来。 兰迪出去的时候,邵山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话来。 作为大贤者,他虽然比兰迪理智得多,但除了大贤者身份,他还是一个敢于向整个旧世界挑战的热血青年。 新法兰克女兵们的英勇行为, 他看在眼里,也是热泪盈眶。那无**级不甘心被奴役的怒吼, 也会让他热血沸腾。 因此邵山什么也没有说, 只是默默地掏出了圣火令和火焰勋章。 队友们纷纷掏出武器,连仲弘和先圣这两个普通人都掏出了勃朗宁。 狮鹫掉到地上,身上还压着骑士,当即有两头被摔得筋断骨折而亡,剩下的也全部重伤,失去了战斗力。 骑士们有狮鹫这个肉垫,摔下来的高度又不算高,只有两个摔断了腿昏了过去,剩下的依旧在哆嗦。 本来已经在等死的女民兵们集体一愣。自己一方也是有狮鹫中队的,不过跟着高级人物逃跑了,这是哪儿来的支援? 仰头看到天上的巨龙,立刻有看过报纸的认出了兰迪, “龙骑士万岁!龙骑士大人好帅,龙骑士大人,我爱你!” 兰迪身子一侧歪,差点从龙背上掉下去,不愧是亨利的同族,新法兰克女子的热情豪放,领教了。 加利费侯爵看敌人来了强大的援军,眉头一皱,现在都大局已定了,会社会把杀手锏留到这个时候? 忽然想起了早上看的报纸,再想起刚才兰迪说活的茬口,眼珠转了转,“这不是援军?难道竟然是恰巧路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 见身边的战士们抬起枪,加利费侯爵回手做了个下压的手势。 普通枪弹对修行者基本无效,己方仅有的修炼者战士们现在在地上打哆嗦,难道要自己这个侯爵领着军官团亲自去和敌人的魔兽战斗么? 作为第二帝国封的侯爵,他可没有为第三共和国献身,和强大魔兽和龙骑士搏斗的想法,梯也尔那个家伙也不值得自己这么做。 一带马缰,正想上前和对方交涉,看能不能和平解决,对方的猛虎居然向自己这方扑来。 身后的士兵们见老虎来了,不由自主,一齐举枪射击。 阿花这次发出虎威,在对付狮鹫的时候,又输给了小梅的龙威,恼火无比。 看对面的军队居然冲自己举枪,阿花大无畏地往前冲,一直冲到了加利费侯爵的马前,仰头又是一声怒吼。 超级魔兽是子弹免疫的,一排子弹从阿花身边飞过,获救的女民兵们早藏到了掩体后面,邵山为首的小队面对飞来的弹雨,傲然而立。 看着背着手从容镇定的邵山,子弹自动从身边偏转而过,女民兵们的眼睛都冒出了小星星,互相询问,“谁认识这个超级帅哥?” 阿花的怒吼发出,这下子距离近了,五十米范围内,所有的人齐齐摔倒。 加利费侯爵的马也摔了,侯爵大人狼狈地跳了下来,好在作为大师级骑士倒是没事,拔出佩剑,和阿花对峙起来。 他加利费侯爵自诩上等人,实在不愿意和一头畜生对决。何况阿花后面还有龙骑士,心里正想着怎么“议和”。 对魔族的时候他就是主和派,当然对造反的穷棒子们,他是不吝痛下杀手的。 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他直觉地觉得那帮人是他的天敌,必须杀之而后快,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 至于龙骑士,在他的心目中,那肯定是高端的贵族。贵族之间的事情嘛,总是有妥协解决的办法的。 兰迪也在想着怎么善后,和攻入城中的十七万大军作战是不可能的,累死也赢不了。 自己没有能力救所有的人,但眼前见到的,决不能放弃。 双方的首脑都在犹豫的时候,凡尔赛军后面又飞来一个黑点,迅速变大。 这回不是狮鹫,是一个人踏空而行。 来人身穿鲜艳的第三共和国军官服,身披绶带,背后是大红的披风,急速地落到了加利费侯爵的身旁。 阿花立刻四腿倒走,战略转进。等回到了邵山的身边,又昂首挺胸,耀武扬威起来。 这种行为对于一头兽中之王来说,是完全不可考虑的。 能干出这种事,说明阿花已经达到了半圣水准,心理上已经自认为是一个人了。人嘛,那就要审时度势,咱半圣不和圣级单挑。 来人到了近前,兰迪看的清晰了。 这是个头发灰白的老者,修剪整齐的八字胡也是灰白的,两大五小七枚勋章把左胸前都占满了。 看肩章是元帅,不过一脸彪悍之气,倒像是冲锋陷阵的大将。 来人见己方的士兵倒在地上哆嗦,骂了一句,“没胆气的家伙。” 手里突然出现了一把圣级佩剑,大吼一声,“第三共和国万岁!” 他这一声吼,带了圣骑士的祝福光环。 一道明亮的圣光发出,以老者为中心,圣级光环向四周扩散,几十米后,才渐渐变淡。 刚才被阿花的虎威吓倒的战士齐齐站了起来,精神抖擞。 趴在地上的狮鹫,除了死了的两只,也都得到了治疗,挺胸站起,拍拍翅膀,看向小梅的眼神里充满了挑衅。 狮鹫骑士们全体站起,连断腿的伤势都得到了控制。最后,连加利费侯爵的马都站了起来。 老头子佩剑指向空中的兰迪,“吾乃新法兰克圣骑士麦克马洪。 兀那猖狂小儿,从哪儿跑出来的,到新康拂撒野,今天我就替你的师长教训教训你。” 一个金黄色的领域砰地一下子撑起来,麦克马洪须发皆张,抬起手中的佩剑。 第一百六十二章 转世重生 见麦克马洪二话不说,就要和敌人作战,加利费侯爵赶紧拽住了老元帅的披风,“大帅,不可。” 每一位圣级都有自己的道,领域里的能力都是不同的。 加利费侯爵对这位元帅的领域十分了解,一个“金剑狂雨”发出, 那些残余的女兵肯定全体阵亡。 这个游侠小队里,中级以下人物绝无幸理,中级的看运气,至少也是重伤。 两头超级魔兽没事,那个站在中间的自己看不出级别,要是圣级还好,要仅仅是个带头的麻瓜贵族, 对方的七人小队至少会有五个人死亡,那双方可就结下了解不开的死仇。 每个龙骑士都不可能是单独存在的,肯定有一个庞大的势力支持才能堆出来。 第三共和国风雨飘摇,内乱还没有平息,大批士兵被魔族俘虏还没有赎回来。内忧外患,不能再得罪其他势力了。 老元帅是猛将出身,不管不顾,自己作为智囊,可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大帅,您军务繁忙,没空看早上的报纸。 这位龙骑士不是会社的反贼,是大夏、露西亚、精灵联邦三国的贵族,黑暗联邦的联邦勋章获得者,在世界好几个主要大国有深刻的影响力。 他刚刚救了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上的所有人,获得了精灵联邦和黑暗大陆全体民众的尊重。 此前他消灭了邪恶的元素生物,拯救了圣苏伯台堡的二百万人。 他在大夏是著名的圣级阵法师曾子成的弟子,据说还杀掉了伪洪福汗国的三个主要首脑,获得了另一个圣级阵法师左朴存的认可。 剑丘八千子弟,左元帅门人无数, 都是他的支持者。 他还是弟子遍布世界的天地会的双花红棍瑞元的结义兄弟,檀香山的圣级拳师陈近南肯定也罩着他。 他的坐骑来历是个谜,但龙族可有七八个圣级,您杀了龙骑士,龙族会跟您善罢甘休么? 您杀了他很容易,可咱们第三共和国一下子就几乎得罪了全世界一半的强国,您也得罪了无数的高手,这万万不可啊。” 麦克马洪一下子气势就萎了下来,不过刚才大话已经说出去了,面子下不来。 “哼!龙族敢出龙之山谷么?那个陈近南快二百岁了,能不能走动路都两说。 布琼尼那个小崽子经验还浅得很,高尔察克当年和我在龙窟并肩作战过。 那几个精灵圣级和黑暗联邦的圣级法师们都是自私自利之辈,会为了这家伙找我的麻烦? 只要不被围攻,哪个圣级来了我也不怕。 就算不杀了他,我也要揍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看麦克马洪刚才飞过来的时候,还大言炎炎,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似乎要把自己这帮人全灭了。 转眼气势就萎了, 杀光敌人变成了“揍他一顿”。 三毛撇撇嘴,“圣级就牛么?圣级已经被咱们杀了一个,吓跑一个。他要是真厉害,能被魔族俘虏?可见是个软骨头。” 邵山拍拍三毛的肩膀,“海青,可不能乱说,圣骑士还是厉害的,是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武力,一共也没几个。 他被俘可不是因为软骨头,也不是战斗力差,是与敌军作战,身先士卒,歼敌无数,力竭昏迷,才被俘的。” 奥斯曼蔑视地看了眼麦克马洪,“一个元帅,不懂运筹帷幄,不能从战略上取胜,亲自冲锋陷阵,这脑袋就是个二缺。 就算他能杀一千人,在几十万人的决战里也没用,还不是力竭被俘了? 听说他猛将出身,连书都没念过,新法兰克用这样的人当元帅,可见是没有人才了。” 麦克马洪不是帅才,邵山对这点倒是没有异议,“不过,他指挥大军与魔族交战或者差点儿,江湖斗殴,把咱们全部干掉可是轻轻松松。 刚才要不是那个侯爵拽住他,他领域里的群攻手段使出来,奥斯曼你和海青都得没命。 我虽然因为神器的原因会转世重生,可是神器里的能量只够救一个啊。” 三毛一转眼睛,“大贤者你当然是救我这个革命同志,肯定不能救奥斯曼这个反动派。” 奥斯曼一下子把头缩了回去,没敢说什么。人家还有两个同志仲弘和先圣呢,未必救你三毛。 不过不管救谁,自己肯定是完了。 “看来,这个侯爵是好人啊。” “他是好人么?嘿嘿,加利费侯爵可是促成这次镇压新康拂会社最积极的刽子手。 以前的记录,对百姓都是大开杀戒,毫无怜悯之心。 倒是老元帅光明正大,一身正气,抛开立场不谈,还是非常令人佩服的。 老元帅在犹豫啊,看来我得给他加点儿码。” 邵山微微一笑,圣级领域悄然放出。 麦克马洪正在不服不忿,圣级领域一出,和他的领域重叠,他立刻感应到了。 一抬头,看到了和暗黑骑士毕典菲尔特看到的差不多的场景。 加利费侯爵也看到了,敌人出现了三个圣级,顿时魂飞魄散,拉住麦克马洪的手,“现在咱们双方都没杀人,咱们不过死了两头狮鹫而已。 咱们的狮鹫骑士屠杀放下武器的女人,本来就不大光彩,现在正是各退一步的时候。” 麦克马洪怀疑两个超级魔兽突然变成了圣级,没准儿是对方领域里的幻术。 不过对方的领域要是很强,能让里面的战友提高战斗力,也是可能的。 新法兰克就自己一个圣级战斗力撑着,他可不敢赌,立刻怂了,顺坡下驴,“哼哼,今天就饶了这个小子。” 三毛看了看刚才要杀自己的麦克马洪,又看了看正在劝阻老头子杀人的加利费侯爵,想不大明白为啥要杀自己的是好人。 往旁边一瞥,忽然一拍光光的脑门儿,一道残影跑过去,抱起已经死了的女兵首领,飞快地跑到邵山跟前。 女子虽然死了,但没过几分钟,体温尚在,还没有僵硬。 三毛身材不高,体格单薄,将女子抱在怀里,一手托腰,一手托腿弯,十分费力。 这个姿势让女子的头后仰,头发垂向地面,胸口高高挺起,军服都撑破了一个扣子。 身子软软搭在三毛身上,三毛身体忽然起了异样的反应,面红耳赤。 “邵大贤者,邵大哥,邵大叔,你会转世重生?这个能救活么?” 第一百六十三章 天使是光头的 女兵首领脑门上有个洞,子弹钻入脑袋,脑浆一塌糊涂,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邵山看自己圣级领域发出,那边的麦克马洪终于气哼哼地退却了,看样子打不起来了。 这个女英雄也确实值得自己营救,当即一点火焰勋章, 一道无比明亮的光芒放出,包围在了女子的身上。 这场对峙非常短暂,没有超过八分钟,女子魂魄还没有完全消散。 在神器的作用下,一缕缕消散的灵魂能量重新凝聚,没入女子身体。 白光又是大亮,在神器海量的魔力包围下, 女子的身体变得透明虚化,一颗子弹掉在了地上。 一分钟后,重新凝聚,变成实体。脑门上再无伤痕,高高的胸口微微起伏,竟然睁开了眼睛。 这是最顶级的圣级光明祭司,全力施展才能出的法术,“转世重生”。 脱胎换骨,重塑肉身,几乎是用能量把原来的身体重新改造了一遍。 圣级能飞,就是经历了脱胎换骨,身体极度能量化的结果。 这种法术相当于圣级用自己的能量,以被救治者为鼎炉载体,重新晋级一遍,需要消耗的能量是海量的。 施展完转世重生的圣级祭司都会大病一场,几个月恢复不过来,除非非常必要,一般是不能干的。 当然邵山是用的神器里的能量,自己当然没事。但神器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重新充满, 代价还是非常大的。 麦克马洪目瞪口呆,对面的圣级当着自己的面搞转世重生,然后居然没事人一样。 他哪里知道世界上有火焰勋章这种东西? 对面的家伙是个大贤者,还是个圣级的光明祭祀,这绝不可能是幻像,这样的能量水平,那圣级拳师估计也是真的,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全才。 就凭他一个人,自己都绝不是对手,自己幸亏是没出手,运气,运气。 邵山对女兵首领的救治还起到了意外的效果,让麦克马洪彻底死了心。 麦克马洪一甩袖子,瞪了一眼自己的亲卫狮鹫骑士们,“对手无寸铁已经认输的女人开枪,有本事了你们啊,没的丢我的脸,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们。” 看向加利费侯爵, “这里的事情你处理吧,我得指挥作战去了。” 看也不看兰迪一帮人,领着少了两个的狮鹫骑士中队, 踏空而去。 两个没了狮鹫的骑士正无所适从,加利费侯爵冲他们一瞪眼,“你们还不懂么?你们已经被开除出元帅亲卫队了。” 两个中级枪炮师大喊冤枉,“我们勇敢作战负伤……” “你们啊,白在元帅身边呆了那么久。他开除你们,是看你们作战勇敢,保护你们,以后你们就在我这里干吧。 那些跟他回去的,个个都得进军法处。元帅、圣骑士失了面子,怒火是那么容易平息的么? 你们负伤了,就不用参加以后的战斗了。 你们带二十个人,护卫龙骑士大人,一定要看着他进入传送阵,不得有一点闪失,知道了么?” “遵命!” 两个恍然大悟的幸运儿答应得非常爽快。 兰迪已经下了龙,“侯爵大人,这剩下的一百个女兵我要带走,我不放心你们的军纪。” “悉听尊便。” 加利费侯爵对跑了一百个人毫不在意。 这城里会社的忠实党羽可有好几十万,自己是准备至少杀他五六万的震慑这帮穷棒子反贼呢。 侯爵大人面带笑容,暗暗咬牙,这一百人放走了,我要再多杀一万人。 女民兵首领缓缓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三毛光光的脑袋,三毛还抱着她呢。 “我这是到了光明神界了么?原来天使都是光头的。” “我才不是什么天使,是邵大贤者用转世重生救了你。” 跑过来的战友们目睹了将死人救活的奇迹,一起叽叽喳喳。 “安妮,是邵大贤者救了你。不过是这位小伙子跑去将你抱了过来,你才得救的,我听邵大贤者叫他‘海青’。” “我最后的记忆就是子弹打进了脑袋,要不是海青你和邵大贤者,我肯定死透了。 不管你是干什么的,海青,你就是我的天使,我从此相信,天使就是光头的。” 兰迪看看三毛的光头,觉得实在和“天使”联系不到一块儿,面露微笑,他有个固执的认知,天使是红头发的。 奥斯曼在旁边阴阳怪气,“三毛,抱着挺舒服,不愿意撒手是吧?” 三毛正在傻笑,这是一直伶俐的他头一次表现得像二斤一样。 听奥斯曼在埋汰自己,也没有如往常一样反唇相讥,而是连忙一松手。 刚刚转世重生的人非常虚弱,安妮一下子向地上落去。 三毛已经是初级盗贼,轻功不错,反应神速,两手一下子又接住了安妮。 不过这个燕子抄水的动作难度系数非常高,三毛双手接住了,身体无法平衡,扑通一下坐在了地上。 安妮砸在他身上,砸得三毛呲牙咧嘴,不过,落在三毛身上的部位软软的,三毛又是面红耳赤。 安妮深吸了一口气,才继续说出话来,“我看不到是谁在说你,不过一定是你的同伴。 海青,不要听他的。我都死过一回了,一切都想得很开。 你愿意抱我,我很开心,可以一直抱着。” 奥斯曼手捂在脖子上,做了一个干呕的动作,“这真是没法直视,算了,我是好人,喏,给她灌下去。” 这是一瓶圣级红药水,价值好几千金币,是奥斯曼珍藏救命的,一共也没几瓶。 三毛接过,毫不犹豫地给安妮灌下去。 安妮苍白的脸色以可以明显察觉的速度变得红润,深吸了一口气,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 圣级药剂的效果拔群,让安妮瞬间恢复了生命力。经过转世重生的锻体,身手竟然好了不少,以后应该能成为修炼者。 安妮一眼就看出站在中央的邵山是大贤者,一个军礼,“感谢大贤者救命。” “我们都是革命同志,你的大无畏精神让我感动,不要客气。” “我们以后一定在大贤者领导下,继续奋斗。” 回头一眼看到了奥斯曼,刚才只看到了他给三毛递药的白袍袖子而已,这次鞠了一躬,“感谢你给的圣级灵药。” “你不要感谢他,我会付给他钱的,我可是有八万多金币的大富翁。” “是么?原来是富翁同志,没想到你年纪这么小。” 三毛立刻焦急起来,“别看我个子矮,我虚岁已经十七了。 我以前有个战友是最顶级的大夫,说我这是小时候营养不良造成的。 现在营养好了,还可以长好几年个子,会长得很高很壮的。” “还是比我小两岁啊,不过我不在乎你是不是能长高,海青,你就是我的天使。” 安妮一把把三毛横着抱了起来,贴向自己的胸口。 以三毛的身手,躲过去是毫无问题的,但还是轻易被安妮擒拿。 忽然觉得脸被埋了起来,安妮挣开的第一个扣子硌得三毛脸颊有点疼,呼吸也异常困难。 第一百六十四章 男人的直觉 兰迪和邵山为首的一行七人,领着一百名女战士,走向传送阵。 这个奇怪的队伍引起了很多凡尔赛军的注意,那一百名女战士还背着枪呢。 不过两名前狮鹫骑士手持加利费侯爵的手令,率领二十名侯爵大人的亲兵开道。 众人都只能被迫相信,这看上去很像会社反贼的一百女兵,是龙骑士兰迪大人的“随从”。 至于为什么龙骑士大人的随从都是女的, 还都是新法兰克人,还要穿上新康拂会社自卫军的军服,背着枪,这是贵族的怪癖,咱们这些小军官是不懂的。 安妮已经回到了女兵队伍里,奥斯曼和三毛牵着马并行。 “三毛,刚才你怎么没被憋死?” “你这是嫉妒。” “我嫉妒你干什么?我交过的女朋友比你见过的美女都多。 我跟你说, 你这个审美有问题,那玩意不是越大越好的,适中才是最佳。” “你管不着。” “你白跟亨利学艺术了我说,古诗有云……算了,就不教坏你小孩子了。” “根本没有那样的古诗,或者你明明是不知道,没有白大哥的学问,就不要装大瓣蒜。” “你说三毛你好歹是个八九万金币的富翁,什么样有文化的妩媚女子找不到?非喜欢一个比你大的,真是搞不懂。” 三毛自己也搞不懂,不过就是喜欢。 要是医圣弗洛伊德在这里,一定能给三毛分析得明明白白的。 三毛是孤儿,非常渴望年长点的人的关怀照顾,对缺乏的哺乳经验也异常向往。 每个人的经历造成了不同的心理取向,不过这个只要自己高兴,就是幸福,根本不需要医圣的分析和治疗。 二斤和兰迪并排而行,说话却加大了声音,“邵大贤者, 你准备去哪儿啊?” “我和两位同志准备去里昂, 去中法里昂大学那里学习一段时间,在旅欧的同胞中发展革命同志,传播屠龙术。 只有意气相投的人多了,才能回国做大事。” 兰迪点点头,天地会也是这个路子。 不过天地会都发展将近二百年了,弟子遍天下。 就是苏宁宁他们,也已经四处联络同志几十年。邵山要从头开始,在大夏实现屠龙术里描述的理想,实在是难啊,也不知道需要多少年。 自己不擅长忽悠,错了,不擅长传播理论的工作,没有贤者的资质,只能向成为剑圣的路走过去,等石远和邵山他们需要武力支援了,好能尽量地帮忙。 兰迪正再一次陷入沉思,二斤的话似乎从远方传来,“兰迪咱们去哪儿啊?” 啊这…… 原来自己是准备先回国内看看的,自己可已经出来十个多月了。 若是再有时间, 再去南洋看看,能不能完成司徒前辈的委托。 这个对自己似乎有点难,成不成的尽力就好。 不过手下突然多了一百个女兵,还是洋人,这带回国内一定是非常不方便的。 三毛看兰迪似乎在为难,开始开脑洞,“二斤哥家里不是开工厂么?可以让她们去当女工啊。 反正第三共和国肯定要通缉她们的,新法兰克是回不去了,不如留在后夏。” 奥斯曼斜眼看来看三毛,“三毛你这是私心作祟,想老婆想疯了,怕人跑了。 你就不怕二斤近水楼台,抢了你的安妮?人家可比你这个小富翁有钱多了。” “去去去,奥斯曼,我有圆圆了,其他人谁也不要。 再说我也不想回家,我才是个中级枪炮师,至少得升到大师级才能衣锦还乡吧?” “安妮要是真喜欢钱,也不会跟着会社造反了。不过,让她们受二斤哥的剥削,确实也不大好。” 邵山插了一句,“这一百人敢于牺牲,是为穷人斗争的真正的忠诚的同志,随便安排哪里打工就可惜了。 应该加强理论学习,将来好成为我们起家的种子。” 说到理论学习,兰迪一下子想到了亨利,自己掌握的的粗浅屠龙术就是亨利教的。 不过兰迪一下子就否定了送到亨利那里去的想法,这无异于羊入虎口。 之后呢?石远在国内,暂时不行,邵师兄在新法兰克更不行,苏宁宁的面容一下子出现在脑海,恰好苏宁宁又是女的,便于管理这些女兵。 “对了,咱们在维也纳还存着十匹马呢,正好取回来,先去那里吧。” “龙骑士大人,去维也纳的话,建议您先把女兵们的枪收起来。 否则一百名新法兰克武装人员到了维也纳,会被奥匈魔族当局抓起来的。” 兰迪朝前狮鹫骑士点点头,看向安妮。安妮立刻转身,“全体集合,枪支弹药集中。” “这么快就到传送阵了?” “三毛你往女兵那边至少偷瞟了一百二十次,你还太年轻,不能这么早娶媳妇,不利于你的成长发育。” “谁说的?魔市的少爷们都是十五六就娶媳妇了。” “那不是封建落后嘛。” “奥斯曼你多大了开始有女朋友的?” “十四。” 三毛无语,“什么叫只许州官放火……咦,传送阵上那个人怎么这么眼熟?我想想,是会社的叛徒斯巴达.杨! 老大快出手干掉他,这个叛徒。” 奥斯曼摇摇头,“他不是咱们的叛徒,是会社的叛徒,咱们没有理由干掉人家。” “可是安妮她们有理由啊,她们不是老大的随从么?” “那只是忽悠不明真相的凡尔赛军官的。” “反正我看见叛徒就想干掉,这个家伙我一见面就觉得他不是好东西。 当初暗黑骑士毕典菲尔特找咱们的麻烦,没准儿也是他告的密。” “哪里会有那么凑巧?” “这是男人的直觉。” “你最多是男孩。” “呸!你那么大声,是不是故意想让安妮听见?奥斯曼,咱们俩仇深似海。” “你个小屁孩根本不懂,我这不是笑话你年纪小,和安妮不般配,是帮你。 你要变成男人啊,还差一道手续,到了苏宁宁那里可能就没机会了,这一路上你得抓紧。” “你们别吵了,斯巴达已经站到了传送阵上,是不能被攻击的。 如果老大这个时候杀了他,就得罪了风清扬大贤者和他的传送阵公司,会被终生禁止乘坐传送阵的。” 二斤对商业圈的规矩还是门儿清的。 “所以我们也不能知道他去哪儿,是追不上他了么?” 奥斯曼对追杀斯巴达相当没有热情。 “那可不一定,我直觉觉得,坏人一定有恶报的,安妮和会社的仇一定能报。” 三毛看向后面很远处的安妮,悄悄开了鹰眼术,目光又在硌了自己脸的地方多停了会儿,咦,那个扣子还坏着。 第一百六十五章 隐藏的先知 新康拂的传送阵位于明星广场的中间,旁边就是新法兰克最伟大的历史名人康拂的青铜骑马像。 “康拂原来是位红胡子的吐火罗人,上古时期西域小国康国国王的侄子。 追随光明神使后,率领手下二百赭羯勇士,跟着光明神使一直打到了大西洋边,为大唐全球帝国的建立下汗马功劳。 后来康拂被封为法兰克节度使、巴黎郡王,为大唐全球帝国镇守欧亚大陆的西陲。 他去世后, 这里就改名为康拂城,那都是两千三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的新康拂,是大灾变后,新法兰克人在康拂遗迹上面重建的。 可惜康拂既不姓李,也不姓苏和邵。 此前新法兰克人称霸欧罗巴,首领只能称王,却不敢称帝, 就是他们历史上没有获得皇室血脉宣称的原因。 如今他们败给了魔族,就更没有称霸世界的希望了。 精灵国的创始人李敬业虽然姓李, 却是赐姓,也是没有帝位宣称的。 所以精灵联邦虽然世界一家独大,女王李丽莎也不敢公然称帝。 只能借着征服天竺的名义,兼任了个天竺皇帝的名头过干瘾。 实际上天竺的帝位,不过是一些土王僭称的罢了。 李氏皇族的传承在上古乡民之乱的时候已经断了,要说这世界上,最有资格称帝的,还是当年的大夏选帝侯苏氏和邵氏。 邵山同志你不好好利用这个优势,真是一大损失啊。” 一般这种讲古的事情,都是亨利的专利。 现在亨利还在卡帕西亚号上,在大西洋上飘着,代替亨利角色的不是大贤者邵山,不是自诩有学问的剑桥毕业生奥斯曼,却是一直存在感不高的仲弘。 仲弘年纪轻轻, 虽然不是修炼者,但侃侃而谈,从容不迫,兰迪从他身上看到了曾佳益曾大人的影子,这将来是个外交材料啊。 听到他说起自己的邵氏血脉,邵山摇摇头,“帝王将相,在上古时代或者对社会作出了贡献。 现在我们追求的是全民的觉醒,人人如龙。 新康拂会社虽然失败了,野火已经在劳苦大众的心里点燃,老百姓已经不再甘心被奴役。 就是光明神使本人来了,也得顺应世界大势,何况邵氏? 仲弘你多才多艺,我是佩服的,不过这些帝王将相的故事知道多了,对咱们的事业用处不大啊。” “邵山同志,我虽然服气你的才华,这句话我可不认可,鉴往可以知来嘛。 再说就是我们的事业在后夏成功了,还是要和新法兰克啊、精灵国啊、魔族啊打交道,不知道人家的历史怎么行?” “仲弘同志你是对的, 我承认这是我的偏见。看来,以后我们的外交工作的担子非你莫属啊。” 大家一边闲聊, 一边走向传送阵,三毛的好奇心又起来了,“我一直不明白,你的名字怎么这么怪,还有姓仲的么?” “怎么没有?仲姓可是大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孔夫子的徒弟子路就叫仲由。不过仲弘是我的字,我姓陈。” 仲弘身边的小伙子先圣比三毛岁数还小,个子也差不多,和三毛很聊得来,现在要分别了,先圣和三毛握了握手。 “我也不姓先,我姓邓。以后回了国,咱们再见面,海青你这个修炼者要多多帮助我。” “你太谦虚了,我看啊,跟着邵大贤者的人,个个将来都能有出息。 现在你还小,世界是邵大贤者和兰迪老大他们的。 不过等将来等你长大了,也能当大官,统治大夏都不好说,没准我还要投靠你,这也是我男人的直觉。” 兰迪忽然觉得身上一麻,三毛“男人的直觉”已经被验证很多次了。 这是他作为盗贼这个职业的“侦察员直觉”,还是三毛其实表面上是盗贼,实际的隐藏职业是先知? 新康拂的秋天,天朗气清,城市里到处是金黄色的梧桐,落叶满地,塞纳河静静流过。 这个本来应该充满了温柔幻想的浪漫之都,如今各处浓烟四起。 拉雪兹神父公墓附近枪声密集,还有会社的武装力量进行着最后的抵抗。 其他各处的战斗都已经结束了,还是偶尔响起整齐的排枪声。 那是在按照刽子手加利费侯爵的命令,未经审判就对“会社乱党”进行集体处决。 支持新康拂会社政权的人很多,凡尔赛军根本分不清普通老百姓和“乱党”,都是看上去可疑,拉出来直接毙了。 新康拂到处是哭喊之声,安妮和她的战友们望着一片混乱的新康拂,攥紧了拳头,眼中含着泪水。 这样的镇压和报复行动还会持续很长时间,至少会有几万人牺牲,这将是一个“流血周。” 康拂的铜像骑在马上,一脸漠然,注视着这些对抗魔族无能,自相残杀有本事的不肖子孙。 邵山和兰迪并立于传送阵前,兰迪喟然长叹,摸了摸背后的大剑,深邃的眼睛里头一次射出犀利的光芒。 “新康拂会社对贵族、富商们心慈手软,这些老爷们一旦翻盘,镇压起老百姓来,可是毫不留情。 将来咱们要复兴大夏,和人争夺江山的时候,对敌人一定不能手软。 师兄你这个大贤者的职责是唤醒民众,坐镇中枢,这杀人的事情,可以交给我,决不能让反动势力翻盘。” “这都是新康拂会社留给我们的血的教训啊。不过兰迪我了解你,打仗杀人行,对付战场上的敌人,需要你的大剑。 对付两面三刀的反动派,别忘了我可也是大师级拳师啊。 再见了,新康拂,再见了,新康拂会社,你们的红旗,会有人传承下去的。” 邵山转身,带着仲弘和先圣走进了传送阵。 ………… 三毛跟安妮和另一个女兵走出传送阵的时候,维也纳的传送阵外一片混乱。 凄厉的警哨声不断,一群警察拿着警棍,驱赶着看热闹的人群。 警察围拢的中心,斯巴达.杨躺在血泊之中。 传送阵所在的英雄广场,旁边可就是霍夫堡王宫,这里发生了杀人案,警察们恼火得不行。 三毛瞪大了眼睛,“哇,我的预感灵了,这个叛徒这么快就死了,原来他也来维也纳了。” 看向比自己先传送过来的兰迪、二斤和奥斯曼,三毛小声地询问,“老大,是不是你下的手?” 第一百六十六章 陪九十九个少女逛街 “三毛,看来你只有直觉,没有脑子。小桂子说得对,你真的很笨笨。 要是老大干的,我们还会好好地站在这里看热闹?” 安妮一把搂过三毛,“不要听他的,海青你有直觉就很厉害了, 你是不是直觉将来会娶一个新法兰克人? 海青啊,我也有直觉。我总觉得,这些穿白袍的,将来会把我们新法兰克搞乱,所以我不喜欢你这个同伴。 对了,小桂子是谁?是以前和海青你相好的女人么?” 三毛没回答,他靠在安妮身上, 光光的后脑勺感觉后面软软的, 一时间神思恍惚。 二斤干咳了一声, 也没回应安妮的话,拍拍三毛的肩膀,“别站在传送阵上,后面还有人要传过来呢。 刚才我们三个出来的时候,看见斯巴达已经走到了那三个英雄铜像下面。 忽然有两个刺客蹿出来,一刀就结果了那个叛徒,然后就逃跑了。 看身法跟你差不多,应该是两个盗贼刺客。” “是不是我们新法兰克人?逃出来的会社成员应该有足够的理由报仇。” 安妮拉着三毛出了传送阵,站在旁边,女兵们三人一组,开始不断从传送阵里走出来。 “不是,看长相应该是魔族人。” “魔族?这维也纳魔族可多了去了,没有当场抓到刺客,估计就找不到了, 警察们可麻烦了。” 三毛的后脑勺一离开安妮, 立刻脑袋清醒了,“不过我总觉得, 跟毕典菲尔特有关。 那个麦克马洪失了面子, 要找他的狮鹫亲卫撒气。毕典菲尔特被邵大贤者下了面子,肯定怒火也不小。 斯巴达这个家伙啊,两面三刀,多半在新康拂得罪了普鲁士魔族。 拿了梯也尔的钱跳反,新康拂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要杀他。 不敢留在新康拂,不敢去柏林,想跑到奥匈魔族这里享福,结果人家普鲁士魔族追到这里来了。 所以啊,人啊,什么职业都可以干,唯独不能当叛徒。” “所以你当不了法官呢,给人定罪得有证据,不能靠直觉。” 二斤一愣,“三毛为什么要去当法官?” 面对忠厚又较真的二斤,奥斯曼无奈地摇摇头,眼睛看天。 广场上的女兵越来越多,叽叽喳喳地看着这个新奇的地方。 三毛表现的时候到了,指着广场上的三座铜像。 “安妮你知道么?这三座铜像都是奥匈魔族历史上的英雄, 所以这里才叫英雄广场,是先有像, 后有广场。 左面的那个是卡尔大公,打败过拿破仑。 右面的是欧根亲王,挫败过奥斯曼人对维也纳的围城,你看奥斯曼看到欧根亲王的像,是不是吓得在发抖?” “你才吓得发抖呢,这都十月二十四了,我还穿着夏天的白袍,这是冻的。一会儿我得去逛逛商场,买件新衣服。 老大你可得跟我一块去啊,这里太不安全了,盗贼刺客在广场上就敢杀人,说不定哪里藏着穆斯塔法派来的刺客。” 兰迪微笑,“好好好,咱们一起去。 女兵们这一身新法兰克军装在维也纳可太扎眼了,得给她们集体换装。 另外她们的武器都放在我的储物腰带里,这不行,每人至少得配一个枯藤戒指,装武器和私人物品。” “嘻嘻,龙骑士大人要给我们买衣服和戒指,是要把我们一起娶了么?我们愿意。” 兰迪面色苍白,仓皇而逃,带头向商业区而去。维也纳来过一次,路已经挺熟了。 三毛听到女兵们的话,莫名紧张,“安妮,你的军服扣子也坏了,我给你买新衣服和戒指,不用老大的钱。” 安妮嘻嘻而笑,“你还没告诉我中间的铜像是谁呢。” “那是大唐全球帝国时代,第一个维也纳统治者,维也纳公爵苏全忠。 他是光明神使的义子,原来也不过是波斯的孤儿,后来当了公爵,还娶了巴伐利亚阿芝诺芬大公的女儿。 我也是孤儿,跟了兰迪老大,将来啊,这公爵是当不上了,不过没准能当上侦察兵或者警察的总头子。” “海青你真有学问,我看你当秘密警察的头子就不错,谁不听话,就替龙骑士大人除掉他。” “那不是三毛的学问,他这个小流氓有什么学问?那是上次来,他听亨利说的。” “奥斯曼,我不信你的话,海青就是有学问,跟别人学来的学问也是学问。” “三毛你跟亨利和二斤哥一样,都是重色轻友的家伙。” 以一敌二,招架不住,奥斯曼撂下一句话,赶紧遁走,追兰迪去了。 躺枪的二斤睁大眼睛,“我哪里重色轻友了啊?” 陪一百名年轻女子一起逛商场,可是个艰巨的任务。 虽然三毛主动替兰迪分担了一个,九十九个少女也让兰迪头疼无比。 新康拂可是时尚之都,这些女兵有的是穷人家的孩子,有一半却出身小康之家,吃过见过,一般的衣服可不能让她们满意。 不知道为什么,救命恩人要出钱给她们换装,这帮女民兵一点也没有给兰迪省钱的念头,九十九个人光服装就花了兰迪一千多金币。 兰迪头一次知道,女人的衣服不能只买一套,而且不光是需要外套和吃饭,还需要化妆品和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当一群少女拿着内衣和文胸来找兰迪,让他亲自看尺码对不对的时候,兰迪终于忍无可忍。 “安妮,你负责把她们需要的东西全搞定,最后找我报销就行。” 当女人们心满意足地从商业区出来的时候,天都快黑了,兰迪的三千金币不翼而飞。 天可怜见,兰迪初出江湖的时候,全部的家当才有一千金币,还是瑞元给的。 现在一下子三千金币没了,女人实在是费钱啊。 泪痕国际连锁杂货店维也纳分店的店长今天很快乐,一下子卖出去了一百个枯藤戒指。虽然被二斤狠狠砍了价,还是赚了不少。 看九十多个衣着时尚的妙龄新法兰克少女,簇拥着兰迪向维也纳王国酒店走去,叽叽喳喳说要去开房的时候,店长羡慕无比。 “这个剑士真有钱,而且,身体,真是很强啊。” 第一百六十七章 凑足一百个老婆 “塞尔维亚人万岁!” 喊出这个口号的不是约瑟普,而是许特尔多夫别墅草坪上一个六岁的小孩子。 “谢廖沙,快向客人问好。 兰迪同志,你这么快就回来了?马还在,没有瘦,随时可以牵走。 有三家报社的稿费已经寄过来了,我现在的经济情况不错。咱们喝杯红茶, 要不要下盘国际象棋?” 这是刚从巴尔干前线回来的军事记者,别墅的主人列夫在招待兰迪和二斤。 兰迪敬谢不敏。列夫是国际象棋高手,横扫维也纳的咖啡馆。兰迪只是知道规则就不错了,还是剑丘那帮阵法师同学教的。 “不用麻烦招待了,苏殿下还在这里吗?我找她有点事,然后马上就得走。” “你好,达瓦里希,兰迪你幸亏现在来了,再晚几天, 我们就要被迫搬家,不住这里了。” 苏宁宁从后面转了出来。 “列夫不是说他经济状况还行么?” 二斤很疑惑。 “不是经济问题,你没看谢廖沙都在喊关于塞尔维亚人的口号么? 巴尔干的斯拉夫人不服从奥匈魔族的统治,奥匈联合王国正在派兵镇压,维也纳现在对斯拉夫人非常不友好。 约瑟夫和费利克斯已经先一步离开了。 我派约瑟夫潜回圣苏伯台堡,捷尔任斯基去华沙,给当地的同志传播屠龙术的道理,我和列夫也马上要走了。” 反正在魔族看来,不管南斯拉夫毛子,还是东斯拉夫毛子,都是不安分的毛子。只是撵走,没有抓起来,弗朗茨陛下已经相当仁慈了。 兰迪挠挠脑袋,“可是我从新康拂带来了一群战友,想让她们跟着你学习屠龙术呢。 新康拂陷落了,她们都是逃出来的会社武装,对革命事业很忠诚……” “啊?新康拂会社失败了?报纸上还没有消息, 是刚发生的事么?” 听兰迪解释完新康拂会社失败的原因和经过, 苏宁宁叹了口气,“伟大的旗帜倒下了,我们会接过来,继承他们的事业的。” 说法和邵山几乎一样,看来大贤者们果然是有共同语言的。 “我准备下一步去伯尔尼,那里保持中立,对我们没有恶意。 最重要的是,那里的图书馆藏书丰富,我准备在那里住几年。 结合新学的屠龙术和新康拂会社的革命经验,好好考虑下露西亚的未来,没准会写几本书。” 人家是大贤者,能写书。 兰迪虽然书法很好,想到写书,就觉得是艰难无比的事情,比砍人难多了。 还一次写好几本,一定是很厉害很厉害的人才会的。 兰迪对能写书的人,那是相当尊敬的。 “至于你救出来的同志,让她们跟着我一起去伯尔尼就是了,她们在哪里?” 苏宁宁跟着兰迪出了别墅大门, 一抬头,嘴巴张开就闭不上了。 门外除了兰迪的另两个队友,竟然有一百个妙龄少女。 少女们整齐地排着队,看上去倒是纪律严明。 不过嘴里可没闲着,正叽叽喳喳地品评着别墅后面,漫山遍野的红叶。 “兰迪同志,你,你竟然救了一百个新康拂会社的战士,还都是女的,怎么办到的?” “我们坐了传送阵跑出来的,咱们去伯尔尼是不是也要坐传送阵?” “兰迪同志你可真有钱。对了,逃命多花点钱是可以的,不过要是出行就坐传送阵的话,多少钱也能败光。 这么多人还是坐火车去的好,票价很便宜的,我自己旅行都选择火车。 不过你得为她们准备一百份护照,这个列夫有渠道,花钱就行,要出来至少得明天。 别墅里可住不下这么多人,你们还得回宾馆去。” 后夏历四百年十月二十八,苏宁宁、兰迪带着小队成员和一百名新法兰克少女,走出了伯尔尼火车站。 伯尔尼是一座静谧安详的袖珍城市,只有十多万人。阿勒河三面环城而过,城里布满了石头的古建筑和雕塑。 一百名少女的到来,打破了这里的安静,受到了市民们的强势围观。 苏宁宁对伯尔尼很熟悉,“我自己的话,原来打算在伯尔尼大学附近租个房子。 这么多人就不行了,我知道右岸的新城有个叫齐美尔瓦尔德的村子,以前那里有个庄园可以出租,咱们去看看。” 齐美尔瓦尔德庄园占了村子的一半,看上去和兰迪去过的板仓书院差不多,围墙里除了居住区,还有不少的耕地。 兰迪对这个地方非常满意,女兵们全能住下,庄园里还可以自由活动,不影响当地居民。 “租金多少钱?” “每年一千金币。” “太贵了,租不起。庄园卖不卖?我要买下来。” 庄园的主人无语,土豪都是这么说话的么? 三万金币扔出去,兰迪成了庄园的主人。 “老大,这才多大块地,三万金币太赔了,在老家能买一万五千亩。” “三毛你个土鳖,值钱的不是地,而是庄园里的小城堡和房子,这可是伯尔尼的庄园,你当是大夏农村呢啊?” 奥斯曼对三毛表示蔑视。 家人基本都已经牺牲,无牵无挂,跟着兰迪流浪的一百名少女一下子有了自己的家。 在安妮指挥下,迅速接管了庄园,兴高采烈地开始安置,安排部下持枪巡逻站岗,炊烟也升了起来。 兰迪带来了十二匹顿河马,庄园里原来的牛马也归了兰迪。庄园里农具一应俱全,客房多到可以一百人都住进去。 伯尔尼远离战火,生活悠闲。 有了这么个庄园,少女们可以自食其力,手里还有枪足以保证安全,也顺便保卫了苏宁宁,真是个难得的世外桃源。 “龙骑士大人,今晚你是不是就住在我们几个的宿舍啊?” “不要再开玩笑了。” “不说大人你救了我们的命,坐传送阵、买衣服、戒指、护照,住最好的宾馆,你给我们每个人已经花了八十多个金币,足够把我们都娶回家了。 你花三万金币买下这个庄园,难道不是为了金屋藏娇么?我们可都是美女啊,你不动心? 听说你们大夏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八十一个老婆。 皇帝自称真龙天子,龙骑士大人你可是骑龙的,比天子厉害,娶九十九个老婆不多。” “安妮!” “在!” “好好管管你的部下,不许她们再骚扰我。” “我看她们的建议挺好的啊。她们都到了嫁人的年龄,嫁给龙骑士可是她们的荣幸。 要不是有了海青,我都想嫁给你呢,给你凑足一百个老婆。” 兰迪望风而逃,跑到庄园隔壁去躲清净。 庄园的隔壁是一个中学,正在上课。 兰迪心中一动,这帮新法兰克少女在自己面前无法无天,得给她们找事情做。 光在庄园里干活那可浪费了,联系联系这个中学,提高她们的文化水平是正经。 一个看上去像教师模样的人正在校园里散步,兰迪的打算问一下自己设想实现的可能性。 “您好,您是这里的老师么?我叫兰迪,是隔壁庄园的新主人。” “您好,阁下,您认错人了,我不是这里的老师,是伯尔尼大学的数学讲师。 学校要在这里收预科班的学生,我是来看看有没有学数学的好苗子的。” “您贵姓?” “我叫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第一百六十八章 借龙 阿尔伯特?兰迪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是在剑丘的时候,大家谈到人类寿命限制的时候听到的,似乎是个科学家里的贤者。 兰迪对科学界了解甚少,研究科学的也能成为贤者么?不大懂。 总之能当大学老师的,学问肯定很厉害就是了。兰迪拱拱手表示了下尊重,转身欲走, 忽然心中一动。 “爱因斯坦老师,我庄园里有些来自新法兰克的学生,要是有在新康拂毕业的中学生,可以在伯尔尼上大学的预科么?” “当然可以,我就是在慕尼黑上的高中。不过预科其实也是高中,是专门从各个初中挑的好苗子,需要得到中学老师的推荐。 你的人要是高中毕业,是可以直接考伯尔尼大学的。现在正是入学季, 马上可以报名, 过两天就可以考了。” “多谢老师的讲解。” 兰迪不知道那一百个女民兵的学问基础,打算回去问问,阿尔伯特却叫住了他。 “阁下请留步,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这不可能啊,自己绝对没有见过这位老师。 阿尔伯特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想起来了,是在最新的报纸上看见的。 你叫兰迪,是个大名人,龙骑士,救了泰坦尼克上的乘客。” 兰迪谦虚地点点头,“救人是应该的……” 阿尔伯特眼睛突然放出光芒,看向兰迪的神色就像阿花见到了红烧肉,说话都不利索了。 “真是太、太好了,居然在这里见到你。 阁下, 咱们能在这里见面,算是有缘吧?我、我有个不情之请, 您、您能不能帮我个忙?” 帮忙? “爱因斯坦老师, 我对有学问的人是非常敬佩的, 肯定愿意帮你的忙。 可是我对科学一窍不通,恐怕帮不上你什么啊。对了,你要是研究缺钱,我倒是可以资助点。” “不不不,我不缺钱。我对圣级和龙能悬浮在空中非常感兴趣,这里面可能隐藏着宇宙的奥秘。 可是没有圣级愿意配合我研究,您、您能不能把您的龙借给我研究几天?” 啊?借龙?兰迪一下子警惕起来。 可可曾警告过自己,不要轻易表现自己的魔法能力,免得被科学家抓去切片研究。 这个家伙一听说自己有龙,立刻称呼都变成“您”了,是不是不怀好意啊? “这个,不好吧?龙不是我的宠物,是我的战友,我决不能让它受到伤害。要是切片研究什么的,我是绝不会答应的。” 阿尔伯特焦急起来,“我又不是生物学家,怎么会搞切片研究呢? 我的研究只是用物理仪器进行一些测量而已,对龙不会造成任何伤害。 我最近对宇宙的奥秘有了一些模糊的想法, 需要实测进行一些验证。 您要是能让龙配合我的研究, 一旦我的研究成功,会对物理学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会产生一门划时代的全新学问,造福人类,您一定要答应我啊。” “你不是数学老师么?” “我是伯尔尼大学的编外数学讲师,不过我的物理学水平尚可,伯尔尼大学的物理实验室是可以随便用的。 要是我有所成就,我会转职到物理系,嗯,这个是次要的。您把龙借给我,我会像对待圣级一样好生接待的,您放心。 对了,你的人要是考伯尔尼大学,我可以帮你办所有的手续,只要成绩够最低标准,我会说服他们优先录取的。” 兰迪思考了下,造福人类?这个忙从大义上讲应该帮,“那个,爱因斯坦老师,不能借太久。而且,你研究的时候,我要在旁边看着。” “这都没问题,咱们现在就去?” “你等等,我得先联系我的人上学的事。” “我和这里的校长熟,走,我领你去办去。” 这位刚认识的编外数学讲师,对帮助兰迪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学校方面的问题很快解决,回到庄园,阿尔伯特也兴致勃勃地跟了过来。 “兰迪你可回来了,大家正等你吃午餐呢,你跑哪儿去了?这位客人是——” “我叫阿尔伯特。” 阿尔伯特对二斤只是点点头,“兰迪阁下,咱们马上调查下学生们的基础吧。” “不急,还是先吃饭。” 回到庄园自己的地盘,兰迪顺手把小梅和阿花放了出来。 看到巨大的龙出现在自己面前,阿尔伯特兴奋异常,都没注意冲他咆哮的老虎。 跑过去围着小梅看了又看,还摸摸冰冷的龙鳞,把小梅搞得直发毛。 直到兰迪拉他去共进午餐,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还是不停回头看。 “老大,你庄园里养着九十九个美女,还跑到隔壁中学去看女生,实在是太花心了。” “三毛你飘了,连兰迪老大的玩笑都开,不怕老大把安妮派出去让你见不到?” “怎么能呢?安妮得在庄园指挥这些女兵呢。” “我还真打算派她们出去学东西。” “老大我错了,你不能听奥斯曼这个奸臣的怂恿啊。” 奥斯曼倒是听说过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博士,您在量子学方面的研究大名鼎鼎,可惜我是个文科生看不懂,不过在三一学院您很有名。” 阿尔伯特的午餐吃得心不在焉,都不知道在吃什么,对奥斯曼的崇拜也常常答非所问,胡乱吃了几口,又去看在吞羊的小梅。 等兰迪终于吃完了饭,阿尔伯特急忙拉着他去找学生们。 对一百个莺莺燕燕视如不见,只是帮忙统计大家的学习基础。 新法兰克的教育搞得不错,小学是义务教育。少女们即使是穷人家的孩子,至少都是小学毕业。 有一半的小康以上家庭的少女读过初中,安妮为首的六个少女甚至是高中毕业。 小学和初中毕业的少女们全体被送到了学校,进入初中部和高中部读书。 放学后回庄园进行军事训练,晚上跟苏宁宁学习屠龙术,时间安排得满满的,估计以后没心思骚扰兰迪了。 这么一搞,一千金币又没了,而且庄园的地还得雇原来的农民耕种,又是一笔开支。 好在这种事都安排给了二斤和奥斯曼去办,兰迪则领着六个高中生,和三毛一起,被阿尔伯特拉到了伯尔尼大学。 有阿尔伯特这个老师帮忙,报考的事很快办完,阿尔伯特还给她们找了些复习资料,两天后参加考试。 三毛领着高中生们回去复习了,晚餐都没吃,兰迪终于跟着阿尔伯特进了物理实验室。 有了兰迪的授意,小梅非常配合,它对参与人类的科学研究感到非常荣幸,虽然是作为被研究对象。 阿尔伯特给小梅称重,观察它漂浮起来后的情况。 用各种奇怪的设备测量起飞的瞬间,磁场的变化,记录数据,在纸上画着奇怪的曲线。 还不时陷入沉思,然后写一些莫名其妙的公式,进行推导。 兰迪完全不明所以,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我看不大懂,但我大受震撼。” 两人一龙在实验室一呆就是七天,中间还跑出去,小梅在阿尔伯特指挥下,进行一公里最大速度往返飞。 兰迪只能拿出戒指里储备的食物果腹,中间三毛送了几次饭,阿尔伯特顺手拿过就吃,既不表示感谢,也不知道吃的是什么,甚至都没有看三毛一眼。 第八天深夜,阿尔伯特在沉思了四个小时后,突然跳起来,一脸兴奋,“成了!” 正在打盹的兰迪被惊醒,被折腾得够呛,刚趴了四个小时的小梅睁眼看了看,又睡了。 阿尔伯特背着手溜了几圈,“谢谢你兰迪,还有龙,你叫什么来着?一个新的理论要出现了。” 兰迪虽然不懂,看阿尔伯特这么兴奋,也替他高兴,“恭喜,是不是不用小梅配合了?对了,你发现了什么理论?” “我把新的理论命名为相对论,这个发现将会震惊世界!” 震惊那也是震惊科学家同行们,兰迪不觉得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不过还是捧了捧场,“这个理论是讲什么的?” “讲什么的太复杂,难以短时间跟你讲清楚,不过可以用一个公式来概括。” 公式?兰迪敬谢不敏,自己一定是看不懂的。 阿尔伯特不管,跑到黑板前,激动地写出了一个简单的公式:“e=mc^2”。 “既然你的研究成功了,那我就要和小梅告辞……” 兰迪话还没说完,随着阿尔伯特的公式第一次出现在世界上,眼前这个七天没洗脸,没怎么睡觉,只是趴在试验台上打个盹就继续干活,头发乱得一塌糊涂的家伙,身上突然放射出强烈的白光。 白光晃花了兰迪的眼睛,从实验室透出,冲天而起,直上云霄。 第一百六十九章 真.先知出世 lt;!--go--gt; 正睡得稀里糊涂的小梅一下子惊醒,瞪大了龙眼看着眼前跟自己配合了一个星期的人类。 在自己的帮助下,这个渺小的人类晋级了圣级,小梅感到无上的荣耀,一点都不困了。 每一个圣级出世,都会引起世界的震动,只是今年震动得频繁了点, 已经是第四个圣级出现了,以前往往要五六年才会出一个。 全世界的老牌圣级都心情复杂。 根据历史经验,圣级扎堆出现,意味着一个变革剧烈的大时代要出现了。 好消息是自己赶上了这个大时代,有了名标青史的机会。 坏消息是,新晋的圣级才是天选之子, 自己这些旧时代的圣级会迅速过时, 被掩盖在新人的光芒下。 众圣级都在猜测, 瑞士这个中立国出现的圣级是个什么职业,只有刚刚结束兰迪庄园屠龙术夜校课程的苏宁宁仰望夜空,若有所思。 三毛蹭地一下从安妮的怀里蹿出来,“我去看看。” 苏宁宁摇摇头,“不用看,一定是那个阿尔伯特晋级大贤者了。兰迪才是天选之子,走到哪里,都有奇迹发生。” 三毛还是蹿了出去,一溜烟不见了。 二斤和奥斯曼早就睡觉了,三毛却主动在夜校学习,成为女子夜校唯一的男学生,为的就是有机会陪陪安妮。 不过很久以后,三毛目标很低级带点浪漫的选择被史学家们附上了“先知”的神奇色彩。 一长串定语的兰迪的队友、伟大**苏宁宁的亲传弟子、契卡创始人费利克斯的亲传弟子这三个光环,让三毛的事业无往而不利。 现在的三毛当然一点也没有这种觉悟,还在为刚才课堂上和安妮搞小动作,被严厉的苏宁宁批评了懊恼。 看三毛急匆匆而去,负责守夜站岗的阿花眼睛里带着怜悯的目光。 这个铲屎官的战友还是那么没气度, 本大王跟着铲屎官几个月就成了半圣, 铲屎官走到哪里,随意催化出几个圣级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伯尔尼大学物理实验室。等阿尔伯特身上的白光渐淡,兰迪看向阿尔伯特。 这位崭新出炉的圣级脸色恬淡,毫无波澜,反而没有刚才写出公式时候的兴奋。 “恭喜恭喜,爱因斯坦老师,你这是晋级了大贤者了么?” “咱们算比较熟了吧,你以后叫阿尔伯特就行,不用叫得那么正式。我这个算是圣级,不过不是大贤者。” 啊?不是大贤者?难道是战斗职业?这怎么看上去也不像啊。 “我晋级的圣级叫‘先知’。” 阿尔伯特轻飘飘来了一句。 “先知?” 兰迪很糊涂,目前的世界上就没有先知,这是个什么职业? “大贤者是能在前人的基础上,研究出自己的道,启迪人的智慧,成为一个国家、民族的领袖人物。 这个世界国家这么多,大贤者十几个还是有的。 先知,指的是能开创出一门前所未有的学问或思想,能指导人类进入一个新时代的人。 所以先知的出现,是以千年为单位的,人类历史上一共也没几个。” “这么牛?那你不是马上就要飞黄腾达了?可以当世界皇帝那种?” 阿尔伯特摇摇头, “相当皇帝的人是成不了先知的, 先知必须立志为全人类作出贡献。 先知和大贤者相同之处在于,自己并没有直接的力量,都需要把自己的思想或者道灌输到普通人的脑袋里,才能影响世界。 我这个先知的理论,现在还只有我一个人懂,这是没用的。要很多人懂,世界被改变以后,我才会获得应得的荣耀。” 怪不得阿尔伯特不那么兴奋呢,原来成为先知只是开始,后面的路还很漫长。 人的脑袋是最顽固的,屁股坐在不同的位置,不会因为你是先知或者大贤者就必须听你的。 邵山和苏宁宁都成了大贤者,还是要传播屠龙术、联络同志,离成功还早得很。 不像剑圣,成圣后立马就能砍人,你不听我的,我可以物理“说服”你,说服力立竿见影。 自己嘛,将来还是当剑圣来得爽快。 “不过成为先知还是有好处的,托灵气复苏的福,我也会飞了。” 阿尔伯特轻松地双脚离地半尺,随即落了下来。并没有接着试验新技能,对此似乎并不兴奋。 “我的理论契合了这个宇宙的法则,写出来的一瞬间,和宇宙共振,这是我脱胎换骨的原因。 上古时代的先知先辈们没有灵气复苏这个利好,被人认可起来就要难得多。 以前的先知似乎只有一位能在水面上行走而已,我会飞这说服力就强了很多。 本来我的理论,可以通过观察太阳背后的星星的光线偏转来验证,但那要等日全食,并且太阳和星星在天空的位置重合。 这两个因素同时满足,要几十年后。 但我成圣后,以后证明我的理论,不用再找小梅,用我自己做试验数据就行,要容易多了。” 兰迪很好奇,“你现在是世界上唯一的先知,以前的先知,除了那个能在水面上行走的,还有谁啊?” “不算大灾变后的黑暗时代,人类历史五千年,先知一共也没几个。 比如上古时代的亚里士多德、阿基米德、释迦摩尼、孔夫子、李耳,还有你的白袍战友的一位先辈。 大灾变后的牛顿,亚当.斯密,大概其就这么多了。” “连光明神使都算不上?他不是能预言未来么?” “光明神使虽然极大地改变了世界,不过他都是传播的别人的东西,连大贤者都不是,只是一个搬运工罢了。” 牛啊,先知是能把光明神使看成搬运工的人。 兰迪合计了合计,阿尔伯特说的前面几个,自己都听说过。 牛顿也有耳闻,现在西方大学里学的都是他的学问嘛。 “阿尔伯特,我才疏学浅,这个亚当.斯密是干什么的?怎么敢和那么多先贤并列?” “他的经济学理论,指导出了无数的资本家,为社会创造了海量的财富,改变了世界啊。” 兰迪不同意阿尔伯特的说法,财富是劳动者创造的,资本家只是管理者和吸血鬼而已,当然比奴隶主和地主老财们或许先进些。 既然亚当.斯密这个资本的指导者都是先知,能写出屠龙术的人显然也是伟大的先知,为什么没有在这个位面出现?大概是因为光明神使改变了这个世界的原因吧。 “那你的这个理论会怎么改变世界呢?” 谈到这个,阿尔伯特终于兴奋了。 “往远了说,能让人更深刻地了解宇宙,普通人也能穿越时空。 往近了说,能造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当然,也能造出威力巨大的毁灭性武器。” “武器?” 兰迪立刻精神了,“能达到禁咒的威力么?” “嘿嘿。”lt;!--over--gt; 第一百七十章 何不食肉糜 “你在圣苏伯台堡搞的那个玩意,就是禁咒吧?” 兰迪立刻面色尴尬,果然,这种事情,就瞒不过世界上的聪明人。 不过兽人凶狠残暴,四处扩张,在世界上的名声不大好, 明白人不会说出去。 他们自己的明白人又要照顾到面子,不能把被人威胁签约的事情曝光。 普通老百姓是搞不明白这里的黑幕的,所以兰迪这个救世主当得非常稳。 “禁咒得半神才能发,至少要像你一样有神器。 这世上有没有半神这种存在都没人清楚,神器的数量一只手都能数出来,禁咒可是非常难得的。” 世界上的神器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兰迪觉得自己已经见过不少了啊, 邵山有两个,亨利有一个,李大锤有一个,苏宁宁有一个,自己从白彦虎那里得了一个,还有两个仙器。 不算自己的仙器,这也得六指才能数过来啊。 当然,邵山、亨利、苏宁宁的圣火令是一套里的,加起来算一个的话,还勉强能数。 阿尔伯特不知道兰迪的想法,否则一定会痛斥他这种“何不食肉糜”的想法,或者通俗一点,“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而且根据我的猜测,神器发一次禁咒,恐怕得蓄能很久,不是那么容易发的。 根据我的理论造出的武器则根本就不用魔法,普通人一按电钮,一座城市就没了。 而且要多少有多少,要是造个几千几万件……” “那世界不就毁灭了么?” “至少会倒退到黑暗时代。” 啊这……看来科技的发展不光是好处啊, 这种武器一定不能掌握在别人手里,至少自己得有, 兰迪马上想明白了。 “阿尔伯特啊,我学艺的剑丘那里,有个上古遗迹,里面有什么废弃的核聚变反应堆,是不是跟你说的玩意用的相近的技术?” “听说过。据考古研究,上古的技术据说都存在一种用电脑读取的媒介里,没有纸质的东西传下来,电脑怎么做现在还完全摸不到头脑,否则咱们哪里需要这么费力自己研究? 不过去遗迹考察下,还是有助于制造这种武器的,我哪天一定要去看看。不是为了造武器,而是为了和平利用能源发电什么的。” 感兴趣就好,兰迪露出偷鸡成功的微笑。现在大夏落后得不行,环境太恶劣,阿尔伯特一定不愿意去。 他这个理论要普及起来,估计得有段时间,这期间一定得想办法…… “砰砰砰!”“砰砰!” 咦, 这半夜三更的, 什么人在砸伯尔尼大学的校门? 校长大人半夜被门卫吵醒, “博士, 联邦首席特使要见您。” 睡眼惺忪的校长接见了特使,特使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城里著名的武夫,校长自省了下,自己没有贪污啊? “什么?学校里出了圣级?这里不是剑术学校,也不是魔法学院啊,那个谁,你去查查。” 校长助理第二天早上才在物理实验室发现了呼呼大睡的阿尔伯特,兰迪早已和翻墙进来的三毛回庄园了。 兰迪在伯尔尼大学一呆七天,回来才知道,安妮她们五天前已经考完试了,成绩还要等半个月才出来。 她们临阵磨枪,复习了两天而已,未必能考上。 这六个高中生暂时成了庄园的管理者,指挥庄园雇的农民什么的,照顾其他上学的同伴和苏宁宁。 兰迪小队的公款有八千多金币,这些女生当初买衣服啊,做传送阵啊,办护照、住旅馆什么的钱,都是从公款出的。 仅有她们的学费和庄园雇工的钱是兰迪自己出的。 即使这样,买了庄园后,兰迪手里只剩下十万零八千金币了。 除了不能动的十万金币,手里就剩八千金币了。 当初有一千金币,就觉得自己钱多得不得了。 现在手里有了八千可支配资金,兰迪反而感到自己相当地穷。 他也不想想,跟他一样资产的小富翁,哪个会一出手就花将近一半的资产救人? 哪个会大手大脚地买三万金币的庄园,在里面养一百个美女,还要供她们上学? 兰迪果然没有理财的天赋,看着迅速瘪下去的钱包,依旧没心没肺。 不行就花那十万金币,反着还有三年多呢,到时候不够找三毛借都行。 给安妮留下了五千金币做维持庄园的费用,兰迪领着三毛、二斤、奥斯曼,辞别了苏宁宁,要回大夏家乡了。 他们是坐火车来的,回大夏却是准备坐传送阵回去,否则实在是太慢了,当然手里有钱是主要原因。 传送阵在联邦广场上,这里人来人往非常热闹。 二斤去联系交钱的事情了,兰迪三人站在广场上,旁边三三五五聊天的人,说的都是城里出了圣级的事情。 “听说了么?那位新的圣级是位先知,那几个大师级的武夫都很高兴,没抢他们的饭碗。” “联邦首席亲自关注,阿尔伯特申请了两年的瑞士国籍,今天早上两个小时就办下来了。” “校长当场拍板,聘用阿尔伯特为物理学院的副教授,他这个编外讲师转正了,辞去了在专利局的工作,可以专心当科学家了。” “怎么才是个副教授?这待遇太低了吧?这可是千年一见的先知。” “他的理论一个懂的都没有,校长怀疑他没准是大贤者伪装的,要理论验证后才能升级。 咱们联邦是永久中立国家,安定富裕,不需要大贤者。” 兰迪摇摇头,校长太保守了啊,一定留不住阿尔伯特,这位先知不知道会去哪里。 陈医生不知道考得怎么样了,他都晋级魔王了,考不上的话,恐怕要从政。 要是阿尔伯特的能力被陈医生那个将来可能的大魔王用上了,陈医生那个神经质的人手握可以毁灭世界的武器……兰迪不禁打了个冷战。 “三毛你别翘脚看了,安妮不会来送的,不是在庄园都吻别过了么? 没出息玩意。我在剑桥有四个女朋友,离开三一学院的时候,连头都没回。” “兰迪,走了。” 地球是圆的。伯尔尼是中午,四个人从魔市大世界广场传送阵走出来的时候,魔市已经华灯初上。 “站住!你们被逮捕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英才 奥斯曼伸手就将回城券掏了出来,地点预标定的是伯尔尼新城兰迪庄园。 抬头一看,一群捕快包围了两个大夏本地人,左右看了看,尴尬地把回城符收了起来。 “我看到了,奥斯曼你个胆小鬼。” “我这是机警好不好,你要是有一个大统领派人盯着你, 时刻想要刺杀你,比我还得胆小。” “没有的事,跟了兰迪老大你还怕什么? 你看我被青帮盯上了,现在回魔市,这里青帮可是一手遮天,可是我一点也不怕。” 小桂子走了, 三毛很失落,只好找奥斯曼斗嘴练习嘴皮子。 兰迪一眼看向被捕快包围的两个人,嗯?不简单啊。 一老一小两个男人,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老的也不是很老,大约不到四十岁,脸庞瘦削,浓眉毛,短发,耳朵有点招风。 西装衬衫领结,脚下锃亮的皮鞋,外表看就是经济状况不错的新式文化人,肚子里有洋墨水的。 站在那里,神色镇定,一股浩然正气隐隐散发出来。 贤者,又见贤者,魔市果然很魔幻,街上随便就能碰见贤者。 岁数小的看样子二十二三岁,穿了一身新军的军官服,头戴大盖帽,斜跨驳壳枪。 国字脸, 英气毕露, 戴了副圆片半无框眼镜,又显出了斯文的气质,身上散发出中级的灵气波动,赫然还是位修炼者。 二斤拉了拉兰迪的披风,“这个年轻的是个初级枪炮师,中级的职业我看不出来。” “他是中级阵法师哎,好厉害。” 三毛看人是专业的。 “你们的官司犯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年轻的军官上前一步,“你们敢抓新军军官,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么?” “嘿嘿,新军军官怎么样?区区一个队长,你就是标统,当了天地会的反贼,一样得抓。” “我脸上写着反贼俩字么?你个瓜娃子不要血口喷人。” “有人告发你们。你们去青帮找人,打听陈英士,听说他死了,又问怎么找到瑞元,这不是反贼是什么?” 一个个子不高, 贼头贼脑的年轻人从捕快身后转了出来, “我在杜老板身边, 亲耳听见你们要找瑞元的,还不是反贼?” 三毛大惊,熟人啊,脱口而出,“吴四宝!” 那个中年人微微一笑,“我认识杜老板,和他聊天聊到瑞元怎么了? 我还认识新法兰克总领事白早脱呢,青帮的大老板黄老板不过是白早脱下属的华人督察长,见了我都客客气气的。 这个青帮的小痞子想钱想疯了,杜老板的客人都敢诬陷,回去我直接跟黄老板说一句,杜老板得把他沉黄浦江。” 这个家伙认识洋人!看这一身打扮很可能啊,捕快们立刻怂了,看向领头的,眼神里都有退缩之意。 领头的挠挠脑袋,面色和气起来,“吴四宝是向县令大老爷告发他们的,我们是领了县大老爷的差遣来抓人。 我看二位还是屈尊跟我们走一趟。您要是真认识白总领事和黄老板,回头请他们和县大老爷交涉,不要难为我们这些下人。” 中年人面色一僵,显然有点为难。 兰迪看出来了,这两个人啊,即使不是天地会的,也一定是同情天地会的进步人士。 那个中年人或许真的认识白总领事和黄老板,但应该没什么交情,一旦被抓进了县衙,再出来可就难了。 既然碰上了,不妨帮他们一把。兰迪整整披风,走了过去。 “这位差官,就不要难为他们了,都是文明人,我作保,放过他们吧。” 从传送阵里出来的非富即贵,能花二十五金币旅行的,不是小小衙役敢惹的,这位又背着管代标配的大剑,一看就是官。 班头小心地看向兰迪,“您是……” 一个牙牌出现在兰迪手中。 “一等轻车都尉?” 班头一下子单腿打千跪到了地上,“参见大人。” 兰迪又拿出一个令牌,“你们县令大人那里要是不放过你,就说你见过这个。” “左、左大帅的令牌!” 班头还是识货的,“不用了,您有这块令牌,县令大人都得给您磕头。” 站起来一挥手,“收队!” 捕快们呼啦一下子跟着班头走了。 吴四宝追在后面,“我的赏金呢?” “滚!” 吴四宝脸上挨了一巴掌,毫不在意,只是这次没搞到赏钱,十分懊恼。 想起刚才有人喊出自己的名字,似乎十分耳熟,四面找了一圈,一眼看到了三毛。 “哇,三毛,你个小赤佬发达了,这一身装备就得不少钱。” 吴四宝立刻凑了过来,“你这是跟了大人物了,兄弟我可还在这受苦呢,救济救济兄弟吧。” “你诬告好人,我才不救济你。” “三毛你当初撬门跑了,可把我害苦了。受你牵连,被杜老板揍了一顿,三天没给饭吃。 我现在欠了人家四两银子的赌债,债主说不还钱要砍死我呢。 看在咱们从小光屁股的交情面子上,你要不救我,我就跟着你吃饭不走了。” 三毛鼻子一酸,小时候流浪街头的事情都想了起来。 吴四宝虽然不是好人,毕竟自小跟自己一起流浪了好几年,一时心软,摸出了十个金币。 “去吧赌债还了吧,以后不要再赌了。” 金币嗖地一下就被吴四宝抢在手里,这速度,嗯,也是个见习盗贼嘛。 “三毛你果然发达了,出手这么豪气,我这就还钱去了,咱们回见。” 看着吴四宝一溜烟就不见了,奥斯曼嘿嘿冷笑,“我敢肯定,这个小混混不会还钱,肯定拿这十个金币又赌去了。 三毛你就不应该可怜这种人。” “这位小兄弟,承蒙仗义援手,不胜感激。” 看中年人伸过手来,兰迪和他握手为礼,“不客气,小事,我是剑丘弟子兰迪。” “鄙人吴永珊,忝任蓉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校长,这是我以前的学生刘明,可是位难得的英才。 阁下英风侠骨,吴某不胜钦佩,如蒙不弃,吴某做东,为兰老弟接风洗尘,喝上两杯盘桓盘桓,你意如何?” 第一百七十二章 截胡 浦江大饭店,一楼孔雀厅。 兰迪抬头望着巨大天井上方的彩绘玻璃和欧式装饰柱,惊讶不已。 “原来后夏也有这么豪华漂亮的酒店,和跟维也纳王国酒店比也丝毫不差嘛。” “兰老弟是头一次来魔市吧?魔市可是个消金窟,只要你有钱,什么享受都有。” “老大,我也是头回进这里, 你看到门口那个‘衣冠不整,谢绝入内’的牌子了么?我以前一直想混进来,从来没成功过。” “兰老弟解人急难,来来来,我敬你一杯。” …… “五月的风吹在花上, 朵朵的花儿吐露芬芳。 假如呀花儿确有知, 懂得人海的沧桑。 它该低下头来哭断了肝肠。” …… “喂喂, 奥斯曼,你傻啦。” “那个献唱的明星我看着怎么有点眼熟?” “那是艺华影业的明星周小红啊, 十一岁就上台表演,现在才十六岁,我和吴四宝看过她好几次演出,不过都没买票。” “怪不得,我看过她演的《化身姑娘》,当时就惊为天人,不过那是部无声电影,没想到嗓子这么好。” …… “原来兰老弟你在海外闯出了这么大的名头,你是剑丘弟子,一定认识瑞元吧?知道怎么联系他么?” “我有他的魔法电话号码,你们为什么要找他呢?” “不是我要找他,是我这个学生要投他。 这小子已经在新军当了队长,熊锦帆标统也特别看中他,升管代指日可待,他却不想干了。 这次剿匪左脚负了伤,熊标统许他回家养伤。伤好了不急归队, 听我说在檀香山拜见过陈总舵主,也要去投天地会。 陈总舵主年迈, 我建议他投天地会真正的主事瑞元,但没有门路,我就领着他找到魔市来了。 虽然在青帮碰了壁,碰到兰老弟,这也总算成功了。” 刘明并不怎么喝酒,只是沾沾唇,听老师说到他,慨然站起,“大丈夫当仗剑拯民于水火,岂顾自己一身之富贵?” 兰迪看着慷慨激昂的刘明,若有所思,“刘队长,你想投瑞元,是想跟着他开基立国,当元勋呢?还是为了像你说的拯救老百姓呢?” “当然是拯救老百姓。” “我最近偶然得到了一本册子,我认为你要是想拯救老百姓的话,应该把这本册子看完,再决定去投谁。” 一本薄薄的册子出现在兰迪手里,缓慢地递到了吴永珊和刘明面前。 …… 兰迪手端着红茶, 慢慢呷着。二斤已经在打瞌睡,只有三毛还津津有味看着演出,总之啊,这个酒宴已经没人吃饭喝酒了。 自从拿到了那个薄薄的册子,吴永珊和刘明师徒两个人挤在一起,已经看了一个小时了。 “瑞元兄,对不起了。天地会已经有了五万子弟,势力雄厚,不差这一个。 大夏要复兴,一定得靠屠龙术,而不是天地会。这样的英才,我看着实在对脾气,不好意思,老弟我要截胡了。” “对了,三毛,奥斯曼哪儿去了?” 三毛回过头,“我一直在认真听歌,没注意啊,一会儿周小红又要出来了。” “我看到了,他说去卫生间,我都打了这么长时间盹了,怎么还没回来?难道出事了?我去找找?” “不用了,二斤哥,我看到了,那不是?可是奥斯曼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兰迪和二斤顺着三毛的手指看去,奥斯曼西装革履,原来的胡子也刮掉了,精神得一塌糊涂。 手里捧着一束鲜花,站在演出的舞台旁边,一副虔诚的样子盯着舞台。 “这半个多小时的功夫,奥斯曼换了身衣服,还刮了胡子,买了花,这得多大的劲头?” “是啊,二斤哥,我就从来没见过他换过那身白袍,原来他也会穿西装的。 对了,他刚才跟我说,喜欢唱歌的那个周小红。 白大哥那个渣男怎么泡妞的我没见过,如今白大哥走了,奥斯曼是要继承他在队里的渣男角色了么?” 原来是奥斯曼到了魔市这个大都市,终于开始泡妞了。这是人家的私事,兰迪倒是不便干预。 而且富豪追求明星这是常态,至少目前没看见奥斯曼同时追好几个,跟亨利家里有老婆,还到处采野花的行为还是有点区别的。 “正常追女孩子的话,应该算不上渣。不过这年龄差距有点大啊,奥斯曼至少比那个周小红大八到十岁,真是禽兽啊。” 二斤的话让兰迪感到很惭愧,周小红至少十六了,可可…..现在还没到十五。 不过嘛,在老家石兰溪,十五早就嫁人了,而且,再见面,可可就十八了,自己不能算禽兽,是——吧? 一只大手拍在了兰迪的肩膀上,“兰兄弟,我不去找瑞元了,我要跟着你干!” 从浦江饭店出来,吴永珊朝兰迪一拱手,“今日碰到兰老弟,如拨云见到了明月。老哥我活了快四十岁,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扬了扬手里的薄册子,“我这个教书匠不能跟你闯荡江湖,我要回川渝去,把屠龙术传播开来,刘明就拜托你照顾了。” 吴校长大笑而去,二斤看向兰迪,“咱们现在去哪儿?” “我打算回一趟家乡,你们一起去么?” “回家也不会发生战斗,我就不回去了。这才出来十一个月而已,我还不想家。回家的话,爹娘一定会催婚。” “我也不跟老大你回去了,魔市真是个好地方,我要在这里干点儿事业,我准备就住在浦江饭店,开始我的事业。” “奥斯曼你明明是想在这里泡妞,连刺杀都不怕了。” “这么长时间了,穆斯塔法没准儿已经把我给忘了。” “你这叫色胆包天。” “我可要跟老大走,不然,青帮的人找上我,没老大在身边我可怕怕。” “那二斤你就在魔市陪着奥斯曼,要是有事赶紧打电话,我会紧急支援的。” 兰迪领了刘明、三毛,回身要走,五六十彪形大汉呼啦啦围了上来,为首的中等身材,面目清秀,直奔兰迪而来。 “杜老板!” 三毛大惊,噌地就躲到了兰迪背后。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一鲸落,万物生 兰迪打量了下久闻大名的杜老板,嗯,能把三毛教出来,这是位大师级盗贼。 身后五六个中级盗贼,二十多初级盗贼,剩下的是见习盗贼,全员修炼者, 嗯,还有几个初级拳师。 掐架的话,盗贼正面作战是干不过剑师的,即使兰迪是中级剑师,也不怕这帮盗贼。 而且,地痞流氓都是讹人,兰迪可是战场上杀人的,对青帮有心理优势。 兰迪摸了摸背后的大剑, 都没有招阿花出来,镇定地看着杜老板。 杜老板来到兰迪近前,一躬到地,“参见一等轻车都尉大人,鄙帮的小子冒犯了兰大人,杜某不胜惶恐,给大人赔礼了。” 杜老板一回身,“带上来!” 吴四宝被五花大绑,推推搡搡地带到了前面,眼圈乌黑,显然被揍得不轻。 “大人发一句话,今天晚上吴四宝这小崽子就变成黄浦江里的水泥柱。” 吴四宝体似筛糠,“三毛救我!” “老大!” 兰迪朝三毛摆摆手,“都是误会,小孩子难免犯错,我朋友也没什么事,就不要搞得太血腥了。” 杜老板看向吴四宝,“这是兰大人宽宏大量, 今天就放过你, 不过你被开除出帮了,以后好自为之!” 吴四宝被松绑后,给杜老板磕了个头,又给兰迪磕了个头,转身一溜烟就跑得不见了踪影。 “三毛,你这个朋友不地道啊,连谢都没谢你。” “他向来是这个样子,小时候在街上一起讨到饭,吃完自己的,还总抢我那份,不过这是我小时候唯一的朋友。” 一个大汉大冷天,光着半拉膀子,露出一大片护胸毛,抱着一个托盘来到杜老板身边,单腿点地,费力地将托盘举起。 杜老板一把拽下托盘上的红绸子,露出排得整整齐齐的二十个大金元宝, “这是赔偿兰大人的精神损失费, 不成敬意。” 兰迪摆摆手,“过了, 过了啊,我丝毫没有责怪杜老板的意思,杜老板不必这么破费。 倒是三毛以前得罪过杜老板,希望杜老板能既往不咎。” 杜老板朝属下摆摆手,大汉退了下去。 “兰大人在西北立下大功,威震露西亚,在精灵联邦和黑暗联邦都享有崇高的威望。 最近在新法兰克,连第三共和国的圣骑士、元帅都得给面子,救出了一百名美女,兰大人怜香惜玉的浪漫举动,在新康拂城家喻户晓。 兰大人不论在官面上,还是洋人那里,都是横着走的。 三毛是我的弟子,以前在帮里犯了点小错,不过也没有把他开除出去过,现在还是帮里的人。 现在他跟着兰大人鞍前马后,我们青帮都跟着荣耀,这可是为帮里立了大功。 小子们,回去咱们就拜香堂,三毛以后就是咱们青帮的红棍了,这可是黄大老板亲口吩咐我的。 以后兰大人只要到了魔市,青帮弟子随您调动。” 兰迪终于明白杜老板为啥对自己这么恭敬了,其实跟自己的一等轻车都尉都没太大关系。 强龙不压地头蛇,自己在朝廷的官儿再大,不一定有魔市的县令在这里好使。 倒是青帮的黄老板可是在法租界上班的,这帮混混对洋人可比朝廷怕得多。 兰迪拍怕三毛的肩膀,“这回你不用跟我回去了,跟着杜老板衣锦还乡一回,二斤和奥斯曼在魔市,恐怕还得你照顾呢。” 三毛得意洋洋地看向奥斯曼,“那个小奥啊,我罩着你。” “我不姓奥好不好,咱们刚见面我就说过了,我汉姓彭,你这个笨笨一点没记住。” 奥斯曼这个要在魔市开买卖的肥羊,丝毫不给理论上的天敌,青帮新鲜出炉的红棍面子。 六天后,兰迪和刘明骑着租来的马,出了潭州城。 一出潭州城,兰迪就把阿花和小梅放了出来。 虽然早就听说了兰迪的这两个宠物,刘明还是被小梅震撼了一下,至于阿花这头老虎,作为军人,刘明是一点也不在乎的。 发现铲屎官又增加了一位新伙伴,阿花过去嗅了嗅,嗯,区区中级,和铲屎官一样弱鸡。 不过这家伙不怕自己这个真正有实力的半圣,却被小梅那个不能打的空架子迷惑,阿花表示,这也是个和铲屎官一样,智商上有硬伤的。 刘明不知道自己被嗅来嗅去的老虎鄙视了,他只是单纯地振奋于“神圣巨龙出世”这种象征性意义。 阿花跟着马跑了一阵就累了,流着口水回宠物空间休息去了。 这条路它走过,知道就要碰到铲屎官的娘了。老太太做红烧肉的水平比铲屎官还要高,又要有口福了。 小梅好久没出来,在空中跟着马缓缓漂浮,奇怪地打量着主人的家乡。 远远望去,前面有紫气冲天而起,这是只有龙族能感受到的东西。 龙五当年在长安西南边家村说的,感受风水是龙族的天赋。龙五是没到过石兰冲,否则绝不会说什么边家村的风水好。 二斤家就在石兰冲,还动过将来结婚后移居边家村的念头,好让后代成为文曲星什么的。 龙五要是知道了,一定会慨叹二斤生在福中不知福,丢了西瓜捡芝麻。 兰迪和刘明沿石兰溪缓缓策马而行,已经聊到了新康拂会社失败的经验教训。 刘明这个中级阵法师,是在蓉城的新军临时培训学校仅仅学了半年多,就连续晋级而成的,已经超过了给他讲课的教官的水平。 兰迪只能感慨,这人的天赋真是千差万别。 瑞元师兄在剑丘学了四年,晋级为初级阵法师,已经是剑丘四十年历史、八千子弟里最杰出的了,曾山长都许为当世第一。 谁知曾山长一过世,大夏才俊辈出,连续出了两个大贤者。 这位追随自己的刘明,军事天赋简直闻所未闻。 竟然不需要法术传承,仅仅靠自己读孙吴兵法,半年时间,就跟着一个讲课的初级阵法师学成了中级,将来几乎可以一定能成圣,留下“军神”之类的美名。 看来,曾山长代表着一个时代。 一鲸落,万物生,巨星陨落之后,大夏并没有就此没落,反而才俊辈出。将来重新屹立于世界之巅,是可以预期的,曾山长应该可以含笑九泉了。 阿花在宠物空间里并没有睡着,它都睡了快一周了,它只是懒得在地上跟着马跑而已。 兰迪胸前的六芒星徽章旁边,一直开着个空间旋涡,露出一只大大的虎眼。 看前面就是铲屎官的村子了,阿花一下子跳出来,大吼了一声,翻译过来大意是,“红烧肉,我来了!” 村里一阵锣响,数百村民拿着棍棒锄头冲了出来,后面是兰霸天手下一个连的团练,手里都端着水连珠。 第一百七十四章 摆谱 阿花很疑惑,这才不到一年,你们连阿花大王都认不出来了么? 阿花的抱怨生效了,听到虎啸声,有村民一下子认出了阿花,“这不是兰迪那头老虎么?对,旁边那个骑马的可不是兰迪? 天上来的不是什么怪兽, 天啊,是一条龙!” “这么说,兰迪成了龙骑士?” 兰迪微笑摇头,人类果然是万物之灵长。 村口岗楼上的哨兵远远看到天空有巨大的怪兽飞来,敲响了报警的锣声。 大家明知会飞的怪兽一定是不简单的,还是集合起来, 准备一起战斗。 不管是穷人、富人还是横行乡里的恶霸,当人类面临危机的时候, 突然团结起来了。 这要是魔兽见到小梅飞过来, 早就四散奔逃了。人类联合起来,就是神也敢碰一碰。 兰迪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神了,这还是兰迪一手造成的。 魔族一个敏感的贤者叫尼采的,已经喊出了“光明神死了”的警告,虽然大多数人认为他是个疯子。 兰迪招招手,小梅落了下来,兰迪骑上了神圣巨龙,向乡亲们而去。 这一方面叫乡亲们确认,这条龙确实是自己养的,可以放下心来。 这不,乡亲们果然都长出了一口气,放下了手中临时拿起的武器,团练们也都把枪背在了背上。 另一方面,兰迪是要在家乡摆一摆谱。 兰迪对摆谱其实并没有兴趣,有限的几次摆谱, 都是有目的的。 在圣苏伯台堡装救世主, 那是为了讹老毛子。 在泰坦尼克号上空摆谱,那是为了安抚船上的人心。 在泪痕连锁杂货店新康拂分店门口摆谱,是为了尽快把地痞们吓跑,好及时买到救人用的定向传送符。 在新敬业和新阿史那市摆谱,是受了邵山的嘱咐,为了国家将来的需要。 如今在乡亲们面前摆谱,不是他有什么虚荣心,是他看到娘也拿着爹当年打猎用的梭镖跟在乡亲们后面。 上次回家的时间,娘事先知道,把那只梭镖藏了起来,应该是怕自己睹物思人。 如今突然回来,想必自己走后,娘又把梭镖挂到了墙上。 这是当年爹走了后,一家三口一直的精神支柱,仿佛爹的威风还在保佑着这个三口之家。 自己出去闯荡江湖,时刻面临生命危险。 娘虽然不说,心里一定非常担心,恐怕日夜对着梭镖, 祈求爹的在天之灵护佑自己的平安。 看到梭镖, 兰迪突然想起了爹在夜里磨梭镖时候的场景。 自己看到爹的梭镖, 当时相当眼馋,爹拍着自己的头。 “小迪,明天我回来,咱们可以再吃一顿猪肉。” “等你长到十岁,我就给你也买一支梭镖,领你上山打猎。 咱们两个合伙,就能打更多的魔兽,让你娘和小祚过上好日子。” 自己平安地长到了十岁,现在都二十了,可是爹没等到那天。 “爹,小迪如今成年了,长得和你期望的一样壮实,已经打了很多的魔兽,你放心,我一定会让娘和弟弟过上好日子的。” “爹,你看看,小迪现在是龙骑士了,谁也不能欺负咱们家。” 相比爹的撒手而去,娘更加不容易,带着自己兄弟俩,过了十四年的苦日子,直到年初自己毕业了,才总算熬出头。 为了能让娘为自己的儿子自豪,为了娘高兴一下,自己浅薄一回,炫耀一回,又能怎么样? 我就是要照顾好自己的亲人,为此当不了大贤者又如何? 兰迪抹了抹不自觉溢出的泪水,拍了拍小梅的脖子。小梅一声长吟,落到了娘的面前。 兰迪跳下坐骑,双膝跪倒在娘的面前,“娘,我回来了。” 兰母手里的梭镖一下子掉在了地上,上前摸着兰迪的脑袋,左看右看,“好,好,回来了就好。” “娘,你放心,我没有受伤。现在我成了世界上唯一的龙骑士,有了龙,以后就更不会受伤。” 小梅的战斗能力基本上是个空架子,这个一定是要对娘保密的。 以兰霸天为首,几乎所有的村民都一起跪倒,“参见一等轻车都尉大人。” 现在面前站着的村民,只有兰母、兰祚、徐夫子三个人而已。 “你第一年的俸禄官府已经送到了咱们家,还送了两回,一共是二百一十两白银,我都给你存着呢。” 兰迪明白了,上前搀起兰霸天,“世叔怎么能给我下跪。世叔的团练能护卫桑梓,兰迪还是很佩服的。” 不管平时是不是横行霸道,刚才疑似怪兽的小梅来了,团练们没有怂,也没有躲在坞堡里只保护兰霸天一家,这已经相当不错,兰迪的敬佩是由衷的。 湘南民风彪悍,湘军是大夏第一强军,湘南的团练拉到外省去,几乎能和新军放对,其他省的新军,真都未必有湘南团练的胆气。 兰迪赶紧又扶起了石老爷,“我和石远是兄弟,石伯断没有跪我的道理。” 兰迪朝众人一躬身,“乡亲们,兰迪当了官,还是大家的晚辈,兄弟,都起来吧。” 团练的连长一声令下,“敬礼!” 一个连的团练齐齐给兰迪来了个军礼。 这里的团练应该是兰之训练出来的,穿军装没有磕头。看这敬礼的整齐度,西点的毕业生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兰迪右拳捶胸还礼,来到徐夫子面前,跪倒行礼,“老师我回来了。” 徐夫子坦然受礼,“兰迪你功成名就,不要自满,骄矜之气可是要不得的。” 兰迪知道夫子说的是自己骑龙摆谱的事,伏在地上,“弟子受教。” 西方不讲究给老师磕头,老师对学生也没有徐夫子这种真正的关心和教导。 兰迪听过徐夫子的课,还没给钱,是跟着石远蹭课的,徐夫子也是当正式学生一样要求兰迪。 兰迪的名字都是徐夫子起的,这在西方叫“教父”,是完全受得起兰迪的跪拜的。 众人都站了起来,兰迪看向兰祚。兰祚跟在徐夫子后面,手里拎着个学堂里的条凳。 那么重的凳子能拎起来当武器,弟弟的身形虽然依旧瘦弱,体格看来已经好很多了。 兰祚寡言依旧,只叫了声“哥”而已。 兰迪跟娘和兰祚进了村子,刘明紧紧跟在身后。 这次兰迪没带什么鬼佬回来,身后跟了个英姿挺拔的新军军官,更显出三品大员的气势。 至于这个军官其实不是朝廷给配的,兰迪也不解释。 小梅在地上滑动有点费力,又浮上了天空,缓缓跟着兰迪回到了家。 这个时候听说有怪兽来了,被藏在家里的孩子们才跑了出来,好奇地看着空中的小梅。 小梅眼看刘明跟着兰迪一家人进了堂屋,阿花熟门熟路地进了院子,在灶间的外面舒服地卧了下来。 它也想落到院子里,可是一到院子上空,忽然察觉到一股煞气从自己腹部冲了上来,极度地不舒服。 第一百七十五章 风水大师小梅 龙对风水的感觉很敏锐,这是任何其他生物,包括人都比不了的。 至于这种风水是山川地形、建筑格局造成的,还是先有了杰出的人才,人杰地灵,这个小梅就不懂了。 它只是凭天赋感觉,兰家大院位于村头的第一户, 位置突出,锋芒毕露,充满了锐气。 阿花那只猛虎和这种煞气气场非常符合,看阿花在院子里躺得多舒服。 但龙,尤其是东方神圣巨龙,讲究中正平和,这种过于极端的气场, 就让它非常不舒服。 看主人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召唤自己,小梅绕着村子缓缓漂浮, 寻找呆得舒服的地方。 石兰溪绕村转弯的地方,流水聚集,一股铜臭气,那个屋子果然没人住。 小梅不知道那是二斤家的老宅。李家是外来户,没占到好地方,只能在那里盖房子。 因为地势比较低湿,李家发财后,已经搬到了湘南县城去住。 不过有钱人都迷信风水,听了个风水先生的劝说,老宅并没有卖出去。二斤少年时跟徐夫子读书,还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 后来二斤进了城,偶尔回石兰冲见石远,拜会一下兰母,还是住在老宅。 村里最豪华的住宅是兰霸天的坞堡,位于干爽的最高处,防卫森严,从军事上看, 十分有利于防守。 可是小梅不懂军事, 只看到这里周围都是兰霸天家的地,远离其他村民家。 孤阴不生,孤阳不长,自绝于人民,这是块绝地,小梅飞到坞堡的上空,只感觉浑身发麻,十分危险,赶紧离开了。 而且这里地势过高,月满则亏,亢龙有悔,看上去十全十美,已经没有了上升的空间。 小梅就路过了那么一下,已经觉得精力在流失。 徐夫子的私塾在村子的西南方。他是丙戊年搬过来的,西南方是丙戊年的文昌位,正统内敛,踏实厚重。 在这里学习,基础扎实, 循序渐进, 短期发达的情况没有, 后劲十足,前途不可限量。 这里还是比较舒服的,小梅犹豫了下,它其实不怎么爱学习,还是再找找,没有其他合适的地方就回来。 要是龙五在,就能讲出道理,边家村那种地方,是长安的文曲位。 文曲位感性张扬,可以迅速提高人的能力,据说李白当年在长安的时候,住过那里。 不过能力的飞速提升,往往意味着根基不稳,如流星般璀璨滑过天空后,就是陨落。 小梅当然不懂这个,其实当年选地的徐夫子也不懂,只不过凭直觉选了块舒服的地方,符合自己的心情而已。 转了一圈,小梅在村子的北半部偏后,发现了个好地方。 这个院子比兰霸天的坞堡小得多,比其他村民的地盘还是大些的。 村子从南向北,也是慢慢升高,不过主人似乎相当低调,房屋的举架都比其他房子矮半尺。 院子隐藏在村民中间,四周的灵气都向这里汇聚。 门前是一个水潭,将汇聚来的灵气深藏吸纳了起来,门边有个大井,是全村居民取水的地方,又将灵气回馈了一部分给老百姓。 水利万物而不争,房屋的位置又没在最北极高处,差了一排。 这就是传说中的九五之位,处在众人的拱卫中,却又留有余地,气势反而绵绵不绝。 在小梅的龙眼中,只觉得这里紫气冲天而起,却不霸道,让龙极其受用,不自觉地就停在了这个院子,在一间屋子上盘了起来,舒服的呻吟了一声。 小梅一边飞,一边感受气场,漂浮得相当慢,村里几乎所有没上学的小孩子都跟在下面跑,看稀奇。 石老爷刚刚拿着铲子,亲自在屋后挖笋,听说怪兽来了,拎着铲子跟着大家跑出去。 他本来岁数大了,跑得气喘吁吁,回来正在喝茶喘气,忽然听到院子前一群小孩子闹得不行。 出得门来,顺着小孩子们的目光一看,乖乖不得了,兰迪的坐骑怎么跑到自家来了? 盘的那个屋子空着,不是大儿子以前住的地方? 石老爷拍拍脑袋想了想,是不是弄头羊什么的,帮兰迪喂喂宠物,又有点舍不得。 一抬头,徐夫子正从门前路过,望着那条龙微微颔首,捋着胡子微笑。 又听到小孩子们拍着手,“真龙到石家,真龙到石家。” 老爷子忽然吓坏了,赶紧驱赶小孩子,“去去去,不许瞎说,这可是要掉脑袋,诛九族的。 石兰冲大家都是亲戚,诛九族你们一个也跑不了,赶紧回家去。” 回头朝小梅鞠躬作揖,“我的龙奶奶,龙祖宗,你可不能呆这儿啊,求求你了,你是要害死老头子么?” 小梅不明白老爷子为啥要赶自己走,自己不过是想找个舒服地方呆着而已。 不过它很善良,可能自己太重了,老爷子怕把房子压坏吧。 人家撵了,自己不好赖在这里,磨磨蹭蹭,不情愿地离开了。 想来私塾那里也一样,里面有学生在学习,压塌了房子更危险,小梅叹了口气,看来只能回主人家了。 回到兰家大院门口,小梅说啥也不愿意进这个充满了兵戈之气的院子受罪。 围着院子转了一圈,院门前右边有一道深沟,不知道为啥没有修缮。 左面是一排拴马桩,栓了两匹租来的马。这里铺了几块大石,比较平滑,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小梅躺在了上面,嗯,还行。 小梅巨大的身躯把石头都占满了,两匹马被挤到了一边,缰绳不够长,脖子被勒得靠向拴马桩。 这两匹马没被小梅的龙威吓倒就已经不错了,这还是小梅对它们努力收敛气势的结果,哪里敢跟小梅抢地方。 保持着一个非常不舒服的姿势,却不敢反抗,只能向屋里的主人哀鸣。 刘明走了出来,看到两匹马的窘态,把马牵到了院子里拴好,小梅终于趴得更舒服了。 很久以后,这个院子成了“兰迪兰祚旧居纪念馆”,门口立了两块牌子,西面的上面写着“剑沟”,东面的牌子上是“卧龙石。” 当然,村子里还有三个纪念馆,其中一个比这里还有名,“大井***旧居”。 石老爷看龙奶奶终于走了,松了口气,回屋走到没人处,突然仰天长笑。 呼哧呼哧跑到自己的卧房,从床底下费力地拉出五个箱子,想了想,又推回去一个。 在屋子里转了好几圈,咬咬牙,把推回去的箱子拽回来,从里面拿出五百两银元宝,放在一个包袱皮里,塞回了床底。 从床头的暗格里,翻出一个从来都舍不得用的银戒指戴上——这玩意也有磨损和使用次数的,只不过一般买得起的从来不太在乎。 非常不熟练地绑定,把五个箱子全收了进去。 出门叫了几个家里的长工后生,“走,跟我去一趟潭州。” 后生们很惊讶,老爷子抠门得很,虽然对长工们很不错,可是出门为了省钱,都是自己去,这次怎么突然敞亮了? 他们要知道老爷子去干什么,那就得更惊讶了。 老爷子领着几个后生保镖,坐上了自家运货的小船,直奔潭州而去。 儿子现在在那里当督学,上次回家,说是要传播什么屠龙术,结交同志,跟自己要五十两银子。 自己不但没给,还骂了他一顿败家子。督学的俸禄还不够你霍霍的,这么大都成亲了还跟老爹要钱,成何体统? 当年儿子去潭州找包大贤者求学,手里的戒指老头子都没舍得给,石远还是背着包袱,拎着雨伞走的。 这次老爷子不但要把这个初级储物戒指传给儿子,里面还装着自己辛苦一辈子,攒下的十分之九的家底。 自己可有三个儿子,老爷子这次突然独断专行,非常不公正地处理了自己的财产。 尤其是对他这个连挖笋都要自己动手,舍不得雇人的、节俭了一辈子的老人来说,这个决定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 石远的成神之路 “娘,这个金戒指和这五十张回城符给你,你先收好。” “娘不要首饰,能退就退了吧。有钱不要乱花,留着给你娶媳妇。” “这不是首饰,是我在魔市买的法器,就是个中级储物空间而已, 给娘你装东西的。” “娘在家也不出门,用这这么贵的东西干什么?” “马上就要用了。我在国外买了个庄园,想接娘你去住几天。” “娘在石兰冲住得好好的,去国外人生地不熟的……” “嬢嬢,兰迪同志和我现在做的事情,是要解救大夏的劳苦大众, 很可能有一天要造反,兰迪是先给您安排个退路。” “唉,当年兰迪他爹, 就说这朝廷不好,悄悄加入了天地会,没想到兰迪还是走上了这条路。 兰迪你长大了,你决定的事情,我不反对。既然担心我这老婆子牵累你,我就去国外住。 可惜了,我在这里教的好几个湘绣徒弟,都快成手了。” “娘,我们造反可能要很久以后,娘你倒是不急走。 不过趁我在家,我先领你去看一看,熟悉一下这个回城符的用法,免得紧急的时候麻烦。 回城符可以瞬间来回的,娘你什么时候想石兰冲了,可以马上回来。” “这东西挺贵吧?” “五十金币一张。娘你先别着急,我现在手里已经有了十万多金币,咱们用得起。” 老太太对兰迪发财了倒是有心理准备, 儿子都是三品官了, 没钱养得起那么大一条龙么? “这么贵的东西,倒是得省着用,我去一回得多住几个月才行,等我这两天收拾收拾东西。” “娘你不用着急,我正好去看看石远,回来咱们再走来得及。那边什么都有,庄园里有一百多人,倒是不用什么都带。” “兰祚……” “我会再跟他说的,他也要跟娘你先去趟伯尔尼熟悉一下。 不过他要跟徐夫子念书,马上就得回来。他年纪轻,学用回城符和魔法电话应该更快。 对了娘,这是给你的魔法电话,等会让兰祚教你怎么用。” 兰迪衣锦还乡,家里的生活水平再次瞬间全面升级。 兰迪在家里住了一宿,第二天早上,和刘明骑马,又奔潭州城而去。 中午到了督学府, 石远居然不在,倒是碰到了住在督学府等儿子回来的石老爷和乌云格日勒。 将从魔市临时买的一匹邬泥泾手工棉送到乌云格日勒手上,兰迪和刘明匆匆地骑马赶奔安乡县。 石远去那里巡视教育,不知道多久回来,兰迪可不愿意等。 兰迪和石远的关系,是不需要送礼的。不过兄弟成家了,有嫂子在,这礼就不可免。 尽管实际上,乌云格日勒和石远很有共同语言,也非常地不在乎这些东西。 这还是临从魔市出发的时候,刘明提醒兰迪的。 一路上兰迪发现,刘明严肃认真,人品端方,比亨利可正经多了,考虑问题也比亨利全面、严谨得多。 有了这样一个参谋,兰迪一下子轻松,真是天助我也,有空得好好感谢吴四宝给自己创造的截胡机会。 潭州距安乡三百多里,两人在潭州又多租了两匹马,一路换马急驶,第三天晚上,才将将赶到安乡。 所幸石远没走,兰迪到的时候,正在县劝学所所在地文武庙接见学生。 眼见着石远热情地和一个小伙子握手,亲自将他送了出去, 回过身来,整了整长衫,走过来,和兰迪互相捶了下肩膀,“兰迪,你给我的屠龙术可是了不得,简直是醍醐灌顶啊。 这次回来,要呆多久,还要去那里闯荡啊?” 兰迪还没回答,身后的刘明一个立正,“刘明参见大贤者。” 石远看向兰迪,兰迪介绍,“这是我新结识的同志,也是有志于用屠龙术拯救后夏的。” 石远朝刘明摆摆手,“既然是同道,就不要客气喽。 这个大贤者啊,是忽悠人的。我靠它从朝廷忽悠了个省督学,工作起来就方便多喽。 不过这东西,对咱们的事业,没有太大的帮助,咱们是自己人,你叫石远同志就好。” 什么?大贤者没用?兰迪一愣,这可是圣级,无论邵山,还是苏宁宁,都觉得这东西很有用。 邵山用它把一个圣级暗黑骑士、一个圣骑士都忽悠迷糊了,苏宁宁更是用它建立自己的权威,怎么石远会说大贤者没用呢? 看兰迪的表情,石远哈哈大笑,“我个人能飞了,能靠它逃命。 可是要让老百姓都过上好日子,一个人身上浑身是铁,能捻几根钉啊? 你忽悠一个人,忽悠得了一时,忽悠不了一世。要想让人真心跟你干,你得让他心服口服。 兰迪你就不是什么大贤者,我看,这个刘明就很服气你嘛。”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兰迪将自己认识的三个大贤者一对比,还是这个自小的朋友最合自己的口味。 “所以啊,把屠龙术的道理,装到老百姓的脑子里,众人拾柴火焰高,才是真的成功。 来来来,我给你介绍几个我的新朋友。” 石远领着兰迪和刘明来到后堂,里面围坐了五个人。见三人进来,都站了起来。 “这几位,蔡润寰、易润生、陈启民、张芝圃、罗学瓒,都是热血青年啊。 我们组织了个新民会,共同研究改进屠龙术,还是有点心得地。” “研究改进?我虽然不全懂,可是觉得书里说得很有道理,看邵师兄和苏宁宁两个大贤者都是直接普及的啊。” “这可是个洋玩意,到了咱们后夏,可是水土不服。我们到下面来考察,可就是研究,怎么把屠龙术在后夏用起来。” 兰迪拍拍脑袋,还有这么多讲究?搞不懂。 石远都靠屠龙术晋圣级大贤者了,还觉得它不完善,居然还在改进,这是要晋半神还是当在世神明么? “石远,刚才那个叫段裕厚的学生,你没开除他吧?” 兰迪抬头看了看,说话的似乎是姓蔡,一次介绍了五个人,名字都没记住。 “我好好地表扬了他一顿。” “他不是领着学生造县督学的反?” “那个督学贪污,学生的伙食一塌糊涂,这个段裕厚能把大家组织起来,将他赶走了,有勇有谋啊,将来可是咱们要培养的好苗子。” “滴滴滴。” 几个穷人土包子屠龙术信仰者一起稀奇地看向兰迪手里的魔法手机。 “兰老弟,我是曾佳益啊。 露西亚国王尼古拉二世准备授予你公爵的爵位,封你一块一百七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你赶紧来圣苏伯台堡一趟。” “啊?啥?你再说一遍!” 第一百七十七章 万全准备 兰迪神色复杂地放下电话,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把曾大人的话重复了一遍。 果然,现场立刻炸锅了。 “哪里会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曾佳益不是没事消遣你呢吧?” “老毛子除非是疯了,才会搞这么不靠谱的事情。” “兰迪同志你要是娶了尼古拉二世的女儿,或许会有这个待遇。” “喂喂, 兰迪,你不会真的跟露西亚公主有一腿吧?” 几个年轻同志口无遮拦,脑洞大开,都是当笑话讲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跟公主有一腿”的事情, 兰迪还真干过,不过不是露西亚公主。 兰迪陷入沉思, 也开始被带偏到了奇怪的思路上去。 难道是可可终于跟父亲光明神使坦白了和自己的约定,光明神使法力通神,给尼古拉二世托个梦,发一道神谕什么的,好让女儿来的时候,条件好一点儿? 众人议论声渐低,兰迪抬头看向石远和刘明。 这世界上,能真正给兰迪出靠谱主意的人,有三个半。 眼前就有两个,另一个是邵山,亨利算半个。 这四个人,都是兰迪完全信任的。 亨利只是天资所限,头脑比不过另三位,出的主意都是和兰迪商量着来而已。 曾佳益虽然脑子也挺好使,不过,兰迪信不过他。 关键时刻为了大夏朝廷,把自己卖了当枪使的事情,这位曾大人是一定能干出来的。 刘明略一沉思, “曾大人是大夏驻露西亚公使, 露西亚人通知他的事情,就是正式的外交照会。 露西亚人虽然野蛮贪婪,在正式的外交场合,倒是不会信口开河。 所以这个事情,是有一定可信度的。只不过一定还会有其他条件,多半是个坑。 兰迪同志威胁过露西亚人,被尼古拉二世遣人追杀。这次设个圈套骗兰迪去加害,也是很有可能的。 一旦兰迪同志出了意外,露西亚人只要追封他为公爵,就不算爽约,所以,一定要慎重啊。” 石远站起来,掏出一只纸烟,点上,踱了几步。 兰迪知道石远原来是不抽烟的。 看来是成为大贤者后,开始以天下为己任,肩上的担子过于沉重。他作为一条真的汉子, 却要努力一肩承担的缘故。 石远回过身来, 朝潭州的方向拱拱手, “余于近人,独服曾文正。 曾佳益作为曾文正公的后人,跟露西亚签了伊犁条约,为我大夏立下不世之功,声望播于朝野。 这样的人,不会跟兰迪开无聊的玩笑的。 现在咱们缺乏更多的消息,无法分析露西亚这么做的原因。 那个苏伯台的后人,有不得已之处,也是很有可能的。 刘明同志分析得对,这应该是个陷阱,不过陷阱上面的诱饵很香啊。 所以啊,我建议兰迪你走一趟。能不能把露西亚人打过来的糖衣炮弹,糖衣吃掉,炮弹打回去,就看兰迪你的喽。 不过,露西亚虎狼之国,兰迪你倒是一定要准备充分,有牺牲的觉悟。” 兰迪慨然而起,“若是能为国家拿下大片领土,我个人冒生命危险在所不惜,我这就去闯闯圣苏伯台堡这个龙潭虎穴。” 刘明也站了起来,“我跟你去!” 兰迪朝刘明摆摆手,“发禁咒准备的时间很长,我这次去,如果露西亚人有意加害的话,一定不会让我有发禁咒的机会。 不过我有一头超级战斗魔兽,关键时刻可以抵挡一阵。我又能骑龙,自己去,还有跑回来的机会。 我先自己去探探路,等情况清楚了,需要人出主意的时候,再通知你,咱们电话联系。” 兰迪掏出回城符就要走,石远一伸手,“慢!” “兰迪你去冒生命危险,我个人没什么武力,不能跟你去,不过,在保命方面,还是能帮你点儿忙的。” 石远还能帮自己忙?大贤者难道还能隔着一万多里地忽悠人? 石远从怀里掏摸了几下,手伸出来的时候,兰迪的眼睛立刻瞪圆了。 石远把手里短短的圣火令小心地交到兰迪的手里,在兰迪手背上轻轻拍了拍。 “这东西可以召唤大师级英灵。 英灵死了没关系,可以当炮灰,或许可以帮你多抵挡一阵。关键时刻,帮你争取使用回城符逃跑的时间。” 兰迪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直无比熟悉的石远,手里会有这玩意。 自己可从来没听石远说过,他的祖先跟光明神使或者祆教有任何的联系。 不过即使是好朋友,人家自己不说,也不便追问人家圣火令怎么来的。 “石远,你身担拯救大夏的重任,一身安危可比我重要多了,这东西我不能拿。” “你不要忘了,我还是个狗屁大贤者,会飞还有领域,一般的蟊贼伤不了我。 我现在的身份可是朝廷的省督学,又没有暴露,不被朝廷盯上,短期内还是没什么危险的。 倒是你这个马上要上阵和兽人周旋的将军,最需要这东西啊。” “那我就拿着,等这次事情办完,再给你还回来。” ………… 兰迪从圣苏伯台堡的传送阵里出现后,左手里直接拿着那根最短的圣火令。 并没有马上走出来,而是一挥手,先把小梅和阿花招了出来。 一碰圣火令,一个身高两米的黑铁塔出现在了身边。 圣火令招出的英灵和主人信息共享,黑铁塔一出现,朝兰迪一抱拳,“兰迪主公在上,典韦愿为您效死!” 果然圣火令越短,威力越强,而且越靠谱。 典韦这样的一流猛将,竟然只算是大师级的。 那一旦有机会六枚合一,招出来的圣级英灵得是什么样的大能?兰迪十分期待。 兰迪又把右手放到了脖子上的银锁上方。禁咒准备得慢,作为仙器,雷暴是可以瞬发的。 传送阵是商业三杰之首,大贤者风清扬的产业。 风清扬长袖善舞,和各国政要都关系密切。所以站在传送阵上,安全基本能得到保证,除非露西亚人以后不想坐传送阵了。 兰迪深入虎穴,想要再次从露西亚人手里虎口夺食,做好了一切能做的准备,右手手心里,还捏着一张定位好的回城符。 准备停当,兰迪走出传送阵,抬头看去。 第一百七十八章 公爵 已经是传送阵的常客,兰迪这次没有搞不靠谱的定向传送。 而是用回城符先到了魔市,在魔市坐传送阵去的圣苏伯台堡。 在刘明的建议下,兰迪在魔市买了大量的回城符,标定在大世界广场的传送阵旁边。 刘明的细心现在有了回报,兰迪从接到电话到出现在圣苏伯台堡元老院广场,包括和同志们讨论的时间, 一共也才半小时,可谓神速。 然而露西亚这边早有准备,更是神速。 兰迪从传送阵一出来,就看到曾大使领着两个侍卫来迎接,身旁是老熟人,露西亚外交大臣吉尔斯。 外交大臣亲自迎接,这规格是相当高的。 吉尔斯面带笑容, “一等轻车都尉大人好大的威风。其实我们陛下是真心想册封你, 大人未免太小心了, 请!” 兰迪终于骑上了为他准备好的奥尔洛夫马,随众人往苏伯台宫而去。 典韦没有起骑兰迪随从准备的马,手持两支短戟,迈开大步,腾腾腾腾紧紧跟在兰迪的马后。 元老院广场到苏伯台宫非常近,贵族们也不可能纵马疾行,阿花溜溜达达,轻松的跟在兰迪旁边。 小梅浮在兰迪上方,不时挥舞两下爪子,装出一副强壮能打的样子。 有路人见到熟悉的小梅,立时停步弯腰行礼,“龙骑士大人万岁!” 阿花脸上露出嘲讽的微笑,它敏锐地发现,刚出传送阵的时候,几个大师级刺客盗贼的身影在附近一闪而逝。 显然是看到兰迪准备充分,有典韦这样的高手和两头超级魔兽贴身护卫, 刺杀不能成功,已经放弃了。 这露西亚的官场啊,也不是铁板一块。 即使吉尔斯说的话是真的,作为外交大臣,也管不了秘密警察的独走,铲屎官的小心还是很必要的。 这次到苏伯台宫,没有进侧门外交大臣的办公地。正门大开,两边站满了王家持戟卫士。 这些卫士拿的大戟可不仅仅是礼仪性的,实战也很有用,不过拿着短戟的典韦看到他们,只是蔑视地哼了一声。 到了这里兰迪反而安全了,挥挥手,让典韦和两头魔兽在宫外等候,和吉尔斯、曾佳益进了宫。 里面的小广场人潮拥挤,两侧站满了大大小小的贵族,散发出大师级气势的无数。 尼古拉二世站在台阶上,身边左面是圣骑士布琼尼,右面是圣级冰雪系法师高尔察克。 高尔察克身边还站着一位老者,身穿陆军上将军服, 也散发出圣级的威压,兰迪不认识。 其实兰迪和他交过手,还占了便宜。 这位是露西亚陆军上将、圣级阵法师伏龙芝。 小梅曾经把他带的兵浇得焦头烂额,损失惨重,只不过双方没有直接见过面而已。 尼古拉二世和兰迪这次见面,其实是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兰迪固然是深入虎穴,尼古拉二世更是对上次兰迪的神级禁咒记忆犹新,为了安全,把露西亚的三位圣级都带在了身边。 兰迪抬头看看台阶上这位国王。 尼古拉二世不是修行者,不过长得帅气威严,一身盛装,腰悬圣级礼仪佩剑,所谓的王者风范还是蛮足的。 兰迪右手抚胸,弯腰行礼,“参见陛下。” “兰卿,你对露西亚贡献甚大。现在你对世界作出了更大的贡献。 听说你在新康拂逼走了魔族的暗黑骑士毕典菲尔特,真是大快人心。 你救了泰坦尼克号的乘客,好几位搭乘那艘游轮的露西亚贵族家属都因你获救。 你作为露西亚的白鹰勋章骑士,给我们露西亚增加了不少的荣耀。 现在可恶的黑暗联邦都给了你联邦勋章,精灵联邦又封了你终身爵士。 你在大夏都是一等轻车都尉了,在露西亚还是个区区骑士,未免显得我们小气。 因此,孤封你为阿拉斯加公爵,那一片广大的领土就归你统治了。” 兰迪一阵迷糊,阿拉斯加在哪儿?没听说过。 旁边跟着的曾佳益一咧嘴,他只是跟兰迪转述吉尔斯的话而已,根本不知道露西亚要把兰迪封到哪儿。 他还以为,露西亚良心发现,准备把包括海参崴在内的远东封给兰迪,保留露西亚面子,实际上把远东交还给大夏呢,现在看来自己是想多了。 阿拉斯加那个鬼地方地靠北极,满地都是冰雪,没几个人。 本来还能因为出产皮毛获利,现在听说产量大大下降,露西亚在那里的殖民机构露西亚公司现在已经是赔本经营。 旁边的枫叶国居民没事就去溜达渗透,黑暗联邦更是对那里跃跃欲试。 阿拉斯加远离圣苏伯台堡,现在看毫无价值。 在枫叶国和黑暗联邦两方的渗透下,露西亚眼看就要维持不了在那里的统治了,是个真正的鸡肋,怪不得尼古拉二世突然这么敞亮了呢。 兰迪虽然不知道阿拉斯加在哪儿,哪怕再荒凉,毕竟面积巨大,人家愿意封给自己,还是要感谢的。 心里很奇怪,这次老毛子难道真的就是良心发现,没有恶意?这也不科学啊。 不管心里怎么想,兰迪一躬身,“谢陛下。” 尼古拉二世拔出佩剑,兰迪这个还是懂的,上前两步,来到台阶下,单膝跪倒。 国王的佩剑搭到了兰迪的肩膀上,“光明神在上,孤封你为阿拉斯加公爵,斯土斯民,皆交由你来统治。 希望你忠于孤,为孤挡住枫叶国和黑暗联邦的渗透。王国的极东边界,卿就要费心了。” “感谢陛下的看重,臣愿为陛下守住那片疆土,只要陛下和陛下的子孙在一天,那里就一定是露西亚的国土。” 这个话是一定要说的。现在兰迪成了露西亚的公爵,理论上讲,就是露西亚人了,还成了上层统治阶级。 不过,你尼古拉二世和子孙当一天国王,那里就归露西亚一天。 要是哪天露西亚变了天…… 兰迪对苏宁宁他们一伙人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尼古拉二世举行完封爵仪式,转身就走了,也没给兰迪这个新出炉的公爵赐宴。 贵族们面带嘲讽的笑容,虚伪地恭喜了下这个新同伴,纷纷散去,阿拉斯加?这个家伙去那里挨冻吧。 只有吉尔斯和财政大臣维什涅格拉德斯基留了下来。 财政大臣朝兰迪一躬身,“恭喜公爵阁下。 提醒您一下,陛下封了那么大一块土地给你,作为臣子,是要向陛下进贡的。 贡品不用太多,给一千万金币就行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没有不能谈判的东西 兰迪一愣,瞬间就知道自己这次封爵的坑在哪里了,原来在这儿等着呢。 话说你们露西亚人给我封爵前不调查我有多少财产么?我难道长得看起来很像肥羊的样子么? 财政大臣依旧笑眯眯地,“听说龙窟里有大量财宝,对于一位龙骑士来说,一千万金币多么? 不久前您还从陛下手里获得了一百万卢布的奖赏,贵族们都很有意见呢? 当然我不会强人所难的, 您一旦将贡品交齐,我马上就责令内务部办理土地所有权的交接,让战争部撤回那里的驻军。” 啊,感情我还不能直接拿到领地,不交钱就是个啥都没有,连工资都不发的空架子公爵。 看兰迪有点发愣, 曾佳益一捅兰迪, 回头看向财政大臣,“大人请略等几天, 兰公爵这就会回去筹集贡金的。” “你们可得快点儿,这次陛下册封兰公爵,还是我一力主张的呢。 三十年前先王就有意出售阿拉斯加,不过恰巧当时在乌拉尔发现了一个大型灵脉矿山,政府资金情况得到了缓解。 现在……黑暗联邦正在和吉尔斯联系,重提购买阿拉斯加,双方本来都组建了谈判团。 黑暗联邦出价可挺高的。军部的伏龙芝上将和高尔察克上将反对将领土买出去,认为是军人的耻辱,所以支持我将领地封给您的意见。 陛下也不大情愿卖地,毕竟地封给您,还是露西亚的不是?能保持露西亚的体面。 而且您作为龙骑士,手里又有强力武器……” 说到“强力武器”,财政大臣挤挤眼睛,露出“你懂的”的神色。 你特么能拿神级禁咒威胁圣苏伯台堡,那玩意去吓唬黑暗大陆的法师们不是更有效? “您要是能坐镇阿拉斯加,抵挡住黑暗联邦和枫叶国的渗透,露西亚就少了个前线, 可以把兵力用在其他地方, 这也是陛下同意册封您的原因。 不过您要是一直拿不出贡金的话,您的公爵爵位可能会因为不给陛下交贡赋而被褫夺,吉尔斯他们就得被迫重启和黑暗联邦的谈判,这可是陛下和我都不愿意看到的。” 谈判?曾佳益眼珠一转,“阁下,阿拉斯加那块不毛之地可不值一千万金币啊,黑暗联邦一定不会出这个价。 兰公爵肯定马上去筹集资金,可是不一定有那么多,所以这个贡品的数量呢……” “这个我做不了主,一千万金币是吉尔斯提出来的……” “明白了,多谢阁下。” 曾佳益拉着兰迪出了宫,兰迪还没明白曾佳益在搞什么猫腻。 “兰老弟,不对,兰公爵,恭喜。” “我这个公爵刚封就要被褫夺爵位了,有什么恭喜的?” “你交钱不就没事了么?” “你能借给我一千万金币么?” “你看我的父辈们都还在,曾家还轮不到我做主, 再说我家也没那么多钱。” “朝廷能帮我出?” “那是不可能的。不过我能帮你调查阿拉斯加的各种情报, 黑暗联邦的出价和露西亚人的底线, 争取把贡金的数量砍下来。” “这还能砍价?” “怎么不能?在外交官眼里, 就没有不能谈判的东西。尼古拉二世漫天要价,你就地还钱很正常啊,我看至少能拦腰一刀,打个五折。” “那就谢谢你帮我谈判了。” “谈判人员可得你自己找,我作为朝廷官员,可不能帮你一个露西亚公爵谈判,否则会被弹劾的。 能给你提供点情报,就是我能做的极限了。最多,帮你斡旋一下,让你的谈判人员和吉尔斯的谈判团接洽上。” 曾佳益回公使馆,准备去拜访贵族,帮兰迪打探消息了。 兰迪合计了一下,一百七十多万平方公里土地,可都抵得上大夏西域的面积了。 就全是不毛之地,其实一千万金币也不贵,地下一定能找到矿产的,只是时间问题。 何况现在至少还有毛皮收益,露西亚公司赔钱,那是露西亚太腐败,要是交给二斤经营,肯定是可以赚钱的。 更何况一千万金币的价格还可以往下大幅地砍,这是一定要拿下的。 现在暂时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弄钱,一个是找谈判人员砍价。 兰迪想起自己经历的伊犁谈判,一谈就是旷日持久,所以先得找人砍价,钱倒是不忙弄。 石远和刘明都是足智多谋,可以给谈判队伍出主意。不过有刘明就行了,石远这个大贤者自己可用不起。 可是这两个人都没出过国,出主意的有了,还缺个像曾佳益那样了解洋人,和露西亚人对喷的。 对了,邵山师兄在新法兰克了解世界多些,当然他也是大贤者,自己不好意思求。 但追随他的那个仲弘好像挺能忽……那个辩才挺厉害的,不妨去问问试试,看能不能帮自己的忙。 兰迪当即给刘明拨通了电话,“露西亚这边的情况我已经搞清楚了,地已经到手了,不过需要砍价交钱。 你让石远帮忙把马带回潭州去,自己回魔市的浦江饭店等我,咱们见面再详谈。” 放下电话,兰迪并没有马上去里昂找邵山,而是收回了典韦和两头魔兽,点亮了回城符,嗖地一下,回到了石兰冲。 不知不觉中,兰迪已经成了亨利口中经常使用传送阵、传送符和回城券的败家子。 谁让兰迪最近做的事情实在是太高端呢,露西亚公爵、一百七十多万平方公里土地,这么大额的交易,实在是耽搁不得。 没错,这个公爵明显是个交易。 “娘,收拾得怎么样了?” “早就收拾好了,你去潭州不是说两天么?怎么一去四天?” “额,石远去了安乡县,我追到了安乡,而且刚才还在圣苏伯台堡呆了半天,不过那里是上午,咱们这已经快黑天了。” 兰母不知道圣苏伯台堡在哪儿,听名字就很远,反着儿子现在是干大事的,自己不给儿子添麻烦就好了。 兰迪都没说自己现在是公爵了,兽人的公爵,大夏的老百姓也不怎么认,好像还不如自己的三品一等轻车都尉有用。 “兰祚啊,你再去趟学堂,跟徐夫子请一天的假,咱们去趟伯尔尼,吃完晚饭马上就走。 对了,先回来,我教你和娘怎么把回城符定位在石兰冲,娘要住一段时间,你马上还得回来接着念书。 还有你们的魔法手机都会用了么?来咱们通话试试。” 一个小时后,伯尔尼时间中午一点,阿勒河右岸新城,兰迪庄园里,三团白光闪烁,兰母、兰迪和兰祚到了。 “这里居然是中午,徐夫子说地球是圆的,果然是真的。” 兰祚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和石兰冲风格截然不同的地方。 中午时间,在隔壁中学上学的少女们都回庄园吃饭还没走,见兰迪出现,都叽叽喳喳地迎了上来。 兰母左右看了看,“这围墙里面都是咱家的?嗯,地没有兰霸天家多,不过房子可比兰霸天的坞堡漂亮多了。 怎么有这么多的漂亮姑娘?兰迪你有钱了,一下子养了这么多姨太太? 嗯,好,虽然是洋人,只要能给我多生孙子就行。” “娘,你瞎猜什么呢,她们都是我的革命同志,在隔壁中学学习呢。” “兰迪,我们都爱你!” 兰迪:…… 第一百八十章 老区 兰母一到庄园,立刻发现了庄园的问题:伙食太差了。 老太太很有庄园主人的觉悟,马上指挥厨房人手,亲自做主厨,杀了两头猪,把带来的作料用了一多半,做了一顿米饭、红烧肉大餐。 吃了十几年面包、香肠、奶油的少女们, 一下子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这位太夫人来到庄园的第一天,就在庄园靠厨艺而不是身份,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在庄园帮工的农妇们也发现,除了奶酪火锅和蛋卷,这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啊。 走遍欧洲,见多识广, 学问渊博的苏宁宁, 则在理论上分析了这个伙食改革事件。 最后得出结论, 东方的饮食文化,比欧洲先进至少三千年。 当天晚餐,庄园就形成了全员学用筷子的热潮,会使用筷子的兰祚成了香饽饽,兰迪则受到了更多少女的围观和骚扰。 “龙骑士大人,我学不会,需要你手把手教。” “兰迪,我觉得坐在你怀里能学得更快。” 阿花悲伤地看着自己的爪子,“还有三年啊。可可,你怎么非得和铲屎官订什么四年之约啊,我等着晋圣级呢。 你不早点来,铲屎官就要被人抢走了。” 和所有自小被人养的宠物一样,阿花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人类,从来没想过找个母老虎成亲,自己将来肯定要化成人形的。 现在,因为不能用筷子,阿花这个想法变得更迫切了。 担心娘和弟弟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兰迪在庄园住了一宿,因为倒时差的关系, 第二天起得有点晚。 起床的时候,少女们都上学去了,兰迪心情好了很多。 兰迪吃着一个人的早餐,兰祚走了过来。 “哥,我昨晚听了苏大姐的课,一下子明白了很多的道理。 我能不能干脆住在这,在隔壁中学上学,晚上好能听苏大姐讲课啊?” “还是不要,我的感觉,徐夫子是更厉害的老师,跟他学能更有出息。” “可是他不讲屠龙术。” “这样,我这份屠龙术副本你拿着,回去给徐夫子看,他学了后,再教你不就得了?” 因为兰祚的原因,徐夫子也很快成了屠龙术的信仰者…… 兰迪吃过早餐,去看娘适不适应这里的生活,然后, 发现,这里的人正在适应娘。 六个管理庄园的女高中生正在跟娘学湘绣, 旁边还有好几个雇佣的农妇也在跟着学。 看兰迪过来,兰母吩咐,“你下次要是来,多带点丝线和硬缎。 她们说湘绣在这里能卖天价,都想跟我学呢,这里能买到的缎子贵还质量差。 针什么的不用,这里打造东西的手艺倒是比咱们那里高得多。 做红烧肉的香料这里有,不过也贵得离谱,能带也带点。” 兰迪连连答应,看来自己不用操心了,娘在这里住毫无问题。 六个高中生考大学还没有发榜,但阿尔伯特获得了内部消息,考上了两个,包括安妮。 这已经比例相当高了,当即给三毛打电话,想向他通报这个好消息。 电话那边,三毛的声音非常小。 “嘘!这里正在拍电影,安妮上大学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我给她买了个魔法电话,这个月的话费花了我五百多金币……。” 旁边传来奥斯曼的声音,“三毛,你这根红棍不要在这里碍事。 我这个老板亲自指导演员拍戏,禁止闲人围观,二斤你没事也可以出去了。” 奥斯曼成了电影公司老板?兰迪仿佛看到周小红成为公司高薪台柱子的场景,微微一笑。 果然富豪要是泡妞,只要肯下本,可方便得很。 在伯尔尼耽误了一天,中午,兰迪在联邦广场进了传送阵,转瞬出现在了里昂贝勒库尔广场。 这里刚刚下了一场初雪,兰迪修炼有成,倒是毫不在意,在圣苏伯台堡他都没觉得冷。 这个广场十分巨大,雪倒是已经扫干净了。 红土铺地,抬望四周,周围的建筑屋顶也是红的,这种激烈的色调,让兰迪十分亲切。 传送阵旁边是路易十四高大的青铜像,这是欧洲这边广场的标配。 广场边遍布的是花店、咖啡厅和餐馆,这就是新法兰克人的浪漫,兰迪走近一个餐馆的门口,“请问中法大学怎么走?” “你说圣伊雷内堡吧?那个‘大夏城堡’很有名,从这里往东……” 新法兰克只要不发生革命,气氛就是懒散而浪漫的。 兰迪信步走在街上,心情难得地放松。眼看前面两层楼高的城堡就要到了,兰迪突然警觉起来,大批的军警堵在了这座城堡的门洞前。 “前进,前进,冲向敌人的炮口,冲过抢林弹雨,奔赴胜利!” 学生们唱的是“新康拂进行曲”,七十年前,里昂的纺织工人们,就是唱着这首歌占领了里昂。 即使没有屠龙术,新法兰克人也是最具有抗争精神的,这里可是革命老区。 高昂的歌声在校园里唱响,一群警察拿着警棍,禁止其他人进入校园。 兰迪不是“其他人”,招出小梅,升上空中,轻松就飞了进去。 他是担心里面发生什么流血事件,进去后才发现,情况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糟。 警察们虽然把一群学生包围了起来,但都拿着警棍,并没有动枪。 学生们只是聚集在广场,也没有造反,也没有流血冲突,并不是新康拂会社那种场面。 空中进来的兰迪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龙骑士!” “龙骑士同志救了新康拂的一百义士,又来支持我们的革命行动了么?” “龙骑士万岁!” 兰迪降落,立刻收起了小梅,他不想因为自己的参与,将这场冲突扩大化,那样吃亏的只能是学生。 一个警察头目小步跑了过来,“啪”地敬礼,“龙骑士大人,请您一定要先搞清楚情况。 这些人并不是里昂中法大学的,他们是在新法兰克各地打工的,无理地要求大学必须接收他们。 学校不允,他们自己冲了进来,要占领这里。 我们是应校长吴敬恒的要求,来维持秩序的。” 警察似乎说的有道理啊,不过兰迪并不想只听一面之词,正想找个学生问问情况,两个教师模样的人走上了高台。 为首的四十多岁,个子不高,身穿长衫,圆圆的脑袋,头顶微秃,留着八字胡。 身后跟随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让兰迪眼前一亮。 中等身材,留着短发,白西装,灰马甲,系着领带,面目俊朗,光彩照人,这也是个超级帅哥啊。 在兰迪看来,比自诩帅哥的奥斯曼帅多了,亨利更是不能比,帅气程度直追邵山。 看学生们已经被控制住了,为首咳了一声,“同学们,作为校长,我恨不得学生越多越好,你们想入学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可是学校的资金情况就是这样,无法容纳太多的学生学习。 你们有意见可以提嘛,搞这种暴力行为,成何体统!” 两个学生挣开警察的控制,昂然而出,其中一个赫然是兰迪认识的仲弘。 说话的不是仲弘,是另一个,“我们提过多次了,校方置若罔闻。 为什么从国内来的可以入学,勤工俭学的就不行? 学校是陈总舵主和爱国商人捐助的,不是你吴敬恒私人的,你有什么权力对学生区别对待? 要是资源有限,可以考试,各凭本事,都是进步学生,我们为什么被剥夺了上学的机会!” 校长哑口无言,另一个帅哥老师上前一步,大声呵斥,“你李隆郅就代表进步学生了么? 兆铭不才,得陈总舵主眷顾,身许复国大业,也曾刺杀过后夏亲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那个时候你李隆郅在哪里?” 仲弘微微一笑,“可现在你勾结反动军警,镇压我们的正义举动,已经背离了陈总舵主的教诲,当年的义举你打算吃一辈子么?” “陈仲弘!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汪某从未背离陈总舵主教诲。 倒是你,在同伴里传播什么屠龙术,跳得最积极。 我们是要恢复大夏,不是要让无知群氓掌握天下,陈总舵主就是在这里,也不会支持你。 新康拂会社例子在前,这种危险思想只能让这里的学生走入歧途,你们头脑已经被异端污染,学校当然不能要你们。” 看兰迪没有进一步的行动,警察头目放下心来,走上高台。 “吴校长,汪老师,不用跟他们磨叽了,会社余党,一定要严酷镇压。 蒙吕克军事监狱已经腾出来准备好了,来人,把人全都给我押走。” 第一百八十一章 保释 “且慢!” 龙骑士大人终于要出手了,学生们眼神里都透着兴奋,一个前排的女生突然大喊了一声,“龙骑士,我爱你!” 少女的喊声带点湘音,特别耳熟。兰迪一僵,那些新法兰克少女喊这玩意, 一点不奇怪,大夏女生喊这个,就有点离经叛道了。 果然,没有其他女生响应,同学们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 那个女生圆脸短发,襟袄长裙,一身标准的学生“文明新装”。 对同学们的哄笑毫不在意,举起右拳, “龙骑士大人加油, 干掉反动派!” 警长看兰迪走到自己跟前,非常紧张。这可是连圣骑士麦克马洪元帅都让着三分的人。 自己这些警察加起来不一定够人龙尾巴一扫的,要不要干脆马上逃跑? 谁知龙骑士大人很和蔼,“警长阁下,这还都是一些上学的孩子,年幼无知。 要是关进监狱,从此心灵留下创伤,是不利于他们成长的。 偶尔作出一点冲动的事,您看他们既没放火,也没伤人,和会社那帮人还是不一样的。 您看能不能通融下?我愿意出一千金币保释他们。 我保证把他们送回大夏去,不在这里给警长添麻烦,请您务必给我这个面子。” 龙骑士大人意外地遵纪守法,态度和蔼,警长的胸脯一下子就挺起来了,“不是我不给您面子,他们……” 警长的话还没说完, 吴校长过来拉了拉他的袖子。 “咳咳, 龙骑士大人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把这些孩子送回他们的父母身边好好教育,不在这里添乱,我看就行了。” 警长很奇怪,这位校长亲自去警局请的他们,看当时的脾气恨不得让自己拿刺刀把这些不听话的孩子全挑了。 还是自己怕事情闹大,坚持只带警棍的。怎么现在校长的脾气突然变好了呢? 汪老师捅捅警长的后背,警长感觉到异样,抬头看了看,马上笑得像花儿一样。 “龙骑士大人威望播于四海,要保释几个孩子还是完全可以的。” 兰迪笑眯眯地,手里出现了一小袋金币,“那就谢谢警长了。” “大人不必破费。” “规矩还是要守的嘛。” 警长接过金币,一挥手,“收队!” 领着部下急匆匆地就走了。 警察们走了,刚才在警员队伍里来回溜达,张牙舞爪的阿花回到了兰迪身边。 原来兰迪走向警长的时候,顺手把两头魔兽都放了出来。 阿花左右观察了下,就知道怎么回事,立刻肋下长出了一双翅膀, 跳起来,开始练习从天上往下俯冲。 张大了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爪子也从四脚的软垫儿里伸了出来。 警员们吓得四散奔逃,阿花还不放过他们,落地后四处溜达,活动筋骨,哪儿的警员多往哪儿走。 在吴校长和汪老师担惊受怕的眼神中,小梅把爪子里的假山轻轻地放回了原位,很是得意。 它刚才被兰迪放出来,就知道是让它吓唬人的,四处看了看,看见了圆形喷水池里的假山。 新法兰克这边一般并不在喷泉里摆假山,还是吴校长这个大夏的举人到任后,下令安装的,以慰在异乡的莼鲈之思。 小梅有两次立功,都是抓着树屋飞行,很怀念当时的日子。现在自己力气大了不少,就尝试着去抓假山。 果然抓了起来,不过假山比树屋重得多,形状又不太趁手,在小梅的爪子里摇摇晃晃。 小梅玩儿心大起,抓着假山在高台的顶上溜了好几圈。 吴校长和汪老师都不是普通人,不过看着巨大的假山在脑袋顶晃来晃去还是胆战心惊,生怕小梅一个失爪。 没有当场吓瘫,已经是两位贤者胆气十足,非常地镇定自若了。 吴校长和汪老师巴巴地看着兰迪,兰迪微微一笑,“我会信守承诺,把这帮孩子送回国去的,校长不必担心。” 看兰迪领着学生们走出了校门,吴校长大发雷霆,“来人,把假山给我拆了,砸碎!” 兰迪领人出了校门,邵山和先圣迎了上来。 他们本来准备到社会上去活动,营救被抓的孩子。 见兰迪已经用自己的方式把孩子们救了出来,那就省事了,把兰迪迎进了刚才他们谋划营救孩子的小餐馆。 其实兰迪并不比这些学生大多少,有的学生比兰迪岁数还大。 不过这些学生都是一腔热血,没经历太多挫折,思虑比较单纯。 兰迪已经算久历江湖,一直风餐露宿,又性格稳重,看上去就比他们成熟得多,管他们叫孩子,听的人都没有异议。 这也是当初小桂子一直坚持管兰迪叫大叔的原因,不是年纪大长得老,而是性格过于早熟。 “兰迪,怎么来了事先也不打个电话?” “我是突然有事,临时起意,直接来找你们了。” 话还没说两句,仲弘和李隆郅安抚好学生们,让他们等候,走进了餐馆,身后还跟着刚才喊“龙骑士我爱你”那个圆脸女生。 女生一进门,就朝着兰迪嚷,“听仲弘说你叫兰迪?你也太窝囊了,手里有龙还跟反动派妥协,我看不起你。” 看来这是个性子直来直去的女生,邵山一笑,“兰迪,这可是你的老乡,湘南溆浦县人,向俊贤,排行老九,我们都叫九妹的。” 回头看向向俊贤,“九妹,兰迪是对的。咱们只是向吴校长请愿,又不是造反去的。 那些警察连兵器都没带,不足为虑,可是你打了他们,军队就会来,就算把军队也打跑了,圣骑士和狮鹫大队就来了。 咱们现在的力量,不可能跟第三共和国对抗的,斗争还是要讲策略。” 这次活动其实是邵山和先圣幕后谋划的。 邵山都是大贤者了,当然不需要再去上学,不是学生,没资格进去,先圣则充当他和学生的联络人。 九妹对邵山的话还是很信服的,瞪了一眼兰迪,“你也是湘南人?怎么说话一点家乡味都没有?” “这个,是我在剑丘四年被训出来的。” “那你认识蔡润寰和石远么?” 蔡润寰是谁,兰迪早就忘了。 和石远联系在一起,兰迪才想起来,石远一气给自己介绍五个同志的时候,第一个介绍的就是姓蔡的。 兰迪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带着眼睛,面相忠厚的小伙子的样子,点点头,“我前天还在安乡县见过他,” 九妹的脸上忸怩之色一闪而逝,“润寰他……还好吧?” “你这次回国,很快就要再见到他了。” “你为什么答应反动派把我们遣送回去?我们不是没有学习进步思想的机会了?” “这个学校是天地会资助的,现在天地会的理念和咱们信仰的屠龙术有了分歧。 我认为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后夏朝廷,现在不宜冲突。 再说,国内的情况跟你们出来的时候不一样,屠龙术也已经开始传播,石远成了这方面的大贤者,蔡润寰也学得不错了。 你们回去后,可以去找石远,也是一样能进步的。” 这么多人要回国,又不是逃命,兰迪是不可能大手大脚地送他们坐传送阵的。 兰迪自己可已经背上了一千万金币的债,就算砍掉一半也有五百万,所以大家还是要坐船。 “仲弘你留下,我找你有点事,让隆郅和九妹组织人回去吧。” 兰迪、邵山、仲弘和先圣把众人送到火车站,邵山拉着李隆郅的手。 “你这个名字太拗口,将来向老百姓宣传屠龙术,大家都记不住你的名字,就很麻烦,不如改一个通俗点的。” 李隆郅从善如流,一抬头,看见一群搬运工正往火车上运货,有三个累了休息,站在众人旁边闲聊。 李隆郅哈哈一笑,“那我就叫‘立三’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谈判队伍 后夏纪四百年十一月十七,黎明,兰迪领着仲弘出现在了魔市大世界广场。 “兰迪同志,跟人对喷我是谁都不惧,可是得有人帮忙出谋划策,告诉我咱们的谈判底线,目的什么的才行。” “我这就领你去见我的伙伴, 说到足智多谋,胆大心细,我还没见过超过他的。 自从有了他的加入,我要考虑的事情就少多了,从来没出过差错。” “你说的刘明我不认识,我倒是觉得邵山同志帮你策划这个事情更合适。” “他做的事情更重要。 他要在里昂继续挖吴校长的墙角,组建咱们的旅欧支部,争取把那里的进步青年都拉到咱们的阵营里来。 他搞的这次请愿,虽然大家没进去中法大学,但集体回国,到石远那里去,全成了咱们的战友。 咱们的实力大大加强,实际上是更加成功。 大夏能睁眼看世界的人不多,这些进步青年,可是咱们和天地会争夺的对象。” 两人谈话间到了浦江饭店,仲弘抬头看看辉煌的大厅。 “魔市真是个好地方,比新法兰克大多数地方都繁华,将来咱们成功了,我要到这里来当县令。” “哈哈哈,你这个本事,当个县令可屈才了。” “这个兰迪同志你就不懂了,魔市汇集了咱们大夏的经济命脉,是一定要派可靠的人抓在手里的。 等我当了这里的县令,把那些投机倒把的,发国难财的买办通通逮起来,让这里流动的财富,真正造福老百姓。” “我这样增加老百姓文化生活水平的合法商人还是没事的, 是吧? 要说这里真得好好治理一下了,要没有三毛这根什么棍领着一群青帮朋友帮忙看场子,我这影业公司都开不起来。” 呦嚯,三毛、二斤、奥斯曼、刘明都在,齐齐迎了出来。 “奥斯曼你当老板了?” “我本来就是老板,不过在魔市新开了一家公司而已。 我们彭氏影业公司拍摄的第一部影片《马路天使》一定能一炮打响,成为经典的。” “我看奥斯曼你才不在乎电影拍得好不好呢,明明你就是花钱泡妞而已。” “这你这根棍就不懂了,老板开公司是一定要赚钱的,其他只是顺手。 我选的导演袁家莱怎么样?那个男主角赵凤翱怎么样?是不是水平一流?” “可是你单单撵走了那个主动来要求当男主角并作曲的严华。 人家可是‘桃花王子’,英俊小生啊,你能说你不是为了赶走情敌,不顾公司利润?” “他啊,演技不如赵凤翱,写歌的水平不如我选的田寿昌、贺绿汀,又对我的台柱子心怀不轨,当然不能要。 三毛你拍拍良心, 田寿昌写的主题歌《天涯歌女》好不好?” 大家嘻嘻哈哈进入奥斯曼在浦江饭店的商务套房,兰迪对拍电影什么的毫无兴趣,进屋就直接把花钱购买阿拉斯加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哇,老大有了那么大一块地,自己当皇帝都可以了。不过,在哪儿啊?” 兰迪还没说话,三毛自己想到了办法,拿出一张高级定向传送符,激活了下,一个虚拟地球就出现了。 白光构成的地球缓缓转动,奥斯曼在阿拉斯加的范围画了个圈,“大概在这里。” “那不是很冷?” “现在冷,到了夏天,五月到九月,还是不错的,怎么说来着,‘繁花似锦,绿草如茵,生机盎然……’” “得了,奥斯曼你没有白大哥的学问,就不要强拽。 可是老大,一千万金币上哪儿搞去啊,我要养安妮上大学,还得留点娶媳妇,只能拿出四万。” “钱的问题不用操心,三毛你那点钱都留着娶姨太太吧,钱的问题我给兰迪想办法。” 二斤拍拍胸脯,这个是他的强项。 “兰迪有地在手里,又有皮毛的产业,还有龙骑士的威望,要找投资的人,总是能找到的。 实在不行我回家说服爹娘,都能投个几百万。” “搞钱不着急,现在主要是要和兽人谈判砍价。”兰迪说出了重点。 兰迪刚才介绍情况的时候,刘明就开始了思考,“这个问题,需要足够的情报才能判断。 露西亚人的心理价位,竞争对手黑暗联邦的出价,阿拉斯加的皮毛产业到底能不能赚钱,有没有其他可能的收入,都考虑到了,才能定咱们的底线和目标。 多少钱可以拍板,多少钱以上就绝对不买了,到时候才能决定。” “那你就跟我和仲弘去圣苏伯台堡,曾大人正在给我跑情报。” “我建议二斤也参加谈判,他在商业上的长处,对咱们的判断很有帮助。” “咱们马上就走。” 都是一群坐言起行的汉子,兰迪带着二斤、刘明、仲弘这个三人谈判队伍马上出发,早饭就准备到圣苏伯台堡再吃了。 三毛和奥斯曼送出了饭店门口,两边十几个三毛的部下,西装革履,带着墨镜,一起鞠躬送客。 兰迪觉得,自己不像公爵,倒很像黑帮大佬。 奥斯曼和三毛把兰迪一帮人送出去,回头往饭店里走。 奥斯曼慨叹,“这个刘明啊,脑袋比亨利好使多了,就是和老大一样,什么都不爱好,无趣的很。” “是啊,他总是面无表情,严肃得很,我都不大敢跟他说话,更不敢开他的玩笑。” 走远的刘明听到了,嘴角露出微笑,丝毫不在意。 他心中,有着和兰迪几乎一样的理想,愿意为了这个理想鞠躬尽瘁,献出全部的精力和生命,其他的私人爱好都微不足道。 小队的几个人中,他和兰迪意气最是相投,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将来兰迪要是当了总司令,我就给他当参谋长,自己的能力还需要提高啊。 四个人走向大世界广场传送阵,仲弘指着魔市风物滔滔不绝,兰迪偶尔应和,涉及到商业,二斤也会搭上两句茬。 刘明则依旧面无表情,嘴角露着习惯性的微笑,脑袋里实际上在推演各种阵法的变化。 兰迪和仲弘来魔市的时候,天还擦黑,现在太阳已经从东方露出个头,大地在曙光下渐亮。 南京路上车水马龙,勤奋的大夏人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兰迪四人信步而行,融汇进了滚滚的人流中。 更广阔的天地里,大都,两个教授早早地在大都大学碰面了。 “守常老弟,前几天崧年从新法兰克带回来的屠龙术你看完了么?” “我都能背下来了,庆同兄,咱们也得开始做点什么了。” “我看,咱们得从最能接受新思想的年轻人抓起,我准备搞一个月刊,就以青年为主题,需要守常老弟你大力支持……” 潭州,石远已经披着大衣,和几个战友兴奋地互相击掌,《石兰溪评论》这份周报即将创刊。 里昂,现在是上午十一点,邵山和先圣送走兰迪和仲弘后,迎来了一个新客人,从大都传送来的张崧年,旅欧支部就要建立了。 里昂到马赛的火车上,一群青年人唱着歌,正准备乘船回国,去投奔石远,李隆郅和九妹的声音最为激昂。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兰迪和同伴们在自己的命运线上为大夏努力。 他在里海岛上获得的小册子,则在广袤的大地上各处落地生根,牵动了无数风华正茂、意气风发、才华横溢之辈的命运线。 兰迪已经不再是孤军奋斗,无数大夏优秀儿女的命运线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股无可抗拒的推力。 曙光照耀下,大夏这艘抛锚已久的巨船,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航向。 引擎已经开始怒吼,巨轮缓缓启动,艰难但坚定开始地朝着辽阔的远方启航。 第一百八十三章 深夜独行 兰迪一行人敲开大夏驻圣苏伯台堡公使馆大门的时候,是当地时间凌晨一点半,曾大人睡眼惺忪地迎了出来。 一见兰迪,曾大人首先就告诉他一个好消息。 “根据我在秘密警察里面的内线的消息,你在露西亚安全了。 现在尼古拉二世指着你的禁咒对抗枫叶国和黑暗联邦呢,已经彻底取消了对你的追杀令。 你上次来的时候,秘密警察在传送阵附近要刺杀你。 尼古拉二世知道后, 把他们的二把手撤了,严厉申斥了他们的独走行为。” 刘明哈哈一笑,“这就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兰迪同志要是交不出贡金,刺杀令马上就得恢复。” 兰迪胸口的宠物徽章里,小梅正在大睡, 阿花则开了个小洞在向外偷窥,听到这件事点点虎头。 “这就是我在铁门关外悟道, 领悟的人类的互相需要啊。 连这个痛恨铲屎官的国王, 一旦铲屎官对他有了价值,都忘记了仇恨了。 不过一旦情况变化,他一定迅速变脸。 这种关系是不牢靠的,嗯,基本是那个走了的亨利和研究艺术的朋友的炮那个友关系。 这个新来的刘明和铲屎官志同道合,才是真正能互相把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你们不清楚,我也是你们的战友啊。” 没人知道阿花这个同伴在更深刻地理解人类,也在悄悄进步,曾大人用凉水洗了把脸,把众人引到客厅。 “来,这是这几天我得到的情报,马上跟你们通报一下……” 凌晨两点,在匆匆吃了点香肠大列巴,灌了几口格瓦斯后,五个人围在电灯昏暗的光芒下,马上开始了为谈判的准备。 事关巨大的领土交易,众人身上上足了弦, 时间根本被忽视了。 天色渐渐明亮,众人没有一个困的。 “露西亚公司的皮毛交易亏损,到底亏损了多少?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这是二斤的问题。 “这个殖民公司的高管给自己开了高额的薪水,公司投资的百分之四十二居然是在圣苏伯台堡消费的。 粮草要通过西伯利亚铁路万里迢迢运过去,到目的地后价格上升了好几十倍,这不仅仅是运费,主要是贪污……” “咱们的粮食可以从胶州起运,要便宜得多。 咱们也不会设那么多官僚管理公司,这方面我知道了,那里的木材和矿产有资料么……” …… “黑暗联邦的主要谈判人员是谁?性格、家世怎么样?对露西亚人的看法如何? 露西亚的主谈是谁?情况如何?” 刘明犀利的目光从眼镜片下射出,问的好多问题都是曾大人根本没想过的。 “他们的底线摸清了么?咱们叫价多少不会直接把他们吓跑?” 仲弘关心的问题曾大人几乎都有答案,曾大人看向这个脸庞胖乎乎的年轻人,大起知己之感,颇有传以衣钵的冲动。 直到中午,大家才准备去打个盹,曾大人拍拍兰迪的肩膀。 “二斤的情况我清楚,你从哪儿搞到的另两个人才?这么大的本事, 怎么会愿意跟着你, 不报效朝廷呢?” 兰迪笑而不答,这个不是曾大人能理解的。 “叫他们多睡会儿, 我得马上出发,那个刘明啊,比我还厉害,我得再去探听情况。” 曾大人换上笔挺的西装,打着哈欠走了。 等到了精灵式的高尚下午茶聚会上,又是精神抖擞,目光炯炯,在露西亚贵族们之间周旋,不经意地聊着看似无用的贵族绯闻。 曾大人手下的两个中级枪炮师,则跑到市井间,手拿金币银币,去找不同的线人。 半夜几个人再聚在一起的时候,兰迪朝大家一拱手,“兄弟们,我在这里一句话也插不上,就不陪你们了。 需要武力支持的时候再找我,这里就拜托众兄弟了。” 兰迪独自走在深夜的圣苏伯台堡街上,回头望望大夏驻露西亚公使馆昏黄的灯光,忽然想起了被苏宁宁指派,潜伏到这座城市的约瑟夫。 公使馆里,好几个兄弟在竭尽全力。 二斤一半为大夏,一半为和自己的兄弟之情,仲弘和刘明则是和自己有共同理想的同志。 曾大人和另外三人理念完全不同,但为了大夏利益忘我的热情则是一样的,是爱国将他们联系在了一起。 约瑟夫一定也不知在这座城市的哪里,为着他的理想努力。 可是看看大夏公使馆里的这四个人,约瑟夫那种严格区分敌我的想法,好像是有问题的啊,未来的大夏,绝不能走那条路。 兰迪大概是露西亚唯一的深夜出行,没有前呼后拥的公爵,只有宠物空间里两头魔兽相陪。 初冬的圣苏伯台堡寒风刺骨,兰迪整了整披风,背上的大剑冰凉的寒气透过披风传到身上,反而让兰迪很踏实。 可可不知道怎么样了,南京是不会很冷的,那里现在应该是黄昏,她是不是去夫子庙吃小吃了? 自己有一群伙伴和更多志同道合的战友,每天忙碌,时间过得是很快的,一年都马上要过去了,回想起和可可逛夫子庙,好像就在昨天。 那个时候自己是多么的青涩啊,可可用手机给两个人自拍,脑袋靠近我,我都直躲闪。 快一年过去,自己成长了不少,已经管那些天真烂漫的大学生叫“孩子”了。 可可也快到十五了吧?她的生活条件好,应该不会成熟多少,应该天真烂漫依旧。 她是真正的公主,不需要成熟。 如果我把她接过来,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我一定要为她挡下所有的风雨,所有的苦难交给我,让她能永远保持美好和纯真,这是我的使命。 兰迪下意识摸了摸脖子上的银锁,仙器的存在时刻提醒他,自己遇见那个一见钟情的红发女孩,不是一场梦。 想到“成熟”两个字,忽然想起了可可给自己戴上这个银锁的时候,仰头看向自己,自己视线向下,看到的东西。 一股热流在全身奔涌,自己庄园里,九十九个新法兰克美少女的身影突然出现。 兰迪给了自己一拳,打在轻甲上,砰的一声,不知道哪个院子的狗狂吠了起来。 可可的身材可一点不输于你们呢。 不过这些女子虽然大胆浪漫,为理想却敢于冒着子弹冲上街垒阵地。 她们拉着手唱“那首”歌赴死的时候,是真的感动兰迪了。 大夏的女子也不差。九妹在面对新法兰克警员的时候,也是敢勇敢地站在同学们的前面的。 那个直爽的九妹是个大夏女子里的异类,大部分大夏女子都是柔弱内向的。 可即使这次见面,转变成了贤妻良母型的嫂子乌云格日勒,也毫不犹豫地支持石远的事业。 那坚毅的眼神表示出,跟着丈夫造反掉脑袋,也会毫不犹豫。 苏宁宁虽然也姓苏,和美美、可可截然不同,刚毅理性,还带点狠辣,几乎可以让人忽略她的性别,看成一位单纯的导师。 她在欧洲各地奔走,多次被追杀,也是无怨无悔。 尽管东西方的女子,乃至同为西方的新法兰克和露西亚女子,性格都不相同,可是有了共同的理想,为事业不怕牺牲的勇决都是一样的。 那么将来,大夏要是能崛起,新法兰克、露西亚是不是也一样呢?这小小寰球,是不是能真的翻天覆地,变个样呢? 自从在敬业号上遇到亨利后,兰迪身边几乎一直有各式各样的伙伴存在,为了各种任务奔波,很少有这种独行的时候。 难得有机会深夜独处,又没有什么安全上的顾虑,脑子里胡思乱想,都不知道自己想了些什么。 不知不觉中一抬头,看到了苏伯台的铜像,传送阵到了。 脑子里还充斥着乱七八糟的思绪,兰迪呆呆地望着传送阵,“现在我去哪儿?” 第一百八十四章 春梦 兰迪一直坐言起行,很少有迷茫的时候。 作为队长,一直都是他指示别人干什么。他只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回魔市,去找三毛和奥斯曼。 自己可还是有个委托在身上呢。 司徒前辈拜托自己去整顿南洋的唐人的乱局,以应对当地土著可能的屠杀。 这件事自己目前毫无眉目,也没有信心办好。 而且司徒前辈甚至没有许诺什么委托的报酬, 自己完全是白干。 这个人老成精的家伙是掐准了自己的弱点,知道自己不能坐视同胞被欺负。 好吧,这确实是自己的死穴,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不妨先去打探下情况。 兰迪是抡大剑的,不是刘明那样的参谋人才,没有做事思前想后的习惯。能不能解决问题先不谈, 干起来再说。 根据他的理解,一团乱麻的玩意要是搞不明白, 砍上几剑,可能就变得简单了。 从魔市传送阵出来,这里已经是凌晨了,气温也高多了。 清凉的风吹过,兰迪的思路清晰了不少,立刻一拍脑袋。 自己戒指里还放着石远的圣火令呢,现在自己安全问题消失了,应该第一时间给人还回去。 这就是刘明不在身边的坏处了,否则他一定会提醒自己,坐传送阵这二十五金币是白花了。 兰迪拿出回城符,正准备直航潭州,又停下了。 没参谋在身边也得办事,想想还有什么问题没有。 其实兰迪平时不这么莽撞,只是刚刚在圣苏伯台堡街上,脑袋里想的都是些奇怪的东西,就有点魂不守舍而已。 这一仔细想,果然被他想起来了, 现在潭州应该比魔市时间晚些, 石远应该还没起床。 而且,刚才迷茫一刻,自己没有想邵山,没有想刘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获得好朋友石远的指引。 可是石远作为一个大贤者,手里居然没有魔法电话,他可能是最穷的一个大贤者了。 自己虽然现在债务缠身,可是虱子多了不咬,爱咋咋地,小钱还是不缺的,朋友有通财之义,可以帮帮石远。 这样的话嘛,这魔市还是没白来的。 兰迪想逛逛街购购物,再去见石远。 可是男人逛街过于直接,直奔泪痕国际连锁杂货店而去,买完东西一看, 还没过半小时。 干脆跑到浦江饭店, 跑到奥斯曼的商务套房里,不管奥斯曼的抗议, 在客厅的沙发上倒头就睡。 再醒来已经是中午,奥斯曼已然不见,应该是又去指导拍电影去了。 最近兰迪频繁地在东西方各处穿梭,时间观念乱得一塌糊涂,这一觉睡得比较踏实,时差终于倒过来了。 顶级饭店的商务套房里温暖如春,即使是在客厅的沙发上和衣而眠,也是舒服得很,近一年来,兰迪可是大部分时间在野外住帐篷的。 兰迪醒来的时候,还有点发愣。 刚刚做了个乱七八糟的梦,先是梦见了可可,可是很快可可的面容又变成了美艳无双的美美,后来梦里又出现了一大群新法兰克美女,不数也知道是九十九个。 就在似乎要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的时候,苏宁宁突然出现,自己被光光的脑门吓醒了。 这个,自己可是专一喜欢可可一个的,这个梦好像有点对不起可可啊。 “滴滴滴。” “小迪啊,这几天娘在这里过得挺好。 娘给你挑了五个最漂亮的孩子,湘绣学得还特别好,都是聪明的孩子,你就收了当姨太太吧。 正房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先娶姨太太没关系的。” “娘,我不是兰霸天,不会娶什么姨太太的,我有心上人了,三年后就给娘你带回来,您就别操这份心了。” “小迪你看上哪家的姑娘了?现在就娶过来不行么? 年纪小的话可以当童养媳,跟娘先学学湘绣啊,持家什么的,等长大了再圆房。” 兰迪没敢批评娘的封建思想,“是一位公主,不能当童养媳的。到时候领回来,娘你一定会满意的,放心吧,啊。” “没想到我儿子还真找了个公主,唉,三年后你就快二十四了,年纪有点大了……” 老太太又唠叨了一阵,电话里伴随着松木燃烧噼噼啪啪的声音,显然伯尔尼那边,老太太在指挥人做早餐,抽空跟儿子聊两句。 兰迪放下电话,自省了一下,自己好像有段时间没练武了,一直跑来跑去地忙事情,身体一松懈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 自己可真的对美美啊,九十九个新法兰克少女啊没什么想法,苏宁宁都成家了,那么大岁数,更是完全不可能的。 这种纯粹的生理冲动兰迪是知道怎么应对的,不过现在不急,还是先去见石远。 回城符一闪,兰迪到了潭州, 兰迪手里有好几十张回城符,分别定位在潭州、石兰冲、伯尔尼新城的庄园、魔市大世界广场。 最近一顿乱花钱,手里的金币已经剩下九万多一点了。 一旦突破了原来自己定的十万金币的红线,反而不怎么在乎了,该花花,反正离需要十万金币还有三年多呢。 兰迪在潭州定位的地点是骡马市,他对潭州无比熟悉,一会儿的功夫就到了省督学府, 出来迎兰迪的是乌云格日勒,“石远正在接待几个江夏来的客人,兰迪你先到后院歇会儿,跟开明哥哥聊会儿。” 这里是前衙后宅的官府形式,后院是个小花园,一到后院,见到了久已不见的包开明。 包开明是来给堂妹送东西的,包大贤者家里比石远富裕得多,老头子爱女心切,总是打发侄子接济一下女儿女婿。 “兰迪,你可厉害了,这十个月时间干了不少大事啊,现在都是龙骑士了,把龙放出来我看看。” 包开明不说,兰迪到了花园,也打算放出小梅和阿花,让它们透透气。 包开明对小梅的出现早有准备,阿花的出现把他吓了一跳。 抚摸着小梅的龙鳞,“兰迪,你现在发达了,一定有魔法手机了,来,咱们加个号码。” 和包开明喝了几杯茶,谈了几句时局。 最近大都拳匪猖獗,到处袭击洋人,包开明深感忧虑,说包大贤者大骂大都主政的老娘们儿没见识。 包大贤者是孛儿只斤氏的皇族,也只有他敢骂老佛爷,还没什么事。 兰迪没吃早餐,肚子都饿了,石远和客人还没谈完,包开明看等不起石远,东西已经送到,干脆先走了。 花园里就剩兰迪一个人了。兰迪拿出了重剑,空着肚子开始练武。 重剑太沉,这玩意挥舞个十几分钟,运动量就够了。这次兰迪有意加大运动量,练了半小时,浑身淌汗,舒服多了。 武艺经验增加是次要的,身体活动开了,再睡觉就能睡得香,也不会做乱七八糟的梦了。 兰迪掏出毛巾,正打算擦擦汗,忽听阿花一声咆哮,显然是示警的声音,随即就听到脑后生风。 兰迪重剑还在手里,回手往身后格挡。刚练了半小时,手臂有点酸软,动作稍慢,只觉一个重物打在脑袋上,眼前一黑,身子晃了两晃,栽倒在地。 第一百八十五章 肆意江湖自在行 在剑丘学艺的时候,兰迪给人当人肉沙包陪练,是挨过不少揍的。 后来毕业试炼,更是踏踏实实挨过阿花一爪子,差点当场阵亡。 自从随机传送遇到了可可,回来曾山长又赠送了阿花,兰迪开挂的人生就开始了。 和狼群肉搏没吃亏, 和伪圣对决没吃亏,在新康拂万马军中出入自如,在圣苏伯台堡这个龙潭虎穴全身而退。 万万没想到,在熟悉异常的潭州城里,兄弟石远家后院,这个非常安全的地方,兰迪竟然被人袭击,后脑挨了一闷棍。 只听阿花怒吼一声, 耳边风声呼呼,显然阿花已经和袭击者动上了爪。 一瓶红药出现在手里,正想灌下去,兰迪忽觉不对。 自己竟然没有一点受伤的感觉。 百会穴被人敲了一棍子,一般来说不死也重伤。 兰迪被一棍子撂倒,袭击者显然打得很准。 可是这一棍打下来,打伤人打死人容易。兰迪恰好被打倒,却是毫发无伤,这手劲的掌握圆熟老辣,妙到毫巅,简直匪夷所思。 听阿花怒吼连连,显然没有拿下袭击者,是什么高手连超级魔兽都正面对付不了?难道是圣级? 不算没有战斗力的大贤者,大夏一共有四位圣级,邵山的老师傅日新是圣级光明祭司,左总督是圣级阵法师,都不是靠肉搏战斗的。 陈总舵主在檀香山隐居,风烛残年, 在大夏本土又被通缉, 根本不可能来潭州,难道是剑圣于承惠老爷子到了? 自己都不认识剑圣,他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会和自己开这种玩笑? 想到这些都是一瞬间的事,兰迪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抬头一看,立刻一脸疑惑。 就是见到剑圣他都不会感到奇怪,但和阿花周旋的人看样子也就三十出头,绝不可能是于剑圣,也不是哪个外国圣级到了,踏踏实实一个大夏本地人,而且,自己完全不认识。 阿花现在是顶级超级魔兽,身法如风,向着袭击者扑来扑去,已经看不清身形。 可是袭击者却是泰然自若,背着个手,左跨两步, 右跨两步, 也没见他身法快哪儿去,总是能恰巧避开阿花的扑击。 这个小花园也没太大地方,袭击者却宛如闲庭信步,随便走两步,就把阿花遛得怒火万丈。 小梅这个时候空架子超级魔兽的缺欠表露无疑,在天空漂浮,抬起爪子想要帮阿花的忙,却根本无法锁定敌人。 这个袭击者身材不高,半尺多长的头发,脑门处用一个灰布条绑住,脑后的碎辫编得密密麻麻,俨然是个游牧民族的打扮。 身穿灰色的袍子,上面打了好几个补丁,上唇有点胡茬子。 看兰迪已经跳起来了,袭击者不再背着手,右手抬起,手里握着根翠绿的竹棒,指向阿花。 “你这只小猫不要再追我了啊,再追我就要打你的鼻子了。” 阿花一下子后退,两只前爪死死捂住了自己的鼻头。 它算看出来了,铲屎官没事,说明这家伙没有恶意,自己肯定打不过他,还是保鼻子要紧。 阿花胜利转进,袭击者又背起来手,仰头看着兰迪,“龙骑士好大的名气,原来是个空架子。” “前辈您是——” “表哥,左右找不到你,你果然是欺负兰迪来了。” 花园门一开,乌云领着一大群人进来了。 这位兰迪口中的“前辈”,乌云嘴里的“表哥”摇摇头,“没意思,这个龙骑士是个样子货,走了。” 背着手往外走。这家伙走路肩斜腿颤,左摇右晃,毫无高手风范,一边走还一边咕哝。 “我的宝贝表妹嫁人了,听说嫁了大贤者,结果这个大贤者是个穷的,讨不到饭等着挨打么? 媳妇孩子们,走了,上巡抚衙门碰碰运气去。” “表——哥,你还是这么不正经,多少年也不来,石远还没见到就要走,至少也得留下喝顿酒再走啊。” “穷人的酒我是不喝的,除非是讹有钱人——咦?忘了件大事。” 兰迪看向跟随乌云进来的人,两个十足的高品质美女,年龄大概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看不大出来,跟在乌云身边单手捂着嘴乐。 六个小孩子,从六七岁到一两岁的都有,最小的还抱在两个美女怀里。 听这个“表哥”的话茬,这还是他的媳妇“们”和孩子们。 “表哥”回过头来,走到兰迪身边,上下打量了下兰迪,“嗯,龙骑士本事没有,钱肯定是有的,看这身装备就是富翁。” “嗖”地一下,左手里出现了一个硕大的黄金钵盂,“有钱人,要饭的老婆孩子多,养不起了,随便施舍个一两千金币就行了。” 兰迪哭笑不得,不知道怎么应付这位前辈高手。 你这么大个紫金钵盂,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不出手人家也看出你是高手,这是要强抢么? 你都有储物装置,这个钵盂还是金的,还需要讨饭?这前辈高人的怪癖实在是让人招架不住。 看兰迪在那里笑,“表哥”右手一晃,绿玉杖不见了,手里出现了一个大得夸张的金牌,啪地一下亮到兰迪眼前。 “奉旨乞讨,看到没有?这是先皇亲赐,就是到了金銮殿,老佛爷和小皇帝也得给钱,你个区区一品轻车都尉,还不赶紧掏腰包。” 乌云掏出一个铜元,扔到了钵盂里,把表哥往旁边推,“紫金钵盂出手,不能空回,这已经要到钱了,表哥你差一不二就得了。 兰迪可不是有钱人,我昨天听石远说,他欠了人家一千万金币,正在跟人谈能不能打折,比你可穷多了。” “表哥”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露出一个相当夸张的表情。 双手一晃,要饭的家伙全部不见,两手拍掌,仰天大笑,这个笑的动静也分外地奇怪。 “哈——哈——哈,佩服佩服,没想到你这个浓眉大眼的龙骑士居然是个赖账的高手,能赖一千万金币,比我这乞丐头还厉害。 难得难得,你小子合我的口味。” 不见外地朝兰迪挥挥手,“走,小子,蹭大贤者的酒喝去。磨磨唧唧一上午,那几个江夏的客人是什么来头? 乞丐我都饿了,要是再没完没了,我追着他们讨钱,一直讨到他们主动成为我们丐帮弟子。” “表哥”晃着膀子当先而行,准备去教训不识好歹的江夏客人。 乌云和兰迪跟在后面,“表哥比你先来的,住在客房,也在等石远见完客。 等得不耐烦了,听我说你是龙骑士,跑过来消遣你,不要责怪他,他向来是这个样子。” “你们包家不是皇族么?会跟丐帮结亲?” “我大姑嫁给了广州将军,生下我表哥,结果他考武举的时候,得罪了朝里的大佬,被欺负得要饭,加入了丐帮。 后来,运气好成了帮主。 他可是大师级拳师,大师级盗贼,而且又会打狗棒法和睡梦罗汉拳,单就武艺来说,圣级也不一定打得过他。 十几年前天理教作乱,攻入紫禁城,丰台大营援救不及,还是表哥领着丐帮弟子救驾。 先皇要封他官,他已经对朝廷失望,只讨了这套奉旨乞讨的玩意,在江湖上逍遥自在。 没钱了就去讹各地的官府和大员们,大家也不敢得罪他。” “这么有名,我怎么没听说过?” “无论天理教,还是丐帮救驾,都是朝廷丢脸的事情,讳莫如深,知道的官员也不敢说,曾山长怎么会在剑丘提这个事?” “能和皇族联姻,他家也应该是望族啊。” “那当然,广州将军可比两广总督还大,苏察哈尔氏也是先祖铁木真的后代,我姑父叫苏察哈尔.本智。” “他呢?” “表哥”一回头,“要饭的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苏察哈尔灿。” 第一百八十六章 龙组 “同志们,你们都饿了吧,屠龙术可不是让人饿肚子地,咱们吃完饭,下午再接着谈。 听乌云说,我家来了客人,咱们一起吃, 见见这位有名的乞丐王。” 石远走出书房,正看见苏察哈尔灿晃着膀子走过来,后面还跟着兰迪。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石远身形高大,走过去稍微弯腰,双手紧紧握住苏察哈尔灿的双手。 “贵客, 贵客,内兄久等了(liao)啊, 抱歉抱歉,一会儿我自罚三杯。” 石远一手拉着大舅哥,一手拍在他的后背上,往书房里让,还回头看向兰迪,“兰迪你也来了,一起吃,你不常回来,这家乡菜要多吃点。” 督学府不是什么大衙门,就这么一个书房,会客吃饭都是一张桌子。 本来就一屋子人,苏察哈尔灿和兰迪进来,达到了十一个,挺大的桌子都围坐得满满的。 屋里原来烟雾缭绕,新进来的两个老爷们也不太在乎。 倒是帮忙上菜的两个乞丐头夫人皱了皱眉头,显然她们过的并不是真正乞丐的生活。 乌云和两个嫂子把菜和酒流水价端上来,苏察哈尔灿蹲到凳子上,拿起一个鸡腿, 啃了一口,“我靠!妹夫,你这伙食不错啊。 听说你家比我还穷,这不像啊,是不是你这个督学贪污了啊。” “前几天,我家老爷子发了狠,家底都给我这个败家子送来了,现在我富得流油啊。 今天来的都是贵客,乌云也是下了狠心,不然,平时,我有红烧肉和辣子吃,就不错了。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内兄苏察哈尔灿,是快意江湖的好汉啊。” 苏察哈尔灿嘴里嚼着鸡肉,一摆手,“什么好汉,要饭的而已,跟你们这些学问人可唠不到一块。 我的名字太长, 直接跟我叫苏灿就行。” “要饭的可是真正的无**级, 我们这些学问人,今天讨论的,就是怎么和你们打成一片,建立一个没有乞丐的新世界。” “我靠,你们在阴谋造反,我喜欢,你要是真能让丐帮都能吃上饭,讨饭的就剩我一个,妹夫,我支持你当皇帝。” 众人一起哈哈大笑,搞得苏灿莫名其妙。 石远拍拍苏灿的肩膀,“我们可是要建立一个没有皇帝的新世界,不但你这个帮主,就是你手下的乞丐,也能挺起腰杆做人,和读书人称兄道弟。” 苏灿鸡腿也不吃了,瞪大了眼睛,“还有这种事?你一定是在骗我。 大贤者不就是忽悠人的么?你就是忽悠出花儿来,没有鸡腿吃,我们也不跟你干。” “不但每个人都有鸡腿吃,还要所有人都有地种,有房子住,有衣服穿,能娶得上媳妇。 我们是要先做到了,才能要求你们一起革*啊。” 石远拿过一本小册子,拍了拍,“这本书里,讲的就是这些道理啊。” “别让我看书,看书就头疼,我们这些乞丐,能懂什么大道理?” “这本书,还真就是为无*者写的啊。你看不懂没关系,有我们呢嘛。 这次江夏的三位同志过来,就是要请我去讲课。 董秀才在江夏办了个私立江夏中学,让我这个没有功名的去给学生们讲课,惭愧啊。” “你都大贤者了,还用有什么功名?还中学,我小学都没上过怎么办?” “江夏,我只能偶尔去,在这潭州,我可是办了个农校啊。 大字不识的农民都听得懂,内兄你好歹是识字的,学会了,可以当教员了啊。” 兰迪想起了新康拂之战,贫民区的激烈抵抗,和富人区的望风而降。 石远显然抓住了重点,知道要靠屠龙术成事的话,哪些人是自己真正的群众基础。 “来,喝酒,喝酒。” 石远酒量不行,喝了三杯后满脸通红,放下了酒杯。 “兰迪同志的大名,你们都听到过,来兰迪我给你介绍下江夏来的同志。 这位老者叫董贤琮,是我们这些人里,唯一有功名的秀才,文化人啊。” 董秀才长袍马褂,两手抱拳,“兰迪同志是朝廷的一品轻车都尉,都能背叛自己的阶级加入我们,某一个区区秀才算什么。” 另一个人二十多岁,西装领带,一看就是西式的文化人,站起来镇定自若,向兰迪一躬身。 “在下陈云先,在江夏和董老组建了屠龙术研究小组,这次过来和石远研究联合的事情。 有了兰老弟这样武力强大的同志,咱们以后起事,很有希望啊。” 兰迪和陈云先握握手,这也是个能自己挑起一摊的首领式人物,大夏这样的精英越多越好。 “屠龙术从新法兰克,从我这里,从苏宁宁那里,已经开始四处传播,遍地开花,同志越来越多,咱们这星星之火,终究是可以燎原的嘛。” 兰迪深有感触,就在自己的眼前,苏灿这个高手、高高手就被石远拉成了同志,要去参加农校学习了。 苏灿代表的可不是他自己,丐帮可有几万弟子。 虽然不像天地会的几万人都是有文化的头面人物,真的起事,忠诚性可能要更高。 兰迪看向蔡润寰,“我几天前从里昂回来,九妹和李隆郅带着一百多个旅欧的同学要回来到潭州呢,她好像很想你的样子。” 蔡润寰微微一笑,“我和九妹情投意合,本来要一起去新法兰克的,我是因为结识了石远才留了下来。 这下有一百多个骨干回来,咱们的实力大增,我看咱们可以联络各地的屠龙术研究小组,成立一个整个大夏的组织,我看就叫‘龙组’。 神圣巨龙出世,大夏复兴有望,形势一片大好啊。” 石远摇摇头,“‘龙组’是一定要成立的,不过,现在还不够火候啊,还需要更多的群众基础。 新康拂会社的教训告诉我们,一定要掌握自己的核心力量,才能办大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陈云先看向兰迪,“听说你成了露西亚的公爵,正在和人谈判购买阿拉斯加。 我这个小兄弟能言善辩,别看年纪小,在江夏高等师范旁听过,有志于将来冲折樽俎。 兰迪同志你能不能带他去旁听一下谈判,让他长点见识啊。” 陈云先身边的小同志身穿学生装,年龄十六七岁,和三毛、兰祚差不多的样子,这个年代也不小了,已经可以顶门立户。 小同志站起来,向兰迪伸出右手,“我叫吴寿泉,兰迪同志请多关照。” 兰迪看吴寿泉年纪虽小,长得浓眉大眼,气度沉稳,当下和他握手,“英雄出少年啊,吴同志愿意帮我,求之不得。” 旁边传来苏灿的惊叹,“我靠,公爵,怪不得能赖一千万金币,果然是官越大,脸皮越厚,我看来是当不了官了。” 第一百八十七章 奥斯曼的生意经 天色渐黑的时候,兰迪领着吴寿泉到了督学府后花园,石远送了过来,拍拍兰迪的肩膀。 “圣火令其实我不急着要,魔法电话可是大有用处,果然兰迪你吃了洋面包喝了牛奶,这见识大涨啊。 你现在是大户啊, 那叠子回城券和传送符,我就却之不恭,吃你这个大户了,山高水长,咱们各自珍重吧。” 两团白光闪烁,兰迪和小吴瞬移到了魔市。 没等小吴多看几眼魔市的夜景,就被兰迪拉进了传送阵,下一刻,从元老院广场走了出来。 这里居然才是中午, 小吴从来没有这么多钱可以糟蹋,在大地上传送来传送去的,看着陌生的圣苏伯台堡充满好奇,挺了挺胸。 兰迪同志花了这么多钱让自己来跟着涨见识,可不能光是在旁边看,得争取帮上忙才行。 半小时后,大夏驻露西亚公使馆。 “兰老弟我已经联系好了,两天后开始正式谈判。” “小吴同志这是我整理出的资料,这两天你好好看看,到时候,你可不能光听,得给我帮腔。” 圣苏伯台堡时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兰迪的谈判团队正式成型。 主辩:陈仲弘。二辩:吴寿泉。策划:刘明。商务支持:李二斤。情报支持:曾佳益。 后世的露西亚人看到这个群星闪耀的团队名单,纷纷大叫不公平。 拿这些巨星、将星去欺负旧时代露西亚的颟顸官僚,怪不得兰迪拿下阿拉斯加占了那么大的便宜。 其实这些人物现在除了曾大人,还都很年轻稚嫩,没有什么经验。 信心不是很足, 勇气倒是十足,这次第一次走上国际舞台,只不过是初露锋芒,以后的几十年,才是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候。 兰迪跟谈判小组的人喝了一顿酒,勉励了他们几句,当天晚上就回魔市了。 国王和公爵就封地和贡品问题砍价,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双方都很低调,就在公使府里开谈。 曾佳益这个兰迪的帮手,明面上的身份,是露西亚国王和公爵的中间联络人,似乎这次谈判没大夏什么事。 ……….. 第二天早上,浦江饭店。 “我打算去趟南洋趟趟路,你们有时间跟我去么?” “我去!” “我也去!” “奥斯曼你不是正在开公司?” “公司交给合伙人,我投资完,坐着拿钱就行。 我对开公司其实不在行,商业方面, 跟二斤的水平差远了。我作为老板,最大的本事是看人, 选的合作伙伴没有一个坑我的。 我从家父手里继承了两千万金币的财产,就是靠这手绝活,短短七年,已经翻了一番。” “奥斯曼你这个土豪有四千万金币?那老大买阿拉斯加还用得着找别人?” 奥斯曼一脸沮丧,“我一半的投资在奥斯曼苏丹国国内,现在已经被穆斯塔法那个混蛋没收了。” “哈哈,原来你七年白忙活了,那你也有两千万呢。” “这两千万被我投资到了十几个海外公司,都是有合伙人的。 我跟人签了合同,合伙人不同意,我是不能提现或者进行股份转让的。 这些公司,都是稳定的传统产业,利润不高,还要和合伙人分,去除必要的追加投资,一年也就能给我带来七八十万的零花钱吧。” “七八十万金币,还零花钱?打倒奥斯曼,分金币分明星妹子啦。” “明星妹子分给你你也养不起,我这次投资彭氏影业,一次就花了二十万金币,产生的利润,也就够我在大夏泡妞的。” “我问过手下了,其他影业公司都没这么费钱。” “我的公司办公楼和拍摄场地都是买下来的,当然贵了。” “明明可以租的。” “我看好魔市的经济发展,浦西的房子,我要留给子孙,将来会涨成天价。 我还在浦东那圈了两千亩荒地呢,反正那里的地也花不了多少钱,我准备告诉子孙,留他一百年。” “哼!等劳苦大众掌了权,你的地都得被没收。” “本来我也担心这个,不过现在不担心了,兰迪可是我的老大。 我现在姓彭,算大夏人了。我的资产可是大夏民族工商业,我资助老大就是资助将来的新大夏。 就算将来真的需要我捐出去,肯定还有赔偿我的一天。我没准还能因为对大夏的经济贡献,混个二当家的什么的呢。 三毛你就会东拉西扯,我都被你带跑题了。 我新开的影业公司,拉了给《马路天使》主题歌作词的田寿昌当合伙人,那可是大剧作家,有名气,还懂经营,更重要的是人品好。 他负责经营,我给他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他居然只拿百分之十,但要求拍的电影都由他拍板,我不得干预。 反正我也不懂电影,只要周小红这个台柱子不换,其他都无所谓。 有了合伙人干活,我这个老板跟着老大走,毫无问题。 我跟你说三毛,老板当到我这个份儿上,赚钱都不是问题,跟对老大才最重要。 这是我一半财产被穆斯塔法没收后,总结出来的血泪教训。” “你们国家的人名字太难记,这个穆——什么玩意我一直没记住。” “穆什么的是名字,他的姓比较好记,叫凯末尔。” ………… 兰迪领着三毛和奥斯曼从巴达维亚莫迪卡广场传送阵出来的时候,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三毛看看四周,“这也有火山么?怎么这么热?会不会有恐龙?” “所以人得有学问呢,这爪哇岛上确实有火山,还很多,可是这里热不是因为火山。 这里是南半球,还是热带,现在是夏天,来时候我叫你少穿点你不听,现在又要脱光膀子。 这里蚊虫多得一塌糊涂,等着挨咬吧你。” 巴达维亚在南洋算是最大的城市了,跟魔市和欧洲的大城市还是完全没法比。 兰迪看街面上,主干道都是尼德兰式的漂亮欧式房屋,远处则都是贫民窟,再远处尼德兰人的市政厅和城堡都是戒备森严。 大尾巴的蜥蜴人土著和唐人都有,很和谐的样子,偶尔还会有殖民地的主人尼德兰老爷们坐着马车经过,情况似乎没有司徒羡意说的那么糟。 奥斯曼笑眯眯地看着来往的人群,似乎是看向自己的员工。 “这里的统治者尼德兰人虽然是一群吸血鬼,不过跟文明人的还是讲商业道德的。 我在他们的东印度公司就有投资,这里忙来忙去的人,有好多在为我打工。” “那你还不叫人来伺候咱们?” “我是在阿姆斯特丹总部投资的,而且我那点钱只能算小股东,在南洋根本没人认识我。” “对了,吸血鬼?真的有这种生物么?” “这是对这些海上马车夫做买卖追求利润的一种形容。 不过他们和魔族是近亲,听说修炼有成的王室成员当年可是真的变异的,不过我没见过。” 一声凄厉的哨声响起,几百个尼德兰军人身背长枪,跑步而来,很快分成很多小队,街上所有的店铺、房屋都被军人砸门,突然一片混乱。 “怎么咱们到哪里,哪里突然就乱了呢?刚才还好好的。 难道兰迪老大身上带着灾厄之星?那块宝石都已经被镇压封印起来了啊。” “奥斯曼你不会说话就不要说,尼德兰人的事情关咱们什么事?” “站住!不许动,不然我们就开枪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美丽的梭罗河 看一个班的士兵朝自己跑过来,兰迪毫不在意。 倒是奥斯曼立刻掏出黄金法杖,给自己和三毛加上了风之盾,然后立刻躲到了兰迪身后。 三毛正要去交涉,兰迪手一点那个班长,“你过来,最好叫你们的头儿来见我。” 看兰迪身背大剑, 很威风的样子,班长有点胆怯。 不过洋人的骄傲战胜了恐惧,“哼!唐人?不论多高的地位在我们尼德兰人面前都得乖乖听话。” 兰迪叹了口气,“我是怕你级别太低,看不懂这玩意。” 兰迪拿出了黑暗联邦的联邦勋章;精灵国的爵士证明书,上面有李丽莎的签名;露西亚的公爵身份证明, 上面有尼古拉二世的花体签名, 还顺手掏出了白鹰骑士勋章。 班长目瞪口呆,果然不明觉厉,很快跑了回去。 过了会儿一个连长亲自过来了,只是瞟了眼兰迪手里的一堆东西,立刻一个立正,“打扰阁下了。 我们立刻就走,不过有个事情还需要阁下回答下,见过没见过一个十二三岁的尼德兰小女孩?” “原来你们是有人失踪了么?没见过?什么人啊,这么大动干戈的,我看你们足足出动了两个营。” “报告阁下,不清楚,是长官的命令。” 看尼德兰士兵乖乖地走了,奥斯曼大拍兰迪的马屁,“老大当了公爵后,这威势果然立起来了,从容不迫,轻松让尼德兰人低头。” “唉!”兰迪叹了口气。 “现在只能狐假虎威啊,牙牌我都没敢拿出来。哪天我这用这副黄面孔走在街上,就没人敢惹,才是真的牛。” “这些尼德兰人很奇怪, 找人又不知道自己找什么人,哪有这样糊涂的长官?” “大概是重要人物呗,这个倒真是跟咱们没关系。三毛你去问问路,去突古士怎么走。” 兰迪想起来,司徒老爷子说的好像是什么突古士的事情。 街上现在一片混乱,三毛跑了半天没人搭理,直到四处砸门询问的士兵们远去了,三毛才带了一个唐人回来。 “我总看蜥蜴人的大尾巴发毛,他们真的不会吃人么?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找了个唐人。” 兰迪微笑,“咱们在敬业号上就见过蜥蜴人,那时候也没见你害怕。” “船上的蜥蜴人少啊,而且都是母的,这里实在太多了,唐人们在这里活着,胆子真是太大了。” “我看就是个习惯问题,小梅和阿花不是更可怕?”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三毛还是指着那个四十多岁的唐人给兰迪介绍。 “他叫阿牛,他说要去突古士,最好坐船去三宝垄, 然后就没多远了,他恰好有艘渔船,可以带咱们去。” 阿牛小心地看向兰迪,“老爷,我劝你最好别去,那边可不像巴达维亚治安这么好,土人和唐人的关系也很差。 如果您实在要去的话,因为很冒风险,我、我至少得收两个金币!” 这大概是兰迪最近花的最少的一笔路费了,上了船才知道,路费为啥这么便宜。 “这条件也太差了,一股鱼腥味,而且,恰好我不吃鱼。” “这里这么脏,我的西装都没法穿了。” “奥斯曼你别抱怨了,当年我在敬业号上,躲在舱底,两天没吃饭,条件比这差多了。 谁让这么热你还穿西装摆谱来着,对了,这也没有蚊子啊。” “海上怎么会有蚊子?三毛你就是抬杠。” 兰迪是不嫌坐船条件差的,毕竟比骑马省力,也快多了。 眼看这阿牛领着几个水手展开风帆,渔船缓缓开出了巴达维亚港,兰迪躺在简陋的舱里,补了一觉。 昨天在圣苏伯台堡回来的时候并不晚,才晚上九点而已,可是魔市已经凌晨两点。 这个时差一直是问题,兰迪才睡了四个多小时天就亮了,还是有点犯困。 一觉醒来已经傍晚了,渔船早已远离了海港,沿着海岸线前行。 渔船破浪而行,不时有大鱼跳出海面,身后是火红的夕阳,晚霞满天,兰迪立于船头,披风飘动,不禁来了两句。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老大好诗,真是气势雄伟,那个……” “奥斯曼你没学问就不要拍马屁,要是白大哥在这里还能说出个四五六,你肯定不行。” “这不是我做的,而且不是诗,是词。昨天中午我在潭州跟人喝酒,下午,石远我们十几个人去游橘子洲…….” 兰迪先警告好阿牛,然后把阿花和小梅放了出来透风。 阿花并没有让勇敢的水手们害怕,一见到小梅,众水手都是一起下跪。 小梅被众人跪得有点慌,阿牛站起来,拍拍小梅的鳞片,“我们知道这是老爷的宠物,可是这可也是我们唐人的图腾啊。 我吗唐人在这边日子过得苦,时刻都想着故国能给我们撑腰,老爷您是有龙当宠物的贵人,一定要管管我们啊。” “听说你们自己就有天地会组织?” “唐人在这里得依附尼德兰人生存,所以各个地区的天地会都拜当地的洋人的码头,互相还经常争斗,一直也没有打出一个总瓢把子来。 倒是北面的婆罗洲上,有个兰芳公司,以前占了好大一片地,不过现在不行了,正在被尼德兰人围剿。” “这里的钱不好赚么?” “只要愿意吃苦,还是能赚到钱的。 土人看咱们唐人赚钱眼红,经常来抢,洋人一般懒得管,有时候还故意打压我们,宰我们的肥羊。” 兰迪点点头,这情况跟司徒前辈说得差不多。自己一时也没什么办法,先看看再说。 四天后,船到三宝垄,兰迪给了钱,打发阿牛他们回去了,回程就不需要他们了。 去的时候没办法,那边没有传送阵,传送符又太坑,回程抱怨了一路的奥斯曼极力要求回程用券,宁可他出钱。 三宝垄这里也算比较平静,虽然土人们看向兰迪三人的目光不大对,但兰迪的大剑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这里离突古士一百里,三毛去租马车的时候,发现没有唐人干这个营生。 唐人在这里都开工厂赚大钱,或者在工厂里做工。 赶车这个技能简单,赚钱少又辛苦的活儿只有土人肯干,只好雇了个蜥蜴人车夫。 这个车夫看上去很友善,除了一根大尾巴,就是个慈祥的老人,没对兰迪这三个唐人雇主表示出什么恶意。 这令兰迪对土人的看法大为改观,好像也并不都是坏人嘛。 “你们去突古士干什么?那里的唐人都跑了,很不安全。” “没事,我们不怕。” “那就随你,我要先收钱。” 三人坐上马车,蜥蜴人车夫马鞭一甩,上了路。 车夫虽然穷,衣衫破烂,却似乎挺乐天知命。没走多远,车夫就唱起了歌。 “美丽的梭罗河, 我为你歌唱! 你的光荣历史, 我永远记在心上。 旱季来临, 你轻轻流淌, 雨季时波涛滚滚, 你流向远方。” …… 第一百八十九章 英雄救美 蜥蜴人老者越唱越高兴,尾巴在车辕上打着拍子。 “蜥蜴人大伯,你唱得很好听哎。” “嗯,气势宏大,立意悠远。从里面能听出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浩荡大河的旺盛生命力, 让人荡气回肠,真是太有感染力了。” “咦?这次奥斯曼好像有了白大哥的学问。” 奥斯曼闭着眼睛陶醉,“我是剑桥三一学院毕业的好吗?还是正经学文科的,拜伦都是我的师兄。 亨利那个拿手术刀的,不过是学了几首大夏古诗整天卖弄而已,哪里会有我专业?” “略略略,吹牛不上税, 反正欺负我不懂呗。” 奥斯曼陷入回忆, “在剑桥的四年, 实在是太幸福了。 唯一不爽的就是,入学那天,让我们新生,在钟声里,围着巨庭跑一圈。 一共才敲十二下好吗?那一圈得有三百多米,我是唯一没跑下来的,被人笑话了。” “你现在胖了,就更跑不动了。” “我一个法师跑那么快干嘛?反正万事有兰迪老大挡在前面。 不过后来我的才华表现出来,还不是成了三一学院最受欢迎的王子?” “你能有什么才华?还不是拿钱砸?” “我的才华多了去了。 比如单手开豪车背诵培根的著作啊,驾驶私人游艇朗诵拜伦的诗啊,在支票簿后面写一首优美的情诗啊。 五月舞会,是我人生光辉的顶点,四个舞伴同时成了我的女朋友。” “就最后一项听起来还是你自己的本事,你的舞跳得不错?” “为了对踩了舞伴的脚表示道歉,我送了她们每人一个价值两万金币的钻石戒指。” “我怀疑你剑桥也不是考上的。” “先父给剑桥捐了一栋图书馆。” 三毛:…… 兰迪:…… 赶车的蜥蜴人老者:…… 在兰迪宠物徽章旁边开了个洞偷听的阿花:…… “我毕竟在剑桥学了四年,学问可是真的。 比如这首歌, 里面充满了热带大自然的气息。 我判断,这一定是纯粹的本地蜥蜴人, 在梭罗河畔生活多年,才能创作出来的。 这是真正的艺术来源于生活,亨利那样的花花公子是肯定搞不懂的。” “这还用你判断?大家都知道是蜥蜴人大伯唱的。” “呵呵,这首歌啊,调子是我们蜥蜴人自古传下的小调,歌词却是一位唐人大贤者做的。” 奥斯曼:…… “那位大贤者就住在前面不远的狮头山圣洞旁,你们要不要去拜访下?” 兰迪迟疑了下,是先自己实地调查还是先请教大贤者? “看那边,好像又出乱子了。” 顺着三毛的手看去,东北面远处升起一股浓烟。 兰迪不再犹豫,招出小梅,升上天空,直奔浓烟而去。 三毛跳下马车,一溜烟跟了过去,转眼就不见了影子。 奥斯曼动了下腿,“算了,老伯,我还是坐你的车去吧, 自己跑更慢。” 三毛跑到冒烟的地方的时候,发现兰迪早就先到了, 正正在观察倒在地上的几具唐人尸体。 这里不是村庄,而是一个小型的卷烟厂,厂房浓烟滚滚,火已经没法救了。即使小梅下雨,也只能得到一些断壁残垣而已。 地上散落着一些卷烟和烟叶,显然这里曾遭到抢劫,地上死者看打扮都是烟厂的工人,身上都是一些棍棒的伤害,也有两个是刀伤。 “不对啊,烟厂不可能就这么几个人啊。” 三毛伏下身,耳朵贴在地上听了听,这是初级盗贼的地听术,能判断出骑兵的数量之类的。 蜥蜴人虽然没有骑兵,三毛还是一指东面,“那边不远有打斗的声音。” 三毛嗖地跑了过去。他本来轻功上就有天赋,晋级初级盗贼后,能力大增。还没怎么出过手,这次一表现,都有点小桂子当初的样子。 兰迪持重剑跟在后面,脚步沉重,表示在轻功方面,跟三毛比,自己望尘莫及。 前面是个小山包,山脚下一座庙宇。 飞檐斗拱琉璃瓦,大夏风格,一看就是唐人盖的,庙门上一块横匾,上书“三宝公庙”。 庙宇南面有一个大井,井边立了块石碑,“三宝井。” 没看到人,听见庙宇后面几个蜥蜴人古怪的汉语,“高贵的尼德兰人也有今天?” “今天咱们算逮着了,嘿嘿嘿。” “里面的尼德兰小妞听着,出来向蜥蜴人大爷投降,大爷们会好好宠爱你的。” 不是作乱的蜥蜴人在抢唐人的烟厂么?这里还有尼德兰人什么事? 前面应该是凶狠的蜥蜴人暴徒,三毛不知道对方的武力水平,没敢自己冲过去,放慢脚步,和兰迪一起转到了庙后面, 庙后停着一辆豪华的小型四轮马车,马车旁,两个尼德兰人倒在血泊中。 看模样都很年轻,十几岁的样子,穿着仆人的装束,料子看起来相当平整高级,多半出自尼德兰本土。 十几个大尾巴蜥蜴人手持棍棒、弯刀,正围堵在一个山洞旁。 洞口很小,只有一米方圆,一个蜥蜴人手持弯刀,正弯着腰往洞里钻,只露出长长的尾巴。 眼看蜥蜴人钻了进去,忽然一声惨叫,又连滚带爬地跑了出来,捂着胳膊,“好家伙,小妞身法好快,还会咬人。” 松开手,胳膊上是两个牙印,正在往外流血。 另一个蜥蜴人大骂,“还治不了你个小丫头片子了,扔石头!” 十几块石头扔进了洞中,只听里面一声稚嫩的尖叫,随即没了声音。 蜥蜴人一起欢呼,“打昏了,打昏了,大家上啊。” 一个矮小的蜥蜴人担忧,“好不容易堵到一个高贵的尼德兰小妞,平时可没这机会,不要打死了吧?那就可惜了。” 另一个身形高大的蜥蜴人迈步就要往洞里挤,“管它呢,就是死了,趁热我也要……啊——” 一声惨叫,扑倒在地,后脖子上插着一支弩箭。 三毛已经出手,弩箭连发,暴徒都是脖子中箭,瞬间已经倒下了五六个。 三毛是挑手里有弯刀的射的,四个剩下的暴徒手持棍棒冲向三毛。 小神器菜刀出现在三毛手里,身形飘忽,围着四个暴徒转了一圈。 四个家伙手捂着脖子倒在地上,过了会儿,血才从伤口喷了出来。 这群暴徒出人意料地水平非常菜,虽然面貌凶恶,里面却没有修行者。 兰迪都没出手,三毛一个人就解决了。 里面被石头砸的人没有动静,不知道怎么样了。 兰迪弯了下腰,发现自己的大块头要钻进这个小洞有点困难,一道青烟,三毛已经率先钻了进去。 洞里的地方并不大,十米方圆,不过意外地并不黑。 洞壁凹入部分雕着几个石像,像前面摆着些贡品,还有几盏酥油长明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一个小姑娘仰面躺在地上,身边是几个不规则的石块,显然是被打倒的,裙子散乱,雪白的长腿露在外面。 三毛冲过去,看小姑娘似乎已经昏迷。 外面非常热,小姑娘穿得不多,到了洞里,被寒气冻得瑟缩成一团。 三毛抱起小姑娘,准备带到外面施救。 小姑娘已经在洞里坚持了好一阵了,冻得不行,昏沉中忽然感到热气,呻吟了一声,一把搂住了三毛的脖子。 第一百九十章 吸血鬼 小姑娘比安妮轻得多,主动抱住三毛的脖子,抱起来就更加的趁手。 三毛抱起小姑娘转身往外走,看向洞口亮处。 目光比量着洞口的大小,琢磨着抱着她能不能直接出去,还是需要外面兰迪接一下。怀中的小姑娘动了动,三毛也没在意。 忽觉右臂剧痛, 回头一看,小姑娘正一口咬在三毛的胳膊上。 三毛“啊!”地一声大叫,“喂喂喂,我不是坏人啊。坏人都被我杀死了,我是救你出去的啊。” 小姑娘咬在三毛的胳膊上,不管三毛说什么,死不松口。 想起当初将安妮往地下扔的失误操作, 三毛干脆忍着痛,飞快地钻出了山洞。 出去后小姑娘看到蜥蜴人暴徒都被打死了,应该就相信自己的话了。 兰迪听见里面三毛惨叫,不知道情况,正想进去支援,看三毛已经飞速地爬出来了,怀里抱着个小姑娘。 三毛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这好人当不得,娘诶,这小丫头果然是咬人的。” 三毛蹲起来,把小姑娘平放在地上上,揪着她的金发,终于把她从胳膊上拽了下来。 胳膊上两个深深的牙印,居然没有咬破。 刚才那个冲进去的蜥蜴人可是被咬得鲜血淋漓的,显然小姑娘现在没有那么大力气了。 三毛摸了摸胳膊,“年纪不大,虎牙这么尖, 咬人这么疼。完了, 这两个牙印这么深, 算是去不掉了。” 看小姑娘一副非常虚弱的样子,显然并不是光是被石头打中。应该是和暴徒们交手的时候负了什么内伤,负伤后才躲进洞中的。 看小姑娘浅蓝色的眼睛叽里咕噜地转,三毛拿出一瓶红色药剂。 “算了,我是好人,好人难当。这里没有光明祭司,先喝一瓶红药治治伤吧。” 小姑娘忽然露出十分恐惧的神色,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发声,“别!这药会害死我的,只有鲜血能救我。” 这几句话似乎耗尽了小姑娘所有的力气,随即一歪头,昏了过去。 兰迪皱了皱眉头,“刚才听奥斯曼说尼德兰王室的人,修炼有成的话,会变异成吸血鬼。 看这辆马车和两个仆人的装扮,她没准有王室血统。 江湖传言吸血鬼和魔族一样,都和光明魔法是死对头,红色药水是不能喝的, 还是去三宝垄镇上找个大夫吧。” “怪不得她要咬我的胳膊呢,原来她知道我是救她的, 就是想喝我的血。 哼,这么小的年纪心眼就这么坏,幸亏没被她咬到。” 三毛举起巴掌,想打小姑娘的屁股解解气,却发现小姑娘仰躺着,这个角度打不到屁股。 小姑娘衣衫不整,裙子还被扯掉了一块,刚才和暴徒们的搏斗应该很是危急。 看着小姑娘可怜的样子,雪白的大腿上还有被棍棒打的淤青,三毛说啥也没下去手。 小姑娘昏迷中忽然呼吸变得急促,白嫩的皮肤开始变青,似乎内伤发作,一副马上要挂掉的样子。 三毛抓抓后脑勺,一咬牙,拿出小神器菜刀,在自己右手拇指上轻轻划了一下,鲜血立刻流了出来。 弯下腰,把拇指凑近小姑娘的嘴,三毛咕哝,“我算是前世欠了你这个小吸血鬼的,等你好了,一定要狠狠打你屁股一顿。” 闻到鲜血的味道,即使在昏迷中,小姑娘还是张开了红红的小嘴,仰头一副渴望的样子,露出两个尖尖的小虎牙。 很快找到了三毛的拇指,立刻狠狠地吸吮了起来。 “喂喂,我的血很好喝么?怎么口水都流出来了?传说中吸血鬼不都是很优雅的么?注意点吃相啊喂。” 小姑娘昏迷中哪里会听得见,完全是下意识地在进食。 口水四溅,把三毛的拇指吞在口中,发出“咕叽咕叽”的声音,像婴儿在哺乳。 一辆破旧的马车飞速驶来,车夫停下车。 “虽然不知道你的同伴去哪儿了,多半是在这里,大贤者格桑就住在不远处。看,那两个不是你的同伴?” 奥斯曼跳下马车,掏出黄金圣级法杖,“老大,初级法师奥斯曼来助战了。” 特意加重了“初级”两个字,咱是正式的法师了,不是见习人员了。 “嗯?都已经打完了?老大你太厉害也不好,我跑得慢,都没有出手的机会。” 其实他不知道,兰迪也没有出手的机会。 奥斯曼走到近前,看地上趟了十多个蜥蜴人暴徒,大多数脖子上都插着弩箭,“想不到是三毛出的手,敌人很弱啊,嗯?什么声音。” 听到了奇怪的声音,奥斯曼这个老司机脑海中立刻涌现出许多儿童不宜的画面。 只听三毛的声音传过来,“喂喂,你还要啊?这什么时候是头啊?你是不是准备把我吸干啊?” 远远看地上躺了个衣衫不整的女孩子,三毛俯身不知道在干什么,奥斯曼大吃一惊,“三毛,你太不像话了,光天化日之下——你至少开个房嘛。” 只见兰迪凑了过去,“三毛你要是受不了,实在不行就换我吧。” 奥斯曼瞪圆了眼睛,“老大,原来你竟然也……咱们是这样的一个小队么?我后加入的,竟然不知道。 老大,你不行我可以的——” 小姑娘脸上青色褪去,渐渐有了点红润,呻吟一声,睁开了双眼。 看自己还叼着三毛的拇指,朝三毛微笑了下,把指头吐了出来。 费力抬起手,在项链的吊坠上轻轻一碰,一个密封的纸袋出现在手里。 “谢——谢,请喂给我。” 三毛扯开纸袋,里面居然是密封好的鲜血,还带着温度,散发出强烈的灵力波动,显然是趁热装进次元存储空间的。 三毛把小姑娘抱在怀里,撑起她的头,将血袋缓缓倒入小姑娘的嘴里。 “原来你刚才连激活次元空间的灵力都没有了,不是一定要喝我的血,倒是误会你了。 不过你这血是哪儿来的?你们尼德兰王室这么狠?竟然抓人放血给自己喝? 我要揭露这个秘密,让高手去捣毁你们的窝点。” 小姑娘闭着眼睛,只是喝血,没空回答三毛。 一袋血喝完,小姑娘长出了一口气,脸色好多了。 “谢谢你救了我,这不是人血。 我们特意从黑暗大陆捉了几只美洲豹回来饲养,喂的都是魔兽肉和天材地宝,放的血专供我们王室服用。” “原来是这样,你们平时就喝这个?要不是王室,还真喝不起。” “平时我们和正常人一样吃饭的,这东西只是用来疗伤和增加灵力。这花不了多少钱,因为需要这东西的,一共也没几个人。” 特殊喂养的超级魔兽血效果惊人,小姑娘的内出血什么的内伤迅速痊愈,和三毛聊了几句后,已经能费力地翻身站了起来。 简单整理了下衣衫,小姑娘手拉裙边,给兰迪屈膝行了个标准的西方宫廷礼。 “谢谢你们救了我,请问恩人高姓大名,我来自尼德兰,名叫威廉明娜.海伦娜.保利娜.玛丽亚。” 第一百九十一章 远房亲戚的远房亲戚 刚才误会了的奥斯曼立刻一副君子的样子,躬身还礼。 “不客气,尊贵的殿下,人在江湖,救人急难,是我们这些正义之士应该做的。 这是我们的老大,伟大的龙骑士、伪洪福汗国的终结者、圣苏伯台堡的拯救者、黑暗联邦和精灵联邦年度最帅人物、新康拂最著名的浪漫英雄、阿拉斯加的统治者、大夏一等轻车都尉、露西亚公爵、露西亚白鹰骑士、精灵联邦终身爵士、黑暗联邦联邦勋章获得者兰迪阁下。” 兰迪从来没想过介绍下自己要费这么大劲, 看威廉明娜一点也不奇怪的样子,原来西方真是这么介绍的。 看兰迪朝自己点点头,威廉明娜又朝兰迪屈了下膝,“听说过您的大名,果然是急人之难的英雄,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 兰迪最得意的事情其实是传播出了屠龙术, 不过这件事现在不能说出去,否则会成为各国统治者和全体资本家、贵族的公敌。 他应该还有个更牛的前缀, “神界的毁灭者”, 这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知道也不能说,否则就成为天下公敌了。 奥斯曼拍拍自己的胸脯,“我是剑桥三一学院毕业生、奥斯曼苏丹国阿布扎比埃米尔、初级魔法师、见习阵法师奥斯曼。 您应该是尼德兰王室的重要人物,能为您效劳,深感荣幸。” 奥斯曼一指三毛,“他叫三毛,是个魔市来的小流氓。” “喂喂,到我这为什么变得这么难听?我才不是什么小流氓。” 三毛把拿出的红瓶自己灌了下去,虽然失血不多,毕竟算负伤了,还是要治疗一下的。 威廉明娜给奥斯曼行了一礼,走到三毛身边,却没有行礼,在三毛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我知道是你救了我的命, 我们吸血鬼除非为了救命,是从来不喝人血的。 三毛,我身体里有了你的血,无论你是什么身份,你都是我最近亲的人了。” 三毛下意识擦了下脸颊,“啊这,不要吧。我有名字的,我大名叫张兰亭,字海青。 你是尼德兰王室成员么?你们西方人就是这点不好,名字太长,根本记不住。” 威廉明娜的眼珠转了转。 自己报出了名字,那个看上去最经多见广的奥斯曼似乎也不熟悉尼德兰王室,只是猜测自己是重要人物而已。 兰迪和三毛显然更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个大大滴好,立刻装出一副非常自豪的样子。 “我可是尼德兰王室很重要的人呢。尼德兰唯一的圣级,国王的远房弟弟,著名的菲利普亲王,都是我的远房亲戚。 这么算起来,我和尼德兰国王陛下关系很近呢。” 她人小鬼大,知道越这么说,大家越不会怀疑她。 三毛果然上当,“略略略, 原来你也是个爱吹牛的。国王远房弟弟的远房亲戚, 那都不知道拐到哪儿去了,还叫关系很近? 怪不得你连我的胳膊都咬不动,你的吸血鬼血统一定很差。 我可是听传说,真正的吸血鬼,都是长着长长的獠牙的。 你的虎牙这么小,怪不得功夫这么弱鸡,这么几个普通人都打不过。” “是啊,我哪有什么功夫。 我就是来旅游的。没想到这些刚刚还对我们十分尊敬的蜥蜴人,看到那边有人在追杀烟厂工人,突然狂暴起来,变成了暴徒。 我后悔不该背着菲利普叔叔跑出来,要不是你救了我,我就死在三宝洞里了。 我的名字长不要紧,海青你管我叫明娜就行了。” 兰迪思索了下,“你的菲利普叔叔在哪里?我们得送你回到他身边。” 明娜瞥了一眼飘在空中的小梅,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十几具蜥蜴人尸体,狡狯地眨了眨眼。 “别,千万别,菲利普叔叔脾气可大了,知道我偷跑出来,非得打死我不可。至少也会打个半死,还得好几天不给我饭吃。 他又是圣级,没人管得了他,你们把我送回去,不是害了我? 兰迪阁下,求求你,让我跟在你们身边呆一段时间。 过段时间,菲利普叔叔的气消了,我再回去,求求您了,海——青,帮我说说好话吧。” 这一声软糯的“海青”,把三毛的骨头都叫酥了,他以前哪见过这个。 “老大,我就被杜老板打得半死,不给饭吃过,那些大佬真的干得出来这种事的。 我看这里的蜥蜴暴徒水平都很一般,你还没出手,阿花都没招出来呢,我自己就都搞定了,明娜跟着咱们也没啥危险。” “这个事再说,明娜你说刚才有人追杀烟厂工人,往哪边去了?怎么附近没有打斗的声音?” “那边!” “那边是格桑大贤者的居所,烟厂工人们应该是寻求大贤者的庇护去了。” 接茬的是赶车的老车夫。 “这帮绿蜥蜴人啊,真是我们蜥蜴人的败类。” 蜥蜴人内部还分种类?三毛跑到蜥蜴人暴徒的尸体旁边仔细观察了下。 “果然哎,这些蜥蜴人的皮肤都是绿的,上面还有淡淡的鳞片,跟大伯你很不一样,大伯你只是晒得比较黑而已,除了尾巴,跟我们长得基本一样。” “我们原来都是一样的。 大灾变刚开始的时候,这里成了沼泽。我们的先祖为了适应环境,突变出了鳞片和尾巴,好能在沼泽里生存。 后来大灾变结束,残留的唐人恢复了这里的文明,也帮助我们恢复了文明。 尤其是三百多年前,三宝公航海到这里,带来了大夏文明,我们的生活条件就更好了。 生活在城里的,和农村勤劳朴实的蜥蜴人,慢慢的蜥蜴种族的特征在退化,皮肤也恢复成了人的样子。 就是我们残留的尾巴,现在也比一千多年前短了不少,我看将来迟早会进化没的。 不过总是有些性格暴虐的孩子,兽性多些,会出现返祖现象,一旦受到刺激,就容易变成暴徒。 他们不是一个专门的种族,不过是我们中的进化不完全的可怜人而已。” 原来是这样,三毛明白了,“所以喜欢打劫唐人的,都是这些绿蜥蜴人么?这就好区分多了。” “那倒不全是,只要法律能得到严格遵守,绿蜥蜴人也会老实听话的。 可惜尼德兰人统治者只管收钱,有人打劫唐人,只要不伤害他们的利益,他们也不管。 看打劫没有事,即使不是绿蜥蜴人,也有跟着一起作乱的。 不过绿蜥蜴人的性格更暴虐,容易被煽动,出的暴徒更多些,这是真的。” 明娜点点头,“看来,东印度公司的领导者不作为啊。我作为王室成员,非常愧疚。我们对你们蜥蜴人和唐人,负有道德责任。” 大家都没在意一个小孩子的话,这话要是菲利普亲王那个圣级说,还能有点分量。 尼德兰东印度公司强大无比,会听一个小孩子的话? 三毛还拍拍她的肩膀,“我们没人怪你一个小女孩。你一个国王远房亲戚的远房亲戚,就别什么都往身上揽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格桑大贤者 奥斯曼自觉自动地在山根下挖了个大坑,三毛和老车夫合伙把把暴徒们的尸体扔进大坑埋上。 老车夫双手合十,向三宝公庙拜拜,回头看向大坑,“你们生前作孽,死后能埋在三宝公庙旁边,真是无比幸运。 愿三宝公的英灵能超度你们, 来世做个好人吧。” 暴徒们一个个穷得叮当响,不可能有什么储物装备的,身上也是一个子儿也没有,不然也不会成为打劫的暴徒。 即使是手里拿的弯刀,也是锈迹斑斑。 要是二斤在,还可能废物回收下,现在连三毛都看不起那些废铜烂铁, 都一起扔进了大坑。 明娜把两个仆人的尸体收进了储物空间,想了想, 连马车都收了进去,只留下一匹马。 “他们都是我小时候的玩伴,死在这里,是我对不起他们,等我回了海牙,再给他们好好安葬。 奥斯曼大叔,你是一位尊贵的埃米尔,这匹马就送给你了。” 奥斯曼牵着马得意洋洋,“明娜果然是个明事理的,不过你叫大哥就行,我没有那么老。” 奥斯曼上马,正在得意,他现在可是团队里唯一有马的人,大家的马都留在伯尔尼的兰迪庄园了,并没有带过来。 一回头,发现三毛和明娜钻进了老车夫的马车,兰迪不愿意跟他们挤马车, 骑上了龙,感情自己这个骑马的成了最没派头的。 “喂喂,两个小鬼头,都是一肚子鬼心眼。 三毛你等着,你这个陈世美,我要把今天的事,添油加醋告诉安妮。” “海青,安妮是谁啊?” “啊,这个——兰迪老大在新康拂救了一百个少女,安妮是她们的头儿。” “安妮是不是很喜欢你啊?” “她个子比我高半头,比我大两岁还多。” “嗯,咱们俩的个子一般高。” “有个顶级医生说,我的个子还会长的。” …… 老车夫赶着车,绕着狮头山转了大约一里地,前面就出现了一幕奇景。 前面是山脚下一栋很朴素整洁的二层房子,没有围墙,一百多个蜥蜴人暴徒手持弯刀棍棒,半包围了这栋房子。 房前, 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负手而立, 身穿长袍,头戴黑色小圆帽, 一副蜥蜴人的打扮,身边是二十多个人类肤色的蜥蜴人。 再后面三十多个工人打扮的唐人瑟缩在一起,恐惧地看着蜥蜴人暴徒们。 “老伯?这里就是格桑大贤者的家么?大贤者在哪里?” “那个带头的年轻人不就是?” “啊?二十多岁的大贤者?” 兰迪已经远远下了龙,把小梅收了起来步行。 他并不想马上干预这件事,毕竟这里有个大贤者在呢。 大贤者武力再水也是圣级,未必需要他这个中级剑师帮忙。 而且,他想观察下这位大贤者的立场,这可跟兰迪以后对这片土地采取的策略很有关系。 南洋这里有将近一亿人,出几个圣级并不奇怪。 不过好像没听说有圣级的法师和武士之类,这让拥有两头超级魔兽的兰迪,对在南洋有所作为有了点信心。 至于大贤者,全世界的数目不祥,有好多都是隐居的。 自己的文化老师徐夫子,很可能就是个隐居的大贤者。 听到三毛和车夫的对话,兰迪微笑。 来这里之前,自己知道的大贤者有四个半。 包华生五十多岁,新晋的苏宁宁不到四十,那半个,疑似大贤者的徐夫子年纪就老多了。 剩下两个大贤者,都是新晋的,一个自己是自己的好友,一个是同学,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学问不分老少,达者为先,这南洋出一个二十多岁的大贤者,有什么奇怪的? “咦?老伯,我明明看到那个大贤者也是有尾巴的,身边还是一大群蜥蜴人,你怎么说他是唐人?” “他啊,先祖可是正经的大夏人。 当年三宝公奉命出使,寻找传说中潜逃到南洋的宫斗失败的小皇帝。 到了这里,副使王景弘病重,三宝公把他和十个随从留下,当时就住在那个三宝洞里。 三宝公带着船队走了,没有再回来。 王景弘和他的随从们后来在这里垦殖建房,和我们蜥蜴人女子通婚,把文明和先进技术带到了南洋。 过世后葬在这里,这就是这里叫三宝垄的原因,垄就是墓的意思。” “啊?和蜥蜴人通婚?这、这能下得去——手? 这王副使真的是很强啊。” 奥斯曼已经下了马,“三毛你这就少见多怪了,蜥蜴人毕竟也是人,就是多了条尾巴而已。 王副使当时没碰到唐人,为了不让团队灭绝,娶土著女子很正常啊。 前些日子有新闻,四个天竺人,抓了一条孟加拉巨蜥……,那可是真正的蜥蜴。” “喂喂,奥斯曼,你怎么也和白大哥一样,知道这么奇怪的消息?” “我在魔市听说的啊。” “我也在魔市,为什么我不知道?” “谁让你没文化,不读报纸来着?” “可是你读报纸,为什么单单关注这种消息?” “亨利喜欢这种消息,就是为了在咖啡馆和贵族们吹牛。我也是贵族啊,在魔市开电影公司,要和上流社会闲谈的。” “原来上流社会聚会的时候就谈这个?” “你以为我们谈什么啊?” “所以啊,我们要把你这样不干正事的贵族都打倒。 对了大伯,你一说我发现了,格桑大贤者的尾巴果然比你短了很多,他就是王景弘为首的那十一个大夏人的后代吧?” “对头,他的家族一直在狮头山旁,守护着先祖的陵墓。 三宝公和部下们因为给我们带来了文明,在南洋可是受到我们蜥蜴人和唐人的共同尊重。 每到初一十五,不论唐人还是蜥蜴人,都是要来三宝公庙来祭拜的。 到了他这一辈,成了大贤者,更是在两族人中都享有崇高威望。” 兰迪一行人只有五个而已,其中三毛和明娜还藏在车里。 这边聚集的暴徒有一百多,而且还不断地越聚越多,眼看奔着二百去了。 大家都盯着格桑大贤者身后的唐人们,激动地高呼着,要把“掠夺我们蜥蜴人财产”的唐人干掉,没有人注意身后挺远的地方,这几个看热闹的。 “这个格桑大贤者武力很高么?怎么这帮暴徒光吵吵不往前冲呢?” “不知道,我就知道他很有学问,从来没见他出手打过人。” “难道这帮暴徒会尊重有学问的人?这很难让人相信啊。” 暴徒们距离格桑大贤者五十米,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就是没人敢冲进去。 “嗯,估计这是大贤者的领域。可是大贤者要是一点也没有武力,这么对峙下去,暴徒们迟早要冲进去的。 当年白彦虎忽悠老大和二斤哥两个都出了岔子。这里这么多暴徒,要是一下子冲进去,他还能都忽悠住?” 果然有十几个新加入的暴徒忍不住,挥舞着棍棒冲进了领域。 兰迪紧紧盯着格桑大贤者,重剑出现在手中,阿花和小梅也随时准备往出放。 他要先看看,这位大贤者怎么应对这些暴徒,要是情况不妙,那就马上武力支援。 格桑大贤者见暴徒们冲进来,没有作出任何攻击,反而双手合十,盘膝坐下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感化 暴徒们一进领域,动作立刻变得缓慢。 倒不是被物理攻击了,他们头脑中好像接收到了什么消息,开始变得迟疑起来。 兰迪很感兴趣。他见过苏宁宁和邵山的领域,都可以增强领域里同伴的士气和战斗力。 他还以为格桑会指挥身边的蜥蜴人和唐人战斗,有了圣级领域加持的话,以一当十是很可能的。 这些暴徒里看起来没有修行者, 应该很好对付。 然而暴徒都冲进领域了,格桑的身边一个出来战斗的都没有。 现在看起来,他这个领域和白彦虎的伪圣领域一样,纯靠精神攻击进行忽悠啊。 他的精神力难道那么高,能同时忽悠住这么多暴徒? 十几个暴徒冲进去。有一半的人立刻双手捂住了头,思想激烈斗争,很快头痛欲裂, 回身跑出了领域。 剩下几个往回迈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来,“大贤者说得对,我们应该友好相处,暴力是不对的,我好后悔。” 格桑大贤者轻轻一挥手,几点白光发出,没入这几个临时同意了自己想法的暴徒身上。 这几个暴徒内心尚存的善念被激发,身上突然冒出一圈白光。 身上的绿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鳞片也不见了,竟然现场发生了进化。 进化完的蜥蜴暴徒变成了正常的蜥蜴人,回身站到了格桑大贤者的身边。 三毛看明白了,“咦?这个格桑大贤者的本事和宋江很像啊。 不过比宋江还厉害,不但能临时招安,还能把人彻底感化成好人,哇,太厉害了。 原来他身边的蜥蜴人是这么来的,我还以为是他的家人呢。” 兰迪不住点头,这是釜底抽薪之计。 要是这么来几回, 被感化成好人的暴徒越来越多,力量对比翻转,大贤者就赢了。 可是圣级撑领域是要花费魔力的,大贤者促成那几个暴徒进化,花费的魔力也不能少了。 这边的暴徒很多,而且还源源不绝地增加,他有那么多的魔力可供挥霍么? 又有几个不信邪的暴徒手持棍棒冲了进去,兰迪以为先前的情况会重演。 然而没有,格桑大贤者回头看了看身边的蜥蜴人和身后的唐人,似乎在点数。 然后回过头,面向冲进来的几个更强壮、更凶恶的暴徒,伸手掏出了一支长笛。 三毛大感兴奋,“终于要开打了么?评书说一百多年前,天地会的分支红花会有位英雄,叫金笛秀才——啊,不妙!” 这次大贤者似乎精神力或者魔力不够了,几个暴徒轻易就冲了进去,没有丝毫犹豫的样子, 显然没有受到什么精神攻击。 兰迪一抬手, 刚要支援, 只见格桑把长笛放在嘴边, 悠扬的调子吹起,赫然就是兰迪刚听过的《美丽的梭罗河》。 笛声一起,兰迪离着这么远,头脑都是一震。这笛子果然是武器,不过不是物理攻击的,还是一种精神攻击。 但兰迪并没有感觉受到任何伤害,连被忽悠诱惑的感觉都没有,这是个什么概念?有什么用? 随着笛声响起,格桑身边的蜥蜴人和身后的唐人一起坐下,随着旋律,唱了出来,“美丽的梭罗河……” 剩下的暴徒看这次冲进去的同伙没受到阻碍,立刻士气大振,“他没魔力了,大伙并肩子上啊!” 不知道格桑大贤者是真的魔力不够了,还是故意示弱。 眼看暴徒们一窝蜂冲上来,除了继续吹笛子,竟然没有动用任何其他手段。 歌声响起,几十个善良的人一起唱,突然发生了某种共振,一团白光升起,这次的范围比原来小得多,只是把唱歌的人包围了起来。 不过众人齐唱的效果远胜大贤者自己吹笛子,兰迪眼前仿佛出现了波涛滚滚的大河,自由自在生活的土著和唐人,心情一下子开朗激荡。 作为修行者都是如此,何况那些普通人暴徒,凡是心存一丝善念的,对生活尚存些微信心和希望的,都停了下来,开始迟疑。 不过暴徒里也有几个冥顽不化的,冲到了格桑面前,举起棍棒就揍了下去。 作为圣级,是可以飞的,完全可以不被暴徒打到。 但格桑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目光充满了坚定,坚信能感化这些冥顽不化的暴徒。 很快格桑就被揍得头破血流。 不过大贤者的身体,在晋级的时候,是经过灵力淬炼的,普通人的棍棒并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 棍棒造成的伤口很快自动愈合,连疤痕都不会留下,这是圣级的本事。 三毛还差得远,看看手臂上的牙印,嗯,要晋级到圣级盗贼才能消掉。 格桑被普通人揍,伤害的不是肉体,而是大贤者的面子。然而格桑似乎不需要面子,依旧不停吹奏。 格桑身前空位有限,打不到格桑的,就去揍那些坐下唱歌的“绿蜥蜴人叛徒”。 这些“叛徒”被感化后,似乎完全没了原来当暴徒时候的脾气,只是唱歌,甘心挨揍。 不过伤口也很快愈合,那些围绕他们的白光,看来有着抚慰心灵和愈合伤口的双重功效。 或者,格桑大贤者还是位医生,才能创造出这样的领域? 兰迪对这种干挨揍的领域表示十分不能接受,完全和剑士的理念相悖。 不过看起来效果还是不错的,人家被揍了能治好,暂时没什么事。 倒是那些犹豫的暴徒们,不断被歌声感动。 忽然有人大喊,“这是我的家乡,我热爱的家乡。 我们一起自由自在地歌唱劳作,才是我的梦想,我放弃仇恨了。” 不断有被感化的暴徒坐到了格桑身边,唱歌的人越来越多。 加入唱歌的暴徒们都立刻被白光包围进去,白光范围快速扩大。 “你的源泉来自梭罗, 万重山送你一路前往, 滚滚的波涛流向远方, 一直流入海洋。” 随着唱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了一个极限,白光忽然大亮,坐下的暴徒们集体发生了进化。 只剩下为数不多的暴徒手里还持着棍棒,望着进化的同伙们,也陷入了犹豫。 他们都是没有丝毫善念的,手里都有血债,无法被直接感化。 不过他们有好奇心,开始怀疑自己,“难道成为好人真的很快乐?我要不要尝试一下?” 兰迪忍不住拍手为格桑叫好。 这第二批暴徒的进化,范围如此之大,显然不可能是靠格桑大贤者一个人的魔力能实现的。 他是利用集体的力量,形成了某种阵法。 果然,真正的大贤者,个个都比白彦虎那个伪圣强得多。 格桑这种只挨揍不还手,看起来非常窝囊的领域,兰迪虽然非常不喜欢,但人家成功了。 看来圣级真是各有千秋,这里不需要自己的帮助。 刚想到这里,忽然听到远处传来隆隆的马蹄声。 兰迪回头一看,二十个蜥蜴人策马飞驰而来,转瞬就到了格桑“感化现场”旁边。 这些蜥蜴人身穿“蜥蜴人定制军服”,身背弓箭,全员蜥蜴人弓箭手,应该是为尼德兰人效力的伪军。 为首的身上灵力波动翻涌,是位大师级人物。 官方人士来了,这是来平定暴徒们的么?可惜来晚了。 这些蜥蜴人伪军看上去都是正常蜥蜴人,没有绿皮的。 兰迪正觉得这是一场“警察总是最后到场”的戏码,为首的蜥蜴人突然高声大喝。 “格桑妖言惑众,正在消弭我们蜥蜴人的血气,要把蜥蜴人带上歧途,成为唐人的附庸。弟兄们,给我射死他。” 第一百九十四章 变身 “士兵们,你们忘了三宝公带给我们的文明么?否则我们还生活在沼泽里呢。 南洋足够广大,我们在大河的恩赐下,享受阳光雨露,为什么要互相仇恨呢?” 蜥蜴人士兵摘下长弓,突然集体犹豫。 “中队长,这个格桑说的话好像很有道理啊。” “中队长, 我好喜欢听这首歌,大家和平自由地生活在一起好像不错啊。” 这位“中队长”大怒,“你们都已经被他的邪说蛊惑了,执行命令!” 弓箭手们搭上羽箭,箭稀稀落落地射了出去,不但没射中格桑,连他身边的蜥蜴人和唐人都一个没射中。 “混蛋!” 中队长亲自挽弓搭箭,瞄准了格桑。 “咔嚓!”一个闪电术击中了中队长的右手, 一道黑影蹿上去,小神器菜刀砍到了铁弓上,冒出一溜火星。 初级法师的闪电术和初级盗贼的攻击,没有阻挡住大师级弓箭手的射击,这一箭还是射了出去,不过终极是被带偏了。 好在蜥蜴人弓箭手比不上暗夜精灵神射手,没有什么自动修正锁定目标的牵引箭,这稍偏的一箭,狠狠扎到了格桑的左臂上。 鲜血迸溅,五六个蜥蜴人立刻挡到了格桑的身前,“大贤者快撤退。” 格桑没有逃走,掏出一瓶红色药水喝了下去,右手将箭拔了下来。 根本没看鲜血依旧在流的伤口,眼色一片平静,“苏哈,你改悔吧。” 这位叫苏哈的中队长仰天狂笑,第二支箭依旧搭上了弦。 抬起铁弓, 眼睛渐渐变成金色, 瞳孔竖向成了一线,拉开了弓弦。 “大贤者,疯子是改悔不了的,大剑才能让他们清醒。” 苏哈一惊,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马前,一柄重剑,吞吐着长长的剑芒,迎面劈了下来。 “特么的,哪儿来的大剑师”,苏哈咒骂了一句,一闪身跳下马,铁弓瞬间不见,一柄精光闪闪的匕首出现在手里。 苏哈第一次搭箭的时候,兰迪就知道不好。 比武艺,纯粹的大贤者是绝对干不过大师级战斗单位的,邵山那种文武双全的例外。 马上下达了战斗的命令,三毛、奥斯曼合力,算是救了格桑一命。 兰迪身形稍慢, 跳过去直劈立马不动的苏哈, 附上了大师级的剑芒。 苏哈一个弓箭手, 虽然骑着马,又不是骑士,肉搏是完全不可能抵挡大剑师的,明智地弃马而逃。 兰迪一剑下来,长长的剑芒将苏哈的马一劈两半,内脏洒了一地,鲜血崩了苏哈一身,地上被犁出了一道深沟。 苏哈反而大笑,箭术大师也是大师级的战斗人员。 兰迪这一剑虽然威力十足,劈出来,在大师的眼中,立刻暴露了他的真实技能水平。 真正的大剑师哪里会劈马,大剑直接跟着苏哈就去了。弓箭手受到同级别的剑士的近身偷袭,基本上没有逃命的机会。 兰迪只是中级剑师,对大师级剑芒根本把控不住,追杀苏哈是办不到的,只能一劈两瞪眼,类似于大唐初期名将程知节的三板斧。 “区区一个中级剑师——不好!” 苏哈转身就跑。 兰迪出手的时候,同时招出了阿花和小梅。 小梅一声龙吟,升上天空,除了苏哈自己,他的部下全体摔下马去,望着天空的小梅瑟瑟发抖,顶礼膜拜。 蜥蜴见到了真龙,那是被天生克制的。 阿花非常恼火,自己的虎威和小梅的龙威重复了。小梅这个空架子打架没本事,叫得倒挺快,自己再吼,徒然显得hd学步。 阿花一声怒吼,一个虎跳,跳上天空,翅膀噌地长了出来。 阿花这声吼纯是恼火吼叫,并没有再浪费灵力搞什么虎威。虎眼圆睁,直扑苏哈而去。 苏哈已经跑得够快的了,也没有阿花滑翔得快,阿花落地,双爪一下子按住了苏哈的大尾巴,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回头挑衅地看向天上的小梅,怎么样?你的龙威只能吓唬喽啰,捉主将,还得看本大王的真功夫。 阿花按住了苏哈,正打算向铲屎官报功,忽觉爪下一轻。 回过头来,望着爪下的一截断尾巴发愣。 苏哈断尾求生,虎口脱险,这是他的天赋技能。 趁着阿花发愣的功夫,苏哈已经蹿出去了三十多米,并没有再跑,手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圆型的令牌。 这块令牌色泽深蓝,上面刻着三条棘龙,围成一个圆圈,中间是七颗白色五角星。 苏哈高举令牌,口中喃喃自语,“我伟大的先祖啊!” 令牌发出耀眼的蓝光,将苏哈包了进去。 蓝光闪过之后,苏哈的身形忽然急剧膨胀,撑破了军服,皮肤变得墨绿。 背上支出一排尖刺,尾巴也重新长了出来,变得粗壮得多,一股上古荒兽的可怕气息疯狂地散发出来。 苏哈两臂一晃,一个耀眼的光环发出。 光环以内,本来瑟缩在地上的手下立刻全都站了起来,皮肤变绿,眼睛放出金光,瞳孔也竖了起来,变得狭窄。 一张嘴,舌头分成两叉,发出嘶嘶的怪吼。 身上气势大盛,全体升级为中级精英蜥蜴人弓箭手。 光环内原来在犹豫的绿蜥蜴人欢呼雀跃,手持棍棒,由普通人直接晋级灵蜥战士。 原来坐下,已经进化成普通蜥蜴人的,又站了起来,皮肤开始变绿。 格桑还在进行最后的努力,“你们是人,不是兽,要克制自己的兽性,让善的光辉洗涤你们。” 苏哈的声音变得低沉,“不!我们蜥蜴人光荣的先祖来自天上的七星,拥有高贵的古龙血脉。 水草丰美的沼泽才是我们的故乡,我们才是地球上古几亿年的统治者。 人类不过窃据了我们的星球,跟着我,恢复我们古龙一族的荣光吧。” 躲得远远,拿着法杖准备远程支持的奥斯曼瞪大了眼睛。 “我靠!我终于知道,当初陨石环形山里,那些上古魔兽是哪里来的了。” 兰迪摇摇头,格桑大贤者只能感化人,对已经完全兽化的苏哈是没有办法的。 那些新晋级的灵蜥战士只是炮灰,不值一提,那些中级弓箭手自己也有办法对付。 可是苏哈自己变身了棘龙,阿花对上古荒兽好像有点恐惧,小梅的血脉倒是比上古荒兽高级,一点不怕,但它不能打。 上古荒兽从级别上被划归超级魔兽,因为它们欠缺智慧。 但战斗力和威势仅稍逊于圣级,因为这种东西在世界上很少出现,就没有个明确级别划分。 上古荒兽的共同特点是免疫大师级的物理攻击和魔法攻击,圣级以下,根本打不动它们。 怎么办? 兰迪瞬间作出判断,手摸向银锁。 兰迪的计划,准备先来个雷暴,把苏哈之外的敌人先清除掉。然后让阿花和皮糙肉厚的小梅当肉盾,争取抗住苏哈的攻击, 剩下的人赶紧跑,和苏哈慢慢周旋。 苏哈这种变身耗能一定是相当大的,不一定能维持很久。 这个战术危险的是阿花和小梅,不一定能抗得住棘龙的一爪,但现在别无他法。 兰迪的手将将搭上银锁,天空突然变色。 一团明亮的紫气从东方而来,一个悦耳的声音远远传过来,声音不高,每个人却都听得清晰,“苏哈,住手!不要犯下大错!” 第一百九十五章 天花乱坠 兰迪一愣,看向东方。 东方远处天上紫气大盛,一个人踏空而来。 白西装、黑领带,黑色小圆帽,一副南洋本地精英人士的打扮,身后一条尾巴,看起来是蜥蜴人。 不过, 和格桑一样,尾巴只有普通蜥蜴人尾巴的一半长,似乎是混血。 这个人周身都被紫光包围,身形都有点模糊不清,身边用魔力幻化出一头青牛。 来人斜倚在青牛身上,飘飘欲仙,造型拉风到极点——除了一身西装有点出戏。 随即在场的众人, 几乎全部向东方深深弯腰,双手合十。 看这个派头,难道竟然是仙人还是神明下凡?兰迪用力摇摇头。 这个位面没有仙人,即使有,也肯定是隐居的,因为兰迪没听说过。 看现场这个样子,大家好像都认识他,那么肯定不是神仙,否则早就全世界传扬了,那就应该是圣级。 兰迪心里立刻生出反感。 你看格桑也是圣级,人家就和群众打成一片,都没有飞上天空过。 自己认识的圣级大贤者包华生、邵山、石远都没有飞到天上去显摆过,苏宁宁唯一的一次飞天也是为了逃命,还是在野外无人处。 你这高高在上,故弄玄虚,摆出一副仙人派头,在普通人里耀武扬威,嘿嘿,我不佩服。 签有契约的宠物和兰迪心意相通, 兰迪的心态影响了它们,阿花和小梅看向来人,只是好奇。 兰迪回头一看,格桑稳稳坐在地上,脸色平静,古井无波。 苏哈仰望天空,露出一副桀骜的神色。 奥斯曼神色悠然,毫无反应,三毛似乎要行礼下拜,看兰迪稳稳地站着,又站直了。 明娜自从到了这里,一直躲在马车里没露面,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来人缓缓飘来,见地上还有几个直立不买账的,忽然换了个造型。 青牛不见,脑后出现了一圈光环,身后出现了一个模糊的白色大门,笼罩在金光中, 紫气也变成了白光。 无数长着洁白翅膀的天使从大门中飞出来, 在来人身边飞舞, 空中似乎隐隐有圣歌传出。 奥斯曼一惊,不由自主地弯下了腰。三毛反而益发挺直了腰杆,“嗤,这些天使一个光头的都没有,一定是假的。” 来人已经飞得比较近了,他拉风出场,四周寂静,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他很满意。 三毛的声音虽然不大,还是被他听见了,毕竟圣级的耳力非同小可。不由很是疑惑,天使为啥要光头? 不过总算又折服了一个,还是有点成就感的。 来到众人上方,见苏哈还是桀骜地望着自己,显然不服。 来人居然也掏出一块令牌,这是块深蓝色的方形令牌,上面画着一条大蛇,长了四个白色的羽毛翅膀。 来人犹豫了好一会,终于还是激活了令牌。 令牌放出一团耀眼的蓝光,天空显出肃杀之气,来人身边隐隐出现了很多长着翅膀的大蛇。 来人威严地看向苏哈,声音变得低沉,“你的基因里,没有刻着对羽蛇一族的敬畏么?” 苏哈身形晃了晃,叹了口气,身形极度缩小,恢复了普通人的样子,皮肤也恢复了正常,向天空行礼,“苏哈接受您的命令。” 苏哈身上的军装刚才被撑得破烂不堪,四周的光环消失,身后的部下也恢复了原状。 现场所有长尾巴的,除了格桑,全体跪了下去,苏哈没跪,看样子也不得不服软了。 折服了苏哈,来人心虚地看了一眼看了漂浮得比较低的小梅,见小梅没啥反应,飞快地收起了令牌。 小梅用前右爪挠挠龙头,这个羽蛇令牌味道似乎很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只是轻轻摇了摇龙头。 空中来人见小梅还年纪幼小,只是一条超级魔兽龙,万幸没有唤醒血脉传承的记忆,放下心来,立刻又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 来人于空中盘膝,幻化出一个莲花座。 天上金光大盛,天使之门消失不见,空中又飘出了梵歌。 见兰迪、三毛和格桑还是没有屈服,算了,也只能这样了。 来人轻轻发声,“苏哈,你也是苏氏子弟,要清楚我们的使命,咱们对一亿南洋人,负有责任的。 现在,驱逐尼德兰人,让南洋独立,才是一切的重中之重。无论蜥蜴人还是唐人,都是我们借助的力量。 万不可带着种族偏见,因为内耗损失了我们的力量。” 马车里传出“哼!”的一声,随即又没了动静。 来人坐于莲台上,每说一句,都是口吐莲花。 “只有全体南洋人团结起来,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 再联络所有被西方殖民者欺压的民族,拧成一股绳,我们才能在世界上拥有自己的地位和尊严,让所有唐人、蜥蜴人都能抬起头做人,‘曼达加’!” 天空天花乱坠,一朵朵虚幻的花辦从天上落下来,没入跪着的蜥蜴人和弯腰的唐人身体。 现场一片欢呼。蜥蜴人、唐人一起跟着高喊,“曼达加!曼达加!” 几乎所有人都右臂高举,跟着天上的圣者喊着口号,现场一片癫狂,连苏哈都一脸激动的样子。 兰迪不再嘲讽这个空中的圣者。 这个圣级花样百出,利用一切办法包装自己,让兰迪有点瞧不起。 不过这个办法看起来很有效,来人获得了几乎全体的支持。 听他的宣讲,他的目的也是正当而高尚的。 兰迪虽然讨厌他的手段,但人家也没惹着自己。能获得这么多人的支持,还是有点道行的。 不过这种癫狂的现场气氛,让兰迪很担忧,从中似乎看到了久违的陈医生的身影。 而且他刚才宣讲纲领的时候,似乎是要利用唐人的样子。好吧,至少是支持民族和平和平等的,不能对人家有太多的要求。 这个圣级有门道啊,没准会在南洋大有作为。 不过看他折服苏哈的手段,似乎有点内情。 兰迪环顾四周,看格桑正注视着自己。 现场头脑清醒的人不多,三毛也只是对自己绝对信任才没有陷入癫狂。 格桑的眼中似乎也带着一丝忧虑,和兰迪四目相对,互相点点头。 两人都没有说过话,瞬间就成了知己。 瑞元费尽心机地要和自己结拜,两人关系还是有点隔膜。 这个格桑,却迅速获得了兰迪的认可。 第一百九十六章 所托非人 空中的圣级布道完毕,飘然远去,一直也没落下地面。 苏哈朝着圣级远去的方向一躬身,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又变成了金色,狭窄的瞳孔死死盯着圣级远去的背影,不知道在想什么。 接过手下递过来的新马, 挥挥手,领着手下转身离去,看都没看格桑和兰迪。 没有了苏哈的棘龙光环,从灵蜥战士跌落成普通暴徒的蜥蜴人们一脸失落。 聚在一起,一窝蜂用生锈的弯刀迅速瓜分了被兰迪劈成两半的马,连内脏都捡得干干净净,回头看向格桑身后的唐人们。 “哼哼,苏加圣人说暂时放了你们,是你们的运气。等赶走了尼德兰人, 嘿嘿——” 抱着抢到的马肉散去,偶尔还有几颗卷烟掉在地上,也没注意。 被格桑感化的蜥蜴人们朝格桑躬身施礼,“大贤者,多谢您的指点。我们要去找工作,做个好人。” 现场的人越来越少,二十多个烟厂工人朝苏加圣人远去的方向磕头,“感谢圣人救命之恩。” 又向格桑磕头,“多谢大贤者庇护。” 来到兰迪身前,一起跪下,“多谢英雄相救。” 兰迪把他们一一搀起,“不要膝盖这么软,咱们同为大夏子孙,自然应该守望相助。” “我们一群小老百姓,能怎么样? 唉,烟厂没有了,老板都死在了火场里。走吧, 咱们去那边那个糖厂碰碰运气,得养家糊口啊。” 看着同胞们的背影,兰迪叹了口气。 这样不行啊,毫无自卫能力,只能逮着谁给谁磕头,去糖厂打工,赚了钱还是肥羊。 自己还要回大夏为了理想奋斗,哪里总有时间在南洋到处救火?再说南洋这么大,哪里救得过来? 三毛好奇地捡起苏哈留在地上的尾巴,拎在手里晃了晃,“这上面好多肉哎,不知道炖着吃香不香。” “三毛,你敢炖这个,我就跟你断交,以后再也不吃你煮的东西了。” “本来你也不怎么吃啊。我就说奥斯曼你太挑拣,不吃猪肉,不吃鱼,不喝酒,不喝咖啡, 活着有什么意思?” “我泡的明星多啊。 小红还跟我说,我这样不抽烟、不喝酒的男人非常难以找到, 她可也是不爱吃肉的。 对了,为了不浪费,阿花,小梅你们谁吃这条尾巴?” 阿花和小梅都摇摇头,我们都是智慧生物,会吃人肉? “这位小英雄不要开玩笑了,尾巴也是蜥蜴人的肢体,还是埋了吧。” “他自己都不要了——算了,那个奥斯曼,过来挖坑。” “真羡慕你有这么多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伙伴,南洋这里治安混乱,生活艰苦,大家都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这位英雄,你就是救了泰坦尼克号乘客的那个龙骑士吧?难得驾临三宝垄。 今日一见,果然是急人之难的正义之士,佩服佩服。” “大贤者,你就住在这里?都不砌个院墙,岂不很危险?” “叫我格桑就好,大贤者什么的,并没有实际的用处。 经常会有唐人来寻求我的庇护,我不砌院墙,是为了方便大家找到我。” “这里这么乱,你也应该找几个追随者作为护卫啊。” “我一力主张大家应该平等互爱,在本地还算薄有微名,平时是没有人来找我的麻烦的。 再说我是三宝公庙的庙祝,借着三宝公的威名,一直非常安全。” “你既然有这么大的威望,为什么不把唐人组织起来自助呢?你这样能救几个人啊。” “我崇尚遵纪守法,和平仁爱的生活。 组织人拿着武器,跟人互斗,这是违反南洋的法律的。天地会已经这么干了,效果也不怎么样。 而且你看,我也有条尾巴,身上也流着蜥蜴人的血,组织唐人和蜥蜴人互斗,非我所愿。 我只希望尽我所能,多渡化一些绿皮的蜥蜴人,大家都和平共处就好了。” “格桑大叔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圣人,那个苏加,哼哼,不过是个光会忽悠的反贼而已。” 明娜终于从马车里跳了出来,向格桑行了个蹲礼。 “要是南洋的上等人,都像格桑大叔这样,哪里会这么乱?” “你们尼德兰人是统治者,当然希望属下都是格桑大贤者这样的顺民。可是那个苏哈是你们的狗腿子吧?却要杀死大贤者。” 明娜无语,想了想,“奥斯曼大哥,我要是回去以后,建议格桑大叔到东印度公司当高官,是不是就能管好南洋?” “这位尊贵的尼德兰女士,您高看我了。 我只是一个庙祝,业余时间喜欢唱歌和吹笛子而已,当不了官的。 我晋级大贤者后,库恩总督就来请过我当官。不过我自认没有管理和组织的能力,拒绝了。 但我的威望,损害了尼德兰人的统治,这就是苏哈敢杀我的原因,他不会被追究责任的。” 兰迪挠挠脑袋,唉,司徒老前辈给我这个委托,真是所托非人啊。 南洋这里情况这么复杂,我手里的大剑,都不知道该劈向谁才是。 就是尼德兰人走了,看这里各种势力一塌糊涂,唐人的情况也不一定更好。 格桑有自知之明,兰迪也有。 南洋的乱局,显然不是靠战斗就能解决的,这让兰迪有力气无处使。 总不能见到绿皮的蜥蜴人就杀光吧?南洋可有将近七千万蜥蜴人,累死兰迪也杀不完,而且人家也不一定犯法。 兰迪隐隐觉得,格桑可以成为南洋的领袖,但这只是一厢情愿,格桑自己都不愿意干。 这样一个和平主义者,好像也搞不定这么复杂的情况。 “对了,格桑,那个苏加圣人是什么情况?好像在这里威望很高啊。” “他啊,是蜥蜴人里的大贤者,又自称光明神使的后代,获得了唐人的支持。 一直在努力各处布道,希望驱逐尼德兰人,建立一个南洋人自己的新南洋。” “格桑大叔您太捧着他说了,我知道这个人。 他被官府抓了好次,在监狱里住了很久,听说生活很放纵。他要赶走我们尼德兰人,不过是为了自己的野心罢了。” “他看上去好牛啊,在天上飞来飞去,会被官府抓到?” “他不过是个大贤者而已,靠蜥蜴人和唐人的血脉到处忽悠,我们尼德兰人完全不会理他那套。 一个毫无武力的大贤者,几个尼德兰警察就能抓住他。 可是他出狱后,监狱生活成了他的资本,威望反而更加地高了。” 格桑点点头,“在南洋,苏加确实威望很高。 不过他的纲领,只是赶走尼德兰人而已。对绿蜥蜴人、普通蜥蜴人、唐人的各种势力都是利用。 他并没有给出解决南洋问题的办法,这就是我不支持他的原因。 即使南洋的统治者由库恩总督换成了苏加,老百姓的日子还是一样,可能还更差。” ………… 辞别了格桑,兰迪小队一行五人,往突古士而去。 三宝垄的经历,让兰迪心里,对拯救南洋的唐人这样的委托更加没有信心了。 自己还是多调研实际情况,回去找刘明、石远之类智谋之士参谋一下。 三宝洞前,一只硕大的白金色蝙蝠从天而降,落地后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脸色惨白的青年。身上灵力幻化的暗红色披风,散发出圣级的波动。 青年左右嗅了嗅,“汇报得没错,这里有明娜的味道,可是现在人哪儿去了?” 五个狮鹫骑士降落在他身旁,跳下坐骑。 “亲王殿下,明娜找不到了,要不要汇报国王陛下?” “堂兄会杀了我的,给我继续找。” “您是王国唯一的圣级,陛下怎么会杀您?明娜自己溜走的,怪不到您头上。” “堂兄身体情况很不好,明娜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给我继续找,翻遍南洋也得找出来。” “要我说,明娜找不到的话,您就继位当国王得了。” “混蛋!你是怂恿我造反么?我前面还有二十七个顺位继承人,我难道要一个个杀了?那谁还会尊我这个刽子手当国王? 我对陛下忠心耿耿,你要再提这件事,我就吸干你。” 青年一脚将不识好歹的部下踢翻,眼睛变得猩红,两个硕大的獠牙支了出来。 第一百九十七章 误判 “三毛,你这个小流氓和小姑娘躲在马车里,我非常不放心。” 奥斯曼骑在马上,对三毛和明娜霸占了马车感到非常地不满。 “奥斯曼大哥,海青可是正人君子,正在给我讲你们小队的故事呢,大哥你一路掩埋尸体, 可是有大功德的。” “我怎么听着这不像夸我呢。当年咱们困在泥石流里,还不是靠我开辟了道路——这特么也不是我一个法师该干的事情啊。” “所以奥斯曼你是最没用的,自己还没有自觉。” “混蛋三毛你赶紧出来,前面好像有杀声,你这个斥候不能光泡妞不干正事。” 这已经是从三宝垄出来的第三天中午,兰迪小队已经接近了突古士。 突古士是土著排挤唐人最严重的地方。兰迪想尽量多地了解南洋唐人的实际生存状况,手里有越多的实际情报,刘明才能给自己越多靠谱的建议。 兰迪骑在龙上, 跟着马车漂浮前进。前面的情况,他比奥斯曼看得更清楚。 不过他并不擅长侦察,三毛飞快的从马车里跳出来,一溜烟地就不见了。 “咦?三毛居然没有衣衫不整,三毛你个有色心没色胆的胆小鬼!” 明娜的头从马车里探出来,大大方方,毫不扭捏,娇笑着看着奥斯曼。 “奥斯曼大哥,我才十二哎,哪里有什么魅力勾引海青了,你是想多了。” 作为风气非常开放的西方女孩子,奥斯曼的调笑一点也伤不了她。 马车停下,稍等了十几分钟,三毛一溜烟又跑了回来,气不长出。 兰迪夸赞,“三毛你这轻功进步很大啊,体力也好了不少。” “我个子还长了呢。” 三毛先自我夸赞了一下,“老大, 前面是个糖厂, 一群蜥蜴人暴徒正在围攻。 这里的暴徒是有组织的,比三宝垄那边装备可好多了。 有洋枪,弯刀都是不生锈的,还有五个召唤师,驱使的都是中级魔兽。” “还有洋枪?” 奥斯曼看向明娜,“你们尼德兰人会允许蜥蜴人有枪械?这也太离谱了吧?” “这应该是蜥蜴人商会的护卫,那是合法的。 我们纯粹的尼德兰士兵数量非常有限,蜥蜴人和唐人的商会互相之间有矛盾争斗,一般是没精力管的。” “可是你们雇佣的仆从兵都是蜥蜴人,比如苏哈,都是向着蜥蜴人的,唐人不就遭殃了? 算了,跟你一个小孩子说这个,你也管不了。” 听说有洋枪,奥斯曼赶紧给自己加上了风之盾,又给三毛和兰迪加上,想了想, 给明娜也加上了。 “谢谢奥斯曼大哥, 不过给我加没用的,打仗我也帮不上忙。” 明娜和小桂子完全不同,礼貌非常周到,奥斯曼都不大好意思再开她和三毛的玩笑了。 前面在打仗,兰迪没让老车夫跟着冒险,“小梅,你在这里帮忙保护蜥蜴人老伯的安全。” 回头看向奥斯曼、三毛,“走,咱们去看一看。” 根据三毛的侦查,这里的蜥蜴人最高战力才是中级魔兽。 兰迪小队圣级都杀过,眼前可能发生的战斗不值一提,实在不行还可以召唤阿花。 兰迪对助战什么的,不是很热衷,这种战斗南洋每天都在发生,自己是救不过来的。 恰巧碰上了,倒是可以顺手把暴徒赶走。实际上南洋问题,对兰迪来说,就不是个武力问题。 听声音,双方打得旗鼓相当。 终于看到有血性,敢于跟蜥蜴人放对的唐人了,兰迪倒是不忙支援,而是想看看唐人的战斗力,领着三毛和奥斯曼缓缓走向战场。 明娜跟在兰迪的身后。小姑娘很有心计,知道战场虽然危险,但南洋其实安全的地方不多。 跟在兰迪身后,可比跟马车呆在一起踏实多了。 往前走了不到一里地,战场在路南。 对于见识过左总督的大军和新康拂大战的兰迪来说,这里的小场面不能算战场,只能算械斗。 靠近兰迪这边,呜呜嚷嚷地聚集了一百多蜥蜴人。 不过仔细一看,真正的战斗力不过五十多个而已,剩下的都是摇旗呐喊的普通绿蜥蜴人暴徒,拿着棍棒干吵吵不敢往前冲。 显然这里修行者的战斗,普通人是插不上手的。 蜥蜴人的首领是个西装革履的商人打扮的人,看上去没有灵力波动,身边围拢了二十名洋枪护卫队。 不过兰迪一直没听到枪声,这些洋枪队应该是没出手。 前面进攻的是二十名灵蜥战士,手持弯刀,和对方打得乒乒乓乓。 后面站着五个召唤师,催动三条鳄鱼在前面助战,战场范围太小,另两条巨大的网纹蟒还盘在身边,没有放出去。 南面是一个糖厂,围墙很高,只有二十个战士防守在大门口。 大批糖厂的普通人躲在门后看热闹,有几个手持土枪的普通人保安站在围墙后面,显然也插不上手。 二十名战士全员修行者,进退有度,正和灵犀战士和鳄鱼打得激烈。 地上躺着一个唐人初级剑师,两个灵蜥战士,械斗死了人,双方都开始眼红。 防守的战士前排有八个初级剑师,一个中级剑师。初级剑师都是单手剑士,另一手举着着盾牌。 灵犀战士只是拿着弯刀,对阵攻防俱佳的剑士队伍非常吃亏,三条鳄鱼倒是勇猛无比,成了进攻的主力。 剑士后面是九个拳师,其中有两个中级拳师,和那个拿大剑的中级剑师正在和鳄鱼周旋。 剩下的拳师偶尔初级从盾阵的后方出击,一拳就能把灵犀战士们打得嘶嘶大叫,后退疗伤,由同伙补上位置。 剑士和拳师们的身后站着一位初级光明祭司,手持法杖,不停给负伤的战士们治疗。 兰迪一下子明白了蜥蜴人的洋枪队为啥没出手,有祭司的存在,伴随的就是风之盾。 一个中级剑师,两个中级拳师,还有光明祭司这种稀有存在,这样一个攻防俱佳,能打能防能奶的队伍,即使在大夏的江湖上,也是不多的。 来进攻糖厂的蜥蜴人商会估计没有预料到这只小队的出现,洋枪队算是基本白带了。 “这个唐人的队伍很强啊,蜥蜴人恐怕拿不下,咱们看看就行。” 兰迪不打算干预战斗,这边蜥蜴人却不打算放过他。 蜥蜴人首领看身后来了四个人,为首的兰迪一看就是唐人,还背着个夸张的大剑,一下子把他们判定为糖厂请来的援兵。 这是明娜躲在了兰迪高大的背影后,要是她的尼德兰脸孔被看见,蜥蜴人首领绝不会作出这种误判。 一声令下,二十名洋枪队手持曼利夏步枪,一个齐射,弹雨奔着四个人而来。 四个人稳稳站在那里,子弹全部绕着身子被偏转。 呦嚯,还是硬骨头。两个召唤师一声呼哨,两条七八米长的网纹蟒,吐着信子,向兰迪小队冲了过来。 第一百九十八章 高端战力奥斯曼 兰迪收起装饰用的管代大剑,重剑在手,打算试验一下,自己这个中级剑师,和中级魔兽对拼的话,效果怎么样。 奥斯曼大喝一声,“区区中级魔兽, 哪用老大你出手,看我的。” 奥斯曼口里说得豪迈,一闪身,先和三毛一起躲到了兰迪的背后,才掏出黄金圣级法杖,一个“链式闪电”, 打到了召唤师群里。 刚才因为自己埋尸工和土木狗的身份,被明娜得知,奥斯曼这个法师感到非常没面子,一出手就是群攻法术。 他晋升到初级法师,已经可以越两级使用圣级法杖上刻画的高级法术,还一直没有机会出手。 不过高级法术都是加强版的初级法术,是对高手单人攻击的,比如美美曾烧了阿花胡子的炎爆之类的。 所以对上众多的蜥蜴人,奥斯曼依旧使的中级法术,但他本人的能力提升了,中级法术威力也大大增加。 最近和兰迪放对的,不是圣级暗黑骑士,就是圣骑士,最次也是苏哈那样的大师弓箭手,还会用神器变身,强得可怕。 奥斯曼这个初级法师成了可有可无的装饰,难得这次终于碰上了弱鸡的敌人,机会不容错过啊。 蜥蜴人哪里会想到在糖厂门口会遇到正经的法师,居然还能发中级群攻法术,那个穿西装的家伙居然是法师? 手里拿的是啥?圣级法杖?上面镶嵌满了硕大的宝石, 还是圣级法杖里最高级的。 糖厂有多少钱,能雇得起这么高端的法师? 这个世界太疯狂,这样一根圣级法杖就得好几万金币,够买十几个糖厂的了。 这样的高端战力会跑到这里参加两个小商会的械斗,羽蛇神抛弃我们了么? 蜥蜴人首领无意中想对了。 众神之王光明神都薨了,“神界毁灭者”兰迪就站在蜥蜴人的眼前,羽蛇神那个神界的小虾米确实也已经不存在了。 闪电链打在毫无防御能力,又作死地聚在一堆的召唤师们身上,四个召唤师立刻浑身焦煳,冒着烟躺到了地上。 一股烤肉的味道飘过来,三毛不放过奥斯曼,“烤蜥蜴尾巴熟了,奥斯曼你要不要尝一尝?这回可是你自己做的。” 奥斯曼终于成了“高端战力”,正在自得,听到三毛的话,捂着脖子干呕了两下。 三毛嘴里胡说八道,手里的手弩可没闲着,唯一剩下的召唤师脖子上插了支弩箭, 仰面摔倒。 核心战力召唤师部队瞬间全灭,蜥蜴人一下子乱了阵脚。 两条网纹蟒的主人死了, 一下子掉了一级,成了初级魔兽,非常恼火。 它们现在成了野兽,感觉到前面的敌人首领是中级剑师,这个已经惹不起,回身就冲进了呐喊助威的绿蜥蜴人群里,尾巴横扫,绿蜥蜴暴徒倒下一大片,四散奔逃。 三条鳄鱼正在和两个中级拳师、一个中级剑师搏斗,忽然掉了一级,再也没了威风,不敢再和高出自己一级的敌人战斗,野性发作,回头就向同为初级的灵蜥战士们咬去。 蜥蜴人一片混乱,奥斯曼一不做二不休,一个连珠火球打进了灵蜥战士队伍里,又是一阵烤肉的香味出现,中级法术打初级战士简直如履平地。 随即一个巨石轰,一个冰箭雨,一个密集风刃都落在了灵蜥战士们头上,灵蜥战士们东倒西歪,已经溃不成军。 看风色不对,蜥蜴人首领在洋枪队的护卫下狼狈逃窜,绿蜥蜴人暴徒们也都跑得不见了影子。 只要跑回家里,就可以拍着自己的胸脯保证,自己是绝对的顺民,什么?抢劫唐人糖厂?绝对没有我的事。 兰迪的重剑已经收了起来,装门面的管代大剑又出现在背上。 兰迪背负双手,蓝色披风在西南信风吹动下不断飘舞,一副高手风范。 兰迪终于有了回队长的派头,这才是江湖小队正常的作战模式嘛。 兰迪开始反思,以前得罪的对手是不是都太强大了? 自己这个队长冲锋在前都远远不够,还得请大师兄它老人家帮忙。 到了这个武力稀烂的蜥蜴人地盘,自己的小队很强大嘛。 即使靠自己中级剑师的真实本领,只要不碰到苏哈那个特例,在这里也可以横着走。 可惜啊,南洋不是自己的祖国,在这里耀武扬威毫无成就感。 大夏周围,北面是老毛子,东面是半兽人,西面和南面是精灵联邦的势力。 东亚怪物房形势严峻得一塌糊涂,周边都是世界上最能打的势力。 兰迪小队即使加上两头超级魔兽,战力也经常不够用,兰迪时刻都得准备吃软饭,动用可可的馈赠。 阿花突然自己跳了出来,它睡够了,出来透透风,看了一眼混乱的战场,骄傲地仰起头。 这种低端的械斗哪里需要本大王出爪?就是吼一声都显得没面子。 铲屎官要是敢在这种情况下招本大师兄出来,自己一定要摆出大师兄的威严,代替曾山长教训铲屎官这个没出息的弟子。 阿花活动了两下身子骨,趴在了兰迪身旁,藐视着这个毫无挑战的低端械斗现场。 战场中的唐人队伍,可一点不觉得自己参加的战斗低端。 他们已经竭尽全力,虽然没有输,但蜥蜴人比较团结,再出现支援的话,自己未必打得过,所以一直战战兢兢,不敢放手一搏。 毕竟唐人一盘散沙,自己这边有人支援的可能性几近于无。 然而很小的概率竟然出现了,援军不但出现,还非常高端。 援军中竟然有法师这样的战力,还能靠圣级法杖使出中级法术,敌人瞬间崩溃。 唐人队伍士气大振,灵蜥战士很快被全部消灭,两条巨蟒和三只鳄鱼也逃向了附近的沼泽,队员们呼啸着去追火枪队护卫的首领去了。 为首的光明祭司整整长衫,收起法杖,走向兰迪。 这是从哪儿来的天降援兵?虽然人数少,战斗力可比自己手下二十个人都高。 你看看,初级法师和初级盗贼只是部下,为首的是中级剑师。 嗯?怎么还有尼德兰人?难道尼德兰老爷们终于良心发现,准备为勤劳懦弱的唐人撑腰了么? 哇,这、这是老虎,我看看,看不清级别,难道竟然是超级魔兽? 南洋的唐人手里哪曾经有过超级魔兽?只有大夏本土才会有这么高端的战力。 而且,那个首领背的大剑一看就是大夏军方制式的,难道是大夏朝廷派来的? 光明祭司眼里突然涌出泪水,祖国终于想起自己这些可怜的海外游子,派人来支援我们了么? 第一百九十九章 南洋那边红一角 “三毛,谁说我是队伍里最没用的?这次战斗我可是绝对的主力。” “喂喂,奥斯曼,你看阿花在笑话你。” “我跟一头……大师兄那是半圣,哪里会跟我一个初级法师一般见识。” 看阿花脸色不对,舔了舔爪子,似乎要教训自己的样子, 奥斯曼赶紧改口。 明娜捂着嘴止不住乐,跑过去小心地撸了阿花一下。 阿花仰起头,非常享受,决定作为高端的半圣,不跟奥斯曼一般见识了。 光明祭司躬身一礼,“在下艾地,请问大人是……” 艾地?兰迪想起来了。 司徒前辈在给自己南洋委托的时候,曾经提起过艾地,似乎是南洋这边天地会的首领人物,怪不得手下能有这么个能打的小队呢。 看艾地小心的口气,兰迪知道艾地误会了,不敢泄露自己天地会的身份,当即哈哈大笑。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艾地一愣,欣喜若狂,“门朝大海,三河合水万年流。在下天地会南洋分舵舵主艾地,请问英雄是哪一个堂口的兄弟?” “在下兰迪,我不是天地会的成员,不过瑞元是我的师兄,我是受黑暗大陆的司徒老前辈的委托,来找你的。” 双花红棍瑞元,黑暗大陆的司徒老爷子,那可是天地会陈总舵主往下,最有身份的两个人。 “我就说后夏朝廷那帮废物不可能来帮我们,关键时刻, 还的是堂口的兄弟靠谱。 我去黑暗大陆,求过司徒前辈帮忙。 不过也没太指望,毕竟黑暗大陆过于遥远,司徒老前辈自己的人手也不大够用。” 艾地朝东方太平洋彼岸拱拱手,“没想到司徒前辈义薄云天,竟然真的派义士来相助了,真是太感谢了。” 兰迪苦笑,“义薄云天”的司徒老前辈确实派不出人,才找机会抓了自己这个壮丁,跑南洋来打白工。 不管怎么说,自己真的是司徒前辈派过来的。 老爷子能一直想着这件事,也算对得起同胞了,至少比撒手不管的后夏朝廷强。 “兰兄弟,有了你的强力支援,我们南洋终于有盼头了,可以对蜥蜴人商会进行逐个反击。 咱们一起作为主力,帮助各个地方的唐人势力,只要过个三年两载,南洋唐人的处境, 就能有很大改观。” “这个,让你失望了,我只是来看看的,真的没有时间在南洋呆上三年两年。 我在露西亚买了块地,请了人正跟人砍价,我是中间抽空跑出来的。 等谈判完成,那块领地一定有无数的麻烦等着我。” “这南洋地也有的是,就是你要一个生产香料的岛,我都能帮你拿到,那可赚钱得多,何必去露西亚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买地呢?” “这个——那块地有一百七十多万平方公里……” 艾地:…… 三毛刚才跑到刚打完的战场去溜了一圈,不知道去干什么了,刚刚跑了回来。 “我们老大可是露西亚的白鹰勋章骑士,阿拉斯加公爵,尼古拉二世都想借助我们老大龙骑士的威风,对抗黑暗大陆和枫叶国,确实实在太忙了。” “龙骑士!白鹰勋章骑士?我想想……” “对了!” 艾地一拍大腿,“兰迪,我说这个名字耳熟呢,原来是那个拯救圣苏伯台堡的英雄。还是精灵联邦的……” 南洋也是有报纸的,只是兰迪没骑龙,艾地一时半会儿没把这个名字和报纸上的世界知名人士联系起来。 等艾地说完了兰迪长长的业绩,除了新出炉的阿拉斯加公爵还不知道,基本情况都是知道的,更是一脸激动。 “兰兄弟你还是后夏朝廷的一等轻车都尉,看你是会里的兄弟,我就没想到你身上去。 没想到你是身在朝廷心在汉的义士,看来大夏先祖眷顾,咱们天地会夺取天下的机会大大增加。 兄弟你这么大的人物,能来这里一趟,我们就十分荣耀了。可惜啊,你不能常呆。对了,龙在哪里?” 兰迪一声呼哨,小梅迅速就飞了过来。 其实兰迪的呼哨传不了那么远,兰迪是通过宠物契约发信息给小梅的,呼哨只是个形式而已。 老车夫看小梅飞走,知道这边安全了,也把车赶了过来。 艾地仰头望着威武的神圣巨龙,“我们东方巨龙终于要腾飞了么? 兰兄弟你身肩驱除鞑虏,恢复大夏的重任,是一定要回大夏本土帮瑞元取天下的,这是大义,南洋可不敢强留你。 等大夏到了咱们天地会手里,派大批高手支援南洋,收拾这帮蜥蜴人易如反掌。 可惜啊,那不知道是多久以后的事情了,南洋的唐人,还要忍耐好长时间。” “艾舵主,我一直不大明白。 你看你手下就有这么强的力量,南洋咱们唐人可有三千万人,要是整合起来,你这个南洋分舵舵主岂不兵强马壮?怎么还会需要本土的支援呢?” 艾地一声长叹,“兄弟你既然和天地会有交情,应该知道咱们的情况。 天地会虽然在全世界有五万多人,都是精英。但各个堂口不相统属,除了共尊陈总舵主为主,互相是不买账的。 我这个分舵舵主有名无实,根本指挥不动各个堂口,手下只有这么直属的二十几个人而已,能顶什么用?” 兰迪一皱眉,“天地会啊,坏就坏在入会的都是精英,各自有自己的地盘和势力,这就很难整合。 这是天生的缺欠,要改造起来很难。 其实你们南洋,要摆脱现在这种状况,应该有其他的道路可走的。” “什么道路?只要能让这里的唐人过上好日子,我艾地可以舍得一身剐,哪怕投靠朝廷,被众兄弟辱骂追杀,也是可以的。” 兰迪一笑,知道艾地听说自己不是天地会的人,又有着三品官的身份,没准想替朝廷招安他。 唉,你想多了兄弟,朝廷现在自身难保,是真的照顾不到你们了,尤其你们还是天地会反贼。 兰迪盯住艾地,“你刚才说,为了唐人幸福,可以舍得一身剐,这是真的?” “兰兄弟你不要小瞧我,我艾地响当当的汉子,吐口唾沫是钉。 可惜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没有威望和能力整合南洋的天地会,见笑了。” “天地会的章程,是为了各位入会的精英的利益存在的,要整合几乎是办不到的。 其实司徒老爷子在黑暗大陆也就是个名誉龙头而已,否则怎么会派不出人来? 如果有一种新的组织,能把南洋所有的唐人聚集到一起,你愿意不愿意担当这份责任呢?” “还有能将所有唐人凝聚到一起的组织?我只恨没有能力,怎么会不愿意干?请兰兄弟指点!” 艾地一撩长衫,竟然给兰迪跪了下去。 “别别别,咱们不搞这套。” 兰迪搀起艾地,一伸手,一本小册子出现在手里。 第二百章 挽起袖子先干起来 一个小时后,追击敌人的剑士和拳师都已经回来了,战场也打扫完了。 姗姗来迟的尼德兰警长也已经不顾众多证人指认“土匪”首领是蜥蜴人商会“至善社”要员,以“遭遇不明土匪袭击”飞速结案完毕。 率领社团成员“见义勇为”,但没受到任何官方奖励的艾地终于抬起了头,收起了兰迪赠送的小册子。 “兰兄弟,我大概懂了你的意思。 是让我放弃上层路线, 用屠龙术聚集底层的唐人,拧成一股绳,接下新康拂会社的大旗,在南洋建立一个理想社会。 我愿意这么做,这也是我的理想。 虽然愿意为这个事业献身,可是我的悟性有限。 不但对这本册子还有许多不理解的地方,具体怎么做,心里也没数, 你能不能给我指点迷津,比如——” “别,你别问我,我也只懂个大概。” 看艾地一副失望的神色,兰迪掏出一张中级回城券,拍到艾地手中。 “这张券定位的是潭州城内骡马市附近。 潭州城有位叫石远的大贤者,是我的好友,现在担任省督学,他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 你等一下,我给你写个条子,就说是我介绍你去的。” 艾地左右看了下,上战场谁也没带纸笔,正想去糖厂讨要,兰迪一挥手,“算了。” 看兰迪直接打完电话,艾地也没有在意,总之事情圆满解决了。 但六十年后,早已退休隐居的领袖艾地, 讲起这段历史的时候, 他的重孙子们集体抱怨老祖宗,应该在储物戒指里带上纸笔来着。 因为当时,一个潭州城佣兵工会小职员的后代,在生意破产,贫困潦倒中,突然一夜暴富的故事正在到处流传。 仅仅是因为他翻出了祖先留下的,兰迪亲笔填写的佣兵登记表,拍卖出了天价,那是兰迪唯一流传到市面上的真迹。 “兰兄弟,我安排下属下,这就去潭州进修了,不过我有一件事不放心。 南洋除了这爪哇岛和附近的岛屿,还有北面的婆罗洲,那里一直是兰芳公司的地盘。 当年兰芳公司曾建立兰芳共和国,在立国之初,就和天地会干过一仗。天地会战败,金矿被夺走, 从此势力退出婆罗洲。 一百多年过去, 虽然现在兰芳共和国烟消云散,残部兰芳公司正被尼德兰人围剿,岌岌可危,但老百姓都还是心向着他们。 我出身天地会,在那里活动寸步难行,所以——” “我明白了,等我有空,再跑趟婆罗洲,看看那里的情况再想办法。” “滴滴滴!” “刘明?怎么了?谈判有什么困难么?什么?这么快就谈完了,让我马上筹钱?” 突古士郊区,在天地会南洋分舵舵主亲自护卫下,刚刚杀回来复工的糖厂大门口,四团白光闪烁。 蜥蜴人老车夫摸摸兜里赚的几个银币,看着二百枚金币就这么糟蹋了,痛心地摇摇头。 还没等他赶着车走,那个年轻的天地会的头目跟手下嘱咐了两句后,也激活了回城券。 这都是拿金币不当钱的老爷啊。这些钱都够自己花一辈子,包括娶媳妇养孩子了,老爷们用起来眼睛都不眨。 他无意中偷听了他们的谈话。这些自己吃穿不愁的老爷们,却要冒着掉脑袋的危险,为穷人能过上好日子玩儿命。 唉,年轻人啊,做事还是不牢靠啊,这种造反的事情,不应该在秘密的地方商谈么?真以为我这个老家伙听不懂啊。 不过,我是不会去告发他们的,一路上同行,老蜥蜴人已经看出来了,这都是真正的好人。 虽然他们首先是为了唐人不受欺负,但南洋要是真建立了他们说的那种人人平等,劳动者不被剥削的社会,我这个赶车的,是不是也能多挣两个,让儿孙们吃上饱饭呢? 老蜥蜴人并不知道,正是屠龙术里所说的“阶级立场”,决定了他站在哪边,甚至超越了种族界限。 老车夫摇着鞭子,回三宝垄了。 斗争经验还非常浅,还保持原来“没文化的下等人什么都不懂,不必管他”观念的艾地并不知道,蜥蜴人老车夫的“阶级立场”救了他。 此刻他正茫然地、哆哆嗦嗦地站在潭州大街上,没有去找督学府。而是抓住一个行人,在对方奇怪的目光中,打听哪里卖厚衣服。 一切伟大的开端都是这样,一群生涩甚至莽撞但充满了热情的人,不管三七二十一,挽起袖子先干起来。 尽管会充满坎坷,犯很多错误,但历史的车轮,就是这么跌跌撞撞被推动起来的。 事虽难,作则成,路虽远,行必至。 当艾地薄薄的长衫外面,套着不合身的厚衣服,冒失地敲响督学府内“湘南农民夜校”的大门,见到那个身材高大的人的时候,南洋的历史在这一刻,转向了。 兰迪要去的地方更冷,但由于一直借助传送阵、回城券在地球上来回跳跃,他们的储物空间里,都早已准备好了冬衣。 连明娜都从储物戒指里变出了欧式的冬装,她去殖民地旅行,可也是从寒冷的尼德兰坐传送阵直达巴达维亚的。 兰迪领着人走出圣苏伯台堡传送阵的时候,三毛从后面拉了拉他的披风,贼眉鼠眼地往他手里塞了个硬硬的东西。 拿起来一看,中级宠物徽章。 “老大,咱们这次去南洋,可赔大发了。 没捉到什么蜥蜴人首领,那些普通蜥蜴人穷得叮当响,咱们什么都没搞到。 路费花了好几百金币,就缴获了五个宠物徽章,都回不了本。” 原来三毛趁天地会的战士们追击火枪队的时候,跑战场上晃悠了一圈,是抢战利品去了。 兰迪一时也想不出自己拿这个有什么用,心里还惦记着现在自己到底背了多少债,顺手就将徽章扔进了缴获自胡里的大师级储物腰带,随即就把这事给忘了。 “三毛啊,我就不要这个了,我就是哪天想养宠物了,也要搞个圣级徽章,你个穷人自己留下吧。” 奥斯曼刚刚当了一会小队的主力,心情不错,非常大方。 三毛嗖地就把宠物徽章抢了回去,“不要拉倒。明娜,这个送给你。” 其实明娜家里比奥斯曼还富裕得多,想要圣级宠物徽章的话,要多少有多少。 不过她郑重地接过三毛的礼物,“谢谢海青,我正要养一只小魔兔玩呢。” 提到兔子,三毛忽然伤感,“小桂子不知道怎么样了,很久没和她斗嘴,有点想她了。” 兰迪在熟悉的大夏驻露西亚公使馆见到了二斤和刘明。 “我现在欠了尼古拉二世多少钱?” “四百万金币。” 第二百零一章 奇货可居 “仲弘和寿昌哪儿去了?” “结伴回魔市了,说要一起坐船。 寿昌回江夏找陈云先去了。仲弘要回川渝老家,在当地传播屠龙术,先组建研究小组,为最终组建龙组做准备。 我只给他们交了去魔市传送阵的钱,给他们报酬他们也不要,说你更急需。” “这能省几个钱?唉, 这些同志都是不爱钱的,一心为理想奋斗,我远远不如。 现在我背了四百万金币的债务,想钱都想疯了。” “兰迪你根本不用着急,你是不懂商业运作,还没意识到你的优势。” 二斤现在说话慢条斯理、从容不迫,很有大人物风范。 不是二斤突然进步了, 而是谈到搞钱, 进入了二斤熟悉的领域。 刘明扶扶眼睛, “兰迪同志你现在有地盘,有人口,有威望,有武力,已经是一个露西亚大军阀了。 虽然我不知道怎么搞钱,但你见过缺钱的军阀么?” “我怎么还有人口?” “虽然阿拉斯加是冰天雪地的地方,那么大的面积,总是有人住的。那里现在有五万本地土著,以爱斯基摩人为主。” 曾大人从后面转了出来,阿拉斯加的情报都是他提供的,他是专家。 “所以我现在相当于一个乡长,管了一个大省的地盘?难道要向那些爱斯基摩人收税么?” “那些爱斯基摩人早就被露西亚人搜刮得底裤都没了,造过好几次反,税暂时是不可能收上来的。 所以这钱啊,还得你自己想办法。” 奥斯曼壕气地一挥手,“老大,我可以出五十万金币。可惜先前在魔市投资电影了, 要不然八十万金币也可以有的。” “我有一百万金币的零花钱,不过在母亲大人手里管着,不一定能要出来。等我回去了,可以试试看。” 明娜也很想帮忙,可惜她未成年,经济还不独立。以她的身份,走到哪里都是不用带钱的。 “你们先不用着急凑钱,我觉得应该先听李二斤的意见。” 曾大人这次和兰迪的团队合作,对二斤商业方面的敏感嗅觉非常欣赏。 二斤憨厚地一笑,“我分析了曾大人提供的情报,光是鲸鱼油和毛皮行业,要是咱们建公司自己搞的话,一年就能有十万金币的收入。 加上伐木和捕鱼的利益,一年能搞到二十万金币。 这是在给兰迪缴税的基础上,兰迪要是免税,公司一年能赚四十万金币。” “这么赚钱?为啥老毛子的露西亚公司赔钱呢?” 三毛搞不懂这里的问题。 “首先他们的官僚们腐败啊。另外,他们最大的劣势是没人口,只能派少数的人剥削当地土著,五万土著能有多大油水? 人口对咱们大夏是问题么?这块地到了咱们手里, 露西亚人因为缺人开发不了的木材、渔业资源,都可以搞起来。 咱们以这些收入预期, 建立一个阿拉斯加开发公司,到魔市或者新敬业上市。 卖股票,筹集个三百万毫无问题,剩下的咱们自己人凑一凑也就够了。 兰迪你需要做的,只是以阿拉斯加公爵的身份,签署一个授权开发公司五十年的毛皮、渔业、鲸油、木材专营、免税的文件就行了。” “免税?那老大不是白干了?” “只要这块地到了咱们大夏手里,我白干没关系的。” “五十年后兰迪就可以收税了啊,而且免税的只是这几个行业而已。 那里一定能探测出矿藏的,只要发现一个矿,兰迪就发了。将来还可以发展旅游业,兰迪这个大地主还怕没钱赚? 我唯一担心的,就是上市运作、宣传,可能得几个月,怕露西亚人等不及,这个就得曾大人帮忙了。” 曾大人面有难色,“知道这次谈判老毛子为啥作出这么大让步,还快速就结束了么? 他们和奥斯曼苏丹国最近的两次战争,损失了一万两千名士兵。 在巴尔那啥湖北面,因为遭遇千年难遇的暴雨,又损失了五千,国库都打空了,尼古拉二世快给官员开不起俸禄了。 所以他们恨不得马上钱到手,不然以他们对土地的贪婪,怎么会卖地?所以——” 有了二斤的参谋,兰迪心里有底多了,至于露西亚人着急,兰迪倒是有办法。 “二斤,你确信咱们建的公司能赚那么多钱?” “我确信,我是最保守的估计,实际只能更多。” “那就好办了,你们等着。” 兰迪拿起电话,“喂,颜老板么?我现在和露西亚人搞了笔交易……” 兰迪简略地介绍了下阿拉斯加交易的来龙去脉,那边颜老板立刻兴奋了。 “现在你是公爵了?你前面干的事情我都已经了解了,不用给我看商业计划书,以你的威望,就值得我投资。 这可是既能赚钱,又为国开疆拓土的大事,你需要马上用钱,不用跟我临时借,我直接就投给你的公司一百万金币。 还有你等等,我跟风清扬和强全胜联系下,你可能不用上市,我们三个就把四百万给你凑齐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二斤、三毛和奥斯曼都早有预料,明娜也听三毛讲过,只有曾大人瞪大了眼睛,“兰老弟你还认识商业三杰?那我还跟着着什么急。” 刘明也重新认识了兰迪,点点头。 兰迪的人脉资源超过了自己的认知,那自己辅佐起兰迪来,能做的事情可就更多了。 “我只是认识颜老板一个人而已,在剑丘的时候就认识。 我在五年前刚进剑丘,就在颜老板手里买过一个枯藤戒指。” 现在那枚戒指在可可手上,兰迪忽然走神了。 “滴滴滴!” 电话里颜老板的口气似乎有点歉疚,“我刚跟他们两个联系了。本来我对风老板寄予厚望,他可是最有钱的。 结果他嫌利润太低,只肯跟投五十万,还是看我的面子。 不过强老板爱国心比我还强,直接出了二百万,还说只要地能到大夏手里,不管赚不赚钱他都投。 所以,不好意思,这钱没凑齐,你还得自己凑五十万。这三百五十万,你去我旗下公司圣苏伯台堡的分店去提就行。” 兰迪对素未谋面的强老板立刻好感大增,这才是真正的爱国民族资本家,风老板偌大的名头,只认钱,唉! “这就十分感谢了,五十万我还是能凑出来的。” 看兰迪放下电话,刘明眼镜片后射出犀利的目光,摇摇头。 “强老板是真爱国,颜老板是懂政治投资,知道兰迪同志属于奇货可居。 这个风老板啊,自诩世界级富豪,却不了解大夏的政治格局,都看不出这个时候投资兰迪的重要性,可比不上吕不韦,我不看好他的未来。” 第二百零二章 横跨太平洋 后夏历四百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潭州府,湘南县,仙女岭。 兰迪负手立于大路旁,披风随风飘动,阿花懒洋洋地趴在旁边,无聊地甩着尾巴。 路旁的树上拴着一匹马, 马腿有点打颤,被阿花的尾巴抽打屁股,也不敢踢回去。 这么等了好一会,大路上烟尘滚滚,十几匹马急驶而来。 为首的两人跳下马,年长的哈哈大笑,“海青, 这位就是当年的恩公么?” 跟在身旁的正是三毛, “没错, 这就是我们兰迪老大。老大,贝胡子到了。” 兰迪走上两步,和贝胡子热烈握手。 “我听老兄弟说过你,今日一见,恩公果然是一副英雄相貌。” 贝胡子拍拍胸脯,“现在兄弟手下,已经啸聚了三百多人,恩公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办的,尽管开口。 成不成的不敢保证,手下的弟兄们倒是个个都是敢拼命的。是哪个地主老财得罪了恩公,管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阿花不满地呼噜了一声,贝胡子才发现躺在地上的阿花,眼睛立刻瞪圆了。 “看来贝某想错了。恩公,你有超级魔兽在手,还能有什么搞不定的地主老财?” 贝胡子朝阿花躬身一揖,“当年这仙女岭上一声虎吼,押解我的官军东倒西歪, 想必就是这位虎兄的手笔吧?” 阿花傲然地点点头,看向贝胡子的眼神友善了许多,嗯,这个是懂礼貌的,知道我是“虎兄”。 “贝爷,兰某现在确实有事求到你。我在露西亚得了一块地,现在手续都办好了。 可是我暂时缺乏守卫和维持治安的人手,当地原来的露西亚驻军只答应留守三个月,而且驻守期间的军饷要我给开。 这些老毛子军纪差得很,我雇佣他们,只会败坏我在领地的名声。 我的金币与其给那些养不熟的老毛子,不如给咱们自己人。我想求贝爷领手下,帮我照顾半年领地。 半年后,我自己的军队拉起来了,贝爷就可以回来了。 唯一的缺点,那边远了点。贝爷放心,这期间的军饷,按照新军的标准的两倍开。” “恩公你这哪是求我, 明明是给我送礼来了。 要是有两倍新军的军饷,我们还当什么土匪啊,再远的地方我们也敢去。放心, 这事儿交给我了。” “好,收拾收拾咱们就走。” “那个,兰恩公——” 贝胡子挠挠脑袋,“我手下的装备差点儿,三百多人只有八十几杆枪,去原来老毛子的地盘,会不会压不住定盘星啊。” “这个你放心,枪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全新的水连珠。还有全套的新军军装,每人四套,冬夏各两套。 贝爷你有所不知,我还有个朝廷的三品武官身份,招点儿亲卫的权力还是有的。 贝爷您就暂时委屈,当下我的亲卫营营长。” “哈哈哈,好! 潭州知府要是招安我,我肯定不去。 听海青说,恩公你是双花红棍瑞元的师弟,跟黑暗大陆的司徒舵主也是好朋友,身在官府心在汉,是咱们天地会的朋友,我贝胡子今天就受招安一回。” 第二天中午,湘南县城码头。 湘江滚滚北去,两岸万楼、高峰塔、望衡亭次第耸立。 三百多新军身背行军包,肩扛水连珠,次第走上去潭州的轮渡。 贝胡子身穿崭新的新军军官服,腰插两把锃亮的驳壳枪。 看着昨天还是衣衫褴褛,手拿梭镖的弟兄们,今天鸟枪换炮,齐装满员,成了装备精良,士气高昂的新军,乐得合不拢嘴。 朝站在岸边相送的兰迪、三毛、二斤一抱拳,“兰兄弟,你放心,贝某此去,定保得你在阿拉斯加的首府锡特卡半年平安。 想不到,我贝胡子,也有带领手下人马,横跨太平洋的一天。” “贝营长,别忘了给你的魔法电话,到了魔市,要是见不到奥斯曼接你,就打电话给他。 他在魔市,已经跟江南船坞和黑暗大陆的船东联系好了,江南船坞承建的万吨轮官府号去西海岸交货,正好搭载你们去一趟锡卡特,你听他的安排就好了。” 看着一艘艘轮渡启航北去,兰迪身边一同来送行的湘南知县余介藩向兰迪躬身一礼。 “兰大人此次招安了贝胡子,实在是为湘南除去一大害,否则下官寝食难安啊。” 兰迪微微一笑,“小事一桩,余大人为湘潭父母,只要妥善施政,时刻心系百姓,百姓是不会造反的。 否则,走了贝胡子,难免有其他穷苦人揭竿而起啊。” “下官谨遵大人教诲。” 知县走了,三毛看向二斤,“二斤哥,你脸上还有口红印呢。” 二斤赶紧一擦,“我记得都洗掉了啊。” “哈哈哈,被我诈出来了。” 二斤憨厚一笑,也不着恼,“从这里到魔市要七天,轮船从魔市到锡特卡要十天。 每个人路费就要十六个金币,五千多金币就这么没了,阿拉斯加实在是太远了啊。” “啊?” 兰迪不管钱,不知道这些费用,“这都快赶上坐传送阵的费用了,咱们不如自己建个传送阵?” “传送阵我不了解,得问奥斯曼那个法师,固定投资一定相当高,不过要是经常用的话,这买卖做得。 咱们自己建的传送阵,使用费用一定很低,风清扬那个奸商,一次收二十五个金币,我估计他至少赚二十。” “养兵真贵,一个营的开拔费居然要七千二百金币,武器和军装更贵,这军阀不好当啊,怪不得尼古拉二世被逼得卖地呢。” “二斤哥,你怎么在两天里就搞到这么多军服的?是不是贿赂了江夏的新军啊?” “没有的事,新军的装备本来就是我家供应的,都在我家的仓库里放着呢。” “嘿嘿,这次你一次就拿出三百条枪,你这偷着造武器的罪名算落实了。” “这可是供应一等轻车都尉亲卫营的军需,正经合法买卖。至于造得快,兰迪什么时候跟我家定的货谁知道? 倒是这次爹娘见我回来,非逼着我成婚。圆圆过年才十六啊,我怎么下得去手?好说歹说才推迟了。” “二斤哥你家一次就掏了二百万金币投资阿拉斯加,果然是太有钱了。” “我家只有一百万现金而已,另一百万是抵押了好几个铺子跟洋行借的,爹准备慢慢卖几个在江夏的铺子还债呢。 那四百万都给了露西亚人,没有点资金,咱们怎么招兵买马,咱们兰氏阿拉斯加公司怎么运转啊。 也就是和露西亚人的大买卖说服了爹娘,要不他们哪里敢一次投这么多钱? 现在我掌管了阿拉斯加公司,在家里说话也有分量了,否则怎么敢跟爹叫板,说啥也不马上成亲? 你们赶紧走吧,我也得回去,跟爹多要几个买卖里的好手,马上开始运转公司,包船去阿拉斯加。 商业三杰投资了咱们公司,奥斯曼都投了五十万,得让人赚钱啊。” 兰迪领了三毛,转身回石兰冲,到了家,天还没黑,刘明兴奋地迎了出来。 “兰迪同志,你们湘南真是人杰地灵。咱们就招一百个人而已,就让我发现了一个军事奇才,走,我领你去见见。” 第二百零三章 似此星辰非昨夜 兰母还住在伯尔尼,每天管理庄园,指挥人手供应伙食,偶尔亲自炒两个菜。 还要教女学生和庄园雇佣的农妇湘绣的手艺,日子过得很充实,乐不思湘,短期内没有回石兰冲的计划。 家里剩下兰祚一个人, 在徐夫子的私塾读书,平时都是住在石老爷家跟着吃饭的。 当然,兰迪跟石远朋友归朋友,兰祚的伙食费要交的。 兰迪前天回乡,兰祚只是回来匆匆跟哥哥见了一面,就又回石老爷家了。 徐夫子安排的课业非常紧, 四书五经要背, 现在还增加了屠龙术的内容,兰祚也是每天忙得团团转。 兰迪老宅原来是空的, 现在东屋住了兰迪、刘明、三毛三个人,明娜自己住在西屋。 兰迪和三毛出去见贝胡子,刘明忙着招兵,为了怕明娜孤单,兰迪特意留了小梅陪她。 不过小梅死活不肯进院子,两天来倒是陪着明娜转遍了石兰冲。 乡亲们都对这个有礼貌的洋娃娃非常喜欢,明娜也对这里从没见过的异国风情充满了好奇。 兰迪和三毛下马的时候,小梅正躺在大门东边那块卧龙石上。 明娜靠在小梅的身上,嘴里哼着小调,“石兰溪,转过了九道弯,五十里水路到湘江,江边有个湘南县呦……” “海青你回来啦,我今天中午在石老爷家和兰祚一起吃的饭,那个辣猪手真好吃。” 三毛围着明娜转了半圈,“你吃辣猪手了?” “是啊,还有剁椒鱼头、麻辣子鸡、永州血鸭, 这里的菜真好吃。 那条鱼还是小梅在石兰溪里捉的呢, 小梅游泳的姿势可漂亮了。” 三毛双挑大指,“真是太佩服了,你可能不知道,阿花第一次吃辣猪手,在院子里跳了十多分钟。” 阿花刚从宠物空间里自己跳出来,就听到三毛讲自己的糗事,溜着边混进了院子里,习惯地趴在灶间外面,双爪捂住了脸。 三毛不自觉地也靠着小梅坐下,“我就吃不了这里的辣椒,这里的菜,除了红烧肉没有我爱吃的。 等有空到了魔市,我请你吃水晶虾仁、八宝鸭和白斩鸡,可好吃了。 还有剑丘的松鼠鱼、叫花鸡、酱汁肉。 我跟你说,我第一次吃酱汁肉,还是跟了兰迪老大后,在敬业号上吃的,当时我饿了两天,差点没把舌头吞下去。 我现在可是魔市青帮的红棍,在魔市横着走的, 到了魔市你就听我的安排…… 对了,你刚才哼的是这里的小调吧?我听老大也哼过。等到了魔市,我请你去听剑丘评弹。 我以前都是混进场子里跟着听,还经常被赶出来。 现在我要带你去,那得特意揉两个铁胆,后面跟着四个打手,牵两条狼狗。 西湖龙井叫两壶,喝一壶扔一壶,瓜子话梅随便吃。 不买票不给钱,那个当年赶我出去的伙计,还得点头哈腰管我叫大爷。” 明娜捂着嘴笑,“海青你一定是说着玩儿的,你怎么会是那样的恶霸?” “我就是不服气当年那个小伙计欺负我的样子,专门要去气气他。那些说书的唱曲的可不容易,都是穷苦人,一定得打赏。 尤其是那个说书的李胖子,说的‘光明神使大唐传奇’,我可爱听了,我小时候白听了好几年,他也不赶我走。 等再去听的时候,我要给他个万赏,把小时候白听的钱都给他补回去。” “啊?一万金币也太多了吧?” “哪里会有一万金币?你是太有钱了,不知道穷人的日子。 一万个铜钱而已,也就值一百金币,那也够那个胖子乐颠馅的了,他一个说书的可穷得很,够他吃好几年的了。 据说他就发过一次财,有回有个土豪医生听得高兴,打赏了他一千金币,他用那笔钱在魔市买了个大房子,给儿子娶了媳妇。 他后来说书,竟然把那个医生编排了进去,说是空前绝后的大学问家,在光明神界每天指点光明神使的学问。 还信誓旦旦地说,光明神使从光明神界带回来,给翕侯陈有才的那些技术资料,都是那个医生给光明神使的。 反着咱们谁也没去过光明神界,他还不是随便编?” “那可不一定,我在尼德兰王宫里,看到过一本上古流传下来的书,叫《一梦入大唐》什么的,好像也提及有这么个医生。” “你也看过那本书?我和兰迪老大在寻龙村,颜老板手上也见过。 你们王室啊,大老板啊都看,世面上却没有流传,一定是非常珍贵的,看来看了的话一定大有好处,哪天去尼德兰,你也借给我看看呗?” “好啊,我们那里啊,到处都是郁金香,海边还有巨大的风车,好多地都是从海里圈出来的。 不过我妈妈对我很严厉,总是叫我读书,学礼仪什么的,都不让我出去玩。 好不容易跟着菲利普叔叔去一回巴达维亚,终于找机会溜出来了,我可不想这么早就回去,一定要多玩几天。 你们大夏这里最好玩了,露西亚那里的罗宋汤一点也不好喝,这里的菜却都好吃得很,比我们尼德兰那里强多了。 我最近都胖了,海青你是不是不喜欢胖子?” “我从小就饿得露肋骨,现在还没长多高,就喜欢胖子。” 三毛和小桂子在一起的时候,整天斗嘴,三毛说一句,小桂子就有十句话等着他。 明娜则对三毛十分崇拜,三毛哇啦哇啦地说,明娜就捧着脸静静地听,偶尔插几句话,也是顺着三毛说。 三毛只觉得整个人都漂浮在空中,看石兰冲的天是蓝的可爱,云彩也是白的可爱,整个世界都是五彩缤纷的。 明娜也心情好得不得了,“我哥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爸妈就我这么一个女儿。 妈妈给我找的那些伙伴,跟我说话的时候都小心得很,好没意思。 我在三宝垄被坏人袭击,本来吓坏了,可是海青你救了我。 你们的小队都是好人,跟你们跑出来这些天啊,是我十二年来,最快乐的日子。” 两人靠在小梅的背上,说个没完,天空渐渐暗下来,星星开始闪烁,两人都忘了去吃饭。 小梅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大大的龙眼眨啊眨,有点湿润。 自己在龙窟是个异类,呆了一千四百年,一直受气来着,从来没有谈得来的伙伴,自己的智力,一直是个小孩子。 到了兰迪小队后,半年来跟着这些伙伴经历了好多的事,短短的时间,好像比过去一千多年经历得都多,自己一下子就长大了。 龙族是不可能有自己的知己了,将来自己化成了人,能不能像明娜这样,找到一个谈得来的伙伴呢? 兰迪跟着刘明并没有进堂屋,而是绕过正屋,来到了后院。 这里原来是菜地,现在是冬天,菜什么的没有了,扎了二十顶帐篷,住着刘明这两天在附近招来的新兵。 帐篷旁边支起了大锅,炊事班正在做饭。 其他的新兵在排长们的指挥下,在练习立正稍息齐步走。 刘明已经用开始用军法对这些新兵进行训练,才练了一天,就很有样子了。 湘南是出湘军的地方,愿意参军的老乡训练起来相当容易。 天竺的新兵,左右脚都分不清,而且胆子都小得很。 那些负责训练天竺兵的精灵军官,要是知道刘明在湘南随便招的新兵,都是敢打敢冲,快就能训练有素,一定羡慕得要死。 刘明一边走,一边介绍,“这个军事奇才不是这附近的,是从怀化来,路过这里的。 年纪小了些,才十六岁而已,还是个侗族孩子。我都不打算要,结果一谈之下,真是人不可貌相。 粟多珍,过来,见见兰迪长官。” 第二百零四章 英才辈出 一个正在指挥士兵练队形的军官跑步过来,立正,“啪”地给兰迪行了个军礼,“二排长粟多珍参见兰迪长官。” 兰迪没带帽子,右手捶胸还了个礼,“稍息。” 兰迪看这小伙子长得面孔周正,一脸书卷之气, 显然是读过书的,一身新军军官服显得不太合身,有点大。 这些军服是从二斤家的仓库里拿的,没想到会招这么小的兵,没有合适的,尤其没有这么小号的军官服。 “小伙子, 这么年轻,不接着读书, 怎么跑来参军啊。” “报告长官,我是省立第二师范一年级学生,我们的校长因为同情天地会,前几天被官府抓起来杀害了。 我不想念了,还没想好去哪儿,准备先回怀化老家,路过石兰冲,看见你们招兵,就来了。” 兰迪和刘明相对看了一眼,这还是个进步学生。 刘明手里出现了自己用的中级星盘,“来,叫几个人,给兰迪长官演练一下你的阵法。” 兰迪这才发现,这个小伙子身上有着微弱的灵气波动,是见习级的,不过,听刘明的意思,竟然是个见习阵法师。 这怎么可能?剑丘的学员要学四年, 才能成为见习阵法师,到了军队,就可以马上当排长。 有了一定经验后,当一个连的队长也是可以的。 向瑞元那样毕业就成为正式阵法师的,凤毛麟角,都可以指挥一个营了。 刘明就是个不世出的奇才,二十几岁就自学成才,成为中级阵法师,毕竟岁数到了。 这么个小孩子,比三毛还小一岁,上的还是师范学校,在哪儿晋级的见习阵法师? 怪不得刘明让他当排长呢,有文化就是不一样。不过,十六岁的见习阵法师,这也太离谱了吧? 粟排长接过星盘,去找部下了。刘明指着他的背影,“兰迪同志,你都想不到,这小子就是昨天, 在我的眼皮底下, 晋级的见习阵法师。 他要求参军的时候,我嫌他年纪小不同意,他就吹嘘自小熟读兵书,懂阵法,只是没有机会实战。 我看他灵力入体,是个修炼材料,借给他星盘让他试试。 谁知他第一次试验摆阵,指挥四个新兵,就把五行阵摆得规规矩矩,丝毫不差,当场自动晋级。 我一个中级阵法师而已,可没有大师级的本事给他灌顶传功。 他靠自悟能晋级,我可是二十岁才达到这个地步的,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兰迪微笑摇头,刘明不过二十四岁而已,而且也是自学成才。 这种能自悟晋级的,不用老师指引,自己能摸索出正确的道路,个个都是奇才,能力可以类比当初自创剑道的剑圣独孤求败,反正兰迪自己是没那个本事。 刘明不但阵法能力惊艳,而且足智多谋,还是个军师的材料。 粟排长就是真的阵法奇才,现在的年纪因为阅历所限,不可能有刘明洞明世事的本事的,刘明是太自谦了。 粟排长领着四个手下过来,端着步枪,站好了阵型,还是个规规矩的五行阵。 他其实不止会一个阵法,因为是给这里的最高长官兰迪看的,他人小但性格稳重,还是用的和昨天一样的阵法,避免失败。 星盘一亮,五个淡淡的白圈成型,五个人踩在上面,白圈大亮,说明阵法对战斗的增幅作用已经生效。 兰迪虽然不会布阵,但见过的可多了。剑丘毕业生晋级见习阵法师,用的就是五行阵。 通往错误的道路有无数条,通往正确的道路可不多。 剑丘学阵法的学生有老师灌顶传授正确的站位,脑子懂了,操作起来还往往布不准,要无数次练习,才能和老师教的符合节拍,晋级获得认可。 能靠自悟,排除千万条错误道路,一步到位地布准每一个位置,这就代表天赋和悟性。 兰迪自己的天赋中上,并不惊艳。 李景林大师传授的标准技法,他都是经过千百次练习,靠勤奋弥补不足。 又给人陪练,当人肉沙包,经历过无数次实战,才在毕业的时候超过同辈,晋级到初级剑师,得到曾山长的嘉许。 所以对这种惊才艳艳之辈,兰迪是相当羡慕的。 看粟排长启动一次五行阵后,脸色有点白。 这个兰迪知道,他刚刚晋级,还需要多修炼,灵力才能稳定上升,现在魔法能力是有点不足。 兰迪爱惜人才,有给他喝一口仙酒的冲动,又止住了。拍拍粟排长的肩膀,“好好练,以后一定能前程远大的。” 回头看向刘明,“老刘啊,我准备请石远来,给他们讲讲课,这样的人才,不成为咱们的同志太可惜了。” 刘明把星盘接了回来,“我有正有此意,还没跟你说。可惜我连贤者都不是,无法担当普及屠龙术的责任。” 仙酒有限,兰迪是准备粟排长成为同志后再给他增加能力。 刘明手拿星盘,“看来,兰迪你得准备给粟排长再买一个喽。” 兰迪点头,一个星盘而已。 要知道这样,当初在天山里,从精灵国派给阿古柏的军事顾问那里缴获那个,不卖就好了。 “那个,能不呢让我也试试——” 嗯?兰迪回头一看,在墙根处,看到了弟弟兰祚。 “你不是学习很忙么?怎么跑这来了?” “我,我喜欢看军队训练,等他们练完了,我可以学到后半夜补功课。” “胡闹,你就是要当阵法师,也得等从徐夫子那里毕业后,再找个军校学习,这东西要学四年,你当过家家呢。” 兰祚一指粟排长,“他为什么可以?我都十七了,比他还大一岁。” 刘明过来当和事老,“让他试试吧。 第一天他见完你就走了。昨天我招来了兵,开始训练,他放学就来看了,还问了我好几个问题,你这个弟弟,也是懂兵法的。” 兰迪挠挠脑袋,“我怎么不知道?那你就试试,不过要是糊弄我,其实根本不懂,看我不揍你。” 兰祚一点不怕,哥哥从来没打过自己,每次都是吓唬而已。 接过刘明的星盘,尝试输入魔力。 搞懂了怎么操作后,叫来了粟排长的两个部下,自己去拿了一杆枪,费力的背在身上,嘱咐了两句,激活了星盘。 三个淡淡的圆圈出现在地面上,一前两后。 两个士兵和兰祚站上去,圆圈竟然也是大亮,三才阵一次布阵成功。 兰迪惊讶,“还真有两下子,什么时候学的?” 刘明拍拍兰祚的肩膀,“不容易,不容易,虽然比不上粟排长,自学能摆好三才阵也很可以了。” 五行阵是晋级见习阵法师的底线,三才阵要简单得多,当然无法晋级。 好在至少比两仪阵复杂,对一个自学者来说,也很难得了。 兰迪心情不错,“没想到兰祚你也有这种天赋,等私塾毕业,我一定送你去个好军校。 对了,我手里有联邦勋章,你可以去西点。” 可以免试入西点简直是一步登天,兰祚却并不满意。 “不是的,我不是不会摆五行阵,你看。” 兰祚掏出一本书,“这是二斤哥送我的《阵法基础》,哥你在剑丘上学的时候,我求二斤哥在江夏买的,五行阵我也会的。 不过,我认为,五行阵江湖斗殴有用,在战场上,过时了。” “兰祚你不要有点成绩就自满,老刘可是中级阵法师,你连见习阵法师都达不到,在他面前吹这个? 还什么五行阵过时?我都替你脸红。 要知道,在剑丘,这本阵法基础只是一年级的教材,以后还要学中级、进阶教材,四年级才能指挥实战。 你还没学会走就想跑,太心急了。” 兰祚平时很听哥哥的话,谈到阵法,忽然执拗起来。 “我要再试试,我要给你们看我自己创造的阵法,是以三才阵为基础的。” “只有圣级才能自创阵法啊,你不要胡闹了。” “兰迪让他试试吧,我帮着掌掌眼,就算失败,也没准有闪光点呢。” 兰迪觉得自己有点太惯着弟弟了,仗着是自己的弟弟,拿士兵闹着玩,这可是大忌。 不过刘明既然说话了,这面子得得给。 兰迪严肃起来,“你要是一点门道也没有,拿士兵开玩笑,我不但要揍你,还要行军法,关你的禁闭。” 兰祚脖子一挺,“我一定要试试。” 这次他拿树枝,先在地上画了九个圈,三个一组,三组之间也是成三角形排布。 后面两个是正三角,打头的却是个倒三角。 一边画还一边说,“现在战场上已经有了机枪和火炮,密集阵型一定会吃亏。 这样分散开,还能互相支援的阵型,才最适合,我都考虑两年多了,跟二斤哥也说过,可惜他全不懂。” 兰迪不是太懂,他是靠轻甲术硬抗子弹的,刘明却若有所思。 “我需要八个士兵,最好有两个是修练者,没有也行,但达不到最佳效果。” 粟排长拉来了七个士兵,兰祚把他们一一排布好,算上自己正好一个班。 自己站到了前排倒三角的尖角部位,处于阵型中心,粟排长被安排到了后排左三角内侧的副班长位置。 后排右三角内侧应该也放一个修行者,没有,只能用普通士兵代替。 兰祚深吸一口气,激活了星盘。 这个九人阵,三个小三角之间的距离有三十多米,占满了半个院子,训练的士兵都被挤到帐篷那边去休息了。 星盘里是存有常用阵法的,越高级的星盘,存的阵法越多。 布现成的阵法,星盘可以给出大致的位置,布阵者只要稍加调整即可。 但自创阵法没有先例可循,九个圆圈位置完全要靠兰祚自己用精神力和魔力控制。 这么大的面积上要想把一个没有内置的新阵法布准,那得至少是刘明那样的中级阵法师才行。 随着九个光圈面积的扩大,兰祚额头见汗,终于控制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兰迪冲上前去,一瓶红色药剂出现在手中,给弟弟灌了下去,“让你逞能,赶紧休息去吧。” 弟弟都负伤了,兰迪也不再提关禁闭的事。 兰祚抹抹嘴边的鲜血,倔强无比,“哥,能不能把仙酒再给我喝一口?” 兰迪想要训斥,在弟弟坚毅的脸上,看到了自己练剑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 练剑不眠不休,直到吐血的事情,自己也是干过的,而且还舍不得用红药,只能靠枯藤戒指的萌芽法术慢慢恢复。 兰迪心一软,拿出酒壶酒杯,倒了一杯递给兰祚。 弟弟都这么拼了,兰迪拉下右后三角内侧的普通士兵,自己站了上去。 兰祚手端仙酒,却没喝,走到班长的位置,将星盘拿好,才一口将酒灌了下去。 兰祚的眼睛立刻朦胧,显出醉意,兰祚以坚强的意志停住了,九个淡淡的圆圈飞速地布了出去,准确地定位在了预先画好的位置。 阵中的其他八个人包括兰迪,调整了下站位,完全站进圆圈里,圆圈忽然大亮,发出耀眼的光芒,布阵竟然成功了。 兰祚一下子扑倒在地,鼾声大作,终于醉倒了。身上却是白光一闪,兰迪稍一侦测,果然晋级为见习阵法师了。 真不容易啊,弟弟竟然也是这样的奇才。 兰迪还没感叹完,天空出现了异相,大团的白光聚集在天空,从天而降,没入了兰祚身体和手上的星盘中。 中级星盘砰地一声就爆炸了,酣睡的兰祚吸收了大量白光,忽然又一次强烈闪动,才渐渐黯淡下去。 第二百零五章 石兰冲短期基层军事干部培训班 这种异象兰迪见过两次,跟宁宁和阿尔伯特晋级的时候差不多,难道弟弟竟然晋了圣级? 随即就打消了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这次的光芒跟自己前两次见到的晋圣级比,规模要小得多。 圣级一出,可是全球震动,光芒冲出大气层的,这次白光只是在几百米高的云层出现而已。 兰迪激动地又侦测了一下, 兰祚又升了一级,成为了初级阵法师,竟然赶上了瑞元毕业的水平。 这可也能称为不世出的天才和奇才了。 据说,大夏位面有记录以来,唯一一两年就成圣的,只有李耳一个人而已, 那也有十八岁了,被世人尊为太上。 弟弟这种十六岁就自创阵法, 连升两级的,以后会不会有不知道,已经是空前了。 一般人晋级可不会有异象什么的。 天地发生异象,是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东西,但又符合天道规律,为位面规则所认可,天道对创造人的奖励。 成圣之所以会震动天下,就是每个圣级都会根据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创造出自己的“道”,指引一批后辈。 兰祚并没有创造一个全新的理论,只是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而已,这天道补偿也就小得多。 但就个人来讲,年纪轻轻有这种成就,弟弟几乎将来肯定可以在兵法上成圣。 指挥千军万马,立下不世功勋,在军事能力这方面追上或超过曾山长和左大帅。比自己这个靠大剑砍人的,在战场上作用要大得多。 刘明并没有对兰祚的连升两级感到意外,当这个没出现过的“三三制”九人阵演练成功的那一刻, 他就知道结果了。 现在刘明紧紧盯着兰祚在地上画的九个圈,陷入了沉思长考。 刘明突然呆立不动,兰迪知道他也进入了顿悟状态,怕影响他思考,站在兰祚画的圈里一动不敢动。 所有的士兵都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兰家后院一时静悄悄的。 饭锅里眼看水越来越少,炊事员见饭要煳,终于忍不住,拿烧火棍把锅下的柴弄灭了。 动静一出,刘明从沉思中惊醒,看大家都一起盯着炊事员,炊事员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当即就明白了,摆摆手,“没事,大家解散,准备开饭。” 兰迪把弟弟抱回东屋,盖上被子,弟弟这一睡肯定又是一天, 明早自己得去徐夫子那里给弟弟请假。 兰迪和刘明端着饭碗,跟士兵们一起吃饭, 刘明依旧盯着那九个圈圈。 “兰迪同志,我听兰祚说,现在出现了火炮和机枪,这个阵型可以避免一窝蜂冲击被敌人大量杀伤。 我刚才在思考,在实战中,这三组人可以分为突击组、爆棚组和火力支援组。 要是再扩到更大的范围,还要加上掩护组和救援队,为重机枪留下射击通道,为迫击炮留下隐蔽位置。 由此延伸下去,还有无数的战术问题要考虑,有的还要经过实战检验才行。 兰迪同志,咱们现在只是配备了步枪,这远远不够。 虽然防守阿拉斯加那个偏远的地方可能差不多了,但要是配齐了各种火力,我有信心将咱们的部队,训练成世界上最优秀的轻步兵。” “买,一定要买。回头有时间咱们跑趟普鲁士,马克沁和迫击炮都可以装备。” 兰迪只管花钱,赚钱那是二斤的事,反正刚搞了二百万金币不是? “其实也花不了太多钱,毕竟咱们只是想建立一个团的部队而已。 阿拉斯加那里有五万居民,大约一万户,十丁抽一的话,也就能征一千人的兵,这比例都很高了。 我在这里训练一百人的低级军官,作为训练那些爱斯基摩人的骨干,半年时间也差不多了。 贝胡子毕竟是天地会的,到时候咱们自己人过去,把他的人替回来,阿拉斯加就能慢慢变成咱们的红色后方基地。” 两人聊了半天大事,饭都吃完了,兰迪一拍脑袋,“怎么不见三毛和明娜来吃饭? 三毛!明娜!吃饭了!” “哎!来啦!” 两人在大门外靠着小梅一直聊天,天黑了没注意,肚子饿了没注意,兰祚搞的天空异象估计整个湘南县都能看到,他俩也没注意。 兰迪一声大吼,才把他们叫到了后院。 兰迪看两人的衣服有点褶皱,显然聊天的过程,两人不知不觉靠到了一起,摇摇头,安妮怎么办? 随即微笑,这个事情是人家的私事,不是自己需要考虑的,三毛过年也快十八了,自己的梦自己圆吧。 兰迪倒是马上给石远打了电话,说了请他帮忙讲课的事情,石远心情非常好。 “好!好啊。这边的农校固然重要,你那里可是枪杆子,同样重要。 这样,我潭州、石兰冲两边跑,一边三天轮换,同时让蔡润寰坐镇你那边辅导。 你的石兰冲短期基层军事干部培训班,将来可能是咱们星星之火燎原的种子啊。 对了,你介绍来的那个艾地同志很好,学习的积极性很高。 不但在农校听课,我们建立组织,在民众里搞宣传,他也跟着观摩、学习、帮忙。 信仰坚定、工作积极,看来有成为贤者的资质。将来在南洋,一定能干出点大事来。”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兰祚终于醒来了。 兰迪拍怕弟弟的肩膀,“想不到你这么有出息,你都是初级阵法师了,要不要跟着我去阿拉斯加,可以在刘明手下当个营长。” 兰祚意外地摇摇头,“我的晋级仅仅是因为创建了一种新阵法造成的,实际水平还远远不够,大部分传统阵法还掌握得不够精妙。 我的文化课还没有学完,屠龙术也刚刚了解皮毛。现在的大夏,还没到英雄用武之时,我不急参加工作。 我还是准备私塾毕业后,去正规军校接受教育,将基础打牢。等把自己真正培养成人才之后,再帮哥的忙。” 弟弟不骄不躁,没有因为成绩飘起来,兰迪很满意。 天快黑的时候,石远“回乡探亲”,还带来了蔡润寰。 晚上,兰家后院篝火熊熊,夜校开讲。 徐夫子知道了这个事情,特意给兰祚免去了作业,让他跟着听,自己晚上居然也过来听弟子的课。 “我给你讲的,是修身治国平天下的传统东西,你在屠龙术方面,已经超过了我这个老师。 我虽然年纪大了,也不服老,要跟着年轻人多学学,将来也要为大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愿意去遥远的阿拉斯加当兵的,都是穷苦人,正是最契合屠龙术的目标人群。 石远侃侃而谈,深入浅出,讲得生动有趣。 火光中,一个个淳朴的脸仰头听讲,大道如流水,洗涤着这些单纯、勤劳、勇敢的老乡的心灵。 兰迪和刘明虽然熟悉屠龙术日久,从石远这里也学到了新东西。粟排长和兰祚并肩而坐,两个少年接受得更多。 阿花卧在众人身后,这下可比在里海小岛上,跟亨利学得明白多了,虎眼在黑夜里烁烁放光。 后院墙的墙外,小梅盘成一圈,巨大的龙头搭在墙头,听得如醉如痴。 唯独不见了三毛,他拉着明娜的手,在夜色里散步,山头下、石兰溪边,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 兰迪在留在了老家,跟士兵们一起训练,住帐篷、吃饭、学习,还指点士兵的武艺。 这是自己起家的兵,兰迪倾注了相当多的精力。 一晃半个多月过去,时间已经到了十二月十五,兰迪的电话突然响了。 “兰恩公,我是贝胡子啊,我到了锡特卡,这里的士兵倒是马上交岗走了。 可是原来的露西亚公司的卫队不肯放下武器,他们的公司还在盘剥当地人,怎么办?” 第二百零六章 我的地盘我做主 十分钟后,兰迪出现在锡特卡东方二十里的森林中。 兰迪再一次使用了高级定向传送符。 现在是冬天,锡特卡又是在海岛上,要是稍微偏一偏,这大冷天掉进海里,可是非常狼狈的。 为了稳妥点,兰迪点了巴拉诺夫岛的中间位置。 兰迪突然凭空出现, 几只柳松鸡扑棱棱地四处逃窜。 柳松鸡长得基本和大夏本土的雉鸡差不多,不过冬天的时候,羽毛变成了白色,很快混入了雪地里,找不到踪迹。 兰迪一下子落到了齐膝深的雪地里,周围是一望无际的云衫林,夹杂着一些纸皮桦。 这些大树都是高大挺拔, 几乎都有接近半米粗细, 直直耸向蓝天。 兰迪第一反应是, 好多的钱。 这每一颗大树要是运出去,都价值不菲,自己只要派多多的人来砍砍砍,金币就会滚滚而来。 毫无环保意识,两眼放出金币光芒的兰迪招出了小梅,升上天空,辨别了下方向。 太阳在南边晃悠,兰迪很快找准了方向,抖了抖粘在腿上的雪,向西缓缓飞去,一共二十里,要是快飞,可能一下就过去了。 一头灰熊从雪地里冒了出来。它刚刚发现一个比它低一级的食物出现,正想悄悄扑过去捕食,突然出现的小梅把它吓得瑟瑟发抖,又躲了起来。 灰熊人立而起, 仰头望着远去的小梅,敏感地意识到, 自己在这里的霸主地位,恐怕是过去了。 同样仰望兰迪的,还有森林里的印第安猎人们。放下刚捕猎到的驯鹿,望着天空中从未出现过的巨大魔兽遥拜。 先祖的传说出现在了脑海,自己的族裔是来自海那边一个龙的国度。 当巨龙腾飞的时候,新出现的伟大首领,会领着族人过上好日子。 自己捕猎的东西,有一半要被露西亚公司白拿走,另一半被迫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他们,别无选择。 现在,骑着龙的英雄出现了,飞向那些横行霸道的露西亚人,能不能把他们赶走?这些驯鹿,是不是能归自己了呢? 兰迪也看到了森林中的印第安人木屋,被白雪覆盖。偶尔会有精美的图腾柱高高立起,手工相当不错,那是印第安村子。 暂时没空管这些自己的子民,兰迪缓缓飞向西面。 很快, 一个露西亚风格的市镇出现在西面,再西面就是辽阔的太平洋。 兰迪不想一出场就被围观, 远远落地,收起了小梅。 这里已经有爬犁形成的路,雪被夯实,兰迪大踏步前行,脚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走向镇子。 这里就是露西亚人在阿拉斯加的统治中心锡特卡,在阿拉斯加最南部的岛上。 因为洋流的关系,这里其实不太冷,零下五六度的样子,比圣苏伯台堡还暖和。 兰迪的老师李景林大师去的襄平,也比这里冷些。 话说兰迪连大都都没去过,也没去过东北,却在世界上到处跳跃,最近一年,在国外呆的时间比在大夏多得多。 阿拉斯加真正冷的是北面的半岛,一直到北极,现在干脆全是黑夜,见不到太阳。 因此兰迪连衣服都没换,冷风吹来,充沛的魔力运行一个小周天,立刻毫无感觉。 兰迪的魔力水平可是大师级的,已经属于少见的高高手,在那些道士里,已经可以被尊为真人,不避寒暑是基操。这个,战斗水平另论。 走进镇子,兰迪观察着这个自己领地的统治中心,太小了,不过八千多人而已,这都占了整个阿拉斯加人口的六分之一。 按人口算,自己基本上是个镇长。 镇里大多数人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印第安人,住在圆木垒成的木屋里,让兰迪想起了黑玉手镯里的树屋。 所以一直说自己最多的子民是什么爱斯基摩人,其实都不住这里。 反正据曾大人说,不论爱斯基摩人,还是印第安人,都是黄种人,兰迪也不愿意仔细区分。 两千四百年前,他们可都是大唐全球帝国的子民,都是一口汉语,自己统治他们毫无问题。 而且他们都是受苦人,自己手里,可有专门解救受苦人的利器。 这里的印第安人有的是加工兽皮的,有的是织地毯、加工精美的手工艺品的,还有的驾着兽皮独木舟出去捕鱼。 街上的人可比森林里的猎人信息灵多了,“听说了么?露西亚人要被赶走了,这里新的统治者是一位出身大夏的公爵。 听说大夏人有着和我们一样的皮肤和眼睛,会不会对我们好点儿?” “露西亚公司的人说了,那个家伙骑着一头凶恶的龙,带着一只吃人的老虎,他来了,我们就要倒霉了。” “我会相信露西亚人的话?他们越怕,肯定越是好人。” “听说他花了四百万金币从尼古拉二世手里买下了这里,为了回本,会把我们的东西都抢走的。” “那个公爵的部下坐着大轮船已经到了港口,果然和我们一样的皮肤,看上去装备比露西亚人好多了,他不能缺钱吧?” “露西亚人还说,咱们原来的统治者在遥远的圣苏伯台堡,还好些。 这个新统治者要来到这座城市坐镇,听说要实行什么初夜权,咱们嫁女儿,要首先送到他的宫殿去,实在太可怕了。” “那个公爵长得帅么?要是长得帅,能在宫殿里住一天也不错啊。” 兰迪瞥了一眼花痴的印第安姑娘,嗯,正在处理兽皮,吃肉长大的,雄壮肥胖。兰迪一哆嗦,赶紧加快了脚步。 靠近港口的地方,出现了石头建筑,和三三两两的露西亚人,在这个镇子上属于少数富裕人口。 一个官府模样的地方,印第安人、附近海岛上的阿留申人、北面来的爱斯基摩人,赶着爬犁,在这里上交一半的皮毛和鱼获,另一半以极低的价格售出。 旁边的露西亚人专营商店里,在潭州城非常便宜的生活用品和粮食、布匹,标的都是天价。 再往前,快到海边了,远远看到了十几天没见的贝胡子。 贝胡子身边只有一个连的士兵,其他人应该去接收露西亚军营了。 新军的对面,是七八十个老毛子,持枪和贝胡子对峙,双方都拿着水连珠。 “就算这里封给了兰公爵,也是露西亚的地盘不是? 我们在这里做生意,是国王陛下恩准的。我们就不走了,官司打到圣苏伯台堡,我们也有理。” 兰迪嘴角露出冷笑,真是个笑话,毛子居然开始跟人讲理了,看来贝胡子手下的刺刀能让毛子都变成文明人。 不过,这里现在是我的地盘,我要不讲理了。 一挥手,阿花和小梅同时出现,兰迪跨上巨龙升上天空。 这次阿花反应非常迅速,跳上半空,肋生双翅,滑翔到了毛子群里,一声震天的怒吼,毛子全体摔倒。 第二百零七章 现在咱们是官军 天空传来兰迪低沉的声音,“我是这里的统治者兰迪。露西亚公司武装对抗官府,全体拿下。” 贝胡子的手下本来就是土匪,天不怕地不怕。 如今装备精良,根本不惧毛子,就是没得到命令如何处理露西亚公司的护卫而已。 如今有了确切的命令,毛子又都躺在地上发抖, 当即上前,三下五除二,将拿枪的护卫,后面指使的公司高层全都绑了起来,武器也全部收缴。 兰迪落到地面,下了龙。为首的毛子被五花大绑,推推搡搡送到了兰迪面前。 这回咱们是官军了,贝胡子的部下们分外地兴奋。 “我们是陛下的国师,先知拉斯普鲸的人, 你敢绑我?” “那个当‘神灯掌管官’的妖僧?还敢自称先知?他做了什么有益老百姓的事情了? 陛下信任这种人,亡国不远。 你们啊,历史懂得太少,大夏历史上,凡是祸乱宫廷的妖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哪怕他真的能预言未来,也一定自身难保。 我给你一句忠告,回圣苏伯台堡后,离他远一点,还能保得性命,否则一定会抄家灭族的。” 咦?这位露西亚公司高层听出了希望,“公爵大人要放我们回去?” 毛子的斗争手段粗糙得很,兰迪都已经和他们撕破了脸,根据这个毛子的经验,那下一步就是全体枪决。 因此他才大喊大叫,破罐子破摔,没想到得罪了公爵, 居然还有活路? “错,不是放你们回去,是赶你们走,不然留你们在我的地盘吃饭么?” 回头看向贝胡子,“来人,将露西亚公司全体员工、家属、狗腿子,给我打包送上撤离的运兵船,叫他们滚回圣苏伯台堡,我刚看到他们还在港口没走。” “我们的财产还没收拾——” “你们武装造反,我没把你们全体流放到西伯利亚去种土豆,你就该感谢光明神了,还想要什么财产?滚!” 富丽堂皇的公司总部,高尚的露西亚人居住区,现在一片哀嚎。 贝胡子手下的新军,端着雪亮的刺刀,将露西亚公司的人统统驱赶出去,押到了港口,轰上了船。 普通员工携家带口, 狼狈不堪, 不过心里其实暗道幸运。 这位公爵大人的亲卫营看上去如狼似虎,匪气十足, 外表和露西亚官兵差不多,可是军纪出奇地好。 这种抄家赶人的情况,要是露西亚官军干,一般女眷很难再保持清白,这帮官军居然连揩油的都没有,真是意外。 那些肥胖的中年高管夫人,看着一群精壮的新军,还颇感遗憾。 其实这年头天下的官军都差不多,要是兰迪真的带大夏官军或者土匪来,表现就符合毛子们的预期了。 贝胡子的手下虽然号称土匪,其实是天地会的武装,贝胡子本人又是个治军有方的。 手下的军纪,在这个世界上算是顶级的一批。 等现在在石兰冲兰家大院培训,由刘明亲自训练,石远亲自做思想工作,粟排长做基层军官,兰迪亲自带领的那一百人成军。 这世界上最精锐、战斗力最强、军纪最好的全新的军队才会出现。 那些露西亚公司高层们表面不停哀嚎,只是在卖惨,实际上也是内心窃喜。 这些房产、堆积如山的毛皮、鱼获,乃至公司的现金固然归了兰迪,但这些官军还算客气,既没搜身,也没没收储物装备。 自己的大部分财产还是保留了的,公司的财产,这个时候谁还管? 贝胡子看着哭爹喊娘的露西亚人,略带忧虑,“这把当了官军,真是爽了一回。 可是这帮人回了圣苏伯台堡,不会告你的状么?” “我来的时候,刘明帮我分析了。 露西亚公司亏损,尼古拉二世没有从他们身上搞到钱,对这帮贪官污吏是很痛恨的。 只是露西亚内部关系网复杂,国王也不敢下手收拾这些权臣们的白手套。 我的四百万金币已经到了国王手里,这里当然都归我了。 我正愁没借口没收他们的财产呢,他们脑子进水,居然敢武装对抗,这叫瞌睡有人送枕头。 我替国王收拾这帮人,尼古拉二世只会暗爽,还能帮他们做主? 只要不出人命,对他们强硬点,毫无问题。” “恩公你哪儿找来的军师? 我打完电话二十分钟,你就到位了,路上总得耽搁几分钟。这位刘军师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想到这么多,贝某实在佩服。” “你就别跟我叫恩公了,天地会的兄弟,以后叫兰迪就好。” “那我就僭越一下,以后叫兰老弟了。” “报告,兰大人,那些卖皮毛的穷人问皮毛以后卖给谁,还有一半的收获还要上缴么?” “告诉他们,一半的收获以后不用交了,他们打的猎物都归他们自己。 从露西亚公司的仓库里搞点粮食出来,你们住军营,帐篷先让他们住,留这些猎人、渔夫住一天。 明天这里照常收购他们的产品,不出意外的话,会涨价。” “贝爷,这里的秩序要维持好,露西亚公司和住宅要封存保护好,不能出现抢劫,我马上回去叫人。” “咱们的军纪你放心,双饷都开了,谁要是还手脚不干净,我把他们扔进太平洋喂鱼。” 街上传来一片欢呼声,在“兰迪公爵万岁”的声音中,兰迪点亮了回城券。 傍晚的时候,二斤带着二十个手下出现在原露西亚公司的总部。 兰迪既然到过这里,立刻搞了大批定位在这里的回城券,兰迪再来,也不用心惊胆战地用什么定向传送符了。 这里马上挂上了新牌子,“兰氏阿拉斯加公司”。 这些人住进了原来的员工住宅,一应设施俱全,连仆人都是现成的。 原来露西亚公司在本地雇的低级帮工暂时全部留用,这帮人连夜接收了毛皮、鱼获、鲸鱼油收购的店铺,日用品专卖商店, 其他的东西暂时封存,还没空管,有几个新军持枪守卫。 第二天,兰氏阿拉斯加公司正式开张,鞭炮声中,那些赶着雪橇,驾着独木舟来卖货的猎人、渔夫们发现,收购价格上升了一倍。 一半的收获不用上缴了,手里货物价格提高了,日用品商店里,充满了来自潭州的货物,价格下降了两倍。 这是二十多人的储物空间临时带来的,加上原来的货物只能顶个十天半拉月。 不过满载民生货物的商船,已经从魔市起运,十天就能到港。 船上还载着一百多二斤家的伙计和临时聘用的账房什么的,到时候这二十多人就可以休息下,不用整天顶着熊猫眼拼命了。 “兰公爵万岁”的声音响彻了镇子。 这里暂时还是原来露西亚公司的统治模式,总经理李二斤全权负责,贝胡子是负责军事、治安的二把手。 那个传说中要亲自坐镇的兰公爵没来,露西亚人造谣的初夜权也没实施。 有在码头见过兰迪骑龙威风的土著绘声绘色地描述兰公爵在天上的威风,兰迪被描述成了无比帅气的救星龙骑士。 处理毛皮的印第安少女非常失望,“露西亚人太不靠谱了,居然是骗我们的。 兰公爵也是的,作为大贵族,怎么就不行使你在领地的权力呢?” 兰迪又在石兰冲练了两天的兵,二斤打来电话,“露西亚公司留下的财产已经清点出来了。 不算房屋这些不动产,一共有二十五万金币流动资金,仓库里的毛皮、鲸鱼油什么的价值四十万金币,咱们大赚了一笔。 货物很快就会运回魔市,新收购的货物源源不断,咱们的公司已经开始赚钱了。 我爹已经开始在当地招募大批伐木工,咱们的砍树大业也要开始了。 咱们的人正在大夏、半精灵棒子、扶桑寻找木材需求,一定会有买家的,你放心。” 听起来都是好消息,二斤接着来了一句,“听北面来的爱斯基摩人和内陆的印第安人猎人说,枫叶国的人经常越过边境线,来抢劫他们。还非法在当地探矿,很可能赖着不走。 贝胡子的人能守住首府就不错了,阿拉斯加和枫叶国的边境过于漫长,咱们的军队根本过不去。 土著又打不过枫叶国的强盗,你得想想办法啊。” 第二百零八章 人人如龙 枫叶国可是精灵联邦的成员国,这种渗透一直存在。 尼古拉二世正是因为在这里和精灵联邦对峙,力不从心,才把锅甩给兰迪,让他坐镇阿拉斯加的。 现在尼古拉二世摆脱了包袱,数着四百万金币快乐无比,这个麻烦成了兰迪的麻烦了。 “同志们!我们为什么而战斗!” “为了解救天下受苦人!” “杀!” 兰氏大院后院, 年少的粟排长领着士兵们在练习刺杀,刘明和兰迪背着手看着,非常满意。 “这个粟排长是帅才啊,他成长起来,我这个将来的阿拉斯加守备团团长就可以退休喽。” 手下人才多是好事,兰迪作为战斗专业人士,留意的是另一件事。 “老刘,我发现,自从石远给大家讲过一周屠龙术后, 战士们掌握了一种新技能啊。” “人人如龙嘛,这可是屠龙术独有的效果,而且是被动技能,这是士兵们普遍‘觉醒’的结果。” 兰迪小队是目前世界上最成功的冒险小队,这一点兰迪不需要谦虚。 “即使像我的小队,全体精英,战斗的时候,也需要我施展‘激励’、‘专注’,才能提升士气、战斗力和命中力,达到最佳战斗状态。 这可是需要消耗我这个队长的魔力的,而且需要我提升级别,持续的时间才能增加。 如果战斗时间延长,往往需要我反复使用技能。” “兰迪同志这就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了,你的魔力非常充沛,反复使用技能也没有什么负担,对其他剑士来说,这就是个严重困扰啊。 而且即使剑圣, 也只能激励几百个人而已,范围是相当有限的。” “可是‘人人如龙’一出,战士们时刻能保持最佳状态,还免疫敌方的精神攻击,个个具有强烈的求战意志。 而且不受部队规模的限制,特别适合大规模战场作战,这就是世界第一强军的底子啊,足以用来争夺天下。” “野蛮人和兽人的‘狂化’具有类似的效果,不过首先需要萨满们施法,是需要消耗大量魔力的,其次时间相当有限,之后就是虚弱期。 咱们的‘人人如龙’根本不需要施法,能一直保持,没有任何后遗症,相当于每个普通战士都自动进化成精英单位。 这种全员精英的部队,以一当十毫不奇怪啊。” 两人聊了一阵自己即将训练出的全新军队,都是大感振奋。 随即刘明进入了军师模式,“阿拉斯加防范枫叶国渗透的问题,我给你想了上中下三条策略。 精灵联邦通过枫叶国渗透阿拉斯加,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边冰天雪地, 行动艰难, 枫叶国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动作。 咱们刚接手阿拉斯加,百废待兴,千头万绪,部队还没训练出来。可以先不予理会,以静制动,等待时机成熟,再考虑这个问题。” “可是那样的话,老百姓就会觉得在武力上,咱们和露西亚人没啥大区别,不能保护自己的子民,会对咱们失望的。” “所以这是没有其他办法下的下策。 下策还有一个缺点,暴露了咱们对阿拉斯加的控制力不行,会刺激精灵联邦的野心,没准会找机会大举进攻。” 兰迪摇摇头,干脆地否定了下策,什么都不做不是他的性格,“中策呢?” “你先以公爵的身份,向枫叶国提出抗议,然后跟子民们宣传,咱们已经开始行动,让他们看到希望。 等过三四个月,到了夏天,那边好行动了,花钱找瑞士雇佣兵什么的,搞他几个营的部队,在阿拉斯加和枫叶国的交通要道、山口什么的地方巡逻,阻止他们的渗透。” 想起贝胡子一个营的开拔费就达到七千五百金币,兰迪有点迟疑,“这样可得花不少的钱,而且也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这条中策总比什么也不做要强,不过长期雇兵的话,消耗太大,咱们自己又拿不出那么多兵。 只能隔一段时间搞一次重点清理,维持咱们在阿拉斯加的统治而已。 好在这样能向枫叶国展示咱们维护领土主权的决心,遏制他们的野心,花点钱也是值的。 就看二斤那边,能不能挣更多的钱了。” “阿拉斯加地广人稀,支撑不了这么多军队。 这么搞我看多半咱们会赔钱,除非在短期内能发现矿产什么的才行,这个计划可以考虑。” “上策是现在咱们就雷霆出击,将那些渗透过来的冒险队什么的消灭掉,将他们打疼。 伸过来的爪子被剁掉了,枫叶国就能长点记性,再派人来就得掂量掂量了。” “这个好。既然他们渗透的人不多,那就是江湖斗殴级别的,我可也是冒险队长,这个咱们擅长,就这个了。” “上策的缺点是非常辛苦啊。 现在寒冬腊月的,跑到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去,首先找到敌人就很困难,找到了还得一个个清理。 而且你看,咱们的小队,二斤要坐镇锡特卡搞经济,奥斯曼要在魔市配合二斤与国内交易,我又在这里训练军官,都脱不开身。 兰迪你要选上策的话,不如也先告诉老百姓,咱们要开始收拾枫叶国强盗了,但现在天寒地冻,等到了夏天再开始干。 老百姓有了希望,咱们呢,到了夏天,经济运行稳定了,军官培训完了,小队也能完整起来。” “不行,那样太迁延时日。 阿拉斯加那个苦寒的地方,枫叶国能派什么高手去?听说整个枫叶国都没有圣级,他们的冒险队我看实力应该很有限。 我不怕辛苦,我跟三毛两个人去就行,有阿花的帮助,收拾他们应该没问题。 我可是龙骑士,骑着小梅大范围侦查,找到敌人的可能性也很大。 辛苦几个月,让老百姓早点脱离苦海,咱们获得民心,累也值得。” 说干就干,兰迪大喝一声,“三毛,走了,去阿拉斯加干那些枫叶国强盗去!” “好嘞,来啦。” 三毛答应得挺痛快,可是人半天没过来。 “明娜,我要和老大去阿拉斯加剿匪了,没准一去要好几个月,小梅肯定也得跟着去。 刘明大哥什么都好,就是太无趣,你在这里会很没意思的。 要不你回尼德兰得了,等有机会,我会去海牙看你的。” “我回去就再也出不来了。我要跟你们一起去,海青你会保护我的对吧?咱们一起看极光,是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兰迪一皱眉,剿匪还要带明娜这个拖累去? 忽然想起了可可,可可要是在的话,一定也想跟自己看极光去的。 看三毛和明娜这几天好像非常开心的样子,自己不能当坏人姻缘的王母娘娘。心一软,唉,去就去吧。 “那好,你们准备准备,咱们吃完饭就出发。” “走了,明娜,看极光去喽。 锵锵锵锵,众将官,跟我杀奔阿拉斯加去者。” 第二百零九章 花痴女英雄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 是我们劳动群众。 一切归劳动者所有, 哪能容得寄生虫!” 粟排长已经被快速晋升为副连长,带领士兵们进行的体能训练完毕,又领着大家唱起了歌。 “咱们现在人少,粟副连长一个人就全抓得过来。 我觉得将来咱们队伍扩大了,主官还是要指挥打仗,需要设置一个专门的人, 强化这种对屠龙术的信仰……” 兰迪对战斗还是很敏感的,觉得粟副连长这种忙法儿,会影响战斗力。 “这个我知道,我看一排长萧子敬就不错,最近在屠龙术的学习中表现最积极,军事训练也过硬。 不过, 石远同志跟我提过这件事,说不急,再多培训一段时间, 在其中多发展几个我们的同志。 到时候建立了屠龙术小组阿拉斯加分部,把龙组的基层建立到连的级别,就可以了。 现在只有粟副连长一个人受到石远同志的认可,成为了我们龙组的成员,还为时尚早。” “粟副连长进步这么快?” 兰迪忽然想起件事,“粟连长!” “有!” “下午的训练叫一排长领着,你跟我来一下。” 兰迪进了粟副连长的帐篷,看粟多珍跟了进来,拿出百花蜜酿,倒了一杯,“现在你是我们的同志了,这杯酒喝了吧。” “报告,这东西太贵,我不能要。” “你有阵法师的天赋,最需要这东西。 我不需要你感谢我,能为我们的事业作出更多的事,就足够了。” “谢谢兰迪同志。” 粟副连长见过兰祚喝这东西, 端起酒杯,“我一定会在兰迪同志带领下,为解救大夏的穷苦人奋斗终生。” 一仰脖喝干了酒,立刻倒在了行军床上醉了过去。 兰迪拿着酒杯走出帐篷。 他并没有拉帮结伙的意思,可是他培养出来的兵,将来肯定是要打上“兰系”的印记的,否则就“千奇百怪”了。 三毛和明娜已经备好行装,阿花也跳进了宠物空间,兰迪把酒杯扔进储物戒指,拿出了回城券。 抬头看见小梅巨大的龙头从墙外面露出来,兰迪一招手,把小梅也收进了宠物空间。 三毛和明娜拿着兰迪给的回城券点亮,身体渐渐虚化。 兰迪正想点亮回城券,忽然把刚才的酒杯和小梅联系了起来,脑子了突然冒出了一个新的念头。 “老刘,我忽然有了个新想法,是这样的……” “原来咱们还有这样的战略优势?我看可行啊。” 刘明拿出了详细的阿拉斯加地形图,和兰迪两个人小声研究起来。 ………… 阿拉斯加首府锡特卡,兰氏阿拉斯加公司总部。 “这是奥斯曼刚拍过来的电报,在魔市采购的新一批生活物资,您过下目。” “这是昨天收购的毛皮、鲸油、鱼获的清单。” “这是昨天生活用品商店的销售详单。” “这是公司的销售人员在扶桑找到的木材需求清单, 您看这个价格咱们能不能接受?” “老爷子拍来电报,伐木工第一批三百人已经从湘南出发,半个月后会到锡特卡,让咱们准备好住的地方。” “襄平有个商人在魔市跟咱们公司接洽上了,说是叫王永江的人的手下,需要大量的毛皮。 手里还有李景林大师写的条子,说襄平跟兰公爵有旧,问咱们能不能打折。” 总经理二斤正忙得飞起,身边白光闪烁,三毛和明娜出现在了旁边。 “你们怎么来了?” “二斤哥,你忙你的,我们就是路过,我要领明娜去看极光。” “三毛你可太清闲了。” “哪有啊,还要顺便剿匪呢。老大一会儿也亲自过来,不是二斤哥你要求的么?” 三毛领着明娜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旁边健壮的、胖胖的印第安女仆上了红茶。 “这位三毛老爷,兰公爵真的要亲自来么?太好了,我终于可以见到他了。” 三毛打量了下这位女仆,“我说大姐,你这体格应该去杀猪,怎么来当女仆了?” “老爷您说对了,我原来是处理兽皮的,虽然不是杀猪的,但剥皮、卸骨头、洗肠子的活儿是常干的。 特意应聘到这里当女仆,就是想有机会能见到我仰慕的兰公爵。” “大姐你别发花痴了,兰迪老大有女朋友了。而且兰迪老大虽然很壮,可是不胖啊,全身都是腱子肉,跟你一点不般配。 我看大姐你的身材和二斤哥挺像,现在给二斤哥当女仆,倒是正合适。” “三毛你呆这么会儿还要在这里捣乱,咦,这么长时间了,兰迪怎么还没来?” 又过了好一会儿,白光一闪,兰迪才出现在了公司总部。 “那个,二斤你忙。三毛啊,我和老刘重新研究了一下,收拾枫叶国强盗的事,我自己去就行了。” “啊?老大,我来都来了……” “这次主要还是借助小梅的力量,不需要打仗。你既然到这儿了,就领着明娜四处转转。 对了,等看到极光,我就回来,把你们拉过去,免得你们白来。” “那个——兰公爵,你们需要战士么?” 兰迪一回头,见到了身后的女仆,就是一哆嗦,竟然认识。 这不是那个剥兽皮的么?怎么跑这当女仆来了?难道剥兽皮的生意不好做了? 兰迪恍惚了一下,才听清楚她说什么。 出乎三毛的意外,这位强壮的胖女仆刚才提到兰迪的时候,一脸花痴。 如今见到了兰迪本人,却严肃起来,说的问题跟花痴完全不挨着。 “我能给公爵大人你拉来一千名勇敢善战的阿帕奇印第安战士,我保证他们会效忠公爵大人您。” 兰迪看了一眼女仆,“这里一共才八千多人,印第安人不超过六千,怎么能拉出一千战士? 而且,这里的印第安人的族名虽然我没记住,不过应该不叫阿帕奇。” “我是从黑暗联邦跑过来的。我的族人被黑暗联邦屠杀,他们悬赏二百美元一个要我们族人的头皮。 我姐姐是酋长,我辅佐姐姐维多利亚和白人们战斗,这些战士都是我亲自训练出来的。 不过我们寡不敌众,队伍被打散了,族人都逃进山里。我是跑到这边来,看看有没有生路的。 公爵您一到这里,就把露西亚人的暴政都取消了,我觉得族人在您的麾下生活,一定能幸福。 如果公爵大人允许,我的两万族人可以迁徙到阿拉斯加来。 大人,我会忠于您的。我会骑马、射击,还能准确侦查敌人的位置,对了,我叫洛岑。” 第二百一十章 冷冷的冰雨 阿拉斯加腹地,依格尔以东,育空河畔,一个枫叶国冒险小队正冒着雪向东进发。 队伍赶着十几个雪橇,上面堆满了皮毛、大马哈鱼,还有珍贵的粮食。 大冷的天,雪橇犬们张着嘴喘气, 舌头出汗,跑得非常欢。 “罗伯特老大,咱们的速度还应该再快点。 这次咱们屠村的时候失手,跑了几个,这附近的依格尔可有他们的大部落,一定已经有人追杀咱们了。” 大胡子罗伯特摸出一个银酒壶,灌了一口从村民那里抢来的伏特加, “没事, 过了这个山口, 前面马上就是咱们的地界了。 那里有咱们的边防军,他们不敢追过来的。 不过,这次得分给那些什么也不干的大兵一些货物,实在是太亏了。” “毕竟有他们存在,咱们才能安全嘛,这次村子里的印第安妞真丑——咦?怎么回事?” 马上就要逃离险境了,冒险队多次走过的这条路,竟然不见了。 两山之间意外出现了一座冰峰,将山口堵得严严实实。 “路怎么不见了?前几天来的时候这里明明可以走的。” “不好,后面好几百印第安人杀过来了。” “老大,怎么办,咦?老大呢?” 土匪们只看到罗伯特老大发动回城符后的白色残影。 “老大跑了,我们怎么办?” ………… 这几天枫叶国和阿拉斯加边境线上,靠近枫叶国的一侧,发生了气候异常,所有的大路、山口处,竟然在冬天下起了雨。 雨落到地面就结冰, 一座座新形成的冰山将两国沟通的所有道路都堵死了, 这真是千年难遇的奇观,新的冰山晶莹剔透,十分漂亮,不过,被堵在阿拉斯加境内的枫叶国强盗们的命运就悲惨了。 同时被堵住的还有一个越境探矿队伍。 除了高级的技术人员和一些有钱的冒险队头子手里有回城券,剩下喽啰的命运,就没人管得了了。 阿拉斯加和枫叶国交界处荒凉无比,大部分都是冰原和雪山、火山,能走人的地方非常有限。 兰迪骑着小梅,沿直线一路向北,只用了半个月,就将所有的路都堵死了,对枫叶国实现了闭关锁国。 等夏天这些冰山慢慢融化,那里会变成沼泽,一样过不去人。如果哪个地方没有变成沼泽——小梅可以再去一趟。 当然,最南面和首府锡特卡纬度一致的大陆上,给洛岑专门留了一个山口。 她们的族人会绕道枫叶国,从这个山口迁徙到阿拉斯加来。 山口这边是阿拉斯加最南端,气候温和, 比洛岑的老家还暖和。 大陆沿海和好几个大岛都是荒无人烟但条件适合人类生存, 安排两万人毫无问题。 小梅成长为少女龙以后,魔力大为增加,半个月时间只补充了一口仙酒而已。 兰迪的仙酒还有少半瓶,这次国境线“修墙”施工的成本不高。 此时的兰迪,坐在阿拉斯加最北的海岸线上,前面是一望无际的北冰洋。 没有太阳,整个天地黑沉沉的,天空绿色的极光闪耀,周围才分得清轮廓。 这里奇怪地吹着东风,要是亨利在,会给兰迪科普这是地球自转的原因造成的。 兰迪大剑竖插在身边的冻土上,这是大师级灵力的功劳。 一条腿伸直,一条腿屈起,蓝色的披风在东风里飞舞,身子微微后仰,抬望着天空,身下是一块在总部拿的珍贵的北极狐皮。 阿花卧在兰迪的左面,小梅盘在右面,都是仰着头,跟主人一起看这难得一见的天地奇观。 身后不远处,三毛和明娜搭起了两个帐篷,升起了一堆篝火。 为了实现三毛和明娜看极光的愿望,兰迪特意在这里定位了传送符,回总部把他们俩带了过来。 望着兰迪的背影,明娜捂住了嘴,“兰迪老大这个姿势好帅啊。” “那是,谁有一龙一虎两个宠物都会显得很帅的。” “不是,你不懂的。兰迪老大那么壮硕,从侧面看,脸的轮廓分明。 专注的神情非常有男子汉的深沉,正是小女孩崇拜的那种造型。 不过他和刘明大叔一样,都太严肃了。 我还是喜欢你。嘴甜,会讨人欢喜,总有说不完的故事,还会送给我小礼物。 兰迪大叔那个样子,想必只能让女孩子倒追了。” “老大总是在忙,难得像今天这样有清闲的时候,我猜他一定是又想女朋友了。” “兰迪大叔居然有女朋友?什么样的人?住在哪儿?” “老大嘴严得很,从来不说,我只知道是红头发的,还是光明神使的直系后代。” “嗯,也只有光明神使的后代,才配得上兰迪老大。” 阿花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我是知道的。 铲屎官当初在剑丘一定是传送到光明神界去了,没准亲眼见到了光明神使,否则怎么会这么厉害? 带回来红头发我可是亲眼见证的,不过我不告诉你们。 阿花早已把自己当成了人,已经忘记了,自己不会说人话这回事。 兰迪肩膀一抖,三毛你不要猜得那么准好不好?你难道和拉斯普鲸学过预言的本事么? 极光果然是太美了,兰迪以前很难想象一个一年一半时间都是黑夜的地方,如今这种地方竟然成了自己的领地。 等接来了可可,是一定要领她来这里看极光的。 想到这里,兰迪顺手又标定了两张回城券,扔进了储物腰带里。 兰迪的储物装置非常多,一般常用的东西放在戒指和手环里,玉佩和腰带里放的都是暂时用不上的东西。 “海青,那边冰面上怎么有个洞?” “我猜是鱼透气的地方。” “鱼怎么能有力气在冰面上开洞?” “这个——看,是海豹。” 一只胖乎乎的海豹从冰洞里露出头来,张嘴喘着气,又用头在冰洞周围顶了几下,将新形成的薄冰撞掉。 瞪大了眼睛往这边看了看,虽然有两头超级魔兽在,依然没有被吓跑。它直观地觉察到,那两只动物不是自己的天敌。 “哇,海豹真可爱,还这么聪明。咦,怎么缩回去了。” 一只银色的身影闪电般飞驶而过,“是北极狐,白色的,好漂亮,我去给你打来做皮坎肩?” 明娜一下子把站起来的三毛又拽了下去,“咱们又不是来打猎的,小动物都这么可爱,还是不要杀了。” 小梅忽然飞了起来,一头扎进了冰洞中,明娜喊了句,“海豹那么可爱,不要捉。” 小梅应该是听不见了。 几秒钟的功夫,小梅又蹿了出来,水珠顺着龙鳞滑下,两个爪子各抓了两条大鱼。 明娜一看不是海豹,放心了,跑过去费力地接过两条大鱼,每条足有半米长,“海青,这种鱼我认识,叫北极鳕鱼。 我跟父亲去葡萄牙的时候吃过,很好吃,他们管这种鱼的肉叫液体黄金。” 三毛在团队里一直负责做饭,当即支起了烧烤架,熟练地收拾内脏,开始烤鱼,香味很快就飘了出来。 “呜嗷!” 一只雄壮的北极熊从西面缓步走了过来。 第二百一十一章 诱拐 北极熊瞥了一眼阿花和小梅这两个不速之客和几个人类,没理他们。 这里是它的地盘,叫了声宣示了下领地,就静静地蹲在冰洞旁边,期待海豹什么的冒头。 这头成年北极熊也是超级魔兽,智慧已开,知道这些人类是来旅游的, 这两头超级魔兽也跟自己没有领地的争执。 超级魔兽之间,没有深仇大恨的话,是有不成文的潜规则,互相不打架的。 蹲了半天,也没见海豹冒头,北极熊嗅了嗅, 嗅到了北极狐的味道,缓慢地顺着味道追了过去。 北极熊身后跟着一头小熊, 跟着父亲跑了两步, 忽然嗅到了烤鱼的香味,回身摇摇晃晃地向三毛和明娜走了过来。 小熊的萌态让明娜的心都要化了,撕了块三毛正在烤的鱼肉,凑了过去。 初生小熊不怕虎,胆子大得很。 吃了块烤鱼肉后,明娜撸了它一下,小熊张开两臂,一下子抱住了明娜的小腿,抬头张嘴,表示没吃够。 “哎呀不行了,实在是太萌了,我要收了它。” 明娜拿出三毛送的中级宠物徽章,输入了一丝魔力,一张魔力构成的契约显示了出来。 明娜一手拿着另一块烤鱼肉,举的高高的。 脸上露出魔鬼的微笑,发出老巫婆一样的语气,“来, 输入点魔力过来,就给你吃。” 小熊爪子放开明娜的小腿,两腿站了起来,还是没够到鱼肉。 看到漂浮在空中的契约,好奇地用爪子碰了碰,一丝魔力下意识地发了出去。 契约一下子变成了碎片,在空中凝聚成一个符文,符文分出几道细线,将明娜和小熊的晶核联系了起来。 小熊终于吃到了鱼肉,幸福感爆棚的小熊并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这个弱小的人类给骗走了。 兰迪微笑旁观,明娜就靠两块鱼肉,竟然意外地签约了一头北极熊,实在是太运气了,她好像原来想签一只魔兔玩儿来着。 曾山长是圣级,才签了只华南虎。 兰迪的两只宠物,阿花是曾山长送的,小梅原来是只废物龙, 自己找上门的。 让他主动去找魔兽签约,哪怕中级魔兽都不一定得手。 魔兽都是很多疑的,这只小熊年幼无知,才会对人类过于相信。 问题是幼兽多半有父母看着,很难接近。 那只成年北极熊跟人类当爹的看孩子一样不大靠谱,一个疏忽,儿子被人拐走了。 “呜嗷!” 北极熊没捉到北极狐,回身发现儿子不见了,急匆匆回来寻找,一眼看到了儿子正赖在一个人类身边,烤鱼吃得杠香。 凭它超级魔兽的眼力,一眼就看到,这么会儿功夫,儿子已经和那个雌性人类签了契约。 看壮硕的北极熊紧紧盯着自己,明娜吓坏了,“阿花!” 她知道,这里只有阿花能和北极熊过两招,其他人都不行。 阿花呼噜了一声,眼皮都没抬。 签约有什么不好的?有铲屎官伺候着,管吃管住,还能有升圣级变成人的机会,傻子才不签,熊老弟你不至于这么笨吧? 听到阿花的呼噜声,这是阿花想吃东西的信号,兰迪从神游中惊醒,赶紧拿出一盘红烧肉奉上。 阿花斯文地用舌头卷了块肉,慢慢品尝,朝北极熊点点头。 北极熊一下子就明白了阿花的意思,站在那里犹豫了会儿。 儿子长大后,自己反正要赶它出去自己生活的。 现在儿子自己找了个饭辙,看上去能生活不错,还管饱,这好像也不错啊。 一龙一虎看上去比自己都厉害些,都跟着人类,这给北极熊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而且,它一眼就洞穿了那个契约的规矩,一旦自己把那个雌性人类打死,儿子会从初级魔兽降一级变成普通野兽的。 唉,事已至此,只能期待那个雌性人类不要挂掉了。 哆哆嗦嗦的明娜忽然见到,那只雄壮的北极熊竟然朝自己作了个揖,回身就走了。 小熊追向父亲,北极熊回头朝小熊咆哮了一声。 小熊吓坏了,父亲不要自己了,一下子扑到明娜怀里求安慰。 一人一熊签了契约,精神上有了联系,小熊自然地就跑到她那儿去了。 明娜高喊,“你放心,我会好好待小熊的,等有空会带它回来看你。” 北极熊呜嗷回应了一声,也不知道听没听懂,急匆匆地向西而去。 “它为什么抛下儿子,走得这么急?” 三毛不怀好意地笑笑,“多半是发现儿子被你拐走了,着急找老婆去再练个号。” 明娜一脸单纯,“什么叫再练个号?” “兰迪老大有个神器头盔,可以快速增加战斗经验,你借着用一次就知道了。” 明娜忽然醒悟,脸一红,一拳打在三毛的背上,“你个油嘴滑舌的家伙,兰迪老大怎么可能有那么不正经的东西?” 这下轮到兰迪奇怪了,内视了下储物空间里的头盔,这东西哪里不正经了呢?明娜一定是有了什么误会。 “乖乖不得了,女人就不能宠着。原来挺好的人,怎么跟小桂子一样开始打人了?” “不理你。” 明娜抱过小熊,“来,跟麻麻玩。” “你什么时候生了这么大个熊儿子?” “呸!奥斯曼果然没有说错,你就是个小流氓。” 兰迪摇摇头,感到搞不懂女人。明娜是多么有礼貌,斯文的小孩子啊,怎么跟三毛关系好了,就开始打人了呢? 明娜跟小熊玩了会儿,忽然又主动去搭讪三毛,“海青,没想到北极熊那么凶的样子,居然这么好说话。” “它一定是看你长得漂亮,有魅力啊。” “这次你别信三毛的话,是因为阿花和小梅在这里,北极熊才好说话的。 露西亚的圣骑士布琼尼上将跟曾大人说过一句话,虽然不好听,可是很有道理。 这世道实力为尊,骑士风度是跟实力对等的人表现的。 你要是将来带小熊回来看它的父亲,身边至少要有大师级人物或者超级魔兽才行,否则很危险,这也是动物世界的规则。” 明娜吐了吐舌头,“兰迪老大我知道的。海青其实就是为了讨好我,这一点啊,你得跟海青学学。” 看来明娜人小,心计一点也不少,兰迪放下心来。 睡觉的时候,兰迪占了一个帐篷,明娜和三毛住了一个帐篷,他们在石兰冲就已经经常靠在一起聊到深夜。 不过大家都是和衣而眠,明娜还抱着小熊。 三毛说话油腔滑调,做事却很君子,显然没有和未成年的明娜“练号”的念头。 兰迪陪着三毛和明娜又看了半天的极光,明娜都不好意思了,“兰迪老大不能让你总陪我们玩了,你和阿花走了,这里又不安全,咱们回去吧。” “我也是难道清闲一天,好,咱们走。” 三毛细心地也掏出两只回城券定位了这里,将来,要和明娜送小熊来看它的爸爸呢,这算是个约定。 三毛和明娜回了石兰冲,那里逛遍了,三毛领着明娜去了潭州。 湘南省号称芙蓉国,风景如画,兰迪没给三毛安排什么工作,三毛就带着明娜四处溜达。 兰迪自己则回了伯尔尼,兰祚则早就到了庄园。 因为在边境修墙的事,兰迪耽误了新年,到了伯尔尼已经是初五了,哥俩要陪娘过年。 庄园里各处贴了春联,一副大夏春节的气息,这是兰母的手笔,由她念,专门请人写的。 她接到过兰迪的电话,石兰冲老家现在变成了兵营,干脆就不回去过年了,准备在伯尔尼住上半年,等大兵们走了再回乡。 西方这里过的是光明神生日,并不过春节。春联贴在欧式的城堡门上,看起来有点别扭。 兰迪听到有新法兰克少女怪腔怪掉地嫌春联和城堡的组合是“缝合”,娘正犹豫是不是摘掉。 当即一拍胸脯,“这里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娘做得对。” 兰迪在伯尔尼住到了初十,回了石兰冲,继续和一个连的部下同吃同住,一晃就到了二月十八。 兰迪非常清楚,自己起家的部队有多重要。这段时间,连里每一个人他都认识、熟悉了。 这些人现在是兵,到阿拉斯加就全是军官,这个连的正式名称叫新军教导连。 “滴滴滴!” “我是贝胡子,兰老弟,那个喜欢你的印第安娘们儿领着两万族人来了,二斤正在安排他们。 她们在通过山口的时候,遇到了从山口潜入咱们这边的枫叶国土匪。 这帮土匪倒霉了,被一千印第安战士给全歼了,头皮都被剥了下来。 好家伙,是洛岑亲自剥的,怪不得她剥兽皮的本事那么好呢,我这个土匪头子都拜服。” “贝兄,你就别调笑我了,他们的部队就暂时留在他们的部落自卫吧。” “我不是说这个,这个你以前交代过。 他们在分给他们那块地盘,碰到了到那里找金矿的黑暗联邦的人,领头的叫朱姆的,印第安人把他们赶走了。 可是最近,总是有黑暗联邦的船在咱们的沿海晃来晃去的,还跑到锡特卡外海耀武扬威。 他们可以随便在哪儿登陆占咱们的地,咱们没有海军,只能干着急,我看着窝火。” 随即二斤接过了电话,“兰迪,阿留申岛上的土著跟我汇报,黑暗联邦的‘探险者’们开着船,到他们那里大肆抢劫。 咱们陆地上赶走了枫叶国土匪,海上又来了黑暗联邦的海盗,是不是得建海军了啊。” “海军?建海军得多少钱?” “我打听过,就是搞个最小规模的,在大夏江南船坞订便宜货,四艘军舰的话,也得五百万金币。” 第二百一十二章 龙窟 “海军是大国的玩具,阿拉斯加是绝对撑不起海军的。就算你搞到了钱,买了军舰,也养不起。 而且海军不是光有军舰就行,合格的水兵和军官都需要长期培养,阿拉斯加是没有这个条件的。” “那我还和小梅去把他们浇跑?” “这倒是能有一定效果,至少能把海盗们的嚣张气焰压下去。 不过太平洋过于辽阔, 海盗多如牛毛。 敢当海盗的,多半有葬身海底的觉悟。除非你天天在沿海游弋,否则你一走,海盗很快又回来了。 这些海盗的背后其实是黑暗联邦,目的是把你赶走,吞并阿拉斯加, 不会因为损失了几搜甚至十几艘海盗船就罢手的。” “还有其他办法么?” “办法当然有, 但都效果有限,还有负面作用。 比如像后夏一样建造炮台。这个办法花费比建海军小, 可也得不少钱,而且只能保护几个城镇。 黑暗联邦要是用船殖民渗透,炮台是防不了阿拉斯加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的岛屿的。 其他办法,比如你现在是露西亚公爵,可以求尼古拉二世派海参崴的舰队去帮忙巡逻。 你刚给他交了四百万金币,他看金币的面子会帮你巡逻几次,可是多了就要钱了。 而且咱们为了将来把阿拉斯加并入大夏,一直在努力削弱老毛子在阿拉斯加的影响,这个办法和咱们的远期目标背离。 还有,你要是愿意求扶桑的半兽人帮忙,他们会很乐意的,还不能跟你要钱……” “这事儿就甭提了,扶桑人狼子野心,这肯定是前门拒虎,后户进狼。” “所以归根结底,你面对的是黑暗联邦这个庞然大物。 除非有一个敢对抗黑暗联邦的势力帮你,否则是很难打消他们对阿拉斯加的野心的。” 兰迪开始沉思盘算, 这世界上,敢对抗黑暗联邦的势力是有不少的。 精灵联邦、魔族乃至扶桑都敢,可是求他们的代价自己是承受不了的。 像尼古拉二世想的那样,拿禁咒去威胁黑暗联邦,是决不能考虑的。 拿禁咒威胁人这个事情可一而不可再,否则自己在圣苏伯台堡干的事情就会暴露。 就算黑暗联邦屈服,自己也成了人人喊打的世界公敌。 “实在不行,我就让小梅在阿拉斯加沿海一直晃悠,隔三差五浇沉一艘海盗船。” “哈哈哈,那你就成了没有龙的龙骑士了。 一条龙常年巡逻确实有效,不过我担心黑暗联邦得知后,会派高手去围剿小梅。 黑暗联邦高手如云,小梅又是条没有战斗力的龙,小梅的安全很是问题啊。” 难道没有办法了吗? 小梅没有战斗力——咦?有战斗力的龙很多啊,龙五就是,龙窟里有十几条。 兰迪脑洞大开,一下子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龙族可是不怕黑暗联邦的势力,又不会对阿拉斯加有野心。 “老刘, 我想到一个主意。 尼古拉二世之所以让我坐镇阿拉斯加对抗精灵联邦和黑暗联邦, 除了我有禁咒,还因为我是龙骑士,和龙族有联系。 我想去求得龙族的帮助,让那些真正有武力的龙帮我巡逻沿海。” “这个行啊,龙族不管要什么,肯定要的不是阿拉斯加的土地,这就有合作的可能。” “我顾虑的是,龙族和圣级联盟有个条约,不能出龙窟周边三百里。” “所有条约的存在,就是为了被打破的。龙族已经遵守条约八十年了,到了该改变的时候了。 一旦龙族同意,你只要说服圣级联盟,这事儿就成了。 圣级联盟是个非常松散的组织,咱们大夏就有四个圣级,和黑暗联邦不对付的圣级也很多。 要是投票决定的话,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 来来来,咱们研究一下,什么条件对龙族有诱惑力,能让它们帮忙。” ………… 兰迪和刘明一直研究到晚上,连各国圣级的分布,哪个圣级可能支持己方都研究完了。 圣级们各属不同的国家,利益都不相同。只说服其中一半以上支持自己,似乎并不太难。 兰迪点亮高级定向传送符,嗖地就到了寻龙村附近。 定向传送符再次体现了它的不靠谱,兰迪出现的地方,离寻龙村还有好几十里。 不过这里是特克斯河谷,一片平原,没有之前第一次去锡特卡有掉进太平洋的危险。兰迪招出小梅,几分钟就飞到了寻龙村。 石兰冲天已经黑了,地球是圆的,这里要晚三个小时左右,还是下午。 故地重游,虽然这次是冬天,兰迪还是有点感慨。 没有去见隐居在这里的颜老板,小梅驮着兰迪,直接往山上龙窟飞去。 小梅对回龙窟还是有点哆嗦的,只是出于对兰迪的信任才勉强成行。 兰迪以为龙窟应该离寻龙村不远,然而小梅顺着天山山谷,往西南飞了一百多里,四周都是连绵的群山,才终于到地方了。 这里离南面龟兹到aks的大路也就一百多里,处于群山中间,旁边正是天山第二高峰,汗腾格里峰。 龙窟应该是一个接一个的洞,里面充满了财宝,龙趴在上面睡觉? 根本不是。汗腾格里峰下,木扎尔特河源头,冰川在阳光下幻出七彩。 一个小山谷里,春色盎然,鲜花遍地,溪水环绕,架出十几个石拱桥。 中间还有个人工湖,周围遍布亭台楼阁,兰迪环顾四周,仿佛回到了剑丘,这里一副江南水乡的派头。 怪不得龙五要采购那么多江南、两湖、两广的货物呢。龙族们真会享受,竟然在这寒冷的天山深处,造出了一个小江南。 兰迪即使不是法师,也能感受到一个大型阵法的存在。 这个龙造的小江南,应该是靠一个大型阵法维持的。顺着周围的地形,在关键点埋上硕大的晶石,可以运转好多年。 嗯,龙族不缺法师,也不缺晶石,多年采集的大量晶石搁着也是浪费。 兰迪一入龙窟周围四十里,就已经被发现了。小梅在这里一落地,就听到一声怒吼,“小梅,你还敢回来!” 小梅噌地一下子就逃进了宠物空间,兰迪一抬头,龙五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 第二百一十三章 兰迪拜山 龙五神色复杂地看着兰迪,这不到半年功夫,兰迪已经晋级为中级剑师了。 刚才小梅虽然一见他就闪了,龙五还是马上看出,小梅已经迅速渡过了童年期,成了少年龙,已经不是当年的废物了。 就这么半年的时间啊, 连升两个小境界。龙跟龙骑士签了约,进步神速的话果然不是虚传。 龙五连拍了两下自己光光的脑门,懊悔无比。 明明是我先,为了虚幻的龙族尊严,自己当时猪油蒙了心,还要留一留。 结果留来留去, 被小梅那条废物龙抢了先, 龙族都被人关在方圆三百里的保留地里八十年了,还有个屁的尊严? 优秀的龙骑士那么好找么?又是半年多过去了,一个也见不着。 自己被关在这群山之中憋得难受,要出去还得等十年,小梅却可以跟着龙骑士纵横天下,这世界何等不公啊,光明神一定是死了。 龙五已经是第二个在兰迪面前作出这种感叹,无意中道出了真相的人。 兰迪有备而来,不慌不忙,气度从容,向龙五一拱手,“见过龙五爷。” 龙五这才想起来,自己是出来迎接客人的。 他对兰迪还是很客气的,当即换了一副笑脸,“难得有客人光临龙窟,大长老在里面等着呢,请!” 兰迪跟着龙五,顺着曲径,左拐右拐, 过了好几座小桥,来到一个小广场。 这里修建了一座龙之山谷里最高大的建筑,外表看上去很像传说中紫禁城的大政殿。 进去了一看,虽然兰迪没去过紫禁城,也发现,这里和传说中的大政殿还是有很大区别。 没有高高在上的宝座,正北面一张桌子,两边摆着两把太师椅。两侧摆着十把花梨木的椅子,一看就是江南出产的高级货。 大长老坐在主位的太师椅上,两边坐着八位龙族圣级。 左侧的首位空着,应该是龙五的位置,右侧的末位空着,这个,龙族一共九位圣级,摆十把椅子纯是为了对称。 再接近门口是六头超级魔兽巨龙,一边三个盘在大殿里。 龙族早就侦查到了兰迪的到来,对此十分重视,已经全员在此等候。 看来龙族都是兄弟姐妹,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太大的地位差距,大家坐的高度都一样,大长老也只是坐了把太师椅而已。 看兰迪跟着龙五进来, 大长老带头,圣级们一起站了起来,超级魔兽们也偏转龙头,齐齐看向兰迪。 这颇有点聚义厅的感觉啊,要是北面墙上再来句“替天行道”就齐活了。 兰迪感觉自己进了土匪窝,不由抱拳来了句,“兰迪拜山!” 大长老抱拳回礼,“兰兄弟远来,必有见教,请!” 兰迪坐上了客位的太师椅,和大长老相对而坐,众圣级也都坐了下来。 大长老仔细打量兰迪。区区一个中级剑师,在九位圣级,六头超级魔兽的威压下,谈笑自若,比历史上以前的五个龙骑士中的四个都有英雄气概, 只有当年成仙的二妹的独臂夫君能和他相差仿佛,不由点点头,“兰兄弟果然英雄了得,小梅好福气啊,将来成仙可期。 可惜啊,你这样的人才太少了。兰迪只有一个,我们这边龙却还有十六条。 把小梅放出来吧,让我们见识见识龙追随了龙骑士后的进境。 五弟你给我坐好,事已至此,就不要悔恨了。” 兰迪能感受到屋里九个圣级、六头超级魔兽的威压,不过自从接受完阿里权杖的考验后,他已经对所有的威压免疫了。 对面这个大长老毫无威压,一点灵力波动都看不出来。 只是在斥责龙五的时候,脑后有光轮一闪,随即又收敛了起来,看来已经达到传说中的半神境界。 这是兰迪见过的最顶级战力,龙族果然厉害。自己是来说服它们帮自己的,龙族越厉害越好。 兰迪挥手把小梅放了出来。小梅见到这些兄弟姐妹,浑身瑟缩,躲在兰迪身后,只想着马上躲回宠物空间。 大长老口气很是温和,“小梅,不要害怕。 我看看,爪子锋利了,角也长长了,有点咱们龙族的威风了,不错,不错。 没想到咱们些兄弟姐妹中,你反而是最有眼光的,以后前途无量,我们都得沾你的光。 这么短的时间,你就升了两个小境界,顶我们在山里几百年的苦功啊。 如今你的骑士来到这里,我预感到,是给我们带来好消息的。 我们应该就快要摆脱和圣级联盟条约的束缚,到更广阔的天地里去了。 这里有小梅你的功劳,以后谁要是再敢看不起你,我来收拾它。” 有了大哥撑腰,小梅一下子不哆嗦了。 自己滑到了圣级们的下手,几头超级魔兽往后串了下位置,把超级魔兽之首的位置让给了它。 这不是说明它水平高,只是它比其他超级魔兽更先出生而已。 兰迪暗暗点头,这位大长老有门道啊。 自己和刘明商量大计,龙族是不可能偷听到的,这都能预感到,应该是作为半神,靠魔力推演世界的结果。 这可是真正修炼者的境界本事,不是拉斯普鲸那种靠天赋偶尔灵光一闪,骗财骗色的家伙。 传说中半神境界已经隐约可以看见一些未来,不过模糊不清而已。 既然他都说自己带来的是好消息,说明自己和刘明商量的东西对龙族的口味,兰迪信心足了不少。 “龙族被圈禁在保留地里,已经八十年了。我认为,情况到了应该改变的时候。 我在露西亚买了一块地,大约一百七十多万平方公里。 我打算说服圣级联盟,修改当年和龙族的条约,允许龙族在我的领地里自由行动。” 众圣级一下子骚动了起来,六头超级魔兽更是开始扭动身体。 大长老双手下压,众龙安静下来。 大长老回头看向兰迪微笑,“我们被困在这里八十年,大家没事都憋成了木工了。 要不然我们龙族会有耐心修这些亭台楼阁? 能在广阔的天地里飞翔,是我们的夙愿。不过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需要为你做什么呢?” “现在有大批的海盗骚扰我的领地,你们只要派一个成员,在领地的沿海来回巡逻,消灭或者赶走那些海盗就行。” “这对我们来说是小事,不用兄弟姐妹们表决,我就能代替大家答应。 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第二百一十四章 论龙骑士应该用什么指引龙族 兰迪有点不安。 龙族大长老可是半神级别,能发禁咒的。 他口里“小小的要求”,指不定是多么艰难的事情。 大长老喝了口茶,娓娓道来,“自从三百年前我们和人类合伙消灭元素人的战争以后,一共出现了五个龙骑士,兰迪你是第六个。 我们龙族选择龙骑士的标准, 就是看和他签约的魔兽宠物的进步速度。 比如二妹的龙骑士,他从你们剑士的老祖宗那里继承了一头神雕。 那头神雕我早就见过,当年我和独孤求败也交过手。 独孤求败天赋卓绝,靠自己摸索修炼到圣级,最后仙去,能力可谓空前绝后。 然而神雕在独孤求败手里,一直只是超级魔兽而已。 二妹的龙骑士虽然后来和二妹双双成仙, 可是他一直到最后, 也没有独孤求败的剑道本事。 神雕在他手里, 却迅速进化成了圣级、半神,最后和他们一起成了仙兽。 所以龙骑士为什么会有这种本事,我们一直很好奇,好像和武力没有直接的关系。 我和他们五个人交情都不错,曾仔细问过这里的原因,可他们自己也不知其所以然。 如今我们终于等到了第六个龙骑士。 你要是知道这里的原因,能告诉我们的话,对我们龙族的进化会有巨大的推动。 我们全族愿意追随你,支持你的事业,你意下如何?” 啊?兰迪只是来求一个巡逻领地的龙而已,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 兰迪心里已经在琢磨下一步说服圣级联盟的计划了,没想到大长老来了这么一出。 全族追随?一尊半神,九位圣级,六头超级魔兽,这是一股足以灭国的力量。 愿意追随自己,只是需要自己指引它们而已。 如果一个野心家得到了这样的许诺,一定会欣喜若狂。 获得了龙族的认可和支持, 当皇帝不是梦啊。 物竞天择,能生存下来的各个种族,实力都是互相平衡的。 龙族武力强大,缺点就是数量稀少,脑子似乎也不大够用,似乎很好骗的样子。 兰迪却不想骗这些龙,这不是兰迪的性格。 兰迪认为,即使自己想借用龙族的力量为老百姓造福,也应该双方建立互信,以诚相待,而不能靠欺骗。 “要是瑞元师兄知道我的想法,会不会骂我傻呢? 根据我对师兄的了解,要是他在自己的位置,就是不知道,也会花言巧语,编个道理出来,统帅这些龙扫平天下,实现自己的野心。” 兰迪并不傻, 而且也知道,确实有很多不择手段, 最后成功的例子。 如果对方是扶桑、露西亚这些欺负过大夏的国家,兰迪骗他们是毫无心里负担的。 即使自己没有行骗的能力,也可以借助军师、参谋们的能力。 可是龙族一直表现得非常实诚,骗它们就违背了兰迪做人的准则。 说实在的,龙族还是非常地道的,一直严格遵守和人类的协议。 其实以现在人类的二十多个圣级,要封锁龙族已经很困难。 当初能把龙族困住,曾山长的运筹帷幄之功起了主要作用。 如今曾山长已经过世了,人类圣级群龙无首。 要是再和龙族发生战争,以大长老半神的能力,人类就算取胜,也得损失惨重。 龙族已经可以利用自己的实力,和人类谈判,获取更大的生存空间。 但它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一直老实地等待有龙骑士来指引它们。 当然曾山长去世是最近的事,龙族可能还不知道,或者没反应过来而已。 也可能人类也有半神的存在,只是隐居起来没人知道,但龙族知道,因此才不敢轻举妄动。 不管原因如何,至少从事实上,龙族从未表现出违约行为。 当年在大陆上胡作非为的龙,其实也是个体违反法律,跟人江湖斗殴一类的冲突。 这属于智商上的硬伤,而不是那种欺男霸女之类的坏。兰迪认为,这是可以教育好的。 如今龙族集体住了八十年监狱,应该可以抵罪了。 看兰迪闭目沉思,屋内一片寂静,所有的龙都盯着兰迪。我们进化的希望,就在这个年轻人身上啊。 龙都活了一千多年,很有耐心,兰迪倒是很快睁开了眼睛。 “我不需要你们追随我。” 这句话让所有的龙感到意外,大长老万万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回答。 “我自信我们龙族的能力应该足够,你不肯要我们,难道是因为你看出除了小梅,我们都没有成仙的希望,不可造就么?” “并不是。我不想当什么主公,也不需要家臣。 但我们可以作为平等的朋友、盟友、兄弟,我可以把我的经验和猜测分享给你们。 如果你们认为有用,在进化的道路上取得成绩,我会衷心地为你们高兴。 以后我们可以互相帮助,各需所需。” “咦,这句话我好像听过啊,我想想——” 大长老拍拍自己的后脑勺,“想起来了,那位独臂大侠刚来龙之山谷的时候,只是一个手持青锋剑的初级剑师而已,就是这么跟我们说的。 当时我还嘲笑他不自量力,和我们伟大的龙族相提并论。 他第二次来的时候,已经手持重剑,打败超级魔兽,并且把二妹骗走了。 第三次来,已经是圣级,手里的武器换成了木剑,和我打成了平手,二妹也进化成了人。 所以这就是你们龙骑士共同的想法儿么?” “这我不清楚,我的想法其实来自另一个世界。我有幸去过光明神界,在那里呆了一天——” “天啊,那你有没有见到光明神?” “没有,光明神界可能是没有神的,但我住到了光明神使的家里。 在那个世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至少理论上平等,光明神使也一样要遵守那里的法律。 那个世界很美好,老百姓比咱们这个世界幸福得多。 我在街上见过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富强、**、文明、和谐、**、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我当时很受震撼,这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正是我一直懵懂但非常希望的。我当时就决定,要在大夏一生践行这些教诲。 按你们的说法,我有阿花和小梅两只宠物,可是我从来不把它们当成什么依附于我的宠物。 它们是我的战友、兄弟、姐妹。 我一直管阿花叫大师兄,这不仅是为了讨好它,也是我真心的想法——” “咦?你这么说我想起来了,当年的独臂大侠,也一直管那头神雕叫‘雕兄’来着。 当时我还看不起他,管一个扁毛畜生叫兄长,真是丢龙骑士的脸。原来,这里可能包含着魔兽进化的秘密。” “我认为,所有有智慧的生物,都应该和平共处,互相帮助,才能共赢。 当年元素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最后灭族了。 我曾思考过阿花和小梅快速进化的原因,可能跟我这个想法有关吧。 我曾在里海东岸见过一些上古荒兽,他们几亿年一直停留在超级魔兽阶段进化不了。 我的一个战友奥斯曼曾说过,他们没有和人类的交流,获得不了智慧,我觉得这是关键。 所以我认为,如果你们不肯放下高高在上的龙族的架子,只是为了进化追随我一个人,可能得不到什么效果。 如果这次我说服了圣级联盟,你们到了阿拉斯加,能以平等的身份,和人类合作,融入人类社会,是不是对进化成人很有帮助呢? 我不敢确定这件事,但你们可以试一试。” 大长老一拍手,“懂了!” 回头看向众龙,“听到没有?兰迪兄弟跟咱们分享了从光明神界得来的秘籍,这是咱们龙族的幸运。 得知了这个秘密,即使找不到龙骑士,大家也有了快速进化的可能。 等到了阿拉斯加,大家都要把自己当成人。 尤其是你们几个还没成圣的,谁敢胡作非为,我就狠狠地揍你们,把你们绑到监狱去。 你们八十年的监狱生活还没住够么?在伊赛克湖洗澡哪里有在太平洋遨游舒畅?” 大长老从太师椅上站起来,走到大殿中央。 一招手,九个圣级、包括小梅在内的七头超级魔兽来到了他身后。 大长老朝兰迪躬下身去,“龙骑士大人,您今天的教诲我们龙族没齿难忘,同感大恩,一定会牢记践行。” 九个圣级一起躬身,身后七头超级魔兽集体匍匐在地上。 第二百一十五章 关键一票 七天后,后夏历四百零一年二月二十五,星期天,伯尔尼新城,兰迪庄园。 兰母非常忙碌,领人做了不少的拿手好菜。还从城里雇了西点师傅,准备西餐。 全体放假的女学生们打扮得花枝招展, 在庄园里穿梭往来。 庄园门口拉了一条横幅,“热烈欢迎各位圣级领导莅临指导。” 这是兰迪的手笔,以前从来没有在这个位面出现过。 兰迪在光明神界见过类似的东西,这次首次举办国际活动,就顺手给用上了。 早上出门去伯尔尼图书馆继续创作的苏宁宁见到这条横幅,觉得非常合胃口, 暗自记住。 以后露西亚要是到了自己手上, 搞活动一定要学着。 来的客人其实不多, 只有二十一位而已,庄园的会客室足以容纳。 不过客人们的身份过于显耀,庄园才如此大张旗鼓。 圣级们已经八十年没有聚会了,但其实相互间倒是经常联系的。 他们在各自的国家都身居要职,有事的话,互相打个电话就行,不需要这么大规模的全体聚会。 而且国家间难免有矛盾,互相看不对眼的圣级很多,不如不见。 以前的约定,圣级开全体会议,至少要有三位圣级联名发起申请才行。 一周前兰迪从龙之山谷离开,直接去了圣苏伯台堡。 兰迪最熟悉的圣级是左总督,跟剑丘的圣级光明祭司傅日新也说过话,听过剑圣于承惠讲学,但人家于剑圣不认识他。 不过阿拉斯加现在理论上还是露西亚的国土,不能让大夏的人帮着张罗。 他好歹跟高尔察克和布琼尼交流过,就跑圣苏伯台堡去了。 涉及到阿拉斯加的安全问题,本来矛盾很深的露西亚圣级们和兰迪有了共同诉求。 现在阿拉斯加可是露西亚对抗精灵联邦和黑暗联邦的挡箭牌, 冰雪法圣马上答应了兰迪召开圣级全体会议的请求。 露西亚正好有三位圣级,其中布琼尼对参加聚会表现出非凡的热情,伏龙芝也矜持地表示欢迎。 这两位都是近八十年来新晋的圣级,非常想在全体圣级面前露露脸。 三位圣级联名给其他圣级打电话,半小时就确定了聚会的日子和地点。 圣级聚会其实要搞起来很容易。大家虽然很忙,开会的半天时间总能挤出来。 真有大事、急事的话,一张回城券就回去了。 瑞士联邦的首席亲自等在联邦广场的传送阵前,向每一位来参加会议的圣级致敬。 按理一个国家元首,又是中立国的,不用这么对其他国家的圣级卑躬屈膝。 奈何瑞士没有圣级,这帮大佬瑞士一个也得罪不起。 他这么正式的迎接,是希望大家看瑞士官府对圣级们这么恭敬的面子上,别在这里打起来,否则这个安静的首都就一塌糊涂了。 其实首席的担心是多余了,圣级要想决斗,早就自己私下互相约架了。 这里大家聚会,有多深的仇怨也不会在会上解决,否则圣级联盟开会打起来了,大家作为圣级, 脸上都没光。 伯尔尼街头从来没这么热闹, 几乎全体居民都跑到街上来了。 看着传送阵上一个个身影飞起,飞向新城,都指指点点。 这个是魔族的新元帅毕典菲尔特,那个是新法兰克第三共和国的老圣骑士麦克马洪之类。 像布琼尼这样想表现的,飞行的姿势还故意搞得特别风骚,引起围观群众一阵喝彩。 众人数了半天,只数到了二十个飞天的圣级,不是说有二十一个么? 最后也没看到第二十一个飞天的,众人渐渐散去,回家吃饭了。 兰迪庄园这边的餐厅里,每进来一个圣级,都有几个先来的站起来打招呼,这是相熟的。 坐下来谈谈近况,很久不联系的唠起当年和龙族的大战。 一半以上的圣级是新晋的,没参加过那次大战,都只能羡慕地听老前辈们讲当初的盛况。 最后一个进来的是位非常老的老者,满脸皱纹堆积。比别人都晚很多,因为他是坐马车从传送阵过来的。 正在拉着兰迪唠得欢,大声吹牛的左总督一看到老者进来,“哼”了一声,“反贼!” 不过左总督是阵法师,个人武力嘛,这个…… 所以他见到垂垂老矣的陈近南,也只是哼了一声,撇撇嘴而已。 穿着黄马褂的于剑圣作为朝廷柱石,按理应该捉拿反贼的。不过于剑圣居然紧跑了两步,上前搀住陈总舵主。 “老前辈,慢走。看老前辈风采依旧,晚辈不胜欢喜。” 在这里论的是江湖,陈总舵主在江湖上的地位无出其右者。 除了左总督,不论那一方势力的圣级,全部站起躬身。 圣级光明祭司傅日新更是跑上去,搀住了陈近南的右胳膊,和于剑圣一起,将老人家搀到了空着的上手位置。 陈总舵主环顾了下四周,叹了口气,“少了一多半的老兄弟啊,只有我还老而不死,以后得看这些新人的了。” 这里的酒宴虽然准备得非常丰盛,圣级们都无心放开吃,陈总舵主更是根本没动筷,只是拿酒沾沾唇而已。 很快大家就进了会议室,这里面只摆了二十一把椅子。兰迪一帮人作为负责接待的,可没资格上桌,只能站在后排伺候、旁听而已。 这次圣级聚会的大场面,兰迪把刘明、二斤、奥斯曼都招呼了过来帮忙,同时见见世面。 本来也给三毛打电话了,三毛已经领着明娜逛遍了湘南,现在在逛黄鹤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久三毛和明娜还没到位。 高尔察克站了起来,代表召集会议的三个露西亚圣级,陈述了修改和龙族的条约,允许龙族在阿拉斯加活动,帮忙剿灭海盗的提案。 陈近南一举手,“龙族住了八十年监狱,当年的错误已经惩罚过了,我同意。” 于剑圣紧随,“剿灭海盗是造福世界的好事,我赞成。” 左总督没抢过陈近南这个反贼,很不满,不过还是点点头。 “阿拉斯加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不过是个大点的监狱,龙族祸害不着老百姓,去就去吧。” 傅日新马上表态,“听说龙族的大长老已经晋级半神,放松点它们身上的束缚,它们满意了就挺好。 不然打起来肯定是两败俱伤,没有意义的事。” 加上三个提议的露西亚圣级,一下子赞成的就有了七票打底。 以詹姆.萧为首的六名黑暗大陆圣级立刻全体表示反对。 黑暗大陆人口不多,可是法师多啊,这圣级数量远远超过其他国家。 精灵联邦别看国力世界第一,本土面积狭小,只出了两位精灵圣级,也立刻投了反对票。 扶桑的原来有三个圣级,不过剑圣冢原卜传前两年过世了。 剩下的剑圣上泉信纲和圣级盗贼服部半藏站起来,朝陈近南鞠了个九十度的躬。 盗圣的声音充满谦卑,“我们非常尊敬陈老前辈,对大夏文化也非常认同,不过恕我们投反对票。” 迎来送往累坏了的兰迪刚歇口气,正在喝水,一口气憋不出,差点喷了出来。 扶桑人说一套做一套的本事真是太厉害了,佩服佩服。 嗯,现在扶桑是精灵国的盟友,投反对票是正常的。 不过这反对票已经十票了,兰迪相当地担心。 麦克马洪不声不响地投了赞成票。别看新法兰克在普法战争中输了,第三共和国看上去是魔族的走狗。 不过实际上一旦掌权,屁股就得坐在新法兰克民意的一边,联络露西亚合击魔族是新法兰克的长期共识,新政府也得接茬干。 毕典菲尔特站了起来,投了赞成票,这让包括露西亚人在内的圣级都是吃惊非小。 黑暗联邦的圣级们更是痛心疾首,他们以为这次稳赢了呢,魔族可一直和露西亚不对付来着。 毕典菲尔特隐晦地看了眼兰迪,坐了下去。 他不是因为和邵山有盟约才投的赞成票,盟约可是针对露西亚的。 他到场的时候,兰迪把他拉了过去,嘀咕了一阵。他一听,什么?兰迪的目的是把阿拉斯加从露西亚分裂出去,并入大夏? 好啊,凡是不利于露西亚的,魔族一定要赞成。 新奥斯曼的圣级依本直接投了赞成票,让两个精灵圣级喟然长叹。 原来奥斯曼苏丹国可是精灵联邦的小弟,奈何刚发生了革命,穆斯塔法上台,立刻国策就变了,要摆脱精灵联邦的控制。 伊本没有自己的立场,也不干涉国内的政权更迭,国家是什么态度,他就是什么态度,眼看原来确保的一票又飞了。 现在是十比十,就剩下尼德兰的圣级菲利普亲王没表态了,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这只吸血鬼。 第二百一十六章 女人都是福尔摩斯 “海青,黄鹤楼在哪儿?” “这不是。” “这就是个铜的尖屋顶啊,楼呢?” “二斤哥说过十多年前被火烧了。张总督计划用铁构架重修,钱一直没攒够。” “兰迪老大让你去伯尔尼看圣级大会,你不着急,却领我来看这么个剩下的屋顶?” “圣级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会飞能打么?我都见过好几个了。 白大哥跟我说过,风景本身不重要, 风景里蕴含的文化才是重要的,这叫什么文景观。” “人文景观,海青你不用装有学问,我还是喜欢听你胡说八道。” “我不着急啊,是因为听说菲利普亲王也来参加圣级大会了。 你要是跟去了,多半就得被他捉回家去,我想跟你多玩儿会儿。” “这话我爱听,不过啊,我也不能太任性。 出来这么久了,菲利普叔叔要是一直找不到我,会被我爸爸妈妈责骂的,我确实得回去了。” 明娜不是小桂子,还是掂的清轻重的。偶尔跑出来散散心,终究还是要回去承担王室的责任。 “不过啊,我总怀疑,你一直不肯带我去伯尔尼,一定另有原因。” 能言善辩的三毛难得突然语塞,明娜悄悄微笑。 她早就隐约听奥斯曼说过安妮什么的,这伯尔尼啊,自己一定得去看一看。 三毛万般无奈地跟着明娜一起点亮了回城符,内心惴惴不安。 三毛一直自负急智,可是现在忽然发现,女人都是福尔摩斯, 连明娜这么小的女孩都是。 而且女人要是犟起来,根本说服不了,这世界上原来有急智解决不了的问题。 感受着身体被魔法牵引,变成量子态,转入虚空,瞬间从另一面重新组合,三毛头一回诚心地向光明神祈祷。 “光明神啊,您老人家一定得保佑我渡过这次的难关,我愿意花一万——嗯,五千金币给你修个庙,增加香火。” 不知道是因为光明神已经完蛋了,还是三毛突然抠门,不够虔诚的原因,三毛的祈祷完全没起作用。 刚和明娜一出现在伯尔尼庄园,恰好碰见安妮端着一盘子水杯路过,是给开会的圣级们送去的。 把托盘放在旁边的窗台上,安妮热情地迎了上去。 “海青你怎么才来,你们小队的其他人早就到了。咱们可有日子没见了,想没想我?答应我的礼物呢?” 然后就如三毛预想的最坏结果一样,峰峦如聚,波涛如怒,三毛眼前一黑,光光的脑袋就陷了进去。 三毛脑袋轰轰地,“完了, 坏菜了。光明神你个老家伙是个不靠谱的,多半已经驾崩了,五千金币的庙别想要了。 咦?怎么伯尔尼大学校服的扣子也这么硌脑门儿?” 过了好一会儿,安妮放开了三毛,三毛深感奇怪,咦?怎么什么风暴也没有? 明娜非常有礼貌地上前,拉住了安妮的手,“姐姐,你就是安妮吧? 海青跟我说过你好几次,他说他可喜欢你了,这次特意给你带来了特别的礼物。” “是么?你是——” “我叫明娜,来,过来,我跟你说点儿事儿。” 安妮一挥手,一个姐妹帮她把水杯送了进去,明娜把安妮拉到了一个角落里,两人小声嘀咕了半天,不知道在说什么。 在三毛的担惊受怕中,两人总算唠完了,非常友好地互相摆摆手再见。 明娜一拉三毛的手,“海青,走,咱们进去看看,这帮圣级都是什么样子。” 三毛只觉得自己脑袋左面装着热水,右面装着面粉,中间的隔断突然被抽走了,现在一脑袋糨糊,迷迷糊糊被明娜拉进了会议室。 以前在街头混的丰富人生经验仿佛离他而去,这个世界变得陌生了,怎么和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呢? 会议室里,菲利普亲王正在低头沉思。 作为一个小国的圣级,菲利普亲王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这个关乎龙族命运会议决议的最关键一票。 本来他事不关己,是想弃权来着。 尼德兰以前可是阔过的,海上马车夫名扬天下,是大灾变漫长的黑暗时代结束后,继西班牙之后的第二个海上霸主。 不过那是昨日黄花了,现在精灵联邦已经取代了尼德兰成为新霸主好多年。 过去的恩怨是算不清的,现在欧罗巴各国王室互相联姻,都是亲戚,包括被孤立的露西亚王室都一样。 本来他以为魔族一定会反对,那反对的超过半数,自己这票无关紧要,弃权拉倒。 谁知毕典菲尔特好死不死地投了赞成票,这就让夹在精灵联邦和魔族之间的尼德兰难做了。 菲利普亲王既不想得罪精灵联邦,也不想得罪魔族,现在还非得选一个不可,弃权的话就没法形成决议了。 正在犯愁,一眼看到和三毛一起溜进来,在后面看热闹的明娜,心中狂喜。 找到明娜这件事可比这个跟自己没关系的决议重要多了,当即站了起来,直奔明娜而去。 明娜刚说了声,“菲利普叔叔——” 就听“滴滴滴!” 菲利普和明娜的电话同时响了。 魔法电话价格昂贵,话费更贵,有电话的都是高尚人士。 圣级在开会的事情大家都知道,这个时候绝不会有人无聊骚扰圣级,被圣级怨恨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所以这一定是大事,菲利普一边走向明娜,一边接起电话,随即大惊失色,“什么?陛下病危!” 明娜的电话不用接了,菲利普拉起明娜,“快走!” “喂喂,小吸血鬼,你还没有投票。” “菲利普叔叔,我是被兰迪队长的小队救的命……” 菲利普和明娜一起点亮回城符,这是定位海牙王宫的,两人都是非常焦急,连传送阵都来不及坐了。 “海青,别忘了咱们的约定,四年后,你要陪我送小熊去看望它的爸爸。” 原来其实明娜随时可以回家,只是愿意陪自己玩才一直跟着小队而已,三毛不由有点得意。 四年?这个敏感词让关注会议内容,根本没注意三毛和明娜什么时候进来的兰迪虎躯一震,怎么也是四年? 自己的四年之约还剩下不到三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菲利普亲王的身体渐渐虚化,虚空中留下一句,“我投赞成票。” 第二百一十七章 你糊弄我,我糊弄你 会议室里白光四起,六个黑暗大陆圣级,两个圣级精灵话都不说,点亮回城券直接退场走人。 外面的记者白等了,本来打算拍圣级合影的,这下一气走了九个,还拍什么拍? 八十年一遇的圣级大会虽然形成了决议, 却是不欢而散。 会后的记者采访、合影环节取消了,让兴致勃勃而来,想在报纸头条圣级合影上出现的布琼尼非常失望。 兰迪这个露西亚公爵算是三位露西亚圣级的同僚,对他们的大力襄助表示了感谢,亲自把他们送出门外,目送他们飞向传送阵。 于剑圣和傅日新搀着陈总舵主离开,扶老人家坐上马车,躬身送客, 直到马车看不见影子了,才回转身来。 于剑圣拍拍兰迪的肩膀,“小伙子不错,大有前途,大夏武林,总算是后继有人。 将来要是当了大剑师,可以来找我,我跟你交流下剑术的经验。” 于剑圣这是要提携后辈,希望兰迪早日晋级剑圣的意思,兰迪躬身表示衷心感谢。 傅日新握住兰迪的手晃了两下,他可是喝过洋墨水的人,“我的弟子邵山成了大贤者,你作为他的同寝师弟,又干了件这么大的事。 我作为剑丘的老师,为你们感到光荣啊。 可惜剑丘解散了,我现在没事做,回老家汀州当了个主任医师。 我知道你和邵山在做大事, 将来要是需要我这个医生的时候, 打个电话,我一定帮你们。” 能教出邵山的人,思想肯定是非常进步的。 当光明祭司的人,往往兼修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亨利也是这个样子。 这是将来龙组的一大助力,兰迪对老师的关注连连表示感谢。 “我们一定能再见面的,多谢老师的支持。” 于剑圣和傅日新联袂而走,是飞向传送阵。 他们没什么急事,心情又不错,不像黑暗联邦和精灵联邦的圣级们心情郁闷一刻也不想呆。 这回城券和传送阵的差价二十五金币,能省则省。 兰迪回身一看,新奥斯曼的伊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走了。 这位超然物外的老法师年纪仅次于陈总舵主,会议前只和陈近南聊了两句当年共抗龙族的往事。 慨叹了下能让所有圣级服气的围剿龙族的总指挥“小曾”的陨落。 担忧圣级联盟从此群龙无首,以后很可能名存实亡,此外和谁都不交流。 他在自己国内也早已隐居,不干预朝政。 刚才明明看到了本国官府通缉的反贼奥斯曼,也当没看见一样。 其实他作为比曾山长都早的老派人物,感情上还是偏向苏丹复辟的。 左总督故意很慢才出来, 不愿意和陈总舵主那个反贼见面。 亲热地拍了拍兰迪的后背, “你小子行啊,我领着六万大军,三年才把西域收复。 你这半年多的功夫,从老毛子手里扣出了和西域面积一样大的领土,真是后生可畏。 不过你可别忘了你是大夏的一等轻车都尉。朝廷的日子日渐艰难,我已经使不上力气了。 你这个龙骑士有龙族帮忙,以后,一定要、一定要……咳咳!咳咳!” 左总督突然剧烈咳嗽,手捂住了嘴,等咳嗽止住,一张手,手上满是鲜血。 兰迪慌了,左右看了看,老师傅日新可惜已经走了,连忙掏出了从白彦虎那里缴获的圣级药丸。 左总督推开兰迪的手,“我这不是病,老啦,真的老啦。 我可没有陈总舵主长命的本事,估计去见曾剃——见你老师的日子不远啦。 曾文正公教徒弟的本事真是太厉害,我去见了他,也得跟他说一声佩服。” 兰迪赶紧搀住左总督,一连气地吩咐安妮赶紧备马车,左总督这个样子不能再飞天了。 “最近大都拳匪闹得厉害,我上书镇压拳匪的折子被老佛爷驳了回来,这件事上,老佛爷糊涂啊,咳咳!。 别看毕典菲尔特刚才投票支持你,我听说,咳咳,听说魔族正联络诸藩国,谋划要给支持拳匪的老佛爷一个教训呢。 我就是担心,咳咳,担心……” 看左总督盯着自己说不出话,兰迪一拍胸脯,“左大人,如果这些洋鬼子来攻打咱们大夏,我保证会扶保朝廷,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左总督欣慰一笑,“你的人品我是信任的,大夏有你这样的忠臣,咳咳,我放心了。” 老爷子吐了几口血,精神反而好了些,上了马车,兰迪一躬到地,目送老爷子远去。 兰迪对左总督这位民族英雄是相当敬佩的。曾山长快过世的时候,就一反常态,说了不少对朝廷大不敬的话。 左总督可是老佛爷一手提拔起来的,如今也说老佛爷糊涂,让兰迪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他不愿意让老头子担心,才答应老爷子扶保后夏朝廷。自己是后夏朝廷的忠臣么?至少到现在为止,总的来说还算是。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不管自己是不是想推翻后夏朝廷,那是我们大夏自己的事,洋鬼子要想来欺负大夏,自己是一定会出手,为国戍边的。 两位扶桑圣级一直没走,看到左总督吐血,鬼鬼祟祟地互相看了一眼,都露出得意的笑容。 后夏的擎天柱又要倒一根了,那个于承惠独木难支,陛下八纮一宇的宏图大志实现的日子不远了。 看兰迪闲下来,两位圣级走到近前,向兰迪微微一躬身,“感谢公爵大人的盛情招待。” 这些圣级都是前辈,这两个扶桑圣级也都老得须发皆白,竟然向兰迪行礼,扶桑人这表面功夫实在太厉害了。 兰迪不敢受他们的礼,侧身回避了下,右拳捶胸,躬身还礼。 不管心里如何骂小鬼子半兽人,人家毕竟是圣级,还是自己邀请来的客人,礼数也周全得要命,兰迪的表面功夫也要做的。 服部半藏微微一笑,“露西亚虎狼之国,公爵大人能从他们嘴里虎口夺食,我们无限钦佩。 公爵大人不用他们的海参崴舰队,费这么大力气把龙族保出来,用意我们是明白的。 我们刚才投了反对票,那是因为和精灵联邦有盟约,无奈之举。 我们相信,无论扶桑依附精灵联邦,还是公爵大人依附露西亚,都是暂时的。 扶桑和大夏一衣带水,同文同种,我们才应该互相亲善,共存共荣。 我们愿意支持公爵大人,必要的时候,只要大人您发出邀请,我们一定会派舰队甚至陆军去支持您驱逐露西亚人,获得阿拉斯加的独立。 如果你们有资金需求,敝国的银行也愿意提供无条件的贷款支持。” 单单听这几句话,扶桑简直是大好人啊,愿意为帮助兰迪下这么大本钱。 兰迪在新敬业的时候,半夜里和瑞元师兄等候暗夜精灵们收缴泰晤士报,没事聊天,瑞元对扶桑人的评价是“口惠而实不至”。 漂亮话说了一大堆,真要钱的时候就开始打太极。 现在看来不然,瑞元目前是没兵没地盘,扶桑人就不愿意多投资。 自己有了地盘,这待遇蹭蹭上涨啊。扶桑人竟然支持自己在阿拉斯加称王,还愿意出兵出钱帮忙。 对上扶桑人,兰迪可没那么实诚了,当即又是躬身一揖,“多谢两位前辈的看重,如果时机到了,我一定会向两位前辈求助的。 现在我的兰氏阿拉斯加公司正在扶桑打开皮毛和木材市场,两位前辈要是能帮忙斡旋,感激不尽。” “我们会向手下的财团吩咐这件事的,祝公爵大人早日封王。” “也祝两位前辈武运长久。” 双方相视一笑,各怀鬼胎地告辞。 这就叫,“铁拐李,把眼挤,你糊弄我,我糊弄你。” 反正到了动真格的时候,双方都不会把这种约定当回事,现在谁能多占点便宜就赢了。 客人都走了,庄园终于清净了。学生们来打扫会议室的卫生,把还站在角落里发呆的三毛赶了出去。 三毛迷迷糊糊走了两步,回想起明娜和自己的约定,脸上露出和二斤非常相似的傻笑,忽听耳边有人喊,“海青,海青!” 三毛一抬头,这是哪里? “海青,你果然来找我了。” 安妮笑眯眯地从旁边自己的宿舍走出来,一把把三毛拖进了房里。 第二百一十八章 大夏计算年龄的方式 “安妮,我好不容易找到你的住处的。” 对上安妮,三毛的脑袋一下子又灵了。 “我的海青就是嘴甜。” “这个中级宠物徽章是我们在南洋缴获的,队员每人一个。 刘明大哥是军师和阵法师,不打算养宠物分神,我特意要了来,专门送给你做礼物的。” “我就是喜欢海青你这点, 虽然我看到明娜也有一个。” “她那个是奥斯曼不要的——” “你放心,我不跟明娜争那个无聊的位置的,毕竟她是——反正你明天看看报纸就能知道了。 咱家的小光头天使,不娶个公主怎么行?反正啊,你喜欢我,哄我就行。 别看她是公主, 嘿嘿,比不上我的地方可多了去了。” “喂、喂,安妮, 你干什么?唔——” 这次的效果果然远超以前,好闷,而且,一点也不硌脑门了。 “本来我还想再等一段时间,可是我的海青吃香得很,惦记的人太多,我得先抓到手里再说,看我的擒拿手!砰!” “哎呀!——喂,哪里多了啊?——喂,我还有半个月才到十八岁生日,还是虚岁,兰迪老大说过……” “就是一个也是多啊。 海青你真的太听你老大的话了,你老大的娘可跟我说过,在你们大夏,就是算虚岁的,而且, 过了年就算长一岁。” 安妮嘴里和三毛说话,动作不停, 三毛只觉天旋地转,急智全没了,根本不知道怎么应对这种突然情况。 “明娜那个小丫头片子,四年后才十六,这几年海青你全是我的——” …… …… …… “三毛!” “啊!奥斯曼你吓死我了。”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你干了什么坏事?从这里出来,是不是偷看女生宿舍去了?” “我是那样的人么?” “你是。 我终于找到你了,好家伙,我以为你失踪了呢。 老大倒是稳得很,说你就在庄园里,叫我别急,等着你就行,不要打电话打扰你。 结果我这一等好几个小时,你到底干嘛去了?” 坏了,老大一定是动用队长令牌查我的位置了,当初我们俩一起查过二斤哥的位置,报应报应。 “奥斯曼,老大在哪儿?” “等不起你, 大家都走了。二斤哥回锡特卡坐镇,刘明回石兰冲练兵,老大给龙族通报好消息去了。 我在魔市要配合二斤那边跟国内的货物往来,还要照顾自己的影业公司,事情太多。 反正明娜也走了,老大让你这个青帮红棍地头蛇去帮我的忙。” “找不到我,老大——没说什么吧?” “他沉吟了好一会儿,最后就说了俩字,‘算了’。” 三毛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掏出回城券,“那咱们走吧。” 奥斯曼一把揪住三毛的耳朵,“你这个败家子有多少钱这么浪费?你以为你是黑暗联邦的圣级?走,坐传送阵去。” “奥斯曼怎么你出手也这么准了?” “还有谁对你出手了?别忽悠我,应该是你的身手突然变慢了。对了,三毛,你走路怎么有点飘?” ………… 龙之山谷已经是晚上,晶石驱动的魔法灯把山谷照得灯火通明。 不过山谷里清净了许多,六条超级魔兽龙在里面不停地飞来飞去,让兰迪看着有点眼晕。整个山谷里,人形的就剩兰迪和大长老两个了。 “他们憋得太久,一拿到你的回城符立刻就走不奇怪,我这几个没成圣的弟弟妹妹们可是倒霉了。 兰迪你看,能不能和那些人类圣级再商量下,我们一路飞到阿拉斯加,中间保证不停留不就得了?” 兰迪摇摇头,“我没想到原来只有人形生物才能用回城符。这次决议是以一票之差通过的,那些黑暗联邦和精灵联邦的圣级走的时候气急败坏。 再召开会议,他们一定会借故不到场进行抵制的。 等下我想想啊,我去新康拂的时候,带了六匹马,马都是可以坐传送阵的,龙应该也没问题。 咱们不妨在锡特卡和龙之山谷间建个传送阵,你们来往也方便。 我本来就想在阿拉斯加建个传送阵,就是因为可能投资太贵一直没开始弄,我现在问问奥斯曼,建传送阵的成本打听来没有。” 兰迪拿出电话,“……什么?一个传送阵要三十万金币?这个,至少得俩才能对开啊,实在是太贵了。” “老大,我托三一学院的同学打听了,这个成本主要是布阵用的大规格魔法晶石的钱,实际上法师和炼金术士们的手工费才五万而已。” 大长老动了动耳朵,“晶石我们龙族出。 维持魔法阵运转的晶石更是小事,一共也不会有多少人去阿拉斯加,我们包了,你们出金币就行。 而且我们龙族有的是法师,还是圣级的,你们只需要雇炼金术士。” “老大,我听到了,只雇炼金术士的话,一个魔法传送阵只需要两万手工费。” 看成本急剧下降,兰迪看向大长老,“大长老,那个——我还想在石兰冲建一个,方便我的部下回乡探亲,你看——” ………… 这一晚,兰迪是在魔市睡的觉,他是给奥斯曼送几张定位在龙窟和石兰冲、锡特卡的回城券。 奥斯曼电话邀请黑暗联邦的炼金术士来帮忙建传送阵,肯定是坐传送阵先到魔市。 回城券是为方便炼金术士在各个准备建传送阵的地点来回穿梭用的。 人家是这个世界的顶级技术人才,兰迪这一个工程三个传送阵就赚六万金币,当然要用最快捷的方法旅行。 “我就是担心,黑暗联邦的人会不会不帮咱们啊。” “老大这你就不用担心了,他们要不帮,咱们去魔族雇,又不是只有他们有炼金术士。 亨利不是说,资本家为了利润,可以卖吊死自己的绳子么?这可是屠龙术里说的,我这个不学的都知道,老大你没学透啊。” 由于时差的关系,魔市已经是二月二十六日的凌晨了,兰迪准备一觉睡到中午。 可是刚睡了四个小时,“滴滴滴!” “谁?小桂子?真是意外。好久不见了,怎么这么早给我打电话?” 电话里的小桂子气喘吁吁,“不早了,江户这边都九点了。 老大,这里发生了兵变。大批的地痞流氓和地下社团的坏人到处抢劫,我被一群坏人堵在了小巷里,快来救我!” 第二百一十九章 紧急救援 小桂子以前一直管兰迪叫“兰迪大叔”来着。 在新康拂亨利离队,她成了正式成员后,就改口叫“老大”了,现在“兰迪小队”成员的名头还是很荣耀的。 刘明加入兰迪的小队后,实际上人员又超编了。 按理小桂子都去江户念书了,应该把位置让出来给刘明。不过小桂子一直没主动提出退群,兰迪也不好意思踢她出去。 反正兰迪和刘明可以用电话联系, 刘明作为阵法师和军师,不是跟兰迪在一起,就是跟士兵们在一起,基本没有单独出去探险的机会,定位的意义也不大。 实际上刘明加入后,除了参加谈判、给兰迪当参谋和训练军队,还一次探险也没参加过。 说是属于“兰迪团队”没问题,已经算不上是冒险小队成员了。 现在小桂子这个小队成员的身份有用了,只有兰迪才能快速定位她。 这就是小桂子危急时刻, 没叫欧尼酱,没叫二斤的原因。 兰迪蹭地一下子跳起来,一挥手二话不说把趴在沙发旁打瞌睡的阿花收进了空间。 阿花换了环境,当时就醒了。 它已经跟铲屎官相当地熟,知道一定是有紧急情况,否则铲屎官绝不会不跟它商量就把它收进空间。 在里面兴奋地磨着爪子,随时等候召唤干仗。 兰迪是临时睡在奥斯曼在浦江饭店长包房的客厅沙发上的,和衣而眠,这对他已经是常事。 步入江湖以来,兰迪在野外住帐篷的时间远远多于住房子。 在外冒险随时得准备半夜跳起来,应对突然而至的魔兽什么的。 剑丘基本是个军校,上学的时候偶尔来几次半夜紧急集合,学员有的抱怨,有的感到新奇。 等一旦步入江湖,这就是为了保命的常态了。 兰迪现在不过刚刚二十一岁,身上已经荣耀无数。 原因除了幸运,每天出生入死, 随时准备搏命,生活节奏不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普通人能想象的,回报自然丰厚。 兰迪的动静把里屋的奥斯曼惊醒了,“老大,有什么紧急情况?” “小桂子出事了,我去紧急援救,你们随时等我电话,需要支援会喊你们的。” 三毛在奥斯曼宽阔的卧室支了个行军床。他似乎累坏了,听到后翻了个身,马上又睡着了。 魔市人民今天早上见到了奇观,一条龙从浦江饭店起飞,在大世界广场传送阵旁边降落。 小梅倒是一直在空间里睡觉,龙睡上几年都没问题。 小梅比阿花老实得多,不招呼基本不自己出来,出来放风都是兰迪主动的。 魔市人民都是天天看报,有见识的国际人儿,国际大都市嘛。当即好多人向天上招手,地面上交通发生了拥堵。 “看, 天上的不是一等轻车都尉兰迪大人?” “人家现在是公爵,有西域那么大一块地。” “这就是曼哈顿时报评的‘年度最帅人物’?果然有龙太帅了。” “哈哈,我认识他,去江夏出差的时候和他坐过一条船,在一个餐厅里吃过饭。” “你一个乞丐就吹牛吧。” “为什么我能占这个最好的地盘?还不是我那次和青帮红棍张兰亭也在一条船上,有点香火之情? 那个时候啊,张兰亭正潦倒呢,在船上被天竺仆人追。我还很有钱,和我一起出差的同事都跳江了,万恶的橡胶。” 兰迪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现在是没招儿了才会在大城市里骑龙,以前只是在战乱中的新康拂短暂地骑过两次而已。 小桂子可是高级暗夜精灵弓箭手,轻功无双,一般人是不可能堵住她的。 听她打电话还是自由的,但马上就挂了电话。显然情况很危急,随时在和敌人周旋。 否则但凡能有个半分钟的安全时间,早就自己点回城券或者传送符逃走了。 兰迪这是第一次来扶桑,从银座广场的传送阵出来,第一感觉就是这里太挤了。 这是兰迪见过的大城市里最小的广场,旁边是个啤酒厂,一股酒糟的味道。 兰迪二话不说招出小梅上天,手里出现了昨天刚用过一次的队长令牌,指引小梅朝令牌指示的亮点方向飞去。 亮点还在,小桂子还活着。 从空中放眼四望,江户的面积相当大。 周围群山环绕,群山中一座雪白的山峰相当突出,那是传说中的富士山。 远处的江户湾上帆樯云集,近处低矮的木质房屋密密麻麻,隅田川从城中弯曲流过。 扶桑一直是兰迪的假想敌,看到这些为了抗震造得比较矮的木头房子,兰迪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要能点上一把火的话,攻击效果一定相当好。 兰迪飞得并不高,也很慢,是怕一不小心飞过去了。 地面上的江户人却不像魔市人那样注意到他,此刻他们都自顾不暇。 整个江户一片混乱,饥饿的民众发起了米骚动,没人有空往天上看。 “特权之士,不可一世。家国之事,不闻不问。财阀之势,穷奢极欲……尊皇讨贼,皇国兴废,在此一战。” 下面听到有人大声的呼喝,一队士兵头缠白布,背着枪行进在大路上,唱起了激昂的歌。 “汨罗渊中波涛动,巫山峰旁乱云飞,混浊之世我独立,义愤燃烧血潮涌……” 兰迪只想救人,对这里的兵变毫不关心,倒是什么“皇国兴废”之类的话让兰迪嘴角浮现出冷笑。 上古大唐全球帝国时期,大唐在扶桑设了一个节度使府。 当时邵树德亲王的老上司,和光明神使有点交情的原焉耆兵马留后、果毅都尉孙霸得光明神使推荐,占了这个肥缺,此后孙家世镇扶桑。 大灾变后,扶桑和大陆交通断绝,等再联系上,自称孙氏后代的人已经自称扶桑王。 后夏初立的时候,孛儿只斤氏征服四方。连魔族、新法兰克都拿下了,征扶桑的时候,却因为海船遇到风暴失败。 当时扶桑还是做低了姿态,向后夏称臣,不过一直以受“神风”佑护自傲。 当了后夏八十年臣子后,就不再纳贡,现在后夏没落,区区扶桑竟然坐井观天,自称什么“皇国”了。 孙氏子孙众多,现在关起门来僭称天皇的叫孙八十。 当然对外还是自称扶桑王的,毕竟连最强大的精灵联邦的女王都不敢称皇,何况扶桑这个精灵联邦的小弟。 哼哼,“天皇”可是当年群臣给大唐全球帝国太上皇李治陛下上的尊号,这个孙八十胆子好大,不怕遭到全球的围攻么? 眼看佣兵令牌上的光点快和代表自己位置的光点重合,兰迪让小梅进一步降低高度,地面上的声音就更清晰了。 “嘿嘿嘿,等捉到了精灵小妞,一定要爽一爽,平时精灵们高高在上,咱们哪有机会?” “就是,西方鬼畜总嘲笑咱们的活儿小,这只精灵正好体态娇小,要让她体会一下扶桑男儿的雄风。” “你别做梦了,你怎么不敢上去打? 这只精灵箭术这么厉害,下手还狠,要是没有‘住吉一家’的老大在这里坐镇,能捉住她? 捉住也是松五郎先,你没机会的。” “伊藤君都六十多了,还会有这种兴致?他就是给被小妞射死的小弟报仇而已,他对咱们这些外围人员一向慷慨的。” “嘿嘿,咱们这里有一百多人,小精灵会死的。仓持君,加油!捉住了精灵我们让你先。” 下面传来兵刃相击的声音,随即听到小桂子的一声惨叫。 第二百二十章 陷入重围 兰迪毫不犹豫,左手一拍小梅的脖子,右手一挥,阿花在空中被放了出来。 小梅一声龙吟,龙威发出。阿花在空中肋生双翅,滑翔了下去。 小梅高度再降低,兰迪不等小梅落地, 飞身跳了下去。 蓝色披风被空气鼓满,兰迪神威凛凛,双手持重剑,从天而降。 下面其实情况不明朗。 不过扶桑的两个圣级兰迪昨天刚见过,他们即使很猥琐,非去欺负小桂子一个小女孩, 也不至于一招拿不下。 圣级以下兰迪和他的龙虎组合谁也不惧。 阿花在地面上发出示威的咆哮声, 没有示警,应该没有陷阱, 小桂子负伤生死不明,兰迪才在没侦查的情况下跳了下去。 兰迪一落地,首先看到阿花正在和一个老者对峙。 老者个子矮小,留了个传统的扶桑发型月代,中间剃秃,脑后的发髻上的头发已经花白。 双手持握的倭刀古意盎然,刀柄上花纹繁复,看样子就是把名刀。 地上躺着一大群人,是被小梅的龙威吓倒的。 不过兰迪跳下的瞬间,一片白色光球正在没入这些人的身体。 一个年轻武士和两黑衣忍者打扮的盗贼率先跳了起来,随后八九个老人身后的随从也纷纷站起。 一个神官打扮的祭祀手持笏板,正在做法。 显然这个地下社团的组织严密有序,各种战斗单位齐备,光明祭司也是有的,还是中级的。 年轻武士头发倒是全活的,头顶的发髻竖得高高的。 个子比老人高了不少, 看长相还颇为英俊,不过脸上带着扶桑年轻人惯有的偏执、自傲的神色, 手里的倭刀滴着血。 兰迪稍一侦查,就知道这个年轻人是高级刀术师。 想必那个老者自恃刀术大师的身份,不愿意出手,是这个年轻人跟小桂子对战来着。 两个中忍一跳起来,立刻抓起掉在地上的两只盾牌,护在了老者两侧。盾牌看上去很薄,不知道什么材质。 兰迪一回头,小桂子正坐在地上,一把匕首掉在地上,右手把一个药丸塞进嘴里。 左臂上一条伤口深可见骨,正在流血。 小桂子动作非常迅速,右手里又出现了麻布,准备自我包扎。 随着圣级药丸的入口,鲜血立止,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其实包扎不包扎关系已经不大了。 双方看似高级武者对决,可是一个高级刀术师和远程职业弓箭手近身作战, 小桂子靠身法能坚持这么久已经很不容易了。 老者和阿花对峙, 天上还有一条超级魔兽龙, 感觉自己形势非常恶劣,兰迪其实也一样。 小梅基本帮不上忙,自己要拿重剑对付对方老者身后那么一大帮人也是很困难的,尤其里面还有一个高级刀术师。 兰迪当机立断,一摸脖子上的银锁,晴天霹雳,一个雷暴从天而降。 老者毫发无伤,年轻人被劈倒,迅速又跳了起来,两个忍者只是中级,却什么事没有,大盾戳在地上,雷电被引入了地下。 忍者靠奇怪的装备逃得了性命,再身后的一帮人却是大都全体躺在地上,冒着青烟。 只有神官魔法抗性高些,屹立不倒。 同时治疗术发出,先给的是年轻人,然后才是自己,身后的喽啰已经没有了救治的必要。 再远处巷子外面围观的地痞流氓立刻作鸟兽散,逃得干干净净。 小桂子一看不用包扎了,手里立刻出现了弓箭,开弓一箭就向老者射去。 两个忍者持盾上前护卫,小桂子立刻长叹一声。 只见小桂子那支箭直奔老者而去,两个忍者大盾一举,箭只竟然啪地一声,粘到了盾上,什么牵引箭都不好使了。 原来这两只盾还带有强烈的磁性,能破小桂子的牵引箭,怪不得小桂子会被这些人近身。 兰迪摸出一张回城券扔给小桂子,“你先走。” 他对消灭老者什么的并不热衷,这里是险境,不说对方可能有援军,就是现在还站着的五个人,总体实力也比兰迪这边高。 小桂子刚拿起回城券站起身,两只手里剑旋转着飞向她,小桂子闪身躲避,这回城券是没机会用了。 年轻人手持倭刀看向兰迪,先鞠了个躬,“住吉一家仓持直吉向您挑战,请指教。” 兰迪双手持重剑,望向对方,准备先给他来个闪电术打乱他的步伐,再交手。 自己虽然比他低一级,但有银锁的帮助,算是魔剑士,又有大师级剑芒,跟他对决未必输。 双方慢慢接近,兰迪的手刚伸向银锁,只听巷口传来大喝,“全体不许动地干活,举起手来,统统带走。” 除了和阿花对峙的老者不敢分神,所有人向巷口望去,巷子外面,一个连的士兵,一百多条枪,齐齐对准了巷子里。 老者立刻急速后退,回身战刀回鞘,向士兵们鞠了一躬,随即高举双手。 “我乃住吉一家初代目伊藤松五郎,正在率领我们的社团维持秩序。” 一指地面躺着冒烟的同伙,“请大人们将屠杀国民的凶手缉拿,拜托了。” 兰迪抬头看向这些士兵,都是军帽上缠着白布,上面四个黑字,“尊皇讨奸”。 你们不是要兵变去讨奸的吗?怎么跑到这里管闲事? 其实是小梅和兰迪刚才的雷暴目标太大,动静太大,把他们招来的。 他们的想法也是,我们兵变是我们扶桑自己的事,你们外国人不能趁机在这里乱搞。 不过,这可不是一个普通连队的士兵。 带队的两个枪炮大师,七八个高级枪炮师,三十多个中级枪炮师,初级枪炮师不计其数,整个一百多人,最差的都是见习枪炮师,还没几个,后面还有随军祭司的影子。 这是个有文化、有主张、武力强大的精英团队,是准备清君侧去的,没有底气怎么敢? 任凭兰迪勇气无双,碰到这个局面也是非常地蒙,这是扶桑的正规军里的精英,自己几乎是不可能打过的。 小桂子在身后高喊,“我是精灵国的公民,这些地痞流氓无恶不作,你们应该把他们抓起来。 否则我们大使馆出面,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这些士兵要去干的事情基本上属于造反,就是精灵女王来了都不一定给面子,哪会怕什么精灵国公民,领头大喝一声。 “无论社团地、精灵地、还是龙骑士地,在这里统统要老实,我们有急事,先押起来再说。 不出来投降,我们就要开枪了。” 五个社团人士举起手慢慢开始往出走,怕走快了引起士兵们的误会。 兰迪是决不能向小鬼子投降的,硬拼又明显干不过,脑子极速旋转,还有什么办法,还有什么办法? 忽然脑海中一亮,手伸向储物腰带。 第二百二十一章 血祭 栗原安秀中尉看着怀表,时间都过去一分钟了,时间紧迫,那几个社团分子走得怎么这么慢? 忽然,地面似乎有黑色光环闪了一下,五个社团分子忽然诡异地缓缓倒下。 你们竟然敢在我的眼皮底下还杀人,这个龙骑士简直胆大包天。 虽然不知道那个家伙杀人的办法, 栗园毫不在乎,也不想知道,对上正规军,一切江湖手段都是渣渣。 更远处巷子里面的那个剑士和那只精灵还没出来投降,栗园失去了耐心,右手举了起来, “预备!” 众士兵一起拉动了枪栓, 七挺重机枪也支了起来,重点瞄向那两头超级魔兽。 就在栗园的手要挥下去的时候,忽然,寒冷的空气中,似乎有一股暖风扑面而来,栗园的手一下子停顿了。 那个龙骑士低沉悦耳的声音远远传来,“这些地下社团都是一些流氓地痞,不应该收拾么?你们要讨伐那些国之奸贼,赶紧去啊,我支持你。” 栗园忽然觉得龙骑士说得太有道理了。 自己出身贫困,但好学正直,小时候受那些地痞流氓的欺负还少么? 作为穷人,自己深知老百姓生活的苦难,成为军官后,看到了财阀和高官们的穷奢极欲。 那些欺负穷人的社团,压制穷人的财阀,不问国事的高官,国家就是被他们败坏的,这个龙骑士深明自己的想法, 还支持自己, 简直是绝无仅有的好人。 时间紧张,我居然在这里干这种不知所谓的事情,安藤君和村中君肯定着急了。 栗园当即命令,“收枪。” 向兰迪远远一鞠躬,“感谢龙骑士大人的教诲,我们这就出发。” 不用栗园命令,他的部下们也都放低了枪口。 在一阵微微的暖风中,他们头脑中浮现出故乡盛开的樱花,贫困而自在的童年。 随即,被迫到襄平和南洋去当妓女为国家挣钱的姐妹,丝毫不管下层疾苦的权贵们的奢靡重叠在一起。 我们骄傲的第一师团,居然要被调到襄平去守铁路? 这个国家有如此多的不公,不去收拾那些奸贼,怎么还有空在这里耽搁?怎么会把枪口指向龙骑士大人那个大好人? 栗园一挥手,士兵们整装,昂扬而去,歌声又飘了出来。 “罢却离骚一悲曲,悲歌慷慨日已去。吾辈掌中三尺剑, 正待以血净奸愚!” 看着士兵们远去,小桂子向兰迪挑起大拇指,“不愧是老大!愣是把这帮人给忽悠走了,没想到老大你也这么能忽悠。” 兰迪看看躺在地上的社团成员,拿出藏在身后的阿里权杖, “我确定这些社团人员是人间的蛀虫,血祭他们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小桂子,赶紧走吧,他们很快就能走出神器的覆盖范围,没准儿清醒了又回来了。” 兰迪和小桂子点亮了回城券,身形渐渐虚化,天上忽然飘下了雪花。 兰迪想多了,阿里权杖最大的本事就是点燃人的野心。 这些扶桑少壮军人本来就不清醒,野心被权杖加了一把火后,已经进入了癫狂状态,正是这种邪恶神器最佳的忽悠对象。 他们的行为根本不是兰迪强加的,所以阿里权杖效果拔群。 兰迪都走了,他们离开了神器的影响范围,依旧心头火热,冒着风雪,去干他们心中的大事去了。 ………… 魔市,大世界广场,兰迪和小桂子出现在广场上。 一抬头,发现二斤、奥斯曼、刘明集体站在眼前,三毛坐在地上,正抱着脑袋大睡。 显然奥斯曼把队友都叫来了,他们在传送阵前,是等自己电话,万一自己需要支援,可以马上到江户。 兰迪摆摆手,“没事了,既然聚在一起了,咱们喝一顿去。” 小桂子一下子扑到二斤怀里,瑟瑟发抖,“二斤哥,我可吓坏了,求安慰。” 二斤在小桂子的兔耳装饰上摸了摸,“小桂子,这么冷的天,你怎么还露着腿?这不是招流氓么?” “我是修炼者不怕冷怎么了?我不是还穿着长皮靴呢么?二斤哥你看,扶桑的校服好不好看? 我的丝袜可是黑暗联邦的最新产品,这露的一段有讲究,叫‘绝对领域’。” “领域?难道跟圣级有关系?” “二斤哥你太老土了。唉,我不过射死了一个趁街上大乱,动手调戏我的地痞流氓而已。 谁知道那家伙是社团的成员,他的同伙发了个信号,几个附近的忍者就过来了。 那几个盗贼忍者武艺不怎么样,装备花样百出,我又射死了两个,但被纠缠跑不了。 后来他们的老大来了,我就被堵住了,幸亏兰迪老大去救了我。” “扶桑的流氓品味太差了,调戏都分不清男女么?某人啊,关键地方没有货,只能露腿勾引扶桑流氓。” 这话一听就是三毛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 “我勾引扶桑流氓也不会勾引你,谁会看上你个小秃头?” “嘿嘿,看上我的多了去了。” 众人一起向浦江饭店缓缓走去,听着三毛和小桂子斗嘴,二斤、奥斯曼和兰迪相对看看,突然微笑,都莫名想起了亨利,好怀念大家一起在西域的日子啊。 “老刘,扶桑的军人兵变了,这对咱们是好事还是坏事?” “他们自己打起来,越乱越好,当然是好事。” 这话不是刘明说的,是三毛在和小桂子斗嘴之余,百忙中插了一句。 刘明扶扶眼睛,叹了口气,“这兵变不管有没有,扶桑都是野心勃勃啊。 扶桑这些年穷兵黩武,在权贵和财阀的统治下,帝国一直处于悬崖的边缘。 现在他们搞什么‘尊皇讨奸’,他们的帝国会向前迈出一大步。” “哈哈哈,那不就掉下去了么?” 三毛听懂了刘明的冷笑话。 “就怕他们掉下去之前,拉着咱们啊。” “二斤哥,看,这是我在江户买的《朝日新闻》,第三版里面还有你这个兰氏阿拉斯加公司总经理的照片呢。” “咦?”众人突然一起吃惊。 大家谁也没看第三版,头版头条上,是明娜带着钻石王冠的大幅照片。 “尼德兰国王威廉三世昨日离世,公主威廉明娜.海伦娜.保利娜.玛丽亚就任尼德兰女王,王太后埃玛垂帘听政。” “国王远房亲戚的远房亲戚……” 三毛嘴里念叨着,一拍光脑壳,“小桂子,你说得对,我真笨。” 第二百二十二章 龙在阿拉斯加 浦江饭店,孔雀厅。 “咱们这个小队难得聚一聚,来,干了。” 小队成员一起举杯,除了亨利换成了刘明,大家都在,实在是比较难得。 阿花面前也摆着一碗黄酒, 这次阿花两爪捧着酒碗,轻轻用胡子碰了碰,放了下去。 本大王可是在圣级大会上,全程旁听来着,当然,是在铲屎官的宠物徽章旁边开个洞旁听。 看到陈总舵主喝酒沾沾唇的样子,阿花大受启发。 喝酒嘛, 晚辈敬酒,前辈要给晚辈面子, 但不用真喝,阿花表示学到了。 作为众人中最年长者,阿花认为,大家敬酒,自己这个大师兄还是要给面子的。 小梅那个爬虫虽然年纪比我大,但它笨啊,进化得太慢。现在还在吃生肉,上不了桌,要追上本大王的境界,还远得很。 “小桂子你打算先回新敬业你哥哥那里去么?” 兰迪救人就到底,觉得应该把小桂子交到他哥哥手里才放心。 “我跟欧尼酱打电话报平安了,新敬业那个全是烟的城市有什么可回去的价值? 我要跟二斤哥陪我在魔市玩两天,然后去阿拉斯加玩,还要去看看极光。 听说再过一个月到了阿拉斯加的春天,极光就没有了,再想看还得等五个月。 等我玩够了,江户估计也安全了, 我再接着回去上学。” “那这几张回城券给你们,我在看极光的位置定位了不少。那里有北极熊,你们最好求个圣级龙族同去,不然太危险。” “我不去,手里的活儿太忙了,本来就天天加班。” “兰迪老大,二斤哥都这么忙了,你也该给他放两天假。 二斤哥,二斤哥格,陪我去嘛,兰迪老大不是黑心资本家,你休息两天没事的,要不一天,一天就行。” 二斤:…… “您好,请问您是兰氏阿拉斯加公司的总经理李二斤先生么?” 众人回头一看,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白人礼貌地走向二斤。 这小伙子耳朵稍微有点尖,这种特征说明他有精灵血统。 这种特征的人兰迪见过,只有一个地方有,就是一半人从精灵国移民的黑暗联邦。 二斤站起来,和来人握手。 二斤现在西装革履, 一副商业精英派头,管理阿拉斯加有段时间了,很有领导气质。 “我是李二斤,您是——” “我是魔市《密勒氏评论报》主编鲍威尔的助手,兼任《芝加哥论坛报》和新敬业《每日先驱报》驻东方的记者埃德加.斯诺。” “您是要采访我么?欢迎,不过能否等我们聚会完毕?” “不不不,我已经看了《朝日新闻》上扶桑记者对您的专访,因此才认识您啊。 《朝日新闻》的采访很详细,我觉得我没有更多的问题可以问您。 我是听说,圣级大会后,有许多龙到了阿拉斯加,我认为这是个可以引起读者兴趣的话题。 不过我听说,朝日新闻的记者用定向传送符去锡特卡,结果掉进了冰冷的海里,虽然被人捞了上来,因此却大病一场。 您在魔市和锡特卡经常往来,我想跟你求一张定位好的回城券,放心,我会给双倍价钱的。” 二斤掏出一张回城券拍进斯诺的手里,“拿着拿着,不过不用给钱,只要您多在报纸上为阿拉斯加宣传宣传就好,就算我们邀请您去的。” 二斤抠门那是看干什么,这笔杆子是万万不敢得罪的。 否则他在文章里埋汰你两句,你就一辈子洗不清了。 “对了,来来来,既然到这儿了,一起喝两杯。” “咦?这位是著名的兰迪公爵,那我就冒昧留下了。能和您这位名人同席的机会可不多,我能顺便采访您两句么……” ………… 二斤最终在队友们的一致劝说下,还是陪着小桂子在魔市玩了两天,三毛给当了向导。 斯诺担心阿拉斯加过于荒蛮,而且露西亚人统治日久,可能会对自己这个黑暗联邦的记者不友好,最后决定跟二斤一起去。 “哇,这里就是阿拉斯加?人好少啊。” 二斤背着手在街上巡视。小桂子在二斤的坚持下,穿了身厚衣服,外面还披了件貂皮大衣,两手缀在二斤的臂弯上,像个熊宝宝。 “哇,港口那边为什么起火了?咱们快去看看。” 二斤领着小桂子,身后跟着斯诺这个电灯泡和两个随从,跑向不远处的港口。 原来不是港口起火,而是海上。 海上一艘中型运输船改成的武装船浓烟滚滚,一条红色的龙扇动着翅膀,还在向船上喷火。 船上早已没了活人,海盗全成了焦炭,这条路兀自不放过这艘船。 码头边的人一起欢呼,“干得好!龙大哥,加油!” 几个搬运工大声赞叹,“这艘海盗船在附近耀武扬威好几次了,半夜还曾靠近这里想抢东西,不过被贝胡子的队伍打跑了。 现在咱们有龙巡逻,他们还敢来,完蛋得活该。” 斯诺兴奋无比,掏出照相机,“咔嚓,咔嚓”连拍了好多张。 上次人类看到龙喷火,至少是八十年前,那时候还没有照相机。 现在教科书上的龙,还都是手绘的,“这张照片一定会让世界震惊,报纸会大卖的。” 让斯诺震惊的还在后面,一回身,一头黄金龙四只爪子抓着个大箱子,从远处的皮革处理厂飞过来,将大箱子稳稳地放在一艘船上。 随后黄金龙落地,收拢起翅膀,船主乐颠颠地跑过去,拿了十几个银币,塞进了龙爪子上挂的一个小袋子里。 斯诺震惊得都忘了拍照,“李经理,龙这么穷,需要干苦力赚钱么?” 二斤摇摇头,“这种没有化成人形的龙前天晚上才来,我当时在魔市,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随从赶紧汇报,“人家龙族随便拿一颗晶石就能换好几千金币。 不过龙在这里干活,是那些圣级龙老爷们跟港口讲好的,说是要体验普通人的生活什么的,搞不懂。 不过这家伙这一下子能顶十几个人干半天的,船主付的钱跟雇苦力是一样的,速度还快了不少,都很高兴呢。” 从港口回来,刚走到大街上不一会,斯诺又震惊了,“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那不是传送阵么? 李经理你这里有传送阵为什么还需要用回城券。” “这不是风老板公司的,是我们兰氏阿拉斯加公司自己建的,只能通龙窟和石兰冲两个地方。” 二斤回头看向随从,“我还没问你,那些超级魔兽龙来得这么快?这传送阵一天就建起来了?” “那个叫普朗克的炼金术士来的当天,就被龙族请去连夜加班,还乐呵呵的,听说龙五爷塞给他好几块很大的晶石当加班费。 而且,他搭建龙窟和这里的传送阵,有五六个龙族的圣级法师帮忙,根本不需要他动手,指点指点就行,那还有不快的? 这世界上哪座传送阵建的时候,雇得起圣级法师了?还五六个。 现在普朗克人在石兰冲,根据条约,龙族不能到那里,这速度就慢多了。 咱们不但要多花三万金币雇法师,还得等十几天才行。” “奥斯曼不是法师么?咱们还需要花金币雇法师?” “至少要高级法师,还得好几个,不然不能收那么多钱。” “额,奥斯曼这个笨蛋。” 小桂子表示自己都是高级,奥斯曼太没出息。 无辜躺枪的奥斯曼在魔市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前面是在干什么?那么多人围观?我看到一头蓝色的龙在中间。” 斯诺的记者属性爆发,拉着二斤和小桂子去看热闹,但挤不进去。 随从挤进人群,一会儿跑了出来,“这条蓝龙和收鱼获的老板起了纠纷,在打官司。” “啊?什么?龙和人打官司?” 第二百二十三章 北行漫记 二斤膀大腰圆,顺利地挤了进去。 围观的群众终于发现这个新挤进来的家伙是这里的统治者,还是给面子让开了路,让斯诺和小桂子也进去了。 本来这里是有专门负责审判的小楼的,不过今天的原告体型太大,进去很困难。 审判官只好把让仆人把桌子抬到了街上,当街审判。 审判官是二斤家公司原来的老账房, 已经退休了,被二斤请来,在这里临时客串审判。 反正这里人非常少,也没有多少纠纷,老爷子就当到阿拉斯加度假了。 龙是不会说话的,不过他有代理人,龙族大长老亲自给自己这位弟弟帮忙。 听了会儿,斯诺听明白了, 这条冰雪系超级魔兽跑到太平洋里游泳,顺便捉了不少的鳕鱼,拿到鱼获老板那里去出售。 老板欺负它不会说话,还认为它一定不懂价格,少给了一半的钱。 然而蓝龙不是傻子,在旁边旁观了会儿老板和其他渔夫的交易,就发现自己吃亏了,立刻找大哥去帮自己撑腰。 鱼获店老板非常精明,表示这个过程没有人看到,蓝龙是诬告。 斯诺饶有兴趣,一边拍照,一边用速记本记录这次人和龙的第一场官司,看法官如何宣判。 法官老爷子人老成精,一看傻乎乎的蓝龙,和精明的鱼获店老板的样子,就知道蓝龙说的应该是实话。 不过他很为难,没有证据的话是不行的。 “要证据, 好,你们看着。” 大长老左手掏出一块大个头的晶石,右手在空气中画了个圈,身上白光大亮,圈里立刻出现了蓝龙卖鱼获的现场回放。 等回放完毕,眼看那块晶石眼色黯淡下去。 鱼获店老板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法官当场宣判,缺一罚十,鱼获店老板赔偿蓝龙五十金币。 众人包括斯诺在内,都不知道这种法术神奇之处,以为所有的法师都会呢。 小桂子好歹是高级精灵弓箭手,嘴巴张开都闭不上了。 “二、二斤哥,我小时候听爸爸说过,这种法术叫时光回溯,他的圣级法师朋友都不会,至少得是半神才能施展。 你看大长老施展这一次时光回溯,消耗那块晶石可值好几千金币,就为了赢这五十金币的官司?” 大长老耳朵一动,回头看见了小桂子,“小精灵, 钱对我们龙族来说不算什么。 能让我这个弟弟习惯人类的规矩,做事遵纪守法,才是最重要的。” 大长老并不知道,在另一个位面,有个叫梅先生的仙人也施展过同样的法术,是为了调查兰迪这个异时空来客的来历。 这边刚宣判完,龙五爷领着一个魔市商人,右手捏着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的手跑来找法官。 龙五爷在人类社会经多见广,不需要找工作熟悉人类生活,依旧负责龙族和人类的联络。 没工作就闲,在街上闲逛。 圣级的感知何等敏锐,顺手就捉了个扒手,人赃俱获,商人的真丝钱包还在小偷的手里。 小偷被判去干苦力,当场被两个士兵带走,龙五爷见义勇为,获得赏金五银币,龙五爷笑眯眯地接了,继续溜达去了。 从这里离开的时候,斯诺一脸惊奇地看向二斤,“李经理,你们怎么管理的? 据我所知,八十年前龙族可不是这样的,不然怎么会有龙族和人类圣级的大战?” “我们没有特殊的管理啊,龙族这么守规矩,是兰迪这个龙骑士教诲了他们。” 一条绿龙爪子里抓着一头驯鹿,摇摇晃晃从北面飞过来。停在了处理皮革的地方。 它是饿了,去北面的冰原上打猎,搞点吃的。 要是以前就直接吞了,现在则去先把毛皮卖了。 毛皮店的老板刚在法官那里看过热闹,肯定不敢欺负龙了,正在和龙砍价。 这才发现这条龙居然是识数的,不由笑话起鱼获店老板的无知贪婪来。 “这位绿龙——先生,我能和您合个影么?” 绿龙非常和蔼,点点头。 最后毛皮店的老板也强烈要求加入,斯诺调好角度,小桂子帮忙一捏机关,“砰”的一声,两人一龙的合影就完成了。 二斤下一个视察的地方是公司的账房,各处的交易数据都要送到这里来汇总。 这里主事的是二斤家的老管家,看公子来了,特意命人往火炉里多加了不少的劈柴,开始汇报工作。 这是人家的商业机密,诺斯不好旁听,离得远远的等候。 小桂子不管这个,在里面来回溜达,忽然大喊,“不好啦,火炉!” 众人回头一看,为了讨好公子,劈柴加得过多,火炉里突然火光大起,直奔屋顶而去。 小桂子四处寻找灭火的工具,旁边一个账房不声不响地一挥手,整个屋子突然冷下来,空中凭空出现大量的雪花压倒了火苗上,火苗迅速就小了下来。 “天啊,圣级的冰雪领域!” 账房一脸淡然,对小桂子的大惊小怪表示鄙视,“没错,我是冰雪系的。” 旁边的老管家连忙介绍,“这是新聘的龙九老爷。” 诺斯即使再不懂修炼,也知道圣级的价值,“你们难道不是被兰公爵安排在军队?” “我们到了这里,就是阿拉斯加的子民,他允许我们自由选择职业,我六哥就是去军队了,我喜欢当账房。 不过,我每十六天有一天劳役,去海岸边巡逻,我非常期待。还有,老板,火炉该换个安全点儿的了。” 诺斯已经可以想象到,当这位账房巡逻的时候,不幸被他碰到的海盗,一定会变成冰棍儿。 “龙九爷,我是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能给您拍个照么?” …… “二斤哥,视察完了没有?你答应我去看极光的。” “可是咱们俩去很危险。” “我刚才在街上看到龙五爷什么事也没有,我去求他。” “那个……李经理,我能随队采访么?” ………… 四人出现在兰迪以前看极光的位置的时候,还没等看极光,就看到两头北极熊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公熊看又有人来,特意跑过来挨个嗅了嗅,没有嗅到儿子的味道,很失望,回头要走。 有龙五爷在身后,小桂子胆子特别大,从戒指里扔出一条鳕鱼给熊。 北极熊见过儿子吃烤鱼,这帮人类把儿子都拐走了,吃他们条鱼是应该的。 叼了鱼献给老婆。雌熊吃完鱼,开始趴在冰洞前等着狩猎。 事先计划的投喂有效,小桂子兴致大涨。 连极光都不看了,不停投喂,圣级戒指里的鱼源源不断,一会的功夫,两头熊都吃饱了。 突然一只海豹上来换气,雌熊终于显出了超级魔兽的本事,一掌就将海豹拍晕,拖了上来。 公熊和人类交往得多,觉得吃了人家不少的鱼,叼着海豹,走到小桂子面前,示意还礼。 这两头熊居然也是有智慧懂礼貌的,小桂子打蛇随棍上,搂住公熊大喊,“诺斯,快拍照!” 闪光灯把熊吓了一跳,待看到没什么事,公熊干脆趴在了地上,开始消食。 这里的两只小熊居然不怕自己这个圣级黄金龙,龙五爷觉得挺新鲜,过去拍了拍它们。 公熊抬了抬头,这个大汉虽然威压很厉害。但根据自己的熊生经验,人类很友好,不用害怕。 他很抠门,没有鱼,公熊翻了翻眼皮,没理他。 两天后,锡特卡,诺斯握着二斤的手,“谢谢李经理的盛情款待,我要回去发稿了。我有预感,这次我会一夜成名的。”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一群会走路的金币 两天后。 “二斤哥,江户的同学给我打电话,说学校已经恢复了秩序,我要回去上学了。” “你得罪的社团不会盯上你?” “他们的精锐力量被兰迪老大一举歼灭,剩下的小虾米根本不敢惹我。” “还是要多注意,不要再穿得那么暴露了。” “我会很乖的,暴露的衣服我留着, 等暑假再来专门穿给二斤哥看。” 二斤:…… “报告总经理,外面有自称风氏传送阵公司的几个人求见。” 进来的是一名高级炼金术士,四名高级法师,身上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背后大大的一个“风”字。 “总经理先生,昨天我们公司收到了大量的用户电话, 强烈要求将您在这里修建的私人传送阵连入我们的全球传送阵网络,希望您能批准。” “这个——收费么?” “本来是要收费的, 因为你们可以增加很多传送阵收入。我们主动提出的,可以免入网费。” “这是好事,那就多谢了,不过我们只开放这一个传送阵。” “没问题,这是个简单的技术问题,只需要五分钟就行。” “那个,小桂子,你可以坐传送阵回去了。 我马上批个条子,咱们小队的人可以免费坐这个传送阵。你能省就要节省,不要乱花钱。” “好的二斤哥,省下的钱我会去多买几套专门给二斤哥看的衣服的。” 二斤:…… 二斤送小桂子到传送阵的时候,发现小桂子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了。 传送阵刚刚连上全球网络,里面立刻涌出大量的游客。 游客们一个个身上不是海豹皮就是貂皮大衣,雍容华贵,男女小孩都有,手里都拿着照相机。 一出传送阵就四处打量,“龙在哪儿?我要和龙合影。” “龙跑不了,极光只有一个月的观赏期了。咱们还是先去北极, 看极光和北极熊,我准备了足够的鱼。” 二斤的商业敏感性非常强,这是一群会走路的金币啊。 立刻发出一连串的命令,“马上把备用的原露西亚公司的房屋改成高级旅馆,接收这批客人。 立刻成立极光、北极熊临时观光旅游线路,我去亲自找龙五爷,请龙族圣级在那里轮流坐镇,保证游客安全。 去那里的回城券价格翻两倍,禁止游客自行定位,否则被熊袭击了我们不负责。 每条超级魔兽龙身边配一个随行人员,合影要收费,暂定五金币一次,并且不得骚扰龙的正常工作。 赶紧通知鱼获公司,为去北极的游客提供足够的鱼。告诉游客,我们提供去北极观光点送鱼的服务。 派人监督卖手工艺品和纪念品的铺子,禁止发生宰客行为。 马上派人去魔市,聘请更多的厨师和西点师,餐饮服务一定要跟上。” 随着二斤的吩咐, 手下被支使得团团转, 阿拉斯加的旅游业的兴旺开始了。 突然而至的游客们在阿拉斯加获得了良好的旅游体验, 金币哗哗地撒出去,心情都非常好。 不过也有不满的,港口边,几个游客正在聊天。 “我拍到了今天巡逻的黑龙,可是为什么没有海盗过来?你们黑暗联邦赶紧再派几艘海盗船啊。” “不要造谣,我们政府和海盗没有关系。” “那个斯诺很敢说真话,分析得很准确。你们有动机、有能力派海盗过来,没有证据也是你们干的。” “可是龙天天在这里巡逻,就算海盗是塔夫脱大统领派过来的,现在还会来么?海盗们又不是傻子。” “看!那条龙在海里游泳,出来了,爪子里抓了四条鱼。” “咔嚓!” 二斤终于趁游客临时断流的时候送走了小桂子,看着满街的游客,呵呵傻笑。 这些旅游收入的税收,可是兰迪的,自己总算能帮兄弟搞点钱了。 “报告,那个叫洛岑的印第安女人发来电报,在她们的居住区,一个叫朱诺的地方,发现了金矿。” “马上叫贝胡子派一个连去守卫,我这就组建金矿公司。” “喂!奥斯曼么?在报纸上登广告,阿拉斯加发现了金矿,招收大量矿工,个人在河里淘金免税。” “爹,再派一批人来,朱诺发现了金矿,预计会发生淘金热,咱们要在那里建立大量的服务机构,赚这些淘金人的钱。” ………… 一个月后,阿拉斯加下属阿留申群岛海岸线。 大长老在空中悠然地踏空而行,巡逻到了这里。 经过一个多月的打击,干掉了一百多艘海盗船后,阿拉斯加的沿海已经清净了。 幕后金主不再提供支持,海盗们也没了来阿拉斯加送命的热情。 今天轮到大长老巡逻,他就是当成一次环阿拉斯加沿海旅游而已。 呦嚯,还真有不要命的。 下面那个小镇子叫尼克尔斯基吧?一艘没有悬挂国旗的不明船只正在悄悄靠近,这是准备打劫阿留申渔民? 要是那些超级魔兽兄弟姐妹的话,就直接出手干掉了。 大长老要优雅得多,来到海盗船上空,“鉴于你们现在还没有作恶,我给你们一个逃生的机会。 你们现在赶紧往南跑,谁也不许回头,一直跑一千里,就没事了,别怪我事先没警告你们。” 海盗亡魂大冒,海盗船立刻掉头。船长骂骂咧咧,“他娘的,这帮龙族怎么这么认真?一个月过去了,巡逻还是没有松懈。” 大长老在后押送,海盗船飞速南逃,到了十二海里处,大长老停下了,目送海盗船远去。 又跑了五海里,海盗船长擦了擦汗,“行了,歇会儿。等这老头子走了,咱们再杀个回马枪。 阿拉斯加沿海这么广阔,他不能总呆在这儿吧。” “老大,他不是警告咱们南行一千里?” “你真实诚,看老头子不敢往前走了吧?我可是知道龙族和圣级的条约的,他不敢出阿拉斯加领海。 咱们就这呆着了,圣级的攻击绝对到不了这里。这头龙还装神弄鬼,什么不许回头,你当你是先知还是神啊,我就回头了。” 海盗船长拿出单筒望远镜,向北看看,那个老头子龙走了没有。 我放大、放大、再放大…… 海盗船长一眼看到了正在朝他微笑的大长老的脸。 一个声音远远地传来,显然是靠魔法传送的,“我看到你们回头了,这是你们自己找死。” 一个光团远远地飘了过来,慢悠悠的。可是再慢,船也没有速度躲开,巨大的光团一下子把海盗船包围了。 这是大长老作为水晶龙的天赋神通,“结晶。” 船上有生命的东西集体僵硬,包括负责捉鼠的猫。身体慢慢变得白而透明,都变成了盐柱,这艘船成了飘在海面上的幽灵船。 海盗船长最后的念头是,“娘的,这家伙不是圣级!” 第二百二十五章 地盘初稳 贝胡子叼了个烟斗,正在沉思。 这马上还有一个月,兰迪的雇佣自己部队半年的合同就到期了,一个月后自己这帮人去哪里?接茬回去当土匪? 一抬头,龙族大长老手里拿了个告示,走进了军营。 “大长老,您巡逻回来啦?辛苦了, 怎么有空过来?” “我看到你们招募一百个去北方各部落递送招兵文件的人,那么麻烦干什么,我们哥几个就帮你送了。” “送信的小事儿不大好意思打扰你们。” “在广阔的天地里纵情飞翔可是我们一直的愿望,在这阿拉斯加传递情报信件,谁有我们龙族方便?这事儿就交给我们了。” 一个月后,后夏历四百零一年五月初一, 锡特卡。 刘明一身戎装,肩扛上校肩章,从传送阵里走了出来。 身后一百名新军从传送阵依次走出, 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一个东张西望的,全体迅速列队。 看来迎接的少校营长贝胡子给自己敬了个军礼,刘明还礼。 “这半年贝营长和弟兄们辛苦了,阿拉斯加守备旅旅长刘明奉命换防。” “立正,齐步走!” 随着粟多珍一声令下,一个连的新军向军营进发。 贝胡子看着一百名新军步伐整齐,一个个英姿挺拔,队列横看竖看斜看都是一条线,心里赞叹。 “我老贝可也会练兵,手下自信都是能打的,可是绝对没有这个精气神。我见过的新军也没这样的,刘旅长,你这兵是咋练的呢?” “你看他们全体配了驳壳枪,这不是普通士兵,这是教导连,全员军官, 兵员素质高嘛。” “你不要忽悠我老贝,我看这些伢子的肤色就知道,都是穷苦人出身,没几个白脸书生,你们一定有特殊的训练秘密。” 刘明一笑,贝营长不简单啊,不过屠龙术的事情,是不能和这个天地会的铁杆说的,当即转移话题,“老贝,你们部队的安排,我已经想好了。 我可是从川渝新军请假出来的,然后就投了兰迪。老上级熊标统对我不错,一直想让我回去。 我回不去了,给他介绍了你这员虎将。 据我所知,熊标统可是天地会里的重要人物。 拿我这封推荐信,你们一个营到他那里可以足额开饷,他手下可正需要你们的同志呢。” 贝胡子揣好了推荐信, 兰迪和刘明挺地道, 给自己找好了出路, 给天地会兄弟当手下也不错。 不过这么一来, 自己这个营长回了大夏,又要叫管代了。 唉,可惜兰迪怎么就不要我呢?看他在阿拉斯加行事,眼界挺开阔啊,又是瑞元的义弟,怎么就不加入天地会呢? 刘明和贝胡子走向军营,传送阵里,兰迪姗姗来迟。 和兰迪一起走出来的,是已经在湘南农民夜校一期毕业的艾地。 经过半年的培训,艾地已经完全变了样,意气昂扬,一身浩然正气,在石远这个大贤者的亲自教诲下,他已经晋级贤者了。 艾地和兰迪握手告别,“我就要回南洋开展工作去了。虽然一切从零开始,前途还很漫长,但我充满了信心。 兰迪同志,你们在大夏,我在南洋,咱们一起努力,争取把这个世界翻个个儿。” 艾地穿了件白衬衫,在锡特卡一出传送阵有点冷,不过他马上就要转道传送到巴达维亚去了。 兰迪看艾地的发型都变了,原来的卷发被拉直,向后梳成了三七开,特意把额头多露出了一些,看来这位老兄对石远很崇拜啊。 目送艾地回身又进了传送阵,港口那边传来一阵整齐的脚步声,随即听到二斤的声音。 “兰迪,有日子没见了,你的兵总算是练完了。朱诺那边现在聚集了两万多淘金者,你的兵再不来,快搞不定了。 我这次把贝胡子驻那里的一个连带了回来,那里就靠一千印第安民兵暂时维持秩序,我可不放心,咱们自己的部队得赶快过去。” “兰老弟,这六个月我总算不辱使命,把阿拉斯加给你看住了。 以后老哥我要去熊标统那里当兵吃粮了,你要是有机会到川渝,我请你喝酒。” 贝胡子带着本地的两个连到了,他已经迅速地和刘明交接了军营。 兰迪握住贝胡子的双手,“这半年辛苦老哥了。” “哈哈哈,当兵的不怕辛苦。我们不但双饷,还从你这里混了一身的好装备,以后有这样的好事儿,多想着我。” 看着贝胡子一个营的部队不断走进传送阵,二斤脸上露出肉痛的表情。 “这一个营的人坐传送阵回去,要耗费不少的晶石,可不能让龙族出,咱们得给钱,虽然它们说过包圆的话。 幸好只此一次,这从大夏调兵,实在是太贵了。“” 兰迪深有同感,“雇佣贝胡子的队伍,这是刚接手阿拉斯加的时候不得已为之,成本高是没办法的,好在咱们以后用的是阿拉斯加用的本土兵员。 这就是尼古拉二世守不住阿拉斯加的原因,圣苏伯台堡更远,露西亚人又信不过本地的土著。 以后需要回国探亲的只是刘明带过来的一百名军官而已,还是分批分期的,这花费就没多少了。” 送走了贝胡子,兰迪和二斤走向军营,二斤一边走一边摇头,“唉,可惜传送阵建在这里了,又不能随便改地方。 朱诺那边人口比这里多得多,又有金矿,以后可能会成为阿拉斯加的中心。” 军营操场上站了两千名新招募的阿拉斯加本土兵员,看队形,这半个来月贝胡子已经对他们进行了初步的训练。 “这么多?不是说招一千么?” 二斤看到这么多兵,仿佛看到大批的金币溜走。 刘明走了过来,“你到朱诺那边一个月,这边的事没功夫管,是我和贝胡子联系定的。 本来预备招一千的,可是这些爱斯基摩人、阿留申人、印第安人被招兵的条件吸引,军饷很高嘛,还入伍就发安家费,结果一下子来了两千,给咱们的兰公爵当兵可比打猎赚钱多啊。 兰迪同志现在是家里有金矿的大款,就把这些兵都留下了。” 加上朱诺那边的一千印第安勇士,阿拉斯加要养三千的兵,刘明也由原计划的团长成了上校旅长。 “这也得亏是朱诺发现了金矿,否则是养不起的。可是这么一来,到兰迪腰包里的钱可就少多了。” “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没有兵,地盘叫人抢去了,哪来的钱?这是军阀都知道的道理。” 兰迪一挥手,五百套崭新的军服出现在操场上,随即招出小梅,飞回传送阵,回石兰冲接着搬。 他身上有缴获自哈克的圣级黑玉手环,缴获自胡里的大师级储物腰带,缴获自蛮人萨满的中级白骨储物戒指,玉姑送的中级储物玉佩,运力丰富,就担当了运送军资的任务。 兰迪来回运了二十多次,最后把水连珠、迫击炮、马克沁、子弹、炮弹都运到的时候,这些衣衫褴褛的土著兵都已经换好了军装,面貌焕然一新。 “等这些兵再训练好了,加上龙族的帮助,咱们在阿拉斯加的地盘,总算稳固了。” 刘明背着手看着操场上的新兵,“这都是有经验的猎人,还有部落里的萨满什么的,都是当兵的好苗子啊。 尤其那些萨满很宝贵,军队里怎么能没有法系和治疗人员? 对了,兰迪同志,你下一步准备去哪儿?在这里接着练兵么?” “这些兵交给咱们的军官团队练我就放心了,我要去婆罗洲看看。 爪哇的事情有了眉目,南洋可还有个婆罗洲呢,答应司徒前辈的事情得帮人办全活了。 因为练兵,这都推迟半年时间了,说啥得去看看了,我自己去就行。” ………… 三天后,婆罗洲首府东万律,兰迪、刘明、二斤、三毛、奥斯曼从港口走了出来。 最终战友们没让兰迪自己来,上次在突古士碰到会变身荒兽的蜥蜴人的事情大家都知道,这里好像还是很危险的。 阿拉斯加的事情暂时交给了粟副旅长和二斤家的老管家,兰迪小队终于集体出动了一次。 大家在星岛的传送阵集合,坐船来到了东万律。 一上岸,就发现没让兰迪自己来似乎对了,东万律满目疮痍,一副刚打完仗的样子。 众人往前走了不久,就看到不少人围着看热闹,有蜥蜴人也有唐人,颇有蜥蜴人和唐人勾肩搭背的,看上去关系还不错。 三毛跑过去,“大哥,这么热闹在干什么?” “那个兰芳公司的叛徒黄福源在领人拆兰芳共和国的大唐总长大厅呢。” 兰迪往人群中望过去,一个彪形大汉正背着手,将手下支使得团团转。 突然,一个白影如闪电般从远而近,接着是一声娇斥,“叛徒,今天就是你的末日!” 剑光闪耀,直奔大汉而去。 第二百二十六章 第五枚圣火令 看女子的身影,兰迪忽然一阵恍惚,莫名地熟悉。 女子手持青锋剑,身形在阳光下若隐若现,宛若剑仙。 当初毕业试炼,玉姑师姐半路加入瑞元的小队帮忙。 在对战魔豹的时候,邵山给玉姑师姐加持了“疾风之狼”后, 玉姑师姐当时的状态简直跟这个女子一模一样。 当然这个女子一身白纱,看身高比玉姑师姐稍矮,不可能是玉姑。 但这种身法剑法,兰迪有八成的把握相信,这是剑丘教出来的。 看那个大汉打着赤膊,似乎毫无防备, 这好像药丸啊。 然而就在剑尖堪堪要刺到大汉的时候,大汉一回身, 手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盾牌。 青锋剑一下子刺到了盾牌上,居然没有折断,剑弯成了弧形。 女子借力弹开,身形飘忽,换方位再刺,大汉只是轻轻移动了下盾牌,女子的进攻又是徒劳无功。 女子一剑快似一剑,大汉好整以暇,盾牌挪来挪去,看速度比女子慢得多,可总是能在看似非常危急的情况下将剑挡住。 大汉游刃有余,还有空跟女子说话,“纱纱啊,我和令尊是战友,并肩作战多年。令尊都没有把握拿下我,你还是不要白费力气了。” “呸!你还有脸说战友,兰芳三虎,两虎投敌, 这是我兰芳共和国的耻辱。我一定要替罗伯父和父亲报仇, 除掉叛徒。” “孩子啊,兰芳共和国四年前就没了,我跟着罗总长继续抵抗了四年,够意思了吧? 我受伤被俘,只是投降,可既没有出卖你们的位置,也没有一刀一剑加于昔日的同袍。 我投降的时候,令尊和罗总长已经英勇就义,抵抗军都已经覆灭。 你黄叔不是怕死,可我家人被尼德兰人捉住,这个时候才投降,不过分吧?” 女子突然一咬舌头,一口鲜血喷出,身法一下子又加快了几成,“兰芳两千义士全体壮烈牺牲,就出了两个叛徒,我一定要为罗伯父清理门户!” 大盾已经无法完全挡住女子的刺击,大汉叹息一声,左手上突然出现了一把钢刀,一旦女子的剑突入盾里, 就用钢刀格挡。 “纱纱,你的武艺已经超过了令尊年轻时候,是剑仙的苗子,回去再练几年再来杀我吧,要是尼德兰人来了,你就跑不了了。” 三毛在兰迪身后轻轻说了一句,“我觉得,这个姐姐太犟了,那个姓黄的好像不应该杀。” “放心,她杀不了这个家伙。这个姓黄的是刀盾大师,这个女子偷袭的话还有点希望,一击不中就该远遁的。 我就是奇怪,这个女子看灵力波动是中级侠客,怎么身法这么快?难道她还有大师级的光明祭司同伙?” “老大咱们帮谁?” “唉,这个女子很可能是我剑丘的师姐,可是我也觉得不应该杀这个姓黄的……” 远处突然传来整齐的跑步声,一个班的尼德兰人出现在街角,迅速接近,离着现场还很远,前排半蹲,九杆枪来了个齐射。 兰迪根本来不及反应,场中的大汉盾牌一偏,挡住了射向他的子弹,女子腹部中弹,一下子倒在地上。 三毛的鹰眼术这时候才扔出去,“哇,一个高级枪炮师,八个中级枪炮师,这不是普通士兵,是全员修行者的快速反应小队。” “尼德兰人看来也没把这个投降的命当回事啊。” 奥斯曼一边慨叹,一边给兰迪加上了风之盾。 如果要救这个女子的话,也只有兰迪这个防高的冲上去,受伤的可能性小些,其他人都是送死。 兰迪犹豫了一下。尼德兰人有高级枪炮师,自己的轻甲术加上风之盾也未必挡得住,很可能折在这里,是否要冒生命危险救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子? 这时躺在地上的女子忽然身上冒出一道白光,竟然是大师级光明魔法“救赎”。 女子一下子跳了起来,回身往兰迪这边疾奔,右手突然出现一枚令牌,一挥手,一个矮胖的英灵出现在身后,“我乃瘦头陀——” 话还没说完,尼德兰人的第二排枪打来,白衣女子后背中枪,又扑到在地,这次直接昏了过去。 “圣火令!”三毛的惊叹才发出来。 瘦头陀身中两枪,不过挨的是中级枪炮师的子弹,其实伤并不重。 但这家伙左右看了看,风色不对,嗖地一下子消失,自己跑回了英灵空间。 兰迪不再犹豫,不说这个自己的疑似师姐,圣火令无比重要,终于出世,决不能落到尼德兰人手中。 从女子和黄福源一开打,看热闹的早就一哄而散。兰迪离两个人战斗的现场也没多远,女子回身跑了一段距离,离得更近 兰迪冲上去,小梅已经被招了出来。弯腰抱起女子,跳上龙背,小梅迅速升上了天空。 刘明吩咐一声,“回集合点。” 三毛、二斤、刘明、奥斯曼人手一张回城券,同时点亮。 小梅的出现让尼德兰人集体一愣,等小梅升上天空,才反应过来,向空中齐射。 小梅在空中身形一晃,继续疾飞,兰迪只觉左后肩一疼,已经中弹。 龙一旦启动,速度快得惊人,尼德兰人只来得及打一排枪,小梅已经消失在视线里。 小梅并没有飞多远,在港口旁边不远一个荒凉的海滩上停下,四个战友已经等在这里。 这是刘明提议的集结点,下了船后特意找的,然后才进城。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多谋善断,心细如发,说的就是刘明。刘明的本事能指挥大军,江湖小队的战斗更是算无遗策。 兰迪顾不得自己的伤,一伸手,白彦虎牌圣级伤药出现在手里,给昏迷的女子喂了下去。 翻手将女子卧放在沙滩上,揭开后背破碎的白纱,里面是一件绸甲。 绸甲能挡普通的弓箭,却挡不住高级枪炮师的魔改子弹,将破碎的绸甲揭开,露出女子白皙晶莹的后背,嗯,还有一件兰迪不太熟悉的东西从胸前绕过来,在后面扣在一起。 子弹已经打进了后背下方的身体里,只在背上留了个洞,鲜血直流。 圣级丹药生效,血立刻止住了,背上的弹孔快速愈合。 这不行啊,子弹还在里面呢,兰迪挠挠脑袋,正在想辙。女子呻吟了一声,醒了过来。 发觉有人在脱自己后背的衣服,“色狼!” 一回手,圣火令打在了兰迪的脸上。 第二百二十七章 白衣剑侠 兰迪小队没有祭司也没有医生,处理伤口什么的水平,大家都差不多,没有人比兰迪更强些。 因此看兰迪给女子看伤,四个战友都特意躲远了些回避下。 女子重伤昏迷,两手还死死捏着宝剑和圣火令。 想打人的时候,发现宝剑太长, 趴在地上的姿势无法快速转动抡起来,想都没想,抡的是圣火令。 练武之人,即使刚醒,手劲很弱,兰迪脸上也立刻印上了圣火令上的花纹。 三毛嘻嘻而笑,“兰迪老大你给这位姐姐喂圣级丹药的时候, 是不是顺手占便宜了啊?才挨了打。 赶紧这样跑到邵大贤者和白大哥那里去, 让他们看看你的脸, 他们就可以学会乾坤大挪移第三层了。” 三毛的话信息含量很大,女子迷迷糊糊中一愣,圣级丹药?还有他们也有圣火令? 感受了下身体状况,立刻知道自己打错了人。 而且对方还是看在自己有圣火令面子上救的自己,同伴手里至少有两枚圣火令,应该也跟光明神使有瓜葛。 不过他到底占没占便宜啊?这可不保准。 奥斯曼悠悠地埋汰兰迪,“老大,你这个色狼太不专业了,哪有着急揭后背衣服的色狼,看伤口很有趣么?” 女子别看二十多了,比兰迪要大两岁,可是单纯得很,没听明白奥斯曼这个老司机开的暗车,刚刚昏迷了,脑袋又有点不大清醒,轻声喃喃自语,“那应该着急揭哪里?” 过了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脸色才忽然变红。 二斤一般不跟人斗嘴,说话就慢些,“高级枪炮师果然厉害,我比不上。 弹无虚发,女侠身中高级枪炮师的两颗子弹,兰迪也中了一颗,你们不要开玩笑了,还是给兰迪也治伤。” 刘明更不会拿兰迪开玩笑,面向女剑侠。 “兰迪在枪林弹雨里救了你,自己和宠物龙都中弹负伤,还暴露了兰迪龙骑士的身份。 尼德兰人没准会找到我们的老家去,咱们要赶紧想办法应对。 女侠你身负重伤,两颗子弹留在身体里,还是赶紧看医生的好。” 女侠缓缓翻身坐起,轻轻一碰脖子上的水晶吊坠,一个“绝望祈祷”加到了兰迪身上。 这下大家看清楚了,原来女子没有什么大师级光明祭司同伴,而是靠法器发出治疗手段。 这个硕大的水晶吊坠毫无灵力波动, 难道竟然是神器? “姐姐, 你这个吊坠和老大的银锁好像啊, 都是挂在脖子上,而且都很厉害,真是天生的一对。 不过作为女生,你这个项链太短了,应该和魔族的女子们好好学学。 我在维也纳见过一个叫丽莎的,人家戴的项链才是正确戴法。” 女子一直生长在婆罗洲,一身传统的唐装白纱裙。 婆罗洲上连传送阵都没有,对世界了解甚少,也不知道三毛说的魔族女子戴项链是个什么样子。 奥斯曼也端详了下,“嗯,你这个唐装不正规,戴项链不好看。” 女子着装很保守,连衣白纱裙几乎提到了锁骨下,和正规唐装的“满城尽是大馒头”确实有很大差别,当然戴不出魔族女子的效果。 听两个人都说自己戴项链不好看,都忘了负伤的事,“魔族女子是怎么戴的啊?” 瞥了眼兰迪的脖子,嗯,自己戴水晶吊坠的方式确实和那个银锁有点像,忽然有点忸怩。 没人告诉她“项链的魔族戴法”,甚至没人注意她的忸怩,二斤小跑过去,帮兰迪把披风、轻甲脱下来,又脱了内衣。 兰迪光着个膀子,“我没事,还是看看小梅。” 高级枪炮师的子弹击破了风之盾,破了中级剑师的轻甲术,被两重阻拦后,子弹直接嵌到了兰迪的肋骨上。 兰迪受的确实只是皮外伤,对这样的轻伤来说,“绝望祈祷”绝对是浪费的,一个小治疗就差不多了。 过度的治疗让兰迪恢复很快,肌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自己就把子弹挤了出来,“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女子的角度看不到兰迪的后背,看着兰迪健美的身形,一身腱子肉,忽然有点失神,听到兰迪关心什么“小梅”,立刻四处张望。 没看到什么美女,却看到二斤围着一条巨大的龙转了一圈,“没事,高级枪炮师开了三枪,都是瞄着人打。 小梅身上中了两颗子弹,只是中级枪炮师打的,在鳞片上打出了两个白点,小梅什么事也没有。” 女侠莫名地感到放心,忽然觉得背后被海风吹拂,手里出现了一条披风,自己披了上去。 兰迪想的是其他问题,“咱们这个小队没有盾战士,对上枪炮师很吃亏。 枪炮师在法师施法范围外远远地开枪,奥斯曼对他们没有攻击的办法,连我发领域都够不着,除非发禁咒。 龙威虎威什么的范围都达不到,小桂子又不在,咱们只能靠二斤和刘明和他们对射。 所以对上正规军,咱们被克制,只能逃跑。” 二斤点点头,“正规军里中级枪炮师太多,还有高级枪炮师,甚至大师级枪炮师,我这个中级枪炮师一个人是不行的。” “你就不要提我这个初级枪炮师了,根本不起作用。 要是敌人只有这么几个,我倒是可以布玄武阵,敌人伤不了咱们,但正规军一定会有大批援军。 咱们江湖斗殴搞一搞就行了,对上正规军,还是避之为妙。” 战友们开始总结战斗经验,女侠却又盯上了兰迪的银锁。 他这个也是神器么?竟然能发禁咒?我的神器为啥只能越三级使用到圣级法术? 忽然想到三毛说的“天生一对”的话,思绪一下子混乱,被带偏到了其他问题上,忘记了刚才想起的问题。 “老大,你的内衣染上了血,披风破了个洞,都得换一换了。我的披风都是加速度的,我看老大该换个疾风披风了。” “兰迪你的轻甲多了个洞,唉,修一修又得花钱。” “兰迪老大你光膀子更帅,比那个约瑟普都帅。 后背上怎么那么多伤?咱们战斗也没见你负过伤啊,还是因为我加入得晚不知道?” “我这是在剑丘的时候,给人当陪练赚钱负的伤。” 三毛一转眼珠,“我听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老大你这都是光荣。 不过新添的伤疤可是我入队后你唯一在战场上负的伤,恐怕要一直跟你到圣级了。” 女侠立刻就感动了,人家是龙骑士,那么强大,从来没负过伤,如今后背上却为了救我增加了一块男人的勋章,咦,好像漏了什么,对了,剑丘! 女侠整整着装,对兰迪敛衽一礼,“多谢兰大侠救命之恩,兰迪你是剑丘弟子?那是我的小师叔了。 先父是兰芳三虎之首,‘盖世英雄’吴天一,我叫吴莎莎,不过别人一般都叫我的外号。” “我也是,别人也叫我的外号三毛,不叫大名,你的外号是什么?” 女侠稍有点不好意思,“为了增加速度优势,我每次出手,都要加持疾风之狼,身法就很——稍快,他们都叫我‘白衣剑侠雾朦纱。’” 第二百二十八章 狙击 “白纱飘飘,身形朦胧,如雾如电,果然形容得好。” “奥斯曼你讨好雾姐姐也没用,这次救她,你一点力气也没出。 我觉得你一直在模仿白大哥,但人家白大哥随口都是典故, 一看就是真有学问的,你卖力气也学不像。 你这叫hd学步,东施——那什么,反正你的学问是假的。” 雾朦纱掩嘴而笑,很喜欢这个嘴甜的小弟弟,这个小队的气氛很好, 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 “三毛你连hd学步都知道,是个真有学问的。” 奥斯曼这么一说,大家才开始正式打量下这个外号雾朦纱的美女。 刚才战斗很紧张,然后一直忙着治伤,大家对她的印象只是个白衣女子而已。 如今仔细一看,这位侠女皮肤白皙,一点也不像长期在爪哇和婆罗洲生活的女子皮肤晒得微黑的样子。 束了个高高的发髻,发髻上围了一圈的珍珠,一个碧玉簪子插在发髻上,末端是个绿玉五瓣梅花。 两绺长发从耳后垂下,飘在胸前,白色纱裙飘飘欲仙,现在披了个白披肩,更显风姿。 腰间悬了个铜臀口暗红色剑鞘,宝剑已经入匣,上面缀着大红的剑穗,和一身白衣对比得格外突出,剑鞘上两个古意盎然的汉字“龙泉”。 这把剑兰迪熟悉得很,剑丘毕业的侠客们每年年底比武, 一等奖品就是这种制式的龙泉宝剑,和兰迪背后的大剑是一个档次的。 眼睛适中,鼻如悬胆,口似樱桃,总体看,这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大夏美女的形象,不过眉梢稍高,才有点江湖儿女的煞气。 首先说话的居然是正人君子的刘明,“小吴啊,你这个女娃子可不像南洋本地人,倒是很有我们川渝妹子的样子。” “大哥你好眼力,家父就是川渝嘉州府人氏,在剑丘毕业后,才出洋到的婆罗洲,开始追随罗总长,当时我都一岁了。” “怪不得你管老大叫小师叔呢,我看啊,我可当不了你的叔叔辈, 还是叫你雾姐姐的好。” 兰迪一指龙泉剑,“令尊号称盖世英雄,果然武艺不凡,这可是剑丘侠客比武的一等奖奖品。” “那是江湖朋友抬爱,不过——先父有三把这种龙泉宝剑,传了一把给我。” 兰迪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师兄无比佩服,自己才得了两把大剑而已,这位吴天一居然年年夺冠,一定是位剑丘历史上了不得的优等生。 “吴天一,吴天一……”兰迪念叨着这个名字。 “对了,传言二十一年前,有位优秀的侠客毕业生,武艺超群,毕业就成了中级侠客。 毕业试炼随机传送的时候,人品爆棚,得了随机传送历史上第一个神器光明之心,就是令尊吧? 后来听说他不知所踪,原来到婆罗洲来了。” 雾朦纱一摸脖子上的水晶吊坠,“先父把这个也传给了我。” 刘明望望远方,“这里虽然荒僻,时间长了,尼德兰人也一定能找到,咱们还是赶紧转移。” 三毛看雾朦纱微蹙眉头,“而且雾姐姐还中了两颗子弹,虽然用圣级药丸和‘绝望祈祷’保住了命,防止了内出血,可是子弹是一定要取出来的。 以前白大哥做过一个手术,要把里面的脏器重新理顺。 时间越久,重新切开肯定越麻烦,雾姐你还是先治伤,老大不如咱们去找白大哥。” 兰迪思索了下,“亨利现在不开诊所了,身边没有护士,一定比较麻烦,又不好再去叫小桂子。 我看不如去汀州找傅老师,他在那里当主任医师,又是圣级光明祭司,能确保手术的安全。” 兰迪掏出一张回城券,“雾姐你拿着,咱们马上就走。” 雾朦纱回头望望东万律城,“我被尼德兰人通缉,以后估计是回不来了,没有杀死叛徒,我真的不甘心。” “雾姐姐,我说句你不爱听的,我觉得那个姓黄的不杀也罢。” “黄叔嘛,放过也就放过了,我第一想杀的是叛徒吴桂二,正是他的出卖,罗伯伯和先父才牺牲的。 可是他是大师级弓箭手,对杀机敏感得很,一里地内有人对他有杀意他都能感应到。 又非常怕死,躲在家里不出来,我转悠了很久,也没找到机会。” “他住得离这里近么?” 二斤意外地插了句话。 “就在南边的城边,可是——” “不远的话,咱们去试试,没准我有办法。” ………… 东万律南,沼泽地,距离吴桂二家六百米有块硬实的地面。 二斤围着一棵大树转了几圈,“就这里了,奥斯曼、三毛,你们帮帮忙,我爬不上去。” 三毛和奥斯曼合伙往上顶二斤,可是这两位都不是有力气的,奥斯曼弯着脖子,连着警告,“二斤哥你可千万别放屁。” 二斤正使出吃奶的劲儿往上爬,“这个我不保证啊。” 兰迪伸出大手,用力一托,胖大的二斤终于顺利地上了树杈。 看着强壮的兰迪,雾朦纱莫名想起了刚才兰迪光膀子的时候,一身的腱子肉,又有点走神,似乎二斤在问自己什么,没听清。 “雾姐这里只住着吴桂二一个人么?” 二斤又重复了一遍。 “他有好几个女仆,不过是蜥蜴人,还有,喏,这是他的照片。” 二斤盯着照片看了会儿,拿出个望远镜,调整焦距,看向窗户。 “我看到他从窗前走过去了,可惜我还没准备好。” 一条水连珠出现在二斤手里,一看就是被改造过的,二斤可是高级枪械师。 前面多了个支架,二斤把枪夹在树杈上,手里又出现了个类似单筒望远镜的东西和几个螺丝。 二斤用六个螺丝将瞄准镜固定在枪上,这样其实影响装弹。 不过狙击的话,又不是在敌人众多的战场上,根本就不需要装弹。 二斤连弹夹都没拿,取出一颗定制的秘银子弹,装进了弹仓里。 趴在树上,眼睛凑到瞄准镜上,调整了几下,随即一动不动了。 这里前面是野草和灌木,房子里的人根本看不到树下的众人。 大树又很茂密,二斤趴在上面隐藏得很好。谁也不知道,这棵树上隐藏着致命的危机。 一只鳄鱼慢慢靠近众人,三毛捅了捅兰迪,兰迪一挥手将阿花放了出来。 阿花一爪,就将鳄鱼拍了个翻白,鳄鱼急速地逃走了。 过了会儿,阿花又轻声地呼噜,一条巨蟒飞快地游走了。 有阿花在,大家没有什么安全问题,不过这里蚊子很多,三毛一会的功夫,已经打死了七八十只。 大家一等就是两小时,都有点昏昏欲睡,阿花已经打起了呼噜。 突然树上“咔嚓”一声轻响。 第二百二十九章 八藩犯阙 二斤收起了狙击装备,扑通来了个狗熊下树。 拍拍屁股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两步,开始拼命的满身挠,一会儿的功夫,挠得鲜血淋漓。 看着二斤满身的蚊子包,三毛慨叹, “二斤哥你这个活儿不好干啊,怎么样,吴桂二还没出现么?” “嘿嘿嘿,你没注意的时候,我已经开了一枪,我这把枪可是消音的。 我确定狙击成功了, 吴桂二必死无疑。” “你怎么知道?要不要我去侦查确定一下。” “别,尼德兰人一定会快速赶到的,三毛你不要去送死。 你还不清楚, 这可能是后夏第一次成功的狙击,这套设备都是我自己改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水连珠当狙击枪的缺点是射击距离太近,不过威力那是杠杠的,配上秘银子弹,我在瞄准镜里看到了,吴桂二的脖子都断了。 他很幸运,会因为是后夏历史上第一个成功被狙击的目标名留青史的。 我感觉到我的射击技能一下子满级了,应该是天道对我开创了狙击这一职业的奖励,以前枪炮师可不干这个活儿。 塞拉炯的经验也早就超标了,我只要稍微再练练驳壳枪,就可以升高级枪炮师了。” 兰迪慨叹,世事难预料啊,自己有神器头盔帮助,有机会就锻炼,经验值提得非常快, 他一直以为自己会率先晋高级剑师。 三毛和奥斯曼跟自己出去的时间最多, 成长也很快,晋中级也是指日可待的。 这半年练兵,刘明几乎一直跟自己在一起,神器头盔也没少用,哪天突然晋高级阵法师一点也不奇怪。 唯有二斤一直坐镇阿拉斯加,晋级完中级枪炮师后,几乎没用过神器头盔,又没有出去实战过,他感觉二斤都要转职商业,干脆放弃枪炮师的晋级了。 没想到二斤这个整天做生意的,反而可能成为众人中第一个升高级的,马上就要追上小桂子了——额,亨利现在是大师级拳师。 不过这两位都已经离队,二斤就要成为兰迪小队人类成员里的顶流了。 刘明十分感慨,“兰迪同志能以初级剑师的身份干掉伪圣,二斤能以中级枪炮师的身份干掉大师级弓箭手。 可见合理的战术非常有用,级别高不见得一定赢,不然大家坐下比比级别数据, 都不用打了。” “大哥你为什么管兰迪叫同志?难道你们有什么特殊的关系?” 雾美女对这个称呼意外地有点敏感,好在大夏这里这个称呼还没有其他奇怪的含义。 “这个——等以后慢慢说, 我们赶紧走吧。” 兰迪收回阿花,六张回城符被同时点亮,吴桂二别墅那边已经乱了起来。 ………… 众人一起出现在了魔市的大世界广场。 雾朦纱第一次使用回城券,第一次来魔市,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流,全是和自己一样的大夏人,一个蜥蜴人都没有。 她这身古典的打扮在现代的魔市已经比较稀有,路人也在打量这个仙子一样的美女,耳边就听兰迪在吩咐。 “带雾姐去汀州我一个人去就行了,咱们就在这里解散,各回各地——” 雾朦纱心中正莫名感到有点小兴奋,突然,一群报童不知从哪里一下子钻了出来。 “号外号外,特大消息,天下大变,天下大变啊。 魔族公使克林德被神机营击毙,老佛爷向十一国宣战,八藩组成联军犯阙,五总督、铁路大臣、齐鲁巡抚宣布东南互保,共剿拳匪,天下即将大变啦。” 兰迪和刘明互相看了一眼,都明白对方的意思,这后夏的天下,终于要开始大乱了么? 三毛摇摇头,“天啦撸,向十一国宣战,老佛爷这是疯了么? 就算我不懂军事,也知道打架肯定要按住一个狠命打啊,哪有傻乎乎一挑十一的?” 刘明嘴里念叨着,“东南互保?嘿嘿,好熟悉啊,这是上古大唐的节度使又出现了么?这就是天下分崩离析之兆啊。” 兰迪一脸的沮丧,“我倒是觉得朝廷应该完蛋,可是不能由藩国来干这个事啊。八藩犯阙,嘿嘿,可惜咱们的兵还没练成,一百人能顶什么用?” 二斤叹息,“就是练成了,也只能守住阿拉斯加而已。阿拉斯加太远,咱们负担不起从阿拉斯加出兵的费用。” 刘明一攥拳头,“兰迪同志,我建议咱们先不解散,一定要去大都一趟,为国家尽咱们的微薄力量。” 奥斯曼没敢反对,但不太想去,弱弱地来了句,“九个枪炮师咱们都干不过,这么大场面咱们这个小队能顶什么用?” “我答应过左总督,一定要保得大都安全,不能再发生国都被藩国攻下的耻辱,你们去不去自愿,我是一定要去的。” “奥斯曼你这个胆小鬼,我是一定要跟着老大的。” “谁胆小,我就是客观分析实力对比而已,我也跟着兰迪老大。” 雾朦纱眉毛一竖,“我们兰芳共和国从第一任大唐总长罗芳伯前辈开始,就一直想要得到朝廷的承认,回归大夏。 如今大夏有难,我愿意跟兰迪一起,为朝廷出力!咳、咳!” “雾姐你就别跟着参合了,咱们还是先去给你治伤,然后我们去大都,你可能得养伤,我记得亨利让李大锤养三个月伤来着。” 刘明弯下腰,靠近一个跑过来的报童,准备买份报纸看详情,三毛自豪地打了个呼哨,报童一眼看到了三毛,赶紧拿了一份报纸给三毛,转身就走。 “三毛,不要用青帮的身份欺负小报童,你当年不是比他还惨?” 二斤追上去,往报童的手里塞了几个铜币。小报童回头看了看三毛,见三毛点头,向二斤鞠了一躬,欢快地走了。 三毛把报纸递给刘明,主意主要还是这位军师出。几个人脑袋一起凑向报纸看了会儿,和报童喊得大同小异。 翻到第二版,一个标题惊心怵目,“左总督病逝。” 刘明摇摇头,“怪不得,怪不得,咱们大夏的擎天柱倒了,藩国才胆子大起来。 大夏的圣级又少了一个啊,大夏真的人才凋零,国之将亡了么?” 兰迪握了握拳头,“后夏朝廷或许会亡,大夏绝不会亡。 我相信大夏人才辈出的黄金时代一定会到来,就是没有圣级,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也一定要为国奋战到底。” “老大你是普通人么?到时候给那些造反的藩国一个禁咒尝尝,或者让小梅去浇死他们。” 三毛又开始开脑洞了。 第二百三十章 万水千山纵横 刘明和兰迪商量了一会儿,又拿出地图看了会儿,兰迪一挥手,众人回身走向传送阵。 片刻后,从新安时代广场的传送阵走了出来。 三毛好奇地四处打量,“这里就是铜锣湾么?果然很热闹,还有很多精灵。” “这里是精灵殖民地嘛, 我们新奥斯曼都把精灵们赶出了国家,大夏这一点就不行了哦。” “可是你的新奥斯曼是穆斯塔法当头儿,在通缉你,你还不是得在大夏避难?” 大家坐传送阵到这里,就是因为这里距离汀州要比魔市近一些而已,并没有要逛新安的意思。 大都那边已经开打了,时间紧急,给雾朦纱治伤的时间越短越好。 因此兰迪就在广场上招出了小梅,还掏出了树屋,在众人围观中骑上龙背,众人鱼贯上了树屋,小梅抓起树屋,飞身而起。 下面的人指指点点,“这就是一品轻车都尉兰大人吧?” “那是我们女王亲封的终身爵士。” “新安是大夏的,只是租给了精灵联邦九十九年,迟早要还的。” “我是高贵的精灵联邦的臣民,不是落后的大夏子民。” “我揍死你个数典忘祖的鳖孙。” 几个精灵向空中的兰迪鞠躬,斜眼看着自称精灵联邦臣民的土生新安人。 看他被一群老百姓揍得头破血流,也没有上去干预的意思。 你啊,没有长着精灵的尖耳朵白皮肤,永远也成不了真正高贵的精灵联邦人的,兰爵士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龙骑士例外。 树屋里,雾朦纱第一次飞上天空,手扶着栏杆,脸色黯然,指着下面的河, “那就是香江吧?父亲跟我说过。 他还说争取活着看到婆罗洲和新安回归大夏的日子,没想到……” “雾姐姐你一定会看到的,兰迪老大说了,东方神圣巨龙,一定会有腾飞的那一天。” 雾朦纱手拄在栏杆上,抬头仰望兰迪骑龙的英姿,蓝色披风在飞舞,实在太帅了,忽然陷入了沉默。 二斤指着东北方,“那里就是羊城吧?风清扬的传送阵不设在羊城,却设在了这个岛上,我觉得他崇洋媚外啊。” “他的主要投资人孙正一还是棒子半精灵呢,半精灵国不是一个传送阵也没有? 他啊,作为商业三杰之首,一切都是为了利润,是你们说的那种标准的向钱看的资本家。 新安比羊城客流量大啊,开买卖当然是要赚钱的,我认为没什么不对的。” “奥斯曼你这个反动派,风清扬还是大夏人呢, 我看不起他。” “三毛你看不起人家没用, 人家日进斗金, 金币赚得手软。 而且,你没听说他长得相貌清奇,和川渝出土的三星堆里的雕像很像么。 他自己对此也洋洋自得,说是上古外星人的苗裔,心怀整个星球,是‘国际资本’。 哪里有钱赚就投资哪里,忽悠了一大批人相信他的观点,人家可也是个大贤者呢。” 兰迪骑在龙上,听到了大家的对话,摇摇头,喃喃自语,“资本无国界,可是资本的主人是有祖国的。 你觉得你到处吃得开,没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撑腰,迟早被人割韭菜,到时候啊,可能里外不是人。” 二斤摸摸下巴,“欧罗巴传送阵遍地,扶桑也好几个,咱们大夏本土只有大都、魔市和新安三个传送阵,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咱们不是自己都建了三个传送阵? 我觉得,将来啊,至少应该在江夏、锦官城、长安、汴梁、襄平各建一个,有条件的话,春城、逻些、迪化、库伦也应该建。 传送阵这东西,不能只看经济效益。” “不赚钱喝西北风吗?我不赞同。” 兰迪摇摇头表示搞不懂这个,将来这种事,还是让邵山师兄那样的聪明人考虑吧。 自己的使命,是用自己的大剑,确保大夏有这个“将来”。 刘明也是头一次飞上天空,不过他一点也没有大惊小怪,扶着栏杆默默不语,心里想的事情和兰迪差不多。 虽然这次是去给雾朦纱治伤,但实际上雾朦纱的伤已经被圣级丹药治好了,只是要手术取出子弹而已,因此现在的雾朦纱是不怕颠簸的。 小梅飞得飞快,一千多里的路程,没到两个小时就到了。 这一天时间里,兰迪从东万律上岸,经历了枪林弹雨,目睹了四百年内第一次狙击,到魔市、新安,又到了汀州,天还没有全黑。 这就是龙骑士的优势,兰迪脑海里忽然回想起在光明神界夫子庙一个叫“郭大侠春饼店”里听过的歌。 “万水千山纵横,何惧风急雨翻,豪气吞吐风雷,咽下霜杯雪盏。独闯高峰险滩,人生有几座关……” 一时胸中豪气斗生。 地面上打出了一盏照明术,这是傅老师给兰迪指引降落的方向。 汀州城的老百姓都知道城里住着一位圣级光明祭司,见到天空非常亮的超级照明术,一点都没奇怪,仰望天空的时候,看到了小梅,却一起朝拜。 这里信息相对闭塞,并不知道什么龙骑士的事情。 这些客家人可都是真正纯粹的大唐苗裔,看到巨龙出现,都是一个心思,我大夏复兴有望,大唐盛世又要回来了么? 小梅缓缓降落,兰迪跳下龙背,向傅老师深深一躬,“这么快就来打扰老师的清修,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 “哪里哪里,听说病人是盖世英雄吴天一的女儿?当年那个小侠客的样子我可还记得啊。 他手里有光明之心,孩子的性命肯定无碍的。 这小子为了唐人捐躯,他的女儿我一定得给治好,手术越快越好,否则长严实了,麻烦就多,这边已经准备好了。” 奥斯曼打量了下四周,“这是个山城啊,我一路看来,下面都是山,这里太偏了啊,看规模也就两万多人。 傅圣人你怎么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当医生,以你的世界顶级水平,不应该到魔市那种地方去赚钱么?” “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这里可是我的家乡啊。这里可一点也不偏,也不落后。 这里是闽粤赣三省枢纽,上古大唐就是五大州之一,可是八闽客家首府。 我的朋友,纽西兰的贤者路易.艾黎都夸这里是‘最美山城’。” 雾朦纱向傅老师敛衽为礼,“要辛苦傅前辈了,先父曾多次跟我谈过您,是非常敬仰的。 我们南洋可有好多都是客家人,从这里出去的。” 兰迪附和,“我在黑暗大陆和欧罗巴,也见到好多的客家人。” “有诗云,‘千里朱幡迎五马,一门黄榜点三名’,汀州可是出状元的地方。” “奥斯曼你看,人家傅前辈这样才是真有学问,不要以为世界上只有三一学院。” “小伙子嘴甜啊,等我做完手术,请你吃这里的客家菜,你一定会喜欢这里。” “唉,老佛爷向十一国宣战,他们说是什么八藩犯阙,大都危急,这饭可能吃不成了,雾姐姐做完手术,我们可能马上就得走?” “什么?八藩犯阙?我跟你们一起去,身为圣级,报效国家哪能少了我的份儿?” 第二百三十一章 兰迪小队的新成员 傅日新老师的外科水平是大夏顶级的,客观地讲,和亨利那个世界顶级的水平还是有些差距的。 不过,傅老师是圣级光明祭司,在术后快速恢复方面,有着绝对的优势,而且他这里有专业的护士。 雾朦纱体内的子弹, 一枚是从正面打进腹腔,一枚是从后背的胸腹隔膜处打进去的。 既不需要开胸,也不像李大锤那样,需要重新对心脏血管进行连接,手术的难度要低得多,一个多小时就做完了。 第二天早上, 兰迪领着众人去看望雾朦纱。 一进福音医院的门,就见小院子里剑光霍霍,一道白影中一抹红色跳跃。 见众人进来,正在练剑的雾朦纱身形骤停,挽了个剑花,剑背身后,一回身望向众人,真是亭亭玉立、英姿飒爽。 众人一齐喝彩,兰迪则非常担心,“雾姐,你刚手术完,马上这么运动不妥吧?不需要修养一段时间么?” 见兰迪关心自己,雾朦纱内心一喜,“傅大夫说了,我已经完全康复了。” 这么快?为啥李大锤手术完需要养三个月? “哈哈哈,女娃子说得对。她这次手术没动骨头,只是外伤的话恢复很容易。 再说动骨头也没事,我对手术部位施展了回复术,几乎是局部的转世重生,完全没问题的。” 看傅日新从旁边走了出来, 也这么说,兰迪放下心来。 人家傅老师是圣级,恢复手段不是亨利一个中级祭司能比的。 平时给普通人做手术,当然要康复很久。 雾朦纱是剑丘子弟的后代,又是兰迪送来的,傅老师才运功给她进行特殊康复,不是谁都有这个待遇的。 “雾姐,既然子弹已经取出,你的身体无恙,就该回南洋了。你有什么亲友能投靠的么?我们好把你送回去。” 雾朦纱摇摇头,“兰芳已灭,我的亲友都战死了。 本来我想去投流亡到吉隆坡的梁路义伯伯,不过现在我想跟你们一去去大都为国效力。 听三毛说,那个什么白大哥走后,你们小队没有光明祭司,我加入小队,还是能起点作用的,小师叔你说是吧?” “我同意, 小桂子和明娜走后, 咱们小队都是老爷们, 好无趣啊。” “奥斯曼你个色狼, 雾姐姐不会看上你的。不过雾姐姐的剑法这么好,加入我是赞成的。” “我在阿拉斯加的工作无法长期离开,雾姐要是加入,咱们小队平时能保持五个人的编制,我同意。” 二斤也赞成。 “小吴的剑术、轻功都不错,弥补了咱们小队的突袭力量。 一直以来,小队的近战光靠兰迪一个人顶,最多加上阿花,这很不妥。 另外,光明祭司是小队成员安全的保证,小吴要是加入的话,咱们小队的力量会大大加强,” 刘明的同意一锤定音,看兰迪终于点头,二斤一捅兰迪,“把我踢出去吧,我就算在小队,作为枪炮师,也不会单独出去执行任务,雾姐才需要定位。” 看兰迪拿出佣兵令牌,将二斤踢了出去,雾朦纱在上面按指纹,三毛欢呼雀跃,“欢迎雾姐加入。 我觉得吧,二斤哥、奥斯曼和刘大哥都不需要出任务,应该把奥斯曼踢掉。” “三毛你就缺德吧,为什么不踢小桂子?” “小桂子将来毕业后可能会归队,她轻功好,也需要出去执行单独任务。 你看上回就是靠佣兵令牌,老大才能快速找到她的。要不然不是危险了。 你这个法师速度像乌龟一样,和二斤哥、刘大哥一样,都只能跟队伍一起行动,要定位有什么用?” “可我被穆斯塔法通缉,万一不打仗了,我回魔市,要是再有盗贼来刺杀我,老大找不到我怎么办?我就说,盗贼最可恨了。” 看三毛和奥斯曼都嘴,雾朦纱觉得莫名地安心。 这个小队里大家地位平等,互相之间没什么隔阂,和原来兰芳共和国的“共和”气场非常契合,让她感觉很适应。 兰迪则盘算了下,自己的小队从来没有招聘过成员,除了二斤是自小的兄弟,都是自己在江湖上认识的。 现在人类成员有了两个近战,两个远程,一个斥候,一个阵法师,力量分布总算平衡了。 侠客、剑士、盗贼、枪炮师、法师、阵法师都有,将来小桂子要是归队,又有了弓箭手,加上雾姐的光明祭司本事,执行各种任务都没问题,终于功能齐备了。 当然,由于缺乏盾战士,小队在执行保镖任务的时候有缺欠。不过小队唯一接过的保镖任务是护卫龙五这个圣级,以后估计也不需要为了挣钱给人当什么保镖了。 对了,南洋任务还不算完全完成,兰迪看向雾朦纱,“雾姐,我在东万律看到,那里的唐人和蜥蜴人好像关系很好啊?” “那是,兰芳共和国统治了婆罗洲一百多年,各届大唐总长处事公平,早就得了当地土人的民心。 婆罗洲的蜥蜴人和唐人关系好得很,和爪哇岛完全是不一样的。” 兰迪掏出魔法电话,“喂,司徒前辈么?您委托我的南洋问题,我基本有了点眉目,爪哇岛和婆罗洲我都去了一躺,具体过程是这样的……” 司徒羡意正在吃晚饭,听兰迪讲述了一阵后,哈哈大笑,“这下南洋唐人被屠杀的可能性被消除,老头子放心了。 我就知道,小兄弟你出马,没有办不成的事。等有机会来黑暗联邦,老头子请你喝酒。” 司徒老前辈声若洪钟,声音从魔法电话里传过来,大家都听得清晰。 三毛咕哝,“哼,一顿酒就打发了,老头子真抠门。 这次咱们的南洋任务啊,可是亏大发了。幸亏有雾姐姐加入,还捞回来一点。” 电话还没挂好嘛,兰迪咳了一声,瞪了三毛一眼,和司徒老前辈再见,关了电话。 其实所有的领导,都需要有三毛这样一个懂事的部下,说点自己不方便说的事情的。 想必司徒老前辈人老成精,多年修炼的脸皮,也不会在乎三毛几句讽刺的。 毕竟人家对南洋也没有义务,给兰迪这个委托,也是出自一片公心。 南洋的任务完成,兰迪少了一件牵挂的心事,看雾姐也完全康复了,兰迪朝傅日新一躬身,“感谢老师的帮忙,我们这就去大都了。” “我也准备好了,咱们一起去,会会这帮洋鬼子。” 二斤给每人发了一张回城券,众人一起点亮,瞬间出现在了锡特卡。 大家用回城券回锡特卡而不是魔市,是因为锡特卡的传送阵不花钱,只是用龙族提供的晶石的话,成本低得多。 二斤一直掌握小队的财权,这钱是能省则省。 傅日新、奥斯曼和雾姐都是第一次来阿拉斯加,左右看了看,还没看仔细,又在兰迪带领下,走进传送阵,传送阵一亮,从大都前门的传送阵走了出来。 除了傅日新这个老牌圣级,众人都是第一次来大都。 兰迪抬头看看巍峨的前门,后面就是紫禁城,这里是当年后夏一统欧亚非大陆,统治世界的地方。 当然后夏对世界的统治只持续了八十年,之后藩国就不归后夏管了。现在藩国们甚至联合起来,来攻打后夏了。 联军一时半会儿应该是打不到大都的,兰迪准备带众人去津门前线,正待出发,忽然发现,这里好多的人正往西面聚集。 三毛跑过去拽住一个,“大哥,那面有什么热闹?” “小兄弟新来的吧?不知道么?官军捉了大刀王五,交给洋人,洋人要在西河沿枪毙他呢。” “啊?洋人?不是宣战要打仗了么?怎么还能在大都枪毙人?还有王五是谁?” 第二百三十二章 劫法场 “这你这个小兄弟就不懂了,听口音南方的吧?哪里有我们天子脚下信息灵? 刚刚传来消息,大沽炮台失守了,老佛爷被洋人吓着了,要跟洋人议和。 昨天晚上宣布拳民是非法组织,捉了王五爷当礼物送给洋人。” “这个王五爷也是拳匪么?” 那人瞪了三毛一眼,“什么叫拳匪?我们拳民扶夏灭洋, 都是大大的好人。 当然了,有人趁乱打劫,那是拳民里的败类,是少数。 看你是南方人,不和你一般见识,你可别在这里跟别人说这话,小心挨揍。 得了,不跟你磨叽了, 我们都要去送王五爷一程, 晚了就看不到了。 唉,老佛爷那个老娘们一天一个主意,真特么不是东西。” 刘明微微一笑,“趁乱打劫的是少数么?我看不见得。拳民组织混乱,就不是个能成事的。 不过朝廷朝令夕改,这可不是好事,真的要完。” 傅日新一皱眉,“王五这小子可是兰迪的同行,源顺镖局在佣兵行业里声誉很好,一向扶危济贫,急人之难,死了怪可惜的。” 刘明也摇头叹息,“王五爷和谭复生相交莫逆,曾多次谋划营救,可惜谭复生自己不想活了,否则一定能救出来的。以他的武艺,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朝廷抓住。” “谭复生?是那个六君子之首,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复生?” 兰迪脸上显出激动的神色。 “奥斯曼,听到没有?老大从来不说自己有学问,这两句诗多好听,你知道么?” 奥斯曼挠挠脑袋,转了转眼珠,一瞪眼睛,“嘘!不要打断大人说话!” “正是。”刘明朝兰迪点点头 “走,去看看!” 兰迪当先而行,一边走,回头望向三毛和奥斯曼,“谭复生是我的老乡,就葬在石兰溪边。 他这两句绝命诗壮怀激烈,很合我的口味,我才能记住的。 论学问,奥斯曼还是不错的,三毛你将来有空,也得去学校进修一下。” 三毛一咧嘴, “我能认识字就挺满足了, 上学校学习可能会要了我的命。” 二军劝了句,“人家明娜可是尼德兰女王,现在是小,等长大了,一定不会找一个文盲当丈夫。” 奥斯曼悠悠地来了句,“安妮现在上大学了,也不知道伯尔尼大学会不会有气质高雅的大学生看上她。” 三毛忽然沉默,头一次没有反驳奥斯曼的话,低头不语。 “三毛你不用自卑,你的专业技能已经超过了剑丘一般的毕业生,不用再去上什么大学,我是说你找机会读读书就行了。” 兰迪回头看向众人,“谭复生就义的时候,我在剑丘还没有毕业,恨自己无力相救。 王五爷既然和谭复生是好友,这种慷慨豪侠之辈,今天我碰到了,是一定要救的。” 奥斯曼一指远处的紫禁城,“这里可是天子脚下,老大的形象又过于英武,一旦出手,恐怕这一等轻车都尉是当不成了。” 二军点点头,“一年二百一十两银子呢。” “我把娘送到伯尔尼去,就是知道,将来一定会和朝廷冲突起来的。” 众人说话间已经来到了西河沿大街,但见街上人潮涌动,四五十个挎着腰刀的官兵维持着秩序,一个文官模样的人拿着张纸,正在宣读王五的罪行。 文官旁边站着一排魔族军人,看守着一辆囚车,囚车里的王五手铐脚镣俱全。 旁边的靠墙的一面空着没人,想必是行刑的地方。 三毛看了一圈,小声汇报,“老大,那个文官没有武艺,官军里最强的才是初级刀术师。 不过那几个魔族很厉害,三个配驳壳枪的一个高级枪炮师,两个中级枪炮师,背毛瑟步枪的也是初级枪炮师。 魔族的军队水平这么高,怪不得新法兰克打不过,老佛爷也要议和呢。” “三毛你就老实侦查,不懂别瞎说,这些魔族士兵是守东交民巷使馆的,当然要是精英。 魔族在凯旋门那里耀武扬威咱们都看见了,那也应该是特意挑出来的,平均水平也跟这差远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修炼者?” “那八藩的士兵都是不远万里送过来的吧?不像离新法兰克那么近,肯定得花大本钱,运费贵,运的肯定是高手啊,别以为就你懂。” 三毛反击了奥斯曼两句,回头又嘀咕,“那个王五爷倒是刀术大师,不知道是怎么被这些人抓住的。” “里面没有大师级人物坐镇啊,这就好办多了。至于怎么抓住的,出手的高手可能没来刑场呗。” 刘明看了看形势,回头看向傅日新,“救人我们出手就行,不要牵连到前辈,前辈可以暗中坐镇,万一我们失手好有人搭救。” 兰迪小声吩咐,“我一个人先上,你们暗中接应就行,免得大家都被通缉,以后行动就不便了。 不过那个囚车看起来过于坚固,等下他们要行刑了,把人带出来,就是最好的时机。” 刘明补充,“兰迪同志你救了人,先找个荒僻处藏身。 我们到东直门外往津门的方向,等你看队友的亮点不动了,说明我们找到了安全的地方,你再去和我们汇合。” “刘大哥,老佛爷不是都要议和了么?老大直接回阿拉斯加多安全?” “嘿嘿,八番的兵都到了大沽口了,调兵多少钱二斤最清楚,不狠狠捞一笔能这么走了? 他们提的条件啊,多半是朝廷承受不了的。 开弓没有回头箭,不把洋人打疼,议和,不过是老佛爷一厢情愿而已,我看啊,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咱们好不容易集合一回,还是先不要解散,先看看再说。” 眼看着文官念完了罪状,背着毛瑟长枪的魔族士兵打开囚车的门,把王五推了出来。 文官一挥手,一个官兵端过来一碗酒。 王五手端酒碗,“乡亲们,多谢你来送我最后一程。我王正谊一生磊落,扶夏灭洋,自问从来没对不起朝廷。 洋人是我砍的,我认!不过如今朝廷把我送给洋人杀,我不服! 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还是要杀这些欺负我们的洋人的!” 端起酒碗,一口喝干,啪嚓把碗摔到了地上,回身自己就要往墙根下走。 兰迪手伸向宠物徽章,就要发动。 突然,随着酒碗落地,一个胖大的身影从一个院子里跳出来,从天而降,左右两脚踹倒两个拦路的魔族枪炮师,低头只一掌,就劈开了王五脚上的钢镣铐,一拉王五,“快走!” 第二百三十三章 刀枪不入 那副钢镣铐能拷住刀术大师王五,肯定是相当坚固。 这个先兰迪一步劫法场的胖子一掌能劈开,掌风里带着长长的魔法光芒,一看就是拳术大师。 果然,义士交往的都是义士,这是王五的朋友来救他了。 如果这位大师级拳师能救走王五,兰迪就不用冒着被通缉的危险出手了。 兰迪刚放下手, 朝廷文官身后突然跳出来两个布库,一个一手搭到了胖子肩上,就要来个过肩摔,另一个一抬手就抱住了王五。 显然朝廷也暗中派出了高手坐镇法场。 两个布库都是有巴图鲁称号的搏克——也就是摔跤大师,王五本来还带着手铐,又不精于空手肉搏,马上被锁住了脖子,动弹不得。 来营救王五的大汉却是空手技击的高手, 回身就和布库周旋了起来。 兰迪判断了下形势,先用意念嘱咐了宠物空间的阿花和小梅两句,随即将阿花和小梅同时放了出来,一闪身就跨上了龙背。 阿花一出空间,一个虎跳,从人群的脑袋上越过,空中肋生双翅,同时大吼了一声,扑向了锁住王五的那个布库。 现场的人太多,阿花也分不清谁是哪边的,除了自己小队的人,统统被它列入了虎威震慑之列。 阿花一声怒吼,方圆五十米内呼啦啦倒了一大片,形成了一个圆圈。 圆圈里只剩下两个布库、王五和援救他的胖大汉子还稳稳站着。 嗯,倒下的官员身后还藏着个高级萨满,晃了两下站住了,随即就是一个群发的神圣佑护。 神圣佑护要起作用总得有段短暂的时间, 锁住王五的布库见一头猛虎张牙舞爪从空中直接奔自己扑来,不得已放开王五,闪身躲开,回手就抱住了阿花的脖子。 布库突然发现天黑了,小梅伸出两只前爪,抓住了王五,立刻高高飞起。 这位后夏游牧民族的搏克大师要赤手搏虎,兰迪却没有让阿花非得干掉布库的意思。 布库正想给阿花来个过肩摔,忽然发现抱了个空,阿花已经消失不见,回到了宠物空间。 阿花的虎吼远远传进了紫禁城,这个距离普通人听不大清,在里面正面带忧色的于剑圣却动了动耳朵,随即升上了天空。 远远看见小梅的身影,小梅爪下抓着一个人,于剑圣手抚胡须微笑,原来是这个小伙子来了。 年轻人做事不管不顾,你的三品爵位这下要没了啊。不过你做了我想做却碍于身份做不了的事情,甚好,甚好。 于剑圣立刻落了地, 回到了躺椅上,一副年纪老迈,昏昏欲睡的样子,打起了瞌睡。 于剑圣表示,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脸上却泛起了笑容。 来援救王五的胖子见王五被一位龙骑士救走了,另一个布库没有捉到老虎,正奔自己而来。 当下不再和对手纠缠,飞身而起,跳上了墙头。 两个布库摔跤厉害,轻功却不行,看着高墙上的胖子,只能在地下叫骂。 魔族的士兵们终于被神圣佑护拉了起来,看龙已飞远,举枪朝墙上的大汉射击。 大汉身上泛起白光。作为一个拳术大师,金钟罩铁布衫什么的是基础。 中级以下的枪炮师的子弹只是把他的短衫打了几个破洞,噼里啪啦都掉了下来。 高级枪炮师的一枪,子弹头嵌入了肉里,大汉身子稍微一晃,速度不减,飞速地消失不见。 地下周围的群众一起欢呼,“刀枪不入!刀枪不入!” 这正是这帮拳民和拳民的同情者梦想的境界。 不过哪里有那么多的拳术大师?平时自己这么吹牛,那是打洋人的时候为自己壮胆而已。 今天见到了真正的高手,足够自己吹一辈子了。 见爬起来的官兵和魔族士兵们脸色不善地看着自己,围观吃瓜群众立刻作鸟兽散,跑得干干净净。 等大批神机营官兵从附近赶来,现场除了面面相觑的官兵和魔族士兵,其他人早已全部不见,只有囚车的门还在晃来晃去。 小队的其他五名成员和傅日新从东直门出城,到了一个僻静之所,停下不到两分钟,兰迪和王五就走了过来。 王五五十多岁,向众人一拱手,“多谢诸位大侠救命之恩。” 然后专门向傅日新深深一躬,“后学晚辈,见过傅老前辈。傅老前辈风采依旧,还冒着风险来救我,晚辈感激不尽。” 好奇地看着王五,“不用谢我们,除了兰迪老大,我们都没帮上忙。 王五爷,我就是好奇,你可是刀术大师,就是打不过官兵也能跑,怎么会被捉住呢?” 王五一声长叹,“我可不是孤身一人。虽然家人都在沧州,可是镖局里还有好几十门人弟子。 如果我跑了,他们就得全被捉住顶缸。 因此我担下了所有杀洋人的事情,和来捉拿我的官兵说好,放我的门人弟子出城。 我的门人弟子都走了,我自己走了出来,甘愿被官兵捉住的。” 三毛一挑大指,“果然是舍己为人的高手前辈,仁义过人,义气无双,老大没白冒着被通缉的风险救你。” 王五长叹一声,“我其实也是不想活了,我现在体会到了谭复生当年的心情,要不然一定要杀出去的。 谭复生一心变法,可是没有救得了大夏。 我参加拳民们的组织,想要扶夏灭洋,朝廷竟然又向洋人服软了。 这大夏的天下啊,难道真的没了希望?” 刘明扶了扶眼镜,“王大侠,你的心路窄了啊。要想复兴大夏,难道只能抱着朝廷不放么?” 王五眼睛一眨,“诸位恩公难道是天地会的?” 看刘明摇摇头,王五又叹了口气,“天地会造了二百多年反,没有成功。 我们拳民,本来也是要造反的,是看实在成不了事,才改变了策略,扶夏灭洋啊。 朝廷兵多将广,哪里是那么容易推翻的?而且洋人来打我们了,我们要是推翻了朝廷,不是帮了洋人的忙?” “洋人当然是要打跑的,打跑后,不妨碍我们推翻朝廷啊。 你们拳民成不了事,只是缺乏正确的主张指引和强力的领导而已。” “难道这些你们有?这世上除了拳民和天地会,还有其他能推翻朝廷又能让大夏强大的法子?” “这个不忙说,王大侠你对将来有什么打算啊?” “听兰恩公说,你们要去津门打洋鬼子,我一定要跟你们一起去。” “好,咱们这就出发。” 二斤拍拍脑门,“可惜了,咱们出来得太急,没买几匹马,先往前走走看,有没有机会买马或者雇车吧。” 众人沿大路往东走,三毛跟在王五的身后,“王五爷,那个救你的胖子是谁啊?我看他脸色蜡黄,体格却是够壮的,足能有三百多斤。” 他啊,可是赫赫有名。是我江湖上的好朋友,津门大侠,“黄脸虎”霍元甲是也。 第二百三十四章 侠女柔丝 海牙,尼德兰军部。 “报告亲王殿下,巴达维亚来电,说是有位龙骑士干预了咱们在婆罗洲的征服活动,救走了一个兰芳余孽。 一位投靠咱们的唐人叫吴桂二的死,也怀疑跟他的团队有关。 据说现在世界上只有一位龙骑士,龙都在阿拉斯加。 库恩总督请示, 是不是向露西亚提出抗议,抗议他们的阿拉斯加公爵干预咱们的内政。” “混蛋,库恩是想挑起尼德兰和露西亚的战争么? 告诉他,如果他的部队,连小队状态的龙骑士都拿不下的话,还指望军部能拿下海路八千公里外的, 有一个半神,九个圣级, 八头超级魔兽坐镇的阿拉斯加么? 黑暗联邦和精灵联邦都做不到的事情,想让我去做?等尼德兰有二十个圣级再考虑吧!” 骂走了副官,菲利普亲王气哼哼地坐下,“唉,堂兄过世了才知道,执掌一个小国真特么不容易,手下不是废物,就是阴谋家野心家。 库恩这是想把我搞得声名狼藉,然后他回来上位么?瞎了你的心。 这东印度公司啊,有了兵权后,野心就开始膨胀。你好好吸殖民地的血,给王国多缴点税不好么? 王国经济都这么紧张了,也没见你们多交一个盾。 看国内主少国疑,牝鸡司晨,倒是开始觊觎我这个顾命大臣手里的权力,哼哼, 这样的殖民公司留着有什么用? 后夏那个糊涂老娘们向我们宣战,我让你派兵你不去, 推三阻四说没钱, 倒想让我去得罪又穷又横的阿拉斯加? 你当我是傻的?兰芳余孽?兰芳共和国立国一百多年,婆罗洲遍地是兰芳余孽,跑一个怎么了? 一个唐奸的命?值得我去得罪一个龙骑士、女王的救命恩人? 现在是明娜刚刚继位,还没坐得稳,你们这帮资本家在国内影响力又太大,等过几年一定要好好收拾你们。” 菲利普亲王气得眼冒金星,兽血开始在体内沸腾,两只獠牙蹭地长了出来,掏出一只美洲豹血袋灌了下去。 “哼!总有一天,我要摆平这个尾大不掉的殖民公司,把你捉回来,亲自吸干你。” ………… 大都,东直门外,通往津门的大路上,阵容临时扩大了的兰迪小队正在东行。 听王五说起他的好友霍元甲,什么赫赫威名,三毛摇摇头,表示没听说过什么黄脸虎霍元甲。 他在魔市,只知道黄老板杜老板,北方最多听说过于剑圣。 圣级以下皆蝼蚁嘛, 除非傅日新这样有名的修炼者,普通南方人没人太关注北方的大师级拳师、刀客、剑士什么的。 连李景林大师还是听兰迪说的,其他的北方武林人士都不认识。 “这个霍师傅那么胖,轻功居然那么好,比我这个专业盗贼都厉害,真是奇怪,那么高的墙一下子就能跳上去。” “这既有天赋,也是他苦练的结果。他曾从行进的火车的两节车厢间一跃而过,毫发无伤,跳个高墙当然是游刃有余。 他最大的本事还不是轻功,而是他青出于蓝,学全了家传的秘宗拳后,在此基础上,自创了‘迷踪艺’,武艺超群……” “可是,自创武功不是会成为圣级么?为啥他只是个拳术大师?” “小伙子,成圣不仅要自己有创建,还要有足够的战斗经验和魔力积累,小霍不过三十多岁而已,哪里能积累成圣级了?” 现场就有位圣级,傅老师的解释那肯定是到位的。 兰迪宠物徽章旁的旋涡里,睡不着在旁听的阿花表示,傅圣级说得太对了。 本大王境界、战斗经验都够了,不是一样没成圣?就特么差魔力了。嗯,那个可可啥时候来啊?四年咋这么长? 兰迪终于明白了为啥兰祚自创阵法,二斤发明了狙击,却都没有成圣的原因。 武道成圣最为艰难,就因为这玩意不但要足够的魔力,还得有足够的实战经验,缺一不可,所以一般都得六十多岁才能成圣。 自己曾设想将来可可来了,给二斤和兰祚灌足仙酒,他们或者会速成圣级,现在看来是想多了。 不像大贤者什么的,基本靠天赋。脑子快,有创建,成圣很容易,年纪轻轻成圣的多了去了。 当然大贤者的天赋更难得,武道方面,普通人还可能靠艰苦努力磨练成圣,大贤者那条路,脑子不行就是不行,努力也白扯。 剑道的祖师爷独孤求败,四十岁成圣,已经是震古烁今了。 和王五爷唠了会儿,三毛跟着众人默默往前走。 他不大适应这种沉默的局面,又跑到了库恩总督嘴里的“兰芳余孽”旁边。 “雾姐姐,我看你也有圣火令,难道光明神使还有个姓吴的妃子什么的么?我怎么没听说过?” “嘻嘻,先祖可不是光明神使的妃子哦。 我们吴氏的先祖,可是当年上古大唐时代,和光明神使作出‘高昌对’的吴子仪军师。 自先祖开始,吴氏历代都有人执掌大唐全球帝国的兵权。 圣火令是光明神使给先祖,让先祖在必要时可以调动祆教高手,执行特种任务的信物。 后来乡民之乱,邵三棒中兴改制,大唐换成了大夏,兵权也归了‘铁门关’系的人。 圣火令失去了调兵的作用,留在吴氏手里成了纪念品,一直保留到现在。” “哇,吴子仪军师的后人,那不是诡计……智谋无双?雾姐姐你又武艺高强,还这么漂亮,再手持圣火令和神器光明之心,简直强得没边了。” “三毛你的嘴真甜,姐姐爱听。 不过啊,娘说过,男人嘴甜啊,多半会花言巧语地骗女人。 我们吴氏的圣火令,不到关键保命的时候是不会拿出来用的,所以一直没有几个人知道,现在三毛你知道了,会不会从我手里把它骗走啊?” “雾姐姐你这么聪明,我可没本事骗你的东西,咱们小队,也就老大能从你手里把圣火令抢走。” “唉,爹确实是智勇双全,可惜兰芳公司已经日薄西山,他没有能力挽狂澜。 我只是传了爹的武艺而已,智谋什么的是没有的,就不要在刘明大哥面前说这个了。” 雾朦纱抬头看了一眼兰迪高大、宽阔的背影。 嗯,那个蓝披风没有换,后面还破着洞,看来也没有个女人关心照顾他,内心忽然有千万条看不见的丝线疯长。 “至于小师叔要是想要我的圣火令,我可以送给他的。” 三毛朝前面喊,“喂!老大,漂亮、武艺高强、手里至少有两件神器的雾姐姐说,要把圣火令送给你呢。 不过,我猜,一定是有条件的。” 看兰迪没什么反应,三毛故意加大了声音,“喂,老大,你到底要不要啊?” 第二百三十五章 夜半佳人来 阿花噌地从宠物空间蹿了出来,向三毛一呲牙,咆哮了一声。 伸出爪子,轻轻地在三毛的屁股上揍了下。 三毛的裤子一下子被老虎锋利的爪尖挠了个洞。 阿花又白了一眼雾朦纱,哼,女人本大王就不揍了。不过,本大王不喜欢她。 看阿花突然跑出来, 揍了自己一下,又莫名其妙回去了,三毛挠挠脑壳,自己怎么得罪阿花了? 阿花在宠物空间里舔了舔爪子,又用双爪洗了洗脸,忽然双爪并拢祈祷,“铲屎官啊, 你可要把持住啊。 一定要把可可带回来啊,不然我要成圣级变人, 可不知道还要多少年了。” 众人一路前行,路过了十多个村庄,竟然都没有找到马,都被军队给征集走运辎重去了。 中午打了个尖,到天快黑走了五十里,这对于全员修炼者且没有负重的队伍来说,是相当轻松的,基本是旅游的速度。 大家不着急是因为老佛爷这不在搞议和嘛,暂时打不起来。实在不行走过去,三四天也到了。 既然不着急,太阳没下山大家就早早宿营。本来这里人口稠密,找个村庄住宿其实不错。 可惜这里遍地拳民,小队的人看上去都挺富裕,还是外地口音,其中又有一个美女,很容易成为打劫的对象。 一旦跟拳民冲突起来, 众人虽然不怕,可是麻烦无穷无尽, 还不如干脆在大路边搭帐篷,反正大家都习惯了。 等做了饭,吃过饭,天就很黑了。 接着外面篝火的光亮,兰迪在帐篷中左手拿着头盔,正想着努力下,再练习练习剑法。二斤都快晋高级了,这给了兰迪警醒。 用昂贵的魔晶驱动的珍贵上古头盔打游戏,被兰迪当成了任务来做。 虽然不抗拒,可也没什么热爱,经常忘记或者把机会让给战友。 一股细微的清风拂面,帐篷中多了一股清淡的香味。 兰迪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先是警觉地一抬右手,下一步就要重剑在手,这是一年多江湖历练出来的习惯。 然后,只觉手背碰上了一件绵软的东西,出手被阻挡, 重剑就没掏出来。 这个时候他才想到, 外面值夜的阿花没有示警, 侦查能力更强的三毛、感知能力更强的圣级傅老师都没动静, 应该没有敌人。 一抬头,雾朦纱像一股白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以前曾经这么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只有小桂子,而且都是在外面,小桂子从来不会进兰迪的帐篷。 即使那样,兰迪也经常被吓一跳。 似乎轻功好的都喜欢这么干,雾美女轻功显然不错,也习惯这么出现。 从来没人这么进兰迪的帐篷这种私人领域,兰迪才会警觉过度。 突然出现的雾美女遭到兰迪的袭击,飘忽的身形一下子被固定,变成了实体。 兰迪发现,自己抬手碰到的,正是突然闯入者的突出部位。 兰迪江湖经验已经算是很老道了,可是从来没经过这个,一下子呆住了。 按理雾朦纱作为侠客,轻功、反应都比兰迪这个相对笨拙的玩大剑的快得多。 可是不知道是江湖经验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然也没有反应过来,一下子呆若木鸡。 时间似乎凝固,两人维持这个姿势两秒钟,雾朦纱先反应了过来,往后退了半步,一声轻呼,随即掩住了嘴。 兰迪终于也活了,左手的神器头盔消失,右手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有心道歉,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旁边的帐篷里,奥斯曼正在教三毛下国际象棋,为此奥斯曼这个法师特意搞了一发照明术。 本来奥斯曼以为三毛刚学会规则,是一定玩不过自己的。自己这个大学里经常被嘲笑的臭棋篓子,终于可以胜几局了。 结果啊,国际象棋这东西,吃的就是头脑。 三毛虽然没上过学,可是头脑非常机灵,输了一盘后,第二盘就局面占优。 奥斯曼正在挠脑袋,旁边帐篷的一声惊呼立刻吸引了他,“嘘,三毛,老大帐篷里好像有动静。” 三毛撇撇嘴,“就你这个侦查能力?我没回头听脚步声就知道雾姐姐进去了。” “可是你听,雾姐一进去,就好像被老大袭击,还捂住了嘴,老大也太急色了,三毛你快去救雾姐。” 三毛回头刚要起身,又坐下了,“我才不去,老大帐篷里黑乎乎的,是雾姐自己进老大帐篷的,怨不得别人。 还有奥斯曼你这么大岁数,也管雾姐姐叫姐,不害臊么?” “不用你管,该你走了。” “咦?我好像少了个车。” “刚才被我吃掉了。” “不可能,一定是你偷走的。” …… 兰迪的帐篷里,兰迪呆了好一会,才讪讪地一笑,“雾姐怎么突然来了?坐,坐。” 雾朦纱的脸色倒是恢复了自若,“不好意思,突然出现,打扰你了。” 帐篷里也没有什么桌椅,雾朦纱飘身做到行军床的床沿上。 兰迪坐到了另一端,特意离得雾姐远了些。看雾姐的脸在微弱的篝火光亮中若明若暗,心中兀自惴惴。 “小师叔,昨天你为了救我中弹,那个披风打坏了。我看你似乎也没有备用的,还在穿,给我我帮你缝补一下吧。” 刚才的误会雾朦纱也不知道怎么办,干脆就没提。 两只把头埋在沙子里的鸵鸟表示,只要大家都不提,这事儿就没发生过。 兰迪的行程一直很紧张,也没空逛街。 他一个浪迹江湖已久的糙老爷们,对衣服上多个弹孔也不是很在意,反正不影响战斗嘛。 他本来的意思,是等有空了,按三毛的建议换个疾风披风之类的,反正现在三千金币咬咬牙也花得起了。 现在披风坏个洞不打紧,先这么穿着。 雾姐提出帮自己缝补下,兰迪本来下意识想说不用来着。 可现在兰迪感觉非常尴尬,只想着雾姐赶紧离开,顺手拿过床边的披风,“那就辛苦雾姐了。” 雾朦纱拎着兰迪的披风出了帐篷。兰迪呆呆地望着身穿白纱的窈窕背影,刚才手背的感觉似乎还在。 心中闪过的念头是,“雾姐穿的这种保守唐装,看来对体型非常地有掩盖作用啊,其实她竟然是很有货的。” 兰迪啪地给了自己一巴掌,自己在想什么?这只是个误会而已,赶紧忘记。 心里似乎有点乱,没什么心思拿头盔玩游戏了。 想干脆睡觉,又有点担心,不会像上次阿拉斯加主权谈判的时候,又做什么奇怪的梦吧? 突然,帐篷外面响起了轻轻的叩门声。 第二百三十六章 专杀 王五爷本来要去拜访兰迪的,可是远远见到雾朦纱进了兰迪的帐篷,就知趣地避开了。 没想到那个白衣女子不一会就出来了,王五爷怀着对兰恩公某些不敬的想法,敲响了帐篷的门。 进了帐篷,果然,兰迪的神色有点不安, 王五爷假装没看见,“兰恩公,这么晚来打扰你,实在是抱歉。” 等在兰迪的相让下坐在床沿,王五一抱拳,“若不是恩公搭救, 王某今日已经见光明神去了。 这人啊,死过一遍, 心情就完全不一样。 人生无常, 不知意外和明天那一个先到来,因此这求道之心益发地强烈。 白天我和海青兄弟说,霍元甲自创了迷踪艺,实际上呢,老哥哥我在刀术上,也早有自己的创建。 当时我辅佐谭复生,意气风发,体内魔力蠢蠢欲动,颇有成圣之兆。 可是变法失败,谭复生就义。我当了拳民,杀洋人,又被朝廷所不容。 哥哥我顿时觉得大夏未来无望,都生了求死之心。 今天恩公你救了我出来,我不过也想着去津门前线,将这条命拼在和洋鬼子的战斗里而已。 可是听你和刘兄弟说,有一种救国的办法,能让大夏复兴,哥哥我顿时有了求生的欲望, 不知道的话,睡不着觉啊。 万望恩公赐教,我才能心安啊。” 兰迪望着这位五十多岁的大侠,只见王五一脸正气,全无自私自利之心。 在他身上,兰迪恍惚看到师兄邵山为救国救民的理想,全然忘我的那种劲头。 而且王五爷为了门徒不被牵连,宁可自己慷慨赴死,和兰迪的想法也十分契合。 既想救国救民,又愿意亲人和兄弟们都平安富贵,这正是兰迪的想法。 这位江湖大侠十分对兰迪的脾气,兰迪只觉心底热血涌动,站起来,向王五爷躬身一礼。 “王五爷心底无私,一心报国,为国为民,堪称侠之大者,我兰迪远远不如,十分钦佩。 你一口一个恩公,让我内心很不安。若是王五爷不嫌弃, 兰某愿认老哥哥为兄,以后咱们兄弟相称即可。” 王五爷哈哈大笑,“能和你这个被神圣巨龙认可的龙骑士结为兄弟,王某十分欢喜,以后你就是我的兰老弟了。” “小弟见过大哥。” 与跟瑞元很勉强的兄弟关系不一样,兰迪是真的和王五爷这样的大侠一见投缘。 王五爷是比较传统的人,当下一拉兰迪,走,出去咱们冲北磕头去。 兰迪慨然而出,大喝了一声,“三毛,酒来!我要和王五哥哥结拜。” 两人朝北磕头,接过三毛递过的两碗酒,端在手里,兰迪朗声宣言:“今日兰迪和王哥哥结为兄弟,愿同心协力,为复兴大夏竭尽全力。” 王五:“一起杀洋鬼子,打出一个铁桶般的大夏江山。皇天后土,俱为见证。” “皇天后土,俱为见证。” 两人干了酒,站起来,四手相握,哈哈大笑,一时基情满满。 见两人的动静把大家都招了出来,王五拱手来了个罗圈揖,拉着兰迪重新进了帐篷。 “现在咱们是兄弟了,你总能告诉我你们的道道了吧?没事,不管你们是长毛、捻子的余部,还是拜白莲圣母的都没关系。 哪怕是什么无生老母,真空家乡,只要真能救大夏,老哥哥我也一样义无反顾。” “我和哥哥你结拜是意气相投,和这个倒没关系。我不是不愿意跟你说,主要是我对这屠龙术了解也不深。 这件事说来话长,我曾拿着于剑圣的藏宝图去过一趟里海…… 后来,屠龙术一出,就产生了三位大贤者,他们才是能传播屠龙术的人,兄弟我连贤者都不是,很难说得透彻明白啊。 这三位大贤者里,有一个露西亚人。另两个嘛,邵山师兄主要擅长在知识分子,留洋学生里传播这东西。 哥哥你要是想学这个,我建议你去潭州找石远。 他在那里开了个农民夜校,连不识字的农民他都能教得透彻明白,这方面我是不行的。” “没有的事。潭州太远,我还要跟你去杀洋鬼子,哪有功夫去上什么夜校? 你就先把你了解的跟我说说,哥哥我要是实在听不明白,再去找石远不就得了?” “那好,据我的了解,屠龙术把这个世界的人,是按阶级分的……” 兰迪一点也不擅长传道,真的让他当众开讲,估计听众不是听糊涂了,就是被带跑偏了。 可是王五和他原来对世界的看法基本一致,都是一腔热血,为国为民,这去除农民、小资的私心之类的过程直接免了。 传道为啥需要大贤者?就是人啊,是一种非常迷之自信的动物,大多数都认为自己了解了世界的真相,对别人声称的真理嗤之以鼻。 满的杯子当然倒不进去水,大贤者的本事就是能循循善诱,分析出你原来心里想的啥。 分析你的需求,掰饽饽数馅儿,给你洗涤心灵,去除原来偏执的认知。放空偏见之后,再把他掌握的道理给你灌输进去。 王五一心报国,内心迷茫,杯子原来就是空的,和兰迪的性格脾气又极其接近。 因此兰迪说完他对屠龙术的理解,王五得到了强烈的共振,立刻全盘接受了,比什么大贤者讲课的效果都好。 所以兰迪对王五的传道属于专杀,同样的话,讲给别人,恐怕毫无效果。 大贤者能有教无类,将大道普及给众生,兰迪只能传王五一个而已。 两人一唠就唠到了半夜,王五精神状态一下子不一样了,眼睛放光,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与自信。 “兄弟,我就说你行,我全明白了,以前这五十多年算是白活了,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道理。 以后哥哥我就跟兄弟你干了。咱们一起建立一个人人平等,没有皇帝,穷苦老百姓都能安居乐业的新大夏!” 兰迪是真没想到自己这个一心练剑,不善言辞的人也有给人传道成功的一天。 王五忽然看向兰迪,“兄弟,对不起,你出去一下,我要占用你的帐篷一会儿。” 看王五忽然盘膝而坐,兰迪悄悄退了出去。 兰迪出得帐篷,忽见雾朦纱正好走了过来,看见兰迪出来,将手里的披风一抖,“看我补得怎么样?小师叔你满意不?” 兰迪小时候穿的一直都是带补丁的衣服,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接过披风,准备无论雾姐补成什么样都要夸两句。 结果披风一展开,兰迪大为惊讶。那个破了个洞的地方,补的不是相同颜色的料子。 一个大大的红色的五角形盖在了上面。 兰迪一直非常低调,披风是深蓝色的,不像一些大帅什么的喜欢大红的披风。 可是这个补丁一打,兰迪觉得看得分外地顺眼,“雾姐,你实在太了解我了,我的披风不换了,要一直穿着。” 雾朦纱用红布给兰迪补披风,心里存的小心思是和自己的红剑穗配成一对。 听兰迪说的话,误会了,脸立刻红了。我补的披风,他居然要一直穿着,是不是—— 雾朦纱立刻眼睛发亮,飒爽英姿的江湖儿女,突然变得有点儿扭捏,“来,我给你披上看看。” 雾朦纱翘起脚,把披风披在兰迪肩上,围着兰迪转了半圈,仰头给他在胸前系上,忽然又是一声惊叫。 兰迪身后的帐篷里发出强烈的白光,冲天而起,直上云霄。 第二百三十七章 麒麟战刀 王五成圣,除了傅日新这个圣级感应到了,立刻出来看。其他人都要睡觉了,是先被雾朦纱的惊呼惊醒,才看到的冲天白光。 白光直冲天际,要亮好一会儿。众人集体冲出帐篷,倒是没人再大惊小怪。 这里面傅老师自己就是圣级, 其他人除了刘明,都近距离见过苏宁宁成圣,稍远地观察过阿尔伯特成圣。 经历了两次,任谁都有点习惯了。 刘明偏偏是个性子沉稳异常,绝不会大惊小怪的人。 因此整个过程,只有雾朦纱是因为第一次见到这种奇景, 被震惊得惊呼了一声。 傅老师倒是重重地咳了一声。 大家都盯着白光, 他不咳还没人注意。 这一咳,大家发现,白光照耀下,雾朦纱两手扶在兰迪胸前,望向兰迪身后的帐篷,张口结舌,和兰迪几乎贴在一起,保持着一个非常暧昧的姿势。 雾朦纱是最后一个反应过来的,赶紧以非凡的手速,给兰迪系好了披风。 和兰迪分开,然后弱弱地解释了句,“我在给小师叔系披风。” 这大半夜的,两人在帐篷外贴得那么近,说看星星都比系披风的借口要好是吧?再说兰迪为什么会脱披风?越解释越乱嘛。 众人都假装没看见,三毛还故意加大了声音,“哇,这已经是最近一年第五个成圣的了,都和老大有关。” 大笑声中,王五从帐篷里走了出来,“海青兄弟说的没错, 我就是被兰兄弟开导后才突破了最后一道关口成道的。 兰兄弟是天之骄子,天选之人,这肯定是没错的。” 卧在旁边值夜班的阿花最是沉稳,都没往天上看。 听王五这么说,想的是“哼,你才知道么?铲屎官可是本大王罩着的,能差得了?” 不过铲屎官这个大哥比自己老那么几岁,看在他成了圣级的面子上,还是要祝贺一下的。 阿花朝王五呼噜了一声,算是祝贺。 随即就是傅日新上前,一拍王五的肩膀,“恭喜你,小子,没到六十岁就成了刀圣,不容易啊。 前几天左总督仙逝,大夏痛失擎天巨柱,圣级少了一个。圣级间互相的传言,都说是大夏将衰之兆。 那些洋鬼子一定没想到, 我大夏人才济济, 江山代有人才出, 马上又出了一个圣级,还是战斗力最强这种。” 众人随后一起恭喜王五爷。 王五是个爽快的性子,“我本来想给大家演示一下领悟的领域,可惜我的大刀在被捕的时候被官府搜走了。” 二斤闻言,眼珠一转,闭目在储物空间里翻了翻,手里出现了一把略带弧形的西域圣级战刀。 二斤看向兰迪,见兰迪点点头,二斤手持刀鞘,把刀柄递向王五,“这是我们在西域平灭洪福汗国的时候,在胡里的手里缴获的,王五爷你看趁不趁手?” “听说过,兰兄弟领着人灭了伪洪福汗国两个王子,剁了伪圣白彦虎的脑袋的事情,这京城都传遍了。” 王五接过战刀,拿在手里掂了掂。 这把战刀刀鞘红漆做底,用金银雕满了麒麟献瑞的图案,花纹繁复,一看就非常名贵。 王五把刀挂在腰间,双手拔出战刀,一股冷冽的刀意立刻散发了出来。 王五是使刀的行家,双手挥舞了两下,刀交右手,左手在刀身上弹了一下,战刀立刻发出清越的震动声。 “好,这是著名的西域镔铁大刀,是倭刀价格的一百六十七倍。 这种圣级麒麟战刀当初可是赫赫有名,世间一共才两把,一把三百年前,进贡给了皇室,现在在紫禁城里。 这另外一把原来落在胡里那个蛮人手里,他还是个枪炮师,实在是未逢明主。 现在咱们大夏的刀圣就我老哥一个,这把刀虽然名贵,我也不客气了。我拿了此刀,必然用它多杀鬼子。” 王五双手持刀,身上白光闪耀,一个非常实体的领域撑了起来。 兰迪感受过白彦虎、苏宁宁和邵山的领域。 大贤者的领域都重在精神攻击,一般都是力求边界模糊,不让人注意的。 苏宁宁的领域边界最清晰,能极大地增加领域里友军的能力,打击敌人,还能让人对苏宁宁产生莫名的崇拜。 邵山的领域则近乎透明,除了激励伙伴的士气,主要作用是侦查和对敌人的迷惑。 白彦虎的领域来自于神器阿里的权杖,现在权杖在兰迪手里,他自己在江户也使用过一次。 虽然无论白彦虎还是兰迪都是中级剑师,但神器非同小可,产生的领域不但面积大,而且根本看不到边界。 忽悠起人来,能让人不知不觉中中招。 刀圣是作战单位,敌我分明,根本不需要隐藏自己的意图。 因此王五的领域边界异常清晰,众人被罩在领域里,都感受到强烈的杀意。 王五战刀一挥,头顶上出现了一个耀眼的光环,无数麒麟战刀的虚影从光环里射出,击打在地面上,显然是个疆场上的群攻手段。 众人以为这就完了,结果王五大喝一声,“杀鬼子!” 光环里射出的刀影忽然合为一体,成了一个巨大的实体战刀,飞向远处,在空中一挥。 由于没有敌人,没有砍到人,魔力构成的战刀渐渐消散。 显然这同时还可以变成一个可以斩首敌酋,且受王五精神力控制的单体攻击大招。 王五慷慨豪迈,接受了屠龙术后,信念无比坚定,精神力一下子升华,这也是他成圣的原因。 因此敌人要是进了他的领域,基本难逃麒麟战刀的致命一击。 每个圣级悟道的机缘不同,领悟的领域都不一样。 王五在兰迪指点下悟道,屠龙术信仰加持,精神力超强。 本来内心又充满了对洋鬼子的怨念,才领悟了这种可群攻,可斩首的厉害领域。 紫禁城里的于剑圣仰天长笑。 王五成圣离大都很近,从冲天的白光里,于剑圣都感受到了强烈的刀意。 他本来就认识王五,这熟悉的味道一下子就品出来了。 “大夏终于出了一个可以帮我忙的人了,八藩犯阙的国难之际,可是正及时。” 世界各地的圣级都感受到了天地的震动,不过离得远了,不知道具体情况。 八藩的圣级们都纷纷咒骂,大夏这次圣级出的真不是时候,最好是个“没用”的大贤者,要不先知也行。 他们的想法要是被兰迪知道,兰迪一定会嗤之以鼻。 大贤者没用?等石远发展起来,你们一定会后悔这个轻率的判断。 先知没用?等阿尔伯特的超级武器造出来,那可是神级的威力,圣级也一样灰灰。 不过,大贤者和先知的能力要完全发挥,确实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 现在兰迪领人做的,是为石远争取这个时间,不要还没发展起来,国家就被人给灭了。 远处的圣级不知道大夏出了个什么人物,不远处的津门可能感受到。 联军里,黑暗联邦的圣级詹姆.萧和露西亚圣级高尔察克都感受到了强烈的刀意,一串电波立刻传回了欧罗巴。 大夏新出的圣级是刀圣,这个消息让各国的首脑立刻挠头,联军的高端武力得加强啊。 没有经过协商,有富余圣级的各国都立刻增加了派往津门的圣级数目。 好几张回城符在大沽口点亮,将定位津门的回城券送回了各自的首都。 天还没亮,大沽口联军军营白光闪烁,好几个联军的圣级战斗单位到了。 第二百三十八章 老佛爷的神操作 王五爷在迷茫的时候睡不着觉,一定要找到努力的方向而后快。成圣了,反而不激动了,踏实回去睡觉了。 时间已经到了第二天的凌晨,东方突然传来马蹄声。 值夜的阿花只是低声咆哮了一声,感觉敏锐的两位圣级也是毫无动静,这说明路过的只是普通人。 大家被王五成圣半夜折腾了起来一次, 都不愿意再动。 只有三毛听到马蹄声,眼珠转了转,悄悄出了帐篷,像一股青烟消失在夜色里。 大家早起吃饭的时候,突然发现,嗯?营地里怎么多了八匹马? 三毛笑嘻嘻地端着饭碗, “昨天有一股逃兵路过,有几个奇怪地摔下了马。 我看这几匹马没了主人,就给牵回来了。” “死了人没有?”兰迪一脸严肃。 “他们只是摔了下来, 负了点轻伤而已。有几个还想追马,莫名其妙跌了几个跟头,才放弃想法,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刘明笑眯眯地,“三毛的运气总是那么好。 兰迪你太仁慈了,以你一等轻车都尉的身份,捉住逃兵当场杀了,那是替朝廷严明军纪。” “哼哼,那股逃兵还在帐篷前停留,想打劫咱们来着。阿花冲他们咆哮了一声,才把他们吓跑,海青下手已经相当轻了。” 王五现在是圣级,不跟小兵一般见识。否则以他拳民的身份,把这帮逃兵都干掉都不奇怪,他的大刀可不是看着玩儿的。 二斤面带忧色,“这些朝廷的军马屁股上都是有印记的——” 傅前辈哈哈一笑,“兰迪可是三品武将, 我们这些‘随从’跟着骑朝廷的军马有什么问题么?” 得到了众人的肯定,三毛心情非常好,以后的路程有马骑了,虽然是普通战马,也比步行强多了。 兰迪自嘲,“我这个三品官啊,有可能已经被通缉了。” 话音未落,西面众人来路上烟尘大起,显然有大批的骑兵过来了。 兰迪招出小梅,升上天空侦查,随即又跳了下来。 “来的是朝廷的正规军,全员骑兵,一人双马,看行军队形相当精锐,有一个营。” 众人都放下心来,只有一个营的话,王五这个刀圣一个人就能对付。 当下都是让开了大道,站到路旁。 “最好不是来捉咱们的,我成为圣级后的第一战,可是想跟洋鬼子打的。” 说是这么说,看王五的神色, 显然是跃跃欲试。 一般骑兵行军的时候,其实牵着马走的,那是为了节省宝贵的马力,用来冲锋。 这支骑兵装备豪华,有专门的骑乘马,才会骑马行军,不过也不会像冲锋那样纵马奔驰,而是小步慢跑。 因此骑兵出现在地平线好久,才到了众人跟前。 为首一员大将,身材魁梧,身后骑兵的马背上,绑着几十颗血淋淋的人头。 到了众人面前,为首的军官一挥手,队伍居然停下了。 王五活动了下筋骨,怎么着,还真是来捉我这个死刑犯和兰老弟的? 你一个中级骑士没有点自知之明么?带一个营就想捉刀圣? 军官跳下马,朝兰迪单腿点地,“参见兰大人。” 兰迪走上前去扶起,“自家兄弟,不必多礼,你怎么到大都了?不是在西域么?” 来人正是兰迪的旧识图布信,左总督的部下,当年兰迪毕业回乡,在长江上敬业号上就认识的。 “兰大人大展神威,吓走了兽人,西域不需要那么多兵了。 朝廷调董福祥提督护卫京畿,我就跟着调过来了,现在我是武卫军管代了。” “恭喜兄弟又升官了,怎么从大都出来这么近,还打了一仗?” “啊,那些人头啊。刚才碰到一股逃兵,我执行军法,砍了他们的脑袋。” “怎么样老大?被我打下马的还保住了命呢,得感谢我。” 兰迪离开左总督大军的时候,图布信还是个副管带。 现在不但升了管代,还是镇守京畿的最精锐部队的管代。当初敬业号上,那个一心升官的低级贵族算是得偿所愿了。 图布信左右看了看,见到了王五,抱拳躬身,“参见王五爷?” “嗯?你这个官军不是来捉我这个拳匪的么?” “哪里话来?王五爷现在是圣级,我大夏的擎天玉柱。 我出来的时候,蓬莱侯特意嘱咐,要是见到了王五爷,一定要恭敬。” 蓬莱侯是谁?兰迪楞了下,才想起来,这是于剑圣的爵位。 “再说现在又不叫拳匪了。今天早上,老佛爷发懿旨,重新承认拳民为扶夏灭洋的英雄,让官军和拳民共抗洋鬼子。” 昨天还拳匪呢,今天又变拳民了?众人都对老佛爷的神操作感到无比佩服,真是没见过啊。 “这么说,我救了王五爷,不但没罪,反而有功了?” “兰大人,这功是没有的,不过朝廷的命令是不许再提这件事。” “老佛爷怎么又变卦了呢?” “听说昨天晚上,协办大学士刚毅连夜进宫,说联军的目标是要打下大都,逼老佛爷还政圣上,所以……” 刘明微笑,“这个一定是刚毅忽悠老佛爷的,唉——” “反正上官怎么命令,我就怎么做。董少保让我率部前出廊坊警戒,我这就去也。” 图布信率部纵马而去,二斤笑眯眯地,“兰迪你没事了,一年二百一十两白银还能接着拿。” 刘明还在叹息,“朝廷朝令夕改到了这种地步,显然老佛爷方寸已乱。 不过左大帅的部下相当精锐,老佛爷让他们负责护卫京畿,还不算糊涂到家。但愿将士用命,能把洋鬼子打出去吧。” 众人收拾收拾,准备出发。 兰迪忽然发现,今天阿花是怎么了?怎么又在那里吞吐罡气,迎着朝阳开始练功了呢? 自从自己跟阿花说了,等可可来了,就给它喝足够的仙酒补充灵力,阿花已经很久偷懒没有练功了,最近有向胖虎发展的趋势。 好在图布信这么一耽搁,时间过去了不少,阿花很快结束了练功,瞪了兰迪一眼,嗖地自己进了宠物空间。 唉,看铲屎官昨晚和那个雾朦纱那个样子,能不能把可可接来有点儿玄。 本大王可得做两手准备,自力更生,不能光等着可可的仙酒了。 “哈哈,老大,你的披风好漂亮,一定是雾姐姐的手笔。 雾姐姐人美、武艺高,是个有两件神器的富姐,针线活儿的手艺还这么好。 奥斯曼这次没说错,队里有这么个贴心的大姐姐,果然是很好的。” 雾朦纱被三毛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这小子真会说话。 奥斯曼也被夸了,却一点不领情,“雾姐只是对兰迪老大好而已,三毛,你裤子破了,屁股都露出来了,也没见雾姐给你补。” 雾朦纱一直盯着兰迪高大的背影,还真没注意三毛的屁股,“等再宿营我给你缝下吧。” 三毛嗖地一下跳下马,钻进了路边的树林。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条裤子,打马追了上来。 “我昨天被阿花揍了,没注意裤子坏了。唉,阿花最近有点古怪——咦?看前面,有问题,难道洋鬼子都打到这儿来了?” 前面路边一个村子浓烟滚滚,一片喊杀之声,还夹杂着女人的尖叫和孩子的哭声。 第二百三十九章 逆天改命 众人策马靠近村子,发现没有洋鬼子。 打劫村子的衣着混乱,穿什么的都有,拿着的武器五花八门,既有大刀长矛,也有洋枪,是一群拳民。 嗯, 在村子里打劫,应该叫拳匪了。 “咦?村子里好像有人在反抗,还挺厉害。我看看,这不是那个大胖子霍元甲么?” 只见乌嚷嚷二百多人围成了一个圈,围住了并排的两间民房。 霍元甲站在房上,不时冲下来,打倒两个乱匪。 立刻一排乱匪冲上来, 嘴里齐喊着, “刀枪不入,刀枪不入”,试图抱住霍元甲的胳膊腿什么的,乱拳打死老师傅。 霍元甲来去如风,打倒几个后,立刻跳回房上,绝不让对方缠住。 目前看上去霍师傅进可攻退可守。不过围攻的人数过多,后面还有一个身穿八卦仙衣的首领主持局面,这么下去的话,拳术大师也有累死的时候。 地上已经躺了三十多个拳匪,看上去大多在动弹,哎呦妈呀地乱叫,显然霍元甲没有下死手,打倒拉倒。 村子的其他地方,乱匪们则在大包小裹地抢东西,背粮食。 王五看不下去了,纵马上前,大喝一声, “都给我住手!” 王五这一喝,用上了十足的圣级威压,所有的乱匪都是身子晃了两晃,纷纷停止了打劫。 穿八卦仙衣的首领来到王五近前,抱拳施礼,“给王五爷请安。” “你们这成什么样子,赶紧给我滚!” “王五爷,我们是永安大师兄属下的拳民,就要上廊坊前线跟洋鬼子拼命了,临出征让兄弟们乐呵乐呵。” “不能保境安民,你们这个样子和洋鬼子来了有什么区别?再不滚我砍了你的脑袋。” “好好好,我们马上走。 不过王五爷啊,您也是拳民,朝廷又不给咱们开粮饷,我们只能就地征收啊,不然兄弟们不是要饿肚子打洋鬼子?” 尽管嘴里不服,王五爷的圣级威压下,拳民们还是抱头鼠窜,向东而去,一会儿的功夫,就都跑光了。 霍元甲从房上跳下来, 来到王五马前,王五跳下马,霍元甲握住王五的双手,上看下看,“老哥,你晋圣级了,实在是大喜。” “你怎么在这跟这帮不成器的小子冲突起来了?” “我看你被龙骑士救走了,从大都回津门,在这个村子借宿。 这帮拳民来村子里征粮,我没干预。谁知征着征着就开始抢东西,还有的开始强暴妇女。 我打死了两个强暴妇女的匪徒,就跟他们放上对了。” 霍元甲来到兰迪面前,抱拳行礼,“多谢兰大人救了王五大哥。” 兰迪也跳下马,没等说话,那边王五大笑,“我和兰老弟拜了把子,现在是过命的交情,你不用谢他了。” “果然是英雄惜英雄——咳!咳!” 傅日新下马走了过来,上下打量,“小霍,我看你脸色蜡黄,呼吸不匀,肺有暗伤啊。 五年前见你还不这样,这是怎么伤的?” 霍元甲一拱手,“傅圣人一向可好,这都怪我急于求成。 十年前成了拳术大师后,学全了家传的本事,心高气傲。一心想着自创武功,练功过于刻苦,又一味追求拳法的威力,伤了肺经。” “怎么不治一治?” “我找了神医喜来乐看过了。他说,我的伤积累日久,深入五脏,神仙难治。 除非我放弃练功,此生不再跟人动手,专心静养,否则十多年后就要去见光明神了。” “那你还不赶紧回家养着去?” 霍元甲看了一眼插嘴的三毛,慨然说道:“我好不容易练成这样的身手,如今国难当头,正是好男儿报效国家的时候。 让我看着洋鬼子在咱们国家扬武扬威,猫在家里养病,还不如死了。 大丈夫若能为国战死沙场,活四十岁足够了。不然猫在家里当缩头乌龟,纵活百岁,也不过是徒然多消耗粮食的废物而已。” 傅日新摇头叹息,“医圣都治不了的病,我这个西医外科更不行。 你这又不是新伤,我自创的局部回复术,也只能回复个十天半个月的状态,唉,这样的英雄好汉,可惜了。” 他有句话没说,除非小霍战死,他施展转世重生,倒是可以把他治好。 不过先把人弄死再转世重生?况且这样的话,傅日新自己也会大病一场,好几个月无法出手,甚至会折自己的寿数。 几乎没有圣级光明祭司会给人搞转世重生,代价太大。 邵山给安妮施展过一次,他的神器火焰勋章现在还没有恢复,已经发不出光明礼赞这种禁咒了。 “小霍你这是准备回家么?” “我打算上津门前线,逮着机会杀他几个洋鬼子的将官。” “我们也正好要去,不如一起走?” “好!咳,咳,就跟王五哥一起杀洋鬼子。” 兰迪走上前去,上下打量霍元甲,“燕赵慷慨悲歌之士何其多也,能遇到王哥哥和霍师傅这样的好汉,真乃平生之幸。 霍师傅为了报国安民,不惜自己的性命,我又怎能让如此豪侠带伤上阵。 霍师傅,你的病或者没有大夫能治好,我却有幸有办法能逆天改命,来,喝了这杯酒。” 看兰迪端着酒杯递给自己,霍元甲只一嗅就知道是什么东西,轻轻往外一推,“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喝。” “哈哈,仙酒难得,霍师傅这样的人杰更难得。霍师傅为了报国不惜性命,我兰迪还能舍不得这一杯酒? 现在洋鬼子都打到国都边了,正是需要霍师傅这样的英雄出力的时候。你只要多杀鬼子,就对得起这杯酒了。”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霍元甲接过酒杯,一口干了下去。 他没接触过仙酒,也不知道后果,喝完了眼色迷离,身子连晃。 兰迪早有准备,上前扶住。也就是兰迪力大无穷,否则其他人还真不一定扶得住这位三百多斤的黄脸虎。 霍元甲醉倒,这是意外,为了给他护法,队伍暂停在了这个小村子。大家没有扰民,直接支起了帐篷。 王五和兰迪合伙将霍元甲拖进帐篷安置好。三毛看着这个被打劫了一半的村子,“那个图布信的官军不是刚从这里路过,就不管管这帮乱匪?” “怎么管?现在拳民可是官军的友军,有老佛爷撑腰。这京畿一带,这样的事现在多了去了,官军可是管不过来的。” 王五叹息着,“幸亏现在我学了屠龙术,不然看到这种事情,恐怕得气个好歹的。 反正啊,拳民是不能指望的,还得等传播屠龙术的贤者、大贤者们的好消息。” 刘明比较理智,“王五爷您这件事可有得等。现在全国信仰屠龙术的人,加起来恐怕还不超一百,天地会可有五万弟子。 看朝廷这个样子,就算把联军打跑,恐怕也支撑不了多久了。到时候,掌天下的,可能是陈总舵主。 咱们这些信仰屠龙术的,可能还要好几十年才能有争天下的希望。” “陈总舵主总比紫禁城里那个老娘们强吧?几十年而已,我现在可是圣级,等的起。 话说,小霍可是跟天地会的农劲荪走得很近啊。” 根据以往的经验,喝了仙酒的,大多得睡上一天,众人就在这个村子里修整。 谁知霍师傅天赋奇佳,到了傍晚,就走出了帐篷,对兰迪深深一躬,“多谢兰老弟再造之恩,我的病全好了,而且魔力大增。 我定然不负老弟所托,多杀洋鬼子。以后兰老弟若有差遣,万里之外,霍某也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兰迪正要客气两句,霍师傅忽然一怔,朝兰迪一抱拳,“对不住,我感到体内魔力蠢蠢欲动,暂时失陪。” 霍元甲回了帐篷,盘膝而坐,一会儿的功夫,兰迪熟悉的白光再次透帐篷而出。 第二百四十章 命苦的阿花大王 阿花非常地不服气,非常非常地不服气。 它以前见过的战斗型圣级,基本都是六十开外的。 即使王五这种靠铲屎官启发,又死过一回,顿悟了大道,意外成圣的,那也五十多了, 至少年纪比本大王大,可以理解。 大贤者和先知这种靠头脑获得天道认可,天道补偿获得灵气洗涤身体成圣的例外。 阿花对大贤者和先知是服气的,毕竟人的脑袋好使,阿花得承认,它目前的最高目标就是晋圣级后变成人。 大贤者和先知靠天道的补偿成圣, 纯灵之体不是通过自己锻炼获得的。 他们对自己的圣级身体控制能力要差得多,武力水得很,都不被计算成高端战斗力,猛兽出身的阿花也不怎么羡慕。 但战斗型的圣级,一般靠的是刻苦和根骨,对头脑悟性的要求相对不是很高。头脑特别好的,一般也不会去练武。 讲到根骨,人类就不行了。 有一得必有一失,人类进化出了聪明的脑袋,身体和对灵气的感应就弱得不行。 人类绝大多数都是麻瓜普通人,修炼者万中无一。 魔兽则不用修炼,自然就能吸收天地灵气,一身魔力,武力强大。 只要和人类多接触,稍稍获得一些智慧,就能成圣。 阿花自诩魔兽里的哲学家,进化得特别快。 觉得自己又有魔兽的天赋,又有人类的智慧,妥妥的天之骄子,时代主角,四十多岁成圣爪拿把掐, 额,前提是可可能来。 那自己就打破了魔兽成圣的年龄记录,和人类比,也是第三名了。 第一名是太上,十八岁,修炼两年成圣,那是神仙的祖宗,咱比不了。 第二名,那个四十岁成圣的家伙是剑魔独孤求败,那是又有根骨、又刻苦、悟性还高的顶级人类。 阿花大爷允许人类有个比自己强的。 结果这个霍元甲怎么回事?才三十多,跟本王比那是弟弟。 你修炼刻苦本大王信,可是刻苦修炼的人成圣的标准年龄是六十啊兄弟。 你头脑好么?看你体重跟本王都差不多了,人类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你要是真聪明,怎么秀才都考不上? 人类可是有教育体系的,你家又不穷。 你根骨好么?怎么会病成那个样子。 头脑一般,还没有像王五那样受过铲屎官启发,根骨再好还能好过魔兽? 竟然能超越剑魔,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成圣, 这根本没有道理。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家伙的运气好得出奇。 头脑虽然不够聪明,但普通头脑的简单思维,却恰好与武道成圣的要求相符。 就是说这个家伙的脑袋,天生就是为武圣长的。这叫什么?这就叫天赋。 铲屎官的一盅仙酒,就灵力的增加方面来说,并不是促成圣级的关键,连本大王都还差好几十杯呢,你更不行。 这杯酒只是给霍师傅治了病,一旦没有了病压着,这家伙的天赋一下子就爆发了。 铲屎官既有根骨又刻苦,还掌握了屠龙术,运气爆棚地认识了可可,有仙酒撑着,不用考虑魔力问题,将来成圣早些,阿花能预料。 霍师傅的成圣这么突然,阿花是没有预料到的。 阿花感到自己天之骄子的地位被威胁了,这个家伙靠天赋爬到了自己头上去,生下来就注定要名扬天下。 太令虎嫉妒了,阿花决定,对这个霍师傅进行打击——不对他成圣进行祝贺。 新鲜出炉的拳圣霍师傅满面笑容从帐篷里走出来,这个憨厚的笑容一看就笨笨的。 阿花白了他一眼,嗖地回了宠物空间,两爪抱着脑袋,平复自己受伤的心灵。 治疗宠物心灵受伤的最好办法,是找个美女撸。 要是现在在伯尔尼就好了,可以有一百个美女撸自己。或者明娜在也行,哪怕小桂子也可以凑合。 然而队伍里唯一的美女,阿花偏偏不喜欢,甚至很敌视,唉,本大王的命真苦。 “第六个。” 三毛终于麻木了,已经没有什么语言来拍兰迪的马屁了,一个简短的词汇,倒是非常清晰地体现了什么叫天选之子。 “以前要三四年全球才能出一个圣级,现在一年就出了六个,而且全跟兰迪老大有关。 兰迪老大简直是圣级催化剂,我啊,是坚决要跟着兰迪老大混了。” “奥斯曼你混也没用,就你这种完全靠资源堆出来的法师,是不可能成为法圣的,倒是我成为盗圣容易得多。 到时候,嘿嘿,小奥啊,给本盗圣打洗脚水。” “再告诉你一遍我不姓奥,我姓彭。而且你看老佛爷是圣级啊,还是小皇上是圣级? 没准到时候我回新奥斯曼成了苏丹、大统领什么的了,见了圣级也不虚。” “可是老佛爷和小皇上估计要完了,刘大哥说的未来可能的大统领陈总舵主可是圣级,将来咱们龙组的老大石远也是圣级。 你们新奥斯曼的大统领穆斯塔法也是圣级,你一个初级法师想当大统领可不是做梦?” 和三毛斗嘴是不可能赢的,奥斯曼直接放弃了,来了个粗暴的,“把幸运手链还我”。 “没门儿!我凭本事借的为啥要还。” 傅日新捋了捋胡子,摆着指头数了数,“最近一年晋升的六个圣级,有四个是咱们大夏的。 现在国难来临,连续晋级了两个战斗型高手,说明我大夏国运尚在,复兴可期啊。” “老大,后面又有骑兵过来。” 这次没用兰迪升空观察,三毛耳朵贴在地上听了听。 “四千匹马,要是和图布信那些兵一样都是一人双马的话,这次至少有两千人。” 三毛的侦查水平还是靠谱的,一会的功夫,两千骑兵从西而至。 到了小队的旁边,停了下来,全体下马,开始修建营寨,这是要驻扎在这里? 这些骑兵没有去骚扰村庄,在大夏的官军里,军纪好得令人意外。 从这些兵走路的状态里,兰迪就看到了左大帅大军的影子。 嗯,身后是大都,驻守的是董福祥的武卫后军,都是从西北调过来的骄兵悍将,左大帅训练出来的。 一位身材瘦弱的将军背着手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七八个随从,应该是围着营地视察。 对被打劫的村庄视而不见,见到这里有冒险小队搭了帐篷,却溜达了过来,“刚才这里又有人成圣了?我大夏之福啊,本官要拜见一下。” 三毛捅了捅兰迪,“老大,这不是那谁么?叫什么来着?我看看,现在晋级成中级阵法师了。” “谁?” 兰迪想了半天,一拍脑袋,太巧了,这位将军自己竟然也认识,当即迎了上去。 第二百四十一章 坑人的制衡 “马将军!” “兰大人?幸会幸会。” 这位将军是兰迪在敬业号上认识的两位低级贵族之一。 兰迪一直和图布信打交道,和这位交往不多。 不过兰迪当初升骑都尉,就是他先建议左大帅让兰迪当标统后改的,算是对兰迪这位旧交相当照顾。 从那时候起,兰迪才当上了后夏的贵族。 “马将军也调到大都来了?” 马将军的全名叫马格特.孟根宝力高,汉姓是姓马的。 其实图布信汉姓姓吴,不过兰迪跟他熟, 就直接叫名字。跟马将军疏远些,就得叫马将军了。 马将军是个智将,疆场厮杀不如图布信,不过他幸运地被左大帅发现才华,在西域参赞军机。 如今看带兵数量,显然是发达了。 马将军微微一笑, “某蒙左大帅看重,参赞军机, 在西域立了点功, 被圣上晋爵二等轻车都尉。 左大帅仙逝,我被紧急调到武卫后军,调得急,是用传送符过来的。 刚刚当了个马队统领,管一协的骑兵,这是武卫后军所有的经制骑兵了。 武卫后军的步、炮兵守大都,骑兵守城用处不大,董少保就让我前出到这采育村警戒。 一旦洋人打过来,可以对他们进行骚扰迟滞,给守城争取时间。” 原来这里叫采育村,兰迪倒是还不知道。 望着马将军瘦弱的身形,兰迪觉得,这和印象中的游牧民族的样子不大协调啊,游牧民族看来也是能出智将的。 还是有头脑懂阵法升官快。当初兰迪和马将军、图布信相遇的时候,两人都是七品的恩骑尉。 图布信在西域冒着枪林弹雨冲杀,和蛮人搏命,现在升了管代营长, 只是马将军派出侦查的部下。 这位懂阵法的参赞军机, 陪大帅唠唠嗑,就升了骑兵旅长,爵位跟兰迪也就差一级了。 兰迪还是喜欢豪迈的图布信,对这位智将不大感冒, 给马将军介绍了下新拳圣霍师傅,马将军礼貌地恭喜了下。 马将军又和兰迪一起缅怀了下左大帅,军务繁忙,又匆匆地回去巡营去了。 ………… 第二天早上出发的时候,小队已经膨胀到了九个人,马不够了,兰迪不得已骑上了龙。 这个临时小队有三个圣级,两头超级魔兽,四个中级,两个初级,远近程搭配,攻强奶足。虽然防御差些,阵法师足以弥补, 堪称史上最豪华小队。 这甚至已经不能称为小队,攻击力足以让一个团的普通士兵溃散。 兰迪对在一定程度上干预这场战争的走向终于有了点信心, 他并不知道, 联军有多少圣级在前面等着自己这帮人。 走了不远,看图布信领着一营骑兵从前面巡查回来了,看见兰迪小队往东走,好心地提醒,“兰大人,前面廊坊就要和洋人开仗了,要小心。” “什么?洋人都到了廊坊了?津门陷落了么?” “没有。这不大前天老佛爷说要议和嘛,联军统帅、精灵联邦海军中将西摩尔率领卫队昨天向大都进发,咱们的军队就让开了道路。 然而拳民可是不认老佛爷的议和旨意的,扒了火车道,将他们乘坐的火车拦了下来,他们就停在了廊坊。 现在老佛爷突然又想打了,直隶提督聂士成从津门率兵从津门赶到,要截击联军这股先锋,马上就开打了。” “聂提督不是统领武卫前军么?那可有将近两万人,西摩尔的护卫能有几个人?需要聂提督出手?” “两千,还都是精兵,里面修炼者非常多。” “啊?带两千精兵入大都议和?两千叫卫队?” 兰迪觉得,武将的脑回路果然差不多。当初曾大人和露西亚在伊犁谈判,带的“卫队”就有两千,那是左总督安排的,这西摩尔是有样学样啊。 额,自己这事其实也干过。 在新康拂这个新法兰克首都,自己就曾带过一百美女当“卫队”,从第三共和国的包围中跑出来了,可那毕竟只有一百人。 大都能和新康拂、伊犁比么?这可是后夏首都,理论上的天下统治中心啊,能让你个藩国带两千精兵进去? “老图啊,那你不帮聂提督打洋鬼子,怎么回来了?” “我不归他管啊,我们武卫后军可是甘军。武卫前军那帮淮军全员魔族装备,董少保一直称他们假洋鬼子。 董少保的任务是护卫大都,我们要帮武卫前军打仗,得董少保下令才行。” 看图布信领兵向西而去,兰迪叹息,“这后夏在直隶的兵制也太坑了,打洋人也不统一指挥,让聂提督孤军奋战,这能赢?” “这叫制衡,直隶兵权要是在一个人手里,老佛爷可睡不着觉了。” 刘明的分析兰迪懂,可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玩儿什么制衡。就算制衡,打大仗了,你也得搞个总司令吧? 看马将军那里也似乎没配电台,离廊坊这么近,要支援还得请示在大都的董少保。 就算花钱来回用回城符也耽误功夫不是?而且董少保多半是不能同意的。 唉,朝廷的事咱管不了,要不然怎么都被洋人打上门来了呢?还好自己这个小队实力强大,可以去支援。 “弟兄们,加快速度,洋鬼子的统帅就在前面,咱们争取干掉他。 老刘,你领人压阵,大哥、霍师傅、傅老师,咱们先走。” 小梅高度升高,傅日新、王五、霍师傅踏空而起,三位圣级和一位龙骑士准备紧急支援廊坊战场。 一边飞,兰迪一边和三位圣级商量,“圣级打小兵那是麦克马洪那个莽夫元帅干的事。 咱们小队人少,武力高,利用咱们的优势,争取干掉敌人的统帅,帮聂提督个大忙。” 王五和霍师傅都是摩拳擦掌,四人一龙很快来到了战场上方。 从空中鸟瞰,只见双方已经两阵对圆。 聂提督在西,带了五千人,估计余下的部队留在了津门防守,西摩尔的两千人则在东面,背靠着火车。 双方都是军容严整,步、炮、骑兵齐备。 联军那边灵力波动整体厉害得多,初级修炼者成群。 聂提督这边修炼者就少多了,但有人数优势,又是全员装备魔族新式武器,气势也不弱。 两边一副棋逢对手的样子,中间靠近聂提督这边却乱糟糟聚集了两千多拳民。 兰迪一皱眉,这个样子哪里能打仗啊?老佛爷想靠拳民打洋人,真是糊涂啊。 想必聂提督一定很烦恼吧,这些拳民不但帮不上忙,可能还会影响聂提督的部队调动。 兰迪扪心自问,自己要是聂提督该怎么办?派人把拳民劝走?赶走?这多耽误事儿啊。 只见聂提督那边一挥令旗,一个身穿八卦衣的拳民首领高呼,“我是你们的永安大师兄,关二爷佑护,咱们打洋鬼子,冲啊!” 那些拳民一起高呼,“刀枪不入”,集体向着联军冲去。 第二百四十二章 首战 兰迪内心重重地叹息了一声,这聂提督是个狠人啊。 兰迪都看出来,这些拳民完全是乌合之众,没经过训练,装备又差。 搞个袭扰,扒个铁路什么的或许行,这种正规作战, 哪里能上阵? 聂提督这根本是让他们送死去的。 这种情况,聂提督的处置从打胜仗的考虑是对的,但确实残酷。 兰迪暗自警告自己,将来自己一定要未雨绸缪,避免面临这种选择的困境。 时值初夏,大地一片生机。兰迪骑着小梅悬浮于空中,暖风拂面,披风随风飘动, 大大的红星分外耀眼。 鸟瞰大地, 平原上一片嫩绿,阳光下,几条河流缓缓流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细碎的光芒。 这九河下梢的膏腴之地,本来是天子脚下的臣民们繁衍生息的好地方,如今却是旌旗招展,将近一万人正准备狠命厮杀。 兰迪目光逡巡,是在找敌军主帅的位置。这个很好找,八藩联军打着各自国家的旗帜,背靠铁路列阵,身后是一列蒸汽火车。 各国军队人数不等,精灵联邦的兵最多,他们的海军中将西摩尔才被推举为联军总司令。 敌阵正中央是精灵联邦的队伍,大约接近一千人。 精灵联邦的米字旗下那个军服异常花哨,胸前挂满绶带和勋章的家伙不用问一定是。 “王哥哥,霍师傅, 看到那个敌帅没有,咱们过去合伙干掉他,傅老师给咱们压阵。” 这边天空又是巨龙,又是圣级从西飞来,敌人看不见是不可能的。 西摩尔身边的通信兵背着无线电装置,正在呼叫着什么。 两个精灵大师级光明祭司手忙脚乱,合力施法,一个透明防护罩迅速就撑了起来。 随军参谋拿出星盘,一个覆盖了九百多人的大型六芒星阵布了起来。 不是他们没本事布更大的阵法,把两千洋鬼子都罩进去。 问题在于,八国分属不同种族,对精灵增益的阵法,能同时增益新法兰克和新罗马的人族,却对兽人无效,对魔族甚至克制。 这就是联军的弱点,当年十八家诸侯讨董卓失败,无法互相密切配合就是主要原因。 联军能在现代科技火力方面配合,魔法方面却只能各自为战。精灵族的防护罩,也只覆盖了精灵士兵而已。 这样大的战场, 想偷袭斩首敌帅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过兰迪也没有想着偷袭。 己方有三个圣级, 等到了地方自己再放出阿花,自己一方战斗力占有绝对优势,可以强攻。 精灵们还要对战聂提督的进攻,能分神支援撑起的魔法防护罩的力量是有限的,自己和两个战斗型圣级攻其一点,一定能击破防护。 天上众人刚要发动,地面的战斗已经开打了。 两千拳民高呼着刀枪不入,一窝蜂冲向敌阵。 前排的头系红巾,身上套着拳民“大法师”施展的风之盾,充满信心。后面乌嚷嚷跟着的,身上贴着黄纸符咒,口中喃喃祈祷。 离着很远,拿着鸟枪火铳的拳民就乱糟糟地放枪,基本是打不到敌人的。 这个刀枪不入在这个高魔世界确实是可以实现的。 比如霍元甲这种拳圣,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的功夫练到极致,枪扎上一个白点,刀砍上一个白印,并不难。 可是目前大夏大陆上拳圣只有一个,就是大师级拳师也是七八百万人里才能出一个,普通老百姓哪可能有这种本事? 头排拳民身上的风之盾确实能防洋鬼子的子弹,可是拳民里“大法师”一共也没几个,能照顾前排几十个人就顶天了。 真正的炼金术士和法师合力制作的符文也能起到抵御刀枪子弹的效果,但是穷哈哈的拳民能买得起的么? 冲锋陷阵的拳民们全靠爱国之心和对洋鬼子的痛恨的精神力量撑着,自我催眠而已。 “大师兄”永安没有冲在前面。 他脱下了八卦仙衣,穿上了普通拳民的服装。 让“大法师”给自己加了风之盾,左手心捏着正宗泪痕连锁杂货店出品的五十金币的加“钢铁防御”的符文,右手心里捏着回城券,躲在了众拳民的中心。 嘴里大声地鼓舞士气,什么关二爷保佑,太上老君、金刚、秦琼上身,定能消灭洋鬼子之类的话,心里却在不停咒骂聂提督。 这个屠杀拳民的刽子手,逼着自己领拳民冲锋,否则就地执行军法。 拳民什么战斗水平他这个大师兄最清楚,这次要是侥幸逃得了性命,一定不能饶了这个姓聂的。 对面的洋鬼子开枪了,前面身上套了真正风之盾的拳民精锐信心满满,他们是体验过风之盾防子弹的,也经常给普通拳民表演,鼓舞士气。 然后这些拳民精锐身上中弹,成排倒下。 洋鬼子也知道你有风之盾,但我有马克沁啊。 重机枪无坚不摧的威力,区区初级光明祭司水平的拳民“大法师”套的风之盾完全防不了。 天上王五和霍师傅已经冲向敌军主帅,看到地面上,一腔报国热血的拳民正被屠杀,忽然空中刹车急停,回头看向兰迪。 “小兄弟,要不要先干掉敌军的重机枪?” 兰迪毫不犹豫,“继续执行原定计划。” 敌军已经及时撑起了魔法和阵法防护罩,攻打重机枪和攻打敌军统帅,这个时候难度是一样的。 敌人重机枪有很多,一时半会拔不掉。战场上形势千变万化,迟则生变。 兰迪内心仁慈,但慈不掌兵。真正要决断的时候,还是得以取胜优先,否则大军败了,死的人更多,一切休提。 王五和霍师傅也知道攻击敌酋重要,只是看拳民被屠杀,心中不忍,兰迪的决断坚定了他们的信心。 空中三个领域同时撑开,傅日新率先出手,双手急挥,各种增益法术和光环疾风暴雨般套到了兰迪、王五和霍师傅乃至小梅身上。 什么神圣佑护、疾风之狼、钢铁防御、风之盾、法术精髓,三个战斗人员一瞬间战斗力狂增,身上白光闪耀,宛如天神。 这就是圣级光明祭司的威力,三加一在这个魔法世界的战斗中是大于四的。 兰迪一摸银锁,一个雷暴劈到了精灵祭司和阵法师的双重防护罩上,王五和霍师傅则如流星般冲向西摩尔。 等王五和霍师傅的领域和防护罩部分重叠,一下子就抵消了一多半防护罩的威力。 王五一挥麒麟战刀,无数战刀的虚影从头顶的光环发出,射向防护罩。 霍师傅拳头上出现了一寸多厚的光芒,双拳挥出,无数个拳影击打在防护罩上。 兰迪的雷暴一个接一个,傅日新圣级的“圣谕折磨”穿越防护罩,直击在精灵士兵们的心头。 精灵祭司们不停群发神圣佑护,维持着士兵的士气,抵消傅日新的精神攻击。 士兵举枪望空射击,对上傅日新加持的圣级防护,即使高级枪炮师的子弹,也根本毫无效果,大师级枪炮师的子弹也只能造成轻伤。 马克沁太过沉重,实际上即使有大力士修炼者能举起,也一样击不破圣级的风之盾。 防护罩在两个圣级和雷暴的攻击下,却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黯淡下去。 一个战斗型圣级可以击溃一个营,天上有三个圣级,外加兰迪这个魔力接近无穷多的“伪雷系大师级法师”。 精灵士兵只有不到一千人,还不到三个营,击溃敌军主力,格毙敌酋的大胜,仿佛就在眼前。 看敌阵中的西摩尔露出恐惧、焦急交织的神色。兰迪左手摸着银锁放雷暴,右手已经向宠物徽章摸去。 准备等防护罩被击破,立刻放阿花辅助攻击。 第二百四十三章 我们的身后是国都 地面上,马克沁重机枪吐着火舌,收割着人命。 拳民们在狂热精神的支持下,前赴后继地冲锋,又一排排倒下。 每分钟六百发的射速,交叉的火力点,瞄准密集乌嚷嚷冲上的拳民, 杀人的效率相当地高。 一腔热血的拳民们,生命迅速消散。铁与火的战争,其实毫无浪漫可言,有的只是死亡、悲伤、一地的尸体。 死亡超过一千,拳民们终于支持不住,发一声喊, 转头就跑。 看拳民们乱糟糟地跑回来,就要冲击己方的阵型, 聂提督战刀一挥, “拳匪临阵脱逃,冲击己方大阵,杀无赦!” 武卫前军的重机枪也响了,就要冲击进大夏官军阵型的拳民们又是成排倒下,倒在了己方的阵地前。 身处拳民中心的永安大师兄,眼看自己的手下,被联军杀完又被聂军杀,人数越来越少。 双方军队用的都是魔族武器,拳民夹在中间,成了双方练枪的靶子。 眼看两千拳民伤亡殆尽,永安大师兄捏破了回城券逃走。 白光中身体虚化,战场上只留下一句津门味儿的大骂,“聂狗贼,我*你姥姥!” 正在急攻敌人防护罩的兰迪,眼睛的余光看着地面上的屠杀,胸中憋闷的烈火在燃烧。 为什么同胞要这么牺牲? 拳民们错了么?他们在洋人的欺负、朝廷的不作为下, 已经没有了活路。 揭竿而起,冲向洋鬼子,保家卫国,不怕牺牲,这是要敬佩的。 聂提督错了么?他肩负抗击侵略的重任,决不能为了可怜拳民让己方军阵被冲击。 聂提督的武卫前军是唯一在抗击洋鬼子的正规军,若是在这里溃败,联军将直抵大都城下,大夏立刻面临亡国危机。 联军打他,拳民也经常袭击他的部队。 朝廷时而怕洋人,时而支持拳民,没事就申斥他这个得罪洋人、镇压拳民、维持直隶治安的将军。 聂提督的部队夹在朝廷、洋人、拳民中间,三面不讨好,还在为国孤军奋战,兰迪也是敬佩的。 那谁错了呢?洋鬼子是敌人,这不用说,己方应该负责任的,无疑应该是朝令夕改的后夏朝廷,没有准主意的老佛爷。 洋鬼子要打跑,打跑后, 这个朝廷啊,不能保境安民,不能支持自己的将军抗击外敌,也真的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兰迪加大了攻击力度,眼看敌人的防护罩摇摇欲坠,耳边忽听一声一声长笑。 “兰爵士,你身为精灵联邦的贵族,领着三位圣级攻击精灵联邦的军队,不惭愧么?” 笑声来自天上,兰迪一惊。一抬头,东面一群圣级从空中联袂而来,数一数,竟然有九位之多。 九位圣级摆了个八角形的花式阵,在空中站位宛如一朵八辦的鲜花,非常具有精灵族的美感。 跟兰迪说话的立于花式阵的正中,金发碧眼,耳朵尖尖,正式精灵国的圣级阵法师道格拉斯.黑格。 位于花式阵左后角的黑暗联邦圣级光明祭司双手连挥,九位圣级身上白光闪耀,各种增益光环已经加好。 法师们举起法杖,骑士们举起战刀。 因为黑格主持阵法,黑暗联邦的圣级阵法师潘兴闲着了,但他同时是大师级枪炮师,顺手举起了左轮。 攻击型圣级们,武器指向的都是兰迪和三位大夏圣级。 不久前兰迪在伯尔尼接待过这些圣级,因此全都认识。 数了数,参与犯阙的八个国家,精灵联邦留了个圣级弓箭手镇守新敬业,黑暗联邦留了一个圣级枪炮师和一个圣级光明祭司镇守新阿史那,其余的圣级竟然全派出来了。 精灵联邦是世界霸主,得罪人太多,国都是不敢空虚的。 黑暗联邦六个圣级派来四个,可能是觉得足够了,不过留了两个圣级看家,恐怕还是因为他们有两个圣级光明祭司,派重复了也没什么太大帮助而已。 兰迪和三位大夏圣级不得不停止攻击防护罩,升上高空,采取了防御姿态。不然被九个圣级从背后攻击,可能马上就完蛋了。 黑格洋洋得意,“大夏出了两个新面孔啊,圣级们不孤单了,给大家介绍下吧。 嘿嘿,不要以为连着出了两个圣级,就敢跟联军叫板了。实力对比摆在这里,难道你们想在这里搞一场圣级大战么? 大夏两个新圣级刚出世就陨落了,唉,于心不忍啊。看在同为圣级的份儿上,我允许你们体面地撤退。” 兰迪盯着黑格,“大夏是我的祖国,我们的身后是国都,就是打不过,我们也一要拼命!” “拼命的事,算上老头子一个!” 兰迪身后传来一声大吼,声若洪钟,一位圣级从西面急飞而来,站到了兰迪身边。 身穿长须飘飘,身穿黄马褂,正是大夏的老牌剑圣于承惠。 老头子平时是拿木剑的,如今手里特意握了御赐的圣级古董,汉代斩马剑,看来是真打算拼命了。 黑格毫不奇怪,“这下大夏的圣级齐了吧?你们人数还差远了。” “谁说的?我也是大夏的圣级!” 大夏还有圣级?这下兰迪都奇怪了,回头一看,一个老者如流行般飞至,站到了大夏阵营,竟然是快二百岁的陈近南。 在伯尔尼见陈近南的时候,这个老前辈一副风一吹都能倒的样子。 参加圣级大会都坐的马车,没有飞行。 可是现在看,老人家面色红润,中气十足,踏空而来,身形异常稳。 而且,圣级威压全开,身上的拳意汹涌而出,显然已经达到了圣级的巅峰。 这就是拳圣的最高境界么?大敌当前,霍师傅不能去拜见,心内却是无限敬仰。 霍师傅本身就是天地会的外围成员,如今创建天地会的老祖宗来了,霍师傅激动得浑身都有点抖。 傅日新却是知道内情的,“陈老前辈,你怎么能这么干?” “哼哼,洋鬼子都打到国都了,我折个几年寿算什么? 难道非得活到二百五十六岁才算高寿么?国破家亡,高寿又有何用?” 听这话茬,显然陈总舵主是施展了某种秘法,靠燃烧剩余不多的寿命,恢复了战斗力的。 黑格叹了口气,“陈老前辈你这是何苦? 我们这些藩国,可是一直支持你们天地会造反的,现在你是老糊涂了,来保孛儿只斤氏?” “我保的是大夏!” 一句话黑格哑口无言,回身和潘兴嘀咕了起来。 这两位圣级阵法师是联军九位圣级的智囊,两人研究了一气,黑格看向陈近南,“唉,大夏的圣级果然团结,佩服佩服。 看在陈总舵主的面子上,为了避免圣级决斗,造成无谓的牺牲,这样——你们五个圣级撤出战斗,我们也撤回五个圣级,只用四个圣级参与这场战争。” “我看你们就是怕死,看我们人多了,就不敢拼了。” 陈总舵主哈哈大笑,这也算给大夏做贡献了,要动手,自己这把老骨头还真不一定能拼掉对方一个圣级。 兰迪一挺重剑,“陈总舵主和于剑圣两位老人家压阵,你们也退出两个。 我们剩下的年轻人,还是要为国拼死战斗的,不能看着你们用圣级的能力欺负我们的普通士兵。” 黑格斜眼看着兰迪,“圣级说话,有你插嘴的地方么?” “我看,兰迪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一个温和而坚定的声音从大夏诸圣级身后天空发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到场的。 联军诸圣级一脸疑惑,大夏还有圣级?怎么没听说过?纷纷望过去。 现在形势不利到极点,兰迪本来心生绝望,准备拼命了。 听到这个声音,突然心安。鼻子忽然有点酸,他来了,这里的战斗一定有希望了。 第二百四十四章 置身事外 “大贤者?大贤者什么时候也敢掺和圣级之间的战斗了?” 看到邵山突然而至,并且插嘴圣级谈话,黑格仰着头看天,精灵的傲慢表现得淋漓尽致。 其他圣级也纷纷摇头,大夏以一挑八,人才不足,竟然攒鸡毛凑掸子, 连大贤者也冒充战斗人员派上来了?这不是找死么? 只有毕典菲尔特默默不语,眼神躲闪,生怕邵山把双方打平,自己被吓退的事情当场说出来,那面子可丢大了。 邵山一笑,连领域都没开, 一直飞到阵前, “黑格元帅,我不是来打仗的,是来劝大家不要在这里展开圣级大战,让生灵涂炭的。” 兰迪和邵山当了四年室友,最是崇拜他。 邵山言必有中,从来没办过什么不靠谱的事。他既然来劝黑格,肯定不是空口白牙纯靠忽悠。 可是,他的火焰勋章神器用来救安妮了,一年之内不能发禁咒。现在连重创毕典菲尔特都办不到了,他还可能有什么底牌呢? 不会是把自己的禁咒当底牌威胁他们吧,嗯,为了保卫大夏,实在不行,自己就当一回人人喊打的恶人又如何? 黑格可不像兰迪这么了解邵山,鼻子一哼,“圣级是能被大贤者忽悠的么? 你就是苏秦张仪复生,也改变不了圣级数量的对比。 世界上现在一共二十二个圣级,我们八个国家,就有十五位, 现在才来了九个,圣级数量,我们占有绝对优势。 惹火了我们,十五位圣级齐至,三个招呼你们一个,大夏的圣级就团灭了,我们都不一定有人受伤。” “谁说世界上只有二十二个圣级的? 兰迪手里掌握着一股力量,有九个圣级,还有一尊半神。加上我们大夏的五个圣级,就是十五位超级战力。 你们呢,十五个圣级里,包含了盗圣这种弱势战斗单位,阵法师还多余了两个,双方如果在这里冲突起来,谁会赢呢?” 黑格是个刻板严肃,非常教条的军官,一时没有想起邵山说的是什么力量。 潘兴立刻反应了过来,“你们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龙族的邪恶力量放出来么?” 邵山注视着潘兴的眼睛, “将军, 如果我们被灭国了, 难道还需要遵守什么条约么? 现在我们遵守条约,是因为事情还有商量。 你们八个国家攻打大夏,难道就是正义的行为么? 而且潘兴将军您不看报纸的么?龙族在阿拉斯加的表现,现在可是为世人所共知,哪一件事情表现出龙族的邪恶了?” 兰迪一拍脑门,他也是习惯严格遵守协议的人,没有想过把龙族放出来。 邵山也没有说一定要放出龙族,不过这可以作为谈判的砝码啊。果然跟人交涉,冲折樽俎,自己和邵山师兄差远了。 当下驱动小梅,上前半步,表现出一副蛮横武夫的派头,“如果大夏没有了,还要世界干什么? 锡特卡有传送阵,我可以在十五分钟内,将龙族调到这里来。想来我们这里五个圣级战斗单位,十五分钟还是能坚持的吧?” 说着就掏出了魔法电话,一副马上要喊龙助战的样子。 同时还轻声念叨,“要是把我逼急了的话,我们的国都被占领了,你们的国都就一定是安全的么?” 看兰迪若有若无的眼光瞥向自己,高尔察克可绷不住了。 这个野蛮的龙骑士,我们露西亚这次三位圣级只派了我一个来,已经够敷衍的了,你就非得可着我们露西亚一个国家威胁是吧? 圣苏伯台堡的人哪里得罪你了,你非要把我们的国都毁了。 惹火了我,圣苏伯台堡不要了——这是不可能的。算了,人家手里有神级的力量,我得做俊杰。 高尔察克越众而出,“那个,黑格元帅,我认为,咱们圣级还是要保持超然的地位,不要干预普通人的战争。 我提议同意邵大贤者的建议,这次战争,所有的圣级都不要参与战斗。 圣级在这里大战起来,廊坊会被从地图上抹去。唉,大夏的政府向咱们宣战,百姓何辜? 恕我这就告退。另外,我们露西亚这次派来的,都是海军陆战队,不擅长野战,在这里帮不上什么忙,我就都带回大沽协防了。” 说罢,也不征求黑格这位主帅的意见,降落到地面,带着原来就配属在后方的三百一十二名露西亚官兵,径自向东而去,走了。 兰迪吓走了高尔察克,知道高尔察克心里在想什么,他一点也不觉得可着露西亚吓唬有什么内疚。 谁让露西亚历史上给大夏造成的伤害最大呢?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还被你们控制没拿回来呢。 毕典菲尔特破口大骂,“兽人还怪咱们欧罗巴不接纳他们。这帮混蛋完全不讲规矩,不顾联军的盟约独走。 高尔察克这个窝囊废,被人一吓唬就跑了,就没见过这么胆小的圣级。 还什么百姓何辜?这帮灰色牲口四处杀人放火的时候,什么时候考虑过百姓了?” 麦克马洪从身后拉了拉毕典菲尔特,“慎言,元帅慎言啊,圣苏伯台堡没事了,你想柏林被来一发禁咒么?” 毕典菲尔特只想到龙族,没想到禁咒的事,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这个责任自己可负担不起,不过依旧倔强。 “我个人可以不参与战斗,但这次后夏人杀了我们的公使,我们英勇的魔族士兵是一定会勇敢战斗,给后夏人一个厉害看看的。” 看同伴都有退缩之意,黑格和潘兴嘀咕了一会儿,回头看向邵山,“我们同意你的建议。这次战争,所有的圣级袖手旁观。 不过你们要保证,如果我们的普通人部队赢了,即使攻入大都,你们也不能对我们的首都进行恐怖袭击。 否则我们宁愿鱼死网破,在这里展开一场圣级决战。” “是所有的圣级,包括大贤者。” 麦克马洪可体验过邵山的能耐,不敢肯定他领域里战友升一级是幻术还是真本事,不敢冒这个险。 “对,大贤者也不能参与。” 毕典菲尔特响应,他也怕了邵山。 “好,咱们一言为定。” 第二百四十五章 飞天御剑流 天上的圣级们签订了不干预战争的协议,地下普通人的战争刚刚开始。 圣级们刚刚宣布退出战争,精灵联邦的士兵们的魔法防护罩立刻被撤了下去。 这玩意可是要消耗全体官兵的精神力和魔力的,长久维持的话不用打士兵就全体歇菜了。 双方都只留下常规的阵法保护罩,这东西消耗的是阵法师的魔晶。双方打大仗,即使魔晶再贵,也是筹备足了的。 拳民们已经在战场上消失, 只是消耗了双方的一些机枪子弹,现在正式开打,先发言的是双方的炮兵。 炮兵方面,可是聂提督的武卫前军占优,聂提督这次把炮队左队带到了战场。 十八门魔族克虏伯75速射炮发出怒吼,每分钟四十发炮弹射向了敌军。 这几乎抵得上一位拳圣的全力攻击了, 精灵们的阵法防护罩迅速黯淡。 接连往星盘上换了两枚超级魔晶后, 终于放弃了用防护罩防炮弹的奢侈打法,换成了普通增强士兵攻防的阵型。 联军开炮还击。联军人数少, 只带了八门炮,聂军根本就没撑防护罩,任凭炮弹落到军阵里。 新兵怕大炮,老兵怕机枪,战场上被大炮砸中的概率非常低。 在聂提督这位大师级阵法师的五行大阵里,士兵们士气高昂,完全无视了对方的炮击。 比炮兵联军吃了亏,加上露西亚人临阵脱逃,联军士气开始降低。 聂提督抓住时机,在机枪的掩护下,派一营士兵试探性冲锋。 这个时候,联军全员精锐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枪炮师多,火枪的射击就准确得多,试探性冲锋被瓦解,联军士气稍复。 聂部是正规军,试探不成功有序后撤,拦截掩护的部队立刻派了上去, 损伤倒是不多。 联军趁势发动反冲锋,被聂部又打了回来,双方你来我往,战到了一处,显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分出胜负的。 圣级们在空中站着要消耗魔力的,纷纷降落到战场远处的地面上旁观。 毕典菲尔特、麦克马洪是后来支援的,见圣级协议达成,表示国内就自己一个圣级,不能长期空虚,要回去坐镇,点起回城符走了。 联军方面现场就剩下四位黑暗联邦圣级、黑格和扶桑的剑圣上泉信纲六人了。 这边王五和霍师傅摇头叹息,成了圣级后反而不自由了。本来想下场杀洋鬼子的,结果现在只能干看着。 想到自己总算牵制了敌方的圣级,否则要不是邵山到来,双方火拼,恐怕现在自己已经阵亡了,也只能以此安慰自己。 圣级协议得到执行的保证不是圣级们的人品,而是双方实力的平衡。 兰迪这边没有背上撕毁在伯尔尼签订的协议的恶名,还是要监视对方圣级不要偷偷搞小动作的,王五和霍师傅承担了这个任务。 陈总舵主从天上一落下, 立刻恢复了一副垂垂老矣,风一吹就要倒的状态,向众人拱拱手,点亮回城符回檀香山了。 陈总舵主是天下五万天地会成员的主心骨,不需要做什么,只要活着,天地会成员们就有向心力和凝聚力。 因此他的使命就是尽量活得长,今天这种意气风发的状态会折寿,所幸没有坚持太久。 于剑圣看这条老命不用拼了,哈哈一笑,“能活着还是活着,我得回去坐镇大都,防止敌人的特种偷袭。” 转身要走,上泉信纲身后忽然转出一个矮小的扶桑人,直奔于承惠而来。 联军的圣级们是从大沽口他们的占领区飞过来的,身边并没带着随从,这个扶桑人应该是一直在附近转悠,刚汇合到这里的。 上泉信纲在身后喊,“绯村,回来,不要去了。” 那个“绯村”停下,回身向上泉一鞠躬,“抱歉,难得碰到于剑圣,我一定要去的。” 绯村回身又走向于剑圣,上泉站在当地,来回踱步,似乎在犹豫什么。 于剑圣的斩马剑已经收到了储物空间里,背着手看着这个微微发出大师级灵力波动的扶桑小鬼子,不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 小鬼子没有像普通扶桑武士那样剃成月牙头,而是在头上挽了个发髻。身材不高,但皮肤白皙,看上去颇为帅气。 身穿非常名贵的丝绸和服,料子是从大夏进口的,是少见的鲜艳的红色。肋下悬着一柄倭刀,应该是位武士。 绯村紧跑两步,来到于剑圣跟前,右足前探点地,左膝弯曲,来了个单膝下跪的姿势。 “东瀛后学末进,居合道第十四代传人绯村剑心,参见于剑圣。” 绯村礼貌功夫做得十足,于剑圣虽然对小鬼子没有好感,还是冲他微微一笑,“你有什么事要找我啊?” “剑圣阁下,鄙人最近练剑有点心得,在居合道的基础上,有所发扬,自创了一门武艺,我命名为‘飞天御剑流’。 于剑圣名满天下,我想在您面前展示一下新剑法,若能得到您的指点,荣于华衮,必能有所进益。” 绯村的声音清脆悦耳,举止斯文,有点像女人,说活又文绉绉的,于剑圣旁边的兰迪觉得,这丝毫不像诨号“半兽人”的小鬼子啊。 他回头看向再旁边的王五,“哥哥,这个小鬼子明明挎的是倭刀,为什么自称炼的什么剑法呢?” “嘿嘿,小鬼子一直用刀使剑术,这是他们奇葩的地方。不过,‘飞天御剑流’?什么玩意?好大的口气,跑于剑圣面前献丑来了? 还自创?你以为你是圣级啊?” 于剑圣却很谦虚,“你们扶桑自己也有剑圣,我未必能指点你什么。” “扶桑偏处东瀛,非常向往大夏的广阔。能在于剑圣这样的老前辈面前展示剑术,乃是鄙人一生的荣耀。” 绯村没有拔剑,反而拿出一张白纸,“给剑圣展示前,请允许我念两句诗。” 这是什么习惯?兰迪大惑不解。 只见绯村一脸严肃,朗声宣读。 “为君而陨的枯身生于草中, 开出血色的花朵。 想起前尘中消逝的生命, 为王交瘁的心残存于世间” 兰迪不明白这里的道道,远处的傅日新听见这几句,大惊失色。 他可是去扶桑留学过的,一听这个风格,就知道这是首扶桑武士的辞世句,也就是绝命诗,这是个扶桑死士。 傅日新大喝一声,“剑圣,危险!” 于剑圣一愣的功夫,绯村突然拔刀,如一只大鸟飞向空中,倭刀从下而上,直奔于剑圣腹部而去。 第二百四十六章 李代桃僵 倭刀发出冷冽的光芒,一下子没入于剑圣的小腹,自下而上,直斩到于剑圣的脸部。 于剑圣身上鲜血狂喷,仰面摔倒。 于承惠作为圣级,还是老牌剑圣,身体多年锤炼, 论理早已刀枪不入,身上又穿着御赐的乌蚕宝甲。 制作宝甲的乌蚕丝,可是当初奸臣伯颜扫平天山雪人的时候获得的,坚韧无比,制作的宝甲仅次于大内重宝天龙甲。 平时于剑圣都没必要穿,这次出来和圣级拼命才穿上。 受过天道洗涤的圣级半灵体,加上乌蚕宝甲的保护,于剑圣论理绝不可能被一位大师级的刺客杀死。 要是扶桑的盗圣服部半藏在这里,于剑圣不可能让他离自己这么近。 大剑师杀死圣级是从未发生的事情, 于剑圣还是有一定警戒的,但这件事居然就发生了。 不但于剑圣的圣级身体破防,乌蚕宝甲也没起丝毫作用。 绯村出手,并没有想到一定能刺杀著名的于剑圣,一刀得手,心中狂喜,转身就要逃走。 于剑圣这边的战友里,唯一事先察觉的傅日新是圣级光明祭司。 他反应神速,一个“快速治疗”先扔向于剑圣,人奔向倒在地上的剑圣,途中还对绯村来了个“精神冲击”。 绯村修习过忍者的轻身术,轻功无双,此刻已然转身。 受到傅日新的精神攻击,本来要化成烟雾遁走的身体,因此轻轻一晃,被迟滞了片刻。 傅日新救人优先,此刻已然到了于剑圣身边, 发现自己的快速治疗丝毫未起作用。 圣级光明祭司的治疗手段非常丰富, 快速治疗并不是效果最好的,却是发出速度最快的。 但一点效果没有,只能说明,于剑圣已经身亡——治疗术是针对活人的。 傅日新毫不犹豫,身上白光大盛,发动了圣级光明祭司才会的复活术。 兰迪离于剑圣最近,作为中级剑师,又是持双手大剑这种笨重武器的,反应要慢得多,这个时候才开始动作。 重剑出现在手中,脑子来不及反应,双手已经挥起重剑,向绯村砍去。 绯村被傅日新的精神冲击阻挡了下。 圣级的精神冲击非同小可,然而绯村是个信仰狂热的死士,对精神攻击相当有抗性,并未摔倒。 傅日新忙于救人,没有继续攻击绯村, 绯村快速缓了过来, 就要继续逃走。 绯村的速度远远超过兰迪, 又是大师级剑士,兰迪这个中级剑师按理无论如何砍不到他。 远处的王五和霍师傅虽然反应比兰迪快得多,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对面的联军圣级身上。 等发现这边的变故,当时就知道来不及干预。两人跳过来,目的不是攻击绯村,而是为傅日新护法,防止对面的联军圣级干扰傅日新的复活术。 绯村瞬间判断出周围的形势,心中暗喜。 自己能成功刺杀圣级,居然还有希望在两个圣级的身边逃脱,马上就要名扬天下。 只可惜了自己精心打造的绝命诗,当即脚上发力。以他的速度,瞬间就能出现在十米之外,接着就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至于旁边这个笨拙的中级剑师的攻击,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然而在这最关键的时刻,绯村的体内突然灵力翻滚,身上白光透体,一道白光从顶门冲出,直上天际,身体被紧紧定在了原地。 天上立刻有大量灵气汇集,一道光柱从天而降,直奔绯村的身体而来。 这个效果让现场所有人,包括对面也被这次刺杀震惊的六个联军圣级都是大吃一惊。 绯村刺杀圣级成功,竟然战场晋级,要成圣了。 这是天道对他创立了飞天御剑流的奖赏。 天道无情,视万物为刍狗。 天道可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它就是一个固定的系统程序,自动按照你的本事给予你回报。 绯村并没有吹牛,他的拔剑术传自居合道,但与此合成一气的神速刺杀手段,确实是他自己的首创。 绯村刺杀剑圣成功,战胜了实际本事远超过他的武林巨擘,瞬间增加了海量的剑术经验,达到了晋级圣级的标准。 大师级以下的晋级,是由大师们进行传承的。圣级的道则完全靠自己摸索,由天道认可。 天道要奖励达到圣级标准的绯村,可把他害惨了。 绯村眼里,中级剑师兰迪的动作慢得要死,自己轻轻一晃就能躲开。 然而天道好死不死地这个时候锁定了他,好让巨大的能量洗涤他的身体。 为啥王五和霍师傅晋圣级的时候都要进帐篷,并且盘膝而坐,就是因为晋级的过程是动弹不得的,一般都需要旁人护法。 绯村看着兰迪“缓慢”的重剑向自己砍来,悲愤无比。 报应啊,自己越级杀死了剑圣,马上就要被一个区区中级剑师越级杀死。 他心中一声长叹,“熏,永别了。不过我杀死了圣级,你会跟着获得我的荣耀的。” 绯村最后的感觉,竟然是幸福,自己的绝命诗终于用上了。 刺客完成任务后,壮烈牺牲,非常符合扶桑武士极端的性格,“故乡的樱花好美啊——” 在绯村的眼中,兰迪的速度慢得像蜗牛,实际也就是一秒的时间。 重剑挥出,固定不动的绯村头颅高高飞起,一腔热血喷了出来。 绯村和白彦虎那个武艺稀松的大忽悠不一样,可是真材实料的剑术大师。 兰迪自己都没想到,他下意识挥出的一剑,能把高出自己两级的大剑师的头砍掉。 他也不知道这里的原因,只是以为,也许这个刺客受到了于剑圣的反击受伤,或者刺杀成功,过于激动,影响了轻功的发挥吧。 一刀砍了绯村,兰迪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回头看向于剑圣,看傅老师能不能把他救过来。 这个时候,迟来的白光从天而降,一小半没入了兰迪的身体。 兰迪突然被定身,无数属于绯村自创的“飞天御剑流”的战斗经验强制性地涌入他的头脑,白光在改造他的身体,适应这些战斗经验。 兰迪只是离绯村近而已,绝大多数的白光还是到了绯村的身体里。 可是没了头的绯村已经无法接收,白光徘徊了一阵,渐渐散去。 第二百四十七章 顿悟 王五一下子将领域撑了起来,麒麟战刀在手,一指上泉信纲,“你们扶桑人如此卑鄙,竟然派杀手刺杀我大夏的圣级么?来,吃我一刀!” 黑格一挥手将星盘拿了出来,一个六芒星阵出现。四个黑暗联邦的圣级迅速站好了位。 看上泉信纲没过来, 黑格招呼,“剑圣,快过来,你们既然刺杀成功了,咱们还不赶紧出手?” 这位精灵圣级很了解扶桑这个远东盟友。觉得背信弃义,双方刚签了协议就刺杀对方圣级的事情, 以扶桑盟友的德性,是一定干得出来的。 潘兴小声补充, “你们干得好,干掉了姓于的,趁那个光明祭司要救他,咱们合伙以多打少—— 后夏的圣级少了四个,就是龙族来了也不怕,把伊本和小吸血鬼一起叫来,一举解决问题。” 上泉连连摆手,朝黑格一鞠躬,“诸君误会了,鄙人并无这个意思。” 然后上前几步,在王五和霍师傅警惕的目光中,深鞠一躬,“鄙人对于剑圣被刺深感愧疚。 虽然此乃绯村个人的行为,鄙人对此事先并不知情。作为扶桑人,我依旧应该向贵方道歉,并愿意提供一枚圣级药丸,供于剑圣复活后恢复之用。” 黑格咕哝了句,“这个胆小鬼。” 遗憾地撤了六芒星阵。 邵山上前一步,“上泉君果然是个明事理的人, 我相信你是不知情的。 我们共同珍惜和维护刚才的圣级口头协议就好,赔偿却是不必了。” 这边傅日新的复活术已经施展完毕,于剑圣悠悠醒来,手里立刻出现了一枚圣级恢复药剂,自己吞了下去。 伤口迅速愈合,作为灵体的圣级,连疤痕都没有留下。不过于剑圣元气大伤,显然要修养很久才能恢复战斗力。 傅日新脸色发白,自己吞了一颗恢复法力的药,脸色才略好。 复活术虽然不像转世重生那样会让圣级光明祭司元气大伤,动摇根本,也是消耗魔力甚巨,一个月内不能再重新施展了。 “老大,你怎么变成雕像了?这个挥剑的姿势很帅啊,来我给你拍一张。” 过去了这么久,从地面上纵马而来的的队友们终于赶到了。 三毛拿着一个玉简,啪地拍了张兰迪挥剑斩绯村的魔法照片。 当年没拍到恐龙,甚憾。现在有钱了, 又到过了魔市这样的大城市,终于装备上这种高级设备了。 雾朦纱看着兰迪的英姿, 眼睛里冒出了小星星。不过兰迪看样子不大正常,是不是受了伤? 雾朦纱过去,围着雕像一样的兰迪转了一圈,耳边传来邵山的声音,“别打扰他,他这次可是赚了,恐怕要晋级了。” 原来是在顿悟,雾朦纱放心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战场晋级吧? 不止邵山知道,在场的圣级都经历过白光洗涤身体的过程,知道被成圣的白光照耀是个什么情况。 看邵山走回来,奥斯曼发出了自己的疑问,“邵大贤者,以我以前对扶桑的印象,这帮人一直挺卑鄙的啊,绯村也确实挺阴险。 可这个上泉好像是正人君子啊。咱们这边两个圣级失去了战斗力,他居然不肯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真是怪啊。” 身后的刘明接过了话茬,“他啊,是怕兰迪同志的禁咒落到江户啊。 另外,他要是承认了刺杀是他指使的,双方各自喊人,圣级在这里大战一场。 就算咱们这边因为于剑圣被刺杀,两个圣级失去战力,最后败了,战斗中也肯定要集火他这个卑鄙的刺杀指使者,他自己肯定得完蛋。” 邵山若有深意地看了眼刘明,兰迪身边能聚集这样的人才,听称呼还成了信仰屠龙术的同志,兰迪真是大夏的福星。 “那上泉到底事先到底知不知情呢?” 邵山看刘明没有回应这句话,微笑看着提问的三毛,“这都不重要,他愿意维持圣级协议最重要。 我估计啊,他即使没指使绯村,也肯定有预感,知道这个一心成名的刺客要干什么。” 于剑圣终于缓过了一口气,拍拍傅日新的肩膀,“小傅啊,算上当年和龙族大战那回,我欠你两条命了。” “于前辈客气了,光明祭司不就是干这种事的?不然要我们干什么。” 于剑圣看了眼地上绯村的人头,“这个小鬼子不简单啊,那个‘飞天御剑流’有些门道。 传自居合道的拔刀术,他自报家门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自忖就算他突然拔刀,也不可能有伤我的速度,才大意了。 谁知道他飞天而起的一招,已经达到了圣级的水准。这可是他的独创,怪不得刺杀我后能战场证道。 我就是不知道,他哪来的神兵利器,居然能破了我的防。” 于剑圣的乌蚕宝衣被一破两半,损失倒是不大,紫禁城有的是高手匠人能修复。 王五撇了撇嘴,“于前辈你太捧这个小鬼子了。天下的剑客,都是战场决胜负的正大光明之士。 这个绯村以剑士的身份,一心钻研刺杀之术,走的就不是正道。” 走过去,捡起绯村的倭刀,临时装备了下,脸上立即露出吃惊的神色,“怪不得,怪不得,这竟然是一把半神级的武器。” 兰迪终于从顿悟中醒来,眼神还带着点迷茫,往前一跃,手里的重剑一个回旋劈,剑芒吞吐,充满了杀气,使得无比准确。 “哇,老大的身手快了很多,也狠了很多。” 远处的上泉信纲见到了,喟然叹息,“恭喜兰爵士,已经得了飞天御剑流的神髓。 唉,绯村虽然犯下大错,死不足惜。但他痴迷剑道,多年苦练,才创出了这门神技。 他一直还没有传人,恭喜兰爵士成了居合道第十五代传人,飞天御剑流二代目。 看在绯村对兰君的武艺进境薄有贡献的份儿上,把他的头和尸身放在一起安葬了吧,让他能魂归光明神的身旁。” “小鬼子的武艺也是武艺,用他杀坏人就好。” 事情涉及到义弟,王五就开始双标了,把倭刀解除了绑定,递给兰迪,“试试这把武器。” 兰迪绑定了倭刀,一个单腿蹲踞式,宛如刚才绯村参见于剑圣的姿势,双手持刀,突然腾空而起。 倭刀劈下,一道长长的剑芒发出,正是扶桑武士的绝技“迎风一刀斩”,仿佛习练了多年。 第二百四十八章 菊一文字 兰迪并没有展示刚才绯村刺杀于剑圣时候的一招,不过显然也是会的。 看到身材高大的兰迪飞天一刀,尽得了飞天御剑流的真传,鬼魅一样的身手,联军的圣级们都是浑身一哆嗦。 这个绯村以大剑师的身份刺杀圣级成功,开了个很不好的头啊。 圣级都是才智、能力卓绝之辈,纯灵之体, 能飞翔空中,能力远超普通人,在评书中是被称为“地仙”的。 尽管实际上,跟拥有大智慧,理解五维空间的奥妙,不借助魔法道具, 就能穿行诸天万界,跨越时空位面的真正仙人比, 还有着巨大的差距。 但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 已经差不多了。 大多数圣级都很骄傲,自认是人类中的顶**英,即使是大师级人物,在圣级眼中也不过是蝼蚁一样的存在。 可是如今蝼蚁竟然有了杀掉圣级的本事,让圣级们都很不安。 若是以后大师级刺客们有样学样,一个个杀圣级证道,一旦身边恰好没有圣级光明祭司,那不是就真的死了? 圣级可是能随随便便活一百四五十岁的,要是像陈总舵主那样专注养生,活过二百岁不是梦,还有成仙的希望。 越是长寿、身份贵重,越是怕死。他们自忖功夫不大可能超过于剑圣,要是兰迪来刺杀,自己即使有防备,就能躲过么? 而且,整天担心刺杀的话,这活着的乐趣就少了不少啊。 上泉信纲看到兰迪顺手就把那把半神器倭刀收入了空间, 内心痛惜得不得了。 别人不知道那把刀的来历, 他可是知道的。 那可是三百二十年前,扶桑的备前国一文字派刀匠一文字则宗所锻的名刀,出世就是圣器。 被献给孙氏王族后,一直在王宫中珍藏,是王族的礼仪配刀。 孙氏王族自大唐全球帝国时期就统治扶桑,就算去掉中间一千年黑暗时代,长达一千四百年的统治,早已经被神化。 这把刀获得了全体扶桑人几百年的膜拜,升级为了半神器。 因为被王族珍藏,刀柄上刻上了代表扶桑王室的十六辦菊花家徽,被命名为“菊一文字则宗”,乃是扶桑“菊与刀”文化的代表神器。 嗯,世上哪有那么多神器?副处长也是处长,半神器也是神器,区区岛国,能有把半神器就不错了。 如今扶桑神器易主,归了大夏,是不是代表扶桑的国运也要转移了呢? 驱除了这种不祥的想法, 不考虑刀的象征意义,就算单算攻击力, 这柄刀也是无与伦比。 虽然这把刀锋刃长,刀身细且薄,正面作战对砍的话,未必拼得过自己手里的村正。 可是用来刺杀,简直是无可抵挡。连于剑圣都挡不住的话,世界上几乎没人能挡得住。 绯村是“尊王攘夷”的维新志士,刺杀过著名的开国论思想家佐久间象山,当时他还叫河上彦斋。 因为支持并参与促成了先王的“大政奉还”,受赐了这把半神器。 之后本来年纪轻轻地就隐居了,专心创立新剑术,剑术有成之后才改名绯村剑心。 没想到他创立的剑术,竟然需要杀圣级证道。 绯村自负本事,立志要搞把大的,杀掉于剑圣这根大夏的擎天巨柱,为扶桑的崛起除掉最大的障碍。 此前在大都晃悠了很久,然而于剑圣在紫禁城里不出来,根本就没有刺杀的机会。 如今绯村虽然一战成就大名,战场成圣,却身死道消。 刺杀被大夏的圣级光明祭司赶上了,于剑圣又被救活,还便宜了兰迪这个敌人,这都哪儿的事儿? 他是终于碰到了于剑圣出来,连自己的阻拦都不听,半兽人身体里兽性血脉发作,热血上头,不管不顾,才作出这等蠢事。 上泉即使再痛惜,也不好去讨回兰迪缴获自刺客的名刀,否则不是坐实了和刺客有勾连的事? 于剑圣看了看兰迪刚才“迎风一刀斩”在地上劈出的鸿沟,又打量了兰迪两眼,“小伙子,过来。我看你的身法,已经可以晋级了,我帮帮你吧。” 兰迪已经完全清醒,“于老爷子,您的身体——” 于剑圣哈哈大笑,“不要瞧不起我这把老骨头,我再老还能有陈总舵主老? 老夫好歹是个圣级,就算现在重伤,没本事和其他圣级拼命了,帮你一个中级剑师晋级能费多大力气?” 于承惠手放在兰迪的额头,将高级剑师的心印传给了兰迪。 兰迪单膝跪倒,“多谢于前辈传功。” “兰迪啊,不用谢我。我传你高级剑师的武艺,也算你半个老师了。我有预感,我将会因为这件事名留青史。” “前辈夸奖晚辈太甚,哪一个圣级不是名标青史?” “不说这个了,兰迪啊,你的回旋劈和学自扶桑的本事已经达到了大师水平,不过传自剑宗独孤求败的其他正统剑术经验还有所不足。 你要戒骄戒躁,多多磨练,争取早日成为大剑师。” “谨遵前辈教诲。” “我得回去养伤了,小傅你这下子为了救我损耗过甚,也回去休息吧。” “于前辈慢走,我不急。虽然不能上战场了,我还是个医生,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本分。 这里打仗,我跟着兰迪的小队多救几个负伤的士兵,就能多为我大夏保留一丝元气,这可不包括在刚才的圣级不参战约定里。” 于剑圣负了伤,没有飞回大都,而是捏破了回城符回去。 三毛围着兰迪转了一圈儿,“老大,这回你的轻功比我都好了,已经追上了雾姐姐。 你又晋了高级,可以降住她,和她配成一对了。” 可可什么的,三毛只是听说,又没有见过真人。 他觉得雾朦纱这个江湖女侠和兰迪非常相配,有机会就极力撺掇兰迪出手追求。 而且,三毛自己就有了明娜,又有安妮,觉得以老大的身份本事,那个可可来了,一起嫁给老大,似乎也不算什么。 雾朦纱并没有斥责三毛的胡说八道,看着兰迪强壮的身形,想起三毛“降住她”的话,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突然变得通红。 第二百四十九章 拚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 “兰迪,这里我帮不上什么忙了,得回里昂了。” “师兄且慢,我小队的雾姐是当年光明神使的军师吴子仪的后人,手里也有一枚圣火令。 你们可以互相交换,学习里面的乾坤大挪移功法。” 邵山终于点亮回城符走了后,三毛朝雾朦纱扔了个鹰眼术, “雾姐姐,你怎么还是中级侠客?这也没变成拳术大师啊。” 雾朦纱抿嘴一笑,拿出了圣火令,大师级灵力波动立刻散发了出来。 “三毛啊,你没有圣火令你不知道,我这个拳术大师是假的,离了圣火令就不是了。 要不然邵大贤者把圣火令借给你用一下, 你不也成拳术大师了?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你看我都从来没练过拳术,其他的拳术都不会,根本不能给别人灌顶传功,怎么能称大师? 会的乾坤大挪移也是靠神器绑定时候的灌顶心印,没有了圣火令神器级魔力的支持,立刻就会露馅。 而且乾坤大挪移的功夫,是借力打力,只能在对方攻击的时候,把人控制住,不能直接杀人,是比不上兰迪那种自己修炼出来的实实在在的高级的。 我猜想啊,当初陆危楼前辈在圣火令上刻乾坤大挪移,就是因为这门功夫走偏门,不怎么用到拳师苦苦修炼的力量和防御能力。” “你的乾坤大挪移能打人是吧?” “那当然。” “这不就结了,难道你还能把圣火令送人么?圣火令在你手里,你自然就是拳术大师。 还有你说灌顶得来的功夫不算,老大的飞天御剑流功夫也不是自己练的。 借助仙器啊、神器啊、宠物什么的能力,老大也是这么干的。 我看雾姐姐你啊,就怕本事超过了老大,老大不敢要你, 才这么说的。” 雾朦纱的心思被三毛说破,脸一红,“我才学了第一重乾坤大挪移而已,就算拿着圣火令,也是大师级拳师里最弱的。” “第二枚在白大哥手里,等打完这场仗,咱们去趟枫叶国找他,你不就能学第二重和你手里的第三重功夫了? 不过啊,白大哥这个人很渣的,你去的时候我一定得跟着,免得你被他给骗了。” “三毛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为了讨好雾姐把亨利都给卖了。” “奥斯曼这里有你什么事儿?” 三毛一回头,“喂!老大,雾姐姐学了乾坤大挪移,你刚晋了高级超过她,转眼又打不过她了。 你要是再推三阻四的,小心雾姐姐一个乾坤大挪移, 把你捉住强力——” “滴滴滴!” 兰迪哪里会跟三毛斗嘴, 拿起电话, “请问您是——” 电话那边是个陌生人, 一口浓浓的江南口音,“我叫周樟寿,是个会稽县的中学教师。” 兰迪一脸疑惑,中学教师?这个职业跟自己完全不挨着,跟江湖也不挨着,怎么会有中学教师给我打电话? “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号码的?” “你不认识我没关系,我在报纸上认识你,你是剑湖女侠的师弟吧?” “是啊,怎么?” 兰迪有种不祥的预感。 “如果玉姑反叛朝廷,你这个一品轻车都尉会不会抓她啊?” “你是玉姑的什么人?” “我在扶桑学医的时候,就认识玉姑,我的好友陶焕卿更是玉姑在大通学堂的同事。” 玉姑的同事和朋友?兰迪稍稍放心。 大通学堂就是天地会头子之一徐伯荪建的,那这个姓周的教师应该不一定是朝廷死忠,很可能是在试探自己。 事情应该关系到师姐的安危,兰迪可不敢贸然相信陌生人,正在犹豫,旁边的奥斯曼插话了。 “周樟寿?学问人啊,虽然我不喜欢他。” 兰迪捂住电话,看向奥斯曼,“你认识这位老师?” “不认识。不过我在魔市的时候,读过他写的书。这还是我头一次看见,用白话文写的小说,叫《狂人日记》的。 听说他出版了这本小说集后,晋级了贤者,我好奇,买回来看看。结果啊,发现里面写的玩意,都是鼓励人造反的。 这家伙,不是天地会的反贼,也是反贼的同情者,鼓励老百姓造我们这些有钱人的反,我看了几篇就弃书了。 不过,他的文笔是不错的。出版小说用的不是本名,是两个字的笔名。” “奥斯曼你还三一学院毕业呢,果然是假的进步青年,有了钱屁股就坐到反动官府那边去了。 这样进步的贤者的书你也弃?我觉得啊,弃写革命的小说最不讲究了,叫我发现,一定把这种反动派的钱全顺走,去打赏作者。” 兰迪没心思听三毛和奥斯曼斗嘴,既然周老师是革命作家,那就没问题了。 放开捂住电话的手,“喂,周老师,玉姑于我有大恩,我曾答应她一旦有事,万里之外,也一定去帮忙。 无论玉姑做了什么事,我都无条件地支持她。” “太好了,玉姑有救了。 前段日子,天地会的徐伯荪在安庆起义失败,牵连到了玉姑,我们都劝她离开大通学堂暂避。 结果她非要效仿祖籍湘南的老乡谭复生,说什么‘革命要流血才会成功’。 要我说无谓的流血完全没有必要,可是玉姑犟得很,完全听不进我们的话,遣散了众人,自己留守大通学堂。 结果前天早上,会稽知府贵福亲自带着兵丁,包围了大通学堂,抓走了玉姑。 这两天我和陶焕卿想方设法,走各种门路,都营救不出来她。 这个贵福对朝廷死忠,对天地会义士恨之入骨,听给我们传讯的小弟说,明天就要把玉姑处死了。 我们乱了章法,这时候陶焕卿想起,在报纸上看到你的事迹的时候,玉姑还和他说过,你是他的师弟。 不过你是反动朝廷的官员,未必肯救玉姑。 我是觉得死马当活马医,反正也没别的办法了。 我们刚刚在大通学堂彻底搜捡了一遍,运气好,居然找到了玉姑记在纸上的你的电话号码,才打给你试试的。” “你住哪儿?我马上就去找你。” “会稽的南北大街东昌坊口,你看到有个叫三味书屋的就是。” 第二百五十章 龙蛇难辨 第二天清晨六点,会稽县,南北大街,轩亭口刑场。 因为时处清晨,这里一个看客也没有。 一般处决犯人,都是午时三刻,利用正午的阳气, 压住死者魂魄对刽子手的纠缠。 因为玉姑在会稽名气很大,官府害怕处决她引起众怒,特意一大早的就来行刑,这令刽子手十分不满。 玉姑带着手铐脚镣,手端酒碗,干下了断头酒,从容地回身, 望着远处的府山, 一言不发。 刽子手头缠红布,斜披红袍,光着半个膀子,嘴里念叨着,“就是一刀而已,此乃官府所差,亡魂莫要纠缠我。” 大刀举起,旁边一个胆小的兵丁侧过头,突听“当啷”一声。 一回头,见刽子手大刀落地,一手捂着脖子倒在地上,脖子上插着一直乌黑的弩箭,箭尾还在微微颤动。 一位白衣女侠,脸罩白纱,只露出眼睛,手持龙泉宝剑,身形飘忽, 剑光闪烁,剑尖连点, 身边的士兵纷纷手捂着脖子倒地。 天啊,遇到了劫法场的。胆小兵丁才十几岁而已,眼前一黑,吓晕在地,成了玉姑身边唯一幸存的士兵。 一道高大的红影极速奔玉姑而来,冲天而起。 手中一柄倭刀寒光闪烁,从天上劈下,一声轻响,玉姑的手铐、脚镣应声而断,如切朽木。 一个低沉的声音小声传到玉姑耳朵里,“跟我们走。” 玉姑的眼神非常凌厉,远远看到奔来的红影黑纱蒙面,乃是个身穿红色和服的家伙,手持倭刀,身姿、劈手铐的手法也是标准的扶桑刀术,正在疑惑。 自己去剑丘学艺前,是在扶桑留过学,可是什么时候认识了这样一位东瀛义士了? 莫非是自己的天地会同志聘请的扶桑高手? 声音一出, 玉姑一下子听出来,竟然是兰迪。 他不是学了四年的双手剑么? 这才一年多不见,怎么成了倭刀高手,看刚才那一劈,几乎达到了大师级的水准,这是怎么练的? 不过玉姑并非思路特别敏捷之辈,江湖儿女,也是行动快于思索。 一柄青锋剑被塞到她的手中,她脑袋还迷糊着,已经持剑跟随兰迪而去。 远处的监斩官大喝,“反了,反了,给我拿下!” 监斩官身边一位剑士持剑而出,反应过来的兵丁持刀而上。 兰迪持倭刀开路,倭刀快如闪电,玉姑紧紧跟随,两个人都是身法迅捷,迅速冲出了包围圈。 地上落了一地的半截钢刀,全是被兰迪的倭刀劈断的,玉姑竟然没有插上手。 官府剑士从后追赶,白衣侠女拦在了他身前,剑士乃是会稽官府第一高手,高级剑师,举双手剑力劈。 这个看上去只是轻功好,灵力波动只有中级的女侠手里龙泉街忽然消失,代之以一枚黑乎乎的令牌。 左手轻抬,也不见速度多快,却是准确地贴在了双手剑的侧面。 稍一牵引,剑士只觉一股巨力从双手剑上传来,虎口一热,双手剑脱手,飞上天空。 女侠手里瞬间又换成了龙泉街,剑尖抵到了剑士咽喉,“看在你是剑丘同学的面子上,饶你一命。” 看女侠转身飘然而去,剑士呆立当街,不敢再追。 “咣当”一声,双手剑从天上落下,落在脚边,也没有去捡,忽然挠挠脑袋,“剑丘哪位侠客专业的师妹这么厉害,怎么不认识? 还有,她竟然同时是大师级拳师,这完全不科学。” 另一位军官单手高举,“弓箭准备!” 一个身穿异常宽大、非常不合身和服的小个子不知道从哪里急冲而出,脸蒙黑布、头上缠着白布,白布上写着鲜红的四个字“武运长久”。 “突死给给,我来断后!” 一支弩箭插到了军官的咽喉,军官翻身跌倒。 小个子手弩上又扣了一支箭,瞄向五个持弓箭的士兵,来回移动。 五个士兵浑身颤抖,谁也不敢抬起弓箭。 对峙片刻,小个子单手叉腰,哈哈大笑,“一群废物地干活,统统地不能打。” 小个子转身而去,嘴还不闲着,“莫西莫西,嗦嘎,三宾地给,一挖一麻袋,阿姨骑呆驴。” 一连串各种自创扶桑土语,胡说八道而去,头上白布绑得不太专业结实,忽然松开落地,露出一个光头。 会稽县官府给知府贵福的报告是:“一女性剑丘余孽,疑似反贼同学,勾结扶桑浪人,劫走了天地会匪首白纸扇玉姑。” 贵福拿着“武运长久”的缠头布跑到明州府找宁绍台道文廉控诉,请道台大人做主向扶桑提出抗议,调查在大夏犯法的扶桑浪人。 道台大人批示,“八藩犯阙,我东南与八藩协议,东南互保,此时不宜与扶桑发生龃龉,勿再多事。” 此事至此而止,不了了之。 会稽,东昌坊,三味书屋后院,百草园。 吴梦莎打量完玉姑,看看她的年纪,放心了不少。 回头看向三毛,“三毛,你扮演小鬼子,这身材倒是挺像啊。” 三毛脱下和服,换上魔市流行的对襟短衫,“呸,本大爷肯冒充他们,是这帮半兽人的荣幸,这和服穿着太不舒服了。” 顺手将和服递给旁边的周老师,“周老师,你怎么会有和服的?” “我在仙台学医的时候穿的啊。” 周老师个子也不高,估计他当年穿这身和服也不合身。 玉姑打量着兰迪,“小师弟,你这身和服有点小啊,哪儿弄的?还有你什么时候学的东洋剑法?” “这是我扶桑师傅的衣服,被我给借来了,还是刘明军师出的主意。” “你又拜了个扶桑师傅?他教徒弟的本事不小啊,这么短时间……” “他已经被我一剑砍头了。” “啊?” “这事慢慢讲,师姐你准备去哪儿?接下来肯定是全城大搜,会稽是不能呆了。” 说到这个问题,玉姑眼现迷茫,“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招你来救我,也没逃跑么? 徐伯荪师兄在安庆,我在会稽组织的造反都失败了。 民众愚昧,不知道反抗后夏的暴政,我们造反得不到响应,天地会的大业,难啊。 只有流血才能让愚昧的民众警醒——” “玉姑你说错了,民众愚昧,需要的不是流血的警醒。你流血,愚昧的民众只会当无聊的看客。” 周老师试图继续劝谏玉姑。 “那怎么办?” “我不知道啊,我一介文人,又不能打。我打算用我的笔,当做匕首和投枪,射向腐朽的后夏朝廷,启迪更多人的心灵。” “愚昧的民众都不认识字,你只能启迪更多的知识分子而已。 可是我的造反经历证明,只有少数知识精英和军人觉醒了不管用。” “……”周老师也没词了。 “我倒是知道启迪民众的办法。” 嗯?周老师打量着这个浑身肌肉的壮汉,他能有启迪民众的办法? 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递到了周老师的手里。 周老师去读书了,兰迪目光转向玉姑,玉姑摇摇头,“我现在不相信谁能唤醒愚昧的民众。 “师姐,你会看到的,不过,我知道你不适合这个工作。我给你安排了一个地方,那里的事情很适合你。” 第二百五十一章 不识庐山真面目 “兰迪,真的有你说的办法?” “我确信。你还记不记得咱们毕业聚会,邵山师兄委托我去里海的事情?” “你在里海小岛上真的找到了解救大夏百姓的办法?光明神使就真的那么神。” “据我所知,光明神使不过是个普通人而已,但他带到这个世界的屠龙术是真的。” “你给周老师的就是么?为什么不给我看?” “屠龙术原文有点深奥,周老师这样的贤者肯定能看懂,咱们练武的估计看起来困难。 但已经有三位大贤者掌握了这门学问, 包括邵山师兄。” “你让我跟邵山去学?” “本来也可以,不过,我正好有事情求到师姐。 我在伯尔尼买了个庄园,那里有不少的新法兰克女子在上学,都是屠龙术未来发展的种子。 我看师姐你都已经晋级高级侠客了,离剑仙不远,想求师姐去教教她们剑术,增加她们自保的能力。 那里远离大夏,比较安全, 师姐你在那里恢复下心态,等时机到了,再回国出山,我看比较合适。” “听说了,报纸上说你怜香惜玉,是个多情种子呢,那一百个美女有几个你的情人啊?” “师姐你不要嘲笑我了。那都是敢为革命赴死的女中豪杰,师姐你一定和她们有共同语言。” “你的忙我肯定帮,可是我也想学屠龙术。” “美美的远房堂姐,叫苏宁宁的,是三个掌握了屠龙术的大贤者之一,正在那里开女子夜校,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旁听。 不过,师姐你真的能放弃天地会的信仰, 去学屠龙术么?” “我已经为天地会的大业付出一条命了,现在死后余生,当然要学点新东西。不过我是不是信仰,还要学明白了才决定。” “这么说——” 兰迪想起了贝胡子,他也是坚定追随天地会的豪杰,能不能也拉过来呢?自己把他推到熊标统那里,是不是草率了? 百草园里白光闪烁,兰迪、三毛、雾朦纱、玉姑一起去了伯尔尼。 他们身形消失的当口,前院三味书屋里,一道白光冲天而起,大夏又一位大贤者诞生了。 伯尔尼兰迪庄园,兰母看儿子这回一次带回了两个英姿飒爽的女侠,乐得合不拢嘴。 “好,虽然比兰迪大点,女大七,抱金鸡,女大三,抱金砖,我看不错。” 比兰迪“大七”的玉姑豪爽大方,“大娘, 兰迪本事大得很,肯定是不缺媳妇的。 可惜我有丈夫了, 只是因为造反, 怕牵连家人,假装和所有的家人脱离了关系。 等将来大夏变天,我还是要回去和他团聚的。” 雾朦纱却忸怩起来,“我只比小师叔大一岁而已,没有‘大三’那么多——” 这个有门儿,兰母很满意。 “小迪啊,我现在想兰祚和石兰冲学湘绣的闺女们了,想回去看看她们。 可是庄园没人主持,安妮那小丫头虽然行事儿,却也要上学——” “这里交给我了,大娘,我会替兰迪看好家的。” 玉姑组织过造反,虽然失败了,管理一个小庄园当然手拿把掐。兰母看玉姑是神态就知道是个能拿事儿的,放下心来。 可惜安妮在上学,没在庄园。想到安妮要是跟玉姑学了武艺,捉拿起自己来恐怕更加麻利,三毛忽然哆嗦了下,又有点期待。 万分留恋地回头看了看,和兰迪、雾朦纱一起点亮了去廊坊的回城符。 从廊坊郊外出现,兰迪左右看了看,战场哪儿去了?离开一天,仗已经打完了? 刘明迎了上来,“聂提督战场占优,追着西摩尔打到东面去了,其他人都跟着去了,我在这里等你们。 兰迪你知不知道,大夏刚刚又出了个圣级?王五爷和霍师傅都猜想是不是又是个能打的,很期待呢。” “刘大哥啊,这回他们可要失望了。根据我猜想,十有八九是那个会稽中学的周老师,老大可刚刚又送出去一本屠龙术。” 兰迪扳着手指算了算,“苏宁宁对口的是工人,邵山师兄对口的是进步学生,石远对口的是穷苦百姓。 周老师能在高级知识分子里普及屠龙术,就是军人里,还没有屠龙术的领袖人物啊。” 刘明哈哈大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兰迪你不就是。 实际上,兰迪同志你漏了个商界,未来商界的领袖,恐怕也在咱们的小队里。” 马都留在了刘明身边,兰迪和众人向东出发,沿着被拳民扒坏的铁路,到了六十里外的杨村站,前方才出现了枪声。 越过一个缓坡,见这里战场上乒乒乓乓打得激烈。旁观的圣级只剩下了四个,联军和大夏这边一边俩。 既然不能干预作战,联军的四个战斗型圣级都走了,只剩下黑格和潘兴两个阵法师在这里观摩战争,继续增加战场经验。 二斤双手持两把驳壳枪,趴在一个工事的后面,不停射击,每发一枪,远处就有一个联军士兵倒下。 奥斯曼躲在工事后面,虽然加了风之盾,还是瑟瑟发抖,每有子弹从头顶掠过,都是一哆嗦。 “奥斯曼你个胆小鬼,都不敢出手,看二斤哥到了战场上多英勇。” “三毛你不懂不要瞎说,战场上当然是二斤这样的枪炮师发挥的地方,我的法术根本放不了那么远,你见过法师在前线冲锋的么?” “谁让你级别低了,我就不信圣级法师也打不远。” “我级别低,二斤还不得靠我造的工事保命?” “羞羞,法师当工兵用你还得意上了。” “你看着,马上我就有用了。” 一个骑兵小队从联军的队伍里冲出,奔向二斤这个可恶的小火力点。 二斤双驳壳枪连发,可是对方应该是套了大师级的风之盾,子弹被避开了。 眼看就要冲到眼前,兰迪拔出重剑想要参战。 只见奥斯曼一个巨石轰,骑兵小队纷纷落马,接着连珠火球、冰刃雨、闪电链连发,骑兵小队被轻松搞定。 奥斯曼得意一笑,“怎么样?我和二斤配合不错吧?喂,二斤,你干嘛去?” 二斤突然点亮了回城符,留下一句话,“我有点急事,去去就来。” 第二百五十二章 温柔的风之盾 “我猜二斤哥一定是突然想圆圆姐了,急不可耐,回湘南县城了。” “喂,三毛,你以为二斤是你啊,老实交代,这几天有没有偷偷回过伯尔尼的庄园?” 见三毛忽然不语, 奥斯曼深为自己的料事如神满意,“我说三毛你这几天变得更瘦了呢,你这么搞,安妮要休学的。” 兰迪没听明白,“三毛瘦了么?安妮为什么要休学?” 奥斯曼笑得很诡秘,“这兰迪老大你这个小处男就不懂了。” 看奥斯曼猥琐的样子, 兰迪若有所悟,摇摇头, “二斤一定是有正经的急事, 没准阿拉斯加那里有什么需要他决断的。” 自从得了菊一文字,兰迪终于把他的管代大剑收起来当成了纪念品,重剑被他背在了后背,倭刀则作为副武器放到了储物戒指里。 居合道的拔刀术虽然出手更快,兰迪其实没有刺杀的需求,主武器还是双手剑。 他的性格偏于光明正大,并不想当刺客,还是想靠战场正面作战成为于承惠那样的剑圣。 兰迪掂了掂手里的重剑,有点手痒,“要不我去冲杀一阵?反正我又不是圣级,出手没关系。” “兰迪同志你可不要逞匹夫之勇,这战场上,敌人可是有大师级枪炮师的,还是很危险的。 虽然该出手时就出手,但我认为,以兰迪同志你的能力和人脉,这里有更需要你的地方。” “哪里?” “这个我不清楚, 不过我建议你去问一问聂提督这个总指挥, 看他最需要什么。” 战场的总指挥最知道全局,所有的力量应该集中使用,兰迪是十分认可的。 聂提督正和人交战,为了能迅速见到他,兰迪招出了小梅,以龙骑士的身份升上了天空。 这个身份过于招摇,战场上容易招来敌人的冷枪,所以刚才兰迪是骑马来的。 现在需要用龙骑士身份当敲门砖了,用用的话,兰迪倒也不惧。 小梅是超级魔兽,皮糙肉厚。 兰迪已经升到了高级剑师,身上穿上了狼神庙前缴获自露西亚骑士的链甲,配合新学的链甲术,连马克沁子弹都能抗。 去的又是己方控制的区域,离敌人甚远。就算有大师级枪炮师打自己的冷枪,这么远的距离,最多轻伤。 正想出发,忽觉身体周围一暖,自己被加上了风之盾。 兰迪以为是奥斯曼加的。往地下一看,奥斯曼果然手持黄金法杖, 一副要出手的样子,不过却是一脸惊讶,被别人抢了先。 感受了下,这次加的风之盾正大浑厚,圆熟老辣,显然既防御力超强,又能持久,非圣级风之盾莫属,且是几乎最完善无死角的风之盾。 难道是傅老师出手了?他不久前刚用了复活术,不是灵力使用到了极限,需要修养一个月,再使用的话容易伤及根本么? 不对,傅老师正在远处跟王五哥哥和霍师傅聊天,没注意到兰迪。 不远处雾朦纱左手持圣火令,身上大师级灵力波动翻滚,右手摸着胸前的光明之心吊坠,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原来是雾姐出手了。 她可是有神器光明之心的,和邵山的火焰勋章一样,光明系的神器里镌刻了所有光明魔法,发个风之盾是简直不要太轻松。 之所以特意拿出了圣火令,是因为持有圣器的话,可以越两级使用上面刻的法术,神器可以越三级,仙器则没有限制。 雾姐一个中级侠客,本来就能发圣级风之盾,特意临时升到大师级,是为了以更高的级别,将发出的法术尽量完美。 雾姐有心了,不过她是战友,兰迪并不需要感谢。 只是风之盾温柔地环抱在自己周围,仿佛女子的手臂抱着自己,兰迪感觉有点异样。 其实风之盾哪里分男女,只是发出者的身份让兰迪有了这种联想。 雾姐对自己有意,兰迪当然知道。 不过兰迪认为那只是出于感恩图报而已,并非自己有什么魅力吸引了人家。 因此兰迪一直也没当回事,等时间长得不到自己回应,她自然就打消念头了。 现在从这个加强版的风之盾里,看到了她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怀,兰迪心中一暖。 下意识地看向雾姐胸前的光明之心,这个神器的禁咒是什么呢? 现在雾姐可以临时达到大师级,应该可以使用神器里的禁咒了,兰迪很好奇。 看兰迪好奇探索的目光盯着自己的胸口,雾朦纱误会了,突然脸一红,下意识捂住了胸口,忽然又放下了,还故意挺了挺胸。 兰迪的心思再粗糙,他也是个正常强壮的男人。 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后,马上想到了王五哥成圣那晚上,自己手背的遭遇,一股热气自小腹升腾,第一反应是—— 唉,雾姐的衣服太保守,即使在空中的角度,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当初可可给自己戴银锁的时候—— 想到可可,兰迪忽然感觉升起一股犯罪感,啪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同时担心,小梅不会发现什么吧? 看兰迪有点慌张地架龙而去,雾朦纱心中升起一股得意的感觉,女人的这方面是最敏感的—— 对了,夏天了,自己是不是应该换套更凉快点的上装? ………… 兰迪从空中而来,降落在聂提督的中军帐边的时候,周围一片“龙骑士万岁”的欢呼。 他突然出现,双方的军兵都没反应过来,根本没有什么冷枪打过来,这风之盾实际上白加了。 收起了奇怪的心思,兰迪深吸一口气,挺胸抬头,朝帐外的兵丁一抱拳,“一等轻车都尉兰迪,求见聂大人。” 聂提督已经哈哈大笑迎了出来,伸手拉住兰迪,“兰大人太客气了。 大人龙骑士的威名播于天下。这次要不是兰大人襄助,恐怕我的兵正被一群联军圣级围攻呢,哪能像现在追着西摩尔的联军跑? 兰大人能光临这里,蓬荜生辉啊,请进帐叙话。” 兰迪见聂大人六十多了,八字胡都花白了。 身体胖大,一个大大的将军肚,但毫不臃肿,眼神犀利,一身杀气,果然是大将军八面威风,这也是个有巴图鲁称号的嘛。 兰迪并没进去,还是捶胸给聂大人行了个军礼,“参见聂提督,我是来问问,属下有什么能供聂大人驱使的么?” 聂大人看了看这个强壮英挺的小伙子,坐言起行,显然和朝廷的同僚的颟顸完全不一样,非常欣赏。 “兰大人快人快语,我也就不矫情了,我啊,现在有两个担忧啊。” 第二百五十三章 血沃中华肥劲草 一条巨龙冲天而起,直奔西边而去,在霍师傅成道的采育村落了下来,兰迪顺利地见到了驻扎在这里的马将军。 “什么?求我们帮忙围剿退到杨村的联军先锋部队? 兰大人,你知道,我只是一个马队统领,是要受董少保节制的。 董少保命我在这里防范联军奔袭大都, 我若是擅离防区,会被军法从事的,你得叫聂提督直接跟董少保联系才对。” “董少保要同意我还会来找你么?聂提督早就求助过多次了,董少保都以大都更为重要推辞。 现在聂提督将联军先锋打得节节败退,形势大好,聂部自己就有希望把西摩尔部击溃。 聂提督慨叹,只是击溃敌人的话,就可惜了好不容易得来的优势了。 可惜他兵力有限,无法对敌军形成包围, 联军先锋一旦退回大沽口,那里有联军一万主力,可就不好打了。 聂提督说,你们要是能协助他对西摩尔的总攻更好。 要是不行,在联军先锋崩溃的时候,出手拦截,吃下他们的先锋,必能立下大功。” “我们甘军不可能听聂提督这个淮军首领调动的。” “如果是左总督的遗命呢?” 兰迪手里出现了左总督的私人令牌,“在伯尔尼圣级大会上,左总督委托我,一定不能让洋鬼子打进咱们的国都,遗言在耳啊。” 旁边的图布信噌地站了起来,“老马,左总督对咱哥儿俩可有知遇之恩,我看这买卖干得。” 见到左总督的令牌,马将军面露激动之色,起身下拜, 站起来后,还是摇摇头。 “我是董少保的部下,董少保直接受老佛爷节制,连直隶总督裕禄都调不动他。” 兰迪刚露出失望的神色,马将军突然转了转眼睛。 “不过——图布信你领的是负责前出侦查的哨营,若是侦查途中,‘偶遇’联军先锋,和敌人短暂交火,那是没有问题的。” 图布信哈哈大笑,“那是一定能偶遇的,我这就去协助聂提督作战去也。” 看图布信疾行而出,马将军在后面嘱咐,“注意战机,一定不能冲击成阵列的火枪步兵,僧格林沁的八里桥之败就是教训。” “我省得。” 声音在耳,高壮的图布信已经大踏步而去了。 看来马将军是个用兵谨慎的将领。兰迪叹了口气,自己又和两位旧识套交情,又借助了左总督的令牌, 总算为聂提督拉来了一个营的援军。 这也不错了, 兰迪正要告辞,马将军笑眯眯地拉住了他,摸了摸下巴。 “兰大人你都拿出左总督的令牌了,这个面子我不能不给。 你知道,自机枪出现后,骑兵的作用已经大大减弱。 实际上呢,我军驻扎这里,并不是和敌军正面作战的。 董少保给我的将令是若联军攻打大都,就骚扰迟滞他们的行军。等联军围城,我们就在他们的身后进行袭扰。 现在联军先锋来了,我要是率部到他们的身后袭扰,也不算违背将令,只是前出得远了一点而已。 但是,你得跟聂提督说好,我的主力是绝不会和尚有战斗力的,成建制的联军正面作战的。 若是他能击溃西摩尔部,我一定会帮忙拦截。” “好!一言为定!” 兰迪骑龙升上天空的时候,看马将军的部队已经拔营起寨,准备出发了。 行军兰迪是内行,知道拔营哪里那么简单。 能这么快出发,看来马将军看到自己来,甚至自己没来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准备,就差聂提督的邀请了。 这马将军真是个滑头,让聂提督啃硬骨头,自己捉败兵抢功劳这种事情,大概早就盘算好了吧。 算了,毕竟他已经派出了一个营帮聂提督打硬仗,这就够意思,对得起左总督的提拔了。 回杨村向聂提督汇报了求来援兵的好消息,兰迪回到了战场侧翼远处的小队战友身边。 这边现在成了战地医院,地上躺满了伤兵。一顶大帐篷里,临时搭建了一个手术台。 傅日新转职成了外科医师,吴梦莎成了临时护士,一个个伤号被抬进去。轻伤的,取出子弹包扎,重伤的做手术,忙得不亦乐乎。 这些普通士兵就接受光明祭司治疗术的机会了,否则类似光明祭司也治不了几十个。 傅日新已经不能动用魔法,只是凭一把手术刀救人,实在需要止住内出血什么的时候,才由雾朦纱施展小治疗处理一下。 兰迪去找刘明,通报自己在淮军和甘军中间协调的过程去了。 二斤没回来,奥斯曼自己没了事做,和三毛在聊天。 “我说三毛,听你吹了半天会稽之行,我觉得你们这次行动不行啊。” “安全把玉姑救出来了,怎么不行?” “那些兵丁和刽子手不过是执行上官命令而已,你们胡乱杀人,我觉得刽子手冤死了啊。” “你这叫站着说话不腰疼,石远说过,造反不是请客吃饭,那个刽子手的刀都挥起来了,马上要砍玉姑的头,我不弄死他怎么救人?” “你不会射他的胳膊?为什么要射咽喉?” “脖子粗胳膊细啊,我要是射不中,玉姑不就死了?” “所以还是你没本事,要是小桂子在,一定是说射哪就射哪。” “小桂子在也得弄死他,不然你怎么知道他不会用另一只手拿刀杀人? 你是不知道当时的情况,雾姐姐要是不杀了玉姑身边的士兵,他们一定会上去砍死玉姑的。 周老师在衙门里的内线说了,知府贵福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处死玉姑。若是天地会劫法场,先直接把犯人乱刀砍死。” “那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动手?你们可是昨天下午就被老大用回城符拉过去了。” “我们一到那儿,跟周老师联系上,我就去探查了。 衙门的牢房防守非常严密,强攻的话,没等我们攻进去,玉姑就被杀害了。 我们本来在路上埋伏来着。会稽有两个刑场,杀头在轩亭口,绞死在小校场。 以前女犯都要照顾照顾,留个全尸,是在小校场施绞刑的。 我们埋伏在去小校场的路边,结果贵福痛恨天地会反贼,临时改主意,要砍玉姑的头。 时间快到了,我们没有拦到人,急匆匆赶到轩亭口,差点儿就晚了。 你看后来老大拉着玉姑走的时候,拦截的兵丁都是被砍断了刀,没死。 他们要用弓箭拦截,我也只是射死了下命令的当头的。 保证玉姑安全后,我们能不杀人还是没有杀的。” 兰迪在旁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轻叹一声。 造反是一定要死人的,刽子手和靠近玉姑的刀斧手们死得是有点冤,他们不死,玉姑就要死。 死的都是大夏人啊,也只能用为了大夏的将来宽慰自己。 新世界的到来,一定需要许多的祭品,也一定有许多冤死的。 历史上每次改朝换代,都是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幸福之花,都是鲜血灌溉出来的,不是敌人的血,就是自己人的血。 等将来,自己一定要告诫后世生活在和平幸福里的子孙,珍惜得来不易的安定生活。 白光一闪,二斤回来了。 三毛看向二斤,“二斤哥,我看你是不是瘦了,我猜——咦?” 第二百五十四章 战场绑票事件 兰迪过去拍了拍二斤的肩膀,上下左右打量,“二斤,你终于晋高级枪炮师了,恭喜恭喜。” 二斤憨厚一笑,“我本来就差短枪的战斗经验了。战场果然是增加战斗经验最好的地方,迅速就到达了升级的标准。 为了晋级, 我刚转道锡特卡跑了趟维也纳。我中级就是在那儿晋的,跟那里的射击俱乐部熟。” “二斤哥,现在天这么热,维也纳街上,魔族女子是不是穿得更少了?你这么久才回来,是不是一直看魔族美女了?” “这个——” 二斤不擅撒谎,“我也没耽误多少时间啊, 晋完级, 总得在俱乐部验证一下射击水准。 在那里练习射击的大部分都是贵族,带的女子确实都挺漂亮,而且穿得暴露,我不过多看了两眼而已。” 二斤说话老实,三毛反而失去了调笑他的兴致,“二斤哥你真没意思。” 二斤一回头,“奥斯曼,帮我把掩体向前挪五十米。 刚才在战场上,我为了增加短枪经验,一直用驳壳枪。这玩意威力小,虽然经过魔改,这么远的距离,也只能杀死小兵。 这回我升级了,要干掉几个洋鬼子军官。” 奥斯曼给自己加好风之盾,小心翼翼,探头探脑的前行五十米,用掘地术给二斤挖了个新掩体, 转身就跑了回来。 联军的枪炮师可更多,奥斯曼生怕被对方给盯上。 二斤却是无所畏惧,跑到掩体里卧倒,这回拿出的是水连珠狙击步枪。 压上秘银子弹,装上瞄准镜,二斤抱着狙击枪趴在了掩体里,立刻一动不动了。 兰迪和刘明嘀咕了一阵,点点头,来到小梅身旁,嘱咐了几句,小梅独自飞上天空,朝西而去。 等众人看不见了,突然转向,升上高空,变成了个小黑点,围着战场绕了个大圈子,向大沽口方向而去。 下午的战场出奇地诡异,双方都是按兵不动。二斤在掩体里趴了一下午,一动不动, 却也一无所获。 三毛远远地喊, “二斤哥,二斤哥,你是不是昏过去了?” 二斤朝后面摆摆手,示意没事,又一动不动了。 三毛摇摇头,“看来我真当不了枪炮师,一会儿没人跟我说话我都受不了。 也就是二斤哥傻乎乎的,能一趴一下午——哇,终于要打了。” 天都要黑了,聂提督的兵却突然出动,一个营步兵端着枪,排着稀疏的阵型缓缓向联军压去。 西摩尔如临大敌,“传令兵,告诉魔族盟军,咱们一起顶住,咱们不能再退了,那就太没面子了。” 回头看向通讯兵,“怎么大沽的援军还没到?什么一出大沽口就下暴雨了? 还不快请黑暗联邦的詹姆.萧处理?圣级不能参战,帮忙改变下天气还不行么?” 西摩尔作为一个海军将领,不擅陆战,手下又是临时拼凑的杂牌军,虽然有修行者枪炮师多的优势,指挥起来还是感觉非常费劲。 和聂提督交手几次,都是被人家士气高昂的部队压着打,终于放下面子,向后方求救,现在只要坚守到天黑就好。 联军一共一千多人,还分八部分。 现在兵力第三的露西亚临阵脱逃,精灵部队和普鲁士魔族在中间作为主力,奥匈魔族只派了二十五个人,挨着普鲁士魔族,同属性的部队便于联合作战。 新法兰克部队和黑暗联邦部队都一百多人,在两翼护卫。扶桑五十多人,新罗马帝国四十人,排在最两边,几乎是跟着凑热闹的。 新罗马帝国只是名字威风,实际还是个王国,不过借用了上古的名字壮胆而已。 这次他们一共派出了两艘小型军舰,八十五个士兵,还是海军,这只先锋部队里就有四十个。 此前的战斗中,他们一直哼着歌跟着瞎混,吃着披萨喝着红酒,把打仗当成了旅游。 这次也一样,看聂提督的队伍上来了,反正有精灵和魔族们在中间顶着呢,他们准备随便放两枪,助助威就得。 结果这个时候,路边忽然出现了一大群乞丐,一个个衣衫褴褛,手拿打狗棒和破碗。 士兵们哈哈大笑,“要饭要到战场来了,我这还有半个吃剩的披萨,给我磕个头,我就送给你。” 乞丐头儿居然真的走了过去,跪下磕头,“谢老爷赏。” 接过披萨,狼吞虎咽。 领头的上尉看不过去了,走了过去,“赶紧滚,否则我毙了你。” “老爷我这就走,这就走。” 乞丐摸从怀里出了个黑乎乎的令牌,一挥手,上尉觉得眼一花,乞丐头身边怎么突然多了个乞丐? 多出的乞丐是个年轻人,脸上带了个铁面具,一出场,二话不说,身形一晃,一掌打在了上尉的胸口。 上尉仰面就倒,乞丐头儿大喊,“铁丑,不要都打死,捉活的。” 拿起打狗棒,钻进了士兵群里,左一晃,右一晃,打狗棒打在士兵的肩井穴上,士兵纷纷跌倒。 乞丐神态悠闲,左手掏出一只脏乎乎的鸡腿啃着,嘴里嘟囔,“原来洋鬼子的穴位是一样的,不过,披萨真难吃。” 回头大喊,“孩儿们,还不快来绑人,帮主我半年不来,你们都忘了绑票的手艺了么?” 乞丐头儿和铁丑两个人,冲进人群,身形连晃,一会儿的功夫,四十名新罗马帝国士兵躺了一地,都被小乞丐们绑了起来。 战场上突然出现了这种奇怪的事,两边包括聂军都是摸不着头脑。 挨着的黑暗联邦士兵举起了枪,看四十个新罗马帝国士兵掺杂在乞丐群里,怕误伤,一时不知道怎么办。 乞丐头笑嘻嘻地,“我盯了两天,就这帮人脓包,警惕性还差,果然得手了。 喂!西摩尔,你赶紧拿钱来赎人,不然我们可撕票了。” 领着铁丑,和手下押着肉票,呼啸而去。 联军众人目瞪口呆,又没什么办法。一个黑暗联邦高级枪炮师离着近,仗着枪法准,一枪瞄准了乞丐头打了出去。 乞丐没有回头,看似随意地挠了挠后脖子,子弹正好被他手里的令牌挡住。 乞丐回头调笑,“喂,你们的枪连个破牌子都打不坏,该修修了。” 西摩尔大骂,“这帮少爷兵咱们就不该带过来,警惕性这么差,能在战场上让人绑票,赎他们的钱一定得让新罗马帝国自己出。” 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这边的战场绑票事件上,联军北面一个缓坡后,突然有马蹄声传来。 这边靠边的是五十多扶桑小鬼子,警惕性可比新罗马帝国的少爷兵强多了,立刻端枪警戒。 小鬼子们很奇怪,聂提督的队伍都明晃晃地在对面,斥候没发现这边有部队啊。 三百骑兵忽然而至,游牧骑兵伏在马背上,身后背着卡宾枪,根本不使用,直接把马刀拽了出来。 第二百五十五章 第二滴血 “预备,开火!” 扶桑士兵一起射击,五匹马扑通翻倒,身旁的骑士看都不看,举着马刀继续冲锋。 “八嘎!熊本,你在想什么?预备,开火!” 这次因为距离近, 十几匹马翻倒。 “报告,我第一次明明瞄准了敌人的马,子弹却射偏了,想不通。” 小队长没空回答新兵熊本的问题,拔出指挥刀,“准备肉搏, 站好阵型!” 回头看看, 新法兰克盟友们还在远远看新罗马帝国被绑票幸灾乐祸,“这帮无能的猪!” “小伙子, 这是锋矢阵,自带风之盾,你还不是枪炮师,离远了就打不透,第二次不就表现不错? 他们的骑术太好了,伏在马上,瞄不到人。我第二枪瞄到了那个领头的,可惜被他的臂盾挡住了。” 旁边的中级枪炮师老兵佐藤好心地给熊本解释。 “多谢佐藤君指教。” “赶紧端刺刀,来不及放第三枪了。” “盟军的机枪为什么不开火?” “这伙敌军选的时机太好了,那边一乱,这边就冲出来,为首的一定是个老行伍。 他们应该埋伏了很久,那几个精灵斥候一定是被他干掉了。 别指望盟军了,为陛下效忠的时候到了,咱们九段坂见。” 扶桑军队神态悲壮,士气高昂,五十名士兵端着刺刀, 小队长举着倭刀, 迎向了奔驰而来的游牧精兵。 图布信位于冲锋的锋矢,伏在马上,眼睛开始变红,颇有点变异成魔族的趋势。 游牧民族先祖的血脉在沸腾,马刀举起,一个斜劈,小队长的头高高地飞了起来。 五个骑士被刺翻,从马上掉了下去,对上冲锋状态的骑兵,能达到这个战果,扶桑士兵还是很精锐的。 不过没用,没砍到人的毫不停留,跟着管代走个弧线形,迅速脱离。 三百多骑兵打出了传统的车悬,从扶桑阵地趟过去,五十名扶桑士兵全部丢了脑袋,躺在地上。 熊本年少的脑袋飞在空中, 没想到九段坂,忽然想起了故乡的寿司。 这个时候新法兰克盟友们才发现扶桑盟友已经被全灭了,七十多名士兵有五十多举枪射击,其中有十多个枪炮师。 枪是追着骑兵的马屁股射的,六七个骑兵被射倒。 等阵前的机枪掩体里,魔族士兵接受西摩尔的直接命令,费力地将重机枪移动,对向这边的时候,图布信的士兵早已远去,消失在了缓坡后。 “西摩尔真是不懂陆战啊,这个时候让机枪转向,冲锋!” 缓缓前进的一个营听到号角,突然端枪猫腰冲锋。 后面的两个营跟进,成一个品字形,向联军冲去。 联军有的还在看新罗马帝国士兵的笑话,有的正盯着远去的游牧骑兵。 只有中间的普鲁士魔族一脸严肃,齐射阻拦,南面的机枪位开始吐出火蛇。 西摩尔气急败坏,大声呵斥,精灵士兵们才回过神来,开始射击,新法兰克、奥匈魔族、黑暗联邦的士兵们还是没反应过来。 单个的机枪位无法形成交叉火力,冲锋的聂军虽然不断倒下,尚可承受。 另一架机枪没打到游牧骑兵,机枪手们手忙脚乱,往回转沉重的马克沁,突然天空一黑,兰迪手持重剑,从天而降,一个回旋劈。 机枪组的四人,包括机枪,齐齐被大师级剑芒劈成两段。 重剑瞬间消失不见,兰迪蹲身,冲天而起,飞天的姿势极为潇洒,一下子跨坐在小梅背上,飘然而去。 联军基本都没反应过来兰迪这个空降兵对机枪阵地的攻击,两个黑暗联邦大师级枪炮师反应神速,举枪射击。 兰迪只觉小腿被咬了一下,身下小梅龙躯一晃,下沉了二尺,随即继续飞远了。 只给抬眼向空中看的联军士兵一个背影,披风上的红星分外鲜明。 兰迪从龙背上跳了下来,左腿一软,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傅日新急忙跑过去,钳子镊子一起出手,将兰迪小腿上的子弹取了出来。 雾朦纱一道白光发出,温暖的大治疗落到了腿上,回头跑向小梅。 三毛正费力气地把嵌在龙鳞里的秘银子弹拽出来,两滴龙血跟了出来。 小梅朝雾朦纱摇摇前爪,表示不需要治疗。龙族强大的恢复力生效,伤口迅速地愈合了。 雾朦纱接着跑向坐在地上的兰迪,痛惜地摸着兰迪正在长肉的小腿,“太危险了,你何苦亲自冲锋?” “这是老大战场上第二次负伤了。” 奥斯曼掏出纱布给兰迪包扎起来。 “第二次么?”雾朦纱心里涌起一股甜蜜,第一次负伤就在不久前,是为自己负的。 兰迪微笑,“机枪一旦形成交叉火力,对聂军的杀伤太强。 你看,聂提督可是从一品大员,都亲自冲锋了,我区区三品有什么怕的,冲锋陷阵本来就是剑士的宿命。” 战场上的形势又发生了变化。 兰迪敲掉了关键的一个机枪位,中间冲锋的聂军三个步兵营损失比预料中小,前锋已经和联军进入了肉搏战。 联军的注意力全被冲锋的步兵吸引,两翼突然冲出两队骑兵,两个锋矢阵直插联军两翼,右面锋矢的剑尖,赫然是举着马刀的聂提督。 主帅亲自冲锋,聂军士气大振,身后的几个步兵营排山倒海地跟了上去。 聂提督一边冲,一边得意,西摩尔果然陆战废物,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全无章法。 己方则配合浑然天成,不光是自己的指挥,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丐帮弟子对敌军注意力的吸引起到了神奇的作用。 武卫后军的骑兵把握战机的能力恰到好处,左总督带出来的好兵啊。 兰迪那小子不但勇敢,小部队特种作战的精要显然学得很好,剑丘没白培养他。 现在联军顾此失彼,指挥失灵,破敌就在此时。 北面马蹄声响,图布信的骑兵营又杀了个回马枪。 看聂提督的骑兵已经冲进了敌阵,联军阵脚已乱,图布信一挥马刀,“小子们,叫淮军看看咱们左大帅的兵的威风,杀!” 锋矢阵从北面疾奔而来,如一股钢铁洪流,楔入了联军的阵中。 面对三倍以上敌军的冲击,联军终于溃败,西摩尔领人拨马而逃,准备胜利转进大沽口。 东面忽然响起了更大的马蹄声,一千七百名甘军骑兵,全体黑甲,神兵天降,拦住了去路。 骑兵阵中,马将军并未带头冲锋,在后面手摇纸扇,露出得意的微笑。 第二百五十六章 奇葩的新罗马士兵 后有追兵,前有拦路的,联军的兵已经被大夏军队骑兵分割,更多的步兵形成了包围。 西摩尔无路可走,高呼,“分散出击!” 就是让手下四散奔逃,能跑出去几个算几个的意思。 自己掏出回城符, 就要点亮。 “糊涂,你不要命啦。” 黑格开着领域从天而降,一把抱起西摩尔,升上天空。 “在这乱军中点回城符,十几秒不能动,等着被砍死么?” 西摩尔哑口无言, 不敢回怼救自己的圣级,我这不是没别的办法了么? 回头看向地面, 果然, 大多数军官都比自己聪明,尝试突围逃跑。 有几个昏了头点回城符的,一动不动,被来回冲杀的骑兵砍成了几段。 好歹自己是总指挥,有圣级飞天相救。 这圣级不能参加战斗,救护主帅这种擦边球不算吧?那边的圣级不是也在当医生救人? 西摩尔正在得意,一颗秘银子弹穿过黑格的领域,准确地射在了他的头上。 黑格在空中刚要飞走,忽然发现红的白的喷在自己身上脸上,手里抱着的西摩尔已经被击毙。 领域能防法术,防不了物理攻击,黑格也就是以为这是飞来的流弹,西摩尔命不好而已。 他到不太在乎西摩尔死不死,一个中将而已,在元帅眼中不是那么重要,联军换个统帅很轻松。 他需要的是西摩尔作为主帅绝不能落到大夏的手里。当下抱着西摩尔的尸身,和潘兴向塘沽方向飞去。 二斤终于站起身, 差点摔倒, 趴了一下午,浑身都麻了。 活动了下手脚,“总算捞到一条大鱼,没白等一下午。” 夕阳西下,天已经擦黑,聂提督的部下打起了火把,联军从南北方向趁乱跑出去了二百多人,其余的全部就地投降。 聂提督的部下伤亡惨重,又和敌人肉搏,全部坐到了地上,脱去盔甲喘气。 后面没参与冲锋肉搏的几个营是步兵,等冲到了近前,联军俘虏已经全部被马将军的骑兵生力军带走了。 战斗结束,天色已黑,兰迪负了伤,虽然已经治好了,还是休息休息的好。 正想回帐篷, 不远处传来一声大笑,“兰迪小子, 叫花子蹭你的酒来了,还不将好吃好喝的拿出来。” 苏灿晃着膀子背着手,从夜色中溜达了过来。 身后一群小乞丐,押着五花大绑的四十名新罗马帝国士兵。 兰迪迎上前去,“前辈,你怎么来了?” 苏灿斜着眼睛看向紫禁城方向,“叫花子好歹受过皇封,靠先皇的一面金牌四处勒索贪官污吏。 如今洋人来打小皇上了,我总得出把子力气。 叫花子没大能耐,就捉了这么四十个废物,总能给朝廷换回点儿钱来。” “前辈大军之中,活捉敌将,全身而退,此战丐帮定能名扬天下。” “丐帮名扬天下可不是什么什么好事,我就盼着天下太平,丐帮解散呢。 除了我这个天生叫花子,但凡有点儿出路,有几个愿意要饭的。” “兰公爵,兰公爵,我们抗议,这帮乞丐一点不讲究战争公约,不给我们俘虏应有的待遇,不给我们松绑,饭也没有,红酒也没有。” 兰迪回头一看,一个新罗马上尉挣脱了抓着他的小乞丐,大义凛然地站出来,为属下争取待遇。 这位老兄胸前衣服破损,印着一个手掌印,正是被铁丑在战场上第一个打倒的军官。 苏灿回头斜眼看着上尉,“我的老爷啊,你跟我们乞丐要酒喝? 要不是我拿秘药救你,你已经被铁丑打死了,你是值钱的肉票,不是什么俘虏。” 回头用脏乎乎的大手拍拍兰迪的肩膀,“我可伺候不了这帮大爷,把他们就送给你了。” “前辈应该送给聂提督领赏。” “我从来不见清官,没有油水,说话还不好听。赶紧地,酒肉呢?” 三毛已经迅速把酒肉摆好,都是平时做好放在次元空间里保鲜。 有的还是从饭店买的,魔市的、潭州的、伯尔尼的、圣苏伯台堡的、锡特卡的、维也纳的、新康拂的、巴达维亚的,甚至还有特克斯河谷的烤黄羊。 这都快一年了,烤黄羊还冒着热气,这就是兰迪小队储物空间过剩的结果。 “苏帮主,你不去祸害聂提督那个清官,难道我们老大就是贪官么?” “当然了,别以为我不知道,阿拉斯加连金矿都开出来了。你们老大是不是清官不重要,他有钱啊。” 小乞丐们高兴了,轮流大快朵颐。新罗马的士兵被馋得口水直流,“兰公爵,现在我们是你的俘虏了,我们要吃饭。” 兰迪笑眯眯的,“我现在暂时归聂提督指挥,这是我的私人物品,不能给你们吃。 诸位忍耐会儿,一会跟聂提督去要求战俘待遇吧。” 兰迪从自己的储物空间拿出红烧肉,和苏灿对坐喝了两杯。 “我娘嫁到羊城,都是吃广菜。我到了湘南,就是吃不惯那里的辣子,这红烧肉是我唯一爱吃的。 等会儿我得打包一盘,回去给妹夫。 我的宝贝堂妹嫁了个挥金如土的大贤者,钱都被他败光结交义士了,日子过得比我这乞丐还穷,看着怪可怜的。” 这个,日子比丐帮帮主过得好的还真没多少,兰迪相信石远的日子没那么可怜。 “我这次来,还是石远提醒的,他说他杀鸡都困难,为国出力就拜托我了,还把圣火令借给我了。 这真是个好东西,招出来的铁丑我都打不过。要不然,叫花子我一个人,可搞不定这帮大爷兵。” 苏灿用手抓着红烧肉吃得津津有味,再一抓,抓了个空。一只虎爪伸了过来,将盘子扒拉走了。 阿花这次大场面没参加上战斗,让小梅抢了风头,无聊得要命,四处瞎溜达,闻到红烧肉的味跑过来,不饿也得吃两盘。 苏灿一点不跟老虎客气,手伸到阿花面前去抓肉,妥妥地虎口夺食。 阿花嫌弃地看着苏灿的吃相。它跟叫花子在潭州交过爪,打不过他,怕他弹自己的鼻子,敢怒不敢言,朝铲屎官呼噜了一声。 兰迪赶紧再给虎大爷拿出一盘新的。嗯,铲屎官晋级高级了,对自己这位大师兄还是很恭敬,阿花大王表示满意。 “兰小子,你那条龙这次作战可管用了,拔掉了联军的机枪,淮军可是少死了不少人啊。” 阿花不爱听啥叫花子说啥,一怒之下——两爪小心地端着自己那盘肉上旁边吃去了。 叫花子武功太高,本大王是俊杰。 “小梅——它执行其他任务去了。” “你这条龙是没白收,好了,叫花子吃饱了,就不跟你讨金币了,走也。” 叫花子生性洒脱,说走就走,一声唿哨,和他的徒子徒孙一起走得干干净净。 四十名俘虏就这么留在了兰迪身边,三毛很慌张,“老大,这么多俘虏,咱们可看不过来,还是赶紧送聂提督那里去。” 奥斯曼摆摆手,“你是不了解新罗马人的性子,放心,一个也不能跑。” 回头看向众俘虏,“走了,跟本埃米尔去淮军的军营,那里有吃有喝,你们自己把绳子解开吧。” 其中一个新罗马盗贼侦察兵身子一晃,绳索纷纷落地,麻利地跑前跑后,一眨眼儿的功夫,四十名俘虏的绳子全不见了。 三毛大吃一惊,“奥斯曼你要通敌么?这可是个中级盗贼,没绑结实自己能跑,咱们这么几个人怎么看得住他们?” 兰迪也非常疑惑,却见上尉一声令下,“立正!齐步走。” 四十名新罗马士兵队列整齐,意气风发,跟在奥斯曼身后,奔聂提督军营而去,一点儿也不像打了败仗的样子。 兰迪目瞪口呆,没见过这样的部队,你们真的是来打仗的么? 聂提督高规格欢迎了兰迪,命人将俘虏押下去。 “兰大人,后面的战斗还需要你多多配合,今天天色已晚,打了场打仗都累了,你干脆就在这里休息,明天咱们再议事。” 第二天早上,兰迪刚到聂提督的大帐,一个小兵来报,“聂大人,不好了,那些新罗马士兵打昏了看守,越狱逃跑了。” 第二百五十七章 红灯照 聂大人一拍帅案,“俘虏跑了还不赶紧追!” 小兵面露奇怪的神色,“不用了,他们跑到隔壁马将军的军营去了。” 兰迪和聂大人面面相觑,这是个什么情况? “他们嚷嚷着伙食不好,看守看他们绑都不用绑,自己主动走进俘虏营, 一直非常老实,就没管他们。 他们不停鼓噪,看守嫌烦,就把他们都上了手铐脚镣,关了起来。 谁知他们能耐得很,凌晨自己打开镣铐,打昏了看守, 跑到隔壁马将军的军营,要求什么战俘待遇。 马将军答应给他们烤羊肉吃, 白酒喝,他们自己规规矩矩走进了马将军的俘虏营。” “啊这——” 聂提督和兰迪相对无言。 ………… 后夏历四百零一年五月初九,兰迪小队全体人员随着聂提督的大军向津门而去。 一路上百姓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不是庆祝聂提督凯旋,而是庆祝捉住了洋鬼子。 昨夜联军先锋溃败,有二百多联军士兵逃入夜色,以为逃出生天。 谁知得知了洋兵逃跑后,全体老百姓都动员起来了,连夜打着火把搜寻洋鬼子。 现在沿路到处是拳民在夸耀武功,捉住洋鬼子的披红挂彩,被捉住的洋鬼子则有着各种千奇百怪的死法。 三毛望着那些被曝尸的洋鬼子,评头品足,“这些洋鬼子虽然罪有应得,可是死得确实挺惨。 我觉得,那些新罗马士兵乖乖进战俘营,还混上了好吃喝, 其实挺聪明啊。” 兰迪左右看看, “老佛爷说民心可用,其实没说错。看这个样子,联军前锋败兵能逃回大沽的,估计没几个。” “哼!可是这些拳匪不听调度,毫无军纪,四处烧杀。还袭击官军,抢劫军资,简直毫无法纪。 某为直隶提督,境内有匪,不能缴,如职任何?” “民心确实可用,不过不是老佛爷这种用法儿啊。” 聂提督看向说话的刘明,“怎么,兰迪你的刘军师有好主意能治了拳匪?” 兰迪想了想,“办法有是有,可惜不是老佛爷能用的。” 聂提督再追问,兰迪和刘明都笑而不答。 聂提督觉得他们估计也没办法,只是在吹牛,“哼, 我觉得, 还是应该把造反的都杀光,一了百了。” 一路行军,快天黑了,大军已经进入津门市区,往驻地八里台而去。 “老大,看,那里好奇怪。” “嘿嘿,三毛你是看见美女了吧?有什么奇怪的?” 兰迪转头,路边一条小河边,几百人围得水泄不通,中间数十名红衣女子,英姿飒爽。 为首的一身红衣,披着件黑色披风左手拿着一把长扇,右手提着一盏灯笼。 忽然女子一甩手,折扇打开,向下扇动,女子急速地飘然而起,竟然立于空中。 “圣级?拳民里还有圣级?” 三毛一个鹰眼术扔出,“不对啊,一个中级侠客而已,不过没拿剑,她是怎么飞起来的? 雾姐姐,你也是中级侠客,你们有这种功夫么?” 雾朦纱摇摇头,“我们侠客成圣的话,被人称作剑仙,可以御剑飞行,其实只是耍帅。剑只是装饰,圣级了本来就能飞。 我用上疾风术的话,也能跳那么高,可是停不住,也没听说近五十年侠客有圣级出现啊?” 奥斯曼眨眨眼睛,“风系法师的话,到大师级就可以发动法术,御风而行。 不过比圣级飞得低得多,而且非常耗费法力,一般只是为了越过峡谷什么的。 这女子在空中停这么久了,这得多大本事?看这女子的模样,也不是法师啊。” 三毛眼尖,看王五爷的神色就知道他清楚,“王五爷,这是谁啊?” “她叫林黑儿,自小跟着家里人跑江湖的,会不少的江湖杂耍,听说水性也不错。 拳民起事后,她聚集了一些江湖女子,称为‘红灯照’,杀洋人的义举也是干过的。 主要还是救死扶伤,她的医术不错,好像还会点光明魔法,被拳民尊为黄莲圣母。” 聂提督“哼”了一声,“邪魔歪道。” 却见林黑儿右手红灯掷出,扔到平地上,地面忽然火光冲天,一片烈焰飞腾。 围观众人一起欢呼,“圣母法力通神!” 这个众人倒是没有奇怪,大家都经多见广,大概知道办法,地面上肯定藏有火药、煤油什么的东西。 刘明看着林黑儿从天上往下扔红灯,忽然若有所思,回头看向兰迪,“你昨天的空降作战就很成功。 这个林黑儿的杂耍让我想起其他的东西,小梅虽然没有攻击力,可是可采用的作战方法,还可以再增加啊。” 兰迪点点头,“我想起了在剿灭白彦虎的时候,小梅抱着石头往下扔的情景,嘿嘿,高空轰炸可是个不错的主意。” 林黑儿衣袂飘飘,凌空而下。 旁边的红衣女子们开始鼓动路边围观的女子,加入红灯照,一起打鬼子,有黄莲圣母佑护,必能战无不胜之类。 果然有女子在报名加入,当即被林黑儿赐予红衣。 大军缓缓而行,很快就走过去了。聂提督咬牙切齿,“妖言惑众,要不是老佛爷护着她们,我一定把她们都杀光。” 回头看向兰迪,“兰大人你路上曾劝谏我,说我不该在昨天的战斗里亲自领兵冲锋,你知道是为什么么? 这些拳匪啊,红灯照啊煽动民众,与官府作对。老佛爷姑息养奸,不许我镇压,我杀了一批烧杀抢掠的拳匪,还被朝廷申斥。 某上不谅于朝廷,下见逼于拳匪,非一死无以自明啊。” 兰迪摇头叹息,“她们也是一片爱国之心。 不过民兵啊,纪律涣散,没得力的人管理,真不应该上战场的,更不应该任其中的败类烧杀抢掠。 聂提督你才是战无不胜的将军,肩负驱逐洋鬼子的重任,可不能轻易言死。” “老大,那个林黑儿挺漂亮啊,我看功夫跟你的飞天御剑流挺像。 她再站到天上装神弄鬼,你飞天而上,把她捉回去当压寨夫人。” 见雾朦纱脸色突然变得不好看,三毛回头吐了吐舌头。 “兰迪老大那是真功夫,这个林黑儿一看就是杂耍啊。你怎么能把她跟老大比?不过我真没看明白她怎么飞在空中的。” 雾朦纱忽然觉得,奥斯曼也是个不错的人啊。 前面就到驻地八里台了,忽然听到炮声隆隆,随即密集的枪声响了起来。 第二百五十八章 神风 济州岛附近洋面,代用巡洋舰“京西丸”号上,扶桑第五师团师团长山口素臣男爵手扶战刀,踌躇满志。 最新传来的消息,联军在廊坊惨败,联军司令西摩尔被击毙。 这对联军是个坏消息,对扶桑来说可未必。 你们这些西方鬼畜, 一个个鼻孔朝天,看不起我们扶桑的武力。 如今知道后夏的厉害了吧?人家人多啊。 你们不远万里,远渡重洋,能运来几个人?要进攻后夏,还得靠最了解后夏的扶桑。 对自己来说,更好的消息是,圣级签了协议,不能出手了, 那自己这个中将立功的机会大大滴。 此前扶桑在后夏一共只有两艘轻型战舰, 二百一十五名海军陆战队,那也打得壮烈。 先遣队里的四十名扶桑男儿全体玉碎,没有像那些西方鬼畜一看风色不对就投降。 身后这十八艘战舰上,搭载着第五师团两万零三百人。扶桑将成为八藩里参战力量最多的国家。 扶桑国土狭小,自己终于有机会登上大陆,纵横驰骋,手下有两万虎贲,那些西洋鬼畜正等着自己去救命。 叫你们看看,我扶桑武士的本事,男儿立功,正在此时。 正在山口素臣壮怀激烈,热血沸腾,即将兽化的时候,船上的军令部长过来禀报,“男爵大人,天色好像不对啊,我建议赶紧停靠济州岛。” “一切按你的专业知识办。” 山口男爵一点也不独断专行, 非常尊重海军的专业知识, 毕竟手下的性命重要。 “右满舵,向济州岛方向前进!” “男爵大人,放心,舰队半小时内就能在济州岛靠港。” 晚了,天上的黑云迅速堆积,狂风大作,暴雨在半分钟内就浇了下来。 大海波涛翻滚,十八艘军舰构成的强大舰队,在天地之威面前不值一提。 战舰在十米的巨浪面前,就像一片片树叶,一会儿攀上浪尖,一会儿被砸到谷底。 为了更多的运兵,本来船只就超载。 遇到如此千年不遇的暴风雨,第五师团的旱鸭子们噼里啪啦地掉到海里,绝望的呼救声,淹没在巨大的风暴里。 神风和暴雨没有停歇的意思,眼看着好几艘战舰已经倾覆, 一个巨大的闪电劈下来,一艘轻型的驱逐舰拦腰断成了两节。 京西丸是一艘运气特别好的战舰,此前和大夏的黄海海战中,曾三次被鱼雷击中没有沉没。 山口男爵选这艘船作为座舰是选对了,到现在为止,京西丸还没什么事。 不过山口男爵是总指挥,看勇猛的部下在海里无望地沉没,再也没有和西方鬼畜较劲的心思。 “快给大沽致电,请求黑暗联邦的圣级水系法师詹姆.萧的战术指导。” 电波迅速地发了出去,这边战舰依旧在神风中一艘艘地沉没。 天上,厚重的乌云中,一条神圣巨龙的身影若隐若现。 为了兰迪的嘱托,为了打赢这场关乎大夏国运的战争,小梅也是拼了。 一次发出的魔力,比以前浇露西亚军团的时候,一个星期用的都多。 小梅还是头一次到了海洋的深处,没想到,自己行雨的天赋,到了这大海里,得到了好几倍的加成。 普通的蛟龙在大海里都能兴风作浪,何况小梅这条神圣巨龙? 看其他战舰都已经完蛋,唯有扶桑的旗舰居然依旧坚挺,小梅一咬牙,把最后的魔力都发了出去。 天上的暴雨几乎形成了瀑布,在一个方圆一百米的范围内直接浇了下来。 山口男爵喃喃自语,“神风曾保佑了扶桑免遭孛儿只斤氏的征服,难道如今神风不再佑护我们了么?扶桑的国运要断了么?” “丰田君,这次第五师团遭难,我这个师团长责无旁贷,我要切腹以谢陛下,烦请你做我的介错人。” 暴雨中两个扶桑武士互相鞠躬,山口拔出战刀,还没等自裁,一个巨浪打来,京西丸终于结束了它的好运,整个倒扣了过去,船上所有人被埋进了海底。 在从倒扣的船板上往海里掉的瞬间,倒立的山口看到一条龙的身影从黑云里摔了下来,直直掉进了海里,那是魔力耗尽,陷入昏迷的小梅。 山口心念一动,不对,这不是天意,是有人在改变气候,加害我们。 最后关头看破真相的山口,已经没有机会向世人揭露这个阴谋,沉入了深深的大海。 小梅沉入太平洋,陷入昏迷。海水温暖的感觉,从龙鳞传入体内,冲击着出于一片黑暗中小梅的心灵,给了它非常熟悉的感觉。 某个封印的远祖记忆忽然在此刻被打开。 宽阔的四海里,几十条神圣巨龙肆意地翱翔,一个个头角峥嵘,威风无比。 一条最威严的巨龙,带着神级的威压,一晃变成了一个白袍的老者,脑后还有两支长角。 老者在海上逡巡着自己的领地,仿佛看到了小梅,“我的后世子孙,这是我们去仙界以前,给你的最后礼物。 但你能不能接受,要看你是不是做了神圣巨龙应该做的事情。” 体内的封印忽然爆裂,小梅浑身剧痛,醒了过来。 一股博大的力量在体内蠢蠢欲动,即将爆发。 忽然,两万冤魂的悲号声在小梅脑海里响起,无数的精神攻击让小梅头痛欲裂,刚刚爆开的封印被打压,似乎马上就要消散在空气里。 小梅无比焦急,不知所措,兰迪又不在身边,连主人的指引都没有,怎么办? 突然,一股浓厚到极致的信仰之力从西面大陆上奔流而来。 金色的信仰之力几乎实质化,一下子将两万冤魂全部冲散,消失在世界上。 小梅感受到了四万万人对东方神圣巨龙的信仰,无数舞着巨龙的淳朴大夏百姓的影子在心头闪过。 无数大夏百姓东方巨龙必将雄起的愿望补足着小梅的灵魂,沉向海底的小梅一下子完全恢复了体力魔力,从海中冲天而起, 小梅体内的魔力还在爆发式增长,快速改造着小梅的龙体。 小梅的爪子,龙角以眼见的速度长长,变得锋利,龙鳞变得坚硬闪亮,突然一声长吟,“我神圣的先祖啊,你们的嘱托,我做到了!” 小梅终于明白了先祖的话的意思。神圣巨龙一族,是大夏几千年来的图腾。大夏百姓的信仰,是神圣巨龙存在的根基。 自己听从主人的命令,杀了两万敌军,虽然早下了不少冤孽,但拯救大夏百姓,振兴大夏国运,是自己的使命。 有了背后四万万大夏百姓的支持,自己无所畏惧,鬼神辟易。 一个半小时后,詹姆.萧以最快的速度,从大沽口赶到了出事地点附近。 神风已经停止,一望无际的太平洋风平浪静。 经过半小时的空中搜寻,詹姆终于找到了给自己发电报的舰队。 海面上一片破碎的船板和残留物,还有两万具尸体。 经过无数艰苦的努力,詹姆终于找到了二十几个活的,都是各艘军舰上的水兵,一个搭乘军舰的陆军也没有。 詹姆从储物空间放出一艘小艇,一路保护,将这些幸存者送到了济州岛,怏怏离去。 联军最强力的支援,扶桑最精锐的部队,两万踌躇满志,准备在大夏土地上大肆烧杀的东洋鬼子,自师团长山口素臣以下,两万零三百民官兵,全体毙命。 第五师团,全军覆没! 第二百五十九章 神仙侠侣 津门,八里台。 “聂屠夫回来啦!” “去他娘的,咱们不帮忙了,走也。” 兰迪随聂提督一到驻地,就看到成千上万的拳民从前面撤回来,有的还跳着脚对着聂提督的军队破口大骂。 兰迪唯一认识的津门人是霍师傅。霍师傅身材胖大,沉默寡言。兰迪这是第一次知道, 津门人骂人的词汇如此丰富多彩。 助战的拳民忽然撤退,等聂提督的部队进入阵地,联军已经打到了炮台底下。武卫前军一到驻地,就进入了状况不利的激烈战斗。 聂提督的部队和原来驻守在这里的部下汇合,编制是一万五千人。 即使去掉在廊坊、杨村、八里台的伤亡,也达到了一万三千多人。 小梅没在身边,双方两万多人的战场上,无法实施斩首和特种作战。 冲锋陷阵的话,还真不差兰迪这一个高级剑师, 加上阿花也起不到什么决定作用。 聂提督大将风度,毫不慌张,立刻投入了紧张的指挥作战。 兰迪和队友行军了一天,打算稍微修整一下,再看能帮上什么忙。 负责陪着兰迪一行人的是聂提督的亲兵队长叫王懋宣的,小伙子一副精明强干的样子,热情地端茶倒水。 “兰大人,也就是老天保佑,咱们还能在这八里台阻击联军。 大沽口可有一万多联军,去了西摩尔带的先遣队,还有九千多。 我听这里的同僚说了,他们昨天在新到的魔族元帅瓦德西的率领下,去杨村支援西摩尔,谁知一出大沽口就遇上了暴雨。 他们请了圣级法师詹姆.萧驱散了云彩,可是道路已经变得泥泞,火车道又被拳匪给拆了,行军缓慢, 今天才到了这里。 否则这里这五千人可挡不住他们, 恐怕津门已经失守了。” 三毛喝着茶水,悠悠地说:“看来这拳民,啊不,拳匪还是有点用的嘛。” “我看他们起的坏作用更多,我们一回来,助战的拳民就都跑了,也不给我们个交接阵地的时间。 也就是聂提督能征惯战,估计能把洋鬼子挡住。 可惜啊,听说洋鬼子的援兵正从海上源源赶来,到时候要是没有援军的话,就我们武卫前军,估计是挡不住的。” 三毛鬼精鬼灵,看小梅被兰迪派走了,就知道去干什么了,眼珠一转,“我看啊,洋鬼子的运气不大好, 援军未必能到得了。” “报告!” 一个小兵气喘吁吁地赶过来, “那个拳匪的‘永安大师兄’到处嚷嚷, 聂提督在廊坊让他们两千多拳匪送死,还用机枪扫射。 现在纠集了一批人,要去城里害聂提督的家属呢。聂提督指挥作战,无法分身,恳求兰大人帮忙保护家小。” 王懋宣一拍桌子,“这帮拳匪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走,兰大人,我给你带路。” 刘明镇定自若,“拳民没什么高手,我建议王五爷和霍师傅坐镇这里,监视敌方圣级。 剩下的跟王队长走,兰迪同志和雾朦纱、三毛三个轻功好的可以抄近路,我和王队长、二斤、奥斯曼随后就到。” “按刘明说的办。” 六人纵马齐出,待远远能看到聂府方位,王队长指明了方向,兰迪和三毛、雾朦纱下马疾奔而去,蹿房越脊抄近路。 考较轻功的时候到了,兰迪和雾朦纱同时赶到聂府,相视一笑,三毛还在后面很远,剩下的人只能骑马走大街,落得更远。 刘明的安排很有效,兰迪和雾朦纱刚从后院跳进聂府,前门已经听到了拳匪们的撞门声。 几个聂府家丁正顶着门,听到后院有声,惊慌失措。 兰迪一亮手里的腰牌,“本官一品轻车都尉兰迪,奉聂提督命令来保护家小。” 原来是官军来增援,几个家丁放下心来,一口气一下子泄了,大门被轰然撞倒。 永安大师兄带着一大群人冲进院子,“哼哼,聂屠夫也有今天,来人,给我杀个鸡犬不留。” 忽听一声虎啸,拳匪当时倒了一地。 永安大师兄身边的“大法师”没倒,口中念念有词,正要把同伙拉起来,一道白影闪过,“大法师”中剑倒地。 外面呜呜嚷嚷还有几百人,阿花肋生双翅,跳起来飞出院墙,虎吼连连,到处都是噼里啪啦倒地的声音。 看到有疑似“大法师”站立未倒的,阿花上去就是一爪拍晕。 拳民们没有大师级人物做主力,阿花一只虎纵横来回,所向无敌。 三毛跳入院墙,看情况已经搞定。 兰迪和雾朦纱在院中并肩而立,兰迪手持重剑,红星披风在晚风中飞扬,雾朦纱龙泉剑寒光闪烁,也是白衣飘飘,忍不住赞叹,“好一对神仙侠侣!” 雾朦纱早就对这种随着兰迪闯荡江湖的生活非常向往。 本来因为三毛喊过,让兰迪捉黄莲圣母林黑儿当压寨夫人,觉得这家伙有点讨厌了,现在又觉得,有这么个伶俐的战友不错了。 兰迪却是被三毛一喊,觉得有些不妥,回头吩咐,“三毛,去看护好聂提督的家眷。” 门外马蹄声声,王队长领着二斤、刘明、奥斯曼到了。 隔着墙,王队长就大声赞叹,“幸亏兰大人武艺高强,宠物也得力,不然实在是太危险了。嗯,刘军师指挥若定,也是高人啊。” 等进了院子,王队长立刻大声呵斥几个家丁,“你们吓傻了么?还不把这些妄图杀害朝廷命官的匪徒都砍了?” 兰迪上前阻拦,“这都是被蛊惑的普通老百姓——” “兰大人既然菩萨心肠,外面的可以放了。冲进院子的已经犯了法,要看起来,永安这个首恶,决不可饶。” 永安大师兄毕竟胆气壮些,第一个爬了起来,看周围高手环伺,已经无法逃脱,仰天狂笑,“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次没干掉聂屠夫的家属,可是聂屠夫现在恐怕已经性命难保,你们这些朝廷鹰犬,等着一起完蛋吧。” “不好,聂提督有危险,这里我来处理,兰迪同志你们三个赶紧回去提醒他。” 刘明是兰迪平生见过的最靠谱的人之一,仅次于邵山,其他人做事都没有那么妥帖。 兰迪用和宠物特殊的通讯方式,嘱咐阿花在这里作为最高武力坐镇,立刻和雾朦纱、三毛转身而去,把一个乱摊子交给了刘明。 三人蹿房越脊而去,找到战马,直奔八里台。 来到大军驻地,这里还是喊杀声连天,你提督手按佩剑,正站在高处,指挥战斗。 只要再顶住两刻钟,天完全黑下来,联军就得不得不退兵。等聂提督从容调度,这津门就好守了。 聂提督周围大军环绕,都是自己人,看上去没什么风险啊?应该是永安大师兄临死吓唬人而已。 刚想到这里,聂提督背后的一个营突然大声鼓噪,“扶夏灭洋,杀死这个谋害拳民的聂屠夫!” 一挺马克沁重机枪打响,几十发重机枪子弹从后背射进了聂提督身体。 聂提督回头看了一眼被拳民策反的部下,不甘心地扑倒在指挥台上。 第二百六十章 光明之心 聂提督阵亡,武卫前军一下子军心大乱。 现在联军的临时总指挥,魔族的瓦德西,可是正宗的陆军元帅。 虽然和新法兰克人一仗,他留在了柏林运筹帷幄,没有参加前线的战斗,当了魔王陛下的副手。 但军事素质杠杠滴, 西摩尔那个海军中将跟他指挥地面战斗的能力的差距,可是大了去了。 武卫前军军心动摇,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是马上看出了敌手的弱点,抓住了战机,后备部队立刻放了出来。 战场上压力骤然增大,武卫前军的后备军在关键时刻叛乱了, 聂军没有了统一指挥, 各自为战, 很快溃不成军。 眼看着联军的先锋如蚂蚁一般爬上高坡,兰迪一声长叹,飞身上了指挥台,抱起聂提督的尸身,和雾朦纱上马后撤。 跑出五分钟,到了一个无人之处,放下聂提督,三个人影从天而降。 王五回头看看战场,攥紧了拳头,咬牙切齿。 傅日新紧跑两步,看了下聂提督的情况,“不行了,复活术的时机已失,除非马上施展转世重生。 我现在没了魔力,就算愿意拼命,也办不到了。” 雾朦纱看向兰迪, “小师叔, 聂提督一定要救么?” 看兰迪点头,雾朦纱摘下项链,塞进傅日新的手中,“这个神器可以施展转世重生,可是我不是光明祭司,没有这个经验,你来。” 傅日新接过光明之心,急速绑定,立刻浑身发出耀眼的光芒。 片刻之后,聂提督悠悠醒来,傅日新立刻把一颗圣级丹药给他喂了下去。 只几分钟的功夫,聂提督坐了起来。 回头看看落在地上的机枪子弹,听着越来越近的喊杀声,朝傅日新一抱拳,“多谢圣人救我一命,大恩来日必报。 可恨的拳匪——我必须立刻去整顿军队,拜托兰大人护卫我一下。” 三毛也骑马赶到,兰迪和雾朦纱虽然跑出了挺远, 救人的功夫,败兵也跟着赶到了。 败兵跑得漫山遍野, 王五高声大喝, “聂提督在此!” 这一喝用上了圣级的功夫,败兵纷纷朝这边聚拢。 几个将官来到聂提督身边,看聂提督果然被救活了,纷纷道喜。聂提督并不回应,随口吩咐,各人收拢败兵,几百败兵迅速形成了阵型。 王队长突然策马奔来,刘明、奥斯曼一左一右,后面是阿花断后。 来到聂提督跟前,看聂提督无恙,欢喜异常。 奥斯曼下马,一瘸一拐,口里抱怨,“这个王懋宣是疯子,非要去抢回帅旗,害得我中了一枪。” 兰迪左右看看,“聂提督的家眷呢?” 刘明正把驳壳枪插回腰带,刚才去抢回帅旗,连他这个阵法师都当初级枪炮师用,被迫出手了。 不过他是赞同王队长的行为的,要不然这事儿也办不成。 队伍最主要的战力阿花头脑十分清楚,兰迪不在,除了刘明的话,它谁也不听,根本没理奥斯曼让它护卫众人逃跑的乱命。 刘明依旧态度沉稳,“我让二斤领着他们用回城符去锡特卡了,留在津门太危险。” 聂提督是淮军的灵魂,武卫前军就是由淮军构成。 等到这里竖起了聂字大旗,奥斯曼又在不满和牢骚中打了几发照明术上天,败兵如溪水归河,渐渐地越聚越多。 傅日新过去,将奥斯曼腿上的子弹取了出来。现在队伍的治疗力量全部完蛋,奥斯曼自己扔了一颗圣级伤药进了嘴里。 “奥斯曼你个败家子,你这点小伤喝瓶中红就完全可以了,没见你这么浪费的。你有一万金币要扔,给我不好么?” “我钱多,你管不着。” 兰迪管不着战友浪费自己的圣级丹药,回头看向雾朦纱,“雾姐,这回你损失大了,神器一年不能用,这得算在我的身上。 失去了治疗的力量,以后你不要轻易离队,不要去干危险的事情,一定要留在我的身旁。” 兰迪是做主用神器复活聂提督,感到对雾姐十分的愧疚,要在神器充能的一年时间里保证雾朦纱的安全。 这话听在雾朦纱的耳朵里,却完全走形了。 小师叔关心我,还说要我留在他的身旁,这算不算是这个迟钝的家伙在求爱呢? 看雾朦纱忽然露出羞涩的神情,腼腆地、轻轻地点头,生怕叫旁人看见的样子,兰迪挠挠脑袋,不明所以。 傅日新解除了神器的绑定,将光明之心还给雾朦纱,“吴丫头,兰迪做得对,没有了聂提督,洋鬼子就要长驱直入,兵临大都了。 你这个神器,可是用对了地方。 不过,这个光明之心,当年吴天一得宝的时候我就见过,没想到,它刻的禁咒居然这么奇怪。” 雾朦纱重新戴上项链,“我们兰芳共和国的残部,去年就是靠它,在最后不行的时候,坚持抵抗了尼德兰人一个月,最后把尼德兰人耗走了。 今年尼德兰人又来攻打的时候,它的能量还没有充完,没用上,我们才被尼德兰人打散的。 前些天刚刚恢复能量,这又用没了,还得等一年。” 众人都不知道傅日新和雾朦纱打的什么哑谜,雾朦纱自己不说,也不好问人家神器的功能。 看雾朦纱损失巨大,居然一脸高兴的样子,都表示整不明白女人的心。 东方忽然响起了枪声,是联军的追兵到了。 不过八里台防线溃败,津门已经落到了联军手里。联军要维持津门的秩序,派出来的追兵只有三千。 即使这样,也不是聂提督手里的败军能抵抗的。 众人护着聂提督,且战且退,一路收拢残兵败将,直到天明,才在杨村稳住了阵脚。 八里台这场败仗是击溃战,武卫前军死的并不多,聂提督最后收拢了一万人,恢复士气,重整旗鼓,并紧急派人去后方,催要辎重粮草和弹药。 补给没有到来,却来了传旨的太监。 太监笑眯眯地,通报了朝廷对廊坊大捷的封赏。 拳民扒毁铁路,迟滞了联军前进,杀死逃跑的洋兵无数,奖赏白银五十万,由直隶总督裕禄发放。 武卫后军马格特.孟根宝力高部,活捉敌军一千二百多人,晋一等轻车都尉,这是跟兰迪平级了。 吴.图布信英勇奋战,晋云骑尉,升副标统。 直隶提督聂士成,属下斩首三百,虽立有微功。 但违抗朝廷指令,屠杀拳民,且御下不严,致使俘虏逃走。 今又败于八里台,导致津门失守,丧身误国,实堪痛恨,革职留任,以观后效。 “朝廷的眼睛是瞎的么?谁最能打,谁出的力气最大都不知道?” 三毛十分不解。 “你啊,不懂官场。” 奥斯曼拍拍三毛的肩膀,“做事不由东,累死也无功。 人家董福祥是老佛爷的心腹,属下立功了自然受奖。 拳民被老佛爷看中,哗变了,自然赖在聂提督头上。 聂提督只是能打,不会拍老佛爷的马屁,还想升官?” 这边众人为聂提督愤愤不平,大都,扶桑公使来到了紫禁城外。 第二百六十一章 龙族里的超级美女 第二天下午,三毛和奥斯曼几乎同时出现在杨村驻地。 奥斯曼一出现,就听到三毛奚落的声音,“小奥啊,你晋中级还是比我慢啊,叫声前辈来听。” “我不姓——算了。” 奥斯曼已经没了脾气,“我一个法师当然没有你一个望风、开锁、偷东西的跑得快。 我肯定先晋完的级, 只是你先跑回来的而已。 我不说别的,投降的新罗马士兵有四十人,里面就有一个中级盗贼。 可是整个这次战争,你看到法师参战了么?谁值钱心里没点儿数么?” “看到了啊,高尔察克,詹姆萧,还有一个黑暗联邦的火系圣级, 一共三个呢。” “那是圣级好嘛,我说普通法师。” “这说明啊, 法师只有到了圣级才有用,你即使升到了中级法师,依旧狗屁不是。” “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只是因为法师太贵重,即使是军官的收入,也吸引不了我们而已。 现在法师不是在给要人当保镖,就是在高级冒险小队里拿高薪,最差也在和炼金术士们一起维护传送阵,还有给王子公主们当家教的。 更多的法师,其实都是有财产、有身份的贵族、富商兼职的,比如苏美美。 有这么多轻松高薪的工作,谁会跑战场上拼命来啊。” “你就在战场上拼命啊,昨天还负了伤。” “所以你得感到荣幸啊。你知道昨天咱们去抢军旗,为什么只有我负伤么? 因为我一出手,太拉风,比阿花还拉风,遭到集火,被高级枪炮师盯上了啊。 现在我可是中级法师了,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你还是小队里级别最低的。” “嘿嘿嘿, 我已经可以越两级使用圣级法杖里的流星火雨。 这可是最实用、威力最大的大师级火系法术,比高级的炎爆厉害多了。 就是圣级火系法师,最喜欢使用的,还是这个法术,又省法力,威力又大。 从此以后,我就成为了咱们小队的绝对主力,真正的主力火力输出了。 必须吃香喝辣,你这个区区中级盗贼,只配给本法师烧洗脚水。 好了不理你这个没见识的了。弟兄们!看我表演流星火雨,惊爆你们的眼球。” 奥斯曼掏出黄金法杖,正想狠狠出一次风头,一吐之前级别最低、被三毛埋汰时候的郁闷,改变一直当埋尸工和工兵的命运。 忽然发现,队友没有一个惊讶、佩服的。只有刘明回头温和地笑笑,说了声“恭喜。”立刻又去参与小队的另一个热点了。 三毛已经呲溜一声从身边消失,奥斯曼非常恼火, 还有什么比我掌握了流星火雨更拉风,更值得大家关注的? 转过眼睛一看,小梅正盘在驻地中央。 周围不但聚集了小队所有的成员,包括三位圣级,还包括了好多刚吃完午饭,没到集合时间的武卫前军军官。 那个威严的胖子不是戴罪立功的聂大人?所有人都围成了一个圈,赞叹连连。 兰迪老大正低头查看他的宠物徽章,根本没注意自己晋级后的高调回归。 只有阿花孤独地卧在远处,低着头,一副闷闷不乐的表情。 三毛已经三下两下就从人群里挤了进去,来到小梅身边,立刻高声惊叹。 “哇,小梅,你又晋级了一个小境界?果然漂亮多了。看这龙角,看这爪子,好像比那些战斗型的超级魔兽龙的还锋利帅气。 白大哥说你一旦成年,就有圣级的威力,圣级就有半神的威力,果然是真的。 最近没有成圣的震动,你是成年了么?” “没有。不过,小梅现在是青年龙了,战斗力由五百,一下子飙升到了一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水平,反正肯定是相当厉害了。 阿花那么厉害,这个数值才只有七千五而已。” 说话的是兰迪,他终于查看完了小梅的新参数,也是情绪高昂的样子。 远处的阿花听到这个消息,头低得更低了。 完了,这下彻底完了,小队第一高手的名头被小梅抢走了,本大王这下太没面子了。 兰迪看到的参数是这样的: 名字:小梅 年龄:1401 宠物类型:神圣巨龙(青年期) 亲密度:信赖 攻击力:10000 技能:载人飞行 法术:行雨 兰迪此前一共只看过两次小梅的参数而已。 昨天中午行军的时候,宠物徽章震动了下,提醒自己小梅和自己的关系达到了信赖这个最高水平。 当时自己也没在意,想着小梅都跟了自己快一年了,关系进步很正常,没想到同时直接晋级了。 小梅是不会说话,不然早就告诉兰迪了。 自己亲密度的增加其实不是长期积累的,龙族的寿命漫长,完全信赖可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 而是在顿悟,解开先祖的封印后,突然发现了自己存在的使命。 以前不知道这个使命,是按照主人的吩咐做事,现在看来,居然和自己的使命完全符合。 可见兰迪这个主人自己是跟对了,兰迪正是自己命中注定、天命所归的真正主人,所以和兰迪的亲密度才一下子满值的。 王五和霍师傅都是新晋的圣级,对战斗力数值什么的,并不是很了解。 他们一成圣就参与了战斗,后来圣级和平协议签订,也是一直跟着兰迪小队,监视对方的圣级,免得他们违反规定悄悄出手。 除了傅日新这个临时队友,连其他圣级的联系电话都还没有。 这两个萌新圣级对数值不敏感,不过王五爷围着小梅看了好几圈,“我看这个威势就知道,这小梅的肉搏战斗力啊,已经和我差不多了。” 傅日新作为老牌圣级,又是法系的,给兰迪科普了下。 “10000是战斗型圣级的入门标准。宠物徽章是圣级炼金术士做的,他们理解不了更高级别的战斗力,能显示的最高数值就是10000。 哪天小梅再提升,数值就变星号了。” 三毛却是别出机杼,想到了其他的地方。 “小梅变得这么漂亮威风,看来是成为了龙族的女青年。在龙族里一定是个超级美女,不知道将来成圣后变成人是什么样子。 不过,小梅还是光着身子的。喂喂,你们散了吧,围观没穿衣服的美女可太不礼貌了。” “讨厌,哪有龙穿衣服的?” 雾朦纱脸一红,“三毛你想问题的角度可真奇葩。” 听到三毛的胡说八道,小梅突然紧紧地盘了起来,好像非常不安。 看向兰迪的时候,突然用两只前爪捂住了龙眼,腹部白色的鳞片都变得粉红,“嗖”地逃回了宠物空间。 第二百六十二章 印第安加强团 “聂大人,万万不可。” 兰迪一把夺下聂大人手里的佩剑。 感受着聂提督下手的力度,就知道他是真心地要抹脖子,和当初瑞元表演性质的传统自杀戏码完全是两回事。 时间已经是五天后。传旨的太监一来,说出将聂提督革职,遣送回乡的话后,兰迪就知道不好。 以他现在的轻功, 都是堪堪保住聂提督的脑袋。 “聂提督,这次朝廷明显是乱命,你何必如此激愤? 就算致仕回乡了,以大人您在军中的威望,朝廷一旦有事,还不是得把您请回来。” “我看没什么希望。 这次董少保也革职回乡了, 可是老佛爷嘱咐,圣上手书‘他日闻鼙鼓思将帅, 舍尔其谁属哉’送给他,那才是将来洋人走了,要起复的样子。 这次洋人的要求,本来要诛杀聂大人你这个‘首恶’的,还是朝廷念你镇守京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保住了你的性命。 你得感谢朝廷的恩德,居然不思悔改,意图自戕,完全无视老佛爷回护你的一片好意,真是太不懂事了。” 这传旨太监出宫,向来没有空手而回的。只有聂提督这里从来没有孝敬,能说出好话来就怪了。 聂大帅看都没看这个阴阳怪气的太监,一拍帅案,“联军不过八千多人,其中的露西亚人还游移不定,随时准备撤军。 虽然占了津门,可是援军沉没在海上, 其他国家的援军频遇风暴, 一时无力支援。 只要淮军、甘军合力,再调山海关的武卫左军来,必能将洋鬼子赶下海。 这个时候议和,还罢斥忠臣,签下屈辱的条约,怎能不让人心凉。” “聂大人你这就是见识短了,老佛爷说了,这些藩兵不远万里而来,不就是为了钱么? 赏赐这些可怜的藩国一点,就要回了津门,让藩国撤军,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乃是上策。 好叫你知道,本来老佛爷说,‘量大夏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但紧急调回来的李中堂谈判得力,区区四千五百万两赏赐就将这些没见过世面的藩国打发走了。 咱们大夏物阜民丰,岁入两万万两白银, 还差这点钱? 老佛爷大悦,授了他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呢。” 太监说李省心升官的事,就是为了再气气聂大帅,一甩拂尘,“明儿来接替你的官员就到任了,你赶紧收拾收拾走人,咱家这就回宫复命去了。” 太监走了,三毛不知道从哪儿转了出来,“朝廷难道不知道洋鬼子的援军来不了了么?” 刘明嘿嘿一笑,“老佛爷可清楚得很啊。 没听说现在朝廷又要镇压拳匪了么?估计是洋人向她保证,绝对没有扶持小皇上亲政的意思,又答应临走前帮她镇压拳匪。 只要藩国不要她的位置,这攘外必先安内才是保住她的统治的要义,她会管老百姓的死活? 藩国终究是要走的,现在拳匪成了心腹之患嘛。” 刘明虽然没看见,但分析得条条是道,聂大帅一声长叹,“兰大人你救我干什么? 某对朝廷赤胆忠心,如今老百姓骂我屠杀拳匪,洋人恨我入骨,欲置某于死地而后快,朝廷又将某罢官,天下之大,我能去哪里?留这无用之身又有何用?” 刘明微微一笑,“聂大人武略高超,在军中、朝中威望卓著,有用得很,您的家眷现在都在锡特卡,不如去阿拉斯加暂住?” 聂大帅看了一眼刘明,“我知道瑞元是兰大人的师兄,某忠于朝廷,是不可能跟他勾连天地会的。” 兰迪一抱拳,“聂大人忠贞爱国,凡正义之士,无不钦佩。某向大人保证,你若去了阿拉斯加,我绝不会劝你帮天地会的。” “难道是让我去那里养老么?” 能说出这话来,刘明听出,聂大人已经有些意动。 刘明侃侃而谈,“聂大人,阿拉斯加可没有天地会分子,兰迪经略那里,是为了未来将其并入大夏。 不过那里受精灵联邦、黑暗联邦、露西亚三面威胁,聂大人若是坐镇阿拉斯加,必能震慑群小。 况且,聂大人忠诚的是朝廷吧? 难道老佛爷能长生不老么?只要保留有用之身,以聂大人的威望,将来一定还有机会为我大夏效力的。” “容某想想。” 留聂大人在屋中沉思,刘明拉了兰迪和三毛出来,和兰迪嘀咕了一会儿,兰迪走了进去。 “聂大人,阿拉斯加地辟人稀,我们的能力,只能组建一个旅的部队。 现在我已经组建了两个团的新军,护卫首府锡特卡。新发现了金矿的朱诺只有一个团的印第安民兵驻守。 那些民兵忠诚勇敢,但缺乏训练,我们却没有足够的人手去管理。 能不能委屈聂大人暂代团长之职,统领这些民兵,若是将这些民兵训练成经制之师,必能顶住枫叶国的渗透,善莫大焉。 放心,只要聂大人愿意去,可以将印第安民兵扩充到一千五百人,一个加强团,我保证提供精良的武器,重机枪、迫击炮都会有。 大人只需要对我一个人负责,守住朱诺即可,大人意下如何?” 聂士成吃了一惊。他以为兰迪愿意聘请他去阿拉斯加,不过是看中自己练兵的本事,给自己一个总教头之类的虚衔而已。 没想到竟然要实授自己兵权,显然是一片赤诚。还能带兵,哪怕是什么印第安人,这也比回家种地,郁郁而终强多了。 当下再无死志,微微一笑,“那我要带我的卫队去充当军官,你能同意么?” “欢迎之至,有了骨干,印第安加强团更能快速成军啊。” 聂大帅威望素著,一提去阿拉斯加的事,不但他的五十亲兵愿意跟随,还有五六个淮军将领愿意追随大帅。 第二天,接收的将领到来的时候,发现聂大帅和武卫前军几个能打的将领都已经不在,留守的王懋宣交接了军务后,也匆匆离去。 聂大帅已经领着一百多淮军精锐官兵跟着刘明,经大都传送阵,转道锡特卡,去朱诺就任印第安加强团团长去也。 第二百六十三章 压寨夫人 刘明和二斤都回阿拉斯加了,兰迪带着王五、三毛、奥斯曼、雾朦纱离了杨村军营,策马沿着永定河闲逛,他们要等小梅回来。 小梅依旧不在身边,它又被兰迪派走,去黄海游弋巡逻去了。 不过这次巡逻的距离要更远,兰迪嘱咐它, 不必像收拾扶桑人那么拼,随便来点普通的暴风骤雨把藩国的援兵迟滞住就行。 如今不需要了,兰迪通过和宠物之间的联系,利用宠物徽章传讯给小梅,命它回来。 不过几千里的路程,小梅飞回来,也需要挺长时间。 “老大,给朝廷打仗, 真是窝囊, 到处给老佛爷的乱命擦屁股,最后一两银子都没捞到。 跟左总督打仗虽然没钱,老大好歹封官了,这次咱们帮了这么大的忙,朝廷好像没看见一样,提都不提。” “兰迪老大不久前劫法场救了王五爷,朝廷大失面子。 现在拳民转眼又变成了拳匪,朝廷不治兰迪老大的罪就不错了,还能封官? 老佛爷的操作我太熟悉了,跟我叔叔统治奥斯曼苏丹国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两国并称东西亚的病夫,不是没有道理的。” “奥斯曼你在大都附近说这话,小心挨揍。” “哼,他们忙着剿灭拳匪,哪有空揍我? 穆斯塔法虽然混蛋,我们国家革命后,好歹现在自主了,准备甩掉西亚病夫的帽子, 大夏现在看, 还是遥遥无期啊。” 王五“哼”了一声,“那是洋鬼子对咱们大夏的污蔑,你们可不能自己挂在嘴边。 霍元甲走了,他虽然信的是天地会,和咱们不是一条道儿上的,不过爱国之心一样。 他成了拳圣,这次准备去魔市大展身手,建立精武会,要领着国人强身健体,甩掉东亚病夫的帽子,但愿能有点用。 不过我看,大夏要强盛,最终还得靠屠龙术。” 兰迪控缰而行,叹了口气,“当初左总督委托我干预八藩犯阙的事。 虽然朝廷无能,反复无常,没有打跑洋人, 还赔了钱。 但咱们总算是打了场胜仗,保住了大都,也算部分完成了左总督的委托。 回去我就好好训练自己的部队。这回洋人走了,剩下咱们自己家里人。哼哼,朝廷混蛋,咱们就换个朝廷。 以后这种保着混蛋上级,不能自主的窝囊仗是绝对不能打了。” “就是,咱们在廊坊帮助捉了那么多的洋鬼子,朝廷不但没要着赎金,还给了他们那么多‘赏赐’,明明是赔款,真是莫名其妙。 那些新罗马士兵那么废物,居然也跟着混了四十万两白银,这朝廷啊我看是快了。 以后咱们自己有了军队——咦那边是兰迪老大的熟人哎。” 哪里还会有熟人?兰迪往前一看,一艘小船顺永定河往上游奋力驶来,船上一片红,为首的正是红灯照首领林黑儿。 林黑儿怎么跑这来了,不是在津门么?随即就听到马蹄声响起,一队精灵士兵正骑马沿河追赶。 这队精灵士兵居然没带枪,一个个身背长弓,兰迪从来没见过。 一个精灵跳下马,长弓一开,一个撑船的红衣女子扑通摔入了永定河。 逆水行舟本来就慢,眼看精灵士兵就要追上。 “哇,最次都是初级弓箭手,这帮高手是哪儿来的?莫不是小桂子常说的精灵精锐长弓兵? 听说精灵国这种特殊部队都是高级官员的护卫,一共也没多少,怪不得连老大的压寨夫人这个中级侠客都要逃跑。” 兰迪听了直迷糊,我哪儿来的压寨夫人? 王五当过拳民,和林黑儿见过面,不忍这些红灯照被洋人捉住侮辱,掏出大刀,就要冲上。 兰迪按住了老哥哥的手,“你以拳民的身份出手,虽然能杀了这些精灵,可一定会引来更多的洋鬼子和官军,没准敌联军的圣级还会说我们破坏协定,我来吧。” 兰迪纵马而出,一挥手招出了阿花。一人一虎冲到精灵士兵近前,阿花大吼了一声,朝着这些魔族士兵张牙舞爪。 这次吼倒是没有散发虎威,只是吓唬人而已。 兰迪大喝一声,“站住!这里已经是我们武卫前军的防区,这里的拳匪归我们剿灭,你们过界了!” 精灵士兵们被阿花吓了一跳,看兰迪掏出腰牌,果然是正牌的大夏军官。 一个精灵上尉跳下马,优雅躬身,“我们可是帮你们的忙才追这些拳匪的。 这些女拳匪厉害得紧,瓦德西元帅才派了我们这些精锐捉拿。 可惜,听说那个匪首叫什么黄莲圣母,不是圣级,却有飞翔的能力,我正想捉回去研究研究呢。 要是真的很神奇,我准备制成标本,陈列到新敬业博物馆。 不过你既然有超级魔兽,那算你狠,不跟你抢了。” 精灵士兵们回马而去。 阿花刚才听三毛喊什么老大的压寨夫人,回头看了看远处的雾朦纱,心里在琢磨,铲屎官挺花心啊。 有了侠女不够,这又要搞了压寨夫人。嗯,虱子多了不咬,铲屎官这么好色,估计可可也能接来。 扑通跳入河里,扒着船帮,虎头左右晃了晃,打量林黑儿。 嗯,林黑儿长得一点儿也不黑,瓜子脸嫩嫩的,腰挺背拔,看上去就是个漂亮的小姑娘,怎么成了什么圣母的? 船上的女子们见到老虎过来了,还是超级魔兽,吓得瑟缩成一团。 林黑儿强自震定,回头安抚姐妹们,“被朝廷捉住最多杀头,落到洋鬼子手里可就惨了,总算死在大夏人手里,好过被洋人侮辱。” “不对,官兵也坏得很啊,我们不会被拉去做营妓吧?” “姐姐,听那个秃头喊,这个军官也坏得很,要抓你做压寨夫人呢。” “咦?这个军官很帅啊,姐姐,这夫人做得啊。” 林黑儿知道姐妹们这么说的用意,是怕死,也怕被抓走当营妓,想让自己保护她们。 哼,官老爷哪有不好色的。要是只有自己,肯定一死以保清白,可是二十个姐妹最好不死,也不受侮辱。 当下大义凛然,看向兰迪,“这位大人,你有超级魔兽,我们打不过你。 我做你的女人可以,但你得答应,保护我这些姐妹,不能让她们被侮辱。” 第二百六十四章 宫斗 “哈哈哈哈,林丫头,你误会了,兰老弟虽然有官军的身份,可是不会帮朝廷捉你们的,他是来救你们的。” “王五爷?你这是被官军招安了?” “官军前些天刚刚在西河沿要杀我的头,怎么会招安我?现在你们安全了, 赶紧回家去吧。” 看到王五爷,红衣少女们一颗心全落了地,总算是安全了。 不过说到家,二十个少女忽然一起哭了起来,一瞬间莺莺燕燕一起大放悲声。 林黑儿算是最坚强的,抹了把眼泪,止住了悲声, “王五爷,你是不知道,现在联军在津门大开杀戒,拳民被屠杀无数。 我们红灯照两千多个姐妹,现在只剩了这几个人,家里人也都被洋鬼子杀了。 现在我们无家可归,这边官军也要杀我们,已经没地方可去了。” 王五爷皱皱眉,这些小姑娘把自己当成了主心骨,不能不管。 回头看向兰迪,“老弟,要不把她们也送阿拉斯加去?路费我出。” 兰迪摆摆手,“老弟我有钱,哪里需要哥哥破费?” 兰迪背着手,盯着林黑儿,心里犯了难。 这帮女拳民一个个大搞封建迷信,还贼虔诚,改造起来应该很困难。 自己招了去估计没什么用,只能当普通劳动力而已, 是万万不敢安排到军队里去的。 这还是小事,阿拉斯加倒是正缺人,她们去了那里当老百姓没什么,也不怕她们宣扬迷信。 阿拉斯加本地的土著本来也挺迷信,好不了哪去。 可是这林黑儿可是匪首,什么黄莲圣母,肯定是非常有组织能力的。 要是在阿拉斯加搞出一大堆拳民来,自己在那里的统治肯定要受影响。 你说到时候要是镇压吧,还对不起王五哥哥,怎么办? 另外自己已经把聂大帅招到了阿拉斯加去,他们两方要是万一碰了面,肯定是不死不休。哪一方损失了,亏的都是自己。 可惜刘明不在身边,还是打个电话问问计,看怎么解决这个麻烦? 手刚伸向电话,突然一拍脑门儿,自己依赖刘军师惯了,这么点小事, 自己还是能解决的。 看兰迪盯着自己,久久不语, 林黑儿误会了, 看来英雄也好色啊。 看着兰迪雄伟的身姿,年轻英俊的脸庞,林黑儿心里一动,给这个自己的救命恩人当小妾,好像也不怎么亏啊。 当下一抱拳,“兰恩公,江湖儿女,说话算话,你救了我们的命,林黑儿愿意当你的小妾伺候你。” 兰迪苦笑摇头,这都什么跟什么嘛,“不要提这件事了,我在伯尔尼有个庄园,你们先都住到那里去吧。” 兰迪想的是,伯尔尼那里主持庄园的玉姑师姐是天地会的坚定信仰者。 会不会信仰屠龙术不知道,肯为复兴大夏赴死的人,肯定不会被林黑儿给同化的。 那一百个新法兰克少女也是慷慨赴死的革命者,正在接受大贤者苏宁宁的亲自教诲,更不可能接受封建迷信那一套。 这二十个姑娘洒到一百个人里,肯定翻不起大浪,等以后让她们上学,接受现代知识,慢慢改造过来,是很有希望的。 林黑儿却是完全地误会了,老爷在外国的庄园?这是把自己安排到国外的别院,免得和大房起争斗么? 自己倒是没问题,回头看向二十个姐妹,“你们愿意么?” 二十个红衣女子一起答应,“我们都愿意。” 兰迪到过地球,又接受了屠龙术的教育,早已经是个完全的现代人,脑回路和这帮封建社会女子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 听她们愿意去伯尔尼,松了口气,这件事总算完满解决了。 赶紧又嘱咐了一句,“到了那里要服从玉姑师姐的指挥,不要再提什么扶夏灭洋的事情了。” “我们跟了恩公你,当然在庄园好好呆着,不能再出去抛头露面了。” 兰迪听这话有点怪怪地,也没在意,“快上岸吧,等小梅回来咱们就走。” 还有个小梅?看来老爷果然好色,女人很多啊。 说女人多,又一个女人过来了。 雾朦纱看兰迪转眼的功夫,就收了二十多个小妾,倒是没有感到不快。 自己的父亲盖世英雄吴天一虽然只有娘一个女人,但他的同僚都是兰芳共和国的高官,家里的妻妾都是不少,自己早见惯了。 不过这些红灯照桀骜不驯,可不能让她们无法无天。 当下施展身法,故意露了一手轻功,一晃到了林黑儿近前,冷起了脸。 “兰迪小师叔要收你们,我拦不住。 不过我可是先跟着小师叔的,你们一个个得听话,老老实实地,谁也不能起幺蛾子,知道了吗?” 林黑儿撇撇嘴,这个白衣女子管恩公叫小师叔,显然不是大妇,估计不过也是个小妾而已。 仗着先跟了恩公,跑到自己面前作威作福。 回头看兰迪没有什么表示,看来这个白衣女子很受宠啊。 嗯,你也是中级侠客,牛什么牛?不过嘛,这轻功比我稍强,又长得比我稍漂亮,想必这是恩公把她带在身边的原因。 我被恩公安排到庄园,恩公只能偶尔去,这个家伙在恩公身边,要是总说我的坏话可不妙。 当时林黑儿就切换到了宫斗模式,抿嘴儿一笑,盈盈下拜,“林黑儿见过姐姐。” 二十个红衣少女一起福了福,“见过姐姐。” 看新来的服软,雾朦纱骄傲一笑,转过身去。 雾朦纱一转身,林黑儿就看到了她婀娜的身姿。 这个不要脸的女子穿了件低胸的唐装,一个硕大的水晶吊坠一多半埋在了山峰里,哼,穿得挺凉快啊,挺擅长勾引恩公是吧? 使劲挺了挺胸,林黑儿还是有点自卑。 这方面是比不过了。不过哼哼,我可是江湖卖艺出身,身段极为柔软,什么姿势都能摆得出来。 等我靠本事征服了恩公,一定能爬到你的头上去。 就是为了二十个姐妹的地位,我也得拼了,有你恭敬我的一天。 王五朝兰迪挤挤眼,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兄弟,哥哥真佩服你,这体格,我家里不过四个小妾而已。 我以为你最多从二十个人里,再挑几个最漂亮的安排到庄园去呢。” 兰迪挠挠脑袋,“哥哥哪里话来,我救人还能专挑漂亮的救么?当然是都救了。” 林黑儿领着众女上了岸,站到了兰迪身后。 兰迪顺手把小船收进了储物空间,以备不时之需。 三毛凑到林黑儿身边,“姐姐,我看你能飞上天,在空中停留,一直挺奇怪的。 现在咱们是自己人了,能不能告诉我,你怎么办到的?” 第二百六十五章 三毛的远大理想 林黑儿知道这是恩公的心腹,自己一定要拉拢的,当时就要说出秘密。 瞥了雾朦纱一眼,跟这个小贱人比,自己轻功、武艺、长相、身材全面处于劣势,唯一擅长的柔术,却只能让恩公一个人知道。 就是靠自己的优势获得了恩公的欢心, 恩公要提高自己在团体中的地位,那也不能服众。 林黑儿可是领导过两千多红灯照的大师姐,知道以色娱人,只能得宠一时。 只有在事业上成为恩公的助力,才是提高自己在恩公团体中地位的不二法门。 当下朝三毛一笑,“本来这是红灯照的机密。 现在红灯照已经没了,这里又都是咱们自己人,跟你说了也无妨。 不过, 现在我是恩公的人,这个秘密干系重大,我得得空先跟恩公说了。 你要想知道,自己去问兰恩公,以恩公对你的看中,一定会告诉你的。” 自加入兰迪队伍以来,大家一直是信息共享,兰迪几乎事无不可对人言。 即使去光明神界泡了光明神使女儿的事情,三毛都隐约知道,还知道老大的正牌女朋友叫可可,红头发。 此前队伍里的女性无论小桂子还是雾朦纱,都是心思单纯之辈,并不跟三毛保守什么机密。 这个林黑儿自小混江湖,意外是个有心眼儿的,三毛感到非常不适应。 虽然三毛不知道什么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什么的玩意。 但林黑儿这种态度,整得老大跟皇上似的,和小队原来的气场非常不合啊。 三毛混江湖的时间比林黑儿的时间更长, 见过黄老板、杜老板是怎么当老大的, 也知道要当统帅,一定应该是那样的。 不过老大一直以诚待人,以前多次表示过,不想当一国的统领之类的角色。 他有自知之明,自己将来元帅大将军都能当,唯独操弄人心这个活儿非常不擅长,那是瑞元这种野心家和石远这种大贤者的专业本事。 兰迪努力的方向一直是剑圣——将军——元帅这条路。 不过三毛以自己男人的直觉,觉得以老大现在的人脉,将来没准儿会成为众元帅之首,获得个“大元帅”什么的封号。 现在老大手下人还不多,靠真诚和哥们儿义气还能搞得定。 要真的老大归属的势力得了天下,要统领众多的元帅将军,这政治能力一定得有点的。 老大出于天性,搞不了阴谋,手下可得帮忙想着啊。 三毛看上去天真烂漫,实际上心里清楚着呢,他甚至比兰迪要心狠手黑得多。 别看兰迪经常在战场上打得血肉横飞, 不知道砍了多少对手的脑袋。 平时真需要下手杀人的时候,往往会迟疑。 几次需要处决俘虏的时候,即使是蛮人那种确定该死的,都是三毛和奥斯曼两个人动手,三毛的小神器菜刀已经割了很多人的脖子。 三毛自己有个理想,将来自己盗贼的功夫大成,要当类似大唐长安的“不良人”、后夏的“粘杆处”、露西亚的秘密警察那种组织的头子。 老大有什么不便亲自干的脏活儿,我都来背,被自己半个师傅费利克斯杀掉的巴秋申的职位就是自己的目标。 那个费利克斯啊,将来估计也会成为宁宁姐手下的秘密警察头子,这可是盗贼这个专业的最高追求。 但一个势力团伙,只有正面的大剑、暗中的匕首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谋士。 刘明足智多谋,但和老大一样光明正大,只擅长军略。其他方面能看破敌人的阴谋,出的主意却都属于正道。 世界上没有完全的光明,老大身边,可得有个擅长出坏主意,和人斗心眼的人才行。 所以三毛虽然没有探听到林黑儿飞翔的秘密,却非常高兴。 世界上没有全才,老大创立了这个势力,本身具有把众人聚集在一起的天赋,这就够了,剩下的都应该小弟帮着考虑。 现在老大救了林黑儿,这个心机妞儿看上去对老大应该能忠心,这不给老大出坏主意的人有了? “黑儿姐,我觉得你不应该听老大的,老实在伯尔尼呆着,应该加入咱们的小队,跟在老大身边。 到时候刘明大哥当郭嘉,黑儿姐你就是老大的贾诩,我是一定赞成你加入的。” 林黑儿久历江湖,评书也没少听,是三毛的知己,郭嘉和贾诩当然知道。 当下抿嘴一乐,“三毛你的嘴真会夸人,我哪里有贾诩的本事?倒是你已经是恩公的肱骨。 不过要是能侍奉在恩公身边,我是很高兴的。” “黑儿姐你不要谦虚,我觉得你一定行。” 两个心眼儿多得溢出的人相视一笑,都觉得对方是自己的知己。 雾朦纱在旁边听两人嘀嘀咕咕,立刻对三毛印象大坏,看来果然嘴甜的人心眼都坏啊。 这个红灯照的大师姐看来是个心机婊,一定在盯着自己,甚至是隐约听三毛和奥斯曼唠过的大妇可可的位置。 新人一来,这个小秃头立刻就投靠了过去,果然一肚子坏水儿的人互相有共同语言。 唉,自己虽然剑术凌厉,身法高超,长像身材都好,但心直口快,玩心眼肯定不行。 只能仗着和小师叔在剑丘的渊源,多和小师叔并肩作战,以避免失宠了。 旁边的奥斯曼好像二斤附体,嘿嘿傻笑。 我就知道,这人一多,事儿肯定多,都是不省心的啊。 天下的事情都一样,奥斯曼宫廷这样,大夏朝廷比这复杂得多,即使兰迪老大这样光明正大的,手下人多了,也难免分群。 三毛这个没学问的,什么郭嘉贾诩? 刘明那家伙可不仅是参谋材料,多半能当韩信、孙膑那样的将军元帅。 至于林黑儿,拳匪能有什么谋略?不然能输得这么惨? 一个有心眼儿的丫头而已,能成什么大事? 兰迪老大啊,多半当不了曹操,明显是卫青、霍去病的料子。 将来天下稳定,自己得劝老大急流勇退,搞个荣誉头衔就走人才行,不能走了霍光的错路。 不过借着兰迪老大的威望,将来林黑儿做华歆捧兰迪老大的儿子上位的事情,估计是干得出来的。 反正我奥斯曼谁也不用靠,一手流星火雨虽然还没机会表现,将来肯定是团队群战的最强群攻力量,我就抱紧老大的大粗腿当个纯臣足矣。 兰迪和王五两个心思粗糙的爷们儿正在聊拳民、朝廷和八藩的事,猜测八藩什么时候能从津门撤退。 哪知道这么会儿功夫,身后的四个人已经转了无数的小心思。 天边黑影一闪,小梅迅速靠近。 “小梅你终于回来了,天都黑了累坏了吧?这回你可以歇歇了。” 三毛第一个迎了上去,摸摸小梅的龙角,回头掏出一沓回城符,递给林黑儿。 “给,这是去伯尔尼庄园的回城券,我有空就去,弄了很多。” 奥斯曼在旁边调笑,“三毛,小心你的身子骨。” 林黑儿接过厚厚的一沓回城券,发给姐妹们,心里奇怪,三毛为什么去伯尔尼要小心身子骨? 额,小梅原来是一条龙,这就放心多了,自己没有那么多的对手。那个傻乎乎的雾朦纱不值一提,先让你得意几天。 恩公原来就是那个让联军圣级都不敢出手了的龙骑士啊,剩下的二十个红灯照的红衣少女一起挺胸自豪。 只有林黑儿见多识广,听到王五爷说阿拉斯加,就已经知道了兰迪的身份。 永定河边,晚风徐徐,兰迪看了看津门这片自己为国战斗、负伤过的热土,以后再来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 再来,不能像这次这么窝囊,要带自己的大军来。 第二百六十六章 野心勃勃的林黑儿 兰迪带头,永定河边白光闪烁,场景瞬间转移,来到了风景如画,充满王子公主浪漫风格的西方庄园。 白光渐渐消退中,林黑儿眯上了眼睛,伯尔尼兰迪庄园阳光灿烂, 这里居然是正午,世界真是太奇怪了。 还没等适应过来,就听到有女人有点生硬的汉语,“我的天使,今天是周末,我一直在等你, 你终于来了。” 额, 这个鬼婆也这么有货, 比那个白衣贱货还厉害。 不过这显然不是自己的竞争对手,也不管周围有这么多人,鬼婆拖着三毛急匆匆地就走了。 林黑儿用女人的直觉就知道她拖了三毛去干什么,天啊,这大白天的—— 忽然看了兰迪一眼,不会这里就是这么个规矩吧?这,这——我还没准备好,至少得先沐浴一下…… “龙骑士大人,我们都爱你!” 啊?正有点担心马上要发生奇怪的事情的林黑儿顿时一惊,哪来这么多年轻鬼婆,天啊,恩公的体格再好,真的能遭得住么? 兰迪非常无奈,雾朦纱对自己有意自己知道,这些奔放的新法兰克少女则纯粹是没事拿自己寻开心。 她们早已经知道自己对她们没有心思,估计没准都有人跟同学什么的恋爱了。 自己越是躲着她们, 她们越是见到自己就拿自己开涮。 当下板起了脸, 摆起了庄园老爷的派头儿,“你们是不是功课太少了啊? 安妮, 给她们加——” 算了,安妮和三毛已经不见了踪影,没准已经开始了激烈的战斗。 唉,自己对三毛教育失败,不过还是得嘱咐嘱咐他,真得小心身子骨了。 回头看向张大了嘴的林黑儿,“这都是隔壁中学的学生,还有几个在念伯尔尼大学,以后你们都会认识的。 她们随便惯了,我可惹不起她们,这点你们不要跟她们学。” 原来不是老爷养了这么多外室,林黑儿放下心来,二十一个红衣姐妹一起蹲身,“谨遵老爷吩咐。” 这种众多美女对自己一起蹲身下拜的场景,别的男人可能只能在梦中想象,有钱的去风月场所花钱买这种排场。 兰迪身在福中不知福,只觉得这封建女性就是麻烦, 赶紧把她们扔在庄园让师姐教育为上。 回头向迎上来的玉姑拱手, “师姐好,这些落难的红灯照姐妹就交给你照顾了, 安排她们开始识字,从小学开始补习吧。” 玉姑调笑兰迪,“师弟,这庄园的人越来越多,还都是美貌女子,你不是让师姐给你管理后宫吧?” “师姐你也取笑我,我这不是没办法嘛,就这里比较安全。” 这个充满了美女的庄园是兰迪行侠仗义的结果。 没有兰迪的相救,整个庄园里的人,除了苏宁宁,剩下的,包括玉姑,都已经是死人。 玉姑回身朝二十一个红衣少女一招手,“走,跟我来,我给你们先安排吃住的地方,然后送你们上学。” 林黑儿跟着众女随着玉姑而去,心思却开始转动。 听恩公的口气,这个主持庄园的师姐显然不是什么大妇,这里的美女也都是被恩公搭救的苦命人。 原来恩公真的不是要在这里金屋藏娇,只是纯粹的正义善良而已。 不过让我们念书,多半是要把这些女子培养成恩公的心腹,为将来的大业做准备。 虽然拳民输了,朝廷的威望在这次的八藩犯阙事件中,却已经一落千丈。 东南互保证明各地的督抚都已经跟朝廷离心离德,后夏灭亡的日子不远了。 恩公现在手里就有阿拉斯加那样面积辽阔的地盘,还有十几条龙相助。 听他们聊天,恩公在阿拉斯加正在训练军队,显然是有志于天下。 姐妹们在这里读书,要从小学念起。就算自己已经认字了,能直接上中学,要成为恩公的心腹,那得什么时候啊。 林黑儿原来就是红灯照的大姐头,野心勃勃,可不想按部就班地在兰迪的势力里慢慢提升,还是得找个捷径。 要不要求盟友三毛在恩公面前说句话呢?不可,盟友不是这么用的。 自己要是连后宫的事情都搞不定,会被盟友看不起抛弃掉的。 后宫和朝臣的同盟,必须是双方都有实力才行。 自己只有证明了对恩公的影响力,才能勾连朝臣,获得权力,这第一步必须自己来,怎么才能引起恩公的注意和兴趣呢?有了—— 野心勃勃的林黑儿按自己对兰迪团队的理解,一心想在兰迪的事业里当第二个老佛爷,心里算计,跟着玉姑而去。 王五爷是头一次来伯尔尼庄园,左右看了看,“怪不得洋鬼子能打到大都去呢,果然本土比后夏繁荣得多。 连这个不大的中立国都这样,何况那些强国了。后夏君臣坐井观天,落后喽,咱们可得加紧了。” “来,老哥哥,来都来了,我领你逛逛庄园,明天再去市里逛逛,我跟阿尔伯特有日子没见了,不知道他这个先知升了教授没有。” 兰迪领着王五散步,指指点点,两人不时爆发出爽朗的大笑。 王五在大夏开镖局走南闯北,却是没有出过国。 本来他已经准备按刘明的建议,去阿拉斯加当士兵们的武艺教头。 因为救了红灯照诸女,意外跟着兰迪来到了伯尔尼,自然要顺便长长见识。 反正八藩犯阙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近期也没有什么急事,正好在这个风景如画的地方放松一下,散散心。 两人在庄园里溜达了一会儿,兰迪又牵出留在这里很久没骑的大宛马,和王五在伯尔尼这个小城转了一圈儿,还去拜访了在伯尔尼大学当物理学副教授的先知阿尔伯特。 这位先知见到兰迪这个帮过大忙的旧识很高兴,“兰公爵,我又发表了一篇关于‘临界乳光’的论文,不过,依旧是个副教授。 这里我呆腻了,准备去布拉格住一段时间,你来得正好,晚两天我就走了。” 伯尔尼大学过于保守,果然留不住大才。 兰迪也不知道临界乳光是个什么玩意,反正是高科技就是了。 兰迪对这个不关心,他心里一直打着把这位先知拐到大夏去的主意,可惜这次又没找到机会,大夏还是太弱太乱了啊。 回到庄园,兰迪还在琢磨用什么能吸引阿尔伯特到大夏定居,就听耳边传来三毛的声音,“老大,你娘回来了。” 三毛这终于被安妮放出来了么?也没功夫看三毛是不是又瘦了,王五一把把兰迪拉走,“老夫人来了,我得去拜见一下。” 王五是个传统的人,虽然比兰母岁数都大,还是坚持给兰母磕了头。 唠了几句,王五告退,让兰迪和娘说几句话。 “娘,你咋这么快就回来了?” “我在伯尔尼一呆半年多,我那些徒弟一多半都嫁人了,还是这边的人多热闹,看兰祚的书念得好,我就放心回来了。” “拜见老夫人。” 兰迪还没多说话,屋内香风晃动,一红一白两个美女一起出现,朝兰母盈盈下拜。 “小迪啊,你又带回来一个小姑娘,不错,不错。” 林黑儿自来熟地站到兰母的身后,给兰母轻轻捏肩,“老夫人,我是兰恩公新收的小妾林黑儿。” 林黑儿已经打探到了雾朦纱原来也不是兰迪的小妾,立刻赶到前面,在老夫人面前提起,万一兰母一点头,自己的身份可就坐实了。 兰母来回看看白红二女,都很满意,不过她可一点不糊涂。 “孩子啊,我可管不了我儿的事,我巴不得他先娶了你们俩呢,可是我儿一心想着那个可可公主,你们可能要白费心思。” “即使进不了兰家的门,我也要一直跟着兰恩公。” 两人居然说出了同样的话,互相瞪了一眼,都是一声轻哼。 “你们先唠着啊,我去张罗张罗晚饭。” 兰迪落荒而逃,这还脱不开了,怎么办? 众人吃罢瑞士风味的晚餐,兰迪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琢磨下一步的行程,忽然红影一闪,林黑儿溜了进来。 第二百六十七章 猎捕兰迪计划 随着林黑儿进来的,是一股清新的新法兰克沐浴露的味道。 显然到了庄园,环境好了,安全感十足,这个新来的小丫头吃饭、洗澡,收拾了一番。 虽然依旧是一身红衣,不过换成了全新的。 拳民都很穷, 林黑儿这个大师姐、黄莲圣女可不穷,次元存储空间肯定是有的,也不缺新衣服。 兰迪稍有不悦。自己的房间是谁都能随便进的么?即使在瑞士,自己好歹都是庄园主不是? 这可是乡绅,最低级的准贵族了,在这庄园里,是绝对的老大。 难道林黑儿想学安妮拿下三毛的手法, 来个既成事实么? 那你可想错了, 我兰迪即使做春梦,梦到的也是可可和美美,还轮不到你。 额,好像还梦到了九十九个新法兰克少女,好像居然还有苏宁宁? 兰迪一哆嗦,看来当时做梦的时候,和雾姐和林黑儿还没认识,否则多半能梦到。 不过男人做梦是做梦,作为高级剑师,修炼多年,这点定力还没有? 结果兰迪这次冤枉了林黑儿。 她可不是奔放的新法兰克人,作为大夏女子,还是很矜持的。 而且她心大得很,即使想当兰迪的小妾,也不会使这么庸俗的手段,那未免让兰迪看轻了自己。 林黑儿可是自诩要做大事的, 怎么能和风尘女子一样不知自爱? 自己可是想用能力获得兰迪的信任, 那才是长久之计。 林黑儿规规矩矩,给兰迪福了一福,坐得远远的。 “恩公,这么晚,没禀报就来打扰你,奴家唐突了。 不过,我有重要的事情禀报,不能被别人听见,故而夤夜拜访。” 这个江湖儿女突然斯文起来,兰迪有点不适应,不过倒是安心了不少。 娘知道自己的心思,看来刚才晚餐前的说辞,已经给自己挡住了这个红灯照大师姐的奇怪想法,不由又莫名地略感失望。 “白天三毛问我能飞翔的秘密,我没告诉他,因为这里牵扯着一个上古遗迹宝藏。” “是么?那你到底是怎么能飞的呢?” 兰迪的语气有气无力。 人家半夜来找自己献宝,不好赶人走,实际上兰迪对宝藏什么的,兴趣并不是很大。 他现在在阿拉斯加有一座大规模的金矿,已经开始源源不断地产出。 阿拉斯加现在是著名的旅游圣地, 全世界的富人都想去那里和珍惜动物龙合影。 虽然现在是夏天, 看不到极光了, 北极旅游线依旧热得不行。 据说那两头北极熊已经胖了不少,有段时间,一般人投喂已经不吃了,整天吃饱了趴着睡觉。 后来二斤修改了政策,限制每天“北极观光,投喂北极熊”项目的人数,往来回城券的价格又提高了两倍,两头熊才又精神起来。 这不断增加的旅游税收都是兰迪个人的,兰迪已经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资产。 虽然跟商业三杰和一些老牌的国王、贵族比,兰迪还算穷人。要是养个几万军队,估计肯定破产。 世界上有多少矿山?也没见那个有金矿的就能无限爆兵了。 但那是跟世界级富豪和国家拥有的钱比,作为个人,兰迪已经不缺钱花了。 现在兰迪缺钱就找二斤要,再用起回城符,坐起传送阵来,已经不怎么心疼了。 兰迪一直以为,自己找到的最大的宝藏就是里海小岛上的屠龙术,那才是自己最看重的东西。 其他财宝什么的嘛,就是找到了,也是林黑儿的,自己难道会抢小丫头的财宝什么的么? 听兰迪的语气,光是关注自己为什么会飞,看样子还很敷衍,宝藏什么的,提都没提,林黑儿并不气馁。 你是不知道上古遗迹的宝藏是什么,你有金矿我知道,不过你只要胸怀大志,我不信你对这个宝藏不动心。 不过不急,自己并不是要一下子在恩公面前获得多高的地位。有了功劳,再能每天跟恩公混在一起,这地位自然就有了。 林黑儿运筹帷幄,开始了对兰迪的猎捕计划。 第一步,当然是解释自己会飞的秘密。 林黑儿一伸手,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件物事,在手心里揉成小小一团,材质是透明的,要仔细看才能分辨出来。 用手一拉,是条极细的丝线,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这是我爹年轻的时候,在一个上古遗迹里获得的宝物,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不过爹试过后,发现这东西极为坚韧,当时没什么用,就留在了手里。 等我长大,可以跟爹跑江湖卖艺了,我的轻身功夫好,爹就专门给我设计了依靠这件宝物的幻术。 在没有阳光的时候,这东西离得稍远就看不见,把它栓到两棵大树之间,我飞身而上,就能表演空中悬停了。” 还有这种东西?兰迪有了点兴趣,仔细看了看,立刻知道,这是个高科技产物。 大夏上古时代,科技发达得很,这其实是在空间站的失重状态下,靠特殊方法合成的均质高强度聚酯纤维,有很多的作用。 兰迪虽然不知道丝线的来历和用途,但知道这东西和自己的神器头盔一样,即使在可可在的地球,也是没有的,不由对大夏的未来更有了信心。 “这玩意还能当武器呢。 我曾和同伴拽着两边,从街上飞速而过,一个耀武扬威的洋鬼子走着走着头就掉了,旁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那不会把你们的手勒坏?” “看,这是我们找李大锤特意打造的精铁手套。 我表演飞天的时候,都要在事先在两边的大树上围上精铁皮的,只是我从来都是在天色昏暗的时候表演,一般人不会注意。 还有你看,我的鞋底上也有一层精铁。” 林黑儿一伸脚,脱下了鞋,给兰迪看看鞋底的机关。 来之前林黑儿特意收拾得干净清爽,肯定不会让鞋把恩公熏跑的。 看兰迪研究完自己变魔术飞天的定制鞋,林黑儿故意抬了抬脚,“恩公,你看我的脚好不好看?” 这个位面直接传承自大唐,之后的四百年大唐全球帝国,六百年大夏全球帝国,乃是穿越者光明神使所奠基,当然不会搞什么裹足。 大灾变后的一千年黑暗时代后,统治世界的是孛儿只斤氏的游牧民族建立的后夏,更是不提倡缠足的,这个位面就没有那种残害女人的东西。 林黑儿的脚天生小巧好看,刚刚穿上了玉姑给众女配发的黑暗大陆最新产品尼龙丝袜,林黑儿自己看着都得意喜欢,特意诱惑了下兰迪。 谁知兰迪却没有什么“足控”的癖好,看着手里的鞋,傻乎乎问了句不相干的。 “你找的是哪个李大锤?” 林黑儿一下子泄气,暗自咬了咬牙,穿上了鞋,终于提到了戏肉。 “你知道先父发现的上古遗迹里面,藏着什么宝藏么?” 第二百六十八章 国之重器 林黑儿吊兰迪的胃口,兰迪开始猜想。 一说到宝藏,首先想到的就是金币、宝石什么的。 不过林黑儿的爹发现宝藏后,还领着女儿走了好多年江湖卖艺,说明宝藏里不是钱。 要是神兵利器、法宝什么的,也早就拿出来了,还能留在原地? 说到“上古”遗迹, 难道是传说中的冲锋枪?这种武器还是在各种上古遗迹中发现了不少的。 不过现在上古的子弹还不能仿造,出土多少是多少,用完枪就成了烧火棍了。 所以这种高级的枪根本不能在战场上出现,霍霍打一颗少一颗的高级子弹,只是被一些超级富豪或者大贵族用来装备贴身侍卫,以备关键时候使用而已。 要是冲锋枪的话,林黑儿早取出来装备贴身侍女了, 还会被精灵长弓兵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莫非是上古科技的遗存资料?” 兰迪觉得这个猜测最可能了, 林黑儿既不能拿出来用,又对自己的事业很有帮助。 “比那个还要厉害。现在上古的科技资料可出土了不少了,不然各国发展的能一天一个样?那些藩国能在区区四百年的时间里就迅速超过后夏?” 比科技资料还厉害?兰迪终于被勾起了兴趣,你倒是赶紧说啊。 谁知林黑儿却不着急了,看兰迪已经上钩,反而开始缓缓铺垫。 “先父虽然只是个江湖卖艺的,可是走南闯北,见识非常多。 那一年到了登州府海阳县,天气炎热,下海洗澡,非常偶然地在一个火山岩探入海底的部分,发现了一个洞口。 洞口成整齐的方形,一看就是人工作为。 我的水性不错,就是跟爹爹学的。 爹的水性更好,艺高人胆大,顺着洞游了进去, 发现洞非常短,里面别有洞天,你猜里面是什么?” 兰迪涌起一股想掐死林黑儿的冲动,你倒是说啊。里外就我一个听众,你这是不是跑江湖的时候还兼职过说书的啊? 你要是敢在这里且听下回分解,我,我,我就把你先——算了,没准儿她正盼着呢。 “开始爹不知道那里是什么所在,仔细探索后,又研究了留在那里的资料,那里居然是一座保存非常完整的大型核聚变发电站。 而且里面的原料一应俱全,只要有懂行的科学家,随时可以启动。” 卧槽,核聚变发电站!别看后夏落后,这东西兰迪可非常熟,剑丘那个传送装置,原来就是靠一个小型核聚变发电站驱动的。 不过剑丘的那个,在大灾变中已经毁得不成样子了,以现在科技的发展速度, 要复刻这玩意,一百年都是快的。 大型核聚变发电站, 可是可以提供一个省一直无限使用的。 本来论所发的电力, 供一国使用也完全没问题,只是受限于电力传输能力而已。 “那个电站之所以能在大灾变中存留,是因为当时恰好被岩浆覆盖了,躲开了后来异空间乱流传来的反物质爆炸带来的更大规模的破坏。 那个电站因为相当重要,做了非常严密的防护,岩浆还是能扛得住的。 爹知道这个,是里面的工作人员,因为缺少食物,不得不用设备割开岩浆形成的岩石离开。 在离开的时候,给后人留下了非常详尽的说明,希望后代子孙能用上。” 显然后来那些工作人员没有回去,不知道是遭遇了不幸,还是后代退化成了野人,反正那都是一千四百年前的事情了。 黑暗时代人类差点灭绝,到处都是这种悲剧。 “爹读了工作人员留给后人的信后,知道这是国之重器,没敢乱碰,只是拿了桌上捆扎杂物的这根细线出来作为纪念而已。 本来这东西应该立即献给朝廷,爹没准能升官发财什么的。 可是当时恰逢新法兰克和精灵联邦这两个藩国的联军犯阙,先皇都跑到了热河去。 看后夏朝廷已经不行了,爹留了个心眼儿。这东西一出世,洋人肯定会来抢,后夏啊,多半保不住。 因此爹保住了这个秘密,希望咱们大夏出现一个圣主,能自保的时候再去献宝。 然而随后就是海战又输给了半兽人,辽阳行省被露西亚和扶桑势力渗透,失去了路权。 洋人越来越厉害,后夏朝廷越来越不行。爹失望至极,领着我参加了拳民。 当时拳民可是准备灭掉后夏,建立新朝廷的,后来才改成了扶夏灭洋。 我积极表现,当了红灯照的大姐头,也是想快点让大夏强大起来。 可惜啊,我们拳民没有成事,被洋人和朝廷合伙给灭了。爹都战死了,这世界上,就我一个人知道这个秘密了。 这个重宝对普通人没什么用,要是被夏奸知道了,献给洋人,那就更糟糕。 天幸我遇到了恩公,我觉得恩公你是最有可能让大夏复兴的。 我将这个上古遗迹的秘密说给你,心头的重担总算卸下来了。” “好,你做得对。” 兰迪站起身,在屋里溜了几圈,顺手拍了拍林黑儿的肩膀。 “人说十步芳草,民间多有忠义之士,没想到被我碰到了。 你们父女为国为民,抵制住了升官发财的诱惑,为大夏保留了这个秘密。 将来大夏若是复兴,靠这东西,能极大地加快重新一统天下的速度。 你们父女一定能名标青史,成为子孙后代人人敬仰的人物。” 林黑儿的肩膀被兰迪的大手拍了下,好像被施了定身术,好一会才活了过来。 “恩公我看你的小队里,奥斯曼是外国人。 三毛呢,虽然对你忠心耿耿,可我下午听那些新法兰克学生说,不但他的情人安妮是鬼婆,另一个情人还是尼德兰的女王,我觉得也不可靠。 我不是说他是夏奸,万一他不小心跟两个女人哪个提一嘴,都是无穷的麻烦。” 兰迪点点头,“事关这种重大机密,一定要小心。 这东西啊,不是现在能拿出来的,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兰迪双手放在林黑儿的肩上,眼睛盯着她,“记住,我的小队里,只有刘明是能知道这个消息的人。 其他人即使可靠,也不能说,知道了么?咱们要暂时共同守护这个秘密。” 林黑儿仰起脸,“知道的,恩公。” 心里却是乐开了花儿,自己和恩公有了共同的重大秘密,这就是关系靠近的基础。 虽然兰迪两手放在自己的肩上,林黑儿却知道,这是兰迪在考虑国家大事,郑重的表现,和男女之情无关,因此也是一脸严肃。 不过,兰恩公虽然轻功很好,耳音却不及自己,外面正有轻功高手靠近,站岗的阿花没叫,肯定是自己人。 玉姑虽然等级高,但轻功比不上自己,这一定是那个小贱人来偷听。 林黑儿故意站起来,好像是腿麻了的样子,脸却不经意地靠向兰迪,从侧面看,两人似乎正在逐渐靠近。 由于身位的问题,兰迪并没有察觉到有什么问题,只是看到林黑儿脸上露出狡黠的微笑,不知道怎么回事。 忽然外面传来“哼”的一声冷笑,随即有人快步离去。 第二百六十九章 一见兰迪误终生 兰迪和林黑儿在谈论重大机密,外面有人来偷听,兰迪下意识地就要拔剑冲出去。 随即想起,这声冷哼似乎是雾朦纱的声音。 那就没关系了,雾姐估计只是醋意发作罢了。 唉,娘都跟你们明说了你们没希望的,我有了可可就足够了, 你们还是不死心,互相吃哪门子干醋? 兰迪不是不喜欢美女,偶尔也曾幻想过后宫佳丽三千什么的。 不过,虽然和可可只相处了一天时间,可是可可作为现代人,思想观念远不是这个相对落后位面的女人能比的。 兰迪是这个时代的精英, 思想站在这个时代的顶端, 对可可那样的现代女性完全没有抗拒的能力。 两个人非常谈得来,当时可是一直通宵,谈到天亮的。 再回头看这个位面的美女,无论雾姐还是林黑儿,乃至美艳无双的苏美美,都完全没有可可和自己思想完全一致的感觉。 以自己现在的地位和能力,要广收美女简直轻而易举。 可是没有思想的共鸣,后宫佳丽三千和买三千个玩具有什么区别? 兰迪觉得要是没有可可的存在,自己选老婆,从那九十九个新法兰克美女里选,可能性都比雾姐和林黑儿大,那毕竟是有共同语言的革命同志。 至于养一大堆情人,不说可可能不能干,就是兰迪自己都过不去自己的关。 兰迪交往的,不是石远、邵山、刘明这样胸襟开阔,献身事业的思想先进的精英,就是左总督、聂大帅、王五爷这样以身许国的志士。 大夏暗弱如此,有了国之重器都不敢拿出来, 怕被人抢走。 兰迪对此痛心疾首, 恨不得马上推翻后夏朝廷,建立一个强大的新大夏。 他每天都在为这个目标奔走奋斗。 那种跟一大堆美女、才女泡在一起,风花雪月,什么“杨柳岸晓风残月”,什么“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之类的玩意,根本就没有精力去搞。 他不反对享受人间的美好,首先你得有安全感,不没事被人揍,被人抢啊。 身处这个乱世,国家急需崛起的大时代,兰迪作为有能力的人,肩负的东西太多。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既不是因为潇洒,也不是因为渣,只是没空而已。 自己为大夏撑起一片安宁的天空,后人就从容多了。 青春作赋, 白日放歌都是可以的, 练练书法, 品品茶, 喝喝咖啡,爬爬山,都不算什么。 兰迪嘛,曾听邵山吟过一首诗,觉得非常合自己心意。 “拯生灵于涂炭兮,天下平则。立功名于金石兮,拂袖而归。” 等新夏建立,天下和平,让石远、邵山他们建设新国家。 自己这个只擅长战斗,砍人脑袋的没了事情,光荣隐退。携可可骑着龙四海遨游,就是兰迪最大的心愿。 看兰迪没有追出去,反而背着手陷入沉思,身上突然散发出一种让自己非常陌生的气息,林黑儿一脸的迷醉。 这就是所谓“王霸之气”么?林黑儿是这么理解的。 拳民的几个大师兄乃至总坛坛主张德成身上没有,大学士荣禄来拜过自己这个“黄莲圣母”,也没有这个气质。 王五爷成了圣级,虽然武勇豪迈,自己在他身上也没见过这种坚定和专注。 这种以身许国,又胸有成竹,有确定的目标,并有能力一步步向着目标前进的人,身上发出的英雄气概,对林黑儿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这一刻,一切的阴谋算计,争宠和野心都消失不见,林黑儿只觉得,恨不得把自己掰开了揉碎了,和这样的英雄紧紧贴在一起。 恩公就是一颗参天大树,自己这根藤啊,是缠定他了。 兰迪一回头,发现林黑儿有点异样,脸色潮红,眼睛水汪汪地望着自己,好像中了光明祭司的精神冲击被定身了。 兰迪深感莫名其妙,自己好像见过这种情况,是什么时候了? 对了,小桂子有时候在看向二斤的时候,尖耳朵红到耳根,眼睛也是这么水汪汪的。 二斤自己傻乎乎地不在意,奥斯曼和三毛总说这是冤孽,二斤迟早得付出上亿的代价。 兰迪没大听得懂,觉得反正二斤有钱,经商的能力又非常强,将来成为像颜泪痕、风清扬、强全胜那样的大老板也是可能的吧? 小桂子要真的需要一个亿,没准将来二斤也是拿得出来的。 这林黑儿也是自己的冤孽么? 可惜阿拉斯加是个偏僻的地方,虽然发现了金矿,和其他富庶的地区也没法比。 自己这个领主现在不过大概有了四五十万金币吧?具体数目得问二斤。 就算将来多到几百万、上千万,这一个亿也是拿不出来的。 在女色方面毫无幽默感的兰迪没有听懂奥斯曼和三毛开车,脑袋里反而出现了成山的金币,要是被奥斯曼和三毛知道了,恐怕这哥俩得笑成内伤。 兰迪又想了想,“黑儿啊,你不要留在伯尔尼了,跟着我们小队一起走吧。 咱们先回阿拉斯加,我得在那里巡视一下,尽一下领主的责任。 然后你带我去看看那个上古遗迹,我先看看情况,再和刘明商量下怎么处理。 这么晚了,你先回去睡觉吧。” 虽然兰迪说得严肃,林黑儿却是内心欢喜,眼睛都笑成了月牙儿。 听到没有?恩公管我叫“黑儿”了,这是两个人唠得时间长了,关系自然就贴近了。 而且不用我主动提,也不用三毛帮忙,恩公主动就让我加入了小队,自己原来的盘算大获成功。 加入小队意味着什么?那就成了恩公的心腹了啊。一旦能天天呆在恩公身边,那还急什么。 只要锄头挥得勤,没有挖不倒的墙角。 想到这里,林黑儿益发地宝相庄严,颇有点黄莲圣母的气质了,敛衽一礼,“恩公,那我就告退了。” “那什么,你先回来。” 林黑儿一喜,难道恩公突然改了主意,现在就要我侍寝了么?突然又有点儿慌张。 “黑儿啊,咱们现在熟了,不要总恩公恩公地叫,我听着别扭,叫兰迪就行。” “我还是叫兰大哥吧。” “那随你。对了,你把宝藏献给国家,你不是我和刘明这样的人,我不能白拿这东西,你有什么要求么?” 林黑儿抿嘴一乐,突然歪了下头,眼睛眨了一眨,“兰大哥,能和你一起满天下四处跑,我就欢喜得不得了,什么也不要的。” 林黑儿回身而去,看脚步轻松无比。 林黑儿既没有要求当自己的小妾,也没有要钱和地位,很出乎兰迪的预料,觉得忽然又看不懂这个女孩儿了。 刚才那歪头一笑,很有可可的神韵,水灵灵地是个活泼可爱的少女,再不是板着脸的黄莲圣母了。 第二百七十章 红牡丹 “奥斯曼,你是不知道,我昨天晚上,看见黑儿姐姐很晚才从老大的房里出来。 出来的时候,面孔红红的,眼睛水汪汪的,嘿嘿, 老大意外地给力啊,我还以为老大真是木头或者身体有问题呢。 喂喂,奥斯曼,你傻啦,怎么不说话啊?” 三毛正口沫横飞,手舞足蹈,跟奥斯曼吹牛吹得绘声绘色。 “砰”, 出现在三毛身后的兰迪一脚踹在三毛的屁股上。 三毛连翻了几个空心跟头,稳稳地站住, 一点不害怕。 “老大!哎呦我忘了,老大的轻功突然变好了,也会这么吓人的出现方式了。 老大你偏心,不讲先来后到,我看雾姐姐在小花园那边自己哭了很久呢。” “三毛你半夜不睡觉,四处瞎溜达窥人的隐私,这可不好。” “老大你冤枉我了,我是职业盗贼,半夜在庄园四处巡查,这是我的本职工作啊。 你总不能一直让阿花自己值夜吧?反正我昨天睡了一下午了,也不困。” 奥斯曼眨眨眼睛,“我看你一定是想要去偷窥女生宿舍?” “我是那样的人么?” “你是!” “安妮在,我怎么能干那种事?” “就是说安妮要是不在,你一定干得出来喽?” 三毛没回应,眼珠在大大的眼睛里四处乱逛。 “别扯淡了,走,回阿拉斯加了。” “那个——老大, 不忙走,你忘了阿拉斯加和这里的时差,现在走那里是半夜,半夜把大家折腾起来不大好。 还是等吃完晚饭再走吧,到那里是上午。 老大你回阿拉斯加是要巡视金矿,视察军队什么的吧?这个我帮不上什么忙,就不跟你去了。” “你想回魔市接着帮奥斯曼的忙?” “现在锡特卡和魔市的交易已经固定下来了,奥斯曼也不那么忙了,他回魔市,多半是要再多泡几个女明星。 老大你不是让我多念书么?我想好了,就在旁边的中学旁听。要是哪天老大你想跟人干仗了,一个电话,我马上到。” “中学同意你旁听么?” “我昨天下午给中学捐了一千金币,比咱们九十多个学生的学费加一起还多。 校长说了,我愿意在哪儿听在哪儿听,愿意坐哪桌坐哪桌,听多久都没问题。” “对了,老大你总算开窍了,什么时候把雾姐也收了啊。” “不许胡说八道, 我和黑儿干的是正经事。” “我才不信。你们孤男寡女,大半夜的, 在你卧室,还能衣着整齐地谈将来怎么建设祖国什么的么?” “还真是。” “老大你敢不敢公开说谈的什么?” “这个暂时不能公开。” “老大你连慌都不会撒。嗯,创造革命下一代确实是正经事。 你们‘谈’了那么久,老大你功力深厚,果然不愧是高级剑师,是这个。” 三毛朝兰迪比了比大拇指,突然看到远处白影一闪。 “老大,我——我好像闯祸了,我看见雾姐姐刚才被气跑了。” 吃早饭的时候雾朦纱没出现,呆了一白天,吃晚饭的时候雾朦纱还是没出现。 吃完晚饭,兰迪准备走了,兰母、玉姑、三毛和安妮送兰迪一行人出庄园,雾朦纱还是没出现。 兰迪对此只是挠挠头,没什么解决的办法。 他当然可以用佣兵令牌查出雾姐在哪儿,可是雾姐是自己跑的,不是出了危险。想想反正伯尔尼挺安全的,就由她去。 现在没什么急事,锡特卡也有了传送阵,大家没有再用传送券,而是去联邦广场坐传送阵,意思是能省点是点。 毕竟一人省二十五金币,兰迪、王五、奥斯曼、林黑儿四个人,就能省一百金币,都可以在大夏买五十亩水田了。 不过这钱其实没省下,花得反而更多了。 有句话叫“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回城券的钱省了一部分,众人就有了其他需求。 兰迪、王五、奥斯曼、林黑儿都上了马。 兰迪在庄园留了十几匹好马,还是当年在西域和里海边的狼神庙缴获的。 好马一直养在庄园也是浪费,现在不怎么差钱了,既然坐传送阵,就连马一起带走了。 按兰迪的意思,让王五哥哥骑亨利留下的大宛马,毕竟老哥哥年纪和圣级的身份摆在那里。 王五却笑眯眯地,非要骑小桂子留下的顿河马,说自己更喜欢,把大宛马让给了林黑儿。 奥斯曼把自己的阿拉伯马留在了庄园养着,骑着二斤的吉普赛马,又牵了一匹当年三毛、小桂子挑剩的顿河马。 这两匹马是给二斤和刘明带去的,奥斯曼只是骑到传送阵而已。 他在魔市不需要骑马,已经买了辆新款的奔驰车。 当年在维也纳,约瑟普的豪车美女风范,给了奥斯曼很深刻的印象。 现在由于常驻魔市,还有泡妞需求,他这个土豪也理所当然地要配辆豪车。 现在伯尔尼这里是晚上七点,阿拉斯加是早上九点,兰迪回去正合适,奥斯曼就得将就了,魔市现在是凌晨一点。 好在浦江饭店的服务非常到位,奥斯曼一个电话通知,那边已经派侍者开着奔驰在传送阵边等候了。 这个世界上,除了像曾大人那样的外交官,还没有哪个团队像兰迪小队这样,整天隔着时差满世界四处溜达的。 跟着兰迪的战友哪怕不信仰屠龙术,都是眼界开阔,睁眼看世界,跟兰迪这种以全世界为棋盘做事的风格很有关系。 以后连王五、林黑儿这两个前大夏土著,气质都必定不一样了。 咳咳,这也是无数传送券和大量坐传送阵的金币堆出来的,没钱要涨见识和眼界,确实很困难。 等上了马,林黑儿知道了王五爷的好意, 兰迪也骑的是大宛马,两匹大宛马高大神骏,浑身雪白。 兰迪身披链式连环锁子甲,一袭蓝披风。林黑儿一身红妆,一袭黑披风。 两人骑马并立,好一对英姿飒爽的江湖侠侣,神仙眷属的样子。 连送出来的兰母都直点头,这个红衣孩子果然和自己儿子很般配,儿子怎么就看不上眼呢? 林黑儿控马向兰迪身边靠了靠,距离都近到了游牧骑兵墙式冲锋的程度。 她是故意的,她眼尖得很,远远看到一个白色身影在远处犹豫。 果然,自己和兰迪并马而立的英姿一出,白影一晃不见了,不由悄悄得意地笑。 小贱人你可是自己跑的,怨不到我,我才是和兰大哥般配的江湖侠女。 四人五马出发,林黑儿不再和兰迪并辔,而是纵马冲在前面,“兰大哥,难得有了好马,我给你看看我的马术。” 大宛马跑起来飞快,林黑儿一会儿镫里藏身,一跃又回了马背,一团红影在雪白的大宛马周围上下翻飞,不但身手敏捷,这马术更是神乎其技。 林黑儿手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红绣球,一把扔向前方。 林黑儿一夹马腹,大宛马闪电而出,双脚在鞍,身子斜探而出,一伸手就把红绣球又接了回来。 西方人的马术都是跨越障碍或者盛装舞步什么的,见到林黑儿如此神奇的东方马术,路人都是大声喝彩。 控马回到兰迪身边,林黑儿气不长出,这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兰迪都不由心里一动。 “兰大哥,我这马术可是自小练的,走江湖的时候靠这门手艺赚了不少的钱,走遍大江南北,一直演到精灵联邦的殖民地新安。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红灯照的黄莲圣母,在江湖上有个响亮的外号——红牡丹。” 第二百七十一章 青云直上李二斤 “嗯,有红牡丹,再有白衣侠女,老大你艳福不浅。” 奥斯曼说完,没人响应,连反对的都没有,叹了口气, “唉,三毛这家伙重色轻友。 魔市就没中学么?非留在伯尔尼?到了魔市,没人跟我斗嘴,我只好多钻研艺术,聊解寂寞了。” 林黑儿其实听到了奥斯曼的话,没有恼怒, 哼哼, 白衣侠女反正已经气跑了。 对于“艳福不浅”这种调笑,走江湖出身的也不会在乎,反而看向兰迪,兰大哥啊,你有艳福咋不及时享受呢? 看兰迪在马上一副神游物外,无动于衷的样子,不由开始好奇,那个传说中的可可到底长成什么样子,让兰大哥如此痴迷? 林黑儿倒是不知道,神游物外的兰迪此刻到真的对她有点动心。 可可的母亲喀丽丝是光明神使的第一个侍女,当初是大唐龟兹国宫廷千挑万选出来的美女,准备送给天可汗的。 可可继承了母亲的美貌,长相肯定是和苏美美一样的顶级美女。 不过可可毕竟年纪小,天真率性,和兰迪谈得来,是少女情怀的自然流露。 林黑儿都十八九了,已经充分长成。 她自小练得柔术无双,在马上腾飞跳跃, 身姿婀娜,这是专为表演而练的马术,每一个动作都能让男人血脉贲张。 成熟的青春和十分的技巧,弥补了和可可颜值的差距,这简直是让男人无法拒绝的尤物。 兰迪是个精力旺盛的男人,二十一岁正是当打之年,要说看到红牡丹林黑儿这样的尤物不动心,那是假的。 不过这不过是男人的冲动,不是感情,冲动有惩罚,兰迪是懂的。 之所以故意不看林黑儿,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反而实际上是在和冲动做斗争。 从锡特卡的传送阵出来,只剩下了兰迪、林黑儿、王五三个人和五匹马。 终于又回到了自己的领地,兰迪环顾四周,第一印象,这里在二斤的治理下,繁荣了不少。 街上人来人往,不仅大批的游客非富即贵, 就是原来的土著,也衣着光鲜了不少。 没有了露西亚人的大力盘剥, 兰迪正常收税, 这个地广人稀的地方,生活水平其实应该是挺高的。 加上锡特卡的居民都从旅游业受益,这富裕得就更快。 兰迪虽然不常来,不过领下的人民富裕了,兰迪这个领主是非常自豪的。 街道旁边新建的旅游商店鳞次栉比,布局井井有条。 地面也铺上了平整的沥青路,你看都有汽车了。 汽车旁边,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胖子,嗯?那不是二斤? 兰迪走过去,和二斤碰碰肩膀,“什么时候买的汽车?我还特意把吉普赛马给你带过来了,这不用不上了? 再说咱俩啥关系,你那么忙,还用得着来接我?” “哈哈哈,兰迪同志,你想多了,可没人接你这个公爵大人。” 刘明一身戎装,三杠三星,从汽车后面转了出来。 “我是来接王五爷这个武艺总教头的。至于二斤,他可是来接天使的。” “天使?” 兰迪一愣。 大夏人口里的天使,可不是白羽毛的鸟人,而是皇帝派的传旨太监或者钦差大臣的专用称呼。 这里理论上可是露西亚的领土,尼古拉二世要是派人来,只能叫国王使者,可不敢僭称天使。 这些藩国虽然不听大夏的,可是这世界上只有一个皇帝,那是共同遵守的,他们最多是想自己当那个皇帝而已。 结果藩国们互相制约,谁也不服谁,后夏朝廷这个皇帝的名头,倒是一直保持了下来。 论理作为皇帝,往下属的藩国领土派天使很正常。可实际情况是,后夏朝廷根本就不敢。 现在怎么忽然雄起,敢往阿拉斯加派天使了?这不合常理啊。 “二斤,这天使是谁?来干什么的?” 二斤憨厚一笑,“这回派的天使不是太监,是咱们的老熟人,马格特.孟根宝力高将军,客串下钦差大臣,来给咱们传旨。 电话里他只说要我迎接下,具体要干嘛没说。” “马将军?他和图布信不是因为抗击洋人,这次朝廷跟八藩议和,跟着董少保、聂提督被一撸到底了么?怎么又当上了钦差大臣。” “那谁知道?朝廷派天使来,总是好事,没准儿是要升兰迪你的官儿。为了显示郑重,我特意把新到货的汽车开过来迎接。” “是得郑重点,这天使一来,阿拉斯加相当于被朝廷承认为领土,以后并入大夏,可有了法理依据。” 刘明从政治的角度解释了这次天使降临。 兰迪围着新汽车转了一圈,“这可比约瑟普那辆豪车简陋多了,也小多了啊。” “这可不是魔族的豪华车,是黑暗联邦新出产的福特t型车,价格便宜了十几倍,我才舍得买的,作为咱们领地的礼仪用车。” 二斤上前摸了摸自己的吉普赛马,“咱们的沥青路可没铺多少,平时啊,我还是骑这老伙计方便。” “二斤你会开车?什么时候学的?” “我可是江夏工艺学堂毕业的正牌高级机械师,这东西要造难,驾驶嘛,看两眼就会。” 二斤拍了拍t型车锃亮的壳子,“这家伙四缸驱动,五十匹马力,可比马有劲儿多了。 还成本特别低,听说福特公司第一次采用了上古传说中的流水线作业,发誓要让这种车进入每一个普通家庭。 咱们大夏的家庭一时半会儿买不起,黑暗大陆和精灵联邦那样强国的老百姓,中产以上,可能还真的买得起。 我就喜欢研究机械,买来连夜给拆了又装上,看,还能开。不过啊,咱们暂时可是造不了的。” 二斤看向t型车,像看着心爱的宝贝。 兰迪觉得,二斤都从来没用这种眼光看过小桂子,是不是这么看过圆圆,不好说。 看着这精美的工业品,和二斤单纯地喜欢机械不同,兰迪的心思反而沉重起来。 这车的样子,已经跟自己在可可所在的光明神界的成熟产品差不多了。 “唉,我记得亨利跟我说过,世界第一强国精灵联邦只是外表光鲜,工业方面已经被黑暗联邦超过了。 以后大夏崛起,恐怕主要对手反而是黑暗联邦。人家已经走了这么远,咱们要追上,可实在是困难重重啊。” 身后的传送阵白光一闪,马将军领着两个马弁走了出来。 马将军一身新军军服,一个金豆子扛在肩上,已经是少将,看来是又升官了。 不过这官服加了黑白的装饰。兰迪明白,这是后夏游牧民族带丧的标志,这是谁过世了?不需要丁忧守孝么? 马将军环顾四周,朝兰迪敬了个军礼,“兰大人好。” 兰迪赶紧以手捶胸,“参见少将阁下。” “哎,我这个少将还没有上任,咱们都是一品轻车都尉,还是平级论交。” 跟兰迪客气了下,马将军看向二斤,“既然人都在这了,我这圣旨就在这读了,李二斤接旨。” 二斤一愣,有没搞错?这圣旨不是给兰迪的?是给自己的? 看大家都看着自己,二斤赶紧双膝跪下。现在二斤可没有造反,还是大夏子民,皇上给自己下旨,还是要跪的。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湘南乡绅李二斤,为朝廷督造火器,功在桑梓。铳炮犀利,斩敌酋于杨村。 得湖广总督张之洞、蓬莱侯于承惠联名举荐,晋李二斤三等男爵,少将军衔,授陆军第二十一混成协协统之职,即刻上任。 钦此。” 第二百七十二章 军阀的诞生 二斤突然青云直上,又是封爵又是晋级,一下子成了男爵,爵位比兰迪都高了。 当了少将不说,掌握一个新军混成协,坐镇江夏,立马成了一个小军阀。 在湖广行省军方的地位仅次于总督张之洞和提督张彪, 成了湖广军方的第三人。 手下新军乃是张总督亲自创建,战斗力排名湖广第一,在全国都是有号的。 所有人全体石化,一起发愣。 这小皇上怎么突然下了这么一道圣旨?真是天马行空。 这完全脱离了众人能想象的范围,莫非是小皇帝或者老佛爷突然被光明神使托梦了? 马将军咳了一声,“李爵爷,快接旨。” 二斤赶紧磕头, “谢主隆恩。” 二斤站起来, 接过圣旨, 还是一脸疑惑,“马将军,这真的是给我的圣旨,不是给兰迪的?” 马将军给二斤敬了个军礼,“李爵爷,我老马好歹是认字的,会念错圣旨? 可是,这圣旨啊,可不是大行皇帝宁宗下的。 乃是大夏新皇,至正帝,我们游牧民族的新大汗,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陛下给你的。” 马将军这一句话,包含的信息太多,众人都是一起怔住。 刘明最先反应过来,“小皇帝才七岁就驾崩了?” “小皇帝”这个称呼对皇上大不敬,不过大家包括马将军在背地里都是这么叫的, 他也没责怪刘明。 马将军一声叹息, “咱们大夏,最近几天连遭大丧。先是李省心这直隶总督刚上任,就病老于任上。 然后先帝和老佛爷在两天内接连成佛,朝廷急招流放在两广静江的先皇兄长妥懽帖睦尔继位。 接连国丧是皇族的坏事,不过新皇继位,可是大夏之喜。 新皇陛下虽然才十三岁,可是英明神武,一即位就大展拳脚,看手段就是个圣君。” 马将军刚刚都被老佛爷一撸到底了,转眼又被新皇启用,当然是说新皇的好话。 刘明转了转眼珠,“皇上启用马将军你,不怕洋人反对么?” “嘿嘿,我区区一个协统,洋人哪里记得住?倒是聂大帅和董少保是没有起复的日子了。 陛下已经调湖广总督张之洞和齐鲁巡抚袁容庵入大都,我来的时候,晋张香帅为顾命大臣、太子太保,袁容庵为直隶总督的命令已经下了。 香帅入中枢, 不放心一手创立的湖广新军。 恰逢蓬莱侯于老爷子, 也向新皇禀报了李爵爷你战场格毙敌酋西摩尔的事迹。 张香帅可是跟李爵爷早就相熟的, 才和蓬莱侯联名举荐你接手湖广新军。 皇上继位之初,就破格提拔李爵爷你,你可得感皇恩浩荡,不辜负皇上的一片苦心,为皇上掌握好湖广的局势啊。” 二斤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快速升官了,杀西摩尔立功只是个由头,和张总督熟才是主要原因。 不是自己有多大本事,新皇继位,要稳定天下,提拔新人掌握军队,最重要的是忠诚可靠。 自己是新任顾命大臣的熟人,这馅饼就落到自己头上了。 “马将军赶紧上车,接风洗尘的酒宴已经准备好了。” 马将军一摆手,“酒就不喝了,我被陛下派到湖广提督张彪属下当个协统,传完圣旨马上就得去上任。 稳定地方,刻不容缓,图布信已经在江夏等着我了。 你这个独掌一个新军混成协的男爵大人,可比我这个张提督手下的协统重要多了,可得尽快上任。 咱们以后是同僚,还要多仰仗李爵爷的照顾,咱们在江夏还会经常见面,某这就去也。” 说罢,朝众人一点头,带着白手套的手扶着佩刀,回身进入传送阵,竟然立刻走了。 众人回到锡特卡兰氏阿拉斯加总部,兼兰迪的公爵府,都还是一起迷迷糊糊。 兰迪很少来,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公爵府一直交给二斤办公用了。 如今回到这里,大家围坐起来,二斤看向兰迪。 “这么两天没注意后夏的朝局,大都居然起了这么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协统我要不要当?” “当,为什么不当啊。 那可是一个混成旅的新军,一下子归你指挥了,这是多大的实力? 你在江夏跺跺脚,整个湖广都得乱颤,你可得先去大都好好感谢下香帅的提拔。” 刘明赶紧嘱咐好二斤,可不能让他犯糊涂。 张总督号香涛,大家都是尊称为香帅的。 “可是阿拉斯加这里怎么办?” “现在兰迪同志亲自坐镇阿拉斯加,你就放心去后夏当官, 反正这里的商业和管理都已经被你理顺了,主事的都是你家里商会的老人儿,你用不着担心。” 看兰迪也认可刘明的意见,二斤还是很担心,“我哪会领兵啊? 我又不是贤者,没有在新军里传播屠龙术的本事,我看刘大哥你去正合适。” “我这个旅长可是上校,管的是兰迪同志的私人军队,以后见了你这个少将得敬礼了。 你别忘了你可是高级枪炮师,枪玩儿得溜。以你的本事,要收服那些桀骜的军头们很容易。 阿拉斯加公司可被你管得不错,你能统治好阿拉斯加,一个混成协的人会管不好? 不会传播屠龙术,哪怕用哥们儿义气,金钱拉拢,只要让一伙人听你个人的,咱们需要武力的时候,你一样能把队伍拉过来啊。” 刘明一顿鼓励,二斤终于有了点信心,“行,那我就去当这个军阀。 不过,整不明白的,可得经常打电话骚扰刘明大哥你这个真行家。” 二斤把几个负责的找来,宣布以后该干嘛干嘛,各负其责,有大事让兰迪决断。 交接了事物,随即拿了些本地特产皮毛,又带了些珠宝什么的,这是准备给香帅的礼物。 辞别了众人,拉着吉普赛马,直奔传送阵而去。 第一步是去大都谢恩,接受兵符什么的。然后回城券直达潭州,坐船到江夏半天就到。 马将军走得早,可他没有定位江夏的回城券,要上任先得到魔市坐船,多半还没有二斤上任快。 送礼谢恩什么的,二斤是内行,倒是很有信心。 只是硬着头皮去掌握新军,实在是半点信心也无。 大都巨变,二斤仓促重回故地,去江夏上任。 此一去,到底干出多大的事来,后来到了什么高度,现场的人,包括神机妙算如刘明,一个预料到的都没有。 二斤到了大都的香帅府,见到张之洞,新鲜出炉的张太保拉住他的手。 “二斤啊,咱们是在江夏的老相识,我早就看出你有出息。 听说你把阿拉斯加管得不错,又能阵斩联军统帅西摩尔,文武兼备,坐镇江夏我是放心的。 不过,你这个名字太土了,现在当了大官,说出去叫人笑话。我给你起了个字,叫元洪,以后你就叫李元洪吧。” “谢香帅!” 第二百七十三章 小梅的后宫盟友 后夏历四百零一年五月十八,林黑儿骑着小梅,在锡特卡街上缓缓前进。 除了兰迪,别人一般是骑不了龙的,就算轻功和林黑儿同样卓绝的小桂子都不行。 然而林黑儿例外。 她一身天下无双的马术,身体轻盈,即使是光滑的龙鳞上, 只要稍有借力之处,她就能稳稳坐在上面,不会掉下去。 当然这是小梅以极慢的速度漂浮,要是在天上以飞机的速度飞行,那肯定是不行的。 昨天兰迪一到公爵府,就把小梅和阿花放出来了。 在自己的地盘上, 两头宠物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随便溜达了。 送走了匆匆去江夏上任的二斤, 只是没事负责法庭宣判的二斤家的老账房被兰迪指定临时负责领地的维持管理。 反正这么个小镇子, 也没多少官司,老账房闲着也是闲着。 老账房欣然上任,给王五爷分配了一套露西亚人留下的空闲别墅,配了仆人,王五爷去补觉倒时差去了。 林黑儿则自然地住进了公爵府里,反正这里空闲的房子也很多。 林黑儿走惯江湖,所有的东西都在储物空间里,对住哪儿没什么要求。 她看二斤一走,兰迪就拉着刘明,开始嘀嘀咕咕。 远远地偶尔听到“核聚变”什么的词汇,显然,兰大哥正在跟他那位军师研究自己提供的宝藏信息。 这个军师刘明林黑儿敬而远之,那家伙太聪明,又正直,和林黑儿有心计的性格天生犯冲。 他是兰大哥共同信仰屠龙术的同志,两个人都是心底无私天地宽之辈,境界是林黑儿完全理解不了的。 林黑儿在伯尔尼兰迪庄园就呆了一天半, 初步打探了下,知道屠龙术什么的, 是传自光明神使,兰大哥准备靠它得天下的玩意。 她立刻全无兴趣。林黑儿当了红灯照的大师姐好几年,已经证明过自己,机会有了,但自己确实没有争天下的实力。 现在自己目睹了兰大哥的势力,又是伯尔尼庄园,又是阿拉斯加领地。 那天上飞来飞去的龙,跟在身后关系铁得不行的圣级王五爷,街上巡逻的军纪严明、士气高昂的新军,让林黑儿大开眼界。 这才是个得天下的样子啊。自己原来靠迷信、魔术统治一帮乌合之众的拳民就洋洋自得,显然是坐井观天。 昨天一会儿的功夫,那个兰大哥的兄弟二斤又掌握了一个混成协的新军,在湖广那么大的地盘上,成了举足轻重的力量。 二斤被封了男爵、混成协少将旅长,还是要征求兰大哥的意见,显然在这个充满了精英的团队里,兰大哥是绝对一言九鼎的。 自己的野心靠自己是不行了, 但光明神佑护,自己现在成了兰大哥小队的成员。 只要紧紧靠住兰大哥这个一定能成事的, 自己什么样的地位达不到? 男人是征服天下的,女人是征服男人的。 黄莲圣母已经是昨日黄花,不要再想了。 自己只要一门心思地讨得兰大哥的信任和器重,在团队里确定自己的位置,将来兰大哥扶摇直上,自己就能跟着位高权重。 至于能不能成为兰大哥的情人,这都不重要了。自己一定要抓住这天赐的机会,将来挥斥方遒,风光无比。 想到这里,林黑儿面色潮红,双腿绞在一起,浑身激动得颤抖。 比当初在永定河边,见到兰迪壮硕的身形,英俊的外表的时候,还要兴奋。 现在没人理自己,自己可不能闲着,得为理想做点什么。 三毛支持自己,刘明太聪明可不能惹,奥斯曼那个洋鬼子阴阳怪气,嗯,去跟兰大哥的两个宠物增进下感情。 谁知懒洋洋趴着的阿花根本不理自己,自己拿了午餐的烤肉也毫无效果,充满智慧的眼睛总是斜眼看人,自己哪里得罪它了啊? 想起在伯尔尼庄园,阿花也是这个眼神盯着那个白衣小贱人,林黑儿若有所悟。 这阿花不知道什么原因,应该是那个传说中的大妇可可的死忠,是拉拢不过来的。 哼,没有你阿花,我林黑儿也不吃带毛猪,林黑儿把目光投向了小梅。 奇怪,好不容易出来放风,小梅居然缩在一个角落里,紧紧盘成一坨,怎么不出去溜达? “你怎么不出去玩儿呢?我领你出去逛街吧。 我在街上看到好几条龙飞来飞去,你不找那几个兄弟姐妹聊聊天么?” 小梅摇摇头,用爪子指了指林黑儿的披风,又指了指自己光溜溜的龙身子,缩得更紧了,肚子上的白色鳞片还开始变红。 “呦,小梅还是个害羞的女孩子啊。” 林黑儿明白了,“是不是有人跟你说过你不穿衣服很羞耻?” 小梅点点头。 林黑儿眼珠转了转,“说这个的人啊,是不了解你们龙族。 你看,你的鳞片多漂亮?这不就是你的衣服? 我听说啊,龙族成圣变成人的时候,也不是光着身子的,鳞片会自动变成贴身的龙鳞甲和衣服,是不是这么回事啊?” 小梅歪着头想了会儿,好像是这么回事。 它的心思一直也没和别人说过,心思粗糙的兰迪也没留意过小梅成为美女龙后,产生的心理问题。 倒是这个新来的红衣服小姑娘,是唯一细心关心自己的人,小梅对林黑儿一下子印象大好。 “你看你的鳞片,身上是青色的,腹部是白的,颜色这么好看。 变成人后,一定是一个白衣美女,披着青色的披肩,十足的好看的小龙女,兰大哥说不定会看上你呢。” 这句话又击中了小梅隐藏了很久的小心思,不由低下龙头,白色的鳞片又有点泛红。 林黑儿黄莲圣母可不是白当的。 运筹帷幄和人打仗不行,管理经济、军事、后勤不懂,但看破人的心思,掌握属下的心态,给人灌迷魂汤,那是手到擒来。 林黑儿抚摸着小梅带凉意的龙鳞,“我听说书的先生讲古的时候,一提到美女,就有什么‘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之类的形容。 将来一到炎热的夏天,兰大哥还不整天抱着你,宠你宠得不行?” 看小梅的龙头几乎低到了地面上,林黑儿抿嘴直乐。 这龙啊,还是心思单纯好接触。 到了寒冷的冬天呢?我这个一身红衣的美女,可是很热乎的。想到这里,林黑儿忽然也有点脸红。 再有心机,她也不过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女而已。 一人一龙忽然相对沉默。 林黑儿害羞了会儿,忽然促狭,拍拍小梅的背,“听说兰大哥经常骑着你,等你你变成人后,骑的姿势可就要变了啊。” 小梅突然放开了身子,尾巴轻柔地打了下林黑儿的后背,两只前爪却捂住了脸。 小梅不会说话,一人一龙居然聊得挺欢,眼看有成为闺蜜手帕交的趋势。 “听说啊,兰大哥有个叫可可的女朋友,将来是要接到身边的。 那个可可也不知道是什么性子,到时候啊,万一嫉妒你,不让兰大哥骑你了,也是很有可能的。” 小梅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一下子也担忧起来。 “哼!她哪有你跟着兰大哥的时间长?我也喜欢兰大哥,要一直跟着他。 咱们俩应该结成同盟,免得让她给欺负了。” 看林黑儿伸出来的右掌,小梅犹豫了下,这样好么? 侧着头想了会儿,自己和林黑儿都只是希望获得主人的宠爱而已,对主人好像没什么坏处。 结盟只是怕被人欺负了,应该没事,小梅伸出右前爪,和林黑儿的手掌,轻轻地碰到了一起。 第二百七十四章 神机妙算,胸有锦绣 小梅解开了没有衣服穿的心结,立刻活泼了起来,跟着林黑儿玩起了抛绣球。 现在是第二天早上了,一人一龙又从公爵府溜达了出来,打算逛逛街。 小梅的心思现在和阿花一样,一心想着将来变成人,一点也不想和欺负过自己的的兄弟姐妹们见面——大家在一起都呆了一千多年了。 因此这多人龙闺蜜逛街, 是林黑儿进去看,货物,出来给小梅讲,小梅感兴趣了,会把巨大的龙头从门探进去,左右看看。 这里的店主对龙非常熟悉, 这都是有钱的大爷啊, 买东西要是看中了,都不砍价, 还量大。 所以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要是店开着开着,有个龙头探进来,都会引起恐慌。 唯独锡特卡的店老板们,看见龙头探进来,眼睛立刻放出金币的光芒,笑得像一朵花儿。 尤其这条没有翅膀的龙,是锡特卡人最先见到的,那可是领主兰公爵的坐骑,因此小梅的出现,在各处都受到了广泛的欢迎。 从购物街出来的时候,小梅的龙角上挂上了一个墨绿色的粽子装饰,是用本地的阿拉斯加药珀做的,和小梅青色的鳞片十分搭配。 现在是五月份,端午过去不到半个月,这个店主是中原来的,才会做这种应景的东西。 小梅的大龙头, 对着店里宽大的镜子看了好久, 对闺蜜帮忙选的首饰十分满意。 看林黑儿帮它付钱,小梅有点尴尬。 林黑儿心细如发,即使小梅的情绪也能轻松感知,上去抱住小梅的脖子,“咱们都是兰大哥的人,我的钱和你的钱是一样的。 你作为兰大哥的龙,难道还需要像这里的普通龙一样,走到哪里,爪子上和还得挂着钱袋么?” 这句奉承让小梅十分自豪,是啊,我是主人的龙,主人可是大人物呢。 出了逛街购物的地方,光是看风景,小梅就嫌黑儿走得慢了,落地指指自己的背,要驮着闺蜜走,忽然又遗憾地摇摇头。 黑儿却不知道骑龙会掉下来的事情, 骑上去抱抱小梅的脖子,“谢谢小梅。” 小梅尝试着飞行,黑儿开始闪了下, 随后竟然稳定住了,于是出现了黑儿骑着小梅在镇子里溜达的场景。 “咔嚓!” “这位小姐,我是大公报的记者,能采访下您么?” 小梅有点怕人,林黑儿却以一个非常潇洒的姿势跳下龙,笑盈盈地接受采访。 “据我所知,这条没有翅膀的龙是兰大人的专属坐骑,还从来没有别人骑过,小姐您也是龙骑士么?” “我是兰大哥的贴身侍女,当然可以和小梅出来玩。” “能给您和龙拍一张照片登在报纸上么?” …… 自己当黄莲圣母的时候,管着两千多人,都没人采访自己,给自己拍照。 如今以“兰大人侍女”的身份,却得到了广泛的尊重,还上了报纸,黑儿觉得,自己铁了心跟着兰大哥的决定算是做对了。 骑龙继续溜达,前面传来震天的喊杀声,前面是有人站岗的军营,闲人不得入内。 林黑儿虽然现在很闲,可是小梅是可以刷龙脸入内的特殊存在,这让林黑儿有了很大的优越感。 军营里,两千士兵正在演习拼刺刀,扛着中校肩章的代副旅长兼一团长粟多珍脸色不大好看,身后的领导们来视察,属下的表现让自己非常不满意。 “小粟,不要那么沉着脸,这才半个月,能练成这样,已经非常不错了。 你不能用你们一百个军官团当年的成绩要求普通士兵。” 刘旅长没有责怪自己,粟多珍还是一并脚,来了个军礼,“报告,他们对屠龙术的学习也非常拉胯,到现在都还没认识几个字,还有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 操场上,兰迪、刘明、王五正背着手视察,身后几个卫兵牵着马,林黑儿一进来,立刻下龙,身形一晃站到了兰迪身后,俏生生一站。 这是她给自己定位的,“兰大哥贴身侍女”的位置。 小梅则升上兰迪身后的天空,作为兰迪“龙骑士身份”的背景解说,增加兰迪对这些士兵的威压。 “你们军官能速成,为什么心里没数么?给你们讲课的是谁?那可是大贤者。 你们靠普通人的传授,要慢慢来,不要心急。” 刘明是兰迪的战友,不是部下,因此不用摆出一副诚惶诚恐,“属下办事不利”的态度,而是比较公正地评价了粟代旅长这半个月的成绩。 “兰老弟,你这兵才训半个月? 我看阵列已经相当不错了。新军和绿营我都见过,可没有这么有精气神的,更别提那些游牧老爷兵。 另外你这兵员素质杠杠地,一个个都有武艺在身,这阿拉斯加的猎人多,出的兵真不错啊。 让粟团长多训训纪律,我再教教武艺,这就是一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部队种子。” 王五是没见过一百名军官团当初在石兰冲是怎么训的,看这些兵已经相当惊艳了。 “兰迪同志,我没在,小粟的兵也带得不错。 我看二团的小肖也是个好苗子,看来不用我亲自来了,小粟这个‘代’字,可以早点去掉了。 我看来可以退役,专心当你的军师了。” “老刘,这你可谦虚了,你是帅才,给我出谋划策只是暂时的,我可不能一直耽误你。 革命不最后胜利,这军官啊,你可得一直当下去,还得官越来越大。” 看士兵操演完毕,兰迪背着手勉励了几句,回头一摆手,卫兵端着个盘子就过来了。 “咱们的印第安部队又新招了五百人,成了加强团,咱们的兵力达到三千五百人,可就不能算守备旅了。 刘明同志,我以阿拉斯加公爵的身份,晋你为少将,任命你为阿拉斯加独立旅旅长。” 这件事兰迪早有准备,从昨天看二斤和马将军都是少将就已经想好了,怎么能让刘明这个帅才以后见了二斤和马将军敬礼? 亲自给刘明带好了肩章,兰迪回身,“粟多珍同志,我晋你为上校副旅长,兼一团团长。 刘明还要兼管朱诺那边的加强团,锡特卡这边就交给你了。” ………… 王五留在了军营,开始当他的武艺总教头。兰迪和刘明则向港口走去,准备搭船去巡视朱诺,林黑儿自动跟了上去。 临时搭乘的“锡特卡-朱诺”定期客货混装航班上,兰迪背着手,看着广阔的太平洋,想起了另一件重要的事。 “马将军说,这新皇孛儿只斤——什么来着,名字太怪没记住。 总之这位新皇是位圣主,年纪轻轻明快决断,你说这大夏会不会因此中兴啊? 咱们要是还想推翻大夏,会不会很难啊?” 刘明微微一笑,“没用的,后夏已经是沉疴难愈,新皇上注定没有回天之力的。 这个新皇上叫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这个奇怪的名字,是游牧语‘铁锅’的意思,兰迪你就叫他铁锅皇帝就好了,这就好记了。” 后面旁听的林黑儿噗嗤一乐,“这皇上怎么叫铁锅?还没有二斤、三毛好听呢。” “上古冷兵器时代,中原往往禁止往游牧民族卖铁器,这铁锅可是他们的宝贝啊。 铁锅皇帝是原来小皇帝宁宗的哥哥,这哥儿俩,可都不是老佛爷弘吉剌.卜答失里的亲儿子。 宁宗孛儿只斤.懿璘质班冲龄继位,老佛爷卜答失里垂帘听政. 虽然因循保守,顽固颟顸,要是他们活着,这后夏朝廷,靠惯性还能多存在几年。 新皇年少气盛,做事难免操切。你听到没有,一上任就收了两个最强督抚的兵权,把张之洞和袁容庵调入中枢,明升暗降。 原来新军可是归各地督抚管的,现在二斤上任,由皇帝亲自任命,这是要把新军的指挥权收到朝廷中枢手里的意思。” 林黑儿很疑惑,“刘明大哥,兵权集中到皇帝手里,对朝廷不好么?怎么听你的意思,还是坏事?” “皇帝能亲自任命几个心腹将领?大多数的新军啊,皇帝还是调不动的。 本来各地督抚,还是忠心的多,各地新军还是稳定地方的力量。 铁锅皇帝这么一乱搞,不但皇帝调不动新军,连忠心的督抚也没了对新军的指挥权,新军竟然没人管了,这可是几千年来没有的怪事。 在没有十足把握的前提下,铁锅皇帝擅改稳定运行了四百年的兵制,这就是天下大乱,军阀混战的先兆。 所以这个看似英明的铁锅皇帝啊,只是更快速地把后夏朝廷推向深渊罢了。” 刘明这么一分析,林黑儿恍然大悟。 怪不得兰大哥对刘明言听计从,最重要的机密也要告诉他呢。 人家三言两语就断出了后夏朝廷的命运,这就叫胸怀锦绣,神机妙算,自己哪里想得出这些道理? “公爵阁下!” 船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事情不妙,前方大批的虎鲸路过,咱们的船有被顶翻的危险。” 第二百七十五章 海上的无敌霸主 虎鲸是阿拉斯加这边海上的无敌霸主。 这可不同于地球上的普通虎鲸,可是这个高魔位面的超级魔兽。 浓郁的灵气让虎鲸长得分外巨大。在海里聚成群的话,就是普通轻型军舰碰到,也得绕路,除非是块头足够大的战列舰和巡洋舰,才不怕它们。 至于现在的小小客货混装轮,更是不敢冒险。 船长命令赶紧停船, 准备等这帮虎鲸大爷玩够了走了,再继续行船。 要是在广阔的大海上,船多半就稍微绕一下过去了。 可是朱诺在海湾里,船从锡特卡到朱诺,大部分路程都是走狭窄的海湾,这帮虎鲸大爷就避不过去。 一般鲸鱼也不攻击船只,不过在这里可能有得等了。 兰迪也对虎鲸群没什么办法,既然船长说没事, 只需要靠海岸等候, 那就多等会儿吧。 正在随着混装船旁边漂浮,缓缓而行的小梅突然一顿,差点从空中掉进了海里。 它这次升级为青年龙,解开了先祖的封印,听到虎鲸,一股特别的熟悉感觉涌上心头。 小梅跟着船停下,漂浮在空中,闭上龙目内视,先祖神圣巨龙纵横四海的场景慢慢浮现了出来。 那些追随在先祖身后的大批魔兽,虎鲸不是排在第一位? 这虎鲸原来好像是神圣巨龙在海里的打手啊,小梅现在是青年龙了,颇有年轻气盛的架势,当下一声长吟,向虎鲸群冲了过去。 成年虎鲸可是妥妥的超级魔兽,看前面波涛翻滚,虎鲸足足有一百多头。 小梅虽然战斗力有了,可也是超级魔兽, 能干过这么多虎鲸么? 兰迪担心小梅受伤,赶紧传讯,“回来,不用硬拼,咱们等个一天两天都没事的。” 谁知这回小梅不听话了,回以一声长吟,似乎非常有信心的样子。 嗯,反正小梅会飞,打不过总逃得掉。不过要是激怒了虎鲸群,这船不是危险了? 这里没有码头,要不要告诉船长让乘客赶紧搭救生船紧急上岸暂避? 正搭着船帮以观沧海的阿花摇摇虎头。 小梅你飘了啊,你武力比我高百分之二十五只是个数据,真打还要看战斗经验的,不一定打得过阿花大爷。 这帮虎鲸看块头比你要大得多,同为超级魔兽,海里又是人家的主场。魔兽里块头就是战斗力,你肯定打不过的。 还没等兰迪决断出是不是赶紧让乘客转移,小梅在天上飞得飞快,很快到了虎鲸群上空。 出乎兰迪的预料, 小梅没有和虎鲸搏斗, 而是一声长吟,发出了神圣巨龙特有的龙威。 兰迪摇摇头,一千四百多岁的小梅大姐啊,你不知道龙威只对低级别的魔兽有效么? 这里这么多超级魔兽虎鲸,谁能怕一个同为超级魔兽的龙威啊? 本来它们玩儿够了可能就走了,你发龙威挑逗它们,这不是惹事么? 林黑儿望着远方的小梅也有点担心。 这个自己的龙族新闺蜜意外地鲁莽啊,要是在这里损失了,自己不是白处心积虑地交好它了? 让所有观众意外的事情出现了,小梅龙威发出,刻在虎鲸基因里的先祖记忆一下子发出了强烈的共鸣。 神圣巨龙都几千年没有出现在虎鲸面前了,它们本来早就忘了自己还有个上级,自己成为了海里的霸主。 突然穿越几千年时光的特殊龙吟出现,这是海洋真正霸主召唤自己这些部下的命令。 老鼠怕猫,狼吃羊,动物世界里,天敌的威力刻在基因里。 就是最弱的猫出现,老鼠也不敢跟猫放对。 小梅已经是有战斗力的青年龙,单论战斗力已经达到了圣级线,已经比单个的虎鲸强了。 加上一直存留在虎鲸头脑中的先祖基因的存在,全体虎鲸立刻停止了嬉闹,一起跳出水面,低头向这位发出了召唤令的上级致敬,表示臣服。 小梅当即发出了一连串的龙吟,船上的人听不懂小梅的龙语,作为神圣巨龙传统部下的虎鲸却听得懂。 当下虎鲸群分成了两队,退到了两侧岸边,中间留出了一条宽阔的海路。 小梅施施然飞回到船边,右前爪一挥,姿势非常豪迈。 这个爪势连船长都看明白了,当下非常兴奋地发布一连串的命令,“起锚,点火,前进!” 蒸汽船冒出巨大的黑烟,从容穿过海峡。 兰迪出行,并没有摆架子征用这条船,船上还是有几百其他乘客的。 众乘客一起见识了龙骑士的威力,一时间,“龙骑士万岁!” “公爵大人威武!”的欢呼声不绝于耳。 路过虎鲸群的时候,小梅一声长吟,全体虎鲸一起跳起,朝船上的兰迪低头,发出巨大的集体鸣叫。 兰迪朝虎鲸群挥手,仿佛在检阅自己的海军部队。汽船发出汽笛,回应虎鲸的致敬。 船只开过,小梅又是一声长吟,充满了霸气,一百多头虎鲸编成两队,在兰迪坐船的后面左右随行护卫。 看着小梅的八面威风,刘明忽然若有所思,“小梅,龙族都能号令虎鲸么?那以后你不在,碰到虎鲸群,可以召唤锡特卡的龙族帮忙驱赶啊。” 小梅摇摇龙头,前爪指了指自己,又点点头。 兰迪明白了,“看来这是神圣巨龙特殊的本事,其他龙族是管不了虎鲸的。” “那也行啊,小梅能指挥水族,这可是个战略优势,嗯——” 刘明陷入了沉思,不知道在想什么。 朱姆港,来迎接兰迪的印第安加强团团长聂士成和副团长洛岑看到了海上的奇景。 兰公爵出巡朱诺,坐船后面,一百多头虎鲸护卫。 等船进了港,小梅一声长吟,虎鲸们再次集体跃起,向兰迪致敬,才缓缓向深海游去。 兰迪跳上岸,新鲜出炉的聂团长哈哈大笑,“兰大人果然是英雄,不但龙族慑服,连海上的无敌霸主虎鲸都恭敬有加。 老夫这个凡夫俗子,给你干活儿,一点不冤啊。” 将近二百斤,强壮胖大,剥皮屠夫出身的印第安女英雄洛岑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张开双臂,“亲爱的兰公爵,我的甜心,我总算等到你来了,我想死你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史上最佳搭档 林黑儿望着高大肥胖,一脸沧桑的洛岑,无比吃惊,难道兰大哥喜欢这种类型的? 兰大哥居然没有吃惊,也没有像在庄园里碰到新法兰克少女们的调笑时候那样落荒而逃,这是—— 其实兰迪是知道洛岑的脾气,心里有底。 当初一副要吃了自己的样子, 正经谈话的时候,说的却是要率部落投靠兰迪。 这是个心里有数的部落首领,不会干什么不靠谱的事的。 果然洛岑吓唬了下兰迪后,立刻严肃地一并双腿,来了个军礼,“参见公爵大人, 参见刘旅长。” 兰迪微笑点头,刘明还礼, 还啪地一个立正,给聂大人行了个军礼,“中将阁下好。” 聂大人原来的直隶提督就是中将,兰迪这里庙小,请了尊大佛来,没那么多兵,这个印第安加强团的团长就是高配。 这也是为啥聂大人直接向兰迪负责的原因,不然就会出现少将指挥中将这种尴尬的情况。 洛岑看向兰迪,“公爵大人,你们大夏的人才真是厉害。聂团长刚来的时候,说实在的,我们是不服气的。 结果人家就用一百个手下,演习对抗我们一千名勇士,一个玄武阵摆出来,令行禁止,把我们打得溃不成军。 现在我部落的勇士们都服了,一个个对聂大人恭敬得很。” 兰迪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请聂大人来, 就是帮忙收服这帮桀骜的部落勇士的。 曾文正公和左总督去世后, 大夏目前已经没有了圣级阵法师,聂大人这个阵法大师就是顶级的军事人才了。 聂大人这种威震天下的名将,要是收拾不了一千个部落民兵,才是笑话。 视察完加强团,看看朱姆这个新兴的小镇。 这里比锡特卡人多很多,来冒险淘金的有好几万人。不过管理上乱得多,也就是能维持基本的治安和税收而已。 再然后就是去金矿看看,这里是印第安加强团重点保卫的地方。 正经金矿是兰迪的,附近的小溪放开了让淘金者们随便碰运气。 真正赚钱的其实是给淘金者服务的商铺,都是二斤安排好的。 商铺赚的钱源源不断地流进兰迪的腰包,淘到大金块一夜暴富的淘金者其实没几个。 兰迪去看自己的金矿。阿拉斯加没有奴隶,也没那么多犯人要改造。 工作的都是雇佣人员,不能往死了用,这实际上和大多数金矿不一样,兰迪要少赚许多。 小梅没有跟进去,而是顺着淘金的小溪飞了一趟,突然降落。 锋利的爪子刨了几下,刨得水花四溅,石屑纷飞, 然后抓着一块巨大的狗头金飞了起来。 附近好几百淘金人都是羡慕得要死, “唉,怎么人家一下子就能搞到狗头金发财?我怎么运气这么差?” “龙族可对财宝相当敏感,我要是有条龙就好了。” “做梦吧你,要有龙还用在这里苦哈哈地淘金?兰公爵有龙,那个金矿是归人家的。” 小梅来到林黑儿面前,把狗头金交给了闺蜜。 林黑儿嘻嘻而笑,“小梅,你也太认真了,我的钱不用还的。而且,你经常被兰大哥骑,难道不应该他给你出钱买东西么? 感情兰大哥骑了人家,人家还得自己赚钱买东西,兰大哥啊,真是便宜死了。 好了,我替你保管着。咱们姐妹不分彼此,以后你看上什么我给你买,这都算你自己出钱了。” 在朱诺的三天巡视一晃而过,后夏历四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三,兰迪、刘明和林黑儿回到了锡特卡。 兰迪对朱诺这个自己领地里因为淘金兴起的新城镇印象一般般。 军事上镇守朱诺的印第安加强团要比锡特卡的两个新军团弱得多。 聂提督的本事没说的,印第安勇士也足够强壮敢战。 不过淮军的精锐作为骨干,可比不上石兰冲培养出来的新式军官。 兰迪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放眼世界,能比得上石兰冲那里由刘明亲自训练,石远亲自教导出来的一百名超级军官素质的,根本就没有。 聂大人训练这一千五百印第安人,将来成军的话,那也是世界一流部队。 至于粟多珍手下的两个团,嘿嘿,等成军后,那是世界最顶级的轻步兵,绝无仅有的,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新式超级部队。 朱诺那边管理上跟锡特卡比乱得很。 锡特卡这边二斤已经深耕了挺长时间,朱诺那边还没下太多功夫。 然后,世事难预料,二斤突然就走了。 朱诺那里负责的都是原来二斤家的商会的负责人,忠心是足够的,缺乏有眼光有魄力的领导者。 兰迪的夹袋里已经没了可靠的商业和管理人才,先这么糊弄着吧,反正聂大人坐镇朱诺,就翻不了天。 “老刘啊,我要按咱们的计划,和黑儿去一趟海阳,探查下上古核聚变发电站的情况,再决定怎么利用。 阿拉斯加这里,就麻烦你暂时坐镇了。” “唉,咱们的人才还是太少啊,我这个只擅长打仗的人被你拉壮丁管阿拉斯加,可是不对口哦。 好在朱诺那边有聂帅坐镇,锡特卡这边有粟副旅长,我其实没什么要管的。 商业上我也不懂,只能萧规曹随,二斤在的时候怎么干继续执行。 这不是长久之计,我先糊弄一段时间吧,兰迪同志你得赶紧找尽量多的真正厉害的人管。” 刘明这是谦虚。 他管阿拉斯加,当然不如二斤搞钱的本事大。 但架不住他毫无私心,头脑够用,可比大多数殖民地总督合格多了,兰迪是相当放心的。 “老刘,阿拉斯加人少,像现在这样军管问题不大。抓住锡特卡和朱诺两个要点,就足够控制住阿拉斯加了。 那些广阔的荒原、冰原上的部落,咱们也只能先靠乡贤自治。 要说管理人才,连二斤都是不够格的,他就是能想赚钱的办法而已。 我认识的最厉害的这方面人才是邵山师兄。他要是帮我管阿拉斯加,一定是井井有条。 可惜我可用不起他,咦?我可以让他帮我推荐一个靠谱的人。” 邵山师兄现在里昂,身边嘛,有两个左膀右臂帮忙。 陈仲弘是个外交人才,自己购买阿拉斯加,他已经出过力了。 另一个和三毛身材差不多的身影浮现在兰迪心里。 那个叫先圣的年轻人能被邵山看中,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就是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来,和刘明这个管军事的配合能默契么? 说干就干,四个小时后,兰迪已经飞速去了趟里昂,和先圣出现在了锡特卡传送阵。 刘明干脆就一直等在传送阵旁边,他是真的只愿意打仗,不喜欢管理领地。 “老刘,我把高人请来了。 邵师兄给面子,让先圣帮我一段时间的忙。 我已经任命他为阿拉斯加行政长官,主管一切行政事物,你就专心管军事,凡事你们俩商量着办。” “那我肩上的担子一下子轻多了。” 刘明看向先圣,嗯,兰迪的称呼其实很有问题,这位高人个头不高,还不到二十岁,不过精气神十足,充满自信。 刘明和先圣的手紧紧握到了一起,两个人互相看看,一种奇怪的心思同时在双方心中涌起。 双方此前没有见过面,可是一下子惺惺相惜,觉得似乎在哪里熟练配合过多年。 “兰迪同志,你和黑儿放心去笑傲江湖吧。我有预感,我们俩配合,管好区区阿拉斯加,一定没问题。” 第二百七十七章 魔法时代的旅行方式 蓝天似穹庐,覆盖在头顶,一直延伸的极远,和大海重合在一起。 太平洋风平浪静,一望无际。蓝天和大海之间,是小梅在纵情飞翔,一路向北。 兰迪坐在龙背上, 疾风扑面而来,红星披风猎猎飘舞。 这一幕龙骑士翱翔海上的图画,真是让人心旷神怡。 以前兰迪出去探险,都是要和小队同行,即使有用到小梅的时候,也多半是临时上天侦查,很少有独自骑龙长途飞翔的时候。 最远的一次,是为了给雾朦纱求医, 从新安岛飞到长汀。那还是小梅抓着树屋,大家一起走。 这次兰迪安排好了阿拉斯加后方,准备和林黑儿去探索上古遗迹,终于有了独自骑龙在海上驰骋的机会。 直接从阿拉斯加起飞太远,定向传送符太坑,能不用就不用。兰迪是坐了传送阵到魔市,从魔市起飞往北,直航海阳的。 本来大夏有传送阵的城市里,大都离海阳最近。 但那里天子脚下,是禁飞区,兰迪得给于剑圣这个镇守紫禁城的圣级面子。 到了海上才发现,平时看大海是蓝的,是人站立的视角,看到大海映照的蓝天。 从上方看,这远海原来是暗绿色的。 在海天之间驰骋,兰迪胸中豪气陡生,想来两句诗, 却苦无诗才。 刚念了两句前人的“日月之行, 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只听“滴滴滴!” 于是,豪情壮志的兰迪,骑着神圣巨龙,在大海上打起了电话。 “兰迪,我是二斤啊。” “有空给我打电话,是不是已经搞定新军手下了啊?” “别提了,我正为这事儿烦恼着呢。” “怎么?还有人敢不听你的军令么?” “那倒没有。而且,我当众搞了一次打靶表演,这帮小子还是都服气我的。 我新官上任,当即有向我靠拢的。我选择看上去比较忠厚可信的,还是初步建立了我的班底的。” “那慢慢来不就行了?” “我初步观察了下,向我靠拢的有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在观望,我有信心收服。可另两三千啊,是说什么也拉不过来的。” “还有有威望的手下自己立山头么?不能手软,给他弄走不就得了?” “不是,没有敢跟我这个混成旅旅长明面对抗的。 这三千人都是下层军官和士兵, 他们建了个什么‘文学社’, 没事就私下串联。 一群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的糙老爷们儿,爱好文学,每天在一起研究文学?当我是傻子么?” “军队可不能允许这种情况,你既然兵权在手,干脆大开杀戒——” “我烦恼就烦恼在这里呢,他们啊,多半是天地会的。 我要是把他们开除出去,恐怕马上就得发生兵变。 要是强力镇压,跟咱们的计划也不符啊,我又不是真的来替铁锅皇帝掌握军队的。” “这个——” 兰迪也挠头,“咱们不可能镇压天地会,帮封建皇帝的忙。这样吧,我建议你先把手里的嫡系掌握住,尽量争取中间力量。 那些天地会成员怎么处理——再问问刘明,反正不能让他们无法无天,就算你不管他们私自聚会,也得让他们服从你的命令。” 放下电话,兰迪摇摇头,天地会居然已经将新军渗透到了这种程度。 刘明说新军现在是皇帝调不动,督抚没权管。 这样一群处在权力真空状态的几十万武装,就是个活火山,铁锅皇帝坐在火山口上,还不自知呢。 看来天地会是一定能成事的。 可惜屠龙术的传播刚刚开始,怎么处理跟天地会这股相对朝廷要进步得多的力量的关系,兰迪也完全没想法,还是让大贤者们去考虑吧。 下方一个几十艘军舰的编队缓缓南行,军舰上打着各色的旗帜。 这是八藩犯阙的联军撤兵了。 朝廷的四千五百万两白银的“赏赐”虽然大部分还没有到位,不过有海关关税担保,还是黄不了的,毕竟朝廷的关税掌握在精灵人赫德的手里。 圣级的威压从舰队传上天空,显然舰队吸取了扶桑人的血泪教训,请了黑暗大陆的水系圣级詹姆.萧坐镇,避免在海上遭遇暴风雨。 双方交错而过,军舰拉响汽笛,向龙骑士致敬,小梅回以一声响亮的龙吟。 不管怎么说,双方停战了,现在是和平状态。 兰迪要是知道另一时空的大夏为这场战争付出了什么,自己的干预起了什么样的效果,已经足以自豪了。 视线从海面上抬起来,后知后觉的兰迪突然来了句,“咦?小梅你角上怎么多了个粽子装饰,别说,挺好看的。” 主人终于夸了一句自己好看,小梅一下子害羞起来。 兰迪突然发现胯下的小梅不安地扭动,白色的鳞片开始变得粉红,奇怪地摇摇头。 小梅晋级后能耐大了不少,可是开始变得古怪,搞不懂。 前面青色的海岸线出现,龙骑士的威力终于体现,仅仅两个小时,海阳到了。 这是兰迪用高级定向传送符假装要传送,定位出的大致位置。肯定在海阳县境内,在哪儿就不知道了。 兰迪在海边无人处下了龙,掏出两张回城券定位。点亮定位在锡特卡的回城券,瞬间又回到了锡特卡。 等海阳海边两团白光亮起,林黑儿就这么被兰迪拉到了海阳。 这就是有传送阵、回城券的时代,有钱人的旅行方式。兰迪再加上有龙骑,这探险的速度大大加快。 两人出现在海边,下面就看林黑儿的了,怎么找到那个上古遗迹。 “要不要找人问问路?” “不用。” 林黑儿掏出爹保留下来的秘密地图,“要是我自己来,要找这地方可麻烦了,得好长时间。 有了兰大哥你,这就方便多了。 大哥不能不能抱着我升上天空,看下海岸线的形状?马上就能确定遗迹的位置。” 看林黑儿巴巴地仰头望着自己,兰迪倒是没在意,这是工作需要。 兰迪跨上龙,林黑儿兴高采烈地纵身跳到兰迪身前,小梅缓缓垂直升起。 这就是龙和鸟飞行原理不同形成的优势,小梅可以不分地形垂直起降,要靠科技达到这个效果,还要很久以后。 这次小梅只是缓缓升高而已,没有什么剧烈的运动,以林黑儿的本事,开始完全hold得住。 随着小梅越升越高,下方的海岸线开始在视线中扩展开来。 林黑儿拿着地图,看着打了红x的地方,对照着海岸线,用手一指,“应该就是那里。” 在光滑的龙背上只靠双腿固定,本来就相当勉强。 这回林黑儿一伸胳膊指路,身子一下无法维持平衡,晃了下,就要摔下龙背。 兰迪反应神速,一伸手,抱住了林黑儿的盈盈细腰。 第二百七十八章 视野共享 兰迪曾经抱着三毛升上天空,实现三毛骑龙上天的飞天梦,本来觉得再抱着林黑儿骑龙也没什么大不了。 结果抱上才发现,抱着美女和抱个小孩子的感觉完全不同。 两人身体一接近,一股发髻中的清香就冲进了兰迪的鼻子,兰迪着手处甚为柔软,手的上缘还能感觉到软乎乎的。 林黑儿稳住了身形, 发现被兰迪抱住了,身后传来兰迪浓重的男子气息,眼睛露出得意的神色,笑成了月牙。 女人的体脂率比男人高得多。男人主要是由骨头和肌肉构成的,二斤那样的胖子例外。 女人即使是像林黑儿这种身轻如燕的,也是脂肪占多。 兰迪把柔软的林黑儿抱在怀里, 手中触到的都是轻柔, 顿时浑身一僵。 忽然感觉到怀里的美女还不老实,往自己身上踏实缩了缩, 似乎是怕掉下去,然后又轻轻扭了两下髋。 林黑儿的轻轻扭动可是故意的,把街头卖解的柔术运用到了极致。 这下兰迪顿时觉得身体里一股热气腾起,呼吸都变得粗重,赶紧往后退了一小段距离,心脏砰砰地跳。 要是让身前的林黑儿感受自己身体的变化,就实在是太糟糕了。 不过小梅却是躲不过去的,好在它背上的鳞片很硬,应该感受不那么准确吧?应该——是吧—— 好在尴尬没有维持多久,小梅已经迅速地落到了林黑儿指点的岩石上。 兰迪赶紧跳下龙,站在海边的岩石上,深吸了一口气。 默运玄功,真气巡行一个小周天。 心水下降,和丹田肾火相合,氤氲成一股雾气,意念引导雾气沿丹田旋转归元, 魔法功力又深厚了一丝。 这是玄门正宗的练气法门, 兰迪在剑丘四年,一直是这么练的,不过后来有了仙酒,已经很久没有靠吐纳增加灵力了。 现在外部诱惑勾动肾火,兰迪为了避免尴尬,不得已运功做由后天返先天的功夫,这其实是所谓密宗双修术的本事,好多不正经的妖道也会。 这方面的修习作为剑士,兰迪的能力其实很粗疏。 按东方的划分,剑士属于外门功夫,也不需要那么强的灵力。 一旦成为剑圣,因为有天地灵力洗涤,剑士的灵力才会爆发式增长,一下子成了法力方面的高手。 西方的剑士和圣骑士甚至不用这种法门,干脆就是靠祈祷和静修来搞所谓斗气,按东方的说法是混元气,反正结果差不多。 这种成圣前更细腻的修行,林黑儿这种侠客反而是最擅长的, 西方因为修行法门的缺失,甚至没有侠客这种职业。 林黑儿笑吟吟地跳下龙背,一看兰迪的样子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兰大哥抗拒不了自己的挑逗, 不得不运功压制疏导,立刻挺胸抬头,自信了不少。 嘿嘿嘿,自己的魅力还是很厉害的,龙骑士都遭不住。 其实兰大哥你不用那么麻烦,有更方便的疏导办法的,这大海边清净无人,我空间里就有帐篷…… 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兰迪发誓,以后一定不往天上带美女了,除非是可可。 这实在是太危险了,自己能对抗阿里权杖的钢铁意志,都险些破防。 兰迪不是苦行僧,不过,他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一定要是道德的,跟着感情走的,而不是被欲望征服。 看兰迪又是一脸坚定的样子,林黑儿摇头叹气,兰大哥这个死心眼,算了,慢慢来。 林黑儿一指这块岩石的下面,“根据先父的描述,洞口就在这块岩石下面的海水里。 我的水性好,先下去探探路?” 说罢就要脱衣服,兰迪赶紧拦住了她。 “别,这么多年过去,万一有水里的猛兽占据了洞穴,还是很危险的,小梅,上!” 小梅是水里的霸主,这个时候它表现的时候到了,一头就扎进了水里。 兰迪则一摸宠物徽章,启用了很久都没有用过的宠物专用法术,“视野共享。” 这是兰迪敢不带潜水工具就来探险的底气,有了小梅这条龙,海里就变成了兰迪的主场。 龙在水里的视力非常好,几乎和岸上一样。兰迪跟着小梅的目光,一眼就看见了水下方形的洞口。 洞口被切得整整齐齐,一看就出自人工。 上古时代连核聚变发电站都出来了,人类手里掌握了切割岩石如切豆腐的工具,应该是很轻松的。 不过现在石头上附满了暗绿色的水草,里面黑洞洞的,一般人是不敢进去的。 当初林黑儿的父亲敢游进去,那是冒了很大的风险的。 小梅则完全没有这个顾虑,在水里谁能干过攻击力达到圣级线的神圣巨龙?硕大的龙头顺着洞口就钻了进去。 出乎兰迪的预料,这洞出奇地短。很快小梅的龙头就从洞的另一边钻了出来,这里甚至还有洞口传来的微光。 借着微光看到,小梅的面前是一个台阶,水面和外面的海水持平,上面是个不知道多大的黑暗空间。 这边小梅的尾巴还露在海面上,原来这个洞只有不到两米深。 兰迪想了想明白了。这个发电站被岩浆覆盖,岩浆其实没有那么厚,要不然里面的人切割岩石出来,也没那么容易了。 小梅整个身体都钻进了洞里,头从里面的水面升起,四处看了看。 台阶上也没有脚印什么的,显然这么多年,并没有人发现这个偏僻的洞穴,再远太黑就看不到了。 这是最好的结果。 兰迪传讯让小梅退出来,“小梅啊,我和黑儿进去探查,你在外面水里潜伏看门,免得这个时候有人过来,我们被堵在里面就不妙了。” 小梅点点龙头,藏进了水里。 隐藏在水里的神圣巨龙对别人来说,就是最危险的杀手。 水里原来的一些小动物,感受到龙族的威压,都远远地跑开,这里的水下瞬间被小梅清场。 兰迪脱得只剩一条短裤,衣服都收进戒指,活动了两下,跳进了水里。 望着兰迪壮硕的背影,林黑儿身子一震。自己刚才没有诱惑成兰大哥,兰大哥这个健美身形倒是把她诱惑了。 兰迪后背上肌肉隆起,好多道伤疤,更显得彪悍,腰上脊柱旁,有两个“腰窝”,更显得健美无比。 腰窝这玩意不是每个人都有,但是练健美的人一定得先有才能成为运动员,希腊雕塑里的美男,是一定要有腰窝的。 林黑儿有点迷糊,忘了脱衣服,跟着跳进了水中。 她的水性倒是天生的,这么近一段距离,远远短于她能在水下憋气的时间,顺利地就游了进去。 两人从里面钻出水面,甩甩头,深吸了一口气。里面空间很大,倒是没有窒息的感觉。 兰迪的水性是在石兰溪里练出来的,在这里倒是难不住他。 顺着延伸到水里的台阶往上走了几步,上了干燥的地面,四周一片漆黑。 可惜这次没带法师或者祭司来,没有照明术可用。 兰迪手里出现了一支火把,嘭地点燃,四周一下子明亮起来。兰迪环顾四周,望向这个远古遗迹。 第二百七十九章 先进六百年的科技 遗迹里的空间比兰迪想象的还大,火把竟然只照亮了很小的一部分。 光亮所及的地方,只看到台阶,和一个弧形的钢壁,向上和周边延伸到黑暗里。 从看到的部分,可以判断这个钢壁应该是防护这个遗迹的机关,遗迹靠这个抗住了岩浆的包围。 来路的方形缺口旁边, 是一个手动的方形逃生门,被扳向了旁边,旁边还凌乱地堆着好多切成方形的石块。 从逃生门的厚度看,这个钢壁有一尺多厚,这几乎能抗住兰迪能想象的任何打击,可见当时先民们对这个电站的重视。 没看到别的东西,倒是看到林黑儿站在台阶上, 浑身湿透,曲线毕露,抱着肩在瑟瑟发抖。 外面是夏天,非常炎热,林黑儿本来穿得就不多。 这里面不见阳光,阴凉十足,又浑身湿透,这就冷起来了。 “黑儿,先换上干衣服吧。” 兰迪把火把靠在台阶上,迅速穿好了衣服,拿起火把背过身去。 林黑儿终于反应了过来,立刻从里到外换了一身。她手脚麻利,换得很快。 不过不像兰迪只是把原来的衣服穿上,短裤就不管了。她可是全体换成了干衣服,加上女人身上零碎多,还是耽误了好一阵。 看兰迪背过身去的宽阔背影,唉,这真是个可信赖的正人君子,可是—— 唉, 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偷偷回下头么?林黑儿反而非常失望。 她哪里知道, 兰迪要不是正人君子,在当年传送到地球的时候,就已经变成一堆焦炭了。 所谓好人有好报,有坚持和道德底线的人反而能活得长,获得更多的福报,这是那些喜欢抖机灵的人理解不了的大智慧。 等兰迪终于回过身,身旁已经又是一个一身红妆的侠女了,还特意补了口红。 兰迪打头,林黑儿紧随,走上台阶。 随着火把的移动,兰迪发现地面是水磨石的,上面多有灰尘,显然原来这里是室外,那个钢壁是后罩起来的。 很快前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圆形建筑,有五层楼高,外面没有窗户,一些巨大的管道从建筑里伸出来,连在周围一圈小些的建筑里。 兰迪和林黑儿沿着圆形建筑的外面绕行。 林黑儿走路悄无声息, 兰迪没有故意使用轻功,战靴踩在地面上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黑暗里。 既然没人, 林黑儿的父亲当年又来过而且全身而退,这里面应该没有危险。 兰迪仔细观察着中央的主建筑,终于看到了正门。 很普通的铝合金门,兰迪在里海小岛上见过。 兰迪顺手拉开,立刻光明大作,不但圆形建筑屋内亮了起来,外面也亮起了柔和的灯光,整个空间终于完整地呈现在两个探险者的眼前。 林黑儿没见过这个,手里出现了一把铁骨长扇,警惕环顾四周。 兰迪有过探索里海宝藏的经历,知道这是自动照明的机关。 不过这里甚至看不到电灯,不知道什么材料的照明设备,能保持这么久还不损坏。 兰迪首先看到的是巨大的钢铁穹顶,分成六辦,可以看到清晰的分割线。 这玩意应该是从地底升起,合拢在一起的。兰迪仿佛看到大灾变来临,这里的操作人员反应神速,迅速升起钢铁防护罩的情景。 当然这里没有遭受直接的破坏应该是主要原因,然后火山喷发,岩浆覆盖了这个钢铁堡垒。 这里面的人应该躲了很长时间,实在没有食物了,才打开救生门,逃了出去。 这就是科技的力量,比圣级的防护罩要结实得多啊。 看来,随着人类科技的进步,魔法的能力会越来越黯然失色,圣级会重新跌落凡间。 修炼只能成为修仙的一个途径,而不是成为靠特异的能力坐拥特权的高级人士。 据考古学家说,现在人类的科技文明已经基本恢复到了大唐全球帝国末年的水平。 后来的大夏王朝可是六百年的江山。就是说,科技要正常发展到这个遗迹的水平,还需要六百年。 当然,有各种出土的遗迹做样本,复刻科技一定要比原来研发快得多,那估计也不是百八十年内能达到的。 如果这个核聚变发电站是完整能用的话,这种超前科技,给大夏能带来的好处,是不可估量的。 兰迪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标记了好多定位在这里的回城券。 就算这个钢壁能屏蔽魔法——这是不确定的事,既然逃生门都打开了,回城券就一定能用了。 兰迪走进中央的主机房,里面是一个五层楼高的整体空间,中间一个巨大的罐子,造型非常复杂,周围密密麻麻布满了各种复杂的零件。 好几个巨大的管道通向四面八方,罐子上方是一面巨大的旗帜,上面两个简洁的汉字“大夏”。 一个身背重剑,身穿链甲,披着披风的古装剑士,身后跟着一个红衣侠女,仰头看着体量巨大的超时代科技产物,整个画面非常地不协调。 这里的东西兰迪完全看不懂,也不敢乱碰,退了出来。 周围的建筑功能兰迪倒是完全知道,不是他懂超时代科技,每一个房屋都挂着牌子呢。 保卫室、原材料存放仓库、维护保养仓库、休息室、技术资料室,餐厅、临时宿舍……不一而足。 保卫室里有好多架子,一看就是放置先进武器的,可惜全是空的,应该被工作人员带走了。 原材料仓库里,充满了印着骷髅的箱子,这一看就是危险物品。 兰迪寄予希望的技术资料室里,一张纸也无,放着些奇怪的设备。 兰迪分析,应该跟自己在可可家里见到的电脑差不多,不过更加先进,连屏幕都没有,怀疑应该是立体投影的。 兰迪连开关在哪里都找不到,而且这东西一定是需要密码的。 这就是尽管出土的上古遗迹很多,科学家们却依旧得按部就班爬科技树的原因,电子存储的玩意,打不开看不到啊。 这里的电脑如果是可以开的——兰迪立刻兴奋不已。 终于在一个类似领导办公室的地方,找到了一摞纸质文件,太不容易了。 纸的质量完全不是现在大夏的科技能造的,这么多年也没有损坏,上面的墨水也没有消退。 可惜这里当年的人似乎应该平时不怎么写字,文件写得歪歪扭扭,还不如当年光明神使的手书。 结尾的签名倒是很漂亮,花体字兰迪没认出来。 “亲爱的后来者,我们出去探险,寻找食物,不知道能不能回来。 如果你们看到这封信,说明我们完蛋了,这个完整能用的核聚变发电站就交给你们了。 资料室里的虹膜验证已经被我们改成了古老的声音密码验证,密码是‘大夏永存’。 我们手写了电站的简便操作流程,便于你们操作,但强烈建议你们仔细研究资料室的文件后再正式启动电站。 光明神保佑,人类能在这次灾变中延续下去。 ……” 即使是简便流程,兰迪翻了翻,也完全看不懂。 捆扎这份文件的细线在林黑儿手里,剩下的再无可用的东西。 兰迪闭目沉思了很久,把文件收入了空间。这样这里即使被洋人进入,也暂时无法使用。 看了看钢铁穹庐巨大的体量,地底下显然还有机关。原来这外面的小山就是把这个遗迹包围的岩浆而已。 兰迪摸了摸圣级手环,这根本不够用啊,原来还想着打包装走呢。 把关键部件拆走的事情兰迪是不敢干的,万一装不上,自己的罪过可大了。 “黑儿,我再次代表大夏老百姓,感谢你父亲和你,这里太有用了,可惜现在不能用,咱们走吧。” 两人关上主机房的大门,立刻柔和的光明渐渐变暗。两人原路返回,出了洞口,来到外面的岩石上。 外面热得很,倒是不急换湿衣服。 “小梅,抱几块巨石来,把那个洞口堵上吧。” 没有现成的巨石,小梅飞得远远的,锋利的爪子挥动,好几块礁石像豆腐一样被切割,抱了过来。 小梅在那里施工,兰迪顺手从空间里掏出手机,手机立刻滴滴滴响了起来,“四个未接电话。” 最后是一条信息,“我被人绑了,老大快来救我——奥斯曼。” 第二百八十章 土豪奥斯曼的克星 五分钟后,兰迪和林黑儿出现在了魔市大世界广场,身上还在往下滴水。 兰迪对奥斯曼的经历很迷惑,被绑了还能连打四个电话,还发信息,绑匪会有那么糊涂么? 最后的信息显示时间都过去了一小时,奥斯曼——还好吧。 拿出佣兵令牌, 代表奥斯曼的亮点还在,这就好办。 兰迪招出小梅,也不顾周围人的兴奋,跨上巨龙,“黑儿,你在这里等我,我先去看看。” “我要和你一起去!” 看兰迪面有难色, 林黑儿知道他在顾虑什么, “这次我坐在后面。” 蹭地一下, 跳到了兰迪的身后,一伸手抱住了兰迪的腰。 唉,自己好像刚刚发誓不带美女上天了,这马上就不算了啊。 不过林黑儿坐在后面尴尬果然少多了,至少自己要是有了某些反应不会被发现。 随即就感到林黑儿的指甲在自己的八块腹肌上轻轻滑动,整个身子贴到了背上,湿头发贴在自己的后脖子上,后背上两处感觉特别柔软,立刻又心猿意马起来。 “咔嚓!” 下面有记者拍照,兰迪可以想象,什么《龙骑士与美女在空中湿身暧昧》之类的报道一定会出现在明天的小报上,配了照片,有图有真相,简直说不清。 不过自从救了一百个新法兰克美女,自己风流浪漫,怜香惜玉的名声早就传遍了世界。 这对于一个这个时代的名人来说,并不算负面新闻。兰迪一直觉得脚正不怕鞋歪, 他们爱怎么说怎么说。 不过对上林黑儿, 自己的脚真的完全正么? 在城市里飞,小梅非常缓慢,免得一不小心飞过了。即使这样,不到半分钟,就离奥斯曼的亮点比较接近了。 兰迪控龙到了地面,收起了小梅,一手拿着佣兵令牌做导航,领着林黑儿快速前行。 离得远,亮点重合看不清,如今离近了,发现居然是两个亮点重合在一起,随即有一个亮点往自己这边移动。 这是有队友已经汇合了奥斯曼了? 看来自己此前下水进遗迹,手机收进了空间,奥斯曼没接通自己,这都一个多小时了,其间找了其他伙伴,这是已经没事了么? 兰迪放缓了脚步, 前方出现了高大的围墙, 正门上一块牌子, “魔市法政大学”。 嗯?奥斯曼居然会被绑到大学里?这是个什么情况? 大门口聚集了一百多青帮的好汉, 不过离校门口很远。 虽然手里拿着棍棒、砍刀什么的,却一副瑟缩的样子,不敢上前。 门口两个门卫只是后腰掖着警棍,背着手趾高气扬,就镇住了一百多地痞流氓。 一个黑影从高墙飞身而出,远远看到了兰迪和林黑儿,身形如烟如雾,断续地闪了几闪,就到了兰迪身旁,正是三毛。 “老大,你也来啦。哈哈哈,这回奥斯曼可糗大了。” “三毛,平时扯淡斗嘴都没事,奥斯曼出事了,你还笑得出来。” “他没事,安全得很,都没有挨揍。关键我不管用啊,这事儿非得老大你去不可。” “他得罪谁了,你这个青帮红棍都不好使。” “他啊,哪怕得罪了松江知府,我都有办法把他捞出来。 可是这次他得罪的是一伙娘子军,谁的面子都不给。 给钱不要,拿官府威胁不怕,她们又在大学里。在这里念书的一大半是权贵子弟,都跟洋人有交情。 你看这帮兄弟的怂样,两个保安就把他们镇住了,这里不是青帮好使的地方啊。” “奥斯曼是不是老毛病发作,泡了这里的学生,始乱终弃,被人给抓走了啊?” “他哪儿敢啊,这里的学生可都是学法律的,一个个厉害得紧。 早年朝廷要搞什么立宪啊,法制啊,派了五大臣出洋考察学习,回来创办的这个学校。 这都是将来的官,奥斯曼一个商人哪里敢碰这里的母老虎? 奥斯曼这家伙是张扬过甚,最近又泡了个女明星叫韦均荦的。 他出席酒会,身后跟着两个美女明星一左一右,低眉顺眼。他左拥右抱,一副大款派头。 结果参加酒会的人里,有一个这里的女学生,恰好是周小红和韦均荦的常州同乡,看不惯他把女性当玩物的嘴脸,批评了他两句。 奥斯曼上了头,竟然拿了好几把钱,洒在人家身上,说什么‘服不服?只要你服软,这些钱都是你的。’” 这果然是奥斯曼这个土豪大款能干出来的事情,兰迪不由微笑。 “哪知这个女学生和奥斯曼三一学院的同学不一样,却是不爱钱的,当场给了奥斯曼一个耳光。 回头纠集了一帮同学,把奥斯曼这个用金钱侮辱女性的劣商给绑到了学校去。 要他写悔过书,登报道歉,同时放两个明星老乡出去,不得依靠金钱权势强占美女。 奥斯曼要是登报道歉,就在上流社会成了笑柄了,这才打电话求救。”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奥斯曼能随便打电话呢,原来此绑架不是彼绑架。 他拿钱往人身上撒,果然是侮辱人的,被人绑走一点都不冤。这事儿就不该管,让他吃点教训,知道有钱不是万能更好。 可是现在情况僵在这里,奥斯曼好歹是一起出生入死好久的战友,还是得帮他收拾残局。 兰迪叹了口气,“走吧,咱们去看看,见机行事。” 三毛朝一百多手下挥挥手,“走吧,该干嘛干嘛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青帮混混们如蒙大赦,瞬间一哄而散,跑得不见了影子。 这里的三个战友都是轻功卓绝之辈,身子一晃,一股青烟般就从高墙进了校园,根本没人注意到。 跟着熟门熟路的三毛,来到女生宿舍楼,奥斯曼原来被绑到了这里。 “唧唧”,三毛学的两声鸟鸣吸引了看门大妈,三道黑影嗖地就混了进去。 三人在一个宿舍里见到了奥斯曼,“咦?奥斯曼,现在没人看着你了,你怎么不跑?” 奥斯曼愁眉苦脸,“听说校长找她们开会去了。 临走还威胁我,这事儿没完。如果我跑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她们就再去彭氏影视公司抓我,简直无法无天。” 原来奥斯曼甚至都没被限制人身自由,只是怕了这帮女学生,不敢逃跑。 这就不是武力能解决的事。这里是文明世界,要是奥斯曼来个流星火雨砸到校园里可热闹了,非得被判个十年八年的。 兰迪想了想,奥斯曼轻功是个累赘,“算了,你还是先回去吧,这里的事情我帮你摆平。” “就知道只能靠老大。” 奥斯曼没敢走门,点亮回城符回影视公司了。 三人从窗户跳了出去,去寻找这帮厉害的女学生。 三转两转,看到会议礼堂里黑压压地聚满了学生,里面一个响亮的女声正高高地传出来。 “这个家伙就是领头绑奥斯曼的,叫什么史存初。” “这是个男人的名字啊。” “她们倡导男女平权,故意这么起的。” 只听史存初在里面侃侃而谈,“这次学校没理由地扩招,招进来的都是毫无学问和法律精神的纨绔子弟。 教学资源又全向这批官宦子弟倾斜,我们这些穷人出身的全无受教育的机会。 校长你如此不公,为了搂钱,完全不讲法制精神。我们不过依法抗议了一下,你竟然开除了四个同学。 这大夏朝还准备学洋人搞法制?有你这样的校长,我看就没希望。” 台下一片掌声,随即就听到一个老头子气急败坏的声音。 “大夏不需要你们这帮不听话的反贼当官,我宣布,你们一百个搞事情的,全部被开除了。” 第二百八十一章 又收了一百美女 礼堂里立刻传出了“我们抗议!”“打倒反动校长!”的声音。 然而没用,校长估计已经从后门撤离了,根本听不见。 学生们呼啦一下子从礼堂门口涌了出来。 先出来的是一大批富贵人家的纨绔子弟,既得利益者,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哼哼,一群不识好歹的穷人丫头片子,能让你们上学都不错了, 还想跟我们这些老爷平权?” “大夏是皇上说了算的地方,搞搞法官装个门面,这帮傻子还当真了。” “这下抓瞎了吧?这帮母老虎,我赎明月楼的从良都不找她们,看她们都得嫁不出去。” 大批学生渐渐散去,过了好一会儿, 一百个女生才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 “史姐姐,这下我们被开除了, 回去爹娘还不把我打死?” “他说开除就开除啊, 我们找督学评理去。” “算了,这次扩招就有督学家的公子,他不会给咱们做主的。” “咱们去找进步人士声援。” “就算校长被进步人士骂成狗,也不会改主意的。” “咱们都大三了,课程都学完了,就差实习了,这下没了律师和法官资格,不是找不到工作?” “要不——史姐姐,咱们找校长认个错儿……” “咱们决不能向这个反动权威低头,我相信进步的力量,大家等一等,一定有办法的。” “可是学校不让住了,我们哪里有租房、吃饭的钱?” “哼,就算我们能毕业,这大夏啊,也不会让我们这些女子当官的。 我们去找司法界留洋的前辈王开僵、董康教授去想办法。” “唉,就算前辈们愿意援助,也救不了我们一百个人啊, 说不得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这位史同学请留步。” 史存初一抬头,见三个人拦住了去路。 为首的剑士器宇轩昂,高大壮硕,身背重剑,蓝色红星披风非常耀眼。 身后站着两个人,左面的青年身材有点瘦小,头有点大,头发不多。 不过人挺精神,身穿伯尔尼中学帅气漂亮的校服,双排扣的西装,增色不少。 右面的女子一身红妆,黑色披风,英姿飒爽,一看就是个快意恩仇的江湖女侠。 这三个人看着装、气度、精神头都不简单。 尤其是领头的剑士,往那一站,渊渟岳峙,脸上充满了沉稳自信, 一看就是大人物。 “这位先生, 您是——” “我是谁不重要, 我听出你们都是法律、行政方面的专业人才,现在没地方实习,没办法毕业了。 如果有一个地方愿意重用你们,让你们真的管理老百姓,你们自信有这个本事么?” “我们的学问都是实打实的,有什么不敢?不过,哪里会有这种地方?” “我手下有七万多老百姓需要管理,你们去我那里实习,可以直接当代理官员。 如果实习期满合格,可以直接留任。 那里有点偏僻,你们支援边疆,我可以比照大夏官员三倍的俸禄给你们发实习工资,免费提供住所和伙食。 成为正式官员后,待遇更高。” 兰迪盯着史存初,看她的反应。 这个小姑娘十八九岁的年纪,个子不高,圆脸,胖乎乎的。 虽然算不上超级美女,也是长得周正,根本不像那些纨绔子弟形容的什么母老虎,不过是他们理解不了的进步青年而已。 史存初一仰头,眼睛转了转,“你要把我们这些女学生带到边疆去,我们凭什么相信你?你怎么证明你不是骗子?” 兰迪一挥手,小梅被放了出来。现在世界上只有一个龙骑士,小梅是兰迪的最好名片。 史存初身后的同学立刻惊叫连连,“哇!原来是龙骑士兰迪,怪不得长得这么高大帅气,龙骑士我爱你!” 兰迪很囧,怎么女学生都爱来这套。 “史姐姐,我愿意跟龙骑士大人去。” “我也愿意!” 史存初朝身后摆了摆手,气度沉稳,“原来是兰公爵,失敬失敬。 既然是兰公爵,你是想让我们去阿拉斯加喽?远我们倒不怕,可是让我们为露西亚做贡献,我们却是不去的。” “我买下阿拉斯加,目的就是把它并入大夏,不然我为什么不去圣苏伯台堡找官员,而是找上你们呢?” “你也是朝廷的一等轻车都尉,作为封建朝廷贵族的一员,你能在领地真的奉行法治么?要是只是拿我们装门面,我们可不去。” “我保证授予你们真正的权力。 我可以任命你为阿拉斯加代理大法官,地位仅在行政长官先圣之下,而且可以独立审判,由你一手建立那里的法律体系。 就是圣级的龙族长老犯了法,你也一样可以判他。 其余的同学,根据所学,可以在锡特卡和朱诺的政府部门任职,由你和先圣商量着来。 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你们真的能拿得起来工作。” “我们保证忘我工作,可是我信不过你的个人人品。 听说你在伯尔尼庄园养了一百多个情人,这样腐败的官员我们是不会为你工作的。” “这都是谬传。那些学生现在在那里上学,没有任何一个跟我有关系的。 你这就可以去伯尔尼采访她们,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话。” 林黑儿看这位史存初都落魄成这样,被开除了,还咄咄逼人,不免有点为兰迪不忿。 兰迪却是解释得很耐心。褒贬是买家,越是考虑得仔细,说明人家是当正事办的。 要是上来就鲁莽地答应,兰迪反而不放心把领地交给她们了。 女生们推举出五个代表,三毛拿出一沓子回城券,“姐姐们,咱们马上去!” 大家在校园里等了半小时,六团白光闪烁,五个女学生从伯尔尼回来的时候,看向兰迪的眼神就变得信任了。 为了促成自己一行人的伯尔尼考察,兰公爵眼睛都不眨地花了价值五百金币的回城券,这诚意显然是足够的。 “可是我们在阿拉斯加那个荒凉野蛮的地方当公务人员,作为女孩子,安全怎么保证?” “那里有位印第安女英雄叫洛岑,手下有好几百印第安女战士,我可以为每一名女性官员配备两个女性卫兵。 同时你们成了领地的官员,我会为你们配备魔法电话的。 你们随时可以召唤新军、印第安加强团保护你们,龙族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调动。” 这条件简直好得没边了,兰迪又加了点砝码,“锡特卡有传送阵,你们作为公务人员可以免费使用。 每个月每人可以回家探亲一次,回程的费用领地会报销。” 这下大家再无担心之处,“兰公爵,我们什么时候可以上任?” “现在就可以去,我会领你们跟先圣接洽,安排你们的实习岗位。 不过,你们不需要回家跟家里商量么?若是有家里不同意或者自己不愿意去的,愿意另找门路,我也不拦着。” “我们本来都准备去实习了,不需要回家,这就去。” 一个想回家的都没有。首先这些进步青年都很独立,自己就能做决定。 其次啊,她们可不傻,去晚了,好位置就抢没了。 “好!咱们这就走。” “那个——史姐姐,那个坏蛋奥斯曼好像还被咱们关着呢。” “对了,兰公爵,我们还有件小事要处理,你等一下。” “史姐姐——” 三毛领她们去了趟伯尔尼,已经迅速混熟了。 “那个——奥斯曼是老大的部下,现在咱们是自己人了,你能不能看在老大的面子上,饶他一马。” “不行!” 第二百八十二章 炒房炒成了房东,炒股炒成了 新鲜出炉的史大法官回头向同学们挥挥手,“你们先去收拾行李吧,明早八点在传送阵集合,这个问题我来跟兰公爵解决。” 同学们对这个主心骨非常信任,兴奋地奔宿舍而去。 自己马上就要直接就任官员了,比正式毕业后在某个衙门里当个文员要强得多。 十九岁的史大法官回头看向兰迪,一脸严肃, “如果我还没开始工作,就屈服于领主的压力,放过了应该受到惩罚的人,这还谈什么法治精神? 所以奥斯曼不管有多大的功劳,都必须承担他做错了事的责任。” 铁面无私,果然是个大法官的样子。三毛吐了吐舌头,没敢接话。 “除非, 兰公爵以领地元首的身份, 发布正式的特赦令,赦免奥斯曼的罪过。 那就得看领地的居民服不服了,这会影响您在领地的声望的。” 兰迪闭目思索了下,奥斯曼犯的又不是死罪,哪里需要特赦。 兰迪睁开眼睛,“我看你们对奥斯曼调查的未必够仔细。他用钱侮辱你,让他当众赔礼道歉是必须的。 至于他用财富和强权霸占女明星,咱们可以现在去问问那两个女明星本人,万一人家是自愿的呢?” 说去就去,小梅拎起了树屋,史法官第一次神奇的空中公务旅行开始了。 几分钟就到了外滩的彭氏影业公司,大老板奥斯曼已经稳定了神魂,又开始“亲自指导”女明星的拍摄了。 中途接到了三毛悄悄打的电话,奥斯曼一见到史法官,立刻深鞠一躬,“彭某做事不经大脑,冒犯了史法官,这里诚挚给您道歉了。 我愿意出五千金币, 赔偿您的精神损失。” 史法官摆摆手,“现在咱们是同事,咱们的私人恩怨,我可以看在兰公爵的面子上放过你,钱我是不要的。 不过,你仗着有钱有权,欺负旗下公司女明星的事情,一定要说清楚。” 奥斯曼一摆手,周小红和韦均荦走了过来。两位女明星风情万种,袅袅福了一福,站在了旁边。 史法官走过去,拉着两个常州老乡的手,“别怕,现在我是这个家伙所在团体的大法官,可以判他罪的。 他是不是拿不给你们角色之类的事情威胁你们,强迫你们做他的情人玩物什么的?跟我说,我给你们做主。” 两个明星一愣,不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 迷惑地望着她。 兰迪得表示对自己新任命的大法官的支持, “如果奥斯曼真的做了坏事, 我们不但会惩罚他,我作为上级,监管不严,还会赔偿你们足够的钱。 你们可以去国外或回家乡过安全富足的生活,我保证你们不会被他报复的。” 周小红听明白了,“彭哥对我很好啊,简直好得不得了。 专门为我开了影视公司,请高人名导,给我量身定做影片、歌曲、角色,一手把我捧成巨星。 遇到这样的贵人,我感激得不得了。我们谈恋爱,还是我主动的,他怎么会是坏人?” 韦均荦也用崇拜的眼光望着奥斯曼,“彭哥人长得帅,事业成功,在全世界都有产业。 又温柔浪漫,会说我爱听的话,懂得给我送花送礼物,能让我坐豪车,出入高级聚会。 以我为主角的电影正在开拍,我和他谈恋爱还错了么?” 史法官气得眉毛都立起来了,“他同时和你们两个人谈恋爱,这难道不是渣男陈世美?你们也愿意?” “那个——” 奥斯曼小心地看着史法官,“现在,我还是新奥斯曼共和国的公民,在我们国家,一个男人娶四位妻子是合法的……” “是的,彭哥跟我们说过的,我们愿意。” 史法官看向两个同乡姐妹,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奥斯曼自从见到周小红,就换成了西装革履,一直以“彭老板”的身份出现在魔市商界。 百密一疏啊。史法官万万想不到,这个魔市著名的彭老板,一直在华人商圈里混,从来不跟洋人交往的家伙,居然是个外国人,她还以为奥斯曼最多是有大夏西域血统呢。 这样至少从法律层面,自己就抓不到人家的错处了。 不过她还是愿意给两个小老乡争一争权益,“这两个姑娘可是我的老乡,她们既然愿意跟你好,我也不拦着。 可是你不能抱着玩弄女性的态度,玩腻了就搞什么‘友好分手’。 我们大夏的女子和开放的魔族、精灵不一样,你必须娶了她们,否则我可不饶你。” 奥斯曼本来将来很可能这么干,但他会给足让对方满意的分手费。 毕竟在奥斯曼的概念里,女人不能永远年轻,但永远有年轻的女人嘛。 而且这只是史法官的个人要求,已经不是法律强制了。 不过他现在可怕了这个圆脸的小姑娘了,连声答应,“哪能呢,我当然会娶她们。 现在她们正当红,我刚给她们改了艺名周璇和上官云珠,结婚会影响她们在演艺事业的前途。 这件事我将来一定办,一定办。” “而且你只能到此为止,专心对她们两个好。不许再在外面勾三搭四,娶什么三房四房了。 否则叫我知道了,一定不饶你。” “是是是。” 奥斯曼一连串地答应,愁眉苦脸。 自己被这个史法官吃得死死的,除非不想在兰迪手下干了,否则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潇洒是没了。 本来整个森林没了,自己还可以有四棵树的,现在被砍得就剩了两颗。 炒房炒成了房东,炒股炒成了股东,算是被套牢了。 周小红和韦均荦倒是因此对这个仗义的老乡史姐姐非常感激,一起盈盈下拜,“谢谢史姐姐。” 有了史大法官这个娘家人,将来奥斯曼在家庭中的地位看起来也堪忧。 第二天早八点,大世界广场,一百名英姿飒爽的女学生,排着队走进传送阵,背着行李,远赴阿拉斯加实习。 嗅觉灵敏的记者们围了一大堆,镁光灯闪烁,浓烟四起。 远处街边,两位老者西装革履,遥遥观望。 叫王开僵的老者摇摇头,“这是我国自己培养的第一批政法精英啊。 她们这些自己考上的平民家的孩子,还是最有真本事的,远不是那些花钱进去的纨绔子弟能比的。 我听到她们出事,就筹集好了资金,准备专门为她们开个魔市法科大学呢,由老董你当校长。 结果这么会儿功夫,被阿拉斯加截胡弄走了,失策、失策,可惜了这么多人才啊。” 旁边的老董叫董康,是法学界真正的专家学者。在刑部、大理院任过职,考察过各国的法律,笑眯眯地扶扶眼镜。 “我看这不是坏事,阿拉斯加大批聘用大夏人当官,这兰公爵一定是打着将之并入大夏的爱国主意。 那里一张白纸好作画,正是这帮年轻人大展拳脚的地方。 而且船小好调头,年轻人工作经验不足,即使有什么干错的地方,纠正起来也容易。 朝廷啊,挺不了几天了,大夏眼看就是巨变。 等这帮年轻人在阿拉斯加锻炼成为成熟的人才,这边新政府也应该差不多了,她们正好回来为国效力,岂不是美事? 不过老王你个万恶的有钱人,可不能拿出了钱再缩回去,这个校长我还非要当不可了,咱们可以再培养更多的人才嘛。” 忧国忧民的律师所老板和法学专家相对大笑。 旁边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低头走过,其中一个穿着铜扣子洋装的听到了老王和老董的对话。 抬头看看意气风发的女学生,传送阵旁傲然独立背着手的兰迪,内心信心大增。 谁说大夏是东亚病夫来着? 大夏有这样的领主,这样的富人,这样的知识分子,这样的学生,现在不行,未来一定是光明的。 小伙子攥了攥拳头,自己没有他们的本事,也不能落人后,也要用自己的能力为大夏出力。 他的同伴夹着个牌匾已经走远,看师弟没跟上来,回头喊了句,“陈真,快点,别让师傅等急了,明天,咱们可就开馆了。” “来了,振生师兄。” 那个振生师兄一转身,露出牌匾上三个大字,“精武门”。 兰迪数好了人数,最后一个走进传送阵。 出来的时候,学生们已经在引路的林黑儿的带领下,排起了队,背着背包行李走向公爵府。 阿拉斯加比魔市早八个小时,八点出发,瞬移到了这里,却已经是下午四点多。 学生们好奇地打量这个陌生的地方。港口帆樯云集,街道整洁繁荣,游人如织,不远处军营脚步声整齐,天上不时有巨龙飞过。 这看上去,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偏远落后的地方啊,自己的工作比想象中应该容易。 到了公爵府门口,已经有专人等候这些女学生,还贴心地配了印第安女服务人员。 将这些学生有序地接走,安排到已经打理好的宿舍,给她们指点食堂的所在之类。 兰迪、林黑儿和史法官走进公爵府,来到行政长官办公室。 阿拉斯加红桧木的老板桌上,摆着牛排和红酒。 行政长官先圣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支雪茄,青烟袅袅。 看三人进来,先圣站起来,向兰迪和林黑儿微笑点头,将雪茄放在烟灰缸上,迎向史法官,伸出右手。 “欢迎新同事,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咱们边吃边谈。兰迪同志、林女侠,你也一起来吧。” 林黑儿拉了拉兰迪的披风,小声嘀咕,“大哥,现在才下午四点多啊,他就下班了,还这么舒服地抽雪茄,是不是偷懒不给你用心做事啊。” 第二百八十三章 不管茅台红酒,好喝就是好酒 林黑儿说话的时候,故意稍微加大了点声音。 她觉得,兰大哥这个老板不好随便批评自己任命的行政长官,自己得替大哥当这个坏人。 阿拉斯加可是兰大哥的,怎么能让手下人偷懒不干活呢? 先圣看了眼林黑儿,哈哈大笑,“这里没有那么多活儿让我干啊。 放心林女侠, 我不会偷懒的,已经自己找到了新活计。 我看刘旅长那里的兵,训练的是没问题,可这屠龙术的培训进展很缓慢,准备去帮刘旅长的忙呢。 不过涉及到军队,我得得到兰迪同志的批准才是, 所以现在才有闲工夫啊。” 兰迪也笑眯眯地拍怕林黑儿的肩膀, “邵山跟我介绍的时候,可是大力赞扬先圣的本事。 跟在邵师兄这个大贤者身边, 人家年纪轻轻就成了贤者。 邵师兄说,先圣有治一国的本事,咱们阿拉斯加这个小地方,算上朱诺那里的淘金客,也才七万人,两个乡的人口而已,不够人家先圣练手的啊。 你看那些学生,昨天晚上我才打电话回来,今天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了。 人家脑子好,事事都想在了前面,办得井井有条,这叫运筹帷幄。 反正我和二斤都没这个本事,以前管得连滚带爬的,这叫专业不对口。 先圣愿意来我这小庙,可是咱们的荣幸。” 兰迪从储物空间拿出两瓶茅台,“这是我昨晚在魔市买的。 在里昂,我看你和邵师兄在那边只能喝红酒, 邵师兄说想念这个了, 这两瓶是你的。 对了,先圣你愿意帮刘旅长的忙,这是好事。 咱们人少,咱们仨又是同志,都是专职也是浪费了你这个贤者的才华,可以从权。 以后地盘大人口多了,再搞什么分开。” “那我就不客气喽,我是红酒喜欢,茅台也喜欢啊。不管茅台红酒,好喝就是好酒嘛。” 兰迪指指桌上的牛排餐刀什么的,“我可享受不了新法兰克的玩意,也搞不懂专业的行政和法律工作,就不跟你们参合了。” 兰迪领着林黑儿转身离去,心情甚好,“黑儿啊,今天得了这么多人才,高兴。 有了他们帮忙, 我也可以清闲不少。今天我有空, 给你表演下做红烧肉的手艺,我请你喝兰霸天家的石兰溪小烧。” 林黑儿跟在后面不语, 还回味着兰迪的大手拍在自己肩膀上的感觉。 兰迪红星宠物徽章旁边的小旋涡里,又传出了滴口水的声音。 ………… 第二天傍晚,兰迪从军营回来,心情又是非常好。 他上午旁观了下先圣这个执政官的办公。 十几个人找他汇报,他不慌不忙。 一边顺手看报表,一边随口询问关键问题,顺手就签字做决定,每个人都是满意而去。 以前二斤要忙一整天的活儿,人家三个小时就搞定了,还很轻松。 今天上午和中午,先圣甚至还有功夫去几个手艺工厂、港口实地转了一圈,核实那些报表的真实性。 这么个八千人的小镇,看来真的满足不了先圣的胃口。 至于法官和实习公务员的安排,昨天西餐晚餐上,先圣和史法官谈笑间就都定好了。 朱诺那边乱一些,大法官的办公地设在了那边。先圣在锡特卡坐镇一周后,也准备去那边理顺一下统治。 到朱诺那边或者会忙些,看样子也忙不哪去。 七万多人,广阔的领地,都装在人家的脑子里。 兰迪想起了评书先生说的庞统断案。 术业有专攻,二斤做买卖赚钱是好手,枪也玩儿得溜,讲管理领地,真是不如这位贤者,治国专业人士,自己就更不行。 这边锡特卡的工作清闲,下午先圣这个贤者已经开始给部队开课。 贤者教导起人来,可比普通人效果好多了。兰迪甚至能明显感觉到那些原来淳朴的猎人,精神面貌正在快速改变。 先圣兼职了新军的教导人员,非常合格,嗯,或者应该用更合适的两个字来称呼这个职业。 一直忙碌的兰迪忽然发现自己没事了,有了专业人才的感觉真是超级棒。 嗯,自己曾说过要去看望自己的恩师李景林大师,这都过去一年半了,现在似乎有空去了。 顺便看看郭延龄师兄。郭鬼子特别机灵,不知道在襄平行省混得怎么样了,一定已经升官发财了吧? “兰大哥,你看看,真讨厌,这帮魔市记者写的都是什么玩意?不过这张照片拍得倒是不错,我一定要留下。” 林黑儿拿着厚厚一摞报纸跑了过来,“兰大哥,这是刚才从魔市过来的游客带过来的,他们那边现在是早晨。 你看看,记者是怎么编排你的,我要不要去魔市把那些可恨的记者嘴巴都缝上?” 兰迪接过报纸,“我靠这么多?魔市一天会出这么多报纸?” “因为你去了趟魔市,他们专门出了号外,这还有番外增刊,真是不堪入目,结果这玩意听说还卖得特别好。” “他们爱怎么写怎么写,反正我又不掉块肉。” 兰迪微笑翻看报纸。 《风流倜傥的龙骑士又收了一百名美女学生》,这是黑字大号标题。 不写反动校长眼里只有钱,不写学生去支援边疆,却用很大的篇幅,描写了法政大学女学生的姿容秀丽,开放性格。 配的照片是女学生们背着行李,排队走入传送阵。 学生营养好,有文化,气质好,年纪轻,胶原蛋白、少女肌就是王道,当然漂亮的多些,不过平均水平其实也就是中上。 但架不住记者专挑漂亮的拍啊,读报的市民又没见过全体学生,看照片的印象就是一百人全美得跟天仙似的。 下面是兰迪骑着龙,身后是林黑儿搂着腰,紧紧贴在背上的照片。 两人都湿身,林黑儿可是真正的美女,从海阳上古遗迹的海水里刚泡出来,体形毕现,又是一脸迷醉的表情。 照片看起来要多暧昧有多暧昧,根本猜不出其实是两个人刚从水里探险出来,急着去救人。 那些漂亮女学生的照片和这张照片放在一起,起到了强烈的暗示作用,兰迪风流好色的公众形象算是被确定了。 下面接着就是记者采访围观群众的记录。 “真是羡慕那个兰迪,在伯尔尼养了一百个新法兰克美女情人,长什么样没看到。 这又收了一百个青年学生,可都是美女。 啧啧,东西方美女凑齐了,二百多个,比皇上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都多,我的天,这要是我该有多好啊。” “你做梦吧,人家龙骑士钢筋铁骨,龙骑士,龙骑士,连龙都是要骑的。就你这个小样,二十个就把你榨成相片儿了。” “什么,还包括龙?”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我跟你说,听说过白娘子和许仙没有?还有历史上那个独臂大侠?这个事情我得给你细讲啊……” 第二百八十四章 “那种”文的主角兰迪 把兰迪定位成风流龙骑士的报纸,这还算是正式出版的报纸,那些增刊啊、番外啊,就更没法看。 不知道从那里盗了些魔族、精灵、新法兰克、新罗马之类的暴露美女合影,声称是兰迪在庄园里金屋藏娇的对象。 反正老百姓看那些洋婆子长得都差不多一个模样,都是深信不疑。 然后后面的文章根本就是以兰迪为主角的刘备文。 配角包括一百名新法兰克少女,一百名实习女学生, 二十名红灯照少女,还有一条龙。 文中充满了各种动作描写和象声词,尺度远超兰陵笑笑生。 这些东西老百姓当然都不当真,只是借着名人出场,大家来场狂欢,把自己代入兰迪, yy下自己不能实现的愿望而已。 “兰大哥, 这朝廷也不管管。哼,要是我将来管那些报纸,一定规定有些词是不能写的,像这种胡编乱造的番外,全给他变成星号。” “这些人只是为了赚钱而已。我就是奇怪,这么厚厚一沓增刊番外,是怎么在一天里写出来的。” “他们一定是找了枪手工作室,众人一起胡编,就这种乱七八糟的玩意,居然有人买了看。 好在还是有正经人的。 你看申报这篇周老师的文章,盛赞那些远赴阿拉斯加,为大夏开疆拓土,稳固边疆的学生,说这才是大夏的脊梁。 魔市一群小市民,八藩都打到国门口了,还沉醉在歌舞升平里,商女不知亡国恨,整天就知道关心花边新闻。 他发誓要大声呐喊, 叫醒这些麻木的人。” “好啦, 你看周老师这个大贤者都说不应该注意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咱们还是干正经事去。 黑儿,你准备准备。我打算去襄平拜访我的老师李景林大师,你给我准备点礼物什么的。” 现在兰迪小队的成员都有了出息,各有各一摊的事,身边就剩下林黑儿一个,被兰迪当成了秘书用,有事自然是秘书干。 林黑儿有了兰迪的口头吩咐,这就算是有了尚方宝剑了。这是什么?这就是获得了兰大哥的绝对信任不是? 林黑儿精神大振,立刻以兰迪的管家自居,领着小梅出去转悠了一下午。 先是讨了先圣的手令,跟管财务的二斤家老管家分清了兰迪的私人财富和领地的运行资金,装了二十万金币回来,倒到兰迪的储物空间里。 在公爵府的金库里放了五十万金币,剩下两万多金币自己装了,作为兰迪的零用钱。 兰迪这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七十多万金币可以支配,这阿拉斯加买得值, 显然几年就能回本。 以前这些事都是二斤顺手帮忙做的, 现在换成了林黑儿。 第二天早上, 两人准备出发的时候,兰迪看着一大堆礼物,目瞪口呆。 好吧,几筐三文鱼不值钱,只是给老师尝尝领地的特产。那些上等皮毛,琥珀就值钱了。 阿拉斯加除了毛皮、琥珀这种特产,好像也没别的什么玩意,难道那些木材可以当礼物么? 结果兰迪想错了,一块八公斤的狗头金,非常实诚,正是阿拉斯加的代表产品。 然后,还有四条精气神十足的阿拉斯加雪橇犬。 “那个,黑儿啊,这四条狗是不是别带了。” “这可是训得最好的狗,中级魔兽。不但能拉雪橇,还能当猎犬用。 李景林大师既然是将军,肯定是喜欢打猎的,襄平行省那边冬天长,冰天雪地的,正适合养这东西。 咱们送礼,不是得送人家喜欢的玩意么?” “可是其他东西包括那些鱼,毕竟是刚杀死的食物,都可以装在戒指里。 这狗是活物,这也没地方放啊。” “大哥你是一直太忙了,总是骑龙在全世界跑,觉得时间紧迫。 现在你看,你也没什么急事,咱们转道大都,坐火车去襄平行省的首府奉天不就得了,也花不了几天时间。” 倒也是啊,看望完老师,兰迪都没什么事了,还想着终于有时间可以磨砺一下自己的剑术了。 自己参与了不少大事,可是才是个高级剑师。等将来去见可可的时候,这也不大好意思。 高级剑师不值钱,总得练到像老师那样的大剑师,才能在武林中算是一号人物。 否则总靠阿花和小梅撑着,自己这个铲屎官未免被宠物看不起。 剑士每进一步,都是很困难的。 自己在西域浴血奋战,还借助了神器头盔的威力,才升级成中级剑师。 中级升高级则纯属偶然,把一个正在成圣的剑士砍头,偷窃了人家的剑术经验,这碰到的概率几乎为零,绝对不可复制。 高级剑师晋级大剑师,即使天赋高,也得十年。 兰迪想着在去接可可前的两年多时间里晋级大剑师,都是仗着手里有头盔神器。 现在自己地盘稳定,手下人才也有了,是得调整心态,放慢脚步,专注地练一段时间剑了。 好吧,那就从现在开始,做个正常人,兰迪立下了个旗,准备慢慢来了。 把礼物都收到空间里,兰迪、林黑儿骑着两匹大宛马,后面跟着四只纯种阿拉斯加犬,往传送阵而去。 两人、两马、四条狗的身影刚刚消失在传送阵里,传送阵一亮,一位白衣女子,牵着匹顿河马,出现在了传送阵,和兰迪擦肩而过。 雾朦纱在伯尔尼漫游了几天,心头空落落地。 兰芳共和国和亲人都没了,小师叔又被那个红衣小贱人抢走了,这世界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 终于想起了自己和兰母说过,即使进不了兰家的门,也要一直跟着兰恩公。 小师叔收了那个贱人又怎么样?我啊,偏要也跟在小师叔身边,碍你们的眼。 小师叔是大人物,行走江湖,身边没有几个侍女照顾怎么行?披风破了都没人补。 我要像当年喀丽丝六女服侍光明神使一样,成为小师叔的贴身侍卫,不枉小师叔在枪林弹雨中救我一命。 兰迪不知道怎么哄女人,雾朦纱出走冷却了一段时间,自己却想通了。自觉自动地降低了自己的要求,回阿拉斯加找兰迪来了。 “你就是兰迪说过的白衣剑侠雾朦纱吧?久仰久仰” 先圣放下手头的文件,端起杯茶,微笑看着贸然闯进公爵府的白衣女人。 “你来得不巧,兰迪同志带着林黑儿去襄平看望老师李景林大师去了,要不要先给你安排住处安顿下来?” “什么?小师叔去奉天了?就带了小贱——林黑儿一个人?我不住了,还有点别的事,这就走了,告辞。” 看着慌慌张张跑出去的雾朦纱,回头看看扔在沙发上的一堆报纸,先圣哈哈大笑。 虽然报纸里的故事都是瞎编的,可是兰迪同志的女人缘,确实出奇地好呢。 半天后,兰迪和林黑儿终于在卢沟桥找到了去襄平行省的火车,以贵族的特权,要了个包厢,连着马匹和狗都上了火车。 这是兰迪第二次坐火车。 第一次,是和小队战友一起,偕同苏宁宁,带着一百名新法兰克少女,从维也纳出发,在慕尼黑中转,去的伯尔尼。 坐在车厢里,看着车厢外飞逝而过的渐起的青纱帐,兰迪觉得,大夏和西方的差距似乎不是那么大啊,还是很有机会奋起直追,并超越的。 但愿大夏早日自主,海阳上古遗迹能用起来,自己能做的,就是用好自己的武力。回去可得加紧磨练武艺,迎接大时代的到来了。 至于这次去奉天见老师,又不是打仗,应该平平安安,不会发生什么战斗吧? 第二百八十五章 半精灵美女弓箭手 “呜!呜!呜!” 后夏历四百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清晨,兰迪和林黑儿乘坐的火车到了终点站,牵着马,带着四条狗下了火车。 兰迪举目四望,这里就是奉天?不对啊,怎么这么小啊? 看两个新军背着枪在巡逻,兰迪习惯地喊了声“三毛!” 忽然反应过来, 三毛没跟在身边。 林黑儿虽然是他的跟班,可是其实原来一直当黄莲圣女来着,还没有养成当跟班的觉悟。 兰迪摇了摇头,只好亲自去问路。唉,让三毛这小子去念书是不是个错误? “两位军爷,请问李景林统制大人在哪里?” 两位巡逻兵一抬头,见对方器宇轩昂, 背着大剑, 还带了个红衣侍女, 又是名马又是狗的,显然是有权势的人,态度立刻非常好。 “老爷,新民屯这里就是李统制的地盘儿,正是我们‘疾行军’的驻地。 不过,您要找他,可得去奉天,往东还有一百里。他平时住在那里的李公馆,要随时帮张总督参赞军机的。” “这里是什么新民屯?” 林黑儿插了一嘴,“火车为啥不直接修到奉天呢?” “哼,他妈了巴子的,还不是扶桑小鬼子不讲理。 朝廷许了他们修奉天到金州的铁路,经过这里,他们非要先修,咱们的铁路就被耽搁了。” 原来还要走一百里,兰迪谢了两位大兵,和林黑儿上马前行, “唉,老师这个统制也不好当,还要受扶桑半兽人的气。” 两人纵马向东,照顾到狗的速度,缓缓而行,不到一个小时,走了十几里,前面一条大河挡道。 兰迪左右张望,正在找渡口,实在不行把小梅招出来抓树屋过去,甚至直接飞到奉天? 算了,这里形势复杂,奉军和扶桑护路队都驻有重兵,还是不要太过招摇。 要是不小心跟扶桑人冲突起来,难免给老师惹麻烦。 两人不认识路,顺着河走了一里多地还没有找到渡口。看左右无人,兰迪正想干脆招小梅得了,忽听南面传来连串的枪声。 远处一团绿影沿河而来,突然身子一晃, 似乎中了枪, 不过依旧继续狂奔。 绿影速度变慢, 仔细看是个白衣绿裙的女子。 不过上衣白色短袄只有三个扣子,下身长长的绿色缠裙直系到胸前,一条绿色的丝带随风飘扬,远看就是一团绿。 身后马蹄声急,五位持枪骑士紧紧追赶,一边追,一边在马上放枪。 枪声清脆,绿裙女子又是一晃。 卡宾枪能在马上打得这么准,追兵里肯定是有枪炮师无疑。 兰迪一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只是戒备,没轻易干预,万一是老师的兵追女匪之类的呢。 那个女子又中了一枪,不再跑,干脆回身,手里出现了一张反曲弓,一箭向追兵射去,一位骑士翻身落马。 剩下的追近了些,已经能看清穿着扶桑的军服,兰迪立刻冲了过去。 四位扶桑骑士又是一排枪,女子胳膊中枪,鲜血冒了出来,反曲弓落地。 几个扶桑骑士纵马围拢了过来,“八嘎,半精灵弓箭手厉害地干活,不过跑不了了。” “半精灵花姑娘,赶紧投降吧,细皮嫩肉地,太君先不杀你的干活。” 女子背对着兰迪这边,并没有看到来了援兵,看形势危急,纵身跳入了大河。 兰迪冲过去,正想拦住小鬼子,忽见女子跳入河中,扑腾了两下,沉了下去,原来是不会水的。 救人要紧,兰迪从马上一纵身,跳入了河中。 四个扶桑枪骑兵反应神速,见敌人有埋伏,抬枪射向兰迪,这么近的距离,四颗子弹全打进了兰迪的后背。 兰迪链甲术自动生效,只觉背后微微一痛,当无大碍,不理会身后的鬼子,游了几下,一把捞住了落水的女子。 四个鬼子正想再打,忽听身后一声清叱,“小鬼子,受死!” 一回头,一个红衣女子,左手长扇挥舞,升上天空,右手里出现了一盏红灯。 四枪同时射向林黑儿,林黑儿长扇舞动,风之盾早就加好了,安然无恙。 右手红灯扔出,正扔到四位骑士中间。 四个小鬼子没见过这种武器,反而凑过去看稀奇,红灯忽然爆炸,一时烈焰升腾,油水四溅,四人四马身上全是大火。 小鬼子们吃痛,跳下马来就地乱滚。谁知这火油里掺有白磷,却是扑不灭的,越烧越旺。 小鬼子们惨叫声渐小,一会儿的功夫,烤肉的味道四溢。 四匹带火的马没跑多远,也都倒毙在路上。 只剩一匹东洋马,在被半精灵弓箭手射死的主人旁边徘徊。 黄莲圣母亲自出手,红灯照大展神威,四个中级枪炮师同时毙命。 林黑儿很是得意,回头看向河里,兰迪居然还没有搞定。 原来落水的人不会水,乱扑腾,兰迪来拉她,她反而把兰迪一起拉下了水里。 兰迪不放手,在水里闭气,两人一起被冲向下游。 女子呛了几口水,昏了过去,反而老实了,兰迪终于抱了她游上岸。 一团红影,林黑儿已经沿河追了过来。 兰迪和林黑儿合伙把女子平放在河滩上。 两人都精通水性,知道怎么救溺水的人,林黑儿手在女子腹部反复按压,女子喷了几口水出来,嘤咛一声,醒了过来。 她此前连中了三枪,兰迪不知道打在那里。 万一打中要害,急救的窗口时间非常短,干脆一颗圣级药丸给喂进了嘴里,这是最保险的。 女子还以为是鬼子把自己捞了上来,手脚乱踢,察觉到了嘴里药丸的威力,终于老实了下来,鬼子不可能对自己这么好的。 女子缓缓睁开眼,看都了兰迪和林黑儿的脸,这是两个大夏的高手,立刻放心,虚弱地笑了笑,“多谢两位大侠搭救,鬼子呢?” 林黑儿骄傲一笑,“四个鬼子被我一招杀死了。” 恩人的武艺竟然这么厉害,女子眼睛突然放光,一下子坐了起来。 林黑儿赶紧扶住她,“你刚吃完药,不要乱动,我还要给你检查伤势。” “我的伤不打紧,能坚持。恩人,我有个不情之请。 柱子哥和战友们为了掩护我逃跑,被鬼子在高花镇那边围住了,你们武艺这么高,能不能去救他们?” 兰迪和林黑儿相对看了一眼,原来女子还有同伴。 女子十分焦急,一翻身起来跪倒,“这么久了,他们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现在。 只要恩人能去救他们,让我做什么都可以的。” 第二百八十六章 破戒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让半精灵女弓箭手终生难忘的场景出现了。 她眼看着救自己的剑士一挥手,一条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东方神圣巨龙出现了。 救自己的剑士熟练地跨上龙背,向自己招手。 半精灵愣神了一下,只听兰迪在问她,“你能在空中找到目标么?” 半精灵傻傻点头,脑袋里还是一一片空白。 跑到龙跟前,忽然又折了回去, 将落在地上的弓收进枯藤戒指,回到龙的身边,一纵身—— 没跳上去,她的腿刚中了两枪,子弹还在肉里,即使圣级丹药,恢复也不可能那么快。 而且,头一次见到龙,腿也有点哆嗦,这是激动的。 林黑儿托着半精灵的屁股将她扶上了龙。 看着半精灵脸激动得通红,身子都有点颤抖的样子,林黑儿撇撇嘴。 这帮半精灵身处偏远山区,远离文明社会,一副没见识的小地方人的样子。 连我这个津门的红灯照大师姐都看过报,事先知道龙骑士的事,你们估计头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龙吧? 兰迪心里在叹息,好像几天前来着?自己还发誓不带女人上天了,转眼这都破了两回戒了。 果然破戒这种事,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这又是一个一男一女在龙背上紧抱着湿身的画面,好在这里是野外无人的地方,应该不会再被拍到了。 兰迪这回主动紧紧抱住半精灵,两人升上天空,半精灵不由自主发出一声尖叫,“啊,真的飞起来了。” 林黑儿看着两人乘龙远去的背影冷笑。 看你激动得那个样?你以为兰大哥抱你是看上你了么?还不是怕你受伤的身体掉下去? 刚才她仔细打量了这个半精灵,身材嘛, 尚可,眉眼也周正,跟普通人比,也算个七分的美女。 不过一张圆圆的大饼脸,厚嘴唇,鼻子还有点塌,跟自己和那个白衣贱人这种顶级美女比,还是差了很多的。 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叫半精灵的。 精灵平均颜值要高很多,就这个样子,甚至耳朵都不是尖的,跟精灵哪一点像了?难道仅仅因为箭术好些,又生在山林里? 这只半精灵明显不是自己的竞争对手,林黑儿放下心来,回身将两匹马四只狗收拢在一起。 想了想,又去把自己瞎溜达的东洋马牵了过来。 在脖子上插着箭和四坨黑炭里,翻出了五个中级戒指,戴上看了看,哼了一声,“穷鬼。” 嗯,五支卡宾枪还是有用的。 林黑儿不是二斤,皮靴、皮带什么的就没要, 抬脚将碍眼的小鬼子尸体踢进了大辽河,然后仔细地擦了擦鞋。 见多识广的林黑儿内心平静无波,她杀过的洋鬼子可多了,这才五个算什么? 第一次在天上飞的半精灵却是激动得不得了。 在走投无路,跳河自尽的危机关头,强壮健美的龙骑士从天而降,从大辽河里救出了自己。 为此身中四枪,子弹还嵌在后背上都来不及取出,就因为自己的恳求急匆匆地和自己去救战友。 自己有什么能回报这位正义、勇敢的龙骑士的? 自己可是半精灵族的一枝花,也许龙骑士是看上了自己的美貌才相助的? 自己的族人被半兽人统治,自己这些游击队在山里东躲西那个藏,一出来就被追踪,情况糟得很。 若是能得到龙骑士的帮助,我们半精灵的正义事业就有了成功的希望,我即使为此献身给他,也是在所不惜的。 不过——柱子哥—— 自己和柱子哥青梅竹马,从来没挑明过。柱子哥是半精灵抗击半兽人鬼子的首脑,想必他也会支持自己的想法吧? 耳边是呼呼的风声,半精灵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思绪一闪而过。 嘴里指点着方向,龙自己就调整方向飞翔,显然智慧甚高。 龙背上的两人都刚从辽河里爬出来,水顺着衣服流到龙光滑的鳞片上,像一颗颗水晶粒滑向地面。 在地面上觉得天热,湿衣服在天上被风一吹,半精灵打了个哆嗦,不由缩了缩身子,更紧地靠进了兰迪的怀里。 被健美的龙骑士在恶魔手里搭救,骑着龙,抱着在天上飞,这几乎是每个怀春少女的梦想,花季的半精灵也不例外。 不知道自己从河里被他抱上来是什么样子,自己的傲人身材都被他看光了吧?他有没有趁机占便宜? 现在自己就被他紧紧抱在怀里,身后是他坚强宽厚的怀抱,他呼出的气喷到了自己的脖子上有点痒痒。 环着自己腰的手臂是那么有力,除了小时候被父亲抱过,长大后何曾有男人跟自己这么接近? 可是啊,他的大手再往上点就能感受到令自己骄傲的身材了,竟然一动不动,这位龙骑士可真够君子的。 看来刚才从河里救自己上来,也大半不会占自己便宜的,想到这里,竟然莫名有点失落,脸一下子通红。 兰迪完全理解不了怀里半精灵少女的心思,他决定马上援救她的战友甚至跟她的哀求都没有关系。 既然是抗击扶桑鬼子侵略的义士,自己碰到了,是一定得搭救的。 哪怕自己身份暴露,给阿拉斯加和自己招来敌人也在所不惜。 反正现在阿拉斯加从法理上还是露西亚土地,自己的行为完全可以受到露西亚官方的背书。 露西亚兽人和扶桑半兽人早就仇深似海,也不差多这么一次冲突。 难道扶桑会因为自己杀了几个鬼子,就改变既定战略目标,发兵遥远荒凉的阿拉斯加么? 他们至少是个国家,不会这么冲动的。至于对自己个人的仇恨,自己早就得罪过他们了,只不过自己得想办法把老师摘出去。 “那个,你叫什么?那边有多少小鬼子?” “我叫尹正淑,那边有两个分队的鬼子铁路巡逻兵。 追我的五个是武艺最高的,都已经被咱们消灭了,剩下那边应该还有二十多个吧。” “嗯,既然又少又弱,那得想办法一网打尽,不留活口,我能不暴露身份的话最好。” 对其他敌人,兰迪或者会手软。对上穷凶极恶的蛮人和跑到大夏土地上耀武扬威的扶桑鬼子,兰迪是杀无赦,毫无心理压力的。 尹正淑对兰迪一脸的敬仰,唉,自己的同伴其实比鬼子还多,不过战斗力就差远了,被人追着打。 龙骑士一人一龙,就计划把鬼子全部消灭,不留活口,战斗力真是令人羡慕。 尹正淑更坚定了拉龙骑士到自己阵营的决心,又往兰迪怀里委了委,还生涩地扭了下腰肢,这次是故意的。 第二百八十七章 兰迪面临死亡危机 辽河边到高花湖不到五十里,小梅快速飞行下,几分钟就到了。 方才尹正淑逃跑的时候,可是在敌人马队的追逐下跑了将近一个小时,这还是因为她是轻功高手的原因。 接近战场,已经看到下面一个大湖和成片的莲叶,自己和战友就是在这里被鬼子给追上的。 远远听到几声稀疏的枪声, 随即就没了动静。 尹正淑旖旎的心思一下子全然不见,这是战斗已经结束了么?那柱子哥—— 小梅放慢速度,只见湖边二十个鬼子端着长枪,上了刺刀,正在打扫战场,地上躺了一地的半精灵游击战士。 唉,自己都把鬼子里功夫最好的五个中级枪炮师都引走了, 战友们还是打不过剩下的敌人。 尹正淑的脑袋里轰轰作响,柱子哥也死了么?半精灵没有了柱子哥的领导,抗击半兽人侵略的事业不是夭折了? 兰迪没想那么多,来都来了,这些小鬼子是一定要消灭的。 手碰银锁,一个雷暴就发了出去。 空中一挥手,阿花出现在空中,随即肋生双翅,盯着雷暴范围外面的一个小鬼子滑翔而去。 兰迪单手抱起尹正淑,从天而降,落在三个雷暴范围外的鬼子身边,单手挥动重剑,一个标准的大师级回旋劈。 长长的剑芒吞吐,三个鬼子分成了六段,鲜血喷涌,内脏洒了一地,一塌糊涂。 只要你的臂力足够,双手剑当然也可以用单手使。当年的独臂大侠,兰迪的师傅李景林都是单手使剑的。 兰迪现在二十一岁半, 血气方刚。从小吃魔兽肉长大, 身体底子厚。 剑丘四年,走江湖一年半,五年半时间持续的艰苦锻炼,剑士的健身术已经达到了高级剑师的顶峰,臂力已经到了单手使剑的标准。 以前双手使剑使惯了,这次怀里抱了人,不得已单手出击,一次成功,动作没有变形,心里对自己的力气增长甚为满意。 小梅身上没了负担,直奔最远的鬼子而去。 最远的鬼子已经发现了敌人,转身想上马逃走,哪里跑得过小梅这个飞行兵种?小梅一爪,就将鬼子抓成了碎块。 小梅晋级为青年龙,武力已经达到了圣级线,这还是第一次出爪战斗。 不过除了行雨,并没有学会其他的法术,走的是黄金龙肉搏的路子, 对上普通的初级枪炮师,就是碾压。 从兰迪赶到战场, 到战斗结束,不过一分钟的时间,敌人没有任何反击的能力,就被全灭了。 兰迪背手站在湖边,左手抱着佳人,右手持着滴血的重剑,红星披风猎猎飞舞。 还在他怀里的尹正淑目睹了龙骑士出手的威风,满眼的迷醉。 刚在兰迪坚实的臂膀里陶醉了片刻,尹正淑突然一声惊叫,离开了兰迪的怀抱,腿一软,倒在地上。 她是忘记了双腿中枪,轻功已经大不如前才跌倒的。 随即踉踉跄跄爬起来,也没时间看被雷暴劈得焦胡卷曲的鬼子,一瘸一拐地在地上战友的尸体间巡视。 这都是自己熟悉的战友,每一个都能叫出名字,如今都躺在地上,成了冰冷的尸体。 她一个个看过去,也没有找到柱子哥,心头怀了一丝希望,站了起来。 头发还是湿的,有一绺挡住了眼睛。 尹正淑撩开头发,眼前还是一片模糊,也不是到是头发的水进了眼睛还是泪水。 转头四望,喊了声,“柱子哥!”已经带了哭腔。 随着尹正淑的喊声,湖里一株高高的莲花动了一下,一个脑袋从水里钻了出来,左右看了看,终于整个人从水里站了起来,水还没到胸口,正是尹正淑口中的柱子哥。 从嘴里吐出一根空心的草棍,“柱子哥”缓慢地走上了岸。 擦了擦脸上的水,朝尹正淑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随即回身走向兰迪。 他已经看清了形势,这个高大的剑士带了一龙一虎,消灭了鬼子,解救了自己。 这应该是正淑带来的救兵,怎么来的不知道,这么厉害的援军,是一定要拉拢的。 他的脑子比尹正淑快得多,转瞬间就作出了一定要紧抱龙骑士大腿的决定。 兰迪看了看这位半精灵抵抗势力的领袖,和自己年龄差不多,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 一身黑色铜扣洋装,即使刚从水里出来,也看上去整齐笔挺,和地上躺着的游击战士们破旧的民族服装完全不同。 脸型方中带圆,胖乎乎的,嘴唇有点厚,张嘴一笑,非常有魅力,叫人一看就生亲近之感。 这种一看面相就有所谓“人格魅力”的人兰迪很熟悉,石远就是这个样子的。 不过石远身上原来就有浩然正气,现在更成了圣级的大贤者。作为大夏这样四万万人民中的精英分子,让人一见心折,甚至马上就起膜拜的念头。 这个小伙子看起来像缩小版的石远,个子没有石远高大,整体气势更是差远了,现在看来连贤者的境界都没达到,甚至比不上自己的队友们。 不过人数不多的半精灵里,能出这么个人物,也算不容易了。 兰迪收回重剑,伸出右手,“你好,我叫兰迪。” “你好,龙骑士大人,我叫金柱,是半精灵抵抗势力的首领。” 两只手握到了一起。 后来,金柱的儿子特意找人绘制了“高花湖畔的会见”的油画,来纪念两个都在历史上留名的人物。 半精灵们自己宣称,这是可以和“狼神庙的会见”齐名的著名历史油画,虽然无论大夏和露西亚人都不承认这一点。 不过两幅画倒是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半精灵和大夏人、露西亚人,对谁会见了谁都有不同的理解。 “狼神庙的会见”里,好歹构图是正常的,兰迪比苏宁宁高大得多。 “高花湖畔的会见”则采用了从湖面靠近金柱的角度构图,金柱被画得比实际成熟老练,由于视角的关系,显得特别的高大伟岸。 远点儿的兰迪则显得矮了许多,更远处的小梅和阿花则成了小蛇小猫的比例。 小梅不怎么在乎,已经成了人,当了将军的阿花则对此大为不满,每次提到,都要大大地埋汰一番半精灵们的玻璃心。 两人握手开始交谈,一百多米的远处,一个漏网的扶桑高级枪炮师伏在草地里,正端着一杆改造的狙击步枪,瞄向这边。 黑暗时代后的第一次狙击是二斤在婆罗洲刺杀吴桂二。不过除了兰迪的队友,没人知道这件事。 二斤战场狙击西摩尔的事情,可是传得天下皆知。 各国都开始模仿二斤的行为,培训狙击手。 这个扶桑高级枪炮师正是其中一个。 鬼子战术完整,除了正式作战的,还在远处布了狙击手暗桩,离得太远,三毛又不在,没有被发现。 兰迪雷霆出击,来得太快,狙击手还没反应过来,这边鬼子两个小分队已经全灭了。 只剩下自己一个,鬼子狙击手十分小心,隐藏自己的气息,瞄向远处的三人。 两个宠物和尹正淑被忽略了,敌人很强大,自己只有射一颗子弹的机会,到底是杀这次行动的目标金柱呢?还是突然闯过来的龙骑士? 只思考了一秒,狙击手就把目标选到兰迪身上。自己要是杀了世界上唯一的龙骑士,一定会扬名天下。 兰迪还在和金柱寒暄,阿花和小梅都没发现狙击手。 狙击手的枪随着瞄准镜缓缓移动,光圈中的十字线准准地锁定在了兰迪的头上,轻轻扣动了扳机。 第二百八十八章 集齐七色美女,召唤正牌女友 “你暴露了,看剑!” 鬼子狙击手是刚刚训练出来的,还没有出手过,狙击的经验和沉稳都远远比不上二斤这个狙击创始人。 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叱,手稍微颤抖了一下,子弹还是呼啸飞出。 兰迪也听到了这声清叱,非常熟悉, 不过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里听到。 侧脸一看的瞬间,一颗直径6.5毫米,5厘米长的狙击弹嗖地一下从头旁飞过,兰迪只觉侧脸一凉。 下意识一摸,手上一下子沾满了鲜血。 阿花战斗经验现在已经相当丰富,远远看都兰迪负伤,怒吼一声,跳得高高的,双翼滑行, 一下子到了兰迪近前落地。 人立而起,挡到了兰迪的身前。 老虎站起来比兰迪高大得多,一下子把兰迪挡得严严实实。 金柱看兰迪的宠物如此忠心,点点头,果然龙骑士不仅有武力,这御下之术也是挺厉害的。 不过自己也不差,要是自己负了伤,有了危险,正淑也一定会挡在自己身前的—— 嗯?不对,正淑现在怎么也一瘸一拐地挡到了兰迪的身前? 刚才这一枪虽然非常危险,兰迪差点被爆头。不过危险已经过去了,这点皮外伤兰迪是毫不在乎的。 在戒指里内视了下,特意挑了个小红瓶拿出来喝了,这已经足够用了。 这个时候疼痛的感觉才迟到地传来,兰迪脸上血流而下,到了脖子,顺手擦了下, 满手都是血。 小梅战斗经验比不上阿花,见阿花已经保护好主人了,终于反应了过来,向远处开枪的地方飞去。 已经不需要小梅出爪了,随着一声清叱出现的是一团白影,身形飘忽,看不清踪迹,只能看到断续的几个虚影。 手里一柄龙泉剑剑光闪闪,一条直线,由远而近,如天外飞仙,剑尖直接刺入了鬼子狙击手的脖子。 级别和战斗力在特殊情况下是两码事。 可怜鬼子的高级枪炮师,卧在地上不动很久,身子有点发麻,被一位轻功卓绝的中级侠客一剑钉到了地上。 白影稳住身形,拔回龙泉剑。鲜血顺着剑尖滴落后,利落地宝剑归鞘,迎风而立, 白衣飘飘,正是白衣剑侠雾朦纱。 雾朦纱下定决心要追随兰迪, 听先圣说兰迪坐火车到襄平行省去了, 直接追了过来。 她比兰迪和林黑儿坐晚了一趟车,本来晚到的新民屯。不过她没有狗的拖累,单人独骑,飞快地就到了辽河渡口。 她运气好,心思也细些,在新民屯就打听好了路线和渡口的位置,正常坐轮渡过的河,反而跑到了兰迪和林黑儿的前面。 在高花这里,她听到密集的枪声,悄悄在远处栓了马,潜伏过来侦查。 结果发现不是兰迪遭遇了战斗,战斗的双方自己都不认识。 扶桑人现在还没有打到过婆罗洲,她对扶桑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即使在廊坊和杨村与扶桑人放过对,也是遵从兰迪的命令而已。 况且这里的小规模战斗双方人数众多,加起来超过了五十。 鬼子队伍中级枪炮师好几个,还有高级枪炮师的存在,不是她区区一个中级侠客能干预的。 雾朦纱看了会儿,准备悄悄退出战场。这个当口,兰迪骑龙而至。 她本来想要跳出去相见,却见兰迪竟然又在龙背上亲密地抱了一个绿衣女子,两人都是浑身湿透,那个被抱的女子曲线毕露。 雾朦纱当时气结,小师叔什么都好,就是这也太花心了。 你有了我这个白衣剑侠不够,又去救了个红衣贱人,这怎么又出了个绿衣贱人? 你这是准备凑齐七色女子后,才召唤正牌女友可可么? 兰迪一到,立刻发生了激烈战斗,雾朦纱想帮帮忙都没来得及,战斗就结束了。 看兰迪抱着绿衣女子那个亲密的样子,雾朦纱醋意大发,小性子又犯了。 你身边不缺女人,我还凑上去干什么? 随即金柱出现,双方相谈甚欢,雾朦纱一咬牙,“哼,你们这么热闹,我这个苦命人过去当灯泡么?” 当下准备转身就走,忽然脑中觉得不对。 刚才自己可是看到了二十一个鬼子,怎么好像躺在地上的似乎只有二十个? 回忆了一下,好像还有个自己忌惮的高级枪炮师在附近漏网了。 她心里有了原先的印象,目光仔细搜寻,一下子就发现了卧在隐蔽处的狙击手。 那杆带了瞄准镜的长枪她可是相当熟悉。 二斤就是靠这玩意给自己报了仇,杀了吴桂二,在杨村战场上狙杀西摩尔自己也是亲眼所见。 如今这东西对准了兰迪,可是太危险了。 兰迪那边太远,提醒已经来不及,小鬼子狙击手离自己倒是近些。 她反应神速,立刻出手,先是喝了一句,扰乱狙击手的心神,随即快速杀了过去。 杀了狙击手,雾朦纱担心兰迪的性命,已经顾不得耍小性子,白影连闪,来到了兰迪近前。 这个时候小红瓶已经开始起作用,兰迪脸上的血止住了,已经开始痒痒结痂。 尹正淑手里拿着个白色丝巾,已经变红,正在给兰迪擦拭脸上的血。 看兰迪没事,逃过了性命,雾朦纱放下心来。 不过那个绿衣贱人太可恶了。 尹正淑的身形比兰迪苗条娇小得多,仰头给兰迪擦血,满是仰慕的眼神,金柱看到了,雾朦纱更是看得清楚。 雾朦纱仔细观察了下这个绿衣贱人,嗯,长相和自己相差甚远,小师叔这是什么眼光? 你当初救我的时候,听三毛说是抱着我的,可我昏迷了都不知道。等我醒了,却再也没有抱过我。 这个绿衣贱人长成这个德行,也没有昏迷,你刚才却抱得那么紧,我哪里比她差了啊? 不过她终于观察到了绿衣贱人比自己强的地方。 半精灵族男尊女卑非常严重,女子温柔似水,细心无比。 尹正淑擦完血,又换了个白丝巾,重新擦拭了一遍,动作十分轻柔,就像小媳妇伺候丈夫似的。 就这个温柔劲儿,自己这个单纯的江湖侠女和林黑儿那个黄莲圣母出身的心机婊都比不上,难道小师叔偏爱温柔型的? 哼,谁比谁差了?小师叔的披风还是我给补的呢,你看不是还穿在身上? 看到红星披风,忽然发现上面又多了四个破洞。 小鬼子的金钩步枪性能和尼德兰人的曼利夏步枪非常不一样,爆炸性差,穿透力要强。 因此这新的四个洞比第一个要小得多,洞里还露着四颗子弹头的尾巴。 哼!你还温柔细心呢,小师叔中枪受伤了都不知道。 转了转眼珠,雾朦纱忽然换了副非常温柔的口气,“小师叔,快脱下链甲,我给你处置下后背的枪伤。” 咦?兰迪挠挠脑袋,几天不见,这个爽利的侠女怎么忽然变得细声细气的了?搞不懂。 第二百八十九章 舍不得美女抓不住流氓 “雾姐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这次救了我的命——” “不许继续说!” 爽快的侠女一下子又回来了,不再细声细气。 “你想咱俩互相救了命两顶了,然后不理我了是吧?没门儿!快脱衣服!” 额,被一个超级美女命令脱衣服是个愉快的事,兰迪一边脱披风和链甲,一边回应。 “这后背的伤是四个中级枪炮师打的,我一个会链甲术的高级剑师, 一点事没有,都已经好了。” 随即向在空中徘徊的小梅喊,“小梅,去侦查下附近还有没有鬼子。” 看小梅去侦查了,金柱插了句嘴。 “半兽人两个小分队二十六个编制,五个追正淑去了, 剩下二十一个都在这里, 附近应该没有了。” 跟扶桑军队斗了很久了,金柱对扶桑军制还是相当了解的。 看小梅还是奉命而去,尹正淑小心地从链甲的空隙里拔出四个弹头,想扔掉,一转念小心地藏到了怀里。 弹尖在兰迪的背上扎出了四个小伤口,现在都已经愈合了。 尹正淑用手轻轻抚摸在兰迪的后背上,心疼无比,“柱子哥,这伤是为了救我负的。我当时都走投无路,跳河自尽了。” 金柱心底泛出一股酸意,随即就面带笑容,“黄沙百战穿金甲,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兰英雄这一后背的伤,显然是身经百战,佩服佩服。” “哼,那最大的伤口可是为我负的呢。” 雾朦纱拿过披风,坐在旁边,当场掏出家伙事儿,给修补了起来。 “金首领, 下一步你有什么打算?” “我们是准备去奉天, 那里有我们半精灵的聚居区,有二十个有点文化的战友要加入我们的反抗组织。 本来的想法,是把那二十个素质较高的战友充实进我们在白头山的根据地,能增加我们的战斗力。 可是经过这次战斗,牺牲了这么多战友,我发现,我们游击队的战斗力实在是太弱了,尤其缺乏训练有素的指挥人员。 包括我自己都没有什么作战经验,就凭一腔热血,是打不过半兽人的。 兰英雄您仗义出手,这么支持我们的正义事业,能不能给我们指点一条明路?” “这个嘛,我在阿拉斯加正在训练两个团的新军。 你们可以派一些忠诚的战士到那里去接受培训,有了正规培训出的一批骨干,队伍就有战斗力了。” 兰迪自己就是这么干的,他和石远、刘明在石兰冲先练出一百名军官,这个开始是最难的。 一旦有了一批种子, 扩大规模就容易多了。 “实在是太感激了, 兰英雄您就是我们的指路明灯, 我们人倒是不缺, 可是现在很穷——” “你们是反抗半兽人侵略的义士,我现在经济情况尚可,可以适当地资助你们,这个训练是免费的。 我也恰好要去奉天,尹姑娘负伤了,你们两个去奉天很危险。你们在这等等我,我去叫了同伴,咱们一起去。” “您对我们事业的支持,我们永志不忘,将来赶走了半兽人,我们一定会报答您的。” 兰迪重新披上链甲,雾朦纱将披风递了过来。白衣剑侠的手速不是盖的,这么会儿功夫,披风就缝好了。 雾朦纱依样葫芦,在四个小洞上又补了四颗红五星,不过比原来那个小了许多。 “咦?这个图案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啊,雾姐你真有本事,披风这么一来更好看了,太合我的心意了。” 兰迪拍怕脑袋,终于想起,是和可可去夫子庙的路上,路过一个小学,在一面旗帜上看到的。 图案几乎一模一样,不过颜色和底色有差异而已,这是天意么? “雾姐,阿花,你在这里帮忙警戒,若是有鬼子来,阿花你传讯给我,我马上过来支援。 小梅,走!” 跨上神圣巨龙,五星披风飘扬,兰迪冲天而去。 当兰迪和林黑儿骑着马,带着一匹东洋马和四条狗来到高花湖畔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 鬼子并没来,那个被阿花按住打昏的鬼子交代,这里暂时并没有发生大规模战争的危险,扶桑人的警戒级别比较低。 要到晚上,这两个巡逻小分队没回去,才会发现问题。 倒是金柱把战场都打扫完了,战友们被埋在了高花湖畔,鬼子就不管了。 这次缴获了二十多杆金钩步枪,到奉天接来二十个战友,武器倒是有了。 林黑儿见到雾朦纱,哼了一声转过脸,你不是走了么?怎么没皮没脸地又跟了过来? 看在你救了兰大哥一次的面子上,就不打击你了。 这里又缴获了两匹扶桑鬼子小分队长的东洋马,一行五人都有了马,向东出发。 看尹正淑在雾朦纱帮助下,非常费力地爬上东洋马,兰迪若有所思,“尹姑娘,你的子弹一定得尽早取出来。” 金柱拿着柄匕首,擦了擦上面的血,收了起来,他刚处决了半兽人俘虏。 上了东洋马,金柱叹息,“小鬼子在奉天很有势力,奉天的医馆都在他们监视下,涉及到枪伤,一定会被发现的。 自己找人做手术的话,没有太合格的医生,药品也是个问题。” 这游击队实在是太困难了啊,这对兰迪一点儿不是问题。 “金首领,要不尹姑娘就先跟着我走吧,我认识两个非常优秀的外科医生。 傅老师因为给于剑圣施展复活术,元气大伤,已经回长汀老家修养了,不好去打扰。 我有个战友在枫叶国,是世界顶级的外科医生。 现在雾姐归队,我正要领雾姐去找他交流一种特殊的武功,可以顺便把尹姑娘带去救治一下。” 金柱露出奇怪的神色,“那正淑就拜托兰英雄你了。她的武艺还是不错的,是我们最好的弓箭手,很快就要晋升高级了。 我要领人去阿拉斯加接受培训,正淑没地方可去。 治好后,就让跟在你的身旁侍奉你,作为咱们联络的中间人吧,万望兰英雄收留。” “这个,先治好伤,将养一段时间再说。” 看兰迪没有坚决拒绝,金柱心里冷笑,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美女抓不住流氓。 这个龙骑士出行,两个侍女都如此美貌,显然是个好色之徒,为了大业,只好让正淑作出牺牲了。 五人往东又走了二十分钟,前面出现一个小村子,村口一座寺庙出现在路旁。 庙门口,一个排的新军持卡宾枪站立,旁边是三十几匹马。 见了兰迪一行五人也是毫无反应,专心站岗。 刚才消灭的两个鬼子小分队,也才七匹马,这里竟然有一个新军骑兵排,看来是有大人物来上香还愿? 这跟兰迪没关系,兰迪领人骑马缓缓经过了寺庙,身边的林黑儿突然纵马拉了拉兰迪的披风,“兰大哥,你看!” 寺庙的高大的侧墙上,一个瘦弱的秃头小和尚,正费力地从墙头跳了出来。 小和尚的僧袍似乎挺不合身,跳出来后,甩动大袖子,飞快地向旁边的村子里跑去。 第二百九十章 小六子 雾朦纱捂嘴而笑,“这边新军把门,小和尚是不敢出去,跳墙跑村里找肉吃去了么?喂!小和尚,我这里有肉!” 小和尚回头看了眼,发现这边五人的队伍,到有三个美女, 眼睛一亮,就要凑过来。 忽然似乎想起了什么,一拍光光的脑门,一言不发,继续向村里跑。 众人也正从村中央的大路经过,只见小和尚跑到了村子里,四处张望,不知道在寻找什么。 现在已经到了快晚饭的时间,村子里炊烟袅袅,一个妇人出门,手里拿着烧火棍高喊,“小六子,吃饭了!” 小和尚跑过去高声答应,“哎!” 这个小和尚是这家出去的? 兰迪正看得有趣,妇人却理都没理小和尚。 旁边一个破衣烂衫的小孩子跑了回来,被妇人领了回去,显然那才是妇人的儿子。 小和尚哈哈大笑,“搞定!我终于有名字了。要吃素到明天不是扯淡?这就回奉天喝酒吃肉去也。” 小和尚似乎办完了一件大事,拍拍胸脯,忽然向兰迪的队伍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 “美女姐姐,你真有肉么?给我点,这三天馋死我了。” 这是个什么情况? 眼看小和尚朝这边而来,忽然村中响起马蹄声,一个粗豪的声音大喝, “这小子自己跑出来,天赐良机, 给杜老大报仇的机会到了。” 十几匹马隆隆而出,从兰迪小队面前斜插而过,为首的一个大汉在马上一弯腰,一把抱起小和尚,一挥手,“得手了,扯呼!” 小和尚反应很快,转了转眼珠,朝雾朦纱喊,“美女姐姐,快去庙门口叫新军来救我,我是——唔唔。” 大汉已经捂住了小和尚的嘴,回头看向兰迪小队,看领头的不过是个高级剑士,混不在意。 “我们青麻坎的绺子办事,识相的不要多管闲事。” 回手给了小和尚一个嘴巴,“他们就是叫来新军, 也追不上我们了,叫你老子准备五十万两白银来换你吧。” 看十几个土匪纵马要走,兰迪摇头叹气。 他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可是这帮土匪在自己眼前绑票,也太猖狂了。 一挥手,阿花被招了出来。 阿花肋生双翅,纵身而起,一声咆哮,土匪连马全体摔倒在地。 领头的是个大师级枪炮师,身法也不错,没等马摔倒,抱着小和尚跳了下来。 手里出现了把镜面王八盒子,一枪打到了阿花的翅膀上。 阿花扑通从天上摔了下来,大怒,咆哮着向土匪冲去。 他的翅膀是魔力幻化的,被打坏了损失魔力,倒是没有受肉体伤害。 土匪枪管顶在小和尚光头上,“不许过来,过来我就崩了他。” 阿花来了个急刹车,爪子和地面的石头摩擦,火星乱冒。 见这头猛兽懂人语,土匪大乐,“你们都给我后退!送一匹马过来,马上!” 肉票在手,土匪得意洋洋,突然一个闪电打在他的手上,驳壳枪啪地掉在了地上。 紧接着,一支破甲箭带着风声而至,正中土匪的咽喉,土匪连声都没出,翻身栽倒。 兰迪的手从银锁离开,回头看向尹正淑。半精灵少女正把反曲弓收回枯藤戒指,回头朝兰迪一笑。 少女一箭射死土匪头子,意气昂扬,身上英气毕露,说不出的英姿飒爽,七分的长相,也似乎成了美女。 兰迪暗赞,怪不得他们敢称半精灵什么的,这箭术果然不错,几乎追上小桂子这个正牌的暗夜精灵神箭手了。 小桂子走后,队伍的远程攻击力量大为减弱,她要是加入的话,嗯,可以考虑。 这边又是响枪,又是有老虎叫的,早就惊动了远处的新军。 一个排的骑兵飞马而至,迅速把小和尚围在中间。 下属迅速把躺在地上的土匪全绑了起来,为首的排长看看倒在地上的土匪头子,向兰迪喊。 “朋友,你们杀了青麻坎残匪头子,杜立三的大哥,功劳不小。跟我去奉天,张总督必定重重有赏。” 回头埋怨小和尚,“我的公子爷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不是说好了明天早上在我们的保护下再出来么?这要是你被捉走了,我的脑袋就没了。” 小和尚镇定自若,“我算了,这都满三天了。这庙里的素斋我是一顿也不想吃了。 前几天刚有人给我算命,说我福大命大造化大,吃喝玩乐一辈子,活个一百多岁没问题,怎么会被捉走?你看现在不是没问题?” 来到兰迪身前一抱拳,“感谢英雄相救!请问英雄高姓大名。” 这小和尚人不大,这气度不错啊,兰迪下马回礼,“在下兰迪。” “兰迪?”小和尚挠挠脑袋,“我好像在哪儿看过,对了,报纸上有。你不是龙骑士么?龙呢?” 这个小和尚竟然知道龙骑士的事情,联想起刚才大家的话茬,这一个排的骑兵,这应该是张总督的公子。 兰迪的思维并不慢,“你是张总督的公子?怎么会在这里当和尚?” “这说来话长,天色已晚,咱们就在这里宿营吧,我是说啥也不回华圣寺了。” 回头看向骑兵排长,“张排长,赶紧地,把酒肉给我拿出来。 三天不让吃肉,这是人过的日子么?” 回头又看向兰迪,“兰大哥,我知道你。 郭老师经常跟我提起你,以前还说你笨笨的,可是你当了龙骑士后,他又逢人就说是你的师兄了。 兰大哥,这都这么晚了,咱们明天一起走吧,我领你见你的师兄郭延龄去,他现在是我的老师。” “李景林老师在么?” “在啊,大家都在一起的。你别连夜走了,咱们一起喝酒,我要看龙。” 兰迪想了下,一挥手,“咱们也扎营。” 兰迪从空间里放出了帐篷,看张排长也放出了帐篷,人家当然也不缺储物设备。 兰迪放出了小梅,小和尚过去摸了摸,围着转了一圈,又瞄向三个美女,眼珠来回乱转。 兰迪看向小和尚,“张公子怎么称呼你?” “你刚才听见了啊,我原来的名字已经不要了,现在就叫小六子。” 第二百九十一章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是人情世 小六子扯下僧袍,扔在一边。张排长狗腿地拿出一套西装,服侍小公子换上。 这西装可合身多了,小六子背手来回走了两步,除了光头,瞬间变成了一个挺精神的翩翩小公子。 手下已经迅速将帐篷支起,酒宴摆好。 这位公子出行非常讲究, 手下的储物戒指里一应美食美酒俱全,都是早就准备好的。 小六子场面上没问题的,“两位哥哥,来,一起喝点儿。你们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一定不要跟我客气。” 连跟在兰迪身后一言不发的金柱都让过了,小六子又喊, “三位美女姐姐,一起吃点, 要不要喝红酒? 这位圆脸姐姐的箭术真的不错,可惜你是兰大哥的侍女,不然我一定要请你当我的保镖。” 看阿花在帐篷外探头探脑的,小六子不见外地抱住阿花的脖子,把阿花也让上了桌。 “虎大哥,刚才你那一声吼可厉害得紧,你也是我的恩人,来,一起喝点。” 回头吩咐,“赶紧去村里弄两只羊给那条龙吃,我知道龙只吃生肉,要不是老爷子不让,我早就去阿拉斯加看龙了。” 刚才找雾朦纱要肉吃一副猴急的样子,现在正经开吃了,小六子反而不急了。 把六位客人都让好,兰迪和金柱都喝不惯红酒, 张排长给他们倒上了烧刀子。 小六子亲自给三位美女倒上红酒,到了阿花跟前的时候,阿花捂住酒杯,连摇虎头。 小六子端起酒杯,“此次幸亏有兰大哥和战友相救。 不然就算老爷子把我赎回去,我这屁股非得被老爷子打烂不可,我敬诸位英雄一杯。” 喝完酒,小六子熟练地拿起刀叉,切了块牛排,插在叉子上,看向三位美女。 “三位姐姐漂亮的紧,我真是大饱眼福,兰大哥你艳福不浅。可惜我的年纪还不够,老爷子给我定的娃娃亲都还没过门。 等过了两年啊,我一定像兰大哥一样,找他个十个八个美女当女朋友。” 兰迪表示很囧,自己哪里有十个八个女朋友了啊。 雾朦纱倒是捂嘴而乐,“张公子你的嘴真甜,和三毛有得一拼, 这体格发型也挺像,就是头不够大。 你好好的公子不当,怎么会跑这里当和尚的?” 张公子摸摸自己的光头, “唉,我自小身体弱,怕被阎王爷提前捉走。 这边的土办法,到庙里当三天和尚。和尚四大皆空,不归阎王爷管。 等三天过后,从墙头翻出来,听到别人喊的第一个名字叫啥,我就叫啥,以前那个人就不存在了。 小鬼不敢进和尚庙,这庙里的小和尚跑出来有了新名字,地府就查不出来了,我没准儿能多活个百八十年的。 幸亏那家人的孩子叫小六子,这名字还行,要是叫二狗子什么的,可就难听了。” 众人哈哈而乐,小六子当笑话讲,自己都不信,不过是给家里老爷子个心理安慰罢了。 倒是林黑儿很信这个,点点头,“张公子这下逆天改命,一定能活过一百岁。” “那就借你吉言了。” 小六子拿起叉子,嚼着牛排,一脸满足的样子。 阿花看了看牛排,撇撇虎嘴,一伸爪把一碗汆白肉血肠扒拉到自己身前,细心地品尝,比较满意。 这汆白肉血肠是这里的名菜,张公子这酒宴是中西结合的。 小六子站起来,亲自给兰迪满了一杯烧刀子,“兰大哥,我可听说你后宫有二百多人,这体格不错啊,小弟我羡慕得紧。 咱们是同道,可得再干一个。” 兰迪无语,这魔市的报纸都卖到奉天来了么?也懒得解释,和小六子干了一杯。 这小六子哪里是自己的同道,倒应该和亨利能谈得来。马上要去见亨利了,唉,挺想念这个战友的。 张排长在旁边拉了小六子一下,“公子,刚刚这来了土匪,好像不大安全,等喝完了,要不你用回城券先回大帅府?” “我才不回去,回去老爷子看得严,一点自由也没有。这里有龙骑士和虎大哥在,你们还怕什么? 好不容易碰到兰大哥这样的英雄,我要和兰大哥彻夜长谈,兰大哥,要不咱们拜把子吧。” “我哪里敢高攀?” “我看你是看我年纪小,看不上我。 嘿嘿,郭老师说你是瑞元的义弟,等我去找瑞元拜把子,你就还是我的大哥,哈哈哈。” 这小六子是个自来熟,看上去一点没有总督公子的架子。 不过一句话没和金柱说,围着兰迪讨好,显然是有目的地结交有本事的人。 这么大的小屁孩就会这个,肯定不是后学的,应该来自家传。 他爹是手握兵权的封疆大吏,他要去找瑞元师兄拜把子,师兄一定会同意的。 难道转来转去,自己还终究得认小六子当老弟? 这小子有没有当大帅的本事还看不出来,这增加人脉的本事无师自通。 人脉这东西了不得,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人脉多了,就是碰上事情,也有贵人相助,多半能逢凶化吉。 小六子最终也没有和兰迪彻夜长谈,人小喝多了酒就睡了。 倒是张排长把兰迪送回帐篷,给兰迪敬礼鞠躬。 “多蒙兰大人搭救公子,张之江感激不尽,不然我非被大帅给毙了不可。 来日江湖相逢,若有用得着张某的地方,尽管说话。” 看兰迪回了帐篷,金柱拦住了半精灵少女,“正淑,我就要领人去阿拉斯加培训了。 以后咱们的事业,仰仗这位龙骑士的地方多着呢,你以后跟着他,一定要尽心伺候。” 半精灵少女点点头,一脸坚毅。不过,就是不讲为事业现身,这位龙骑士自己也是满意的。 尹姑娘走向兰迪的帐篷,想到刚才张公子说,兰迪有二百多个后宫,他也没反驳,不由心中惴惴。 要是他的后宫都像红白两位侍女一样,他,能看上现在的我么? 半精灵族男尊女卑,自己也到了伺候男人的年龄。 不过我都到了中级晋高级的关口了,是不是等升级变身后再去效果好些? 不过啊,听说好色的男人都是急色且贪图新鲜的,自己现在也不差很多。要是不去,他会不会不满意? 等升级变身后,又能给他个惊喜,这种双重惊喜一定更有效果。 圆脸半精灵少女红着脸,心跳得碰碰的,胸口起伏,悄悄走向了兰迪的帐篷。 第二百九十二章 八岐大蛇 高花湖畔,一个小队的扶桑护路骑兵下马,立正。 领头的一位年轻的中佐走上一步,将一位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虚扶下马,随即一个九十度的鞠躬。 “冈村君,您刚到这里视察,就发生了这种事, 下官十分惭愧,愿意接受惩罚。 那个“冈村君”方脸,戴了副宽边眼镜,一身西装,一副斯文的样子,摆摆戴着白手套的手。 “石原君你不必自责, 我也不是你的上司,不过是个偶尔来了解下情况的武官而已, 没有惩罚你的权力。 现在重要的是知道敌人是谁?是奉军出手了,还是那些土匪所为。” “辽河边牺牲的五位勇士,受的是箭伤和烧伤,有拳匪红灯照的杀人痕迹,属下分析是小股的土匪勾结拳匪余孽所为,应该是偶然事件。 这边地,我仔细看过了,情况很复杂。 勇士们身上既有枪伤,也有雷电法术所伤,还有被宝剑刺杀和猛兽袭击的,应该不是奉军正规军所为。 但襄平行省的土匪,又绝对没有这个战斗力,属下需要更进一步详细的调查。 调查可能需要很久才能有结果。 不管调查结果如何,这次事件,我们都可以作为借口,对奉军开战,获取襄平行省。 不过我们兵力现在大大地不足,希望冈村君在国内发挥您的影响力,为我们护路队增兵, 拜托了。” “增兵的事你放心,不会让勇士们白死的。 不过,我可没有时间在这里慢慢等结果,我很好奇是哪个势力干预我们的剿匪战斗,我要现在知道。” 冈村微笑着脱下白手套,从西装的里兜摸出了一面小巧的铜镜,手指在上面轻轻一点。 铜镜发出耀眼的白光,在夜色里分外明亮,在空中投射出了一个大大的铜镜虚影,高达八尺。 一只小小的龙头从铜镜里探了出来,龙头后连着的身子却是光滑细鳞的蛇身。 龙头盯住冈村,发出凶恶的目光,竟然能开口说话,发出低沉的声音,“小乌鸦,你召唤我出来,祭品呢?” 冈村朝龙头微微欠身,“这里有二十一位勇士的尸体, 都是您的祭品,他们一定愿意为帝国的大业献身的。” 龙头满意地点点头,从镜子里挤了出来,接着又是一个龙头…… 等到魔兽的身体从镜子里完全出来,赫然是一个八头八尾长在一个身子上的怪物。 这只魔兽身上没有任何的灵力波动,在场的扶桑士兵却是全体跪倒,伏在地面上,口中喃喃自语。 怪物迎风就长,变成了几丈高,在地面上滑行,八个龙头四面撕咬,一会儿的功夫,二十一具扶桑士兵的尸体全部被打扫干净。 打了个饱嗝,其中一个龙头似乎甚为满意,“小乌鸦,说出你的要求吧。” 冈村傲然而立,“这些帝国勇士被袭击,我们需要快速知道是谁动的手。” 怪物点点其中一个头,龙口中一道白光射出,笼罩了这个曾经的战场,白光又以奇怪的角度折向八尺高的铜镜虚影。 铜镜虚影上出现了飞速的影像倒放,直到兰迪骑龙而至的影像出现,冈村说了句,“停!感谢您,八岐君,我已经得到了想要知道的消息。” 等冈村将怪物收回,小镜子重新揣回了西服兜里,士兵们才站起来。 石原一个深鞠躬,“我们扶桑的神器原来到了冈村君的手里,而且您竟然能召唤神,属下钦佩之至。” 冈村摇摇头,“八岐君告诉过我,神界已经毁了,这世上已经没有了神,它不过是半神巅峰而已。 我扶桑现在正处在黄金时代,国运昌隆,它作为我们崇拜的对象,有了成神的资格,却已经没有地方去,只能留在世间。 这对八岐君是坏事,对我们却是好事,我们有了最高端的战力啊。 国王陛下还是王子的时候,出访欧罗巴,接见了包括我在内的,在魔族修习军事的三羽乌,赋予我们振兴扶桑之重任。 等陛下继位,又将咱们扶桑的三神器赐给我们使用,鄙人深感肩上压力沉重啊。 如今事情明了了,是龙骑士兰迪参与了这个事件。 嘿嘿,他要是老实呆在阿拉斯加,有大批龙族保护,我不能拿他怎么样。 如今跑到襄平行省来,还敢杀害帝国的勇士,我一定要他来得回不得。 高端战力的争斗,你们不要操心。 毕竟即使是半神,在大规模战场上起的作用也有限,新法兰克那个圣骑士麦克马洪亲自冲锋陷阵,最后被俘,就是个反例。 一个人再强,能杀多少魔族士兵?即使是半神,重炮机枪打在身上,还是要受伤的。 为帝国开疆拓土,还需要诸君的流血牺牲,拜托了!” 冈村弯腰向士兵们鞠躬,士兵们在石远的带领下一起鞠躬还礼。 黑夜中,几十双眼睛烁烁放着野心的光辉。 这个时候,平时温和有礼貌的扶桑人,都露出了野兽的气息。 一面是君子,一面是野兽,这就是半兽人称呼的来历。 ………… 华圣寺旁的营地,半精灵少女尹姑娘刚接近兰迪的帐篷,眼前一花,一个红影一个白影同时出现在她的面前。 雾朦纱和林黑儿相对看了一眼,默契在心,最后还是林黑儿发话了。 “尹姑娘,你是新来的,不知道兰大哥的规矩。他休息的时候,不经他亲自召唤,是不许人进帐的。 你箭法不错,可以加入我们,不过不要起别的心思,好好当你的弓箭手就好。” 半精灵少女温柔地低头,行了个蹲礼,“感谢两位姐姐提醒,不然我就犯错了。 我只是看恩公喝多了,想去伺候伺候而已,既然有这个规矩,我这就回去。” 尹姑娘转身回帐,反而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虽然感激兰迪的救命之恩,又有着为半精灵反抗势力拉拢兰迪的目的。 可是刚认识一天而已,她实际上也没有做好侍奉恩公的心理准备。 事实上无论雾朦纱还是林黑儿,都自己悄悄进过兰迪的帐篷,不过验证了兰迪的君子而已。 如今第三个要摸进兰迪帐篷的人出现了,两个人却编造了个新规矩同时现身阻拦。 万一这只半精灵不像自己那样矜持,使出卑鄙下流的手段来,兰迪被她抢了先,这是万万不能容忍的。 酒后熟睡的兰迪根本不知道帐外发生的事情。 昨晚坐了一宿的火车,今天发生了三场战斗,又喝了不少的酒。 如今外面有阿花、小梅和一个骑兵排警戒,这里安全无比,兰迪睡得很踏实。 第二天早上,兰迪发现,小六子身边的护卫增多了。 因为遭遇土匪的事情,张之江排长觉得一个骑兵排护卫还是不安全,连夜派人去招来了上级管代,带来了一个营护卫小公子回奉天。 兰迪一出帐篷,一个穿着新军管代装束的大汉就走了过来,啪地并脚敬礼。 “陆军第二十镇,第八十标三营管代冯焕章参见兰大人。” 第二百九十三章 半神巅峰即将出手 兰迪小队四个人,跟着小六子,在一个营的新军护卫下,朝奉天而去。 阿花跟在后面溜达了一会儿,突然虎毛直竖,四处嗅了嗅,随即又安稳下来。 四处看了看齐装满员、斗志昂扬的一个营新军, 放下心来。 它值了一宿的夜,打了个哈欠,嗖地一下,回宠物空间睡觉去了。 远处,牵着马独行的冈村,把小镜子揣进了怀里,望着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甚至带了机枪和迫击炮的一营新军,叹了口气。 “后夏的新军也是有人才啊,这个管代有两把刷子,再找机会吧。” 队伍平安地从怀远门进了奉天城。 在进城前,金柱就告辞,去西塔附近的半精灵聚居区联络战友去了。 兰迪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是冯焕章的新军吓走了准备狙杀自己的扶桑人。 辞别了小六子,带着三位侍女,敲响了李公馆的大门。 一个小时后,李公馆的后花园演武场。 兰迪手持菊一文字,飞天而起,刀尖上撩,演示的正是绯村剑心当初刺杀于剑圣的一招“刀无取”。 刀无取本来是空手入白刃的功夫,是扶桑剑术大师柳生宗严的成名绝技。 绯村自出机杼,这个居合道版的刀无取是“拔刀神速,攻击突然,让敌人有刀也没机会拔出”的意思, 和原版的刀无取各有千秋。 接着就是“迎风一刀斩”,“浪返”,“万字拔”,这都是居合道的传统功夫。 李景林大师背着手看了会儿,点点头,“东瀛的剑术虽然走偏了,偏向于诡道刺杀。 不过咱们大夏的武功讲究博采众长,你既然研习了,还是对武艺的进境很有帮助。 这个居合道的功夫源远流长,我跟他们的前辈交手过,只要不被偷袭,是打不过我的武当剑术的。 不过这个飞天御剑流有点门道,你这招刀无取突然使出来,我也是抵挡不住的,已经达到了大师的水准。” 兰迪怕老师被自己的表现带偏,“老师,我不过是在绯村战场成圣的时候,吸收了他很少的剑术经验。 这招在绯村使的时候,可是达到了圣级水平的。” “我省得, 不然于剑圣也不可能中招。 不过他这个万字拔虽然威力大,还是比不过双手剑的回旋劈的, 我来考较一下你的正统双手剑的本事。” 李大师拔出真武剑,“放心,你尽管抡你的重剑,伤不到我的。” 老师李景林大师是武当剑法的第十代传人,一柄真武剑可是圣级武器,传自张三丰的,当然不会被重剑弄坏。 这柄真武剑李老师单手握着,实际相当的长。江湖传言,李大师“能使九尺之剑”当然是夸张,那是将剑芒都算上了。 不过能把双手剑长度的真武剑当单手剑使,李大师实际上是大剑师里的巅峰,剑圣以下第一人。 兰迪心底一阵暖意。 一年半了,又得老师亲自指点,顿时觉得,有了师长温馨的眷顾,在江湖上的委屈风险,都不算什么。 兰迪握重剑主动进攻,劈、砍、刺,回旋劈,展尽平生所学。 师徒两人试招,并不带剑芒,招数也不用老,都是点到为止。 重剑和真武剑即粘即走,十几分钟后,兰迪收剑,气不长出。 李大师思索了会儿,“你的正统剑法还不行啊,经验欠缺得还太多。 除了回旋劈合格了,可以晋级大剑师,其他的尚非常稚嫩。 唉,我这也是要求太高了。一般晋大剑师怎么也得十年,看你这架势,五年内就差不多了,已经足够好。 不过,看你持剑的轻松劲儿,你应该能单手持重剑了。 你的力气大,健身术不用怎么练就达标,这是天赋,这点我都不如你。 我在剑丘教你们的,都是基础剑术。 每个人的发展方向都不同,你的资质,我特殊擅长的武当剑是学不了的,到了大师级后,要想成圣,都得有自己的创建。 老师我没这个天赋,这辈子就这样了,能把武当剑术传承下去就满意了。 你可是有余力的。我看你力气大是个优势,我建议你将来成了大剑师后,向盾剑士方向发展。 这个我就指导不了你了,得你自己琢磨。” “多谢恩师指点。” 兰迪双膝跪地感谢。他这辈子一共就跪过父母、曾山长和李老师四个人。 这世上真正肯尽心传授自己武艺的,就是这位李大师一位而已。 就是将来自己真的成为剑圣,对这位授业恩师,也会一直尊重的。 “报告,张大帅驾临。” “哈哈哈哈,老李,你收了个好徒弟啊,给咱们大夏人争了气。龙在哪里,我来看看。 他妈了巴子的,我这个土包子这辈子还没见过龙呢。” 一个小个子背着手,不请自来,走进了后花园。 兰迪站起身,看向这位张大帅,八字胡,虽然个子矮,精神头十足。 连忙上前躬身,右拳捶胸敬礼,“参加大帅。” “免礼,免礼。” 张大帅过来,两手抓住兰迪的胳膊摇了摇,“我这个兔崽子不听话,要不是兰老弟你搭救,就特么叫土匪给干掉了。 我刚刚狠狠揍了他一顿。不过这小子还行,有点眼光,知道结交兰老弟你这样的英雄。 以后兰老弟你得多照应他,拜托了。” 小六子跟在大帅身后,吐了吐舌头,一转身,给兰迪看他的裤子。 小六子屁股上有两个清晰的鞋印儿,是父亲大人所赐,也不敢擦掉。 小梅从边上滑过来,低头给大帅行礼,刚才已经给李大师见过了。 大帅忙得很,跟兰迪和李景林大师谈了几句就走了,侍卫呼啦走了一大群。 等大帅走了,郭延龄从后面冒了出来,一挥手,一大盘金元宝出现在花园的石桌上,还有一件异常豪华镶金嵌玉的金丝软甲。 小六子拉住兰迪的手,“兰大哥,我老爸给你的金子你就收着,不收白不收,他有钱得很。 这套金丝软甲是给尹姐姐的,他一箭射死土匪头子的事情爸爸已经知道了。” 长者赐,不可辞,看兰迪点头,林黑儿收起了五千两黄金,反正大帅真的不差这点钱。 半精灵少女宝贝似的收起了金丝软甲,雾朦纱和林黑儿都没在意。两人可都有钱,身上早就穿了,也就这个穷半精灵当个宝。 “兰大哥,爸爸吩咐我,一定要请你吃顿饭。我可是借你的光,又可以出去浪了,走,我领你去吃四绝菜。” 这是在奉天城里自己的地盘,应该相当安全。 小六子、郭延龄领着兰迪四人,轻车简从,来到四绝菜馆。 他是临时来的,侍卫们进去清场,小六子摆摆手,“大厅清出来就行了,包房里都是高级客人,我爸也不好得罪,就不要清了。” 最后上桌的不过是郭延龄、小六子和兰迪三人而已。东北这边的规矩,女人不上桌,三个侍女都是靠边侍立。 兰迪和郭延龄互相谈谈别后的情况,酒菜就已经上好了,三人详谈甚欢。 楼上的包房里,西装革履的冈村,和一位男装丽人对坐,正风雅地摇着折扇,小声交谈。 “你们特高课地,工作不错地干活。芳子你能迅速查到兰迪的所在,功劳大大滴。” 看兰迪在楼下毫无防范的样子,冈村悄悄掏出了八咫镜…… 第二百九十四章 青丘传人 冈村事先对兰迪做过详细的调查,这家伙虽然只是个区区高级剑师,刺杀起来却是非常不容易的。 首先他的轻功非常好,一击不中,一旦跑了,很难追得上。 他还有一龙一虎两个超级魔兽宠物,两兽齐出的话, 即使半神出手,也能抵挡个三招两式。 一旦让他跑出了视野范围,回城券发动,回了阿拉斯加,受龙族保护,缩着不出来, 那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然后大概率就是兰迪带着龙族的大规模报复,没准会突破圣级给龙族的限制, 跑到扶桑一顿霍霍,这是冈村承受不了的结果。 强攻就更不可取,八岐大蛇全力出手的话,以半神的威力,将四绝菜馆平了一点问题没有。 可是张公子就在兰迪身边,这个却是伤不得的。 一旦张公子阵亡,哪怕是负伤,奉军就会立刻和扶桑护路军大规模开战。 扶桑护路军人数不多,肯定要吃亏。 扶桑一心想着全取襄平行省,作为踏上大陆的跳板。 要是因为刺杀事件被撵出去,再正式进攻,仗就不知道打到何年何月,将来突然袭击的计划被破坏,得不偿失。 但好不容易碰到兰迪白龙鱼服,跑到阿拉斯加以外,这个机会不容错过。 要是一击而中,兰迪身亡,龙族没了龙骑士领导, 反应不一定那么快。 等扶桑做好了准备,即使龙族来攻,圣级联盟也会帮忙抵抗,彻底除掉龙族这个不稳定因素。 以后没有了龙族长老那个半神,八岐大蛇就是天下无双的高级战力,即使扶桑本土损失些,这买卖也值。 所以冈村的计划是突然袭击,定点除掉兰迪。 即使张公子因此受到了惊吓,但只要不负伤,自己手里有八岐大蛇发动时光回溯的玉简录像,证明兰迪通匪,杀了扶桑护路队的人,那就是有理的,张大帅也不会冒险跟扶桑开战。 半神级魔兽袭击没有准备的高级剑师简直手到擒来,不需要打得天翻地覆,一招就能拿下,所以冈村对刺杀还是相当有信心的。 八咫镜是神器,可大可小,八岐大蛇半神之尊,是全灵体,也是可大可小。 不需要搞大声势, 只需要八岐大蛇从八咫镜里探出一个头,一条毒线射向兰迪,这么近的距离,对方绝对躲不过,事情就成了。 然而就在冈村手伸向揣在西服兜里的八咫镜的时候,突然又停下了。 五六个张公子的侍卫突然呼啦啦闯进了大堂,将攻击的视线挡住了。 难道自己的计划被发现了?不能啊,这个计划连对面的芳子都不知道,完全存在自己心里。 这里的人也不可能知道自己这个驻大夏武官来到了奉天,即使知道,也绝不可能知道自己有八咫镜,能召唤八岐大蛇。 这个秘密除了国王陛下孙八十,包括自己在内的扶桑三羽乌,就只有昨天晚上一个小队的扶桑军人知道。 这都是完全不可能背叛扶桑的人。 果然自己多虑了,那些公子侍卫并不是来抓或者阻止自己的。 小六子四个贴身侍卫,有一个高级盗贼,一个中级阵法师,还有一个洋人面孔的中级枪炮师,侍卫长谭海则是大师级拳师。 高级盗贼下意识地四处巡视,视线扫了一下冈村这边,似乎是敏锐地感觉到了敌意。 冈村连忙把手缩了回去,又和芳子喝起清酒来。 显然侍卫们并没发现什么,谭海向公子敬了个礼。 “公子,有对卖艺的祖孙,要给公子和客人弹琴助兴,那个妞还是扶桑人,我看那个妞长得还不错,是不是让他们进来?” 听说有美女,还是扶桑美女,小六子大为兴奋,“快快快,快招进来,要是有一半比得过李香兰,就重重有赏。” 李香兰现在魔市是和周璇齐名的歌手、演员,不过张少爷这种高级人物却是知道她叫山口淑子,来奉天演出过,少爷自然是看过的。 扶桑人在襄平行省是高等人,非常霸道,像张少爷这类高等大夏人,专门以让扶桑女子服务为荣,获得心灵的满足感。 其实扶桑虽然强大,但穷兵黩武,人民过得并不好,去南洋入青楼为国赚钱的非常多。 来襄平行省捞金的也不少,在这里反而吃香,长得一般的都能获得贵公子们大量的打赏。 张少爷觉得要是这个卖艺的扶桑女子只要看得过去,那就得赏啊。 然而侍卫们忙来忙去,支好桌子,卖艺女子聘聘袅袅走进来的时候,少爷的眼睛立刻瞪圆了,张大了嘴,好久没有闭上。 半天才醒悟过来,一拍桌子,“来人,重赏!” 这还没表演呢,就先重赏了。 少爷出手豪阔,他说赏手下都是有分寸的。 要是不咸不淡地说句“赏”,那至少是十枚金币打底。 “重赏”说明少爷看了高兴,当下五个金元宝就被侍卫赏了出去。 卖艺女子一进门,屋内众人就是眼前一亮。 女子身穿紫色丝绸唐装,披了件淡紫纱菊纹披风,迈着碎步走进大堂,木屐踩在地板上,声音都是有韵律的。 女子侧着身子,半掩面容,走到桌子前,放下袍袖,回眸朝主位一笑,一时满室皆春。 小六子当时就呆住了,兰迪看得都是心头一动。 女子个子中等,身材玲珑有致,长相甚至超过了雾朦纱和林黑儿,更不是尹正淑能比的。 在兰迪眼中,美貌直追可可和苏美美,是平生见过的最顶级美女之一。 不过可可娇憨天真,美美嘛,美艳大方。这个扶桑女子却是天生媚骨,回眸一笑,眼神都是带钩的。 兰迪对美女几乎是抗性最高的,都觉得颇为动心。 小六子这个十二三岁的小屁孩立刻浑身都酥了,痴呆了半天,口水都流出来了,反应过来,立刻拍桌子大叫重赏。 兰迪动了下心,立刻警觉起来,一手靠近银锁,另一只手摸向宠物徽章。 这简直是个狐狸精现世,这种级别的美女绝不可能是街头卖艺的。 要说是哪个王室专门豢养的艺伎那倒可能,突然出现在这里,肯定是别有用心。 这个女子并没有表现出敌意什么的,看侍卫拿了五个金元宝放在桌子上,盈盈一福,来了句半兽人土语,“阿里阿多狗仔姨妈死。” 行礼完毕,换成了汉语,“青丘传人孙曲洋子,见过张公子、兰公爵。” 第二百九十五章 轻歌曼舞,暗藏杀机 包房里旁观的冈村见这女子进来的体态,就是心头一热。 尽管女子是背对着他的,站立的姿势,扭胯的角度,无不恰到好处地对男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好在他是要做大事的人,加之没见到女子的风流媚眼,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随即就对女子扶桑人的身份发生了怀疑。菊纹乃是扶桑王室专用, 扶桑人几乎没有能弄错的。 这个女子身披菊纹披风,多半是大夏歌姬冒充扶桑女子骗钱的,才不懂这个规矩。 然而女子谢赏的扶桑土语一出,他立刻自己否决了这个判断,这种土语的口音,外国人不大可能学这么标准。 等到女子自报姓名, 孙这个王族姓氏一出,冈村立刻感到非常地荒谬。 一位扶桑公主, 哪怕是旁支的, 会沦落到跑到襄平行省来卖艺赚钱? 冈村可是高级盗贼,大师级阵法师,扶桑人里的精英,很快就从女子身上观察到了高级灵力波动。 他不敢在这种场合往出扔鹰眼术,判断不出女子的职业。 青丘传人?扶桑没听说过这个流派。无论什么职业,能修炼到高级,那是一定不缺钱的。 所以,女子来这里卖唱,难道是扶桑其他部门,也有着刺杀兰迪的目标,和自己赶到一块儿了? 自己深得陛下信任,连神器都赐给自己使用,按理扶桑应该没有自己不知道的部门。 且观察下,要是对方刺杀兰迪,我可以暗中相助。 不是的话,这个歌伎总有下去的时候,不大可能总挡在这, 这场酒宴不可能短时间结束, 自己总有出手的机会。 歌伎的出现太过耀眼,跟在她身后的老者就被众人忽略了。 老者一身汉服青衣,面貌清癯高古,头发花白,脸上皱纹堆积,不知道多大岁数了。 抱了一把胡琴跟在女子身后,看上去是跟班打下手的,走得慢悠悠的,没有任何灵力波动放出。 看张少爷有赏,老者无声地探身,宽大的袖子罩在桌子上,回身的时候,元宝已经不见了,手脚倒是挺麻利。 老者悄悄地拿了个方凳,摆好胡琴,在女子身后坐了下来。 女子身材玲珑窈窕,只挡住了兰迪的半个身子,老者往这一座, 无意中,把冈村看向兰迪的方向完全地挡住了。 女子声音软糯, “贱妾先给两位贵人唱一首《何日君再来》。” 张少爷带头鼓掌,不管唱得好不好听,就这美人往这一站,赏心悦目,自己的打赏就值。 兰迪有三个国家的爵位,在黑暗联邦获得过勋章,妥妥的上流社会人士。 不过一直为理想奔忙,从来没搞过这种腐败的喝酒听曲的事情。 张少爷既然请客,增加个人生经验,那也不错,当下跟着一起鼓掌。 胡琴声起,歌伎手中出现了一块白手绢。 女子左手高举手绢,摆了个婀娜的姿势,等前奏结束,忽然脚尖点起,翩翩起舞。随即轻启朱唇,歌声渐起。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愁堆解笑眉,泪洒相思带……” 这是金嗓子周璇不久前在魔市唱红的一首电影插曲,张少爷家里还有唱片。 和周璇清脆激越的天籁之音不同,这位歌伎的嗓音富有磁性,勾人魂魄。 配以摇曳的舞姿,在场所有观众,包括包房里心怀杀意的冈村,都是目眩神迷。 包房里的其他官员富商都探出了头,心道这算来着了,有张少爷出钱,自己竟然能免费蹭到如此高水平的歌舞,实在是大赚。 一曲唱完,竟然和周璇的原唱各有千秋。这种富有磁性的声音,配合舞蹈似乎更适合这种宴饮的场合。 更难得的是,桌子前面的地方十分有限,方寸之地起胡旋,这舞蹈的水平也是高超之极。 “好!来人,重重有赏!” 听到“重重有赏”四个字,谭海特意看向了少爷。 见少爷毫不犹豫地点头认可,当即摇着头,拿了一张边业银行的一千两银票出来,这次直接递给了老者。 少爷这次是出了血本了,估计是想过后把这个歌伎买回家去当丫头。 不过啊,说不好这歌伎就是奔着攀上高枝来的,双方一拍即合也不好说。 老者笑眯眯地把银票揣进怀里,都没看数字。 这丫头的表演可不是一般人能轻易看到的,张少爷现在也不够格。不管银票是多少钱的,都值,他倒是收得心安理得。 歌伎又是鞠躬感谢,“下面小女子再献上一曲古风的,请公子和兰大人品评。” 女子一挥手,一架古琴出现在桌面上,她原来是有储物空间的。 女子要弹琴,老者一挥手,手里的胡琴不见了,身前也出现了一张桌子。笔墨纸砚具备,墨甚至是研好的。 有了储物空间,这场景道具准备极为便捷。 不过这唱曲的竟然有储物空间,说明根本不缺钱,至少不缺小钱。 费劲心机地来这里表演,准备如此充分。这回不仅看出女子是高级修炼者的兰迪觉得有问题,连麻瓜张公子也觉出不对劲了。 少爷手托在下巴上,转了转眼珠。 看来买下这个丫头伺候自己的事情恐怕要黄,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突然点头一笑,好像想明白了。 女子留着长指甲,上面涂着绿色的指甲油,显然是专为弹琴留的。 能留这种指甲,那得是相当有钱,不愁吃穿,十指不沾阳春水之辈才能达到的。 张公子人小,这方面的见识却是行家。 这种水准的歌伎,那得花费重金,自小培养,竟然在演艺界没有名声,恐怕是刚刚出师,嗯—— 女子指甲轻动,试了试音,随即叮叮咚咚地弹起来。 兰迪不知道弹得是什么,包房里的冈村却是一摇折扇,从前奏就听出,这是一首古曲《春江花月夜》。 果然,扶桑公主的话,才能有这个财力把自己培养得这么高端。 不过,难道你真是来唱曲黑这位少爷钱的?咱们扶桑的经济困难到需要公主亲自出来走穴了?不至于吧? 可是你离兰迪比我这近多了,有的是机会出手,这还表演上瘾了? 女子轻启朱唇,这次的嗓音竟然变了调,不再是磁性的声音,而是清冽优雅,说不出的清澈好听。 这嗓音竟然是能配合内容改变的,而且不是学别人的模仿秀,也是独有的歌喉。 “春江花朝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配合女子的歌声和琴声,老者拿起旁边的一摞宣纸,开始悬腕做书,写的赫然是同样的歌词。 老者做书,身上立刻散发出强烈的儒雅气息,显然是个有学问的,说是贤者都有人信。 兰迪这个懂,在剑丘就听贵族同学说过,这叫舞台布景,得是非常高端的演唱会才有的。 现场古琴、古装少女的歌声,老者的书法,一下子众人仿佛梦回大唐。 等一曲结束,屋内静悄悄的,众人都忘了鼓掌喝彩。 张公子半天反应了过来,轻轻拍拍手,“你们有心了,准备这么多,可不是光打赏就能赚回去的。 谭海啊,把我的零花钱全取出来,我要专门为洋子小姐建一个演艺公司,利用大帅府的人脉资源,把她捧成国际巨星。” 看洋子小姐扶桑气质十足地站起来,又是不厌其烦地鞠躬道谢,包房里的冈村终于忍耐不住了。 他也对张公子的判断比较认可,这原来是准备借张公子的名头出道的。 那我还等你们干什么。 趁洋子弯腰行礼,露出空隙,这边已经能直接看到兰迪。 冈村干脆地拿出八咫镜,轻轻一点,八岐大蛇的一个小小蛇头已经探了出来,一张口,毒线马上就要喷向兰迪。 运笔如飞,文不加点,洋子一曲完成,老者恰好刚刚写完了那首《春江花月夜》。 正拿起第一张宣纸欣赏,忽然眼中精光大射。 第二百九十六章 行走在世间的神? 只听到“咔嚓”一声轻响,随即是一个女人的惊呼。 众人被惊呼吸引,看向发出声音的包房。 发出惊呼的是那个男装丽人芳子。冈村的折扇掉在了地上,脸色惨白,正把一个小镜子揣进怀里。 他面前的桌子上,插着一张宣纸。是的,插着。 薄薄的宣纸如利刃般插进了桌面, 宣纸上的墨迹未干。 纸的前面,一个小小的龙头被从脖子处切断,掉在桌子上,截面光滑,连血都没有流。 张少爷的侍卫反应神速,四名贴身侍卫立刻站到了少爷和兰迪面前。 谭海一声呼哨, 六七个侍卫马上冲了进来。 谭海一指包房, 六七把驳壳枪抬起,指向冈村和芳子。 冈村这个时候反而镇定了下来,双手举起,示意不反抗,面带笑容。 “误会,误会,我不过是拿出法器把玩一下而已,你看我什么也没做。 我是正式的扶桑外交官,我和洋子都有外交豁免权,大家不要动武。” 外面马蹄声急,显然不管冈村说什么,这里的冲突已经上报了上去。 老者站起身形,身上突然气势急剧上升,一下子全屋子的人都感受到重重的压力锤在心头。 兰迪心里默数,中级、高级、大师、圣级——嗯,还在上升,老者脑后出现了淡淡的光轮。 这个兰迪见过,龙族大长老就是这个样子的,老者竟然是一尊半神, 甚至是——神? 老者故意散发出气势, 只是让冈村和小镜子里的八岐大蛇感受一下而已,随即马上又收了回去。 “小鬼子,明人不说暗话,你拿出这条小蛇来,我能不知道你要干什么? 要不是须佐之男当初对我还比较恭敬,天照和月读两个小姑娘也还乖巧,刚才我已经斩杀了八岐。 如今只是略作惩戒,我告诉你,兰迪是我罩着的。 你们普通人之间打打杀杀,哪怕杀了兰迪,我也不管,但这种半神魔兽不可以拿出来参与战争。 我的脾气算好的,要是蜀山那位碰上,你已经死了,还不赶紧滚!” 冈村一个九十度鞠躬,“嗨!一定谨遵前辈指教。芳子,咱们走。” 这小鬼子碰到强者,那是礼貌规矩得要命,倒退着走出包房, 不敢以背对老者,一直面带笑容,退到了门口。 到了门口却走不了了,外面马蹄声大起,一个兰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 “妈了巴子的,蹬鼻子上脸是吧?欺负到我儿子头上了,今天我非毙了他不可。” 对上大帅,别看他怒气冲冲,冈村可是非常有办法,对着大帅一个九十度鞠躬,“张大帅,我此次只是针对兰迪,我手里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他参与了屠杀扶桑护路军。” “我不管,你把我儿子吓着了,别怪我张某人手黑,让你们的国王来遣人领你吧。” “这个,大帅,上次你提的,三万杆金钩步枪的事情,我可以做主同意了。” 大帅转转眼珠,“不够,你们今天早上提的增兵铁路的事情,必须取消。” “是,是,一切如大帅您的意。” “嗯,扶桑人还是懂事的嘛,好,一言为定。” 大帅瞬间阴转晴,拍了拍冈村的肩膀。冈村赶紧弯下腰,好让大帅能顺利地拍到,随即尬笑着迅速离去。 谭海上前,在大帅耳边耳语了一阵,大帅进屋,朝老者一躬身,“神仙驾临,三生有幸。不知老神仙是否肯驾临大帅府,让张某给您接风洗尘? 如果您愿意屈尊留在这里,某以国师待之。” 兰迪轻叹一声,一个总督就要聘国师?这朝廷啊,已经完全没人尊重了。 “大帅您忙您的去,我要找兰迪说几句话,借用这里宝地一用,马上就走。” 大帅也不强留,朝里面一喊,“你们想偷听天机么?长了多大脑袋,都给我滚出去。” 几个包房里的达官贵人们都蹑手蹑脚地溜了出去,连老板、厨师、服务员都跑了出去。 张少爷领着侍卫也走出了房门,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了洋子一眼,唉,人家是冲着兰迪来的,自己是没希望了。 除了门,向来不跟他客气,没事就是拳脚相加的老子这回出奇地慈祥,“小六子啊,行啊,结交了兰迪这个朋友,比你老子有造化。” 老神仙要找自己谈事情,兰迪诚惶诚恐,觉得自己何德何能,哪一点让老神仙看中了呢?特意来保护自己。 回头示意了一下,三个侍女也出了门,偌大个四绝菜馆,就剩下了三个人。 兰迪一躬身,“见过老神仙,多谢救命之恩。敢问您是哪位?我似乎没见过您啊。” 老头看向兰迪很慈祥,“小伙子,别紧张,你还没那么大面子。 快把小梅放出来,呵呵,一千多年没见它了,当初它还是个这么大点的小龙,看看现在是不是长成大闺女了?” 原来是小梅的旧识?兰迪很疑惑,小梅既然有这么大的靠山,为什么会在龙窟里一直受欺负? 小梅被放了出来,巨大的身躯盘在屋子里,压得桌子直晃,不得不稍微飘起了几厘米。 小梅看向老者,龙头左右端详,露出疑惑的表情,这是谁啊? 兰迪能感受到宠物的情绪,立时更奇怪了,小梅原来也不认识这位老者。 宠物徽章旁边,一个小旋涡里,一只虎眼正往外偷窥,老者瞥了一眼,旋涡立刻消失。 兰迪内视了下,不出预料,阿花正在里面哆嗦,两爪抱住头,和当初碰见龙五爷一样的一副怂样。 老者上去抚摸了下小梅的龙鳞,满意地点点头,“青年龙了啊,不错不错。 当初龙族重新诞生,我去看了一眼,里面居然有老朋友的后人,然后就没管了。 我就要走了,老朋友的后代可得来看看,结果正发现小鬼子拿着条小蛇要杀你的主人。 好大的胆子。兰迪死了也就死了,小梅你岂不要掉一级?我得想想办法,保住你这个脓包主人的命。 可惜啊,我必须得走了,小鬼子的诺言不可信,怎么办呢? 老者恨铁不成钢地看看兰迪,又回头看向洋子,“嗯,有了!” 第二百九十七章 没有龙的龙骑士 老者上下打量了下兰迪,“嗯,小子,虽然本事脓包,不过一身正气,倒是没把小梅带到歪路上去。 这点不错啊,小梅打了个好底子, 我要想办法加速小梅的进化,也才能使出特殊的手段。” 老神仙要帮着小梅进化?兰迪大喜。 小梅要是能成圣,自己岂不是牛多了?当年二斤劝自己别收小梅,收龙五那个圣级,自己靠坐骑就能天下无敌手,自己因为心理障碍没答应。 现在小梅要是能成圣, 不是两全其美? “前辈收拾半神级魔兽举手之劳,作为行走世间的神,要是能帮小梅成圣的话,那是一定能成功的,多谢前辈了。” “别,你别把我架起来烤,我可没说帮小梅成圣。成圣可不是别人能帮的,得小梅自己有创建才行。 我能帮助它成年,就已经不错了,这还得感谢那个小鬼子带八岐大蛇过来。” 这跟八岐大蛇还有关系?“前辈——” “别前辈前辈的了,我姓贾,你管我叫老贾头儿就行。 我也不是什么神,神界都毁了,还是你干的。 我才不当那种坐享其成的玩意呢,你见哪座庙里有我这个老头子享受香火来着?成神是邪路,自食其力修仙才是正道。” “啊?我什么时候有能力毁灭神界了?” 兰迪对自己莫名其妙背了个大罪名表示不满,这话要传出去,自己就成了世界公敌了。 老贾头儿对兰迪不是太关心,也不告诉他怎么毁灭神界的,转身看向小梅。 “小梅啊, 你跟对了个主人, 学得正大光明,是好事,也是坏事。 神圣巨龙要想成年,光善良正义是不够的。 需要了解世界丑恶的一面,接受社会的毒打,还要有一段为了理想全力拼搏的过程才行。 你跟着主人,被保护得太好,见识不到世界阴暗的一面,就很难成熟。 只有见识了丑恶,还能保持善良正义的初心,才算真正成年。 你的主人别看才二十几岁,你看他小时候坎坷,在剑丘苦练四年,这一切都经历过了,现在就比较成熟了。 你啊,这欠缺的一段是一定要补上的。” 老贾头儿调查过我?兰迪轻轻摇头,人家肯定没那个闲工夫。 不过这老头虽然姓贾, 却是如假包换的“真半仙”, 都不用什么时光回溯,看一眼面相, 就能大致知道普通人的经历。 “你们龙族,近三百年唯一成仙的白龙,当年就曾和它的独臂龙骑士分别了十六年。 中间历经坎坷,还——算了,这个就不说了。 总之龙成长到一定阶段,一定要离开主人一段时间才能成熟,现在就到了小梅你离开兰迪的时候了。” 啊?还有这个讲究?兰迪这个龙骑士可不知道这玩意,这老头儿要把小梅带走?那我不成了没有龙的龙骑士? 十六年?这段时间对我最重要啊,这个时候把小梅带走十六年,不是害我? 老贾头瞪了兰迪一眼,“你看什么看?你敢为了私心耽误小梅进化,我就揍你一顿。 不过你放心,小梅有我罩着,还有个捷径,用不着那么长时间。” 老贾头儿一招手,包房桌子上拿个被切掉的小蛇头到了他的手里,“来,小梅,吃下去。” 蛇头虽小,不过散发出半神级的灵力波动,显然是大补。 兰迪似乎明白了,“贾老前辈,这是给小梅补充成年的能量?” “你懂个屁,小梅都一千四百多岁了,现在积累的能量成圣都够了。 这玩意补充能量是次要的,对小梅来讲可有可无。 这是给小梅增加龙生经验的。八岐大蛇邪恶凶残,接受了无数半兽人恶人的香火,这小小蛇头里,全是人间的丑恶。 要是阿拉斯加那些爬虫吃了这玩意,立马就会进化成恶龙,这世界就有难了。 小梅跟你学成了好龙,还成了屠龙术的坚定信仰者,啧啧,这点我佩服你,不知道你怎么教的。 屠龙术讲究打倒一切牛鬼蛇神,小梅在成年前有了这个坚定信仰,实在是造化。 有了这个信仰打底,这蛇头里面的邪恶不会污染小梅的心灵,反而能让它认清人世间的真相,心智迅速成熟。 吃了这个蛇头,顶在红尘独自历练十多年啊。” 小梅张开嘴,老贾头手指一弹,小小的蛇头进了小梅的大嘴,龙牙都没碰到,顺着喉咙就滑了下去。 兰迪在里海东岸见过的恐龙是鸡的近亲,恒温。 小梅这种神圣巨龙是蛇的近亲,变温。 半神级魔兽的蛇头是纯灵体,小梅也是纯灵体。 蛇头进了小梅的肚子,根本就没有消化的过程,直接就化成能量,散入了小梅的体内。 小梅立刻浑身颤抖,眼睛发红,龙脸变得狰狞,似乎马上就要变成恶龙。 不过强悍的屠龙术信仰立刻发动,小梅目光变得坚定。 无数人间丑恶,各种恶念、恶行在小梅脑海中滚滚而过,小梅眼睛一会儿红,一会儿又恢复清明,龙体不停颤抖。 兰迪担心小梅一个挺不住,狂躁起来,这四绝菜馆就要遭殃,恐怕会立刻房倒屋塌。 “你对小梅倒是挺关心,放心吧,我在这里亲自护法,小梅就是挺不住也出不了乱子。 屠龙术这玩意,是我见过对付邪恶最有效的手段,我很好奇是怎么来的。” 老贾头盯住兰迪,眼睛变得深邃,脑后光轮一闪,随即闭目思索,然后笑着摇摇头,“原来是光明神使带过来的,怪不得,怪不得。” “您还认识光明神使?” “当然认识啊。大唐初年,我在一个叫勃律的小国当过几十年国师,正是和光明神使还有陆危楼的交流,我才达到了圣级。” “原来您都两千四百多岁了。” “说小了,我可是轩辕皇帝的部下。” “可是您唐朝以前都不是圣级,怎么能活那么长时间的呢?” “你怎么那么多问题?算了,告诉你也无妨。 你知道我怎么认识小梅的祖宗的么?我问你,你知道历史上第一个龙骑士是谁么?” “虽然不知道名字,听说不是三百年前,人类和龙族合伙围攻元素人的时候产生的么?” “根本不是。最早的龙骑士是轩辕皇帝,他老人家骑龙升天,也就是去仙界,臣子们都愿意跟着他成神。 那个时候我虽然修为低微,却知道靠别人带进仙界,就跟那帮神界的寄生虫一样,是没有前途的。 虽然永生,却只能生活在仙人的神域里出不去,无聊得要死。而且没有了在人世的历练,再无进步的机会。 所以我主动要求为轩辕皇帝守灵,看护他留下的衣冠冢。 轩辕皇帝因此特意改造了我的基因锁,赐予我在人间长生的能力。 就算我资质愚钝,只要活得时间足够长,终究可以自己成仙。” 小梅消化蛇头,总得有段时间。 四绝菜馆外面重兵把守,三个侍女立在外面。 屋里,老贾头和兰迪无聊,喝着茶聊天,兰迪倒是因此知道了很多修炼界的上古隐秘。 “小伙子,我现在感受到了仙界的召唤,不得不进行我这一派修炼的最后一个阶段,走星空了。 我要在宇宙里走下去,打算先走到月球基地,看看上古大夏时代的人类留在那里的遗迹。 然后估计走到木卫三当年的氦三基地遗迹,就差不多飞升了。” “那不是要走个几万年?” “你当我是一步步走啊。不但要飞行,还会逐步加速,不过总得走个十几年的。 小梅红尘历练免了,一个艰苦历程是免不了的。这点,神圣巨龙和那些蜥蜴爬虫不一样,进化要艰难得多,当然成就也大。 我准备带着小梅去走星空。它这次历程不是成仙,只是成年历练而已,估计有个几年就差不多了,具体看它的悟性。 等它成年,我就让它回到你身边。 你们签了龙骑士契约,你可不能死,所以我准备把洋子留在你身边护卫你。” “洋子是你的徒弟?我看她不过是高级修炼者啊,阿花都是超级魔兽了,我用不到洋子的。” “她本人的功夫嘛,她们灵狐一族主要能力是魅惑别人,攻守能力是很差的,不过她确实跟我学了一手八识心体的小技巧。” 回头看向一直老实呆在旁边,一言不发,毫无存在感的洋子,“来,给兰迪露一手让他这个土包子开开眼吧。” 第二百九十八章 假妲己 洋子答应一声,回眸向兰迪嫣然一笑。 兰迪立刻头晕目眩,浑身发热。 洋子根本就没有使出什么魅惑之术,不过这灵狐一族的天赋非常不得了。 随便一颦一笑,普通人根本完全招架不住,即使兰迪这种能抗阿里权杖的心志坚定之辈,也被搞得头昏脑涨。 兰迪能抗圣级的精神攻击, 那是因为白彦虎诱惑兰迪的玩意,和兰迪的理念完全不合。 洋子又不是唆使兰迪做坏事,灵狐一族抓住的是人自然的天性。 兰迪信仰的屠龙术是不干预这种事的,兰迪的抗性反而差些。 洋子手里出现了一沓浅粉色的名片,上面只有四个字:孙曲洋子。 三张名片瞬间夹在了手指里,手轻轻一晃,名片飞了出去,全部插到了大堂中间的木柱里, 一直没了进去。 “这是我修习的八识心体的独门功夫,攻击无视对手级别,我当年就是靠这个成圣的。 所以洋子虽然只是高级修炼者,在圣级面前也能自保。 当然她这手功夫对上八岐大蛇这种半神级别的人或魔兽是不灵的。 不过她可以召唤我的分身,就像圣火令可以召唤英灵一样。 我的分身不像我本人到来,可以斩了半神级魔兽,那也能抵挡一阵,你就有逃跑的机会了。 所以为了不让小梅掉级,你必须不能死,得让洋子一直跟在你身边当保镖,不许反对。” “那个——贾前辈,你直接赋予我召唤你分身的能力不就行了,何必再从洋子那里转一手? 洋子这个样子在我身边,这不是每天考验我的意志折磨我么。” “你有灵狐血脉么?你当谁都能召唤我的分身啊。 当年我在轩辕墓那里守灵好多年,商朝的时候——咳咳,后来我成了灵狐一族的狐——咳咳,总之只有灵狐一族才能召唤我, 你不行。 而且我走了, 灵狐一族没人照顾,我也不放心,以后照顾灵狐一族的责任,就交给你了。 至于你抵抗不了洋子的魅惑,可以收了她,这个烦恼就破掉了。 我能看出你的过去,却看不清你的未来,说明你未来的成就要高于我。 洋子跟了你可不亏,你只要不中途被人干掉,前途不可限量。 洋子将来即使不成仙,跟着你至少也能混个鸡犬升天,获得永生。” 娶个狐狸精当老婆?兰迪万万不能答应。自己的老婆至少得是人类吧? “洋子也是人类,不过有灵狐血脉而已。算了,这玩意强迫不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小梅已经搞定蛇头了,我这就得带它走。你要是敢不带着洋子,我的分身马上回来揍你,揍到你服为止。” 洋子盈盈下拜,“贱妾和族人以后就拜托兰大人照顾了。” 兰迪一脑袋黑线。小梅走了,自己没了龙, 好多战术都不能用了, 还增加了个照顾灵狐一族的麻烦。 洋子这个狐狸精整天跟在自己身边,这麻烦简直无穷无尽。 但愿小梅悟性奇高,跟着老家伙走两天星空,突然就成年了。 唉,想想也不大可能,这几年可怎么熬啊。 四绝菜馆忽然关门了,外面重兵把守,还有红、白、绿三个美女在门口侍立。 听说刚才大帅还来了,周围的老百姓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大群人围观看热闹。 忽然菜馆的一个窗户洞开,一个黑影闪了出来,是个干瘦的老头,接着,一条身躯庞大的东方神圣巨龙从窗子里面钻了出来。 众人还没等震惊,老头和巨龙一起腾空而起,直上云霄,都没有向旁边飞,眼看迅速成了两个小黑点,消失在了天顶上。 奉天的老百姓提前见识到了和太空火箭发射升空类似的场面,都是兴奋得不得了,这可够自己吹一辈子的了。 兰迪垂头丧气地从饭店门口走出来,后面紧跟着洋子。 洋子低眉顺眼,一副扶桑女子听话的小媳妇模样,见到三位侍女又是蹲身行礼。 “洋子拜见三位姐姐,以后我就要一直跟着兰大人,当兰大人的贴身侍卫了。 请三位姐姐多多关照,哈吉一妈西大,呦罗西哭,哦奶嘎一西马死。” 半精灵最是痛恨半兽人,看这个扶桑狐狸精居然成了恩公的贴身侍卫,连忙劝谏。 “恩公,你看这个狐狸精长得漂亮,收了她我不反对,可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她一个扶桑人一直跟着你,哪天刺杀了你,我们都来不及救,不能把她留在身边啊。” 兰迪一脸的苦大仇深,“我也不想啊。老贾头儿说了,不收就要回来揍我,揍到服为止。 他都要成仙的人了,我哪里扛得住?” 洋子朝尹姑娘一笑,“姐姐,我家虽然世居扶桑,祖上却是大夏人。 青丘可是在齐鲁的菏泽,更早的时候灵狐一族的起源是在轩辕皇帝坟,我们可也是大夏正宗。 我们东渡扶桑,还是大唐全球帝国初年。 那个时候,以程怀亮为首的一群大唐开国公二代和驸马们,从光明神使手里获得了摄像机那种先进设备,筹划着拍摄特殊的扶桑艺术片。 当时负责找演员的是扶桑遣唐使井伊直九,负责拍摄剪辑的是工部的曲三郎,就是修了昭陵和大明宫的那个工部将作监,上古历史被称为‘垒鸡窝大湿’的那个。 他们东渡扶桑拍摄,请的艺术指导,就是我们青丘一派当时的首领杨氏。 当时的仙人李淳风曾给杨氏相过面,说是会成为皇后,祸国殃民,最后东渡扶桑。 结果可能是光明神使从光明神界降临,改变了原有历史,仙人的话并没有全准。 杨氏没有成为皇后,倒是先一步东渡扶桑了。 曲三郎最后娶了杨氏,虽然他们后来回到大唐了,在扶桑却留下了曲氏青丘一脉。 到了我母亲这一辈,嫁给了王室孙氏的旁支,我才有了孙曲洋子的名字,孙氏可也是当年大唐全球帝国扶桑节度使孙霸的后人。 不说血脉的事情,就是狐奴贾老前辈一直守护教导我们,我们青丘一脉也不可能忘本的。 贾前辈可是轩辕皇帝的侍从,还有谁能比他更心向大夏的?” 兰迪出门后,跟留在这里的郭延龄师兄客套了几句,就准备去汇合金柱,回阿拉斯加了。 并没有注意到四个女人在嘀咕什么,听到“狐奴”两个字,才知道老贾头自我介绍的时候为什么会磕磕巴巴。 原来这个轩辕皇帝的守灵人后来成了什么狐奴,似乎说出来不大高端的样子。 “贾老仙人那么高的身份,怎么会成为你们青丘一族的奴仆呢?” “我们灵狐一族的始祖妲己就住在轩辕皇帝坟,贾前辈被妲己先祖吃得死死的,自愿成为狐奴,世代守护我们一族的。 他本姓李,叫李海——算了,他不让说。 因为一直跟我们这帮狐族混在一起几千年,得了个外号‘假妲己’,他干脆就改姓了贾。” 林黑儿眼珠转了转,“洋子妹妹,我同意你加入我们了,来来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九条尾巴。” 伸手去撩洋子的紫裙子,洋子一下子失去了矜持的样子,咯咯笑着躲避,很快,紫、绿、红、白四女笑闹在了一起。 第二百九十九章 论神圣巨龙和狐狸精的共同之 兰迪领人一走,四绝菜的老板就领着手下冲进了自己的饭店,将那个插了宣纸的桌子用纱罩了起来。 这可是仙人的手笔,这下子四绝菜馆可出了名了,大家眼看着仙人和巨龙冲天而起,咱这四绝菜馆是宝地啊。 四绝菜馆从此扬名,成为百年老店, 是可以预期的事情。 饭店成名是小事,巨龙从奉天冲天而起,直上云霄,冲出了地球,这可是所谓的“祥瑞”。 张总督致电朝廷,请求将奉天改名“盛京”, 作为陪都, 说是可以借巨龙腾飞之象, 重兴我大夏云云。 朝廷是不可能批准的,不过大帅拥兵关外,觊觎紫禁城宝座的反心昭然若揭。 现在东南互保的事情还没完全搞定,朝廷哪里敢再动这个襄平行省的军阀,只能派人温言劝慰。 大帅的手下们却因此忠心大增,奉军势力一时大涨。 这都是后话,兰迪携四女出得怀远门,在西塔住了一宿。 第二天早上,汇合了金柱和二十个半精灵战士,骑马的骑马,剩下的雇车,直奔新民屯火车站而去。 金柱看兰迪身边又多了一个狐狸精,正淑成了四个侍女里最不起眼的,十分担忧,打马靠近尹姑娘,小声嘱咐。 “正淑,最近一定要勤练箭术, 早日晋高级,发挥咱们半精灵的变身优势,争取获得兰大人的恩宠。” “我省得,柱子哥。恩公说了,回阿拉斯加后,马上带我去枫叶国手术取出子弹,对我还是很看中的。” ………… 黑暗大陆,枫叶国,多伦多市。 兰迪带着四名侍女,从东约克广场的传送阵走了出来。 兰迪一行人从新民屯上火车,到卢沟桥站,又到大都的前门传送阵,传送到锡特卡。 和亨利电话联系好,算好了时差,在阿拉斯加修整了一天,又呆到了傍晚,才传送到了多伦多,当地时间已经是后夏历四百零一年六月初三早晨。 金柱一行二十一个半精灵战士已经送到了刘明那里进行正规培训,短期内是完成不了的。 一出传送阵, 亨利哈哈大笑着迎了上来。 兰迪和亨利大西洋泰坦尼克号上一别, 一晃半年过去了,兰迪是真的想念自己出道以来的第一个战友。 两人热烈拥抱,互相拍着后背,表现得基情满满。 “老大,我走了后,没想到咱们的队友全散了,现在跟着你的都是女人,看来你终于开窍了。” “没有散,真要打仗,奥斯曼和三毛随叫随到,还多了个战友刘明同志。 他可是足智多谋,亨利你这个前浪可要被人拍死在沙滩上了。 就是二斤去当军阀了,小桂子去念书了而已。” “我给你当参谋那是没办法,有了真正的高人当然比我强。 老大你这么快就晋高级了?我是不行了,还是干我的医生老本行,这光明祭司的修炼是撂下了,这辈子估计就是中级了。” “你都大师级拳师了还要怎样,这次我带来的雾姐手里可有第三枚圣火令,你的乾坤大挪移马上就要升到第四重了。” 旁边的安大略湖波涛万顷,海鸥云集。 路边遍植枫树,枫叶国名不虚传,多伦多这里可是公认的世界最宜居城市之一。 只是六月份枫叶未红,还没到这里最美的时候。 兰迪跟着亨利信步而行,两人一路唠别来的情况,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 跟在后面的四个侍女都好奇地四处张望。跟了兰迪后,她们都是眼界大开,这一下子跑黑暗大陆来了,这辈子从来没想过的事情。 溜达了会儿,林黑儿继续她们四个人的话题,“我说洋子妹妹,你还说你的那个狐奴心向大夏,他都快成仙了,怎么不加入圣级联盟? 要是伯尔尼圣级大会的时候,他当时在场,兰大哥拉票,就不用那么提心吊胆了。” “他是修仙的,比那帮圣级大好几千岁,怎么可能跟那帮人混在一起?根本看不上他们啊。” “那也没见他给大夏做啥贡献啊,倒是把咱们的小梅带走了。小梅可是有圣级的战斗力,走了对兰大哥是个重大损失。” “他不是把我派来追随主人了么?这还不够弥补?” “小梅可是能骑的,兰大哥能骑你这个狐狸精么?嗯,也能,不过姿势可不一样。” “黑儿姐你真讨厌!” 四个少女又笑闹成了一团。 亨利瞥了瞥兰迪身后的四个侍女,“老大,你收了个狐狸精在身边,可要慎重啊。 将来你肯定是要手握巨大权柄的,狐狸精可是祸国殃民的代名词,小心史书说你是昏君。” “我又不当皇帝,怎么会成为昏君。再说了,我最看不上什么狐狸精祸国殃民的说法了。 男人担当不了自己的责任,把错推在女人身上,这是最没出息的。” “我看啊,你这是已经被狐狸精迷惑了。不过,好色的兰迪我赞成。英雄难过美人关,过不了美人关,还是英雄嘛。” 后面的侍女们打闹了一阵,洋子正经起来,“贾前辈还是为大夏乃至人类做了很多事的。 不过他只是修仙,又不想成神,不需要香火,根本就不自己宣扬。 当初大灾变发生,人类逃入深山躲避。久居城市,当时过惯了现代生活的大夏人,哪里能那么快适应野人的生活? 一千年的黑暗时代,贾前辈在全球四处救火,不知道从魔兽嘴下解救了多少人。 人类能在大灾变中存续下来,贾老前辈和蜀山的那个酒剑仙可是做了不少贡献的。 他们修仙人的时间观念不同,做的都是这种拯救人类的大功德,对手是天地和魔兽。 至于人类之间的争斗,他们自己还需要修炼,就没那么多精力管了。” 众人谈笑间,前面已经到了亨利的家。 枫树环绕,亨利住的是高档的别墅。 经典的维多利亚风格建筑,两层木结构,乳白色贴木外墙,三角形的黑色尖屋顶,梯形的外飘窗,院落宽大,绿草茵茵,简直是个世外桃源。 “亨利,你住得这么腐败,我猜啊,你在这里普及屠龙术的事业一定不怎么样。 我见过石远的农民夜校,感觉那才是普及传播屠龙术真正的样子。” “谁说不是呢。枫叶国地广人稀,非常富裕,没有屠龙术传播的土壤啊。现在我们的组织还是非法的,只能偷偷地下活动。 不过这里可是我的家乡,我就出生在这个别墅里。我还是要在这里努力,能做到什么程度是什么程度吧。” 到了地儿,女主人法兰西丝把众女安排好住处,亨利不急着学乾坤大挪移,马上给尹姑娘做了手术,将腿上的两枚子弹取了出来。 亨利去找雾朦纱交换圣火令,学习乾坤大挪移去了。 兰迪坐在尹姑娘的病床前,“正淑,亨利说他没有傅老师局部恢复的本事,你得在这里将养两个星期,我们四个明天就先回去了。” “恩公,其实我们半精灵有个种族天赋,不需要到圣级,晋高级的时候,就能重塑肉身。 我现在到了晋级的关口,就差一点经验了。要是能马上晋级,就可以立刻恢复身体,不用在这儿住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是么?还有这种事?” 兰迪掏出了头盔,“来,这东西可能帮助你。” 兰迪扶着尹姑娘半身靠在床上,戴上了头盔,转身离去。 第二天早上,兰迪刚起床,就听见外面三个侍女的惊呼,走出自己住的客房,一抬头,尹姑娘正笑盈盈地望着他。 第三百章 半精灵少女的种族天赋 这是尹姑娘?看眉眼身材依稀是。 不过大饼脸呢?塌鼻子呢?厚嘴唇呢? 所有原来半精灵原生的缺欠,一夜之间全部不见了。 鼻子高挺,脸型变成了好看的鹅蛋形,眼睛变大了,整个这张脸成了完美无瑕的美女脸型。 个子倒是没变化,可是身材还是做了微调,髋部变得稍宽, 腰变得更细,胸的大小倒是没有变化——原来也是不错的,可是形状挺拔了不少。 好像有大师级的雕塑师,用刻刀对整个人重新进行了雕琢,一个处处完美,増一丝显肥,减一丝显瘦的超级美女诞生了。 兰迪目瞪口呆, 原来尹姑娘说的重塑身体,不光是能恢复健康, 相貌和身材都是能微调的。 原来尹姑娘其实也算个七分的天然美女,硬挑出来的不足只是被其他美女比的,毕竟兰迪身边的美女太多了。 其他种族即使是成圣,用灵气重塑身体,相貌也是不能改变的。除非成了仙人,才可以化身五五,改变相貌。 这半精灵一族竟然有这种秘术,能够中途变身。 相貌普通的女孩,只要晋升到高级修炼者,也能咸鱼翻身,一跃成为超级美女。 看尹姑娘的短发变成了披肩长发,耳朵都变得有点尖了,长相一点缺欠都没有,美得不像真人,活脱脱一个画里走出来的精灵。 兰迪恍然大悟,原来半精灵的称呼是这么来的。 兰迪之所以能把尹姑娘看得这么透彻,尤其是身材的变化都看得清楚, 是因为尹姑娘的着装也变了。 原来的“则高丽”短衣长裙,是非常掩盖身形的,脖子都没露多少。 现在换成了一件象牙白的连衣一步裙,右肩和臂膀整个裸露,在左肩上打了个白纱蝴蝶结,胸前隐见深谷。 裙的下沿到膝盖,却在左侧开了一个高到大腿的叉。 耳朵上带了一对耳蜗嵌珍珠,水晶吊坠的耳坠。左小臂戴了一个设计时尚简约的白金镯子,左手还拿着一个长方形的时尚手包。 这样一副打扮,原来在山林里没见过世面的土妞,一下子就变成了洋气无比,西式风格的精灵。 兰迪是个初哥,打量美女是先看脸,后看胸,再看整体身材,和奥斯曼、亨利那种老司机的顺序是不一样的。 即使是这样,男人刀子一样锋利的目光从自己身上掠过,尹姑娘还是立刻破防。 精心打造的形象在兰迪面前亮完相,立刻脸一红,一手捂着胸口, 一手捂着一步裙的高开叉,跑回了屋去。 兰迪的后脑勺突然挨了一巴掌,一下子清醒了过来,眼前看到的,是雾姐“清凉”的夏装半球,差点碰到了自己的鼻子上。 “小师叔,看傻了啊。新人就是占便宜,稍微露一点小师叔你的眼睛就像长出了小手,咱这旧人都没人注意了。” 雾姐什么时候这么高了,一低头,看到了雾姐翘起的脚尖。 兰迪尴尬一笑,“尹姑娘的变化太大了,一下子差点儿没认出来嘛。 半精灵有这种种族天赋,正好,额,正好,这下身体一下子恢复,咱们可以一起回去了。” “哼,一定要带回去在身边的。三毛都说他不放心亨利,这新鲜的大美人小师叔可舍不得放手了吧。” 林黑儿拉住洋子的手,“这下子这只半精灵的美貌都追上洋子妹妹了,我和雾姐就更不行了,你这个狐狸精第一美女的位置要危机了啊。 不过啊,我怎么看都觉得她是个假人,哪有洋子妹妹你天然的体态风流?你说是吧。” 洋子谦卑地低头,“姐姐们都是很漂亮的,大家一起把主人伺候的高兴就好。” “哼,我才不伺候他,也就是他救了我的命,我得帮他打仗罢了。” 看跟洋子这个扶桑妞没有共同语言,林黑儿上去一拉前两天还是“白衣小贱人”的雾姐,“雾姐,咱们走,去那边转转。 唉,这半精灵和扶桑藩国的女人啊,就是太宠男人了。” 随即林黑儿拉着雾朦纱往外边走,却故意经过兰迪的身边,声音变得非常小,只有雾朦纱和兰迪两人能听见。 “雾姐,这两个番邦女子都比咱俩漂亮。 不过啊,兰大哥要是收了她们,生下孩儿的话,嘿嘿! 那个半精灵的孩子生下来就会现原形,一定还是大饼脸塌鼻子。洋子妹妹生的孩子,会不会长狐狸尾巴?” 现场弥漫着一股酸味,尹姑娘重新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又是一身短袄长裙,胸前绿色蝴蝶结飘着长丝带的民族服装了。 不过一身翠绿,更有“精灵”的味道。 “主人,刚才那身是跟法兰西丝借的精灵族最流行前位的服装,我还是穿不大习惯。 不过,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可以穿给你看的。” 兰迪不许她总叫恩公,她就跟着洋子一起叫了“主人”。 兰迪挠挠脑袋,不知道说什么好,尹姑娘一伸手,反曲弓出现在手里,看向高空的一个黑点,一箭射了出去。 一只海鸥中箭掉了下来,嘴里还叼着半截薯条,眼睛光芒消失前,脑袋里的念头是,“这年头儿,上安大略湖边找游客整点儿薯条都这么危险了么?” “尹姐姐神射!我的名片可打不了那么远。” “可是洋子妹妹你的名片连圣级都能打啊,我不过刚刚晋级高级弓箭手而已。” 没走多远的林黑儿看两个高级修炼者互相吹捧,自己还只是中级侠客,心底更是酸得不得了。 身边的雾朦纱虽然也是中级侠客,可人家现在是掌握了四重乾坤大挪移的拳术大师,感情就自己最弱了。 哼,两个只好看没脑子的番邦贱人,一个只会舞拳弄脚的白衣贱人,脑子好用才是对兰大哥最大的帮助,我露脸的时候在后面。 兰迪倒是进入了战术模式。 嗯,一远一近两个远程,雾姐和自己是近身作战的剑士和侠客。林黑儿是光明祭司,虽然级别低,也可以用,而且她的红灯群攻非常厉害。 更棒的是,五个人全员轻功高手。这个一男四女的小队来去如风,执行点特种任务还是很给力的。 看林黑儿和雾朦纱要出去,连忙阻止,“雾姐,黑儿,尹姑娘既然好了,咱们马上回去吧。” 亨利背着手溜达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变美了的尹姑娘点头,“老大你艳福不浅,一定不能像我这样早早结婚,可亏大了。” 亨利的耳朵突然被抓住,正牌的精灵法兰西丝出现了,“兰迪,别急着走,你不是没什么急事吗? 昨天急着做手术,你们都没好好吃饭,今天一定要吃完我亲手做的枫叶国美食再走。” 一说吃饭,院子里趴着,斜眼看着狐狸精和半精灵的的阿花一下子精神了。 可可一定比这些人漂亮,要不然铲屎官这个色鬼怎么一个侍女都没收进房? 自己不用多担心,足够的仙酒一定是有的,成圣是一定能先过小梅的,还是吃饭要紧。 爱情来的快,去得也快,只有猪肉肠是永恒的。 枫叶国准备大餐也是要花费不少时间的,四个侍女去帮忙,兰迪则和亨利去安大略湖边钓鱼。 兰迪钓鱼的本事还是不错的,小时候在石兰溪练的,可是半天的功夫,一条没钓上来,两个兄弟一直聊天来着。 兰迪信任的、可以性命相托的兄弟有不少,可是愿意把所有的心里话都说出来的,只有二斤和亨利两个而已。 下午三点,大餐才准备好,这是法兰西丝这个精灵的“精灵式下午茶”。 枫叶国的美食受到了四个侍女的强烈欢迎,兰迪却是感觉一般般。 肉汁奶酪薯条、奶油塔、沙司卡通莓果派都是甜食,那个“纳奈莫寺酒吧”更是甜得发腻,叫“河狸尾巴”的居然也是甜点。 怪不得亨利现在肚子都起来了呢,几位美女你们吃这个,不怕发胖么? 就是加了香料的肉馅饼兰迪还吃着比较顺口,再喝点豌豆汤就差不多了。 阿花则把满地可熏肉和豌豆腌肉扒拉了过去,虽然味道在阿花大爷的眼里也就一般般,不过以前没吃过,尝尝嘛,“尚可。” 法兰西丝又给四女每人一包枫糖做零食,很有点“嫂子”的样子。 吃饱喝足,兰迪站起身,就要跟亨利夫妇告辞,“亨利啊,好怀念当初咱们并肩战斗的日子,可惜——” “滴滴滴!” 电话里传出粗重的喘息声,还有密集的枪声。 “兰迪,我是二斤啊。大事不好,江夏这边天地会的会党突然发动起义了。 现在城里一片混乱,我这个协统对大部分手下失去了控制。” “你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行就赶紧回城券阿拉斯加地干活。” 最近兰迪和小鬼子接触多,不知不觉都受影响了。 二斤却是混没听出来,“还是应该有不少部下是听我命令的,不过在军营里老实呆着。我在协统府,身边就一个排的卫兵。 街上全是造反的会党,把我和部队的联系掐断了。 我二斤好歹是条汉子,决不能抛下忠于我的部下逃跑——” “砰!砰!”,电话那边是砸门的声音,“全体不许动,我们不杀你们。” 随即电话那边一片混乱的声音,过了好一会,二斤的声音才小声地传来,“乱军冲进协统府了,我躲在床底下。” “二斤你不要坚持了,快回来吧。” “不行,我的驳壳枪也不是吃素的。这帮天地会造反我不反对,特么不通知我自己干,把我当成朝廷走狗了。 我这么灰溜溜地回去,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在这里了,原来躲到了床底下。协统大人快出来吧,不然我们就往床底下开枪了。” 随即是一片拉动枪栓的声音。 完了,这个时候点回城券都来不及了,二斤怎么这么犟? 兰迪和亨利对视,都是一脸焦急,“二斤,不要硬拼,可以先投降,我这就去捞你。” “嘟!嘟!嘟!您通话的电话因欠费停机。” 第三百零一章 兄弟,我来了 兰迪当机立断,拿出一沓子回城券,交给亨利,回头看向四个侍女。 “这是定位在潭州的回城券,你们一切听亨利的,到潭州集结,再去支援我。 我用定向传送符去江夏, 必须第一时间去解救二斤。” “主人,洋子要跟在身边保护你。” “定向传送符非常坑,到了江夏咱们不一定传送到哪儿,你还是找不到我。 就是被贾老前辈揍,我也要先去救兄弟。” 高级定向传送符点亮,阿花嗖地一下进了宠物空间,临走叼了一盘满地可熏肉, 兰迪身形渐渐虚化。 临走前, 只看见四个侍女一起望向亨利,亨利则把魔法电话抄到了手里。 亨利是靠谱、值得信任的兄弟,后方的事情交给他,兰迪就不再想,一睁眼,扑通掉进了大江里。 兰迪早有准备,江夏这里不是大江就是湖,到处是水,落到地面的概率反而小。 湖广总督府后墙轰然倒塌,几个手拿锹镐的仆人闪在一旁。 砖石的灰尘还没落去,接替张之洞担任两江总督的博尔济吉特.瑞澂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身后跟着老婆孩子姨太太一大帮。 这位游牧贵族一点先祖的勇猛无畏都没有,跑得慌慌张张。 不远处停着一艘货船,瑞澂跑到船边,“这条船本总督征用了,给我马上生火出发,我要去魔市。” 船主认识总督大人, 赶紧点火, 瑞澂催着家眷上船,“快点,快点”,一脸焦急。 一条黑影从江里冲天而起,落到瑞澂身边,一把抓住瑞澂的衣领子。 瑞澂一句“饶命”还没说出口,低沉悦耳的声音传来,“第二十一混成协的协统府在哪里?” “前面上大街,右转一里地就是。” “哼!没出息的熊包,身为封疆大吏,胆气还不如二斤。” 看黑影留下一句话迅速远去,瑞澂先跳上船,吩咐,“开船,转进魔市。” 随即摸了摸衣领子,惊魂未定,“江湖侠客么?哼哼, 你懂个屁。 这帮造反的天地会喊的可是‘驱除鞑虏,恢复大夏’, 我这游牧贵族留在这里焉有命在? 二斤?是那个李元洪么?他是汉人, 只要投降就能保命,能跟我这大贵族比? 我就算擅离职守,弃城而逃,不过是个免职。在魔市的银行我可存有百万金币,大好的日子等着我,焉能死在这里?” 一群新军胳膊上缠着红布,一直冲到了总督府后墙,几个没地方跑的仆人举手投降。 看见货船已经缓缓启动,追不上了,一个排长大骂,“个板妈养的,老小子跑得倒快。队长,现在咱们怎么办?” 为首的队长左右看了看,“不知道啊,总督府都拿下了,可是咱们没有首领啊,没人给我命令。 本来陈总舵主派黄协理来领导咱们。可是黄协理还没到,这边就暴露了,不得不提前起事。 大家一哄而起,最大的才是领一个连的队长,谁知道竟然成事了。 谁他娘的知道这造反成功,下一步该怎么办啊?得等黄协理或者陈总舵主来才行。” “陈总舵主还能走动路么?谁知道黄协理啥时候来啊,咱们得有个头儿啊,要不队长你当头得了。” “我他娘的字都不识几个,你让我管江夏城?其他队长也不能服啊。 我看李协统这个人不错,虽然不是咱们天地会的弟兄,至少是汉人不是? 平时对咱们兄弟没说的,人家也是杀洋鬼子上来的,这点我服。” “对,走,去协统府,让李协统领着咱们。他要不造反,咱们就黄袍加身,逼他造反—— 咦?我眼花了么?怎么看到一个黑影过去,一眨眼就不见了?” 兰迪蹿房越脊,脚步飞快,奔协统府而去,心里稍感安慰。 看来二斤当协统的时间虽然短,在军队里还是树立起了威望的,连这帮入了天地会的都服气。 就是不知道这帮群龙无首的家伙,怎么造反成功的呢? 就算二斤不管,瑞澂是个窝囊废,不是还有张彪提督? 马将军和图布信好像也在江夏掌兵,他们的部下可是左总督留下的,手下不可能有天地会。 马将军领兵的本事和图布信的战斗力兰迪见识过,他们都喝醉了? 带着疑惑,兰迪来到协统府墙外,扒墙往里一看,放下了心。 二斤已经到了院子里,手端塞拉炯,正和十几个胳膊上带着红布的新军对峙。 大门口一个排的卫兵蹲在地上被缴了械,一个连的新军正看守着他们,看来内院太小,进不来那么多人。 几个和二斤对峙的都手拿驳壳枪,显然不是普通士兵,而是众人推举出来的队长、排长之流。 一个带头的队长正在劝说二斤,“我们要杀你刚才早就杀了,你能活着,不过是因为你这个协统身份还有用。 你只要以协统身份,发布文告,宣布加入我们。然后签署命令,让中立部队和军营里的新军投诚,我们就留你一条命。” 二斤摇摇头,“我可以领你们造反,但不能是被你们胁迫。投降你们的事情,我是坚决不做的。 你们想借我的身份发布命令,让我当个傀儡,没门儿。” “李协统你不要不识抬举,等黄协理来了,你就没用了。要是——” “呜嗷!” 一声虎吼,院里的新军躺了一地。 阿花跑到门口,又是一声大吼,门口的新军以五十米为半径,又躺出了一个半圆形。 一只大手拍在二斤肩膀上,“兄弟,我来了。” 二斤来不及和兰迪打招呼,朝警卫排大喝一声,“还不赶紧把这几个当头儿的绑了?” 警卫排看来了支援,看守自己的新军都倒了,立刻士气大振。 捡起地上的枪退回院子,将和二斤对峙的几个小军官都绑了起来。 墙外的新军也是有随军祭司的,很快都被拉了起来,端枪朝向院里,却离了一段距离。 里面来了一头能发虎威的超级魔兽,不敢靠近。自己的头儿都在里面当人质,又不敢远远开枪,一时不知所措。 外面人声嘈杂,又一个连的新军冲了过来,和先来这帮人居然是不合的,“你们闪开,不许威胁李协统。 我们要奉他为主,领导我们造反。” 兰迪认识这群占领总督府的新军。 他们没有在总督府劫掠,反而跑到这边找人领头儿,这新军的军纪还行啊,至少有点儿理想信念。 一个连的新军推搡开原来来捉二斤的战友,跑步来到大门外。队长啪一个敬礼,“李协统,部下们来拥立你来了。” 兰迪和二斤相对看了看,都是一个念头,“形势复杂啊,怎么办?” 第三百零二章 一个忠臣也没有 “滴滴滴!” “兰迪同志么?我是刘明,亨利把能叫的队友都叫了,大家现在都到了潭州,正坐船往江夏赶,半天就能到。 我直接给二斤打电话打不通,你找到二斤了么?情况怎么样?需不需要从阿拉斯加花重金调一个排或者一个连的可靠人手去?” 太好了,这个麻烦的问题可以甩给刘军师了, “我和二斤在一起,他的电话欠费了。现在形势比较复杂,情况是这样的……” 兰迪把情况简略介绍了下,刘明没了动静,显然在急速思考。 电话那边忽然传来小桂子的声音,“二斤哥,我也来帮你了——唔, 死三毛,开始耍流氓了么?” “除了眼瞎的扶桑地痞, 谁会跟你个太平公主耍流氓,嘘,别吵吵,别影响刘明大哥。” 兰迪和二斤相视而笑,好久没听到小桂子和三毛斗嘴了,感觉好温馨。 那边刘明终于发话了,“嗯,情况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现在重要的是三点,第一……” 接完刘明的电话,兰迪和二斤一下子信心大增。果然干大事,光有威望和武力是不够的,智谋之士是不可或缺的。 兰迪拍拍阿花,“大师兄,你在这里保护二斤,我去帮二斤调兵去。” 阿花严肃地点点虎头,踱到了二斤身旁, 张嘴威严地呼噜了两声,露出锋利的牙齿,超级魔兽的威压肆无忌惮地放了出去。 兰迪从二斤手里接过兵符,飞天而起,脚在墙头上点了一下,身形晃动,已经不见了踪影。 二斤收起塞拉炯,背手走到门口,“吴兆麟队长,你不错,大有前途。 我宣布,顺从民意,同意你们的拥立,在江夏领导起义。 吴队长,我任命你为临时军部参谋部长,新编第三标代理标统,你把手下的士兵以棚为单位,去向所有的义军宣示我的决定。 愿意跟我干的,马上到总督府集合。不愿意跟我干的自便,现在是咱们的盟友, 不要主动和他们冲突。” 吴队长, 不, 虽然手下只有一个连,不过现在是吴参谋长兼第三标临时标统,立刻一个立正,出去安排二斤的命令。 这些新军训练有素,一旦有了长官的命令,立刻发挥了非凡的执行力,跑步向各路义军而去。 二斤走向捆着的几个新军天地会死硬分子,看向其中的两个首领,“蔡队长,吴排长,咱们现在是盟友。 你们暂时委屈一下,等我的兵一到就放了你们。” 自己的队友还在湘江上,唯一支持自己的一个连现在全被派了出去。 身边只有一个警卫排一只虎,外面是情绪不稳定地一个全员天地会的新兵连,还不能保证有没有别的天地会死忠过来。 二斤虽然表面镇定,心里头在打鼓。干大事,这个险是一定要冒的,只希望兰迪能成功完成使命了。 城外第二十一混成协营地。 四千多人的兵营,如今就剩下三千了,有一千多的天地会成员在吴队长的唆使下,自己跑出去造反了。 新军就是个反贼窝,即使不是天地会成员,也几乎没有效忠后夏朝廷的。 不过带兵的标统、管代们有家有业,低级军官们脑袋一热就出去了,高级军官没有上峰命令,可不敢乱动。 听到江夏城里枪炮声大作,剩下的官兵都是惴惴不安,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 忽听凄厉的哨声在军营响起,“李协统有令,全体集合。” 众官兵一下子有了主心骨,集合一看,李协统不在,一个高大威猛的剑士手拿协统的兵符,站在队列前。 兰迪一扬手里的兵符,“李协统已经决意领导江夏起义,现在召集你们进城助战,马上整队出发!” 啊?要造反?底下的士兵们一下子兴奋了,一个个跃跃欲试。 几个领兵的标统管代们面面相觑,这要是成了就是从龙功臣,败了可要满门抄斩。 几个实权军官正在犹豫,第一标的几个军官立刻大声响应,“坚决服从李协统的命令,兄弟们,出发!” 这几个是兰迪安排的托儿。 兰迪到了军营,先拿着令牌找到了这帮手底下兵已经跑了的军官,传达了二斤的命令。 这几个军官一琢磨,现在协统要造反,自己跟着协统,还有可能当开国功臣。 不跟着,就算造反被镇压,自己管不住手下的兵,成了光杆将领,肯定要被处罚,反正已经没好了,不如搏一搏。 这几个将领一响应,其他低级军官都是跃跃欲试。 实权将领们听到后背士兵拉枪栓的声音,立时都是后背发凉。 身后这里可有一千多是李协统这些日子拉拢的死忠,这特么我要是不跟着,可能被打黑枪啊。 立刻第二标的标统表态,“咱们一直吃的是李协统给发的军饷,跟李协统干了。” 一千五百二斤的死忠立刻鼓掌,剩下一半中立人士一看,我们成了少数了,不跟着干,岂不要被天地会和李协统的人夹击? 立刻欢呼声大起,比二斤的死忠表现得还要忠。 兰迪背手站在众人面前,外表镇定得一塌糊涂,如今看众人表态,伸手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这特么站在三千朝廷的新军面前劝人造反,这里但凡有一个朝廷死忠,自己肯定会被打冷枪。 事实证明,在二斤这个军阀领导下,这个混成协里,一个朝廷忠臣也没有。 ………… 总督府里,已经聚集了一百多个队长级别的义军首领,代表了两千多名造反的新军。 众人交头接耳,“李协统怎么还没来?” “喂,你不是张彪的手下么?怎么跑这投李协统来了?” “张提督死忠朝廷还在抵抗啊。” “喂,你说咱们天地会的投李协统好么?那边两千多兄弟不来,就等着黄协理呢,我是被你们拉来的。” “怎么天地会能造反,李协统就不能?这大夏朝廷就靠天地会一家能推倒?黄协理去年在羊城不是失败了?” “李协统到!” 外面大路上,二斤、兰迪并辔而行,身后是三千军容整齐,装备精良的部下,军靴踩在石板路上,如鼓点般整齐。 兰迪还是惊魂未定,“我说二斤,我去劝人造反,你的部下居然一个打冷枪的都没有,你这朝廷官员当得不怎么样啊。” “我这个朝廷官员可是军阀。 你以为真的一个朝廷死忠都没有啊,上任这些天我可没闲着。 让我这个拙嘴笨腮的人传播屠龙术是难为我,军阀我还不会当么? 忠于我的,提拔。天地会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朝廷死忠,都被我赶走了。 不过,你说我当这军阀有用么?” “有用有用,咱们的事业才开始,抢天下是抢不过天地会了。 你的目标是培养个人威望和掌握尽量多的部队。 到时候,不管是和天地会斗争还是合作,你大手一挥,可就有一大批人跟着咱们了,石远说了,这叫统一战线。 所以你忍忍,这军阀要当下去。” 二斤跳下马,一身戎装,大皮靴锃亮,昂然走入了总督府。 兰迪并没有跟进去,尽管他知道,这是个大事件,这大夏要进入一个新的时代了,进入这里的人都会名留青史。 隐约听见里面二斤的声音,“我宣布,鄂军军部成立,由我担任都督。 现在跟着我的五千多人,整编为三个团,吴兆麟任第三团团长……” 兰迪负手微笑,二斤这个军阀当得像模像样的嘛。 起风了,天空乌云乱飞。 兰迪望向天空,黑沉沉的天空里,只有云的缝隙露出一些微光,太阳没有露面。 天就要变了,可不一定更好。这个天空下,将要有更多的纷乱。 兰迪摸了摸背后的重剑,自己不想在这个虚假的舞台唱主角。 没有足够多信仰屠龙术的同志,这个主角不过是镜花水月。 现在让二斤当这个主角吧,自己在关键的时候伸手帮帮忙就行了。 屠龙术的传播有赖大贤者、贤者们。 自己现在的使命,是快意江湖,用重剑敲打这个世界。 用自己的方式,从根基上,一点一点改变它,积攒足够改变世界的力量。 兰迪的目光透过云层,终有一天,满天的乌云会被驱散,那后面的太阳终究会放出光芒。 那个时候,自己才会登上大舞台,在火红的年代里,纵横驰骋。 第三百零三章 兰迪只身闯敌营 “二斤哥,我想死你了。” 小桂子一下子扑到了二斤的怀里,“二斤哥,求安慰。” “别,这么多人在呢。” “二斤哥你当了都督,是不是就不要小桂子了?” 二斤尴尬笑笑,摸了摸她的兔耳装饰, 又拍了拍她的后背,她才依依不舍地站到了二斤的身后,眼睛又开始叽里咕噜地在兰迪和四个侍女之间来回瞄。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阿拉斯加二斤后援团”终于到了江夏。 二斤安慰完小桂子,和久别的亨利抱了抱,一把拉住刘明的手, “刘军师你可来了,我这都督一当可烦死了,赶紧帮帮我。 来来来,大家上书房,帮我出出主意,现在该怎么办。” 亨利摇摇头,“我不去,我一医生,当初给五个人的冒险小队出主意都挺费劲,可研究不了军国大事。” 兰迪摇摇头,“我也不去,我没什么好主意,你们研究明白告诉我要干什么就行了。” 兰迪不去,剩下的人一起摇头,二斤一脸苦笑,“我也不行啊,怎么这累活儿就得我干?” “二斤哥谁让你是军阀呢。挨累可有好处,你看哪个军阀不是十好几个姨太太? 我好羡慕啊,可惜我就会侦查,干不了这个。” “耶!太好了, 二斤哥,你赶紧娶它几十个姨太太,我来当队长。立正,稍息,向右看齐。” “小桂子你想得美,二斤哥这个老处男现在连圆圆姐都还没娶呢。” 刘明摇摇头,“其实我也不擅长这种复杂形势的斗争,只能从军事上给你分析分析。 你要是想坐稳军阀的位置,还得另找高人。” “唉,咱们认识的贤者都被兰迪拉去学屠龙术了,谁会帮我这个军阀?刘大哥你先勉为其难吧。” 二斤拉着刘明进书房去研究去了,三毛跑到兰迪跟前,贼兮兮地贱笑,挑起大拇指,“老大,这么两天你又收了两房美女,还都是顶级的,真是这个。” 奥斯曼凑过来,“算了吧, 我一打量就知道都还是小姑娘,兰迪老大你不行啊。” 兰迪行不行自己知道, 自从洋子跟到身边,他可遭了罪了。 天天临睡要练功,真气运行七七四十九周天才能静心睡觉,这内功都深厚了不少。 你说一个抡大剑的,又不靠练内丹成圣,要那么多魔力干什么?现在都过剩了。 队友们都坐到了客厅的椅子上,紫白红绿四个侍女不肯坐,侍立在兰迪身后。 听五个老队友回顾当年在西域一直到新康拂的经历,四个侍女都是大涨见识。 过了好一会儿,二斤和刘明终于出来了,还没等说话,三毛大叫一声,“等等!咱们人从来没这么齐过,我建议先照个合影。” 总督府的相机被搜了出来,众人站好,阿花毫不犹豫地卧到了前排最显眼的地方。 “砰”地一声浓烟升起,镁光灯一闪,这张十一人一虎的照片成形。除了小梅,囊括了兰迪小队曾经的所有队员。 这是兰迪第三次照相。第一次是剑丘的毕业照,第二次是作为曾大人的侍卫,和左总督、曾大人还有露西亚人合影。 前两张照片兰迪都是配角,这张黑白照片兰迪坐在了中间,被历史学家称为“兰系”正式形成的标志。 照完了像,刘明简洁地宣布了现在二斤面临的几大问题。 刘明已经初步想好了对策,大家研究了一气,分头行动。 兰迪带着四个侍女,骑马出城,向西而去。 六天后,夷陵,新军营地。 图布信走进马将军的帐篷,把头盔往桌子上一摔,破口大骂。 “他娘的,朝廷这不是胡搞么?把咱们派出来镇压川渝的叛乱,这都快入川了,又叫咱们回头再去平江夏的叛匪,军粮在哪里? 就算士兵能饿肚子挺着,我那三千多匹马能饿肚子跑么? 要我说张提督就是个窝囊废,咱们这五千人一走,他手下一多半是天地会会党,还有李元洪那个野心家也趁机搞事。 江夏丢了,顺大江给咱们的补给就断了,咱们的粮就够吃两天,队伍不是马上就要散伙?” 马将军轻摇折扇,“不急,不是还有两天的粮食么?我神机妙算,马上送粮的就来了,算算日子也该到了。” “老马你就别弄玄虚了,特么咱们前后两边都是叛匪,谁会给咱们送粮来?” “你可别忘了那个李二斤,对,现在叫李元洪,他是谁的人。” 老图挠挠脑袋,“他是谁的人? 他现在都是鄂军的大都督了,通电全国,十五个省响应,什么狗屁江夏首义,元勋,眼看造反成功当皇帝,还是谁的人?” 马将军拍拍老图的肩膀,“这个事情不是你能想明白的,你就训练你的马队去,咱们手里有兵,一切都有,你放心。” “我不放心——” “报告,一等轻车都尉兰大人求见。” 四个侍女留在了营门外,兰迪只身进了军营,直接进了马将军的大帐。 “好大的胆子,江夏叛匪竟敢跑到我的军营,刀斧手,来,把兰迪拉下去砍了。” 兰迪哈哈大笑,“马将军这戏你是没少看啊,你砍了我,你的兵可就要饿肚子喽。” 马将军上前,双手握住兰迪的手,也是哈哈大笑,“兰大人,没想到是你亲自来了,我还以为你会派个说客来呢。” “咱俩有交情啊,老马你是聪明人,还需要说客劝你么?” 图布信好像听明白了,回头看向马将军,“老马,你要投江夏的反贼?咱们可是游牧贵族,他们能收么?” 兰迪上前和老图拥抱了下,又互相碰碰肩膀,“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亲自来,就是让你们放心的。 ‘驱除鞑虏,恢复大夏’是天地会的章程,二斤可不是天地会的哦。 我们共同商议的原则是‘五族共和’,你们先加入,可就是‘缔造共和’的元勋了。” 图布信挠挠脑袋,“老马,咱们背叛朝廷,这好么?” “老图,你们为什么要去川渝平叛?还不是朝廷要明抢川渝老百姓的铁路,逼得老百姓造反? 你觉得这事儿地道么?干这种事的朝廷还要得么?” 马将军摆摆手,“那都不提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只有投李都督才行,投天地会不行。 朝廷大军镇压,矛头必将指向江夏,李都督能抗住么?还有李都督能做得了天地会的主么?” “两天前,亨利、三毛、奥斯曼和小桂子急赴保州路,奥斯曼一发流星火雨,炸了漕河铁桥。 朝廷的大军要来,绕路的话,没有两个月到不了了。 现在十五省齐反,两个月后是什么形势?朝廷还有能力派大军到江夏么? 还有我刚收到的最新消息,十五省督军已经公推二斤这个首义为大元帅,你说他做得了做不了主?” “我们马上要粮食,但不能帮你们打仗。要等你们打退了朝廷平叛大军后,才能投靠你们。” “没问题,只要你们保持中立,从江夏来的粮食每天一船准时送到。” “好,一言为定!” 第三百零四章 流星火雨 江夏总督府,现在是二斤的大元帅府。 白光闪烁,五个人影由虚变实,兰迪领着四个侍女出现了。 对于有钱人兰迪来说,从江夏来夷陵要骑马或者坐船,回去却容易得多,五张回城券就搞定。 至于二斤提供的普通军马, 五匹还没有一张回城券值钱,直接送给了图布信。 兰迪甚至在夷陵都定位了一张回城券,以后来不来的不管。兰迪觉得这很像在用头盔玩游戏练级的时候,探索地图的感觉。 兰迪迈步进向客厅,远远地就听见三毛的声音。 “奥斯曼,这回我真的佩服你了, 那个流星火雨一出,铁桥被你砸得七扭八歪。 咱们事先联系了天地会在当地的内线,那个叫李任潮的带的爆破装置都没用上,我感觉这家伙比圣级的法术攻击力都大。 你是不是现在法力枯竭,回魔市的话,都不敢见你那两个美女明星了啊?” “啊呸,我壮得很,一天来十发八发毫无问题,咳咳,我是说流星火雨。 那些流星可不是法力幻化的,是真的流星,从天上砸下来,当然威力大了。 我不过是用法力把天上的流星稍微挪个地方,给请下来而已。” “你忽悠我,我在伯尔尼上学,已经知道了,流星是太空陨石,哪里会停在天上等着你挪?” “这就是中学生和大学生的区别了。你知不知道?咱们的星球是有光环的?” “我咋没看见?” “上古大夏末年,人类往天上发了无数的人造卫星。 结果大灾变一来, 时空乱流里出来的反物质爆炸, 那些星链啊, 空间站啊都成了碎片,环绕地球。 咱们这颗星球上面,现在有无数的太空垃圾。 流星火雨这个法术可是黑暗时代灵气复苏以后发明的,每次施法,挪几个碎片下来,对大师级法师来讲,容易得很。 我晋级中级法师后,可以越两级使用圣级法杖里刻的这个法术,所以我就牛了啊。” “那些碎片用没了你不就又完了?” “你是不知道当年人类发射了多少星链。碎片啊,几百年也是用不完的。 将来科技发展,咱们再能发射卫星的时候,那些碎片就成了危险的东西,我这也是为太空清扫垃圾呢。” “明白了,你现在不但是工兵、埋尸工,晋级后还成了扫垃圾的。” “你这是嫉妒我。” 兰迪进了屋,见除了二斤,所有人都在, 连刘明都正悠闲地喝茶。 “你们在等我么?大事完毕,五千不稳定因素已经宣布中立,前几天老刘的计划全部成功。” 刘明一笑,“咱们小队这次都集结一周了,二斤这里已经转危为安,大家都有事,可以解散回家了。” 小桂子眨眨眼,“奥斯曼可以留在这里,要是朝廷的军队来了,可以让他多多从天上扫垃圾,往下砸流星。” “我那个只是小队特种作战用威力大又方便而已,你见过法师在战场上砸流星的么? 一门克虏伯炮就比我的法术厉害,还打得远得多,成本还比雇法师低。” “老刘,你也走?不是说要辅佐二斤一段时间么?” “现在有两个谋士自荐来帮二斤,他们打仗或许比不过我,玩阴谋什么的,比我强。 二斤这不正和他们研究怎么对付天地会空降过来夺权的黄协理呢么? 反正张提督已经被打跑了,这里就用不上我了。” 二斤终于笑眯眯地走了过来,几下扒下大元帅服,放松了下,“这活儿真累,不适合我,我迟早辞职不干。” 兰迪和刘明一起劝解,二斤还是摇摇头,“你说我当这个大元帅有什么用?那些督军也不听我的,一开会,我只能笑眯眯地当菩萨。” 林黑儿看了兰迪一眼,试探着说,“二斤哥,你有梦想么?” 二斤一愣,这是什么意思? 想了想,“我啊,就想着画一副完整详细的大夏地图,然后在各个关键的地方都修上传送阵。 当初去长汀给雾姐做手术的时候,我就说过我这个梦想。” “你当了大元帅,很可能将来当大统领啊。 就算是个虚职,管不了那些军阀,总能部分地说了算。一声令下,拨款修建传送阵,你的梦想不就实现了?” “咦,也是啊,那我就坚持坚持?” 卤水点豆腐,兰迪和刘明都劝不了的,林黑儿这个心理专家手到擒来。 “对了,刚才新投我的那两个谋士,一个叫孙武的,一个叫刘成禺,说是要退出天地会,建立个什么‘民社’专门支持我,这事儿靠不靠谱?” “让他们弄,弄不好也弄不坏。你就抓住兵权,又有个首义的名头,慢慢混嘛,升官发财,花差花差。 对了二斤,你的手机怎么会欠费的?这多耽误事啊。” “我用了后就一直没冲过费,都没注意剩多少钱。” “二斤哥,要说你都这么大官儿了,那个商业三杰排第二的强全胜不得溜着你,让你电话随便打? 他以后还敢跟你收钱?派警察抓了他。” “三毛啊,你可不能瞎说。 他可是咱们兰氏阿拉斯加公司的三大股东之一,我现在可是他的总经理,还没有辞职,还算他的下属呢。” 兰迪一挥手,“走了。这回回去,没事了,终于可以轻松轻松,可得好好练练剑了——” “滴滴滴!” 兰迪接起电话,“兰大人,我是颜泪痕小颜啊。” 兰迪一囧,自己发达了,连超级富豪都自称“小颜”了。 “那个,颜老板,别这么叫,咱们是朋友,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啊?” “现在有事求到你了。” “颜老板还有你搞不定的事?” “不是我,是强全胜出事了。他在黑暗大陆的明尼苏达犯事,被警员扣起来了,要判罪。 他那边正请律师呢,不过需要有个黑暗大陆有身份的人担保,先把他保释出来。 你不是得过联邦勋章么,符合这个条件,这个忙你一定得帮啊。” “我马上去。可是——强老板那么有钱,就算想做什么非法的事,还需要亲自出手,以至于被抓么?” 颜泪痕忽然支吾起来,“听说——他犯了作风问题——” 第三百零五章 青丘秘术 后夏历四百零一年六月十一,黑暗大陆,内灵堡。 兰迪领着四个侍女出现在了这里的传送阵上。 黑暗大陆法师、炼金术士众多,每个州的大城市都有传送阵,这让二斤羡慕无比。 一出传送阵,就看到宽阔的密西西比河,远处的圣安东尼瀑布极为壮观。 周围遍布小湖, 据说有二十二个之多,舒适潮湿的空气直入鼻腔。 颜泪痕难得穿上了西装,不再懒洋洋地,精神头儿十足地迎了上来,身后跟着一个老者和一位蓝衣少女。 “颜老板终于不在寻龙村享福了?” “这不朋友出事,没办法么。来, 兰迪,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 这位是和强老板一起来内灵堡办事的孟老板孟斐,这是他的女儿孟婉晴。 新一代的商业干才啊,还是一位顶级的炼金术士。我们这些前浪,就要被拍在沙滩上了。” 孟老板圆脸,红脸膛,笑眯眯地和兰迪握手。 孟婉晴要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和兰迪差不多大,长得标志干练。 留着短发,一身蓝色短裙职业装,一副西方商业精英的样子。 虽然是大夏人,跟大夏本土的女子完全不同,让兰迪联想起可可那个世界的人的精气神。 这么年轻就是顶级炼金术士?厉害厉害。 孟婉晴伸出右手,兰迪上去轻握了下,大家随即在颜老板的引领下,向不远处的酒店走去。 兰迪放眼四望,旁边的密西西比河边到处都是水车,磨坊成排,不时有拉着面粉的汽车队路过。 “这里加工的面粉,可以供应黑暗大陆十分之一的需求。一个面粉厂每天就能生产可以做一千二百万块面包的面粉, 可厉害着呢。” 颜老板到哪里都离不开生意经, “不过强老板到这里来,可不是买面粉的,这里可也是黑暗大陆炼金术士出得最多的地方。 你知道他是靠魔法电话发家的。这魔法电话的魔法网络,是他自己雇人建的。 可是这魔法电话,可是这帮炼金术士的专利。 强老板靠魔法电话大大赚钱,这卖电话的也跟着发财。 现在二十年过去,他们这个电话的专利期到了。 强老板联络了孟老板,准备来这里多雇几个炼金术士,回大夏自己生产电话硬件。 婉晴就是负责回国开这个厂子的,准备把新电话命名为‘花蕊’,和这边原来的水果电话竞争。 本来事情很顺利,就要办成了,强老板却突然被抓了。” 雾朦纱在兰迪身后小声嘀咕,“哼!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好色之徒,就不应该救他。” 颜老板摇摇头,“强老板虽然好色, 可他那么大的老板, 找什么样的美女没有? 拿出金币来,愿意跟着他的美女可以从新敬业排到新康拂, 这次居然会糊涂地用强,一定有问题,估计是遇上了仙人跳。 兰迪你把他保释出来后,咱们一定得好好商议商议,争取把这个案子翻过来。” “哼,苍蝇不叮没缝的蛋。”林黑儿也表示,男人除了兰迪,就没有正人君子。 “不过兰迪啊,现在咱们遇到了个奇怪的事情,没有大律师愿意接这个案子,给多少钱都不要,奇哉怪也。” 兰迪眼中精光一闪,“嘿嘿,我觉得,是强老板啊,动了人家的蛋糕了。” 离开了刘明,兰迪的脑子又好使了。 “你等着,我认识一位大律师。” 兰迪拿起电话,“喂!司徒老前辈么?我这边有个案子,是这么回事……能不能请你的律师富兰克林帮帮忙。” 那边传来的声音声若洪钟,“兰老弟你好不容易来黑暗大陆办点事,这个忙一定要帮。 富兰克林啊,现在当了议员了,准备向政界发展。不过我的面子还好用,你就等着吧。” 一行人到旅店,先住了下来,等着富兰克林这个律师的到来。 一个小时后,富兰克林夹着公文包,风尘仆仆地就到了。 兰迪拿出了联邦勋章和相应的证明文件,交给富兰克林,又在富兰克林拿出的文件上签了几个字。 到了下午,久闻大名的强老板终于出现在了酒店。 人保释出来了,大律师他也帮忙介绍过来了,打官司他也不懂,按理这就没兰迪什么事了。 他准备参加完给强老板的压惊宴,这就回去了。 看强老板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颜老板拍拍他的肩膀,“这多大个事儿?你还能真用强?这个仙人跳局谁都能看出来,我不信法官和陪审员不明白。 那些咱们的竞争对手啊,也不至于神通广大到连法官和陪审团都能收买,你就放心喝酒,这个官司咱们一定能赢。” 强老板忧心忡忡,“我当然不是那种人,我犯得上么我。 可是这次的事情有点儿邪门儿,我当时不知怎么的,忽然有点儿迷糊,就真的是用强的。 如果对方是仙人跳,一定偷偷用玉简给录下来了,这下证据确凿,我很难脱罪啊。” 强老板居然是不冤的,大家都大为吃惊,这怎么可能? 强老板都四十多了,又不是火气旺盛的小伙子,怎么可能突然犯这种迷糊? 没有参加酒宴,侍立在兰迪身后的洋子突然插了一句,“死地马塞,我打扰一下,强老板。” 强老板看向这个超级美女,他受的打击过重,连狐狸精都勾不起他的兴趣了。 洋子身上忽然泛起灵力波动,眼睛盯住强老板,眼神变得深邃。 强老板头一晃,脸上突然露出傻笑。 洋子的法术一试而收,强老板打了个哆嗦,清醒过来,“对,对,就是这种感觉。” 洋子回头看向兰迪,见兰迪点头,向大家鞠了一躬,“我认为,强老板根本就没做那件事,你只要不承认,对方一定没有证据。” 强老板不服,“我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得我做了的,后来狠狠打了自己好几个耳光。” “这是一种法术,对方一定有青丘门人参与。贾老前辈把青丘一脉交给主人看护,这事主人你得管。” 兰迪点点头,“那咱们先住下来吧,好好调查一下。” 当晚,兰迪因为时差的问题,困意朦胧,刚合上眼睛,忽然听到门响。 门一开,红白绿紫四个侍女袅袅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新认识的蓝衣美女孟婉晴,忽然一起宽衣。 兰迪只觉迷迷糊糊,不知道怎么想的,一下子扑了上去。 第三百零六章 到底真的假的啊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 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 …… 最近五年半的时间,兰迪不是在专注磨练剑术,就是在江湖上闯荡,在剑与魔法的世界里,浴血奋战。 从来没有拽过文,研究过什么艺术。 在这遥远的异国他乡, 陌生的酒店房间的夜晚, 当年在石兰冲私塾旁听,徐夫子教的一些诗文,突然穿越时空,莫名地涌进兰迪的脑海。 当然现在兰迪对这些诗文的理解完全地跑偏了,深深地辜负了徐夫子的教导。 兰迪发现,最近一段时间,自己每天晚上辛苦练功,还是很有好处的。 一直以来重剑是他唯一的武器。 这一晚,他以一敌五,武器换成了双掌和大枪,能获得完胜,跟最近每天临睡至少运功四十九个小周天,辛勤修炼很有关系。 当兰迪清醒过来,想要睁开眼睛的时候,内心是很矛盾的。 既希望这是一场梦,又觉得,要是梦的话,未免太遗憾了。 兰迪闭着眼睛, 不愿意睁开。清醒过来后, 他已经猜测出来,这大半是洋子搞的鬼。 有句话说得对,男人要是真有钱,和谁今生都有缘。 兰迪有钱,还有势力,有能力。 魔市小报说他后宫佳丽二百多,兰迪要是真愿意,招招手,把小报的描写变成现实没有任何难度。 自己一直心如铁石,拒绝了外部诱惑。 直到洋子这个狐狸精到了自己身边,才有点招架不住的感觉,每天靠勤奋练功来抵制。 如果昨夜的经历是假的,那就是自己的一个梦而已。 谁的心里都住着魔鬼,好人论迹不论心,正常的男人做个美梦不算什么。 兰迪两手握了握拳,手上的触感似乎还在,自己以前的梦可从来没有这么真实过。 或者是洋子说的青丘一族的法术搞的幻术? 兰迪对幻术的认识可是专家级的。 他手里就有两个神级的幻术制造法器。 一个来自上古高科技。 在高科技量子游戏头盔里面探险, 周围的景色逼真到和实际差不多, 战斗的场景拟真度也几乎达到完美。 但只要自己一个念头, 就可以随时退出游戏。自己还是能分辨出游戏世界和真实世界的差别的。 另一个来自阿里的权杖。这个神器产生的幻术领域逼真程度就更高。 一旦沉迷到里面, 对沉迷者来说,几乎就是一个真实的天堂或者地狱。 但一旦醒悟这里是幻境,幻境立刻就会破碎。 昨晚兰迪无数次地怀疑自己是处在幻境里,但根本无法退出。 感受的一切都跟真实世界一模一样,就是自己住的这个房间。 洋子不过是个高级修炼者,真的能发出超过神级领域的幻术,让自己都分辨不出来? 那洋子不是天下无敌了?老贾头儿还需要把她交给自己照顾? 天下无敌的洋子会老实地做自己的侍女?想想也不可能啊。 兰迪手在动,眼球在移动,就是不愿意睁眼。 生怕一睁眼,看到一屋子的美女躺在自己旁边,那自己怎么善后?以后怎么去面对可可? 一只温柔的手轻轻地抚摸到了兰迪的脸上,兰迪一下子就感受到这是洋子的手。 尽管以前自己从来没碰过洋字,可是昨晚她——嘿嘿嘿。 果然洋子的声音传来,“主人,睁开眼睛吧,你的经历不是梦。” 啊?真的不是梦?兰迪的心一沉,叹了口气,睁开了双眼。 兰迪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如果不是梦的话,该面对的就得面对,逃避不是兰迪的风格。 看兰迪睁眼时一脸坚毅的样子,洋子捂着嘴吃吃而笑,“别那么苦大仇深,我还能害了主人不成?那也不能算真的。” 洋子这个充满了玄机的回答兰迪是真的没听懂。 睁眼四望,没有出现一屋子玉体横陈的场景,只有洋子一个人,穿戴整齐,站在他的床边。 兰迪大大松了一口气,如果是梦的话,那自己被子里会不会很尴尬? 洋子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就进我的屋,是不是不大好? 洋子盈盈而笑,媚眼含春,“主人,我知道不能随便进你的房间。 不过洋子都伺候过你了,应该没关系了。主人你真是太厉害了,奴婢昨天都现了原形。” 这是什么意思?伺候过我了?难道昨天五个人是洋子一个人幻化的?那自己岂不是还是要对洋子负责任? 兰迪忽然觉得不对。 以前洋子这样子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魅惑全开,自己是一定顶不住的,非得收摄心神,练功抗拒才行。 如今只是觉得洋子魅惑的样子很好看,那种无法抗拒的诱惑已经大大减弱。 记得老贾头说过,自己只要收了洋子,就可以破了她对自己的魅惑能力,如今,这—— 房门微微一动,洋子回头一笑,“不要在外面偷听了,进来吧,昨晚大家都那么熟了。” 啊?怎么熟?是指大家非常坦诚地交流那种熟么?昨晚到底是真的是假的啊? 门一开,雾朦纱、林黑儿、尹正淑一起进了屋,随即把门关上了。 咦?没有孟婉晴,昨晚明明她那么奔放来着啊。 三女走到洋子身边,都是一副扭捏的样子。 雾朦纱忽然一把扭住洋子的耳朵,“你个小狐狸精,说,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完了,看来昨天的事情几位都参与了,不是洋子一个人。 这可怎么办?如果是真的,自己几个侍女好歹都是愿意跟自己的,还有解决的办法。 可是孟婉晴跟自己都不熟,昨天刚见了一面而已,发生了这种事,怎么跟人交代? 看雾朦纱出手,林黑儿一把揪住了洋子的另一只耳朵,“我就知道兰大哥把你这个狐狸精收在身边,总会搞出点事情来。 尹妹妹,来,咱们合伙把这个祸水给扒光了。” 洋子别看是高级修炼者,武艺比雾朦纱和林黑儿可差远了。 被两人制住,毫无反抗能力,可怜兮兮地看着红、白两女,“雾姐、林姐姐,饶了我,这不怨我啊。” 眼波飘向兰迪,“主人,救救我啊,别让两个姐姐欺负我。你要想看,我可以自己来的。” 第三百零七章 梦入仙机 兰迪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这个,昨天都看得那么仔细了,现在就不用了吧? 尹姑娘温柔如水,拿了兰迪的内衣来,“不管真的假的, 奴婢都愿意服侍主人的。 我不会帮两位姐姐欺负洋子的,主人先穿上衣服。” 几乎交流了一宿,兰迪对这个半精灵少女也是熟悉异常,干脆破罐子破摔,让尹姑娘服侍自己穿上了衣服。 没有披甲,坐在床沿,朝雾姐和林黑儿挥挥手, “放开洋子吧, 让她仔细解释解释, 没准儿是误会呢。” “什么误会?一定是洋子的狐狸精法术弄的。她昨天倒是享受得很,浑身泛红,三条尾巴都露出来了。 还有雾姐,看你平时那么文静,原来最野的就是你。” 雾朦纱打了林黑儿一下,“也不知道是谁的声音最大,会不会全楼都听到?” 雾朦纱和林黑儿内讧,洋子终于趁机逃脱,躲到兰迪身边,紧紧抱着兰迪的胳膊。 林黑儿还在和雾姐抗辩,“最大声的难道不是孟姑娘么?还喊了黑暗大陆这边的土语。” 尹姑娘赞同林黑儿,“而且,孟姑娘是真勇,可是反推了主人的。” 兰迪忽然忧虑,昨天的施工好像确实噪音太大了点,这个,孟斐老先生估计会听到的, 这可怎么办? 洋子小声安慰兰迪, “不会听到的,那根本不在这个世界,是单独开辟出来的另一个位面。” 众人都是一愣,看向洋子的眼神一半是敬佩,一半是怀疑。 这屋子里最低级别的都是中级修炼者,没有一个凡人麻瓜。开辟位面是怎么回事,没见过也听说过的。 林黑儿哼了一声,“小狐狸精满口胡言。就是圣级,也只能开辟领域,还在这个世界上。 神开辟的神域,据说是依托神界才能产生。我听好几个人说过,神界都毁灭了,还是兰大哥干的,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 难道洋子你能比神还厉害? 刚飞升的仙人都只是能破碎虚空,要发宏愿分身下界应劫,大功德完满,晋位大罗金仙,才能开辟位面,创建世界。 只听说太上、佛祖、盘古、女娲娘娘和青帝有这个本事, 谁都没见过, 洋子妹妹你难道还能跟盘古一样厉害?” “我这门本事啊,还真来自于你说的那几位金仙中的一个。” “谁?” “女娲娘娘。” 看洋子不像在说谎,林黑儿上下打量了下洋子,“你有女娲娘娘的本事,还能被我和雾姐抓住动弹不得?” “谁说我有女娲娘娘的本事了?女娲娘娘可是能独立开辟小千世界的金仙。 我这个位面不是开辟的,只是我们灵狐一族把真实世界进行复制,变成一个超微型的精神位面的种族天赋。 当初女娲娘娘命我们青丘一脉的先祖妲己祸乱纣王的江山,赐予了她复制现实世界变成微型精神位面的能力。 不过妲己先祖只是圣级而已,即使有女娲娘娘仙力的加持,也只能复制出一个宫殿的范围。 我才是高级,差多了,只能复制这么一个屋子。 就算我修炼到了大师级,有了六条灵力幻化的尾巴,也不过能把范围扩大到二十米方圆,离妲己先祖的本事还差得远。 我们这个是只能进去神魂的精神位面,跟女娲娘娘创建真实位面的本事完全没法子比的。 不过我们这个天赋毕竟最初有女娲娘娘的仙力加持帮助,所以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梦入仙机’。” 林黑儿眨眨眼睛,消化了会儿洋子的话,“你把我们的神魂拘到你复制的小位面伺候兰大哥,我们自己愿意也就罢了。 你还把孟姑娘给拘来了,这不是给兰大哥惹祸么?” “我又不是牛头马面,哪有拘人神魂的本事?你们可是自己来的,孟姑娘也是,这可把我吓了一跳呢。” “我们怎么自己来了——唔唔,好像是。” “昨天的场面根本就不是我搞出来的。 昨天听到强老板的事情,我就知道有我们青丘一脉的同道出手使用梦入仙机了。 我是青丘一脉的嫡传掌门,这个梦入仙机的天赋是最强的。不过,我可从来没有使用过。 女娲娘娘赐予先祖这个天赋的时候,妲己先祖对女娲娘娘发过誓,绝不用这个天赋害好人。 所以我们练的这个功夫,当事人双方要是不愿意,神魂是进不去仙机位面的。 我想帮助强老板脱罪,就要试验一下,这个天赋是怎么用的。 我不愿意复制位面后,把主人和其他人的精神连接在一起,就是自己的神魂进了这个复制出来的屋子,打算侍奉主人而已。 我看出主人一直被我魅惑,只是靠意志抵制。 梦入仙机又不是真实世界,只是把这种平时道德的束缚减弱了,主人和我双方都有意,才会在仙机里相会。 谁知道你们一个个的居然都来了,而且都在仙机里见到了主人。 就是说,你们四个和主人双方都是自己愿意的,这能怨得了我么?” 屋里安静了会儿,林黑儿忽然跳过去,一下子又揪住洋子的耳朵,“原来你要吃独食,这下自己坦白了吧? 姐妹们,来,合伙把这个吃独食的狐狸精收拾了。” 没人响应林黑儿,雾朦纱悠悠地说,“小师叔强壮健美,又名满天下,那个孟姑娘把他当成梦中情人不奇怪。 可是她进得去仙机,说明小师叔也对她有意。小师叔你这个花心大萝卜,连刚见一面的美女都不放过。” 兰迪:…… 男人看到美女,哪怕是一面,然后心里有幻想什么的,不是正常的?包括在画报上看到美女,难道幻想一下还不行了? 哪个男人不是这样的?除非是太监。 洋子眨眨眼睛,“主人你不必担心的,孟姑娘没有我给她的详细解释,只会当做做了个真实度高的梦而已。 她,包围我们姐妹,实际上不还是纯洁的姑娘?什么证据也没有的。 而且这个法术随着时间流逝,仙机里的记忆会慢慢模糊,不会那么真实了。主人你不要有负担,就当也做了个梦就行。” 这个——仙机位面可是真实存在,哪里是梦了。 你们还是姑娘我信,可是还真的纯洁么?我真的能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看兰迪脸上不是很高兴,尹姑娘误会了,“主人,你要是不满意,除了孟姑娘,大家都在。 咱们可以不用什么仙机,把仙机里的事情在这里重复一下的。” 四女都是跃跃欲试,一齐看向兰迪。 第三百零八章 相对两无言,同心一声叹 兰迪连连摆手加摇头,“洋子你以后可不要这么干了。精神出轨我都觉得愧疚异常,还打算复制到现实来? 这大白天的,一会儿颜老板和强老板他们都要找我来了。” 林黑儿转转眼珠,“要不是大白天的就可以了呗? 昨天晚上兰大哥你那个劲头,我可看不出一点儿愧疚来。” 回头看向洋子,“对了, 你刚才说妲己祸乱纣王,用的是梦入仙机?就是说——” “是啊,妲己先祖一直到纣王兵败自杀,都是纯洁之身,我们青丘一脉,可没有纣王的血脉哦。” “所以你们是谁的后代呢?我看那个老贾头儿看你就像看孙女, 很可疑。” “这都过去快五千年了, 我怎么知道?贾老前辈又不说。” 尹姑娘看向洋子, 期期艾艾地,“主人不肯真的要我们,洋子你以后是不是可以经常发动梦入仙机啊,到时候可要叫我们,不要吃独食。” “原来你这只半精灵才是最闷骚的。” 林黑儿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尹妹妹说得对,咱们得看着洋子。” 洋子连连摆手,“妲己先祖是圣级,每天迷惑纣王,也只能把仙机限制在一个屋子的范围。 我这么点道行,仙机一个月只能发动一次,要修炼到大师级,才能一周发动一次。 那可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而且我都不一定能修炼到大师级。” “好了,就这么定了。” 林黑儿打了个响指,“每月一次的机会,咱们聚在一起, 看住洋子,不许她吃独食。” 兰迪:…… 你们征得我的同意了么?到时候你发动仙机,我只要心底无私,不同意,你们在仙机里还不是见不到我?哼哼。 不过,到时候,我能保持心底无私么?兰迪不是太有底。 众人聚在一起吃早餐的时候,孟姑娘看兰迪的眼神有点躲闪。 兰迪宝相庄严,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 四个侍女也都是天生的表演艺术家,一个个互相嬉闹,天真无邪的样子。 孟姑娘遗憾地摇摇头,唉,只是个梦而已。 这种健美的男生是自己最喜欢的类型,又是优秀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龙骑士。 自己心里暗恋,没想到会做那么真实的梦,人家却是一点都不知道的。 洋子尝试了梦入仙机的运作经过后,已经相当有底。 那个原告女子肯定是收了人钱去陷害强老板。 连兰迪这样心性坚韧的主人都难免中招,强老板是个好色的,肯定也是有意, 中招简直太容易了。 “强老板, 你放心, 你只要一口咬定完全没有那回事,对方一定没有证据。 现在我们想知道,你在哪里中招的,我们要去探查下,寻找陷害你的人。 我作为青丘掌门,是要惩罚门中败类的。” 强老板说出了中招的酒店和房间,补充了句,“就是有陷害我的人,也早就跑了,会等在那里让你们捉?” “这个就不用你担心了,我们有自己的办法。” 这边没有兰迪什么事了,就等着出庭,那要半个月后。 兰迪领着四女,奔向强老板中招的酒店。 临走的时候,回头看看跟着强老板、孟老板、颜老板送出来的孟姑娘,她的后腰上有颗红痣——唉。 孟姑娘也正看着他,心里想的是,他的后背上有那么多伤,有一大五小五个伤口还是新伤,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自己都没见过,怎么会梦到呢? 这是真正战场上出生入死、浴血奋战的战士,真是太让人激动了。 还有,他脸上的疤痕太帅了……唉。 来到目标酒店,大家看向洋子,怎么找对手? 用金币争得了酒店的同意,大家来到强全胜中招的房间。洋子身上灵力波动大起,四处嗅了嗅,遗憾地摇摇头。 “这里只有强老板和原告的味道,咱们真正的对手应该不在这个房间。” 两个隔壁的房间也没有,众人转到了另一个走廊,出事房间一墙之隔的房间,洋子动动鼻子,“有了,就是在这里。 可惜啊,贾前辈不在,不然一个时光回溯,咱们就能找到对手,强老板顺便脱罪了。” 林黑儿脑洞大开,“可惜龙族大长老来不了,不如咱们去找八岐大蛇?” “黑儿姐你这个主意可不靠谱。 八岐大蛇掉了一个脑袋,元气大伤,即使能长出来,恐怕有段时间不能施展法术了,而且它会帮强老板么?” “只要强老板愿意出大钱,还是能雇来的,不过它负伤了就没招儿了。” 洋子嗅好了味道,走出房间刚走了两步,突然打了个喷嚏,“这个同道鬼得很,在这里用了龙涎香,已经追踪不到了。” “洋子妹妹,我在这里发现了一根头发,你看有用没有?” “还是尹姑娘你细心,不知道是不是对手的,我试试吧。” 洋子一伸手,一个令牌出现在手里,兰迪在李大锤那里见过,好像是族长专用的东西。 洋子将头发放在令牌上,右指摆了个鹤嘴形,不知道发了个什么法术,令牌忽然“滴”的一声,出现了一个亮点。 “行了,找到了,咱们走。” 洋子端着令牌,四个人在后面跟着,走了一个多小时,都出城很远了。 洋子有点疲倦,其他人倒是都不累,左右看了看,这是哪儿啊? 前面是一个戒备森严的厂区,门口没有牌子,只有一个标志——一个咬掉了一口的水果。 这是一个全民持枪的国度,门口的警卫抱着长枪,身上散发出中级的灵力波动。 这还只是个站岗的而已,里面肯定有更多的高手。 能雇这种级别的保镖,这个工厂肯定是非常赚钱的。 这种情况大白天的肯定是进不去的。 兰迪领着四女退了几里,来到了密西西比河边,搭起了帐篷,这里这种野营的帐篷很多,不会被人注意。 林黑儿转转眼珠,“要不要把队友们都召唤来?” 兰迪想了想,“咱们是来找人的,不是来进攻这里,奥斯曼是用不上的。 二斤太忙,小桂子都请了一星期假了,不好再打扰,亨利都退出江湖当医生了,也算了。 这么个小事,也不好找刘明出主意。咱们先钓钓鱼,等到晚上探探路再说,要是不行,再把三毛叫来。” 当夜三更,兰迪五人在黑夜中出发,摸到了工厂的大墙外。 第三百零九章 夜探机密 “兰大哥,这墙上有电网,里面情况不明,我先看看。” 林黑儿长扇在手,轻轻挥动,冉冉升起,在空中短暂停留, 又挥动扇子,缓缓降了下来。 “黑儿姐你这是怎么办到的?也没用什么透明细丝啊。” “嘘!这把扇子找李大锤刻了几个低级风系法术。我只是借一点力,身法不好还是不行的。 而且体重不能过九十斤,洋子你可以,她们两个胖子就不行了。” “你才是胖子,哼,体重不过百, 不是平胸就是矮。” 额, 林黑儿和洋子是比雾姐和尹姑娘矮了些。兰迪回忆了下,嗯,两位过百的个子高些,关键部位负担也更大。 “兰大哥,里面有一个十米的隔离带,再往里就是路了。隔离带边上有不少标着危险的牌子,估计是有机关。 这个距离,除了阿花飞过去,或者你的飞天御剑流轻功,别人是跳不过去的。” “可是我一定得在才能找到那个族人啊,要不主人你抱着我跳进去试试?” 这个——兰迪不是小梅,带了人就跳不了那么远了。 兰迪思索了下,“反正也不急,不如咱们在厂门口蹲守算了,他应该总能出门的。” 林黑儿一伸手,一个腰带形状的东西出现在了手中还有个大铁坨。 大铁陀按理林黑儿是完全拿不动的,从储物空间里直接放到了墙外地上。 “兰大哥,我看到里面路那边有好多大树, 你拿着这个腰带,扣在树上就行了。” 兰迪接过腰带,原来是个用精铁打造的链子,离近了看,原来和大铁坨间连着个透明细丝,正是林黑儿表演飞天的道具。 兰迪手持铁带,飞天而起,硕大的身躯,像一只狸猫轻盈,轻飘飘地落到了院子里的路上。 路边隔不远就是一盏路灯,和维也纳街头的煤气灯不一样,这个黑暗大陆世界上最先进的工厂,已经完全实现了电气化。 好在路灯不是很亮,这个时间工厂内的路上也没人,兰迪快速横穿马路,找到一棵大树。 “咔嚓”一声,链子扣到了树干上。 林黑儿拿出三双铁底鞋,“你们谁穿不上的, 就在外面等着。” 没有穿不上的, 雾朦纱别看个子高,脚却不大。 尹姑娘自小在山林里跑,脚大了点,挤挤还是能穿的。 林黑儿飞身飘起,踩到了透明的细丝上,回头一招手。 透明细丝把墙头的铁丝网压得下垂,靠近了墙面,高科技的细丝安然无恙。 讲轻功,其他三个侍女可是一点不差。 看不清空中的细丝,接着微弱的灯光,看着林黑儿落脚的地方是没问题的。 兰迪站在大树下,看着红白紫绿四个侍女衣袂飘飘,一起表演走钢丝,嗖嗖嗖嗖都来到了自己身边,一时有点迷糊。 不知不觉,自己是怎么凑了这四个轻功一流的美女到身边的?都有点忘了。 这只是个工厂而已,又不是什么军事基地,这样严密的安保措施已经足够把除了圣级和风系魔法大师以外的人都拦在外面。 难道狮鹫骑士还会来夜探工厂么?工厂的安保人员万万想不到,会有这么个奇怪的小队混进来。 林黑儿扒在隔离带的边缘看了看,又跑回路西,“那里好像隔不远布置了些地精地雷,他们真有钱。” “这个厂子可不缺炼金术士啊,估计是自产的。” 进了厂子里,反而安全了。 毕竟这里是工人要经常来往的地方,不可能搞什么机关让自己人走着不方便。 洋子手里拿着家族令牌引路,众人紧随,路走到尽头一拐弯,众人都是一愣。 在兰迪心目中,这么晚了,多半大家都睡觉了,大家会跟着洋子找到一个宿舍之类的地方。 要是她的那个族人单独住,甚至可以直接捉住带走。 然而眼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圆环形办公楼,灯火通明。 透过巨大的玻璃窗,还可以看到里面穿着白色工作服的工人和炼金术士技术员们在里面忙碌的身影。 这里竟然是昼夜不停,倒班开工的血汗工厂。 兰迪回想起大夏一到晚上就全部黑暗的场景,摇摇头。 差距太大了啊。就是精灵联邦的首都新敬业市,自己也没见到这种场面。 亨利说,大夏崛起后,世界霸主精灵联邦不足为虑,现在很低调的黑暗联邦才是真正的对手,兰迪算是深有体会了。 办公楼内很亮,应该反而看不到外面。 眼看令牌上的亮点不远了,洋子忽然停下了脚步,用手往远处一指。 这个巨大的圆环形办公楼兼厂房有很多入口,最近的一个路口边,拴着两条大狼狗,正威风凛凛的溜来溜去。 令牌上的亮点在更前面,一定要路过这个门口,两条狼狗虽然拴着,要是叫起来可就糟糕。 反曲弓出现在尹姑娘手里,洋子赶紧扶住尹姑娘的手,“看我的。” 两条狼狗突然竖起了耳朵,左右嗅了嗅。一抬头,远处一只白狐向自己走了过来。 狼狗兴奋地一扑,被链子拽住了,才想起来现在不是打猎的时候。 正想张嘴叫,突然发现白狐狭长的眼睛一只发出蓝光,一只发出妖异的绿光。 两条狼狗忽然觉得脑袋一迷糊,翻身躺到了地上,呼呼大睡起来。 白狐跑了两步,身形一晃,变成了一个紫衣女子,向后面招手。 “洋子妹妹,你这衣服是怎么变没又变出来的?” “这是我们灵狐一族的秘密,不能告诉你。” “还秘密,反正你不穿的时候我都看到了,还看到你长出三条尾巴。” “黑儿姐你讨厌!” “交待,你是不是魅惑了那两条狼狗?他们现在是不是正梦见你?” “我只让主人梦见过我。那两条狼狗中的是幻术,它们啊,多半会梦到很多母狗。” 黑儿和洋子小声拌嘴,众人已经到了目的地。 目的地是个高级办公室,不像工人和炼金术士工作的地方,全是开放的大玻璃,从外面就能监视到。 这里外墙是铝板做的,只在高处开了两扇窗。 众人轻飘飘来到窗下,夏天,窗子是开的,里面听到两个人正在对话。 “蒂姆总裁,你要做的事情,我已经帮你了,我们的尾款,该给结了吧?” “我亲爱的沃尔夫大师,你这么晚来找我就为这点事儿? 我们是欠人钱的么?明天来不行么?喏,这是五百万美元的支票,这下你放心了吧?” 林黑儿眨眨眼睛,里面好像在谈什么机密啊,手里出现了个玉简,开始了录制。 “不够,这五百万美元本来就是我们公司的工程尾款,要不是你压着不给,我能帮你? 我跟你说啊,我这门秘术,一年只能用一次。 以前我每年都可以用这个泡上一个好莱坞明星,今年的泡汤了,你得赔偿我个人。 要不,那个原告小姑娘我看着很满意,她是你们的人吧?我把她带走也行。” “不可能,这事儿过后,她是要被处理掉的……” 第三百一十章 老板,得加钱 兰迪弯着腰,和洋子、林黑儿对视一眼。 这个洋子的族人出乎兰迪预料,原来是个男的,听声音年纪都不小了,还是什么开公司的大师。 兰迪先入为主,以为狐狸精都是女的呢。 林黑儿兴奋异常,有了这个录音, 似乎可以劝原告撤诉啊。 里面的会话还在继续。 “喏,这是给你个人的十万美金。十万美金砸下去,什么样的明星砸不下来?你啊,这个本事以前都用浪费了。” “我接受传承,唤醒天赋的时候,可是对神明发过誓,不用天赋做坏事的。 这次为了催款, 为了我们沃尔夫建设公司几百员工的生计,不得已,被你拉下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你的先祖不是在后夏?在黑暗大陆这边,一切是用钱计算的,后夏的神明管不到黑暗大陆的。 以后要是再需要你,给你的报酬翻番。” “不干。” “翻两翻。” “我不是那样的人。” “等明年,如果需要把新任的大统领拉到我们阵营的话,你帮我,如果成功,可以付你五十万美金。” “讹诈大统领?这不但犯法,还违背我们不干预政治的祖训——老板,得加钱。” “好,到时候咱们再谈价。 可不要轻易把你的能力浪费在那些明星身上了,那都是简单用钱就能搞定的。 希望我们能一直合作愉快。” 脚步声响,那个沃尔夫大师走出了办公室。 “沃尔夫么?明明是条老狐狸,却叫了个狼的名字。保罗,格林!” “在!” “那三个提出辞呈, 要为后夏人工作的叛徒, 我明天就签字同意他们的辞职。你们安排下,过几天,让他们出车祸。” “是!” 林黑儿收起了玉简。 这次夜探,获得了预想不到的成果。 反正在厂里这个环境也不方便抓人,五人原路返回,出了大墙。 林黑儿一挥手,飞天道具回到了储物空间,工厂内毫无潜入的痕迹,只有两条不会说话的狼狗还在呼呼大睡。 五人身如轻烟,飞速埋伏到了工厂到主干道必经之路路的旁边。 刚才那个沃尔夫大师一年才能用一次梦入仙机,显然道行远远不如洋子。 那个大师的称呼啊,肯定不是指修行者的级别,应该不难对付。 沃尔夫大师开着福特t型车,吹着口哨,行驶在深夜的公路上。 摸摸兜里的两张支票,心情轻松愉快。已经在琢磨,是褒曼还是赫本有幸能得到这十万美金呢? 忽然沃尔夫大师眼睛圆睁,右脚猛踩, t型车发出刺耳的刹车声。 看着拦路的剑士离车头不到一尺, 大师探出头大骂, “你不要命啦!大半夜这么拦车。” “沃尔夫叔叔,好久不见了,今天东方的神明可来找你了呢。” 沃尔夫一哆嗦,一回头,一个紫衫少女神出鬼没地坐到了副驾驶上。 后座出现了一红一白两个少女,一柄龙泉剑搭到了自己的肩膀上,脖子都感受到了剑锋上的凉气。 沃尔夫反应神速,立刻——从方向盘上举起了双手。 “别,把剑拿开,你不小心失手,我的脑袋就没了。 洋子侄女,你可真是神通广大,我服了。那个——贾老祖宗怎么没来?” 兰迪和尹姑娘也上了后座。兰迪低声命令,“往前开,开到河边去。” “洋子侄女,这是你找的姘头?真是挺壮的。其实你一个人来,我也得听你的。” 老狐狸沃尔夫知道无法反抗,干脆地启动了车子,慢慢顺路往前开。 “兄弟,你可真厉害。 泡上了我洋子侄女,还敢当着她的面和三个美女这么亲热,我要有你的本事,我宁可放弃我的天赋。” 后座只有两个大座而已,最多挤三个人,现在挤了四个。 雾朦纱和尹姑娘一左一右紧抱着兰迪的胳膊,兰迪能清楚感受到胳膊上软软的压力。 林黑儿干脆坐到了兰迪的身上,觉出身下的异样,吃吃而笑。 “沃尔夫叔叔你还是自求多福吧,违背祖训可是要废去天赋的,你不会不知道吧?” “废就废,我这个天赋也没什么用,在这黑暗大陆,还不如美金管用。 反正我这祖传的建筑设计本事在,可不愁吃不上饭。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贾老祖宗是不是出事了?否则能让你帮强老板这种资本家办事?” “老祖宗好着呢,他现在和一条龙在一起。 强老板可是爱国资本家,为了大夏能拿下阿拉斯加,投资了二百万金币。他可是兰迪的投资人,我们当然要帮。 不像你,整天就知道泡什么好莱坞美女,给大夏做什么贡献了?” “兰、兰迪?沃尔夫一拍脑门儿,我说看着眼熟呢,龙骑士! 兰公爵,初次见面,我是沃尔夫.曲。 黑暗大陆沃尔夫建设公司董事长,当年大唐全球帝国工部尚书曲三郎第八十六代传人。 我是爱国的啊,我还资助过天地会的瑞元两万美金呢。 这次做坏事真是不得已,他们拖欠我的工程款,我手下好几百人就要吃不上饭了。 兰大人,跟洋子商量商量,别废我的天赋,我愿意给你捐一百——嗯,八十万美金,支持祖国的建设。” “嘻嘻,沃尔夫叔叔,你是不是还打算留二十万想去泡赫本啊,我告诉你,人家真的不一定能用钱砸下来。” “我,我去帮你们找到原告,把这个案子翻过来,弥补我的过错总行了吧?” “走吧,去看看,要是原告愿意撤诉,我可以不废你的天赋,不过一百万美金的爱国捐款不能少。” “那个——九十万不行么?” ………… 第二天早上,原告刘女士和三个大师级炼金术士出现在了强老板、颜老板和孟老板的面前。 “我愿意撤诉,可是我担心会遭到他们的报复。” 强老板这个时候精气神已经完全恢复,看着这个妖娆得不得了,在仙机里和自己抵死缠绵过的女子,心头又痒痒了。 “要不,你真的跟了我?跟在我身边,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我可比他们还有钱,只是在这个他们的地盘被暗算了。” 强老板一挥手,一个大师级拳师,一个大师级枪炮师出现,朝强老板躬身一礼,又不知道退到哪儿去了。 “他们为什么要利用你暗算我,不就是我护卫森严,强攻不能得手么?你好好想想。” “我愿意。” 对刘女士来说,这简直是喜从天降,一下子攀上了高枝。 孟老板背着手走过去,朝三位大师级炼金术士点点头,“你们和家眷都跟我们到大夏去吧,我保证你们的安全和待遇。 哼哼,我身边负责安保的,都是当年我当兵时候的战友。在大夏的地盘,黑暗大陆的人是绝对伤害不了你们的。” 黑暗大陆此行圆满结束,终于真的没兰迪什么事了。 几位大老板身边都不缺足够的安保战力,兰迪跟他们告辞回国。 走向传送阵的时候,兰迪看了看宽阔的密西西比河,壮观的安东尼瀑布,就是在这里,自己算成了个真正的男人了吧? 回头又偷瞄了一眼来送行的孟婉晴,发现她正在偷瞄自己,兰迪遗憾地摇摇头,“走,这回我一定得回阿拉斯加好好练剑了——” “滴滴滴!” “我是刘明,不要回阿拉斯加了,咱们到魔市集合。 陈总舵主回国了,代表天地会邀请二斤去金陵共商国是,准备建立民夏。 二斤心里没底,让咱们去帮着助威撑场子呢。” 第三百一十一章 缝合怪的诞生 走出魔市大世界广场传送阵,刘明迎了上来,“怎么样?兰迪同志,黑暗大陆的事情还顺利么?” “已经办完了。就咱们俩?其他的队友没来?” “其实咱们俩不来也没事,反正也帮不上什么忙。 只不过这是二斤的大场面,他有点哆嗦,咱们就是鼓励鼓励他而已。” 两人一边说话, 一边往前走,刘明引路。 “二斤原来不都是十五路诸侯大元帅了?不是顺利成章地要当大统领,怎么又出岔子了?” “没错,那个黄协理啊,来晚了,兵权和江夏首义的名分被二斤得了。 本来呢,十五省督军除了二斤, 都是天地会的, 二斤是没有希望当大元帅的。 可是天地会内部根本不团结,各省督军互相不服。 众督军们更是不服陈总舵主空降过来的黄协理,所以二斤这个首义才占了便宜。 黄协理眼看天地会二百年努力,如今终于要推倒后夏了,却被二斤摘了果子,非常气愤。 他自己威望不足,就跑回了檀香山,把陈总舵主请出山了。 陈总舵主威望著于天下,所有督军包括二斤自己都是服的。 所以这大统领肯定是要陈总舵主当,二斤现在获得了副统领的提名。” 那倒是,陈总舵主贵为圣级拳师,专业造反二百年。 所有的天地会出身的督军都是他的徒子徒孙,如今要成功了,谁能争得过他? “陈总舵主下榻在浦江饭店,十五省督军包括二斤都在那里迎候,咱们也去吧。” 林黑儿拉拉兰迪的披风,“兰大哥,陈总舵主要执掌天下了。 沃尔夫大师捐的那九十五万美金, 是要给他建设民夏么?” 兰迪摇摇头, “我不看好民夏的未来。 陈总舵主在,肯定是没问题的。 不过陈总舵主老成那个样子,在八藩犯阙的时候,还透支了生命,说不定什么时候归天。 现在十五路诸侯手里都有兵权,这天下是突然翻个儿,不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 现在花团锦簇的形势啊,是陈总舵主一个人的威望缝合出来的,民夏啊,是个缝合怪。 没有一个绝对强力的势力一统天下,天下啊,要安定还早。 这就是为什么我不跟着二斤一起干的原因,根本没有成功的希望。 就是陈总舵主不来,二斤当了大统领,其实也是个牌位,其他十四省督军不会放弃兵马听他的。 我们给二斤的目标,也不过是掌握他手里的军队, 建立自己的威望,给以后留着而已。” “那咱们留着在阿拉斯加多征点儿兵,打咱们自己的天下?” “阿拉斯加只是个后方,人太少,当不了争天下的基业的。 咱们的军队受总人口的限制,不是钱多就能多征兵的,那样穷兵黩武,也支撑不了多久。 咱们原来就有金矿,这不是钱的问题。阿拉斯加是我的地盘,这个钱是给大夏的,我不能用。” “那给谁?” “我想好了,给我们的同志中,最穷的一个,石远。” “他要招兵买马么?” “你不懂,我们的事业,暂时缺的不是兵马,而是忠诚的同志。 否则即使领了兵马,也只能像二斤那样当军阀。 现在我们的事业刚刚开始,只有石远那样的大贤者,教育出来足够多的同志,才有得天下的希望,那是最根基的东西。 我能给他们这些贤者、大贤者创造条件,却干不了他们的活儿。 要是我们也有五万忠诚的同志,现在早就自己干了,还跟这些督军、军阀混什么? 那个沃尔夫.曲算是走运了,这个时候捐助石远,以后啊,他家里肯定是世代簪缨。 听说他有两个儿子,将来肯定都能得大用。就是将来有人犯了类似叛国的大罪,都不会耽误家里其他人的高官厚禄。” “那兰迪你现在不捐助下石远么?” 林黑儿开始为兰迪的后代着想。 “哈哈哈。” 刘明接过话头,“兰迪可是石远的同志加兄弟,将来这天下啊,可能需要兰迪同志领着打,需要么?” 林黑儿转转眼珠,“兰大哥,这个事可得未雨绸缪。当年萧何、张良、韩信——” “禁言!不要用你那些封建玩意揣测兰迪同志和大贤者的心胸。” 兰迪拍拍林黑儿的肩膀,“现在谈这个为时尚早,走吧,去给二斤撑场子去。” 林黑儿眼睛叽里咕噜地,还是一脸的不服气。 ………… 浦江饭店,陈近南放下毛笔,背手看了看自己提的“尚武精神”四个大字,摇摇头。 “老啦,笔力大不如前。 小霍啊,如今我可都打不过你了。你这个拳圣一出,我心甚慰。 大夏有了你这个拳圣,我这个撑了二百年的老家伙终于可以放心走了。” “总舵主你不要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这天下就要砥定,大家都要在您老的领导下建设民夏呢。” 陈总舵主摇摇头,“革命尚未成功啊,还早,还早。不过能看到今天的局面,我已经满意了。 嗯,大家都来了,咱们去金陵吧。” 第二天,金陵,两江总督府。 从魔市乘火车抵达金陵的陈总舵主宣布就任民夏临时大统领,第二年开始为民夏元年。 仪式完毕,拍了个合影。 陈大统领居中,左面是副统领二斤,右面是黄协理黄轸和宋老板宋得尊,这两位都是陈总舵主一直的左右手。 后排站着两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陈总舵主的亲传弟子兆铭和双花红棍瑞元。 陈总舵主老迈,所有的事情都是这两个年轻干才帮着安排的。 兰迪和刘明什么都没干,只是见证了这个过程,又和瑞元师兄打了招呼,续了续别情后,转身离去。 准备乘火车去魔市,再坐传送阵回阿拉斯加。 “这回我说什么也得回阿拉斯加练剑了。” 说完这句熟悉的话,兰迪特意看了看魔法手机,没响。 当天下午,从魔市北站下了火车,走向传送阵,一路顺利。 眼看就要到大世界广场了,一个黄杉少女神出鬼没地出现在兰迪身边,几位侍女也是高手,都不知道她是怎么出现的。 第三百一十二章 黄衫少女,蛇蝎美人 “兰都尉,请务必跟我去一趟大都。” 兰迪一愣,自己在后夏朝廷的官职是一等轻车都尉,不过,还从来没人这么称呼过自己。 外国人都称呼他兰公爵,国内比自己官小的叫兰大人,认识的长者比如左总督、于剑圣都直接管他叫“小子”。 这个“都尉”的称呼, 得是跟自己不熟的人,又在朝廷里当官,官还得比自己大,才会叫的。 如今民夏缝合怪都成立了,魔市也是尊陈大统领为主的地方。 大都的孛儿只斤氏朝廷日薄西山,铁锅皇帝完蛋是肯定的。 民夏已经给铁锅皇帝上了个尊号“顺帝”,就是让他赶紧顺应历史潮流, 归顺缝合怪,自己主动圆润地滚回草原的意思。 如今在这十里洋场, 和后夏朝廷格格不入的地方,居然有人这么称呼兰迪,还是个小姑娘,真是奇哉怪也。 这个小姑娘身上散发着高级修士的灵力波动,出现得这么神出鬼没,显然是非常危险的人物。 雾姐拽出了龙泉剑,洋子手指里夹了三张名片。 尹姑娘是远程攻击,林黑儿武力最弱,两人近战不行,干脆直接站到了兰迪身前,将黄衫少女挡在了外面。 刘明镇定自若,兰迪更是毫不在乎,摆摆手,“不要那么紧张,她要是出手袭击我,不会离我这么近的。” 兰迪和刘明都从黄衫少女身上,看到了三毛的诡秘影子, 这应该是个高级盗贼。 盗贼要刺杀人,用弩箭是最佳选择。 匕首的话,对法师一类的人行。对上兰迪这种会匕首术的剑士,又是个轻功高的,近身肉搏绝对是送菜。 人家既没动武,开口就是请人,肯定不是要打架。 兰迪观察了下黄衣少女,十八九岁的样子。这个年纪,在剑丘学艺的话,最多是个刚毕业的见习盗贼。 能到高级盗贼的程度,或者是世家自小培养,或者是用钱不计成本地堆出来的。 小姑娘头上带着一圈纯银头饰,上面镶着个硕大的紫色宝石,两耳是白金耳坠。 这两件首饰都发出微微的圣级波动,至少两万金币打底的法器就这么自然地戴在头上,显然是相当相当有钱。 脑后编了密密麻麻的碎辫,一副游牧民族少女的打扮。 不过圆脸下巴带点尖,不是纯粹游牧少女的圆脸,应该是有部分大夏正宗血统。 这一看就是朝廷的贵人, 身穿黄衫更是不得了, 明黄色是谁都能穿的么? 兰迪好歹是后夏朝廷的贵族,右拳捶胸一礼,“参见贵人,请问您是那位格格亲至?” 黄衫少女受了兰迪的礼,只是点点头,然后焦急地说,“我是谁不重要,兰都尉你一定要马上跟我走,再晚就恐怕来不及了。” 林黑儿是红灯照的反贼出身,对这个朝廷的格格充满了敌意。 更不能容忍的是,这位黄衣少女长得艳若桃花。 相貌的话,比不上洋子那个狐狸精,也比不上变身后容貌完美无可挑剔的尹姑娘,可是却超过了雾姐和自己。 美女靠近兰大哥,林黑儿脑袋里警铃大作。 这个黄衫少女不但美貌,看眼珠灵动,眼神里不时飘出狡狯又狠辣的神色,这让林黑儿更加警觉。 自己在兰迪的几个侍女里,武功最差,相貌垫底,唯一的强项就是心眼比其他几个单纯的少女要多。 在这个黄衣少女身上,林黑儿感到了强大的竞争力,你不能比我漂亮还跟我一样机灵啊,这就是原罪。 当下嘲讽地望着黄衣少女,“这位格格,收起你的骄傲吧。 这里是民夏的地盘,你就是有铁锅皇帝的圣旨也不好使。还一定要跟你走?凭什么? 民夏的副统领李元洪是兰大哥的生死兄弟,兰大哥他现在不可能为后夏朝廷做事的,你的格格身份在这里屁用不顶。 你要想靠美貌勾引兰大哥可打错主意了,你看看千娇百媚的洋子妹妹,看看完美无双的尹姑娘,是你能比的么?” 有了新来的威胁,“那个可恶的狐狸精”和“那个动刀的假人”马上变了称呼,成了自己阵营驱赶竞争对手的底牌。 黄衫少女眉毛一立,就要发作,显然不是个好相与的。 回头看看兰迪,忽然缓和了下来,手里拿了个牌子,朝兰迪一亮,“这也请不动兰都尉么?” 兰迪一愣,随即点点头,回头看向刘明,“老刘你先回阿拉斯加吧,我一定得去大都一趟。” 啊?这就被人家勾走了? “兰大哥,你也太花心了,新人一出现,我们这些旧人都不吃香了吗? 这位格格你看她眉毛一立那个样子,一看就是个蛇蝎美人,会害了大哥你的。” 兰迪苦笑,什么新人旧人,还蛇蝎美人,她美不美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个牌子他见过,回头向刘明解释,“于剑圣有招,我是一定得去的。” 刘明和兰迪握手告别,也没嘱咐什么。 兰迪是什么人他最清楚,即使是于剑圣,也不能强迫他背弃大义,去效忠铁锅皇帝的。 黄衫少女摸摸心口,暗叹了一声。 朝廷果然不行了,圣旨还没有于剑圣的牌子管用,自己戒指里的圣旨还是省省吧。 刘明走向传送阵,消失在了里面,回阿拉斯加继续主持军事去了。 兰迪向黄衫少女伸出右手,摆了个请的姿势,“那咱们这就坐传送阵去大都?请!” 少女摇摇头,“不行,不能坐传送阵。” 少女数了数人数,一伸手,拿出六张回城券,“用这个吧。” 众人都是摇摇头,果然是格格,这也太浪费了。 兰迪手里有金矿,回阿拉斯加,没急事的话,都要坐火车从金陵到魔市,再坐传送阵。 这金币能省就省点。现在就在魔市传送阵旁边,那边大都的前门传送阵离紫禁城才几步路? 这都要用回城券,简直是挥金如土,拿钱不当钱。 黄衫少女满脸忧色,“你们是不知道大都的局势。 刚刚顾命大臣张香帅过世了,现在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容庵一手遮天,仗着手下武卫右军整编出来的六镇新军,专横跋扈。 以抗击十五省联军的名义,让圣上封他为少保、军机处首席、内阁总大臣,已经完全控制了大都。 现在铁锅弟弟的圣旨出不了紫禁城,咱们坐传送阵,是见不到我堂弟皇上和于剑圣的。” 原来这位格格是铁锅皇帝的堂姐,兰迪也不关心她叫什么。心里琢磨的是,不知道铁锅皇帝和于剑圣找自己要干什么。 人家六镇新军将近七万人控制了大都,哪是自己一个小队的人能抵挡的。于剑圣都没办法,自己就有办法了? 兰迪在疑惑中,和四个侍女、黄衫少女一起点亮了回城券。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是威严的大政殿。 第三百一十三章 冠军侯 “见过郡主。” 兰迪耳边传来于剑圣的声音。 只见于剑圣对黄衫少女微微一躬身,少女还了半礼,“于老爷爷,我把兰都尉带来了,不过,他真的行么?” “这不好说,现在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于剑圣的声音还是有点中气不足的样子。被绯村刺杀后元气大伤, 没有一年时间是恢复不到全盛状态的。 于剑圣回头看向兰迪。 由于缺少精气神,老人家看起来苍老了不少,“兰小子,我拉下老脸,把你叫了来,实在是不得已。 若不是关系到大夏气运,我不会把我的责任硬加在你这个后生身上的。” “于前辈有什么吩咐尽管说,我一定竭尽全力。” “现在朝廷的情况你已经清楚了, 不是很好——” “什么不是很好, 蓬莱侯你就不要说这么客气了。我孛儿只斤氏的江山,已经完蛋了。” 一个稚嫩的声音传了出来,从大政殿里,走出了两个人。 前面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身穿深色中山装,戴着副眼睛,背着手, 身后跟着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微微弯了点腰。穿着一身新军军装,肩上三颗金豆子,挎着一把礼仪佩剑。 后夏朝廷的军制兰迪相当清楚,虽然不认识后面这个人,但看打扮就知道是谁。 现在三颗金星的上将,赐剑履上殿面君,还穿着新军军服的只有两个。 这个年纪不可能是袁容庵,那只能是另一个, 陆军大臣、正都统、汝阳郡王扩廓帖木儿, 汉名王保保的便是。 论理,前面的就应该是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那位叫名字翻译过来叫“铁锅”的皇帝了。 看年纪对得上,出现在这个场合也完全合理,可是皇帝不穿龙袍,打扮这么“现代”,兰迪总是有着强烈的违和感。 当然皇帝的着装这个事情民间早有传闻,这种“中山装”可是当初光明神使从光明神界传过来的,据说源自光明神界的一位伟人。 以后大唐全球帝国、大夏全球帝国乃至后夏历代的皇帝,都学了光明神使的样子。除了大典的时候穿龙袍,平时都是穿这种深色的便装。 便装嘛,当然官员们也可以穿,但这种深色的乃是皇帝专用。 以前流传出来的老佛爷和先帝小皇帝的照片,都是大典时候所照,小皇帝都是穿龙袍的,这种民间只能猜测的便装老百姓是看不到的。 铁锅皇帝一出来,于剑圣微微一躬身,“圣上。” 黄衫格格也是福了一福,“铁锅弟弟, 我把人叫来了, 不过我看好像没什么用。” 格格和皇帝是亲戚,于剑圣护卫了五代皇帝的安全,早就有见驾不拜的资格。 兰迪可不行,论理他应该磕头的。 不过他平生只给父母、曾山长、恩师李景林磕头。最多加上徐夫子,只磕过两次。 他心目中对皇帝毫无崇敬的意思,根本不愿意磕头。 因此口中说着“臣兰迪拜见圣上。”行动却是磨磨蹭蹭的。 他身后的四个侍女却是立刻跪下了三个。 雾朦纱、洋子和尹姑娘来自婆罗洲、扶桑、半精灵三个藩国,见了宗主国的皇帝磕头,心目中是天经地义的。 只有林黑儿这个反贼撇着嘴直直地站着。哼,你这朝廷都已经完蛋了,如今求到兰大哥,难道还能在兰大哥面前杀了我? 铁锅皇帝却是一步上前,将刚刚弯下腰的兰迪扶住了,“兰卿甲胄在身,太祖留下的规矩,是不用磕头的。” 一指跪下的三女,“你们也平身吧,藩国对朝廷的恭敬,朕知道了。” 对林黑儿的不恭,假装没看见,显然兰迪身边都是什么人,他早就知道。 兰迪顺势直起身,皇帝又背起手打量了下兰迪,“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啊。 如今国朝危亡,除了王兄、敏姐和蓬莱侯,只有兰卿你一个人伴驾,那些墙头草都跑到袁逆的身边讨好去了。 兰卿你以前功劳盖世,额吉和我那个兄弟薄待你啦,兰卿听封!” 小皇帝突然一脸严肃,“兰迪师出名门,斩逆匪于西域,扬武威于露西亚,为我大夏开疆拓土。 新康拂圣骑士辟易,扬我大夏国威;拯生灵于大西洋,仁义播于四海;力抗八藩犯阙,有大功于朝廷。 今晋兰迪为冠军侯,封一等巴图鲁,赐黄马褂,准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紫禁城骑马,钦此。” 啊这,铁锅皇帝跟自己玩这一手?兰迪立时愣在了那里。 哪怕一个月以前,要是给了这么一大堆封赏,兰迪那就是青云直上,祖坟冒青烟。 可是现在封这玩意有啥用?后夏眼看要没了,这都是虚的啊。 紫禁城骑马?紫禁城在这,马在哪儿? 剑履上殿?兰迪来得匆忙,本来背后就背着重剑,这算是先上车后买票? 朝廷都要没了,这黄马褂,自己以后有穿的机会么? 突然一个其他的细节闯入兰迪心头,“敏姐?那个蛇蝎美人格格叫什么‘敏’么?” 两个老太监神出鬼没的出现,手里捧了一大堆的东西。 什么侯爵的官服、巴图鲁的身份证明,黄马褂之类的,都是早就准备好的。 于剑圣捅了下兰迪,“还不快谢恩!” 兰迪反应了过来,以手捶胸,“谢陛下封赏。” 其他的封赏兰迪是真不在乎,这冠军侯可是习武之人能梦想得到的最高荣耀。 汉朝出过三位冠军侯,无不是驱逐胡虏,功勋卓著,扬威域外的名将。 后夏朝廷因为皇族孛儿只斤氏出身游牧民族,对“胡虏”两个字过敏,这冠军侯是从来不封的。 如今为了讨好兰迪,这个禁忌都被打破了,铁锅皇帝可算是诚意满满。 兰迪所有的功劳,都是在洋人身上获得的,就是所谓“洪福汗国”的蛮人,也是来自中亚的小国,封冠军侯可是实至名归。 这还不算实际控制阿拉斯加的事情,否则功劳足以封公爵了。 后夏虽然要完了,可铁锅皇帝毕竟还没有退位,这封赏是有效、有法理依据的。 就是到了民夏的地盘和外国,以后别人见了兰迪,也是要称一声“冠军侯”阁下的。 这可能让兰迪获得极大的心灵满足。 皇帝打破祖宗规矩,给了自己这么高的荣誉,是要让自己干什么? 第三百一十四章 全球圣级大战 “兰爱卿,民夏那边给朕上了个‘顺帝’的尊号,朕是知道的。 我妥懽帖睦尔不幸啊。 额吉老佛爷和弟弟成佛的时机很幸运,把亡国之君的名头,扔到了朕这个继位才一个月的倒霉蛋身上。 朕是成吉思汗的子孙,遇事抱怨是不会的,这个罪名朕担了。 我孛儿只斤氏可以退回草原, 但大夏不能亡。 他陈近南造了二百年反,如今成功了,天下他要拿去,建什么民夏,朕可以给他。 朕最不能容忍的是袁逆。他欺君犯上,要以逼朕退位为砝码,和陈近南和谈,觊觎朕的大位。 这天下神器, 朕宁可给陈近南那个反贼, 也不会给袁逆这个欺君罔上的家奴。” “陛下。”兰迪挠了挠脑袋,“虽然袁宫保围了紫禁城,可是您还不是自由的么?想走还不是一张回城券的事? 您要是愿意让位给陈总舵主,发个声明通电一下世界就行了。 您要是有这个想法,我可以居中协调。大位和平交接的话,您有功于大夏,您可以去阿拉斯加流亡,臣必以君主身份待之。” 兰迪想来想去,找自己大概只有这种可能了。 后夏立国四百年,忠臣还是有不少的。铁锅皇帝退位要是能和平解决,可以少流好多的血。 一个退位皇帝而已,阿拉斯加也不差一栋别墅。 “嘿嘿,八藩的大使都跟朕透露过这个意思。 可是朕负担的责任,可不只是孛儿只斤氏皇族。那件事不办完,朕一走了之,可对不起大夏的四万万子民啊。 这就是袁逆放心我, 不怕我逃走流亡的原因。” 嗯?还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不知道的么? 王保保上前半步,“大夏的朝廷, 可不只是大夏四万万子民的朝廷。从法理上,大夏的统治者,同时就是世界的统治者。 四百年前,忽必烈先祖一统核心大陆,征服了除掉黑暗大陆和澳洲、扶桑以外的所有领土,基本恢复了上古大唐全球帝国的疆土。 扶桑后来也遣使称臣。当时就在天坛祭天,约定大夏为世界统治者,天朝上国,大都为世界的中心。 八藩王族的祖宗们当时都是在场,一起歃血为盟的。 虽然我朝对世界的统治只持续了八十年,八藩就不再纳贡。可后来,我朝连出圣主,有了八十年盛世,我朝也一直是世界霸主。 如今主弱奴强,可朝廷这大义名分并未丢失。 就是八藩犯阙,咱们的赔款,也是以赏赐的名义给出去的,这可不是朝廷死要面子。 这个大义名分, 现在或者没什么用, 但有朝一日我大夏复兴, 那可就有用了。” “汝阳王说得对,朕虽然继位只有一个月,皇位可以丢,可是祖宗的大义名分却是丢不得的。 哪怕咱们大夏换了朝廷,为子孙计,这世界统治者的名分,一定要传承下去。 朕作为成吉思汗的子孙,不怕死。哪怕死在大都,也不能走,一定要在天坛传位。 后人说到朕,可以骂一句糊涂蛋,可以说朕是亡国之君,但得说一句,‘那个铁锅皇帝,对得起大夏的子孙后代’。” 兰迪扑通一声跪倒,给铁锅皇帝磕了个头,“臣代表大夏四万万子民,真心实意向陛下致敬。” 铁锅皇帝或者不是一个合格的统治者,不过这个底线坚持住了,就值得兰迪给他磕个头。 皇帝十分满意,把兰迪扶了起来,“那个什么‘江夏首义’李元洪是你的生死兄弟,朕知道。你对朝廷的态度,朕也知道。 这次民夏把‘驱除鞑虏’改成了‘五族共和’,听说也是出自卿的手笔?这可是对朕的族人的功德。 你虽然和朝廷不是一条心,但对大夏的忠诚朕了解。你这个冠军侯,朕可不是胡乱封的。 这也是朕和蓬莱侯找你来帮着朕办这件事的原因。 孛儿只斤氏的江山不需要你保,大夏的大义你一定会保的,爱卿你一定能不负朕的所托吧?” 这个—— 兰迪十分为难。 他当然希望皇帝把后夏的世界统治者的资格传给继任的民夏。 可是要在天坛祭天,还得把各国的国王至少是公使请来见证,传位的对象还得是陈近南而不是袁宫保,完全控制了大都的袁宫保是不可能答应的。 在将近七万的六镇新军眼皮底下,搞成这件事,简直难于登天。 兰迪突然心有所感,在场的修炼者同时望向南方。 南面灵力波动不断爆发,虽然在这里感应微弱,圣级的味道却是十足,又有人成圣了? 于剑圣闭目感应,“恭喜陛下,这次成圣的人大概位置在两广,应该是羊城附近,那咱们的计划就更有成功的希望了。 但愿一定是战斗型的,千万不要是什么先知和大贤者。” 兰迪听了于剑圣的话头,心里隐隐猜出了皇帝和于剑圣的想法,也开始盘算。 黄衫格格却是拿起魔法电话,“神箭八雄的老六在羊城,我问一问。” 格格打完电话,“恭喜铁锅弟弟,成圣的是一位叫黄飞鸿的拳师,果然是战斗型的。 他是粤省民团的总教练,原来就武艺高强。 听说是因为得知民夏成立,大夏中兴有望,心怀大畅,才突然灵气翻涌成圣的。” “哼!又是一个心向天地会的反贼。” 铁锅皇帝骂了一句,语气突然又转喜,“不过这次朕要传世界统治者的大位给陈近南,他是一定会帮忙的。” 于承惠插言,“兰小子,对了,现在不能这么叫了。 冠军侯,陛下和我的意思,是请你打破圣级联盟对龙族的禁足令,把九位龙族圣级和龙族大长老调到大都来。 加上咱们大夏的圣级,现在有六个了,那就是十六位圣级以上的高端战力。 要打仗这些人是不够的,但保护天坛一个时辰的安全,应该办得到。 世界上剩下的圣级一共才十七个,就是他们联合反对来攻,咱们有十六个,其中还有一尊半神,打起来他们未必是对手。” 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咱们在天坛把仪式举行完,这统治世界的大义名分,就传承下去了。 兰迪刚才就猜出了于剑圣的大胆想法,如今实锤,立刻发出疑问。 “可是在天坛周围搞圣级大战?紫禁城可能被毁掉,周围的百万百姓生灵涂炭,双方圣级也一定会牺牲很多——” 老剑圣一拍胸脯,“我一定冲锋在前,不惜一死。” 这么大的事情,兰迪不能马上决断,背着手溜达了好几圈。 要是石远面临这种问题会怎么办?邵师兄呢?刘明呢? 兰迪正在急速思考,突然,一个意外的声音发出。 “那个——臣妾本来有个办法,不过,现在有个障碍——” 第三百一十五章 史上最败家行为 说话的不是黄衣格格,而是兰迪的侍女之一。 众人都是意外。这种大事,作为主人的兰迪都一筹莫展,要下决心作出很大的牺牲,一个侍女会有什么办法? 兰迪听出,说这个话的是雾朦纱。兰迪拍拍脑袋,实在想不出雾姐能有什么奇谋妙计。 雾朦纱走上一步, 把脖子上的项链摘了下来。 “这件神器光明之心,是二十年前,先父盖世英雄吴天一在剑丘毕业试炼优胜,随机传送的时候得的。 它和所有其他光明系的神器一样,里面镌刻了神级以下全部的光明魔法。 至于神级禁咒,每件神器都是不一样的。 这件光明之心,是所有光明系神器中,最古老的。 和光明神使无关,而是光明神阿胡拉亲自制造,在飞升神界以前,交给他的弟子随从们保命用的。 这件神器的禁咒级别的法术,没有任何的攻击性,却能保证它覆盖的领域的绝对安全,叫做‘光明神的庇护所’。 任何不经神器主人授权的人,都进不了神域,神域也不受任何神级以下的物理和法术攻击。 覆盖的面积可以达到一个村子,持续的时间可以达到半年。 去年,我们兰芳共和国的余部两千人,被尼德兰大军包围。 就是靠这件神器,坚持了四个月,最后尼德兰人不得不粮尽退兵。 可惜这个神器自动充能需要一年,发动禁咒的时候要在充满状态。 今年尼德兰人卷土重来,这件神器还没充满,用不上了,兰芳共和国才最后灭亡的。” 大家听明白了,这玩意就是个延命的乌龟壳。 对后夏朝廷来讲是没用的, 你躲在里面不出来,外面都被人占领了,迟早要完蛋。 可是现在铁锅皇帝不是要靠他延续后夏朝廷,只需要一个时辰的时间举行传承大位的仪式而已,这个行啊。 于剑圣一脸激动,“那现在充满了吗?” “早就充满了。 可是上次八藩犯阙,用它发动了转世重生,救了聂提督,一下子又用光了,现在才过去一个多月,再充满还早。” 众人一下子泄气,现在的时局,铁锅皇帝无论如何是拖延不了十个半月时间的。 洋子突然站出来,“死地马塞,打扰下,我好像听贾老前辈说过,神器可以用魔晶快速充能的。” “先父也说过这样的话,当时尼德兰人卷土重来的时候, 还想着实施过。 可是这需要海量的魔晶石。当时估算过, 恐怕价值会达到二百万金币, 兰芳当时可没有那么多钱——” “朕有啊, 朕的内库划拉划拉,凑个二百万金币没问题。可惜大雪山的魔晶矿脉生产的魔晶石都出口卖钱了,否则都不用买。” “可是市面上哪里会有这么多魔晶石的现货啊,要零散收购,需要很久。” “龙族手里有足够的魔晶石,可以找它们买。”兰迪表示,这个事情可以由他来办。 “可是要给法器充能的话,每件法器的充能装置都要专门设计。给神器充能,这需要顶级的炼金术士。 顶级的炼金术士咱们大夏好像没有,都在黑暗大陆和魔族,他们不可能帮咱们的。” “谁说没有?咱们刚见过一个在黑暗大陆留学学成的顶级炼金术士,还跟着三个炼金术大师。” 插话的是林黑儿,一脸古怪的笑容,“不过,要请这位高人出手,别人不行,可得兰大哥亲自去。” 看兰迪脸色突然变红,铁锅皇帝莫名其妙,“兰卿,不管这位高人多难请,请一定勉力而为,放心,朕不吝封赏。” “嘿嘿,兰大哥巴不得马上去呢。” “没有的事。” 兰迪反驳的语气非常微弱。 花二百万金币给神器充能,完全是一种国家级的史上最败家行为。 只要等十个半月,神器就自动充满了,以前从来没有败家子干过这种事。 不过这次到了需要败家的时候。 兰迪接下来就进入了紧张的行程。 二十分钟后,铁锅皇帝的二百万金币就到了兰迪的储物空间。 五分钟后,兰迪和雾朦纱回到了锡特卡,锡特卡已经天黑。 兰迪先找到了刘明和先圣,跟他们交代了一番。 刘明立刻去传送阵,转道魔市往金陵而去。 先圣则马上领人连夜筹集各种建筑材料,兵召集了五十名可靠的建筑施工人员待命。 兰迪连夜拜访了龙族大长老,两人乘传送阵到了龙窟,大块大块的魔晶石进了兰迪的储物空间。 从龙窟传送回锡特卡,兰迪给颜老板打了个电话,先联系上强老板,又从强老板那里,得知了孟老板的所在和魔法电话号码。 随即和雾朦纱牵走了留在锡特卡的两匹大宛马,走进了传送阵。在夜色中,从新安时代广场传送阵走了出来。 新安的铜锣湾灯火通明,不过已经没有了往陆地的轮渡。 兰迪懒得四处找船,旁边就是个游艇俱乐部。 一百金币扔出去,看守游艇的员工发挥了极大的工作热情。 电话联系上了正在港式按摩的老板,十分钟后,两人两马坐上了游艇。 在游艇上,兰迪接通了孟老板的电话,两人一唠就是半小时。 实际上游艇二十分钟就到了对岸,雾朦纱付了钱,牵了两匹马等候。 兰迪站在岸边,又打了十分钟电话,才把事情说明白。 兰迪放下电话,环顾了下四周,这里是夜色里的维多利亚港。 没空细看,和雾朦纱两人纵马疾驰。 即使以大宛马的速度,到目标保安县龙岗镇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孟老板见到兰迪,直接将两人领到了戒备森严的工厂研究所里。 孟婉晴领着三位炼金术大师已经等在这里,所有的原料什么的都已经连夜准备好。 孟老板停了正在紧张研制的魔法电话,全力支持兰迪的行动。 孟婉婷连看都没看兰迪一眼,一伸手接过雾朦纱递过来的光明之心,三个炼金术士大师打下手,开始了复杂的测量设计。 炼金术士们各种精密的测量和加工仪器让兰迪看得一头雾水。 他把魔晶块全部倾倒到了旁边的仓储间,堆成了个小山。 从储物空间里拿出两张行军床,倒在其中一张上面,一头就睡了过去。 第三百一十六章 暗度陈仓 兰迪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 望着屋顶明亮的电灯和洁白的涂装,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这不像在大夏,倒像是到了可可的世界。 从床上爬起来,旁边床上的雾朦纱比他的体力要差很多,还在呼呼大睡。 左右看了看,实验室里各种精密的设备一闪一闪, 孟婉晴穿着白大褂依旧苗条的身影还在忙碌,旁边的三个洋人炼金术士大师在给她打下手。 要讲魔法电话,三个炼金术士大师是行家。 要设计这种单独对应个别神器充能的非标产品,孟婉晴这个顶级炼金术士就要挑大梁了。 现在那个充能装置已经基本成型了,正在调试。 兰迪见过剑丘的充能装置遗迹,是电动充能的, 不过已经毁坏,样子跟这个差不多。 这个是直接魔能驱动的,设计起来反而更快些,就是费晶石。 实际上,要是真的讲究大师级以上的设计艺术,这个充能装置不应该设计这么大,又费材料又显得手艺潮。 不过这样可以极大地缩短时间,这边就不计成本和美观性了,整个一傻大黑粗的玩意,很像露西亚产品的风格。 兰迪并不知道这里的弯弯绕,就是知道也会支持孟婉婷的做法。 他充满敬畏地看了看连着不少奇怪的线的装置,目光投到了孟婉晴的背影上。 这身白大褂充满了科学家的气质,那身蓝色的淑女职业装可比白大褂好看多了。 兰迪回忆起了孟婉婷穿着蓝色职业装的模样。 忽然又想起了仙机空间里,那套蓝衣服被胡乱地扔在床边,孟姑娘很勇地扑上来的样子,一下子身体似乎哪里不适。 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只手,充满了皱纹,在兰迪眼前上下晃动。 一回头,孟老板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这个小伙子用一种“男人的”目光盯着自己的宝贝女儿的背影,孟老板警惕地察觉到了。 兰迪嘛, 本事和长相都不错,也是个爱国的好小伙子。 可惜名声不怎么样。小报上的绯闻满天飞,据说在伯尔尼庄园养了二百多个后宫。 虽然不知道真假,可得让他离自己女儿远点儿。 孟老板拉着兰迪走出了实验室,他并不懂炼金术,就是个商业投资人而已,魔法手机项目都是女儿在主抓。 孟老板指着正在紧张施工的厂房,叹了口气,“兰都尉,你看这旁边的火力发电厂,实验室、厂房里的设备,都是全部从黑暗大陆进口的。 花了多少钱不说,将来要更新和维护,肯定要被人卡脖子。 即使这样,咱们也只能生产核心关键部件,那些壳子啊,按钮啊,面板啊,都只能进口。 咱们大夏的基础太差了啊,产业工人我可以从头培训, 可是各种配件的生产,就是个系统工程,要全部国产化,太难了。” 兰迪略一思索,“咱们一步一步来呗,我的兄弟二斤现在当了民夏的副统领。 一旦国家稍微安定,我就让他全力抓工业基础的夯实,能干多少是多少。” 小伙子机灵啊,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其实兰迪并不机灵,但他为国为民考虑问题的角度和孟老板一致,才能一下子想到一块去。 孟老板随即听到兰迪期期艾艾的声音,“孟老板,那个,我现在不是都尉了,刚被封了冠军侯。” “恭喜恭喜,实至名归啊。” 孟老板笑眯眯地恭喜,心里哼了一声,跟我说这个什么意思?你还是露西亚的公爵呢,你多大的官也没门儿。 雾朦纱打着哈欠从实验室走了出来,孟老板拉着兰迪,“走,吃点饭去。” 孟老板的招待十分丰盛,一盆下沙大盆菜,一盘龙岗鸡,还有沙井蚝和西乡基围虾,粉丝元贝,还有一盘红烧乳鸽。 兰迪狼吞虎咽地吃了很多,却没注意吃的什么,吃完转身又进了实验室。 孟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蓝色的职业装,笑吟吟地走了出来,脸上带点疲倦,“已经搞定了,正在充能。” 回头瞥了兰迪一眼,走出实验室,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实验室里,三个炼金术大师正在一块一块地往一个平台上放魔晶石。 眼看魔晶石白色的光芒黯淡下去,那边被好几个精密的探头固定住的光明之心正在亮起来。 旁边的魔晶石像小山一样,看来还得很长时间。 兰迪看了会儿,这里不是自己能胡乱插手的,又走了出去。 孟姑娘迎头走了过来,看上去气色好了很多,似乎匆匆吃了点东西,又补了下妆。 没有往里走,孟姑娘拦住了兰迪,盯住了兰迪的眼睛,小声地问了句奇怪的话,“你后背上是不是有很多伤?” 兰迪傻傻点头。 “是不是有一个大点的伤口和四个小的是新伤?” 继续傻傻点头。 孟姑娘也不去实验室了,回身就走,脚步踉踉跄跄。 兰迪赶紧扶了一下,忽然鬼使神差小声说了句,“你的后腰上有颗红痣。” 孟姑娘忽然甩开兰迪的手,朝自己的宿舍跑去。 跑了两步一下子绊倒,自己又跳了起来,很快消失了。 兰迪给了自己一巴掌,听到后面孟老板的声音,“你和婉婷说什么了?她这么魂不守舍的。” “这个——她问我是不是负了很多的伤。” 孟老板很疑惑,这是什么意思? 兰迪坐了下来,忽然想起了什么,又拨通了傅日新的魔法电话. “您拨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the number you dialed ……” 魔法电话最初是在黑暗大陆研制的,自动附加了精灵土语。 一个小时后,孟婉婷从宿舍走了出来,身上的灰尘已经不见,又是一副整洁自信的样子。 兰迪怀疑她根本不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洗了衣服又晾干,应该是同样的衣服有好几套。 孟姑娘进实验室看了看充能的进度,路过兰迪身边的时候抬起下巴,又是看都没看他。反而拉住了雾朦纱的手,跑到旁边去,两人开始小声嘀咕什么。 三个小时后,充能还是没有结束,兰迪的电话响了。 “兰迪么?对不起,我刚才有个手术,你有什么事?” “是这么回事,有个大活儿需要老师您帮忙。 虽然雾姐拿圣火令临时晋级到大师级也能干,可是不大靠谱,以前是他父亲干的。 这次最好还是您出山,具体情况是……” 当兰迪终于放下电话,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了。忽听实验室里三个炼金术大师发出欢呼,“success!” 孟姑娘一下子跳起来,跑进了实验室。 雾朦纱揶揄的目光看了兰迪一眼,也跟了进去。 等孟老板和兰迪进去的时候,连着的秘银线已经拆开,雾朦纱把项链拿在手里感应了下,“成了!” “孟老板,我们这就马上走了,两匹马您先帮助照应一下。” 兰迪拿出回城券,雾朦纱也拿了一张,不知道为什么,还递给了孟姑娘一张。 孟姑娘回头向孟老板一笑,“爹!我要跟着去大都看看热闹。” 看着三团白光闪烁,孟老板拍拍脑门儿,女儿什么时候喜欢关心政治了?还去大都看热闹?这里有问题。 兰迪这个坏小子才来这么一天,全程在自己监视下,怎么把宝贝女儿勾走的?太不像话了。 呆呆地看着回城券的余光,唉,女大不由爷,不中留了啊。 第三百一十七章 光明神的庇护所 兰迪、雾朦纱和孟婉晴出现在锡特卡传送阵外。 孟姑娘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夜色中的阿拉斯加,早就等在这里的林黑儿、洋子和尹正淑就迎了上来。 仙机空间的几位主角全部到齐,转身直接又传送到了大都前门传送阵。 圣级光明祭司傅日新已经在此等候,经过一个月的修养,他复活于剑圣透支的魔力已经全部恢复。 七人寒暄都没有,直接步行前往天坛。 半小时后,圜丘坛, 傅日新面色严肃,手持再一次暂时绑定的光明之心,发动了神级禁咒“光明神的庇护所”。 一道柔和的白光升起,在夜色中分外现眼,将圜丘坛和周围五百米方圆罩了进去。 随即白光消失,整个区域微微颤动了一下, 似乎没有任何改变。 有巡街的士兵发现这里的异样,走向事发地区。看看到圜丘坛边聚集了几个人,走过去准备盘问一下。 刚刚迈进神域, 一抬头,面前的圜丘坛不见了。 士兵转了一圈,发现刚刚还在自己南面的圜丘坛出现在了北面,自己一步跨出去了五百米。 士兵回头迈了一步,又回到了圜丘坛的北面,这圜丘坛竟然只能看得见,无法走进去了。 士兵迷糊了一阵,忽然撒脚如飞,去向上官汇报这个奇怪的情况。 神域里兰迪打了个电话,一分钟后,刘明出现在圜丘坛,拿出一沓子回城券。 众人一起动手,将回城券定位在这里,分给刘明、兰迪和林黑儿。 五分钟后,刘明出现在金陵原两江总督府,兰迪出现在紫禁城,林黑儿出现在锡特卡。 十几个魔法电话从民夏负责外交的唐少川手里打出。 随即是十几个外交人员, 手持五十张回城券,白光一闪,到了魔市大世界广场,随即传送到了各个藩国,去执行他们的外交使命。 半小时后,圜丘坛里热闹起来,五十名建筑工人在圜丘坛上开始搭建必要的临时设施。 铁锅皇帝在于剑圣、王保保、兰迪、黄衫格格的陪同下,带着十几名侍卫和太监,也出现在了这里。 重头戏在明天早上,不过,兰迪的事情已经办完了。 一天一夜时间,兰迪马不停蹄,终于完成了皇帝和于剑圣的委托。 广场上,林黑儿一挥手,茶几、沙发出现。 兰迪和雾朦纱这两个最累的,终于可以坐下来,喝喝茶,仰望大都的星空, 吃点果品点心了。 孟婉婷也没吃晚餐,却没有跟着一起吃, 而是拉了洋子又跑到了旁边嘀嘀咕咕,说个没完,不知道在研究什么。 黄衫格格跑到雾朦纱身边,向雾姐询问了半天她和兰迪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建成“光明神的庇护所”的经过,又跑到皇帝那里汇报。 第二天早上,陈近南在黄协理、宋老板的搀扶,二斤、瑞元、兆铭的陪同下,出现在了圜丘坛。 随后,圜丘坛里白光闪烁,十几个国家的使节甚至国王带着少量随从出现,还有十几个大报记者。 这些客人看到是准备齐整的祭天场面,旁边还排列着几十顶帐篷。 小帐篷是给客人和记者们准备的。 一座最大的金顶大帐,周围站满了太监和侍卫,于剑圣亲自护卫。铁锅皇帝正在里面手捧玉玺,斋戒沐浴。 这个神域没有覆盖到斋宫,不得已,皇帝出巡的金顶大帐被从大内总管的圣级储物装备里放了出来。 这样反而起到了更神圣的效果。皇帝居中,各藩国环绕,宛如四百年前,这里举办的祭天仪式。 陈近南的身边,唐少川正在紧张地打电话,不知道在联系谁。 神域外面一个团的新军戒备森严,却是对神域完全没有办法。 昨天晚上,他们就对着这里又是开枪放炮的,可是完全无效。 这个神域空间虽然看得见,其实已经被神器挪动了一下,成了介于现实世界和次元空间之间的存在。 没有神器主人打上的魔法印记,根本无法进入。 打几百个魔法印记对圣级光明祭司傅老师来说轻而易举。 眼看着大典就要举行,怒气冲冲的袁容庵毫无办法。 终于在最后一刻妥协,接受了第一副统领的职务,带着五位手下,被邀请进了神域。 祭坛上,陈近南在黄协理和宋老板的搀扶下,拜祭苍天,之后转身而立。 铁锅皇帝左面王保保,右面于剑圣,也拜祭苍天。 下面就该进行玉玺的移交了。陈大统领虽然不当皇帝,这玉玺代表的不是皇权,而是世界统治者的身份,还是要接的。 这个当口,铁锅皇帝却停了下来,回身,看向观礼的群众。 “此次大典,能够顺利举行,兰卿和两位女子功不可没。 朕不能在下野前,辜负功臣,要下最后一道圣旨。” 还有这个戏码?众人都是稀奇。 “敏敏特穆尔、兰迪、雾朦纱、孟婉婷接旨。” 四个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过这个场合,一定要给皇帝面子,上前跪倒。 “冠军侯兰迪促成禅位大典举行,功在社稷。 今朕认堂姐敏敏特穆尔为亲姐,封固伦长公主,赐婚兰迪。 封兰迪固伦附额,赐倚天剑。 兰迪侍女雾朦纱献神器,孟婉婷有襄助之功,封正五品孺人。 钦此。” 兰迪一抬头,“臣不能奉——唔——” 皇帝吟诗一首。 “金陵使者过江来,漠漠风烟一道开。 漠气有时还自息,皇恩无处不周回。 莫言率土皆漠化,且喜江南有俊才。 归去丁宁频属付,春风先到凤皇台。” 吟罢回身,飘然下台。 第三百一十八章 安得倚天剑,跨海斩长鲸 随着玉玺的移交,后夏朝廷正式灭亡。 兰迪这个刚封的固伦附额、冠军侯,一两银子的俸禄没领到,就成了前朝遗老,嗯,应该叫遗少。 大概铁锅皇帝也知道这一点,所以除了封官, 还踏踏实实地给了实际的好处。 兰迪退下来后,林黑儿立刻上前,抢过倚天剑,绑定,马上一声惊呼,“哇,神器!” 跟兰迪一起退下来的孟婉晴一脸淡定, “好歹是皇帝,给姐夫的赏赐太差能拿得出手?” 姐夫?林黑儿一愣, 忽然想起,刚才兰大哥可是被封固伦附额来着。 千防万防,这个黄衫贱人还是混到了兰大哥身边,还一下子爬到了众女的头上去,成了正宫,这能忍? 林黑儿马上开始拉盟友,“孟姑娘,就凭你的本事,咱们和兰大哥的关系,你这个五品孺人还要向那个黄衣贱人行礼,你能怎么还云淡风轻地?” “我也不是兰迪的侍女啊,我跟兰迪有什么关系?铁锅皇帝这是弄错了。 这兰迪的正宫啊,谁愿意当谁当,肯定不是我。皇帝都下野了,什么五品孺人不过是个笑话,不要当真。 好了,热闹也看完了, 我可忙得很, 得回去接着研制魔法手机呢。几年内我都没空,哪里有兴趣陪兰迪浪迹江湖?” 孟姑娘回头看了看兰迪高大宽阔的背影,壮硕的胳膊,狡黠地一笑,走到洋子身边,“洋子妹妹,可别忘了咱们的约定哦。” 洋子忽然脸红,点点头,“到了期限,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孟姑娘再也没有回头看兰迪一眼,掏出回城券,白光一闪,就这么洒脱地走了。 林黑儿顺手解除了倚天剑的绑定,交还给兰迪,跑到洋子身边,“洋子妹妹,那个孟贱——孟姑娘跟你做了什么约定啊?” 洋子诡秘地眨眨眼睛, “我不能说。” 尹姑娘脸上红晕一闪而退,“我大约能猜出来。” 林黑儿才后知后觉,“哇, 这位孟姑娘可够直接,真的勇啊,佩服佩服。” 洋子细声细气地,“孟姑娘说,她现在全副身心都在事业上,既不想成家伺候男人,也不想生孩子耽误工作。 偶尔来仙机空间吃吃主人的‘快餐’,简直是再好不过的。” “所以兰大哥成了工具人?果然留了洋的人,想法真的是太奇怪了。” 台上,陈大统领正在接受各大报记者的采访,镁光灯不时闪烁。 至于退下台的铁锅皇帝这个下了野的,就没人关注了。 黄衫格格敏敏特穆尔上前一把揪住皇帝的耳朵,“铁锅弟弟,亏得我这么照顾你。 你被流放静江的时候,我手下的神箭八雄有四个护卫在你身边。 结果你把我当赏赐送给了那个兰迪,我跟你说,没门儿!快收回你的圣旨!” “我已经不是皇帝了,这圣旨是收不回来了。 我说敏姐,你也不小了,冠军侯这个附额你要是都看不上的话,还要找什么样儿的?” “你管不着。听说冠军侯在伯尔尼养了二百多个后宫,我才不嫁这种色鬼。” “那些魔市小报的消息你也信?我看冠军侯是个正经人。” “正经个——” 格格好歹还是没爆粗口,“你就看他出行,身边带的都是美女狐狸精,还有那个什么孟姑娘,这样的人能是正经人?” “敏姐啊,贵族男人,哪个不是侍妾好几十个?你要在乎这个,岂不是嫁不出去了? 而且啊,民夏初立,到处都是对咱们游牧贵族的喊打喊杀的声音。 冠军侯对民夏的影响力很大,五族共和就是他和李元洪提出来的,这还是你给我提供的情报。 咱们退位的皇族,要是没有这样一座靠山,下场肯定是凄惨无比。 你作为皇族的一员,要有为了族人献身的觉悟。 快放开我的耳朵。我就算不是皇帝了,好歹还是咱们游牧民族的大汗和族长,在各国使节和记者面前,这成何体统?” 兰迪脑子一片混乱,顺手接过林黑儿送过来的倚天剑,还在琢磨自己受封附额的事情。 这要是后夏朝廷还在,自己就算“已婚”了。 铁锅皇帝简直是乱点鸳鸯谱,自己都是刚才他下圣旨的时候,才知道黄衫格格叫什么“敏敏特穆尔”的。 这种标准的封建包办婚姻,那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好在后夏的圣旨,民夏是不承认的,这事儿只要自己不同意,那就没事。 铁锅皇帝这个便宜小舅子给的倚天剑是神器?我看看——不对,我好像决定不承认圣旨了。 嗯,这个格格是搞情报的盗贼,看样子不但本事比三毛大,手下还有不小的势力,倒是可以利用。 兰迪脑子里各种思绪来回乱飞,顺手绑定了倚天剑,一伸手,把这把神器拔了出来。 冷气森森,锋芒耀眼,果然是顶级的神兵利器。 兰迪内视装备栏,里面有绑定武器的参数。 武器名称:倚天剑 级别:神器 攻击力:10000+ 绑定要求:无 佩戴效果:威望增加200% 附加法术:御剑飞行(大剑师以上级别可以使用) 可以飞?可惜和其他神器、圣器一样,只能使用高于佩戴者本人两级的法术,现在还不行。 兰迪立刻对练习剑术兴起了强烈的渴望。不行,这回无论如何得专心练剑了,升到大剑师我就可以飞了啊啊啊。 小梅现在在陪贾老前辈走星空,不知道到了月球没有,会不会很快成年?那和圣级就一步之遥了。 小梅一旦成圣变成女人,自己怎么还好意思骑?可是自己成圣会飞,那真的是不知道何年何月,能不能都还不知道。 但成为大剑师,这个没有悟性的门槛,只要勤练剑术就能达到。 这次办禅让的事,要是会飞,那就能更快。 何必从新安坐游艇过海,又骑马骑了一夜?以至于到现在两匹大宛马还留在了孟老板那里。 皇宫大内藏有倚天剑这把神器,那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这把剑的原主人是曹操,据说是熔炼了吕布的方天画戟后,铸成了倚天、青釭两把宝剑,本来是陪葬在曹操墓里的。 大灾变的时候天翻地覆,曹操墓被毁坏。修缮的时候,考古学家从里面得到了这把剑,献给了朝廷。 神器的攻击力无双,不需要剑芒就能超过圣级的攻击力。 而且这是把单手剑,自己可以考虑按照李景林老师的建议,在晋升大剑师后,练习盾剑士的本事,开辟自己的剑道,争取成圣了。 至于威望加百分之二百,这应该是借了曹操这位原主人的威风了。 自己佩戴着倚天剑出去,劝降对手的概率肯定是大增啊。 菊一文字这把半神器还没用几次,就要退役变成纪念品了。 兰迪正摆弄着倚天剑爱不释手,忽听台上一片混乱,只听见众人一齐惊呼,“陈大统领,陈大统领!” 第三百一十九章 李二斤的决断 正在接受记者采访的陈大统领忽然仰面摔倒昏迷,场面一时大乱。 看着陈大统领被抱进帐篷,傅日新进去急救,在场的外国使节都是心情复杂。 大夏没了皇帝,以后自己这些使节见了民夏的统治者不用磕头,只是鞠躬即可。 民夏承诺实行大统领制,这交流起来就方便多了。 大家都是大统领, 你那个玉玺就只是个摆设。只要我国成了霸主,谁是宗主,谁是藩国,那就不一定了。 结果陈近南就当了这么会儿名义上的世界统治者,就昏倒在台上。 陈大统领身为圣级,有的是临时显得神采奕奕的办法。在廊坊他不是还透支生命,恢复了巅峰战斗力? 如今在这么重要的场合,他都hold不住了, 说明是真的油尽灯枯,不行了。这刚刚成立不久的民夏,真是命途多舛啊。 一大帮人都想进帐篷,黄协理和宋老板挡在外面,最后只有兰迪和二斤被放了进去。 陈大统领躺在床上,弟子兆铭和双花红棍瑞元在旁边侍奉。 看到兰迪进来,瑞元朝兰迪点头微笑示意,兆铭这个帅哥则狠狠瞪了他一眼,两人此前在里昂中法大学那里,是结过梁子的。 帐篷里白光闪烁,傅日新各种手段齐出,陈大统领依旧闭目没有反应。 最后傅日新摇头叹气,拿出了一个黑色的药丸给陈近南喂了下去。 兰迪和二斤都见过这种药丸,还曾经在蛮人手里缴获过,都被亨利拿走了。 傅日新的药丸不过看起来更加精致,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陈大统领脸色变得红润,终于睁开了眼睛。 稍微提了口气, 立刻摇摇头,吩咐,“瑞元啊,去把其他那十四个督军叫进来吧。” 小帐篷里一下子站满了人,陈大统领看向众人,“我活了二百多岁,终于看到了后夏朝廷被推倒的一天,已经知足了。 旧的世界终结了,我这辈子的使命就完成了。建设民夏,复兴大夏的任务,就担在你们身上了。 元洪啊,你过来。” 二斤木讷地走过去。 玉玺出现在了陈大统领的手上,“民夏就交给你这个年轻人了,你答应我,一定不能让初立的民夏内乱。” 看陈大统领把玉玺交到二斤的手上,旁边的兆铭一急,“老师,他都不是天地会的——” 其他十四个督军也是神色不豫,只有瑞元转了转眼珠, 面无表情。 这一切陈大统领都看在眼里, 拍了拍瑞元的肩膀, “你很好, 可惜,手里没有兵,威望还是不够啊。” 回头瞪了一眼兆铭,又看向其他十四省督军。 “大统领的位置,要是不交给这个合法的副统领,你们谁接了,其他人能服啊?” 众督军点头,就李二斤这个没啥主意的菩萨,大家反而都不反对,只有兆铭还是非常不服气的样子。 帐篷外传来袁容庵气急败坏的声音,“我是第一副统领,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进去!” 陈大统领望了望帐外,一脸的不放心,“革命尚未成功,诸君仍需努力啊。” 众人一起低头遵命,却再也听不到声音,抬头的时候,发现陈大统领已经溘然长逝。 一群人走出帐篷,看袁容庵身边的冯华甫和段芝泉两位将军正推搡着守帐篷门的黄协理和宋老板,兆铭一脸讥诮。 “你们不用进去了,陈大统领已经仙逝,现在李二斤是新任大统领了。” 他不说李元洪这个大名,显然也是非常不满的。 袁容庵眼睛一瞪,“你们天地会将大统领的位置私相授受,置我这个第一副统领于何地?” 滇省督军蔡松坡一笑,“李大统领是天地会的么?” 袁容庵一下子被噎住,转了转眼珠,“那也应该由我这个第一副统领接位。” 宋老板走过去,拍了拍袁容庵的肩膀,“袁大帅,咱们民夏可是讲法的。 临时约法规定,副统领在紧急时刻接位,你这第一副统领是刚刚出现的职务,还没有立相应的规矩啊。” 冯华甫一甩袖子,“大帅,不跟他们磨叽。谁听不出,第一副统领比李二斤这个副统领大?他们啊,就是不讲理。 咱们七万新军可不是吃素的,襄平行省的张雨庭也支持咱们。我看不跟他们过过招,他们是不会服的。” 记者们听说二斤成了新大统领,都挤过来要采访,二斤朝他们摆摆手,凑到兰迪身边,“怎么办?这眼看就是又要打起来。 我又没有当大统领管理国家的本事,干脆让给袁大帅算了。” 这个问题兰迪早就考虑过,“二斤啊,陈大统领不在了,兵权不统一,大家迟早还是要打起来的。 你要是接了这个位置,一定要领着十五省兵马跟袁大帅打一场。 要是赢了,你这个大统领就坐稳了。 不过接下来,削督军的兵权,还是个长期的问题。无论如何,民夏的问题短期内是整不明白的。 这件事你怎么选,其实结果都是一个样子的。” 二斤挠挠脑袋,“袁大帅的新军加上张雨庭的奉军,兵力已经跟十五省的兵马差不多了。 他们指挥统一,我们这边没有一个权威,多半打不赢啊。” “我们帮帮你,那倒也未必输,没准是个南北朝。 你是愿意当个实权的半壁江山的军阀,还是愿意给袁大帅当个牌位副手,这我就不能替你决定了,二斤你可以自己拿主意。” 二斤毫不犹豫,“靠,我当军阀有个屁用,为了我的位置,大夏老百姓要自相残杀,这不是我的理想啊,我明白了。” 二斤走到袁大帅身边,拿出玉玺,“袁大帅,你只要答应遵守民夏的法律,这个大统领,我让给你了。” 身后的督军们一起嚷嚷,“二斤,不能让,我们保着你,跟他们干一场。” 二斤回头,大义凛然,“陈大统领遗言在耳,我们不能内乱了。我个人地位事小,老百姓的命事大啊。” 看袁大帅就要接玉玺,宋老板喊一声,“慢!就算元洪愿意让位,那也得议会通过,不能这么私相授受。 袁大帅,你且忍耐几天,咱们去金陵开会。” 袁大帅瞪向宋老板,狠狠地看了他一眼,一甩袍袖,“量你们也不敢食言,走!” 领着手下,扬长而去。 双方暂时和解,傅日新干脆收了神域,将光明之心还给雾朦纱。 看众记者又围上了目前的临时大统领二斤,兰迪笑眯眯地回到侍女们身边,左右看了看,“这里没有咱们的事了,赶紧走吧。” “你这个附额想跑吗?给我站住!本固伦长公主允许了么?” 终究还是没溜掉,兰迪心虚地一抬头,黄衫格格敏敏特穆尔正俏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一脸的煞气。 第三百二十章 借鸡生蛋 “呦,后夏都没了,格格还好大的威风,这是捉老公来了么?这么急着入洞房啊。 来,姐妹们,把帐篷支起来,这就把两位新人送进去, 咱们围观一下。” 格格眉毛立了起来,“哼!你这个红灯照反贼——” “敏姐,你作为当家的大妇,要有气量,不要一进门就得罪附额的侍女。” 看铁锅皇帝走了过来,兰迪赶紧迎上去, 这个赐婚可不能算啊。 “那个, 陛下——” “不要叫陛下了。” “大汗,您看,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冠军侯你这样的英杰,多几个女人算什么。 娶了我这个姐姐你可不亏,不光是人漂亮,手下的‘萨日娜’组织可是遍布大夏,给了我充分的情报。 可惜啊,时局糜烂,光有情报没用。 我就要回eeds和库伦老家了,当我的大汗去。 放心,我支持五族共和,没有恢复朝廷的想法,这情报组织对我也没用了,就交给冠军侯你。 我看民夏那帮人乱哄哄的,大夏复兴,还得靠冠军侯你,你就择日把喜事跟敏姐办了吧。” “呸,他愿意我还不愿意呢, 谁跟这个花心的色鬼办喜事?” 格格一甩手,一张纸条扔到了兰迪的手里,“这是我的魔法电话号码,有情报需求打给我,没事不要骚扰我。” 回头一挥手,“咱们走!” 神域解除了,格格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八名游牧壮汉,背着长弓,护卫着格格离去。 铁锅皇帝摇头叹息,于剑圣过来,拍拍兰迪的肩膀,“我当年答应过先皇,护卫他子孙的安全。 世界变了,这里也不需要我了,大夏的未来,还是要看你们年轻人。 若是和洋人的圣级冲突,你一个电话,老家伙还是会来帮你站台。” 抬头看了看二斤那边,“要是内战的话,就不要叫我了。” 铁锅皇帝十三四岁而已, 还没有大婚。紫禁城已经上交,所有的私人财产都在身上。 几个忠心侍卫牵过马来, 王保保、于剑圣护卫,身后跟着几十个太监、侍卫,潇洒回大漠了。 顺帝接位刚刚一个月而已,前面的乱局怨不到他。 认清形势,主动退位,还没有被逼宫,走得潇洒,历史上的评价还是不错的。只是,把一个乱摊子留给了民夏。 敏敏特穆尔没有逼着自己认她这个老婆,兰迪心情不错,这个母老虎感觉惹不得的样子。 ………… 两天后,潭州,督学府。 石远背手看着地上一大堆金币的袋子,笑呵呵地和兰迪握手,“怎么?冠军侯发了大财,要和我这个兄弟有福同享了?” “不是,我那边欠着商业三杰四百万金币的投资,还没给他们分红呢,哪里有这么多现金? 来,我给你介绍下这位慷慨投资的大佬。” 一位西装革履,带着眼睛,文质彬彬的中年人走了进来,向石远伸出手。 “这是黑暗大陆的爱国华侨沃尔夫.曲,愿意资助咱们的事业。 他捐助了九十五万美元,怕你用着不方便,在花旗银行都换成了金币。” 石远握着沃尔夫的手,“曲先生,及时雨啊,将来,大夏人民会感谢你的。” “有兰公爵的介绍和担保,我相信石先生的事业一定会成功的。” 沃尔夫露了一面,就和兰迪、洋子告辞,回黑暗联邦继续开他的建筑公司去了,走的时候还是一脸的怀疑。 这个兰迪做主把自己的捐助给了这个乡巴佬,真的靠谱么?不是应该给大统领李二斤? 好吧,兰迪和洋子自己惹不起,这个罚款只能咬着牙交。 肉痛的沃尔夫不知道,这一次关键的捐款给他的家族带来了什么好处,二十多年后,让他在石远的身边,站到了什么地方。 “石远,二斤现在是临时大统领,你还在这里当督学?想当什么大官,跟二斤说一声嘛。” “我可不走这个后门哦,这个教书先生的工作最适合我了。咱们的屠龙术的根基,可在下面,不是飘在天上啊。 对了,听说铁锅皇帝把倚天剑给你了,我可是久闻大名啊,让我看看。” “滴滴滴!” 兰迪接了个电话后,一脸奇怪地看向石远,“电话是我瑞元师兄打来的,他干了一件奇怪的事。” “怎么了?” “陈大统领过世,二斤要让位给袁大帅。 天地会的一帮人不服气,要推举瑞师兄这个双花红棍,在议会选举的时候,和袁容庵争大统领的位置,他居然拒绝了。 最后陈大统领的学生兆铭成了天地会的新首领,瑞师兄跑到了羊城去。 说是得到了粤省陈督军的支持,在那里开办了个长洲岛军事学院。 他拉了好多原来剑丘学院的阵法老师,主要培训阵法。 不过要让我去也去当军事教官,帮忙培训武艺。 说还请了邵山师兄帮忙,培训祭司的能力,说是要学习外国经验,培养复合型军官,这不是很奇怪?” 石远眼睛一抬,眼睛露出精光,“你的瑞师兄不简单啊。 我看报纸,陈大统领去世前,评价他手里没有兵,威望不足,我看他是听进去了,知道什么才是重点。 那个兆铭啊,只看到虚名,没有前途的。” “那我去不去呢?” “去啊,一定要去,而且我还有事求你这个教官。 我这边已经培训出了几百名同志,我选资质够的,你给我带过去,一起参加培训。” “他们是天地会办的学院,要是要求咱们的人入天地会怎么办?” “可以让他们以个人身份参加。你放心,我培养出的人,信仰足够坚定,不会被天地会拉走的。 正好,我刚发了财,这送人去上学的钱有了。 还有啊,你的弟弟兰祚,我看是个好苗子,我建议也送过去。 你的瑞师兄手里有剑丘大阵,听说愿意公开给大家,这可是个好机会。 可惜啊,咱们发展刚开始,不像天地会有二百年积累,人脉广,能聚集那么多人才当老师。 不然,我早就自己办这个学院了,现在先借鸡生蛋吧。” 第三百二十一章 白云山上白云居 “横空出世,莽昆仑,阅尽人间春色。 …… 安得倚天抽宝剑,将汝裁成三截。 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 太平世界,寰球同此凉热。” 橘子洲头, 石远手持倚天剑,遥望西方,赋词一首。 兰迪已经习惯了。 小时候,自己和二斤多次跟石远来过潭州游玩。 也只有这个有学问的,经常作诗。“谁主沉浮”什么更大气的,兰迪也是听过的。 林黑儿在旁边小声嘟囔,“好好的咱们的东西, 为什么要切了送给那三家?” 兰迪哈哈大笑, “黑儿啊, 这就是你不学屠龙术的结果了。 他送的可不是钱也不是粮食,说的是我们大夏复兴后,还要解救全世界的受苦人。” “知我者兰迪也。是二斤最近当了临时大统领,这可是世界名义上的统治者,我有感而发而已。” “原来兰大哥你也懂赋诗作词,没看出来啊。” “兰迪不是懂诗词,是和我有同样的理想,所以才会看懂哦。” “既然你这么喜欢倚天剑,就送你算了。” “我可不要。我没有砍人的本事,兰迪你才是大夏的倚天长剑。” “在江湖上,我知道谁对谁错。像前几天禅位大典那种地方,我这把剑去砍谁,有时候就真的想不明白。 以前砍皇帝和洋人总是对的,那里皇帝和洋人却都支持二斤。 我确信二斤的理想肯定是高尚的,可是砍袁大帅?至少现在人家也是说要复兴大夏的, 好像手下都很团结。 二斤的那帮手下盟友,却是一盘散沙, 好多都是看上去没什么出息的。” “口头说不管用,这个还要观其行啊。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都是一枕黄粱,咱们还是要埋头做好自己的事。” “对,什么时候我们下场了,谁站在我们的对面,这敌友就清楚了。” 几个侍女原来都自负精英,在自己那片都是重要人物。 如今头一次见到石远,才知道天外有天,什么叫大贤者,原来兰迪交往的都是这样出类拔萃的人物。 ………… 一个月后,七月十八,长洲岛军事学院。 兰迪擦了一把汗水,背着手,继续矫正每个学员持剑的姿势。 他终究也没实现“回阿拉斯加练剑”这个宏伟构想。 大夏天的,避暑胜地锡特卡公爵府空空,倒是跑到羊城这个贼热的地方教人练剑来了。 学员们大多是加入了天地会的有志青年,练习都很刻苦,那少部分兰迪推荐来的,就更是劲头十足。 不过也有散漫的,这不, 一个超级帅哥学员就停下了练习,和另一个学员在那扇起了扇子聊天儿。 “张宗灵,胡伯玉,出列!你们为什么不练习了?” 兰迪本人练功很刻苦,对这种吊儿郎当的行为相当厌恶。 胡伯玉啪一个立正,“报告教官,您教的东西我们都学会了。” 兰迪吃了一惊,“这么快你们就把见习剑士的本事学全了?” 帅哥张宗灵没有胡伯玉那么听话,依旧摇着扇子,风言风语,“也不知道瑞校长怎么想的,也不请个大剑师来当剑术教练。 区区一个高级剑师、助教水平,就敢教我们练剑。 没想到吧?这学院天下精英汇聚,到了需要种心印传功的时候,掉链子了吧?” 旁边的杜光亭赶紧拉了下张宗灵,“慎言,不得抱怨长官,小心军法从事。” 回头却也走上一步,“报告教官,我们原来都有些基础,是带艺投师,见习剑士的东西,我也学会了。” 兰迪倒是没有生气,带艺投师的事情常见,当年玉姑在剑丘就是,毕业的时候,已经是中级侠客了。 “你们三人练给我看看。” 背着手看三人一板一眼地做完基础剑术的动作,一个个都发出了剑芒,兰迪点点头。 “好啊,咱们学院要多三个剑师了。 没想到你们进步这么快,我低估你们了,暂时没准备好。现在全体解散,你们准备下节的阵法课去吧。 下午三点的剑法课,给你们授心印传功,晋你们的级。” 看兰迪转身离去,旁边的胡琴斋看着发愣的张宗灵,拍拍他的肩膀,“兄弟,傻了吧?敢看不起教官? 人家自己本事不大,有钱有势有人脉啊。 他的兄弟李二斤可是民夏的副统领,羊城的新传送阵不是李二斤主持修的? 人家金币多,我看,教官多半是花钱坐传送阵去求助了,没准儿会把他的老师李景林大师给请来帮你们种心印。” “那也不是他自己的本事,我看不起他。 还有那个李元洪,好好的大统领让给袁容庵当,还跑到大都去给人当副手,多没出息。” “宋老板怎么糊里糊涂在魔市被刺的你不知道? 咱们天地会那些大佬们都吓到了,向袁大统领屈服,把国都又定在了大都,人家李菩萨那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一群没出息的玩意,还是瑞校长见识高,就知道那帮军阀不能成事,还得靠咱们自己的枪杆子。” 几个要好的学员在这里阴阳怪气,品评时局,兰迪根本不知道。 兰迪转身去马厩牵了大宛马,出了学院,直奔旁边的码头。十分钟后,已经穿过珠江,下了轮渡,到了对岸的鱼珠码头。 大宛马跑得飞快,十几分钟,就到了白云山的别墅。 兰迪虽然有钱,这座别墅却不是自己买的,是孟老板的资产,挂在孟婉婷的名下的。 孟老板的公司离羊城不远,听说兰迪在这里当了教官,第一时间就在白云山买了别墅,送给他“借住”,大宛马自然送到了这里。 孟老板听说女儿跟兰迪走了趟大都,就成了五品孺人,被赐婚给兰迪了,心情很复杂,这给人当妾不是啥光荣的事儿啊。 后来听说那个固伦长公主根本就没跟兰迪在一起,后夏朝廷都没了,附额也就是个笑话,立刻高兴了。 兰迪毕竟是现代人,自己的女儿这种喝过洋墨水的才适合他嘛。 加之李二斤当了副统领,不跟袁大统领争兵权,一心搞他擅长的经济。 他自己玩命地在边疆和大城市铺传送阵,还在兰迪的授意下,对自己这样的民族资本采取了非常支持的政策,孟老板自然要投桃报李。 给兰迪这个他心目中的女婿提供点方便条件,也是希望女儿多去羊城,联络感情。 然而女儿从大都回来,一头钻进实验室,根本没去过白云山别墅,好像忘了兰迪的存在,孟老板又是凭空多了份担心和焦急。 兰迪回了别墅,直接找到雾朦纱。 “雾姐,我大意了,那些学员太厉害,已经有可以晋级剑师的,你的圣火令得借我一下,我得临时当当大师。” 雾朦纱顺手将圣火令解除了绑定,送给兰迪,“我早就说你就一直拿着,谁让你不愿意来着?” 兰迪拿了圣火令,转身要走,洋子聘聘袅袅地走了过来,神色有点异样,“主人,这么急着走么?” “我下午三点有课,要给学员授心印传功。” “这不还有六个小时呢么?人家远道赶来,时间很紧,马上要回去,主人你就得辛苦辛苦了。” 兰迪一头雾水,“谁远道赶来?有什么事需要我马上办的?” 洋子的眼神忽然变得深邃,兰迪毫无防备,一下子中招,迷迷糊糊被洋子拉回了卧室。 第三百二十二章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 兰迪忽觉不对,“洋子,我下午还要教课——” 然而此时他实际上已经睡了过去,现在是神魂出现在仙机空间。 人一旦梦入仙机,平时的心灵束缚全部被去掉,本心的冲动再也压制不住,立刻想把洋子这个千娇百媚的狐狸精就地正法。 狮子一旦尝过了鲜血的味道, 再让它吃素,那是千难万难。 一个月前,洋子在内灵堡发动“梦入仙机”的法术,兰迪从心灵上,已经成为真正的男人。 也就是他心志坚毅,在现实中守身如玉,坚持住了最后的底线。 可是他最近专心教学, 已经忘记了洋子一个月可以发动一次梦入仙机的事情。 你个小狐狸精既然突然发动了这个法术, 那我就不客气了, 然而洋子嫣然一笑,回身关门,竟然退了出去。 这是要害人么?兰迪怒火和那什么火同时万丈,准备狠狠揍一顿这个青丘传人。门一开,一个月不见的孟姑娘巧笑着走了进来…… …… …… …… …… “一念落人境,世路分崩奔。车轮战黄埃,荏苒还自昏。” 孟姑娘和四个侍女都是第二次入仙机空间,已经有了经验。 不再是当初群斗兰迪的局面,而是一开始,就将战斗打成了车轮战。 不过兰迪为了成为大剑师,已经又苦练了一个月,功力大增,凛然不惧。 长枪纵横,双手还使出了乾坤大挪移的招式,一路过关斩将。 最后四个侍女不得不联合起来,围攻兰迪,双方总算打了个平手。 兰迪缓缓睁开眼, 屋内还是只有施法的洋子, 笑眯眯地看着他。 等他和洋子出了屋,另三个侍女都是一脸满足,过来和兰迪打招呼,兰迪忽觉不对,“孟姑娘呢?” “你没注意后来围攻你的时候,她没在么? 她只是来她自己的别墅,在你的隔壁房间眯了一觉,早就走了,说晚上还有好几个试验要做。” 啊?这跑这么远连面都不见,托了个梦,吃了顿快餐就跑了? 孟姑娘这对虚拟感情的践行到了如此地步,真是令人敬佩。 兰迪忽然觉得,自己似乎是吃了亏了啊,好像被孟姑娘“利用”了。 心中正自有点忿忿不平,一抬头,看到厅里的伯尔尼座钟,忽然跳了起来,“不好, 还有五分钟就到三点了。” 这一觉睡了五个多小时,这上课来不及, 自己这个教官要迟到了啊。 兰迪瞪了洋子一眼,小梅换洋子真是亏大了,这要是小梅在,不就能赶到了? 洋子这个狐狸精说是要当自己的保镖,从来也没出手过,倒是把自己的工作给耽误了。 雾朦纱安慰兰迪,“小师叔,反正你拿了圣火令,都是拳术大师了,老师晚到一会儿没关系吧? 谁不听话敢抱怨,一招乾坤大挪移,给他扔出去。” 兰迪正背着手着急,忽然听到关键词“大师”两个字,眼前忽然一亮。 …… 长洲岛军事学院,操场。 学员们已经列队,准备上课了,教官兰迪还没到。 张宗灵一撇嘴,“不会教官不会种心印,不好意思见咱们,已经跑路了吧?” 胡琴斋转转眼珠,“多半李景林大师没空,援兵没求来,说不定现在正在李公馆门外跪着呢。” 杜光亭咳了一声,“教官免费给咱们种心印,不要说教官的坏话,这要是在剑丘,可是要三百金币的。 我看,最多教官让咱们推迟几天晋级,终究是会把他老师请来的,这也不是什么太急的事。要我说——” “哇!” 杜光亭的话被大家齐声的惊呼打断,一抬头,西北方天上,兰迪手持圣火令,脚踩倚天剑,御风而来。 身后五星披风飞舞,帅气得一塌糊涂。 兰迪落地,倚天剑收回空间,气定神闲,掏出怀表一看,下午三点整。 “全体立正!张宗灵、胡伯玉、杜光亭出列,我授你们剑师心印。” 兰迪其实当教官的第一天,就跟邵山提出了自己不是大剑师,没法传功的忧虑。 当时邵山就借给他圣火令,让他学会了乾坤大挪移的头两重功夫。 兰迪手持圣火令,就有大师级的能力,可以给人传功了,不过准备传的是剑士的心印而已。 邵山的圣火令自己不能长拿,雾朦纱的倒是可以借用。 本来兰迪可以再去趟多伦多,找亨利学第三重的乾坤大挪移,再用雾朦纱的学第四重。 不过兰迪对成为大师级拳师兴趣缺缺。 圣火令又不是自己的,只能需要传功的时候暂借,一旦离了圣火令,乾坤大挪移就是白学。 因此他只是学了前两重而止,也没有成为大师的觉悟。 直到今天眼看要迟到了,才忽然醒悟,自己只要手持圣火令,其实已经可以御剑飞行了。 传功完毕,三位学员一起向兰迪敬礼。 兰迪还了个礼,张宗灵忽然打了自己一个耳光,“教官我对不起你,说了你的坏话,以后一定唯教官之命是从。” 操场边,校长瑞元背着手,身边站着工兵科教师陈青田。 这位上古大唐全球帝国工部尚书、工程院院长、翕侯陈有才的后代,三毛在魔市曾围观过的世家公子,如今成了瑞元的忠实拥趸。 陈青田弓着身子,“校长,那个胡琴斋向你打小报告,说兰迪可能会出洋相,他的汇报可不靠谱啊。” 瑞元摆摆手,“胡琴斋还是忠心的,知道向我靠拢,以后可堪重用。 只不过他不了解兰迪而已。我从毕业那天,资助兰迪,就知道他一定能有出息。 如今我一召唤,兰迪连公爵都不当,来这里给我帮忙,对我这个义兄还是很尊重地。 他的弟弟兰祚听说进步飞速,带艺投师,来的时候就是中级阵法师,现在已经快突破高级了,很有可能传承曾山长的剑丘大阵。 兄弟俩都是英才啊,能为我所用,我还是很满意地,当初的投资有了长足的回报。” “嗯,兰迪是个没心眼的武夫,忠诚可以利用。不过,你那个邵山师弟好像在发展个人势力啊。 听说好些优秀学员比如徐子敬、宋之光、罗其荣都聚集在他的身边……” “那些学员首先还要认我这个校长的嘛,而且几百学员,他能拉拢几个? 不要怕手下占山头,他自己还不是现在给我工作? 当初毕业聚会,我立下志愿要收服这两个同学里的英才,如今已经实现了,这值得我自豪。” 兰迪平时都是住在学校的宿舍,偶尔才回别墅,今天要把圣火令送回去,又是御剑回的白云居。 御剑飞行实在是太爽了,兰迪正自逍遥,“滴滴滴!” 兰迪飞行中拿起电话,对面传来压低的女声,“附额,快来救我。” 第三百二十三章 放开那个格格 兰迪身子一晃,差点在倚天剑上摔倒。 掉下来是不可能的。 兰迪现在和倚天剑绑定,发动飞行的功能,神器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迷你神域,和世界已经割裂开来。 他看上去是踩在剑上,实际是控着着倚天剑自己飞,带着他这个迷你神域空间。 这就是他肉体凡胎, 没有成圣变成灵体,却能飞翔的原因。 他是被装在神器临时形成的极小的次元空间里,被带着走而已,根本没有掉下来的危险。 兰迪听出来了,管他叫附额的,是那个黄衫格格敏敏特穆尔。 虽然格格以前对他的态度很恶劣,不过好歹曾经是兰迪名义上的老婆。 而且她不想真的嫁给兰迪, 正遂了兰迪的心愿,兰迪一直因为少了这个麻烦而对格格心存感激。 如今显然是遇到大麻烦了,不然不会放下面子向自己求救。 “你在哪里?” “我在锦官城以西二百里的西岭雪山主峰,玄冥洞里,被两个背叛的手下关起来了。” 兰迪反应神速,听到锦官城三个字,立刻一个俯冲,正好落到了下面的花城广场的传送阵边上。 扔出二十五枚金币,收起倚天剑,直接进了传送阵,片刻已经出现在了锦官城的天府广场传送阵外。 这就得感谢二斤的执念了。 他现在是民夏主抓经济的副统领,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当初他规划的几个大城市里建起了传送阵。 羊城和锦官城的传送阵都是第一批建起来的,一起建成的还有长安、江夏、汴梁和奉天的传送阵。 第二批逻些、迪化、库伦和春城的传送阵则因为没钱了,暂时是烂尾工程。 兰迪出了传送阵,没空看头一次来的锦官城,脚踩倚天剑冲天而起,直奔正西而去。 兰迪这次御剑飞行, 在羊城和锦官城同时造成了“目睹剑仙出现”的新闻, 已经不是兰迪需要考虑的了。 经过传送阵的时候,魔法手机信号被屏蔽,等上了倚天剑,再拿起魔法手机,那边却没了格格的声音。 兰迪看了看屏幕,还在通话中,正感到奇怪。只听那边手机里脚步声响,传来一个老者的声音。 “师兄,你冲击圣级五年不成功,我知道原因。 就是因为咱们哥俩,身为超级高手,大师级巅峰,却要为人奴仆,为朝廷效力。 不打破这个心障,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如今张三丰那个老混蛋早就飞升了,咱们根本就不需要托庇在朝廷的保护下。 正好这个妞儿自己送上门来了,你摧残蹂躏了她,必能破开你的心障,立升圣级。 师兄你要是成圣了, 还怕什么朝廷?” 兰迪总算明白格格为啥不说话了,原来是反叛她的手下过来了。 至于为什么格格被人关起来了,还能偷偷打电话,这个兰迪倒是知道。 普通人的魔法电话都是兰迪这种带屏幕的。 像格格这种负责搞情报的盗贼,往往会定制高级的电话,伪装成不起眼的装饰什么的。 三毛有了钱后,就在魔市的泪痕连锁店分部定制了一部装在领子里的魔法手机。 格格盗贼的比三毛级别高,更有钱,显然这种设备也是有的。 只听那个“师兄”沉吟了一句,“万一我不能成圣,朝廷派于承惠那个老东西来追杀咱们,岂不危险?” “老东西要守卫紫禁城,能长期在外面追咱们么?他又不是神,还能短期内知道咱们藏在哪儿? 反正这种给人当奴才的日子,我是一天也不想过了。” 又是一阵踱步声,那个“师兄”突然一声大吼,“我特么也不想当奴才了,今天不管成不成圣,我都要先破开这个心障。 哈哈哈,话说这个格格小妞还挺水灵啊啊。” 兰迪把飞剑开到了最大速度,耳边风声呼呼。 可是二百里的距离,即使是飞剑也要飞二十分钟,听那边情况似乎甚为紧急,兰迪的心里在冒火。 格格也知道救兵管不管用不说,不可能这么快到来,开始自救。 “鹿先生,你们在深山修炼不知道,现在朝廷已经灭亡了,我就是来通知你们的。 你们已经自由了,不需要破什么心障的。” 电话那边一时寂静,忽然听到“鹿先生”的狂笑声,“我们自由啦,哈哈哈哈。” 随即格格继续卖力说服对方,“你们愿意为我继续效力,我可以拿天材地宝和无数的金钱跟你们交换。 不愿意的话来去自由,咱们好歹相交一场,好聚好散不好么?” “哈哈哈,好聚好散?你知道我被你们这些权贵驱使的时候,是怎么忍耐的么? 如今朝廷没了?妙极,妙极,我这些年的屈辱,就都着落在你的身上了,哈哈哈哈。” 随即听到“刺啦”的一声裂帛的声音。 就要来不及了么?兰迪眼前一阵发黑。 这可是自己名义上的老婆,自己的头顶隐隐开始发绿啊,似乎有牛角要长出来——还要给我用魔法手机现场直播? 格格还在做最后的努力,“鹿先生,这世上有的是千娇百媚的青楼女子,我可以给你很多的钱,你什么样的美女找不到?” “哈哈哈,朝廷要是没了,你这个小妞一定会把钱都带在自己身上,我将你那啥后杀,钱一样是我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声里充满了奸诈和**,接着又是一声“刺啦”,然后是格格一声绝望的惊呼。 兰迪眼睛如欲喷出火来,恨不得大吼一声,“放开那个格格,让我来——来和你决一死战!” 就在这危急关头,忽听鹿先生“咦?”了一声,没有进一步的声音,似乎停下了动作。 “师弟,你说的果然不错,我这心障一打开,立刻灵气翻涌,需要马上静坐。 师弟,你就在这里给我护法。 哈哈哈,我要成圣了! 成圣后我要马上享用这个小妞,人生一大快事。 此后咱哥俩天高地阔,可以任意横行了。” 兰迪从魔法电话的现场直播里,得到了两个消息。 好消息是格格暂时安全了,坏消息是,对手要成圣了。 要不要拉人帮忙? 这一来一回,又要定位回城券,又要等回城券发动,自己找人,说明情况的时间,说不定要十几分钟。 那边的情况紧急万分,兰迪决定无论如何救人优先,哪怕对方是圣级。 眼看飞剑飞速飞行,过了三千多米的红石尖,前面十几里就是五千多米的雪山主峰, 不知道自己正是杀死光明神的元凶,兰迪心里在祈祷光明神保佑,忽听身后一道清越的声音响起。 “仗剑红尘已是癫, 有酒平步上青天。 游星戏斗弄日月, 醉卧云端笑人间。” 兰迪一回头,西南方一道光芒飞速接近自己,一柄正牌的飞剑上,一位老者青衣飘飘,身后背了个酒葫芦,直奔自己而来。 自己遇到了真正的剑仙?是福是祸? 兰迪还没想明白,那位剑仙已经追到兰迪的身后,“哈哈哈哈,倚天剑!总算让我找到了。” 老者一伸手,一把攥住了兰迪脚下倚天剑的剑柄,只听“咔嚓”一声。 兰迪只觉得自己和倚天剑的绑定被一股强大绝伦的力量一下子斩断。 倚天剑到了老者的手里,包在兰迪周身的迷你次元空间立刻破碎,兰迪一头向地面上栽了下去。 第三百二十四章 酒剑仙 兰迪掉下去的瞬间,闻到老者身上传来浓郁的酒气,显然是没少喝。 老头儿,你这是酒驾啊,没有神仙管管么? 刚才自己还信誓旦旦地表示,绝不可能从倚天剑上掉下去呢,转眼就打脸了。 这成何体统, 难道这世界的规矩,不应该是我一直打别人的脸么? 兰迪这要是掉下去,非得摔成肉饼不可,兰迪临危不乱,一挥手,把阿花放了出来, 一下子落到了阿花的背上。 阿花出来前已经得到了兰迪的紧急传讯,“砰”地一声撑开翅膀,驮着兰迪,缓缓滑落地面。 阿花落到地面,立刻大怒。我是大师兄,不是你的坐骑小梅,今天被你骑了,可是奇耻大辱。 阿花虎毛一立,正想发火儿,忽然摇了摇虎头,抬头看向天上,随即“嗖”地一声不见,跑回了宠物空间。 天上的老者根本就没往地面看,手持倚天剑,忽然放声大哭。 “风陵师太,灭绝师太,几十位师姐们,你们看看啊,咱们峨眉的倚天剑被我抢回来了! 我这个最没出息的小师弟苟活到今天,终于完成了你们的嘱托, 可是你们都活不转了,呜呜呜。 我这就拿剑去给你们看——” 天上白光一闪,老者似乎发动了回城券,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兰迪目瞪口呆,心头一阵堵得慌。 自己刚看到剑仙追过来,还心存幻想,以为这位高人应该像贾老前辈一样的慈祥,乐于助人呢。 要是能帮自己的忙,那收拾两个恶人不是举手之劳? 结果这就是个不靠谱的,硬从自己手里抢走了倚天剑,不管自己的死活,然后直接就跑路了。 自己要是没有阿花救命,已经变成荒野里的一摊肉饼了。 魔法武器的灵魂绑定可是优先级别很高的。 即使是圣级要抢人的武器,也只能先将武器的主人杀死,等武器成了无主之物,再拿过来自己绑定。 这个醉醺醺的老头儿一伸手就能斩断自己灵魂和倚天剑的绑定,至少是半神级别。 现在兰迪的脑袋还剧痛,直犯恶心, 这是灵魂受到剧烈冲击的结果。 听他的话茬,似乎倚天剑出世的时候, 还经过一番争夺,峨眉派全军覆没,就剩了他老哥一个。 他似乎一直在寻找倚天剑。 可是你这个老头儿是傻的么?倚天剑就在大内皇宫,你这么大本事自己早去抢啊。 怎么倚天剑到了自己的手里,你突然就想抢了,还这么巧,能在天上碰到我? 兰迪以前听老贾头教训小鬼子冈村和八岐大蛇的时候,隐约听说,大夏一共有两位半神。 这个醉鬼老头儿就应该是老贾头口中那个“蜀山那位”了。 大夏幅员辽阔,土地有一千多万平方公里,一共就咱们俩踩飞剑的。 怎么就这么寸,咱们能在天上碰到? 你没算过,就算咱俩天天踩着剑在天上飞,有多大概率能碰面么? 怎么现在江湖相逢,都不讲科学规律了呢? 不管兰迪怎么抱怨,这倚天剑都已经被人抢走了。就算老头儿再出现在自己面前,也一定是抢不回来。 那边格格危在旦夕,恶人马上要成圣,这边自己的飞剑偏偏被人抢走了。 兰迪一边破口大骂混蛋醉鬼,身如轻烟,飞速地向西岭雪山奔去。 这里是原始森林,根本就没有路。 也就是兰迪以飞天御剑流二代目的轻功,踩着树尖飞奔,眼看眼前一亮,豁然开朗,西岭雪山的主峰出现在兰迪面前。 这山底下还是亚热带,林木葱郁,五千多米的山顶上却是常年白雪皑皑。 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就是形容这种地貌的。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说的就是这个西岭。 也不知道什么玄冥洞在什么地方。 兰迪正要向山上攀去,忽然身后一阵风声,醉鬼老头儿一下子超过了兰迪,落到了地面上。 难道醉鬼老头良心发现,还自己飞剑来了? 老头拦住了兰迪,背着手上下打量打量,“嗯,还是完整的,没有摔死,命挺大。” “前辈,我正要急着去救人,能把倚天剑还我么?” “没门儿,倚天剑是峨眉派的,是我们最早在曹操墓发现的。 朝廷仗着武力强,从峨眉派手里抢走了倚天剑。如今我比你强,从你这个朝廷走狗手里抢回来,天经地义。” “您可能不知道,朝廷已经没了,现在已经是民夏了。” “我不管,你的倚天剑是不是混蛋皇帝给你的吧?” “可是——” “你是不是朝廷的高官吧?” “嗯——” “你要救的是不是也是朝廷走狗?” 这个,不是走狗,干脆就是皇族的,属于有股份的董事那种,兰迪就更不敢说了。 “没词儿了吧?我凭能耐抢的倚天剑,凭什么还你?” “你就欺负我这个区区高级剑师,怎么不敢去大内抢?” “怎么不敢?不过于承惠那个黄毛小子的师傅活着的时候,跟我有点交情,我不好去揍他。 今天你带着倚天剑从锦官城一出现,我正在眉山吃烤蜘蛛,隔着一百多里我就闻到味道了。 你自己送上门来,还能怪我? 算了不跟你磨叽了,刚才我酒喝多了点儿,似乎在抢剑的时候把你弄地下去了。 我办完事酒醒了,有点愧疚,过来看看你有没有摔死,打算把你埋了。 你这都还活着,那就没我什么事了,走也。” “慢着!前辈,晚辈拿倚天剑真有大用。哪怕你借我会儿,我救完人就还给你也行。 那边的坏人可马上就要成圣,没有倚天剑我打不过他啊。” “你打不过他关我什么事? 虽然我刚才已经在峨眉前辈的墓前用这把剑祭奠过了,这把破剑现在对我也没什么用,可我可以留个纪念啊。” 醉鬼老头拿出倚天剑摆弄了一下,“要想从我酒剑仙手里要东西,得有足够好的酒。要是让我喝得满意,这把破剑给你都行。” 咦?酒?兰迪立刻打蛇随棍上,“如果我有好酒,你能不能帮我弄死那个要成圣的家伙?把人救了?” 酒剑仙鄙视地看了兰迪一眼,“你能有什么好酒?皇宫大内的御酒?那种游牧民族的闷倒驴可入不了我的法眼。 要真有让我服气的好酒,我帮你杀个把圣级坏人还不是顺手的事?” “一言为定,你可不许赖账。” 兰迪一伸手,百花蜜酿的酒瓶出现在手里,缓缓拔下了瓶塞。 第三百二十五章 色鬼的人生巅峰 兰迪手持酒瓶,笑眯眯地盯着酒剑仙的脸。 眼看着酒剑仙的表情如自己预估的一样,由不屑、疑惑变成震惊、狂喜。 “当啷”一声,倚天剑落在地上,酒剑仙发挥了半神级的速度,连一眨眼的功夫都没有,兰迪手里的酒瓶已经没了。 酒剑仙一手端起酒瓶, 仰脖,“吨吨吨”,还有小半瓶的仙酒,就这么没了、没了、没了…… “好——”酒字还没说出来,酒剑仙仰头摔倒,脸色通红,打起了鼾声。 “前辈, 前辈,前辈!” 兰迪上去扒拉了好几下, 酒剑仙沉醉不醒,毫无反应,手里倒还是紧紧攥着酒瓶子。 按理酒剑仙这种半神,仙酒喝上一两口,完全不会醉,连可可和小梅喝一口,都能很快恢复。 可是就是这酒的原主人,可可的叔叔,真正的仙人苏小宁,都没有这么玩儿命喝过。 百花蜜酿在仙界都是真正的好酒,一个半仙一口气喝小半瓶,立马醉死了过去。 这玩意死不了人,酒剑仙估计睡一段时间就好了,可是——你答应了帮我去打人的啊啊啊啊啊—— 兰迪完全没本事把酒剑仙弄醒,叹了口气,这不靠谱的前辈看来是不能指望了。 捡起倚天剑,刚要出发, 又折了回来。 费力地把酒剑仙的指头搬开,把酒瓶子拿了回来。 瓶子底还剩下大约半口酒,那也是无价之宝,拍卖的话,三万金币不费力就能被人抢购走。 兰迪小心地盖上瓶子塞,把酒瓶收了回去。 这个混蛋醉鬼耽误了自己这么长时间,把自己的仙酒基本喝光了,什么忙也帮不上,好在倚天剑终于弄回来了。 兰迪脚踩倚天剑,正想往山上飞,寻找那个什么玄冥洞,发现不用费力气了。 离自己两里地的半山处,一道白光冲天而起,不用问,那位“鹿先生”成圣了。 兰迪现在有个稳妥的选择,定位回城券,回白云居把洋子拉过来,召唤老贾头的分身。 半神的分身再不济,也能压制住圣级,打不死对方也败不了,至少兰迪是安全的。 可是现在自己应该是格格唯一的希望, 要是再磨叽磨叽,自己这便宜牛头人可能就当定了。 狠狠瞪了一眼躺在地上还是鼾声如雷的混蛋酒鬼,兰迪一跺脚,身形连闪,奔向玄冥洞。 玄冥洞里,温度接近零度,这是鹿先生两兄弟练阴寒内力的需求。 两兄弟现在一个是圣级,一个是大师巅峰,就是练这个的,浑不在意。 被绑的格格是高级盗贼,本来也没啥事,现在身上衣服被撕得大片暴露,开始打哆嗦。 盘膝而坐的鹿先生身上白光渐淡,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仰天大笑。 “哈哈哈哈,张三丰那个杂毛飞升了,朝廷没有了,我成圣了,谁还能制我?兄弟,咱俩自由了。” 背着手看着衣不蔽体的格格,“高贵的皇族,嘿嘿嘿,你认命吧。” 一抬手,魔爪伸向格格。 格格绝望地闭上眼,睫毛轻轻颤动,一滴泪珠从眼角滚落,嘴里轻轻念叨,“杀千刀的,我都叫你附额了,你怎么还不来——” “请问是哪位前辈成圣了?” 随着一声高呼,“吱扭”一声,洞府大门被推开。 鹿先生大怒,回身一看,一个高大的身影大踏步走了进来。 来人一身尘土,随着大门推开,一股热风吹进来,身后五星披风随风猎猎而动。 “大胆,区区一个高级剑师,就敢闯我们兄弟的洞府,嫌脑袋太安稳了么?” 鹿先生的兄弟往前走了两步,大声斥责来人,手里出现了一支鹤嘴笔形的奇门兵器,就要杀人。 来人一拱手,“在下长洲岛军事学院教官,民夏政府副统领李元洪特使兰迪,奉命前来,请新圣人担任民夏的国师。” 鹿先生回过了身,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怎么样?这官府啊,都是看人下菜碟。 我们兄弟当大师巅峰这么多年,一直被后夏朝廷当奴仆驱使。如今我一成圣,新官府马上派人来请我当国师了。 看那一身尘土,这位特使一定是用了定向传送符,连滚带爬地以白光为目标过来的,这说明,自己这位圣级值钱嘛。 国师啊,这可是热衷功名利禄的两兄弟一直以来的目标。 鹿先生刚要开口答应,忽然咳了下,背起了手,一副高人风范。 稳住,现在我是圣级了,世界顶级战力,要有高人范儿。 “这个,来请我做国师,为什么只是个副统领出面啊?” “袁大统领正在和扶桑公使谈判,研究大批的借款问题,在谈判室里无瑕分身。 您老这个时候成圣,新朝害怕失去您这位圣人的眷顾,副统领才紧急派我来相请。 等您到了大都,正式就任国师的仪式,一定是袁大统领亲自主持的。” “咳咳,这还差不多。那原来那个于国师怎么办啊?” “于国师追随下野的顺帝去库伦了。” “嗯,果然是于承惠那个老顽固能做出来的事情。 不过,你区区高级剑师一句话,我就跟你去大都,不是太没有圣级的面子了吗?” “李副统领临时凑了点礼物送给两位前辈,等两位前辈到了大都,自然有更多的法宝和天材地宝奉上,供两位前辈修炼。” 兰迪一伸手,一个酒瓶子出现在手里,微微拧开瓶盖。 屋内其他三人都是行家,鼻子一提,立刻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一股暖意涌上格格心头,附额为了救我,连这么宝贵的东西都送了出来。 不知不觉中,心里这附额叫得就挺顺溜了。 鹿先生矜持地点点头,“还算好东西——” 他已经成圣,对这种增加魔力的玩意已经没有需求了。再晋升的话,需要的纯是悟性。 他自己清楚,自己天资所限,这辈子圣级就是最高成就,成仙是基本没希望的,所以才会对成为“国师”分外看中。 有着圣级的身份,成为国家供养的国师,从此美女如云,鹿先生觉得自己终于到达了人生巅峰。 鹿先生是色鬼,他的兄弟可是超级酒鬼。 没等鹿先生说完,他兄弟噌地蹿过去,一把夺下酒瓶,将里面的半口酒一口就掫了下去。 这位酒鬼可不是什么先天道体,纯灵之身。 半口仙酒下去,打了个酒嗝,刚说声“好酒”,立刻直挺挺地躺了下去,鼾声大作。 兰迪心里在肉痛,表面云淡风轻,“李副统领还有神器献给国师,希望国师笑纳。” 鹿先生心内狂喜,表面神色不动,“那就拿过来看看吧。” 兰迪走上两步,离鹿先生已经很近了,单膝跪倒,一枚乌黑的令牌出现在手里。 兰迪一个念头,圣火令立刻散发出强烈的神级波动。 鹿先生春风得意。自己憋屈了大半辈子,如今一朝成圣,立刻就有官府又封国师,又献神器。 回头享用了前朝格格,自己的人生就圆满了。 看官府的使者给自己跪倒行礼,鹿先生更是志得意满,摆出国师的派头,“免礼免礼。” 低头向使者手里的神器看去。 第三百二十六章 刀无取 嗯?使者没有把神器递过来,却别在了腰间,身上突然散发出大师级的灵力波动。 鹿先生脑袋里警铃大作,还没等反应,倚天剑瞬间出现在兰迪手里,兰迪冲天而起,倚天剑没入鹿先生的小腹。 圣级灵体对攻击力绝伦的神器倚天剑也是毫无阻挡。 随着兰迪的飞天, 宝剑一路向上。 新圣级鹿先生被倚天剑大开膛,刀口一直到了颌下,正是世界顶级刺杀剑术“飞天御剑流”的暗杀绝技“刀无取”。 倚天剑瞬间消失,兰迪急速后退,双手一手碰圣火令,一手碰宠物徽章。 阿花瞬间出现,一个矮胖的高级英灵却是慢慢显形, 阻挡在兰迪的身前。 “太行山冲霄洞谭——” 鹿先生拼尽余生全力的一掌已经打了出来,英灵被打得骨断筋折,一下子回了英灵空间,名字都还没报全。 兰迪区区高级剑师,本事离当初刺杀于剑圣的绯村剑心甚远,根本没把握一击杀死圣级拳师。 因此开头又是诱之以名利,又是拿神器分鹿先生的心。 即使这样,倚天剑也没有斩到鹿先生的心脉,鹿先生还是有临死奋力反击的能力。 圣级以下皆蝼蚁,这句话其实是很有道理的,是实际经验的总结。 拳圣的拼死一击,是世界上最威猛的单体攻击,半神都不敢正面抵挡。 兰迪召唤出的英灵抵消了鹿先生一击的大部分力道,玄冥神掌蕴含的一少半阴寒魔力还是穿过英灵的身体,结结实实打到了兰迪的胸口上。 兰迪仰面摔倒,只来得及从储物空间招出两张回城券,立刻脸色发青,昏死了过去。 阿花怒吼一声, 一掌拍到了鹿先生的后背上。 鹿先生被开膛,本来就元气大失, 拼死一掌,又耗尽了全部魔力。 后背挨了半步圣兽阿花的一掌,心脉立时被震断,向前扑到,终于毙命。 阿花左右看了看,现场就剩自己能活动了,跑过去嗅了嗅面色青紫,危在旦夕的铲屎官,一时张慌失措。 “快把我放了!” 阿虎听到命令,回身来到格格身边,利爪从爪子里面伸出,由上而下一划,格格身上的绳子纷纷断裂,却是毫发无伤。 阿花已经没有心思得意自己的高超身手,跑到铲屎官身前,虎目里眼泪掉了下来,“铲屎官,你这个脓包师弟可不能死啊。” 其实阿花刚刚第一次真正杀了人,这已经违背了当初曾山长的教诲。而且兰迪一旦死了,它立马就会掉一级成为高级野生猛兽。 不过这些阿花现在都没想到, 它是真的在为兰迪着急。 关键时刻,着急是没用的,有用的还是明快决断的人。 万幸的是敏敏特穆尔格格就是心思机敏、明快决断之辈。 一颗圣级药丸迅速被喂进了兰迪的嘴里,来不及看效果,格格拿起兰迪手里的回城券点亮,白光一闪,身形消失了。 半分钟后,玄冥洞里两团白光闪烁,洋子和格格的身影出现了。 洋子看到兰迪躺在地上,生死不知,立刻慌了神。格格一拉她的袖子,“快召唤贾老前辈!” 洋子应命,左手一指,白光发出,一只白狐的身形在白光中若隐若现,一咬舌尖,一口鲜血喷向白狐的虚影。 白狐的身形被赋予了鲜血,变得栩栩如生,仰天发出像小孩子一样的“啊啊”叫声。 叫声穿越遥远的空间,几秒后,没有任何预兆地,老贾头出现在兰迪的身边。 这个分身表面上看不出和本体有任何的区别,只有分身自己才知道自己的斤两。 老贾头左右环顾了一眼,立刻看明白了情况,跺了跺脚大骂。 “你个脓包家伙本事不行,心倒是大,没事去撩拨圣级,死了活该!” 骂归骂,为了小梅不掉级,这人还得救。 老贾头给兰迪号了号脉,摇摇头,“这人都死了一半了,唉,没想到两千四百年后,我又要用这以命换命的功夫。” 老贾头将兰迪的铠甲剥掉,露出裸露的胸膛。 兰迪的前胸有个深深的青色掌印,老贾头瞥了一眼,又是大骂,“娘的,玄冥神掌!你个脓包怎么专门挑最厉害的对手得罪? 这玩意是最难治的,这下我这个分身完了。 张三丰那个完蛋玩意,到飞升都没有捉到百损道人的这两个余孽。 他撒手去仙界了,还要这个脓包龙骑士给他擦屁股,连带我都要损失一个分身。 等我到了仙界,一定要找那个杂毛算账。” 骂骂咧咧中,老贾头左手食指连点,护住兰迪的心脉,右手一股白光发出,半神级的生命元气注入了兰迪的膻中穴。 眼看兰迪的脸色越来越好,面色变得红润,开始了有轻轻的呼吸。 老贾头的身影却越变越淡,最后留了一句,“娘的,便宜你小子了,以后成圣都不用炼体了。” 老贾头儿的分身彻底消失,兰迪睁开了眼睛。 兰迪一眼看到的,是格格和洋子关切的目光,旁边还挤着一个大老虎脑袋,一滴虎泪掉下来,砸到自己的鼻子上。 随即就看到两女一虎身后白光闪烁,林黑儿、尹姑娘和雾姐同时出现。 方才格格分析出兰迪手里的回城券是他临时住的别墅里的,点了回城券去白云居别墅求救。 一出现,说了句兰迪有难,洋子立刻回应她有办法,能召唤贾老前辈的分身相救。 格格也不知道贾老前辈是谁,能有分身的至少是半神。 掏出一沓子定位在玄冥洞的回城券扔给跑过来的林黑儿,拉着洋子先回来了。 玄冥洞周围都是原始森林,格格两个原来最得力的部下在这里隐居冲击圣级。 中间要是有需要调用他们出手的时候,格格就会亲自来请。肯定不能每次跋山涉水,早就在洞里定位了几张回城券。 看兰迪醒来没事了,格格回过身,在一张石凳上找到了自己的储物戒指,戴上,手里立刻出现了一柄圣级匕首。 只一刀,就割断了还在呼呼大睡的鹿先生师弟的喉咙。 还不解气,又踹了一脚已经死透的鹿先生的尸身,忽听门外脚步声响,一股浓烈的酒气先传了进来。 “好酒!那个拿了倚天剑那个小子,你叫什么来着?我来帮你杀圣级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