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斩妖人》 第一章:我不会作诗 大宋,澜州府 烈日炎炎,空中没有一丝云。 整个天空就像个炼丹炉,把大地烤得发烫,就连呼出的空气也是一股炽热,让人喘不过气。 整个宋都里,最宏伟的就是澜州府了。如果俯视整个府邸,可以看到在最外围被一条小溪包裹,以澜州府为中心,将东西南北化出四条街。 行走在其中一条主街上,左右两边是琳琅满目的商贩,有卖金银首饰,玉琼糕点,还有杂耍的街头行家,以及卖糖葫芦和胭脂水粉的,好不热闹。 “都让一让!都让开!!!!” 一声呵斥打破宁静,随着声音看去,一排囚车正在缓缓驶来。犯人的背部都被藤条抽的血肉模糊,新渗出的鲜血将白色的囚服染的鲜红。 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恐惧,有几人面像凶神恶煞,满脸泥泞,嘴里似乎还在鸣冤屈,含糊不清。 百姓们纷纷向这些囚犯丢烂菜叶,吐口水,小孩更是冲囚车撒尿。因为只要被带到法场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的恶徒。 一个身穿黑色铠甲,手握一把大刀的校尉喊到:“游街结束,当街问斩”。 士兵们随后打开囚车,两人一组,将20余名犯人陆续带上法场。 在法场角落,一名年纪大约14岁左右的男孩披头散发,双眼一直紧闭,满身都是伤痕,像是忍受到了极大的折磨。 在男孩身后站着一个壮汉,手握一把大刀,面无表情,冷血的等待着什么。 壮汉已经吃这碗饭十余年,从来都是手起刀落,不给对方留一点痛苦。 男孩猛地睁开眼,大喘着粗气,映入眼帘的场景将他惊到,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 这里是哪? 我不是死了吗! 男孩扭头看了一眼周围,还有另外两个跪在地上,同样手带板铐的青年。 不过他们却没自己那份淡定,其中一人已经吓的哽咽,腿下渗出一滩清澈的液体。 另一个则是双腿发抖,鼻涕直流,似乎还有心愿未了,低头不断喃喃自语。 “时辰已到,斩!” 看台之上,是一个官服打扮,手握众人生死之权,说话阴阳怪气的男人。 话落,三发令牌同时落在台下,地面被带起一层灰土,索命的号角仿佛被吹响。 令牌落地的声音,犹如一面被砸碎的玻璃,李平阳被惊的猛的回过神。 等等,我难道穿越了? 记得自己是去山神庙祭拜,下山时突然天降暴雨,整个山神庙上方电闪雷鸣,一道闪电直劈自己,后面的事他就记不清了。 还在思索自己为何出现在此,第一个死囚已被斩杀,李平阳眼看着一个东西滚到自己身边。 来不及细看,已经轮到他自己。 大爷的,这回赔大了。别人穿越都是活的风生水起,怎么到我这里,刚一穿越就完了?玩个屁啊! 刚交的女朋友手还没摸到,而且人家下周约自己看电影,很有可能会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啊!老天要不要这样玩我啊? “刀下留人!!!” 李平阳已经闭上双眼,即使心里再不甘心,也恐怕无法再改变什么。本想着就这么结束也行,早点投个好胎算了。 壮汉握刀的手停在半空,要是在慢个半秒,量你是华佗再世,也只能无可奈何了。众人被声音吸引,纷纷看向说话之人的方向。 说话的是一个模样俊朗的青年,约摸有二十五六。此人正骑在一匹白马之上,手持一把白色折扇,一身富贵打扮。 腰间配有一枚羊脂玉佩,和一把精致的短剑。 一看到来人,众人纷纷下跪,不敢再多看上一眼,包括方才台上神高气傲,一副臭脸的大人,也连忙屁颠的跑到台下跪下。 “快起来吧!” “我今天就是出来玩的,你们可要保密啊!要是让爹爹知道,我又要被送到老师那里去学教了,我可不想再见那个老顽固。”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圣上之子,三皇子李文杰。他也是三位皇子中最为和善,脾气最好的一个,深受大家喜爱。 “那这些死囚……” 执行官跪在地上依旧不敢抬头,请示三皇子的意见。三皇子一挥折扇,说了句都放了吧! “这……” 执行官似乎有些为难,但又不得不听命,犹豫片刻,示意手下把剩下的人都放了。 “大人,您这身子可金贵的很,不可踏入这法场,免得脏了鞋子。” 见三皇子下马,扇动折扇朝着死囚们走去,执行官连忙阻止。可三皇子却不听劝,对直走向一脸茫然的李平阳。 他从刚才就注意到了,跪在地上的所有囚犯,不是哭喊的,就是慌张的,只有李平阳静静的望着远处,没有被他们影响。 而且从李平阳的眼神中,他看的出此人不像是那种为了抢劫,就滥杀无辜的亡命之辈。 “李府一家惨死,是否和你有关?” 三皇子蹲在李平阳身前,语气严肃的问道。李平阳刚穿越过来,虽然还不知道此人身份,但见到众人的态度,十有八九猜出一二。 能让看台上的大官下跪,还能一句话就大赦天下,放了所有人,除了朝中的大臣,恐怕没人有如此的能耐了。 而且再从年龄上推算,眼前之人不是哪家王爷的纨绔,就是哪位娘娘的心头肉了! “我没有杀人。” 李平阳回答着,也替他穿越过来,所用身体之人发言。见他回答的如此干脆,不像有半点虚假,三皇子啪的一收折扇,站起身子。 “那我就姑且信你的话了。对了,听说你会作诗?那可否赏脸来寒舍,赐教一二。” 三皇子背对着他,心里也十分没底。因为澜州口口相传,有个如李白再世的能人,做的一手好诗。 三皇子这次来救人,一是听手下说明此事,得知这些人都是家境贫寒的替罪羊,二是酷爱诗词的三皇子,自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自己救了他,李平阳就欠他一份情,于情于理,都要赏脸露一手。 “我不会作诗。” 李平阳口无遮拦,此话一出,所有人都被惊出一身汗。不是李平阳不愿意,而是他真不会。 也不知道这个身体的主人有多背,先是被栽秧陷害,刚出虎穴,又入了狼窝啊! 第二章:狗碗抢食 靠着穿越过来的身体,本身自带的一些记忆,李平阳狼狈回到家中。 没有想象中的豪宅,没有可供使唤的管家与丫鬟。有的只是一间简陋的木屋,和一个落满树叶,无人打扫的院子。 推开紧闭的大门,传来吱呀的一声。 屋内的设施也很简陋,除了一个装衣物的红木柜子,和一把躺椅,几乎在没有能拿出手的家具。 谁呀!!! 正在打量这个以后要生活,不得不记寄居下来的新家,李平阳突然惊叫了一声。 他看到屋内的角落里,正蹲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趴在地上不知道干嘛。壮着胆子,李平阳拿起门后的一把木棍走过去。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人! 一个约莫有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此人浑身脏兮兮的,披头散发,身上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正跪在地上吃东西。 当看到他吃的是什么时,李平阳连忙上前一脚踢翻,将一个破碗踹到一边。原来那是一个用来给狗吃饭的破碗。 此时一只土狗蹲在一边,一脸无奈,望着和它抢食的中年男人,一时间不知所措了。 破碗被踢翻,里面已经发霉的剩饭倒在地上,中年男人惊慌的连忙用手去抓,正要用手喂到嘴边继续吃,却被李平阳抓住手腕。 “儿子?你是狗蛋吗?不对,我儿子已经死了,他已经被砍头了,你不是狗蛋!不是!” 男人自言自语,盯着李平阳的脸看了片刻,随即又否定的一个劲摇头。他看着儿子被抓走,受到刺激才成了这般模样的。 等等?他刚叫我狗蛋!造孽呀,莫不是我穿越的这个人,名叫李狗蛋? 李平阳刚生起的一丝同情心,被这雷人的名字瞬间消磨殆尽,有的只是无奈。 李平阳开始从新打量眼前的这个人,此人一副老实人面相,手掌上满是用兵器留下的老茧。 他的上衣领口敞开,一道箭伤十分显眼,胸膛不大的一块皮肤上,满是大大小小的伤疤。 “爹爹,你受苦了!” 望着手臂上,用鞭子抽打的几处伤痕,李平阳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推测应该是对方抓自己时,父亲阻拦才被打的。 他也定下决心,既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那就顺其自然吧。上一世活的如此狼狈,二十来岁还没有女朋友,存款也是个位数。 他决定要利用李狗蛋的身体,好好在这一世闯出个名堂。他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改变现在的这个家,让父亲成为人上人。 他要让李狗蛋的名字,响彻宋都! “爹爹,我是狗蛋,我是您儿子啊!你再好好看看。” 李平阳说时,将披散的头发用手整理了一下,再用衣袖将脸擦了一吧,而后将父亲搀扶的坐在床边。 父亲从新打量李平阳,熟悉的脸上,左眉头上方有一个小黑痣,看到熟悉的黑痣,这才缓过神,老泪顿时流下。 他一把抱紧李平阳,就在方才,他真以为这一世无法再见到自己的儿子。李平阳被搂的喘不过气,心里很不是滋味。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父亲擦了一把眼泪,突然想起什么,连忙跑向厨房。李平阳不知所云,跟了上去。 来到厨房后,父亲揭开一口木锅盖,从里面取出一个发硬的红薯,神秘的藏在身后。 李平阳其实已经看到,但为了不扫老人家的兴,只好配合的问他拿了什么东西?父亲这才高兴的拿出来递到他手中。 “狗蛋,这是你最爱吃的烤红薯!爹爹手脏,不小心把它弄脏了。” 父亲说着连忙又一把夺过红薯,赶紧用衣角擦了擦。看到这一举动,李平阳的眼眶当即湿润,接过红薯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一边吃,一边不忘连说好几声好吃。父亲望着狗蛋吃的那么香,也欣慰的笑着,但也许是看的饿了,肚子不巧发出一阵咕咕声。 李平阳停下嘴,被憨厚老实的父亲逗笑。虽然他极力掩饰,说自己并不是饿了,而是肚子消化不好,可李平阳怎会信? “吃吧!你不吃,那我也不吃了。” 李平阳从中间,把大红薯一分为二的掰断,把没有咬过的另一半递到父亲手中,并以自己来威胁他,父亲只好接下。 肚子又叫了一声,父亲终于不再客气了,也大口的吃了起来。看到父亲狼吞虎咽的模样,李平阳擦了擦眼角的一滴泪水。 就这样,爷俩坐在大门口,李平阳一边啃着红薯,一边听父亲唠唠叨叨的说些闲话。 不知听他说了多久,自己已经有些犯困了,李平阳这才打岔,说他明天要去见三皇子。 父亲将最后一口红薯吃下,被此话听的一哽咽,差点没给卡死。李平阳见状连忙去拍父亲的后背,一阵咳嗽后才缓过劲来。 接下来,李平阳把今天的经过,全部对父亲又讲了一遍。但父亲脸上却十分不悦,显然是不想让他去,更多的是担心吧。 他深知自己的这个傻儿子,虽然会作诗,但太心善了,根本玩不过那些有心眼的皇家子弟。而且嘴笨不太会说话,万一那句话没说对,惹的人家不开心,脑袋就得搬家了。 李平阳接下来做了一番长达2万字的劝导,才说的父亲同意。而且他的命就是三皇子救的,以他的地位想杀自己,谁又保得住? 虽然还没和对方打过交道,但他觉得三皇子不是那种乱杀无辜的人,而且很讲理。 “那你此去一定要多加小心。” 父亲抓住李平阳的双手,不放心的拍了拍。李平阳轻轻点头,发现手掌多了个东西,是父亲塞给他的,是一个锦囊。 他正想要拆开看,却被父亲阻止了,说不到万得已,只有在最重要的关头才能打开。而且里面的东西,能救他一命! 李平阳点头,小心翼翼的收下装在身上,随后他告诉父亲想出去转转,让他在家好好休息一下。这些天他为了找人救自己,整个人憔悴了不少,废了不少心。 送走父亲,李平阳关门离家,门在关到一条缝时他停了下来,望着父亲瘦弱孤单,又满是伤痕的背影,他陷入了沉思。 第三章:诗词大会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清早,正在熟睡的李平阳,便被门外的一阵吵杂声惊醒。 莫不是老爹又在和狗抢食,不应该啊? 用手顶开木窗望去,自己家门口的街道上,此时正站着两排黑色的高头大马。 每匹马上骑着一名侍卫,每名侍卫的脸上分别戴着一张黑色面具,腰间都配有一把大刀。 带头的,是一个叫李虎的带刀统领。国字脸,鼻梁处有一道醒目的刀疤,一脸刚毅,不苟言笑。 “这些人都是来接我的?” 李平阳连忙穿好昨天宫里连夜,派人送来的几件衣物,洗了把脸,随便整理了一下发型就出了门。 刚一出门,李虎便像提小鸡一样,抓住李平阳的衣领,将他扔在马背上。 “我们去哪?”李平阳问。 李虎咧嘴一笑,说道:“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随后李虎将身后的手下全部支走,让他们先回荷花邬,告诉主子自己还有点事要办。 画面一转,李平阳和李虎二人来到一间澡堂门前。上面是一块醒目的大牌匾,写着天下第一搓。 李虎笑着一拍李平阳的肩膀,说:“你跟我家主子什么关系?能被他点名邀请去荷花邬的,你是头一个!” “算了,我也不想管那些事,反正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大哥,你就是你小弟,以后在宋都这片地,哥罩着你!” 李虎是个审时度势的人,已经看出李平阳这人不简单,为了以后主子能重用自己,他决定先巴结好李平阳。 搂着李平阳的肩膀,李虎推开澡堂大门,两人并排走了进入。 “老板,把你们这的一号师傅叫出来,给我兄弟好好放松一下!” 李虎说时露出一个笑容,这个笑容让李平阳很不安,但一听放松二字,又一下子心里期待起来。 片刻后,李平阳躺在一张木床上,一个老人家提着一条毛巾走进来。 “小伙子,闭上眼睛享受,剩下的交给我!” 李虎此时躺在一个水池里,身边是左拥右抱的美女,有的喂葡萄,有的为他擦汗。要是让李平阳看到这副场景,或许掐死他的心都有了。 半小时后,李平阳背部通红,仿佛被大爷搓澡搓到灵魂出窍一般,整个人都是发懵的。 李虎升了个懒腰,舒舒服服的,从走廊最后一间的房间走出来。 搓澡大爷乐呵呵的迎上前,收下李虎打赏的两个碎银,招呼李平阳常来。 李平阳疼的衣服都没法穿,见大爷还在招呼自己,吓得一溜烟跑出澡堂。 离开澡堂,一人欢喜一人忧。两人共骑一匹黑马,李虎双腿一夹,快马加鞭,直奔荷花邬。 不一会功夫,两人赶到荷花邬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经李虎介绍,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对诗词颇有研究,在大宋小有名气的人。 李平阳刚找了一处地方坐下,一位老者就上前讨酒。 李平阳将老者身前酒杯倒满,老者笑着点头,“娃子,老夫是头回见你,有些面生啊?” 李平阳也在脑海中思所,找寻老者的信息,却发现毫无印象,于是问道:“大爷,你是?” “他你都不认识?你是澜州城的人吗?李老爷子,那可是连续三年,在诗词大会拔得头筹的人物,你当真不认识?” 李平阳正在问话,另一个青年凑过来,抱拳像李平阳介绍老者的身份。 李平阳摸着下巴,装作回忆的样子。而后一拍桌子,说他想起来了,连忙再敬上一杯酒。 老头见李平阳很懂礼数,便乐呵呵的又喝了一杯,略带醉意的回到自己桌子上。 这时,大厅内突然响起一阵琴声。随后中间的一处帘子被拉开,几名身材完美,脸蛋漂亮的女子在大殿中伴舞起来。 在美妙的歌声,与女子让人垂涎欲滴的舞姿中,李平阳已经喝下三杯酒。也不知这招待人的是啥好酒,自认为酒量很好的李平阳,突然觉得有些发晕。 借着酒劲,李平阳一摇一晃的走上桌子,一条腿踩在桌子上,举起一个酒杯就打算作诗。 见到此情景,下人们连忙拿起笔和墨,准备将李平阳即兴发挥的诗词写下来。 这次大会上,来的大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或者是对诗词非常有见地的人,他们也想看看眼前的少年,到底能写出什么东西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李平阳高举酒杯,望向屋外的星空,仰头将酒一饮而尽。随即将酒杯霸气的摔在地上。 一群老头听到这首诗的前奏,便都摸着胡须,一脸回味的跟着默读,把这第一句又跟着念了一遍。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将诗念到这里的时候,李平阳从桌子上一跃而下,跳到地面上。随后从一个一脸陶醉,沉浸在自己诗中的老头手中,夺过一个酒坛。 李平阳直接一手抓起酒坛,对嘴就直接狂饮起来,继续念后面的诗。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喝下半坛酒,李平阳已经醉醺醺的眯着眼睛,大殿里全是投来的崇拜目光。连拿了三连冠的李老头,也都自愧不如。 不禁感叹到,“写了这么多年诗,还不如一个娃子酒后的几句乱语!”气的他将桌子上的点心推翻,说他不比了! 他一退出,另外几个跟风的也都识相,相继退出比赛。几个还在坚持的,想听听李平阳的收尾句。 停顿了好一会,李平阳看到大家都是一副期待神色,这才将苏轼水调歌头的最后一句,大声豪迈的朗读出来。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说完,李平阳将酒坛直接摔碎在地上,完成点睛之笔。用笔墨记录的下人,也是从来没有写的如此激动过。 将记录下来的诗词带走,一个下人将东西拿到屏风后面,交给等候的三皇子。 其实当李平阳读第一句的时候,他就已经跟着一起读,当最后一句说出,他更是将手里的折扇一收,拍在掌心叫了一声:“好诗!”。 他们又怎么会知道,这首诗的真正作者,其实是宋都里,一个还没开始写诗,还一心只想着追女孩子,沉迷玩乐的少年苏轼写的。 第四章:神秘木匣 荷花邬内。 李平阳迷迷糊糊的,感觉身边睡着个人,梦中的他正在吃包子,手就不安分的乱抓。 突然感觉抓到一团柔软,一股淡淡的清香飘进鼻孔。李平阳猛地睁开眼,发现三皇子不知何时躺在自己身边,惊讶之余,三皇子突然搂住自己。 李平阳吓的气都不敢出,刚想说些什么,三皇子也突然睁开眼,一瞬间气氛特别尴尬。 三皇子直接从床上跳起来,转身去抓床边的佩剑,说着就要去砍李平阳的脑袋,李平阳吓的直呼,要死要死。 用手捂着眼睛,李平阳说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并指了指三皇子的身子。 三皇子这才惊讶发现,自己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贴身衣物,连忙用手去挡自己的身体,也不顾上去砍他的脑袋了。 在三皇子穿衣的功夫,李平阳脚下快速挪动,已经走到门口。刚要抬腿往出跑,却忘了大宋的门槛很高,哎呀一声摔倒在地上。 随后李平阳捂着鼻子站起来,两股子鼻血流到嘴边,门牙也磕的可以晃动了。 “还好我身手敏捷,只是碰破鼻子,无碍无碍!” 李平阳内心直说,再磕一次,老子就直接归位了。 李虎觉得昨晚自己做了件好事,端着两碗粥笑嘻嘻的走进屋子。笑着说:“二位,昨晚睡的可好?” 三皇子气不打一处来,想起昨晚的事,拿起佩剑直接砍向李虎。 李平阳见状,直接从后面抱住三皇子的腰,三皇子发出一声娇喘。顿时,李平阳发现男人的腰也可以这么细,而且这身材怎么看都不像男的。 李平阳自问内心,我不会是对男的也感兴趣吧? 李虎双腿分叉,双手举过头顶,使出一招空手接白刃。看到两人都红着脸,各有心思,着实被惊呆了。 没想到三皇子好这一口? 早说啊!他直接牺牲下自己,现在怎么着,也是一个四品牵什么卫了。 几人正在尴尬之余,丁总管来报,急冲冲的跑进大殿,面色十分焦急。 三皇子表情严肃,咳嗽一声收起剑,道:“这里没有外人,但说无妨”。 丁总管喘了口大气,将桌子上的一碗水一饮而尽,说道:“邻国特使在来的路上遇刺,命不久矣,希望在临终前,能见到一个叫李狗蛋的人最后一面。” 三皇子听后一惊,李狗蛋怎么会和这件事有关? 丁总管继续说道:“这澜州城虽说不大,但要找一个人也如大海捞针!” 三皇子听后,不愁反到是松了一口气,随即说道:“我知道一个叫李狗蛋的,但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 “喏,他就在你后面。” 丁总管一脸懵逼的回头,这就找到了? 片刻后,李平阳在丁总管的带路下,来到野外的一处营地。 两个侍卫提刀禁止通行,将他们拦下来。丁总连忙解释,说此人正是特使要见的人,还不快退下,耽误了正事小心他们的脑袋不保。 侍卫连忙弯腰退下,让出一条道,其中一个走在几人的最前面,为他们带路。 随后,众人来到营地最大的一顶营帐前,李平阳掀开帘子的一角,像内望了望。 他看到有一个老头,正躺在床上打游戏,用的还是最新的智能机。嘴里还喊着,“你们怎么那么坑,老子带不动你,快别叫老子以后一起玩了!” 李平阳一挠头,心说莫不是丁总管在骗我?这老头怎么看都是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哪里像是快死之人。 身后,丁总管发现李平阳呆站在门口,并没有进去,不知所云。 李平阳咳嗽一声,推开帘子走了进去,悄悄的走到老头身边,侧身看了一眼老头的手机屏幕,居然在玩王者荣耀。而且看段位还是个青铜,李平阳忍不住小声说了句垃圾! 老头转身,看到一个模样清秀的娃子站在身后,说道:“你厉害,你来?” 李平阳笑而不语,只是接过手机点了点头。紧接着,手机屏幕传来三杀,四杀,五杀,超神的声音。 老头额头上的汗水,如瀑布般留下,大呼几声高手。当即就扶着床坐起身,颤颤巍巍的说了句教我。 李平阳拿着手机,哈哈大笑起来。 一阵咳嗽声传来,李平阳回过头,发现丁总管黑着脸站在身后,这才发现刚才的一切都是幻想。 而此时,他的手一直抓着帘子傻站着原地。 床上的特使就快要咽气了,李平阳连忙跑上前,抓起老头颤颤巍巍的手,说他就是李狗蛋。 特使艰难的睁开眼,看了一眼李平阳,抓住他的耳朵,“你就不能早点过来!有酒吗?” 李平阳看向营外的丁总管,“给我拿壶马栏山。” 片刻后,李平阳掺扶特使坐起来,慢慢向他嘴里送酒。 刚喝下一口,特使就好似回光返照,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仰头大笑,说了声好酒,然后就没动静了。 留下一脸懵逼的李平阳,这特么是叫我来干啥的? 就在李平阳以为特使已经归位的时候,特使突然抓住他的手,李平阳喊了一声,诈尸了,就准备向外跑。 特使说他还没死,说有人托付要把一件东西要交给他,说时,眼睛看向枕边的一个木匣子。 李平阳随着特使的视线看去。 那是一个黑色的木匣子,上面布满了像蛇一样的纹路,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手摸上去奇冷无比,像是摸在冰块上。 正要打开,特使连忙制止李平阳,让他回去之后再打开,不要被其他人发现。 李平阳忍住想要打开的念头,趁着没人发现赶快揣进怀里。刚一转头,还想问特使点什么,却发现他已经走了。 走出营帐,李平阳和丁总管撞了个满怀。丁总管解释,说是听到里面没动静了担心。 李平阳笑着点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在心里面,至此便对丁总管起了疑心。 以为这就结束了,李平阳打算走人。刚走到营地外围,特使的侍卫就冲上来将他拦住,说还有一件事情。 特使在生前,有一封特别重要的信。希望李平阳代为跑腿,去一趟天誉城,亲自把信交到天誉城城主的手中。 说着,一封信就递到李平阳手中。接过信,他心里虽百般不愿意,但也无可奈何,只能走这一趟了。 同时接过的,还有一张羊皮纸的地图,上面标记着一些地名,但他没一个知道的。 而且这张地图上面,很多地方都被标记了奇怪的三角形,以及圆圈,让人不知所云。 为了能尽快抵达,侍卫还给他找了一匹名为追风的好马,马上放着足够一星期的干粮。 可是问题是李平阳不会骑啊? 正愁着,李虎拍了一下李平阳肩膀,说道:“请问,缺个马夫吗?” 第五章:笛声 官.道上,一匹黑马踏草而过,健步如飞。 昨夜此地刚下过一场雨,路面上还有不少积水坑。马蹄踩的水花四溅,从倒影中,可以看到马上骑着两个人。 那两人身穿黑衣,黑巾蒙面,有说有笑,一副游山玩水的模样,看到什么都新奇。 千里又跑了一段路,后面的少年不知说了句什么,前面的人让马停了下来。 “李虎,你确定是这里?” 骑了一天马,李虎跟李平阳打算停顿休息,来到地图上面,一个画着三角形的村子。 走进村子,四周一片荒凉。 田地里的土地,因为长久没有使用,已经干涸的裂出无数条沟壑。水井也因缺水,可以看到底部的石块。 村子的房屋都是木结构的,一间挨着一间,房门都齐刷刷的紧闭着。走了大半天,路上硬是看不到半个人影。 而且,也听不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这雾好大!” 李虎牵着马,跟在李平阳的后面,望了一眼天空。可视度非常低,根本看不到外面,此时除了脚下的路,和房屋的一些轮廓,其余什么都看不见了。 自从踏进村子,李虎就发现他们被一层白雾笼罩,而且这雾越来越大,越来越浓密。 这白雾出现的很是蹊跷,就像是知道他们要来,便及时出现的一样。 在雾中,他们隐约还听见了磨刀的声音。 那声音时近时远,让两人听的很不舒服,为了不生事端,他们决定暂时先找一户人家落脚。等白雾散了再出去。 一连推了好几家门,门是上锁的,他们只能继续往前走。在走到中间的一户人家时,李平阳再次推门尝试。 吱呀的一声。 门居然打开了! 门在开到一半,李虎率先冲在前面,将腰间的大刀抽出来,让李平阳跟在他后面。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屋子,里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窗户都被黑色的窗纸遮蔽。 李虎一手提刀,一手从身上摸出一个火折子。揭开盖子,举起对准嘴巴轻轻一吹,房间顷刻便被微弱的火光照亮。 当看清屋里的布局后,李虎吓得向后退了一步,后背直接撞在李平阳的身上。李平阳同样一惊,被眼前的一幕吓出一身鸡皮疙瘩。 他们走进的那间屋子,在房间中心,豁然的摆放着一口大棺材!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李虎拿着火折子向上照去,发现在那口棺材上面,还坐着一个老太婆,此时正阴森森的冲他们笑着。 双眼被火光照的发亮,在配上干枯的像是树皮的脸,在这本就阴冷的房间内,显得那么刺眼。 纵使李平阳在胆大,哪里见过这种场面?而且哪个正常人,会给家里放上一口棺材? “你是人是鬼!” 李虎一手举着刀,指向棺材上坐着的老太婆,用眼神示意身边的李平阳,并看了一眼大门,像是在说,快点跑。 李平阳心领神会,脚下挪动步子和李虎向门口靠近。就在这时,手中的火折子突然被一股风给吹灭了。 房间一片漆黑。 在火折子熄灭的一瞬间,李平阳注意到棺材上的老太婆,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一片死寂。 李平阳可以听到李虎的喘息声,两人的心脏都跳的非常快,仿佛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在黑暗中,李虎感觉有一只手在抓他,触感十分冰冷。即使在黑暗中,他依旧能感觉到老太婆的眼睛,正在盯着他看。 “别怕,我老婆子是人,不是鬼。” 老人从李虎手中拿走火折子,将两根白色的蜡烛点亮,房间再度被照亮。听到她说自己是人,李虎这才长舒一口气。 “你们说话小点声,别吵到莹莹睡觉!吃饭了吗?我去给你们找点东西吃,等着。” 老婆子轻声低语,说话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说完,她指了指屋子中间的那口棺材。 李虎和李平阳同时看过去,发现上面的棺材盖,居然不知何时被打开了。 里面躺着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女孩,头发梳的很整齐,模样安详的躺在棺材里,就像是刚睡着了一样。 李虎叹了口气,虽然自己不是这孩子的爹娘,但也十分不忍心。李平阳也是闭眼默哀,在旁边的香炉上,上了一柱香。 片刻后,老人端着一碗野菜走过来,这是她认为最好的招待食物了。自从村子三年没下过一场雨,田地也就没法种粮食。 就这些野菜,也是她跑了很远的路,在一个山头下挖到的,原本是打算等孙女醒了给她吃。 李平阳用手臂碰了下李虎,示意他收下,然后作为回报,他从身上的干粮里,分出一些食物递到老人的手中。 老人头摇的像拨浪鼓,怎么都不肯收下,这时,房间的门突然从外面被推开了。 一个小男孩闻到香味,半推门站在外面,身体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眼巴巴的望着老人手里的一块饼。 男孩看的直舔嘴唇,一个女人突然冲上前,将他一把拉进怀里,让他别看,因为她注意到了李虎手里有刀。 李虎见状走了过去,女人紧紧的抱住男孩,已经认命的闭上眼。可等来的,却是李虎递过来的一块糕点。 “别怕,吃吧。” 李虎憨厚的一笑,把糕点塞到男孩手里。男孩抬头看了一眼母亲,虽然自己很想吃,还是先让给母亲吃。 村子里消失的村民,见状都不再害怕。此时都站在大门口,不停吞咽口水,望着李平阳装满干粮的布袋子。 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像样的东西。村子里能跑的活物,树皮树根,甚至是还没长大的老鼠,都被他们吃的一干二净。 李平阳见状,打算掏出一些食物给他们,可刚将手伸进包裹中,那群村名就一窝蜂的冲上来,开始疯抢食物。 李虎连忙将李平阳拉到一边,避免他受伤。他没想到如今还在宋都的地界上,居然会出现这么多的难民。 可当初澜州城上报灾情,主管粮仓的孙德武,可是受命派发了十万余担的大米,不应该出现如今的情况才对。 正在思索之余,一声幽幽的笛声传来。 听到笛声,所有村民就像是见到鬼一样,扔下手里的食物,仓皇的跑回各家,将门窗全部锁死,抱头蹲在地上发抖。 第六章:我要你娶我 “别杀我!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听到笛声,一个村民抱头蹲在墙角求饶。这索命的笛声越吹越响,越来越近,仿佛吹笛子的人就站在他身边。 他吓得干脆钻进被窝里,用被子死死的捂住脑袋。可声音像是能穿透一切,耳朵依旧可以听到,十分的清晰。 “啊啊啊啊!我受不了了,求你放过我,我头好疼,我的头好疼啊!!!” 男人痛苦的在床上翻滚,用指甲使劲的抓脸,脸皮被扣的血肉模糊。笛声突然改变节奏,似乎进入到了第二段。 曲子刚吹响没多久,男人的眼睛就顷刻变为黑色,额头青筋暴起,整个人变得十分亢奋。 他扭动了一下脖子,抓起一把镰刀走出门,门外是几个眼睛同样发黑,手拿武器的村民。 在笛声的控制下,几乎所有村名都走出门,拿着武器走向李平阳的那间屋子。 此时外面的白雾渐渐消散,在雾中,一个满头白发,手持一把黑色短笛的女人,站在村口的位置,注视着这一切。 笛声还在继续响,女人雪白的玉指轻轻抚动,笛子上面冒着一股黑气,一些非常细的黑线,正连接着每一个村民。 砰!!! 门被一脚踹开,一个村民举起一把斧子,朝着李平阳的身子就砍去。李平阳其实很想问,为什么又是他? 老子招谁惹谁了? 李虎见状,举起大刀将斧子档下来。因为知道,这些村民本意并不想伤害他们,也就没做出攻击,只是将斧子夺走。 紧接着,另一个手持镰刀的村民,又是一镰刀砍了过来。李虎一把抓住对方的手,将他的身子向后推出一米。 这样下去没完没了了,不是个办法。李虎一边顶住村民,不让其伤害李平阳,一方面又控制自己的力度,不去伤害村民。 他发现眼前的这些村民,似乎都像是中了什么邪术一般,瞳孔一片漆黑,而这一突变,都是从那个笛声开始的。 在李虎拖延的功夫,李平阳已经从后窗翻出去,脚下尽量不发出声音,来到了吹笛子人的身边。 走近一看,吹笛子的人,居然是一个模样美若天仙,像是画中才能走出来的神仙姐姐。 李平阳伸出手,想要去拍她的肩膀,但又怕自己的脏手亵渎了神仙姐姐。他更疑惑的是,这样漂亮的美女为何要害自己? 莫不是这身体的主人李狗蛋,对这姑娘做了丧尽天良之事?还是说,这就是一场误会,她兴许只是认错人了呢? 盯着姑娘的脸,李平阳看的入了神,可在仔细一看,却吓得他连滚带爬的向后退。 刚才还是一副仙女模样的姑娘,一转头,却成了一个张白色的骷髅脸,几只虫子还顺着眼眶爬来爬去的。 “臭男人,果然天底下的男人都一样,见到漂亮的女人就离不开眼了,姐姐真没说错!” 远处的树林中,一个模样甜美,嘴里长着好看的虎牙,眼睛十分漂亮的小姑娘,说时气的嘟起嘴,厌恶的看着李平阳。 那个白色的骷髅,是她用一根黑线控制的,骷髅的仙女面容,是白色雾气所造成的幻觉。 不过那个长相,却是根据她本人幻化的。 笛声再次响起。 此时已经到了曲子的第三段,地面上的土层开始松动,女孩已经不满足于控制骷髅。 她要玩点有意思的,控制那些已经死去的亡灵,来吓一吓这个欺骗她的男人。 地面松动,一些亡灵将手伸出地面,朝着李平阳的位置爬过去。爬的速度很慢,有点像女鬼从电视机爬出来的味道。 李平阳吓得脸都绿了。 心说,要不你行行好,一锤打死我算了? 我咋就这命苦呢? 原来眼前的李狗蛋,和这位女孩有着一纸婚约。他们的婚事或许李狗蛋早已忘了,但女孩却一直记得,当了真。 “快说,你错了没?” 女孩撅着嘴,一脸气氛的看着李平阳。被她控制的骷髅女,则是张动几下嘴巴,阴森森的问出这么一句话。 李平阳吓的哆哆嗦嗦,身子一直向后退,直到后背顶在一棵树上,没办法继续退了。 抬起头,他望着面前这个会说话的骷髅,差点没哭出来。 天杀的李狗蛋! 你特么到底做了什么啊? 难不成真让我猜对了,这个王八蛋,果真对这个小仙女,不对,对这个骨头架子做了什么? 畜牲啊!连堆骨头都不放过啊! 李平阳不敢再往下去深想,感觉太重口味了。但现在谁让自己就是这个混蛋,所以他的锅,也只能由自己来背了。 “我错了,我求你别杀我,你要我做什么都行。还有,求你放了那些村名,他们都是无辜的,别伤害他们。” 李平阳诚恳的道歉,并替村民求情。 见到他态度不错,女孩这才满意的一挑眉,露出虎牙一笑,将一把黑色的笛子收起来。 “要你做什么都可以?” “什么都可以。” “那我……要你娶我!” 李平阳:“......” 他没想到,眼前的这个骷髅居然这么欺负人,明明她都已经成一堆白骨了,却还让自己娶她,太欺负人了! 李平阳干脆夺过骷髅手里的剑,来了一招宁死不屈。 想他一个大宋好男人,志在四方,不说为大宋做多少贡献,但也不能这么年轻,就给这白骨糟蹋了,去陪葬吧? 见到他来真的,女孩急忙从树林中跑出来,捡起地上的一片叶子,夹在手中快速飞出去。 叶子在空中穿行,将下落的一片竹叶割开,穿过竹叶飞向李平阳手中的长剑。长剑的剑刃被击中,直接脱手掉在地上。 不带这么玩的啊! 死都不让我死, 你怎么这么霸道…… 李平阳正说着,刚才见到的仙女面容,再次出现在他眼前。仙女焦急的查看他的颈部,发现被割伤了一个口子。 仙女十分心痛,心疼的用手去摸,手指触碰到李平阳皮肤时,李平阳身子冷不禁的一抖,感觉像是活在梦里。 别把我叫醒! 谁叫醒我,我跟他急。 李平阳沉醉在温柔乡里,眼睛看着仙女姐姐的面容,鼻子闻着淡淡的清香。直感叹:人活一世,不过如此。 此生,再无遗憾了。 “那我要你娶我!” 方才的那句话,突然飘进他的脑海里。李平阳眼眶当即湿润,惋惜的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 就在刚刚,自己,好像是拒绝了? 第七章:紫瞳巨蟒 小仙女刚为李平阳包扎好伤口,却发现他哭了。 心说不娶就不娶嘛,干嘛还要死要活的,一个大男人,还哭个什么劲?明明现在最想哭的,应该是她舞依依才对! 当年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自己,等长大了以后还要娶她为妻,并拍着胸膛保证的男孩,如今已经忘了自己。 在沧洲的那段日子,也是舞依依最为快乐,一直铭记的美好回忆。那时的李狗蛋比她年长两岁,做什么都护着她。 自从一个叫李狗蛋的孩子入住沧州,隔壁卖烧鸡的李伯就十分苦恼,每天刚做好的鸡,总是莫名其妙的少上一个腿。 谁知店铺下面,早就被调皮的李狗蛋给挖通,偷吃完也不会被发现,来去自如的离开。 王婶家的糕点总是不够数,李婶家的鱼,也总是莫名其妙的翻肚皮。老周家的窗户纸,就没有一天是好的,总会被人用手指戳几个洞。 连树杈上的鸟,也在为自己刚丢的鸟蛋鸣不平。 一个同李狗蛋相同年纪,家里有钱的富家孩子,整天总会拿着一串又大又甜,让人流口水的糖葫芦,对着他们兄妹二人炫耀。 可也总会哭鼻子,手里只剩下一根串,哭着跑回家找大人。 读书的时候,趁着老师睡觉,就用毛笔在老师的脸上画王八,或者干脆把老师的半个眉毛给剃了,气走的老师能塞满整整一院子。 对此,李狗蛋的爹也没少暴打他,尝试过单打,以及混合双打,可打过很快就忘了疼,可谓是操碎了心。 而且他十分护着依依,每次依依犯了错,也都是他主动代为领罚。即使手掌被打开花,也笑着冲依依说他不疼。 一想到曾经那个好哥哥形象,如今却冷的像块铁,舞依依就忍不住哭出来。 哭声越来越大,把一旁正在发呆的李平阳惊醒。 李平阳不知所云,以为是对方嫌弃自己,听到她的哭声,李平阳就更伤心了。 本就错失良机的他,心里别提多懊恼,在听她这一哭,李平阳也跟着抹起了眼泪。 儿时只要自己一哭,李狗蛋总会扮丑逗她笑,或是使出拿手绝活,给她学驴叫! 因为学的太惟妙,连家里的真驴被骗过好几次,以为是来了亲戚,欢快的跟着叫几声。 可如今自己哭的这般伤心,李平阳却还是无动于衷,舞依依便哭的更加伤心欲绝了。 一旁的李平阳慌了神,他可从来不会哄女孩子,更不会逗女孩开心,想要安抚她,紧张的手却又无处安放。 最后,李平阳像摸小狗那样,在舞依依的头上抚摸了几下,舞依依这才停止哭泣。 突然。 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一阵响动,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他们,地面的石子被带动的震起。 那东西的移动速度极快,眨眼的功夫,就已经来到他们的身边。 李平阳最先察觉到,发觉危险时,看到一个黑色的巨大影子,连忙将身边的舞依依推开。 舞依依刚被推开,身后就窜出一个庞然大物的脑袋,从嘴里吐出一个东西,将李平阳的身子卷起,一口吞下去。 舞依依眨巴几下眼睛,看了一眼李平阳的位置,发现空空如也,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消失不见了? 几滴液体落在她身边,一抬头,一条巨大的蟒蛇出现在她头顶,瞪着两个和山洞一样大的紫瞳,浑身呈紫黑色。 巨蟒咽喉蠕动了一下,像是刚吞了一个什么东西。李平阳顺着湿漉漉的通道滑行,想要停下来,却根本刹不住闸。 舞依依似乎反应慢半拍,这才尖叫了一声。 她的准老公,就这么被眼前的臭蛇给吞了?而且这蛇吃的还挺满足,打了一个饱嗝! 魔女愤怒了。 后果很严重。 舞依依跳起来,对准巨蟒的肚子就是一脚,踢的蟒蛇两行眼泪挂在眼角,疼的扭动身子。 好歹它也是妖界中,一条紫瞳阶的吞天蟒。居然就这么被眼前的这个疯女人拳打脚踢,说出去,还不得被同类给笑死? 为了找回尊严,巨蟒调整情绪,张开血盆大口,冲着舞依依做出一个狰狞的表情。 可谁知换来的,却又是一份毒打。 不按套路出牌的舞依依,它是真的怕了。 调头就开始往山谷里爬行。眼前的这个疯婆子十分危险,仿佛它才成了最弱小的那个。 边跑,巨蟒边掏出一本毕业证,这也是它从妖100年来,第一次见到让它害怕的生物。 旁白:巨蟒扭动身子,用极快的速度离开,不对,是逃命!慢一秒骨灰都给你扬了! 舞依依火冒三丈,继续穷追猛打,硬是创造出了一个人,追着一条10层楼高的巨蟒爆锤的壮举。 村民此时都已经恢复正常,白雾也已经散了,李虎赶出门外,在附近寻找起李狗蛋。 刚一转身,李虎就看到一个女人,在追打着一条巨蟒的画面?从他身边跑过。 他以为看花眼了,还抬手又揉了揉眼睛,确定并不是看错了。心说,那就是脑子秀逗了! “狗蛋!你在哪?” “救……” 李虎与蟒蛇擦肩而过,貌似听到了李狗蛋的声音。明明离自己很近,可就是找不到? 巨蟒体内。 李平阳不知道翻滚了多少圈,感觉像是坐了一百次云霄飞车,胃里翻江倒海的,还好总算是停下来了。 也不知道这巨蟒是受了啥刺激,一会改变一个形状,可苦了在他体内滑行的李平阳。 要是让他知道,让巨蟒改变形状,让他遭罪的人正是舞依依,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四周一股腥臭,而且附近都是湿漉漉的,李平阳也不知道这是到了哪里了。 他摸了摸身上,找出一个火折子。 举起火折子,李平阳看到脚下居然有一些石台阶。而且他身处的位置,不像是巨蟒的体内,更像是一个建筑之中。 走在石台阶上,李平阳摸到了墙壁,四周全部都被铁板加固了。安全的像是一个铁桶。 湿漉漉的东西似乎是胃液,从头顶上一直向下滴。即使是厚厚的铁板,也被腐蚀出了许多个小洞。 那些腥臭的味道,来自这个洞穴的最深处,他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没有其它的路了。 又像前走了一段距离,李平阳终于走出洞穴,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地方。四周是几根巨大的石柱子,上面都雕着蛇的图案。 那些蛇的模样,自己总感觉好像在哪见过,可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是在哪见的。 继续向前走,李平阳惊讶的发现前方没路了,在尽头处,居然有一扇巨大的铁门! 从刚才开始,他就发现这里的建筑,更像是属于现代的工程。要不是他真被蟒蛇吞了,是不会相信在这条蛇的体内,会藏着这样的工程。 打开铁门,传来一阵笨重的齿轮转动声。 两排油灯像火龙一样被点燃,一盏接着一盏,照亮出一条一直向深处延伸的走廊。走廊不知到有多深,用肉眼是看不到尽头。 走廊两边是一间间小屋子,每个屋子都有一扇木门,在门上写着一个数字。 他们不是从数字1开始排列的,也不是按照房间号的顺序排列的,每个数字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像是乱写的数字。 在每个木门边上,都有一个类似投递食物的窗口,只能容纳一个饭碗穿过。李平阳凑上其中一个窗口,向里面望了望。 里面没什么特别的,更像是一个办公用的办公室。里面摆放着一张桌椅,和一些用来记录的纸张,一张用来休息的木床。 一连看了好几个房间,几乎都是同样的布置。而且李平阳惊讶的发现,每一间屋子,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 从桌椅的位置,床位的方向,在到笔筒的朝向,居然都像是按照第一间房子设定的。 要不是门上有数字,在里面工作的人,要是出去上一个厕所,等到回来时,或许就找不到他是哪一间屋子了。 咕噜!!! 肚子发出一阵叫声,李平阳感觉有些饿了。带来的干粮都被村民抢了,幸好他还留了一手,在身上藏了一块饼。 摸向胸口,李平阳掏出饼子的同时,还摸到了一个硬物。拿出来一看,发现是父亲塞给自己的那个锦囊。 这两天完全把这事给忘了,李平阳拿着锦囊好奇起来,这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被蟒蛇活吞,现在这个处境,应该也算是万不得已的关头,是可以打开锦囊看一看的。 毕竟,谁知道自己能在这没有食物,没有水的鬼地方,活上几天? 想着,李平阳就伸手去打开锦囊。 第八章:霸道剑法 打开锦囊,李平阳从里面倒出一个东西。 是一把钥匙! 钥匙从锦囊里滑落,撞在地上发出金属的脆响,弹了两下摔到墙角的位置。 李平阳走过去捡起钥匙,发现在钥匙的尾端,用小刀刻了三个很小的数字,“066”。 看到这组数字的刹那,李平阳一惊。因为刚才经过一扇木门,在那扇木门的上面,他看到过与钥匙上同样的数字。 脑袋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一个念头迅速产生。难道这把钥匙,是开启那扇门的钥匙吗? 不会这么巧吧? 还真有可能! 李平阳迅速跑回去,开始寻找写有066的木门,因为之前有印象,没找一会就被他找到了。 站在006数字的门前,李平阳深呼吸一口气。 这间房子似乎真有点奇怪,它和其它的房间不一样。里面除了之前见过的相同摆设,竟然多出了一个红色的柜子! 而且之前见过的屋子里,似乎都非常干净,像是有人一直在打扫整理。唯独这间屋子里很脏乱,像是很久没有人进去了。 地上有很多被搓成丸子的纸团,桌子上画着一张未完成的草图,因为离得很远,李平阳看不清楚上面画的是什么。 忐忑的握住钥匙,他像是下定决心一样,将钥匙直接塞进锁孔,随后转动一圈门把手。 咔的一声, 锁头居然与锁孔完全匹配。 门真的被他打开了! 李平阳推开门,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就像是尘封已久的地下室,突然被人打开的味道,呛的他直咳嗽。 刚想掏出火折子去找蜡烛,李平阳惊讶的发现,在房间墙壁上有一根灯线,于是轻轻一拽,房间顿时被照亮。 久违的刺眼灯光,让他那一刻感觉很不真实,仿佛一瞬间离开了大宋,回归到现代。 用手挡在眼前,缓和了一下去适应。房间里四处布满蛛网,木柜子的外层,也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椅子是背对着他的,上面坐着一个人,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准确的来说,是一具白骨。 当看到白骨身上,披着的一件灰色外套时,李平阳的瞳孔闪烁几下,当即就湿润了。 他不敢相信,也不想去相信。 那件外套让他泪目,他拿起外套时,心里任然抱着侥幸心理,希望只是一件同款的衣服。 从上面数,第四个纽扣处没有纽扣,第五个纽扣,是从衬衣上补过来的,要比其它小一截,第七个纽扣…… 再到一些不起眼,但只有他知道的细节,完全都被一一对上的时候,李平阳终于崩溃的抱着衣服,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这是父亲穿过的外套! 不会有错的。 不可能会有第二件一模一样的。 可他的父亲,已经失踪了整整十七年了,为何他的衣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一把抱紧衣服,李平阳将头紧紧的埋进衣服里,童年的一些记忆快速涌现出来。 记得自己小时候,特别喜欢吃一种大白兔奶糖,喜欢连同里面的一层薄糖纸,一起吃掉。 每次自己哭,只要父亲掏出一颗糖,比什么都管用,再大的委屈也可以忍回去。 父亲打自己最狠的一次,是在他五岁的那年,因为一场误会,让父亲以为他偷了东西,便将他吊起来用皮带抽打。 还将他一个心爱的木头汽车,拿起来狠狠的摔在地上,直接砸的四分五裂。那也是李平阳哭的最伤心的一次,红着眼睛,哭着冲出家门。 当时他恨透了父亲,在那一刻恨之入骨。饿着肚子的李平阳没地方可去,来到了离家很远的一个天桥下面。 那晚,他委屈的哭了一整夜,不知哭了多久,最后感觉有些累了,随便找来一个废纸板,盖在身上就睡着了。 后来父亲得知真相,是自己错怪了他。 随便在椅子上扯了件外套,就急冲冲的出门,后悔的打着手电,喊叫他的名字找了一夜。 当看到睡在天桥下,打着咕噜,与流浪狗抱在一起的李平阳,父亲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李平阳第二天醒来,一睁开眼,就看到了自己已经摔坏的木头汽车,被父亲用胶水拼凑,从新粘好放在他床头。 思绪被拉回,李平阳眼眶湿润,试着去摸外套的内兜,果真从里面找到一颗糖。不过已经变质,发霉不能吃了。 深呼吸一下,李平阳把外套盖在椅子上,闭上眼缓和了一下情绪。随后去翻看桌子上面,一张已经泛黄的图纸。 图纸是用黑色的签字笔画的,上面是一座建筑的草图,因为没画完整,只能看出个大概。 可当看清那个建筑的轮廓,李平阳大脑像是触电一样,猛的一惊。望着图纸,他不明白,为什么它会出现在这副画中? 是神庙! 是那座将他带到这个世界的神庙。 图纸上的神庙,就和他经常去的那座一模一样。神庙的上空,被画出了电闪雷鸣的样子,乌云密布,像极了他穿越的那天。 黑色的天空阴沉的让人喘不过气,就连门口的电线杆上,那只歇脚的乌鸦,居然也被画了进去,让李平阳觉得不可思议! 那张图纸下面,还有另外七张签字笔画,上面的内容一模一样,全都是画的这座神庙! 这时候,李平阳感觉胸口一阵灼热,他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抓到了特使临死前,交给自己的那神秘木匣子。 他再次惊讶,突然想到刚才来到这里时,经过的那几根巨大石柱。那上面雕刻的蛇形图案,不正是木匣的放大版吗? 难怪会如此眼熟。 木匣子上,同样也留有一个锁孔。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李平阳把066房间的钥匙,塞入到木匣子的锁孔里面。 转动钥匙,木匣子咔的一声打开,李平阳翻开盖子,一道刺眼的绿光照的他睁不开眼。 “叮咚!恭喜开启斩妖录系统。” 一阵电子音,突然在李平阳的脑海中响起,旋即,一道虚拟的界面出现在他眼前。 姓名:李平阳。 职业:斩妖人。 等级:lv1。 拥有妖怪卡牌:0张。 权限:一级【0/100】 任务一:斩杀紫瞳巨蟒,获得三星卡牌,紫瞳吞天蟒。卡片属性:火。奖励:解锁商店。 看着眼前如投影一般,漂浮在半空中的属性面板,李平阳整个人是蒙的,难以置信。 绿光渐渐消散。 木匣里放着一枚绿色戒指,质感如玉,光泽如翡。一条绿色的迷你小蛇,仿佛像是有生命一般,绕着戒指一周缓慢游动。 李平阳拿起来戴在手上,手掌轻轻抓握了一下,一把像素风的短剑出现在他手中。手掌一松,那把剑又突然消失。 他的脑海里开始出现一些画面。 一本名为“霸道剑法”的古书,开始一页页的快速翻动。一个练剑的小人出现,手持长剑,活了一样舞动起来。 反正一时半会也出不去,在巨蟒肚子里,李平阳将像素短剑再次变出来,照猫画虎的跟着一起练习起剑法。 体内一股暖流席卷全身,一丝真气慢慢涌进丹田里,他感觉整个人像是精神了不少。 丹田中,一把残缺不全的大刀,被七根粗壮的锁链牢牢锁住。在感受到李平阳微弱的真气后,渐渐苏醒,抖动了一下。 这些变化他自然是看不见,但能感觉到浑身的疲惫感,都在练剑后顿时消散。刚想伸个懒腰,一抬头,居然看到了外面的天空! 怎么回事? 从另一个视角看去,紫瞳巨蟒的蛇头,被手持像素短剑,正在伸懒腰的李平阳,轻而易举的就给斩断了。 李平阳:“????” “果真霸道啊……” 说时,李平阳嘴角抽了抽。望着巨大的蛇头落在地上,掀起很强的一股劲风,将四周的树木吹的一直晃动。 第九章:控笛一脉 “任务已完成!” 随着巨蟒被斩杀,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随后,巨蟒的身子开始慢慢消散,变成一张卡牌悬浮在半空中。 卡牌是黑色的,上面有一个紫瞳巨蟒的图像,左上角的一颗水晶球里,写着一个火字,代表这张卡牌的属性为火属性。 虽然现在,李平阳还不清楚它的意义。 在卡牌的右上角,有一个象征等级的星槽,这张卡牌的星级是三颗星。再往下一点,就是这张卡牌的名称。 在李平阳脑海里,一个卷轴正在慢慢展开,上面是所有妖怪的图鉴,不过全是黑色的。 收集到巨蟒卡牌,图鉴中巨蟒所在的空缺被点亮,发出紫色的淡光。李平阳的等级,也随之从1级升到了2级。 那具白骨,到底是不是失踪的父亲的? 066号房间,以及其它的100多个房间,又是何人建造的,用它来做什么的? 这条巨蟒,是跟自己一样穿越过来的?还是本就属于这里?神庙又藏着什么秘密? 有太多的疑惑无法解答。 李平阳走上前,将悬浮的卡牌拿起来。卡牌拿在手中,他只感觉丹田一热,指尖突然冒出一股黑色的火焰。 火焰是没有温度的,也没有一丝灼热感,李平阳看着卡牌一点点燃尽,消失在指间。 身后不远处,追随巨蟒而来,已经跑了一个多时辰的舞依依,背靠着一棵树喘气,实在是跑不动了。巨蟒已经被她跟丢,跑的没影。 一股凉风吹来,舞依依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舒服的吹着风,看到远处站着一个人。 远处的空地上,李平阳刚将短剑收回去,就听到有人在叫他。随声望去,舞依依正站在一棵树下,一脸开心的朝他挥手。 挤出一个笑容,李平阳抬起手晃了晃,回应了一下。随后,两人一起走回村子。 夕阳下,舞依依一直紧挨着李平阳,走着走着,手就不知不觉得抓在一起。 李平阳没有拒绝,反倒是内心偷笑。见到他不反对,舞依依便握的更近,小脸开始通红。 就像从前一样,他们总喜欢这样牵着对方。在某一瞬间,舞依依感觉回到了过去,变小的自己身边,是儿时的那个李狗蛋。 半路上,当舞依依提及那只巨蟒,问他是如何逃脱出来的?一脸好奇的望着李平阳, 李平阳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难道要告诉她,巨蟒被自己一剑就给解决了? 胡乱编造了一个借口,李平阳就说是闲的没事,在巨蟒胃里蹦了个迪,把它的肠子打了个蝴蝶结,顺便还在它的心肝脾胃上,写下了到此一游。 实在忍受不了,就把自己吐出来了。 听到这,舞依依没忍住笑了出来,这种无聊却又忒损的事,李狗蛋他还真干的出来。 两人很快走回村子。离得很远,李平阳就看到了站在村口,一副泪眼汪汪的李虎,以及等候着他们的所有村民。 李虎跑了几步,冲上去一把抓住李平阳的胳膊,力度稍微偏大,颤抖着嘴唇,说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 李平阳给了李虎一个拥抱,拍着他后背说自己命硬,也还没活够呢,才舍不得现在死。 突然,李虎鼻子嗅了嗅,闻到一股特别臭的气味。低头一看,李平阳的衣服上全都是粘液,刚才拥抱弄了他一身。 捏住鼻子,李虎从包裹里取出一身干净衣服,扔给李平阳让他换。刚要走,村长突然一声令下,所有村民齐刷刷的跪了下来,场面十分震撼。 他们感激的望向李平阳,感谢他替村子除了巨蟒。下跪也是另有一事相求,如若不答应,便都一直跪着不起来。 李平阳一副为难之色,他只是一个跑腿送信的,没想过当什么大英雄。看到村名们祈求的目光,他终是不忍心拒绝,只好答应。 之后,村长将一些村子里的事情,以及遇到的一条会说话的白蛇,对他讲述了一番。 几个月前。 自从蛇妖出现,村子里的小孩就总是频频失踪。起初,大家都还以为是遭遇了野兽,或者是贪玩走丢了。 后来失踪的小孩越来越多,到第五个小孩失踪时,大家这才紧张起来。一些上山采药的男人,也是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为了查清到底是山鬼所为,还是另有蹊跷?村长带领了一部分人,开始顺着一些痕迹追查。 起初找了几天都没任何线索,就在大家无功而返,准备收队的时候,一个村民闹肚子,在上厕所时发现了一块布料。 后经辨认,这块布料的主人,正是失踪人中的其中一位。顺着着布料,他们最终在后山的一个山沟里,发现了一些巨大的蛇蛋。 那些蛇蛋还没孵化,在蛇蛋的下面,他们找见了已经变成白骨,那些失踪的小孩,以及上山采药人的尸首。 在离那不远的一个山洞里,他们遇到了一条受了重伤,长满白毛的蛇。那条蛇的眼睛很古怪,只要盯上一眼就会头痛欲裂。 凡是看过白蛇眼睛的人,回到家没过多久人就疯了。随后陆陆续续,村子里很多人得了怪病,有的男的出现幻觉,把自己妻子活活勒死,说其是妖孽。 有的小孩更是突然一病不起,虽然有心跳声,却跟死人没什么两样,没有知觉和意识。 李平阳他们最先进村,见到的那口棺材里的女孩,症状就和描述的是一个样子的。 几个邻村的寡.妇,也在看完那条白蛇的眼睛后,回家没多久,肚子就莫名其妙的大起来。 因这事也不体面,有坏道德和廉耻,也就没人敢把此事给说出去。可等到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可把所有人都吓坏了。 那些寡妇生的孩子都一样,居然都是一条长满白毛,有着一双阴森可怕眼睛的白蛇! 作为控笛一脉,本着悬壶济世,拯救苍生为己任的舞依依,也是在听说此事后,自愿前来这里镇妖的。 与李平阳巧遇也只是巧合。 当初舞依依吹笛子,也只是为了驱走村民身上的邪气。他们眼睛之所以会变黑,也都是因为那条受伤的白蛇妖所为。 控制村民攻击李平阳的,也正是那条白蛇,至于为什么攻击他,原因不得而知。 舞依依用笛子吹的曲子,是一首名为“安魂”的镇妖曲。村民身上出现的黑色细线,都是真气幻化出来,限制他们行动用的。 巨蟒问题是解决了,可那只白蛇妖似乎更棘手。李平阳不知道也罢,现在竟然知道了,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他求助于身边的舞依依,希望她能想出个办法,将那白蛇妖给引出来。靠着霸道剑法,亲自手刃了那祸害。 两人小声商量着对策,讨论一番后,两人同时露出一个坏笑,望向一旁的李虎。 李虎被看的吞咽一口口水,李平阳随后凑过去,把他的计划对李虎说出来。听完后李虎就一直摇头,说他不干。 原来李平阳的计划,是希望李虎牺牲一下自己,充当一下诱饵。扮演一个孩童,将那条白蛇妖给吸引出来。 因为村里的村民都不会武功,直接拿来当诱饵,风险太大了。只有会武功的李虎,是目前最为适合的人选! 当被问及自己怎么不去?李平阳解释,说他一是没有李虎高大威猛,二是没有李虎英俊潇洒,更没有李虎的身手和胆识。 这一通夸下来,李虎感觉自己轻飘飘的,还真就上了套,同意去做这个诱饵。 接着他被舞依依拉走,说是要去给他画个妆,看到她的坏笑,李虎心里开始不安起来。 第十章:命悬一线 一间屋子里,李虎坐在床边,面对着舞依依。桌子上放了一些胭脂水粉,一根毛笔,以及一把精致的木梳子。 为了不让他提前看到自己模样,房间里的镜子,早就被李平阳全都给收走了。 先用一支毛笔涂抹了点颜料,舞依依为其添了两团腮红,不过用量没把握住,直接整成了两个大红脸蛋。 配上李虎憨厚老实的笑容,舞依依没忍住笑了一声。见到她笑,李虎这才黑下脸,盯着房梁上的一只蜘蛛发起呆。 片刻功夫。 经过一番梳妆打扮,李虎已经完全变了一个模样。舞依依憋着笑,推开门冲了出来,李平阳则是好奇的等在门外。 “我都说了我不行!” 又等了一会,李虎抱怨着走出来,双手一直遮住脸。虽然他不清楚自己现在的模样,但听到依依的笑声,已经说明一切。 李虎此时穿着一件孩童的衣服,发型被梳成了一个倒三角,其余的盘在头顶,像个丸子。 两个吓死人的腮红上,是两个用墨汁涂成的黑眼圈,鼻头上的一处樱红十分讨喜,在配上他那一撮老气横秋的胡子。 这大半夜的,就往那村口一站,单是想一想,就只觉得慎得慌! 因为衣服不合身,圆滚滚的肚皮露在外面,非常有喜感,袖子也短出一大截,像极了地主家的傻儿子。 李虎刚想伸腿活动一下,裤子传来一阵布料撕开的声音,这下好了,开.裆.裤也有了! “讨厌!!!” 李虎发出一阵娇声,将一方手帕挡在裆部,李平阳感觉眼睛一阵刺痛,在这一刻,有了想要自废双眼的冲动。 心说,这蛇妖得有多眼瞎,才会把他认成孩子? “娘亲,这个人好丑啊!” 村里围观的一个孩子,指着李虎天真的说道。他的一句话,让所有本来憋住笑的人,直接哄然大笑起来。 一切就绪,李虎随后拿着一块烧饼,蹲坐在村里的一间破庙里,安静的等待鱼儿上钩。 满月高挂,村里突然吹起一阵寒风,家家户户的门窗都被吹的作响。李平阳呆在破庙对面的一间屋子里,一直注视着对面的情况。 一阵笛声传来。 舞依依站在房顶的瓦块上,闭上眼睛吹起了笛子,笛声幽幽飘荡,传入寂静的山谷里。 等了有一会,那股邪风突然停了,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村口。不过来的却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少年。 少年身穿一袭白衣,脚下走的很慢,闭眼陶醉的听着曲子。见他已经上钩,舞依依便收起短笛,停止吹奏。 少年眉头一皱,随着笛声停止,原本还是陶醉一脸享受的表情,突然变得狰狞。 鼻子嗅了嗅,露出一口锋利的獠牙,随即五官开始变形,很快就变成一副蛇的模样。 少年的衣服落在地上,他露出了本来面目,化身为一条长满白毛,瞳孔漆黑的白蛇,随后朝着破庙的方向爬去。 破庙之中。 李虎此时表情紧张,忐忑的望着眼前的佛像,听到门外传来一阵动静,吞了吞口水。 他的刀就藏在佛像底座下面,被一堆杂草覆盖着,屋里也被布置了机关。只要那条蛇一踏入,就会被机关抓住! 哐的一声,破庙的木门从外面被掀开,一股风将里面的蜡烛全都吹灭。一个白色的蛇头探了进来,随后是身子。 在月光下,背对着白蛇的李虎,看到一个巨大的黑影,正朝着他移动过来。在移动到他头顶时,那黑影突然停下。 警戒的看了眼四周,白蛇发现了房梁上的机关。要是在前进一步,一个巨大的网子就会落下来,将它套住。 察觉到这是陷阱后,白蛇准备逃跑。李虎扔掉手里的烧饼,迅速从佛像底下抽出刀,大喊一声往哪跑跑,转身砍向白蛇。 在与白蛇四目相对的瞬间,李虎突然停止动作,将刀举在半空中,整个人一动不动的。 李平阳冲过来的时候,发现白蛇已经不见了,李虎举着刀站在原地,刚想问他那白蛇哪去了,李虎就直接举刀砍了过来。 “李虎,你干什么!” 李平阳弯腰躲开,惊呼一声。 他发现李虎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动真格的,这是起了杀心的一刀!他刚躲开,身后的木窗就被李虎一刀给砍碎。 李虎好像不受控制一样,这并不是他的本意,十分痛苦的挣扎了一会,抬起头咬着牙,说了句:“快走!”。 又是一刀劈过来,李平阳来不及躲闪。舞依依迅速吹奏笛子,利用真气形成一条黑色的细线,将刀控停在李平阳头顶。 李虎还在用力,将刀刃继续向下压,舞依依表情也很吃力,跟他一直做着抗衡。 透过李虎的瞳孔,李平阳看到了那条白蛇,此时正盘绕在大佛顶端的木梁上。舞依依刚想提醒李平阳,让他别去看那条蛇的眼睛,可是已经晚了。 李平阳呆站在原地,同样也被那条白蛇给控制了,不过他的意志力非常顽强,并没有被那条蛇完全控制住。 此时只有眼睛能动,李平阳用眼神给舞依依传递信息,舞依依起初不明白,后来发现李平阳在看手上的戒指。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意思,就吹奏起笛子。那条蛇在听到笛声后,放松的闭上眼睛,对两人的控制松懈了一点。 趁此机会,舞依依用黑线连接李平阳的手指,帮助他做出抓剑的动作。随即,李平阳手上的戒指亮了一下。 一看有用,舞依依继续控制黑线。李平阳终于将短剑抓在手中,意识也慢慢恢复。刚想要去斩杀白蛇,却发现手又不能动了。 一扭头,一个村名不知何时出现,站在舞依依的身后,用一把菜刀架在她的颈部。 他威胁舞依依松手,否则就直接杀了她。那个村民的眼睛是黑的,此时正被白蛇控制。李平阳叹息一声,原本就只差一步了! 李平阳摇了下头,示意舞依依松手,可舞依依却不听劝,一直紧紧的抓住黑线。 白蛇的力量很大,她抓紧黑线的手指被越勒越紧,割出一道口子流出鲜血。 李虎那边还在施压,刀刃离李平阳越来越近!同时控制李虎的双手,以及李平阳的手指,舞依依感觉真气被快速消耗,黑线开始变得越来越细。 死死的抓紧细线,舞依依还在硬撑着,不想放弃。 鲜血透过黑线一滴滴落在地上,她眼看着黑线在撑到极限后,从中间啪的一声断开。 第十一章:凤宝宝 舞依依表情惊恐,一掌打退身边的村民,想要冲过去抓住断裂的黑线,却没抓住。 她眼看着黑线从她指缝飘走,内心绝望痛苦。她知道黑线断裂意味着什么,被控制的李虎,会毫不犹豫的杀了李平阳。 而李平阳不能移动,只能等死! 千钧一发之际,一阵笛声飘了过来,舞依依惊讶的睁大眼,发现那是和自己一样的笛声。 不过对方的真气十分强大,和对方一比,她的就只能算是皮毛。从那人沉稳的笛声中,舞依依听出来此人是个高手。 再一细听曲子,她绝望的脸上顿时轻松了不少,在心中暗喜,这下大家算是有救了。 “依依,让你平日里认真练习,你却总想着出去玩!把我说的话,也都是尽当了耳旁风,这下可知错了?” 一个和舞依依同样漂亮,长像也十分相似,脸上却多了一份成熟的女人,正吹着一把短笛,将断裂的黑线抓住。 笛子上围绕着一圈黑气,延伸出两根粗壮的黑线,像两只怪物的爪子一样,将断裂的黑线牢牢抓住并替换掉。 白蛇的身体,此时被一团黑色的雾气困住,从雾气里探出一个身穿铠甲的影子,拔剑就将白蛇的两个眼睛刺瞎。 李平阳的手指能动了,已经解除控制,随着一阵大刀落地的声音,李虎也恢复了意识。 趁此机会,李平阳手持短剑冲过去,一剑将白蛇的蛇头斩下来。白蛇被斩杀之后,体内的亡魂都喷涌了出来,老婆婆孙女的魂魄,也回归到了她的体内。 睁开眼睛,小女孩说她饿了,婆婆不敢相信的望着她,眼泪激动的流下来。村子里其余被夺了魂魄的小孩,也都随后恢复正常。 只有李平阳一个人能看到,在那条白蛇死去的位置上,有一张卡牌一直悬浮在空中。 这次的卡牌是风属性,是张四星卡牌,趁着没人注意到,李平阳收走了卡牌。万妖录系统上,一个妖怪的图鉴跟着被点亮。 一声惊雷,晴空突然阴沉起来。 所有村民抬起头,望向乌云密布的天空。老婆婆拉紧孙女的手,也来到门外等待着,大家都不想错过这一刻。 又是一声雷响,几滴雨点砸在村长的脸上,他张开嘴去接,两股眼泪激动的顺着眼角滑落。 小雨无声无息的落下,如烟似雾,所有村民在这一刻都哭了。也包括不属于这里,只是路过的李平阳几人。 田里的土地得到滋润,干裂的沟壑一点点被灌满。已经见底的水井,也在一滴滴拼命收集着雨水。孩子在们在雨中快乐的玩闹,笑声传遍整个村子。 “依依,快进屋,别在外面淋雨了!你们也都进来吧,免得一会淋了雨在生病。” 女人站在屋檐下,对着正在淋雨的几个人招呼一声。舞依依随后拽了拽李平阳的胳膊,李平阳擦了把脸上的雨水,带着李虎进屋。 眼前的女人不同于舞依依的美,她的美,是带着三十来岁女人的成熟,但又不失韵味,温婉娴淑,千娇百媚的美。 她长着长长的睫毛,一双明亮的眼睛十分动人,脸上总带着一副淡笑,不施粉黛天然美。是那种单看上一眼,就能勾的你魂不守舍,神魂颠倒的女人。 “娘亲,你怎么来了?” 舞依依行了个礼,随后坐在女人身边,她没想到出手相助的,竟会是自己的母亲,她此时应该在天誉城中才对。 “怎么?离家这么些天,也不见你给家里寄过一封信。你现在到好,反倒是质问起我了?” 女人眉头微皱,生气的样子也十分好看。李虎花痴般的站在一旁,这样的美人,他长这么大还真是头回看见。 他自己的夫人虽说也不差,但和眼前的美女一比较,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之谈。但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喜欢看他夫人。 “娘,孩儿知错了!下次不敢了!你瞧,我这不是和狗蛋哥哥在一起嘛,有他保护我呢。” 依依拉着母亲的手,做出一个撒娇表情,奶声奶气的说着,随后指了指身边的李平阳。 凑近细看了一会,女人这才惊讶的一捂嘴,眼前的这个长的漂亮的少年,的确和那位故人很像,能看到其当年的影子。 看着李平阳,让女人回忆起许多往事,忍不住伸手揽住李平阳的脑袋,搂进怀里。 高高的雪峰压下,李平阳顿时间感到压力山大! 一别七年。 李狗蛋已经长大,长成一个脸蛋好看的少年。当初李沈放为了保护她,才将她送走,让给了天誉城的城主。 这些年,虽然外界都知道,她凤宝宝,舞凤儿,是那段正天的女人。但实际上这些年,她始终从未让其碰过自己的身体。 因为她的心里,一直无法忘记李沈放,也就李狗蛋的爹。 但她也爱段正天,两人已经相处这么多年,不可能没有真感情。这些年的陪伴,她也发现段正天为自己改变了很多。 “我也一起来了!” 屋外的树林里,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只见一个身影踩着竹子,在竹梢上蜻蜓点水,利用轻功快速移动。 随后踩着一片下落的竹叶垫脚,从高空中慢慢落下来,一挥衣袖,将遮住视线的刘海用手一撩。 “宝宝,半个时辰没见,我可想死你了!” “段段,我也好想你啊!” 旋即,男人一个闪身冲进门,凤宝宝一把推开李平阳,急冲冲的扑向那人的怀抱,两人恩爱的抱在了一起。 李平阳依依不舍的抬起头,鼻血流到嘴边,一脸不悦,强行被喂下了一波狗粮。 “爹爹,你怎么也来了!” 舞依依惊讶的望着段正天。其实吧,也就是说说装个样子。这个娘亲身边的跟屁虫,只要娘亲到哪,他绝对是跟到哪里的。 就算不在跟前,也绝不会超过方圆一里! 谁不知道天誉城里,有个叫段正天的宠妻狂魔,那可是出了名的爱老婆,疼老婆,爱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其实这一点,从他们不避讳旁人亲吻,以及李平阳羡慕嫉妒的眼神中,不难看出。 第十二章:名为霸气的真气 雨过天晴,白雾村的石板路被蒙上一层水泽,屋檐下的雨水还在断断续续的滴落。 一滴积攒到极限的水珠,拖着细长的水线,噗通一声滴落,砸进下方盛满雨水的木桶里。声音不大,但却很好听。 村长家里。 一个木桌上摆满了好菜与酒肉,李虎挠了挠吃撑的肚皮,醉醺醺的趴在桌角,不时的说上一两句梦话出来。 李平阳拿起酒瓶,招呼李虎继续喝,可推了几下李虎都没反应,便笑着说了句你不行! 一手拿着酒杯,一手将酒瓶倒置,李平阳把最后几滴好酒倒进酒杯里,脸上已是红霞遮面。 干掉最后一杯酒,李平阳像是完成一样,咣当一声趴在桌子上,很快传来了呼噜声。 在李平阳倒下没多久,段正天便从桌子上抬起头,环顾四周,此时就他一个是清醒的。 他一直在用少许的真气解酒。 一边陪着大家畅饮,一边用手指在桌下发力,因为身份的原因,他常年都是保持一副清醒的头脑,从未让自己醉过。 “段段,再给我倒一杯!我还能喝!” 凤宝宝也喝的烂醉,眯着眼睛,嘟着嘴说了一句醉话。望着脸蛋发红,手里仍攥着一个酒杯的凤宝宝,段正天宠溺的一笑。 将酒杯从凤宝宝手中取走,段正天一个人走出门,深呼吸了一口气,感受着雨后的新鲜空气,舒服的闭上眼睛。 嗖!!! 正在这时,突然一发弩箭朝他飞来。 段正天依旧是闭眼的姿态,脚下面轻微一挪,做出伸懒腰的动作,弩箭被他轻松躲开。 与此同时,树林里传来了一阵响动。 四个蒙面人从树上跳下来,分别手持一把利剑,不打招呼,就直接一起杀过来。 第一个蒙面人踏步飞起,举着长剑刺向段正天的咽喉。在他快得手之际,另一个也从左边出剑,飞刺向段正天胸口。 另外两个,一个将剑对住段正天的后背,另一个将剑对准他的腰部。四个蒙面人训练有素,动作迅速利落。 段正天睁开双眼,单手对着身旁的树木一震,一截短树枝落下来,被他抓在手中。 四个蒙面人同时一愣,表情都有些疑虑,但手上的剑已经刺出,岂有收回的道理?只能硬着头皮搏上一搏了。 剑刃都突然停下来,四个人握剑同时停在半空中,却怎么也刺不下去。好像在段正天身上,有一层看不见的气流护着他。 而且他们的手,也像是被这股气流给吸住了,想要拔回手,却不能挣脱出强大的控制。 从另一个视角看去,段正天什么也没做,只是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悠闲的在手中晃了晃。可那四人的脸上却十分痛苦,感觉真气正在一点点被吸走。 “是霸道真气!” “怎么可能!在这个天誉城中,人人皆知的废物,怎么可能会是宗师境界的高手?” “原来他一直都是装的,藏的好深!” 几个蒙面人表情痛苦,体内的真气快被段正天全部吸走。届时,他们会成为一个练剑都不会使,没有一点用的废人。 在大宋,修炼真气之人,最宝贵的就是真气。在这个时代,只有真气达到满盈之人,才能被称得上为强者, 像段正天这样,只是利用真气,不借助任何外力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杀他们于无形。 可以是一个眼神,或是一个动作。 而且可以将真气作为防御,吸收对方真气的人,是要在强者之上,宗师境界的高手。 宗师境界的高手,通常都是习惯运用一种名为霸气的真气。像李平阳所练习的霸道剑法,正是将霸气凝聚于剑锋。 往往两个宗师之间过招,并没有什么大场面。或许两个人往那一站,什么都不做,一天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然后互相伸伸懒腰,夸一夸对方的真气如此强劲,如此霸道。改日约个地方,再来一场别开生面的“罚站”。 也或许,就是两个白发老头,站在一处瀑布前,一个人眉来眼去,另一个嘴角抽搐。 实则是在血雨腥风的战斗,但更像是两个神经病的日常!在外行人看来,这两人应该病得还不轻,已经没得救了。 而在宗师境界之上,又有将真气练到巅峰,有被称为神话的大宗师,以及一直传闻存在,却无人见过的武尊。 当然,李平阳后期也是对上大宗师,也能来去自如,过个几招的人物。并且还自创出了比霸气,还要霸道的真气。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回到战场上。 段正天从衣服里摸出一个香蕉,扔掉树枝,悠哉悠哉的一片片剥开,拿到四个蒙面人眼前。 举着香蕉,段正天从四个已经头发花白,眉宇苍悴的蒙面人眼前晃走,他们无一不透露出眼馋的模样,直吞口水。 “我在吸下去,你们就只剩骨头了!” 吊完胃口,段正天举起香蕉,一口咬进嘴里,咀嚼一下吞咽下去,松开对四个人的控制。 解除霸气,他们的身子同时摔在地上,手里的剑也飞出手腕。被吸光真气的四个人,从刚开始的男子,摇身一变成了大爷。 “说吧,谁派你们来的?” 蹲坐在他们身前,段正天将剩下的一截香蕉吃掉,拍了拍手,把香蕉皮扔到一处草丛里。 还有一个一直躲在草里,见到段正天使用霸气,已经吓傻的蒙面人。刚想冲出来解救同伴,却被一个香蕉皮摔飞。 使用霸道真气的时候,感知,听觉,力量爆发,以及速度都会增强。段正天听到了草里有人,只是装作不知道。 草丛里的那个人摔了出来,段正天捡起地上的一把剑,慢慢走了过去,来到那个人身前。 “把面罩摘下来!” 段正天语气冰冷,用剑指在那人的颈部。那个蒙面人的身材十分娇小,手臂也很纤细,手腕处有一朵梅花的印记。 单看到那朵梅花,段正天的心里就咯噔的一下,在脑海中想起一个人,但是不确定。 女人慢慢将面罩取下,露出一张充满仇视的脸,用狼一般的眼神,直直的盯着段正天。 第十三章:告别 “你走吧,我不杀你。” 看到眼前女人的面容后,段正天扔下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与这女子倒是无瓜葛,而是与她的母亲有关联。 女子见他不杀自己,也并没有感恩戴德,依旧用仇视的眼神盯了他许久。知道来杀他的人是谁以后,段正天一挥手,把刚才吸走的真气还回去。 那四个人虽收回真气,但也元气大伤,互相搀扶着,一瘸一拐的逃走了。段正天半张着嘴,想和女子说些什么,却又一直没说出口。 女子似乎也对他无话,捡起地上的长剑,一跃跳上屋顶,站在屋顶又看了他一眼,这才扭过头转身离开了。 留下一脸负罪感,望着女子远去方向,心里不知是啥滋味的段正天,站在原地发呆好久。 凤宝宝这时酒已经醒了,其实她也早就醒了。从刚才丈夫使用霸气时,她已经被强大的真气惊醒,然后躲在门后看。 那个女子的面容,她自然也是看到了,所以对段正天能有那样的眼神,其实也不为过。 毕竟,那可是她的杀母仇人! 那个女子名叫柳嫣儿,在这五年中,她前前后后发起了有六百多次的刺杀,却没有一次成功,或是靠近成功。 “段段,我们回天誉城吧!离家这么些天,我突然想吃你亲手为我做的桂花糕了。” 见段正天一副回忆往事,并且面色凝重的样子,凤宝宝走过来拽住他衣袖,嘟起嘴撒娇。段正天闭眼叹了口气,随后笑着搂过凤宝宝,说了句好。 原来舞依依招牌的撒娇动作,是从这里学的。 两人收拾完东西,李平阳他们也醒了,只有李虎一个人还在睡着,不时挠一挠脸。 把随身的其它食物,以及一些银子放在桌子上,他们准备悄悄离开,不惊动这里的村民。 李平阳踹了一脚李虎的屁股,却发现他还在睡着,见他没反应,李平阳坏笑着,走到李虎身边,弯下腰,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句话。 “蛇妖来了!” “啊!蛇妖在哪?” “好你个李狗蛋,敢吓唬老子。” 李虎听到蛇妖两个字,整个人几乎是跳起来的,把李平阳和一旁的舞依依惹得不停的笑。李虎随后假装黑着脸,追着他们二人一直打着玩。 跑了几圈,李虎吃的太饱肚子太撑,扶着门框说他不跑了,跑不动了。可见李平阳刚一停下,就又追上去打。 “好了,我们走吧。” 还是舞依依管用,走过去揪住两个人的耳朵,一左一右,就把这场追逐暂停了。 李虎一直喊着姑奶奶,求她放过,李平阳则是疼的直吸凉风,求她松开,说他不闹了。 把该带走的东西都拿上,李虎望着自己穿过的孩童衣服,和那条开.裆.裤。李平阳打趣说他要是喜欢,就拿上留作纪念。 还说那条裤子,其实挺配他的! 李虎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把衣服和裤子叠好,放在一个箱子上面。他想把这些东西留下,让村民们记住他。 只要看到这个东西,就会想起他们几个人,想起在这里呆过的这几天。虽然很短,但却十分不舍得离开这里。 “来,陪我再喝一杯!” 几个人轻声低语,经过村长身边时,他老人家还在睡着。手突然举起一个酒杯,拦住他们几个人,吓的他们停下来。 李平阳走过去,把村长的胳膊放下来,说:“我给您倒满!”,把酒杯夺走放在一边,随后招呼大家快走。 可刚一踏出门,白雾村的村民就站在道路两边,早就排好队送他们。见到这一幕,李虎揉了揉眼睛,说沙子进眼睛里了。 李平阳也舒了口气,笑着走向大家。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只要大家不会忘记对方,不管到了那里,这份情永远在! 老婆婆拉着孙女,也站在队伍之中,孙女手里还拿了一个用针线做成的布老虎,他想把这个东西送给李平阳。 这个老虎是她最喜欢的东西,她爹娘死的早,就留下她们婆孙二人。这个老虎是母亲生前一针一线,亲手为她做的。 也是下了很大决心,才忍痛割爱,决定把这个布老虎送给她的救命恩人。李平阳走到她身边,抚摸了一下女孩的脑袋,笑着接过她的布老虎。 女孩眼睛一直盯着布老虎,单纯的她,早就把不舍两个字写在脸上。李平阳猜想要是自己拿走它,过一会她后悔了,就要哭鼻子一直闹腾。 “好了,现在我把它再送给你!” 李平阳抓着布老虎,从新塞到女孩手里,接过布老虎的一刹那,原本还是伤心的脸上,顿时又露出一个甜笑。 “好了,大家就就送到这里吧,天凉了,都回家去吧!” 李平阳转过身,眼睛从所有村民脸上晃过。望着大家单薄的衣服,希望自己留给他们的惊喜,他们能够喜欢。 村民们目送他们离开,送走这些给予他们希望的人,也在心中用最好的话祝福他们。 在离开村子以后,李平阳双手抱在脑后,脸上一直笑嘻嘻的。并排走在他旁边的李虎,还以为是自己又被整了。 看了身上好几圈,却没发现异样。于是不解的问李平阳,好奇他一直在笑什么? 李平阳开玩笑,说是突然想到李虎之前画的那个妆,一提到这,连旁边的舞依依问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这是什么?” 一个村民收拾破庙时,发现在大佛像的背面,有一个巨大的木箱子。以为又是什么可怕的东西,就叫来村长和大家。 村民们守在木箱子前,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锄头或是镰刀,有的更是拿着菜刀。等会打开箱子,说不定能用的上。 箱子被两个村民打开,当看到里面的东西时,所有人露出惊讶的表情。一个胆子大的拿起一件,在身上笔画了一下。 原来那个大木箱子里,装的都是李平阳用斩紫瞳巨蟒的卡牌,在商城兑换的羽绒服。 这些羽绒服他们从没见过,更不知道是哪位巧夺天工的能人,又用何种方法制作出来的?但穿上去,那叫一个暖和! 一箱子的羽绒服,很快就被村长给分完。在箱子最底下,还有一件小号的羽绒服,是李平阳留给那个小女孩的。 第十四章:海妖出没 海面上,一艘带着两间包厢的大船,速度平缓的行驶着,朝着天誉城的方向前进。 李平阳抓着一根鱼竿,悠闲的躺在船上,脸上盖着一件衣服,舒舒服服的睡着午觉。 即使是鱼儿上钩,将鱼竿牵扯的晃动,也未能将李平阳从睡梦中吵醒。鱼饵被吃光后,也就再没鱼来打搅他了。 此时船只已经进入了迷之海域。 船夫也打起了精神,因为接下来,你在这片海里无论遇到什么,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靠近天誉城的这片海,也被人称之为北海。北海自古便有妖兽出没,海里的怪事更是层出不穷,聊个三两天也说不完。 闲的也是无聊,李虎就坐在船夫的身边,拿着一壶酒,听他讲起了其中一件故事。 那是一个下海捕鱼的渔民。家里的生活都靠他捕鱼来维持,为了多赚点钱,只有多抓几只大鱼,才能卖个好价钱。 在一次出海捕鱼时,那个渔夫一天都未钓到一条鱼,撒下去的网子,要比脸还干净! 最后跳进水里一看,原来那些小鱼,都是被底下的另外一条大鱼给吃了。妻子已做好饭菜,与女儿在家等候他,怎能空手而归? 于是跟随那条大鱼,渔夫第一次被带到了北海。来到这片海域的时候,他的第一印象就两个字,震撼!因为这更像是两个世界的交汇。 自己所站的海域,水平如镜,偶尔随着海风泛起一层涟漪。再看远处的海域,此时已是海浪呼啸,狂风暴雨,海面下一片漆黑。 他看见了那条大鱼,刚准备继续追,就发现漆黑的海面下,似乎隐藏着一个黑影。 当那条大鱼靠近时,黑影突然冒出水面!那是一个比大鱼的体型还要庞大,几乎像是一座小岛的怪物。渔夫的渔船和它一比,就像是湖心的一粒芝麻。 那只怪物的颈部十分长,有像蛇一样的身子,以及像龙一样的爪子。他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是被称为海妖的生物。 好在他只是远远的观望,并未踏足那片海域,而那只巨大海妖也没想要离开那片海域,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不过传说终究是传说,除了大家口口相传的故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亲眼见到过那只巨大的海妖。 但体型小的海兽,倒是经常有人捕捉到,并拿来卖高价钱。像有钱人,就是喜欢吃这些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东西。 鲜嫩美味,又可以补充真气的海妖肉,自然成了一种富人无限渴望的美食。 即使在害怕,但在金钱的诱惑下,依然有不少人愿意冒着风险,前往这片海域里捉海兽。 啊嚏!!! 打了个喷嚏,李平阳坐起身子,吸了吸鼻子。从刚才开始,他就感觉周围突然变冷了。 一抬头,天空黑压压的,远处的地方更是电闪雷鸣的。脚下的海面一片漆黑,就像是有人给海里倒满了墨水。 这时,手里抓着的鱼竿突然动了动。 有鱼上钩了?李平阳连忙去收鱼竿,却发现自己钓到了一个大家伙,愣神的一秒钟,鱼竿就被猛的往海里拽入一截。 一把抓紧鱼竿,李平阳开始与其抗衡。不知钓到的是什么,那东西的力气非常大!他两个手同时用力去拽,卯足了劲,才只能将鱼竿给稳住。 “李虎,钓到大鱼了,快来帮忙!” 李平阳不死心,冲着正在听故事的李虎喊了一句。李虎放下酒壶快步走过来,一开始还嘲笑他是个女人,连条鱼都拉不动。 但当他抓过鱼竿的瞬间,自己整个人都差点被拖进水里,才连忙认真起来,一把抱住李平阳的腰向后拉。 两人同时一起发力,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漆黑的海面下,一个东西正被他们拉拽出水面,一点点现身。 只见一个长约四米,头部长的像老虎,身上长满鳞片的妖兽,被李平阳的鱼钩挂到了。 海兽的耳朵被鱼钩扯出鲜血,两个像足球那么大的眼睛,正目露凶光的盯着他们,在它的嘴角,还有几排长长的鱼须。 李虎瞬间松开鱼竿,李平阳也假装不知道,两人一起东张西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海兽抬起爪子,用指甲戳了戳李虎的肩膀,做出一个你过来的手势。李虎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海兽点头示意。 刚才明明看到他使得劲最大,耳朵都快要被他扯掉了!现在他却装作浑然不知,气的海兽张大嘴,冲着李虎就咆哮了一声。 李虎的脸上都是口水,脸皮被一股风吹的颤抖,敢怒不敢言。用手擦了一把,他望着海兽一嘴锋利的牙齿,轻轻用手去碰了碰,顿时就被划出一个口子。 “牙口真好!” 李虎笑着收回手,海兽眼睛向下一翻,目光盯着他的身子。李虎赶紧把肚子一缩,说他太瘦,吃了容易卡牙缝。 还好心的把李平阳推在前面,说要吃吃他。李平阳投来一个鄙视的眼神,挽起袖子,手指一抓,将那把短剑召唤出来。 看到剑锋上隐隐冒出的霸气,海兽的两个大眼睛突然闪烁,随即两行眼泪流了下来。把李虎和李平阳都给看懵了。 这算是求饶吗? 李平阳挠了挠头,一时间不知所措,他也没想到海兽看见自己拔剑,竟然会被他给吓哭。 但仔细观察,那只海兽的目光,一直是紧盯着那把剑。难道让它感动,或者是突然改变的,其实是这把短剑? 在海兽的视角里,那把像素短剑它十分熟悉,因为在十年前,有另外一个人拿着它,经过这片海域,并救下了它。 当时的这只海兽还很小,看着自己的父母被渔民捕捉,看着锋利的刀叉刺入它们的身体,将它们从自己身边抓走。 鲜血染红了海面,小海兽躲在一处礁石后面,它的兄弟姐妹,也都被贪婪的渔民无情的杀害,只为换的几两臭钱。 原以为可以就此躲过一劫。 可它还是被一个心细的渔民发现了,一张巨大网子无情的撒过来,它试着挣脱却没有力气。眼睁睁的看着锋利的尖叉,朝着自己的目光刺过来。 在它以为一切都要结束之时,一艘小船途经于此。船上之人挥出一剑,一道附带霸气的剑气,将尖叉直接斩断。 第十五章:一舟一蓑笠 渔民手持鱼叉,朝着小海兽的身体刺去。锋利的尖刃闪过一丝寒芒,印照在它稚幼、对世界充满幻想的瞳孔里。 当它认为的世界,和最真实的世界重合时,才发觉自己是多么的可笑天真。 鱼叉穿透了它的肩膀,鲜血顺着叉刃向下滴,另一个渔民已经举起鱼叉,打算给它致命一击。 海兽闭上眼睛,已经没了生的希望,不甘的落泪。就在这时,一艘小船途经于此。 船上坐着一个身披蓑笠,将笠帽压的很低,看不清模样的人。那人手里提着一个酒葫芦,抱着一把长剑在睡觉。 他的出现,打断了渔民接下来的行动,对于这个一副隐世高人打扮,突然出现在身边的人,感觉心里很恐惧。 海兽迟迟未等到死亡,不知所以的睁开眼。 它也注意到了小船上面的人,但它已经对人类深恶痛嫉,不在相信。自然认为他们都是一样的,也是想捕捉自己。 可男人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它愣住了。 “杀了人家父母,已经够你换钱逍遥一阵子。何必做的那么绝情,非要赶尽杀绝呢?” 男人用剑柄撑了撑笠帽,露出一张眉清目秀的脸。一撇淡薄的八字胡,却不显得邋遢,一头浓密的长白发,为其增添了几分神秘。 “你谁啊你?我劝你少管闲事啊!” 渔民将鱼叉移开,转过来指向白发男。对于这位断他财路之人,自然就不是朋友了,既然不是朋友,何必客气。 渔船上,另一个人去船舱里拿刀,随即抗在肩头上,一脸炫耀的说:“拿把破剑就装大侠?我告诉你,爷爷我以前可是山林悍.匪!” “我怎么不知道,啥时候的事?”瘦子拆台一句,惹来对方一个白眼,在他腰上拧了一把,疼的连忙闭住嘴。 白发男看了那人一眼。 说话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满脸横肉的胖子。他要不吹,男人还真以为他是个卖猪肉的! 胖子渔夫见他不相信,拿起大刀,用刀面在肚皮上使劲拍了拍。刀面拍在肥膘上,发出两声闷响,吓的旁边的瘦子渔夫向后退了一步。 “快道歉!他真的会杀人!不骗你的。”站在胖子渔夫身后,瘦子侧过身子,小声对着白发男提醒了一句。 两人这么一唱一和,白发男还真觉得有点意思,在海上漂了这么些天,总算是找到一点乐子了,还真不忍心拆穿。 “那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白发男决定顺着他们的意思来。瘦子渔夫看他还很上道,便亲子指导他,告诉他通常情况下,在遇到悍.匪时,应该说你很害怕! “救命啊!我好害怕啊!” 白发男故意压低声音,发出女人般尖锐的细声。瘦子渔夫张着嘴,表情瞬间愣住了,口水也流到了嘴角。 擦了一把口水,瘦子渔夫心想,我特么的让你模仿,谁让你超越了?随即摆手说不是这样,应该再带点感情进去。 “救命啊!我只是路过的,求两位大爷放过我,饶小的一命!小的上有老下有小……” 瘦子渔夫捏住鼻子,从怀里拿出一个手帕,装作女人的样子,哭哭啼啼的模仿着。身边的胖子渔夫一直皱着眉,感觉眼睛疼。 实在看不下去了,便一脚把他从船上踢下去了。连海里一直观望着的小海兽,也被逗的捂住肚皮,笑出眼泪。 “你个畜牲,还敢笑老子?看我不杀了你!” 瘦子渔夫爬上船,擦了一把脸上的水,抓起一把鱼叉,朝着小怪兽就刺了过去。 白发男见状,迅速拔出长剑,朝着这边挥了一剑。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招,实则却是震天撼地。 长剑被把出剑鞘,一把长的怪异,他们从未见过的兵器上,冒着丝丝的红光。在挥剑的瞬间,一道剑气劈砍过来。 所到之处,海面像是都被剑气给斩断了,从中间裂出一个深槽。海底的鱼儿也都分成两半,就连海底的礁石也被斩开。 鱼叉顷刻间被震的粉碎,再一看,瘦子渔夫手中抓着的,就只剩下一截被削尖的木头。 咔嚓!! 感觉船在发出断裂的声音,两个渔夫连忙抱在一起。刚站稳没多久,船就咔的一声解体,碎成无数块木片,飘在海面上。 两个人泪流满面,看着自己辛苦捕捉的海兽,一只只挣脱网子逃走,临走时还不忘幸灾乐祸,朝二人吐出舌头嘲笑。 心凉透了,也许就是这种感觉。 男子将外形奇怪的长剑收回,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吓得两人以为又要放招,连忙同时跪下来,颤抖着身子不敢抬头看。 小海妖看着母亲逃走,以及其它同伴被救下,两个眼睛早已被泪水充满。没想到人类,也有会让他感动的好人! “这个算是补偿吧。” 男人从身上一摸,取出来一个钱袋子。打开一看有点多,顺手取走几了两个银子。但看了一眼被自己一不小心摧毁的船只,一摇头,又把取走的塞了回去。 “唉,真头疼,明天的酒钱又没喽!算了算了,忍一天也罢,到了天誉城再喝他个够。” 男人随即自语了几句,把沉甸甸的钱袋子丢了过去。两个渔夫感觉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却依旧不敢去看。 过了一会,见四周没了动静,他们这才敢抬起头偷看一眼,发现那个身披蓑笠的男人,早就消失的没影了。连同那些海兽也都趁机逃跑,钻进更深的海底。 身前不远处,一块漂浮的木板之上,一个褐色的钱袋子落在上面。瘦子渔夫用一块长木板够了够,将钱袋子拿了过来。 打开一看,里面的钱不仅够买艘新船,就算是把放走海兽的钱也都去掉,也还多余出了一大笔,够他们两人开个店了。 两人像是被白发男给点醒一般,哭的更伤心了。也至此决定回头是岸,不再做这捕捉海兽的买卖,回家好好做个营生。 感激的再次跪下来,两个人朝着白发男离去的方向,给他磕了一个头。 小海妖的记忆至此。 没想到在十年之后,还能在见到那位白发男的后人。自己拔掉耳朵上的鱼钩,朝着李平阳鞠了个躬,就转身一头扎进海里。 “狗蛋,鱼……” 李虎望着远去的海兽,拍了拍身边的李平阳。李平阳望着海兽远去的身影,没有做声。 方才在海兽的眼中,他像是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不过只是一瞬间。 第十六章:傻龙儿 “小王爷,外边天凉,我们回府等吧!” 天誉城,段府门前的一座大石狮子上,一个衣着高贵,面相娇弱的少年,双手环保住狮头,一串晶莹剔透的鼻涕挂在嘴边。 他的发梢上粘着几根杂草,显然又是方才拉着几个下人,陪同他又钻了几回狗洞。 这位段府里的小王爷,名叫段延龙,外号“傻龙儿”,是段正天的小儿子,可谓是一出生,就成为了一颗掌上明珠。 既有宗师境界的父亲,教会他如何运用霸道真气,又有温文娴淑的凤宝宝,教会他为人处事,和一些礼数与道德。 只可惜,这位小儿子生来便有些痴傻,为此没少被别的小孩欺负。 无论是在被身上撒尿,或者是把狗屎涂在他脸上,还是张口闭口的被叫做傻子。这些他全都不在乎,总会迎上一个天真烂漫的微笑。 傻龙儿从未做得半点坏事,恰恰相反,他还是整个天誉城里最懂事,最善良的孩子。 幼年的他,曾帮助过蚂蚁搬家。为了不被路过的行人踩到,他愣是穿着华贵的衣服,趴在地上守护一整天,让下人们都围成一个圈,禁止别人踏入。 去猎场里学习射箭,也因撞见可怜的小白兔,愣是把捕猎变成了保护!还一气之下掌碎锁链,将笼子里关着的兔子全放走。 寒冬天的一个早上,刚推开窗户的傻龙儿,就看到一只快要冻僵的鸟儿,落在自己窗前。他更是请了全城最好的大夫,花重金去给一只受伤的小鸟治病。 对于这样的好儿子,段正天自然是百般疼爱。只要是他所看上的,他所喜欢的,甭管是什么,都一一满足,一一照办事。 而且段正天还启过誓,会保护好这个傻儿子,不让谁来欺负他。要是谁敢惹的他不高兴,那他全家也别想高兴了。 “都说了多少遍,我哪也不去!我就要在这里等我爹。你们再烦我,小心我揍你们。” 男孩吸了一下鼻涕,一手抱着石狮子,转过身用另一只手攥紧拳头,朝身边的几个下人威胁道,顿时没人再敢多嘴。 一阵怪叫声传来。 下人们纷纷抬头,傻龙儿也望向天空,原来是那负责定时送报的妖兽飞来。 一只颈部挂着一个口袋,长的像老鹰一样的妖兽飞过,将一份写着大宋头条四个字,像报纸一样的卷筒投递下来。 傻龙儿抬手,使出一招霸气,让卷筒悬浮在空中,随后缓缓落在张开的手掌中。 展开卷筒,刚看到报纸里面的内容,一处手绘的黑白图像时,傻龙儿就激动的拉着身边下人的胳膊,不停痴笑。 原来在那张图画上,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报纸的排版很简洁,列举了几件当时热门的事件。最上角的一处地方,写着某某书生挑灯苦读,终得金榜题名。 旁边的位置,是某城中的新奇小吃,最近正在做特价活动,欢迎所有人到店品尝。 在往下的位置,是某某家的母猪,一胎生了四十六只小猪崽,创下了当世记录!真所谓闻猪伤心,听猪落泪。 在右下角一处位置上,则写着白雾村蛇妖被斩,大快人心的几个字。并在文字下方,还配有一处手绘的画像。 画像中,舞依依比出一个剪刀手,旁边站着白雾村的村民,段正天正拥抱着凤宝宝。 李虎的脑袋只画了一半,被挡在人群后面,最惨的就是李平阳了,只露出一个后脑勺! 而傻龙儿,正是盯着这个后脑勺痴笑。也不知是否天赋异禀,居然认出了这个后脑勺,是他儿时的玩伴狗蛋哥哥的。 被拉过去看报纸,盯着后脑勺皱眉的下人老黄,看的是一头雾水,但又不能扫兴,只能尴尬不失礼貌的微笑。 从石狮子上一跃而下,傻龙儿蹦跳着前往天誉港,在街道上开心的奔跑。 下人们操碎了心,举着他未吃完的半个鸡腿,以及咬了几口的糕点,在后面紧追。边跑,边喊他注意安全。 每逢撞见一个过路的,傻龙儿就激动的拉着对方,说他狗蛋哥哥回来了!听到这句话的人,脸上无一不露出恐惧之色。 听觉比较好的,最先闻声的王阿姨,一副紧张表情,连忙将笼里的肉包子全收走,招呼客人下次来,说今天不卖了。 隔壁卖糕点的周师傅,闻声也是一撸袖子,赶紧推着木车逃走,跑掉的鞋都来不及捡,干脆不要了。 大家就像躲瘟神一样,只有傻龙儿自个高兴,家家户户开始收摊,速度快到移形换影! 没到半刻钟,街上一个人影都看不见了。 一阵凉风吹过,街道上只剩下流着鼻涕的傻龙儿,以及站在他身后,一脸尴尬的下人。 “他们怎么比我还激动?” 傻龙儿一吸鼻涕,痴痴的回过头,问向下人老黄。老黄摸了一把花白的胡子,脸上一副淡然,双腿却一直在打颤。 曾经指示小王爷,把他老黄当做马来骑,并且剃掉他半边脸眉毛的,可正是这李狗蛋。 其它下人中,有的是洗澡被傻龙儿与李狗蛋撞见,嘲笑那东西和虫子一样小。有的是吃的饭菜中,被倒了满满一包的泻药。 还真感谢两个小王八蛋的八辈祖宗,不仅便秘给治好了,一个月就没提起过裤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 还有的下人,是睡着了,在裤腿里被塞了条蛇。虽说是无毒,也被拔过了牙齿,可自那之后,看见绳子都觉得一阵心慌。 跑到天誉港的时候,李平阳他们乘坐的船只已靠岸,老远看见李狗蛋的傻龙儿,一边跑着一边喊着狗蛋哥哥。 李平阳不知为何,从刚才起,就一直在打喷嚏,也不知道是哪个孙子一直在骂他。 李狗蛋的记忆涌来,李平阳望着这个跑向自己,流着鼻涕的闯祸精,内心只觉得疲惫,但还是答应了一声。 张开怀抱,李平阳一把抱起傻龙儿,说了句他长高了。放下他,像摸宠物狗那样,在他头上轻轻抚摸了几下。 傻龙儿紧紧的抱住李平阳的腰,十分想念。李平阳轻皱眉头,望着那一串长长的鼻涕,被自己衣服一点点蹭干净。 第十七章:花魁 段府内。一张气派的大圆桌上,摆放了满满一桌子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单是闻着就馋的人直咽口水。 这些都是凤宝宝亲自下厨做的,舞依依在旁边搭手,做好以后,由李虎和李平阳负责上菜。 不同以往,这次餐桌前多添了几把椅子。 家里的下人,也都被邀请一同吃饭。为段府兢兢业业,陪伴傻龙儿九年的管家老黄,也被邀请,椅子就安在段正天的身边。 靠近李虎身前的,是一个白色刻花的盘子,里面摆着一道名为酒醉白酥鱼的名菜,只有当地能吃的到。无数外乡人也都闻其名后,纷纷来天誉城打卡。 忍着口水,李虎使劲嗅着鼻子,一脸陶醉的眯着眼睛,即使隔的有段距离,也丝毫不影响他去享受香味。 跟了三皇子这些年,基本好吃的都是他的,自己站旁边干看着。还真不如跟李平阳的这几天,享受的很多以前不曾享受的。 他也在心里庆幸,这次算是来对了。 在那道菜旁边,还摆放着曹婆肉饼、天誉烤鸡、炙羊肉,以及用蜜浆包裹,撒满芝麻,软糯香甜的糯米团。 它也是小王爷,段延龙的最爱。以前担心自己吃多了糖牙疼,凤宝宝就规定,每次他只能吃一个。而今天,一个竹笼里,装了满满一笼子的糯米团。 傻龙儿的眼睛都直了,刚伸手拿过一个就想吃,却被老黄瞪了一眼。随即连忙像父亲和母亲先问安,并把手中的让给了李平阳。 凤宝宝笑着抚摸他的头,从里面挑了一个最大的递给他。傻龙儿接过就大口吃起来,担心他烫到,凤宝宝在一旁为他吹凉,让他慢些吃。 李平阳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先是咬了一小口。刚一下嘴,浓甜的蜜浆就顺着缺口往外流,香气四溢,甜到心坎上。 再咬了一大口,口感又酥又软,还非常耐嚼,干脆直接把剩下的都吃进嘴里。对于一向不怎么喜欢吃甜食的李平阳,也彻底被这个美味小吃给征服了。 大家这时也都动起筷子,去夹自己喜欢的菜吃,李虎也不在客气,抓起面前的一只天誉烤鸡,直接就用手扒下一大块肉,大口吃起来。 一边吃,一边端着酒杯饮酒。下人老黄见酒杯空了,就拿起酒壶在旁边为他盛满,两人还互相敬了对方一杯。 两人一见如故,很快聊到了一起。 李虎就开始把他那点英雄事迹,和他丰富多彩的人生趣事,一一讲给老黄听,听的老黄一会惊叹,一会又大笑的。 大家有说有笑,下人也没再拘束,跟身旁的老爷和新到的客人打成一片,勾肩搭背,互相敬酒。 不一会功夫,每个人都喝的面红耳赤,醉醺醺的,几个酒坛很快就被他们喝光了。 段正天这次没有用真气解酒,因为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这也是他喝最痛快的一次。 “那我就先失陪了,你们玩的尽兴,我送他回去休息了。” 凤宝宝见段正天红着脸,趴在桌子上眯着眼睛,已经喝的烂醉,将他的一只手绕过肩头,搀扶着他回房去休息。 刚走出门,天空突然传来一阵声响。 湖心桥的方向,此时有人正在放烟火,凤宝宝啊了一声,说她居然忘了,今天是烟火节! 一年一度的烟火节,也是天誉城最为热闹的时候,所有人都会聚集在湖心桥上,欣赏灿烂绚丽的烟火。届时,各种稀奇古怪的好玩意,以及好吃的,都会在附近摆摊。 最重要的是,大家还能一同欣赏醉月居中,花魁献上的美妙歌声,与其诱人的舞姿。 除过这天,你若想是再见这花魁一面,那可得是花重金预约了。而且对方想不想见你,还得完全看她的心情,并不是有钱就能见着。 想与其交谈,或是当面听她抚琴的公子哥,都能多到挤破头。更有甚者,说要是能喝上她为你酌上的一杯酒,或是能娶她为妻,就是让自己死,那也值了。 段正天喝到站都站不起来,需要凤宝宝搀扶,他自己肯定是没法去看了。而凤宝宝要留在身边照料,也是无缘这烟火。 倒是李虎和这李平阳,一听到有绝世美人献歌一曲,瞬间醉意就全无,两人互相对视一眼,像是同道中人一般达成共识。 其实花魁不花魁的不重要,他们真的只是去看烟火的! 因为对路不熟悉,他们还掺和老黄一起去,并给他手中塞了点银子。没有谁愿意跟钱过不去,放现在是,过去也是。 接过钱的老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可比他当管家,几个月挣的都还多,其实说心里话,他也是很想见见这花魁。 去年人太多,刚挤到面前,正准备一睹芳彩时,却遇两个不长眼的有钱少爷打架,自己还平白无故的挨上了一拳。 花魁也因混乱退场,自己是人没看到,眼睛还被打的淤青一片,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 把傻龙儿背回房间休息,并为其盖好了被子,老黄轻声关门退出身子,脚步轻缓的离开。 舞依依是李平阳扶回房间的,将她也安顿好后,三个人从前门出去,坐上门前的马车,老黄在前面驾马,几人朝着湖心桥进发。 马车经过段府门前的大道,因为都认得是段府的马车,一路上也都是畅通无阻。很快的,就来到了最为热闹的桥头。 此时桥头两边,已经摆满了各种摊位,李平阳凑到一个卖面具的摊位前,顺手拿起一个猴子脸面具戴在头上。 觉得挺有趣,就又为李虎挑选了一个猪八戒的,还给老黄挑了一个狐狸的。三人戴着面具,靠着李虎的蛮力,挤进了人群靠前的一处位置。 砰!!! 又是一束烟花飞起,半边天空被照亮。在烟花落下的同时,桥对面的一处亭子中,四面的纱帐被同时拉开。 一位身披淡粉色华衣的女子,脸上遮着一方透明纱巾,颈部线条优美,肌白如雪。伸出纤纤玉指,开始挑摘身前的乌黑长琴。 琴音绕梁,清歌枭枭。见到女子第一眼的李平阳,便仿佛一见钟情,产生心动之意。 第十八章:苏家 湖心桥两岸灯火通明,十余艘小船停泊在附近,船上点着灯,一些手持折扇,风度翩翩的富家子弟,正站于船头眺望亭中的女子,面露爱慕之色。 已入夜,阵阵凉风吹来,大家的热情丝毫不减。一个下人拿来寒衣,为身体娇弱,正用折扇掩面轻咳的少爷披上。 附近的茶馆酒楼里,也托花魁的福,生意好得不行。楼下没有一处空坐,门外仍排了许多来晚的客人,而楼上的雅座也早在前一天,就被人花高价全包下。 包下整层二楼的,是苏家的公子爷,苏流云。他到是不怎么出名,可要提起他的老爹,那可算是无人不知。 天誉城里,最有名的豆腐品牌,苏氏豆腐,正是他老爹创办和经营的。而且他老爹还在宫中有熟人,很快便垄断了豆腐市场,如今已经一家独大了。 豆腐行业日益兴隆,他老爹又看上了布料的发展,现又经营起了一家布行,生意越见红火,又成了领头之人。 如今登门拜访的人,更是踢破门槛,上门提亲的也是将苏家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可这苏公子不知着了什么魔怔,却偏偏独爱这醉月居中的花魁。 对其它再美貌的女子,似乎都不敢兴趣,甚至是看都不看上一眼,伤了不少女子的心。 站在人群之中,李平阳呆呆的望着,眼睛从始至终,都没有从花魁的身上移开过一秒。 在大家的掌声与欢呼声中,花魁将脸上的遮帘去下,露出一张美到极致的绝世容颜。 在长琴的伴奏下,花魁手持一把轻罗小扇,惊鸿一舞,惹得所有人如痴如醉,惊声连连。 连几位同样风姿绰约,气质不输于花魁的妇人,也都开始羡慕,赞叹她竟生的这般好看,直让人嫉妒。 一个卖甜糕的老伯,眼睛也是直勾勾的盯着女子。正看在兴头上,却被身边的母老虎一揪耳朵,指着鼻子就要教训。 这位女子虽是青.楼的花魁,但却出淤泥而不染,只卖艺不卖.身。 苏公子为其送过很多金银首饰,却都被一一拒绝,习惯了被人追捧的他,自然是不服气,发誓定要将她得到。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花魁一边舞动身子,一边按照自己的音律,为她喜欢的诗词添了曲,并从口中唱出来。 这首当届诗词大会,由澜州才子所创,夺得第一名的诗词,如今已经传遍整个大宋国,成了多少女子心灵的寄托。 一向以冰冷面世人,冷若冰霜的花魁,在初听这诗词之时,听说也露出了难得的笑意。 虽不曾见过写诗之人,但在花魁的脑中,这位才子一定是个财富五车,通晓很多常人所不及的能人,她又怎能高攀。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啦啦啦……啦啦啦啦……” 女子婉转动听的唱着,李平阳的脑海中,此时响起的是现代歌曲的调子,将两者拿来对比。 但一对比之下,李平阳很快就清除杂念,发现还是女子自创的音调更好听。虽没现代歌曲的经典,却多了一份纯粹。 闭上眼,满脑子都是眼前女子的声音,一直到这首诗词唱完,李平阳都还沉浸在其中。 听到身边传来异样,李平阳这才睁开眼,发现大家都在三五成群的说些什么。他听到了几个字眼,像是在说什么出价?押注?以及借钱?之类的话。 也是一头雾水。 正在这时,亭子上的四面白帐同时坠下,将女子从新遮挡起来。李平阳垫起脚尖,却还是什么也看不到,只能见到一个人影。 “我出两贯铜钱!” 湖心桥上,一个身穿青衣长袍,青玉缎带,白面书生气质,面带笑容的男人,说时举起两串沉甸甸的铜钱。 大家闻声都看向他,有刚准备报价,手里攥着铜钱的人,一看自己的还不及对方一半,垂头叹气一声,面露失望的离开。 李平阳似乎懂了一点规则,这种争取与花魁见面的机会,类似于现代的拍卖报价是一样的。一群人出价,价高者得。 他决定先静观其变,反正也刚开始,后面才会更加的血雨腥风。先让他们去斗,好帮自己扫清一部分的障碍。 “我出三贯钱!!!”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李平阳闻声回头,将目光诧异的停留在老黄的身上。他真的没想到,这次报价的会是他?心说这老黄凑什么热闹。 在老黄报价后,又有几个人离场了。 “大爷,你都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还做什么白日梦呢?真以为花钱见上人家一面,人家就会看上你了?” “是啊!要我说,你还不如把这钱借给我。我还年轻,把这个机会让与我吧,我……” 站在老黄身边的人,话还未说完,就直接噎了回去。因为接下来报价的人,成了今晚的最大出价者,惊到所有人。 “我出十两银子。” 所有人左右观望,最终同时将目光投向楼上。说话的,正是包下整个酒楼二层,只为见花魁一面的苏家少爷。 苏流云此时面露得意之色,站起身一挥衣衫,望向花魁的脸上,仿佛写着今天你是我的几个字,确信没人比的过他。 “十五两。” 李平阳高高举起一袋子钱,把大家的目光吸引过来,见居然有人开始和苏公子争夺,几个正准备走的人,决定留下来看热闹。 李虎在一旁愁眉苦脸,说了句夫人对不住了,他全身的家当都给了李平阳,原本是打算寄回家里,改善生活用的。 要是李平阳不还他,他只有掐死李平阳,然后自己在投河喂鱼了。 苏流云是个不服输的人,听后自然是一肚子火,不再顾及下人的劝说,派人拿过来一个小箱子,打开向围观的人展示。 里面装了满满一箱子的银子,少说也有个四五十两,为了赢回脸面,不惜都拿出来了。 原以为自己稳拿胜券,但花魁却一直盯着高举钱袋的李平阳,并与旁边的女子交头接耳,拿着一张画像在对比。 “没错,就是他。” 旁边女子看一眼画像,又看一眼李平阳,最终确定他正是画像上之人。花魁嫣然一笑,退身回了身后的醉月居,让女子带他见自己。 “苏公子,恭喜啊!!!” 岸上等待的众人,以为花魁派来的女子,是来接苏流云的,都开始抱拳祝贺,开始夸赞和庆祝。 最终女子走到李平阳的身边,在他耳边说了句:“小姐有请。”只是看了一眼楼上的苏流云,冲他翻了个白眼。 这时大家才反应过来,输的一方,竟然是苏家公子? 第十九章:刺杀 花魁所在的醉月居,位于湖心桥的西边,占地约有半条街。整座醉月居,更像是一个凌驾于水上的豪华宫殿。 李平阳与花魁派来的女子,共乘一艘小船走水路。上岸后,最先看到的是一面正红朱漆的大门,门上挂着一块木牌匾,上面龙飞凤舞的题着三个大字,‘醉月居’。 门前站着两位迎客的美人,穿着妖艳,扮相妩媚。见到长的还有几分姿色,最主要是腰间挂着一个钱袋,一副有钱人模样的李平阳,连忙上前迎接。 扭着纤纤细腰,一把挽住其手臂,发出动听的娇声,一句句公子的叫着。她们同样是这醉月居中的招牌,不过却没那花魁出名。 在这空挡,身后又来了几个公子,前往这醉月居中一醉解闷。如今已经世风渐开,就连官员老爷们,也会私下来这坐坐。 李平阳正闻着淡香,享受两位美人拉抢之时,一位公子咳嗽了一声,撑开折扇扇了扇。 见到是这里的常客来了,两个美女连忙松开李平阳,转身去服侍更有钱的金主。 见到李平阳被晾在一边,一脸感慨。被派来接他的女子捂嘴偷笑,随后拽了一下他的衣服,让他跟着自己来。 这里的花魁,名叫柳嫣儿,没有入这青.楼之前,原名是叫作柳如烟。她不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对诗词有着很深的造诣。 对于能写出水调歌头,那般构思奇妙,脍炙人口的诗词。柳嫣儿对他不仅仅是欣赏,也有诗迷对偶像的那种崇拜。 画像是她托人找关系,按照诗词大会上,某些人的描述细节,大致画出来的样子。除了本人看着比画像更年轻一点,其余都神似! 醉月居分为三层,像柳嫣儿这样如今最红的姑娘,住的自然是最高的一层。每一层也象征着不同档次,也只有柳嫣儿一个人,是靠才艺上的第三层。 除了苏家的少爷苏流云,还有很多愿意为她一掷千金,听她抚琴唱歌的冤大头。 边走欣赏着醉月居中的装饰,不一会,李平阳就被带到了柳嫣儿的门前,女子轻叩了两下门,说了声:“小姐,人带来了。” 半响后,门被从里面打开了,柳嫣儿换了件轻纱,冲李平阳风情的一笑。近距离看着眼前的美人,李平阳感觉心跳的很快。 这要命的一笑,更是让李平阳一把扶住门框,差点没两腿一软倒下去。带路女子脸上憋笑,冲小姐行了个礼退下,不去打扰两人。 进到屋子里,李平阳就嗅到了淡淡的香气,有女子闺.房中的气味,加上一种龙蛇草的清香,让他有些失神。 紧张的坐在椅子上,李平阳大脑一片空白,手里胡乱摸起一块甜点,目光呆滞的啃咬起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只是觉得吃东西兴许能缓解尴尬,没没想到让气氛越来越尴尬。看到他这副羞涩的表情,柳嫣儿没忍住,偷偷一笑。 心想这位澜州才子,难道还是一个雏儿?于是便打算逗逗他,用纤纤素手为其斟了杯酒,走过来故意坐在他怀中。 李平阳自认为,他不是一位美人坐怀不乱的圣人,他只是一个血气方刚的正常少年。 面对柳嫣儿那丰润的身段,李平阳感觉自己快顶不住了,怀中每一寸的触感,都让他感觉像是蚂蚁爬过身子。 想想自己前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老男孩”,连女生的手都没摸过,更别说是像如今的这样的刺激。 像柳嫣儿这样漂亮的女人,也许放在曾经的世界,只能是他脑中用来幻想的对象,一辈子也不可能会有交集。 柳嫣儿将酒杯递过来,送到李平阳的嘴唇边,将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李平阳此时是酒未先饮,人先醉。 用手扶住酒杯,李平阳将酒一滴不剩的喝下,气氛一时间越来越暧昧。原本只是想逗逗李平阳,却没曾想已经入了戏。 望着李平阳漂亮的脸,柳嫣儿竟然不知觉的红了脸,渐渐失了神。嘴唇不受控制的,朝着李平阳的唇齿亲去。 李平阳此时挺想哭的,感觉这一切就像是梦一样,太他娘的不真实了! 望着柳嫣儿的朱唇吻下,原本期待满满的李平阳,忽然觉得有些头晕,一股睡意来袭。 眼前女子绝美的容颜,开始模糊不清,很快的视线就眯成了一条缝。他朦胧间,听到柳嫣儿叫了几声公子,后面就没了意识。 看来是药效发作了! 确定李平阳已经睡着,柳嫣儿将他背到自己的床上,将他的鞋子轻轻拽下来,整齐的摆放好,并将他的外衣脱掉。 凑近李平阳,柳嫣儿从枕头下摸出一把精致的匕首,正要离开,不料李平阳正巧翻身,手搂在她的腰上,将她身子压下来。 也不知这肆是不是故意的,还是本就在装睡,无意间的举动,却撮合两个人亲在了一起。 只是刚触碰到,柳嫣儿就迅速起身,气的拔出匕首就想要去刺他,却被理智给阻止了,将匕首停在李平阳眼前。 当下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容不得耽搁,而且李平阳还有别的用处。反正他也是睡着的,这件事就只有自己知道。 当着李平阳的面,柳嫣儿匆忙的换上一身黑衣,蒙了面,在袖筒处藏上一把小巧精致的弩箭,便从后窗翻了出去。 来到隔壁房间,此时屋内已经熄了灯,一片漆黑,柳嫣儿轻声来到门前,将门缓缓的推开一条缝。 朝着里面滚了一个竹筒,竹筒滚到床边停下来,随即从里面冒出阵阵白烟。 屋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躺在床上,男的约莫有三十来岁,女的则是醉月居的女子。桌子上放着男人的配剑,和一身官服。 白烟散去,女子蒙面潜入房间,手持匕首来到床前。匕首举起的刹那,月光将其照出一丝白光,打在男人的眼睛上。 此时床上的女人睡的如死猪,男人眼睛被照亮,突然眼皮动了下,猛的睁开眼睛。 “是……是你。” “呃……” 男人看到那双冰冷的眼睛,就直接认出了柳嫣儿!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一刀封了喉,滚烫的鲜血顺着嘴角缓缓流出来。 趁着最后一口气,男人用手在身下写了一个血字,柳字刚写出半个木,就给断了气。 第二十章:入狱 夜微凉,烟花结束,街道上已无行人。附近的茶馆都开始收拾打样,一家酒楼里,掌柜的借着一盏烛灯,正在清点账目。 小二肩头搭着一条毛巾,收拾歪斜的桌椅,将桌子上收拾在一起的残羹剩饭,拿给门前摇着尾巴讨好的土狗。 合对完账目,掌柜的笑眯眯的拎起一坛酒,和一大袋子的银两准备回家。招呼了一声小二,让他继续好生招待楼上的客人。 店小二应了一声。掌柜的临走时,多扔给他一块银子,作为今天的奖赏,惹得小二连声道谢,脸上乐开了花。 酒馆的二楼,仍有一位公子不肯离去,独自畅饮,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闷酒。下人们都被遣散走了,他想一个人安静会。 此人正是苏流云。 一边喝酒,苏流云一边望着远处的醉月居,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三楼的第二间屋子。那正是花魁柳嫣儿的房间。 灯火明了一夜,他不去好奇,李平阳和那柳嫣儿在做些什么。只是心头特别烦闷,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差在了哪里? 为何会比不上一个土里吧唧,没见过世面的蝇营狗苟。 又是几杯清酒下肚,一直看到柳嫣儿房间的灯熄灭,却不见那李平阳从楼里出来。气的苏流云抓起酒杯,狠狠的摔在地上。 从未留人过夜的柳嫣儿,终是破了例。 一摇一晃的,苏流云从楼上走下来,店小二想去搀扶,却被他抬手阻止了。随后踉跄的走在大街上,时而傻笑,时而发怒。 两个脸颊喝的醉红,脚下面也是迷一般的走着,刚前进个两步,又倒回去三步。 “我可是苏家公子!嗝……” “你柳嫣儿被我看上,那是你的福份……” “你为什么,为什么从来都不正眼瞧我一次?我可是苏流云!总有一天,你会来求我的!” 苏流云蹲下身子,用手指着一条正在吃食的土狗,语气严厉了几分,惹得土狗扭过头,呲牙咧嘴的冲他发出警告。 可在他的视角里,竟把这一副发凶的面孔,看作是李平阳在冲他笑,气的拖下鞋子,就朝土狗的身子砸了过去。 这下好了。 土狗轻轻松松追他三条街,苏流云一边跑,一边回头查看与自己的距离,几次险些要被咬到屁股,都被他向前一缩身子躲过。 望着既搞笑,又很狼狈的苏流云,店小二摇了摇头,将二楼的灯火熄灭。至此,整条街全部黑了下来,再无亮点。 只是偶尔在漆黑的某一角,会传出来几声犬吠,以及一个男人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 躲在墙后面,已经清醒不少的苏流云,探出半个脑袋,扶着墙体向外张望。发现那只狗没追上来,拍了拍胸脯,放心的喘了口气。 可刚庆幸完,就感觉脊背一阵凉意,一回头,那家伙竟蹲在自己的身后,于是哭丧着脸,又开始继续玩命的跑。 …… 翌日。 醉月居里,被一阵尿意憋醒的李平阳,呼的一下坐起身子。环顾了一眼四周,又疑惑的看了看自己。 记忆慢慢跟上。 他发现自己正睡在一张床上,昨夜的记忆里,只到了与柳姑娘的甜蜜,正喝完那杯酒后,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不记得是怎么到的床上,正在这时,一阵娇柔的女声传来,吓得李平阳往床边一缩。 “你醒了?” 闻声间,李平阳一侧头,发现柳嫣儿竟不知何时睡在自己身边,妩媚的冲着自己笑。 揭起被子一角,向里面望了望,发现他只穿了一件贴身的衣物,而那柳嫣儿则穿的更少,不免俏脸顿时羞红。 难道……我昨晚? 可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大爷的!那种重要时刻,我为什么醉了。 李平阳愁眉苦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柳嫣儿凑过身子,用被子遮住身体,盯着他的脸观望,惹得李平阳有些失神。 “我们……” 李平阳期盼的问向柳嫣儿,柳嫣儿没有回话,只是红了脸,将头贴在他的胸膛上。 望着露出被子少许,飘出芳香的雪白香肩,李平阳越发的感觉委屈,自己为啥一点感觉都没有?真的亏大了啊! “啊啊啊啊啊!!!!” 突然,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传来,听声音很近,像是隔壁传来的。相必那睡的如死猪的女子,已经发现了身边的尸体。 迅速穿好衣服,李平阳来到隔壁,不确定里面发生了什么,刚紧张的打开门,就与那哭着跑出来的女子撞在一起。 见到李平阳,那女子竟一下扑入他怀中,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一直将脸埋在他怀里哭。不敢抬头,颤抖着说了句:“死……死人了!” 也不怪女子害怕,就连看到屋内景象的李平阳,也是被吓得不轻。 只见一张檀木的香床上,四周的白帐都被染红。墙上有一排血迹,一个青年正平躺在床上,颈部有一处伤口。 死的时候,面相是极为痛苦的,没有闭上眼睛。和一具尸体同眠共枕一夜,相必这位女子,或许得背负一生的阴影了。 听到叫声,醉月居的老.鸨最先赶上来,当看到昨夜还是好好的,现如今却是死人的男人,心里咯噔的一下。 身子无力的瘫坐在地上,她知道这位死者的身份,相必这醉月居的营生,或许是做到头了。 死的这位,名叫郭闲。是户部尚书,郭起书的独子,老年得子的郭起书,这个儿子的份量,甚至要高于他的命! 过了没多久,官府便派人抓走了所有人,临时关押在衙内的大牢里。听说得知儿子消息的郭起书,更是气急攻心,喷出一口老血,两眼一黑晕倒过去。 醒来便不吃不喝,当即坐上马车,就急匆匆的赶往这天誉城。 而距离郭闲房间,仅有一墙之隔,花魁柳嫣儿,与夜宿的李平阳,便成了第一个被怀疑,和洗不清嫌疑的对象。 当然,那个被吓疯的女子,也可能是凶手! 接到案子的差役,当时心里就是一抖,更是一整宿都没合过夜。这案子看似是一场命案,实则也牵扯到了朝中争斗。 这户部尚书郭起书,曾救过二皇子的命,自然是站在他那边的人,定不敢得罪。 而那一边,这嫌疑人李狗蛋,就是一个澜州城的小老百姓,虽没什么背景,可自那诗词大会后,也算是小有名气。 而最主要的,如今都皆知,这李狗蛋与那三皇子走的十分近,自然属于三皇子那一派。 如今两派都不站,也都不敢去得罪,立于中间的差役,今还得知郭起书正备好马车赶来,愁的不知该如何收场了。 第二十一章:悬空秘境 几缕残阳,透过一条狭小的砖缝,照进一间昏暗的牢房里,被无边的黑暗吞噬,只在地面上留有一个小亮点。 四周阴暗潮湿,有股子难闻的怪味。 那是尿液干后的臭味,混杂着淡淡的血腥味,因为空气不流通,常年又不见天日,连呼出去的空气都是浑浊的。 两盏油灯闪着微弱的光,几个影子被照在墙壁上,他们手上不断变换手势,你来我去。 “来来来,喝……” “两只小蜜蜂啊,风到花丛中啊……哈哈哈哈,你又输了,快喝!快喝!” “大人,小的实在是喝不下了!” 以李平阳为首的四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前,桌子上摆放了一只吃剩的烤鸡,一叠花生米,以及一大坛浓香四溢的酿酒。 四个人都撸起袖子,喝的脸色潮红,玩的十分尽兴。对于李狗蛋刚教会他们的划拳,虽还不熟练,但也玩的十分开心。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李平阳就叫来三个狱卒,连同牢头一起喝酒,打发这无聊的时间。 这是一个单独的牢房,四周都是白色的岩石墙壁,牢门是由精铁打造,一根根铁条有手腕粗细,房间面积也大于木牢房一半。 左侧的墙脚摆放着一个木架,上面放着几沓陈旧的报纸,和几件用来换洗的干净囚服。 这里的囚服更加宽松,布料和做工工,也都要好于一般囚服,更像是过去的睡衣。 几轮划拳下来,最后一个狱卒也被喝趴下,咣当一声栽在桌子上,不省人事。李平阳推了推他们几个,确定全都喝醉了。 吃饱喝足的李平阳,嘴里叼着一根杂草,在角落里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盘腿坐下来。闭眼让大脑进入空白状态。 已经有些时日没练习剑法了。 感受着丹田里的真气慢慢环绕,身体像被泡在温泉里,温热且放松,有种奇妙的舒适感。 李平阳的脑海中,那本霸道剑法的古书,再次突兀的出现在眼前。练剑的小人再次出现,同样一招一式的教他。 不同于之前,这一次,李平阳看到了一片先前从未见过的开阔天地! 四周云雾缭绕,脚下面深不见底,他发现自己竟然是站在虚空之中的。头顶上是宛如银河一般,璀璨震撼的星空。 周围没有一花一木,只是在远处的山巅之上,有九道飞流直下的瀑布,壮观如九条通天的白龙。 瀑布撞在幽深的谷底,发发激烈的冲击声,仿如一声声龙鸣,声震苍穹。 站在瀑布对面的一块宽大岩石上,李平阳开始认真的练习,每一招都极为认真。遇到不熟练的地方,更是刻苦钻研,将一个手势练习上几十遍,甚至几百遍。 丹田里的断刀,随着剑法的熟练,开始冒起绿色的荧光。荧光由丹田,再从李平阳的头顶冒出,剑刃上的霸气越发强大。 啪!!! 冲着瀑布挥出一剑,红色的霸气由剑锋甩出,直接将奔流的瀑布斩出一个缺口,后方被遮挡的一块岩体,更是直接被剑气劈开。 望着日益强大的剑法,李平阳心中狂喜。 在那片虚空里又坐了一会,李平阳感觉已经待的够久了,站起身,就连双腿都有些发麻。 再次睁开眼,已经是第二天。 虽一宿都不曾睡过,但他却没有一丝困意,相反还十分精神,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 天刚亮没多久,两个狱卒就被派来拿人,拍醒熟睡的另外几个人,带着李平阳进了公堂。 公堂之外,此时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李平阳被带进去后,两排手持棍棒的人,便开始一同敲击棍子喊威。 倘若你仔细去听,那棍子的敲击声是有律可循。一阵阵急促的节奏,仿佛像是在对犯罪之人施压,让其心头不由得一阵紧迫。 做了亏心事的人,在受到这样的震慑之后,不免开始胆怯。胆小之辈,可能在惊堂木拍下之前,就什么都撂了。 一块醒目的牌匾高挂公堂之上,用金笔题着四个大字,“明镜高悬”,象征明察秋毫,办事都是公正严明的。 差役随后坐上堂椅,师爷将状子递了上去,接状子是时候,差役的手一直在抖。 特别是当听到门外,传来那高喊的一句:“户部尚书,郭大人到!”他的双腿就跟着打颤。 当了五年的官,大案小案也审了不下千起,不提有多高风亮节,但从他手里经过的案子,从未有过一起冤假错案。 而里面更加离奇恐怖的案子,他也经手过,但像今天让他这么紧张的,还真是头一次! 差役连忙从椅子上跑下来,前去迎接一位身穿官服,头戴官帽,挺着个大肚子的老头。刚走到身边,却一把推向一边。 他能感觉到,郭大人今天是带着愤怒来的,眼神中充满了杀气。在经过李平阳身边时,与其对视了一眼,随后走上高堂。 坐在差役的位置上,郭大人拿起提前为他泡好的一杯茶,揭开盖子就直接一口全喝下去,连同茶叶一起吞咽。 差役使了个眼色,师爷连忙拿起一张纸,将尸检报告念给他听。因为紧张,连着几个字都给读错了,吓得直接双膝跪在地上。 郭大人一脚踢翻他,骂了声:“滚!”自己抢过报告阅读起来。看完重重的一掌拍出,将面前的案桌拍的四分五裂。 经过郭大人的允许,郭闲被验了尸。死因是咽喉被利器给割断,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判定死亡时间约为昨夜丑时。 凶器目前还未找到,但根据创伤面积,以及伤口长度和深浅,确定是一把锋利的匕首。 嫌疑人之一,于郭起书之子郭闲,共枕一夜的女子,此时被人带了上来。可能是用了刑,已经没办法自己走路,需要人架着胳膊。 带上公堂,狱卒将女子向前一推,趴倒在地上,手指被上过木钉,十个指尖都是血红一片,触目惊心。 柳嫣儿也从另一边被带上来,嘴脸一片淤青,嘴角挂着丝丝鲜血,头发也没有打理,杂乱的遮住半张脸,身上也被鞭条抽出数条血痕。 看了一眼李平阳,柳嫣儿冲他笑了笑,摇头示意她没事。刚向前走了一步,就直接身子一滑,扑倒在地上。 李平阳看到这一幕,冲过去想要搀扶,却被差役大喊了一声拿下,随后几个人一起压住李平阳,将他按倒。 脸被压在地上,李平阳望向柳嫣儿,发现她正企图凭借自己的力量爬起来,却几次都失败了,只能跪坐着身子。 第二十二章:五品高手 “郭大人,这柳姑娘究竟犯了什么罪,要被用私刑去逼问!你这不是屈打成招吗?” 被几个人压住身子的李平阳,从柳嫣儿的身上收回目光,开始质问起台上的郭起书。 李虎此时站在看热闹的人群中,担心的注视着堂内情况,稍微有个风吹草动,他就会及时出手,不让李平阳受伤害。 他和老黄回段府后,就搪塞了个借口,说李狗蛋有事先回去了,没敢将其留宿醉月居的事说出来。 否则,以舞依依的性子,知道他的“未婚夫”在外面偷.腥别的女人,还是个青.楼女子,定会闹的天翻地覆。 被一质问,郭起书这才关注起眼前的少年,自叹,好一个伶牙俐齿!我都还没收拾你,你到先咬起我来了? “大胆草民!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还有,见到本大人后,你又为何不跪?” 郭起书指着李平阳就教训起来。差役一直在郭大人背后使眼色,示意李平阳跪下,脸上一直在做表情,像是求他给个面子。 但李平阳却偏偏不依他。非但不跪,还一胸膛,将身子站的更笔直,气的差役直摇头。 “我又没杀人,也不是罪人,为何要跪?” “是你们把我请过来的,你以为我愿意来啊?破牢房,连个枕头都没有,那石头墩子是人用的吗?给小爷我都整落枕了!” “我只是好奇,过来看看你们为官的,是如何欺负一个弱女子,和冤枉一个好人的!” 李平阳说时,冲柳嫣儿挤了下眼,随后抬起胳膊,揉了揉发疼的颈部,故意脸上装出非常难受的样子,连连叫苦。 听完他的发言,郭起书和差役同时愣住。没想到一个草民,既然会敢公堂顶撞自己? 至此,柳嫣儿对于李平阳整个人,也开始从新定义,彻底改变看法。起初,只是觉得他和那些公子哥没两样,属于一丘之貉。 不过是会做得几首诗词,那也只能算是他,比起别的公子多了份老练,懂得善于伪装自己。 可今日公堂一见,为了维护自己,他竟不惜范险去为她平理,着实让她内心感动。 换作别人,可能早就与其划清界限,不想再跟此事染上半点关系,自己保命重要。 郭起书也是好胜心强的人,是那种你应着他来,什么都好说的主。见一个毛头小子竟三番五次诋辱自己,气到极点。 从随行的护卫腰上扒出长剑,不在顾及听堂的群众,举剑就朝李平阳的身子砍过去。 人群之中,李虎见状想要冲出来,却被李平阳摇头阻止了。随即,只见李平阳向左回缩一下肩头,长剑贴着他的身子砍下,将旁边的木柱劈下一块。 柳嫣儿吓得花容失色,还以为李平阳会被伤到,见到他没事,这才表情放松了一点。 对于根本不会使剑的郭大人,李平阳只用轻微移动身子,就能够很轻松的躲开。到是郭大人,才砍了自己一剑,就累的气喘吁吁的了。 又是几剑砍下,望着如劈柴姿势的挥剑,李平阳都感觉好无趣。砍了半天砍不中,郭起书将剑放下,撑着剑喘气休息。 “累了?要不您换个手继续?” 李平阳冷嘲热讽。惹得郭起书又抓起剑,欲要去砍李平阳。郭大人一把年纪,担心他的身子,差役于是上前阻止。 “你放开我,你别拦着我!” “大人万万不可!还请大人三思啊!” “我今天非杀了他不可!快让开!” 差役吓得连忙跑过来,护在李平阳的身前,张开手臂挡着郭起书。郭起书则有了一个台阶下,但面子上过不去,便继续持剑发威。 这位公子可是三皇子的世交,万一真被伤到了,那他还真不知如何交代。就算是自己被一剑劈了,也不能让他受伤。 觉得好玩,躲在差役身后的李平阳,还趁机做出几个鬼脸,把郭起书气的脸都给气绿了。 僵持了一会,郭起书将剑丢掉,一挥衣袖,被差役劝坐回椅子上,心口仍然气不顺,一直在喘气,有点口干舌燥。 师爷连忙识相的递过来一杯茶。郭起书也没在意,接过来就直接饮了一大口,顿时感觉舌尖一阵烫麻,‘噗’的一下吐出来。 原是一着急,师爷端错了杯子,错把刚沏好的一杯热茶递上,吓得顿时脸就青了。 郭起书直接喷了他一脸,连同茶叶带水,全喷在其脸上。 烫的师爷哎呦叫了一声,捂住脸疼了好久。几片茶叶带着水珠,顺着眉毛一点点往下滑,场面别提有多尴尬。 见李平阳如此顽固,郭起书打算拿出证据,来直接定他们二人的罪。在他来衙门之前,曾收到过一份匿名举报信,举报李平阳正是这杀人真凶! 信中说明,此人是这场案子的唯一目击者。他看到李平阳在昨夜丑时,潜入了郭闲所在的房间,并且停留一段时间。 后面用简短的几行字,简要描述了一下他看到的画面。并在末尾处,说他愿意出堂指征,考虑到自身安危,必须保证他的安全。 “给我拿下!” 郭起书一声令下,潜伏已久的一个高手,踩着瓦顶奔行几步,后张开双臂轻身一跃,从大堂的正门用轻功飞进来。 脚下面移形换影,直奔李平阳。 此人身穿一袭黑衣,速度快到只留下一道黑影,几个移动便来到李平阳面前。抬手想要去抓李平阳的肩膀,却被一个掷出的刀鞘阻止。 黑衣人躲开,刀鞘直接刺进一旁的木柱,力道惊人。原来是李虎察觉到危险,自己没他那速度,便想出扔刀鞘。 提刀冲了过来,李虎与那黑衣人扭打在一起,见状,周围听堂看热闹的群众都被吓跑。 原以为要很久才能分出胜负,可谁知对方抓起一把短剑,只是做了一个拔剑的手势,李虎的身子就被定在原地。 随后,一股飓风突兀的出现,将李虎整个人吹的后退。他只能抓住大刀刺在地上,仍然被带动的滑行了好几米。 风骤停,李虎的脸上和全身,均被真气化形的拔刀技,吹出一道道伤口。鲜血顺着伤口渗出来,痛感随之而来。 此技,名为“风云斩”!是这黑衣人的独创成名绝技。黑衣人名叫解长风,是正五品的高手,精通剑术。 他是郭起书一直带在身边,保护自己安全,和执行他交于的任务。解长风曾被仇家追杀,郭起书救下他的妻儿,感恩于心,便一直死心塌地的跟随他。 “你们就别再挣扎了!这样只会让你们罪加一等!还是乖乖跪下来,好好认错吧。” 一个衣着华贵的公子,将手背在身后,从大堂的一侧走了进来。看到李平阳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满。 给郭起书行了个礼,男人跪在李平阳的身边,指着他就说道:“大人,正是小人举报的他,昨夜,我看见他进入了郭闲的房间!” 第二十三章:密刑司六处 此话一出,连一旁的柳嫣儿也是一惊。说话之人,正是苏家的公子,苏流云。 当得知醉月居昨夜发生命案,而死者就住在李平阳的隔壁。爱慕之人被抢,本就对其心存不满的苏流云,可算是找到了报复的机会。 心想,敢和我苏流云抢女人,也不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我非得弄死你不可! 望着苏流云,李平阳愣是半天没认出此人,又想了一会,才记起昨夜湖心桥上的事,哦了一声,说原来是他! 也不怪李平阳记不起。此时的苏流云,脑袋被厚厚的绷带缠绕,被包的像个粽子,只露出一张脸,嘴唇肿成了两片大香肠。 昨夜要不然把那只贱狗,误给看成了李平阳,也不会招惹来后面的事情,搞成这副模样。 望着他的香肠嘴,李平阳不由得笑了起来,一旁的师爷也一直在憋笑。 见状,苏流云气的一扭头,稍微用了点力,脖子发出‘咔嚓’的一声。连忙招呼身边的师爷,喊叫道:“快!快叫大夫!” 谁又能体会,一个被土狗追了一整夜,逼的又是爬树,又是翻墙,又饿又困还不敢睡去,时刻提防着的人的心情。 片刻功夫,一个提着木箱的大夫走进来。 箱子上写着两行小字,左侧是“正骨,推拿,针灸”,右侧是“开锁,砒霜,暗器”! 看到大夫的瞬间,苏流云心中一凉,因为这大夫居然还是个瞎子!闭着眼睛拄着一根木棍,走路都得要师爷搀扶着。 他甚至怀疑,这师爷莫不是跟李平阳一伙的? 不负众望,经过一番‘医治’,苏流云浑身气爽的被抬上了担架,赐了一快木板睡在地上。 原本只是颈部不好受,这下到好,全身上下没一处是舒坦的了。 含泪扔出一个碎银,苏流云摆手示意大夫快爬!没想到看到银子落地,那大夫竟然睁开眼去找,捡起后一溜烟逃走。 三观再次被刷新,一阵凉风吹过,苏流云表情呆滞,内心开始感叹江湖险恶,两行委屈的眼泪终是憋不住了。 躺在木板上,苏流云开始诉讼李平阳。他谎称自己身上的伤,是昨夜与其发生口角,对方大打出手,将自己打伤。 打完架,他就独自一人喝闷酒,一直喝到深夜。 刚准备离去,只因多看了一眼,望见那远处的醉月居,柳嫣儿的隔壁,有一个黑影鬼鬼祟祟的站在门外观望。 回头的一刹那,他貌似看清了那人的长相,正是殴打他的李狗蛋!随后见到他将门推开一道缝,利用一根纤细的空心竹,向屋内吹了迷烟。 后面的事,大家也都知道,那就是毫无还手之力的郭闲,被这李狗蛋无情的杀害。 现在人证有了,只差物证。 只见苏流云早有准备,从身上摸出一方手帕,里面包着一个东西,带着点水,湿漉漉的。 他继续编着故事。 说是他见到李狗蛋从房间出来后,想着他一定是偷盗了某些物品,不求伸张正义,只想着抓他个现行,来一个人赃并获! 于是就悄悄的跟在他后面。 趁着四下没人,李平阳从身上掏出一个东西,噗通一声沉入了河底。刚要慌张离开,却被突然出现的苏流云吓了一跳。 可自己,哪里是那乡野莽夫的对手?但又不能放走他,便抱住他的双腿死活不松手。 自己的嘴唇,就是那时候被踢成这样的。 三拳两脚,他就又被修理了一顿,额头还挨了重重的一闷棍,当即就被打晕。后面的事情记不得,只知道后来是下人们找到的他,将他送回府上。 一觉醒来,他就被包成了现在的模样。他忍着疼痛唤来下人,派人去昨夜李狗蛋丢凶器的地方,下水去搜寻。 最终,还真在那水底找见了一把匕首! 这一通感人的事迹编下来,一旁的师爷是听的直抹眼泪,恨不得亲自去给他颁个奖。李平阳却听的想笑,要不是他那拙劣的演技,自己或许还真会信。 师爷小心接过匕首,用手帕包好递给台上的郭起书,接过匕首一瞧,还真挺吻合。 “给我速速拿下!” 郭起书拿着匕首,一心只想给儿子报仇的他,完全没去推敲这个故事的真假,和漏洞,直接就想拿李平阳定罪。 听到命令,谢长风抓住李平阳的肩膀,试图用力将他的身子按倒,让其跪下去。 可当他刚抓稳后,就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真气,是要高于自己之上。或者说,已经隐隐超出了宗师境界! 那种真气流动很杂乱,完全摸不清规律。而且拥有真气之人,都是有一定数值的,就好比有一个容器,不会超出这个范围。 而反观这小子,他的真气竟然是没有限制的?似乎像是源源不断,从他的体内涌出来。 他见过的高手无数,但像这小子的真气如此诡异,变化莫测的,还真是头回遇见。 “动手啊!还站着干什么?” 郭起书见他半天没反应,又冲他吼了一声。谢长风轻皱眉头,发现体内的真气正在被李平阳一点点吸收,完全拔不开手。 早就听闻这世上,有种名为霸道真气的真气,不仅可以杀人于无形,还能将对方的真气吸收,为自己所用。 今日一见,这招式果真凶险。谢长风为了不被吸光真气,用左手迅速封住经脉,强行阻止真气流动,这才收回手。 他拔出腰间短剑,开始重视起眼前的对手,这把剑已经很久没有拔出过剑鞘,也很久没遇到值得他亮出短剑之人。 退后两步,谢长风眼露出一丝寒光,持剑将真气凝聚,挥出一道形如月牙的剑气。 白光闪过,李平阳背后的墙壁,瞬间被整齐的斩断,一分为二,随后谢长风提剑,一个冲刺杀向李平阳。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带着黑色虎头面具的男人出现,闪身到李平阳身前,一拳打在谢长风的胸口,将他震退。 谢长风整个人被打的腾空,横着飞出去,重重的撞在一块石梁上,一口鲜血从嘴里喷出。 见状,郭起书吓的连忙后退,躲在一张桌子下面,喊叫着:“快来人!快来人!” 另外随行的几个高手,闻声从四面八方跳出来,分别也都是四品以上的高手,将面具男围成一圈,身上冒着淡淡真气。 见状,面具男也拿出随身的武器,一把轻巧简便的长竹。随后身影快速移动,在那群人还没动手之前,就将所有人给打倒。 危险解除,面具男回过头,恭敬的俯身,单膝跪在李平阳身前,道:“密刑司六处,周立。参见刑司使!” 第二十四章:沧州来信 “刑司使?我吗?” 李平阳不相信的指了指自己,对着面具男小声问道。面具男斗胆的抬头,又仔细瞅了瞅,点头,确定是他没错了。 李平阳开始回忆,自己好像从未见过这个人,更不知道叫密刑司的,又是做什么的? 但还好此人应该是朋友,否则以他刚才的身手,如果是敌人,那还真是难办了。 “起来吧!” 李平阳吩咐一句,面具男这才敢站起身。面前之人是密刑司六处主管,周立,他是受到院长所托,寻找新任刑司使。 密刑司,是隶属于宋帝的神秘机构。有点像是明朝的“锦衣卫”,和“东西两厂”。 权在六部之外,不受宋国的法律约束与限制,它们只依照圣旨办事,或是听命与院长。 密刑司下又分九大处,在九大处之上,刑司院长之下,还分有三位刑司使的职位。 而李平阳之前见过的特使,真实身份,则是一位刑司使,名叫赵立安。他一直被派北辽潜伏卧底,隐藏十一余年。 今任务圆满,院长命令其回京,不料却在回京的路上遇刺,不治身亡。 而李平阳手上戴着的那枚戒指,正是证明他是刑司使的物件,也就顺理成章的将其取代,成为新一任刑司使。 说也巧,周立一路从霖安城找到天誉,却未打听到半点有用消息。途中在一个茶馆歇脚时,多看了一眼桌子上的一份报纸。 在大宋头条的报纸内容中,看到了李平阳的消息,也就是那副只露个半个后脑勺的图画。 更巧的是,那位画师技术了得,竟将一旁的一面镜子也画了进去。从镜子中,他看到李平阳的全貌,和他手上的戒指。 那枚戒,名叫蛇灵神戒,正是三位刑司使之一,赵立安的刑司使证明物。 他们只认戒指不认人,虽然戴着他的,是一个年纪仅有十四五岁的少年,但既然他拥有此物,就是新任的刑司使大人! 刚才周立就一直躲在暗处,想静观其变,见到五品高手谢长风出现,并且欲要伤及刑司使大人,这才及时出手。 按照品级来算,谢长风是刚刚晋升的五品,而他周立,则是要在其之上的六品中上高手。 一个六品中上,打他十个五品都不成问题,换作普通人,那就是以一敌百。若是能晋升到八品以上,一人便敌千军! 李平阳也开始打量起周立。眼前之人穿着一身黑衣,因为一直戴着虎头面具的缘故,不知其长相。听声音,貌似很年轻。 他推测,应该是不会超过三十岁。 透过面具的眼孔,李平阳看到了一双充满杀气的眼睛,淡墨色的瞳孔里,藏着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杀戮气息。 他的身子高出自己一头,约莫有个一米八往上,腰间挂着一块黑色的腰牌。此物,应该就是那密刑司的特定腰牌。 腰牌材质如黑铁,发着黯淡的黑光,长度约有一指半,宽度约多半指。周围是一圈祥云一样的图案围绕。 上方是一个老虎大张的上齿,两颗尖齿之下,写着密刑司三个小字,和一个雕刻的印章。 在周立的腰间,别着一把刚才打斗用过的武器,一把实习的长竹。长竹末端挂着一条黑色的穗子,和一块明亮的玉佩。 突然想起什么,周立走向郭起书,将一个东西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语气冰冷道:“你儿子,是被北辽人所杀,于这位少年无关。” “这个小瓶里,装着你想要的证据!” 那是一个褐色的小药瓶,里面装了一些白色粉末,郭起书打开盖子,轻轻嗅了嗅,顿时就被一股刺鼻的气味呛咳几声。 这是他从死者郭闲房间,床底下收集到的粉末。是一种名为“千面毒蘑”的草药,是只有北辽才有的致幻毒物。 千面毒菇,又名,狗舌菇。 因为外形酷似狗的舌头而得名,周身满是大大小小,如一张张小孩面孔的纹路。初次见到,难免会被那特殊的外形吓到。 它是一种具有很强致幻作用的真菌,同样也有麻痹的功效。将其晒干以后碾成粉末,少量使用,可用于刀伤和剑伤的止痛。 从床底发现的白色痕迹来看,似乎是被人制成了投掷的点燃物,里面的粉末遇火瞬间燃烧,形成白色的烟雾。 狗舌菇的体内含有大量神经毒素,如若使用过量,可导致被用人的大脑出现幻觉,或是全身被麻痹,没有痛感。 这也就是当夜郭闲被杀,却没有听到他发出求救声的缘故,只是面露震惊之色。 而且凶手如果真是李狗蛋,他也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安稳的睡在隔壁,等着官府的人来抓,不符合常理。 证明李平阳清白后,周立又从身上拿出一张告示,是密刑司发布的通缉令。上面明确说明,死者郭闲有通辽的罪名。 原是在郭闲尸体的耳根处,以及后背的皮肤上,均发现了小块的红梅花的印记。那个印记,正是北辽间谍组织,红梅堂的标志。 郭闲借着郭起书的关系,当朝为官期间,一直在向北辽出卖一些重要的秘密情报。 在郭闲名下,有两家酒馆都被查封,明面是做着营生,背地里则是买卖情报的联络站! 郭起书虽对此事不知情,但也将受到连带责任,要被关押大牢听候发落。运气好点不被砍头,但也要在里面关到死。 属于郭起书的时代终于落幕,其实他也早就想过会有这一天,只是来的有点早罢了。 周立吹了个口哨,几个同样戴着虎头面具的手下出现,上前取下了郭起书的乌纱帽,脱去了他的一身官服,将他押走。 见到情况不妙,苏流云像个毛毛虫一样,狼狈的蜷缩着身子,一点点爬动,想要趁机溜走。却被周立发现,一把提起来。 询问李平阳,道:“此人该如何处置?” 李平阳看了苏流云一眼,见他正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祈求的望向自己。于是也对其友善的一笑,随后脸一黑。 转过身,李平阳冲着差役淡淡的说道:“赏他五十大板!” “啊?这……” 差役因顾忌他是苏家的少爷,似乎想要去求情,但看到李平阳冰冷的表情,话到嘴边又给咽回去。 这是替被打的柳嫣儿,讨回的一份公平,也是让苏流云知道,自己也不是好惹的。 搀扶着柳嫣儿,几个人一起走出公堂,身后传来苏流云的咒骂声,和一声声惨叫。 一只像似老鹰的怪鸟飞来,在李平阳头顶盘旋了一阵子,将一份信件从空中丢了下来。 这是从沧州寄来的加急信。 看完内容后,李平阳脸色一下子阴沉起来。吩咐周立,派人将受伤的李虎和郭起书一并送回宋都。让他备马,陪自己去一趟沧州。 第二十五章:抢肉 去往沧州的路上,天空一直是暗沉的,乌云沉甸甸的悬在头顶,仿佛随时会有一场暴雨。 周立不比李虎话多,一路上几乎没说几个字,属于那种冷言少语的人。习惯有个话唠在身边,这下莫名有点伤感。 就好比是夫妻俩在一起,习惯了听对方打鼾,猛地一分开,兴许还会因听不到鼾声而失眠! 周立骑马,李平阳坐在后方。在现代习惯了坐车,到了这里才发现不会骑马,是多么不方便,就像是半个废人。 等有时间了,还是有去学一下的必要。 行了多半天的路,马的速度明显慢下来,出门走的急,也没有带什么干粮。李平阳记得上一次吃饭,还是在大牢中,和那几位狱卒一起吃过的。 咕!!! 肚子叫了几声,李平阳拍了拍空瘪的腹部,感觉到一阵饥饿。眼睛看见什么都像食物。 路边的树木,被他看做是了鸡腿,远处的石头,被他看成是了肉丸。脑子越去想,他就越感觉到饿,肚子也在配合的抗议。 “周立,我饿了!” “大人,远处有个酒摊,我们就在那里休息吧。看天色,这雨似乎也马上就要来了。” 周立不觉得饿,只是感到有些口渴。他望到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个两间草棚并在一起的酒摊,隔的老远就能闻到酒香。 这里已经到了沧州的地界,再往前走上一段路程,便能看见沧州的城门了。两人走下马,周立牵马,李平阳跟在后面。 从地上折了一根杂草,李平阳悠哉的叼在嘴边,双手背在身手,一摇一摆的不正经的走着。周立则加快脚步,酒香味已经馋的他直流口水了。 走到酒摊附近,两人被一排排陈列的酒坛吸引,离不开眼。心里直呼这哪里是个酒摊?这简直就是一个酒库啊! 这里酒的品类很多,除了他们常喝的几种,还多了很多新品种,应该是只有当地才有。 将马拴在一旁,让它自行去啃草,两人来到木桌旁坐下。迟迟见不到老板来迎客,李平阳就用手拍了几下桌面。 喊叫道:“老板,老板!来点吃的,在把你们这里最好的酒,也给我来上一壶。” 因为是淡季,附近的生意都不怎么好,平日到了这个时候,摊主也都在偷闲犯困。今不知做着什么梦,闭着眼,脸上笑得很是灿烂。 梦刚做到兴头上,男人就被李平阳猛的一拍桌子,呼的一下惊醒,吓的还以为是进贼了! 口水流了一嘴角,连忙抬手擦了擦,一听是来生意了,就迎上一个笑容跑出来接待。 可谁知一出来,就看到两个乡野打扮的难民,正笑嘻嘻的拿自己解闷,老板刚挤出的笑容,瞬间就给飞走了。 是李平阳要求的,他们此行不能太过招摇,周立的打扮太显眼了,自己的也太富气了,这才想出扮成两个逃难的乡民。 “去去去!别坐脏了我的椅子!去别处讨饭去,我这没有剩饭给你们。” “爷我这里的酒,也不是你们能喝的起的。趁我现在心情还好,赶紧走。” 老板似乎很反感他们这类人,说完就想撵人,从一旁的角落摸出一根长棍。周立见状,拿起一块银子,啪的一下拍在桌面上。 刚看清明晃晃的银子,老板手中的棍子就掉在地上,心痒痒的想要伸手去拿,完全忘记刚才是如何挖苦二位的。 在他手指伸过来的同时,周立将银子一把抓走,老板的视线跟随银子,看着其被装进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子。 李平阳注意到,老板的眼睛直放光,貌似在他的瞳孔上,还能看见两个金钱的符号。 画风突变,老板突然改口:“你瞧,我这不会说话的臭嘴!两位爷还请见谅,这坛酒算我请的,二位喝的尽兴!” 老板见到钱袋,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酒架上取下一坛当地的名酒。又从一旁拿来两个碗,恭敬的为其倒满。 周立自然不会白吃白喝,丢了两块碎银在桌子上,老板手就像是弹簧一样,眨眼功夫,就将银子一把给拿走。 收了钱,老板满意的揣在身上,随后去为他们准备饭菜。回到里屋,将一块挂在墙上的肉取下来,打算炒几个小菜。 片刻功夫后。 李平阳用筷子夹着肉片,一口肉,一口酒的吃喝起来。周立本来不饿,也是被他那吃相传染,胃里一阵空荡。 拿起筷子,周立也跟着抢食起来,但哪里是李平阳这吃货的对手,每每自己相中的肉,都被李平阳用筷子给抢走。 惹得求饶道:“大人,给小的留一块啊!” 几番争抢下来,周立干拿着筷子,硬是一片肉都没吃上。望着碗里仅有的最后一片肉,眼睛干巴巴的,直吞咽口水。 “给我讲讲密刑司的事吧!”李平阳问道。 “你在六处,平日是做些什么?那里上班工资高吗?有没有五险一金?一个月几天假?” “你说,那像我这刑司使的职位,一个月能拿多少钱?干多久,能在澜州买套房子?” 眼睛一直盯着肉片的周立,被李平阳问的一皱眉,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挑选能听懂的回答,说他在六处,是负责研制药物的。 回话的时候,周立仍然死盯着碗里的肉,眼睛盯久了有些发酸,刚闭眼休息几秒,再去看碗里,那片肉已经不见了。 只见李平阳用神速夹起肉片,一口塞进嘴里,气的周立端起酒碗,一口闷下,将筷子随便一扔,眼神像极了怨.妇。 不管周立如何,反正李平阳是吃饱了,拍着圆鼓鼓的肚子,一脸惬意。周立戴着面具,不知其表情。猜想,下面定是张苦涩的脸。 说起密刑司,那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一个身份神秘,没人知道来历的瞎子。也就是现在密刑司的院长,陈志平。 又名,陈康康。 此人给世人的感觉,总是一副病入膏肓的样子,身体十分羸弱。常年都睡在鱼塘边上,一张木制的躺椅上钓鱼。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瞎的,又是被何人所伤,但他听觉却异常的灵敏,甚至是强到可怕! 近到几米开外的鸟飞、叶落,远到十几里外的飞沙走石,他全都能尽收眼底,即使看不见,也能听上个一清二楚。 第二十六章:二阶棕熊 乌云密布的天空,被一道闪电撕裂,紧接着,是一连串的闷雷,积压已久的大雨终至,瓢泼似的倒向沧州。 李平阳在酒摊老板那,买来了两把雨伞,和一顶笠帽。两人撑伞并排在雨中行走,身后跟着一匹头顶笠帽的白马。 大滴的雨水砸在路面上,形成一个个小泥潭,见鞋面已被弄脏,李平阳耍赖的不走了。没办法,周立只好背着他。 被周立背着,李平阳不时的回过头,向后面望上一眼。从刚才开始,他就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跟着他们! 在两人走远以后,一个双脚站立,躲在大树后面的身影探出脑袋,胆小的望了望。 随后蹑手蹑脚的,与其保持一定距离,继续跟在后面。每当被察觉之时,就躲起来等待对方走远,才敢继续跟上。 “周立,我饿了。” “我也饿了。大人,我听说熊肉特别好吃!可惜未曾一尝。早就听闻,这附近山路总有熊出没,要不我们抓上一只尝尝?” “甚好,甚好!” 又走了一会,两人突然停下脚步,望向身后的一处草丛。开始一唱一和,将此话说给躲藏的家伙听。 一边说,脸上还做出邪恶的表情。闻声,草丛抖动了几下,躲藏的家伙吓得颤抖身子,大气也不敢出。 出来寻找食物的它,没想过会遇到两个变态蜀黍,原本是想着跳出来吓唬一下他们,抢了他们身上的食物就走! 过了半响。 见外面安静了,听不到二人的声音,它将草丛剥开一道缝,刚凑眼过去,就看到那两个人蹲在它面前,也在观望它。 那家伙吓得炸了毛,浑身的棕毛像刺猬一样,一下就从草丛钻出来,背靠在树上与二人保持距离,爪子上还抱着一条东西。 那是一只呆萌的棕熊,长着两个小耳朵。双脚像人一样站立着,背上背着一个小竹筐,里面装着一些捡来的野果子。 李平阳指了指它怀里,那只棕熊木讷的低下头,当看到它怀里抱着的是条毒蛇,正冲自己吐舌头,吓的脸都绿了。 心说,完了,芭比q了! (毒蛇也是一脸无辜,心说老子正在拉大号,就被强行抱走,我找谁说理去啊?) 张开血盆大口,毒蛇朝着棕熊的颈部就咬去,等它用熊掌拍打已经晚了,在快要咬到的一瞬间,李平阳拔剑挥去。 蛇头与蛇身分离,平整的一分为二,落在地上。李平阳的耳畔,传来系统的提示音,“恭喜!斩杀1级红尾蛇。” 红尾蛇,是系统万妖录中,属于最低级的一类物种,斩杀一万条才能升一级!浪费时间不说,又到哪去找那一万条? 要不是为了救棕熊,他都懒得去理会。 棕熊应该是只母熊,已经被吓哭了,两行眼泪挂在眼角。李平阳救了它转身就走,因为这只棕熊也在他的图鉴中。 但目前,自己并不想杀它。 从刚才被跟随时,李平阳借助系统的感知,已经提示有二阶的妖兽在跟随。他只是好奇,是什么妖兽在跟他? 不要命了,居然敢自己送上门! 当看到是一只只有二阶,并且傻里傻气的棕熊,决定放它一马。而且这只熊确实让他挺快乐,也舍不得去杀。 从系统展示的这只熊的资料,他并未伤害过人,成长为二阶,也并不是吃了人,而是一直捡食地上的野果。 其中,误把长的像果子,却是吃了可以增长等级的灵果吃下,这才晋升到的二阶。要不然,就是一个只有零阶的憨批妖兽! 周立刚才就在观察,发现这位刑司使大人,似乎是在假装不会武功。用现在的话来说,这货一直是在扮猪吃虎! 明明真气要高与自己之上。而且刚才出剑的速度,两个五品高手谢长风,都不及他的对手,能轻而易举的杀了对方。 但却给他一种,没有他周立保护,这逼随时都会挂掉的感觉。内心直呼,大人好可怕! 李平阳跟周立继续朝前走,奇怪的是,这只熊居然没有走,还在后面跟着他。停下脚步,李平阳伸手在虚空中一抓,再次将短剑变了出来。 “你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跟着我?” 棕熊紧张的拍了拍小竹筐,李平阳心领神会,好像它是在感谢自己救了它一命,想把捡来的果子都送给他,作为答谢。 李平阳说他不要,可棕熊却摇了摇头,像是说他理解错了。随后将竹筐从背上取下来,原来,是想让他看看这个竹筐? 竹筐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用韧性很好的竹条一根根编制,看了半天,他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 不经意间,他将竹筐斜举着,透过光线,这才在竹筐内测,发现了一个隐藏的图案。一个用刀刻上去的,一个人的名字! 李天明。 看到这三个字,李平阳仿佛晴天霹雳一般,整个人呆在原地。他没想到,在一个竹笼上,为什么会有这个人的名字? 是谁都不奇怪,可偏偏是他! 李天明,正是失踪了整整十七年,了无音讯,不知道,是否还活着的父亲的名字。 之前在紫瞳巨蟒的体内,他见到了一个披着父亲外套,和他体型很相似的一个人的白骨。当时就觉得不可思议,不明白,为什么那里会有他的外套? 而现在,在这只二阶棕熊背着的竹筐上,居然又看到了有关父亲的信息。这真的只是巧合吗?只是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吗? 他隐约的感觉,自己似乎是在走父亲走过的路,好像他就在自己身边一样。感觉他一定还活着,而且已经离他越来越近! 找了一处没有被雨水淋湿的地方,一块天然巨大岩石的下面,李平阳想要跟那只棕熊聊聊,有关这个名字的来历。 拿出短剑,他将刚才斩杀的红尾蛇剥了皮,掏去不能吃的部分,然后洗干净,切成三段,用树枝串好放在火堆上烤。 半熟以后,又翻了个面,将其烤到全熟却又不是太干的状态。周立是第一次吃蛇肉,而且还是烤熟的,一开始很是排斥。 当看到一人一熊,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也拿起一段蛇肉啃吃起来。 第二十七章:相遇 蛇肉虽然不多,但却是非常鲜美的。将蛇肉烤熟,即使不放任何调料,也很美味。 周立的那块烤的有点久了,导致口感有点像牛筋。原以为在吃东西的时候,可以见到他的样子,可自己还是失算了! 没想到周立将面具往上一拉,里面还藏着一张小面具,只有嘴部露出来。李平阳发现他居然没长胡子?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牌子的剃须刀,刮的是真干净。 越是神秘的东西,人就越好奇,这点李平阳也不例外。他还猜想,是不是密刑司的人,都是斗鸡眼,龅牙什么的…… 总之是奇丑无比,为了怕人看到,所以才都戴着面具遮挡容貌,不敢示人。 周立吃东西的样子很温柔,一点也不像个大老爷们,一点点仔细的吃,慢慢的品。反观另外两位,像是饿了八辈子似的。 一溜烟功夫,就将蛇肉啃的只剩下骨头,棕熊吃完蛇肉,把骨头用两个爪尖夹住,一仰脖子,扔进嘴里吞下去。 吃饱以后,李平阳和棕熊背靠着背,棕熊开始回忆起一段往事,用嚎叫的方式讲给他听。还好有系统蹩脚的翻译,才能听懂个大概。 那是五年前的冬天。那时候的棕熊,还只是一只小熊。 那天冬雾弥漫,雪花被风吹的呼啸,白雪将整片森林覆盖,冰封千里。 一眼望去,皆是白色。 雪最厚的地方,足以掩过一个成年人的脖子。一个疲惫的身影,在雪地上艰难前行,像是受了很严重的伤,手臂不断向下滴血。 血迹随着男人行走,连成一行血线,又被随后新落下的雪花覆盖住。刺骨的寒风也在一并折磨着他。 终于,男人倒下了! 趴在雪地上,男人双眼无神的望向一侧,不停的在喘气,呼出去的热气将面前的雪花暖热,湿润一片。 眉毛已经落满雪,左边脸也被雪覆盖,就算不是死于身上的伤,也会被这大自然收走,埋葬在这皑皑白雪之下。 他身上的衣服都是破烂的,浑身是血,外面披着一件蓑衣,头上的笠帽被风吹走了,一头白色的长发随风舞动。 上方的高悬之上,一个毛茸茸的棕色身影,躲着偷看下方的情况。见到伤者情况不容乐观,本想去救,却听到远处传来说话的声音。 “老大,我看到人了,就在前面!” 闻声望去,几头体型庞大的白狼,一路跟随血迹追到了这里。用鼻子嗅了嗅地上的鲜血,伸出舌头将血舔干净。 在那三头白狼身上,分别骑着一个人。说话的是其中的一个,此人手持一把大镰刀,脸上涂抹着油彩,头上系着一条黑布。 他们三位,隶属于一个叫霹雳堂的组织,是里面的二堂口的手下。方才似乎是与这个男人交过手,身上同样带着伤。 他们也没好到哪去,左边一脸肥膘,戴着一个眼罩的胖子,被男人揍成了猪头,门牙掉了一颗,说话一直嘴里漏风。 另一个体型偏瘦的矮个子,腹部中了一剑,鲜血已经将布条浸湿。只有被称呼老大的那个人,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 他们也被男人的毅力惊叹到,已经在雪中追了他整整四个多小时,连骑乘的白狼都有些疲惫,一直在喘息。 “你过去看看。堂主说过,这人一定要抓活的,在没问出秘密前,可不能让他死。” 老大站起身,朝着远处瞧了一眼,许久都没见那人动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死了?但还是不放心,派瘦子过去查看。 瘦子同样心里没底,那人的武功他领教过了,事先是在对方喝的酒里下了药,才能把他打伤。 但即使对方伤成那样,依然还能以一对三,甚至完全是压着他们三个打,简直是非人类。 要不是自己利用暗器,射中了他的一只手臂,还差点被那白发男给反杀了。腹部这一剑就切的很深,在往里上个几厘米,自己可能或许真就挂了! 出于对男人的忌惮,瘦子从白狼上跳下来,扛着一把黑色的大镰刀,速度很慢的靠近白发男,心想稍微有个风出草动,自己也有逃跑的余地。 他可不想为了点钱,把命给搭上。 走到白发男身边,他先是用镰刀离得很远,碰了一下白发男的身子,害怕对方动手,碰完就赶紧闪远,观察情况。 过了几秒,见对方一直没动静,便在心里小声嘀咕道:“不会真的死了吧?” 白发男此时趴在雪地上,身子一动不动的,被盖着一层白雪。瘦子见状,心里大胆了一些,靠近又用脚踢了几下。 见还是没反应,就打算伸手去把他翻过来,不知是害怕没站稳,还是脚下面一滑,整个人摔了下去,压在白发男身上。 吓的他连忙想起身,可人越慌,脚下面就越使不上劲,乱蹬了几下都没起来。因为他发现,白发男是睁着眼睛的,正在看他! 从后面的视角看进去,并不能看到这些,另外两个人,还在笑他那么怂,吓的站都站不起来,嘲笑其真是个废物。 瘦子刚想说些什么,却发现咽喉一凉,被白发男用匕首划破颈部,没发出声就倒在他身上。 这个时候,身后的两人才发觉到异样,询问其怎么回事?见不作答,便骑着白狼冲过去。刚到男人身边,瘦子的尸体突然被推开,一道剑气挥斩过来。 躲闪不及时,戴眼罩的胖子,左臂直接就被那道剑气给斩下,老大眼看着一个东西,从他眼前飞过去,鲜血喷了他一脸。 老大顿时被吓懵了。随后胖子发出惨叫一声,从白狼上栽倒下去,躺在雪地上翻滚。老大直接抛下他,调头就想跑。 “老大,救……救救我……” 胖子伸手抓向老大远去的方向,话落,就两眼一黑晕了过去,一头扎进雪坑里。 老大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白发男没有在追,松了一口气,刚转过身,就发现腹部一痛。 又是一道红色的剑气,使出这一招,白发男手中的长剑滑落,耗尽了最后的一丝力气。 已经跑远的老大,骑乘的白狼被剑气劈开,连同他自己,一并成了那把长剑的剑下魂。 “要死了吗?好不甘心!” 白发男趴在地上,望着还在飘落的白雪,眼睛快要眯成一条缝,在意识模糊的最后,看到一个棕色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第二十八章:妖兽巴木 森林深处,一颗巨大的树木,被改造成了一间温馨的树屋。巨树下方有一扇门,旁边是一个旋转楼梯,通向二楼。 树屋二楼亮着光,一个小木窗向外冒着热气。外面的雪还在一直下着,丝毫没有停下的迹象。 透过木窗向里面看。 一个长着短小耳朵,毛茸茸的棕熊,像人一样站立着。正踩在一个小木凳上,双手拿着一根大勺,在一口热锅里不断搅拌着。 不时的,还会给锅里加入一些新食材。大功告成以后,棕熊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作为奖励自己,拿起旁边的一颗果子,投向空中,随后用嘴接住,一口吞下。 闭上眼睛向着锅里嗅了嗅,它微微一笑,对于飘出的香味十分满意,觉得味道一定很棒! 忍不住伸出爪子,朝着锅里轻轻蘸了下,拿到嘴边一尝。刚才还满意的嘴脸,瞬间变得苦涩,脸上颜色也迅速变红。 “啊!好辣啊!!!” 棕熊叫了一声,用只有自己能听懂的语言。随后像是想起什么,连忙捂住嘴,回头看了一眼床上。 白发男静静的躺在一张床上,还好,没有被它的声音给吵醒。从凳子上跳下来,棕熊蹑手蹑脚走到桌子边,将头埋进一个水桶里。 辣味慢慢被水冲淡,它从水桶里把头伸出来,脸上的绒毛遇水垂搭下来,贴在它头上,形成一个中分的发型。 在水中看到这副模样,连它自己都被逗的一笑。这是棕熊第一次带陌生人回来,也是第一次照顾病人,也是第一次,为除它以外的人做饭吃。 棕熊名叫巴木,在它们的语言中,巴木是象征着希望的意思。它是一只低阶的变异妖兽,拥有人类一样的智慧和情感。 起初它并不是孤身一个,它有自己的家族和同伴。当然,只有它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在它的家族中,它是唯一一个以吃素为生,不去伤害其它生物,只吃野果子续命的另类,自然没人承认它是棕熊。 而且一出生,它就长着一张与众不同的脸,更像是人类的脸,因此一直受到排挤。其它棕熊对它的态度都很冷漠,不是冷眼相待,就是像躲瘟神一样避着它。 它也被其它棕熊,视为是家族中的不幸。有它在,就会给家族招来灾难,和不好的事情。 加上后面发生的事,连它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灾星?是不是就不该出生?不配在这个世界上活着? 在巴木两岁的时候,母亲患病离世了,当时巴木还小,并没有哭泣或难过,只是感觉心很痛,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没过多久,父亲也在随后的一次狩猎中,遭遇更强的妖兽捕杀,不幸身亡。仅有三岁的巴木,就失去了别人拥有的一切。 也是从那时候起,它学会了独立,学会自己去保护自己,学会寻找食物,和照顾自己。 家里的书架上,留着很多父亲书写的日记。一本本密密麻麻的日记,上面写了父亲这一生的见闻,和有趣的事情。 每天翻读日记,也成了它最快乐的事。 但每每看完,又会忍不住躲在床上,用被子盖住脑袋,放声的大哭一场。来宣泄对父母的想念,和心中的不痛快。 盯着书架观望,棕熊突然想起这些往事,心情低落下来,眼眶里有泪光一直闪烁。 因为一直在想事情,它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白发男已经醒了。 “什么东西?好香啊!” 白发男被香味吸引,缓缓睁开双眼。他最先看到的,并不是野外的场景,四周也没有雪,他正躺在一张床上。 身上的伤口都被包扎起来,还被贴心的打上蝴蝶结,额头上放着一个冰袋,已经被他的体温暖热,嘴里含着一根类似温度计的玻璃棒。 玻璃棒上,有一个红色的小珠子,此时已经从昨天的最顶端,降到了最下面,看来他的烧终于是退下来了。 这里是一个宽大的房间,他像是被人救了。闻着香味侧过头,他看到在房间左边放着一口大锅,香味正是从那里飘出来的。 在向旁边看,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在自己将要失去意识的时候,出现的身影! 是他救了我吗? 这个人是谁啊?又什么要救我?他会不会,也是为了知道那个秘密,所以才救的我? 白发男一边思索着,感觉口有点渴,想自己伸手去拿旁边的碗,却不小心将碗撞在地上。 只听“咣当”的一声,棕熊吓的躲在大锅后面,探出半个脑袋去观望。发现床上的白发男已经醒了。 一人一熊,相互对视。 从来没与人类交流过,不知该如何打招呼,而且白发男杀那三位追杀者的时候,它是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很是害怕。 一言不发的,棕熊一直露着半个脑袋,躲在大锅后面不敢出声,内心很紧张,生怕他也会像杀那些人一样杀了自己。 “那个……谢谢你救了我。” 白发男挤出一个微笑。见他在和自己说话,巴木更加紧张了,一退后,不小心碰翻旁边的柜子,上面的东西都砸了下来。 一堆书籍盖在棕熊的身上,还被最后掉落的一本书敲了下头,肿起一个包。棕熊躲在书堆里依旧默不作声,只是盯着白发男。 见到救他的,居然是一个又憨又可爱的棕熊,白发男觉得,这应该就是命运吧!老天不让他死,这是上天的眷顾。 咕噜!!! 两人对视中,白发男的肚子突然叫了一声,尴尬的挠了挠头,问可以给他一碗饭吃吗? 棕熊想起刚才吃了一口,就辣到喷火的黑暗料理,便一个劲的摇头。白发男有些失望,望着热气腾腾的大锅,不断舔嘴唇。 他的伤势还在恢复期,棕熊又想了想,还是跳上小木凳,盛了一碗让人看了就没食欲,乌漆麻黑的浓汤递给他。 白发男刚接过碗,它就迅速又跑回墙角,远远的注视着。 当看到白发男端起碗,一口接一口的喝下。它紧张的脸上,慢慢露出一丝喜悦,没想到他居然不讨厌自己做的汤。 全部喝完以后,白发男露出犹豫未尽的样子,一伸懒腰,舒服的把碗递给棕熊。 不好意思的说道:“可以,再让我吃一碗吗?真的太好吃了!” 见到一个人类,居然夸赞自己做的食物,棕熊激动的流下眼泪。那颗已经孤单了很久的心,再一次感受到温暖。 第二十九章:火蜥蜴王 雪地上,一个全身覆盖着一层白雪,冻的不停发抖的男人,拖着已经冻僵的右腿,朝着山谷深处走去。 鼻涕已经结冰,冻在鼻孔的下方,牙齿也在不停的在颤抖,发出“咔咔”的撞击声。 在他腰上绑着一根绳子,后面拖着两具被捆在一起的尸体。从高空望去,可以看到身后有一条很长的足迹,他已经在雪中走了一个时辰,眼前开始出现幻觉。 拿出最后一块雪狼肉,他撕咬着生吞下去,胃里终于好受一点。抬起手,他刚将冻硬的眼罩刚揭开,迅速就被一股风吹走。 穿过前方的峡谷,再往深处走,就是妖兽火蜥蜴的聚集地了。男人心中已经有了一个打算。 “大哥,二哥,我不会让你们白死的。再等一等,等我替你们报了仇,就来陪你们!” 男人边说边喘气,断掉的左臂已经冻的没了知觉,眼皮越来越沉重。他每走一步都很艰难,但他现在还不能倒下。 拿出一把刀,咬了咬牙,他对准自己的肩头,就是狠狠的一刀刺下去。刀尖刺的很深,他表情痛到扭曲,咬牙硬撑住。 一声痛叫过后,他恢复了一点精神,疼痛将睡意和疲惫暂时撵走,好让他大脑清醒,可以拖着沉重的双腿继续走。 眼前是白茫茫的一片,看不到边。寒风一直在耳边呼啸,仿佛在劝他倒下。 身处这样的环境里,很容易让人崩溃。特别是他这种,明知道自己活不下去的人! 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的道路开始变窄,前方的地面上已经没有雪了。远处是一座黑色的大山,山头上没有一丝积雪。 一条黑色的道路从山的中间穿过,两旁有很多不知是动物还是人的白骨,以及一些腥臭无比,深绿色的粪便。 脚踩在那条路面上,能感觉到有一定热度,但不烫脚。这种热度在一点点增加,越往深处越,温度就会越来越高。 穿过一个山洞,他来到了一片开阔地,被眼前的一幕景象震惊到,整个人呆站在原地。 从他脚下开始,是一个大坑的外围,在这个大坑之中,放着一颗颗巨大的白蛋,那种深绿色的粪便,随处可见。 那是妖兽火蜥蜴的蛋。 白色的蛋壳上,是一颗颗火红色的圆球,有足球般大小。有两颗蜥蜴蛋已经破壳了,却不见里面的蜥蜴,在他观望之时,感觉腰上的绳子突然一紧。 一回头,一只小型的火蜥蜴,正咬着他的绳子拉拽,另一只,则在啃食那两具冻硬的尸体。 男人气的骂了句畜牲,抓起短刀就刺进那只蜥蜴的颈部,用手向上一拉,直接将那只蜥蜴的脑袋取下来。 另一只不知死活的蜥蜴,还在不停拉拽他的绳子,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随即也被他反手一刀解决掉。随后男人跳入坑中,用短刀去刺破每一颗蛋。 不一会功夫,大坑内的所有蜥蜴蛋,都被男人用刀破坏。他满意的大笑一声,把捡来的白发男的那顶斗笠,故意扔在一边。 火蜥蜴,是一种变异妖兽,浑身发黑,背部长着火焰一样的纹路,故因此而得名。 在它们的身上,长着一层刀枪不入的鳞片,尾巴的末端一直冒着火焰,让对手不敢靠近。 之所以被叫做火蜥蜴,还因为它们遇到难缠的对手,可以瞬间从嘴里喷出烈焰,用来逃跑或是趁其不备,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但它们也不会随随便便就喷火,一旦使出杀招,体内的器官便会严重受损,只剩下半条命。不到万不得已,只会用尾巴或是爪子进行攻击。 ...... 树屋内。 “麻烦了,再来一碗!” “再来一碗……” “最后……” 白发男像是封印的食欲被打开,根本就停不下来,一碗接一碗的吃着,起初巴木一直是在笑,到了后面也笑不出来了。 “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已经好久,没有吃的这么痛快了。谢谢……” 将最后一口汤喝下,男人擦了擦嘴,冲着棕熊一笑。巴木却低下头,并没有表现的很高兴,反而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它已经好久,没有感受到除父母以外的温暖,害怕这一切都是假象,害怕等到白发男伤好以后,就会杀了它。 “你为什么不讨厌我?” “为什么见到我的样子后,你没有害怕?不把我当做是怪物,反而还跟我说话。” “你难道不觉得,一个可以说话,还长的像人一样的怪物,真的很奇怪,很讨人厌吗?” 巴木说着,眼泪不争气的落了下来。当然,它以为自己的语言,只有它自己能懂,并没有去看白发男的表情。 白发男淡淡一笑,将双手枕在脑后,双眼望向屋顶,道:“谁说你很讨厌了,至少我不这么认为。既然吃了你做的东西,那我们就算是朋友了吧。” “朋……朋友?”巴木有些不明白。 白发男望向巴木,将左臂伸出去,做出握拳的姿势,继续道:“在我们的世界,朋友,就是亲人以外,最重要的人!” 这句话,巴木像听懂了,随即低下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紧紧的咬住嘴唇。抬头的瞬间,眼睛充满泪水,两股子鼻涕也流下来。 它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朋友,一个不讨厌他,不嫌弃它奇怪的人。 巴木学着白发男的样子,将爪子握紧,向他伸过去。随后白发男向前一伸,两个拳头撞击在一起,友谊正式建立。 巴木哭的稀里哗啦的,白发男则咧嘴笑着,眼睛不经意的撇向一边,看到窗外的森林着起了火,一颗颗大树被撞倒。 在火中,他看到了一个巨大的身影,正朝着树屋走过来。拖着一条冒火的长尾巴,将路过的树木引燃,目露凶光。 那是一只巨型的火蜥蜴王! 在回到巢穴,看到所有的蜥蜴蛋都被破坏,而刚出生的两只小蜥蜴,也命丧他手,悲痛的仰天长啸一声。 在地面上,它发现了白发男的斗笠,错把他认为是干出此事的人,便前来寻仇。 第三十章:自食其果 寻着斗笠上的气味,火蜥蜴找到了一个树屋。望向树屋的方向,从它愤怒的双瞳中,可以看到一顶斗笠的模样。 火蜥蜴王,是妖兽火蜥蜴中的变异体。在原基础外形上,头部多了两只长长的犄角,一只冒着寒冰,一只冒着烈焰。 脑袋神似鳄鱼,在它的嘴边,多出了两把像钳子一样的武器。体型是普通火蜥蜴的十倍,单是一条尾巴,就有足足九米长。 防御力更是惊人,特别是在进入寒冰形态时,身上的鳞片会自动结冰,进入防御模式,形成一层厚厚的外甲。 到那时,别说是刀剑无法伤到它,就连炸药也都拿它没辙,无法伤其分毫。 咆哮一声,火蜥蜴王冲着树屋的方向,从口中喷出一条烈焰。途经之处的树木都被烧毁,烈焰卷着热浪呼啸而来。 白发男的瞳孔被火光照亮,迅速起身从床上扑下来,将棕熊一把按倒。只见头顶上方,一条粗壮的火焰瞬间穿透树屋。 烈焰将树屋烧穿一个大洞,同一直线上,所有的东西都被烧之一共。那个放着日记的柜子,也被大火给燃掉。 咔!!! 树屋的顶端被引燃,一根木条砸落下来。下方的巴木愣在原地,望着眼前的一堆灰烬,表情呆滞的发呆。 白发男冲过去,将巴木直接撞开,带着火星子的木条砸在他肩头上,疼的他一咬牙。 还没缓口气,又是一条烈焰喷来! 巴木双手捧起灰烬,内心悲痛欲绝,完全没有要躲的意思。承载着父亲回忆的日记,就这么变成一地的残渣了。 这一次,白发男手持长剑,挡下了这一击。长剑剑锋上的霸气,形成一层红色的气流,像个保护罩一样挡在面前。 火焰犹如一条火龙,而霸气形成的气流像是一条白龙,两条龙相撞在一起,互相抗衡着。 接下火焰的瞬间,一股强大的威力震向四周,形成很强的一股狂风,将周围的树木吹断一片。从空中看去,一片树林直接被震出了一个大圆心。 因为伤口还没愈合,用霸气挡下这次攻击后,白发男嘴角流出一点鲜血,腰上的伤口已经裂开,鲜血从绷带下面渗出来。 表情吃力的抵挡着,白发男的脸色越来越差,看样子是撑不了多久。不远处,挑起这次战争的始作俑者,正站在一旁观看。 又顶了一会,白发男的真气越来越弱,霸气形成的白龙,正在一点点被压退。火蜥蜴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发威。 在真气耗尽的同时,火蜥蜴喷出一个火球,砸向白发男的位置,打算结束这场战斗。 白发男自己勉强可以躲开,但身后的棕熊就会被打中。他咬牙将长剑向身前一横,重重的接下这一击,随后整个人被轰飞出去。 火球砸中身子的瞬间,白发男感觉身体像是泡在岩浆里,被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推飞,顺着烈焰烧穿的大洞飞出去。 撞在后方的一棵树身上,砸出一个深坑才停下来,浑身焦黑的冒着烟。要不是有长剑护着,可能身体早就被击穿了。 见白发男没了知觉,火蜥蜴转身准备离开,突然感觉腿下一痒。低头一看,巴木正抱着它的一条腿,哭着脸死咬着它不放。 火蜥蜴的皮很坚硬,巴木张大嘴咬住它一块肉,鲜血顺着牙齿向下滴,不知是它的血还是那蜥蜴的。 抬腿甩动了几下,巴木仍然抱的死死的,任凭对方怎么晃动,都始终没有松开嘴。火蜥蜴有些愤怒了,抬起尾巴就打在它身上。 巴木被抽飞出去,在地上翻滚了几圈才停下来。随后,又是一个冲刺继续抱住火蜥蜴的腿,一口咬在刚才的位置上。 这下火蜥蜴感觉到痛了,一大块肉直接被咬掉,疼的它吼叫了一声。巴木松开嘴,开始用头去撞那个伤口,疼的火蜥蜴后退几步。 又是一尾巴抽来,巴木一个后仰摔出去,重重的砸在地上。火蜥蜴转身离开,没走几步,身后的巴木就又站起来。 “还……还没完……” 巴木晃晃悠悠的站着,身上都是伤,它的左眼肿起来,眼睛只有一道缝。它无法原谅,毁掉它美好回忆的火蜥蜴王。 远处树坑里的白发男,眼角流下两行泪,被巴木的顽强感动到。他试图挪动身子,却发现已经没法移动了。 火蜥蜴停下来,像是被巴木的决心打动,打算和它以撞击的方式决一胜负。巴木也退后几步,脚下面踩着地面磨动爪子。 两人拉开一定距离,随后快速奔跑,拼命的撞向对方。第一次撞击,两人没有分出胜负,头上都被撞出鲜血。 退后几步,它们又进行了第二次撞击。这一次,巴木声嘶力竭的吼了一声,火蜥蜴也咆哮着冲过来,画面被定格。 白发男哭红了眼,不忍心再去看。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过后,巴木平躺在地面上,头上都是鲜血,大张着嘴,翻了白眼。 另一边,蜥蜴双眼无神的倒在地上,额头的鳞片被撞碎,鲜血缓缓流下来,将它的视线染红一片。 见双方都两败俱伤,一直躲在暗处观望的人,从一棵大树后面走出来,径直走向白发男的方向,边走边狂笑。 白发男听到有人走过来,缓缓抬起头,发现之前被他废了一只手,三人小队中的胖子还没死,正拿着短刀靠近他。 “那蠢货蜥蜴就是好骗,要不是有它帮忙,我还真没办法杀了你!” 独眼胖子停下来,把身上背着的一个袋子打开,从里面掏出两个东西。那居然是另外两个人的脑袋! 他有些丧心病狂,将脑袋摆在地上,想让他们亲眼看到,自己亲手杀死白发男。 举起短刀,胖子朝着白发男心脏刺去。 刀刚举到一半,身后的火蜥蜴王,看到了胖子手腕上,一个小蜥蜴咬出的牙印,瞬间明白一切。 原来自己是被利用了! 借着最后一丝力气,它抬起头,朝着胖子喷出一口火球,作为弥补自己的过错。 胖子双手握刀,猛的刺向白发男,在刀快要落下的瞬间,后背被火球烧穿一个大洞。 胖子难以置信的睁大眼,短刀从手中滑落刺进雪地里,身体一个前扑趴在地上。直到死,他也没想明白为什么。 第三十一章:豆腐西施 后来,经过巴木的细心照料,白发男的伤势最终痊愈。他们一起重新修建了树屋,白发男还教会了它一些武功。 经过那一战,巴木改变了许多。也许父亲和母亲,其实一直陪在它身边,用另一种无形的方式,在天上守护着它。 伤好以后,白发男就与巴木道别,他有别的事情要办。如果可以,他说他也很想留下来。 这里的风景和环境,都是他所向往的。最主要的是,这里还有一只可爱又善良,做饭好吃,还救了他一命的棕熊! 临走的那天,为了纪念他们之间的友谊,白发男说有一件东西要送给它。在这之前,他就一直神秘兮兮的待在后山,连着几天都是很晚才回家,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当天中午,白发男用手捂住巴木的眼睛,把它带到了后山的一片竹林里,在一块岩石旁边停下来,吩咐巴木不许偷看。 他将事先准备好的东西拿出来,藏在身后。随后,在巴木转身的同时,将编制好的一个竹筐递给它。 这个竹筐是他亲手做的,从第一步在一片竹林中挑选竹子,再到刮去竹青,去除竹节,再到将竹子破开,削成用来编制竹筐的篾片。 有的篾片边角很锋利,加上是赶时间做的,白发男的手指被划出了很多伤口。但他却不在意,每次手指划破,只是用嘴含上片刻,就又继续去编。 待作品完成后,他在竹筐的内测,有小刀刻下了自己的名字,想让巴木一直记得自己。 他们之前闲聊时,白发男给巴木讲过自己的一些事,包括他说过自己有一个儿子。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巴木,在见到李平阳的时候,会在后面跟着他。因为它看到了白发男的后人,一个长的和其极为相似的人。 收到礼物后,巴木激动的一把抱紧白发男,感动的哭出来。 巴木也很喜欢这个礼物,但它没什么能送给白发男的,想了想,还是忍痛割爱,把一块“82年的蜂巢”送给了他。 好家伙!那块蜂巢不知经过了几只熊的口,都被舌头舔的包浆了!白发男是含泪收下的。 ...... 棕熊的回忆至此。 李平阳坐在石头上,听的是津津有味。而一旁的周立,则听到一半就早早睡着了,不时传来一阵打鼾的声音。 至于后来,那个白发男去了哪里?又是去做什么?这些棕熊自己也不知道。 包括追杀他的霹雳堂,又是个什么组织?为何追杀他?想从白发男口中,得知什么秘密? 就连李平阳自己也没想到,在将来的某一天,会成为这霹雳堂的军师?甚至爱上了一位冰美人!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听完故事的李平阳,更加确信,父亲曾经也来过大宋,也是一个穿越者。想要知道这其中的一切,看来必须得找到他,当面问个清楚。 突然想起什么。 李平阳忙叫醒一旁的周立,与巴木匆匆道别。随后两人乘上白马,走林间小道抄近路,奔着沧州城的方向赶去。 原来那日看的信件,是李狗蛋位于沧州的母亲,寄来的一份家信。内容中说明,家母因感染风寒,外加思念过度,卧床不起。 其实李平阳知道,她就是想自己了呗,故意找了个借口,想见见自己的宝贝儿子。 特别是在看了大宋头条的报纸后,得知她家的宝贝儿子李狗蛋,现在居然成了澜州才子,连宫中都在念他的诗! 上门提亲的,都快要把门槛踢破了。起初她还觉得是荣幸,到了最后,见到媒婆和提亲的上门,几乎都是用躲得。 以前出门买菜,路过张家,李家,王家的摊位,砍价买上一点不新鲜的,将就着吃。 而现在,为了能攀上她家的高枝,菜都是每天固定免费送上门,愁的不知道吃什么好了? 李平阳脑中的记忆,这个李狗蛋的母亲,是一个被称为“豆腐西施”的大美人。名叫阿娇,曾是醉月居的一名艺女。 两人是因为一次赏月相识,后来一见钟情爱上彼此。为了好好和其过日子,阿娇自己将攒来的钱,为她赎身了身。 后跟在李沈放的身边,开了一家小商铺,做着卖豆腐的营生。虽然生意不怎么景气,但勉强也能糊口。 没过多久,他们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李狗蛋的出世,也让这个家更添了一份快乐。 后来两人为什么分开,脑中没有那段记忆。只记得他们两人是大吵了一架,从那之后,李狗蛋就一直跟着父亲。 随着年龄长大,李狗蛋也慢慢有了个性,大概是在九岁的那年,他曾偷偷钻进过邻家的马车,去沧州见过这个母亲。 如今,又有六年未见了…… 家母阿娇,也还另外一个外号,叫做“小辣椒”!没错,家母的性格是那种豪爽,泼辣的,和她的容貌一点也不相匹。 放现在话来说,就是一个典型的女汉子。 黄昏之前,李平阳和周立终于进了沧州,这里的变化,和曾经记忆中的大不一样。 一入沧州,眼前便是一条宽阔的街道,左边的老伯正推着推车,上面拉了满满一车的蔬菜,准备给菜摊上货。 “包子,热腾腾的包子唉。今天最后一笼啦,来晚了可就没了啊!快来买啦……” 前方有个卖包子的,隔的老远,就能闻见包子铺的香味。街道上的行人你来我往,东瞧西看,非常热闹。 在那包子铺的对面,还有个算命的小摊,也围了不少看热闹的。摊主是个头发花白的大爷,每次用手摸一摸怀中的龟壳,便能算出一个人的命运。 周立牵着白马跟在后面,李平阳双手背在身后,边走边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公子,要不要买些好玩的?” 正走着,李平阳被一个素衣女子叫住。她卖的都是一些小玩意,像是什么儿童玩的拨浪鼓,不倒翁,陀螺,小铃铛,以及一种一吹就能响的小鸟。 拿起一个小鸟,李平阳在手中把玩一阵,觉得挺有趣,便询问卖主:“这个怎么卖?” 小鸟是一种陶哨,分为彩塑和泥塑两个档次,造型多为飞鸟,动物,小人为主。像他手里拿的这个,是便宜一点的泥塑。 “三文钱。” 见李平阳这货,居然把鸟头当作是哨口吹,吹的脸涨红也没能吹响。惹得女子一笑,拿起一个做示范,忙教他。 最后李平阳买下两只,一回头却不见周立人影,再一看,他正凑在一个投掷飞镖的摊位上,观看路人扎转盘。 第三十二章:让银针飞 一个投掷飞镖的摊位上,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老板手持一面铜锣,一边敲打,一边大声吆喝着,好不热闹。 李平阳仗着身材的优势,从两个壮汉汉之间挤进去,来到了最靠前的位置上。 “中……中……给我中!!!” 一个手持飞镖的男子,眯着左眼,望向一面正在快速转动的圆盘。找准时机后,运气凝神,迅速将手上的飞镖掷出。 一支带着羽毛的小镖,‘嗖’的一声飞出,在众路人期待的眼神中,不负众望的扎在圆盘上,迎来一阵叫好和掌声。 老板敲锣一声,作为恭喜,随后用手刹住转盘,上前查看。遗憾的是,虽然飞镖落在圆盘上,可却是在最下面的一圈。 从旁边的礼品中,老板拿了一块甜点递给他,那是他获得的奖品,算是友情参与奖。 男子唉声叹气,摇了摇头伸手接过奖品,退回到人群中看戏。刚才那一飞镖,他花了三文钱,却什么好东西都没能捞到。 觉得有点意思,李平阳也给了老板三文钱,找了一个自认为是风水很好,财运极佳的位置。原地活动起了身子。 又是扭脖子,又是压腿的,甚至来了一套广播体操,这才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愣是把围观的人群看傻眼。 有的暴脾气的,等的都有想上去打丫的冲动!一个男子不耐烦道:“你丫到底还投不投了?不投就下去。” 李平阳不去理会,在大家都放松警惕的时候,唰的一下出手,随随便便就丢了出去。 望着飞镖朝着靶心飞去,李平阳已经做好拿头奖的心理准备,在内心盘算起获奖感言了。 路人甲:“???” 路人乙:“!!!” 李平阳:“……” 奈何天不遂人愿,忽然一股风刮来,飞镖偏离目标,直接扎在老板的大腿上。见众人都在望自己,老板这才低头看了一眼。 反应慢半拍的‘哎呦’一叫,老板被人抬了下去,趁着都在关注老板,李平阳用手捂着脸,灰溜溜的退回人群,没脸再见人。 过了片刻,老板腿上缠着一圈绷带,一瘸一拐的跳回场地,宣布转盘游戏继续进行。 不得不说,为了赚钱也是够拼的。要是多遇到几个,像李平阳这样的奇葩,可能他真会被迫改行也说不定。 “老板,让我试试。” 一旁的周立突然来了兴趣。从李平阳那借了三文钱,就打算去给老板上一课。 见到他寒酸的打扮,老板没往多的想,反正又是一个冤大头来送钱,何乐而不为呢? 飞镖其实被老板动过手脚,包括那个转盘也是。这些把戏早在一开始,就被一旁的周立识破了,只是没有揭穿。 李平阳刚才那一镖,本是冲着靶心去的。老板在腿上,事先藏着一大块磁铁,在飞镖快要刺中的同时,对其干扰。 在飞镖上同也有一块磁铁。连老板自己也没想到,固定在腿上的绳子会松,磁铁翻了个面,两者本是排斥,却成了吸引。 这才出现刚才的那一幕。为了不暴露,所以他才没让人检查他的腿,而且伤的也不算重。 周立想玩把大的!他将身上的所有钱都押上,想要挑战一次机会命中靶心。成功了,就拿走头等奖,肥大的鲈鱼一条。 而输了,自认倒霉,钱都归那老板。 不过规则也要改改,他说那飞镖用起来不趁手,为了公平起见,也不用自己随身带着的飞刀。而是从旁边的摊位,一位姑娘那里借来了一根细针! 为了让老板放心,周立退到了人群最后面,这个位置是刚才投掷过位置的一倍远。 没人相信他能投中。 老板更是信誓旦旦,说他要是能投中靶心,自己就把那转盘给吃了!现在刚好还在刮风,又大大增加了难度。 在双方同意后,路人作为见证,周立开始了他的表演。只见他用一只手抓起细针,开始计算距离,目光一直盯着靶心。 体内发力,一股真气慢慢附加在细针上,形成一层看不见的气流。气流缠绕着银针,可以让其保持更稳定的飞行。 在大家的注视下,周立眉头一松,细针终于被掷出。老板不知为何,眼皮一直在跳,感觉总有些不妙,但又不相信。 嗖的一声,银针稳稳的扎在靶心正中间,随后迎来所有人的欢呼和叫好。老板刚才还在笑的表情,顿时就给僵住了。 方才借针的女子走上前查验,细针的确是正中靶心,没有一点偏离,于是回头对大家肯定的点点头。 周立冲众人抱拳答谢,感谢他们见证和捧场,随后,冲老板不好意思的说:“那这鱼,我就收下了!” 临走时,周立去从老板手中拿自己抵押的钱袋,却发现他的手一直死死的抓住。拉扯了一会,老板这才松手放弃。 望着头等奖的大鲈鱼被抗走,老板仿佛听见了心碎的声音,哭着脸扇了自己一巴掌,骂他自己活该,就不该让他试! 但转眼一想,反正自己的招数还在,今天算是赔了,明天还可以再捞回来。正这样想着,突然他被人拍了一下肩膀。 一回头,两个便装的狱卒将他抓住,一个按住他身子,另一个抓起一把匕首,就将他腿上的裤子割开,把里面的磁铁取出来。 这下算是人赃并获,抓了个现行。 他也没啥好在抵赖的了,唉声叹了口气。被那个两个早就躲在人群中,就等他露出马尾的狱卒,一人押一胳膊带走。 围观的群众连声叫好,掌声不断。刚才第一个投飞镖的男子,这才明白是上了当,鼓掌声音就属他最响。 在老板押过他身边时,对着他脸就一顿口水输出,骂道:“死骗子,呸!呸呸呸!” 李平阳和周立,此时已经远离人群。 周立一手提着条大鲈鱼,一手牵着白马,李平阳则悠哉的卖了串糖葫芦,慢慢品尝。 两人刚走过一条街,就忽然被一阵吵闹声惊到。望右手边一看,远处一匹失惊的马儿,正朝着他们冲撞过来。 “快闪开!” “都快闪开!!!” 在他们正前方,一个小女孩正站在路中间,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被吓的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眼看就要撞上。 第三十三章:碎骨寒冰掌 对面的酒楼上,一个正在喝酒,身着一身黑衣的男人,斜视了一眼下方的街道。 他也看到了路中间的小女孩,手上的酒碗刚递到嘴边,就又迅速放回桌子上。在小二的注视下,一个跳身飞下酒楼。 店小二看的呆住,嘴巴张到最大,正在为另一个客人倒茶,茶水溢出茶杯还在向里倒。 落地后,黑衣男神速的朝着女孩奔去,路过一个卖菜的摊位,以一招掌法将扁担打飞出去。 扁担从马的身下穿过,卡在后方的马车车轮中间,一个急刹逼停下来。马儿惊叫一声,原地将两个马蹄高高抬起。 下方就是那个小女孩,落下定会踩到她。危急关头,李平阳扔掉手中的糖葫芦,没多想,张开双臂,护在小女孩身前。 马蹄即将落下的瞬间,黑衣男身形快如一道黑影闪过。从地面上跳起,握拳的手化为掌法,一掌拍出,打在马身上。 这一掌,硬是直接将马给打退两米,威力这么强劲的掌法,把一旁的周立也给惊住了。此人的身手,应该要在他之上! 李平阳闭着眼睛,想着有真气护体,就算被踩到也不会受太大伤,所以才敢出手去救。 但等了片刻也没见动静,一睁开眼,马儿正躺在远处,一动不动的。他还一脸疑惑,明明自己什么都还没做。 出手相救以后,黑衣男就退身回人群中,消失不见了。 这时,女孩的母亲才从一旁跑过来,哭着一把抱起女孩,冲李平阳连连道谢。甚至想要下跪感谢,被李平阳阻止了。 周立将马拴在一边的柱子上,走过去查看那匹倒地的马,伸手一探,发现马已经死了! 更让他惊讶的是,在手触摸到马的身体时,指尖迅速传来一丝凉意。那种凉意很难用语言形容,并不是普通的冷。 就好像是摸到了冰川深处,又好像是泡在冰水中的清凉,又像是被寒风吹过的刺骨感。 他突然表情一惊,想到了一个江湖失传已久,只存在于传言之中的骇人掌法! 碎骨寒冰掌。 传言,这是一种非常阴冷狠毒的招数,可以在发招的瞬间,将真气化作寒冰形状的掌风,打进人的体内,瞬间冰封人的心脉。 血管也会被打出去的真气,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冻结,形成内死亡,外存活的假象。 这匹马儿的现状,就是外表看上没什么异常,也好像没受一点伤,但实则,中掌部位的骨头已经全部碎成渣子。 体内的血管,也早已冻结,从马儿泛白的瞳孔中,可以看出定格前,那充满绝望的眼神。 而且想要练就此功,第一步,就是要杀了自己的至亲之人,用他们的血来开启掌法。只有杀过无数人,掌法才能如此强劲。 但这就更让周立不解了,如果是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又为何会做出刚才那样的举动? 良心发现了? 还是单纯,就是闲的? “快看那匹马!!!” 这时,围观的人群中,一个男人忽然惊叫一声,指着马的肚子。 从他的视线看去,马肚子上的一块皮肤,正在一点点塌陷下去,形成一个手掌的印记。 掌印的周围冒着寒气,随后,马的整个身子开始结冰。周立迅速起身,用手臂护在眼前。 没过几秒,只听‘啪’的一声,马的整个身子瞬间破碎,无数冰渣飞的四溅。吓的围观的路人都惊叫着跑开,从未见过这种怪事。 周立是真没想到,在这一个小小的沧州,居然也能碰上一个八品以上的高手! “马呢?我的马呢?” “公子,马……你马没了……” “你妈才没了呢!” 马车中,一个衣着华贵的公子,晃晃悠悠的走下马车,被下人搀扶着,被颠簸的不轻,头晕眼花的。 下人颤抖着回了一句,公子本来晕的不行,一下给误解了,听到对方还敢咒自己。气的抬起腿,一脚将下人踢翻在地。 这位公子,约莫有个二十出头的样子,一身肥膘,少说怎么也有个一二百斤,油头粉面。 气撒了以后,公子朝着人群走过来,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感到羞愧,反而像是事不关己一样,跑去找那对母女要马。 他们哪里能赔的起马,母亲只能拉着女孩,跪在地上一个劲的磕头,求他放过他们母女。 连一旁的路人都看不下去,对着公子指指点点。 谁知那无赖变本加厉起来,看到女人还有几分姿色,于是笑嘻嘻的蹲下身子,用手抬起对方下巴,眉来眼去。 女人不敢发声,只能任由他的臭手在自己脸上乱摸,只要这样做,他能放过女儿就好。 小女孩见到母亲被欺负,一口咬在公子的肥手上,疼的公子大叫一声,抡起手臂就要去打女孩。女孩吓的连忙松口,把头埋进母亲怀里哇哇大哭。 手臂落下的一刻,李平阳一把抓住他胳膊,对着他的脸上就是一巴掌,把他直接打懵了。 “你知道我是……” “啪!”又是清脆的一巴掌。 “老子是苏家……” “啪!”又是一巴掌。 公子彻底让打害怕了,三巴掌吃下来,硬是把后面的话都咽了回去。一只手捂着脸,公子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被打的肿起来。 旁边的下人见状,吓得腿都给软了。 要是让老爷知道,自己家的小儿子,被外人给掌了三个大嘴巴子。以老爷的脾气,定会把这人脑袋给砍了,然后,自己也会被老爷一剑劈了解气! 反正横竖都是死,下人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大喊一声冲过来,想要去跟李平阳玩命。 周立一手提着鲈鱼,一手拔出腰间的长竹,向前一指,抵在那下人的咽喉处,道:“你在喊一个试试!” 下人眼睛向下翻,看到长竹离自己咽喉仅有几厘米,吓得吞咽了一口口水,喉结刚触碰到竹尖,就吓得忙向后一缩。 “公……公子,我尝试救你了啊!” 话落,下人乖巧懂事的将手里的棍子扔掉,又用手把周立手上的长竹放下去,装死的往地上一躺,眯着眼偷看。 “废物。” 公子气的骂了一句。李平阳举起手,挠了挠头发,吓的公子连忙捂住脸解释:“我……我没有说你,我是说他废物!” 惹得李平阳,是又好气又好笑,但又不能笑出来,于是清了清嗓子,咳嗽了两声。 第三十四章:青梅竹马 “那我问你,是你的马受了惊,差点伤到路人。你作为马主,不先去查看对方是否受伤,反而是让他们去赔马,该打吗?” 李平阳站起身,公子也跟着站起来。一看李平阳又要抡巴掌,吓得又连忙蹲下去,用手捂住脸,生怕又要挨打。 一脸委屈的解释,说他腿麻了。 公子是长着一张凶煞脸,配上这委屈巴巴的表情,着实让李平阳觉得好笑,见他也不像是装的,就点了点头,同意他起来。 公子站起来,揉了揉发疼的脸,心想这货是人吗?为啥同样是巴掌,他打咋就那么疼? 他又怎会知道,李平阳是加入了少许霸气,不但打的生疼,还能对其心理造成威慑。 揉着脸,公子心不在焉的回了一句,“该打,但我那马,可是很值钱的稀缺品种。” 见李平阳又要打自己,公子又忙改口,道:“我早就看那马不顺眼了,该杀!杀的好!就算你不动手我也准正备杀它。” 听后,李平阳满意的放下手,又继续问,“那还用赔钱给你吗,要不这钱我来出?” 公子心说好啊,嘴上却改口,“不,不用!那马不值钱的,死就死了,人没伤着就行。” 说时,公子还忙从衣服里掏出一个钱袋,表情不情愿的犹豫一下,扔给了那对母女。 见到钱袋的瞬间,那位母亲吓的脸都青了,死活不肯接。因为在那个钱袋上,有一个用针线绣的一个文子,‘苏’。 苏家,乃沧州第一大家,整个沧州,没人不知道苏家的。苏氏豆腐更是名气响亮,生意做到了皇宫,连那些皇宫大臣也都惦记着,经常大批购买。 换句话说,苏家是有人撑腰的,今天李平阳打了苏家人的脸,算是得罪下苏家了。 女儿本来也没受伤,苏家公子也没有追究的意思,这就算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这钱她又怎敢收下? 冲李平阳行了个礼,算是答谢过他。 随后,女人拉起女孩的手就匆匆离开,女孩边走还边回头看,被母亲生气的拧了下胳膊。 “那……我可以走了吗?” 钱也给了,只是对方不敢收。公子请示李平阳一句,李平阳摆手示意让他快滚,闻声,躺在地上装死的下人,连忙爬起来去接公子。 公子一肚子气,就拿下人来撒气,一巴掌打过去却还被躲过了,追在后面就一边骂,一边用脚踢他屁股。 走过这条街,在一条没人的巷子拐角,公子将下人拽到一边,在其耳边小声吩咐:“今天的事,不要对我爹讲!当做没看见。” 下人一点头,公子接着说,“给我查清楚,刚才那小子的底细,找个机会,想办法把人给我绑了,我要亲自好好出口恶气。” 公子揉着脸,这口气他咽不下去,气的将两个眼睛瞪圆了。长这么大,从来没人打过他,连老爹都没舍得的打他一次。 心里越想越难过,竟然还给哭了出来。下人一时间不知所措,将公子肥胖的身躯抱住,拍着他的后背安慰。在下人怀里,公子越哭越伤心,声音越来越大。 哗啦!!! 一盆洗脚水从头顶上泼下来,将两人来了个透心凉。随即一个八婆推开后窗就骂道:“要死啊你?吵死了!要哭丧到别处哭去!” 公子抬手摸了把脸,放鼻下一闻。嘿,那味道,真叫一个酸爽。 呸呸吐了两口吐沫,他当即火就上来了,抓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就要砸。见状,下人用袖子擦了把脸,忙拦住公子。 “肥婆!你有种下来啊,看我不打死你。”被下人拉着,公子装腔作势的承口舌之快,朝着楼上不停吐口水。 肥胖女人双手叉腰,将眼睛瞪到最大,道:“你骂谁肥婆呢?老娘这么纤细的腰身,你哪个眼睛看见我胖了?你个肥猪!” 一听对方骂自己肥猪,公子心灵受到打击,当即就挽起袖子,将双手放在嘴前,开始像复读机一样的不停喊肥婆。 肥胖女人气的脸都紫了,真恨不得直接从窗子上跳下来,一招泰山压顶把他给芭比q了。 “你给我站着别跑啊,老娘今天跟你拼了!” 女人咬牙切齿的,话落,就顺手准备关窗子下楼。突然想起什么,朝着楼下望了望,对着一个黑影喊道,“豆包,给我咬他们!” 黑影慢慢走过来,两人一回头,发现一条大狗正站在身后望着他们,吐出舌头坐在地上。 公子识趣的松开手,将手里的石头扔掉,冲大狗笑了笑,摊开双手,示意他没有拿武器。 下人也跟着一笑。石头掉下去,不巧刚好砸在他脚上,正在笑的表情突然僵住,低头看了看,鞋子已经砸扁了。 公子不好意思的挠头,对下人礼貌一笑。下人哭着脸,张嘴想要大叫,却被公子一把给捂住嘴,疼的一直吾吾个不停。 大狗好像没有要咬他们的样子,有点无趣的趴下身子,眼睛却一直盯着他们两人。 “跑!” “公子,你等等我!!!” 见大狗不走也不追,公子招呼一声,撒腿就跑。下人一瘸一拐的跑着,跟在他后面,见他们跑起来,大狗才狂叫着追赶。 …… 另一边,公子走后,李平阳就被一群围观的人抬起来,起哄的抛向空中,不断抛接他。 很多人其实都被那位公子欺褥过,畏惧苏家,所以也是只能敢怒不敢言。而李平阳今天,算是给他们出了一口恶气。 被抛向空中两次,李平阳在人群的后方,看到了一个提着菜篮子的女子。对方一直注视着自己,整个人呆呆的站在原地。 哐!!! 菜篮子掉在地上,女子激动的喊了一声少爷。李平阳被人放下来,觉得这位女子非常眼熟,开始在大脑里找寻记忆。 借助李狗蛋的记忆,他得知眼前的女子,名叫小蜻蜓,是和李狗蛋儿时的玩伴。 小蜻蜓是个孤儿,被李狗蛋的母亲捡来的,但却性格倔强,不想白白受人恩惠,于是寄居在李家一直当丫鬟。 小蜻蜓长的非常水嫩,面容清秀,年龄看着极小,应该和李平阳差不多,甚至比他小。 原本记忆中,小蜻蜓那如男孩子的平平身材,如今已经成熟不少,略有超过年纪的丰润。 从地上捡起菜篮子,小蜻蜓走上前,围在李平阳的身边看了一圈。道:“少爷越长越俊了,也比以前结实不少。” 李平阳一直盯着小蜻蜓的身材,也脱口一句,“你也……长大了!” 小蜻蜓发现少爷眼神不正经,脸颊一阵羞红,不敢再对视,随即望了一眼身边的陌生男子,发现从未见过此人。 于是,把脸凑到李平阳耳边,小声问道:“少爷,这个人是谁呀?” “他……” 周立耳朵动了动,听到女子的问话,不等李平阳回话,抢先回应,“我叫周立,姑娘真漂亮!如若不嫌弃,就叫我周大哥吧。” 李平阳朝他翻了个白眼。心说,遇到妹子,瞧瞧你那德行!一只手搭在周立肩膀上,吩咐他去牵马,准备回家。 第三十五章:此物名为土豆 李狗蛋的家,座落在沧州城的南街,算是最为热闹的地方,出门向左行一段路,便是一个菜场,两边是各种摊位。 童年记忆里,被他捉弄的卖烧鸡的李伯,卖糕点的王婶,卖鱼的李婶,以及做糖人的老周,如今都已经搬了家,清一色的,都换成了新面孔。 面对物是人非,让人心中不免有些伤感。 夕阳下,李平阳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含着一根杂草,吊儿郎当的走过街道,迎来一众人的怪异眼光,他却不去理会。 对于这位几年不见的少爷,小蜻蜓也发觉有些陌生,特别是他古里古怪的行为,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周立牵着马跟在后面,与小蜻蜓并排行走,有说有笑。不时夸夸其谈,聊一聊自己的所见所闻,迎来惊叫和赞赏。 又行了一段路,三人同时停下脚步。面前是一座府宅的大门,门前左右各蹲着一座大石狮子。石狮子昂首远望,用双眼威严的瞪着门前的街道。 走上前,李平阳双手按在木门上,轻微用力向里一推。 吱呀一声,木门被缓缓打开。 在他的记忆里,李府有三个下人。打开门的场景,应该是几个人半鞠身子,恭敬的迎接自己,同时招呼一声少爷。 后争抢着表现,去接他身上的行李。 李平阳一脸笑意,站在原地幻想着。可现实却是,门被打开,一股凉风穿堂而过,半个人影也看不到,着实很尴尬。 一旁的小蜻蜓走上前,解释道:“少爷,自从你们走后没多久,豆腐店的生意就越来越差,夫人就把店铺关了。” “夫人说她一个人住,也用不着这么些个下人了,她喜欢清闲。就把大家都遣散了。” 说到这,小蜻蜓眼睛湿润起来。其实没人愿意走,大家都是跟在夫人身边习惯了,并不是为了钱财。 有两个下人离开就没要钱,只是遵循夫人的意思,但只要她需要,随时就回来。 而小蜻蜓自己,本就是一个孤儿,如果夫人再赶自己走,也没有其它地方可去了。只能睡大街,吃剩饭苟活。 最终夫人还是不忍心,就让她一个留下来。至于豆腐生意不好,多半要归功于苏家! 自从苏家的苏氏豆腐名声四起,沧州城的豆腐生意基本都被他垄断,一家独大。 现在没有被其吞并的,也都是一些大商户。有些墙头草,在苏家还没开始合盟的时候,就都摇着尾巴去示好,只为能跟苏家走的近些。 苏家之所以日益强大,还因为有个叫王公公的在背后支持! 明面上,苏家就是沧州城的一个商贩,做着豆腐营生的。而背地里,苏家一直在跟这位王公公交涉,做着其它买卖。 从小蜻蜓那,李平阳了解到了现在的局势,看来想要在沧州立足,发展商业,就不得不去会会苏家,碰一碰这条猛虎。 靠着超前的商业思维,他也有信心,让自己在沧州混的风生水起。甚至将苏家取代,成为沧州第一首富。 当然,这些都只是时间的问题,而且在心中,李平阳已经有了一个盘算。 站在屋外一直谈话,一位中年妇女被吵到,推开门走出来查看。 当见到小蜻蜓,正带着一位陌生男子,和一个少年站在屋外,中年妇女先是一愣,随后面露微笑,半蹲身子行了个礼。 抬起头,与眼前少年眉眼相对了几秒,妇人脸色忽然一惊,转过头,语气激动的问向小蜻蜓:“他……他是……” 这位妇人面容姣好,脸蛋生的极为漂亮,虽稍上年纪,皮肤却依旧光滑如玉,只是周日劳累,眼角增添了些许皱纹。 一身长裙随风微摇,配上高贵典雅的气质,朴素的装着,丝毫遮不住她的贵气。 “娘!我回来了。” 李平阳眼眶红润,直接冲上前,一把抱住妇女,依偎在她怀中。或许是念有旁人在,妇女表情略显慌张,有些难为情。 似乎也发觉不妥,李平阳松开母亲,笑着挠头说太想娘了。 阿娇用手轻点一下他额头,道:“想娘,也不见你给我写过一封信!当真想娘?” 李平阳笑道:“当真!儿想你想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这不,都亲自跑来见你了。” 听后,阿娇眉如远黛,一笑说:“就你会哄娘开心。行了,一路上辛苦了,饿了吧?去擦洗一下,娘给你做了最爱吃的红烧豆腐。” 听到红烧豆腐,李平阳的眼睛直放光,应了一声,就跑向自己的屋子,连忙去擦洗,惹得阿娇与小蜻蜓相视一笑。 推开自己的房门,可能是母亲平时一直在清扫,里面没有半点灰尘,收拾的十分干净。被褥整齐的叠放着,全部换了新。 来到一面镜子前,李平阳将手伸进了一个黄铜盆子中,测试了一下水温。母亲很贴心,水温不冷不热,恰到好处。 于是低下头,舒服的洗了把脸。望着镜子中清秀的脸蛋,李平阳内心十分感慨,一时间乱了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清洗过后,小蜻蜓敲门站在门外,送来了干净的衣物,本想像从前一样,服侍少爷换上。 一听对方要为自己更衣,单身二十多年的李平阳,当即就老脸通红。最终,还是只将门打开一条缝,一只手抓过衣服,将门又给关上,说他自己来。 周立将李平阳护送到沧州,任务已经完成了,六处还有很多事要去处理,就告辞先行离开了,没有留下来一起吃饭。 并让小蜻蜓传话,说是如若以后有事,直接飞信密刑司即可,整个六处,都可以为大人调遣使用,随叫随到。 拿着街上投镖赢来的鲈鱼,阿娇为李平阳做了份鲈鱼汤。饭桌上摆满了他最爱吃的菜,都是提前一天就去准备的。 那顿饭,以李平阳吃到撑,实在吃不下而告终。饭后,李平阳神秘的叫来小蜻蜓,递给了她一包切成块的东西。 并吩咐她,让她把这些东西,种进自己填好土的大缸里,没事打开窗,让其晒晒太阳,好好照料它们,直至发芽成熟。 因为这些东西,将是他发家致富,打败苏家的关键。 小蜻蜓一脸不相信,看不出这奇奇怪怪的东西,好在哪里?就问其,这东西是何物? 李平阳踌躇满志,心想你就等着看吧。露出一个微笑,回了句:“此物,名为土豆。” 第三十六章:名单 沧州城,北街。 苏氏豆腐的门店外,人排如长龙,不畏炎热的等待着,有的更是一大早就前来排队。 侧巷的树荫下,几辆黑色马车整齐停放,达官贵族也都大老远慕名而来。能在此消费,似乎成了有钱人的象征。 李平阳和小蜻蜓,两人经过乔装打扮,混进了人群之中。为了不被认出来,李平阳还特意的沾了一撮假胡子。 因为之前他打的人,正是这苏家的小儿子,苏流武。要是被人认出来,免不得一顿暴打。 等了片刻,两个门店伙计从里面将门打开,宣布营业。等候的人争抢着,一窝蜂的拥挤进去,李平阳也趁乱,跟在后面冲上去。 “等一下!” 李平阳前脚刚跨进门,一个下人觉得他有些眼熟,便将他拦了下来,拿出画像对比起来。 在他手中,拿着公子找人画出的李平阳画像。李平阳紧张的低着头,不与其对视,这更加让他怀疑在哪见到过他。 这个下人名叫李宝,人称老李,正是之前苏流武被扇巴掌,拿棍救主的那位下人。 李平阳抬头看了看,也认出了他。这时老李也反应过来他是谁,两人同时指着对方,老李眼看就要喊出自己的名字。 李平阳先一步开口,道:“老李,多年不见,你怎么跑这里来糊口了?” 老李刚想喊人,却被这一句话问的一愣?心说此人怎么认识我,难道是我认错了? “唉,生活所迫啊,不提也罢。” 老李还在怀疑他,话落又问,“唉,人老了,记性不行了,你是……” “我是老王啊!我住你隔壁的啊。我原先家里穷,经常去你家蹭饭吃,大嫂可欢迎了。” 李平阳额头冒着汗,开始胡说八道,脸上的假胡子刚才被人撞到,已经粘不住了,只能用一个手扶着。 老李一皱眉,心说这贱人不是天天勾搭老孙,还让我抓住过一次,咋又冒出来个老王? 李平阳看到他在想事情,觉得有门。装作是在摸下巴,用一个手挡着脸,假胡子已经掉了。 他今天特意换了个新发型,还故意把眼睛眯着说话,故意压低嗓子,表现的不像李平阳。 说也巧,老李的家乡,隔壁还真就住着一个姓王的,而且家境也的确不怎么好。一看对方说的有鼻子有眼,便想可能真是认错人了,将顾虑给打消。 “哦!老王啊,我说怎么那么眼熟。” 老李挠头笑了笑,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后面的人已经拥在门口,便只好放行。 李平阳冲他笑了笑,随即挤进人群里。在他走后,老李越想越奇怪,但又说不出哪奇怪,索性不想了,跑到侧巷去给马喂草。 苏氏豆腐的门店,共分上下两层,布局规划大胆,别出心裁,也不知是找何人设计的。 一进门的地方,左侧是一个收银台,先登记入账,随后伙计会将客人带到指定的座位,对号入座,有条有序。 一楼是休闲区,两旁是卖豆腐的桌台,上面摆放着一块块豆腐,都是刚做出的最新鲜的。 大厅中间的位置空着,被做成了一个舞台。特意请来了沧州多名绝美女子,在高台上伴舞。 台下设有圆桌座椅,可以喝茶看舞,餐饮娱乐两不误。为了区别对待,座椅又分前座,中座,和后座三个档次。 有钱的,自然是坐在最靠前的位置,不但可以近距离的一睹女子芳容,运气好,还能捡到女子扔下的纱巾。 来到这里,你还能吃到各类与豆腐有关的美食。他们这里的招牌菜,是生煎豆腐,和豆腐丸子汤,味道更是一绝。 几乎到这做客的人,就没有不点这两样的。 二楼的位置,被空出来做成了包间,每个包间除了可以免去旁人打扰外,还可以多花点银子,欣赏到有趣的皮影戏。 这里的布局到规划,无不透露着现代经商理念,和商业头脑,让李平阳感觉非常惊讶。 他甚至有些怀疑,这个给苏氏豆腐背后出谋划策的人,难不成也是一个现代人? 在这大宋,还有其他穿越者? 老李喂完马,走进来坐在李平阳的身边,拿过李平阳的酒,也为自己倒了一碗,两人一碰碗,就送往嘴边去喝。 突然想起什么,老李将手中的酒放下,一把抓住李平阳的手腕。道:“老王,我怎么记得,你不是不会喝酒吗?” 说时,老李用怀疑的眼神看向李平阳。李平阳端酒碗的手一直僵着,停放在嘴边。 心说: 这货怎么阴魂不散的? 大爷的,有完没完了啊。 一个龙套角色,话也太多了吧! 看来是瞒不下去了,李平阳手在桌子下面聚气,将真气附着在手掌上,在老李拉他转身的同时,将他一招打晕。 趁着没人发现,他连忙一把接住老李身子,将他轻放在桌子上,掩饰道:“让你别喝,你不胜酒力还偏要喝,一碗就给你喝倒了。” 旁边那桌有人回头看了一眼,听到他这番解释,扭过头,继续该吃吃,该喝喝。 之后,李平阳一直在观察进出的客人,遇到目标,便让小蜻蜓去瞧。如若认识,就将这个人的名字记下来,写在一张纸上。 不到半天时间,李平阳就统计出了一张名单,将纸张叠好,满意的揣进袖子里。 将盘子里的最后几粒花生米捡起,扔进嘴里,李平阳拍了拍手,道:“小蜻蜓,我们回家!” 小蜻蜓已经等的睡着了,一只手撑着脑袋,模样甜甜的睡着,被他这么一叫,这才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应了声好。 李平阳需要的数据已经统计出来了,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 他借着今天天气好,客流量最大,将一些有钱人的信息搜集到。看似是吃喝玩乐,实则却在一直用心观察。 通过调查,他统计出了不同的消费群体,根据这些人,可以调整自己商品的定价,达到每个阶层的人都能顾及到。 他还注意到,虽然苏氏豆腐的生意很好,但店员的素质都不怎么高。为了长久发展,顾客就是上帝,满足他们的需求,才能被追捧。 想要让店铺长久生存下去,必须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太多,这样才能拉进与客人之间的距离,从而增加收益。 回家后,李平阳就开始着手去做新型的小吃,熬夜研究。一款受人追捧的美食,即将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 第三十七章:独角鲲 夜已深。 李府内,李平阳的房间一直亮着灯。经过一整夜的研制,总算是大功告成,望着自己的成果,李平阳满意的一笑。 抬手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一看屋外的天色已晚,不知不觉,就从白天一直忙到了黑夜,感叹时间过得真快。 慵懒的趴在桌子上,李平阳此时不觉得困,只是有些累,闭上眼睛在思考问题。 正在这时,手上的戒指突然亮了一下。 难道是在提醒自己该练功了? 重新闭上眼睛,将大脑中的杂念清除,李平阳的呼吸慢慢平缓,终于再次进入秘境。 之前在进入虚空,睁开眼看到的便是悬空秘境。这一次,眼前却多了一扇巨大的青铜门! 走到青铜门下,李平阳用手推了推,发现青铜门纹丝不动。手上的戒指再次亮起来,发出淡淡的绿光,不断闪烁。 一些黑气顺着门缝飘出来,被吸进戒指中,李平阳不知道那是什么,身体没有异样。 他看不见的是,在吸收掉那些黑气后,丹田里的断刀再次苏醒,困住它的九根锁链被震动,剧烈摇晃了几下。 再次尝试推门,门居然被推开了! 推到一半,青铜门就自己向两边打开,李平阳随后走进秘境中。四周的环境没有变化,山山水水也都和原先一样。 走到悬崖边上,李平阳跳上之前练剑的巨大岩石,右手往虚空一抓,将短剑变出来。远处瀑布之上,白色的小人再次出现。 正要跟着练剑,不料脚下一滑,身子迅速朝着下方坠去。他不知道这下面是什么,但就这样摔下去,定会落得个粉身碎骨。 霸道剑法的书籍里,也只教了他如何使剑,和各种牛叉的剑法,但并没有教他如何飞行,或是轻功一类的招式。 就在他以为要完蛋的时候,突然身体被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接住,然后停止坠落。 云雾缭绕的半空中,他疑惑是怎么得救的? 手掌胡乱摸了摸,他感觉身下的东西有点温度,而且会动,像是一个活物!正在奇怪这东西是什么,突然听到一声鸣叫。 是身下的东西发出的,叫声有点像鸟,又有点像是海豚,反正是一种奇怪的声音,他长这么大从来没听到过。 突然,那东西猛的抬起头,李平阳看到一个尖尖的独角抬起来,随后是一个圆胖的脑袋,接着是那家伙的整个身子。 当那东西全部显形后,李平阳被震撼的说不出话来,那居然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兽,鲲! 还是只独角鲲。 这只鲲的全身呈蓝色,李平阳正屁股坐在它背上,鲲的背部仿如星辰大海,可以看到点点星辰,像是梦境一般。 见这只鲲正在仰头看自己,李平阳冲其笑了笑,道:“那个……谢谢你救了我。” 闻声,那只鲲像是能听懂,又欢快的叫了几声,驮着李平阳,开始在无边际的秘境里傲游,飞过很多他没去过的地方。 原来在这九条瀑布的后方,还有更大的一片天地。 半空之中,九座巨大的飞石一字排开,悬浮在云间,在巨石的尽头有一面巨大的棋盘。 从棋盘上方飞过,李平阳望着下面的楚河汉界,内心十分震撼。 那一条条棋道,就犹如一条条江河一般。他开始在脑中幻想,棋盘上巨大棋子行进,出现两军交战的震撼画面。 每伴随一枚棋子前进,都能看到一副真实战场厮杀的场景。更为感叹,能下的了这盘棋的两人,又得是何等的高人? 独角鲲飞过棋盘,继续带着李平阳在秘境中飞行,刚才的震撼还未结束,就又被另一幕景象震惊到合不拢嘴。 只见在棋盘的正前方,一个峡谷之间,竖立着两座更为巨大的雕像。两座雕像呈对战的姿态,手中各握着一把武器。 左边的雕像,手里是一把长剑,长剑的剑刃出奇的薄,上面雕刻着五条飞龙。右边的雕像手持一把大刀,大刀造型十分奇特,在刀身处还有一个类似眼睛的图案。 李平阳摸了摸独角鲲,让它再飞低一些,想要去看清大刀上,那个奇怪的眼睛图案。 这只鲲已经在这里待了几百年,李平阳的到来让它很是开心,被抚摸后,鲲晃动了几下尾巴示好,叫了一声,开始降低高度。 随着鲲靠近眼睛的图案,李平阳这才发现,那并不是什么眼睛,而是一个山洞! 山洞外层的土质,是血红色的沙土,里面是一层白色的岩石,加上黑漆漆的山洞,隔远了一看,还真像是一只怪物的眼睛。 这个山洞直通拿刀雕像的内部,不知是天然形成的,还是后来建造的。离那个山洞越近,李平阳突然感觉身体不适。 他突然头疼起来,整个人跪趴在独角鲲的背上,痛苦的抱着头。丹田的位置冒着红光,里面的断刀一直在震动。 他感觉自己体内的真气,真在以压制不住的力量,快要从身体给爆发出来。随后站起身子,两眼一红,身体不受控制的一跃,跳向那个山洞中。 顺着漆黑的通道狂奔,朝着心中渴望的东西靠近。 他不知道,在这黑暗的尽头,等待他的是什么?是人?还是某种神秘的物质? 他离那个东西越来越近。 只差最后十步…… 六步…… 三步…… 迈出黑暗的同时,眼前是一片明亮的冰封世界,在这个冰冷的巨大房间内,墙上是无数块类似蜂窝一样的冰晶。 每一块冰晶里面,都封着一只高等级的妖兽,在每只妖兽的身前,都悬浮着一张对应的卡牌。 李平阳是真没想到,什么都没做,就一下子收集到了这么多卡片,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将所有卡牌收入囊中,他的等级也从lv2级,一下子就升级到了7级。 “系统,帮我调出属性面板。”李平阳对系统吩咐一句。 随后,一道虚拟的面板出现在眼前。 姓名:李平阳。 职业:斩妖人。 等级:lv7。 拥有妖怪卡牌:23张。 权限:5级【5/100】 之前斩杀紫瞳巨蟒,后又斩杀白蛇妖,之后在去往沧州的路上,又碰巧斩杀了红尾蛇,刚好是三张妖怪卡牌。 刚才又不费吹灰之力,获得了另外的20张卡牌,每个卡牌可以兑换三枚系统币,可以在商城中兑换各种物品。 现在权限已经提升到5级,只1级,就可以解锁武器的权限,在武器商城里兑换装备。 望着武器商城最下角,需要100个系统币,才能兑换的手榴弹,李平阳爽朗的笑了。心说,这特么的换到猴年马月去了? 第三十八章:臭豆腐 在这座冰封房间的右侧,还有一条不显眼的密道,吸引李平阳过来的,正是这密道里的某样东西。 不确定那里面有什么,李平阳随手捡了块石头,朝着密道深处扔了进去,想测试一下里面是否有机关? 半响后,什么动静也没有。他这才放心的走进密道。进入密道,李平阳双眼的红色慢慢在消褪,头痛的感觉也逐渐消失。 这条密道很窄,只能勉强通过一个人,四周漆黑一片,岩石上面湿漉漉的,不知道是水还是什么液体,闻着没味。 以巨型雕像为参照物,李平阳推算,自己现在身处的位置,或许是雕像的腹部。 走出密道,李平阳来到了一间密室里,周围什么也没有,只是在密室的中心位置,摆放着一口冒着寒气的冰棺。 隔的很远,李平阳就感觉到浑身发冷,止不住的打哆嗦,将双手放在嘴前一直哈气,才能稍微感觉舒服一点。 沉重的阴寒之气遍布四周,李平阳快要扛不住了,朝着冰棺走过去。他想看看那里面有什么,然后迅速离开这鬼地方。 走到冰棺旁边,李平阳惊讶的发现,那里面并没有什么骸骨,而是躺着一块黑色的碎片。 眼睛望着碎片,系统识别后出现一个面板,标注那块碎片叫做陨铁残片,是上古神兵破碎后,坠落人间的其中一块。 望着碎片的缺口,李平阳感觉有些眼熟!突然反应过来,自己丹田里的残刀,似乎有一处缺口正和这块碎片吻合。 打开冰棺,李平阳将陨铁残片拿在手中,随即掌心开始传来一阵温热,碎片开始一点点融化,像液体一样钻进掌心。 丹田内的残刀,在收集到化为液体的碎片后,神奇般的多出了一部分。这块碎片挺重要的,加上它,残刀的形状越来越明显。 在残刀恢复一部分残缺后,束缚它的九根铁链,其中一条突然‘啪’的一声断开。 他能感觉到,体内的真气越来越充实,有点满盈的状态,体质也在不觉间悄然发生变化。 ...... 翌日。 沧州城南街,一股臭味飘过大街小巷,李平阳带着他最得意的新型小吃,在大街上摆摊。 已经等了一中午,愣是还没开过张。 一些路过的客人,在闻到小吃的味道后,就已经被劝退,纷纷捂住鼻子跑开。能坚持到跟前看上一眼的,更是寥寥无几。 那些凑热闹的,也是盯着这四四方方,黑中透着一股臭味的小吃好奇,图个新鲜看看。 你若让他们尝一口,便都将脑袋晃的像是拨浪鼓,没有一个敢去尝试的。 小蜻蜓蹲在地上,鼻子里塞了两团纸巾,一脸嫌弃的,望着被李平阳称为臭豆腐的小吃。虽然肚子很饿,但还是摇了摇头。 她甚至和少爷打赌,说这东西不可能卖的出去!如果有人买,她就把身上的钱都给他。 又等了一会,连那三个看新奇的客人也都离开了,苍蝇也惹来几只,不停绕着摊位飞。 “去去去……” 一边赶苍蝇,李平阳顺手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入嘴里开始咀嚼,看着他一脸幸福的表情,小蜻蜓心里开始动摇了。 “我就不信有那么好吃!” 小蜻蜓暗自腹诽一句,望着李平阳又吃下一块,被馋的心里痒痒的,干脆一扭头,不再去看,也就不觉得饿了。 这时,一个乞丐路过摊位,停下来瞧了瞧,望着黑色的臭豆腐抿嘴唇。李平阳说了句欢迎光临,脸上迎上一个笑。 对于乞丐来说,臭味什么的无所谓,只要能吃,能填饱肚子就行。但一看到一旁的牌子上,写着一文钱一块,顿时皱了皱眉,转身便打算离开。 看出他的顾虑,李平阳笑着拿起一根竹签,扎了一块大的递给他,说吃吧,不要钱! 闻声,乞丐眉头这才松开,憨厚的笑了笑,接过竹签连忙弯腰答谢了一句。 先是拿到鼻子下闻了闻,乞丐脸色非常难看。 显然,他未吃过这么臭的东西。在李平阳期待的目光下,尝试着拿到嘴边,咬了一小口。 几个路过的人,见到乞丐在吃,就都围过来观望。李平阳在等待乞丐的反应,其它客人也在等待,时间仿佛静止下来。 “啊!!!” 突然,乞丐大叫了一声,吓得两个围观的客人退后一步。原以为只是难吃就算了,这下好了,还给吃出人命了。 紧接着,乞丐过了良久缓过劲,将剩下的臭豆腐从竹签上取下来,用手拿着送进口中,吃完还不忘嘬了嘬手指。 露出一个非常幸福的表情,道:“好吃,太好吃了!我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食物!” 一边说,乞丐的眼泪跟着一起流下来,没有半点作假的味道,完全是真情流露。 连李平阳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给这位捧场的路人老哥点赞,是他拯救了自己的生意。 “老板,我要五文钱的……” “我也要,给我三文钱的……” “我要十文钱的……” 臭豆腐味好,只可惜无人敢尝,有了乞丐的带头,配上他一点也不拙略的演技,大家都开始蜂蛹购买,抢着掏钱。 小蜻蜓忙的数钱都数不过来了,干脆不数了,让大家自己把钱丢进一个木箱里,然后跟着李平阳一起给大家打包。 臭豆腐卖一文钱一块,买够五文钱,多送一块,十文钱送两块,外加送一个精美的包装纸袋,上面还能刮奖。 纸袋上面,写着“平阳臭豆腐,大家都在吃”的口号。底部是一行小字,摊位所在地,南街,李府门前向西一百米。 当然,那时候还没手机啥的联系方式,要不然李平阳就加上扣扣,微信电话那些个了。 因为准备的匆忙,也没有备货,一推车的臭豆腐,没一会功夫就被人给抢光了。 拿起袖子,李平阳将手指从一个破洞传过去,无奈的笑了笑,他也没有想到生意会这么红火,算是超出预期了。 “给你。” 小蜻蜓从身上掏出一个青蛙钱袋,把里面的钱全取给了李平阳,认赌服输。但脸上哪里是认输,明明写满了不服气。 李平阳生怕她又反悔,一把抓过钱,笑着收下,开始收拾摊子。小蜻蜓一脸的不高兴,故意不给他帮忙。 收拾完,李平阳用手抓着小蜻蜓的钱,举起手臂,咳嗽了两声。道:“走,少爷今天请客,想吃什么,随便点!” 第三十九章:棋逢对手 苏府内。 苏流武坐在一张桌子前,望着碗里几块四四方方的黑东西,眼睛瞅的都发酸了,愣是想不出这东西好在哪里? 不就是块豆腐嘛? 还是臭的! 南街的新型小吃爆火,很快消息就传到了苏流武的耳朵,便招呼下人前去买了几块。 在沧州这块地,论商业,他们苏家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今又有王公公背后支持,至少现在,沧州城是他们苏家说了算。 如今突然冒出来一个臭豆腐,明摆着要断他们的财路,和他们分一块蛋糕。坐视不管,等他日成了气候就晚了。 下人老李又一直在煽风点火,再得知做这臭豆腐营生的,居然还是之前打了他三个巴掌的李狗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干脆这次,新仇旧帐一块算了。 背着父亲,苏流武下令,将李府周边摊位,和门店全都买下来。所有地皮归自己,到要看看他李狗蛋还怎么卖! 并且安排人,把南街所有豆腐全部买下,从源头上直接切断。没了地皮和货源,就算他再有翻天本事,也无可奈何。 一切安排妥当,苏流武夹起一块臭豆腐,心说,就这么个臭东西,也能好吃? 但这一吃下去,便欲罢不能,又连着吃下好几块,一直吃到碗里见了底,这才缓过劲。 “还有吗?” “没……没了。” 下人老李站在一旁,望着心口不一的苏流武,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刚才还要跟人家势不两立,现在又吃人家的东西,吃到停不下来,什么人嘛这是。 心里想着,李狗蛋势必会来求自己,苏流武就一脸得意,肥脸乐开了花。一拍下人老李肩膀,说今天他请客,去那最有名的饭庄,花满楼里搓一顿。 随后, 苏流武换了一身打扮,今天特意还拿了一把白折扇,装作是翩翩公子。身上带足了钱,和老李乘上马车离开。 …… 花满楼内。 李平阳和丫鬟小蜻蜓,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等待上菜。丫鬟望着楼下池塘里的鱼儿,不停拉扯李平阳去看。 李平阳愁眉苦脸,没那心境。他本心想着就意思意思,谁料这丫头起了杀心,不把他荷包宰空,看样子是不罢休了…… 没过多久,花满楼的招牌菜,醉酒鸭,和莲藕鱼头汤就上桌了。单是闻着味,李平阳就觉得此次没白来,钱花的值! “客官,这是您的酒!您要还有什么要求,尽管吩咐,我就在楼下,招呼一声就行。” 小二走上楼,提着一坛酒香四溢的好酒,轻放在桌子上,又将两个叠在一起的酒碗摆开。 李平阳只顾着吃,用手抓着醉酒鸭的大腿,塞了半个在嘴里,闻声,冲小二说了声谢谢。 听到谢谢这两个字字,小二表情吃惊,抬手挠了挠头,略显慌张的退下。 想也是,这可是在大宋。他那现代一套的礼貌用在这,的确有些不合时宜。反应过来,李平阳笑了笑,继续啃他的鸭腿。 眼睛胡乱一扫四周,李平阳看到在对面那桌,有两个人正在下棋。觉得无聊,掰了另一只鸭腿,就走过去看棋。 此时对垒的,是一位年纪轻轻的男子,和一位两鬓斑白的老者。旁边围了另外几个看棋的,据目前棋势,老者怕是要输! 李平阳却不这样认为,只见他一只手拿着鸭腿啃,双眼盯着棋盘看了片刻,便将嘴里的鸭肉吞咽下去,说了声好棋。 几个看棋的,同时扭过头白了他一眼,把他当作是不会下棋的白痴。因为有眼睛的,一看就知道老者要输。 他却还称那是好棋,等于说他们不懂棋! 李平阳不语,只有他一个人看出来,这盘棋的最后胜利者,必定是这位老者。 酒楼外的屋檐下,一个蜘蛛此时已经拉好了网子,等待一只飞虫落网,蛛网借着屋檐遮光,不轻易被察觉。 又是几颗棋子落下,老者原先明明已经要输的棋,突然棋势反压过来,越压越凶。犹如一只下山猛虎,横扫归来。 年轻男子神情慌张,举棋不定,愣是没看出来这是个陷阱,头他反应过来,发现自己已经被困死在这陷阱中。 屋外的蛛网上,飞虫没有看见屋檐下的蛛网,一头撞了上去,想要挣脱时为时已晚,越缠越紧,直至不在动弹。 恭敬了行了个礼,年轻男子说是他输了,随后摇了摇头,有些不甘心的离开。那几个看棋的,同样也是后知后觉。 老者这时才抬头,认真打量了李平阳片刻,没看出来,同样是位年纪轻轻的少年,却能看得出他这盘棋中的奥妙。 “这位公子,看来对此道也是颇有心得了?” “不不不,我是只是略懂,略懂……” 老者笑了笑,抬手示意李平阳坐下,想与他下上一盘棋。好久都没能遇到真正的对手,对于这位小友很是器重。 正所谓英雄惜英雄,就是这个道理吧。 李平阳也是好久没碰过棋了,小时候经常被父亲拉着下棋,从中学到了不少技巧,所以方才便能看出老者布的局。 坐在老者对面,李平阳先是将油手擦了擦,随后手执白子先行,毫不客气的,将棋落在棋盘正中间靠右一点的位置。 这一开局,愣是把老者看的一皱眉,猜想他这走的是哪门子路数?从未见过这样开局的。 其实哪有什么路数,李平阳就是手滑了,又不好意思晦棋,只能将就着下了…… 随后,老者也落棋,跟着李平阳你一棋,我一棋的落子。跟了大概十步,老者眉头皱的更深了,惊讶这小友棋是从何学来的? 忍不住便问,“敢问,公子师承何人?” “啊?哦……我从电视上学的。” “电视……” 老者摸着胡子,眉头皱的更深了。又重读了一遍,心想,这电视又是何方高人?自己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号人? 李平阳发现说漏了嘴,忙圆场,解释说这个人姓电,不是本地人,也没跟几个人交过手,所以名气并不是很大。 老者哦了一声,继续下棋。两人不急不慢的对弈,小蜻蜓不懂棋,只能在一旁用手撑着脑袋,险些快要睡着。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棋盘上,白子已经占了绝对优势,将黑子杀的七零八落,照这么下去,老者势必会输给李平阳。 第四十章:醉酒斗诗 “这位公子,你还有其他事要做吗?” 老者看棋势,怕今天是要输给这小子,便想办法支开他。可李平阳这厮却不解风情,说他今天一整天都有空! 老者差点没气吐血,又问道:“那……我可以收回几颗棋子吗?我……” “不准晦棋的啊!输了就是输了,没啥大不了的,你不认,那大不了我认输就行了。” 李平阳这句话说出,老者当即脸就黑了,心说,老子特么以后再跟你下棋,就是王八! 硬着头皮,老者又走了几步,随后李平阳开始收网,白子将他逼的无路可走。无奈,老者只好认负,说他输了。 收拾好棋,一看天要下雨的样子,老者便起身准备离开。见状,小蜻蜓也伸了个懒腰,心想总算是可以回家了。 就在这时,从楼下走上来一老一少,径直走向李平阳,拿出画像对了对,确定是他没错。 随后, 指着李平阳的鼻子便骂道:“澜州才子是吧?我呸!你要不要脸,抄我老师写的诗,还说是你自己创作的。呸!” 李平阳被年少的那位,一顿口水输出,直接轰炸懵了,也不知这位人仁兄中午吃的啥东西,口气不是一般难闻。 正要走的老者,听到身边的这位小友,居然就是那位澜州才子,似乎是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如果是他,那还真有可能! 一听说自己抄诗,李平阳理亏,确实是抄了,抄的还是苏轼他老人家的诗,但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被找上门了? 但一想,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告他抄书的,是位比苏轼年纪还要大的少年,而且此人称写这首诗的人,是他老师。 自己穿越过来,苏氏现在还是个少年,他要是苏氏徒弟,那还真有鬼了! 觉得有意思,李平阳放下心来,想看看这两人到底想干什么,又是谁派来污蔑自己的。 “这位公子,你说他抄写的诗,可是诗词大会上,那首拔得头筹的水调歌头?” “你谁啊!不关你事,给我滚远点,在多嘴,小心我弄……” 死字还没说出口,花满楼屋顶上,一个坐着喝酒的黑衣人,顿时从屋顶跳下。眨眼功夫出现在他身前,一把捏住他脖子。 要不是老者喊了声且慢,他的脖子已经被捏断了,后面的话,只能留在地底下去说了。 见到黑衣人,李平阳顿时觉得眼熟,一眼就认出了他。这正是之前大街上,一掌将受惊的马儿打退,出手救人的那位。 黑衣人脸上遮着一块黑巾,只能看到他的一双眼睛,眸子里充满了杀气,单是与其对视一眼,就让人不寒而栗。 “退下吧。” 老者吩咐一句,黑衣人似乎很听他的话,松开了年轻男子的脖子,顺着窗户一跃飞走了。 一旁的小蜻蜓,像个小迷妹一样,被黑衣男子俘获了芳心,一脸花痴的望着他离开。连忙跑到窗边去看,已经找不到人影了。 “如果你信得过我,可以和我说说此事。如若此事当真,我像你保证,我可以帮你们抓了他,还你们师徒二人一个公道。可行?” 年轻男子有些忌惮他,看来这老头是个角色,心想正好,借着老头之手将其除之。 忘了一眼对面酒楼,指示他挑事的人点了点头,他这才从怀中拿出一份纸张,说这是他老师手写的字词。 接过纸张,老者认真看了看,上面龙飞凤舞的,大气的写着水调歌头的诗词。的确和诗词大会上的一模一样。 而且下方还盖了章印,印着一个张字。 他继续解释,说他身边的这位长者,正是他的师傅,名叫张德望。这首诗词,是他老师与其朋友在家中聚会,在院中饮酒所做,并非是李平阳写作的。 听到这,李平阳笑了笑,走回自己的桌子,倒了一碗酒,坐下来,仰头将酒一口喝下。 “对,我是抄的。” 李平阳‘哐’的一声,将酒碗放在桌子上,吓了那爷俩一跳,还以为要用酒碗砸他呢。 一旁的小蜻蜓,闻声啊了一声,怀疑自己听错了。 听到他自己承认是抄的,那两位底气更足了,年老的更是仰起头,挺起胸膛,做出一副,真能写出千古绝句的牛叉样子。 看到他那副模样,李平阳真想吐他一脸酒,好让他清醒一下。 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酒,李平阳摇头一笑。 继续道:“其实吧,你说我抄谁的都行!或者你随便说个诗人,人家至少写过诗,这张德望又是哪根葱?配给诗神苏轼提鞋吗?” “你……” 老人家气的退后一步,差点一口血喷出来,年轻男子连忙上前搀扶住他,拉他坐下。 “还有,你言辞凿凿,说这首诗是你师傅所写。那好,就让他出来与我斗诗一首。如果他还能写出那样的诗,就算我是抄他的!” 说罢,李平阳大喊了一声小二,给了他一点银两,吩咐他,让他找来笔墨和纸张。 为了面子上过得去,张德望只好答应了,不过却要求李平阳先来,自己需要酝酿一下。 等了片刻,笔墨和纸张准备就绪。小蜻蜓紧张的望着少爷,担心他写不出来可咋办? 只见李平阳抓起酒坛,咕咚一下将碗倒满,拿至嘴边仰头一饮而尽。随即痛快的用手一抹嘴,高声喝道:“拿笔来!” 闻声,小蜻蜓递来笔墨和纸张。 随即, 李平阳抓起纸张,在两张拼在一起的桌子上,开始埋头写了起来。毛笔在纸张上飞舞,字体放纵孤傲,无拘无束。 片刻后,诗的前半段已经出来。写到一半,李平阳抓起旁边的酒坛,对嘴喝下一大口,将后半段给写出来。 诗写好以后,他拿着纸张递给小蜻蜓,让她代替自己读出来。自己则坐在一张椅子上,红着脸,继续畅饮起来。 下棋老者摸着胡须,也是一脸期待的等着这首诗。之前他在诗词大会所创的那首,至今他都记忆犹新,时常拿来读几句。 一楼几个吃饭的客人,在听小二说及,那位澜州才子,此时正在楼上作诗,便都跑上来看热闹,他们也都是李狗蛋的诗迷。 一时间,气氛好不热闹。 “大江东去,浪淘尽……” 在大家的注视下,小蜻蜓拿起纸张,豪迈的朗读起来,一开口就燃爆全场! 第四十一章:名扬天下 “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小蜻蜓读出诗的前两段,在场的所有人脸上,无一不露出震惊之色。连下棋老者也摸着胡须,一脸沉醉。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这句诗念出的时候,围观的几位公子,同时拍手叫好。小二虽然不懂诗,但也能听的热血沸腾,被这词句所感染。 楼下路过的行人,也都纷纷停下来,侧耳倾听,这足矣被记入史册的经典诗句。 作诗之人,通常都是需要酝酿,和一定意境,再加上特殊的环境,和当时的心情。 而像李平阳这样,张口就来,不假思索便能写出这般豪迈的诗句,实乃算是旷世奇才! 刚才说李平阳抄诗的那两位,此时脸都已经青了,嘴巴张成了o型。这首诗他们从来没听过,更不可能写的出来! 张德望一生也做诗无数,但都是些拿不出手的废句,未能挑出一首来与其媲美。想喝口水压压惊,端碗的手却抖动个不停。 最终手一滑,碗落在地上摔成无数碎片。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最后几句念出,小蜻蜓将纸张合起来,一脸开心的望向少爷。少爷今天给她长了不少脸,这下没人再敢说他是抄的了。 围观的人,都对那一老一少投去鄙视的眼神。心想这位老人家都一把年纪了,身为一个诗人,又是前辈。 本应该给后辈打个好样,得到世人的尊敬,谁料这老儿竟信口雌黄,颠倒黑白。 李平阳此时已经喝的大醉,站都站不稳了,身子踉跄着端起一碗酒,来到张德望身前,用手指着他笑了笑。 随即,喝的面色红润的脸上,突然表情一冷,道:“既然你说我是抄你的,那我就多送你几首,你给我听好了!” 李平阳话落,将碗里的酒喝尽,举起碗用力摔碎在地上,吓的张德望一激灵。后转过身,询问人群中,都有谁能执笔。 见到有四个能写字的,便叫他们一起上,各执笔墨纸张,为自己记录下随口的诗句。 一听能用到他们,四个人也都欣然答应,愿意为他记录。下棋老者摸着胡须,脸上露出笑意,默默观望。 抓起酒坛晃了晃,酒浆已经一滴不剩,李平阳打了个酒隔,将手搭在小二的肩膀上,毫无准备的,就开始朗诵诗句。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吹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一首接着一首,没有任何准备,没有任何酝酿,完全都是开口就来,震惊四座。 不到一柱香的时间,李平阳就已经朗诵出十余首诗句,而且句句细品下来,都是佳作! 连自认为博学广识,财富五车的老者,也是一脸骇然。在李平阳那里,写一首诗,就好像他们平时吃饭一样简单。 楼下看热闹的人群中,有的人开始猜疑,这些诗词,难道都是这位公子所写的? 但从别的地方,也确实从未听到到过一样的。其实,更多的则是震惊和嫉妒吧。 下棋老者听的爽快,将自己的酒坛赏给了李平阳。李平阳笑着接下,将酒坛上的封泥用真气震落,一只手抓住酒坛,对嘴又狂饮了几大口。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细雨斜风作晓寒,淡烟疏柳媚晴滩……”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三斤左右的酒坛,很快又要被喝的见底,李平阳的诗却似乎写不尽。四个记录的公子,写的手都发酸了,险些跟不上他的速度。 在众人眼里,这位醉酒豪吟的公子,已经成了他们的偶像,神仙,诗圣一般的存在。他创下的高度,是他们这一辈子所不能及的。 “我像只鱼儿在你的荷塘……” 走到张德望身边,李平阳停止做诗。有些喝多了,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红着脸蛋,竟给唱起了荷塘月色。 老人家刚才已经被他的诗羞辱,不,被狠狠的按在地上摩擦!现又被这甜蜜的歌曲一刺激,终于是忍受不住了。 张德望只觉得胸口一闷,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在年轻男子的搀扶下,狼狈退场。 李平阳笑了笑,终于醉倒下去。 一旁的老者连忙接住他,让其靠在自己身上。李平阳一身酒气,胃里突然一阵翻腾,在老者毫无防备之下,吐了他一身。 做了坏事,这货倒是睡的很安逸,眼睛微闭,脸上挂着甜甜的笑意。惹得老者无奈的直摇头,却未生他的气。 人群中,苏流武一脸气愤。 见到李狗蛋并没有被扳倒,反倒是借他的手,反而更出名了!气的朝着下人老李的屁股,就是狠狠的一脚。 这都是老李出的馊主意,见到李狗蛋也在此吃饭,便花钱找了个会作诗的,让其来污蔑李平阳抄诗,想让其名声败坏。 今日一见,这货就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啊!让他都有些后悔,缠上了这么个对手。 只可惜了那张德望,可谓是临老亏德,为收得半两钱财,却把他那写了半辈子诗,积攒的为数不多的名气,全给丢尽了。 ...... 事后。 听小蜻蜓说,因为怕吵醒他睡觉,李平阳是被那位老者派人,用自己的马车送回李府的。 而且今天在花满楼内,自己和小蜻蜓的所有开销,全都是由那位老者买单。 李平阳也自此花满楼一战,醉酒斗诗成名,名扬天下。 很快的,远在京都的周立也听闻此事,随后借助自己的人脉,联合密刑司七处,开始着手印刷和发行。 将花满楼内,刑司使大人李平阳,所朗诵过的诗句全都整理起来,装订成一本诗词集。 听说不到半天时间,就已经卖出去几千册,一度完败了当时最热门的小说话本,所创造的畅销记录。 但李平阳却不知,新的危机也即将来到,面对苏流武的发难,没了地皮和豆腐货源的他,又将如何应对? 第四十二章:盟友 自苏流武将李府周边商铺,和摊位全部买下后,李平阳就没有再卖臭豆腐,而是一直宅在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每天到了饭点,小蜻蜓会按时把饭菜放在他门口,敲门提醒一下。只有在少爷拿饭的空档,才可以见上他一面。 这不,转眼又到了饭点。 小蜻蜓好奇,少爷一直宅在房间里做什么?这次送饭的时候,特意没有先敲门,而是贴在门上,去偷听里面的动静。 提着食盒站在门外,小蜻蜓貌似听到了锯木头的声音,和小锤砸钉东西,发出‘咚咚’的敲击声,以及少爷的笑声。 心想,该不会是自知斗不过苏家,便自暴自弃,把自己给逼疯了吧? “谁!” 看到门上有个影子,李平阳停下手里的活,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大声喝道。小蜻蜓随后应了一声,说了句是我。 一听到是小蜻蜓的声音,李平阳这才放松下来,让她把饭放在门口就行了。说他在忙,一会忙完了再去吃。 小蜻蜓应了一声,放下食盒便准备离开。 李平阳突然想起什么,喊了一声又将她叫住,随后,说是让她去柴房看看,自己大缸里种的土豆,现在怎么样了。 小蜻蜓离开后,李平阳继续埋头干活。在他房间的空地上,摆放着一辆由木头组装,可以自由拆卸的三轮推车。 望着自己的成果,李平阳满意的笑了笑,将最后一个木齿轮安装上去,终于大功告成。 这辆看似普通的三轮小推车,实则内藏乾坤。共采用了三个大齿轮,和十二个小齿轮,齿轮间紧密相连,相互扣动。 需要时,只用轻轻一按开关,顷刻间,就可以将一辆三轮推车,变成一个三层的摊位。 有了这辆推车,李平阳就可以不花一分钱,实现不租摊位,不买地契,也能赚钱的手段。 说来这个想法也有趣。 李平阳是想到了初中生活,暑假在天桥上摆摊,给手机贴膜的境遇。每每遇到管事的,就迅速收拾摊位跑路。 人家在东头撵人,他就在西边摆摊,这种打游击的战术,也让他暑假赚够了学费。 如今套用现在这里。心说,你苏流武不是想让我做不成生意,去求你?我还就偏不! 我不但要卖,还要在你眼皮子底下卖!而且我要还要拉着所有人一起卖,你说气不气人。 解决了摊位的问题,李平阳轻松不少,眼下还要将豆腐货源的问题,想办法给解决掉。 之前做的豆腐,已经用光家里所有备货,虽说赚了笔小钱,又全花在这改良推车上了。 苏流武已经将南街的豆腐都买下,自己再想去买,那可是原价的三倍还要多! 目前唯一没有被收购的,就只剩下南街的周氏豆腐。周氏豆腐的老板周长坤,是一个卖碎布起家的商人,家大业大。 光是在南街,就有两家商行,做着卖豆腐和药铺的营生,是唯一最有希望与苏家抗衡的。 换了身气派的衣服,李平阳招呼小蜻蜓同行,陪他去一趟周家的商铺,见一见周长坤。 自己要想发展起来,单打独斗可不行,他需要有财力和物力的支持,需要一个盟友! 半小时后。 李平阳与小蜻蜓二人,先是去了周家豆腐门店,管事的说他们老板不在,人刚走没一会,去药铺有点事情处理。 一听是找老板谈事情的,管事的便为他们二人上了茶,让其在此等候。刚好也口渴,李平阳就坐下来喝了杯茶。 见老板迟迟不回,最终等的不耐烦了,告辞去了周家药铺。 周家药铺的生意很是红火,前来抓药的人队排到了店外。 药铺装修的很是大气,门前还立了一块石雕,一个白胡子老人举着一个葫芦,在给下方的一片草地浇水。 仔细去看,那其实不是什么草地,而是一个个小泥人! 有的弯着腰,有的捂着肚子,有的则是瘸着腿,都是一副病态。 浇的水,更像是灵丹妙药,也让李平阳很快联想到了其中用意,原是那“悬壶济世”! 为了不耽误时间,李平阳装作一副病怏怏的样子,用一个手帕捂住嘴,不停的咳嗽,小蜻蜓在旁边搀扶着他,配合他表演。 就这样,有的是害怕被传染,有的是看他可怜,都主动让出位置给他。没一会,李平阳就混到了最前面的位置。 店员将李平阳扶进去,随后让他坐在一张椅子上,把手伸进一个木板里,说是要为他把脉。 念于少数病人会传染,安全起见,就都是先露一只胳膊过去把脉,完了再根据情况选择见或不见,或是为其开药方。 李平阳把手伸过去,安静等待。 片刻后,那边有人咳嗽了一声,将三根手指搭在他手腕上,仔细去探查他的脉象。 这一听不得了! 霸道真气上窜下跳,加上体内残刀微微的震动,硬是把对面男人,给听的紧皱眉头。 这样乱的脉,他还真是头次见!不过解脉得知,这家伙分明就是生龙活虎,不像是有疾病才对,那他看病,是拿自己寻开心? 男人打开头顶的小窗,将头探上去,瞅了瞅对面坐着的少年,少年此时正在冲他笑。 “这位公子,请问你是看什么病?” “我没病啊。” “......” 男人压住心中的脏话,缓了片刻,回道:“我看你就是有病!去去去,没看到后面还有那么多病人吗?王小,送客!” 见到一个膀大腰圆的伙计走来,负责把他温柔的请出去,李平阳忙喊了一声等等。 随后,他从身上掏出一个叠好的纸张,顺着窗口下塞过去,递给里面的男人。男人疑惑的接下,打开一看,面色顿时一惊。 那上面是一个秘方! 看过单子,老板把伙计叫过去,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随后他笑着起身,招呼李平阳换个地方,去楼上谈事情。 叫王小的伙计,随后拿着外面排队人的处方,去帮忙抓药,暂时替老板照看一下店铺。 来到二楼,李平阳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说道:“周大哥,我想与你结盟!” “刚才你拿到的,是我做臭豆腐的秘方,算是作为我给出的诚意。如果你也想卖,只需要加盟,给我付少许的加盟费就行。” 说时,李平阳拿出另外一张纸,上面写着加盟合约。周长坤只需在上面签字按手印,就能合法的在沧州卖臭豆腐。 成为李平阳的盟友,与其共进退。 本就一直受到苏家打压,想要翻身的周长坤,想要借此机会一搏。犹豫了片刻,拿起笔,最终在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第四十三章:当朝左相 周长坤在加盟合约上签完字,按手印的时候,表情略显犹豫,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 李平阳见状,保证道:“周大哥,你就相信我吧!给我三天时间,我会证明给你看。” 看到李平阳坚定的眼神,周长坤一点头,按下手印,将加盟合约递给了李平阳。后走到楼下,拿了一袋钱给他。 这些钱是臭豆腐的加盟费,多余的,是李平阳借他的用于发展的资金。 接过钱,李平阳冲周长坤鞠了个鞠躬,在心里记住他的好。等到生意做起来,定不会亏待于他,让他得到应有的那份。 从药铺出来,李平阳心里如释负重,压在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被搬开了。他要用这笔钱,打造更多的三轮推车,寻找更多人来加盟,让生意做大。 周长坤的豆腐店,被李平阳发展成了总部,改名为平阳饭店,作为臭豆腐的总店。 以后连锁店会越来越多,他开始思考总店的名号。思来想去,最终将名号敲定为李记。 一方面,李平阳着手新饭店的装修和布置,另一方面,由小蜻蜓将消息散出去,招募更多的人来加盟,收取加盟费。 第一天。 有了周长坤的起头,加盟的人越来越多,都看上了这个新型小吃的前景,再加上它的创始人,还是诗圣李狗蛋! 有他坐镇,无疑是块金字招牌, 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光收加盟费的钱,就让他和小蜻蜓收到手软,十分火爆。 之前卖臭豆腐,也结识了一些忠实的客户,李平阳这次邀请他们加盟,自然也都是很爽快的答应了。 但一提起加盟费,那些人又表现的很为难。有的说是家买房子,把攒的钱全都花完了,有的则是刚买了地…… 虽说加盟费不高,但也一点不便宜,对于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只能是望而却步。 对此,李平阳笑着说没事,只要他们愿意加盟,这个费用可以打欠条,先欠着。等到他们赚了钱,再来还也不迟。 看到李平阳这般豪爽,而且真为他们着想,很多人便都签下加盟合约,打算跟着他好好干,在沧州闯出一片天! 第二天。 挂着李记牌子的三轮推车,随后都加入使用,在沧州城的一些小巷街角里,总能看到它们活跃的身影。 每每遇到苏家派人来撵,就按照李平阳说的,按下三轮推车机关,便将摊位收起,推着推车又去别的街头卖。 就这样来回打游击,惹得那些管事的跑断腿,最后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了。 吃过这个味的人,几乎都忘不掉,你推荐给我,我推荐给你,一传十,十传百…… 既把口碑做好了,还免费帮他们做了宣传,省去了一大笔宣传费。有李记臭豆腐出现的地方,总是人满为患。 本是街边无人问津的小吃,最终谁也没想到,竟成为了沧州城,最具有代表性的美食。 每加盟一个新摊位,李平阳就会给沧州城的地图上,扎上一个红色的小旗子。 旗子上面,有一个“李”字的标志,也代表着,他们又占领下了一条街。 望着地图左边,被用笔圈起来的苏家,苏流武还不知道,他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李平阳的连锁店给团团包围了! 第三天。 原名为周氏豆腐的商行,彻底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了一家装修气派,布局别出心裁的饭店,名为平阳饭店。 饭店如约而期,锣鼓喧天,鞭炮响个不停。为了庆祝饭店开业,李平阳请来了好友,醉月居的花魁,柳嫣儿来招待客人。 李虎伤也痊愈了,听说李狗蛋开了家饭店,快马加鞭赶往沧州,多日未见,很是想念。 之前,李平阳又在花满楼斗诗成名,他的店开业,喜好诗词的那些公子、小姐,也都大老远的赶来捧场,为见上一面。 在这络绎不绝的顾客中,李平阳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三皇子,和之前与自己下棋的那位老者,正有说有笑的迎面走来。李平阳一脸激动,正在招待一桌客人,忙吩咐小蜻蜓去招待,自己则几步小跑过去。 “见过三皇……” 李平阳行了个礼,正要将后面的话说完,三皇子将折扇‘啪’的一声打开,咳嗽了两声。 李平阳眼珠一转,连忙改口,“三……三少爷!老先生!” 三皇子一笑,点头回应了一下。随后扇动折扇,往里面望了望,发现坐了不少人,而且今天还来了不少美女。 特别是注意到正在端饭,美若天仙的柳嫣儿,三皇子眼睛都直了,打趣的说道:“几日不见,李兄都有了这般好看的红颜知己了?甚好!甚好!” 李平阳被说的一笑,忙解释柳姑娘与自己只是好友,他们之间并没有关系。但他越解释,三皇子就笑的越大声。 “你们认识?” 见李平阳与他身边的老者互相点头,打了个照面,三皇子疑惑的问向李平阳,好奇他们又是怎么认识的。 来到沧州,三皇子就先去见了林老,而后结伴一起过来捧场。没想到他们二人既然早就认识,而且还很熟的样子。 后经三皇子介绍,他身边的这位老者,也就是之前与李平阳下棋的那位,乃是当今大宋国,左相,林伯温! 得知老者的真实身份后,李平阳差点惊掉下巴,而之前在花满楼里,自己醉酒还吐了他一身,顿时觉得完蛋了。 心里只祈求,林老可别记仇啊!否则呕吐左相,应该定个什么罪?怕是有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吧? 在他思考问题的时候,林老和三皇子已经走进饭店,李平阳正准备关门,看到远处的树底下,站着一个张望的中年男人。 仔细看,这位中年男人,正是李狗蛋的老爹,李沈放。老爹此时正站在远处,静静的望着饭店院子中,为客人倒茶的阿娇。 老爹与阿娇已经分开多年,其实他一直爱着阿娇,每天都在想念她,只是嘴上逞强,说一点都不想她。 望着阿娇的身影,老爹眼眶泪点闪烁,碍于面子,始终无法当面对阿娇道歉。 李平阳朝着老爹走去,一见到儿子走过来,李沈放转身就要开溜,却给李狗蛋跑过来拦住。 随后,将老爹往饭店里面拉,说道:“爹,来都来了,不进去打个招呼吗?” 老爹说了句,“不了”。却被李平阳从背后推着往进走。 阿娇此时正好招待完客人,一转身,正好看见门外的李沈放,两人眉眼相对。 阿娇的心情很复杂,表情惊讶中,带着一丝感动,手里拿着的抹布脱手掉在地上,嘴唇微微的颤抖着。 停顿片刻,阿娇激动的跑向李沈放,后将他一把抱住。李平阳助了一臂之力,将两人的手放在一起,并把自己的手也盖上去。 一家子终于团聚,画面很是温馨。见到两人重归于好,李平阳发自内心感到高兴。 第四十四章:登门拜访 “欢迎光临,几位客官,里面请!” 平阳饭店门口,四个接待的服务员,左右各站两位,面带微笑,热情的喊出接待词。随后整齐统一的鞠躬。 来往的客人,都被这新奇的仪式逗笑,觉得很有意思,自身的高贵感也一下子提升了。 去别的饭店是吃,在这里也是吃,既然同样是吃,为何不把钱花在这里?让自己吃的更开心,吃的更有档次! 进入饭店,会有接待的伙计,带着你去空余的桌位入座。茶水免费,今天是新店开业,每位客人都免费赠送一道小菜。 院子中间是一个高台,上面有专门请来的说书先生,为大家说书听。倘若你觉得精彩,可以为其打赏点银子。 一边吃饭,还能一边听到有趣好听的故事,让你在享受美味的同时,也增添了乐趣。 今天说书的本子,是李平阳自己写的一个新话本,名叫《二少爷的枪》。 这里的每一个桌位都是单独的,可以坐四个客人,由四把精美的木椅,配上一个可以旋转桌面的木桌。每张桌位头顶,都撑着一把遮阳的大伞。 一场说书听下来,吃饭的客人纷纷拍手鼓掌,犹豫未尽,都赞叹这个故事写的真妙! 故事未完结,想听那倒穿越武侠世界的二少爷,一人一枪,行侠仗义,行走江湖的更多趣事,且听下回分解。 李平阳与大家一起站起身,鼓掌目送先生离开,与其约好明日老时间,再听缓缓道来。 三皇子与林老,还有李平阳,三人共坐一张桌子。趁着上菜的空档,三皇子从衣袖里摸出一本诗词,朗读了几句。 “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甚好!甚好!” 读着李平阳那日醉酒豪吟的诗词,三皇子微微扇动折扇,闭上眼睛感受诗中的画面。原以为,水调歌头就是他的巅峰,现看来,他只是才刚觉醒! 林老也非常喜欢这首诗,回家后就派人抄了下来,每晚练字的时候,都会用这首念奴娇来练笔,顺带品上一品。 两人正在探讨诗词,一股臭味便从身后飘来。一扭头,柳嫣儿正端着一盘臭豆腐走来。 将臭豆腐放在桌子上,柳嫣儿给两位行了个礼。三皇子看她看的入了神,近距离看到她本人,果真是位美人。 后经李平阳介绍,他们互相认识了一下。望着盘子中的臭豆腐,林老的眉头皱成一团,心想这东西怕都坏了吧? 三皇子也只是望着,不敢尝试。反是那李平阳,云淡风轻的拿起筷子,动手夹了一块,在一旁的汤汁小碗里蘸了下。 随即,在二人惊叹的目光中,将臭豆腐整块放进嘴里,咀嚼几下,后吞咽进肚子里。 柳嫣儿也坐下来,李平阳毫不客气的,为她碗里夹了一块最大的。惹得柳嫣儿用生气的小眼神看着他,林老则在一旁哈哈大笑。 为他们打了个样,李平阳随后将碗推到林老和三皇子身前,说道:“请吧,二位。” 在美人面前,看来不吃是没面子了。三皇子收起折扇,提袖抬手夹了块最小的。见他动筷子,林老也跟着夹起一块。 两人同时学着李平阳方才的样子,在汤汁的小碗里蘸了蘸,随后,露出像是逃避喝中药时的表情,将臭豆腐送入口中。 这一吃下去,两人的面色突然阴转晴,同时发出一声赞叹。林老冲李平阳竖了个大拇指,道:“此物,味道妙哉!” 三皇子那边也是点头示好。他自认,是吃遍了天下的美食,但像此物这般独特的,也还真是头一回吃到。 李平阳早有准备,东西可不能让二位白吃,便拿出一张白纸,让他们为饭店提字。 平阳饭店,若是能得到他们二位的落笔,那可简直就是如虎添翼,让人气更上一层楼,想不火都难啊。 林老笑着摇头,用手指了指李平阳,打趣道:“小友,你这算盘打的可够好啊,我就说来的路上,眼皮怎么总是跳!哈哈哈……” 三皇子先来,思考了片刻,随后动笔在白纸上面写下了前半句,随后将笔递给林老。 他的字体,含羞委婉中,又带着一股子潇洒狂放,平淡简约的风格上,又多了一分傲气。 林老接过笔,将后半句写在纸上。 反观林老的字体,少了份奔放,多了一份内敛成熟。字体虽说没有三皇子那般洒脱,却也刚劲有力,很是好看。 写完后,李平阳拿起纸张看了看,只见在白色的纸张上,写着“千里之外,臭留余香”,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看到自己写的前半句,被林老完美的对出来,三皇子笑赞道:“好一个臭留余香!” 三人同时开怀大笑。这时,饭店外又走来了一位客人,此人约莫有四十来岁,手持着一份拜帖,身后跟着几个下人。 那几位下人分别挑着一个扁担,里面装着一些丝绸布料,粮食大米,以及一些名贵的糕点。 此人乃是苏家的老爷,苏百川。 得知南街有一家新店开业,没想到居然连左相林老,都亲自登门捧场,貌似和这李狗蛋走得很近。 但世人皆知,这林老向来一身清廉,从不接受他人的贿赂与礼品,苏百川想尽办法接近,每次登门都被其下人阻退。 美人、字画,连世人皆无法抗拒的金条,他都一概不收,愣是都不看上一眼。 这不,一看这李狗蛋,居然正在和林老坐同一桌子,有说有笑的畅谈,关系不一般。 于是,想要借助李狗蛋的手,来攀附上林老,这才觍着老脸过来送礼。 从下人老李那,他得知小儿子苏流武,与这李公子似乎有些误会,算是来赔礼道歉的。 还命令其,以后不要和李公子再斗了,说大家都是一家人。而且就他那点脑子,也不可能斗的过人家,劝他收手。 父亲越是这样说,苏流武就越是气愤,在心里恨死李狗蛋。原本父亲就一直偏爱哥哥苏流云,这下对他更是灰心几分。 “还不快去道歉,孽子!” 冲李平阳笑了笑,苏百川回过头,冲身后严厉的呵斥一声。人群后面,苏流武这才缓缓走出来,一看到是他,小蜻蜓当即就想撵人。 苏流武并没有道歉的架势,依旧抬头挺胸,做出盛气凌人的样子,气的苏百川对着他的脑门,就拍了一巴掌。 他们李家混到现在这部田地,都是苏家处处为难,而且这苏流武好.色无赖,小蜻蜓对他是一点好印象也没有。 为了表诚意,苏百川还让苏流武把李府附近的地皮,还有摊位的地契,全部转卖给李平阳。 要说人家怎么能混起来,成为苏老爷,就是会来事。既然人家都这样,俗话说,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 在苏流武阴阳怪气,冲李平阳道了句歉后,事情算是了了。自打进入饭店,苏流武的眼神,就一直停留在柳嫣儿身上。 见这一脸油腻,神似二师兄的胖子,正用怪笑看着自己,柳嫣儿浑身不舒服,胆怯的退身站在李平阳身后。 苏百川本人,自然也注意到了儿子的举动,尴尬的咳嗽了两声,示意他注意一下形象。 李平阳让小蜻蜓点一下数,让她把礼品先收下来,随后告诉了她处理的方法。听后小蜻蜓一笑,应了一声就去照办。 第四十五章:蛛丝 “小友,那我们就先告退了,不打扰你做生意。日后有空,你我二人再下上一盘棋!” 林老看到来了客人,便跟三皇子朝着门口走,李平阳见状,连忙跑上前送他们。 调侃道:“那可事先说好了,到时候,您老可不许悔棋啊!” 此话一出,林老被惹得的哈哈一笑,三皇子边走边扇动折扇,也跟着一笑。三人一同谈笑风生,朝门外走去。 等候在门外的苏百川,并不认得三皇子,当然也没资格认识,只认得林老一人。于是,热情的向林老打招呼。 “林老!” 苏百川冲林老一笑,恭敬半鞠身子,可对方只顾着听李平阳说话,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 又喊了一声林老,林老这才看了一眼苏百川,发觉此人看着有几分眼熟,却想不起来。 张着嘴做思考状,半天叫不出他的名字。 苏百川心里安慰自己,他就是一个小商贩,林老这样的大人物,不记得自己很正常。 毕竟他老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职,权倾朝野,除过那些皇亲国戚外,属他权利最大。 和他比起来,自己就算是再卖上几十年,几百年的苏氏豆腐,也比不上对方的丝毫。 “大人日理万机,记得不得小人很正常。小的名叫苏百川,在城西开着一家苏氏豆腐!” 苏百川觍着脸,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身份,林老听后嘴上哦了一声,心说,还是不记得! 表面上为了不拆台,便冲其一笑。 道:“哦,原来是百川啊!你瞧瞧我,这人一老,记性就差了,哈哈哈……怎么,你也认得李小友?” 说时,林老看了一眼李平阳。李平阳张口想说话,不等他先作答,苏百川抢先一步开口,“认得,认得!” “像李兄这样一表人才,年纪轻轻,就在诗词大有作为,人品又奇佳。如今还带动商业,让臭豆腐这一道小吃,火遍整个沧州!” 说到这,苏百川扭过头,特意看了一眼李平阳的表情。见他不反感,反倒是被这些话给奶舒服了,便继续接着说: “真所谓是,英雄出少年啊!我堂堂大宋,能再多几个像李兄这样的,何愁它国不强大,又何患,他国之豺狼虎豹!” 苏百川慷慨激昂的夸着,李平阳连忙抬手示意他打住。要不然,自己真能被他给吹到天上去,也开始佩他的口才。 “大人这就言过了,言过了啊!哈哈……” 笑说一句,李平阳送三皇子与林老离开,林老前脚刚走,苏百川以还有要事为由,也带着小儿子苏流武离开了。 小蜻蜓冲着他们离开的方向,呸了一声,道:“主人前脚走,他们就跟着走,还真是一条会摇尾巴的狗!” 在他们离开有一会,小蜻蜓受少爷委托,敲一声响锣,将李府附近的乞丐都叫来。 随后一人一份,将苏百川给的粮食大米,名贵糕点,全部分发给乞丐。李平阳给的理由是,他送的东西,自己吃不惯! 乞丐中,一个小女孩看到分糕点,想要挤身进人群里。奈何身材瘦小,几次都被撞出人群,排到她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望着女孩可怜巴巴,又失落的眼神,小蜻蜓从身上掏出一块布,将里面包着的一块糕点递给她,那本是她给自己留的。 女孩接过糕点,开心的冲她一笑,自己拿着却没有吃,而是跑到墙角处,将糕用双手捧着,递给一个侧卧着的男子吃。 一个衣衫破烂的男子,两个膝盖露在外面,上面红肿淤青。他昨天为了给妹妹偷东西吃,被人将双腿给打折了。 如今,只能躺在一块带有小木轮的木板上,奄奄一息的样子,由妹妹那纤瘦的身躯,将缰绳抗在肩头,拉着他行走。 小蜻蜓看的眼睛发酸,将少爷卖臭豆腐赚得分她的钱,都给了那对兄妹。虽然也没多少,但至少够他们饱餐好几顿。 也不至于再去偷抢乞讨,被人喊打。并吩咐那个小女孩,让她们饿肚子了,就来这平阳饭店,随时欢迎他们。 男子眼眶泛泪,接过糕点感激的看了眼小蜻蜓,在他抬头的那一刻,小蜻蜓像被电到。 她忽然发现,这个男子他既然认得!她试着叫出了那个熟悉男子的名字,听后,那男子也是一惊,也开始打量小蜻蜓。 “小泥鳅,真的是你啊!” 小蜻蜓激动的说,她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会遇到远房亲戚的孩子。不过他们家境虽说不算多富有,但也不愁吃穿才对。 可为何,会落得现在的处境? “那家母她?”小蜻蜓不安的问。 “家父,家母,他们都……” 话未说完,小泥鳅眼泪落下,他的父母和村子里的其它人,都被一只巨大的蜘蛛给吃了。 他们兄妹二人,是一直躲在柴堆里,才得以逃过一劫。父亲为了保护他们,拿着武器反抗,被蜘蛛用前足刺穿胸膛。 而母亲和乡亲们,则抱住蜘蛛的腿,他们二人才借此机会逃走。可全村人都被…… 他们兄妹二人昏昏噩噩的,路上遇到野兔,靠着吃兔肉才没有被饿死,一直向西边走,糊里糊涂的就来到了沧州。 经过卖烧饼的摊位,自己还能忍住,可妹妹已经饿的出现幻觉,一直说看见爹娘了! 为了让妹妹吃上东西,他这才去偷烧饼,被那店主以为是小偷,这才抓住把腿给打折了。 就算是被打的满脸血,他也一直将烧饼抱得死死的,怎么都不肯放手。老板最后也于心不忍,说了句算了,摇头带人离开。 后来,小泥鳅爬回他们歇脚的破木屋,将几块裹着沙土的烧饼吹了吹,拿给妹妹吃。 见到哥哥为了给他寻吃的,才被打成这样,妹妹痛心的大哭起来,两兄妹紧抱在一起。 听完事情经过,小蜻蜓也擦了擦眼泪。早听说少爷能斩妖,便红着眼眶跑进饭店去求少爷。 随后, 李平阳跟随小蜻蜓,被带到兄妹二人身边,他先是望了望小泥鳅,发现在他颈部,缠着一根别人看不见的蛛丝。 从其颈部取走蛛丝,小泥鳅感觉呼吸一下通畅了,原本泛白的瞳孔,渐渐恢复正常。 系统识别到蛛丝,来自五阶以上的妖兽,“鬼母毒蛛”的。而且数量不止一只,很可能是一群! 第四十六章:鬼母毒蛛 既然这种妖兽蜘蛛,很可能是一群,而不是一只,所以不能冒然前去惊扰。 而且他一个人,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对付的了一群五阶的蜘蛛。打算叫上一个帮手,至少心里能够踏实点。 而他也在等一个人! 原本早就寄信过来,说要到沧州的李虎,不知为何迟迟不见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路上出了什么岔子?让他有些担心。 正在思考问题,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随后马儿嘶鸣一声,缓缓停下脚步。 李平阳一回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随后从马上跳下来,径直奔向自己。 此人正是李虎! 李虎颈部挂着一根绳子,两头各拴着一只老.母.鸡,双手各拎着一只王八,在他的腰上还用绳子绑着三条鲈鱼。 听说李狗蛋新店开业,李虎特意让夫人上街,挑了两只大龟,以及李平阳爱吃的鲈鱼,为兄弟他从来不吝啬。 两人激动的相拥在一起,久久才分开。望着李虎肚子看了看,发现他的身材比起以前瘦了一圈,更加结实了。 自从上次为了保护李平阳,被五品高手谢长风用剑气所伤,回去以后,李虎就和自己较真,觉得他太无能了。 等到养好伤,他就开始疯狂磨练自己,每天都在做着非人般的训练,常常累到爬不起来。 李平阳在一点点变强,而他也不能止步。 现在的李虎,也可以熟练的运用真气,将其附着在刀锋上,造成成吨的高爆发伤害。 利用系统,李平阳调查了有关五阶妖兽,鬼母毒蛛的一些资料,以及应对办法。 鬼母毒蛛,属于变异妖蛛,天性寒冷,惧怕炎热。所以对付它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火! 而且这家伙的毒液非常可怕,只要一滴,便可融化生铁!如果不小心被喷到,瞬间就会化为一滩浓汁,来不及挣扎。 好在李平阳有系统在手,在商城中的服装店里,他利用系统币,兑换了三套耐腐蚀的衣服,和三把火焰喷.射枪。 “狗蛋,这个按钮是干嘛的?” “别按!!!” 拿过枪,不等李平阳教他怎么使用,李虎自己先玩弄起来。看到他在按红色的按钮,李平阳连忙制止,可是为时已晚。 一道火光喷出,顺着李虎的头顶穿过,多亏李平阳及时出手,将枪口向上抬了一点,火光顿时将围墙外的一棵树烧焦。 李虎被吓出一身冷汗,被这枪的威力惊到,连忙将枪收起来。稍作停顿,带了少量食物,他们三人便出发了。 那毒蛛虽然凶猛,但却是个瞎子,高度近视。只能利用蛛网或是身上的绒毛,去感知猎物的方向,从而捕杀。 所以李平阳打算连夜袭击,在黑夜里,它们可视范围更小。而李平阳他们可以更好的隐藏,从而逐个击破。 小蜻蜓走在前面带路,李虎和李平阳一左一右,不知道那家伙会从哪个方向攻击,他们始终都是保持警惕的。 三人赶了一天的路,总算是在天黑前,来到了村外附近的一片森林。 踏入这片森林,脚下都被白色的东西覆盖,离得很远时,原以为那是雪,但却不是! 从森林入口开始,地面上随处可见白色的蛛丝,踩上去非常有黏性,就和踩在胶水上一样,行走起来很吃力。 树木之间,也都挂着大小不一的蛛网,非常有韧性,李虎用大刀砍好几下才能劈开。 在一些比较高的树木上,还吊着一些被蛛网包裹,长条形状的白色长茧。有的长茧外层,不时有鲜红的液体渗出来。 “那里面包裹的会是什么?” 望着白色的长茧,李虎问向李平阳。李平阳一摇头,但看外形,总觉得它的形状像人。 抬头看了一眼,远处的树林上方,密密麻麻的全是白茧,数量多到可怕。如果里面全装的是人,那得有多少死人! “那里有一个掉下来的。” 小蜻蜓惊呼一句,指着一棵树下面,一个掉落下来的白茧,几人迅速走上前查看。 白茧的外层已经破开,露出一个大口子,借着口子向内看,里面果真包裹着一个人! 一个奄奄一息的男人,正在拼命呼吸,他的多半身子,已经被蜘蛛体内,分泌的一种叫做消化酶的东西,全部溶解为汁液。 男人双眼睁的很大,眼神中充满惊恐之色,似乎有什么话想对他们说,但却发不出声。 正在这时,李虎感觉有什么东西滴下来,掉在他的脸上。用手擦了一下,那气味非常难闻,比粪便也好不到哪去。 抬头看了一眼,李虎表情瞬间僵住了,吓的说不出话来。小蜻蜓也抬头看了一眼,同样大惊失色,连忙用手捂住嘴。 李平阳不明所以,这才抬头看了看。 发现一只体型巨大的蜘蛛,正悬吊在他们头顶上方。光是蜘蛛的一条腿,就比他们身子还要大许多,而且模样非常吓人! 在那只蜘蛛的头上,有一颗巨大的红眼珠子,此时正睁开盯着下方看。刚才滴下来的液体,正是它流出来的口水。 这条蜘蛛有八条粗壮的大腿,每一条腿上都长满密密麻麻的绒毛,看着非常恶心。 不同于普通蜘蛛,这只蜘蛛的嘴上,居然长着两个巨大的獠牙,就像是两把锋利的尖刀一般,可以撕碎一切。 不出意外的话,这只大家伙,应该就是他们要找的变异妖兽,鬼母毒蛛了! 李虎没有沉住气,举起枪,朝着蜘蛛就按下开关。一股火焰从枪口喷出,将蜘蛛烧的连连后退,看来它真的怕火。 李虎有些得意忘形。 自认为,他拿着枪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了,对着蜘蛛一直追着用火烧。突然,烧着烧着,火焰就越来越小了。 一罐火焰燃料,三两下就被他给消耗尽了,好在身上还有多余的几瓶燃料。 巨型蜘蛛顺着蛛网向上爬,看到火焰烧不到它了,转过身子,朝着李虎吐出一束蛛丝。 只听‘嗖’的一声,李虎在换燃料的过程中。手上的燃料瓶被打落,滚到一边。 紧接着,又是一发细长的蛛丝飞来,将他手上的枪也打飞出去,粘在身后的大树上。 见他没了武器,蜘蛛巨大的腹部动了动,拉出一根细长且坚韧的蛛丝,从上方滑坠下来。 李虎从背上抽出大刀,利用真气附着在刀刃上,朝着巨型蜘蛛就劈了一刀。谁知,居然被它用獠牙给裆下了。 而且刚才挥出去的刀气,居然……只是砍落了它的几根腿毛?要不要这么变.态啊! 第四十七章:七阶蛛王 见到蜘蛛毫发无损,正张开血盆大口,朝着自己扑下来,李虎迅速一个翻滚躲开。 而后,想起蜘蛛视力非常差,灵机一动,憋了一大口气,将鼻子给捏住,屏住呼吸。 果然! 原本蜘蛛正抬起前足,打算去刺李虎,却突然找不见目标了,抬起一条腿挠了挠头。 见状,李平阳和小蜻蜓也照做,将鼻子捏住不去呼吸。找不到三人位置后,那只鬼母毒蛛腹部一收,拉动蛛丝升起。 李平阳和小蜻蜓对视一眼,彼此都面色憋的通红,看了一眼李虎那头,更是憋到了极限。 见他快要撑不住了,李平阳捡起一块石子,朝着远处的一个草丛丢去。趁此机会,三人都松开手,大喘了几口气。 蜘蛛上升到一半,听到响声,朝着草丛吐出一口毒液。只见粘液刚触碰到花草,就将其融为一滩绿色的浓汁。 三人同时一惊。没想到这家伙的毒液这般厉害,也不知眼镜蛇王见了它,是不是都得绕着道走,甘拜下风。 卟!!! 就在李平阳庆幸,那家伙正走远时,李虎偏偏在这个时候放了一个响屁。而且一个似乎还不够,还是连环的那种。 李虎羞愧的尴尬一笑,深知自己闯祸了。 李平阳想哭的心都有了,大喊一声:“快跑!”,随后拉起小蜻蜓就狂奔起来。 三个人在前面跑,巨型蜘蛛在头顶追,这次蜘蛛并没有着急发动攻击,而是试图将嘴张到最大,不知在谋划什么? 但从它那卯足了劲,追赶几人的架势,看来今天不吃了他们三个,是誓不罢休了! 就差几十米就追上了,巨型蜘蛛终于开始攻击,嘴张到最大后,突然从里面伸出一个像似加.特.林的枪口。 一个红色的肉团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孔洞,李平阳暗觉不妙!一根细长的尖刺,‘嗖’的一声,顺着其中一个孔洞喷出。 李平阳迅速推开小蜻蜓,尖刺顺着他的头顶飞过,刺进一旁的一个大树上,大树就像是被吸干了水分一样,慢慢枯萎。 随后肉球转动起来,更多的尖刺射向三人,李虎变换各种姿势,勉强躲开所有尖刺,累的满头大汗,不停在喘气。 这还不算最糟糕的。 一阵响动过后,又从周围爬过来几只同样大的蜘蛛。看来他们不知不觉,就被那只蜘蛛算计,带进鬼母毒蛛的巢穴了! 骂了一句该死,李平阳躲过飞来的尖刺,迅速拿起枪,用火焰将围过来的蜘蛛逼退。 李虎也换好了燃料,拿着枪一起杀过来,小蜻蜓从地上爬起来,也抱着枪一起攻击。 三发火焰聚集到一起,犹如一条火龙一般,将蜘蛛烧的死的死,伤的伤,纷纷后退。 就在这时,地面突然抖动了一下。 那些巨型蜘蛛纷纷开始后退,像是遇到了连它们也惧怕的东西,逃命一样的跑开。 三人还不明白怎么回事,愣神的功夫,一个庞然大物破土而出,出现在他们眼前。 天呐! 又是一只鬼母毒蛛,而且这只的体型大到离谱,刚才的那些巨型蜘蛛,和它相比较起来,更像是这个家伙的孩子。 在这只蜘蛛的头上,长着足足九颗猩红的大眼睛,浑身长满深红色的绒毛,光腿就有十六条,而且长着一根类似蝎子一样的尾巴。 那条尾巴的末端,就像是一把明亮的大镰刀,闪烁着丝丝寒芒。李虎吸了一口气,拿起枪朝它喷了一会,发现一点反应都没有。 反而像是激怒了它,从嘴里喷出一大团蛛丝,直接将李虎裹成一个白茧。 “李虎!” 李平阳朝他喊了一声,发现李虎没了动静,心里暗觉糟糕。他让小蜻蜓去解救李虎,自己来拖住这只鬼母毒蛛王。 系统不断发出警告,提醒眼前的大家伙,已经远远超过六阶以上,达到了可怕的七阶! 以现在的他来说,根本不可能对付的了。就是鸡蛋碰石头,自寻死路。 李平阳拿起一根树杈,砸向蜘蛛的一只眼睛,随后掉头就跑,蜘蛛被他吸引跟在后面,小蜻蜓见状快速跑向李虎。 “李虎,你怎么样了?” 小蜻蜓拿着小刀,一边用小刀割动白茧,一边询问李虎的情况。可里面依旧没有反应,小蜻蜓开始加快手上的速度。 心里暗自腹诽:你可一定要撑住啊。 另一边。 将蜘蛛引到树木最茂盛的地方,李平阳躲在一颗树后,将手往虚空一抓,把短剑变出来。 蜘蛛经过他身边时,李平阳迅速跳起,一剑将蜘蛛的一条腿给斩断。蜘蛛痛的闷哼一声,抬起尾巴迅速横扫过来。 粗壮的树木,顷刻间就被锋利的尾巴切断,平整的倒下。李平阳因为是跳起攻击的,人还未落地,就被重重的打飞出去。 嘴角渗出鲜血,多亏有残刀护体,才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蜘蛛少了一条腿,明显对他开始有所忌惮。 李平阳再次发动攻击,利用霸道剑法中的第三式,将半月斩打出。蜘蛛这次学聪明了,迅速拉动蛛丝腾空升起。 蜘蛛躲开攻击,在它身后的大树被剑气给砍到,留下一个月牙形状的空洞。在半空中,蜘蛛朝着李平阳吐出一口蛛丝。 李平阳抬剑将蛛丝斩断,紧接着,一连串的尖刺从空中飞下,犹如一面箭雨落下。 不停的挥剑劈砍,但还是中了一箭。一根深黑色的尖刺穿透他的肩部,将他钉在树上。 李平阳忍着巨痛,将尖刺给拔出来,那上面或许有少量毒液,他感觉视线开始模糊不清。 还没喘口气,又是一团蛛丝飞来,李平阳已经没有力气再去躲避,直接被裹成了一个白茧。 随后,鬼母蛛王将白茧拖在地上,一路拉回自己的巢穴里。 在白茧中,李平阳看到父亲伸手拉他,他知道那不可能,似乎大脑已经混乱起来。 呼吸越来越困难,就像是被人扼住了咽喉,随后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李虎那边,小蜻蜓终于将白茧割开一个口子,李虎已经窒息昏迷了。拍了拍他的脸,过了一会,李虎才慢慢睁开眼睛。 猛地喘了口气,李虎苏醒过来,看到只有小蜻蜓在身边,却不见李狗蛋的身影。 一询问,才知道他为了救自己,去做诱饵引开蛛王,而且过了很久也都不见回来。 在小蜻蜓的帮助下,李虎从白茧中挣脱出来,随后,两人捡起地上的枪,寻着地上的一根根尖刺,去找李平阳。 第四十八章:火龙绕体 李虎一路跟随尖刺,找到了李平阳方才打斗过的地方,却不见他人影。 地上满是残枝断叶,周围的树木都被摧毁,在一处草地上,他发现了一排滴落的血迹。 用手一摸,血迹是刚留下的。于是,两人跟随血迹一路追,最终找到了一个巨大的洞穴。 洞穴在一个山体上,竖直向下,整个一片山的内部,似乎都是这种鬼母毒蛛的巢穴。 为了安全起见,李虎让小蜻蜓抓住他的腿,自己趴在洞口先观察一下情况。 洞穴深处漆黑一片,深不见底,整体结构就像是一个漏斗。两边的崖壁上,长满了不知名的野草,锋利且湿滑。 好在洞壁上有一层蛛网,可以借助它爬下去。李虎用手拽了拽,测试一下是否牢固,确保安全后,他将身子缩回去。 动了动脚,示意小蜻蜓拉她上去。这个空档,一股凉风吹过,李虎鼻子突然一痒。 差一点,就给打出一个喷嚏,定会惊动洞穴内的蜘蛛,最后硬是让他给憋了回去。 小蜻蜓也替他捏了一把汗,见到李虎憋回喷嚏,便跟着舒了一口气。 随后,两人顺着蛛网一路下行。 起初一直都很顺利,在爬到半中腰的时候,李虎突然停住了。 “怎么了?”小蜻蜓小声问了句。 李虎抬起头,露出一个紧张的表情,指了指下面,说他好像是踩到什么东西了! 随后,李虎让小蜻蜓待着别动,自己一只手抓稳蛛网,另一手从身上掏出一个火折子。 揭开盖子,李虎凑近嘴边轻轻吹燃,火光顿时照亮下方。看清底下的情况后,顿时心头一惊,吓的说不出话来。 只见在他身下,是一片白茫茫的长茧,整齐的堆放在一起。半空中全是蛛网,一群鬼母毒蛛,正静静的趴在上面休息。 而他的左脚下,就踩着一只! ...... 另一边,李平阳在白茧中已经昏迷,整个人呈现一种放松的状态,双目一直紧闭着。 他的意识,再次进入了悬空秘境中,不过这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环境里。 四周潮湿阴冷,地面上全是积水,整个空间完全是漆黑的,什么东西也看不见。 他听到一些水珠滴落的声音,和一阵低沉的呼吸声,那呼吸声不像是人类发出的! 随着呼吸声追过去,李平阳在水中跑动,带起一圈圈涟漪。越靠近那个声音,他心里越发感到不安。 终于,在跑出黑暗的瞬间,眼前是一条熟悉的瀑布,他愣了几秒,发现认得这条瀑布。 这正是秘境之中,九条瀑布,其中一条的下方,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来到这里? 而那呼吸声,似乎就来自这条瀑布中! 仔细看,他发现在这条瀑布里面,居然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吓的他连忙后退几步。 湍急的水流开始变的平缓,李平阳忽然发现,在这水流里面,居然藏着一条透明的水龙。 水龙一点点显形,先是头部的轮廓,下来是身子和尾巴,最终一条蓝色的巨龙出现。 巨龙张开嘴,朝着这边冲撞过来,李平阳不明白它为什么攻击自己,下意识先闪向一边躲开。 蓝龙撞击在石壁上,身子瞬间化为无数个水珠,随后又从瀑布中‘复活’。看来只要有水,这家伙就不会死。 又是一个冲撞袭来,李平阳这次没有躲避,而是将短剑变出来,持剑冲上去与其硬刚,想看看攻击是否有效。 在短剑砍向水龙的瞬间,李平阳整个人就被震飞,弹了出去。他全身都被淋湿,一股子挫败感突然涌上心头。 他从新拿起剑,等待水龙下一次攻击。 片刻后,水龙再次呼啸一声,从天空中窜下。李平阳没有再用蛮力去砍,而是静待时机,朝着龙头下方刺去。 这一剑,他的确是伤到了水龙,但自己依旧被撞飞,泼了一身的水。不过他却不生气,反倒是笑了笑。 就这样,一次次的尝试,一次次的被击败,然后再站起来,再被击败…… 他从白天练到黑夜,历经无数个日夜,那条水龙也一直陪着他。 在秘境中,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但在现实之中,其实还不到几分钟而已。 李平阳的剑法,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提升,可以利用剑气化龙,挥出一条白龙与其抗衡。 他老爹的真气拟龙化,练了足足三年的时间,没想到这小子,用了仅仅不到一个月! 水龙从不同方向,不同角度发起的攻击,练成了他超乎常人的听觉,可以根据感知,判定水龙出现的位置,从而抵挡。 而且从水龙的攻击中,可以看出它的弱点,这一招在霸道剑法中,被称为“弱点感知”。 一次次的尝试,他已经找到了这条水龙的弱点。一声龙鸣过后,蓝龙再次出现,李平阳咧嘴一笑,将剑握紧。 “来吧!啊啊啊啊……” 李平阳大喊一声,跳向空中,剑气化龙,用白色的巨龙斩向迎面冲来的蓝龙,两龙相撞。 秘境中,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水流暂停在半空中,飘落的雪花也停止掉落,呼啸的风声,也好像戛然而止了一样。 随后,蓝龙的身体一点点破碎,‘啪’的一声在空中碎开,李平阳的白龙击败了蓝龙。 从空中坠落下来,李平阳被独角鲲接住,躺在它的背上颤抖的笑着,道:“第一千九百八十一次,我成功了!” 在击败瀑布下方的水龙后,丹田内的残刀,束缚它的八根铁链(之前断过一根),又断开了一根。 年纪十五岁的李平阳,已经成了历史上,第一个满真气的神话。当然,他自己并不知道。 白茧中,李平阳的身体开始散发红色的光点,光点慢慢汇聚在一起,慢慢由点成形。 一条红色的火龙最终出现,绕着李平阳的身体舞动。李平阳突然睁开眼,双瞳也变成了红色,白茧瞬间爆开。 肩头上之前被尖刺穿透,留下的一个伤口,正在迅速愈合,体内的毒素也被火龙吸收掉。 大难不死的他,还获得了自愈的新能力! 活动了一下身子,李平阳四处望了望,发现他正站在一张巨大的蛛网上。在他身边,是一堆堆已经风干的白骨。 第四十九章:斩杀蛛王 巨大蛛网突然动了动,李平阳身子跟着一晃,还好站稳脚跟,没有被从上面甩下去。 趴在蛛网上休眠的蛛王,此时已经苏醒过来,看到李平阳从白茧中挣脱,很是气愤。 九颗大眼睛同时睁开,一个跳跃飞向空中,朝着下方喷出几发尖刺。李平阳眼疾手快,迅速跳到另一根蛛网上。 方才停留过的位置,上面已经落满尖刺,被扎的像个刺猬一样。还没缓口气,又是几口毒液喷向自己。 有了火龙绕体,明显身子轻巧了许多,脚上也敏捷不少。李平阳一个三连跳,很轻松就给躲开,望了一眼身后。 这深紫色的毒液威力惊人,居然连坚韧的蛛网也顷刻腐蚀掉,化成一滩粘液一滴滴落下。 蛛王利用蛛丝将身子吊起来,随后在空中发出刺耳难听的叫声。听到叫声,无数只小蜘蛛被召集,从四周爬过来。 巨大的蛛网上,在李平阳的正前方,黑压压的一片小蜘蛛迎面爬来,少说也有上千只! 李平阳却不慌,刚好拿它们练练手。 右手握紧剑,闭上眼睛,李平阳寻找剑气拟龙化的感觉,将真气慢慢汇聚在短剑上。 蜘蛛群如一片黑色的潮水,眼看就要将他吞没。李平阳突然睁开眼,蓄力后将一道剑气挥出,杀向面前的蛛群。 原本透明无形的剑气,突然在空中幻化出一个形状,一条霸气的白龙直穿而过,将蛛群一个不留的全部秒杀。 通过刚才的闭眼,李平阳也感知到了蛛王的弱点,是在它的腹部以下的一块位置。 见到蛛群被李平阳杀死,蛛王彻底愤怒了,从高空中朝着下方砸下来。 李平阳趁此机会,对着它腹部的弱点斩出一剑。 随后,一个后跳躲开站在蛛网上,蛛王紧接着砸在他前方,巨大蛛网蛛一阵剧烈摇晃。 蛛王皮糙肉厚,显然没在意刚才的攻击,张开巨口喷出一大口毒液。毒液呈扇形喷出,李平阳踩着墙壁跳起,毒液从身下穿过。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毒液触碰到墙壁,直接腐蚀出一个深坑,李平阳面色一惊,庆幸自己刚才躲过了,否则定会被腐蚀成一摊血水。 蛛王拉动蛛丝升起,再次将弱点暴露给他,趁此机会,李平阳快步冲上前,再次挥出一剑,但也被蛛王的尾巴甩飞。 不得不说,这个家伙的防御力真是够强的,紫瞳巨蟒,也才用了一剑就给斩杀了。 而斩这鬼母蛛王,李平阳硬是砍到手抽筋,得亏在秘境中磨练过,可以感知对方的弱点,要不然还真杀不死这东西! 几轮对抗下来,李平阳的肩膀受了点伤,被蛛王的獠牙划到几次,一块皮肉被削掉。 身上也被撞到好几次,但却是值得的。蛛王的弱点已经中了两剑,如果再中一剑,想必防御再高也会将其重伤! 一鼓作气,见蛛王明显有累了,又想吊蛛丝升起,李平阳持剑迅速追上去,一剑斩出,将蛛王的三条腿直接斩断。 蛛王仰天发出一声怪叫,随后像疯了一样,不停挥动锋利的长尾去刺他,李平阳拿着剑抵挡,腰部还是被刺中一下。 忍着痛,李平阳对着蛛王的腹部,斩出第三剑。这一剑斩出,连蛛王自己都都没想到,它居然会被人类给重伤。 腹部顿时破开一个大伤口,‘砰’的一声倒在地上,鲜血不断从裂开的伤口流出来。 它已经无法动弹了,眼神中生机正在缓缓褪去,利用余光,望着眼前这个可怕的少年。 它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输? 为什么连同阶妖兽,都无法伤它分毫的超强防御,却被一个人类给破防了? 李平阳不紧不慢的走向它,它动了动尾巴,利用最后的力气想要攻击。却被李平阳将尾巴踩在脚下,随后举起短剑。 破了防御的蛛王就像是一摊烂泥,李平阳随便挥动一剑,便将它庞大的身躯一分为二,将其斩杀。 蛛王随后化为颗粒消失,一张卡牌出现在它停留过的位置,李平阳伸手拿起来,发现这次的卡牌,是一张七星卡牌。 这是目前为止,李平阳收集到的卡牌中,星级最高的一张!卡牌是风属性的,效果说明,可以利用卡牌进行复制。 至于能复制什么东西?能复制多少?能使用多少次复制?上面并没有明确说清楚。 反正现在也用不到,李平阳就先将卡牌收起来,打算离开这里。可新的问题来了,他要如何从这么高的地方下去? “呃……救命啊!有人吗?” 李平阳试图呼喊,哪怕是来只鬼母毒蛛也好啊,至少可以抓来一只,骑着它爬出去。 可叫了半天,连个鬼影都没有。抬起头,李平阳望了一眼出口,似乎是在他的最上方。 算了,靠自己吧! 李平阳摸出一把匕首,开始扎着墙壁向上爬,每爬上去一点,就用手扣住缝隙,再用匕首去扎石缝,继续向上爬。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李平阳终于爬到了出口下方,刚将手抓上去,企图爬上来,却被走出山洞的李虎不小心踩到手。 随后,疼的一松手,整个人快速向下滑去,大骂了一句:“坑爹啊……” 用匕首扎紧墙面,滑行到最初的老地方,李平阳这才终于停下来,望着上方远远的出口,眼泪都快下来了。 上方,李虎貌似听到了李平阳的声音,却不见其人,挠了挠头,问小蜻蜓有没有听到? 小蜻蜓尴尬的指了指下面,说就在刚刚,少爷好像刚被他用脚送下去了…… 他们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时间回到一小时前…… 李虎和小蜻蜓爬到一半,感觉踩到了什么,用火折子一照,脚下面是一只鬼母毒蜘! 吓的他顿时脸就青了,还好那家伙睡的很死,没有醒来的意思。 小心缓慢的收回脚,李虎调整了一个位置,避开身下的蜘蛛,让小蜻蜓跟着他,两人继续向下爬。 片刻后。 李虎终于双脚落地,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下来。可新的问题又来了,这么多白茧,李狗蛋又会在哪个里面? 一个一个去找,根本不可能找的完,而且那白茧韧性奇好,想要将这么多白茧都破坏,那更不可能,也没那工具。 而且李平阳被困在茧中,随时都有可能会死,时间非常紧迫。思来想去,李虎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第五十章:龙血草 李虎取出一小瓶酒,倒洒在其中一个白茧上。小蜻蜓看出他想要做什么,想要阻止,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扔出火折子,酒水瞬间被引燃,将白茧外层烧开,里面包着一具死去的尸体,已经被吸干养分,成了一堆白骨。 旁边的几个白茧先后被烧开,里面同样是白骨,李平阳显然不再其中。火势越烧越大,上方的蜘蛛渐渐苏醒过来。 在李虎头顶上方,距离他最近的一只蜘蛛,前足动了动,随后巨大的眼睛突然睁开。 看到一片火光,蜘蛛十分畏惧,身子贴着墙壁爬行。朝着李虎吐出一排尖刺。 借助墙壁上火光留下的影子,李虎看到了蜘蛛,在它发起攻击前,一个翻滚躲开了。 一排尖刺扎在李虎方才停留过的位置,留下一个人形的轮廓。随后,蜘蛛从上方快速滑坠下来,张开獠牙扑向他。 抱起枪,李虎按下扳机,一股火焰顿时从枪口喷出,将蜘蛛给烧落下来,化为一团火球。 更多的蜘蛛从上方坠下,李虎将开关调到最大,抱着枪开始疯狂的横扫,一只只都被点燃,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焦臭味。 很快的,燃料瓶内的液体眼看就要见底,而小蜻蜓的燃料也用完了,气氛再度紧张起来。 望着一片火海,小蜻蜓内心焦急,还是没有找见少爷。最后几个白茧也被点燃,庆幸的是,李平阳并不在这些白茧中! 脱下上衣,李虎将衣服缠在枪身上,做成了一个火把。现在已经顾不上会不会受伤,如果火熄灭了,他们都得死。 重新将火点亮,拿起火把,李虎带着小蜻蜓朝里面退,边退边挥动火把,防止蜘蛛靠近。 退进一个通道里,李虎和小蜻蜓合力,背靠着一块大石头推动,将路口给封住。 完成这一切,两人瘫坐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李虎注意到,自从他们进入山洞,不知为何,蜘蛛就没有再追上来。 嗅着鼻子闻了闻,小蜻蜓对气味很敏感,发现在山洞里有股特殊的香味,李虎也闻见了。 也许正是这个气味,让蜘蛛不敢靠近。 休息了一会,李虎摸出另一个火折子,用嘴一吹将其复燃。随后用手举着,闻着那股淡淡的香味,在洞里寻找起来。 没过一会,他在洞穴的一条岔路里,找见了一种身上长满刺,模样非常奇怪的花草。 这种花的外形,就像是一条眼镜蛇的蛇头,前端有一片红叶子,像是伸出蛇口的蛇信。 同样的植物,在这里一共有四五株,长在同一片土里,每一株约莫着有十四五厘米。 李虎走近闻了闻,发现引诱他而来的香味,正是从这植物的红叶上飘出来的。 伸出手,李虎折了一片红叶下来,将火折子卡在石缝之间。摸出一把小刀,将叶子从中间割开,像血一样的红色液体渗了出来。 那种汁液沾在手上很黏稠,就像是糖浆一样。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他将这种液体涂抹在身上,将挡路的石头推开。 放了一只小蜘蛛进来,李虎将它逼到墙角,随后用涂抹过汁液的手,去砰那只小蜘蛛。 只见他刚将手伸出去,小蜘蛛就迅速爬开,一见这种液体能驱虫,李虎顿时心中一喜。 随后,他又折了两片红叶,一片带给小蜻蜓用,另一片留着,等找到李平阳给他用。 正愁着没了燃料,如何走出这洞穴,就让他误打误撞的,找到了对付这种蜘蛛的办法。 这个洞穴很深,不知道通往何处,里面有好几条岔路。李虎听到有风声,说明其中一条路是可以走出去的。 又休息了一会,李虎举着火折子,拿着刀走在前面。小蜻蜓捡了快石头,一路上在墙上画记号。 经过半小时的探索,他们已经排除掉六条死路,只剩下最后一条岔路没有走过。 两人对视一笑,重新打起精神,走进了那条岔路里。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看到光亮! 再之后,李虎走出山洞,只顾着去看对面的巨大蛛网,没有去看脚底下。将刚爬上来的李平阳,一脚送了下去。 为了将功补过,李虎用刀斩断了一根结实的藤蔓,趴在岸边喊了声狗蛋,将藤蔓甩到下面,跟小蜻蜓一起用力拉。 随后李平阳被两人拉上去,李虎将驱虫草的事情告诉他,通过系统识别,李平阳知道这种植物,名叫蛇龙草。 这几株蛇龙草,都是刚长出来的幼草,最大的蛇龙草,可以长到几十米高,甚至更高。 外形就像是一条长蛇,前端像似蛇头,又似龙头的东西,是专门用来捕捉虫兽的工具,就类似猪笼草的捕虫笼。 不过蛇龙草可比它危险更多!它是属于妖兽类别,植物系的妖兽,任何活物都是它的猎物,而且几乎没有天敌。 蛇龙草的植物液,具有超强的驱虫效果,不止是鬼母毒蛛,其它邪虫妖兽见了,同样也会退避三舍,仓皇逃散。 在系统的百科讲解中,李平阳还得知,这种蛇龙草,在远古时期,还被称为“龙血草”。 先古帝王,都用这种龙血草的根.茎,提炼出被称为“龙血”的精华,用来炼制仙丹。 加上其它珍贵的材料,混合制成的丹药,传说吃了不仅可以百毒不侵,使邪虫不近,还能永葆青春,长生不老。 为了不再生枝节,李平阳和李虎互相帮忙,拔了两株蛇龙草,将根部用刀斩去,没想到那种红色液体还非常多。 两人没羞没躁的,一点也不避讳有女生,当着小蜻蜓的面,直接就脱了上衣。小蜻蜓大叫了一声,捂上眼睛转过身。 就像是涂抹沫浴露一样,两人将身上多处地方都涂上,包括脸上。随后两人穿上衣服,一同看向小蜻蜓。 小蜻蜓一直摇头,说打死都不要,那种东西就像是把蜂蜜抹在身上,她宁愿被蜘蛛吃了。 在李平阳的一阵劝说下,小蜻蜓才勉强给手臂和脸上涂了点,随后他们将小蜻蜓夹在中间,走来时的路爬出洞穴。 临走时,李虎还放了一把火,将鬼母毒蛛的蛛卵全都给烧了,杜绝后患。 靠着火龙绕体,李平阳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 而李虎那边,则一直在想各种好吃的,肚子不停的咕咕叫,惹得小蜻蜓一直偷笑。 第五十一章:开书局 回到府上,李平阳和李虎睡了整整一天,到第二天的晌午才醒来,依然感觉很累。 要不是小蜻蜓着急将好消息告知,敲门吵醒了他们,定还能继续睡个天昏地暗。 经过平阳饭店这几日的火热营销,和大家的不懈努力,净盈利就高达九千余两。 单说数字可能没啥概念,就拿原本最火爆的苏氏豆腐来说,平阳饭店这几日的销售,比他们一个月总盈利还要多! 小蜻蜓更是开心,看到李家逐渐强大,打心眼里感到高兴,也终于可以在人前抬起头了。 李平阳本着一起发财的理念,赚了钱,大家都有份,伙计们也一个不落下。拿出一部分钱,请大家好好吃一顿。 另外的钱,李平阳分出一半给了周长坤,当初要是没有他赞助,没有他的豆腐门店,也就没有现在的平阳饭店。 至此,周长坤更加欣赏李平阳,当初的三日之约,不仅没有食言,生意更是风生水起。 当初不看好李平阳,向着苏家的那些墙头草,如今又反过来跟风,砸锅卖铁也要加盟臭豆腐。 饭店日进斗金,李平阳也有了新念头。 他发觉当下的人,闲了也没个啥业余爱好,读书之人,会看看话本解解闷,但市面上的那几本,早就给看腻了,没啥新鲜感。 既然这个时代,还没有什么好看的小说出现。像现在的什么兵王啊,赘婿啊,神医啊,透视什么主流小说,更不曾有。 这也就给了李平阳机会,趁此大赚一笔! 拿出攒下的一部分钱,李平阳亲自挑选了一个环境不错,客流还行的位置,花钱买下那块地,开了一间书局。 书局的名字,就叫做“颜如玉”。 里面卖的书,都是市面上没有的,也是人们从来没有看过的。前有《二少爷的枪》,现又多了本《姑爷饶命》。 姑爷饶命,采用了现代热门的赘婿风,加上神医流。一经发出,便斩获了无数的谜弟与谜妹,可谓是出尽风头。 文中小赘婿的崛起,一路过关斩将,整治恶人,可谓让人大呼过瘾,根本停不下来。一天不看,就浑身难受。 李平阳也靠着卖小说,赚的盆满钵满,一天光卖《姑爷饶命》,就能赚上个几千两银子。 生意最好的时候,一天赚个万两白银更是常事。没想到看似粗犷,身材魁梧的李虎,竟然也爱看这小说话本。 自从看了这本书,李虎就成了他的迷弟,天天催他更新,无事就献殷情,主动干脏活累活,只求他每次能多更两章。 ...... 这天,李平阳正在书局里看店,躺在一张竹子的摇椅上,悠哉的一摇一晃,闭眼休息。 窗外有一个黑影一晃,紧接着,一股劲风袭来。李平阳瞬间睁开眼,发现一发飞镖,就扎在他身旁的木柱子上。 黑影随后迅速离开,等李平阳追出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人影了。走回书店,他发现在飞镖尖端,刺着一张小纸条! 纸条的内容,是邀见李平阳,让他去纸条上所留的地址,城中的一间偏僻小院见面。 不确定对方是谁,好奇到底是谁想见他?李平阳就照着纸条上的地址,一个人去了。 到了地方,发现就是一个普通的院子,里面有一间茅草屋,门前有一块地,种了一些不知名的野菜,一副田园生活。 虽不奢华,到也很美好。 正在幻想,到底是谁如此惬意,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茅草屋的门,就从里面被人推开了。 吱呀一声,一位熟悉的老者走出来。见此人,李平阳一脸疑惑,说几句“怎么是你?” 此人正是林伯温,林老。见到小友前来,林老一脸高兴,热情的走上前,忙拽住李平阳的衣袖,就将他往屋子里拉。 嘴上边说道:“来来来,就等你了……” 在屋内,一张矮桌上摆好了棋盘,黑白棋收放在两边的棋盒里,不过却不是全部的棋子。 一些棋子在棋盘上布下,趁着小友未到,林老就自己和自己下,也别有一番风趣。 明日林老就要回京了,临行前,他想见一见李平阳,和他单独说几句话。 “来。小友,请!” “不知林老这次找我来,是有何事?” “先下棋,先下棋……” 林老将棋盘上的黑棋一扫,归进黑子的棋盒中,又把白棋推入盒中,迫不及待的想要跟他下一盘,将黑子拿在手中。 李平阳一笑,拿起一枚白棋,落在靠他怀中,棋盘偏下方稍左的一处位置。 又是一个谜之开局!林老皱眉望了望,不明所以,这也正是小友的风格,于是哈哈一笑。 两人开始你一棋,我一棋的下着。片刻后,李平阳的白棋,再次困住林老黑棋,使其陷入为难的沉思之中。 林老一边想着该如何落棋,一边得以抽空与他聊天。 问道:“小友,以你这般才学,就心愿屈居于这小小的沧州,当一辈子的商贩吗?” 闻声,李平阳拿住的白棋的手停下,抬头看了一眼林老,发现林老也在看他。而且这问题,也像是话中有话。 见李平阳做思考状,林老继续问道:“那……李小友,明日可否愿意随我共回宋都,入朝为官,尽一份自己的谋略呢?” 闻声,李平阳有些犹豫了。 其实他曾经也有想过,入朝为官,混个一官半职的,等到年纪差不多了,就找个体贴温柔的娘子,生个一儿一女。 但他也怕,他怕卷入什么朝廷争斗中,只会脱不了身,家人朋友也会受到牵连。 原本最初穿越过来,他就只是想过上好日子,让父亲享享福。改变生存的环境,帮助自己喜欢的人,改变他们的境遇。 如今他也做到了,也就安居现状了。 林老这次居住沧州,并不是心态老化,前来养老的,而是身上背负着重要的使命。 同样,也是为了见一个人,李平阳! 不知为何,在初听水调歌头这首诗的时候,他就觉得这李狗蛋,不应该是这个世界的人。 他心中总有种感觉,觉得有一天,这个奇才或许能帮上自己一个大忙,能用的到他。 如今,北齐大有吞并金国之势,看样子已成定局。而如果放任北齐壮大,接下来,大宋就会成为他的下一块肉。 林老是想趁着两国交战,两半俱伤,请命出师北征,将其一举拿下! 而问题,就出在这军需上面。 第五十二章:陈年旧事 如今朝中,以太师李鹤颜为首的主和派,与左相林老支持的主战派,一直争论个不休。 谁也说不服谁,谁也不听谁的。 而太师那边,则说万万不可出兵。说北齐与我大宋国向来交好,一直友好往来,就算是出兵,也应该是援助。 而今我大宋,兵强马壮,百万雄师,大将良才更是数不胜数,又怎能趁人之危,传出去了,岂不让世人皆耻笑? 其实太师有这样的口气,正是林老发愁的原因,这问题,就出在这粮食上面! 霖州,作为大宋的军机要地,同样也是号称大宋国的“粮仓”。如今恰逢赶上了虫灾,今年又偏偏是大旱,粮食颗粒未收。 为此,林老可谓愁的是彻夜难眠。 太师李鹤颜听闻此事,乐的合不拢嘴,心说你林相不是能折腾吗?现在没了粮食,我看你怎么派兵收复失地。 林老自己有着三千人马的黑骑,从未亮相过,这支军队也是他手中的王牌,正有黑骑威慑,才让世人对其十分畏惧。 传闻这三千黑骑,随便挑出一个人,那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而且只效忠于林老一人。 当年林老兵败辽国,身负重伤,正是这三千黑骑,杀入七万辽国大军的包围,将林老平安救走,并互送回京的。 关于那段不堪回首的沉重往事,也一直是林老的心结。 九年前。 林相率军出征,攻打辽国。一鼓作气除掉了辽国的三支精锐。后又用计谋,以一万人马,将对方的三万人马困于陷阱歼灭。 前方传来喜讯,宋帝得知后更是为之高兴,举国庆祝,已经大摆酒宴,做好了为林相凯旋而归,而庆功的准备。 不料军中出了叛徒,林相接下来的计划,早就被辽国军队得知。于是将计就计,假装中了他设下的陷阱,演戏给他看。 在一个名叫黑风口的山谷,林相设下埋伏,却发现迟迟不见人来,心中一下子起了疑。 这么周密的安排,按理说应该是滴水不漏,只要对方踏入陷阱,那就成了瓮中捉鳖。 正在焦急的等待,一个满身是血的士兵,冒死赶了回来,跑到林相身前,‘扑通’一声跪下,当即就哭了起来。 林相心里感觉不妙,神色慌张起来。那位士兵接着就说:“报!林……林相,我们中计了!前方的兄弟都死了……” 负责掌管粮草的后备军,只有他一个活着!其他人,不是被刀剑斩杀,就是被乱箭射成刺猬,或是巨石砸的粉碎…… 此人是带队的士官长,靠着过硬的身手才侥幸逃出来。他们负责在营地照看粮草,突然感觉地面上的石子在震动。 耳力好的他,趴在地上一听,顿时吓得面容失色。因为他听到,有无数的马蹄正踏草而来,朝着他们的方向冲来。 可是辽国的大军,应该在林相等待伏击,设下陷阱的黑风口出现,为何是从后方来了? 他确信一定是计划泄露,军中出了叛徒,辽国才会避开陷阱,杀了他们一个回马枪。 而负责掌管粮草的他,就算是死,也决不能将粮草拱手相让,死也要拼上命去守卫。 召集弟兄们,他们拿起刀剑开始奋力反击,虽然也杀了敌方不少的人,但还是不敌对方的人数,最终还是失守了。 看着大家被对方用刀砍杀,被用箭射穿胸膛,被上方的巨石滚下,砸成烂泥,看着粮草被一把大火烧纸之一空…… 他身上中了致命伤,必死无疑,拼死杀出一条血路,只为将消息带出去。 话落, 这名士兵长就倒在林相怀里,睁着眼睛死去了。他的背上中了三箭,是怎样的意志,才能让他坚持着跑回来报信! 呼!!! 林相悲痛的一叹气,伸手一抹,将他的双眼合上。随后站起身,面色沉重的看着将士们。 他千算万算,原本已经胜券在握,始料未及,居然在他的军队里面,出现了内鬼。 现粮草已断,就算大家拼死杀回去,将对方消灭。路途千里,没有吃的,他们不可能活着回去。看来,是天要亡他林伯温啊! 储存粮草的地方,距离此地只有几里,想必辽国的军队正在赶来的路上。他深知此战是在所难免,而且凶多吉少了。 他死不足惜,只可惜了这些陪在他身边,陪他出生入死,经历无数次战斗的将士们。 林相为了鼓舞士气,抽出随身的长剑,高高举向天空。道:“诸位,是林某无能,害大家被困于此……” “既然,我林某,不能和大家同年同日生,那就让我陪诸位,同年同日死!!!” “诸位,可有决心,与我杀出重围?” 林老一番陈词,将士们看到他都不怕死,于是也就有了信心,纷纷举起手中的长剑。 整齐的喊道:“杀!杀!杀!” 回过头,眼看着对方黑压压的一片军队,已经奔杀而来。 林相首当其冲,站在军队的最前方,提剑冲上去开始奋战。一些士兵保护在他身边,一并朝着对方的大军杀过去。 林相杀到最后,手都抖动的拿不稳剑,颤抖着身子站立在一片尸体中央,望着士兵一个个拼尽全力去厮杀,倒在自己眼前。 望着一个个熟悉的面孔,从他眼前死去。到最后,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士兵,站在他身上护着他,已经身中数刀。 只能用手撑着大宋的旗帜,才能勉强站立。但即使这样,全军中,没有一个士兵招降的! 对方的将领跳下马,从一个手下那里借来一把弓箭,将弓拉满,对准了林相的胸口。 林相身前的士兵,因为失血过多,最终还是死去了。死的时候,依旧保持着站立的姿势。 左手握着大宋的旗帜,右手用剑撑着地面,以让人泪目的姿势下线。林相眼眶含泪,为了大家,也要战死沙场,绝不退缩。 对方将领身后,一排弓箭同样拉满,就等将领一声令下,林相就将死于乱箭之中…… 林相闭上双眼,心知无力回天。就在这时,远方突然传来一阵响声。一片黑压压的铁骑,正奔赴而来,那是他的黑骑! 其中一名骑手,高举着一面虎头旗帜。看到旗帜,敌方那名将领瞬间被吓破胆,因为黑骑的名号太过响亮。 “撤,快撤!!!” 三千黑骑,正以猛虎出笼之势奔向他们。七万敌军的包围圈,顿时就被杀出一个口子。 黑骑可是曾经三千人,灭一国的可怕存在。将领为了活命,连忙制止手下放箭,迅速带着剩余的部下撤退。 第五十三章:种土豆 自那之后,林相便退隐朝堂,过上了看似养老的悠哉田园生活。没事种种花,除除草,和街坊邻里下下棋。 不再过问朝中琐事,只关心明天的大米多钱一担,只关心今天的菜肴,合不合心意…… 暗中,实则在蛰伏,等待一个时机!在霖州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发展自己的势力,可谓是做足了准备,只为这一役! 在霖州城里,一处秘密宅院的地下室中,林老已经囤下了大批量的火.药,用于研制新型的重.武.器,火雷子! 火雷子,是将火.药加以开发,做成的最早时期的炸.弹。外形就像是一个铁疙瘩,身上长着数个尖刺一样的铁角。 有一根长长的引线,点燃后扔出去,就能炸伤一大片。用于攻打城池,和埋伏作战使用。 原理上,就是引线点燃壳内的黑火.药,在密闭的弹体内燃烧,产生大量的空气与热量,最终将其引爆。 在火雷子爆炸后,林老描述为,“声如雷霆,城石皆崩,烟气涨天,尸骸全无!” 但念与早期的火.药,杂质太多,提炼之时,硝的含量太低,燃爆效率非常的差。 在试爆之时,常常会遇到“哑雷”,为此花了不少心思去改良。如今,最终版本的火箭雷,已经投入使用之中。 就是将火雷子的尺寸弱小,做成仅有两寸大小的铁球,将其固定在每支弓箭的箭头上,在箭头上再涂上一层油。 火箭射出,用火进攻的同时,还能引爆火雷,造成威力更大的伤害,买一还赠一。 正是有此秘密武器,林老这次才敢请命出征,既为了一雪前耻,亦为了证明自己还未老! 可天不遂人愿,正好恰逢旱灾,又遇虫灾,国库紧缺,粮草不足,作为“粮仓”的霖州,也更是拿不出供应的补给。 偏偏这个时候,林相又请命出征,皇上自然是不会同意的,因为这种风险大于胜算的买卖,明白人谁又会同意呢? 太师李鹤颜,正是看在他没有粮草,无法起征,才与他的几个学生,一起劝阻皇上此事需要缓缓,尚不可着急。 得知林老的难处后,李平阳一笑,他倒是有一办法,能解决几万将士的粮食问题!不过,却要向林老借几块地。 林老不明所以,但心说,你要是真有办法,可以解决这粮草的问题,区区几块地又算得了什么。 这个要求很容易实现,不过林老还是好奇他想要做什么?于是问道:“李小友,不知你要这地,是打算种什么呢?” “土豆!”李平阳不假思索的回道。随后站起身,升了个懒腰,冲林相露出一个微笑。 昨晚去自己家柴房看,他种在水缸里的土豆,已经发芽了,眼看就快要成熟。如今在系统商城里,可以兑换增长药水。 用了系统中的药水,可以让种子一个小时就成熟。现在他的手里,还有之前斩杀鬼母毒蛛,奖励的复制卡牌! 只要给他几块地,将土豆一复制,别说是几万将士的粮食,就是让全大宋国吃上土豆,也都只是时间的问题。 用卡牌复制土豆,换够将士所需的十万筐土豆,除去卡牌的技能冷却时间,最快的话,也需要两天的时间。 随后,林老应了李平阳的请求,给他找了三块田地。并且还把一块腰牌给了李平阳,他自己明日就先回宋都了。 那位贴身保护林老,从未露脸的高手,就暂且让其听命与李平阳,说是看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吩咐其去做就行。 李平阳也只是知道,他叫无名。 而且有了这块腰牌,李平阳可以随意调动,林老隐藏在沧州的一部分黑骑高手,包括让他们帮自己锄地,种土豆…… 翌日。 沧州城的郊外,一处农田中,一群身穿黑衣的黑骑高手,正在烈日高空下忙着锄地。 李平阳吩咐无名,让他去给自己搬了一把椅子,和一把遮阳伞,说是为了任务。 无名蹬了他一眼,李平阳不以为然,仰起头,掏出林相给他的腰牌,用此威胁他。 看到腰牌,无名白了他一眼,不情愿的去照做。李平阳一笑,像当作宝贝一样,摸了摸腰牌,说还是你管用! 片刻后,无名扛着一把椅子,和一把遮阳竹伞,表情不高兴的走上前。将椅子往地上一扔,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 “给我扇扇子。” “你……” 李平阳得寸进尺,拿了一把大扇子递给他,无名气的想骂人。原本话都憋到嘴边,李平阳继续举起腰牌,放在他眼前。 无名仇视的望着李平阳,双手握拳,攥紧拳头发出声响抗议。李平阳将腰牌拿的更近了,无名只好一把接过扇子去扇。 边扇,李平阳还嚷嚷着,说他是不是没吃饭?怎么一个大男人,一点劲都没有? 惹的无名咬牙切齿,手上加快扇风速度,心说,小子你等着,爷爷我迟早让你还回来! 李平阳悠哉的躺在椅子上,抱着一个西瓜,用铜勺一勺接一勺的,掏着吃的不亦乐乎。 田地里,黑骑高手不停擦汗水,热的口干舌燥,看到李平阳这厮吃的还挺嗨,只有羡慕的份,纷纷投去鄙视的眼神。 李平阳见状,放下西瓜,将另一盘切好的西瓜端着,招呼大家都来吃。见大家刚放下锄头,就举起手中的腰牌。 看到腰牌,大家又纷纷捡起锄头,嘴上骂骂咧咧的继续埋头锄地,比刚才更用功了! 李平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看到大家将愤怒转化为动力,把对他的不爽,通通发泄在锄头上,卖力的锄地。 李平阳一笑,继续对其刺激。道:“你们不吃的,不是我不让你们吃啊!” 说完拿起一块西瓜,舒爽的吃下一大口。 黑骑高手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一身的本事,会用在这锄地上面!而且,还要忍受李平阳这货的无情折磨。 最终锄地任务,在李平阳将一个大西瓜,一个人用勺子全部干完后,宣布结束。 只见李平阳从身上拿出一个布袋,将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倒出来平放在掌心上面。 随后,在大家一众好好奇的目光下,走向田地。将这个名叫土豆的东西,种进土里。 第五十四章:口令 拿起一把小木铲,李平阳在刚翻动过的土地上,挖出一个小坑。将准备好的土豆块放入土壤中,在小心将土填上。 填土不宜过厚,也不宜过浅,约莫着有个十三厘米的样子。 大功告成,李平阳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把木铲递给无名,笑着道:“就照我这样,把这些全都种了!” 说时,李平阳将一个口袋扔给他。 里面都是切好的土豆块,无名接过口袋愣了几秒钟,心里泛起嘀咕,好奇这东西怎么吃?又为何是长在土里的? 无名随后将土豆块分给黑骑高手,大家拿在手中,都是先瞧了瞧,又闻上一闻,从未见过如此奇怪的东西。 李平阳走回座椅处,拿起一块西瓜坐下,啃了一大口。道:“它现在是四四方方的,等它长大后,就成圆的了!” 听到这,大家纷纷露出有趣的神情,一个黑骑高手打断,问那这东西要怎么吃呢? 李平阳抬手,将脸上沾到的西瓜汁擦去,一拍手,说他算是问道点子上了。顺手拿了一块西瓜赏给他,然后讲解。 其实最简单粗暴,也是最便捷的方法,就是直接用火烤熟,俗称烤土豆。 在生火的时候,将土豆扔进火堆边上,就可以去干别的事。等上个一时半会,就其从火堆里刨出来,去皮后食用。 或者将土豆切成片,用签子串起来,给上面刷上一层油,撒上少许的食盐,好吃管饱! 试想一下,敌方士兵在行军之时,最好的餐食,莫过于是小米作成的干粮,就水下咽。 反观我军,不仅可以就地吃上烧烤,而且还顶饱。一般吃上两个烤土豆就撑了,不担心没得吃,就怕你吃不下。 在黑骑高手,将所有土豆都种进土里后,接下来,就该轮到李平阳来“施法”了! 只见他原地活动了一下身子,走到第一个土坑边,装模作样的伸手,抓进一个黑布袋里,拿出一瓶生长药水。 随后,又伸进去摸了摸,将复制卡牌也拿出来。因为是系统商城里的东西,其他人自然看不见,什么也看不到。 大家都睁大了眼睛,看着平阳手抓着空气,将看不见的东西倒进土里,给每一块土坑上,都滴下一两滴药水。 这番神操作,愣是把所有人都给看懵了,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无名也是皱着眉头。 接下来,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刚滴过药水的土地,迅速长出一个绿色小芽,小芽冒出土地,黑骑高手纷纷趴在地上,一脸激动的表情。 小芽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生长,可以用疯狂二字来形容。眨眼睛的功夫,就又长高了一两寸,由芽变成了叶! 其它土坑中的土豆,在生长药水的作用下,也都开始奋力生长,你追我赶的。 很快的,三个田里的土豆,迅速连成了一片。绿色的土豆苗,从远处看去,就像是一大片茂盛的绿色土豆林。 服了! 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不服的。 连无名也露出震惊之色,开始觉得李平阳这小子,还真有两把刷子,是自己小瞧他了。 貌似这一切很不科学?但他就是做到了!而且可以确定,这不是自己的幻觉。 “拿把锄头来!” “是……” 李平阳吩咐一声。随后,身后的黑骑高手,纷纷抢着拿锄头递给他,以此表现。态度上明显大转变,李平阳不由得一笑。 接过锄头,李平阳对着地面一挖,将土壤给刨开,一截黄色表皮的东西露出来。正如李平阳方才所说,这东西成熟后还真成了圆的! 随后只见他用手一提,就将名叫土豆的果实给拽出来。好家伙,没想到这一株苗下面,就直接给带出了一大家子。 数了一下,足足有六个大小不一的土豆,可把大伙给高兴坏了。几个黑骑高手更是泪光闪烁,仿佛看见了希望。 不一会,大家将所有土豆都挖出来,装了满满三大框子!李平阳接着完成下一步,复制。 其实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复制,只能一边尝试一边摸索。他先将卡牌的背面,对着其中一筐土豆,可等了片刻没有任何反应。 又将正面对着土豆,可还是没反应?不过这次,眼前多出一行小字,提示需要口令。 李平阳摸着下巴,觉得有点意思。随后拿着卡牌做思考状,开始想各种有可能的口令。 “般若波罗蜜……”没反应。 “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没反应。 “出来吧,皮卡丘……”还是没反应。 “玛卡巴卡……”依旧没反应。。。 李平阳气的将卡牌扔掉,骂了句脏话。一旁的无名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摇了摇头。 “莫不是……” 突然,李平阳又想起了一句口令。一句电影中,时常用到的经典口令,也不确定对不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说出来。 “芝麻开门!!!” 李平阳大声的喊了出来,一时间,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注视着这边的情况。 突然,卡牌的边框闪烁了几下。 蒙对了? 只见前方的马车上,原本空空如也的几个筐子,此时居然装满了土豆。 黑骑高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不知道这土豆怎么来的?就像是变戏法一样,随着李平阳一句口令,就自己装满了! 其中一个黑骑高手,当即就对着李平阳单膝跪下。他这一跪下,其他人也都跟风整齐跪下,场面十分震撼。 北征之事,看来终于是有望了! 如法炮制,一边挖坑种土豆,一边滴生长药水和复制,一车车的土豆开始运出城。 为了不暴露,车上的土豆都用黑布遮盖着,一边送往霖州,一边加班加点的赶生产。 时间飞快的流逝。 他们从日出忙到日落,从天黑忙到天明,李平阳跟着大家一起争分夺秒,不停打哈欠,眼睛困的开始流眼泪。 最终,终于赶在两天之内,将所需的土豆全部筹备够。粮草中,人吃的问题是解决了,下来是马的问题。 在系统商城中,李平阳又换了优质燕麦,如法炮制,像复制土豆那样复制了足够多的燕麦。马儿吃的好,才能发挥作用。 宋都那边,林相收到了黑骑发去的消息,得知粮草已就绪,当即就是一喜,摸着胡须,大笑着连说了几声好! 万事俱备,林相终于归朝。 在朝中大臣,都在商议如何应对金国局势,无计可施之时。林相应皇上急召,只身从大殿外走来,朝堂之上顿时哗然。 见林伯温归来,皇上更是一喜,直接从龙椅上站起来,想要迎接,表现出非常激动的样子。 太师李鹤颜见状,咳嗽了两声。皇上亦发觉失态,于是重新坐回龙椅上。 第五十五章:朝堂之上 林相身穿官服进殿,太师李鹤颜出位上前,正在向皇上说明他的意见时,林相走了进来。 见状,太师表情有些诧异,看了一眼自己的学生,那学生同样是一副不知情,微摇头。 不明白他怎么回来了?这个时候,他应该在沧州养老,下棋种田,发愁粮草之事才对。 皇上见林相归来,也就没有再去听太师的意见,把他晾到一边,眼睛一直没离开林相。 “老臣林伯温,叩见陛下!” 林相走到太师身边,冲着皇上跪下行礼,皇上直接从龙椅想起来,想要去搀扶他起身。 林老一把年纪,陛下自然心疼。见状,太师表情一阴沉,有些不悦,假意咳嗽了两声。 皇上亦发觉自己有些失态,又坐回龙椅上。 “快快请起!” “谢陛下。” 林相随后恭敬的站起身,皇上接着问:“林相此次风风火火归来,不知……所谓何事?” 林相一笑,心说,明明是陛下暗下旨意,召我回朝的,所谓何事,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回陛下,老臣已找到粮草的解决办法。现也万事俱备,有万全的把握此战可以取胜!” 林相此话一出,朝堂再次哗然,太师更是一惊。 北齐如今吞并金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金国的盾兵天下无敌,正好借住北齐之手,算是帮他解决了威胁。 在北齐灭金国之时,必然国力大损,同样伤亡惨重,这个时候出兵,趁着对方还在恢复修养之际,利用火雷箭速战速决! 用火雷子制成的火雷箭,如今已经发放到弓箭手的手中,为了迎战,弓箭手早在这之前就开始训练,给每一支弓箭的箭头上,绑着一个小沙包,以此模仿火雷的重量。 金国早就积重难返,被消灭是迟早的事情,林相在北齐还没出兵前,就算出了这一步。 原本陛下就想同意,只是念在太师以粮草空缺为由,以此做出牵制之策,才只好将出征的事情延缓。 “那就……” 皇上想要做出回应。现如今,林伯温已经解决了粮草问题,而且信心满满,自然没理由不同意。 “陛下……” 太师的学生这个时候站出来,正想要替太师说话,林相直接瞪了他一眼,吓的他将话吞回去,不敢在吱声。 “李太师现年岁已高,这种前线厮杀,刀剑血拼的事情,就毋须他再去挂念……” “他为大宋国事操劳半辈子,也该安心在家颐养天年便好。这种事情,就让臣去做吧!” 林相既夸了李鹤颜,让他下的了台,深意又讽刺让他的学生别多管闲事,可谓快哉。 李鹤颜听后表面一笑,说感谢林相的牵挂,内心实则暗如火烧,就差骂他几句脏话了。 “陛下,臣还有一封图纸呈上,看了之后,陛下自然明白老臣的计策,给出决断。” 随后,林相当着所有人的面,将一封图纸拿出来。那上面是一份设计图,画的正是火雷子的草图,以及改良的火雷箭。 陛下听后,眼神示意,身边的公公随后将一份图纸呈上来。陛下接过,拿在手中打开一看,顿时面露震惊之色,越看越惊讶。 林相竟然背着自己,在霖州悄悄的发明火器,看到上面统计的数量,已经足以威胁到他。 自己手底下的兵,一言不发,就直接给你造了个军.火.仓库出来,放谁心里能平静。 私藏火.器,偷偷研制杀伤力大,威力惊人的火雷子,本是欺君之罪。但念在林相是为了江山社稷着想。 并且,他现在已经把图纸给了自己,变相的,是将这项发明上交国家,为国所用。 虽然理应重罚,但也念在他有功,也就功过相抵,算他无罪了。 太师李鹤颜凑着身子,不知陛下看到了什么,心中非常焦虑。但也无计,总不能直接抢过来看吧。 按照图纸上所说,火雷子已经制作了二十万颗,火箭雷,也制作了将近三十万支,一百门火.炮也在改良之中…… 从陛下的震惊之色,足以看出这份图纸不简单。其他大臣心中也都开始猜疑起来。 也许正是林相的慷慨解囊,有了些这些火.器,兴许能为大宋立下千秋功业,也未曾不可! 递上图纸,林相一直低着头,不敢去看陛下的表情,生怕他直接一怒之下,诛他九族。 没想到的是,陛下居然准了,同意他出征。林笑激动的一笑,忙说了一句,“谢陛下!” ...... 太师府,后院鱼塘边。 退朝之后,李鹤颜回府上,站在鱼塘边上平静的为鱼投食,观赏五颜六色的鱼儿游动。 看到鱼儿争抢他手中的食料,心中安静许多。正在这时,他的学生火急火燎的赶过来。 “太师,这个林伯温也太不是个东西了,今日朝堂之上就敢公然诋毁你!气死我了。” 此人名叫方缪,方尚书,是李鹤颜的学生。同时也是他最忠臣的‘狗’,一直为他做着一些坏事。 “方尚书,林相说的也不全错,我是老了……老了!没事喂喂鱼,散散步,不也挺好?” 看到李鹤颜这副回应,方尚书更是气的一跺脚,叹了声气。道:“我就是看不惯他!” “我倒要好好说说你。今日朝堂之上,你为何如此莽撞?他想去出征,让他去便是。” “我……” 方尚书直接不知该如何接话了,一脸疑惑的望着李鹤颜。李鹤颜一笑,从一个小碗中抓了一把鱼食,分给方尚书。 方尚书接过鱼食,没有像李太师一样,一颗一颗不急不慢的去喂,而是直接一抛,将手中的一把鱼食全给撒出去。 李鹤颜微微摇头一笑,只是将手掌伸出,对着平静的水面,面色稍微用力了几分。 随后,只听‘啪’的一声,水面顿时炸开。他竟然用真气,直接将一条快速游动的鱼儿,直接给炸出了水面。 鱼落在岸上,没有翻腾一下,只是静静的躺在地上,浑身焦黑。而这条鱼的内脏,其实全被刚才那一击打碎了。 李鹤颜用行动表名,他还未老! 第五十六章:柳嫣儿失踪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李鹤颜表情复杂的望向鱼塘,暗自嘀咕了一句,双眼微微闭上。随后突然猛的睁开,露出一个可怕的眼神。 方尚书吓的一哆嗦,不敢再与其直视,一直低着头。这种眼神他已经很久没见到了,也不想再见到。 记得上一次见到,是太师的一个下人,听说是偷看到了他的一个秘密,被直接灭口了。 杀那人的时候,方尚书正好来找太师,一推开门撞了个正着,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打开门,就看到李太师正伸出左手,做抓取状,像老鹰的爪子一样抓着下人的脑袋。 那个下人嘴里一直求饶,表情很痛苦,说他什么也没看见,求他放过自己,不要杀他。 当着方尚书的面,太师收爪化掌,一掌拍在那人的头顶。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一掌拍成了一摊血水,只剩下一堆衣物! 方尚书身子一直在颤抖,脸上强装镇定,最后还是没忍住,感觉胃里一阵翻涌,快步跑到门外,刚转过身就直接吐了。 那下人其实也没撒谎,真没看到他的秘密,他就是平时手贱,喜欢顺点东西,这天屋里没人,偷偷潜入想偷点东西。 不巧李太师正在练功,那下人看到屋里有人影,当即就是一惊,准备开溜。 说也该死,他离开时候一紧张,将凳子不小心踢翻了。太师发现后立马追出来,一手抓在他的咽喉上,讲其控制。 问他都看到了些什么? 这时,太师养的一只白猫路过,见他不回答,直接挥出一掌,用真气将猫的脑袋给轰碎。 他本身就胆小,哪里见过这种场面,摸到了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想要做捶死反抗,随后被太师一掌给拍死了。 那个下人,其实也救了方尚书一命,要不是他先撞见太师,如果被方尚书看到秘密,那该死的就是他了! 正是那天,他见到了太师那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可怕眼神,就和今天的是一样的。 太师喂完鱼儿,说自己有些累了,想要休息。方尚书行了个礼,随后告退离开了。 李鹤颜走回房间,站在一个铁质的烛台前面,将手放在烛台上,一个猴子造型的铁雕上。 用手轻轻一压,感觉到重量,猴头居然缩了下去。像触发了隐藏的机关,地面轻微震动了一下,幅度不是很大。 随后他又用手按住猴身,顺时针转了三圈,又逆时针转了一圈半,机关随后启动。 一阵机关响动的声音过后,烛台后方的地板居然打开了,露出一条向下延伸的台阶。 拿起一盏烛灯,李鹤颜顺着台阶走下去,他的影子在墙壁上被拉的细长,越走越深,直到烛灯的光亮被黑暗吞噬。 之后他又过了几道机关,推开一扇石板门,来到了他的秘密地下室。地下室两边的烛台,烛火开始一盏接一盏的自燃。 很快的,周围的环境就一点点的被揭秘。当整个地下室的轮廓露出来,可以用“金碧辉煌”四个字,来形容所看到的一切! 一个被金光笼罩,气势磅礴的大宋国皇城,被用金子做成了缩小版模型,除了大小不一样,几乎找不出一点瑕疵。 细节上做的更是精细,皇城内,每一个宫殿都被做出来了。更让人惊讶的,是在这个皇城模型一边,座着的一只仙鹤。 仙鹤是用一块整玉雕刻而成,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盯着仙鹤看,会觉得有种仙风道骨,淡然于世的魅力,不受控制的被吸引。 像如此大块的玉,本就难寻,还能将其雕出这般精致的仙鹤,简直是巧夺天工。 仙鹤面向天空,做飞翔状,脚下踩着一片祥云,非常有意境。在过去,鹤被称为是“一品鸟”,地位仅次于龙。 代表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李鹤颜径直从两样宝物间走过,来到了后面的一把椅子上,后方的烛火也慢慢照亮,将椅子的全貌显现出来。 那居然是一把龙椅! 一把用黄金打造的龙椅,霍然亮相,奢侈到了极致。换作平常人,可能连碰都不敢碰一下,更别说是坐在上面。 除了九五至尊的皇上,其他人没有资格,也没有胆子敢坐。 但李鹤颜不但稳如泰山的坐着,还干脆用了一个侧躺的姿势,像是要在龙椅上休息。 龙椅旁边是一个沙盘,上面有山川河流,和一些地图上对应的地名,奇怪的是,在其中几个位置上,插着一些黑色的小旗。 被标记的地方,貌似毫无关联,每个地方都相隔的很远,但冥冥中又像是为了同一件事! 第一个插上黑旗的地方,是天誉城附近,名叫白雾村的地方!而第二个地方,则是沧州城附近,被鬼母毒蛛灭村的小宁村。 巧的是,在这两个地方,先后居然都出现了难缠的妖兽。这个或许就是两者之间,唯一的共同点。 躺在龙椅上,太师没一会就睡着了,期间说了好几次梦话,好像一直在叫一个女人的名字,但是声音太小,听不太清。 ...... 完成了林老交给的任务,李平阳拖着疲惫的身子回了家,走到家门口,发现小蜻蜓正站在门外,一副焦急神色。 李虎蹲坐在一旁,也是直唉声叹气。 “发生什么了吗?” 李平阳的直觉,告诉他应该是出了什么事,但不确定是什么事。 “少……少爷!不好了,柳姑娘失踪了!” 小蜻蜓见到李平阳回来,跑上去抓住他的胳膊,非常自责。李平阳让她别着急,好好的仔细将整件事情说出来。 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失踪呢? 事情是这样的,早晨小蜻蜓买菜回来,见到柳嫣儿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在一起说些什么。 那个人她从未见过,觉得不放心,就多看了几眼,记下了那个人的长相。 李虎当时正在院子里劈柴,听到小蜻蜓尖叫了一声,忙跑出去看,就看到柳嫣儿被一个人掳走,朝着小巷里跑去。 李虎想也没想,拿着手中斧子就追了上去,边跑边喊着,让那人站住别跑!那人非常熟悉地形,想尽办法甩开他。 最终李虎抄近路,拦下了那个人,将他一脚给踢翻。柳姑娘当时像是昏迷了,一直是闭着眼睛的,李虎叫了一声没反应。 “我劝你老实点,别逼我动手啊!” 李虎警告一句,拿起斧子指了指他,吓唬一下他。那人用黑巾蒙着面,一只手捂着肚子,显然方才那一脚踹的不轻。 那人不说话,只是将手摸向身后,李虎以为他要掏什么暗器,面色稍微紧张。后发现,他只是从腰间取出了一把匕首。 李虎舒了口气,提起斧子就劈了过去。那人弯腰躲开,朝李虎的腹部刺去,没想到被李虎一把抓住,两人随后开始抢夺匕首。 那人身形瘦弱,显然不是李虎的对手,抢夺匕首的过程中,腹部被割伤一道,咬了下牙,面色一吃痛。 正在这时,一位高手突然出现。 那人似乎和他是一伙的,眼神交流了一番,示意让他带人先走,自己来对付李虎。 那人出手极快,身手敏捷,招招都带着一股狠劲。李虎只和他过了一两招,就暗觉不是对手,似乎打不过他。 突然! 那人袖口微抬,‘嗖’的一声射出一发弩箭。李虎刚侧身躲避开,就被其用一记手刀迅速打晕,看着柳嫣儿被他们带走。 第五十七章:霸占柳嫣儿 等李虎醒过来,那两人已经带着柳嫣儿走远,不知去向。他和小蜻蜓只能逢人就问,找遍了沧州街道,就是找不到人。 还是李平阳比较冷静,回顾李虎方才说过的话,如果按照他所说,那两人与他交手时,其中一人的腹部被匕首划伤。 如果他可以确定,是伤到对方了,那就可以照着这个线索查下去。在沧州的药铺都去走访,查看今天有没有哪位伤者,中的是刀伤,而且是腹部。 李虎和小蜻蜓去南街,而他自己去北街,三个人分头行动。谁先找到,就飞鸽传书对方! 现在还不知道,对方掳走柳嫣儿的目的,是为了钱财还是什么?所以必须要快。 李虎一路小跑,先是去了北街的大康药铺。为了节约时间,他随身带着大刀,直接把刀给桌子上一拍,然后说事。 “老板,问你一个事!你先别紧张,我的刀从来不砍听话之人,只杀欺骗我的人。” “好……好汉爷饶命啊!你尽管问,别说一个,十个……一百个都行。我如果知道的话,定当不会欺瞒,全部告知。” 李虎看到掌柜的挺上道,便将刀收回去,没有再用刀吓唬他。紧接着,询问他今天有没有接待过,一个中刀伤的病人。 今天生意不是太好,来看病的人并不多,就那么几个。掌柜仔细回想了一下,还真没见过他描述的人。 李虎怕他隐瞒,或者是不想说,便将刀拔出一截,露出一点刀锋给他看,希望他想清楚。 掌柜一脸苦涩,又回想了一下,还是说没有。李虎这才收起严肃表情,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感谢他的配合,然后扔下钱走人。 一出门,李虎刚好撞见了小蜻蜓,她那边同样也是没有,这下就还剩下一家药铺了! 小蜻蜓希望这次能找到。 他带着李虎快速跑向另一家药铺,那家药铺是一个开了许多年的老店,搬过几次地方,如今知道的人不是很多。 在那里去医治刀伤,的确也最好隐藏,避免人多眼杂。也有一种可能,他就没有去药铺,而是自己在家里处理伤口。 又走了一会,在小蜻蜓的带路下,两人来到了那家药铺的门前。的确如她所说,那地方确实很偏的,看着也不像是个药铺。 其实这种药铺,有点类似现代中,某家私人小诊所,是不是一家黑店,那就不知道了。 幸亏有小蜻蜓带路,否则真找不到地方。 推开紧闭的大门,小蜻蜓带着李虎走进去。最先看到的,是一个肌肉发达的壮汉。 他此时正坐在一把椅子上,推着碾药用的石轮,一副警惕的表情望着他。 小蜻蜓喊了声王哥,那壮汉这才放松戒备,看到来的人居然认识他!在仔细一看,也认出了小蜻蜓,笑着将手里的活放下,站起身想要去迎接。 小蜻蜓忙阻止他,说她就是过来玩的,让他忙自己的,不用管她。王哥点了下头,冲她一笑,随后继续去忙他的事。 片刻后,小蜻蜓和李虎从药铺出来,脸上一副失望表情,也不是这里! ...... 另一边。 柳嫣儿被带那两个掳走他的人,带到一间仓库里,此时药劲已经退去,缓缓醒来。 脑子还不是很清醒,她感觉头昏沉沉的,抬起一只胳膊,用手扶着太阳穴,慢慢坐起身子,去环顾这个陌生的环境。 她闻到了一股染料的味道,向着右边一看,放着四个不同颜色的大染缸。在旁边的木架上,挂着一些精美的绸缎布料。 她走上前,拿起一段用手摸了摸,又凑近鼻子轻轻嗅了嗅,发现这些布料,竟都是是当下最好的布料,用天蚕丝所制成的! “嫣儿!喜欢吗?听闻你在还没入醉月居前,曾想过,将来想要开一家布行。” “我这个人吧,没什么优点,就是钱多!我买下了沧州城的所有天蚕丝,这间房子,也是我为你买的门店,用来开布行的。” “名字我都替你想好了。就叫做……柳氏布行,你看怎么样?只要你喜欢,点个头,这些就全都是你的了……” 隔着布料,柳嫣儿看到一个身影走进来,将门锁住,随后边说话边靠近她。这个声音她不陌生,好像在哪听到过。 不知为何,柳嫣儿心里面很不安,脚下开始慢慢后退,左右观望,想着如何从这里逃走。 她应该是被人骗了。在平阳饭店门口,她遇到了一个陌生人,那人告诉她,李狗蛋被马车撞到了,此时浑身是血! 而且李狗蛋一直在小声的呼喊,柳嫣儿的名字。听后柳嫣儿非常着急,忙问他在什么地方,让快点他带自己去。 对方抬手指了一个方向,趁着柳嫣儿不注意,从身上拿出一个毛巾,捂住她的口鼻。之后她就昏迷过去,被带到了这里。 话落,那人掀开布眼前的布料走进来,此人居然是苏家的小儿子,苏流武! 苏流武一脸肥肉,两个眼睛一直盯着柳嫣儿,看的出了神。柳嫣儿被看的浑身不舒服,而且对他没有一点好感。 就拿这次来说,他如果想要见自己,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直接邀请她,而不是整些下三滥,让她很反感的手段。 特别是以她在乎的人,李平阳受伤为由,欺骗她的感情,这让她更加无法接受。 “谢谢苏公子的好意。我不知道你从哪听来的,我的这些愿望,但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因为这些,并不是我想要的……” 柳嫣儿直接拒绝他,话落就想往外门走。谁知苏流武竟一把抓住她胳膊,将她给拽住。柳嫣儿想要挣脱,但没他劲大。 “你快放手!!!” “嫣儿,我喜欢你很久了,从那天第一次见到你,我的心就被你给勾走了。你跟李狗蛋,不就是为了钱吗?你说个数,要多少我都给你。我的钱都是你的。” 苏流武有些疯狂,表情激动的抓住柳嫣儿的手,看到她丰润的身段,更加让他失去理智。 “你疯了!放手!快放手……” 柳嫣儿的手腕被捏疼,被苏流武给吓到,她越是挣扎,苏流武捏的更紧。 突然,苏流武松开手,将柳嫣儿一把拉入怀中, 苏流武不但不松手,反而将柳嫣儿一把抱住,吓的柳嫣儿拼命挣扎。当闻到她身上的淡香,苏流武整个人精神不少。 “一个臭卖豆腐的,哪里比的上我?我爹是沧州城最大的商贩!我们苏家的钱,多到你难以想象……” “你知不知道,那些沧州城漂亮的才女,都想要嫁给我苏流武,可我都不感兴趣!唯独你,唯独只有你柳嫣儿,让我魂牵梦绕,愿意为你放弃一切。” 苏流武说时,已经动手去拉扯柳嫣儿的衣服,并且试图强吻她。柳嫣儿侧头躲过,险些被亲到,拼命的抓紧衣服。 “救命啊!放开我!放开我……” 柳嫣儿苦苦挣着着,她的心里深处,一直在呼唤着李平阳的名字,多么希望他能够出现。 第五十八章:破门而入 “啊啊啊啊啊!” 慌乱中,柳嫣儿一口咬住苏流武的肥手,疼的他惨叫一声,趁此机会逃脱,起身跑向门口,不停的用手拍门求救。 透过门缝,她看到门外站着两个苏流武的手下,一左一右看守着。门上有一把大锁子,而钥匙在苏流武的身上。 那两人假装听不到,也不敢去管此事,况且这也不是头一回了。左边那人闭眼吐了口气,内心其实还是想帮她的。 见他们无动于衷,柳嫣儿心如死灰,不知该怎么办了!随后被冲上来的苏流武,从背后伸出双手抱住,用脸紧贴着她后背。 苏流武闭眼感受着这份美好,将脸埋在她背上呼吸,尽管知道这是强迫,并非自愿的。 “放开!你给我放开……” “李狗蛋发现我不见了,他一定会找到这里的,趁着还没有错太深,收手吧!” 柳嫣儿用手一直打他,想用李狗蛋来威胁他。以为他会就此放手,却没想到听到李狗蛋的名字,彻底激怒了苏流武。 苏流武情绪突然激动,一把就将柳嫣儿的外衣撕开,雪白的肩头尽收眼底。柳嫣儿忙用双手环抱,捂住露出来的部位。 他再也控制不住了。 只见苏流武腾出两只手,按住柳嫣儿的手臂,低下头就想要去亲她,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你是谁!” “站住!!!” 门外手下的声音传来,苏流武不安的回头,停下动作去看。发现一个影子冲过来,随后直接撞破木门,破门而入。 是李平阳! 他此时正骑着一匹白马,手中握着一把短剑,眼神中充满杀气,看的苏流武身子一颤。 他的一位手下,被用来撞门,倒在一堆木屑之下,蜷缩着身子。 李平阳还不会熟练的控制马,加上情况紧急。从周长坤的药铺出来,借了一匹他的好马,就匆匆忙忙的赶往这里,还好赶上了。 从马上跳下来,李平阳一脚踢翻苏流武,随后抓住他的衣服,一拳打在他的脸上,将他打倒。 苏流武当即就被打出鼻血,冒出鼻孔少许。他抬起手将鼻血擦掉,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随后抱起地上的一捆布料,用力砸向李平阳。李平阳挥起一剑,将那捆布料在空中劈开,碎成了无数块。 苏流武吓的赶紧向外跑,抓住身边的一个手下,推给李平阳。一边跑,一边喊着“快来人啊!” 听到呼喊,几个下人拿着武器冲过来,将李平阳围成一个圈。看到李平阳被包围,苏流武得意的一笑,停下来想看他被揍。 只可惜他看错了对手。 没高兴多久,他的笑容就渐渐缺失,变为恐惧。只见李平阳什么都没做,只是瞪了下眼,那群人就直接向四周飞了出去。 那画面,就像是一朵盛开的莲花,李平阳站在最中心,其余人都朝着不同方向飞出去。 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震飞出去。 他又怎会知道霸道真气。用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傻傻的望着李平阳,鼻血再次流出来。 “误会!这都是误会!李兄,我……” 苏流武后面的话还没说出来,就又被李平阳一脚踢倒。李平阳收起剑,抓住他的衣服,开始一拳接着一拳的教训他。 苏流武起初还警告他,以他老爹苏百川来威胁。李平阳听后更气了,重重的一拳打在其腹部,让他疼的说不出话来。 一番拳头轰炸过后,苏流武被打成了猪头,重重的倒在身后的碎布堆上。李平阳还想要出拳,被柳嫣儿制止了。 地上躺着的一个手下爬起来,趁着李平阳不注意,溜走跑去搬救兵了。 见柳嫣儿抓住自己的胳膊,李平阳这才放下手。柳嫣儿随后冲进他的怀里,紧紧的抱着他,委屈的哭了出来。 哭声越来越大,在李平阳的怀里,她终于可以卸下伪装,不用再装的坚强。如果李平阳没来,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的衣服都被撕扯坏了,多处皮肤露出来,就这么直接离开肯定不行。 于是,李平阳抬起手,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从头顶扯下一块布料,披在她身上。 随后抓着柳嫣儿的手,从倒地的手下中间走过,带她离开这个地方。刚走到门口,苏百川就带着一群人拦住他们。 “爹,救我!爹,他要打死您儿子!” 苏流武眯着眼睛,脸已经肿的不成人样,眼睛肿的只留下一道缝,像是被马蜂蛰了一样。 “我跟你拼了。” 苏百川站在门外,看到儿子被打成这副模样,既心疼又愤怒。顿时气急败坏,夺过一旁手下腰间的长剑,就要去砍李平阳。 那个手下,正是将李虎打晕的高手,明叫何渊。见状,为了避免老爷惹出更大的麻烦,何渊连忙上前阻止他。 何渊能感觉到,李平阳似乎很不简单。地上躺着的一行人,没有被打一拳一脚,却已经伤筋动骨,用的应该是真气! 其实他能感觉到,李平阳是压住怒火的,否则以他的能力,杀了这群人根本简直不要太简单。 可他却没有动杀心,定力可见非常高。 被何渊拦住,苏百川气的一直喘气,双眼死死的盯着李平阳,在心中暗暗发誓,定要让他付出代价。 李平阳搀扶着柳嫣儿,牵着白马从他身边走过,从李平阳冰冷的眼神中,能看出几分隐隐的杀气。 苏流武从屋里跑了出来,一个下人搀扶着他,他望向柳嫣儿远去的背影,还在不停的叫嫣儿,似乎还没认清问题的严重性。 “孽子!还不住口!” 苏百川气的大骂一句,抬起手想要去扇巴掌,似乎已经成了习惯。可眼下儿子的脸没一寸好的,只好将手停在半空。 叹了口气,手在空中尴尬的抓了抓,又放了下去。忙招呼何渊去找最好的大夫,来给宝贝儿子看看。 老年得子的苏百川,对这个缺心眼的儿子可谓是操碎了心,也是又气又爱,无可奈何。 这不,最近对他管的一松懈,就给你整个这一出。原本还想靠李平阳接近林老,看来这下是没戏了,迟早要被这孽子给害死! 第五十九章:寿宴 宋历二百三十年,左相林伯温起兵出征,前方传来捷报。 林相旗下大将陈毕才,率领七千弓箭手精锐,携带火雷箭,突袭了正在休养的北齐。 敌方两位大将当即献命,旗下精锐全军覆没,林伯温后率兵夹击,携带火雷子破城而入,消灭了城内其余的残党。 先帝遗诏中,交于林伯温收复失地的任务,如今幽云九州,先后被夺回了两州。 北齐刚吞并了金国,元气大伤,正在恢复阶段。金国的余孽还在蠢.蠢欲动,内忧外患!齐王不敢在这个时候,孤注一掷的向大宋开战,只能求合。 为了保全,于是齐王向大宋议合,归还剩余的七州,以表诚意,并且每年为大宋上供。 这次战.役,我方将士也伤亡惨重,损失颇大,这样也算是最好的结局。 两国议合,百姓可以避免战乱,两国各自相安无事。大宋还能从中得利,获利颇丰,稳赚不赔的买卖。 宋帝收到急报,齐国要与大宋议合,并且归还剩余的七州。幽云九州乃是大宋边.境,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如今大宋多地也遭遇旱灾,虫灾,土地贫瘠,妖祸不断,也不足以向齐国全面开战。 为了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宋帝最终同意议合,让林相代表大宋,接受了北齐签署的协议。 齐国随后撤兵退出七州,林相凯旋回朝。 …… 另一边,再过两天,就是大宋国,皇太后的寿辰了。届时会邀请文武百官,一起来为皇太后贺寿,参加寿宴。 与大宋相邻的吐蕃,也派出了自己的使团,不远千里,还送来了一份神秘的大礼。 这次的寿宴与以往不同,为了讨太后开心,还特意准备了一些小节目,其中就包括作诗,和奏乐献舞的项目。 作为澜州第一才子的李狗蛋,自然也被邀请,名字霍然出现了名单中,有些受宠若惊。 得知消息后,李沈放与阿娇更是高兴,阿娇没啥能送给儿子的,就亲手为他做了双鞋。 两天后。 李平阳应邀参加寿宴,换上了送来的衣服,穿上娘亲亲手做的鞋子,打扮的精干帅气。 将乌黑的长发梳到脑后扎起来,露出英俊的脸庞。没了刘海的称托,仿佛一下子从初显英气的稚幼,变为阳刚成熟。 大殿外,众大臣也都换上了整齐的官袍,见面后互相在打招呼,有说有笑的一同进殿。 太子的人,和二皇子的人,以及和太师的人……各方势力纷纷登场。李平阳则和李虎结伴同行。 因为李虎是三皇子的人,又是带刀统领,自然也就赐了座。但碍于身份,并不能与李平阳同坐一排,只能坐在最后面。 进入大殿,一个太监打扮的人走过来,接待李平阳入座,将他引到第一排,靠左边的一个位置,方尚书就坐在他右边。 因为他是皇太后邀请的,属于贵宾,身份特殊,所以无法与李虎坐在一起。 李平阳随后施礼感谢,提起衣衫跪姿坐下,打量了一圈四周。仍有很多位置是空着的,人并没有全到齐。 入座后,李平阳望着面前一桌子的美食,肚子咕噜的叫了一声。闻声,方尚书扭头白了他一眼,李平阳有些尴尬的冲其一笑。 清早走到匆忙,路上只吃了一块甜点垫肚子,看到面前一桌子的美食,还真有点饿了! “我……” 李平阳开口想搭话,方尚书却立马回过身子坐好,并且冷哼了一声,打心里就瞧不起他。 李平阳露出一个疑惑表情,不知所云。 “他是方缪,方尚书,是太师李鹤颜的人。他这人就是这样的,你也别太见外。如果没认错,你就是那位才子李狗蛋吧?” 左边坐着的一个大臣,见状凑过身子,小声搭话。李平阳微笑点头应之,说是他。 那人随后在身上摸了摸,掏出来一个小本本,李平微微皱眉,不明白他想要干什么。 随后,那人又从袖子里找出一支笔,又从其它地方找出一瓶墨,李平阳直接看呆了。 这特么的是哆啦a梦吧? 其实那位大人,是想让他给签个名。他闺女非常喜欢李狗蛋的诗词,家里挂满了他的诗句,是李平阳的迷妹。 感情这追星,并非只是现代才有,原来早从大宋都开始了? 李平阳不好拒绝,但就是吧,自己写的那字太过难看,确实不敢恭维。于是硬着头皮,一笔一划的写出他的名字。 那字体就像是小学生写的一样,但大人却当作宝贝一样,好生叠起来,收回身上放好。 寿宴开始。 皇太后坐在大殿前方,一把金灿灿的龙椅上,左右两边各站立着一位太监。见她起身,众人纷纷也都站起来,双手放于身前,一同向皇太后行礼。 齐道:“祝太后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皇太后高兴的望向众人,虽然年事已高,但也只是头发花白,却耳不鸣,眼不花的,看着非常的精神,并且笑容很慈祥。 李平阳第一次见到皇太后,就觉得特别亲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冲皇奶奶一笑。 在众人中,皇太后也一眼就看到了李平阳,似乎也很投眼缘。便询问身边的太监,指着李平阳,问此人是谁? 仔细看,这位宋国的皇奶奶,居然和他现代已故的亲人,长的还有几分相像。往事历历在目,李平阳不免有些伤感。 儿时记忆里,奶奶陪伴在他身边的时候最多,两人的关系也最亲近。李平阳的一些小秘密,也只有奶奶才知道。 整齐的祝词过后,皇太后高兴的望向众人。 回应众爱卿,道:“诸位的美意,哀家心领了!”随后拿起酒杯,请大家一同饮酒。 今天开心,皇太后也小酌了一杯。众人跟随她一起举杯,仰起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随后,皇太后让诸爱卿入座,众人谢过皇太后坐下,李平阳终于等到开宴,迫不及待的拿起一个鸡腿,就啃了起来。 一只手拿着鸡腿,一只手用筷子夹菜,风卷残云的吃起来,吃相惹得周围人纷纷议论,但他却不在乎,只顾着填饱肚子。 方尚书见到他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更是将桌位向旁边拉了一点,替他觉得丢人。想远离他,生怕扯上关系。 李平阳不以为然,还举起一个鸡腿招呼方尚书,方尚书看到有人在看他,忙用一只手挡着脸,假装没听到。 就在这时,吐蕃三位使团的领队站出来,他们身穿奇装异服,一看就不像是宋人打扮。 肤色也与宋人大不相同,他们的皮肤被日光晒的棕红,大眼睛炯炯有神,配上人高马大的体格,显得很是威猛。 正直炎热天,还腰系虎豹皮,来展现自己的勇猛。在他们的肩部,小臂以及膝盖部位,也都装饰着动物皮革,非常讲究。 几人走上前,带来了献给大宋国的礼物。一个大铁笼被放在一个木车上,随后被七八个人拉了进来,带到大殿中央。 第六十章:妖兽幽冥虎 大铁笼上盖着一层黑布,没人知道里面有什么?离的近的一个大臣,好像听到有野兽的喘息声,顿时惶恐不安。 李平阳刚吃完鸡腿,拍了拍手,拿起一杯酒饮下,朝着那边看了一眼。当眼睛扫到铁笼的时候,脸色突然凝重。 因为系统提醒,前方有妖兽! 他不知道这群吐蕃人,到底是想干嘛,居然送一只妖兽来当贺礼?玩这么大? “参见太后。” 带头的吐蕃领队,名叫哈库勒。只见此人走上前,抄着一口类似新疆羊肉串的口音,上前跪下给皇太后行了个礼。 李平阳望着他的眼睛,发现充满了敌意,而且当哈库勒的视线,从三位皇子身上,扫看到宋帝的时候,脸上的肌肉绷的很紧,仿佛一直在隐忍。 那种表情,就像是见了杀父仇人的样子,多亏身后同行的另一人,咳嗽一声惊醒了他,这才没有破坏他们的行动。 感情他们此行,就不是诚心诚意来祝寿的,而是另有目的! “哈库勒从小身长在吐蕃,一直羡慕大宋的大好河山。听闻大宋国有很多漂亮的姑娘,男子个个也都勇猛无比……” “这次我们来,特意带上了一个节目,来为太后祝寿!想请一位你们大宋最勇猛的人,不知有没有这样的人?” 哈库勒话落,同行的另一个光头大汉,一把撤下了笼子上的黑布。里面的东西顿时显露出来,所有人为之一惊。 因为在那个大铁龙里,居然关着一只目露凶光,昂起头,张着血盆大口打哈欠,伸出一条血红的舌头,舔舐铁笼的猛虎。 这只猛虎浑身毛色呈蓝色,长着两个巨大獠牙,牙齿如同一排尖刀,花白的胡须如同一根根钢针。 看到黑布被揭开,抖了两抖身子,迈开步子在铁笼里来回转圈,盯着殿内的文武百官,仿佛像在挑选它满意的猎物。 只见在环顾一圈后,那只猛虎瞪着一对绿色的眼睛,朝着李平阳的方向看去,随后趴下身子不走了,像是挑对了主。 李平阳无奈一笑。 一旁的方尚书吓的一直在哆嗦,脸都青了。真后悔坐在李平阳的身边,内心直骂他是霉神,坐他身边运气都差了! “妖兽目录,名称,幽冥虎,等级,一阶妖兽。以妖兽草原狼为食,天性凶猛,爆发力强,且具有缓慢的自愈能力……” 李平阳盯着那只老虎看,原本还有些胆怯,当听到对方是一阶妖兽时,李平阳撑着下巴的手一滑,差点从座位上摔倒。 有没有搞错? 真的假的啊!系统老大,你确定不是识别错了?这么大的家伙,而且长得这么吓人,你告诉我它是一阶的渣渣妖兽? 这种反差,就好比是你遇到一个人插.队,原本想理直气壮的挽起袖子,打的对方他妈都不认识他。结果一抬头,发现对方是一个光头大汉。 那算了,没事了…… 结果那光头大汉,居然一脸羞愧的转身,说他老婆生孩子着急,所以才插队,嘴里还不断道歉,就差揉着眼睛给你嘤嘤嘤了。 这个时候,见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敢出来与这猛虎玩玩的,便想借机嘲笑大宋男儿。 只见哈库勒转过身,表情得意,望着正在皱眉的众人,道:“若是贵朝没有一位猛将,能降伏我们吐蕃最凶猛的妖兽,那我就让我的哥哥,为大家露一手了。” 李平阳笑而不语。 心说,可拉倒吧!这种一阶的菜鸟妖兽,居然还是你们吐蕃最凶猛的妖兽?那我们大宋的鬼母毒蛛,不得把你们灭国了? 这样想着,李平阳渐渐笑出猪叫。一旁的方尚书一挠头,心想这李平阳,怕不是见到这老虎,给直接吓傻了吧。 见到李平阳居然敢嘲笑,哈库勒可算是抓到把柄,一脸气愤的指着李平阳,说:“你笑什么?” 李平阳连忙恢复严肃脸,说想起了好笑的事情,所以笑。又问他:“怎么,笑犯法吗?” “你……” 还真不犯。哈库勒指着他一直说你字,三皇子见状,撇了一眼李平阳,眉头一皱,心说他倒是凑个什么热闹? “既然没人,那就……” “慢着!” 见状,李平阳连忙打断,并起身站起来,殿内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他。皇太后心里一舒,总算是有人站出来了。 但再一看,居然是只会写诗词的李狗蛋,顿时满脸愁色,心说这小子别逞能啊,弄不好,可是会有生命危险的啊。 李虎见李平阳起身,也跟着站起来,望着李平阳,像是在说用不用陪他一起去。李平阳轻轻一摇头,示意他没事。 又看了一眼三皇子,对他点了下头,李平阳随后走出座位,不急不慢的走向那大铁笼。 “既然大家,都不愿欺负弱小,那就让草民来试试。让在下来会一会,他这吐蕃第一猛兽!” “否则人家大老远拉过来,也怪辛苦的。” 李平阳话中带着嘲讽,连普通话二级的哈库勒,也听明白他在嘲笑自己。弱小是谁?妖兽幽冥虎吗? 气的哈库勒冲上去就想理论,被同行的两个人拉住,才没有闹得太难看。 其实这弹.丸.小.国,也表现的很明白了,他就是想用这妖兽幽冥虎,来试探大宋的实力,好让这宋帝和皇太后丢脸。 这个时候,越能提现一个人的风度。李平阳心说:“天不生我李平阳,妖道万古如长夜!天生我才必有用,大殿之上斗妖虎……” 就让我来替大宋挽回颜面,让这三个小儿好好丢一回人吧!免得他们不长记性。 哈库勒手臂一甩,将两个同行的人震退,气的吹胡子瞪眼的,想看这李平阳如何被撕碎。 嗷呜!!!! 一声虎啸,将在场的所有人吓的一惊,李平阳既没有拿武器,也没有拿食物,就直接打开铁笼,只身走了进入。 吐蕃三人一脸懵逼,继续看,李平阳随后径直走到幽冥虎身边,居然伸出手,想要摸它! 方尚书在一旁观看,都只感觉胆战惊心的,已经吓的不敢再直视,眯着眼睛偷看。 嗷!!! 又是一声虎啸,幽冥虎张开血盆大口,朝着李平阳的脑袋咬去。有几个胆子小的文臣,在见到这一幕直接吓晕过去。 第六十一章:驯服妖兽 幽冥虎原本是趴在地上,见李平阳居然无视自己的威严,伸手摸向自己,便迅速站起身。朝他咆哮一声,作为警告。 见李平阳还在伸手,便露出如尖刀一般的两颗獠牙,向他的脑袋咬去。一旁的伺养员吓的扔下铁笼钥匙,就跑向一边。 百官也为之震惊,哈库勒狂妄的一笑,已经在脑中幻想出李平阳被撕碎,啃食的画面。 “我警告过他,这是我们吐蕃,最凶猛的妖兽,幽冥虎!当年我们也为金国送上,可惜无人能降伏,我……” 哈库勒话还未说完,突然表情僵住了,一脸问号,文武百官更是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只见幽冥虎快要咬上李平阳时,突然闭上嘴,伸出血红的舌头,在他脸上舔了一下。 在所有人的注释下,随后又舔了几下,这才被李平阳一脸嫌弃的抬手,推开虎头。 “哎,口水都弄我脸上了啊!别舔了……在舔小心我抽你啊。我……” 李平阳抬手擦掉脸上口水,将手指戳在幽冥虎的鼻子上,警告它别再得寸进尺。幽冥虎居然乖巧的坐在地上,听他训话。 刚才还被哈库勒吹的神乎其神,没人能降伏的妖兽,居然让大宋国,一个写诗词的文弱少年,给驯的服服帖帖的! 缓过神来的哈库勒,内心不服,仍然不愿相信。怀疑他一定是给幽冥虎吃了什么东西,导致它才这么听话的。 李平阳没搭理哈库勒,伸手在幽冥虎的脑袋上揉了揉,那手法,就像是在摸自己家宠物一样,看呆了所有人。 然后将双手背在身后,昂起头道:“走,陪我出去溜几圈!” 话落,李平阳走在前面,幽冥虎就像只乖巧的大猫咪,寸步不离的跟在后面。当经过方尚书身边时,特意让它陪方尚书玩玩。 方尚书屏住呼吸,吓的大气都不敢出,看着幽冥虎绕着自己走来走去。撅着嘴,小声喊李平阳快点弄走它!可李平阳却假装没听见。 又走了两步,幽冥虎竟然趴坐在他身边不走了,这可把方尚书急的满头大汗,内心一直在骂李平阳,恨死他了。 李平阳用眼神示意,并且拍了拍自己的脸,给幽冥传达了某种信息。 后面坐着的李虎,不知道他在整什么幺蛾子,但保准是没憋什么好屁!乐呵呵的观望。 幽冥虎站起身,尾巴一摆,将方尚书头上的帽子不小心打斜。随后抬起两只爪子,按在他的身上,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 方尚书终于是忍不住了,也没在顾忌自己的脸面,“妈呀”大叫一声,吓的迅速爬着逃走,躲在身后的一根柱子后面。 大殿内顿时哗然一片,很多人都没忍住笑喷了,连台上看戏的三皇子李文杰,也抬手假装摸鼻子,偷笑了一下。 表演完,李平阳又伸出双手,像驯狗那样,让幽冥虎跟着自己做动作。他伸出哪个手,幽冥虎就伸哪个。 倘若是做错了,就拔它一根胡须!拔胡须的时候,幽冥虎自然很配合,并没有表现的生气,看的众人直为他捏一把汗。 原本想借幽冥虎来羞辱,大闹寿宴,却没想到李平阳的出现,硬是玩成了马戏团杂耍。 哈库勒颜面顿失,气的脸一涨红,从伺养员那一把夺过一根鞭子,在空中‘啪’的抽了一声,破坏大家的兴致。 随后朝着幽冥虎身前的空地,用力甩了一鞭子,似乎是想给李平阳打个样,让他看看自己是如何驯服妖兽的。 幽冥虎经常被他用鞭子毒打,身上早就伤痕累累,听到鞭声迅速狂暴起来,妖兽的本.性激发,一改方才的温顺模样。 至于它刚才,为什么不攻击李平阳? 其实有两点。一是,李平阳身上杀气很重,他斩杀过高与幽冥虎等级的妖兽,让它闻到了其它妖兽的气息,有些害怕。 二是,李平阳趁着大家没注意,将一颗从系统药店换的迷你小药丸,在它张开嘴的同时,弹进了它口中。 在感受到身上伤,正在缓慢愈合,发现李平阳不仅没有伤害自己,还救它。所以幽冥虎很是感激,才伸出舌头舔他。 妖兽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在没被打成凶兽前,这只幽冥虎是同类中最温顺的一只。 没人知道它经历了怎样的折磨,才会从一只乖巧的妖虎,变成了一只凶猛无比,脾性暴躁的猛虎。 啪!!! 又是一鞭子抽来,这次打在了幽冥虎的身上,重重的一鞭,将一块皮肉抽出一条血痕。 幽冥虎原本温柔的双眼,突然变得凶煞,眼神中充满了愤怒,一个飞扑咬向李平阳。 李平阳见状,脚下挪步一个侧身躲开,幽冥虎贴着他身子扑过,随后调转身子发出一声虎啸。 气愤再度紧张起来。 皇太后更是回避,一旁的两个太监护在身前,宋帝面前也出现了两名侍卫,拔刀戒备起来。 三皇子给了李平阳一个眼神,有些担心他,想要喊人杀了这只已经失控的妖兽。 李平阳投去一个肯定的眼神,似乎他有把握,一切还在可控范围。随后瞪着哈库勒看了一眼,将矛头锁向他。 暴走后的幽冥虎,异常的凶猛,连叫声都和之前不一样了,彻底将妖兽的本.性暴露出来。 吼叫一声,幽冥虎抬动前爪,在地上磨蹭了几下,再次扑向李平阳。李平阳一跃而起,踩在虎背上再次一跃。 连李虎也忍不住惊叹,这小子的身手,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他当然不知道,李平阳在悬空秘境中,与瀑布下的蓝龙磨练,身手快速成长的事情。 李平阳还没落地,哈库勒又抽了幽冥虎一鞭子,幽冥虎趁着李平阳在空中,再次发起攻击,向上方咬去。 李虎眼疾手快,站起来随手抓起一把筷子,迅速甩向木柱,扎出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李平阳感谢的看了他一眼,轻盈的落在筷子上,一脚将虎头踢向一边。 落地后,单手撑着地,使出一招倒踢,将幽冥虎重重的踹飞出去。 所有的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完成,有几个武将看的一激动,从座位上起立拍手鼓掌,为他叫好打气。 有样学样,众大臣终于心齐了一次。 李平阳是站在他们这边的,代表着大宋国,当然谁都不想看到他倒下,都开始为他加油。 有了众人的支持,李平阳斗志满满,这次不等幽冥虎先出手,自己先两步并做一步的冲上去,身子一跃,骑在了幽冥虎的背上。 第六十二章:九品神射手 骑在幽冥虎的背上,李平阳挥出一记重拳,幽冥虎吃痛的吼叫一声,奋力甩动身子挣扎,企图将李平阳给甩下来。 李平阳双腿夹住虎身,又是几拳挥出,这次在拳头上附加了真气,威力也要更大一倍。 这几拳轰下来,从幽冥虎的状态来看,明显是被打懵了,方才凶狠的眼神逐渐平静下来。 李平阳随后从虎背上跳下来,拍了拍手,转过身冲大家露出一个微笑。 众人看的大快人心,李平阳不仅是个人战胜了猛虎,更是替大宋灭了这吐蕃的嚣张气焰。 哈库勒见势头不对,又是一鞭子抽来,想要再次将幽冥虎惹怒。幽冥的瞳孔中,一道鞭子的影子离他越来越近。 在它的深意识里,对鞭子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哪怕这个拿鞭子的人不是哈库勒,换成任何一个人,也同样害怕。 肉眼可见,幽冥虎的身子在发抖,向后退缩。在鞭子快要打来时,李平阳上前一步,竟张开双臂,保护在它身前。 啪!!! 伴随一阵响亮的鞭声,所有人不解的看向李平阳,包括哈库勒。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保护一只妖兽,根本不值得。 在所有人的意识里,妖兽就是妖兽,即使再通人性,也还是低人一等的畜.牲,命如草芥。 没人会在意一只妖兽的死活! 在幽冥虎的生命中,仿佛能为人们带来乐趣,那就是它活着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 人分好人坏人,分善分恶,妖亦是如此。李平阳刚好借此机会,想改变大家的看法和观念。 鞭子抽在李平阳手臂上,印出一条鲜红的血迹,后被他紧紧的抓在手中。眼神冷冷的望着哈库勒。 道:“生命无贵贱之分!守护生命,是强者所应对弱者的尊重。像你这种视生命如草芥的人,和刍狗又有何两样……” 李平阳使出霸道真气,握住鞭子一震,顷刻间便将那鞭子碎成一地的残渣。 余力传至哈库勒的手中,导致它虎口顿时开裂,痛叫一声松开手,整个人也被震的向后退了几步,险些摔倒。 哈库勒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能感受到他的愤怒。见他手里没了鞭子,幽冥虎便不再惧怕,朝着哈库勒咆哮了一声。 “反……反了你了!你别过来!” 幽冥虎前爪在地上磨蹭了两下,张开大嘴露出獠牙,哈库勒被逼的一直后退。望着重拾凶猛的幽冥虎,李平阳欣慰的一笑。 这一次,它是为自己而战,为了那些被他用鞭子活活打死的同伴,为了自己身上的累累伤痕…… 身子像前一扑蹿出,幽冥虎向闪电一般出击。 哈库勒连忙转身向着殿外跑,但哪里是幽冥虎的对手,没跑几步便被追上,将他一下给扑倒,裤子被撕扯下一半。 众人见状都哈哈大笑起来。哈库勒随后抬起双臂,一直抵着虎头不让它咬自己,也没空去管裤子的事,命更重要! 一只手抵着虎头,哈库勒去摸腰间的小刀。但一只手明显顶不住,虎头越来越近,眼看如尖刀般的牙齿,就快要咬到他的脖子。 “啊啊啊啊啊!!!!” 惨叫一声,哈库勒在摸到小刀的同时,手臂被幽冥虎死死的咬住不放。他迅速拔刀,一刀刺在幽冥虎的心脏上。 但即使这样,幽冥虎依旧没有松口,反而用尽全力。哈库勒痛到崩溃,拿着刀不停在幽冥虎的身上扎刺。 地上满是鲜血,有幽冥虎的,也有哈库勒的。扎到最后,哈库勒已经没有力气,身子向后一倒躺下,双眼望着大殿上方。 幽冥虎最终因失血而死,而哈库勒也中了它牙齿上的毒素,身子不停的抽搐,口吐白沫。 另外两个同行的吐蕃人,却对此无动于衷,哈库勒伸手像他们求救,嘴里一直喊着救命,却没人搭理,也算是自作自受。 挣扎了一会,哈库勒与幽冥虎双双死去。 原来表面上,三位吐蕃领队是称兄道弟,关系很不一般,实则暗地里都有自己的小势力,分别所属三个不同阵营。 如今借幽冥虎之口,就帮他们除去一个强劲的对手,可算是意外之喜。 他们向来意见不合,几个部落你不服我,我也不服你,一直是分裂的。但听说最近,他们打上了大宋婉婷公主的主意。 这次参加寿宴,正是以祝寿为由,前来提亲的。 想让宋帝,将大宋长公主婉婷公主,赐婚吐蕃,如若是不同意,那就要向大宋开战! 吐蕃虽说不大,但因为地理位置关系,大宋以南的防御太过薄弱,如今幽云九州又刚回归,正在部署和整修阶段。 兵强马壮,粮草储备充足,野蛮凶猛的吐蕃军队,还是有一定威胁的。如果他们为了长公主之事联合起来,那就难办了。 现在的吐蕃如同一盘散沙,多方势力混杂,一但联手合作对抗大宋,还是不容小觑的。 大哥哈库勒的尸体,连同幽冥虎的尸体一起被抬下去后,三个人中,体型偏瘦,长着一个鹰钩鼻,三角眼的男人走上前。 他自我介绍,他叫做纳鲁葛尔。此人是一名神箭手,与李平阳一样,他也是一名修真者,同样将真气练到了高超境界。 纳鲁葛尔,也是吐蕃的第一战力! 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将一把普通羽箭,玩的百发百中,以箭术进阶到九品的神人。 九品神射手,什么概念?除了现代的枪,没有任何武器能够快过他手中的箭。在你拿起剑,还在凹造型,没有出招时,就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纳鲁葛尔,也被称为天下第一快箭。正是有他所统领的神箭军,让其部落可以在吐蕃立足。 只要他被他锁中的猎物,再无生还的可能。他在箭术一道上的造诣,天下人无人出其左右。 靠着神乎其神的箭术,与忠心,他南征北战,也为吐蕃立下了汗马功劳,功勋无数。 纳鲁葛尔,比起他的另外两个草莽兄弟,此人更为圆滑,为人处事也很有自己的一套。性格也更为豪爽,拿得起放得下,敢作敢当。 只见纳鲁葛尔走上前,将左手按在胸前,低下头跪在地上,对皇太后和宋帝行了最大的礼。 随后站起身,望了一眼楚楚可人的婉婷公主,正如他画像上所见一样,但真人要更加漂亮。 心动的吐蕃汉子,内心不太会表达,将爱慕之意全都写在了脸上,表现出激动的神情。 “如果你们大宋,有人愿意与我比试,并且赢了我,我就愿赌服输,放弃和亲之事!” “而且只要我活着,我的部落,就永不对大宋开战,永远是朋友。” 纳鲁葛尔话刚说完,环顾一周,竟没有一个站出来的。论射箭,也的确没人有把握,可以赢得了堂堂九品的神射手。 宋帝心知,大宋与吐蕃迟早都有一战,无可避免。 但又不想看到百姓遭罪,现在大宋也还在崛起,时机还未成熟。但如果赐婚,心里又不愿屈服,还不如跟打他一仗。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传来。 “我来和你比!” 第六十三章:听声辩位 说时,李平阳走到纳鲁葛尔身边,也冲陛下和皇太后行了个礼。众人目瞪口呆,就差说一句,“怎么又是你?” 眼前这个一副文弱书生打扮,长得漂亮的少年,总是给人带来惊喜和惊讶。 林伯温曾与宋帝下棋时,就谈及过李平阳,说这位小兄弟很不简单。今日一见,果然让他出乎意料,可谓是当世稀才。 作诗无人能及,胆识无人能比,现又要挑战九品神射手,勇气让人敬佩。而且宋帝不知为何,有种感觉,他一定会赢! “拿弓来!” 纳鲁葛尔见到有人接受挑战,很是高兴,喊人拿来自己的弓箭,并且从身上掏出一枚铜钱。 片刻功夫,两个使团的手下抬着一把大弓,表情吃力的走上来。这把弓,名叫震天。 弓身,乃是用稀世玄铁所打造,重达177斤。普通人拿起来都费力,几乎没办法做到开弓,但纳鲁葛尔却用的得心应手。 为了给大家演示一下自己的射术,纳鲁葛尔先是拿了一把普通的弓箭。让人手持铜钱,站在300米开外,将铜钱扔出。 随后全神贯注,盯着铜钱飞起的方向,迅速拉弓射出一箭。弓箭在空中,直接穿过铜钱中心的孔洞飞出,看呆了众人。 传闻震天的弓弦,曾经断过一次。 是纳鲁葛尔拿着震天,在猎杀过七阶妖兽,火纹蟒时,因频繁放箭,而导致弓弦断裂,但也将火纹蟒给射.杀。 现在的弓弦,正是用火纹蟒的一段背筋制成。可以保证弓箭发出,有足够的弹性,同时还能确保弓箭的力量和速度。 普通弓箭手所用的弓箭,为了提升速度和稳定性,只有弓箭的箭头是铁的,而箭身都是采用的竹子,或者是木杆。 而纳鲁葛尔的弓箭,每一支都是用铁制成的,尾端带着一段黑羽。这样的黑羽箭,威力和杀.伤.性,是普通弓箭的几倍! 在加上纳鲁葛尔的过人射术,一但被他射中,普通人定是一命呜呼,或是再也站不起来。 就算修炼真气的高手,用真气防御,也还是会身负重伤,口吐鲜血。即使是宗师级别的高手,在面对上这种远程武器,也丝毫不能分心。 为了不让别人说他欺负人,纳鲁葛尔将比赛场地,选在离宋都不远,一片从未有人踏足的原始森林中。 只要李平阳,在太阳落山之前还活着,那就算是他胜利了。 在这样大的环境中,树木可以更好的隐藏,森林中的各类动物,也可以造成干扰,等于他在对李平阳放水,让了一大步。 但从纳鲁葛尔的表情中,看的出他很自信,即使这样,似乎还有办法可以找到李平阳!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性,所有人都不得干扰和参与,只能静静的在森林出口等待。 而且比赛一旦开始,不能以任何理由中止比赛,直至胜利的一方从森林走出来! …… …… 双方在纸张上签了名字,比赛正式生效。 纳鲁葛尔拿着震天弓,背上背着满满一箭囊的黑羽铁箭,颈部戴着一圈用妖兽牙齿串成的项链,以保平安。 李平阳居然是空着手进去的,什么武器也没拿!只是问李虎要了一坛好酒,就将酒坛拎着,只身从森林的入口进入。 在他进去有一柱香的时间后,纳鲁葛尔也随后出发了,众人望着他的背影走远,渐渐消失在森林的深处。 以纳鲁葛尔的经验判断,李平阳定会找地方先藏起来。走到一棵树下,他闭上眼睛,用耳朵去静静的去聆听。 他居然在听声辩位。 突然! 当听到远处的草丛里,似乎有活物在动,纳鲁葛尔迅速拉弓。瞄准那个方向,用了不到0.5秒,就先后射.出两箭。 ‘嗖’的一声,箭头直接穿透一棵树身,窜进草丛中,命中目标。第二发箭,是顺着树上留下的孔洞,再中目标。 李平阳躲在暗处,注视着这一切。他发现纳鲁葛尔不需要用眼睛看,只用耳朵听,就能发现躲在远处的敌人。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听声辩位? 走进草丛一看,纳鲁葛尔发现被射中的,只是一只野兔。第一箭爆了野兔的.头,第二箭则是穿心。 野兔旁边放了一个酒坛,正是李平阳拿着的那个,而且仔细看,野兔的一只脚是被绑住的,他瞬间反应过来自己中计了! 刚转过身,李平阳就已经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把造型怪异的火.器,将枪口对准他。 “别动!否则我就开枪了。” 李平阳见他想要伸手摸箭,拿着98k,对着空中鸣枪一声作为警告。‘砰’的一声枪响,惊的纳鲁葛尔迅速放下手。 他很奇怪,明明看到他进来时,手里是空空如也,什么东西都没拿。可这把被称为‘枪’的东西,又是从何而来? 两人僵持之际,李平阳忽觉,一旁的石头好像动了一下!纳鲁葛尔也发现了,但他们都不确定是不是看错了。 趁着李平阳分心,纳鲁葛尔迅速摸起一支箭,拉弓射向李平阳。这时地面开始震动,纳鲁葛尔重心不稳,导致箭给射偏了。 羽箭从李平阳身边穿过,两人同时看向一旁。一座石山突然崩塌,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由石头组成,人形模样的怪物。 李平阳的眼前,开始出现一行小字,系统提示,在他周围有很多七阶的妖兽,石巨人。 附近的石巨人,在感知到有人闯入领地后,都逐渐苏醒过来,很快的,一群石巨人朝着他们走来,扔出飞石攻击。 两人快速躲闪,几轮躲避下来,纳鲁葛尔的小腿,不幸被锋利的岩石划伤,鲜血渗出。 李平阳原本已经逃走,看到纳鲁葛尔一瘸一拐,被几个石巨人追杀,一咬牙,又调头跑了回去,打算带他一起走。 手在空中一抓,将短剑变出来,李平阳朝着石巨人挥出一剑,在石巨人的拳头快要砸到纳鲁葛尔时,瞬间被斩的四分五裂。 没想到的是,那些碎裂的石块,居然会自己重组在一起,再次汇合成一个石巨人,根本杀不死! 第六十四章:悬崖之下 “谢谢!” 纳鲁葛尔内心很意外,自己刚才还想要置李平阳于死地,可他却不计前嫌的救自己,让他很感动,发自内心的感谢。 “这会就别说这些了,先离开这里。” 李平阳不停的挥剑,将靠近他们的石头人斩碎,望着越来越多的石头人,有些发愁。 那些石头人体积都是他的几倍,而且不管斩杀多少次,都会再次重新组合,再度“复活”,必须找到彻底消灭它的办法才行。 纳鲁葛尔腿上受了伤,坐在地上也用箭在射石头人,每次用羽箭射穿石头人的脑袋,它的巨大身子就会碎成一堆石块。 同样的,没一会又会再次站起来。 李平阳看到他们右手边,有一个山洞,决定先去里面避一避。 否则就这样耗下去,体力迟早要被耗尽,而那些石头人似乎不用能源,有无限的体力,可以一直陪着他们耗下去。 两人一边攻击,一边后退,最终躲进了山洞里。石头人体积太大,无法进入山洞,只能将半个身子钻进来。 口中不停的向里面吐飞石,李平阳将飞来的石块全部斩碎,身子继续后退,脚下突然一踩空,发现后面没路了。 “该死!” 在他身后,居然是一个悬崖! 悬崖深不见底,底下漆黑一片。几块被踩空的石头,顺着边缘滚落下方,纳鲁葛尔凭借超乎常人的听力,听到石头坠落崖底,传来了很小的水花声。 “低下是个水潭!” 纳鲁葛尔把听到的告诉李平阳,李平阳挥出一剑将石头人斩碎,趁机回过头,问他:“确定吗?” 纳鲁葛尔肯定的点头,李平阳与他对视一眼,选择相信他,随后两人纵身一跃跳下悬崖。 短暂的失重感过后,两人径直坠落崖下,身子扎入水中,在这下面果然有一个水潭! 不过水质却混浊不清,里面有很多浮游生物,周身呈白色,细如发丝的一种神秘物种。 在受到两人惊扰后,迅速游离是非之地,钻进一块大石头的缝隙里躲藏。 在水中,李平阳瞪大眼睛,表情惊讶,发现纳鲁葛居然不会游泳,是个旱鸭子,身子正在一点点向下沉。 扑腾了两下,李平阳将身子翻转过来,游到纳鲁葛尔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脸。 在坠落过程中,纳鲁葛尔头部撞到了岩石,失去平衡,以一个头朝下的姿势沉入水底。 见拍了几下没反应,李平阳吃力的抓住他的一只脚,开始用力向上游。不得不得说,这位吐蕃汉子真不是一般的重啊!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李平阳自己都险些被带下去,最终终于冒出水面,呼吸到了久违的空气,深深的吸了几口气,然后继续将他的身子向上拉。 片刻功夫后,纳鲁葛尔被李平阳救上岸,肚子里喝了不少脏水,撑的鼓鼓的,嘴角还一直向外吐水,眼睛紧闭着。 “得罪了!” 李平阳搓了搓手掌,开始疯狂的捶打纳鲁葛尔的肚子,将他喝下去的水都给排出来。当最后一拳下去,纳鲁葛尔直接被打的半坐起身子,吐了李平阳一脸的水。 随后整个人有一个后仰躺下,方才水潭里,一条如发丝粗细的生物,从他嘴里逃了出来,似乎受不了他的口臭! 李平阳一只手捏住鼻子,用剑将其挑起来观察,发现那东西居然有牙齿,正在用一排锋利的小牙齿,咬自己的剑锋。 不过它却没有眼睛,只有一个圆圆的大脑袋,有点像是长着尾巴的水母,很是稀奇。 啊嚏!!! 一股凉风吹来,李平阳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让他感觉寒冷无比。 在身上摸了摸,他掏出一个火折子,发现已经被水泡湿,不能使用了。气的他叹了口气,将火折子扔进水潭里。 不知从哪照来的光亮,他坐着的那一片刚好有光,虽然不是多明亮,至少可以看清东西。 又是一股冷风刮过,李平阳冻的牙齿一打颤,干脆将身上的湿衣服脱下。随后在附近转悠,寻找能生火的东西。 最终在一个小洞穴里,他找到了一些干树枝,和一块被人使用过,前端焦黑的木头。 在那个小洞穴里,有一些人类生活过的痕迹,墙壁上用石头刻了很多符号,歪歪扭扭的,不成字体,也不像是字母。 向看天书般看了一会,李平阳最终放弃了,实在是每一个符号能看懂的。要不是看到有烧焦的木头,还真以为是外星人留下的。 除了那些看不懂的符号,再就是有一些烧成灰烬的黑色残渣,和一些破旧的衣物。 离得很远,就能闻到衣物上一股发霉的臭味,忍着恶心,李平阳翻找了一会,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抱着一捆树枝回来,李平阳刚一屁股坐下,顿时想起什么,嘴角含笑的望着那堆树枝。 原来他突发奇想,想到自己不是有火龙绕体吗?那为何不向它借个火?取取暖呢? 说干就干。李平阳坐在地上打坐冥想,让自己的思绪平静下来,找到感觉后突然睁开眼,瞳孔顿时变成了鲜红色。 一条火龙绕着他的身体转动,李平阳笑嘻嘻拿起一根树枝,在火龙的身上借了把火。 那火自己只要他能看到,也不会对他造成伤害,他也不确定能不能成,试试看吧。 只见树枝刚一触碰到,立马就‘轰’的一下被点燃,可把他激动坏了。拿着这星星之火,用一只手遮挡风去点干草堆。 不一会,火就越烧越旺,李平阳把那块大木头也加了上去。随后又找来一根长树枝,将衣服穿过,架在火堆旁边烘烤。 趁着纳鲁葛尔还没醒,也将他的衣服一起烘干。并且利用火龙绕体的治愈能力,将少许真气注入他的伤口,帮他治伤。 上面安静了,那些石头人见闯入领地的人已离开,便都又回到岩石中,与其融为一体。 不知外面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如果大家在天黑前,还没有等到他们中,任意一人走出森林,会不会派人来找?又能找到这里吗? 想着想着,李平阳感觉肚子有点饿了,‘咕噜’的叫了一声。但在这悬崖之下,貌似不可能会有吃的东西,也只是在脑中幻想了。 叹了口气,李平阳双手枕在脑后,舒服的平躺下来。想着睡着了,也就不觉得饿了。 也许是因为这几天太累了,李平阳躺下没一会就睡着了,一旁的纳鲁葛尔也传来了鼾声。 然后并没有人发现,在他们身前的水潭中,一块巨大的石头,突然动了动…… 第六十五章:火焰玄武 水面之下,巨大石头被四根粗壮的铁链固定,突然晃动了一下,水位跟着褪去不少。 纳鲁葛尔腿上流的血,顺着岸边流进了水里,在那水下似乎藏着什么生物,被血腥味一刺激,正在慢慢苏醒。 铁链被绷紧,发出一阵‘咔咔’的声响,声音不大,但却被听力敏锐的纳鲁葛尔听到。 缓缓睁开眼,纳鲁葛尔发现自己背靠着一块岩石,身上盖了一件衣服,身旁的一阵温热感,让他感觉非常舒适。 往旁边一看,一堆柴火已经燃烧到一半,火苗已经非常小了,李平阳就睡在他的对面。 摸了摸额头,脑袋还是非常痛,刚才那一下磕的不轻,流了不少血。李平阳已经帮他把血止住,并且做了简单的包扎。 腿上的伤口,已经被李平阳消耗大量真气,利用火龙绕体的治愈术,将他的伤口愈合,此时只留下了一道疤痕。 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他忙转身在左右寻找起来,当看到岩石后面,被平放着的震天弓,他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这把武器,是和他生命一样重要的存在,是他父亲临终前,唯一留给他的东西,承载的东西,大过它本身的价值。 是李平阳将他救上岸,又对比着落水点,在附近寻找,最终从水里给他捞上来的。 站起身子,纳鲁葛尔拿起一支铁箭,拉弓对准了熟睡的李平阳。这个时候,也是杀他的最好时机! 但他却一直在犹豫,脸上露出很为难的表情,似乎在和自己的内心做斗争。最终还是收手没有杀他,将弓箭放了下来。 咔!!! 刚才听到的声音再次传来,他警戒的抬起手中的弓,对着水潭的方向,开始一点点靠近。 这一次的响声很大,连睡得很死的李平阳,也被这个声音给吵醒。睁开眼后,迅速进入戒备状态,将短剑握在手中。 “这个大石头有问题!” 纳鲁葛尔见李平阳也醒了,走到自己身边,便指着水潭中心的大石头,发现那石头在动。 随着那个大石头晃动,地面也开始剧烈的震动,就像是地震了一样。原本平静的水面,突然沸腾起来,开始向上冒气泡。 那个石头居然在一点点浮出水面,水位开始快速下退,露出某一件物体的巨大圆顶。 接下来,是一层被淤泥覆盖,一个外形似钟的庞然大物。在这个大钟浮出水面后,周围的水温迅速变热,冒起滚滚热浪。 水面之下,一个巨大的黑影,突然从水中钻了出来。当看到那东西的模样后,离得最近的纳鲁葛尔,脸上顿时露出震惊之色。 那怪物有一条粗长的脖子,头部扁平,却非常的大,有点像蛇头,却长着像龙一样的两个犄角,嘴巴半张着,露出一嘴的獠牙。 除过两个黑漆漆的大眼睛,所有皮肤都被一层熔岩铠甲包裹着,冒着红色的烈焰。 它身子太大,只露出了背上镇压着的一个巨钟,其余部分都隐藏在水底。 结合这怪物的特征,李平阳想到自己在系统万妖录中,曾经看到过的一个上古妖兽。 火焰玄武! 火焰玄武,十阶妖兽,上古四大妖兽之一。 万妖录图鉴中,有关于它的一段描述,说是其物,是上古吞天蟒,和火焰龟的混合体。有蛇的头,和乌龟的坚硬外壳与身体。 传说背上那个巨钟模样的东西,是太上老君的第一个炼丹炉,也是失败品,镇压它用的。 在几万年之前,这里曾是一个地上河,也被称为黑水河。太上老君途径此处,恰巧遇到了正在做恶的火焰龟。 为了守一方百姓太平,他便用这个失败品丹炉,施加少许法力,将其镇压在这黑水河之下。 而这一压,就是几万年。 上古吞天蟒在那时候,还只是一条四阶的妖兽,最终因吞噬了火焰龟,发生变异,成了现在的妖兽,火焰玄武! 而且这家伙的全身,都被一层厚厚的熔岩铠甲包裹着,坚不可摧,无法对其造成伤害。 火焰玄武瞪着两个大眼,似乎在观察二人,最终将目标,锁在受了伤的纳鲁葛尔身上,张开大嘴怪叫了一声。 纳鲁葛尔拉弓,当即就朝着它的眼睛射出一箭。见状,火焰玄武迅速闭上眼睛,铁箭射在它的眼皮上,被厚厚的铠甲挡下。 虽说是没有造成伤害,但却非常的痛。 一声痛叫,火焰玄武一头撞向纳鲁葛尔。纳鲁葛尔企图跳向一边躲开,但腿上的伤刚好,刚跳起来就忽觉一痛。 张开嘴,火焰玄武一口咬向他,纳鲁葛尔迅速将弓立起,作为一个撑杆,将蛇嘴上下撑开,才没有被其一口吞下去。 李平阳见状,手持短剑冲上去,一剑劈在蛇的颈部。没想到那家伙的铠甲不是一般的硬,顿时发出‘铛’的一声响。 就像是劈在了钢板上一样,别说造成伤害,连一点碎渣都没砍下来,简直不要太变.态。 “来啊,畜.牲!来咬我啊……” 李平阳继续用剑砍,几剑下去,终于将仇恨拉倒到自己身上。火焰玄武似乎感觉到痛,叫着送开嘴,放弃攻击纳鲁葛尔。 拿回出震天弓,纳鲁葛尔开始配合的在一旁射箭。李平阳与火焰玄武周旋之际,对着后方的纳鲁葛尔喊了一声,让他攻击蛇的王冠! 李平阳释放霸道真气,利用上次与鬼母毒蛛交手时,新学会的弱点感知,发现了蛇头的弱点,在那个像是鸡冠的王冠上。 点了点头,纳鲁葛尔瞄准王冠射出一箭。 果不其然,当王冠被射中,火焰玄武顿时暴躁起来,开始用头去撞李平阳。李平阳用剑挡住,还是被重重的撞飞出去。 捂住胸口,李平阳感觉像被一辆小车撞飞,胸口一阵闷疼,咳嗽了两声,嘴角渗出一丝鲜血。纳鲁葛尔担心的看了一眼,手上停下动作。 “别管我,继续攻击王冠!” 李平阳用剑撑着地站起来,冲他喊了一声,随后继续挥剑,与火焰玄武周旋起来。 趁此机会,纳鲁葛尔对着王冠又射了两箭,可头痛再次来袭,两箭都给射偏了。伤口已经渗出血,滑到他的脸上。 晃了晃脑袋,纳鲁葛尔缓了下神继续尝试。终于,这一箭再次命中王冠。 铁箭的威力配上震天弓,即使有熔岩铠甲保护,火焰玄武还是被重创。痛叫一声,一头钻进了龟壳里,躲到水下。 第六十六章:妖兽人面蝎 见火焰玄武钻回水下,纳鲁葛尔收起弓,走到李平阳身边,搀扶他走回火堆旁坐下来。 “你没事吧!” 望着李平阳一直用手捂住胸口,纳鲁葛尔担心的问道,随后不顾他的反对,将他的手拿开,去查看他的伤势。 透过被岩浆灼烧的衣服,他看到了一块红烫的伤疤,鲜血不时从边缘渗出,一碰就疼。 没想到仅仅,只是被那火焰玄武给撞了一下,就会造成这么严重的伤。 “我没事,就是这烙印太难看了。” 李平阳乐观的一笑,打趣一句,指了指胸口上像花朵一样的伤痕。纳鲁葛尔知道他在逞能,摇头不语。 随后,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瓶子,让他忍一忍,说可能会有点痛。拔下瓶盖,将一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白色粉末,倒在李平阳伤口上。 那味道有点像硫磺,非常刺鼻难闻。 李平阳感觉到伤口一疼,咬牙坚持。少半瓶粉末倒下,纳鲁葛尔收起小瓶,说这东西,是他们吐蕃最好的止血散。 虽然只是一小瓶,但却金贵的很,要不是看在他救了自己一命,也不会拿出来给他用。 答谢一声,李平阳抿嘴一笑,内心暗觉他这个人其实并不坏。只是因为与自己立属不同阵营,否则或许能成为朋友。 为他上完药,纳鲁葛尔让他先去睡,自己值夜,那怪物指不定什么时候又出现,所以他们当中,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 自己刚才睡了一会,这会不觉得困,等到犯困了,就叫醒李平阳跟他换。李平阳点头同意,这会刚好也有点困意。 用树枝撑烤的衣服已经烘干了,崖底下的温度非常低,纳鲁葛尔将干衣服穿好,抱着手臂取暖,火堆已经快要熄灭了。 此时外面不知是什么天,也不知道有没有天黑,纳鲁葛尔干坐了一会,起身在附近又找了一点柴火,将火给填旺。 温度一上来,人就渐渐放松,说好的值夜抛在脑后,不知不觉,背靠着岩石给睡着了。 没睡一会,纳鲁葛尔突然坐起身子,望着李平阳的方向,露出一个瘆人的微笑。像蛇一样,在原地扭动了几下身子。 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纳鲁葛尔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一步步的走向李平阳。在他身边停下来,跪在地上举起匕首。 一道寒芒由刃上闪过,李平阳眼皮动了动,像是察觉到了危险。在纳鲁葛尔将刀刺下的瞬间,将头侧向一边躲过。 匕首刺进土里,差一点就成功了。拔出匕首,纳鲁葛尔嘴角含笑,继续去刺,这次被李平阳抓住手腕,与其抗衡。 “你干什么啊!” 李平阳朝着纳鲁葛尔喊到,发现他整个人非常古怪,有点不受控制一样。双眼就像是被蒙上了一层白蜡,白蒙蒙的。 双手握紧匕首,纳鲁葛尔再次冲过来。 李平阳侧身躲开,说了句得罪了,一脚踹在他腿腕上,迫使他的身前倾,随后从身后按住他的脑袋,将他压在岩石上。 这时候,纳鲁葛尔的袖子突然动了一下,一个小东西从里面钻出来。李平阳眼疾手快,一把将它抓住扔在地上,一脚踩碎。 系统识别,那是一只妖兽蝎子,名叫人面蝎,是最低等的一阶妖兽。之所以叫人面蝎,是因为在它的背部,又一张恐怖扭曲似人脸的纹路。 这种蝎子的尾巴上,有让人致幻的毒素,可以让人短暂进入幻觉,身体被其控制。 它可以依靠自己的这项技能,控制比它大的生物,去捕食,或攻击大它好几倍的猎物。 最神奇的地方,是在这种人面蝎身上,居然还隐藏着两个翅膀,展开后可以在空中飞行! “还是我来守夜吧。” 李平阳叹了口气,眉毛一挑,无奈的笑了笑。将双手伸向火堆烤火取暖。望着火焰不知道在想什么,渐渐入了神。 盯着地上的蝎子,李平阳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几声。已经一天没吃饭了,在不吃点东西,可能真会给饿晕过去。 看到对面潮湿的角落里,还有两只个头很大的人面蝎,虽然大脑极度排斥不愿意吃,但胃里却又发号施令,可以尝试。 最终,再三的犹豫过后,李平阳还是决定抓几只,烤来尝尝味道,实在饿的不行了。 小心翼翼的站起身,李平阳从纳鲁葛尔的箭囊里,取走了一支铁箭。用手握着,利用真气将铁箭扔出去,将蝎子一箭刺在地上。 利用相同的方法,李平阳最终抓了六只大蝎子,将其内脏去掉,又把尾巴和毒针斩去,剥了皮,用铁链串着在火上烤。 不得不说,去了皮的蝎子肉,看着就像是排骨一样,没了之前的恐怖感。稍微烤了一会,外面的一层皮就变得红透起来。 一股肉香味渐渐飘来,当烤到外焦里嫩,外面冒出一层油脂的时候,李平阳用手撕了一小块,非常烫手,开始咀嚼品尝。 味道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吃,相反味道还不错!每一口都是酥脆的,外酥里嫩,像是在啃脆骨,味道和鸡肉差不多。 李平阳吃了两只,剩下的继续放在火上烤,香味最终将纳鲁葛尔给叫醒。他睁开眼就看到一只蝎子,正架在火上烤,吓的身子忙向后一缩。 李平阳已经吃饱了,看到他醒来,便将烤好的一串蝎肉递给他,说吃饱以后,该干正事了。 刚才在烤蝎子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思考对策,如果从外面无法杀掉这火焰玄武,那就从内部下手,将它的心脏斩碎。 那口大钟,应该有入口能进到玄武体内,他需要纳鲁葛尔配合他。纳鲁葛尔需要射箭拖延时间,给自己制造机会。 两人之前也合作过,而且为了对付玄武的熔岩铠甲,李平阳想出了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将纳鲁葛尔的铁箭,三支捆在一起。 因为震天弓的弓弦,是用妖兽火纹蟒的背筋做的,不用担心它会断。将铁合三为一,可以让威力最大化,发挥出最大作用! 李平阳接下来,将自己的计划说给纳鲁葛尔,两人一起用身上的衣物,割成布条捆扎铁箭。 一切准备就绪。 纳鲁葛尔拿着一支铁箭,开始不停的敲打墙壁,将水里的火焰玄武引出来。李平阳则退到一边,潜入水中靠近大钟。 第六十七章:干尸复制体 见火焰玄武被引出水面,纳鲁葛尔拉弓,将三发合一的铁箭射出。箭头撞在其厚厚的熔岩铠甲上,发出一阵响声。 果然有效! 被这种威力加强的弓箭击中,火焰玄武瞬间就暴怒了。张开大嘴吼叫一声,一头撞过来。 纳鲁葛尔向后一跳,身前的一块石头当即就被撞的粉碎。纳鲁葛尔继续与其周旋,瞥了一眼水中,迟迟不见李平阳露头,心里不免担心起来。 不知道他有没有找到入口? 李平阳潜入水中,水下浑浊一片,根本什么也看不清,瞬间就失去了方向感。好在他抓到了一根铁链,可以顺着铁链向前游。 片刻后,李平阳将头伸出水面换气,看到他已经游到大钟附近,纳鲁葛尔这才舒了口气。 在那口大钟的底部,有一个三角形的缝隙,李平阳侧着身子游进去。刚一通过,空间就一下子变大了,眼前居然出现了一面石门。 石门没有完全闭合,勉强可以透过一个人,李平阳顺着缝隙钻进去,来到了玄武龟壳内。 进入到石门内部,李平阳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发现里面居然没有水?水像是被石门隔开,居然一滴都没有流进来。 就像是被一层透明的结界,将水流给隔开一样形成里外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李平阳没怎么练习过憋气,脸色十分难看,终于是憋不住了。既然这里没有水,那就不担心溺水,索性就不憋了。 用嘴深呼吸了几下,貌似没事,只是这里面的味道太难闻了,腥臭无比!李平阳不得已,将衣服割开一段,做了一个面罩。 这下能好受一点,李平阳开始一点点前进,没走两步就没路了,发现有一排向下延伸的石阶,于是顺着石阶走下去。 随后他进入了一个通道,两边的墙壁上满是蛛网,地上是黏糊糊的,腥臭味越来越重。 在这个通道里,每隔上几米,就在一个石坑里放了一盏油灯。他一经过,那些油灯就自己点亮,一开始吓了他一跳! 好在有惊无险,通道里似乎并没有什么陷阱,或者是机关之类的东西。走过那条通道,眼前是一个暗红色的巨大房间。 在房间的角落,堆着如小山一样的金银财宝,从里面随便拿出一件,那也算得上是价值连城,够吃一辈子的。 在那些财宝的旁边,有一个长的像猫头鹰一样的面孔,却有着人身的奇怪石雕。那石雕的眼睛很传神,就像是个活物一样! 你是怎么也没想到,在这火焰玄武的龟壳内,居然还藏着这么多的秘密。 就在这时,地面突然剧烈震动了一下。 李平阳刚站稳,发现墙壁居然在蠕动!一些被被裹成木.乃.伊一样的干尸,从墙壁里钻了出来,居然和他长的一模一样! 那些干尸的高矮胖瘦,以及脸上的五官,都和李平阳一模一样,就像是他的复制体。 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那些干尸复制体就动了起来,开始向他发起攻击。没办法,李平阳只能拿出短剑来招架。 可墙壁就像是一个打印机一样,无数的自己,被源源不断的复制出来,李平阳很快感觉到压力,额头上渗出一丝汗水。 他并没有注意到,那个长的像猫头鹰一样的怪鸟雕像,眼睛居然动了一下。 与面前的复制体交战时,身后又给你突然冒出几个,从背后攻击。腹背受敌,很快让李平阳累的气喘吁吁…… “该死!没完没了了。” 李平阳由劈砍,变为用剑法的剑气攻击,这样能轻松不少,而且攻击范围大。可这样做,消耗的真气也是多出一倍。 终于,在一道剑气挥出,不巧将那个雕像的脑袋斩下。那些复制体突然停止动作,一动不动的,就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 随便,所有的干尸复制体,都化作一团团黑色的雾气,消失在自己眼前。一切又恢复平静,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面前的墙壁,突然向两边裂开,露出一个通道。李平阳顺着通道向里看,发现在那里面,居然摆放着一口石棺! 里面似乎是个密室,李平阳握着短剑走进去。刚踏入密室,身后的通道立马就合上了,一点缝隙也没有,就像是给长在了一起。 任凭他用力捶打,也无济于事,密室里的一盏灯点亮,他看到除了那口石棺,在左右两边,各立着一座和外面相同,那种鸟面人身的雕像。 有了前车之鉴,李平阳知道这些怪鸟的眼睛有问题,于是先挥剑,将两个石雕的头都斩下,防止出现刚才的状况。 他不确定那是不是幻术?但是感觉太真实了,而且他也不想再和干尸复制体战斗,用剑砍自己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用力推开石棺,他想看看里面有什么? 可当石棺打开的瞬间,他的目光除了震惊就是疑惑。他惊讶的发现,那里面居然是空的。 有一个像是存放剑的剑槽,此时上面放的剑不知去向,像是被什么人给拿走了。 盯着那个放剑槽子的轮廓看,李平阳发现有些眼熟,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手中的短剑。 不会吧? 难道…… 他有些紧张拿着短剑,试着放在那个剑槽上,居然发现两者完全吻合!不时心头一震。 原来自己的这把短剑,也就是他父亲留给他的短剑,居然是火焰玄武的体内拿走的? 这把剑又是何人打造?父亲又是怎么知道这里的?新的疑问也随之而来。 正在思索之即,玄武的舌头钻回龟壳里,向着他发起攻击。李平阳迅速将短剑拿起来,挡下这一击,身子被撞的后退。 外面的纳鲁葛尔,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只感觉地面一直在震动,如果让火焰玄武在这么闹下去,这里真有可能会塌。 蛇头继续攻击李平阳,这次李平阳一跃而起,跳上蛇头,双手举起短剑用力刺了下去。 一部分剑身没入蛇头,疼的火焰玄武痛叫一声,疯了一样带着他乱撞。李平阳双手死死的抓紧剑身,才没有被甩出去。 原本是想找到这家伙的心脏,但却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而且知道了这把短剑的出处,也算是意外之喜。 一阵乱撞后,短剑本就扎的不深,最终脱离,李平阳连人带剑,从龟壳内被甩飞出去。 第六十八章:黑毛蛇与百足虫 “啊啊啊啊啊!!!!” 大叫一声,李平阳从玄武龟壳内飞出,身子重重的撞在岩壁上,嘴里咳出一口鲜血。 纳鲁葛尔见蛇头又要攻击,连忙拉动震天弓,对准蛇头射出一箭。箭头撞在熔岩铠甲上,擦出一道火光,向上弹飞。 虽然将三支铁箭捆在一起,依旧无法击玄武坚硬的外皮,但至少能造成一些伤害了。 看着箭头击中过的位置,已经留下一个伤口,如果威力能再大点,一定可以办到。 “试试这个!” 李平阳从地上爬起来,将一把98k扔给纳鲁葛尔。那是他从系统商店兑换的,放在戒指里面的空间包裹中。 在空中接过98k,纳鲁葛尔一副震惊之色,他只是听闻在这世界上,有人造出了火.铳,但却从未有幸见过,不免有些激动。 来不及教他如何使用,火焰玄武又开始攻击,李平阳只能挥剑抵挡,一边防守一边反击。 纳鲁葛尔抱着枪研究了一会,仿佛冥冥中与这武器有缘,无师自通的摸向了扳机…… 砰!!! 一声震耳的枪响。一发子弹从枪口飞出,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卷着一股劲风呼啸而过,打在火焰玄武的铠甲上。 这一次,没想到铠甲居然被击碎了,打下来一块鳞片。慢慢找到感觉,纳鲁葛尔屏住呼吸,又对着火焰玄武开了一枪。 这一次,又是一片铠甲被打掉!纳鲁葛尔看向李平阳,露出一个微笑,心中大喜。 咆哮一声,火焰玄武像是彻底被激怒了,浑身冒起烈焰。水下的铁链已经绷到极限,最终不堪重负,‘啪’的一声全断开。 没了束缚,火焰玄武的身子从水下冒出一大截,一群黑压压的小蛇被放出,从水里窜出来,飞扑向岸上的两人。 那些黑蛇个头不大,但却十分奇特,那种蛇的背上,长了一缕像是毛发一样的黑毛,在背部两侧,还各长着一只翅膀。 眼睛是深红色的,瞳孔的形状像是一把尖刀,口中吐出鲜红的蛇信,弹跳力惊人。 “这是捅了蛇窝了!” 李平阳挥出剑气,将一条飞向他的黑毛蛇斩成数段,几步跑到纳鲁葛尔身边,又挥剑将飞向他的黑毛蛇也斩落。 两人背靠着背,迎战黑毛蛇群。 那些黑毛蛇不知道有多少,一波接着一波的飞来。纳鲁葛尔用枪已经来不及,抽出腰间的短刀,用刀将飞来的蛇斩落。 此时火焰玄武还在蓄力,浑身被烈焰包裹,身上的岩浆顺着龟壳的裂缝流下,将身下的水潭,变成了一个岩浆池。 不知道等它完全觉醒,又会怎么样? 黑毛蛇群拖住他们,让他们分身乏术,没办法阻止火焰玄武苏醒。他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一次,恐怕是不能活着出去了! 利用真气化形,拟龙化,李平阳挥出一道白龙斩,清出一条通道来。随后顺着通道向前冲,试图接近火焰玄武。 离火焰玄武只差几步,李平阳突然察觉到危险,一个跳跃躲开。一束毒液喷在一块石头上,将石头直接腐蚀成碎渣。 抬眼望去,火焰玄武的蛇头已经苏醒,变成了一个大虫子的模样,虫子的嘴里是一圈利齿,嘴的两边和下颚上,各长着一个獠牙。 它头顶上的王冠,此时已经全部冒出来,那居然是一个肉瘤一样,黑漆漆的巨大眼睛! 身上的熔岩铠甲,被流出来的岩浆泡化,从大虫子上分泌出的黏液,形成更坚硬的外壳,这回连98k也无可奈何了。 在它苏醒以后,黑毛蛇也停止攻击,向着它身下的岩浆跳入,变成它可以吸收的养分。 随着黑毛蛇的奉献,大虫子的体型又增大了许多,头上的巨眼更加震撼!说实话,李平阳想哭的心都有了。 早知道会遇到这么个玩意,还不如在上面和石头人打呢,兴许还有一线生机。而如今,他只求别死的太惨就行。 大虫子最终从龟壳里分离出来,爬上岸,下身有无数条腿,就像是与蜈蚣的结合体。 大虫子张开大嘴,冲二人咆哮了一声,随后,将目标锁向只拿着短刀的纳鲁葛尔。 李平阳向大虫子挥出一剑,吸引它攻击自己,剑气在其身上流下一道疤,一些绿色的黏液被斩下来。大虫子扭过身子,身下的百足快速移动,朝他撞过来。 望着那张开的大嘴,犹如山洞一般,里面的一圈利齿,就像是一个绞.肉.机,看来它是想要将自己给活吞了! 李平阳向后跑去,跑到墙角后,踩着岩壁跳起,一个后翻站在大虫子的背上。纳鲁葛尔趁机填充子弹,用98k打它的巨眼。 一慌张,纳鲁葛尔没打准,子弹贴着巨眼划过,带出一丝鲜血。疼的大虫子瞬间闭上眼睛,开始横冲直撞。 李平阳一个没站稳,身子向下滑倒,快速向着下方滑行。最终利用短剑,刺在一块铠甲的缝隙里,才得已停下来。 用短剑刺着,一点点爬回大虫子背上。它的肉.体与龟壳分离后,神经变得不在敏感,似乎已经不会再惧怕到痛了。 而且离开龟壳,它的身体居然可以自愈!刚才用短剑爬上来,刺过留下的伤口,居然在一点点恢复,慢慢愈合。 纳鲁葛尔拿着98k,继续攻击那只大虫子的眼睛,使它不敢睁开眼。视觉被屏蔽后,大虫子只能依靠声音来判断方向。 又是一声枪响,大虫子这回找到了纳鲁葛尔,朝着他的方向撞过去。冲到他身边,甩尾将他手里的枪打飞,沉入岩浆中融化。 而他本人,则一个后仰飞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李平阳找准时机,趁着大虫子睁开眼的瞬间,将短剑刺了进入。 大虫子疼的身体扭曲,缩成一团,尾巴向后刺过来,一根尖刺直接刺穿李平阳的胸口,鲜血顺着尖刺一直向下滴。 李平阳低头看了一眼胸口,纳鲁葛尔从地上爬起来,望向李平阳,露出一个震惊的表情。 随着长刺拔出,李平阳咽喉一热,一大口鲜血从嘴里喷出来。纳鲁葛尔表情僵住,愣在原地,有些始料未及。 手指无力的松开,短剑从手中滑落,李平阳随后从大虫子的背上坠落…… 第六十九章:坠入魔道 从高处坠下,李平阳的短剑掉落在一边,平躺在一块岩石上。他的手脚开始冰凉,感觉到刺骨的寒冷,身子动弹不得。 他任然有意识,看着纳鲁葛尔冲过来,拖着自己的身体向山洞里拉,转移到安全地方。 纳鲁葛尔慌张的用衣服按住他胸口,鲜血不停向外冒,显然已经有些手足无措了。 他不停呼喊李平阳的名字,想让他清醒,可李平阳的却什么也听不见,只看到他的嘴在动,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鲜血从伤口流出来,一部分流淌到他身边的短剑上。当接触到李平阳身上的血,短剑开始冒出黑气,开始吞噬那些血。 地上的血液很快就被吸干净,短剑突然浮空立起来,一圈圈黑气绕着短剑转动。李平阳听到无数的冤魂在嚎叫,嘶鸣。 那种尖锐,阴冷,恐怖且刺耳的声音,不断围绕在耳边,让他心里即焦躁又难受。 就像是千万只孤魂野鬼,在发泄着自己的怨念,叫声凄厉中偷着一股怨气。 不止李平阳,连纳鲁葛尔也能听见,那声音像是从短剑里传出的,而且没办法让它停止。 听到这个声音,连大虫子也不敢再靠近。叫声一直持续着,纳鲁葛尔的眼角和耳朵,都开始向外流血,跪倒在地上。 “啊啊啊啊啊!!!!” 痛苦的抱着头,纳鲁葛尔快要被这个声音逼疯了,甚至想要将耳朵废掉,只求它别再叫了。 李平阳的丹田内,那把残刀开始不安分的躁动起来,短剑所收集到的所有怨念,全部传递给残刀,帮助它觉醒。 困住残刀的剩余几根铁链,开始一根根断裂,刀身上的封印最终被解除,围绕在刀身上的一层黑气,变为霸气的黑焰。 更强大的怨念喷发出来,李平阳的伤口被黑气笼罩,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被怨念侵蚀,将他拉入无尽深渊。 怨气化为无数条黑影,开始在头顶上方盘旋,纵横交错的来回穿梭。叫声更加凄凉,更加刺耳,纳鲁葛尔无法忍受,最终晕了过去。 李平阳突然睁开眼,清澈的瞳孔,开始被黑暗一点点占据,直到仅有的最后一丝光明,也变得黯淡。身上被黑气围绕,两个眼睛彻底变黑。 他将身体献给了万鬼,得以重生,悄然入了魔道。身子被黑气拖着,缓缓站起来。 抬起头,满身是伤的李平阳,披头散发,头发被怨气吹的飘起,嘴角挂着鲜血,目光冰冷。 伸出手,李平阳抓住充满怨气的怨念之剑,眼神充满杀气,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 叫声也在这一刻戛然而止,地面也停止震动,一切恢复平静。不过头顶之上,那数以万计的,一条条怨气所化的黑影,依旧在穿行。 身上被黑气围绕,李平阳看了一眼百足虫,正是他害自己被万鬼反噬,坠入了魔道。 手握冒着黑焰的短剑,李平阳一个突刺冲向大虫子。大虫子见叫声停止,便不再惧怕,也张开大嘴冲向李平阳。 在被大虫子吞下的瞬间,李平阳直接刺穿了它的身体,穿透而出。随后反手,将带着怨气的一剑挥出,做个了断。 只见大虫子的铠甲一片片滑落,身体中间出现一道剑痕,随后一道鲜血喷出,一分为二。 踩着黑气,李平阳缓缓落到地面,嘴中喷出一口血,捂住胸口咳嗽几声。这怨气太过强大,使用的同时也会被反噬。 拉开衣服一看,刚才被刺穿的伤口,此时已经不见。得到强大力量的同时,他身上的伤也都痊愈了。 但强大的怨气,他似乎并没有办法控制,也没有办法压制它。如果任由怨气发展,迟早有一天他会走火入魔,成为牺牲品。 来到纳鲁葛尔身边,李平阳探了探他的鼻息,还好只是晕过去了。刚想带他离开这里,突然两眼一黑,倒在他身边。 …… …… 再次醒来时,李平阳已经离开了崖底。 睁开眼睛,外面的天已经大亮,眼光刺眼,李平阳用手遮了一下阳光,慢慢适应。 他发现自己靠在一棵大树上,眼前是一个正在燃烧的火堆。一只兔肉被一根木棍串着,架在火上烤,香味扑鼻。 他的头上盖着一块布,在他醒来时,滑过掉在手中。那块布被他的额头暖热,好在他的体温,总算是给降下来了。 原来在他昏迷后,纳鲁葛尔醒来,看到了已经被斩杀的大虫子尸体。李平阳就倒在他身边,手里抓着冒着黑焰的短剑。 他试图将剑从他手中拿走,但被李平阳握的很紧。而且抓到他手的时候,纳鲁葛尔发现他身体特别烫,似乎是在发烧。 用手探了一下,他发现李平阳的额头也特别烫。嘴里一直很小声的,在重复的说着一些梦话,怎么叫也叫不醒。 在大虫子死后,他发现在水潭水之下,有一个通向外界的通道,于是带着李平阳从那出去。 在他昏迷高烧不断,纳鲁葛尔一直在身边细心照料。采了野果回来,拿至他的唇边挤出汁喂他喝,给他补充水分。 又在附近的水池里,将一块布料浸湿,敷在李平阳的额头上,为他降温,折.腾了一宿。 夜晚的后山无比寒冷,好在周围柴火很多,他就找了一处没有风的地方,生起了一堆火。 火光照亮,一些动物也就不敢靠近。但担心有妖兽出没,纳鲁葛尔一晚上基本没合眼,靠在树上,一直是清醒的状态。 现如今,看到李平阳已经醒了,纳鲁葛尔才打了一个哈欠,激动的跑过来,问他怎么了? 经过这一次的患难与共,他对李平阳彻底改变了看法,从心里佩服他,承认他是个汉子。 一起经历了生死,这会是一段难忘的经历。等以后等有机会了,他还想再来大宋,看望李平阳这个朋友,兄弟。 “好多了,谢谢。咳咳咳……” 李平阳坐起身子,感觉身体特别虚弱,一股凉风吹过,他就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随后,纳鲁葛尔将兔肉递给他,说他自己吃过了,那是给他留着的。李平阳确实有点饿了,就毫不客气的吃起来。 “李狗蛋!!!” 吃到一半,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发现是李虎。李虎带着众人,随着火堆冒起的白烟,找到了这个地方。 跟纳鲁葛尔一起来的,那个光头大汉,看到他没事,也招呼了他一声。但纳鲁葛尔心里明白,他巴不得自己出事。 又休息了一会,众人一起离开了森林。 第七十章:血瞳树 纳鲁葛尔与李平阳勾肩搭背,互相搀扶着走出森林,没人知道他们经历了什么,让两人的关系突然变得如此融洽。 其实在昨天夜里,见李平阳迟迟未归,李虎就特别担心。组织了一波人,进入森林找了一次,也遇见了妖兽石头人。 一场恶战过后,所有人全都负了伤。加上天黑,手里的火把有限,就只好撤出石头人的领地,等天亮了在去找人。 最让李虎生气的,正是那个吐蕃的光头,吉布勒。他的自私令人发指! 八小时前…… 李虎和吉布勒,各自带领了一拨人,从不同方向进入森林,寻找李平阳和纳鲁葛尔。 按照约定,太阳落山之前,不管谁输谁赢,他们都应该按照约定,走出这个森林。 可已经快要天黑,任然不见两人出来。 “天都快黑了,他们应该是遇到危险了。不等了!你们害怕就待着吧,我自个去找。” 李虎担心李平阳,从一个人手中抢过火把,扛着自己的大刀,就准备一个人进森林。 “不行,一个人太危险了。你,你,还有你,们几个跟他一起去,放机灵点!” “是。” 三皇子也在等李平阳,同样心里焦急,见李虎要去找人,便连忙转身,在身边挑了几个功夫好的,陪他同行。 吐蕃那边,光头男吉布勒,和纳鲁葛尔是表兄弟,虽然是同属不同部落,势力不同,但身上都流着蕃人的血。 见李虎要进森林,也就跟着走上前,说他也要去,并且也带了几个吐蕃手下一起。 两个队伍出发,从东西两边一起进入森林。随着他们踏入,发现这片看似寂静祥和的森林,其实却是危机四伏。 刚走了没一会,吉布勒的队伍就突发状况,少了一个队员,一个人突然就给凭空消失了。 “你们谁见大木了?” 走着走着,一个手持火把的吐蕃人,习惯性的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发现原本跟在他后面的一个队友,突然不见了。 大木胆子很小,但身体却很强壮,是他们中的大块头,虽然面相有点凶煞,但人却非常好。 “大木?他刚不是……唉,还真不在了!” 闻声,另一个队友也转身,指了指说话那人后方,发现跟在最后面的大木,的确不见了。 猜想他会不会是上厕所去了?一行人就停下来,在附近找地方坐下来等,顺便歇一歇。 那个手持火把的矮个子,刚一屁股坐下来,他身后的一根藤蔓,在见到火苗后,就迅速向后一缩。当然并没有人注意到。 而且那个矮个子背后,大树的树身上,突然从中间给裂开,出现一个血红的大眼睛。 眼睛猩红一片的望着前方,大树看到了吉布勒一行人,像枯手一样的藤蔓从地下钻出来,朝着矮个子慢慢爬过去。 矮个子感觉背后一凉,有种感觉,像是有人在盯着他看一样,心里毛毛的,迅速回过头。 “嗯?难道是我想多了!” 在矮个子回头的同时,大树的红瞳闭合上,藤蔓也停止前进。望着普普通通的树身,矮个子被自己逗笑,嘲笑自己怎么胆子也变小了。 当刚才,他明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 “我看大木应该是害怕,半路上趁我们不注意,自己偷偷跑回去了吧,别等他了。” 矮个子起来解释一句,顺便缓解一下紧张气氛,大家听后都点了点头,觉得有道理。 但其实,是他感觉这个地方怪怪的,想赶快离开。他甚至猜想,或许大木不是走失,而是被这里的什么妖兽给吃了! 吉布勒也不想为了一个人浪费时间,就招呼大家集合,一行人随后起身,继续前进。 大树再次睁开红瞳,藤蔓在地上快速移动,在快要抓到矮个子的脚时,被他抬腿走掉了。 在他们离开后,树上突然吊下来一个人,浑身是血,面目狰狞的望着前方,嘴巴还在轻微张动,似乎还有一口气。 那人正是他们在找的大木。 突然!!! 从大树上伸下了两根藤蔓,抓住大木的脑袋,‘咔叭’的一下就给拧断。随后用藤蔓抓住他两条腿,一下子拉走。 一行人又走了一会,矮个子一路上,老感觉有人在跟着他们,不时的就回过头,看上一眼身后,却什么也t就.没发现。 他一个人停下来,开始仔细去观察身边的树木,在其中一棵树的下方,抬头向上看,他居然发现了大木的衣服。 在他背后,大树的藤蔓伸到他脚下,将他的双腿牢牢抓住。待他发现之时,身子突然被拉倒,开始快速像树顶拉。 身子在地上滑行,他终于看清了那棵树的模样,居然在树身上有一个巨大的红瞳! 一边被拖行,矮个子让自己冷静下来,去摸腰间的吐蕃短刀。尝试两次后,他终于用手抓到短刀,开始拼命去割藤蔓。 更让他害怕的,是那藤蔓在被割开后,流出来的不是树液,而是和人一样的鲜红的血液! 他的双手被血染红,仍没有放弃,继续弓着身子,割动困住他的藤蔓。赶在被拉上树顶前,终于挣脱,从树上摔下来。 “救命啊!!!!救命啊……” 落地后,矮个子一边求救,一边向着前方跑,也顾不上去捡火把,拼命的狂奔。 着急逃命,没有去看脚下的路,被一块石头给绊倒,整个人摔飞了出去,脚也给扭到了。 爬起身子,他一瘸一拐的继续跑,一边慌张的回头向后望,发现藤蔓已经追上来。 而且他的四面八方,其它树也都睁开骇人的血瞳,纷纷挥动起藤蔓抓向他。一条条藤蔓犹如黑蛇一般,快速在地上延伸。 “不要!救命啊,啊啊啊啊啊……” 惨叫一声,他的身体被藤蔓纵横交错的刺穿,口中向外冒着大量鲜血,低着头站着死去,后被大树将尸体拉上树顶。 已经走远的一行人,被这一声惨叫惊到,忙回过头查看,发现矮个子也不见了! 远处,黑暗中火光照不到的地方,一颗颗猩红的血瞳,正一个接一个的睁开。 第七十一章:危机四伏 望着黑暗中,突然亮起的一个个猩红的血瞳,吉布勒身边的几个手下,吓得连忙后退。 “你,过去看看!” 吉布勒将身边的一个人推上前,见他一直摇头,继续道:“放心,我就在你后面,有什么事,我随时支援你。” 吉布勒说完,从一个手下那拿过火把。交到这个人的手中。那人左右为难,知道如果不去,吉布勒会杀了他。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那人名叫多克,头上有很大的一块疤,脑袋尖尖的,像是一个鸡蛋。从吉布勒手中接过火把,多克颤抖着靠近那些血瞳。 走到距离血瞳树,约莫着还有四五米的样子,多克停下脚步。他发现地上的藤蔓就像是活了一样,在向着他移动。 他当然不知道,那些血瞳,并不是大树的眼睛,其实上,是一种寄生类的妖兽。 那是一种附着在妖树身上,与妖树共生的寄生兽,叫做火焰虫。火焰虫是妖兽界体型最小的妖兽之一,和萤火虫大小差不多。 它们无攻击性,尾部有一个小皮囊,每次充血以后,那个皮囊就会变红,汇聚的血越多,就像是一个红灯泡一样。 它们成群聚集在一起,便会形成像血瞳一样的图案。一到察觉到危险,会禁止让血液在流入皮囊,血红色会瞬间消失,就像是血瞳闭上眼睛。 因为火焰虫的体型非常小,没办法自己捕食,当它们有一天,发现妖树身上的一种黏液,可以当做食物后,便找到了新家。 甘愿充当妖树的‘眼睛’,帮它猎食。作为回报,妖树每次饱餐后,也会分泌出更多的黏液,好让它们也大吃一顿。 这种共生的体系,在妖兽界并不多见。 …… 看到藤蔓朝着自己爬来,多克吓的叫了一声,调头就跑。见到他慌张的跑回来,大家也跟着向后跑,可不敌速度像蛇的藤蔓。 嗖!!! 一根藤窜出,多克的一只脚被缠住,那藤蔓力量非常大,居然拖着他整个人向后滑行。 “老大,救……救我!” 多克朝着吉布勒求救,吉布勒看清攻击他的东西,是妖树的藤蔓,当即就招呼大家撤退。 见更多的藤蔓从周围伸过来,吉布勒选择放弃多克。只见他从一个手下那里,拿过来一把弓箭,对准多克的方向。 看到他欲要救自己,多克心中还有一点感动,可下一秒,他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吉布勒的弓箭是瞄准自己的,压根就没有打算救,显然,他已经当做一枚废棋处理了。 ‘嗖’的一声,多克的大腿被一箭射中,发出一声惨叫。一旁的手下同时看向吉布勒,对于他的做法感到不理解。 “还看什么,快走啊!” 吉布勒吼了一声。见多克的叫声,吸引来更多的血瞳树,其余人原本想要救他,但生死存亡时刻,没人愿意冒险去救他。 人都是自私的,特别是在面临生死时,本能的求生欲会让你放下一切,不惜代价的让自己活下去。 “别,别剩下我。求你们了,救救我!” “吉布勒!你个畜牲,你不得好死……啊啊啊啊啊……老子做鬼也不会能过你……” 多克话还没说完,就感觉胸口一痛。向下低头一看,一根藤蔓已经穿透他的胸口,血红的尖端冒在外面,鲜血快速涌出。 嘴里咳出大量鲜血,绝望的看了众人最后一眼,多克的脑袋垂了下去…… 一行人没有方向的一直向前跑,很快的,就发现前面没有路了,正前方是一个悬崖。 血瞳树已经追上来,伸出藤蔓朝着吉布勒刺过来。吉布勒为了活命,迅速将旁边的一个手下推上前,替他挡住。 藤蔓径直刺穿那人的腹部,从身后穿出来,那人扭过头,瞪大眼睛看了他一眼,就这么当了他的替死鬼,倒在地上。 其余手下见状,都开始和他保持距离,比起血瞳树,吉布勒才更让他们感到害怕。 藤蔓像潮水一样,朝着一行人爬过来,几个手写决定抱团取暖,背靠着站在一起,拿出短刀对抗窜过来的藤蔓。 吉布勒一个人被孤立,这也是他的自私换来的,仗着力气大,吉布勒掰开身边的一块巨石,朝着藤蔓砸了过去。 一些藤蔓被砸中,吃痛缩了回去,可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另一边,那些手下也被藤蔓攻击,身上多处被刺伤。 就在大家以为将死之际,另一边的树林亮起了一片火光,李虎带着他的人赶来救场。 同样的,李虎那边也遭遇了血瞳树,但他却没有抛弃任何一个队友,即使浑身是伤,也没有让一个队友牺牲。 而且通过观察,李虎发现那些血瞳树是有弱点的,那就是它们怕火!只要一接近火光,就会迅速将藤蔓缩回去。 李虎带头,冲在一行人的最前面,拿着火把对着藤蔓左右晃动。很快杀出一条路。 他带领的人,也都拿着火把逼退藤蔓,站成一排。血瞳树见到火把不敢再靠近,李虎趁机带人将受伤的吐蕃人救走。 向西一直跑。 他们最终来到了一片开阔的山地,附近满是造型奇特的怪石。见血瞳树没有再跟过来,就在此停下来休息调整。 李虎的队伍和吐蕃的队伍,此时已经打成一片,两方面人互相帮忙,救治受伤的队友。 这一次,大家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吐蕃那边也牺牲了三个人。由此不难猜想,李平阳两人的处境,不比他们轻松。 李虎的人相对受伤较轻,就轮流在附近值岗,照顾受伤严重的吐蕃人。来的时候没带食物,所有人都是饿着肚子的。 担心血瞳树等会又来袭击,他们在营地附近点燃了几个火堆,同时也能起到御寒的作用。 大概睡到半夜的时候,一个手下爬起来换岗,突然尿意来袭,就跑到远处的一块石头后面方便,迷迷糊糊的。 滚烫的液体浇洒在石头上,他发现身前的一块石头,居然好像在动!招呼一声,他叫另外一个人值岗的人过来看。 两人盯着晃动的石头,都觉得好奇。 正在这时,手里拿着的火把,在地上照出一个巨大的影子,似乎有什么东西,正站在他们身后! 第七十二章:断剑阁主 两人相互对视一眼,同时看见了那个影子,显然不是他们其中一人的,是多出来的第三个影子! 从影子轮廓来看,那是一个静止的庞然大物,那东西有手有脚,和人很像。就像是一堵墙一样,挡在他们身后。 感觉到身后一凉,那怪物张开双臂,双拳握紧朝着地面就猛砸下来。还好两人借着影子看到他的动作,提前避开了。 在一看地面,直接被那家伙给砸的裂开,出现一个浅坑。转身一看,在他们身后站着一个有五官和手脚,浑身由岩石组成的巨型石头人。 那石头人的移动速度并不快,在它举起石臂,又准备砸向地面的瞬间,两人从他身下穿过,随后玩命的向着营地跑。 见状,石头人从手臂上分裂出两块岩石,朝着他们就丢出去。一个躲开了,另一个人则被岩石砸中后背,一个前扑摔倒在地。 看到同伴唉击中,躲过攻击的人,从地上抱起一块大石头,朝着石头人的脑袋砸去。 石头人抬起手臂挡下,那块石头像是被融合了一样,在刚接触到他手臂的瞬间,直接被它手臂吸进去。 随,后变成棱形的锋利尖刺,如暴雨梨花般的射向两人。 受了伤的那人,顿时站起来,张开双臂挡在另一个人身前,替他裆下了所有尖刺。自己则被密密麻麻的尖刺扎满全身,就像是一只刺猬一样。 “不……” 那人回头头,看到他平安无事,露出一个微笑,放心的倒下去。要不是他刚才救自己,他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虽然还有很多遗憾,但再临死前能遇到一知己,也算是一件值得高兴,难能可贵的事情。 沉浸在队友死去的悲痛中,他伸手抓起锋利的尖刺。忍着巨痛试图一根根拔下来,起码让他死的好受点,这是他唯一能为他做的。 正在拔石头化作的尖刺,那个巨型石头人再次发起攻击,分裂出一块更大的巨石,用双手举着,狠狠的朝他扔过来。 他受了重伤,已经没办法再躲开。同伴牺牲自己换来的他的命,如今也要交在这里了。 突然,巨石在砸向他头顶的瞬间,‘嘭’的一声爆开。无数的碎渣散落下来,他被那粉尘呛的一个劲咳嗽,什么也看不见。 待灰尘散去,李虎正手持一把大刀,威风堂堂的站在他身后。原是在千钧一发之际,李虎及时出现,抓起大刀一挥,将一道白色的刀气直劈过来。 砸向他的巨石,被李虎用刀劈的四分五裂,得救的他,回过头感激涕零的望向李虎。 他并没有注意到,李虎的双腿一直在打颤,是在强装镇定,其实内心也是慌的一批。 像这样巨型的妖兽,都快赶上之前,他所遇到的鬼母毒蛛了!可那蜘蛛起码还有弱点,怕火,这石头人,他是真不知道怕什么? 眼下李平阳也不在,否则他一定能玩到它的弱点,和消灭它的办法。而且只要他在,每次都会有很多办法,不至于如此被动。 吼叫一声,石头人像猩猩一样四肢着地,快速扑过来。冲到李虎前面,举起粗壮的石臂,就朝着李虎的脸砸过来。 这一拳要是被打中了,可能五官都会陷进去,当即毙命。李虎抬起大刀挡下,表情略显有些吃力,将力量全部接下。 大刀的刀身被巨力冲击,出现了一道细小的裂缝。随后是一股劲风划过,将他头上的发带吹落,一头长发散开,随风飘动。 “你快走,通知大家离开这里!” “啊啊啊啊啊!!!!” 李虎大吼一声,利用蛮力推着大刀前进,居然将巨型石头人推的向后倒退。这是何等的爆发力?何等的力量啊! “快走!去通知大家离开这里……” 李虎额头青筋暴起,发现石头人也开始发力,巨大的石脚像两座山一样站稳,停止滑行。 随后抓住李虎的身子,直接将他丢出去。李虎在空中翻转一圈,用大刀撑着地面站稳,险些闪到老腰,一阵后怕。 望着队友已经逃走,他的目的已经达成,没必要在陪它耗下去,便想着该怎么溜走? 可谁知那石巨人不讲武德,仰天长啸一声,居然叫来了一群小弟。 望着从四面八方走来,围向自己的石头人军团,李虎心凉了一半。古人云,双拳难敌四手,这特么的多少只手了! “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拼了。” 李虎将刀握紧,不等对方先动作,就咬着牙,双腿一发。一副视死如归,舍我其谁的架势,杀向面前的石头人军团。 一个上挑,他先将一只个头小的石头人斩碎,转身又是一刀,将他身后的石头人击退。 望着四个石头人一起围过来,就直接握刀横着挥出一个弧形。一道由真气化成的刀气飞出,将前方的四个石头人同时击碎。 扫清眼前的障碍后,李虎趁着那些石头人还没重组,没有聚集到一起,提着大刀杀向巨型石头人。 可这一次他失算了! 一只石头人居然从地下复活,在他还没跑到巨型石头人身前,双腿便被一双石手抓住。 巨型石头人猛的一个冲撞,挥起一拳,趁着李虎被限制行动,石拳重重的打在他脸上,将他身子像一发炮.弹一样,砸飞出去。 李虎落地后,身子在地面前撞击摩擦,翻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仰面朝天的躺着,已经筋疲力尽,没力气在动了。 援军终于赶到,李虎带来的人,和吐蕃的人,分别从不同位置,将粗壮的绳索绕在巨型石头人身上,两方面齐心协力。 绳子被拉的笔直,所有人都用尽全力去拉拽,面色涨红。最终,随着一阵绳子的断裂声,所有人都被甩飞出去。 刚才被李虎击杀的石头人,此时也已经重组,从地上站起来,恢复如初。一行人被围在其中心,彻底陷入绝望。 “公子,要不要帮他们?” 一个坐在躺椅上,被四条青蛇抬着,面相虚弱,一副病怏怏的男子路过。男子一直紧闭双眼,听到青蛇在和自己说话,这才睁开眼看了一下。 “说了多少次了,要叫我阁主!咳咳……” 男人生气的一皱眉,倒却不晓得难看,反而给人一种较弱美。一心急,又给咳嗽了几声。 “好的公子。” “知道了公子。” 男子:“……” 在他的掌心中,正把玩着一把悬浮的迷你小剑,一些像是雷电一样的电弧,聚集在小剑周围,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第七十三章:雷鸣焚天剑 “抬我过去!咳咳咳……” “遵命。” 一阵凉风袭过,男子伸手掩住口鼻,轻咳了几下。四条青蛇应了一声,抬起躺椅,走向被石头人包围的李虎等人。 在靠近石头人的位置停下,男子说了句:“退下吧”,四条青蛇便同时化作一股白烟消失。 从躺椅上站起来,男子腿坐麻了,刚走出没一步,就直接双膝跪下来。李虎等人不明所以,见状眨巴几下眼睛。 扑通!!! 同样的,以为这是什么新礼仪?李虎等人也全部跪下来,抬头冲男子微笑,以示友好。男子见状更尴尬了,不知该怎么解释。 一旁的石头人更是直挠头,心说:“还打不打了?给个痛快话啊!这又是闹哪一出啊?” 互相打完招呼,男子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扶着旁边的一块石头。谁知那块石头也是妖兽,被他这么一碰,也给苏醒了! 石头从地上站起来,变成一个魁梧的人形,抬起手臂就朝男子砸过来。男子轻盈的一跃跳向一边,座驾被其砸的四分五裂。 见到花了好长时间,才做出一个自己用着舒服,躺着习惯的竹椅,就这么被破坏了,顿时娇弱的脸上生起一丝愤意。 男子手中的迷你小剑,围绕它的电弧越来越多,似乎是见到妖兽后,变得更加兴奋了。 低下头,男子问向小剑:“小家伙,你饿了吗?”小剑释放出更为耀眼的电光,作出回应,像是迫不及待了。 随后,男子抬起手,大拇指弯曲,伸出四根纤细的手指,像抚琴弦一般,将小剑从掌中拨出去。 小剑在空中翻转,周身冒出一股蓝色的真气。李虎看到这真气的外形,居然是条冒着雷光的紫龙,瞬间露出震惊之色。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上古七大魔剑里,排名第四的魔剑,“雷鸣焚天剑”吗? 传说中,这把剑是由断剑山庄老阁主,引用九道天雷,加上从尸魂殿搜集到的煞气,再加以龙血晶石,所铸造的无双神兵。 但传闻,那可是一把巨剑啊? 也难怪这个男子会如此虚弱,魔剑需要持剑人,一直用自己的真气去喂食,才会安分。作为回报,会将自己的力量借给主人。 一但持剑人的真气被吸干,要么是走火入魔,要么就是会被其杀掉。从他的样子来看,貌似已经驯服了这把魔剑。 可以用真气化形,起码是七品以上的高手了。真没想到,弱不禁风的他,居然这么强! 李虎自己练习了那么久,也才只能用刀劈出刀气,都已经够吃力的了,根本没办法聚形。 每次快要聚形成功,就因为真气不足,或是真气乱窜没法集中,导致失败。不得已,又得从头再来上一遍。 再看战场上。 围绕小剑的紫龙,带着一声龙鸣飞过,径直穿透面前的石头人。瞬间就被其刺穿,原地爆开,化为一地的碎石。 强大的煞气,吞噬了妖兽石头人的灵气,使其无法再重组,不能再复活过来。 李虎被两个手下搀扶着,身受重伤,望着小剑帮他们把石头人逐一解决,感激的看向男子。 清理完小啰啰,小剑朝着巨型石头人飞去,可撞击在其身体上,居然瞬间就被弹飞了。 男子面色一惊,不知是什么情况。漂浮在空中的小剑,头顶也露出了一个问号。 按理说,妖兽石巨人,顶多算得上是六阶妖兽,品级并不高,仗着自己可以重组再生的能力,才比较难缠一些。 它们的护甲再坚硬,也不可能叫雷鸣焚天剑也无法穿透?他开始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这妖兽石巨人,应该不是野生的,而是被某人饲养的! 它的身上,一定有某种可以加持石巨人防御的东西!可以是某种符纸,或者是不易被发现的小东西,也可能在其体内。 见遇到难缠的妖兽,男子从怀里取出一个木匣,将一把只有巴掌大小,周身冒着煞气的小琴拿出来,随后闭上双眼,双腿盘坐在地上。 这把琴是用来稳定心智的,可以将真气注入琴谱中,逃走出安神的乐曲。即可以让他冷静,还能让真气释放的更稳定。 小琴漂浮在空中,男子双手开始一摘一挑的,在琴弦上面按动起来。真气随着身波传递,将曲子送去石巨人的耳朵。 果然,听到如此安静舒缓的音乐,石巨人顿时平静下来,放下双臂,身体静止不动。李虎等人也听的入了迷,脑袋一侧险些睡着。 突然,男子修长的眉毛一动,缓缓睁开眼,嘴角露出一个微笑,终于让他找到问题所在。 在那个巨型石头人的后背上,有一根很不起眼,细长的黑色铁钉!铁钉被做了手脚。 两个双手于身前,分别伸出食指和中指,对着雷鸣焚天剑发力。他控制小剑去攻击那个位置,石巨人像是察觉到他的意图,有意不把后背亮出来。 抬起双臂,石巨人去抓在空中飞行的小剑,可体积太小,一把抓住又从缝隙中溜走。 用小剑去分散它的注意力,男子喊了一声后背,李虎等人同时看向石巨人的后背,也发现了那枚黑色的铁钉。 但没人愿意去做,没办法,李虎忍痛让手下给他做人梯,自己顺着石巨人的一条腿爬上去。 艰难的一寸一寸向上爬,在爬到石巨人的腰部时,李虎抬手抓住的一块石头,突然一松。 “糟糕!” 李虎一只手松开,整个身子悬空,所有人为之一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生怕他出事。 靠着另一只受伤的手臂,苦苦硬撑着,李虎露出一个痛苦的表情,咬紧牙关。那只手臂被石头人打中过,伤口正在流血。 全身的力气都放在那个手臂上,鲜血很快顺着伤口向外涌出,将他的手臂给染红。 利用惊人的毅力,李虎居然又爬上去了。 见他双手从新抓稳,李虎带来的手下,激动的嘴唇颤抖,眼眶红润,在心里为他加油! 终于,李虎来到了铁钉的位置,双手抓紧铁钉用力向后一拽,将其全部拔了出来。 完成任务,他轻松的一笑,一个后仰从空中摔下去。男子迅速控制小剑,在李虎的身下托住他,让他平安落地。 随后小剑飞向空中,从一把剑,分裂出无数把相同模样的剑影,所有剑壮观的悬浮在空中,摆成一个巨剑的阵型。 第七十四章:万剑归一 无数把小剑在空中飞舞,其中一把落下来,被男子接在手中,剑的体型瞬间变大。 抓着那把威风的长剑,男子握剑的手用力一抓,长剑随后冒出一股刺眼的金光。 身形一跃,男子跳到空中,脚下面利用真气悬浮,抓起长剑的手高高抬起,一头银灰色的长发被风吹乱,胡乱飘动。 在他将剑高举起来后,空中的小剑像是被召集,居然的整齐列队,朝着他身上飞去。 所有小剑开始列阵,摆成了一个巨剑的造型,巨剑周身冒着金光,天空瞬间变得黑沉,乌云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 旋即, 几道震耳欲聋的苍雷落下,化作雷电锁链,将妖兽石巨人的四肢锁住。在它脚下形成一个圆圆,圆圈上冒着丝丝雷光。 “你们快退下,躲远点。” 男子冲下方提醒一句。李虎带来的手下,随后抬着李虎退到最外围,吉布勒也带人撤退。 石巨人做着挣扎,刚将一条腿伸出圈外,就被一雷打退回去,天空中一团雷云漂在其头顶。 觉得差不多了,男子单身抓剑,做出一个挥剑的动作。感受到指令,巨剑的剑尾翘起,剑锋对准了下方的石巨人。 “破!!!” 男子大喝一声,伴随他挥出这一剑,一道剑气瞬间将天空的乌云斩开。所有人都被震撼到,露出非常惊讶的表情。 乌云裂开,躲藏在后面的阳光露出头,奖一束光洒向地面,就像是天被劈开了一样! 随后, 冒着金光的巨剑,径直刺向石巨人的身体。石巨人抬起双臂阻挡,刚接触到巨剑,双臂就以摧枯拉朽之势破碎。 没了手臂,石巨人吼叫着,看着巨剑穿透自己的身体,将剑身刺出来一大半。石头人的巨大身躯随之爆开,化为粉末。 “好……好强。” “这就是魔剑的实力吗?果然强悍!” “他到底是什么人?” 妖兽石巨人被解决掉,一行人都将目光投向空中,望着这个实力可怕的男子,讨论纷纷。 石巨人爆.炸后,从它体内冒出来一个黑色珠子。正在所有人疑惑,那东西会是什么的时候,突然间就从中间裂开。 “不好。” 空中的男子最先看出端倪,迅速控制小剑,将那个珠子产生的威力吸收,转移至空中。 那是一股强大的破坏力,顷刻间,便将空中飞行路过的鸟兽,直接震的粉碎。传下来的余力,仍然将树木吹的一直摇晃。 下面的人都抱紧大石头,或者是三两人一组,抱在一起抵挡狂风。飞停以后,男子从空中慢慢降落下,收回小剑。 小剑回到男子掌中,他转过身就欲要离开,李虎连忙从身后喊停他。男子表情疑惑的回过头,不知他还有什么事情? “阁下,多谢相助!” 李虎抱拳致谢,在心中已经猜测了一个身份,想要应征一下。于是问道:“如果没有看错,你使用的爱剑,是雷鸣焚天剑吧?” 见李虎居然能准确无误,说出他手中小剑的名字,男子略显吃惊。除过老一辈人,如今还知道这把剑的人,已经不多了! 李虎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更为震惊。 “老阁主,他的身体可还好?” 见李虎问到他师傅,而且眼眶红润,男子顿时吃惊不已,开始打量起李虎,却不记得记忆中有这么一号人。 这也就更奇怪了! 他又是怎么知道师傅的? “家父是一名铁匠,名叫李仇生,人送外号,李铁牛。” 当李虎说出李铁牛三个字,他这才像是明白什么。原来这个国字脸,鼻梁上有一道刀疤的大汉,竟是李铁牛的儿子? 断剑山庄的弟子,手中所使用的佩剑,几乎全都出自铁匠李铁牛之手,老庄主更是与他交情深厚,很早就认识了。 而且在重铸损坏的魔剑,雷鸣焚天剑时,李铁牛也帮了他很大的忙。 这还是真是巧了! 正好男子最近刚刚突破修为,于是向师傅请命下山,替附近的村民斩妖除祟,回行的路上,就撞见了李虎等人。 这么一想,男子也确实记起了一些往事。在他的记忆中,是有那么一个比他大几岁的爱哭鬼,陪伴过他一段时间。 那时候的李虎,鼻梁上还没有那道疤,李铁牛将他留在断剑山庄,让老阁主教他剑法。 可李虎却偏偏对着看似娇气,没有力道的长剑嗤之以鼻。只看上那破坏力大,分量足,却更加难以掌控的大刀而痴迷。 也因此,成了当届弟子之中的异类,被人当做笑柄。被欺负和捉弄是常事,也多亏有他的师弟,李一笑一直陪着他。 李虎的刀法,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学起的。 李虎当时学习刀法,性格也不像现在,更像是个女孩子。所以和现在的李虎一比较,这才没有认出来,也实属正常。 “那边有人生火!” 正在这时,李虎的手下注意到北边,有一股白烟正在持续升起。李虎随他所指看去,发现那正是后山的位置。 猜想很有可能是李平阳,李虎就没敢在耽搁,立马着急手下集合。他与师弟李一笑到了别,说还有重要事在身。 李一笑临走时,给了李虎几瓶自己炼制的药丸,和一块断剑山庄的腰牌。说是如果遇到难事,可以来那里找他! 山庄的入口都布有很强的结界,硬闯是根本进不去的,只有拿着本庄的腰牌才能进入。 将李一笑给他的药,分给受伤的众人,李虎却没有给自己留,笑着说他睡一觉就没事了。 马不停蹄的奔向冒烟的地方,他生怕去晚了,人又不在那里了,又刚好给错过。 好在带人赶去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了远处,正背靠着大树的李平阳。双手正抱着一只兔子啃食,一副生龙活虎。 看来,自己的担心还多余了。看到李平阳没事,李虎露出一个微笑,朝他跑过去…… 自火焰玄武一战,李平阳虽然侥幸险胜,但却被魂煞之气缠身,身体变得非常虚弱,一点风寒就让他狂咳不止。 而且越发严重,竟还咳出了鲜血! 第七十五章:红袍人 走出森林,吉布勒见纳鲁葛尔一直搀扶着李平阳,心里很不爽。冲上前,用手拦住纳鲁葛尔,问他是谁赢了? 纳鲁葛尔没有理会他,看了他一眼,推开他继续向前走。经过悬崖下的相处,他收货了友谊,输赢已经没多大意义。 但为了让吉布勒死心,就当着众人的面,抓起李平阳的手,向他们宣布是李平阳赢了! 随后, 众人将李平阳抬起来,抛向空中大声欢呼。三皇子也想为他庆祝,但碍于身份,只能默默的站在一边,脸上带笑。 他向吐蕃证明了自己,也让那些在寿宴上出现,他国的别有用心之人,趁早打退念头。 念在吐蕃人一再挑衅,破坏寿宴,是那般的张狂和嚣张。宋帝不想放过他们,见比出胜负,就让护卫将吐蕃人全抓起来。 “拿下!” 宋帝一声令下,一群身穿红袍,头戴半脸白色面具的护卫现身。刚一出场,吐蕃人就被他们带着杀气的眼神,吓得后退。 在配上白色的面具和红袍,让人视觉上首先胆怯,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索命的厉鬼一样。 见到他们要抓自己,吉布勒第一个反抗。可在他刚做出拔刀动作,面前的一个红袍人一个闪身,已经出现在他身前。 隔了有两米的距离,红袍人抬起手,将一股真气凝聚与掌心,一掌打出去。将还未全拔出的大刀,给直接打回刀鞘中。 强大的真气,迫使吉布勒松脱手,大刀随后从他手中飞出去,刺进后方的一快石头中,只露出一个刀柄在外面。 吉布勒本人,则被震的向后倒退了五六步,被两个手下从后面扶住。他忌惮的望着红袍人,对方的境界,怎么也有九品! 见一个吐蕃手下,举着刀砍向另一个红袍人,吉布勒一脚将他踹倒,不想让他去送死。 宋帝身边的一个护卫团,居然个个都是九品以上的高手,既让他震惊又感觉在情理之中。 一行人随后被拿下,李平阳见到受了伤,还没恢复的纳鲁葛尔,也被一个红袍人压住,跪在地上。可能不巧碰到了伤口,脸上一吃痛。 他想要替纳鲁葛尔求情,却被三皇子瞪了一眼,摇头示意让他冷静。这个时候宋帝刚好在气头上,还是从长计议。 吐蕃众人随后被带走,就算不是被砍头,也一定会被折磨的不成人样,好不到哪去。 李平阳望着纳鲁葛尔被带走,宋帝随后起驾,三皇子看了一眼李平阳,也跟着一并离开了。 李虎浑身是伤,背靠着一棵树滑坐下来,等着李平阳,和他一起回去。这时,一个宋帝身边的公公,朝着李平阳走过来。 公公有意避开旁人,用手挡在嘴边,小声在其耳畔说了句什么,李平阳随后一脸惊讶。 当即就脱口没忍住,道:“什么!见我?”公公连忙一把捂住他的嘴,让他小声点。 这是陛下方才的口谕,让宏公公代为转达,说是明日在御书房内,要接见李平阳。 看着李平阳惊讶的表情,宏公公娇媚的一笑,那日寿宴他也在殿内,目睹了李平阳斗猛虎的整个过程,可谓是惊险刺激。 对于他这个少年很是欣赏,于是轻轻用手拍了一下他脑袋,好心对他做出提醒和叮嘱。 道:“明天去了,你可千万不要乱动屋内的东西。那些字画什么的,可都是陛下的心爱之物,特别是那笼子里的鹦鹉!” “还有,你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言少语,不要多嘴,不该说的话都藏住了……” 听着宏公公的苦口婆心,唾沫横飞的关心,李平阳心里很暖,脸上却皱起了眉头。 在这么说下去,他怕是要被唾沫给淹了!擦了一把脸,李飞无奈的一笑,感觉仿佛又回到了童年,被老爹训话的时候。 感觉说的差不多了,也提醒到位了,宏公公就欲要离开。李平阳连忙拉着他的手,将一个钱袋塞进他的手中。 宏公公表情一惊,忙推手拒绝。 “别,别,别!你这是干什么呀!” “宏公公,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你也为我的事费心了,以后还得多靠您照顾。” 李平阳又将钱推回去。宏公公表情略显为难,说这都是应该的,李平阳替大宋灭了吐蕃威风,谁不知道陛下很赏识他。 “应该的,应该的!但这钱我不能收。” 见他还跟自己客气,李平阳背对着李虎,挡住他的视线,直接抓住公公的手,把钱袋塞到他掌心中,问他是不是嫌太少? 公公连忙解释说不是,只是怪不好意思的,话刚说完,身体却很诚实的,迅速将钱袋给踹在身上。 对于这个懂礼数的孩子,更加喜爱几分。 “年纪轻轻,公子就能有这般礼德,又做的一手好诗,惊骇世人!闻名与天下,又不骄不躁,可谓是人中豪杰。” “也难怪,陛下会时常提起你……” 方宏公公说到此处,李平阳一笑,饶有兴趣的问他:“陛下提我做什么?我有啥值得提的?” 公公接着解释,说是李平阳那日在花满楼内,醉酒斗诗五十首,每一首诗都堪称经典! 特别是那首…… 说到这,宏公公也学着诗人那样,一挺胸,咳嗽两声轻轻嗓子,直接给读了出来。 “大江东去,浪淘尽……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卷……卷……” 只背了这两句,卷了半天,公公硬是没卷出后面的词句。李平阳被逗的一笑,忙补充道:“卷起千堆雪!” 公公尴尬一笑,说对对对,就是千堆雪。 “这首诗,陛下喜欢的很,不但经常拿出来读,还用笔写了很多遍。” 聊到这,公公一看队伍走远了,觉得不能再说了,便和李平阳道别,他日有机会再聊。 “那就多谢公公提点!” 李平阳行了个礼,随后目送公公离去。公公走远以后,又回头看了他一眼,刚才读诗的时候,他感觉自己都像是个诗人。 好久没有这样激情澎湃过了。 告别了宏公公,李平阳搀扶着受伤的李虎,一起向家走去,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他现在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 第七十六章:小露一手 沧州,李府。 “小蜻蜓,快过来帮忙!” 李平阳架着李虎的胳膊,将他带回府上,看到小蜻蜓坐在门外的台阶上,忙招呼一声。 小蜻蜓一直在等少爷,得知少爷和吐蕃人比试,进了妖兽聚集的森林,心里焦急万分。 担心儿子,阿娇这两天也一直没合眼。 此时已经天亮,阿娇房间内的一盏灯依旧照着,身体实在扛不住,这会正一只手撑住脑袋,微微闭上眼睛打盹。 “夫…… 看到李平阳回来,小蜻蜓就张嘴准备叫醒她,夫人之前反复叮嘱过她,如果狗蛋回来了,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不得有误。 夫人还没喊出口,李平阳就用手一把捂住她嘴,将食指贴在嘴唇上,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用眼神示意,让她不要惊扰。 小蜻蜓点头,李平阳收回捂住她的手,两人随后一起将李虎搀扶进客房,让他好好休息。 关上李虎房门,李平阳小声问道:“我娘吃饭了吗?” 小蜻蜓摇头回应,说她这会去厨房,正是准备去为夫人热粥。早上端去了一次,她却没吃,想必这会应该又凉了。 李平阳又问她自己吃了没?小蜻蜓摸了摸空荡荡的肚子,继续摇头。 “正好,我也没吃。那今天,少爷我就亲自下厨,请你们吃顿不一样的!” 李平阳自信满满的一笑,随后双手背在身后,径直走向厨房,打算给他们露一手。小蜻蜓很是疑惑,微皱眉头。 心说, 少爷什么时候会做饭的? 我怎么不知道啊! 觉得稀奇,小蜻蜓就跟了上去,想要看看少爷这葫芦里面,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走进厨房,李平阳先是来到种土豆的大缸前,拿起一旁的小铁铲,从里面挖出几颗土豆。 用水洗了洗,拿起一把菜刀,看了一眼小蜻蜓。随后将土豆抛向空中,直接用菜刀从中间斩断,让其落在菜板上。 按住其中半块,李平阳接下来用非常快的刀法,将土豆很快切成了丝。这刀工连小蜻蜓都自愧不如,竟看的入了迷。 将另外几个土豆同样切成丝,又切了其它配料,在李平阳的一阵翻炒过后,这道菜的色.香味,就全部出来了。 结束完这道菜,李平阳又挖了几个土豆,削皮以后切成片,用水煮熟,交给小蜻蜓一个活,让她将其捣成土豆泥。 后又将一些肉末,鸡蛋,和面粉加进去,搓成一个个圆溜溜的小丸子。 两道美食做完,李平阳用筷子夹起一个丸子,尝了下鲜,随后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 小蜻蜓有些不相信,忙拿起筷子也尝了一个,不知是好吃还是难吃,居然眼角渗出眼泪。 原来是嘴里的丸子太烫,包在口中无法下咽。缓了一会,小蜻蜓才含糊不清的说了句好吃!惹得李平阳一笑。 餐桌上,李平阳将自己创作的两道菜呈上,一道名为炒土豆丝,另一道,名为土豆肉丸汤。 饭做好以后,李平阳这才让小蜻蜓去叫大家。夫人醒来得知儿子回来了,困意瞬间一扫而空,忙从房间激动的跑出去。 这一顿,李虎吃了足足八碗饭。 面前摞着一堆空碗,看呆了众人。这架势,要是在动筷子慢点,可能就没得吃了。 画风突变。一家人疯狂的动筷子,不断发出筷子碰击的声音。一顿风卷残云,饭桌上只剩下最后一个丸子! 李虎和李平阳,两人同时将目光,锁在那颗瑟瑟发抖的丸子身上。两双筷子,就像是两人用来争夺的兵器,同时伸出。 筷头碰撞在一起,谁也不让。 李平阳的筷子最先碰上,刚想发力去夹,却被李虎用真气注入筷子,震落掉在盘子里。 李虎刚夹上,又被李平阳用真气夺回,两人你来我回,借用一个丸子开始互相切磋。 小蜻蜓双手撑着脸,叹了口气,望着丸子在她眼前飞来飞去。争到最后,丸子终于承受不住了,从中间给裂开。 两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都不服气。将盘子里的丸子各夹起一半,一同塞进嘴里,始终对视,居然做到了神同步! …… 一夜无话。 翌日。 朝阳透过木窗的间隙,投射在李平阳的俏脸上。他的睡姿奇特,以一个‘大’字平躺着,不时嘴唇抿动上几下。 忽然睁开眼。 他像是想起今天有重要的事!迷迷糊糊的,半坐起身子,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 慵懒的打了个哈欠,李平阳翻身下床。 外面的街道上,卖菜的都已经在菜场聚集,摆好摊位等待顾客上门。包子铺的老伯起的很早,馅多皮薄的大包子已经出笼,香味飘进他的鼻孔。 换上一袭帅气的黑衣,将头发梳起,聚拢在头顶盘出一个发髻。额前留下一缕刘海,偏向左边垂下,成熟中又不缺乏个性。 配上漂亮的脸蛋,给人感觉看上去非常舒服,怎么看怎么顺眼。对着镜子臭美了一下,李平阳感觉,今天他就是主角! 走出李府,门外有一辆马车已经等候多时,见到他走出来后,那人上前迎上一个笑脸。 “怎么又是你?” 当看到接他的马夫,居然是昨天刚见过的宏公公,很是吃惊。今日他换了便服,而且故意打扮的朴素,第一眼还真没有认出来。 宏公公一笑,接李平阳上了马车,挥鞭一抽驱车驶离李府。李平阳没想到他如此贴心,在马车内还为他备了豆糕点心,以及葡萄水果。 搓了搓手,李平阳毫不客气,直接摘下一颗葡萄扔进嘴里,味道还不错,挺新鲜的。 反正一时半会也到不了,他就隔着面前的帘子,和宏公公唠起了家常。 宏公公人挺好,至少李平阳是这么感觉,而且他还是个话唠。也不知是不是平日跟在宋帝身边,少言寡语给憋的。 起初李平阳还主动问话,到了后面。成了宏公公一个人的表演了,愣是说了一路不带累的,李平阳靠在车内直接睡着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马车已经进入城内。 下了马车,宏公公在前面带路,两人步行前往御书房,顺着两面高墙之下,一道细长,约莫有三人宽的走道前行。 李平阳边走边记下路线,顺便打量周围的环境。四周戒备森严,每隔上几米,皇城上方就有几名侍卫在把守。 而且他能感觉到,附近有很强大的真气,应该躲藏着一些手持弓箭,七品以上的射手。 而且别忘了,宋帝身边还有一群红袍护卫!就算是有刺客,而且侥幸逃过了射手的追捕,也一定会被红袍人发现。 “公子,陛下就在里边,请!” 宏公公将人带到门口,两排小太监见到宏公公,同时恭敬的俯下身子。李平阳抬起头,看了一眼御书房的牌匾,只身走了进去。 第七十七章:面见宋帝 站在门外,李平阳吐了口气,松缓一下紧张的情绪,脸上保持微笑,跨步走进房间。 刚一踏入房间,他就被一个红袍人给吓到,捂住胸口向后一跳,感觉心脏都快要蹦出来了。 指着那个红袍人,李平阳就脱口道:“你……你怎么不带喘气的啊?突然吓我一跳!” 再一看,入口的位置,整齐的站立两排红袍护卫,头戴半张阴森的白色面具,一言不发。 而且他们用真气封住了气穴,让其身体进入“待机状态”,类似于休眠模式,不会被人察觉到呼吸和心跳声。 这就是高手们,用来隐藏自己的一个手段。 见他们不理自己,直接无视掉他,李平阳准备放大招,测试一下他们能憋到什么程度! 他先是伸出手,将面前红袍人的鼻子捏住,对方只是眨了下眼睛,丝毫没有被他影响。依旧双眼目视着前方,像一座雕像一样,没有任何表情。 李平阳心说你等着!随后伸出中指和食指,露出一个邪恶的微笑,去挠那人的身子。 可累的指头发酸,自己都笑了,对方竟还是没笑一声?李平阳一摇头,觉得无趣就离开了。 没走两步,他又突然调头返回来,快速对他做了一个好笑的鬼脸。连一旁的小太监都没忍住,被他逗的一乐。 心说:“大哥,这次你总该有点反应了吧?” 可那红袍人,就像是一个莫得感情的机器,依旧没有任何表情。李平阳失望的叹了口气,觉得没意思,不跟他玩了。 少年毕竟是少年。 李平阳这边玩的不亦乐乎,宋帝却躲在暗处,一直在观察着他。见李平阳笑的时候的样子,真的好像那个女人! “我的小祖宗啊!你就别再闹了。” 门外的宏公公看不下去了,连忙走上来,拉扯他的衣服,脸上露出特别紧张的神情。 宏公公担心,他这样放肆,万一要是被陛下给看到了,那该如何是好。李平阳冲他一笑,随后弯腰对着红袍人道歉。 见李平阳继续朝里面走来,正在偷看的宋帝忙缩回身子,躲藏起来,居然表现的比他还紧张。 走进里屋,李平阳被满满一屋子,像山一样高的书架惊到了,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书,说这里是图书馆都一点也不为过。 书籍整齐的摆放着,有卷筒式,有书本式,有折叠式,有摊开收放式。书架一共有八个,将房间围成了一个巨大的圆。 每一个书架旁边,都有一座青铜的烛台,各摆放着九盏蜡烛,象征九五至尊。烛台上都雕刻着盘龙,栩栩如生。 躲在其中一个书架后面,透过书籍的间隙,宋帝小心翼翼的,继续观察着李平阳。 李平阳走到宋帝对面的书架前停下,背对着他,拿起一本书翻了翻。上面没有一点灰尘,显然每天都会有人打扫。 人呢?明明是宋帝要见他,他来了,却不见宋帝的人影?成了他等宋帝了? 胡乱将一本书翻完,却迟迟不见陛下出现,李平阳眉头一皱,心里有些不耐烦了。 但人家毕竟是皇上,我又能怎么?等呗! 李平阳找了一处地方,抱来一大堆书,盘腿坐在地上翻看起来,打发时间。正在翻书,却突然发现了笼子里的鹦鹉。 他突然想起,宏公公曾经说过,让他不要碰陛下的字画,以及鹦鹉。难道说的就是这只? 四下看了一下没人,李平阳从地上站起来,大胆的走向笼子,凑近去看那只鹦鹉。 这只鹦鹉看着很霸气,一看就是公的。 鹦鹉的周身呈翠绿色,两边的翅膀是蓝色的,头顶上有一片金色的羽毛,向上立起,就像是带着一个皇冠,给人高贵且霸气的感觉。 看到李平阳在盯着自己看,那只鹦鹉也侧身子,歪着脑袋与其对视。看着看着,鹦鹉突然张开嘴,说了一句话。 “饿了!” 李平阳开始没听清,直到那鹦鹉又说了一句饿了,他这才听清楚。随后忙在身上找寻,将一块用布包着的豆糕取出来。 掰下一小块,他递到鹦鹉面前,谁知那鹦鹉竟不用嘴去拿,而是抬起左脚接下,像手掌一样拿拿着,低下头去吃。 “好玩吗?” 一个声音突然从他身后传来。李平阳被惊的迅速转过身,见到来人,是一个穿着宽松的白色睡袍,披着一件红色薄衣,一副慵懒闲散模样的男人。 给人的感觉,有些特别的随意,不修边幅,头发很乱,完全没有因为要见他而去搭理。 紧了紧睡袍领口,宋帝站在他面前,近距离与李平阳对视。要不是之前见过他,李平阳一定不会将这个邋遢的男人,认成是宋帝。 更不会将其认成一国之君。 “快点跪下!” 一旁的宏公公见状,低着头,咬着牙齿小声提醒。李平阳非但没跪,还问了一句为什么?差点没把宏公公气死。 李平阳解释道:“是陛下今天要见我,我才来的,不是我不请自来,所以我属于客人。” “那岂有让客人下人之礼。而且这又不是朝堂。我可跪,亦可不跪,你说是把陛下!” “啊?不想跪,那就不跪了吧。” 宋帝被问的一懵,回过神来,随意答复了一句。眼睛一直注视着李平阳,一脸宠溺,宏公公是真没想到陛下会这么说。 他刚才一直在想事情,回忆一些过去的事情,以至于走了神。看着李平阳健硕的身躯,漂亮的脸蛋,以及过人的胆量。 走回椅子坐下,宋帝拿起桌子上的一本奏折,粗略的看了几眼,就眉头一皱扔到一边。 “这次你与国有功,朕有赏!说吧,你想要什么?” 宋帝说时抬起头,眼神犀利的望着他。李平阳“啊”了一声,他当时就是被激的,想着大宋在怎么样,也轮不到你一个弹丸小国,出来放肆。 脑子一热,只为争口气,没想过要什么奖励。 李平阳对加官晋爵,和金钱俸禄不感兴趣,也感觉受之有愧。因为他也没做出什么特别伟大的事,完全是为了个人情绪,才去跟吐蕃人干上的。 他想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而且心中已经有了打算。只是说出来,陛下想必一定会大怒,应该是不会答应他的请求。 “陛下,臣有一事相求!” 李平阳说时,半鞠身子,双手放于身前,冲宋帝行了个礼。当他说出请求,宋帝却表现的很平静,像是已经猜到了。 第七十八章:斩妖中郎将 “陛下果然料事如神!不过臣却不全是为了求情之事,臣想和陛下,做一笔交易。” 李平阳话落,抬眼偷偷观察宋帝的表情,发现他此时是一副思考的神色,看来有戏。 便继续解释,道:“如今幽云九州回归不久,军中统领之位一直空缺,随精锐强将无数,但却乱入一盘散沙!” 提到这,宋帝摸了一下胡子,眯着眼睛看向李平阳,心中已经知道他想要干什么了。 他没有打断,而是听李平阳缓缓道来。 “臣没有什么大理想,只是一介布衣,一介凡夫俗子。不曾想戎马战场,也不曾想蟒袍加身。说实话,我还真的挺怕死的!” “臣却有一贤弟,天生奇才,神力无穷。 六岁,便可将一根钢铁掰弯。 七岁,便能豪举百斤大鼎。 九岁,拳轰猛虎,全身而退, 十一岁那年,不慎遭遇狼群围攻,更是就将那九匹凶猛残.暴的苍狼,给徒手撕碎。” 自出生起,傻龙儿从未生过一场病,仿佛如钢筋铁骨铸成的体魄。而且心无坏念,极为善良,也从未出手伤过人。 唯一的缺点,那就是有些愚笨,憨痴。 据说是傻龙儿在刚生下那会,屋外不巧一声惊雷乍响,老人说,正是这一雷造成他这个样子,是老天收走了他的心智! 自那以后,傻龙儿的鼻子总会挂着鼻涕,痴痴傻傻的,读书写字一样不会,也学不进去。 让他写字,他能咬着笔杆发愁,愁到将笔杆咬断,也愣是无从下笔,写不出一个字。 拿识字来说,他只认得母亲的名字,凤宝宝。以及父亲的名字,段正天,再就是姐姐的名字舞依依,以及李狗蛋。 其它字,他一概不认识,也懒得去认识。 他最大的快乐,就是找人比试,切磋,见人就想拉着打一架。据说是天誉城凡会武功的,没有一个,是他没有打过的。 有些并不是打不过,而是碍于他老爹的地位,不敢动真手。要真把这天誉城城主的小儿子,给打出什么毛病,小命真就难保了。 可傻龙儿一但打嗨了,下手就没个轻重了,只为了赢。要是他心情好,那还只是个伤筋动骨,要是碰巧赶上他闹脾气,那就得在床上躺上十余载了…… 听李平阳介绍完傻龙儿,陛下也对此人来了兴趣。没想到我大宋国,也还有这样一位丰富多猜,勇猛无畏的奇人。 幽云九州,如今的确像他说的那样,缺少一位坐稳统领之位的人。因为目前为止,还没出现过一个能让他们服的人! 如今幽云九州中,属云州最大,能者又全都聚集在此地。但军中一直有一个规定,他们只服强者,只要能打过他们,那他们就全都听你的。 这正是他与宋帝做的交易,用一个傻龙儿,来换纳鲁葛尔,以及其它无辜的吐蕃人。 没想到的是,陛下居然答应了? 但念与皇帝之威,纳鲁葛尔今后,不能再踏入宋都半步,否则当即斩。当众挑衅国威,按照宋帝脾气本可直接取他人头。 但如果那样做,又会被小人大做文章,宣传大宋国就这样的气度?而且吐蕃此时正与大宋建交,杀了他们只会引起战争。 关入天牢,狠狠教训上一顿,让他们长长记性,才是陛下的目的。杀也不能解决问题。 当知道李平阳会斩妖的事情,宋帝更是吃惊不已,没想到他诗做的好,还深藏不露! 为了奖赏他,宋帝直接封了他一个官职。而且这个官职,目前也只有李平阳一人独有。 “你与国有功,缓解吐蕃冲突,又为幽云九州之事推举贤才。朕封你为,斩妖中郎将。” 听到这个名字,李平阳最先想到的是元芳! 中郎将?李平阳好奇这个官职算是怎么样的,是好是坏?就直白的发问,道:“那这算是几品?官大吗?” 前面还说对官职不感兴趣,这突然一封官,就秒变真香现场了,居然还有点小激动。 “正,五品下!” 宋帝眼露宠溺之色,笑着望向李平阳。但李平阳依旧不懂五品算多大的官?又看向一旁的宏公公,向他求助。 宋帝被他逗的一笑,宏公公见状一惊,已经好久没见陛下笑过了,实属难得。 “够大了,还不快谢恩!” 宏公公低着头,咬牙小声回应。他依旧不敢与陛下对视,既是身份不够,不配,亦是害怕看到陛下的那双眼睛。 那双阴冷可怕,充满杀意的眼睛。 不过在见到李平阳后,宋帝的目光却一直很柔和,带着一种对子女的宠溺,以及热爱。 “谢陛下!” 李平阳脸上带笑,忙向陛下行大礼,准备跪谢。可身子刚屈下,还没跪下去,宋迪见状连忙阻止,一把将他扶住。 两人的眼神碰撞在一起,宋帝抓住李平阳的胳膊,这一刻气氛十分微妙。宏公公很有眼力见,见状俯身行礼,退出御书房。 临走时将两扇门拉在一起,轻松闭合上。转身离开时,脸上露出一个微笑,显然他也发觉到,陛下对李平阳的态度很奇怪! 房间内此时只有他们两人,宋帝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近他,一时间还有些紧张。李平阳有些尴尬,忙缩回手臂。 宋帝“吭吭”的咳嗽两声,也后退了一步。随后岔开话题,问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你,见过你的母亲吗?” 宋迪小心翼翼的问道,眼神带着一股期待,但又心知肚明。李平阳一皱眉,不知他问的是哪一位母亲?阿娇?还是…… 不会吧!难道他知道自己穿越的身份? 李平阳顿时紧张起来,宋帝看到他情绪突变,觉得应该是问错话了,又补充道:“李沈放,他的身体可还好?” 陛下前面的递给他台阶,李平阳紧张的心放下来,原来不是问现代的母亲,就是问阿娇? 其实宋帝,是想问另外一个女人,但见李平阳没有反应,猜想他或许那时候还小,应该不记得了,也就没在深问了。 当然,他也忘了自己是谁了! “那这个东西,你见过吗?” 宋帝有意,想要帮李平阳唤醒他的记忆,从袖子里掏出一个东西来。看到那个东西的瞬间,李平阳感觉像被电到一样,无比震惊。 因为那个东西,居然是…… 第七十九章:冰霜巨龙 “这怎么可能!” 李平阳露出一个震惊的表情,望着宋帝手中拿着的一样物品,那东西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或者说,它不应该属于这个时代。 那是一个雪景水晶球。底座是白色的,透明的玻璃罩内,是一副雪花飘落的场景。一个男人模样的小人,手持一把长剑,正在与一条寒冰巨龙搏斗。 巨龙体型庞大,占据了里面多半的空间,周身呈蓝灰色,有一片片寒冰质感,向鳞片一样的铠甲,看似坚不可摧。 背部有两个巨大的翅膀,用来飞行和防御,两条腿站立于地面,强壮而有力。龙头上长着两根冰刺一样的龙角,口中正在吐息。 拿剑的小人,身披战袍,头戴银盔,双手呈劈砍状。面对巨龙的冰霜吐息,并没有丝毫退缩,而是拔剑迎战。 李不平不知道的是,这并非只是一个普通的水晶球,而是有着特殊的意义。上面的战场,实则是真实存在过的。 而那持剑小人,正是宋帝。 …… 那时候的宋帝,还未继承皇位,是以二皇子的身份。宋帝本无夺权的心思,可只要他一天是皇子,就会威胁到其它人竞争。 而且老皇帝,也有意想要立他为太子。即使低调做事,谨言慎行的他,还是被卷入了这场纷争中,被其它兄长的势力,视为是眼中钉,肉中刺。 后来三皇子起兵造反,与当时的北辽国串通一气,购买了北辽国大量妖兽,其中,就包括那只号称妖兽之王的,冰霜巨龙! 他企图弑父杀兄,谋权篡位,带领自己所秘密培的势力,攻杀进皇城。 见到冰霜巨龙,城楼守卫的丢盔卸甲,城门不攻自破。一路畅通无阻,直杀向大殿之外。 庆帝当时出征归来,得知后,当即就一怒,拔剑便快马加鞭,火速冲往皇城去救父皇。 因为回城时,已经快到宋都的边界,再加上骑行进,没有丝毫的停留。赶在巨龙试图攻击大殿时,宋帝及时赶回。 一些誓死保卫皇上的大将,围城一排,站立于大殿之下的平台上。分别手持一剑,做好了随时牺牲,与其血战到底的决心。 一眼就看到了三皇子,他正手持佩剑,用剑刺杀着大宋自己的士兵,一副冷血狂妄之色。 脸上已经被鲜血染红,模样狰狞,带着一丝笑意。宋帝没空去管他,抓紧手中长剑,一个飞跃跳上平台,与众将士站在一起。 看到二皇子归来,众人顿时士气大增,心也更加坚定。三皇子也看到了他,直接喊了一声人名,并未称呼其二哥。 但现在,二皇子在他眼里,已经算不上是兄弟了,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即将都得死! 又是一剑刺出,三皇子将面前的士兵一剑刺穿,脸上露出一个笑容。宋帝骂他疯了,也直呼其名,劝他收手。 在他放出冰霜巨龙,攻进皇城,企图篡位的那一刻,他已经没法回头,已经晚了。 大皇子已经被他除之,就连年纪尚小,什么都还不懂的五皇子,也没有被放过。可谓是丧心病狂,无药可救了。 此时大殿内,四皇子持剑保护在父皇身前,将其余护卫也列成一排,分别手持一坚盾,将皇子与皇上保护在其中。 就算是遭遇袭击,也还是能抵挡上一阵子。对于三皇子的起兵,父皇已经感到心寒,终是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 此时大殿外,三皇子将手中长剑举起,高喊了一声“杀!”,两方面瞬间交战在一起。 地面开始震动,冰霜巨龙扇动翅膀飞起,发动了一招龙息。一股卷着雪花的寒风喷出,沿途的一切,瞬间被冰霜冻住。 一些士兵刚举起武器,冰霜从脚下穿过,迅速身子就一点点冰冻。先是脚,再从腿迅速蔓延至上半身,最后是头部。 这就是妖兽冰霜巨龙,所使出的技能,“绝对零度”! 被冰冻时,一些士兵还保留着冰冻前的表情。宋帝一皱眉,迅速招呼大家向后撤退。 嗖!!! 扇动翅膀,巨龙释放出冰刺进行攻击,一排排锋利的冰刺袭来。面前的几个士兵,来不及反抗,就被冰刺贯穿胸口。 宋帝抬起长剑,挥出一道强大的剑气,将飞向他的冰刺全部斩落。冰刺一根根碎在地面上,使周围一圈冒出森森寒气。 一排士兵趁此机会,已经冲至巨龙的身下,手持冒火的弓弩,朝着上方同时射去。 这样威力的火弩,根本起不到一点作用,只有几根刺入巨龙身体,让它感觉有点发痒。 巨龙视线下移,抬动龙爪猛地拍向地面,几人只感觉到天色一暗,便被震飞出去。 接下来,巨龙发动长达一分钟的咆哮,刚才被被冰封冻住的人,瞬间就被其吼的粉碎。 从空中降落下来,巨龙挥爪对前方敌人拍挠,将刚才挑衅他的几人轻松秒杀。随后又扇动翅膀,刮起一股飓风。 宋帝举剑冲刺过来,阻止巨龙继续造成破坏,剑锋一挑,便带下来了一片龙鳞。疼的巨龙吼叫一声,一爪拍飞宋帝手中的剑。 长剑在空中转动几圈,一剑扎在地上,看着巨龙又是一龙爪拍下来,宋帝闭上眼睛,露出一个很从容的表情。 就在他以为必死无疑之际,头顶传来一声巨响!不知是什么东西,打在了巨龙身上,直接将它的一条龙爪轰断。 往后一看,大殿的屋顶之上,一个女子趴在瓦片上,怀里抱着一把不知道是什么的武器。 他也从未见过,威力如此惊人的东西。 女子看到他在看自己,抬起头,摆手冲他打了个招呼。随后又窝下身子,一只眼睛盯着瞄准镜,手指摸到了扳机上。 砰!!! 又是一声震耳的枪声。 巨龙头上的一只角,直接就被轰落下来!宋帝跑向一边,迅速拔出刺在地上的长剑,朝着龙头挥出一道剑气。 女子再次开枪,两人几乎同时攻击,子弹卷着剑气窜向龙头,呼啸而过。巨龙抬起翅膀防御,直接就被穿透。 三皇子望着龙头被打爆,有些傻眼了,难以置信,嘴里一直重复着:“这不可能!” 宋帝举剑架在他脖子上,三皇子带来的人,一看巨龙被杀,都识时务,全部都将手中的武器扔掉,不在做无畏的抵抗。 回过头,宋帝刚想要答谢一下,那名救他一命的神秘女子,却发现她已经不见了。 第八十章:身世之谜 盯着水晶球看,李狗蛋的一些记忆涌入,李平阳看到在他幼年时期,见过同样的水晶球。 那些记忆是残缺不全的,就像一片片被打碎的玻璃,很多画面也都很模糊。他看到了一个女人,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 女人面容绝美,明眸皓齿,身上背着一个奇怪的箱子,从不离身。此时正双手搂着怀里的孩子,轻轻的摇晃着。 让李平阳惊讶的是,这个女人并不是阿娇。不管从年龄上,还是样貌上,绝不是同一人。 从她对孩子宠溺的眼神,和亲密程度来看,关系很不一样。李平阳甚至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眼前的这个女人,很有可能,才是李狗蛋真正的生母! 不知是何原因,孩子突然哭闹起来,怎么哄也止不住,对最爱的拨浪鼓也失了兴趣。 在孩子的视角,他看到了藏在屋顶上,手持暗器,随时准备偷袭的刺客。因为还不能讲话,只能以哭闹来传递危险。 这时候,一双手伸了过来,将一个水晶球递到孩子眼前。看到水晶球的刹那,孩子突然止住哭泣,露出一个微笑。 “来人!” 男人冲门外喊了一声,一个护卫被召进来。男人不舍的看了婴儿最后一眼,将其交到护卫手中,让他将孩子带出宫。 并让他不惜一切,确保孩子的安全。 孩子从男人手中被带走,再次哭泣起来。哭声惹得女人一阵难过,闭眼皱眉,十分心痛。 护卫看了一眼孩子,小家伙很可爱,非常讨喜,将包裹孩子的一块黄布裹紧,随后将脸上的黑布上拉,遮住面容。 这个过程,李平阳看清了那人的脸,震惊到极点,因为他认得那张脸,那人正是李沈放! 孩子的视线,始终没有看到男人,李平阳就也不知其长相。李沈放正要将孩子带走,几个刺客同时破窗而入,将他拦下。 屋顶上的刺客同时射出暗器,纤细的毒针飞刺而下,他们的目标一致,都是那个婴儿。 暗器速度太快,李沈放迅速侧身躲避。一发毒针‘嗖’的一声刺在墙上,为了保护怀中的婴儿,肩头还是中了另外两发。 表情一吃痛,李沈放迅速抬起一只手,封了自己的穴位,利用真气逼出毒针。并从口中吐出一口毒血,破窗逃走了。 几个刺客还想追,男人迅速双手聚力,化掌拍出,两道强劲的掌气打出,直接将飞身去追的两名刺客,瞬间解决。 他们后背中掌,衣服出现一个手掌的印记,连前胸膛的皮肤也印出一个掌印。如此威力惊人的想法,惊呆了所有刺客。 但上方的命令,是杀了这个孩子,如果没做到,回去他们也会被杀死。及时心里胆怯,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三名刺客,互相对视一眼,随后从三个方向同时进攻,分别出杀招攻击手无寸铁的男人。 男人此时一脸淡然,丝毫不慌。 女人担心孩子,背着箱子也追了出去。刚一出门,就被另外一群从天而降,分别手持一把武器,黑衣打扮的人拦下。 她没想到,这一次对方竟出动了这么多少! …… 另一边,李沈放将婴儿装在一个竹筐内,背着竹筐在皇城的建筑之上飞跃。月光之下,身后是一群追随的黑衣人。 其中一人,手臂上绑着一个暗弩装置,手掌握拳,朝着李沈放的方向,发射出四发短箭。 嗖!!! 弩箭飞来,箭头上露着寒芒。李沈放回头看了一眼,突然停下脚步,随后双手在身前向打太极一般,将真气汇聚在掌心。 眼神犀利的一瞪,李沈放双手打出,真气在其面前形成一道气墙,居然接住了所有弩箭。 其中一发就在他的眼前,要是再前进上一两寸,定会刺进他的额头,看的人直惊心。 “是霸道真气!” “没看出来,他居然是宗师境的高手?” “我们不是他的对手,还追吗?” 几个刺客停下来,互相交流一阵。在这个空档,李沈放已经替他们做出选择,那就是都留下,一个也别想离开。 因为这群刺客,已经看清了他的长相,为了婴儿的安全。加上自己所隐藏的实力,他们都必须得死,不能让泄露。 李沈放抬手,抓住眼前悬浮的弩箭,随后身形一闪冲向几人。只看到一个黑影一晃,一名刺客颈部就被割破,血流不止。 在他倒地后,旁边的两个黑衣人,一个胸口被刺中,倒地不起。另一个拿刀砍向婴儿的竹筐,被李沈放一拳正中胸口,整个人向后飞了出去。 竹筐的背带让砍断,李沈放迅速抬手,一把抓正在下坠的竹筐。竹筐的盖子翻开,里面的婴儿眨了下眼,正冲他笑着。 这时候,又是几发弓箭飞出,看来对方的增援也赶来了,也不知到底出动了多少人马。 一只手抱起竹筐,李沈放拉过一名黑衣人,拿他当肉盾挡下所有箭,在心中感到抱歉。 “给我杀!!!” 那群人中,带头的一个人高喊一声,所有黑衣人同时出动,手持刀剑从四周杀向他。 在那群人里,李沈放察觉到又一名高手,刚想要抱着竹筐走,那名高手已经持剑冲过来,对着竹筐里的婴儿刺过来。 李沈放迅速将竹筐抛起,扔向空中,腹部中了一剑,但有真气护体,刺的并不算很深。 用手抓住剑身,李沈放一掌打在那人颈部,使其退后了两三步,趁机接住掉下来的竹筐。 孩子懂事的没有哭闹,飞向空中时,孩子从竹筐中飞了出来,下坠时又掉回竹筐里,被李沈放一把接住,抱在怀里。 看到孩子没事,李沈放眼露杀气,看向那群黑衣人。一手抱紧框子,将一只手抬向空中,利用真气将地上的兵器悬浮。 随后,那群兵器快速刺向黑衣人,将正准备射箭的刺客,直接一剑刺穿胸膛,向后飞出。 其余人,不是颈部被割,就是腹部中剑。一股劲风吹过,除李沈放一人,所有人都整齐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第八十一章:第四位皇子 借住水晶球,李平阳用李狗蛋的视角,得知了他的身世。原来李沈放与阿娇,并不是他的生父生母,而且抱养他的。 从绣着龙形图案的裹婴布,李平阳断定,李狗蛋的身份,很有可能也是一位皇子。 为了不被人追杀,一直跟随李沈放,居身与沧州,改名李狗蛋,后又搬至澜州一直生活。 如果真像这样,李平阳猜测,当时身为大内侍卫统领,宗师境界的李沈放,那个能指挥他的人,恐怕也只有只有宋帝了。 其实从宋帝第一次见到自己,那种父爱的眼神,就让李平阳起疑,感觉到奇怪。 在那日寿宴上,李平阳与妖兽幽冥虎对弈时,宋帝更是一直用手抓紧膝盖,貌似比李平阳本人,都还要紧张。 现在看来,那都是担心,都是爱! 而李沈放,之所以娶花魁阿娇为妻,一方面或许是因为爱。另一方面,或许是为了隐藏李狗蛋,而去组成的家庭。 突然有个一国之君,大宋的皇帝当爹,放作谁,一时半会也都难以接受。 自打记事起,李狗蛋就一直跟随李沈放,生活在澜州。习惯了无拘无束,更习惯了洒脱不羁,倒也过的逍遥快活。 即使没有皇帝的爹加持,依旧看着自己的魅力,在澜州拥有一票的迷弟,家虽不比国库富裕,也能衣食无忧。 现在身世之谜,突然被解开了,就好像突然有一个包袱压在你身上,让你喘不过气。 其实在李狗蛋的心里,即使没有李沈放收养不是他,随便找个爹都可以,给谁当儿子都没关系,可就是不能是皇帝的儿子! 用李平阳的角度看待,成了宋帝的儿子,那就成了高高在上的四皇子,将来可是要掌管整个国家的,那活着得多累啊。 他宁愿只做一个写写诗词,吹吹牛.逼,等到老大不小了,找个合适的姑娘结婚,不求子孙满堂,但求有人延续香火。 买下一亩二分地,围个田园,没事种种菜,养养花,喂喂鸡,晒晒太阳。等兴致来了,喝上个一两杯,好不惬意。 孩子读书了,自己可以辅导他,看着他成长,然后自己慢慢变老,与娘子不离不弃,直到一起被黄土给埋葬…… 而一旦成为皇子,那就免不了要争夺皇位,你说你没兴趣?人在漩涡,那可身不由自己! 尔虞我诈,权谋纷争,勾心斗角,那样的日子,只是想一想就直头疼,不当也罢。 说不惊讶,其实还有一点惊讶,更多的是茫然,李平阳一时间还没法去接受。 不知该怎么面对,而且人家也没有直接揭穿,李平阳干脆装糊涂。盯着水晶球看了看,他问这东西,是从哪来的? 宋帝没有回应,而是一直盯着他的脸。李平阳一脸疑惑,不解的伸手摸了下脸,问:“我脸怎么了?” 心说,清早出门前,明明洗过脸的啊? 莫不是没洗干净?这可糗大了! 在李平阳胡思乱想时,见宋帝移动步子,慢慢走近他。李平阳下意识的后退,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他要干嘛。 “像,太像她了!” “她?她是谁”李平阳不解的问道。 望着李平阳的脸,宋帝继续道:“你母亲!白潇潇。” 李平阳是真没想到,宋帝居然这么直接的说出来,原本还以为他会拐弯抹角。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白潇潇是谁?我母亲是阿娇,沧州城里,一个卖豆腐的。” 李平阳继续装糊涂。宋帝见他像真不知情,忙解释道:“哦,朕突然想起,曾经夭折的一位皇子,如果他还活着,算起来,和你年纪正好相仿。” 话音落,宋帝突然眼神伤感,将此事推给自己认错了,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吐出来, “走,陪朕出去踢球去!” 宋帝情绪转变很快,冲李平阳一笑,伸出手抓向他的手臂,欲要带他向后院走。 可还没抓到,看了一眼站在门外的红袍护卫,碍于身份和面子,又顾及的缩回了回去。 李平阳能感受到,宋帝对他的喜爱,没有拒绝,跟在宋帝后面,两人一前一后走出门。 边走,李平阳还在心里边琢磨。 踢球? 大宋哪来的球?踢的哪门子球啊! 片刻后。 李平阳被宋帝带到一个草坪上,周围站着两排服侍的小太监。见到宋帝走过来,便都纷纷行礼,齐道:“参见陛下!” 宋帝说了句都免礼吧。这时另一个管事的公公,对着两个护卫一对眼,那护卫瞬间明白,抬手将一个小旗摇起。 紧接着,场地边上的一位大汉,举起一个大号角吹响。另外两个太监,一个端着一个黄金打造,刻着龙形图案的底座。 上面放着一个铁球,铁球大概只有两个鸡蛋大小,一个长条形状的木块卡住铁球,阻止它掉出来或者是滑走。 另一个太监,双手恭敬的端着,一把金光闪闪的黄金龙头拐杖。李平阳完全没看明白,莫不是宋帝要让自己,装瘸子,拄着拐杖来踢球?不应该啊! 想法一出。连他自己也觉得太扯了!而且谁特么的脑子有病,踢一个铁球?嫌命太硬了? 在他无尽遐想之时,宋帝已经接过那把“拐杖”,随后倒拿着,将龙头放在地下,手里拿着光秃秃的杆子。 底座也被才摆放好,那太监随后将卡槽的木块抽走,铁球顿时上下滑动。宋帝随后目视远方,将龙头拐杖对准铁球。 李平阳这下可算是看懂了! 更是被自己气笑了,感情宋帝所谓的踢球,是在打高尔夫?这个古代版的高尔夫球,确实够让他意外的,又惊又想笑。 摆好一个姿势,宋帝手臂发力,挥动球杆用力一击打出去,在快碰到铁球时,又突然将力气收回,轻轻打出铁球。 李平阳看傻了,还以为他能将铁球打到天上去,却只是让其自慢慢滚动,朝着前方的地面上,一个小坑滚过去。 所有人都揪着心,铁球滚到小坑边缘,眼看就要掉下去,可就是停住不动了。太监们你看向我,我看向你,都不敢说话。 正在这时,一个太监跑过来传话,行了个礼,道:“陛下,太师李鹤颜求见!” 第八十二章:太子李安 在宋帝宣见后,太师李鹤颜带着一位随从,两人一前一后,缓缓走进球场。 随从的手里提着一个精致的食盒,跟在太师的后面,李鹤颜则是空着手的。当看到停在洞口的铁球,李鹤颜停下脚步。 眼神看向铁球,他将真气汇聚于脚下,轻微踏了下一脚。整个过程只是停留了几秒,又继续前进,一般人根本看不出问题。 可在他离开后,铁球居然晃动了一下,将那仅差的一点距离补上,径直掉进小洞里。 只有李平阳察觉,刚才有一股很强的真气袭过,将球推进洞。在普通人眼里,就像是很小的一股微风,小到没有感觉。 宋帝身后的太监正在为他扇风,看到球进了,忙激动的告诉陛下。这一次,陛下又打破了自己一直保持的记录。 宋帝不语,看了一眼李平阳,发现连他都察觉到了,自己再没感觉,那和废物有何两样? 将球杆递给身旁的太监,宋帝走向球场边上的亭子,随后坐在一个石凳上。并招呼李鹤颜,和李平阳一起坐下来。 “陛下!太师!” 李平阳冲两人行礼,随后斗胆的坐下。 李鹤颜随后将食盒放在石桌上,露出一个微笑,道:“臣得知,陛下在此踢球,特意准备了一些糕点,为陛下解馋。” 说时,李鹤颜将盖子揭开,打开的瞬间,一股香浓好闻,带着一股淡淡杏仁的味道飘出。 食盒内还放了几个小碟子,和几把干净的筷子,闻着香气扑鼻的诱人糕点,宋帝夹起一块放进口中,慢慢品尝。 初尝的感觉很丝滑,入嘴即化,外表如同蜜糖,里面另有杏仁,芝麻,桂花的夹心,在嘴里融化的同时,还能咀嚼出不同享受。 “李太师用心了!朕,甚是喜欢。” 他能猜到,李鹤颜是花了心思去做的,也就口头表扬了一下。又用筷子夹起一块,不过这一次,宋帝却夹给了李平阳。 李平阳一愣,太师也跟着看向他,随后宋帝一笑,说让他尝尝看。 李平阳抬起头,看到宋帝正在看他,忙又转移视线看向一边,而李鹤颜此时也在看自己。坐在两人中间,李平阳第一次有些怯场,从所未有的紧张。 小心翼翼的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放入口中,还来不及下咽。太师李鹤颜突然开口,差点噎住他,一口干咽了下去。 “早就听闻我大宋,有一位小诗神!今日一见,李小诗神果然气度不凡,相貌堂堂。年纪轻轻,就能做出那么多脍炙人口,令人回味无穷的经典诗词。” “可谓,是神仙转世啊!” 听到这,李平阳忙转过身,双手参至身前,冲李鹤颜又行了个礼,说太师过奖了。 正在这时,刚才传话的公公又来报,道:“陛下,太子求见!” 今天还真是热闹。李平阳一出现,先是太师来求见,没过一会,太子居然也来了。 其实李鹤颜此次前来,是带着一个目的的,为了见李平阳,留下个好形象。想要拉拢他,将他发展成自己的势力。 或者至少,不让他成为自己的敌人。 一听太子求见,李鹤颜便以有事为由,就先行告退了。陛下自然知道,这老狐狸心里是怎么想的。 李鹤颜离开时,正好碰到了站在院门外,等候有一阵的太子,两人互相打了个照面,随后太子被公公带了进去。 太子名叫李安,比李平阳年长几岁,此时正身着金丝滚边,绣着暗云图案的黑色锦袍走来。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胸脯宽阔,给人一种万夫难敌之威风。 又长又细的眉毛下,是一双温柔如流水的双眼,清澈传神。鼻子高隆,皮肤白皙。他的颜值不输李平阳,看起来要比李平阳更加老练成熟。 走到宋帝面前,太子李安双手参前行礼,又与李平阳相互行礼,随后坐下来。 看到食盒里的糕点,太子馋的眼睛直发直,也不顾上旁边有外人,没忍住,直接动起筷子去夹,然后大口吃起来。 连着吃下三块,将嘴巴塞的鼓鼓的,像个河豚,惹得李平阳在一旁强憋着笑,险些破防。 见状,宋帝眉头一紧,露出一副严肃的嘴脸,大声呵斥道:“身为一国太子,依旧是这副德行,没一个吃相!” 宋帝一批评,太子当即停住筷子,平放在桌子上,将嘴里的糕点吞咽下去。看到气氛紧张,李平阳在一旁默不作声。 周围的太监都自觉的退下去,关门等候在外面,此时院内就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陛下教导的是!儿臣知错了。” 太子连忙跪在地上,冲陛下道歉行礼。陛下一笑,扶她起身坐会座位上,并拿起筷子递给他,让他接着继续吃。 太子看了他一眼,生怕他又教训,就有些犹豫没有接筷子,宋帝直接把筷子塞到他手中。 “快吃!知道你饿了。你也吃!” 一边招呼太子,宋帝还不忘关心李平阳,李平阳冲其一笑,接过筷子与太子一同吃起来。 好的东西,宋帝都让给了他们,就像小的时候一样。一只手撑住脑袋,宋帝面带微笑,饶有兴趣的坐在一旁,看着太子和李平阳两兄弟吃。 看了一眼放飞自己,吃相难看的太子,又看了一眼慢吞吞,细嚼慢咽的李平阳,宋帝突然问了一句话,将李平阳哽咽住。 “听说之前,澜州李尚书家,李府满门惨死,而你因为与那李达发生过口角,曾扬言要杀了他!也就成了最大嫌疑人。” “而且事发当天,你就晕倒在他家门外。等到官府的人赶来时,你的手中正握着凶器。” “那朕问你,是否是清白的?” 李平阳没有想到,宋帝会在这个时候,将李府一家灭门惨案提出来,而且了解的这么清楚。 李平阳当时刚穿越过来,完全就来不及,用李狗蛋的记忆去回忆,到底他是怎么成的杀人凶手,就要斩杀了。 现在想来,其中的确有很多蹊跷。 到底是谁想让他死? 又为何要杀李府一家? 真相到底是什么? “陛下!臣一定会查出真相,自证清白。” 李平阳对着宋帝保证。但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有人不想让他查,更不想让他知道真相。 这背后的真相,隐藏的势力之庞大,牵扯的人物之广泛,或许不是他所能处理的,甚至查下去,会威胁到他的生命。 第八十三章:一根毛发 澜州。 “大人,就是这里了。” 一名小捕快,将李平阳带到一所大宅前,指了指紧闭的木门。木门上交叉贴着两道封条,上面已覆盖一层浅灰。 小心翼翼的将封条拆下来,折叠收起来,捕快将门推向两边,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李平阳望了望手里,那块左相林老曾给他的腰牌,没想到还挺好用的。拿着他去澜州的衙门办事,可谓是一路通行。 看到腰拍的瞬间,差役大人直接就跪了,称其招待不周,不知大人驾到,有失远迎…… 离开宋都,李平阳就先回了澜州,着手调查李府灭门惨案的真相。首先他想到的,就是去案发地点李府看一看。 虽然那里已经被人清理过无数遍,但他仍感觉,应该还有被疏忽,或是遗漏掉的线索。 李虎的伤刚恢复,李平阳这次就没有叫他,而是一个人去的。以他现在的身手,也完全不再需要李虎来保护他了。 “有劳了!” 四下一看没人,李平阳冲捕快笑说道。随后伸手从怀里取出了一些银票,塞到他手里。 捕快完全没有要拒绝的意思,直呼:“大人,这是卑职份内的工作,应该的。” 边说边从李平阳手里去夺钱,李平阳感觉给的有点多了,抓住钱的手不松开。一阵拉扯过后,还是没争过,全被抢走。 好几天的伙食费啊! 心疼的望着钱被收起来,为了面子,李平阳表面上还要强颜欢笑,大方的表示无所谓。 “大人,此案都已经过去数月了,并且已结案,不知大人为何还对此案感兴趣?” 李平阳走进大门,捕快关门跟了上去,在其身后问道。站在一进门的台阶上,李平阳停下脚步,环顾了一眼四周。 地面的血迹都被打扫过,干干净净的,看不出这里曾经发生过命案。当时打斗被破坏的门窗,后来也都被人换掉了。 连院子里,地面上的一曾石子,也都是后来才换上去的新的,可谓是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当时我们推开门,被里面的景象震惊到,虽然任职期间,也见过大大小小无数的案件,但从未见过如此的!” 当时出案的人员里,这名捕快也在现场。他初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差点没吐出来,被眼前的一幕给吓得不轻。 月亮被云遮住,黯淡的月光下,李府显得格外冷寂。推开门的瞬间,李府一家老老小小,无一幸免,全都被人灭口。 府内血流成河,一眼望去,遍地都是尸体。 在检查尸体时,一个捕快发现了奇怪之处,忙招呼他过来看。在其中有几具尸体上,他发现了一个相似之处。 那些死者颈部,都有一道奇怪的红色纹路! 这名捕快说,他当时有仔细去检查过,说那有点像是人的指甲,在颈部抓挠留下的印记。 当时他正在检查,就被捕头给支走了,让他去里屋找线索,等到出来时,尸体已经全都被人抬走,直接就在后山埋葬了。 验尸报告,是所有死者均是被人封喉,干净利落的杀害。凶器判断,应该是一把短刀之类的武器,并不在案发现场。 顺着地上的血迹,他们最终找到了凶器!在李府后院的草丛里,李狗蛋倒在草地上,他的手中,正抓着一把带血的匕首。 人赃并获,也没什么好抵赖的了。当时念于事情的影响颇大,为了尽早结案,他们动用了各种酷刑,试图让李狗蛋认罪。 但他却一口咬定,人不是他杀的。 …… 案发一个时辰前。 李狗蛋记得当时,自己是去了城西赌钱,并赢了一口袋的银两。随后在当地的一个小酒馆买醉,喝的烂醉后乘船返回。 一个人走在街上,总感觉身后有人跟着他,每次回头。却又发现身后没人。以为是被人盯上钱财,他连忙将钱袋揣进怀里。 双手护着钱袋,李狗蛋脚下面加快速度,他可以确定,自己此时已经被人跟踪了。 最后,他听到有人叫他名字,于是才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身后并没有人,可刚扭过头,就被人从前面给打晕了。 醒来后,他就发现自己躺在草地上,忙去查看身上的银两。庆幸的是,他发现钱袋就放在一边,并没有被人拿走。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自己的双手居然有血,再一看,衣服上也满是鲜血,吓了他一大跳。 双手反撑着地面向后退,手往地上一模,发现了一个硬物,抓起一看,竟是一把带血的短刀。 迅速将刀扔掉,他在衣服上把血擦干净。正在这时,听到附近有动静,趴在草丛里向外查看,发现外面有很多捕快。 不巧鼻子一痒,打了一个喷嚏。 捕快迅速朝着这边看来,发现了他。猜想一定是出事了!李狗蛋没有停留,掉头就跑。 “站住!别跑!!!” 捕快持刀一直跟在后面,李狗蛋随后将他们甩掉,回到家后迅速关上门,背靠着门,惊魂未定的不断喘着粗气。 听到动静,父亲从屋里走出来,发现是儿子回来了。当看到一脸紧张,浑身是血儿子,李沈放的表情愣了一下。 后来在父亲的询问下,李狗蛋才说出详情。父子二人正在商议对策之时,捕快就推门闯入,当着他的面将李狗蛋抓走。 再后来,李狗蛋在牢房内,被鞭子打的皮开肉绽,浑身都是血。被抓的那段时间,他却从未改口,否定他杀了人。 一查背景,李狗蛋的父亲,就是街道上一家澡堂里,给人搓背的。也不担心他会闹出什么风浪,于是就将案子定了。 临刑前一天,李狗蛋满身是伤,被人带着回了一次家,与父亲见了最后一面。父亲跪着求捕快放过,却无济于事。 甚至因为拉扯捕快衣服,而惹得愤怒,身上挨了好几鞭子。见到他们打父亲,李平阳就冲上去保护,后背让抽的血淋淋的。 经过这几日的折磨,李狗蛋被带上囚车时,已经奄奄一息,最终饮恨死在了囚车上。 之后,便有了开头李平阳穿越过来,从李狗蛋身上苏醒的那一幕! 蹲在地上检查,李平阳在一个石墩下面,突然发现了一根细小的毛发。趁着捕快没注意,用手帕拿起揣在身上。 站起身拍了拍手,他装作毫无收获的样子,失望的叹了口气,两人随后从李府走出来。 第八十四章:狼人女孩 大雪纷飞的冬夜。 李府门前,一个白发苍苍,浑身脏兮兮的老妇人,弯腰跪在地上,拍门向内求救。 再她旁边,是一个蹲坐在地上,颈部拴着一根铁链,头发又长又脏,遮住整张脸的孩子。 透过头发的缝隙,可以看到那孩子的眼神如野兽,并且呲牙咧嘴的,蹲在地上的样子,就像是动物一样坐立难安。 她两个手上的指甲很长,锋利如小刀,手臂上满是伤痕。有被鞭子抽打的,有被刀子划伤的,还有被烙铁烫过的…… 看模样,也就是十几岁的样子,没想到已经遭受了如此大的罪,不免让人有些同情。 与其说她是一个人,不去说她是一个野兽,因为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是什么。 她被老妇人捡到的时候,就是神志不清的。像野兽一样攻击人,见人就抓,见人就咬。 早些时候就有人传闻,在澜州的大山里面,时常被人传出有狼人出没。凡是踏足进去的人,都被那狼给吃了心肝。 妇人们也尝尝用狼人的故事,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就说再不听话,就叫狼人来吃他。 孩子们听后。无一不乖巧听话,不再烦闹。 但没有一个人,亲眼见过那个狼人长什么样子?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 “怎么又是你们?别敲了,快走吧!” 听到有人敲门,李府的下人跑来查看,一看又是那老妇人牵着狼人,当即就迅速关上门。 寒风呼啸而过,老妇人被吹得瑟瑟发抖,单薄的外衣无法抵御严寒,双腿已经麻木了。 撑着地面爬起来,老妇人拉动铁链,带着狼人准备离开。正在这时,门却再次打开了,走出来一个模样俊朗的少年。 他正是李府的少爷,李来顺的儿子,李达。 “二位留步!” 李达忙将二人叫停,一手提着一个烤火用的炭炉,另一个手拿提着一个食盒。温柔的一笑,将那两样东西都给了老妇人。 老妇人摇头不肯收下,感动的热泪盈眶,她其实就是想给狼人女孩讨件衣服,上次李达给的东西还没吃完,所以并不缺。 早晨起来,老妇人发现狼人还在睡,平时这个时候她应该早就醒了才对。心里疑惑着,她就走过去查看,发现狼人一直在发抖。 此时她红着脸,额头特别烫,眼睛半眯着,嘴里一直说着胡话。想也对,这么冷的天,她还一直是光着脚,不生病才怪了。 老妇人给他做过一双鞋子,但她不会穿,也来不穿鞋子,虽然不会说话也不会表达,但从她的眼神中,老妇人感觉的到她收到鞋子后,非常喜欢。 他们一直住在一间破庙里,狼人把那双鞋藏在砖墙里面,每天都会拿出来看上几眼,然后又小心翼翼的放回去。 老妇人老板走的早,儿子败家偷光家里东子,去钱庄赌钱,输的一干二净。还把老婆孩子抵押进入,输的血本无归。 后来被要债的逼的走投无路,投河自杀了,念在老人可怜,债主也就没在为难老人。 她儿子的时候,房子已经抵押了,身无分文的老妇人,还是问邻居借的钱,雇人将他儿子从河里打捞上来,裹进草席埋葬了。 她儿子死后,妻子疯了,带着孩子一同上吊步了后尘,只剩下老妇人一个孤苦伶仃。 老妇人听说后山有狼人,就心灰意冷的前往后山,打算送命给狼人。可没遇到狼人,先是遇到了一群野兽。 在被野兽围攻的时候,狼人女孩出现,带领着一群白狼杀退野兽,将老妇人给救了下来。 虽然狼人不会说话,但老妇人都懂,把她当做家人一样看待,也是她让老妇人重燃了对生的希望,想要陪伴她活下去。 如今,当看到狼人生病,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老妇人既心痛又难过。为狼人穿好鞋子,将自己的衣服披在她身上,冒着大雪,带她去李府求助。 因为都知道,李府家的李达公子,为人心善,不会对她这种下等人另眼相看,只有他才会真正帮助自己,能救狼人的命。 …… “谢谢,公子好人有好报!谢谢!谢谢……” 接过炭炉,老妇人替至狼人身边为她取暖,炭炉被拿走,身体较弱的李达不经风寒,咳嗽了两声,管家忙叫他快回屋里。 李达一笑,用手掩住嘴又干咳了一阵,摆手示意他没事。他从身上取出一些银两,递到下人的手中,让他去帮忙找个大夫。 这下雪天,大夫出趟门自然收费颇高,而多余的银两,是用来堵住他嘴的封口费。 他怕不给点好处,下人下人给父亲告状,父亲一定会罚他,不许他在离开房门半步。 狼人也认得李达,由于生病,凶狠的眼神此时柔和了不少。看待他的眼神,多了一份感激。 陪着老妇人站在门口等,老妇人担心李达也生病,就将炭炉又还给他,可李达却让她给狼人用,说自己不打紧的。 不一会,一个挎着药箱,大夫打扮的人赶来,先是伸手翻开狼人的眼皮查看,又抓起她的手腕,替她探了探脉。 除了感冒发烧,狼人的脉象很奇怪,好像并不是因为天气,而是其余原因引起的发病。 不过以他的本事,却不能将病因找出来。 随身带了一包银针,大夫伸手从一排银针上。取了一长一短两根,刺在狼人的头顶。 慢慢转动末端,狼人原本痛苦的表情,此时缓和了一点,不再显得那么痛苦。但这也只是起到压的作用,并不能根治。 在狼人体内,好像有一股很奇怪的力量,控制着她的身体。她也并没有疯癫,正是这股力量让她无法安神,心智错乱。 大夫最后没有收他们的钱,说是治病救人,大于一切,况且他能力有限,也不能彻底治好她,所以也就受之有愧。 老妇人与狼人一同跪下,向其感谢,大夫还承诺,会每隔一段时间,免费来为狼人施针。即使为了救人,也可提高医术。 可是好景不长。狼人的失心症,随后爆发了最严重的一次,险些将老妇人也给杀死。 第八十五章:铃铛 初春雪融,狼人的病情得到好转,除了每缝夜里会胸口刺痛,辗转反侧,也到无大碍。 这一天,老妇人见天气不错,给狼人披了一件黑色的斗篷,带着她去逛街上的集市。 怕她吓到路人,老妇人为狼人清洗了身子,给她换上了干净的衣服,还帮她梳了头发。 一盆接一盆的脏水倒掉,一面铜镜里,狼人本来的模样渐渐显现,一个漂亮的面孔出现。 镜子中,狼人面无表情,呆呆的望着自己,老妇人替她梳完头发,又替她剪了指甲。 也只有老妇人,能够近的了狼人的身,也只有她为狼人剪指甲时,不会反抗,乖巧的静坐着,像个懂事的孩子。 在老妇人收放剪子时,她并没有注意到,镜子中的狼人,居然对着老妇人的背影笑了笑。 那一抹笑很是温柔,很是灿烂…… 离开破庙,狼人习惯性的抬头,看了一眼门前大树上,一只经常落在枝头的麻雀,随后被老妇人牵着手带下山。 这是狼人第一次赶集市。 此时澜州的街道上围满了人,热闹喧嚣,行人们东瞧西看,有说有笑。狼人胆小的跟在老妇人身后,始终低着头。 今天天气大好,过往的行人也都穿的清凉,身披一件破烂的黑色斗篷,用帽子盖住头的狼人,就显得极位醒目。 路过的行人,都会投来奇异的目光,忍不住多看上两眼,甚至是指指点点。 这时候,一辆马车从他身后驶来,驱车见她走在路中间,忙用态度恶劣的口气驱赶。 本就见人惧怕的狼人,慌张的快速躲向一边,抬眼一看,发现两个小孩贪玩,在大人不注意时,跑到了马车正前方。 车夫发现时大声呼喊,一个孩子跑开了,另一个小男孩当即就给吓哭,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双手一个劲的抹眼泪。 狼人见状,迅速冲上前救人。踩着摊位一跃而出,跳至马车前方,随后一把抱住孩子,滚向一边,阻止了悲剧发生。 马匹受惊停下来,嘶鸣一声,惊的路人纷纷回头,见到车夫撞人了,便都纷纷上前围观。 此时,老妇人正站在一个卖烧饼的摊位前,想用积攒下来的积蓄,为狼人买一块烧饼。 可一转身,老妇人发现狼人不见了! 顿时慌了神,自语道:“糟了。” 见出事了,刚才还蛮横霸道的车夫,此时瞬间怂了。慌张的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查看。 小男孩依旧哇哇的哭个不停,被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人救下来。 在刚才翻滚的过程中,狼人头上的斗篷帽子掉下去,露出了她的脸。旁边围观的,一个卖草席的老伯认出了他,随后大喊了一声狼人,吓的后退。 其余人也迅速向后退出几步,那群人围成一圈,开始对着人群里的狼人指指点点。 似乎已经忘记,明明是她救了孩子!此刻却变成被冷眼相对,成为人人都厌恶的对象了。 见大家都把目光放在狼人身上,车夫刚好可以抽身,迅速退出人群,同情的看了一眼狼人,随后驱赶马车离开。 小男孩的母亲此时跑过来,不分青红皂白,一把打落抱住男孩,一脸无害的狼人的手。 狼人手臂被打红,依旧没有生气。 这时舆论开始一边倒,不管对错,不管黑白,都将责任全推至狼人头上,不惜捏造事实。 “我刚看见了,是这狼人吓哭的孩子!” “没错,是他吓惊了马匹,险些撞到孩子。” “怪物!怪物!快点滚啊……” 狼人露出委屈的眼神,不会开口说话去解释,站在人群里被骂。比起身上的伤,心里所受的伤,才是最让她痛的。 看到前面围了一群人,老妇人暗觉出事了!忙挤进人群,发现了快要被激怒,已经龇牙咧嘴,随时攻击人的狼人。 看到老妇人,原本已经险些暴怒,面目狰狞起来的狼人,突然收住怒火,望向老妇人。 可能是看不下去了,一个卖糖葫芦的大娘,勇敢的站出来主持公道,陈述她所看到的。 “你们这么多人,都去为难欺负一个孩子,算什么啊!我老婆子可看清了,那孩子,刚才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 “孩子别怕。对,我也看到了。” “刚才险些撞到人的车夫,已经跑了!都是被你们害的,反倒在这错怪一个好孩子。” 可能是因为大娘的挺身而出,来为狼人伸张正义,更多人的良知被唤醒,开始替狼人说话。 刚才还叫嚣的几个人,瞬间闭上嘴,那些颠倒黑白的跟风的人,更是无脸在观看。除了挺狼人的几人,其它都散了。 老妇人眼含热泪,感激的弯下腰,冲那几个人感谢。狼人也被他们的善举,激的心头一暖,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坏人。 卖糖葫芦的大娘,为了狼人刚才挺身而出,不顾危险救人的举动而感动,送给她一串糖葫芦,笑着递给狼人。 狼人看了一眼老妇人,不敢去接,在老妇人点头后,这才慢慢的试着伸过手,去拿糖葫芦。 慢慢的接过糖葫芦,这是她第一次。除老妇人外,被一个陌生人给感动。眼眶里泪点在闪烁,她礼貌的冲大娘一笑。 看到狼人在笑,老妇人露出一个震惊的表情。其实并不是狼人不会笑,而是被很多人打压欺负,将身上的毛发逼成了尖刺。 忘记如何去微笑,忘记如何与人亲近,忘记曾经的美好,眼睛里只有仇恨和愤怒。 卖包子的大哥,随后也送了几个大包子给她,一个做糖人的师傅,更是迅速捏了一只小老虎,用棍子扎着递给她。 从身上摸了摸,狼人像是在找东西,随后从身上拿出几个木人。那是她在大山里面,与狼群生活时,亲手雕刻的木头小人。 “收下吧!这是她回报你们的。” 老妇人笑着解释,狼人身上没有钱,但也懂得不能白拿别人的东西。几人笑着收下小人,留作纪念好生收放起来。 抱着大家送来的东西,狼人再也不用带上帽子去躲藏,像个正常孩子一样,跟在老妇人身后东张西望,边走边吃糖葫芦,还不时的递给老妇人。 老妇人笑着让她吃,说自己不吃。正在这时,狼人突然听到一阵铃铛声,脸上的表情突变,情绪突然间失控。 第八十六章:药引子 一阵铃铛声不知从何传来。在听到声音后,狼人紧闭双眼,眉头紧皱,一脸痛哭之色的双手抱紧头,像是受了某种刺激。 老夫人不知所云。 一脸担心的望着狼人,伸出手去安抚,可手刚碰到狼人的手臂,就被她一掌给推倒,冲她露出一个凶恶的眼神。 下一秒,狼人眼神又变回原样,想要伸手去扶老妇人。正在这时,又是一阵铃铛声传来。 狼人收回手,一个跳跃踩着摊位飞上屋顶,回过头看了一眼老妇人,随后顺着屋顶逃走。 老妇人躺在地上,伸手抓向狼人逃走的方向,心里放心不下。不知道她这是咋了?更不知道她要去何处?还回来吗? 狼人离开后,老妇人被路过的行人扶起来,她开始在附近去寻找狼人,担心他出事。 另一边。 狼人寻着铃铛声找到来源,顺着屋顶跳下,出现在一个背靠在墙上,双手环抱于胸前,带着一顶斗笠的蒙面黑衣人身前。 那人的左手抬起,食指上绑着一根红线,红线的另一头吊着一个铃铛,正是他摇响的铃铛,给狼人发出的暗号。 见到那个黑衣人,狼人突然恭敬的跪在其面前,不敢抬头直视,像是非常居然他。 那人看了一眼狼人,又将她颈部遮挡的头发拨开,发现了一个黑色的三角形印记。确定她正是逃跑出来的实验品。 …… 狼人被蒙面人带走,带到了澜州以外的郊区,一栋隐秘宅院的地下室内。 嘀嗒!嘀嗒! 两滴水珠落地的声音,在极为安静的地下室,显得格外清晰。地下室里一共有两排牢房,每一间里面都关着一个人。 狼人被关在最角落的一间,暗无天日,无边的黑暗吞噬着人对生的希望,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这正是她之前所生活过的地方。 唯一的一束细光照在她脸上,狼人此时披头散发,脸色苍白的吓人。她被人绑在一张木椅上,身前放了一个铜盆。 一根细竹被削尖,中间被掏空,做成了一个导管,深刺在狼人的腰部。鲜红的血液正顺着一个竹筒向下流淌,汇进铜盆里。 感觉差不多了,旁边的一个男人拔掉细竹收走,并给狼人松绑。作为她流血的补偿,对着地上扔了一块生肉奖励她。 男人端着铜盆走出去,将门锁上,随后站在门外摇晃铃铛。听到领导声,狼人的双眼瞬间变得猩红,发出野兽的低吼。 随后双手抓起地上一块血淋淋,还带着皮毛的生肉,直接疯狂的撕咬起来,大口吃下。 不一会,一块生肉就被狼人吃的干净,双手已经被血染红。嘴上也沾染的到处都是血。 见到这副景象,男人瞪着眼睛,嘴角上扬,发出一声声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顺着地下室的台阶慢慢向上走,男人的面目终于露出来。他居然是正是朝中的大臣,李鹤颜的学生,方尚书! 方尚书端着半盆鲜血,来到隐秘的大宅内,推开一间偏房的大门走进去。房间内没有亮光,一个黑影坐在屋子里,一声不发。 点燃一盏烛灯,方尚书随后又将所有蜡烛点燃。房间顿时明亮。坐在屋子里的黑影,原来是一个满头白发的女人! 此人正是方尚书的妻子,刘云惠。 “云惠,逃走的东西,让我抓回来了!你的病有的治了。” 方尚书一脸激动,忙端着铜盆大步走过去,将血盆放在一张桌子上。在桌子上还放了一个食盒,里面是一些肉块。 用手拿起一块肉,又用一把小刀取下一片,方尚书用筷子夹住,在装着狼人血液的铜盆,将肉片放在里浸泡了一会。 待血液全部润进肉里,方尚书用一个碗接住,拿着筷子走到妇人身边,夹住肉片喂她吃。 她妇人患上了风湿痹痛,并且得了血液疾病,一夜间头发就全部白了。每天都要忍受难以想象的疼痛,被深深折磨着。 期间见了无数大夫,名医也见了不少,除了一致的摇头无奈,没有一个能给出治疗办法。 有一个口直心快的大夫,更是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说让他准备后事吧!方尚书一气之下,更是将那个大夫给杀了。 通过打听得知,有一位高人有办法能治,方尚书就花光积蓄,全部孝敬了那位高人。 通过高人的指点,说是有种药能治她夫人的怪病,就是这药引比较难寻,不容易弄到手。 一听有的治!别说是难寻,就是让他把自己的命给一半,那他也不能放弃这个希望啊。 高人说,夫人是被邪妖缠身了,身体内的精.气,都被一点点熬走了,只有将丢失的东西补回来,才能得到缓解。 而这补,也不能用一般的东西补。 需要用妖兽三尾白狼的肉,加上时间少有的狼人的血,为药引,才能发挥出最大作用,长期服用便能得到根治。 而这妖兽三尾白狼,也不能用成年狼,只能用幼年狼崽的肉。起初方尚书也觉得太过残忍,但还是为了抛弃了一切。 “饿,我还饿。快和我吃的,快给我吃的,我饿……我饿!!!!” 云惠吃下所有肉块,依然觉得饥饿,突然情绪失控,将碗打碎在地上,疯癫的笑着。 方尚书已经被救人冲昏头脑,并没有发现,他的夫人已经被他喂成了怪物。 在烛光的照耀下,夫人张开嘴,露出了一嘴的獠牙,脸上的青筋暴起,眼珠子全部变黑,早就不是那个他所认识的,温柔贤惠,疼他爱她的夫人了。 走向墙角,地上放着一个麻袋,里面装了一个活物一直在动。方尚书走上前解开袋子,一只狼崽将头钻出来透气。 方尚书面无表情的伸出手,一把抓住狼崽的脖子,另一只手举起小刀。狼崽天真的望着它,耳朵动了动,并没有察觉到危险。 伸出舌头,狼崽在他的手上舔舐了一下,方尚书表情愣了一下,似乎有一点犹豫。 回头看了一眼夫人,正痛苦的哀嚎着,方尚书于是把心一横,将小刀挥了下去。烛光下,方尚书手起刀落,一股血迹喷洒而起,将墙壁给染的鲜红。 地下室内,狼妈妈似乎感觉到不幸发生,眼角露出一滴眼泪,仰起头对着窗外嚎叫起来。 狼妈妈的悲鸣,似乎唤醒了牢房内的狼人,狼人此时从地上爬起来,冲向面前的木栏杆,双手抓住使劲摇晃,想要将脑袋伸出去,大声的狂叫。 与狼群生活了十年,她仿佛已经可以听懂狼群的呼唤和声音。一边大叫,一边流下眼泪。 第八十七章:追杀 一刀接着一刀,方尚书将狼崽的肉取下,脸被溅起的血液染红,此时看着十分狰狞。 端着一盘子肉,方尚书拿至夫人身边。见到狼妖的肉,她扔掉手中的筷子,直接用手抓起血淋淋的肉块,往嘴里塞。 望着夫人狼吞虎咽进食,脸上气色似乎少许改善,方尚书脸上慢慢露出笑容。一副疼爱的眼神,坐在一边的椅子上,望着夫人将肉全部吃干净。 大牢内。 狼人浑身是血,撞破牢门逃了出来,并且放走了所有白狼。看守的侍卫听到有动静,便拿着刀走下来查看,正好撞见狼群。 刚刚失去孩子的狼妈妈,顿时一个飞扑上去,将那守卫的一只耳朵咬掉。又一口咬在其颈部,死活不松口。 另一个守卫见状,拿起刀劈在狼妈妈的身上,狼妈妈倒地后抽搐了几下,双眼望向后方的狼人,似乎知道自己快要死了,有些不舍,放心不下她。 “啊啊啊啊啊啊!!!!” 狼人疯了一样冲过去,一个跳跃跳上守卫的后背,双手抓住他肩膀,随后露出獠牙,一口咬在他脖子上,啃下一大块肉。 狼人双眼被愤怒冲红血,面目狰狞的望着守卫。守卫挣脱下来,害怕的望着眼前的怪物,一个手捂住流血的脖子,另一个手握紧刀,警告他别过来! 他说话的声音颤抖,抓刀的手也抖个不停,因为他看到,狼人身后的狼群,此时也都露出凶煞的眼神,朝他逼近。 ‘哐当’一声,那守卫扔下刀直接转身逃跑,连滚带爬的朝着地面逃去,边跑边喊救命。 狼人捡起地上的刀,从后面追了上去,随后用力将刀扔出去。刀尖刺进守卫的后背,守卫一个前扑倒在地上,继续向着前方一点点爬行,嘴里还在求救。 狼人走过去,她不能放过杀害狼妈妈,对她如母亲一样的狼首领的人。一脚踩在守卫的背上,将刀用力一下拔出来。 提着刀,狼人跟着在地上爬行的守卫,随后一刀挥下,一个圆滚滚的东西滚到一边。 鲜血顿时飞溅而起,狼群一拥而上,将那个守卫疯狂的啃食起来,最后吃的连渣都不剩。 报完仇,狼人快速跑回狼妈妈的身边,“扑通”一声,双膝跪在地上,将狼头抱紧,望着命不久矣,呼吸微弱的狼妈妈。 抬起爪子,狼妈妈摸到她的脸,像是在说别哭!狼人的眼泪止不住的流,视线被泪水遮蔽,一片朦胧,心痛欲绝。 仰起头,狼妈妈叫了最后一声,脑袋垂向一边,没了动静。它也想看着狼人长大,看着她成人,但是没有机会了! 狼人仰头大叫一声,随后低下头痛哭。过了片刻,她在地上用手挖了个坑,将狼妈妈埋葬在里面。 化悲痛为力量,狼人趴在地上,用鼻子嗅了嗅,闻到了狼崽留下的尿液和气味。 她带领狼群开始反击,满腔愤怒,朝着方尚书的房间杀去。路过想要阻拦她的人,无一例外,都死的很惨。 方尚书听到动静,将夫人用绳子绑在椅子上,随后抓起桌子上的剑,推开门走出来。 当看到自己的手下,正被狼人一个个解决掉。露出震惊之色。而狼人此时也看到了他,提着刀,朝着他狂奔过来。 狼人毕竟不会用刀,一刀朝着方尚书砍过去,直接被其拔剑给挡下来,刀没握紧弹开,扎在一旁的土地上。 紧接着,狼人一爪子朝着方尚书颈部抓去,方尚书躲闪不及被抓到。忙用手一摸脖子,发现只是被抓破了点皮,流了点血。 狼人看了一眼双手,原来是老妇人替她剪了指甲。不然刚才那一爪,定会要了他的命! 爪子不行,狼人就用牙咬,跳上方尚书的背,骑在他头顶,一口咬在他肩膀上。方尚书疼的松开手,手中的长剑落地。 两只白狼也扑了过来,咬住方尚书的两条腿撕扯,疼的他大叫。眼看更多的狼群扑向他,似乎想要与他做个了断。 方尚书不在隐藏实力,只见他以掌化爪,一把抓起一只飞向它的白狼,手上冒着一股黑气,直接将那只狼给掐死。 双手张开用力一震,身上的白狼都被震飞,包括狼人也重重的甩出去,撞在院子里的一根石柱上,嘴里喷出一口血。 眼看打不过,她不想让狼群白白牺牲,从地上爬起来,捂住胸口带着狼群跳墙逃跑。 离开宅院,狼人仗着对山林的熟悉,带领狼群逃进山里。随后给一头成年白狼说话,让它带领大家去狼山,不要再下山。 到了那里,就是他们的天地,一座山头都是三尾白狼,量他方尚书在厉害,也斗不过一群成年的高阶狼妖。 那只白狼似乎能听懂,不舍的看了她一眼,带领狼群离开。随后狼人从另一条路走出来,将方尚书派来的人引开。 “追!” 看到是狼人,一个手下喊了一声,另外四个人快步朝她追去。在狼人跑远以后,狼群站悬崖上,望着下面的情况。 露出不安且焦急的眼神,久久才离开。 狼人因为慌乱,并没有注意到,狼父亲并不在队伍里面。而是趁着所有人不注意,钻进了方尚书的房间里。 看到地上狼崽的皮毛,以及一地的鲜血,狼父亲愤怒到极点,将座位上的女人活活咬死,随后从后窗逃走了。 等到方尚书回到屋子,看到了坐在座位上,已经断气的夫人,眼睛当即就气的通红。 他疯了一样,拿起屋子里的东西就是一顿乱砸,所有家具都没能幸免。砸完家具,方尚书回到夫人身边,跪下来抱住她身子,闭上眼睛痛哭。 另一边,被方尚书用真气震飞,受了重伤的狼人,拖着沉重的身子,一摇一晃的逃到了李府,用最后的力气翻墙进去。 一路追随血迹,方尚书随后带人找到了李府。一个手下拿着刀,上前用脚踹门,大声的嚷嚷着。 “这么晚了,谁呀!来了来了,别敲了!” 李府的下人被吵醒,一边穿衣服,一边抱怨着来开门。刚一打开门,一把刀就架在他脖子上,吓的他连大气也不敢出。 “人呢?” 方尚书带来的的人,瞪着眼睛问道,将刀又下压了一点,刀刃快要贴紧他脖子。下人当即就给吓尿了,虽然很想回答,但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被人一刀抹了脖子。 第八十八章:魂煞掌 “啊啊啊啊啊!!!!” 一个丫鬟,正好撞见了下人被杀,吓的大叫了一声。转过身,就打算跑去报告老爷。 方尚书的手下中,一个戴斗笠的蒙面男人,迅速出手,在丫鬟刚跑出几步,就直接快步移动到她身前,惊的她张大嘴。 见丫鬟掌嘴想要叫,就直接一把捏住她咽喉,随即冷血的拔出剑,一剑刺穿她胸膛。 丫鬟嘴角流着血,随后侧身倒在地上,睁着眼睛望着前方死去。听到动静,李府管家拿着一根铁棍,带领其它下人冲出来。 方尚书的手下,随后拿着刀冲上前,与管家和下人扭打在一起。管家会点功夫,一棍子打倒了一个,站在最前面,下人围在一起,胡乱挥舞棍棒。 但那些手下也不是吃素的,很快便挥刀杀的下人后退,两个下人身中数刀,用棍棒撑着地面向后退,流下一地的血。 李达救下了狼人,此时躲在暗处。见到管家和下人都被砍伤,想要冲上去帮忙,却被一旁的狼人抓紧手臂,阻止他出去。 狼人此时十分虚弱,眼睛一直半睁着,嘴唇发白。刚才被方尚书打中的那一掌,已经伤到内脏,她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抓紧李达的手,狼人将一个东西拿给他,李达低下头一看,发现是一个木头雕刻的小人,这是狼人雕刻的那位老妇人。 不过只雕刻了上半身,下半身还未雕刻完成,也没有机会了。她希望李达,能替她把这个木头小人,转交给老妇人。 李达内心也无比难受,含泪接下木头小人,揣在身上。见状,狼人冲他强挤出一个微笑。 “你不会有事的!你不会死的!不会的……” 李达抓住狼人的身子,激动的说道。狼人笑着望着他,突然胸口一痛,侧身吐出一口血。 屋外,李府的老爷李来顺,推开门一跃飞出来,看到有人在他李府撒野,拿起剑便斩杀了几个小啰啰,以示威严。 他的真气境界,要在六品上,只是轻松几剑,便将那群手下杀的不敢在上前。 正以为对方就这点能耐,一个头戴斗笠的蒙面男出现,一掌打了过来。李来顺也出掌回应,直接接下了他这一掌。 两股真气相互碰撞,最终还是蒙面男略胜一筹,李来顺直接被打飞出去,手掌更是被一股黑气吞噬,皮肤迅速溃烂。 “好狠毒的招式!你怎么会尸魂殿的掌法?难道你是尸魂殿的人?不对,尸魂殿明明已经被灭绝了,这绝不可能!” 李来顺瞪大眼睛,刚才只是去接掌,万万没有想到,对方竟然会使出已经销声匿迹多年,一个魔头所闯的邪招。 不到一分钟,李来顺的手掌已经完全溃烂,被那层黑气所吞噬皮肉,白骨已经露出来。 “啊啊啊啊啊啊……” 当机立断,他大叫一声,忍痛将那只手臂给切断,如果不那样做,他全身都会被吞噬。 那是尸魂殿的魂煞掌,只有加入尸魂殿,并且修练恶鬼道的人,才会使用这种想法。 他们将肉.体献给万鬼,忍受千万只恶灵的哭嚎,折磨肉.体与心灵,从而得到黑暗力量。 将魂煞覆盖的真气打出,便能吞噬境界不高,无法抵御的修真者。若是宗师境界以上的人,便可用霸道真气挡之。 “达儿,快走!” 李来顺深知,他们李家怕是要遭遇比劫了,只希望他的儿子能逃出去。即使只剩下一个手臂,李来顺依旧没有退缩。 “你们也走。带上夫人快走!走啊……” 用右手持剑,李来顺保护在下人身前,下人都眼眶湿润的望着他。管家让下人带夫人走,他决定留下来陪老爷。 从身无分文,在街上乞讨,被老爷带入李府收留,在到放心的让他胜任管家一职。这些年,他一直想过要报恩。 虽然平日里,老爷李来顺,总是喜欢板着一副脸,让人不敢接近,看着高冷阴沉。 但大家都知道,他是天底下心地最善良,最好的老爷。同时对少爷李达更是父爱浓到溢出。 其实李达每次偷家里的钱,救急穷人,并且把老爷从外地带回来的好东西,也分给别人吃,老爷其实都看见了,装作不知道,默默的顺从着他。 在李达儿时,经常被父亲暴打,也只是希望他成材,不要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不要被他们影响到他儿子。 每次打完他,老爷爷都会特意吩咐管家,用最好的金疮药,去给儿子用。看到儿子绝食抗议,心疼的他也吃不下去饭。 狼人和那位老妇人的事,其实老爷也知道,他也并没有因为狼人的身份,而对她另眼相待,反而是更加同情,因为做作为父母,看到狼人,感同身受。 只是老妇人要强,一般都是自己去街上帮别人干活,换钱维持生活,不需要老爷的资助。 那天狼人生病,下人叫来为狼人治病的大夫,其实正是老爷的一个朋友,是老爷叫来的。 夫人随后被下人拉着,带向后门,但看到少了一只手臂的丈夫,夫人心痛的大哭,更本不愿离开,几个人都拉不住。 “把狼人交出来,我就放了你们!” 一旁的方尚书,眼睛依旧红的吓人,心中的愤怒无法言表,他给了所有人一次机会,并不想大开杀戒,不关他们的事。 “快走!” 李来顺又喊了一声,持剑杀向了方尚书,眼看剑锋已经快要刺到他胸口,蒙面人再次移步过来,一把抓住剑身。 手被剑割破,蒙面人随后用力一捏,直接将剑捏碎,反手一掌将李来顺打飞出去。 又是一招魂煞掌,李来顺胸口衣服瞬间破碎,一股黑气将他的身子包围,形成一股黑色的火焰,将他包围在火中。 “不要,不要!!!!” 夫人伤心欲绝,哭喊着冲上前,却被下人们死死的拦住。望着丈夫被黑气燃烧殆尽,化为一地的灰烬,随后后夫人瘫软的跪在地上。 李达见到父亲被杀害,终于没忍住,从屋子里冲出来,捡起地上的一把剑,大喊一声,从后面刺向蒙面人的腰部。 又是一掌。 眼看这一掌打出,即将打中儿子时,夫人终于挣脱出来,快步冲上前,挡在其身前。 望着母亲背部中了一掌,李达整个人吓傻了,抱住母亲的身子。随后看着其被黑气吞噬,在他面前一点点燃烧。 跪在地上,双手捧着一地的灰烬,李达已经泣不成声,身子气的一直发抖。正想起身反抗,方尚书拔出剑,架在他脖子上。 “再不出来,我就杀了他!” 第八十九章:巨爪形态 方尚书已经没有耐心,警告一句,将剑刃下压,李达的头发瞬间便被割落几根。 “放开少爷!” 管家见状,用棍棒撑着地面站起来,怒吼一声朝着方尚书杀去。可还没到其身上,就被蒙面人阻止,一把捏住咽喉。 随后管家的脚开始离地,被蒙面人抓住颈部,直接将身子给提了起来。 用力摔向一边,砸向一扇木门,将门撞穿后倒在屋内不省人事。方尚书并不知道,那间屋子,正是狼人躲藏的地方。 看到这么多无辜的人,都被自己害死,狼人眼泪再次流下来。从地上艰难的爬起来,走出屋子。看到狼人现身,方尚书强压住怒火,没有直接一剑杀了她。 他将剑从李达颈部拿开,露出一个怪笑。 方尚书并没有打算,就这么轻易的杀了她。如果就让她这么死了,他亡妻的伤痛,是无法得到平息的。 他要让狼人生不如死! 蒙面男子走上前,拿出一根黑色的细长铁钉,站在狼人背后。按住她的脑袋,随后一用力,将铁钉刺进她的颅内。 用大拇指按住铁钉,蒙面男一点点向下压。狼人痛的身体颤抖,忍不住大叫。待铁钉全部刺入,两个眼睛瞬间变黑。 “狼人,快醒醒!” “狼人!我是李达,快醒醒……” 李达爬向狼人,抓住她的手臂喊她,狼人此时呆呆的目视着前方,任凭他怎么去呼唤,始终毫无反应的站在原地。 “你们对她做了什么?” “求求你们,别伤害她!求求你们……” 李达从地上爬过来,跪到方尚书面前,开始对他不停的磕头,祈求他放过狼人。每一下都磕的很用力,很快就将额头磕出血来。 “没用的东西,滚一边去!” 方尚书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一脚就将他踹倒在地,举起手中的长剑,朝着他胸口刺去。 “少……少爷。” 一道身影闪过,李达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她身前。管家用最后的力气冲过来,替少爷挡下了这一剑。 少爷抬起手,擦了一把脸上溅到的鲜红,双手在颤抖,望着长剑的一头,从管家的后背穿出,鲜血止不住的向外流。 “丁管家,你怎么那么傻。” 李达表情木讷,听到声音,丁管家回过头,看了一眼少爷,发现他没事,便冲他笑了笑,随后倒在地上,睁着眼睛死去。 李达伸出手,替丁管家合上双眼,悲痛闭上眼睛,长舒一口气。 随后,抬起手臂将眼泪擦去,从地上站起来,颤抖着肩膀,疯癫的大笑。 与他最亲的人,都离他而去了,他觉得自己活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杀了我吧!” 李达转过身,向方尚书恳求道。站在原地等死,心如死灰,将眼睛缓缓闭上。 噗嗤! 一阵剧痛,一把长剑径直刺进他的胸膛。 他没有惧怕死亡,反而像是有些解脱。爹娘都在下面等着他,马上一家人又可以团聚了。 一阵风吹过,他感觉到有水珠划过他的脸。疑惑的睁开眼,他看到刺他的并不是方尚书! 而是两眼漆黑,被控制的狼人。 狼人被刺入铁钉后,已经没办法按照她的想法来,身体不受控制。也不在记得眼前的李达是谁,眼里只有命令。 可不知为何,她却哭了。 虽然忘记了眼前的少年是谁,虽然忘记了有关他的一切,但在杀他的一瞬间,她的心痛了,她感觉到非常悲伤。 那种悲伤慢慢被放大,促使她的泪腺终于绷不住,眼泪不由自主的滑下来。 望着狼人,李达脸上露出一个微笑,想要对她说点什么,却发现咽喉一阵滚烫,无法发出声音。刚一张开嘴,一口鲜血就喷涌而出。 他不怪狼人,庆幸是死在她的手中。 “狼人……” 李达嘴唇微动,在心里喊了最后一声狼人,身子向前一倾,靠在狼人身上死去。 除了不由自主的流泪,对于李达的死,狼人似乎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最后看着李达的唇语,她仿佛听到有人在喊她! 是谁? 是谁在说话? 狼人是谁?我又是谁! 狼人站在原地,开始与内心深处对话。 “啊啊啊啊啊啊!!!!” 刚才的悲伤情绪,反而让狼人加速魔化。她大叫一声,感觉头痛欲裂,一股黑气顺着被刺入的颅钉,开始传遍全身。 张开双臂,狼人仰面朝天,痛苦的一声声哀嚎着。周围散落的树叶,全都被风卷起。 在声嘶力竭的一声咆哮后,一切恢复平静。 风骤停,狼人的手臂上,以及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布满了黑色的纹路。一些黑色的煞气,正源源不断的从她身上冒出来。 见到这一幕,连方尚书都下意识的后退。 满身的黑色纹路,在配上她漆黑的双眼,犹如一只夺命的厉鬼一般,让人害怕。 “孩子,你还好吗?” 站在狼人左边,一个李府的下人喊了她一声。狼人扭头看了他一眼,随后抬起手在空中一抓,一股黑气将他直接吸了过来。 黑气变成一只巨爪,将男人脖子死死的抓住,男人拼命挣扎着。巨爪上的一些黑气,开始顺着男人的鼻孔以及嘴巴钻入,将他的寿命全部吸走。 只见男人的面容瞬间苍老,皱纹出现,一头黑发全部变白,手指也枯瘦的像干树枝。 被扔下来的时候,男人奄奄一息,就只剩下一口气。就像只没有肉,只有一层皮的骷髅。 黑气吞噬男人的寿命后,汇聚在狼人后背,左右两边各生长出了一只巨手,离远看,就像是一对大翅膀一样。 另外两个下人见状,调头就准备跑,没跑几步脚腕就被黑气抓住,从地上给拖了回来。 将这两人也吸干后,狼人看到了站在他对面的方尚书,随后,拖着两只巨爪在地上摩擦,冲向方尚书。 蒙面人护在方尚书身前,提起一只胳膊,朝着奔向他的狼人,将一个可以同时,射出几千发毒针的暗器盒启动。 嗖!!! 毒针像一面箭雨一样袭来,快要伤到狼人之时,黑气改变形态,两个巨爪包在一起,形成一个圆形的防御罩。 挡下所有毒针后,巨爪像翅膀一样撑开,狼人一跃而起跳向空中,控制左边的巨爪握拳,举拳头用力砸向蒙面人。 蒙面人也使用黑气抵挡,一团黑气挡在他身前,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品,在狼人这种完全体的进攻下,根本无法阻挡。 黑气被打穿,巨爪化作的拳头砸在他脸上,将他整个人打飞出去,在地上滚了几圈才停下来,被打的翻了白眼。 第九十章:尸魂殿 接下来,狼人将目标锁定方尚书,将巨爪变成一把刀刃,在地上摩擦着,朝他奔来。 狼人挥起巨刃,一道寒芒闪过,眼看方尚书就要人头落地,可他却显得非常淡定,没有要躲开的意思,让人不解。 在仅差半米的时候,巨刃却突然停下来了。 叮!!! 方尚书抬起左手,将掌心朝下,在他的中指第二个关节上,绑着一根红色的细线,下面吊着一个小铃铛。正是这铃铛声,让狼人突然停下动作。 因为他知道,铃铛是狼人的弱点。 其实他也是在赌。 魔化后的狼人,他也不知道铃铛会不会管用。而自己想要完全控制她,就必须赌一次,而很显然,他赌赢了! 他不知道这小小的铃铛,为何会对狼人如此重要?即使她被魂煞之气,变成了完全体形态的怪物,依旧记得铃铛声。 在听到铃铛声后,狼人静静的站在原地,漆黑的双眼望着地面,就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 随后,方尚书退到一边,将铃铛收起来握在手掌中。铃铛声刚停止没几秒,狼人情绪再度失控,挥起巨刃开始大开杀戒。 这一次她不分敌我,李府的下人,以及方尚书带来的手下,只在出现在她视线范围内,都被列入清杀的名单中。 有两个手下想要翻墙逃跑,刚跳上墙头,就被狼人发现了,甩出一道黑气。黑气在空中化作刀刃,直接将他们双手砍下来。 惨叫一声,那两人从院墙上摔下来,望着手臂被整齐的切断,当即就给吓晕过去。 “杀了这个怪物!” “我们一起上,她已经不是狼人了。不用再对她客气,否则我们都会被她杀掉。” “好。” 一个下人捡起地上的武器,开始挑起周围人联手。刚才还分敌我的两派人马,面对生死存亡关头,绝定选择联手。 随后,所有人都拿起武器,围城一个大圈,将狼人堵在圈中心。两个武功好点的先冲上去,托住狼人。 那两个手下是修真者,不过修的不是攻击,而是辅助型。他们可以将真气化作绳索,将对方困住无法动弹,趁机解决目标。 一切进展的都很顺利,他们假意打斗,用真气已经布下陷阱。狼人不知不觉,手脚就被真气化作的绳索缠绕,无法脱身。 见成功困住狼人,其余人则一起冲上去,五六把刀同时一起砍向狼人。狼人试图挣扎,但越用力,手脚被捆的越紧。 就在刀刃全部挥下,落在狼人头顶上时,他们突然都停下来,举着刀站在原地。 “你们在干什么?” “快点杀了她啊!我快要坚持不住了。” 用真气困住狼人的两个手下,此时面色吃力,额头布满汗珠,已经快要快要到达极限。眼看困住狼人的绳索,也快要断开了。 “不是我们不动手,而是砍不下去啊!” 一个男人看向那两人,他们其实一直都在使劲,但就是使不上力气。刀刃像被一种力量托住,无法再向下砍去。 他们原本是单手持刀,此刻都变为双手握紧,所有人开始使出全身力气,将刀刃下压。 狼人大叫一声,黑气从体内快速喷涌出来,真气化作的绳子,终于无法承受强大的力量,‘啪’的一声断开。 所有人露出吃惊之色,紧接着,地面下全部都被黑气覆盖,漆黑一片。无数双由黑气分裂出来的手,将他们缠绕。 所有人都被黑手包裹,做成了黑色的茧。 恐惧!阴冷!死寂! 在黑茧中,他们什么也看不到,不清楚其他人怎么样了?随着其中一个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吓坏了所有人。 发出惨叫的那个人,发现在黑茧中,他就像是一个蜡人一样,从双脚开始一点点融化。 里面的温度非常高,他的融化速度极快,只过了一分钟,就已经融化到双腿。随后,其余人也都相继发出惨叫声。 “啊啊啊啊啊……” “大人,救我!救我……”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啊啊啊……” 冷血的站在一旁,方尚书并没有去救人。直到最后一个声音消失,所有的黑茧同时破开,地面上只留下很少的血迹。 方尚书望向狼人,满意的一笑。被刺入尸魂殿的颅钉后,她居然没有像上一个实验品一样,灰飞烟灭,着实让他意外。 见到手下刚才去杀狼人,他并没有制止,因为他早就知道结果。用那些废物的命,帮他觉醒狼人,再合适不过了。 有了狼人,这个最强杀人武器在,他还要那些废物做什么?只会碍手碍脚,浪费粮食。 现在,要有铃铛在手,狼人就会听命与自己,而且十分忠诚,永远也不会背叛他。 原本他是想要杀了狼人的,因为她放出了狼群,才导致他夫人惨死。 但利用李府灭门,加上他手下的性.命,刺激狼人魔化,为他换来了一把最强武器,也算是值得了。 其实他也早就知道,夫人得的是绝症,活不了多久了。了他没办法接受的她的死,哪怕知道用狼妖的肉喂食她,会将她变成怪物。 但只要能看到她还或者,能让她多陪自己一天,即使那已经不是他的夫人,那又怎样? 对夫人的爱,将方尚书变得畸形,变得扭曲。 云惠在被方尚书绑在椅子上,第一次喂食血淋淋,难以下咽的生狼妖肉时,就注定了这场爱情,是一场悲剧。 但她同样也爱丈夫,虽然犹豫了,但还是一口接一口,含着眼泪吃下去。那份爱之入骨,将两人都变成了怪物! …… 在狼人成功魔化后,和方尚书一直勾结,给予他颅钉,并将尸魂殿的黑暗力量借给他,培养他的黑袍人,尸魂殿的魂宗现身。 一股黑色的火焰,凭空出现在院里中间,火焰中冒出一团拖着长尾的黑气,黑气带着一阵笑声登场,随后化作一个人影。 一个穿着黑袍,脸上带着一副青铜面具,只露出一双冒着红光的眼睛,浑身散发魂煞之气的人,此时正站在方尚书身后。 “魂宗大人,你怎么来了?” 回过头,方尚书吓了一跳,忙跪在地上,毕恭毕敬。他是被魂宗大人选中的,喝过他的血,加入了尸魂殿,甘愿成为尸魂殿的奴才,听命于他。 “大人,我只找到了一片!再给我点时间,我一定帮你把剩下的都找到。” 方尚书瑟瑟发抖,从身上取出一个小布袋,恭敬递上。接过布袋打开,里面装着一块冒着寒气,不断发光的透明碎片。 第九十一章:白狼引路 魂宗大人伸出手,利用一股黑火将布袋焚烧,随后用黑气托着碎片,使其悬浮在掌心中。 那是一块不断闪烁,质感如水晶,菱形的透明碎片。中间有一小团星辰,宛如银河,像是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 盯着那枚碎片,魂宗大人满意的笑了几声,随后,从身上取出一个黑色的方块,将那枚碎片放了进去。 在那个方块中,还装着另外六块碎片。方尚书不知道,这些碎片是什么?做什么用的?收集它的意义又是什么? 他只知道,这个东西,叫作镇魂石碎片。当然,这也是魂宗大人告诉的。 虽然很好奇,但他不敢去问魂宗。他只需要帮忙寻找,而不该知道的,也最好不要知道,知道的越少对他越安全。 这些天,他利用魂宗借给他的黑暗力量,一个黑色的铁球。那东西会检测到附近有无碎片,如果有就会发出红光。 拿着黑色铁球,方尚书一直在澜州附近寻找,最终在一处农家的田地里,他看到了一只很特别的土鸡。 而这枚碎片,正是在那土鸡体内找到的。 以为魂宗大人,会因为他的办事效率低,而动怒。但魂宗大人今天心情不错,并没有责怪他,也没有对他发威。 反而是奖励他,喂他喝血。 “谢魂宗大人!” 方尚书露出感激之色,忙跪在地上,将头仰起来,并尽可能最大大张开嘴,在下面接血。 只见魂宗伸出左手,并拢食指和中指,对着右手手掌一划,割出一个伤口。 伤口处冒着黑气,魂宗将手掌竖放着,鲜血顺着掌纹线流到小拇指,在指尖处汇聚,随后一滴接一滴的向下坠落。 跪在地上,方尚书一滴不剩的,贪婪的将血全喝下。此时就像一只卑微的蝼蚁,接受强者的施舍,但他却不在意。 他在心中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他会变得强大,强到让那些曾经将欺辱过他,伤害过他的人,都害怕的瑟瑟发抖。 并将其踩在脚下,将自己受到的所有屈辱,百倍,千倍的去奉还给对方! 伴随血液喝进体内,方尚书身上的魂煞之气,又变得强大不少。手臂上面,开始出现像蚂蚁般大小,古老的黑色咒印。 “恭送魂宗大人!” 接受完奖励,方尚书跪在地上,目送魂宗离开。魂宗发出标志性的笑声,再次化作一团黑火飞走,消失在空中。 刚才魂宗在,狼人一直被压制着,没有发狂。为了安全起见,方尚书咬破手指,将自己的血液,滴了一滴在颅钉上。 有了自己的血,狼人就会记住这个味道,不会再攻击他,免得还要时刻提防着她。 带着狼人离开,回到秘密宅院,方尚书派人去抓一个替罪羊,来为李府灭门案背锅。 而不凑巧的是,李狗蛋当时,正好想要去李府找李达。还那之前借他的钱。也就被手下选中,一棍子给打晕了。 稀里糊涂的,就当了案子的凶手。 …… 时间线拉回。 李平阳白天在李府内,搜集到了一根毛发,趁着捕快不注意,用手帕包住揣在身上。 回到落脚的客栈,李平阳关好门窗,拿出来仔细的观察那根毛发。他首先可以确定的是,那不是人的毛发! 作为现代曾是兽医的他,李平阳经常和动物打交道,对很多动物的毛都记忆深刻。将这根毛发,列入了动物的范围。 就在他发愁,这到底是什么动物身上的,眼前突然弹出一束蓝光,一个虚拟界面出现。 系统帮助他识别了,并将万妖录图鉴打开,找到相对应的妖兽。图鉴上,一个全身发白,长着三条尾巴的白狼出现。 系统的激光投射在墙上,一个全息投影出现。那是一只长着三条尾巴,有一身白毛,足长体瘦,耳朵竖起,有一嘴锋利的尖牙,两眼发出幽幽凶光的妖兽。 妖兽,三尾白狼。等级,一阶,火属性妖兽。传说九阶的白狼妖王,尾巴会长到七只,可以发出威力强大的尾炎弹,瞬间可摧毁一公里内的一切。 三尾白狼的毛发,为什么会出现在李府?这也是他一直想不通的一点!按理说,李达父子二人,不应该会与妖兽有交集。 那些下人就更不可能。肉身凡胎的,除非不想活了,才去招惹妖兽,偷偷养妖兽当宠物。 还有一种可能,李平阳猜测,应该是某人与狼妖在一起,是那个人身上,沾染了妖兽的毛发,然后掉在李府的。 这就又回到了原点,这个消失的人很关键,他一定知道案发的事情,甚至见过凶手。甚至,他也极有可能就是凶手! 可是,要怎么找到这个人? “是谁!” 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李平阳忽然看到,窗户上有一个影子。询问一声,随即迅速拿出剑,翻窗跟在黑影的后面。 那东西速度很快,一眨眼就拉开他一段距离,随即跳上屋顶。李平阳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也跳上屋顶。 那黑影突然停了下来,李平阳与它站在屋顶的两头,相互对视着。对方四肢着地,正一副警戒的望着他。 看到那一身白毛,李平阳表情一惊,发现带他来屋顶的,居然是一只三尾白狼! 这只三尾白狼,比方才自己在全息影像上,看到的白狼要年长一些。那眼眶上那一措毛,就像是人老了一样,花白稀疏。 它的身上有许多伤疤,眼神也不再凶煞,像个经历了岁月洗礼,藏着一身故事的老人。 见到李平阳,那只老狼的耳朵也耷拉下来,像跳年长的老狗一样,给他一副完全没有危险,不用担心会伤害他的感觉。 李平阳将剑收回,朝着白狼走过去。快到其跟前时,白狼突然调头就走,让李平阳不解。 但没走几步,白狼就停下来,扭头望着他,在原地等他。他一靠近就又继续向前走,李平阳明白了,他这是要带自己去哪? 一狼,一人,开始在屋顶在奔跑。随后白狼将他带到郊外,一个非常隐蔽的宅院附近。 蹲在草丛里,李平阳抬眼望去,发现里面被人重兵把守。到了这里,白狼突然变得暴躁,呲牙望着远处,眼神充满愤怒。 第九十二章:救走狼人 “你小子昨晚,又去红月楼了吧?” “这你都知道?” “你的身上,有那里的香味!” 宅院内,两个夜值的守卫,此时正背靠在墙上,一边闲聊,一边偷喝酒。 这里偏僻的很,别说是活人,就算是偶尔飞来一只鸟,他们都觉得非常新鲜。 这所宅院,坐落于澜州以北,靠近龙王山的一片森林之中。草木遮天蔽日,空气清新,后山上长着许多名贵的草药。 除过偶尔,会有几个上山采药的路过,几乎常年在见不到一个活人。 整个宅院被红色的砖墙围了一圈,像一个巨大的回字形,地上共有八个房间,互相连接。 院子中间有一颗巨大的古树,枝繁叶茂。在古树边上有一个练功场,上面摆放了几个木头桩,和一面放兵器的架子。 两个值夜的守卫,此时都已经喝高了。红着脸,笑嘻嘻的你一句,我一句,聊起了红月楼中的某位姑娘。 聊着聊着,其中一个突然尿意袭来,想要去方便,就招呼道:“你别喝完了啊!给我留点,我马上回来。” 话落,那人就随身带着一把刀,走向漆黑的树林里。 找了一个地方停下来,一边方便一边观察四周。忽然,见到一道白影一闪而过,吓的一激灵,忙将刀给抽出来。 “谁!” 这大晚上的,突然冒出个白影,确实把他吓得不轻。男人咽喉一动,吞咽了一口口水。 “我死的好惨啊!下面好冷,好冷……” 李平阳躲在一棵树后,将喉咙捏住,发出轻微颤抖的低音。听到声音,那守卫吓的脸都白了,举着刀,颤抖着问谁在说话。 “李府一家十余口被灭门,你们难道望了吗?” “人,人不是我杀的,不关我的事!” 守卫边说边向后退,以为是冤魂来索命了,本来喝的醉醺醺的他,真就信以为真。 退到背靠在树上,一道白影从他眼前又是一闪,吓的他直接跪在地上,祈求放过他。 “人都是那个狼人杀的,是她杀了所有人!不关我的事,你要报仇,你去找她吧。” 李平阳心中一喜,终于问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在他继续逼问下,那守卫全都招了,并且说出了狼人关押的位置。 不过,去地下室的钥匙,不在他身上。而在另一个守卫的身上。 “你可以走了!” 李平阳捏住嗓子,说完这句话,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在那个守卫连滚带爬,向回跑的时候,一石子将他打晕。 返回宅院,李平阳发现,另一个守卫已经喝的大醉,怀里抱着酒坛,背着墙坐在地上。 在他的腰部,正挂着一枚金色的钥匙。李平阳走过去,不费吹灰之力拿走,随后在白狼的引路下,一起来到地下室。 顺着地下室的台阶走下去,面前有一篇石门,利用刚才拿到的钥匙,李平阳开门走进去。 两旁的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盏烛灯,顺着走廊前进,李平阳看到了一排牢房。 经过第一个牢房,里面是一个蓬头垢面,颈部被铁链锁住的男人。此时正趴在地上,用黑色的指甲在地上刻字。 他的眼睛似乎瞎了,听到有人经过,耳朵动了动,迅速爬向李平阳。将手伸出栏杆,一把抓住李平阳的胳膊。 “我好饿!求你了,给我点食物吧。” 那人仰起头,两个眼睛漆黑一片,被一层黑色遮蔽。听到他的声音,周围牢房的人,也都跟着爬过来,同样失明看不见。 从这些人的穿着来看,他们都是附近的村名,是被抓过来的。每间牢房的地上,都放着一个碗,里面装着一些红色液体。 他们被迫喝下狼人的血,变异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身上布满了一条条黑色的纹路,手上长出黑色的指甲。 渴望血肉,充满饥饿感。他们是被方尚书秘密培养的,一只不死的丧尸军团。 继续向里走,李平阳来到了最后一间牢房。一靠近,他就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 里面关着一个女孩,双臂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身上穿着一套白色的衣服。唯独她的牢房,栏杆是用铁条加固的。 看似毫无危险的她,实则拥有毁灭力量。 白狼望向女孩,眼里泛起泪光,将身子凑过去。刚一靠近,女孩身上突然散发一股黑气,一瞬间移动白狼身前。 两个漆黑的双眼,望着白狼发呆,一只手抓住白狼,另一只手化做一把刀刃。李平阳见状,也迅速拿出长剑,气氛紧张起来。 在女孩的记忆里,似乎还记得这只白狼,盯着看了一会。一些破碎的记忆涌入脑袋,闭眼思考了一下,最终松开手。 李平阳很难想象,就是这样的女孩,居然杀了李府一家人,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用钥匙打开牢门,又将其他关押的人都放走,李平阳带着狼人离开。 刚走出地下室,就看外面已经被人埋伏,无数的弓箭手已就位。那些变异的村名刚冲出去,就被箭雨射成了刺猬。 看到狼人被放出来,那些弓箭手都一脸紧张,集体向后退了几米,似乎知道她的可怕。 整齐的拉弓,又是一面箭雨飞来。 李平阳举起剑,想要用真气挡下,身后的狼人先一步行动,身上的黑气顿时奔涌而出,化作两只巨大的爪子。 用爪子挡在前方,拦下所有箭,狼人随后扇动翅膀飞向空中,双眼一瞪,巨爪挥出无数跟黑刺,回敬给对方。 那群弓箭手瞬间被团灭,看的李平阳一惊。 随后,李平阳的腰部被黑气缠绕,狼人带着他和白狼,一起飞离了宅院。 最终,狼人飞到了一个山顶上,站在一颗大树旁停下,将李平阳和白狼放下来。 眼前有一个破庙,望着熟悉的破庙,狼人漆黑的眼底,有了一丝微光。一些回忆再次涌入,让她头痛欲裂。 只要每记起一些事,她的头就会痛。站在狼人身后,李平阳发现了端倪。 看到在狼人的后脑上,被人扎了一根黑色的铁钉,冒出了一小截,此时正冒着丝丝黑气。 走上前,李平阳用手摸到那根铁钉,尝试一点点将它拔出来,期间狼人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并没有阻止他。 随着铁钉一点点拔出,狼人漆黑的双眼变得清澈,身上的黑色纹路也消退了。但她也即将灰飞烟灭,离开这个世界。 “婆婆。” 狼人开口喊了一声。听到声音,破庙的木门被人拉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走出来,看到狼人的瞬间,激动的说不出话。 第九十三章:弃婴(上) 【回忆篇】 十年前。 龙王山附近,一条小溪边。 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被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女人,放进一个木盆里,顺着上游推下去。 没人知道,这小家伙的命运,何去何从? 婴儿哭声不断,在林间不停回荡,木盆顺着河流一路漂流。期间一直平稳,可设置突然飘来一根浮木,撞向木盆。 木盆瞬间改道,朝着另一个方向漂,而那个方向的尽头,是一个水流湍急的大瀑布! 倘若落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一只松鼠悠闲的收集松果,突然瞅了一眼这边,当看到河面上的木盆,以及里面的一个婴儿时,顿时大惊失色。 忙将手上的两颗松果,一把塞进嘴里,将两个腮帮子撑得的圆鼓鼓的,非常滑稽。好腾出两个手,去救婴儿。 那只松鼠非常有灵性,只见它迅速跑到木盆前方,在附近捡起一根树枝,跳到一个石头上,试图将木盆给拦截住。 第一次尝试,木盆的确是被树枝拦住了。 但水流突然变急,纤细的树枝不堪重负,瞬间断掉,还差点将它自己也掉进河里。 危急关头,它犹豫了一下,将嘴里的松果吐掉。喊了一声,周围立刻跑来另外几只松鼠。 用只有它们听得懂的语言,简单交流一番。在它的指挥下,它们合力抬起一根粗树枝,站在木盆马上要经过的地方。 所有松手抓紧树枝,这一次,在它们的合力之下,木盆终于是停了下来。随后几只松鼠联手,撬动木盆底部。 木盆被改道,顺着一条小溪漂进林中,几只松手将手遮在眼前,望着木盆安全漂远。 顺着山间溪流一路漂流,木盆最终停在一个水潭里。水潭中落满了树叶,一条绿色的粗蛇发现了木盆,游动过来。 爬上木盆,那条绿蛇张开嘴,朝着婴儿就咬了过去。婴儿吓的哇哇大哭,下意识的用手遮住眼睛,不敢去看。 原来,在婴儿的身后,有一只毒虫跳了上来,那条绿蛇在看到后,迅速将其一口吞下。 小家伙再次安全,天真可爱的笑了笑,这时有两个猎人路过,碰巧看到了这个婴儿。 嗖!!! 其中一个人拉弓,瞄准婴儿身上的绿色蛇,迅速放出一箭,将其射死。他们又会知道,正是这条蛇救了婴儿一命。 很多时候就是这样。 你看到的真相,未必就是真相。 可能你眼中的恶,是别人不为人知的善! 婴儿随后被带走,两个猎人将她带回家,位于山脚下的一个木屋里。 吱呀! 推开木屋的门,映入眼帘的,便是地上一张平铺的兽皮。那是一只成年棕熊,除了脑袋部分,以下全身的兽皮。 屋子里一面墙上,挂满了各种动物的头骨,有山羊的。有麋鹿的,有狼的,有老虎的。 另一面墙上,挂着一些工具,有锯子,弓箭。铁锤,大刀,鱼叉,以及一把斧刃上,还粘着一些血迹的铁斧。 看似是他们救了婴儿,实则,婴儿是被带到了另一个“地狱”。 女猎人无法生.育,一直想要一个孩子,她觉得,这个孩子是上天赐给她的。而男猎人却不喜欢这个孩子,他看到婴儿看他的眼神,非常可怕。 就像是他曾经,杀死的那些无辜的生灵,用那种复仇的眼神望着他。其实只是他内心深处的害怕,产生的幻觉。 孩子的眼睛很干净,很清澈,很天真,也很可爱。但在他眼中,却像是来索命的恶灵。 好在有女猎人的保护,孩子的童年过的还算安心。时间飞逝,四年时光转眼瞧瞧溜走。 或许从小和猎人生活在一起,女孩比一般人家的孩子,都更要坚强,更懂事,身上受了伤,从来不会哭闹,一笑而过。 她将女猎人当作是母亲,可一直不承认用打她母亲,甚至对她拳脚相向的男猎人。 有几次她熟睡,常常听到母亲在深夜里抽泣,哽咽的声音。她也总会从被窝里爬起来,来到母亲身旁为她擦眼泪。 在一天夜里,女人将她手腕上,象征幸运的铃铛给了女孩,戴在她的手上。说了一些她这个年龄听不懂的话,最后哭着抱着她,那情景像是在道别。 翌日。 在男人外出打猎的时候,女人拉着孩子的手,迅速逃离了木屋。她想远离这个可怕的男人,想好好和女孩一起生活。 回到家中的男人,发现女人欺骗了他,带着女孩逃走了。抓起一把铁斧,顺着脚印去追。 最终他追上了女人,此时她抱着孩子,正想要通过一面吊桥。而通过那个吊桥,就可以去到外面的世界,从此远离他。 女人回过头,看到男人已经追上来,加快脚下速度。在过到桥中心的时候,吊桥上的一块木板破开,一只脚给踏空。 “快跑!别回头!” 女人小腿被木板卡住,将女孩一把推开,让她别管自己先走。 女孩回过头,看到男人此时正拿着一把斧子,一脸凶恶的望着她,朝他走过来。 走上吊桥,男人没有去管女人,无视她受了伤,还一直在流血的小腿。 他径直走过女人身边,被女人一把抓住脚腕,眼看着,女孩此时快要跑过吊桥。 他奋力挣扎,但女人抱的死死的。 没办法,只能一脚将女人踢开。可刚一踢开,女人身下的木板瞬间断裂,整个身子向下坠落,幸好一把抓住绳索。 男人看了一眼女孩,又看了一眼苦苦挣扎的女人,最终还是决定救女人,伸手将她抓住。 看到女孩顺利跑过吊桥,女人留下两行热泪,露出一个笑容,摸出身上的刀子,将绳索一刀给斩断。 男人发现时,吊桥已经失去平衡,吓的他双手抓紧木板,但还是被女人给拽下桥,一起坠落,双双砸向悬崖下方。 女孩趴在断口边,望着摔成一摊烂泥,身下流出一摊鲜血的女人,哭的泣不成声。 临死前,男人在空中抓紧她的手,还是想要保护她。将女人抱着,让自己的身体在下面,去承受剧烈的撞击。 即使这样,还是没有救下女人。 平躺在地上,男人满脸都是鲜血,扭过头看向女人。女人平趴在他身边,侧过头望着他,两人伸手抓向对方,指头没触碰到一起,就都停止动作。 在死去的一瞬间,男人看到一群动物的亡灵,就站在他的附近,似乎是来接他离开的。 第九十四章:弃婴(中) 从悬崖边离开,女孩没地方可去,拖着伤心与饥饿交集的身体,漫无目的的前行。 走累了,就坐下来歇一会。 路过一个水坑,实在口渴的不行,正欲要趴下身子,饮用混浊的脏水时,被一声惊雷吓到。 轰隆!!! 昏暗的天空,雷声涌动,乌云密布,狂风将地上的树叶吹得四起。眼瞅着,一场大雨就要倾盆而至。 女孩抬起双手,用手掌遮在头顶,迅速在树林中奔跑起来,去寻找能够避雨的地方。 女孩运气不错,片刻后,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山洞。紧赶慢赶,身上的衣服还是被雨水淋湿,湿漉漉的贴在身上。 望着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一阵凉风吹过,本来穿的单薄,此刻还将衣服淋湿的她,打了一个喷嚏,双臂紧紧抱住。 不知道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一时半会是出不去了,女孩就朝着山洞里面走去。 与女猎人生活在一起,她不但教会自己做人,还传授了她一些生存技能,包括野外的生存,以及生火和布置陷阱。 在山洞里,女孩找到一块木头,和一根树枝。回忆女猎人教她的步骤,找来一些干草,将少许铺在木头上,做成一个鸟巢的雏.形,作为火引子。 蹲下身子,用两个小脚踩住木头,双手并拢拿着树枝,开始在木头上摩擦钻孔。 片刻功夫,木头便被钻出一个小槽子,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是将木头钻的冒烟了,继续尝试下去,便有了一点火星。 女孩将火星倒在干草上,小心翼翼的吹动,伴随一阵白烟冒出,火苗终于露出头。 女孩高兴坏了,但旋即,心中又是一阵失落。 添了一些树枝,看着火苗越来越旺,女孩将外衣脱下来,用手拿着在一旁烘干。 随着火光照亮,女孩的影子,被火光印照在山洞的墙壁上。她突然看到,在她前方的不远处,地上有一堆白骨! 旁边还有一块腐肉,此时上面爬满了虫子,望着腐肉边上,一个白森森的头骨,女孩开始回忆在木屋见到的标本。 最终,她将那个头骨,和她见过的野鹿的头骨重合。虽然知道了不是人的,但她却并没有放松,反而是更紧张了。 因为能将一只野鹿,吃的这么干净,必然是一个大家伙!这里应该正是它的家,自己擅闯进来,必然惹得对方不满。 就在这时,女孩听到外面有动静,迅速躲进山洞深处,一块石头后面。 在地上的那些骨头中,挑选了一根锋利的,握在手中当做武器,静静等待对方现身。 来不及去扑灭火,借着火光,女孩看到在山洞的墙壁上,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黑影。 那是一只爬行的动物,脑袋又大又圆,嘴里叼着一个猎物,四肢着地朝女孩这边爬过来。 待影子走进后,女孩偷看了一眼,看到那居然是一只巨大的黑熊!吓得当即用手捂住嘴,将身子往里面又藏了藏。 走到石头附近,黑熊将嘴里的一块肉放下来,女孩一只手捂紧嘴,生怕因为恐惧叫出声。 望着那个火堆有些疑惑,黑熊用鼻子在火堆旁嗅了嗅,闻到了人类的气味。而且这个气味没有走远,还在山洞里! 警惕的望向这边,黑熊朝着石头爬行过去,呲牙猛的冲到石头后方,却发现并没有人。 刚一扭过头,女孩娘双手握紧骨头,将锋利的尖端刺在它眼睛上。女孩转身就跑,黑熊痛叫一声,紧跟其后。 逃出山洞,女孩一路向东跑,黑熊路过树木的时候,直接用身子撞断树木。听着一颗颗树木倒地,声音离她越来越近! 终于,借助对树林的了解,黑熊抄近道,直接跑到了女孩的前面。女孩停下脚步,双手握着刚才刺伤黑熊眼睛的骨头,小脸上露出紧张之色。 望着女孩身上的衣服,黑熊眼中升起一丝怒火,它记得这件衣服。 在它还很小的时候。一个男猎人穿的这件衣服,将一头成年公熊杀害,也就是它的父亲,被无辜夺去了生命。 只是为了拔一张熊皮! 如今再看到这件衣服,黑熊愤怒到极点,咆哮一声,朝着女孩就冲了过去。 女孩站在一个山坡边缘,一直被逼的后退,脚下突然一踩空,顺着山坡滚了下去。 一阵翻滚,女孩身子被锋利的野草割的生疼,脸上和手臂上都是伤,一直翻滚下山坡。 黑熊站在山坡上,顺着小路追下去,看到女孩浑身沾满杂草,已经昏迷过去。 抬起前爪,在它想要杀了女孩的瞬间,一道白影一闪,跳到女孩身前。黑熊停下动作后退,看到是一只白狼妖兽。 一只三尾白狼护在女孩身前,恶狠狠的冲它发出叫声,黑熊不甘示弱,也冲白狼咆哮一声,宣告这猎物是属于他的。 但他只是一直普通黑熊,对方是妖兽,即使自己体型是对方的一倍,也不敢冒泡攻击。 白狼眼神坚定,没有要让开的意思。并且在它的呼唤下,一大群白狼从四周走出来,它似乎是这群白狼的首领。 黑熊虽百般不情缘,但也只好调头离开了。否则狼群一起上,自己讨不到一点好处,还有可能变成对方的食物。 在黑熊离开后,那只白狼靠近女孩,在她身上闻了闻。一头母狼凑上前,对着白狼嚎叫了一声,狼群随后跟着一起喊叫。 它们似乎是接纳了女孩,随后那只白狼用牙咬住女孩衣服,叼着女孩,扔在另一只白狼的背上,带她离开这片森林。 接下来的日子,女孩跟狼群一起生活。 一起吃,一起睡,一起狩猎,一起玩耍。与几只小狼崽,在落满树叶的地上打滚,在河边,用削尖的木棍扎鱼。 在山林间跳跃障碍,翻越沟壑,变得灵敏,勇敢,机智。长时间与狼相处,让女孩退化了语言,只会像狼一样吼叫。 身上衣服后来破烂,她与狼群一起猎杀野兽,用兽皮为自己制作了一件外套。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八年。 直到一群官兵踏入狼山,打破了这份宁静。开始大规模的捕杀狼群,也让她对人类恨之入骨,认为人类全都是坏人! 第九十五章:弃婴(下) 转眼间,狼人已经十二岁了。除了长的不像狼,是人类的外貌,肢体动作和眼神,都更像是一只狼,而非人。 这天,像往常一样,狼人起的很早。一看天气不错,一大早便离开狼山,去附近寻找果子。 不过这一次,她并不是孤身一个人,而是有三只小狼崽陪着她,跟她一起去的。 抱起其中最小的一只狼崽,狼人将它放在外套帽子中,只露出一个脑袋。随后,领着另外两只狼崽奔跑起来。 她身手敏捷的跨越障碍,健步如飞,特别享受翻越眼前的树根,和跳过藤蔓时的感觉。 跳上一块石头,狼人将一只手遮在眼前,阻挡耀阳的阳光,看了一眼山下的澜州城,眼底充满了羡慕和向往。 低下热闹的街道,一直是她想去又不敢去的地方。每次趁着狼妈妈不在,她就一个人跑到这里,站在石头人观望。 但她害怕人群,不敢与人类接触。 也只是看看就好! 从四岁起,狼人就一直与狼群一起生活,和狼群打成一片,它们也都是狼人的家人。 当初被狼妈妈救下,并没有因为她是人类,而对她区别对待,或是嫌弃她。反倒是给了她比那些狼崽,还要多的爱。 狼爸爸,也就是与黑熊对吼,冲上去救下她的狼首领,对她也是百般宠爱。她是第一个,敢扒狼首领胡子的! 也是第一个,敢趁着狼首领在睡觉,给它用柴火的黑炭,画了两个黑眼圈的。 其实狼爸爸压根就没睡,只是闭着眼睛配合她,任由她去折腾,去闹。 在她满心欢喜跑开,躲在石头后面偷笑,自己捉弄了狼爸爸时。狼爸爸睁开一只眼,疼爱的望着她逃跑的背影。 殊不知,那都是悄无声息的爱! 狼群中,年老的几只老狼,也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总将多的食物分给她,怕她不够吃。 有狼人在,基本每一天都是快乐,充满欢声笑语。她的出现,也让狼群看到了“光”。 现在石头顶上,又望了望热闹的街市,狼人随后转过身跳下石头,去附近寻找果子。 今天收获满满,狼人将衣服兜着,捧了一大堆果子回去。心里已经勾画着,要将最大的那一颗果子,送给狼妈妈。 笑着向家的方向跑,在跑到山脚下时,狼人突然听到一阵马蹄声。迅速找地方躲藏起来,探出脑袋偷看。 她看到有五六个人,身上背着弓箭,正骑马奔向狼山的方向,顿时就觉得不妙! 将果子扔在原地,狼人带着狼崽抄近路,从另一个方向快速向回跑,心里祈求不要出事。 马蹄还是快于她的双腿,在她赶回狼山时,已经看到一只白狼的尸体。腹部中了一箭,嘴角流血,正躺在地上抽搐。 狼人跑过去,将那只白狼按在怀里,难过的伸出手,在狼头上抚摸了一下。那只白狼疲惫的睁开双眼,看了狼人最后一眼,随后身子停止抽搐。 “啊啊啊啊啊!!!!” 狼人大叫了一声,握紧双拳,时间砸向地面。双眼因愤怒而充血,变的猩红吓人。 对于那些人类她恨之入骨。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来打破这里的宁静?为什么,要杀这些这么善良,无辜的狼。 将三只狼崽,藏在地上的一个小洞里,狼人脱下外套挡住洞口。又给外套上铺了一层树叶遮挡。确定看不出来,这才快速奔跑起来,去找狼妈妈。 在跑回大家,经常饮水的一个地方,狼人看到一个男人正拉动弓箭,瞄准一只正在饮水的白狼,迅速恶狠狠的扑上去。 “狼妖!是狼妖!快来人啊……” 狼人将他扑倒,弓箭射偏没有击中那只白狼,随后两只白狼跳出来,咬住男人的双臂,一用力,直接将两条手臂扯下来。 狼人继续向回跑,内心担心起狼妈妈,它现在身怀小狼崽,有些不便,如果遭遇这些人,必然是很难逃掉的。 刚才男人企图射杀,没有成功的那只白狼扑过来,一口咬在他颈部。男人双腿在地上乱蹬了一会,随后停止挣扎。 随着狼人向回跑,看到一路上,有越来越多的白狼尸体,她心痛到极点。在心中恨透了这些人类,对人类的好感全无。 呜!!! 就在这时,狼人听到了一阵叫声,她确定那正是狼妈妈发出的。意思是在提醒她,让她快走,带着其它狼离开。 狼人没有照做,也不可能抛下她离开。找准方向快速跑过去,看到狼妈妈被一张网子捕中,此时正吊在半空中。 两个男人躲在暗处,他们正是为了抓狼人而来,故意用狼妈妈做诱饵,引她现身的。 看到狼人跑过来,一个人迅速拿起弓箭,从树后面走出来,瞄准她肩膀射了一箭。 狼人此时,正拿着一把由骨头做成的小刀,快速的割网子,眼看就快要割开了,突然被一发弓箭射中箭头。 狼妈妈心痛的叫了一声,狼人用手拔掉箭,恶狠狠的盯着那个人。 呜呜呜!!! 就在那人举起弓箭,欲要射向狼人时,一声整齐的狼叫吓的他放下弓,不安的东张西望。 随后,一只巨大的白狼,从草丛中走走了出来,无数只白狼跟着从四面八方围过来。 是狼爸爸召集了所有狼群,赶来救狼人。 白狼没有着急下手,而是绕着男人不停的转圈,呲牙咧嘴的,向是在对其发出警告! 它们不想与人类为敌,也希望人类不要恶意伤害。 望着数量庞大的狼群,此时已经包围了他,男人瞬间怂了,吓的瑟瑟发抖。将弓扔在地上,马也不要了,连滚带爬的逃命。 “撤。” “快撤!!!” 男人边跑,边招呼另外两个人离开,朝着山下跑去。来的时候是七个人,此次折了四个。 之后, 狼人将受了伤的白狼救走,用女猎人教她的方法,识别了可以止血,消炎的草药,在嘴里嚼碎,涂在白狼伤口上。 将不幸死去的几只白狼,埋葬在一起。在地面用石头堆起一个标志,伤心的跪在地上,久久不愿离去…… 再之后, 狼人遇到了轻生的老妇人,带领狼群救下了她。老妇人对她的爱,也融化了她冰冷的心,让她再次感受到温暖。 也正是老妇人,让狼人感受到了除女猎人之外,其它人的爱。让她知道,人也分好人和坏人,而不全是坏人。 从老妇人那,狼人也学会了一个新词,“爱!” 第九十六章:药草 “好孩子,你回来了。” 老妇人激动的走过来,抓住狼人的双手,这两天找不到她,老妇人吃不好也睡不好,模样看着又苍老了一截。 抓住狼人的手,老妇人表情一惊,感觉此刻狼人的手特别冰凉。以为她是冻着了,忙给自己手掌哈气,去暖她的手。 “走,跟我回屋里去。狼人不是爱吃糖葫芦嘛,婆婆给你买了一串又大又甜的!” 说完,老妇人就转过身,弯着有些驼背身子,朝着破庙里走去。狼人没有跟上,而是站在原地,眼眶湿润的望着她。 “婆婆。” 狼人再次叫了一声,老妇人惊讶的转过身,这次听清了,眼神中充满震惊,内心很感动。 她以为狼人不会说话,没想到开口第一句,叫的就是自己。这让她既感到意外,又感到荣幸,冲过来将狼人抱住。 狼人被老妇人抱紧,身上开始冒起淡光,伴随尸魂殿的颅钉拔出,她很快就要魂飞魄散,从这个世界永远消失了。 她非常不舍,有很多想做的事,还没来得及去做,对这个世界充满期待和幻想,也不想现在就离开,非常留念。 现在,她又多了一位亲人,一个好人,一个爱她的婆婆,所以更舍不得丢下她离开。 “给你!这个……可以……治病。” 狼人从身上摸出一株草药,递给老妇人,很吃力的将一句话说完。之前狼人生病,老妇人在破庙里熬药,一个地方一坐就一整天。 也是自那之后,老妇人就落下了咳嗽的毛病,有时候咳的特别严重,狼人非常内疚,记在心里,一直在想办法。 记得有一次,狼人去了大夫的药店,大夫在为她扎针时,刚好来了一位咳嗽的患者。 不过对方的症状,比老妇人要轻,看到大夫拿草药时,她记下了这个草药的模样。 在大夫释完针,狼人就推开刚才的药柜,将那种草药拿出来,拿给大夫想问他这是什么。 大夫说那是治咳嗽的,不是吃的东西,让她别乱动。因为狼人不会开口说话,也不知道如何去解释,就急得团团转。 最后干脆抓起草药,直接往嘴里塞。 大夫连忙制止她,好像明白了,道:“你是想要用这种草药,来给某人治病?” 狼人听后使劲点头,并且对他竖起一个大拇指,表示他非常聪明。 大夫接着说:“这种药草只对病情前期的人群管用,如果病情严重的话,那就要找另一种药草了,但那种药草很难寻!” 从狼人焦急的表情看,得病人似乎很严重,她才这么迫切的想要药草。 怕狼人听不懂,大夫补充道: “如果病人很严重,就只能用那种药草才管用了。不过那种药草很难得到!一般都长在悬崖峭壁上,非常危险。” 听他这样说,狼人似乎是能听懂,忙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将胳膊上的伤疤亮给他看。表示她不怕吃苦,不怕危险。 与狼群生活的时候,她常常面对凶狠的野兽,身上受了无数次伤,比起那些,采一株药草,对她来没有那么难。 到后来事实证明,她错了! 她所寻找的那种药草,外边很是如同,就是两片叶子。但奇就奇在那两片叶子的颜色上,一片是紫色,一片是白色。 后来,那种奇特的药草,在狼山后面的一处悬崖上,的确让她找到了,但却非常高。 周围也没有上去的路,只能靠手爬。而且这还不算最糟糕的,刚好有一对妖兽虎头鹰,把窝安在了那个悬崖上。 她每次尝试爬上去拿药,就会被误认为是要偷蛋,被虎头鹰用锋利的鹰爪,一次次击落下去,重重的摔在地上。 只是摔下去算轻的,之后,狼人手臂几次被扯下一块皮肉,依旧没有放弃,咬牙将指甲扣在岩石缝隙中,光着脚一点点爬。 在无数次的失败后,连妖兽虎头鹰都放弃了,懒得再去攻击她,而是站在窝上盯着她。 最后爬上悬崖的那一刻,狼人将那株药草拔下来,高高举起来,一个后仰无力的躺在空地上,脸上却开心的笑着。 接过狼人的药草,老妇人眼眶红润,其实她这咳嗽的病,是年轻时候就有了,每年冬天都会犯,也不全是照顾狼人造成的,只是劳累让病情加剧了。 她打听过大夫,也问到了这种特殊的药草,但价格却让她望而止步。 一想到自己这老骨头,也活不了多少年了,就不去浪费那些钱,也就一直放任不管。 狼人必然是没有那么多钱来买,所以只有后者,那就是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去采的。 收下狼人的药草,老妇人眼眶湿润,无比感动。猛然发现,狼人身上的光点越来越多,并且正在向天空飘去。 “婆婆,狼人……爱……你!” 狼人又艰难的说出一段话,从双脚开始,化为金色的光点消失不见。老妇人想要抱紧她,却发现扑了个空,根本无法摸到她。 此时狼人的身体,更像是一束光影。 “我也爱狼人!不要走,不要走……” 老妇人哭红了眼,哽咽的说出这句话,狼人的双手已经消息,没办法再去拥抱她,安慰她,把脸看见她,在她右脸亲吻了一下。 这是她从女猎人那学到的,爱一个人,就去亲吻她的脸,并且说出来让她知道你爱他,他如果爱你,一定很开心。 亲吻完老妇人,狼人的身体已经消失到颈部,对着白狼爸爸微微一笑,像是在感谢这么多年,它的陪伴和爱护。 一旁的白狼眼眶带泪,望着狼人全部消失,化作金色的光点随风而去,仰头嚎叫了一声,紧接着,山头上的白狼统一发出叫声,像是在为狼人送行。 李平阳站在一边,心情也很沉重,即使知道了李府灭门的真相,也高兴不起来。反而宁愿想回到当初,不知道也罢。 从身上摸出一个东西,李平阳拿给了老妇人。那是他从白狼口中拿到的,一个未雕刻完的木头小人。那是狼人原本托付李达,转交给老妇人的。 在方尚书离开后,白狼去了一次李府,看到李达尸体旁边,掉落的木头小人,一眼认出那是狼人的东西,便用嘴叼走了。 接过木头小人,老妇人看到狼人细心雕刻的自己,瞬间泪腺绷不住了,嚎啕大哭起来。 联想起之前,每次自己在做饭时,狼人总会盯着自己偷看,神秘兮兮的拿着个什么东西,正是在那时候雕刻的。 回忆一瞬间全部涌入,老妇人越哭越伤心,紧紧的用手握住木头小人,把它按在胸.口上。 仿佛能感觉到狼人还在身边,并没有走。 第九十七章:引领时尚 “废物!废物!全都是废物!” 得知狼人被救走的消息,方尚书大发雷霆。那些被狼人攻击,侥幸活下来的手下,整齐的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他们不敢抬头,嘴里一直求饶,但也无济于事。放走狼人时,已经知道自己的下场。 “大人,不要!啊啊啊啊……” 其中一个手下,被方尚书用黑气抓起来,死死的捏住脖子。将一根黑色的长钉,作为惩罚刺进他脑袋,让他自生自灭。 被扔下来后,那个手下当即浑身抽搐,七孔流血。他抓住同伴的脚腕,吓的对方连忙缩回腿,离得远远的。 刚挣扎了没几下,就突然就一蹬腿,翻了白眼。随后,他的身体被一股黑色火焰包裹,开始自燃,迅速化为灰烬。 很显然,他是一个失败品。 方尚书抬起手,这次用身上的黑气,将四个手下一起控制住,拖向半空。 四根像是索命的铁钉,伴随一股黑气,从他们颈后面冒出来,然后同时刺进他们脑袋。 被抓在空中,他们扭动身子挣扎着,青筋暴起,面目狰狞,痛的不停发出惨叫声。 片刻后,其中三个又是失败品,被黑色的火焰带走。只有一个人,勉强算是成功了。 方尚书将那个人放下来,发现通过尸魂殿的魂钉,将黑暗力量注入给他后,他觉醒了半个身子,没有完全进化。 此时,那个人的半张脸是怪物,左眼猩红的吓人,左边半张脸露出獠牙,留着口水。 另外半张脸,是他自己原本的模样。 而他的左臂,此时也进化觉醒成了巨爪,强壮有力,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随时变换形态。 左腿也强壮的可怕,上面长满了黑色的鳞片,一根像黑蛇一样的触手,缠绕在腿上。 那些鳞片像是有生命的,此刻仿佛活了一样,居然在一张一合的,慢慢的呼吸。 “从今往后,你叫影子。是我最强的部下!” “是。谢大人!” 方尚书说完,亲自伸手去扶影子,在他的眼里,只尊重强者,也只有强者才配活着。 影子知道,是自己的运气让他活下来了,其它以后在方尚书眼里,不用活的像只狗一样。 命运也在对方手中,他想让自己活,他就能活。他想让自己死,那他就得死。 如果刚才没有觉醒,可能就要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他家里还有妻儿老小,真不知道,自己走了他们该怎么办? 但现在他涅槃重生,就要为自己活着。他要变得更强,变得至少,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死! …… 回到沧州,李平阳先是去了一趟平阳饭店,查看了一下这些天的营收。 望着账本上的收入,已经够李平阳买下整个苏家,还绰绰有余了。 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的时间,变化万千,让他觉得,人生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不到终点,你永远不知道结局! 先是变成杀人犯,又成了澜州才子,如今,还多了一个皇帝的爹,成了四皇子。 他也不知道,在这李狗蛋的身上,到底还藏了多少的秘密?多少的惊喜? 曾言出,要让父亲成为人上人,他如今也做到了。让父亲不用再过着提心吊胆,担心吃了今天,明天又怎样? 如今苏家已经没落,今非昔比。 已经没有能力,也没雄心在去和他比,只求能不赶尽杀绝,给他们留口饭吃就行。 每天生意惨淡,曾经对苏家俯首称臣,笑脸相迎的人,如今都改投李家,加盟李氏。 一代富商苏百川,就此落幕。 用赚来的钱,李平阳又开了几家澡堂,把曾经李虎带他去过的,那家搓背,至今让他难忘的大爷,花高价请了过来。 除了可以泡澡以外,还带上了采耳,按摩,以及美容的小营生。一家带动多个行业的经济,以一己之力,为大宋贡献可观的gdp! 他更是打破常规,让那些曾经只被用来吃的水果,切成片,就可以敷在脸上,当做面膜的用途,总是让人意想不到。 沧州的所有女性,都开始变得精致。 李平阳还联合柳嫣儿,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意外的红火,人满为患,那些排队的人,几乎都是自备干粮来的,做好了从白天排到晚上的觉悟。 里面的衣服,都是这个时代不曾走的。他将布料做成了各种大胆,时尚,又另类的风格,让许多第一次见到这种风格的女人,都红着脸不敢尝试。 但那些男同胞,又视李平阳为知音! 有的顾客,更是给李平阳写下感谢信。 说他太了解我们男人了,自从夫人穿了从他店里买来的衣服,整个气质都上升了。从此再没吵过架,恩爱的不行。 也有女的来信,说是丈夫以前总觉得自己不美,老惦记外面的姑娘,自从改变穿着,一下子又夺回芳心,将小三拿捏。 趁着口碑和反响不错,李平阳紧接着,又推出了各式各样,好看新奇的包包,取名lv。 起初女同胞,都不知道那是干嘛用的。李平阳就让柳嫣儿做他的模特,领着包包展示,自己则在一旁为其介绍。 试问哪个女人,能抵抗的了包包的诱惑力? 一经上市,便又登上了“大宋头条”! 连那些大臣的家眷,也都开始跟风,哭着闹着,要让自己的丈夫去买包包,否则,就视为不爱她了,对她变心了。 原本还想攒几个小钱,喝酒吃肉,顺便有时偷偷的,去那红月楼里面坐坐,听听美人弹奏,钱袋阔绰就逍遥快活。 而如今,他们被李平阳间接折腾的,整的勒紧裤腰带。别说去外面玩,夫人能大慈大悲,不给他们断粮就行了! 对他可谓是“恨之入骨”。生怕他又整出个什么名堂,夫人又闹着要买,想拦也拦不住。 折腾完这些,李平阳给自己放了个假,带着李虎去钓钓鱼,悠闲的晒晒太阳。美美的睡了一个安稳觉,缓解了疲劳。 一日醒来。 李平阳像往常一样,推开房门出去走走。 伸着懒腰,踏入一条街。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仍像是没睡够似的,抬手捂嘴打了个哈欠。 突然发现,街道上空无一人,而且地上还有不少血迹!一些摊位都倒放着,东西散落了一地也没人管,一片狼藉。 正在这时,一双手突然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他的嘴,将他拉进一个院子里,吓的李平阳瞪大了眼睛。 第九十八章:红衣女侠 李平阳刚被拉进院子,透过门缝,看到一个平民被两个手拿大刀,山匪打扮的人抓住。 二话没说,就直接挥起刀,抹了那个平民的脖子。李平阳瞪大眼睛,望着山匪在他眼前行凶,被震惊的瞪大眼睛。 见他情绪稳定下来,身后的人松开手。 李平阳转过身,看到将他拉进院子的人,居然是李虎!李虎此时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让他跟自己来,别出声。 李平阳跟着李虎,两个人顺着院墙爬上去,趴在屋顶上,小心翼翼的向下偷看。 此时的沧州城,一些小巷子里,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地上满是鲜血。蔬菜,布料,筐子,都被随处丢在地上。 不知从哪杀来了一群山匪,在他还在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占领了大半个沧州城。 有点商铺门前被火点燃,几个山匪抱着抢来的粮食,大摇大摆的走出来。里面的商贩,不是被杀了灭口,就是被重伤。 聪明一点的,躲在柜台下面逃过一劫,用双手捂紧嘴,连大气也不好出,也不敢去看对方走了没,浑身发抖的躲藏着。 大街上,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正好撞见山匪在烧杀抢掠,吓的手中的篮子掉在地上。 一个长着龅牙,挺着大肚子的山匪,回头看了女人一眼。女子吓的向后退,转身就跑。 龅牙山匪将刀抗在肩头上,让身边的人继续,自己则笑嘻嘻的,抬手一抹嘴上的哈喇子,快步跑去追那个女人。 “你快回去,通知大家先躲起来。他们就拜托你保护了,等一会,我们在平阳饭店汇合。” 李平阳担心,那个女子会有危险。对李虎交代完,不顾他的反对,一个人从后面跟上去,顺着屋顶轻盈的跑动。 李虎答应一声,随后跳下屋顶离开。 女子跑离街道,最终躲进了一个巷子里。龅牙山匪一路跟过来,却发现人不见了。 一看尽头是一堵墙,他摸了摸下巴,露出一个坏笑,知道她一定没逃走,而是躲起来了。 “小美人,别怕!哥哥我,只是想带你回去,做我的夫人。哈哈哈……” 龅牙山匪一笑,露出两颗龅牙笑着解释,说时,一把将身边的一个大竹筐举起来。 可女子并不在里面,于是便将筐子随手扔在一边,又去找另一处地方。似乎非常有耐心,并不担心她会跑了。 “你要是愿意,我像你保证,我的那弟兄们,没人会再敢动你一根指头。否则要是让我知道,我一刀劈了他!” 说到这,龅牙男将刀落在地上,故意发出声响。他以为女子会发出声响,但看来,是自己低估她的忍耐力了。 又翻找了一处能藏身的角落,女子还是不在那里。龅牙男挠了挠脸,眼珠子迅速一转,换了一种问法刺激她。想她这次听到,一定会站出来的! “如果你不从,那你被我的那些弟兄们,给怎么着了,我雷万仇可就管不上了啊!” 一边说着,龅牙男又将一口水缸的盖子,猛的一把揭开。 其实那个女人,此时就藏在龅牙男身后的柴堆里,只是他没有仔细去找,给忽略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 亲眼看到这群山匪乱杀无辜,起码眼前的这个人,答应不会让别人伤害她。为了活下去,她决定先投靠他,以保安全。 “当然!我雷万仇说话,向来都是一马……什么追……” 思索了一会,龅牙男终于想起这句话,是怎么说来着,补充道:“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站在屋顶上,李平阳躲在暗处观望。 心说,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天真?这种人说的话也信?只觉得她太傻,太好骗了! 龅牙男寻着声音一转身,看到女子已经走出来,一副紧张害怕的模样望着他。走近了一看,龅牙男这才发现,她是真的美。 啪!!! 一块砖头径直拍在他脑门上,李平阳也看的一惊。没想到女子给袖子里藏了块砖。看来还是低估她了,没想到她这么勇敢。 砖块被拍的粉碎,但龅牙男却没有应声倒地,依旧站的笔直,一股子鲜血顺着脑门流下来,划过他的脸,一直流到嘴边。 伸出舌头,龅牙男舔了一下自己的血,女人吓的后退几步,脚下不小心被绊倒。双手反撑着地面,吓的向后退缩。 看到她敬酒不吃吃罚酒,龅牙男气的将刀一丢,扎在女人的右手边,吓的她停止移动。 随后龅牙男将外衣脱掉,扔在一旁,走过去将女人的头发抓住,拖在地上向后面拉。 李平阳见状,刚想要下去救人,却看到一个人影一闪。随后,一把大刀砍了下来,将龅牙男的左胳膊直接砍掉。 龅牙男用另一只手抓起刀,去挡接下来的一击。 那人利用蛮力砍下一刀,他吃力的接下,两把刀刃砍在一起,因为只有一只手,而且不是自己管用的手,龅牙男刀被下压,刀背深深陷进肩膀中。 疼的痛叫一声,一抬头。当看到眼前之人,龅牙男露出一副吃惊之色,知道自己要完了! 那人身手极好,当李平阳看清来人时,龅牙男已经少了一个手臂,疼的跪地求饶。 女子从地上爬起来,感激的看了救她的人一眼,发现对方也是女的。随后感谢一句,连忙向家跑去。 龅牙男捂住断臂的缺口,血流不止,疼的他咬紧牙关。没想到刚出来开个荤,就被霹雳堂,二堂口的统领抓住了。 李平阳望着下方。 站在龅牙男身前的,是一个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一袭红衣,表情冰冷严肃,长的十分好看的女侠。 女侠约莫着有二十五六,头发扎在脑后,用一根绿簪固定。脸上皮肤白皙,双眸似水,却带着淡淡的冰冷,让人不敢靠近。 纤纤细手中,抓着一把与她极不相匹的大刀,大刀刀背上有两个孔,上面有两个铜环。 “陆……陆统领饶命!陆统领息怒!” 跪在地上,龅牙男对眼前的女人很是畏惧。女人看都不想多看他一眼,质问起他,是谁让他滥杀无辜,强抢民女的? 龅牙男支支吾吾半天,说不上来。 山匪的本性已经刻在他骨子里,很难改变。抢粮食,抢东西可以,但杀人和抢女人,就是不行,这是她的原则。 既然破坏了规矩,那他也就要受罚。 “这里,还躲着一个。” 李平阳在观察下面情况时,一个男声从身后传来。紧接着,那人一脚将李平阳踹了下去。 他刚一落地,那人也跟着跳下去。 第九十九章:安全转移 “嘿嘿,我是路过的!” 从房顶被踹下来,李平阳装作不会武功,找准一个草堆摔上去。随后爬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土,说今天天天不错。 正想挪动步子离开,刚才跟着跳下来的男人,一把抓住他后脖子衣领,将他给拽停。 “你信吗?”男人语气冰冷道。 “不信。”李平阳笑着脸回应。 他又想解释,可刚一回头,就被那男人一拳打在鼻子上,痛哼一声,捂住脸蹲在地上。 “给我老实点!” “你这人怎么……哪有专打人脸的?我就靠这张脸吃饭了,打坏了,你养我啊!” “我就这样,闭嘴。” 见李平阳还贫嘴,男人举起拳头吓唬他,李平阳顿时装作弱小,躲在红衣女侠的身后。 双手不自觉的,就抓住了那个女侠的胳膊。 女侠像是触电了一样,迅速回过头,厌恶的一皱眉,蹬了李平阳一眼。李平阳不解风情,以为是她要自己抓紧点? “女侠,你就再路见不平一次吧!” 李平阳手还抓在女侠胳膊上,似乎是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不知危险即将来临。 身后的男人见状,连忙退后几步,感觉到了一股隐隐的杀死!抬手挠了下眉毛,用手遮住眼睛,心里为李平阳默哀。 祝他平安! 果不其然,下一秒,女侠反将大刀从龅牙男颈部移走,“哐”的一下架在李平阳脖子上。 “再不把手拿开,我就把它砍了。” 女侠冷冷一句,李平阳表情一惊,这才意识到,原来她才是最危险的那个!忙缩回手,连鞠三躬,离得远远的。 “陈乐,这人就交给你处置了,我还有事要处理,就先走了。” “是。小雪,那他怎么办?” “砍了。” 李平阳愣在原地。此刻内心,仿佛有一万只羊驼狂奔而过。刚才还说不让滥杀无辜的,不能因为自己不小心,抓了一下她的手,就要被砍了吧? 这也太冤了。 他李平阳不服!这明摆着是公报私仇啊。 男人名叫陈乐,是霹雳堂,二堂口统领,也就是刚才那位女侠,陆千雪的保镖,兼副统领,身上武功深不可测。 据说,已经达到了宗师境界。 “陈副统领,饶命啊!小的知道错了。” “没有下次了。求你念在曾经,也四堂口的人,就网开一面放了我吧。我保证……” 龅牙男边说,边跪在地上走向陈乐,双手抱着他的腿,一副可怜的表情,哭腔说着。 陈乐此时一只手拿剑,双手环抱着。听到他那干打雷不下雨,装出一副日后要悔改,假惺惺的模样,只觉得耳朵疼。 抬起收,陈乐假装用手扣耳朵,漏出一个破绽给他。果然,龅牙男见他心不在焉之际,迅速抓起地上的大刀,砍向陈乐。 大喊一声,龅牙男一刀劈过来。陈乐轻松的一侧身躲开,随后表情一冷,迅速拔剑挥出,剑法快到他来不及察觉。 咽喉一凉,龅牙男不甘心的跪在地上,颈部多出一道伤口。李平阳闭上眼睛,不忍看到,接下来血腥的那一幕。 随后,他听到一个重物落地的声音,和大刀掉在地上,弹起的响声。龅牙男的尸重重的躺下去,鲜血流了一地。 忽然想起什么,李平阳迅速睁开眼,喊道:“别杀我!我可以帮到你们。” 陈乐接下来是该杀他了,但李平阳的一句话,却突然让他停下手。收起剑,双臂环抱。 眉毛一挑,望向李平阳,饶有兴趣的问,“怎么个帮法?说来听听!” …… 与此同时,李府内。 小蜻蜓双手抱着一块石头,站在墙角等待着。此时一个山匪踩着石堆爬上墙,翻身从院墙上跳下来,手中拿着一把刀。 在经过小蜻蜓身边时,小蜻蜓长舒了一口气,举起石头就冲出去。可没计算好时间,早了几秒,尴尬的举着石头望着山匪。 叹了口气,小蜻蜓眉头一皱,心说这下糟糕了!偷袭人不成,还反把自己交代了。 山匪一脸震惊。 望着小蜻蜓手中,拿着的那块,比他自己脑袋还要大的石头,这货是想直接砸死他呀! 旋即,便举起大刀朝小蜻蜓砍去。 危急时刻,李虎赶了回来,从后面一棒子,打在那山匪的头上。可棒子打断了,对方居然没事?还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李虎不讲武德,接下来使出一招插眼,踢裤裆,在那山匪捂住下身,疼的问候他全家的时候,小蜻蜓补了一石头。 望着一块大石头,将山匪直接砸的吐了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李虎一阵后怕,望着小蜻蜓直冒冷汗,心说“还是你狠!” 两人配合拿了“一.血,”另一个不知死活的山匪,此时正巧路过李府,看到这户人家非常气派,一定是有钱人,便握紧刀,慢慢朝着大门靠近。 李虎和小蜻蜓一左一右,手中分别举起一根木棒,就等对方推开门。正在这时,柳嫣儿从屋里走出来,喊了一声小蜻蜓。 小蜻蜓一闭眼,一阵无语。 那名山匪原本没听到动静,都准备离开了,又迅速重回来,一把推开门。门后的李虎先是一棒将其打倒,小蜻蜓又补了一棒。 这个哥们似乎很会来事,一棒子就敲晕了,没有再反抗,比之前那个惨死的懂事不少。 随后,李虎和小蜻蜓合力,将第一个山匪的尸体抬走。又把打晕的那个山匪,手脚绑了起来,并堵住他的嘴。 李虎让先留着他,等他醒了以后,还有事情要询问他。而且有办法,能让他开口。 接下来,李虎按照李平阳说的,将李府的所有人救走。排好队,小心翼翼的贴着墙走,避开山匪,尽量不发出声音。 路上,他们还做到了几个逃命的,李平阳的母亲阿娇不忍心,就把那几个人也带上了。统统转移到了平阳饭店底下的,一个秘密地下室中。 先躲藏在这里,再想撤离的办法。 而且李平阳也还没回来,不能留下他不管。 望着一张张紧张害怕,忐忑不安的面孔,李虎让小蜻蜓找来吃的,先让大家垫垫肚子,安抚一下他们的情绪。 这个地下室,是李平阳修建平阳饭店时,为了以备不时之需,特意修建的。里面储备了干粮和水,就算被困,也能撑上一些时日。 而且里面空间也很大,另一头通往山林,即便出口被破坏了,也可以从那里逃出生天,不至于活活等死。 第一百章:孤身犯险 不到一天时间,山匪就已经拿下半个沧州城,这里的粮仓以及武器库,均被占领。 衙门最先被攻破,捕快都被杀掉,将那里作为他们霹雳堂的临时主营。沧州城的所有商人大户,也全都被抓走。 速度之快,目的之明确。 令人不免猜疑,是否早有预谋? 在这城中,是否早就有所内应? 大街上,一些官兵正在和山匪厮杀,但山匪人数众多,很快便将那几个官兵包围。 其中一个官兵,刚一刀斩杀一名山匪,回过头,望着自己的兄弟腹部中刀,跪倒在他身前,伤口血流不止。 “啊啊啊啊啊!!!” 大叫一声,那名官兵愤怒的举起刀,将那个杀他兄弟的山匪,一刀就给劈倒。随后挥起刀,一刀将其解决掉。 趴下身子,他握紧兄弟的手,发现自己的手也被鲜血染红。对方身子一直在抽搐,口中狂吐鲜血,目光涣散。 其余人冲上前,举刀与山匪拼杀保护他们。男人握住兄弟的手,眼睛红润,看到对方嘴唇在动,连忙趴下耳朵去听。 “疼,我好疼,好……” 男人听的情绪激愤,握紧兄弟的手,在说完这句话,对方就断了气。他轻轻将兄弟的头放下来,拿起刀开始疯狂的反杀。 就在他刚斩杀了三个山匪,一直弓箭朝他飞过来,径直刺进他的胸膛。疼痛感随即袭来,鲜血顺着箭头迅速扩散。 大叫一声,男人没有顾及身上的箭,继续握刀劈杀山匪,随后又是两支箭朝他射来。 一支箭命中他的手臂,使他松开手,“哐当”一声,大刀应声掉在地上。另一支箭,则射中了他的腹部。 似乎是击中了要害,男人痛的咬紧牙关,双目瞪的通红,咬牙用另一个手去捡地上的刀。 刚抓住刀柄,一支箭又命中他的小腿,疼的他跪在地上。紧接着,他的身上又中了无数支箭,以跪姿死去。 他的同伴,在见到他惨死后,也都激起了愤怒,开始疯了一样挥动大刀攻击。奈何对方又弓箭手,也都相继中箭死去。 在最后一个官兵临死前,从身上拿出了一个炸雷,在旁边燃烧的一堆杂物上一点,扔了出入,含笑一个后仰倒下。 嘭!!! 一声巨响,死尸遍地。周围的山匪来不及逃跑,都被炸飞。一些离的远的人,也都被波及,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另一边,李平阳所在的巷子,距离爆炸的地方不算太远,被巨响惊到。听声音,应该是谁引爆了火雷子,暗觉不免。 刚才与陈乐的僵持中,他以有办法帮他他们为由,一直拖延时间,讲了一堆没用的废话。 听的陈乐都有些不耐烦了,见对方脸色难看,似乎失去耐心,这才回归正题,说起正事。 “你们占领沧州,不单单是为了粮食吧?” 李平阳此话一出,陈乐看了他一眼,没有回应,从他表情中,李平阳知道自己猜对了。 继续道:“我就是有点不明白,你们挨家挨户的,将有钱的商人抓走干嘛?仇富吗?” “不过你们抓到的,全都是一些小鱼小虾!这里最有钱的,是一个叫李狗蛋。这样,你别杀我,我带你去找他。” 李平阳跟陈乐做了笔交易。 陈乐虽然武功高强,但脑子却不灵光,一根筋还特别轴,真就信了李平阳。但还有有点起疑,问为什么帮他? 李平阳解释,说他早就看那李狗蛋不顺眼了!除了有两个臭钱,除了长的帅了点,除了文采横溢,会写本破书…… 听着李平阳的愤怒言表,陈乐拍了一下他肩膀,示意他能理解,让他别激动。 可又感觉,好像哪里不对劲?这怎么有点不像是在骂对方,而是在变相的夸对方呢? “走吧,再慢一会他就跑了。” 陈乐被李平阳叫醒,停止思索,应了一声跟在他后面,两人开始朝着平阳饭店走去。 一路上,李平阳见到了许多驻扎在沧州,因保卫平民,而死去的官兵的尸体。 许多摊位也都被火点燃,烧的焦黑,李平阳顺着尸体间穿过,望着沧州城现在这副破败的景象,即悲伤,又愤怒。 他也决定了,要留下来拯救那些被抓走的人,让父母,还有李府的下人们先走。 不多时,两人来到了平阳饭店。 李平阳推开门走进去,径直来到其中一间偏房,走进去,站在角落里,一个花瓶的前方,将其转动了一圈。 随着一阵机关打开的声音,墙壁顿时翻转,出现一条密道,看的陈乐一惊。李平阳解释,说李狗蛋就躲在里面。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密道,随着门“哐”的一声关上,陈乐后过头看了一眼,可再一转身,却发现李平阳不见了! 知道自己被耍了,陈乐表情一怒。想要往回走,可刚走了两步,脚下的砖块突然就被踩下去,又触发了一个机关。 嗖!!! 两把弯刀一上一下,砍向陈乐,只见陈乐用剑一撑地面,身子迅速转动跳了起来。眼看就要被砍中的一瞬间,双腿撑向墙壁两边,躲过了这一击。 脚刚落地,又是三发暗器飞出,陈乐快速出手,食指和中指间,夹住四枚三角铁镖。 另一发飞来的,则被他用剑鞘挡下来。 可他没想到的是,墙壁两边的墙上,突然砖块深陷,从砖缝中钻出许多黑色的小蛇。 在心里怒骂了一边李平阳,陈乐开始顺着密道狂奔。一群黑压压的小蛇,在后面紧随。 李平阳趁这个空档,已经跑到了地下室的暗门入口,将他一盏烛灯的底座一按,一条向下延伸的台阶露了出来。 李虎等人,此时正交集的等待着,小蜻蜓的耳朵突然动了动,说是听到有脚步声。 为了安全起见,李虎让大家先躲起来,自己则拔出刀,一脸紧张的望着楼梯入口。 片刻,李平阳从上面走了下来。 “少爷,是少爷来了!” 小蜻蜓看到是李平阳,激动的对大家说着。李沈放与阿娇走过来,望着儿子身上没有受伤,顿时心中松了一口气。 李平阳此时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在李虎转过身,通知大家准备离开时,李平阳突然开口,道:“你们先走!” 李虎闻声愣住,让他别开玩笑,外面的情况大家都知道,再不走,就真的走不掉了。 这个密道,被发现是迟早的事。可李平阳主意已定,看了一眼父母,又望了望躲在地下室中,被他们救上的几个平民。 “我要留下来,还有许多人被抓走了,我得去救他们!放心,不会有事的。” 李平阳话落,上方的地面上又发生了爆炸,头顶震落一些灰尘,大家表情再次紧张起来。 李虎说了句“那你小心”,等把大家送出去,他就回来帮李平阳。所有人开始撤离,阿娇不舍的望着儿子,边走边回头。 在大家都离开后,李平阳退出地下室,引爆了事先埋藏的火.药机关,将进去的道路给炸毁。 第一百零一章:落入贼营 “喂,继续跑啊!” 李平阳刚从饭店跑出来,就听到陈乐的声音。一抬头,陈乐从饭店的房顶一跃而下,一把抓住李平阳肩膀。 “不跑了,不跑了。” 李平阳笑着回应,还想说点什么,就被陈乐一捏颈部,两眼一黑晕了过去。随后扛着他,将他带回霹雳堂的营地。 陈乐心知,这小子太狡猾了,不能再让他跑了,刚才差一点,就被他给暗算到了。 再次睁开眼,李平阳已经身处一间厨房内,呛人的浓烟密的他直流眼泪,不停咳嗽。 见到他醒了,生火的那位停下手中的活,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凑在李平阳身边,招呼了他一声,“狗蛋哥,你醒了。” 第一眼,李平阳还真没认出来,瞧了瞧,像是看不出这位是谁?只是有点眼熟。 对方的脸被熏成了黑炭,漆黑一片,就两个眼睛和牙齿是白的。头发脏乱蓬松,手臂上有几条鞭子抽打的伤痕。 他抬起袖子,将脸给擦了擦。李平阳这才想起来,这位不就是苏家的小少爷,苏流武嘛! 娇生惯养,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第一次学着生火,他就快把房子给烧了,也不知哪个缺心眼,刚放心让这二货来做饭? 能吃吗? 黑暗料理啊! “狗蛋哥,你怎么也被抓来了?你……” 一把捂住他的嘴,李平阳吓了一跳,幸好柴房里此时就他们两个人。不然自己李狗蛋的身份,就让他给暴露了。 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李平阳警告他,让他以后不许叫自己李狗蛋,也不许说认识他,也不许他提问,否则就还要打他。 曾经感受过李平阳的巴掌,至今苏流武都记忆犹新。他如今性格大转变,变得听话懂事,多半也都是李平阳的功劳。 “知道了。别打我,我不说就是了。” 苏流武捂住脸,生怕李平阳又偷袭他,惹得李平阳一乐,在他肥脸上轻松用手拍了拍。 李平阳没有想到,如今会跟他一起困难于此,但多一个帮手,至少心里又多了一分把握。 他没有将营救其他人的事,现在就告诉苏流武,过早的让他知道,他怕被这个猪队友给坑了,也怕他的嘴不严。 “这里是哪?” “霹雳堂的二堂口,我家!” 听他说出我家两个字,李平阳愣了愣,没想到苏家这么快就沦陷了,成了对方大本营了? 这时,一个二堂口的山匪推门走进来,指了指李平阳,叫他出来,说他们统领要见他! 看了一眼苏流武,李平阳被那个手下带出去。一出门,他还看到了正举着斧子劈柴,一头汗水的苏流云。 苏流云也看到了他,一边抬手擦汗,一边与李平阳对视,依旧是那副高傲的眼神,不屑的看了他一眼。 见李平阳想要开口搭话,又低下头,故意装作不认识。抡起膀子,将面前的一根圆木用力劈开,似乎还在与他斗气。 他苏流云性格孤傲,也很小气,向来喜欢与人分个高低。受惯了众星捧月,当主角的感觉。而他李平阳,何德何能,身边有那么多的兄弟追随。 自己喜欢的女人,也视他为知己,对自己却完全不去理睬。而且仅用几首烂诗词,就让他的名气胜过自己。 他推出的臭豆腐,更是挤兑了他们苏家,压的他翻不了身。种种,都让他苏流云尝够了挫败感,非常不甘心。 望着李平阳离开的背影,苏流云在心中起誓,总有一天,他会让李平阳输的一败涂地! 不得不说,苏家真的很大,李平阳绕过一个花园,来到了一个世外的练武场地。 此时霹雳堂二堂口的手下,都脱光了上身,站在太阳下面练功。在最前面指导的,正是双臂环抱,右手拿剑的陈乐。 陈乐嘴里咬着一根野草,盯着远处一间开的着房门,眼神呆呆的望着,若有所思。 李平阳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昨天见过的那位,冷若冰霜的红衣女侠,此时就坐在大厅内,正独自一人饮酒。 从陈乐的眼神中,李平阳嗅出了爱慕之意。 陈乐向右一撇,当看到李平阳,正笑嘻嘻的看着他时,顿时没了兴趣,白了李平阳一眼。 一些外出收集完物资的山匪,此时正排着队,抱着筐子走回来。每个人经过陈乐身边时,都招呼了一声副统领。 陈乐用牙咬住野草,冲他们点头,随后从李平阳身边经过,故意用肩膀撞了他一下。 一些昨天被抓来,俘虏的官兵,沧州的平民百姓,此时都被铁链锁住双手。在陈乐的带领下,每个人手提一个筐子,里面装着一些砖块。 他们将要被带去修建城墙,在攻城时,城楼的墙壁被他们严重破坏。现在占领了这里,有必要再修建加固一下。 那些被抓来的商人,稍微要好一点,有饭吃,有水喝,就是限制了自由,不让出门。 霹雳堂占领了沧州,他知道,如果想让沧州发展下去,就必须要靠这些商人的共同努力。 所以他们没有挨打,也没有被铁链锁住手脚。堂主让他们考虑,只要是愿意为霹雳堂效力的,那就都是自己人。 堂主说他这个人,最重情重义,也绝会亏待这些人。而倘若,谁要是冥顽不化,不愿意加入,那就只能杀了他! 商人中,苏家两兄弟的父亲,苏百川,就在这群人里面,他是第一个带头反对的。 也不免让人欣赏他的骨气。 在这个时候,越是能体现一个人的本性。他苏百川自认,虽然苏家没落,没有多大的名气了,但尚且知道廉耻二字。 投奔了山匪,和山匪同流合污,等于出卖祖宗,就算是自己起死后,也没有脸再去见列祖列宗。 被关在房间内,其中还是有少数愿意投降的,觉得比起脸,命更重要。他们投奔,只是想换取自己与家人的平安。 李平阳被带到统领房间,随后那名手下退出去,随后将门给关上。 见到李平阳走进屋,陆统领抬起喝的醉醺醺的脸,勾了勾手指,示意让李平阳过来。 并且为一个空酒杯倒上酒,拍了拍身边的椅子,向是要让他坐下来,陪自己喝酒。 李平阳看到陆统领一脸随和,也就笑着坐下来,还没坐稳,一把大刀就被她拿起来,“哐”的一声砍在桌子上。 第一百零二章:争风吃醋 “我问你话,你要如实回答!否则,我就取你项上人头。” 陆统领此时一身酒气,脸颊喝的通红,抬起大刀,一刀砍在李平阳面前的木桌上。 李平阳一惊,咽喉一蠕动,紧张的吞了口唾沫。心说,“这果然是鸿门宴啊!” “听陈乐说,你认识一个叫李狗蛋的?” 陆统领说时,突然露出一副激动的表情,从椅子上站了起起来。提起李狗蛋时,脸上是一副花痴的表情。 走到他身边,陆统领抬起手臂,将手直接搭在李平阳的肩膀上,又问:“是不是啊?” 李平阳被她勾住肩膀,表现的有些害羞。一扭过头,就看到了她那雪白的脖颈,顿时慌了神,思绪有点混乱。 特别是近距离,李平阳注意到,这位霸气豪爽的女侠,身材其实也挺好的,除了瘦了点,该有的地方一点不差。 论姿色,陆统领也算是一位妥妥的大美人,就是不知道,她怎么就想不开,要加入这群山匪?还成了山匪的头头。 “啊?对,我认识!而且我们关系挺好的。” 李平阳说完,将陆统领的手放下去,拿起桌子上的一杯酒,喝下肚,好让自己冷静一下。 也许她是醉酒了才这样吧。 自己还是别招惹母老虎,等酒醒了,要是让她知道自己碰过她,非得一刀劈了他不可! “你真的认识他?那好,我特别喜欢他的诗,只是喜欢诗!他写的每一首我都读过,本统领非常欣赏他的才华。” “你能帮我,要一个他的签名吗?” 陆统领说完,仿佛像是说了难以启齿之事,害羞的脸红到了脖子。不敢去直视李平阳,小心的用余光去偷看他。 李平阳心说,还要什么签名,本人就在你身边!现场给你签一个不就完了。 李平阳这才明白,原来她是自己的粉丝。真没想到,一个杀人不眨眼,山匪统领的她,居然还有喜欢诗词的一面。 “哦,我还当什么大事呢。就想要个签名啊?” “嗯。”陆统领声若蚊音,点头回应。 李平阳一拍胸脯,将此事答应下来,道:“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 看他同意的爽快,陆统领一笑,双手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将空酒杯落在桌子上。 李平阳闻了闻,这酒味很浓,但不能不给面子,闭着眼睛也一口干了,辣的直咳嗽。 陆统领随即被逗笑,突然想起什么,补充道:“对了,别让陈乐知道这件事!” 她喜欢李狗蛋的事,不想让别人知道,跟他关系最好的陈乐也不行。免得传出去了,她就没法在堂口立威了。 作为堂口的统领,她不希望手下笑话她。 江湖上,人们都称呼她为陆大勇。 在手下面前,她也不想让对方把自己当作小女生,所以才改的名,伪装的彪悍霸气。 而她的原名,叫作陆千雪。 本来因为之前,李平阳冒犯过自己,陆千雪就对他没什么好印象。但现在得知,他与自己喜欢的偶像是朋友,态度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看到李平阳在吃葡萄,陆千雪就主动将果盘推动,移到他面前,惹得李平阳尴尬一笑,点头感谢。 她还有意无意的,拉李平阳入伙,说现在外面动荡,沧州城被霹雳堂的四个堂口占领。 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但现在外面都在抓人,他如果落在其它堂口手中,就不会像现在这般待遇,能坐在这吃吃喝喝了。 问他,要不要加入二堂口? 没想到的是,李平阳竟直接答应了。 李平阳接下来,趁着陆千雪为他削梨的时候,将酒杯平放着,让几滴酒液流下来。随后用手指摸了几滴,涂在脸上。 然后,装作一副特别凄惨的样子,假作哭腔,说他叫李二胖,从小就被遗弃了…… 刚说到这,陆千雪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问他为啥叫李二胖?说他看起来也不胖啊? 李平阳渐渐演入戏,道:“小时候刚生下来,比其它孩子都重,就给起了这名。说这不是重点!让她别打岔。” 继续说,他是在沧州吃剩饭,和狗抢食活下来的,后来一次抢东西,认识了李狗蛋,对方见他可怜,就给了他一碗饭。 他们也因这一碗饭结缘,成了兄弟。长大后,他就一直在沧州的码头做工,给人当苦力。 好不容易有口饭吃,不愁饿死了,现在却被他们霹雳堂。将自己的美好给夺走了,又成了无家可归,流浪街头。 之前爬在房顶,正是害怕山匪,才躲在那里的,然后就被那陈乐一脚给踢下来了! 说到这,李平阳按着自己的腰部,哎呦喂的叫了一声,说他现在腰还疼,摔的可重了。 在李平阳煽情的表演下,陆千雪还真信了。 将梨削好皮,陆千雪拿在手上递给他,非常同情的望着他,在他头上轻松摸了摸。 “从今以后,我陆大勇,罩着你李二胖,你就是我堂口的人了,以后没人再敢负你!” “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我们堂口,正好有军师一职空缺,如果李兄愿意,那你就是二堂口的军师了。” 李平阳眨巴几下眼睛,用胳膊挡着眼睛,直接感动的放开嗓子,假装大声哭起来。 陆千雪心疼的走上前,将他抱在怀里安慰。 李平阳被山峰挤着脸,一脸沉醉。正在这时。陈乐正好从外边回来了,一推开门,就撞见了这一幕,连忙又关上门。 想了想,陈乐自问,“我为什么要出去?” 这个挨千刀的,都对小雪做了什么?! “我要杀了你!” 陈乐拔出剑,大喊着冲进来,誓要砍了李平阳才解气。婶可忍,叔不可忍。 门外站着的手下,四个人同时上,才把陈乐给拉住了。一个抱住陈乐的腰,另外两个控制陈乐的胳膊,一个人去夺剑。 片刻后, 当得知这一切都是误会,陈乐才消了气,听了李平阳的“身世”,他也表示非常同情。 说以后再他的时候,尽量下手轻一点! 李平阳闻声一愣,对着陆千雪撒娇,指着陈乐,告他凶自己。陈乐闻声冲他一瞪眼,李平阳就躲到陆千雪身后。 “陈乐。” 陆千雪喊了他一声,陈乐这才放过他。冲李平阳翻了个白眼,换上一副皮笑肉不笑,一看就不是善意的笑容。 “你们大家都听着,以后李二胖,就是我们二堂的军师了,大家以后对他都客气点。特别是你,陈乐!” “对了,李二胖。当初陈乐在抓你的时候,有样东西,从你的身上掉下来了。你看看,这个东西,是你的吧?” 陆千雪说时,将一样东西拿给他。 第一百零三章:支招 李平阳看了一眼,发现陆千雪手中拿着的,是一块黑色的腰牌。那正是之前林老,林伯温给他的黑骑腰牌。 他下意识的在身上摸了摸,顿时大惊失色。发现那块腰牌,的确是不见了! 心说自己怎么这么大意。笑着伸手去接,却被陈乐一把抢去了,绷着脸,用眼睛瞪着他。 “陈乐,给他。” 看到陈乐又在为难他,陆千雪喊了一声。陈乐不情愿的说了声是,将腰牌扔给李平阳。 仗着有陆统领为他撑腰,李平阳冲陈乐得意一笑,气的陈乐瞪大了眼睛。心说,“你小子给我等着!” 离开陆统领的房间,陈乐领命,带李军师去自己的房间休息。那是一间临时收拾出来的房间,曾经是一个书房。 李平阳走进屋子,发现里面打扫的还算干净,陈乐此时手中抱着一床被褥,跟在后面。 一进屋,陈乐就将门用背一顶给关上。 挡在门后,将被褥直接扔给李平阳。李平阳感觉用东子砸过来,连忙转身一把接住,怪他怎么那么粗暴的。 话刚说出口,就突然发现气氛有些不对。 “陈副统领,你消消气。我刚不是为了故意气你,就是在大家面前,为了争点面子。” “还有,你放心!我对陆统领绝对没有任何想法,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听到后半句,陈乐才看了李平阳一眼,问他“真的”? 李平阳看得出来,陈乐似乎很在意陆千雪,以男人的直觉,他猜陈乐一定是暗恋他。 只是陈乐是个木头,不太会表达,也不敢表达。只是将这份喜欢,给藏在了心里。 他没有告诉陆千雪,陆千雪也不知道他的心意,一直把他当作兄弟,对于他的喜欢,可能压根就不知道。 于是李平阳一笑,继续解释: “当然了!就我这样的歪瓜裂枣,怎么可能配得上陆大统领?能配上她的,也得是陈副统领这样,一表人才的。” “既英俊帅气,还武功高强。想必追陈副统领的女孩,已经多到数不过来了吧?” 说到这,李平阳抬头偷看陈乐的表情。 “那是。” 陈乐仰起头,一脸傲娇,将刘海用手撩了下,似乎被夸挺满意,一脸高兴。 对于“智商”,和情商都不在线的陈乐,他的那些心思,早就被李平阳给看透了。 他想要和陈乐搞好关系,借机打入霹雳堂的内部,获得时事消息,营救那些被抓的人。 “没看出来啊,你到是挺会说话的!” 陈乐对他打消敌意,刚才生气,也是因为李平阳与陈千雪走的近,才惹得他吃醋嫉妒。 现在李平阳表明了,自己对她没想法,那就不再是他的敌人了,也就没必要在跟他受气。 见陈乐还站着,李平阳便招呼他快坐,拿过桌子上的一个蓝色茶杯,为其倒了杯水。 陈乐坐下来,将剑拍在桌子上,刚好也有些口渴,就喝了一杯。李平阳坐在他旁边,开始开导陈乐,和他聊起了情感。 他说他有一个朋友,喜欢一个女孩,一片痴心,但却一直爱的很小心,从来不敢说破。 只是默默的把这份爱藏着,不肯暴露自己的真心,担心说破了,连朋友也做不成! 似乎感同身受,又好像李平阳口中的这个朋友,说的就是陈乐他自己,陈乐便听的很仔细,从未有过的认真。 “当然了,我那个朋友,要是有陈副统领半点英俊,早就把人家姑娘追到手了!” 李平阳说时,笑着望向陈乐。陈乐似乎若有所思,便向李平阳讨教,如何讨女生欢心? 李平阳故意装作不知道,问陈副统领,是不是也有喜欢的姑娘了?陈乐慌张的移开视线,说才不是,说他有个朋友。 “通常来说,追女孩,无非就三点。” 李平阳装作一副情圣的样子,陈乐一脸崇拜,已经对他十分相信,问他,都有哪三点? 李平阳喝了口水,继续说,“第一:无微不至的关心!” 这个关心,你可以从任何事上体现,只要让她知道你在乎她,让她感觉到你的这份关心。 “第二:该死的温柔!” 你要让她感觉到你的魅力,把这份温柔细腻化,在她需要你的时候,随时出现。 比如烈日炎炎下,你送去的一把伞,在她满头大汗时,送去一条毛巾。或是在她口渴时,你送去一块西瓜。 “第三:欲情故纵!” 要追一个女孩,首先你要自信,成为她眼中的星星,去照亮她,闪耀她,亮瞎她的眼睛。 让她注意到你,然后每天都规律的出现在她面前,在她想要对你说话时,就离开! 坚持一阵子,她会怀念以前的如影随形,心里产生落差。如果她已经陷进去,那她就会主动来找你,说明成功了。 李平阳说完后,陈乐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对他不禁刮目相看,还和他称兄道弟了,将李平阳视为人生导师。 甚至已经在心中开始幻想,陆千雪离不开自己,对他死心塌地的画面,脸上一副傻笑。 “那个……陈副统领。我……” “叫我陈乐就行。” “好。陈乐,我可以见一下,那些被抓来的人吗?” 陈乐正在想事情,听到李平阳的请求,疑惑的扭过头看了他一眼,问他见他们干嘛? 李平阳解释,说是自己认得里面的几个人,想要借着自己的关系,劝劝他们别再坚持了,让他们加入霹雳堂。 陈乐一听,当即就说了句那好啊,刚好他们那那些“硬骨头”没办法,就同意让他试试。 答应好明天,找个时间让他们见面。 随后,与李平阳道别后,陈乐回到了自己房间。将那三条李平阳支的招,用笔都写在了一张纸上,认真去揣摩。 躺在床上,陈乐将剑放在一边,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枕在脑后,一只手举着纸条观望。 翌日。 陈乐起的很早,亲自为陆千雪做好了饭菜,敲开门,端进陆千雪的房间。 陆千雪刚穿好衣服,坐在椅子上发呆,突然表情一惊,发现今天送饭的,怎么是陈乐? 瞬间感觉,太阳好像打西边出来了! 眨了眨眼睛,确定没有看错。陈乐说这是他做的,不知道合不合口味,陆千雪又是一愣,感觉这一切不真实。 吃过饭,陆千雪推开门走出去,刚伸了个懒腰,就注意到站在院里的一口井边,脱光上衣,正在洗澡的陈乐。 陈乐此时露着肌肉,拿起一个木水瓢,将清水顺着头顶像下浇。当发现陆千雪在向这边看,忙秀了秀自己的腹肌。 谁知陆千雪,竟“哐”的一声,用力将门给关上,还骂了一句“有病!” 第一百零四章:东西南北 听到门被关上,陈乐抬起手,擦了一把脸上的水。以为小雪是在害羞,便傻气的一笑。 晌午的时候,陆千雪领着李平阳,和另外两个手下,一起在沧州的街道上闲逛。 每走几步,陆千雪就回头看一眼。 李平阳一脸疑惑,转身也看向身后,却发现什么没有,问她怎么了? “没事。” 陆千雪回过身,淡淡一笑,内心却说奇怪!她总感觉,身后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 在他们走远以后,陈乐从墙后面走出来,手中拿着一把雨伞,继续跟上去。 被重创后的沧州,从新划分了规则。 粮食都被四堂口霸占,不想挨饿,就得花钱去他们的地盘里买。一些有钱的人,依旧衣食无忧,可怜的永远是平民。 大街上,一些没有被杀,活下来,却身无分文的穷人。只能放弃颜面,在路边乞讨为生。 陆千雪见到,让二堂口的手下,将自己囤来的一部分粮食,都分发给了那难民。 可奈何,难民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他们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分。 仗着抢来的粮食多,四堂口的人,竟明目张胆的在大街上,卖起了粮食。出价更是起步就十文钱,高的离谱。 走在街上,陆千雪突然感觉,好像有水滴在她脸上,一抬头,发现天空好像下雨了。 李平阳快步跑到屋檐下,身边的那两个手下,也随后跑过去,和李平阳挤在一起避雨。 地方有限,陆千雪碍于面子,也不想和几个大老爷们挤在一起,只好将双手遮挡在头顶。 正在这时,陈乐不知从哪里出来,手中拿着一把雨伞,撑着伞走向陆千雪。 陆千雪突然感觉头顶没雨了,一回头就看见了陈乐。陈乐绅士的撑着雨伞,全部遮在陆千雪身上,自己则被淋湿。 两边的屋顶上,十几名二堂口的手下,正拿着李平阳制成的喷壶,人手一把,对着下方人工降雨,忙的不亦乐乎。 其中一个手下,一着急,脚没踩稳,一脚差点摔下去,被其他人一把拉回来,并且捂住嘴,差点就给露馅了。 但手中喷壶的盖子,还是没有抓住,顺着瓦片滚下来,砸在伞上。 陈乐心说糟了!闭眼倒吸一口凉气,眉头一皱。就这么点事,这些废物都办不好。 还好陆千雪在看别处,没有发现,陈乐快速用脚尖,将东西踢到一边的摊位下。 望着上方没在降雨了,陆千雪看了陈乐一眼,不相信这么巧,他刚好路过。便一脸疑惑,问他为什么在这? “我……我……” 陈乐支支吾吾,不知该如何解释。李平阳见状,帮着圆场,说是他让陈乐来送伞的! 此话一出,连陈乐也是一愣,这完全不在剧本之中啊?连同其他人,一起看向李平阳。 李平阳继续解释,“啊,我昨晚夜观天象,掐指一算,今天的这个时候,会有一场雨。” 陈乐一听,直接翻了他一个白眼,觉得他吹得有点大了,连他都不相信,更别说小雪。 可谁知陆千雪却一笑,拍了一下陈乐肩膀,说了声“谢了”,随即招呼他们回家。 每天的午饭,陆千雪是和大伙一起吃的。 坐在一个桌子上,连同她身边的四大高手,“东,西,南,北。”一起就餐。 东西南北,是二堂口的四大主力,别看是一群歪瓜裂枣,却各个深藏绝活,不容小觑。 就拿老三来说,在四个人中封南。 王震南,他的听觉让人害怕,练就了一副好耳朵。只要你敢说陆统领坏话,毫不夸张的说,方圆几里他都听的见! 老四封北,人称快剑阿宁。 原名吴宁,相貌平平,还长着一对滑稽的斗鸡眼,但你可千万别被他的外表欺骗了。 如果你不了解他的事迹,肯定会说,这种货色,是怎么混进霹雳堂的? 其实吴宁,在没加入霹雳堂前,就是一方小山匪的首领。拿手绝活,是他的一手快剑! 至于有他的剑能有多快?据说见过他出剑的,没有一个活着的,都是死人了。 不知经历了什么,吴宁后来眼睛就成了这样,在快要饿死的时候,被陆千雪所救,为了报恩,就一直跟随她。 老大,名为周天龙,四个人中封东。 他的身世更是传奇,曾经的周天龙,是陆千雪父亲陆义寒的手下。与旗下的八龙,合称为“九龙狂刀”。 后来霹雳堂内部产生分歧,为争堂主之位,闹得四个堂口不合。陆千雪的父亲,更是被四堂口的雷万仇暗算,抓住作为人质。 以此要挟陆千雪,交出一堂口的虎符残片。只有同时拥有,霹雳堂四块虎符残片的人,才能成为霹雳堂的新任堂主。 当时陈乐领命,保护陆千雪离开,杀了重围也身受重伤,没办法再回去营救陆义寒。 而周天龙,孤身一人勇闯了四堂口,一己之力,杀的四堂六大高手无人能招架。 最终他将陆千雪的父亲救了出来,但也被雷万仇,用“奔雷剑法”,废了一只眼睛。 雷万仇习的是恶鬼道,邪术。 从未与这种招数交手的他,也吃了大亏。后被雷万仇,使出一招“雷云邪剑斩”,斩断了右腿,好在逃了出去。 事后,周天龙用木头做了一只假腿,落得个终身残疾,走路一瘸一拐的。 成为废人的周天龙,依旧每日练刀。虽然瞎了一只眼,废了一条腿,却没有放弃自己。 将自己的真气,晋升到了宗师境界。 至于老二,封西,名为希立安。 希立安,是四个人中,看着稍微和善一点的。他们四位平时,都给人的感觉,有些阴森可怕,从来不怎么笑一下。 就跟欠了他们钱,偷了他们家米一样,总是一脸严肃,起初被他们四人看守的时候,李平阳尴尬病都犯了。 你说什么,他们也不回一声,你讲笑话,把自己笑得捧腹,他们愣是一个表情也没有。 希立安,是四个人里面,唯一有家室,有老婆的一位。曾经,听说是一个打铁的铁匠。 他使用的兵器,是一把带着链子的短刀,利用真气杀人于无形,即可远攻,也可近战。 东西南北,以及陈乐和李平阳,他们围坐在一起,陆千雪则坐在最中间的位置。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像往常一样,各顾各的夹菜吃。可今天的陈乐却很反常,一直在为陆千雪夹菜,让她多吃点。 希立安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陆千雪此时碗里菜,已经堆了一尺高,无从下筷子。 察觉到危险的氛围,他埋下头安静吃饭,不敢多说一句话,开始将米饭不停给嘴里刨。 其余三个人,也都是在专心的吃饭。 终于,陆千雪实在是受不了陈乐,不知道他到底想干嘛。“啪”的一声,将筷子拍在桌子上,吓了众人一跳。 好不容易用筷子,夹起一粒花生米的李平阳,被这一震又从筷头滑落,一脸无语。 第一百零五章:金蝉脱壳 “陈乐,你怎么老是莫名其妙的?从今天早上开始,你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陆千雪将筷子拍在桌子上,发飙一句。顺便蹬了一眼李平阳,觉得此事和他脱不了关系! 李平阳憋嘴,露出一个很委屈的表情。 陈乐无话,只是一直盯着陆千雪。 那种眼神,仿佛将要把她吃了一样。陆千雪被看的一哆嗦,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有病吧你!” 陆千雪被看的有些害羞,撅起小嘴嘟囔一句,慌张的拿起筷子继续吃饭。这也是她第一次,被陈乐给看的难为情。 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陈乐接下来的举动,把李平阳也惊到了。 只见他伸出手,禁止向着陆千雪的脸摸过去,东南西北四个人,同时停下筷子,哭出震惊的表情。希立安咽下一口饭,表情中露出些许的期待。 “你要干嘛?” 陆千雪紧张的向后退缩,谁知陈乐直接站起身,一条腿踩在椅子上,抬手按住陆千雪的肩膀。陆千雪有些不知所措,眼神一直在闪躲,十分紧张。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陆千雪紧张的闭上眼睛,静静的等待陈乐靠近她。东南西北四个人,也猜到接下来,应该会有他们想看的画面。 缓缓的,陈乐将身子凑近陆千雪,伸手触碰到她的脸。一副特别认真,特别深情的表情。 紧接着,陈乐伸手将陆千雪嘴唇边,黏到的一粒米饭取了下来。大刀金马的坐回原位,拿起碗筷,埋头继续吃饭。 所有人一脸懵逼。 李平阳用左手撑着下巴,一脸认真的看戏,被陈乐的这波操作,看的手一滑,险些摔倒。 “吃饭啊?都看我干嘛!” 陈乐见所有人都停下筷子,便抬头招呼一声。闻声,大家都拿起筷子,包括当事人陆千雪,也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一边吃饭,陈乐还时不时的抬起头,将筷头放在嘴里抿着,偷看上一眼陆千雪。 吃完饭,李平阳坐在门前,与东南西北四个人,坐成一排。望着陆千雪手拿大刀,在院中不停的挥砍着木头。 陆千雪自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心情突然烦躁,心烦意乱的。就好像有股莫名的情绪,突然就闯入她的心里了。 陈乐背靠在墙上,双臂环抱着,左手抱剑,右手里拿着一方上好的手帕,一直注视着陆千雪。 看到她累了,发泄完情绪,额头渗出几滴汗水,陈乐迅速跑过去,笑着将手帕递给她。 他不懂手帕,这是他在大街上,让一个卖手帕的女子,特意为他挑选的。从材质到手感,都算得上是佳品。 接过手帕,陆千雪无语的翻了他一个白眼。 “陈乐,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啊?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但希望你能正常一点!” 陆千雪一脸气愤,说时,将手帕直接扔在陈乐身上。陈乐连忙抬手接住,面露失望之色。 随后,陆千雪一把推开他,见陈乐还要跟上来,便停下来转过身,警告他别来烦她。 望着陆千雪走回自己房间,“啪”的一声将门关上。陈乐露出一个凶狠的眼神,看向坐在一边看热闹,憋笑的李平阳。 气冲冲的走过去,将那个手帕扔在他脸上。这都是他出的好主意,陆千雪非但没有产生好感,还把他当成神经病了。 原本还无话不谈,他自认关系还不错。这下好了,陆千雪现在,连见都不想再见到他了。 “李……二……胖!” 陈乐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念着他的名字。眼神吓的李平阳连忙起身,想要开溜。 却被陈乐一个眼神,让东南西北四个人按住他,举起拳头就要去揍他。李平阳连忙解释,说是不打紧,还有戏! 陈乐松开拳头,抓住李平阳的衣领,看了他一眼随后松开他。李平阳将他拉到一边,说是他表演的,有点过了。 陈乐摸着下巴,凑过耳朵,开始听李平阳给他出新注意。东南西北四个人,也凑近耳朵去听。却被两人用眼睛一瞪,随即散开,该干嘛干嘛去了。 …… 夜里。 所有人都进入梦乡,睡的正熟。 一阵很轻的脚步声传来,陈乐听到动静,猛的睁开眼,从床上坐起身。他看到有一个黑影,顺着他的窗边走过。 月光下,一个黑影走向陆千雪的房间,望着墙角的一堆干柴,掏出一个火折子,用嘴一吹,伸手将那堆柴点燃。 正在睡熟的陆千雪,被顺着门缝飘进来,一股呛人的白烟弄醒。鼻子嗅了嗅,发现是着火了,迅速翻身下床。 推开门,陆千雪用左手捂住口鼻,被烟雾熏的眯着眼睛。看到右边的柴房失火,已经燃烧起来,火势非常凶猛。 东南西北四个人,此时正拿着水桶,开始泼水救火。李平阳也在其中,用手端着一个盆。 可就是不见陈乐的踪影。 陆千雪望了一眼,发现陈乐的房间门窗紧闭,顿时紧张起来。跑向周天龙,拿过他手中的水桶,直接把水倒在身上。 将衣服浸湿后,陆千雪快步冲向陈乐的房间,使劲撞开门。望了一眼屋内,陈乐此时还在床上睡着,似乎是昏迷了。 冲进房间,陆千雪冒着火焰,跑到陈乐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脸,发现他的嘴唇是紫的。 在陈乐的手背上,中了一根毒针,将针拔掉,陆千雪搀扶起陈乐像外走。可头顶的房木,被火突然烧断,砸了下来。 陆千雪抬起手臂,将房木挡下,否则就会砸到陈乐的身上。衣服上都是水,还好并没有被烧到,她将陈乐救了出去。 望着昏迷的陈乐,陆千雪一脸担心,急的眉头紧皱。可能是吸入了大将烟雾,陈乐猛的咳嗽了几下,呛的醒过来。 看到他醒了,陆千雪这才高兴的一笑。 望着浑身湿漉漉,头发贴在脸上,一脸焦急望向自己的陆千雪,陈乐冲她笑了笑。 陆千雪这才注意到,自己一直紧握住陈乐的手,忙慌张的松开。看到陆千雪在担心自己,陈乐内心十分高兴。 可一扭头,发现李平阳不见了! 顺着陈乐的视线看过去,陆千雪也发现刚才还在救火,拿着盆浇水的李平阳不知所踪。 东南西北四个人,只顾着救火,同样也没在意。 陈乐顿时从地上坐起身子,望着陆千雪,明白了李平阳的企图,原来他是利用了自己。 “他是想逃跑!快追。” 第一百零六章:军师禁入 刚喊完人去追李平阳,陈乐突然肚子“咕噜”的一叫,一脸苦涩,难受的捂住肚子。 联想起一个小时前,李平阳拿着切好的西瓜,送给二堂口的兄弟们吃,原来是没安好心。 陈乐没心没肺,就属他吃的最多,也活该他最难受。李平阳将西瓜送上来之前,让苏流武搞了一包泻药。 这里是他家,想整点这东西不算难。 陈乐回想,难怪当时大家都在吃,唯独李平阳干看着,一口都不吃,当时还觉得奇怪。 “李二胖,你给我等着!” 陈乐气的咬牙切齿,刚骂了一句,肚子又是一痛,连忙捂着肚子,火速奔向茅厕。 这个时候,东南西北四个人,也都开始闹肚子,与陈乐几乎同时,冲到了茅厕门口。 “我是副统领,让我先来!” 陈乐憋的脸都紫了,艰难的说到。 这个时候,十万火急,谁特么还管你是副统领?谁抢到算谁的!快剑阿宁提紧裤子,直接将陈乐挤到一边。 眼看他就要成功,希立安一把抱住他的腿,将他给拉倒。周天龙见状,趁着他们两人缠斗,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就在周天龙快要抢到时,王振南又将周天龙给扑倒,自己冲上前。希立安爬起来,按下腰间短刀的机关,用铁链缠住周震南的腰,将他拉回来。 陈乐随后也被卷进去,打成一团。 看到那五个笨蛋,正在相互争茅厕,惹得陆千雪笑了笑,刚还没高兴多久,她肚子也疼了起来,顿时紧皱眉头。 挪动小碎步,趁着五个人都没注意,陆千雪自己溜了进入,随后将门从里面锁上。 听到门关上,五个人互相看了看对方。 陈乐此时抓住周天龙的头发,那力道,快要将他的假发给扯下来。 周天龙捏住希立安的脸,将他的脸捏变形,露出牙床,那表情太过滑稽,充满喜感。 希立安则将食指和中指,扣进阿宁的鼻孔向上提。阿宁则将受到的气,撒到王震南头上。 用他那十年不洗的脚,夹住王震南的脖子,好家伙,那酸爽,差点就把他给送走了。 王震南也不甘示弱,一屁股压在陈乐脸上,弄的他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生怕对方放屁。 希立安:“你先松手。” 王震南:“你先松手!” 陈乐:“都……都别争了,这样吧……我数到三,我们一起松开。” “好!” 接下来,陈乐开始倒数。 数到三的时候,所有人一起松开。他们这才发现,争了半天,结果却让陆千雪抢到手。 五个人随后冲向后院,火速跑向树林。 …… 另一边。 李平阳已经来到二堂口,关押众人的地方。他看到门口站着两个山匪。院子里更是站着一群人,要不要这么夸张? 担心有人闯入,将这些人给救走,是陈乐让人加强防卫的。看到那么多人,李平阳原本,已经从墙后面走出去,又连忙捂住脸,转过身向回走。 这还救个屁啊!洗洗睡吧。 “是谁?” 看到有人靠近,一个守卫喊了一声,随后追上来。李平阳一看走不掉了,“康康”咳嗽可两声,说了句是我。 一看到是军师来了,那个守卫连忙恭敬的弯下腰,但疑惑这个时候,军师来这里干什么? 便问道:“不知军师,来这里做什么?” 李平阳一脸尴尬。 难道要告诉他,老子是来劫狱的。 李平阳冲他笑了笑,抬手按了按他的肩膀,“晚上风大,穿这么少,小心着凉。” 又走到另一个守卫身边,替他把衣服紧了紧,抬起手,又帮他把头发上的一根杂草取下。 又望了望四周,“没事,我过来转转。” 李平阳假意关心,将那两个守卫给感动到。他的这份关心,是陈乐那种粗人不曾有的,也就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其中一个拍了拍胸膛,说他不冷,谢谢军师的关心。 李平阳随后打算踏入院子,可刚才还态度友善的守卫,突然拔出刀,阻止李平阳进入。 “陈副统领说了,禁止军师进入!希望军师不要为难我们,否则……” 李平阳没有等他把话说完,就拍了拍他肩膀,说他不进了,在心里开始骂起陈乐。 其实他早就有备而来,白天把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只见他走到墙角,将一坛酒提了出来,随后拿过来让兄弟们喝。 “陈副统领还说了,你给的东西不能要。” 一个手下不解风情,直接泼了盆冷水。李平阳一脸无奈,道:“不是,他还说啥了?” “如果你执意要闯入,我们可以对军师采取必要的手段,后果自负!希望军师,也不要为难我们,请回吧。” 守卫话落,同时将刀拔出来。李平阳连忙退后几步,他们这才又将刀收回去,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心说他怎么还不走? 谁知李平阳,竟然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打开酒坛,自己喝了起来。闻到飘过来的酒香,院子里的手下都围在一起,直吞口水,馋的眼睛都绿了。 那两个守卫,看到军师喝了没事,也移动目光,盯着李平阳抱着的酒坛,目不转睛。 李平阳见状,好笑的望着他们,举起酒坛,道:“没事,我不会告诉陈副统领的。” 这句话一出,左边的守卫最先动摇了,笑着去扶李平阳起来,说地上凉,让他坐里面。 另一个守卫本想反对,可李平阳已经跨过门槛,并将酒坛递到他手中。闻着酒香味,他的底线也终于被打破了。 随后,一群人开始勾肩搭背,与军师李平阳一起,喝的开怀大笑。其中一个酒量最好的人,突然发现头有点晕。 按理说,平时就这两碗酒,他别说是醉了,连解馋都做不到。可今天不知为何,酒一下肚,就感觉脑袋嗡嗡的。 终于,伴随着一股天旋地转的感觉,所有人都趴在桌子上,倒成一片,只有李平阳一个还站着。 见到他们都倒下,李平阳知道药效发作了。还好他考虑到对方不信他,提前备了解药。 打开房门,李平阳看到,在一间不大的屋子里,被抓来的人都关在了一起。 听到有人开头,一个老头爬了起来,李平阳仔细一看,认出他正事苏流武的父亲,苏家的老爷,苏百川。 看到是李平阳,他也表现的很吃惊。 随后,李平阳小声说道:“大家受苦了,我是来救你们的!不要出声,都跟在我后面,我带你们离开这。” 第一百零七章:放弃逃跑 “李狗蛋,你来这干嘛?” 角落里,一个头发脏乱,衣衫不整的男子,说时从地上站起来。借着房间里,一盏烛灯的光亮,看清此人是苏流云。 比起才见他那会,李平阳感觉他瘦了一圈,手臂上有几道旧伤,那是他才被抓到时,反抗被山匪给打的。 后来逐渐适应环境,只要为他们干活,就能赏给他一块发硬的饼子,勉强填饱肚子。 父亲年事已高,没办法为他们出力。苏流云每天就多干几份活,把父亲的食物,和弟弟苏流武的食物也挣到了。 “外面那么多人,你是怎么进来的?我们凭什么相信你?跟你走。恐怕你没安好心吧!” 他对李平阳一直有意见,不相信李平阳,会好心到来放他们走。认为这其中,一定有阴谋。 说完,他还又补充了一句,“这里挺安全的,你别白费功夫了,我们哪也不去。” 苏流云随后看向苏流武,苏流武是相信李平阳的,可在哥哥面前,又不能当叛徒,也只能站在他那边,听哥哥的。 其余几个人,也都选择相信苏公子。 “你们相信我啊!再不走,就没机会了。” 李平阳一皱眉,内心十分焦急。 可能是被他们的说话声音吵到,一个婴儿吓的哇哇大哭起来。在这群人里面,不仅有老人,还有挺着大肚子的孕妇。 一个老伯腿还受伤了,走路一跛一跛的。李平阳也头疼,怎么把这些人都安全带出去。 正在这时,一个青年站了出来,他也决定留下来,不走了。他的妻子,被四堂口的人给抓去了,至今未归。 还有男子,同样有的亲人,也死在四堂口山匪的刀下。他们要留下,来自己的亲人报仇! 那位残疾老伯,他的老伴,也是被四堂口的那群强盗,无辜的用力一掌推倒。头不小心撞在台阶上,当场毙命的。 那群人还嘲笑老太婆,说她在装死。直到看到地上流出的一摊血,才认识到闹出事了。 老伯和他们对峙,他们非但没有悔改,还嚣张的,又将老伯的一条腿给打折了。 死不认账,说人是自己摔倒的,和他们没关系,让老伯不要血口喷人,把脏水往他身上泼,否则就要打死他。 是苏百川路过,将身上的所有钱给了那伙人,才平息了这件事。老伯原本想要在墙上撞死,被苏百川好说歹说才拦住。 李平阳了解到这些事后,同样恼羞成怒,气的双眼直冒火。他也决定不走了,必须要为死去的人,让四堂口付出代价。 他就算救的了这些人,整个沧州城里,还有很多向老伯那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同样会被欺压,命如草芥。 他必须打破游戏规则,改变环境,才算是救了他们,救了沧州城的所有人。 望着这群人,露出无助,愤怒,伤心悲痛的表情,李平阳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来沧州城此时的环境,原比他想象的还要艰苦。 不止是没有粮食,他们肆意妄为,强抢名女,乱杀无辜,已经把这里变成他们的天堂,其他人的眼中的地狱了。 推开门走出去。 李平阳重新捡起地上的锁子,将门锁好,把钥匙放回山匪的身上。随后端着酒坛,大口狂饮起来,将酒全部喝干。 随后,重重的将其砸碎,惊醒所有人。 “谁!” “什么声音。” “是谁。” 所有山匪吓的同时起身,四处张望。其中一个摸了摸发烫的脸,心说自己怎么睡着了? 突然想起什么,他忙摸向腰间,发现钥匙幸好还在。要是因为他喝酒失职了,让人放走了那群人,他的脑袋可就不保了! 再一看, 李平阳此时喝的烂醉,趴在地上打呼噜,睡的跟个死猪似的,嘴里还不断说着梦话。 守卫随后走过去,将李平阳的身子架着,服他坐回椅子上,让他趴在桌子上面。 “军师!军师,醒醒。” 站在李平阳身边,那个守卫喊了几声军师。李平阳眼皮动了下,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继续喝! 就他这样,自己是没办法回去了。那个守卫让其他人守着,自己亲自送军师回去休息。 守卫搀扶着李平阳,一路东摇西晃的。走到半路上,他们碰到了正在寻找李平阳,被他整的一夜没睡的东南西北。 见到李平阳,他们同时松了口气,可算是能交差了。陈乐说,要是找不到人,他们就不用回来了! 让那个守卫回去,希立安从他手中接过李平阳。喝醉后的李平阳,身体特别沉,守卫刚一松开手,就直接压在他身上。 “真重!这是喝了多少啊。” 刚靠在他身上,李平阳就突然一挺身子,没忍住,直接吐了出来。希立安挺倒霉的,虽然躲的快,还是被吐到一点。 希立安一脸嫌弃,拍着李平阳的背,让他都吐干净。随后,他和阿宁两个人,一左一右,架着李平阳带回去。 今晚的风很大,走到家的时候,李平阳已经酒醒了。周天龙上前一步推开门,门刚被打开,李平阳就看到陆千雪和陈乐。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紧盯着李平阳。 陈乐没有告诉陆千雪,这火是李平阳放的。他们的计划,也对陆千雪隐瞒了。他只说这是一场意外,而李平阳也是借着救火的空档,趁机逃跑的。 现在人抓回来了,为了不让他在跑,陈乐对着东南西北喊到,让他们把军师给绑了。 “军师,失礼了。委屈你一下!” 希立安将李平阳,按在屋子里的一根木柱子上面,随后阿宁哪来绳子,将李平阳绕着柱子转了几圈,绑的死死的。 害怕他这样都能跑了,又把他的双手单独绑了一下。 这时,李平阳突然说他想上厕所。 陈乐瞪了他一眼,让他憋着!李平阳说他忍不住了,如果他们不介意,他就直接在柱子上解决了。陆千雪看了他一眼,怕他来真的,就又让给他松绑。 在他方便完后,陈乐亲自把李平阳双手绑住,还让东南西北四个人,二十小时看好他,不许离开他身边半步。 交代完,陆千雪和陈乐离开。 李平阳躺在床上,东南西北四个人,睁大眼睛,站成一排守在他床边。被这样看着,他根本就没办法睡觉。 一脸无奈,李平阳翻了个身,背对着他们。可即使这样,依然能感觉到,背后有四双眼睛,正死死的盯着他看。 以防他偷偷割绳子,希立安更是伸长脖子,瞅着他的一举一动,惹的李平阳有些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