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海贼王》 第1章 淫贼?女流氓?(新书发布,求收藏,求 时值午夜,偌大的超市里只有一个客人在货架之间走动着。 “今天晚上吃什么?牛肉的?海鲜的?还是……” 提着瓶沐浴液,施奕文打量着货架上的各种方便面,神情就像面对饭店的菜单一样。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都是苦命人,别看他号称月入12k,可实际上也就是劳碌命。 为了还房贷,别说是点外卖了,就是方便面,那也是特价优先。 外卖……老贵了! “要不然,今天奢侈一把,再加个卤蛋吧……” 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奢侈一把的时候,超市里突然变得大亮,只见一个光球从天而降,耀眼的光球将黑夜变成了白昼。 “这是什么玩意?怎么这么亮?” 抬起头,疑惑的功夫。从天而将的光球,径直向着超市玻璃窗“砸”了过来。不等他反应过来,就直接砸窗闯进了超市。 闪电? 还是球形的? 然后超市里先是一亮,又是一黑,先是感觉到一阵微微的麻痹,随即陷入真空似的,整个人都飘起来,接着又是一阵坠落。 “哎呀,妈……” …… 一个啷呛险些跌倒的施奕文,刚稳住脚,双目就睁得通圆。 人还保持着弯腰的姿势。 这是什么鬼地方? 古色古香的屏风、木窗,房屋,还有……这是浴桶? 浴桶里飘满一些花瓣,浓随的花香扑面而来。尽管花瓣和水挡住了视线,可是水面上飘浮上的长发却看的清楚。 “这是……头发?好像,有………有人!” 还没清楚是怎么回事,“哗”的一声浴桶里突然有人站了出来。 “啊……” 伴随着女子的尖叫,人还没反应过来,白花花的浪头就从浴桶中飞出来,劈头盖脸的浇在施奕文脸上。 “我去……” 尽管脸上的水挡住了视线,可隐隐约约的仍然看到一道影子从桶里冲了出来。 白白的…… 一把抹掉脸上的水,定睛一看,那个影子居然已经套上件白色的长衣。 是个女人! 我去……这么快! 只见浑身湿漉漉的女子满面含霜的盯着他,双眸中充满了杀意。 她还……挺漂亮的……可,眼神不对。 等等,她手里拿是什么? 刀? “唰”的一声,一道白光闪过,刀已出鞘。 “误……” 施奕文的喉头一紧,不等他解释,俏面含霜的美女就娇斥道。 “淫贼……拿命来!” 她提刀冲来时,长刀化成一道银光,当头劈了过来。 “误、误会啊……” 后背靠墙,退无可退的他心里一急,直接把手里的沐浴液当成武器扔了过去。 “暗器!” 我去,这两字是咋蹦出来的? 此时他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完犊子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时,后背靠墙,伸手格挡的施奕文听到“啊”的一声惊叫。 透过指缝,他看到女子居然腾空飞了起来。 瞬间,双眼睁大——世界上真的有轻功啊……啊,不对,她怎么往后飞了! 哎呀……“咣”的一声,在女子摔倒在地的瞬间,施奕文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替她觉得痛。 这一跤摔得肯定很痛吧! 屋子里静了下来。 腾空飞起的女子居然摔晕了过去。 被女人凌空切开的沐浴液瓶头尾分离散落于地,弄得满地都是沐浴液。她一个不巧踩上去滑飞了出去。 这样也行! “呃,真的摔晕了?可这里是那?她,她又是谁?” 目光在女子的身上打量着,衣衫半解的模样甚是诱人,心跳加速之余,尽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施奕文还是本着助人为乐的心思走了过去。 这女的可真漂亮! 尽管她衣衫不整,发丝凌乱,可却丝毫不掩她的美丽,尤其是……喂,眼往哪瞅呢。 你可是新世纪五好青年……其实偶尔客串一下,倒也无妨。 深吸口气,不露声色地为她收拾了一下衣衫,施奕文用手指搭在她鼻孔下方探了探。 “嗯,还好,有气呢……” 瞧着她就这么躺在湿淋淋的地板上,施奕文擦了把额头上的……水,说道。 “这地上太凉了,不行,不能让人家受凉了……” 天气挺凉的,救人要紧! 心想着施奕文就一把抱起了她,然后朝着床边的走去,虽然距离不远,可仍然能感受到她的温暖和香气,其实沐浴液的味道更浓。 即将把她放到床上时,女子的双眸睁开了,眉头一锁琼鼻间似乎发出声痛吟,感觉自己被什么抱住的她,疑惑间长长的睫毛闪动时,然后她的娇躯一颤,随即看清了。 他! 男人! 这是……床! 女子的双眸睁得大大的,瞬间,她就从懵圈中反应过来,盯着这个色胆包天的淫贼,随即那双美眸中迸发出无尽的杀意。 在女子想要挣脱时,只以为她要掉下来的施奕文稍微用了点力,省得她掉到地上。 “别……动!” 瞬间,施奕文不敢动了,就这样保持着弯腰俯身的动作。 豆大的冷汗便从他的额前涌出,喉头发涩,呼吸停顿,惊愕的双眼盯视着眼前的胸……凶器! 匕首抵着他的脖颈,传来刺骨的冰凉。 她什么时候醒的?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手里怎么多了个匕首? 就这么赤条……不对,人家还有件单衣呢。就是有点儿湿,有点儿透。 其实,这会根本想不了那么多。 刀尖顶着脖子,咽喉处的刺痛,让他甚至只能摒住呼吸,稍微一动就能感觉到一阵刺痛。 大脑中完全一片空白的他,耳朵里只剩下“咚咚”作响的心跳声。 只要她轻轻的一刺,这命可就没了! 这是什么情况? 艰难的咽了口唾沫,施奕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的视线上移,正如他预想的那样,一张绝色容颜映入眼帘,只是那双美眸中充满了杀意。 女子的美眸中喷着火,怒气冲冲的她胸脯一阵又一阵的震颤着,樱唇轻动。 “你是谁?” 话声冰冷,且没有一丝情感,眸子中流露出来的怒火与寒意,让一股冷若冰霜的气息逼人而来,刀尖用力一抵。 “淫贼,老实交待你是受何人指使!” 瞬间,施奕文就感觉自己被一股死亡的气息所笼罩着。 淫、淫贼? ……大姐,我,我说这是误会你信吗? 就在施奕文开口解释时,“啪啪啪啪!”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入耳中。 有人? 施奕文的心头一阵狂喜,有人来了! “啪啪……” 敲门又一次响起,外间有个脆生生的声音传了过来。 “姐、姐,郑、郑六叔来了。” 姐? 闽南话? 她们说的都是闽南话。 疑惑间,施奕文看到女子的脸色微变,冰冷的眸子里似乎有些慌乱。握着匕首的手微微下垂,刀尖也离开了他的脖颈。 此时不喊更待何时! 气沉丹田,就在他准备撕心裂肺的大吼时。 猛然间女子就像恶虎似的扑过来,一个利索的鹞子翻身,一下就骑到他的身上,与此同时又用手捂住了他的嘴。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 淫贼! 还说我呢,你,你才是,才是——流氓! 嘴被人捂住的施奕文瞪大眼睛,看着身上的女子。 这个女流氓……她,她想干什么! 就这么被女流氓骑在身下,还被捂着嘴的施奕文,在大惊失色之余,心情那是一个复杂…… 第2章 我们只是在玩水(第二更,求收藏,求推 复杂! 被女子像马儿似的骑着,那心情自然是复杂的! 复杂,怎么可能不复杂。 这……这动作! 这动作着实不雅啊! 喂,小姐,咱们打个商量好不,换个位置……事到如今,只能认命了。 也就是在这一瞬间,施奕文看到女子那双充满杀意的眸子里,越发显得不安起来。 似乎都把他给忘了。 好像有些不对劲啊! 女子压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姿势多么不雅,只是不停地给施奕文使眼色,角色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 而后她深吸口气,扭头对门外的人道。 “小雪,告诉郑六叔,我不舒服,让他回吧。” 女子的话声清灵如山泉般,让人很是舒服。 人家就在门外好吧! 看着故作冷静的女子,施奕文想到。 门外传来男子关切的声音。 “呀,如玉你不舒服?我略懂一些医术,给你看看,可千万别受了寒。” 郑六叔? 似乎她很害怕这个什么郑六叔。 嘴被捂住的施奕文没有了性命之危,倒也轻松下来,主要是这姿势……很舒服,搭眼一瞅,嗯,赏心悦目啊。 “有劳郑六叔挂念,只是现在天已经晚了,侄女有些困倦要睡了。况且男女授受不亲,这女儿家的闺房,那有外人进的道理?” 女子故作镇定的说道。\t “如玉你这么说便是见外了,等你以后嫁给我,你我可不就是一家人了,那还是什么外人。” 什么? 嫁? 侄女? 郑六叔? 这是什么情况? 我去,这是伦理剧吗? 可真够乱的! 疑惑中,施奕文见女子听到这句话时猛然一颤,眸子中似乎有泪光闪动着。 “郑六叔,您是如玉的长辈,您这么说岂不是作贱了自己?况且,家父尸骨未寒,侄女又岂能不守人伦孝道,守丧期间嫁为人妇?此事,六叔还是休要再提了。” 说话时女子的神情极为复杂,眸子里闪动着的不满中夹杂着浓浓的无奈。看着她故作坚强的模样,施奕文的心头不禁一阵心疼。 “如玉,瞧你说的,我与你父亲是结拜弟兄不假,但现在大哥暴病身亡,寨子里现在更是人心动荡不安,你一个女子家主事,如何能安稳人心?万一惹出什么乱子,毁了大哥的心血,我又怎么能对得起大哥?所以,为了保全大哥的基业、安抚人心,我才出此下策啊,如玉……” 听着这些话,施奕文隐约明白了怎么回事。 什么安抚人心,什么为了保全基业,无非都是借口,不过只是想趁着别人丧父的机会,强娶强纳,霸人家业罢了。 况且,这个女子还喊他叔! 人家拿你当长辈,你却想着人家的身子! 这人……可真他么无耻! “如玉,你放心,虽然我先前娶妻翁氏,可那翁氏不过就是个日本蛮妇,自然不能做郑家大妇,而且我已经写了休书,命人送去日本,你嫁给郑某,自然是郑家大妇,我郑一官对天发誓,只要你嫁给我,我此生定不负你……” 郑一官! 传入耳中的名字,让施奕文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像是炸了似的。 郑一官! 霸人家业的郑六叔居然是郑一官! 郑一官,可不就是郑芝龙! 可不就是郑成功他爹! 门外的信誓旦旦声,到底在说什么,施奕文压根就没听清楚,脑海中只是翻滚着这个名字,还有与这个名字有关的记忆。 郑芝龙、翁氏女、日本……不会错的,不会错的。 肯定是郑成功他爹! 他爹为人怎么这么下做……等等,不对! 难道说……我穿越了! 可,可这是什么开局? 开局就被人……堵在床上? “……况且,昨天杨二哥那边也同意了,如玉,我此番只为保全大哥基业,还请如玉你体谅我的苦心。” 门外的话声让女子浑身一颤,喃喃道。 “杨,杨二叔,怎,怎么会……” 抬头看到愈发显得慌乱甚至有些手足无措的女子,看着眸子中的哀伤,施奕文忍不住伸手想去安慰她。 “呀!” 女子盯着被自己压在身下的施奕文,这才意识到姿势不雅的她惊叫一声,又忙不迭的松开施奕文闪到一边,又捂住自己的心口,耳根都已经通红了。 怎么忘了这个淫贼了? 原本站在门外的郑一官听到室内的尖叫,立即大声道。 “如玉,你怎么了?我……我进来了……小雪,你别挡着我……” 女子又猛地一惊,忙说道。 “我,我没事……” “姓郑的,这是我姐的屋子,你不能闯进去……二叔,杨二叔,你快过来……” 门外的喊声,让她心头一乱似乎忘了先前的想要杀这个淫贼的念头,反倒压低声音对施奕文说道。 “你、你快些藏起来,若是他看到你,必定不会放过你的!” 然后只着亵衣的她连忙跳下床赤足及地的到了一旁的架子上,拿着衣裙穿上。 就在这时“嗵”的一声,门被撞开了,一个相貌黝黑的汉子闯了进来。 “如玉,你……” 闯进屋中的郑一官,看到屋里的如玉,正理着纷乱云鬓,刚想松口气的功夫,眼角的余光一扫,却又看到一个男人。 这年青虽然是短发且穿着奇装异服,可相貌却是俊秀,虽谈不上貌似潘安,可与他一比,人家却是面如冠玉的翩翩公子,自己不过只是村野蛮夫。 “你是谁!” 他怎么出来了? 不是让他藏起来吗? 女子惊诧的看着施奕文,想到自己闺房中居然有男人,这该如何解释? 这个淫贼就是老天爷派过来坑害自己的吗? 连气带恼的她恼得连耳根都红了。 可她这番楚楚动人的“娇羞”状,让郑一官顿时暴怒起来,手指施奕文怒吼道。 “如玉……他……这人是谁!” 看着怒形于色的郑一官在那质问女子,深吸一口气,施奕文一本正经地说道。 “这位可是郑六叔?在下过去常听世叔提及郑六叔的名字,今日一见,郑六叔果然如世叔所言,当真是英雄了得,啧啧,单就是这力劈门栓的功夫,在下实在是佩服得很、佩服得很……” 原本正怒不可遏郑一官,双眼猛睁,手指着施奕文,那顾得其话中的讽刺,他的目中尽是疑色,这人是谁? “你,你是何人。” 搭眼一看,床上,还好是整齐的,没乱。 还好,还好……朝那边看去。 嗯,有点乱。 屏风倒在了地上,浴桶边到处都是水,如玉的头发,衣裳是湿的,这小子的身上居然也都是水! 还好,还好……他们就是在玩水,在玩水……突然,刚松下口气的郑一官,眼睛又一次瞪大了,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 第3章 戏耍郑一官(第三更,求收藏,求推荐) 什么玩水! 他……他! 这对野鸳鸯分明是在那鸳鸯戏水哪! 戏水! 火冒三丈的郑一官怒视着女子,只见她非但衣冠不整,甚至湿漉漉的发丝有些凌乱,再配上这气喘吁吁的模样,别提多么的惹人浮想联翩了…… “你们……你们……你们这对奸夫……” “奸夫**”这四个字,郑一官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只是咬牙切齿的盯着施奕文。 对方目中的杀意,让施奕文这才感觉到危机在靠近,看样子,这郑一官是要杀人啊。 呃! 你忘了人家是干啥的吗? 人家是海贼! 瞧我这倒霉催的,怎么刚一穿越碰到的都是要杀我的! “我……” 转眸瞥见女子尽力镇定的样子,再想着她先前要杀自己的眼神。心知没有退路的施奕文,深吸口气道。 “在下施奕文,是……” 恰在这时,突然一个娇脆的话声传入房中。 “他是我姐的未婚夫婿!” 什么! 原本还兴师问罪的郑一官,顿时傻了眼,不但他傻了眼,就连同一旁的如玉,惊诧之余,那双大眼睛也瞪得跟铜铃似的。 什么,什么? 施奕文顿时便吓了一跳。 我怎么成了别人的……丈夫。 不对,是未婚的! 这是什么意思? 说话的正是门旁那个留着双丫鬓的女孩,虽说只有十一二岁模样,但却也是个水灵灵的玉人儿,娇笑着跑到施奕文的身边,拉着他的手,眨动着美眸看着他说道。 “石头哥,你来了,你怎么来的?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提前和小雪说一声……” 小女孩叽叽喳喳的话声在屋中响起时,让所有人都看傻了眼,瞧那模样,两人肯定是极为熟悉,喊得名字都亲近的很。 手就被这相貌甜美小女孩拉着的施奕文。 她是谁? 小雪? 想到先前少女的话,施奕文的目中掠过一丝疑惑,看到女孩朝自己使来的眼色,想到她姐想要杀人的眼神,便主动配合道。 “啊,小雪,这么长时间没见,你可都长成大姑娘了,我刚到,还没来和你打招呼,便先来见你姐了……” 好了! 现在你不敢杀我了吧! 我可是你未婚夫……看我这急智!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 呃,不对,还有郑一官呢! 他,他说什么? 如玉的双眸一直盯着施奕文。而落在郑一官的眼中,这目光却变成了含情默默,妒火中烧的他盯着施奕文,咬牙切齿的冷笑道。 “哼哼,如玉,你这未婚夫婿是从哪蹦出来的?我怎么没听大哥提过?” 看见如玉那满是风情的美眸看着那小子,感觉就像被人扒了墙角似的郑一官,右手往腰间摸去,握住刀柄。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了他! 这是什么情况? 原本满腹心事的如玉,看到古灵精怪的妹妹和这男子在那装模作样,把郑一官气的火冒三丈的模样,“噗嗤”一声原本对其极为不满的她不禁笑出了声来。 可是想到这不知那来的男子,非但偷看自己洗澡……还,还玷污了自己的名节…… 现在居然还厚颜无耻的说……说是自己的未婚夫婿……她的眉头紧蹙,双眸中又闪过寒意。 不经意笑声让郑一官朝如玉看去,可迎面而来的却是满面的冰霜,让他再一次妒火中烧,他厉声道。 “你……你到底是怎么来北港的。” 面带冷笑,目**光,而后郑一官咬牙切齿地道。 “若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今天你就休想走出这个门。” 北港? 施奕文心里想着,原来这地方叫北港啊。 如玉俏眉微蹙的模样,看在郑一官眼中,全都变成了是在担心这个小白脸,妒火中烧的他“呛……”的一声,便把刀抽了出来! 怎么都是舞刀弄枪的? 看着指向自己的刀,施奕文的心头一紧,原本站出来,是因为这屋子里压根就无处可躲,想躲到床下,妹的,床边居然嵌着雕花的木板,弄得像个柜子似的压根就进不去啊。 然后……郑一官可不就闯进来了。 眼下怎么办? 未婚夫…… 郑一官…… 得,人家穿越的时候一出场是碰到贵人,自己也碰到了不假,可却偏偏把这个贵人给“绿”了。 这开局“不错”,出场就绿了郑一官。 扒了……,呸,美的他,自己这边可是英雄救美,他就是强抢民女的恶霸。 恶霸……这姓郑的确实是个恶霸啊! 万一要是刀砍过来的话……这事不好办啊! 瞧着面前的刀,施奕文出人意料的冷静了下来。 “你说我是怎么来的?” 话语间,面上显露出诚挚的微笑,施奕文笑着反问,笑的很坦荡。 这时候千万不能露怯,露怯的话,下一瞬间,刀就会落在自己的脑袋上。 这姓郑的可是海贼。 话说他是? 那她呢? 难道不成也是海贼? 好嘛,自己居然掉到海贼窝里来了! 难怪个个都是舞刀弄枪的。 看着把刀抽出来的郑一官,心情复杂至极的如玉,只是冷眼相着他们。 杀了,杀了他倒也清静了。 要是郑一官杀了这姓施的,自己正好借题发挥。 只是可惜了这人的性命……他就是个淫贼,有什么好可惜的! 双手紧握着,她的眼睛却不由自的飘向了一旁的桌子——桌子上的刀架。 就在她犹豫不决时,原本拉着施奕文手的小雪,一下挡到了他的身前,怒视着郑一官说道。 “姓郑的,你想干什么?难不成你想杀了我姐的未婚夫婿,强抢我姐不成!” 看着这不过只十一二岁模样的女孩挡在身前保护自己,尽管不知道她这么做的原因,但施奕文的心底仍然一暖,便拉着她笑道。 “小雪,郑六叔是在和我开玩笑呢?” 抬起头来,看似满面笑容的施奕文,看着郑一官时,目光中掠过厉色,余光打量着这个房间,桌上的刀架落到眼中,心里开始盘算着距离和夺刀的可能。 “哼哼,玩笑……好一个玩笑!” 都一个桶里玩水了,还玩笑哪! 顺着他的目光,看到桌上的刀架。郑一官冷冷一笑,趁着他去抢刀正好一刀砍了他。 想死,我就成全你! 第4章 演员……一群演员(第一更,求推荐,求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门外传来一阵爽朗笑声。 “哎呀,这是怎么回事?” 话声传来时,一个身材瘦削、个头不高的汉子走进屋来,屋中场景让他愣在了门口。 “老六,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舞刀弄枪的?快,快些收起来!” 用手压着郑一官的刀,陈德扭头打量了一眼施奕文,这小子又是谁? 不等他开口说话,站在他身前的小雪一下扑到他的怀中,抬头看着他说道。 “陈三叔,他,他要杀我施大哥,就,就因为施大哥是我姐的未婚夫婿……” 一着急,泪水便从小雪的眼中流了出来,看模样是受了莫大的委曲。 “雪儿,别哭,别哭。” 被这丫头一通哭诉的陈德,尽管满腹疑惑,但在低头擦着雪儿的泪水时,丫头泪眼中不住使来的眼色,让他立即明白了原由。 这丫头……可真是个鬼机灵啊!当下笑道。 “施公子,这是怎么回事?” 虽说是一头雾水,但施奕文深吸口气,还是朝着陈三叔走去。 眼下的局面是前有狼后有虎。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他的了! “晚辈见过陈三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刚才我和如玉正在屋子里说话,谁知道,他就……哎,就这么拿刀弄棒的闯了进来……” 施奕文故意摇头苦笑,这姓陈是谁,他不知道,但他十有八九和这两个女孩是一伙的,至少不会站在郑一官那边,要不然小雪也不会向他求助。 不过话说回来,人家父亲尸骨未寒,这郑一官就想强娶她,好夺人家业…… 哼、哼,禽兽! “哎呀,六弟,你瞧这事,这事,你不认识施公子?” 看着郑一官,陈德的语中带着诧异。 “以前大哥没和你说过?这施公子家是南直隶豪商,大哥过去与从南直隶买丝、买货大都是经施家的手。” 如玉的心头一惊,他们,他们在干什么? 瞬间,她就明白了,和着陈三叔是和小雪,还有那个男子一起演戏呢?他是自己的未婚夫! 就,就那,那个淫贼! 瞬间,那张绝美的俏脸上就布满了寒意。 郑一官咬着牙齿冷笑连连。 “哼哼,南直隶豪商,我怎么没听过,况且,豪商、有剃这种头发的豪商吗?” “在下这几年在吕宋与西班牙人打交道#¥·%%……#……” 随口吐出一串西班牙语,然后施奕文又说道。 “哎,说了你也不懂。” 然后,他笑了,笑得很得意。 站在历史这个巨人肩膀上的施奕文,故意说的西班牙语,因为他知道郑一官会西班牙语,早年间他曾去澳门投奔其舅父黄程,他是个海商,在澳门从事海外贸易。他留下郑一官在身边做帮手,协助他从事商务。郑一官随着黄程曾到过马尼拉,并学会了西班牙语和葡萄牙文。甚至在与葡萄牙人打交道中,受其影响,接受天主教洗礼。 他怎么会西班牙语?因为高考时他考的就是西班牙语啊! 这小子!居然会说西班牙语? 心底一阵疑惑,但郑一官仍不依不饶道。 “这么说,你去过马尼拉?” “何止是去过马尼拉,还坐大帆船去过墨西哥,见过土人是怎么挖银子。回来之后,又到巴达维亚逛了逛……” 有时候,吹牛就要往大了吹,吹小了反而说明你心虚,吹牛的时候,还要笑,而且这笑容不能夸张,微笑既可。 施奕文的回答,让郑一官浑身一震,盯着他面色竟是变得诡异起来。 马尼拉、大帆船、墨西哥、银子、巴达维亚……这些他在马尼拉时,都曾听人说过,也知道大帆船把大明的丝绸、瓷器以及棉布带到墨西哥,可以获得十倍甚至几十倍的暴利,但是那地方离大明实在是太远,往返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 这小子居然去过墨西哥! 非但郑一官傻了眼,就连如玉、陈德同样也是满面诧异的看着施奕文,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尤其是如玉,更是费解的盯着这男子。 要是真的话,他,他又是怎么到了这里? 又怎么会闯进……想到先前的经历,她的心里又是一寒。 再怎么样,也就是个厚颜无耻的淫贼而已! 而后满面冰霜的她先看了看陈德与妹妹,最后目光落在施奕文的身上,顿时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无非就是要用这个借口回绝郑一官,让他不能再逼自己嫁给他。 只是这个男人……她的心里顿时一阵郁闷,他可是淫贼啊! 可至少没有趁人之危! 想到郑一官的逼婚,她心下便立即打定了主意。 面色发青的郑一官,就算他再不愿面对,也明白此人的来头恐怕真不简单。 可为什么,大哥在世的时候,没提到过这个人?难不成这是他埋下的后手? 就在郑一官心神不定时。如玉走了过来,转头对施奕文说道。 “施公子,小妹为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郑六叔,他是家父的结拜六弟。郑六叔,这是施奕文,施公子,他是如玉的未婚夫婿,当年如玉年幼时,先父就已经将我许给施家。” 好吧! 看着女子满面笑靥,完全没有了先前的俏面寒霜,施奕文心道。 你们都是演员……一群演员! 不过,既然我是你的未婚夫,你总不能还杀了我吧! 好了,成功过关! 瞧我这急智! 于是就主动配合道。 “在下见过郑六叔。” 如玉的回答让郑一官的脸色猛然骤变,他看着地上的水,想到他们两人在桶中戏时的模样,心知已经无可挽回的他用冷厉的眼神盯着行礼的施奕文。 如蛇蝎般的目光,让施奕文的心底不由一寒,感受着这目光中的杀意,此时他的脑海里面只有一个念头。 这尼玛……玩大了! 就在这时,一个侍女却悄无声息的出现如玉的身边,就像她的影子似的,站在她的身边。 “好,好……” 看了眼那个垂首不语的侍女,郑一官的目光又落在施奕文和如玉的身上,盯着他们冷笑道。 “如玉,难得你有个帮手,我倒要瞧瞧你这施公子有几分的本事……哼哼,大哥创下的家业,可不容外人坏了!” 施奕文直接笑道。 “瞧你说的,这外人,怕是另有其人吧!” “好,好一个外人……哼哼!” 冷笑一声,郑一官便抚袖而去! 第5章美人如玉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你为什么毁我清名!” 在郑一官离开之后,突然,如玉盯着施奕文冷冰冰的质问道。 房间之中瞬间安静了下来,如玉的美眸中似乎又要喷火了。那张脸也冷得像冰山似的。 呃……你是演川剧的嘛,变脸变得也忒快了吧! 恰在这里,施奕文身前小丫头嘻笑道。 “姐,是我说的,和施大哥没关系。” 你知道什么! 瞪了小雪一眼,如玉一时间,甚至不知该怎么开口了。难道说,说他,他就是一个偷看自己洗澡的淫贼? 这话她说不出啊!甚至只是想想就就让人,让人……恨不得杀了他! 见姐姐气恼的模样,小雪笑道。 “现在这么一说,那姓郑的保证不会再来烦你的,怎么样,姐,这次你可得好好谢谢我,要不然的话,你可就让那不知羞的糟老头子给抢走了!他那比得上施大哥。” 说话的时候,她甚至像个小迷妹时的双眼放光的看着施奕文。 “小雪,你……” 盯着妹妹,如玉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布满寒意的俏脸上尽是无奈。 站于旁边的陈德,先看了眼大小姐,又看了一眼施奕文,瞧着他们衣冠不整的模样,就像没看见似的,说道。 “施公子,方才让您见笑了,把你拖下水,实在是迫不得已,还请见谅。” “陈三叔客气。” 施奕文连忙回礼,这人倒是挺客气的。比这女罗刹可好多了! 家丑不可外扬! 心里念着这句话,深吸口气如玉冲着陈德曲膝行礼道。 “三叔,方才真是谢谢您了。” “谢什么啊,说到底,还是你三叔没用,保不住你,方才出此下策啊。” 摇头长叹后陈德又说道, “如玉,先前一官不过是一时气急攻心,没有辩出真假来,待他冷静下来后,势必会发现其中有诈,这不过也就是缓兵之计罢了。” 如玉一听,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但旋即她又冷静下来,说道。 “三叔,他姓郑的还能怎样,还能硬抢人不成?” 小雪于一旁说道。 “要是我爹还活着,就是借他几个胆,他也,也不敢……” 话未说完,泪水便从小雪的目中落了下来。而如玉也是满面哀色。 “当年父亲在世时,如郑一官等人无不是以父亲为首,那曾想到家父尸骨未寒,他们,他们居然想要强夺父亲的家业……” 如玉的语气中尽是愤恨,纤手握拳,连那指关节都握的发白。 “如玉我即便是死,也不会让他们得逞的。” 看着这对孤苦伶仃的姐妹,作为旁观者的施奕文只能保持沉默。 她们是失亲孤女,自己未尝不是啊。 莫名其妙穿越到这个时代的自己,不无也是无依无靠,孤苦伶仃吗? “如玉,还不至于到那个地步。现在……哎这谁让现在一官他们势力最大呢?” 一声长叹后,陈德又说道。 “当年大哥待陈某可谓是恩重如山,今日若是不能保得如玉你们姐妹,又岂能对得起大哥,原本我还寻思应该如何保全你们姐妹,今个如雪这么一闹,倒让我有个主意。” 尽管还不知道陈德的主意,但是从他的话中,如玉隐约猜出了其主意是什么。但仍然故作镇定的说道。 “三叔,只要能保全家父的心血,侄女一切全听三叔的吩咐。” 略点点头,然后陈德对施奕文说道。 “施公子,此事,还得麻烦你,往后你就是颜家的公子爷,若是有人问你是怎么来的,你便说是从巴达维亚乘船来的奥兰治城,然后从奥兰治来的这里……所以这事若是要办,就要办全了,施公子,还劳您配合一下,择吉日与如玉成亲!” 什么! 惊讶的看着陈德,施奕文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有这么坑人的吗? 我那边刚帮过你们,这边你们就挖了个坑想埋老子。 现在刚一穿越就把郑一官往死了得罪,是好事吗? 可转念想到郑一官离开时的目光,好像自己已经把他得罪个透死。 看来…… 看着身旁绝美的女子。她的双眸睁的银铜铃似的,眸子似乎仍带着些怒气。 穿越不易! 还好,还有色相可以牺牲一下! 得……便宜你了。 “施公子。” 咬着细牙,如玉狐疑的看了一眼施奕文。 自己居然要嫁给这个淫贼! 俏眉紧蹙,目光冰冷的她深吸口气。 这是为了保住父亲的家业,不得已而为之! 即便是澄清了,也不能让他进屋。 心里这么念叨着,她又下意识的看向窗户,可是门窗却关得严严实实的。 “难不成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你这淫贼毁我名节,没有杀你便已经是轻饶了你,现在居然还要嫁给他……真是荒唐! 就在她心头尽是不满,恨不得一刀砍了这淫贼时,陈德又说道。 “施公子,这所谓吉日,也要待三年孝满之后,若不然岂不惹人耻笑。不过,最近你却不能离开北港,只有如此,如玉与我等才能徐徐图之,打消郑一官等人想要吞夺大哥家业的心思!” 陈德的话让如玉心头一松,可脸蛋又是一红,毕竟刚才她只以为是“真嫁”。 原本不过就是演戏啊。 还好,还好,没有便宜这淫贼。 “既然如此,一切全听三叔吩咐!” 女人都同意了,男人又岂能磨叽,况且穿越到这个时代,本身就无处落脚的施奕文,同样也需要徐徐图之。 “全听三叔吩咐。” 无意的随口称呼,却让一旁的如玉那张冰冷的俏脸上又是一烫。 随后,又细细叮嘱一番之后,陈德在离开时,又看着如玉说道。 “如玉,我先去和二哥他们商量一下,看看应该从何处下手,至于……” 看一眼施奕文,陈德又说道。 “施公子这边,天色不晚了先安顿下来再说吧。” 在陈德离开后,房中又一次陷入一片静寂,如雪不时的扭头看着姐姐和“姐夫”,见他们谁都不说话,便嘟喃一句。 “无聊,泉水姐,我们出去吧,你们慢慢站着吧,……” 丢下这句话,如雪就像阵风似的跑了出去,不过临走时,她却喊走了姐姐身边的侍女。 …… 房中很静,谁都没有主动开口说话,似乎两人都在思索着心事。不过,即便是保持沉默,但却也让施奕文第一次好好打量眼前的这个名义是她未婚妻的女子,先前不是打就是杀的,只看到了漂亮,可真的没看清。 即便是在某音上看惯了美颜镜头下的“仙女们”,但仍不妨碍他用这个名词去比喻面前的少女,云鬓微散的乌发下是张如玉般光洁无暇的蛋形脸,柳眉俏目,尽管那眼眸中布满血丝,但却并无损其中她的美丽,反而平添了一种扣人心弦的哀怨。 要真是自己的媳妇……那可还真不错! 不过,似乎这样一来,自己可就真的扒了郑芝龙的墙角了。那怕是假的。 可,即便是真扒了,又有何妨? 感受到那逼人视线,看似面若冰霜的如玉打破沉默道。 “你叫施奕文,是那里人?” “祖籍算是南直隶吧。” 施奕文说道,然后又补充道。 “不过,这些年一直在南洋。” 好吧,从今以后,我就是南洋归来了。 那你是怎么来的这? 怎么潜进我的房间里的? 她想问,可却怎么也开不了口。怎么问呢? 就这样,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片刻后,娇脆却又有些冰冷的声音再次传到了他的耳中。 “一会,我让人带施公子去客房休息,你下去吧。” 施奕文抬头望去,却看到她正往梳妆台走去,她的步姿优美,看着那窈窕动人的背景,他暗叹一口气:不过才十几岁的小姑娘便如此动人,再过几年那还得了…… 在施奕文心生感叹将要离开房间里,那边只听到身后一个风淡云轻的话声传入耳中。 “妾身……颜如玉,既然我的清白给了你,那么三年之后,我就会嫁给你,若是你到时候,没有资格娶我,纵是天涯海角,我颜如玉也会杀了你。” 闻言,施奕文猛的睁开眼睛,这时门外侍女却在他面前垂首轻语道。 “施公子,请随我来。” 第6章 被扒了墙角的郑一官(第三更,求推荐, 砰! 几乎是在前脚踏刚进屋的瞬间,郑一官便猛的一脚将木桌踢翻。桌上的茶杯碗碟花瓶等瓷器,也一齐摔的粉碎。 “贱人,居然敢如此对我!” 嘴上咒骂着,郑一官的脸色显得极为难看,他额头上青筋暴出,整个人看来全是一副狰狞可怖的模样。 想到进屋时那颜如玉云鬓微散,满面红晕,羞不可当的模样,郑一官又怎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想到自己窥视已久的猎物,现如今居然被人拔了头筹,又怎么能不心恼。 这时一个穿着圆领生员衫的青年走了过来,他看一眼被踢倒的桌子和地上的碎瓷器,然后叹气道: “大哥何必如此,不过就是一个女人罢了……” 尽管嘴上这般说着,可郑芝凤的语气中却仍有些不舍,不过二十一岁的他,自然也曾对颜如玉倾心过,但是在颜大当家的暴病身亡之后,他几乎是立即主动为大哥出谋划策,让大哥迎娶颜如玉,以吞并颜思齐的家业。 “老三,你说的倒是轻松,当初若不是你鼓动着大哥娶颜家女,大哥又岂会这么丢人?北港谁不知道大哥向颜家提亲了,现在那小子冒出来,这让大哥的脸面何在?” 来到屋子里的郑芝虎,看着大哥又继续说道。 “大哥,只要你一句话,我就去杀了那小子,至于姓颜的那小娘们,不过就是一女子,即便是没有她,就凭咱们弟兄五个,再加上施大瑄、洪旭、甘辉他们几个,只要咱们一动手,这北港必定脱不咱们的手……” 相比于老三,从小和大哥一同流浪至澳门的郑芝虎,武勇过人,在日本时,曾经刀劈数名日本知名剑客,对武勇极为自负的他,从来都瞧不上老三那套花花肠子。 “至于那颜如玉,到时候,大哥你要是还想娶不,她还敢不嫁?” 听到“颜如玉”的名字,郑一官的脑海之中也浮现出了她那副云鬓微散,满面红晕的模样,他的脸上浮现出了阴狠之色,怒声说道。 “休要再提那贱人,原本只以为她是何等的冰清玉洁,我才以礼相待,谁知道,她颜如玉也就是一贱人,居然、居然勾引男人留宿到屋中不说,还还同盆戏水,若是不杀这对奸夫**,又岂能泄我心头之恨……” 猛然用力一拍桌面,郑一官的目光闪过一道杀意,见大哥动了杀意,郑芝凤便急声说道。 “大哥,万万不可意气用事,虽然像二哥说的那样,咱们手下人马众多,可这北港说到底,还是颜家的地盘,还是当初颜老大开创的家业。若是杀了颜如玉,非但会让陈德、杨天生他们与我为敌,恐怕就连陈动也会和他们联手,到时候,一场苦战肯定少不了,即便是赢了,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不值得啊。” 被老三这么一劝,原本恨不得食其骨的郑一官立即冷静了下来,十几岁经商的他从来都不是莽撞之人,要不然也不会先后得到李旦颜思齐等人的信任。 “确实如此,要真杀了那贱人,其它人势必会与我为敌。” 点点头,已经冷静下来的郑一官,眉头紧锁道。 “当初要是直接强娶了她,又岂会有现在这种事?现在到好,非但人没娶到,还败了名声……” 想着“逼娶侄女”给自己的名声带来的损害,郑一官的脸上顿时充满了懊恼。 “现在可以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错过了大好机会,反倒是引其警觉,如此一来,想要吞下这北港,不知要费多少功夫!” 想到现在颜如玉已经对自己对生出恶感,心知已经无可挽回的郑一官忍不住长叹道。 “现在她那所谓的未婚夫,居然和红毛番有联系,当真是……” 想到那人能熟练的说出西班牙语,而且还曾搭大帆船去过墨西哥,郑一官脑海中不禁又一次浮现出当年舅爷欲往墨西哥而不得的旧事来。面色再次变得凝重起来。 “大哥,你是说那人和西班牙人熟悉?” 郑芝凤看着大哥反问道,他只是刚听说颜如玉居然有个未婚夫,却不知道其中的细节。 “嗯,那人会说一口西语,而且一身打扮也有点……” 想起那人的打扮,郑一官眉头一皱。 “似乎也有那么点像洋人,不过你这么一提醒,似乎和普通红毛番确实有那么点区别,莫非……” 莫非我被那人诓了? 念头闪现的同时,郑一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大哥你是不是担心他和吕宋那边关系亲近?” 老三的问题,让郑一官点点头,然后说道。 “老三,咱们做海上生意,总离不开西洋人,况且,那西班牙人在北边还有圣萨尔瓦多城……” 在大哥提及北边的西班牙人时,郑芝凤思索片刻,然后说道。 “大哥,若不然,依小弟看,咱,咱们眼下还是先从长计议吧!” “从长计议?” 郑一官冷笑道。 “哼哼,那小白脸如此,让,让我如何能咽下这口气!我郑一官又岂是任人揉捏的人?要是咽下了这口气,那我郑一官的面子往那摆!” 气急的郑一官随后又说道。 “在这北港,谁有我的船多,谁有我的人多,谁有我钱多!要不是看在他颜老大的面子上,就那小浪蹄子,直接抢走又能耐我何!” 说出这番话时,郑一官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了屋子里倒地的屏风和满地的水渍,当然,还是他们两个人衣衫上的水渍,由此可见那两个野鸳鸯当时玩的多疯……这个念头闪现的瞬间,郑一官就只觉得头顶变成了青青大草原,气急攻心下,他又猛然一拍桌子。 “该死小白脸!要不杀你,我郑一官的脸面何在!” 阴狠的骂了一声,郑一官的目中闪过一道厉色,尽管他恨不得食其骨。但是他并没有冲动,毕竟冲动是解决不了问题。 沉思片刻后,他就对郑芝凤说道。 “老三,有一件事儿,你现在去办一下……” 第7章 我,海贼王的男人(第一更,求推荐,求 时至深夜,除了夏日的蝉鸣,这间房子里就再没有任何声响。 躺在床上的施奕文神情呆滞的望着屋顶。尽管有点儿困,但他仍然直直的躺在那。 从莫名其妙穿越以来,神经就紧张到极点,以至于现在身体早就极为疲惫,但是,内心无数个念头不住的翻滚着…… 闪电, 穿越, 然后被误会为“淫贼”。 甚至还被人抓奸在床,差点被郑成功他爹当能“奸夫”给杀了。 尽管侥幸蒙混过去。 可危机依然四伏啊! 这边冒充起了颜如玉的未婚夫,扒了郑一官的墙角…… 自觉戴了绿帽子的郑一官能放过自己? 还有颜如玉,不就是看了一眼嘛,就,就……三年之后,什么是有资格娶你? 什么资格? 要考状元吗? 科举…… 这事我不专业啊! 接下来会怎样?应该怎么办? 冷静,要冷静…… 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弄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之后,然后再做其他的打算。 北港? 这又是什么鬼地方? 陌生的地名,让施奕文不知如何应对。 尽管心里很乱,可躺在床上,思来想去间精疲力尽的他很快便沉沉睡去。 施奕文是睡着了,可另一处的颜如玉翻来覆去难以安睡。并不是因为这屋子里香气逼人。 终于她坐起了身来。 “泉水!” 门外的侍女走了进来。 “大小姐有什么吩咐?” “没事,你先睡吧。” 张张嘴,颜如玉还是摆手道。 在侍女退下后,躺坐在床上的她,又想起了那个男子……不对,是淫贼。 他,他……难道真的是个淫贼? 想到这,颜如玉的眉头再次蹙紧了,自言自语道。 “难道,难道真要嫁给那样的人,哎,你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呢?就这还想守住爹的家业?……嗯,要不然三年后,就把他杀了!” 说罢,她的目光冰冷,双手用力的握成拳头!俏脸上闪过了一丝笑容。 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 第二天,日上三杆,施奕文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来之后,向四周看了看。 蚊帐,木床、木梁…… 好一会,他才适应过来——真的穿越了! 起床后,在床边站了好一会,就有他有些不知所以时,一个小小的脑袋从门外探了进来。 只见梳着双丫髻,神色怯怯的少女小跑了进来,细声细语的说道: “公子,奴婢给你送衣服……” 十五六岁的少女进屋时,瞧着她的模样,她明显是一副混血儿的相貌,而且有那么几分面熟。 怎么会呢? 施奕文惊讶道。 “热巴?” 模样确实很像啊。就是相貌更娇嫩,年岁更小一些。 “不热,不热的,公子……” 俏丽的小丫环俏生生的立在一旁,见公子愣在那没动静,这才想起自己应该干什么。 “啊,奴婢这就伺候你更衣……” 因为第一次给男子穿衣,她的小脸瞬间变得通红。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你先出去吧!” 连连挥手拒绝后,施奕文便自己穿上了这身明代的衣袍,对着铜镜洗漱一番,他不由咧嘴笑道。 这打扮妥妥的玉面小郎君嘛! 不对,不对……应该是玉面小书生才对啊! 唇角轻扬,得意间,施奕文开始回忆着自己会什么。 虽然学的是号称天坑专业的冶金机械,而且大部分都还给了老师,大概还是记得点的皮毛。 可是在这个时代,冶金机械专业绝对不是天坑啊。妥妥的实用大热门! “哎呀,那怕就是知道个皮毛,也远胜过这个时代的人了!” 颇为得意的扬扬眉,他瞧着身处的这个房间,虽然是寄人篱下,可再怎么着也有个落脚的地方。 至少在这里暂时不愁吃喝吧! 想到那个名义上的未婚妻,施奕文的眉头轻挑,心想到。 “颜如玉,郑一官喊她爹叫大哥,那姓郑的可是个大海盗啊,那岂不是说她爹也是?” 那颜如玉她爹是谁? 她姓颜,那她爹……难道是! 突然,施奕文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名字——颜思齐! 开台王颜思齐! 郑芝龙就是他的下属。 颜如玉是颜思齐的女儿? 历史书上不是说,颜思齐染伤寒病,一病不起后,临终时让众人以郑芝龙为首吗?然后众人推举郑芝龙为头领吗? 可郑芝龙为什么逼颜如玉嫁给他? 哦对了,史书上似乎记载着郑芝龙抛弃郑成功生母,另娶颜思齐女儿。可这那里是“娶”啊,分明就是仗势逼亲。 历史果然是个小姑娘,那怕就是郑芝龙的经历,都能把黑的写成白的。什么众人以郑芝龙为首,推举他为头领,什么他继承颜思齐的家业。 这家业就是这么继承来的? “就是一群海贼而已,还指望他们讲究个什么礼义廉耻?” 看来颜思齐死后,他女儿颜如玉顺理成章成了所有人的大当家的。 大当家? 海贼大当家! “颜如玉居然是海贼!” “她是海贼!” 浑身猛的打了个寒战。 “那岂不是说……” 施奕文骇然的自语道。 “我是海贼王……的男人!” 就在惊骇于这个身份的巨变时,他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了颜如玉的那番话。 “妾身……颜如玉,既然我的清白给了你,那么三年之后,我就会嫁给你,若是你到时候,没有资格娶我,纵是天涯海角,我颜如玉也会杀了你。” 那怕是屋里稍显闷热,可施奕文还是冷得浑身一哆嗦——那小娘子真的会杀人啊! 她,可不是一般人啊! 她可是海贼! 不行,此地不是久留之地! 心下冒出这个念头的瞬间,施奕文就匆匆来到门口,打开门,查探左右。 没人!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只要离开这地方,往就是海阔天空任鸟飞了! 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小心翼翼出了屋,又出了前院。这时施奕文才有机会打量身处的位置。 这似乎是一座营寨,而他所在的位置不仅是营寨正中央,而且这里的地势也高出周围三米多高的,营寨整体是“井”字型的,中间的高台,也就是他现在站的地方。在高台边缘甚至还有数门火炮。 真的是海贼啊! 大炮的出现,进一步佐证了他的猜测。 营寨临河而建,宽达数里的河面上,还停泊有十几艘中式帆船和一些小舢板。营寨外是一片片水田,田间有农夫耕种,表面上看起来,倒也是一副世外桃源的模样。 只是这世外桃源其实不过就是……海贼窝罢了! 海贼窝里不安生啊! 似乎是为了印证这个想法似的,这边心里想冒出这个念头,另一边就乱哄哄的传来人们的嚷嚷声。 台子下面挤满了人,那些人站在台子下面,你一言我一语的嚷嚷着,虽然听不太清楚,可隐约的还是能听到他们在那说着什么“请大小姐出来”。 大小姐? 不就是颜如玉吗?他们想干什么? 就在这时,一个小小的人影从院子里跑了进来。 梳着双丫髻,神色怯怯的“小热巴”小跑了过来,细声细语的说道: “公子爷,公子爷,大事不好了,寨子里的人围住了大小姐,小小姐请你过去……” “公子爷,你快点啊!” 见公子爷没动,小丫环眨了眨眼睛,随后又生起气来。 “公子爷,你倒是快点走啊……” 第8章 世间事无非阴谋诡计 (第二更,求收藏 我过去又能帮什么忙? 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还都不太熟悉,施奕文真不知道,自己能帮什么忙。 往前寨走的时候,他在心里一直腹排着。 帮忙? 帮什么忙? 海贼这个业务,他真不会啊。 和自己的专业不搭啊。 作为一个海贼,他们干的活应该是打打杀杀,出海打劫之类的事,这些可都是专业知识啊! 帮忙? 难道告诉他们,身为好市民的责任,要互敬互爱,不能打劫,不能杀人吗? 我倒是想说,可他们听吗? 背着手,悠哉悠哉的走到前寨时,施奕文看到了他名义上的妻子——未婚的!背对着他,站在台下似乎正在和别人说着什么,在她的面前,黑压压的挤着数百人,那些人年岁各异,肤色黝黑,一瞧就是吹惯了海风的老海贼。 甚至就连台前上也站满了海贼,个个都是这副模样,往人群中一站,别说肤色白净的施奕文,还真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 他们在说什么? 虽然在厦门呆过两年,可施奕文还是得仔细倾听,才能听得懂那些人在说什么。 “大小姐,现在是您当家,当年颜老大定下的规矩,船上的弟兄每月八十斤米,这颜老大刚走,大小姐您就把大伙的口粮降于五十斤,这皇帝还不差饿兵呢!今天小的们过来,就是想请大小姐给个说法!” 领头的汉子,手抱着拳,一边说,一边回头环视着众人说道。 “大伙都是拖家带口的,一家老少都靠着几十斤米过日子,大小姐,这一扣,难不成让弟兄喝西北风去!” “就是,难不成让咱们喝西北风去!” 面对群情激愤的众人,颜如玉只得解释道。 “诸位弟兄们,听我说,眼下地里的谷子还没熟,福建那边的米粮又涨了价,上次过去买的粮食,不够寨子里用的,可最多再过一个月,地里的谷子就熟了,等谷子熟了,收了谷子,自然会把这个月拖欠大伙的给补上。” 颜如玉的话声这边刚落,人群中就有人故意嚷嚷道。 “补上?还不等补,人就饿死!到时候补给鬼啊!” “可不是嘛,大小姐,您是女人,一碗饭就饱了,小的们可不行啊!” 这边话音刚落,那边跟着又有人附和道。 “就是啊,女人端的碗都没男人大,不在家里侍候男人,带孩子,非当什么家啊!” 一时间,几百号喽罗中,到处都是阴阳怪气的话语,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女人不能当家。 喽啰门的嚷嚷声让颜如玉的心里冒出火来,俏眉紧蹙的她用力握紧刀鞘。 真的要杀人立威吗! 可眼下的情况杀人合适吗?她不禁有些犹豫,一时难以抉择起来。 盯着犹豫不决的颜如玉,施奕文眉头微皱,女孩……终归还是女孩,别人都质疑她的权威了,居然还在犹豫不决。 “小雪,既然寨子里没粮,为什么不去买?” “买,到什么地方买去?要是能买的话,他们也就不会围着我姐了。” 小雪嘟嚷道。 “从福建到北港过得是黑水沟(1),走的是横洋船,一年就那么么几个月能往返,现在的风向只能从北港到福建,想回程还要再等上几个月。想买粮?到那买去?” 小雪的回答让施奕文一愣,什么是黑水沟?什么是横洋船?这会肯定没人和他解释,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年月航海是靠天吃饭,不是想走就能走的。 “其实,现在去福建,也没什么难的……” 在施奕文自言自语时,台下又有人大声嚷嚷道。 “都他么说什么呢?还有没有大小!” 说话的赫然是郑一官,只见他领着十几个心腹从后面走了出来。原本正嚷嚷着的众人一见郑一官来了,立即说道。 “六爷,您老来了,你老得给小的们说句话……” 领头的那人说道。 “当年颜老大定下的规矩,是每月八十斤粮食,出海另算,咱们一家老少就靠着这点粮食过日子,现在好了,大小姐刚一当家,就扣下了三十斤,这粮食不够,吃什么?喝什么?人饿极了,啥事都能干出来,今天拼着挨上几十大板,小的们也认了。凭甚扣咱们粮食,当年颜老大定的规矩,今个虽然颜老大不在了,可小的们就认颜老大的规矩,求六爷给大家做主!” 这人的话音刚落,郑一官就大声嚷嚷道。 “求我做甚?当家的是大小姐!” “求大小姐开恩!” 数百个喽罗“哗”的跪地大呼起来。 “你们……你……” 尽管明知道,这十有八九是郑一官使得坏,可颜如玉却有些手足无措了。 现在怎么办? 杀也不是,抚也不是。 颜如玉手足无措的模样落在郑一官的眼里,他冷笑到。 “哼哼,想当家,你还嫩了点!” 在郑一官等人幸灾乐祸时,其它的各个当家人,也都在旁边站着,那怕就是杨天生,陈德这些人,同样也是站在一旁,他们不是在幸灾乐祸,而是在看,看着颜如玉如何处理此事。 “这分明是在考验她啊!” 施奕文在心里暗自想到。 无论这件事是谁挑动的,但对于颜如玉而言却是一次考验,所有人都在看着她。 看着她怎么处理这件事? 看到人群中的郑一官,施奕文又暗自想到。 这件事十有八九是他使得坏吧! 这糟老头子可真够坏的! 郑一官有些得意,处理这件事倒也简单,无非就是银子说话。只要拿银子出来买粮食就行了。 可……事情有这么简单吗? 现在有银子也买不到粮食! 不是买不到,是无处可买! 现在的风向往过黑水沟,那可是九死一生的风险。 来啊! 快来求我! 心下得意之余,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一抬头郑一官就发现台子上一群喽啰里有个人那是鹤立鸡群啊。 不是那小子还能是谁。 郑一官嘴角上扬,冷冷笑着,暗想道: “要不然就先把这小子丢出去。” “瞧瞧你们!” 郑一官站了出来。 “你们一个个的何必难为大小姐,即便是你们跪上半天,大小姐又岂能变出粮食来。大小姐,老六我听说在府里作客的施大公子,出身南直隶大族,与大小姐是世交,而且与荷兰人、西班牙人颇为熟悉,大小姐不防把他请出来,看看他可有什么办法。” 郑一官露出一个自以为颇为诚挚的微笑。 “他……” 闻言颜如玉愣住了,原本站在一旁的陈德站出来说道: “老六,瞧你说的,上门即是客,那有难为客人的道理,” “客人,听说他施大公子与大小姐的关系可不一般啊,大小姐碰到难处,他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吧!” 此话一出,一众人面面相觑,都在猜想施大公子的身份。 在寨子里谁不知道,打从大当家染病身故,郑一官就盯上了大小姐,想趁机娶了大小姐夺了大当家留下的家业。这会却不知从那蹦出了个施大公子。大伙自然的好奇起来。 古人也是八卦之心啊! 当然,郑一官没说施大公子是颜如玉的未婚夫,为啥没说? 他要脸! 一时间,所有人都面露好奇之色,连杨天生等人也是一头雾水,大眼瞪小眼,大当家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大南直隶大族的世交? 得意的笑了笑,郑一官看了陈德一眼,心想到,就看你们怎么收场了! 哼哼! 什么南直隶大族,什么世交。 蒙鬼哪! 把那小子拉出来,待会就让他颜面扫地! 抬起头郑一官盯着台上,大声喊道: “施公子,不知你还要在那看多久,这大小姐的忙,你可不能不帮啊!”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到台上,就施奕文左右的人,也都看着他。而施奕文本人则愣在那。 喊我呢? 这坑挖的,想把老子往坑里推啊! 郑一官……这也忒坏了吧! 见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到施奕文的身上,郑一官得意道: 姓施的,我看你怎么收场! 第9章 先进生产力(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 成了众矢之的施奕文当然知道自己没了退路。 还退什么退?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石头哥,” 原一直站在他身边的小雪紧张的抓住他的手。 “别怕,有我哪。” 拍了拍小雪的手,冲她微微一笑。 还是萝莉好,不像她姐,只会舞刀弄枪的!而且还那么野蛮,动不动就要杀人。将来一定要好好的调教! 唉。 叹了一口气。 施奕文颇有些无奈的走了下去。 明末啊! 小冰河期啊! 不但老百姓的粮食不够吃的,居然就这些当海贼的,也是家里没有余粮啊! 明末的情形……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一些。 刚走到台下,施奕文就看到颜如玉在看着他,目光中似乎有些……担心? 呃,好像眼花了。 她还是那副冷若冰霜的模样。 郑一官笑道。 “施公子一直在旁边看着,现在寨中无粮,不知公子可有什么良策?” “哦?” 看了一眼那些喽罗,这就是郑一官的大招吗? 没水平。 施奕文不屑的笑了笑。 “不就是粮食嘛,我有啊!” 郑一官睁大眼睛盯着他。 他说什么? 颜如玉也有些疑惑地望着他。 他有? “你有粮食?在那呢?” 郑一官反问道。 “哦,我是有啊!” “粮呢?粮在那呢?” 郑芝虎大声问道。 这又是从那蹦出来的喽罗? 懒得理会这样的小人物,施奕文抬腿就朝前走去。 他干什么? 在其它人愣神的时候,小雪像阵风似的跑了过来。拉着施奕文的手,满脸担忧的看着他。虽然表面上一句话没说,但那双大大的眼睛里流露出的只有——担心。 “小雪,今天晚上石头哥请你好吃的。” “石头哥!” 眼见其它人都跟了过来,小雪紧张兮兮的看着石头哥,这人怎么一点都不担心啊。 见状跟过来的颜如玉问道: “那……施公子你真的有粮食吗?” 施奕文点点头: “肯定能让大家吃饱肚子就是了。” “但是……你这是往那去?” 颜如玉疑惑地盯着他,他回头看了一眼。 “他们都跟过来了。” 都跟过来了,黑压压的跟着一群人,郑一官在前面打着头。 “六爷,那小子干什么?好像是往河边走。” “还能干啥?故弄玄虚而已,河上都是咱们的船!” 郑芝虎的话,让郑一官冷笑道。 “哼哼,我倒要瞧瞧,他是怎么变出粮食来的。” 盯着施奕文和颜如玉姐妹的背影,瞧着他们卿卿我我的样子,他的心里是那个酸啊! 盯了那么长时间的白菜,居然,居然就让这么别人给拱了。 终于,一行人到了河边。 颜如雪看着河面上的船,都是寨里的船。然后她又把目光投向施奕文,目光中似乎有了些担心。 确实是在担心我啊。 没看错吧。 施奕文用笑容示意她宽心,迎着他的目光,颜如玉心说到。 “我不是担心他,我是在担心他的粮食……” “施公子,敢问这粮呢?” 不知趣的声音传了过来,郑一官冷笑道。 “粮?” 稍有些不悦的施奕文,朝着河面上看了眼,说道。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粮,就在这河里。” 靠着河,你们就不知道捕鱼吗? 他们肯定是知道捕鱼的,河边晒的就有渔网。 他刚一说完,郑芝虎就哈哈大笑道。 “粮就在这河里,就在这河里……哈哈,你们听听,大哥,你听听,就在这河里,咱们让这小子耍了!” 瞬间,周围尽是一片哄笑声。 “好一个粮在河里!” 郑一官冷笑道。 “来啊,取网过来,有请施大公子怎么把够几千人吃的粮从水里捞出来!” 片刻的功夫,就有人捧来一面渔网——原本就在河边晒着。 “施大公子,请!” 郑一官沉声道。 陈德也跟着皱了皱眉,正要开口时,一旁的杨天生则冲他摇摇头。 “哈哈,好说。” 施奕文随手接过渔网,然后说道。 “一张不够,把那边的晒着的都拿过来……” “六爷?” “都取过来!” 郑一官哼道。 很快,河边晒着的渔网都取了过来,瞧着那些渔网,施奕文扭头问道。 “如玉,这网我能剪了吧。” 剪了? 颜如玉一愣,随后似乎有些哭笑不得地说道: “你,你随意。” 随意? 随意剪网? 周围的人都傻了眼。至于郑一官也摸不着头脑了,满面疑惑的盯着他。 这施大公子要干什么? “这网是谁的?让他们过来帮个忙。” “还有,那边的大毛竹也取几根过来……” “先劈开几根,有铁丝吗?” “绳子也行!” “剪刀呢?” …… 循着施奕文的吩咐,十几个渔夫也都跟着忙活了起来,虽然剪网的时候,心痛的直摇头,可却也不敢逆着他的意思。 毕竟,大当家的在那呢? 他们忙活的时候,周围的人却像看戏似的瞧着。 他想干什么? “石头哥,你这是要干什么?” 小雪跑过来问道,神色有些不安。 “抓鱼啊!等晚上,石头哥做道好菜给你尝尝!” 粮食在那? 当然是在河里,被郑一官逼着站出来的施奕文,只能问河里要粮。 河里的粮,自然就是鱼了! 河里有鱼吗? 肯定有! 之所以如此确信,是因为这个时代捕鱼方式太原始太落后了,就是渔夫在船上撒网,或者用鱼鹰抓鱼,说白了跟蒙差不多,即便是一网撒住了鱼,收获也不多,既费力又没效率。可就是这种方式,一直用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北方地区,甚至一直用到七八十年。 原始的捕鱼方式生产效率自然是极其低下的,这意味着河里肯定有很多鱼……更何况他们来北港之前,这边压根就没住过人,这意味着什么?这河里肯定到处都是鱼! 只要稍微改良一下工具,这条河就能变成他的粮仓。 瞧着鱼网被麻利的剪开了,看着那人又指派着别人找绳拿材料的,郑芝凤的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他这是打算干什么? 便走过去试探道。 “那个,施公子,你是打算重新编网,这重新编个网,莫不是就能多打鱼?” 正忙活着施奕文,瞧着这不知从那冒出来的家伙,瞧模样和郑一官似乎有点儿像,他亲戚? 估计也好不到那去,除了郑成功,他们郑家就没几个好鸟。 不过施奕文哪里会把心思摆到脸上,而是冲他笑着点头道: “没错,重新编个网不一定能多打鱼,可你知道什么叫先进生产工具不?” “先进生产工具?” 郑芝凤疑惑时,施奕文得意道。 “先进生产工具带来先进生产力啊!你不懂,等一会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先进生产力!” 第10章 我家没有你这样的奴才(第一更,求推 先进生产工具带来先进生产力? 郑家兄弟无不是一脸懵逼的站在那,他们像傻子似的杵在那。 “老五,你读书多,啥叫先进生产工具带来先进生产力?” 郑之虎问道。 被二哥这么一问,郑芝凤憋了好一会,才吐出一句话。 “我……我不懂。” 你要是懂就怪了,这可是二十世纪的先进理论。 “大哥……” “滚!” 不等老二说话,郑一官就开口骂道。 “就是故弄玄虚而已,他一个豪门公子,会撒网捕鱼?要是他能,我这郑字就反了写,去,搬把椅子过来,我倒要瞧瞧,他弄什么幺蛾子!” 郑一官的话声落下时,甘辉也跟着笑道。 “四哥有这个雅兴,小弟就陪陪四哥。” 甘辉这么一说,其它人吩吩笑道。 “可不是,反正现在赶不着风,闲着也是闲着,图个乐子呗!” 这年月出海不是想出就出的,要等风,而且等的还是季风,一年也就那么几个月时间能出来,其它的时间,大家只能闲在港口里发霉。 难得有个热闹凑,大家也都坐到这河边看起热闹来,非但杨天生、陈德、郑一官、甘辉他们那些船主们如此,喽罗们更爱凑热闹,甚至就连种田的百姓,也凑过来趁起热闹来。 “今个非得瞧瞧,这施大公子怎么问河里要这个粮!” 周围乱哄哄的话语,让颜如玉不时皱着眉头,瞧着在河边忙活着的施奕文,眸子里尽是担心。 担心什么? 既担心他是口出狂言,同样也担心要是打不到鱼,会有人趁机发难。 要是郑一官再趁机发难的话,那可怎么办啊? 颜如玉的手又一次握成了拳,一双眸子紧紧的盯着施奕文。 注意到颜如玉对那小子的关切,郑一官的心里又是一酸,暗骂道。 “这对奸夫**……” 盯着施奕文的目光也越来越的阴狠。 “等热闹看完了,再要你的命!” …… 太阳很毒,可热情更高——对于习惯骄阳、海风的海贼来说,这点太阳根本就不是事,这一等就是一个多钟头。 在施奕文忙活着的时候,郑一官他们都在旁喝着茶,看似喝茶,可眼睛却盯着渐渐成形的渔网。 那是渔网吗? 他真看不懂啊。 别说是他了,就连那些常年打渔的人也不知道,这网是怎么用。 “施公子,你这网……真有用?” 陈德问道。 施奕文笑起来: “等到一会您不就知道了。” “那行,那小老儿今天就长长见识了。” 虽然等的太久了,不少乱七八糟的都走了,可仍然有好几百号人围在那,他们等着呢。 有等着长见识的,也有等着看别人丢人的。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 谁都丢人都是热闹。 看着忙前忙后的施奕文,颜如玉的目光里尽是疑惑。尽管看不懂,可她就这么坐在那,就连平常坐不住的小雪,也坐在那,有一句没有一句的说着话,话里话里都是子个意思担心。 偶尔的小雪还会端着茶杯过去,给施奕文送茶时,嘴上还说着——我姐看着你呢,你可得加油。 闻言,施奕文自然会回头冲她笑笑,不过他的笑容换来的都是冷若冰霜。然后又继续忙活着。 十几个人在施奕文的指挥下,很快就用麻线把剪开的网重新编好了,中间又用大拇指粗的绳子编网加固,对于渔夫来说,编网是他们再擅长不过的事情,他们很快就在渔网外编出了加固的大网。竹筒绑在一边作浮,另一边还用网兜扎了些石子作脚。 临近中午的时候,用几张渔网改成一张大网的差不多做好后,虽然不完美,可倒也像模像样的。 “石头哥,这就做好了!” 早就等得不耐烦的小雪,兴致勃勃的跑了过去。 “没错,差不多了,对了,门板过来了吗?等扎好板子,咱们就去捕鱼!” 施奕文的话声一落,那边却传来笑声,郑芝虎一边笑一边指着渔网笑道。 “就这,就这……你还想用它抓鱼……哈哈……” 回头看着众人,郑芝虎大笑道。 “瞧瞧,这就是施大公子说的那个先进工具,当真是好大啊……” 郑芝虎特意加重了“大”字。这网确实挺大的,展开了足足有三十多米长,这么大的网,在这个时代确实是前无古人。 可这么大的网怎么撒出去啊。 “施大公子,该不会以为只要网大了就能多抓鱼了吧!哈哈……” 郑芝虎的笑声很是刺耳,听在施奕文的耳中,让他皱了皱眉,然后看着他说道。 “你说呢?” 早就等的不耐烦的郑芝虎盯着施奕文大喝道。 “我说,你故弄玄虚半天了,害得大伙陪着你晒了半天的太阳,要是抓不到鱼,这笔账可怎么算?” 围观人群都站了起来,异样的气氛朝周围蔓延开,方才他们都是肆无忌惮地等着看热闹,现在终于看到了,有人抱不住火了! 见状颜如玉也匆匆的站了出来,朝着施奕文走去时,却发现他看着郑芝虎时,眼睛里尽是轻蔑。 “那要是抓到了呢?” 施奕文平静的反问道,同时又冲着向自己走来的颜如玉笑点下头。 “抓到了,郑某人就随你的姓!” 郑芝虎这边拍着胸膛的话音没落,施奕文直接摆手道。 “不用,我们老施家没有你这样不知尊卑的奴才!” 呃?什么?奴才? 瞬间郑芝虎的那双牛眼瞪得通圆,手就握住了刀柄。 “你……” 不等郑芝虎暴发,郑一官就沉声道。 “滚回去!” 原本正要爆发的郑芝虎瞬间就泄了气的气球似的,尽管有不甘,但还是退了回去。眼前的这一幕,让施奕文不由多看了郑一官几眼,这人确实真不简单啊,约束自家弟兄都是这样,想来麾下的喽罗应该也能做到令行禁止。 而郑一官却不露声色的拱手道。 “在下教导无方,让施公子见笑了!” “郑六爷客气。” 施奕文像模像样的拱拱手。 “施公子,您继续吧!” 说罢,郑一官又回头看着众人说道。 “今天大伙可是有眼福了,能让施公子给咱们长长见识,咱们就好好的瞧瞧,瞧瞧施大公子,怎么用这网从河里网出够大伙吃的鱼来!” 说罢,郑一官转身笑着大声说道。 “接下来,就有劳施公子了!” 第11章 好多,用力拉(第二更,求推荐,求收 看似客客气气的,可实际上围观众人又岂能看不出来,谈笑风声的背后,双方的火气都涨到了最高点的了。 从河边回来后,郑一官也不坐椅子上了,就站在河边,其它人大抵也是如此。 至于施奕文则在河边走来走去,又忙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 终于,在一切完成之后,施奕文又特意检查了一下。 “网体、拖绳、网板……” 在施奕文检查渔网时,小雪一直跟在他身边。 “石头哥,石头哥。” 跟在后方她有些苦恼地说着: “这肯定能抓到很多鱼吧,姓郑的一直在笑着呢,肯定没安好心。” “放心吧,石头哥我专治坏心肠的人。” 施奕文冲她笑了笑,回头看着站在不远处的颜如玉,同样也冲她微微一笑。 “怎么样,瞧出什么古怪了吗?” 张弘凑过去问道。 “古怪,能有什么古怪,那么大的网,就算他姓施的力气再大,也撒不出去!” 网……谁说一定要用撒的? 撒网捕渔,在中国用了几千年,这种捕渔的方式,效率实在太低。 所以,施奕文就拿出了另一个世界的大杀器——拖网。 拖网捕鱼方式在后世都用烂了,特别适合大规模捕鱼,后世的大形拖网渔船,一网下去,能捕上千吨。 当然,施奕文这边弄出来的土拖网肯定捕不了那么多。但肯定也不少。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这招确实管用啊! 施奕文敢保证这招绝对管用,那是因为这是中国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刚建国那会,长江组成渔业合作社的时候,有一些合作社引进了新式的捕渔工具——拖网渔船,产量瞬间翻了几倍,其它合作社一见,也跟着眼红啊。劳动人的民智慧是无穷的,立即弄出了土拖网,土拖网虽然比不上真正的拖网渔船,可一次也能抓上万斤的鱼。有了它长江渔业的产量立即蹭蹭的窜到五六十万吨。 所以,这一招肯定管用。 终于,忙活好了一切,还不等施奕文说话,小雪就兴高采烈的说道。 “走,走,石头哥,咱们快去抓鱼去!” 在施奕文吩咐渔夫把渔网抬到船上时,郑一官等人纷纷走到河边,眼睛里充满了疑惑,更多的是好奇,好奇着那需要两个人抬起来的网怎么撒出去。 在众人围观时,颜如玉却出人意料的站在远处,只是静静的看着河边。 “小姐,我们要过去吗?” “不用。” 她摇了摇头,手指却不由自主的绞了下衣裙。 “石头哥!我们去哪边?” 上了小船,小雪大声问道,渔夫们也拿起了竹篙看着他。 “孙大叔,这河里头什么地方河底的木头、杂物少。” 拖网渔船的产量是高,可水底的杂物同样也会刮破渔网,尤其是这种麻绳编的网。 “回公子话,从寨子到河口最干净,山里头冲下来的木头,都让大当家下令给清出去了。”, “那就咱们就顺水下去,然后再下网。” 下网,怎么下网? 两艘小船在驶离寨子差不多一里之后,在施奕文的指挥下,他们先将一盘绳送到另一艘小船上,然后两艘小船开驶慢慢的放网,其实,靠人力划浆的船根本就快不了。 下网的速度不快,足足用了十几分钟,宽达二十几米,长三十几米的大网,才下到河里,看着二十几米外与自己平行的小船,施奕文喊道道。 “孙大叔,现在开始往回划船,用力划,划回去……” “划回去?” 船上的渔夫们愣愣的看着河面上飘浮的竹筒,这样就行了? “石头哥,咱们这就回去了?不捕鱼了?” 小雪眨着大眼好奇道。 “等把船划回去也就行了,这叫拖网捕鱼,只要船拖着网走,就能抓到鱼,可惜这船小没有帆,要不可以借点风势。” 随着施奕文的喊声,船上的十几个渔夫,拼尽全力划动了两艘小艇,在小艇的拖曳下,“巨大”的拖网浮筒呈现出“c”型在水面上划过,这就是拖网厉害的地方,所过之处……寸鱼不留,在拖网经过的范围内,没有鱼能躲过去。 在施奕文他们往回划船时,一直在岸上跟着盯梢的喽罗就急匆匆的跑了回来。 听着喽罗的禀报,郑一官摸不着头脑似的抓头道。 “什么他们回来了?难道他姓施不抓鱼了!” “那他们是怎么抓鱼的?” “就是直接把网丢到水里。” “什么?直接把网丢到水里?你亲眼见到的?” “小的亲眼看到的,他就是直接把网丢到水里。” 很快喽罗的话,就传到了众人的耳中,人群中窃窃私语,朝周围蔓延开来,好奇的众人纷纷站在河边,朝远处看去。 直接把网丢到河里? 这是怎么打鱼? 在众人的注视中,两艘小船沿着左右岸边慢慢的划了回来,在船上的施奕文不时的观察着拖网,生怕它挂在水底石头上或者杂物上,那就有可能把麻绳拉断,这玩意比后世的尼龙绳强度差远了。 “施公子,这网越来越沉了,会不会刮到什么东西了。” 划着浆的渔夫问道。 “没事,继续划!” 施奕文盯着船后面渔网,那里水泡翻滚着,肯定网住了不少鱼! “孙大叔,你们那边先转弯,往岸边划。” 在施奕文的喊声中,沿着右岸边划行的小船缓缓的转弯向着寨外的河边划去,在转弯的时候,施奕文不时大喊着,调整着小船的距离,开始收网了! 这种土制的双船拖网,放起来不复杂,收网的时候,倒也不困难,即便是一不小心掉水里也没问题……这是河上,水浅。 河边早就已经挤满了人,那些先前散开的的人又一次赶到了河边。看热闹的从来不嫌事大。 有鱼吗? 所有人都垫起了脚尖,眼巴巴的看着,看着那两艘小船不断的靠近,船靠近了,并绳收网的时候,看着船后面翻滚的水泡,施奕文大喊道。 “孙大叔,你先把绳子带到岸边,多喊些人,大伙一起拉!” 为什么要大伙一起拉。 不仅仅是因为鱼多,最重要的是……要让大伙亲眼看看啊。 “小的知道了!” 孙大叔连忙划着船,到了岸一吆喝,就来了几十个汉子,众人立即拖起了那条臂粗的麻绳。在众人的拖曳下,沉重的拖网被缓缓的拖到了河边,随着河底一阵水泡翻滚,拖网开被拉起来了,有网露出了水面! “哗啦……哗啦……哗啦……” 水面上尽是一片密集的撞击声,听着这响声施奕文提着的心终于算是放了下来,不管鱼是多是少,反正这头一炮算是没放空,单就是听着这声响,这一网下去都网住了不少鱼。这就是先进生产力! 还等着什么,用力拉吧! 第12章 天启年的先进生产力(第三更,求推荐 “鱼,好多鱼!好多鱼啊!” 站在河边的孙大叔,还没等拖网完全出水,他就看到被鱼翻滚的发了白的河面,那里面的鱼肯定少不了。 “用力拉!” “孙大哥,鱼太多了,使不上劲!” “就是啊,鱼太多了,别把网给撑烂了……” 在众人的喊声中,站在前面的孙大叔干脆直接就跳到了水里,其它人也跟着跳了下去。他们为啥跳到水里?从水里推着网啊,连推带拱的,生怕鱼网不结实,让这些鱼跑掉。 “鱼、鱼真不少啊!” 杨天生盯着露出水面的大网喃喃道。 “何止是不少,这一网至少有一两千斤!” “我看少说也有两三千斤……” 说话的功夫,陈德就朝郑一官看去。 “老六,你说这一网有多少鱼?” 盯着已经出了水,被拖上岸的大网,看着里面那一片不断翻动着的黑乎乎、白花花的鱼,郑一官的脸色也是黑乎乎、白花花的,一会黑,一会白,那表情简单复杂到了极点! 不过这时别人可也顾不上他了,渔网已经基本拉出了水面,不光有鱼,还有虾、蟹,挤成了一大团,一大网鱼就这么出现在众人的面前,说是小山般肯定夸张了,可一艘小船肯定装不下。 “这鱼……可真不少啊!” 那怕就是施奕文也被吓了一跳,这一网下去捞到的鱼也太多了点吧! 那些鱼里头,相当多的都是少说几十斤的大鱼。 这鱼可真大…… 这不是废话嘛,这地方在颜思齐建港引移民之前,压根就没有人居住,这河里的鱼……海了去了。 “施公子,这鱼可真不少啊!” 陈德的喊声,让施奕文笑道。 “呵,还好,还好,就是网小了点,要不然肯定能捕更多……” 那边的笑声传过来: “哈哈,施公子大才,有了这网,咱们可就再不愁吃的了……” “可不是,就是吃鱼也能吃个饱啊,一官,你说是肉好吃,还是米好吃啊!” 不等施奕文开口,就有人为他出起了气来。 “还是施大公子有能耐,居然造出这样的大网来,一官,刚才你兄弟说什么来着?” “不是要随人家的姓吗?” “大户人家的姓是想随就随的,人家施大公子不是说了嘛,家里没有那样不知上下的奴才……” 看热闹的不嫌事大,人多嘴杂那些早就看不惯郑一官专横的人,立即抓住机会挤兑起来。 众人的挤兑,让郑一官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面色铁青的他,恨不得立即拂袖而去,可他不能啊。大伙都在这盯着哪,他要是服了软,脸面往那搁。 “哼哼,鱼是好吃,可也有捞尽的时候,这么捞,要不了多长时间,这河里的鱼就给捞尽了,到时候吃什么?吃河里的泥吗?” 煮熟的鸭子就剩下嘴硬了, 瞧着郑一官在那硬撑的模样,施奕文笑道。 “河里的打完了,就到了海里,出了海,海上的鱼更多,也更大,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咱们守着大海,还能饿着了?” “就是,就是,郑六叔,我石头哥的本事大了去了,河里能捕得,海上一样能捕得,有我石头哥在,饿不着你们,你们说是不是!” 小雪的嚷嚷声,立即引得一阵附和,无论是原本以打鱼为生的渔民,还是寨子里的喽罗亦或是佃户。他们从来没见过一网能捕这么多鱼的,这不是施奕文厉害,而是后世里那些善于总结、善于发明的渔民们厉害了,他不过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 他为什么懂这个,对学机械的人来说,拖网无非也就是原理而已。 “石头哥,你真厉害!” 欢天喜地跑过去看鱼的小雪,被翻腾的鱼拍了一脸的河水,她都来没有抹掉它,就提着一条大鱼,呲着牙给了施奕文一个甜美的笑容。 瞧见小雪手里提着的是条黑鱼,足有,五六斤重,施奕文心头一动。扭头对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的颜如玉说道。 “如玉,这鱼打上了来了,你看着分配吧,忙活一天有点累了……” 又从小雪手里接过那条活蹦乱跳的鱼说道。 “小雪,石头哥不是说要给你做好吃的吗?走,咱回家去!” “分鱼的事,有杨二叔他们去办。” 如玉就拉着小雪的手说道。 “走,咱们一起回家!” 一起——回家? 施奕文愣住了,不等他反应过来,小雪就拉着他的手说道。 “石头哥,走,咱回家!”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郑一官的脸色那是一个难看,羡慕、嫉妒……更多的是恨啊! 就在这时,一个喽罗却提着一条鱼过来说道。 “六爷,这条鱼是杨二爷让小的给你送来的,说你平常最喜欢吃……” “吃个屁!” 郑一官喝吼道,抬腿就把那喽罗踢倒在地。 还没走远的施奕文回头看一眼,而后诧异道。 “这有些人的口味就是不一般啊!居然喜欢吃屁。” “噗嗤”清脆笑声在耳边响起。 “你才喜欢吃呢……”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景,郑一官恨得磨起了牙来,随即目光一历,望着他们自言自语道: “姓施的,这件事没完……” “郑六哥,你瞧这条鳟鱼可真不错,怎么样,到我那尝尝去?” 盯着不识趣的张弘,郑一官纳闷不已,闷哼道。 “不……我,先去回去拿些酒!” 其实,郑一官想说“不去”,可他不能回了张弘的面子,人家可也是大船主,他想当北港的当家,还真离不开这家伙的支持。 那怕这鱼是穿肠毒药,他也得去…… 看着郑一官吃憋的模样,杨天生若有所思的看着大小姐和施公子的背景,想到郑一官的跋扈,心里面也不由的有些感叹。 那个施公子,虽说来历有些不清不楚的,但怕是……也有几分真本事的…… 进了寨子,一路无言的颜如玉问道: “施公子……这次真的谢谢你了。” 这确实是发自肺腑,要不是他出面化解了此事,她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人,虽然人品有点儿……可也有那么一点,不,一丁点的本事的。 “呃?” 施奕文问道: “谢什么?” 颜如玉地盯着他,他回头看了一眼,两人对望片刻,就在这时,小雪插话道。 “呃,好了,好了,姐,石头哥是自己人,还客气什么?石头哥,你不是说要做好吃的吗?咱们吃什么?” 小雪望着他的眼睛眨动着,那绝对是副吃货的表情…… 第13章 天启年间的酸菜鱼(第一更,求推荐, 公子爷在忙什么? 小丫环不叫热巴,而叫小月,这会她正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公子爷一回来就忙活了起来。 放血、清膛、取鳃…… 别说是小月,就连如玉小雪她们也看傻了眼,他的动作好熟练啊! 这就是一个人过日子的结果,虽然换了个地方,可却一点都不手生,唯一有些不太顺利的就是没有去鳞的铁刷,去鳞的时候费了点事,好在一切还算顺利…… 终于可以开开荤了! 把清洗好鱼拎在手上,施奕文便优哉游哉的向着厨房里面走去。 “公子爷,你是去干什么?” 人还没进厨房,小月就立刻跑了上来。 “去厨房啊!” “不行,不行,厨房不是公子爷进的?” 在她小小的心灵里,公子爷是大户人家的公子,肯定也是读书人,读书人就要远离厨房那种地方的,那种地方自然有厨娘去做。 “公子爷要做什么菜,让别人去做就行了。” “别人不会。” 施奕文笑道,回头看着小雪。 “等着啊今天我给你们做点好吃的!” “嗯!我等着” 小雪用力的点头道。 对于小吃货来说,她的心里只有美食,什么能不能进厨房……没什么关系吧! 终于进了厨房,盯着古代的厨房,施奕文愣住了,没有煤气灶,没有抽油烟机,没有…… “小月,有酸菜吗?” “什么是酸菜?” “有辣椒吗?” “那是什么?” …… 盯着菜板上的酸菜鱼,施奕文心想到。 居然什么都没有! 那我做什么酸菜鱼啊! “那超市呢?呃,现在可是……” 突然“轰”的一声在他的脑海中炸响,大脑一片空白。意识似乎在不断的远离,眼前有些模糊,等施奕文能够再次看清的时候,周围是一排排熟悉的货架。 瞬间,他就睁大眼睛——这里是——超市! “难道说,我,我回来了……” 可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 灯火通明的超市中空荡荡的不见一人。 人都去那了? 看着货架上整整齐齐的堆放着各种商品。施奕文大声喊道。 “有人吗?” 周围静悄悄的,甚至就连……咦?星星呢? 抬头向窗外看去,窗外一片混沌,黑洞洞的窗外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在无的超市里,他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周围寂静非常! 静的让人毛骨悚然! “我去,这是怎么回事?” 虽然心里有些发虚,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可他想到这两天的经历,反倒冷静了下来。 “都穿越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咦,酸菜鱼料包,正好了……” 拿起货架上的料包,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这料包正好可以做酸菜鱼,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拿回去。” “卧槽……” 瞬间,施奕文就退出了空间,结果自己就重新出现在原始的厨房里。看着厨房里土灶,愕然的看着手中的——酸菜鱼料包! “居然能拿出来!” 盯着酸菜鱼料包,施奕文瞪大了眼睛,心想道。 “难不成,那……那个空间就是我的金手指?就,就这……” 不等施奕文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那边小月探头进了厨房。 “公子爷,小月给你烧锅吧。” 烧锅? 对,烧锅,这种灶需要一个专门的人来烧! 有了料包,一切都好办了。 将鱼片成片,这个倒还算是技术活,虽然谈不上麻利,可片起来倒也是那么回事。 就是菜刀不够锋利,还指望这个世界有什么好菜刀?好钢……肯定不会用来打菜刀的。 至于其他技术层面的东西,根本没有什么难度,毕竟,酸菜鱼料包本身就把抽作难度降到了最低,有了它自然是犹如神助……厨房外,坐在凳子上的小雪,透过房门看到自己石头哥娴熟技巧,漂亮的大眼睛不由瞪的滚圆。 这个石头哥,似乎和她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太一样。 “姐,你说石头哥做的鱼好吃吗?” 托着下巴的小雪满满的期待。 有了酸菜鱼料包,酸菜的做法实在是简单,过油爆炒酸菜,不一会,厨房里就弥漫着一股酸菜特有的香味,下鱼骨炖汤,捞豆芽,等到最后把腌制的鱼片丢到锅里,不过三两分钟就出锅了,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 虽然食材有限——没功夫到空间里去取,不过对于自己的作品,施奕文还是十分满意的。 “小雪,吃饭了!” 施奕文冲着门外喊了一声。 “石头哥,咱们吃什么?” 小雪兴致勃勃问道。 “酸菜鱼!” 坐施奕文的对面是动辄杀人,爱好舞刀弄枪的颜如玉,两侧分别是温柔体贴、善良活泼的小雪和丫环小月。 餐桌边光彩照人,大小三位美女,一位比一位倾城国色,而她们的注意力,却都是在盆里的菜肴上。 她们正看着这盆菜发着呆。 不仅是因为它的份量——满满一大汤盆,废话,好几斤肉哪! 坐在施奕文的对面,颜如玉绝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异色。 “这是酸菜鱼?” 酸菜特有的香味扑面而来,片片鱼肉,看起来不但肉质鲜嫩,且颇有弹性,先不说味道,就是卖相也是极佳的,事实上刚才第一眼看到这份菜的时候,颜如玉的心里面就有些疑惑。 他居然还会做菜? 不仅卖相好,而且香味浓郁,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增,更让她感觉奇怪的是,这菜她压根就没见过。 “对!就是酸菜鱼!” 这可是天启年间,世界上第一份酸菜鱼啊! 这味道…… “石头哥,我先吃了……” 小雪不由分说就夹起了一片鱼肉,又辣又酸的味道,瞬间充满了口腔。 “啊……好……好辣。” 虽然辣椒早就传入了中国,可是却很少有人食用它,在福建这边更是如此,被称为“番椒”的辣椒,现在主要是作为一种观赏植物。 见小雪被辣得坐那儿直吐舌头,颜如玉愣住了。 “小姐,要不是要喝点……” 不等她说完,小雪又夹了一块,尽管辣得不停用巴掌往扇着风,但是她仍然努力的和鱼片战斗着。 “姐,太,太辣了,你,你别吃了……” 小雪的模样,让颜如玉一阵好笑。一旁的小丫环也跟着吃了起来,相比于小雪,她似乎更适应辣椒,虽然很辣可是却吃得津津有味。 看着小丫环问道: “小月,你不觉得辣吗?” “大小姐,是挺辣的,可真的很好吃!” “嗯嗯……” 至于小雪只是不停的点着头。 “你也尝尝。” 施奕文笑道。 品尝了一小口之后,颜如玉的美目微微一亮。 “这味道……确实不一般。” 小丫头正沉醉在从未品尝的过的美里面,闻言猛地抬起头,说道: “不是不一般,真的是非常好吃啊,石头哥,往后你天天做给我吃行吗?” 看着小丫头眼中满满的期待,施奕文宠溺的笑道。 “只要你喜欢,往后天天做给你吃。” 说完施奕文抬头时,却看到颜如玉的小脸微微一变,脸上似乎浮现出了诧异的表情。 被盯的有些不自然的颜如玉,轻声道: “施公子,往后,像做饭这些粗鄙之事,以后……还是交给小月去做吧。” 点点头,施奕文却也并未放在心上。 等到把酸菜鱼一扫而空之后,看着被辣的不住哈着气的小雪,施奕文笑道。 “小雪,想吃甜点吗?” “甜点?什么是甜点?是点心吗?” 小雪睁大眼睛欢喜道。 颜如玉也用一种特别的眼神打量他一眼,甚至无意识的抿了下嘴唇,似乎是在期待着什么…… 第14章 你不怕挨雷劈吗 (第二更,求订阅) 滂沱大雨! 一场豪雨在临近傍晚时就下了下来。 一个小小的脑袋从门外探了进来。 梳着双丫髻的小月,瞧着站在窗边的公子爷,那双的大眼睛里面浮现出了钦慕的光芒。 公子爷可有本事了。 下水能捕鱼,上岸能烧鱼。 那鱼的味道……好辣啊! 可……摸出一粒糖果,放到嘴巴里,感受着浓浓的甜味,小月的大眼睛立即攥满了幸福! 还是这糖果好吃啊! 往后要是天天能吃到这样的果子就好了。 嗯,只要跟着公子爷,肯定就能吃上这样好吃的糖果。 站在窗边的施奕文,倒不知道小丫环在想什么,盯着暴雨中的寨子,施奕文倒没什么小楼一夜听春雨的境界。 “狂风暴雨杀人夜啊!” 想着郑家兄弟吃瘪的模样,他的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他会甘心吃瘪吗? “小月,你先下去睡吧!” “是,公子爷,您也早点休息,奴婢到小姐那边去了。” 在小丫环悄悄的关上门退出去后,稍待片刻,站在房间里面的施奕文,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郑一官肯定能忍住,但是以郑芝虎脾气,他肯定是不甘心的!” 在心里反复盘自着郑家兄弟的性格,无论怎么看郑芝虎都不是一个能抱住脾气的人。 “就像你是真蠢还是假蠢了!” 唇角一扬,施奕文的意念一动,又一次进入了空间,然后就这样哼着小曲,在那间超市场中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既然知道郑芝虎可能会干什么,要做出应对当然容易了许多。 不过,这超市里有什么可用的东西呢? 很快,他的手中多出了一些东西。瞧着搜集到的一堆玩意,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亏得当初学得东西没还给老师。” 接着施奕文就忙活了起来。 前前后后,他在空间里足足忙活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再次回到房间里,又忙活了几分钟。 性命攸关,今晚不做好准备,施奕文肯定不敢睡觉。 其实,准备工作倒也不复杂,就是用细铁线在小屋周围外面圈了一圈,就是一根细铁丝而已,只不过铁丝下面连着根电线,电线连着几块铅酸电瓶。 瞧着不怎么起眼,可这玩意……可是能要人命的。 “就是这个简易增压器,有点儿掌握不住伏数。” 在布设陷阱时,施奕文嘴角都是在翘着,不愧是大型连锁超市,里面什么商品都有。当然,这些东西想要派上用场,非得略加一些改进。 铅酸电瓶是从扫地车上拆卸下来了,为了给电池增压,弄出高压电来,施奕文可是没少废功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把东西给做出来。不过简易的玩意肯定比不上后世用来电野兔的那种超高压,但肯定能让人非常不爽。 收拾好了一切,施奕文就往房门看了眼。 “尽管放马过来好了,小爷我奉陪到底!” 接下来干什么? 当然就是等了,其实施奕文住的偏院,更像是专门的书房,不过书籍大都是与航海有关,其中甚至不乏《航海手册》——这是欧洲人重要的航海工具,也是欧洲航海术的精华所在。其实同时代的国人也有类似的手册,只不过与欧洲人不同的是,国人往往都是选择保密,敝帚自珍不示外人。无论是海商也好,船主也罢,都把类似《航海手册》的“秘本”视为吃饭的买卖,从来不轻易示人。相反的是欧洲的船长却总喜欢通过的出版《航海手册》,将自己多年经验的总结公示于人在获得名望的同时,让后来者能够通过手册加以学习并在大海上安全的航行。或许正因为这种区别,才促成了欧洲的大航海时代。欧洲的航海术正是在这样的总结中,不断的完善,也是在这样的开放之中,无数有志青年源源不断投身航海事业,他们有的人成为了船长,有的成了海盗,有的成为军官,有的成为奴隶主,还有很多人死在大海上,可也正是他们成就了这个时代。 相比之下,中国的船主呢? 视《航海手册》为不传之秘,甚至就连指南针都神神密密的在暗室里使用,以免为他人窥见其中秘密,似乎中国古代的工匠也是如此,这样的敝帚自珍,最终导致的是什么? 自然就是因循守旧,是故步自封了…… 翻看着其中的的一本航海手册,施奕文不禁惊奇道。 “居然是在长崎刊印的……” 而更让他惊奇的是这书居然汉字版。 其实在历史上,相比于大明海商,日本人反而翻译了更多的欧洲航海技术书籍以及海图。这是因为他们的航海技术更落后。不过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当时日本翻译的那些航海以及天文书籍,几乎清一色的是汉字版,直到几年前才翻译出一本日文版的的欧洲航海手册。 他并不知道,这是因为对这个时代的日本而言,只有用汉字才能表示“正式”,况且“兰学”最初的起源,并不是源自荷兰人,而是明人翻译的欧洲著作。 航海与天文不分家,书架上有至少上百本各种与之相关的书籍,但出乎意料的是,其中大多数都是全新的。而且有不少书是今年——天启五年,或者说1625年刚刚出版的。甚至还有一本1625年的航海历法。 似乎书房的原主人,对这些书的兴趣,只停留在“买”的阶段。 对于有志蹈海的施奕文而言,自然不会放过学习的大好机会,“原本使用南十字星进行海上定位,居然这么复杂?这个时代的航海术确实不简单啊……” 一边翻看着书本的施奕文的,不时的自言自语道。 也许是因为太过专注的关系,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在等人。 …… 狂风暴雨中,一个身影只见三条人影大摇大摆的朝着聚义堂后宅走过来。打头的正是郑芝虎,他的心里那个赌啊。 从小到大,他就没像今天这样没面子。 施家没有你这样的奴才…… 想着那小子的话,郑芝虎对身边的喽罗说道。 “一会等进了屋,等我把人拿住了,猴子,黑子你们只管捆着他,注意了,不要让他嚷出声来!” “二爷,咱们这么干,大爷会不会生气?” 猴子就有些紧张的问道。 “瞧你说的,二爷这是替大爷出气哪,那小子居然敢和大爷抢女人,咱们二爷……哎哟……” 不等黑子把话说完,心里冒出一团火的郑芝虎抬腿就是一脚,直接把那人踢飞了。 “就你他么废话多!” 抢女人,抢女人,大哥是那样的人嘛…… 心里碎碎念着,终于到了侧院前,不等郑芝虎说话,那个瘦得跟猴子似的喽罗,就麻利的翻过墙,悄悄的打开了门。 “二爷,院子里没人!” 听着院子里的话声,刚刚熄灭灯火的施奕文心底咯噔一声。 糟了,那家伙居然带了帮手! “他么的,声音小点!小心点,一会进了屋别打死他,只要打断手脚就行。俺要看着他活活的……” 是郑芝虎! 站在屋子里,施奕文的目光一厉,眼睛盯着门栓。 “小心点,别惊着其它人!” 郑芝虎小心翼翼的靠近房门,然后直接摸出匕首,顺着门缝从下往上划去。 “你们瞧好了,开门……啊……” 几乎是在瞬间,伴随着一声尖叫,郑芝虎便突然间仰天向后栽倒……不对,是飞了出去,与此同时,空中响起一声惊雷。 “轰”的一声。 “二爷!” 猴子和黑子俩人被吓了一跳,那还顾得上其它,连忙跑过去。 “二,二爷,你,你这是咋了……” 只见躺在雨地里的郑芝虎整个人都傻了,目光呆滞的他,就那样躺在雨地里,任由雨水落在地身上。 这,这是怎么了? 郑芝虎的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白,他就只记得浑身一麻,然后人就飞了,现在呢?浑身……痛啊! ……甚至连动都不能动! 这,这是咋了? 喽罗们惊愕的看着倒在地上后就一动不动的二爷,完全看不出他有什么地方不对。 “二爷,你,你没事吧。” 好不容易才被喽罗扶起来的郑芝虎盯着那门,对喽罗吩咐道。 “猴子,你去,去把门弄开!” “我?” 猴子愣了下,虽然有些紧张,但还有些迷惑,便朝房门处走了过去,人不过只是刚到门口,就着一道闪电,在黑夜被映得大亮的瞬间,他便突然间仰天向后栽倒。 “这,这……” 瞬间,郑芝虎和的另一个喽罗都被吓傻了! 他们两全都傻傻的站在那不敢动弹。惊愕的睁大眼睛,好不容易回过魂来的郑芝虎惊恐的看着躺在地上的猴子。 “二,二爷,该,该不会是有,有人在房、房子里下了咒了吧!” 下咒? 什么咒能把人变成这副模样? 就在他们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房子里有人说道。 “夜深人静,扰人清梦。不好好的过日子,这般做贼偷鸡摸狗的,就不怕遭雷劈吗?” 话声落下的瞬间,又是一道闪电映亮了天地,那声雷鸣传来时,面上没有丝毫血色的郑芝虎被吓的浑身猛然一颤,一个踉跄险些没摔倒在地上。 雷,雷劈! 第15章 那小子会法术 (第三更,求推荐,求收 “昨天晚上有人来过你这?” 一进门,颜如玉就看着施奕文问道,美目之中闪过了一道寒光。 居然有人闯进了边院想要谋害施奕文,他郑一官当真是没有丝毫顾忌了吗? “阿猫阿狗,难免总会来几只。” 面带微笑,施奕文的心里却有些疑惑,她怎么知道这事的? 毕竟,他们并不住在一起,中间还隔着一个院子呢。 其实,昨天晚上,颜如玉压根就没睡踏实,胡思乱想间听到了这边的动静,犹豫着要不要过来时,不曾那几个人就慌里慌张的跑了。 “你……没事吧!” 她的语气中似乎些关切,施奕文心想到。 “你看,这不是好好的吗?” 过得片刻,颜如玉问道: “你……见到来的人是谁吗?” 施奕文点点头: “虽然没有见着人,但倒也听出了声,应该是郑芝虎吧。” “郑芝虎……居然是他,他可是……” 颜如玉疑惑地盯着他,诧异道。 “你居然没有事?” 施奕文回头看了一眼。 “呃,你希望我有事?” 瞬间,颜如玉的脸色微微一变。 “不是,郑芝虎不仅悍勇,而且擅长刀术,在寨子里没有人是他的对手!你,你……” 一双眸子上下打量着施奕文,颜如玉很难想象,郑芝虎居然没伤到他丝毫。 “哦,原本是高手啊!不过他没能进屋。” 那双美眸睁的更大了,居然连屋都没进来的。 “然后呢?” “就倒在地上了。” “就这样?” “没错!” 两人对望片刻: “呃,难道你希望我出去打他一顿?” 他们可是有三个人呢,君子不立危墙下,施奕文说道。 “当时下着雨呢,湿身不要紧,万一淋病了,可就不划算了!” 颜如玉望着他的,眸子里稍带些疑惑,随后渐渐的笑了出来,和先前有些不同,这笑容中带着一点放下心来的轻松感。 这家伙似乎还和自己想的真不一样,似乎有那么几分本事……但这样想着,她的心底犯起了疑惑,他是怎么来的北港,又是怎么闯进自己的闺房中,想到这,她的心里难免还是会有些气恼。 尽管平复点有些纷乱的心情,颜如玉朝外面看了看: “这倒也是……郑芝虎病了。” 什么? 施奕文睁大眼睛,这么巧? 淋病了? …… 郑芝虎病了! 兴许是淋了一场大雨,也可能是吓的,当然也可能是恼羞成怒,气急攻心。 惊慌失措的回到家之后,郑芝虎就病倒了。 先是发烧,然后就像烧糊涂了似在那里说着梦。 “就不怕遭雷劈吗?” “雷劈?” “莫劈我,莫劈我……” 被烧糊涂的郑芝虎感觉有一道道天雷总是追着他劈,一道又一道的追着他…… “老二,老二,你这是咋了?” 瞧着兄弟的这副像是中了魔症模样,郑一官气恼道。 “大哥,大夫说是淋了雨,受了风寒又受到什么惊吓,所以才发了癔症!” “放屁!庸医害死人!” 不等郑芝凤把话说完,郑一官就大声说道。 “老二的胆子那么大,他能受什么惊吓!他身子骨那么结实,淋点雨还是淋病了!” 嘴上骂着庸医,郑一官盯着兄弟的两个心腹喽罗问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猴子你先说!” “大,大爷,小,小的也,也不知道啊……” 被点了名的猴子惊恐道。 其实他的情况也好不到那去,昨天回来后,他就觉得自己像是被什么东西困住一样,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咒,浑身酸软无力不说,身上的每一块肉都是酸痛酸痛的。 “小的们,小的们,昨个晚上跟着二爷去收拾那姓施的小子,” “谁让你们去收拾他的!一群蠢货!” 郑一官气恼道,下午吃了亏,晚上就去动手报复,这事还真是是老二的性子。 “然后呢?老二怎么成这副样子了?那小子呢?” “回大爷话,二爷连屋都没进去啊,然后,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栽倒了下去。” 另一个喽罗跟着附和道。 “就像,就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二爷说……” 不等猴子把话说完,郑一官就一脚把他踢倒在地。 “滚你么的,被雷劈!要是被雷劈了,老二早就没命了!” 郑一官的话声刚落,躺床上的郑芝虎又大声喊道。 “莫劈我,莫劈我……” 老二惊恐的喊声,让郑一官心头一恼,盯着黑子问道。 “你说是怎么回事?” 黑子连忙答道, “回大爷话,猴子说的大差不差,也不知道咋了,二爷到了那门口人就飞栽到地上,猴子也是,他,他们栽倒了,屋子里的姓施的小子,还说什么“不怕遭雷劈”的话,回来的时候,半路二爷整个人就不对劲了,嘴上直说着“今个撞到鬼了”。,然后,然后就烧了起来……” “撞鬼?胡说些什么!” 郑一官脸色一沉,抬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混账东西,让你禀报都说不清楚。大哥,我看二哥其实还是淋病了,发烧烧糊涂了,这世上那有什么鬼啦,怪的,即便是有,还能让他姓施的操使……” 瞧着被大哥一个大嘴巴抽肿了脸的喽罗,郑芝凤问道。 “你亲眼看见,二爷和猴子他们俩个到了门口,就栽倒在地上了?” 黑子捂着脸说道, “是……不,不也不是……小的记得二爷他们先往后飞了几步,摔倒地上,都不带叫的,三爷,您不知道,当时太吓了,等猴子倒了,小的哪敢细看,就跟着二爷跑了……” 郑芝凤疑惑说道。 “照你么说,一个好好的人,咋就飞了出去呢?难不成,他真会什么法术?” 这话一出,郑一官的脸色都变了。 “法术?他会个球,他要是能把天雷引下来,早就引雷来劈我了!” 郑一官的话音刚落,那边躺在床上的郑芝虎又像是受到什么惊讶似的伸着胳膊,迷迷糊糊的大喊道。 “莫劈我,莫劈我……” 可这一劈,就是两天! 这烧足足烧了两天! 喝了一副药后,郑芝虎才算是醒了过来的,待到他醒来的时候,浑身上下就像被人狠狠的收拾一通似的全身酸痛。 见到郑一官时,郑芝虎开口就说道。 “大哥,那,那小子会妖法啊!” 说出这句话时,他那张黑脸上没有一丝的血色,只有发自内心的惶恐,他真怕啊! “老二,你别说糊话,那有人会什么妖法。” 郑一官连忙安抚道。 “大哥,那小子真的会啊……” 第16章 当家好难啊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会妖法? 此时,郑芝虎眼里会妖法的家伙,正哼着小调,在寨子里悠哉悠哉的过着小日子。 日子过得无聊,说好听一点当然便是悠闲。 世间有没有世外桃源,众说纷纭,可对于施奕文来说,这里似乎就是世外桃源。 大体上来说,他对于现在的生活还是较为满意的。 对于习惯了996的打工狗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过去从未有过的悠闲与惬意,不用忧心着房子,车子,票子。甚至就连女子,也不用操心——毕竟他可是名草有主,那怕是名义上的。 每天大抵上就是睡到自然醒,再就是做做饭,然后在寨子周围逛逛,这日子惬意的难以言喻。 至于离开…… 为什么要离开呢? 离开这里之后吃什么,住哪里? 当然更重要的是上哪儿去找那么漂亮的媳妇? 其实这不过是玩笑,他心里想的很清楚,要是离开这里,在天启五年的大明,他可是一个人都不认识,没有任何关系,那怕是他的脑子里装着超越时代的知识,甚至还有一个价值不菲的空间,可他也不会认为凭着这些就能“海阔天空任鸟飞”,况且,现在的大明分明就是王朝末日,天下即将陷入大乱,一不小心,万一赔上性命,可就不值得了。无论如何,北港目前还是个最好的避风港。 其实施奕文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真就会满足于“吃软饭”。在看着河上的帆船时,当然也会思索扬帆远航开辟新航线的事情,脑子里还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比如说如何赚钱之类的事情。 但是眼下,还是先在这里适应一下这个时代再说。 总的来说,他还是在享受着北港的一切,每天走走逛逛,感受这个时代的人情风物,看看这个时代的女子。 想到女子,施奕文自然想到了名义上的未婚妻,相对于他的悠闲,颜如玉就显然很忙。不过,她现在就是再忙,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吧! “要不然,就帮她一帮?” 心里这么寻思着,施奕文的目光投到另一个方向,现在她应该在聚堂那边吧! 聚义堂! 说是聚义堂,其实就是寨子中央高台上那座闽式的宅院的堂厅,这厅中悬着一块匾牌,牌上写着“聚义堂”三个大字。 在这间“聚义堂”的后堂中,陈德看着沉默不语的杨天生,轻声劝道。 “二哥,我知道你不愿插手此事,可当年大哥在世时,最信任的就是你和我,若是你不站出来,给侄女主持公道,谁还会站出来?” 盯着杨天生,陈德又一次劝说道。 “难不成,你真愿意侄女进了虎口?” 默默的抽着烟袋,杨天生却只沉默不语。 “二哥!” 又一次,陈德轻声低吼道。 “我的二哥,那个当年敢刀劈日本藩主的二哥去那了!难不成,当真没了当年的血性了吗?” 盯着二哥,陈德激将道, 可尽管如此,杨天生却仍然不为所动。 “二哥,你可记得当年,大哥与我等结拜时我等所言豪语,推翻幕府,彼可取而代之,我等当初是何等豪杰,而现在,二哥,难道真忘记了吗?” “呼……”深吸口烟,见烟袋锅子里的烟尽了,杨天生默不作声的敲了下烟灰,然后把抬手搁到几上,“砰”的一声,让人忍不住左手看去。 手上涂着漆,硬梆梆的,一眼就能看出来,那是只木制的假手。 “当初,李大哥去世后,颜老大和你我二十八人结拜,当时我一个个是何等的轻狂?身在异国他乡居然想要密谋起事,推翻幕府,取而代之,可最后却是落得什么下场?二十八人结拜,立誓“生不同日,死必同时”,可最后逃出日本的又有几人?不过区区十六人而已,现在颜大哥一走,只剩下十五人,至于我,也不过就是个废人……” 摇头苦笑,杨天生看着颜如玉说道。 “侄女,不是你叔我不帮你,实在是我爱莫能助啊,当年密谋事泄,幕府遣兵搜捕,大哥率我等杀出重围仓惶乘船出逃。哪,就是寨外河中的十几艘海船,那些船里头,你知道姓什么吗?” 杨天生的反问让颜如玉的神情一黯,她怎么不知道那些船姓什么? “郑家五兄弟有三艘船,陈动有两艘,钟斌有一艘,杨经兄弟二人有两艘,刘香有两艘,张弘有三艘,这十三艘船里,除了钟斌的那艘船外,也就是刘香勉强念着些旧情,至于一官和张弘他们两人交好,他们两家独掌五艘大船,至于杨家兄弟和陈动,见咱们势单力薄,自然不会支持我们,若是动起手来,大小姐,你说,你有几分胜算?” 面对杨天生的反问,陈德说道。 “别忘了,这寨子内外的几千百姓,都是大哥带过来的!” “他们不过就是只会种田的泥腿子!” 杨天生盯着陈德说道。 “一官、张弘船上的人是什么人?是见过血的海贼!即便是不说船上的火炮、火铳,就是冲下来几十个浪人,也能把那些泥腿子杀个丧胆!即便是念旧情的刘香,也不可能在这么势单力薄的情况下,支持咱们,动起手来他肯定也会坐在旁边看着,至于那些泥腿子,他们能靠得住?” 杨天生冷笑道。 “你信不信,今天大小姐今天发不出粮来,明天他们就会站出来闹事。有了粮食大小姐才是颜家大小姐,是大当家,可要是没粮食……就是乱了家业的女人。” 杨天生的话让陈德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至于颜如玉更是面色煞白。 “如玉……” 顿了顿,杨天生看了颜如玉一眼,然后说道。 “既然那施公子出身南直大族,你嫁给他,想必将来也是衣食无忧,又何必……” “二叔!” 没想到杨天生会这么说的颜如玉,面色瞬间变得冰冷。 “这里是家父一手打下的基业,如玉又岂能拱手相让,任由他人霸占?” “大小姐,现在大小姐手头就只有一条船,现在的风向不适合出海,弟兄们不会说什么,等到起风了,船出海的时候,弟兄们不可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大秤分银子,到时候,不要郑一官他们说,人心就散了,人心一散,大小姐还拿什么做这个大当家!” 杨天生的话,让陈德长叹了口气,想要说什么时,张张嘴,却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大小姐,有些事情,要早做打算啊!” “让我想想,让我想想……” 说话时,颜如玉的那对柳叶眉便皱成了一团儿。 这当家的日子,怎么就那么难呢? 等到杨天生他们离开之后,俏眉皱成一团的颜如玉默默走到窗边,看着祥和的寨子,轻叹口气的同时,不由自主的摸了一下荷包,从荷包里摸出一粒糖果,这是小妹带给她的,说是那人给的。 放到嘴里,皱成一团的眉头松展开来, 这糖……好甜啊! “也不知道,那人现在干什么……” 第17章 造船不难啊(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想比于颜如玉的烦恼,施奕文的日子过得很自在,每天也就走走逛逛的,不过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被动陪游。 “石头哥,走,我带你到寨子里逛逛……” 显然,颜如雪并没有征求他意见的意思。 说是海贼窝,可实际上,寨子更像是一个村镇。 这个屋檐相连的市镇。屋子虽然大都是木屋、木顶,可排列的倒也整齐,街道宽敞,虽是泥地,可倒也还算干净。街道两边居然有不少店铺,甚至还有几家酒馆。 行走在街上,总会有好奇的眼睛落在他的身。 “见过二小姐,见过施公子。” 无论认不认识他,总会有人主动的和他打招呼,其实,施奕文对寨子也挺好奇的,看着街边两侧的店铺,如果不是知道这里是海贼窝,他更愿意相信这是一座小镇。 “石头哥,你看那边,我爹他们当年逃出长崎时,在海上经过八个日日夜夜的漂泊颠簸,才在这里靠岸。我爹见这里地肥水美、有大片荒野,所以就决定留在这里了,这看这街就是我爹划定,营寨是井字型的,中间的大高台就是“聚义厅”,我爹平常都是在那和叔叔们议事,这里的百姓都是我爹让杨二叔他们率船队去漳州、泉州等地招募来的移民,前后足足招来了三千户,将近一万人,我爹把他们安排在这主寨周围,咱们这边是主寨,旁边还有左寨、右寨、粮草寨、海防寨、哨船寨、前寨、后寨、抚番寨、北寨……” 听着如雪的讲述,施奕文从这些寨子的寨名和大致布局可推断出来,当时颜思齐他们逃到这里落脚之初,就是是按照军事设防的角度打造了这座水寨,并不是简单的临时落脚。 从小雪的口中,他了解到了颜思齐如何筚路蓝缕,在这里开创了这番事业,又如何与十番谈判,议定边界,互不侵犯,让移民能够安心垦荒。 难怪在历史书上称他为“开台王”,单就是筚路蓝缕启以山林的这番功业,确实称得上是开台王。 可惜了,这样的人物却英年早逝啊! 在北港街上逛着,施奕文发现寨子里不仅有明人移民,甚至还有日本人,其实这个时代的日本人,打扮和明人还真没有太大的分别,如果不是因为听到路边的铁匠铺里有人说日语,施奕文还真想不到这里会有日本人。 “这里的铁匠是日本人?” “他们可不是一般的铁匠是刀匠和铳匠,专门制刀、制铁炮的。” 小雪解释道。 “都是追随爹爹从日本过来的,石头哥,你不知道,在日本工匠的地位很低的,而且还挣不到什么钱,在这里他们是凭本事挣钱,一柄刀多少钱,一支铁炮多少钱,从来不差他们一文钱,也就因为这,他们才会追随我爹到了这,我爹说,买东西要给钱,这是最起码的公平……” 盯着铁匠铺里的日本工匠,看着悬挂在铺子里的倭刀、铁炮,施奕文的的心情一阵复杂。 买东西要给钱! 这些日本工匠就为了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不惜随颜思齐这样的外国人出海逃亡。这些人在日本过的什么日子,自然也可窥探一二了,肯定也就是做牛做马。 就这,这就是某些人津津乐道的所谓的日本人的工匠精神传承? 一路走到港边,看着河道中的十几艘大海船,望着那些中式的大小帆船,施奕文问道。 “如雪,这船都是你家的?” “我爹只留下了两条船,其它的船都是叔叔们的船,郑家的船最多,有三艘呢,这些人里,就数郑家的船最多,所以他才敢逼我姐的。” 颜如雪嘟嘴说道。 对于海贼来说,什么最重要,当然是船了。 这些瞧着不起眼的船能干嘛呢? 除了能打劫之外,还能远航啊! 这个时代的海上贸易是非常非常赚钱的,尤其是在大明更是如此,大明的海贼往往都是客窜的,他们既是海贼又是海商,前者往往不过只是他们伪装而已,相比于打劫,他们更乐意航海行商。有了船,他们就可以往返各地,销售大明的商品换取几倍甚至十几倍利润,当海商的利润绝对超过当海贼。当然,这个时代的航海技术是落后的,一年只能利用季风跑一次,还得是固定航线,稍微换个地方,就不敢去了,因为不知道这个地方如何走,这个时代每条航线的开辟都是数代人经验的积累,而且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 盯着海上的船,施奕文甚至忍不住寻思着,如果自己能开辟出新的航线,那远洋贸易就不是梦了。只要能跑得比别人次数多、而且速度快,那当个大海商也不是梦啊,到时候,那怕就是吃不成软饭。照样能吃香的喝辣的。 不过这个玩意现在琢磨还有点远,想当海商,首先得有船,这个船如何买或者怎么去造,都是没影的事儿,即便是干这行,那也得慢慢计划。 瞧着天上的太阳,施奕文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不然就先琢磨琢磨这件事呢?” 盯着河里的船,施奕文问道。 “雪儿,咱们这里的船都是到那里买的?” “买船?” 雪儿先是一愣,然后又说道。 “要是买船的话,自然要到福州那些地方去买船,一艘十丈长、两丈二宽的鸟船,哪,就是那边的那种,差不多要八百两银子(1),要是自己造的话,能便宜个二三百两的料钱,毕竟,诸罗山上满山遍都是大树,石头哥,你看那边的木料场上,都是爹爹刚来这时,让人砍的树,木头放在棚子里头晒了一年多,按杨二叔的说法,拿来造船正合适。” “那为什么你姐不造船呢?既然你姐那边的船少,多打造几艘,不就能压着郑一官了。” 施奕文反问道,不曾想他的问题换来的是却是小丫头的白眼。 “石头哥,你以为船是那么好造的,咱们这边有船匠,木匠不是假,可是他们只造过小船,造过大海船的工匠却没几个,况且一艘船至少要用几千斤铁钉,这些铁钉总得一个个的打出来吧。要不然就得从别人那买,可是现在风向不对,至少得等上几个月,等到东北风起的时候,才能回大陆。等到那时候什么都晚了。” “造船其实也没什么难的……” 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没什么难得?难道石头哥你会造船吗?” 瞬间,小雪又化身成迷妹,双眼放光的看着他,似乎在她看来,她的石头哥是无所不能的。 (1)数据来源:明清之际红夷大炮在东南沿海的流布及其影响。 第18章 无所不能的石头哥(第一更,求推荐, 造船,确实没什么难的。 至少造木船不难。 船,施奕文还真没有造过! 可是,他却很喜欢帆船模型! 从小到大,他都一直很喜欢帆船,早在小学时就曾经构买过配件,组装过帆船模型。到了大学时,甚至下载过上百g的欧洲帆船技术书籍以及图纸。而那些图纸就在他的移动硬盘,硬盘在那?在电脑包里,电脑包呢? ……就在空间里啊! 有了图纸,有什么不能造的? “什么,他会造船?” 颜如玉诧异反问道。 “嗯,嗯,石头哥说他会。” 化身小迷妹的颜如雪不停的点着头。 “姐,寨子里现成的有工匠和木料,不如就让石头哥试试吧。只要咱们造出几艘大海船出来,他姓郑的就不敢再逼姐了!” 小妹的话让颜如玉的俏眉紧锁,好一会都没说出话来,她知道小妹说的是实话。 北港是什么地方? 说一千道一万,这里本质上就是一个海贼窝,有了船才有话语权,当初颜思齐为什么会被众人奉为大当家,说白了就是他的船多、人多,为了招揽流民来北港种地,他只得卖船筹措资金,这也是郑一官跋扈的原因——因为他船多。 “他,他真的会造船吗?” 颜如玉的心里犯起了嘀咕。 “他在那呢?” “谁?” “你石头哥。” 颜如玉白了一眼小妹,打从那家伙到了北港,她成天像个小跟屁虫似的跟在他身边。 施奕文在睡觉,现在的太阳刚刚好,徐徐清风拂面,很是惬意,分外的舒爽,这样的天气很适合打盹。 在没有空调的日子里,能这样坐在小竹椅上,半眯着眼睛享受着着从河上吹来的徐徐清风,可谓是惬意至极。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屁股底下的小竹椅太硬,坐着不舒服,而且也不能躺着。 “回头应该做一把躺椅出来,中午的时候,就这么睡一觉也挺舒服的!” 可惜了,现在的这把椅子一点也不舒服! 睁开眼睛,施奕文就看到正在院子里忙碌的身影,是小月,她正在晒着衣服,北港这边雨水多,趁着晴天晒晒衣服,省得衣服发霉。 “小月,把窗户都打开通通风风,还有,别忘了把窗纱蒙上,省得进蚊子……” “知道啦,公子爷!” 小丫环抬起头笑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小跑着进了屋里。 瞧着小丫头忙来忙去的模样,眼成眯成条细缝的施奕文只觉得世界仿佛都变的美好起来。 如此惬意的生活不正是很多人所渴望的吗? 想起以前加班狗的日子,那可真不是人过的。 九九六、白加黑,白天黑夜的工作,生活?都加班到午夜了,还有什么生活?哪怕就是夜生活也夜没了。 搁那时候施奕文做梦都想着要过上现在这样的日子。 健康有规律的日子。 这不是日子,这他么才是生活啊。 “要是弄个烤炉,烤点羊肉串儿,再配上几瓶啤酒、海鲜,撸着串、吃着海鲜,喝着啤酒,这日子,可真就赛神仙了……” 心中正感叹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睁眼看过去,只见一道娇俏的身影映入眼帘,是颜如玉——他名义上的妻子,未婚的那种。 发现她似乎正看着自己,这古怪的举动让施奕文的心里面有些疑惑,又像是恍然大悟似的开口道: “棒棒糖吃吗?” 下一刻,他的掌心里变戏法似的多了一个棒棒糖。 这人身上到底藏了多少东西?这些东西他又是藏在什么地方的? 不等颜如玉开口,颜如雪就从她的身后跳出来,一把夺过了那根棒棒糖。 “石头哥,给我,我要。” 将棒棒糖放到口中,颜如雪说道。 “我姐找你有正事要问你呢!” 正事,会是什么事? “我听小雪你会造船?” 颜如玉的语气略带着些期待的味道。 “略知一二吧!” 闻言,颜如玉的脸色微微一变,见状施奕文想了想,对她挥了挥手,说道: “小月,把屋子里的图纸拿过来。” 对于公子爷的话小月一向是言听计从,点点头进了屋子,不一会儿手上就拿了一卷东西出来。 纸卷展开后,颜如玉惊讶道 “这就是图纸?” 看着颜如玉那副惊讶的模样,施奕文随口说道。 “没错,这就是图纸,有了它就能造出船来。” 这几十张图纸,当然,并不是施奕文亲手画的,而是打印的,在超市办公室里就有打印机,能联上电脑直接打印,可必亲手绘制呢? 那样会累死人的。 翻看这些图纸,颜如玉简直不敢相信她的眼睛。 “有了它,真的能造出船来?” 施奕文微微一笑,并没有理会她。 “小月,去喊方大叔过来。” 颜如玉的想了想,再次开口说道。 “还有李大叔,让他们一起过来。” 在小月离开的时候,颜如玉依然认真的翻看着图纸,然后她有些疑惑的说道。 “这船就只有一根桅杆?这样的小船,能出得了海吗?” 一根桅杆? 朝着河面上的三桅海船看了一眼,施奕文说道。 “这个船,别看它不起眼,可实际上别说是出海了,那怕就过大洋也没有问题!” 当然没有问题! 这船虽然小点,可却是一百多年后大西洋海盗们的最爱——斯鲁普船。 这种单桅、纵主帆、配有一张较大的支索帆的帆船在17、18世纪曾广阔用于加勒比海地区的贸易与巡逻作战,与同期各种帆船相比,它的速度快且灵活,而且操纵简单。 其船身长度一般在20米左右,通常仅有一根桅杆上挂一到两面纵主帆和一副轻大型支索帆。这种看似小巧的船只无论是侧风还是顺风都可以正常航行,其上的大面积艏斜桅帆提供了极佳的转向和逆风航行性能,它的设计极期其优秀,以到20世纪的仍然在许多风帆游艇和赛艇得到广泛应用。 一艘二十多米长大型斯鲁普船可载上百名全副武装的海盗,最多可装14门大炮。它完美诠释了“跑得过我的打不过我,打得过我的跑不过我”那种海盗原则,既可以迅速追上逃跑的商船并迫使其投降,又可以在更强大的军舰刚从地平线上冒出未桅顶时,凭借着其高速性能逃离。 “真的吗?” 颜如玉有点儿怀疑。 “如玉,它看似小巧,可却能安全的越洋航行,别说是跑跑福建到日本或者南洋的航线了,就像横渡大西洋甚至绕过好望角进入印度洋,一路航行到亚洲,也没有任何问题。” 施奕文拍着胸膛保证了,它的性能真的非常优异,在二十世纪很多欧洲人就驾驶着它横渡大洋,甚至环游世界。 “要说它身上有什么缺点,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小了点!但这既是缺点,同样也是优点,因为船不大,且结构简单,正好可以拿来给北港的工匠们练手,积累一些经验,将来好造更大的船,一口吃不成个胖子嘛!” 冲着颜如玉微微一笑,施奕文又说道。 “况且,眼下,最要紧的是你得有船,有了七八艘船,到时候,在这寨子里就再也没有人能撼动你的地位!” 抬头看着信心十足的施奕文,颜如玉不禁觉得他说似乎有那么几分道理。在点头的同时,目光就这样落在他的身上。看着他,心里尽是疑惑。 这个人总能给他带来一些意外……但现在是不是惊喜尚且不知。 恰在这时一道粗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大小姐,您有事喊小的?” 第19章 拜师(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转头看时,却看到两个中年人从外面走进了院子。 领头的是个身材魁梧的中年大汉,身旁的中年人却稍显瘦削。 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哦,对,打渔的时候,好像他对自己说过,可以造一艘专门拖拖网的船。 看到这两个人的时,施奕文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方大叔,李大叔,你们来了。” 颜如玉笑道。 “请你们过来,是想让你们看一样东西。” 说话的功夫,她就展开了图纸,两个中年男人的眼前都是猛然一亮,身材削瘦的那个表情惊愕中又透着狂喜欢。 惊愕的睁大眼睛,有些激动的咽了咽口水,中年大汉问道: “大小姐,这、这是……” “单桅纵帆帆船。” 施奕文微笑道, “这些图纸虽说不是全套的图纸,但是基本上龙骨、船肋等主要部件的尺寸比例都已经写了出来,只要按图放大就行,虽然船型和大明的船有些不太一样,但有些东西一通百通的。” 其实造船的具体工序,那怕是施奕文的硬盘里存在上百本19世纪前期英法美的造船书籍,但是理论总归是理论,具体怎么造船的他还是不清楚,不过作为一个工科生,他相信有了图纸,完全能造出船来。 其实,施奕文把船想的太复杂了,别说是有图纸了,这个时代造船压根就没有图纸,都是凭着经验造船,甚至直到拿破仑时代,造船依然凭借着经验。不算什么那些父子相承的船匠,就说俄罗斯的哥萨克,他们就是一群造船好手,他们遇到水路不通的地方,他们就弃舟上岸。到了有水路的地方重新造船继续航行,这甚至是他们征服西伯利亚的法宝。到了远东时,哥萨克们又在海边造船,渡海到了库叶岛,后来又一路航行到了堪察加,阿拉斯加。 而就在几十年前,一个叫威廉.亚当的西班牙水手,流落到日本后,凭着经验为日本建造他们历史上的第一艘西式帆船。那艘120吨的盖伦帆船,也成为了日本第一艘横渡太平洋的帆船。 “方大叔,你看行吗?” 颜如玉笑眯眯的问道。 “咱们能造出这艘船吗?” “施公子,这船有多长?” “八丈左右!” 二十四米长的船,差不多也就是八丈上下吧。 中年大汉他愣了愣,喃喃道。 “八丈……八丈、足足八丈……” 突然,一旁边也跟着喃喃自语的中年汉子放声哭了出来。 “爹,你瞧见了吗?咱,咱家要造八丈长的大船了!” “方大哥,你听到没有,八丈、足足八丈的大船啊!” 李福兴一边说,一边哭,完全没有理会他人诧异的眼神。一旁的方大洋瞧着他那副失魂落魄的模样,长叹道。 “大小姐有所不知,但凡是船匠出身的,没有几个不想造大船的,可这造船的手艺是父传子,子传孙,只传男不传女,更不可能传给外人,陈老弟他爹当年为了学造大船的手艺,甚至把女儿嫁给了别人,结果……连个影儿都没学着。” 说话时,方大洋愣了愣,他已四十多岁,虽然也曾想过造飘洋过海的大船,可他真没想过有朝一日能学到这门手艺,他当然不相信这施公子会造船的手艺。但其实造船并没有多少区别,关键就是船身上的一些窍门,没人教永远都不知道窍门在那,可眼下只是搭眼一瞅这图样,他就知道,有了这图样肯定能造出大海船来。 “这么说,凭着这图纸真的能造出海船了?” “能,能,怎么不能……” 原本正放声大哭的李福兴激动道。 “大小姐,你不知道,这图纸都是各家的不传之秘,有了这图样,别说是单桅海船,就是三桅大海船也能造出来,关键就是……” 想了想李福兴说道: “施公子,这船,和咱们的船不一样啊?” “似乎有点像是红毛番的船,不但有龙骨,还有肋骨,和咱们的船不一样,不过它的帆和红毛番的也不太一样,不过只要咱们把这船摸透了,将来肯定能造更大的海船,两桅、三桅都不是事。” “没错,这些你们将来自己摸索吧,” 听着他们的话,施奕文笑道, “咱们先造出这艘船,等把它造出来,把技术练好了,我再给你们拿新的图纸,。这条船不大,正好全当练手了。” 已经四十多岁的方大洋和李福兴两人互相看了一眼,突然端正跪地,磕头道: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施奕文生受一拜,并没有拒绝。而方大洋、李福兴两个人拜的是诚心诚意,因为他们学到的是那些造船世家有“不传之秘”,凭着这图纸,他们就能掌握造海船的“秘决”。 瞠目结舌的看着这一幕,颜如玉顿时傻了眼,无论是方大洋还是李福兴,都是他爹花大价钱请来的船匠,可即便是花了大价钱,他们也不会造能通海的大船,为啥? 因为那样的船匠都是世代传承的,不是世代给某家海商大族造船,就是自家造船出售,人家根本就不屑你开出来的高价。可即便是如此,他爹也得请船匠来北港,为啥? 修船啦,船身保养啦,都离不开船匠。 可现在平素能和他爹坐着说话的两个大师父,居然都跪下来拜施奕文为师,她又怎么可能不惊讶? “方大叔,既然如此,你们就回去准备一下,咱们就先造这个船练练手。” “那个……俺就先回去了,等回头俺就在厂子里等公子了!” 方大洋搓了搓手,有些不舍的看着那图纸说道。 “方大叔、李大叔你们慢走!” 看着大汉的身影消失,扭头看着施奕文,颜如玉忍不住又笑起来。 “他们居然拜你为师,这也太出人意料了。” 这些天来与施奕文一点点的接触之后她已经不怎么用以前的眼光来看他了,但今天这件事还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甚至直到现在,她心里还想着这家伙的本领的底线究竟在哪。 “能者为师嘛!” 施奕文微微一笑,然后拍手,说道: “如玉,你吃了吗?今天小月拎回来一条鱼,我们今天吃糖醋鱼!” 第20章 天大地大,肚皮最大(第三更,求推荐 “石头哥,这鱼可真好吃!” 吃下最后一块鱼肉,恨不得把汤汁也用来绊米饭的颜如雪,望向施奕文的大眼睛里面又开始闪烁小星星了。 会做饭,画画,会造船,还会变戏法,尤其是这菜做的更是好吃极了……石头哥好厉害! 公子爷好厉害! 小月看着公子爷的眼睛里同样闪着小星星。 尽管味道很好,但颜如玉始终未发一言,直到将要离开时,才转头与施奕文说道:“谢谢你。” 施奕文点点头,并未说话,倒是颜如雪笑道: “姐,你和石头哥那么客气干什么,一家人帮一家人嘛,我说的对不对姐夫。” 小妹的一声“姐夫”,让颜如雪的俏脸瞬间变得羞红,盯着小妹说道。 “天色已经晚了,你还不快些回去。” 与小妹离开了边院的颜如雪,在出门后却禁不住小声嘀咕了道: “其实这人似乎也不错……” 说着,她的俏脸又有些羞红,匆忙朝左右看去,只见泉水在半丈外的跟着她,似乎没有听到她在说什么…… …… 打开房门的瞬间,迎面吹来的清风,让郑一官的心情顿时为之一爽。 倒不是因为今天的天气不错,而是因为……再过一个月,就可以顺风北上了,顺风北上,一路航行到长崎,然后把库里的生丝、瓷器变成白花花的银子和日本的特产。 当然,这也不是最重要的。 “大哥,你今天的心情似乎不错啊!” 瞧着大哥脸上的笑容,郑芝凤笑道。 “老三啊,你瞧今个的这风。” 郑一官伸出手,似乎想要抓住风。 “风?” “风有点凉啊!” 瞬间,郑芝凤就明白了大哥话里的意思,于是便笑道。 “天气开始变凉了,风向变了,等到东北风一起,船就能出港了!” 来到院子里,郑一官边走边说道。 “你说这风一起,这寨子里的人还能睡踏实吗?” 笑眯眯的看着天空,他又说道。 “上次那小子用河里的鱼帮她的过了一关,可我还就不信了,等到风向一变,到时候,谁还能睡踏实了!” 冷冷一笑,郑一官又说道。 “老三,你说咱们要是把弟兄们的分红改一下怎么样……” 话音没落,那边有喽罗兴冲冲的跑过来禀报道。 “大爷,大爷,出事了,出大事了!” 瞧着喽罗兴冲冲的模样,郑一官便笑问道。 “到底怎么了?” “大爷,鱼,鱼……” 喽罗手指着外面兴冲冲的说道。 “没鱼了!” 没鱼了! 闻言,郑一官说大笑道。 “我说今天怎么出门就见喜雀叫,弄了半天是应在这地方了,走!老三,咱们一起去看看去!” 前脚刚出门,陈德就迎头碰到郑一官。 “三哥,你这是往那赶啊!” 郑一官立即热情的招呼道。 “到河边看看,老六,你这是?” 陈德的眉头紧锁。 “和三哥一样,到那边看看,现在大伙靠鱼过日子,不能不上心啊!” 郑一官摆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虽然他的话声不大,可旁边的喽罗也跟着附和道。 “六爷说的是,现大伙靠鱼过日子,没了鱼,咱们可不就得饿肚皮,大伙说是不是啊……” 喽罗们毫无忌惮的大声嚷嚷着,不过说话的功夫,寨子内外都知道网毁了的消息,纷纷朝着河边赶了过去。 相比于郑一官等人的急切,施奕文反而很淡定,往河边走去时,边走边对颜如玉说道。 “不着急,你放心吧,这河里肯定有鱼。” 这才几天的功夫? 河里的鱼就给打完了,可能吗? “其实,我不是担心河里没鱼,我是担心……” 颜如玉的俏眉微皱, “担心有人乘机捣乱。” “放心吧!” 施奕文微笑道。 “有我在!” 有我在! 看似随口一说,可听在颜如玉的耳中,却让她的心头一震,看着施奕文的目光也发生了些许微妙的变化,恰在这时她的手被小妹握着了。 “姐,石头哥的办法多了去了,你就放心吧!” 说罢,她又朝施奕文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在她的眼里,石头哥……无所不能! “石头哥,我说的对吧!” “对!没错!” 宠溺的摸了下雪儿的脑袋,施奕文的目光落到颜如玉身后的泉水身上,她是侍女不假,她永远都是垂首跟着如玉,看似侍女,可她是带着刀的。 泉水……有点像是日本名。 她难不成是如玉的侍卫? 要是需要的话……感觉到投在身上的目光,泉水抬起头,冰冷的目光迎着施奕文的视线。 两人互视片刻,尽管谁都没说话,可施奕文还是从她的目光中读出了他所需要了解的东西——她是会杀人的! “如玉,一会到了地方,你只管去问孙六叔就行,其它人暂时不用理他!要是有人分不清楚……” 这丫头,做事还是需要人教的。 见施奕文的目光落在泉水身上,颜如玉似乎明白了什么,只是点头轻应一声。 等他们到河边的时候,那边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大家都围着几张网在那里指指点点的,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 “孙老六,你给个明白话,为啥今个没鱼了!” “就是,孙老六,大小姐让你负责打鱼,这才几天的功夫,这鱼就没了!” “可不是,你小子把网一晒,我们吃什么?” “喝西北风啊!” 被众人围着的孙老六,神情窘迫吱吱呒呒的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见到施奕文过来了,立即有人嚷嚷道。 “前几天,不是有人嚷嚷着什么这河里的鱼吃不完吗?” “可不是,还说河里的鱼完了,还能到海上打,和着这才几天,鱼就打不着了!”听着喽罗们的嚷嚷声,甘辉冷脸训斥道。 “混账东西,说什么风凉话呢,这可是关系大伙肚皮的大事,休得胡言乱语,有大小姐在,还愁没吃的吗?” 他的话音刚落,洪旭就说道。 “十五爷说的是,有大小姐在,大伙有什么可愁的?二爷,您说是不是!” 见洪旭把话丢给了杨天生,郑一官的心里微微一笑,这可都是他的人! 被人挤兑到前台的杨天生,脸色是那个难看啊。 早知道就不应该过来凑这个热闹,他颇有些为难的看着大小姐,大小姐、二小姐她们走了过来,旁边还有那个施公子。 他的眼前顿时一亮,不等他过去,却看到大小姐径直往孙六走了过去。 第21章 你不会,可我会啊(第一更,求推荐, 众人见大当家的走了过去,纷纷散了过去,原本被人围着的孙六连忙行礼道。 “小的见过大小姐。” 看了眼孙六,颜如玉便问道。 “孙六,大伙都说今天没鱼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往河上看了眼,她又说道。 “河里没什么问题吧。” “回大小姐话,河里是没问题,就,就是……” 被大小姐这么一问,神情窘迫的孙六吱呒着却说不出话来。 旁边的另一个渔夫见他不说话,便主动说道。 “大小姐,不是河里没鱼,是连打了几天的鱼,这网再不晒就废了!” 原本被围着的渔夫纷纷说道。 “大小姐,你瞧瞧那边晒的网,这几天都断成什么模样了,小的们就是连夜补,也补不过来啊,这网非晒不可!” 他们这么一说,周围的人顿时不乐意了。 “晒网,你们一晒网,我们吃啥?” “可不是,难不成我们就挨饿吗?”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是古来的道理,那有打鱼不晒网的……” “可晒网归晒网,当初是谁说的,这河里的鱼够咱们吃的!” 见有人有意无意的,矛头就对准了施奕文,颜如玉的脸色一沉,沉声道。 “有事说事,没大没小的,忘了寨子里的规矩了吗?” 娇斥声响起时,那些喽罗才意识到,眼前这位是大小姐不假,可……也是大当家啊! 正是时候! 施奕文便走过去问道。 “那个,孙六是吧!你来告诉大小姐,这个网是咋回事?” 其实不用说,施奕文都知道怎么回事。 在尼龙发明之后,渔网是用麻纤维织成的,麻纤维吸水容易膨胀,还易腐烂,容易拉破,所以渔网用上两三天以后,就得晒两天进行修补,这么做其实是为了延长了渔网的寿命。 “公子,大小姐,这网至少要晒上两天才能再用,要不然,这网肯定会断的。” 唯恐大小姐不信,孙六又说道。 “要是不信,你去扯下那网,用了三天,都快泡烂了。” “不用扯,我信你!” 孙六愣了一下,然后有些尴尬的说道: “公子,俺是粗人,不懂什么义不义的,可俺知道,要是没有老当家的把咱们从老家接过来,给俺们一口饭吃,俺们现在早就饿死了,做人不能没良心,公子造出了这个拖网,俺们就寻思着能多打些鱼报答老当家的恩情,可现在这网用了几天,都快泡烂了,实在是不能再用了。” 瞧瞧,这人说的多实在。 施奕文脸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了,古时候的人,还真的是淳朴啊…… 你们都瞧瞧,都学着点儿。 “这网必须要晒,可为什么平常不多打一些……嗯,以后打鱼的时候,多打一些,用盐腌起来就行。” 这个时代可没有冰柜冷冻,还是吃咸鱼吧。 “石头哥……” 颜如雪扯了扯他的袖子,张了张嘴,但还是没有说些什么。 “腌鱼?咱们这没那么多盐啊!” 不等旁人说话,颜如玉就解释道。 “施公子刚来,不知道咱们这的情况。” “没盐?” 施奕文诧异道。 “靠着海边,居然会没盐?” 一旁站着的杨天生看了一眼他,说道。 “施公子,这制盐不是谁都会制的,虽说咱们知道盐是用海水煮,可煮盐费时费事不说,寨子里没人会煮盐,现在寨子里的盐都是从生番那边换来的,够吃用就行,要是腌咸鱼的话,那就要多换盐过来,可生番那边又不是盐贩子,估计也没多少多余的盐换给咱们,除非咱们自己煮。” 煮盐! 愣了愣,施奕文对想到天启年间,大明许多盐场还停留在“煮海为盐”的阶段,尽管晒盐法早在宋元就已经发明了,可是,古代的技术推广实在是滞后的很,直到清初晒盐法才大面积推广,甚至直到清代中期两淮盐场还是以煮盐为主。 见施奕文愣住的样子,杨天生笑一声,伸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说道: “施公子,这从古至今都是术业有专攻,这煮盐的事,非得盐户的来办,公子有所不知,这盐户里头也分三六九等,一般盐户也就是干苦力,但是那些会“制卤”的,在旁边张张嘴,需要的时候动动手就行,这制卤的本事都是祖辈相传的,外人学不得,咱们即便是制点盐,那盐啊,也就是凑和着能用……” 笑眯眯的看着杨天生,郑一官的心里是那个爽啊! 小子,你也有今天啊! 吃瘪的味道如何? 突然,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只听施奕文说道。 “制卤?我会啊!” 什么? 话声虽不大,可清朗的声音仍然传入众人耳中,郑一官睁大眼睛盯着施奕文,他的脸色变了些。 他的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他会制卤? 这不可能。 制卤那活……是不传之秘! 难道他真会? “你,真的会!” 杨天生睁大眼睛。 “你会制盐?” “我会啊!” 施奕文淡定的说道。 不就是制盐吗?有什么难的。当年高考化学那可是满分,是接近…… 所有人都能从施奕文从容的态度里,能看出来他并不是口出狂言的。 “那……” 微微张着嘴,表情惊讶的郑一官,盯着施奕文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他害怕啊! 他害怕再次出丑啊! 万一他要是真的会呢?岂不是徒惹人笑话。 但转念一想,郑一官的心头一动,便上前说道。 “哎呀,施公子大才,在下自愧不如,不过呢,就是制盐腌鱼,那也要有鱼可腌对吧,你看,眼下这网怎么办?只是这样晒着也不办法啊。干晒着网,那能打到鱼呢?” 郑一官的话,让周围里的气氛变得有些怪。众人又一次把目光投向了施奕文。 而颜如玉也是直直看着他……他还能再次出人意料吗? “这还不简单,归根结底不还是网不够嘛,那就多编几张网呗,孙六,编一张新网,大概要多长时间?” 想了想,施奕文比划道。 “网眼可以大点,嗯,巴掌这么大就行,小鱼小虾的就不要了。网再编大一些,这样一网能多打些鱼。” “回公子,要是我们一起干的话,半天就能弄出一张新网,不过公子,这网编大了,用细绳可不行。” 孙六如实的说道。 “为什么用细绳?那就用粗绳子,直接用粗绳编网。” “粗绳……” 郑一官突然笑道。 “施公子说笑了,刚才孙六还说晒网来着,这么细的绳子,都要晒上两天,粗绳编网,那还得晒上五六天,才能晒干,绳子粗了,绳芯就难干透,干不透,芯子一烂,可就全完了,况且,这麻绳本身就难干透。” 慢条斯理的话语从郑一官的口中道出,此时他一脸和煦笑容,仿佛是在帮施奕文解围似的。 目光落在郑一官的身上,施奕文的脸色陡然冷了冷,随即唇角咧出一丝笑来。 “谁说要用麻绳了!” 第22章 小菜一碟(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谁说要用麻绳了!” 瞬间,周围的人都傻了眼,不用麻绳用什么? 就连孙六这样多年以打鱼为生的人,也是惊愕的看着这位施公子,他就不知道,从古至今打鱼都是用麻绳? 这小子肯定是在故弄玄虚! 盯着那小子,郑一官暗自想到,可是那小子脸上笑容看在他眼中,似乎有些诡异。 难道,他还真有什么能耐? 不可能! 绝不可能。 可为什么他笑的毫以诡异? 摸不准施奕文是不是有什么法宝的郑一官脸上努力维持着笑容,他的心里有些发虚,毕竟这小子总让人琢磨不透啊。好在那边杨天生也继续说了起来。 “哎呀,施公子,你就别卖关子了,这不用麻绳还能用什么?用棉绳?棉绳贵不说,还不如麻绳经水泡呢。” “对对,二哥说的是,棉绳确实不经用!” 郑一官的脸上一副幸灾乐祸的笑脸,可这时候微微僵住了,他的心底泛起不好的感觉来。 只见施奕文冲他咧嘴笑道。 “既然麻绳、棉绳都不经用,那就用船绳吧!” 他的语气轻松,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郑一官等人瞬间变了脸色…… 船绳! 这两字不起眼,可这话一出,便有许多人的脸色变了变,有的凝神肃容,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有的则眉头轻扬,面上露出喜色。 “哈哈,施公子说的不错,不错,用船绳,用船绳就好!船绳耐使!船绳制的网,就是泡上两三个月的,那也是屁事都没有……” 哈哈大笑的杨天生,突然正色道。 “施公子,你这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这船绳耐使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可这么多年,又有谁想过用船绳来编鱼网。在下佩服、佩服……” “杨二叔客气!” 施奕文拱拱手算是还了礼,然后冲着郑一官说道。 “大家伙都海上行船的人,你说这船绳堪用吗?” 心下又咯噔一声的郑一官,心里是那个苦涩啊,他意识到了这次又算计错了,他自以为算计了对方,还不等得意,就被反将一军了。 太干脆了。 站在那儿,郑一官的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阵,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好才是。 站在一旁的颜如玉,顺便补了一刀。 “施公子,其实船绳也是麻绳嘛,不过是产自马尼拉的麻。” 施奕文笑道 “此麻非彼麻而已。” 船绳确实是麻绳,只不过明代海船的船绳清一色用的是马尼拉麻,实际上早在郑和下西洋时,马尼拉麻也就是蕉麻,就因为其在海水中浸泡不易腐烂的特性,而被郑和船队使用,等到西班牙人占领菲律宾后,蕉麻绳就在大明船商往返马尼拉过程中,在沿海各地得到了普及。但使用范围并不广泛,主要用作缆绳,大多数至于船帆仍然用更廉价的苎麻或者黄麻,至于渔网当然也是用这两种本土麻,当然,它们的强度也低,只有焦麻的一半不到。 “其实,这不是最好的麻,在墨西哥那边有一种麻,叶片像剑,那种麻比马尼拉麻更结果,更耐海水浸泡……” 剑麻也好,焦麻也罢,都是制船缆、船帆和渔网的最好原料,但是他们在中国的普及,要等到三个世纪之后,也就是船缆普及的最早。为什么,因为绳结实,因为船贵,值得用好绳。至于帆和网,从来都是用最便宜的,至于渔网普及剑麻网或者马尼拉麻网,那都是20世纪中期,建国后的事情。 有时候古代的技术推广就是如此的滞后! 不等施奕文说完,颜如雪就拉着他的袖口张张嘴,正要说话时,她姐走了出来。 “陈三叔,一会你从库里取出几百斤合用的船绳给孙六他们。” 向前走了一步,颜如玉笑看着众人。 “现在大伙应该没什么事了吧!” 面上的笑容一敛,颜如玉斥道。 “你们一个个的成天都围在看热闹,闲着没事干是不是?难不成寨子里就没有规矩吗?这寨子里头可是不养闲人,明天一早,都给我到海边制盐去!要是再乱了规矩,就别怪我动了家法!” 原本围观的众人这会那里还敢再言语什么,无不是纷纷拱手言是。 眼前这一幕,让郑一官的心里更加苦涩起来。 原本他想要趁机拆台,无非就是想要让众人质疑颜如玉,如果真的他所想的那样,他肯定会趁势挑起大家对她的不满,她是女人,当不了家! 可曾想姓施的那小子非但把事轻松化解了,还让那丫头趁机又收了些人心,原本已经倾向自己的杨天生他们的心思怕又活络起来了。 这事……不值啊! 看着施奕文时,瞧着他脸上的笑容,郑一官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恨不得把那张脸踩到脚下,狠狠的踩上一通。 见他一直盯着石头,颜如玉笑道: “对了,郑六叔,你手下的人手最多,明个儿你就带人去海边制盐吧!先制个十万斤回来应应急。” 这边郑一官瞪了瞪眼睛,显然他没想到颜如玉他竟会这样说。 “我,我……” 话音才出,施奕文拍了拍他的肩膀,做出要说点什么的样子,周围杨天生、陈德、甚至就连施大瑄、洪旭等人都竖起了耳朵听了起来,一两秒钟后。 “制盐很简单的,你不会的话……” 只听得施奕文说道: “……改天我教你。” 这话没有真没压低声音,一本正经地说完,施奕文冲众点点头转身离去,这才反应过来的郑一官脸上一时间涨得通红,不知是气的还是恼的,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原本一些跟在石头哥身边的颜如雪,这时候连忙笑着跟了过去,两人一前一后向寨子。一脸错愕的郑一官,扭头想对颜如玉说什么,却见她也跟了过去。 “石头,小妹,我们一起回家。” 只见颜如玉用力地抿嘴,朝着他们追去时,眼中的笑意却是浓浓的,待到了他们身边后,笑着向他点点头。 “今日之事,辛苦你了。” 第23章 他无所不会(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呔!” 伴随着一声闷喝,草席瞬间被切成两截,接连两刀砍草席上,郑一官并没有停下来,而是又接连挥了几刀,大腿粗细的草席被接连砍成数截。 盯着在院子里练好的大哥,刚刚病愈的郑芝虎,轻声问道, “大哥怎么了?” “别说话。” 郑芝凤摇摇头,他知道大哥的心里不舒坦。 “呀、呔!” 又是一声闷喝,郑一官继续练着空刀。 暮色之下,脸色紫红的郑一官,额头的上青筋暴出,神情显得颇为的狰狞,一双眸子里迸发出浓浓的杀意。 见状,郑芝虎摇了摇头,大哥的心境乱了。 “大哥,你的步子乱了,刀不稳……” 不等他继续说下去,郑一官就猛然收刀恼声道, “我要你教!” 大哥的怒斥让郑芝虎吓了一跳,郑芝凤则叹了一口气,说道: “大哥,既然事已如此……明天那事,咱们就回了她,想来那丫头也不至于因为那点小事……” “回!回什么回!” 郑一官的鼻翼挑了挑。 “非但不能回,咱们还得像模像样的办好这件事,让大家瞧瞧,谁是耍嘴皮子的人!那些个豪门子一个个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可实际上都是嘴巴上的功夫!他这也会,那也会,会打鱼、会制网……会个屁,无非就是在墨西哥,在欧罗巴的时候,见过有红毛番用那种法子打鱼,用马尼拉麻做渔网,顶多也就是见得多而已!” 现在,郑一官真的不怀疑那小子去过墨西哥了,毕竟,有些东西是作不了假。 要不然,又怎么解释这些呢? 见多识广,那是肯定的。 “可,可,大哥,煮盐那个差事真不好办啊!” 郑芝凤有些为难道。 “既然他会,不妨让他给咱们指点一下。” “他会?” 郑一官抿抿嘴说道。 “他会个屁,他要是能制出好盐来,我就把盐当米吃了!你信不信,他就是嘴皮子上耍耍,老三,等你把盐带回来,你看哥哥我怎么埋汰他!” 听着大哥他们的话,郑芝虎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了那天晚上的遭遇,心悸之余便说道。 “大哥,其实以小弟看,那这件事,就此作罢吧……有那姓施的在一旁帮衬,那丫头兴许真能掌住寨子……” 闻言郑一官却冷笑道。 “你懂什么?老二,这大当家的位置向来是有能者居之,她颜如玉有什么?除了她爹留的名,她什么都没有,凭什么占着大当家的位置,咱们兄弟的船多、人多,凭什么不能当家!” 说着,像是想到了什么,郑一官的脸色瞬间变的有些不太自然,干咳了两声,然后又说道。 “对了,老三,下回咱们去马尼拉的时候,看看那边有没有他说的那个什么剑麻,说不准红毛番早就都把它从墨西哥带到马尼拉了。” 大哥吩咐让郑芝凤疑惑道。 “大哥,你这是?” “要是那东西能制绳,而且像他说的那么好的话,将来咱们也多做一个买卖。” 其实,在郑一官的心里,最重要的还是生意,毕竟,从当年跟着舅舅做买卖的那天起,生意在他的心里占了很大的分量。 “大哥,那明天你去吗?” “这样的小事,还要我出面吗?当真让他教我吗?” 想到那小子的那番话,郑一官的脸上浮现出了阴狠之色,在夜色中很快的又隐去了。 …… 夜深了,片刻之后,小月也从房间里离开了。在房间里看了几页书,施奕文起身推开窗户时,窗外一片漆黑,这座小院只住着他一个人,入夜后,小月就会回到正堂左边的院子,颜家姐妹和几个丫环都住在那边。 兴许,这时候,颜如玉正在那儿埋头写着些东西吧。 寨子不大,可事实着实不少啊! “颜如玉……” 轻念着她的名字,施奕文的脑海中又一次浮现出那张绝色容颜。 不过也就是十七岁的女子而已,要是没有自己横插一杠,估计现在早就让郑一官逼婚成功了。 郑一官! 双眸微敛,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你做事是不地道,可其它人呢?一个个都在旁边看着,你们是想看她能不能撑起这寨子吧,正好了,那就让你们好好瞧瞧,小爷我就给你们演出好戏瞧瞧。” 既然那是自己的媳妇,那怕是名义上的,那也不能让别人给欺负了! 这个家……她当定了! 冷笑之余,施奕文知道眼下这情形,大抵还要持续好一阵子…… “也不知道他睡了没有……” 躺在床上的颜如玉默默的寻思着。 从那个人莫名其妙的出现在她的闺房,甚至……想到两人初见时的那一幕,她的脸上就是一阵滚烫,他,可真下流…… 可就是这个下流的家伙,居然把一切都改变了。 那家伙一次又一次的帮她解决难题,甚至就没有他不会的事情。 以至于她有时候也会好奇,那家伙到底会些什么,又不会些什么,就连工匠会的事情,他也会,他为什么会那么多东西?甚至就连他的厨艺也是极其高超。 他到底是什么人? 其实,在海澄老家的时候,颜如玉也是见过一些读书人的,可那些读书人,要么是恃才傲物,要么是眼高手低,要么是贪财好色。毫无疑问,那家伙似乎和他们就没有什么地方相像的。 他到底是从那里来的? 即便是到现在,颜如玉也不清楚,但她心里知道。 没有他,看似谁都治不了的郑一官,就不可能屡屡受挫,短短的几天之内,那人就不敢再上门逼亲了,这一切远远出乎了颜如玉的意料。 当然,这几天他办的事情,也让颜如玉的心里面极其惊讶。 那些东西,他都是怎么知道的? 怎么会做的? 难道说,他真的无所不能? 一开始,施奕文对颜如玉来说,只是为了暂时堵住郑一官逼婚企图,做做样子的摆设而已。别说是有名无实了,甚至还曾寻思过,将来一刀把他杀了了事。 毕竟,那家伙真的,真的偷看过她洗澡。 颜如玉的心里面其实有着一些准备,想象过他会逃跑,会离开……当然也想象过,有朝一日亲手杀他时,会清楚的告诉他,为何杀他。 不过就是杀一淫贼而已。 但无论如何,颜如玉也没有预料到,他居然留了下来,而且还屡屡助她度过难关。 难道,他就是老天爷派来帮助自己的? 但这个念头在颜如玉的心底也就是一闪而过。 反正,他就是个……奇怪的家伙……嗯,还是个大淫贼呢! 瞬间,想到两人初识的那一幕,她的脸色又一次羞的通红…… 第24章 变化(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清晨,当施奕文醒来时,正是太阳初升时。 偏院里和往常一样没人,颜家姐妹住在东边院,现在他甚至已经习惯了把这个小院当成自己的家了。 简单的洗漱之后,施奕文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 “啊……” 呼吸着来自河上的新鲜空气,整个人顿时变得神清气爽起来。 没有被工业化污染的空气,每一口都带着大自然的味道,甚至清新,而且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这香味? 糊拉汤。 深深的嗅了一下,施奕文确定自己没有闻错,这的确是糊拉汤的味道,那股浓郁的现化食品工业的香味是瞒不了人的。 是小月在做饭。 其实,施奕文也只是偶尔下一次厨房而已,毕竟一个大男人不能总在厨房里面转悠吧。所以每次下厨时,他都会有意识的教小月烧菜,当然,因为习惯了味精等口味,所以他还从空间的超市里拿了一些佐料,当然,还有一些糊拉汤料粉。 不曾想,小丫头们已经喜欢上了那种味道。 那种现代工业制出的浓郁肉香,确实是非常诱人。 “要是再配上几根油条就更好了……要不试试煎饼果子呢?” 恰在这时,一阵风似的人影跑了进来。 “石头哥,石头哥,郑老三、郑老三带人到海边制盐去……咦?这味道……是糊拉汤!” 喘息未定的颜如雪激动的喊叫着,可不等说完,她就被厨房里的香味给吸引了,立即跑了过去, “这丫头……” 笑了笑,施奕文就朝着前院走去,到了院前站在高台上,可以清楚的看到郑芝凤率着上百号正撑着小船往河口下游驶去。 “石头,你看,他真的去了!” 伴着脚步声,是如玉,身边的淡香让他不禁多嗅了嗅。 望着河上往河口驶去十几艘小船,颜如玉面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一切都还好,郑一官到底还是派人去制盐了。 看着颜如玉的那副激动的模样,施奕文心里微微一笑。 傻丫头,一切才只是开始呢! 这以为人家这就服了? 这一天,所有人都看到了,看到郑家老三领着人往河口去制盐了,看着郑家老三离开时,神情各异的人们又把目光投向了寨中央的土台,投向站在土台边的颜如玉。 而颜如玉却不由自主的把目光投向身边的男子,看着他时,俏眉间不由自主的闪动着一丝笑意。 感受着如玉的目标,施奕文随口道。 “如玉,” “嗯?” “有时候,杀人……才能立威啊!” …… 时间流逝。 转眼间,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个多月了。 迎着初升的朝阳,和往堂一样施奕文在寨门外活动了下手脚,便沿着土路跑了起来,现在他已经养成了每天跑步一个小时的习惯,这样的锻炼对身体只有好处,毕竟,在这个没有现代医学的时代,强壮的身体是生存下去的本钱。 一路上,他跑步的速度不快不慢,尽管跑了半个小时,但是他的呼吸仍然非常平稳,换做穿越的他,唯一可能的结果就是早就累吐了。而现在,他居然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跑下来了。甚至那怕就是跑上一个小时,也不会感觉到疲惫,尽管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的身体肯定发生了一些变化。只不过这种变化似乎并不是立即发生了,而是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慢慢的变化着。 这一结论让施奕文暗暗兴奋,毕竟,好身体才是最大的本钱,况且是在这个乱世之中。 其实并不仅仅只是身体变好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他发现自己的力气变得很大,而且速度变得也很快。 当然,他并没有把这一切告诉其他人,毕竟社会经历告诉他人还是保留一点自己的秘密最好。 当然更为重要的事,哪怕就是他自己,也不知道现在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哪些变化。 “要不试试能跑多快?” 玩心大起的施奕文,心头一动就猛然加速飞奔起来,他跑的速度极快,恐怖的速度甚至可以媲美百米冲刺,可这样的速度却一直维持着。 像一阵风似的跑出了百姓开垦的农田,跑进附近的草原,在草原上跑着跑着,在他的前方有多出了一道足有五六米宽的小河,他完全没有要绕路的意思,一个大步径直跳了过去,空中双腿来回摆动了下,轻松地落在河的另一边。 “哦……” 兴奋起来的施奕文猛然嚎了一声,脚下却也没停下脚步,更没有减速,而是继续往前跑着。 这时,他的速度有多快? 施奕文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全力跑起来的时候,浑身上下充满了力气,没有丝毫的疲惫,甚至就连呼吸依然平缓如初。 现在,施奕文已经可以充分确认自己的身体的确发生了变化。反应更加灵敏,肌肉更有爆发力,奔跑起来速度更快,耐力更强。 停下来之后,看着周围有些陌生的环境,施奕文茫然道。 “我跑了多远?” 这里离寨子似乎很远。 那里应该是诸罗山吧! 望着远处隐约可见的诸罗山,施奕文诧异的发现当他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可以轻易地看清楚一百多米大树的树纹,非但视力变化了,就连听力也变得异常灵敏,甚至可以听到那株大树上的鸟儿在叫唤。 “难道我……变成超人了?” 有那么一瞬间,施奕文简单兴奋的有些难以自抑。 超人? 眼睛放激光?往天上飞? …… 显然,这都是不可能的,很快施奕文就发现身上发生的变化仅仅是一定范围内的增强。肌肉更有力,体力更充沛,耐力更强,反应更灵敏,头脑更灵活。 仅此而已! 不过,有了这么多好处,还有其它好奢求的! “就是有点饿。” 或许是因为刚刚剧烈运动过的关系,他的肚子开始敲起鼓来,就在他正准备离开时,隐约的听到一阵求救声。 有人求救? 似乎也不对,因为那人说的话他根本就听不懂,但从语调中能听出他很慌张。 尽管不知道那个人在喊什么,但却能听到野兽的吠叫。 那个人是在求救! 施奕文立即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了过去,他跑的速度很快。 在距离差不多一百多米时,集中注意力的他终于看到前方的情景时——一个受伤的男人,手持长矛试图驱赶一头熊! 熊! 居然是一头黑熊! 惊愕的睁大眼睛,这时他甚至能够清楚的看到狂暴的黑熊吠叫时流出的口水,张牙舞爪的朝着男人扑了过去。 来了及了! 现在怎么办? 前一刻还在奔跑的施奕文陡然停了下来,拾起地上一个拳头大小的石头,抡起胳膊,冲着黑熊猛的一下投了出去。 第25章 熊出没(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呀……” 浑身血淋淋的莫那·罗达奥,怒视着发狂的黑熊,不时的挥动着手中的长矛。尽管面对这头块头远超过他的黑熊他并没有认输。 但是他已经感受到死神的威胁,莫那真的觉得他好像要死了,他的身上到处都是被熊抓伤、咬伤的伤口,哪怕是轻轻地挪动一下身体浑身就感到疼痛无比。 在他试图用长矛击退黑熊时,长矛却被黑熊一把掌打掉了,在熊掌的拍打下,他人也跟着摔倒在地。 还没等他莫那爬起来,就只见黑熊扬起上半身,呲牙咧嘴的咆哮着朝他扑过来。 它抬起了熊掌,熊掌里的黑爪完全伸了出来,它似乎要借助身体的重量和锋利的爪子踏在他的身上,撕碎他。 完了! 见此情景,即便是作为部落里最悍勇的勇士,莫那也是吓的肝肠寸断,尽管如此他仍然试图躲避这一击,可是浑身的伤痛却让他连挪动身体都做不到。 “啊……” 完了! 在黑熊落下的瞬间,在莫那看着锋利的爪子即将落在他的身上时,他看到一个黑影呼啸着从一旁飞了过来。 “砰”的一声,原本呲牙咧嘴的黑熊脑袋向着一旁歪去,咆哮声嘎然而止,然后重重的摔在地上。 “这,这是怎么了……” 定睛一看,莫那看到黑熊的脑袋上“嵌”着一块石头,血像泉水似的涌了出来,原本狂暴的黑熊这会已经没了性命。 有人救了我! 强撑着身子,莫那看到有人跑到他的身前。 “你怎么样?没事吧!” 是他救了我? 尽管那人背对着光,可莫那仍然看清了他的模样。 是明人。 这个人穿的好像和明人不一样,而且脸上……他脸上是纹面? “你,你救了我……” 他会说汉语? 不过这时候,施奕文倒是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这家伙浑身上下都是血,血肉模糊的他看起来与其说是活人,倒不如说是块烂肉。被黑熊抓挖的伤口足有十几条,每一条都有十几厘米长,几厘米宽,有的伤口甚至深可见骨。 好家伙,这分明就是小李子的待遇啊! 救人救到底吧! 见他想动,施奕文想都没想,就按着他说道。 “你先别动,我把伤口给你收拾好!” 怎么收拾? 现在最重的是处理好伤口,这些伤口必须要缝合起来,要不然流血都能要人命。当然现在可没有抗生素,要是伤口感染的话,在这个时代,差不多也就只能躺着等死。 古人压根就没有什么的消毒意识,不知多少人死于看似不起眼的伤口感染的人。 人命关天,不能不救啊! “你稍等一下,我去取些东西过来。” 转个脸,跑出十几米,施奕文就躲在大树后进径直进空间,要不要这么草率啊! 可人命关天啊! 这间超市里有一家药店,药店的规模不大不小。 “绷带、绷带……有了,有缝合针吗?……” 在药店里找了一圈,施奕文还是没找到缝合针等器械,但是却找到了酒精、碘酒、医生棉以及绷带等物资,一脑的装在盒子里端出来之后,施奕文就跑到了他的身边的。 瞧着已经奄奄一息的伤者,施奕文说道。 “好了,我来了,这就给你缝合伤口。” 话音落下时,施奕文直接把酒精往伤口上倒了下去,先冲掉血污吧。 下一瞬间,一声狼哭鬼嚎似的尖叫在草原上响了起来。 “啊……” 伤口处的剧痛让莫那放尖叫着,原本意识模糊的他清醒了,睁大眼睛盯着这个汉人。 他,他要干什么? 他似乎是在给针穿线,穿线? 等等,他要干什么…… 在那人把针刺进自己的身体时,莫那惊恐道。 “你,你……啊” 又是一声嚎叫后,莫那看着那人缝布一般把绳子穿在肉里,然后再系上,然后,又扎了进来…… 啊…… 又是一声嚎叫! “别担心,只要把伤口缝好了,你就没事了……别叫啊……又缝歪了。” 施奕文从来都不是什么医生,他也没学过医,顶多也就是看过医生缝合伤口而已,现在不过也就是有样学校。 哦,这针并不是缝合针,而是普通的缝衣针,超市货架上的。 好像……对,消过毒了。 等到歪歪扭扭的把伤口像缝麻袋似的缝好后,施奕文特意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 十五道伤口,完全缝上。 就是有点歪,嗯,这伤口本身就是这模样。 咱这手艺也不懒啊! “好,好了……” 莫那的嗓子都已经哑了——喊哑的! 年青的时候,他曾是部落最勇敢的战士,可今天他真的被吓到了,那怕是被黑熊抓碎胸口的时候,他都没有害怕过,可是这个年青的明人的动作却吓到了他,他先用酒倒在伤口上,那种剧痛痛得他都想死了算了,然后他又像是缝布似的捏着他的肉,直接缝了起来。 这种处理伤口的方法,还是他平生第一次见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用酒来清洗伤口,而且还要用针缝,但是在他用那种白折软软的布包扎伤口后,看着已经包扎好的伤口,他的心里面只剩下了感激。 “好了,完工!” 终于,把绷带系好之后,施奕文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其实原本咱应该学医的,绝对的有天赋。这伤口处理的,那是一个“完美”。 不过,他压根就没想过,要是真的是在医院,估计他这么治的话,肯定会被病人家属打死。 但是现在,他所收获的却是感激,强撑着想站起身的莫那,终究还是没能站起来,不过他仍然对面前这个满头大汗的明人道谢道。 “我叫莫那·罗达奥,谢谢你救了我,恩人叫什么名字?” “我叫施奕文,别说什么恩人,就是……” 突然,莫那大声喊道。 “恩人,小心!” 与此同时,施奕文感受到了威胁! 不对,是危险! 这种感觉是过去,从来没有感受到的。 在转身的同时,他听到了一道疾风声迎面传了过来…… 第26章 杀人(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箭! 尽管箭在空中,但是施奕文仍然看到了它,看到了锋利的箭头,铁色的箭头泛着金属光泽。 虽然施奕文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在他的人生中还没有这么近距离的看过箭,但是当它呼啸着破空袭来时,任谁都能够感受到致命的危险。 箭的速度很快! 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突然到即便是有人提前发出预警,也没有什么意义。似乎一切都已经不可避免,然而接下来让莫那乃至射箭的人毕生难忘的一幕发生了。 啪! 转身的瞬间,施奕文陡然向着侧方扑去,飞向胸口的箭几乎是贴着他的身体飞了。 “小心……呃……” 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莫那看着被这人躲过去的箭。又目测了一下偷袭的人与他之间的距离,只有十丈远。 “他是怎么办到的?” 放箭的人甚至看了看手中的弓,似乎是在怀疑他的弓。 “你们是谁!” 躲过致命的一箭后,再次起身时施奕文的语气中带着愤怒,他的手中多了一块鸡蛋大小的鹅卵石。 他第一次感觉到距离死那么近,如果他没有转身,如果没有躲过这支箭,恐怕现在小命都没有了。 盯着三十几米开外的两个土人,感觉如芒在背的施奕文,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冲动, 愤怒! 或许内心是愤怒的,但是理智是清醒的。 他们有两个人,手中拿着弓还有长矛,腰间悬着一尺多长的弯刀,他们的打扮和自己救的这个人差不多——其实也就是只穿着件兜裆布,脸上同样带有刺青。 尽管他们的神情惊愕,但是仍然坚定的朝着自己走来,他们的目光一直落在的施奕文的身上。 施奕文突然有一种错觉,他们似乎是在看着猎物。 “小心,恩人,他们是泰雅族的,是出来出草的……” “出草?” 施奕文回头看一眼自己救下的那家伙,这一瞬间,他仍然感觉到身后那两双眼睛似乎一直在盯着他,就像盯着猎物一样。 “就是猎头!” 猎头! 原来是……猎头——啊! 施奕文惊愕的睁大眼睛,他想起了曾在电视上看过的猎头的习俗:他们把人杀死后将首级带回,放在家中或部落的首棚中以示战功。哪个部落积累的人头越多,越是显得部落强大,附近其他部落就会敬重。如果哪个人家里人头积累得多,就显得主人勇武,在原住民中间地位高,各方面都要更加受到优待。 而且他们认为人头在家里供养,会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这种力量不但保护自己还能有各种好处,甚至可以驱走妖魔邪祟。所以他们互相串门,经常要欣赏彼此家里收藏的大量人头,你去了说不定一时半会欣赏不了这种收藏艺术。 而每一个男子成年时,都要出草猎头,这是他们成年的证明,至于出草砍谁的头倒是无所谓,一般只要不是附近的熟人都可以。 清代人的描述这地方是什么情况? 进山时会遇到各种鬼怪,它们经常会沿路讨要“路费”。如果是鬼怪一般把随身带着的纸钱撒出去就可以了,最多摆酒烧香祭奠祈祷也能放过。如果遇到生番,就只能把自己的人头拿给人家做路费。 合着现在他们是过来收“路费”的。 路费就是项上人头! “……—%……—%” 生番朝他逼近时,说施奕文听不懂的话。 “恩人小心……” 莫那大声喊道。 “矛,矛,我的矛在地上……” 现在他自己的性命也在恩人的手上,要是恩人丢了脑袋,他的脑袋一样保不住。 矛! 实际上是根断矛,被熊一巴掌拍断的断矛落在离他十几步远的地方。 盯着那边的断矛,随着瞳孔的收缩,施奕文感觉自己的心脏猛地停顿了下,随即开始剧烈的跳动。 他能感觉到那两个生番在盯着他,其中一个生番甚至又一次拿起了弓。他们嘴角的狞笑正在慢慢的舒展,弓身一点点地抬起到胸前,在引弓的同时迅速的张开了。 呼吸声、心跳声仿佛被放大了无数倍,在施奕文的耳边响起,现在,他甚至连思索的时间都没有,高速运转的大脑,几乎在一瞬间便将眼下的局面分析完毕。 首先,对方手里有弓,有箭,其次对方两个人,而且距离十几米开外,再次,他们又准备放箭了! 一次能抓住,那两次呢? 在这片空旷的草原上,根本就是无处可躲。 现在只能去赌一把了! 在做出决定的瞬间,施奕文的的整个身体先是半蹲,继而猛地向着那根断矛冲了出去。在他动的同时,对方也朝着他放箭了。 伴随着弦声,箭飞似的朝着施奕文飞来,他像条件反射似一个侧翻,整个人翻滚着向飞了起来,身体朝着地上狠狠地撞去的瞬间,手中的鸡蛋大小的鹅卵石朝着其中的一个人抛了过去。 其实一直以来最让人高兴的是他的运气不错。莫名其妙的跑到这地方,莫名其妙的救了一个人,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两个生番收他“过路费”。 但是有时候运气就是运气! 那块鹅卵石脱手而出时,飞似的冲着目标飞去,尽管对方下意识地动了下身体做出闪避的动作,但鹅卵石还是砸在了他的腹部。这让那个家伙的身子顿了顿。吃痛的尖叫从他的的口中发出。 “啊……” 碰! 在人落地的瞬间,施奕文顺势一滚。 抓住了! 断矛入手的同时,他的心里一阵兴奋。 赌对了! 没有丝毫的犹豫,跟着站起身的同时,他已经完成了蓄势,右手攥着断矛高高举起,而腿脚用力一蹬,就朝着七八米外的生番猛地投掷过去。手中的断矛就像一道闪电飞了出去。 像闪电般的断矛,直接命中了另一个生番,断矛轻易的穿透了那个家伙的胸膛,甚至又飞了出去,径直跌落在一米外的草地上。 胸膛被刺穿的生番双手捂着伤口,血从他的指缝中涌出来,他的脸上尽是惊恐的表情,鲜血从他的口中不停地喷涌。 而施奕文并没有停下动作,而是跟着又捡起一块的石头,所有的愤怒都积蓄到这块石头上,在石头脱出而出的同时。 “碰!”的一声,那个原本被鹅卵石砸伤的生番惨叫一声,脑袋迸出红白之物的同时人向后一倒,就直接咽了气…… 第27章 救人一命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成功了! 愣愣的站在草地中,施奕文看着不远处的两具尸体。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 杀人了! 就这么杀了两个人! 我杀人了…… 出人意料的是,施奕文的心里完全没了恐惧,有的只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至少,我活了下来! 这是有生以来,施奕文距离死人最近的一次。 一具尸体的胸口涌着血,而另一具尸体的脑袋就像摔到地上的西瓜似的,全都碎了,周围的草地上到处都是脑浆和血液。 血肉模糊的场景看起来似乎……很吓人。 可能吧! 但出人意料的是,他发现自己的内心出乎意料的平静! 原本他以为杀人后,自己会被恐惧、慌乱、不安种种情绪缠绕,可是现在,施奕文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吃东西! 他,他…… 睁大眼睛,莫那惊愕的看着那个明人,他亲眼目睹了这场战斗,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瞬间。 不过只是眨眼的功夫,两个泰雅族的战士就死了。 死了,甚至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 惊愕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也不知道是因为太过惊讶,还是因为流血过多,莫那居然昏迷了过去。 “莫那,他们是什么人?” 回过头,施奕文有些无奈的发现,那家伙居然昏了过去。 “怎么昏了呢?!” 盯着地上的莫那,他长叹口气。 总不能把这家伙丢在这里吧!就这么把他丢在这里,会不会被熊吃了? 得了,救人救到底。 就在他准备把这家伙扛回去时,眼前的那头黑熊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是一头熊啊! 像头牛似的大黑熊。 这熊肉,尤其是……盯着熊掌,本身就已经饥肠辘辘的施奕文顿时流出了口水。 熊掌的味道,肯定美味极了! 他的脑海中立马浮现出曾经看过的一部老电影里的“蒸熊掌”,那玩意搁另一个世界,也就是只能隔着电脑在老电影,老纪录片上看看而已。 现在……正好可以弄一只尝尝。 把它带回去吧! 不过总不能就这么扛回家吧。 那头熊,比小牛还重! 空间! 施奕文的眼前一亮。 已经饿得胃痉挛的他,拎着大黑熊就进了空间,前脚把黑熊扔到超市冰柜里头,后脚就到了空间里卖熟食的地方,在短短十分钟内足足吃掉了三四斤牛肉,要不是觉着自己有必要留点熟食,估计那十几斤牛肉,他估计都能吃完,剧烈运动后,他的食量太过惊人,他觉得自己还能继续吃下去。 在放下牛肉之后,他又默默的拿起了馒头…… 酒足饭饱之后,施奕文才从空间中退出来,那货仍然处于昏迷中。 “好了,先把这家伙带回寨子里再说”。 一只手将莫那拎了起来,然后……就这么拎着他跑了起来! 跑的飞快! 就在他一路狂奔时,远处有两个也停下了脚步,彼此对望了一眼。 “你看到了吗?刚才好像有人跑。” “应该是鹿吧,人跑不了那么快。” 先说话的家伙来回看着远处,然后说道: “不过好像又不对……快,这里有血迹!寻着血迹找” …… 像拎小孩子似的拎着莫那,一路狂奔的施奕文,甚至都没有感觉到重量,一路上只是不断的奔跑着。在奔跑中,他感觉内心的燥动似乎平静了下来的,甚至就连同身边的空气陡然变得清新起来, 终于平静了! 抬头看着远处的寨子,施奕文长松了一口气。 到家了! 这是第一次,他对这个寨子产生发自内心的归属感。 终于到家了! 或许是因为回到家里,有些激动的关系,施奕文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里拎着一个人呢。 于是另一幕让人目瞪口呆的事儿发生了——在他靠近寨子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到了他。 看到了一人拎一人。 那人像拎着篮子似的一个壮像小牛似的人提在手里,这样的力量甚至让这些人惊愕的睁大眼睛。那些刚刚起床的人们,径直停下了脚步,然后他们惊愕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甚至就连一向对自己力量很有信心的几个人,也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听到外面的动静,从院子里走出来的甘辉,惊愕的只差没揉眼了: “啊,居然是施公子……这力气可真大啊!” “可不是,甘大哥,他这可是一只手提的!” “他提的是……生番!” 突然,甘辉只觉得后背冒出一阵冷汗,他急忙冲出去大声喊道。 “施公子留步,施公子留步……” 被人拦下来的施奕文,回头看到跑过来的中年大汉,是甘辉啊,便笑道。 “原来是甘老哥啊,可有什么吩咐?” 对甘辉这个人,他倒是极为客气,为啥啊,因为在郑芝龙降清后,他甘愿辅助郑成功抗清,后又随郑成功北伐南京,南京兵败时,他虽然力战被俘,在被俘将领中,只有他挺立不跪,大骂不屈,最后遭清军杀害。在郑成功立的忠烈祠中,他可是排名第一的忠烈之士。 “施公子,这,这……你这提的是生番。” 说罢,他又一个尽的挤着眼睛,目光不时的投向周围。似乎是在提醒着什么? “什么?” 施奕文疑惑道。 “施公子,大家,大家伙都看着呢!” 甘辉又一次提醒道。 其实通过这阵子的接触,甘辉对施公子这个人的印象倒也不错,这人相貌堂堂,虽然出身大族,可待人却极为客气,而且肚子里的本事也不是他们这些粗人所能相比的。 至于他和郑一官之间的冲突,与甘辉又有什么关系?这人在大小姐身边,没准对大家伙也不是坏事。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匆匆忙忙的追过来,想要提醒他。 “看着呢?看着什么?” 施奕文疑惑道。 看到自己救人了? 不就是救个人嘛,何必都盯着我呢?好像脸上还都是满面的羡慕,哎呀,这海贼窝里头的人也都是古道热肠之人啊! 难不成大伙都想做好人好事? 恰在这时闻讯而来的郑一官,在看到姓施的那小子居然提了个生番过来时,不由一愣,待他走近时,双眼顿时迸发出异样的神彩。立即走过去,故作熟悉的说道。 “哎呀,施公子,你这拎的是?生番,哎呀,这伤的可不轻,可得快些回去,快些回去,千万别断了气……” 第28章 古道热肠生番是药(第一更,求推荐, 当真是古道热肠啊! 你瞧,郑一官那也是好人啊! 在施奕文应了一句,就这么拎着人朝着高台走去时,看着他的背影甘辉愣住了,好一会才惊诧道。 “郑老大,这,这是为啥啊!” “什么为啥?” 郑一官不解道。 “他,他,施公子他拎是生番!” “我知道。” “大家伙可都看到了!传出去是会出大事的!” 甘辉紧张的说道。 “那不正好嘛!” 郑一官冷笑道, “对了,甘老三,我知道你觉得那小子不错,可那小子终归和咱们不是同道人,他是大族出身,还能和咱们一样呆在这?” 拍了拍甘辉的肩膀,郑一官又说道。 “那人不过就是个外人罢了,这寨子还是得靠咱们自己。” 看着若有所思的甘辉,郑一官笑道。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对了,你和那小子关系不错,回头问他要点儿“番膏”过来,那东西……可是好东西啊!” 其实,番肉也不错。 郑一官往台上看了眼,在心里默默寻思着! 要是颜老大染病时,家里还有生番肉的话,兴许就能保住命了。 虽然他们来这里不过一年多,但对生番并不陌生,在出门被生番砍了脑袋收路费同时,他们也反过来去杀生番,而且不仅光砍头,而是整个的弄回来,脑袋砍了挂在显眼地方,然后把肉都拿来吃掉…… 至于为啥吃,因为入药啊! 因为生番几乎都不被瘴气伤害,所以他们相信这种番膏可以治疗疟疾。 当然,真正发扬光大,还是一百多年后,福建人大量过海求生,面对生番出草,人们口口相传说吃了生番的肉,身上就会有生番的味道。而生番是可以闻到这种味道的,就不会被生番出草砍了脑袋,其实当然没这么一说了,生番之间互相猎杀更惨烈。所以番肉在市集卖的颇贵。猎到一个生番,就把生番当猪肉卖,而且价格远高过猪肉。以至于有俗语所谓“抓到一个生蕃胜过抓几头鹿”。 除了吃之外,他们甚至还研究出不同部位还有不同的效用:心可以用作治心气病,胆可以拿来治刀枪伤,腿骨可以治脚气。当然,最值钱的、最好是“番膏”,也就是把生番的骨头拿来熬油,冷却会和猪油一样凝结成膏状,存放起来。 这里瘴气的厉害,所以这种膏特别受欢迎。不光在岛内热销,还出口到福建广东,因为多有去东南亚贸易的商人,那里的瘴气更是厉害,价格也就被越炒越高。 更有甚者,传言说番膏如果经过去除杂质精炼,存放在不向阳的墙角地下,时间越长药效越会沉积越有效…… “那小子该不会藏私,不给咱“番膏”吧!” 郑一官暗自寻思道。 “要不然,回头自个去说一声,为那保命的东西求个人,也没啥大不了的……” 不过转念一想,他的心里却乐了起来,“番膏”不“番膏”的无所谓,最重要的是,那小子手里拎着的生番……他认识! “等你把那小子的肉吃了,再熬出来番膏的时候,就是天皇老子也救不了你……” 在郑一官冷笑连连时,那边施奕文已经进了院子。 “公子爷,你去哪里了?” 小月就立刻跑了上来,小脸上满是着急。 “和往常一样,出去跑了一圈。” “这是……呀!生番,公子爷!” 小丫环惊叫一声,指着他手里的番,大声喊道。 “这,这生,生番是那来的……” “呃……刚才出去散步的时候,从地上捡来的……” 施奕文随口敷衍了一句。 “捡来的?” 小丫环的俏脸上浮现出好奇之色,按颜老大当初和生番定下的规矩,双方已经定下了“界限”寨子附近方圆三十里,都不会有生番过来,这是大伙都知道,可公子出去散个步,就能捡回这么一个生番。 这是怎么捡到的? 盯着公子爷手手里拎着的生番,想了想,尽管有些害怕,可是小丫头还是进了屋,然后默默的拿出了菜刀来。 “少,公子爷,我,我……” 小丫头的手里握着菜刀,盯着生番,紧张兮兮的说道。 “你什么?你拿刀干什么?” “我,我不敢杀生番,还,还是让,让旁人杀吧。” “杀生番?为什么杀他?” 我好不容易救活的,为什么要杀? 随后小丫环的话,让施奕文顿时有些傻眼。 “公子爷把他带回来,不是为了取他的肉当药,骨头熬“番膏”吗?” 什么? 等等! 施奕文一把手里拎着的生番丢在地上,然后惊愕道。 “你说什么?什么“番膏”,什么取肉当药?” “公子爷,你不要生番做“番膏”,那拎他回来干什么?” “生番?生番在那呢?”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铜铃般娇脆的话声传了过来,还不等施奕文反应过来,只见一道影子跑进院子里。 不是如雪还能是谁。 只见她一进院子就说道。 “石头哥,听说你抓了个生番,在那……呀!真的是生番啊!” 颜如雪惊喜道。 “这个生番看起来挺强壮的,嗯,这应该就是钟大叔说的壮番,我钟大叔上次还说,像这样的生番用来治病再好不过,它的肉……” 施奕文惊愕的看着颜如雪,这是成天跟着他打转的那个天真烂漫的雪儿吗? 她,她怎么摇身一变成了小恶魔了! 只差头上的两只角了。 瞧着在那打量着生番,似乎在那盘算着,这块肉怎么吃,那块肉怎么涮,另一块是烤着吃,还是烤着吃,或者红烧的颜如雪,施奕文只觉得后背冒出一阵冷汗。 我的天啊! 我这是到什么地方了? “等等!” 突然的大喝,让颜如雪吓了一跳,她一脸茫然的看着石头哥! “石头哥,你怎么了?” “他是人!” 颜如雪眨着漂亮的大眼连连点头道。 “嗯,我知道是生番!” “可,可是钟大叔说,生番的肉就是药能,能救我爹,我爹说无论如何都不能坏了他和生番定下的规矩,石头哥……” 她叹了口气, “要是你能早来一阵子就好了,有了这个生番,爹就不会死了……” 看着有些落寞的小女孩,施奕文叹气道。 “雪儿,你听我说,生番的肉治不了病,也不可能治病,他和咱们一样,是人!” “可钟大叔说,生番是药……” 第29章 狮子大开口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钟大叔是说着玩的。” 声音由外传了过来,是颜如玉。 雪儿口中的钟大叔,是钟斌,钟四爷,排行老四,说是船主,可却也是个迷信的主,还神叨叨的喜欢弄出一些秘方什么的。 走进了院子后,她看了一眼地上的生番。 然后对小妹说道, “什么生番肉能入药,能治病,不过都是愚夫的说辞而已,让你多读书,却偏偏不读。” 说罢,她朝施奕文看去。 “是你救下来的生番?” 见他有些疑惑,颜如玉说道。 “这伤口是刚包扎的吧?既然你要救他,那就先让他留在你这吧。” 她指了指生番身上的绷带,这绷带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刚包扎的。 说罢,她又吩咐道。 “小月,你到边房铺一张床,让他先在里面住着。” “小姐,真的不吃……” 小月的话没说完,颜如玉就斥道。 “吃什么吃,生番也是人。” 说罢,她又看着施奕文说道: “石头,既然你救了他,那你就要为他负责,生番性情难驯,他要醒了千万不要让他乱走动,伤了人,要不然到时候不能向大家交待……” 施奕文愣了愣,点点头: “哦,放心吧……他伤的这么重,就是醒了也不远……” 其实,莫那真的醒了。 不过他甚至连动都不敢动一下,那怕就是连眼都不敢睁。 为什么? 碰到一群要把你肉割下来当药,油和骨头拿来熬膏的人,但凡是人都不敢动吧! 其实,他倒也谈不上害怕,毕竟,他也没少杀人。 其实,无论是出草猎头也好,整个猎回去当成肉卖也罢,都不是为了仇恨,也不为钱财,而是基于在原住民看来很神圣的缘由,什么祭祀祖先、宣告成年、夸示勇武,当然祛除疾病这是其一啦。 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紧张啊,因为……孤身一人的他,是别人眼中的“猎物”,这过去他猎取其它人的感觉完全不同啊。 还好,接下来的一切总算是让莫那松了口气,被拎到床上后,他才确定,至少他的救命恩人没有杀他的意思。 恩人哪! 我这命可就指往你了…… 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也可能是紧崩的心情骤然放松,昏错沉沉的莫那在将要睡下时,只听着外面有人在说。 “公子爷,这熊是从那来的?” “捡的。” “什么?怎么又捡了头熊……” “把这头熊找收拾一下,熊皮剥下来,熊肉留着,对了那几个熊掌直接砍下来就行,回头咱们尝尝蒸熊掌……” 对于熊掌,施奕文绝对是充满了期待。其实,他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极为自负的。 ……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或许是因为心情很好的关系,朱国中甚至感觉今天的太阳晒在身上,那也是格外的舒服。 即便是现在的谷子一天天的黄了起来,可这里天气压根谈不上炎热。 眯着眼睛,躺在帆布躺椅上——这椅子是他让寨子里的木匠用竹子做的,样式谈不上新颖,但是睡在帆布上,绝对比睡硬板躺椅更舒服。偶尔的,他还是嗅嗅空气中的香味。 那是肉香! 在厨房的大锅里头,煮着大块的熊肉呢! 熊肉! 大补啊! 按照《本草纲目》上的说法,补虚损,强筋骨。治脚气,风痹,手足不随,筋脉挛急。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等以后,有机会再尝尝虎肉吧!” 就在施奕文悠然自得享受着怡人的阳光,想象着吃熊肉,啃虎骨的时候。忽然,暖和的阳光被人挡住。 有些懒散的睁开眼,看到来人时,施奕文的心头微微一愣, 是他! 居然是郑芝虎! 不过现在,即便是看到郑芝虎,他也不觉得这家伙有什么大不了的,咱也是力劈黑熊,手刃生番的狠人。 不过因为过去的关系,还是有着一点条件反射的警惕。 “施,施公子。” “有什么事?” 瞬间之后,施奕文就意识到,他是有事求自己啊! 想着今时不同往日了,他伸手示意了一下,让他别挡着光。 郑芝虎连忙向旁边挪动了一点。 阳光重新照在身上后,施奕文懒洋洋的说道。 “施公子,其实,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 瞧着躺在帆布椅上的施公子。 郑芝虎怎么都不能把他和心目中那种能使神弄鬼,会法术的世外高人联系在一起,况且,他也不是世外啊。 南京……可热闹了!那地方能出什么世外高人? 尤其是他这副懒散的样子,那里有丝毫世外高人的样子? 这阵子,只要一有时间,他自己就会去相,那天晚上到底怎么了? 直到现在,他都刻记得那一瞬间,浑身的的酸痛,那里骨子里某种错位式的痛苦,真的很痛啊! 难道真的是他引来的电? 这人真的会法术? 郑芝虎不知道,可打从那天起,他就一直在避着这人,别看他看似性能狂燥,其实他也有他的心机,像这样会法术的人,招惹不得,要不然都不知道怎么赔上性命的。 敬鬼神而远之…… 可现在他远不了啊! 尤其是这空中的肉香……这味道可真香啊! 想到自己来的目,有求于人的郑芝虎还是将这些情绪都藏在了心里,可是言语之中,甚至动作中,还是对其充满了某种敬畏。 站在他旁边,郑芝虎轻声的说道: “施公子,今天的事情我都听说了。” 听说了? 听说什么了? 闻言施奕文一怔,有些不太明白的看了他一眼。 看到他的鼻子动了动,有些贪婪的深吸品气,似乎很享受空气中的香味。 施奕文的心里一乐。 这小子一定是闻到了这肉香了吧!这鼻子灵啊! 你还别说超市的卤料包用起来还真的不错,卤肉的时候,满寨飘香,卤肉的香味,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绝对是莫大的诱惑。 为啥? 吃不到啊! 加入五香味和各种香料的卤菜,那可都是从藩王府里传出来,只有达官显贵才能吃到,直到明末才逐渐传到民间。 郑芝虎这小子肯定是闻到香味跑过来的。 卤菜,从来都是江湖人士的最爱! 不过,施奕文并没有拿着自己的厨艺出来显摆了的意思,看了郑芝虎一眼。 “你说这肉啊!” 淡淡的说道: “童叟无欺,一斤五两。” 上次你想暗算小爷帐还没算呢。施奕文的心里可一直惦记着这件事呢。 况且,我看你不爽,就收你的高价又如何? 第30章 有病治病,无病强身 (第一更,求推荐 “什么!一斤五两。” 郑芝虎的那双眼睛睁得像牛眼似的,盯着施奕文反问道。 “那有这么贵,就是龙肉也卖不了这个价!” 看到他惊愕的模样,施奕文懒洋洋的摇着手中的纸扇。 “龙肉?龙肉也比不上我这肉,我这锅里的肉,那可是用了六六三十六种香料,九九八十一味名贵药材,精心泡制的,这味道,我告诉你,全天下独一份,不仅能强身健体,而且还能益寿延年……” 就像任何一个商人一样,张嘴就是个忽悠。 什么六六三十六种香料,九九八十一味名贵药材,扯淡呢,就是个成品卤料包而已。 站起身来的施奕文,一脸正色的说道: “有病治病,无病强身,你说这一斤肉,卖你一两银子,贵不贵?……对了,你还别嫌贵,一会,我还不一定卖呢,我留着自己吃多好!” 其实,施奕文开出这样的高价,压根就是在逗他玩呢。 咱可是记仇的人。 闻着空气里的香味,郑芝虎的那双牛眼瞪了瞪,然后又问道。 “一斤五两?” “没错!” 话音刚落,郑芝虎转身就走了。 …… 又过了差不多十分钟的模样,郑芝虎又一次走来了,只见他走到施奕文的面前,“啪”的一声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了一旁的茶几上。 “给你,这是十两银子,给我来二斤。” 看着眼前的银锭,施奕文的脸色微微一变……还真愿意拿银子买啊! 难道这古人,真的就那么好忽悠? 这傻小子,原来以为五两银子把他给吓回去了,不曾想原来是回去拿银子去了,说来也是,十两银子,那么重的银子,谁没事在怀里揣着? 就在他疑惑的功夫,那边又有人过来了,不是旁人,是钟斌,钟四爷,看到郑芝虎时,他也不觉得诧异。 “啪!” 又是一声脆响,只见他将一个袋子扔在桌上,有些急切的说道: “施公子,这肉,五两一斤是吧,这是三十两银子,一钱不差,给我留五斤!” 愣了一下之后,施奕文的眉头瞬间便舒展开来。 “成交!” 哎呀,都怪自己,居然对他们成见这么深。 那怕就是海贼窝里,那也是有好人的,你瞧瞧这一个个的都是多么的讲究! 花起钱来如流水。 大秤分金,大口吃肉,这才是好汉啊! 好汉,好汉! 都是一群好汉啊! “老二,你也在呢?” 一进院,郑一官闻到那股与众不同的肉香时,和其它人一样,直接放银子。 “施公子,给我来二斤。” 你也来买! 施奕文的心里一阵激动,公子爷我的好日子来了! “那个施公子,你这只有肉?” 郑一官试探道。 “只有肉?还有汤呢?汤也不错,那汤是骨肉之精华,虽然比不上肉,可那也不是寻常之物啊……” “汤,汤也行,这汤是什么价?” “是啊,这汤怎么卖的?” 汤是添头,不要……不对,话到嘴边施奕文说道。 “一斤一两!” 闻言,郑一官就冷哼的一声。 “真是狮子大张口,区区一斤水,居然要一两银子,还不如去抢算了!” 可转身他就丢了一块银锭。 “给我来二斤!老二,东西一会你带回去!” 说罢,他就走了出去。 …… “哎呀,这东西可真不便宜啊!” “是啊,五两银子,足足五两啊!” “五两银子又怎么样,你还不是付了吗?” “五两,贵是贵了点,可这东西能保命啊!” “可不是,刚才你付钱的时候,那也是一个利索啊!生怕被人抢了先,落了空……” 台湾上,几个人一边走,一边聊着,他们的手里无一例外的,拿着用草叶包裹、稻草绳系着的小包。他们一边走,一边抱怨着,有人抢了他们的钱啊! 足足几两银子啊! 对于这些海贼来说,这笔钱也不是小数目,可即便是如此,他们也心甘情愿的把银子掏出来。 因此,北港这地方到处都是“瘴气”,那玩意染上了,真的要命啊。 所以当他们听说,有人卖番肉的时候,而且还是专门用各种名贵药材精心的泡制的,又怎么可能不动心? 就在他们说话的功夫,一个眼尖的家伙,急声道。 “大当家的来了!” 先前颜如玉就注意到总是有人不停的进出,他们都在干什么?而且大都是副财、总管、火长,这些人可都是寨子里的大小头目。 他们进进出出的干什么? “小的见过大当家。” “徐副财,你们几个这是在忙什么?” 副财是海船负责管理货物交易和船上财务收支,经常可以升任船主。也是仅次于船主的头目。 “回大小姐话,咱们不是听说施公子泡制了些番肉,特意过来买一些!” 什么! 颜如玉的双眸睁大! 番肉! “你说什么?” 另一个喽罗急忙道。 “什么番肉不番肉的,这就是公子秘法泡制鹿肉而已,是鹿肉……” “对,对,是鹿肉、是鹿肉……” 徐有财这才想起当初颜大当家定的“不食番肉”的规矩,连忙解释道,。 “小的买了半斤,这鹿肉是秘法所制,闻着味道就不一样啊,等回去了,配上酒,好好的喝上两口,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好东西啊!” 看着纸包里的肉,颜如玉整个人都傻了眼。 番肉? 鹿肉! 他炖的不是熊肉吗? 不对,他们怎么会觉得这是番肉,好像是……颜如玉立即想到别人说的话——他拎了一个生番回来。 显然,他们都误会了,误以为他卖的是番肉! 瞧着眼前拎一小块熊肉,像宝贝似的徐有财,颜如玉的心底一阵长叹。 她甚至都不忍心打破他的幻想。 别说这是熊肉,那怕真是的番肉,那肉还能治病? 这年月的人,本身就很迷信,更何况这些人还是常年出海人,在海上不迷信……信什么? 况且,迷信什么的暂且不说,贪生之心人皆有之,既然有人传说番肉能治病,况且又是经过“各种名贵药材精心泡制”的好东西。自然更愿意信其有了。 几两银子,至少能买个心安吧! 只是这东西实在太贵,甚至就连汤一斤都卖一两银子,还谢绝还价…… 虽然是天价,但一想到这东西是好东西,他们终究还是掏了银子。况且最先掏银子买的,还是船主那样的大人物。 “贵就贵吧,你没听说过,郑六爷回家吃了一口,又特意让人买了几斤回去,这东西,可遇不可求啊……” 待到众人离开之后,远远的看着那些人欢欢喜喜离开的背影。 颜如玉的心情那是一个复杂啊! 那家伙,可,可……就是一个骗子,怎么能骗人呢?为什么不告诉大家,那不是番肉。 奸商! 对,他就是个大奸商! 瞬间,颜如玉又给那家伙扣了顶帽子…… 第31章 第一桶金(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奸商? 施奕文当然不知道,有人给自己扣上了这顶帽子。与此同时,他可是刚刚数完那一些银子。 “不过一百多斤肉,居然卖了五百多两……哎呀,这生意……真应该做下去啊!” 一想到这生意做不成了, 施奕文的心里尽是不舍啊! 可惜了,这生意只能做一次! 熊肉? 熊肉怎么可能能卖得上这样的天价? 其实,从郑一官他们愿意掏银子买肉的时候,甚至连汤一起买的时候,他就已经猜个差不多了。 他们一个个的买的那里是什么肉啊。 分明买的是“血馒头”,能治病的“血馒头”啊。 尽管对于众人买“血馒头”这事,心里有些不快,但是看着眼前的这一堆银子,施奕文很快就再次露出了笑容,把银子装进箱子里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更甚了。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赚的第一桶金。 而且钱还不少,虽然不怎么光彩,但这也是一个好兆头。 将银子收到箱子里,向着门外喊了一声, “小月,再提桶水来,给锅里加上一桶水!!” 门外的小丫环应了一声。 既然是一锤子买卖,那就多卖一点吧! 瞬间,他又恢复了那副市侩的嘴脸。 多挣一点钱总是没错的。 …… “这味道可真不错啊!” 用筷子夹起一块喷香喷香的肉片,郑一官忍不住赞叹道。 “那家伙还真有那么几分本事。” 肉片入口的香味,让郑一官只觉得这辈子吃过的肉全都白吃了。 “吃过这肉,只怕往后就吃不下其它的肉了!” 在郑一官感叹时,郑芝虎则说道。 “大哥,你有没有觉得这肉太硬了,而且又太粗了些。” “嗯,是有点,估计是他刻意这么做的。” “这肉似乎太红了。” “是有点。” “好像不太一样。” 见老二不时的犯着嘀咕,郑一官笑道。 “你小子是一朝怕蛇咬,十年怕草绳了,好了,别瞎琢磨了,你没有那个脑子,那是老三擅长的事,对了,让人把肉给老三送二斤过去,他那边估计更需要,对了,用这汤加上水,再炖上几十斤肉一并送过去,告诉弟兄们就说是用“番膏”炖的。” 对大哥的吩咐,郑芝虎自然是一一答应下来,只不过他的心里难免还是有点儿嘀咕,毕竟,这事他总感觉没有那么简单,可又说不出是那里不简单。 “对了,消息散出去了吗?” “消息?” 郑芝虎愣了愣。 “大哥,你是说……他这万一不是番肉咋办?” “不是番肉?” 郑一官笑道。 “还能是龙肉不成?而且,老三,你知道那小子是把谁给煮了吗?” “谁?” “大甲部头人的儿子,” “什么!这怎么可能!有没有弄错!” “错不了,去年我和颜老大和他们谈判的时候,我还和那小子一起吃过酒哪。” “大哥,那你为什么不拦着他,这,这会出大事的……” “出事才是好事哪!” 冷哼一声,看着兄弟的那副模样,郑一官叹道。 “好了,你这阵子心思有点儿乱,这事我让其他人去办!” 说话的功夫,他就喊来了一个喽罗,冲着喽罗吩咐了起来,见状,郑芝虎的心里犯起了嘀咕。 这事怕没有那么简单吧! 其实,这事非常简单,也就是让散布一个消息出去而已,剩下的只需要家里等着就行了。 在喽罗离开后,心情颇为舒爽的郑一官,甚至特意泡了一壶茶,然后躺到了帆布躺椅上,方工匠做的这把椅子不错啊! 舒坦…… 等到那些生番找上门的时候,看你怎么收场! …… 随着两个人从社外回到村社中,大甲部的村社里就弥漫着一阵异样的气氛。部落里的长者们都到了头人的屋子里。 在昏暗的草屋里,塞巴斯只是默默的吸着烟袋,其他人也都是如此,他们围成一圈吸着烟,这是他们最喜爱的一种消遣,不管是男人、妇女还是孩童都乐在其中。他们的烟具都是从最近的竹林里取材而来,按照他们自己的喜好进行雕刻和装饰。 “这是莫那的矛,被人砸断了,但却有人用它刺穿了泰雅人的胸。” “另一个泰雅人是被箭杀死的。” “被石头砸死的!” …… 对于族人的话语,塞巴斯并没有给予任何回应,他只是默默的吸着烟,双眼盯着儿子的刀和矛。 “后来呢?” 塞巴斯问道。 “后来,我们顺着血迹和脚印追到了明人的寨子,再后来,我们听说,听说……” 阿甲和山米里两人互视一眼,山米里说道。 “听寨子里的人说,他们把莫那杀了,然后给吃了,按他们说,莫那的肉能治病!” 塞巴斯的手猛然握住烟袋,片刻后,才说道。 “确定吗?” “很多人都看到了,看到有人把莫那带到了寨子里!” “头人,我们要给莫那报仇!” “头人,杀光寨子里的明人,给莫那报仇!” “头人,那里原本是我们的土地,夺回我们的土地!” 一时间群情激愤,所有人都喊着要杀光明人,为莫那报仇,但是塞巴斯却沉默着,尽管他的心里同样尽是怒火,可是与其它人不同的是,他是部族的头人,他需要为整个部落的未来负责。 去年颜思齐领人从大海入北溪后,曾经和大甲部发生了过冲突,不过一番激战后,他们也是握手言和了。颜思齐用布和铁器换来了北港和周围的土地,与大甲部划定了界线。 之所以言和,倒不是因为大甲部生活在平原上,相比于生番、高山番,大甲部算是颇为相对温和的部落,而是因为伤亡太惨重,他们足足死了近百人,这对于不过只有一千多百人的大甲部而言,绝对是大伤元气啊! 这一年多以来,塞巴斯一直遵守着约定。 而双方的约定是什么呢,就是互不犯界,当然要是你的人进来了,那他被杀也好,被猎也罢,那都是命。 可是现在,他的儿子却在明界外被抓走了! 现在所有人都喊着要杀光明人,可是明人有会喷火的铁筒,有锋利的长刀,还有能挡住刀箭的盔甲,他们有什么呢? 可看着群情激愤的众人,塞巴斯知道,如果不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他很有可能就会被人取而代之,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和明人友好相处下去。 而且现在颜思齐死了,他们会不会继续遵守诺言,这也是他需要确定的一件事! 想了想,塞巴斯说道。 “传令给十三社,召集所有的男丁,明天发兵北港,向那些明人讨个说法!” 第32章 真男人,可搏熊(第一更,求推荐,求 当莫那的族人聚焦起来,要为被明人吃了的他报仇时,莫那同样也很痛苦。 从睡倒之后,头晕脑胀的他就感觉很不舒服。 他能听到有些声音飘来荡去,忽远忽近。这一切都让人感觉非常难受! 他发烧了,从医学上来说,这是白细胞在发挥作用,这是好事,当然也有可能是坏事。 不过很快,他的状况正在逐渐恶化着,一开始他还可以勉强听得外面似乎有人在说些什么。尽管听不太清楚,但是很快他的耳朵里除了嗡嗡作响声,完全没了别的声音。下一刻,人也就没有了意识。 总之莫那很不舒服,就这样被折腾了一天一夜。 也许是皮糙肉厚,也可能是伤惯了。半夜的时候,烧终于退了下去。 次日清晨,当莫那再次醒来时,他发现身上已经不那么烫了。 人醒来之后,他朝着左右看去,这才意识到,他在什么地方,难道是救他命的汉人家里? “没有人?” 看着半开的房门,莫那的心头一阵激动,既然没有人看守,那赶紧离开这里吧。 一想到那些人要吃他的肉,莫那的心里就害怕啊! 任谁都会害怕,毕竟,肉可是长在自己身上的。 醒来的莫那试着想要站起来,尽管伤口处很痛,但是他还是强忍着站了起来。 然后小心翼翼的朝着门口走去。 他的每一步走的都很小心,唯恐被人发现了。 终于走到了门边,向外看去,门外没人。 深吸一口气,莫那小心的打开门,他的前脚刚踏出去,正准备离开时,却听到另一边有人说道。 “这就走了!” 惊愕的回过头,莫那这才发现门边居然睡着一个人,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想干什么? 难道要留下自己? 这人恢复的可真快啊,不过也就是一夜的功夫,居然就能下地走路了。躺在躺椅上的施奕文,指了下旁边的小桌子上,说道: “这是熊肉汤,能帮你恢复一些元气。” “你,你知道我要走?” 莫那惊愕道。 “你不拦我?” “你要走,我为什么要拦你?” 瞅了他一眼,就是一个中年大汉而已,拦你? 干什么? 当真以为咱是孙二娘啊。 “我,我……” “好了,想走,把这碗熊肉汤喝了再走。” 望恩人一眼,莫那走了过去,他看了看小桌旁的小板凳,想了想还是坐下了,这个过程中,他终于开始将戒备缓缓放下,喝了一口汤,他的眼前一亮,匆匆忙忙把汤和肉吃完后,甚至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 “这是那头熊做的汤?” “是的,” “味道比我们的人做的好!” “那是肯定的!” 也不看看厨师是谁。 片刻后,莫那又说道: “是你救了我。” “嗯。” 点点头,施奕文都没有看他一眼。 “你真的不打算留下我?” “留下你?为什么要留?” 留下你浪费粮食可是? 莫那古古怪怪地望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我能干活。” 随后他又加一句: “而且我还是部落里最厉害的战士,我的力气也很大,真的能干活!” 在莫那看来,他是被嫌弃了,这种感觉非常不好。打从记事起,他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嫌弃。作为一个战士,他觉得自己的荣誉受到了打击,他就是没有打过那头熊而已。 “嗯,力气是挺大的,就是打不过熊,” 人能打过熊吗? 莫那刚想辩解,就想到了那头被一石头打碎脑袋的黑熊。 呃……恩人能打过,只要一石头就行。 “哦,我这不需要你干活……” 施奕文笑着摇了摇头,这人怎么了,难不成自己不留他,他还不乐意了,这人可真是的。 “好了,你要是想走呢,那就走吧,对了,厨房里有肉,一会你走的时候带着,还有,往后离熊远点,好好的非和熊较什么劲啊!这次有我救你,下次可就不一定了!” 又被鄙视了…… 坐在小凳上的莫那,那是一个委屈啊! 他可是大甲十三社最厉害的战士,什么时候被人这么瞧不起过。 “那头熊是成年的大熊,在他发狂的时候,即便是十个大甲的战士也不是它的对手!” 莫那有些委屈的说道。不是他打不过,是十个战士都打不过发狂的黑熊。 “哦……大甲?” 突然,施奕文好奇道。 “大甲,你是大甲人?” “是的,我是大甲部的!” 莫那颇为骄傲的说道。 “你们住的这个地方,过去就属于我们,是我们把这里让给你们……” 好像是因为没打过人家……好吧,大家不是已经握手言和了嘛,而且他们每年还会送布给部族,还会送酒,想到酒,莫那自然想到昨天倒在他身上的酒,顿时就是一阵心痛。那得多少酒啊! “恩人,昨天你为什么往我身上倒酒!” 莫那心疼道。 “那酒可真不少啊,就那么倒掉,实在太可惜了!” “那是为了给你消毒,要是没有那两瓶酒精,估计你这命早就没有了!” 冲着这憨货翻了个白眼,施奕文又问起了他大甲部的事情,毕竟他们是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对这里自然更了解。于是他用颇为谦和的语气,絮絮叨叨地开始套近乎……套情报。 很快从莫那那里,他就了解到了大甲部的不少事情,他们是生活在草原上的部族,和山地部落也就是泰雅等部族不同,虽然一样的出草,一样的猎头,可是他们会种地。或许,他们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平埔族”或者“熟番”吧。 “你喜欢喝酒?” “所有大甲的男人都喜欢。” 莫那大声说道。 “女人和孩子也喜欢,就是我们那里的酒都是用甘蔗浆抽做酸酒,淡得和水差不多,好酒只能从你们这里换,但是你们的酒太贵。” 施奕文笑道。 “那是因为这里的粮食少,等以后粮食多了,酒自然也就便宜了,其实,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拿粮食来换酒。” 突然急促的且刺耳的锣声从外面传了过来,在施奕文有些诧异的往外看去时,寨子里已经尽是一片喧嚣之声…… 第33章 家法伺候(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一艘艘独木舟,足足有上百艘,这些独木舟顺流而下,每艘舟上都有十来个番民。 这些**着身体、披头散发的番民,一边奋力划浆,一边大声吆喝,他们的吼声在北溪、在旷野上回响着。 那些在地里劳作的百姓听着他们的喊声,无不是撒开腿就往寨子里跑。 生番来了! 在百姓们往寨子里跑的时候,大小头目支使着喽罗们上了寨墙,与此同时,各个船主,纷纷领着下属登上了高台,与往常不同的是,他们非但都是腰间挎着刀剑,甚至还穿戴盔甲,就连同身后跟着的随从,或是披甲、或是挎刀。 出事了! 匆匆走到前院,看到乱成一团的寨子,再看着往聚义堂这边聚集的人们,施奕文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一幕,他甚至注意到,那些船主的随从之中,甚至还不少人穿着和服,腰插双刀,在另一个世界里,就有史料描述郑芝龙麾下就是一支“多国部队”,由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马来人还有黑人组成,还有千余艘船只。 当然,眼下这海贼王还没成气候。 “石头哥,肯定出大事了!” 见小雪面色煞白,施奕文安抚道。 “放心吧!有我在。” 有我在……听到这三字,让颜如雪的心头微颤,她抬起头,看着他……石头哥,不过是她当初随口叫的,只是为了帮姐姐而已,可是现在呢? 双眸看着他,颜如雪突然伸手握着他的手轻声应道。 “雪儿知道。” …… “一官,眼下可不是逼宫的时候。” 在进聚义堂之前,张弘特意对郑一官说道。 在这些人中,张弘与郑一官的关系最亲近,而且对郑一官也非常了解,打从颜老大染病身故之后,郑一官揣着的是什么心思?在北港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他就是想把颜如玉娶进门,然后来个人财两得。 毕竟,这北港是颜家的。 对此,张弘当然是乐见其成了。不过眼下,真不是时候。 逼宫? 郑一官的眉头微挑,正色道。 “九弟也太小瞧我了,眼见最要紧的还是让生番退兵。” 聚义堂中乱哄哄的,尽管看似只有十八个座位,但是坐位后面却黑压压的站着一阵人,相比于垂眉不语的郑一官等人,他们的眼睛偶尔会投向坐在首座上的颜如玉。 “就是一个女人而已……” 有些人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时,难免有些不服。过去颜思齐活着的时候,即便是他只有一艘船,也没人敢犯他的虎威,但是现在,在他们看来颜如玉不过就是个女人。 “就是因为女人当家,生番才敢打过来……” 喽罗的话声刚传到颜如玉的耳中,她的脸色骤然一变,眸中闪过冰冷。 “惠子,行家法!” 什么? 甚至都没等众人反应过来,一直以来站在颜如玉身边像是影子似不起眼,却又如影相随的侍女便化成一道影子冲了出去,冲到喽罗的面前,手起刀落间,侍女又退回到影子里。 那个喽罗甚至都没来得及发出惨叫,便捂着脖子,惊恐的看着影子,血,从喽罗的指缝间喷涌出来…… 腥红的血,流了一地。 倒在地上的喽罗不时抽搐着,血腥味在聚义堂内弥漫着…… 眼前这一幕,惊呆了所有人,就连郑一官也诧异的看着颜如玉。好家伙,这丫头也忒狠了点吧! “大小姐,在下想问大小姐,这吴三犯了什么事,值得大小姐动这么大的肝火!” 见手下被人杀了,杨七立即站起身来,大声质问道,他压根就没想到,大小姐的第一把火会烧在自己的身上。 “十四叔,这里是什么地方?” 颜如玉冷冰冰的反问道,然后看着众人说道。 “诸位叔伯,这里是聚义堂,去年,诸位叔伯在这里立誓,定下盟约以家父为首,并且定下规矩,聚义堂中自有尊卑,如今大敌当前,吴三不顾尊卑,口出狂言,以下犯上,难道不该杀?” 在说完这句话后,颜如玉又对人吩咐道。 “来人,把吴三的尸体拉出去,吊在台前,告诉大家,这就是不守尊卑、以下犯上的下场!”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颜如玉的内心紧张到了极点。 杀人……才能立威! 又一次,她的脑海中浮现出那天施奕文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 其实刚才她也是咬牙才作出了决定,她必须要树起自己的威信,万万不能让人觉得她是个女人,就瞧不起她。 问题是,喽罗被杀了的杨七会有什么反应? 他应该不至于恼怒,毕竟,即便是杨七自己,也不会主动坏了规矩。 以下犯上,从来都是船上最大的忌讳! 一直冷眼旁观的刘香,在看到大小姐杀人时的,看着她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一直以来,他最担心的就是大小姐不够狠。现在,大小姐的表现倒是出乎他的意料。 不但出乎他的意料,同样也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毕竟,对于许多人而言,他们都曾以为颜如玉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那曾想到她会如此果断的杀人。 甚至就连郑一官,也看了几眼那具尸体,对于杨七会有什么反应,反倒是不怎么在意,杨七甚至连句狠话也不敢说,杨家兄弟也就是如此。 倒是大小姐那边……确实出乎意料啊! 这丫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狠了? “以下犯上者该杀!” 恰在这里,突然一个话声传了过来。 郑一官正色道。 “十四弟,这吴三虽说是你的心腹,可却如此没大没小,这聚义堂中又岂有他说话的地方?且不说他说的什么话,就单凭一个以下犯上,也饶不得他!” “哼哼,六哥,这以下犯上的,可不止一个吴三!” 杨七哼了一声,冲着颜如玉拱手道。 “十四谢过大小姐为我正家法!” 丢下这句话,杨七便面带愠色坐到椅上,眼睛瞧着地上的血污,目中闪过几道厉色,一旁的杨经借着端茶杯的空,轻声叮嘱道。 “别冲动,往下看。” 第34章 欺软怕硬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聚义堂内,一片静寂,只有地上的一片腥红的血,提醒着人们刚才发生了什么。 面无表情的环视众人,颜如玉说道。 “好了,今天大伙聚到这里,是因为生番来犯,大家说说该如何处置此事。” “按道理来说吧,有颜老大和大头人击掌为誓,生番是不会犯界的!” 杨天生的话声刚落,就有人说道, “可不是,生番虽然生番,可说的话却是算数的。这为啥现在来了呢?” “为啥现在来了?还用问吗?不就是因为昨天有人提了个生番过来!” 人群中,有人这么一说,众人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 昨天不就是那姓施的拎了个生番过来嘛! 颜如玉的脸色也是微微一变,就是她刚想要开口时,有喽罗闯进来了禀报道。 “启禀大当家的,生番头人喊话要见大当家的!” 闻言,颜如玉便起身正色道。 “走,看看那大头人有什么话要说!” …… 生番来了! 对于北港的百姓来说,生番就像恶梦般的存在——没办法,谁让他们有“出草”的习惯。他们出草时会割下敌人头颅,用水煮沸去皮肉,然后取头颅随身携带向别人炫耀,甚至还作为礼物留传给子孙。 在他们刚来北港刚开始和这些生番接触时,经常会遭到猎头、镖杀甚至火烧。 那怕后来颜老大和生番头人握手言和,恐怖的记忆依然存在于他们的记忆之中,那怕就是新移民到来后,他们所听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有关生番的种种恐怖传说。 对生番的畏惧,那是理所当然的。 这次生番是倾巢而出! 大甲十三社的头人亲自领军,他们出动时的动静很大,气势汹汹的模样,大有一副气吞山河般的气势。不过也正因如此,寨子里的百姓,才能顺利的逃回寨子,没让生番抓到或杀死一个,这让有些番民自然十分的不满意,不过他们却同样也很喜欢这样的热闹场面。 他们气势汹汹的从各地赶过来,就是为了将北港四面包围了起来,这片土地是属于他们大甲的领地,现在正是他们夺回这片河边地的时候。 望着眼前黑压压的一片生番,站在木墙后方的喽罗们无不是脸色明显有些苍白,那怕是他们的人数远多过对方,面对这些“猎头番”,那也是忍不住摸了摸脖子。 这些生番一个个可都是悍不畏死的主。 唯一让他们稍感安慰的就是,有一道木墙保护着他们,而且在河上,还有他们的海船,海船上有佛郎机,有大发熕(大炮),实在不行,就直接弃寨逃跑就是了。 不过,寨子里的事情,这些小喽罗当不了家。 就在喽罗们心生怯意时,有生番过来了。 “请北港寨主出来说话!” 生番说的是闽南话,其实别看直到明末汉人才开始大规模移民这里,可实际上早在三国时,就源源不断有汉人来到这片土地,或许他们也曾遭到猎头,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汉人的血统早就改变了本地生番,毕竟,作为南岛人的发源地,这里的南岛人相貌与散落在太平洋各地的南岛人是截然不同的,他们的相貌更接近于汉人,而不是太平洋的南岛人。 “大当家的,” 奉命守城的陈德见到颜如玉、杨天生等人过来后,立即拱手行礼道。 “塞巴斯一直在等着你。” “三叔,他可说为什么要出兵?” “看他的架势,不一定想和咱们撕破脸,估计是有什么条件要提!” 略点下头,颜如玉来到寨墙边,看着走近的塞巴斯,便大声道。 “家父去世后,我一直想去拜访大头人,不曾想今天却让大头人抢了先,实在是我的失礼,只是不知大头人今天浩浩荡荡的率人来这,所为何事啊。” 塞巴斯的闽南话也很流利。 “为了何事,当初我与颜大家击掌为盟,互不相犯,可是现在大当家尸骨未寒,你们就撕毁盟约,又是为了什么?” 塞巴斯的话,让颜如玉、杨天生等人的脸色无不是骤然一变。 “撕毁盟约?大头人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们中非但有人闯入我大甲地界,而且还掠走我的儿子,将其制成人药,熬成人膏又是什么意思!” 提到儿子时,塞巴斯恼声道。 “今天来到这里,不仅是为我的儿子报仇,同样也是为了告诉你们,既然你们毁约再先,那么大甲和北港之间的旧约也就就此作罢了!” 塞巴斯的话,让寨墙后顿时乱成了一团,无论是船主也好,头目也罢,他们都知道这是咋回事了。 掠了大头人的儿子……这事是姓施的干的。 至于吃……他们都吃了!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家找上了门,而且还要把旧约给废了! “大小姐,昨、昨天施公子拎回来的是,是大头人的儿子!” 他的话声刚落,就有人大声道。 “掠人就掠人就是了,非得把头人的儿子掠回来,还一锅炖了,这可咋办,还请大小组给个主意!” 有人开了头,其它人自然跟着附和起来,那怕就是平常和郑一官不怎么对付的陈动也跟着站出来说道。 “大小姐,虽说施公子人不错,可确实犯了大错啊,这把人家的儿子给一锅炖了,当爹的找上门来报仇,这事,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啊!这事可不好办啊!” 他的话音刚落,郑一官便说道。 “五哥,你这是什么话,什么不好办啊,昨天的番肉你没吃嘛?人家施公子去抓生番,那也是为了咱们好,是为了大小姐……” 当着众人的面,郑一官先是半质问,然后又长叹道。 “这施公子……哎,是好心办了坏事,只是不曾想抓了大头人的儿子,你们别吃了肉,一个个都不认账了,你们都得承人家的情!” 郑一官这是要干什么? 颜如玉不解的看着他,甚至都没有阻止他,只是想看他继续说下去。 郑一官说道。 “不过,施公子这人仁义,我想他绝不会坐视不管,让大伙为他一个人负责的,然后我们再备足厚礼,想来还是能让他们重续新约的。” 什么? 睁大眼睛,颜如玉算是明白了,郑一官是想把石头交出去,于是便冷笑道。 “你的意思是把施公子交出去!” 第35章 汤好喝吗(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你的意思是把施公子交出去!” 面对颜如玉的质问,郑一官长叹道。 “这也是没办法啊,不能为了一个人,让大家伙赔上性命啊!况且……” 往寨外看了眼,郑一官说道。 “听这塞巴斯的意思,似乎也无意与咱们为敌,我估摸着,只要咱们愿意交人,再给些赔偿,这事肯定能顺利的了啦!” “了啦,可是要是交了人,他们也不愿意了呢?” 颜如玉冷笑道。 “就是啊老六,你说交人就能了事,可要是了不了,怎么办。” 被陈动怼了一通的郑一官,倒也没生气,反而接着说道。 “瞧五哥说的,不交人,那就得打,打起来肯定会死人的,而且肯定是不死不休,那怕咱们赢了这一场,和生番撕破了脸,往后可就再没有安生日子了,无论是出去干活,还是找猎都要防着被割头、被镖杀或者被火烧。到时候,这北港咱们还能呆得住吗?为了一个人,值得吗?” 郑一官的反问,让周围的人顿时变得鸦雀无声,任谁都明白——为了一个人,不值得! 颜如玉朝杨天生看去。 “杨二叔,你觉得呢?” 杨天生把眼帘一垂。 “其实,也,也不是不能谈……” 大家都听出来他话里的意思了。陈德张张嘴,终究还是没说出话来,只是摇头叹了口气。 “这么说,你们都是这个意思了!” 冰冷的话语,从颜如玉的口中道出时,所有人都显得有些尴尬。 “大小姐,这……” “你们一个个的怎么能这样!” 突然,旁边有人恼声道。 “别忘了,没有施公子,咱们能顿顿吃上鱼肉吗?” 说话的只是一个管财……连船主都不是,人轻言微。 “可,可那也是没办法啊。” “是啊,谁让施公子有错在先了!这也是没办法啊!” 郑一官得意的看着周围,好了,现在人心在我,毕竟……没有人想从此不得安生。 一时间众人表情各异,有暗自窃喜的,有眉头紧锁的,还有满面无奈的,当然也有幸灾乐祸的。 爹……瞧见了吗? 这就是你信任的兄弟! 你死了,有逼女儿下嫁的,有视若无睹的,还有什么都不说的。好不容易有个人帮自己,还让大家顿顿都能吃到鱼。结果呢?又逼女儿把他交出去! 这就是他们! 在众人把目光投向自己时,面若冰霜的颜如玉,看了一眼众人,然后走到木墙边,扶着箭垛,深吸口气大声说道。 “塞大头目,我想这件事肯定是误会!” “大小姐!” 郑一官惊愕道。 “你疯了,你可不能为了一个小白脸,把大家伙都拉上!” 这女人疯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女人身后站着个影子,郑一官真会一把拉下这个疯女人,她疯了,她居然为了个小白脸,把大伙的命都赔上! 其它人也是错愕的看着颜如玉。 “疯了!” 颜如玉冷笑道。 “谁说施公子杀了塞巴斯头人的儿子?” 什么? 睁大眼睛,还不等郑一官明白过来。颜如玉又喊道。 “大头人有所不知,昨天我寨中有人出寨时,偶遇令郎,当时令郎莫那身受重伤,他便将令郎带回寨子里救治……” 什么! 一时间,所有人都傻了眼,她说什么? 寨子外的塞巴斯更是傻了眼,这丫头说什么? “你说什么?” 什么令郎不令郎的,他不懂啊。 “你儿子还活着!” “什么?莫那还活着?” “对,他还活着,是我们救了他!” “谁救了他!” “实话不瞒大当家的,救他的人正是侄女夫婿。” 呃! 这会压根就没有人注意到颜如玉话语中的变化,倒不是说他们没听到,而且因为有人走了过来。 “快看,是施公子。” “他旁边的是……” “生番?” 可不是生番嘛,瞧着那一身打扮和脸上的纹面、身上的纹身,就能认出来,他们是生番。 可……不对啊,昨天,昨天大伙花了大价钱买的是什么? 爹来了! 带了部落所有的丁壮来了! 内心激动不已的莫那,恨不得立即就飞出寨子,背着手缓步慢行的施奕文,边走边说道。 “慢点,慢点,不用那么急!” 这小子不是受伤了吗? “恩人哪,咱们要快点,万一要是打起来,那不得了啊。” 莫那紧张道。 “这会,打不起来!” 往寨墙那边看了眼,施奕文的心里犯起了嘀咕,怎么你们都盯着我干啥?咱虽然帅了点,可也不至于……好吧,咱还是很帅的。 不等施奕文走到寨墙边,郑芝虎已经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先看了一眼莫那,而后恼声道。 “你,你,你昨天卖给我的是什么?” 那怕是不合时宜,可他抱不住心里的火啊! “肉啊!” 施奕文说道。 “什么肉?” “熊肉啊!” “什么!” 睁大眼睛,郑芝虎怒道。 “你明明说,明明说那是,那是……” “是什么?” 施奕文反问道。 “我昨天可是什么都没说,都是你自己说的。” 呃…… 瞬间,郑芝虎傻眼了,确实,人家啥都没说,所有的都是他癔想的,甚至于在碰到钟四爷的时候,还神神秘秘的告诉他,和他说“施公子在卖番肉哪”。 人家什么时候说那是番肉了…… 看着像傻子一样杵在那的郑芝虎,施奕文长叹口气……可怜的娃啊!你说,你这人,咋那么嘴馋呢? 还爱胡思乱想。 朝郑芝虎看了眼,莫那问道, “恩人,他怎么了?” “傻了。” “什么?” “你不懂,” 施奕文摇摇头,抬起头,他看到了颜如玉,满面笑靥的她就站木墙后方平台上,那双明媚的大眼,就那么直直的望着他。 哎呀,人漂亮,笑起来可真好看啊!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目光。 “姓施的,你、你干了什么事,总得给大家伙一个交待!” 郑一官傻了,他发现从始至终他就像傻子一样,被这人给玩了,像傻子似的给玩了,他咽不下这口气啊! 可跳出来的时候,他又后悔了,恨不得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因为他听到那人悠哉悠哉的说道。 “汤,好喝吗?” 第36章 你敢拦我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莫那,是莫那!” “莫那居然还活着!” 他还活着! 几乎是莫那刚一露面,外面的番民就哄的一声乱作一团,他们是过来给莫那报仇的,可现在人家却好生生的站在那。 “莫那……” 睁大眼睛,塞巴斯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 儿子还活着! 当看到儿子好生生的站在那,塞巴斯傻了眼,现在……怎么办? 一时间,塞巴斯成了最尴尬的角色。 这下完了, 出兵的理由没有了,儿子好生生的站在那呢。 可要是不打的话,这边自己人都带来了,他们也需要一个交待啊。 “阿爸,我在这,我在这……” 莫那大声喊道。 “我受了重伤,是明人救了我。” 这下好了,莫那这么一喊,塞巴斯的神情更尴尬了,更下不了台啦, 儿子是明人救的,他却领人过来打明人,这是典型的恩将仇报啊! “阿爸,他就是我的救命恩人……” 在头人家的傻儿子告诉大家谁是他的恩人时,他的恩人则笑眯眯的站在那。 “石头!” 目光落在施奕文的身上,颜如玉盯着他看了一会。 “你来了。” “我来了,” 施奕文笑了笑,然后朝外面看去……哇,好一堆健美运动员啊。 门外的番民一个个的是差不多的打扮,全身就只有一块兜裆布,**的他们身上、脸上都是纹身。 瞧着倒是挺狂野的,难道他们是在这里上演什么狂野之地? 嗯,看起来这些人倒也是都挺强壮的,瞧着甚至有点个个肌肉男的感觉。怎么到了清末,一个个的都是骨瘦如柴呢? 呃,好像那会汉人也是那样,估计也是“糠稀剩死”那会整的。 “石头,莫那父亲是部落大头人,误以为他死了,所以才会带人过来,说是要为莫那报仇,而且还毁掉我爹和他立下的誓约。” 颜如玉的眉头紧蹙,目中尽是忧色。 “哦。” 略点下头,施奕文顿时明白了。 那怕莫那还活着,这件事恐怕也不好解决了。 什么是骑虎难下? 现在莫那他爹就是骑虎难下,领着这么多人过来给儿子报仇,结果发现儿子好好的。 这下尴尬了吧。 怎么办? 是打还是不打? 打,没了理由。 不打吧,这么多人出来一趟,也不容易啊。 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怎么办? 大头人没了主意,所有人都傻了眼。 人死了,要打,人活着?是打还是不打? 打吧,说不过去,不打吧,总不能白来一趟吧! 不过……似乎也没什么难办的。 微微一笑,施奕文冲着莫那说道。 “莫那,好了,是时候送你回家了!” 其实,莫那早就想走了,可他知道,这会他走不掉。他或许谈不上聪明,可毕竟也不傻啊。 这周围的人都盯着他呢,呆在这,那肯定是凶多吉少。 “他不能走!” 刘香站出来说道。 “施公子,要是把他放回去,塞巴斯也就没了顾忌,到时候他必定会对咱们下手的!” “是啊,施公子,现在这家伙在咱们手里,咱们就有了筹码!” “就是,只要他在咱们这,生番就不敢打过来……” “况且,生番还毁了和大当家立的誓约!” 好嘛,救回来的人变成人质了。 被人围着的莫那,那怕是在部落里有着“黑熊”之称,面对一群“猎人”时,他也难免有些紧张,最后只得又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恩人。 “恩人,我,我……” “你放心,我送你回家!” “施公子,” 不等颜如玉开口,施奕文就摇了摇头: “你放心,有我呢。” 简单的一句话,让颜如玉的心神安定下来, 是啊! 有他呢! 有他在就好了,这人倒也是挺靠谱的。 那边,施奕文的眼晴微微地眯了起来,就这样朝众人望了过去。 “人是我救的,自然有我负责,你们谁有意见!” 尽管他的话声不大,但语气坚定,带着不容质疑的味道。 “施公子,人是你救的不假,可现在被土番围着的是北港,寨子里的几千条人命在这呢?你负得了责吗?” 色厉内荏的杨七说话时,倒也没忘记拉上别人。 “咱们不能为了一个人,把所有人的性命都赔上!二哥,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杨天生很郁闷,虽然他排行老二,可是他却压根不想掺和这些事,为什么? 因为他这个老二是个虚名,当年逃出日本时,他是孤身逃亡,船没了,人废了,甚至就连银子也没多少。 什么都没有,说话给谁听? 过去大当家在的时候,他和陈德一起给大当家当军师,可现在呢? 还是先观察观察再说。 可显然杨七没有给他置身事外的机会,大家伙大事小事都往他这边推,推的他烦不胜烦啊。 况且,这还不是什么好事! 你们一个个的怎么都想拉我下水啊! 心里念着,杨天生正色道。 “杨七,寨子里的事自然有大当家的拿主意!” 这皮球踢的……好啊! 杨天生这么一说,看似推掉了责任,可同样也是在告诉别人一个事实——大当家的是颜如玉! 施奕文的心里微微一笑,目光投向颜如玉,而她也在看着他,两人互相片刻,她说道。 “我信你!” 除了他,这些人又有谁能相信? 颜如玉的心底冷笑着,在这一瞬间,她似乎明白了,为什么爹爹去世前,接连叹气,他叹的不是命不久矣,也不是这片家业,而是因为他知道这些所谓的“但求同年同月死的兄弟们”。 “大小姐……” “是大当家!” 陈德沉声道。 现在不趁机树立权威,更待何时。 一声“大当家”让众人意识到,颜如玉这丫头的另一个身份,或许过去在他们的眼里,她不过是去年才从漳州老家过来小丫头,可现在,她却是众人的大当家。 刚才吴三是怎么死的? 目无尊卑! 在众人的注视中,颜如玉看着面前的男子,正色道。 “照你想的做吧!” 信任! 现在对于这个男子,从最初的抵触,到后来的半信半疑,再到现在的信任,不过只用了区区二十天的时间,可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这么微妙。 周围的目光,有怀疑,有紧张,也有半信半疑,可以肯定的是,那怕就是颜老大留下的心腹,面对这样生与死的选择时,都会显得犹豫起来。 不过仍然有一些小头目嚷嚷道。 “既然大当家的决定了,当小的就得听大当家的!”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要不然要大当家的干啥?” “就是就是,跟了大当家的,命就是大当家的,横竖无非就是一个死字,人死鸟朝上,不死万万年!” 听着喽罗、头目们的话声,施奕文微微一笑,抬头冲他们笑道。 “放心吧!今天没人会死!” 说罢,他转身对紧张不已的莫那说道。 “走吧,我送你出去。” 莫那连连点头。 见杨七还挡在自己的面前,施奕文便问道。 “你想拦我?” 我……杨七张张嘴,终究还是变成了哑吧,主动让出路来。 “这很好。” 看了着让出来的路,施奕文冷冷地说道,然后就这么往前走着,他每走一步莫那就跟着走一步,随后,周围的人缓缓再退一步…… 第37章 天上有个鸟(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从寨墙上下来后,施奕文就看到了站在路边的少女。 娇俏的双丫鬟、整齐的齐刘海,碎花裙,站在那的少女不知在想着什么事情,双手紧紧的握着一柄小太刀,给人一种极其坚强的感觉,骄阳照在小女孩的侧脸上,那双眸子就那样盯着他。 大概一两秒钟后,她的眸子才动了动,随后朝他这边走了过来。 “石头哥,你一定要回来!” 站在石头哥的面前,颜如雪的语气平静,然后她的目光又淡淡的撇了莫那一眼。 “如果我石头哥少一根汗毛,我不仅会杀了你!还会杀尽你们大甲部所有的人!即便是天涯海角,一个也不放过!” 女孩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没有一丝声线的颤抖,可却让莫那的心底一寒,女孩目中闪动的寒意,甚至让他想到了几年前飘来的雪花,冰冷彻骨。 “放心吧,没事的。” 女孩的言语让施奕文的心头一阵感动,他亲呢的揉揉雪儿头,这不像是平日里那个蹦蹦跳跳的小丫头,倒像是一个更冷静、更成熟、更果断的女孩,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她吧。 “嗯!” 雪儿用力的点点头,看着他,突然展颜笑道。 “石头哥,你去吧!等你回来给雪儿做好吃的。” 似乎又变回以前那个雪儿了…… 寨门缓缓打开后,有人走了出来。 “有人走出来了!” “是莫那!” “他身边的人是谁?” 寨外的番民无不是欢喜的嚷嚷着,而塞巴斯却是一言不发的看着他们朝着这边走来。 而寨子木墙上的颜如玉等人,同样也在紧张的注视着他们。 现在唯一的筹码送了出去,接下来怎么办? “你放心,见到我爹,我一定会让他把人撤回去,他肯定会撤的。” 莫那拍着胸膛说道。 “你说的不算!” 施奕文说道。 别说你了,就是你爹说的也不算。现在……谁说的都不算!冷笑之余,他看了看天空……时值正午啊! 塞巴斯等人站在百步之外,在莫那出来时,就有人说道。 “大头人,莫那出来了,现在咱们可以全力打明人了!” “大头人,大家伙都到了这里,可不能空手回去!” …… 十三社的头人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 这会他们眼里只剩下了寨子里明人的铁锅啦、铁器之类的好东西,至于其它他们反而不怎么在意。 其实,那里是不怎么在意。分明是各有各的目的。 大甲十三社,说是一部,可实际上也是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利益,或许,塞巴斯是大头人,可是这个大头人的威望受损后,是可以换下来的。 打明人的寨子,无论结果如何肯定会死很多人。到时候,塞巴斯能不能当这个大头人都不一定。 可塞巴斯的眼里却是那座木墙,还有明人会喷火的东西,去年不过只有几百明人,就能让他们死伤上百人。 现在呢? ……寨子里的明人甚至比十三部的人还多。打起来的话,会死多少人? 可,大家气势汹汹的来到这里,就这么回去了,那肯定也会激起众人的不满! 怎么办? 什么是骑虎难下。 现在就是! 怎么办? 塞巴斯的心里完全没有主意,儿子他在乎,可是个人的威望,他同样也在意啊。 “阿爸!” 终于,见到了父亲,莫那便欢喜的说道。 “父亲,这是我的救命恩人,施奕文,施公子,就是他救了我。从狂暴的黑熊爪下,那头熊比我还要高,一下就能把用神木制成的长矛拍断……” 像生怕所有人都不知道似的,莫那又一次大声嚷嚷道。而且还用夸张的言语说道着那头黑熊的强大,似乎他并不介意把自己被黑熊打败的事情告诉大家,当然也只有让大家相信了那头黑熊是非常厉害的,才能挽回他的面子。 在莫那夸张的言语中,众人无不是惊讶的看着这个明人。看模样,这个人更像是明人里的书生。那里像能赤手杀熊的勇士了。 可莫那接下来的话,更让是众人吓一跳。 “他不但能徒手杀熊!而且还赤手空拳杀死了两个泰雅人!” 什么! 惊愕的看着这个看起来颇为瘦弱的明人,那两个泰雅人是他杀的?相比于他们,生活在高山上的泰雅人,那是更野蛮,更剽悍的存在。 什么是“出草”。 不是大甲部出草明人,是泰雅人从山下来到草地上“出草”,而猎物就是他们! 这个人居然能接连杀死两个泰雅人! 还是正值壮年的泰雅猎手。 这可能吗? 面对众人的怀疑,施奕文只是微微一笑。他并没有去解释什么,也不需要证明什么,只是偶尔的把视线投向天际,这天……好蓝啊! “谢谢你救了我的儿子。” 打量着儿子的恩人,他真的有那么厉害? 莫那应该不会说谎的。 塞巴斯心想道,同时打量着施奕文。 他在干什么? 就像是没有听到他说话似的,施奕文只是静静的看着天空。 这是怎么回事? 塞巴斯疑惑道, 这家伙怎么老是看着天? 天上有什么? 别说是塞巴斯,他身边站着的十三部的头人,大都也是一副茫然的状。 这天上有什么东西不成? 其实,从施奕文走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注意到他的视线总是不时的看向天空。 天上有什么好看的? 不知道。 难不成这就是汉人说的那个什么“眼高于顶”? 疑惑中,塞巴斯的心里顿时生出一些不满,这人也太傲慢了吧! 那怕你是我儿子的救命恩人,也不能这么瞧不起人啊! 感受到众人的不满,莫那连忙问道。 “恩人,你在看什么?” 头侧仰望着天空的施奕文,只是随口答道。 “你看天!” 看天? 天上有什么东西? 莫那好奇的朝着天上看去。 天上蓝天白云,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啊? 难道真的有什么地方不一样? 努力的往天上瞅着,莫那瞪着他的眼睛,使劲的瞅,可……还是那片天! 他们的举动让其它人也好奇的朝天上看去,包括塞巴斯在内许多人,都跟着往天上看去。他们一边看,一边疑惑道。 “喂,你看到什么了?” “什么都没看到。” “那你为什么往天上看?” “天上有啥?” 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有一个人颇为恼怒的说, “有个鸟!” 第38章 我,能掌天地(第一更,求推荐,求收 好奇心人皆有之。 在施奕文和大甲十三部的头人们都仰首望天时。 寨前的那群**壮汉也纷纷好奇仰首看天,他们在看什么? 没有人知道。 生番的举动,让寨墙后面站着的人也犯起了嘀咕。 “他们在干啥?” “天上有什么东西?” 尽管众人一片茫然,可最终还是忍不往天上望去。 可天上有什么呢? 石头在看什么? 颜如玉的心里犯起了嘀咕。 “六哥,你看这天上有啥?” “有个鸟!” 郑一官恨恨的骂了一声, “姓施的,故弄玄虚而已!装神弄鬼……” 要是施奕文听到郑一官这么说,他还真会说一句——知我者,一官也。 有个鸟! 天上确实有鸟,鸟在飞呢。 可施奕文等的根本就不是鸟。 不过,书上推算的日子准吗? “恩人,这天上到底有什么啊?” 看得眼睛有些发酸的莫那疑惑道。 施奕文依然故作神秘的没有理会他! “这小子到底在干什么?” 塞巴斯的心里犯着嘀咕,已经没什么耐心的达鲁问道。 “你到底在看什么?” 面对他的质问,施奕文依然仰首望天,淡淡的说道。 “天黑了!” “什么?” 达鲁的双眼睁大,然后哈哈大笑道。 “莫那,这,这就是你说的可以徒手杀熊的家伙,天黑了,黑了……” 就在其它人跟着笑出声时,他们中有的人笑容僵住了,惊愕的看着天空,笑容变成了恐惧。 有一些番民指着天上的太阳,手指不住的颤抖着。 所有人都朝着天上看去。 抬头望天,太阳正在一点点的消失,似乎是被什么吞噬。 日食来了! 施奕文的唇角轻扬,他想将目光从天上收回,可……脖子僵住了! 扭动脖子时,那一个酸爽啊! 可心里更是得意啊! 日食真的来了! 这个时代的欧洲人天文推算倒是挺准确的,不枉咱这阵子看的那些书啊! 知识的力量果然是无穷的! “这,这……” 寨子上的人都傻了眼。 “天狗吃日……” 望着渐渐被吞噬的太阳,所有人都傻了眼,他们的神情各异,望向施奕文的目光也变得极为复杂。许多喽罗的眼睛里甚至带着某种敬畏。 终于,脖子不疼了! 当施奕文收回目光的时候,这才看到,那些生番已经朝着半个太阳不停的跪拜着,他们的口中嚷嚷着他听不懂的言语,而塞巴斯等人虽然没跪,不过脸上的表情却是很难看,那些小头这会也是脸色苍白。 望着面前的恩人,莫那的目光中充满了敬畏,他的声音都在颤抖: “恩,恩人,是不是你,你把,把太阳变没了。” 在这个时代的日食绝对是个大事! 而且往往被凶兆! 甚至就是大明皇帝都很害怕日食出现。况且是这些生番土人? 没有, 不怕,只有更怕。 既然怕,那也就对了! “你说呢?” 施奕文淡淡的说了一句,在莫那的敬畏中,静静的看着太阳一点一点的被黑暗吞噬,大地也渐渐的笼罩在黑暗之中。 天变了! 大地已经变得黑暗了。 在日食发生的时候,施奕文看到不少番民的目光时不时的看向他,就连那些头人们也是一脸敬畏的看着他,似乎在这一瞬间,他们都觉得,太阳之所以消失,是眼前这个“赤手搏熊”的男子造成的。 很快番民中传出一片哭喊声,太阳被黑暗遮挡了,只剩下了一个光环。 原来是日环食啊! 施奕文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居然可以看到日环食,运气不错啊。 相比于他的惬意,面前的这些土人,一个个的都下的面上全无丝毫血色。现在,笼罩在他们心底的,只剩下了无尽的恐惧。 这个人居然能让太阳消失……他难道是天神派来的? 不过很快太阳渐渐的开始露出来,缓缓的,太阳露出的地方也越来越多。 太阳出来了! 那些跪在地上的番民一见到太阳被“放”了出来。立即欢呼起来,在他们欢呼时,看着施奕文的目光中充满了畏惧。此时,在他们的心里,这个男人不仅能“赤手搏熊”,而且还是吞噬太阳! 塞巴斯惊恐的看着这个男人,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心里只剩下了恐惧,他是怎么把太阳给弄没了……不对,还留了一点。 就像是故意把太阳留出一些,告诉他们,太阳还在,这,这真的是他干的吗? 难道他是天上的天神? 但是他仍然强撑道。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施奕文淡淡的说道。 “太阳又出来了,要不咱们喝酒庆祝一下吗?” 说话时,他抬起了手,手中赫然是一桶酒——十斤桶装的二锅头。现在时机刚刚好。 “喝酒庆祝?” 惊愕的看着他手中的酒,塞巴斯也好、莫那也罢,无不是好奇的往他身后瞅了瞅。 这酒是从那里变出来的? 当然是从空间里的超市取出来的。 “对,现在太阳出来了,我们当然要好好的庆祝一下!” 拧开的酒桶,施奕文笑道。 “莫那,拿碗过来。” 碗没有,只有竹筒,将酒倒进竹筒里,浓浓的酒香味,立即弥漫开来的,仅仅只是闻着浓烈的酒香,这些头人们就已经忍不住吞起口水来。 这酒味也太浓了,浓烈的让人不过只是刚一闻到,就想痛饮几杯。 “黑林,把肉干拿过来!” 塞巴斯对远处的族人喊道。 …… 望着重新出现的天空,颜如玉突然笑了起来。尽管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结束了! 他又一次轻易的化解了眼前的这场危机。 “大小姐,那些生番似乎已经被施公子给说服了!” 看着寨外和生番谈笑饮酒的施公子,杨天生的心里只剩下了震惊,惊的是什么?是鬼神莫测之力? 骗鬼哪? 最重要的是他把那些生番给震住了,不费吹灰之力。 “何止是说服啊!” 陈德说道。 “我敢说,往后在那些土人的眼里,施公子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有施公子在,他们绝对不敢再踏北港半步!” 尽管面色难得到了极点,但郑一官也明白陈德说的是实话,往后那些土人必定会敬畏他如神明,那小子也……太会装神弄鬼了! 可问题是那些生番土人信啊! 其实不单生番土人被镇住了,甚至就连他们,也觉得这施公子不简单啊!居然有吞天蔽日的能耐! 这真是凡人之力吗? 还有,他是怎么知道的? 打量着那边与生番头目把酒言欢的施公子,杨天生说道。 “大小姐,你看现在施公子已经和生番化干戈为玉帛了,咱们应该抓住机会,送些酒菜过去,结好他们,把老当家和他们定的约定给续下来!” 第39章 烈酒,肉干,然后十几个人就那么席地而坐。似乎他们已经忘记了先前的来意。 端起差不多能装二两酒的竹筒,施奕文笑道。 “大头人,诸位头人,干!” 酒水入喉的瞬间,塞巴斯就感觉到喉咙里一道火烧了起来,一直烧到胃里。 “咳……咳……呒哈……” 一边咳嗽,一边喝吼,大吼的同时,塞巴斯还用力的拍打着胸膛,似乎在这一瞬间,他又回到了年青时。那种从肚子一直燃烧到脑袋的感觉,着实舒服至极。 “再来,再来……” 嘴里嚷嚷着又是一口酒下了肚! “啊……” 莫那睁大眼睛,感受着烈焰从胃中腾起的感觉,那双眼珠子睁的大大的,纹着刺青的脸上表情更是狰狞到极点。 “%……—¥%……¥” 表情狰狞达鲁等人喝了一口之后,双眼通红的他们,立即嚷嚷着。 尽管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施奕文知道……这酒下肚的感觉一定爽到飞! 这酒超市里的特价活动产品,小厂出品,食用酒精勾兑,度数足足68度的二锅头,绝对足够刺激。 像火烧一样的烈酒! 对于这些喝惯了低度酸酒的番民,绝对等同于某种“毒药”。 不对,应该是毒品! 绝对能让他们成瘾的毒品! 一筒酒下肚之后,塞巴斯的脸膛通红,他瞪大眼睛盯着施奕文,然后说道。 “好酒!” 酒好不好,施奕文不知道,但肯定足够烈。 “还喝吗?” “喝,再来,再来!” 塞巴斯大声嚷道。然后,他又盯着这个男人, “莫那说你徒手杀熊,我并不相信,可是你却在我们的所有人的面前让太阳消失,你根本就像神一样!我们大甲部永远不会与你为敌!” 像神一样的男人! 似乎……这个头衔也不错啊。 我海贼王的男人……像神一样的男人。 大头人作出保证后,其它的头人也纷纷做出了保证,与此同时,杨天生等人送来了几十坛酒,与塞巴斯大头人客气一番后,大头人就命人给寨子送去了十几担肉干。 寨子里的酒被分给了部**民,番民们倒也没什么讲究,大口的喝酒,大口吃着肉干,一时间倒也是宾主尽欢,原本的一场兵灾倒也随之消弥于无形,兴致高涨之余,在得知施奕文无意跑入番界后,塞巴斯甚至主动表示愿意再让地十里。 对此,施奕文自然是笑纳了。 “大头人如此慷慨,小弟要是拒绝,那就是却之不恭了。”说罢,他又敬了塞巴斯一杯酒,“这酒,可真是好酒,只可惜不能天天喝啊!” 酒入喉,塞巴斯不禁感慨道。 感慨时,他的眼睛盯着施奕文,你看我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而且还给了你那么大一片地方,你们就没有什么表示? 一旁的杨天生倒是了解的很,连忙说道。 “大头人,既然大头人喜欢,往后我们每个月都给大头人送十坛酒。” 酒……不值钱! 可他这么一说,其它的头人顿时就不乐意了,给大头人送,那他们呢?达鲁立即不满的哼了一声,其它的头人的脸色也显得不太好看。 “二当家所言差矣,大头人又岂是独享之人?” 施奕文摆了摆手。 “大头人,先前我听莫那说,族里做酒都是用甘蔗浆做的,这个酒是怎么做的?” 而塞巴斯的回答,让施奕文顿时傻了眼。 “……我们不但用甘蔗浆制酒,还用米酿,酿酒时先把米放到嘴里嚼碎,然后和碎米绊在一起,最后再把它们都放到陶瓮里,放上几天这酒也就出来了,只不过我们的酒酸,不好喝而且还没什么味道,对了,施公子,要不你尝尝我们的酒……” 不等塞巴斯喊人拿酒,施奕文就连连摆手道。 “不用不用,我就是问问。” 口水酒…… 那样的好东西还是留给你们自己吧。 转念一想,施奕文就说道。 “大头人,要不然这样,如果你们想喝酒的话,只管用米和糖浆……” 不等他说完,达鲁就说道。 “是换酒吗?可你们明人的酒太贵,一百斤米才10斤酒!” “而且那酒黄澄澄喝起来也没什么味道!” “是啊,即便是拿一船的粮食来换酒,也不够喝的。我们根本就喝不起!” 什么! 惊讶的睁大眼睛,施奕文看了一眼杨天生,你们也太黑了吧! 一百斤米才换10斤酒,还是普通的黄酒…… 杨天生把头一歪,全当作没看见。 “其实我原本是想说,你们可以用米和糖浆来酿酒。” 摇着手中的竹筒,施奕文说道。 “就是酿这种酒,虽然度数比不上这个,可应该也差不多。” “什么?酿这种酒?我们不会啊!” “没事,我来教你啊!” 施奕文的话声刚落,那些头人们无不是睁大眼睛盯着他问道。 “真,真的吗?” 他居然愿意教我们酿酒! 塞巴斯惊愕的看着他,他的目光中充满了不解。即便是他们不会酿酒,但是通过和明人换酒也能猜出来,酿酒肯定用不了那么多粮食,只不过没有明人愿意教他们酿酒啊。 面对众人的怀疑,施奕文倒也没有解释什么,而朝着另一边的那群**壮汉看了看,然后说道。 “这样吧,你们每家留下几个壮丁,跟我学酿酒,往后你们负责送米还有糠浆过来,我教他们用米和糖浆酿酒!” “真的,” 施奕文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为什么要壮丁?部里酿酒都是女子……” “酿酒是力气活,” 施奕文说道。 “施公子,既然酿酒用的米和糖浆都是我们出的,那到时候这酒怎么分?” 无论是作为大头人的责任,还是因为和明人打了不少交道的关系,塞巴斯显得极其谨慎,直接了当的问道。 “你觉得的怎么分合适?” 施奕文的反问,让塞巴斯、达鲁等愣了愣,他们互相看着彼此,似乎是在用目光商量着。 片刻后,塞巴斯试探道, “按你们汉人的规矩,三七分呢?我们三成,公子七成,公子你看……” 不等他说完,施奕文就断然否决。 “不行!” 第40章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不行!” 突然的拒绝,让塞巴斯等人心头无不是微微一颤。 三成? 你也好意思开口! 尽管没有说话,可达鲁却仍然用抱怨的眼光盯着族长,他怎么好意思呢? 人家可是要教咱们酿酒,学会了酿酒,就再不用从明人这里买酒了,别说人家大大方方的要分成,就一点不分,那也是情理之中。 “那要不然,两成呢?” 塞巴斯试探着吐出一个数来,可换来的仍然是摇头。 “两成……” 将手中的竹杯放下,施奕文摇头说道。 “施某人办事讲究一个公道,虽说这技术是我的,可原料和人手都是你们的,两成、三成都不够公道。这样,往后酒坊出的酒,按五五分成,一半归酒坊,一半归各部,不知各位以为如何!” 原本只以为施奕文是嫌少的塞巴斯、达鲁等人顿时傻了眼,在这一瞬间,他们看着施奕文的目光都发生了变化。 为啥啊? 过去他们和明人打交道的时候,没少吃亏啊。 可搁他这,他非但没有占众人的便宜,还主动的教他们酿酒,而且还愿意分出一半的酒水,他们又怎么能不感动。他的实在换来的不仅是这些生番的好感,同样也换来了他们发自内心的佩服和尊敬。 情绪高涨间,酒喝的更快了,十几个人,十斤“劣酒”下肚后,那些头人们只差没拍着胸膛表标他们的佩服和尊敬了,其实说一千道一万都是醉话,当不了真。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将近傍晚时,感觉酒意有些上头的施奕文起身和头人们告辞了。 在朝寨子里走的路上,杨天生就试探道。 “施公子,您真打算教他们酿酒?” 施奕文说道。 “你说呢?” “这,这,教他们酿酒倒也没什么,只是寨子里少了个进项,怕、怕不太好吧。” “进项……” 施奕文反问道。 “这进项能值几两银子?无非就是点粮食和肉干而已,杨二当家,我有一句话不知当问不当问?” “瞧公子您客气的!您有话尽管直言。” 扭头看着杨天生,施奕文正色道。 “你到底是站在那一边!” “啊,施公子我……”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杨天生的心头一紧,正想解释时,见对方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心思一沉,他便答道。 “施公子,过去我势单力薄,帮不了谁,只能两不相帮,但是现在,有公子在,我就自然是站公子这一边的。” 聪明人! 谁才是聪明人? 杨天生的回答,让施奕文哈哈一笑,然后说道。 “二当家的客气了,咱们都是站如玉这边的。” “是,公子所言甚是!” 往前走了几步,杨天生忍不住好奇道。 “公子怎么知道今天有日食的?” 杨天生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天狗吃日……那东西能算出来,可不是每个人都能算出来! “书上有。” 施奕文答道。 “书上?” 杨天生一愣, “什么书?” “想看吗?回头我借给你。” 片刻后,在两人距离寨门还有十几米时,寨门打开了,颜家姐妹就站在那里,一大一小一对碧人儿,就那么站在众人前。 “石头哥……” 喊了一声,颜如雪从那边跑了过来,直接扑进他怀里抱住了他,几乎将他推得往后退了一步。抱住她的后背,施奕文轻声道。 “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嘛。” “石头哥,我知道,你肯定能回来,肯定能……” 暮色下,哭泣的女孩就那样依偎在他的怀里。 原本满面欢喜的颜如玉,见状又变回以前那副模样,只是静静看着施奕文和小妹,然后冲他微微笑了笑,只是手指却在不经意间绞了下裙角。 待施奕文走近时,扑面而来的酒味让颜如玉忍不住关心道。 “你怎么喝了那么多?” “稍微多了点。” “小月,你扶着施公子回去,烧些水,侍候公子梳洗……” 而后两人对望片刻,施奕文笑道。 “不打紧,如玉,一会会有些番民过来,先安排个地方,让他们住下来。” “番民?” 颜如玉疑惑地看着他,他回头看了一眼。 “呃,他们是来和我学酿酒的。” “酿酒?” “对,往后就是咱们的人了。” 望着她,施奕文的眼睛眨了几下,随后他笑了出来。 …… 去几个人呢? 在社里的社民乘着醉意上船时,塞巴斯的心里犯起了嘀咕,那怕是他已经喝醉了,可是心里却很清楚,这个机会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不仅仅只是酿酒。 “阿爸,我能不能留下来。” 莫那走过来问道。 “你也要和他学酿酒?” 塞巴斯看了看儿子。 “阿爸,施公子和其它的明人不一样,他待人实在极了,跟着他,咱们肯定不吃亏,而且我在这,不仅能学到酿酒,还能学到明人如何种田,养猪,过去你不是说,这些东西咱们想学都没地方学吗?现在施公子把咱们留在这,正好有机会向那些明人学。” 别看莫那五大三粗的,可他绝对不笨,相反他很聪明人,他清楚的意识到,对于他的部族来说,这是一个机会。 酿酒、种田、养猪,养牛,甚至还有打铁和其它各种各样的手艺,都是他们不擅长的,甚至不会的,可是这些明人却都擅长!过去他们没有机会向明人学,现在有了机会,又怎么可能错过呢? 其实,不单莫那和塞巴斯这么想,其它十二部的头人们大都也是怀揣着这样的想法,毕竟,这些头人都是部中最有智慧的人,他们都看到了机会,向明人学习的机会。 “达卡,你说咱们派几个人?” 盯着河上明人的大船,达鲁问道。 “几个人会不会太少了?” 达卡反问道。 “即便是咱们把部里最强壮的几个人都留下,他们也不一定能学会所有东西,人多了,才能多学一些东西。” 那怕是达卡是部里最有智慧的长者,但是对于大甲番民来说,强壮与聪明是挂钩的。 “可是,那个施公子不是说了吗?每部里只能派几个人,多了的话,会不会惹他不高兴?万一他要是生气的话,会不会把咱们的人赶走?” 达鲁担心道。 “几个人,施公子也没说到底是几个人不是,要不然咱们看看塞巴斯他们派了几个人,他们留几个人在这,咱们就留几个人,对了,挑人的时候,要挑最好的,千万不能让人家嫌弃了。” 很快他们就打听到了塞巴斯那边的消息,其实也不需要打听,毕竟,要留下的人都在河边等着呢。 第41章 热巴不热(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当番民们在族长头人的号令下纷纷划着独木舟回去时,河滩边仍然还站着一些人,他们是各部留下来学酿酒的人。 按头人的吩咐打探消息的黑熊,一看到莫那等人,人就凑了过去。 “莫那,你们这边怎么留了这么多人。” “谁说多了,你可不能乱说话,我们就只留了九个人。” 就像被抓着尾巴似的,莫那立即大声嚷嚷道。 “施公子不是说留几个人嘛,我们这就是几个人而已,都没有超过十个人。” 瞪着黑熊,莫那的眼里只剩下一个意思——你可不是乱说话,不能这么冤枉我! 我们都没有超过十个人! “那莫那你呢?你怎么也留下来了。” “他们都不会说汉话,我不留下来的话,到时候公子说话,他们根本就听不懂,黑熊,你们留了几个……” “九个,九个!” 黑熊大声嚷嚷道。 “和你们一样,我们也就只留了九个……” 当天晚上,大甲部留下学酿酒的人都住进了河边的棚子里,人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零八…… …… 赤条条的躺在半人高的木浴桶里面,虽然有些醉意,可泡着这样的热水澡顿时觉得浑身舒坦至极,所有的紧张与疲劳也随之一扫而空。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浴桶有点小了。 真不知道,当初她是怎么把潜到桶里的,又一次,施奕文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看到的极其香艳的那一幕…… 恰在这时,从外面走进来的小月,给浴桶里面再添加了一些热水,俏脸通红的她望向浴桶时,想着小姐的吩咐,心头紧张之余,巴掌大的小脸红得更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似的。 “公子爷,你往前坐一些,小月帮你擦背吧。” 小丫头拿起布巾,软糯糯的话声有点儿紧张。 擦背! 施奕文的双眸一睁,之前好像没有这待遇啊! 等等,她给我擦背? 双睁猛然睁大。 不等他答话,小丫头的手就落在施奕文的肩膀上,她的手法很娴熟,力道不轻不重,很是舒爽。原本想拒绝的他,顿时没了那个念头。 “小月……嗯……” 他就这样懒懒的躺在那眯着眼睛享受着小丫头的服务,心里还不忘感慨古人的生活的奢侈与堕落。海贼窝里都是这样了,要是那些真正的豪门大族有钱人家里,还不知道能奢侈成什么样子。 作为一个接受过现代教育的大好青年,怎么能自甘堕落呢?怎么能被封建旧社会的奢迷之风荼毒呢? 大丈夫不能贪图享乐! 这些念头连想都没想,眼睛眯条缝儿的他一开口就是: “往上边一点,对,力量稍微大一点……嗯,就这样……” 前后折腾了一天,在小丫头的服侍下洗着这么个舒服的热水澡,那滋味是一个舒坦啊! 当然,要是有人侍寝的话,那日子想想都让人向往。睁开双眼,恰好迎上小月的目光,她方才也有过洗漱,湿了的头发用一根木簪固定起来,小巧的琼鼻上挂着几滴汗水。 看着那张似像非像的俏脸,醉意有些上头的施奕文,目光不禁有些飘浮。 “热巴。” 公子爷的目光让小月的身子僵了僵。 “不热,不热的……” 说罢赶快转开,心中扑通扑通跳。手却不动了,紧闭着眼睛的她,扭着头似乎等待他对她做些什么。 瞧着小丫头紧张的模样,施奕文的心神一清,十五六岁的少女,放在后世还没有成年,他还没有那么禽兽。 “好了,小月,剩下的我自己洗就行了,你出去吧!” 啊! 公子爷的话,让小月睁开眼。 “公、公子爷……小、小月、小月……” 小月的声音细若蚊蚋,紧张不已的她手指揪着衣角,窘迫地红了脸。 “那个……那个……让,让小月服侍公子爷吧……” 她咬了咬下唇,偷看施奕文一眼,陡然间深吸了一口气。 “而且、而且大小姐吩咐了,让小月服侍公子爷的……” “嗯?如玉吩咐的?” 施奕文隐约想起来,似乎有这么回事!不过,她说的服侍指得是? 听着小月细若蚊蚋却又鼓足了勇气才说出来的话,看着她涨得通红的小脸。 心里感觉有些古怪的施奕文微微笑了笑。 按着她的手,待她稍稍定下神来,他才开口说话。 “小月……你呢?也愿意吗?” 望了望施奕文,小月连连点了几下头。 “公子爷……是个好人,对小月好,对大小姐也好,所以、所以……小月是愿意的,况且,小月本来也是要当通房丫头的,能侍候公子爷,是,是小月的福气……” 小月的声音,细得像蚊蚋…… 看着低着头的小丫头,施奕文心叹口气。 就是个小丫头而已。 恰在这时“哐当”一声,门外传来了铜盘落地的响声,与之相随的还有女孩惊叫的惊叫声。 “呀,是小小姐!” 原本紧张不已的小月,听着门外的声音,只以为小小姐受伤的她匆忙的走了出去,推开门走到院子里,除了地上的铜盘,那有小小姐的影子。疑惑的功夫一回头,就看到穿好衣服的公子爷也跟着出来了。 “公子爷……” 小丫头的表情微滞,一时间竟有些愣在了那里。 “小雪呢?没摔到吧?” 施奕文随口问道,又朝着敞开的院门看去,那丫头去那了? “小月,你快过去看看小雪有没有事,” “可是……” “快去吧,万一摔着了怎么办?” “公子爷,那我一会再过来?” “不用,不用,先看小雪要紧。” 非常严厉地批评了“有背主之嫌”的小月,待小月穿上衣服出去,关上院门后,施奕文在走廊下撇了撇嘴: “不过就是小小考验而已。” 走出几步,他又耸耸肩,自言自语道: “想考验我,咱什么风浪没见过……” 不久之后,他叹了口气,又有些无言地走了回来,推门进了卧室。看着空荡荡的床铺,表情是那个复杂啊。 这天气可真……热吧……不热,不热的! 第42章 慢慢调教路(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屋子里,颜如玉的表情看来稍稍有些迷茫,她偶尔的会把目光投向窗外,可窗纸却挡住了她的视线,桌上的那些账本啦之类的东西,这会也懒得翻动了。俏眉不时的轻蹙着。 “小姐,小月回来了!” 突然,泉水的声音传了过来的。 “小姐,刚才小小姐出去了。” 看似正在看账册的颜如玉的手指轻轻一动。然后轻声道。 “这丫头……” 说话时,她的唇角轻扬,心情放松了不少,而泉水就那样静静的站在门边,然后就不再说话了,只是偶尔的把目光落在小姐的身上,随后又垂下了头。 …… 事实证明,只要喝醉了,总能睡得很香,那怕是有想冲凉水澡的冲动,可酒意上头后,剩下的自然就是蒙头大睡。 一觉醒来后,施奕文朝着左右看了眼,小丫头还没过来。 洗完脸,又用牙刷刷了刷牙。 无论是牙刷还是牙膏,空间里都有一大堆,不过在这个时代,他们也有自己的牙刷和牙粉,估计是用盐和某些粉末制成的……不过那东西味道太涩,还是老老实实的用牙膏吧。 刷牙的时候,小丫头的从外面进来了,她的额头微微渗出汗,估计是一路小跑过来的。 “公子爷。” 小月只是匆匆撇了一眼分,脸颊顿时红了一片,飞快的低下头不敢看他。她也没有说话,就径直去了厨房。 “这丫头,” 施奕文笑了笑,十五六岁的少女,正是天真烂漫的时候,似乎还因为昨晚的事情害羞。 “对了,公子爷,刚才来的时候,小姐说你要用那些番民的话,需要早做准备,怎么用,公子爷可得想好了。” 厨房里传出了小月的话声。 “行,我知道怎么办,” 对于如何用那些番民,施奕文自然有他的打算。 饭后,施奕文就随小月一同去了河边,在河边的一处看起来稍微宽敞的院子前的停了下来,院子里有几座木屋,按小月的说法,这里是过去安置移民的地方。 人还没有走进院子,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喧闹声音,夹杂着男人憨厚的笑声,尽管听不懂,但似乎大伙都挺开心的。在施奕文走进去的那一刻,气氛骤然一变,里面立即安静了下来。 映入眼帘的是一群浑身只穿兜裆布的**壮汉,一张张带着刺青的脸上,好奇的打量着施奕文,他们的目光中充满了敬畏,显然昨天的那一幕,同样也影响着他们。 好家伙,人可真不少啊! 瞧着站在前排的莫那,施奕文问道。 “莫那,一共有多少人?” 恩人的问题,让莫那心头紧张起来。 “一共有一百零八人,公子,人是多了点,可你放心,我们的自己带着米和肉干。绝对不会多吃公子的粮食。” 一百零八! 打量着这群像是从健美海报上走出来的壮汉,施奕文的心底不禁有些得意。 昨天自己手头还是无人可用,今天就有一百零八个巨石强森……勉强算是吧,这些人的身高普遍在一米八以上,身强力壮的看起来倒是颇为彪悍。 有了这些人,郑一官他们自然也就不足为惧了。 不露声色的看着有些紧张的莫那,施奕文说道。 “莫那,既然你们都留在我这了,那我这肯定就有你们一口饭吃,不过,这么多人酿酒的话,确实有点儿多啊!” 打量眼前的这群人,其实,原本他寻思着从番民那边忽悠二三十个人过来,可那,他们居然送了这么多人过来。 人多了,是好事,可现在却是先前料想的几倍,这群番民最大的好处是什么? 是他们和寨子里的任何一方都没有联系,只要把这些人笼络住了,自己也就有了在寨子里立足的本钱,海贼王的男人……也必须得先是海贼! 有点多! 莫那、黑熊还有其它会汉话的番民,无不是紧张的看着这位公子,头人们可都吩咐了,让他们在这好好学东西,要是被赶了回去,那可就丢人了。 “公子,你别看我们人多,可我们力气大,都是社里最强壮的勇士,没有我们干不了的活。” 他说的确实不错,留下来的这些人,无一不是部落里挑选出来的最强壮的勇士,在他们的习俗中最强壮的人才是最好的,既然来学酿酒,种田,养牛,那肯定要留下最好的……也就是最强壮的一群人。 施奕文还没有开口,便有一道粗旷的声音从一旁传了过来。说话的是一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上下的汉子,身高体壮的,瞧着倒是有几分巨石强森的意思。 莫那连忙说道。 “公子,他是山前的巴瓦克里斯,意思是巨石,他能搬得动和人一样大的石头。” 得,连名字都有那么点儿相似。 “公子,只要你让我们干活,我们一定会好好干,绝对不会让公子失望的!” 巴里的语气中带着恳求,眼睛里居然也充满期望的味道。 这样的目光很正常,院子里的这些汉子,眼神里都有着同样的东西——期望。 看着这群身材壮硕的番民,施奕文笑道。 “人确实是多了点,但我这不是养不起,不过呢?” 多吗? 当然不多,对于人手,施奕文可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才一百多号人而已。 打量着这些浑身上下只穿着件兜裆布的番民,施奕文微笑道。 “我们这边有一句俗话,叫入乡随俗,既然你们到了这边,就是遵从这边的习俗,往后你们先穿上衣裳吧。” 想让这些番民为自己驱使,就要慢慢的调教,调教先从一些细小的习惯开始!比如穿衣上。 “什么穿衣?” 莫那等人惊讶道。 “对,你们在部落里的时候,穿不穿衣服没关系,可是在这边却不一样,这样坦胸露怀只会惹别人不快,要是你们想学酿酒的话,就得先学礼,这个学礼,就是入乡随俗。” 施奕文自然有他的一番道理最说服这些人,果然把“学酿酒”三字拿出来,众人立即表示信服。 酒好喝啊! 莫那忍不住用舌头舔了下嘴唇,吱呒道。 “可,明人的衣裳穿起来太费事了,我们穿不好……” “没事,我给你们弄一些简单的衣裳,总之,先穿上衣裳,这样看起来体面一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什么事情都得一步步的来,调教男人和女子没有啥区别,就要先从细微的习惯上改变他们,当然啦,要先给他们一点好处。 第43章 笼络人心(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古时候的人,还真是淳朴的让人……难以置信! 抬头看了看孩子远去的方向,施奕文有点不大敢相信,平心而论,如果换成他自己,断然不会在这样的情境下,做出和他相同的选择。 看着憨厚的中年汉子,一时间,他竟然说不出话来…… 一旁的妇人也跟着笑道: “大海是粗人,不懂什么大道理的,可做人要知恩图报这个道理咱们还是懂得,要不是老当家当年给我们一口饭吃,又把我们接到北港,给我们地种,给我们粮食,估计我们一家三口现在早就饿死了,做人不能没良心,不能在这时候再去给大小姐添麻烦,毕竟,大小姐的事已经够她麻烦的了。” 妇人说话时,一双眼睛不断的打量着面前的这位公子,她知道这位公子是大小姐的未婚夫婿。 瞧模样那也是相貌堂堂的翩翩公子,那郑老六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看着面前这两口子,心底有些感动的施奕文说道。 “徐家嫂子,你这么想就见外了,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你这么想就见外了,老当家的在,没饿着你们,现在如玉家,必定也不会饿着大家的。” 一脸微笑的他又说道。 “嫂子,我这边有些针线活,就是缝几件衣裳啥的。” 随后他随后比划起了衣裳的外形。 “就是这样,两块布剪个口子,然后再缝在一起……” 他比划的衣服其实就是仿着t恤的样式,甚至还是无袖的,除了无袖t恤外,还有系带式的大裤衩。 本身就擅长做针线活的徐家嫂子听他一比划,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 “公子爷,这,这样的衣裳,连个襟都没有,有人穿吗?” 妇人的问题,让施奕文笑道。 “这样的衣裳穿着简单,那些番民往身上一套就行。” “哦,原来是给生番穿啊。” 妇人点头道。 “那就用麻布吧,那料子便宜,比棉布便宜一半多。” “行,什么便宜用什么。” 施奕文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有便宜的料子多好,省钱啊。 “对了,这工钱……” “公子爷,瞧您说的,什么工钱不工钱的,能帮着公子就行。” 这时候的人,还真是淳朴的可爱,那怕就是挨着饿心里想着的也是报恩,占便宜那也得分人! “徐家嫂子,那有干活不给工钱的道理,况且也不是一件两件,这样,徐家嫂子,你看看寨子里还有没有针线活做的好的,一起来帮缝些衣裳,工钱就按寨子里的价钱办……” …… 往寨子走的路上,施奕文的心情略显得有些沉重,偶尔的看到寥寥无几的几个孩子,便问道。 “小月,咱们不是捕鱼了吗?怎么他们还挨饿?” “公子爷了,那些鱼种田的庄户是吃不到的,他们是庄户,不行船的,寨子自然不用养着……” 小月悠悠的叹了一口气,解释道。 “可也就是这些庄户念着老当家的恩情,现在家里就剩两位小姐了,那些庄户虽然念着恩情,可是也顶不上什么用,” 小丫头拉了拉他的衣角,好看的眉毛皱了起来。 “其实大小姐知道他们的日子不容易,平时大小姐也都想办法帮衬着他们一些……可,可能做的也不多啊……” 但听小月这么一说,施奕文觉得心情沉重了许多。 能做的不多…… “其实也是能做一些事情的!” “公子爷,你能帮着他们?” 小丫头望向公子爷的大眼睛里面又开始闪烁小星星了。 “不是帮他们,是帮如玉!” 施奕文得意的笑道。 “帮我?” 书房子,颜如玉睁大那双眸子反问道。 “公子是什么意思?” “人心啊!” 施奕文说道。 “如玉,我问你,寨子里有多少人?” “北港十寨一共有一千五百三十七人。” 想了想,颜如玉又补充道。 “这些人都依附各家船主,咱们家差不多有四百多人吧。” “四百多啊,人也不少啊……” 看着颜如玉,施奕文反问道。 “可问题的是,郑一官逼宫的时候,他们都在干什么?” “他们……” 眉头微皱,颜如玉说道。 “别说是那些财副、头目了,就是杨二叔他们,对我当家也不太放心,毕竟,在他们看来,我一直都在漳州老家呆着,既没出过海,也没管过人,那怕就是了到了北港,也就是颜大当家的女儿而已,在他们看来,这个家女人当不了,况且是我这样的没见过风浪的,所以他们差不多都是两不相帮,即便是有些人有心,可有又能怎么样?不过是有心无力罢了……” 听着颜如玉的叹息,施奕文的心底一叹,一个女人,想要这群海贼中保全家业,几乎没有一丝可能,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恐怕郑一官还真的如愿以偿了。 “可我爹留下的家业,总不能就这么拱手让人吧,所以无论如何我都得撑着!”目光投向面前的男子,尽管他出现的方式实在太让人恼火,可看着他的时候,颜如玉却觉得莫名的心安,这段日子多亏有了他,才让自己坚持了下来,要不是因为他,恐怕爹的这家业早就让别人夺走了。 颜如玉笑着抬起了头,又偏着头伸手整理几下脑后的发鬓,看着面前的男子笑道。 “好了,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对了你刚才说人心?你是说笼络人心吗?” 绝美的笑容,让施奕文心头微动,深吸口气,定下心神说道。 “笼络人心,那要看笼络什么人。” “哦?” 疑惑的看着他,颜如玉一副认真倾听的模样。 “这寨子里多少民户?就是老当家迁过来的种田耕地的百姓。” “3258壮丁,有1541人拖家带口过来的,差不多有五千五百人吧,对了,郭大叔他一直漳州老家招人,等他回来的话,差不多就有六千人了,要是明年一切顺利的话,到时候北港至少会有上万人。” 如数家珍的道出寨子里的情况时,她的眼前一亮,抬起头问道。 “你是说,笼络他们的人心?” 第44章 分田地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不是他们,还能是谁呢?” 施奕文道。 “为什么,从你当家以来,到现在所有人都不相信你,不仅仅因为你是女人,最重要的是,你没有自己的根基。” “根基?” 颜如玉抬起头来看着施奕文,他也在看着她,并腿而坐的女孩姿态淑雅秀气,当然比之另两个小丫头显得成熟多了,她身上的气质,也是另两个丫头身上所没有的, “是根基,你爹虽然给你留下了所谓的直系人马,那是你爹当大当家的本钱,寨子里的财副、头目喽罗差不多有三成多都是你爹的人手,可问题是,他们真的是你的人手吗?他们在看?为什么在看?因为他们是商人,是海贼,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你无根无萍的,一没出过海,二没行过商,怎么让他们信服?” 施奕文毫不留情的戳破了颜如玉面对的现实,这些话听得她面色煞白,心头也攥成了一团,这不正是自己面对的局面吗? “可,可我、我……” 看着施奕文时,颜如玉的目光中一闪而过的无助,似乎又变成了那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可瞬间她却把话强收回心里说道。 “我总会让他们信服我的,一个月不行,就两个月,两个月不行,就半年!谁不服……自有家法在!” 目中厉光一闪,颜如玉身上又一次散发出发号施令的人自有的气质。 “可,你怎么让他们信服呢?况且,现在还有人盯着呢?你以为只有一个郑一官吗?现在他站了出来,还有人没站出来呢,半年,不知道会有多少变故!” 女孩啊! 还是有点儿天真! 这阵子施奕文差不多也把寨子里的情况摸了个清楚,颜思齐所谓的“二八兄弟会”活着到这的人,不见得都是一条心,也不见得都甘愿屈居人下。 “那,那我、我……” 一时间,颜如玉有些茫然了,这一切她当然知道,郑一官,不过只是第一个站出来的人罢了! 看着有些无措的女孩,施奕文说道。 “想让他们信服,你就要让自己变强!怎么变强?就是壮大自己的实力,杨二叔也罢,陈三叔也好,他们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要有自己的班底!” “自己的班底?你是说我自己的嫡系人马?” 其实,颜如玉也曾想过这个问题,可问题是怎么才能有自己的嫡系人马呢? “为什么杨二叔,不闻不问,甘当老好人,因为他没有自己的人,你有吗?” 施奕文反问道。 “你没有,那怕是你现在笼络了一个船主,他也有可能被利益驱使,让其他人笼络走,你必须要走自己真正的班底,这是班底必须和别人没有任何联系?” 男子的话,让颜如玉的俏眉轻扬,正色道。 “你是说寨子里的庄户?他们,他们没出过海啊?” “为什么一定要出海?” 施奕文反问道。 “这里是什么地方?是北港,船再大,海贼再多,总要靠岸,只要你掌握了北港,无论是谁,都翻不出浪来,你的班底,就是那些庄户,只要把他们的人心笼络住,让他们为你所用,这北港就是你的!” 双眸直视着面前的男子,颜如玉的目光充满了诧异,眼前的男子实在是太出乎她的意料了,每一次面对问题的时候,他总是云淡风情的帮自己解决,这一个月来与他的接触,让她早就不再用以前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男子了,但今天这番话,还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以至于足足愣了半晌, “人心,人心这东西,只要你把人心笼络住了,它就是一切,就看你能不能笼络了!” “那我该怎么办?” 颜如玉的话声很轻,看似平淡的态度中,带着一丝言听计从的味道。 “第一,改善他们的伙食,把鱼肉分一些给他们。” 总得先让那些人吃饱饭吧。 “然后呢?” “降租!” 这才是真正的大杀器啊! 看着迷茫不解的女孩,施奕文正色道。 “四成的租子,对他们来说,不仅仅是负担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现在要把人心全都笼络到你这里,他们为什么念老当家的恩情?是因为老当家对他们有的活命之恩!你想让他们站在你这一边,你也必须要施恩给他们?降租,把地租降到三成,甚至还可以许诺,告诉他们,十年后,土地全都归他们所有!如此一来,你又何愁得不到人心?” 无论是降租减息还是分田地,在另一个世界都是夺取天下的法宝。在另一个世界,有用,在这里同样也有用,当然,为了自身的利益,还是要稍微调整一些,毕竟这可是在自己身上割肉呀。 “把地给他们?那到时候,大家吃什么?” 颜如玉有些不解的看着他。 “如玉,你在漳州老家的时候,官府收租吗?” “官府不收租,官府收……” 话只说了一半,颜如玉那双漂亮的眸子里精光一闪,恍然大悟道。 “你是说,到时候咱们像官府一样收税?” “有十年的时间发展,到时候北港的人丁何止十万?甚至可能会变成一座像漳州一样的大城,像官府一样收税即可,何必非要收租呢?” 认真的打量着面前的男子,颜如玉突然笑了起来,她的笑容很灿烂。 “石头,每次都是这样出人意料吗?” 一边笑,一边打量着他,想着这古古怪怪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的家伙,颜如玉真的很好奇,他本领的底线究竟在哪,似乎他什么都会,什么都懂,无论是什么事情都难不倒他。 这阵子,无论是碰到什么问题,他总是能帮自己解决,甚至就是现在,把里里外外的事情都想全了。 女孩的问题,让施奕文愣了愣,片刻后才微笑道: “哦,这很难吗?” 他的回答,让颜如玉一愣,看着他,心底暗叹道。 真的好难啊! 或许,你真的像小妹说的那样,无所不能吧! 但她尽量不让自己有太多情绪波动,只是借故翻了一下桌上的账册,以掩饰内心的那丝波动,这丝情绪的波动恰恰就是身边的这个男子带来的。 片刻后,她转头与施奕文说道: “降地租这事,关系甚大,虽说有不少好处,可这件事得先和其它人商量一下,我一个人拿不了主意。” “那你就先和商量吧,我那边先让那些番民开垦些土地再说。” 施奕文无聊地翻了个白眼,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离开“聚义堂”后,正寻思着有没有什么办法,加快垦荒时,一道结实壮硕的身影从前方走了过来。 第45章 我就是规矩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徒儿见过师父!” 一见到施奕文,方大洋就毕恭毕敬的行着礼,双眼中充满了热切。虽然他是奔50的人了,但是,他的心里也有着造大船的渴望,并不仅仅是因为好奇使然,而是因为造海船确实挣钱啊。 学会了造海船,世世代代吃喝不愁啊! 古代的手艺都是世代传承的,在漳州的匠户之中,自然有专门以造船、修船为生,但别看这造船修船说着没什么,可一般人却做不得。整个漳州,只有五六家会造船修船的,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可却只两家人会造能出洋的大海船。 那怕是方大洋造的船坚固、稳当、不漏水,可他的船却不能出海入洋。因为船大海上航行的时候,会碰到惊涛巨浪卷到海底,要是船身不结实,人和船都会葬身于海底的鱼腹之中。 可海船的船身怎么加固,怎么挡得了大风大浪? 那怕方大洋修了半辈子的海船,到现在还是不入其门。可现在施公子的图样却让他似乎明白其中的关键。 不过明白归明白,总归要亲自造出船后,才知道行不行吧。 可施公子这阵子忙前忙后的,根本就顾不上他这边,左等右等见不着人的方大洋自己找上了门来。 “老方啊!” 一声师父,才让施奕文想起这人是谁,这不是他收的徒弟嘛。 造船的船匠。 前阵子自己让他们先回去研究一下图纸,现在应该差不多吃透图约了吧。 “怎么样,那个图纸研究的怎么样了?” 施奕文问道。 其实那天方大洋他们离开时,他就把图纸给了方大洋和李福兴,他们两人虽然是船匠,可在寨子里的地位并不低,毕竟,海商也好,海贼也罢,只要沾上一个“海”字,就离不开船。更难得的是他们两人性子颇为憨厚,虽然手艺一般,但重要的是对颜如玉姐妹没有什么二心,施奕文最喜欢这样淳朴憨厚的人了。 而且像他们这么朴实的,寨子里还有一打。 要不是有这些人的存在,恐怕那边颜思齐一死,颜如玉两姐妹早就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叔伯们吃的连渣都不剩了。 甚至就连郑一官的逼亲,也是顾忌这些人的存在,那怕他们是小人物,可小人物……那也是人心啊! 像这样的人不笼络,笼络什么人? 难道是那些有奶就是娘的海贼? “师父,这阵子我和福兴老弟一直在研究师父给的图样,俺们造着图纸,造了一些样子,要是师父有空的话,徒儿就领师父去看看那些样子?” “行,那咱们过去看看。” 施奕文答应道。 很快,他们就到了河边一个棚子里,就是一个简单的木棚,墙上和地上堆着、挂着不少工具,这里应该是个工棚,工棚的前面的河滩上,有一艘快要完工的小船,有几个人正在那边忙活着。 这里就是北港的船厂,说是船厂,其实就是一个河边的小作坊而已,也就是造些小船维护一下船只。 “师父,您看这些都是这阵子俺和福兴一起做的样子!” 方大洋掀开一块破布,露出了他说的样子。 “啊!就是模型啊?” 施奕文看了一眼,然后就明白了,这个时代的船匠造船是没图纸的,他们都是用模型代替。这些模型都是他们按照一定比例缩小的,其中的数据只有他们脑子里明白,别人即使把这个模型拿走也没用,因为那些关键数据,比如船板多厚,隔舱的位置,甚至还有钉的位置,这些问题才是关键。 而像老方、老李他们之所以造不了大船,就是因为不知道这些细节,那怕就是他们经常修船,也琢磨不透其中的关键,照着葫芦画瓢?指不定还没等船到海上,就直接散架了。 “这些都是你做的模型?” 拿起一个小小的模型,施奕文仔细观查了一番,确实有那么几分相像,毕竟图纸在他们这,单凭着那些简易的图纸,就能造出这样的模型,确实不容易。 “师父,徒儿实在是用点笨,虽然仿着图纸造的样子,可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所以就多做了一些,不过虽然样子不太准,但做了这些后,徒儿算是想通了,师父的这个船和咱们的船不一样,它是造这个肋骨来撑起船身,只要这肋骨厚实、紧密,再大的风浪都能挡得住,关键就在龙骨和船肋上……” 方大洋整个人都显得很兴奋,对于这些世代造船的船匠来说,有些东西是一点就透的,或许东西方帆船的截然不同,但总有它们的共同之处。最后他转头看着施奕文,说道: “师父,你说俺说的这些对不?俺觉得这船咱们肯定能造出来,不但能造出这样的船,还能造出更大的船来。”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脸上浮现出的尽是期待之色,这一刻,施奕文居然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出了某种期望,甚至可以说是想想。 “现在咱们先造这样的八丈海船,等将来再造十丈的,甚至十五丈、二十丈的船都能造得出来。” 有些惊讶的看着方大洋,如果他没有理解错的话,老方这是在和他谈人生理想? 他的理想是什么? 就是造大船! 算起来,他来到北港寨,也有不短的时间了,可是就他接触到的那些人,大都没有什么梦想。寨子里的大多数人他们的想法很阐,无非就是有一个能遮风避雨的家,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他们也就满足了。 可是现在,老方的理想却颠覆了他的认知。 尽管之前就知道他有造大船的想法,可却不曾想人家的想法并不仅仅只是造大船! “……到时候咱们造出的大海船,就能像那些红毛番一样,航行到大海的尽头……” 诧异的看着老方,施奕文不禁有些发懵,这是他认识的那个老方吗? 分明就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人。 老方有想法,有理想,这是好事! “不过,师父,这船样的尺寸,俺一直弄不太明白,所以造出来的样子,尺寸总有点儿不对,徒儿总是弄不明白这些……” 看着施公子,老方的心里那是一个紧张啊,他造样子的时候,造来造去,总感觉差了点东西,差什么? 尺寸啊! “哦,你是说尺寸啊……” 施奕文笑道。 “这样,你这边准备一下,明天咱们就动工造船。” “明天?” 老方一愣,然后说道。 “可,可师父,明天不是吉日啊!” 不是吉日,怎么开工啊?没有这个规矩。 “吉日!” 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有我在,又何需吉日!” 第46章 造船 (第二更,求订阅) 次日清晨,一大清早,在安顿好莫那、黑熊等人去开荒后,施奕文就径直到了河边的船厂。 除了方大洋、李福兴他们外,还有十几个船厂的帮工学徒,早早的也就在那等着了。 “徒儿见过师父。” 在方大洋、李福他们见礼时,帮工、学徒中有一个十六七岁年青,也跑了过来。 “爹。” 年青人这边刚开口,那边方大洋就训斥道。 “没礼数的东西,快喊师祖!” 李福兴连忙解释道。 “师父,方老哥的儿子,方大海。” “啊,徒孙见过师祖。” 挨了训的方大海毕恭毕敬行礼道。 当爹的叫大洋,儿子大海? 那将孙子呢? 打量着这个身形瞧着倒也挺强壮的少年,施奕文想了想。随意的拿出一套不锈钢尺,众人一见眼睛就亮了,李福兴等人无不是面带羡慕。 施奕文笑道: “来的及,没带什么见面礼,这个钢尺就送给大海当见面礼吧。” “啊!谢谢师祖,这……这可是好钢啊!” 旁人眼红时,接过来方大海却随手敲打了几下,立即觉察出这钢不一般。 “你个不成器的东西,这可是师祖赏给你的宝贝,什么钢不钢的,这是钢尺,造船的,搁你那也是浪费……” 方大洋可惜道。 “师父您有所不知,我这个儿子,实在是不争气的很,他不愿意学手艺,只想着像那些船主一样出海,” “爹,瞧您说的,儿子不是不愿意学手艺,而是这造船那有出海爽快,你瞧瞧那些船主,飘洋过海的,那日子过得才是日子……” 在少年人说话时,施奕文从他的眼睛里面,看出了对大海的渴望,这种渴望的是极其难得的。 “你喜欢出海?” “谁不喜欢,造船,一辈子就呆在这里,可出海却不一样,向北去倭国,去朝鲜,南下去吕宋,去巴达维亚,甚至到印度……” 有些惊讶的看着方大海,施奕文心想到,果然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瞎嚷嚷什么,” 方大洋铁着脸说道。 “师父,你别听他瞎嚷嚷,出海,出什么海,好好学手艺才是真的,师父您别嫌弃……” “嫌弃什么?” 施奕文摆手说道。 “难得他喜欢,大海,如果你真愿意出海的话,以后就跟着我吧!” “真的!” 方大海惊喜道。 “那还能有假,就是不知道你爹愿不愿意?” 施奕文反问道。 方大洋愣了愣,然后又看着儿子, “爹!” 看着儿子投来的目光,方大洋想了想说道。 “大海,师祖愿意留下你,是你的福气,往后好好的跟着师祖,孝敬师祖!” “嗯,爹,你放心,孩儿肯定不会……”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方大洋就一把从儿子手里夺过钢尺。 “既然你不愿意学手艺,那要这个尺子也没用,这个留给你兄弟。” 嚯,原来有小号啊! 施奕文心里寻思着,又拿出了另一套钢尺。 “这边还有呢,你看一下这个尺子上面的尺寸。” 施奕文指着钢尺的刻度说。 “这个是米尺,这是一厘米,这个是毫米,一米是一百厘米,一厘米是十毫米……”将米制单位简单的解释一番后,他又说道。 “往后,咱们造船就用这个尺寸懂吗?” “嗯嗯!” 方大洋、李福兴他们连连点头道。 “师父,我懂了,这个尺子是咱们师门的秘宝,咱们的尺寸和别人不一样,别人就是偷也偷不走师父的本事……” 得,又被带歪了! 算了,他们这么理解也好,毕竟解释起来也挺麻烦的。 往船厂看了眼,施奕文问道。 “怎么样?料备齐了吗?要是备齐了,今天就开工吧!” 开工造船! 这事咱也是挺期待的。 和方大洋互视一眼,李福兴问道。 “师父,咱们真的就不挑个黄道吉日吗?” “黄道吉日?” 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你看这阳光明媚的,又怎么不是黄道吉日,有我在,天天都是黄道吉日,好了,简单的祭一下妈祖就行。” 有些迷信可取,不过是为了安稳人心,为什么要是祭妈祖,这是为了让水手心安,毕竟在大海上,水手总还是需要一些心理安慰的,至于黄道吉日,那不过是造船人的心理安慰了,与其寻找这样的安慰,不如相信科学。 “咱们先造一艘试试,如果成功了,你们以后的日子肯定会更好过的,相信我!”或许,这艘船并不是施奕文的,但他相信,只要船造了出来,所有人的日子都会改变! 不仅仅只是这些工匠。 “老李,料子呢?” 施奕文问道。 “师父,动工的话,咱们得先去料厂选一根上好的龙骨大料了,龙骨是船的筋骨,非得用上好的木料不可,这木料得结实,耐用,一般松树、杉树可不行。” 李福星指着远处的料厂说道。 “也没那么多讲究,这种船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挑料的,用松树就行。” 施奕文说道。 他要造的斯普鲁船与其它欧美帆船不同,这种船不挑料,不需要用橡木那种高级木料,绝大多斯普鲁船都是用雪松建造,为什么雪松是首选,因为便宜啊! 这样的低级帆船,没必要用好料。 “这,这怎么能行?龙骨不结实,船又怎么能挡得住大风浪?” “所以,它的结构才有它的讲究,你看这图纸……” 展开龙骨和肋骨的图纸,施奕文一一解释了起来,听着他的解释,方大洋、李福兴他们的双眼不时的放着光,他看着船肋,没想到其中有那么多的讲究。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就是科学,那些看似简单的道理中,有着无数工匠的经验和学者总结。作为一个工科生,或许施奕文对造船是外行,但是他却可以结合看过的书和学过的工科知识,用比较简单的语言告诉方大洋船应该怎么造。 “……要想减小龙骨变形,可以通过加强船体结构的整体连贯性即强度来解决问题,你看一下图纸上的肋骨与龙骨的连接,还有船板与肋骨的连接。现在你懂了吗?” 方大洋并不知道强度是啥,也不知道什么是整体连贯性,他只能连连点头: “师父教诲,徒儿记住了。” “徒儿也记住了!” 李福星连连点头时,心下寻思着,师门的东西太深奥了,回头得让儿子来听,那小子上过几年私熟,兴许能听得懂。 你们能听懂才怪! “不懂没关系,回头挑几个识字的,我再教他们。” 看着一脸茫然的他们,施奕文又说道: “那么,咱们就先开工造船再说,今天就动工吧。” 于是,寨外河边这片河滩上就热闹了起来…… 第47章 大哥,你别害我 (第一更,求推荐,求 “这不可能!” 猛的站起身来,郑一官大声说道。 “他方大海什么时候会造海船了!” 方大海不会造海船,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郑一官的心里都盘算好了,这次去长崎后,他会亲自招揽一些日本船匠,带他们来北港造船。 “六哥啊,瞧你激动的,” 坐在椅子上的李俊臣,随手弹了下衣袖上的浮灰,看着郑一官笑道。 “他是不会造,可那位施公子会造啊!” “他!” 郑一官瞪大眼睛说道。 “那小子会造船?他难道什么都会不成!” “那六哥你说他会什么?” 李俊臣仍然笑着,相貌颇为英俊的他,当年在长崎时,也是风流人物,胜在相貌上的他,待人极为和气,脸上总是带着一点谦卑的笑意。论年龄,他比郑芝龙长十几岁,可因为入会晚,所以在排行上却不及对方。 这样的人往往凭着相貌,第一眼就能博得外人的好感。可也就是这个相貌堂堂待人谦逊和气的兄弟会里的十九弟,当初在船上亲手杀了结拜兄弟李英,因为他的贪杯坏了大家的大事。 论心狠手辣,在这些兄弟中,他绝对是排得上号的人。 “十九弟,依你这么说他真的会造船?” 郑一官看了他一眼。 “这不太可能吧,那小子当真什么都会不成?” “六哥,你不还打算从长崎寻日本船匠来咱们这造船嘛!既然日本船匠能造船,他为什么不能?” 李俊臣反问道。 “这……” 郑一官又瞥了李俊臣用一眼,心底的厌恶一闪而逝。对李俊臣这个人,他一直都是倍加警戒,这家伙看似在笑,永远都在笑,可实际上却是心狠手辣的角色,他永远在笑,可谁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拔刀。 就像现在,他到底是在笑,还是笑里藏刀呢?谁都说不清楚,那怕是现在两个人称兄道弟,看似亲密,但谁也不知道他的刀什么时候会拔出来。 想到这里,郑一官说道。 “十九弟,日本的船匠虽然比不咱们大明的船匠,可他们也能造好海船,一步步的来,等将来有机会,再找来能造几千料大船的船匠,到时候……” 突然,郑一官的话顿住了,他似乎明白了那家伙的想法了。 “十九弟,那小子造多大的船不重要,可只要是他手里头有船,颜老大留下来的人手,就有船可上了,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 难得的李俊臣收敛了脸上伪饰的笑容,脸色阴沉的可怕。 “说起来,六哥现在手头的船最多,这人手够吗?” 六哥的人手够不够,李俊臣不清楚,可他的人手不够。其实对于他们来说,船反而是最容易得到的东西,可以买可以抢。 可人手却不同,无论是管船、还是副财,都不是一般人能当的,那怕就是普通的水手,也不是随随便便拉个人就行。 没有人? 就是买来了船,抢来了船,也都是空壳。 其实,无论是郑一官也好,李俊臣也罢,他们最上心的还是颜老大手下的人手! 只不过一个是想借着姻亲的名义接收那些人手,一个呢?也有他的打算。 “我,现在我已经有好几艘船了,还差那点人手吗?” 嘴上这么说着,郑一官转过身,透过半开的窗户,直直望去码头的方向。没人看见他的表情,可是他从心底还是迸出的三个字: “施奕文!” 但是旋即,他又闭上眼睛,再次睁开眼睛时,神情已经平静许多,转过头对李俊臣说道。 “十九弟,你就不好奇,他造的那个海船吗?” “好奇,怎么能不好奇。” 李俊臣笑道: “怎么六哥想过去看看……” 他话声突然一停,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 “不过今天怕是不行,我那寨子里头还有点事,等改天我再陪六哥吧!” 说罢,李俊臣就起身告辞了,郑一官倒也没有挽留,只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他的背景。 “大哥,姓李的来干什么?他肯定没安好心吧。” 郑芝虎进屋说到, “你可得防着他点!” “好心,这世道,有几个人安着好心!” 冲着船厂的方向呶呶嘴,郑一官问道: “老二,你听说了吗?姓施的那小子在造海船呢?” “是有这么回事,刚才小弟特意到那边看了看,他们就是在造船,不过那船看起似乎也不怎么大,下的龙骨也就只有八丈多。” 郑芝龙的话,让郑一官的眉头皱了皱。 “八丈多,虽然小了点,可确实也是通海的海船了。” 眉头紧锁,郑一官的心里不由的一紧,想了想,然后的说道。 “颜老大为了把百姓运到北港开荒种田,不惜卖掉他手里的船,虽说他的船没了,可人手却在,颜老大死后,别看那娘们当了大当家的,可她没有颜老大的威望,掌不住舵不说,没有船,也就没有了分成,人心乱了,现在她要是有了船……” “大哥,有了船,那岂不是说,等风起来了,颜老大的人马就能上船出海了?” 郑芝虎愣了片刻,又说道。 “那岂不是说,大小姐这下就能笼住人心了?” 说话时,他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大哥脸色的变化,原本他可以已经和老三商量好了,打算趁着起风出海的时候,去挑些事出来的,可现如今那小子却弄出了海船来,这……不在他的计划里啊! 思索片刻,郑一官瞧着老二,想了想。 “老二,你不是挺喜欢那小子的吗?要不然,回头你多往船厂那边跑跑。” “我喜欢他?” 郑芝虎猛的睁大眼睛,他又一次想到被“雷劈”的经历,心底不由的一颤,其实对那天夜里发生的事,直到现在他都没弄明白,他想来想去所有的信息都是支离破碎,都得靠着猜测和臆断来补全。 最后他总结出来的就是——那小子能引雷! 甚至还能招天狗。 “对,你往船厂多跑跑,多接触一下那小子,看看他到底整什么古怪!” 大哥的话声入耳就如五雷轰顶,让郑芝虎陷入了一场恐怖的噩梦中一般, “不,大哥,你,你可别坑我,我可是你亲兄弟,你这不是把我往虎口里送吗?我,我不会做这等事!” 大哥的决定,让郑芝虎猛然心惊。 第48章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go--> 往虎口里送? 郑一官是不是想送郑芝虎进虎口,别人不清楚,但对于郑芝凤来说,他就觉得自己被坑了。 被大哥给坑了! 什么读书多。 读书多就会煮盐吗? 煮盐这活,就连生番都会,非得要读书人吗? 置身于海边,伴随着海风吹来的是浓浓的烟尘味,远处一道道升腾的烟柱。 那是煮盐的烟柱。 那一道道烟柱下,都是一个个简陋的茅草棚,草棚子里面堆满了柴草,在海滩边到处都是人高的茅草、小树,不过草棚附近的茅草、小树都已经被砍完了,为了煮盐,喽罗们只能到更远的地方去割草。 盯着那些在灶前忙活着的喽罗,郑芝凤的脸色显得颇为难看。 十五天了! 整整半个月,他一直呆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烧火煮盐,成天风吹日晒的图什么? “读书多就会煮盐,和着在大哥眼里,读书就是这样的用处啊!” 郑芝凤在心里暗讨道,他的心情很不爽! 倒不是因为煮盐这个活很累,其实再苦再累的话,也不需要他去干,要这些喽罗是干啥的?不就是干活的嘛。 唯一让他心烦的是,煮盐这个活,根本就是颜如玉强按在大哥身上。那个女人分明是拿这件事立威。 大哥呢? 却不能不接啊! 当时所有人都在看着呢! 盯着那些盐灶,又过了半晌才从他的牙缝中蹦出的三个字: “施奕文!” 如果不是那小子平空冒出来的话,估计颜大小姐早就嫁给了大哥,又怎么可能会生出这么多事端呢? 其实,他也知道,即便是大小姐嫁给大哥,同样也会生出其它的事情来,只不过问题是,至少他不用像现在这样,被大哥派过来煮盐吧! 我可是读书人啊! 又一次,郑芝凤的心里是各种委屈,原本的这种事情只要派个头目过来行了,可偏偏让他过来,可真是……大才小用啊! 想我堂堂读书人,居然成了煮盐的苦力…… 就在郑芝凤的心里各种委屈夹杂着不满的时候,那边有人禀报道。 “三爷,三爷,十万斤了,足足十万斤盐了!” 十万斤盐了! 随着喊声在海滩上传来,那些煮盐的、打草的喽罗无不是兴奋的大声嚎叫起来。 十万斤! 这不正是大当家让他们制的数吗? “收拾一下东西,让弟兄们都回寨子!” 郑芝凤冲着地上吐了口唾沫,恨恨的骂道。 “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老子是呆够了!” 在喽罗们欢天喜地的收拾煮盐的陶罐时,将盐往船上装的时候,郑芝凤又特意吩咐道。 “把盐装在前几艘船上,让大家伙都瞧瞧,瞧瞧咱们这些天制了多少盐!” 嘴里这般说着,郑芝凤甚至寻思着,回寨子的时候,要不是要弄个大动静,好好的显摆显摆。 十万斤盐啊! 等寨子里的人看到这么多盐,会不会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 在郑芝凤收拾着东西准备回寨子的时候,寨北的水寨倒是非常热闹,不少人都在船厂附近看热闹。 造海船? 就他们? 一根八丈长桧木大料被加工成龙骨后,许多人都犯起嘀咕。 桧木! 那可是软木,龙骨不应该用硬木吗? 别说是围观的人犯嘀咕,就连造船的人也根着犯起了嘀咕。 “师父,这些料子,都是用来拼龙骨的?为啥不用一根料子?” 方大洋瞧着按照图纸锯出来的一根根木料。 “就是啊,师父,这船头龙骨,先用火烤弯,然后再用钉子连上,岂不比这样更省事?” 李福兴瞧着图纸上,船头龙头的固定办法瞧着都让人头皮发麻的图片一样,各种拼接在一起的木料都用实线勾勒出轮廓,许多大通条把好几层木料打穿,这样固定木料,简直就是多此一举,当然他是不敢这么说的。 “是费了些事,可这样更结实,你看这些料子,从大致垂直于木料走向的方向固定,只要用钉子固定的就行,当然,这些钉子就是这样的大通条,先用木钻钻通,然后再打进去……” 师父的解释让他们一个个的顿时都傻了眼,李福兴的儿子,李刚更是拿起料子比划了一下,然后问道。 “师祖,这,这钉子要打穿船头吗?” “没错,这些大通条,非得打穿船头龙骨不可。” 施奕文的话声刚落,周围的工匠就交头结耳道。 “那得多少钉子啊!” “就是,这么粗,这么长,这一根通条至少有好几斤重,这几百根,就是上千斤铁……” “上千斤?这可不是一般的钉子,个个差不多有两尺长,一寸粗,这些钉子最少得小两千斤铁!” “两千斤啊!” 众工匠顿时倒吸了口凉气,这一声“两千斤啊!”让他们无不是惊得咋舌,甚至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 “这,这那是用木头弄船头啊,分明就是拿铁堆出来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语,落在施奕文的耳中,他并不觉得有什么,这顶多也就是一千多斤铁吧,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于任何一个来自现代的人来说,这点钱……甚至都不够装个防盗窗的。 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不一样啊。 方大洋和李福星他两互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明白了彼此的想法,作为徒弟的他们有必须提醒师父。 “师父,咱们这地方吧,不比福州那样的大地方,虽说铁匠打出这么长的钉子没问题,可这船头就用了这么多铁,这船身上那不还得更多?徒儿估计,咱们寨子里头没有那么多铁。” “是啊,是啊,师父,这铁都是从福建运过来的,各家船主都自己留着呢,徒儿觉得吧,咱们这个船头,没必要弄这么结实,咱们可以把这些铁省下来,用在船身上,毕竟,这肋骨也好,船板也罢,都得用不少钉子!” 李福兴也跟着附和道。 就是造艘船而已,又何必用那么多铁呢?好钢用在刀刃上,好钉用在船身上,这才是造船的道理啊…… 看着这俩大龄徒弟那副诚恳模样,施奕文抿了抿嘴,然后说道。 “其实,造船不一定非要用铁钉的!”<!--over--> 第49章 有阴谋(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其实,造船不一定非要用铁钉的!” 瞬间,所有人都傻了眼,他们惊愕的看着这位施公子,众所周知这位施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可,可造船不用铁钉,这未免也太荒唐了吧! “师父……” 话到嘴边,方大洋改口道。 “那师父肯定有您的主意吧!” 方大哥这是怎么了? 李福兴看了他一眼,其它的学徒、工匠无不是不解的瞧着他。 “福兴,你早先不是说,咱们料场里有一些铁力木吗?” 施奕文并没有理会他们的目光,直接吩咐道。 “你去取几根铁力木过来,不一定要多粗的,嗯,差不多有手臂那么粗就行!” “师父?” 李福兴不解时,方大洋扭头说道。 “师弟,还不按师父吩咐的办。” 在李福兴吩咐人去取铁力木时,方大洋恭敬的问道。 “师父,咱们用这些铁力木干什么?” “做钉子啊!” 施奕文笑道。 “什么?做钉子?” 方大洋惊愕的张着嘴,李福兴也是瞪大眼睛,至于其它人,无不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对,就是做钉子,应该说是栓销,不但船板要用木钉,就连同船胁的分段,也是要用木栓销!” 施奕文特意解释道。 “这个栓销说白了就是一根充分风干的硬木棒,用铁力木做的最好!” 造船用木栓销! 其实刚了解时,施奕文也被吓了一跳,实际上在大航海时代无论是船肋骨分段,还是龙骨分段,往往都是靠木制的栓销连接,就是根充分风干的硬木棒,一般是干透的橡木,最好的铁力木,这种木头栓销可算是英国传统造船技术的返璞归真,直到19世纪初,整个风帆时代英国战舰整个水下船体都不用铁钉固定,而是用木钉,这种白橡木的木钉浸水膨胀就自然紧固住了。而且可以和木料一起形变、扭曲、错动——木头有“弹性”,全像法国那样用铁钉固定,铁没有弹性,就把木头勒坏了。 “用木头钉,哦对,用木栓销?能、能行吗?” 方大洋疑惑的看着师父,其它人大抵也都是如此致。 “怎么不能行?而且干透的硬木棒有它自己的优点不易霉腐也不易变形,但又有木料的柔韧性可以跟着船体木结构舰一起扭转错动。咱们只要把需要连接的两个分段各打一个孔,这根硬木棒插进去就把它们连起来。当然工艺上没有那么简单,为了隔绝潮气和水分,这木棒和两个分段的空里都要涂满松树油……” 其实,木钉造船是传统工艺,并不是英国独有,实际上,中国古代也是用木钉、竹钉,直到隋代为皇帝造龙舟的时候,才开始用铁钉取代木钉、竹钉,甚至直到宋代时,很多海船也是用木钉。木钉看似落后,实际上却有着许多铁钉无法相比的优点。 英国海军用“落后的木钉船”击败了一个个对手,而俄罗斯的哥萨克一路向东挺进,靠的也是“木钉船”。 况且,相比于铁钉,木钉便宜啊!当然,这个木钉不仅讲究材料,同样也讲究施用方法。如果不是看过这方面的纪录片,施奕文还真不敢吹这个牛。 “师父,这,这能行吗?” 面对方大洋他们的怀疑,施奕文盯着他,轻笑道。 “你说呢?” 虽然有些疑惑,可方大洋想了想,然后点头道。 “师父说行肯定行!” “那不就得了!” 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好了,赶紧的,都别围着了,尽快把咱们的船造出来!” 随着一声令下,船厂这边顿时忙活了起来,这个年月,造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根二十六米长的龙骨,用了两天才制好形。 在工匠们忙活起来的时候,一直在水寨这边准备着出海的张弘,瞧着热热闹闹的船厂,对身边的财副说道。 “瞧见没有,居然用桧木做龙骨!” 手里握着烟袋锅子,张弘咧了咧嘴,然后摇头道。 “桧木做龙骨,他可还真能想得起来!” 确实,中国古代造船不挑料,那怕就是松木也能造船,可桧木……就是柏树而子,造船可以,问题是造龙骨,它真不能用啊! “九爷,小的估摸着,这船估计一出海,也就沉了!” “可不是,桧木多软啊,一个浪头打过来,船自然也就沉了……” 这边喽罗们说笑的功夫,那边又有兴高采烈的说道。 “九爷,九爷,小的还听人说了一个新鲜事。” 说话的赵东,是他手下的管船,也就是船长。 “啥新鲜?” 握着烟袋,张弘笑道。 “赵东,来,说给俺们听听,让大家来乐乐。” “九爷,您不知道,姓施的那小子,今个让人从料厂取了几十根铁力木,九爷您猜猜他要铁力木是干啥的?” “干啥的?不就是做舵的嘛?” 正吸着烟袋的张弘突然顿了下,然后问道。 “莫不是他打算换成铁力木,那小子回过神来啦?” “回神?” 赵东大笑道。 “九爷您也太高看那小子了,那小子找铁力木,说是用来做钉子的,他要用木头钉子造船!” 瞬间,所有人都傻了眼,张弘朝着船厂看去,然后自言自语道。 “我的天,那小子该不是发了疯吧!” 赵东说道: “可不是发了疯,那木头钉子钉的船,还能出得了海?” 喽罗们哄笑一堂的时候,张弘忍不住犯起嘀咕。 “那小子,瞧着不像是那么疯的人啊!” 疯? 观察了这么长时间,张弘可真不觉得那小子疯,不说别人,郑一官搁他手底下可没占着一丁点便宜,别说便宜了,那脸被打啪啪的,一次又一次。 可现在他用木钉是什么意思? “东林!” 张弘转头看着身边一个读书人打扮年青人,魏东林,是他手下的少有的几个读书人,谈不上满腹经纶,可在海贼窝里头,绝对算得上是个才子。 “你说那小子是什么意思?” 魏东林愣了愣,答道。 “九爷,造船这事……咱外行啊!” 他的回答让张弘顿时哑口无言,又道: “我觉得,这事肯定有阴谋……” 第50章 各种人心(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有阴谋! 几乎是在得知那小子居然用木钉造船时,李俊臣的心里就立即冒出这样的念头。 会是什么阴谋呢? 一时间李俊臣的心里冒出各种各样的想法,他的想法很简单,这件事里头必定有阴谋,而且针对的不仅仅只是一个人! 回头一看,庄桂那小子竟然还跟在身后,刚才就是他把这个消息带了过来。 “十哥,看,都怪我,只顾得想事情,居然忘记十哥在这啊,是我失礼,是我失礼……” 庄桂盯着李俊臣,笑道, “失礼什么的不打紧,我知道十九弟你肚子里头主意多,来,说出来给老哥听听,你说说,这件事,他打的是什么主意?” 闻言,李俊臣就说道, “你还别说,我真想不明白,他打的是什么主意,用木头钉子造船?说实话,老哥,不是小弟想不明白,实在是想不通啊,你说说,咱们用铁钉造船,都害怕船不结实,他这个木头钉子造船,想不通啊!” “那十九你说说,他会不会是打算用这一招制人啊。” 庄桂反问道。 “制人?他要对付郑一官?用船对付?他想等郑一官开口要船?” 打量着面前的庄桂,李俊臣心里一阵冷笑。众所周知,庄桂可是老船主了,可问题是逃出长崎的时候,他压根就没带出船来,要是寨子里造出了船,他肯定会第一个跳出来要艘船来,毕竟,当初是他可是抛家舍业的随大当家从长崎逃了出来。 话再说回来,又有谁不是呢? “是啊,这木头钉子钉的船,结不结实不说,只要有一开口,那肯定是正撞在浪尖上,你说要是一出海,碰着大风浪,那岂不是……” 见李俊臣不愿意细说,庄桂干脆挑明道。 “十九,你知道老哥我不待见姓郑的,那东西办的都是啥事啊?当叔的想强娶当侄女的,就是颜老大走了,也不带这么欺负人的不是?可女人当家也不是个事,我看咱们弟兄这些人里头,也就是你适合当这个家!你何曾惧过他郑老六半分?所以,你要是想争这个当家,老哥我第一个站出来支持你!” 闻言李俊臣,又连连摇头道。 “瞧你说的,十哥,再怎么着现在如玉也是大当家,争当家的?小弟那是那样的小人,此话休要再提!” 其实李俊不是没想过当这个当家的,甚至对郑一官逼娶颜如玉那事,他视而不见,也是为了让郑老六激起大伙的不满,然后等到时机差不多的时候,再反戈一击。 可不曾想眼下却跳出一个外人来,在那小子的帮衬下,如玉居然一点点的掌住了舵,把住了这个家。 这不能不让李俊臣心烦啊! “十九,你信不信老哥,不重要,反正啊,郑老六当家,我肯定不乐意,虽说郑老四的势力大点,跟他斗我是在刀尖走路,保不准什么时候连命都保不住,夜里也难睡安稳。” 看着李俊臣,庄桂说道: “可要是等他当了这个家,你在外寨就能睡安稳了?” “我现在就睡,你说有没有人能在这里谋害我?” 李俊臣的反问让庄桂哑口无言,这外寨里头都是他的人,郑老六想下手,也得有机会啊! “十哥,你说,现在这池子水这么浑,咱们趟个什么劲?让他们斗去,咱哥们现在这样多自在,况且……” 笑看着庄桂,李俊臣说道。 “等过阵子能出海了,到时候十哥你就小弟一起出来,他郑老六去马尼拉那边,那咱就去巴达维亚,到时候凭十哥你的信用,赊上一批货,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等挣到了银子回来再买艘船,再招点人手,到时候,他郑老六还能怎么着了咱们?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嘿,还是你小子主意多,那么,等到你出海的时候,到时候,咱哥们一起往南边闯荡闯荡!” 庄桂哈哈大笑道。 有了李俊臣的这句话,也就够了,没有船,什么都没有,有了船自然也就有了一切,他当然也不笨,李俊臣卖给他这个人情,肯定是有目的的: “从今往后,有用得着十哥的地方,十九你只管吩咐就行。” “好说,好说,” 李俊臣笑了笑,然后又和庄桂客气了几句,才亲自送他离开。 看着庄桂离开的背影,李俊臣的目光一冷,冷哼道。 “哼哼,姓庄的打了一手好算盘!” “大哥的意思是,庄桂是过来替人试探咱的?” 站在他身边的本家族弟李俊杰说道。 “是不是试探我不清楚,可他挑着咱们和郑老六斗,肯定是受人指使,庄老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李俊臣想了想。 “等到咱们和郑老六斗个鱼死网破的时候,他好从中渔利,那老东西的算盘,打得可是一个精明!” “可大哥,眼下不是咱斗不斗的事,眼见着大小姐这家当的一天比一天稳,要是大家都认了她,让她把了这家,大哥到时候可怎么办?” “所以啊!” 李俊臣冷笑道。 “咱们得挑着让郑老六和大小姐斗,咱们还和过去一样,在旁边看着,” “大哥还有什么妙招?” 李俊杰问道。 李俊臣冷冷一笑,他并没有说话,只是把目光投向主寨。 “先前还没想清楚该用什么招,现在心里差不多有了点主意,日后你就知道,现在说了就不灵了。这阵子,咱们和郑老六多亲近亲近。” 想了想,李俊臣又说道。 “走,咱们一起到主寨去,去和郑老六一起喝喝茶,聊聊天。” “哼哼,郑老六他从自己的寨子搬到主寨,不就是想和大小姐亲近亲近吗?可到最后不也就落个鸡飞蛋打?” 北港十寨,除了主寨之外,像郑一官,张弘、李俊臣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寨子,主寨里除了住着颜家人之外,还有就是杨天生、陈德、庄桂那些势单力薄的人。 “他啊,论脑子还差了点!” 李俊臣颇为志得的说着,他们兄弟两个,就这样一边走,一边说,待他们到了主寨的时候,河上就传来一声炮响。 第51章 风风光光郑老三(第一更,求推荐,求 一条条船,足足有二三十条! 虽然船不大,可是那些小船上却装满了货物,站在头船位置上的不是别人,正是郑家老三。 意气风发的站在船头,郑芝凤朝着左右看去时,脸上尽是一副得意。 十万斤盐! 这十万斤盐就是他在寨子里扬名的本钱! 为了显摆一下,他特意把盐都堆在前船上,其实不用刻意,这几十艘小船也都能装的满满的。 河上这么大的动静,别人不可能看到,来到“大岳号”的舷边,看到郑家老三那副得意的模样,张弘便对喽罗吩咐道。 “郑老三回来了,来了放一炮,给老三接接风!” 闻言魏东林的双目微睁,瞧着面上带笑的张弘,笑道。 “船主,您这一炮,可算是给郑芝凤在寨子里扬了名了。” “扬名……那得,咱得替他扬啊!” 张弘哈哈一笑,瞧着河面上的船队,心里却是冷笑连连……先让郑家兄弟得意吧! 炮声响了。 虽然只是小号弗朗机的空炮,可炮声还是惊动了寨内外的人们,让所有人把注意力都投到了河边。 那是什么? 郑家老三回来了! 数十艘小船大有一副要堵着码头的意思,一艘艘小船,一袋袋盐被搬上码头的时候,周围尽是一片恭维之声。 “哎呀,郑老弟啊,有了你这十万斤盐,咱们非但再也不用为腌鱼发愁,而且再也不用向生番买盐了。” “那可不是,生番煮的盐真不咋的,当初从他们那买盐,不过就是颜老大想笼络他们而已……” “哎呀,生番嘛,能干啥。无论干什么,还是得看咱们的,你们瞧瞧,郑三哥出去一趟,就带回来十万斤,瞧瞧这盐,瞧着就比生番的好。” 一声声恭维落到耳中,郑芝凤的脸上尽是得意,尤其是在看到大哥他们从远处赶来时,神情更是得意极了。得意间却在栈桥右边看了一个熟人——这不是那小子嘛! “咦?那小子在干什么?” 见施奕文居然在船厂那边,疑惑的功夫,一旁的喽罗顺势看去。 “郑三哥,施公子他们在造船呢?听说是能通海的大船。” “造海船?就凭他们?” 郑芝凤睁大眼睛,目中尽是不信。 “就是他们啊,不但有他们,您瞧那边还有几个生番呢?” “生番?生番来咱们这干什么?” “说是和那姓施的学酿酒,其实也就是给他当苦力使唤!三哥不知道,你出去后,家里出了点事……” 喽罗们话让的郑芝凤傻了眼,什么生番啦,什么番肉啦,什么救人,什么“天狗吃日”,这才几天,那小子居然整出那么大的动静。不但招揽了那些生番,甚至还造起了大船。 和人家办的事比起,这点盐又算得了什么? 瞬间,原本还得意洋洋的郑芝凤顿时没有了先前的得意,恰在这时,郑一官等人过来了,不等郑芝凤说话,郑一官就走过去说道。 “三弟,这些天你辛苦了!” “瞧大哥说的,谈不上辛苦,就是煮盐而已。” 老三的谦逊让郑一官大笑道。 “瞧你说的,煮盐,咱们北港这边谁会煮盐?过去咱们的盐可都是从生番那里换来的,这盐啊,要是弄好了,那可也是暴利啊,咱们在这边煮盐,官府压根就问不到,咱们想弄多少,就弄多少,等将来不但可以卖到福建,也能卖到其它的地方,要是这单买卖干好了,保不齐比出海还挣钱呢!” 郑一官的声音很大,虽然有点儿显摆的意思,可他心里当然也是这么想的,贩盐……古往今来,都是掉脑袋的活,为什么掉脑袋,因为暴利啊! 郑一官这么一说,周围的人眼前无不是眼前一亮。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 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船的人来说,立即有些心动,他们没船能干什么? 能煮盐啊! 煮盐、贩盐,没准真是一条生计。 一时间,众人瞧着郑芝凤时,眼中都放出了光来,那怕就是杨天生、陈德等人,也是动了心思,毕竟他们首先都是商人。 其实,商人才是他们真正的身份,至于什么海贼也好,当家也罢,不过都是“兼职”而已。 “老三,这阵子可是辛苦你了,在这海边制盐恐怕不容易吧?” 来到郑芝凤跟前,杨天生亲近的说道。 “难倒是不难,最难的就是打柴草,煮盐离不了这个,不过还好,这海边到处都柴草,打草啥的废了不少功夫。” 知道杨天生心思的郑芝凤倒也没有隐瞒,甚至事无巨细的说起了煮盐的工序,其实所谓的工序也都是他从书上看到。 “……至于制盐,倒也不复杂,不过煮盐不是拿海水直接煮,而是把海边的海泥湿泥沙都刮起来,这些土比海水更咸,然后再用海水冲灌咸土,再把这些海水收集起来,这样一来,也就得到了卤水,然后再倒进锅里煎煮……” 到最后,郑芝凤看着杨天生笑道。 “要是二当家想要,回头我抄个煮盐的章法给你!” 老三的话落到耳朵里,郑一官都跟着傻了眼,老三这是想干什么?那有平白无故就把好处让回去的道理。至于杨天生更是惊喜道。 “哎呀,这,这……可真要谢谢老三了!” “二当家的客气了,这都是应该的,要是二当家的觉得弄不太明白,回头喊两个人过去给二当家的搭把手。” 就像没有看到大哥的眼色似的,郑芝凤又说道。 “其实,半个月弄了十万斤盐,说起来还真不多,要是人手够,而且人手都熟练的话,怎么说也能煮出个二三十万斤,我在海边煮盐的时候,特意往北边去看了一下,生番煮盐虽然人不多,可干起来绝对比咱们利索,毕竟,咱们是外行,人家生番可是世代煮盐啊……” 郑芝凤边说,边有意无意的往船厂看去,杨天生的目光也落到了那边,那边可不是有几个生番正忙活着。 一旁的郑一官直到这会才明白老三的意思,这小子……当真是读书人啊! 第52章 一石二鸟(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老三,你这一招可真是妙啊!” 前脚刚进家门,郑一官就忍不住夸起了老三来。 “亏你能想得起来,三言两语把盐抛了出去,让他们去弄盐,他们要船没船,要人没人,正好了,姓施的那小子手头不但有人,还是会煮盐的生番,他们又怎么能不眼红?” 其实照理说对颜如玉,郑一官已经没有了什么非份之想,但是他咽不下这口气啊,在北港,谁不知道他这个当叔的曾经做过的那件事,要是事成了,人家顶多是埋汰两句,可现在倒好,羊肉没吃着,还惹了一身骚,这坏名声算是担上了。 名声,其实做海贼的倒也不在乎什么名声。 可眼看着那娘们在小白脸的帮助下,一天天的稳住了局面,再这么下去,这北港将来是姓颜还是姓施,不知道,但肯定不可能姓郑。 现在姓施的白捡了个大便宜,瞧着别人人财两得,让郑一官的心中又怎么能咽下那口气?况且他颜老大的这份家业,他做梦都想据为已有。 所以,现在郑一官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争夺那个大当家,只有把颜如玉赶下去,他才有机会去当那个大当家。而老三的这一招,用得刚刚好。 “不单是眼红的事,大哥,杨天生也好,陈德也罢,就是王平、庄桂他们过去都是颜老大的人,现在自然也是听命颜如玉的人,大小姐想要当这个家,就离不开他们的支持……” 郑芝凤冷笑道。 “可现在白花花的银子摆在他们的面前,他们又怎么可能不去取?赤胆忠心?哼哼,能敌得过银子?” 况且,他们要当真是赤胆忠心,当初大哥办那件事时,他们一个个的又怎么可能当起缩头乌龟? “所以,老三,你这招才是妙棋啊!这一招一出,剩下的,咱们就只要看颜大小姐怎么应对就行了,一边是她的心腹,一边是那个小白脸,哼哼,这场好戏,有得看了!” 郑一官的笑容那一个灿烂。 其实,原本颜老大在世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要当什么家。毕竟,那个时候,他就是二十八兄弟会中的老六,可后来颜老大一死,面对这么大的家业,当然,还有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与其便宜别人不,不如便宜自己。他本以为能趁机捡到个便宜,可不曾最后却便宜了另一个小白脸。 机会不是随时都有的。既然那个机会已经没有了,那就只能自己创造机会了,而老三弄的这个事,就是一个机会。 “不过,老三,这制盐,贩盐的利可真不小,就这么给了杨天生他们,会不会便宜了他们?” 得意之余,郑一官又露出了他商人的本性,有些不太舍得那么大的一块肥肉。 “便宜他们?” 看着大哥,郑芝凤说道。 “大哥,从古至今只听说贩盐发财的豪商,谁听说过制盐发财的?制盐的是什么?那叫苦力!” 只有制过盐才知道其中的辛苦啊! 郑芝凤嘴角动了一下,似笑非笑的看着远处。 “既然如此,那就把这根骨头扔出去,那些人个个都是黑眼珠子不能见白银子,他们肯定会去争、会去抢,可不管怎么样,他们一来会得罪姓施的,几场枕头风一吹,还能有他们的好?即便是他们得了盐,可没有船,盐往那运?到最后,不还是得交给咱们?” 郑芝凤颇为得意的看着大哥,然后说道。 “这一招就叫一石二鸟!” “好一个一石二鸟!” 郑一官大笑道。 “咱们就瞧瞧,这一次先把那只鸟打下来!” …… 甚至都不用郑家兄弟去“打”,鸟就自己送上门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天晚上,杨天生就拎着了些肉菜,去了陈德家里。几杯酒下肚后,尽管杨天生还没开口,陈德就主动戳破了他的来意。 “二哥是为了盐的事过来的吧!” “哎,还是衷纪你知道我啊!” 杨天生叹息道。 “其实,我对大小姐是绝对没有任何二心,毕竟,当年我这命是颜老大救下的,可你也知道,咱们弟兄们不能总这么闲着吧,闲着闲着,闲成什么模样了?名义上你是他们三哥,我是二哥。可实际上呢?无论是你也好,我也罢,有谁拿咱们当成回事?” 二哥的话,让陈德叹气道。 “这也是办法,谁让咱们手里头既没有人,也没有船呢?” “可不是,没人没船,自然没人拿咱们当成回事。” 身体微微前倾,盯着陈德,杨天生说道。 “衷纪,眼下这盐就是个好机会啊!咱们趁着这个机会,在海边建个盐场,煮盐贩盐,到时候咱们要人有人,要银子有银子,不但咱们不用受气,就是大小姐那边,也没人敢欺负她,咱们强了,大小姐自然就强了,老三,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煮盐的事倒也能办,只是……” 抬头看着杨天生,陈德说道。 “你得想清楚,咱们对这个可是外行,那怕是有郑老三给的方子,也不一定能煮好盐。” “咱们不会,可有人会啊!” 杨天生的手往东北方指了指。 “你是说生番!” 陈德诧异道。 “你想要施公子手下的那些生番?” “就是借过来用用而已,等咱们的人学会制盐了,到时候自然会把人还给他,况且,老三,咱们都是大小姐的人,咱们的手下有了人,不也就等于是大小姐手下有了人手,对大小姐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啊,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是这个道理吗? 冠冕堂皇的话,谁都会说,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其中的好处确实让人心动啊。 在陈德犹疑不决时,杨天生又说道: “现在不是我一个人这么想,是这些老兄弟们都这么想着,现在问施公子借那些生番过来,那也是为了给大小姐笼络人心啊!衷纪,这是为了他们好!” 为他们好啊! 真的是为他们好吗? 陈德的嘴角动了一下,端着酒杯的他,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了。 第53章 天堂(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酒足饭饱,一觉天堂! 是天堂! 如果在人间有天堂的话,那么北港无疑就是天堂,至少对于巴尔斯来说,这里就是天堂! 巴尔斯从小就是社里的奴隶。 打小就被俘虏的他,并不知道爹娘是谁,他只是一个奴隶而已,其实在社里奴隶和普通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就是每天干活,然后呢? 没有自己的屋子,只能蜷缩在草棚里。也许有一天,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斗中,他会立下功劳,然后获得自由,拥有属于他的房子,甚至女人。 只不过,那一天似乎离他很远。 不过,现在在北港,他却觉得这种日子就是他所希望的,在这里,没有人会计较他的奴隶身份——不是没有人计较,因为所有人都干着相同的活,吃着相同的饭,穿着相同的衣裳,甚至隔三差五的他也和其它人一样,得到一小杯酒。 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乐不思蜀的巴里斯早早的起床后,麻利的穿上了无袖套头衫,和其它人对衣裳的抵触不同,在他看来,这身衣裳是区别于过去的象征,穿上衣裳的他,就不再是奴隶了。 吃了些简单的早餐后,巴里斯就和其它人一同去了船厂,现在他们中有的人在船厂,有的人在垦荒,人都分开了。 当穿着麻布t恤、大裤衩的番民走出院子里,他们的这身打扮还是让不少人直摇头。倒不是因为这身衣裳的款式不符合常款。而是觉得番民穿衣裳有些浪费了,其实当这些番民第一天换上了麻布t恤、大裤衩后,就在寨子里引起了轰动,这身衣裳着实让众人眼前一……热。 对于寨子里的喽罗也好,庄户也罢,这一身衣裳看起来不起眼,甚至简陋的令人发指,可却没有任何一个船主舍得给他们弄一身衣裳。一两百件衣裳能花多少钱?也就是十几两银子,这点钱还不够他们吃上几口“熊肉”的,怎么也算不上是一笔巨款。 可即便是如此,也没人想过他们。 喽罗们如此,庄户们更是有点儿眼热,那怕样式古怪了些,可总归也是衣裳吧。 番民穿衣裳,可不就是浪费嘛。 来到船厂后,巴里斯就忙活了起来,在船厂他们干的都是力气活,就是扛料送料之类的体力活,扛着厚厚的船板时,他总是希望自己卖力干活的身影能让施公子看到,看到他有多卖力。然后把他留在这里。 不过,巴里斯显然又一次失望了,因为施公子似乎很忙,压根就看不到他在那里故意显摆的动作。 船厂里的人不多,即便是算上十几个番民帮工,还不到五十个人,因为想要尽快把船造出来,别说是普通的工匠学徒了,甚至就是施奕文自己也顶了上去像普通工人一样干活,眼下他一心扑在事业上——造船就是眼下最重要的事业。 要说造船,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怕就是施奕文拿出了图纸,可木头总得一根根的锯吧,这个年代当造船匠可真不容易,所有的东西都得自己一手打制,光有木工还不够,还得有铁匠活儿,那怕有木钉取代铁钉,造船所用的那些金属连接件,索具等等全得靠铁匠一锤一锤凿出来。 甚至到最后,为了得到松木焦油,不得不建了一个烧炭炉,闷烧木炭获得煤焦油,不得不说,在任何一个时代,“大工程”都是工业发展的推进剂,造船真的不轻松。 成天泡在河边的这个临时船厂里当小工的施奕文。现在看上去,不过他看起来仍然不像是海上讨生活的男人,即便是成天晒太阳,皮肤也没什么变化,不像其它人那样被晒得又黑又亮,只是手上多了一层茧子。 一根根肋骨被固定在龙骨,船只的主体基本上也就显现在众人面前了,而随着第一张厚达三寸的船板被木钉钉在船肋上,剩下的不过只是时间问题。 就在施奕文领着一群工匠在船厂忙活着时候,陈德走了过来, “这艘船,可真不小啊!” 站在已经显出雏形的海船面前,陈德感叹道。 “真没想到,有一天咱们北港居然能造大海船。” “陈三爷,瞧您说的,这船才八丈长,咱们北港那条能下海的船不比它大?也就是练练手而已,师父说了,等这艘船造好了,咱们就造十几丈的!” 方大洋的语气显得极为自豪,瞧见师父过来了,便说道。 “师父,您说咱们什么时候才造那样的大船?” “就你话多,一口吃不成个胖子,造大船的事还没影呢,先把眼下的活干好了!” 说着话,施奕文到了陈德面前笑道。 “陈三叔,您老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在寨子里,施奕文待人的原则非常简单——谁对他媳妇好,他就对谁好……没过门?那还不是早晚的事啊! 而陈德可是他和如玉婚事的见证人啊! 待这人必须得客气。 “施公子客气,其实,今天来大事没有,这不郑家老三把盐带回来了,我寻思着你这边干的都是力气活,给你送些盐过来。” 送盐? 就这事? 似笑非笑的打量着陈德,施奕文并没有说话,而是就这么看着他,然后又把目光落在那辆装满盐的车上。 被人这么一打量,陈德的心里不禁有些发毛,他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有些尴尬。 “施公子,其实除了这事,还有一件事想和您商量商量。” “哦。”应了一声,施奕文依然笑着。 看来肯定是有所图了。 莫非……和盐有关? “施公子,您是知道的,主寨里不少弟兄都是跟着大小姐的,不过这些老弟兄的日子可不好过啊,手里既没有船,也没有什么人手,更没有来钱的买卖。所以,老弟兄几个就寻思着在北港这边办个盐场,在海边煮盐,也算是给老弟兄们弄一个生计,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听着陈德的语气,施奕文心里犯起了嘀咕,你弄你的盐场?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恰在这时,旁边有人喊道。 “煮盐?我会,我会……” 第54章 你那是毒药(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我会煮盐! 巴里斯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喊出这句话,原本一直扛着木板来回走动,想在施公子面前多卖些力的他,在听到施公子和那人的对话时,尽管听不大懂,可他还是听到了“盐”、“煮盐”之类的话语。 难道施公子要找人煮盐,这活我会啊! 一心想要在施公子面前表现自己的巴里斯脑子一热,就主动站了出来。 “我会煮盐的,我会煮盐的!” 巴里斯显得有些激动,他是社里的奴隶,煮盐那种力气活自然少不了他,看着施公子时,他的双眼中充满了渴望。 这小子说什么? 施奕文心叹道。 这是从那里冒出来的愣头青,你会煮盐? 好嘛! 转过头,看到陈德脸上的欢喜,施奕文顿时明白了,这陈德的目的是在这啊,他是想从自己这边挖人啊! “你会煮盐?” 陈德看着巴里斯问道。 “会的,会的,每年最热的时候,五肚会和部里的人去海边煮盐,煮盐我会的,会的……” 唯恐眼前这人不相信自己,看一旁车上的盐包里散出的盐,巴里斯急忙过去捏了一粒盐说道。 “这个,这个,五会制……” 巴里斯的官话说的并不标准,而且有点大舌头,也正因为如此,他又把盐放到嘴里。 “吃,吃的……” 盐入口的瞬间,巴里斯的表情发生了一些变化,夸张道。 “这、这是苦盐,比,比我们的还苦,我煮的盐不会这么苦。” “什么苦盐?” 陈德诧异道。然后他也拿了一粒盐尝了尝。 “只是有点苦,和你们的盐没啥不一样的。” 他又转脸说道。 “施公子,可能是这地方的水土有问题,煮出来的盐都有点儿苦,不过这不打紧,将来咱们的盐运回去,卖的便宜一些就行。” “不一样,不一样……” 巴里斯连连摆着手。 “你的这个盐更苦,肯定没有煮好……” 好吧,这愣头青倒是挺会打岔的。 “对,没错,就是没煮好,所以啊,才过来求施公子,想从您这边借点人。” 陈德倒是打蛇顺棍的趁机说出了他的来意。 “借人的事先不说,” 摆手时施奕文走到车前,从盐袋里抓出一把盐,盐粒粗细不等,颜色黄中泛黑。 “就这?这是盐吗?” 转过身,施奕文冷嘲道。 “你们就想凭这玩意挣钱?” 随手尝了一粒,眉头顿时皱成了一团。 “呸!就这盐,这么苦,就是喂……” 等等?这些天我吃的就这盐? 难怪感觉味道怪怪的,开始以为是火候的问题,不曾想居然是盐的问题。 “施公子,这也是没办法,这地方水土不好,煮出来的盐难免有点苦,不过你不用担心,那怕就是苦盐,也能卖得掉,毕竟官盐真的贵啊!” 陈德急忙解释道。 “什么水土不水土的,没影的事,你们肯定是没煮好盐。” 这地方水土不好? 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地方,水土怎么可能有不好?况且盐这东西,就是从海水里弄来的,和水土有个屁关系啊! 施奕文反问道。 “这盐是怎么煮的?” “听说郑芝凤说,这盐是他们淋咸土水制成咸卤,然后在锅里煮出来的。” “就这样?” 施奕文反问道。 “好像就是这样……” 陈德点点头。 “我的老天……” 有那么一瞬间,施奕文的后背冒出了一阵冷汗来。他甚至怀疑这些人是怎么活下来的,这盐那里是盐,分明就是工业盐! 这阵子他吃的就是这个盐啊! 这可是能要人命的工业盐啊! “你们知不知道,这盐吃多了会死人的……等等,快去,告诉他们,不能用这盐腌鱼,这盐腌鱼的话,十有八九会死人!” “什么?” 陈德惊诧道。 “这盐,居然能吃死人?” “吃多了肯定会死人!” …… “什么盐吃多了不死人!” 面色铁青的郑芝凤,前脚刚进船厂,后脚就嚷了起来。 “盐吃多了死人,那是给咸死的!” 嚷喊着来到施奕文的面前,郑芝凤怒气冲冲的说道。 “施公子在寨子里嚷嚷着我郑芝凤制的盐会吃死人,这事今天你非得给我个说法!” 在家里听人说姓施的告诉别人,他煮的盐会吃死人后,火冒三丈的他就怒气冲冲的过来兴师问罪了。 这边他的话声刚落,身后就有喽罗附和着要讨个说法。 “就是,大伙辛辛苦苦的煮了半个月的盐,结果到你嘴里就成了要人命的东西,今个这事,必须得有个说法,要不然,这事没完!” “没错!” 在众人的附和声中,颜如玉等人也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大当家你来的正好,这事非得你给我凭凭理!” 见大家都来了,郑芝凤就大声说道。 “郑某人奉大当家的令,领着一百多弟兄在海边风吹日晒的给寨子晒盐,这不敢说有功劳,可总得有苦劳吧!过去咱们连盐都得从生番那买,可现在呢?咱把盐给制出来了,好不容易吃上自家的盐,可却有人说,这盐能吃死人,我倒想请大家伙评评理,这盐怎么就能吃死人了!” “就是,怎么吃死人了?求大当家的给我们作主!” 在喽罗们的附和声中,郑芝凤盯着施奕文时,那是一个火大啊! 煮盐,这可是他投奔大哥以来,办成的第一件大事,可不曾想却被人“污蔑”成会死人,他又怎么可能不火大? 是可忍孰不可忍? 面对这种自己的功劳被人污蔑的事,让郑芝凤如何能忍? 原本他不过是想通过杨天生他们的手,把他栽个跟头,把他手里的生番都弄走,然后离间两者的关系,可不曾想,这小子居然狗急跳墙,说什么吃盐会死人! 这小子胡说八道也得有个头吧! 现在正好了,正好用这事和他斗斗,激起了民愤,就是颜如玉想保他也不成。 “施公子,这是怎么回事?” 颜如玉的眼中充满疑惑。 这不太像他平常处事的作风啊。 盐能吃死人? 迎着颜如玉的目光,施奕文点头道。 “这种盐吃多了,肯定会死人的……” 第55章 裹脚布(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死人,哈哈……” 郑芝凤哈哈大笑道。 “死你个大头鬼,吃盐要是能死人,喝水也有噎死呢……” 怒急大笑的郑芝凤,瞧着姓施那副淡而不惊的模样,心里是那个气啊。 阴谋都给你戳穿了,你小子居然还这么淡定,你就当真是有持无恐是吗? “气也能气死!” 施奕文的随口一说,差点没把郑芝凤气死,他的眼睛顿时瞪得像牛一般,差点被给气晕。 这小子就是想气死我吗? 瞧见老三被气的差点背气的模样,郑一官冷声道。 “施公子,这盐到底有什么问题,还请你给大伙一个说法,毕竟,盐是老三制的,可最后却是大伙吃的,有人妖言惑众,惑乱人心,现在总得给大伙一个说法吧!” 到底是郑芝龙啊! 一句话就说到点子上,那像郑芝凤除了生气之外,根本就不知道说正事。 哎,同是兄弟俩,咋差距就那么大呢? 对方的摇头轻叹,让郑芝凤一阵气结,他,他这是什么意思?不等他开口,只听到施奕文说道。 “就这盐,肯定能吃死人……” “你胡说八道!” 郑芝凤大声嚷吼道。 “这盐我天天吃,能吃死人,能吃死人,吃死人……” 兴许是气极了,也可能是郑芝凤急着想要证明什么,只见他径直走到车前,一刀劈开盐袋,抓了一把盐就往嘴里塞。 “吃死,吃死,老三我就要叫看看看这盐怎么就把人吃死了!” 这样也行! 施奕文、颜如玉他们看傻了眼,至于郑一官看得也是目瞪口呆。 老三这是咋了? 真拿盐当米吃啊! 郑芝凤很气,盐很咸,又咸又苦……吃在嘴里,有苦难说,可被众人看着的他却已经骑虎难下了。 这小子……可真够傻的啊! 看着拿盐当米的郑芝凤,施奕文摇头轻叹着,瞧着他的目光中充满了同情,这愣小子,可真傻! 一把盐下肚,正想说话,郑芝凤恰好看到了摇头叹息的施奕文,心底的那团无名火起,又抓了一巴盐,大口吃了起来。 “大家看好了,这盐当成米吃,我也没死,看着我没死……” 瞠目结舌的众人看着郑芝凤,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这小子这唱的是那出戏啊! “老三……” 就在郑一官想要阻止老三时,却只见老三不吃盐了,手里握着盐的他,表情非常复杂,原本的怒色散去了,变成了紧张,还有恐惧。他甚至不解的看着手中的盐,又把目光投向施奕文。 “老三,你这是怎么了?” 郑一官的话声刚落,郑芝凤就把盐丢在地上,他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看着施奕文,惊恐的说道。 “这,这,这是咋回事?” 这么快就中毒了? 应该不会这么厉害吧! 施奕文惊讶道。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的,让他吐出来,我告诉过你,这盐不能吃多,你还吃!” 眼见周围的人还没反应过来,施奕文走向前去,问道。 “郑芝凤,你现在什么感觉……” “我,我肚子痛……” 郑芝凤紧张的看着施奕文,他面上的怒色不见了,只剩下了恐惧,他惊恐的抓着施奕文的衣裳,嘴上说道。 “我,我不想死,快,快救救我!” 郑一官也急匆匆的赶过来紧张道。 “老三,老三,你这是个咋了。” “我,我肚子痛,痛的厉害……” 郑芝凤的额头都疼出了汗来,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了。 “这,这是怎么了?” “还怎么了?还要不要救人?” 施奕文大声说道,然后朝左右看去。 “有裹脚布吗?最臭的那种!” 说话时,施奕文的目光投向了周围,站在不远处的颜如玉转身对远处喊道。 “孙老好,把你的裹脚布的脱下来。” 那小子在船上的时候,就是有名的脚臭。 “好嘞,大小姐!” 孙老好应声时,周围尽是一片调笑声,好像都是在说孙老好的脚臭。 男人也有裹脚布? 其实中国古代有袜子,男女皆穿,而且男女也都有人用裹脚布,和袜子差不多,至于什么裹小脚,那是不存在,女子顶多也就用裹脚布裹下脚形而已。 疑惑的功夫,那边一个身形干瘦的老头跑了过来,他手里拿着块布片。 “施公子,来了,来了,……” 人没到,味道先到了。 可真他么味重啊! 施奕文瞬间就被呛得连连后退,一边退一边说。 “把袜子放他嘴边,让他吐出来?” “什么?” “放他嘴……” 不等施奕文说完 ,郑一官直接拿着臭气薰天的裹脚布,直接往老三的嘴里一塞。 原本正捂着肚子的郑芝凤嘴里被塞进一块臭气薰天的裹脚布,臭气从他的嘴里一逼传到脑子里,人瞬间就懵了。 我去! 施奕文也懵了! 他只是想说放到嘴边,这,这下可好,直接塞到嘴里了! 那味……那味只有亲历者才知道,在臭味入脑的瞬间,郑芝凤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然后人“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这一吐,吐得是昏天黑地的,这边刚把隔夜饭吐出来,还不等他回过魂,只听到远处有人喊。 “让他继续吐!” 不等他弄清咋回事,郑一官又一次拿起了那块裹脚布,往他嘴边一蒙,然后“哇”…… “现在怎么办?” 郑一官转身问道。 “让他继续吐!吐的越干净越好……” 又黑又臭的裹脚布再次出场了,吐得昏天黑地的郑芝凤就这样陷入了与裹脚布的战斗中,刚吐完,不等他回过魂,那块布又一次捂到了嘴边,呛得他眼前一黑,人险些窒息而亡。 呃,没死,那就继续吐吧! 吐! 别说是隔夜饭了,到最后,只差没把胆汁给吐出来了,等到最后,实在没东西可吐的时候,郑芝凤抬头看着大哥,满面泪水的说道。 “大哥,放,放过我吧……” 可郑一官却又一次扭头转脸问道。 “施公子,现在好了吗?” “给他喝些水。” 不等郑芝凤松下口气,更加绝望的话语传到了他耳中。 “然后继续催吐!” 第56章 化腐朽为神奇(第二更,求推荐,求收 酸臭味! 浓浓有酸臭味在空气中弥漫着,为了避开那股味道,施奕文甚至特意退到了远处,颜如玉就站在他身边,看着吐的昏天黑地的郑芝凤,她问道。 “这样就行了?” “呃……” 施奕文笑了笑。 “我也不知道啊!” “那,那你为什么让他闻脚布?” 接下来的回答,让颜如玉傻了眼。 “这样兴许有救吧!” 其实,直到现在,施奕文都不知道郑芝凤是怎么了。就是一把盐而已?又不是黄世仁喝的卤水。 卤水要命不假,这种苦盐要命不假,可问题是剂量啊! 难道是咸的?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都傻了眼。陈德更是愕然的走过来问道。 “施公子,这盐,这盐,真的能吃死人?” “能!” 施奕文点点头。 先前还怀疑的众人,见着郑家兄弟的模样,那里还敢有丝毫怀疑,就连先前起哄的喽罗们,也都傻了眼,不少人都觉得的浑身不自在,为啥不自在,这阵子他们吃的可不就是那种苦盐。 “那,那这盐咱,咱是不能吃了!” 陈德咽了口唾沫,打从到了这边,他吃的就是苦盐啊,从生番那边换的。 对了,为啥生番没死? 在陈德把目光投向巴里斯时,施奕文说道。 “别看他们了,这盐是有可能毒死人,可也要看剂量,盐苦,不是因为盐有毒,是因为其中的杂质没有去除,所以盐才是苦的。” 施奕文的话,让陈德连忙问道。 “那公子的意思是,这盐还能吃?” “能吃,但是要处理一下。” 想了想,施奕文说道。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在制盐的时候,少了一道工序,所以才盐才会苦,幸好咱们没用这盐腌鱼,要不然可能真的会死人啊!” “公子,这,这……这个工序有办法补救吗?” 看着满面殷切的陈德,施奕文叹了口气,转脸又看到了颜如玉,她的目光中同样充满期待。 “是啊,施大哥,寨子上下总不能不吃盐吧。” 其实过去这盐,他们也是一样的吃,只不过现在看到有人差点毒死了,哪里还敢再吃这种苦盐。 面对众人期待的目光,施奕文想了想,然后说道。 “取十张席子和桶过来。” …… 那边忙活起来的时候,郑一官甚至都没看一眼,现在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总算是没事了,终于,再三确认兄弟没事后,一直忧心兄弟性命的郑一官,这才算没把那块裹脚布再塞回他的嘴里。 “大哥……” 已经吐掉半条命的郑芝凤整个人都虚脱了,浑身大汗的他像是从水里吐出来似的,喃喃道, “啊?” “真,真臭啊……” 话音未落,他又吐了一口……空气。 实在是太臭了。 “肚子还痛吗?” “不,不痛了!” 郑芝凤连连摆着手,往着那块脚布时,目光中充满了恐惧,那玩意实在是太臭了! 回运魂来的他,唯恐大哥再把又脏又臭的裹脚布塞嘴里,连忙转移话题道。 “大哥,他们在忙啥?” “没啥,就是说要把这盐变得没毒,不对,是把苦盐变成好盐。” 看到兄弟脸上的苦涩,郑一官安慰道。 “老三啊,这事……哎,是为兄大意了!” 可不是大意,还能咋地,实在是大意了啊! 明明知道煮盐是个技术活,可却还强自让老三去办,以为他读过书,就能煮好盐,盐是煮出来了,可这盐……是人吃的吗? 哎,丢人啊! “大意?啊,是,是大意了……” 郑芝凤站起身,盯着那边正忙活着的施奕文等人,说道。 “不过,我得看看,看看他到底怎么把苦盐变成好盐。” 郑芝凤不明白啊! 直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他煮出来的盐是苦的,而且还能要命,当时肚子真的痛啊! “是,是得过,毕竟,人家救了你一命,” 说出这番话时,郑一官的心情是那个复杂啊! 今天……丢人啊! 非但没收拾成那小子,甚至还搭上了人情。 在郑一官、郑芝凤两人走近时,就看到一个木头架子,架子上面是用木头、竹子捆扎的多层台子间,每层台子上都铺着席子。 “把盐块捣碎,铺撒到席子上。” 在施奕文吩咐人干活时,郑芝凤走过去长揖道。 “施公子,谢……” 不等他说完,施奕文转脸笑道。 “没事了?” “嗯,没事了,刚才多谢公子的救命之恩?” 无论如何,这个救命的恩情他算是欠下了。心情复杂的郑芝凤看着木架床问道。 “施公子,不知道这是何物?” “淋床。” 施奕文解释道。 “其实,你煮的盐还算不错,只不过少了几道工序而已,少了一道过滤提纯的工艺,所以才会导致其中的杂质过多,那些杂质少了对人伤害不大,可要是多了,却能伤人命……” 对郑芝凤的询问,施奕文在回答时并没有丝毫的隐瞒,这本身就不是什么秘密,其实,在煎盐过程中,需要灶户合作,其中一些关键程序,从制卤尤其是看准火候,都需要经过熟悉操作之后,才能掌握的一门技术。对于灶户中的这些相对高级技术工匠,这是他们凭此为生的独门手艺,轻易不能泄露。 实际上,古代的进步缓慢和这种“敝帚自珍”有直接的联系,许多工匠正是通过这样的保密,甚至故作神秘来保持技术垄断,垄断的是什么?是父传子,子传孙的父子相继的“吃饭买卖”。就拿制盐来说,中国直到满清都是煎盐为主,晒盐法为什么不能普及,是因为如果改煎为晒,会导致以前一大批人的手艺无用武之地,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他们肯定千方百计的抗拒改革,所谓的“保守势力”作祟,其根源就在这里。 “现在咱们把这些盐放在架床上,然后用盐水由上到下浇洒,其实,在盐场里在煎盐前,他们都会另挑出一份备用的“淋卤”,就是现在派上用场了,咱们没有淋卤,就用高浓度的盐水,把淋卤浇洒到淋架上,逐层浸过。淋卤本身是趋近饱和的盐水溶液,所以浇洒之后,席子上的盐块绝大部分不会再溶解,而其中已经很少的氯化镁等杂质盐分却会再度溶解,通过淋卤这个程序,盐的纯度进一步提高,这个时候盐也就能吃了。” 其实,这个手艺看似高深,可实际上也就是初中化学题而已,当然,现在施奕文并不知需要解释其中的道理,只要告诉他们怎么做就行了。 “好了,巴里斯倒水吧。” 听着吩咐的巴里斯,在众人的注视中,把一桶浓盐水倒到了淋床上。 第57章 财源广进(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桶里倒出的盐水在淋床上的盐块之间流淌着,很快水就顺着草席往下滴淌,一层层的滴淌。 这一副看似简单,可众无不是眼巴巴的看着它,就像是看什么新鲜事似的。 人们的目光是好奇的。 如何把毒盐变成好盐,这事着实新鲜。即便是将来也能成为他们口中的谈资。在众人的注视中,盐水一层层的渗透,盐水的越往下颜色越重。 “快看,快看,变色了,这水变成了黄黑色的了。” 随着人们的喊声,他们纷纷把目光投向在淋床下面,那里有一个收集液体的桶,经过“淋卤“之后,流下来的盐水这会已经变成了黄黑色的水,看着又典又黑的盐水,众人的脸色无不是微微一变。 过去,他们吃的就是这种盐啊! “这,这是盐里头的?” 陈德、杨天生等人无不是傻了眼。 这些“毒水”吃到肚子里,难怪能吃死人啊! 瞧着众人面色煞白的模样,施奕文并没有继续解释什么,其实,这就是富含氯化镁等其他盐分的“苦卤”。氯化镁是黄褐色的,加之其中还有其他成分盐,所以又叫“黄卤”、“红卤”,留着卖给做豆腐的商贩。 白毛女的杨白劳,就是喝这个卤水自杀的。论毒性,在古代绝对是杀人于无形的东西,就是太咸了点。想要下毒于无形并不容易。 几经淋洗之后,当淋床上的盐从黄黑色变成白青色时,陈德惊叹道。 “这,这可是上好的青盐啊!” 说话的功夫,他甚至特意拿起一粒盐块,朝着空中看去。 “你瞧瞧,瞧瞧,这盐对着光一点灰星都看不到,二哥,你瞧瞧这盐,我敢说,就是官盐场里的盐,不过也就是这模样。” 杨天生走上前去,先看了看,然后又尝了一口。 “施公子,这盐,可真是好盐啊!就是漳州老家卖的官盐,也比不上这个。” “当然比不上了,你们尝的是头床盐,头床盐一般百姓肯定吃不到的。” 施奕文随口说道,读大学参观盐场时,他听导游说过,古代这种头床盐都是达官显贵吃的,富人吃二床盐,然后三床、四床、底床都是混在一起卖给普通百姓,古人的三六九等,吃盐就能吃出分别。 看着手中白中泛青的好盐,郑芝凤的脸色显得极为复杂,他把目光投向大哥,大哥的神情同样也很复杂。看着周围的众人,心里五味杂阵的郑一官,看了一眼老三,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离开了。 “施公子,这盐,可真是好盐啊!” “一般般吧,头床盐好,底床盐就一般了!” 就是再一般,那也比我弄的盐好啊! 其实,这盐最早还是我煮的呢……郑芝凤张张嘴,话终究还是没说出口来,又客气了几句,见众人压根就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他便知趣的离开了,这样的场面瞧着实在是让人心酸! 从底床捏起一块盐粒,然后施奕文放到嘴里尝一下。 “呸……” 入口的苦涩,让他就赶紧吐了出来。 底床盐的味道实在是太差了,也就是比先前没处理的稍微好一些罢了,他又拿起所谓的“上好青盐”尝了尝,入口的味道仍然不尽人意,和后世雪白的精盐相比,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盐,除了咸味之外,还有一股苦味、涩味。 “就这盐……还是上好青盐啊。” 一旁的陈德却不以为意道。 “施公子果然是南直豪门大户出来的,这盐比上好青盐只好不差,在漳州老家,普通人家怕见都没见过,也就只有那些乡绅地主才能够吃得起的这样青盐了。” “那是,这样的青盐市场上少说也要上百文一斤,平常百姓谁家能吃得起?” “上百文一斤,那老三弄的这十万斤盐,可不就得值上万两银子!” 瞬间,周围尽是一片哗然,不说别人,就连甘辉、施大瑄等人也在心里盘算了起来,十万斤盐,上万两银子,这样的明白账,谁不会算?谁又不心动? 心里算着账的时候,众人瞧着那张看似简陋的淋床,无不是双眼冒出光来。 这那里是盐啊,分明就是白花花的银子! “这还只是青盐,我听人说,最好的盐还是那种雪花盐,那种盐白的像雪似的,据说要两三百文一斤,可惜那样的盐,听说那叫盐母,每十斤盐里才能挑出一斤,那盐……” 不等杨天生说完,施奕文就随口说道。 “那盐我会制!” “什么!公子会!” 杨天生惊愕的睁大眼睛。 “什么盐母不盐母的,就是多几道工序而已。” 施奕文随口说道。 那怕就是这种青盐,在后世也就是所谓的粗盐,顶多就是当融雪剂啦、当工业盐用,食用盐需要经过进一步深加工。那种粗盐可能就是所谓的“雪花盐”。 一斤盐两三百文。 这倒也是一个不错的财路。 想到这里,施奕文的眼睛都忍不住亮了起来。 造船到海上获得财富是追求不假,但是海外的贸易总需要商品吧,既然这个时代精制盐那么贵,那么不妨用这东西挣上一笔。 虽然施奕文学的是天坑专业,而且还是二流大学的天坑专业,用后世的标准来说就是个学渣,但是也是经历过中考高考磨砺,化学基础还算是扎实,粗盐的精制不过只是化学里的入门知识而已。这个技术再简单不过了。 技术是简单,可有的事情不简单啊! “施公子,不知那雪花盐如何制?” 面对杨天生的询问,施奕文的唇角动了一下,笑而不语的看着他。其实,他压根就看不上制盐的那点小钱,可纵然是看不上那点小钱,可是并不妨碍他把那点钱拿出来笼络人心。 利益又岂是平空让给众人的,既然要拿出来笼络人心,那就要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笑而不语的看着杨天生,沉思片刻后施奕文笑道。 “雪花盐好制,但是问题是,往后的盐利如何分配!” 然后他又转脸看着周围的众人, “既然这盐是大家制的,我以为这盐利不妨由大家共享!” 第58章 利益分配(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既然这盐是大家制的,我以为这盐利不妨由大家共享!” 此话一出,周围顿时一片哗然,船主也罢,头目也好,就是喽罗们也都傻了眼。 什么是大家共享? 别说的是其它人,就是颜如玉的脸色也变得有些异样。 他打算干什么? 如果郑一官在的话,肯定会说这小子没安好心,肯定是另有图谋。 确实,施奕文确实是另有图谋,他谋的是什么? 是人心! “大家共享?只是不知道是怎么个共享法?” 杨天生显得有些急切,在众人之中,他对制盐最上心,有船的那些人反而不怎么上心,毕竟,对他来说,这才是眼下最现实的财路啊。 可是现在施奕文这小子却要把盐分享出去,这,这事,这事对他没有好处啊! 谁乐意把白花花的银子分出去? 杨天生这么想,可那些喽罗们的目光却很热切,这样日进斗金的生意,谁不想参一脚。 “共享……” 环视着周围的那些喽罗,迎着他们的目光,施奕文说道。 “这个共享和大家在船上差不多,就是每个人都可以从盐场获得一定的分红,当然,这个分红和过去不一样,是按照股份的方式进行分红,也就是股份制……” 其实这个时代,船员的地位并不低,他们不仅有月饷,每次出海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分红,虽然分红有限,但却是船员出海谋生动力。 当然,施奕文并不是要把船上的规矩带到地上,他要用的办法就是大家一起凑份子办个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这个看起来非常简单,可在这个时代,正是包括东印度公司在内的众多公司,开启了欧洲人征服世界的进程,这个模式的好处,就是集小钱为大钱办大事,股份制度的好处就是既能规避风险又能赚钱,一旦失手,损失由大家承担,不至于倾家荡产。而一旦赚了,则按股份多少分红。欧洲人正是用这种制度来应对这些商人面临海外贸易未知高风险性。 啥叫股份制,头目也好,喽罗们也罢,他们大都不怎么清楚,反正大伙都习惯了施公子嘴里蹦出来新鲜词儿。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什么?是谁投的钱多,谁就能获得相应的分红。 “哦,这个就是股份制啊,和我们凑钱买船进货一个样,这个我懂。” 杨天生点了点头,现在他总算是松了口气,原来就是拿银子按份子算钱,这样算起来,那些个喽罗们倒也分不出多少,但是……看着施奕文,他又说道。 “可,这个股份制里头,你的那一份怎么算?” 杨天生指出了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 “是啊,施公子的份子怎么算?这雪花盐是施公子的弄出来的,没他的话,就没有雪花盐吧。” “三成!” 迎着众人的目光,施奕文直接伸出了三根手指。 “我是技术投资占三成的股份,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吧!” 施奕文当然不是活**,他会把盐利拿出来笼络众人,并不意味着他会把好处拱手相让。 “三成,这没问题,毕竟,没有施公子,就没有雪花盐不是。” 杨天生看了看周围的几个老弟兄,见他们都没有反对,于是便又问道。 “那剩下七成怎么算呢?” 这才是最关键的,三成的干利不多不少,可剩下的七成怎么分? 杨天生心里有他的算盘,陈德也有,庄桂、王平、林翼、张辉,他们都有自己的算盘,有船的,没船的各自都有自己的算盘。 他们自然想把有船的弟兄给排斥出去,可问题是没有船,这盐自然也就运不出去了,而且刚才施公子说了,所有人都可以参股,这股份还剩下七份? 怎么分? 一时间,众人的心思就乱了起来。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居然没有一个说话的,为啥不说话,谁都清楚,这剩下的七成份子不够分啊。 七成份子看着不少,可是想要从中吃上一口肉的人更多啊。 在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为难不已的时候,颜如玉则把目光投向施奕文。 他想要干什么? 他是在帮自己笼络人心吧! 颜如玉心里这么想着。 感受到颜如玉的目光,施奕文冲她微微一笑,示意让她放心。 他的目光和笑容,让颜如玉的心里长松了口气,恰在这时,不知什么时候跑过来的颜如雪,笑靥满面的看着她石头哥。 “姐,你放心吧,石头哥有他的办法!” 站在姐姐的身边,颜如雪依然像个小迷妹似的看着他。至于静静的站在小姐们身后的小月和过去一样默默的看着他。 女孩们的目光,让施奕文笑了笑,感觉有些无趣的他,朝着她们走了过去。 “石头哥。” 甜糯的喊声从颜如雪的口中道出时,让施奕文心头一暖,随手摸出了几粒糖果。 “吃糖吗?” 这是不需要问的,女孩对甜食的抵抗力完全为零,放之古今,都是如此,甚至就连一直垂首立在颜如玉身侧的泉水,面对送过来的糖果时,犹豫片刻后,还是接了过来。 这糖确实很甜啊! 把糖放到荷包里,颜如玉说道。 “施公子,他们……” “吃糖吧!” 施奕文摇了摇头,只是笑眯眯的看着他们。 现在,只要吃糖就行了。 “姐,咱们吃糖吧,这糖可甜了!” 颜如雪笑嘻嘻看着姐姐,对于年岁不大的她来说,似乎没有什么比吃糖更重要的了,可是那双灵动的眸子中却闪动的与年龄不相衬的聪慧,但是瞬间,她的眼睛又眯成了月牙儿,似乎对她来说,只有嘴里的糖才是最重要的。 糖很甜,可有些人的心却很烦,至少对于杨天生等人来说,他们的心情却有点儿乱,有点儿烦。 想吃独食吧, 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 想暗箱操作吧,也没有可能。 怎么办? 僧多粥少怎么分? 一边是十几个老兄弟们,一边是几百个喽罗眼巴巴的看着,现在怎么分? 无论是怎么分都不够啊! 第59章 股份制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糖很甜! 甚至施奕文自己都忍不住剥了一颗糖。对于杨天生等人的为难,他压根就不在乎,实际上,这是他有意而为的。 为什么有意而为? 是因为他想借助他们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想要借助的并不是杨天生,不是陈德,而是包括他们在内所有人的力量。更重要的是,他希望用一个共同的利益来瓦解寨子里原本的利益共同体。 这些海贼原本的利益共同体是什么? 是船员与船主之间的共同体! 船主出银子,船员领报酬。简单的来说,就是雇佣关系! 想要打破这种关系并不复杂,只要建立一个新的“利益关系”就行,这个利益关系,只要比一般的雇佣关系更紧密就成。 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什么? 就是让所有人都成为股东。人这个玩意,往往都是个人利益致上。那些喽罗们之所以听从船主的使唤,说白了,就是因为船主掌握他们的生计,可如果掌握他们生计的人发生变化呢? 那么他们服从的对象自然也就发生了变化。 人性。 这就是再简单不过的人性。 至于什么忠诚,什么感情。至少就眼下来说,根本就是扯淡,和一群海贼谈感情,谈忠诚? 这不是扯淡嘛。 就像工厂主让工人以厂为家一样,没有人会相信。可如果工人本身就是工厂的股东呢? 所以,施奕文的想法再简单不过,就是用盐场打破旧的利益群体,建立新的群体,到时候,这北港的力量,可就不是再是什么这个哥,那个弟的了。 属于谁呢? 谁能让他们获得财富,而且带领大家共同致富! 那么这个力量就属于谁! 吃着糖,施奕文就那么站在那里,静静的等着,等什么? 等他们觉悟的时候。 事难办啊! 杨天生现在真的很头痛,他甚至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无解的陷阱里,一不小心就要得罪人,而且还是得罪所有人。 怎么办? 杨天生朝陈德看去,要不然把事情丢给陈德? 唯恐避之不及的陈德,那会给杨天生机会,他甚至刻意的回避了他的目光。 这老滑头。 杨天生心念着,又朝施奕文看去,看着气定神贤在那边和丫头们聊着天的他,心头突然一动。 要不然…… “施公子。” 径直走到施奕文的面前,杨天生满面堆笑道。 “施公子,股份制这东西,咱们都是外行,实在是摸不着头脑啊,这事依我看,不妨由施公子主持。” 皮球过来了! 笑看着杨天生,施奕文推迟道。 “这,不合适吧!” 见他推迟,一旁站着的何锦便笑呵呵的说道。 “怎么不合适,施公子,您可是占了三成份子,这事依我看,还真得您来主持,就是将来,那盐场也得作主。” 在兄弟会中,何锦排行老七,他是既没钱,也没船,可他一直都站在支持大小姐的一方,所以他自然而然的做出了对大小姐最有利的选择。 闻言,杨天生愣了愣,就在他犹豫的功夫,陈德也跟着附和道。 “我看这事由施公子主持倒是再合适不过,姑且不说的份子不份子,就是那雪花盐,离了施公子,谁会制?况且,这制盐中的弯弯绕绕的,总离不开施公子吧!” 陈德的话立即引得周围的一阵赞同声,见状杨天生虽然有些失落,但是仍然迅速答应道。 “确实是这个道理,这事还非得施公子您不可!” “杨二叔,这……” 想了想,施奕文点头说道。 “既然大伙都这么说,那我也就不推辞了!” 看着满面期待的众人,施奕文说道。 “其实,这个股份制说起来倒也不复杂,实施起来也很简单,就拿咱们这个盐场来说吧,我们可以把这股份可以分成十万股。每股值一两银子!” 他的话音刚落,周围就是一片惊讶声。 “十万股?那岂不就是十万两银子!” “什么十万两银子?怎么可能值那么多?” “为什么不能?这只是一开始,将来可能会值几百万两,甚至上千万两!” 施奕文随口道。 “等到盐场建成之后,盐场的固定资产可能就会立即马值几十万两,这事谁都说不准,毕竟,地皮、设备甚至人工都是盐场的资产……” 在施奕文的解释中,众人似乎明白了,尽管他们的心里有些疑惑,但他们仍然耐着心听着他解释,一边听,一这想。 其实,对于杨天生他们来说,他们关心的只有一件事——自己的份额能占多少。 可怎么算,他们都算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十万两,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让他们拿出个几千两银子,他们能拿出来,甚至上万两,也不是没可能,可问题是,谁愿意在盐场里投这么多银子? 其实,原本的在杨天生等人看来,他们顶多也就是拿个千把两银子,可现在呢?千把两银子,在这里头才占多少份额? 三成…… 好啊! 这小子一下就占了三成的份子,那岂不就是三万两! 张弘在心里稍一盘算,立即有些不太情愿了,他是靠船吃饭的,盐……关他屁事! “一两银子一股……” 站在人群中何国武想了想,又盘算了一下自己的银子,然后大声喊道。 “那我要是拿二十两银子,是不是就有二十股,那将来分红的时候,是不是也按这个分?” 刚刚好! 有喽罗发问,这正是施奕文想要的,毕竟这些人才是他需要的! “没错,就按这个分,要是一年的利润有二三十万两,你的分红至少有四五十两!” 施奕文的话声一落,喽罗们的脸上无不是露出惊喜色,至少几十两的分红!这样的好事到那找去! “那要是投个一百两,岂不是说,一年有几百两的分红!” “我的天,那可还真不少啊!” “可不是,就是咱们出一年的海,也不见得能挣这么多银子吧!” 就在喽罗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的时候,人群中却突然传出来一道冷言。 “是不少,可别忘记有人就拿出一个法子就占了三成的股,那可是足足三万两银子呢!” 第60章 劳力的价值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话声不大,可是却非常的刺耳。 一个法子换三万两银子! 这样便宜的事情,到那找去。 姓施的占了大家伙的便宜! 尽管说话的人没明说,可是他把这话给戳破后,却让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施奕文,他们的目光各异,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真心觉得那个法子不值三万两银子。 什么知识无价,什么发明创造。 和这个时代的人谈这些,根本就是对牛谈琴,看了眼说话的人,施奕文笑了笑,他的话说恰到好处。 “怎么不值了!” 何锦站出来大声说道。 “大家伙刚才可都看到了,没有施公子的法子,把辛辛苦苦煮出来的盐就是能毒死人的苦盐,施公子随手指点一下,苦盐成了上好青盐,十万斤盐变成了上万两银子,要是再制成雪花盐,那就是几万两银子,大家伙说说,施公子拿这三成份子值不值。” 看了眼何锦,施奕文的心底微微一笑,这家伙倒是能抓住机会,有他站出来解释也省了自己的事,其实,施奕文压根就不想解释什么,毕竟,以后他们会知道这三成的股值不值。 不过即便是有何锦的解释,让众人的神情变了变,有人觉得的值,有人觉得不值。想了想,施奕文笑道。 “暂且不说这个了,咱们的这个股份制的股份并不仅仅只有我的技术,他的银子,就是劳力也可以折合成股份。” 轻飘飘的一句话,让众人无不是微微一愣,他在说什么? “施公子,啥叫劳力也能算股份?” 站在前排的李木头问道。 “既然是要制盐,建盐场、修设备什么的,总都要人去干活吧,大家如果去协助建盐场的话,这部分劳力,就可以折成股本。” “那我要是去干活的话,能折多少银子?” “看情况,看干活的轻重,但一个人折十两银子的股份,还是可以的。” “那岂不是说,只要我去盐场干活,就能拿着盐场的股份?” “对,不过仅限于建场期间,这时候干活没有工钱,等盐场建成后,盐工是有工钱的。” 对于施奕文的安排,有人赞同,有人反对,但是,到最后他们中的不少人还是选择了支持。毕竟,一个简单的淋卤,就已经让大家认识到他的力量,况且,还有雪花盐呢。 什么叫股份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还是股份的分配,大家投的钱多钱少,人力轻重,谁就能获得相应有股份,除了施奕文的那三成技术投资不变之外,剩下七成,当天就分走了两成多——眼红了半天的杨天生,到最后也就拿出了一千五百两银子参股,为啥,他的心里犯嘀咕啊。 用劳力换股份? 这事能成吗? …… 在郑家的堂厅里传出一阵畅快的笑声,正和李俊臣把酒言欢的郑一官笑道。 “二哥他们这次可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可不是,算来算去,到最后这盐场啊,还是落到了姓施的手里。” 李俊臣笑了笑。 “说起来,那人确实有几分本事啊!” “十九,你指的是……” 郑一官看着他问道。 “轻飘飘的几句话,就把盐场给弄到了手,先前他在北港没有任何根基,可这才多长时间啊,先不说他手下的一百多号生番,往后的盐场不也是他当家,他为什么弄这个股份制,说白了,一来是为了笼络人心,二来嘛,有了这个股份制,即便是二哥他们想要染指盐场,也过不了旁人那一关——三成的份子在那小子手里呢!他们想当家,那些手里有十两八两股份的喽罗又怎么会愿意?” 眉头皱成一团,李俊臣越来越觉得那小子不简单。 “十九,你这么一说,似乎还真是个理,那些喽罗有这家的,也有那家的,他们能信得过杨天生他们?盐场在外人的手里,反而更让他们放心!那小子,不简单啊!” 李俊臣的话,让郑一官沉思了片刻,然后说道。 “十九,照你这么说,这盐场他肯定能办成了?” “怎么会办不成呢?” 李俊臣朝着外面看了眼,然后说道。 “这正是他精明的地方,股份制他是一石二鸟,借着股份把持了盐场是其一,又借着股份笼络了人心。可他最妙的一招,还是那招用劳力换股份啊!” “就这……” 正疑惑时,郑一官先是一愣,又恍然大悟道。 “我懂了!要是让大家伙掏银子,不一定有人愿意掏真金白银去参这个股,就是杨二哥他们肯定也犯嘀咕,可要是拿力气换股份,那些小的们在寨子里闲着也是闲着,用劳力换股份,干上一阵子的活,就换到了盐场的股份,这样一来……” 恍然大悟的郑一官,猛的一拍大腿。 “这小子,心机算得可真深啊,弄了半天,大家伙都是他的棋子啊,杨二哥他们负责掏银子,小的们负责出力气,可小的们又放心不下当家的,宁愿帮着一个外人……” “外人怎么了?” 李俊臣反问道。 “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况且啊,六哥!” 笑了笑,李俊臣又说道。 “他要是不出这招,他这个盐场能不能办起来也不一定,六哥,在咱们北港,什么最金贵?” 什么最金贵? 十九的话,让郑一官想了想,片刻后,他才点头说道。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在北港,人才是最金贵的,没有人什么事都办不成,他办盐场就要有人干活,可要是喽罗们都只是掏银子,他拿着银子也不一定能找到足够的人手干活,那些喽罗不一定愿意去挣二两工钱,可肯定愿意拿力气换股份,换股份差相当于占便宜,可干活却不一样。” 那里不一样了? 一个是打工,一个是投资,当然不一样了。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他为什么要用劳力抵股份,因为北港的劳力少啊!那些个喽罗平常什么活都不干,就等着出海呢,现在好了,他们只要愿意出力气,就能换着股份,六哥,” 顿了顿,李俊臣问道。 “你说现在他既有银子,又有劳力,这盐场他怎么办不成?” 第61章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他办不成!” 夜色之下,置身于院子里的郑一官,仰看着夜空,然后轻声说道。 “要不了多长时间了!” 要不了多长时间了! “只要风向一变,他们就要出海了,到时候……谁替他在盐场里干活?” 看着大哥的背影,郑芝凤点头道。 “确实是这样,这煮盐是个能累死人的活,要打草当柴,要日夜不停的围着铁锅煮盐,即便是他办成了盐场,也找不齐盐工去煮盐,况且,即使是他制出了盐,没有船,他也运不到福建、运不到广东……” 老三的话,让郑一官冷笑道。 “再好的东西,卖不出去都是白搭,现在他拉了多少份子,将来就会接多少仇,等到大家伙分不到银子都怨怼他的时候,他就知道什么是众怒难犯了!” …… 凌晨出门跑步的时候,小月已经在房间悉悉索索地收拾东西了,今天就要到海边去忙活盐场的事情,至于这边造船的事情已经不需要他过问多少了。 有了图纸,方大洋他们自己就能上手了, 娟儿与杏儿也已经起来帮忙。 最近一段时间,施奕文大概已经弄清了自己身体的变化,也就是速度快了点,力量大了点而已。 超人? 压根谈不上。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奥运会的话,他大概率可以和那些体坛名将竞争一下。 等再次回到自己的那个边院时,颜如玉就站在院子里,阳光照在她的脸颊上,娇嫩的皮肤映着诱人光泽。 “你回来了。” 颜如玉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今天就要去海边了吧。” “……嗯,要在那连忙活一阵子,等盐场上了正轨就回来,所以这阵子大概会一下留在那边。” “嗯,你放心吧,我自己也可以的……” 这句话脱口而出后,颜如玉随后却是微微一窘,低下了头说。 “呃,我总不能什么都靠你帮着吧。” 她微微笑着,随后顿了顿: “倒是你到了海边,海边的风大,而且蚊虫也多,你到时候可得小心一些,而且那边还没有什么房子,总之你一定得注意自己的身子。” 言语中的关切,让施奕文的心底微微一暖,笑道。 “我知道,而且杨二叔他们已经先到海边了,房子应该已经建好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概半个月最多一个月,我跟小月差不多就可以回来了,就算是再拖上几天,也要不了多久的,没有问题的。” 点了点头,颜如玉说道。 “不过,你到了海边万事要小心一些,毕竟那些人那个号的都有,万一有人闹事的话,你还是得当心了。” 听她说起这个,施奕文哈哈一笑: “没事没事,我的力气大,一力降十会,以后你就知道了,何况还有莫那他们跟着呢,没有事的。” 男子的爽朗的笑声,让她微微愣了愣,随后眨眨眼睛,无声地看着他,尽管表面上看似很平静,可是实际脸上已经一片滚烫,心里也是扑通扑通乱跳,好在此时小月从屋里喊道。 “公子爷,东西都收拾好了,你看看还要带别的东西吗?” “差不多就行了,不用带太多的东西,” 反正空间里有个超市呢,什么东西没有? “石头哥。” 恰在这时,一道娇俏的影子闯了进来,是颜如雪,只见她一下跑了过来。 “我和你一起去海边好吗?” “小雪,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到那里干什么?” “小月不也是女孩?” “她是去侍候施公子的。” “那我也去……” “不可以!” 颜如玉这边刚反对,只听见施奕文亲近拍着的小雪的肩膀说道。 “海边现在什么都没有,等过阵子我在那里建好了房子,盐场,你再过去吧。况且你姐这边,总得有人陪着她不是。” “嗯……” 抬头看着石头哥,颜如雪又扭头看了一眼姐姐,然后说道。 “那,好吧!不过石头哥,你到了那边一定要小心啊,那里是荒郊野岭的,可千万注意身体……” 看着妹妹与施公子亲近的模样,颜如玉的心头不由一阵五味杂阵,甚至不由轻声的嘟囔道: “石头哥,石头哥,你的眼里只有他了……” 似乎这一瞬间,她不禁因为妹妹对他的依赖有了些埋怨的感觉。 施奕文笑了笑,和小雪又聊了几句,过得一阵,方才对颜如玉说道, “如玉……我走以后,家里的情况大概应该不会有什么事的,毕竟现在喽罗们都去盐场,在那边我会尽量帮你笼络住他们,但是家里这边,就要靠你了。” “嗯,我知道了,让你费心了。” 颜如玉的脸上又是红了红,虽然心情有些复杂了,但她想了一会儿,仍然说道。 “嗯,我知道该怎么做的,倒是你,一定要注意身子。” 说罢,她看着小月说道。 “小月,你一定要侍候好公子,知道吗?” “小姐,小月知道的。” 又简单的说了几句,一行几人就往水寨走去,待到了水寨河边时,那里已经停满了小船,小船上挤满了去海边盐场的喽罗。其中还有十几艘用独木舟,那是莫那他们的独木舟。 而在河边还有一艘船,是施奕文的船,船上已经装了不少东西,随行的还有带一把倭刀的随从,叫李敬标,他是颜如雪派来的护卫,也是他父亲的心腹。 驾船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徒孙方大海,虽然这只是一艘单帆小船,可他却显得很兴奋,一见到师爷过来了,立即行礼道。 “徒孙见过师爷。” “好了,船上就不用那么多礼了,怎么样,大伙都收拾好了吗?” 施奕文看了看左右,又冲着远处的莫那等人点点头,现在他们也去盐场那边了。 “都收拾好了,就等师爷您发话了。” “那行,出发吧!” 在船出发时,施奕文朝着岸边看去,只见穿一身淡青的衣裙的颜如雪,就站在河看着他,而穿着淡粉衣裙的颜如雪则不断的冲他挥着手,还不停的喊道。 “石头哥,你一定要快点回来啊……”。 第62章 饭是我给的(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盐场的位置在海边,距离河口差不多有二十几里,这是因为河口的海水淡,所以保持一定的距离。 船队出河口后,就沿着海岸一路向南航行。 小船在海边航行时,显得很是颠簸, 这是施奕文第一次乘这么小的船在海上航行,感受着海浪的冲击,站在船边的他看着远方,不禁开始畅想着未来。 等那艘船造好后,一定要到海上去。 去海上,去大海上获得财富! 像这个时代的欧洲人一样,在这个时代去海上获得财富,土地…… …… 一个多小时后,在临时中午时,船队终于到了盐场,其实也就是海边的一片空地,在海边还留着郑芝凤上次煮时留下的废灶和草棚。 不过因为杨天生等人先期过来的原因,海边倒是多了几十间简易的竹屋。不过下船后,施奕文并没有去休息,而是和杨天生等人一起到了附近泥滩。 “施公子,你看,这就是咸土滩,早前郑老三之所以选择在这里煮盐,就是因为这里的咸土……” 杨天生指着海边的泥滩说道。 “那些泛着的白点儿,就是盐,咱们只要把这些咸土挖出来,再用引海水冲洗,就能制成盐卤了……” 其实并不需要杨天生的解释,施奕文也知道怎么回事,很早之前古人发现,在海水退潮之后,沙滩上表层水分逐渐蒸发,就有盐晶析出尤其是到了艳阳高照,又有海风吹拂,蒸腾作用更明显的晴天,被晒干的海滩上结出大片的盐晶,一眼望去,就好像刚下了场雪。 尽管这片海滩结出的盐晶没有那么夸张,可也确实不少。郑芝凤他们就是把沿岸沙滩表层晒出的盐晶和下层富含海水的湿泥沙都刮起来,用咸土来制卤。这是古人总结出来的经验,比直接用海水制卤更省时。 “嗯,然后呢?” 施奕文问道。 “然后自然就是烧火煮盐了。” 杨天生颇为得意的说道。 “我年青的时候曾去过盐场,我见过他们怎么用海水冲盐土的,咱们可以在这里建成盐田,盐田里堆放咸土,然后引海水咸土,继而再合闸堵水,重新堆土暴晒,砌坝灌潮,合闸堵水。这样反复几次之后,就能得到最浓的卤水,然后咱们再用水沟引走卤水,他郑老三用的是土法子,肯定比不上咱这法子,我敢说,用这个法子,咱们一天至少能制万斤盐,然后只管打草煮盐就行……” 为了强调自己的本事,杨天生特意强调道。 “公子,我还听说过,这卤水要试莲的,就是拿莲子试卤水,卤水越浓越省柴火,省柴火,就是省工省时……” 其实,对于制盐杨天生绝对是外行,但是他年青的时候确实贩过私盐,也曾在盐场里见过一些世面,可也就是道听途说过一些制盐的办法,可即便是如此,他觉得其它人还不一定有他懂得多。 至于郑芝凤弄的办法,也不过就是“土法子”而已。 “省工省事?” 施奕文并没有理会杨天生脸上的得意,而是直接说道。 “想要省工省时,又何必用柴火?” “不用柴火,那怎么煮盐?” 杨天生惊讶道。 “煮盐?为什么要煮?” 施奕文接着说道。 “既便是这样用咸土制卤,制出了浓卤,然后再用柴火煮盐,一锅盐要煮多长时间?要用多少柴火?” “这个?” 想了想,杨天生说道。 “这个得试试才知道,对了,公子爷,咱们这里有几个和郑老三一起煮过盐的伙计,他们兴许知道要用多少柴火。” 然后他又指着远处一望无际的树木、荒草说道。 “况且,咱们这边树这么多、这草都有一人高,不愁柴火,公子爷不知道,盐场边要种上几万亩甚至十几万亩的芦苇,那是专门用来烧锅煮盐的,在咱们这不用那么麻烦。” “打草砍树就不麻烦?” 看了他一眼,施奕文说道。 “既然咱们能晒出浓卤,那为什么就不能多晒几天,晒上个十天,十几天,这样一直晒下去,卤水被晒干了,剩下的不就是盐了!” 瞬间,杨天生就傻了眼,他惊愕的看着施奕文,喃喃道。 “可,可以这样?这,这样就能弄出盐来?” “怎么不可以?” 施奕文随口答道。 “就这么简单?” 想了好一会,杨天生才发现施奕文说的有道理,既然能晒出咸土,肯定也能晒出盐了,要是这样的话,岂不就是连人都不用了? “也没那么简单,里面还有一些小细节,不过眼下……” 手指着那片泥滩地,施奕文笑道。 “最重要的是,咱们得把晒盐的盐田给建出来,这个盐田和你刚才说的那个差不多,不过它的面积更大一些,而且是高低不同梯级盐田,海水先借处海潮引到高处的盐田里,晒成盐卤之后,再通过闸门引到第二层盐田……” 回忆着曾经参观过的盐田,施奕文的脑海已经差不多形成了一个盐场的概念,甚至他还特意到观察了一下这一带的地形,地形北高南低。 “你看,北边到南边的落差足有一两米,咱们就借助这个地势建盐田,不过要在那边修建一个拦水坝,就是不知道这里的海潮有多高,如果海潮合适的话,可以直接借助海潮灌满盐田……” 对于一个工科生而言,那怕晒盐并不是施奕文学过的专业,可许多原理上的东西,一看就懂,况且在参观盐场时导游还曾特意解释过这一切,现在自然是信手拈来,可他没想到,自己的解释,换来的却是杨天生等人的惊愕,他们甚至愕然的有些不知所以,良久都不能接受这样的制盐法。 “这,这海水是借着海潮引进来的,然后又借着地势一层一层的放下去,等到最后……” 目瞪口呆的杨天生惊愕道。 “那岂不说,这盐咱们甚至都用不了几个人就能制出来?这完全是老天爷送饭吃啊!” 施奕文翻了个白眼。 什么老天送饭吃,分明是我送的好吧! 第63章 静夜思(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当天,海滩上就忙活了起来,数百个盐场的“股东们”就开始挑土打起了堤岸。在他们忙活着挑土筑坝时,施奕文并没有当甩手掌柜,而是用尺子测量地势高低,然后规划盐田分布。 忙活了半天,直到太阳下山时,人们才提着工具返回工棚,相比于那些“小股东”,作为大股东的施奕文有一栋属于他的竹楼,虽然条件简陋些,可绝对比工棚强多了。 简单的吃了晚饭,准备梳洗睡觉时,小月就端着脸盆和帕子过来了。竹屋外边还有喽罗们的喧闹声和着阵阵浪涛声传入屋里,穿着一身淡青衣衫,依如在寨子里一般为服侍他。 “公子爷,这边比不了寨子,而且活还那么多,你要是有什么要做的,就吩咐别人做了,不必事事都要自己动手……” 她低着头轻车熟路地为公子洗着脚。 “我这边也就是走走量量而已,打堤子,筑田之类的活,都是他们去干。” “那是公子爷待人好,换成其它人,这样的事也就是安排其它人去办的……” 小月的话语依然和过去一样轻轻柔柔的,如同在寨子一般为施奕文,洗脸洗手等等…… 现在,对于这样的服侍,施奕文已经习惯了,不得不说,由简入奢易,如果没有侍候反面会不太习惯。 来回进出几次一切做完之后,她才端着水盆出去。透过竹屋的门窗,施奕文甚至能感受着徐徐的海风吹进屋里,恰在这时,门又打开了。 只见小月低着头进来,望了施奕文一眼,关上门缓步地走到了床边。胸口微微起伏的她手指扯着衣角,轻咬着嘴唇。 “公子、公子爷,小月……小月今晚睡在这里,可以吗……” 她的声音,细得像蚊蚋。揪着衣角的她垂着头,漂亮的脸蛋早就是一片通红,急促的呼吸声甚至盖过了话有如蚊蚋的话语。 见公子爷好一会都没说话,小月说道。 “小月知道公子必定也是嫌弃小月的。可,那个…………那个……他们……没准备小月的房间,他们、他们…………” 她咬了咬下唇,深吸了一口气, “而且、而且小姐也说了,让小月好好的服侍公子爷的……” “嗯?嫌弃?” 施奕文疑惑道。 “小月,你说什么?” “其实公子爷不说,小月也知道,小月的身份低微,即便是是小姐的丫环,也比不上旁人,毕竟,小月知道是自己的,小时候人家就骂我做“杂种”,平素里没少受人欺负,也就是到了小姐那,有小姐疼着才算是没人欺负,可即便是如此,小月的模样还是和旁人不一样,外人嘴里喊着“小月姑娘”,可是心里不定想着什么……” 后面说着说着,小月的脸上就流了泪来,声音也呜咽了起来。 愕然看着面带泪痕的小月,施奕文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这是怎么回事? “公子爷必定也是嫌弃小月的模样吧。” “嫌弃?” 喜欢还来不急呢。 想了想,施奕文伸出手去,拉住了她的左手,她的手有点僵硬,拉着少女的手在床边坐下来,看着她略有些无措的模样。待她稍稍定下神来,施奕文才开口说道。 “小月……公子怎么会嫌弃你呢?只是,你愿意吗?” 小月点了点头,抬起头看着施奕文又点了几下。 “公子爷……是好人,对小月好,对小姐也好,所以、所以……而且小月本来也是小姐的通房丫头……” 听着她的回答,片刻之后,施奕文随后笑道: “那……我先去关上窗户。” 走向窗边,看着窗外的漆黑的大海,听着浪涛声,施奕文的心情复杂,真的要…… 坐在床边的小月,紧张的甚至都能呼吸,坐在那儿胸口不住起伏着的她,想了想,还是解开了腰间的系绳,待施奕文转身回来时,她已经解开了腰侧的两根系绳。 这种素色短衣本身就是睡衣,只有侧腰处有两根系带而已。在施奕文转身时,短衣的衣领已经敞开了,露出里面素色肚兜来。 低着头,满面羞红的小月用手臂夹着短衣,低喃道。 “公子爷……” 楚楚可怜的话声,让人的心头不禁为之一酥。看着那副我见犹怜的模样,施奕文想了想便朝油灯走去。 听着公子的脚步声,将鞋袜脱掉的小月,稍迟疑了下,便满面羞红地脱掉了短衣,然后低着头爬到床铺里侧躺下,这姿势等于是将裸背对施奕文。 好不容易鼓起了好大的勇气才这么做的小月,随后就这样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紧张着的闭着双眼,双手也紧张揪着裤角。浑身上下都是通红通红的。 灯灭了,房间里一时间没人说话,躺在床上的小月,听着公子的脚步声走近时,小月紧张的都喘不过气来,她只是紧紧的闭着眼睛,揪着裤角的手掌心里冒着汗。 上了床,施奕文扭头看着身边小月,尽管看不到模样,可仍然能够感受到到她的紧张。觉察到公子似乎是在看着自己,满面羞红的小月侧脸转向一旁,心里扑通扑通跳,等待公子对她做些什么。 躺到了床上后,施奕文的身子也有些僵,双手交十放在肚子上,轻击间,心里却是天人交战起来,过得一阵,连他自己都忍不住想要笑话自己,怎么像个毛头小伙似的。 等了半晌,小婵既羞又怯的睁开半只眼,见公子没有任何动静: “公、公子爷……公子爷不要小月吗?” 躺在竹床上,施奕文望着蚊帐: “我刚才想到,你还小啊。” “不,不小的……” 小月嘟了嘟嘴唇。 “人家快、快十六了。” “嗯。” 说着,施奕文伸手拥着她那娇小的身体,感受着她的僵硬与紧张,然后又笑了出来。 “是不小的,可还是……有点小……” 这辈子第一次被男子这般抱着的小月,浑身僵硬,脑子也是懵懵的,不过,她还是渐渐放松下来,趴在他怀里有些不解: “公子爷,什么不小……什么有点小……” 怀中的玉人儿稍一动作,让施奕文的呼吸不由加速,连忙说道。 “别动!” 第64章 人心就是银子(第二更,求推荐,求收 这一夜,施奕文做了个梦。 当然,这种事情是很正常。 这个晚上对于他来说大抵都是一场考验。与一个十五六的少女做些什么事情,这种考验,确实挺折腾人的。 次日清晨,施奕文早早的起床了,甚至没有朝床边看一眼,唯恐抗拒不了那种诱惑。 其实,倒也谈不上早,在他起床时,盐田那边早就有人忙活了起来。 “他们起的可真早啊!” 这边话声刚落,不知从那走来的杨天生就接腔道。 “能不早嘛,他们现在可不是给别人干活,是给自己干活,早一点把这个盐田建好,也好早点出盐不是。” 说话间杨天生看着施奕文时,不禁佩服道。 “施公子,你这是一招,可真是妙啊,过去让这些小的们干活,一个个都是推三阻四的,那像现在这么痛快,非但痛快,而且干起活来也卖力的很。” “毕竟是给自己干活嘛!” 施奕文笑道。 “早一天出盐,大家早一点能见着利不是。” 人的心思总是如此的简单,趋利这本身就是人性罢了。 不过站在那看了一会后,他又说道。 “不过,你看咱们的进度还是有点儿慢,你瞧瞧,那边的那些人,他们干的就没有旁边的人干的利索。” 群体劳动之中,难免会有人磨洋工,有人出工不出力。那怕明知道是自己的活。这同样也是人性。 “公子爷,这也是难免的,几个相熟的在一起,干活的时候,聊上一会,趁机耍个滑,也是不可避免的。” 杨天生在旁边解释道,其实活能干到眼下这样已经让他非常满意了。 皱眉想了一会,施奕文说道。 “这样,让大家伙先收工,先录个名册,然后再把人都打乱,分成每十个人一队,让他们自己选个队长,然后,分队干活。” 尽管在此之前就已经分队了,但是在施奕文看来,他们的分队并不合理,只不过是简单的分成了挖土、挑土、筑坝三队而已。当然科学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把人打乱,只有把人打乱了,分散了,才有可机会建立新群体,瓦解旧的利益群体。 整整一上午,盐场里都是乱哄哄的,到处都是排队录名的人,那些过去属于各号的喽罗们,压根就不知道打乱的目标是为了干什么,只以为是为了让活干的更快,可是对于录名册,然后再将人打乱分散的魏东林来说,当他知道按名册每页抽一人十人一队打乱重分后,他的心里就“咯噔”一声,惊讶道。 “这人可真是好手段啊!” “可不是,贤通兄,你看这名册上排的都是相熟相好的连在一起,可这样一打乱,一页抽出来一个人,如此一来,大伙可就全散开了!” 说话是李德新,他和魏东林一样都是读书人,其实在寨子里读书人倒也不少,只不过都是一群多年来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罢了,为了谋生才蹈海来到这里。 “哎呀,头目也好,小的们也罢,这么一打乱,这盐场可不就姓施了,” 李德森感叹之余,旁边的另一位则笑道。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大伙在盐场里也呆不了多长时间,等到盐场建成了,到时候,大伙还是要回各号。” 所谓的各号,其实就是郑一官、张弘、李俊臣等人,这些喽罗依附于他们那些船主,这些喽罗最终还是要到船上去的,盐场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说的倒也是,可……最后难免还是会有人留下来的。” 魏东林随口说了一句,可是他的心里却又自言自语道, “那些留下来的人,最后恐怕都得姓施了……” 虽然只是刚刚接触,可是魏东林却忍不住对施奕文心生佩服之意,这人虽然看起来年青,可是论起手腕来,这寨子里确实没有人能比得个他啊! 也正因如此,魏东林心里反倒是生出了另一个念头——或许,将来这位才是北港真正的主人吧! 其实,对于普通的喽罗们来说,他们压根就没有有功夫想那么多,对于置身于海滩上的徐明而言,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干活。 “等盐场建成了,这盐场就是咱留给儿子的家业了!” 挑着挑子往坝子走去时,他的心里如此念叨着。 其实,对于徐明来说,如果不是因为北港和漳州老家隔着大海,他还真希望在这边开上几十亩田,然后把一家老少接到这边,然后在这里安家落户,毕竟,这里放眼看去到处都是沃土不说,而且还靠近大河,一年到头不用担心天旱无雨。 这样的好地方到那找去? 可这样的好地方,总归还是离家太远啊。 要是能近点多好。 不过现在他倒是不用考虑这个问题了,有了盐场,将来大秤分银子的时候,只要把银子拿回家就行,有了这份产业,就等于家里多少一块田,一年能分好几十两银子呢! 挑着挑子将一筐筐泥土倒在坝子上,忙活了半天,终于可以歇口气的时候,坐坝子上的徐明,和其他人一样,从腰后面摸出烟袋,点着烟叶后,美美的吸了一口。 “阿明,你说,这盐场要是办成了,往后每年咱们真的都能分到几十两银子?” 李涛的语气里带着些怀疑的味道。 “谁知道呢?不过施公子看起来是个有能耐的人,应该不会骗咱吧?” 徐明的话音刚落,旁边就有人说道。 “那要是骗了咱咋办?” “咋办,到时候大伙就闹腾起来,谁说都不好使,况且,咱们就这么点东西,还能让他给吞了?他要是吞了,不等咱们急,那些船主们就跟着急了,你说是不是?” 即便是小人物,也有小人物自己的看法,其实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所能做的也就是这些罢了。 “况且,那怕到最后,咱们也就是亏点力气而已。”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要是施公子说的话算话的话,那咱们可就赚大发了!那可是躺着都有银子赚的好处啊……” 第65章 盐场(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也就是一点力气而已,没啥可亏的! 力气是用不完的! 或许,也正因如此,对于这些小人物来说,他们想的倒是再简单不过——干活呗,万一要是真能换成盐场的股份,那可就赚了! 有一句没一句的跟旁边的人聊天时,徐明的眼睛总是不时的往远处看着。 “喂,阿明,你瞅什么?” 一旁的李涛问道。 “看他们有忙啥呢?” 徐明扬着烟袋锅子指着远处正忙活着的那些土番说道。 “你说他们挑来那么多石头片子干啥?” 石头片子……当然是用来铺晒池底的,如果不用那板岩铺池底的底,池底就是淤积的黑泥,这会对盐的质量造成影响,而漫山遍野的板岩就成了最好的原料。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中,在上千人的努力下,一个占地数千亩的盐场显现出了雏形,那一格格的近远近的池滩整整齐齐的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公子爷,这就是咱们的盐场?” 站在用板岩铺成的小路上,看着面前这片盐场,杨天生的语气中依然有点怀疑。 “这盐真的能直接晒出来?” “你说呢?” 施奕文笑道。 “这边地势最高的池子是大湖,咱们先从海里纳潮到大湖里头,然后放闸到蒸发池,在蒸发池晒上几天后,再进入初级滩,然后是中级池,最后就是高级池,每个池子里的海水浓度都在不断上升,海水成分也在不断的分离,毒卤和盐卤在中级池就分开了,这样到了高级池里,基本上就是原盐了……” 施奕文的语气显得有些得意,这座盐场是他一手设计的,充分借鉴的他曾参观过的盐场,只不过那座盐场的规模更大——占地足足有三千多公顷,而这个盐场不过才三千多亩而已。 “公子,现在怎么办?” 其它人也是一样,无不是把目光投向施奕文,他们在这里流了近二十天的汗,现在终于建成了盐场,看着这一手建成的盐场,所有人都显得有些茫然。 制盐不用煮? 真的能行吗? 徐明、李涛他们的神色显得有些紧张,力气使完了还有,可万一要是晒不出盐来,那该咋办? 在众人的目光聚集到自己身上时,施奕文笑道。 “大海,打旗号,纳潮吧!” “好嘞!” 方大海应了一声,跑到大湖边挥动着手里的小旗。守着大湖堤坝纳潮口的莫那等人看到旗号后,立即大喊道。 “开闸纳潮……” “纳潮口”顾名思义是根据海水潮位高低来收纳海水的。 随着闸门的打开,纳潮口处,巨石和几个喽罗不时的推沙,潮水从海上涌来,带来了许多海沙,海沙会在纳潮口处淤积,挡住海水的去路。所以要把大海带来的海沙清理出去。 从海上涌来的潮水从纳潮口进入纳潮沟之后,便进入了纳潮闸,海水通过纳潮闸进入蓄水池,这个大湖就是承担一个海水蓄集的功能,海水到达大湖后,然后会经过初级蒸发,然后进入160亩蒸发池。 “水来了,水来了……” 在众人的注视中,海水源源不断的通过水渠流进蒸发池,和不少人一样,徐明忍不住跟着海水跑了起来,眼巴巴的看着海水源源不断的进入池子。 海水进了蒸发池之后,剩下的事情就只有一个等了! 就像杨天生说的那样,剩下的就看老天爷的了,前提是要天气好。 不能有雨。 …… 不得不说,但凡是人都经不起诱惑。 人睡着后,稀里糊涂的总会干出一些事情,施奕文甚至都想不起来,究竟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和小月突破那层禁忌,或许是因为夜里睡着的时候,玉人儿钻入了他的怀里,也可能是因为压抑太久,总之,突破那层禁忌之后,倒也没有了那么多讲究。 和往日一样,***纵之后,次日清晨起床后,看着疲惫不堪的小月酣睡正香,施奕文倒也没有打扰她,而是直接去了盐场,经过几天的暴晒后,海水已经进入不同的池区,而浓度不同的池区,在阳光下焕发出不同的色调:淇蓝、浅黛、轻黄、淡紫……到处浮泛着一派诱人的水光。 “再有几天的好天气,盐就差不多可以出池了!” 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那边的水洗塔差不多完工了,水洗之后,再粉碎那些盐就变成了所谓的雪花盐……只要不下雨,再过些日子,就能把盐制出来了……” 其实制盐的过程并不复杂,甚至就连粗盐精制的过程,也是很简单,从纳潮取水到收盐,差不多三十天一个生产流程。但是在这期间,最让人担心的还是天气!如果在这期间出现雨量较大的天气,所有生产工序要重新来过。 耐心! 现在剩下的就是耐心而已! 相比于施奕文,其它人则显得有些焦急,毕竟,他们已经忙活这么长时间了。 “这盐,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晒出来!” 徐明盯着盐池里变了色的卤水,有些焦急的说道。 “嘿,晒,靠着太阳晒,这得晒多少天啊!依我看,咱们还是得像郑三爷那样,得用锅煮才是……” 说话的王富财是郑家船上喽罗,上次和郑芝凤一起在这边煮过盐,在他看来这盐根本就晒不出来。 “可不是,一场雨下来,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旁人这么说着的时候,王富财指着远处的身影说道。 “你们瞧,咱们那位施公子,这成天不也是搁在那边看天气嘛,这不一大清早的就跑到海边看天去了,他啊……比咱们还担心呢?”, 置身在海边的礁石上,施奕文并不知道那些人在背后议论着什么,他确实很关心天气,而且他之所以走到这边,也是为了观察天气的,其实根本就看不出天气的好坏来。但是现在他却被海上的某个场景给吸引了。 那是什么? 大海上一群海鸟却引起了他的注意,盯着海鸟看了一会儿,他发现有海鸟在不断俯冲,他们似乎正在捕捉海面上的鱼。 有鱼! 第66章 鲸鱼(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想要在海上寻找鱼群。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追随一些标志物,比如海鸟! 成群的海鸟不时的俯冲着,显然只有一种可能——那里有一大片鱼群! 尽管没有捕过鲸,可施奕文也是记录片的忠实爱好者,什么蓝色星球之类的纪录片,不止看过一遍。 在那些纪录片中,清楚地描述过这样的画面。那壮观的场面,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这么多的海鸟冲下去抓鱼吃,恐怕是因为海里有什么东西把鱼群赶到了海面上……” 回忆着曾经看过的记录片,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一般情况下任何鱼群都不会在水面上长时间活动,它们通常是在水下十几米甚至几十米的地方游动,以躲避海鸟。海鸟聚集在海面上抓鱼,那肯定是水下有东西在围捕鱼群,鱼群才被赶到了水面上。 会是什么呢? 就在施奕文回忆着曾经看过的纪录片时,想要拿望远镜的时候,突然,他看到海面上腾起了一个水柱! 水柱高达十数米。 随着那一道水柱的腾起,施奕文瞬间就明白是什么在驱赶鱼群了! 是鲸鱼! 鲸鱼! 盯着那片被海鸟围着的海面,施奕文的心头一动,大声喊道。 “大海,大海,升帆!我们到海上去看看……” 喊着方大海时,他突然有了另外一个想法。与其现在要这里等着,不如趁着眼下的这个空子,到海上去捕鲸,鲸鱼不仅可以给大伙带来足够的肉食,而且它们的经济价值更高。 那片海鸟聚集的海域离海岸,顶多也就只有两里左右,在距离鸟群越来越近的时候,施奕文的心脏也噗通噗通的乱跳起来。尽管在海面上还没有看到它们的身影,但是鲸鱼喷出的水柱,却不止一个。 一道、两道、三道…… 是鲸鱼! 而且还是一个鲸鱼群! “哈哈哈哈……大海,我们发财了,我们发财了!” 随着他的喊声,突然有一头鲸鱼猛然跃出了海面,然后又重重摔了下去,在海面上掀起一阵白色的浪花。 这是一只体型比船还大的鲸鱼。 “我的老天爷!” 方大海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头巨鲸。 “啥?发,发财,师爷,你说啥?” 显然,他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发财的。 “捕鲸,咱们去捕鲸!” 什么! 捕鲸? “师爷,这么大的鱼,比船还大……” 不等方大海说完,莫那就惊恐道。 “公子爷,不,不能抓他们。” 莫那紧张的说道,直到这时,施奕文才注意到他满脸都是恐惧。 “怎么不能抓?” “公子爷,这,这种大鱼,不是人能抓的,在部落里就有船被它咬碎过,传说他能够一口吃下一艘船,公子爷,它们太大了,你看就像小山一样,人是打不过它们的!” 莫那的语气中充满了恐惧,他真的害怕大鱼! 那怕是他敢面对黑熊,敢和黑熊搏斗,但是他却不敢面对鲸鱼,毕竟,它实在是太庞大了,他们的那种五六米长的用原木制成的独木舟,别说招惹鲸鱼了,就算擦上点边儿,船翻人沉都是轻的。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对鲸鱼有发自骨子里的畏惧。 “哦,没事,没事,只是鲸鱼而已,人就没有打不过的猎物……” 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其实,施奕文从来没想到自己会碰到鲸鱼,不过他曾在网上看过一些资料,建国后,确实有渔民捕鲸炮捕过鲸鱼,而且在中国沿海的鲸鱼数量并不丰富。 可谁知道呢? 或许是因为古代中国渔民视鲸鱼为巨物,不敢捕鲸吧,要知道,在19世纪,美国的捕鲸船可是一路航行到日本,航行到黄海、南海捕鲸,之所以少,或许是因为近代那些美国佬的过度捕捞。 无论如何,眼下这群鲸鱼那里是鲸鱼啊! 分明就是送上门的肉菜! 送上门的财富! “公子爷,不行啊,人是招惹不了鲸鱼的!” 面对莫那的劝阻,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那今天就让你看看,人是怎么捕鲸的!” 哈哈大笑之余,他开始盘算着怎么捕鲸了,想捕杀鲸鱼,那就要有捕鲸的工具,这些鲸鱼个头太大了,动辄十几吨甚至上百吨重的身体就是它们的武器,挨上去不是船翻就是人死。 想要捕鲸,最高效的莫过于捕鲸炮,那玩意说白了就是一门前装炮,炮弹是一根铁制的长矛,也就是捕鲸叉,后面连接着上百米长的缆绳。 捕鲸炮是最高效的捕鲸武器,但是捕鲸炮发明有太晚了一些。在19世纪中后期,在捕鲸炮发明之前,欧美的捕鲸船,都是用着最原始的工具捕鲸——捕鲸叉! 其实就是一种手投的标枪,或者说大号鱼叉。 那些钢铁打制的鱼叉带有倒刺,在鱼叉头上连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拴着几个类似气球的皮质气囊,它的作用是为了让鱼叉能够在海面上飘浮。 在长达几百年的时间里,那些捕鲸船一但发现鲸鱼,他们就会从船上放下几米长的小舢板,划着小的艇追逐鲸鱼,靠近了就向它身上投掷鱼叉,就像投掷标枪一样的。 鲸鱼没有鱼鳃,它想潜入水下,就要憋一口气,过一会还得上来换气。捕鲸手会抓住这个机会,继续攻击鲸鱼,鲸鱼为了摆脱身上扎着的鱼叉,会拼命的摇动身体,在它们甩掉鱼叉的同时,伤口也进一步的扩大了。血越流越多,当然也越来越虚弱, 然后就是这样,捕鲸手一边追逐鲸,一边不断的鲸鱼身上投掷鱼叉,他们会不断从海上拾起靠着气囊浮在海面上鱼叉,一次又一次的攻击,如此周而复始,最终那些受伤而无法潜入水中的鲸鱼,会在追逐中被活活被耗死了。最终,精疲力尽的浑身是伤的鲸鱼会一动不动的飘浮在大海上,成为捕鲸手的猎物。 鱼叉…… 施奕文看了一下船上。 大号鱼叉,船上还真没有。 但是船上却有几根长矛,盯着那几根长矛,他的眼前一亮。 长矛也行啊! 第67章 捕鲸者(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海面是红色的! 红色的海水周围尽是一片片白色的水泡,鲸鱼仍然在那里挣扎着,可是长矛却不断的被刺进它的身体,他一次次的潜入水底,但是长矛尾部绳索却拖着小船阻止了它的企图。 一次次的上浮到水面,一次次的被长矛在袭击。 终于,在长时间的挣扎后,精疲力尽的鲸鱼放弃了,它浮在海面上发出绝望的嘶叫,而这个时候,施奕文已经把绳子完全系在了船头,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再收绳放绳了。 剩下就是用长矛刺穿它的身体了! “再给你一下!” 施奕文这一次瞄准的是那头大鲸鱼的尾鳍根部。那里的活动最频繁,如果撕开一个口子,受伤的鲸鱼会进一步大量的失血,甚至失去行动能力,毕竟它需要靠尾鳍游动,那相当于鲸鱼的腿,它只要想动,就会流更多血,忍受更多的疼痛。 就这样,你一枪,我一枪,幸好鲸鱼还在挣扎着,几根长矛,不时的被甩落到海里,他们可能再一次反复利用。 捕鲸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从施奕文投出第一根长矛,到现在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了,可是鲸鱼的生命力却是极其顽强的,不过它游动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而且,换气的间隔也短了,最重要的是,它正在慢慢的放弃,放弃生的希望。 剩下的再简单不过了,就是跟着那头受伤的鲸鱼跑就行了。受了重伤的鲸鱼现在终于快不行了,他甚至已经不再潜水了,而是疲惫的飘浮在水面上,他甚至放弃了摆尾,而只是认命的飘浮在海面上,因为它的尾部受伤了,被割开了一个大口子,海水被染成了红色,血水不断的从它的身体里涌出来,染红了周围的海水。 不过尽管如此,鲸鱼还是喷出了一个水柱。 在阳光中,水柱飞散时,甚至在空中形成了一道彩虹,而在远处的一艘三桅福船上,一个中年汉子则眼巴巴的看着这一幕,他的船上的人亲眼目睹了海上的这场撕杀。 一开始的时候,当他听到有人在捕鲸时,他甚至有些不大敢相信,甚至直到现在他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别说是他了,就是船上的水手们,一个个也都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船主,鲸、鲸死了……” 站在他身边的财副林新惊讶道。 “那,那些人是谁,可,可真不简单啊!” “可不是,那鲸鱼和小山的似的,他们居然敢驾着那样的小船杀过去!” 鲸对于水手来说,并不稀奇,他们在大海上航行的时候,总是会碰到那样的庞然大物,别看它看起来很温顺,可是发起火的时候还是很吓人的,像小山一样的躯体,再加上偶尔碰到的鲸群,对于海上的船只来说,同样也是潜在的威胁,万一要是碰到综们,指不定会出什么意外的。 在大海上,鲸鱼甚至是水手们不敢招惹的对象! 可是现在,好家伙,那些人却驾着小船去捕鲸了,居然还成功了! “好了,可以返航了!” 施奕文得意的笑着,即便是现在他的力气惊人,甚至不知疲倦,但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搏斗”他仍然感觉有些疲惫。 好了,一切都是值得的,至少他成功的捕获了一头鲸! 现在鲸已经奄奄一息了,剩下的就是…… “公子,有船!” 顺着李风的手指的方向,施奕文看到远处有一艘三桅大福船驶了过来。 这艘船是从那里来的? 但是……管他呢! “不管他,拖着鲸鱼回岸上去!” 施奕文哈哈大笑道。在说话的时候,他扭头朝着那艘海船看去,隐约的他似乎能看到船上那人的模样,那人同样也在打量着他。 他是谁? 两个人的心里都浮现出了相同的念头,不过施奕文压根就没有理他,现在最要紧的是把鲸鱼拖上岸。 …… 他们在干什么? 岸上早就挤满了人,甚至还有人划船到了海上,他们远远的看着,看着施奕文他们。 “他们的船是很快啊……他们前面的是什么?他们好像在追什么……” 站在岸上的杨天生或许看不清楚几里外的大海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隐约的还是能够看到一些。 “他,他……施公子他们在捕鲸……”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对于海上闯荡的人来说,对于鲸他们并不觉得新鲜,可是他们从来没想过,人可以捕鲸,毕竟,鲸鱼有那么大!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那艘小船已经调整方向开始回来了,和其它人一样,徐明又用手搭在脑门上,仔细张望了一下,他们只能看到那艘小船,小船似乎正拖着什么往盐场这边驶来。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他们看着大海。 就这么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终于,他们看到了,看到了小船,还有小船后面的那条巨大的鲸鱼。 鲸鱼就像是浮云的大船似的,被那艘小船拖曳着,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傻了眼,他们像是傻子似的站在岸边,站在船上。 “这,这,……这是鲸鱼啊!” 杨天生抿了抿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那些原本划着船出去的海贼们,无不是惊愕的看着那头巨鲸,看着他们惊愕的目光,施奕文大笑道。 “好了,别愣着了,快麻利的过来帮忙!” 在施奕文的吩咐下,那些海贼们这才回过魂来。 或许,他们从来没敢捕杀过鲸鱼,但是海贼的性格嘛,欺软怕硬,这都是头死鲸了,鲸鱼不过也就如此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几只抓钩绑上缆绳,着鲸鱼后背上一抛一抓,几艘船立即拖着它向着岸边驶去。曾经的海上巨无霸这会就像是一块木头似的,一动不动的被拉到了浅水,甚至拖到海边的时候,它连挣扎都没挣扎,就那么老老实实的躺在岸边不停的流血。 “鲸……好大的鲸啊!” 岸边的人纷纷不顾一切的跑到鲸鱼的旁边,他们无不是惊讶的看着这只巨大的鲸鱼,或许他们见惯了鲸鱼,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被捕杀的鲸鱼,况且还这么大。 第68章 浑身是宝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好一条大鱼啊! 像小山般的大鱼,被众人拖上海滩时,所有人都是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 别说是那些喽罗们了,那怕就是施奕文自己,也被如此庞大的鲸鱼给吓了一跳! 这条鲸鱼实在太大了一些! 足足有十几米长,瞧着怎么着也得有几十吨吧。 “施公子,这鲸鱼可,可真不小啊!” 杨天生惊叹道。 “把这么大的鲸鱼给捕回来,您没事吧!” “没事,我没事儿,这条鱼啊……确实不小……” 尽管感觉有些疲惫,可他的心却弥漫着某种特殊的情绪,感觉整个人都极其亢奋,感觉非常舒服了,或许的人类最原始的暴力基因吧!在捕获如此巨大的猎物后,自然会产生这样的情绪。 “施公子,能捕到这么大的鲸鱼可真不容易,您肯定累了,赶紧歇歇吧,您放心,谁都不会动你的鱼,有我帮你盯着!” 杨天生主动说道。 “没事,没事,这条鲸我有大用场,收拾好了是很值钱,不能随随便便的杀了……一时半会我这儿也说不清楚!” 对于这个时代的国人来说,鲸鱼无非就是食物而已,这条鲸鱼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吨重,当肉吃够上千人吃上的几天的,可仅仅只是吃又有什么用? 鲸鱼肉在鲸鱼身上,从来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在捕鲸时代,鲸肉甚至会被丢到大海里。可除了鲸肉之外,鲸鱼浑身都是宝贝,就算放到这个年代,也照样都是宝,要是放到不知道的人眼里,那可真是白折腾了。 “啥?还有大用场?” 杨天生疑惑的看着那头大鲸鱼。 鲸鱼除了吃肉,还能有啥用? 那个用处自然大了去了。 否则欧美,尤其是美国的捕鲸船在世界各地到处捕鲸,甚至美国人还把捕鲸当做“国家支柱产业”的,捕鲸业曾经是美国的第五大产业!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只知道那个时代,捕鲸船捕鲸是为了获得鲸油,也就是用鲸鱼脂肪提炼出来的油。那个时代照明用的是油灯,但松节油的黑烟多,太脏;鳕鱼油燃烧起来太臭;猪油容易板结;牛油灯光太暗;只有鲸鱼油燃烧的时候,又亮又干净。所以鲸鱼油是最受欢迎的照明用油。鲸鱼油里面,最高档的,则是抹香鲸油。当时报纸上面有一则抹香鲸油的广告:点燃时散发柔和的光芒,熄灭时散发香甜的味道。 但是更需要鲸油的却是工业——鲸油是一种类似蜂蜜的粘稠液体,它不仅最好的灯油,而且还是非常高级的工业润滑油,在几百度的高温之下既不会变得稀释也不会凝固,在工业革命时代,小到纺织机上面的纺锤,大到钢铁机械,都离不开润滑剂的滋润,而鲸油则是最好的选择。 直到20世纪七十年代,鲸油是最好的润滑油,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甚至直到二十一世纪,人类仍然没有找到能够匹敌或胜过鲸油的润滑剂的代用品,很多精密仪器仍然离不开鲸油润滑剂。 相比之下,鲸肉不过只是寻常的肉食而已,但是它却又不寻常,与鱼肉不同,鲸鱼肉没有任何腥味,看起来很像平时吃的牛肉,在这个遍地饥荒的年代,能吃到鲸鱼肉,不知能救活多少人!至于什么鲸肠啦、鲸心之类的鲸杂,那也是上好的肉食啊。就像二战之后,日本物资缺乏,牛羊肉成为梦中才能吃到的精品,鲸鱼肉、海豚肉成了肉食的主打产品。最高峰的时候,日本人47%的肉食,是吃海豚肉。可以说,正是海洋牧场养活了数千万日本人,让他们度过战后的饥荒。 鲸肉,看似不值钱,可在这个时代,在这个饥民遍地的……嗯,很重要。 “你看,这头鲸鱼至少能出几万斤肉,够咱们吃上一两个月……” 施奕文说着,就走到了鲸鱼的前,看着这头巨形的鲸鱼,说道。 “好了,现在咱们先操家伙把这头鲸给剥了,先把外层的肥肉给割下来……” 施奕文会分割鲸鱼? 会个屁! 不过他在记录片里看到过一些画面。 照猫画虎吧! 杀不好还杀不坏嘛。 再说了,这些海贼过去干什么的没有?杀鸡宰羊,杀猪的总都干过吧,虽然谈不上专业,但是分割,肢解一头鲸鱼还是可以办到的。 随着他的吩咐,众人便爬上了鲸鱼,用刀子切割起了鲸鱼。 “小心点,不要把皮子破坏了,那皮子可是好皮!” 施奕文大声喊道。 “这皮子也太厚了吧!足足有一寸半厚……” “厚了也没事,厚了可以剖成几层,能剖出几十层呢!” 别说是这么厚的鲸鱼了,就是牛皮,不也被剖成了什么头层皮、二层皮嘛。 吩咐着众人切割鲸鱼时,施奕文走到鲸鱼根前,仔细的摸了一下,他这才发现鲸鱼皮的表面有一层很短的绒毛。 “杨二叔,你看就这样的皮子,只要稍微进行一些加工处理,穿起来肯定也很暖和,做衣服做鞋都行,而且它比牛皮、羊皮什么的都要好,总之牛皮、羊皮能做的东西鲸鱼皮都能做,而且性能还有更好。” 这倒不是夸张,鲸鱼皮大衣在19、20世纪一直都是最好的皮衣,耐水、防寒,一直深受市场欢迎,在那个时代最好的潜水服就是鲸鱼皮制成的。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鲸鱼皮够大,一头大型成年鲸鱼,少说也有十多米长,十多吨重,剥下来的皮够上百头牛的产皮量,而且它很厚,至少有四五厘米厚,剖个十几、二十层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这还能制成皮货……” 杨天生惊讶道。 “可,可咱们不会啊!” “先硝干了再说,咱们不会,可以找人弄,从北方招一批会制革的人过来,这大海里,要是弄好了,将来单就是捕鲸,就能让咱们吃喝不尽……” 话音刚落,施奕文又冲着那些人喊道。 “动作轻点,把肉和肥肉分开,那些肥肉我有大用呢!” 第69章 鲸油(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没有谁会切割鲸鱼,至少眼下还没有。 不过在施奕文的指挥下,几十个土番和寨子里的喽罗们,轮番上阵,把这头十多米长的巨大鲸鱼解体成了方桌大小的肉块,像牛肉一般通红的鲸鱼肉、粉白细嫩的脂肪都被装到了几百个筐里。 至于什么鲸心啦、肺啦、胃之类的内脏也都被装进了筐子里、他们甚至还冒着逼人的臭气,把几百米长的肠子拖到海边,借助海水清洗肠子。这些内脏也都是好东西啊! 至于骨头、鲸须之类的当然也全都装了起来。鲸须,这东西只有须鲸有,它在鲸鱼的下颌里,像牙齿一样,但是材质是一种巨大角质薄片,柔韧且不易折断,悬垂于口腔内,呈梳状,用以滤取水中的小虾、小鱼等为食饵。 鲸须的韧性和弹性非常好,以坚硬著称,在19世纪,女性的紧身胸衣,就是能把女人勒的喘不上气的那种胸衣,它的支架便是用鲸须加工而成。除此之外,雨伞、桅杆支索等需要硬度极强的支架的商品,都要用到鲸须。那怕现在用不到它们,把它们留下来也总能派上用场。 就在施奕文按用处把鲸鱼身上的部位都分开时,突然有人喊道。 “快看,这,这是什么东西?” “是腰子吧!” “我的老天爷,这腰子也大了……” “可不是,这腰子少说也得有上百斤吧!” 寨子里大都是男人,盐场这边更是如此,众人一听说是腰子,而且还是上百斤的,无不是惊讶的围在那里,眼巴巴的盯着那个巨大的腰子。 “鲸鱼的腰子……” 施奕文也惊讶的看了看,那玩意据说是大补啊! “这么大……肯定很补吧!” 所有人心里都冒出了同样的念头,甚至还有喽罗在那里找起了鞭来…… 大补的东西,对这些人很有吸引力,不过他们也就是眼巴巴的望着罢了,毕竟,谁都知道,这样的好东西,肯定轮不到他们。 “这东西……先收起来再说!” 施奕文大声说道。 “等回头,没准将来能卖出个好价钱。鲸腰子、鲸鞭……肯定比虎腰子、虎鞭更吸引人,那些有钱人肯定不介意掏大价钱买它,这玩意……大补!” 好吧,补不补的,施奕文不知道,可既然他们相信虎鞭是大补,鲸鞭肯定也是…… 直到临近中午时,这头小山似的鲸鱼才被分割完毕。到最后沙滩上只剩下一片血迹,之所以折腾这么长时间,主要还是因为大家谁都没宰过这玩意,全都是摸索着来。另外他们用的刀也不太适合分割鲸鱼,等将来,还要有专门的刀具。 “二叔,你看这样,咱们这边先留几千斤肉和杂碎,留给大伙吃,剩下那些用船运回寨子,这些肉不能久放,让如玉分给大伙吃了,这东西一臭什么用都没有,剩下的肥油,我看看弄个油锅好好的炼一下。” 鲸鱼肉分给其它人,可以笼络人心,眼下对施奕文来说,用处最大的也就是鲸鱼脂肪了,鲸油就是从那里炼出来,这里足足有好几吨脂肪呢,弄成了鲸油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施公子!” 杨天生打量着面前的男子感慨道。 “如玉能嫁给您可真是她的福气。” 这些鲸肉是什么? 是人心啊! 施奕文把鲸肉分给寨子里的人,不就是给如玉笼络人心嘛? 那些人拿走鲸肉的时候,如玉收获得不仅仅是人心。 还有什么? 威望! 鲸鱼能带来什么威望? 如果一个人可以从大海里捕杀如此巨大的鲸鱼,又如何不让人信服?在海上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什么道德、家世,这些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在海上最让人信服的是船主的个人魅力和勇气,他能划着舢板捕鲸,这样勇气谁能比得上?毕竟,贩海本身就是凭着本事吃饭,没有那口气,恐怕连海都出不了 有这样的人带着大家去贩海,大伙怎么可能会不放心? 大家就是这么实际。 当然,要是能带着大家挣更多的钱,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什么福气不福气的,暂且不说这个。” 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老扬啊,我告诉你啊,这个鲸鱼肉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就算把所有鲸鱼肉都卖了,那也值不了多少钱?真正值钱的,还是这些鲸油!这个我和你说你也听不懂,这样吧,招呼些弟兄,用郑老三留下来的炉子,咱们直接在那炉子上炼油。你别小瞧了这鲸油,要是弄好了,这东西老值钱了!” 施奕文不想再和杨天生说那么多,就不如做。 而熬鲸油这事倒也不复杂,当然如果按照工业化熬制鲸油的办法,那肯定有点复杂,但是现在这个时候,也就是土法上马而已——直接铁锅熬就行,就像熬猪油一样。 这活简单,居家过日子的手艺没有几个人不会的。 大的块鲸脂被人们用刀切成了拳头大小的方块,用淡水洗净,直接扔进了铁锅里,过去煮盐的土灶,变成了熬油灶。 其实,19世纪对鲸油的加工利用已经涉及到了化学工艺处理上了,这样简单的熬制,只是把鲸油分离出来而已,它提供的是最简单的初级产品——鲸油。它不需要任何添加剂或者处理,就可以作为最好的灯油。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都是最好的灯油,一直深处人们的欢迎,在中国古代……这玩意是贡品。 熬油的过程,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味,那是肉香也是油香。在高温的作用下鲸脂已经开始融化了,和家里用肥猪肉炼油没有任何区别。 “公子,这油真像你说的那么好嘛?” 瞧着锅里的头,杨天生实在是瞧不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面对杨天生的疑惑,施奕文只是笑了笑,然后自信十足的说道。 “相信我,没错的!” 看着铁锅里不断分离出来的油脂,突然他笑了起来。 “拿个勺子和碗过来!” 施奕文头也不回的吩咐了一句,很快,就有把勺子和瓷碗递了过来。 第70章 价值 (求推荐,求收藏) 鲸油是黄色的,近乎于透明。 不像碰到一种油脂,如果非要说像的话,更像机油,但是却更加的清澈明亮。 拿着勺子凑近了闻了闻,黄色的鲸油中没有丝毫异味。 要是让那些白左知道自己在这边捕鲸炼油,指不定他们真的把自己绑到船头上阻止自己。 要是那样的话,正好把他们一起丢到海里喂鱼,省得浪费粮食了! 心里这么嘀咕了一句,施奕文又吩咐道。 “多准备一些陶瓮,把油装好,这可是好东西啊!” 要是能进一步处理的话,它还能变成更好的东西! 在接下来的半天时,十几个油锅不停的熬着油,到傍晚的时候,足足熬出了几千斤油,一个个油瓮整齐的摆放在屋子里,对于盐场里的人们来说,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这些鲸油意味着什么。 但很快,他们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当天晚上的晚餐是丰盛的,大块的鲸肉、再加上鲸心、鲸肠的卤味,众人吃的那是一个痛快,甚至施奕文还从超市里拿出了几十桶二锅头,让众人喝了一个酒足饭饱,酒不够,可以掺点水,毕竟,这年月国人还不太适应那样的烈酒。 酒足饭饱之后,杨天生等人来到了施奕文的屋子里,屋子里一盏油灯突突的冒着黑烟,那是松油灯,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松香味。 “小月,去把窗户敞开,散散味道。” “是公子。” 尽管窗户打开了,可是松香味仍然很浓,油灯的光亮昏暗,黑烟足有数寸,对于这一切大家早就习惯了。尤其是对于魏东林这样的读书人来说,更是如此。 “贤通,过去在这油灯下面读书是什么感觉?” 公子的询问,让魏东林叹道。 “世人都说读书苦,这眼苦就是其中之一,每晚读书时都会把眼睛熏得红肿酸疼,可即便是如此,也得背书,顶多也就是闭着眼睛歇上一会眼罢了。” 但凡是读过书的人,对油灯这玩意都有着切身的体会,甚至就连同施奕文,也受过那些苦——油灯熏眼,而是光线很暗。 “是啊,不管是松油灯,还是菜油、豆油,油灯太重,太熏人了,不过,现在这一切都过去了!” 说话的时候,施奕文拿起另一个油灯,然后用从碗里倒了一勺油进去,将捻子在灯油里浸了一下,再挑好灯捻子,然后才拿起一根还在燃烧着的小木棍,点着灯捻子。 片刻后,灯捻子上冒出一团带淡蓝色的火焰,一寸多高的火焰,看起来极为明亮,与松油烟的昏暗不同,在它点燃的瞬间,屋子里就像点起了几盏灯似。从窗外吹来的海风让灯光乱晃,可却一点也不影响它的亮度, “这……这灯可真亮啊!” 在众人的惊讶中,施奕文挑灭了松油灯,尽管去掉了它,可亮度一点不比先前差。 看着明亮的灯光,他的心里长松口气。 难怪鲸油被称为最好的灯油,甚至就是煤油灯也无法与之相比。 “公子,这就是鲸油!” 魏东林惊讶的盯着灯光。 这灯不仅亮,而且还没有什么黑烟,也没有异味。 “这灯油怎么样?” 施奕文笑问道。 “这、这……” 片刻后,魏东林说道。 “公子,这灯油可真是好东西啊,不但明亮非常,而且没有黑烟异味,要是卖给大户人家必定能卖上好价钱!” “这个灯油能卖上好价钱?” 杨天生凑到跟前,盯着这个蓝色的小火苗,双眼中透露出对财富的渴望。 “肯定能卖上好价钱!” 盯亮了黄中泛蓝的灯火,魏东林给了他一个非常肯定的回答。 “但凡是士宦人家,又有谁愿意在读书时受烟熏之苦?这油不但没有黑烟异味,而且这如此之亮,就是数支蜡烛也无法与之相比,公子,这灯油肯定好卖!而且必定极为抢手,有钱人家,不在乎几根蜡烛钱,更不会在乎这样的灯油钱。” 原来是卖给有钱人啊! 有钱人可不在乎那点油钱。 “就是,就是那些有钱人,可都是不差钱的主,他们肯定乐意花大价钱买这样的灯油!” 好东西从来都不愁卖,况且这种灯油是刚需啊! 对于读书人来说更是如此。 施奕文笑道。 “它的价钱也不需要太贵,只要和蜡烛差不多就行。” 这年月蜡烛可不便宜啊! 可有钱人嘛!不会在乎的,鲸油可是这个时代的护眼明灯! 闻言,魏东林就倒吸口凉气道。 “公子,那六千多斤灯油岂不得得卖六七千两银子!” 六七千两银子! 杨天生等人瞬间就傻了眼,看着施奕文时,目光都不太自然了。 那几千斤油居然能卖那么多! “一斤油能卖一两银子!” “可能还要再贵一点,毕竟,蜡烛的价钱在那!” 说罢,魏东林等人人就眼巴巴的看着施奕文,杨天生更是喃喃道。 “难怪公子说,鲸鱼身上最不值钱的就是鲸肉,这,这肉才值多少钱?这灯油……可,可真是好东西啊!” 看着瞠目结舌的众人,施奕文随口道。 “这个价格嘛,只是暂且的估价,但是鲸油肯定是上好的灯油,它不但亮,而且耐烧,别看它价格贵可用起来便宜。” 施奕文一边说,一边看着他们说道。 “大伙都看了,这样一头鲸鱼,不但能给咱们带来几万斤上好的肉食,还能带来几千两银子,要是咱们单挑出来一些人捕鲸的话,不但从此之后,大伙再不用饥一顿、饱一顿的过活,而保准能挣到钱的。虽然捕鲸有点儿风险,可也谈不上什么风险,等将来咱们造出更大的帆船来,捕鲸就再简单不过了,一年捕上的几十头鲸鱼,那咱们可就发达了……” 盯着那个小小的火苗,施奕文不露声色的给众人画了一个烙饼,在众人的眼睛中,他看到了对财富的渴望。 这就对了! 对于他们来说,什么理想之类的都是虚的,财富才是最现实的,画一个个大大的烙饼给他们,他们必定会心甘情愿的为自己驱使,笼络人心,有时候就这么简单! 只要给了足够的利益,又何愁不能笼络人心,至于其它,施奕文就不是太着急,其实又有什么可急的。 鲸油、盐……这可都是赤果果的暴利产品啊! 有了这两样东西,盐场的这千多号人马的心又怎么可能不为自己驱使,至于寨子里的人心……那也很快! 想到寨子,施奕文自然想到了那艘似乎是朝着河口驶去的帆船,便问道。 “对了,杨二叔,今天我捕鲸时碰到的那艘船是谁的?好像是往寨子去的。” “船?” 杨天生先是一愣,随后说道。 “我没看清楚,这个时候回来,应该是郭船主吧!” 第71章 郭怀一(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郭怀一回来了! 当悬挂着“郭”字号旗的船驶进北港时,这个消息顿时就传遍了各寨,一时间,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入了主寨,似乎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什么,甚至用玩意的眼神看着郑一官的宅院。 谁都知道,郭怀一是老当家的亲信。 郑一官当初为什么敢逼迫大小姐,不就是想趁着郭怀一不在,要把生米做成熟饭嘛。 不过,让大伙失望的是郭怀一回来后,并都没有进寨,吩咐下属安顿随船过来的移民,然后他就直接去了寨外的墓地。 一坛酒,两个碗。 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径直坐在墓碑旁,打开酒坛,直接倒了两碗酒。然后他笑道。 “大当家,你说,等我回来的时候,咱弟兄俩个好好的打酒言欢,我回来了,可你不守信啊!” 一口酒喝下肚,中年大汉又说道。 “当初,咱们来这的时候,你说这里沃野千里,弄好就是咱们弟兄基业所在,可这不过刚开始,你怎么就走了呢?你这一走不当紧啊,你瞧瞧,瞧瞧……” 望着远处的寨子,他冷笑道。 “瞧瞧一个个的都变成了什么东西!他么都是混帐玩意,有谁还记得当初您和他们结拜时立得誓?” 想着这阵子受的委屈,颜如玉的眼眶一热,泪水就流了下来。 “郭大叔!” “闺女,哭吧,今天好好的哭一场,往后咱就不哭了!” 说罢,他又喝了一碗酒,沉声道。 “往后有郭大叔在,谁也别想来欺负你,谁要是敢……” 猛的一下将碗摔碎,郭怀一就站了起来,冷声道。 “我就要谁的命,这家业是大当家留给你的,谁要是动了歪心思,就先问问我手里的刀!” 瞧着怒形于色的郭怀一,陈德连忙说道。 “郭老弟,你消消气,消消气,这事他们做的是不地道,可那歪心思不是没得逞嘛。” “陈老哥,不是我说你,你啊……” 打量着陈德,郭怀一轻蔑道, “人家都说你陈衷纪,要脑子有脑子,要胆色有胆色,我看啊……也不过如此。” 摇摇头,郭怀一冷笑。 “要不是有人从中相助,他郑一官恐怕也就如愿以偿了!” 说着话,郭怀一随手拎起刀,看着颜如玉说道。 “如玉,你放心,有二叔在,这口气二叔替你出!” 闻言,颜如玉就连忙说道, “郭大叔,我知道你想为如玉出口恶气,可眼下不是出气的时候!” “如玉!” 郭怀一大声道。 “大哥走了,这气我不替你出,我又怎么能对得起大哥?” “兄弟,你听如玉说下去。” 陈德连忙于一旁劝道。 “郭大叔,现在对如玉来说,最要紧的是把这个家操持好,至于出气?这不重要!” 深吸口气,颜如玉说道。 “他姓郑的要是认我当这个家,那北港就有他的一席之地,要是他不认……” 目光一寒,厉声道, “那到时杀了他也不迟!” 看着神情冷厉的如玉,郭怀一问道。 “到时候,你能下得了手?” 他记得自己这个侄女可是一个性情柔弱的主,要是换成如雪……他到不觉得意外,如雪的性子像大哥,至于如玉性子太像大嫂了,看似坚强可实际上却柔弱没有什么主见。 这家……她能当得住吗? “不杀也得杀!” 颜如玉想了想,说道。 “他若一心求死,侄女只能成全他了!” 上下打量着如玉,郭怀一突然大笑道。 “好,大家当的心里有主意,二十六必定听从了,” 言语间,郭怀一就认同了颜如玉的身份,然后他又说道。 “对了,那施公子在什么哪?我要瞧瞧,那小子能不能配得上大当家。” 闻言,颜如玉的脸上尽是一片羞红, “郭大叔!” 看着颜如玉那副小女儿的娇羞模样,郭怀一哈哈大笑起来。 “见你这样,我也就放心了,不过放心归放心,人总还是要见一见的。” “兄弟,你要是见的话,怕是要失望了,施公子现在不在寨子里。” “不在寨子?” 在他话声落下时,就有喽罗过来禀报道。 “大当家的,肉,肉……” 跑过来的喽罗一副喘息未定的模样,以至于陈德不得不出口让他先歇口气,连喘了几口气之后,喽罗才禀报道。 “大当家的,肉,施公子让人送来好多肉,足足有几十万船,上万斤!” “什么!” 闻言众人无不是一愣,陈德更是惊诧道, “他在海边制盐呢,那里能有什么肉?” 他的话声未落,郭怀一就哈哈大笑道。 “哈哈,我知道了,我说是那小子的模样瞧着那么古怪,白白净净的那像是闯海的人!” 郭怀一的话让颜如玉等人无不是诧异道。 “郭大叔,你见过他?” “见过,见过,就在海上,你不知道,那小子可真不一般啊,大小和大船差不多的鲸鱼,硬生生的让那小子给杀了……” “呀!杀鲸鱼,他,他怎么就不知道那东西是不能招惹的。” 颜如玉被吓了一跳。而跟在她身边的颜如雪更是惊讶的大声道。 “什么鲸鱼?他居然敢杀鲸鱼,石头哥是不是不要命了!” “所以我才说那小子的胆量惊人啊。” 郭怀一笑道。 “如玉,别的不说,单就凭这份气魄,我就说你没找错人,这样的人,没错!” 尽管被夸奖的不是自己,但是颜如玉的脸上却带着些喜色,但嘴上却说道。 “捕鲸还是太过冒险了,回头得告诉他,让他不毕如此。” 在颜如玉看来,施奕文之所以会下海捕鲸,恐怕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她,为了能让她用那些鲸鱼肉去笼络人心。 “姐,鲸鱼啊!” 颜如雪有些急切的说道。 “鲸鱼,石头哥居然敢抓鲸鱼,不行,姐,你一定要拦着他,不能让他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说话的时候,她又看了看郭怀一,说道。 “郭大叔,你不是要去见我石头哥吗?我和你一起过去,姐,你放心,等我见到他,一定好好的替你教训他……” 第72章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一路上,颜如雪都是说个不停。 也正是从她那里,郭怀一知道了施奕文太多的事情。 了解的越多,他就越惊讶。 “石头哥可有本事了,什么都懂,什么都会,这不他居然敢下海捕鲸……” 尽管开始时有些担心,可现在颜如雪却又因此而得意,毕竟鲸鱼不是每个人都能抓到的。 “确实是简单啊!” 郭怀一点头赞同道。 虽然不知道那小子从那里冒出来的,可从他的表现来看,对颜家姐妹却是助益颇多,要是大小姐能有这样的人帮衬着,倒也不是坏事。 应该就是那小子吧! 想到在船上的匆匆一面,郭怀一就对着身边的几人使了一下眼色,几人便加快了速度,十几骑的马队在荒原上奔驰时,惊起了一些飞鸟。 “制盐兴许也是一个营生。” 往盐场赶去时,郭怀一的心中这般寻思着。 其实,打从知道颜老大身故后,他的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了的沉闷,心情沉重的同时,他也在思考着将来。 和其它人不同,他行船是负责往返大陆运移民,可运移民也需要银钱啊。没有赚钱的营生,自然支撑不起移民。过去有颜老大在,众人会主动的掏银子,现在他们还会心甘情愿的掏银子吗? 施奕文,你要是真有本事,把这件事给趟平了,郭某便认下你了。 他的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一行人整整在路上快马加鞭的走了大概的两个小时左右。从寨子到盐场,陆路不过也就的三十里左右,这一带到处长满了半人深的荒草,骑在马上的郭怀一,一边赶路,一边寻思着要不要在盐场附近安置一些移民,毕竟盐场也是需要人的,他这次从大陆过来,带来了将近六百移民,安顿在这倒也不错。 很快他们就到了海边,在地处荒凉的海滩边,耸立着一间间草房竹屋。 “到盐场了!” 郭怀一下了马,令人将马牵了下去,他也没有去屋子那边找施奕文,而是直接去了盐场,有些事情总是要亲眼看看的。 大步的朝着海滩去的时候,当他走过海边的沙堤之后,呈现在他眼前竟是一片五颜六色的“水田”,而不远处就是一片白色的盐田,而白盐的颗粒,也都是粒粒生白,盐田里数百个人正在那里推着白雪似的颗粒,那些东西堆在了一起,竟是如同小山一般。 “这都是盐?” 走到盐池边,郭怀一问道。 “郭爷,这是我们刚刚晒出来的盐,” 一位认出郭怀一的管事连忙的上前,又从盐山上抓起一把盐。张开手里面放着的都是白中泛青色的盐粒。 “真的是盐啊!” 郭怀一伸出手,沾了一些,然后放在了自己的嘴边,一尝之下,便是一股子咸味漫止了他的舌尖,苦涩味极淡,甚至尝不出来。 “确实是上等的青盐。” 郭怀一点点头说道。 “恩,这些盐也算是上等货了,运回去也不愁卖的。” 因为早年间曾贩过私盐的关系,郭怀一知道这些盐的品质不差,这样的私盐根本就不愁卖的,这些盐运回去,不仅能为他们赚到大量的金银,还能让他有钱招揽移民。 “郭爷,这盐是不卖的,” 管事的笑道。 “不卖?” “对,施公子说,这样的粗盐卖不上价钱,所以要制成上等的雪花盐,那,你看那边的风车……” 管事手指着远处的一座大型风车,说。 “风车旁边就是精盐车间,这些粗盐运到那边先过滤提纯,然后再粉碎像沙子一般细,像雪一般白的上等雪花盐,那盐才拿出去卖。” 上等的雪花盐。 等郭怀一见到那些碎得像沙子,又像雪一般白的雪花盐时,整个人都惊呆了,他先捏了点尝了一下,眼前猛的一亮,惊叹道。 “发了,发了,这下可真的发达了!” 作为私盐贩子,那怕是最失败的那种——他就是因为贩私盐被官府缉拿才逃出海,才去了日本。可即便是失败的盐贩子,也知道这样的雪花盐,根本就不是盐,而是银! “这那里是一包包的雪花盐啊,分明就是雪花银啊!” 郭怀一颇有些夸张的说道。 “得先卖掉不是!” 恰在这时,一个话声传到他的耳中,一扭头,郭怀一就看到了一个年青男子。 是“老熟人”。 没错,就是那小子。 看着面前的郭怀一,施奕文的脸上带着笑容。 那个发动起义,反抗荷兰殖民统治的郭怀一居然是颜思齐的部下,这完全出乎施奕文的意料,而更让人惊讶的是,他居然是颜思齐的心腹,尽管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和郑一官返回大陆,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是颜如玉的人。 “卖得掉,卖得掉,这样的上等雪花盐,那些个有钱人肯定乐意花大价钱买的,施公子,你可真不简单啊,不但能捕鲸,居然还会制这样的上等雪花盐。” 还不等施奕文客气,郭怀一身后就钻出了一个俏生生的女孩。 “郭大叔,你看我说的对吧,我施大哥可本事了!” 是小雪! 她怎么来了! “小雪,你怎么来了。” 施奕文惊喜道。 “石头哥!” 蹦到石头哥的面前,颜如雪说道。 “听说你居然下海捕鲸,我姐让我过来看看,说是让你不能冒那样的风险!” “哦,是这样啊。” 施奕文笑道。 “其实捕鲸也没什么风险,等我的船造好了,到时候完全可以用它出海捕鲸,这捕鲸要是弄好,对寨子来说,也是一个生计,郭当家来的正好,你常年往返各地,我这里炼了一些鲸油,正寻思着往那里卖呢。这事还得郭当家给我出点主意。” 施奕文自然是个聪明人,早在弄盐田的时候,他就用利益把所有人都绑在了一起,现在捕鲸同样也可以把众人的利益绑在一起。只要他们有了共同的利益,结成了一个利益群体时,这个群体自然而然的也就能够为他所用了。 而且退一万步来讲的话,哪怕是到最后,也是为颜如玉所用,如玉的……不也就是他的! 我可是……海贼王的男人啊! 第73章 黑船(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海贼王的男人,需要先有海船。 颜如雪来盐场时,带来了方大洋的口信——船快完工了。 船要完工了! 得到这个消息后,第二天清晨,施奕文就急匆匆的赶回了寨子,一路风尘仆仆的他,甚至都没有去洗巴脸,就直接去了船厂——正是因为他的这艘船,这里才能被称之为船厂。 郭怀一理所当然的跟在他的身边,前脚刚进船厂,方大洋就欢喜的迎着他说道。 “师父,您瞧,咱们这船现在基本上全都完工了,只要等艌完缝,再刷上一层桐油,船就能下水了。” 艌缝是木船必须的工艺,是由专门的艌匠师傅用工具将麻丝填入木材缝隙,捣实后再把桐油灰敷在缝隙之上,用工具将封堵表面刮平,铲除多余的油灰。完成这道工序后,船才算能下水。 这道工艺在17世纪是造木船不可或缺的工艺,到了二十一世纪同样也是如此,只不过麻丝变成了合成纤维。 “嗯,我知道了!” 点了点头,施奕文看着那艘已经近乎完工的帆船,在船体两侧的脚架上,站着几十个工匠,正在一点点的填充麻丝,他们必须一凿紧跟一凿,一凿紧压一凿,否则凿进缝隙的麻丝会薄厚不一,下水就有渗漏的可能。 等到这道工序完工后,这艘船也就完工了! “这、这是你们造的海船?” 郭怀一诧异道。 “对。” “他可是单桅船,” “单桅船怎么了?” “单桅船怎么能出海入洋呢?” 郭怀一的反问,让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单桅船怎么不能出海入洋,放心吧,这船别说是在近海了,就是飘洋过海也没问题的,而且它的速度更快。” 在大航海时代,不知多少海盗船长凭借这么一条不比渔船大多少的斯鲁普船横渡大西洋,绕过好望角,在印度洋、在太平洋到处去碰碰运气。很多时候航行几千千米也遇不到适合他们的口岸、找不到避风的港湾,其中有些航行不见得比最有名航海家的史诗征程差多少。 这样的小船,适航性绝对是一流的,而且载重量也极为出色。 朝着船走去的时候,施奕文边走边说道。 “对了,大洋,我上次让你交待你的用填缝的用柏油,用的是柏油吧?” 中国古代造船艌缝用的是桐油灰,桐油灰凝固硬化后,碰撞时会脱落,相比之下沥青更合适,但是中国古代沥青来源有限,尽管石油沥青的来源有限,但是却有一种类似的产品——柏油,也就是木沥青,它是烧木炭的附产品和木焦油一样。应用范围也很广泛。柏油这个名词甚至一直影响到后世,甚至直到21世纪很多人仍然称沥青路面为柏油路。 “备好了,足足有上千斤,师父,那些柏油填缝是好,干了也有弹性,可咱们用不了那么多啊。那东西,可真不便宜啊。” “我另外有大用。” 施奕文故作神秘道。 “师父,是不是涂在船上?就像红毛番那样的黑船?” 黑船——这个时代欧洲的船只因为涂着焦油,所以才被称为黑船。 “差不多吧,” 施奕文仍然没有解释。 其实他是故意这么做的,毕竟有些时候有些东西难免是需要保密的,用沥青捻缝,这没有什么值得保密的,这个时代的欧洲造船都是用的这个工艺。 可是对于沥青的另一个用处,他却不得不保密。因为这关系到一个核心科技。 船在航行时主要阻力是船体表不光滑造成的摩擦力,而依附在船体上的海洋生物则严重拖累了船的航速。古人虽然还没参悟这些科学原理,但也懂得大型远洋战舰和商船需要定期船体清洁来维持航速。 当在热带航行时,温暖的水体里还有一种名为“船蛆”的可怕生物。船蛆会像盾构机一样钻掘进帆船船底的船壳木料里,不用一年船底的船壳板就会变成蜂巢状。为了应对这些附生和钻掘生物的威胁,船底必须刷涂某种防护涂层,就像今天的船舶一样。 在这个时代,最盛行的作法就是使用“黑料”,也就是松树胶和焦油的混合物涂抹船底,但是它最多使用一年,表面也就长满海洋生物,被船蛆突破了。这就需要把原来涂层刮除,再抹上新涂层。如此不断反复,这样的防护涂层总是差强人意。 18世纪后期,英国人才算是找到了一劳永逸的办法——给他们的战船全部在船底包覆了一层铜皮,铜皮具有很好的水下抵抗附生、蛀蚀的功能。如此一来便解决了船蛆蛀蚀船板的问题,只是成本上有点太高了一些,毕竟铜在这个时代是贵重金属,给船只包覆船底,要消耗不少铜,一般人还真的用不起不说,更重要的是,铜皮需要用到轧机,这显然都不是施奕文所能提供的。 但是他却有另一个作弊器——科学,科学解决了一切。在18世纪时,英国人并不知道铜皮为什么有水下抵抗附生、蛀蚀的功能,但是一百年后,科学家就发现了其原因——铜被海水腐蚀后产生的铜离子很容易催化发生超氧化物,这些物质可以有效杀伤生物体。有了这个发现后,很快就出现了能防污,防腐,防蛆的木船“三防漆”,这种取代了铜皮的油漆,其实就是以沥青系漆料,铜毒料,颜料等几种主要成分组成油漆,而所谓的铜毒料,既可以是原始的铜粉,也可以是.低碳酸铜,氧化铜。 最简单、最原始的作法就是铜粉加沥青。这个技术简单,但却可以取代昂贵的铜皮,而且可以像铜皮一样,提高舰船的航速。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几把铜粉而已…… 这就是科学的力量。 当天晚上,在施奕文的吩咐下,十几名生番用木焦油、柏油和铜粉配置出了这个时代最原始的木船“三防漆”,第二天,当工匠们把那些黑糊糊的船底漆漆在船上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这些黑漆的特殊性,顶多也就是在心里说上一句——和番人的船一样,都是黑船。 第74章 郑一官的赌约(第二更,求推荐,求收 在水寨的那十几艘福船、鸟船之中,这艘单桅的黑船格外的显眼, 这天清晨,稍做梳洗后,甚至都没有吃什么东西,施奕文就匆匆赶到水寨。他的第一艘斯鲁普船就要出航了,虽然看外表极为相似,但它到了海里性能如何,施奕文还真不太敢下定论。 毕竟,他还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 或许他有图纸,但是现在这艘帆船却是他建造的第一艘船,不但能不能跑起来还是个未知数,就是船会不会侧倾啦,甚至头重尾轻啦等等,也都是未知数,甚至就连同那些索具——欧式的索具灵活不能灵活,也是未知的。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嘛。不光施奕文这样想,其实其它人大抵上也都是如此,不但方大海跃跃欲试的想要驾船出海,就连同寨子里的人也是好奇的看着那艘黑船。 在过去的日子,大伙成天听着别人说什么,他们自不量力造大海船,说什么施公子就是嘴花花,只会吹牛之类的话语。 现在正好让大家看看,他到底是真有本事,还是只会吹牛皮的! 颜如玉、如雪她们当然会来的,至于郑一官、李俊臣他们当然也会来,他们过来的目的再简单不过,就是想看看笑话。 “单桅船出海?” 作为一个海上的行家,郑一官的语气中充满了轻蔑。 “做梦呢!” 其实,单桅船是可以出海的,只不过跑不远。 与他们不同的是,张弘则是笑眯眯的打量着这艘船,这艘黑船瞧着似乎有那么几分意思,虽说长只有八丈多,比不了十丈、十几丈的鸟船,可也算是艘大船了。 兴许,这小子真的有几分能耐。 最后他又把目光投向施奕文,他正和颜如玉在那里聊着天。 “老哥,你瞧他们身边……” 黄昭指着他们身边的人说道。 “现在可是有不少人觉得,如玉这个家当的不错啊。” 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越来越多的人认同颜如玉大当家的身份,杨天生、陈德那些人认同是理所当然的,还有很多头目喽罗也是如此。 “这个家,她越当越稳了!” 张弘笑道。 “郑老弟千算万算还是没算出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啊。” 程咬金是谁? 当然是施奕文了,瞧着满面笑靥的颜如玉,看着站在她身边的施奕文,郑一官的心里是那个酸啊! 这小子……简直就是他命中的克星。 “妈祖保佑,一定要让他的船沉了……” 郑一官在心里暗自祈祷道,他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那小子在造船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挑吉日,没挑吉日,妈祖能保佑吗? “今天不是什么吉日吧!” 郑一官扭头问身边的人时,那边颜如玉有些担忧道。 “施……大哥,今天好像不宜出行,是不是换个日子?” 不经意间,颜如玉改了称呼,语气显得亲近了许多, “没事的,吉日……船造好了,又何须吉日!” 施奕文显得极其自信。 其实,他的心里未免还是有些担心的,担心船没有造好。 下水的过程并不惊人,只是很普通的场面。看到船稳稳的泊在水上,施奕文不禁长松口气。 还好,一切顺利! 居然没沉! 郑一官显得有些失望。不过他仍然和其它人一样,到了船上,打量着这艘不大不小的海船,任谁都能看出来这船的不同之外,比如没有鸟船的舵杆,只有一个盘舵,和红毛番的一样。 “施公子,这艘船能装多少货?” 杨天生问道。 这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他们是海贼不假,可他们更是海商,船要能装货才行。 “这艘船不大,载货应该不多吧!” “这艘船虽然不大,但是船体的设计更合理,它的载货量在300吨左右,嗯,大概5000石上下吧!” 不等施奕文说完,就有人惊愕道。 “五千石!施公子,就这么一艘小船,能装五千石,你不是开玩笑吧!” 其它人无不是打量着这艘船,这样的小船能装五千石货,这绝不可能。 “开玩笑?开什么玩笑?你们要是不信的话,试试不就知道了,这有何难?” 施奕文不想和任何人争辩,船都下了海了,说那些废话又有何用。用事实说服别人就行。 “说的倒也是!试试就行。” 郑一官突然哈哈大笑道。 “施公子,今天的风势、风向都还算可以,虽然还没到出洋的时候,可要是往大员去的话,倒也合适,咱们不妨给弄个乐子来。我用那艘十丈的福船作彩头,要是你的船真的能装五千石货,而且还能顺顺当当的带着五千石货到了大员,那艘船就归施公子了,如此施公子以为如何?” 郑一官随口提出一个赌局来。 他为什么敢提出这样的赌局,因为他不相信这样的小船能装着五千石货,还能到海上航行,别说这样的八丈多长的单桅船了,就是十丈长的鸟船,顶多也就是装上三四千石货而已,再多的话,碰到风浪是会出事的。 况且这艘船,他真不相信这艘船能出海远航。这船可是木钉钉出来的,能结实到那去? “哦,你是说通富号嘛……行!” 没想到郑一官这么好赌,自己的船刚一下水,他就开了赌局,还押上了一艘海船。 这买卖划算啊! 一艘十丈长的鸟船啊! 就眼下来说,船再多也不觉得多啊,如玉那边正需要钱。虽然这船刚下水,不过施奕文对新船还是有信心的。 毕竟,在另一个时空,这样的单桅帆船装上四五百吨货远洋航行也没有任何问题,甚至这正是它最大的优点——灵活快速且载重量大。不知多少海盗船的船长,正是凭借着它的这一优点,横跨大洋,从大西洋到印度洋洋,又从印度洋到太平洋,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小船还是捕鲸船的主流,每次出海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 三百吨……那是保守的估计而已! 见施奕文一口答应下来,郑一官笑道。 “施公子先不要急,要是你输了呢?那怎么办。” 第75章 像鸟儿一样飞翔(第一更,求推荐,求 输了怎么办? 打量着他,郑一官冷冷一笑。 “施公子可有什么质物?” 甚至都不等施奕文答话,他就说道。 “至于这船我看就算了,要是不能装上个几千石货,要了也是没用的废物。” 废物? 施奕文看了一眼郑一官,正要开口时,只听颜如玉说道。 “郑当家瞧不上这艘船,那刚回来的康达号怎么样?” 颜如玉的扭头对郭怀一说道。 “郭大叔,您看我这自作主张了。” 康达号是颜如玉仅剩下的海船,郭怀一正是那艘船的船主,闻言,他就说道。 “一切全听大当家的吩咐,况且我相信施公子说到就能做到!” 看着他们把全部的身家押上来,施奕文笑道。 “既然大家信我,那我肯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依我看,装货吧!” 货很快就装满了船舱,足足五千石各种货物,既有鹿皮,也有土人制的蔗糖,待这些商品装上船之后,施奕文问道。 “郑当家可随船一起出海?” “一起出海?” 郑一官先是一愣,随即想到了这艘船与众不同的地方——它是用木钉钉的,立即摇头说道。 “不用,不用,我们走陆路,走路陆路,咱们大员见!” 大员,也就是荷兰人建的那个“热遮兰城”,因为距离较近,它们一直是北港最重要的贸易对象。 船上不但装满了货物,甚至还装上了两门佛郎机小炮,这个时代的船只没有武装,根本就是待宰的羔羊。 施奕文向莫那使了一个颜色,他立马把跳板撤开,然后拿起一根竹竿,把船撑离了码头,其它人也纷纷拿竹竿撑船,将船撑到河中央后,掌舵的方大海则把船头冲着大海的方向,在船顺流向着河口方向驶去时,站在岸边的颜如玉则冲他挥了挥手,她的目光中充满着担心。 不过,在担心之余,心底自语道。 “嗯,还好,只是到大员而已……” 一个多小时后,顺流而下来的船,终于到了海上。 站在船尾的施奕文先抬头看了看桅杆顶端的风向标,现在刮的是东北风,风力大概四级左右。奥伦治城在南方,正好了是顺风。 “施公子,顺风顺水,最晚明天就能到大员,这船刚建成,咱们尽量不要去深海,就沿岸南下就行,只要不离太近,这海岸边倒也没什么暗礁。” 听着郭怀一的建议,施奕文随口说道。 “沿岸航行太慢了些,而且岸边的风向乱,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快点!” 施奕文想的很简单,就是想测试一下这艘船有多快,如果这艘船在顺风的情况下,还跑不出十节航速,那么它还真没有利用价值,毕竟他的运载量有限,不过只有区区几百吨。要是再没有速度优势,这船放在这也是浪费。 “施公子,这能行吗?” 郭怀一有些紧张的说道。 “这可是咱们第一次出海。” “所以才要出海啊!” 施奕文笑道。 “莫那,升帆吧!” 他也不再和郭怀一多废话,直接吆喝着众,拉起操帆索。纵帆船的索具帆装简单,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与中国传统帆装有些共通之处,对于老水手来说,一教就会。 随着主帆越拉越高,船体的速度随之加快,被风鼓起的帆带着船向着前方航行着,这艘将近九丈长的单桅小帆船在风帆的带动下,突然抖了一下,就像是离弦的利箭似的开始加速航行了。随着施奕文的命令,用帆索一点一点把帆向调合适,船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这艘船的速度非常快! 郭怀一明显感觉到它的速度与普通船截然不同。 “这船……有些文章啊!” 虽然不知道这船那里有文章,但是作为船主的郭怀一,是驾船的行家,乘坐过的帆船估计比施奕文见过的都多,可是像这样的船还是第一次碰到。 扶着船舷边的舷帮。郭怀一开始仔细观察着施奕文的动作。 此时的甲板上不时的传来了施奕文的命令声,在他的命令中,船头的帆装也升了起来,船速也越来越快。 “这船可真快啊!” 相比于郭怀一等人的感慨,施奕文却不觉得有什么,毕竟,他见过速度更快的船。大概也就是十一二海里的模样,施奕文在心里暗自想到。 “施公子,照这个速度的话,咱们晚上差不多就能到大员了!” 郭怀一颇为激动的说道。 “总还是要看风的,” 这年月航海是靠天吃饭,要是碰到没风的日子,船也就只能在海上慢慢的飘着。 在东北风的推动下,这艘小巧的单桅帆船随着海浪的起伏的往前冲去,与陆地之间的距离也越拉越长了,不过,施奕文倒也不有托大,而是一直保持着能够看到海岸线的距离。 就在这时,海上的风突然变大了,作为海上的老手,郭怀一的脸色微变道。 “施公子,风速变了!” “扶好啊,船要加速了!” 施奕文又抬头看了看远处的海岸线,然后吩咐方大海向打了打舵轮。 在船体微微转向之后,强烈的侧风不光把风帆完全鼓了起来,还把船体带得倾斜了一些。 “施公子……快……快收帆!收帆!快收帆,再这样满帆的话,会倒个的!” 郭怀一是海上跑船的老手,船体倾斜到这个地步,还不收帆,后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倒个。 倒个就是翻船! 行船的人不能说“翻”,所以才会用这个词。 “郭船主……别急,你别看咱们的这艘船不大,可是它的稳定性好,这点风,他倒不了……” 别说是这点风了,就是再大上两级也没有问题,毕竟,在历史上,斯鲁帕船就是以擅长在恶劣海情航行而闻名,六七级的风照可以可以满帆航行。 “大洋,去船舱里看看,注意看看板缝……”毕竟,这是一条新船,该做的检查总是要做的,尤其是随着海浪的加大,浪头拍打在船身上本身就是一个考验。 当然,现在施奕文还需要赢! 不仅要赢,而且还要赢得漂亮,只有如此,才能证明自己造船技术的高超,才能让所有人信服! 第76章 奥伦治城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哈哈……郭当家,你看咱们现在的速度怎么样?我估计现在至少有十五六节,一个时辰嘛,也就是一百多里路,怎么样?用我这条船从去奥伦治城,至多也就是几个时辰吧!” 随着船速越来越快,施奕文颇为得意洋洋的冲着身后的郭怀一说道。 其实十五六节航速,对于斯鲁普船来说,只要是顺风顺水且没有大风流的情况下,肯定是正常航行,如果遭遇大风浪,那速度自然降了下来,可即便是如此,也比普通的鸟船要快,那些用一尺多长的铁栓加固的船头龙骨是极其坚固的,足以抵御住海浪的冲击。 “神了!施公子,您这船可真是神了!……” 郭怀一不住惊讶道,说话时又是一阵浪拍在舷边,飞溅到甲板上,尽管打湿了他身上的衣裳,可他仍然兴致勃勃的在船上走来走去。 这艘船着实给他带来了太多的惊喜。 兴许,不到太阳下山,就能到奥伦治城了。 …… 1622年,荷属东印度公司占领了澎湖,以这里作为东亚贸易的转口基地。1623年,荷兰人在“一鲲身”建立一座简单的砦城,这就是安平古堡的前身。1624年,在与明朝的军队激战了八个月以后,荷兰人和官方达成协议,同意把设置在澎湖的要塞和炮台毁坏,同时1624年转移至台湾岛。荷兰人在台湾南部海原来的砦城旧城址上,重新兴建规模宏大的城堡“奥伦治城”。 其实,算算时间,荷兰人进入台湾和颜思齐进入台湾是一前一后,而且颜思齐还早荷兰人几个月。不过他却没有像荷兰人那样,拥有东印度公司的支持,甚至不得不依靠同荷兰人进行贸易来维持笨港的运营。 这天傍晚时,奥伦治城湾口了望塔上的马蒂尔,看到一船模样稍有些古怪的单桅船驶进了港。 “这是那里来的船?” 既然不是盖伦式样的欧洲船,也不是明国船。 不但马蒂尔这个土著士兵好奇,就连海关的关员通译,在得知是从北港驶来的商船时,无不是惊诧道。 “郭当家,你是说,这是你们北港造的船?” 通译何国礼打量着这艘船,好奇道。 “北港现在可以造海船了?” “没错,” 郭怀一直接点头说道。 “这船是我们北港自己造的,你瞧这船怎么样?” “看着倒是不错,可惜是艘单桅船。” 何国礼自言自语道。 虽然是单桅的,可那也是海船啊! “郭当家,这船上运的是什么货?” “有鹿皮,有糖,还有盐。” 鹿皮,糖都不是北港的特产,而是生番的特产,这个年代的台湾平原就是一个大草原,草原上有大量的鹿在那里繁衍,生番以鹿肉为食,把鹿皮卖给汉人,北港那边一直用各种商品从生番那里换取鹿皮以及庶糖,然后再转手卖给荷兰人或者卖到日本。 “盐?什么盐?” 何国礼反问道。 奥伦治城的盐并不是自己晒制的,而是从番民那里换来,所以对于盐并没有什么需求。 “雪花盐!” 郭怀一颇为得意的说道。 “雪花盐?在这地方可不一定好卖啊!” 片刻后,何国礼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手中的雪花盐。 作为通译的他虽然没做过私盐生意,但是,在海关各种各样的盐他见过不少,无论是番盐、还是官盐,都比不不上这种盐。 这种盐颜色雪白且没有一丝杂色,细小犹如细沙一般,这样的盐,他还是第一次见,过去的雪花盐虽然白,但仍然是粗大的盐粒。 “这……这样的雪花盐倒是稀罕的很!” 惊叹之余,他又用手指沾起一点细盐放到嘴里面,盐刚一入口,整个人的眼睛顿时瞪得大大的。 “我的天啊,这雪花盐居然没有一丁点儿苦味,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的好盐。” 活了半辈子的何国礼什么样的盐他没尝过,但所有的盐味道都并不纯正,或多或多少都会带有一些涩味、苦味之类的,那怕就是所谓的“雪花盐”,多少也带点涩味,那像这盐只有咸味。 眼前雪花盐不但味道纯正,没有一丝杂味,关键是这个颜色也是极其纯正,雪白雪白的且犹如细沙一般,这样的盐,确实罕见的很。 “这样的盐如果运到福州、广州去卖,至少也要卖五六百一斤。” 作为海关通译的何国礼立即的心中给这样雪花盐标出了一个价钱,广州、福州那边的雪花盐差不多也要四五百文,那那种雪花盐跟它比起来,那里是什么雪花盐,既然它的质量更好,那价钱自然也就更高了。 “这样的雪花盐,要是运到福州,利润应该不会差了。” 心里这么寻思着,何国礼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了,做通译挣钱并不是靠红毛番给的那点银子,而是靠做通译之便做点其它的买卖,尽管没做过私盐生意,但他仍然很清楚,这样罕见的雪花盐必定会受到有钱人的追捧,这盐的利润必定是极其可观的。要是运上几万斤盐,走一趟货,一次保不齐就能赚上万把两银子。 通译是什么? 说是通译,可实际上也是海商,也是商人,对于商人来说,信息无疑就是挣钱的门道。 就像眼下,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雪花盐,这雪花盐可不就是送上门来的银子? 这样送上门来的钱,不能不挣啊! 要是不挣的话,那可就真对不起妈祖了! 其实,即便是当通译,想要挣钱,也不容易,他何国礼其实赚的也是辛苦钱,收货,收的是荷兰人收剩下的,就是卖货那也是在别人的船上夹带的,一年到头也就是赚那点辛苦钱, 要是没收到什么好货,赚的自然也就就更少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就火热起来,看着郭怀一说道。 “郭当家,这雪花盐是什么价?” 唯恐对方没听明白,何国礼又特意强调道。 “如果价格合适的话,这盐我全包了!” “全包了!” 郭怀一一愣,连连摆手道。 “这事我可做不了主。” 第77章 大买卖(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在郭怀一接待何国礼时,施奕文一直在舱内检查船舱,像缝隙是否渗水啦,龙骨是否坚固啦,诸如此类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毕竟,这可是“黑珍珠号”的第一次启航行。 黑珍珠是施奕文给它起的名字。 在得知有人要包销自己带来的盐时,大生意上门,当然要客气一些。 “何先生对雪花盐有兴趣?” 施奕文笑道, “有兴趣,当然有兴趣,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这雪花盐施公子那边有多少,多少钱一担?” 面上带着笑,何国礼的眼睛眯成缝,他根本就不在乎这盐是从那里来的,即便是知道从那里来的又能怎么样?从北港的那群海贼手里抢盐?活的不耐烦了? 生意人嘛! 总有生意人的讲究。 “嗯,何先生觉得多少钱一担合适呢?” 施奕文说。 “啊,这……” 何国礼顿时傻了,他觉得多少钱一担合适? 当然是越便宜越好了,但……这可能吗? 现在让他开价,开个什么价格合适呢? “何先生,你看这盐,颜色洁白如雪,没有一丝的苦味涩味,这样的盐,你过去没见过吧!” 将一小包盐倒在桌子上,施奕文特意显摆道。 “你看这盐粒,粒粒大小一样,这样的上等雪花盐,世上仅此一份,你觉得这盐卖多少钱合适?” 应该卖多少钱? 施奕文的心里有他的算计,不能太便宜,也不能太贵,其实它卖的再便宜,除非便宜的和普通盐一样,否则再便宜普通的老百姓也吃不起,要是太贵了,有钱人顶多也就是买回去显摆一下,而不是当成生活必需品。这样销路也就成了问题。 这可是好东西啊! 盯着那些洁白如雪的盐粒,何国礼咽了口口水,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这……” 犹豫的当口,他看到郭怀一的右手不时的轻叩桌面。 三根手指,难道他是在给自己打暗号? 想了想,何国礼试探道。 “三十两一担?” 三十两一担! 一百斤三十两银子! 郭怀一惊愕的睁大眼睛,三十两一坦盐! 这,这可真是天价啊! 施奕文的心里也愣了一小会。 三十两,可真不便宜啊! 我的“黑珍珠”造价才多少?区区几百两而已。 “何先生爽快,就按你说的这个价格吧。” 见对方同意了,何国礼的心里不禁长松口气,三十两一担盐,这盐虽然是天价,但关键是这盐可确实稀罕啊。 “施公子爽快!” 何国礼也是高兴的笑道。 “不知施公子船上一共有多少雪花盐?” “一千五百石!” 何国礼猛的站起身来说道。 “什么!” “一千五百石,每石100斤雪花盐,一千五百石的话,按你的报价,也就是四万五千两,你看下这数对不对?” 这个数肯定是对的,但何国礼的脸色却变得煞白。 一千五百石盐! 不多,甚至都不够他在广州卖的。 可问题是四万五千两银子,他真的……拿不出来啊! “施公子,这个,这个……” 何国礼当然想是爽快的掏银子,可是他真的掏不出出来啊。 至于郭怀一也傻了眼。 四万五千两银子! 这么一大笔银子,谁能掏出来? “数目有问题吗?” 施奕文反问道。 “数目是没有错,只是,只是……” 何国礼的脸色变得有些尴尬, 他在心里默默计算了一番,数目没有任何的问题,可他确实掏不出这笔银子,现在怎么办? 大话已经说出去了。 要是事先知道有那么多盐,他也不至于说这样的大话,可现在让他放弃的话,他也不舍得啊! 这批盐,转个手至少能赚上万两银子啊! 怎么办? 心里这么寻思着,何国礼的目光有些飘乎不定了,一边是手头没那么多银子,一边是到嘴里的肥肉,不想吐出来啊! 突然他的目光落在甲板上,眼前瞬间一亮,轻声说道。 “数目是没错,但是,施公子,我这手头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银子,你看……” 顿了顿,他说道。 “我们以物换物怎么样?” “以物换物?怎么个换法?” 施奕文反问道。 “施公子,这海上行船难免会有风险,船上总是需要装一些火器,我看你这艘船上不过只装了两门佛郎机,这佛郎机看射速快,可威力有限的很,现在红毛番船上用的都是大铳,我这里倒是有一些大铳,不知施公子有没有兴趣。” 什么是大铳? 大铳就是大炮啊! 红夷大炮! 他的手里有大炮! 施奕文的脸上露出了花来。 “有兴趣,怎么会没兴趣,” 有人卖大炮,他要造船怎么能离得了大炮,他确实需要大炮啊,用盐换大炮,这生意有得做。 “不知道,大炮在什么地方?” “就在岸边的仓库里。” 很快,他们一行就到了岸边的仓库,这间仓库是何国礼自己的仓库,进入仓库后,施奕文就看到了二十几门大炮,眼前顿时一亮。 “施公子,你看,这些炮虽然大小各有不同,但无一例外都是红毛番制成的神器,每一门都是价值……” “神器?” 不等何国礼把话说完,施奕文就直接的打断他的话,抬头反问道。 “就这?不过就是一些铸铁炮而已,谈不上神器,我在欧洲的时候,曾参观过欧洲各国的炮厂,没什么大不了的。” 为什么要打断他的话,是为了防止姓何的抬价啊! 像英国人那样,一门红夷大炮卖一千两银子? 扯淡呢,就是几千斤铁而已。 几千斤铁能值多少钱? 其实,如果有化铁炉的话,施奕文自己都能铸出大炮来,只不过他铸的大炮肯定没有欧洲人铸造的那么合理,他懂冶金不错,但是他不懂火器。 眼下……还是先买吧。 “这样的一门炮,最多也就是一二百两银子而已。” 闻言何国礼傻了眼,原本的他还想提价来着,可不想曾对方居然这么懂行。 “施公子,这,这炮毕竟是从欧罗巴那边运过来的,这运费难免要加在其中……” 没有理会何国礼,施奕文仔细查看了一下炮身,然后抬头说道。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这炮是从海里打捞上来的吧!” 第78章 (第二更,求订阅) 瞬间,何国礼就傻了眼,瞠目结舌的看着他。 他,他怎么可能知道? 在何国礼看来,这件事是个秘密,外人是绝对不可能知道的。 这炮确实是他从海里打捞上来的,去年荷兰人离开澎湖占领这里的时候,他们的一艘船撞上了礁石,船沉入了海里。 因为那片海水倒也不深的关系,何国礼找了几个擅水的,把船里的大炮等物资给捞了上来。 原本何国礼寻思着找个合适的机会把这些炮卖给官府或者海商,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现在好不容易碰着了,却被人一眼瞧出了是海里捞起来东西,又如何能不惊讶? 被人一语戳穿的何国礼倒也不觉得难堪,而是哈哈大笑道。 “施公子,果然是有见识,这炮确实是在下命人从海里捞起来的,但是炮确实是新炮,就连船也是在巴达维亚新造的,虽然是从海里捞起来的,可也不耽误用不是?” “可总归还是旧炮啊!” 随口一说,让何国礼有些憋屈,于是便试探道。 “那公子以为这些炮能抵多少?” “能抵多少……” 想了想,施奕文问道。 “有炮弹吗?” “有。” “有火药吗?” “当然也有,也都是红毛番的。少说也够他们放上五十出的。” 不等何国礼得意,施奕文下一句话就憋得他说不出话来。 “估计也是从海里捞里起来的吧!” 我不气,我不气,他,他就是想趁机压价而已,这小子忒狠了! 可下一瞬间,他险些没背过气去。 “既然如此,那就……五千两吧!” 施奕文心里稍一盘算,开出了一个相对合适的价格。 “什么?五千两!” 何国礼睁大眼睛,连连摇头道。 “这不可能!” 确实是不可能,别说是何国礼了,就连郭怀一也在心里连连摇头。 公子爷,您老也太能压价了,这样的价格要是能买到大炮,那大炮又不是破铜烂铁的那能那么便宜。 “郭当家,你,你告诉施公子,在咱们这,一门十八磅的红夷大炮多少银子!” 何国礼大声说道。 “少说也得一千两!要是……” 不等郭怀一说完,何国礼就急急的打断他说道, “一千两,那是卖给官府的,卖给海商,十二磅的都不止这个价!” 说罢,何国礼看着施奕文得意道。 “我这里有一半的炮都是十八磅炮,按市价至少值三万两银子!” 就这…… 盯着地上的那一堆废铜烂铁,施奕文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这么一堆破烂玩意,居然值那么多钱! 还要什么盐,直接办个炮厂可不就发达了。 就是几千斤铁而已! 盯着那些大炮,想了想施奕文问道。 “有二十四磅的吗?” “有4门!” 他的回答让施奕文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你这些是旧炮,我最多只能出两万。” 两万两,买这些大炮划算吗? 如果以海商们往常的价格来说,这是占了大便宜,可要是以其实际价值来说,绝对是高价。 而施奕文之所以会开出这样的高价,说白了,他需要这些大炮实物去仿制它,经过上百年的发展,欧洲的铸炮术早就形成了一门科学,炮口多粗、炮尾多大,炮身多长,都有他们道理。 生铁铸造并不困难,困难的是什么? 是炮身的设计,在这方面施奕文绝对是个外行。 可外行也没关系,直接“山寨”就是了。 两万两…… 施奕文瞧着一旁边竹筐里扔着的一支支火绳枪,那些火绳枪应该也是从沉船里捞出来的。 “除了这二十八门大炮之外,还有那些火铳,也一并作价算在里面。” 好家伙! 这人一下子砍掉了一万两不说,而且还要了些搭头。 郭怀一惊讶的看着他们,这样的“底价”,他肯定买不到来吧。 “哎呀,施公子,你这价砍的,哎,谁让我和您一见面就这么投缘呢!就依你这个价!” 两万两银子,对于何国礼来说,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价格,虽然他的心里更倾向于卖个高价,可卖给官府他眼下还没有那个门路,至于卖给海贼,有那个海贼能一下子买走这些大炮。 况且还有那雪花盐呢! 至于那些火铳,瞧着那些十几斤重的火铳,他就直撇嘴,那些需要架在架子上打的大火铳,除了红毛番用,搁大明这边,就是海贼都嫌弃他们。 接下来一切都简单了,在称足了两万五千两银子之后。二十八门大炮,将近两百支火铳都被装上了船,看着一包包雪花盐从船上抬了下来。何国礼看到的却是一包包白花花的银子。 “施公子,如果以后还有雪花盐的话,一定得先考虑在下,我这边广州、福州各地商路都是门清,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 钱货两清后,何国礼倒也没有急着走,而是想要稳住这条发财的路子,他说是实话,作为通译的他自然能够接触到各地的商人,他甚至都不需要自己的海船,就可以直接把盐分销给那些海商,由他们带到各地出售。 换句话来说,他只要一转手,就能赚到上万两银子。 “何先生是爽快人,以后只要我们来这边,肯定会带盐过来,到时候,肯定会优先考虑何先生的。” 一听何国礼的心里面就乐开了花来,有了这句话,往后这么财路就算是敲定了。 而施奕文的心里当然也是一个轻松。 雪花盐的生意并不是一天的买卖,是长久的买,有人替他包销自然是再好不过,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两万五千两银子,哦,对了,还有这几十门大炮,他就能笼络寨子里绝大多数人的心思。 毕竟,在此之前他们只看到了雪花盐,当雪花盐变成了雪花钱的时候,人心自然而然的就站到了自己这边了。 “好,君子一言。” 何国礼一听,也是满脸笑容。 “驷马难追!” 施奕文点点头说道。 就只是找一个分销商而已,将来换个地方,自然要换人了。 第79章 不能放过他(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半人深的草原上,一群鹿悠哉悠哉的吃着草,这个时代的台湾遍地是草原,随处可以看到这样的鹿群。 突然,鹿群边缘的雄鹿似乎感受到了什么动静,它抬头朝着远处望去,然后嘶叫一声,鹿群立即朝着远处的树丛跑去。 在鹿群逃之夭夭的时候,远处过来几十骑的马队,骑在马上的郑一官虽然是一副行色匆匆的模样,可是脸上却带着笑容。 “老二,再快一点,我倒要亲眼瞧瞧,他的那艘船是怎么到的奥伦治城!” 郑一官的语气显得极为自信。 “大哥,那船真的会沉?” 郑芝虎的语气里充满了怀疑,那小子可是真的有神通啊。 “沉,怎么可能不沉!” 郑一官大声说道。 “你也不看看那是艘啥船,八九丈长的单桅小船。而且还是用木钉钉的船板,那样的船,能不沉都是妈祖保佑了,况且还自不量力的装了五千石货,孙老九,你跑了那么多年的船,见过这样的船吗?” “没见过!” 孙老九大笑道。 “见不着啊,那样的船一出海肯定得沉!” “既然见不着,那咱们为啥还要赶那么急去奥伦治啊?” 郑芝虎有些摸不着头脑了,大哥什么时候这么办事了? “老二,即便他会沉,咱们也得见着他沉,在奥伦治见不着他的影子,咱们回到寨子里才好交待啊!况且……” 郑一官压低话声说道。 “我听人说何国礼早前让人私下里从海里捞起了几十门荷兰人沉船上的大炮,那东西可是好东西啊,有了那些炮,再买上几艘船,到时候,那北港可就是咱们弟兄的天下了,就是他张弘也得靠边站!” 对于海贼来说,船重要,可大炮更重要。没有船可以买,可以造,可大炮却不一样,就是想买,那也不一定能找到地方买。在历史上,为了买大炮郑一官可谓是费尽了心思,不仅千方百计的搞好和荷兰人的关系,甚至还把女儿嫁给澳门卜加劳铸炮厂的铸炮师以掌握铸炮技术,由此可见大炮的重要性。 就这样,整整赶了两天的路一行人才赶到了奥伦治城,所谓的城,其实压根就不是什么城,那座棱堡要塞还没有建成,港口边只有一座两层高的西式楼房和几处简易的炮台耸立于海边,不过附近却有不少中式的房屋,虽然是木屋竹楼,可瞧着却也有了几分市场的味道,郑一官一行人的出现,并没有引起什么注意,他们并不是第一次从陆路来到这里。 和往常一样,到了奥伦治城后,郑一官先到红毛楼附近的酒楼里住了下来,而孙老九则直接去了码头打听消息,不一会,他就欢喜的跑回来禀报道。 “六爷,六爷,小的打听清楚了,今天一整天都没见单桅的黑船过来。” 闻言,郑一官喜上眉梢道。 “好,好,我知道了,再等等,咱们再等上两天。” 说罢,他就朝着郑芝虎说道。 “老二,你看我说的对吧,那小子的船沉人,人喂鱼了!哈哈……” 心里高兴之余,郑一官又对小二吩咐道。 “来,再上壶酒,炒几个拿手好菜!老二咱们好好的庆祝、庆祝!” 他的话声一落,那边就有人进来了,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何国礼。一见到郑一官他就诧异道。 “咦,郑老弟怎么现在过来了?你是和郭老弟一起过来的?” “什么!何老哥,郭,郭怀一来过了?” 郑一官的笑容僵住了。 “来过了,昨天下午到,不过没呆住,昨天傍晚又离开了,说是要赶回北港。” 什么! 郭怀一他们来过来了! 瞬间,郑一官人就傻了。 这、这怎么可能,他,他怎么可能那么快,那么快就到了这! 这不可能! 傻了眼的郑一官并不知道,就在他往奥伦治城赶着的半路上,“黑珍珠”号就已经返回了北港。 清晨时分,当“黑珍珠”号返回北港时,甚至有不少人以为,这船之所以回来的这么快,是因为在海上碰到了风浪,撑不住了,才匆匆返回了北港,而且这么想的不仅仅只是一小部分人,而是大多数人,毕竟,他们都是行船的老手,船一进港,他们就看出来现在的船是空载进港的,与先前的满载完全不一样。 “没准他们在海上就把货给扔了!” 张弘如此自言自语道, “可不是给扔了,那么小的船里装着那么多东西,不扔了,他们能顺顺当当的回来?” “你们瞧,那由都还没干透哪,依我说,保不齐这边刚出海,那边就把货给扔了!” 旁边的管财、头目纷纷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在他们的认识里,这一切似乎是顺理成章的。 船太小,装的货太多,风平浪静倒也没啥,可万一要是起了风,就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把货给扔了,只有如此才能保住性命。 “哼哼,他们要不是刚出海就把货给丢了,又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回来了!” 确实! 这回来的也太快了一点! 昨天临近晌午的时候出的海,现在才什么时候?这么快就回来了,可能吗? “嘿!姓施的居然也有失算的时候!” 得知施奕文的船回港后,李俊臣兴奋的站起身来说道。 “好哇,等这么多天,终于等到了,去,你去放个风,就说是姓施把咱们的货都给丢到海里喂鱼了,让大伙到码头去,还有……” 李俊臣又对心腹吩咐道。 “这事让郑老三出面,郑老三心里一直憋着口气呢,给他个机会,让他出出气,” 说罢,他又冷笑道。 “让姓郑的一家子和他们先斗起来再说!” 其实,那里需要李俊臣去挑拨,在刚一得知施奕文的“黑珍珠号”居然空载回港后,郑芝凤就兴奋的大吼一声,妈祖保佑,保佑那小子一出海就碰到了风浪,只能丢东西保命了! 心里这般念叨着,他又吩咐喽罗们行动起来了。 “快,快去告诉大家伙,那姓施把大家伙的血汗钱都扔到海里去了,可不能饶了他啊!” 第80章 公子太暴力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黑压压的挤满了人! 在“黑珍珠号”靠岸的时候,码头边已经站满了人,足足有千人之多。 “嚯,他们怎么都过来了!” 郭怀一疑惑道。 “难不成他们得到消息了?” “那得看什么消息。” 施奕文咧咧嘴,心里暗自寻思道。 难不成又有人生事? 现在他都已经习惯了,习惯了有人从中挑拨,尤其是……哟,是郑老三啊,他大哥那去了? 哦,对了,去奥伦治城去了,估计还没回来。 这边船还没完全靠上木制的栈桥,那边就有人大声喊道。 “胡六,你们咋这么快就回来了,” “是啊,回来了。” “你们在海上碰着浪了?” “浪?啥时候海上没有浪?” 一问一答间,岸上的人脸色就变得极其难堪,还真让别人给猜准了。 他们可怜巴巴的看着空载的船体,货就这么没有了…… 那些货不仅只有盐,还有鹿皮,还有糖,那可都是他们从生番那边换来的。 妈祖啊! 这一下全完了! “施,施公子,货,货没了……” 栈桥上,盯着施公子,李富国的脸上尽是一片死灰状。 “没了。” 施奕文随口答道。 “全没了?” “全没了。” 肯定的回答从他的口中道出时,郑芝凤突然激动道。 “啊……姓施的,你说,你说货去那了!” “货去那了?” 还不等施奕文开口,又有人大声喊道。 “货没了,不行,得让他姓施的给大伙一个交待!” “就是,必须得给大伙一个交待,那货可是大家伙的血汗钱!” “大伙的血汗钱不能就这么白白的丢了……” …… 一时间群情激愤,他们怎么能不恼火,毕竟,那些银子可都是他们的血汗钱啊,就那么白白的丢到了海里,不心疼那是骗人的。 况且还有人从中挑拨。 别说是其它人了,就是颜如玉面对群情激愤的众人也没了主意,看着施奕文时目光中充满了疑惑,但旋即她又站出来大声喊道。 “大家都静一静,静一静……” 见大当家的站了出来,众人静了静,这时颜如玉才说道。 “大家都是在海上讨生活的人,自然知道,这行船难免会有风险,这风险……” 不等她说完,郑芝凤使了个眼色,施大宣就大声说道。 “大当家的此言诧异,海上行船是有风险,可那风险是海上的风险,施公子把大伙的东西丢掉,却是自不量气,这么丁点的小船,装上五千石货出海,碰到点浪头,自然是要出事了,他想活命,就把大伙的东西丢了,这是什么风险?这分明是拿大伙银子水漂,他不给大家一个交待,这事没完!” 哟。是施大宣啊,施大将军他爹。 施大将军是什么货色,他说不清楚,可他爹……也就是一条狗,郑一官的狗腿子! 上窜下跳的,就数他蹦得欢! 心里冷笑着,现在施奕文全都明白了,原来他们以为自己把货给丢了。这事十有八九是有人从中挑拨,不用想都知道是谁,肯定是郑老三趁机发难了。 不等施奕文开口,颜如玉站出来说道。 “施大宣,我说过,这事我自然会给大伙一个交待!” “交待,大当家,他姓施的是什么人大伙都清楚,交待,你还能为了一个小白脸,给大伙什么交待……” “你……” 颜如玉脸色一沉,正待说话时,施奕文站到她的身前,盯着施大宣冷笑道。 “施大宣,那你说,我要给大伙一个什么交待!” “施公子,这事简单,要么赔银子,要么赔命!” 说话的功夫,施大宣径直抽出了匕首,冷声道。 “你要是不给大伙一个交待,今个就别怪小的无情了……” 在他说话时,施奕文转身从一旁的喽罗怀中抽出刀来, “锵!” 只听倭刀出鞘声,白光闪过的瞬间,话声嘎然的瞬间。脑袋飞起,血柱冲天,莫名丢了脑袋的施大宣依然站立,竟然在数息后才倒下去。 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冷冰冰的看着无头尸,施奕文问道: “还有谁要跟我给他个交待?” “杀人啦!” 那些闹事喽罗们这才反应过来,惊恐之余,他们倒没有着四散而逃,而是纷纷抽出家伙。 好家伙,这人居然一言不和就杀人! 杨天生也好,陈德也罢,那怕就是李俊臣也傻了眼,张弘更是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至于颜如玉同样也是惊得说不出话来。 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甚至没有理会那些提刀相向的喽罗,施奕文径直朝着郑芝凤走去。 “你、你……” 郑芝凤惊愕的看着施奕文,本能的想要摸刀时,这才想起来,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扇子有,可刀……没有。 现在看着姓施的杀了人,又提刀向自己走了过来,面对他冰冷的目光,郑芝凤立即感受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惧,整个人就像是置身冰窟一般。 “你,你想干什么?” 郑芝凤颤抖着,他甚至忘记了喊人,只是惊惶不定的看着来人,他想逃,可双腿发软,想走,却浑身无力, 冷笑一声,施奕文问道: “郑老三,你到底为何如此?” “你,你说什么,我,我不懂!” 郑芝凤说道: “我,我无非是为了大伙的利益,还有、还有,你,你这人要讲理,这,这船上的东西,是,是大伙的,你,你不能丢了大伙的东西,还,还一言不和就杀人……” 瞧着地上的尸体,郑芝凤的心里那是一个担心,这,这姓施的不是读书人吗?不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吗? 怎么能就杀人呢? 怎么就能一言不和就杀人呢? 这,这也太暴力了吧! 他怎么就不按套路出牌呢? 站在不远处的甘辉,也走了过来,劝阻道。 “施公子……” 看着走过来的甘辉,施奕文冷冷笑道。 “你想拦我?” “施公子,见谅,” 甘辉提着刀答道。 “在下不能让你杀了郑三。” 说话时,他的背心冒汗,他不能不站出来,毕竟,他是郑一官的人,他不能眼看着郑三丢了性命。 这施公子也真是的,就是有气,也不能直接一言不和就杀人啊。 看了眼甘辉,施奕文冷笑一声。 “还有谁想拦我?” 第81章 传子传孙的家业(第一更,求推荐,求 “还有谁想拦我?” 施奕文的话声不大,可落在众人的耳中,却让众人的心头微颤,当家也罢,头目也好,无不是目光游离的彼此互视着,在彼此的眼睛中他们都读出了对方的意思。 何,何必呢? 何必为了一个死人去得罪一个活人。 况且……大当家的不是说了嘛,会给大伙一个交待。 至于,姓施的……这家伙太凶残了,这样的狠人得罪不了。 别说是杨天生、陈德他们这么想,就连一心想要挑拨郑家人出头露面的李俊臣这会也是明智的选择了后退。 拼命? 他又不傻,为施大宣拼命?为郑老三? 他是为别人两肋插刀的人吗? 况且,杀了郑老三,那可是大好事啊! 郑老三一死,他姓施的和郑一官可就是势成水火了! …… 人心! 这就是人心! 从杀人的那一瞬间,施奕文就知道,绝对不会有人敢拦着自己,因为不值得! 他们每个人都在算,在算什么? 无非就是算着这件事是否划算,他们在算着利弊得失,除了甘辉站了出来,还有有谁站出来? 没人了,因为没有任何人愿意为了施大宣,为了郑三赔上自己的性命! 当然,如果郑一官在,恐怕又是另一种结果。 正好! 这正是立威的时候! “你看……” 冷笑不已的施奕文,看着甘辉说道, “没有人敢拦我!” “施公子/” 尽管后背冒着冷汗,甘辉仍然坚持道: “郑三有得罪公子的地方,公子有气,可无论如何,在下都得护着郑三。” “你……” 盯着甘辉,施奕文说道: “你要是愿意在我船上做事,我便不会追究此事!” 什么? 甘辉愣神的功夫,施奕文又说道。 “我的“黑珍珠号”还欠缺一个船主。” 甘辉不仅是个人才,而且对人对国家都是忠心耿耿,只不过这样的人放在郑一官那实在是浪费了。 船主! 闻言甘辉愣了愣,他想让自己给他效力,而且直接给自己一般船,这,这……这样的厚待可是郑一官也不曾给过他的。 “公子真的不追究此事了?” 笑看着甘辉,施奕文随手将刀丢给后面的喽罗,笑道。 “如何?” “这……” 稍微犹豫片刻,甘辉将刀收起,长揖道。 “多谢公子赏识,小的甘愿为公子效命!” 直到这时,原本紧张的握着刀柄的颜如玉,这才松了口气。 原本面色煞白的郑芝凤,或许是因为知道自己已经安全,也可能是因为性命是被甘辉保下的,所以有些羞愤,立即激动道。 “姓施的,你别以为我怕你!” 双手握拳,郑芝凤冷笑连连: “姓施的,你以为你敢杀人,就能堵得了众人之口吗?你把大家的血汗钱这么丢了,难道就是这样给大伙交待的吗?公道自在人心,公道自在人心!” 瞧着郑芝官那副慷慨模样,施奕文打量着他,突然反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把货丢了?” “我?” “我要是说,我把货都卖掉了呢?” “什么?这不可能,你昨天刚,刚出的海……” “怎么不可能!” 施奕文看着码头上的众人,冷笑一声, “你就是这样挑唆大伙的?” 摇着头,他对郭怀一说道。 “郭当家,把船上的银子搬下来,把卖盐的银子扣下来,剩下的银子都交给如玉。” 什么? 他们卖掉货了? 怎么会这么快? 在众人的疑惑中,一箱箱的银子被搬了下来,那些沉甸甸的箱子被抬下来之后,所有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它。然后又把目光投向施奕文。 这里头装的真的是银子? 不可能啊! 他怎么那么快就到奥伦治,而且还把东西给卖掉了? 这,这不可能啊! 眼巴巴的盯着箱子,李俊臣的心里充满了疑问,张弘同样也是如此,不过他最后还是把目光投在那艘不起眼的船上。 “难道说是那船?” “施公子,这些箱子里都是银子……” 不等庄桂说完,施奕文就一脚踢倒一个箱子。 “哗”的一声,银子散了一地。 一块块红毛番的银元,就那散落在地上,白花花的银子晃花了众的眼睛。 “我的天,真的是银子啊!” “银子!” 好多的银子! 在众人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些银子时,施奕文对杨天生说道。 “杨二当家,把咱们的股东名册拿过来,这次出海一共卖了一千五百雪花盐,一共卖了四万五千两银子,有两万两被买置办了东西,这里还有两万五千两银子,取出一万五千两银子,按股本比例给大家伙分红!” 什么? 瞬间,所有人都惊呆了,现在就分红了! 这一趟就挣了几万两银子! 我的天啊! 大秤称银子不喜人,可大秤分银子呢? 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喜色来。那些在盐场有股份的头目、喽罗们更是喜出望外的盯着那些银子。 要分银子了! 这么快就分银子了! 尤其是那些喽罗,更是激动的无以复加。 银子! 分银子了! “明哥儿,我们发财了,这是银子啊,这可是银子啊。” 终于,拿到银子的李涛,和其它人一样,显得非常激动,他过去也拿过银子,拿的比这多,但是今天这银子却不一样,似乎这银子上有花一般。 其实,这银子上确实有花,是从银元上剪下来的。 可问题是不在于这上面有花,而在于他们切切实实的看到了,也拿到了盐场的分红,如果说在此之前,他们还有那么一点儿怀疑,现在,真真切切的拿到银子后,那怕只有几钱银子,也足以让他们激动的难以言表。 毕竟,这只是卖一次盐的分红。 “有点出息好不好,看把你高兴的,不就是几钱银子嘛。” 徐明自己也是摸着那点银子傻乐着,这那里是银子啊,分明就是他家世代的生计! 过去,他是靠卖力气吃饭的喽罗,而现在呢? 他和当家们一样,也都是有产业的人了,只要盐场在,他就能分着银子! 这点银子,那里是银子,分明就是家业啊!还是传子传孙的那种。 第82章 大秤分银子(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区区几钱银子,对于这些海贼来说,倒不是什么大钱。 可是这些银子却带着另一层含义。 “这是家业啊!” 那怕是平常大手大脚花惯了银子的头目也是满脸笑容的说道。 仅仅只是出了一点劳力,就能给家里换来一份家业,从此之后,只要这盐场有收益,银子就会源源不断的分给他们。 一年不说多,那怕就是分个十几两银子,那也是一份家业啊! 可能大家会觉得这十几两银子并不算什么,可是二十年后,满清入关时给绿营的军饷,一年也就十几两银子而已,这点银子都能让人自配武器,提脑袋卖命,可见这十几两银子绝对是一笔巨款。 “可惜了,可惜了,要是当时再投点的股本进去,指不定一年能分上几十两,上百两银子呢!” “那可不是,要是能分个几十两银子的话,至少向纳上两个小妾呢。” 徐明有些期待的说道。 “哈哈,纳上两个?你的身子骨行嘛!” 一时间,周围尽是一片调笑之声,多收个三五斗也就想着纳妾了,寻常百姓也不过就是如此。 不过,他们在激动之余,倒没有忘记是谁给他们带来的这些好处,领着银子的人总会先向施奕文长揖表示感激。 远远的看着这一幕,郑芝凤傻了眼。 现在不但施大宣白死了,就连同他,他这脸啊,被打的啪啪的。羞愤难当的他几乎是慌不择路的跑了回头。在他的身后,到处都是一片欢笑声,当然还有不少人满怀羡慕的看着那些领分红的人,过去他们因为怀疑,没有参与其中,但是现在人家真的分到银子了啊! 笼络人心,有时候,并不需要什么以身作则啦,什么同甘共苦啦。 最简单的办法是什么? 无外利益。 房子、票子、女子,而其中票子是关键。 有了银子一切自然也就都有了。 大秤分银子的场面,不仅震撼了那些喽罗,同样也给那些头目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这种冲击之中,所谓的“当家们”的权威,也就开始瓦解了,虽然还没到土崩的时候,可……不远了! 有了眼下大枰分银子的场面,从此之后,就不会再有人怀疑施奕文有“点石成金”的能耐。就目前而言,靠着盐场带来的威望对他来说就足够了,现在主要还是他们一点点的信服自己。 大明的海商,说是海商,实际上就是一群海贼,他们表面上看似是靠着结拜结成一体,可是实际上不过是靠着利益维系而已。 施奕文所要的非常简单,那就是一点点的瓦解这群海贼内部的利益联系,这种一切都是以利益维系团体,想要瓦解它是极其容易的。甚至这样的习俗让他比较好控制,至少在创业之初只要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他们就会心甘情愿的为他驱使! 掌握了他们,施奕文才算是真的站稳了脚跟。原本的这些海贼依附着各个当家,而现在靠着盐场,让那些人成为了盐场的股东,相比于当家们的给予的工钱以及出海的分红,盐场持续不断的稳定收益,对他们的吸引力更大。 盐场的分红把他们捆绑在一起,他们自然也就成为施奕文的根基,而且有了这个切实可行的股份合作方式,再有了这种快船,新的股份公司就可以启动了。依靠着新式的船只和先进一些航海技术,一个全新的海商团体就会取代旧式的海商集团。 只要这个集团未来挣得更多,只要大家都有分红,那么所有人受利益的驱使心甘情愿的与施奕文结成一个利益集团,他们造更多更大的船、去更远的地方航行,他们会为了利益,在更远的地方,建立一个又一个像北港一样的据点。 这就是欧洲东印度公司式的循环,航海给大家带来丰厚的回报,最终他们也会乐意投资航海,公司也就会越滚越大,当力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是这个公司第一次蜕化升级的时刻。 到了那时,这个股份公司就不再是单一的“海商企业”了,它会变成一个海上的霸主,为了霸占市场,它会采用各种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这些手段绝不限于商业手段,战争才是最常见的手段。 它会在这个大航海的时代里,在航行中向各地渗透,他们会像欧洲人一样,在各地建立据点,他们会像东印度公司一样,他们会拥有自己的土地、舰队以及军队。 这并不是施奕文刻意设计的未来,而是这个时代海上事业发展的必然,他要利用北港的这些个海商,带着他们去顺应这个时代的发展,在把这群散乱的海商结成一个紧密的利益集团的同时,他们也会帮着自己进入大明社会,是光明正大的迈入这个社会。 当然了进入这个社会,起点也不低,好歹也是一方豪强。 当然,这种方式在大明是不会被容忍的,中国古代的海商集团为什么没有演变成为东印度公司那样的殖民集团?并不仅仅只是因为海商集团没有得到皇帝的支持,即便是有皇帝的支持,在海商集团不断的发展壮大,在它们向政治领域里渗透的时候,就会被皇帝视为威胁给摧毁。 在中国,不管是那个朝代都容不下这种组织的。即便是在比较宽容的社会条件里,它也会被视为对皇权、对文臣的威胁,中国古代的权力组成,本身就是具有独占性,纵观中国古代史,皇帝和大臣们一直都在争夺着权力。在皇权和文臣的斗争之中,甚至都没有勋臣的容身之处,更何况是另一股新生力量。 所以,皇权也好,文臣也罢,他们都不可能成为这个组织的利益代言人,他们所要的是驯服! 把这个组织驯服在他们的掌握之中! 他们想要不过只是把这个海商集团变成他们的“奶牛”,无论是皇权也好,文官也罢,这才是他们想要的。 但这却不是施奕文所要的! 第83章 第一步(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我要的是什么?” 在大把的银子散出去的时候,施奕文非常清楚他想要的是什么! 和国家机器相比,什么商人团体都是不堪一击的。 那怕就是大英帝国的东印度公司,即便是拥有了印度又怎么样? 面对国家意志也是白搭。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东印度公司只有印度! 而按照施奕文的想法,一旦这个集团正式涉足了大明社会,在陆地上有了它的根基,那就可以开始真正的海外事业了。 这个时代的世界是什么模样? 一片空白。 遍地都是无主之地,那些土人……他们是主人吗? 不过就是一群等待着被奴役的“野蛮人”而已。 相比这个时代的航海家,施奕文拥有更先进的技术,更多的船、更多的人口——处于小冰河期的大明,将会为他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持。 这个时代的海外事业,不在于你拥有多少船,而在于你拥有多少人! 人才是关键! 或许更多的船、更多的水手,可以让他世界的海洋之王——比如荷兰。 但是荷兰却从来没有建立起它的殖民帝国,它顶多也就是“海上马车夫”而已。 因为他没有足够多的人! 足够多的人! 这是最关键的,也最重要的力量。 有了足够多的人,那些为海外贸易建立在世界各地的据点,就会成为一个座座城市,城市会继续向外扩张,最终变成大块的殖民地,殖民地联成线、联成片,最终形成一个庞大的殖民地。 有了那些殖民地作为依托,那个海商集团就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集团,他是一个海上的强权!即便是大明对自己也无济于事,因为等到那些传统的士大夫们意识到它的力量时,已经无法摧毁它了。 它并不仅仅只是一个海商集团,最终,他会蜕变成为一个从未有过的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甚至将会有可能成为大明的“第三股力量”。 他比皇帝、比文臣有钱,而且他还拥有自己的武力,自己的人口,自己的地盘!甚至还在大明内部拥有大量的支持者——海外贸易利益将会让大明的工商业者成为他的支持者。 那个时候,即便是有一些反对之声,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皇权也好、文臣也罢,都没有办法撼动它。 没有撼动它的力量! 其实说白,就是借鉴和仿效当年英国人东印度公司的成功经验,只不过英国一直掌握着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是在英国的支持下用大炮征服了东方,而在这里呢?一个新的东印度公司却是在施奕文的引领下一点点的壮大起来,当它踏上大明社会的时候,将会是一个全新的姿态。 当然了,这只是一个比较长远的构想而已,想要完成这个计划,少则需要耗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上百年的时间。但施奕文等得起,并不是说这是因为他年青,而是因为从现在开始,从1625年至1644年,至少二十年时间让他谋划这一切。 对于大明朝廷来说,无论是眼下辽东的女真,还是未来的流寇以及遍地的灾荒,都足以让他们没有精力注意外部世界的变化。 当然了,施奕文并不是一个自私的人,他绝对不会容忍满清入主中原,并不仅仅只是满清入关后对华夏文明造成的毁灭性的打击,也不是仅仅因为他们的屠杀,更重要的是,满清统治会摧毁他处心积虑想要谋划的这一切。所以无论是与公与私,都要摧毁他们。 但是眼下,不急! 甲申天变也不是这几年就会到来的。等自己控制了这群海贼,把海贼变成自己一家人的时候,就差不多可以去对付女真人了。把那群野猪皮打疼并不困难,等到自己这边积聚好力量,对付他们再轻松不过了。那怕就是眼下,施奕文也有一个阴损的计划来对付他们。 这一天,寨子里很热闹。 那些拿到了分红的喽罗们,自然而然的喝起了酒来。 酒这个东西,确实是发泄心情的好东西。 心情好的时候,难够会多喝上几坏。比如说今天晚上吧,施奕文就喝了不少,虽然只是几度的黄酒,可这玩意甚至比白酒还醉人。 也正因如此,施奕文才不敢大口喝酒,不过在喝酒的时候,难免的还是会谈起生意,尤其是得知只用了半天的功夫,他们就抵达奥伦治城后,杨天生等人惊讶之余,自然也看到了其中惊人的好处。 “妈祖保佑,只要咱们的船比别人快的话,咱们抢风先到地方,能早卖上十几天,肯定能卖上高价……” 杨天生的话音一落,陈德就连忙说道。 “可不就是高价,马尼拉那边的西班牙人一直在等着咱们的船过去,逆风过去的船太少,而且风险大,货物的价格自然高,北风起来,前两艘过去的船,至少比其它的船多赚几成银子,现在有了这个“黑珍珠号”,施公子,我敢说这头船的生意往后肯定都是咱们的了……” 这一次出海,施奕文学到了不少知识,比如说中国古代虽然有“船使八面风”的说法,看似可以逆风航行,但是受限于导航技术以及洋流等各方面的影响,逆风航行的危险性极大,所以商船也好,军舰也罢,往往都是顺着季风、洋流航行,以避免遭遇意外,当然也有人专门走逆风的买卖,那是丈着艺高人胆大,可万一要是出了事,血本无归事小,赔上性命才是大。 所以在刮南风的时候,马尼拉等地的港口就处于“空窗期”,货物价格自然涨高了,可等到刮北风时,各个港口的商船纷纷出港,所谓的“头船”,自然也就出来了,头船卖的是高价,而且货物的价格越往后越低。 速度快……真的赚钱啊! “头船的生意,咱们肯定是要做的,毕竟,咱们的船速在那,肯定比其他人快。” 施奕文点了点头,随手放下酒杯,看着他们笑道。 “但是头船又能赚多少钱呢?” 第84章 逆风飞扬(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头船又能赚多少钱呢? 丢下了这么一句话后,施奕文并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径直喝了一杯酒。 这些家伙啊! 也亏得他们是海商,居然只想着头船…… 施奕文心感无聊,那边杨天生大概也猜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便开口帮忙原场几句。 “头船是能赚钱,可那是快钱,挣不了几个钱。” 施奕文自然也得接接话头: “听如玉说头船无非也就是多挣个三五千两银子,也就是头十天的银子吧?” “那也不少了。” 陈德皱了皱眉,郭怀一却却笑起来: “施公子,这海上贩海为生,不是次次都像您这样,一趟都能挣到几万两银子,这一次咱们是靠着货,货嘛,碰到金贵的价高的时候,自然也就能卖上高价了……” 片刻后,施奕文才点点头: “哦,原来如此……说起来,这做生意也就是靠运气了。” 众人的眉头皱得更深: “运气,这行船本身就是要靠着运气的。” “也不是全靠运气啊,比如头船的生意是靠运气吗?” 郭怀一哈哈大笑起来: “施公子,这头船的生意靠的就是这个“头船”,头船到的时候,港口里的货物差不多都卖完了,自然也就能卖上价,为什么有头船的买卖,不还是因为平常逆风的时候,海上风大浪急,逆风逆水行船,风险极大,十船出能有两三船归就已经是妈祖保佑了,这些船运过去的货自然价格极高,要不然岂不是白白冒了风险?可除了少数人冒这个风险,大家不都是等到顺风顺水的时候再出海,这个时候抢头船自然能多挣上一点,你不信你问问杨二哥……” 他这样说,其余人也笑起来,做出证实,施奕文笑着点点头: “是,这是没错的,现在要起风了,大家伙肯定都是要到马尼拉,到巴达维亚,到安南,我说的没错吧……” 众人都知道他之前跟洋船跑过,对他了解这些倒也并不觉得出奇,只是笑了笑。那边陈德却说道: “施公子是有其它的打算吧。” “其它的打算谈不上,生意嘛,其实说起来倒也简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廉,人廉我转,就现在来说,做海商生意,只要手里有船,这生意还是不错的,,而且咱们也有这个本事,只不过这钱呢,挣的谈不上多而已……” 什么叫挣的不多? 挣得可不少啊! 郑家垄断南北贸易的时候,一家能挣几百万两银子!那个时候,那怕就是大明朝廷也没有郑家有钱。现在这群海贼虽然只是刚刚起步,但在郑芝龙的操持下,很快他们就发展为一个大型的“海盗集团”,垄断南北海上贸易。 这个年代的海外贸易,虽然谈不上一船货出,一船银回,可实际上那也差不多。 航海绝对是暴利行业,可是施奕文确实还有其它的想法。 “可如果咱们这个时候,往北边去呢?” “往北边去?” 众人一阵惊讶。 “现在的风向可不对!” “那又如何?” “逆风逆水,在黑水洋里航行,万一要是找不着方向,那是会死人的!” 黑水洋也就是所谓的深海,古代在黑水洋上行船,不仅仅要靠风,洋流更重要,古往今来海外航行就是靠风与洋流才保证船只一直在“航线”上不至于偏航,一但偏航代价十有八九就是死亡。 “只要知道自己的位置就行。” 施奕文笑道。 “你能知道自己在海上的位置?” 在众人离开之后,颜如玉看着面前的男子,问道。 施奕文点点头。 “差不多吧。” 无论是用六分仪测量纬度,还是用钟表测量精度,都是高中生就掌握的数学知识,只要有工具就行。 “这么说,你不是敷衍他们了?” 颜如玉好奇的打量着他。 “呵呵,敷衍?敷衍他们有什么好处?如玉。” 冲着颜如玉微微一笑,施奕文说道。 “现在只有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你才能让大伙信服。在所有人都往南走的时候,你往北走,这样才能挣得更多,利润更高,一些人向南,一些人向北,到时候,有了比较,人心也就比了出来……” “施大哥,要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满面感激的看着他,颜如玉抬起了头,又偏着头伸手整理几下散下的发鬓,然后说道, “可,逆风北上的话,总是会有风险的,你真的要去吗?” “我确实打算去北方转转,并不仅仅是生意。” 不仅仅是为了生意? 看着施奕文,颜如玉的心思微微一沉。 难道他是想要回南直隶吗? 尽管直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到底是从那来的,但是她下意识的觉得他是南直隶人。 “当然生意也很重要,我听人说,在辽东有的地方,一石米能卖几两银子,“黑珍珠号”去一趟,至少能赚万两银子,” 想了想施奕文又说道。 “当然,这也就是尝试一下,而且北方还有不少货是咱们需要的,要是有机会的话,还可能从那边带一些人过来,毕竟,北港这边也需要人手不是,而北方现在饥民遍地,北港这边沃野千里,带些人过来既能充实北港的人丁,开拓更多的土地,对咱们来说,只有数不尽的好处,这个风险还是值得冒得。” 看着面前的男子,颜如玉笑了笑,站起身说道。 “虽说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这个也风险太了一些,这次施大哥要是去的话,如玉就陪施大哥一起去吧。” “啊,你也去?” 闻言,施奕文愣住了,他诧异的看着已经走到门边的颜如玉,心想到。 那边可不适合女人啊! “如玉,那边兵荒马乱的,你最好还是呆在家里,毕竟,这边是根本,” 施奕文连忙开口劝说道。 “施大哥都不怕,如玉又怎么可能会怕?” 颜如玉回过头,一脸认真的看着施奕文,突然又笑了笑。 “到时候,让小月也一起过去陪你就是了。” 不明白为什么她忽然会有这样的变化。面对着她离去的背影,施奕文的心里冒出一个念头。 “偷吃……果然会曝光啊!” 第85章 军火买卖(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有人陪着的感觉,确实不错。 很难说得清楚,这种感觉,但可以肯定的是晚上有人陪着,必定是一夜缠绵。 天启朝的夜,摇动的蚊帐,还有让人浮想联翩的声音。这一切交汇在一起,必定会给人以难以言喻的享受。 清晨醒过来的时候,小月已经起床了。 等到施奕文收拾好起床后,在准备用早餐的时候,却感觉有些不适。 似乎有什么地方和往常不同。 “对了,小雪今天怎么没来?” 施奕文往门外看了眼,往常这时候,小雪应该跑过来蹭饭才对啊。可今天她却像是没影了似的。 “可能是在李先生那边读书吧,大小姐说的小小姐这阵子跑野了心,得收收性子。” 李先生。 施奕文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花白的胡子,花白的头发。穿的圆领衫,虽然有些破旧,可是却很干净,他是寨子学堂的先生。 北港是有学堂的,学生不多,有男有女。这或许也是颜思齐被称为“开台王”的原因,引移民、垦田地、建学堂、行教化,无论怎么说,他都配得上这个称谓。 什么是自古以来,自古以来从来不是随口说说的。而是一代代华夏先民“毕路蓝缕以启山林”的结果,这个自古以来,不仅包括台湾,就是菲律宾……当年海盗林凤也曾在吕宋引移民、拓土地,那不也是自古以来吗? 哦,对了,还有西贡,还有新加坡,马来亚,还有……好吧,自古以来的地方实在太多了,而现在,既然自己到了这个时代,所要做的就是巩固那些自古以来,让那些土地彻底归属华夏。 吃完早餐后,施奕文并没有闲着,而是在船厂里忙活着,整整一天,都呆在船厂里。在“黑珍珠号”完工后,船厂里并没有闲着,而是继续造起了双桅纵帆船,也就是所谓的“斯库纳纵帆船”,这种双桅纵帆船在18世纪开始广泛用于需要速度和抢风航行能力的场合,例如贩奴、私掠船以及渔船和探险船等。就技术上来说,他并不比“黑珍珠”那样的单桅船复杂多少,只是更长一些,更大一些。 当然,建造难度也“稍稍”大了一点,不过,有些东西是一通百般的。 对于北港的那些海贼,哦不,是对于那些水手来说,一座可以造海船的船厂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再为生计担心,尤其是眼下在大家伙都开始为出航做着准备的时候。 只要风势再稳上几天,就可以扬帆而去了。 去会安、去马尼拉、去巴达维亚,而在广州等地有的大明海船更会一路航行到印度,到波斯,甚至直到红海的苏伊士。 大航海时代,大明缺席了吗? 并不曾缺席! 实际上从隆庆开海的那天起,大明海商的足迹就踏遍了南海周围和印度洋各地。就像北港的这些水手们一样,他们就是大航海时代的参与者。 作为船主的郭怀一自然也是其中的参与者,他甚至还带了几个属下在船厂里帮工,这才不过只是几天的功夫,他对这位施公子就已经信服到了极致,倒不仅仅是因为他是颜家未来的姑爷,更重的是这位施公子有点石成金的本事啊。 别的不说吧,就是一个盐,那让多少人从中受益啊,这几天,杨天生、陈德他们那个不是咧着嘴笑开了花来。 终于,在船厂里忙活一天后,还不等施奕文到茶亭里歇口气,那边郭怀一就过来了。 “郭船主今天过来必定是有事吧,不知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 “施公子果然是个爽快人,其实我老郭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船上的弟兄们,这不我们出海的时候,没有赶上盐场,我不求别的,只是想和施公子一起做大炮,公子在船上不是说过会铸大炮吗?” 郭怀一显得非常直率,也没掩饰,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大炮?嗨,我当是什么呢,瞧我这嘴……跟你说实话吧,我只能说是知道一点铸炮的办法而已,但从来都没实践过,能不能铸出来像荷兰人的那样的大炮,心里可没有十足把握。” 合着郭怀一看中了大炮这个生意,这可真是……吹牛若得事,当初自己也就是在船上一说,说这个铸炮也不困难,说起来是不困难,可是自己啥时候铸过大炮啊,学的是冶金机械不假。 铸造大炮的技术不复杂也是真的。 可是懂得其中的道理和能制造出来完全是两个概念。知道原子弹原理的人很多,可有几个国家能造出原子弹? “这不要紧,比不荷兰人的也没啥,就是官铸的也比不上荷兰人的。” 郭怀一非但没失望,反而更上心了。在他看来,大炮这种东西本身就不便宜啊,只要能铸出来,那肯定能卖上高价啊,不是每个海商都有门道买大炮,但肯定是每个海商都需要大炮。要是大炮那么容易铸的话,还卖个屁啊。 “不知道公子有几成把握铸出来?” “这个嘛……六七成的把握,主要要看原料合适不合适。” 施奕文在脑海里回忆着在大学里学过的与铸造有关的知识,铸造的知识并不复杂,这个时代铸炮的工艺,说白了也就是基本的铸造工艺而已。 真正的问题是什么? 是融铁炉啊。 这个炉子的关系很大,当然还有生铁的原料质量,都直接影响着铸造大炮的性能。 仔细回忆着大学里学过的相应的知识,施奕文的心里觉得还是有一定的难度。毕竟那时候也就是在书上学学而已,压根就没有亲自动手。 现在上来就铸炮。 从那里下手呢? 这倒是一个事。 得,还是先找个老师傅吧。 具体操作环节太多,一时半会的也弄不太清楚,有个老师傅带带总是好的。 “原料是?是铁料吗?咱们这有,我这次回来带了十几万斤铁料,要炼铁山上到处都是木头,就是……” 看着施奕文,郭怀一说道。 “这个,这个股份制咋整,这还得施公子给个话。” 第86章 合作共赢以我为首(第二更,求推荐, 这天晚上,北港主寨显得很是热闹,今天倒也不是什么节庆,而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日子,可是篝火附近挤满了的人,人们的身份各异,既有船主、头目,也有喽罗,人们聚集在那里,他们吃着烤肉,喝着酒。 酒和肉,是男人的最爱,尤其是嗜酒,这和他们的生活方式是息息相关的,古今中外,常年和大海打交道的人都有嗜酒的毛病,甚至水手们的性格也是相似的,他们豪放且粗鲁、直率且易怒、热情且凶狠,似乎他们的性格也被大海影响了。 就像大海一样,有时候波涛汹涌,有时候风平浪静,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种性情,是普通人不具备的。 水手,其实本身就和普通老百姓不同。毕竟,在现在这个世界上就找不出比大海更为凶险的地方了,而在大海上讨生活的水手们,注定受到会大海的影响,在一次次生与死的考验中,早就养成了急时行乐的心态。 当然,他们现在聚集在这里,并不是为了行乐,而是为了另一件事。 股份! 对于现在北港的头目喽罗来说,他们已经清楚的看到那位施公子的能耐了,跟着施公子有银子赚! 人们的心情是再直白不过。 现在盐场的大秤分银子的事情,是大家亲眼所见,虽然分的不多,但可以肯定的是,盐场的银子那怕他们将来躺在床上,也会大把的分给他们。上次很多人错过了,现在听说施公子居然要办炮厂。 那怕是再让人难以相信又怎么样?人家办盐场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信他?可白花花的银子又岂能做得了假? 因为来历的关系,现在不少人都给他戴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已经有传言在私下里悄悄蔓延,说什么他出身南直隶大族,这些年一直在各地闯荡,在红毛番那边的时候,学了不少红毛番的本事。 这样传言说起来和他说的差不多,就连同知道一切的陈德也都有点半信半疑了。如果施奕文没有去过红毛番的地界,又怎么可能知道红毛番的那么多东西? 他怎么会造种从来没见过的船?甚至,他还会铸炮。 妈祖保佑,这人可是有真本事的。 和往日不同,虽然他们喝着酒,但是目光却不时的朝着另一边看着,那些船主们还在那里和施公子谈着,谈着股份的事情。 “怎么说呢?” 看着郭怀一等人,施奕文义正辞严的说道。 “咱们做生意,并不是说要把好处全都占了,这个股份制,说起来就就是为了让大伙都能挣到钱,这个买卖不能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生意,咱们还是按老规矩,还是入股吧,我的铸炮技术呢占三成股份,剩下七成股份咱们做个价,由大家伙购买,卖股份的钱就是炮厂的启动资金,用来建融铁炉,购买铁料进行试验。等大炮铸好了,再根据利润按照股份多少来分。” 施奕文依然和过去一样,还是把大伙的利益放在前面,对此他们倒也不觉得有什么意外,虽然在心里不少船主都寻思着是不是可以把喽罗们赶出去,但是这种事将来可以想办法去做,但是眼下啊……话还真不能去说。 为什么啊? 得罪人,而且还得罪自己人。 “一切安施公子说的办。” 这个大炮的买卖郭怀一是做定了,只是他还有自己的想法。 “这地方是大当家的地方,原料也是大当家,就是师傅那也是大当家的,依我看,这炮厂得有两成的份子归大小姐。” 看了郭怀一一眼,施奕文微微一笑,好家伙,这人确实是颜家的人啊,上次弄盐场的时候,杨天生、陈德他们可都没这么说啊。 “两成不行,两成太多了!” 张弘直接摆手说道。 “一共就十成股份,一下子就砍掉了一半,咱们喝西北风去?” 张弘倒也不介意得罪人,其实他们本身就是商人,关于商业上的利益难免会争执一二。 “喝西北风?这地方是大当家的,原料也是,师傅也是,大小姐出银子占两成分子,有什么不合理的?” 郭怀一说话时候,颜如玉并没有说话,在盐场掏银子占了一成的份子,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少了点,炮厂……两成股份,她是志在必得的。 “那要是施公子造不出来大炮呢?” 张弘转着眼珠把话题给转移了出来,铸大炮那事可难了。那事可不是随便拉出一个人,就能造出来的。即便是造了出来,也不一定顶用。 “我要是造不出来浪费的也不光是你的钱,还有其它人的股份了啊。生意本身也有风险,但谁做买卖没有风险?我这个办法就是把风险均摊到大家伙的头上,如果这是一家人的生意,你赔上了几万两银子,肯定心疼?可是这么多人,每人赔上个几两十两银子,这叫风险共担。” 施奕文很愿意给他们讲一讲公司的组织形式,不怕他们学以致用,就怕他们不学,为什么英国可以征服世界,去看看东印度公司的股份组织形式就知道了。自己未来就是要影响大明朝朝着海外发展的,海外拓殖是要担负风险的,股份合作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成则共利,亏,也亏不了多少。 英国就是靠着股份制征服了世界,现在施奕文需要的就是照猫画虎而已。 “可是赚得也就少了很多!” 张弘就是海贼,可实际上也是个生意人,甚至他的生意里本身就有股东,自然能听明白了股份的意思,但是生意人嘛,总想着要多挣一点。 “当然啦,风险越大、利润越高!其实,单独就炮厂来说,我完全可以自己干,赚了全是我的,可是赔了的话,也是我全赔。所以,我才要弄这个股份制,风险共担嘛?” 施奕文直接了当说道,他用技术用股占三成多吗? 不少,但技术的是无价的。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三成股份,他才能占据主导地位,当然再加上如玉的两成,那就是绝对的主导了。 股份制早就确立下来了,但是现在确立的是什么? 是未来! 必须要在无形之中把自己对这里的掌握权确立下来,当他们习惯了,自然也就习惯了。 什么事情总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第87章 想发财铸大炮(第一更,求推荐,求收 北港不大,可是该有的都有,木匠之类的那是必须要有的,甚至还有陶匠,他们生产的陶器是生活必不可少的,毕竟,这个年月很多普通人家用的盆啦、碗啦都是陶器。 当然,也有铁匠。 在这一点上,北港与传统的中国村落是极为相似的,不仅仅只是男耕女织,小手工作坊自然也是少不是了的,当真应了那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自给自足倒也像是世外桃源。 不过这里总归和传统的村落不太一样。比如铁匠铺里的铁匠是几个倭人。 “……太郎是我爹从长崎请来的铁匠,不仅会制刀,而且还会制鸟铳,甚至还会造盔甲,太郎家的手艺传承了几代人,造出来的兵器,都是最上乘的。” 往铁匠铺去的路上,颜如玉一边走一边介绍着。 “那他为什么会投奔老当家?” 施奕文好奇道。 “哎,还能是为了什么,说是倭人工匠做牛做刀还拿不着银子,可银子又算个屁。那年有一个武士在他家取刀,正在试刀时,他媳妇走了出来,结果他媳妇被一刀砍成了两截,太郎从那之后,就动了离开日本的念头,搁武士的面前,人根本就不是人,武士在街上走着,平常百姓要是不跪下来,甚至那怕是跪下来抬头看他们一眼,那也是不敬,一个不高兴砍掉了脑袋,那也是白搭,试刀丢了命,那是你的荣幸。这不后来大当家就把他们一家给带了出来。” 郭怀一的解释,让施奕文一愣,就这……这就是日本工匠古代的待遇?难怪日本人骨子里喜欢强者,弄了半天根子在这啊,被虐惯了。 得,往后有机会,好好的虐虐吧! 他们前脚刚来到铁工铺,里面正在指点着学徒打铁的铁匠就连忙赶过下跪伏拜道。 “见过大当家、见过船主。” “太郎师傅,快快起来吧,咱们这边不兴这个。” 颜如玉吩咐道。随后她又简单的问了几句,才说明来意。 “铸炮?” 太郎诧异道。 “大小姐,我们这里有胡师傅修和化铁炉,虽然可以化铁,但是这炮怎么铸我们的却不知道。” “没事,我知道。” 施奕文随口说道。 “走,带我到化铁炉。” 化铁炉就在铁匠后院,是一座两米多高的化铁炉前,工匠们正往里面倒着木炭。木炭炼铁! 看到这一幕,施奕文点头说道。 “郭当家,你从船上带来的铁是木炭炼的,还是煤炼的?” “都是福建本地的铁,当然是用木炭炼的,煤?福建没有啊。” 郭怀一的回答,让施奕文笑道。 “也是,也是,这样的话原料就没问题了。” 中国古代最先开始用煤炼铁,尽管煤的燃烧值高于木炭,所以能够节省下大量的木炭。但是用煤炼铁的缺点是产品含硫量较高,所以导致铁的质量很差。这也是为什么“鸟铳只能用闽铁”的原因,因为在明代全国只有福建是用木炭炼铁,不是他们不用煤,是因为这个时代,福建压根就不产煤。 但是对于制造火器来说,木炭炼铁却是再好不过,要知道在大航海时代,英国海军的铸铁炮采用的瑞典铁,不仅有低磷的特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木炭炼制,甚至在发明焦炭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海军铸炮仍然采用木炭以保证火炮性能,这也是英国海军称雄于世的秘密之一,相比之下,他们的对手——法国人的铸铁炮炮手们用起来那是一个提心吊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炸了。 “可惜没有合适的设备,要不是化验一下生铁的品质倒也不错。” 施奕文暗自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咱们这个炉子,一炉子能出多少铁。” “回公子话,800斤,最多能出一千斤。” 一千斤,也就是六百公斤,荷兰人的大炮是多重来着? 得,还是先回去称炮吧。 不过在离开之前,施奕文还是吩咐作坊这边做一些准备,比如准备些砂子啦、细土啦,锯末之类的原料。 铸炮是一门科学,并不是说只要会浇铸铁水就能铸出大炮,肯定能铸出来,但性能肯定没有办法保证。经过上百年的演变,欧洲的铸炮技术早就演变成为一门科学,从炮口的直径,到炮尾的厚度以及身管倍径,都有着其相应的比例在其中,这是欧洲人用上百年的时间研究出来的。从头摸索费时费力不说,而且还是不入其门,最简单的当然是山寨了。 离开铁匠铺之后,施奕文就忙活了起来。忙活的事情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在那里测量火炮的尺寸。 在中国“逆向工程”是任何一个工科生都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其实这个技能倒也不复杂,在另一个世界机械部件的逆向测量早就实现了电子化,可搁这边施奕文甚至只能自己自制工具,毕竟,空间的那座超市里卖的只有简单的尺子之类的测量工具,不过即便是如此,倒也够了。 “炮口直径……” 小心翼翼的用简易的自制量具测量着大炮的尺寸,施奕文一边作着记录,在测量的时候,他还会研究一下火炮的材质,尽管研究不出什么来,但仍然可以看出来,这些铸铁炮的材质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 其实,这个年代欧洲的铸铁炮技术并不怎么先进,根源就是铸铁技术不发达,古代论这个技术,还得看中国,利益于先进的铸铁工艺,澳门炮厂出产的铸铁炮甚至都是名牌货,不但卖到大明甚至返销到葡萄牙在印度、非洲的殖民地。 不过这并不妨碍人家点对了科技树啊。最终靠着引进中国铸铁技术的他们一步步的发展出了现代冶金。 “等回头攒足了材料,咱也先弄台炼铁高炉,直接把铁的质量弄上去再说。” 施奕文的心里寻思着的时候,手头倒也没闲着,在那继续测量着大炮的尺寸,虽然在测量内膛时碰到了一点问题,但对于工科生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问题,很轻易的解决问题后,当天晚上一套10磅大炮的图纸就新鲜出炉了…… 第88章 水力与铸炮(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其实,打从施奕文来到北港,北港就一直在变化着,而变化最大的恐怕还是船厂。 曾几何时,船厂不过只是一个只能造小船的作坊,而在过去的日子里,却在不断的变化。 最大的变化当数河边的锯木厂。这个锯木厂用的水力锯木机,这种往复式的水力锯木机大都是用硬木制成,早在罗马时代就已经被发明,但在却从没有传到东方。 所以在东方锯木料还是像那首儿歌里唱的那样“拉大锯”。 在见识了两人拉大锯的效率后,施奕文自然想到了这种往复式的水力锯木机,它的结构非常简单,无非就是水车、传动轴以及曲轴等部件,大都是用木头制成不说,甚至就连锯片都可能直接用旧式大锯的锯片。 于是乎很快在河边就耸立起了一座水车,水车旁建了一座水力锯木厂,从那之后厚薄不等的板木、方梁就源源不断的从木厂运出来,大大加快了造船的速度。而这两天,木厂里又多了一台新机器。 水车驱驱动着传动轴通过齿轮驱动另一根传动轴,如此几经调整后,最后又驱动着一根简易的木车床。在牛皮皮带驱动下,带轴飞速的转动着,车床上一根长达近七尺的桧木在削刀的削旋下被迅速削圆。 “砂模铸造用的木模,虽然对木材的种类没有限制,但是因为木材的区别,模型的寿命是各有不同的,如果用寻常的白木,寿命约只有几十次,而且易变形,所以要选好木材。咱们现在用的桧木,就是最好的模型材料,它的使用寿命差不多为2000次,这是因为其耐湿性强,且材质较轻软,耐韧性强,因此远比其它木材更适合制模……” 桧木在大陆很少见,但桧木在台湾却分布非常广泛,而且大都是高达数十米的巨材,尽管台湾桧因为其材质轻软并不适合造军舰的船身,但用在商船上倒也没有那么多讲究,“黑珍珠号”就用了不少桧木。 当然,现在桧木用在模型上却是最好的原料。 “这,这可真是神了!” 看着木料在刀刃下切出了木屑,所人无不是一副瞠目结舌的模样,什么水车啦,水磨啦,他们都听说过,可像现在这样用水车锯木头、削木头,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这水力也太方便了吧! “郭当家,您不知道,咱们这锯厂开上一天,锯出来的木头造一艘船都用不过,那像过去,单就是锯木要头都能累死个人,我瞧着公子的这个车床,用来车桅杆倒也不错,到时候肯定也能省下不少工……” 跟着师傅学久了,就连方大洋也知道节省人工了,当真是跟着什么师傅学什么。 “难怪那么快就把船给造出来了。” “我看最合用的还是木钉,方师傅,咱们船上的木钉都是要尽量圆一些,这不是正合用吗?” 其实从古至今工匠是最喜欢思考的一群人,过去他们很少考虑改进工艺,说白还是因为人力充足,可是在北港这地方,最欠缺的就是人力,现在有机器,当然立马动起脑子在这上面了。 “对,对,还有钻孔,依我看咱们还可以弄一台差不多的机器,专门给龙骨钻孔……” 听着工匠们开动脑筋说道着如何利用水力的想法,施奕文只是在心里微微点点头,并没有有干涉他们,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就很好,等到有人真正的改进出了类似的设备时,再给他们奖励也不迟。人力不足的局面会驱使他们做出相应的变革,这倒也是件好事。 如果他们开动脑子的话,没准很快就会意识到,水力的应用范围之广将远超出他们的想象。眼下不急,慢慢来。 在水力车床的切削下,木制炮身慢慢成型了,在测量好它的尺寸后,加装了木制的炮耳,铸炮的模型就此之完工。 等模型送到铁器作坊的时候,化铁炉前面已经放了个长度超过两米的砂盒。 “公子,砂子已经照您的吩咐配好了。” “行,我知道了。” 仔细检查了一下铸砂的质量,施奕文点头道。 “这个砂子的质量很好,按之前的配比来配料吧。” 随着他的吩咐,工匠们开始忙活了起来,他们大都显得有些好奇,甚至有些兴奋。 “砂子也能当模范?” 砂模铸造! 对于这个时代而言,“砂模铸造”无疑于横空出世的“黑科技”,这个时代铸炮用的都是沿用几百年的泥模铸炮,虽然技术成熟,但缺点也很明显,它的外范和形芯用粘土制成,透气性低,很难干透,经过炭火烘烤经常外干内湿,浇铸时产生潮气,使所铸火炮经常有蜂窝状孔穴。慢慢阴干的话,至少一两个月的时间,可即便是如此,也有很多缺点。 “……砂模铸造和泥模相比,除了模型不用阴干,可以立即使用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透气性好,就像咱们现在用的这个混合砂,就分成两种类型,其内层是用细砂,它的特点是表面质量好,铸件表面光滑,但是细砂的排气性差,所以不能全用细砂,只需要用在内层,而外层则全是粗砂,尽管粗砂表面质量差、粗糙,但是其排气性好,这样两种铸砂混用就形成了外粗里细模型,如此一来既兼顾了表面的光洁又保证了的排气性能,避免了火炮时常会有蜂窝状孔穴……” 或许施奕文并不了解怎么铸造大炮,但是对于金属铸造他了解不了,毕竟书上都写着呢,当然,唯一的问题就是炮芯定位,这涉及到固定型芯等一系列的问题。其核心就是如何正确的放置模具的型芯,以使得炮膛与炮的外部真正同轴,否则炮就打不准。 这个问题看似不起眼,但恰恰是铸炮中最困难的地方,不过,在铸造学中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最简单的办法是交给地心引力,但这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费了一些功夫终于完成炮芯的定位后,施奕文抬头笑道。 “好了,开始浇涛吧!” 第89章 大买卖(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开铸吧!” 随着一声叫喊声,铁水从化铁炉中流淌出来,火红的铁水沿着铸槽一直流至砂箱顶端的浇铸口之中,铸孔入不时的升腾着些许热气,甚至就连同铸坑里的木制砂箱缝隙,同样也是如此…… 不过只是片刻功夫,数百余斤铁水便浇入砂箱里头。 在铸造完成后,施奕文又吩咐道。 “再在不要着急开箱,等到它自然冷却之后,再打开砂箱!” 即便是隔着砂盒的木板,仍然可以感觉到铁水散发出来的热量,砂箱里的炮坯正在缓慢的散发着热量,以自然冷却。 炮杯的冷却需要多长时间? 大概需要四五十个小时。 这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但是这施奕文的脑海中却在思索着另一个问题的。 “这个炉子虽说是旧式坚炉,可是却也用风箱鼓风,如果把风箱改进一下,先增加鼓风量,再增加了一个暖风道,肯定能提高炉温,这样一来,铁水的温度就会增加,生铁液中的硅含量应该也会有所提高,而硅石又是促进石墨化的重要元素。砂模的热传导系数小,铁液能有充分的时间从高温逐渐冷却,进而自然析出石墨,这样就能形成优质的灰口铸铁。灰口铸铁的韧性要比白口铁好得多,不仅能提高火炮膛压,减轻壁厚,而且灰口铸铁可以用于金属切削加工……” 施奕文之所以会考虑这个问题,是因为那座水力作坊,只要经过简单的改进,他就能制造出一台“水力膛床”,或许和简·莫兹利在17世纪发明的卧式钻孔膛床有一定的差距,但即便是最原始的卧式钻孔膛床钻出来的炮膛,肯定也比现在铸造的更准确。 这个技术说复杂倒也不复杂,说简单倒也不简单的,但是完全可以尝试一下,毕竟,有现成的水力可以利用,只要设计一台简易的机床就行。不过,似乎眼下并没有什么必要,毕竟实心炮坯需要更多的铁,而眼下他的铁并不多。 等将来有了足够的铁再说吧! 炮坯自然冷却整整用了五十多小时,直到第三天,炮坯才完全冷却下来,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砂箱被打开时,在敲散铸砂的时候,虽说炮坏上还带着数十个铸铁流入通气孔形成的尖刺,但是随着工匠敲断尖刺、用铁刷子洗去炮身上的砂土, 光洁的炮身就呈现在众人的面前。 “好,好家伙,这,这家伙瞧着可比红毛番的还精细!” “可不是,光看着可不比铜炮差。” “要是再稍微打磨一下,肯定不比铜炮差。” 众说纷纭中,张弘、李俊臣等人无不是目光复杂的盯着这门大炮,这门大炮或许不大,可给他们带来的冲击,远超过那艘单桅船。 船是个地方都能造出来,他们想要船,可以从福建、广东,甚至马尼拉、巴达维亚从各个地方买,但是炮呢? 那怕他们想买,而且愿意花高价买,也得看人家愿不愿意。他们当初为什么千方百计的讨好荷兰人,说白了,就是因为荷兰人的手里有炮!他们可以花高价从荷兰那里买到所需要的大炮。 但,施奕文却铸出了大炮。 往后,他岂不是想铸多少,就铸多少,瞧着那台小小的化铁炉,化一炉铁需要多长时间?一炉铁才多少钱? “一千斤铁多少钱?” 张弘忍不住说出了声来。 “即便是运到咱们这,顶多也就是划十几文钱,这门炮……” 李俊臣愣了片刻,然后说道。 “即便是算上工钱,也就值二十来两银子。” 他的话声传到施奕文的耳中,他立即大声说道。 “李当家说笑了,这二十几两不过是原料,这铸炮还有工时呢,还有厂子里的利润,像这样的一门炮,出厂价没有一百五十两是不行。” 随后,他又特意强调道。 “这只是炮身,要是加上炮车的话,怎么着也得二百两银子。” 二百两,贵吗? 不贵。搁过去,他们至少要花七八百两银子才能买到这么一门炮。 “二百两,那可不就是十倍的利润!” 惊愕中,郭怀一突然喃喃道。 “咱们买福建的铁太贵了,一斤至少得十文钱,要是佛山铁顶多也就是七八文,即便是算上运费,那也能便宜不少,到时候那利润可就不止十倍了……” 郭怀一的神情显得有些激动,他之所以会如此激动的原因是因为他知道,这样的大炮多容易卖。 大明的海船岂止万千,那艘海船不需要大炮?即便是每艘船上只买个三四门,那可就是几万门大炮的生意啊! 几万门大炮! 可不就是几百万两银子! 对了,还有那些土王,他们肯定也需要大炮,这个市场之大,远远超出众人的想象。 一时间,众人盯着这门大炮时,盯着的那里是大炮啊,分明就是银子! 白花花的银子。 在众人激动的目光中,大炮的铁芯也被抽了出来的,在炮芯抽出来时覆盖在铁芯上的砂土也随之散落下来,尽管那些砂土还没完全去除,一旁的工匠就已经有些焦急把手伸进炮口处,他先用手摸着炮膛,然后激动的说道。 “施公子,这炮孔里头可是光滑的很,只有一丁点毛刺,用铁刷子刷几次就行了……” 技术的进步是不断的累积的,这个时代铸炮,同样也需要对炮膛“镟洗”,不过这种“镟洗”用在青铜炮上很方便,可以让炮膛变得更加光滑,而在铁炮上往往只是象征性意义的,因为白口铸铁根本就不可能膛铣不了。顶多只有磨掉炮膛内一些较大的突起而已。 还是需要灰口铸铁啊! 施奕文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只有有了灰口铸铁,才能用钻床钻磨炮膛,让炮膛变得更加的光滑。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现在这门炮的炮膛光滑度肯定超过它的荷兰原版,毕竟,这年月大家用的都是白口生铁。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样子货。 是不是样子货,打上几炮也就知道了! 第90章 这个我也会啊(第一更,求推荐,求收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一阵马队缓缓的走着。 一路上,郑一官都是一副心魂不定的模样。 怎么可能呢? 他的船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到了奥伦治? “不对啊!” 又一次郑一官喃喃自语道。 “大哥,怎么不对了?” 郑芝虎问道。 “他的船怎么会那么快就到了地方呢?老二你说说,这天底下那有这样的道理,他就木头钉子钉的船,非但没有沉,而且还那么快就到了地方,这简直,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在郑一官的集训中,木头钉子钉的船,肯定是会沉的,可是那艘船不仅没沉,而且速也超出他的想象。 “不可能啊……” 又一次他自语道。 “船怎么可能那么快呢?难不成他会飞?” “大哥,那人可能真的有什么神通啊,” 郑芝虎心有余悸的说道。 和大哥、老三不一样,那天晚上的经历让他彻底的相信,那人不是一般人,能不得罪就不得罪,可大哥、老三他们偏偏不听,你瞧,又让人摆一道了吧! 心里这么寻思着,他倒也没有说出来,他已经说了太多次了,可是大哥就是不听。 “神通?” 郑一官冷笑道。 “要是这个世上当真有神仙,有人有什么神通,这天下早就太平了,那些鞑子又岂能祸害大明,他有本事到辽东使使去,去救救那些挨饭的老百姓去,神通,这世上就没有神仙!” 既然没有,那大哥你为什么信天主教? 郑芝虎看了大哥一眼,然后叹了口气。 “大哥,何,何必呢?” 这边他的话未说完,郑一官就冷笑道。 “何必,什么何必,我告诉你,老二,有的事情,咱们不去争,他就会和咱们争,这事没完!” 看到老二一另欲言又止的模样,郑一官说道。 “老二,那小子干的都是什么事?你瞧见没有,这次到奥伦治又抢老何那边的炮给弄走了,这一下子咱们得多花多少银子?至少得多花几万两,你没和红毛番打过的交道,你不知道,那些个红毛番啊!一个个做起生意,心黑着呢!” 冷冷一笑,郑一官得意道。 “也就是我,能在他们面前不吃亏。” 郑一官的语气显得颇为得意,其实他和荷兰人的关系倒也不错,去年荷兰人在澎湖时,他就是荷兰人的翻译,实际上,在未来几年的崛起过程中,他也得到了荷兰人的支持,这正是他最终成为海上霸主的原因之一,正是靠着荷兰人的支持,他购买了大量的火炮、火药,然后成为这片海域的霸主。 “你瞧见没有,这次咱们带回来的那两门大炮,一门才一千两银子,我告诉你要是换成其它人,没有一千五百两都买不到,他姓施的这次……” 突然一声炮响打断的郑一官的话语,他愕然的抬起头来,目光中充满了疑惑。 “是谁在发炮?” 抬头朝远处看去,果然看到远处一片硝烟。 “李二狗,你过去看看!” …… “快看看,有没有炸膛!” 不等硝烟散尽,施奕文就第一个冲了过去,然后冲到炮位上。仔细观察着那门火炮的炮身有没有裂纹。甚至还特意取出了放大镜。 不错,没有裂纹。 “继续试炮!” 在众人的注视中,炮手们立即用包裹着几层棉布炮杆沾着水,然后塞进炮膛之中,将炮膛擦冷之后,又用干布炮杆擦去其中的水分,然后加大火药量继续试放。 在震耳欲聋的炮声中,一脸茫然的郑一官赶到时,恰好见到施奕文。正在命人将炮身取下,然后竖置起来,往炮膛里倒水。 “把水倒进去放置一天一夜,如果表面渗出水迹,就表明此炮不可用,如果表面无水迹渗出,即可配三百发铁子,就继续这里进行试放,每天至少打五十炮,每打50发炮弹之后,再装水查验,这样一直打下去,不要停,直到炮身打出裂缝之后,再看看到底打了多少发炮弹……” 新铸造的火炮总要知道它的寿命,只有如此才能安全发射。 听着施奕文的话,郑一官诧异的问道。 “二哥,他在干什么?” “咦?老六,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疑惑中,杨天生笑道。 “你来的正好,这下咱们可是发达了,你瞧见没有,那炮,就是施公子让人装水的那门,那炮就是咱们铸,咱们能铸大炮了!” “什么!” 郑一官惊愕道。 “二哥,你说什么,咱,咱们会铸炮了?” “是啊,你没瞧见嘛,就在那边试着呢!我和你说啊,老六,过去咱们觉得这炮可贵可贵了,可实际上,这炮真他么的便宜,一门顶多才几十两银子!也就是比铁稍微贵点!” “什……什么,便宜,比,比铁稍微贵点……这,这怎么可能呢?” 瞬间,郑一官整个都懵圈了,他愕然的看着那门大炮,呆若木鸡的脸上表情那一个复杂。 才,才比铁稍微贵点。 在郑一官喃喃自语的时候,郑芝虎失声说道。 “大哥,这,这,咱们这次可是亏大了!” “什么亏大了!” 杨天生疑惑的功夫,郑芝虎就说道。 “我大哥花了两千两买了两门大炮……” 瞬间,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郑一官,面色铁青的他看了一眼老二,你不说话会死吗? “我,我……” 郑一官看着他说道。 “我这炮可是十八磅的大炮,我告诉你,这样的大炮我可是装在船头上的,一炮就能轰沉一艘船!” 随后,他又说道。 “况且他能铸炮又怎么样?火药!火药他从那里弄过来?那火药还不得得从红毛番那边买?” “火药?还用买吗?” 施奕文笑道。 “我自己就会造啊!” 随口一说,憋的郑一官有些恼羞成怒道。 “你会,你什么都会,火药谁都会配,可别忘了,能用在大炮的火药可不是一般的火药!那都是芝麻粒大小的火药!” “哦,就是粒化火药……” 施奕文颇为为难的说道。 “这个有什么难的,我也会啊!” 第91章 火药(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其实,造火药真的不难啊! 无非就是一硝二硫三木炭嘛。 有什么难的。 难得是什么? 难得是原料的提纯,主要还是硝酸钾和硫磺的提纯。尤其是前者,它的纯度直接关系到火药的威力。至于火药造粒更是军用火药不可或缺的技术,因为粉末状的火药在作战时有许多缺点,比如运输不便、燃速不均匀、容易受潮等。但这还不是最致命的。 “最要命的是,粉末药在船上根本就不经用!” 郭怀一的语气显得有些激动。 “施公子,你不知道,过去咱们也寻思着,这火药和火药又能有啥区别?虽然咱们自己制的没有人家的力气大,可勉强能用不是?不曾想,到了船上却完全不一样,别说是力气小了,有时候甚至就点不着,你说这是不是邪了门了?难不成当真是这水克火,寻常火药到了船上就不能用了?非得用什么密法不成?” 郭怀一的话,让施奕文笑道。 “那有什么密法,郭船主,不能用是因为粉末状的火药在海上颠簸时,自身重量不同的硫磺粉、木炭粉和硝石粉就会相互分离开来,其中密度最大的硝石粉会沉淀到火药桶的底层,最轻的木炭粉则会处于火药桶的表层,这必然会使得火药威力下降,时间长了当然也就点不着了!除非在使用前,除非将火药全部倒出重新混合起来才行。” “这个弄成芝麻粒的就行了?” “没错,颗粒化火药就能避免这些问题,颗粒化的火药在海浪的颠簸中,虽然也会分层,但无非就是大粒的跑到火药桶底层,小粒则跑到火药桶表层,但这不会影响火药的质量和使用。” 解释着两者的不同,施奕文甚至都没看一眼郑一官,就随口说道。 “咱们寨子里有硝石、硫磺吗?咱们现在就配制火药,不能光卖炮不卖药不是,这个要是办好了,一样能挣大钱。” 这年月别说卖炮了,就是单卖火药一样能挣大钱,杜邦家族靠什么起家?不就是靠卖黑火药嘛,靠着黑火药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化工帝国。 “你、你真会?” 出了个大丑的郑一官,盯着施奕文,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阵,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你说呢?” 丢下这一句话后,施奕文转脸朝颜如玉走去。 “如玉,咱们得另外寻一个地方,这火药厂毕竟有些危险,不能离寨子太近了。” “施大哥,说的是,一切就按施大哥的意思办吧。” 颜如玉的脸上带着笑容,现在有他在身边,她觉得一切都很轻松,似乎没有什么困难的地方。 “行,那回头我再挑个地方。” 转身离开的时候,施奕文的目光不由的落到那两门拉在大马车上的大炮,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一千两啊……” 一千两银子就买了这么两坨铁疙瘩? 他的目光让郑一官的脸色微微一变,又被鄙视了。 “老六啊!” 恰在这时,张弘走到他的身边。 “嗯?” “你这几千两银子花的可真是……哎” 摇头长叹一声,张弘便转身离开了,往前走的时候,嘴里还喊着。 “施公子稍等,稍等,我有点事儿和你商量一下。” 商量什么事? 当然是买大炮了,大炮那么贵,谁船上不差个几门,这年月,船上有炮才安心。 有炮,当然要有火药。 制作火药简真不要太容易,硝酸钾的提纯,那怕就是没有像模像样的工具,施奕文也有自信能甩开这个时代二百年,即便是原料的粉碎,他也知道用木制的转鼓,比用木臼碾出的原料更细,转鼓复杂吗?就是一个有盖的木桶加上两个木球而已,嗯,再加上一个转盘,就是利用离心原理碾磨。 不过最关键的还是火药的造粒,早在15世纪初欧洲人认识到了颗粒火药的优点时,甚至有人认为一磅颗粒火药的威力就相当于三磅粉末火药的威力,当然这里对威力进行了夸大,但也可见颗粒化技术对黑火药的威力提升。 火药造粒,最简单的办法是用造粒机。在没有造粒设备的情况下,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把火药混合米汤再用木铲搅拌混合,一直拌合成用手一捏可以成团的药团,再用抓着药团来回搓动过筛,从而得到大小一毫米左右的火药粒。 “就,就这么简单……” 看着筛网下面落下的火药粒,郭怀一傻了眼,过去在他们看来颇为神秘的火药造粒,居然就这么简单。 “就,就是火药加米汤,再个筛子就行?” 别说,有的事就是这么简单,施奕文笑道。 “没什么复杂的,要是有压力机的话,就更简单。” 简单吗? 造粒的过程简单,可原料提纯复杂啊,施奕文并不害怕有人学会造粒,但是原料提纯……以现在的水平来说,他们制取的硝酸钾的纯度能有90%都是老天保佑了。 原料的纯度,甚至木炭的木材种类,都会影响到火药的威力。什么芝麻杆啦,柳木啦,那怕就是木材的炭化程度,也会对火药造成影响。总之,细节海了去了。科学在什么地方? 就在细节之中! “这,这样就好了?” “还不行!” 施奕文摇头说道。 “现在的药粒还有尖角,而且表面还有些粗糙。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加工。” 摇头之余,施奕文又喊道。 “徐虎,把那个皮鼓拿过来。” 所谓的皮鼓,就是一个木框皮桶。 “施公子,这是干什么?” 见他们将火药装进皮鼓,郭怀一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模样,然后眼巴巴的看着他们把皮鼓是装在制陶盆的转盘上,随后不停踩着转盆皮鼓高速转动起来。 “在皮鼓转动的时候,鼓里的药粒尖角会被磨去,使其表面圆滑,降低它对摩擦的敏感度,而且还能填塞表面上的小孔,使火药粒的外表面致密并减少在运输时药粒掉末,滚光后的药粒不仅能起到一定的防潮作用,甚至还能提高威力。” 等到一切都处理好后,十数斤像小米粒般大小火药便置于布上,开始在正午的骄阳下晒干药内的水份。其实这并不算完工,如果有石墨的话,还可以加入石墨抛光加防潮,防潮效果几年不会受潮的那种。 第92章 下南洋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肥肉再肥一点? 无非就是开垦更多的土地或者提高相应的产量。 产量。 想到产量施奕文想到了空间超市里的红薯和土豆,那些都是高产作物啊。甚至还有种各样的五谷杂粮。 要是把它们引种到这里,它们的产量必定是惊人的,可即便是再惊人又有什么意义? 利益越大,顽固派就越顽固! 想要打倒顽固派,非常简单,要么肉体消灭,要么就是瓦解他们的利益,怎么瓦解呢? 朝着远处的船厂看去,即便是从这边都能看到那边高耸的桅杆,然后施奕文想了想说道。 “如玉,等新船造好了,我打算去一趟会安。” “去会安?” 颜如玉诧异道。 “对,去会安那边一来是卖货,至于二则是买粮食,” “买粮食?” 颜如玉摇头道。 “施大哥,粮食不用买的,再过几天粮食就收下来了,往后咱们这边应该就不用再为粮食发愁了。” “去买粮食不是这个原因。” 施奕文看着如玉说道。 “我这几天和郭怀一他们都聊过,离咱们最近的,粮价最便宜的就是会安,一石稻谷才不到五钱,漳州都要二两银子了,我算了一下,新船差不多能装两万石货,这一船粮食就能赚到上万两银子,来回的话,最多也就是半个月功夫,然后从这里再把粮食运到辽东的话,这两万石粮食,保不齐就是十几万银子。” 辽东的粮价贵啊! 辽东眼下什么最贵? 也就是粮食了! 其实,不但辽东的粮价贵,现在大明各地就没有粮食便宜的,再过个十几年,甚至就连江南都是遍地饥荒,有地方到了人相食的地步了。小冰川期带来的粮食危机,并不仅仅发生在北方,同样也影响到了南京,只不过是轻重的问题。 “辽东的粮食真有那么贵吗?” 颜如玉诧异道。 “还有更贵的时候,只要咱们把这条商道给趟开了,往后单就是粮食生意,就能让咱们受用不尽。” 粮食最贵的时候有多贵? 崇祯十三年河南,米价54两,崇祯十四年山东,米价154两……那个时候,银子不值钱,值钱的是命! 何止是受用不尽啊! 施奕文的心里早就谋划好了一切,从从东南亚运米到北方贩卖,挣取暴利,途中在上海收购棉布、生丝。回程时再搭载流民回北港,在北港垦荒种田,再把棉布、生丝瓷器等货物贩卖到南洋。这样一来一往,利润空间是小,更重要的是什么? 是人! 源源不断的移民将一船一船的抵达北港,然后以北港为中心向周围垦殖,相比于福建,北方的流民更多,他们的境遇更为悲惨,他们抵达这里后,可以在这里开垦更多的土地,而北港也必定将会因为流民的大量涌入而日益繁华,毕竟,人才是一切的根本。 有了人,不仅可以开垦大量的土地,而且还可以生产包括棉布在内的各种商品,也可以建造更多的大船,拥有更多的水手,把更多的流民从北方运到北港。 并不仅仅只是北港,自己的商船还会把他们运到东南亚,在东南亚沿海建立贸易站,以贸易站为中心开垦土地、建立城市,最终,一个个移民点会把整个东南亚沿海串联在一起,到那时,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将会出现在世人的面前。 现在,大明的粮食危机以及将来的大旱,对于施奕文而言,就是一个机遇!一个改变世界的机遇! 当然,实现这一切要很多年,而且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事业总要先开始第一步吧! 而眼下的第一步,就是要把这条商路趟出来! 半个月后,也就是在寨子刚刚忙完农忙的时候,船造好了,这是一条五十米长的双桅纵帆船,之所以能造这么快,完全利益于水力锯木机、木车床等机器的使用,其实这个时代造船的速度都很快,就像1613年日本建造的那艘500吨的西式盖伦船,只用了45天,那艘船甚至横渡了太平洋,一直航行到墨西哥。在日本人的驾驶下,在西班牙水手的协助下。其实建船的时候,也是在西班牙水手的指导下。 这次远航施奕文只带了两艘船,除了“黑珍珠”号外,就是这艘“黑风号”,为什么用“黑”,因为船是黑的。 出行前,施奕文让做了一件事儿,就是把船上携带的淡水全部烧开,然后灌倒坛子里用胶泥密封,虽然去会安要不了多长时间,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早做准备的好,那怕是空间里有足够的水和食物,那又怎么样? 这天上午,两艘船驶出了北港溪,其实,出海的船并不仅仅只有他们,还有郑一官的船,现在北风已经吹起来了,正是乘风南下的时候。 盯着那两艘黑船,郑一官的表情有些复杂。 “六当家,我听说施公子、郭当家他们是去会安。” “会安,会安那地方卖不动货的。” 郑一官冷笑道。 “有快船不跑马尼拉,偏偏去会安,那地方早就让广东的商人给跑烂了。” 对于会安那边的情况,郑一官早就是了若指掌,一般情况下,他是不会去那种地的方。 “就是,六当家,那地方能有什么生意?什么棉布也好、瓷器也罢,说白了都是广东人的生意,他们这么冒冒失失的闯过去,不让人家给轰出来就是客气的了,那些个广东商人,眼里可不一定能容得下他们!” 地域之分,这个时代的即便是海商,也会因为家乡的关系分成各种商帮,这些商帮垄断着某些港口的生意,让外人很难涉足其中,这也是郑一官他们爱好西洋人打交道的原因——人家可不问你老家是那的,只要能赚钱就行。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那两艘黑船一前一后的,居然满帆朝着深海驶去,眼前的这一幕,让郑一官愣了好一会,才说道。 “他们怎么一下子就趟进黑水洋了,他就不怕被风给吹跑了吗?” 第93章 肝脑涂地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被风给吹跑? 帆船当然会被风给吹跑,只不这个吹跑必须要在人的控制之中,这个时代大明的海商受限于导航技术等各方面的原因,往往都是沿者海岸逐岛航行,不敢去于陌生的水域。 其实,欧洲人差不多也是这样,相比于大明的海商,他们最大的长处恐怕就是绘制海图和和逆风航行了。 前者是因为他们把海图绘制变成了一门学科,至于后者则是因为相较于西方船只有多种风帆,能用三角纵帆、斜桁帆转动来吃到侧风,便可采之字航行于多风向的地方;而东方硬帆船的帆种单一,桅杆上就只有挂上一面由竹篾、草席或苇席织成的硬帆。因为帆种单一无法配合,不易吃到多方面风。且中式帆船并没有使用动滑轮,转动操作沉重的硬帆甚为不便,航行时更倚赖风向固定的季风,年复一年的航行于固定路线。郑成功收复台湾时就曾吃过这方面的亏——荷兰船“玛丽亚号”逆风返回巴达维亚,而郑军船队追之不及。 不过,即便是西式帆船有着多帆配合的优势,可是在一般情况下,他们也会避免逆风航行,毕竟,他们同样依赖洋流导航。导航技术才是大航海时代最大的障碍,至于船啦、帆啦,反而是次要的。 逆风的时候,万一船被吹离了洋流,在海上迷航后代价就是必死无疑。对此施奕文压根就不担心。 和过去一样,出海一个小时后,施奕文就会拿起了一个航海导航仪,就是个铜制的六分仪,不过这个六分仪,但它并不是航海用,而是超市货架上放着的装饰摆件,虽然可以操作,但刻度不够精准,也就是勉强能用而已。不过即便是如此,也能够满足基本的需求。 “公子爷,您这是在干什么?” 第一次跟施奕文出海的甘辉问道。 “这是六分仪,是用来测量纬度的,” 施奕文笑道。 “用它来测量太阳或其他天体与海平线或地平线的夹角,然后就能便迅速得算出所在位置的纬度,这样就知道咱们在海上的位置了。” “就这样就知道咱们在海上的位置?” 诧异的瞧着那个六分仪,甘辉的脸上尽是诧异状。 “这只是得到纬度,还要得到经度,这个经度是用表来测量的……” 钟表法测量经度,从伽利略提出,再到英国人哈里森在18世纪中后期发生“航海钟”,它的发明直接结束了大航海时代,为啥……从此之后,船长们再也不担心自己会在海上迷航了,他们可以航行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并且准确的找到自己所处的位置。 施奕文没有哈里森发明的“航海钟”,可是超市里有一堆石英表、电子表,那些钟表的精度不见得比哈里森的“航海钟”差多少。 …… 有了六分仪、指北针、圆规、直角尺,再加上一块电子表,加上一张还算靠谱的世界地图,那怕是没有靠谱的航海图,只要能够正确使用这些东西,施奕文相信自己在大海上就永远不会迷航。 至于正确实使用的方式,早就写在高中课本里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不迷航就可以在大海上任意航行吗? 当然不行。 首先你的船要能扛得住狂涛巨浪,毕竟,在大洋中航行,不是随时都有避风港可以避风的,万一碰到台风,歇菜的可能性极大,任何一场台风都有可能把船一下拍沉到海底。船再好也扛不住台风,即使是航空母舰也不行,遇到台风还是得提前躲起来。 所以最终还是得有一张精准的海图,让船长能知道哪儿有陆地、有岛屿、距离自己还有多远,在遭遇风暴的时候,知道往那里躲。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好运气了。 在没有天气预报,而且要靠着风航行的年代,运气才是最重要。 一个还算准确的六分仪,一艘还算靠谱的帆船,再加上正确的使用方式。 现在施奕文所需要的就是一张精确的海图和好运气。而这两样东西就需要他去自己摸索了,海图要一边测量一边画,这是时间问题,需要一个又一船长,一边在海上航行,一边一点点的测量,然后标注在海图上。这样走上几十年,等到他们把全世界每个海岸线都转一遍,精准的海图差不多也就出来了。 这个是时间、精力和学识的结合,尤其是后者,见甘辉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施奕文笑道。 “怎么样,你想试试吗?” “这,这能行吗?” 瞬间,甘辉就觉得心头一阵莫名的激动。 施公子这是要把这样的秘决传授给自己吗? 在海上闯荡这么些年,甘辉又怎么可能不知道,船主之所以是船主,就是因为他们掌握着航线上,掌握着船在海上位置的秘密,这可是传子不传女的秘决啊! 施公子怎么能传给外人呢? 想到这,他连连摆手说道。 “施公子,你的这法子,外人、外人学不得,也,也不能学……” “怎么不能学了?” 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这可是不传之秘,是不能让外人瞧见的。” “让外人瞧见了也没啥大不了的,况且……” 看着甘辉,施奕文笑道。 “既然你跟了我,往后你势必要自己掌握一艘船,甚至一只船队,航海术你是必须要学会的,要不然怎么出海?怎么服众?不但你要学会这些,还要学会怎么绘制海图,哦对了,回头咱们还在找一些能识字的孩子,让他们跟在船上学航海术,对,还有炮术……” 指着船上的大炮,施奕文笑道。 “红毛番为什么擅长铳炮,说白了,就是有人教他们,这个咱们的人也要学,光有船可不行,来,我来教你!” 说笑间,施奕文就把六分仪拿给了甘辉。 “公、公子爷……” 接过六分仪的瞬间,甘辉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了——誓为知已者死,单就是公子爷的这份信任,就足够他肝脑涂地报答的了…… 第94章 安南的明租界(第一更,求推荐,求收 海上的生活航海并不枯燥,至少对于船上的被挑出来的李连昆、孙跃时他们来说,倒是一点都不枯燥,他们每个人值班四个小时,在这四个小时,不光要关注风速、风向,还有测量海流以及船速。 他们甚至还要学习如何用六分仪测量方位,但是这些都要慢慢的学,想学快也没折,因为这些都需要数学知识。而这个,真的需要时间。 甚至即便是有时间,他们也不一定能学会。 毕竟,测量经纬度需要大量的计算。 按照施奕文的想法,他将来肯定会在北港建一所学校,专门教授各种知识,自己有能力控制自己命运的时候建立学校,然后传播包括数学在内的各种知识,只有如此才能自然而然的培养人才,并不仅仅只是航海方面的,还有医学、建筑、冶金、机械。 而在这之前,他还是只能一点点的积累自己的力量,毕竟,知识的累积和传播都需要时间。眼下,有些事情还是亲力亲为吧。 尽管纵帆船的航速很快,在风帆时代差不多是仅次于飞剪船的存在,但是从北港到会安仍然是漫长的航程,与上次去奥伦治的短途航行不同,这次在“黑风号”上,施奕文才算是弄明白明代船上的等待。 像郑一官他们是船主,而郭怀一就是管船——差不多就是船长,管船下面是财副,负责管理货物交易和船上财务收支,经常可以升任管船。还有一个总管,总管船上的杂物。 还有火长,船上的水手叫“伙计”,所以顾名思义“伙长”就是指挥水手操纵船只的职务,负责海舶的操纵和驾驶,往往有很大的权威。他的地位等同于西洋船上的大副,但是大副的部分权力却又被财副和总管分走,他在权威局限于船只的驾驶,还有就是舵工,在大海里航行,舵工必须听从伙长的命令来操舵。 至于那些在桅杆上爬来爬去的,就是阿班,他们专门承担整修船帆和帆索、悬挂旗帜、瞭望等需要攀登桅杆的工作。 最后,最普通的船员就是“伙计”或者说喽罗,不需要有太多的一技之长,换句话来说,就是船上的苦力。 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黑风号”和“黑珍珠号”一直在深海中“直线”航行,如果仅仅只是靠观察星星和太阳的角度,只能测定纬度,无法测量经度的话,是绝对不能这样航行。这也是为什么古往今来的海商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沿着大陆架海岸线顺着季风、洋流前进,就算触礁沉没了很多船,依旧不敢直航的原因。 导航技术制约了这一切。 不过,这一切对施奕文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六分仪、钟表完美的解决了他在海上的定位问题。一路顺风顺水,再加上新船航速极快,第六天,就抵达了越南,这个时代应该叫安南都统使司。 在安南的海岸线映入眼帘后,尽管大地图上并没有会安的经纬度,但是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施奕文的测量了,郭怀一很快就找到了前往会安的海岸标志。 当天下午,“黑风号”和“黑珍珠号”就驶进了会安港,这还是施奕文第一次见到十七世纪的城市——奥伦治那也是“土鳖”一个,整个港口就只有一座小洋楼。 可是会安却不同! 早在十六世纪的时候会安曾经非常繁荣,由于当时的明朝与日本在直接国与国贸易受到阻碍。中国和日本的商人们,当每年东北季风来临之际,纷纷下南洋来到越南会安,明朝商船带来了丝绸以及各种精美物品。中日的商船在此进行聚集交易。慢慢地有些日本与中国的商人在此地居住下来,与当地人结婚娶妻生子。会安城小河两岸分别建立起来华人区与日本人区。即便是直到现在,在德川幕府禁止日本人出海的大量日本商人撤回日本情况下,这里仍然生活着数千日本人和他们的后裔。当然更多的却是明人! 甚至刚一到会安,呈现在施奕文眼前的这是一个古色古色的古城,目光所致到处都是明式的建筑,到处都是汉字,与其说是安南的城市,倒不如说是一座大明的城市。毕竟生活在这里的大都是大明人。 “施公子,这就是会安了,咱们大明的商人来安南的第一站就是这地方,会安城里的明人是按区区别,那边是广东区、还有潮州区和客家区,从这边看过去,最高大的肯定就是他们的会馆……” 曾来过会安的郭怀一指着会安城解释道。 “哦对了,倭人町旁边现在还有一个红番区,住的都是红毛番,不过这地方的红毛番不多。不过,他们都不行,这会安城还是咱们大明人的,就连会安城的县令,也是咱们明人,这个县令都是三大会馆推举出来的,只要交够了税的,这城里城外的事情,都是咱们做主。” 这妥妥的就是半殖民地啊! 郭怀一的介绍让施奕文在心里暗自想到,盯着会安城的时候,他的心里甚至冒出了一个念头——这难不成就是安南的上海,不对,应该是说是上海租界,只不过这个租界里分成了广东租界、潮州租界,还有客家租州。 其实就是一个商人自治城市,一个商人团体而已。 而对付这种商人最简单的办法是什么? 就是分而治之。尤其是在明商们失去了大明那棵大树之后,安南人只需要略施手腕,就能夺走行政大权,为什么可以? 三家不和啊! 突然,在这一瞬间,施奕文似乎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曾经在大航海时代纵横东南亚的明商,会在后来逐步销声匿迹,说白了就是这种地域之别,让他们不能抱成团。 日本人叫倭人町,红毛叫红番区,可轮到大明这边,反而成了广东区、还有潮州区和客家区,而不是大明区,内部如此的不和,又怎么可能不被别人分而治之。 还是要想办法,把他们拧成一股绳啊! 心里这般寻思着,盯着热闹的港口,施奕文说道。 “郭管船,你猜他们欢迎咱们的到来的吗?” 第95章 冒牌货(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欢迎,欢迎!” 不过是刚一下船,就有一个穿着官袍,带着乌纱帽的官员迎了过来,那人说话还是文绉绉的。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朋友从何处过来呀!” 拱着手宋运杰态度客气的很,他是会安县守,也就是知县,不过实际上,他在大明也就是只有秀才功名而已,考进士……这辈子都没希望。二十年前迫于生计的他在受聘来到了会安这地方,作为熟师一教就是十八年,两年前被三家推举为知县。 一介布衣变成了知县。 那怕就是异域的知县又如何,况且这会安城还颇为繁华。 不过,作为县守他有时候必须要为三家站出来,比如说现在吧,这两艘怪模怪样的船进港后,他就得站出来弄清楚他们是那里过来的,如果是广东的,欢迎,红毛番的同样也是欢迎,但如果是福建的……那来的回那去。 当然了,大家都是大明人,肯定不会太过苛待的,肯定会让他们补充水粮的。 瞧着船上的船主伙计,肯定不是红毛番了。那他们是从那过来的? “县尊客气,在下施奕文从南直隶来贵宝地,还请县尊照抚。” 南直隶。 瞬间宋运杰就傻了眼,这事咋整,他不是福建人啊。 这些年来广东和福建人在海上的竞争日益激烈,而会安这地方最早就是广东人开拓的,当然占有先发优势,现在先发变成了排他,福建人想过来……历史上还在再等几年,等到郑芝龙崛起后,会安也就像福建海商敞开了门,没办法,实力第一。 可南直隶的海商又是从那过来的?他们过去可没来过这边,瞧上眼船上的十几门大炮,宋运杰的心思一沉,客气道。 “哎施船主客气,嗯,你们先在这里泊下船,至于生意上的事情嘛,还是生意出现的好,本官就不便插手了,” 什么是不便插手,是根本插不成手,他说是知县,可实际上,这里说话做数的是三家商会,那里轮得到他这个知县。他这个知县也就是一个摆设而已。 “生意上的事县尊确实不便插手,可是在下这个生意,离开了县尊别人还真不一定能帮得上忙。” 施奕文说道, “哦?要我帮忙?” 宋运杰诧异道。 这地方做生意那里能用得上他?三家商会就把家全当完了。 “实话不瞒县尊,在下此次出海是奉英国公之命。” “英国公!” 宋运杰惊诧的看着面前的年青人,这人居然出自勋臣之家。 或许在南京勋贵家臣遍地都是,可这是什么地方?是安南,是蛮夷之地,大明勋贵家臣身份那么尊贵的人什么时候到过这。 等等! 他,他是英国公家的! 瞬间,宋运杰就睁大眼睛了眼睛,英国公! 在安南谁不知道英国公啊,当年可就是英国公,不对,当年英国公张辅还是新城侯的时候,随成国公朱能南征安南,旋即接任主帅,屡战告捷,于次年灭亡胡朝,改安南为交趾,设交趾布政司。从而因功受封英国公。 英国公,那可是踩着安南的脑袋受的封,现在英国公家派家臣来安南! 我的天! 宋运杰只觉得心脏一阵急跳,甚至就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不外其它,一来是英国公的名声在安南实在太过震撼,至于二来,他这个“番官”见到大人物,说不紧张那是傻的。 他堂堂汉人,以汉人之身接任夷官,这简直就是数典忘祖啊! 要是英国公……家的人追究起来,那必定不会轻饶他的。心念浮生间,他的双腿一软,人差点没跪下去。 头上的乌纱帽也变得有些烫头,这那里是什么乌纱帽,分明就是……夺命枷啊! “不,不知大,大人有何吩咐。” 宋运杰紧张道。 “吩咐谈不上,就是奉国公差遣过来谈个生意。” 施奕文笑道。 郭怀一睁大眼睛看着与那个知县老爷谈笑风声的施公子,这人咋就这么陌生呢? 他是……英国公的家人? “家人”,这年月家臣也好,家奴也罢,都是“家人”,宰相门前七品官,勋臣的家臣……肯定不比七品小。 南直隶豪门,这,这是真的吗? “假的,” 在宋运杰慌里慌张的离开时,施奕文头也不回的说道。 “扯着虎皮做大旗而已,当不得真。” “啊!” 睁大眼睛,郭怀一简直不敢相信他说的话。 “这,这能行吗?” 郭怀一紧张的看着左右,冒充英国公的家人,这,这要是让人发现了,那可会惹出麻烦的。 “你说呢?” 施奕文微笑道。 英国公在什么地方? 在北京呢! 北京离这里多远? 足足有上万里,别说安南是异国他乡,就是在广东冒充英国公的家臣做生意,做买卖,也没有人能查出个所以然来,而且更不会有人会去查,因为这年月但凡是勋贵之家,谁家不经商,谁家不做买卖,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谁能弄清楚,况且又相隔千山万水的。 又不是从他们身上骗银子,只是扯张大旗做生意而已。 为什么要选英国公张家啊! 因为当年英国公灭了安南啊! 有比英国公更合适的选择吗? 至少在安南没有,英国公这张大旗不但对这些广东商人有用,就是对那些安南人同样有用,毕竟,对于安南来说,那可是他们“亡国”的记忆,足以让他们对这个身份投鼠忌器。 所以,这个身份无论是对广东商帮也好,对安南人也罢,那都是最顶用的身份。 至于假冒……谁能分得出来? 这些个寄居会安的商人又是什么身份? 就是一群普通的商人而已,他们和英国公家不会有任何联系,至于安南官方,那就更不用担心了,估且不说他们几年才上贡一次,就是上书给大明朝廷。难不成他们还问上一句——英国公家是否派来人安南做生意? 总之,冒充这个身份绝不会有任何问题,有了这张大旗,施奕文至少可以保证一点,在会安,他势必是可以横着走的。 不是广东商人又如何? 咱是权贵……的白手套! 虽说是假冒的! 第96章 心思各异(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假冒的? 别的不说,还真没有人往这边想。 早在隆庆开关前,广东海商,那个年月叫海贼,他们就已经在会安开辟了商港,专门在这里和日本人、红毛番做生意。 其实最早的时候,会安就是一个海边小渔村,差不多和西洋人开拓殖民地的过程差不多,先是一群“海贼”发现这地方挺好,然后建立了贸易据点,开开门做生意。慢慢的形成了港口市镇,最后又被安南官方收纳为县,表面上是安南人的地盘,可实际上,却一直是大明海商的天下。 虽然表面上它们分成了广东、潮州、客家三大势力,可实际上当家的也就是三大势的几大家族,这些年来明面上他们倒也算和气,暗地里却互相竞争。 实际上,他们才是会安城真正的话事人。 任何人来到这里经商做买卖,都离不开他们,毕竟,他们在会安经营多年,不但早就有了一个成熟的商业网络,最重要的是,三地的海商大都是依附和他们,所以,想要做大买卖,还真的只能和他们接触。 他们几家在得知“英国公”的家人到了安全,就像是一群土鳖……不对,土豪见到权贵时应有的作派,纷纷递名帖要求拜见,对此,施奕文却摆起了谱来,对他们……一率不见。 为啥不见? 要摆谱啊! 勋臣家出来的,一个个都傲气十足,派头十足的。 等着的时候,施奕文倒也没有闲着,先是在市场上打听了一下粮价,然后直接委托宋运杰代为收购五十万石大米! 瞬间,整个会安为之轰动。 五十万石! 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生意,那怕是会安一石米不到六钱银子,那也是几十万两银子的大生意,这么大的生意,别说,活上一辈子都不一定能碰得着。 一时间,会安城内暗潮涌动。 但凡是个买卖人都想从中分上一杯羹。 等了两天,那些早就急不可待的会安豪门,终于接到了施公子的邀请,邀请让他们一起谈这笔买卖。 不过面对这样的邀请,这些家伙却都犹豫了起来,他们个个都想独吞,嫌施奕文把生意分给大家了——施奕文打算在安会设立一个米行,专门收购安南米,欢迎他们投资,但是股份不得超过5%,这是为了防止一家独大。 也正因如此,他们一个个的才迟迟不肯表明态度,而其他小商家,同样难以下定决心加入其中,一来担忧大家不入伙,二来担心这件事会有反复。 会安县衙后堂里。 一个四十多岁的师爷,站在宋运杰的身边说道: “县尊,你说,这生意要是他们几家真的不露面的话,那岂不就做不成了?” “做不成?” 宋运杰笑道: “做不成也要做!” 师爷诧异道: “做不成也要做?可到时候他们要是不让做,谁敢做?” “他们敢!” 宋运杰沉声道: “过去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可现在却不一样,施公子可是英国公的人。” “可这里是安南啊!” “这里是安南不假,可他们还是大明的人!况且……” 宋运杰哈哈大笑道: “英国公啊,就是安南王来了,那也得乖乖的听他们的话。” 宋运杰是靠着那些豪门当上的这个知县不假,虽然说他也收着那些人给的银子,可根本就是个傀儡。但是这货还有点追求,当官嘛小贪小赃在所难免,可是他想当官啊!当然不愿受人摆布。 那些豪门大族越是把他当成傀儡,他的心里就越不痛快,过去他只能认人摆布。这次仗着有“英国公”的撑腰,发誓要好好摆摆官威。 官啊! 没有当官的威风,那能是什么官? 可是想要有当官的威风,怎么才能有? 那自然要有人给撑腰了,英国公……现在就是他的后台。 “他们不去,我就找人去,我还就不信,英国公的差事,有人敢不办!” 其实,压根就不用宋运杰出面找人,正像他说的那样,英国公的差事,没有人敢不办! 人是名,树是影儿! 这天傍晚,在广东商会会馆里,很快就来了二十几个商人,他们中有一多半都是本地的豪门,他们才是真正的会安话事人。众人一见面,无不是笑呵呵的打着招呼,瞧那亲近模样,不知道还以为他们多么亲近,实际上吧……能不背后捅刀,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施公子,他们来了。” 站在施奕文的身前,宋运杰恭敬的说道。 现在他基本上已经认准自己是“英国公”的人了,早就当够了傀儡的他,现在一心想要抱上这条大腿,这条大腿不仅能让他摆脱傀儡的尴尬处境,甚至还有机会让他在未来合适的时候,以官身回乡,那才是真正的衣锦还乡啊! 什么家财万贯。 那又如何? 你们不过就是会安化外之地的土鳖,你们回乡时,也还是土鳖,有钱的土鳖,可咱不一样,咱可是有官身的,这个官身想要让大明朝廷认,那就得先抱上个大腿! 其实,天启年间的广东人……真的没见过太多的世面,那怕就是在读书人出身的宋运杰看来,国公……那可是天大的大人物。 他们压根就不知道,文官根本就瞧不上所谓的“勋臣”,甚至还以打击“勋臣”为乐。那样的大人物帮不上他多少。 可,这不要紧,只要他相信就行。 扯着虎皮当大旗,这大旗到底要打多大呢? 施奕文的心里犯起了嘀咕,瞧着窗外的时候,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他的手指不时的轻击着,在心里权衡着,权衡利弊得失。 怎么办呢? 片刻后,他再次把目光投向宋运杰,然后用淡淡的口气说道。 “宋知县,你愿意为施某效力吗?” 闻言,宋运杰立即长揖过顶道。 “下官愿意为公子交犬马之劳!” 一问一答间,似乎两个人都做出了选择,接着施奕文微微一笑,却又不发一言的点点头,起身时,随口道。 “走吧,咱们去会一会那群土壕!” 第97章 杀鸡给猴看(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他们绝对是一群土壕! 为什么要加个土字。 是因为人家真的是豪强,真的是有土有豪啊! 这些人在会安经营多年,既然是早年间无一例外的都是海贼,现在虽然坐地当起了地主豪强,可本质上还是盘踞于此的豪强。 这群豪强甚至就连同安南官府对他们也是忌惮三分,甚至任由他们“统治”着这座城市。 而按郭怀一的说法,像会安这样的“商人自治”城市,还真有不少,基本上都是明商经营多年的据点。 可为什么那些据点最后没有发展成为殖民地呢? 仅仅只是国家投入的力量不足吗? 无论是明代,还是清末,东南亚华侨之所以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让西洋殖民者占了便宜,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乡土之见导致的内斗。 套用那句最俗的话说就是“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三个中国人是条虫。”,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一个个的都想当话事人,都是宁为鸡头,不为凤尾,实际上,斗来斗去他们连鸡头都算不上,顶多也就是鱼肉而已,还是那种任人鱼肉的板上之肉。 就像马来亚一样,华侨在19世纪70年代的时候,在那边多nb就连土王也不过只是摆高,可华人公司内斗不断,内战持续十几年,最后一群华商跑到新加坡请求英国人出面维持和平,英国人一插手,众公司停战了,好了,原本土霸王成了小绵羊,就连城市也拱手相让给了英国人。 内斗! 这就是内斗的结局。 其实,在决定来会安买米的时候,施奕文抱着的就是做生意的态度,可是现在面对的会安的局面,却不得不让他另作他想了。 毕竟,按照施奕文的计划,未来的会安将会是某种程度上的粮仓,这个时代的安南盛产大米不说,而且价格低廉,加之明商在这里经营多年,早就有了成熟的商业网络可以收购到足够的大米。只要稍加整治,在安南这地方一年收购个一两百万石大米是轻轻松松的,要知道,在19世纪中期后期,越南的大米出口量就超过了五百万吨! 一两百万石粮食! 不知能救国多少大明百姓啊! 心里这般念着,施奕文走进了会馆的正堂,堂内众人纷纷起身恭迎。 “哎呀,让诸位久等了!” 施奕文拱手笑道。 “公子爷客气,是我等来早了!” 上前拜见的人是李归南,他是广东商会会长。 其它也纷纷上前见礼,甚至都不需要宋运杰介绍,施奕文差不多就能从口音上听出他们的身份,这个年月的商帮是靠什么划分?靠的就是“老乡”,靠的是口音。那怕他们都是广东人,那又如何? 所谓的广东帮专指广府一带,潮州,自然就是潮州人了,至于客家,更不用说了。等到了清末,那就更乱了,十里不同音,口音上把他们割裂开了。 靠着所谓“老乡”,用乡音联成血脉的他们抱成团与土人斗,与自己人斗。 可斗来斗去的,他们又斗出什么? 两败俱伤! 与他们一一见礼时,施奕文的言语倒是非常客气的,在场大概有三十多个人,他们中有广东帮、有潮州帮,也有客家帮,看似和和气气的他们,站位的时候,却微微分成了三个小群体,除了他们之外,其中甚至还有几个安南人。 “诸位东家不远千里来在这边通商置业,朝廷也是知道的,知道诸位虽然身在异域,可却心在天朝,从不曾敢忘记自己是天朝之民!” 笑眯眯的说出这番话后,众人无不是纷纷长揖言道着“草民不敢忘本”。 施奕文的脸色却突然一变,厉声说道: “可是此次,我奉英国公之命令来会安购办米粮一事,既不是强索强取,又不是勒索卡拿,为何诸人却不愿配合?难不成各位当惯了土皇帝,早就不知道天朝了吗?你们一个个的在这里买地建房,真以为这里就化外之地,鞭长莫及吗?当我不敢杀人吗?是谁,是谁从中阻碍!” 突如来其的质问,让众人的脸色无不是变得极其不自然,不少人的脸上甚至尽是一副惊恐状,他们有钱不假,有势也不假,但是他们真的没权啊。 在这里是土皇帝,是山高皇帝远也没错,可问题是他们骨子里对官府的权威敬畏到了极点,况且眼前这位还是英国公的家人。 英国公,那可是把安南给灭国的大人物啊。嗯,灭了安南的是人家的祖宗。 这样的大人物,那里是他们这些升斗小民能招惹的。 “误会,误会,公子爷误会了……” 在众人纷纷摆手解释时,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什么误会不误会的,公子爷,这俗话说的好,打开门来做生意,你凭什么说设米行,就设米行,其他人还得只能和这米行做生意……” “可敢上前说话?” 施奕文问。 那人走上前来,边走边说: “有什么不敢的?就是英国公来了那也得讲道理!” “锵!” 伴着长刀出鞘声,一道刀光闪过,话声嘎然而止,长刀已重新入鞘。 头颅坠地,血如喷泉,脑袋被砍掉的人轰然倒在地下。厅中瞬间就是一片血红,甚至就连周围的的人也喷了一身血,所有人无不是惊恐的看着这一幕。 “就你……” 施奕文冷哼道: “还有谁要跟本公子讲理?” “杀人啦!” 那些土豪们这才反应过来,惊恐不已的他们,无不是被吓的面色煞白,一些人大叫着的功夫,从外面涌来一群家丁打手。 “快,护着老爷……” 不等家丁护着自己,李归南就狠狠的甩了那人一个耳光,然后大声道。 “滚下去!” 说罢,李归南请罪道。 “公子爷,草民教导无方,请公子爷恕罪!” 李归南的这一巴掌,让众人一愣,他们突然意识到这位公子爷的身份可不一般啊!他是英国公家的人! 杀个人……和碾死只蚂蚁又有什么区别? 想通了,无不是纷纷赶走家丁,又纷纷出言请罪。 好啊! 有识相的就好,施奕文反问道: “李东家,你觉得这人该死吗?” 第98章 见风使舵(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该!” 李归南没有丝毫的犹豫。 “目无尊卑、王法,实在是该死的很,死不足惜!” “那么你们呢??” 施奕文问。 答案是肯定的,那个人该死! 无论他该不该死,既然他站了出来,那就必须要死! 杀鸡给猴看! 那个人就是那只鸡!无论如何,他都必须要死!他死的冤吗? 冤! 可他必须要死! 没有任何人会去同情一个死人,尤其是一个被上位者杀死的死人。 郭怀一、甘辉他们看傻了眼,他们根本就想不到,为什么那些桀骜不驯的土豪们,怎么就突然一个个的都变成了小绵羊。 这不像他们的为人啊! 他们怎么就这么轻而易举的降服在施奕文的面前。 其实,他们不是降服了施奕文,而是降服于在他所代表的权力上! 现在,在众人的面前,他就是权力的象征!他们臣服的是权力!是他所代表的天朝! 假的? 谁知道呢? 假的,他敢这么杀人吗? 假着假着也就当了真! 看着已经驯服的众人,施奕文沉声道: “为什么要专设米行,是为了保证米粮平价运销。如果不设立米行,专营米粮,那么不出两三年,私商猖獗,竞相卖则抬价、收则压价,到那时候,必定有豪商从中牟利无数,到时候,米粮价格日高,即便运回了大明又卖给谁?” 环视众人,施奕文说道。 “所以,米粮必须专营!由米行统一收购,统一出售!” 说白了,施奕文就是为了垄断! 什么生意最挣钱,当然是垄断了!只有垄断才能保证未来能够从安南源源不断的运出粮食,否则的话,那些私商为了扩大货源,肯定会不断抬价,早晚有一天,他们会为了一已私利“卷死”别人。 “公子爷,这是不是说,往后只有这家米行才能经营粮食生意?” 李归南试探道。 “不是只有这家米行才能经营粮食生意,是只有这家米行才能向海商售卖粮食,至于其它大小米行,在城内贩售粮食,就与我无关了。” 看了眼李归南,施奕文沉声说道: “此次,施某南下购粮,是因为京畿等地粮食不足,所以奉国公之命南下购买洋米,你们别以为这生意是一锤子买卖,我今天可以给大家伙透个底,往后每年都会购买不下一百万石米,只要你们有能耐把米买过来,运到会安,一百万石也好,两百万石也罢,都由米行包销。” 一百万石! 瞬间,所有人都睁大了眼睛,潮州的曹银水惊讶道。 “公子爷所说当真?” “怎么,你不信?” 曹银水的脸色骤然一变,连连摆手道。 “不敢,不敢,草民不敢!” “没拿出真金白银出来,你们肯定不会信的,来啊,把银子抬进来!” 很快,几个银箱就抬了起来,施奕文站起身说道。 “购买安南米一事,关系国计民生,又岂能有虚,这是一万两现银,除此之外,我的“黑风号”货仓里还有30门红夷大炮,这些大炮是从兵部划出来的,不知诸位东家,谁有兴趣啊!” 三十门红夷大炮! 瞬间,所有人都惊呆了,李归南立即开口说道。 “施公子,那些红夷大炮我全包了,我愿意出银三万两……” 不等他说完,曹银水就大喊道。 “李老兄,你可不能吃独食,什么是你全抱啊,我还想全包呢?我出三万五千两!” 你瞧,一见着好处,他们立即就争了起来。 瞧着他们争执不下的模样,施奕文倒也不着急,只是看着他们争。等他们争个面红脖子粗再说。 三十门红夷大炮,足以让任何人为之疯狂,这年月的大明海商包括他们这些“坐地商”相比于红毛番根本就是后娘养的,官府肯定不会把炮卖给他们,他们的炮要么是官军盗卖的佛郎机,要么是从红毛番那边买来的大炮。价格肯定是非常的高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始终无法得到足够的大炮,一艘船上顶破天了也就是三四门佛郎机而已。 船多炮少,这才是这个时代大明海商最大窘境。没办法,官府不卖,民间也不会造啊。可红毛番却不一样,船造好的时候,炮也就跟上了,人比人气死个人。 现在官府法外开恩“送”给大伙三十门大炮,谁不眼馋?谁不想要? 大伙都想要,而且想全要! 身为旁边者的施奕文只是静静的看着,一边喝着茶,一边听着他们用发音截然不同的方言在那里说道着各自的道理。 其实,正是语言分裂了华侨族群,这也是为什么在清末后,华侨的有识之士会在兴办华校的同时,教授国语,通过统一语言来凝聚华人社团,只不过他们努力的太晚,已经改变不了大局了。 听着他们的争吵,尽管有些方言施奕文根本就听不懂,可他却在心里长叹口气。 难怪会让人家给摘桃子啊。 还没有什么利益呢。 就是三十门大炮就一个个的吵得面红脖子粗,恨不得拔刀相向了,要是利益再大一些,那岂不是就要拼他你死我活?这能不让外人占便宜吗? 分而治之…… 难怪到一百年了都,会安城还是挂着一个安南人的名义! 要是换成了这个时代的欧洲人,有几万欧洲移民,别说是会安城了,估计整个安南都让欧洲人给占领了。 内斗不止,最后的下场只能是便宜外人了! 何止是便宜外人,到最后甚至被人家吃的连渣都没剩下。 就这样看着他们,施奕文的目光越来越来轻蔑,就连脸色也发生了些许变化,到最后甚至忍不住冷笑。 或许是觉察到了他的神情变化,李归南突然大声说道。 “咱们吵什么吵,有公子爷,咱们就请公子爷给咱们主持公道不就行了!” 李归南的提醒,让众人意识到,现在和过去可不一样,这会有大人物在啊! “公道?” 见众人都看着自己,施奕文摇头道。 “我不知道什么是公道,对了李东家,你是那里人?” 第99章 宅斗专家(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我?” 李归南一愣,利索的回答道。 “我是广府人啊!” 听口音也能听出来啊! “那么曹东家呢?” “我是潮州人。” “那孙东家呢?” “客家人。” …… 听着他们回答,施奕文的心里长叹一声,这就是这个时代同胞,他们中得很多人就是这样有乡情而无国家,或许,这也是东南亚的土著和西洋殖民者能够对他们分而治之的原因吧! “那么,我倒想问问了,为什么当年咱们在这里开埠后,咱们可以划地自治,不理会安南官府,即便是后来的日本人、西洋人来了,也只能托庇于咱们,为什么安南人能容忍咱们把这变成了法外之地,却容不下日本人,容不下西洋人?” “这不简单嘛,不就是因为咱们是天朝人,他们招惹不起嘛!” 说话的孙川是客家商会的会长,别看他相貌粗鄙,可实际上也是一个心细的人,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他立即意识到这位施公子肯定是意有所指。 “就是天朝人,什么时候轮得到他们那些蛮夷来管啦了!” “他们敢管咱们天朝人,天大的胆子!” 一提到天朝,他们无不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显然他们早就习惯了高高在上的身份,这个身份正是天朝给他们带来的。 “哦,原来如此啊!” 施奕文反问道。 “那天朝又是谁?” “天朝就是大明啊!施公子这是……” “天朝就是大明,就是大明啊!好嘛,要是你们不是大明人,他们又岂会因为你们是广府人、潮州人、客家人,对你们如此客气?你!” 盯着李归南沉声道。 “你,李归南,你告诉我,没有了大明,没有了天朝,他们会对你这般客气吗?” “施公子,这,这……” 李归南瞬间变成了哑巴,周围的人也都傻了眼,日本人离开这才几年功夫,对岸还住着不少日本人,那些日本人……真没有人拿他们当成事,就是交税,日本人的税都是最重的,想说理,都没地方说理去,为啥重?没人给他们撑腰啊。 其实,也没人给他们这些人撑腰,是谁在给他们撑腰? “怎么不说了,来,还有你,曹银水,还有孙川,你们都来说说,没有了天朝人这个身份,谁会因为广府人、潮州人、客家人,对你们客气,我告诉你们!” 盯着屋里的这些人,施奕文厉声道。 “没有了天朝,在这地方你们屁都不是,你们现在看似扬威作福,看似无人敢问,甚至注连宋知县的这个知县……” 手指一点宋运杰,施奕文说道。 “也是你们定下来的,安南人连个屁都不敢放,不是因为怕你们,是因为畏惧天朝,敬畏大明!你们……” 摇着头,施奕文的目光中充满了鄙视, 这帮土鳖,但凡他们不是这么好内斗,东南亚又岂会沦为欧洲人的殖民地,自家的后花园,又岂会变成了外来户的奶牛? “你们一个个都来说说,什么广府人、什么潮州人、什么客家人,说说,你们斗的是什么,争得是什么?搁广东,你们是广府人、是潮州人、是客家人,没错,搁大明,你们是广东人,可是在海外,你们就是天朝人,夷人所敬者,敬的是大明!敬的是天朝,你们一个个却自以为得意,不惜自相残杀,让夷人看笑话,甚至为了一已私心,不惜以天朝人之身,甘愿为夷人驱使,你们说说,你们一个个的干的都是什么破事!” 施奕文的话声刚落,李归南就连忙解释道。 “公,公子爷,您老可,可别听其它人胡说,这,这什么为夷人驱使,这事,这绝对是莫须有的事!” “对,对,肯定是有人污蔑,我们可都是良民,都是大明的良民!” “是,是,我们是良民,绝对不会干数典忘祖的事情!” 不但曹银飞,孙川他们纷纷自辩,就连其它人也纷纷辩解起来,他们内斗不假,可真的当不起数典忘祖这个罪名,毕竟,在这年月的大明,这绝对是“政治正确”的事情。经历过蒙元奴役的他们,对待勾结外夷的行为可是极其敏感的。 “没有?” 冷笑一声,施奕文问道, “宋运杰,你告诉我,你的官职是什么?” “啊……” 公子爷的发问,让宋运杰一愣,但他相信公子爷绝对不会坑他的,急忙回答道。 “回公子爷,会安县守。” “那你告诉我,这个会安县守当年是怎么来的?” “这……” 宋运杰犹豫的功夫,包括李归南、曹银飞、孙川在内的众人脸色无不是变得煞白,他们又怎么不知道这个会安县守的位置是那怎么来的? “如实说。” “回公子爷,当年会安不过只是河口荒野,只有十数户占人番蛮在此以打鱼为生,后来有大明海商开辟此地为商港,此地日益繁华,人丁日益兴旺,直到万历年间,此地一直都是我明人自行其事,安南官府从不曾过问丝毫。后来,坐地会安的各家争执不断,又时有冲突,为平息争斗,才,才有人建议由安南人主持公道……” 不等宋运杰说完,施奕文便哈哈大笑道。 “好,好一个主持公道,好一个主持公道啊!我大明先民开拓之基业,就这么拱手让给安南人,你们都来说说,说说,说说这个各家争执、冲突是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还用说吗? 就是各地商帮为了争夺会安的控制权,先是互相不服,然后是大打出手,最后让安南人渔翁得利。和大马的吉隆波,婆罗洲一样,都是以州府同乡为纽带的华人公司互相讨伐,内战不断,最后让西洋殖民者不费吹灰之力得了土地。 这群人一个个的绝对都是宅斗专家。也就是如此了。 面面相觑的众人,一时间皆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这确实是他们干的事情,甚至于,他们现在还会主动的讨好安南人,以便得到安南人的支持,掌握这座城市。 这,这怎么成了数典忘祖了呢? 可,这怎么就不是呢? “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施奕文冷笑道。 “你们说说,你们争过来斗过去的,到最后便宜了谁?” 第100章 做生意要垄断 (第一更,求推荐,求 便宜了谁? 还能便宜谁?安南人呢? “这些年,引狼入室把安南人招进来以来,你们谁没给安南人送过银子?” “你们大把的银子送着,又落得了什么?” 接连不断的质问之后,施奕文又说道。 “你们看看红毛番占着的马尼拉,巴达维亚,马六甲,那些地方数都数不清,红毛番在那里,那个不是反客为主,他们自己可曾给土人交过税?他们在城外的耕地又岂止万千,又岂曾交过一分钱的税?你们一个个的到好,居然主动的把银子捧上去,把别人请进来管自己,好嘛,自己当不了家,别人也别想,肉熟了,宁可便宜外人,也不让自家人吃,这……不是数典忘祖什么是数典忘祖!”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施奕文的心里是那个恨啊! 这一个个的干的都是什么事? 如此好机遇,如此好的条件,居然被他们白白浪费了,归根结底是因为什么?不还是因为内斗吗? “公子爷,您不知道,他们广府人最先来到这里不假,一门心思压着我潮州人。” “我们客家人也这样。” “谁一门心思了,你们一个个的当初是跟着谁做买卖的,不还是我们把你们带过来的,你们倒好想反客为主,想要把会安据为已有……” “那不还是因为你们欺负我们!” 一时间会馆里尽是一片争吵声,三家人在那里你争我吵的吵个不停,总之是各有各的道理,面对他们的争执不下,施奕文咳了一声,在众人意识到还有大人物在这,纷纷静下来的时候,他反问道。 “我来的时候,如果我只是福建普通海商会怎么样?” 怎么样?那来回那去呗! 众人谁没说话,大家都知道答案,这里的生意自己还不够做的,又岂能便宜外人。 “你说他排斥你,你排斥,这还是做生意吗?就像他说那样……” 手指着地上的那滩血,尸体已经被拖了出去,可地上的血还在。他的手一指,众人看着那滩血,只觉得会馆里的血腥味更浓了,脸色无不是微微一变。 “做生意,就是要打开门来做生意,为什么日本人能来这做生意,红毛番能来,反倒是自己人不能来了?这是那家的道理,做什么生意没有竞争?” 嘴上说这番话的时候,施奕文当然不会考虑这人是怎么死的,反正现在他扯得旗够大,说的话,别人不能不听! “这样排挤过来,排挤过去,最后是谁占了便宜?便宜都他么让外人给占去了,你们说说,马尼拉、巴达维亚有多少红毛番,不过区区几千人,可人家却是真正的土皇帝,会安有多少明人?可你们呢?你们给安南人交了多少银子?这城外的土人他们种的地是给谁交税?不都交给安南人了?” 如果说施奕文是个普通人,没有人会听他说的这些话,可现在却不一样,他的身份搁在那,那怕是个假的,可对于这群土豪来说,他们不知道啊,他们是骨子里畏惧这人背后的英国公,敬畏他身后的大明朝廷。 “那,那不还是因为朝廷不问咱们!” 突然,人群中有人嘟嚷道。 “就是啊,咱们当年到是想找朝廷主持公道,朝廷问咱们吗?” 为什么他们会找安南人? 不还是因为对方有权力吗?他们寄希望予用外人的权力让对手屈服。 施奕文心叹一声,然后问道。 “你们找过吗?” 显然,没有任何人找过。 “况且,即便是不找,你们自己就是会处理吗?为什么那些红毛番,蛮夷,可以凭着公司之力,占据巴达维亚?反倒到了咱们这边就不行了?” 施奕文真的很好奇,这是一个匪夷所思的事情,合作,真的有那么难吗? 朝宋运杰那边看了看,施奕文说道。 “你们是怎么推举出宋运杰当这个知县的?不也是大家伙做在一起商量吗?这个时候可以商量,其它的事情难道就不能商量了?” 施奕文好奇道。 “是,是能商量,只是,只是有人坏了规矩,那该怎么办?” “规矩?什么规矩?” 施奕文反问道。 “我倒想要问问一下,你们定下的规矩是什么规矩?” 李归南等人无不是面面相觑,他们定下的什么规矩?规矩有,无非就是天地君亲师之类的规矩,他们所谓的犯了规矩是什么?是对方损害了自己的商业利益。或者说,竞争不过对方,或者想要占据更大的市场。这才是最冲突的根源。 “过去的旧事,今天姑且不再提了,但是,我希望大伙记住,咱们是大明人,李东家你也好,曹东家也好,孙东家也好……” 说话的时候,施奕文走到他们面前说道。 “你们和我一样,我们都是大明人,我们不要只把眼睛盯在自己人身边的这一亩三分地上,要想办法从土人那边去挣钱,只要咱们的力气往一块使,不互相压价,恶性竞争,又怎么可能赚不到银子,为什么我要建米行统售米粮,说白了,就是为了防止有人为了一已之私,不惜抬价购粮,到最后你抬价,我也抬价,谁占便宜了?全都让土人占便宜了,为什么咱们不能坐在一起,商量好一个收购价呢?丝绸也好,棉布也罢,瓷器也好,都是如此,既然市场在大伙的手中,大伙何必竞争压价,让别人占尽便宜,反倒咱们的银子越挣越少呢?”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施公子,您不知道,嘉靖年间的时候,一匹布在这里至少能挣上三四两银子,现在,顶破天只能挣半两,当年这价,这是他们潮州人压来的!” “你们当时不也降价了……” 听着他们互相指责,施奕文反问道。 “你瞧,为什么你们的东西卖不上价,不就是你们各自想着各自的生意吗?可结果呢?最后大伙都挣不到钱,肉烂在碗里,大伙都有肉吃,可要是碗砸烂了,大家都吃不到肉!” “垄断!” 看着众人,施奕文说道。 “世界上最挣钱的生意,就是垄断,就像这大炮一样,为什么那么贵?” 第101章 伟大的开端(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天启五年十一月初二。 这一天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一项伟大且壮丽的事业,有时可能以极其平凡的开始。 这一天,凭借着一个人的脑袋,靠着一张并不靠谱的,甚至假冒的大旗,争斗了长达百年的会安明商们,终于坐在了一起,尽管面对训斥他们无不是神情尴尬,面带愧疚,毕竟是他们把这座城市拱手相让给了安南人。 而在这一天,在广东会馆里,他们召开了一个会议。会议旨在建立一家小型贸易公司,专门从事大米贸易,初期资金定为五十万两白银,除了身在会安的三十六名股东参与之外,另外还有十五名不记名股东。这家商会名为“大明南洋公司”,其成立的目的旨在向大明出口大米,并从大明输入商品进入会安。 “垄断!” 即便是在认筹了八千两的股份之后,李归南的脑海中仍然不时的闪动着这两个字眼。 “只要咱们南洋公司垄断着大明的米粮,一年至少五十万两的利润!” 坐在连襟许道梁的面前,李归南忍不住说道。 “这一次的两万五千石不过只是试水,一但成功,明年至少有二十艘两万石的大船来会安运米,明年至少有五十万石粮食,再过三年,一年两百万石粮食,按照每石五钱来算的话,咱们的利润至少有五十万两啊!” “其实五十万两的生意倒是不打紧的!” 许道梁摇了摇头,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 “如果真像施公子说的那样,咱们要是能把会安变成巴达维亚,咱们南洋公司能办成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那咱们可就世代享之不尽了……” 嘴里说着,许道梁又说道。 “说起来,咱们还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财主,老哥,出了会安城你瞧瞧,沃野岂止千里,别的不说,当年老祖宗他们要是招人垦荒,到现在的话谁家没有个一二十万亩地?这地就是根本啊!” “可不是,当年只以为这边不是长久之地,可你瞧瞧就咱们会安城,除了城小点,人少点,那点比广州差?广东的一般县城怕也是比不上会安,要是像施公子说的那样,往后大家真能像荷兰人那样,什么事情董事会里头商量,那咱们可就世代享用不尽了,那还用像现在这样盯着那三瓜两枣的……只是……” 顿了顿,李归南说道。 “你说,这事能成吗?” “红毛番能成,咱们肯定也能成,就像施公子说的那样,一门大炮才值多少两银子,也就是二三百两,可西班牙人卖的贵,荷兰人也贵,葡萄牙、英格兰也都是一样,他们都不是一个国家的,都能抱成了团的坑咱们,咱们有啥不能抱成团的?” “我是说公司,你说,你说他施公子,是英国公的什么人啊,说事管用不?万一将来,咱们要是和安南人撕破了脸,那到时候……” 李归南有些担心的说道。 “管用不管用,我不知道,可我知道,要是他施公子真能二三百两一门炮的卖给咱们,咱们也像红毛番一样,在城外修几个堡垒,按上大炮,荷兰人能办的事情,咱们一样也能照办,况且……” 许道梁说道。 “成不成,等下次施公子过来的时候,不就知道了,他要是真能带回来一百门大炮,这事我看一定行!” “这倒也是,一百门大炮,除了朝廷谁也没有这么大的手笔。” 点点头,李归南自言自语道。 “但愿像他说的那样,最多三五年的功夫,南洋公司就能光明正大的出入大明了!” 为什么现在不能光明正大? 因为人家施公子说了,朝廷里不是所有人都赞同往海外买粮,这件事还是皇帝和英国公他们顶着压力,悄悄吩咐下来的差事。 这是皇差! 还是秘密的! 两天后,在会安码头,在一包包大米被搬上船的时候,施奕文语重心长的对宋运杰说道。 “宋知县,办中华学堂的事可就全拜托你了!” 什么是“中华学堂”,就是学堂,其实过去会安也有学堂,只不过往后的中华学堂只能教授官话。为什么教授官话,就是为了打破地域之见,官话可以让他们互相勾结而不至于因为语言不同而生出歧意,更不会因为语言不同而互相为敌。 “请公子放心,这件事下官一定尽心尽力去办。” 宋运杰连忙答道。 “嗯,不但要尽力去办,更要办好,所有的人,不管是广府人也好,潮州人也罢,客家人也好,他们的孩子不论男女都必须要到学堂里读书,这笔银子,往后都由公司出,会安三家矛盾极多,想要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就必须要先让他们的孩子互相接触,或许一开始不行,但是久而久之,他们是同窗,是同学,总会一点点的化解开的,再有几十年,等到大家都说着国语的时候,这地域之差也就能化解个差不多了,我等身在异域,又何需分彼此,皆是中国之人。理应团结一致才是!” 施奕文的语气中带着某种期望,他没有想到自己办的第一所学校会是在会安,两天前的会议之后,三家会馆只保留面积最大的广东会馆,但是会馆改成中华会馆,至于潮州会馆和客家会馆则改成了中华学堂,学堂分为男校和女校。 “公子所言甚是!书同文、语同音,如此方才为中国!” 宋运杰连连点头。 “嗯,宋知县,只要此事办成,三年内,我必定保你为大明的首任会安知县。” 施奕文的许诺,让宋运杰的心里一阵狂喜,大明的首任会安知县! 他现在是知县不错,可不是大明的,要是能当上大明的官,那可真是光宗耀祖,衣锦还乡了! 激动之余,宋运杰不断的向施奕文长揖行礼道。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公子提携之恩,下官没齿难道!请公子放心,下官一定尽心尽力为公子办事……” “宋知县客气,客气。” 施奕文笑道。 “总之,这里就拜托你了!” 第102章 不为奴(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天启五年,十一月初四。 满载着两万五千余石大米的“黑风号”和“黑珍珠号”在小艇的拖曳下,离开了会安港,码头上送行人极多,都是会安三区的头面人物。 站在船上与众人挥手告别时,施奕文显得极为平静,相比之下,郭怀一却显得有些紧张,直到船入大海,水手们踩着横桅放下帆布时,他才有些紧张的说道。 “我的公子爷,总算是平安出来了,您说,您说,万一,万一他们要是知道了咋办?” 面对郭怀一的紧张,施奕文哈哈大笑道。 “知道?知道什么?我的身份?从现在到明年二月,刮的都是西北风,广州的船只能顺风过来,他们想回广州,再等等啊!咱们抓紧时间,把粮食变成银子,只要他们见着利,他们就不在乎什么身份的真假。” 那怕他们就是想查探真假,又怎么查?难不成跑到英国公那边去求证,这一来一回少说得两年的功夫,有两年的功夫,那会安早就被他调教个差不多了。 其实说白了,施奕文敢这么做,一个是因为天高皇帝远,这地方太远,另一个就是欺负他们的船不擅长逆风航行,而自己的船,非但可以逆风,而且速度极快! “那,公子爷许给宋知县的事,到时候怎么办?” “这件事啊,好办,都不用等到明年,这件事,我就能给他办好了!” 施奕文颇为得意的说道。 这些人啊……眼界太小了,这年月,想当官容易! “好了,升满帆,全速向北!” 随着一声令下,满帆航行的“黑风号”和“黑珍珠号”就像是两艘离舷的利箭似的,逆风向北驶去…… …… 打从九月初的一场冬雪之后,天气就越来越冷,雪也就越下越大,江也好,河也罢,很快就冻上了,甚至就连鸭绿江也冻上。 江面冻上了! 从河边结了冻的那天起,吴满屯每天都会在上工的时候,往河里看上一眼,看着河上的冰一天天的厚实起来,看着河面冻实后,上面随着风卷起来的粉雪时,他还是摇了摇头。 天还是不够冷啊! 兴许是分了个神,那边的庄头一鞭子就抽到了他身上。 “你这狗奴才,愣什么啊,还不快点把冰刨来,主子今个可等着吃鱼呢!” 吃了痛的吴满屯连忙加快了手脚,用工具把河面上的冰刨开,然后撒网捞鱼,在女真的庄子里头,那怕就是寒冬腊月天里,也是一日不得闲,主子们是不会让他们闲下来浪费粮食的。 主子是谁? 就是那些女真人,和其它人一样,吴满屯过去是大明的良家百姓,当初官军和后金兵打仗的时候,他爹和他都觉得这官军打就打呗,与他没啥关系,可后来他才知道,关系大了。 在大明,他们是百姓,只要不犯法,官府咋不了他们,甚至就是捐税也能拖上三年五载的。 可女真人夺了辽东后,一切都变了,吴满屯他至今都记得当初他们是怎么被赶出家门的,怎么被那些后金兵驱赶到城外,把家里的银子、铜钱以及金银首饰全交给他们,甚至就连衣裳也只能留下三件,稍有反抗就是杀头,他爹是没反抗,可当了顺民又怎么样?不还是被砍了头嘛。就连他娘,也被后金兵给抢走了。 再后来呢? 他就成了女真人的“阿哈”,成了他们的包衣奴才,和其它人一样被分到庄子里,替女真人种地、干活,稍有不从就是棍棒伺候。即便是被打死了那也是白死。 这日子是人过的吗? “满屯啊,你瞧这冰,差不多有一尺厚了吧!” 在拖鱼的时候,李大个子看着冰口子,不禁念叨了起来。 “这河上有一尺,那江上就得有三寸,三寸厚的冰,差不多,差不多了……” 嘴上这么说着的时候,他又瞧了一眼网里的鱼,然后说道。 “徐三爷,今天的这些大鱼熬汤不太合适,要不就先腌起来吧!还有这条鲤鱼,一会让满屯给三爷您老送去?” “就你小子懂事,行了,行了,我知道了挑条大鲢子给厨房送过去,得把鱼给拾掇好了,要不主子怪罪下来,你吃不了兜走……” 庄头也是奴才,可奴才与奴才之间也分着三六九等,像满屯他们这样的奴才,说白了就是会说话的牲口,甚至就是牲口都比他们金贵。 “三爷教训的是,三爷教训的是……” 嘴上这般说着,李大个子甚至还踢了吴满屯一脚。 “满屯,你小子勤快点,成天脑子里头想的都是啥……” 被人踢了一脚,吴满屯干活自然更利索了一些,就这样忙活了半天,等回去的时候,李大个子看了吴满屯一眼,然后自言自语的说着, “差不多了,差不多了。” “现在会不会早了点?万一……” “路上还要走上几天呢。” 李大个子眯着眼,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目光中尽是憧憬,他就这样想着,走着,等回到住的窝棚里,他直接在雪地上收拾起了鱼把鱼收拾的非常干净,收拾干净后,他就把鱼递给了吴满屯。 “去,给主子的厨房,还有三爷送过去。” 在吴满屯离开的时候,李大个子的眼睛眯成了缝,就那样看着吴满屯,而一旁的李杰走过来问道。 “六哥,这……能成吗?” “东西搁进去了,你就瞧好吧!” 吸了口烟,李大个子的目光尽是冰冷。 过了一会,有人跑过来轻声说道。 “炖、炖上了,今个主子吃鱼!” “吃鱼了,吃鱼好啊!” 李大个子笑着,然后狠狠的扒了一口碗里的高梁米,这高梁米里头可是掺着糠的。 吃在嘴里虽然磨嘴拉嗓子,可是他的脸上却带着笑容。 吃吧,吃吧,慢慢的吃吧! 李大个子咧着嘴,鱼肉虽美,可有的时候,却是能要命的, 约摸一袋烟的功夫,主子大宅那边传来一阵尖叫声,听着尖叫声,他们纷纷跑了过去,只见主子一家不是躺在炕上,就是躺在地上…… 第103章 毛大将军(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雪,很大。 人,很冷。 但更饿! 在漫天飞舞的雪地里,几个简陋的窝棚里,挤在窝棚里的人,大都是躺着,躺着干什么? 能省些力气,多撑一会。 不过终究,还是要走出来的,尽管很饿,但是吴满屯还是走了出来。 真饿啊! 敲着鼓的肚皮提醒着吴满屯,提醒着他,从昨天到现在只喝了一碗稀饭,米煮的稀饭。 稀的能映着人影的那种。 尽管很饿,甚至连腿脚都没什么力气了,可他还是在雪地里走着。 “但愿能抓住些东西……” 吴满屯自言自语道。 那怕就是抓只老鼠,能喝上一口老鼠汤,那也能多吊上几天的命。 “要是这几天有人饿死了,估计还能吃上几口肉。” 人在饿的时候,什么事都能干出来。 为了活命,吃人,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吴满屯还没吃过人,上个月他们从女真人的庄子里逃出来的时候,他们每个人都背了百十斤粮食,也就是靠着那些粮食,他们才撑到现在。可那些粮食总有吃完的一天。 为了活下来,他们每天只喝一碗稀饭。 现在面对饥饿,他甚至有些后悔了,如果当初没用河豚肝毒死女真人,他们还在庄子里的话,虽然吃的也就比牛强一点,可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饿吧。 “要是当初,把庄子里的粮食都带出来就好了……” 他们离开庄子逃出来的时候,每个人不过只背了百十斤粮食,那点粮食不仅要省着吃,还要省下明年开春的种子。 在铁山这地方,没有谁管他们吃饭,除非是当兵,可即便是当兵,发的口粮也不够吃啊。 大雪天里,想在雪里刨到些吃食并不容易,不过对于出身猎户的吴满屯来说,他倒是有自己的办法,他在雪里下了不少套子。 远远的看着设套子的地方有只半大兔子冻死在那,吴满屯就兴奋的了跑了过去。 “兔子!今天有肉吃了!” 有肉吃了! 一只兔子虽然就几斤重,可对于这些逃到饥肠辘辘的辽民来说,却是难得的美味,毕竟,铁山这地方和辽民聚居的大多数地方都一样,但凡是能吃的都让他们吃完了。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甚至就连同海里游的,都被吃完了。 毕竟,这里有几十万不堪后金欺压而逃入朝鲜的辽民,无论是铁山也好,还是皮岛也罢,荒凉的山地根本就种不出来什么东西。 饭自然也就吃不饱了。 “这汤,可真香啊……” 喝着肉汤,李大个子忍不住说道。 “要是能天天吃上这肉,就是死了也情愿。” “李大个子,既然一样的要死,为啥还逃到这啊?” “嘿,那你小子为啥逃到这?” “为啥?搁胡人那边死了,就是死了都见不着祖宗,搁这边饿死,饿死了那也是汉人,能见着祖宗……” 能见着祖宗,瞧着大家伙脑门上冒出来的些许头发,李大个子笑了起来。 “是啊,搁大帅这边,就是饿死了那也是能见着祖宗的……” 说罢,李大个子突然轻唱起来。 “步卒何贸贸,相逢新安城。身上衣百结,手中无寸兵。自言辽阳民,几年陷腥尘。万死脱虎口,籍名毛帅府……” …… 夜深了,在皮岛的帅府里头,灯光依然摇曳着,伏身于案前的毛文龙,又一次拿起了刚拟好的公函。 他的手头已经没粮了! 入冬后,就没有船来皮岛了,现在的风是往登州去的,即便是登州那边给他运粮过来,也要等到明年三月起南风的时候,才能有粮食运过来。 可登州那边会送粮食过来吗? “哎!” 长叹口气毛文龙的心情沉闷到了极点。 自从去年袁可立辞官后,从登州运来的粮食就越来越少,这没有粮食,难道要让大家都饿死在这里? “……山东红腐百万粟,日望登莱泛舟役。沧海茫茫帆影绝,一日沟渠百人骨。天门万里不可梯,哀哀士卒谁当恤?忆昔辽阳全盛时,公私丰足民不饥。只今异域作饥魂,苍天苍天我何冤。辞罢血泪沾衣裙。” 唇间默默的轻吟着这首不知是什么人编作的《新安步卒歌》,毛文龙忍不住喝道。 “内地诸公误我!” “你们误的那里是我,分明就是大明啊!” 在院子里踱着步子,毛文龙一边走一边说。 “没有粮草,你让我东江镇兵卒那里有力气去打仗,没有力气,打什么打,不就是送着脑袋让人家去砍吗?” 就这样在雪地中走来走去的毛文龙,一边走一边咒骂着。他的脸上尽是怒容,气急之余,甚至狠狠的拍了一下院中的大树,震落的雪落在他的头上,冰凉的雪花落在脖颈里,毛文龙的那双眼睛中却闪动着泪光。 “啊……” 这边一声嘶吼后,有人匆匆走了过来。 “大帅,大帅这是怎么了?” 看着来人,毛文龙怒声道。 “千余人、千余人,昨日饿死千余人,今日兴许又有这么多人饿死,明觉,你说,如此下去,不等建奴攻我,我东江镇数十万军民,岂不就尽数饿死?” 看着汪汝淳,毛文龙又长叹道。 “要是他们死在建奴刀斧,还是死得其所,可,可如今却要饿死于此地,我又如何能对得起他们?他们投奔毛某,是为了打建奴,为了打回辽阳老家,可现在呢?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们饿死!” 大帅的话,让汪汝淳的心情一沉,东江就要断粮了,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所有人都知道,打从两个月前,最后一批粮食,只运来区区五万石时,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冬天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 “内地庙廓当事如此这般刁难我东江军民,难道就不怕耽误国事吗?” 作为毛文龙的幕僚,汪汝淳的心里当然很清楚,清楚的知道那些所谓的“当事”,所谓的朝臣,压根就不怕耽误国事,要不然又怎么能可能克扣东江的粮饷。 汪汝淳的话让毛文龙恼声道。 “他们的眼里什么时候有过国事?什么时候有过天下,除了党争,他们还会干什么?” 第104章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除了党争,他们还会什么? 他们只会党同伐异,只会勾心斗角。 反正是不会保家卫国了。 毛文龙很郁闷,可他却没有任何办法,最后只能长叹道。 “还是派人再去一道汉城,要让朝鲜人运些粮食来,至少,先弄个几万石应应急,还有开设粥场,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饿死……” 在一一部署之后,毛文龙颇为无奈的长叹口气,只是静静的站在那。任由雪落在身上。 …… “天气可真冷!” 置身于船尾的施奕文忍不缩了缩脖子,从会安返回北港,补充了一些物资,最重要的是装上了几十门大炮后,他们就离开了北港,原本颜如玉是要跟过来的,现在寨子里同样也需要有人守着。 再离开北港的第五天,他终于感受到了小冰河期的严寒,即便是大海上,仍然能感受到刺骨的冰冷,海浪拍打在船上,在舷边、缆绳、船帆上强了一层冰,现在整艘船瞧着甚至有点像像是冰船似的,到处都是积冰。 “小心海上的浮冰!” 施奕文大声喊道。 越往北,天气就越冷,当然海上的浮冰也就越多,加上船上挂了很多冰雪,船速远远比不上之前,不过即便是如此,船的速度仍然很快。 站在被冰包覆的船舷边,施奕文往船外眺望。现在到什么地方了? 应该快到皮岛了吧。 可皮岛的准确的经纬度又是多少? 显然,这并不是那张中国地图所能给出的,几个小时前他们已经穿越了北纬三十八度。 因为天气实在太冷,守卫的值班时间已从四小时降为两小时。不过有时候他们连两个小时都呆不住,拍到甲板上的海水会把他们的衣服打湿,这样的地方,衣裳湿了那可是会要人命的。 “等下次过来的时候,必须要给大伙把防水皮衣弄上。” 施奕文心里暗自寻思着,还好在北港那边有鲸鱼皮。 看着舷边来回走动的水手,从他们的动作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快冻僵了。虽然施奕文告诉过他们很多次,在甲板上要不时活动筋骨,走动一下或原地跑步,只要随时注意浮冰的情况就行,但他们却还是守在舷边,仿佛像半个月前那样穿着汗衫在南海海面上一样。 “公子爷。” 甘辉走了过来。 “有什么事?” “没事,公子爷,咱们已经在海上航行这么长时间了,你说他们到底在什么地方?” 甘辉口中的他们,指的是施奕文此次的交易对象——东江镇。 为什么会选择他们,因为东江镇真的缺粮,按照历史上记载的,东江镇缺粮到什么地步? 一个冬天就饿死十数万人。 那里既缺粮,而且还有安置不了那么多辽民。 可施奕文这边缺的是什么? 是人! 粮食,他真不缺,姑且不说安南的粮食,就是北港那边,要是能安置十几万辽民,只要有几个月的时间,就再也不愁粮食了。 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辽民! 北港有了这些辽民,自己也就有了开拓海外的本钱,毕竟,只有了人才能向海外进行扩张! “不着急,不着急……就这样沿着海岸搜索就行……差不多就快到了,反正不坐到鸭绿江口的,嗯,注意观察一下,要是岛的话,注意有没有船……” 在皮岛周围肯定会有船的,毕竟毛文龙的东江军必须要坐船才能实施登陆作战,对于毛文龙那个人,历史上有着太多的迷团,有人说,如果毛文龙在,大明就不会灭亡。也有人说,打从天启四年,他就没有打过什么仗,可为什么没有发起过大规模的进攻。 “不就是缺粮嘛!缺食少衣,而且兵甲不足,怎么打?” 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从袁可立辞职后,失去支持的毛文龙面对缺粮少衣就像是被捆住双手似的,再也无力向后金腹地发动大规模的袭击,可即便是如此,努尔哈赤也好,皇太极也罢,都视他为心腹之患。 “往后,你就不用担心粮食了……” 施奕文的笑了笑,往东江镇卖粮,卖的并不是仅仅是粮,更重要的是有了粮食,毛文龙才能在这里坚持下去,并且持续不断进攻建奴腹地,让他们无力南下。 可,皮岛在那啊? “盯着海上的冰块,还有可能出现的岛屿,我先下去一下。” 在施奕文下船之后,甘辉他转过头去,再次朝向船首外的黑暗看去,放眼望去,黑压压的暮色里,那有什么岛屿啊。 皮岛在那呢? 在黑夜里于满是浮冰的海里航行本身就很危险,更何况现在他们距离海岸并不远,万一要是碰到暗礁,到时候可就全完了! 没有人敢睡,甲板上的人都是眼巴巴的盯着大海,唯恐碰到浮冰啦、暗礁啦,落了个船沉人亡,舷边的伙计们挑着鲸油灯,借着灯光观察着大海,而甘辉则拿着望远镜搜索着,寻找着…… 与此同时,施奕文也在船长室里盯着那张中国地图,虽说这张挂墙上的地图角落边有朝鲜,可他真不知道皮岛在什么地方。 “应该在大同江北方吧……” 拿着铅笔在地图上寻找着,一边寻找一边自言自语道。 “大同江北,鸭绿江南,应该就是在这一带,肯定不能离鸭绿江太近,要不然就离野猪皮太近了……” 嘴上这说着,他突然用力的一拍桌子,然后说道。 “就这么办了,先到北方再说!” 在施奕文做出这个决定后,船随即朝着远海驶去,靠着海岸航行实在是太危险了,两艘船就这样一前一后的,向着北方航行,顶着刺骨的寒风。 第二日上午,在太阳出来之后,船再一次靠近了海岸,往海岸看去,那里到处都是一片白色,陆地上尽是冰雪的世界。 站在舷边的施奕文不时的用望远镜观察着海岸。他的眉毛和睫毛都结着一层冰霜,不过既便是很冷,对他来说,这还是可以承受,毕竟他棉袍里还穿着羽绒服。而船上的伙计们也都尽可能的多穿两件衣袍,总之穿的越厚越好。尤其是站桅的了望手,早就被冻僵的了望手,像是看到什么似的,连忙用望远镜看了一下,然后激动的大喊道。 “船,2点方向的岛边有船,很多船……”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从望远镜上看到大旗上的明字时,施奕文的笑了起来。 “好了,我们到皮岛了!” 第105章 饥民遍地(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十一月二十三,天还不明,皮岛帅府岳王庙东西长街上和附近的街道上已经挤满了人,冰天雪地里到处都是形同饿殍的人,他们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有的干脆躺在地上。那躺在地上和靠墙而坐的都是已经饿得没有力气的难民。 这些难民里没有多少老人,大都是年龄各异的男子,只有少数妇女和小孩,老人不是在辽东沦陷后,被建奴杀了,就是死在八旗的旗庄里,毕竟,繁重的体力劳动不是所有人都能撑下去的,至于妇人也不多,毕竟,他们从辽东逃到朝鲜的这一路上,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坚持下来。 街道到处都有小孩子在叫着饿,女人的抽泣声、孩子的啼哭声、男人们的悲叹声还有吵嚷声都混杂在一起。人越来越多,到底有几万人,谁也不清楚。他们的手里都拿着一个陶碗或粗瓷碗。 施粥了! 在饿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毛大将军终于发了善心,施粥救人了。其实就是他们也知道,不是毛大将军愿意拖到现在,才发了善心救小民,实在是他的手头也没有粮食。 如果要救逃到这里的百姓,至少要几十万石粮食,仅仅只是这十个八个地方施粥,又能救多少人呢? 不过即便是如此,对于领粥的百姓来说,他们仍然都是怀着对官府、对毛大将军的感恩, 毕竟,毛大将军是拿着军粮来救他们的命! 打从天明,得到了施粥的消息,那些住在窝棚里、泥坯土房里的难民们更从各个方向像潮水般地汇集到了岛上的施粥棚来。岳王庙周围本来已经人群拥挤,密密麻麻,不能透风,可是外面的人还在挤进来,然而他们很久还是没有开始施粥,施粥要一直等到晌午,天寒地冻的,人们又饥又饿,不少人人都已经是奄奄一息了,甚至不时有人倒了下去,倒下去后就再也站不起来,人们就这样拄着棍子,互相搀扶。 终于等到了施粥的时候,大家都拼命向前拥挤,每个人都伸出枯瘦的手,手上都拿着一个大陶碗或瓷碗,不论碗大碗小,实际上,也就只有那么一勺粥而已。 在施粥的时候,周围的兵士不住的吆喝着,以防止因为人群拥挤而互相厮打造成混乱。 哭声、骂声、叫喊声、训斥声在粥棚里混成一片。 终于,领到了一碗粥后,吴满屯看着碗里有粥,稀稀的小米饭,稀的甚至能够倒映出他的脸。 可即便是如此,一碗小米粥,虽然稀但也是粥,对于饿的前胸贴后背的吴满屯来说,这不是粥,是命! 有了这碗粥,他至少又能多活上几天。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吴满屯甚至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喝的最好喝的粥…… 那怕就是记忆中,娘做的小米粥也比不上这个。 两口之后,碗里的小米粥就已经见底,放下碗的时候,吴满屯眼巴巴的看着粥棚,他知道就只有这一碗了。 当有些人把目光投向妇人和孩子,投向他们碗里的稀粥时,她们无不是纷纷护着碗。其实,没有人敢抢,无论是皮岛还是铁山,但凡是毛大将军治下,都是行军法的,有人敢抢自己人。 杀无赦! 当然,要是朝鲜人的话……嗯,抢了那也就抢了,只要别被人家给逮着正着就行。 这也使得,朝鲜人真的不喜欢毛文龙,甚至对毛文龙可谓恨之入骨,因为明朝不能供应东江军民足够粮食,所以东江不得不从朝鲜索取,为此朝鲜人甚至不得不开“毛饷”。而且响应毛文龙的号召从后金逃出的辽东难民饥寒交迫,为了活命在朝鲜境内也是多行抢劫杀人之事。 “要是能再喝一碗就好了!” 即便只有一碗稀粥,可是下肚后最起码感觉不那么饿了,吴满屯的精神也稍微好了那么一点。 “等明天吧,明天还要施粥呢……” 李大个子的话音刚落,远处却突然传来了数声炮响。 震耳欲聋的炮响,是从码头那边传来,众人纷纷朝着炮响传来的方向看去。 “建奴!” 几乎是本能的,李大个子就提起了长刀,这刀是从庄子里抢来的,一双眼睛盯着炮声传来的方向,轻吼道。 “肯定是建奴打来了,走,随大将军杀建奴,吃奴肉!” 所谓奴肉,其实就是人肉。 打仗,难免是会死人的,死人……也是粮食。 岛上的炮响让施奕文连忙大喊道。 “停船!” 在距离岛还有半海里的时候,两艘船停了下来,然后施奕文吩咐道。 “李子昆,你带着人划船上岸,告诉岸上的官军,咱们是从福建过来的海商。” 李子昆是船上的副财,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他负责船上的货物销售,而且副财也负责和岸上的商家打交道,现在这个时候正是他出面的时候。 很快,从船上放下的小艇就在六个伙计的划动下,朝着皮岛划去,其实施奕文压根就不知道这是皮岛,但是从望远镜中看着海湾里的上百艘大小不一的船只,还有岸上黑压压的人群以及宛若城市的市镇,他感觉这里应该就是皮岛。 “先测量一下它的位置吧。” 在施奕文忙活着用那台并不算精密的六分仪和钟表测量经纬度的时候,李子昆一行人,终于靠到了栈桥上,桥上穿着棉甲的官兵挥枪盯着他们,领头的官佐大声喝道。 “你们是什么人?从那里来的?” 寒冬腊月的时候,正刮着西北风,这时候能到这里的船商会是什么人? “回军爷话。” 李子昆一开口就是带着福建口音的官话。 “我们也是大明人,是从福建过来的海商,我们的船上带的有米。” 他的那嘴福建官话,听得这些辽东人无不是一头雾水,这时一个武将模样的人从兵丁后面走出来,边走边问道。 “你们船上有米!是来卖米的吗?” 年青的武将说着一嘴的闽南话,虽然不太标准,可李子昆还是听懂了。 “哎呀,将军会说福建话?这就好了,我们东家听说辽东缺粮,特意来这卖米的……” 第107章 大将军,要大炮不? (第二更,求推 “你那?” 毛文龙疑惑道。 “施公子说的是那?你那又是什么地方?福建?要是我没记错的话,福建那地方地比北直隶还少,他们到了你那,又怎么安置?” 作为浙江人的毛文龙当然知道福建的情况。 “我说的地方不是福建,而是与福建隔海相往的台湾,实话不瞒大将军,在下身为海商为便于贸易,所以在下常年在台湾岛上活动,而且北港中有大数百姓,都是福建饥民,福建地少人多,可台湾却是沃野千里” 海商,就是亦商亦贼,对此,毛文龙当然很清楚,不过他压根就不在乎施奕文的身份,他更在意的是他话里的真假。 “你是说,你那地方能安置这些辽民?” “别说是十几万辽民,就是有百万人,也能安置,台湾那边除了少数番夷外,到处都是无人荒野,而且与辽东的苦寒不同,那里四季如春,种水稻的话,可以一年三熟……” 一年三熟! 沃野千里! 天下还有这样的地方? 毛文龙满眼疑惑的打量着施奕文,要不是因为这人一下捐出了两万五千石白花花的大米,他肯定不会相信这人。 他捐出大米是为什么? 是为了救人! 为什么会说这番话,还是为了救人。 这人那……是个心善的人。 可,他说的是真的吗?那里的真能安置得了那么多人吗? 见毛文龙迟迟不作言语,施奕文便说道。 “大将军,历代所谓屯田者,大多是地广人稀或连年战乱后,这才有了屯田。而现在天下本身就人口稠密,民间有大量劳力,人多地少,当然是无地可屯了。这些辽东入关是无地可屯,即便是为屯而屯,结果可想而知。内地现在是没地可屯,可台湾却不一样,那里沃野千里,到处都是土地,况且,他们到了那边,大将军这里才能腾出来手来收拾建奴不是?” 克扣辽民,不准其逃入内地,是袁崇焕等人给毛文龙罗列的罪名,他是怎么对待辽民的?要么你成为我的儿子(令富民皆冒毛姓,为其子弟裔孙),要么借你首级领个军功(民有逃奔者,辄斩之,捏称阵获,诳报冒功),要么去给我挖人参(龙拘锢难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给之米一盌,命往夷地掘参),要么就饿死(听其饿死岛中,皮岛白骨如山)。 可历史的真相是什么呢? 是袁可立罢职后,朝廷里的那些文官动辄以毛文龙虚报名册为由克扣军饷,不知饿死了多少辽民,到了袁崇焕那边更是学会了以粮饷为武器,动辄克扣两三个月的粮饷。至于什么扣押难民,毛文龙年年上书要求把难民后送到山东安置的奏折,都被那些人选择性的飘没了。 反正一句话——辽民都让你毛文龙害死了。 现在的问题是,毛文龙现在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沉默良久,毛文龙抬头直视着施奕文沉声道。 “台湾那边确实有地安置他们吗?能让他们衣食有着,有田耕种?” “请大将军放心,现在北港只缺种地的百姓,最不缺的就是地,嗯,实话不瞒大将军,这次在下过来是为了开拓这条商路,最多一个月后,还会再来皮岛,到时候,来的就不是一条船,可我那边缺会造船的工匠和水手,要是下次想带粮食过来,多带难民回去,就非得有人手造船、使船不可,所以……” 不等施奕文说完,毛文龙就说道。 “这么说,你是想要我挑会造船的工匠、水手给你?” 和外人的想象不同,明代的辽东海上贸易也极为兴旺,在建州女真没有占据辽东之前,每年都有千百海船在渤海湾、黄海航行,将辽东的粮食、木材、皮毛、人参、药材等商品运往内地,再将内地货物运往辽东。靠着丰厚的木材资源,辽东还是北方最重要的造船基地,甚至丝毫不比福建等地差,只不过所有的一切都毁于建奴之手。 “没错。” 施奕文点头说道。 “有了足够的人手,才能造更多的船。” “既然你是海商,而且在台湾经营多年,难道就只有那两艘船?” 毛文龙疑问道。 “实话不瞒大将,北港虽然有船,可北港并不姓施,还有其它的船主,至于船嘛,在下虽然还有,可那些船却不能逆风北上,港口里的那两艘可以逆风北上,这也是我能来这里的原因,要是换成其它的船。” 摇了摇头,施奕文说道。 “他们压根就来不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下次过来,我应该会再带一艘新船,可要是能再有几百个人手,下次就能有四艘船过来,四艘船,差不多能带六七万石粮食!” 六七万石粮食! 可就够六七万人吃上三个月的了! 要是省着点吃的话,估计都够吃上四五个月的! 唯恐怕毛文龙不吃惊似的,施奕文又说道。 “有三个月的话,我那边大概会有五到六艘新船,到时候,每个月至少可以运五万石粮食来辽东,到那时候,我想大将军这边就再也无须为军粮发愁了!” 何止不需要发愁,五万石粮食,那可就……太多了点,吃不完啊!辽东吃不完,可以往其它地方卖啊! 其实,按照施奕文的计划,毛文龙这边不过只是一个开始,将来还可以往其它地方卖,什么山东啦、天津啦,甚至就是江南,这年月也是缺粮的,那怕就是建奴那边,也不是不能卖,自己卖粮给建奴,总好过晋商在卖粮的同时,顺便卖国吧! “你居然能筹措到这么多粮食?” 毛文龙惊讶道。 “暂时只能向外买,要是能有十几万辽民在那台湾屯田,将来大可不必再向外买粮。” 施奕文说的都是实话,只不过唯一没有透露的就是他的粮食是从安南买来的,有时候还是稍微保留一些的好。 “确实,要是能有十几万人屯田,往后确实不需要再往外买粮食了……” 打量着施奕文,毛文龙点了点头说道。 “此事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施公子有意救人,毛某又岂会阻拦,明日就我让人挑选你要的人手。” 成了! 激动之余,施奕文问道。 “大将军,在下还有一事想问,你这边要大炮吗?红夷造的那种,威力很大的。” 第108章 难民南下 (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要大炮吗? 红夷造的那种! 毛文龙当然需要! 尤其是在他得知施奕文居然给他带来了三十门红夷大炮时,还不待其开价,就直接给出了一千两一门的高价! 这个价格,其实也就是大明买炮的常价而已。 这年月,红夷大炮是西洋人垄断经营的,无论他们来自那个国家,都有着一致的共识——要卖就卖高价! 对此,施奕文自然没有拒绝,捐的粮食,就当是开门砖,往后,什么大炮啦、火药啦、棉布啦、盔甲啦,这条商路敲开了,还有什么不能卖的? “大将军,你说这个人可靠呢?” 在施奕文离开后,汪汝淳从帘子后面走出来说道。 “可靠?” 毛文龙摇头说道。 “暂时还不知道他可不可靠,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他肯定不是建奴派过来的间细。” “这是为什么?” “红夷大炮啊!” 毛文龙笑道。 “建奴那边可没有三十门红夷大炮卖给咱们。” 看着汪汝淳,毛文龙说道。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担心他是建奴那边派来的,可后来一想,努尔哈赤那老酋派他过来干什么?为了给咱们送粮食?” “他不是要造船的工匠和水手吗?” “老酋掠为奴隶的辽东百姓里就没有工匠和水手吗?他需要费这么多周折?况且,他又拿出了三十门红夷大炮!有了这些大炮……” 毛文龙说道。 “至少可以让皮岛、旅顺等地固若金汤,要是再有足够的粮食,咱们就能再次直捣黄龙,搅得老酋不得安生。” 其实那怕就是努尔哈赤也知道,对于毛文龙来说,几十万投奔他的辽民,从来就不是什么助力,毛文龙需要的是壮丁,几万也就足够了,几十万辽民,看似数量惊人,可实际上那那些里是什么助力,根本就是几十万张嘴。是能把东江镇吃垮,拖垮台的嘴。 毕竟,东江镇和广宁等地不同,他们没有足够的土地屯田,那怕就是毛文龙强索了皮岛对面的铁山等地又能如何,那些地方大都是山地,根本就种不出什么粮食。从辽东逃过来的难民,非但没有转化成为东江镇的战斗力,反而还拖累的东江镇,数量庞大的辽东难民,不仅耗费了他大量的军粮,而且还激化了他和朝廷的关系。 “道理是这个道理,只是我觉得这人做事也太不可思议了,全是见义忘利的事情。” “忘利?” 汪汝淳的话让毛文龙大笑道。 “他那里是忘利啊,淳安,我告诉你,施公子是个做大生意的人,也是能做大事的人,姑且不说他原本在台湾那边开垦屯田,就说将来几十万辽民到了台湾,他们屯的田是谁家的田,那些田说到底,到时候还是姓施的,几十万辽民,开垦出来的田地又岂止几百万亩,那可是几百万亩一年三熟上等良田!淳安,你说这样的大买卖,他为何不做!” 什么! 汪汝淳惊讶道。 “这,这,居然是这样……” “生意人嘛,有的人是只求眼前之利,有的人是长久的利益,他得了几百万亩良田,咱们少了几十万人的负担,可以敞开手脚办事。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束手束脚的了。” 毛文龙叹息道, “况且,淳安,你也看到了,现在几十万辽民于皮岛是什么情况?非但衣食无着,饿死、冻死,而且他们的存在还激化了咱们和朝廷之间的关系,朝中有当事大事指责咱们扣留难民,不准咱们让他们回内地,以难民冒充兵士,而为了缓和关系,咱们上书朝廷,请求送难民到山东,山东各地却无人愿意接收难民,哎,旧事不提了,要是他施弈文能把这些难民安置好,对咱们来说无论怎么说都一件大好事啊,至少往后朝中当事,不会像现在这样,对咱老是横加刁难了吧!” 无非就是换个理由而已。汪汝淳的心里这般想到,其实毛文龙也知道,可眼下他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对了,买炮的银子,给他一半的银两,除此之外,再多给他些上好人参、皮子,这些东西在江南都能卖上好价钱,他捐了那么多粮食,这趟肯定是要亏本的,赚钱恐怕是不可能了,既然如此,就让他在其它地方多赚一些吧。”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是如此,事情的发展总会朝着与最初计划不同的方向发展,但可以肯定的事,有时候,只要有所付出,得到的回报总是出人意料的,甚至当南方来的施东家招人去垦殖的消息传出后,根本就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谁会怀疑这个毁家疏难的人呢? 不过只用了一天的功夫,就招齐了所有人,人都是毛文龙让人选的,为了多带些人,船舱里除了放货的底舱外,到处都是人挤人,人们甚至只能盘腿而座,即便是如此,也没有伸腿的地方,甚至就连甲板上都挤满了人。 可即便是如此,还是有人想要上船,毕竟,对于这些饥肠辘辘的人们来说,他们知道,上船就意味着生! 意味着能活下去,在这里,即便是有他捐出的粮食又怎么样?等到粮食吃完了,还是会饿死的,到南方,至少不会挨饿吧! 看着甲板上挤满的难民,施奕文对郭怀一说道。 “郭管船,你在福建也招过移民,可曾像现在这么好招?” “没有,绝对没有,” 郭怀一摇头说道。 “咱们从福建那边招人,虽然招的也是饥民,可非得先给几两安家银不可,招的大都是壮丁,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寻思着熬上几年,没多少人愿意把家安在那,到是他们……” 看着甲板上那些挤成一团的百姓,郭怀一说。 “他们可是抱着安家落户的心思去的咱们那,毕竟,他们的家都毁在建奴手里了,有了这些人,咱们北港才能长长久久下去啊。只是……” 原本想说,这些辽东人到了北港,会不会有人抵触,转念他又想到,似乎现在北港已经空了——大伙都出海了,那里还会有什么人抵触? 第109章 北港之春(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是施奕文的计划之中。 现在那些当家们的船都已经出海去马尼拉,去巴达维亚了,留在北港的,要么是颜如玉的人,要么是没船没势的,他们即便是反对,又有个屁用? 屁用没有! 这个世界是凭实力说话的,要是郑一官他们都在寨子里,估计还真能借着什么辽东啦、福建啦挑起什么事端来,可是现在却不一样,现在北港是空寨,能出海的都出海捞银子去了。 至于那些屯田种地的百姓,他们那会管那么多。 十一月二十五,“黑风号”和“黑珍珠号”两艘船在众人的注视中,缓缓的离开了码头,与来时的逆风不同,回程时是顺风顺水,原本来时十几天的路程,只用了五天,就已经抵达的北港。 腊月初一正午,当船到北溪的河口时,船上的难民们无不是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这,这,这里居然这么暖和……” 难民们惊讶,施奕文也傻了眼,因为他看到了……雪! 北港居然下雪了! 雪! 看着白色的大地,尽管远远比不上北方的雪,瞧着倒有点儿像是后世南方的那种初雪,可仍然让施奕文看傻了眼。 这里不应该是热带,至少也应该是一年三熟的亚热带吧! 可怎么会下起雪呢? “这,这里居然会下雪?” 郭怀一诧异道。 “公子爷?这边下雪不正常吗?这地方那年不下雪?等到了腊月底,大雪至少得有半尺深,公子爷……” 回头看着甲板上那些扛了一路冻过来的难民,郭怀一说道。 “咱们这次带过来了足足两千人,这么多人安顿在那也是个事啊,要是不尽快把房子盖好了,再等等真会冻死人的。” 郭怀一原本一直在大陆负责招募饥民,不过他的船运力有限,一次顶多也就只能运个三五百人,而这次从皮岛回来,非但船舱里挤满了人,就连同甲板上也挤满了人。人太多,没地方安置。 施奕文点头说道。 “是得想办法,咱们这边有木料,弄些三层床,大家伙挤点倒还能睡下,关键还是要把房子建起来,还有船厂,也要扩大,我看呢……” 朝着河对岸看了眼,施奕文说道。 “要不然,船厂和房子就建在对岸吧,那边地方空,没有人住,也不用担心他们和这边有什么矛盾。” “公子爷的意思我明白,就像会安那样,一条河隔开了能省不少乱子。” “对,” 点点头,施奕文并没有解释什么,毕竟,他这么做有他的私心。 把他们安顿在对面,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另立门户,和莫那他们一样,这些辽人和北港也没有任何关系,只要笼络好了,他们就是施奕文在北港立足的本钱,这可是两千人的本钱! 而且与内地人不同的是,辽民擅长弓马!换句话来说,就是天生的战士,没办法,谁让辽东边民和土蛮打了几百年呢。 甚至于其它地方的百姓不同,辽民更愿意当兵,而不是种地,因为他们想要打回老家去。 “石头哥!” 远远的,几乎是在船刚靠到栈桥上,一个娇小的身影就扑了过来。 是雪儿。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怎么,你不希望我回来的这么快吗?” 施奕文笑道。 “怎么会,我是说……” 就在雪儿摇头时,她突然愣住了,因为她看到了船上的人,很多人! “施大哥,他们是?” “他们是我从辽东带回来的难民。” 施奕文一边解释,一边问。 “雪儿,你姐呢?” “我姐,她在盐场那边呢。” 其实,如玉在不在,对于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影响,很快杨天生、陈德他们就过来了,在得知施奕文带来两千多难民时,尽管有些惊讶,但他们还是立即忙活着安顿这些人。 住的地方是现成的,毕竟,北港本身就有安置移的大通房,而且这次船主们出来又腾空了不少仓库,住的地方挤挤倒也能住的下,没有床不要紧,弄些木板过来,下面垫上几块砖头什么的,就成了床,没有棉被,那就多铺几层稻草,稻草管够,人挤着挤,倒也还算凑和。 在外人的眼里看着如此艰难的生活条件,对于从辽东来到这的难民来说,他们却有点不敢相信,不太敢相信居然能住到房子,而且每个人还能领到几十斤稻草, 这样的日子很艰难? 可他们过去的日子过得更艰难! 尤其是当天中午,当成桶的米饭被抬了过来,大白米饭管饱不说,甚至他们的碗里还一块咸鱼,宛如做梦般的生活,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碗白米饭! 7寸的大碗口,里面堆满了亮晶晶白米饭,饭上一块巴掌大小的咸鱼。 看着碗里的饭菜,吴满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叔,这,这……这是给咱吃的吗?” 说话的时候,吴满屯看着李大叔,他之所以能上船,是因为大叔是木匠,而捕鱼不过是他的副业而已。 “兴许,这就跟过去给东家干活一样,上来第一顿饭先给你吃顿好的,咱们在船上的吃的不都是半干半稀,现在到了地方,肯定是和着规矩,给咱们吃顿好的。” 对于已经年过四十的李大个子来说,他只能用过去自己的经历去分析这一切,对他来说,似乎这就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我说满屯,你小子不知道啊,过去那些女真狗没过来的时候,咱们到东家干活,大白米、高梁米管饱不说,一天还得有两顿肉,那时候的日子啊,可真是舒坦啊……” 说着话,原本正吃着饭的众人突然变得沉默了,他们之所以沉默是因为他们都经历了过曾经的好日子,而现在呢? 现在他们却失去了一切,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土地,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毁在了建奴的手里。 良久,李大个子才说了一句。 “这地方可真好啊!往后咱也能过个安生日子了。” 第110章 两人(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其实,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的追求非常简单,无非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生日子,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他们也就满足了。 次日清晨,这些从辽东过来难民就忙活了起来,他们要在对岸伐木、平地,不仅要在那里建设船厂,还要建房子——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 伐木、平地,需要时间,而盖房子同样也需要时间。当然还有市镇规划之类的,也需要时间。不过施奕文并没有一门心思扑到那里,而是去了盐场。 到盐场去见颜如玉。 有些事情,他必须要和颜如玉沟通好,当初他刚到这个时代,打算依靠颜家,依靠北港站稳脚的,现在这个目的基本上已经实现了。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通过盐场、铸炮厂以及船厂等一系列的操作,“南洋公司”已经显现出了雏形,即便是有郑一官他们掣肘,也不会影响大局,他们也影响不了大局,毕竟有上千人的利益摆在那里。 但是再进一步的话,颜思齐留下来的“兄弟会”不但成不了他的助力,反倒成为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这是他在会安那里得到的启示,那怕会安的米行看似平息了广府、潮州和客家分歧,可实际上那不过只是暂时的,随着以福建人为主的“兄弟会”介入,未来那种地域分歧势必会更激烈。 而想要瓦解这种“老乡群体”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想要瓦解他们,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引入其它群体,把未来的南洋公司变成了一个由各省组成的“大明公司”,就像大明朝廷一样,而不是福建或者广东一家独大。 当然,还有一个更关键的因素时,无论对于福建也好,广东也罢,施奕文都是外人,他想要拥有这个群体,就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力量,或许一百多个生番让他们有了一点力量,但仅仅只靠生番却不行,他必须要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力量。 在所有的人群中,只有辽东难民才是最好的选择,这些难民的身份各异,失去家园的他们,在公司里能够依靠的只有施奕文,他可以依靠自己掌握的超时代知识,帮着他们谋取利益,然后和他们融为一体,最终他们会成为施奕文立足的本钱。 只要他愿意,时机成熟的时候,他就可以顺其自然的把北港据为已有。 毕竟,这个世界是靠力量说话的。 可是施奕文并不想这么干,毕竟,他是颜如玉的“未婚夫”,虽然是冒牌的。但他并不想真的去当一个翻脸无情的家伙。人生在世,总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底线再低,也得有吧,一个没了底线的人,那样的人还算是人吗? 施奕文不想去坐,更也不想去尝试。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颜如玉也在等施奕文,实际上,昨天,在得知施大哥回来后,她就一直都没有睡,其实,原本她是想要回去的,但在知道他带来了两船难民后,她终于还是按下了内心想要见他的冲动。 作为北港的大当家,她知道这两船难民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北港又多了一位当家。 终于,次日中午,在施奕文来到盐场,进入房间时,颜如玉淡淡的说道。 “施大哥回来了,这一路可还算顺利。” “一切还好,眼下皮岛这条商路算是打通了,打了通了皮岛,基本上辽东的商路也就畅通了。” 感觉到颜如玉的疏远,施奕文心里一阵苦笑。 经历过郑一官的逼宫后,即便是颜如玉这个女子能敏锐的意识到辽东难民的到来意味着什么。而这也是他来这里的目的。 “如玉,这次到皮岛,让我印象最深的,除了当地的物价之高,远超过你我想象之外,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恐怕就是那些辽东难民了。” 随后,施奕文就把自己在皮岛看到的以及做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 “……如果不救他们,视若无睹的话,那这个冬天一过,不知多少人会饿死,冻死,所以,除了把粮食捐了出去,我还答应毛文龙,把难民带到这边来,让他们在这里屯垦,毕竟,咱们这边也需要人屯垦。” “哦,小妹知道了。” 颜如玉轻应道。 看着若有所思的颜如玉,施奕文又说道。 “如玉,这北港想要变成一座城,就势必需要引进大量的移民,这些移民并不一定非要是福建人,辽东人,山东人,南直隶人,只有全国各地的人都来了,才能化解掉其它当家对寨子的影响,如果这里全都是福建人、漳州人,那么郑一官、张弘他们就能轻易的把人拉出去,对于他们来说,这里是颜家当家,还是郑家当家,都没有什么区别,可如果这里有来自各个地方的人,对于他们而言,最重要的是稳定,因为他们不知道换一个人当家,新的当家人会不会像过去一样公道?这就是一个未知数。” 想了想,施奕文又说道。 “未来的北港是什么?是海贼窝吗?当然不是,它应该像会安城一样,是一座城,但这座城却不能像会安那样,一部分姓广府,一部分姓潮州,一部分姓客家,而是姓颜,颜家人就是这座城的主人!至于其它人,只能是这座城里的士绅百姓。所以,必须要引来外人,不受兄弟会影响的外人。” 颜家人才是这里的主人。但也就只是这座城了, “不受兄弟会影响的外人?” 颜如玉有些诧异的看着施奕文,迎着她的目光,施奕文看着她用极为诚恳的语气说道。 “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现在从福建引过来的这些移民,他们或多或少的都会受到兄弟会的影响,毕竟,再怎么说,他们都有一份乡情摆在那,可辽东人也好,将来的南直隶人、山东人也罢,他们受兄弟会的影响就很少,越是如此,越能淡化兄弟会对北港的控制,到那时候,就再没人能动摇你的位置,最终,这里只有一个城主,就是如玉你了。” 第111章 征服(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全都是为了你! 这是施奕文的心里话,就像他最初说的那样,他做这一切是为了颜如玉。为了让她真正的掌握北港,让她的家业不至于被外人夺走。 当然他也有自己的私心,但他的私心并不仅仅只是想要为自己在这个乱世之中争取一席之地,同样也是为了一个更为远大的目标。 但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北港,他并没有什么野心。或者说,他的野心更大,也更为遥远,一个小小的北港,或者说小小的台湾,那里能满足他的野心。 这个世界如此之大,而且就像是一个温弱无力的美女一般,只等着他去征服,他又何必把目光拘泥一地呢? 这里不过就是一个小地方而已。 出了北港向南有会安,会安往南有还未开发的湄公河三角洲,再往南有马来半岛,有婆罗洲,甚至就连同吕宋岛,西班牙人也不过只征服了马尼拉周边而已,在东印群岛只有一群阿拉伯海商两个世纪前建立的苏丹国外,和巴达维亚一样就是殖民政权而已。穿过马六甲,就是印度…… 除了这些可以轻易征服的旧大陆之外,还有澳洲、美洲等着他去征服。相比于世界,北港才多大?要是仅仅只是把目光盯在这里,把精力陷在这池子浑水里,那还有什么精力去征服世界。 世界那么大,咱也想去征服一下啊! 至于满清……到时候想要收拾他,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所以,这番话确实是他的肺腑之言。 想了想,颜如玉目光中闪动一丝犹豫,然后说道。 “施大哥,如玉知道你事事都为小妹操着心,……其实在小妹心里是不愿做这个城主,相比于城主,我更想过过去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况且,况且,如玉只是女子,将来,将来……” 看着施奕文,原本目光有些犹豫的颜如玉,想了想,突然笑起来。 “当初与施大哥刚认识的时候,恨不得杀了施大哥,那时候只觉得施大哥是个登徒子……” 其实直到现在,颜如玉的心里仍然心存着一些疑问,那天他到底是怎么闯进她的屋子里的? 不过,似乎这一切并不重要了。 颜如玉的话,让施奕文想到了当初穿越过来时的那一幕,那一幕可真够惨的啊!要不是手中的那瓶沐浴液,保不齐小命真的丢了,想着那时前前后后的混乱不堪,施奕文笑了笑,却没有说话,颜如玉看着他问道: “施大哥在想什么?” “没想什么,只是觉得当时似乎很有趣。” 点点头,颜如玉会意一笑: “小妹也觉得有趣。” 话语之中,心底又有些感慨,心情稍有些复杂,当然,这份复杂与施奕文心中的或许不同。 看着似有所思的施奕文,颜如玉咬了咬嘴唇轻声道。 “施大哥,将来你会留在这里吗?” 闻言,施奕文沉默了片刻。 一时间,屋子里静悄悄,油灯的光芒在桌上微微地颤动暖黄的光芒中,说出这句话后,有些不知所措的颜如玉借着理顺眼前纷乱的发鬓来掩饰内心的不安。 他大抵是不会一直留在这里的吧。 毕竟……他是豪门大族出身。 谎言重复太多遍之后,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选择相信,在颜如玉看来,也许有一天,他最终会离开这里的,这里只是一个海贼窝而已。 离开这…… 外面的世界他确实想去征服,但是这里……在某种程度上早就成为了他的家。 坐在那里施奕文朝着窗外看去,明月清辉洒在这片庭院中。 回过头去,颜如玉也在看着他,暖黄色的灯光中两人就这么彼此对视,颜如玉的眸子在黑暗中像依如宝石一般明亮,但是目光却有几分慵懒与迷茫: “施……施大哥,我,我……” 灯光下,只有女孩低声呢喃。她的表情看来稍稍有些迷离,话声柔软仿佛又充满了某种诱惑。 看着她,施奕文不禁有些心动了。 “其实,如玉也知道,我一个女子是必定不能服众的,要是那些叔伯们没有私心的话,交给他们倒也没什么,可若是放到他们手上,不论是交给谁,他们都不会服气的,最终保不齐会争斗起来,不说别人,郑一官也好,张弘也罢,还有李俊臣他们都是各有各的私心,要是他们斗了起来,北港不知会有多少人赔上性命,所以这家,如玉也是没有办法才当的家……” 低下头,颜如玉话语转的轻柔了一些: “其实,施大哥不管做什么,如玉都不会有什么意思,我知道一直以来,你事事都想着如玉,要是没有你,指不定北港早就……有人告诉我,说你从辽东带回来很多人,很快这个家就轮到你来当了……我觉得你是站在我这边的。他们说什么,我都这么觉得,其实,在如玉的心里,我和施大哥并没有什么分别的,我们,我们就是一家人……” 她抬起头来时微微咬了咬嘴唇,笑着与施奕文对望着,目光中微带着些紧张,那绝美的脸庞上有些犹豫,却又有些坚定。这片刻间,施奕文真得被她打动了,与相貌无关,仅仅只是因为她的这番话。 我们是一家人…… 有时候,很多事情都是自然而然的,甚至直到第二天当施奕文醒来的时候,他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而如同八爪鱼似的附在他的身上的如玉,清楚的提醒着他,昨天发生了什么。 当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时,她冲着他笑了笑。然后理了理有些纷乱的发丝,看着那张绝美的容颜,施奕文的心魂不禁一荡,不由自主的把她翻身压在了身下,就像是当初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那样。 “施大哥……” 颜如玉睁大眸子看着他低声呢喃道。 “天,天亮了,等,等晚上再……呀……” 这时候,那里还有什么早晚,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们自然而然的又睡到了一间房里…… 第112章 军训(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后院安顿好了,但还有很多事情要办。 既然要征服世界,总得有自保之力吧。于是乎从盐场回到寨子后,施奕文就把组建卫队的事情摆到了台面上。 不过不是以卫队的名义,而是以训练水手的名义。除了辽东难民之外,还有一些寨子里的伙计,虽然他们是福建人,可勉强也能听得懂官话。 很快,河对岸那边刚清理出来的空地上就热闹了起来。 所谓的训练,其实也就是简单的军训而已,有点类似后世的学生军训,十来天的时间,让这些工匠、水手变成军人肯定是不现实的,但是施奕文的初衷是让这些人习惯纪律的约束。为什么要习惯纪律的约束,无规矩不成方圆嘛。 甚至按照施奕文的打算,将来所有的难民过来之后,先集中训练个半个月,甚至一个月,当然也可以劳训结合,一边开荒,一边训练。 后世的高校为什么对学生进行军训,说白了就是为是让学生们接受纪律的管束,为以后更好的管理他们,这种方法看似不起眼,但却是极为有效的,尤其是在这个时候,通过军训的方式对难民进行改造,然后再对这些人实行一段时间的军事化管理,还是比较可行的。 其实,无论是将来的北港也好,航海也罢,都需要一群习惯遵从纪律的人。 但是纪律该怎么制定呢? 得勒,什么事都得一步步的来,先把这个军训整起来再说吧。 施奕文没有当过兵,但是作为生长在红旗下的新世纪有为青年,他高中、大学都接受过军训,于是乎自然而然的选择了拿来主义。 在接下来几天,施奕文一直都在河对岸的“训练场”渡过,不过他并没有一上来就搞什么正步啦、站姿啦,毕竟,那些刚从辽东过来的难民,一个个骨瘦如柴,眼瞧着风一吹就倒,甚至瞧着他们的模样,施奕文都想让人拿绳子将他们拴在一起,以免有人被风吹跑! 这样的人得先补补才能训练。磨刀不误砍柴工,虽然没给他们训练,但是他们却分成了二十几队队整治训练场的,十人一队,队长是施奕文委任的,不一定要最强壮,但必须要识字,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识字的人还不少,差不多三成左右的人都识字,不过两天的功夫,就已经将架子给搭了了起来。 虽然绝大部分人都是难民,可他们都是正值壮年,面黄肌瘦都是饿出来的,只要能吃上几顿饱饭,精气神也就上来了,不过只用了两天,这些人的气色也就好多了。从整体上而言,虽然还是有些瘦弱,但至少可以开始简单的训练了。 至于训练,就是最简单的队列训练,尽管他们没有接触过后世的那种队列训练,但是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出自毛文龙军中,虽然没有兵器什么的,可也受过简单的训练,至少能分得清楚左右。 不过能分清楚左右还不行,为了教会他们立正、稍息、向右转、向后转之类的军资,旋奕文不得不在搭个台子,先教那些队长学习基本的军姿,然后再由他们教会队员。 两百多个队长闹哄哄地在台子周围围成一大团,只待施奕文面授机宜,面授机宜到最后变成了跑东跑西。 那怕是他们中的有人在毛文龙的军中训练过,可是训练的口令不一样,方式不一样,从简单的列队到立正,所有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首先要学习站姿,跟着我的口令做……立正!” 作为唯一的教官,施奕文只能一遍遍的教他们,到最后干脆直接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从空间的超市中凭着记忆打印了几张军姿口令资料,然后发给那些队长,让他们一个个的背下来,然后再让他们两人面对面互相发布口令学习,以强化麾下他们对军姿的认识。 有了教材训练就好办多了,用了一天的时间,两千多人基本上掌握了列队等简单的口令后,自然开始练习起了走路,尽管对于军事训练施奕文是个外行,可是他很清楚,无论是队列,还是行军,都是排枪队枪毙时代的核心,队列是战斗力的源泉。 一句话,排枪队的核心就在于队列!队列训练是赢得胜利的关键所在。 “看好了!齐步走……一、二、一,一、二、一!” 站在台上的施奕文挺胸抬头,喊着号子,在台上演示着如何齐步去。 “好了,现在都明白了吗?就这样走,给你们一天时间,时间必须学会齐步走!到了晚上,一个队一个队的考核,最后五名,晚上取消吃肉,前五名加菜,肉量翻倍!” 肉,其实就是一块鱼肉而已,还是那种咸鱼,可即便是如此,对于这些难民来说都是难得的美味了,一听说要取消吃肉的权力,这那行,一个无不是攒着劲的想要进前五名。 “不就是走路嘛,你瞧着,今天晚上,咱哥们肯定能吃着两块。” 孙木头大大咧咧的说话时,吴满屯却在心里回忆着齐步走是怎么走的。 “这齐步走似乎不太好走啊。” 确实不太好走,瞧着简单,可排成队一队队的走时,他们才发现这个看似简单的齐步走,走起来可真难。 “哗啦,哗啦,噼里啪啦!” 刚才还信誓旦旦说着能走着第一的人,不过只是刚开始走,步子就的乱了起来,队列也歪歪斜斜的,不过即便是如此,施奕文也只是偶尔提醒着他们让他们注意保持队列整齐,剩下的就简单了,就是一遍一遍的不停的训练。队列训练就是如此,就是不断的训练,最开始的时候难免走的不齐,走的有点儿,但走着走着,人们的手和脚的动作就会渐渐协调了起来。 就这样,在几块咸鱼的激励下,这些难民们开始了一遍遍的训练,而其中一些比较机灵的,自然成了各队的标兵,就像后世军训的学生一样,他们扬起了头,随着“一二一,一二一”的节拍,大踏步走着,不过只用了半天的功夫,这种齐步兵成了河对岸的一道独特的风景。 第113章 再赴会安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一二一,一二一” 一大清早,鸡刚打鸣的时候,对岸就传出了一阵阵口令声,对此,寨子里的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每天早晨,这些人都会进行几个小时的训练,吃过早饭后,就开始忙活起来了,不是忙活着训练,而是盖房子,不仅盖他们住的房子,还有就是要建船厂,其实这个年月建船厂,有块空地就行。但诸如料厂之类的厂房总要建起来的。 为了加快房屋的建造速度,施奕文特意引进了三角形梁架,它的结构比传统梁架简单且坚固耐用,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简单,容易建造。 不过只是几天的功夫,除了几座大垮度的木制厂房外,还在河边建起了一边十几排宿舍,虽然木制的房屋谈不上结实,可也算是有了一个住处。 “照这样下去,再有几个月,这里差不多就能变成了一座小市镇了,” 看着热火朝天的工地,施奕文还真有点佩服自己,这才几天的功夫,就在一片空地上弄出这么大的动静。 船厂、厂房,还有宿舍,甚至还建了一个水力锯木厂。 不得不说,只要投入足够的人力,那么建设的速度之快,肯定远超过的你的想象,这些才几天的功夫,甚至就连街道雏型已经显现了出来。 “施大哥,照这样下去,恐怕不出几个月,这地方就变得比主寨还热闹了。” 颜如玉说道。 “人越多,也就越热闹,不过眼下这边用不了那么多人,以后再运难民过来的话,还是要把他们送到外面开荒种地。” 这年月靠工业吸纳人口显然不现实,归根结底还是要屯田的,不过施奕文倒也没闲着,这些天他已经从超市里整理出了红薯、土豆之类的高产作物,土豆还是那种生长期只需要60天,亩产五六千斤的荷兰土豆。 无论是红薯也好,土豆也罢,对于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来说,无疑就是救命粮的存在,但是前提是要有足够的种子,毕竟,在超市里头也就只有几百斤而已。 当然最后一步就是要推广出去,这个需要官府的强势介入才行,毕竟,在另一个世界,红薯的推广整整用了上百年。 其实,就施奕文私心来说,他还真不太想推广红薯和土豆,毕竟,饥饿是驱使人们移民海外的最大动力。 但是,人嘛,总不能一味的私心作祟吧。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百姓饿死不是。 “施大哥,准备什么时候去辽东?” 颜如玉扭头问道, “嗯,去辽东之前,还是要先去一趟会安,再买上几船粮食,一来是咱们这边往后肯定也需要粮食,二来,辽东那边现在需求的就是粮食。” 粮食! 在小冰河期的北方,粮食才是真正的硬通货啊! “可施大哥,你这次从辽东带来的有一多半都是人参啦、皮毛、药材什么的,这些东西要卖掉的话,总需要时间,在会安那边买粮也需要银子。” 颜如主有些担心的说道。 “不一定非要给她们银子!” 施奕文说道。 “这次捐粮是我捐的,这笔亏空肯定是我来填上。” “施大哥?你打算掏这笔银子?” 诧异的看着施奕文,颜如玉的目光中尽是不解,那可是几万两银子啊! “你放心,我有办法,对了,如玉,送你一个礼物。” 说话间,施奕文就像变戏法似的,摸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礼物塞到她的手里。 “这是……呀!” 下一瞬间,颜如玉惊喜道。 “施大哥是从那里弄来的?” 那里来的?当然是超市里弄来的宝贝了,其实也就是一个便携的化妆镜而已。 几天后,施奕文率领着他的船队,再次启航了,与上一次不同的是,这次他的船队足足有四艘船,这阵子船厂又新建了两艘与“黑风号”同级的双桅纵帆船。 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黑风号”上多了二十几名“见习生”,这些“见习生”是施奕文在两千个辽东难民中挑选出来的,他们年龄各异,但都读过书而且还略懂些数学,这才是最重要的。航海需离不开数字,无论是用钟表法测量经度,还是用六分仪测量纬度,都需要数学。 只要他们能够学会这两者,就能够解决大航海时代最大的难题——我在那,到那里去。 不仅经度需要,就连测量航速,同样也需要数学。航海技术绝对是一门科学,甚至可以武断的说一句,正是大航海时代对海外殖民地、海外财富的渴望促进了航海技术的发展,进而全面推动了欧洲的科学技术水平。 工程学、天文学、数学、冶金学、化学等等或多或少都与航海有一定的联系。 “开始!” 随着一声令下,见习生拿着手里的怀表,开始计时,另一名水手手握麻绳,绳子的一头绑着一块三角形木板,漂在海面上,另一头绕在绳车里,随着帆船的前行,绳子不断从绳车上松开,穿过海员的手心滑入大海。 “停!” 掌管怀表的海员大喊了一声,负责绳子的水手报出一个数字,这是这段时间里通过他手心的绳节数量。通过这个数量和时间进行计算,就可以得出正在航行的速度。 而这个时代的欧洲各国的船长们在得知这个速度后,就会根据航行的方向,在海图上标明船只现在的位置。 这是欧洲船只测量航速的标准方法,也是为什么航海速度是以“节”为单位的原因。现在的“黑风号”上也采用同样的方式,毕竟,对于传统的航海术施奕文根本就是外行,即便是这些还是他在北港的书房里通过翻看那些日本翻译的欧洲航海术书籍来学习的,当然,以后有机会他还是会让人翻译更多的欧洲航海技术的书籍。 很快,那些见习生们就报出了一个数字,他们的计算结果都是相同的——16.2节。 “好了,现在开始用六分仪测量纬度!” 施奕文大声说道。 “你们要记住,经纬度的测量关系到全船人的性命,也是解决航海最大的难题——我在那,到那里去的最有效的办法,是每一个船长必须学掌握知识。” 第114章 买卖(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随着一声令下,船舷边的见习生们纷纷拿起了六分仪——都是北港的铜匠手工打制的,精度可能还不如施奕文的那个“摆件装饰”,但是凑合着也能用,再怎么着也比欧洲的同行们算的更准确一些。 “你们注意观察太阳与海平线的夹角……” 在黑风号的舰艉舷边,李思义拿着铜质的六分仪随着公子爷的讲解,学习如何测量纬度。 已经年过三十的李思义曾经是沈阳生员,一直喜爱算术,甚至还曾通过《几何原本》等等欧洲数学书籍研究过欧洲数学,也正因如此,在众人之中,他不仅是计算速度最快的,而且学的也最快。毕竟,这只是简单的套用公式而已。 “报告船长,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北纬……” 在李思义算出所在的纬度后,施奕文只是微微点头道。 “嗯,很好,现在的时间是北港上午十一时三十五分,你计算一下我们所在的经度……” 所谓的北港时间不过只是暂时代用而已,至于经度的本初子午线不能还用格林尼治吧,按照施奕文的计划,将来的本初子午线应该会以要么以北京要么就以南京的某一个天文台为起点,现的北港,不过只是临时凑合一下罢了。 这些事情慢慢的来不着急。 况且,“钟表法”测量经度只是暂时的,超市里头就那么一两百块电子表,僧多粥少不够用的,这个时代,钟表的制作工艺也很原始,每天快慢几分钟是家常便饭,这样的精度根本无法胜任测量经度的工作。 唯一可行的办法是什么? 就只剩下“月距法”了,就是利用月亮的移动来测量经度。但“月距法”需要大量的天文测量工作,首先必须画出一张准确的星表,搞清所有的星星每时每刻所在的位置,然后再搞清月亮每一天的运行轨迹,只有先完成这两件工作,才有可能运用这个方法进行海上定位。 这就需要数学啦、天文学等各个方面的知识。换句话来说,钟表法需要的是制表工艺的改良,而“月距法”需要的是培养一批数学家以及天文学家。而这两者都需要时间! 所幸的是,现在施奕文最不差的就是时间。而且超市里的两百多块电子表,让他现在不至于在海上迷航。无论是提高钟表制造工艺,还是培养天文以及数学方面的人才,都是发展的必然嘛。 不急,慢慢来! 先建一个学校培养一些人才再说。反正有的是时间。现在不过才是1626年而已。 在接下来的航程中,李思义和其它的见习生一样,他们不断的学习着包括经纬度测量在内的航海知识,甚至还需要和水手一起学习如何操作大炮。 对,与过去大明商船的水手伙计只是简单的学习操炮不同,施奕文特意编写了一套操作手册,让水手们练习操作大炮,毕竟,在另一个世界英格兰之所以能够横行大洋,最核心的原因就是能打炮啊! 于是乎,在接下来的航行中,船上就没有谁能闲下来,除了练习炮术之外,水手们还要用磨石磨擦甲板,总之,每天从早到晚的训练,一定能够保证把水手们的精力耗尽,足以让他们没有精力打牌啦,赌博啦,当然更不可能闹事了。 几天后,船队驶进了会安,与上次来会安不同的是,这一次船队刚一进港口,着实吓了他们一跳。 “施公子的“黑珍珠号”回来了!” 率先进港的当然是吨位较小的“黑珍珠号”,这几艘模样与欧式盖伦船和明式硬帆船都有着明显区别的纵帆船,一进港,就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的。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人们好奇的掂着脚尖,看着这几艘船,上个月的时候,“黑珍珠号”和“黑风号”两艘船逆风出港,就让他们看傻了眼,甚至有人撇着嘴巴,小声嘀咕着他们是“自不量力”。 可不曾想,现在人家非但好好的回来了,而且又多了两条船 “不过这船上似乎没有装多少货啊,你瞧瞧这船吃水才多少?” “哎呀,你没听说嘛,施公子他们做的买卖和别人的不一样,人家做的是大炮买卖,知道什么是大炮吗?一门火炮能卖上千两银子呢!” 人们在那里交头结耳的时候,码头的吏员却是满脸堆笑的看着刚刚入港的船队,当然他们并没有忘记去通知县尊,至于其它各家,肯定也收着消息了。 “施公子回来了,这么快!” 李归南惊讶道。 “可不是,码头上的人都看傻了眼,要知道他的可是顶着风回去的,不但什么事都没出,而且还好生生的回来了,这朝廷里的人物可真不一样!” 李益忍不住惊叹道。 “怪不得当年三宝太监能到那么多地方,这朝廷肯定有什么外头没有的,能用在海上的宝贝。” “不可能,要是有那样的宝贝,早就被人给卖出来了。” 看了儿子一眼,李归南说道。 “红毛番的船一样擅长逆风,可一般情况下他们还是不愿逆风逆水的出海,那样出海的风险大,可这个施公子不一样啊,他居然大模大样的逆风出了海,兴许他还真有什么能耐也不一定……” “爹,他这次过来好像也没带什么货。” 李益像是想到什么似的,说道。 “他上次也没带多少货过来。” “这不要紧。” 李归南笑道。 “他带的货不多,可东西都是好东西啊,上次他走的时候说,这次至少带过来一百门炮,要都是红夷大炮的话,单就是这些炮就值十万两了!” 嘴着这么说着,他又说道。 “不过他肯定还带着其它的东西,很快咱们就知道了,不过他带的什么货过来,和咱们的关系不大,最要紧的还是他这趟买卖怎么样。” 这趟买卖是什么? 当然是粮食了。 毕竟,对于会安的明商来说,他们最关心的还是这趟施公子的收益,还有这粮食生意能不能长长久久的做下去! 第115章 宝贝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这一天晚上,会安的中华会馆里显得极为热闹,李归南等会安豪商们在这里设宴为施奕文一行洗尘。 洗尘宴是常礼,可在宴席上众人说来说去,到最后话题还是绕到了他们最关心的那件事上——粮食买卖。 对大家的心思,施奕文当然了解,酒过三巡之后,他就说道。 “这次我回去时,粮食直接运到了辽东,诸位可能不太清楚,目前辽东军粮不足,所以这批粮食非但挣了不少,而且还解了朝廷的急用,诸位可谓是功不可没啊!将来有机会,我必定将诸位的功劳一一禀报给朝廷。” 闻言李归南、孙川、曹银飞等人无不是喜上眉俏,对于这些土豪来说,他们可不在乎什么银子,他们有的是银子,他们在乎的是什么? 当然是名声了。 其实商人都是很好哄的,只要虚与委蛇,从名声上着手就行,就像晚清的时候,南洋的那些华商,赏个红顶子,再封个什么领事之类官职,那一个不是立马掏银子报效。 但凡是人都爱好名声,都喜欢虚名,这一点上,大明没学会啊! 大明没学会,没事。往后有机会,咱用。 不就是照猫画虎嘛! 不过,得寻个机会把自己的身份给解决了。只是扯着虎皮当大旗总不是长久之计啊。 这事,回头得想个法子啊! 把功劳上报朝廷! 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好事啊!心下一高兴,孙川就连忙说道。 “施公子,您回天朝的时候,我等纷纷派出各家的管事,在安南各地收购粮食,虽说有些仓促,可现如今各家仓库里已经存有不下十万石粮食,你看这……” 不等孙川把话说完,回过神来的施奕文就说道。 “孙东家放心,这些粮食全部由公司照价收购。” 施奕文直接了当的说道。 十万石粮食,也不算多啊。 三艘双桅船能装六万石,“黑珍珠号”小了点也能装五千石,剩下三万五千石的粮食可以装到空间里头,超市的边缘的仓库还空着不小地方,少说也能装个几万石粮食。 成了! 看样子这生意必定能长长久久的做下去了,孙川等人喜上眉梢的时候,他们甚至开始在心里盘算着如何让利益最大化了。 一时间,众人无不是心绪纷乱,各自动起了各种念头来。瞧着他们神情,施奕文也没有戳穿他们的想法,人嘛,总是会受利益驱使。 粮食,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施奕文说道。 “这次来呢?除了继续贩运粮食之外,我还带了一些货物过来,除了上次来时定的火炮、火药之外,我还带来了一个玩意,请诸位给长长眼。” 话音落下时,他就冲着门旁的随从点点头。门边的侍从冲着院子里大声喊道。 “徐业,去把公子带着东西抬上来吧。” “是。” 会馆外,有人大声回应,随即,十几名伙计肩扛手抬,以极为缓慢的步子,将一面半人多高,蒙在红绸下东西抬了过来。 众人瞧着被抬进来的东西,无不是纷纷站起身来。目露疑色。 “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李归南不解道。 “长长眼?难不成是什么新鲜玩意?” “该不会是从皇宫里弄出来的宝贝吧!” “皇宫里的?那可是皇帝用的!” 一时间,桌边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一方面他们有点儿好奇,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施奕文的出身,他可是从京城过来的大人物,而且是受皇帝的差遣,其实这样的身份,要是搁在江南早就有人怀疑了,就是搁在广东肯定也会有人怀疑,毕竟当地可是有大明的官员。但是这边可不一样,除了一群土豪之外,那有什么官? 有,宋运杰是官,可是这个官却做梦都想抱上金大腿,然后从“夷官”变成大明的官员。 换句话来说,这地方都是没见识的土豪,且各有心思,自然对施奕文的身份不加任何怀疑,最重要的是,在他们看来,这人每次带来的东西可都不一般啊! 虽然眼下人家是打着私人的名义过来的,可毕竟还是代皇帝老爷子过来办差事的,现在和人家处好了关系,万一将来皇帝老爷子论功行赏,又岂会亏待了他们。到时候,那怕就是让立一个论功牌坊,那也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啊! 等到东西抬进来之后,紧跟着施奕文就走了过去,他先笑着冲所有人拱了拱手,然后又笑道。 “诸位兴许也见过这玩意,这东西呢,说稀罕吧,倒也挺稀罕的,说常见吧,倒也很常见,不过我敢说你们肯定没见过和它一样的宝贝!” 看了看众人好奇的目光,施奕文亲手将红绸布向下一拉,“哗”红绸下落时,下面的宝贝就露了出来。 “呀!” 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甚至还有人不由片刻主猛地向后退了半步,他们睁大眼睛盯着面前的东西,无不是一副惊讶状,甚至有人惊叫出声来了。” 在他们面前倒映出来的是一张张惊讶的面孔,,那些面孔非但相貌清楚,甚至就连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这是……镜子! “镜,镜子……” 李归南等人惊讶的睁大眼睛,他们甚至不由自主的揉了揉眼睛,然后惊愕的看着面前的这面装在雕花红木大境框里的玻璃镜子。 玻璃镜子,在这个时代并不罕见。 毕竟,早在一个世纪前,威尼斯的工匠就发明了玻璃镜,在他们的严格保密下,直到现在,玻璃镜都是一种非常稀罕的珍宝,几十前一个法国的王后结婚,威尼斯送的礼物,也就是一面书本大小的镜子,可就是这面小小的镜子,当时却是最昂贵的东西,价值十五万法郎。 贵吗? 很贵! 那是半个多世纪前,现在,这样的玻璃镜已经便宜不少了,毕竟,即便是威尼斯人也知道,不能一味的只卖高价,总要把价格适当的降低一些不是。 目前一个书本大小的镜大,大概需要……嗯,500两银子! 而在他们面前的这面镜子有多大? 第116章 稀世珍宝(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大! 很大! 可众人的嘴巴张的更大。 “我的天啊!” 众人惊讶的看着面前的雕花红木大境,惊讶的都合不拢嘴! 那张大辐的镜子里映出了所有人的相貌,高矮胖瘦也好,黑白美丑也罢,甚至就连同某些人眼里涌起的贪婪,都被这面六尺宽,三尺高的巨辐玻璃镜子给照了出來,纤毫必现。 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玻璃镜,其实在过去的百年间,红毛番的玻璃镜在大明,在整个亚洲就是抢走货,全世界独一份,只有威尼斯才有。 那些产自威尼斯的玻璃镜,大多数不过也就是几寸大小,顶多也就是一两尺而已,的,可即便是如此,仍然对明朝的铜镜形成了碾压性的优势,毕竟,铜镜照出的人影谈不上太清晰,并且受材料的反光能力所限,距离稍远一点,角度再稍偏一些,就会失真,而且在东南亚这样的热带地区,更需要经常打磨,一个铜镜看似才几两或者十几两银子,可用起来真心不便宜。 但玻璃镜却没有这些缺点,它不需要时常打磨,而且它照映的图像极为清楚,能够将周围的东西一股脑地全都照了出來。也正因如此,那些价值看似不菲的玻璃镜,一直都是市场上的畅销货。 过去镜子的最大用途,是给女人梳妆。 可是玻璃镜却多了一个用处,就是炫耀财富! 从古至今从来不缺为了美人一掷千金的豪客,但是一掷千金本身就是一种炫耀。 当然还可以搏美人一笑。 而玻璃镜既可以搏美人一笑,而且还可以炫耀财富。 也正因如此,那些一两尺的大镜,在东方一直深受欢迎,甚至到了18世纪,两广总督每年还会给皇帝进贡玻璃大镜——宽达五六尺的大镜,其价值仍然超过千两银子。 而眼下,呈现在众人面前的这面镜子,却是这个时代不曾有过的大镜。毕竟,即便是威尼斯人目前也只能造出来两尺大小的镜子。 因此,即便是这些见过世面的土豪们,面对这么一面大镜,也都是惊讶的睁大嘴,在片刻的失神过后,所有人都迅速意识到了此物的价值,有些甚至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渴望,直接冲上前去。 “公子爷,我愿意出两万两买下这面大镜!” 孙川在第一时间就给这面大镜子出了一个报价。 他的话声刚落,又有人说道。 “公子爷,我愿意出两万五千两!” 在有人紧跟着出价的同时! 还有的人则用咆哮般的声音对家奴吩咐。 “快,回去让家里准备好现银,我出四万两。” 到了此时,已经不需要施奕文再说什么了,眼下这些人已经为这面镜子疯狂了起来。现在这张镜子里边一张张贪婪的面孔,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面镜子的价值。 但是会这么值钱,却超乎施奕文的意料。原本他知道镜子很贵,可却不曾想到会这么贵! 这镜子是那里来的?超市里,挂在墙上的,其实,在超市的墙上还挂着更大的玻璃镜子。 其实,将业还可以自己生产。那怕是一开始不能制造玻璃也没关系,超市的窗户上还有很多玻璃……只需要一点儿水银和锡箔就可以变成价值连城的宝贝! “我出八万两!” 终于,沉默半天的李归南给出了一个报价。 八万两! 八万两买一面镜子! 别说是施奕文,就连同其它人也都傻了眼,八万两,这可真是天价了! 八万两! 在李归南报出这个价格后,会馆内足足沉默了好一会。 “不知还有没有那位老兄开价?不论价高多少,小弟都会再加五千两!” 意在必得的李归南给出这个报价后,见众人没有说话他得意地笑了笑,然后他就叫过来家奴,吩咐他们回家准备银子。 随后李归南又问道。 “公子爷,不知公子爷那边可还有这样的镜子。” “暂时只有这一面,不过还有一些三四尺的小镜子。” 施奕文随口答道,闻言其它人的眼前无不是纷纷一亮。 三四尺的小镜,那也是宝贝啊! 于是乎现场的气氛又一次热闹了起来,尽管再没卖成八万两的天价,可不过一顿饭后,靠着十几面大小不等的镜子,居然卖了二十几万两的天价! 就是十几面破玻璃镜子而已! 更让人惊讶的是,买到的无不觉得自己赚到了。 甚至直到回家的时候,李归南的脸上都带着得意的笑容,不过还不等他进门,他的连襟许道梁就跑了过来,一同过来的还有亲家余泰林,他们两人一见到他,就大声问道。 “你,你花了八万两买了一面镜子!” “没错,两位老兄来的正好,我告诉你们,这笔生意咱们赚大发了!” “八万两啊!” 许道梁惊叫道。 “李老弟,这,这可是八万两啊!” “就是啊,老弟,你,你怎么精明一世,糊涂一时啊!八万两,谁家会买这么一面大镜子啊,用它来搏美人一笑?谁家会那么有钱?” “就是就是,李老弟啊,这笔生意咱们是亏大发了……” 其实国人对于股份制并不陌生,毕竟没有谁家是独门买卖,那怕就是一家人的生意,也分成长房、次房的份子,只不过这个股份往往是内部消化而已。李归南看似是会安最大的豪商,可实际上他家的生意也有十几人的份子。 “哎呀,瞧你们吓的,不过就是八万两而已!” 李归南得意的笑道。 “八万两,买了那面像墙大小的镜子,咱们占了大便宜了!” 说话的功夫,李归南瞧着两位不明所以的亲友,故作神秘的吩咐人上了茶,然后又慢吞吞的喝着茶。 瞧着他那副悠哉的模样,余泰林问道。 “李老弟,这镜子能买出去?” 那可是八万两的镜子! “能卖出去,而且我估摸着,差不多能翻个一番,卖个十五六万两!” 什么! 余泰林睁大眼睛,连声惊讶道。 “这,这样的买主到那找去!” 许道梁也跟着附和道。 “就是啊,谁傻了不成,会花这么多钱!” 第117章 人傻钱多速去(第二更,求推荐,求收 谁会花这么多钱? 李归南仍然没有立即解释,慢吞吞的喝了一会茶,然后才说道。 “德里啊!” 不过只是随口一说,许道梁、余泰林他们两人立即惊声道。 “你是说,说,德里国的皇帝!” 德里国的皇帝! 就是莫卧儿帝国的苏丹,明商们都是称他为“德里国”。 “哎呀,怎么把那地方给忘了,他们能买得起,能买得起!” 许道梁立即说道,他对德里也不陌生,德里皇帝……那是一个有钱啊! 怎么个有钱法,就是这会正在位的沙贾·汗,给媳妇修个陵墓就花了4000万卢比,这可不是后来的印度卢比,而是那种用三钱多重的白银铸成的卢比,换句话来说,用一千万两银子给媳妇修个个坟。 绝对的“壕”无人性! 至于花个几十万卢比,买个宝石啦什么的,更是常有的事。 他们怎么知道这些的? 其实,明商从来没有缺习过大航海时代,甚至在达·伽马抵达印度的时候,就曾遭遇过“中国商人”,看似海禁的时代,官方口中的“大明海盗”就已经把商船航行到了红海,至于印度沿岸更是他们常去的地方。在欧洲各国航海家、东印度公司的航海日志中,都很清楚的指出——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在那里经营百年的明朝商人。 最后那些明朝商人为什么消弥于历史的长河之中? 归根结底还是满清的入关以及随后的全面海禁。 不过眼下,李归南他们这些海商们,对印度那是了解的门清。 “况且,那个德里皇帝可是个情种,愿意为搏美人一笑一掷千金的主,都能花上百万两银子买一块宝石,就咱这面大镜子,卖他个二十万两,那都便宜他了!” 李归南说笑说道。 “便宜是便宜他了,可他们肯定不喜欢咱们的红木镜框,那些人喜欢的东西和咱们不一样。” “我知道,这事简单,找些回回工匠过来按照他们喜欢的弄,包金啦、镶银啦,再弄些宝石上去,反正咱们到最后还是要把价钱给加进去……” 随后,李归南喊过来管事,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再简单不过,无非就是找工匠按照德里皇帝的喜好,投其所好罢了。其实大抵上,那些玻璃镜,最后都会被他们卖给印度的苏丹啦、总督啦。为啥?人家真的是“土豪”啊! 嗯,估计还会卖给“罗马苏丹”,也就是奥斯曼苏丹,这年月的奥斯曼帝国自称“罗马帝国”。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什么?就是外来殖民统治,对国内的民众是极尽压榨,如此一来,自然也就有钱了。 两天后,在会安发了一笔横财的施奕文,在处理好南洋公司的一些事情后,再次满载而归,船上装满了来大米,当然还有几十万两银子,然后逆着风驶出了会安…… 对于施奕文来说,他压根就不关心李归南他们会把玻璃镜卖到什么地方,即便是知道了,也是欣喜而已。他们能用玻璃从印度换回大把的银子是他们的本事,他们能航行到印度,更是他们的本事,本身大航海时代的原动力就是海上贸易的暴利,有一群海商在海上逐利,对南洋公司来说,绝对不是坏事。毕竟,眼下他根本无力顾及那么远的地方,相比于开拓印度市场,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要把粮食卖到辽东,然后把难民带到北港。 毕竟,对于眼下的北港来说,人,实在是太少了! 其实也不少了,要是施奕文去了马尼拉,恐怕会惊讶于这个时代马尼拉的人口之少——不过只区区千多人。这千人指的是西班牙人,从士兵到神父,西班牙人在这里经营了将近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千多人而已,就那其中还不少是土生的西班牙人。而在马尼拉城外却常住华人达到30000余人,与西班牙人都住在圣地亚哥堡不同,马尼拉的华人都住在城外,他们既有商人,也有水手,当然,少不了还有来自大明的海商,毕竟,正是这些海商的到来,让马尼拉殖民地得已保持繁华。 和大多数海商一样,郑一官在马尼拉也有他自己的商号,他的商号就在港口边,打从一个多月前,顺风来到马尼拉后,和往年一样和西班牙人谈着买卖的时候,还没忘了另外一件事,整整用了一个多月的功夫,他才找到那个玩意。 “这就是剑麻吧!” 瞧着面前这株叶子像剑似的植物,郑一官的目光中充满了疑色,这是剑麻吗? 他不知道。 “大哥,费尔南多说这是剑兰,是一种花。” 郑芝虎口中里的费尔南多,说是西班牙人,可实际上却是明,他父亲是明国水手,他母亲是墨西牙的土生白人,大帆船航线上有不少水手是明人,那怕就是在墨西哥都有数千明人居住。 “管他是剑兰,还是剑麻,等咱们回去的时候,让那小子好好的看看这不是剑麻,如果是的话,那咱们郑家可就发达了!” 郑一官说话的时候,手往外一指,说道。 “你看这马尼拉城出的都是什么货?除了马尼拉麻,就没有旁的东西,要是没有那玩意,那些红毛番就只能用银子来换咱们的东西。他们除了银子啥都没有!” 这话说起来有点儿酸,可对郑一官来说,酸不酸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剑麻,他就能在北港种上大片的剑麻,然后像马尼拉这边一样,给郑家弄上一个世世代代的生计。 其实,郑一官真的没有什么大抱负,顶多也就是想当个头目而已,升官发财才是他的梦想,至于野心,他还真的没有什么野心。 其实,大抵上,他们差不多都是如此。 “大哥,你说,这段时间,他施奕文在干什么?他直接去了会安那边,那边可没什么生意啊?” 郑芝虎突然开口问道。 “他?” 郑一官冷笑道。 “他还能忙活什么,他不知道会安那边可是广东人的天下,我寻思着他姓施的,无非就是想用大炮敲开会安的门,他……做梦呢!” 第118章 分田地 就像做梦一样! 置身于船上的陈立有些感慨的看着远处的海天一线,离开皮岛两天后,天气就没有那么冷了,这倒让他们感觉舒坦了不少,毕竟,在此之前,他们都是坐在甲板上,被刺骨的寒风吹着不说,一阵浪头打过来,更是要命的冷,那怕是披着层帆布能挡些水,那也不舒坦啊。 要不是因为帆布下面还裹着棉被,估计他们非得给冻死在船上不可。 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庆幸,庆幸能上这条船,毕竟,在船上他不仅能吃到饭,而且还能吃饱! 老天爷保佑,等到了北港,将来就能天天吃饱饭了! 船队越往南,天气就越暖和。 一路向南,在离开皮岛的第八天,被暖暖的太阳晒着,昏昏欲睡的时候,陈立听到船上有人喊到。 “到了,到了!快看,到北港了……” 陈立和其它人一样挤到了舷边,往外看去,茫茫大海什么都没有啊。 “他们骗谁呢……” 不等话声落下,就听到有人喊。 “看,有船!他们,那是在干啥?” 顺着别人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海上几艘不大的小艇,正在全力滑行着,他们不断的往海上投着什么东西,在海面上不时的翻滚起一阵阵浪滔。 “哈哈,你们没见过吧,他们是在捕鲸,见到捕鲸船,就等于到了北港!” 孙子林冲着他们大声说道。 “等到北港你们就有口福了,不但顿顿能吃上白米饭,而且见天还能吃到肉,就是他们捕的鲸肉!” 鲸肉? 鲸肉是什么肉? 对于船上的辽东难民来说,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鲸,即便是不少读过书的人也没听说过这玩意。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流出口水来。 饭! 肉! 在众人的期待中,船队很快就驶进了北溪的河口,顺着河口逆流而上直抵北港。 打从时间进了天启六年正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船只驶进北港,船都是从辽东驶来的,船上的水手既有福建人也有辽东人,而乘客大抵都是辽东难民。 相比于辽东的酷寒,到了正月底的时候,北港这边的冰雪已经消融了,对于抵达北港的辽东难民来说,在看到河岸两边苍翠的树木时,无不是面带惊色。 “这,这才是正月啊!” “可不是,地里居然没雪!” 对于世代生活在辽东的百姓来说,他们很难想象正月里的北港,居然会是这么一派春色,而在不适应之中,难免又会有点儿紧张。 “他陈大哥,等一会上岸了,你得小心一点。” 吴哲伟轻声提醒道, 打从几年前辽东陷落起,辽东难民先入避难入关的那天起,他们就不受人待见,如飞鸟依人似的。争入州而州不见怜,投县而县不任受,甚且挟骗者指为逆党、佩剑者目为劫徒。 既便是现在,那怕是有毛将军作保,初来乍到的他们,难免也会有点儿紧张,毕竟,这可是人家的地盘儿,到了人家的地盘上,是龙那也得盘着,是虎那也得卧着,至于他们这些人……那就乖乖的当孙子吧。 只要能过上安生日子,就是当孙子又如何? “我知道!” 瞧着身边的媳妇,陈立哼了一声,他默默的摸了一下刀柄,瞧着岸上苍翠的树木,目光中充满了警惕。 在船靠近栈桥的时候,迎面而来的却是熟悉的乡音。 “兄弟,你是打那来的?” 站在栈桥边手持长矛的壮丁大声喊道。 “皮、皮岛。” “我是说之前,咱老家是金州的,你呢?” …… 所有的一切都让人感觉有些奇妙,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原本陈立他们都已经做好了要让本地人欺负的准备了,可不曾想,迎接他们的不是本地人,而是和他们一样从辽东过来的,他们都是无家可归的难民。 而在这里,等待他们会是什么呢? 站在桌子前,陈立一一回答着书吏的问题,无非就是他叫什么名字,多大了,祖籍什么地方,大抵上都是这样的问题。 “会种田吗?” “种田?” 陈立诧异道。 “对,就是种田,会种水田吗?” 书吏再次问道。 “会的,会的,老爷,咱那块可是全辽东种稻最早的地方,打从正统年间,就有人种稻了,咱打小吃的就是米,种的的就是稻,咋能不会种呢?” 明代辽东普遍种植水稻! 这绝对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实际上早在洪武年间,朱元璋设立辽东军屯的时候,就有不少屯堡种稻,一来是因为军中有朝鲜俘虏,二来是因为辽东本身就是水稻产区。早在唐朝时辽东的卢城水稻就已经作为贡品上贡,到唐末契丹崛起后,因为稻田影响骑兵,契丹人才禁种水稻,到朱元朝收复辽东后,辽东军屯就再次大规模种植水稻。不过这一切最终皆毁于建奴之手,在建奴占据辽东后,数百万辽民不是被杀,就是逃亡内地,因为种稻耗费人力,建奴实施禁稻,最以至于后人压根就不知道,辽东在历史上,也是水稻的主产区,甚至在明代的京城市场上辽东米也是上等米粮。而东北大米再次出现在世人面前还是二十世纪之后的事情。 辽东人擅长种稻,有点出乎意料的同时,这倒也让施奕文松了口气,毕竟,北港这边的气候条件,更适合种植水稻,而不是小麦或者高粱。 所以,如果碰到会种稻的难民,就直接的分地。 “会种稻就行,拿着号牌去那边等着,现在天刚开春,等你们训练完了,到了地方,好好的整整地,把田种起来。” 种田…… 陈立惊讶的看着书吏。 “老爷,种,种田,俺有田种?” “瞧你说的,不种田还能白养你不成,按咱们北港的规矩,你们两口人领三十亩田,种子、工具由官府提供,两年免租,只归还官府种粮、农具钱,第三年开始交租三成……” 书吏的话,听得陈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有田了! 而且还有三十亩。在陈立惊讶的说不出话时,身边的媳妇却激动的流出了眼泪。 “大,大哥,咱,咱家又有田了,这,这田是咱家的吗?” 第119章 燧发枪(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雨停了! 雨停之后,孙子林从草棚里走了出来,他身上还穿着在辽东过冬的那件破旧棉袍,在皮岛的时候,他觉得这些破袄四下透明,冻死个人,可在北港这地方,却又觉得这袄太暖了,暖得让人直冒汗。 “再等等,等到天气再热点,就把这袄洗干净了找人重新弹弹,做件薄袄,剩下的棉花再和旧被子一起打几床薄被,这地方,用不了厚被。” 孙子林低声自言自语着,一边走,一边朝着地里看去。 地里头尽是一片绿色,地里种的是土豆,不过这土豆不是他的,他是给公子爷种的田,等到收成了,这些土豆都要交给公子爷,说是还要拿来育种。 “这样的一亩地,真能收个几千斤?” 孙子林在心里犯着嘀咕。 “要是真能收个几千斤,那老天就再也不收人了。” 嘴上这么说着,他又一次扛着农具走到了田里,这片田是他的田,足足十五亩。 “只要种上十年,一亩地再交二两银子,这田就是咱的了……” 想到这,孙子林的心头一阵火势,他弯下腰继续干着活,就和往年开春时下地干活一样,甚至在干着活的时候,他忍不住喊了一声。 “娃他娘,给俺倒碗茶……” 话未说完,泪水“哗”的一下,就从孙子林的眼中流了出来,下一瞬间,他就直接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他的家没了,娃没了,媳也没了……都是死在建奴的手里了。 这个家,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只有他一个人…… 远远的看着那边新来的一家人,看着他们两口子欢欢喜喜的砍竹木,搭棚子,孙子林长叹口气,擦了把泪,然后自言自语道, “这,这日子总得过下去……” 说罢,他就朝着那新来的两口子走过去,远远的对他们说道。 “兄弟是新来的吧,我就住在西边,往后咱们就是邻居了……” …… 不是每个来到北港的难民,都会去种田,会制革的去了皮厂,会打铁的去了铁厂,木匠当然是去船厂之类的地方。 当然,这些辽东难民作为新移民来到这里,必不可少的还是要进行军训,军训的时间不长,也就是半个月而已,有一些训练出色壮丁还会被抽到护卫队。 北港护卫队和庄丁不一样,每个月有一两半的军饷和一石米的口粮,这样的待遇比在辽东当兵还好,其实,名义上没有辽东兵军饷高,可实际上辽东兵能领到一半,就已经是老天爷保佑了,也正因如此,看似粮饷富余的辽东,很多士兵将自己的行囊衣物都典当而去,穷的衣服穿不起,只能光着身子穿戴盔甲。 可在北港这边,护卫队却见月能拿着足饷足粮,非但没有克扣,每天还能吃到两顿肉。不过相应的,护卫队的训练也极其繁重,从早晨五点直到晚上五点,一训练就是一整天,甚至到了晚上,还要再学识字和算术。 对于日夜操练的护卫队员来说,最轻松的差事,莫过于在港口、仓库等地方执勤了,那些地方只需要站岗,站岗再怎么着也比训练轻松吧。 “谁他么说的这活轻松。” 站在兵器厂门前,熊五在心里骂起了娘来,他们班刚刚被抽到这边,这个岗一站就是一个时辰,一动不动的站在这,可真不轻松啊。 不知道多少次,他都想动动,可他不敢动,为啥? 对面有几个护兵在看着呢,那几位护兵可是跟着公子爷过来的,公子爷现在就在厂里。要是回头他们碎上几句嘴,扒了他这身衣裳,那可就亏大发了。 当兵,可不是谁都能当得上的! 一个月一两半的银饷,再加上一石米的粮饷,够养活一家子人了! 可……熊五也没有家人要养,想到死在建奴手里的家人,熊五手紧紧的握着矛杆,目光流露出来的尽是杀意。 大抵上护卫队里的人都和他一样,家人都死在建奴的手里,其实这地方大伙的遭遇都差不多。 “早晚有一天,非得报了这个仇不可!” 熊五在心里盘算着的时候,在热腾腾兵器厂里头,尽是一片锤锻声,通红的钢锭在水力锻锤的锤打下,被打薄成钢板,一个多月前,随着水力锤的应用,曾经的作坊变成了一座工厂,从铸炮到锻打各种兵器,甚至还造出了盔甲。尤其是随着辽东难民的到来,其中的工匠更是不乏会打制兵器的工匠,倒也缓解了兵器厂工匠不足的困境。 当然,对于施奕文来说,他之所以会来这,是为了兵器厂新造出来的火器。 “这就是咱们造的燧发枪?” 拿起桌上的燧发枪,施奕文问道。 “对,公子爷,这是咱们造的燧发枪。” 太郎连忙答道。 “按公子爷当初的吩咐,咱们改了一下这个击发机,它的结构变得简单了一些……” “简单就好,简单就好……” 瞧着手中这支燧发枪,施奕文端起来瞄准了一下,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支燧发枪用的狗锁式枪机已经和几十年后的燧发枪有点儿类似,结构不像它的原型那么复杂,其实,这支燧发枪完全是意外的发现,最初施奕文也没想自己从奥伦治城买来的那一百多支火枪中居然有几支燧发枪,虽然枪机是原始的狗锁式枪机,甚至枪机还采用无锅盖设计,下雨天或是潮湿的天候有无法作战的问题。但有了原型,接下来的改进就再简单不过了,甚至都不需施奕文出手,他只需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太郎他们,他们就研究出来了新式的狗锁式枪机,虽说费了些时间,可咱现在也不着急不是。 “试过枪了吗?” 施奕文问道。 “试过了,公子爷,就像您说的那样,加了一个不起眼的锅盖,就是下着雨的时候,都能打得响,可比过去的铁炮好用多了,即便是最好的铁炮,下雨的时候也不能用。” “那是,燧发枪才是未来啊!”, 施奕文笑道。 “走,到院子里试试枪。” 第120章 (第二更,求推荐,求收藏) “就是口径小了点。” 在装弹时,施奕文随口说道。 “以后口径可以加大一些。” 口径大意味着威力大,在大威力的火枪的面前,盔甲不过就是摆设而已。好像历史上,满清就是靠着盔甲重步兵横行的。 装好铅弹后,施奕文又一次打量着手中这支燧发枪,这是一款不折不扣的燧发式火枪,有着基本的燧发式火枪样式,虽然枪托还是那种原始的瑞典式枪托,但绝对比铁炮啦、鸟铳之类枪托更可靠。 据枪、瞄准…… 扣动扳机的瞬间,夹着燧石的击锤猛然撞击在火药池内,“砰”的一声,伴随着后座枪口喷发出一团火焰,在硝烟散去时,二十米开外的木板上多了一个弹孔。 打的倒也挺准的,施奕文心说道。 “还不错,不过枪托可以改进一下,这种枪托配上刺刀就不太方便了,枪托的式样就是……” 随后施奕文就解释着枪托的样式,别看那种枪托不起眼,可却也是欧洲人几十经验的积累,甚至就是这个看似原始的狗锁式枪机,那也是用了几十年时间不断改进的产物。 随后施奕文又画出了套筒式刺刀的外形。 燧发枪、刺刀,有了这两样,差不多就可以横行这个时代了吧。 当然还有大炮。 搁一百年后,英国人不就是靠着这三样横行于世界吗?在各地称王称霸吗? “就造着这个式样,先造两千支吧!” 其实现在的护卫队不过只有千人,但是船上也需要火枪啊。 “两千支!” 太郎惊声道。 “公子爷,咱们造不出来啊!” “怎么铁不够?不会啊,这不是刚从辽东那边带来几百吨铁吗?” 与早先不同的是,现的施奕文已经不需要再考虑铁料不足的问题了,毛文龙那边就有现成的铁矿,皮岛对面铁山,在几个世纪后仍然是朝鲜最重要的铁矿之一。从辽东带回难民的同时,他们还带来了大量的生铁。 充足的铁料不仅让兵器厂可以大量铸炮火炮,而且还制造了大量的农具,实际上这才是兵器厂最重要的产器。 “不是铁料不是够,是工匠不够。” 太郎连连摇头说道。 “咱们厂里一共也就一百多个工匠,就是全拉过来造火枪,不说别的,就是两千支枪管也要用上半年的时间,枪管要一锤锤的打出来,还有就是钻膛,更是费时费工。” “打制枪管?” 看了看手中的燧发枪,施奕文这才想起来,这个时代的枪管是用铁板卷制而成。从卷管到光管,每一步都是费工费时。 施奕文曾看过他们打制枪管的过程,先取一块熟铁然,在锻铁炉上加热,然后把红热的铁板放在u形的模具,不断的敲打,经过多次捶打的铁板慢慢的变成了u形,就这样不断的重复。整个过程全部都是人力。 人力…… 想了想,施奕文说道。 “人力不够,为什么不能用水力呢?” “用水力?” 太郎惊讶道。 “公子爷说的是水力锤?那个不是打制盔甲的吗?” “对啊,就是水力锤,既然它可以打制盔甲,那肯定也能打制枪管了。” “可,公子爷,那个锤太重。” “那就换轻锤,多尝试一下,有现成的水力锤不用,何必非要用人力?有现成的工具,要想办法扩大的它的应用范围,还有这个枪管打磨钻膛,我看也可以用水力钻,咱们这边临着北溪,水力充足,用水力代替人力的话,我估计应该产量至少能增加几倍……” 整整一天,施奕文一直呆在兵器厂,和工匠们一起研究着如何扩大水力锤的应用范围,顺便又弄出了一台木制的卧式钻床,用于加工枪管,其实钻床在船厂那边早就投入了实际应用,专门给龙骨、肋骨钻孔。 有时候新技术的应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迅速,至少在应用范围上,总需要通过一些改进,才能加以应用。 忙活了一天,等弄好了那台木制钻床,离开兵器厂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在施奕文将要离开兵器厂时,便朝着河对岸的船厂看去。 “差不多是时候把船厂搬过来了……” 盯着对岸的船厂,他自言自语道。 现在这边基本上已经走上了正轨,甚至就连人口也早就突破了万人——十天前,他再次从皮岛回来时,五艘船运来了整整四千六百人,虽说船上的拥挤程度远甚于大名鼎鼎的“运奴船”,可也就是短短几天而已。这些人的到来,让这里的人口突破了万人大关。 单从人口上来说,这里已经不逊于北港了。 而且,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个月船队都会送来几千辽东难民,只要有了船,就可以源源不断的把人送到这里,毕竟在皮岛,在朝鲜北部有上百万难民生活在那里,甚至在渤海湾的岛屿上还生活着数十万辽东难民。还有北直隶以及山东沿海。。 只要有了船,就可以把人源源不断的带到这里,这里有大片的土地等着他们去开垦。 关键还是船啊! 这船需要一艘艘的造出来。 “那些工匠,差不多应该能单独造船了吧!” 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想要造船就离不开工匠,从辽东过来的工匠一直在学习着如何造新式海船,而在河口一带,还有几百个人学习如何操帆,纵帆的操帆并不复杂,但也有别于传统的硬帆。 有了船,有了人,就能把更多的人带到这里。 心里这般寻思着,施奕文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船厂,在暮色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对岸河边排成一排的三艘海船,那三艘海船差不多也快下水了。 风帆时代就是如此,只要有充足的原料,有工匠,就可以迅速爆出一大堆船只,这才多长时间,自己差不多就有十艘海船了。 要是这边再建个新船厂,估计用不了几个月,北溪上就能停满帆船。 “还是先和如玉打个招呼吧!” 毕竟,在名义上如玉还是北港的当家人,要把船厂搬到这边,总得和人家打个招呼不是…… 第121章 生意 (今天加更,求订阅) 夜幕降临的时候,北港到处都是点点的灯光,油灯亮了起来,虽然光线昏暗,但是却也显出了几分生机,而在水寨的船厂里,三艘双桅大船已经隐约显出了船形,在船厂里站着一些工匠,包括李大个子在内的从辽东过来的工匠,虽然在结束一天的劳动后身体极为疲惫,可是在瞧着这艘海船时,他们的神情中却都带着些得意。 “瞧着没有,再有几天的功夫,等再上层漆,这船就能下水了……” 握着烟袋锅子,李大个子颇为得意的说道。 虽说他们现在造的船和过去不一样,可有些东西,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现在他们不过只是打个下手,可现在搭手造了几艘海船后,基本上也弄明白这种帆船是怎么造的了。 “李大哥,你说咱们啥时候单造艘大海船啊?” “不急不急,你没听公子爷说嘛,等咱们熟悉了,到时候,在河对岸一连排同时造上几艘船。” 河对岸当初的那片林子,早就变成了一座市镇,船厂就在河边的一片平地上,相比这边的船厂,那座船厂的设施更齐备,甚至还在河边修了个石船坞。在离船坞不远的棚子里,还堆放着大量的木料,那些木料都是用来造船的,不过至少要阴干一年以上才能派上用场,这地方和鸭绿江那边一样,最不缺的就是造船的料子。甚至就是现在还有一支上百人的队伍,在北溪上游两岸伐木,伐下的木头顺流直下自己漂到北港。 当然更不差建房子的木料,现在河对岸早就盖起了不少房子,有街有房的,瞧着倒也有了几分市镇的模样,将来他们也会搬到在对岸住。 瞧着不远处一群孩子正跑来跑去追追打打,手里拿着旱烟袋的李大个子不禁嘀咕道。 “这地方可还真好啊……” “可不是,就跟书上说的世外桃源似的,不但能吃饱饭,而且还能安安生生的过日子。” 可不是,这里的安生日子,到那找去? 当天晚上,和往日里一样,又是一顿白米饭,碗里头甚至还有几块大肉。 肉是鲸肉,吃起来和牛肉差不多。 大口的吃肉,大口的吃饭。 这日子……舒坦啊! 要是能有个婆娘,那就更舒坦了。 不过,婆娘这种稀罕东西,也就只是能想想而已,这边的女人实在是太少了一些。在皮岛那边同样也是如此。 男多女少没法子的事情。 …… 坐在船厂石船坞边,抽着烟袋的时候,偶尔他们会用烟袋锅子敲敲身边的青石台阶。李东柱与耿秋生就这样在坐了一会儿,闲聊了一阵子。 “听说了吗?” “啥?” “伐木队里头有人娶了个媳妇回家。” “媳妇?” 耿秋生惊讶道。 “这地方那有女人让他们娶?” “这地方没有,附近的生番社里有啊,听说那人就用了几匹布,就换了个媳妇……” 李东柱说话的时候,脸上那是一个羡慕啊,别说是他了,就连同听说的人也跟着羡慕了起来。 为啥,在这种男多女少地方,能找到媳妇,本身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啊。 “也不知道,咱们啥时候才能找着媳妇啊!” “找媳妇?美的你……” 握着烟袋锅子,耿秋生大大咧咧的说道。 “咱们这地方,男的多,女的少,找媳妇下辈子吧!” “实在不行咱找也找个生番得了。” “生番,连衣裳都不穿的那种?你也敢朝这狼窝里头带?” “让她穿衣裳就了……” 僧多粥少,没办法的事情。 李大个子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他看着远处,就那么寻思着,生番,生番也不一定能轮着你们两傻小子啊。 没法子啊…… 别说是找媳妇了,甚至就连妓院里头都没有几个女人,有人的地方难免会有这些三教九流,原本在北港就有妓院,现在妓院的东家不过是扩大经营而已。可那地方也是要排队的。 抽烟的功夫,那边有凑到李大个子身边说道。 “李老哥,要不然晚上一起去丽春院逛逛?” 丽春院? 心魂一荡,李大个子点头道。 “那成,咱哥俩晚上去逛逛的” 二月初正是暮春天气,华灯初上,巷子两侧各家院子中传出一阵阵欢笑之声,中间又夹着男人们的说笑声,在这地方既然没有唱曲的,也没有闹酒的,笙歌处处的那一片升平景象,在这里也没有,只一个个排成队的男子,在那里焦急的等待着。 在这片等待之中,男人们偶尔会竖耳听着从各处院子中传出来的声音,有女子惊叫声,有男子的闷哼声,乱七八糟的乱成一团。 什么丽春院啦、香飘阁啦,诸如此类的院子,其实就是最简陋的那种私娼暗宅,但凡是有码头、有水手的地方,就少不了这地方,从古至今皆是如此。只不过因为这里有着许多单身男子,这地方的生意显得更火热一些。 对于敞开门来做生意的人来说,外间的热闹就意味着生意兴隆,可这几天郑鸿山的心里却有些不踏实,心里头总是有些不太自在。 “老二,你说要是一官回来了,咱们可怎么交待啊。” “交待?交待什么?” 郑鸿海说道。 “这边的生意啊,咱们的生意是好了,可是这才几个月,这边的辽东人就上万人了,他回来了肯定会和大当家,和姓施的斗起来,咱们把生意做到这,一官回来了会不会怪罪咱们?” 身为郑一官的堂兄弟,郑鸣山心里很清楚,他的生意就是靠着一官撑起的场面。 “怪罪,怪罪咱们又怎么能样?” 郑鸿海瞧着大哥说道, “过去咱们在寨子里做生意靠的是他,可是咱们也没少往他那送银子吧,咱们现在在这边做生意,他管得着吗?” “可,到时候,一官他要是找上门来怎么办?” 郑鸿山说道。 “到时候,咱们可就只能关门了,按他的脾气,肯定不会让咱们在这边儿继续做生意的!” “关门?凭什么关门?” 郑鸿海大声说道。 “就凭咱们过去靠着他?大哥,咱们为什么非得靠他……” 第122章 主动掏银子(第二更,求订阅,求收藏 为什么非得靠他? 郑鸿海的话让郑鸿山诧异道。 章 “不靠他,咱还能靠谁?” “靠大当家,靠施公子,这地方是施公子的地方,咱们不靠他靠谁?” 郑鸿海说道。 “可,可咱不是他的人,他凭什么护着咱们?” “不是他的人又怎么了?这些辽东人过去也不是他的人,” “那不一样!” 郑鸿山摇头说道。 “辽东人是他带过来的,就是他的人,咱们是一官带来的人。” “那咱们就给他交银子。” 想了想,郑鸿海说道。 “就像咱们在老家做生意时那样,像给官府交给银子一样,把银子交给施公子,我还就不信了,咱们交的银子,他还能不收了……” 顿了顿,就像是想到什么似的,郑鸿海继续说道。 “咱们先把银子交给他,试探一下,他要是收了,就肯定会护着咱们的!” “试探?” 想了想,郑鸿山说道。 “这倒也是个办法,不过这银子咱们得交多少呢?” “这,这多了不行,少了吧,肯定也不行,我看,就,就先交五百两吧,不过大哥,你送银子的时候,一定要说明,这个是税银!对,就是税银,是咱们交的税银!” 有时候,有些事情总是会有出人意料的变化。 第二天上午,一大清早,作为府中书吏的孙鸣礼这边刚忙活好,那边郑鸿山就走了进来,一进屋就把一包银子放到了桌子上,然后用生硬的官话说道。 “孙,孙书吏,这个银子是小的交给府上的!” “什么?什么银子?” 孙鸣礼诧异道。 他甚至不由自主的朝左右看看,这是给自己的好处吗?这么多银子?这要办多大的事啊? “这是交给府上的税银!” “税银?” 孙鸣礼惊讶的张大嘴,不解的看着郑鸿山。 “什么税银?” “交给府上的税银啊!” 郑鸿山直接了当的说道。 “皇粮国税天经地义,那有做生意不交银子的,孙管事,你赶紧给咱开个票据来……” “你等等,我得先去禀报大小姐!” 任谁都没有想到,北港的第一笔税银居然会是那个最不入流的行当交出来的,以至于在收到这笔银子的时候,颜如玉本能的就要让人把银子丢出去,省得脏了她的手。 “不用!” 施奕文直接阻拦道。 “把这银子留下来,对了孙管事,你去刻个印,然后再印上一些税票,这个税票就按四联来印制吧。” 想了想,施奕文还是决定按照后世发票的形式绘出一式四联的税票,这种税票类型经过时间的考验,能够实施到二十一世纪,肯定有它的好处,最大的好处是什么?是容易查账,甚至就连公司的记账法,他都是直接用了后世的记帐法,至于账本……超市会计室里还有几百本空的,照着模样印就行。其实,这些对于施奕文来说,倒也不是难事,毕竟他也曾考虑过会计资格证,虽然没考上,可是他掌握的那些会计制度啦,会计知识啦,绝对是领先时代的存在。 至于印刷……从辽东过来的人里,什么样的工匠都,擅长雕书、印书的工匠不少,造纸的工匠也有,而这边也建了造纸作坊。 或许战乱让多达六七百万辽东人流离失所,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却也让施奕文有了“捡漏”的机会,如果不是因为满清对辽东百姓的虐杀,这些辽民又怎么可能背井离乡来到这里,给北港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酿酒作坊、造纸作坊、印书楼等等诸如此类的作坊工厂,这阵子可是开了不少和,再过一两年,指不定北港就会成为一作商贸发达的小城。 就像眼前的孙管事,孙鸣礼,他过去是沈阳生员,而现在呢?就是失家的难民,哦对了,还是这边的管事。 “施大哥,可,可这银子,这银子实在是太脏了一些。” 颜如玉有些不满的说道。 “皇粮国税,天经地义,税银是什么?是百姓对官府的认可,这说明在他们的眼里,咱们这里就是官府……” 官府! 打量着这间聚义堂,施奕文的心里倒是犯起了嘀咕。 有叫聚义堂的官府吗? 不行,这名字得改了。 叫什么呢? “官府?” 颜如玉反驳道。 “他那是把咱们当成官府,分明就是想让咱们护着他,他郑鸿山可是郑一官的堂兄弟!” “那又怎么样?” 施奕文笑道。 “官府的责任是什么?不就是保护守法公民吗?对,这就是官府的责任,服务和保护,他郑鸿山做的生意,虽然不入流,可也是合法生意。他第一个主动站出来交税的,他交税是为了换取咱们保护,咱们收了税,理所当然的也要保护他,往后啊……” 朝着寨子外看去,施奕文笑道。 “这税银还是都要收的,不但要收,就是咱们这地方,也不能再用什么寨子里的规矩了。” “不用规矩,用什么?” “用法律!” 施奕文随手从桌子上拿出一本书。 “就是这个《大明律》,就像内地的官府治理地方一样,靠的是什么?不还是法律吗?不还是这个《大明律》吗?” 如何区别一个海盗据点和城市? 最根本的区别就是法律! 一座城市的秩序维持靠的是法律,而海贼据点靠的是什么?是所谓的“威望”,也就是靠着头目自身,但是这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就像颜思齐死后,立即就有人试图夺权。 法律是什么? 是一个社会秩序的根本,没有法律的制裁,一切都是以头目的意志随意化,那不过就是一个团伙,一个随时可能被人颠覆的集团。 嘴上这般说着,施奕文自然想到了会安,会安那边不同派别不同地域华人之间的争斗,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无法可循,无法可依。 这恐怕也是为什么像会安,像东南亚那些“华人公司”会因为内斗而趋于消失,为西方殖民者吞并的原因,他们不过只是一群团伙罢了,法律上的缺失让他们在面对与自己人的冲突、竞争时,首先考虑的是武力,而不是法律。 最后呢? 他们和自己人之间争来斗去。为了一点利益争了个你死我活。 然并卵,最后他们谁都没有占到便宜。全便宜外国人了,自己到头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第123章 法律不过就是工具(第三更,求订阅, 会安因为广府、潮汕和客家人的争斗便宜了越南人。 吉隆坡华人锡矿公司持续十几年战争,最后便宜了英国人。 西婆罗洲七大公司的内斗持续了百年,所谓的“兰芳共和国”更是引荷兰人为助力,他确实活到了最后。最后一个被荷兰吞并的华人公司。就这,居然还有人以它为荣,以它擅长内斗,第一个臣服荷兰,接受荷兰人册封的官职,攻打其它的华人公司为荣吗? 好吧! 事实就是华夏先民筚路蓝缕,不知死了多少人开拓的基业,就这样便宜了外人。 为什么会这样? 荷兰人是怎么建设的巴达维亚。 西班牙人是如何建设的马尼拉? 同样的公司,荷兰人、英国人是怎么在亚洲、在北美开创他们的殖民大业? 仅仅只是靠枪炮吗? 当然不是! 他们靠的是法律! “无论是巴达维亚,还是马尼拉,亦或者是孟买,甚至墨西哥、秘鲁,等等,所有的地方,除了总督之外,地位最高的官员就是法官!”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施奕文看着颜如玉说道。 “为什么是法官的地位最高?” “因为法官的存在,法律才得到实施,那些不法之徒的行为才会受到约束,让他们不会陷入内斗,而是一致对外!” 提到法官时,施奕文自然想到了历史上的西部,当年那里可是真正的不法之地,那些口口声声说着“柯尔特给予公平”的美国人,一言不和就开枪相向,可是法官和治安官的存在,却维持了基本的秩序,正是基本法律秩序的存,避免了他们陷入无休止的内斗之中。 似乎欧洲各国所有的殖民地,在建立殖民地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实施法律。也正是法律的存在,让他们不至于陷入不同派别不同地域之间的争斗之中,因为争斗是有代价的——法律的惩罚! “就像在内地一样,因为有官府,有法律的存在,即便是有争斗,大家也会尽量控制着事态,不是他们去控制,因为他们知道事情闹大了官府不会坐视不问,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头目之间的争斗就是你死我活的,移民们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要选择一个派别或者地域作为依靠。甚至两个人之间的争吵,有时候也会引发派别族群之间的争斗……” 说到这些时,施奕文简直有些无奈,他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明代,尤其是晚清广东的“土客之争”,为了争水、争地双方死伤数百万人,成镇、成村的人被屠尽。 而晚清“土客矛盾”的持续恶化,实际上与官府有着扯不清的关系,甚至有官府从中刻意挑唆存,利用他们的对立情绪,维持自身统治。 但是广东、福建等地的土客之争,在明代始终维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最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官府不断居中调停,法律一直在发挥作用。所以归根结底,还是法律的缺失诱发了内斗。 在海外殖民地的开拓中,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没有官府的统治,没有法律的约束,一家家所谓的公司,就变成互相争斗起来。 什么是法律? 老子的拳头就是! 本质上来说,在海外殖民地的开拓之中,大家都是拳头大的说话,但是有了法律的约束。这个拳头才会尽可能的指向外人,而不是用在自己人身上。 反之,没有了法律的约束,就是最终一个个华人殖民地,最后全都是便宜了外人。 “就像咱们这边吧,基本上就是头目当家,大当家和当家们干什么?如果有人犯了重罪,比如杀了人,要斩首示众,如果是打架斗殴,就抽藤条,咱们做的这些事,实际与宗族长老解决纠纷的方式差不多,这样随意性太大,动不动还会有人说这个当家偏袒这个,那个当家偏袒那个,而那些人为了寻求保护,只能依附于头目,试图靠着头目来保护自己,这也是郑一官等人篡夺大权的原因,因为他们知道,那些喽罗也好,移民也罢,他们最终所能依靠的就是头目的保护,这也是北港现在所面对的情况。” 在施奕文讲着这一切的时候,颜如玉只是静静的听着,偶尔的点头表示赞同,从盐场回来之后,她几乎从不曾反对过施奕文的决定,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所以,咱们必须要用法律来打破这个怪圈。” 看着颜如玉,施奕文说道。 “有了它,北港才能成为一座城,而你……才能成为这座城市的城主。” 当然,就本质上来说,法律是统治人的工具。其实法律的出现也意味着打破了北港过去的权力构成。过去北港是由十几位当家共同做主的地方,而现在借助法律城主将会成为北港真正的统治者。 从根本上来说,依靠法律来维护统治的北港将会变得更为公平,不再是当家们随心所欲的一言堂,喽啰们也不用再像过去那样担心一言不合被当家们,头目们一刀砍死,但同样的也会给城主带来一定的约束。 当然到了那个时候,游戏规则就发生了变化。上位者,从来都是以“理”服人。 当然这个“理”,可不一定是道理。他可以是“法理”也可以是“权力”。看似不能随心所欲,但是却可以利用法律来,让自己随心所欲。 让对手死于合法! 这当然也是法律的作用。当然,这些话施奕文,并不需要去说。将来这些海贼会慢慢的发现法律,发现权力的好处。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国人来说,他们打小就知道权力有多么的好。历史上郑芝龙接受招安,不也就是对权力的渴望吗? 城主…… 抿了抿嘴唇,颜如玉笑了笑,看着施奕文笑道。 “这个城主,我是当不得的,这家是我当家不假,可现在既然是城了,那还是由你当这个家吧。” “如玉!” 不等施奕文开口,颜如玉又继续说道。 “施大哥,就像你说的那样的,颜家的家是我当不假,可这却是座城了,这城还是由你来当家吧,况且……” 对于颜如玉来说,她并没有什么对权利的渴望,其实在内心深处,他不过只是一个小女人而已。 既然选择了眼前的这个男人,那她自然就愿意心甘情愿的把一切交给他。 轻咬下嘴唇,颜如玉说道。 “你我都是一家人了,又何必分你我呢?” 看着颜如玉绝美的容颜,听着她的话语,施奕文的心底不禁有一丝感动。 但旋即又是一阵释然,是啊,都是一家人,何必分你我呢? …… 有时候,变化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当天郑鸿山提着几百两银子去交税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北港,不少在北港做着买卖的生意人,在听到这个消息时,无不是一阵诧异,心念道。 “那小子不会是傻了吧!” 这个他们的心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 “姓郑的那小子,居然捧着银子去交税,这地方是啥地方?那有交税的道理?皇粮国税,那也得交个明白不是,这糊里糊涂的交了税,郑当家的那边,他就不孝敬了。” 酒馆的孙掌柜和布线庄的李掌柜两人在那里聊着天。 “可不是,这边给大当家的交着税,那边还要孝敬其它当家,依我看,他姓郑该不是银子挣得多了,烧得吧!” 两人说话的功夫,一旁却有人握着烟袋锅子似乎是在想着什么。 “哎,许老哥,说他姓郑的是不是没事找事?” 被旁人这么一问,原本一直在沉思的许老六,想了想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你们说,要是咱们在这边做生意能按官府的规矩交给银子,交税银,岂不比给当家们交保护费要少许多?” 他这么一说,孙掌柜和李掌柜两人都愣了愣,诧异道。 “当成给官府交税银?那些当家的又咋可能愿意?” “就是啊,况且,北港这地方也没有官府啊!” 许老六笑道。 “谁说没有官府,你没瞧见那税票上还写着北港总管府嘛。当家们不愿意,让他们去找总管府啊!” 第124章 郑一官回来了(第一更,求订阅,求月 让他们去找总管府啊! 不论他们是抱着什么念头,但可以肯定的是,但凡是人都很聪明。相比于交给当家们的保护费,税银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啊。 就像一间酒楼,按照门市税,顶破天了也就十几两银子。可当家们要的保护费,一个月至少得几十两。 这银子,值啊! 于是乎试探也好,尝试也罢,北港的商家们纷纷交起了税银来的,对此,刚刚挂牌的总管府,那也是来者不拒。 不过只是几天的功夫,北港的商家们都往总管府里交足了税银,那主动的程序,远超过人们的想象。 一时间,所有人都看傻了眼,这些人想干啥? 他们想要弄大事! 虽然那些当家们都出来了,可他们的寨子里却也留下来主事的属下,原本的到了月底,他们就要上门收保护费,现在他们反倒都傻眼了。 “方掌柜,” 和往常一样,洪旭准时在到了酒馆。 “今天是二十九了,方掌柜,你看这常例银子是不是该交了?” 洪旭的话音落下时,方掌柜就满面堆笑的说道。 “哎呀,洪大哥,你看,这,这银子不都交给大当家的了嘛?” “什么,什么?交给大当家了。方掌柜的,你可得弄清楚,你是谁的人!” 洪旭冷着脸说道。 “清楚清楚,可,洪大哥,这瞧,这北港不还有总管府在嘛,总管说过了,北港行的是朝廷的法度,您看,这常例银子,朝廷也没有这个规矩不是?要不然您去到总管府那边问问,要是总管让出常例银,咱立马就掏银子。” 软钉子碰的,让洪旭傻了眼,他怎么也没想到,这方掌柜的会给他这么一个软钉子。 现在怎么办? 难不成要杀人? 还是直接到总管府那边讨个说法,一时间洪旭不禁有些发懵,这件事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处理。 “那行,既然方掌柜铁了心思不愿意交常例银,那就等郑六爷回来了,让郑六爷与你说道说道。” 说道? 到让时候,让郑六爷和施公子,不对,施总管去说道说道吧! 居然没收到银子!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李清扬,这北港的私熟先生,足足愣了好一会,那张看似波澜不惊的脸庞上,又颇为赞赏的点头道。 “这才是成大事的样子啊。” 与寨子里的其它人不同,李清杨不仅是读书人,而且还曾考中过举人,那怕是副榜的举人,按道理来说获取了举人功名,他也就具有了选官资格。但可惜他既没有钱送礼,也没有权贵亲戚,这么多年也就是顶个举人的名而已,因为家穷的揭不开锅,险些饿死的他实在没了办法,才移民到了这边。 尽管他不愿意当颜思齐的幕僚,只是在寨子里当个教书先生,可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注意到寨子里的变化。 “是啊。” 李得勤点头赞同道。 “过去这也就是个寨子而已,现在倒是有了几分的模样,就是不知道他施总管能有几分把握让那些当家把大权拱手相让!” “几分把握?” 李清杨说道。 “培山,你不觉得施总管挑的时机恰到好处嘛。有这一两个月的时间,他差不多就能把北港笼络个差不多,咱们就看吧,看看他们回来了,又能做出什么事来。” “怎么,清风兄有意出山了?” 李得勤看了看好友,笑道。 “莫非清风兄觉得施总管是个成事之人?” “成不成事不知道,但做起事来确实有他的章法,先看看吧,看看他能不能闯过他们这一关,这北港啊……” 往远处看了看,李清扬说道。 “要起风了。” 起风了! 冬去春秋,起的是南风,南风一起意味着去巴达维亚、马尼拉等地行商的当家们要回来了。 三月十八,在北港的温度一直串到伏天的高温时,三艘三桅大海船回来了,桅杆上面飘着一面旗,旗上写着个“郑”字。 这是郑一官的船。 船近北港的时候,和其它人一样,瞧着北港对岸不知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市镇,郑一官整个人都傻了眼。 “这是打那地方冒出来的?” “不知道啊,上次咱们走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林子啊。” 没有人知道,这个市镇是怎么冒出来的,但是站在船上,他们能够看到街道两侧林立的一间间房屋,街道上往来的路人,甚至就连同河边也耸立着几艘将要完工的海船。 “这寨子是谁的啊?” 心里怀揣着这样的疑惑,在船靠近水寨时,洪旭已经早早的在栈桥上等着了,看到洪旭,郑一官就大声问道。 “老洪,这对岸是怎么回事?” “回六爷话,对岸是施公子开的新市,他招来辽东人开的新市,啊,不对,” 洪旭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又说道。 “现在人家是施总管了,北港总管府的总管,六爷,就连咱家的常例银都给停了,往后,在这里经常做买卖,都得给总管府交银子!” “什么!” 郑一官惊声道。 “他把咱家的常例银给停了!让给他交银子,他姓施的是想和咱们撕破脸是不是!” 什么是常例银,就是保护费啊。 对于各个当家的来说,保护费不多,可却象征着他们的势力范围。过去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现在大当家的借个什么总管,把手伸到他郑一官的碗里头,他怎么可能不激动,他几乎是立即说道。 “走,去找他姓施的讨个说法,我倒要瞧瞧,这北港,有谁敢把手伸到我郑一官的碗里头。” 说罢,郑一官做势就要下船,可人刚下船,洪旭就说道。 “六爷,总管府在对岸呢。还有……” 他压低声说道。 “这对岸是辽东人的天下,现如今他姓施的手下有两万辽东人,都是您这阵子不在的时候,他从辽东带来的人马。” “两万人!你哄鬼哪!” 郑一官睁大眼睛,大声说道。 “这怎么可能?这才几个月的功夫,他怎么能运这么多人过来!辽东?这风向不是才转过来嘛。” 洪旭连忙解释道。 “六爷,他的船能使逆风!而且他手下的船还多……” 第125章 送花童子(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宽敞平整的街道,整齐的铺着层青麻石,街道两侧尽是两层高的木楼。所有的一切瞧着都有些陌生,这类一切似乎就像是一夜之间盖起来似的,让人怀疑是不是有神仙在这里施了仙术,一夜之间变出来了这些。 至少对于郑一官来说就是如此。 陌生的不仅是这一切,还有周围的人,那些路人也好,生意人也罢,看到他们一一行人走来的时候,目光中都带着警惕,而不像是在寨子里,是畏惧! 警惕随之而来的也就是敌意了! 这里是别人的地盘! 郑一官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个念头,在这一瞬间,他有些后悔了,应该在寨子里解决这个问题才对,到了这边,这是人家的地盘啊! 但是眼下却已经是骑虎难下了。 终于,来到了所谓的总管府前,引起郑一官注意的倒不是总管府,而是府门前的卫兵,几名立在那的卫兵只让人眼前一亮。 “这是他的护卫?站的可真齐整!” 何止是齐整,就是马尼拉城的总督府门前那些卫兵和他们一比,就像是没有规矩的野人。 “是护卫队,六爷,这城外头有一座大营,里头足足有上千人,就跟官兵似的,成天操练,这些人都是那小子手下的人。那小子,在这方面真的有一手!” 上千人! 郑一官瞪了一眼洪旭,你小子是扯淡呢! 老子手下一共才多少人马?不过也就几百号人,他们是海贼,是船上的伙计,其中杀过人的不少,而且还有一些浪人,可这小子呢?手下一千多号兵! 这那里还是什么伙计,分明就是兵啊! 而且还是训练有素的兵。 怀着几分警惕,在将要进门时郑一官特意打量了一眼卫兵,门外的卫兵,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是见过血的! 一进大门,就看见大院一侧,几十名卫兵行列分明地站在院子里的空地上,他们训练正在那里进行训练,虽然其中大部分人手里只有一支鸟铳,身上没穿任何盔甲,但是却个个抬头挺胸,身体竖得如标枪一样笔直! 既便只是简单的队列训练,可是仍然让人感受到截然不同的士气。 这些人可不是什么乌合之众,当了这么多年的海贼,郑一官又怎么看不出来这些人的不同。 单就从这些人迈的步子上就能看出来,这些人个顶个的都是精锐! 其实,郑一官那里知道,一连续几个多月,施奕文手下的这支护卫队,就一直在练站军姿和队列行进这两项,顶多也就是加上一个射击。其他的什么阵形之类的东西,他压根就没有训练,为啥没有训练?一来是因为他不懂,至于二来听……他需要的是火器化的部队,至于明代传统的冷热兵器混用的阵法之类,他压根就没想过,况且,那怕就是他想恐怕也是空想,没有人会啊。 在所有的训练之中,排枪队训练是最简单的,因为他的训练无非就是队列,移动,顶多再加上一个刺杀,然后就是重复,重复,再重复,不断的重复队列,射击,如此也就够了。拉到上战场之后,最后见真章的是什么?就是鼻子顶着鼻子,拿着火枪对轰,一直轰到对方崩溃。 排队挨枪毙才是排枪队枪毙的的核心本质,至于战术啦,指挥的艺术啦,反倒是次要的。 当然啦,这些经过几个月严格队列训练的护卫队,实际战斗力还不清楚,但乍看上去,却着实令人眼前一亮,尤其是会让外行人为之惊讶。 就像现在,郑一官就被吓到了,吓到他的不仅仅是这些人的训练有素,更让他吓了一跳的是……这队护兵看起来个个手上都沾着血! 在闯荡大海这么多年,郑一官深信自己没有看花眼,他的这些护兵个个都是见过血,杀过人的。 想来也是啊,辽东!那地方是什么地方?不仅是边塞,而且还让东虏给占了,那里的百姓能活下来的又岂有简易的角色?能活下来的有几个不是九死一生? “主公,小心!” 跟在他身边宅腾小声用日语提醒道 “我知道。” 郑一官轻声答道。 知道什么? 要是早知道了,他就是打烂头也不会找这个麻烦! 何止是后悔到了这边,甚至他都觉得这一趟压根就不应该过来,你说北港那么多当家的,他非要充那门子大头蒜呢? 可既然已经到了人家门口了,总不能当缩头乌龟吧! 终于,在“阔别数月”后,郑一官又一次见到那张让他一看到就恨得有些牙痒的家伙。 郑一官的造访,既在意料之中,同样也在意料之外,说是意料之中,是因为在施奕文看来,他们回来后,肯定会有人上门讨个说法,可郑一官怎么不拉几个帮手过呢? 瞧了瞧他身后,张弘、李俊臣他们都没来啊! “哟,郑当家,好久不见,不知道郑当家这趟马尼拉之行可否如意?” 这家伙怎么看着还是那么讨厌啊! 心里这么寻思着,郑一官随意的拱手道。 “还行,还行,哦,对了,这次到了马尼拉,我托人寻几个月,找到了两株剑兰,说开的是兰花,可叶子长的像剑,可我也弄不太清楚,所以这不刚回来,就寻思着让你给长长眼,瞧瞧是不是施公子你说的那个剑麻。” 呃! 别说是施奕文傻了眼,就连同洪旭、郑芝虎他们都傻了眼,他说什么?他不是上门来兴师问罪的吗? 怎么一到这边就献花了,尼古拉·一官啊!这可不像你的为人啊! 虽然心里这么嘀咕着,可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嘛。既然他尼古拉·一官这么客气,那咱也得客气一点。 “哎呀,这可是大好事,要真的是剑麻的话,那咱们可得赶紧做好育种,我这阵子还正寻思着呢,这马尼拉麻吧,虽说好,可用起来也就那么回事,一张帆顶多只能用一年,可剑麻不一样,能用两三年呢……” 客气的时候,施奕文的心里犯着嘀咕。 “这郑一官是打的什么主意?直接变身送花童子了?” 第126章 大总管,你可要相信我啊(第一更,求 郑一官变身送花童子? 可能吗? 他郑一官是这样的人吗? 至少就所有人对郑一官的了解,谁都知道,他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现在有人直接把手伸到他的碗里抢饭吃,这不等于打他的脸嘛,就是颜老大在世的时候,也没这么干过。 他施奕文凭什么? 凭什么让郑一官敢怒不敢言。 甚至连怒都没有,直接上来就献花献礼了。 别说,施奕文心里还真犯嘀咕,甚至不由自主的打量了一下郑一官身后的侍卫,北港的当家们都喜欢用日本浪人作侍卫,不一定是因为倭人奴性重,认了主后几乎不会背叛,更重要的是那些人都是习武多年,战斗力远不是一般喽罗所能相比的,就像如玉身边侍女也是如此。 还好,自己的战斗力也不差嘛! 心里这么嘀咕一声施奕文在心里暗自想到,要是动起手来,自己应该不会是下风,嗯,外面还有卫队…… 其实,施奕文现在还真不怕和郑一官翻脸,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他甚至希望郑一官或者谁能够站出来挑个事,然后他好杀鸡给猴看,毕竟,有时候,权威是建立在杀人的基础上的。 杀人立威,从古至今这都是掌握大权最简单的办法。 可偏偏这郑一官,也太识时务了吧! 其实倒不是郑一官识时务,而是海贼的秉性——欺软怕硬,对方实力强大时,他会毫不犹豫的退缩,那怕就是当孙子也行。 其实,历史上也是如此,即便是他有能力反清,面对满清的强大,郑一官想到的不是抵抗,而是投降,投降以保住自家的富贵。 现在,郑一官就做出了一个对他最有利的选择——既然对手足够强大,那就示弱吧,至少暂时先示弱,以后再等机会吧。 其实他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就是他自己都不相信还会有什么机会?毕竟眼下这北港里头,实力最大的就是眼前的这个家伙了。 出来混的,总要认清现实,要不然肯定会赔上性命的。 和郑一官说道着剑麻的种种好处,心动之余施奕文又说道。 “要不然,就先让人把那剑兰送过来吧。” 之所以会重视剑兰,倒不是说剑麻是最好的植物纤维,而是因为它在即将大航海时代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当然也可以给自己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要知道,在20世纪初的时候,也就是欧洲人发现剑麻的优异性能后的十几年内,在帆船已趋于淘汰的时代,全世界的剑麻贸易仍然高达数亿美元。 在这个时代呢? 在这个只有风帆动力的时代,优异的剑麻绳索、帆布势必将会给南洋公司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就像菲律宾的马尼拉麻曾经给西班牙带来大量财富一样。那是每年数千万银元的贸易额。 对于商人而言,恩怨情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财富,郑一官就是典型的商人。别说是私人恩怨,就是国仇家恨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有银子挣就行。银子比什么都重要。 很快,郑一官手下的四个喽罗就扛进来一个大花盆,花盆实际就是一个大水缸,水缸里头装满了土种着一株剑兰。 不对,是剑麻! “没错,就是它!这就是剑麻!” 施奕文笑说道。 “他就是剑麻吗?” 郑一官也显得有些激动,常年出入马尼拉的他又岂不知道,马尼拉麻一年可以卖上上百万银子! 郑家这下子发达了! “施公子,这剑麻怎么种啊……” “在咱们这边还不行,想种它要再往南边去点,咱们这里的冬天太冷了。其实奥兰治城那边倒是挺合适的。那边一年四季都是夏天,最适合种剑麻了……” 激动之余,施奕文走到水缸跟前,瞧着剑麻正想要说话时,突然,一道人影冲到了他跟前,是他的侍卫。 “总管小心!” 冲到总管的跟前,孙茂林“哗”的一声抽出了刀,双眼死死的盯着郑一官,刀尖指向郑一官,而郑一官身旁的侍卫也抽出了刀。 “施公子,你,你这是干什么?”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郑一官的心头一紧,难不成这是鸿门宴? 一时间,大堂内的众人纷纷抽出了刀剑,而门外的卫兵听到动静,也迅速冲了过来,站在大堂外端着枪瞄准着大堂。 气氛瞬间就紧张到了极点。 “施公子,你莫非想要留郑某人在这?” 郑一官紧张道。现在他真的有些后悔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要是人家真想把他留在这儿,他肯定是活不下去。 江湖上的事儿,什么时候讲过道义?即便是其他人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毕竟杀鸡给猴看,这个事儿谁都会去干。 只不过郑一官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成为那只被杀的鸡。 而之所以会被杀,完全是因为自己太过托大。 “茂林,怎么回事?” 施奕文看了一眼孙茂林,他之所以会拔刀,肯定是事出有因,要不然他绝对不会这么莽撞的。 于是就开口问道。 “总管,他没安好心,你看那人的脖子、手腕上是什么?” 孙茂林指着站在花盆旁边的喽罗大声说道。 众人顺着刀指的地方看去,定神一看,所有人的脸色都是瞬间为之一变。 “天,天花!” 原本还拔刀相向的众人无不是纷纷后退。 那人的脖颈处、手腕处隐约能看到几个红色的水泡,尽管他们都不是大夫,可也能看出来那水泡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死亡! “不,不,我、我没染病,没,没有,六爷,您听我说……啊!” 那个喽罗被吓了一跳,就在他刚想要辩解时,孙茂林反手一刀砍在他的脑袋上,在人尖叫一声音昏倒时,他又用刀尖挑开了喽罗的衣裳,只见他的身上尽是红色疙瘩! 现在已经不需要再解释什么了。 通红的水泡,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成煞白,一些胆小的人甚至作势就想要冲出去,见状施奕文就大声喊道。 “所有人都不得进出总管府,李桂奇,有人敢出院者,杀无赦!” 施奕文盯着地上的喽罗,冷眼看着郑一官说道。 “郑一官,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话,啊……什么,什么?” 郑一官傻了眼,面色煞白的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出去,从这里出去,这鬼地方再呆下去肯定要死人的! 天花! 那可是要人命的玩意! “姓郑的,你好狠的心啊,居然想要用天花害死大家伙!” 一时间,别说是总管府这边的人了,就是郑一官自己带过来的人,也无不是怒视着他,天花这东西,真的要命啊! 这玩意要传开了,它可不认什么亲近,什么郑当家的人,什么大当家的人,那玩意可不认,是个人都能染上,这可是九死一生的瘟疫啊! 郑一官的心可真毒啊,他为了害死一个人,居然要拉大家陪葬。现在没有任何人会去怀疑,这件事儿不是郑一官干的。 等他回来之后,表现的实在是太反常了,就他的性子来说。本来是应该上门来闹事的,可谁曾想他居然上门送花。 没错! 人家就是上门来送花的。只不过所谓的花,并不是先前他捧进来的花,要人命的天花。 “我,我没有……” 郑一官连连摆手道。可哪怕就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解释是多么的苍白,可以肯定。现在没有任何人会相信一下,心里头一急,他把求助的颜目光投向了施奕文。 “施,施总管,你,你可得,可得信我啊!” 第127章 天花(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看着大家伙看待自己的目光发生了变化,甚至有些人一副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 郑一官这下真的害怕了。 怎么可能不害怕呢?现在的他,可是犯了众怒。指不定会被众人用拳头捶死。 在这些人中,只有眼前的这位大总管能救他的命,他可是大总管,可不能随便杀人啊。 连连摆着手,郑一官眼巴巴的看着施奕文。 想要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什么是众叛亲离? 郑一官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现在,那怕就是他最信任的心腹这会肯定也恨不得杀了他。 屋子里人无不是怒视着他,现在任谁都不会再相信郑一官说什么,现在不少人,可是连想杀他的心都有了。 “信与不信,不重要!” 施奕文摇了摇头。 “重要的是,现在,要是疫情扩散开了,死的就不仅仅是这间屋子里的人了,到时候,这北港还能剩下多少活人?” 盯着郑一官,施奕文倒不相信他是故意的,第一,他脸上没有麻子,这意味着他没有感染天花,用天花病毒害人?他是想同归于尽嘛。 他郑一官应该没有这个勇气。 第二,他郑一官还没有聪明到知道用“生化武器”的地步,这个年月还真没有什么人有这方面的意识。 相比有意千里投毒送花,施奕文更相信这是意外,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借题发挥。 “恐怕到时候,能活下来个两三成人,都是老天保佑了,郑一官!” 冷眼盯着郑一官,施奕文语气冰冷的说道。 “到时候你如何向北港的数万父老交待!” 郑一官傻了眼。 不是傻了眼,而是被吓傻了。无论如何,他都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众叛亲离这是必须的,更要命的是,如果这一切真的发生了,他郑一官必定是有死无生,那怕就是没染病,他也活不下来。 就是周围的这些人要是染上了病,在他们临死之前,肯定也会把它给生吞活剥了。 “大,大总管,小,小的真,真没有啊!” 苦着脸,郑一官连连辩解道。 现在别说是什么旧怨了,哪怕现在让他下跪磕头,他都会毫不犹豫的下跪磕头认主子。 只要眼前的这位大总管,能保住他的性命。 而郑芝虎也在一旁说道。 “大总管,我哥他绝对没有害大伙的心思,这,这肯定是意外!” “就是啊,这天花要是散开了,我们哥三也活不下来啊!还请大总管明辩。” 郑芝凤也跟着辩解道,不论是否愿意,他知道眼下他们哥三的性命在面前这位大总管的身上,现在就是他们哥三的救命稻草。 面对现实,人妥协的最快,原本还是要讨个说法的哥三,面对众叛亲离的现实,一个个立马服了软,认了施奕文总管的地位,至于什么说法不说法的,反而不重要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保命。 “先隔离吧!” 盯着地上昏迷的患者,施奕文的心里是闪动着各种念头,一方面他知道这是一个机会,打击郑一官的良机,这个机会要抓住。 但到底杀不杀他呢? 施奕文的心里杀机一闪而过,其实如果天花的疫情扩散开了,不需要自己动手,都会有人杀了他。 当然对于他来说,这同样也是一个天赐良机! 一个笼络人心的天赐良机。 “冯书吏,你领一百人,隔离船上的人,所有伙计一率不准下船,所有和下船水手接触过的人,一率隔离……” 或许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他们并不能理解隔离的重要性,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隔离是防止传染病传播最有效的办法。 而且让人庆幸的是,在河口附近就有岛屿可以就地隔离这些人。只要把他们送到岛上,就能够避免疫情的进一步扩大。 “往后,移民过来之后,还是先在岛上隔离吧!” 想到历史上有关明末瘟疫的记载,施奕文的后背不由的冒出一阵冷汗,这事可真要命啊。万一要是鼠疫什么的传播开,那可就全完了! 往后一定要做好事前隔离,至少应该提前做好防范吧。 …… 因为郑一官带来的天花,让北港的这个春天,没有了什么春天的气息,愁云笼罩着整个北港。 按照以往瘟疫爆发的经验,瘟疫必定会先传播开,然后再逐渐控制下来。但这次的瘟疫似乎不同,尽管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又有十几个人感染了天花,但是因已经作好了隔离,预防瘟疫的准备,疫情仍然集中在河口的岛上,集中的水手之中。 但是在十天后,在北港老寨还是出现了疫情。 这下北港主寨彻底炸开了锅,家家户户关门闭户,尽量减少外出,街面上一片萧条。几乎家家户户都开始烧香拜佛起来,最重要的是祈求妈祖显灵,保佑他们平安无事。 人们之所以会如此恐惧,是因为在这个时代,天花根本就是不治之症,而且这种病毒的传染性极为惊人,它可以通过空气传播,并有大约有七天至十七天不等的潜伏期,而潜伏期内是最具传染性的,带病毒者唾液中含有最大量的天花病毒,包括病人接触过的东西,也带有强烈的传染性,这一切导致天花病毒一经蔓延几乎就不可控制。 在这个时代,一旦感染天花,其死亡率便高达五成以上。即便侥幸生还,身上也要留下烂疮,脸上长满麻子。 一千多年来,但凡是人都对天花充满了发自骨子里的恐惧。毕竟,从古至今,天花在世界各地都带来了太多的死亡。 不过在施奕文出生在天花作为第一个被人类彻底消灭的病毒,而成为历史, 可即便是如此他对于天花还是有足够的了解。天花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就是感染过天花的人体内会产生抗体,继而对天花免疫。 为了获得这种免疫力,历史上中国最先以种痘来抵御天花,而所谓的“人痘”是以得天花之人的痘疮来给未得病的人接种,但是“人痘”的毒性大,对人体伤害大,不过即便如此,仍然是一种相对有效的防疫手段。 所以在历史上,最终发挥作用的是“牛痘”,正是通过接种“牛痘”人类才最终征服了天花。 所以,相比于其它人面对“天花”的惊恐,施奕文反倒是极为镇定,因为他种过痘啊。 所以,压根就不需要考虑天花的威胁。 仅仅只有自己免疫天花还不行,还要想办法救其它人,所以,在隔离的同时,施奕文就开始忙活了起来,在寨子里的数百头牛中寻找有牛痘的牛.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谁也不知道施奕文在忙活着什么,他走遍了所有移民点,然后直接到牛棚里的仔细查看那些些水牛,尽管因为天花引起牛痘是一种常见病,但是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直第六天,才在一头母牛的身上有一些小疱疹。 “这个应该就是牛痘!” 心中大喜过望的施奕文觉得这可能就是他寻找的“病牛”。 其实是与不是并不重要,直接进行试验就是了。 当天施奕文就直接从母牛**部位脓疱上用针取下了一些脓液,先用它感染了几头**后,施奕文才开始考虑试验。 其实,所谓的试验,也就是直接上人体。毕竟,等到施奕文作好准备的时候,北港已经有几十人感染了,甚至就连同几十里外的番社,也有人感染了天花,相比于汉人,天花病毒在番社传播的更快,也更为致命! 第128章 灭绝 (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看着施奕文用细针从碗里沾了些水,颜如玉诧异道。 “施大哥,这,真的能治天花?” “治不了天花,但能保证你得不了天花!” 说着话,施奕文就用沾上牛痘病毒的稀释汁液的针,轻轻刺进颜如玉的手臂。 手臂上的刺痛,让颜如玉的眉头一皱,侧头看着那根针。 “哎呀,这,这样就行了?” “没错,这样就行了。” 施奕文笑了一笑,然后看着颜如雪说道。 “雪儿,你的胳膊也抬起来。” 施奕文首先是给颜家姐妹种痘,毕竟,现在天花已经扩散开了,万一要是染上病的话。她们姐妹如花似玉的脸蛋变成了麻子,那岂不是暴殄天物。 其实,那怕就是种痘的时候,施奕文都不知道这是不是牛痘,不过是牛痘的几率倒是很大,毕竟看起来和天花很像。 当然除了她们和小月、泉水之外,施奕文还亲自给护卫队的官兵种了痘。 “种痘能保证你们不会得天花!” 尽管大家显得都很疑惑,但是面对生与死的选择,他们还都是选择了相信。 过了几天后,种痘的反应在接种过的人身上显现了出来,有的人反应相对强烈一些,有的人反应却非常轻微。 其实牛痘的毒性非常低,在人体的反应即便是最严重的人也很轻微,要不然也不会给幼儿接种,只有极少数的人反应比较强烈。 陈德就是其中之一,在接种牛痘的三天后,他的手臂上长满了水痘,人也发了低烧。在陈德觉得自己染上天花之后,甚至都不需要别人招呼,他就直接了当的划着小船去了河口的河心岛上。 “哎……” 陈德的到来,让郑一官长叹口气。 “三哥完了……” 说罢,郑一官的心情变得沉重了,并不是因为陈德染上了天花而沉重,而是因为,现在整个北港上下,都对他郑一官恨之入骨啊! 甚至就连他的心腹洪旭等人,看他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 一场突如其来的天花,改变了一切。郑一官怎么也想不通,他手下的伙计是怎么染上那种病的。 最重要的是,现在大家伙儿都觉得是他郑一官故意把这要命的天花带到北港。就是为了害死施奕文。 他们一个个的也不想想我郑一官哪怕就是再恶毒,也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吧。 可这些话说出去,谁信呢? “大哥,这事,这事……” 郑芝凤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让郑一官心恼道。 “我弄这事?岂不是把自己也给害了!” 说出这番话时,郑一官看着自家兄弟,他知道现在甚至就连自己兄弟也不相信自己了。 哎,我做人做到这地步,也忒失败了吧。 想到这里郑一官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冤啊! 冤! 真正冤的恐怕还是那些感染了天花的人,他们只能躺在床上等死,因为害怕他们传染其它人,他们就住岛上的一个角落里,住在四处透风的棚子之中,只有几个人在那里照顾他们,而这些人都一个特点,就是“麻子脸”,他们除了为他们做饭、送饭之外,每天还都从感染的病人身上的脓泡中挤出脓液,然后对他们的身体进行消毒,其实这也就是尽人事罢了。 因为怕自己的病情传染到别人身上,上岛后,陈德也住进了草棚里。然后就这么等死了。 其实这年月的天花就是如此,得了天花就是等死,等着老天什么时候收人。 可三天后,负责照顾病人孙二等人就发现,陈德的情况和其它人不一样,他脸上身上的水痘都消失了,甚至病好了的脸上根本就没有出现麻子。 得知这个消息后,施奕文立即赶到了岛上,等他到了岛上的时候,陈德已经被人给围了起来。 “陈老哥,你这可真是妈祖保佑啊!居然这就么好模好生的渡了一劫” 惊讶得合不拢嘴的郑一官有些激动的说道。 陈德上岛的模样,他可是眼巴巴的瞧着了,那时候他脸上起了水疱,脖子上也都长满了,那时候他可是瞧得可是真真切切,现在陈德身上哪里还有一点儿得病的样子? “三爷,你老可真福气啊!哎呀,真是妈祖显灵啊!” 一脸不解的陈德疑惑道: “这可真奇了怪怪,刚开始我的身上确实长了痘,跟得了天花一模一样,可后来不知怎么的水泡就退了,都不见了对了……” 看到施奕文过了,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陈德说道。 “施公子,前几天你说给我种的那个什么痘,是不是种了它的关系?” 什么! 郑一官惊讶的看着施奕文,惊讶道, “总管能、能治好天花!” 施奕文摇了摇头说道。 “染上天花的病人,我治不了,但是却可以预防,可以让没感染的人,感染不上天花。” 看着安然无恙的陈德,施奕文的心里总算是长松了口气,他这几天一直和天花病人住在一起,至少证明了一点——种牛痘确实可以防止感染天花。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再简单不过,就是给没有感染天花的人接种牛痘,加了加快接种速度,施奕文甚至还特意教授了一些人种痘的办法。 在北港上下接种牛痘的同时,塞巴斯就派人上门求助了,相比于北港,天花病毒在番社的传播更为惊人,也更为致命。 对于塞巴斯的求助,施奕文并没有拒绝,甚至还亲自带着一瓶牛痘到番社里亲自给没有感染的番民种痘。除了种痘之外,他理所当然还带了一些药材。 对于施奕文来说,他清楚的知道,这是笼络番社的机会,毕竟,对于北港来说,这些熟番将是他征服台湾的最大助力。 而等到他来到番社的时候,眼前触目惊心的一幕,着实让他吓了一跳。 番社的场中摆满了尸体,尸体一具挨着一具,曾经人口足有上千人的番社中,站着的人只有区区两三百人。 “施公子,不过十天,社里就有一半的人染上了瘟疫,现在社里没染上的只有不到三百人,还有一些人逃了,逃到山里头了,他们觉得是汉人从海上带来的瘟疫,只要逃到没有汉人的地方就不会感染瘟疫……” 巴里斯的解释,让施奕文的心里一沉,有人逃到了山里!其中肯定也有人已经感染了,他们到了山里势必会感染其它的部落,这些番民对天花完全没有一丝的抵抗力,毕竟,他们过去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病毒。一但扩散开来,几乎是必死无疑。就像美洲的那些印弟安人一样,感染天花后往往都是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死去,不知道多少部落,多少印弟安人就那么悄无声息的死在从未曾见过的疾病之中,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感染过天花病毒的部落来说,天花无疑就意味着灭绝,不知道多少民族甚至就是那样,悄无声息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第129章 众叛亲离 (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危机,危机,并不仅仅只是危险。同样的危险中还隐藏着机遇。 这一场看似会带来灭顶之灾的天花,对于施奕文来说,就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 毕竟,千百年来,天花给国人带来了太多惨痛的记忆。 天花意味着死亡,象征着毁灭。 但是在北港,天花却变成了威信! 从古至今,没有任何人降服过天花这种瘟疫,而在北港在施奕文的主持下,这场天花只夺去了区区几十人的性命,然后就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消除了。 在驯服瘟疫、拯救生命的同时,也给施奕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就连那个所谓的“总管府”也得到了充分的认同。 不仅北港上下都认同的总管府,就连番社也同样臣服在总管府的统治之下。 如果说,在此之前“总管府”只是一个牌子的话,那么现在,“总管府”就是名副其实的“官府”了,只要治下的百姓认可,那怕是“伪”的又有何妨? 当然,在所有人中,最失落的也就是郑一官了。 作为“送花童子”的郑一官,在一场瘟疫之后,非但完全没有了最初的气势,甚至他本人也不得不依附于总管府,毕竟,对于外界来说,他才是这场瘟疫的根源。 这天刚刚解除隔离,回到宅的郑一官,还没把椅子捂热,就有喽罗禀报道。 “六爷,洪爷他们过来了。” 洪旭? 郑一官的心里“咯噔”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有些不妙。 众人一进屋,郑一官便笑道。 “诸位兄弟,这次给诸位兄弟添了不少麻烦,请大家放心,咱肯定会补偿大伙的,这次出去分红,在往常分红的基础上,增加六成,不知道各位兄弟以为如何?” 郑一官的话声刚落,洪旭就抱拳说道。 “郑大哥客气了,不过,这次兄弟们过来,是有件事要和郑大哥商量的!” “洪大哥客气,您和大哥之间,还有啥不能说的,还要商量啥?” 郑芝凤在一旁赔着笑,他也看出来了,这些人过来可不是来商量事的。 “老二,这件事确实不用商量。” 洪旭将目光投向郑一官,说道。 “郑大哥,咱们弟兄们这处这么些年了,您呢?待兄弟们不薄,兄弟们也是知道的,也记得您的这份情,可是……” “还废什么话啊!” 突然,后面有人说道。 “洪大哥,咱们就挑明了说吧,别在那整什么花花肠子了,他姓郑的想害大总管,可差点没把咱弟兄们的性命都赔了上去,古往今来那有这样坑自家弟兄的,这样的当家,咱要是认了,那将来保不齐脑袋瓜子啥时候让人家卖了也不知道,这往后,他姓郑的走他的独木桥,咱走咱的阳关道!” 说话的是夏广九,他是郑一官摩下管船,虽然谈不上心腹,可却也算亲信,可这并不妨碍他说出这些话来。 “好一个阳关道!” 这番话传到耳中,郑一官险些没当场爆发,深吸口气后,他看着众人说道。 “你,你们都是这么想的?” 眼前乌央央的一群人,都是他的心腹和船上的头目,这些人要是不干了,那些喽罗肯定也不会再呆在这。 现在他可真是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了! “郑大哥,没办法,你做了初一,弟兄们没做十五,那是因为有国法,” “可不是,大总管说了,国有国法,要不然,按家规……哼哼!” 有人冷笑几声,结果不用说,按家规的话,他姓郑的活不到现在,早就被人一刀砍了。 可偏偏现在北港有国法,按大明律,杀人,那可是要杀头的。 “这么说,我倒要谢谢大总管了。” 看着众人,郑一官自嘲道。 “姓郑的,你知道就行,咱们好聚好散!” “郑大哥,” 洪旭抱拳道。 “今天的事,得罪了,没法子,咱们海上讨生活,这人哪,得先守个信字,毕竟,生来死去,谁都不愿意背后挨刀子!” 面对洪旭的这番话,郑一官说道。 “我说不是我干的,你信吗?” “我信!” 洪旭点头道。 “可,大家伙不信!” 洪旭的回答让郑一官一阵气急,不等他说话,一旁的郑芝虎就暴跳如雷道。 “姓洪的,我大哥待你可不薄! “咣”的一声就把刀拔了出来,雪亮的刀锋直指洪旭,作势就要砍下来的时候, 在众人想要抽刀时,洪旭大声制止道。 “大家别动,今天我倒要看看他敢不敢杀人!” 说罢,洪旭冷眼看着他。 “郑老三,你可得想清楚了,你这刀好砍,可不好收!” “就是,有大总管在,我倒要瞧瞧有谁敢乱杀人!” 手拿钢刀的郑芝虎顿时傻了眼,他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搁过去,他郑老三一抽刀,谁不是当即变成孙子,可现在呢? 现在,压根就没有人理会他的威胁,似乎他的威胁是不值一提的。 不是不值一提,而是所有人都相信,他不敢动刀。 因为有王法在! 过去北港的规矩是当家们定的,他们想杀人,直接请家规就可以杀人,那怕是没犯家规,杀了你又如何? 那个时候,喽罗也好,头目也罢,真的害怕这些当家的,毕竟,他们就是依附在当家麾下的蝼蚁而已。 可眼下却不同,当家们在官府的面前又算什么?北港有王法,有大总管,那轮得到他们杀人。 被刀指着,表面镇定的洪旭,心里却暗自叫着苦,他今天做的一切,其实就是投名状,投奔大总管的投名状。 毕竟,往后北港不会再有郑家容身之地了。所以,他需要用郑家作投名状,不过被郑老三用刀这么一指,他的心里倒是有些后悔了。 郑老三可是个做事不过脑子的家伙,万一他郑老三要是把刀砍下来,自己岂不就赔上了性命。可这会那怕就是肠子悔青了,也没什么退路了,这势绝对不能比别人弱了。 眼见对方毫不示弱,郑芝虎怒道。 “你们一个个都他么的傻了可是,你们都想想我大哥要是害你们,会连自己也一起害了吗?” 说罢,他又盯着洪旭说道。 “姓洪的,肯定是你煽动的大家伙,你当真以为老子不敢杀你!” 他的话声落下时,院门处却传来一声轻喝。 “哟嗬,有人想要杀人?好啊!我倒是看看在北港是谁敢杀人!” 第130章 只有一个人能杀人(第一更,求订阅, “我倒是看看在北港是谁敢杀人!” 院外传来的话声不响也不大,但却传到了所有人的耳中。人们纷纷回头看去,待看清来人时,无不是纷纷让出一条路来,一行两人从门外走了过来。 是巡捕! “巡捕来了!” 巡捕! 是北港的特色。 在天花疫情暴发时,为了执行严格的隔离措施,施奕文下令卫队在各寨实施隔离管制,发现有人违反隔离令,就立即拿下,关押。但是这支巡捕队伍,并没有因为疫情而解散,而是变成了巡捕,负责维持治安。 虽然前后不过才二十天,可现在北港却早就习惯了这些巡捕的存在,在很多人看来,他们和县衙里捕快一样,算是官面上人。 缓步走来的孔立强,走到众人身上,过去他不过就是北港,再普通不过的喽罗,而今时不同往日,他现在可是北港总管府的捕快!是官面上的人! 瞧着的拿刀的郑老三,又看了眼被刀指着的洪旭,过去,这两位随便那一位,他都得行揖喊声“爷”。 可现如今,不用! “哼哼,听说有人要杀人!” 盯着郑芝虎,孔立强冷笑道。 “我倒要瞧瞧,在北港城谁敢杀人!” 他的话声不大,却让郑芝虎有些骑虎难下,他怒瞪双眼。 “好啊……” 不等他说完,郑一官却大喝道。 “老三,发什么疯?还不把刀收起来!” 说罢,他冲孔立强笑道。 “哎呀,孔爷,您瞧,你不是弟兄们闹着玩嘛?” 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众所周知,过去孔立强就是个再平常不过的喽罗,而现如今,他,他……郑六爷居然喊他一声“爷”。 这,这可真是……瞬间,所有人都知道了原因。 因为人家的身份不一样! 过去他孔立强是喽罗不假,可现如今,人家是北港城大总管府的巡捕!人家身上穿着官衣,沾着官气,郑一官敬的不是他孔立强,是他身后的总管府,是大总管啊! 在喊出那个“爷”时,郑一官也愣住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和施奕文已经是天地云泥之别了。 一场瘟疫改变了一切,并不仅仅是实力,而是……甚至就是在他内心里,也觉得了总管府就是官府。 人家是官,而他……不过就是民! 官管民,天经地义! “大哥……” 惊愕的睁大眼睛,郑芝虎的脸色变得发青,无论如何,他都没有想到,大哥居然会对一个喽罗服这个软,可瞧着对方的这身官衣,似乎他明白了大哥为什么服软。 “刚才,就,就是在和洪大哥开玩笑!” 郑芝虎在说出这番话时,肠子都要愧青了, 而被刀指的洪旭,震惊不已的睁大眼睛,这是那个阎王老二他才是老大的郑三爷吗? 是郑三没错。 郑三没变,可北港变了。 “是吗?洪老哥,你们是在闹着玩吗?” 孔立强冷声问道。 “对,对,闹着玩的,闹着玩的。” 洪旭的回答,让郑一官长松口气,连连说道。 “哎,自家弟兄们,随便闹腾闹腾,没想到惊到官面了,真是对不住,对不住……” 既便是明知道他们在说瞎话,可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孔立强也不好插手,便看着他们说道。 “你们想闹腾就你们闹腾,你们想喝酒就随你们喝酒,但是你们记住了,在北港只有一个人能杀人,就是大总管!” 丢下这句话后,孔立强便和身旁的同僚一现离了郑家,无论是郑家院内的,还是门外站着的人,看着他们时目光无不是发生了些许变化,甚至稍带着些许敬畏。 畏的不是孔立强,而是他的身份——巡捕! 总管府的巡捕! 敬的不是巡捕,而是他代表的或者说大总管定下的律法! 终于,人去楼空时,面对着空荡荡的大宅,郑一官整整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大哥,咱们……” 郑芝凤张张嘴没有说出话来,良久郑一官却长叹道。 “这北港,那里还有咱们啊!” 不但没了郑一官,李俊臣、张弘他们在得知这个消息,无不是在诧异之余,纷纷陷入了沉默,他们知道,北港的天变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街面上的人,但凡见到巡捕,即便是当家们也都显得极为客气,他们很清楚,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什么颜家的北港或者说“二十八兄弟会”的北港。 往后北港不再是北港,而是北港城! 意外,总是会如此的出人意料,甚至就连施奕文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也是惊讶了好一会,这件事委实出乎他的意料。 不仅出乎他的意料,同样也出乎颜家姐妹的意料,在吃晚饭的时候,颜如雪就像是迷妹似的看着她施大哥,把听说事情一一道了出来,无非就是郑家兄弟怎么认输服软,巡捕是何等的神气。 “施大哥,那郑家兄弟是服了软,可……” 看着施大哥,颜如玉问道。 “可要是那天郑家兄弟万一对巡捕动手了怎么办?” 施奕文笑道。 “那到时候,他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顿了顿,施奕文又说道。 “立威,立信,总是需要人头的,虽说这阵子,北港上下已经习惯了巡捕,习惯了总管府,认同了总管府,可有也就是习惯而已,可有时候,除了习惯之外,还可以再加一些威慑!这次可惜了……” 对人心,施奕文看的比谁都清楚,有时候,人心就是如此的微妙,现在的总管府,还点了点“威”。 “可惜?施大哥,你是说郑一官服了软吗?” “姐,是因为姓郑的服了软,施大哥没理由杀他。” 撇撇嘴,颜如玉说道。 “没有姓郑的脑袋,施大哥就不能杀鸡给猴看了,我说的对吧,施大哥。” “嗯,是这个道理。” 施奕文点头道。 “不过,也不着急,早晚会有人蹦出来的,到时候,再要他们的脑袋也不迟!” 其实郑一官看得也很清楚,现在才有了他的退避三舍啊! 但是不一定所有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他们不懂,那正好到时候取他们的脑袋,仅仅只是靠着种痘的救命之恩立威?那不是威,那是德。 立德不立威,屁用没有! 天底下的人都是如此,畏威而不畏德,什么治国之道在于德,根本就是哄老百姓玩的,但凡是中国古代王朝,都是外儒内法,以“法”,应该说是“以威治国”,空谈道德,只会越谈亡得越快。 现在德有了,威……得,再等等啊,这世界上总会有不少分不清火候的人。这个世界,也总会有人自己捧着脑袋上门送死。 至于眼下! 北港,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北港了! 郑家的风波不过只是北港城内的小风波,那怕是那场夺去近百人性命的瘟疫也不过只持续了不到一个月。很快北港就恢复了原先的平静,而随着越来越多移民的到达,这里也变得更加的热闹,不过相比于之前,北港移民的规则也发生了变化,所有移民抵达北港之前,需要先在河心洲上隔离半个月,以免移民带来瘟疫,当然他们每个人都需要接种牛痘。 不过现在已经不需要他过去接种了,毕竟,现在的北港已经有好几位大夫掌握了种痘的技术。 而施奕文倒不担心种痘的办法外泄,毕竟,这个时候已经发现了“人痘免疫法”,只不过人痘的毒性太大,只有牛痘才适合种痘,而牛痘的秘密,在他看来还是暂时保密的。 毕竟,对于天花,施奕文还有他自己的打算。 第131章 赏赐来了,哪里逃 (第二更,求订阅 船,又一次启航了。 尽管风向的转变,让前往辽东的贸易,不再像之前那样充满了暴利,但施奕文仍然需要随船队去一趟皮岛,其实,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和皮岛之间的贸易,能带来多少利润,而在于他能带走多少难民。 这个时代挣钱的门道太多,别的不说,仅只是玻璃镜一项,就可以给他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但是对于海外殖民而言,最重要的还是人力。 人才是最重要。 相比第一次来皮岛的逆风,这次去皮岛,顺风顺水,不过只用了六天半的功夫,船就抵达了皮岛,而施奕文刚一来到皮岛,毛文龙就给他带来了一个让他极其意外的消息。 “什么朝廷的赏赐!” 睁大眼睛,施奕文不解的看着毛文龙。 “对,就是朝廷的赏赐!” 毛文龙就颇为激动的说道。 “要不是你捐出的两万多石粮食,咱老毛保不齐就饿死在这了,建奴那边也以为我手中无粮,即便是能熬过这个冬天,也得饿死不少人,根本就没有精力北上,所以,他们今天冬天去打宁远城的时候,后方防守自然是极为空虚,我就趁其不备,领兵一万直接夺了镇江堡,然后一路烧杀,一直打到了辽阳城下,等于老酋回援时,才撤了回来,斩首不下万余,解救百姓多达十余万人。上个月往朝廷献俘请功的时候,我把你的名字也一并报了上去,这不,你这次来的可巧了,皇帝老爷子听说有义民献粮数万石,接济军需,才有我这辽阳大捷,一时高兴,让你随同献俘的队伍一起去京城,面君接受赏赐。” 去京城! 面君! 施奕文惊讶的睁大眼睛,一时间惊讶的居然说不出话来。 说实话,他压根就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辽阳大捷? 历史上没有这场大捷啊? 确实没有,历史上天启五年的这个冬天,东江镇因为粮食不足,军民饿死数十万人,断粮数月,又怎么可能北上攻敌? 对了,也配合了,所谓的“宁远大捷”,野猪皮之所以迅速撤军,和毛文龙的出兵有直接关系,不过当时他出兵非常有限,不过只有数千人而已,可即便是如此,仍然让努尔哈赤慌慌张张的从宁远城撤了下来。 但是在这个世界,施奕文带来的几万石粮食,还有随后带来的几十万石粮食,却从根本上改变了一切。有了充足的粮草之后,毛文龙并没有闲着,趁着野猪皮以为他们要冻死、饿死在皮岛等地,攻打宁远城,后方空虚的功夫,直接领兵杀上了辽东,然后一路烧杀到了辽阳,摧毁了数百个旗庄,打了远在宁远的努尔哈赤一个措手不及,他甚至都没有机会回援后方,等到他从宁远城回师的时候。从半个辽东都被毛文龙给打穿了,那些分散在旗庄屯田,其实就是监管汉人包衣奴种田的八旗兵丁,根本就不是毛文龙的对手。斩首万余,解救难民十余万。 不论其中有多少脑袋是汉人包衣,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大明而言,这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一场大捷。即便是所谓的“宁远大捷”也无法与之相比,毕竟杀敌人数在那。 而更出乎施奕文意料的是,自己居然是在这种情况下,猛的一下闯进了大明的世界之中。 这绝对在他的意料之外,毕竟,原本按照施奕文的想法,他应该是在积累了足够实力之后,再踏入大明社会的。 现在自己有那个实力吗? 见施奕文惊讶的半晌都没说话,毛文龙便安慰道。 “致远,你放心,虽说朝中大臣们争斗的厉害,可皇上还算是明君,绝对不会任人刁难义民的,况且你这次进京对于,对朝廷来说,也是一件大事,捐粮两万五千石!现在京城上下,谁不知道,北港义民施奕文捐粮两万五千石!打从大明朝立国以来,就没有任何人捐过这么多粮食,朝廷自然要加以嘉奖,要不然岂不令天下臣民寒心!” 听着毛文龙的话,施奕文显得有些茫然,这……完全不在他的计划之中啊! “致远,虽然我大明没有捐纳为官的传统,但是历年来都有捐纳得授武职的例子,这次朝廷诏你进朝,想来封赏必定也不会少的,你只管放心的过去吧!” 放心? 怎么放心的下呢? 到了京城,我怎么解释自己的身份? 难道说自己就是一个海贼? 原本的,对于施奕文来说,他想的非常简单,就是想重复郑芝龙的路子,先积攒几年的实力,等到兵强马壮的时候,再接受官府的招安,然后名正言顺的踏入大明官场,进入大明社会。 到那个时候与其说是进入大明社会,倒不如说是有了和大明谈判的本钱,有了实力才有了筹码。到那时候,才能和大明朝廷平起平座,当然了,他们不会这么说,但他们必须要这么做! 可现在这一切来的实在是有些太过突然了,突然的让施奕文有些措手不及,毕竟, 毕竟,他压根就没有做好准备。 现在他兵强马壮吗? 扯淡呢? 北港现在不过只有三四万人,船是有二十多条了,可那又怎么样?一千多号水手,一千多号护卫队,谈什么兵强马壮?谈什么和朝廷谈判! 更重要的是,这个身份有点儿难办啊! 怎么解释呢? 北港义民? 往后这就是他的身份了?这个身份往好处说,是海外义民,往坏了说,其实和海贼没什么两样。 到了京城,实力不强的自己,是龙也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难办啊! 一时间,施奕文不禁有些头大。 甚至当天晚上,晚宴之后,躺在床上时候,施奕文的心里也只有一个念头,要不然逃呢? 逃? 古往今来有逃命的,可有几个人是为了逃朝廷封赏的? 而更重要的是,逃了之后,恐怕与毛文龙之间的这条线也就断了,到那时,失去了辽东难民,还谈什么海外殖民? 第132章 在京城(第三更,求订阅,求月票) 从皮岛到大沽,前后用了五天的时间,之所以会用那么久,是因为在渤海湾用了很长时间,辽东沦陷后,数百万辽东难民除了逃往山东、北直隶之外,还有数十万难民逃到了渤海湾诸岛,在岛上捕鱼为生,施奕文顺便拜访了一下他们,向他们底价售卖了一些粮食,然后给他们指了一条生路。 去北港! 愿意去北港的可以分到50亩田,还有能吃三个月的粮食。如此丰厚的待遇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毕竟岛上土地贫瘠,产出有限,但凡能有个好去处,他们也不会呆在这里。 因为他们自己就有海船,所以施奕文并不需要考虑运输问题,不过还是留下了一些水手,一来是帮助他们改装帆具就行,把传统的硬帆改成纵帆,虽然比不上正规的纵帆,但是逆风航行效果绝对比传统硬帆好一些。二来则是充当领航员的角色。 在大沽口等待着换乘内河船进京时,在施奕文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大沽,看着眼前桅帆如云的港口,惊讶于北方海运的发过时,毛承禄却走到了他的身边。 “那些难民到了北港,真的会给他们五十亩地?” 毛承禄是受毛文龙的差遣进京献俘的,辽阳大捷除了斩首万余之外,还俘虏了几百个旗人,官职最显赫的是个副都统,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女真鞑子都是送到京城押到太庙砍头的。 “五十亩只是基数,如果他们有能耐开垦更多的土地,开垦出来的土地都归他们。” 施奕文直接了当的说道。 “北港那边就像辽东一样,地多人少。” “不一样的。” 毛承禄连连摇头说到。 “建奴侵占辽东之前,辽东有七八百万人,沈阳城也是几十万人的大城,辽东也没多少土地可以供人随意开垦。” 虽然毛承禄是毛文龙的义子,可他本身就是辽东人,在说话的时候,目中出充满了对过去的回忆,那个时候辽东是何等的繁华啊。 “家家户户能有个二三十亩地,就已经不错了,不过辽东地肥,一亩地至少能收一石半高梁,要是种水稻,怎么着也能收两三石,就是江南也比不上辽东富庶,当年但凡是有个百十亩地中等之家,谁家里没有几个朝鲜家奴,搁在关内,就是寻常小地主也不见得比辽东寻常百姓过得舒坦,……” 毛承禄说着话,目光中除了对往昔的怀念之外,更多的是发自骨子里的恨意,扶着船舷的他,双手死死的抓住船舷,因为用力过度以至于关节都发白。 “他么的,现在全都没了,都没人,人要不杀他,要不逃了,要不被掠成了建奴的奴才,就连田也荒了……人人都说辽东人不愿意种地,好当兵,施公子可知道为什么?” 突然,毛承禄扭头看着施奕文问道。 “因为想打回老家去啊!”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是因为辽东人出身边塞好弓马,而是因为他们想打回老家,夺回属于他们的家业,这才是他们好当兵的原因啊! 想打回老家去! 对于那些辽东人来说,这正是他们当兵的原因。就是为了回家。 谁又不想回家呢?谁不想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呢? “少将军,等将来,早晚有一天,咱们会夺回辽东的,你放心吧,那一天……不远了!” 施奕文的话声不大,但是语气却非常坚定。 对于是那一天,他并不怀疑,因为……他能做到! …… 施奕文一行抵达北京的时候,已是四月十三了,从大沽到京城,看似不远,可仍然耗了整整一天一夜。 天启六年的北京外城墙,大致和人们所熟悉的北京古城有点儿类似,北边是内城,南边是嘉靖朝修建的外城。 而施奕文对北京城的第一印象,便是外城的空旷——虽然外城靠近内城地方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没有经过系统规划的民居,但是更多的却是长满杂草的旷野,这年月的北京外城还没有发展起来,在旷野上既有百姓种的菜田,也有许多老百姓自发盖的棚子之类的房层,实际上,北京外城的繁荣,要等满清入关之后,占领京城的满清,直接把内城的汉人从他们的家中全都赶了出去,让他们到外城自生自灭,如此外城的人口才充实起来。 可是现如今,外城空荡荡的就像是后世熟悉的工业园区一样,不过这也便利了不少——按兵部的安排,毛承禄一行人就直接在外城安营扎寨,他们随行的有五百兵丁,毕竟要押解三百多俘虏。 当然了,作为寻常百姓施奕文,却不能住在营寨里,虽然他也是领旨进京,可却不能和毛承禄住在一起,毛承禄直接在京城内给他寻了一处客栈住了下来。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施奕文就再没见过到毛承禄,想来也是,他是代表毛文龙进京的,进京之后自然要拜访各位朝中大员,甚至可能还要去拜访那位传说中的九千岁,在历史上,袁崇焕给毛文龙罗织的罪名里不还有一个“结交阉党”嘛。 当然了,施奕文作为一介草民,甚至连打点朝中大员的权力都没有,对于朝中诸人来说,他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而已。 甚至就连授他为指挥佥事时,也不过只是派了一个太监,两个锦衣卫到他住的客栈里宣了一下圣旨,然后给了一身官服,一枚官印……然后就没有了。而这个所谓的指挥佥事不过就是“虚职”,甚至都不需要到兵部报到,就是一个“荣誉头衔”罢了。 “恭喜施大人,十天后初一,施大人要和朝中的文武官员一起参加大朝会,施大人呢,就这可是陛下格外的恩典呢,不知多少人一辈子都没机会参加朝会,就是三榜进士要是不入朝,那也是没机会参于朝会的。” 宣旨之后,太监笑眯眯的说着“恩典”时,施奕文的心里犯着嘀咕。 “就这……” 一身官袍、一方官印,再加上列席大朝会的机会,这就是所谓皇帝的赏赐? 可不是咋的。 还价值两万五千石粮食呢! 不对,对此,施奕文倒也不觉得的意外,毕竟,对于那些大佬来说,他不过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人物。能赏你个官,你就知足吧。 要知道再过十几年,当崇祯皇帝面对要亡国的时候,面对救兵有如救火的局面。他是怎么做的?在给吴三桂那个伯爵的时候,也是犹豫过来,犹豫过去,不知斟酌了多久。 好嘛,到最后直接把大明朝给犹豫没有了,您说。和人家相比,你又算得了什么? 难不成还想指望这点粮食换一个伯爵不成。 嗯,崇祯皇帝崇祯帝在临亡国的时候,还曾发起捐款运动,那次捐款运动中,大臣勋贵们捐出了多少两银子姑且不说他。唯一一抹温暖色彩反而是一位平民捐款者。 当时京城内有位60多岁的平民老头,得知消息后,来到了户部,一次性捐出了自己毕生积攒的400两银子。崇祯得知后,很是感动,马上下令给他赏了一个“锦衣千户”之职。 瞧见没有,倾家荡产,也就换了这么一个职位。当然了那人的这个锦衣千户之职也就当了一天,然后北京城就被攻破了。 现在咱不过是拿那么一点粮食,换这么一个职位,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当然了,施大公子财大气粗,压根儿就不计较这些。他甚至还非常享受现在这种待遇。闷声发大财,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而且就他的本意来说,他压根就不愿意来京城。 眼下的这个局面反而是件好事。这倒也让施奕文轻松了许多,不用去考虑应付并不熟悉的人事,还可以近距离的去接触这个时代的京城,比如近距离的观察一下这个时代京城的商业,毕竟,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施奕文本质上还是一个商人嘛。 将来的南洋公司也必定是要进军京城市场的,这么大的市场,又怎么可能视而不见呢? 况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京城不过只逛了两天,施奕文就发现了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京城的生意,大半都是被晋商垄断。 晋商! 几乎是下意识的,施奕文想到了在后世,人们对晋商在明末种种所做所为的评价。 可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些晋商既然已经近乎垄断了京城的生意,他们又为什么会勾结建奴,里通外国呢? “难道好好挣钱花就不香吗?” 不香! 甚至就连施奕文的心里都冒出了这个念头,确实不香啊! 毕竟,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这些个生意人,他们的眼里什么时候有过国家?从来没有,对他们而言,世间万物赶不上铜钱一文! 置身于山西会馆对面的酒楼之中,盯着会馆里进出的客人,施奕文的目光变得有些冰冷。 这些卖国贼,早晚有一天得把他们收拾了! 收拾他们的同时,正好还可以取而代之。 第133章 偶遇(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天启六年的京城很是热闹,尽管不知道万历年间是何等的繁华,但可以肯定的是一点是,现在的京城绝对不是崇祯末年的那座满城瘟疫的死城。即便年景不好,对这里也不会造成太多的影响。 要是说影响,恐怕也就是街上流民、乞丐越来越多了。 坐二楼的包厢里,看着街面上的乞丐,施奕文不禁长叹口气,年景越来越坏了。 “可不是,总管,咱们来的时候,你看河两岸的地旱的,这么旱的天气,搁辽东的时候,可少见的很。” 李桂奇也在一旁点头咐和道,今天施奕文只带了他一个人出来,另外几个都被施奕文派出去查探京城商情了。 “今年不是好年景啊……” 隔壁包厢里又传来一个老人的感叹声。 “可不是,打从了立了春,这天就没下过雨。” “若再这样下去,怕是到了七月,又会有流民潮了……” 旱灾、水灾,甚至还有雪灾,接连的灾荒又会导致有的地方闹匪患。 这就是明末的环境,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气候会越来越恶劣,而且是越来越极端,就像陕西那边甚至极端到接连几年不下雨,那场大旱,被称之为“崇祯大旱”是中国古代持续性旱灾时间最长,范围最大,受灾人口最多的旱灾。旱灾遍及20个省,北方多数地区持续旱灾4~8年,禾苗尽枯,庄稼绝收,人相食。 正是那场持续数年的旱灾毁掉了大明,自然灾害导致了经济的全面崩溃,并激化了社会动荡,先是关中爆发农民起义,在随后的几年里很快就席卷大半个中国。每每想到这一切,施奕文的心情就显得有些沉重: “或许还是会有机会改变的……” 施奕文在心里如此想着,改变? 如何改变这一切呢? 当然,在这个时代施奕文并没有能力改变气候,那怕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也没有这个能力,但是至少可以做一些事情吧。 比如弄一些可以改善灌溉条件的机械。 蒸汽抽水机? 这个技术难度好像有点儿大。 心里这么寻思着,坐在茶馆二楼包厢里的施奕文随手拿起一支铅笔,在纸上不停的画了起来,或许是因为太过专注的关系,以至于他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客人走了一批又一批,甚至到最后,就连伙计似乎都忘记了这间包厢里有人。 在施奕文绘制着图纸的时候,李桂奇一直坐在那,也没有说话,等到施奕文放下笔,想要活动一下腰身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了,窗外的天色已经稍微有点儿暗了下来,就在施奕文刚想开口说话时,或许是因为很专注的关系,他隐约的听到隔壁有人在说话,他们说话的声不大,但是却清楚的传到了他的耳中,外面的声音时强时弱,但他还是分析清楚那些破碎语句的意思。 “这是大汗的交待的差事!” 大汗? 尽管还不够专注,但是这两个字眼,却让施奕文的脑海中猛然生出一丝警惕,他伸手示意李桂奇不要说话,然后竖耳听了起来。 “大汗吩咐的差事,咱们肯定是要办的,可是爷现在办的事,会不会节外生枝?” 他们要办什么事? 施奕文悄悄的走到的窗边,尽管还不清楚对方的身份,但是从“大汗”这两个字眼上已经能猜出来了,隔壁这间包厢里的人,十之八九是后金的探子,晚明时最后金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是用间! 京城这边虽然没有被后金的探子给渗透成了筛子,但是大明朝这边保密工作做的极差,尤其是在崇祯时代,往往这边刚做出的决策,不出几天的功夫,皇太极就掌握了。 隔壁包厢里的恐怕就是后金的探子吧! “节外生枝?节外生什么枝?咱们只要把这件事办成了,保证大汗不会怪罪下来,况且,咱们也不必急着现在立即去办,先把东西送出去,范家那边这两天就会把东西送出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的,也就是这几天的功夫,东西就从大沽出海,等货一出海,咱们就可以在这边动手了……” 货一出海? 他们运的是什么货? 还有,他们要在这边动什么手? 施奕文的脑海中闪动着无数个念头,这由不得他不好奇,毕竟,京城这么大,居然能碰到间谍,本身就是一件让人极为兴奋的事情,尤其是发现了间谍似乎在密谋着什么。 范家,应该就是所谓的皇商范永斗吧。 其实这几天,施奕文并没有闲着,他把身边的人都派了出去打探商机的同时,也了解的晋商在京城主导地位,而范家的生意,在京城这边做的确实也不小。 范家做什么生意,其实施奕文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范家人是如何与建奴那边勾结的,如何充满建奴的间谍。 “现在东西都已经运到了张家湾那边,范家的船队这几天的功夫,就会把东西运出去,你这几天去那边再查探一下,只要一有机会,咱们就动手……毕竟,咱们也不能白来一趟大明朝不是,怎么着也得给他留点记号。” 张家湾? 动手…… 尽管并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施奕文还是隐约猜测出,他们肯定是在商量一件大事,这件大事会是什么大事呢? 虽然那边接下来就没有再说话,但是等到隔离喊来小二结帐的时候,施奕文还是对李桂奇轻声吩咐道。 “一会你带两个人跟着他们,别引起他们的注意,小心一些。” 对李桂奇的身手,施奕文是极为信任的,军户出身的他,不仅杀过建奴,而且还上过战场,这也是当初任命他作为亲兵队长的原因。 “是,公子爷。” 李桂奇了点点头,然后就悄悄的离开了包厢。 不一会,隔壁的客人便离开了包厢,站在二楼的窗边,施奕文盯着楼下看了一会,见到有两人走出了茶馆,在他们离开时,身后各自跟着两个尾巴。 “希望不会被发现了吧!” 自言自语之余,施奕文又暗自寻思道。 “张家湾,范家,那边倒也有必要去看看……” 第134章 锦衣卫办案(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张家湾,打从永乐北迁之后,这地方就成了京城的水陆码头,它的繁荣程度,比起通州城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京城上至皇帝百官,下到士兵百姓,日常生活开销支度,也都是仰仗从张家湾码头,肩挑车载驴驼进京的,来往于京城的各色旅客,也大多在这里水路换乘,所以人流整日杂沓,川流不息,从而促进了小城的商业活动和客栈餐饮等服务行业的兴旺。 甚至就连皇家都相中了这片宝地,在这里建起了皇店,万历时,神宗又把崇文门和张家湾的商店赐给他的兄弟潞王和皇三子福王,他们在那里既征店租,又征商税,既招歇商客,又批卖商货。 施奕文同样也是从张家湾上的岸,不过那是匆匆而过,不像现在这样,身处热闹的张家湾市集,听的是船夫的吴歌软语,眼观的是岸边货物堆积如山。河面泊满了各地的船只。 不过这一次,施奕文到了这边,倒也不是为了感受这里的繁华,而为了一探究竟,想在这里查找范家商栈,压根就不费什么事,甚至都不需要打听,就能轻易的找到了范家的商号。 “货栈最大的商号,就是范家的!” 范家的商号炒什么麻子脸多? 施奕文不清楚,但有的人肯定知道。 和往常一样,离开货栈之后,赵麻子和往常一样在附近的酒馆里耍了一通酒,然后喝得醉薰薰的直到下半夜,才离开饭馆。出了酒馆往附近的娼馆去的路上,经过一段僻静昏暗的街道时,一辆马车跟了上来,上面的大汉跟他打了个招呼: “喂,兄弟,这附近可有什么馆子?” 车上的大汉身材魁梧,说着一嘴的辽东话,坐在马车上,让赵麻子只能抬头看着他。 “馆子?什么馆子?婊子馆?走,俺带你过去,我上你的车……” 男人也就那么回事,赵麻子心中这么想着,就是一阵醉意上头,他还没来得及上上,耳边就是风呼啸,那人直接向他的后脑袭来了。 …… 深夜时分,在张家湾附近外一处偏僻的河滩边,夜风呜咽着拂过了河边水面上的一艘大船,船舱里这着油灯。 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尽管意识还没清醒过来,赵麻子就嚷了起来。 “好汉,是那位好汉爷下的手,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是不是认错人了?” 脑后嗡嗡作痛的赵麻子,好不容易睁开眼睛,便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是在船上。 努力回想着之前发生的事情,有人问路,然后他就被人打昏了过去…… 是谁在做这事? 肯定是认错人了。 “错不了!” 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他面前站着三个人,借着油灯的光亮,赵麻子认出来其中一个是把他绑过来的大汉,另一个也是身材魁梧,如同铁塔一般,第三人……应该是他们的主子,身高极高,穿着一身绸缎衣裳,一副富家公子的模样。 “就是他?” 施奕文上前说道。 “公子爷,就是他,他是范家货栈里的管事,经常跟船出去。” 范家! 有人盯上范家了! 睁大眼睛,赵麻子说道。 “你们盯上范家了?” “你说呢?” “你们是什么人?” “你说呢?” 语意不明的问答,让赵麻子心里犯起了嘀咕,作为范家的伙计,他当然知道范家做的什么生意,只不过他的心里还是没有底。 “那你们是,是官府的人?” 官府? 不对啊,范家早就把官府打点好了,可从来都没有出过事啊!怎么现在出事了呢? 难道? 是上边盯上了官府? “你说呢?” 又一次,一句语意不明的话语让赵麻子的心里敲起了鼓,他真的弄不明白对方的身份啊。 突然,他的心里冒出了另一个名字来……然后惊恐的喃喃道。 “你,你们是锦衣卫!” 锦衣卫? 施奕文的心底一乐,轻笑道, “算你小子有点见识,怎么着,招了吧,要不然动了刑,到最后你不还是得招出来。” 看似不经意的一说,让赵麻子的心头一颤,锦衣卫的名声,他在张家湾这边可是没少听说过,个个都是心狠手辣的主,他们要是动起手来,那可真没有他的活门了。 可,锦衣卫怎么就盯上范家了呢? 难道是因为范家做的生意? 那生意确实不能做啊,怎么就和女真鞑子做起了买卖了呢? 心里这么寻思着,赵麻子说道。 “那,那我要是招了,官爷您放我一条活路?” “生路是自己挣的。” 命人拉过来一张椅子,施奕文说道。 “说吧,这范家做的是什么买卖?” “回官爷话,范家做的是粮食、布匹、铁器和火药买卖,打从去年起,他们就和辽东的女真鞑子勾搭上了,他们把布、铁器、火药卖给女真鞑子,从那边换银子、皮毛、铜货……” 赵麻子招供的时候,招的倒也直接完全没有丝毫的隐瞒,这会他所求的不过就是一条活路而已,既然已经事发了,让官府知道了,就没有必要再替范家送死,听着赵麻子说道着他们如何和女真人做买卖,一旁边李桂奇他们无不是面带怒色,他们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居然会有关内的奸商勾结鞑子,他们就不知道那些女真鞑子在辽东造了多少孽吗? “……这两年小的亲自随船去过辽东十几次,每次至少都会运价值几十万两银子的货物,就是现在范家的货栈里,还有价值不下三十万两的货,主要都是布匹,听说是因为他们这趟在宁远没抢到多少东西,而且还让人抄了后路,所以大汗,不对,是、是鞑子需要用布匹赏给给鞑子,好安抚人心,货这两天就会装上船。” 听着赵麻子的招供,施奕文的心里同样憋着一团火,他没想到范家等晋商集团勾结建奴居然如此之早。他们的眼里还有国家吗? 显然是没有国家的! 要是有国家的话他们又岂会二十年如一日的勾结鞑子? 想了想,施奕文又问道。 “那你告诉我,为什么范家的货栈仓库能怎么进去?” 第135章 千里送花 (第三更,求订阅,求月票 怎么进入仓库? 瞧着赵麻子的那张麻子脸,施奕文的心里涌现出一个念头。 机会难得啊! 努尔哈赤在大明这边买布赏给官兵,也就是差不多所有的后金将领兵丁,都有可能得到赏赐,或多或少总会得到一些布匹。 “进去,容易,容易,只要想进,肯定能进去的官爷……” 能进去就行! 施奕文点了点头,现在他的心里基本上已经打定主意要办那件事了。 盯着赵麻子,施奕文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好了,现在,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活,活,自然是想活的……” 沉着脸,施奕文说道。 “想活的话,你还有一个机会!” 机会? 什么机会? 几个小时后,在昏暗的货栈库房里,没有灯,只有微妙月光透过仓库上方的几扇通风的窗户映进仓库。 置身于仓库之中,施奕文打量着仓库里的货物。 布! 成千上万件布,就那样整齐的码放在仓库里面,这些货物很快就会被送到船上,然后运往辽东,再接着这些布匹会被赏给那些女真兵丁,赏给他们的家人。 这不就是最好的机会吗? “要是错过这个机会的话,就没有更好的机会了!” 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机会难得啊! “官爷,咱,咱接下来干什么?” 赵麻子腆着脸,紧张兮兮的说道。 这位官爷让把他们带过来,该不会是要放火吧! 放火? 官爷放火?这不大可能吧。这么多布,这么多绸子。这可是值几十万两银子的货啊! “接下来干的活简单,看到这个缝没有?” 施奕文一边说,一边把喷壶的嘴塞进几匹布匹之间的缝纫中,塞进去足足数厘米。 “然后把这个管子伸进去,然后按着它把水喷进去,这个活能干好吗?” 就这? 这是要干什么? 赵麻子傻了眼,官爷这唱的是那出戏啊。 “喷的时候,数十个数,然后换到这里,再数十个数,再换这边,注意了,要把管子尽量往里塞。” 这个活很简单,只要给喷壶装水,然后加压就行,他们几个干这种活绝对没有任何。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他们都没有闲着,只是不断的用喷壶往布里头喷水,尽管他们都是一头雾水,可仍然还是照着吩咐把每一包布都喷上水。 为什么要喷水? 准确来说应该说水里有什么。 水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就是他在北港时从天花病人痘里吸取的脓汁而已。其实早在北港爆发天花的时候,施奕文就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利用天花对付女真。 相比于汉人,天花对女真的杀伤力更强。实际上,在女真人进关之前,那些生活在白山黑水里的女真人压根就不知道天花为何物。因为,那些女真人根本就没有得过这种病,天花这种疾病从来没有传播到关外。这是由于东北地区的地广人稀且天寒地冻,天花病毒很难存活和传播,直到明朝末年,在中原地区还流传着“北虏,也就是包括蒙古和女真在内的少数民族不出痘”的说法。 实际上,天花病毒大概直到公元一世纪前后,才辗转传入中原。历经一千多年的天花肆虐,中原的汉人虽然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但是仍有高达百分之三四十的死亡率。 而明末,女真占据辽东的同时,在奴役汉人的同时,传染性极强的天花病毒同样也感染了他们。刚刚接触天花病毒的后金八旗对这种病毒完全没有抵抗力,他们染病死亡率往往达到惊人的十之八九,一旦感染就是“灭顶之灾”。 努尔哈赤的时代是如何处置天花的施奕文并不清楚,但是为了预防天花,皇太极制定了一套严格的“避痘制度”,一是逃避,二是隔离。在满清入关前,为了避免感染天花,皇太极总是尽可能的挑选已经出过痘的贝勒来统兵,同时,他还尽量避免在天花疫情容易爆发的四月至八月间出兵。 而对于施奕文来说,所需要就是像历史上的英国殖民地在北美大陆发放的“天花毛毯”那样,把带有天花病毒的东西散播出去。 这也是施奕文在北港收集了大量天花病人脓汁的原因,那些脓汁里含有大量的天花病毒,即便是用水稀释后,也足以感染普通人。 有了病毒,就有了发动生物战的前提。 天花病毒可以在布匹毛毯等物体上长期存活,甚至可以存活数年之久。所以欧洲殖民者就通过把天花患者用过的毯子送给了印第安人。随后,瘟疫肆虐印第安部落。 唯一的问题是什么? 是如何把天花病毒传播给尽可能多的女真人身上。 在来京城之前,施奕文就一直在计划如何实施这场“生物战”。 天花,这可是十不存一的大杀器! 只要有合适的途径,就可以彻底解决辽东的问题。但是如何才能在后金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之前,把天花尽可能的传播开呢? 当真是人困送枕头,赵麻子带来的消息,让一直苦恼着如何实施这个计划的施奕文看到了机会。 宁远一战,被毛文龙菊爆的努尔哈赤没抢到什么东西,为了安抚人心,只能在大明这边买布赏给官兵。这也就意味着差不多所有的后金将领兵丁,都有可能得到赏赐。 十数万匹会被赏给八旗兵丁,甚至还会被努尔哈赤送给蒙古人以笼络蒙古各部,这些东西可都可以成为天花病毒的载体,借着赏赐的机会,被传播到后金的千家万户。 到那时,一场前所未有的瘟疫就会在短期内传播开来,整个后金,甚至蒙古各部,都将被死亡的阴云所笼罩。 然后所有的一切都会被解决,在这场瘟疫之中,后金还有可能会崛起吗? 对于未来会如何,施奕文并不清楚,但他清楚的知道,如果一切顺的话,所有的一切都将会被改变。 在接下来的两天里,施奕文一直在张家湾等着,亲眼看着他们把货物装上船,然然后船出张家湾,经大运河转向海河,从海河出来…… 第136章 礼金百万 (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范家的商队又一次离开了大明。 带着满船的物资。 他们还会和过去一样,挣到数十万两银子! 建奴从那里弄来的银子? 不还是从汉人家里抢来的,辽东汉民数百万,谁家里没有个十几两银子。而与过去不同的是,这次势必会改变很多事情。 但是,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在回京城的路上,施奕文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首先,在京城,还有一伙人需要解决,他们正在处心积虑的想要干大事。那些人需要解决,当然还有另一群人也需要彻底的解决。 谁能办这件事呢? 在京城只有一个人能办这事——九千岁! 回到京城的当天,施奕文就硬拉着毛承禄与他一起带着礼物,直奔魏忠贤的府第。其实按常理来说,他没有资格拜见这样的大人物。所以送礼也得拉着人,他在京城不认识其它人,只能拉着毛承禄当敲门砖。 “致远,你可得想清楚,你那份礼,送了出去,可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啊!” 他怎么也没想到施奕文会主动给魏忠贤送礼,一出手就是份大礼。犯不着啊。 “你有啥事能求着他?” 捐粮的赏赐,顶多也就是赏个武职罢了,而且还是虚的。 犯得着求他魏忠贤吗? 虽说毛承禄一样的也为魏忠贤送过礼,可他那是为了义父,可骨子里还是瞧不起那个权阉。 “等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到了魏忠贤的府邸,高门大宅的瞧着没什么区别,可府外却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的站满了东厂的番子,瞧着这架势,就能让胆小的人远远的躲起来。 虽说是戒备森严,且施奕文他们俩进了胡同口,就被人盯上了,可却没人上去拦。因为一见他们,就知道这是来送礼的。这样的人物,这门口那天不得来上百十位,可能见着九千岁的,也就只有一两个。 在明朝如何送礼,施奕文并不清楚,但肯定和后世不一样。 宰相门前七品官,九千岁门前又是几品? 施奕文不知道,可却能瞧见毛承禄客客气气的从侧门进,然后麻利的给门房递出一锭银子——二十两的上等雪花银。 门房麻利的掂了下银子,撇了毛承禄一眼,往里边一撇。 “毛将军,你又来了,上次九千岁他老人家没功夫见你,这次也一样。” “别切,这次不是咱要见九千岁,是我这兄弟,他从海外回来的,带着些东西孝敬九千岁,” 毛承禄冲这位一笑: “能不能见着,您老只管把贴子送上去就行。” 施奕文也走上去说道。 “在下乃是北港施奕文,前来拜见九千岁。” 说完,施奕文递上两张纸片――一张名贴,一张礼单,少不了的又递了一锭银子。 又是二十两。 “哎,你们啊,这么大老远的过来,就为了见一眼九千岁,也算是有心了,得,咱就再受次累。” 门子嘴上说着的都是体谅人的话,瞧着似乎还有点为难,有些不忍。 “你们进来在偏房里稍等一会儿,我进给您通禀一声。” 说完,转身进去了。 施奕文他们俩人进了偏房,才发现这里坐着不少人,有文官也有武将,当然也有商人,认识的不认识的表情都有些焦切,为啥? 都等着见九千岁。 可问题是,九千岁不一定愿意见啊。 “毛兄,现在咱们怎么办?” “等着呗!” 毛承禄找了张椅子坐了上去, “上次我整整等了一天。” “那见着吗?” “嘿,这位小兄弟,这么说吧,大家伙在这等着,无非就是等着回话,等着有人过来递上一句“知道了”,咱也就心满意足了,至于见……” 旁边的一个商人接腔道。 “咱们这些人那有那个福气。” 哟,和着等上一天,就为了这三字啊。 知道了。 这三字听着咋嫩熟呢?对了,满清的皇帝也好回这三字。 施奕文北不知道。 非但他不能直接见魏忠贤,就连他的名贴要递到魏忠贤那儿,也得隔着好几重。门子接了名帖,往内递进二门,二门再递进内宅,内宅递给贴身的管事,管事再呈给魏忠贤。 还好,魏家也有魏家的规矩,没人敢把他的帖子给留了。 片刻的功夫,就递到了魏忠贤的跟前。 今天魏忠贤在家侯着,不用侍候皇帝,正歇着呢。正在书房里歇着,欣赏着别人一副唐伯虎的画作。 接过名贴过来看了看――施奕文? 不认识,这是那来的愣头青?海外来的?对了,似乎有点儿印象了,是那个给毛文龙捐了两万五千石米的家伙。好像早前因为授赐给他的官职,朝中还争了一会。 那小子出手可真大方! 再一瞧礼单――西洋摆钟。 摆钟? 什么钟? 没听说过啊。 皇爷最喜好新鲜玩意,正好把这东西送给皇爷,再往下一瞧,魏忠贤顿时来精神,原本正欣赏着画作的他眉头猛然一跳,险些没惊叫出声来。 “去,把得顺喊过来。” 得顺就是看大门的门子,片刻后,得顺进来,一进来就磕头道。 “孙儿给爷爷行礼了。” 得顺是魏忠贤的本家孙子辈。 “得顺,那个施奕文送的东西呢?” 魏忠贤直接问道。 “回爷爷话,这会应该进库房了。” “进库房?那么多东西,怎么进的?” 魏忠贤诧异道。 “那么多?” 得顺抬起头说道。 “爷爷,那小子带的东西不多啊,就装了两个礼盒,瞧着挑夫挑着也不重,应该没啥东西。” 什么! 魏忠贤的眼珠子一瞪,失声道。 “什么!没什么东西!” 猛的一下,魏忠贤险些没把桌上的画给丢出去,合着那小子逗他玩呢! “他礼单上明明写着……” 怒形于色的魏忠贤突然消了气,没了火,他想了一会,然后对得顺摆手道。 “你下去吧,带那小子过来。” 礼单上写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敢在礼单上写上那引起。 既然,那就把他叫进来吧! 片刻后,得顺满面喜色进了偏房,一见到施奕文就笑道。 “哎呀,这位公子,九千岁他老人家让你进去!” 此话一出,周围尽是一片惊色,九千岁要见这人! 第137章 想发家去抄家(第二更,求订阅,求月 别说是其它人惊讶,就连毛承禄也是惊讶的合不拢嘴。 九千岁要见他! 这,这怎么会? 要知道,毛承禄来这送过好几次礼了,别说是见了,就连个急时的话也没回过,等上一天的功夫,也就是回三字……知道了。 可施奕文怎么一来就见到魏忠贤了? “有劳,有劳!” 施奕文他站起身整了整衣裳,挺胸走出了偏房,然后由东厂番子领着进了二宅。 由番子领着穿宅过院,来到二宅与内宅间书房门口。番子向里回禀: “施奕文带到。” “进来吧!” 一个略显尖利的声音响起。 进了书房,施奕文忍不住抬头瞧了一眼,只见桌案后面端坐着一个人。五十来岁的年纪,浓眉大眼的,瞧着五官周整,上唇下巴溜光,一根胡须都没有,这就是传说中的太监? 虽然他在那儿坐着,瞧上半身的长度,站起来的话个头应该也不矮。 这就是魏忠贤! 后世争议极多的权阉! 心里想着的时候,还不等施奕文行礼,就听魏忠贤说道。 “好了,面也见了,沈鹏,把这小子拖出去砍了!” “什么!” 施奕文的眼睛睁大,脑子有些发懵。 “这,这是……” 就在先前领他进屋的东厂番子进屋时,反应过来的施奕文说道。 “一百万两!” 不提这个一百万两,魏忠贤还不恼火,听着这个一百万两,魏忠贤就恼声道。 “你还有脸说,一百万两,你家的一百万两,一个挑子就挑过来了,这么多个,也就是你小子敢在我这耍心思!太岁头上动土,你小子胆子可真不小!” 尽管魏忠贤一副恼羞成怒的模样,可他却没有再让人把施奕文拖出去,他在等着,等着这小子解释。 “九千岁,太岁头上动土,小的没有这个胆子,可是银子……真有!” 迎着魏忠贤的目光,施奕文说道。 “别说是一百万两了,就是一千万两也有!” 什么! 魏忠贤惊讶的睁大眼睛,脸上的肉颤跳着,要是说先前是怒的话,这会就是,就是……他自己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此时的心情,这小子在那胡说八道什么? 和着这小子脑子不正常啊! 难怪一出手就捐了两三万石粮食,想来也对,也就脑子不正常的人才会这么干。 可这小子,瞧着相貌堂堂的模样。 不像啊! “一千万两,一千万两……哼哼!” 接连冷笑声,魏忠贤说道。 “来,你说说,这银子搁那呢?” “在这。” 施奕文随手取出了一叠书折,呈上去说道。 “请九千岁过目。” “哦?” 好奇的打量着那份书折,魏忠贤示意番子接过来,然后翻看起来。不过只是刚看上几页,他的脸色就变得极其凝重,甚至就连呼吸也不太正常。 “这,这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放下书折时,魏忠贤的表情凝重道。 “说起来,也是机组巧合……” 随后施奕文就把自己偶遇间细的事情一一说了出来。 “……眼下证人就在京城,建奴的间细也在京城,在下的家丁一直盯着他们,只要九千岁一声令下,就能拿下他们,到时候只要审一审他们,也就知道以为范家为首的三十六家晋商勾结建奴一事在下所言不虚了。” 施奕文不加丝毫掩饰的说道。 “三十六家晋商,勾结建奴,非但资敌助虏,而且出卖朝廷机密,按大明律理应抄家诛九族,他们这三十六家的家业,别说是一百万两,就是一千万,两三千万两也是有的。” 什么国家大义。 施奕文压根就没有去说,对于很多人来说,国家大义远不如个人利益,魏忠贤是忠是奸,施奕文不在乎,但这个人确实是权倾朝野,而且这个人确实是个太监。 太监好什么? 好权? 不,他们好的不是权,而是权带来的钱! 古往今来没有一个太监不爱财的,他们能追求的也就是钱了。权力不过是他们获取金钱的助力而已。 好色。 他们行吗? 施奕文想要解决掉那些晋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诱之以利。 以范永斗为代表的那群晋商! 他们世代的积累有多少? 一千万两? 两千万? 三千万? 没有人能说出个准确的数字,但至少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那笔钱是天文数字。足以让任何人为之心动。 当然,也包括魏忠贤,他无法拒绝抄家带来的好处。 谁能拒绝得了财富的诱惑。 当然,抄家嘛,说到底他也是为了朝廷去抄家,可抄来抄去,最后怎么着也得有一半落到他自己的口袋里。 这件事对他魏忠贤来说有数之不尽的好处。 他会去做的! 其实来拜访魏忠贤的时候,对此施奕文就深信不疑,为什么会如此相信他会去做? 不仅仅是因为他贪财,更重要的是,他魏忠贤和晋商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对于魏忠贤这样的权阉来说,他需要用自己的行动去向皇帝证明他的忠心,所有人都会卖国,唯独像他们这样的权阉不会,因为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皇帝。所以他会千方百计的维系皇权。 抄晋商的家! 尽管并不了解晋商家中有多少银子,可一想到他们世代经营的家业,魏忠贤就是一阵心动。出身于民间的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晋商之富——他们中的很多人可都是盐商起家,家业之大,简直难以想象! 抄家! 而且抄来的银子还能用于辽东军饷。 这样皇爷也就不用愁军饷了,打击这些勾结建奴的奸商,这是理所当然的啊!到时候,谁敢反对……谁就是勾结建奴的间细,正好还能趁机巩固一下。嗯,还有两淮的盐引,那些晋商可是把持多年了,正好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搂草打兔子”,顺手解决了他们。 这些可都是利国利民……嗯,主要还是利已。 就在魏忠贤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又听他说道。 “九千岁,这件事犹豫不得,那些间细现在正谋划着惊天的大事,万一他们是要行刺……” 行刺! 魏忠贤的脸色急变道。 “沈鹏!” 第138章 升官发财(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东厂。 对于东厂的了解,施奕文大都是从小说和电影中了解到的。 东厂番子是什么模样? 像影视剧里的那样,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 说实话,瞧着和普通人并没有多少区别。 “一会动起手的时候,施公子你们只管看着就行。” 在往白纸胡同去的路上,沈鹏说道。 “九千岁交待要留活口,你们下手不一定有分寸。” 得,被人瞧不起了。 没事,这种事情咱不插手或许更好一些。 等到他们一行人抵达白纸胡同的时候,那边已经被东厂的番子围了起来。 “程力,围住了吗?” “沈大人,人都在屋子里,请大人放心,咱们里里外外的围着,他们就是插翅也难飞出咱们的手!” 沈鹏点头道。 “动手吧。” 随着沈鹏的话声落下,胡同里的东厂番子就麻利的翻过了墙,片刻后,里面传出了惊喊声,砍杀声。 具体是怎么打斗的施奕文没有看到,没有想象中的惊心动魄。 其实想起来也是,那种飞檐走壁、以一当百的武功高手大都存在于小说之中,现实里的情况却是双拳难敌四手,独虎难胜群狼。面对一群如虎似狼杀过去东厂番子,几个间细压根就没有机会逃脱。 人,轻而易举的就抓住了。 昏暗的屋子里,没有灯,只有从门窗透过来些许光亮,借着那些光亮,可以清楚的看到屋子里凌乱的桌椅,破碎的瓷器,仿佛还能感受到先前的混乱,尸体,兵器,鲜血,还有几个被拿住的间细被牛皮绳捆系着。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们在这的?” 被拿着的间细怒视着东厂番子,他身上的戾气已经完全压抑不住的散发出来,相对而言,东厂的番子却沉默着,但他们的手只是静静地握着尖刀,即便是作为外行人,也能看出来,只要这人一但挣脱,刀就会砍到他们的身上。 “怎么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 沈鹏打量了几眼面前的间细,然后说道。 “既然你们当了间细,就应该知道当间细的下场,说吧,老实交待的话就给你们一个痛快的,要是不老实交待,你放心,我不会杀你的,毕竟你们都是报着必死的觉悟来的……” 沈鹏微笑道。 “不过,我这有一千种法子让你们生不如死,咱们慢慢来,不着急。” 说话的功夫,那些番子仍然在屋子里,院子里搜索,很快他们就搜到了大量的情报,既有朝廷刚出的邸报,也有京中六部和各个衙门传出的消息,足足几大箱子资料,着实让施奕文为之一惊。 满清的情报工作做的倒是挺完善的。惊讶之余,施奕文并没有放过机会去了解他们搜集的都是什么样的情报。 在番子们搜查时,施奕文则站在一旁翻阅着那些情报,尽管这些情报往往都是公开的大路货,但是很快,有一份图样却引起了施奕文的注意。 “这是……” 盯着图样,施奕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甚至双手也不由自主的颤抖道。 “这,这……王恭厂!” 惊讶之余,施奕文急忙跑进屋子里,直接问道。 “你们是不是准备点了炸了王恭厂的火药库!” 他的话音一落,那几个间细无不是睁大眼睛惊诧的看着这家伙,他,他是怎么知道的? “王恭厂火药库存有火药不下百万斤,一但火药库爆炸,势必会震动京城,更重要的是它距离皇城极近,爆炸震荡势必会导致房梁垮塌,你们……你们是想借王恭厂行刺君上!” 不等那些间细反应过来,施奕文就直接了当的给出了他的猜测——他是根据历史上的“王恭厂大爆炸”作出的这个推测,在历史上那场神秘的大爆炸事件就发生在几天之后,那次爆炸的原因始终不明,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大爆炸给大明带来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打击。 姑且不说那些在王恭厂附近的百姓死伤是何等惨烈,同样也给大明皇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大爆炸爆发时,天启帝正在乾清宫用早膳,急忙跑出了乾清宫,在逃到建极殿时有木槛、鸳瓦从空中坠下,天启帝的贴身侍卫脑顶被砸裂,一命呜呼。惊魂未定的天启帝一个人跑入交泰殿,躲到大殿的一张桌子下。同时,乾清宫大殿严重损坏,一派狼藉,御座御案都翻倒在地。侍奉皇帝进早膳的太监皆殉难,无人存活。而不满周岁的皇太子朱慈炅因大爆炸受惊而死。 皇帝险些死于爆炸,太子间接死于爆炸。 那场神秘的大爆炸,差点没把大明皇家一网打尽。 可谁曾想会这个在后世众说纷纭的神秘大爆炸,居然是……人为的! 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大事”?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领头间细此话一出,已经不用再去推测,也不用怀疑了,他们的计划就是引爆王恭厂,利用大爆炸动荡京城,制造混乱,当然,他们并没有想到,他们的这一举动险些要了大明皇帝的命。 当然,在施奕文的口中,他们的这一举动变成了“刺君”,原本的顺便而为,一下就是变了味道,无论是他们的本意什么,现在他们的本意就是图谋不轨,就是想要行刺皇帝。 “图谋行刺陛下!” 别说是施奕文了,就连同沈鹏也是眼前一亮,瞧着眼前的这几个间细那是目光为之一变,瞬间变得狂热起来。 间细? 这是什么大案子,那怕就是建奴派来的间细,又怎么样? 根本就是不值一提! 可要是变成“行刺陛下”的案子,那可就是等于给天捅了个窟窿,无论结果如何,对于他沈鹏来说,都是泼天大的功劳! 瞧着这几个间细,不对,刺客,他的目光越发的狂热,神情也变得越来越激动。 大案子! 大功劳! 升官发财,可就全看今天了! “来人,快,快把此事禀报九千岁,还有,再调些人来,千万不能走露消息……” 第139章 小媳妇魏忠贤(第二更,求订阅,求月 简直就是人困送枕头! 在得到沈鹏的禀报之后,魏忠贤不由的一阵激动! “刺君!” 宦海浮沉这么多年,魏忠贤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大案,不仅能让他名正言顺的抄晋商的家,发晋商的财,更重要的是,还能顺便打击一下东林党。 “要怪,就怪你们太不识相!” 魏忠贤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其实,原本的他还盘算着仅仅只是凭借那一份口供,大抄晋商的家,会不会引起百官,尤其是东林党人的反弹,打从两年前打击了东林党,送了一些人见阎王之后,虽说东林党是被打垮了,砍头的砍头,罢官的罢官,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朝野之中还是有不少东林党的,而且还有一些人是难免兔死狐悲,开始蠢蠢欲动了。 原本的还愁着没机会收拾他们,现在正好了! 这些个间细想要谋害陛下,这可是刺君逆案! 这样的案子,任谁都不敢遮掩,有了这个案子,他也就多了一个打击东林党人的机会。 “勾结建奴,里通卖国,谋害君上!” 接连几个词从魏忠贤的口中道出时,崔呈秀这位兵部尚书只觉得后背都冒出了冷汗,他是所谓的“阉党”不错,可他怎么着也没想到,九千岁居然会这么狠,这一招,是要命的招术啊。 “九千岁,这,这、晋商和那些刺客勾结,倒也能说得过去,不过,说那些人勾结会不会,会不会有些太莫须有了。” 那怕就是崔呈秀也觉得这个帽子扣的有点大,东林党人戴不住, “没事,晋商在扬州做盐商的也不少,那些奸商和东林党之间联系也是非常紧密的,我敢说,只要查下去,肯定能查到他们勾结的证据,这一次,咱们要利用这个案子,把他们来个一网打尽!” 魏忠贤皮笑肉不笑说道。 对于出身于市井的魏忠贤来说,他在官场上的手腕就是从来不遵从那些文官们制定的规矩,他的规矩就是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能达到目的就行。 “这些年,他们就什么清议不清议的,可你看看,这些年,打从神宗那会,咱们大明朝廷让他们折腾成会什么模样了?外人说咱家贪银子,咱家是贪了点,可咱家心里头还有大明朝呢?还寻思着为大明朝做事,可不像那些人,嘴上说着的一个比一个清高,可办起事呢?一个比一个滑头,要是让他们当了大明朝的家,大明朝,非得完了不可!” 顿了顿,看了眼崔呈秀,魏忠贤说道。 “老崔啊,咱家建议皇爷调你到兵部,就是为了给朝廷办事的,你说辽东那边差军饷,咱家安你的心,说这军饷咱家来想办法,你瞧,这不就是送上门来的银子,你说咱家容易吗?为了朝廷的事,受尽了委屈,让那些人骂了祖宗八代,结果呢?……” 说出这番话时,魏忠贤只感觉自己委屈的就像个小媳妇似的,那副模样,当真是看着辛酸,闻者心痛,毕竟人家是在为国受尽委屈不是,反正一句话,他魏忠贤是忠君爱国,至于那些东林党人,都是什么玩意。 嗯,勾结晋商,勾结建奴。 过去,他没有什么证据,只能靠着江湖的手腕和他们硬斗。 可是这一次却不一样啊! 那些晋商把证据都送上门来了,只要把他们和东林党联系在一起,这件事可就成了! 刺君!谋逆! 这样的大罪,谁都开脱不了。 “九千岁劳苦功高,他们又有几个人能体谅九千岁的一番苦心。” 崔呈秀急忙拍起了马屁来,那怕是他觉得这事玩得有点儿悬,可其中的好处确实很多啊。 公公确实辛苦了! “哎,都是为了皇爷的差事,谈不上辛苦,皇爷把差事交给了咱家,咱家要是不去办的话,还能指往谁呢?罢了,罢了。咱家的苦处就不说了,对了……” 想了想,魏忠贤说道。 “这件事那个施奕文也出了不少力,算起来,他可是立了大功的,要不是他机警,恐怕还真让建奴得逞了,咱家办事,一向公允的很,有功必赏,你看,这件事怎么个赏法?” 听着九千岁的吩咐,崔呈秀倒不觉得他是在说场面话,九千岁办事公道,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只要尽心给他办事,肯定是会有好处的。 “这个,上次毛文龙的折子里说他捐粮有功,虽然他的粮不是直接捐给朝廷的,可能捐出来两万五千石粮食,确实也是一片赤胆忠心,按朝廷历来的规矩,纳粮捐职大抵上也就是授个武职,先前商量的是授他军职千户……” 不等他说完,魏忠贤就冷声道。 “千户,当真是欺负人家是从海外回来的,不懂规矩是不是?景泰年间的时候,朝廷不就因为灾害严重,准湖广军民有能纳米五百石者授军职百户,八百石授千户,人家捐了两万五千石粮食,他们倒好,就议出来一个千户,传出去,也不怕天下人心寒……” 其实,原本对于魏忠贤来说,什么千户、万户的和他关系不大,毛文龙的折子到了朝廷时,廷议封赏时那些人也就议了个千户,魏忠贤自然授意人借机挑了些事端,甚至就连施奕文这次进京,也和朝中对他嘉奖的争议有关。 “九千岁,旁人不怕天下人心寒,这边九千岁您不是的为他主持公道,这才授他个指挥佥事嘛。” “那是过去!” 魏忠贤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那个指挥佥事,是他上次的功劳,这次他也是为国立下大功的人,算起来,要是没有他,这次就让那些间细得逞了……” 其实指挥佥事已经不小了,大明朝开国以来捐纳的官儿,那怕就是武职,也没给过这么大,那怕这个武职还是不领俸禄的虚职,可虚职也是官职啊。可问题是在魏忠贤看来,这次既然施奕文立下了大功,那就好好的嘉奖一番,有些事情总是需要做给别人看的。 想了想,魏忠贤又说道。 “这样吧,你去和田尔耕那边打个招呼,把施奕文的军籍迁到锦衣卫,然后抄范家的时候,让他去抄,什么意外发现,要是我没猜错的话,那小子肯定和范家有旧怨,所以才盯上了范家,给他一个出气的机会,况且,这抄家如何拿肉,难免手上能沾点油水,咱家待他也算不薄了吧!” 在魏忠贤的观念之中,只要是有人为他干活,他就绝对不会让他们吃亏,而且也会想办法给他们一些好处,当然了,这些好处不是国家的就是别人的,慷人之慨嘛,其实即便是这种事情,也不见得是谁都会。 “九千岁仁义,姓施的那小子能得九千岁的赏识可是祖上烧了高香了!” 崔呈秀连忙恭维道。 “什么烧高香不烧高香的,那小子有功,咱也不能让人家心寒不是,咱干事得公道!要不然你们一个个的指不定心里都说道着啥呢。” 魏忠贤又看了眼崔呈秀,然后说道。 “不过,这个赏归赏,人家的功劳可不能埋没了,要不然,外人该说我魏忠贤做事不地道了。官面上的事情,你们看着办,官大官小,不就是个官嘛,你回去之后好好想想,该授他个什么官职,可不能让有功之臣心寒啊。对了,你可以和首辅商量一下,他们心里肯定也有主意……” 说罢他的眼睛眯成了一缝,冷笑道。 “这边也要抓紧了,咱家一会去见陛下,省得惊了兔子。” 第140章 木匠皇帝(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乾清宫里静的能落针可闻! 任谁都能感受得到那种无形的压力。 皇帝很生气! 垂首不语的魏忠贤只是看着被丢到地上工具,皇爷火大了! 不是火大了,绝对不会这么失态。 “他们当真是不怕死吗?” 朱由校冷眼盯着魏忠贤。 他之所以会如此恼火,是因为那些间细居然想要刺杀他!甚至险些就要动手了,王恭厂里可是存放着几十万斤火药,一但被人引爆,整个京城都有可能会被夷为平地! 想到自己险些被刺杀,朱由校又怎么可能不恼火! “他们怕不怕死,老奴不知道,可老奴知道,那些建奴间细之所以能于京城潜伏,靠的就是那些个奸商,没有那些奸商为他们提供落脚的地方,他们自然呆不住来,而且,那些奸商还利用朝中的关系向他们提供军情,这几年朝廷在辽东屡屡失利,未偿不与此有关。” 魏忠贤的话说的似乎很有道理,可是听在天启的耳中,却让他深以为然的点头道。 “间细可恨,奸商更可恨,奸臣更是可恶至极!” “顾卿家,你以为此事应该如何处治?” 见陛下问道自己,顾秉谦连忙说道。 “陛下,以臣之见,现在应该立即捕拿涉事奸商,对其严加拷问,以查清涉案人等。” 众所周知,首辅顾秉谦是阉党,他起草圣旨的基本上是遵循每事都顺从魏忠贤的意思。对于已经年过七十的他来说,他早就打定主意要致辞仕还乡了,可现在他却感觉自己就像是在鬼门关外走了一遭。甚至在从魏忠贤那里得知这个消息时,他就被吓得浑身直冒冷汗,心底涌现起一阵从未曾有过的恐惧感。 为什么害怕! 相比魏忠贤,身为首辅的顾秉谦更清楚,王恭厂的火药库要是全炸了,会是什么结果! 何止是弑君谋逆啊! 根本就是改朝换代! “陛下,臣以为,此事必须彻查,毕竟,王恭厂火药库内近百万斤火药若是被奸细引爆,京城被夷为平地时,非但六部尽毁,要是陛下再遭不测,届时只恐、只恐……国将不国啊!” 说罢,顾秉谦也不敢再多说一句话,深怕自己一不小心又惹恼了皇帝。其实他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他很清楚,一但北京的六部被炸干净了,到时候是那边落便宜——南都六部! 南都六部可是有不少东林党或者同情东林党的人,那边的绝大多数人都和所谓的“阉党”不对付,这件事他们会不会涉及其中? 顾秉谦不敢说有,也不敢说没有,但宦海沉浮这么多丰的经验告诉他,这件事不简单! 什么是间细破坏,这分明就是一次政变! 甚至有可能是蓄谋已久的一次篡位! 顾秉谦会这么想,天启同样也会这么想。 “他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如此居心叵测。难道真以为朕不会杀人吗?” 面色冰冷的朱由校盯着殿外沉默了片刻,然后说道。 “神宗那会,那些人把神宗逼的几十年不上朝,朕往日以为这些东林党什么的闹腾着,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大明的江山社稷,为了天下的百姓,可是他们嘴上这么说着,可实际上做的又是什么事?那些个奸商勾结建奴,还可以说是为了银子,是奸商贪图银子,可他们还不如那些奸商呢?他们为的是什么?他们妄读了那么多年圣贤书!过去朕寻思着,他们中的不少人是心怀国家,也就是有时候和朕不是一条心,都是为了大明,却没想到这些乱臣贼子亡朕之心不死,竟然还勾结建奴意图谋害朕,他们就不知道什么是天子一怒吗?” 就出这些话的时候,怒火中烧的朱由校,同样也有些后怕了! 甚至是越想越害怕,他怎么可能不害怕呢? 毕竟,一旦爆炸,非但他会死,他的儿子包括住在十王府的里弟弟都很有可能送命,要是他们都死在这场爆炸之中,京城六部遭受重创下,南都六部势必会执掌大权,然后他们会干什么? 他们会从宗藩中挑选出一个近枝继承大统。 最有可能被选中的恐怕就是福王了…… 想到那位皇叔,朱由校的眉头锁成了一团儿。 福王有没有涉及到其中,朱由校不知道,他甚至也不关心,毕竟,无论他们挑选谁,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很长时间内,皇帝势必会成为他们手里的棋子,天下有几个宗亲能比得了世宗? 可即便是聪明如世宗,与杨廷和、与那些有拥立之功文官又斗了多少年?甚至就连他用严嵩,也为了用他来压制文官。 可惜严嵩之后,就再没有严嵩了。不是没有严嵩,是再没有文官会去做严嵩了。 没有文官再愿意去做皇帝的刀了。他们没有谁再会像严嵩那样,为了权力自绝天下读书人。 对付那些文官,皇帝必须要有自己的刀。 心里这么想着,朱由校把目光落在魏忠贤的身上,最后又把目光落在顾秉谦的身上,顾秉谦成不了皇帝手里的刀,他为什么对魏忠贤的唯命是从,说白了,就是用这样的唯命是从把自己给摘清了——对外界来说,他顾秉谦是无能之辈,不过就是魏忠贤的应声中,他不是皇帝的刀! 谁是皇帝的手中的刀呢? 只有魏忠贤了!虽然他这个人没有什么能力,可他愿意去做那些事情,而且他做起事情,比严嵩更绝。 除了他,又有谁愿意去做皇帝的刀呢? 当皇帝很无奈。 至少对于朱由校来说,他很无奈,从世宗到神宗,再到他这,庞大的文官团体完全不受皇权的控制。 聪明如世宗用严嵩当刀,可没有理清朝政,至于神宗到最后也只能消极罢工。 他呢? 他又能做什么呢? 朱由校想到自己刚继位时,面对的情形,做皇帝……可真不容易啊。 皇爷爷没做好的事情,他能做好吗? 天启的心里没有底。 盯着桌案上的刚做了一半的楼宇烫样(模型),朱由校心下想到……朕做好木匠皇帝就好。 第141章 我不是阉党(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似乎皇帝又犯老毛病了! 瞧着陛下盯着桌上的烫样半晌都不说话,顾秉谦的心里不由长叹口气。 先前还是怒气冲冲的,恨不得生食人,可这才多大会功夫? 我的皇爷啊! 人家可是想杀您老人家,可您老人家倒好,又走神了! 这皇帝…… 顾秉谦的心里很无奈,他……也想当干臣啊! 好不容易做到了首辅,他也想青史留名,可碰到这样皇帝,谁能有什么办法。人家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朝政上,这朝政……还是得靠魏公公啊。 心里这么寻思着,顾秉谦把目光投向了魏忠贤,见他气定神贤的垂眉不语,他也只能在那里等着。 就这样,原本气氛极其紧张的殿里,气氛突然变了变,他们两人就这么站在那里,看着陛下在那里继续做起了“工匠活”。 这个皇帝,可真不物正业啊。 两人就这么等着,一等就是将近一个时辰,在这一个时辰里,天启皇爷就像是没有看到他们似的,只是专注的弄着营建的活计,终于,在他忙活着差不多的时候,魏忠贤才再次禀报道。 “皇爷,建奴间细意味行刺的事得办了。” 就像是刚回过神来似的,朱由校想了想, “行刺的事?那群混蛋!该死!” 然后他看着魏忠贤说道。 “魏忠贤,” “老奴在,” “这件事朕知道了,该怎么查就怎么查,该抄家就抄家。总之,一个不要放过,既然他们想让朕死,那朕就要他们先死!” 说出这番话后,天启又一次和过去一样,专注到桌案上的营建烫样,对于魏忠贤可能会在彻查时做些什么,压根就不在意,毕竟,魏忠贤,就是他手中的一柄刀而已…… 就在魏忠贤他们刚想要退下去时,朱由校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说道。 “对了,魏忠贤,朕记得毛文龙的折子里说,那个献米的施奕文也是擅长营造,他造的船最擅长使逆风,而且速度极快,能载两万石米,还能日行千里,朕倒是挺好奇的,你去传来进宫来,给朕说说那个船是什么模样。” 皇爷果然还和过去一样沉迷匠人之事啊! 那怕就是遭人刺杀,心里头念着的还是匠人的事情! 皇爷啊…… 顾秉谦的心底不禁长叹一声,心里打定主意,等过阵子无论如何都得致仕,这样的皇爷,他真的侍候不起啊! 而魏忠贤的心里也是一阵欢喜,皇爷果然没变,还和过去一样,原本他还有些担心皇爷会不会因此变得奋发图强,重新掌握朝政呢?要是那样的他,他这个九千岁还当屁啊! 皇爷英明,您老只管玩您老喜欢的就行了。 在这一瞬间,一位首辅,一位公公,两人的心境各有不同。在两人出乾清宫的时候,魏忠贤便对顾秉谦说道。 “首辅大人,您看,陛下要见施奕文,现在他的官职还没定下来呢,这事你可得操点心,毕竟,让一个白丁去见陛下,也不合适不是。” 魏忠贤的嘴上称着首辅,可对顾秉谦的态度却完全是使唤的态度,压根就没把对方当成首辅。 他是谁? 堂堂九千岁,首辅……算个球! “公公所言极是,公公所言极是,下官回值阁后,就和他们商量一下,请公公放心,这件事,下官必定要办好了。” 转脸与魏忠贤告辞后,顾秉谦的眉头就紧锁着。 他心里想的不是魏忠贤,而是另一个人——施奕文! 那个人擅长营造,陛下也好营造,要是他进了宫了,讨了陛下的欢心,到时候会不会成为像江彬那样奸臣? 一个奸臣想着别人会成为奸臣? 这事未免也太不正常了,可偏偏搁在顾秉谦的身上,他还真的有这层担心,其实那怕顾秉谦是阉党,且事事都顺从魏忠贤的旨意。从他假传圣旨将主考官王乾学治罪,再到起草圣旨杀害杨涟、左光斗等人。在周顺昌、李应升等人被投进诏狱,顾秉谦做的也就是请将他们移交法司,为得是让他们死得合法。 可在另一边,他的心里未尝没有大明的天下,他事事配合魏忠贤,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了能办事——没有人掣肘才能办事,有人掣肘百事不成。 所以实际上,在顾秉谦他和魏忠贤是互相利用的关系,所以对于别人给他扣上的那顶“阉党”这个帽子,他也是极其反感的,可反感也是屁用没有,他确实是阉党啊。 至少在外界看来是这样。不过这会在外界的眼中,顾秉谦是“魏党”,至于“阉党”那是《明史》提出的叫法。东林党的反对者,在魏忠贤得势以前,有齐楚浙昆宣等诸党,在魏当权时依附他的反对东林党的官员,一般被人称为魏党。 天启四年东林党被清洗以后,相当一部分阉党人员继承了东林党的风格,上疏喷魏忠贤擅权,破坏政治规则,喷天启举措失当,要求缓赋税、停殿工、轻刑罚、礼遇士大夫。 在天启大爆炸之后,顾秉谦等人以“阴阳五行”、“天人感应”为理论,认为王恭厂之灾系“阴奸阳”的表征,而落实到人事上则是刑狱不清,怨抑过重,总之一句话,顾秉谦从不认为自己是“魏党”,相比于魏忠贤,他更关心国事。 一回到值阁,顾秉谦就找来了丁绍轼商量了起来,和过去一样,一见面他就挑明了来意,并且把有人意图行刺皇帝的事情告知于他。 “什么!有东虏间细要谋害陛下!” 在大惊失色之余,丁绍轼又急声说道。 “这次恐怕是要大兴诏狱了,不知多少人又要冤死于狱中。” 在朝中丁绍轼既不是阉党,也不是东林,这次能入阁,也是顾秉谦的举荐。他之所以认准会有人冤死在牢中,是因为这是魏忠贤做事一惯的手段,他绝对不会放过这次机会,势必会用借此打击政敌。到时候不知多少人会平白受到牵累。 “顾相,咱们得想法子拦上一拦啊!” “拦?怎么拦?这可是谋逆大罪!” 顾秉谦摇头说道。 “至于有人枉死?这重要吗!” 第142章 防人之心 (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对于任何身居高位者来说,任何人的性命都是不值一提的。 对于高位者而言,他们往往只会选择利益。 两年前,在东林党被驱除出朝廷乃至不少人下狱拷打至死后,阉党借魏忠贤驱东林后,不少“阉党”中人人对东林境遇表露出了同情。因为魏忠贤践踏政治游戏规则,残害人命的行为,已经打破了万历以来党争的底线。 尽管顾秉谦同样对东林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并不妨碍他与魏忠贤合作。毕竟,到了他这个位置,最重要的还是利益。 一些人枉死,不过只是世间常用有之事罢了。 根本就是不值一提! 顾秉谦直接了当的说道。 “此事已成定局,晋商勾结东虏,意图不轨,这个罪名怎么都摘不掉,这事无论是谁去办,都必定是要死人的,要是咱们去办,兴许能少死些人,要是交给了伯衡,不知要死多少人啊!” 他口中的伯衡,是阁臣冯铨,与顾秉谦等人不同,冯铨这人是真正的阉党,当初正是他教唆魏忠贤“行廷杖,兴大狱”来立威,杨涟等等人的相继惨死,也都是其一手策划。 那人才是铁杆的阉党啊! “确实如此,” 丁绍轼当然知道冯铨的为人,他绝对不会放过这样在魏忠贤面前邀功的机会,怎么邀功,无非就是用别人的脑袋去邀功。 “这件事里头,咱们们能做的是什么?无非就是在时机合适的时候,尽量保住一些人的性命,至于其它非你我所能为!” 顾秉谦的话,让丁绍轼深以为然的想了想他点点头,问道。 “那顾相担心的是什么?” “我担心……” 顾秉谦说道。 “我担心的是另一个人啊,” “另一个人?是谁?” “陛下下旨要召见施奕文。” “施奕文?” 丁绍轼诧异道。 “就是那个捐粮的南洋商人?陛下怎么想起要见他了?” 就是一介布衣而已,既然是封了武职又怎么样?不也是虚职吗? 陛下怎么想要见他? 想了想,丁绍轼说道。 “莫非是他在魏公公那边下了功夫?嗯……这倒也可能,毕竟,他既然能捐出两万五千石米,势必是个愿意出银子的主,难怪那边让咱们重新商量对他的赏授,……” 重新商量对他的授官,表面上是因为那人抓捕东虏间细有功,可实际上呢?恐怕还是使了银子的关系。 “应该是在魏公公那边下了功夫,原本他也就是一个虚职,这不魏公公那边却授意田尔耕把他的武职转到锦衣卫,一下子就变成了实职。” 其实,如果没有魏忠贤那边插手的话,顾秉谦怎么也不可能注意到施奕文,可魏忠贤把他的军职转到锦衣卫后,就由不得顾秉谦不去多想了。 “现在那小子有了实职,而且相比于别人,他又长于营造,你知道的,咱们这位皇爷最喜欢的就是匠人的事情,施奕文是商人出身,必定会投其所好,本来嘛有一个人在宫里受皇爷偏信,已经让人头痛了,要是外廷再有一个这样的人物,他们两人一内一外,大明朝廷可就……哎。” 摇头轻叹一声,顾秉谦的眉头紧锁,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眉头紧皱,丁绍轼说道。 “顾相是不是担心,他会以锦衣卫武职入朝,然后成为有些人的助力?” “助力,满朝文武愿意为其所用的人又岂止一二人,我是担心那人会因擅长营造,而成为陛下的宠臣,于外廷勾结内廷,到时候,只恐怕会重现武宗旧事啊!” 武宗旧事? 不就是武宗时期,对宦官佞臣宠信有加,致使朝政混乱。先是大宦官刘瑾专权,刘瑾被诛后,又出现了江彬专权的局面。 这样的事会在天启朝发生吗? 谁知道呢? 万一这边除掉一个魏阉,又冒出一个佞臣。那朝政可真就无法收拾了。 对于未来的一切,顾秉谦显然是无法预料的,但是他必须要想办法避免这一切发生。 “嗯,这么一说,这人确实不能不防,那顾相的意思是?” 丁绍轼试探道。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入朝,可偏偏这人又是魏公公的人,咱们得想个两全齐美的法子,既要挡住他入朝,也要让魏公公那边挑不出毛病来。” 其实,如果没有魏忠贤,顾秉谦有的是办法处理这件事,可现在牵涉到了魏忠贤,事情自然也就复杂了很多。 “纳粮授职,授的都是武职,按常理来说,这样的武职都是虚职,是入不了朝的。” 丁绍轼的话没说完,顾秉谦就摇头道。 “不行,虚职也可能转实职,得想个法子,让他离开京城,在陛下见他之前,就把这件事给做实了。” 文官办事,不一定要杀人。 对于顾秉谦来说,他有一百种办法来达成自己的目的。但是想让魏忠贤也满意,这事就有点儿难办了。 不过,对于为官者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难办的事情,只要他们愿意办,总能办成事。 封他一个什么官儿,能把那小子立马赶出京城呢? 想办成这事可还真不容易,再不容易也得办啊。 万一这小子真的成了江彬第二怎么办? 得想折啊! 当然对于施奕文来说,他压根就不知道,居然有几位阁臣一品大员在为他的官职操心。 对于他而言,这趟京城之行的收获嘛,倒也不好。 “抓了几个间谍,阻止了天启大爆炸,保住了天启儿子的性命,这崇祯总登不了基了吧!” 崇祯是什么样的皇帝? 施奕文不知道,而且在历史上对他的争议也很大,作为皇帝的崇祯严格的执行士大夫对明君提出的标准,他勤政,他节俭,他远离宦官,可最后还是亡国了。 什么是明君? 什么是昏君? 其实压根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大明是在崇祯的手上玩完的,就这一点上来说,施奕文当然对没有崇祯的大明朝更期待一点。 当然,在另一方面来说,他的心里也有那么点担心啊。 担心什么? 明年天启就要发生意外掉进水里了…… 那是大明第二个掉水里丢掉性命的皇帝,万一要是天启死了,两岁的太子继位,到时候朝政大权会落到谁的手里? 想到这,施奕文的眉头不禁皱成了一团。 魏忠贤? 他会不会成为汉末的那种权阉?要当真成了那种祸国殃民的权阉,那岂不是说,自己一手推着大明走向另一个绝路? 要是那样的话,自己可真是好心办坏事了! 不过似乎问题也不大,实在不行的话,过几年,等到魏忠贤弄得天怒人怨的时候,还可以清君侧不是。 对,这个可是他老朱家的传统啊。 到时候咱依着葫芦画个瓢也不是不行啊。 第143章 抄家(第二更,求订阅,求支持) 尽管看似给自己找了一个可以挽回的理由,但是心里头难免,还是会有那么一点不适。 毕竟,无论怎么说,这都是好心办坏事! 虽然这个发现,让施奕文的心里颇为不爽,但这种不爽,也就是片刻的功夫。 毕竟,这一切都不在他的掌握之中。 对于自己的无心之举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显然已经超出了他所能料想的范围了,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这支蝴蝶给大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改变。 只是会朝着什么地方改变呢? 这显然不是施奕文所能控制的,毕竟大明的这艘大船,到底是会沉,还是会飘向什么方向,都不是他能左右的。 其实,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实在不行,等船沉的时候,别人可以换船当船长,自己一样也可以换船当船长。 不想当船长的海贼,可不是好海贼。 在施奕文盘算着将来有没有掌上这艘大船的时候。却突然有一队锦衣卫找上门来,领头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上次随着小太监过来两个锦衣卫中的一位,叫什么来着? “小的锦衣卫百户徐闻涛,见过施佥事。” 一见面,徐闻涛就连行揖道,他身后的锦衣卫也跟着行礼。 “徐大人客气了。” 施奕文刚还礼,徐闻涛就说道。 “这那使得,这那使得,施佥事是我等上官,我等那能受得了大人的礼。” 我那指挥佥事,也就是个虚职,你这百户可是实职不一样的。见状徐闻涛便解释道。 “大人恐怕还不知道,九千岁亲自安排把你的军籍转到锦衣卫,现在您老可是锦衣卫的指挥佥事了,是我等的上官啊!” 什么? 魏忠贤亲自安排自己当了锦衣卫? 飞鱼服? 他姓魏的想干什么? 就在施奕文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那边徐闻涛又说道。 “大人,今个兄弟们就不给大人祝贺了,咱们还领着九千岁安排的差事要办呢?” “差事?” “对啊!就是去抄范家。” 抄家? 施奕文恍恍惚惚的,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的,他就成了锦衣卫,还不等他穿上飞鱼服,这边就领着一队锦衣卫火急火燎的朝范家赶去。 往范家赶去的时候,施奕文的心里闪动着无数个念头。 我成锦衣卫了,怎么就成锦衣卫了呢? 北港那边咋办? 跟在新鲜出炉的施佥事身边,徐闻涛看着他时,就像看到一棵刚欲腾起的大树似的,全是一副恨不得跪舔的模样,他是世袭的锦衣卫百户,都世袭几辈子人了,做梦都想当千户,那怕就是个副的那也行啊,可问题是……千户也好,副千户也罢,人家有儿子啊,那里轮得到他。 想当千户,行啊!要么拿银子,要么拿后台。 银子,他没有。 后台,他有个屁后台。 现在这位刚提拔的施佥事,在他眼里就是他的靠山、后台,为啥,人家是魏公公的人,将来绝对是前途无量。到时候提拔一个千户,那不还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这位爷得伺候好了! “九千岁对大人可是信任的很,这不咱哥们也跟着沾了大人您的光,轮着去抄范家的差事,这抄家的差事是不是肥差没事,只要咱们办好了差事,让大人在九千岁面前涨了脸,大人还能亏待了咱们,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一时间,众人无不是纷纷应声称是,听着众人的恭维,施奕文笑道。 “各位弟兄客气,这差事是魏公公吩咐下来的,咱们只管好好办差就行,到了请功的时候,肯定不会亏待大家的,这抄家的时候,大家也要尽本份,不能遗落丝毫。不过大伙放心,到时候肯定不会亏待大伙的,不过做事得认真,别让人家挑出来毛病。” 明人面前不说假话,大家都是锦衣卫,什么话都得挑明了说。好不容易轮个抄家的机会,怎么可能空手而归,施奕文也没指往他们一个个拾金不昧,毕竟韦爵爷抄家片刻,他可是看过。 指往他们拾金不昧? 可能吗? “离范家还有多远?” 施奕文问道。 “再往前边走半里地就到了,大人,范家的大宅当年可是侯爷的别业,那是一个气派。” 徐闻涛有些眼热的说道。 “再气派,不也是抄家的下场!” 施奕文冷冷一笑,对于明末的晋商集团,他的心里压根就没有丝毫好感,一群里通外国,背叛民族的汉奸,不诛他们九族都是格外开恩了。只要一想到他们勾结建奴造的孽,施奕文的心里就越不痛快,原本的他以为这次没自己的事,可谁曾想不魏忠贤那人这么体贴,居然把抄范家的机会给了自己。 那自己可不能手软了。 “这次就是刮地三尺,也得把范家抄尽了!” 施奕文在心里发誓一定要让范家为他们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 盯着前方,施奕文心说道: “范永斗你等死期到了!” 在他们一行人抵达范家所在的胡同时,正好看到有人领着一百多锦衣卫刚抵达范家。 “施佥事,下官锦衣副千户曹千里来迟,请大人恕罪!” 曹千里上前拜见。 施奕文笑道: “不迟,把门敲开。” 这边锦衣卫刚去拍开门,门子打开侧门,还不等反应过来,就被锦衣卫拿下了,然后大队的锦衣卫的闯了进去。 “有贼人闯宅,有贼人闯宅啦……” 在锦衣卫闯进范家大宅时,院子里的有人大声嚷嚷了起来,不过是片刻的功夫,大概就有五六十个看家护院,扛着棍棒出现在一进院内,甚至还一些护院手中拿刀。 这些听着风声赶过来的看家护院们看到来人时,无不是吓了一跳。 这些人可不是什么贼人,是锦衣卫啊! 那些提着刀的护院,无不是麻利的把刀往一旁的花池里一丢——持刀对抗官军,那可是造反的大罪,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拿棍的原因,这里是京城,是天子脚下。手持刀枪,那也能扣上个私藏兵器意图谋反的大罪。 总之,怎么说话,都是当官的事儿,但是平民百姓得小心一点。 “不知诸位官爷登门有何贵干?” 闻讯而来管家赔着小心的时候,那边却有人大声道。 “锦衣卫,锦衣卫怎么了?锦衣卫就能私闯民宅了……” 第144章 杀杀人,抄抄家(第一更,求订阅,求 从内宅里走出来的锦衣公子身后跟着个小厮,他甚至都没有正眼瞧着来人,而是趾高气扬的说道。 “我倒要瞧瞧,今天到底是谁敢硬闯我范家!” 赔着笑脸的管家,听着身后的话声,原本还鞠着的腰身突然变直了,转个脸又弯了下去。 “老奴见过大少爷!” 大少爷? 范永斗的儿子! 施奕文骑马过去,厉声说道: “就是我!” “你?” 范三拔厉声道。 “你又是何人,锦衣卫?你可知道,锦衣卫田都督也是我范家的做上宾!” 打量着着这人身后的那群锦衣卫,范三拔心想着,也许是锦衣卫的新官上任,上门打秋风的,于是便随口道。 “管家,取一百两银子给他们喝茶!今个这事算是了了。” “喝茶?” 施奕文笑道。 “请范公子上前说话!” 范三拔走到他的马前: “还没请教这位大人……” “锵!” 不等范三拔说完,长刀出鞘声骤然响起,一道白光闪过,长刀已经重新入鞘。 手起刀落的瞬间,范三拔的身首分离,一道血柱似喷泉似的直冲上天。 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愣住了,站立在那里的范家的护院们依旧愣着,竟然眼巴巴的看着大少爷的尸体倒下去,都没有反应。 “范家大逆不道,意图行刺君上,锦衣卫奉旨抄家,谁人敢拦!” 施奕文喝道: “还有谁要拦施某?” “大,大少爷,杀、杀人啦!” 管家傻了眼,护院们也傻了眼,而更让他们傻眼的是,这居然是来抄家的。 抄家的! 直到这时候,这些人终于反应过来——范家完了。 其实,施奕文身后的锦衣卫也傻了眼,无论是曹千里也好,徐闻涛也罢,他们都没想到这位施佥事居然一声不吭的直接杀人。 他们更都没想到,这人不但敢杀人,而且就这么一刀就把人的脑袋给砍了,在他们回过神过来的时候,看着脚边的脑袋,和身上喷溅出来的鲜血,那怕就是身为锦衣卫,他们被吓了一跳。 这位佥事大人,未免也太凶残了吧! “都还他么的愣着干什么?抄家,谁敢阻拦,格杀勿论!” 说罢,施奕文又问道。 “范永斗呢?” 大人凶残,百姓害怕。闻言,跪在地上的管家就急忙说道。 “回,回大人话,我家家主,不,不,范永斗在,在山西会馆宴请客人。” 闻言,施奕文就心道一声可惜。不能让他亲眼看到自己儿子身首异处的场景。 “曹千户,你领人去山西会馆拿下范永斗!” 什么? 曹千里诧异之余正要开口时,施奕文轻声说道。 “曹千户,那位可是钦犯,是主犯,九千岁盯着呢!” 曹千里连忙感激道。 “多谢大人提典!” 说罢,他就匆匆忙忙的带人离开了,外人离开了,剩下的事情就好办。 “徐百户。” “下官在。” 盯着跪在地上的管家,施奕文说道。 “你亲自审他,范家家大业大,肯定有银窖,问问他银窖在那!” 银窖! 无论明清,中国的富人都喜欢把银子放在银窖里,甚至在日军入侵山西的时候,还曾在山西的大户人家银窖里起出了上百万两银子。 范家,肯定也有银窖。 “大人,没有啊,这里不是范家主宅,根本就没有什么银窖啊!” 管家的辩解,让施奕文冷笑道。 “敬酒不吃吃罚酒,徐百户,只管动手让他招!” 范家,怎么可能没有银窖? 在一阵阵惨叫声中,抄家开始了。 一进院进二进院,再往里就是内宅,住的都是范家的家眷,丫环,一群如狼似虎的锦衣卫冲进去,自然谈不上怜香惜玉,径直轰了出去,什么珠宝首饰、金银细软的,一边装箱,一边装口袋。 一时间,院子里到处都是女人们惊魂不定的哭喊声。 抄家从来都是如此。 抄家进行时,施奕文倒也没有闲着,而是去了书房,瞧着书房里满墙的书柜,满柜的书籍,他随口吩咐道。 “把这些书装起来,送到我那。” 抄家,但凡是人都会占点便宜,那怕就是施奕文也不能免俗,抄家不取人财,只取书,这事传出去,那也是“雅盗”,当然了,这书房里不定还有几副唐伯虎等人的字画呢。 一本本的书,被装进了箱子里,字画也一样,书房里摆着的花瓶同样也是如此,在锦衣卫们忙活着给上官装东西的时候,施奕文则坐在椅子上,煞有兴致的瞧着他们清点抄出来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 而在一旁还有一群足足上百个女眷、丫环站在那,哭哭啼啼的跪成了数排,即便是丫环,穿的都是绸衣,范家之富可想而知, 曾几何时,她们都是享尽了富贵,而现在呢? 不过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而已。 等待她们的会是什么?教坊司?施奕文的心里冒出这个名词。 “就是不知道,天启年间,还有没有这样的地方。” 在施奕文心说着的时候,那边徐闻涛却兴冲冲的跑了过来,来到他的身边悄声说道。 “招了,招了,那老东西招了,这府里有银窖、有银窖!” 接着徐闻涛又兴冲冲的说道。 “大人,还真让您老给猜对了,这范家有一座银窖,就在这院子里头。” “在那?” “小的让人在外面看好了,等大人先进去查验。” 徐闻涛讨好道。 “大人,银窖旁边的都是自己弟兄。” 看了一眼徐闻涛,施奕文随口道。 “那怕是自己弟兄又怎么样?那里头的东西,还能搬走了不成?人这么多,下次说话长点脑子。” 确实搬不走啊! 徐闻涛嘿嘿一笑, “我,我也就是想想,那银窖里头,估计有不少银子。” 说话的功夫,施奕文就和徐闻涛来到了银窖的跟前,所谓的银窖其实就是设在屋子里的地下室,只是入口比较隐蔽而已,不仔细找到的话,根本就发现不了。 盯着黑洞洞的入口,从徐闻涛的手里拉过火把,想了想,施奕文说道。 “你们先在外面等着。” 然后便头也不回的走了进去! 第145章 东林党的快拿下(第二更,求订阅,求 这边施奕文率领着一队锦衣卫,在范家抄家的时候,京城这边已经动作了起来。 锦衣卫以及东厂上下的番子们,都在那摩拳擦掌的想要大干一场了。他们不仅要在京城拿人,还在到山西各地涉案晋商的老家抄家。 抄家! 这可是肥差! 但凡落到这个差事的无不是两眼放光,等着大发横财。 抄家啊! 抄的还是商人的家! 那怕是晋商的消息往往极为灵通,但也有一个时间差,而且这事还没有上廷议,所以涉案的晋商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勾结东虏,里通卖国的行动已经曝光了。 而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谋逆钦犯的范永斗此时正在山西会馆里包间里为前御使王允成践行,而王允成是山西泽州人,作为东林党人的月前刚被罢官,烧冷灶是范永斗的习惯,尤其是这样党争中被罢官的冷灶。 党争,争过来争过去的,保不齐什么时候,东林党又起复了呢?所以这灶得烧! “王大人有所不知,范某虽然是一介商人,可平素最佩服的就是像王大人您这样的人,这次大人虽然因为得罪权阉被罢官,这杯酒敬大人。” 说着,这范永斗就站起来,主动敬酒。 “范兄客气了。” 王允成叹了口气,低声说道: “本以为当今陛下只是为权阉蒙蔽,可现在看来,何止是为权阉蒙蔽,简直就是为权阉玩弄于鼓掌之中,魏阉大兴党争,迫害东林党人,多少仁人志士惨遭其毒手,即便是王某……哎,苍天不公啊!” “权阉当道,大人还是要小心一些的好。” 范永斗点头说道,他是来烧灶的,可不是来给自己惹麻烦的,你王允文也得分清楚场合吧,这地方是乱说话的地方吗? 得了,还是先把正事说说。 所谓烧灶,无非就是送银子而已。 但凡是当官的有几个不喜欢银子。况且是王允文这样的御史,就是一个清水官儿,先拿几百两银子烧烧灶。 于是乎范永斗很快就道明了他的来意,无非是佩服王允文的为人,在他回乡时赠送他五百两的路费。 虽然无功受禄,可对于别人送的银子,王允文倒也没有拒绝。他当然知道对方图的是什么,图的是将来他起复之后的照顾。 起复! 党争嘛! 今天失势的是东林党,明天失势的可能就是魏党,是阉党! 一想到将来党争再起之后的起复,原本有些失落的王允文也就释怀不少,无非就是回家隐居几年而已。 “范兄客气了,客气了!” 就在王允文客气时,屋外突然传来几声惨叫,甚至还一道鲜血溅洒在了窗纸上,“这外面是怎么了?” 范永斗和王允文连忙站了起来。 下一瞬间,门被撞开了,惊愕间范永斗看到门外的几个护卫不是被杀,就是被锦衣卫给拿了下来。 “官,官爷,这是,这是咋了?” 不等范永斗说话,就有锦衣卫上前说道。 “你是范永斗?” “正,正是小人,官爷,这大张旗鼓的是拿谁呢?” “少他么废话,拿的就是你!” 说罢,两个如虎似狼的锦衣卫,径直把他拿了下来。 “各位,在下是前朝中御史王允文,不知道……” 摸不着头脑的王允文刚一开口,他就后悔了,因为他在领头的锦衣卫眼中看到一丝狂喜。 这是怎么了? “王允文?东林党!快,快拿下!” 曹千里的眼中迸发出对功劳的渴望,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凭什么抓我,你们凭什么抓我!” 在他们被拖出去的时候,王允文大声嚷喊着被拖出去的时候,范永斗则大声喊着家奴的名字。 “范三,范三,快,快去告诉大少爷……” 就在这时,就有一个锦衣卫走到范三的面前,那人也没说什么,拔出长刀一刀砍死了范三。 尸首分离的瞬间,血流了一地。 瞬间,两个人都傻眼了,这,这当众杀人! 他,他们咋能这样。 “不用回家了,姓范的,你家已经被抄了!你那儿子都已经被一刀砍死了,走,带他回大牢!” 什么? 抄家! 等等,三,三拔死了! “凭,凭什么杀了我的儿子!” 范永斗怒视着曹千里,大有一副恨不得食其骨的模样。 “凭什么?” 曹千里大喝道。 “就凭他是谋逆的钦犯,别说他该死,就是你,你这东西也是该死的玩意!” 谋逆的钦犯! 顿时范永斗就傻了眼,完全忘记了儿子的死,他的心也跳到了嗓子眼里。 完了! 全完了! 事发了,肯定是他勾结东虏的事情事发了,想到家里还有他搜集的情报,那些可都是杀头的罪证啊! 要是被他们找到了,那可真的完了! 瞬间,范永斗整个人就瘫了,他不知道是怎么事发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次范家几百年的家业,这次肯定会毁在他的手里。 你,你怎么这么贪啊! 在范永斗悔的连肠子都青了的时候,一旁的王允文同样也跟着傻了眼,他压根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是怎么了? 我也就是路过这里啊,就是顺便和姓范的喝几杯酒而已。 抄家? 摊上抄家的罪,那肯定是不赦之罪啊! 想到这,王允文连忙辩解道。 “这,这位大人,我,我和姓范的不熟啊,我是……” “我知道你是谁,不就是被罢官的王允文,正好了,一并拿了……” 恰在这时,有锦衣卫番子手捧一盒银子说道。 “大人,包间里查到银两五百两,估计是用来行贿的银子……” 此话一出,王允文顿时傻了眼。 行贿,这,这是栽脏啊! “大人,大人这,这不是行贿的,这是同乡之间送的仪程……” “仪程,哼哼,就是巧立名目而已,拿贼拿脏,正好了!” 领头的曹千里冷笑道。 “快,带回去好好的审审,这次咱弟兄们富贵可都在他们身上了!” 说罢,曹千里对身边的亲信说道。 “鹏远,你亲自带他们过去,我去一趟范家。” “大人,现在去会不会晚了?” “放心吧,晚不了!” 曹千里嘿嘿一笑道。 “兴许,正是时候!” 第146章 搬银子 (第一更,求订阅,求支持) 银窖里有什么? 借着火把的光亮,原本还以看到一口口铁钉大箱子。可不曾想,却是一个个木头柜子。 银窖里接连放着几排柜子。撬开一个柜子,柜子里头的东西用红布盖着。 随手抽开红布。 瞬间,施奕文就傻了眼。 即便是见惯了世面,施奕文还是愣住了。 银锭! 柜子里一个个拳头大小的银锭整齐的码放着。 “我的天,这得有多少银子!” 不仅有银子,还有金子! 柜子里还有金砖,满满几柜子金砖。 面对着这样的一座宝山,施奕文整个都傻了,或许,他曾从图片上看到过纽约金库的模样,可是眼前的这座银窖里一个个装满金银的柜子打开时,任谁都会看傻眼。 这得有多少银子啊! 拿起一块金砖,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这些金子,可都是范家昧着良心挣来的啊!是沾着辽东百姓血的银子!” 既然是如此,理应取之于辽东,用之于辽东。 当然了,银窖里除了金银,还有不少字画,都是名家的字画,对于这些东西施奕文倒也是不客气,直接把它们装进了空间里。 空间! 旁人进到这银窖里头,顶多也就是随手顺点儿东西,可施奕文却不一样,只要他愿意,都能把这里的东西给顺个干净。 一柜柜的银子,一柜柜的金子。 面对这些金银财宝,不取的话,对得起自己吗? 对得起辽东难民嘛! …… 火辣辣的太阳,当头照着,上百号人就那么跪在地上,在嘤嘤的哭声中,看似在哭泣的李婉清不时的朝着左右看去,尽管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但从那些锦衣卫的交谈中,她隐约的猜出来了事情的原由——范家勾结的东虏鞑子的事情案发了,非但案发,他们甚至还勾结鞑子想要刺杀皇帝。 被牵连进这样的谋逆大案,还有什么活路可寻? 她可是范三拔的未婚妻,那怕是还未刚过门的,只要在这个门里,朝廷都不会放过她,至于婆家李家为了避嫌也不会再认她的。 怎么办? 难道就这么送死不成? “李小姐,现,现在怎么办?” 跪在她身边的一位妇人装扮的绝色女子,紧张的看着她。 “徐姑娘尽管放心,你是我请来的琴师,想来是绝不会为难你的……” 她的话音刚落,一旁的锦衣卫就哈哈大笑道。 “不会为难?你做什么春秋大梦呢?这院子里的,有一个算一个,不是反贼,就是和反贼有牵涉,等到案子一解,全他么发配到边关,侍候那些大头兵去!生的娃娃也是不知道爹是谁的野种。” 在锦衣卫们嘻笑声中,那些女人无不是吓的面色煞白,胆小的女子更是一声尖叫,人就晕了过去。 匆匆赶回到沈家,曹千里前脚刚一进院,就有锦衣卫上前悄声禀报道。 “大人,他们似乎找到了银窖!” “银在那里!” 曹千里急声道。 “快,快带我过去!快,快点儿……” 跪在地上的李婉清看到这一幕时,她的眉头轻皱,似乎是在思索着什么。 赶到银窖所在的院子,眼徐闻涛他们都在院子里,曹千里诧异之余,又问道。 “施大人呢?” “哎呀,曹千户。” 徐闻涛并没有理会他,而且直接迎上去说道。 “走,咱们哥俩那边说话。” “说话,说个屁!” 曹千里训斥道。 “姓徐的,你赶紧让开,施大人在那!” “曹千户,瞧你这急的,你得弄清楚,施大人可是九千岁的人。” 徐闻涛的话声一落,曹千里就斥道。 “姓徐,别他么的抱着大腿分不清楚,他是九千岁的人,我还是魏指挥使的人呢,你说指挥使是谁的人!” 被骂了一顿,徐闻涛这才反应过来,指挥使是九千岁的亲侄子,而曹千里,可是人家的心腹! 这都是一尊尊神仙,他这小鬼可问不过来。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加大声音说道。 “谁的人俺老徐不知道,反正咱们是奉命抄家,抄就抄呗,对了,施大人让你抓的范永斗抓住没有?” 他一边说,一边加大声音说道。 “施大人,施大人,曹千户回来了,曹千户回来了……” 说着话的功夫,曹千里已经进了银窖,借着火把的光亮,看到施奕文一个人站在那里,手里捧着册子似乎正在翻看着什么。 “施大人。” “人抓着了?” 施奕文抬头说道。 “抓着了,大人手里的是?” 曹千里打量着这人身上,他身上这件单衣肯定装不了什么金银珠宝,那他手里的是? “是范家给朝中大员行贿的账册,还有勾结建奴的书信,这些都是铁证,徐百户,你亲自把东西拿上去,看好了,少一张纸,我唯你是问!” 说罢施奕文又把目光投向曹千里。 “对了,这些柜子里有不少银子,曹千户回来的正好,你负责给这些银两造册登记。” “大人,我……” 曹千里盯着那些册子,双眼冒着光,这才是妥妥的功劳啊,不过这银子……银子也是功劳。 “好了,就这么着吧” 话音落下的功夫,施奕文瞧了一眼那些柜子,然后又说道。 “曹千户,你得盯好了这些银子,皇上和九千岁都盯着呢!少一两,到时候可就唯你是问了!” 银窖里有多少银子? 没有人知道,那怕就是施奕文也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穿着身单衣进去的,穿着身单衣出来的,即便是夹带,也夹不了多少。 等到他们一行人离开了银窖,到了前院的时候,徐闻涛不断的请罪道。 “大人,小的无能,没拦住他。” “拦他?拦他做甚?” 施奕文反问道。 “大人,要是……” 徐闻涛原本想说,拦住他,好让大人拿银子时,可瞧着大人身上的那身单衣,他可是在里头呆了一个时辰,要是有想搬银子的心,恐怕早就让人搬出来了。 这人,真的不爱财? “要是什么?什么东西该拿,什么东西不该拿,得分清楚。” 看了眼徐闻涛,施奕文笑道。 “万一因为乱拿东西,把自己赔进去,可就不划算了,好了,你的心思我知道,放心吧!” 拍了拍他的肩膀,施奕文当然不会说刚才自己已经在那边搬了不少银子。 就在施奕文人刚要出院时,看一道淡青色的人影冲到了他的面前。 一旁的锦衣卫急声说道。 “大人小心!” 第147章 抄家的福利(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大人小心!” 在喝声响起的同时,那道淡青色的人影已经被人跪到了地上。 “大人,大人!” 定神一看,施奕文这才看清楚原来是一个妙龄女子,这会她不顾锦衣卫的阻拦呼喊着,既然是被扑倒在地,她仍然大喊道。 “求大人救救小女子,救救小女子!” “让她过来!” 施奕文吩咐道。 一到大人身边,李婉清就急忙叩着头,叩头声是“嗵、嗵”作响。 “大人,大人,小女子冤枉,小女子冤枉啊!” “冤枉,有点意思。” 瞧着这女子这般叩头申冤的模样,施奕文心里倒是好奇起来,便说道。 “你有什么冤情,一一道来。” 难不成还能弄出什么范家强抢民女的冤案? “回大人话,小女子姓李,闺名婉清,虽然与范家大公子有婚约在身,可却不曾过门,范家造反行逆与小女子无关啊。还请大人明辩……” “胡说,你一个没过门大闺女,咋能住进范家的!” 徐闻涛大声斥道。 “大人有所不知,我家与范家是世交邻居,我自幼就进出范家,与范家主母颇为亲近,这次进京是听闻吴中名伶徐姑娘在京城,所以特意来京城求学琵琶,在京中自然是寄住友人家中了,这事范家家仆都可以作证。你不信问,刘妈,她是范家内宅的管家,刘妈,刘妈您过来替我说句话啊。” 尽管李婉清喊着,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似乎压根就没有人愿意给她作证。 见她喊了半天,没人给她作证,徐闻涛便冷笑道。 “行了,别喊了,都到这份上,自己都顾不上了,谁还会顾得上你。一样的事,管你过门没过门,只要在这府中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他么的是反贼,该流的流,该杀的杀,一个都不放过!” “呀!” 瞬间,李婉清的脸色就变得煞白,整个人险些没瘫下去,可就在这时,她又轻声说道。 “大人,小女子知道范家老宅的银窖在那。” 她的话声不大,可仍然让施奕文的心头一惊。 银窖! 老宅! 肯定不是指这里了! 至于徐闻涛似乎并没有听清楚,只是嘿嘿一笑,指着正被抬出来的箱子说道。 “瞧见没有,都是从银窖里起出来的!” 可李婉清并没有理会他,而是抬头看着施奕文,那双漂亮眸子就那么看着他。 “大人,只要大人救下小女子,小女子甘愿为奴为婢侍奉大人。” 好嘛! 直接色诱了,瞧着女子漂亮的脸蛋,徐闻涛嘀咕道。 “美人计。” 美人计! 其实刚开始时,施奕文还没有注意,毕竟无论是颜家姐妹,还是小月都堪称绝色,但李婉清仍然是极为漂亮的,和颜如玉相比也是梅兰竹菊各有芬芳。 不过,施奕文在乎的不是她的肉体,而是她说的话。 “范家老宅?” “对,山西老宅,这里和那里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 悄声回答后,李婉清又磕头道。 “还请大人怜悯!” 盯着跪在地上的女子,施奕文皱眉思索着,这人能不能放啊。 “大人,她既然不是范家户籍上的人,照理说,和她没关系,其实,抄家就是少几个不相干的人,也没什么妨碍,” 年青人好风流,徐闻涛当然能理解大人的想法,他甚至刻意的朝着那边跪在地上的女子看去,其中可真有不少难得一见的美女。 这可是豪富之家的外宅啊!会缺漂亮娘们? 恰在这时,又有一个女子哭喊着跑了过来。 “李姑娘,李姑娘,你答应我的,答应我的。” 看着跑来跪下的女子,李清婉说道。 “大人,她就是小女子提到过吴中名伶徐佛,徐姑娘,她与范家也没有丝毫关系,还请大人救她一救。” “求大人开恩,求大人开恩!” 女子叩头求饶时,施奕文这才发现,相比于颜如玉、李清婉她们的清涩,这个少妇般的女子,却像是熟透的桃子似的,尤其是那双眼睛,更是媚态纵生,好不诱人的模样。 瞧着这位言语便动人三分的美人儿,要说施奕文不动心,那绝对是骗人的。 这女人……嗯,名伶? 什么是名伶? 妓女? 名妓? 想到自己初来京城,就被牵涉到这样的大案之中,万一要是真被流放到边关,沦为边关兵卒的玩物,内心绝望至极的徐佛,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她恨啊,恨自己为什么好好的南直隶不呆着,非来什么京城。若上这样的是非。 恰在这时,她发现李姑娘冲着她朝那位大人的身上使着眼色,眼见对方是个不过二十岁模样的年青男子,他是多大的官儿? 想到这,她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在吴中的时候,那些达官显贵就像是一群狗,而自已呢?就是他们口中的一根骨头,他们争来抢去的。那个时候,自己何等清高,又看得上谁? 可是现在,不等别人来抢,自己却要……想到自己的性命就在这人身上。尽管心里凄凄的,但是她仍然俏然举手,不失妖媚的将散乱秀发掠到耳廓后边,姿态优雅且充满媚惑。下一瞬间,眼圈儿一红,泪如雨下的访问说道: “大人,大人,求大人,救下贱妾吧,贱妾不过只是苦命人,那里是他范家的人……求大人明辩!” 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性命,从这要命的麻烦事中逃身,徐佛已经下定决心,就是了当这位大人的婢女,也要试上一试。 即便曾经是名满吴中,引得不知多少名士为之心折,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出身妓家的徐佛很清楚,眼下能救她的只有眼前的这位大人。便是委身于他又有何妨,总好过赔上性命吧! “呃……” 低头看这女子时,施奕文的双眼不由的被女子零乱衣裳领口中微微露出的一团白腻所吸引。 这,这女人的本钱可真不小啊!这女人……绝对有做称王称霸的本钱。 尤物! 这女人……绝对是个极品的尤物! 几乎在刹那间,施奕文就对这位骨子里透着万种风情的女子有那么点心动了。 “娘、妨,救我、救救我……” 突的那边又有喊声传过来,顺着喊声看去,只见一个十来岁模样的小丫头被兵卒拉着,正不住的哭喊着。 “影怜,别怕,娘在这,娘在这……” 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这事还有买一送一不成? 瞧着跪在面前的女子,施奕文心里不禁有些郁结,这事整的,买一送一不说,还又有个拖油瓶。 可……山西老家啊! 范家的银库啊! 心念着,施奕文目光一凝,收起笑容道: “徐百户,一会把她们送到我那去。今个晚上,我要亲自审审她们……” 第148章 谁动了我的好处 (第一更,求订阅, 天启六年五月的京城,注定是不平静的。 上千东厂番子、锦衣卫缇骑四出,到处抓拿涉案晋商。 如此大规模的行动,自然传出了一些风声,在京城的被抓了,那些人不在京城的,往往会在京城留有心腹伙计,那些管事伙计一听说,范永斗等人在京城的宅子被抄了家,不少人被打下天牢后,压根就没敢向以往那样在朝中为官的本省同乡家里打探。 而是连夜逃回了张家口或者山西老家。 “什么朝廷在京中大索晋商、晋官,这是咋回事?” 管事带来的消息,让王大宇惊愕道。 “小的听人说,说是因为咱们勾结东虏、意图刺君谋逆,老爷,这范家、梁家、田家都出事了,咱们肯定也得牵涉进去,老爷可得尽快做打算啊!” 管事的话,让王大宇想到自己的屁股可也不干净,勾结东虏,他也是其中之一,于是连连点头道。 “对,对,得赶紧另作打算,快,快赶紧去到总兵府里打点一下,咱们连夜出关!” 在张家口这地方,最方便是什么? 当然是出关了,只要出了关城,关外就是蒙古人,是女真人的天下,山高皇帝远大明朝可管不到那地方,到那地方躲上几年,等风声过去了,再打点打点朝廷里的相好的官员,还有再回来的机会,要是被抓了,被杀头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在管事到总兵府里打点时,王家也热闹了起来,府里的家奴伙计,纷纷忙活着收拾家当,什么丝绸啦、棉布啦、铁器啦,这些东西带到关外比银子还顶用,当然这样的东西太笨重,最要紧的还是银子。尽管王家主宅在山西老家,可王家却也在张家口经营了近两百年,王家的生意就是从张家口进出口内外,王宅的主宅一直都在张家口,商号的的银子一直都存在银窖里,整整忙活了大半夜,才将银窖里的几百万两银子装上车。 这天,准备出关并不仅仅只有王家,毕竟不仅只有王家得到风声,其它各家也得到了风声,足足几十家大小晋商,无不是纷纷清点着家当,想暂时先避到关外。 和往常一样,张家口总兵闭着眼睛收银子,对商队进出完全是视而不见。 午夜时分,正对城门的主街上,挤满了车马,一辆辆马车上装满了各种货物、银两。尽管主子都是一副心照不宣的样子,但家丁护卫却警惕的打量着周围。 “快,快去看看,怎么还不开关门,告诉陈大人,老规矩五千两!” 眼见关门还没打开,王大宇有些心急的对家奴吩咐道。 就是王大宇吩咐着家奴送银子的时候,后方却传来一阵马蹄声,只见一队锦衣卫番子快马冲了过来来,其中领头的锦衣卫直接挥手道: “全部拿下!若遇顽抗,格杀勿论!” “是!” 这些锦衣卫缇骑无不是大喝一声,径直拔出长刀,沿街朝着商队杀了过来,这些人不过就是家丁护卫,本就不是什么人物,杀了他们非但没有后患,还有功劳。锦衣卫动起手来自然也就没有了顾忌,压根不管他们有没有反抗,反正先直接杀掉再说。 况且,谁都知道,抄家要的是什么! 抄家要的是银子! 一时间,张家口主街上到处都是一片喊杀声,与此同时,城楼上十几名武将簇拥着一位宦官,领头的武将瞧着这一幕,颇有些紧张的说道。 “公公,杀了这么多人,九千岁那边怎么交待,毕竟,九千岁也是要口供的。” “放心吧,他们下手有分寸,那些家丁护卫留着也麻烦,杀了便杀了,这些反贼勾结建奴里通卖国,罪该万死,可他们的家人却是无辜的,边关官兵清苦,就着令她们嫁给官兵吧,也算是做桩好事。” 是啊,这些卖国贼死不足惜。可他们的妻女却是无辜的,一时间,城楼上的诸武将无不是纷纷言道。 “公公仁义。” 上天有好生之德,动起手的时候,自然也有分寸。 等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大街上躲满了尸体,尽管各家的家丁护卫,足足有数千人,可是面对如虎似狼的锦衣卫缇骑却压根就没有抵抗的勇气,直到被砍杀了大半之后,那些锦衣卫缇骑这才罢手,然后喝令着他们用绳子把自己捆起来。 在王大宇等人被拿下的时候,盯着街上长长的车马,众人的眼中无不是闪动着贪婪的目光。 抄家吧! 或多或少的大家总是要占些便宜,在王大宇他们被拿下的时候,分脏也在悄悄的进行着,像那些棉布啦、绸子啦、皮子之类不便携带的货物,理所当然的被分给了张家口文武众官员。就连各家在张家口的宅院商铺以及城外的土地,也被师爷们悄悄改了地契房契,一多半的入了众人的口袋。总之,抄家就是这样,但凡参于的那怕就是一个衙差帮闲也能从中分到一些好处。 见面分一半,这是规矩。 要是碰到心黑的主,指不定能“粘”走六七成。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朝廷没有抄到东西。实际上仅仅只是在张家口,就抄得了现银共计一千六百余万两,还有大量的黄金、珠宝。就那,这个数字还是被私分之后剩下的。 次日上午,从张家口发出的八百里加急送的公文,就被送到了魏忠贤面前,兴许是为了体现自己的身份,或者说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九千岁,所以公文是由内阁大臣冯铨念给他听的。 “现银一千六百三十五万两?黄金三十七万……” 刚念到这个数字时,魏忠贤就有些不满用力敲着茶杯盖。 “这群小王八蛋,让他们去抄家,那是信得过他们,他们呢?倒好了!他们一个个的也忒心黑了,四十多家子做了几百年生意的人家里,就抄出这么点银子,他们就不怕老祖宗发了火,把他们爪子给砍了吗?” 出身市井的魏忠贤当然知道,抄家的时候,能抄出一半的东西,就已经是老天保佑了,可他怎么着,也没想到,办差的人居然这如此胆大包天,别说一半了,这点银子恐怕连三成都没有留下来! 那群小兔崽子们,一个个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手也太黑了吧! 第149章 见面分一半(第二更,求订阅,求支持 “这群小王八蛋,一个个的连一丁点儿规矩都没有。真的以为咱家是那样只知道护短的人吗?他们一个个的手这么长,早晚有一天,得把他们的脑袋砍了!要不然一个个眼里还有没有一丁点儿个国家?有没有一丁点儿江山社稷?” 魏忠贤之所以会这么生气,当然不可能是为了朝廷,为了江山社稷。他完全是为了自己呀。 其实,要按照过去的话,指不定他这会儿这种欢喜着呢,毕竟一下子就抄了那么多银子,这到了皇帝面前他得是多么长脸啊! 眼下之所以现在会这么生气,是因为有对比啊! 在张家口那边还没动手的时候,京城这边就已经动手了。这边可是抄了不少啊。 “京城这一边,一个范家就能抄出一百多万,而且还仅仅只是在京城抄出来的。那么多晋商,在张家口世代经营,才抄出这么点银子?” 瞪着眼,魏忠贤的心里是那个憋曲啊。 可能只抄出这点银子吗? 肯定是让那些小兔崽子给私吞了! 叔可忍,他魏忠贤可不能忍,骂着那些小王八蛋心黑手长的时候,忍不住夸起了施奕文。 “还是施奕文那小子办事敞快,光条条的进了银窖,光条条的出来,一两银子没夹带,那像这帮小兔崽子,办起事情来,只顾得自己!你瞧瞧人家,这边刚在京城忙活完,就火急火燎的赶到了介休了,要是那些小兔崽子都像他一样,那些个惹人嫌的玩意,那里还会像现在这样成天盯着咱们。” 离开范家后施奕文就径直去了山西,这事还是和魏忠贤打了招呼的,为什么?去抄范家老宅啊。范家是主谋,既然要钉,就要钉死他们,祖宗十八代都得往死了钉。“打蛇不死反受其害”这个道理魏忠贤又怎么可能不懂。 听着九千岁的话,原本还惊讶于抄没有银两之多的冯铨,暗自在心底下记住这个人,这人是九千岁赏识的,转念,他便试探道。 “九千岁,这抄家向来都是肥差,有施佥事赶到山西那边盯着,地方上想必也不敢胡来。” 这话说是提醒,实际上是在告诉魏忠贤,人家没动手是因为这边有人盯着。 “冯铨,咱家知道你的意思,那小子在京城手脚干净,到了山西就山高皇帝远了,就能随便下手了。” 魏忠贤看了冯铨一眼,道。 “可用人呢,总得给人家一些好处吧,不能光使唤驴,不给驴草吃吧。就像这帮小兔崽子,他们干的事能瞒得过咱家?行了,行了,继续往下念上吧!” 看来公公确实挺赏识那小子的,回头可以结交一下。心里定下主意,冯铨继续往下念,然后像发现什么似的又说道。 “九千岁,九千岁,这边还有一封私信,是让您亲启的。” “私信?” 魏忠贤愣了愣,然后说道。 “把信拿来我瞧瞧。” 接过信,看了一眼信上的内容,魏忠贤的脸色就由阴转晴了。 见状,冯铨就知道,办事的人肯定是额外给九千岁留下了银子,留下多少?按照抄家见面分一半的规矩,估计不会少于一千万两! 一千万两! 一千六百万两! 对了,还有那些亲自办事的人私吞的! 想着这个数字,冯铨的心里不禁一阵心惊,我的老天爷啊! 这些个晋商可真肥啊! 不行,绝对不能放过他们,得寻个机会好好的榨出一些油来! 就在冯铨心念着要去榨油的时候,魏忠贤将信一收,吩咐道。 “哼哼,这群小兔崽子办事可真不让人放心,他们抄家就抄家吧,却在张家口那里杀了不少人,还好,王大宇他们还活着,冯铨,等王大宇回来了,这些人你得好好的审审,这事你亲自办!” 发财了,发财了! 瞬间,冯铨整个人险些没飘起来,知我者九千岁啊,咱这边不过是刚想到银子,那边九千岁就好送给送过来了。 自己去办这个差事。那岂不是说可以敞开门儿了收银子?其实对于九千岁,他是了解的,九千岁这个人啊。只要让人干活,就绝对不会亏待他。 大家为什么愿意跟着他干事儿啊?就是因为他赏罚分明。 不对,是因为他知道办事儿的道理。 看着暗暗窃喜的冯铨,魏忠贤便敲打道。 “冯铨,这件事,你可得办好了,别只寻思着人情,打蛇就要打死,要不然被咬了,后悔的可是你自己啊。” “下官明白,明白!” 冯铨暗连连点头道。 在冯铨要告辞退出去时,魏忠贤又吩咐道。 “对了,你给山西那边发个函,抄家的事情,让施奕文盯着,要让他们互相盯着才可靠些,毕竟,现在朝廷缺银子。那小子刚出头,总想表现表现。” “让他盯着?” 冯铨诧异道。 “九千岁,等他到了山西,估计那边都抄完家了,会不会晚了点?” “不晚,不晚,突然派个过去,那些人心里肯定摸不清楚怎么回事,做清单的时候,手脚也能干净一些。” 出身草根的魏忠贤自然知道底下那群人是什么货色。碰到抄家这种好事,没有一个不趁机捞上一笔的,可什么事情总得有个度吧。 得,就辛苦辛苦施奕文吧。 正赶着路的施奕文,并不知道,他又被委了新差事,自己不知道九千岁是如此的“体贴”,居然会交给他这个新差事。在抄了范家在京城的宅子后,把抄来的书信等物给魏忠贤送去时,一征得他同意后,就火急火燎的带着徐闻涛一行人出了京城,直奔山西介休范家老宅了。 沿着京师通往山西的太行古道,在十几名锦衣的护送下,一辆四轮弹簧马车摇晃着驶过颠簸的古道。 要是没这辆马车,估计我这命都没有了。 感受着山路的颠簸,施奕文实在无法想象骑几天马会是什么结果,别说是骑马了,就是没有这辆四轮弹簧马车,坐那种两轮马车也能颠死。 这辆四轮弹簧马车,造起来倒也不复杂,车轮用的是马车行里的木轮,只不过加了几个轴承,轴承是从超市扫地车上拆下来的,弹簧、钢板也都是现成的。尽管这所谓的弹簧马车还是差点没把他人颠散,屁股颠烂。可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感觉自己靠着马车继了命。 “这陆上交通还是要有火车啊。” 嘴上说出这句话时,施奕文突然想到身边还有一个人,扭头看去,只见对面坐着的李婉清,正呆呆的看着窗外,似乎并没有听到他的自言自语,现在的她完全一副男子打,不过那副唇红齿白的娇俏模样,还是能让人一眼看出这是个女子,而且是相貌极为漂亮的女子。 看着她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施奕文想了想,说道。 “李姑娘,” “嗯?大人。” 回过神来的李婉清扭头看着施奕文,这些天一路奔波,虽然两人同车,可这人一守着礼,多少总让她长松了口气。 “等到了介休之后,就送你回家吧。” 回家! 闻言,李婉清先是一愣,她的眼睛投到了另一个方面,那里是老家的方向,可那个家她也回不去了,这一的路上,李婉清就想的极其清楚,即便是她今天活着回家,为了李家上下几百口人的性命,爹娘也不会让她活到明天的。 世上已经没有李婉清了。 心念到此,她扭头幽幽的看着施奕文,说道。 “那个家婉清恐怕是回不去了,往后只愿大人得偿所愿后,莫要弃婉清于不顾。” 第150章 可怜人(第一更,求订阅,求支持) “诶,你听说了没有,前几日范家被抄家了!” 道路旁的茶摊上,在施奕文一行人要茶水来解渴的时候,茶摊上的人们便开始谈论起来了最近发生的事情。 闻言,施奕文的心中了然,看来这边已经动手抄过家有了。 只不过,不知道她说那个银窖是不是已经被发现了,要是被发现了,那这一趟可就白忙活了。 坐在一旁,一身男装打扮的李婉清的唇角便缓缓向上扬了扬,并没有说话。 “咋能没听说呢?我当然听说了,这事情在山西地界上闹得那么大,谁没听说过,被抄家的何止一个范家啊,听说有王家、田家,足足好几十家被抄家!” “我的天,这得是多大的案子啊。” “多大的案子?兴许是魏忠贤那狗太监瞧上人家的银子了!” “怎么会,我可听说是那些人勾结鞑子,私卖兵器给鞑子。” “这怎么可能,他们会差那些银子?” “怎么不可能,做生意的谁嫌钱多。而且啊,那邸报上还说他们想要谋逆,想要刺杀皇帝老爷子!” “什么?他们的胆子可真大,就是一群买卖人啊!” “买卖人?和鞑子做生意的买卖人。” “你不说,我还想不起来,早的时候在张家口就沸沸扬扬都在传着有人卖东西给鞑子,原本还以为是小商小贩的挣点儿散碎银子,不曾想那些瞧着家大业大的行商几代人的大家居然也干这种昧良心的生意,平常看着也是好人家啊!” “啥是好人家啊,分明黑眼珠子不能见白银子。有银子挣,谁不挣?” “一**商!该抄!” “奸商是可恨,可只是苦了李家的大小姐了。” “这咋说了?” 听着那人在讨论着李家的话,施奕文朝着李婉清看了一眼。 “你没听说嘛,四天前,李家大小姐得了急症死了,当天就草草埋了。” 瞬间,李婉清的双眸睁大,泪水险些没流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 “李家大小姐,和范家大公子是打小的娃娃亲啊!你想,范家谋逆被抄了,李家害怕沾上干系,所以,李家大小姐得死啊!” “你是说,她,她是……” “急症,急症,不要乱说话,不要乱说,莫害了人家!” “就是,就是莫害了李家,人家可是良善人家。” 眸中闪动着些许泪光,李婉清轻声说道。 “施兄,小弟有些乏了,先去车上歇上一会儿。” 看到她这个样子,施奕文无奈地笑了笑,随即说道: “行了,大伙喝完了就起来了,咱们该启程了。” 接下来的一路上,他们谁都没有说话,虽然所有人都能理解李家为什么这么做,但这事轮着谁身上都不好受。 在马车里坐着,李婉清一直都沉默着,直到临近中午的时候,她才朝着远处看着说道: “施大人,你知道吗?原本我一直害怕你取到银子后,会杀我灭口。” 施奕文笑道: “担心这些是正常的,不过,我没有灭口的必要,到了北港,那里天高皇帝远,朝廷问不到那,我有什么灭口的必要?” “施大人,我知道你是个好人,要不然,要不然……又岂会说让我回家。” 看着面前的男子,她不禁偷偷想到,被这人刚救下时的那几天,心里可是提心吊胆的担心他会,会…… 想到这,她的不禁心道: “不管是不是恶人,自已往后只能依靠着他了,毕竟……” 尽管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可是想到父母已经给自己出了“殡”,李婉清心情还是有些失落,她叹气道。 “往后,贱妾就再没有家了,只能跟随大人,只求大人怜悯贱妾是个苦命人。” 柔柔的声音中透着的伤心,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悯,施奕文点了点头。 “放心吧,往后北港也是你的家。” “不论是那,只要有大人在就好。” 浅浅一笑,李婉清的那双美目一抬,恰瞧见施奕文正若有所思地看着她,她不禁心中一跳,意识到自己失仪的她脸红的转移了话道: “贱妾失仪,让大人见笑了。对了,方才的在茶摊上,大人似乎有些担心。” 施奕文则笑道: “你是说范家被抄家那个啊,担心倒是谈不上,只是赶了十天路才到了这,难免会有些失落。” 失落,那是必须的。但也能理解,毕竟现在范家老宅已经被抄过家了,银窖被人抢了先也是可以理解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施奕文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鬼迷心窍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笔财富,他确实不愿意错过。 “大人不用担心,没有人指点的话,是断然不会有人发现的!” 一双凤目霍地睁大了,看了他一眼,李清婉摇头道。 “大人有所不知,但凡晋商之家,都会在老宅修上几处银窖,每年都会往里头放银子,要是用不上,待到银窖堆满之后,就会埋上出口,以备不时之需要。除了家主之外,无人知道它的位置,这些年范家生意做的一天比一天好,肯定不会动用窖银的,要是我所料不差的话,那些窖银肯定好好的在银窖内。” 她的一双美眸瞟了施奕文一眼,见他听的入神,便继续道: “对大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那些银子要如何带出来,虽然贱妾不知道那里有多少银子,但是想来必定不下数百万两,这么多银两,至少要装上百车,浩浩荡荡的车队过去,难免会引人怀疑,大人的根基未稳,要是被有心人发现,难免会有对大人不满的人恐怕会趁机弹劾大人了。” 要是换成一般人,恐怕他还真担心这种事情,但是放到施奕文这,这压根就不是事,他不禁呵呵地笑起来: “这个婉清姑娘就不用担心了,那些银子到时候我自有安排,至于对我不满的人……” 咧咧嘴,施奕文压根就没放在心上,毕竟现在有魏忠贤在那挡着。 “现在朝廷上下压根就没有精力注意到这边,咱们眼下只管把这件事办好就行。” 第151章 金山银山拿着也累(第二更,求订阅, 正像路人说的那样,在他们一行人抵达介休范家老宅时,若大的宅邸已经被贴上了封条,锦衣卫和地方官已经抄了一轮。 在这样的老宅里的,住的往往是老弱病残,毕竟,范家的主宅在张家口。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在这里修建一座富丽堂皇的大宅。 而现如今,这座大宅已经人去宅空——宅子里的人无一例外的都被捕入大牢之中,就是宅子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换上新主人。 区区一张封条,就把范家老宅给封住了。这个时候也没有人会到这里打秋风。 抄家! 往往都是掘地三尺的那种,别说是什么浮财了,就是埋在地下的,也能人你抄空了。 可即便是如此,仍然留有一队锦衣卫看守着范家老宅,施奕文一行人的马刚停稳,就有锦衣卫过来盘查他们的身份。徐闻涛直接亮明了身份。 “北镇抚司的,奉命来范家老宅查验,你们的动作挺快的啊。” 守门的锦衣卫缇骑一听是自己人,便笑道。 “没办法,提督大人催的急,咱们紧赶慢赶,四天前才到这,兄弟这范家都给抄空了,还能查验个啥?” “大人们的吩咐,咱们问他做啥?赶紧的把门打开,佥事大人等急了,怪罪下来,你可得担着。” 别说是指挥佥事了,就是他徐百户怪罪下来,也不是这些人能担得起的,守门的锦衣卫急忙让开了门。 一行人不过是刚进入范家老宅后,施奕文看到了被挖的到处是坑的院子,甚至还看到了一个被掘开的砖砌的银窖。 银窖空了! 眼前的一幕,让施奕文愣住了,难不成真白忙活了 看着他那有些患得患失的模样,一旁的李婉清心里轻笑一声,然后用有些沙哑的话声,对守门的锦衣卫说道。 “你们先出去吧,不得让任何人进来打扰大人办事。” “是,大人。” 等这些锦衣卫退出去后, “大人放心。” 不等施奕文说话,李清婉就把那双秋水明眸投注在他身上,神色间显得极其自信。 “常言道狡兔三窟,这几个银窖,都是专门留给别人挖的。” “哦,居然可以这样。” 居然还有这样的操作? 其实窖藏银两这样的操作,也是非常玄幻的,尤其是以山陕商人为最,他们从早年窖藏粮食以备欠年的习惯出发,将大量白银窖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许多山陕商人家中都有藏银的银窖。 姑且不说山西,陕西大荔八女井的李家世代经商,从明代开始靠贩布起家,在同世回乱时,清军从李家的一个地窖就挖出过白银一千余万两。甚至在李家城垣被包围时,团练家丁最初用砖块回击,砖打完后就从地窖搬出银元宝向外抛,如此可以想见李家的富足。 对于这样的银窖,施奕文可是向往已久啊! 可是银窖也可以做到“狡兔三窟”的,还真是闻所未闻,这家里的银子得多到什么地步,可以这样故布迷阵。 “当然要这样了,要是万一惹上祸害,这几个银窖就是用来保命的,招出这几个,总能保住一个。” “原来如此,没想到还有这个用处。” 施奕文说道。 “还请李姑娘带路。” 银窖! 那种传说中的银窖到底是什么模样? 施奕文很好奇,而在李桂奇他们挖着银窖的入口时,他不禁有些好奇,她当年是怎么知道这地方的。 觉察到施大人在盯着自己,李婉清深深地望了施奕文一眼,然后说道: “大人,年幼的时候,他曾带我来到这里,说他家的银窖就在这间屋子里。” 他指的是范三拔,自己可是她的“杀夫仇人”啊。 “哦?” 施奕文看着她,然后说道。 “我杀了他,你不恨我?” “恨?为何要恨?” 李婉清的语气显得有些凄凉。 “要是没有大人,我还不知道会落到谁人的手里,会遭遇什么。毕竟,出了这档子事之后,对李家来说,这个女儿即便是活着,也已经死了。” “哎……” 在施奕文叹息时,只听李桂奇惊呼道。 “挖到了,挖到了,有砖墙!不对,是石墙!” 银窖终于被挖开了! 在银窖被挖开之后,施奕文说道。 “都不要急着进去,这银窖被埋了几十年,窖里的气伤人,先散散气。” 为什么要散气? 不仅仅只是因为密封的银窖里有有害气体,更重要的是,施奕文打算自己把这座银窖给搬空,毕竟,空间里的超市还空着呢。不把银子放到空间里,难不成用几百辆大车来运? 当天晚上,在李桂奇他们都睡着之后,施奕文便来独自来到了银窖,借着电洞的光亮,在石质的银窖里,他看到堆得像小山似的银锭。 “我的天!这是……” 瞧着面前足足有一尺长、半尺厚的泛着金属光泽的黑砖,施奕文不禁惊叹道。 “这是银砖!” 发黑那是白银氧化的表现,而更为骇人的是这样的银砖居然垒成了墙。 银锭! 银砖! 还有金锭! 金砖! 电筒的光亮,让所有的一切都倒映着一层金色的光芒,面对这样的宝库,施奕文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发达了! “这块银砖,足足有千两吧!” 搬起一块银砖,施奕文惊叹道。 当然,除了方块银砖之外,银库里面还装满各种形状的银子,有马蹄银,有银饼子,不过最多的还是银砖和银元宝。当然也不乏金砖、金锭。 这里头有多少银子? 一百万两? 绝对不止,它比京城的那个银窖大出几倍,那里头的银子自己拿走了不下三分之二,剩下了多少? 一百一十三万两。 那这里呢? 数字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把这些银子全部搬走。 整整一夜,施奕文都在这里忙活着,唯一让他庆幸的是,把东西放进空间里很方便,甚至都不需要“搬”,可即便是如此,仍然忙活了一夜,才算是把这座银窖给清空。 等到忙完一切的时候,施奕文忍不住抱怨的。 “是谁说的?搬金山银山不累?有本事过来试试,我让你瞧瞧到底是累,还是不累……” 真的累啊! 第152章 摸金校尉(第一更,求订阅,求支持) 次日清晨,还不等李桂奇他们动手,就有信使送来了一封信。 信是魏忠贤令人送来的,信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让施奕文协助查抄涉案人员的家产。 “协助查抄?还协助个屁,都抄的比脸还干净,还抄个屁啊。” 徐闻涛咧嘴抱怨道。 “大人,你说咱们现在再过去协助,那不是脱裤子放屁嘛。” 原本的施奕文倒也这么觉得,但是想到范家的那间银窖他的心里不由一动,说道。 “九千岁吩咐的差事,咱们得好好的办了。闻涛,你们先过去准备一下,咱们争取饷午前动身。” 等到徐闻涛他们离开后,只听李婉清启齿笑道: “大人,有了这份公函,你就能明正言顺的到各家再次查抄一次了。” 施奕文的目光一凝,收起笑容道: “再查抄一次?你的意是他们那里也有那样的银窖?” 李婉清答道: “贱妾知道但凡是晋商之家,肯定都有类似的银窖,虽说不知道位置,但是只要想一些办法,总能找到。” 她的一双眸子瞟了施奕文一眼,见他听的入神,不由神色一振,继续道: “贱妾长在山西,平素也听人谈起过那些事情,如果大人想要银窖,不妨在各家被捕拿人那里做些文章,他们的口供或许会对大人有所助益。” 不就是上刑嘛。 “给那些人上刑的话,那些人会招吗?” 原本还颇为得意的李婉清一听,俏眉皱了皱,然后说道。 “不一定,有的人对他们来说银子比命还重要,即便是死,也不会说的,正德年间京城有个段老陕靠放贷为生,顺便作兑换生意,一生做事只讲钱财,平生一文钱都不舍得给人。后来他被人诬陷,下了大狱,狱卒们为了勒索钱才,对段老陕上了各种大刑,可受了那么多刑,到最后也只肯出十两银子来,碰到这样的人,那就没办法了。” “视财如命,其实这个时候,他交出银子是死,不交银子可能还有条活路。” 想到那座已经被搬空的银窖,施奕文的心里不禁冒出另一个可能——东厂会不会为了银子给范永斗上大刑。 “那就看他有多能熬吧!” 其实施奕文内心里还真希望东厂的番子对范永斗用刑逼供,就他做的那些孽,就是把所有的大刑都上完,那也是活该啊。 不过,这事已经不需要他操心了,毕竟,银子已经拿到手了,即便是范永斗招了,可找不到银子,最后会不会恼羞成怒,杀他全家呢? 这……也是好事啊! “况且,用刑会弄得世人皆知,反倒会带来不少麻烦,” 想了想,施奕文摇头说道。 “我另外再想办法吧。” 随后他又和李桂奇他们一起到了银窖那边,来的被挖开的银窖,施奕文故作沉思片刻,然后随口说道。 “桂奇,先把入口堵上吧。” “公子爷,这是……” 李桂奇满面疑惑的看着公子,其它几人也都是如此。 这里头装的可是银子啊。 “现在,即便是咱们把银子取出来,也没办法带走,现在锦衣卫那边还有人留在这,咱们再等等,等回头想个办法,把这宅子买下来再说!” 这个解释倒也是合情合理,只不过,施奕文会告诉别人,他已经把银子都取走了吗? 当然了,他也不担心范永斗会招出来,因为他们早就为今天做好了准备所谓的“狡兔三窟”实际上,就是他们保命的计策,面对严刑逼供,他们会供出几个小银窖,那些银窖本身就是让人挖,让人找的。可但凡有一丝可能,他们都不会招出真正的银窖在什么地方。毕竟,那个银窖才是他们将来重新崛起的本钱。 在往王登库王家去的路上,施奕文的双眼一直看着车窗外的,他的心里一直在盘算着,盘算着如何找到王家的银窖。 “大人,不知大人下一步打算如何?” 李婉清问道。 “先找到王家的银窖吧,王家早在正统年间就是已经是本地豪商,几百年的积累,想必不会比范家少的。” 其实,施奕文一直都想不明白一件事——他们为什么卖国。 “其实,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明明豪富之家,按道理来说,他们根本就不缺钱,完全没有必要为了银子去冒这么大的风险,可他们为什么偏偏不惜把全家人的性命,都押到风险如此之大的事情上?勾结鞑子,里通外国,仅仅只是为了钱,至于吗?” 施奕文想不明白,李婉清当然也不明白,或许只有身在大牢里的范永斗他们才能说清楚。 不过,到最后,他们冒着被灭家灭族的风险挣到的银子又便宜了谁? 不还是便宜了自己。 想到这,施奕文不禁轻轻一笑,到最后,你们不还是落了个寂寞! “机关算尽,反倒误了卿卿性命……” 等到了王家,这里和其它地方一样,也被抄了个空,可即便是如此,作为上差的施奕文,仍然要在这里查验一番,当然在查验的时候,李桂奇他们的手里多了一样东西,一个铁制的凹形探铲,其实就是大名鼎鼎的“洛阳铲”,这是施奕文特意找铁匠打造的,相比于酷刑审问,还不如自己直接探取。这东西的技术简单,但是却可以轻松的打入地下十几米,通过对铲头带出的土壤结构、颜色和包含物的辨别,可以判断出土质以及地下有无古墓等情况。当然也能找到银窖。 在教会李桂奇他们如何使用洛阳铲后,他们就开始在王家后宅探寻起来,银窖埋藏的并不算深,顶多也就是距离地面两三米左右,不过只是半天功夫,后宅的库房里就传出了好消息。 “找到银窖了!” 居然这么快! 别说是李婉清等人惊讶,就是施奕文也被这速度吓了一跳,到当天晚上,又找到了两处小银窖。 但真正让人心跳加速的,恐怕还是后宅其中一座足有两间房大小的银窖。置身于银窖之中,看着眼前的堆成高墙似的银砖、银锭,施奕文不禁冷笑道。 “任你们机关算尽,到最后不还是便宜了我施某人!” 第153章 王登库的美梦(第二更,求订阅,求支 太原府,这几天着实热闹的很,从介休等的捕来的钦犯,都押在太原府的大牢里,因为人犯太多一时间关押不下,有数千被诛连的人犯则被关在城外的军营里看押。 府城的大牢,只有真正的钦犯才有资格住进来。看押大牢的人早就换成了京城来的锦衣卫。 “明天一早,就把钦犯解到京城。” 锦衣卫的千户任方权,慢悠悠的在大牢里走着,这几位可都是钦犯。 “大人,那城外军营里的人犯?” 跟在他身边的本地衙门书吏问道。 “等朝廷的旨意吧,该杀的杀,该流的流,全看他们的造化了。” 说话的时候,任方权冲着大牢里吐了口唾沫,这些杂种全杀了都不可惜。不过现在他们可不能死,毕竟,京城那边还等着要审他们呢。 置身于大牢之中的王登库,依旧和刚抓进来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牢门外。牢门处站着几名锦衣卫,正是这些人的看守,让他打消息和外界勾通的念想。 过了一会儿,有一个人从后面走了出来,二十一二岁的模样。 他来到王登库身后,恭敬地说道: “父亲,听说明天咱们就要进京了。” 王登库抬起头看了一眼儿子,然后长叹口气。 对于这个儿子,王登库一直非常的看重,从小就带在身边亲自培养,为的就是将来能够接自己的班。 但是现在,这一次儿子也跟着进去了。 看了一眼儿子,王登库问道: “你觉得这一次的事情,咱们家能躲得过去吗?” “要是那些鞑子没有图谋行刺君上的话,应该不会有大事,而且这事与咱们家无关,范家肯定是逃脱不掉的。” 王登库的儿子说道: “怕就是怕他为了保命胡说八道,把咱们也兜进去。” 王登库点了点头,赞同道: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我们该怎么办?” “只能从长计议了,” 王登库的儿子脸色凝重的说道: “爹,到时候我只担心你,毕竟,朝廷肯定是会杀人的……” 看了一眼儿子,王登库想了想之后,说道: “你爹我是活不下来了,可你肯定能活下来,你们兄弟几个,肯定是要流放边关的,无论如何你都要记住,记住咱们家……” 王登库的话声不大,只有两个人能听清楚他在说什么,无非就是靠他银窖的位置。那些被埋藏在地下的银子,都是那些晋商为了应对不时之需准备的,比如像现在的这种局面。在王登库看来,那些银子就是将来王家再次崛起的本钱。 “……等你们回来了,就回到家里,老老实实的过完一辈子,懂吗?” “爹,咱们家已经被封了,孩儿怕,即便是回来了,也是无家可归。” 他担心的不是无家可归,而是再也进不了那个家,更取不也家里的银子。 “放心吧” 王登库摇头说道。 “咱们家在这里经营这么多年,即便是现在封了到最后还得是咱们王家的家业,没有客姓会买老宅的。” 为什么晋商会在老宅里藏银子,说白了他们就是断定一件事——任何外姓人都买不走也买不到本姓本庄的宅子,把银子窖在自家老宅,无疑是最安全的,当然必须要让人知道——银窖已经被官府起走了。 “只要你们回来了,咱们王家早晚有一天,还是会再次兴旺的……”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王登库的那双眼睛里充满了希望,当然,他压根就不知道,那座银窖早就被人给搬空了。有时候,人总是有点希望的好,至少希望能让他坚持下来不是。 次日清晨,一众人犯被押上了囚车,在数百锦衣卫的押解下,沿着官道朝着京城赶去,而与同时,在山西倒了一圈斗的施奕文,也踏上了归途, 这阵子,身为指挥使佥事的他化身成了一个倒斗专家,在看似被抄空的各家老家里倒着斗,不过他倒的是那些人家银窖。银窖有大有小,毕竟,各家都是贫富不等,但可以肯定的是,基本上每家都有银窖。 一圈下来,收获颇丰施奕文甚至有些担心,这些银子怎么花了。 有时候,银子太多也是个麻烦事。 当然,除了他之外,那怕就是参与其中的李桂奇他们都只以为银子还好好的在地下埋着。 在途径太原的时候,路城外的军营时,听着从军营里传出来的女子、婴孩的哭声。听说里面关押的都是被抄的人家女眷家奴时,施奕文特意过去看一下,隔着栅栏可以看到数以千计的男男女女,就那样惶恐不安的在或站或坐在校场上,任由风吹日晒。 “这些人回头送到那?” 负责看押人犯的锦衣卫连忙答道: “回大人话,虽然是逆案,可打从永乐爷之后,咱们大明朝就没有诛九族的说法,这些家眷、家奴应该是发配边关。” 旁边一位年约五旬书吏模样的人则陪笑道: “也不尽然,如果有人花银子的话,倒也不一定会流到边关,买回去做家奴也行。” “老徐头,这些人被抄没了,哪有人舍得来花银子”。 “嘿,这些人可都是商家,他们还能没有个亲戚朋友的,你瞧好了吧,等到案子判下来,到时候那些亲戚肯定冒出来,您瞧瞧中间的那位老夫人,就是周围有人伺候着的妇人,那是王登库的原配夫人,介休刘家的女儿,刘家的人肯定会使银子赎她出去的,不出一个月,人家一准会重新住进王家大宅,照样过人家的舒坦日子!” 书吏的话,让施奕文的眉头一皱。 居然还有这样的操作! 盯着那些看似哭丧着脸的人,施奕文的心里暗自寻思道。 不能便宜了他们! 或许她们是无辜的,可她们锦衣玉食的生活是那里来的?不也是家人卖国换来的吗? 冷冷一笑,施奕文心想到。 “想重新回到王家大宅,美的她!北港那边缺的就是女人呢,正好了,有一个算一个,全送到北港去。” 不过这事要想办成了就非得在魏忠贤那边做文章! 第154章 肉痛的魏忠贤(第一更,求订阅,求支 在施奕文回京城的时候,京城里头已经是暗潮涌动了,在东厂的大牢里,范永斗等人每天都受尽酷刑。他们被拷打不是为了家中的藏银,而是为了他们的口供。 对于魏忠贤而言,范永斗、王大宇等人最大的价值不是他们的银子。 而是他们的口供,他们可以用来攀咬的其它人。 他们勾结建奴,肯定在朝中有靠山。 他们的靠山是谁? 是本省的官员? 或者说是东林党。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魏忠贤想让他们是,他们就是。所以,他需要王大宇等人活着,那些人只要活着,就会供出来他所需要的口供,有了口供,任何政敌都任他随意打击的对象。 论心狠手辣,在大明朝没有谁比得上魏忠贤,因为他彻底打破了大明党争的规则。 从嘉靖朝起,大明的党争就愈演愈烈,但不论是在嘉靖,还是万历那会,大家就是嘴炮而已。也就是在朝上用嘴巴争上一争,所谓的官场斗争残酷,顶多也就是罢官还乡而已。 要命? 这事他们当然是不会做的,历史经验告诉大明朝的文官们,嘴炮没事,那怕就是像海瑞那样,指着皇帝的鼻子骂也没事。 可到了魏忠贤这里却不一样,这老混混真的敢杀人! 而且还是巧立名目的杀!那怕就是没有理由杀,他也会千方百计想办法去杀! 面对这样的人,众人无不是退避三舍。 原本党争不断的朝廷,居然难得的清静了不少。 在某种程度上,魏忠贤就像是剃刀一样,从两年前起,就把大明朝廷给剃了一通。 当然,魏忠贤自己并不知道,他是皇帝手里的一把屠刀,在他看来,他是执掌大权的,任何人妨碍他办事,妨碍他在皇帝面前邀功买好,他都会毫无顾忌的杀掉。 很大程度上来说,明朝的宦官,所有的一切,都是依赖于皇帝,看似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是皇帝的一句话,而想要拿下来,也是一句话。 也正因如此,在皇帝的面前,魏忠贤从来都是极其恭顺的,他知道自己本质上就是皇帝的家奴,在主人面前,奴才就是奴才。 “陛下,范永斗已经被拿下,一同缉拿的还有前御史王允文!” 在魏忠贤禀报时,朱由校依然专心于手头的木器活,似乎除了这些东西,就没有什么能吸引他。 “张家口那边也有消息传来,涉案诸逆已经全被拿下,抄家所得已经装箱,目下正在查没的银两解运京城的路上!” 原本正专注于手中工匠活的天启,直到这个时候才总算是稍微回了些神,他先是“哦”一声,然后又像是想起什么事的问道。 “银子?” 抬起头,放下手中的工具,朱由校疑惑道。 “辽东那边又要银子了?” 皇帝没听到自己的禀报吗? 对此魏忠贤已见怪不怪了,这位皇帝忙活手头的工匠活的时候,一直都是这副模样,他的心思都在木头上,至于什么朝政之类的,皇爷根本就不在乎,他这个当家奴的,只管尽心尽力的让主子不心烦就行了。 可现在,主子还以为自己禀报的是辽东的事,还是要银子的,主子能不心烦嘛! 皱了皱眉头,朱由校说道。 “辽东边事紧张,东虏横行无忌,复辽、复辽,总是要银子的,魏忠贤,你说这银子从那里弄啊!” 瞧见皇爷那副心烦的模样,魏忠贤连忙说道。 “皇爷,银子的事,不用您愁,老奴有办法,前天咱刚在京城抄过范永斗他们的家,抄出来了将差不多两百万两银子。” “两百万两?范永斗他是谁?怎么那么有钱!” 朱由校惊讶的睁大眼睛。 抄家的事他知道,可却没想到居然能抄出来两百万两!就是他这个皇帝也没有那么多银子。这人可真是富可敌国啊! “就是勾结东虏想要行刺皇爷的那个奸商,他有这么多银子,都是靠里通外国挣来的。” “哦,原来是他啊?当时不是说,有不少人嘛?” 朱由校一边说,一边自言自语道。 “一个范永斗就抄出来两百万两,那几十家要是都抄这么多的话,那也就不用再为辽东的军饷发愁了,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来了?” 皇帝的话,让魏忠贤愣住了,他开始在心里权衡起来了,权衡着什么? 当然是该怎么说话了。 说一千六百万两? 可皇爷这边都寻思着,一个范家都能抄上百万了,况且那么多家?不行,绝对不能让皇爷怀疑了,万一皇爷要是怀疑自己,那可就全完了。得让皇爷安心! 想了想,他突然咬牙说道。 “皇爷,老奴恭喜皇爷,” “恭喜什么?” 朱由校不解道。 “皇爷,今个早上,老奴那边收到从张家口那边送来的加急公文,说是涉逆案的四十六家逆商已经悉数归岸,在他们家里抄得了现银两千三百万余万,余者下正在清点中,而且派到山西的锦衣卫还没有公文回禀,以老奴估计,在山西那边肯定也得抄不少……” 说出那个两千三百万两时,魏忠贤的心里在滴血啊! 心痛啊! 那额外的七百万两是那里来的,是小兔崽子们孝敬他,特意留给他的,这下好了,为了讨皇爷欢心,只能拿出来了。 “两千三百万两,还会有更多!” 朱由校惊讶道。 “他们怎么会有这么多银子!” “皇爷,都是那**商里通外国,挣回来的没良心的银子,这**商实在是可恨的很……” 说出这番话时,魏忠贤完全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他恨啊!他真的恨啊! 这么多银子,他魏忠贤怎么就白欢喜一场了呢?抄来抄去的,就他么的抄了个寂寞。 都是姓范的那混蛋,你说你好好的做生意,非在京城藏那么多银子干啥?你要是只藏个几十万两,咱家这边也好和皇爷交待不是? 姓范的,老子和你没完! 那老混蛋得再好好的拷打一番,可不能手软了! “嗯,奸商可恨,实在是可恨,还好,还好有魏忠贤你在。人家常说,银子迷人心,也就你魏忠贤,不为银子所迷!” 朱由校连连赞赏道。 “魏忠贤,朕要是没有你,可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还是你办事,让人放心。” 第155章 腹黑的天启皇帝(第二更,求订阅,求 办事让人放心! 这样的评价从皇帝的嘴里道出来,那绝对是最高的嘉奖了,皇爷的夸奖让魏忠贤的脸上心里乐开了花来,他连忙跪下答道。 “老奴给皇爷自当尽心尽力,粉身碎骨再所不辞。” “朕知道,朕知道的,别跪了,别跪了,快点起来,起来说话。” 在魏忠贤起来后,朱由校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魏忠贤,你是朕的家人,只管好好办事,朕是信你的,莫欺朕就好。” 在明代所谓的家人,当然也包括家奴,朱由校的这句话看似说的是亲近话,可未尝不是在告诉他——我看着你呢,不要想骗我。 对此,魏忠贤当然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言道着绝不会欺君。在他再次跪在地上表忠心的时候,朱由校已经再次把注意力转移到了桌案上,似乎,只有木匠活才会吸引他的注意。 在皇帝又一次把注意力转移到手中的工匠活时,魏忠贤则见怪不怪的磕头离开了,对此,他早就习惯了,只要皇帝一用心去做工匠活,没有一两个时辰是不会回神的。 在魏忠贤离开时,朱由校仍然专注于手中木器,而在这时一旁的暗影里却冒出一个锦衣卫。 这锦衣卫,不是别人,而是前任锦衣卫指挥使骆思恭的儿子骆养心,虽然两年前骆思恭因受魏忠贤排挤罢职,但是他的小儿子却仍然留在锦衣卫,而且一直深受陛下信任。对此,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谁又会在意一个锦衣卫的千户呢? 可又有谁知道,这么多年来的骆家一直都是皇帝的眼睛、耳朵呢?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千户,那也是在锦衣卫经营了上百年的骆家人。即便是田尔耕把持着锦衣卫,那又如何? “你都听到了。” 朱由校头也不抬的说道。 “皇爷,比早先的公文上多出了七百万两。” 骆养心直接禀报道。 “难得魏忠贤也是一片赤胆忠心啊。” 说话的时候,朱由校仍然专注于手中的工匠活,虽然和过去一样完全是一副沉浸其中,不为世间世事所动的模样,但是嘴上说着话。 “能把别人孝敬的银子拿出来,也算是难得了,对了,山西那边盯紧一点儿。” “是。” 应声时,骆养心又说道。 “皇爷,内阁那边似乎已经把授给施奕文的官职给议了出来,内阁说既然他来自南洋,且姓施,兴许和永乐朝施家有旧缘,为嘉奖他捐粮的忠义之举,应授其“旧港宣慰使”一职……” “有点意思……” 点点头,朱由校随口道。 “他们兴许是不想让施奕文留在京城,凭着匠作活成为幸臣吧,顾相有心了。” 如果有人看到他的样子,听到此时他说的话,恐怕会惊得睁大眼睛。 傻眼? 那是必须的。 谁能想到这个不问朝政的木匠皇帝,居然还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即便是魏忠贤恐怕也没有看到皇帝的这一面,这或许才是朱由校真正的一面。至于魏忠贤……不过是他手中的刀而已。 “他们以为朕要的是幸臣?其实要是有可能之人,便是要个幸臣又如何?” 说话的功夫,朱由校又摆了摆手,骆养心连忙退了下去。只剩下他自己的一个人的时候,朱由校却又长叹道。 “可惜了,这世上又有几个堪用之人?” 他之所以会有这种感叹,若大的朝廷之中没有一个纯臣,皇帝要的是什么样的大臣?无非就是甘愿为皇帝驱使,为皇帝赴汤蹈火的大臣。 嘉靖朝的严嵩不是,他是权臣,他甘愿为皇帝的刀,为的是权,而魏忠贤呢?为的是权,是钱。这天下又有几个人愿意为皇帝的刀? 从小到大,朱由校见过太多的事情,他看到了父皇在皇爷爷面前的瑟缩,可即便是这样的人物,在文官的面前又是什么呢?皇爷爷不也只能是罢工抗议吗? 即便是皇爷爷有意以为福王为太子,可面对文官们的反对,他也只能服软。 皇帝…… 在文官的面前,皇帝算又算什么? “即便是皇帝,也不能为所欲为,甚至就连做事情,也是百般掣肘,哎……” 自言自语着,朱由校轻声说道。 “再用一用吧,先用他教会你们规矩再说,” 朕还年青! 有的是时间,说完这番话后,朱由校的唇解轻扬,又继续专注于那些在文官们看来,下九流的木匠活上,其实,那怕就是太监也干不上这些东西。 可,这重要吗? 冷冷一笑,朱由校继续专注于用工具加工着木器…… 作为皇帝,朱由校很轻松,他可以不问朝政,或者在大臣递来奏折时,把奏折丢给魏忠贤,然后说上一句“汝好生看,勿欺我。” 如此也就足够了,虽然如此,朝会,总归还是要上的,一上朝就和往日一样,立即有科道言官上奏言称“京中厂卫横行,百姓惊惶不安”。 对于科道言官,天启一直颇为不满,虽然不满他仍然静着心的听他们弹劾,然后再听着大臣们的自辩解,就这样,朝会一直用了半天,依然也没有争出了所以然来。 而魏忠贤一直随侍在旁,并没有说话。 “逆案”有什么好说的。 弹劾的科道言官,当然也知道“通敌谋逆案”根本就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为通敌谋逆的人说情?他们不疯! 随后大臣们自然开始进奏其它的种种事宜,他们手持笏板站在那里,把奏折念给皇帝听。基本上不是辽东的军务,就是地方上的灾情,这些年,大明各地天灾不断,比如陕西,从进了正月,到现已经五个月不曾下一滴雨,这样的灾情告诉得告知皇帝。 往日里,像这样的事情,内阁也就自行决定赈灾了,可现如今却不太一样,皇帝刚刚发了一笔财——这次逆案抄家可是足足抄了两千多万两银子!抄家的银子都是要交解内库的。 这笔银子总得拿一些出来赈灾吧! “……现今陕西灾民流离失所,臣请陛下拨内库款赈济陕西灾民!” 第156章 北港宣慰使(第一更,求订阅,求支持 请陛下拨内库款赈济陕西灾民! 面对这样的建议朱由校的心情很不爽! 因为每到用钱的时候,大臣们就一再的建议“拨内库款”。 辽东军需如此, 赈济灾民亦是如此。 内库就是钱再多也经不起这么折腾啊。 况且,也就是神宗那会内库有点银子,可就那点银子,征朝鲜时就花个差不多了。 虽然有些心烦,可灾民总是要问的,毕竟都是大明的赤子良民。 “准奏,传旨山西,着其从抄没逆商财物中解款50万两予陕西,用于赈济灾民。” “陛下圣明!” 众臣齐声持笏长揖,一时间圣明之声如云,只不过,这圣明是要掏银子的。 当然了,按照往常的规矩,掏银子的事情,不能都挤到一起,要不然陛下肯定会不高兴,所以大臣们会多准备一些奏折,奏报的也都是一些不怎么劳神的事情,而且大都是内阁已经议好,司礼监那边已经批复的事情,在廷议时也就是走一个过场,基本不会有任何争论,这样皇帝也轻松,大臣当然也乐得轻松。 如此,倒也是君臣相和。 今天,几本奏折念之完,朱由校都和以往一样,随口道。 “准卿奏,” 阁臣黄立极揖手行礼道: “陛下,毛文龙三月奏报称,海外义民施奕文捐米两万五千石,有大功于国,按旧例当授以武职。” “三月的奏报,怎么到现在还没有赐封?莫要让功臣心寒。” 朱由校很不高兴道。 阁臣黄立极连忙揖手行礼道: “陛下容禀,因其捐粮甚多,陛下特旨诏其进京,本意特旨嘉奖,当下已经赐赏他世裔指挥佥事,但在其进京后,机缘巧合,意外探得京中东虏细作,如此才得以已经东虏细作意图不轨之前,急时将其抓拿,所以,才重议了对施奕文的赐封。” “如此大功,理应重赏。” 朱由校问道: “内阁可有议论?” 黄立极持笏回道。 “回陛下,臣等考虑到施奕文出身于海外,世居北港,所以未按律授其锦衣卫世职,授其世裔北港宣慰使。” “北港宣慰使?” 朱由校这次问得很离谱: “这是什么职位?” 黄立极解释道: “北港宣慰使就是世袭北港宣慰司宣慰使。” “世袭北港宣慰司宣慰使?此事可有先例?” “回陛下,此事有旧例于先,成祖年间遣三宝太监下西洋时,旧港华商施进卿协助大明船队航行,期间也参与平定海盗陈祖义,之后施进卿派遣女婿随船队回国朝见成祖。为了嘉奖施进卿的“忠义之举”,成祖赐封施进卿为世袭的旧港宣慰司宣慰使。” 在黄立极解释时,顾秉谦则眯着眼,他的心里舒坦啊,为了给姓施的弄个官容易嘛,他们可是翻烂了史书,才找到了这么一个官……一个授封后,就扔到几万里之外的官。 北港? 北港在什么鸟地方,福建对面的台湾? 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就当封了个土官吧。那些个土官执掌兵马大权,但却又不是大明正统体制内。姓施的你领了官,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就在那地方替大明守好北港就行,那怕是你关起门来称王都没人问你,反正这京城你不用呆了,至于朝廷……那当然也是进不来的! 土官入朝?古往今来可没有那个先例啊。 至于先前的锦衣卫指挥佥事,那是旧差事了,您就别提了。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魏忠贤也很满意。 宣慰使,大官啊! 不但是大官,而且还和三宝太监有关系,三宝太监那可是所有太监的偶像啊。所以,顾秉谦把这事告诉他时,魏忠贤自然不会反对了。 “哦,就是宣慰司啊。” 朱由校开始折腾了,说道: “和贵州宣慰司一样吧。” 众臣绝倒,不知道皇帝在说什么。 贵州宣慰司? 那能一样吗? 那可是大明的国土,北港?那是什么鬼地方? 他们中的很多人听都没听说过,贵州,那地方可是派遣流官的,那能一样呢? 可是这个时候,谁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他们能说不一样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那怕是不一样,也不能说不一样。 “北港宣慰司……” 朱由校突然笑起来: “这个名字倒也不错,听着和贵州那边差不多的,既然有旧制,那就依制行事吧。” 成了! 终于把那小子给送走了! 就在顾秉谦心下长松口气的时候,至于什么旧制不旧制,一时间,大伙好像都没有在意。 什么制不制的,先把那小子弄走再说。 终于朝会结束了,而对于这会还在往京城赶的施奕文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成了新鲜出炉北港宣慰使,而而还是皇帝金口御言说和贵州差不多,且依照旧制。 什么是旧制? 这恐怕只有老学究才知道。 对于魏忠贤来说,这一切不过只是小事,最要紧的是如何利用这次机会打击那些政敌。当然,想要打击政敌,就非得有证据不可,至少要有口供吧。 “啊,饶命啊......啊......” 王礼安的前脚还没进入北镇抚司的大门,就听着一阵阵凄惨的叫喊声传了过来。 这些日子这里头关押着数百涉及逆案的钦犯,这些钦犯一直受着大刑伺候,而王礼安当然也是常来,来这里“装好人”,已经见惯了各种惨绝人寰的事情,他装什么好人? 当然是为了弄出他们的口供了。 “怎么样?供出来了吗?” 待进了北镇抚司,一见到田尔耕,他就问道。 “姓王的那小子,到现还不明白,不知道是装糊涂,还是真不明白,骨头都被夹棍夹碎了!” “骨头硬......” 冷哼一声,王礼安说到。 “我倒要看看他那根骨头硬!走,带我去见他。” 片刻后,进了北镇抚司的大牢,看到浑身是血的王允文,这个前御吏这会已经完全没有了一丝精气神,一听到脚步声,就说道。 “大人饶命,饶命,小,小的真,真没有谋逆啊!” 抬起头,王允文看到了来人时,就急急的说道。 “王,王公公救救小的,救救小人啊!” 第157章 屈打成招(第二更,求订阅) 好人! 王礼安是好人吗? 作为魏忠贤的干儿子,他……是不是好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天他一直在这里装着好人,其实也就是唱红脸而已。 “嘿,王大人,你这就是何苦叫?” 弯下腰来,看着浑身血污的王允文。王礼安说道。 “你何必为其它人担着干系,直接招了不也就行了嘛。” “招……” 王允文那双没有精力的眼睛中闪过绝望。 “这,这是谋逆的大案,我,我要是认了,不但我死,我全家都得死啊。王公公,您,您就行行好,放小人一马吧。” 王礼安苦笑道, “哎,王大人啊,你是读书人,你以为你不招就没事儿了。你没见姓范的那边已经招了,还有不少山西的官儿也招了,你想想,这事能这么善了啦?你直接招了,到时候,也能给个痛快,不招的就得上大刑......你说这值不值!” “这这这......” 王允文王大人这会都快晕菜了,这帮子阉宦怎么都是这么狠的心啊,个个恶魔啊? 招是死,不招也是死。 这可怎么办?怎么办...... “王大人,你以为你不招,就这么抗着,就能善了?等到你一死,照样录一份口供,按上你的指印,不还是你招的?曲打成招?谁问啊?这样的大逆案,要的是脑袋,可不是什么口代价,如果你招了,最起码还能照顾一下家人,如果你不招,你想想你家的媳妇、女儿,她们肯定得被流放到边关,咱大明虽说现在没有教坊司了,可流放到边关,说是人犯,可实际上是什么?您又不是不清楚,大同的婆姨是什么?王大人是山西人,能不清楚?说是妓女,可其中也有不少女犯啊。你家是书香门第,婆娘小姐到了那地方细皮嫩肉的,那能经得起军汉的蹂躏,搁那些个军汉手里头,她们这一辈子做定了妓女,而且将来生了子女,不也一样卖身的娼妓。您说,何必呢?” 王允文的话声不大,但是句句说到王允文的心里的,只说得他心魂纷乱,放声大哭之余,心里头瞧着这人,那是一个恨啊。 这人就是魔鬼,他怎么能这么狠的心呢? “王大人,您好好想想,九千岁那边催着要口供呢,您不招的话,别人招了,到时候,咱家可就保不了您了,是自己掉脑袋,再连累上家人,还是招出来呢?” 满脑子都是惶恐的王充文,低着头没有说话,尽管他不说话,但是别人受刑时凄惨的叫声和浓浓的血腥味仍然在的耳边,在他的嘴鼻之间弥漫着。 “公、公公。” 王允文想动一下,可他的手腕和脚腕却都折了,伤口已经包扎过了,但只要一动,就感觉到一阵阵钻心的疼痛。 当然,还有悔恨! 早知道就不应该去赴范永斗的宴,谁能想到那个奸商居然勾结建奴...... 奸商该杀了。 对了! 突然,王允文想到范永斗的连襟,人家可是朝中的三大员! “公公,我要是认了,到时候我的家人。” “王大人,你放心,只要你招了供,等过堂的时候如实招来,祸不及家人,即便是流放,也会给他们挑个好地方,至少能清清白白的过完一辈子,你就放心吧!” 当然了,王礼安是好人,他特意压低声音说道。 “你放心,到时候,你家的儿子,至少给你留一个在老家,让你家的亲戚养着,再怎么着,你家的祖坟也有人扫祭不是。” 说出这番话时,王礼安都有些感动了,这京城里头,怕是没有咱家这么心善的人了。 果然,有了他的这番承诺,王允文心动了,他抬起说,不加犹豫的说道。 “我招,我那天到山西会馆去见范永斗,是为了取银子的,那些银子是他给我的酬劳,他们想要炸王恭厂来刺君,最早的时候是工部的……” 有时候,想让人招供就是这么简单,而且一但人“招供”了,那也就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不知道的,没关系,这边有名单让他说,当然了,还会给他编出完善的故事来,反正到最后,这口供也就出来了,而且还是那种不会在三司会审的时候翻供的。 当天晚上,锦衣卫都督田尔耕就兴冲冲的向魏忠贤禀报道。 “九千岁,招了,招了,姓王的都招了。” “招了什么?” 魏忠贤诧异道。 “招出了幕后的真凶,果然不出九千岁所料,那些个东林党果然是不甘心失败,自从前年他们被陛下赶出京城后,就一直怀恨在心,不甘心失败的他们通过范永斗等卖国奸商与建奴取得联系,然后引狼入室,意图刺杀陛下,可是因为皇城戒备森严,一直无从下手,在别人的提醒下,建奴刺客计划点爆王恭厂火药库,想借火药爆炸刺杀陛下……” 在田尔耕的口中,这场大阴谋完全是东林党人以及一部分文官策划的,当然了,这也是魏忠贤授意的,但是魏忠贤却像刚听到似的,惊讶道。 “好大的胆子,他们把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居然勾结建奴,行刺君上!还有呢?” 魏忠贤又问道。 “还有他们为了勾结的建奴,居然私自与建奴议和,还克扣军饷……” 随后田尔耕一一把那些人招供的供词说道出来,刺君?这个离百姓太远,大明的百姓指不定还以为这是栽脏的,可是对于大明来说,勾结鞑子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只要一传出去,那些人的名声也就臭上天了。 “哼哼,他们一个个好狠的心啊,为了一已之私,居然勾结鞑子,简直无耻至极!嗯……” 看一眼田尔耕,魏忠贤问道。 “这些口供扎实吗?” 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很清楚,这里头的猫腻。 “九千岁放心,口供都是他们亲自招出来的,只要把人送到我那,管他是铁打的汉子,最后也得如实的招出来,” 田尔耕颇为得意的说道。 “不过,九千岁,在下还有一件事要和九千岁商量一下,就是如何处置他们……” 第158章 阉党扩大会议(第一更,求订阅,求月 “处置他们……” 书房里,除了冯铨这位辅臣之外,还有许显纯、崔呈秀、杨寰、孙云鹤再加了田尔耕,这些可都是魏忠贤的心腹。 这么多人齐聚一堂,那绝对是“奸臣扩大会议”。 奸臣们这个时候齐聚一堂,为的是什么? 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愣了愣,杨寰说道。 “不是说过了嘛,该杀的杀,该流的流的吗?” 这阵子杨寰他们一起抄家,趁机中饱私囊,发了一笔横财,压根就没想过该怎么处置那些人。 “对,就是如何处置他们,两年前咱们打击东林党的时候,不过只是杀了几个人,可却激起了不少人的不满。” “不满,他们还能怎么了,有九千岁在,咱们会怕他们,大不了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 孙云鹤厉声道。 “我还就不信,这世上还有不怕死的人。” 摇了摇头,崔呈秀说道。 “哎呀,世上没有几个不怕死的人,可咱们总不能把人都杀完吧,咱们大明朝可是几百年没有诛九族的事了,虽说这行逆按律当诛,可三司会审的时候,肯定诛不成的,他们一个个滑的都像鲶鱼似的,你指往他们判个诛九族,门都没有!九族在,后患就在啊!” 后患! 瞬间,冯铨就想到了自己,天启元年,他爹在河南左布政任上,在后金入侵辽沈之时擅自离任,被河南巡抚张我续弹劾治罪,他上书为父伸冤,称其父乞休在未闻辽警之前,冯盛明遂被判处杖罢。 可后来呢? 天启四年,魏忠贤到涿州进香,他冯铨跪于道旁,哭诉父亲被弹劾丢官的经过。然后魏忠贤为其主持公道,冯铨得以于原官起用。 他可以为父亲伸冤,将来谁道别人的儿子、侄子、门生不会为他们的长辈恩师友人伸冤!或许现在他们伸冤没有人理会,但是将来呢?天子的宠信可不一定是始终如一的啊! 万一要是魏公公失了宠,到时候,咱不也就把自己给赔上了? 想到这,冯铨就说道。 “田都督提醒的是,咱们是得商量一下该怎么处置他们,尤其是他们的家人!九千岁,上次咱们对付杨涟他们,虽说他们没挨过刑,那是他们的身子骨差,可他们的亲朋友故旧,这些年只要有机会就会趁机伸什么冤,” “冤!他们有什么冤的!” 魏忠贤冷哼道。 “我看还是死的人太少了!一个个的要是尽忠国事,不等他们伸冤,说咱家打死他们,皇爷第一个就不放咱家,笑话,成天就会窝里斗,不问政事,还冤了!我呸!” 话虽如此,可魏忠贤这两年来也是烦不胜烦,毕竟,有些折子还是到了朝中。 “不过,说起来,这确实是个麻烦事儿,确实得想折处置一下。” “可不是这个道理。” 田尔耕说道。 “这次逆案,少说也得掉几百个脑袋,这几百个脑袋,就涉到几百家,他们的亲朋好友至少有几千人家,九千岁,这些人要是不处置好了,就是个祸害啊,他们可都是读书人!” 几千家读书人! 他们的子弟有多少人会中进士? 将来他们要是在考中状元的时候,再站出来给自家长辈伸冤,那怕是现在不行,他们忍上个十年,二十年,或者忍到他魏忠贤失宠的时候,甚至忍到皇爷…… 想到这,魏忠贤的心里顿时紧张了起来。 出身市井的魏忠贤,当然明白一个道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别说十年了,就是二十年人家也能等得,万一到了那天,死的可就是他魏忠贤了。 魏忠贤能想得通,其它人当然也能想得明白,面对自身的利益,所有人的脑袋里想到的都是一个念头——诛九族。 “哎,咱们大明,打从成祖之后,就没有诛九族的说法了。” “可不是,那怕就是按大明律。谋大逆者,不管主、从犯,一律淩迟,至于杀头的,也就是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的人,也是年满16岁的都要处斩。” “那也就是说说,最后顶多也就是主犯凌迟,从犯杀头,同族流放。” 一时间,参加扩大会议的众人,无不是面带难色,他们是想借机打击别人不假,可他们不想将来被别人算账啊。 做人留一线……他们可从来没留过,不是他们不想留,是因为魏公公就是这个脾气,打蛇不死,反被蛇咬,这种事情魏公公是不会干的。 见众人的神情都变得越来越严肃,田尔耕也沉默着,他之所以会挑出这件事,是因为他有他自己的私心和想法, 地便说道。 “九千岁,小的有个主意,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你说。” “既然咱们杀不成,那就只能在流放上做文章。” “在流放上做文章?” 魏忠贤还没说话时,冯铨说道。 “田都督的意思是把他们流的远远的?” “流云南?” 许显纯诧异道。 “流云南,不行,当年王阳明流贵州不还是起复了,贵州不比云南近多少。” “那还能流什么地方?” “要流就要把他流个,非但自己起复不了的地方,而且子孙后代也没办法回来参加科举的地方,只有这样,咱们才能和踏实了,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还能有这样的地方?” 许显纯问道。 “回不来,也不能考功名的地方,没有啊!” “有的,有的……” 听着他们的话,让魏忠贤颔首道: “我的田都督,你就别卖关子了,你心里肯定有谱了,那就说出来让大家伙听听。” “九千岁,其实这事,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关键要看流什么地方!只要地方选好了,保准他们回不来。” 看着众人,田尔耕一点点的道出了他的想法。 “那是什么地方?” “北港!” “北港!那是什么地方?” 众人诧异道,一时间甚至都没反应过来那是什么地方。 见大伙都没反应过来,田尔耕就提醒道。 “就是陛下刚封的北港宣慰司。” 第159章 大旱之年(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北港宣慰司! 流放北港! 可不就是等到流放到异国他乡! 流放到那鸟不拉屎的地方,想要东山再起? 可能吗? 众人脸上露出一丝喜色时,田尔耕又说道。 “搁咱们大明,无论是云南也好,贵州也罢,他们总有起复的一天,他们总能和亲朋故旧写信联络感情,他们的子孙总有参加科考的时候,而且还很容易考回来,毕竟,那边的士子水平比不上江南,比不上中原啊。可北港却不一样,那地方孤悬海外不说,岛上还是瘴气横行、遍地野人,他们到了那地方,生死尚且不知道,但和故旧亲朋肯定也就断了联系,我觉得,没有那个地方比那更好的了,诸位以为呢?” 许显纯立即眉开眼笑地道: “田都督说的是,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到时候,他们肯定回不来的,即便是有人让他们回来,没有施大人的同意,他们也是回不来的。” “可不是,施大人,那也是自己人啊!” 田尔耕笑道。 这就是他的小心思,其实打从魏忠贤把施奕文塞到锦衣卫,他的心里就暗自警惕起来了,他把侄子塞进去时,田尔耕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施奕文却不同,这会不会是九千岁想要掌握锦衣卫? 这事不能不防着! 但还不能防的太明显,思来想去的,田尔耕就来了个曲线救国的办法——把施奕文扔的远远的,他不是北港宣慰使吗?就让他滚回北港去,到那边为九千岁办事。 你看,咱多替九千岁考虑。 “就是,就是,他们想回来,那也得坐船,在海上跑上个十天半个月的才能回来,万一船要是沉了……” 不得不说,没有谁不会举一反三,只要稍微一想,就能想到其中的好处。 流放北港,对他们百利而无一害啊! 甚至冯铨他们都开始盘算起那些人的家业了,把人都流放了,那岂不是说,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吞没那些人的家业。 这……好事啊! “这倒是也不错。” 魏忠贤想了想又问道道: “施奕文还没从山西回来吧?” 田尔耕说道: “还没有,不过,应该也快回来了,毕竟,他也就是到那边巡视了一圈,兴许,这会正在路上呢。” “嗯,他回来后,冯铨你辛苦一趟,去和他谈谈,这件事,让他务必办好了,告诉他,将来有机会,有咱家在,他加官进爵还早着呢。” 毫无疑问的,魏忠贤做出了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对了,还要和他说,这流放啊,肯定是不会让他吃亏的,朝廷会给他银子的。” “下官明白。” 冯铨微微一笑,看着田尔耕时,心里暗自想到,姓田的果然是好手段啊。 往后得小心一点。 随后众人又商议了一会才散去,在离开九千岁的府邸时,冯铨抬头往天上看了一眼,然后自言自语道。 “好了,往后大明朝能清静一阵子了……” 与此同时,施奕文一行人已经快靠近京城了,想要透透气的他,并没有坐马车,而是选择了,骑马上的他,偶尔他会把目光投向官道两侧的田地里。 瞧着干涸开裂的土地,施奕文的眉头时而紧皱。 打从来到京城之后,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在山西,他就没碰到什么雨水,顶多也就是湿湿地皮的雨水。 “大人,今年的年景不好,你看这地旱的。” 见佥事大人盯着两边的田地,徐闻涛随口说道。 “徐百户,瞧你说的,那里是今年年景不好,分明就是一年不如一年。” “可不是,这天是一年比一个冷,一年比一年旱。” 虽说那些锦衣卫都不是庄户人家,可他们经常外出,当然也知道是民间的情形,什么大旱了,什么颗粒无收啦,什么卖儿卖女,甚至易子相食, 从他们的口中,可以了解到,在毁灭性的崇祯大旱之前,在天启年间,旱情就已经在北方各地上演了,只不过在崇祯后那场大旱更为惊人,更具毁灭性,从北到南,几乎涉及到所有的省份。 那一场持续几十年大旱之中,会有多少人死去? 听着他们讲述那些人间惨剧时,施奕文的眉头越皱越紧,骑在马上的李桂奇则说道。 “大人,要是这样的话,还不如把那些灾民都接到北港,咱们那边地多,再怎么着,也不至于饿死吧。” “就是啊,大人,把他们接到北港,总能有条活路……” “是可以接过去一些人,只是,即便是北港,也容不下那些人的,” 施奕文比他们都清楚,那场大旱的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涉及地域之广,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崇祯大旱,启于陕北,终于江南,前后持续近四十年。仅靠一个北港,又怎么能吸纳那些灾民? 如果,算上整个东南亚呢? 可问题是朝廷会同意他们出海吗? 移民,尤其是大规模的移民,非得有朝廷的支持不可,可怎么样才能获得朝廷的支持吗? 这一路上,施奕文一直紧锁着眉头,因为他的心里很清楚那个问题的答案。 或许,他能趁着毛文龙养不活那么多辽东难民的机会,把辽东难民送到北港,甚至送到会安、送到湄公河三角洲,可是面对大陆的数千万难民,又该如何救下他们呢? 注意到施奕文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骑在马上的李婉清双眸向着南方看去,主动说道: “不知施大人什么时候回北港?” “回北港?” “是啊,小女子只盼着能早日与大人扬帆远航,去瞧一瞧那北港是什么模样,李大人他们说和江南一般,可江南我也没去过。” 李婉清为什么会提北港,并不是对那里好奇,而是因为那里是她唯一的活路啊。留在京城她就是隐患,可到了北港却不一样,那里毕竟是天高皇帝远。 “先回京城吧。” 看了眼李婉清,原本心事重重施奕文长叹口气。 罢了,想那么多又有何用? 还是先回京城吧,也不知道,那边是什么情况。 第160章 流民遍地 (第一更,求订阅,求支持 沿着宽敞的官道一行人,一路北行。 在即将靠近京城的时候,前方的一幕吸引了施奕文的目光。官道上,十几名衣衫褴缕的百姓,拖儿带女的手柱着木棍,茫然的朝着京城的方向走着。而在路边的柳树下,还有几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百姓。 这是施奕文第一次见到流民。 尽管他曾看到过辽东的难民,但是难民不同于流民。 传说中的“明末流民”,可是毁灭大明朝的主力,现在,这些流民还没有演变成为流寇。 “哎,不知又是什么地方闹灾了。” 李婉清轻声叹道, “李公子,你瞧这地旱的,这年景那里不闹灾?” “都是些可怜人。” 李婉清的眉中流露出的尽是怜悯之色,想了想,她甚至主动策马前去,给那些流民施舍一些铜钱。 施奕文稍微一问,果然,正像她说的那样,这些流民都是因为家中大旱,被迫出来乞讨求生的百姓。 原本的他们一行人都骑着马,带着刀,一看就是非富即贵,流民自然不敢靠近,可看见施奕文他们勒马驻足,甚至主动施舍钱财,立即有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围上前去。 “大爷,可怜可怜我……” 在流民的乞讨声中,施奕文纷纷道。 “取些铜钱过来,还有再取一些粮食分给他们。” 就在这时,一个妇人把身前的小女孩推到她的面前,连连鞠躬道。 “这位大人,您一看就是好人,我这女儿才八岁,懂事的很,也乖巧很,跟着我一定得饿死,只救您发发善心,把她买回家去,当个柴房里使唤丫环,也给她条活路……” 被妇人推在身前的小女孩,一双大眼睛里闪动着的惶恐,她那只黑乎乎的小手紧紧的抓着妇人的手,紧张的回头看着她,怯怯的说。 “娘……” 女孩怯怯的刚一开口,娘俩的泪水都流了下来。 “闺女啊,你别怪娘心狠,不这样,咱们娘几个都得饿死啊……” 眼前的这一幕,让施奕文的心头一紧,甚至眼眶都有发酸。 卖儿鬻女! 曾几何时,他不过只是在书上看过“卖儿鬻女”这四个字。 那是怎么样的凄惨模样,他从来没想过,可当这一幕出现在他的眼前时,他的心里却像是有刀在刺着似。 人到底要绝望到什么地方,才会卖儿鬻女? 见这位大人不说话,妇人“噗通”一下,拉着女儿一起给他跪下磕头: “大人,您买了我家女儿吧。她年岁小,吃的也少,干活也利索,只求大人开恩,给我们娘几个一个活路……” 见妇人跪在地上叩头祈求,心头一阵触动的他,长叹口气。 “你起来吧,快些起来,桂奇,取些银子过来。” 在施奕文吩咐李桂奇拿银子时,他无意中却看到附近的流民目中闪过的贪焚。 心底不由的一紧。 银子即使是给了这妇人,她孤儿寡母的也不一定能保得住。 万一被人抢了呢?指不定连性命都赔上了。 这人没救成,反倒是害了人家的性命。 沉思片刻,施奕文说道。 “你们娘俩都起来吧,我家不在京城,不过我的船就在张家湾,离这也就十几里地,你们要是愿意,可以到船上,与我一起回家,到了至少可以保证你们娘几个衣食无忧,你愿意去吗?” 只以为对方是收家奴的妇人那里会拒绝。 “愿意、愿意,谢谢大人,谢谢大人的大恩大德。” 在妇人道谢时,施奕文看着周围的流民说道。 “你们要是想活命的话,也可以去那里,到了船上可以先给你们口饭吃,等以后到了我家,给你们分些地种上,再怎么着,也不会饿死。” 对此,那些流民中自然有不少人是感恩戴德纷纷磕头道谢,这年头能够碰到像这种愿意收家奴的富贵人家,那也是他们碰到大善人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会因为他人一句话去了张家湾,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自卖为家奴。在岔路口,这些流民分开了,一路到京城乞食,一路随李桂奇去了张家湾。 看着那些朝着张家湾走去的流民,李婉清说道。 “大人,他们说河南老家,从出了正月就没有下过雨,也不知道,会有多少百姓被逼卖儿鬻女,也就是这几个人有福气碰到大人,要不然最后难免还是饿死在街头……” 李婉清的哀叹的,施奕文也随即陷入了沉默。 现在是天启六年啊。 现在的大明已经处于小冰河期中,明年,就是历史上的“崇祯大旱”的开始,那场大旱将会席卷全国,即便是江南的鱼米之乡,也无法幸免。在这个靠天吃饭的时节,持续数年的大旱,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无疑是尽乎毁灭性。到那时会有多少百姓饿死?又有多少百姓沦为流民。 是的,或许明年不再有崇祯了,可大旱却是不可避免的。 或许在历史书上会写下“天启大旱”,同样会有数千万人沦为流民,最后沦为流寇,然后大明朝或许还会是会走向那个不可避免的下场——煤山,只不过是换了一个皇帝而已。 难道这一切都不可避免吗? 一路上,众人都是沉默着,或许是因为那些流民影响了大家的心情,因为所有人都知道,面对越来越多的流民,他们是无能为力的,顶多也就是施舍几文钱,几个馒头而已。 突然,徐闻涛笑道。 “大人,我估计这次肯定不会饿死多少人。” “怎么说?” “大人您想啊,过去朝廷手里没银子,可这阵子咱们抄了多少银子,这地方上大旱,官府肯定会上报朝廷,朝廷有了银子,肯定会出银子赈灾的,有了银子,官府就能开粥场,虽说吃不饱吧,可也不至于饿死不是。” “粥场?” 施奕文愣一愣,然后颇有些无奈道。 “但愿吧。” 朝廷有了银子是会拨银子赈灾,地方官府也必定会开粥场,可实际上呢?赈灾的银子从来都是唐僧肉,那些个官们,那个不想吃上一口。到最后,又能有多少银子真正用在百姓身上? 归根到底,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啊! 施奕文无奈长叹口气,有些事情他确实是无能为力的。 该怎么办? 心念着他抬头眺望远方,隐约的已经能看到京城的城墙了…… 第161章 斩草除根(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这边前脚刚回到京城,那还不等施奕文歇口气,内阁大臣冯铨就上门了。 过去和他有没有交情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家是辅臣,亲自登门拜访,这人得见,况且这人还是魏忠贤派过来。 “……所以呢,九千岁的意思是把人犯都流放到你那边去。” 听到登门的说出他们打算把“流放”到北港这个消息时,施奕文的心里不禁一阵窃喜,原本的他就寻思着想把那些女眷带到北港,毕竟,现在北港的女人太少了。 但魏忠贤他们居然会有这个打算,这简直就是出乎他的意料,当然这结局也是极其自然的事情,毕竟对他们来说,这是最安全,最稳妥的事情。 想要避免被打倒的政敌反扑,最简单的办法是杀掉对方,最好是斩草除根,如果不能杀掉,那就把政敌丢到永远都回不来的地方。 在大明过去没有这样的地方,可现在却不一样。有北港啊。 那地方,孤悬海外,遍地野人,瘴气横行。 你瞧,多好的地方啊,简直就是“人间地狱”,把那些人送到那地方,那是必死无疑啊。 当然了,死于流放和死于刑场,那又是完全两个概念。 文官杀人不用刀。 你瞧人家用刀了吗? 不过,施奕文并没有立即一口答应他来,他知道自己在这一环节中扮演的角色。当然这个角色可不能白白扮演了,最重要的是,要利用魏忠贤、冯铨他们想要打击政敌的机会,尽可能的争取些好处。 银子? 现在最不差的就是银子。 缺的是什么? 是人! 现在对于魏忠贤他们来说,他们一但利用“刺君行逆案”打击政敌,那么就绝对不会收手,他们是万万不会给自己留后患的,当然,他们也没有能耐杀死所有人,大明朝也就只有高皇帝和成祖两位诛过别人九族,其它人……连杀全家男丁的都没有。 所以,流放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其实,如果没有在回京路上的遭遇,施奕文自然乐意接纳的,那怕就是现在也乐意,毕竟那些人可都是读书人。 东林党怎么了? 他们也是读书人,也可以成为华夏文明传播者。凭什么欧洲的那些“**”传教士就是“文明传播者”,能让野蛮人沐浴文明。大明的读书人就百无一用? “这个九千岁和诸位大人的想法,下官是明白的,像这么一群无君无父、里通外国的乱逆,自然应该流放的远远的,让他们和野人杂居,可,可……” 施奕文皱着眉头说道。 “我担心北港不够远啊。” “北港不够远?” 冯铨诧异道。 “北港够远啊,我听人说,从福建到北港,十船只有一船归,那方够远了。” 其实远不远不重要,重要的是风险要够大才行。 “冯相,下官的意思是,还有更远的地方可以流放他们,冯相有所不知,北港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北港。” “哦?不只有一个北港?” “启禀冯相,下官与北港诸家皆是以海商起家,除了北港之外,我们在会安,柴棍、暹罗以及吕宋、马六甲等地皆设有商站,不过这海外的商站与大明稍有不同,就像澳门一样,有城墙、有兵卒。” 大明的官员对世界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毕竟在京城他可是买了不少翻译自西方的书籍,正是通过那些书籍和地图,他们甚至知道欧罗巴啦、法兰西,甚至就连波兰都有一定的了解。 所以,施奕文绝不会把他们当成“回疆到英格兰可有陆路相通”的主来骗,有时候还是坦白一些的好,当然这个坦白也是“骗”,他们或许对世界有一定的了解,可他们不知道北港到底有没有那些商站,有没有那些“殖民地”啊。 “啊,原本北港于海外居然有如此之家业,实在是出人意料……” 诧异之余,冯铨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致远的意思是把那些人流放到吕宋、马六甲?” 这可不就是流放的更远了,那地方,离开大明又岂止万里!冯铨的心里那是一个舒坦啊,这事好啊,再也不用担心他们的子孙后代伸冤了。 斩草除根,莫过于此吧! 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这么狠,果然不愧是在海外闯荡这么些年的人。 施奕文点了点头,又说道: “差不多就是这个的意思,既然想要安稳一些,不妨把他们流放的远远的,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这事你做主就行,你是北港宣慰使,人到了北港要流到什么地方,不还是你做主。” 冯铨直接了当的说道。 “可冯相,下官是北港宣慰使不假,可在那些地方,难免会同安南、暹罗还有红毛番打交道,毕竟,尤其把那么多人流放到那里,比如流放吕宋吧,那边就有红毛番,万一要是有红毛番入朝抗议,万一有人趁机提议让流放诸人悉数回国,到时候可就前功尽弃了。” 沉吟不语的冯铨,皱眉沉思着,他知道施奕文说的是实话,古往今来,但凡是朝中有人想招回被流放之人,总是会找尽种种借口,要是像他说的那样有红毛番入朝,势必会又生波澜,能不能回来不知道,但肯定是个麻烦事。为什么要把他们流放的远远的,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想不起来他们,只有想不起来了,才不会引起朝议。想不引起朝议,就要让所有人都没有理由想起那些人! 想了想,冯铨便说道: “看来,确实得想个办法处理此事,致远。你可有什么良策。” “冯相,可曾听说过荷兰人的东印度公司?” 施奕文问道。 “东印度公司?” 眉头微微一挑,冯铨他抬起头来,对施奕文说道: “你说的是那个前两年在澎湖和咱们打一仗的荷兰人的公司吧。” 突然,冯铨的眼前一亮,说道。 “这倒也是一个办法,不过……” 皱着眉头,冯铨又自言自语道。 “这样不行啊,咱们大明和荷兰那边不一样,不能照搬啊……” 第162章 (第一更,求订阅,求) 对于东印度公司,大明并不陌生,毕竟现在是天启六年的大明,不是嘉靖六年,一百多年来,随着大量传教士入华以及大量西方书籍的翻译,大明的士大夫对西方的了解,完全超出后人的想象。 在澎湖海战的战报送至朝廷时,阁臣以及兵部官员都清楚的知道荷兰在什么地方,也知道与他们交手的是东印度公司是什么角色。 “荷兰不同于大明,他们可以让东印度公司代国家行事,咱们这边却不行,毕竟,大明是大明啊。” 施奕文当然知道,两者不一样。可他之所以会提出其中的“隐患”,就是为了从大明这边得到一些东西。 “确实不同,但是东印度公司却可以全权处置一切事务,咱们在澎湖的时候,就是和东印度公司打交道,然后东印度公司只需要禀报荷兰官府就行。” 沉吟片刻,冯铨看着施奕文问道。 “那,以你的意思,你想要的就是这个全权处置了?” “冯相,其实所谓的“全权”,到底是怎么个全权法,谁都说不清楚,关键就是有了这个“全权”,将来即便是朝中有人试图以外事威胁,下官也可以应对不是,其实,下官想的就是一个办事大臣的名义,比如西洋办事大臣。” 西洋办事大臣! 这才是施奕文想要的东西。 为什么要它? 其实就是一张可以充当大旗的虎皮。 只有身处这个时代的人,才知道大明的影响力,不说其它地方吧,东南亚那是大明的传统势力范围,大明的这张旗,那些土酋们一个个都认,而且还很香。有了大明的这张大旗,他可以轻松的和那些土酋们签署条约,建立据点,或者说租界,然后一点点的用移民蚕食他们的土地、权力。 就像现在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和以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一样,他们从来都不是用一场战争征服的一个国家,而是用蚕食,尤其是后者,根本就是借助“大英帝国”的威势,实现了在东南亚等地的扩张。 有了大明的这张大旗,将来办事也好啊。 当然了,这个西洋办事大臣到底是办什么事。 暂时说不清楚,现在大明朝让我全权处置大小事物……至于这个“全权”到底有多“全”。眼下不清楚,可将来……解释权在我。 解释权在实力!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打交道都是凭借着实力说话的。 “西洋办事大臣?” 看了施奕文一眼,冯铨压根就没有因为对方“要权”,而生出任何警惕。 为什么? 这年月那个土官不是名义上的土官,实际上的土皇帝,那怕就是按照大明的“旧制”,那也是土司所内,土官当家。 “专门和西洋诸国打交道的?”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这样将来,要是有红毛番抗议的时候,只管把事推给下官,得罪人的事,下官去办就行。” 你瞧,咱多体贴啊。 所有的麻烦事,得罪人的事,都让咱办完了。 “这……” 沉吟片刻,冯铨说道。 “这个办事大臣,有些名不正言不顺啊,况且办什么事,这个事不好说。” “那寻个差事办就是了,其实,下官还有一件事,想与冯相商量。” 施奕文循循善诱的道出了他蓄谋已久的想法。 “方才冯相说,把那些人犯流放到北港,这北港宣慰司不过是新设,诸位大人这么做,势必会授人以柄,让他人以为这是诸位大人有意而为。” 挑挑眉,冯铨说道。 “国法如此。” 嘴上说着国法,可他心里却不屑道,这本身就是有意的,还怕别人说。 “国法是国法,可要是在此之前,咱们先放流放一批人呢?” 摇摇头,施奕文说道。 “不是流放,而是屯田,对,屯田,下官回京的路上,看到不少流民,而且北直隶也有不少辽东难民,这屯田是祖制,要是先以他们屯田,以后流放,岂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什么是顺理成章,分明就是欲盖弥彰。 可有一层掩饰总好过没有掩饰吧。 “你这么一说,倒是有点意思。” 冯铨点头道。 “不过,这移民屯田的事情,可不好办啊。朝廷可没有银子去办这件事。” “大人,瞧你说道,这事办与不办,本身就是一个说辞而已,有没有银子去办,那不也就是一说。” 说出这番话时,施奕文微微一笑,有了这个说辞,他才能光明正大的把流民送到海外去。 虽然“阉党”之中有不少人贪财酷厉,不过他们之中倒也有不少办事的人,对自已有好处的事情,他们肯定会去办。眼下这件事,对他们百利而无一害,他们肯定是不会拒绝的。他们有他们的想法,而自已有自己的目的。 如果朝廷一旦同意他在海外屯田,有了这个理由,移民的速度就会大大加快,甚至还可以给地方官好处,增加流民引进的速度,到那时候,移民方面就不用自已太费心了。 那时候,自己只管专心拿着“办事大臣”那张旗,去开疆拓土,扩大海外殖民地就行。 “致远,你把事情想简单了,你那边屯田,万一要是有人站出来说,你屯田总得有所出吧,让你解米粮到朝廷,到时候你那边可不就亏大了。” 冯铨说话是完全是一副自己人的模样,唯恐施奕文吃亏。 “这有啥,为九千岁和诸位大人办事,出点粮食出点就是了,况且,这事咱也不吃亏啊,那些个流民到了北港,不还是给咱种地嘛,一个劳力至少种五六亩地,我收他三成的地租不少吧,这一年怎么说也能收个十石八石的,就是交上一石米,又有啥大不了的?” “这,这……你真的愿意交粮?” 冯铨见他面带微笑,完全不似作假的模样,便说道: “这事你可得想清楚了。” “那就以五年为期吧!” 想了想,施奕文说道。 “五年后,北港每年解缴粮食十万石,十年后解缴粮食二十万石。不知道冯相以为如何?” 第163章 简在帝心(第二更,求订阅,求支持) 二十万石粮食,多吗? 说起来是不多。 大明的漕粮成化年间定额400万石。 北港要交二十万石的粮食,说出来也就相当于全国漕粮的二十分之一而已。 真的不多。 不过对这件事别说是冯铨,就是天启皇帝,在听说这件事后,第一个反应居然是。 “这小子傻啊。” 可不是傻了咋了。 全国的漕粮是只有400万的定额,但是如果细化到各省承担的漕粮来看,这二十万石就不多了,当然,比不上南直隶,它漕粮负担特别严重,要承担 1791430 石,占全国漕粮总数的 44%,而山东一省负担的漕粮才24万石,这甚至比不上南直隶一个地方,苏州一府负担漕粮 697000 石。 换句话来说,北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居然要交二十万石漕粮,当然了,这是十年后交的。五年后才交十万石而已。 “此人,真赤子也!” 腹议半晌,天启皇爷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嘴上这么说,可他心里却想着。 天底下像这样的“赤子”要是再多点,那他这个皇帝当得就轻松了,也不用和他们玩这些心机了。 “这确实是他说的?” 天启有点儿怀疑了,这些人该不是看那愣小子刚从海外回来,什么都不懂,故意诓他的吧,要是这样,那可真就不实在了。 “回皇爷话,句句都是他亲口所说,他这次去山西回来的路上,瞧见不少因灾失家落落他乡的流民,不忍他们沦为饿殍,他寻思着北港那边荒地甚多,便想到了国初的屯田旧例,想让朝廷的允许在北港屯田,若能有十万人屯田,十年后,可缴子粒粮二十万石……” “这愣小子……” 不等魏忠贤说完,天启就骂道。 “还真以为自己不用吃饭呢,子粒粮都给了朝廷,他自己喝西北风去……” 骂着那“愣小子”的时候,天启又忍不住感叹道。 “要是我大明的诸臣都像他一样,国事又何至于如此啊。” 想到继位以来的国事,朱由校不禁摇了摇头,大明朝像这样的憨憨可真有没几个啊。 这样的人,大明朝廷也容不下啊。而且这样的人也不适合呆在大明朝廷。 心念着,朱由校又说道。 “魏忠贤,前阵子朕就说要见他,就这两天,看看找个机会见一见吧,毕竟,人家总是要回北港的,往后想见恐怕就难了。” 虽然还没见过施奕文,可在朱由校的心里却对那小子充满了好印象,不仅仅是因为他捐出的粮食让朝廷在辽东那边打了胜仗,更重要的是,打从朱由校继位以来,他就没碰到像这样的至纯至善的大臣。 这样的大臣,总是要见一见的。 皇帝要诏见! 对于施奕文来说,这确实有点儿意外,不过虽然有些意外,可对于所谓的“木匠皇帝”,他有着太多的好奇。 毕竟,在历史上,有关天启皇帝的说辞充满了矛盾,有人说他是不问政事的“木匠皇帝”,也有人说他聪慧非常,地说袁大都督吹牛皮上出了“平辽七策”时,他拉连用了六个反问,都是针对袁崇焕提出7个策略的,面对袁崇焕的奏折,他产生的这一些疑问就是,如果真的要屯田,如何区分兵农工作,如何务农、如何训练,如何节省粮饷等等。 面对袁崇焕说什么推行屯田,后金会投降或者被明朝打败,但是天启却认为后金不可能投降,即使投降,也不能相信。而且他自己相信,和谈或者让后金投降是不可能的,战争肯定能够胜利,但是不能轻谈胜利,言外之意要做好苦战的准备。并且点出,踏实做事情,根据实际情况改动,就会收到奇效。 脑子如此清醒的皇帝,是个“愚木疙瘩”吗? 正是怀揣着这样的好奇,在内官的引领下,施奕文进宫了,不对,是和其它的官员一同参加大朝会。 朝会很早,深更半夜的施奕文就打着哈欠起床,然后骑着马由仆从打着灯笼引路,朝着皇城走去。 这一路上,沿途碰不少官员,不过没有熟人,自然也就没有人聊天,倒是有些人好奇的打量了他一眼,瞧见他骑着马,那目光中更是充满轻蔑,文官瞧不起武将,是大明打从于少保那会定下的规矩,这规矩是怎么定的?用武将的脑袋定的。 嗯,对了,历史上,再过几年,袁大都督还会用毛文龙的脑袋来作证明。 不过眼下,他们也就是瞧不上而已。 当然了,沿途还遇到不少坐轿子的,不过肯定都是三品以上大员。 明初不许官员坐轿,是因为理学家们认为这样根本就是把人当牲口使用,不好,所以定下了这个规矩。但朱元璋、朱棣一死,就没人管这个了,违制的官员越来越多,后来干脆规定三品以上可以坐轿子朝会。 其实其它的官员现在一样坐轿,只是不坐轿上朝而已。 其实,按品级施奕文是有权做轿的,但……他是武官。 武官不准坐轿,这是规矩,为什么武官得守这个规矩,得,这是大明朝的特色。 所以,施奕文按着规矩骑着马。所以,只要瞧着他骑马,也就知道了他的身份,其实,通常情况下武将宁可步行,也不骑马,为啥? 太扎眼了。 当然了,这不包括勋臣,那些与国同休的勋臣,当然有资格做轿了。 来到城门口验牌进入皇城的时候,虽说过去买票进过故宫,可眼下的感觉却不一样,施奕文难免觉得非常新鲜且激动。虽然在他心里头,皇帝嘛,也就是皇帝而已。 但是能见着大名鼎鼎的“木匠皇帝”,也不容易啊。 在候朝的时候,施奕文见到几个熟人,比如辅臣冯铨,当然了,他们品级不同,顶多也就是搭手见着礼而已。 参加早朝的人不多,也不少,差不多有百余人,不过这已经是难得的大场面了,毕竟,打从洪武那会越来越多的官员旷工,不参加朝会成了常态,有时候皇帝来了,甚至没几个大臣来。 不过与几十年不临朝的万历不同,朱由校这个“木匠皇帝”每逢三六九,每月九次早朝,基本是不会落下的,皇帝勤勉,大臣们自然也得捧个场吧。 穿着从三品的武将官服,施奕文就默默站在众官之中,感受着他的第一次朝会,跟电视剧里不一样,这里没有太监喊“有事早奏,无事退朝”。 而是鼓乐班奏乐,鸿胪寺官员宣布入班,然后再接着行礼奏事。 坐在龙椅的朱由校在早朝的时候,要干什么?就是听取已经在昨日被内阁、司礼监处理的事务——皇帝面前甚至放着剧本,就连台词都准备好的那种。 一桩桩所谓的国家大事,在朝会中被阁臣、尚书们说出来,坐在龙椅上的朱由校只要照本宣科回答表态就行了。至于像施奕文这样的官吏,不过就是捧个人场而已。当然对于小官小吏来说,这也是他们得见天颜的机会,将来可以向子孙后代炫耀的,炫耀什么?当然是你爷爷我当年可是和皇帝老爷子一个殿上议过事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告诉乡亲们,他是见过皇帝的,和皇帝一起讨论过国家大事的。 他肯定不会说,所谓的讨论国家在咸,就是像根木桩似的杵在那里,听着大佬们早就决的结果。 说实话,这样的早朝,轮着谁,谁都想旷。 就这?这就是所谓的朝会? 其实施奕文并不知道,两年前的朝会,那可是一个热闹,言官们今天弹劾张三,明天弹劾李四,不过现如今……总算是清静了一些。 其实,有些人夸阉党不是说只有阉党干事,而是因为在东林党的时代,东林党与楚党、齐党等所谓的“朋党”之间的党争,让大明朝廷干不了事。为啥?敌人反对的我赞同,敌人赞同的我反对,无论对错都是如此,这种情况下,能干什么什么事? 就连朱由校这个木匠皇帝都说“辽东边事毁于朝议”,阉党贪污也好,酷历也罢,至少,把东林党打倒之后,干事的人没有了掣肘。就像崇祯那会,议和也好,南迁也罢,争过来吵过去,没有一个结果,到最后呢?大明朝在那样的争吵之中完犊子了。 可惜了…… 但对于第一次上朝的施奕文来说,他却觉得有些可惜啊,为啥?没有机会目睹大明嘴炮的威风,能不可惜嘛。 不过想来也是,现在魏忠贤正虎视眈眈的想用“逆乱案”来办人呢,现在谁会那么不开眼,顶上门来送死? 可,实际是无聊啊。 就在百般无聊时,朱由校突然问道。 “施奕文何在?” 闻言,施奕文立即上前,持笏行揖道: “臣在。” 为了上这个朝,施奕文特意询问过,要不要行跪礼,结果被太监翻了白眼,手持象牙笏板怎么跪?难不成把笏板插屁股上? 三叩九拜的跪礼,只有祭天的时候才行。 朱由校笑道: “施奕文,朕听说你带了个新鲜玩意,快与此朕详说。” 诸臣闻言反应各一,有心生叹息的,也有向施奕文投去羡慕目光的,这……简在帝心啊! 第164章 紫金城里打口井(第一更,求订阅,求 “臣遵旨。” 在施奕文行揖领旨时,有两名大汉将军捧着一个盖着红布的木盒走进殿中,瞧着大汉将军捧进来的东西,诸臣无不是一阵好奇。 新鲜玩意? 就在众人好奇时,施奕文上将拆开了红布,一个铁疙瘩出现在众人眼前。 这是…… 所有人都愣住了,就这…… “这不就是个铁疙瘩嘛!” 在诸臣的窃窃私语中,朱由校问道。 “施奕文,这是什么玩意?” “回陛下,此物为压水井。” 施奕文答道。 “压水井?” 朱由校好奇道? “它能压出水来?如何压水?” 在诏见施奕文之前,朱由校就听说他有新鲜玩意进行贡,可却不曾想是这个东西。原本就爱好匠器的他,立即被勾起了好奇心来。 “对,陛下,压水井就是能将水从地下引到地面上的一种工具,它是铸铁造,井心中是块引水皮,靠的就是这块引水皮和井心的作用力将地下水压引上来。陛下,这压水井,能从地下三丈深的地方引出水。” “什么!三丈深的地下!” 别说是朱由校坐不住了,就连首辅顾秉谦也跟着惊讶道。 “这怎么可能,三丈深的水井!有这样的深井,就是大旱之年,也不愁井水枯涸了。” “确实。” 施奕文直接了当的答道。 压水井! 从路上偶遇了那些流民之后,他就一直在考虑一件事——怎么救更多的人。 尽管向海外移民可以救不少人,但是那场持续数十年,涉及几十个省的奇旱,会有多少人饿死? 持续多年的大旱是什么结果? 禾苗尽枯,庄稼绝收。山西汾水、漳河均枯竭。河北九河俱干,白洋淀涸。这种淀竭、河涸现象遍及各地,人多饥死,饿殍载道,地大荒,绝粜米市,木皮石面食尽,父子夫妇相剖啖,十亡八九。 对于这样的人间惨剧,施奕文自然做不到视若无睹,即便是朝廷的支持,能够向海外移民,可在持续多年的大旱中,势必还是会有数千万人饿死。 流民、流寇…… 到时候,走向绝路的不是大明,而是千百万百姓。 千百万条性命,不是冷冰冰的数字,而是活生生的生命!是同胞! 所以,在回到京城后,施奕文一直在考虑,怎么救人,更准确的来说,是如何抗旱! 抗旱要打井。 这个时代打井靠人力,井很浅。在“土木堡之变”时,明军水源断绝,饥渴难耐的明军挖井两丈仍无用水,而寻常的水井甚至都没有一丈深。在大旱之年,这样的水井往往都是枯竭无水。 “首辅大人,众所周知,每逢大旱之年,井水必定枯竭、河道也是如此,禾苗尽枯,庄稼绝收,百姓流离失所,流为流民,而想要抗旱,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打井,从地下取水,可寻常水井不过只有丈许深,大旱时难免枯竭。” 殿中诸臣在考中进士之前,有谁没经过大旱,对施奕文说的这些,他们自然不陌生。甚至他们中还有不少人,在旱灾中失去过亲人。 迎着首辅惊讶的目光,施奕文得意道。 “可是这个压水井,却能从三丈余深的地下压出水来!有了这井,天下百姓就再不用担心天旱无水了。” “这不可能!” 不等有人反对,已经从龙椅上走来的朱由校激动道。 “施奕文,它当真能从地下三丈深取出水来?” “陛下若是不信,大可一试就是了。” “对,试,试,这就去试!” 这会朱由校似乎又恢复了他“木匠皇帝”的身份,走下龙椅的他亲自捧起那个“铁疙瘩”,一边身外走,一边说道。 “施奕文,快,快些走,就在殿外打井的!” 什么? 闻言,施奕文就傻了眼。 在殿外? 就这……在皇极殿外的广场上?这不就是故宫太和殿前的广场嘛! 在这里打井? “陛下三思,这与制不和!” 不等有人劝说,朱由校就大声斥道。 “什么与制不和,这井要是能汲三丈的黄泉水,那就是能救天下百姓的神器,这样的神器,就是搁在这,又有何妨,施奕文,别愣着,快告朕,这井怎么打?” 手捧着几十斤重的压水井铁头,朱由校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他确实急啊,他可以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不过就是个“木匠皇帝”,可奏折里今天这里大旱,明天那里大旱,今天这边易子食,明天那边相剖啖的惨状,他也是急在心里啊。 这天下是老朱家的天下,这样的大旱现在死的是老百姓,可一个不小心,丢的就是老朱家的天下啊,他又怎么可能不急? 一边是心疼着天下的百姓,而另一边呢?当然是忧心着老朱家的天下了。 瞧见皇帝那副心急如焚的模样,施奕文的心里却冒出另一个念头——这,那点像是“木匠皇帝”? 甚至,他的脑海中还浮现出了一句话。 通常情况下,皇帝即便是再荒唐也有一个度,毕竟,这天下是要传给儿子的。 他朱由校真的荒唐吗? 恰在这时,施奕文注意到朱由校目中一闪而过的精光,可那抹精光转瞬即逝。 难道看花眼了? 心下冒出这个念头,施奕文还是打起了三分小心。 “陛下,这要打井,总要先把这地砖给挖开。” “挖!” 皇帝一声令下,几名大汉将军立即撒开膀子干了起来,不过片刻的功夫,就在皇极殿前挖出一个小土坑。 荒唐! 可真荒唐! 瞧着眼前的这一幕,别说是那些文武百官了,就连魏忠贤都觉得今个皇爷过了。 您老就是玩的再高兴也不至于挖自家的宅子吧。 就是挖井,您也得挑个地方,看看水气不是。瞧着文武百官不住摇头叹息的模样,魏忠贤都觉得有些脸红。 这愣小子,咋能这么拾掇皇爷呢? 不行,这小子不能再留在京城了,要不然不知道会攒着皇爷干出什么荒唐事来。 毕竟,皇爷好这口啊! 不过,这会,天启皇帝也罢,施奕文也好,都没功夫顾得上他了,现在没什么比打井更重要的了…… 第165章 (第二更,求订阅,求支持) 装出来的“木匠皇帝”! 施奕文为什么会冒出这个念头,是因为他的表现啊,一边是看似沉迷“工匠活”,一边对国事却又了若指掌。 可,他为什么要装呢? 尽管心里没有答案,但施奕文却变得更加谨慎了。 能装的皇帝一般都不简单。 历史上还有那个皇帝会装? 当然是“故剑情深”的汉宣帝刘询,人家多会装,多能忍? 但是朱由校装的是什么?忍的又是什么? 可不论他为什么装,为什么忍,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这样的皇帝,得小心起来。 朱由校并没有觉察到施奕文的异样,这会他整个人都沉浸于钻井之中,在他看来这井是能救天下百姓的好东西。 “快,取井杆过来。” 打完一根后,朱由校无师自通的安装了第三根,随后又忙活起来,他身的龙袍已经沾满了泥水,甚至就连忙脸上,冠上也都是泥水,可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对于这一切,诸臣看在眼里,只是在心里摇头轻叹,这位爷,委实太荒唐! 荒唐至极! 终于,打到第四根的时候,朱由校发现越往下土竟然越松软,稍微一用力就打进去了半尺多人!而且越往下就轻松,到最后甚至用提起向下撞了,两个人只要抓住铁棍用力向下压,铁棍就缓缓深入地下。 “施奕文,这是不是快了?” “快了,就快好了……” 等到第五根都压入地下后,施奕文笑道。 “陛下,大功告成!” “这样就行了?” 累得满头大汗的朱由校好奇道。 “先把铁棍抽出来。” 在大汉将军把铁棍抽出来时,施奕文特意看了一下尖头,尖头处拖上来是滴着水的泥浆。 “有水!真的有水!” 朱由校也忍不住惊讶道。 “施奕文,这水怎么了弄出来?” “别急,陛下,这井足有三丈两尺深,想要把水引出来,光有井头还不行。” 施奕文说道。 “王将军,有劳您把毛竹拿过来!” 很快王勤武他们就扛着一根大毛竹过来了,在后世压水井引水管都是用铁管,而在这里施奕文选择了毛竹。它的寿命和性能肯定比不上铁管,但在这个时代,毛竹才是最好的选择,不但数量充足,而且极其廉价,这么一根毛竹不过才几十文钱,就是泡上桐油,也不过就是多花十几文而已,百姓们能用得起。 忙活了一个多时间,压水井的井筒终于打成了,在众人的注视中,施奕文亲自己下了毛竹井管,然后又用砖块砌个井台,然后就把铸铁做的井头安了上去。 忙活了好一会,等井头按好后,早就急不可耐的朱由校急声头号道。 “施奕文,这就好了吗?” 盯着这台压水井,朱由校感觉差不多已经完工了。 “差不多了,接下来用水引水上来,把泥浆排空就行了!” 施奕文一边解释,一边将水桶里的水倒进压水井头,然后就开始压水了。 这样就行了? 所有人都睁大眼睛,生怕错过什么。 在众人的注视中,铁制的井口随着施奕文压动铁柄,黄色的泥浆水不时的从井口被压出来。 尽管只是泥浆水,却仍然让众人看傻了眼! “这,这怎么可能!” 瞬间,所有人都惊愕的睁大了眼睛,他们盯着铁制的井头,盯着从井头里压出来的泥水,喃喃道。 “这,这水是怎么出来的?” 这一会,所有人都傻了眼,他们怎么也想不通,这样的铁井头是怎么弄出来水,那怕压出来的是泥水,可这毕竟是水啊。 神情惊讶的朱由校走到水井前,伸手接一捧泥水,惊喜道。 “有水,有水,这,这真的是水,是水……” 当然是水了,瞧着欢喜不已的皇帝,施奕文说道。 “陛下,现在压出来的是泥水,要这样不停的压,直到把泥水全都排空,等到最后,水就干净了。” “朕来,给朕试试!” 满头大汗的朱由校那里还顾得上其它,一接过压井杆,他就立即甩开膀子压了起来。 一下又一下的压着井,井水不断的在皇极殿前的广场上流淌着,黄澄澄的泥水,在地砖上流淌了很远,在夏日似火的骄阳中,朱由校就这样压着水,他的眼睛盯着压出来的水,映着阳光,他只感觉泥水是金灿灿的。 终于,感觉有点儿累了的朱由校,让一旁的大汉将军接着压水,他就这样盯着地上黄澄澄的泥水,这时的水已经清了许多,看着在地上流淌的泥水,朱由校沉默着。 诸臣也都沉默着。 一时间,广场上静静的,只有压水井来回压动的声音。所有人都不再说话了,先前怀疑的人,盯着压水井时,目光也发生了变化。 这水井真的有三丈深啊! 不对,足足有三丈两尺深! 那怕就是再大的旱情,这水井里肯定也能压出来水的。 这些大臣们并不是那种不分五谷,死读书的人,他们既然是不曾种过地,家里也有地,对于农事他们并不陌生。他们都很清楚,这样的深井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活命! 扭头看着施奕文说道。 “施奕文,这样压水井,会不会太耗力气了,百姓用它能浇几亩地。” “陛下,这样压水的话,压一天,浇个两三亩地还是可以的。” “一天浇两三亩,够一家人吃用了,忙活个几天,大旱之年也与寻常之年无异了。” 略点点头,朱由校又问道。 “那这井头多少钱?” “井头倒也不贵,十几斤铁,顶多也就一两银子。” “陛下,以臣看来,此物至多五钱。” 一旁的工部尚书说道。 “陛下,有此等汲水神器,应该立即推行天下,以解天下万民之苦!” 群臣无不是纷纷持笏请旨。 “臣请将此物推行天下……” 对于这样的请求,朱由校自然答道。 “准奏,工部立即将此井制法印成书册,发于各地官府,令其推行,再交予书商让其刊行天下。” 说完这番话后,朱由校看着施奕文良久,才说道。 “施奕文,你进贡此神器,要何赏赐?” 第166章 救国之物(第一更,求订阅) “要何赏赐?” 面对皇帝的问题,施奕文想了想,说道。 “臣有一个不请之请。” “你只管直言。” 皇帝的话让诸臣无不是心生羡慕,这几乎是等于告诉他,让他任意开口要赏赐了,可这小子又会要什么赏赐呢? 在众人好奇的功夫,只听到施奕文说道。 “臣请朝廷在推行压水井的时候,一并推广种植红薯。” “推广红薯?” 朱由校诧异道。 “红薯又是何物?” 别说朱由校不知道,其它人同样也不知道,也是一脸懵逼的模样。 其实天启六年的时候,红薯,也就是“番薯”已经传入中国数十年,它传入中国是有据可考的,是在明朝万历二十一年,有福建海商陈振龙,在菲律宾做生意。他在马尼拉发现当地有人种植有一种块状作物,大的像拳头一样,外皮是红色的,脆甜多汁,生和熟都能吃,产量高,还不挑地。于是就把红薯带回到福建。 不过这个引入路线,也曾引起过争议,毕竟,红薯也是作为食物由西班牙大帆船上带到马尼拉,又流传到马尼拉城附近农民之手,而马尼拉城附近种田的百姓本身就是明人,早在万历初年就已经在当地广泛种植,到底是不是陈振龙第一个带回本身也有争议,毕竟,除了这一线之外,还有缅甸传入云南,以及越南传入广东的说法,就像南瓜传入中国一样,也是多线同期传入。据后世考证,云南、广东、福建这三线的传入,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是齐头并进的。只是陈振龙一线的传入,史料记载更为明确翔实,且经过后世研究者多次考证评述,知名度与影响力也因之更高罢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陈振龙一线之所以被后人看重,其最重要的功绩并不仅仅只是引入,而是推广,尤其是其后人凭借着为官之便,把红薯推广到了各地。陈振龙的第五世孙子陈川桂,就把红薯引种到浙江地区。陈振龙的六世孙陈振元在为官时还带着红薯,到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区宣传红薯的好处,劝当地的百姓种植红薯。最终经过数百年的不断推扩,红薯才成为除了麦子、稻米、玉米外的第四大粮食作物。 而现在,施奕文要做的就是借着眼下的这个机会,把红薯推广到各地,把几百年的过程的缩短一下。 “回陛下,红薯原产于海外,是臣从自吕宋带到北港,目前在北港以及福建的一些地方也有百姓种植,红薯产量高,且耐旱涝,每亩产量甚至可达万斤……” 施奕文倒是毫不客气的把“引进红薯”的功劳给抢了,功劳嘛……总是不嫌多的。 还边还不等施奕文说完,那边顾秉谦就惊讶道, “亩产万斤,这怎么可能!” 亩产万斤! 一时间众人无不是惊讶的睁大眼睛,毕竟,这会即便是江南精耕细作的良田,亩产也不过三四石,也就是三四百斤。至于北方,高梁也好,小米顶多也就是一石半的产量。 别说是在天启年间,这是个天文数字,那怕就是二十一世纪,这个产量也是很吓人的。 可这是事实啊! 甚至在清代《金薯传习录》的记载中,也特别强调它的产量极高,“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当然了,这难免有些夸张,但它的产量很高却是事实。 “施大人,这,这,亩产万斤,口出狂言可是欺君啊!” 听他这么说,施奕文都懒得理他,口出狂言就是欺君了,什么道理啊,当然了,亩产万余斤不过只是夸张,当然了,施奕文的红薯是从超市里拿来品种,它的产量更高,万斤不过是正常的亩产量,但那是在化肥加成的前提下,没有化肥的话,五六千斤应该没问题的。 “黄尚书,你是福建人,可曾听说过这个亩产万斤的红薯?” 被问到黄克瓒一听,便摇头说道。 “不瞒陈大人,我已经离乡多年,兴许是这几年刚引进的。” 听着黄克瓒一口福建官话,施奕文只是微微一笑,天启六年的福建人不知道红薯,简直是再正常不过。 历史上,红薯在中国的传播是极其缓慢,按《金薯传习录》记载,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陈振龙在福建试种成功,此后也得到官方推广,救荒效果明显。而到乾隆十年(1745年),其后人陈宏谋还在陕西花大力气推广甘薯,以预防饥荒。而据《陕西省志》描述,甘薯虽然在乾隆年间被引进到了陕南,但是直到嘉庆年间才被引种到渭南地区,而且一直都是零星种植,前后两百年的扩广,也就是这模样。 这也是为什么施奕文想要借中央层面的力量加以推广的原因。 “亩产万斤,那必须是上等田,而且百姓勤于耕种,要施很多肥,正常情况下,五六千斤应该没有问题的。” 施奕文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道。 “亩产五六千斤!” 朱由校惊讶道。 “施奕文红薯到底是什么模样?” “臣随身就带着。” 说话的时候,施奕文就取出了一个胳膊粗细的红薯,他可一直带着的,老沉了。 “这就是红薯?” 别说是其它人惊讶,就连身为福建人的黄克瓒也是一样的惊讶,虽然施奕文说在福建也有人种植,可是他真的没有听说过。 “黄尚书确实没听过这样的好东西?” 面对旁人的问题,黄克瓒连连摇头道。 “我要是知道它,在山东为官时,早就此物在山东大加推广了。” 黄克瓒的语气很无奈,他可是在山东当过巡抚的,要是知道有这样的产量极高的吃食,他又怎么可能不加以推广。 他是真没听说过啊。 “黄尚书没听说过也是正常,毕竟,它也就是在少数一些地方种植而已,知道的人并不多。” 施奕文主动替黄克瓒解围道。 眼下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一个红薯去得罪任何人,毕竟还需要依靠上下一心,去推广红薯呢。 第167章 太平盛世就是红薯而已(第二更,求订 推广! 任何新作物的传入,都需要一个推广传播的过程! 而这个过程却是极其缓慢的,从陈振龙引进红薯,到等到郑板桥回家卖红薯,前后用了两百年的时间,而直到20世纪40年代,华北地区都还在不遗余力的推动红薯栽种与副食品加工,仍然在以官方为主导来推进全民种食红薯的普及度。 在未来持续几十年的自然灾害中,想要尽可能的救人,只能靠红薯,而想要让百姓种红薯,就非得靠官府的手段推广不可。 这也是为什么,施奕文会提出这个“赏赐”的原因。 “亩产五六千斤,要果真是如此,天下黎民就再无饥食之忧了……” 看着手中的红薯,朱由校感叹之余,又问道。 “那它吃起来口感如何?” “陛下,臣在上朝的时候,让家仆背了一袋子,要是陛下有意,不妨吩咐人做熟了尝尝,这东西好做,可以煮熟,也可以切片蒸熟,到时候请诸位大人都尝尝。” 施奕文这边话音刚落,朱由校便说道。 “准奏,” 然后他又看着众臣说道。 “今天上朝的时候大家肯定都没吃东西,就与朕一起尝个新鲜吧。” 众臣自然是纷纷谢恩,而在谢恩之时,他们自然也对红薯好奇起来,尤其是家在北方的大臣,像冯铨凭着自己与施奕文有过数面的交情,就匆匆上前问道。 “施大人,这个什么红薯,真的能亩产千斤?” “真的,” “真的不挑地?” “不挑地,可以种在院子里、墙角下,沟边地头都可以种,要是逢着大旱的时候,百姓只要种上一两亩,就足以保证一家人不至于挨饿。” 施奕文的话声不大不小,传到众人的耳中,在众人惊讶时,朱由校则问道。 “这个红薯看起来就像萝卜似的,这百姓种它平常又如何存放?” 不得不说,朱由校的这个问题,让施奕文甚至感觉有几分惊讶,为什么? 因为这正是红薯在中国得到普及,而同期或者稍晚传入中国的土豆,因为存放问题,不受百姓待见,始终没能普及成为主粮。当然土豆没能成为主粮,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土豆退化,有农民将它的退化称之为“一年大,二年小,三年不见了”,即便是直到21世纪,这也是不可避免的。相比于土豆需要地窖才能长期储存,红薯的存放就非常简单,这也是施奕文选择它的原因,毕竟,历史上,百姓选择的也是红薯。 “回陛下,在收获之后,可以直接切片,摊在地里晒干,等晒干后,就能像普通粮食一样长期存放,即便是存放两三年,也没有任何问题。吃的时候,也和普通粮食一样。除此之外,还可以挖地窖存放一些新鲜的,整个冬天都能吃到新鲜的红薯,就像咱们一会吃的红薯那样……” 终于,红薯上来了。 几十张桌子,就那么摆在殿前的广场上,尽管桌上摆放着简单的饭食,可最让人们期待的还是红薯。 它的味道到底如何? 当喷香的红薯上席时,看着盘子里的蒸熟红薯片,朱由校直接拿起筷子夹了一块。 吃到嘴里,香甜软糯的口感让他的眼前一亮,惊讶道。 “这……可真甜啊!” “这味道可真不错!” 一时间半天没吃东西,早就是饥肠辘辘的众人就像是吃到了什么山珍海味似的,无不是惊讶于红薯口感。 这味道简单不要太美好啊! 确实,别说是对于平时很少吃到甜食的普通百姓,就是在二十一世纪,红薯还是可以凭借他香甜的口感征服不少人。 几十斤红薯说起来多,可分给众人,甚至还不够填牙缝的,人均一片而已,瞧着众人意犹未尽的模样,施奕文便说道。 “不知诸位大人以为红薯的味道如何?” 答案自然是一片称赞声,不仅仅是因为味道真的好,他们是真的饿啊。甚至在称赞之余,他们干脆还直接了当的问还有没有红薯。 没吃够啊。 不过在众人意犹未尽的时候,工部尚书黄克瓒就主动凑到施奕文那边询问道。 “施大人,这红薯怎么个种法?不知施大人那边是否留的还有种子?” 当过山东巡抚的他,自然知道,这样不挑地还耐旱的东西,对百姓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不再挨饿,不再有人饿死! “要是施大人那里还有种子的话,不妨分给黄某一些,黄某把它送给山东同僚,让其推广,施大人不知道,这些年山东百姓日子过的苦啊!有了这样亩产几千斤的红薯,即便是赤贫之家,也能吃饱饭了,不用再挨饿了。” 天下的百姓,人人都能吃饱肚子,这就是盛世啊! 瞬间,皇帝也罢,大臣也好,嘴里残留的红薯泥反而变得更香了,这能不香嘛! 盛世啊! 皇帝昏庸如何? 百姓能吃饱饭就是盛世了! 诸臣皆是奸佞又怎么了? 百姓不饿肚子,路上没有饿殍,这就是妥妥的盛世啊。 别说,中国古代评价盛世的标准是什么?就是这个标准,只要百姓能吃饱饭,只要他们不饿肚皮,那就是盛世,至于什么辽东?不过就是癣疥之疾。 别说是他们了,就连魏忠贤瞧着盘子里的那点红薯泥,也是两眼放光啊,他出身贫苦,当然知道能吃饱饭对百姓意味着什么。 红薯这东西在他九千岁的推动下推广到全国各地,那他魏忠贤岂不是活民无数的贤臣。 那怕就是那些不开眼的东林党,还有同情他们的人,再怎么忽悠天下的老百姓,只要老百姓能吃饱饭,只要老百姓知道,知道他魏忠贤的这份功劳,那他就天下第一贤臣。 心急如此难得的扬名之机,魏忠贤急急于一旁说道。 “皇爷,这压水井和红薯可都是活民无数的好东西,可得让各地官府好生劝导了百姓打水井,种红薯。” 他的建议自然引得一阵附和,他们并不是附和魏忠贤,而这两样东西确实香啊,尤其是红薯,简直香的让他们有些忘乎所以。 第168章 人人都爱虚名(第一更求订阅) 其实,那怕就是奸臣、贪官心里头也有一外名垂青史的梦想,尤其是太监,一样的爱名。 其实,好名声谁不爱呢? 就是工部尚书黄克瓒讨好种子,一边是为了让山东百姓吃饱饭,可另一边未尝没有邀名的心思。 好名声人人爱,就连皇帝也不免俗。 朱由校也爱啊! 百姓不挨饿,人人能吃饱。 这岂不就是盛世。 天启盛世! 心里冒出这个词的瞬间,朱由校瞧着施奕文的目光都发生了变化,这小子那里是海外来的愣小子,分明就是他的福星。 不对,是大明的福星啊。 他献出压水井让百姓在大旱有了一线生机。献出的红薯又让百姓能吃饱饭。 欢喜之余,听到魏忠贤的建议,那会有不同意的道理。 朱由校立即答道。 “理应如此!顾秉谦内阁可速办此事,万万不可耽误了。” 在朱由校的话声落下时,自然是一片山呼,圣明之声在皇极殿前的广场上回响着。似乎在这一瞬间,皇帝变成了明君,大臣成了贤臣。 可不是嘛,百姓能吃饱饭,可不就是妥妥的盛世。 嗯,吃糠喝稀都是盛世的标准了。 能吃上红薯那可不是盛世中的盛世。 当然了,作为功臣的施奕文功劳自然没有被埋没,心情大好的朱由校,一开口就赐了他白银千两,追授先人官职诸如此类的赏赐之后,官位还是那个宣慰使的官,嗯,这个官好,土皇帝啊,就是拿着一品大员,施奕文也不乐意去换。 不过,魏忠贤的脸色似乎有点儿不对啊! 谢恩时,魏忠贤的脸色让施奕文的心里“咯噔”一响,他顿时明白了,这人是忌讳上了自己,这可不是好事,毕竟,将来很多事情还是要仰仗他的。 其实相比于皇帝的欣赏,施奕文才不想趟大明朝的这池子浑水呢。他也就是关心这池子水里的鱼,不想他们饿死。至于池子里的那群王八的死活,和他有个屁关系。 这池子里头,水深王八多,还是少沾为妙,要是池子漏的不行了,正好换个船主当当倒也不错。 但是在船还能走的时候,还是得讨好一个总管。 得,当天晚上,施奕文就拎着东西去拜访魏忠贤了,和上次门房侯见不同,这次到门房显然是得了吩咐,直接被领进了书房。 前脚刚进书房,就听到魏忠贤说道, “你小子行啊,献了这么两个好东西,皇爷这下可是高兴坏了,今个儿一下午,都在那念叨着你小子的好呢,好嘛,这事好嘛,就连咱也跟着高兴极了。” 话里说的是夸,可道的却是刺,尤其是魏忠贤不咸不淡的话语,更让施奕文心里跟明镜似的。 “九千岁,这事是下官疏忽了,先前应该和九千岁您打个招呼才是,不过下官当时寻思着,东西是好,可再好的东西,只是搁在宫里头的,那又是什么好东西呢?九千岁有所不知,就像红薯那样的好东西,早在万历年间的时候,福建巡抚就下令推广过,用于救济时荒,可九千岁是否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就连黄尚书那样的福建人都不知道红薯是什么东西?” 施奕文的话倒是勾起了魏忠贤的好奇心,于是他便问道。 “哦?这是为何?” “回九千岁,这事说起来再简单不过,官府推广,无非就是印出一些册子,再弄些种子,即便有了部分地区官府的推动,但是真正栽种甘薯、主动不间断传种甘薯的还是农民,只是这种途径,难以迅速传种红薯传播到庞大的帝国各地,毕竟,种苗的传播、种植技术的推广都需要时间。况且,引进新的作物,虽然可以让百姓糊口,但是大明不少农民都是租种地主的土地,他们缴纳的地租可都是高粱、小米、稻谷,要是红薯只能用于自家糊口,那百姓自然也不会积极种植……” 对施奕文说的这些,出身民间的魏忠贤当然能够理解,官府办事,什么时候办利索过?让他们推广东西,不过也就是说说而已。红薯不能交租的话,百姓顶多也就是在地头墙角种点糊口。 “这么一说,难不成这事就是白欢喜一场了?” 魏忠贤的眉头一皱。 “似乎只有压水井还算凑和,有了图样,还会有铁器作坊去制,可这红薯……这是能让老百姓填饱肚子的好东西啊。” 其实老百姓能不能吃饱,魏忠贤一点都不关心,他关心的是名声,别人说他是“奸臣”,可奸臣什么了?只在他能让老百姓吃饱肚子,那他就是百姓眼里的贤良,就是大明的功臣! 到时候,不用地方上的官员们拍他的马屁,就有百姓主动给他立长生牌位。 好名声,谁不喜欢啊。 可要是白欢喜一样,那这事……心里肯定不舒坦啊! 心里患得患失的功夫,魏忠贤突然直视着施奕文,说道。 “你小子说出这些话来,肯定有你的后手吧,来,快给咱家说说。” 魏忠贤的语气那是一个亲近,能不亲近嘛,眼前的这小子可是能让他名垂青史的主啊。 别说是亲近了,就是让咱家服侍他都行。 其实,越是像魏忠贤这样的太监,就越在乎名声,毕竟,他没有子孙啊,可他们的太监身份,注定他们落不到什么好名声,毕竟,没有人能瞧得起他们这些身体有缺陷的人,好像他们这些太监天生就是“奸佞”似的。 所以,相比于名声,那个可望不可及的东西,他们只有退而居其次了,相比于名声,银子来的更简单啊。 白花花的银子,谁人不喜欢? 可是当有好名声的时候,但凡是有机会,谁又愿意错过这样的机会? 他魏忠贤当然好名声了,当然渴望拥有名垂青史的机会了的。所以,他真的在意这件事,关心则乱的他,甚至还主动离开书桌,与施奕文平座,语气急切的说道。 “你小子就别卖关子了,赶紧得,快把你的法子与咱家说说!” 第169章 大明能臣魏忠贤(第二更,求订阅,) 瞧把魏忠贤给急的! 见他急成了这副模样,施奕文倒也没有再卖什么关子,毕竟,他谋划的事情还要靠这位九千岁呢。 要说阉党,不,要说魏忠贤有什么好处,就是他贪财,可他办事!这样的人,绝对比嘴炮可靠,只要是他愿意收银子,愿意拿好处,就表明,他愿意办这件事。 要是让那些嘴炮主持移民,估计还没移呢,他们肯定会就“神州之民焉能赴番邦乎”,然后找出种种与制不和的理由来,等他们嘴炮打完了,估计美国差不多从不列颠独立了。 这种事情,古今中外,绝不罕见。 嘴炮能不能救国,没见过,但是嘴炮们肯定能误国。 所以,相比东林党等所谓的“正人君子”,相比他们的嘴炮,施奕文宁愿和阉党“同流合污”,为了达到一个高尚的目的,手段嘛……也是可以接受的。 “其实,这事说起来倒也简单。” 施奕文则说道。 “九千岁,古往今来,作物推广不易,这个不易,不仅仅是推广的速度,更重要的是要让天下的百姓接受它,想让百姓接受一种东西,就必须得让他们看到好处,您说是不是九千岁。” “没错,没好处的事情谁干啊。” 魏忠贤连连点头道。 “对,想让百姓种红薯,就得让他们看到种红薯的好处。” “这种红薯不是能吃饱吗?” “然后呢?” “然后?” 魏忠贤懵了,他不解道。 “能吃饱不就行了吗?” “可百姓要的不仅仅是能吃饱啊,” 施奕文都懒得搭理他,当百姓是猪呢。 “况且他们不能总吃红薯不是,那玩意吃了会胀气的。想让他们主动的去种红薯,就非得在地主身上作文章。” “在他们身上做文章?” “对,就是他们!” 施奕文冷笑道。 “他们要是不认红薯,百姓自然不会种太多,可要是他们认了,百姓自然也就会种。” “这是为啥?” “能交租!” 施奕文说道。 “要是天下的地主,都愿意收红薯干作地租,又何愁天下的百姓不种?” “可照你说的,那红薯吃多了会胀气,那些人收了租,不还是为了卖嘛,他们又不傻。” 红薯干能交租的话,百姓自然乐意种,可魏忠贤当然也知道,地主们肯定不乐意收这个,这个不好卖啊。 “他们是不傻,可要是他们也能从中占到便宜呢?” “这怎么说?” “九千岁,您看啊,要是官府定下一个规矩,地主收租收7成精粮,三成粗粮的话,那三成也就是红薯干,要是按原有的三成收,地主肯定不乐意,可要是这三成粗粮翻倍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没有利益的事情,没人愿意干。而施奕文这个“粗粮翻倍”的办法,其实就是借鉴交公粮的经验,粗粮也是翻倍。 “粗粮翻倍……似乎也行,不过这一亩地能收多少红薯干?” “大体上4斤红薯晒一斤红薯干,一亩地至少能收千斤左右的红薯干,即便是交个一两百斤红薯,百姓也是乐意的。” 不等施奕文往下说,魏忠贤就说道。 “何止是乐意啊,估计都连做梦都在笑,天底下谁家收的租子没有四成?搁北直隶,即便上等水田,一亩地不过也就出一百五六十斤高梁、小米,交上六七十斤的租,自己还能剩下多少?可要是换成红薯干,一亩地才交一二百斤,自己还能剩下八百多斤呢,这地租才划多少,还不到两成,这样的好事,谁不乐意。而且地主也乐意啊,这红薯干再便宜也不能比高梁小米便宜一倍吧,他们也能多挣一点,嗯,这可是主佃皆利的大好事!” 算完账之后,魏忠贤是那个高兴啊,瞧着施奕文的目光那是更加的亲切了。 “九千岁说的是,主佃皆利,这推广起来,自然也就无往而不利了。” “对,对就是无往而不利,甚至都不用官府去办,百姓自己就抢着种了。” 突然,魏忠贤顿了顿,摇头说道。 “不对,这事还真离不了官府,官府得去和地方的乡绅地方去商量这事,而且还得把种子发出去,确实离不开官府啊,可那帮子人办事,实在是不让人放心啊,你不是说福建那边都弄几十年了嘛,结果种的人还是不多。” 魏忠贤的长叹,让施奕文笑道。 “所以,这事就得另辟蹊径啊,九千岁。” 另辟蹊径! 魏忠贤的眼前一亮,看着施奕文笑道。 “你小子,就喜欢卖关子,快说来给咱家听听,这咋个另辟蹊径法。” “这事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关键是要看怎么办。” …… “……所以呢,老奴觉得吧,这件事,让地方上去做,他们也不一定会用心,毕竟,福建那边都弄了几十年了,结果也就是在建巡抚金学曾在任的时候,有几天的热劲,那阵子一过,官府那边也就没人问了。” 站在皇帝的身边,魏忠贤毕恭毕敬的垂着腰身,一一说着他的担心。 “进忠,你的担心也是不无道理,地方上的官员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估计也就是嘴上说说,说来说去,最后还是老百姓受苦啊。” 突然,朱由校觉得面前正制着的玩意不怎么香了,地方上办事不都是这样吗?他们拖拖拉拉的没关系,可最后挨饿的是天下的百姓啊! 百姓挨的不仅仅是饿啊,到时候,肯定还会是影响到老朱家的天下的,可作为皇帝的他,面对这种情况,却又是无能为力,他能怎么呢? “进忠,你说,朕该不该像当年神宗皇帝那样,像派矿监似的,派内官出去。” 这个念头刚一闪现,朱由校就摇头说道。 “事情不能这么办,这么办了,必定会引得天下臣民不满,那怕就是好心去办好事,到他们的嘴里,都能变成坏事,哎……头痛,头痛。” 揉着太阳穴,朱由校是心烦啊,碰到这些事情能不心烦吗?还是干木匠活舒服啊…… 第170章 贤臣魏忠贤(第一更,求订阅) 头痛,这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在头痛的时候,朱由校同样也在等着,等着魏忠贤的建议,毕竟,他说了这么多,肯定会有解决的办法。 要不然,魏忠贤是绝对不会说这么多麻烦事的。 “皇爷大可不必为这事头痛,这事说起来倒也简单。” “简单?怎么简单了?你说来听听?” “皇爷不妨先在宫里头辟一块地,地方不要多大,三分地也就够了。” “哦?这地种来干什么?” 朱由校看了一眼魏忠贤,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当然是用来的种红薯了,这样一来,这红薯就变成了宫里独有的宝贝,而且还是皇爷您亲自种下的。” 魏忠贤鞠着腰身回忆着昨天施奕文和他说过的那些建议。 “嗯,嗯,这样一来东西也就稀罕了,然后呢。” 魏忠贤的建议让朱由校连连点头,这就是想要借皇家的名头,这样的事情是好事,当然要借了。 “然后自然是请那些即将下派地方的官员一起种地了,借此教授他们如何种植红薯,如何育苗,等到忙活完之后,每人再赐红薯种数斤,令就任后种植,皇爷,那些刚刚下派地方的知县、知府,必定都希望作出一些政绩的,他们到了地方后,必定会种下红薯,一来是告诉地方上乡绅,他们曾进过宫,得了皇爷赏赐,深得圣眷,二来呢?让乡绅们知道,红薯是好东西,就连皇爷您也爱吃,而且还专门赏赐给朝中的贤臣,到时候,乡绅们又焉能不想办法索要种薯?” 魏忠贤在说出这些话时,心里都禁不住又佩服起施奕文那小子了,那小子行啊,居然想出这样的办法。 “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进忠,你这个办法好。” 朱由校点头赞赏道。 “皇爷,不仅只是这样,您赐种薯的时候,可以让那些个官员种下后,记下产量,然后书信回宫,这信不用经内阁,直接递交到皇爷面前有,如此一来,他们必定不敢怠慢,不但会在衙门里精心种植,甚至还会派人看守,外人看到当官的都这么看重它,必定以其为好物……” “嗯,越是这样故弄玄虚,百姓就越希望得到它,如此一来反而有奇效。” 称赞之余,朱由校的心里也犯着嘀咕。 “这是魏忠贤想起来的办法?” 显然,这绝对不可能是魏忠贤想的办法,他压根就没有意识到那个“书信禀报”意味着什么,可作为皇帝的朱由校,却深知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地方官员可以绕开寻常渠道,绕开内阁,绕开司礼监,直接给皇帝书信。 他们的书信中并不一定只有红薯的产量,肯定还会有地方的事务的,有了他们的禀报,这天下还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自己?想通其中的好处后,朱由校的心头不由的一惊,出这个主意的人,是真正的心在社稷啊!那怕就是锦衣卫,也不一定有那些地方官更了解地方,他们的秘信才是大明最真实的一面啊。 这那里是什么“红薯信”,分明就是借着红薯的名头弄的“秘折奏事!”,朱由校相信那些官员肯定会发挥它的作用,因为这是他们在皇帝面前展示自身的机会! 这个办法很好! 其实,那怕就是施奕文,也没想到自己随口的建议,会在朱由校的心里掀起这样的波澜,当然更没有想到原本只是起到督促作用的书信会演变成“红薯秘奏”,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有了它的存在,皇帝不至于变成瞎子聋子。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到那时肯定有乡绅千方百计索要种薯,有了乡绅们带头,百姓们自然乐意种植,待百姓开始种植时,再由官府出面,与乡绅、地主们协商,准百姓用红薯干交租。” 见皇爷高兴,魏忠贤又说道。 “皇爷,除了让官员去办之外,明年乡试时,各地士子云集京城,待到乡试结束之后,皇爷大可以格加恩赏,念他们赴试不易,把红薯种赐赏给他们,让他们好生种植、好生推广,惠及家乡百姓,这些士子来自全国各地,他们把种薯带回去,自然也就带回到全国各地了,” 要是说先前的建议,还让朱由校有些怀疑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也不再怀疑了,这绝对不是魏忠贤的主意。 但是这个主意好啊! 明年进京城赴考的士子岂止万人,他们来自全国各省,虽说不是每个县都有吧,但是每府必定都有几位,把红薯赏给他们,自然也就可以在一夜之间,把红薯传到大明各地。 “……虽说百姓们不能迅速受益,可那些士子回乡后,必定会以红薯向乡亲炫耀,炫耀这是皇帝的赏赐,将来百姓们受到实惠,也必定会感激皇爷大恩大德。” 当然,也会感激我魏忠贤了,毕竟,这可是咱家提的建议,到时候,百姓们肯定会给咱也立长生祠的,等到那时候,咱魏忠贤可不就是千古贤臣! 想到这,魏忠贤的心里那是一个得意啊! 咱老魏当太监怎么了? 你们那些个读书人一个个的读着圣贤书,又怎么了? 咱老魏是太监,可咱那也是做好不少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就像这红薯吧,这可是能活命千百万人的好东西啊,你们那些读书人,拿到手里都几十年了,怎么了?怎么了? 天下的老百姓谁知道了? 屁用没有,到最后,不还是咱老魏的功劳,咱老魏那才是大明的大贤臣啊!流芳百世的那种! 心里得意之余,魏忠贤甚至开始寻思着,回头是不是应该让人写本书,好好写写咱老魏的功劳,至少这传红薯的功劳得大书特书,然后在老家再建个祠堂,让所有人都瞧瞧,咱老魏虽然是太监,可那也是能办事的人。 也就是在魏忠贤的心里各种念头浮想联翩的时候,在他暗自激动的时候,突然皇帝轻飘飘的一句话,传到他的耳中。 “进忠,这些法子都是你想出来的?” 第171章 腹黑皇帝朱由校(第二更,求订阅) 皇爷的随口一问,让魏忠贤的心里不禁一紧,难道皇爷猜出来了? 这位爷是贪玩了一些,可魏忠贤从来不敢把皇爷当傻子,这位爷有他精明的地方啊。 “皇爷,老奴……” 不等魏忠贤说话,朱由校就摆手说道。 “好了,其实,谁想出来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事情办好就行,能让天下百姓收到好处就好,行了,进忠,司礼监那边还有许多事呢,好好办事,莫要欺朕。” 轻飘飘的一句话后,朱由校又对一旁的小太监吩咐道。 “一会去容妃那吧。” 其实,朱由校并不是去看容妃任氏的,而是去年看他的儿子,尚未周岁的朱慈炅是他第三个儿子,前两个儿子一个生下是死胎,一个早夭,对于身位皇帝的朱由校来说,他一直很看重这个儿子。甚至早就有了,一但儿子满周岁,就立为太子的想法。 到了容妃宫中,见到不过只有十个月的儿子已经能站起身来,心情大好的朱由校甚至都没有理会容妃等人的行礼,而是直接过去与儿子戏耍起来。 一时间,殿中尽是一片欢笑,谁能想到堂堂一国之君,居然会坐在地上与婴儿玩耍,不过婴儿的精力有限,玩了一会后,很快就打起了哈欠,朱由校居然主动抱起了孩子,在哄着儿子睡觉时,他看着儿子渐渐的睡着时,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炅儿啊,你要快些长大啊,等到你长大的时候,到时候,咱大明就和过去不一样了,你不知道啊,打从世宗起,咱们大明朝就一天没有清静过,到神宗那时候,这朝廷里就乱哄哄的,就连辽东也没了,他们说辽东没了,是兵祸,可其实啊,还不是因为朝议之争嘛……” 把儿子抱在怀里,轻轻晃着胳膊的朱由校,看着儿子的目光充满了慈爱。 “这两年,朕用魏忠贤,为啥要用他?还不是因为朝事,他们说的朕用阉宦,可朕倒是想用他们,可他们一个个的争也好,吵也罢,争的不是国,吵的也不是事,现如今的大明朝,那能容得他们这么争来吵去的,再这么吵下去,祖宗的江山可就完了,不是你爹我做亡国之君,就是你做了,那可是对不起祖宗啊!” 也就是在面对儿子的时候,朱由校才能说出,不对,才能想出他的心里话,这是为他内心处,绝不会示人的一面,至少绝不会示予外人,那怕就是在妃子的面前也不会展露内心真实的想法。 “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其实,用谁不用谁,都是皇帝说的算,可是皇帝不能随心所欲啊,当年世宗不能,神宗也不能,你爹我更不能,人家说世宗那会严崇独掌朝正,可又有什么用呢?即便是严崇和司礼监一起联手,在世宗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纵使他海瑞再刚猛,最终能做的也只有“死谏”;掌管天下二十年的严党,最后也就是皇帝一句话就废了;权倾一时的“老祖宗”吕芳,说贬也就贬了;这些都是皇帝一句话的事儿。” 随后,朱由校又叹口气。 “说是皇帝一句话的时候,但皇帝却也不能随心所欲。该妥协时皇帝就得妥协,该买的账皇帝也得买,当年世宗不恼海瑞吗?但是他杀不了他,也杀不得,杀了他,因为即便是皇帝也得倚仗官员去治国,大明这么大,总不能什么事,都让咱们爷俩上吧。” 盯着儿子安祥的睡容,朱由校都不知道为什么在心里和儿子说这么多,或许是因为太压抑了。 “世宗用严崇的时候,说是严党独揽,可大家也知道,未尝没有世宗的意思,所以,世宗用起来严崇也是束手束脚的,神宗用阉宦去收税,落下了多少骂名?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世人都知道,世宗精明,神宗聪慧,所以有些事情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看着党争不断,看着朝政混乱,即便是用一方,打一方,也只能让一方罢官,到了地方上,继续发动舆论清议,大明的朝政就是这样败坏的……” 朱由校的目光闪出一道厉色。 “可你爹我不能当亡国之君,也不能把这样的天下交给你,所以我用魏忠贤,他市井出身,做事没有底线,他想揽权,就会去杀人,他的私心会让他心甘情愿的去做那把刀,天下的骂名都落在他的身上,你爹我也就是……” 就是什么呢? 昏庸? 朱由校的心里哑然一笑。 “那是因为你爹我需要那把刀啊!等将来,你大了,你就明白为父的苦心了,可千万千万别被别人给忽悠了,那些个文官也罢,宦官也好,说到底,都有自己的私心,那怕就是海瑞,当年“死谏”的时候,也有他的私心,他是算准了世宗不会杀他,可现如今,谁敢保证,魏忠贤不会杀他?” 朱由校的那双黑眼睛里闪动着亮光,谁能想到,打从他登基以来,所做的一切,都不过只是在演一出戏,演给谁看?自然是演给全天下的人看。 魏忠贤杀东林党数人,背负了天下的骂名。可杀的还不够啊,那些被罢官的人还在地方上继续发动所谓的清议,想要借助舆论东山再起,但是朱由校是不会给他们那个机会的,魏忠贤更不会! 这次逆案是机会。 对于这一切,朱由校都是默许的,他甚至在暗自期待着魏忠贤扩大化,因为只有如此,才能让大明朝政混乱消停下来,让朝政不至于像前几年那样,陷入纠扯不断的党争之中。 “乱世用重典啊……” 朱由校自言自语道。 “可用重典,也得先理清楚一些事情,骂名……” 先让别人去背吧! 恰在这时,一旁的容妃说道。 “陛下,炅儿已经睡下了,是不是先交给**放到床上。” “不用,朕自己放……” 朱由校笑道。 “往后,朕会常来这里的,常来陪陪炅儿,忙过了这阵子啊,朕可以轻松不少了……” 第172章 朱由校的工具人 (第一更,求订阅) 次日,和往常一样,在听着司礼监秉笔太监王体乾念奏折时,朱由校仍然做着他喜欢的工匠活,似乎他从来都不喜欢朝政,但,他每天都让王体乾念奏折给他听。 “又有人弹劾魏忠贤借逆案,大兴冤狱了。” 将手中的工具一丢,朱由校问道。 “体乾,你怎么看?” “皇爷,老奴只管按皇爷的吩咐办事。” 王体乾鞠着腰身说道。 “那,你就去趟魏忠贤那,把那几份折子给他,他知道该怎么办。” 这几份奏折到了魏忠贤那,会引起什么后果,朱由校非常清楚。但这正是他要的结果。 做为皇帝,他确实做到了世宗、神宗那两位没有做到的事情——把文官集团变动玩物。他就像是一个导演似的,远远的看着,看着那把刀去剃清文官集团。 皇帝不能随心所欲,众怒难犯之下,不能把自己处于众叛亲离的地位。 但是有的人却可以为所欲为,只要给予他权力就行。 对于出身市井的魏忠贤来说,他打击对手从来都没有底线的,他也不需要遵守所谓的“文官底线”,什么流放啦,什么罢官了。 实在是太寻常了,对于魏忠贤这种曾于市井混迹多年的人来说,他知道那些人一但东山再起意味着什么。 死路一条! 别人死好过自己死。 这样的人,正是朱由校所需要的,他需要这位东厂主事去办这些事情。 “老奴遵旨!” 看着王体乾,朱由校叹道。 “体乾,让你委屈了。” 朱由校说的委屈,指得是王体乾在魏忠贤面前的地位,实际上,根据惯例,担任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王体乾,职位在东厂主事太监之上。 唯独到了王体乾这,却发生了变化,他甘居魏忠贤之下,所以魏忠贤毫无忌惮。杨涟弹劾魏忠贤的奏疏进呈后,朱由校命王体乾朗读,王体乾略过奏疏里重要的话不读,于是杨涟受到谴责。外人都将此事作为证据,证明此人对魏忠贤的依附是明目张胆的。 可就这么一位“蒙蔽圣听”,而且稳居魏忠贤头号心腹的角色,在崇祯继位后,也不过只是革职回家而已,而魏忠贤其它的心腹却是一下被杀。 为什么他活了下来? 因为这个司礼监掌印太监,压根就是奉天启皇帝的令,听命于魏忠贤的。 嗯,天启在魏忠贤那玩起了无间道。 “给皇爷办差,谈不上委曲!” 王体乾笑道, “倒是皇爷,天下有谁懂得皇爷的心思,知道皇爷受的委屈,老奴的这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 看着皇爷,作为其心腹之臣的王体乾自然知道,皇爷这几年在想什么,遭了多少累,又给自己揽了多少污名,为什么会这样? 不还是为了大明的天下吗? “哎,与天下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 朱由校长叹道, “再等等吧,体乾,再等几年,等几年……也就差不多了,到时候,你也不用像现在这样奉诚着他了,被人那么使唤着,确实挺不舒坦的。” “老奴等着呢!等着皇爷中兴咱们大明朝呢!到时候,皇爷也能轻松一些了。” 王体乾的话,让朱由校笑道。 “其实,现在倒是挺轻松的,我这个皇帝,也就是玩玩木匠活而已。” 说罢,他就将桌上的工具拿到手里。 “可木料用上之前,要先削平了,自己用手削,非但削不动,而且可能会伤到手,还是得用刨子啊,你去吧……” 看着皇帝用刨子轻松的剃平了木方,王体乾心底微微一笑。 他知道,魏忠贤就是陛下手中的刨子。 只是很多时候,刨子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他们只以为自己足够锋利,能刨平世间一切,却完全不知道,刨子所有力量都来自于主人。 在主人弃之不用时,所谓的刨子,也就是被扔到炉膛里头升火的材料罢了。 又一次,王体乾亲自来到东厂,隐约的他似乎听到了一阵阵惨叫声,对此他就像是没有听到似的,径直去见魏忠贤。 这边一见面,那边刚把奏折交给他,就听魏忠贤冷笑道。 “就那些人,居然还想造咱家的反,这事再简单不过,无非就是在口供上加几个名字而已!” 在自己人面前魏忠贤当然不知道掩饰什么。 “就是,不过就是自不量力而已。” 王体乾说道。 “厂公,不知道厂公又审出了多少案犯?” “又有十几个人招了,他们咬出了六十多个同党,其中有十几个在南京那边为官的。” 魏忠贤面露微笑,想起另一件更开心的事的他,不禁说道: “对了,南京那边这次也咬了人出来,上次咱把不少人都赶到了南京,他们到了那边也不知愧改,可恶的是他们还在奏疏中大骂我等是奸佞,真是岂有此理!这次正好了,把他们一网打尽!” 点点头,王体乾说道: “朝臣和地方大员们一直都有联系,不过这事厂公得谨慎一些,毕竟地方大员毕竟是封疆之吏。” 魏忠贤轻蔑地道: “哪里是什么大员?也就是一些闲散官儿,这些人正好一网打尽了,咱家也乐得清静了。” 说到这儿,脸色渐渐发青的魏忠贤,满面怨毒地说道: “最可恼的就是这些人,他们在地方上污名咱家,败坏咱家的名声,也不看看他们一个个的办了什么事,这次非但要把他们给一网打尽了,就连同上次的那些漏网之鱼,也要一网打尽了!” 瞧着魏忠贤手掌按在桌上,额头上青筋暴起的模样,王体乾心知,这位九千岁是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而这正是皇爷需要他做的事情。 “厂公,一网打尽归一网打尽,不过要是杀的人太多,皇爷那边恐怕也不好交待啊。” 王体乾提醒道,他知道陛下需要那把刨子,可也觉得不能杀太多的人,毕竟,杀的人太多,有时候不见得能解决问题。 魏忠贤笑道。 “放心吧,我知道该怎么办!等回头我会向皇爷禀报这事的。” 第173章 世间再无张居正 (第一更,求订阅) 天启六年的六月,对于大明来说,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日子。 并不是因为压水井这样的抗旱神器,也不是因为有红薯的横空出现。而是随着“王恭厂刺君逆案”的审理,锦衣卫缇骑四出,当天就逮捕了一百人,随后每天都有上百人被捕入大牢,非但东厂大牢、锦衣卫大牢里是人满为患,就连刑部大牢同样也是人满,至于顺天府那边同样也是关满了人,被牵涉其中的非但有许多官员,同样也有不少商人,毕竟这事本身就是晋商勾结建奴引发,而京城又是晋商盘据多年的地方,被抓的商人自然也是越来越多。 对于主审官员来说,抓到的商人越多,他们的好处也就是越多,其实一开始的时候,还有一些人反对牵涉的人那么多,但是后来面对那些被捕拿的商家家人送来的银子,一个个反而都沉默了。 为啥,有好处啊! 白花花的银子捧上门,这样的好处谁愿意错过? 前提是只有抓了人,才能得到好处。 那就抓吧! 随着涉及到的人越来越多,到了六月,这场风终于吹到了江南,先是扬州十数位晋籍盐商因为涉案被锦衣卫捕拿,抄家,然后南京六部数十位官员被抓拿至天牢,接着涉及到的人越来越多。 或许没有“瓜蔓抄”,但肯定是“瓜蔓联”,被抓住天牢的嫌犯,肯定扛不住东厂番子的酷刑,有曲打至死的,也有曲打成招的,也有攀咬他人的。 随着,攀咬的人越来越多,监狱里也是人满为患了。 不过即便如此,京城的各个大牢里,仍然天天回响着上大刑时的惨叫声,在绵衣卫大刑的招呼下,一份份攀咬的口供被递了上去,更多的人被关进大牢之中,人越来越多。 商人也好,达官显贵也罢。一个个曾经看似不可一世的人物都被抓到了大牢里。如此一来牢狱里头自然也是越来越挤,大牢时里的囚犯挤成了堆,这些人躺在这些麦秆上,绝望的看着周围,他们的双眼中充满绝望,囚犯们就这样一个挨着着一个,敞开那里。 等待着未知的命运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恶臭味,这么多人被关进大牢,在大明这是极为罕见的。 突然,这些绝望的囚犯突然骚动起来,他们站起身来看着在锦衣卫押解进来的人。 “是侪鹤……” 侪鹤,是东林领袖赵南星的别号,两年前在东林党人与阉党的党斗的失败后,赵南星被革去官职,削籍戍代州。 可谁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 “侪鹤公不是已经被流放到代州了吗?怎么又被拿回来了!” “必定是魏忠贤那阉奴想要赶尽杀绝!想要借机杀尽天下士大夫!” “魏忠贤,你这阉奴,我等与狗贼誓不两立……” 骂声、喊声在大牢里回响着,那些人无不是向赵南星行礼,活着的东林领袖可没有几位了。 从逆作乱! 这样的罪名,所有人都知道结束,无非就是死路一条而已。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被别人攀咬上的,有嘴也辩不清的他们,面对大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别人拉下水,在互相攀咬的同时,他们的心里同样也有些懊恼,而现在,看到年过七十的赵南星也被从流放地押到京城时,他们自然感觉有愧。 “不曾想今日又能见诸公,能生见诸公,实在是三生之幸啊!” 面对众人,赵南星却显得极为平静,两年前被流放的时候,他就已经看淡了,现在不过只是旧事重提而已。 只是……看着牢狱中关押着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庞,赵南星不禁长叹一声。 难道,陛下真的就糊涂到任由魏忠贤如此胡作非为吗? “陛下就不怕,天下士林从此元气大伤,国将不国吗?” 在被关进大牢时,赵南星的心里只剩下一个想法——天下士林这次之后恐怕会元气大伤,没有百年时间,恐怕是恢复不过来的。 “陛下是想用士林的元气大伤,换朝政的百年平和啊!” 在首辅顾秉谦的书房里,面对丁绍轼,他难得的说了一句实话。 “于陛下看来,自神宗末年,我大明于辽右屡战屡败,归根结底还是朝议纷纷,党争不断,督师止步有言官给事中弹劾其不思进取,糜费朝廷钱粮,久师无功有,被逼冒进,稍遭新败,又有给事中弹劾其丧师辱国,不堪为用,辽右说是败于军,不足败于朝,朝中群臣虽然不在辽右,虽不为督师,但却能左右辽右局势,即便是前线督师将领有意杀虏,但受制朝中党争,面对朝中文臣的指手划脚,历任督师非但无法实现自己的固守和进剿计划,甚至还屡战屡败,最终导致辽右尽失。” 说出这番话时顾秉谦也是禁不住长叹一口气,陛下看到的事情,他同样也看到了,可他能做什么呢? “在外人看来,我顾某人不过只是与阉宦同流合污的阉党,不过只是魏阉的传声筒,可是……” 抬头看着丁绍轼,顾秉谦说道。 “又有谁知道,现如今大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非得快刀斩乱麻的地步了?要是任由党争持续,别说是辽东难复,甚至就是大明江山也是危在旦夕啊!” “可不就是如此!” 丁绍轼长叹道。 “大明江山这些年早就到了危如累卵的境地,而朝中诸公却一心以政见而争高下,国事……国事如此,又焉能争执,他人常道,张江陵为我大明延五十年国运,可谁记得,当年张江陵为首辅十年,以独相处置朝政,如此才避免了世宗朝议纷乱的时局,虽说有人屡屡弹劾江陵,可那十年,大明总算是有了些许喘息之机,不像随后,朝中几十年党争不断,挽救危局?处处有人掣肘又如何挽救危局?” 大明的时局谁不知道啊! 无论是民间的遗贤也好,朝中诸位大人也罢,他们都很清楚,可他们又做了什么呢? “江陵……” 顾秉谦沉吟道。 “可惜世间再无张居正啊!” 第174章 皇帝的替死鬼(第一更,求订阅) 世间再无张居正! 如此一声长叹之后,顾秉谦沉默了。 丁绍轼同样也沉默了,他们两人就这么静静的坐在那。 或许,直到现在张居正仍然还未平反,可是,天下的读书人却比任何人都清楚,没有张居正的十年独相,没有他那个“独夫”把持朝政,大明恐怕早就亡了! 可是张居正是什么下场呢? 生前极尽荣宠,身后却被开棺鞭尸。 他为皇帝做了很多事情,可是最后他落了一个什么样的下场?在这种情况下,谁又愿意当皇帝的替死鬼? “世宗用严嵩为刀,乞食于墓穴。神宗之江陵,抄家鞭尸……” 顾秉谦的话声带着些许悲愤。 “他人道帝王寡情,可那次不是党争?严嵩败于党争,江陵亦毁于党争,说来说去,大明的朝政,打从世宗起就从没有离开这两个字,帝王寡情,可江陵身后要是没有所谓旧党反扑,江陵何至于如此?从此之后,为官者不敢为严嵩一意邀宠,惧乞食墓穴,为官者亦不敢为江陵,一意为国,怕身后鞭尸。” 顾秉谦的脸色渐渐发青,他的目光满是悲惨地道: “最恼人的是欲做事的人,做起事来,却要不断的过去和他们商量,可那些给事中,科道言官,却从来不顾国事,只知道邀直买名,无论如何为政,无论时局如何,他们一心只在乎所谓清名,只在乎个人名节,如此焉能持政,这样的人留之又有何用?” 丁绍轼瞧他手掌按在桌上,手背上青筋暴起,眼中满是羞恼的光芒,他当然知道顾秉谦为什么如此生气,不仅仅是因为他做事的时候,有诸多掣肘,更重要的一点是,那些人借清名发动舆论,到处宣扬他顾秉谦是“魏阉之奴”。 堂堂大明首辅变成魏阉的奴才,换成谁,谁不生气? “可,谁又敢像江陵一般专独?” 顾秉谦突然又泄了气。 “世间再无张居正,没有人会再做他了,为了天下,不顾身前身后之后,不惜开罪于天下?别人不敢,我亦不敢,陛下……” 连连摇着头,顾秉谦叹道。 “就是咱们的陛下,他也不能啊,陛下的刀子一出,朝臣离心离德,又该如何?难不成自断臂膀?” 其实,这也就是明末时历代皇帝最痛苦的事情。嘉靖也罢,万历也好,天启也行,他们都没有对朝臣真正动过手,面对文官集团,他们使终是束手无策,相比之下,崇祯皇帝却曾一怒之下连杀三十余位大臣,可即便是他快刀斩乱麻了,可是结果呢? 官员离心离德,一问朝政,不是唯唯诺诺,就是皆不敢言。 面对皇帝的刀子,文官们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沉默。 到最后是什么局面? 满清兵临京城,朝臣唯唯诺诺,不知是战是和。流寇兵近京城,朝臣皆不敢言,不知是逃是战。 到最后是什么结果?崇祯指责大臣可杀,大臣指责皇帝薄情,然后大明朝没了。 为什么会这样? 说白了,皇帝孤人寡人! 大明朝打从“土木堡之变”后,皇帝就日渐成了孤人寡人!英宗之前,军权在勋臣的手中,文臣不能插手兵事,两者同朝为官,谈不上谁压谁一头。那时候皇帝打压武将,有文臣相助,打压文臣有武将相助。可“土木堡之变”全变了样,文臣一家独大,别说是武将了,就连勋臣也得仰人鼻息。即便是嘉靖想用勋臣对抗文臣,可积重难返啊。 等到崇祯上去快刀斩乱麻的时候,他用东林,败了杀东林的人,用反东林的人,败了再杀,然后自然也就是众叛亲离了。 自断臂膀,这事……可以干,但是得分时候,没有三头六臂的时候,干起来,要命啊! “所以……” 顾秉谦压低声道。 “今上才会用魏忠贤啊!” 尽管他的声音不大,可是听在丁绍轼的耳中,仍然让他惊声道。 “啊!这,这怎么可能!” 难怪丁绍轼会如此惊讶,毕竟,在外人的眼里,这位皇爷可是昏庸到了极点,荒唐、无能,毫无主见,甚至变成了魏忠贤的木偶。 “咱们这位,登基前可是聪颖的很,几位帝师可都是夸过的,就是神宗那会,也夸过,怎么就这边继了位,那边甚至连看奏折都懒得看了,不识字?不识字,东宫的几位先生是干什么吃的?沉浸木匠之事,对朝政不闻不问,任由魏阉专权,可即便是两年前,东林六君子惨死牢狱,地方清议又说什么?今上为魏阉蒙蔽!” 道出最后一句话后,顾秉谦反问道。 “要是陛下聪明如神宗,要是东林六君子惨牢狱,会是什么结果?” “这……” 自然是皇帝暴虐了! 瞬间,许多想不通的事情,丁绍轼想通了,他的心里甚至冒出了一个念头——皇帝可真黑啊! 不对,是天启皇帝可真是心黑啊。 即便是杀人,也要假别人的手。 “天下的文官不会再有人做严嵩,因为他们不想乞食墓穴,也不敢再做张居正,因为不想身后抄家鞭尸,所以,你也好,我也罢,咱们说到底,虽然心急着国事,可也就是如此了,你丁绍轼可以事到临了一死报君王,可你愿意押上全家的性命,去得罪全天下的读书人做个独相吗?” 去得罪全天下的读书人做个独相吗! 谁敢? 没有人敢! 张居正之后世上就再无张居正了! 丁绍轼苦苦一笑,摇了摇头。 “这么说,咱们的这位,是想用魏阉来当这把刀,把天下的事情犁个清楚了?” “犁不清楚!” 顾秉谦摇头说道。 “只能说,让朝中少些掣肘,两年前,虽说重创了东林,可你我都知道,在地方上,东林的影响力仍然很大,现在朝中看似平静,可是党争随时都有可能复起。” “既然如此,那顾相为什么有意打压魏阉诸人?” 丁绍轼反倒是有些好奇眼前的这位首辅了。 “因为……我不是阉党!” 顾秉谦直接了当的说道。 第175章 太监杀人也不用刀 (第二更,求订阅 我不是阉党! 其实,除了卖身投靠魏忠贤的几位,包括顾秉谦在内的,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阉党,他们过去可能是站在东林党对面楚党、齐党等士大夫团体,他们不过只是借魏忠贤的势,去打击东林党而已。 但是在清议中,却把他们说成“阉党”,所谓“阉党”本身就是借助“阉”这个字来打击政敌,是为了告诉天下人——你看这人毫无廉耻之心,居然甘心充当阉宦的走狗。 毕竟,从古至今,阉人就没有好名声。 对此,丁绍轼当然很清楚。 “顾相当然不是阉党,现在虚与委蛇,不过是想借魏阉的手理清朝政而已!” “这天下只有我借吗?” 顾秉谦摇头说道。 “眼下,魏阉借“王恭厂逆案”想对东林以及地方清议一网打尽,虽然天下士林必定深度其害,但可以肯定的是,此事之后,天下势必会为之一靖,士民寒声之时,朝廷理政也会顺手许多,非如此,不能挽时局……” 没有了党争的大明是什么模样? 丁绍轼是很好奇的,但更多的是期待,他之所以会欺待,这是因为为官几十年来他亲眼目睹了党争对大明朝政的毁灭性打击。 “几十年来的,朝廷党争不断,朝中当政即便是无意党争,也不得不卷入其中,又有几分精力做事?而朝中诸人,无不是党同伐异,以所谓“清议”裹胁朝政,以至于做事者不能做事,党争不在,至少……总能做上几年的事情,然后……” 顾秉谦长叹道。 “我成不了独相,能给天下再争五十年太平……” 争五十年太平! 五十年后呢? 顾秉谦没有说,五十年后的事情他问不到。 “那魏阉呢?” 丁绍轼问道。 “魏阉?” 顾秉谦冷笑道。 ““逆案”之后,天下人对魏阉的恨意也必定会进一步加深,陛下依然会对魏阉宠信有加,依旧用以其为刀,陛下需要这样的人,等到……罪孽深重之时,陛下自然会顺应民意的。” 这是没有任何悬念的,即便是魏阉权势滔天又如何呢?不过只是一纸圣旨,几个中官,几名锦衣卫而已。即便是魏阉也只能束手就擒。 只不过谁都不知道,陛下会在什么时候顺应民意,不过,肯定是魏忠贤没有用处的时候, 飞鸟尽而良弓藏。 丁绍轼的心里冒出这么一句话来,当然,在世人的眼中,魏忠贤绝对不是什么“良弓”,他甚至都不是走狗,谁的走狗?皇帝的?不可能,皇爷没有那么聪明。 至少在外人看来,皇爷不怎么聪明。 到那时,没有任何人会去指责皇爷,只会称赞皇爷英明,当然了,那些内官们也不会怪皇爷,他们只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归罪于魏忠贤太过跋扈。 而在这件事中,受益最多的是谁? 只有皇帝了。 想到这丁绍轼只觉得后背冒出了冷汗,当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人,和别人玩起心机、玩起手段的时候,那对是最要命的,甚至到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那,那……” 丁绍轼压低声音说道。 “陛下这次,真的要用那把刀理清朝政了,可,刀子会杀人啊。那些人,虽说与你我政见不同,可,可就这么死了,未免也太可惜了,而且逆案势必会殃及家人,顾相要是不加以阻止,只怕……不知会殃及多少人啊!” 其实丁绍轼这次过来,就是为了劝顾秉谦出面,尽可能的缩小殃及的范围,毕竟,现在已经涉及到太多的人,再扩大下去,恐怕全天下的读书人都能涉及其中。 “放心吧,陛下那边有数,至于杀人……暂时不用担心这个,你还记得,早前冯铨上的那个折子吗?” 顾秉谦问道。 “冯铨?” 丁绍轼诧异道。 “那个折子?” “就是建议朝廷以流民在北港屯田的那个折子。” “屯田!” 想到冯铨是魏忠贤真正的走狗,那份奏折看似是为了这安置流民,可现在一联系,显然还有其背后的目的,肯定就是为了流放那些涉案的士人以及其家人了。 丁绍轼眉头一皱,说道。 “难道,他是要把他们全都流放到北港?” “恐怕并不仅仅只是北港啊!” 顾秉谦随口说道。 “你没看,朝廷下的旨意里头,北港宣慰使,还全权办理西洋屯田事。” “这?西洋屯田事?” 丁绍轼还没反应过来,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对于这个“西洋屯田事”,他倒也不陌生,毕竟内阁议事的时候,曾提到过这事。 这事似乎也没什么稀罕的,当时施奕文的奏折上不说是,北港在北港之外,直至西洋,尚有商站十余处,那些商站与澳门相仿,或是租,或是买土酋海边闲地所办,所以希望朝廷授给权力,主持当地的屯田。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啊,让他主持那些商站的大权,这人啊,谁不想给自己多弄些权,屯田,也就是个名义而已……” 突然,丁绍轼傻了眼,惊讶道。 “这,这,这他们是想要把那些人送到远在数万里之外的西洋啊!” 现在,他总算是明白了,原来人家一早就算计好了啊。 杀人? 他们不杀,可是把人流放到几万里之外的西洋,别说是回来了,那怕就是去,那也是九死一生啊! “可不就是如此!” 顾秉谦说道。 “所以,杀不杀人是无所谓的,有时候,杀人,不一定非要用刀啊!” 杀人又何必用刀呢? 文官杀人不用刀,他们用笔,而魏忠贤,他是太监不假,可是他身边有不少文官啊,他们也不会用刀的。 “那陛下……” 原本还想说陛下是不会同意的丁绍轼,突然不再说话了,现在他已经明白了陛下的意思。 对于陛下来说,他为什么纵容魏忠贤扩大,不就是想借机理清大明的朝局吗?从朝廷到地方,这一刀砍下去之后,大明朝真的能安定下来吗? 丁绍轼的心里没有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知会有多少人背井离乡,被流放到数万里之外的异域他乡…… 第176章 (第一更,求订阅) 京城里,越来越乱了。 其实乱的不仅仅只有京城,就连地方上也是乱极了,锦衣卫的缇骑,东厂的番子,大队大队的人马,出京城到地方,四处抓捕涉案人犯,从江南直到北直隶,从山东直到甘肃,别说是为任地方的官员,就连同曾经被流放的官员,也有不少人涉案其中。 六月十五,在京城缇骑四出地方时,这日清晨,施奕文一行骑马离开了京城,离开京城是他深思熟虑后的,毕竟,对于他来说,无论大明的局势如何,都于他无关了。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办好“西洋屯田事”,接恰好即将到来的流放犯,把他们安顿好,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在出京城城门的那一刻,恰好有一队缇骑经过,看着那队锦衣卫,施奕文便随口问道。 “这队人马是去什么地方?” “看方向,应该是往东边去的。” 答话的王徵,是吏部派给施奕文的佐官,这个佐官,不是吏部要派的,因为按照旧例北港宣慰司和贵州宣慰司以及西南等地宣抚司署差不多,是按照“俾掌其土,夷所以藩,父子继、兄弟及”土司世袭的制度,当然了,朝廷还往西南地区派出了流官,辅佐土司治理相关地区,进一步稳定了西南地区的治理。这也是大明最终纳贵州为行省的原因。 不过放在北港这边,朝廷压根就没有精力关心海外的事情,反倒是在施奕文的主动要求下,派了十几名官员协助屯田事宜。其实,说白了,他就是想趁机索求一些人才而已。 而王徵就是其中之一,能碰到这位明末的科技大家,完全是机缘巧合。王徵是陕西西安人,万历二十二年中举,可一直熬到天启二年才登三甲中进士,时年五十二。 按道理来说苦熬几十年中了进士,这人总算是时来运转了吧,可这位的运气绝谈不上好。天启二年六月,王徵授直隶广平府推官后,先是丧妻,尔后继母过世。还没大展鸿图,就只得丁忧归里。 这不丁忧刚满的王徵,再次回到京城后,就一直租住民宅等缺,这一等就是几个月之久,“长安居大不易”对于本身就不富裕的王徵来说,侯缺的日子不好熬,可更难熬的是手头没银子。 不过在侯缺的时候,王徵也没闲着,一直在协助金尼阁等几位传教士翻译他们带来的书籍,也正因如此,面对经济窘迫,实在没有办法的他得知有人高价收购各种书籍还是决定把《奇器图说》的初稿卖给这人。 而高价买书的是谁? 正是施奕文,魏忠贤等人利用“逆案”打压异已的时候,他也没闲着,一直游走于京城各个书楼,购买各种书籍,这个年代的书籍不便宜,一套《西游记》那样的小说要花好几两银子。但是经史子集之类的书籍倒也不贵,不过,他的兴趣并不在普通的小说或者经史子集那样的大路货上,而是其它“旁门左道”的书籍,尽管这个时代没有《天工开物》那样的百科全书,但是却有不少类似的农业类、手工业、采矿业、冶金等各方面的专业著作,其实那怕就是宋应星也是把众多杂书“抄”在一起而已。 因为明代的出版业极其发达,发达到书商头痛无书可出,以至于但凡是书,无所不出,无所不印,经史子集那种大路货早就没人看了,小说书有人看,专业书当然也能吸引人,甚至就是翻译欧洲的书籍,一样能吸引不少人的注意。即便是偏远如云贵,也能买得到欧洲的科学著作,由此可见明代时出版业的发达。 在京城,只要有钱,可以买到任何想要的书籍,这倒也方便了施奕文。不过只是几天的功夫,居然买了十几万册书,一时间京城上下,无不是流传着他挥金如土大量购书的传说。 名声在外,甚至会有书商主动找上门来卖书,非但有书商上门,甚至还有著书的人上门。王徵就是其中之一,活抓这位与徐光启在晚明号称“南徐北王”的科学家、机械专家后,施奕文那里会放过他,在得知他丁忧后,一直在侯缺,施奕文立即动起了心思。 只要找人打个招呼,于是乎,王徵就成“西洋屯田使署”里的官员,而接到这个任命时,王徵也傻了眼,这……等同于流放啊。 不过,他倒也干脆,直接跑到施奕文面前,询问“西洋屯田使”是干啥的,这是施奕文的另一个官身。 当然就是专办“西洋屯田事”的了。在得知专门安顿内地失地流民后,王徵一开始还不信,甚至还专门跑到了张家湾那边去看,在看到有数千流民已经聚集在张家湾,等着随船远航时,他立即放下罢官的念头,心甘情愿的随施奕文远赴海外。 北港……那也是海外啊。 那怕是对王徵这样翻译了数百本西洋书籍的大家来说,海外……那也是远不如大明的蛮夷之地。 但是在他看来,这也是造福百姓的好事。毕竟,百姓在那里有地种,有活路。 “大人,待大人回到北港后,内地流民又该如何去北港?” 待到了张家湾后,看着流民有条不紊的上船时,王徵好奇道。 “北港那边除了有大片无主之地外,还有大量的商船,往后会运送各种货物沿黄河、长江进入内地,移民可以就近上船。而且朝廷有旨意,令各地官府配合流民安置。” 施奕文的回答,让王徵长叹道。 “朝廷的旨意,地方上遵不遵守全在地方上,他们要是不遵守的话,又有谁会过问外地流民的死活?” “哎,到时候,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到时候,我会让那些船上的伙计,到处张贴告示。” 尽管嘴上这么说,可实际上施奕文压根就不担心,为啥啊,因为没有担心的必要! 他压根就没有指往过官府会自己主动去办事,毕竟,这年月的官府是什么德兴,大伙的心里都很清楚。 他要的其实就是一个名义! 第177章 (第二更,求订阅) 名义! 有了朝廷准他收容流民的名义,将来他非但可以大量吸纳流民,而且还可能光明正大吸引移民。 古代,那怕就是太平盛世,也会有大量的百姓或因为失地或因为天灾沦为流民,历朝历代对于流民的安置是什么?就是遣返原籍,甚至不惜派遣军队弹压聚集在荆襄等地的流民。 可是现在有了这么一个名义,在未来的几十年,北港就可以源源不断的从大明招招揽流民以及普通的移民。有了这个名义,北港的“移民招揽官”就可以光明正大,深入内地。 这就是名义的重要性,没有那个名义,一切只能私下里进行。甚至不得不面对官府的盘剥。 “大人无需忧虑。” 一旁的梁世绩笑道。 “大人有所不知,多年来地方官府最为头痛的,也就是各地流民,不但他们头痛地方乡绅更是头痛不已,因为流民进入本地,非但会与本地土著发生冲突,也容易演变为寇盗,进而引起的诸多祸乱,所以往往恨不能驱离了事,但朝廷却只准将流民还解回乡,但还解回乡的银子谁出?说是官府出,可实际上还是地方摊派,况且,流民之所以离乡,一是因灾,二是因穷,他们又岂会愿意回乡,所以每每还解回乡时,总会有人半路逃散,再次沦为流民,现在有了大人这边来安置,地方上自然乐意把流民全都送走,即便是官府不配合,地方乡绅也会让他们配合的。” 梁世绩也是朝廷派来的,一个从六品的小京官,历史上没有丝毫名气,可让施奕文欣赏是与其它人接到任命时那副如丧考妣的模样不同,他反倒是极其兴奋,大有一副要一展鸿图的样子。 对这样的人,当然要尽量培养了。不过其它人尽管抵触,可仍然没有挂冠而去,这样的人倒也还凑和。 “西洋屯田事……” 心里念叨着这名字,施奕文的心里微微一笑。 这简单的几个字,可比那个北港宣慰使重要多了,别看仅仅只是简单的几个字,可有了这几个字,可以做的文章太多了,北港可以屯田的名义,随意向海外扩张,为什么扩张? 当然是为了屯田了。 西洋有多大? 大了去了,出了广东洋面,往西都是西洋,从安南到非洲,从非洲到欧洲,甚至就连同西域,那也是“旱西洋”。 西洋是很大!但想要辽阔的西洋拥有一片立足之地,最重要的还是人口。 相比于未来源源不断的流民,施奕文更期待那些流放犯的到来。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会有多少人流放? 至少有二三十万人吧! 二三十万人多吗? 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英格兰的北美殖民事业始于六年前“五月花号”帆船上的一百零二人,而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英格兰在北美殖民地的人口不过区区数万人而已。 而现在,差不多有二三十万人移民将会到达北港,然后从北港分散到西洋各地,这些人中不乏大明的士大夫,他们之中有士子文人,而这些人则是最好的文明传播者,在异域传播华夏文明。 凭什么西方的那些变态的恋童癖神父之流,一个个的的成为所谓的“文明之光”,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西方文明,用西方文明定义现代文明,而大明的士大夫却不能成为文明的传播者呢? 只要给他们一个机会就行。 当然了,他们自己肯定不愿意,但是现在,他们有选择吗? 选择…… 施奕文冷冷一笑,现在不是他们愿意不愿意的事情,而是他们必须要去做,北港……也是不养闲人的。 船,动了! 在张家湾的数艘船驶离码头时,施奕文站在那里凝视着岸上的比许多城市更繁华许多的张家湾,终了又是一声长叹。 其它人大抵也是如此,在许多人看来,他们即将离开繁华的大明,前往未知的异域,又怎么可能没有离别之愁呢? 海外的野人,瘴气,那一样不要命? 其实,与其它人的离愁不同的是,施奕文在凝视着张家湾的繁华时,他的心里想到的更多的是另一个问题——这份繁华能够延续到二十后呢? 几年后,建奴入寇,张家湾尽毁于建奴之后,在随后的几次建奴入寇中,建奴沿运河两岸烧杀抢掠,运河两岸赤地千里,千万百姓惨遭杀戮,两岸百姓十不存一,以至于后来有官员回京时,沿途所见,千里无人烟…… 正是建奴在北方进行的大规模的屠杀,导致了北直隶的鼠疫大流行,在那场鼠疫席卷到明朝都城北京后,北京城中每天因鼠疫而死的人就高达5000人。等到李自成兵临城下之时,北京城已经经受了一年多的鼠疫危害了,那时不仅守城的军队没了战斗之心,就连北京城中的老百姓们也是少之又少。 那场席卷大半个中国的鼠疫,不仅摧毁了大明最后的一点战争潜力,同样也导致了李自成大军的失败——感染鼠疫的大军,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人死于鼠疫,一个被瘟疫困扰的军队,怎么会是建奴的对手呢? 最终,明朝灭亡了,顺朝灭亡了……华夏从此沉沦异族之手长达数百年。 想到建奴入寇时,给北方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施奕文的眉头紧锁着,他自然而然的把目光投向了北方。 建奴! 实在是该死! 怎么才能阻止建奴呢? 关键还是毛文龙啊! 有了毛文龙的牵制,建奴绝不敢破墙入关,自然也就没有了几次入寇,可,怎么才能保住毛文龙呢? 杀袁崇焕! 只有杀了袁崇焕,才能保住毛文龙! 可是想杀了袁崇焕,也不容易啊。 得了,反正自己对大明这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这堆烂摊子要是不行的话,正好换一个。 眼下,自己还是专心海外的好! 就在施奕文于心里这么念叨着的时候,河岸边却有快骑跑过,八百里快骑一边跑一边喊道, “辽东捷报,辽东捷报,奴酋横死,奴酋横死……” 努尔哈赤死了! 第178章 野猪皮(第一更,求订阅) 天命十一年,这一年对于大金来说,从正月开始,似乎就征兆着不祥。 正月,努尔哈赤亲自领兵十二万挥师进攻宁远,虽然攻宁远不下,突袭觉华岛,摧毁了明军的后勤物资基地,但十二天的激战,他们非但没有占到丝毫便宜,反而还吃了大亏——老家让的毛文龙抄了。 毛文龙的数万大军,趁着努尔哈赤倾巢出动时,一路攻至朝阳,沿途焚毁八旗农庄千余座,解救汉民数万人,数万旗人男丁无论老弱病残皆被斩杀,女人被掠。 等到努尔哈赤匆匆从宁远回师时,毛文龙早就撤了回去。 扑了个空的努尔哈赤以及建奴在追击毛文龙时,沿途所见尽是一片废墟,数万被杀旗丁,都被砍了头,脑袋像果子似的吊在树上,辫子成了绳子。 即便是八旗兵凶残至极,在觉华岛屠杀大明百姓一万四千余人,可那是杀别人,面对自己人被屠杀的“惨状”,也是悲愤之极,可悲愤又有个屁用。爹被杀了,娃被杀了,媳妇女儿还被抢走了,这不过就是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但更恼火的还是努尔哈赤,他怎么不恼呢? 本身嘛,正月里打大明去“抢西”,就是为了让大伙捞点好处,没办法,八旗说是八旗,可实际上就是一个强盗集团,这个强盗集团必须要做地分脏才能维持下去。 现在好了,非但在宁远那边没抢着东西,反而老家还让人抢了一通,十几万汉人阿哈逃了不当紧,更要命的是几万旗民被杀,被掠,从旗主到旗丁,大家伙都不满意啊。 得,先安抚他们吧。 旗主们要安抚,要赏银子、赏绸缎,旗丁们也要安抚,要赏银子,赏布匹。 还好,占领辽东后,在几百万汉人家里抢了不少银子,这大金国的家底也挺厚实的。可大金国不产绸缎,也不产棉布啊。这东西得从明朝那边买。 和往年一样,这么一大笔单子自然交给了相好的明商,于是乎包括范永斗、王登库等十几家晋商立即忙活了起来,他们用了几个月的时候调配物资,终于在四月底的时候,把第一批十万匹绸缎、棉布送了出去,这是第一批,也是最后一批。 等十万匹绸缎、棉布等物资由海路经辽河运到盛京城的时候,关内的探子也传回了消息。 范永斗等晋商被一网打尽,这个消息让努尔哈赤可惜了好一会,可惜着失去了这么好的合作伙伴,不过也就是可惜一会而已。 毕竟,汉人贪财,只要有足够的利益,没有了范永斗,还会有李永斗、赵永斗。 只要大金国能出得起银子就行,银子从那里来?当然是抢了。 瞧见父汗满面可惜的模样,代善倒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 “父汗,既然那些人已经没用了,那船上的人,自然也不用留了,依我看不如……” “哎,理应如此!” 努尔哈赤言语间,又恢复了他强盗的本性,过去不抢那些晋商是为了利用他们买东西,现在,既然已经没有利用的价值了,那就杀了吧! “父汗,万万不可如此,过去与咱家合作的晋商现在被明人抓了,咱们非但不应该落井下石,还应该保住他们的产业才是,这样才能吸引其它的明商投效咱们……” 黄台极的劝阻让代善笑道。 “我说,老八啊,你就是汉人的书读多了,光学那些花花肠子,汉人有句话叫猪养把了,就是留过年的,现在不抢,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确实,代善说的不错,老八,这种事情你得和代善学学。” 努哈尔赤又看了一眼黄台吉,说道。 “眼下这些东西送来了,接下来,自然是论功行赏了。老八这种事情,你最擅长,你看看该怎么打赏,不能让那些贝勒们说出什么话来,也要安抚好那些奴才。” “父汗放心,我知道怎么办。” 黄台极点头应道。 “好了,你们都下去吧!” 次日上午,在盛京城外的码头货栈附近,那些刚忙活着完的管事伙计,无不是惊恐的跪在地上不住的哭求着饶命。 “大爷,饶命啊,饶命啊……” 双手捧着银子的管事,这边话音没落,脑袋就被砍掉了,在留着金钱鼠尾辫的兵丁笑着去取银子时,一旁就有人用女真话骂道。 “蠢货,你不知道让他们脱掉衣裳嘛,这衣裳沾了血,可就不好洗干净了,蠢货……” 那人一边骂着,一边对旁边人说道。 “告诉他们,让他们脱掉衣裳!” 脱掉衣裳干啥? 当然是砍头了,血弄了衣裳,可就没法穿了。大家都是干这事后行家,自然知道该怎么办。 被刀子指着,哭喊着的伙计们,尽管知道必死无疑,可是他们仍然哭哭啼啼的脱掉衣裳,只求这些杀人不眨眼的鞑子能开开恩,放他们一条生路。 生路,自然是不可能有的。 就这样,几百个管事、伙计像是待宰羔羊似的跪在那里,任由刀子砍在他们的身上。 在一阵阵的哭喊声中,代善笑眯眯的坐在马上,而在他身边,一个汉人打扮的中年人,浑身颤若抖筛的站在那。 “你瞧,这就是你们汉人,即便是要被杀头了,也是捧着银子,任由别人杀。你说,汉人该不该杀?” “该、该……” 范永辉颤缩着答道。 “贝、贝勒爷,奴,奴才往往后必定尽心尽力给贝勒爷办事,绝,绝对不敢有二心……” 范永辉是范永斗的堂兄,也是范家在盛京的主事人,他之所以活了下来,是为代善需要一个擅长打理财务的奴才。 “二心?” 代善大笑道。 “你说你怎么做才能证明自己忠心不二呢?” “这……” 想了想,范永辉说道。 “主,主子爷,奴、奴才今个就把香云给主子送过去。” 香云是范永辉的侍妾,是前几年他从扬州买的瘦马,也是他现在唯一能拿出来的好东西了。 “算你小子懂事,” 代善倒也没拒绝,主子睡奴才的女人,那是瞧得起奴才。 “对了,这次过来的不是有一批贡绸吗?一会给我那边送过去一些。” 尽管明知道那批贡绸大汗有大用,可范永辉那里敢拒绝啊。 第179章 强盗团伙 (第二更,求订阅) 其实,天命十一年,对大金国来说,也就是正月里在大明这边遭遇了一些挫折而已。 四月初四,努尔哈赤不顾大臣们的劝阻,坚持亲自率领众贝勒,亲自率领了两万精锐骑兵,出征蒙古。以惩罚蒙古喀尔喀巴林部背弃与大金的盟约,同明朝和好的行为。 之所以如此匆匆忙忙的出兵,完全为了转移和排除宁远兵败的给军士气带来的影响,把八旗上下的不满引向蒙古,当然了,也是为了击败蒙古,巩固这个伐明的盟友。 更重要的是告诉那些蒙古人——背叛大金,绝对不会有好下场,大金在宁远只是一场小败而已。 初五,努尔哈赤大军到达十方寺,悄悄地渡过辽河,安营扎寨。两天后,后金分兵八路向囊奴克驻牧的地方急驰而去。 担任前锋的八贝勒黄台极以及阿济格、硕托贝勒,带领队伍,猝然赶到巴林部囊奴克寨子。囊奴克的寨子,其实只是用土垒个圈堤,怎能挡得住后金的精兵悍将。 而且囊奴克事先又不知道努尔哈赤出兵的消息,完全没有准备。一见如狼似虎的后金精兵杀上来了,只得匆忙上马,企图带着少数亲兵逃走时,中箭被杀。 消灭了囊奴克后,按照惯例,后金将寨子里里的牲畜,财物,全部夺来。男女牧民,一个也不放过,全部带走编入八旗。 在努尔哈赤的命令下,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八贝勒黄台极和济尔哈朗、阿济格、岳托、硕托、萨哈廉等,带领精锐骑兵一万,向西喇木伦河一带进军。沿途,他们把所遇到的各部蒙古的人、畜、财物,全部掠走,编入八旗,这也是努尔哈赫出兵的一个原因,并不仅仅是为了警告蒙古各部,更重要的是掠夺人口,以充实八旗兵力。 在草原上进行半个多月的征讨,让努尔哈赤不仅挽回了宁远兵败的名声,重振了军威,也补充了兵力以及财力方面的损失,也基本上征服了喀尔喀部。当然,更重要的还有一个更大的收获,那就是清除了身后的隐患,对明朝作战的部分牵制没有了。 直到这时,努尔哈赤才统帅大军,回师返回了盛京。经过查点,这次出兵蒙古, 当然,更重要的是,凭借着征服喀尔喀的军威,让蒙古诸部面对大获全胜大金国时,也不得不选择臣服,在努尔哈赤回师后,喀尔喀蒙古首领奥巴派出使者,表示要到盛京朝拜后金国汗王努尔哈赤。 对于大金国来说,对奥巴前来朝拜自然是一件大事,努尔哈赤特意派出三贝勒莽古尔泰、八贝勒黄台极等,远迎至中固城,沿途设大宴款待。 五月二十一,盛京城外十里,八旗的步骑精锐绵延数里,身处大帐之中,努尔哈赤笑着对诸位贝勒和大臣说道。 “奥巴臣服咱们后,下次征明,就能带上他们一起!开始的时候,不要让他们打硬伤,分东西时,多分点儿东西,慢慢他们自然也就心甘情愿为咱们大金效力了!” “父汗,只要他们尝到征西的好处,那些蒙古人,肯定乐意为咱们大金效命。” 无率是对于女真也好,蒙古人也罢,他们征明的最大动力就是抢劫,蒙古人需要明朝的铁和茶叶,丝绸、棉布,女真同样也是如此,当然了,相比蒙古人,占据辽东的女真,并不缺铁。可他们同样也需要用打劫去鼓动士气。 其实,说白了,所谓的“女真——蒙古集团”,实际上就是一个强盗集团,就是一个靠着“抢劫分脏”凝聚起来的强盗集团。 而现在身为喀尔喀首领的奥巴之所以会来叩拜努尔哈赤,就是为了加入这个强盗集团,事实上,也正是从这一年起,科尔沁蒙古在盛京与女真会盟之后,科尔沁蒙古从此就成为了女真战车上的一条忠狗,这条狗直到晚清,仍然对满清忠心耿耿。也正是从这时候起,女真的格格嫁到喀尔喀,就成为了定制,当然,这都是后话。 六月初六,努尔哈赤令人宰杀黑牛白马,与奥巴会盟誓于浑河岸边。 二人各自对天盟誓,愿世世代代,永结和好,永不兴兵。当然了,更重要的是,抢大明的时候,两家并一家,一起上。 次日,努尔哈赤再次大宴奥巴。席间,众人自然是欢歌曼舞,热闹异常。在这次酒宴上,努尔哈赤赐给奥巴以汗号,名为土谢图汗。同时又赐奥巴的哥哥图为岱达尔汗,弟弟布尔塔齐为扎萨图都棱,和尔和岱为青单礼克图。当然了,除了汗名之外,努尔哈赤出手也是极其大方,又各赐给盔甲、衣服、银器、雕鞍、绸缎、等物资,至于棉布、铁锅,当然也是赐赏极重——每个随奥巴前来的蒙古士卒,都得到了一匹布,一口锅的赏赐,这一出手就是几万布,幸好,刚刚运来的布匹不但够他们自己用的,还能赏赐不少。 又过了两天,奥巴才依依不舍的与努尔哈赤告辞返回蒙古,而努尔哈赤带领众贝勒、大臣长途相送,直到盛京东北近四十里的蒲河。又命令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等人,远送到铁岭城。 看着奥巴的大队人马远去的影子,骑在马上的努尔哈赤显得兴致颇高。 “有了奥巴来降,从此之后,咱们攻明就再没有后顾之忧了!” “恭喜父汗,得此强援啊!” 黄台极也跟着附和道。 “父汗这次赏赐极重,人手都有一份,想来等到咱们召集他们的时候,他们必定会争先恐后为大金效力。” “老八,你记住,蒙古人就是一条恶狼,对他们咱们既要笼络,也要打,而且打的时候,还要打痛了,这样这条恶狼才能为咱们驱使……” 努尔哈赤笑说道: “好了,这些天,咱们只顾得赏蒙古人了,别冷落了自己人,黄台极,这几天就抓紧时间,把东西给奴才们把该赏的东西都赏下去吧。” 第180章 夜读三国黄台吉 (第一更,求订阅) 三月起,辽东大地开始由寒转暖,皮毛马夹换成了棉衣,又过了一个月,棉衣换成了单衣,接下来的几个月,对于大金国的军民来说,无疑是最舒坦的几个月,当然也是最忙活的几个月。 汉人阿哈要下地干活,庄头要拿着鞭子、木棒看着他们,至于女人们也闲不住,她们要缝补旧衣裳,晒被子、晒衣裳,当然了,这些活主子们是不用干的。对于主子来说,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最舒坦的时候,大汗从来都是只挑冬天打仗,天气越热,越不用打仗。 于是乎脱下盔甲的八旗兵丁,纷纷回到自家的农庄,享受着汉人阿哈的服侍,不过,时不时的,他们还是要进城,进城干啥? 领赏啊! 和往常一样,领着赏的卫齐并没有在军营里呆多长时间,而是夹着刚领着的二两银子,和两匹布回了家,把布系在马鞍上,径直赶回了自家的庄子。 快回到庄子的时候,路旁地里的汉人包衣庄头一瞧见主子来了,就大声嚷嚷道。 “快,快跪下来给主子磕头!” 不论愿意与否,身为汉人阿哈,也就是包衣奴才的人们根本就没有选择,纷纷跪在地里给主子磕头,只是快马奔过的主子却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然后就直接进了宅子,隔着大门,卫齐就听着院子里儿子们摔跤的喊声。听着马蹄声的几个男孩扭头看到卫齐,就大声说道。 “阿玛,你回来了,今个大哥都没摔过我。” 跑过来的鳌拜,向父亲显摆道。 “那正好,今年大汗要是再出兵,你就能跟着大汗一起出征了,” “真的!” 鳌拜的眼前一亮,虽说他两年前就已经成丁,可还没上过战场。 “这还能有假,到时候,好好给大汗效力,抢西的时候,一准有你的份!你瞧,这是你阿玛我领的赏!” 将手里的布匹丢给儿子,卫齐说道。 “去,把布给你额娘送去,” “我来瞧瞧是啥布?别都是花布……” “阿玛,这布上咋有水印?” “啥水印啊?” “阿玛,您看,这就,有点水印,像是泡了水的。” “能不泡水嘛,打海上过来的,海上的浪头可大了。” 这会院子里倒是热闹的很,心情舒畅的卫齐对一旁的包衣吩咐着, “去,炒一锅肉,今个晚上,好好的喝上两碗。” 这一天,许多人都和卫齐一样,领着了赏,把赏来的东西带回家后,就喝起了酒来,一年之中,也就是这个日子最是舒坦了。 这日子,似乎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两样,无非也就是今年抢西的时候,没抢着东西,不能给媳妇、女儿抢件首饰而已。 不过,大汗赏布不错啊,有花布,也有青布,这日子,过得舒坦。 …… “东西都发下去了吗?” 手中拿着汉人写的《三国演义》,黄台极问道。 “回贝勒爷话,十万匹布,一件不落的都发了下去。” 宁完我毕恭毕敬的答道。 “嗯,发下去就好,这些个奴才,这趟去宁远,没抢着东西,心里头肯定是一肚子埋怨。领了东西,也能少点儿埋怨。” 黄台极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又说道。 “那些贡绸什么的,也要给贝勒们送过去,还有普通的绸子……” 无论是干什么事,分脏这个活从来都是最让人头痛的。前前后后,黄台极足足忙活了半个月,才算是定好怎么分赏,什么贝勒爷分多少,什么牛录分多少,一句话,这事办起来的实在是劳神的很,但是黄台极却又喜欢办这个差事,为啥啊, 能收买人心的。 “贝勒爷放心,奴才知道该怎么办,该送上去的,奴才都是亲自送上去的,保证让他们知道都是贝勒爷的心思。” 宁完我的话,让黄台极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对了,还有宫里……” “宫里也送过去。” “还有……” 如果说看了这些年的《三国演义》黄台极学会了什么,那就是想要有所得,必须有所付出,得送礼,得讨好别人,即便是现在没有回报,那将来肯定。 这些年,这套三国,不仅是黄台极学兵法的兵书,还是他学为人处事的地方。 “对了,你自己那边也留几匹苏绸,毕竟,辛苦这么些日子了。” “谢主子赏,为主子办事,奴才不辛苦。” 宁完我连忙跪下磕头谢恩,主子的赏赐,那是恩啊! “行了,这里又没外人,不用动不动就磕头的,算起来,宁完我你算是本贝勒的半个先生,往后咱们私下里的时候就不用这么跪了。” 黄台极现学现卖的又一次拿出了《三国演义》里笼络人的心的法子。 “主子如此厚待奴才,奴才就是粉身碎骨也难报万一,可是,可……礼不可废啊!” 看着宁完我那副感激涕零的模样,黄台吉的心里,那是一个舒坦。 事实证明,这夜读三国是有用的。 关羽读《春秋》读来读去不还是个死,咱读三国,那读的可是天下啊! 心里得意着,黄台吉站起身来,扶起宁完我,说道。 “宁完我,什么礼不礼的,好了,往后就这么定这个规矩了。” 自然而然的,这番话又收获了一分,不,是十分的感激。至少宁完我做出了十分感激的模样。 过了一会,待到宁完我出门的时候,怀里夹着两匹上等苏绸的他,心里还是那里寻思着。 “这八贝勒的做派也太假了点吧,笼络人心也不用这么直白嘛。” 可再假,他也得配合着,做奴才的没有选择。不过尽管如此,宁完我的心里仍然得意道。 “笼络咱,那说明看得起咱,这可是两匹上等的苏绸,就是牛录只能赏半匹,咱一下子就是两匹……” 可是心里头宁完我更得意的是,趁着分赏的空儿,他自己早就吞了几十匹这样的上等苏绸,就是刚才来给八贝勒禀报的路上,还抱回家好几匹呢。 这两匹又算得了什么? 第181章 花满盛京(第二更,求订阅) 天命十一年六月十三,盛京的天空依如往惜一般蔚蓝,相比于冬日的酷寒,此时天气甚至有些闷热,不过从城外旷野吹来的风,倒也让这里的夏天极为怡人。和往日一样,清晨的街头很是热闹,这个夏天的盛京好像比往常更加活跃,更加欢乐。这也难怪,毕竟,刚刚发过赏银,手里有了银子,大伙自然要出门花差花差了。 今天刚一起床,巴里尔就感觉头有点儿蒙,这几天他一直感觉身体不太舒服,尽管如此,他还是和往常一样,去城门当值。 “巴里尔,你今天似乎不太对劲啊。” “可了受了寒,总感觉全身发绵。” 觉得浑身软弱无力,拄着长枪对同僚微笑道。 一旁的亚布对他说: “你该不是这几天干活干活多了吧,你也悠着点,不就是媳妇刚坐完月子嘛。” 要是放在过去,估计巴里尔就会骂开了,可是今天他却没有反驳的念头,或者说没有这个力气,就这样拄着长枪,在城门一站就是一个时辰,看着路人来来往往。 但到了中午的时候,巴里尔只觉头更晕了,甚至额头都变得有点儿烫。实在撑不住的他,这边一交差,那边就匆匆的赶回了家。 “阿玛,你这是咋了。” 正在院子里玩耍的女儿见他的脸色不对,连忙的迎过去问道。 “没,没事,我先去睡一觉,你额娘呢?” “额娘她说身子不太舒服,在屋子里睡着呢。” 她怎么了? 进了房,巴里尔看到媳妇躺在床上睡着了,刚满月的儿子也在床上睡着。 “先睡一觉再说吧,估计等醒了就好了!” 即便是睡了一觉,巴里尔也不觉得有减轻的迹象,反而烧的更厉害了,非他发烧了,媳妇也烧得厉害,甚至就连刚满月的儿子也是如此。 “这是咋了?” 强撑着身子,巴里尔急匆匆的抱着儿子,到附近的药铺去找大夫的时候,那边也有人被板车推到药铺,板车上的病人吃语不断,而且还不时的呕吐。那个人有气无力的躺在那。 “大夫,快救救他,救救他。” 在女人的祈求声中,大夫走过去,不过那个汉人大夫并没有先号脉,而是看了看病人人,又对女人说道。 “把他的衣裳掀开。” 掀开那人衣裳的瞬间,巴里尔就吓的往后一退, “痘……出,出痘……” 只见那人的胸前手上长满了红痘,那是……天花! “是天花!” 瞬间,周围的人就像是见鬼似的,纷纷往周围退去,无不是惊恐的看着床上的病人人,而大夫也急忙退了半丈远,远远的说道。 “快,快把他带走,这,这是瘟疫,谁都治不了!” 他老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边,突然她放声哭了起来。 她不一定是为了自己的男人,还有可能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孩子,得了天花,一家人都有可能是必死无疑。 眼巴巴的看着这一幕,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巴里尔摸了摸自己的腰间,那里隐约也能摸到几个痘状的疙瘩,瞬间,他的脸上变得煞白。 难道,我,我也得了天花…… 就在巴里尔疑惑的功夫,那边大夫又轰出了一个病人。 “快滚出去,滚出去……” 要是搁过去,旗人被汉人这样轰出来,他肯定会拿刀杀人的,而现在他却跪在地上大声祈求着,求着大夫救他。 “谁都救不了你,你要是不想害家人,就自己到城外找个地方等死……” “难道真的没有希望了吗?” “天花,谁都救不了你!” 大夫的喊声在街道上回响着,又一个人染上了天花! “仁心堂那边也碰着天花了!” “还有正黄旗那边。” “镶白旗也有……” 很快,这样的消息就在盛京城内传播着,原本热热闹闹的大街,突然变得有些冷清了,人们纷纷赶回了家,不少人惊恐的关上院门,试图在家里躲避这场突如其来的瘟疫。 可即便是如此,也没能躲过这场瘟疫。 城内有天花了! 几乎是在这个消息传开的同时,那些贝勒爷主子们,无不是被吓的魂不附体,他们不加犹豫的选择了逃出盛京,逃到城外的庄子里。 天花! 对女真人来说是一但感染,就必死无疑的绝症啊。 当然,也不是必死,九死一生,或者九十九死一生,这么和必死无疑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大贝勒们匆匆逃出盛京时,在皇宫里头,努尔哈赤鞠着身子问道。 “各旗都有旗丁染上了天花!” “回大汗,各旗都有,而且不是一两个人,多则数百人,少则上百人,估计这两天还会有更多的人染上天花。实在是没办法按往常的规矩来。” 其实,后金占据辽东后,也曾碰到过天花,不过他们采取的办法非常简单,就是一但在庄子里发现天花,汉人包衣全部活烧,旗人则圈起来自生自灭,其实也是死路一条。 过去感染的人少,可以这么做,这一次突然爆发的天花,让大金朝上下都傻了眼,他们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在短短几天内,就有上千人感染天花。 “兵营里头也有不少当值的染上了天花……” 听着众臣的禀报,努尔哈赤的脸色变了变,感觉嗓子不太舒服的他,禁不住咳了两声,其实,这两天他也不太舒服。 “代善他们怎么没过来?” 努尔哈赤往外看了看。 “启禀大汗,二贝勒他,他……也染上了!” “什么!” 努尔哈赤惊骇的睁大眼睛,他所想到的第一件事,并不是代善的生死,而是两天前,他刚见过代善。 这坑爹的孩子! 万一要是他把天花传到了宫里头,那可真就要命了,这几天黄台吉也没过来,那小子过去可是有事儿没事儿都会过来的。 难道……努尔哈赤睁大眼睛说道。 “那黄台极呢?他怎么也没过来。” “奴才还不知道。” “赶紧派人去看看,还有……传御医!” 已经不需要再犹豫什么了,努尔哈赤现在更害怕自己染上天花! 第182章 天亡女真(第一更,求订阅) 其实黄台极之所以没去,并不是因为他不想。而是因为他这会已经病倒了。 发着烧的他,尽管还没烧糊涂,可他却是已经是满脸绝望了。 天花! “大阿哥出了痘,大夫已经看过了,是,是天花……” 听着福晋哲哲的哭泣声,黄台极的目光中闪过绝望。 他染上了天花,大阿哥也是如此。 “现,现在各旗的情况怎么样?” “回贝勒爷话,各旗现在都是人心惶惶的,听说每天都有上千人染上天花,各旗都是这样,现在城里头的人,谁也不知道谁会不会得上天花,反正,反正……” 反正得上了也就是死路一条了,哲哲的脸上同样布满了绝望,作为继福晋的她从来没想到她的男人会是这样的死法。 天花! 无论是对于蒙古人,还是女真人,都是染上必死的瘟疫。 “天,天要亡大金啊!” 福晋的话让黄台极绝望的喊了一声。 “宁完我呢?” 不甘心如此的黄台极说道。 “快,快去招宁完我过来……” “回贝勒爷话,他,他三天前就染上天花死了。” 什么! 睁大眼睛,黄台极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是那个混蛋传染的自己。 “这该死的奴才,实在是该死,自己染上了天花,还传染了主子,实在是该死的很,快,哲哲,扶我起来,我,我去见父汗,我有话和他说……” 可下一瞬间,黄台吉绝望的张张嘴,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现在他已经染上了天花,父汗还有可能见他吗? 黄台吉并不知道的是,其实,这个时候见与不见,都已经没有什么影响了。至少对于努尔哈赤来说,已经没什么影响了。 原本在历史上,应该毒疽发作死于几个月后的努尔哈赤居然也染上了天花,这不能不说是——他该死。 “正黄旗已经有旗丁1816人染上天花,正白旗有旗丁1132人染上天花,镶蓝旗932……” 随着大臣的禀报,隔着布帘躺在床上的努尔哈赤那张老脸上,此时只剩下浓浓的绝望,他从来没有想到,横扫辽东的女真八旗,居然会碰上如此要命的瘟疫。 “这才几天时间,居然有近万人染上天花,难道,当真是老天要亡我大金吗?” 在努尔哈赤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时,他的心里更涌现出了另一个惶恐不安的想法。 “难道天神不愿意让女真人活在辽东?” 如果不是天神的话,这场瘟疫又怎么可能会一夜之间让那么多人染上? “李成安,你,你是大夫,你告诉本汗,这次瘟疫会什么如此要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染上瘟疫。” 看着跪在地上的御医,努尔哈赤问道。 “奴,奴才不知道啊……” 李成安惶恐不安的说道。 “大汗,现如今非但盛京城内八旗每日都有上千人染上瘟疫,就连各地旗庄,也不断有人染上瘟疫,传播如此惨烈,如此迅速,即便是古往今来也是极其罕见,奴、奴才以为恐怕也就东汉末年瘟疫能与之相比了。” “东汉?那是啥时候?” 努尔哈赤不识字,也没读过汉书,自然不知道什么是东汉,但是在知道东汉末年持续数十年的瘟疫,让东汉十室九空后,他立即想到了眼下。 现在的大金国可不就是如此吗? 要是大金国的八旗全都染上天花的话,那可真就没有大金了。 “那,李成安,以你看来,这病得怎么办?” “回大汗,为今之计,只有把染病的人赶出去,让其自生自灭,否则只会有更多的人染上此等恶疫!” 其实李成安更想说,按旧例办——把那些染病的人全都烧死,过去女真人不就是这么干的吗?不过他们是这么对汉人,对自己人可从来没这么干过。 “传旨下去,各旗一但发现染上天花的,立即赶出城,如有不从者,格杀勿论!” …… 在接下来的几天之中,天气依然很好,但盛京依然像是一座死城似的。蔚蓝的天际间照出一道金黄色的阳光,尽管夏日热浪笼罩着盛京城,但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切都是静悄悄的。 在过去的几天里,每天都有成群结队的八旗兵闯家入户的驱赶着那些染上天花的病人,然后一把火将他们的家烧掉,似乎如此一来,就能烧掉城里的瘟疫,让这场要命的瘟疫从此消失。 然而在四天中,瘟疫并没有停止它的漫延,无论是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小孩都无法逃避它。在短短的四天时间,每天都有上千人染上天花。到了第四天,甚至有的兵丁,正在驱赶别人时,却被发现他自己也染上了天花,赶人的人,也成了被驱赶的对象。 人被赶出了城,房子被点烧了。 一时间,城内到处都是烟火,焚烧房屋时升腾起来的烟火是触目惊心的,一道道烟柱在城内升腾着 “看到没有,那些染上瘟疫的人家都被赶出去了房子也烧掉了,等过上几天,也就没事了……” 看着那些烟柱,人们继续用这样的话语来掩盖内心的忧虑,但现在就连同走在街道上的那些兵丁们,走在街上驱赶其它人的时候也同样是满面的沮丧和绝望了。 每天,无论是民间,还是营中,都有有人染上天花。 每天都有人被赶走,也有人被杀死。 可是这该死的瘟疫,却压根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从那里传出来的消息——这场瘟疫是天罚! 是上天对女真人的天罚! “女真人自古生活在白山黑水,根本就不能在汉地生活,这些瘟疫就是老天在惩罚女真人!” 这些话似乎都是从萨满法师那里传出来的,当然没有人知道是不是,可在绝望的时候,并不妨碍他们选择相信,毕竟,过去没有进入辽东的时候,他们从来没有染上这样的病症。 一时间,盛京城内八旗各区到处都是香火的烟雾,人们纷纷跪在地上,祈求着上苍的原谅,祈求上苍放他们一条生路…… 第183章 天神的诅咒 (第二更,求订阅) 虽然是朗朗晴日,可是盛京的大街上,却空无一人,非但见不着百姓,就连静街戒严的兵丁也看不到了,而在这空无一人的街巷之中,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唱念之声: “不用掐不用算,天命不过十一年,昨天奴逞凶,今日遭天遣……” 这声音,盘旋在这座宛如死城的上空回旋着。似乎这儿在唱,那儿在唱,似乎人人都在唱。 没有任何人知道,这句童谣是从什么地方唱出来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首“谶言”式的童谣,征兆着不祥,征兆着灭亡。 如果是在一个月前,在盛京城里头是没有人敢传这样的“谶言”的,但是眼下,一切都变了,不过只是短短半个月,盛京城就成了一座死城,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人感染天花,每天都有人死去,甚至已经到了无人收尸的地步。 正是盛夏,那些无人收扰掩埋的尸体,迅速的腐烂,并且散发着一阵阵恶臭,苍蝇在嗡嗡作响,不知多少病重的人,就那样眼巴巴的看着妻儿老小死于天花的折磨,然后又一点点的腐烂,变成肿胀的散发着恶臭的尸体,然后趴满苍蝇,又过几天,成片的蛐从尸体中爬了出来,尸水流的遍地都是……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 尽管这场瘟疫之中,那些汉人奴隶们也没有逃脱,可是他们仍然欢喜的吟唱着,似乎只有如上才能喧泄他们内心中的怒火与苦难,是的,他们遭受了太多的苦难, 他们的杀人被建奴杀死,自己沦为建奴的奴隶,他们为了活命只能苟延残喘,而现在,面对死亡,尤其是所谓的“主子们”一个个的染上天花,在苦痛中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他们只觉得这一切都是报应! 是的,是报应! 是老天爷的报应! “昨天奴逞凶,今日遭天遣……” 这是天遣吗? 在人们的欢唱中,就连建女真人自己也怀疑起来了,他们不能不怀疑,过去,他们没有追随努尔哈赤反明的时候,那个时候他们从来没有碰到过天花。 其实,即便是传染了他们也不知道,往往是一个部落都死绝了。就像北美那边一样,那些人口只有一两百人的部落,一场天花就能夺走所有人的性命。 眼下,这里同样也是如此。 面对一个又一个人死去,那些在杀人如麻的女真人也被吓到了,对死亡,尤其是对于瘟疫给家人带来的死亡,所产生的恐惧,让他们无不是心生绝望,即便是最勇猛的巴图鲁,也无法抵挡瘟疫的袭击。 在瘟疫中,他们的家人,包括他们自己,只能眼巴巴的等死! 这是上天的诅咒! 是对他们这些女真人的诅咒! 萨满法师跳起了大神,可即便是如此,也无法挽救死去的人,甚至就连同萨满法师也感染了瘟疫,而在他们染病后,陷入高烧中他们嘴里只是不断绝喃喃着。 “天罚,这是天罚,是苍天对女真进入汉地的天罚……” 恐惧! 前所未有恐惧随着萨满法师们在临死前的绝望的喃语,而在所有人的心里漫延着,非但寻常的八旗兵丁如此,甚至就连所谓的大金国大汗努尔哈赤,也已经是病入膏荒,浑身长满痘毒的他,绝望的躺在床上,对侄儿阿敏吩咐道。 “去,去祭天,祈求苍天保佑俺,保佑俺……只,只要苍天愿意,愿意让俺康复,俺愿意撤回建州,撤回建州,永,永世不入明土……” 面对死亡,即便是努尔哈赤,也害怕了,他害怕的不是自己的死去,而是成千上万的女真人死在这场瘟疫之中。 他实要是想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场瘟疫会在一夜之间感染这么多人。 在这个没有流行病调查的时代,没有任何人能推测出这场瘟疫是如何发生,是如何大爆发的,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人觉得这是天遣! 是上苍对女真人攻占明土的惩罚。 就连努尔哈赤也相信,这是天遣。 不能啊…… 没有人敢说,因为这关系到大汗的性命,他们害怕一说出来,就会被当成诅咒。 实际上,他们中的不少人,自己也觉得这事实在是太蹊跷了,蹊跷的有些匪夷所思。要不然怎么会一夜之间就传遍了整个大金国呢? 当然了,他们就是想破脑子也想不到,这会是一场人为的瘟疫,毕竟,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而言,天花作为武器,本身就是出乎人们想象的事情。即便是想到了,他们也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手段传染的那么多人。 当人们在现实中寻找不到答案的时候,只能往鬼神之力中去寻找,况且,这些刚刚走出白山黑水的建奴野人,本身就没有文明可言,他们早就习惯了鬼神之力,习惯通过萨满法师向上苍寻找答案。 似乎天罚,这才是最好的答案。 对于努尔哈赤来说,这也是他所能想到的最后一个办法,对生的渴望,让他派出了他的侄子阿敏,代表自己,手拿祈词,前往天坛,乞求天神和祖宗保佑。甚至就连同努尔哈赤的祭文中都如实的说出了他的忏悔: “上苍和祖宗:你们的子孙——努尔哈赤·爱新觉罗,如今已经病倒了。” 当然了,这里不能说是上苍的惩罚,要换一个词。 “咱给得给你们立像祭祀,请求你们发发慈悲,保佑俺的病快点好起来……等俺康复以后,就回到白山黑水里,以后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祭祀你们,年年月月都不断绝……” 祈求过上苍的原谅之后,在萨满法师跳着大神的吆喝声中,他们又是杀牛,又是杀羊的祭祀神灵。 在篝火中,那些面戴面具的萨满法师围着篝火跳啊,蹦啊,而周围的女真人无不是跪伏于地,在那里祈求着上苍的保佑,祈求着上天收回惩罚。 而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女真已经绝望逃出了盛京,对死亡的恐惧,让他们选择逃离…… 第184章 深入敌后 (祝大家除夕快乐!) 逃! 很多人都逃走了! 每天都有人出逃,那些平素在战场上悍勇非常,杀人如麻的女真人,面对瘟疫带来的死亡,在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们都变成了一个个懦夫,选择了逃走。 既然是上苍的天罚,既然是老天,不让他们待在汉人的土地上。那就离开这里,回到建州,回到他们熟悉的白山黑水吧。 这样总能逃过一劫吧? 手中拿着火把的卫齐,看着自家的宅子,双眼中充满了绝望,他的儿子死了,接连死在了这场瘟疫中,女人也死了。几个儿子,只剩下鳌拜一个人,可即便是如此,也就只剩下一口气。 “阿玛,俺,俺不想死,不想死……” 尽管烧的迷迷糊糊的,可鳌拜仍然想要活下去。 “你死不了,死不了的,阿玛带你回建州,回到祖宗的白山黑水,到了那,你这病也就好了……” 卫齐大声嚷嚷着,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染上天花,但是在他看来,这么多人染上天花,肯定是因为上苍的惩罚。 回到祖宗的白山黑水,这病自然也就好了! 不知道是谁如此传说着,一开始没有人信,可面对一家家死绝的境遇,有的人宁可信其有了,卫齐同样也是如此。 “主子,放过奴才吧,放过奴才吧……” 紧闭的院门里,那些汉人阿哈不断的哭求着,他们祈求着主子开恩,放他们一条生命,可卫齐却像没听到似的,仍然把火把扔到了柴堆上,大火很快就点燃了他家的宅子,在烈火中,汉人阿哈们惨叫着。 但卫齐却只是连眼都不眨的看着这一切,听着那些人的惨叫,他在心里暗自祈祷道。 “上天啊,你看,我把这些汉人阿哈都烧给你做为贡品,你保佑咱回到白山黑水,保佑咱儿子活下来吧……” 既然要走了,这些汉人阿哈也就没有用处了,杀了吧……同样的一幕在各地上演着! 在烈火中,卫齐赶着马车,带着病重的儿子,不顾一切的沿着年久失修和官道向着北方,向着三万卫废墟走去,只要出了三万卫,往北,那里就是建州了,就是他们世世代代生活的白山黑水了…… 一辆辆马车驶离了那些旗庄,在他们的身后,一道道烟柱升腾着,旗庄被他们焚毁了,不知多少汉人葬身在这片火海之中。 没有人在意这些汉人的性命,对于女真人来说,这些汉人阿哈就是奴隶,就是会说话的牲口而已,现在,既然不需要再种地了,那也就没有必要让他们活着了。 死亡! 面对这场前所未有的瘟疫每一个人,都做出了他们的选择,有的人选择了逃离,有的人则死在了家中。 当然了,后金发生这么大的动静,宁远方向的明军不可能没有觉察到动静,但是他们却并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只是从只言片语中得知那里发生了瘟疫,至于盛京发生了什么,无人知晓,毕竟,那里是建奴的腹地。 天渐渐的亮了起来,一抹薄薄的朝阳从远处的地平线上缓缓升起。辽阔的辽河平原上生灵开始苏醒,鸟儿在远方的林中欢唱,虫儿在草间鸣叫,曾几何时,这里是一望远际的农田,而现在却是一片茂密的荒原,足有半人深的野草间总是会有野马、鹿群奔走,少不得的还有狼群。 在弥漫着薄雾林间,几匹马在那自由自在的吃着草,而在不远处的一堆篝火旁,两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他们光秃秃的脑袋后面,只有一片小孩巴掌大的头发扎成一根细如鼠尾的小辫子。 他们就这么静静坐在草丛里,其中一个年青人望着远处从天际间跃起的红日,他的心情似乎非常不错。 “柱子,在想啥呢?” 方存志问道。 柱子回头看着方存志,答道。 “方大哥,你说,建奴的这场瘟疫之后,还能剩下几个活人?” “剩下几个活人不知道,可就盛京那副鬼样子,现在官军打过去,我敢说,能提得到动枪的,没有几个!” 方存志笑逐颜开的说道。 “老天爷保佑啊,这次建奴那里发了这样瘟疫,听说就连老酋也染上了瘟疫,十室九空,这次都不用官军打,他们自己个就玩完了,咱们只要把这个消息带到宁远城,就是大功一件!” “可不是,不但老酋染上了瘟疫,就连同那些旗庄里的建奴,也都被吓倒了,纷纷舍家弃业的往北逃去了!” 他们两人是潜伏在盛京城的锦衣卫,这些年一直在那这搜集情报,这场大疫他们也死了不少人,不过他们两个还是逃出了盛京,这一路上他们就这样昼伏夜行,小心翼翼地前进。一路上,他们发现不少建奴已经出逃了,对于这一切他们自然感到非常惊讶,但是更多的却是欢喜,这是第一次,他们看到了希望,收复辽东的希望。 “哼哼,十室九空,那么多人染上瘟疫,等到大军打过去的时候,那些建州鞑子想守住辽东,无异于痴人说梦。” 方存志站在他旁边,微笑着说道。 “大哥,你说等到时候,咱们是不是就能回家了……” 突然,年青人愣住了,那双满是憧憬的眼睛里,又迸发出难掩的痛苦,回家,家里还剩下什么? 或许房子还在,可是人呢? 爹死了,娘也死了,至于兄弟姐妹,被建奴掠去当了包衣奴后,是死是活,也不知道。甚至就连同祖坟,这几天的风吹雨打的,也早就平了,即便是回去,恐怕也找不到了。 家……又在那啊! “哎,柱子……” 张张嘴,方存志没能说出话来,他只是恶狠狠的从火堆里拿起一块烤肉,大口的吃着,在撕咬着肉的时候,双眼中迸发出的却是难以掩饰的恨意。 “走,这里离开宁远,最多只有一百多里,咱们赶紧的,争取今天就把信带去,让督师早点率领大军收复辽东。” 说罢,两人就跳了上马,朝着西匆匆赶了过去…… 第185章 袁大督师的机会(祝大家新年快乐!万 宁远城! 当方存志和柱子两人赶到宁远城的时候,这里已经是一片风声鹤唳的模样,各种各样的情报在这里汇集着,谁都不知道建奴那边发生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于瘟疫,大明这边同样也是畏惧的, 唯一让他们稍微心安的一点是,从宁远到建奴所谓的大金国之间,就百里的无人人荒原,荒原上还有数道的长壕,这些应该能够把瘟疫阻挡在建奴那边。 当然了,也不会有建奴往这里边,他们中的蒙古人会逃向草原,女真人会逃过三万卫,逃向白山黑水之间所谓的“祖宗之地”,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绝对不会逃向大明的。 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身为督师的袁崇焕一直关心着发生在建奴那边的瘟疫,尽管各种信息汇集到他的案前,可是那些情报却让他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而方存志的到来却解答了他的很多疑惑。 “这么说,现在东虏那边到处都是感染瘟疫的人了。” “回督师话,现在东虏上下每日都有近万人感染瘟疫,在小的们出城的时候,城内已经有如一座死城,城内驻防八旗,已经有不少人纷纷逃离盛京,甚至有东虏权贵逃出盛京。” 方存志如实的禀报道。 “这倒是与之前收到的情报极为相近。” 袁崇焕点了点头,问道。 “那么努尔哈赤老酋眼下又如何?” “启禀督师,据说,他也染上了瘟疫,在小的出城时,听说老酋的宫中已经有人染疫身死了,甚至就连几位贝勒也染上的瘟疫先后惨死。” 老天保佑啊! 袁崇焕的心里顿时一阵激动,这可是再好不过的消息了,甚至可以助他摆脱眼前的危机。 年初宁远一战,能赢完全是侥幸而已,如果不是毛文龙的偷袭建奴腹地,那老酋又岂会在抢了觉华岛的大量军需得手后,围攻宁远不过十二天就匆匆撤军。 如果没有腹背受敌的话,宁远城恐怕早就陷落了。当然了,他袁崇焕是绝对不会说什么全靠毛文龙,实际上,在他看来,毛文龙所谓的“大捷”不过只是沾他袁崇焕的光而已。 如果不是因为老酋率领东虏主力围攻宁远,他毛文龙又岂会得手,现在天下只知道辽阳大捷,又有几个人知道老酋在宁远兵败? 当然了,在禀报朝廷的时候,他特意说道——“红夷大炮威力强大,一发糜烂十数里,臣亲自操炮击中老酋,老酋负伤败退”。 有没有负伤,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让朝廷知道,他袁崇焕在宁远是立了功的,尤其是当时那种情况下——他和东林党的关系实在太亲近,他不仅是东林党人韩爌的学生,还是钱龙锡的亲近友人呢!有很多事,钱龙锡、韩爌都庇保着他,他是东林党元老侯旬提拔的。 他是东林党吗?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朝廷对东林党的打击,绝对不能牵涉到他。 这会在得知老酋身染瘟疫,而袁崇焕的脑子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是把老酋的死,与先前击伤联系在一起,那岂不就是立下了天大的功劳? 想到这儿袁崇焕的眼前一亮,继续询问着方存志他们盛京城内的情况,其实主要还是想询问,有多少人感染瘟疫,尤其是那些贝勒之类的达官显贵们,有多少感染的。 在一一回答了督师的问题后,方存志禀报道。 “督师,这是千载难逢的良机,现在建奴上下全都被瘟疫困扰,督师只管派大军直取盛京,身染重疫的建奴又岂是督师的对手,到时候辽东就可重归我大明了。” 作为辽东人的方存志当然希望官军尽快收复辽东,他自然也就可以重回沈阳老家了,不过位卑言轻的他在说完这番话后,换来的不过只是轻飘飘的一句。 “嗯,本督师知道了,兵家大事,本督师自有打算。” 袁崇焕随口说道。 “你们此次为国家立下大功,本督师自会向朝廷为你们二人领功,来人,赏两位白银五十两!领他们下去好好休息。” 等那两位从盛京回来的锦衣卫探子下去后,一旁的梁稷便喜笑颜开的说道。 “恭喜督师,贺喜督师。” 梁稷是他的幕僚,当初他出任督师时,梁稷与几名同乡前来为他祝贺时,又留在他身边充当其幕僚,一直深受袁崇焕的信任,在历史上,正是他在南京弘光朝廷利用职务之便主持对袁崇焕案的“翻案”。他的话音刚落下,邓桢也跟着恭喜道。 “督师,此事可是大好事啊,现在建奴为瘟疫所困,一场大疫之后,想来其国中军民必定是十室九空,到那时,督师再挥师东进,收复辽东便指日可待了!” 袁崇焕却皱眉说道。 “道理是这个道理,只是……” 看着梁稷、邓桢两人,他又说道。 “现在魏阉借口王恭厂逆案,肆意抓拿东林党人,而袁某人虽不是东林,但却与东林诸人关系匪浅,现在魏阉不惜以酷刑逼供,令被捕拿者攀咬他人,要是攀咬到袁某,只怕……袁某就再无机会收复辽东了!” 袁崇焕的话,让梁稷、邓桢两人的眉头顿时皱成了一团,他们当然知道发生在京城的“逆案”,也知道现在魏阉在四处抓人,自然也担心过袁大督师会牵涉其中,一但被他人攀咬牵涉其中,到那时,等待袁督师的又会是什么? “非馨,你说此事应该如何处置?” “这……” 沉吟片刻,梁稷说道。 “督师,如果想避免为此事拖累,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哦?什么办法?” “发兵!” “发兵?” 邓桢急声道。 “按他们所说,现在辽东遍地皆是尽染瘟疫之人,冒然出兵,那岂不令军中士卒自寻死路?” “只要抓住这个机会,收复辽东,即便是有人攀咬督师为东林,又能如何?” 梁稷没有回答邓桢的问题,在他看来……那些士卒的性命,压根就不重要。 “收复辽东,功高盖世,非此功不能保督师!还请督师早日决断,目下可是收复辽东的大好时机啊!” 第186章 天诛大金(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天启六年六月十一,宁远城外,数万明军齐聚,他们的神情显得有些复杂,既有些激动,同样也有些紧张。 出兵辽右! 收复辽东! 这是固然是他们的希望,可是出城野战啊,还是和女真兵,能打得过嘛? “不打紧,不打紧,你没有听说过,女真那边闹起了瘟疫,十室九空,人都死个差不多了,咱们只管杀过去就行。” 兵士们在那里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着的时候, 祖大寿、满桂他们,无不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在出兵之前,他们曾反对过。 趁建奴大疫重创时出兵,看似挺和乎常理,可是那要命的瘟疫,就不要大明官兵的命了? “哎!” 满桂抬头往天上看着,眉宇间带着一丝愁容。 “真不知道,督师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他……” 祖大寿张张嘴,还是没说出来,他朝着与监军太监谈笑风声的袁崇焕,摇头长叹一声。 “老哥,你真以为咱们的那位大督师,真的是为了朝廷才出的这次兵?” “为了朝廷……” 祖大寿冷冷一笑,却没有说话。 他那里是为了朝廷,分明就是为了自己,袁大督师为的不过就是自己的官位啊! 可却要拿近十万大军的性命去冒险! 这袁大督师……可真是狠心啊。 “督师,没有朝廷的允许,如此冒然出兵,到时候万一追究起来的话……” 身为关外监军太监的刘应坤,虽然希望能够收复辽东,可难免的还是有些担心。 “公公无需担心,此次出兵,不过是为了前置数十里,以巩固宁远诸堡而已,再修数道长壕,以阻碍建奴他日侵袭,此蚕食之策,当初朝中当政早就已经议定,陛下和朝廷都是同意的……” 袁崇焕一边安抚着刘应坤,一边轻声说道。 “况且,咱们开始,只是试探一二而已,看看建奴那边的反应!要是局势不对,袁某自会把大军撤回来,绝对不会有损大局的。” 几个时辰后,大军终于浩浩荡荡的出征了,似乎,这次出征和往年没有多少区别,无非就是再挖几道长壕,再把屯田线向东推进一些而已,但是这样的蚕食有用吗? 恐怕只有老天才知道。 袁大督师率领几万大军刚一出征,那边就有建奴的探子把消息传回了盛京,在探子回盛京的沿途所见,尽是一片鬼域,那些曾经还算是热闹的堡城,这会已经成了死城。城内城外,根本就看不到什么人。 这场突然爆发的瘟疫,几乎传遍了整个后金,没有人知道,它是怎么传播,如何扩散的,无论是死的人,还是逃的人,他们做梦都想不到,传染天花的并不是人,而他们刚刚得到的赏赐。可即便是他们逃走的时候,也没忘记多带些东西,什么棉被啦、皮袍啦,当然布匹更要带着,毕竟,在白山黑水间是纺不出布的,布这玩意,老金贵了,不能丢着。 而在探子一路把消息带到盛京城的时候,盛京城内外,也是一座死城的模样,这个时候,甚至都没有什么人能顾得上探子,毕竟,城里每天都有很多人死去,什么王公大臣,什么旗丁包衣,在瘟疫面前,没有人能幸免。 不过,只要大金朝在一起,探子禀报的军情,仍然会送进宫。 似乎祭天真的有效果! 在让侄儿阿敏代自己祭天后次日,一大清早,努尔哈赤就觉得浑身的热痛减轻了不少。 “难不成,老天保佑自己能撑过这场瘟疫?” 努哈尔赫只以为这是上苍天显灵的征兆,天花或许要命,但也不是说染上必死,一百个人里人,总有一个能活下来。 精神好了一些他从病榻上起来,由几个脸上长满麻子的太监搀扶着,然后到院中走着。来到了院子里,努尔哈赤抬头看着天空,蔚蓝的天空如洗一般,不过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臭味,还有些许烟柱,他看着那些烟柱,不由得问道: “这味道和烟咋回事……” “回大汗话,这是城里头染瘟疫死人的味道,烟是烧屋的烟柱……” “啊……” 努尔哈赤的脸色骤然变道。 “苍天啊,难道,你真的要杀尽天下的女真人嘛……” 说到这,努尔哈赤老泪滚落下来,泣不成声了。 这一次,他的内心真的充满了恐惧,因为太多的女真人死去了,天下才有多少女真人? 能遭受得了这样的瘟疫吗? 这样一场瘟疫结束的时候,大金国还能剩下多少女真人? 也就是在这时候,二贝勒阿敏前来求见。 “启禀大汗,刚刚收到探子来报,袁崇焕亲自率领六万明军,号称十万,一路向东杀了过来,看架势,不像是出来拓长壕的。” 往年明军也会每年向东前进个几十里,修上一道长壕,为的是阻拦大金国的兵,但往年出动的兵力有限,不过只有万余人而已。 “这分明是要趁着咱们这边被瘟疫弄死这么多人的时候,过来趁火打劫的。” 努尔哈赤说话的时候,面上带着浓浓的绝望。 如果是在一个月前,他肯定会因为明军的出动,而激动的调集大军,与明军撕杀,这样的野战可是极其难得的。 不过区区六万明军而已! 只要吃下这股明军,大金的形势就会大为改观,到时候……但现在不是一个月前,现在的大金,还有多少人马? “阿敏,这场瘟疫死了多少人?” “回在大汗话,已经有上万旗兵染疾身死,还有几万人染上了瘟疫……” 阿敏长叹道。 “在来宫里的时候,还碰到不少逃难的人,盛京城里头,现在要么是在这里等死的,要么就是逃出去,想逃回建州保一条命的人。” 这才不到一个月啊! 努尔哈赤的那双眼睛中充满了绝望,二十天前,他与奥巴会盟时是何等的得意,那时候,他甚至想象过有朝一日兵临北京城下,甚至打进北京城,在北京城里登基称帝。 可是现在呢? “难道,老天真的不容我大金吗?” 第187章 野猪皮的末日(第二更,祝大家新年快 老天真的不容我大金吗? 这样的一声吼声之后,努尔哈赤整个人都没有什么精气神了,他无力的看着天空,抿抿嘴却没能说出话来。 阿敏知道大汗的心情是何等的沉重,内有瘟疫,外有明军,现在的大金国是内忧外患啊。 甚至都已经到了亡国的边缘了,一个不小心,这个世界上可就没有大金了。 恰在这里,他听大汗说道。 “传令下去,从今天开始,但凡有染上瘟疫死去的,一率不准掩埋,直接抛尸在路边,还有,把那些汉人阿哈都赶出去……” 努尔哈赤的脸上闪过一道厉色。 “那些汉人之中,肯定也有人染上了瘟疫,现在只求老天保佑,让他们把瘟疫带给明军,只要明军染上了瘟疫,那他们就没有精力顾得上咱们。” “是的这么办,明军染上了瘟疫,肯定也不会比咱们轻松?” 阿敏点头应道: “把包衣奴才赶出去,倒也是个办法,不过现在有不少庄子里的人都逃了……”“没事,能染上一个是一个,军里人多,瘟疫起来了,传得更快。” 努尔哈赤又看着阿敏说: “另外有件事俺想征求你的意见,但是,你必须给俺讲老实话,不许说假话。你能做得到吗?” 阿敏立即答道: “俺一定说实话,绝不敢欺瞒大汗。” 努尔哈赤这才说道: “俺想让多尔衮接替汗位,然后由代善辅政,你看这样安排可以吗?” 阿敏听了心头就是一惊,他知道,大汗这是在安排后事啊。 可这件事问他的意见,确实有些为难啊。说实话吧,无论他怎么说,后果肯定都是会不堪设想。轻者被夺去兵权,没收财产,重者,将被幽禁,甚至被处死。 这种涉及到大汗汗位的话,实在是不好说啊。 除非是能保证那人一定能当上大汗 正在左右为难之时,努尔哈赤又催着说道: “怎么?不好说吗?说真话好说,说假话难说。” 被大汗这么一督促,阿敏突然计上心来,他说道: “回在大汗,眼下最要紧的,不是谁继承汗位,也不是谁继承汗会不会有人反对,或是暗中作乱,而是,诸位贝勒,能不能躲得过这出瘟疫!” 努尔哈赤听了,心头顿时一急,确实,就像阿敏说的那样,最重要的还是别染上瘟疫,否则的话,即便是继承了汗位,万一要是死了,那可怎么办? 努尔哈赤,立即问道: “现在多尔衮的情况怎么样?他染上瘟疫了吗?” “没有。” “那,老八呢?” 阿敏清楚,努尔哈赤为什么会问老八,也就是黄台吉,在这几个人中,对汗位一直虎视眈眈的就是黄台吉。于是他便答道: “染上了,但是眼下的情况还不太清楚。” “哦,是这样啊……” 努尔哈赤说: “老八染上了瘟疫,他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汗位了,毕竟,这瘟疫是九死一生的事,万一没活下来,将来汗位不还是给其它人,到时候只会出乱子,在这几个贝勒中,多尔衮最适合继承汗位,代善这边虽然岁数长点,可是让他辅政的话,他是不会反对吧?莽古尔泰要是反对,就是上了别人的贼船,受人唆使的缘故。” 他说到这里,停了一会儿,接着说道: “只有黄台吉可能反对。不过,他现在染上了瘟疫,也就不用考虑这些事情了。至于下面的那些小贝勒,都不会反对的。” 阿敏听了,便知道努尔哈赤已经是铁了心思要让多尔衮继承汗位了,过去八贝勒黄台吉还能靠着笼络的人心,去争一争汗位,可是眼下,谁又会让一个染上瘟疫,命不保夕的人继承汗位呢? 在这些人中,确实没有比多尔衮更合适的时候! 想了想,阿敏便说道。 “十四贝勒是个聪明能干的人,美中不足的缺陷,只是年龄稍微小些……” 努尔哈赤立即说道: “年龄也不小了,他今年十五岁,也是随咱们出征几次的了,就是……” 想了一会,努尔哈赤又说道: “阿敏,一会你传旨,去给多尔衮还有代善,让他们回建州老家祭祖。得给他们派些得力的人跟着去!” 祭祖! 当然不是祭祖了,这分明就是安排多尔衮离开盛京这地方啊。 阿敏自然答应了下来,其实对于他来说,至于谁来做汗王,阿敏压根就没想那么多,反正他不过是当一个八旗的贝勒,如此而已。又何必参与这些事情呢? 当然了,他的心里也有自己的小九九,他也想离开盛京这个鬼地方啊。 明军要打过来了,这军中一多半的人都染了瘟疫,这仗没办法打啊! 与阿敏谈话这些之后,安排好身后之事努尔哈赤自然感到心里十分爽快,身体也舒展了许多。他只以认为病体果真好转,快要康复了。 于是努尔哈赤又对阿敏说: “俺觉得这瘟疫,俺应该能撑下来,这样,等多尔衮他们离开之后,不如先点兵,给袁崇焕一记重击!把他打回宁远去!” 闻言,阿敏便劝阻道: “再过两天吧,俺马上就派人去告诉大贝勒、十四贝勒了,等走过之后,再考虑出兵的事也不迟!” 努尔哈赤想了一会儿,觉得这样也好,就对阿敏说道: “等他们走了之后,咱们一起去……” 在说话的时候,只觉得浑身发软的努尔哈赤,便吩咐太监扶着他回房,回到房子里头脑里有些昏昏沉沉的他,竟一下子晕在了床上。 “快,快传御医……” 在御医过来检查了努尔哈赤的身体后,几个御医都是面色苍白不敢说话,。 “快说,大汗现在怎么样了?” “回贝勒爷话,大汗,大汗……估计也就是这两日的事了!” “阿敏……” 恰在这时,阿敏听到努尔哈赤的喊声,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过来,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面容憔悴而绝望,喊来阿敏后,他急切地说道: “通知各位贝勒,让他们来议事,回,回……” 第188章 袁崇焕的野心(第一更,求订阅) 回那里? 努尔哈赤绝望的看着屋顶,不由得长叹一声: “唉!悔不该到入辽东啊……” 话还未说完,只觉浑身酸痛的他禁不住大叫一声: “疼死我了!” 接着,努尔哈赤便昏迷过去。 过了一会,他才苏醒过来,喘息着说: “不知代善、大……大妃何时过来?可、可以先立……诏书!” 阿敏听了,急忙命人拿来笔墨,很快几位作为见证的大臣也到了,隔着帘子努尔哈赤对他呶一下嘴,意思是让他记下诏书。 努尔哈赤说道: “我死后,传位于十四王子多尔衮,让次子代善辅政。” 记完了遗诏之后,又送到努尔哈赤跟前,他看了一眼道: “好,好……” 随后盖上玺印,将它折迭好,放在努尔哈赤的枕下。 此时,只见努尔哈赤气息微弱,两眼暗然无光,此时的他在内心深处,仍然是后悔的,后悔来到了辽东,辽东……这地方,是女真人的死地啊! 渐渐他昏迷过去。 等到代善、大妃过来的时候,努尔哈赤已经陷入昏迷之中,接下来的两天中,高烧不断的他,再也没有醒过来,最后在昏迷中没有了气息。 死了! 努尔哈赤死了! 比历史上提前了几个月,他死在了盛京城,和许多染上天花的女真人一样,饱受折磨后,死于天花。 一切都结束了。 即便是对于这座被死亡的阴云笼罩着的城市,努尔哈赤的死讯仍然迅速传开了,很快留在盛京城的几位贝勒、王公大臣们都聚在了一起,他们需要商议汗位的继承。 国不可一日无君,与另一个历史上的争执不同,这一次因为有遗诏,一切都很顺利。当然了,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黄台吉还躺在床上和病毒抗争着,他爹比他早了一步。 不过才十五岁的十四贝勒多尔衮继位,代善辅政。 按道理来说,眼下最要紧的是给大汗办丧事,可眼下,这似乎已经顾不上了,这边刚刚议定让多尔衮继位,那边又有八百里加急军情——明军兵锋直指盛京,沿途锐不可当。 当个鸟啊! 沿途都是死人,那些个八旗兵不是死于天花,就是逃往他处,还怎么挡? 用死人挡吗? 还是真是用死人挡! 按照努尔哈赤生前的命令,女真的地方官、将领不仅把大量的尸体丢弃在官道两侧,而且还埋在河边以污染水源,于此同时还驱赶旗庄里的汉人包衣,把他们赶出旗庄,往明军那边赶了过去。 在女真人的驱赶下,数以万的平民百姓只能被迫朝着明军那边逃去,大量难民的到来,在消耗了明军大量粮草的情况下,当然也带来了军情。 “努尔哈赤死了!” 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袁崇焕的心情可谓是复杂至极,努尔哈赤是过去几十年里,大明的心腹之患啊!现在就这么死了,死在了瘟疫之中。 “恭喜督师、贺喜督师,老酋一死,建奴内部必定纷乱不断,大军可以利用其内乱之机,直取沈阳,收复辽东!” 梁稷欢喜道。 “此次出兵如有天佑,上次老酋攻宁远负伤而逃,回到沈阳后就重伤卧床不起,今日闻督师领兵复辽,伤气交加,气急攻心而死,实在是天佑啊!” 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什么染上瘟疫而死,那是没有的事儿,努尔哈赤是怎么死的? 当然是正月里在宁远城下被红夷大炮所伤,伤势严重的老酋一直在养伤,眼下气急攻心旧伤复发而死,这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当然了,上个月与喀尔喀蒙古那边会盟的事,自然而然的也就被无视了,什么他又是饮宴,又是骑马的,不可能,老酋在宁远城被轰得只剩下半条命了,是靠着长白山的千年人参才吊了半年的命。 “老酋杀我汉人岂止百万,其罪孽深重,不过只受了半年折磨,实在是轻饶了他!” 虽然看似没有赞同,可袁崇焕的这番话,无疑是定下了努尔哈赤的死因——死于宁远旧伤,旧伤如何发作的?当然是因为他袁大督师领兵东进,收复辽东,兵锋所至无人能当气急之下,引发的旧伤。 这解释……合情合理啊! “督师,此等好消息,应该尽快禀报朝廷。” 邓桢笑道。 “就由在下草拟一封奏折,八百里加急送到京城吧!” “如此,便有劳邓贤弟了。” 三言两语间,敲定了努尔哈赤的死因后,袁崇焕又召来了众将议事,一来是把努尔哈赤的死讯告诉他们,至于二嘛,当然是要告诉他们具体的死因了,对于袁大督师定性的死因,众将自然没有任何人反对,为什么反对啊,这事禀报朝廷那也是大功一件,就像正月里老酋突然撤军一样,按督师的说法,那也是因为被红夷大炮给击成重伤,才被迫撤的,对于这样的军功,谁会拒绝? 众人皆能得到好处的事情,当然不会有人拒绝了,现在,老酋旧伤复发而死……这也是妥妥的大功啊。 封妻荫子的功劳,换成谁都不会拒绝。 于是乎接下来的一切,自然是顺理成章的,初分了一下功劳,然后自然要讨论兵进沈阳城,收复辽东的事宜,这一路上沿途所见的鬼域死城,以及“锐不可当”的势头,倒也让众将对兵近盛京没有了最初的抵解,于是乎数万大军再一次浩浩荡荡的朝着沈阳城杀了过去。 而在接下来的一路上,原本应该出现的女真大兵,却像是消失了似的,完全不见了踪影,只有一座座被焚毁的旗庄、城池。还有就是遍地的难民。 “命令大军放慢速度,每日行进二十里,稳扎稳打,步步推进!” 即便是如此,袁崇焕也不敢小心大意,接连下数道军令,以避免孤军冒进,为建奴所乘。 随着一道道军令的下发,大军行军速度极慢,可以即便是如此,袁崇焕仍然不无担心的言道着,各部需要小心偷袭。 再次下达“小心偷袭”的军命后,骑在马上的袁崇焕,凝视着辽东大地时,神情显得格外的凝重,建奴内部瘟疫流行,老酋横死,现如今辽东……收复在即了! 第190章 暗香浮动(第二更,求订阅) 辽东…… 其实没有人知道,辽东的变局,完全是因为一个尝试。 即便是施奕文,也不曾想到,一个“无心”的尝试,效果居然会如此的显著,其实天花病毒的传播需要一个合适的途径,有了合适的渠道和途径,效果自然会极其显著。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对于施奕文来说,发生在辽东这场在短期内就传染了数十万人,甚至从辽东一直传播到蒙古草原的瘟疫,他压根就不关心。 毕竟,眼下对于他而言,更重要的是返回北港,在安置流放犯的同时,向南方扩张。 “扩张!” 在“黑风号”的船舱里,就着鲸油灯明亮的灯光,施奕文展开墙上的地图,对王徵、梁世绩他们说到。 “无论是流民也好,流放犯也罢,接下来按十比一的比例安置,每十个移民,只留一个人在北港,其它的全部迁往包括会安在内的商站!” 王徵、梁世绩两人一听,心里就是咯噔一声,尤其是前者,他是陕西人,山陕不分家,他有不少山西籍的好友、同年都牵涉到逆案,即将被流放到北港,原本还寻思着多少总能照顾他们一二,可现在却要被迁往其它地方,可会安又是什么地方? “大人,这会安又在什么地方?” “在安南南方,靠近占城,说是安南的地盘,可实际上那里住的都是咱们明人,咱们在会安那边估计还要和安南人谈谈。” 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施奕文又说道。 “不过真正的屯田重点,应该是这里。” 他画中的位置湄公河河口的位置,也就是后世的胡志明市。 站在地图前,施奕文盯着地图说道。 “这里位于河口,虽说沼泽成片,可是土地却极其肥沃,只要稍加开垦就会成为一片鱼米之乡,甚至将会成为另一个江南,大明的另一个粮仓。” 在历史上,湄公河三角洲的开垦,正是明末遗民的功劳,陈上川等明军将领在台湾郑氏降清后,不愿投降的他们便撤往安南,然后在当地繁衍生息,上一次明人对当地的开发,让越南人占了便宜。这一次,是绝不能让旧事重演了! “大人,这些地方,可都是外番的地方,他们又岂会凭空让给咱们?” 王徵不无担心的说道。 “良甫多虑了,这一带说是水真腊的地盘,可真腊国内时局动荡,多年来一直受到邻国的欺凌,咱们过去了,去向他们索要这块地方,非但不会遭到抵触,甚至真腊王还会双手欢迎咱们过去保护他呢。” 水真腊,也叫高棉,就是后世的柬埔寨,和后世一样,这个年代的柬埔寨也是一个任人蹂躏的主,在历史上,柬埔寨的国土面积可比后世大多了,不过再大也是个空,让郑信的暹罗抢走了有三分之一国土,又让越南人借明朝遗民夺了一半的国土,后世所谓的南越,差不多一多半都是从柬埔寨那边抢的,另一半是抢占城的。 在这种情况下,高棉人是真心欢迎外来势力的干涉,干涉内政,那也是为了保全国家啊。 “那他的邻国呢?会不会激起他们的不满?” 梁世绩优的话音刚落,施奕文就笑道。 “不满?有什么不满?再有什么不满,也得给我压着,别忘了,现在咱可是大明的北港宣慰使,专门负责西洋屯田事,安南人想要那块地,得先问问咱们!” 想着历史上,安南人靠着明人遗民征服湄公河三角洲的旧事,让施奕文颇有些愤慨的说道。 “派使臣过去,给高棉王送份信,告诉他们,大明天朝已经设立北港宣慰司,专门负责西洋通商,想从他们那边租借河口之地,一来是为了安置流放犯,二来也是为了通商。” 租借,相比于武力征服,施奕文更喜欢西洋人发明的这个“词”,我过来,不是为了占领,也不是为了征服,就是为了租块地方做买卖。然后就这样忽悠着忽悠着,慢慢的蚕食了人家整个国家。 零割肉不疼。 相比于大兵压境引起的反弹,这样的零割肉非但不会引起对方的警惕,甚至那些土著人,还会想借这些远道而来的外来人作为助力已进行地区对抗或者保护自身,就像历史上真腊就曾试图借助明朝遗民保护自己一样。 “通商?” 梁世绩诧异道。 “对,就是通商!” 施奕文笑道。 “通商嘛,咱们到时候,肯定是要租借一块地方,建码头,建商站的,商站里的人肯定是要吃饭的,要散布的,那租借的地方自然也要大一点,然后就地种点菜啦,种点地啦,还有,华夷有别,这番邦的法律对明人肯定是不能适用的,明人还是用《大明律》来治,夷人不熟悉,咱们也要派几个官员吧……” 不需要怎么思考,反正就是一句话,直接把洋鬼子无不怀念的“我大清”的那一套拿过来就行,人家那可都是用了几十年、几百年的时间积累的“先进经验”,这些经验不学,简直就是对不起穿越者的身份。 什么租界啦,什么租借地啦,什么协定关税啦,什么治外法权了,这些东西全都给他整上,总之一句话,直接拿来主义。 什么?我是来占领你国土地的? 别开玩笑了,咱是过来做生意的,吞并?那可不是咱干的事,当然了,这个租借地总是要不断扩大的,这个亲华派也是要培养的,等到时机合适了,那些亲华派们,不对,这年月应该叫慕华派,就会主动的献出田土黄册,请求加入大明。 当然了,到时候,还是不是大明,那就要看大明自己是不是争气了。 其实吧! 对大明,施奕文觉得自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将来大明能不能救,还是要靠他们自己,要是再过二十年,还是那副鸟样子,得,咱就清君侧吧! 不过眼下嘛,还是要借着大明国威,先欺负一下周围的国家。 或许大明在北方衰败了,可是在南方……还是妥妥的霸主啊! 第190章 暗香 (第一更,求订阅) 第190章 霸主! 每每只要想到,在大航海时代,那些不远万里的欧洲人在东南亚,在南亚占领了大片的土地,而作为区域千年霸主的中国,却落了个寂寞,施奕文的心里就不甘心啊! 所以,现在作为穿越者的他,所要做的就是挽回这一切,利用华夏千年来的影响力,在东南亚,南亚进行扩张。 当然,北美也是必须要进行扩张的地盘儿。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在列强纷纷涌向东方的时候,利用大明的影响力,迅速推进海外事业,把东南亚变成大明移民目的地,变成大明的粮仓! 那怕就是将来“迫不得已”取尔代之的时候,新朝也是需要那座粮仓用以缓解国内粮食压力的。 “其实,大人就是想仿效西洋人吧!” 相比于梁世绩,和传教士打了多年交道,而且已经改信天主教的王徵显然更了解这一套的运作,这正是西洋诸国在各地扩张的办法。 碰到未开化的野蛮人,那就武力征服,碰到“强者”,那就租借呗。 “差不多吧!” 施奕文笑道。 “为什么那些西洋人远道而来,靠着几十人,上百人,就能占领那么大片的土地?他们可不是靠着大军的雷霆之击,他们靠的是什么?就是一些手段,咱们同样也是如此,往后,咱们设立商站也好,屯田点也罢,能不用武力,就尽量不用武力,当然了,武力威胁一下还是可以的,等回到北港,咱们就造军舰,把炮舰外交搞起来!” 尽管梁世绩并不知道什么是炮舰外交,可听着名字也知道意思,与了解海外的王徵不同,对海外一无所知的他,心里反倒是犯起了嘀咕。 “那些番人当真一威胁就会割地?” 尽管心里犯着嘀咕,但他倒也没有说出来,毕竟,对海外他并不怎么了解,在这个时候,最好还是多看,多听。 随后,他们看着施奕文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又一个圈,那些圈就是未来北港宣慰司的商站,就是未来的移民点,是西洋屯田的起步,当然也是大明在海外扩张的开始。 名义! 是个好东西,甚至在王徵他们离开之后,施奕文的心里仍然颇有些激动,这次在大明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就是名义了! 有了“大明”这个名义,有了北港宣慰使这个官职,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接管大明海商在过去的几百年间,筚路蓝缕开创的基业,而不是任由他们内斗,然后便宜了西方人,甚至便宜了东南亚的那些土著猴子。 “等回头先把舰队搞起来,先整个炮舰外交再说!” 透过船尾的玻璃窗,施奕文凝视着暮色中的大海自言自语道。 男人考虑的永远都是大事,至少对于身居高位的男人而言,他们的心里“天下大事”永远占据着太多的位置。但是女人却不一样。 尤其是对于徐佛这样的女人来说,本身就是江南名妓的她,现在的遭遇完全是一场无妄之灾,虽然是因范家逆案被牵连,确实非常冤枉,但是她很清楚自己没有选择。 那怕在江南时,她曾受官绅士人追捧,那又如何?眼下那些大人们都顾不上自己了,谁还会在乎她这个青楼女子? 自幼在青楼长大的徐佛很清楚,她必要给自己找到一个依靠,在北港那个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的地方,只有一个人能庇护她。 从船离开大沽,在适应了海上的风浪后,她的心里就一直在盘算着,盘算着如何得到那个人的庇护。 女人依靠强者是本能! 而这个强者不仅很强,而还很年青,很英俊…… 嗯!很好! 入了夜,手中抱着琵琶的徐佛悄悄的走出了船舱。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等到王徵他们离开后,施奕文正想休息时,却听到敲门声,还不等他发话,只见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还没看清她的脸容,只听女子应道: “奴家见过大人,奴家见大人忙活半宿,便自作主张来给大人弹个曲儿,解些心事。” 借着油灯,施奕文这才看清对方的脸容时,不由得一愣。 是她! 是那个在范家“抢来”的女人,好像是李婉清的琴师,只见她半抱着琵琶,垂首道了个福,动作轻盈的她,穿着一身轻薄的衣裳,将身上傲人的曲线若隐若现。 “弹个曲儿?” 施奕文笑道。 “那就弹来听听吧。” 这样的事情,任谁都不会拒绝的,况且,施奕文确实需要放松一下。 “大人喜欢听什么?” “你看着弹吧。” 说话时,她就坐下了,她不坐还不当紧,一坐下,施奕文就感觉她的动作似乎不大一样,手臂虽然抱着琵琶,但侧身而坐的她,却充分展露着她的身段。 薄薄的衣裙难掩她的身姿,她的腰身虽不算纤细,但是坐在那里形成非常优美自然的女性曲线,就像是熟透的桃子似的。 不过只是看上两眼,施奕文就感觉喉咙发干,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连忙把目光从她丰腴的曲线上移开。 感受到男子的视线,徐佛只觉得心魂一乱,在深呼吸的同时,她的手指动了,琵琶发出的曲乐在舱室里回响着,而他在欣赏着悠美的曲乐时,同样也在欣赏着弹琵琶的人。 目光如炬! 他的视线就在她的身上扫视着,与之而来的是一种冲动,当然还是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很原因,但却无法抗拒,也无法抑制。 当然了施奕文压根就没有想要抗拒这种力量的念头。 欣赏着女子绝美的相貌,隐隐约约间,他甚至感觉她和某位杨姓女星有那么点相像,那位女星虽然年龄稍大,可他读书时多少也曾幻想过。打量着那张似相非像的脸蛋,少年时的渴望再次涌上心头。 只不过,那个时候仅仅只是少年人在夜晚独自一人的幻想而已,而现在呢? 现在,这个女人就坐在那里,犹抱琵琶半遮面叙弹奏着曲子,她是在弹曲吗? 是在弹曲! 但是也不仅仅只是为了弹曲! 第191章 男人的心思 (第一更,求订阅) 悠扬的曲乐在舱室里回响着,如炬的目光在女子的身形上扫视着。 打量着女子丰腴且不失窈窕的身姿,施奕文的目光越发的赤果果,他很清楚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独自一人来到他的舱中。 为什么? 当然是投怀送抱的! 对于女子这样的举动,他非但不排斥,甚至还很享受这种感觉。 为什么? 因为但凡是男人,都渴望征服! 当然也包括征服女人! 男人的视线让徐佛感觉有些紧张,平静的呼吸似乎也变得有点儿急促,尽管男子的目光,正是她所需要的,也是她过来的目的,但……心纷乱,指尖的动作也乱了起来。 曲乐乱了! 心乱了! 即便是外行人也听得出来,她的乐声乱了。 施奕文缓缓地朝着她走去,盯着她,压抑着身体内心的想法。 “你的曲子乱了。” “大人,都怨奴家心乱了。” 抬起头紧,那双眸子里闪动着诱人的光彩,她始终都用身体在说话。 一举一动,都充斥着太多的诱惑,似乎就像是肥沃的土地是在对征服者发出呐喊。 把目光从这个尤物那勾魂夺魄的身体上移开,施奕文道: “你来做什么?” 垂首坐在那的徐佛,尽管看似镇定,但她那细长的睫毛却是颤动得厉害,细细地应道: “奴家是来侍候大人的。” “哦”了一声,施奕文倒没说话,而是朝着床榻走去。 将琵琶放于一旁,徐佛便朝着施奕文移动数步,几乎贴身立在他的身前,又蚊声道: “奴家求大人怜悯。” 近在咫尺的女人低着头,脖颈间上白里透红的肌肤映入眼帘时,扑面而来的却是身上散发的体香,施奕文只觉得内心的念头已是无法自持。 深深地吸着一口气,他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的,然后轻声说道。 “侍候我宽衣!” …… 琵琶声嘎然而止时,黑暗中,李婉清猛然睁大了眼睛,其实,在徐佛起身离开舱室时,她就一直醒着,当曲声了事着薄江的船板传来时,她的手指不时的攥着衣角,并不时的咬着嘴唇。 生在大户人家的她当然知道,徐佛去干什么。 并不仅仅是为了弹曲,而是…… 终于,当曲声嘎然而止时,李婉清的心里却颇有些不是滋味,片刻后随着急促的喘息声隔着木板传来,原本的那丝侥幸也随之变成了碎片。 “这个男人……” 在心里念叨着男子的荒唐时,那声音却像魔咒似的不时的钻入耳中,让满面羞红她躺在床上坐卧不安时,睡在一旁的女孩儿悄声道。 “李小姐也可以去的。” “什么?” 扭头看着身边的女孩,李婉清轻声说道。 “小爱,你,你胡说什么?” 小爱是徐佛的女儿,按她的说法,是早年间买来当女儿养的,是个天生的美人坯子。 这小丫头怎么还没睡? “你,你快些睡吧,都是大人的事儿。” 李婉清紧张道。 “李小姐,我娘和我说过,咱们到了北港,几个弱女子要是没了依靠,不知会遭什么样的祸事,娘说施大人不仅年青,而且心地好,又身居高位,有他的庇护至少能让咱们过上安生日子,李小姐……” 转身看着李清婉,小爱说道。 “你也得为自己打算,毕竟,再怎么样,这也不是在家中。” 其实,小爱更想说,你已经不再是过去的大小姐了,对于自幼生长在青楼的她来说,这一切早就是耳濡目染,女子总是要托庇于男子,越是没有依靠的时候,就越是如此。 她娘没有依靠,去了找那位施大人,那么她呢? “小爱,不要胡言……” 恰在此时,隔板传来的一声娇媚的吟声,让她的脸颊一热,那人实在是太荒唐了,就不知道这,这船舱这么单薄,你们这么荒唐,还让不让人睡觉。 恼人的哼了一声,李婉清愤愤说道。 “这个坏人……” 虽然愤愤的言语,可语气中却尽是幽怨,接下来的一夜,躺在床上的她想要睡觉,可隔壁的声音却一丝不落的传到这边,那些纷乱的求饶声、乞怜声、哭泣声只惹得她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那边声响才算是消停下来。然后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次日,再次醒来时,却发现徐佛一夜都没有回来。 看着旁边熟睡的小爱,想着这小丫头昨天晚上的话,李婉清不由长叹口气,心里又是一阵五味杂阵。 穿好衣衫,对着铜镜打扮时,看着肿胀的眼睛,她只是叹了气,倒也没说什么。 收拾一番,拉开推门时,却迎面看到了施奕文,连忙行礼道。 “小女子见过大人。” “李姑娘不用这么客气……咦?你的眼怎么肿了?” 施奕文诧异道。 “你昨晚没睡好?昨天晚上没有浪啊?” “你?……” 李婉清一阵气结的翻了个白眼: “还不都是怪你!荒淫无度,扰得人家不得安生。” 说出这番话时,李婉清的脸颊顿时变得通红,面红耳赤间她匆匆退回了舱室,拉上舱门不再说话。 原来…… 直到这时,施奕文才想到两间舱室紧挨着,就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那岂不是说,昨天人家一个黄花闺女听了一夜的……床。 这事……确实有点荒唐啊! “呃,那个,李姑娘,以后我会注意的。” 话一声出口,施奕文就后悔了,这说的是什么话啊! 尴尬的离开了尾舱,来到船艉施奕文抬头看了一下太阳,然后问道。 “现在我们在什么位置。” “北纬三十一度,长江口大概在我们以西100海里。” 快到北港了! 施奕文点了点头,看着挤在甲板上的流民,看着那一张张菜色的脸庞,大声说道。 “大家伙放心,最多三天后,就能到北港,等到了北港,你们就能分到地,就能吃饱饭,再不用挨饿了!” 能吃饱饭了! 瞬间,那些面黄肌瘦的流民脸上就对未来充满了期望,希望的目光从他们的眸子中迸发出来了…… 第192章 分娘们,抢女人(第二更,求订阅) 希望? 有些人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而有的人却对未来充满了绝望的! 或许,对于辽东难民以及各地的流民来说,北港也好,会安也罢,那怕就是湄公河三角洲的沼泽地那种地方,对于流民来说,也是“流淌着奶与蜜的土地”,毕竟,那些土地可以给他们带来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在未来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都不需要负担任何税赋、地租。 这样的好事到那里找去? 那些土地是否流淌着奶与蜜,人们当然不知道,但是对于华夏民族来说,土地就意味着生存,意味着生活。 当然了,也有很多是绝望的。 比如,对于刚刚流放过的范家、王家、靳家等晋商家的女眷来说,就是心如死灰般。 这些妇人们,从不曾想到她们会遭受这样的命运——甚至就是在抄家的时候,她们还心存一丝幻想——会有家人赎买她们,她们仍然可以回到大宅里继续过着自己的安生日子,等着自家的男人回家,当然男人要是死了,儿子、孙子总是会回家的。 可是现在,等待她们的却是绝望。 从天津卫大沽上船,经过一路的迎风破浪,这些女人们终于到了北港,随后她们就紧张兮兮的等待着,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被流放了! 而且还不准赎买! 这完全就不合规矩啊! 可是,没有人和她们说这些规矩,棚房里乱哄哄的,女人们紧张的交谈着,婴儿的哭泣声和妇人绝望的叹息声,她们并不知道,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样的命运,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从今往后,她们再也不可能回到自己的家乡。 至于曾经的荣华富贵,也成了过去的事情了。 棚屋外,尽管有护卫队的兵士来回巡逻着,可是仍然有很多得到消息的人,挤到了这里。 官府要发媳妇了! 这个消息就像是一道惊雷似的,传遍了北港,传遍了各个屯田点,无论是那些福建过来的老人,还是从辽东过来的新人,都对这件事充满了期待。 老婆孩子热炕头,这可是众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啊。 那怕是其中有一些都是生过娃的妇人,那又怎么样?生过娃的,证明能生啊。对于这些曾经在死亡边缘挣扎过的人来说,他们没有别的要求。 农妇、山泉,有点田,这就足够了。 听着外面传来的声音,透过木板缝看着外面那些如狼似虎的男人,女人们都不用再去想,就知道自己的将要面对什么了。 这里的女人们,无论过去身份如何,无不是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 “娘,我,我怕……” 在十二岁的女儿趴到怀里的时候,范徐氏摸着她的头,轻声说道。 “别怕,别怕,至少,至少还能活下来……” 说出这番话时,范徐氏的目光中,充满了恨意,她不知道范永斗是怎么被猪油蒙了心,不但勾结鞑子,和鞑子做买卖,甚至还想要刺杀皇帝,这不是把范家上下往火坑里推吗? 甚至就连她,她堂堂徐家的三小姐,现在却要遭受这样的羞辱,每每想到这,对范家的仇恨也就加深了一分。 也就是对死去的儿子感觉心痛,可儿子……那也是被范永斗害死的! “活,都人老珠黄了,还要遭受这样的欺负,这,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啊!居然让那些没良心的人,这么欺负我们这些弱女子!” 一个妇人的哭喊声,让屋子里的女人无不是哭了起来。哭声甚至一直传到寨子……不,传到北港宣慰使衙门里头。 “王法,这个时候,他们说起了王法,可早干什么去了?” 听着下属的禀报,施奕文冷笑道。 “她们一个个说自己是弱女子,可当初她们享受着荣华富贵的时候,一个个的可曾想过她们凭什么过上这样的日子?现在好了,事发倒想撇个干净了,世上那么那么好的事情,她们过去享了多少福,就是做了多少孽!” 对于那些晋商的家眷,施奕文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之所以会把这些女人要过来,就是为了打破他们的如意算盘,什么等风头过了,继续过她们的好日子。 她们一个个的想得美! 要是搁在过去,她们想也就想了,但是现在绝对没有任何可能。放在现在能够让他们活下来,就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施大哥,这,这会不会过了些?毕竟都是些妇孺。” 颜如玉劝道。 “要是不能一报还一报,那要王法还有何用?” 施奕文说道。 “你看那些辽东百姓,多少人因为她们的丈夫、儿子的勾结外敌,家破人亡,多少人失去了自己的妻儿老小,放过她们?那他们呢?” 没有丝毫的犹豫,施奕文就说道。 “传令下去,这些晋商女眷无论年龄,一率发给辽籍百姓为妻。” 施奕文自己也没想到,回到北港之后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给百姓发媳妇,不过,这也是让他们能够在这里安家落户最好的办法。 当然了,在另外一方面,这也是为她们赎罪的一个选择。她们必须要为自己过去犯下的罪过赎罪。 “啊!都,都发给辽籍百姓啊!” 郭怀一惊诧道。 “这到时候肯定会有人不满的。” 谁不满,当然是老寨的那些漳州人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媳妇,即便是有的,也是娶的土人女子。 “就是啊,没分到的肯定眼热啊,到时,出了乱子怎么办?大人,您可不能厚此薄彼啊!” 陈德也跟着说道。 在他看来给那些辽东过来的百姓发媳妇,根本就是施奕文在收买人心,收买辽东难民的人心,毕竟,那些人才是宣慰使衙门最大的依仗。 “厚此薄彼?” 施奕文笑道。 “陈三叔言重了,这些女人本身就是因为家人勾结建奴被流放,发给辽东人就是为了弥补她们的罪孽,女人……什么地方没有女人!” 走到墙边,指着墙上挂着的地图,施奕文说道。 “在这些地方想要女人,遍地都是女人,就看他们能不能抢到了。” 第193章 分媳妇 (第一更,求订阅) 分女人了! 这个消息,早在施奕文返回北港的时候,就已经传遍了,终于,到了分女子的日子了。 对于这一天,众人早就是期待已久了。 甚至许多人都在盘算着,盘算着这些女人有没有自己的分,毕竟,僧多粥少啊。 这阵子流放过来的女人有多少? 不过才四五千人而已,在南北直隶还有大概上万个晋商家的女眷等待着流放。 其实,这些女人并不都是那些涉案晋商的家眷,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贴身丫环、家奴,但是眼下没有任何人会过问她们的身份。 按照发老婆的顺序,护卫队自然排到了前列。 对于护卫队的来说,这绝对是意外之喜,当然了,一千人的护卫队不可能人人都分到老婆,所以都是各队的队长挑选出来的训练标兵。也就是训练最刻苦的战士,至于队长之类的军官,暂时没他们的份。不过施奕文在私下里也对他们稍加安抚了一下。 “等过阵子,自然会把媳妇送到你们家里。” 军官是军队的灵魂,也是为将者笼络的重点,施奕文的这支护卫队,虽然不过只有千人,但却分成了十个连,全部清一色的火枪兵,用的是燧发枪。 按照施奕文的设想,这支护卫军,将是军队的基础,未来扩军,也是以这支军队扩充,当然了,就北港眼下的情况来说,相比于陆军,更需要扩充的是海军,毕竟,施奕文的目标是大海! 走向大洋所需要是一支舰队,一支庞大的船队,至于陆军,维持一定的规模也就足够了。 当然了,眼下北港甚至连维持一定规模的陆军都没有必要,因为北港真的没有陆上防御或者作战的需求。 那怕就是南边的荷兰人,也不会从陆地向北方发起进攻。对于北港而言,最大的威胁来自海上,当然了,即便是海上的威胁也不多。 当然了,即便是如此,北港这边也需要一支一定规模的陆军,毕竟,将来指不定是要“清君侧”的。 但是眼下北港的周围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威胁,,只需要闷头发展就行……这也算施奕文的优势。 当然了,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人口太少。 当然,这完全没有问题,现在大明有的是过剩的人口,只要有船,就能把源源不断的人口转移出来,而且这次去京城,施奕文最大的收获就是得了一个官身,还有朝廷对“移民事业”的支持。 历史上,流寇靠着什么起事?靠的就是流民! 而现在,施奕文所需要就是把那些流民转化成移民,把他们安置到海外,安顿到世界各地。 而军队正是这个事业的根基,为了稳定这个根本,施奕文当然要给他们额外的赏赐,比如发媳妇。 在他的面前,站两百名训练极其出色的训练标兵,看着他们施奕文说道: “你们之中,不愿意娶媳妇的站出来!” 自然的,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 笑看着众人,施奕文说道。 “看来,没有人不愿意娶媳妇啊!我还以为会有人不愿意呢!” 原地立正的众人忍不住笑了出来,施奕文又问道: “想不想讨媳妇?” “想!” 回答是稀稀拉拉的,甚至不少人都不太好意思。 施奕文喝问道: “想不想讨媳妇,大声点!” “想!” 吼声如同口令一般,像惊雷似的在宣慰使衙门前回响着。 “想就好!” 施奕文立即让带人过来,她们都是那些晋商家里的丫环,其实,那怕是安排娶妻时,施奕文也特意耍了一些手段,军队是他的根本所在,他当然不会让晋商家的老婆、小妾成为将士们的妻子,那怕就是她们的女儿也不行,毕竟,仇在那里搁着呢。 看着那些惶恐不安的女子,她们大都只有十五六岁,大的也就十八九岁的模样,不过相貌都是颇为秀美,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内宅丫环,不仅对相貌有要求,甚至还要读书识字。 看着这些女子,施奕文对她们说: “你们都是做为谋逆的罪犯,被流放到这里,回家是不可能的话,北港这地方不会养闲人的,你们当然可以和其它的移民一样,领上一块地自己去垦荒,去种地,但无论如何,你们都要给自己选个丈夫。当然,你们也可以不选,到时候,我麾下将士来选。想要成亲的站出来!” 这些丫环出身的女孩们,无不是显得拘谨不安,当然了,也不会有一人主动出列,毕竟嘛,女孩面薄。 施奕文又说: “想要成亲的,送二两银子、一石粮食和两匹布做嫁妆!” 嫁妆,这是也是一个福利,当然了,只有护卫队这边才有。其它人,嗯,也就是给一石粮食。 “我……我……” 终于有个女孩出声,吞吞吐吐的说道: “不,不过大,大人,我,我还有一个妹妹,今年才,才八岁,还,还不到嫁人的时候,求大人让我带着妹妹,等到能嫁人的时候,再嫁人。” 站出来的女子,是靳家老夫人的内宅丫环,和妹妹一起被卖到了靳家,现在当然是和妹妹一起被流放到了这里。 施奕文问道: “可有谁愿意她带着自己妹妹嫁过去?” 两百号单身汉互相看看,他们似乎都在犹豫着,这不是多养一个人,将来女孩出嫁的时候,当姐夫的怎么样也得给备一份彩礼吧。 犹豫之中,一个士兵出列了: “我愿意!” 站出来士兵,又大声说道。 “你只管把妹子带着,俺女儿死的时候,也就是这岁数,说是妹子,咱当女儿养着,等过几年成亲的时候,咱给妹子寻个好人家,再给她攒一份嫁妆,你放心,只要你跟了咱,咱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施奕文又问那个女子: “你可愿意嫁给他吗?” 女孩看看这人,虽然这人看起为足有三十岁,但身形高大壮实,模样也不差,而且话说的也忠厚,满面通红的女孩尽管没说话,但却不住的点头,显然对他很是满意。 第194章 范永斗的媳妇(第二更,求订阅) 万事开头难,有人开了头,接下来的一切自然再简单不过。 那些领到媳妇的官兵只是一个劲的傻乐呵,将女子拉在自己身边,生怕被别人抢去似的。随后自然是满面欢带着老婆领“嫁妆”,一路上看着自家如花似玉的媳妇时,那目光更是火热的很。 可以肯定的是,娶了媳妇之后,这些官兵算是把家落在了这里,当然对施奕文自然也是感恩戴德,只要一声令下,必定能能豁出命去为施奕文效命。 忠诚,有时候就是如此的简单。 两百个战士很快就按了家,周围的兵士也好、移民也罢,无不是眼热很,他们羡慕着这些人既能组成新家庭,又有粮食可拿斩同时,一个个的无不是蠢蠢欲动。 施奕文又继续说道。 “按照衙门的统计,去年过来的第一批移民中,有217人把分配给他的三十亩地全都开垦为良田,所以,这217人,可以优先选媳妇。” 围观的人群中,立即有欢喜的叫嚷起来,当然还有一阵阵恭喜声。 分媳妇了! 分媳妇的方式很简单,搁护卫这边,是按照训练是否认真刻苦,放到屯田移民那边,自然是看开荒的多少,有先远的,自然也有后选,后选的自然是挑剩下来。 站在人群中的范徐氏,只感觉自己就像是在人市上似的,就这么任由别人挑选着,这会她终于知道人市上被卖的妇人是什么样的心情。 心若死灰。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她女儿被选为了丫环,或许将来少不得要嫁人的,但是至少现在不用像个商品似的任人挑选,遭受这样的羞辱吧!要是幸运的话,没准还会成为那个贵人的侍妾,至少不用当年大脚粗妇。 可是现在她自己呢? 像是个东西似的,摆在这任人挑选,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她又能做什么呢? 只能认命。 对于作为“商品”的女子来说,完全没有任何选择,只一个念想就是希望买走自己的是个好人家,能不吃苦。 可……有可能不吃苦吗? 就是嫁给农夫而已,从今往后,她再不是什么范家大少奶奶了,不过就是粗野的村妇,她要学着烧锅做饭,学着干家务,学着耕地。 当然了,还要给男人生儿育女,可是,她已经四十岁了,这样的老妪会有人要吗? 如果没人要求话,会怎么样? 她自然而然的想到了来的时候,在码头附近看到的妓院,会不会把她丢到妓女里?当一个任人蹂躏的妓女? 在这一瞬间,范徐氏连想要死的心都有了,可是她根本就不想死,也不愿意去死,要不然,早就像老夫人那样,跳河寻死了。 原本的还有些抵触的范徐氏,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心态也发生了变化,她甚至希望自己赶快被人挑走,甚至有些后悔了,为什么来的时候,非要在脸上抹了些灰,如果没有弄的灰头灰脸的模样,肯定会有人选她吧。 至少自己的模样瞧着总比范家老六的媳妇好看吧,她也就是年青几岁而已,不过她的屁股大,能生养啊…… 人的心境是会发生变化的,放在一个月前,范徐氏绝对不会想到,有一天她会如此“不知羞耻”的希望自己被男人,被一个村野蛮夫选回家,甚至担心自己年老色衰,男人担心她不能生养不选她。 心里这么寻思着的时候,她甚至主动的把目光投向那些男人,他们选择走了一个又一个女人,有丫环,有小妾,当然也有正房,有年岁大的,有年青的,被选走的女人,谈不上欢喜,但大都是长松了一口气。 至少,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有了一个男人,也就有了依靠,至少不用挨饿吧! 寡妇守节? 其实,那也是因为周围的环境使然,是家族的逼迫,是为了所谓的个人声誉,甚至家族的利益,可脱离了那个大环境,又有多少个女人讲贞节。迫于生存的她们,同样也会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就像眼下,嫁人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总不能饿死吧! “黄老三,快到你了吧,” “快了,快了……” 黄老三连连说道。 他自己也没想到会轮到自己,他不过是刚过来一个月而已,但是却已经开垦六亩地,其中有三亩地已经种上了。可要是等收成,还要再等几个月,不过他也没闲着一边种田,一边垦荒,他的勤劳是有回报的,这不,不是给他发媳妇了嘛。 等到最后,终于轮到了黄老三了,只见他走到人群中,在剩下的女子中一个个的打量着。 他来了! 范徐氏看着男人走来的时,尽管这个男人看模样,都已经四十出头了,相貌看起来甚至也有些丑陋,可她仍然在内心里祈祷着。祈祷着对方把自己选走。 突然,黄老三站在的范徐氏的面前,先打量了一下她的身段,然后问道: “你生过几个孩子?” 闻言,范徐氏愣住了,他这是什么意思? “生,生了四个。” “好!那就你了!” 说着,黄老三就一把拉起了范徐氏,被拉出来的时候,范徐氏甚至忍不住哭了出来,甚至越哭越大声。 不,不用被卖到青楼了…… 恐怕范永斗永远也想不到,他老婆有朝一会因为被一个农夫拉回家做媳妇而激动。 瞧着身边的女人哭的厉害,黄老三就嚷嚷道。 “你哭个啥啊!俺又不会天天给你气受。” “那,那你为啥选我。” 范徐氏反问道。 “为啥,你生过四个娃啊,这多好啊,屁股大,好生养,你往后只管做饭,生娃带娃就行,地里的活俺全包了,别看俺瞧着年岁大点,可有的是力气,等回家你就知道了。” 男人不加思索的回答,让范徐氏的睁大眼睛,瞧着这男人,他,他说啥啊? 他选她就是因为她生过四个?能生养……可不就是这样,其实对于底层百姓来说,他们哪管什么贞操之类的,能顺利讨到老婆,能生几个孩子,能吃上饱饭就知足了。 第195章 往事如烟 (第一更,求订阅) 穷不过三代,是真穷不过三代啊,因为三代之后,很多穷人也就断子绝孙了。自然也就没有三代之说了。 所以,对于绝大多数底层的老百姓来说,相比于贞操,他们更在乎的是传宗接代。 也正因如此,其实,黄老三他们,对媳妇并没有什么要求,只要是个女人,能生养就行。 “咋了,你不相信?” 黄老三看着女人目瞪口呆的模样,说道。 “等回了家,再让让你尝尝俺有厉害……” 如此无遮无拦的话语大大咧咧的从男子的口中道出来,让沈徐氏只觉得面红耳赤,这会的她感觉自己甚至就像当年未婚的闺女似的,因为男人的几句话,若得面上发烫,心脏一个劲的乱跳。 “你,你……你这人,咋能这么说……” “放心吧,妹子,俺会对你好的,对了,妹子,你叫啥?” 黄老三看着她问道。 “我,我叫徐……” 想了想,她说出了忘记多年的闺名。 “……子晴,徐子晴。” “子晴,子晴,好名字,好名字,一听就是有见识的先生给起的名字。” 黄老三打量着面前的妇人,虽说看上去年岁大了点,可是体形富态,不胖不瘦的,脸盆儿白白净净的也是好看极了,虽然看上去不像是能干活的人,可他家里缺的是个能生养的女人。 “你肯定也识字吧,等将来,你给咱生上个娃娃,到时候,你来起名字,然后你教他识字,等以后再上学堂,考个功名……” 男人讲的话落在徐子晴的耳中,让她的心里涌现出莫名的情绪,但内心却又是平静的。对于过了半辈子富贵日子的她来说,或许未来的日子一眼能看到一个“穷”子,但经历了过那样的巨变之后,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想……能这样的安安生生的过一辈子,至少总能平安无事。 这男人,虽然相貌难看了点,可瞧着倒也不错。 至于过去的富贵……往后就全都过去了吧。 想到这,她喟然长叹一声,然后便轻声道。 “哎,瞧你这样子,咱回家吧!” “回家,回家,咱这就回家……” 与众人一样,黄老三欢喜的领着刚分到的媳妇,领着粮食就离开了宣慰使衙门。 几家欢喜几家愁。 有人欢喜,当然也有人忧,甚至不满。 分媳妇!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搁着谁,谁不想轮到,可不是所有人都轮到的,那些刚从辽东过来的倒还好,可住在对岸的那些前两年过来的老人们,自然而然不满了,眼下甚至都不需要人煽动,大伙聚在一起,瞧着别人把老婆领回家了,能不眼热嘛,于是乎,自然聚在一起,想要讨个说法。 说法问谁讨,当然是问宣慰使讨了。 当然了,搁在过去当家们主事的时候,他们当然是围在聚义堂下,想要讨个说法,可现在却不一样,现在他们面对的是官啊! 而且还是大官! “凭什么他们辽东人发媳妇,没有咱们的份!” “就是,这不是明摆着欺负咱们漳州人吗?” “这北港可是咱们漳州人先到的,凭什么不给咱们发……” …… 群情激愤间,乌压压的人便围了上来。 “你们想干什么?” “快保护大人!” “列阵!列阵!” 亲兵们迅速在衙门前列队,护着站在衙门前的宣慰使。 站在衙门前,施奕文冷眼看着这些百姓,他们想干什么? 恰在这时,只见走在前方的人突然跪了下来。 跪了? “不必惊慌,都让开。” 施奕文虽然这么说,但是却并没有走上前。 那些人跪在地上之后,就大声说道。 “求大人给小民做主啊!” “请大人为小民做主啊!” 做主? 有什么冤情? 肯定不会有什么冤情了。 不过施奕文却和颜悦色,微笑道: “有什么冤屈,你们只管过来说话。”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站起来跑过来跪下道: “大人,咱是主寨的村民名叫李来福,当初是随颜大当家最早过来的,咱就想问一句,凭啥那些晚来的辽东人分了媳妇,咱们漳州人没分……” 听着那人的话的,施奕文冷哼道。 “漳州人没分?盐场的弟兄有36人分到了媳妇,船厂也有几十个弟兄分到了,漳州人怎么没份了?” 随后施奕文又大声说道。 “厚此薄彼?没错!眼下女人只有这么多,只能紧着那些平素干活早多的人,有些事情不是因为先来后到,而是根本功劳多少,要是你今年开荒能名列前茅,等到分媳妇的时候,肯定也少不了你的!” “真的吗?” 那人大声问道。 “就是啊,那有那么多女人分。” “哼哼,这还能有假?你们别担心没有女人,这世上什么不多,唯有土地和女人最多。” 环视着眼前的众人,施奕文大声说道。 “往后,咱们从安南那边回来的时候,不仅要带米回来,还要带当地女子过来,当然了,过去的时候,也会带一些人过去,他们在那边安家落户,肯定是会给他们分媳妇的,那些地方有的是女子,大丈夫只要腰挎刀枪,脚踏家土,又何愁没有女人!” 女人,居然成了扩张的理由。 这或许就是移民的无奈,其实在华夏的海外拓殖史上,也有那么一句话“有唐山公,无唐山娘”,那些华夏移民都是抢土人的女人为妻。 其实,在汉人向南方扩张的时候,同样也是如此,其实在古代,女人同样也是战利品,在征服异族的过程中,往往只留女不留男。嗯,在南美洲同样也是如此,所谓的土生白人,他们的父亲是白人,至于母亲,往往都是征服的土著人。 腰胯刀、脚踏土,何愁没有女人! 当然了,在另一方面,对于施奕文而言,想要让那些移民心甘情愿的在当地安家落户,最关键的核心在于什么地方? 并不仅仅只是土地! 最关键的还是女人! 只是有地,有房子,屋子里要是没有女人,他们就不会安心落户在当地,可要是有了一个女人,有了一个家,一切都会改变! 第196章 流放的都是大人物 (第二更,求订阅 九月,一艘大船缓缓驶进了北港,与往常船上带来的辽东难民或者各地流民不同,这一次船上送来的,除了妇孺老弱之外全都是穿着儒袍的士人。 这些士人之中有为官者,有致仕者,有曾身居高位的,也有遗贤在野闲云野鹤的,当然了,现在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流放犯。 而且是那种遇赦不赦的“逆案”流放犯。 从船进北溪,挤在甲板上的人,就好奇的看着两岸的土地。九月的北直隶已经开始飘起了小雪,而这边却依然骄阳似火,宛如盛夏一般。尽管河两岸的树林茂密,但是透过树林却隐约可看到成片的水田,似乎和他们想象的那个充满野性与蛮荒的“异域”有些不大相同。 “这就是北港啊!” 置身于甲板上赵南星轻声说道。 北港是什么模样? 其实在被流放到这里的时候,赵南星已经做好了“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的准备,在他看来这里必定是如韩愈在贬谪岭南时的作品就记载的那样“飓风鳄鱼,患祸不测;州南近界,涨海连天;毒雾瘴氛,日夕发作”、“恶溪瘴毒聚,雷电常汹汹。鳄鱼大于船,牙眼怖杀侬。州南数十里,有海无天地。飓风有时作,掀簸真差事”。 可谁曾想到,映入眼帘的居然是一副江南水乡的模样。放眼望去,两岸尽是成片的水田,要是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沿岸数十架水车把水引入沟渠。 “这,这就是北港吗?” “北港还要逆流行上几里,咱们先在岛上隔离半个月。” 在领头官员的安排下,船上的数百名乘客上了岸,住进了河口的河心岛上,刚一下船,就有官员询问他们是否出过痘,没出痘的人自然要种上牛痘。 “种痘?” 赵南星诧异道。 “这是为什么?” “为了防止出现痘疾,所有人都必须接种。” “种了痘就不会出现痘疾了?” 赵南星对“种痘”一说也有所耳闻,但也知道“种痘”的风险,毕竟,人痘的毒性太大。 “种痘可是会死人的!” “先生不需要担心,北港现在移民不下十万人,尚没有一人因为种痘出现意外,先生只管接种就是。” 种痘居然没有任何风险? 医官的回答,让赵南星惊愕道。 “这怎么可能!” 当然了,没有任何人能回答清楚,因为没有人知道,北港这边接受的是牛痘。 种痘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无非就是安排住房,尽管岛上的房屋有限,但是每家人仍然分到了一间房子,虽然是相对简陋的竹楼,但却也让这些远道而来的流放犯们松了口气,至少在这里还有一处栖身之所。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众人的日子过的倒也很轻松,除了学习如何耕种水田之外,其它的倒也还算清松,让他们甚至有时间教授孩童读书,甚至有几位士人径直在院落里办起了临时的熟堂,一时间,岛上尽是一片朗朗读书声。 岛上的一切,自然被一一禀报到宣慰使衙门,因为没有其它的指示,守卫隔离岛的卫兵倒也没有阻拦。 终于,半个月的隔离期满之后,众人搭乘十数艘小船去了北港。 在众人的期待中,北港终于映入他们眼帘的却是一座与大明的城市似像非像的城市——尽管屋宇的式样与大明相近,但却是房屋大都是红砖红瓦,其中还夹杂着一些竹楼。 尽管城市没有城墙,但是从热闹的市镇,还有城市的规模来看,他们大概都能推断出,这座城市的规模。 “这里的人口恐怕不下三万吧!” 原本在听说有十万移民时,赵南星等人还觉得不过是夸张之说,可眼下,瞧着这座城市的规模,众人便不再怀疑了,甚至隐约的不少人,都长松了口气,至少这里的一切都和想象的中的异域蛮荒不同。 在赵南星如此揣测时,船靠上的码头上,在栈桥上的王徵,满面笑容的看着船上的乘客,当然也有不少人认出了他。 “呀,是良甫!” 一见到熟人,来人多少总露出些一些久违的欢笑。 有熟人在就好! 总能受到一些照顾吧! 与众人见礼之后,王徵走到赵南星的身前,毕恭毕敬的行礼道。 “后进王徵见过侪鹤先生!” 尽管赵南星是流放犯,可他毕竟万历二年的进士,而且还当过吏部尚书,无论如何,王徵都是他的后辈。 “良甫客气,赵某眼下不过是戴罪之身,良甫无须如此客气。” 不咸不淡的回答,倒也没让王徵觉得尴尬,被流放到这里的人难免会有怨气,况且,在他们的心里,北港宣慰司和施奕文……妥妥的“阉党”啊。要不是“魏阉”栽赃陷害,他们又岂会落得眼下这般田地。 “应该的,应该的,原本宣慰使是准备在亲自来这迎接侪鹤先生与诸位朋友的,不过琐事缠身,实在是分身乏味,特意命在下前来迎接诸位……” 王徵的语气依然极为客气,他可不管什么“阉党”不阉党的,按照大人的说法,这些人对北港的用处极大,其实不用说他也知道,这些人可都是读书人,也是北港最缺的那种人。 江南的文风兴盛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那些传承数百年的书香门第,而现在这些因为逆案被流放到北港的“刑徒”,或许因为抄家而身无分文,但是他们肚子里的学识却是抄不走的,他们在这里落户,将会把大江南北的文气带到北港,北港的十数万百姓也将从中受益。 别人不说,至少他王徵是极其乐意和他们探讨学问了,当然了,在北港这边更看重的是科学,可这些人绝对不是死读书的迂腐之辈。 “想来,施宣慰使,必定是想要避嫌啊,如此也能理解,我等现在如过街之鼠,人人恐避之不及。” 赵南星直接了当的说道。 “只是不知,施宣慰使又准备如何安置我等,以邀好魏阉?” 第197章 工业初步(第一更,求订阅) 其实施奕文真的不是为了故意冷落赵南星等人,毕竟,就他的本意来说,这些人用好了是能派上大用场的,包括这些人的子弟。 为啥? 明末的大科学家有几个人不是士人? 东林党嘛……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明末的士人可不是清末的士人,对科学持抵触情绪,甚至他们对科学远远大于对经书的兴趣。 早在正德年间,社会经济繁荣导致了文化的繁荣,与此同时读书人竭尽全力想要冲破八股禁锢,社会文化发展已经到达了临界点。在随后百年的大明,士人圈是什么模样?按照钱谦益的说法,也就是那位水太凉所言:“正嘉年间,士以通经为迂;万历之季,士以读书为讳!”。 换句话来说,就是从正德、嘉靖朝开始,读书人居然把通晓五经视为迂腐。到了万历朝,甚至发展到了读书人不好意思说自己喜欢读书。为什么会这样?根本原因就是觉得八股无用,在思想上另谋出路,开始广泛追求知识的实用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无数儒生跑得很偏,看不起八股的他们,经也不读了,书也不看了。也就是背背参考资料应付科举,还有不少人,尤其是那些家大业大的研究起了经世致用的实学,不屑与迂腐书生为伍。晚明会什么会诞生那么多科学家,说白了,就是因为跑偏的儒生太多。 被流放到北港的有多少儒生跑偏了? 施奕文尚不知晓,但可以肯定的是,北港这边已经被他给带偏了,就像现在施奕文已经在厂子里呆了足足半个月。 堂堂的宣慰使,如此不务正业的一心扑在工匠活上,这……与当朝的皇帝倒有点儿像。 为啥一心扑在这上面? 就是在和织布机较劲。 “线断了……” “快停机!” 又一次,随着工匠的喊声。水力传动带通过离合器停止了传动,织布机再次停止了工作。 “纱线又断了?” 看着断裂的纱线,施奕文的眉头皱成了一团儿。 其实早在京城的时候,他就特意了解过国内的棉布市场,而他意外的发现,现在北方——北直隶、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地市场上消费的棉布绝大多数都来自江南,来自南直隶。现在的北方,包括西南,既没有成规模的棉花种植业,也没有棉纺织业,甚至就连百姓也不会纺棉纱、织棉布。 其实,棉纺织业在中国的传播过程,本身就是从南到北传播,因为棉花本身就是热带作物,向北方的传播需要一个驯化过程,直到万历年间,山东等地才有成片的棉花种植业,至于棉纱纺织,直到天启年间,才有一些南直隶籍的官员,在山东、山西、河南等地教授,传播棉纱纺织技术。直到百年之后,本地土布才取代包括大名鼎鼎的松江布在内的南直隶棉布。 而现在,大明本土的纺织市场是南直隶棉布一家独大,当然了利润也是极其丰厚的,每年仅仅只是京城一地,就会从南直隶购买价值数百万两的棉布。而且大明的棉布还是最重要的出口商品,不但远销到东南亚、印度等地,甚至还通过大帆船航线远销美洲,至于欧洲,也是大明棉布的市场。 唯一的问题是,供不应求! 毕竟,大明的棉布是要优先供应本土,剩下的才出口啊! 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施奕文当然不会视而不见。于是乎,发展棉纺织业,就成了他为北港制定的“工业发展计划”的核心,人还没回到北港,就研究出了新式纺纱机,其实也就是借鉴了“珍妮机”的原理,就把几个纱锭都竖着排列,用一个纺轮带动,一下子就能纺出更多的纱了。 有了在京城对纺纱机进行充分的研究,从作为工科狗的施奕文,回到北港的第二天,他就造出用一个纺轮带动十六个竖直纱锭的新纺纱机,功效一下子提高了十六倍,而且经过多次改进后,非但可以使用水力传动,而且可以带动的二十四个竖直纱锭。 纱线产量的提高,带来了另一个问题,织布产量,除了引进“飞梭”技术提高布匹产量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引入水力织布,“飞梭”加水力,这才是真正的工业大杀器。 相比滑槽里带有小轮的梭子,滑槽两端装上弹簧,使梭子可以极快地来回穿行的“飞梭”,水力织布机的技术更为困难,而最困难的是什么? 就是纱线容易断裂。 “又断了……” 站在织布机的面前,施奕文的眉头皱成了一团儿。 见状李南安就在一旁安慰道, “大人,其实,咱们有了飞梭,织布的产量已经提高了不下三倍,再加上纱线的成本也低于南直,咱们的棉布,利润至少比南直布多三成,也不必急于一时,毕竟,眼下,咱们这边也是刚开始种棉花……” 李南安是施奕文从南直隶寻来的工匠,他最擅长制造各种纱机、织布机,就像历史上那些官员引进南直隶的棉纺织技术一样,首先就是引进工匠,建立传习所教授当地工匠造纱机、织布机,同时教授当地的妇人纺纱织线。 不过在施奕文这,他所要的可不是那种男耕女织或者由旧式织布机累积而成的“工场”,而是现代化的工业生产,并不仅仅是因为现代化工业生产的利润更高,最重要的是,现代工厂可以吸纳大量的工人。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只有这样的工业化生产才能够催生工业革命促进社会的技术发展和变革。 要不然不过也就是原始的手工业而已。 “没种出棉花可以买,眼下,最重要的是把织布机、纺纱机都造出来,然后大规模的纺出纱线,织出棉布,那怕就是坯布……市场也是很大的!只要把断线的毛病去掉,剩下的也就简单了。” 突然一旁有一个工匠自言自语道。 “其实,既然这纱线容易断,那咱为什么不用粗线呢?反正百姓更喜欢穿粗布!用粗线织粗布不就行了。” 第198章 工业 (第二更,求订阅) 一语惊醒梦中人! 有时候,那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建议也足以改变一切。 工匠的随口一说,让施奕文的眼前一亮。 “说的没错,卖的最多的肯定还是粗布!松江布是精美,可绝对没有粗布耐磨!应能的老百姓肯定更喜欢物美价廉的粗布!” 赞同之余,施奕文立即吩咐道。 “换粗线试试!” 一经换线,原本总是容易断线的水力织机,终于能够正常运行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时辰中,虽然断了几次线,但却在接受的范围之内,最让人惊讶的恐怕还是织布效率的倍增,尤其是不需要依靠人力。 “只要有水力,就可以源源不断的织出布匹!” 李南安激动道。 “这样的织机甚至不需要一个人一台盯着,一人至少能看三四台织机,大人,要是咱们造上上万台织床,一个至少能产几百万匹布,那怕就是松江也不过如此啊!” “松江布……那是上等好布啊!咱们这,也就是普通的粗布而已。”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施奕文的目标就是织出类似松江布质量的优质棉布,那些细布、花布,才是副加值最高的产品。 而原本的之所以会发生碰到断线等问题,说白了,也是因为松江布薄。织造的的时候用的线细。 “不过,粗布也没什么大不的,毕竟,老百姓穿的都是粗布衣不是。” 其实,何止是大明的老百姓,就是东南亚、印度以及欧洲也是粗布畅销啊,即便是各国水手的服装,那也是以粗布为主。 粗布的利润或许赶不上细布,赶不上松江花布,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市场空间绝对足够广阔! 施奕文又对李南安吩咐道。 “李厂长,先制造一千五百台纱机,一千台织布机,同时培训一批工人,争取到年底的时候,再各出一千台纱机、布机……” 解决了技术问题之后,剩下的问题自然就是生产设备、建立工厂了,至少产品的销路,施奕文压根就不发愁,现在世界棉布市场是“卖方市场”,而且基本上被大明的棉布所垄断。 与一百年后的满清,靠茶叶出口换白银不同,大明靠的是“工业商品”,这个年代的大明差不多就是18世纪的英国,依靠出口包括棉布在内的工业产品赚取巨额利润。 中国的纺织品早在明朝之前,就已经大量出口海外,但主要还是丝绸。而到了嘉靖年间,出口的最大宗就变成了棉布,大明的棉布不仅销往东南亚、印度、中东等传统市场,还经过马尼拉销售到西属美洲殖民地去,早在16世纪末叶,中国棉布已经在墨西哥市场上排挤了西班牙货。许多欧洲文献记载,因为中国棉布价廉物美,所以印第安人和黑人都用中国货而不用欧洲货,非但美洲如此,就连欧洲都感受到了中国棉布的冲击。至于中国丝绸就更为传统的畅销产品。 “一千台,算起来的话,大概也就是一万张旧式织机,一年织布……” 在棉布行里经营多年的李南安,稍加计算后,就算出了工厂的棉布产量。 “一天差不多五千匹吧,但肯定是不愁卖的,棉布这东西,永远不愁销路,只愁产量,别说是卖到海外了,就是拿到松江,也有人捧着银子去买。” 对于这个卖方市场! 施奕文有一定的了解,因为大明出产的棉布相对廉价,早在几十年前,中国棉布就已经威胁到西班牙产品在美洲的销路了。17世纪初,包括荷兰船队在内的欧洲商船,每年都会把数百万匹棉布卖到印度、中东甚至欧洲本土。 如果没有明末满清入寇,没有满清对江南的屠杀,以松江布为代表的南布,会不断扩大生产,以满足世界各个市场的需求,而随着财富的增加,他们对政策的影响力也会不断的增加,他们甚至可能会向英国的同行一样,在本土棉花产量不足时,大量从国外进口,比如印度,同样也会不断的改良生产工艺,并且千方百计的扩张海外市场,当海外市场受到阻断的时候,他们同样也会诉之于武力。到那时,中国的历史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只可惜,在另一个历史中,大明的“资本主义”——那些拥有数千张织布机,数千织工的“工场”在满清的侵略中,尽数毁于战火,在一切从零开始的过程中,禁海又导致了海外贸易的全面衰退,曾经被大明挤压的喘不过气来的西方本土纺织业,趁机实现了大发展。再然后就是工业革命了。 “那可不是,在广州到处都是捧着银子要买棉布的红毛番,只要咱们这边出产棉布的消息一出,大人,我敢说,不出一年,那些红毛番就会把船开到咱们这!” 郭怀一也在一旁附和道。 北港居然能织棉布,在过去这可是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别说棉布了,现在甚至还能造瓷器、造琉璃——施少爷,不对,是大人这次去京城,不仅带回来了不少流民,而且还有带回了几百个工匠,既有造瓷器的,也有造琉璃的,还有造铁器、铜器的。 靠着这些工匠,现在北港既能造瓷器,也能造琉璃,铁器、铜器更是不在话下,这在过去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那怕是质量还比不上内地,但价格卖低点肯定也不愁销路。 “红毛番?” 李南安诧异道。 “大人,到时候咱们让红毛番来北港吗?” “打开门来做生意,有什么好拦着的,况且那些红毛番的手里有银子啊!” 施奕文笑道。 “北港是个开放型的港口,咱们是欢迎他们到来的,不但要欢迎他们到来,而且还可以把大明的货物带到这里,咱们从内地一边带移民,一边把那里的商品带到这里,然后转手卖给红毛番,就像南边的荷兰人一样……” 提到南边的荷兰人,施奕文的唇角轻扬,现在对北港最大的威胁,恐怕就是那些荷兰人了。 第199章 西班牙人来了(第二更,求订阅) 荷兰人! 一直以来,对于北港来说,最大的威胁就是荷兰人。唯一让施奕文稍觉庆幸的就是,现在荷兰人在那边只有几百人而已,而且他们甚至还没有建成堡垒,只有几栋楼房而已。 “要不然,直接派兵收复呢?” 收复荷兰人占领的热兰遮城! 盯着地图上的热兰遮城,施奕文的目中闪出一道光芒,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荷兰人在热兰遮城的兵力,不过只有一百多人,而且他们的棱堡甚至连地基还没打好,要是现在派兵打过的话,那也是事半功倍啊!” 两年前,入侵澎湖失败的荷兰人转向了大员,建立起了热兰遮城,其实所谓的城,也就是一栋两层高的楼房而已,至于大名鼎鼎的赤嵌楼等堡垒,这会还都是没有影的事。 这也意味着,只要一次冲锋,就能轻松把热兰遮城拿下来。 “拿下来之后呢?” “打下热兰遮城容易,那边的荷兰人兵力不过区区百人而已,大人想打的话,也就是发上几炮的问题,下官担心的是以后怎么办!” 杨天生说道。 现在的他已经不再以什么所谓的“二当家”自居了,现在北港是什么?是北港宣慰司的地界,他杨天生可也是堂堂从五品的官儿——宣慰司衙门的官职都是朝廷有定制的,由宣慰使自行委任,然后往朝廷报备就行,这还是专指西南内地土司,搁在北港这边……山高皇帝远,连这个报备都直接免除了。 当然了,按照朝廷的定制,每隔三年都要派人入朝一次,入朝的时候,还是要报备的,而这也就是走个形式而已。 “大人,咱们的生意有一多半都要和荷兰人打交道,咱们的船要到马尼拉,还要到巴达维亚做生意,要是这么打过去,下官担心以后难以收场啊,在南海那边,还是荷兰人占优势,咱们在那里也不一定是他们的对手啊!” “确实,这倒是不能不考虑。” 施奕文也点点头。 历史书里只记载了郑成功收复了台湾,赶走了荷兰人,却从来没有记载过,在随后的几十年间,郑氏与荷兰人之间的关系极其紧张,荷兰人的舰队在东南亚四处袭击郑氏船队,甚至主动派出使节,与满清勾结在一起,在满清收复台湾的过程中,荷兰人可是出了大功的,澎湖海战荷兰人也是流过血的,而台湾后来的沦陷,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不敌满清——荷兰联合舰队。 当然了,与荷兰人在东南亚等地持续二十年的冲突,直接导致了郑氏船队无法前往东南亚正常贸易,进而影响到了他们的财源。 这些都是前车之鉴啊! 可是这里……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 想了想,施奕文说道: “只要我们在海上打败荷兰人就行,荷兰人无非就是欺软怕硬,咱们如果要收复热兰遮城的话,不仅要在这里打败荷兰人,还要在南海那边布防围堵荷兰人,只要接连赢几场海战,这个事情没问题。” 杨天生也点了点头,道: “可不容易啊,大人不知道,荷兰人在巴达维亚,至少有上百艘船,那些船少则有十几门炮,多则有几十门大炮,咱们……眼下恐怕不是他们的对手。” “嗯……” 稍微点了点头,施奕文冷哼了一声道: “也就是眼下不是他们的对手,不过也不妨碍咱们打……” 说着,施奕文盯着地图上的热兰遮城…… 这座“城”,不打下来心里不踏实啊! 况且,那里还是热带,正好可以在那边种植一些热带作物,比如剑麻之类的,当然了,还可以从美洲引进一些其它的热带作物,比如金鸡纳树,那玩意可是开拓南洋不可或缺的东西。 见大人盯着地图不说话,杨天生试探道: “大人,咱们真的要打荷兰人啊?” 瞥了他一眼,施奕文说道: “打荷兰人!不打的话,这地方咱们就睡不踏实,卧榻之处焉容他人安睡!不过打这边好打,关键还是南海那边,咱们这边打下来了,还要再跑到巴达维亚那边打荷兰人!不把他们打痛了,打的签订城下之盟,咱们就别想睡踏实了!” 杨天生一听,心里忽然“咯噔”一声,他知道了施奕文的想法。 无非就是荷兰人离北港太近,是北港的威胁,不打不行,可打过了呢? 这些年来,杨天生出海做过不少生意,没什么打仗的本事,但是做生意的本事却也不算差,更清楚荷兰人有多强。 这……该不会招惹什么大麻烦吧! “大人,此事事关重大,下官觉得,还是要大伙一起商议一下。” 就在杨天生心里犯着嘀咕,想要找几个老弟兄商量一下,把这件事拖延下去时,他并不知道,早在两个月前,在最北方的鸡笼湾发生了一件大事。 1626年5月5日,鸡笼湾外海面,六艘盖伦船静静的泊于外海,这些悬挂着“勃艮第红十字”旗的西班牙舰船正漂在海面。 经过半个月的航行,这只从马尼拉驶来的舰队,终于来到了台湾,沿着北部的海岸线航行数天后,终于找到了鸡笼湾。 作为舰队司令官的瓦德斯,身上穿着胸甲,佩着军刀的他,正站在旗舰船艉高耸的船楼上,用望远镜打量着鸡笼湾,作为一名海军少校,他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一个天然良港。 “这个海湾是个天然的避风港,我们可以先在湾口的岛屿上落脚,然后再逐步向内部推进……” 眺望着远处这个岛屿,瓦德斯的心中涌起了太多的期待,现在,他们必须要像荷兰人一样,在距离大明最近的地方,建立起一座贸易基地! 而眼前的海湾,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 至少有那么一瞬间,瓦德斯的心里,甚至浮现出了几年之后,这里成为另一个马尼拉时,他的功勋为整个马德里所传唱的一幕。 放下望远镜的时候,瓦德斯对身边的神父说道。 “好了,就是这里了,我以国王赋予我的权力,命名这里为……“圣萨尔瓦多岛”!” 第200章 殖民者的本性 (第二更,求订阅) “命令部队作登陆准备……” 尽管岛上能够清楚的看到土人居住的木房草屋,可是在瓦德斯看来,这根本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出生在墨西哥军人世家的瓦德斯,早在加入军队,成为海军军官之前,就曾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过对印第安的讨伐,他在战场上建立了不少功勋。 在他的眼里,这些土人就和他少年时讨伐过的那些印第安人一样,不过就是一群野蛮人而已,可以轻松的击败他们。 “天父保佑,我们可以很快征服这片土地。” 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也不会有人怀疑,不过就是一群赤身果体的野蛮人而已。 “他们是什么人!” 站在社寮岛的太雅伙伴们看着海上的大船,他们的目光中是尽是迷茫,这些人是什么? 显然,他们并不是明人。 很快,大船上就放下了十几艘小船,船上的人相貌也和明人截然不同。 “他们要到岸上来了。” “快,去喊杜拉普大叔。” 很快,金包里社的一百多名男丁都提着山刀聚齐海滩边,他们就那么看着这些相貌怪异的外来人上岸。 “外来人,你们是从那里来的?” 杜拉普用汉话问道。 千百年来,这里的土著部落与外人交流都是用汉语,毕竟,汉人是他们接触最多的人群,在他们的认识中,世界上除了他们,也就是从海的另一边过来的汉人。 “我们是从西班牙过来的,代表西班牙国王。” 领头的神父用生硬的汉语回答道。 “我们遭遇了风暴来到这里,希望仁慈的酋长能够允许我们在这里住下,我们愿意用我们携带的货物来交换一块土地。” 就像是西班牙人到达任何一个陌生的地点一样,菲力普神父同样施展了他的诱骗技巧,所谓的货物是什么? 无非就是一些玻璃珠啦,棉布啦,等等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 “陌生人,我们不需要你们带来的东西,如果你们在这里躲避风暴,我们欢迎,但如果你们想要在这里居住,那么请你们立即离开这里,这是一个很小的岛屿,并不能容纳外来人!” 杜拉普直接了当的选择了拒绝,他的拒绝被神父翻译给了埃里斯上尉后,穿着胸甲的他打量着周围的野蛮人,没有一丝的犹豫,他就抽出了军刀。 “以天父的名义!” 刀径直朝着杜拉普砍了过去,长刀在空中划过一道白影,刀砍在杜拉普的身上,飞溅出一团血花。 所有人都愣住了,应该说岸边的原住民都愣住了,他们没想到这些外来人居然会动手。 “杀光这些野蛮人!” 不需要命令,不需要吼喊,在埃里斯上尉开始砍杀后,他身边的士兵立即用长矛朝着土人刺杀,火枪手们也举起了火枪。 一时间,枪声如雷鸣般的响起,那些土人甚至都来不及反应,就被长矛刺穿了身体,被子弹击倒在地,一时间,海滩上惨叫声此起彼伏,鲜血瞬间就染红了沙滩…… 这场一边倒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等到战斗结束时,海滩上到处都是尸体,安祥村落燃烧着,腾空而起的火焰中,女人们的哭喊声此起彼伏,她们成为了西班牙人的战利品,就像他们在美洲做的事情一样,被抢走的女人成为了西班牙人的奴仆,为他们劳作,为他们生育…… 面对这些如虎似狼的穿着铁甲、手拿火枪的外来人,岛上的土人完全是不堪一击的,他们只能划着独木舟逃离曾经的家园。 当天下午,瓦德斯等人上岸了,在军乐队的演奏声中,意气风发的瓦德斯大声说道。 “以天父和国王赋予我的权力,我宣布,这里——是圣萨尔瓦多岛西班牙的领土!” 在瓦德斯以所谓“征服者”的身份宣布对这片土地的占领时,在他的脚下鲜血还尚未凝固,一具具尸体,就那样被随意的丢弃到大海里。对于征服者来说,他们甚至都吝啬于为死者挖掘一块墓地。 “神父,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很快这些土人被击败的消息就会在周围传开,然后就会有他们的敌人主动找上门来寻求与我们的合作,等到那个时候,我们也就可以在这里站稳脚跟了!” 看着那些被士兵们绑架的浑身赤果的土人女子,瓦德斯说道。 “天父可以作证,这里很快就会成为另一个马尼拉!” 天父会不会作证,没有人知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对于开创大航海时代的西班牙人来说,他们有着太多与土人打交道的经验,他们很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如果欺骗不成,那就杀人。 凭借着他们身上的盔甲、长矛还有火枪以及火炮,他们可以轻松的击败这些野蛮人,在野蛮人被击败后,他们的敌人就会主动找上门来与其合作,再然后,利用那些土人,他们就可以在这里站稳脚根,轻松的成为这片土地的征服者。 无论是在美洲,还是在吕宋,这都是屡试不爽的办法。 正是靠着如此简单粗暴的手段,他们建立了人类史上最庞大的殖民帝国,而现在,他们把魔掌伸到了这里,伸到了大明。 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 当然了,也会有部落主动找上门来,毕竟,鸡笼一带的土人部落多年来彼此间互相出草,互相撕杀,有一个强大的外来者作为盟友,不但可以壮大自身的实力,而且可以报复其它的部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个道理,即便是这些土人也是懂得的。 就在瓦德斯等待着盟友上门的时候,红毛人袭击的消息在鸡笼附近的部落传播着,在有人看到机会的同时,当然会有人为金包里社、大鸡笼社的遭遇惋惜。 尽管有关“红毛番”到来的消息传播的很慢,但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最终还是传到了中部的一些部落,这些在遭受一场天花洗礼后,人口锐减的部落,早就选择了臣服北港,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派人禀报给了宣慰使衙门。 第201章 练兵(第一更,求订阅) 西班牙人来了! 在这个消息传到宣慰使衙门的时候,施奕文足足愣了好一会,才想起历史上的一段旧事。 西班牙也曾在中国建立过殖民地,他们曾占领过基隆,不过没几年的功夫,就被荷兰人赶走了。 “西班牙人来了!” 原本正串联着老弟兄们想要反对宣慰使对荷兰人动手的杨天生,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也愣住了。 “西班牙人怎么会打到这呢?” 然后本能的说道。 “宣慰使,咱们可不能得罪西班牙人,毕竟,大伙不少生意都在马尼拉那边。” 他的话声刚落,站在一旁的王徵就斥道。 “生意?哼哼,到底是生意重要,还是疆土重要!杨大人,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 王徵的话,让杨天生、陈德等人的脸上不禁一热,或许现在他们都是宣慰使衙门里的官儿,可是他们本能的还是用生意人的眼光去看待一切,别说是他们了,就是郑一官在历史上同样也是如此,做事情都是先用生意人的眼光去考量一番,说好听了是权衡利弊,说难听了,就是鼠目寸光,就是见利忘义。而这也是他和他儿子最大的区别。 “大人!” 王徵把目光转身施奕文,然后说道。 “大人,现在既然西班牙人占我疆土、杀我百姓,大人身为北港宣慰使理应率兵驱离外夷,保我疆土不失,护我黎民之安危!” 王徵的话,让施奕文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此职所在也!” 盯着杨天生等人,施奕文沉声道。 “我等现在既然受皇命于此,守疆土,护黎民实是职责所在,又焉能因为所谓生意而弃职责于不顾!” 施奕文的话,让杨天生、陈德等人无不是变得有些局促不安,穿着身官袍正寻思着如何光宗耀宗的他们,这才想起自己是个官,而不是生意人,况且,那些生意……又与他们何干。 于是乎不过只是片刻功夫,他们就达成了一致——派兵驱逐外夷! “大人,西班牙人足有六艘战船,外夷战船火力迅猛远胜于我,而大人麾下虽然有炮船三十六艘,但目下在北港的不过只有区区八艘,以战舰火力来说,我方远不及西班牙人……” 尽管施奕文的麾下并没有真正的海军,也没有海军将领,但郭怀一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他麾下的海军提督,一直负责船员的训练。对于已方的火力自然非常清楚。 “这不当紧,咱们的船,虽然只有二十几门炮,可火力也不见得比西班牙人的那种四五十门炮的军舰差多少,咱们的炮少,可炮弹更重!火力自然也更猛烈一些!”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可施奕文的心里比谁都清楚,北港目前没有一艘军舰! 所有的商船都是双桅或者三桅纵帆船,尽管三桅纵帆船装备着多达二十六门十八磅舰炮,但他们顶多也就是武装商船而已,根本就不是专门的军舰,而反观西班牙人,他们过来的可都是真正的军舰啊! 商船打军舰,数量上还没有优势的,唯一自我安慰的就是火炮都是以十八或者二十四磅炮为主,而西班牙人的军舰虽然炮多,但是其中有不少都是轻型火炮,甚至还有九磅炮。 “只要咱们的炮火打的更猛,射速更快,即便是他们的炮比咱们多,也不见得能打得过咱们!别忘了,咱们的炮可比他们的炮好!” 这倒不是吹牛,事实上,现在北港铸炮技术在这个时代绝对是领先于世界各国的存在,毕竟,这年月的铸炮技术,说白了,比拼的就是铸造技术,只要铸造技术够发达,必定能造出更好的火炮。而施奕文本身就是工科生,生铁铸造……这是必修课啊! 况且他还引进了一些在海战史上大名鼎鼎的发明,比如燧发发火器之类的看似不起眼的,但却能很大程度上提高射速的小玩意。 海战的原则嘛! 大铳胜小铳,铳多胜铳少,铳不够……射速补! 历史上,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英国皇家海军一直都是世界大洋上的主角,皇家海军打赢了一场又一场决定国家的命运的大战,让无数雄心勃勃的对手饮大洋的获胜秘诀是什么? 就是打炮快! 既然英国海军能够凭着打炮快而纵横四海,施奕文相信,这也会成为他麾下的舰队,未来的依仗靠! 英国海军打炮快的一大秘决是什么? 往死了操练! “快,快,再快点,再快点,不想死的话,就打的再快些……” 伴随着伙头的喊声,炮声在海面上回响着,八艘武装商船排成一字纵队,瞄准海上的目标,不断的射击着。 在隆隆的炮声中,海面上尽是一片浓密的硝烟。 “命令舰队保持战线,缩短舰船之间的距离!” 放下望远镜,施奕文命令道。 出兵! 驱逐外夷! 战争总是会在不经意间爆发! 就是施奕文自己,也没有想到,他的第一战,会来的如此突然,而且第一战的对象,上来就是“列强”。 列强! 这年月的西班牙,绝对是妥妥的列强啊! 海上的霸主啊。 英国人可是用西班牙人打了几次海战,才夺取了海上霸主地位。 而在东方! 这一战来的实在是早了一些。 为了能够击败西班牙人,高强度训练,就成了必不可少的项目,从三天前接到情报起,北港的商船队,就摇身一变成为了海军,甚至施奕文还为自己的舰队设计了制服——其实,就是那种后世耳熟能详的水兵服。相比于传统的汉服,水兵它方便行动,即使落到海里也能轻松脱掉便于游泳求生。 看着甲板上,那些戴着无檐帽,穿着水兵服的海魂衫的水兵,如果不是因为甲板上的火炮不同,他甚至恍惚看到了两百年后的海军,这身打扮确实非常超前啊! 看着他们在甲板上拼命的为的火炮装填火药,炮弹,施奕文自言自语道。 “只要炮打的够快就行!” 说话的同时,他又说道。 “继续加强训练,争取速度再快一些!” 第202章 这里是西班牙的领地 (第二更,求订 几乎每一天,响彻云霄的炮声,都会传到海滩上。 当施奕文率领着舰队在海上进行炮术训练时,颜如玉、颜如雪两姐妹就那样静静的站在海边,她们凝视着大海上硝烟,姐妹二人的目光中无一例外的都充满了忧虑。 扭头看着妹妹,这些天曾经极其活泼的她似乎也变得沉默寡言起来,看着她眉间的担心。 作为姐姐的颜如玉早就觉察到了妹妹的心思,便说道。 “小妹,你心里是喜欢施大哥的吧!” “什么?姐!” 颜如雪的脸颊瞬间变得通红,有些激动的说道。 “谁,谁喜欢那个大坏蛋,去一趟京城不当紧,居然带回来两个女人,还有一个是什么名妓,他,他可真能干得出来,不对,带回来三个,还有那个女人的女儿,什么养女,我看那个杨爱十之八九是她亲生的……” 其实,打从施奕文回到北港,颜如雪一直没给他好脸色,能给他好脸色嘛,出一趟门就带回来好几个女人,这让她怎么能不恼火。 “如雪,不要乱说。” 颜如玉说道。 “哼哼,乱说?真不愧是江南的名妓,勾引男人的功夫是一等一,她女儿也差不到什么地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像她娘一样,自己就滚到男人床上了,到时候……” “雪儿!” 颜如玉斥道。 “女孩子家家的,怎么能说这些话。” “姐,……” 嘟嘟嘴,颜如雪说道。 “指不定,那个大坏蛋存的就这个心思,姐,你得把他给看好了,千万别让别人钻了空子。” “雪儿,其实……” 颜如玉盯着海上的舰队,轻声道。 “只要施大哥喜欢就好了,男子,难免是有三妻四妾的,要是你喜欢她,便与姐姐一起嫁给他就是……” 姐姐的话,让颜如雪面红耳赤的说道。 “姐,你不要乱说……那个大坏蛋,谁要嫁给他啊……” 满面羞红的她,甚至连目光都变得躲闪起来。连忙岔开话题说道。 “姐,你要是想他,就直接到船上找他就是了……” “这个时候,不能分他的心。” 颜如玉摇了摇头,尽管语气坚定,但是目中却充满了担心。 “姐,你放心吧,他肯定会平安回来的……”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看着大海,颜如雪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你这个大坏蛋,可一定要平安回来啊!” …… 终于,要出征了! 天启六年,九月初二,平静的鸡笼湾外海忽然出现了十几艘战船,在庞大战船的旗号上赫然写着“施”字。 这支舰队正是施奕文率领的舰队,在长达的一个月的训练之中,先后有六艘商船返回北港,他们也加入舰队之中,在浩浩荡荡的舰队经过两天的航行,终于抵达了鸡笼外海。 施奕文用望远镜朝着海岸线上望去,尽管相隔十数里,但是仍然可以清楚的看到西班牙人的六艘盖伦船。 “这船可真不小啊!” 与此同时,西班牙人的舰队中也响起了急促的舰钟声。 “发现不明舰队!” 在最大的一艘三桅盖伦战船的高台上,瓦德斯眺望着远处驶来的舰队,尽管还看不清楚对方的身份,甚至识别不出对方的军舰类型,但是他的眉头紧锁,目光凝重。 “出港,迎战!” 十几海里的距离,看似很近,但实际上从发现对方到双方接敌,至少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 风帆时代的海战开局,就是如此的漫长。 在舰队扬帆接敌的时候,施奕文下达的第一道命令,并不是准备作战,而是吃饭、洗澡。 海战前洗澡能够有效的减少伤口感染,从而减轻伤亡率,这是英国海军自拿破仑时代的发现,直到日俄战争期间,仍然被各国海军广泛使用。 所谓的洗澡,其实就是在热水里过一趟,甲板的水兵们随着命令,排着队一个接一个的跳进帆布拼成的浴盆,稍做洗漱后,就迅速的穿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就冲上了炮位。 在水兵们用短短几十秒的时间洗着战斗澡之后,刚一进入炮位,就听到炮长的命令。 “装弹!” 随着一声令下,炮手们迅速的把整装的炮弹从炮口塞进弹膛,这正是北港海军与其它各国海军最大的区别——棉布发射药通过木质弹托与炮弹联成一体,从而减少装弹步骤,毕竟,这个时代欧洲的舰队还在使用药包、弹丸独立的分装弹。炮弹入膛后,装填手又迅速的用手臂粗的麻绳软质装填杆推着炮弹进入炮尾。 “就位!” 随着炮手们的喊声,舰炮推放就位的瞬间,舰尾的炮手又用铜质尖刺在炮后部的引火孔捅一下,在发射药包上刺个孔,然后灌入优质的引燃火药并压实,这年月各国都这么做,但北港却不是,在刺个孔的瞬间,炮手立即在传火孔里塞入一根装满火药的鹅毛管,它能直接就能捅进引火孔,整个过程甚至不用一秒钟。 不过只是瞬间的功夫,就完成了装填,随后炮手们就死死的盯着炮窗外,等待着即将靠近的敌人。 与此同时,西班牙人也在为战斗作着最后的准备,尽管他们并不知道赶过来的舰队是那个国家的,但看着这支气势汹汹舰队,他们本能的意识到,战斗是不可避免的。 距离在不断的接近着,无论是大明官兵,还是西班牙人,他们都死死的盯视着对方,双方都保持着迎头的纵队航向。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等待! 等待着最后的碰撞。 终于,随着距离的接触,瓦德斯听到桅杆上了望手的大喊声。 “是中国人!” 中国人! 瞬间,瓦德斯就愣住了。 “中国人?他们想干什么?这里又不是中国的地方!会不会是荷兰人冒充的?” 疑惑中,从望远镜中,瓦德斯看到了中国人升起的旗号——“明”。 “没错,是中国人!” 放下望远镜,瓦德斯说道。 “放一艘小艇过去,询问他们的来意,告诉他们,这里是西班牙的领地!” 第203章 鸡笼海战(第一更,求订阅) 1626年的大海,还没旗语一说,更没有现代化的旗语。 双方的沟通都是通过小艇联系,当西班牙人派出小艇联络时,明军一直保持着刻制。 “这里是大明的疆土,限定你们立即撤离!” 甚至不等小艇上的西班牙神父用汉语说完,施奕文就大声用西班牙语回答道。 “否则,战争将是唯一的选择!” 半个小时后,神父带回了答案,面对这个答案,无论是瓦德斯,还是其它的西班牙军官都只有一个念头——给中国人一些厉害看看。 “荷兰人就是和中国人打了一仗,才在大员立足的,现在我们也要和中国人打一仗!” 瓦德斯信誓旦旦的说道。 “先生们,天父保佑,我们必定能够赢得这场海战的胜利!” 对于亚洲人,无论是在大海上还是在陆地上欧洲人是自负的,在大海他们有性能优良的战舰,在陆地他们坚固的棱堡。 再加上犀利的火器,让他们有了足以傲视群雄的底气,现在他们同样也是极其自负的。 其实,在欧洲的文化之中,强盗思想才是真正的主流,对于强盗来说……不能得到的东西,那就抢过来! “先生们,为了西班牙,为了天父!战斗吧!” 呐喊声在甲板上回响着,无论是穿着胸甲准备接舷跳帮的长矛兵,还是正在往大炮里灌着火药、炮弹的炮手,都在为最后的接敌作着准备。 从上午九点十二分,双方发现彼此,直到正午十一时三十六分,双方终于看到了彼此敞开的炮窗,看到伸出炮窗的舰炮。 “放!” 依如任何一次海战一样,在距离还有差不多半海里时,西班牙人首先开炮了,尽管他们只有六艘军舰,但是每一艘军舰都有至少四十门以上的舰炮,瓦德斯的旗舰,甚至拥有多达七十门大炮。 随着一声令下,隆隆的炮声打破了大海的宁静,一丛丛焰火和着硝烟从西班牙人的军舰侧舷迸发出发。 大海沸腾了! 呼啸而来的炮弹,有如雨点般的狠狠的砸了过来,在炮弹于舰队周围炸出一道道水柱的同时,炮弹还击穿上帆布、打断了索具,击穿舷板的瞬间,横飞的木屑像利刃似击穿了不少水兵的身体。 一时间,甲板上到处都是惨叫声。 但实际上,西班牙人的炮击准头非常有限,大概只有十几发炮弹击中明军的军舰,毕竟,在起伏不定的大海上打炮,准头本身就一般,况且,距离还这么远。 “大人!” 放下望远镜的瞬间,郭怀一就说道。 “西班牙人开火了!” “再等等!” 施奕文说道。 “不看清对方的眼皮,不准开炮!所有水兵,卧倒隐蔽!” 正像纳尔逊在特拉法尔加海战时那样,施奕文并没有让战士们在远距离白白的浪费炮弹,而是选择近距离炮战,当然了,这样也能够让炮手们保存体力,等到接近的时候,能发挥出更快的射击速度,而且近距离的准备头更高。 这一天,风速很慢,以至于双方不过只是缓缓的以两三节的航速接近,这是慢的让人发指的航速,在舰队缓缓“飘向”敌人时,施奕文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尽管炮弹不断的落在周围,虽然偶尔的总会有炮弹从战舰上空呼啸而过,但他却像是视若无睹似的,站在那里。 “至少差十米吧!” 又一次,在炮弹“贴着”头皮飞过时,施奕文在心里自言自语道。 现在,他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在风帆时代的海战中,舰长们能够衣冠楚楚的站在舰艉指挥战斗,不是因为他们胆子大,而是因为……这年月的大炮准头真的差啊,几乎没有什么准头。 那怕是西班牙人炮弹如雨,可打过来,也就是打个寂寞,一大半的炮弹,也就是打在水里打出一个个水柱,即便是击中了,也就是在船帆上打个洞。 如此而已。 即便是炮弹打穿了军舰的舷板,船身的震颤,顶多也就是施奕文皱一下眉头。 “大人,差不多了,再这么打下去,不等咱们开炮,他们就把咱们都……” 不等郭怀一说完,施奕文就说道。 “沉不了!” 尽管自己的军舰实际上都是武装商船,可是对这些商船的船体坚固性,施奕文还是极其自负的,或许他们不会19世纪的一些风帆战舰那样,轻型炮弹打在舷板上直接弹飞,但是它的船体却极其重要坚固,即便是舷板被打穿上,木材本身的浮力也足以支撑军舰不沉,毕竟,这个时代的炮弹,说白了就是一个铁疙瘩。顶多也就是要船上开一个西瓜大小的洞而已,在风帆战舰的时间,很多时候,一艘军舰挨上几百发炮弹,仍然能好模好样的飘浮在海面上。顶多也就是人员损失过半。 “距离放近点,咱们打的更准!” 施奕文冷静道。 “海战的原则,不仅仅是大船胜小船,大铳胜小铳,铳多胜铳少,炮弹的准头更重要!” “这,这……” 郭怀一看着被打的千疮百孔的风帆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海战就是这个打法? 想胜敌先挨打! 心里默默的念叨着这句话,施奕文目光冰冷的盯着西班牙人的战舰,距离还不够近! “他们怎么还不还击?” 瓦德斯疑惑的看着越来越近的敌人,现在,透过望远镜他甚至能看到明国人的军舰上空荡荡的。除了舰艉似乎有几个人之外,甲板上既没有奔走的炮手,也没有等待接舷的步兵。 他们在干什么? “司令官阁下,我们可以准备接舷了!” 副官欣喜的话语,让瓦德斯的眉头皱成了一团。 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 可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 难道,他们是想靠近了再打? 这似乎就是中国人的目的,可是他们总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的挨打吧!似乎从来没有任何人在海战中实施过这样的打法。 就在瓦德斯百思不得齐解的时候,舰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看到甲板上突然涌现了一些人影…… 第204章 百发百中(第二更,求订阅) 第204章 终于,在双方接近到不到200米的距离时,施奕文就大声喝令道。 “升旗,准备战斗!” 随着一声令下,旗手立即升起了旗号,前后军舰纷纷升旗回令的同时,甲板上的水兵们也纷纷站起来涌上炮位,他们在此之前一直趴在甲板上任由西班牙人炮弹从他们的头顶掠过。 现在,是时候还击了! “快、快点……” 炮尾处的两个拿着橇棍的炮手,用橇棍橇动四轮炮车移动着炮位的射界,这种看似笨拙的方式,直到拿破仑时代仍然是世界各国海军调整射界的主要方式。 就在他们调整射界,以对准西班牙人时,西班牙人又是一轮射击。相比之前全无准头的炮击,这一次因为距离很近,他们的准头准了不少,至少有一半的炮弹都打在了船帆上、船舷上,甚至打到了桅杆上,崩飞的木屑呼啸着飞散开,刺伤了水兵们的身体,呼啸而来的炮弹甚至直接击穿一些倒霉蛋的身体。 终于,海战进入到了最残酷的阶段了。 这是血与火的搏斗,也是血与火的距离。 在距离不到两百米时打出一轮炮弹后,在大海沸腾,硝烟弥漫的同时,瓦德斯大声喝令道。 “准备接舷!” 在过去的上百年里,西班牙人就是靠着炮击加接舷跳帮一次又一次的击败一个个看似强大的敌人,现在他们不过只是重演辉煌罢了! “为了天父!” 那些胸甲步兵们无不是神情激动的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决战。无论是西班牙人,还是土著士兵,他们的眼中都迸发出嗜血的目光。 “他们还是没有开火!” 瓦德斯的眉头皱成了一团,中国人在等什么? 他看着甲板上正在颠簸的海浪中为大炮装填火药的炮手,难道中国人之前根本就没有装弹? 可是他们的炮口明明对准了自己啊! 现在甚至都不需要用望远镜,都能看得到炮窗处伸出来的黝黑的炮管,在炮尾处,炮手们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炮口前方,击发手的手紧紧的攥着拉火绳,只等着最后一声令下。 “舰队尽可能的缩短距离,瞄准一个目标,就像是陆军排枪队射击一样,接连不断的交替射击!” 随着施奕文的命令,舰船之间的距离再一次缩短了,舰与舰之间的距离甚至不到一百米,对于舰队来说,这甚至是冒着撞击的风险。 与此同时,盯着越来越近的敌舰,施奕文神情显得有些激动。 是时候了! “阁下,他们好近啊!” 就在瓦德斯的副官惊愕于中国人舰队之间的距离时,突然,他看到了从第一艘军舰舷侧喷吐出来的烟雾,一团接一团,连绵不断的烟焰在中国人的军舰上喷涌出来。 “他们开火……” 在这样的距离,甚至都等不及他们喊出声来,炮弹就飞了过来,相比于西班牙人先前全无准头的炮击,明军近距离的炮击甚至是毁灭性的——第一轮炮击就有至少七成以上的炮弹准确的击中了西班牙人的舰船。 实心弹、葡萄弹狠狠的砸碎了盖伦船的舷板,崩飞的木屑像是匕首一般飞散的同时,炮弹呼啸着打进了西班牙人的身体,击碎了炮手的肩膀、脑袋,又砸断了步兵的大腿。 不过只是一个照面的功夫,“胡里安号”上的西班牙人只感觉眼前的场景变成了红色——在视线所及的范围内,到处都是鲜血,血就像是雾雨似的,在甲板上四处飞散着。 “他们在干什么?” 瓦德斯惊愕的看着中国人猛烈的炮击,看着“胡里安号”的被笼罩在一片浓密的烟雾之中。 尽管“胡里安号”被硝烟所笼罩,可是中国人的炮击并没有停止,呈纵队驶来的舰队,就像是交替射击的步兵似的,把最为迅猛的火力集中到“胡里安号”上,不过只是眨眼的功夫,最前方的“胡里安号”就被打成了千疮百孔的模样,他们甚至都没有攻击“胡里安号”的索具、桅杆,而是把所有的火力都集中到了它的吃水线附近。 海水从密集的弹孔中涌入了“胡里安号”的舱室内,尽管舱里的水手试图用木板、破布堵住大大小小的弹孔,可是他们的动作却是途劳的——海水仍然不断的涌入舱内。 “天父保佑他们!” 瓦里斯看着“胡里安号”变得越越笨拙的“胡里安号”,他知道这艘船已经完了,大量的海水已经涌进了舱内,它的速度正在减慢,这场海战完全出乎他的意料,或者说,这种打法是他从未曾见过的。 “天父保佑,他们还需要至少两分钟的时间装填炮弹。” 瓦德斯自言自语道。 一轮炮击需要两分钟,有时候会需要更长的时间,至少在17世纪的大海上,是如此。 可瓦德斯根本就不知道,他所面对的这支舰队是与众不同的。 在打出一轮齐射之后,明军的炮手迅速的用沾着水的炮擦擦拭着炮膛,在息灭了炮膛内的余光之后,提着炮弹的弹药手,再一次把整装炮弹塞进炮膛,然后捅进去。 铜刺通过火门刺穿药包的瞬间,鹅毛管又一次塞了进去,牛角药筒里的火药被倒进了燧发发火机上。 “瞄准,调整射界,向左2度。” 炮尾处身强力壮的炮手立即用橇杆橇动着炮车,与此同时,又松紧炮绳。整个过程用了将近一分钟。 “备炮完毕!” 在拉发手攥紧拉火绳的瞬间,喊声从他的口中迸发出来。 终于,在敌舰对准炮口时,炮声又一次响起了! 一声接一声的炮响,就像新年的鞭炮似的,在大海回响着,鸣放着,一轮又一轮的齐射,将一发发炮弹,准确的击打在一艘军舰,不过只是一个照面的功夫,甲板上就是死伤过半,而更为要命的却是被击碎的舷侧,密集炮弹在舷侧打出了一个个西瓜大小的孔洞,不少密集孔洞伴随着下一轮射击而崩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弹孔,海水瞬间就淹没了船舱…… 第205章 投降吧! (第一更,求订阅) 完了! 疯狂涌入的海水,完全超出抢修的极限,不过只是一两分钟的时间,海水就已经吞噬了底层的舱室。 船要沉了! 甚至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眼前的一幕,让瓦德斯等人看傻了眼,他们从不曾想过海战会如此的利索,从开战到现在,他们用了多长时间? 还不到半个小时,他们就已经损失了一艘军舰。至于第一个挨打的“胡里安号”眼瞧着情况也好不到那去,估计沉没也是早晚的事。 “该死的,这些魔鬼,他们肯定是和魔鬼签定的契约!” 瓦德斯有些惊恐的咒骂道。 他从不曾想到,海战可以这么打,更没有想到,海战的损失会如此之大。 “天父保佑,让那些该死的异教徒去死吧!” 就在瓦德斯如此咒骂着的时候,他看到了中国人的纵队正在朝着他逼近。 因为风速的关系,双方的速度都很慢,而瓦德斯则不断的在内心祈祷着,他祈祷着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天父能够保佑他。 在他的祈祷声中,大炮鸣响了,左舷的三十六门大炮接连不断的开火,因为距离很近,瓦德斯甚至能够看到炮弹是怎么击穿中国人的军舰,怎么打碎中国人的身体。 “阁下,至少有二十发炮弹击中了中国人的军舰!” 恭喜声响起的时候,瓦德斯的心里涌起一阵不安,他知道……自己现在变成了一个赤手空拳的家伙。 “快,快,立即装弹!” 就在西班牙人拼命装填着炮弹时,越来越近的明军则在那里调整着射界,他们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轰、轰…… 炮声响起,右舷的十三门大炮将炮弹准确的砸在“圣胡安号”的舷侧,拳手大小的葡萄弹轻易的撕碎了它的舷侧舱板,打出一个个西瓜大小的孔洞,数百发葡萄弹在甲板上、在舱室内打出了一片腥风备雨。 不过,这一切似乎都是可以承受的。 “快,拿木板过来,钉住漏水的地方。” “帆布,布,用布堵住……” 就在西班牙人拼命的想要堵住进水孔的时候,下一艘军舰的炮火袭来了,伴随着一轮猛烈的炮火,舱壁又被轰出了一片孔洞,那些正在抢险的水手倒下了一大片。在海水涌入舱室的同时,舱内的海水都变成了红色。 “该死的!原来是这样……” 瓦德斯惊愕的大声喊道。 “快,快,立即散开,散开……” 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年从军经验的海军司令官,瓦德斯立即意识了危险,他面对的不是一艘军舰,而是十二艘军舰,这十二艘军舰根本就不去考虑其它人,只管专注于距离最近的那艘就行,接连十几轮密集的炮火之后,敌舰即便是不沉,战斗力也会减半。 “该死的,这些狡猾的中国人……” 即便是瓦德斯反应了过来,可他的反应也是途劳的——他根本没有办法下达命令,这个时代的旗语命令还没有发明出来。 在这个通讯员靠吼的时代,瓦德斯的命令根本下达不到另外三艘军舰上,甚至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机会逃走——风速太慢,即便是想脱离战场也没有机会。 只能眼睁睁在挨打——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十几艘军舰像是一艘军舰似的,把炮弹砸在“圣胡安号”上,一发又一发炮弹不但把它的舱壁砸出了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孔洞,更要命的是水手的伤亡,非但炮弹伤亡过半,就连准备接舷的步兵也是死伤过半,甲板上到处是鲜血,都是惨叫连连的士兵。 “天父啊,难道你就这样抛弃了你的子民吗?” 瓦德斯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他的目光中充满了绝望! 在绝望中,他看到远方的“胡里安号”已经摇摇欲沉了,它已经严重倾斜,眼见上就要沉入大海,而在海面上,到处都是落水的水手,甚至就连他的旗舰,也已经涌进了大量的海水。 “我的天父……” 终于结束了…… 直到最后一艘军舰向着后方驶去时,瓦德斯总算是长松了口气,此时,炮声早就从他的后方传来了。 尽管在中国军舰驶过时,他能够看到对方的军舰上、帆布上更是满布着大小不一的弹孔,可是他们的状况还算是良好,但自己这边呢? 完了! “撤退!立即撤退……” 瓦德斯大声说道。 “撤回马尼拉!” 可是实际上,瓦德斯已经处于无路可逃的境地了,他的军舰航速太慢了,姑且不说盖伦船跑不过北港的纵帆船,就是舱内的海水也足以让它慢下来。 就在瓦德斯慢吞吞的想要逃离开战场的时候,另外三艘西班牙人的军舰在迎来了他们的噩运,就像另外三艘的遭遇一样,他们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猛烈炮击,有一艘吨位较小的小型军舰,甚至当场就被轰到了解体——龙骨断裂后,船就迅速解体了。 这是一场压倒性的海战! 完全是一场碾压! 并不仅仅只是技术上的碾压! 同样还是炮术上的,训练上的碾压。 哪怕是北港的舰队不过只是刚刚组建,但实际上和西班牙人的舰队相比,也没有太大的差距,毕竟这个时代的大海是没有职业海军的,所谓的海军除了部分骨干外,其他人都是临时拉来的壮丁而已,不过北港那边在此之前进行了严格的战前训练,而且还是实弹。 面对这样的结局,是完全出乎意料的,剩下的三艘西班牙军舰见势不妙那还有战斗下去的心思,他们无不是试图扬帆远去,只可惜他们打不过中国人不说,甚至连航速更是远不及对方。 来不急逃走的瓦德斯,在发现明军调整航向,朝着自己追来时,眼看着已经无路可逃的他犹豫了片刻,然后果断的下令道。 “升白旗!” 损失了三艘军舰,三艘遭受重创,然后再投降,这并不丢人,即便是马德里得到这个消息,也无法指责他们什么? “先生们,感谢你们英勇的战斗,但是我们对手实在是太强大了,该死的,天父可以作证,我们每一个人都很英勇……” 临了的时候,瓦德斯还不忘记给自己打打气。 第206章 我们可以结盟啊 (第二更,求订阅) “他们投降了!” 在浓浓的硝烟中,一面白旗飘扬着,即便是滚滚硝烟也难掩其“光彩”,绝对的光彩夺目。 西班牙人升起的白旗,让施奕文颇为得意的笑道。 “好了,这一仗,我们赢了!” 说出这句话之后,他的目光朝着甲板上看去,水兵们的水兵服已经变成了灰黑色,脸上挂满火药烟灰的他们,尽管显得极其疲惫,但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全胜的激动。 赢了! 原来胜利就这么简单……其实,胜利并不简单,那些横七竖八躺在甲板上的尸体,无一不在表明着战斗的惨烈…… 当然了,相比于北港的明军水兵们,在三个小时的海战之后,西班牙人根本就像是在地狱里走了一遭。 大海上,到处都是舰船的碎片,还有在海水中苦苦挣扎的西班牙水兵,还有就是一具具浮尸。 为什么会这样? 没有人知道,但所有的西班牙人都很非常清楚,他们败了,而且败的很惨! 船沉了,人飘在海上。 剩下的三艘船,也降下了帆,升起了白旗。 瓦德斯很郁闷! 在下令投降之后,他的心里可谓是五味杂阵,他居然成为了第一个向土著人投降的西班牙海军司令官! 向土著人投降! 这简直就是耻辱,可是他却根本没有任何选择,因为对方黑洞洞的炮口就那样直直的对准着他的座舰,只要一声令下,他肯定就会去见天父。 “天父啊!请原谅我的罪过吧!” 在瓦德斯于心里喃喃着,在其它的西班牙人绝望的看着那些中国人时,他们终于看清楚了大明的水兵,他们穿着白色的制服,尽管满是硝烟,但是却显得很整齐,他们一个个看起来都很强壮,而且个头也非常高大。 “似乎,被他们击败也没什么羞耻的……” 当然了,投降总归还是要投降的,在瓦德斯登上明军的军舰交出佩剑,表示投降时。 接过他的佩剑,施奕文说道。 “司令官阁下,你们应该非常清楚,这里是大明的土地,尽管施某不愿引发战火,但贵国入侵我大明国土,本官身为大明北港宣慰使守土有责,却不得守我疆土、卫我黎民!” 这可真是再虚伪不过的言语了,瓦德斯在心里说道,尽管身为俘虏,可他仍然不依不饶的说道。 “大人职责所在不假,可是为什么大人的职责仅仅局限于我们呢?西班牙不过是刚刚来到这里,而早在两年前,荷兰人就已经入侵大员,为什么大人还容忍他们继续占领你们的土地呢?难道说,对于大人而言,大人的职责不过就是针对荷兰人吗?” “荷兰人!” 施奕文冷笑道。 “他们蹦哒不了几天,大员是大明的大员,无论是西班牙人也好,荷兰人也罢,大明的国土寸土不让!” “你们要进攻大员!” 瓦德斯激动道。 “大人真的要进攻大员吗?” “是收复!” 施奕文直接答道。 “荷兰人占据我大明国土,施某自然会领兵收复失地!” “啊,大人……” 瓦德斯的眼前一亮,然后说道。 “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达成共识的!大人,请你相信,在这一点上,我们和你们有着共同的利益——荷兰同样也是西班牙的敌人!” 其实西班牙之所以会入侵东番,完全是因为荷兰人。在亚洲,荷兰一直是西班牙最大的敌人,因为荷兰独立战争的关系,两国之间一直处于敌对状态,鉴于马尼拉的繁荣来自大明的丝绸以及美洲的白银贸易,在进攻马尼拉失败后,荷兰人开始转而攻击这两地出入马尼拉的船只。不过即便是如此,仍然有华商愿意冒险前往马尼拉。这使得荷兰人了解只靠骚扰攻势并不够,惟有抢走菲律宾的对华贸易,才能彻底铲除西班牙人。因此荷兰人才改变战略,打算在靠近大明的地方建立据点,经过几次波折,最后选上南东番的大员。 占据大员后,凭借着距离优势,明商更愿意到大员贸易,这时马尼拉当局才察觉事态严重,为了突破荷兰人的封锁,决定在东番建立据点。可他们压根没想到,这边舰队刚派过来,那边明军就打了过来,然后……就悲剧了。 而作为船队司令官的瓦德斯,面对人生即将成为悲剧的现实,从这位施大人的话中,了解到了明人的态度后,同样也意识到了机会。 “大人,荷兰同样也是西班牙的敌人,如果大人要进攻大员,我想我们完全有合作的空间。” 合作! 与中国官方建立直接的合作关系! 瞬间,瓦德斯就看到一个机会! 不仅仅是赎罪的机会,而是让西班牙在未来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的优势,其实,一直以来,西班牙都没有和大明建立起官方之间的联系,尽管从西班牙人开辟了菲律宾殖民地起,马尼拉的生存就是靠着与明商的贸易,但是与大明官方的联系,几乎为零。 其实,这个时代的大明是高傲的,同样也是自负的,他可以敞开胸怀学习欧洲科学,但是却并没有与西班牙人、荷兰人建立官方的联系,至于贸易,同样也是民间主导的。 与官方没有任何关系。 可那些欧洲人却不一样,他们渴望着与大明官方建立直接的联系。 现在,瓦德斯就看到了这个机会。 如果能与大明官方合作……那怕只是贸易上的合作,那也是大功一件啊! 那怕是作为战败者的他回到马尼拉,仍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因为他得到了一个所有人梦寐以求的愿望——与中国官方的合作。 “合作的空间?” 打量着瓦德斯,看着他那副窃喜的模样,施奕文的心里暗自冷笑道。 果然不愧是西方殖民者啊! 一个个的都是擅长狗咬狗的主!为了击败竞争对手,在殖民扩张的过程中总是不断与当地邦国结盟,攻打另一方,为什么?不还是为了立足嘛! 不过这样也好,这正好可以帮自己解决一些问题。 “那你说来听听!” 第207章 合则两利 (第一更,求订阅) “众所周知,大人,我们西班牙对大明,从来没有任何野心,即便是贸易,也仅仅只是希望从大明购买我们需要的商品,我们可都是用真金白银来换的。” 没有野心? 真的没有? 施奕文甚至都不想去揭穿瓦德斯,不是西班牙人没有,是他们没有那个实力吧! 但另一方面,确实,在大明诸多的海外贸易对象之中,西班牙人确实堪称“良好伙伴”,至少在一定程度上。 其实,这个年代的西班牙在商业上的声誉,那是有目共睹的。为什么?因为人家人足够的流通货。 从开辟新航线开始,尤其是发现秘鲁的银矿开始,在16世纪末,西班牙获得了世界金银开采总量的83%,每年都会从美洲运回数吨黄金数十吨甚至几百吨白银,但留在国内的金银只有运回总数的5%。与此同时,整个欧洲存储的金银数量,约为1492年的5倍。这是一次世界范围的财富大迁徙,但最终受益的,不是捞金最多的西班牙和葡萄牙,而是英格兰、荷兰等国。 西班牙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银矿不假,可他也就是过过手而已,毕竟,西班牙本土消费的商品大都是英法荷等国提供,至于美洲殖民地所消费的商品中,90%以上也是由英法荷等国提供。 而在过去的百年之中,这个世界范围内的“财富大迁徙”,又增加了中国,毕竟获取香料和中国的商品,本身就是欧洲人开辟新航线的原动力。无论物美价廉的棉布,还是价格昂贵的丝绸、瓷器和漆器等商品,都是深受欧洲各国追捧的,在过去的百年之间,中国早就成为了世界的吞银兽,源源不断的白银流入大明,欧洲各国对中国的这种长期贸易逆差,被有些学者戏称为“商业纳贡”。 尽管欧洲各国都与大明进行贸易,但是这些国家之中,最没有商业野心的,付钱最利索的,就是西班牙人!毕竟,太平洋的大帆船航线本身就是来时装银,回时装货。 见这位大人没有反驳自己,瓦德斯继续说道, “大人,我们之所以会在马尼拉开辟商港,就是为了吸引贵国商人前去贸易,我们用白银购买你们的商品,然后运回新西班牙,这是对我们双方都是极其有利的事情,但是荷兰人却不一样,他们之所以会占领大员,其目的是为了阻止明商进入马尼拉,进而垄断贸易,就像葡萄牙人一样,他们凭借着距离上的优势,购买大明商品,然后再转手卖给其它的国家,以获取利润。实际上,这些利润都是属于大明的,他们就像是吸血鬼一样,盘踞在大明身边吸取大明的财富……” 瓦德斯虽然不是一个商人,但他却知道这次出兵的目的——为了打破荷兰对西班牙的“贸易封锁”。 其实,对于西班牙而言,领土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他们已经拥有了几乎整个新大陆,他们所需要的是什么?是黄金,是白银。 在历史上,因为占领成本问题,他们甚至曾打算放弃马尼拉,不过,最终大帆船航线改变了一切,西班牙人通过大帆船横跨太平洋,把源源不断的中国商品销往新西班牙等新大陆殖民地,在排挤出了英、荷等国商人的同时,也进一步开拓了中国商品市场。 或许,作为殖民者,西班牙人是残暴的,但是作为大明的贸易伙伴,西班牙绝对是妥妥的最佳拍档啊! 西班牙人驱使着印弟安人开采白银,然后不远万里运到马尼拉,从明商那里换取棉布、丝绸、瓷器以及水银等货物,再运回殖民地。而且人家压根就没有发展什么“进口替代”的野心,当然也不像荷兰人、英格兰人那样,恨不得在中国家门口做生意,只是为了降低已方的采购成本。 如此对比一下,西班牙简直就是单纯的小绵羊啊! 有这样的最佳拍档,能不合作嘛! “确实,这两年,荷兰得寸进尺,垄断贸易的行径,早已经为我大明不满,不过,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却不得不考虑另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收复大员,那么势必会与荷兰发生全面冲突,而荷兰人的舰队在东南亚一带,更是横行无忌的存在,他们或许失去了大员,但是肯定会不断的袭击大明的商船。” 施奕文不经意的给对方挖了一个坑。 “阁下,您的舰队绝对是整个亚洲最强大的舰队!” 瓦德斯直说道。 “你的舰队,必定可以保护你们的船队进行贸易。” “而这意味着,我的舰队远航到东南亚与荷兰人打仗,劳师远征,风险太大!” 施奕文直接了当的拒绝道。 “但是他们占领着你们的土地啊!” 瓦德斯的心里忍不住抱怨起来,你这可是区别对待啊,凭什么专打西班牙,不打荷兰人啊! “国土肯定是要收回的,但并不一定是眼下啊。” “那不知道阁下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瓦德斯可不想等,毕竟,现在荷兰控制的大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西班牙的利益,菲律宾殖民地的维持完全是靠与大明之间的转口贸易,如果没有了明商,入不敷出的菲律宾殖民地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了,新西班牙总督区,肯定是要撤除菲律宾殖民地的。 “至少……” 想了想,施奕文说道。 “至少我们需要在东南亚建立几处合适的商港,大明的舰队可以就地保护自己的船,遭到袭击的船队也可以就近撤入自己的港口吧!” “就这……” 瓦德斯想都没想的就说道。 “这很简单啊,在东南亚有很多无主之地,只要你们愿意,随时都可开辟几座港口……” 话到嘴边,瓦德斯意识到这个问题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有些事情是不需要人教的,只要大明愿意,他们随时都可以在东南亚开辟殖民地。 突然,瓦德斯的眼前一亮,试探道。 “也许,我们可以展开更广泛的合作!” 第208章 明西鸡笼条约 (第二更,求订阅) “更广泛的合作?” 此时瓦德斯的内心是激动的,他很清楚,这个提议意味着什么。不仅仅意味着他可以摆脱战败的惩罚,而且他还会成为西班牙的英雄。 “阁下,如果我们共同出兵巴达维亚呢?” “共同出兵巴达维亚?” 施奕文的眉头一挑,说道。 “你说。” “阁下,众所周知,荷兰人在东南亚最重要的据点就是巴达维亚,如果没有了巴达维亚,荷兰人根本无法东南亚立足,没有了船厂,没有了港口的荷兰人,根本就不可能再进入东南亚,而到那时,阁下就不必再担心任何来自荷兰方面的威胁……” 当然了,不仅仅是大明不需要担心荷兰人,西班牙同样也是如此,没有了荷兰方面的威胁,马尼拉这边甚至都不需要维持一支舰队,和中国人的贸易,只要支付白银就足够了,正是荷兰人的威胁,让马尼拉不得不维持一支舰队。 这笔开支是极其庞大的,对于新西班牙总督府而言,不仅是一笔沉重的开支,甚至还影响到了西班牙的安全——英国人、荷兰人甚至还有法国人,他们在大西洋上到处打劫西班牙船只,抢劫西班牙的运银船。如果马尼拉这边没有了荷兰人的威胁,他就可以返回新西班牙,在大西洋上与英国、荷兰以及法国海盗作战,在保护国王财产的同时获得属于他个人的军功。 相比于亚洲……那里是才是军人应该去的地方。 “共同出兵,你们能出动多少军舰?” “至少十八艘军舰……” 想了想,瓦德斯又看了一眼那三艘千疮百孔的军舰,现在它们已经成为了中国人的战利器。 “十八艘啊!” 施奕文不禁暗自庆幸着,还好,西班牙人托大没有把所有的军舰都派过来,要不然,单凭自己现在的实力,恐怕还真不一定是他们的对手。 “那么荷兰人在巴达维亚有多少军舰?” “这……” 瓦德斯愣了愣,然后答道。 “至少有三十艘军舰,而且还有上百艘武装商船,不管,阁下,那是荷属东印度公司的全部船只,在巴达维亚没有那么多船,而且,在马尼拉,我们还有十几艘大帆船,它们同样也可以加入到这场战争之中,况且,大明的海上力量也是极其庞大的。” 对于瓦德斯的判断,施奕文并没有反驳,沉思片刻后,便笑道。 “如果我们共同出兵,夺取巴达维亚之后,西班牙想要得到什么呢?” 大明天启六年,九月初九,经过明西双方谈判,双方签署了一份条约——《鸡笼条约》,首先,在条约中作为远征军司令官的瓦德斯代表西班牙对入侵鸡笼事件表示歉意,赔偿大明军费白银20000两,另赔偿遭到其劫掠番社损失20000两,当然了,这笔钱肯定不会交给番社的,并向大明提交了一份保证书,保证不会再次入侵大明国土。 当然了,如果仅仅只是在条约中约定赔偿和道歉的话,瓦德斯回国后肯定会遭到军事法庭审判,这份条约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当然是双方的贸易条约了,西班牙大帆船可以直接进入北港宣慰司辖地贸易,而相应的大明船只也能在包括马尼拉在内的新西班牙等地进行贸易,双方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对方商人。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份条约与其说是“善后条约”,倒不如说,是一份通商条约。 其实在签署条约的时候,双方都是各怀心思,在瓦德斯看来,大明的商船是不可能通过“大帆船航线”进入新西班牙的,毕竟,西班牙人一直垄断着这条航线,而在施奕文看来,这份条约就是在大明进入北美的敲门砖。 新西班牙的北方可不就是一片不毛地。旧金山……将来也可以从西班牙的那边夺下来。至于接受西班牙商船前来贸易,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西班牙人从来不贸易。 当然了,这份条约之中,还有一个秘密条约,就是瓦德斯梦寐以求的条款了——针对荷兰的条款,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年内,共同出兵巴达维亚,在夺取巴达维亚之后,大明拥有对巴达维亚的独占权。不过瓦德斯也提出了他的条件——西班牙商船可以直接前往香料群岛就地向种植园采购香料。换句话来说就是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那种。 对此施奕文当然没有拒绝,这只是生意嘛。况且到时候反制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说征收出口税啦等等,有的是办法提高西班牙人的成本。 不过,因为大明在东南亚没有合适的港口,为了保证双方的共同利益,同意大明租借吕宋岛的苏比克湾,以苏比克湾作为其港口,当然了,大明每年要向马尼拉当局缴付2000两白银,租借时间是二十年。 在支付租金方面,施奕文主动提出了用缴获的三艘军舰充抵未来二十年的租金。 对此,瓦德斯自然是喜出望外,连忙一口答应。在接下来的谈判中,“投降”自然而然的也就变成了双方激战后的“友好协商”,换句话来说,瓦德斯已经不再是大明的俘虏了。 为什么这么做? 说白了,施奕文需要瓦德斯把这份条约带回马尼拉,无论是苏比克湾,还是巴达维亚,都是大明所需要的,当然了,有西班牙人的帮忙,那可是能省不少力的。 至于马尼拉……二十年后,马尼拉恐怕早就不属于西班牙人了!那个时候的马尼拉属于谁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在你情我愿之下,双方很快签订了条约,瓦德斯保证修复船只后即行离去。而且在此期间,双方还进行了贸易——北港出产的棉布第一次实现了出口,尽管数量不多,但至少是个突破。 天启五年九月十三日,经过几天的修复后,瓦德斯再次扬帆起航,开始返回位于南方的马尼拉了,在他们离去的时候,施奕文站在西班牙人遗留在简易堡垒上,自语道。 “好了,世界的大门已经向咱们敞开了!” 第209章 东林大佬(第一更,求订阅) 世界的大门已经敞开了! 国际外交的游戏是什么? 当然是拉一方,打一方了。 1626年的世界,对大明的殖民事业最大的威胁是谁? 不是一心念叨着传教,念叨着挖黄金、挖白银,甘心当世界矿工的西班牙,也不是那个还沉浸于本土革命的英格兰,更不是动荡中的法兰西。 而是荷兰! 为了击败荷兰,这个海上马车夫,英格兰前后和其进行了多次战争。 而东南亚,荷兰同样也是大明的威胁,它对大明,更准确的来说,是对施奕文的东南亚移民攻略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而现在西班牙的主动加入,让他有机会从根本上解决掉荷兰的问题。 “不过还是需要时间啊!” 时间! 还好,时间站在自己这边! 在离开鸡笼时,施奕文特意接见了附近的几个番社头领,其实现在这些番社也挺不容易的,接连几波天花让不少番社几乎遭受了灭顶之灾,现在又被西班牙人一通抢杀,实力已经远不及过去了。 接见番社头领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他们认同大明的统治,相比于对西班牙人的抗拒,对大明的统治他们当然没有拒绝,随后,施奕文又以北港宣慰使衙门的名义,向他们捐赠了一些布匹、药材。 如此种种,自然耽误了不少时间,而对于北港军民来说,已经度过了最初的紧张,毕竟,宣慰使大获全胜的消息早就由骑手通过陆路带了回来。 不仅带回了这个消息,而且还带回了向北拓殖的命令。 向北拓殖,其实就是沿淡水河逆流开拓台北盆地,在历史上,这片满是沼泽的土地直到18世纪才被开垦,拓殖。而现在,随着五千移民的到达,这里再一次热闹了起来。 九月里的东番北部天气已经转凉,淡水河盆地已经没了什么什么蚊虫,这是一年之中最好的季节,一时间,这里到处都忙碌的人群,除了河边百丈的禁垦区之外, 刚来过来的移民挖掘水渠将沼泽的水放干,开垦荒地。 于这片荒原上刀耕火种,将文明传播到这片蛮荒的土地。即便是偶尔有莽蛇从沼泽中冲出伤人,尽管引起了惊恐与混乱,但是也无法阻挡移民们的脚步,他们每一个人都铆着劲的干活,之所以这么努力,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开垦的是属于自己的土地,更重要的是媳妇——等到第一批粮食打出来的时候,名列前茅的可以获得分媳妇的权力。 靠着分田、分女人的动力,不过只用了半个月的功夫,移民们兴驻开垦出了将近七千亩地,而且还种下了冬小麦。 小麦刚刚种完,一场初雪就降了下来。 尽管纷至沓来的雪花不大,但对于从辽东和北方过来的移民来说,却让他们找到了几分家乡的感觉,这场冬雪不仅下在了北部,几天后,就连同位于中部的北港也下起了雪来。 这个年月,别说是东番了,就是海南照样会下大雪,甚至还是那种能把房子压榻的大雪。 小冰河期,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眼见着天气一天天的冷了起来,看着已经呈现出雏形的棱堡式堡垒,在留下了两百守军后,施奕文就率领卫队从陆路返回北港,沿途一路行军,一路勘测官道的修筑路线,要想富先修路,移民拓殖同样也是如此。 如此一来自然也就耽误了不少时间,直到十月初,一行人才算是回到了北港,而此时的雪已经越下越大了。 “这场雪可真不小啊!” 站在木屋前,看纷纷扬扬的雪花,赵南星自言自语道。 其实,作为北直隶人的赵南星见过比这更大的雪,毕竟这些年北方越来越冷,冬天也越来越长。 可是在东番岛的北港见到这样大雪,着实出乎他的意料,纷飞的雪花甚至让他有种回到真定老家的感觉。 “只怕此生再难回家乡了……” 如此长叹一声,赵南星的眉头紧皱着,神情中带着一丝忧虑,其实他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倒还算惬意,非但没有想象中的苛虐,甚至还分给他家几十亩地,即便是他已经年迈不堪劳累,可在子侄们的努力下,倒也开垦出了二十几亩地。算起来这日子倒也还自凑和。 瞧着眼前这座只有十几座木屋的村子,赵南星还是长叹口气。往后这里必定就是他的埋骨之地了。恰在这里,透过纷飞的雪花,隐约的可以看到一队人马沿着官道走来。 “爹,有官军来了!” 听着马蹄声,赵清衡的神情显得有些紧张。 他也是个苦命人,当初,东林党案赵南星被发配到了代州,作为他儿子的赵清衡和外甥王钟宠一同被发配。赵清衡的生母李氏、嫡母冯氏闻讯后都因过度哀伤而去世。赵清衡七岁的儿子也因为受惊而去世。 而现在,他们又与赵南星一起被流放到了北港,尽管没有发配代州戍边的苦寒。可在赵清衡看来,眼下这种安生的日子虚假的让人有点儿不敢置信,这哪里是被流放?根本就是换个地方过日子而已。 “舅舅,该不会是那姓施的找上门,想要对您下手了!” 王钟宠紧张的说道。 北港远离大陆,即便是舅舅死于非命,恐怕朝中也不会有人追究的。魏阉把舅舅发配到这地方,压根就没有安什么好心。 “何必如此紧张。” 赵南星淡淡一笑,显得极其平静。对他而言,无论生也好,死也罢,早就看淡了这一切。 “老夫正想见一见那位施宣慰使,要是他找上了门来,也正好一偿所愿!” 他还真说对了,来的确实是施奕文,离鸡笼一路南下,临近北港时在得知赵南星就住这,便临时起意前来拜访了。 这位可是大名鼎鼎的东林大佬啊! 这些所谓的“大佬”,总归还是要见上一见的,毕竟,在他的殖民扩张计划中,这些流放的官员、士人都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在和西班牙人接触之后,对此施奕文更是深信不疑。 第210章 你们可以当官(第二更,求订阅) 终于,赵南星如愿以偿的见到了施奕文。 置身于赵家陋室之中,赵南星第一次亲眼见到施奕文——在许多人口中,他不过就是“魏阉”犬马,是“阉党败类”,但在抵达北港之后,目睹着十数万辽东难民于北港安居乐业的现实,他却忍不住佩服对方理政的能力。 能在这么一片蛮荒之地开创出这样的基业,着实不容易啊。但现在他更惊讶于对方的年轻,不过尽管如此,他却还是板着脸说: “施大人此来来访,估计是魏阉那边有指示了吧,老朽虽然贪生,但绝不是怕死之人,但在动手之前,只有一事相求,我的家人与此事无关,上天尚有好生之德,只请施大人放过他们,赵某自会上路,绝不会给施大人添任何麻烦。” 置身于雪地间,赵南星任由雪花落在肩膀上,他确实不是怕死,但是唯独放不下家人。 “爹……” 赵清衡在后面大声喊道。 “爹要是如此,儿子又岂能独活,姓施的,你要杀便杀,赵某绝不苟且!” 瞧着他们那副义愤填膺的模样,施奕文反问道。 “我为何要杀你?” 施奕文看着赵南星说道。 “赵先生,我好不容易把你们保下来,可不是为了替别人当刽子手的,况且,对你们,我可是另有大用的!” “大用?” 赵清衡诧异的看着这人,他说什么? “施大人这是何意?” “赵先生以为魏忠贤当真不敢杀你们?” “哼,他就不怕天下公议!” 赵清衡于一旁插话道。 “上次杀人的时候,他可没怕过,这次,有了逆案动起手来自然也就没有任何顾忌了!” 懒得跟这货计较的施奕文看着赵南星说道。 “因为魏忠贤想要借逆案之机杀尽尔等,所以施某才施以手段,将尔等尽数保全,要不么然,恐怕你们早就是魏忠贤刀下之鬼,家人尽数流放边域,又岂能与家人安然于此生活?” 坏人还是让魏忠贤去当吧,咱只当好人。 施恩图报真君子。 咱可是君子,施了这么大的恩情,不图报?那能对得起自己吗? “这么一说,小老儿倒要谢谢施大人的救命之恩了。” 赵南星坦然道。 “谢就不用了,我救你们并不是白救的。” 果然不出所料! 赵清衡在心里冷哼道,果然是有所图谋啊! “哦?不知大人意欲如何安顿我等?” 赵南星诧异道。 “我等不过是戴罪之人,手无缚鸡之力,恐怕于大人也没什么用处吧!” 顶多也就是是能开垦几亩田地而已。 “手无缚鸡之力?行军打仗施某麾下自然有精兵良将,垦殖拓业自然也有各地移民,可有时候,单是有兵,有民也是不够的。” 施奕文继续说道: “就像在这个东蕃岛上有许多生番,生活在平原上的还相对开化一些,生活在山里的部族往往都喜欢猎取人的头颅,所以被称为猎头族。” “猎头族!” 赵南星惊讶道。 “其它人说的是真的?真有猎头族?” “是的,赵先生有所不知,山地番社所谓的“出草”,就是从山地到平原,于草原上出草猎头,那些番民成年时往往都是以猎头作为证据。” 对于山地部族的这些陋习,施奕文能做的非常简单——以暴制暴,其实也就是派兵进剿罢了。 “不过先生不必担心,现在山地番社正在遭受瘟疫,对咱们并没有什么威胁,况且我们和他们之间还有平埔部族作为缓冲。可无论是平埔部族还是山地部族,说是番民可也都是大明子民,仅仅只是靠派兵打压是不行,况且现在不少平埔部落都认同了大明官府,离开东番岛,往南到会安等地,那里也生活着很多土民,将来都是移民们安置的地方,对猎头族这样的蛮族,官军自然尽力打击,以保全民安,但是对于其它的土地,当然是要“抚以归夏”,令行教化,教化其为汉民!” 施奕文的话,让赵南星点头道。 “就像贵州等地一样,令行教化,自可安邦。” 曾经官至吏部尚书的赵南星,对此当然非常熟悉,毕竟从明初直到现在,大明一直在西南推行着这一统治方治。 “差不多吧!不过令行教化,总不能只靠棍棒,棍棒可以令其暂时屈服,但是想要“抚夷归化”,非得靠教化不可!” 施奕文笑道。 “赵先生,无论是你还是被流放过来的犯官都是大有学问之人,经史子集无一不通,若是仅仅只是在这里种田耕地,岂不是有浪费之嫌?” 其实,这些犯官也好,他们的子孙、友人也罢,这些读书人,无论是让他们种地还是发配军中,都是浪费粮食,这些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能干什么? “所以,施某打算让你等去番社施行教化!” “什么!” 不等施奕文说完,赵清衡就大声道。 “你,你这是借刀杀人!” 在赵清衡看来,这根本就是借刀杀人的计谋,那些可都是猎头族啊! “爹,他们这是要把咱们往虎口里头送!” “清衡,不得胡言乱语!” 赵南星道歉道。 “教子无方,让施大人见笑了。” 他当然看到了其中的风险,但是为官多年的赵南星很清楚,既然施奕文找上了门来,说这么多话,肯定不是为了把他们往虎口里头,要仅仅只是如此,又何必浪费口舌,直接把他们送过去不就行了? 甚至都不必这么麻烦,直接把他们送到猎头族经常出草的地方,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又何必费劲周折? “赵先生客气,赵公子是心急所至,这虎口倒谈不上,毕竟,去的都是归依我大明的土司所,而大家又是以官派教员的名义派遣到土司所施行教化,以后可以根据你们教授了多少人,令多少人改姓汉名、心向华夏,而适当的减免刑罚……” 看着若有所思赵南星,施奕文抛出了他的另一个诱饵。 “若是有考核优异者,可以委任官职……” 第211章 归化(第一更,求订阅) 可以当官啊! 或许赵南星无所谓,但是赵清衡、王钟宠两人的眼前无不是一亮。 这个官是宣慰使衙门委任的“土官”,可那又如何?这毕竟也是官啊! 有了官身,就不用受劳作之苦,不用再像现在这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了。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子孙后代也会从中受益。 为官一任,受益三代。 这个道理他们这些宦海沉浮多年的人又岂会不明白。 见赵清衡、王钟宠两人的目中闪动着异样的神采,施奕文又说道: “设立学堂,施行教化,当然并不仅仅限于土人村落,就是市镇之中也是要设立学堂的,嗯,赵先生可以留在北港教书育人。” 听到这里赵清衡、王钟宠哪个不是心头大喜! 北港,或许北港只是一个几万人的“小地方”,可再怎么着,也比村野强吧。 他爹留在这里,岂不就是等于留在“中枢”。 “中枢”。 得亏他们敢想,可这里是化外之地啊! 北港,可不就是中枢所在嘛! “那么其它人呢?” 赵南星问道。他口中的其它人,自然是与他一同被流放过来的同道友人。 “先到番社任教习,五年考评优异者,升为教喻,升至教喻后可以由宣慰使衙门遴选为官。” 施奕文笑道。 “毕竟,北港这边人才匮乏,但凡可用之才,施某绝不会弃之不用的!” 东林党中也是有人才的,只是看如何使用了。教习,不过只是遴选人才的第一步。 其实在施奕文的构想中,未来北港宣慰司的“教习”,有点儿像是这个年月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传教士。事实上,西班牙对新大陆的征服,传教士才是最重要的角色。或许他们推行的间接统治,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唯一选择,但是,正是传教士的存在,才他们统治稳固的根本原因。 在西、葡两国的殖民地中,教士也可以在政府中占有高级职位,他们往往出任大臣、总督、都督。这一特点决定了天主教会在殖民地政治生活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因此,西、葡在拉丁美洲的殖民制度,可以说是王权和教权相结合的天主教殖民制度。 每当开拓一个殖民辖区,一个新的教会组织就随之建立起来。殖民者所到之处,肆意破坏印第安人的庙宇、神殿,焚毁偶像、壁画、手稿等珍贵文物,在印第安人文明的废墟上建造起一座座教堂。教堂建在城市的中心广场上,而且是当地最好最美的建筑物。 17世纪20年代,西班牙美洲殖民地新建教堂达7万座,仅在墨西哥一地,就修建了1.2万所教堂。在墨西哥城区,差不多每隔三四条街,便有一座教堂。利马城在16世纪中叶,居民共2.65万人,其中教士人数占总人口的1/10。对于许多印第安人来说,他们遇到的第一位欧洲人就是传教士。 教士们通过布道,要求印第安人改信天主教,按照西班牙人的规则进行宗教活动,如祷告、弥撒和唱赞美诗等,孩子出生几天就要接受洗礼。他们在一年内就令墨西哥使超过一百万的印第安人皈依。 皈依天主教。 这正是他们维系殖民统治的根本。 武力上的征服不过只是短暂的,只有思想上的征服才是长久的。那些土著人可以皈依天主教,当然也可以皈依华夏文明——抛弃茹毛饮血的生活,皈依华夏文明,这可比皈依所谓的宗教更现代。 这也是施奕文给这些文官找到那条使命之路啊! 让这些“东林党”人像欧洲的传教士一样,深入到真腊、柔佛、爪哇,传播华夏文明,让那些土人融入华夏大家庭,最终思想上的认同,会让他们成为华夏的一份子。 如此一来,只需要花上几十年,几代人的时间,思想上的同化就会让他们自然而然的认同自己华夏的身份,就像明代时的山苗土民一样,在山为番,出山为汉。 如此教化百年之后,南洋就不会再是南洋,而是大明,或者说华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当然了,对于那些犯官、士子来说,他们的教化之路虽然也有些危险,可毕竟身为教习,是不需要像普通移民那样垦荒种地不是。 如果能升任教喻,进而被遴选为官员,又何常不是一桩乐事! 更别提将来挤身官场,甚至返回大明了! 当然,回大明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妨碍他们这么想嘛! 当然了,想要让他们卖力,就必须先说服赵南星,毕竟他的地位超然,可以说是东林党的领袖,只要说服了他,一切都好办。 “不知道赵先生以为如何?” “施政治夷的策略,施大人自然是胸有成竹了,不过赵某尚还有一事相问。” 不过,赵南星并没有因为施奕文的三言两语而迷惑,他只是好奇的打量着这家伙。 其实,从来到北港之后,他就一直在研究着这个“北港宣慰司”,自然也看出了北港宣慰司与寻常土司的不同之处。 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就是其官员百姓都是汉人,施奕文说来说去,都是教化治夷的策略。 “施大人,北港宣慰司,并非仅仅局限于东番岛吧!” “确实,” 施奕文点头说道。 “北港与其它地方不同,北港靠的是通海行商,所以在东番之外包括安南、吕宋等地尚有多处租借地,这些租借地都是滨海港口,将来也是要移民屯田的,自然也要派教习前去,传播圣学。令其归以华夏。” 这才是孔圣人的教导呀。这些读书人一个个的总是说圣人如何,可是他们却一个个的忘记了孔圣人的本职,不就是教育嘛。要是他们每个人都能让三千土人归化华夏,那可真是功在千秋了。 “这么说来,将来大人是要把我等送往南海各地了?” 赵南星抬头问道。 “教化四方,有教无类,不也是圣人之训,也是读书人的职责所在嘛!” 施奕文笑了笑。 “不知道赵先生以为如何?” 第212章 师夷长技以制夷(第二更,求订阅) 施奕文相信赵南星不会拒绝自己,并不仅仅因为是他开出的条件让人无法拒绝。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别的选择! 或许过去,他们都是声明显赫的大人物,要么是地方上的乡绅,士子,但是现在这些人不过只是流放犯而已。 他们是被流放到北港的,无论他们是否愿意,只能接受这一切。而且对于这些流放过来的官员、士子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 官身! 他们早就失去了官身! 那可是他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寒窗苦读得来的啊! 就那么烟消云散了? 他们又岂会认命? 他们又岂会甘心和那些身无分文的移民一样,在这里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出任教习,抚夷归夏! 这可是家族复兴的机会啊! 教习的身份可以让他们区别普通人,这意味着他们即便被告流放了,也不会就这么被扫入尘埃之中! 教习——这也是文人身份的标志啊! 而且还有机会出任官员! 至于可能的性命之忧! 其实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什么地方没有性命之忧?即便是去开荒种田,也有可能染上恶疾。出任教习,教化夷民的风险,也不见得比开荒种田大吧。 只需要稍加权衡,他们又怎么可能会拒绝呢? “我等戴罪之人,被流于北港,蒙施大人庇护至今,自当为大人尽力。” 在心底稍加权衡后,赵南星就做出了对自己和友人最有利的选择。 “赵先生客气。” 施奕文笑道。 “那小老儿可否为犬子讨个南海的教习之职?” 有时候,事情就是如此简单! 什么实施教化是圣人之道,什么教化四方,是圣人之教。 不过都是所谓的“大义”而已,但是在“大义”的背后,却是赤裸裸的利益! 那怕就是赵南星也不免俗,为什么他为自己儿子讨了一个南海的差事,这也正是他精明的地方。 因为南海足够远! 在北港这边有多少流放犯? 多达数千人,这些人将来如何安顿? 北港这边虽然遍地番民,到处都是番社,可一个番社顶多只需要一个教习吧。剩下的怎么办?只能像寻常百姓那样就地屯田了。 况且,这边还有猎头族,万一要是分到靠近猎头族的地方,其中的风险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 去南海。 看似远了点,可实际上风险最小,曾经身为吏部尚书的赵南星,对南海的多少也是有一定的了解,当地的土人大都是仰慕天朝的,和东番岛上的猎头土人相比,那边的土人简直就是温顺的小羊羔。 况且去南海,那边竞争力小啊,只要稍微有些政绩,必定会进入宣慰使的视线中,将来入衙为官的机会也大啊。 不得不说,一任吏部尚书,让赵南星考虑的比其它人更周全。 当然了,对于赵南星的这一举动,施奕文自然是要大加褒奖的,大加夸奖一番后,自然也要特意强调,衙门对于教习的人身安全也是极其重视的。 “当然了,在教习去各地之前,必须要在传习所培训一段时间,一来是学习土人的语言,毕竟教化番夷,总是先通晓他们的语言吧,二来是学习如何与土人打交道,” 所谓“传习所”,说白了,就和欧洲各国传教士设立的传教院,那些传教士在传教院里接受培训,了解土人的风俗习惯,然后有针对性的传教。最重要的是要让他们知道,教什么,不教什么。 在殖民地传教士的职责从来不是为了让当地土著人进入现代社会!而是为了让他们认同殖民统治! 与之相对应的是什么? 从古至今,中国历代王朝在推行“羁縻政策”设立土司所的同时,派遣文官到当地,往往都是大公无私的,教授他们开垦梯田,引水筑路,把穷山恶水变成鱼米之乡,最终一步步的把他们华夏发达的生产力引入大山莽林之中。 可得到的回报是什么呢? 是一次次的土司叛乱! 为什么会导致这种区别? 说白了,就是那些文官没有弄清楚,如何对待土人,他们把造福国人同胞的办法用在土人的身上了,所谓的造福,最终壮大的是谁? 是那些心怀异心的土司头人! 而相对应的欧洲的传教士干什么? 是通过思想上的教化来笼络普通土人!至于土人接不接受现代文明,生活幸福与否,关他们屁事。 想过好日子,简单啊! 离开土官的统治,到城市去务工,到移民农庄去当佃农。到了那里你们就自由了。 有个几十年一百年的时间,所谓的“土人贵族”也就成了无根之萍了。 再然后,墨西哥就是西班牙人的墨西哥,白人可以以极少数的人口统治那个国家,那怕是就是发生革命之后,印第安人仍然还是三等公民,其实,在整个南美都是如此。 所以,派这些文官士人到各地,必须要教会他们如何与土人打交道,告诉他们所谓的“教化”是什么。告诉他们,如何入乡随俗。 当然了,这一切都需要学习。 当然是向那些传教士学习了! 既然要殖民,成功者的经验总是可以拿来用一用的。毕竟,人家靠着那一套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殖民帝国,那怕就是帝国瓦解了,但是西班牙的印迹却从不曾从南美抹去。 “看来,真的有必要向新西班牙那些地方的派遣一些留学生啊!” 在返回北港的路上,施奕文在心里自言自语道,向海外派遣留学生,这……也不是不行,学习一下人家是怎么统治土人,怎么推行殖民统治的。 而且在北港这边,也有不少合适的人选——被流放过来的年青士子,就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这件事等回到北港之后,可以好好的操作一下。” 夕阳西下时,施奕文一行人即将进入北港城时,宣慰使衙门长吏王徵就领着一众官员前来迎接。简单的客气后,他却带来了另一个消息。 “大人,辽东出事了!” 第213章 辽东大捷(第一更,求订阅) 位于东番岛的北港,几乎每隔几天都有移民船驶入。 而这些移民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辽东难民,他们的到来,不仅充实了北港的人口,而且也带来了辽东的消息。 辽东出事了! 当王徵把发现在辽东的事情一一禀报给施奕文时,他整个人都傻了,足足愣了好一会才怒声斥道。 “袁崇焕该杀!” …… 其实,袁崇焕是自信的,至少在六月里的时候,袁崇焕不仅是自信的,而且也是极其自负的! 他之所以如此的自信,并不是没有缘由的——女真人已经尽毁于瘟疫。 从一路出征以来,无论是沿途所见的市镇废墟,还是遍地的尸体,无不是在提醒着他,这场仗必定是大胜! 不仅是大胜,而且他势必将会成为收复辽东之人! 待到辽东收复时,他袁崇焕就是大明的力挽大厦于将倾的中兴之臣了,到时候,必将名垂青史…… 只要打下盛京就行了! 到那时,即便是有人说他袁崇焕是东林党,那又如何?收复辽东的功绩,就是他的护身符。 就在袁崇焕憧憬着未来的时候,在行军步卒中却开始有人倒了下去了。 倒下的并不是一个人,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接连有兵士因高烧倒下,很快军中医官就将此事禀报到袁崇焕的面前。 “什么!天、天花!” 睁大眼睛,袁崇焕的眼中尽是惊愕状。 “这怎么可能,我不是已经命令军中士卒不得与辽民接触吗?” “回督师话,官道附近尽是建奴遗弃尸体,军中兵卒难免会有接触!” 部下的回答,让袁崇焕厉声道。 “岂有此理,瘟疫能传入军中,必定是军中有人对袁某不满,封营不利所致!” 正像历史上,他袁崇焕向崇祯吹牛皮说“五年复辽”一样。他袁崇焕一上任就先请求将宁远、锦州合为一镇,让祖大寿镇守锦州,何可刚替代朱梅驻宁远,赵率教守关门,他自己驻宁远,同时上书给崇祯皇帝极力称赞祖大寿他们三人的才能,说什么自己五年复辽的计划全靠这三人来实现,如果五年后没有实现,他将亲手将这三人斩杀,自己到朝中领罪服死。好嘛,他知道自己吹的那个牛,到时候兑现不了,一下把大明在辽东的中流砥柱全都拉上来,到时候,他一句话——不是臣不能兑现,是祖大寿、何可刚还有赵率教他们三将无能,拖累了臣,现在臣已经把他们三个罪臣给杀了。 习惯性的推诿,这就是他袁崇焕的处事原则。打仗,文官不一定擅长,但可以肯定的是推诿责任,文官绝对是本行。当然了,即便是他不推诿,其幕僚也会帮他推诿。 “督师无须担心,这天花虽然是瘟疫,可与绝不是那种立即就能遍传全营的恶疫,只要小心隔离就行,督师不妨先下令抽调军中有麻脸,患过天花的兵士令其巡视诸营,发现在有发烧的,全帐隔离到侧营,如此大军自然也就平安了。” 千百年来,汉人早就有了一套应对天花的办法,虽然只是被动防御,但效果倒也还凑和。对于幕僚和医官的建议,袁崇焕自然是一一采纳,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仍然没有停止前往盛京的脚步。 “还好,还好,军中只有数十人染疾……” 当天,忙活了一整天后,看着各营禀报的染疫人数,长松口气的袁崇焕只感觉有些疲惫,于是就早早睡下了,次日再次醒来时,他却是浑身发烫,起了高烧的他强撑着正想让人喊医官时,但旋即又自言自语道。 “必定是昨日受了风寒,应该没有大妨碍的。” 随后,袁崇焕再次下令大军拔营。 一路上,大军不时行进,匆忙率领大军继续向沈阳开拔的袁崇焕,这会只剩下一个念头——兵临沈阳,收复辽东! 收复辽东! 一但这一伟业实现的话,那么他必定将会大明第一功臣,名垂青史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与张居正齐名的中兴名臣! 在往沈阳赶去的路上,袁崇焕憧憬着这样的未来,而且他越想就越是充满着渴望,那是对名望的渴望! 如有天佑似的,出兵以来一切都是极其顺利的。 一座座被建奴收复的城池不断被收复,一份份捷报不断的发往京城,在辽东通往京城的官道上,八百里加急快骑不断的来回奔驰着,那些背后插着信旗的骑手,每逢经过市镇的时候,都会大声吼喊着。 “辽东大捷,辽东大捷!” 辽东大捷啊! 每当这个喊声传来的时候,到处都是欢喜声,那些流落在内地的辽东难民无不是纷纷朝着辽东的方向看去。 回家有望了! 不知多少辽东难民收拾起了行囊,准备返回辽东老家。 在这段日子里,无论朝野每个人都是笑呵呵的,就连同沉迷于木匠活的天启皇帝,也成天守在地图前,在那里用笔勾画着收复的城市。 辽东大捷啊! 又有一座城市收复了! 很快,大明官军就能收复了沈阳了! 祖宗保佑啊! 天启皇帝激动的整夜整夜的都睡不着觉,甚至又招来了妃子侍寝,不出意外的话,没准来年皇家又能迎来新皇子的诞生。 “沈阳啊!沈阳!等到沈阳收复之时,就可以去太庙告慰祖先了!” 在这样的万民期待之中,袁崇焕率领的大军终于抵达了沈阳——此时的沈阳已经是座空城了! 面对数十万军民染上天花的现实,刚刚继位的多尔衮,在代善等人的建议下,遵从老汗临终前的遗旨,撤出了沈阳! 他们不仅撤出了沈阳,而且还撤出了其它的地方。 其实,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再需要什么旨意了,毕竟,在此之前就已经有成千上万的女真人往北逃之夭夭了。 这场从未曾有过的瘟疫,一夜之间改变了一切。 留在辽东,要么死于瘟疫,要么死于明军,对女真八旗而言只有死路一路,逃到建州老家,尚还有活命的希望。 于是乎,他们丢下了沈阳城,丢下了辽东…… 第214章 沈阳收复了! 当这个消息传来时,举国轰动! 当策马奔腾的骑手一路上呼喊着“辽东大捷!辽东大捷!沈阳克复!沈阳克复!”从市镇中穿行的时候,听着消息的百姓无不是纷纷大声欢呼着,他们纷纷买来的鞭炮,燃起了爆竹,欢庆着辽东的大胜。 对于天下的百姓来说,辽东的收复,不仅仅意味着天下重回太平盛世,更重要是什么? 是辽饷的征课很有可能会随之减免,百姓们能不高兴嘛,这可是再现实不过的利益啊。 当然了,这虽然需要时间,但是朝中的那些大人们肯定是会提。 一时间,举国上下,尽是一片欢腾。 在沈阳克复,辽东尽复的消息,随着八百里加急的军情一路朝着京城送去的时候,在沈阳北部的铁岭,在那座被摧毁的三万卫的边墙处,一队队八旗兵正无精打采的通过这座早就化为废墟的边塞。 三万卫,也就是开原城,当年努尔哈赤起兵后,正是从这里打破了大明的边墙,打进了辽东,从此之后,辽东便太平不在,数百万军民或是被杀,或是被掠,或是逃亡。 曾几何时,这些八旗兵浩浩荡荡的通过开原城,进入辽东,如虎似狼的八旗兵曾猖獗一时,而现在呢,他们却无不是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 他们确实是死了爹娘,不仅死了爹娘,而且还有很多人死了妻儿老小。 这场席卷整个大金国上下的瘟疫不知死了多少人,不知多少人家直接死绝了,那怕就是最悍勇的巴图鲁,在瘟疫的面前也是不堪一击的,完全没有还手之力,只能任由瘟疫夺去家人,夺去自己的性命。 死亡! 从六月起,死亡的阴云就一直笼罩着大金国上下。 不知多人死在了瘟疫之中,在这场瘟疫之中,无论是贝勒也好,奴才也罢,都没能逃过这场大劫。 出盛京城的时候,盛京就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驻在盛京的八旗十不存一,其它地方也好不到那去。 即便是如此,这一路上仍然不断的有人死去。 脸上长满痘疤的黄台吉看着这一队队没有心魂的溃兵,他的眼眶中充满了绝望。与其它染上瘟疫的人不同,他活了下来,可是现在他却没有一丝活下来的欢喜,内心深处反而充满了绝望! 大金国完了! 不仅仅是因为父汗死了。 也不是因为盛京陷落了。 而是因为这场瘟疫夺去了太多人的性命,曾经让明朝闻风丧胆的八旗的巴图鲁们,就这样一声不发的死在了这场瘟疫之中。 现在活下来的女真人还剩下多少? 而更要命的是,这场瘟疫还要多长时间才会结束? “老天啊!难道你真的要灭了女真人嘛!” 黄台吉的目中充满了绝望。 在年久失修的官道旁边,还躺着许多病发倒地,奄奄一息的人,不分男女老少,他们就那样躺在那里,绝望的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大金国完了! “大金国还能再打回辽东吗?” 又一次,黄台吉的目光朝着南方看去,曾几何时,他还曾想象过有朝一日能够兵临京城,父汗在京城登基为帝,君临天下。 可是现在呢? 父汗死了! 盛京丢了。 甚至就连同父汗费尽心血练出来的八旗,也是十之八九死在了这场瘟疫之中。 面对着这样的惨状,黄台吉甚至都不再计较什么汗位了,其实能在这场瘟疫中侥幸活下来,都已经是老天保佑了。 汗位……眼下最重要的是要把大金国延续下去啊! “范先生,你说,大金国还有将来吗?” 黄台吉扭头看着范文程问道。 “老汗的在天之灵会保佑大金国的!” 范文程张张嘴,如此说道。老汗保佑?老汗是怎么死的? 不就是死于瘟疫嘛! 努尔哈赤的在天之灵能保佑大金国吗? 这话说出来,范文程自己都不相信,可眼下,还能期待什么? 原本如日中天的大金国怎么到了这份上了? 范文程不明白,他当然也想不通,就像很多人想的那样——是老天! 是老天爷不让女真夺辽东,所以才会降下这场瘟疫。 要不然,怎么能解释得了,会有这么多人在一夜之间染上瘟疫呢? “但,但愿吧……” 就在这时,天上落下了片片雪花。 下雪了! 看着天上降下的雪,黄台吉不禁激动道。 “老天保佑,下雪了,下雪了,大雪时,不起瘟疫!” 一时间,开原城的废墟上,尽是一片欢呼声,似乎这场雪意味着瘟疫的散去,象征着生的希望! 过去,大金国出兵总是挑冬天出兵,就是为了避免瘟疫,而现在纷至沓来的雪花,让所有人都相信——大雪将会除掉这场瘟疫,让所有人都活下来。 仰头看雪,黄台吉不禁激动道。 “父汗,这是你在保佑大金国嘛!” 雪花当然不会回答他的问题,就像雪花也不会保佑那些人一样,尽管雪降了下来,可是仍然有人倒了下来。 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天花病毒在冬天的传播远不及夏天。这场雪确实可以救下不少人。 当然了,对于黄台吉来说,他看到的却是希望,生存下去的希望。 “这大雪一下来,明军应该不会出兵追击了!” 现在,最让黄台吉担心的并不仅仅只是这场瘟疫,还有如影相随的明军,他们从夺了盛京城之后,就一路尾随,尽管期间发生了多次激战,但并没能阻挡明军前进的脚步。 只有雪和冬天能够阻挡他们的脚步。 “出了开原城,过了三万卫,就是建州了,明军应该不会追过来的,只要老天给大金国二十年的时间,大金国必定能休养生息,能重新夺回辽东,夺回盛京城……” 望着盛京城的方向,黄台吉在心里自言自语道,终于,在最后一队人马通过三万卫的垮塌的城门时,他不禁长松了一口气。 终于,安全的离开了! 只是不知道,这次离开之后,还能不能再回到辽东。 第215章 袁崇焕死了 (第一更,求订阅) 当这场初雪降下来的时候,不仅开原城上下尽是欢腾,就连同沈阳城内,也是一片欢腾。 这也是没有办法,毕竟,现在明军之中,也有数千人感染了瘟疫。这场瘟疫同样让明军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数千人先后死于瘟疫,还有数千人躺于隔离营中等死。 不过这一切在袁崇焕看来无疑是值得的。 沈阳城收复了! 辽东收复了! 他袁崇焕成了大明的中兴之臣! 有了这个盖世之功,再也不会有人计较他是不是东林党了。 至于将士人染疾横死……与他何干? 当然了,他同样也是后悔的,从“克复沈阳”后,他的病又发作了,烧得浑身滚烫滚烫的。 这几天只能在床上躺着,有时处在昏迷状态。身上的痘泡让他浑身疼得像挖心般难受,一会烧得浑身滚烫。 到了这时候,袁崇焕的心里也还明白,自己恐怕是活不下去了。 “这,这是……天花啊!” 袁崇焕的那双眼睛便睁大了,半晌都没能说出话来。 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不过尽管如此,在得知建奴已经“击败且退过开原城”后,还是下达了一道军令——重修边墙! “边墙要尽量修厚一些。” “要用砖墙……” “边墙修的越高越好,越厚越好……” 面对幕僚、部下,高烧未退的袁崇焕隔着布帘下达着命令。 “往后只要边墙修筑完成,把开原关打造成天下第一关,辽东就再无后患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袁崇焕甚至特意的在沙盘上事无巨细的规划着边墙的修筑,这是一道绵延千里的边墙,不仅有包石、包砖的长城,以开原城为中心,还有多座互为犄角的城墙,可以肯定的是,一但这道边墙筑成,其必将会取代山海关成为“天下第一关”。 “有此雄关,辽东可安矣!” 在说完这句话后,袁崇焕再一次陷入了昏迷,当他再又一次醒来时,烧的迷迷糊糊的他又一次喃喃道。 “修城,修城……一定要修城,修城可安天下……” “督师放心,胡运不过百年,建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现如今天道在我,我大明经此一劫之后,势必能够从此中兴,边墙一筑,大明将再不至于遭此劫难……” 邝露正说得兴起,还想直言快语地议论一番,一眼看见满面痘疮的袁崇焕,额头上虚汗淋漓,头已歪倒在枕头上,吓得赶忙停了嘴。 梁稷见状,惊呼: “大夫!大夫!” 大夫过来,按住袁崇焕的脉搏,然后又摇了摇头说道。 “准备后事吧,督师不行了……” 一刻钟后,袁崇焕慢慢醒过来了。 “筑城,修墙……” “督师放心,我等一定把督师之愿禀报朝廷……” 邝露的回答,让袁崇焕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恰在这时,又有人进门,兴冲冲地对袁崇焕说: “督师,督师,陛下派来的宣旨的中官来了,朝廷的封赐到了……” 睁开乏神的眼睛,袁崇焕想说些什么。 “上书陛下,辽,辽东急,急务,当,当属修、修……墙……” 但是他还没有说完,头一歪,人便没有了气息。 “督师!” 邝露的一声哭喊,把众人吓得面如土色,大家仿佛被惊醒似地,一齐放声大哭起来,房间里立时被浓重的悲痛所浸透。 前来宣旨的太监在得知消息后,也傻了眼。 “怎么人就死了呢?” 袁崇焕死了! 在消息传出时,在被焚毁了大半座城的沈阳城里,到处都是哭声,那怕是袁崇焕的冒进害死了上万人,可是他确实“收复”了辽东,他确实是“复辽功臣”,甚至还是第一。 现在袁崇焕死了。 带着不甘死去了。 在他死去时,雪下的更大了,天启六年的这个冬天,来的比往年更早一些,而且更加了寒冷,对于这样的寒冬,人们已经习惯了。 这一场冬雪下的很大,鹅毛似的雪花在空中飞舞着,随着雪越来越大风也刮得更大更起劲了,风卷雪,雪夹着风,就这样在沈阳城的上空飞舞着。 这雪好大啊! 大片大片的雪花,在风中卷杂着,天地间都是灰濛濛的,大雪就像一块广阔无垠的布,将天地都包围起来,使人分不出南北东西,辩不清房屋街道。 也就是在这样的漫天飞舞的大雪之中,袁崇焕身故的消息传到了京城,整个京城为之震荡不已。 天启皇帝痛哭不已,大为痛悼,綴朝三日。赐俅十六坛,又下令在都城外建立专祠以示纪念,还亲作了祭文来祭奠复辽后“呕心沥血”卒于沈阳的袁崇焕。 而朝臣们,尤其是那些在魏忠贤的刀柄下瑟瑟发抖的文官、士人,更是借着袁崇焕“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行为,来给士大夫扬名,到处都是一片称颂之声,一时间,袁崇焕的名声达到了顶点。 这一切,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无论袁崇焕当初匆匆出兵害死了多少,那怕是他从出兵以来就几乎不曾与女真兵打过仗,所谓的复辽不过只是因为为瘟疫女真弃守辽东所致。但是对于天下来说,辽东是袁崇焕收复的,那怕是在接下来的日子十万明军有近五万人感染瘟疫,十之五六死于天花,以至于让辽东明军元气大伤,可这并不妨碍袁崇焕成为了大明的第一功臣。 甚至就连同他死后的遗折,也成了其功绩所在——至死不敢忘国家之事,仍然念叨着修筑边墙,巩固辽东边域。 有了袁崇焕的遗折,修筑边墙自然也就成了天启六年的再正确不过的政治正确之事,即便是有人言道“趁建奴元气大伤,遣兵追击,斩草除根”,也会遭到官员围攻。 修筑边墙,固守边城,那可是袁大督师的遗愿!如此,谁人敢再言北上追击! 在綴朝三日后,再一次上朝时,在官员们的建议下,天启皇帝下了旨意——拨银三百万两用于修筑辽东边墙,用于保护百姓。 天启六年冬,辽东奴患靖! 第216章 流民(第二更) 天启八年。 对于大明而言,谈不上是什么重要的年头,但相对于过去七年的风风雨雨来说,总体来说还算平稳。 在过去的两年间,那场始于辽东的大瘟疫,不仅传遍了白山黑水,而且也传到了漠北草原,无论曾经为患大明的建奴,亦或是蒙古鞑子,在天花的打击下,无不是元气大伤,因此无力犯边。 当然了,这也是得益于边墙的坚固,无论是万历年间修建的长城,还是正修建的辽东长城,都阻挡了他们南犯的脚步。在这种情况下,大明朝总算是有了喘息之机。 不过,尽管如此,百姓的日子也谈不上好过——这两天,天气变得更冷了,而且旱情也是一年盖过一年。 进了夏天之后,陕西就再没下过什么雨,持续几个月的干旱,让大地上遍地长满了是一张奇形怪状斑驳陆离的裂缝,干裂的缝隙都能塞进小孩的手臂。 官道的两侧枯萎的野草里,尸骸随处可见。 苍天不语,唯有无数的乌鸦、秃鹫在那些尸骸周围或起或落,它们放肆地啄食着尸骸上仅余的腐肉。不久,这些尸骸会跟无数同伴一样,变成一根枯骨。 而在附近的沟渠间,还有野狗在撕咬着尸骸。 在官道中映,零零落落地有一些神情麻木的幸存者,他们个个恍若行尸走肉般的向前行走着,他们目光空洞地望着前方,神情呆滞的他们对周围乌鸦秃鹫的啄食视而不见。 还有一些乌鸦、秃鹫在空中盘旋着,似乎是在等待着他们倒下去,然后跳到了他们身上,啄食他们的身上的血肉。 在这个天地间,人似乎成了食物。 赤地千里! 千里赤地! 天启八年的大旱,让不知多少百姓沦为饿殍,成千上万的百姓为了活命沦为流民,他们恍若行尸走肉般的向着河南的方向走着,也许在那里,还有一条活路了。 至少,河南那边春天后又下了几场雨。 对于流民来说,往东,至少还有一条活路吧。 每天,都有少则数百,多则数千的流民经潼关进入河南。 出了潼关,就有活路了。 当那些流民离开了潼关,一路乞讨继续南行的时候,就有人告诉他们。 “去黄河边吧,那里有粥场。” 黄河边有粥场! 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能让饥肠辘辘的人们不顾一切的走到黄河边,当他们来到黄河堤岸边时,就看到有一片稀疏的小树林边,到处都是简陋的草棚,数日来,来自各地的流民,先后涌到了这里,正像传说中的那样,在这里确实有人施粥。 粥并不是米粥,而是红薯粥,用红薯干煮出来的粥,尽管稀粥只能裹腹,但是对于流民来说,却让他们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当然了,这并不是他们留在这里的原因。 真正让他们留在这里的原因是——等待,他们将会乘船离开这里。 到北港去! 到了北港,不仅能分到田地,而且还能分到粮食! 对于背井离乡,一路目睹了太多死亡的流民来说,这意味着活下去的希望! 活下去! 对流民而言,这正是他们最后的渴望了。 在稀疏的小树林边的一棵树木下一直端坐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他不知道从何处而来加入难民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树下。他的手里端着一碗稀粥。 一碗清白水,一些红薯干。 这粥很稀,可却能吃个半饱,。不过男子却没有吃它,只是看着它喃喃道。 “活着,活着……可你们娘几个都死了……” 男子的衣衫上带着不少黑褐色——那是血,那是干枯的鲜血。在他的脚边还放着一柄刀,刀柄上、刀身上也都厚厚的褐色。 这都是血流下来的痕迹,这也让他的周围没有人敢靠近,对于流民来说,他们会主动和这样的人保持距离。 这人的手上带着血呢! 就在男子失魂落魄的看着粥的时候,突然,大堤上传来一声喊叫。 “船来了!快看,船来了……” 一时间,堤下乱了起来,无论是拖儿带女的,还是只身一人的流民,无不是纷纷赶到河边,就连看似失魂落魄的男子,也站了起来,提着刀朝堤坝的另一边走支。 船来了! 看到靠在栈桥上船的时候,男子就觉得非常的异样。 在他看到它的时候,它离岸边还有一些距离。那是一艘“桨帆船”,船形和黄河上的船是不一样的,这种船靠划桨航行,不像海船那样完全靠帆,在黄河上中航行时,尤其是在无风或者逆风、逆流时,桨手可以划着船逆流而上,而且速度远超过寻常的船只,而且船形更大。 这样的船,是两年前才传入黄河,如果有西洋传教士来到这里,一定能认得出,这是“威尼斯桨帆船”,两年前,北港的海商把数十艘载重数百吨的大型桨帆船带到了长江、黄河,从此之后,多桨大帆船就出现在世人的视线之中。 而与普通的船相比,它的颜色显得有些另灰——船体漆黑。 黑船! 这是北港船最大的特点! 在阳光下,这艘船体漆黑的桨帆船,安静的浮在黄河上,在流民的眼中,这艘黑船就象征着生的希望! 跟着众人挤到河边的男子,和其它人一样在看着这艘黑船。码头栅栏外,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大声吆喝道。 “这边需要六十个人手干活,干完了活,可以先上船!” 他的话声一落,人们纷纷兴着手。 “俺,俺,俺能干活……” 人们纷纷大声呼喊着,没有人会怀疑管事的话,毕竟,在此之前,每一次都有人因为干活被优先送到船上,不仅是干活的人,还包括他们的家人。 男子也举起了手,他也和其它人一样掂着脚尖,尽量让对方看到自己。 站在人群中的男子感觉到有些不安。因为,这是他离开这里的机会。和周围的流民一样,他心里只有一念头——必须登上这艘船。 就在这里,男子看到管事手指到了他。 “你,你,过来!” 待他过来之后,管事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那里人?” 男子连忙答道。 “回先生话,在下王信,陕西白水人。” 第217章 移民船(第一更) 对于流民们来说,上了船,就意味着活命。 尽管他们并不知道,黑色的大船会把他们带到什么地方,但对于登上大船的人们来说,他们还是满心欢喜的憧憬着未来。 毕竟,在黄河边等船的时候,人们总是传播着各种各样的“谣传”。 什么分田地啦,分牛啦,是再寻常不过的,甚至单身的男子还分媳妇,这样的好事到那里找去? 可这些憧憬着未来的人谁也不知道,在他们与海州换乘大船之后,迎接他们的,将会是什么的未来。 毕竟对于北港,他们所有的了解不过只是“北港”这个地名而已。 在船上的生活很枯燥,在舱中拥挤着的人们最常干的事就是聚在一起聊天。 不过王信没有主动和那些人凑在一起,但周围人的话题,大多和船的航行线路有关,尽管他们都没有去过北港,可是并不妨他们对北港的憧憬,当然了,他们对于北港是一无所知的,甚至他们的祖辈都未曾到过河南,更何况是位于海外的北港的。 “听说那边到处都野人,咱们到了那地方,可要小心一些。” “小心?小心个啥?” “野人啊!那些野人可是吃人肉喝人血的。” “哼哼,碰到野人就杀了,正好,咱光棍一个没有婆娘,杀个野人,抢个野人婆娘当媳妇。” 就这样坐在舱室里,王信一直静静的听着他们话语,其实,相比于这些人,他对北港的情况反而更了解一些。 毕竟,作为秀才的他,在家没有被王二等造反的土寇毁掉之前,他曾通过书籍对北港有些了解。 他甚至知道,北港并不仅仅只有北港,还有会安等商站,也知道很多东林党被流到了数千里之外的异域。 其实,他之所以选择逃离,就是因为他看到了乱世的征兆,所以他选择了离开。 宁为太平犬,不为离乱人! 在亲眼目睹举族被王二等乱民屠尽的惨状后,他真正理解了这句话。 或许,将来天下大变时,也就只有北港能躲过这一劫吧! “哎,那皇帝老儿可真是的,这辽东都复了,女真鞑子也都平了,可是辽饷还征着,要不然,咱们也不至于背井离乡不是……” 辽饷! 辽饷并没有因为辽东的收复而取消,反而变成了常税,毕竟,这一年可是几百万两银子呢。 百姓的负担,朝廷里有多少人会在乎?朝中的那些大人们,又怎么可能会在乎升斗小民的死活? “老百姓的死活,谁在乎,要是有人在乎咱们的死活,咱们又岂会沦落到这般田地……” “哎,至少这样能活下去吧!要是留在陕西老家,指不定就饿死了。” “那怕是没饿死,万一要是碰到,王二那些土匪,保不齐全家就杀个精光。” “可不是,听说王二造反的时候,杀了几万老百姓……” “现如今这世道,能活下去,才是最要紧的。” 至少这样能活下去吧! 王信抿抿嘴,终究还是一句话没有说。 他并不知道要说什么?难道说他的家人都被王二他们杀尽了? “只盼着快些到北港吧!” 不过,王信并不知道,这艘船并不会抵达北港,它从海州出发后,航行到黑水洋后,就一路南下,大概三天时间,就到达了东番岛的北部,然后再一路南下,几天就能到达会安或者河口,甚至还会到达南天门,现在的北港已经和两年前的北港不同了,在过去的两年之中,北港已经先后在南海各地设立了十几处商站,而这些商站也就是南下移民的路线,也是他们这些人下南洋的终点。 就像他们现在最终航向的目标就是南天门,也就是后世的新加坡,这座岛屿是宣慰使衙门用1000两银子从柔佛苏丹那里永租下来的土地。 同样也是北港宣慰使衙门在南洋最重要的据点,其实,对于现在的北港宣慰使衙门来说,对南洋的拓殖并不是那种鲸吞似的扩张,而是凭借着大明的威名,在南洋各个土邦之中,以贸易为名租借土地,同时进行扩张,这样的扩张不会引起那些土邦的警惕,所有的一切,说白了,其实也就是仿效欧洲人在东南亚和印度等地的扩张方式而已。 南天门是大明在南洋扩张的中转站,移民抵达这里再以此为中转地,前往爪哇岛、以及南洋各岛,当然,最终他们能够成就什么样有家业,除了分给他们的几十亩田地之外,就看他们自己的能耐了。 南下的移民船在大海上航行时,并不是风平浪平的,尽管从离开海州之后,他们也曾经过风浪,感受过晕船的痛苦,但是按照船员们的说法,这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 果不其然,在离开了东番海峡后,很快他们就遭遇了风暴。船在风暴中剧烈的摇晃着,头顶上的马灯剧烈地摇摆起来,伴随着狂风巨浪,昌安号随之摇晃起来。 在不断摇晃的船舱里,那些看似已经适应了航程的移民们,无不是惶恐不安的坐躺在那里,紧张的抓着身边的绳索,让自己不至于在不停摇晃的舱室甩来甩去之上。 “老天爷保佑,保佑咱们一定要活下去啊……” 尽管众人都很害怕,可是他们却没有人敢说“沉”字,这是在海上最大的忌讳,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 王信从船舱的通风窗子远远地往外看,外面开始下起了大雨,海风也更大了。一个大浪头打来的时候,王信一个没坐稳,人就一头往前扎去,还好被旁边的人一把拉住,顺着他拉着的力道后退去,但还是险些撞在了船肋上。 “谢谢,谢谢兄弟……” 王信紧张的道谢道。 “客气啥……” 拉住他的男人笑道,可接下来就没有人能笑出来。接连几个浪头打过来,舱里已经完全变得一片狼藉,所有人都乱七八糟的堆在一起,大部分人已经放弃挣扎,抱头缩腿,无助的随着船在海浪中颠簸而滚动。人们随身携带的行李更是散落的到处都是,混合那些晕船的人吐出的杂物,一时间所有人的心里都充满了深深的绝望…… 第218章 不一样的大明 (第二更) 尽管在南海上遭遇了一次风暴,但是“平昌号”纵帆船还是顺利的抵达了南天门,不过并没有直接驶进南天门港,而是直接去了对岸的陶沙岛。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对于王信等人来说,是他们从不曾体会过的,这些原本正憧憬着美好将来的移民们,刚一上岸,先是被要求洗澡。 “所有人都要洗澡,用肥皂洗干净,头发也要洗干净,不能有虱子……” 站木板淋浴间里,在王信等人洗澡时,他们的衣服都被送进了蒸汽房,用蒸汽消毒,或者说用蒸汽杀死衣服里的虱子。 甚至当他们洗好澡之后,还有人专门检查头发里有没有虱子。然后还要学习排队,男女分成两队。 如此折腾了好一会,这令人精疲力倦的洗澡才终于结束,然后他们就和所有刚送来的移民一样,由几位管事们领着沿着砖石路,走到一排排木屋前。 成排的木屋式样看起来有些简陋,窗子上没有糊纸只是蒙着一层窗纱,就连门上也蒙着纱窗。 “十二个人一间房,进屋后自己选床铺,小孩睡下铺,纱门、纱窗不能打开……” 管事们不断的告诉他们“隔离营”的规矩。 “这里是隔离营,每个新来移民,都必须在这里隔离一个月,除了每天接受检疫外,还要学习种田,在南海种的都是水田,你们都是北方人,要学会怎么种水田,种水稻……” 在管事介绍着的时候,王信望了一眼远处,只见在那边的水田里,有不少人在那里忙活着。他们应该就是在那里学习种水田吧。 “除了学种田之外,你们每天还要到课堂里学识字,无论男女,你们必须要在一个月内能识500个常用字,学会简单的算术。” 居然要学识字! 不知怎么得,王信的心里有了一种不明的预感。他惊讶的发现,这里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和内地不一样。 学种水田这是本份,可居然还要学识字! 而且在一个月内要识五百个字!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听到对面传来的朗读声。 “àn……àn……” 有些陌生的朗读声音从远处传来,在隔离营里回荡着。 难道那边就是熟堂? 心里头犯着嘀咕,王信走进了木屋,木屋里很简单,房间倒还算宽敞,屋子里搁着六张床,居然是双层床。六张双层床足够可以睡上12个人。房间里干净整齐,这样的环境,远远好过许多寻常百姓的宅子。 “这……这地方可真不错!” 站在床铺边,看着铺位上的草席上,魏安的手抓着床铺,喃喃自语道。 “就是老家也比不上这地方啊!” “可不是,在船上的时候还以为要睡地上呢。” 一旁边的李有财叫道, “可没想到,居然还有床睡!” 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可思议。 不少人看着这样的环境,甚至乐呵呵的傻笑起来,仅仅只是从隔离营的环境来说,他们就已经有种做梦的感觉——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啊! 半个小时后,这些初来乍到的移民们,随着哨声再次集合了,他们排着凌乱的队列,朝着食堂走去,人还没到食堂,他们就闻到了香味,香味的源头自然是食堂。闻着空气中的饭香,那怕就是王信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这时肉香啊! 排成队,领着碗进入食堂后,排在前面的人们就显得有些激动 “这,这是给咱们吃的饭!” “居然有肉!” “还有这么多米饭!” “这可都是白花花的米饭啊!” 肉、米饭! 所有的一切都出乎人们的意料,对于这些颠沛流离很长时间的流民来说,他们顶多也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吃饱,不至于饿肚子,那怕就是半饱,能把命吊着不死,就已经是老天保佑了,可那曾想,不仅能吃饱,而且吃的还是白米饭,甚至还有肉! 这样的日子,是什么日子! 简直就是土老财的日子啊! 我的老天爷,这是老百姓的日子吗? 王信的眼睛睁大,不可思议的看着碗里的肉和饭。 “这,这,兴许也就是第一顿吃顿好的吧!” 王信自言自语道。 “第一顿,往后天天都是这样!” 给他打饭的师傅笑眯眯的说道。 “咱们这地方,早晚两顿稀的,中午白米饭加肉菜,你们来这算是来对了!” “啥,往后天天能吃肉!” 魏安等人惊讶道。 “没错,天天都能吃到肉!” 掂勺子的师傅答道。 “不过,你们可要好好的培训,要不错,可是会扣饭的!” “培训?培训啥?” “就是,大哥,培训啥?识字是不?” “识字?那是必须的,除了识字,还要学其它的东西,哪你们往外头看……” 师傅将铜勺指向窗外,那边还是闹哄哄的。有人在大声的喊着。 “一二一、一二一……” 尽管声音很远,但喊声却很有节奏。 透过纱窗王信他能看到窗外另外一面的大片空场上:一群穿着的短袖衫、短裤人正在那里列着队。在王信看来他们穿的这根本不能算衣服,顶多也就是套在身上的布。 那些人正在随着口令走着路,在队伍边,一个管事模样的人,不时的吼喊着,并不停的用棍棒抽打其中的一些人。 “这是在干啥?” 睁大眼睛,王信隐约的猜出来,这些人兴许是士兵。 但是在看到他们其中的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后,他的目光中就充满了疑惑与不解。 他们咋就这样拾掇人呢? 当然了,王信并不知道,对移民进行军事训练,是北港宣慰使衙门的想法。其目的并不是仅仅是日常军事操练,让移民们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其最根本的目的,却是为铸造移民的纪律性。 毕竟,这些移民都是以流民为主,他们早就习惯了无拘束的流民生活,只有通过严格的训练,甚至惩罚,才能强迫他们遵从纪律,进而遵守法律规则。 当然了,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一个月的短训,可以重新铸造这群人,让他们明显区别于土人。 看着碗里的肉饭和窗外的队伍,王信自言自语道。 “这里和大明真的很不一样啊……” 第219章 出海挣大钱(第二更) 这个大明确实不一样! 短短的一个月之中,曾经不识字流民,差不多都通过扫盲培训,五百个字不多,但能写简单的书信,能大致读懂书报。谈不上能写,但却也会简单的算术。 即便是原本识字的王信,在隔离营里也学会了很多,比如,他学会了倭刀术——谈不上娴熟,但凭借着简单的刀法,普通土人绝对不是他的对手,还学会的使用火枪,这才是最重要的技能。按照教习的说法——刀与枪是生存本钱,不懂刀法,不通枪械,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 对此,经历过家庭剧变的王信自然不会怀疑丝毫,甚至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仍然在苦练刀术,这是保命的功夫。而他的勤奋也得到了回报,作为新来移民中刀法最好,火枪最准的人,在将要离开营地时,教习把他拉到了一旁。 “王信,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利安问道。 “什么打算?” 王信说道。 “应该是和他们一样吧。” “他们?” 李利安摇头道。 “你和他们不一样,” “不一样?” “对,他们,能有几亩地,有间房子也就过一辈子了,可你不一样,你甘心像他们一样,守着几亩田过一辈子吗?” 不等王信反驳,李利安说道。 “我知道,你肯定不会只有几亩水田,可官府分的五十亩地,都是荒地,上面长满了合抱粗大树,烧荒种田、挖树根,至少在几年的功夫才能把田收拾出来,然后再娶妻生子,凡人有几个几年?你甘心就给自己的儿女留几十亩地吗?” “这……” 王信的眉头皱成了一团,他也曾考虑过将来,但李利安口中的将来,绝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你要是信得过我,我给你介绍一条路子。你可以过去试试,要是你觉得不合适,你再到官厅领地,你看怎么样?” 王信的眉头一挑,李教习这是什么意思?该不会是有什么陷阱吧! 见他似乎在怀疑自己,李利安笑道。 “王信,我不是白介绍你过去,你在那的第一单生意,我拿五成,这是规矩。” 任何地方都有它的规矩,那怕是在官办的隔离营中,同样也是如此。 “那……我想想,” 王信犹豫道。 “对了,李教习,我可以带其它人过去吗?” “可以带过去,但是人家要不要,我不敢打保票。” 回到营房里,王信就喊来了魏安,李有财,和他们把事情一说,魏安就说道。 “那李教习该不是人贩子吧,这地方可是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要是把咱们卖了当苦力,那可就完了!” “他敢!” 李有财说道。 “他就不怕让官府抓了活刮了!连老婆孩子也便宜别人。” “确实,他没有这个胆子!” 王信点了点头。 北港治下和大明有什么区别?他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北港治下没有任何人敢贩卖明人,一旦事发,非但买卖双方都会被凌迟处死,就是参与协同买卖的也会被斩首,其家产抄没没不说,甚至就连同妻儿老小也不会放过,妻女都要配给移民为妻,子孙没为官奴。 面对这样的重罚,没有人敢贩卖明人。至少在北港治下,没有人敢! “那,王大哥,咱们就去试试?” 魏安问道。 “行,既然你们都想好了,那咱们这就去办手续。” 所谓的“手续”,实际上就是一个“新移民就业表”,按照宣慰司移民署的规定,自谋职业的移民,需要偿还船票等开支,要么一次性付清相应的费用,要么就业后通过雇主扣除分期偿还。当然了,接受官府安置的,同样也需要在未来的岁月里,通过支付稻米、劳役等方式偿还费用。 总之一句话,移民不是无偿的。只有如此才能源源不断的引进移民,而移民的相应开支也不会成为官府的负担。 很快,他们一行三人,就乘船到了南天门。 或许对于很多初来乍道的大明百姓来说,北港宣慰司治下是不同的,甚至就连城市也和大明的府县有着明显的不同,作为城市,它并没有城墙,只是在港口附近有一座棱堡。 当然了,王信他们并没有进城,他们去的地方,就在港口附近。 循着李利安给的地址,在路上接连问了两个巡捕后,他们终于到了一家商行,拿出李利安给的介绍信,随后就被领到了二楼。 “隔离营的李教习介绍你们过来的?” 孙二打量着眼前的三人,身形都很壮实,看样子倒也不错。 “会用刀吗?” “回孙二爷话,咱们也就是有点蛮力,就是在隔离营里才学的刀术。” “那样也就够用了,得了,我这边正需要人手,李教习应该和你们说了,咱们这的规矩简单,我出船,你们出力,扣掉出海的成本后,利润二一添作五,你们是新移民,得扣了官家的船票钱。你们看怎么样?要是同意,就把就业登计表给我,我这边登计好了还要交给官府造册,给你们办身份证。” 所有的一切都是遵循着北港宣慰司的规矩,身份证是区别明人与土人的最重要的手段,身份证上以笔墨描绘持证人的“体貌特征”,如身高,身形,而且还按有指纹,作为新移民的他们,还要登计雇主信息。虽然手续繁琐些,但这种户籍管理却有利于北港掌握境内的明人实际人口数。 “顺子,你一会带他们去衙门登计。” 当天下午,王信一行三人就办好了户籍登计,领到了身份证。然后就随着顺子一起去了码头。然后就忙活了起来,往船上装着各种货物。 一直忙活到太阳下山,等到船舱里差不多装满了水粮后,直到吃饭的时候,王信才有机会和船上的老人聊上几句。 “老哥,咱们这是要出海做生意吧!” “没错,只要老天保佑咱们顺顺当当的,这一趟,你们两就能把官府的船票钱给还清了。” 满面胡须的汉子对王信说道。 “这出一趟海,顶旁人干上十几年哩!” 王信、魏安、李有财他们无不是睁大眼睛,满脸的不信。 “这,这出海,也太能挣钱了吧!可,咱们的船上咋没装啥货呢?” 第220章 奴隶(第一更) 次日,清晨。 船出了港了。 出海一天后,船就开始沿着海岸线一路向东航行。 骄阳似火,被热带的太阳晒的浑身发软的王信,从出海之后,就觉得这船有些古怪。 “徐大哥,咱们做的到底是啥生意啊?” 又一次,王信满心疑惑问道。 “等干活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徐二才嘿嘿一笑,并没有理会他。 这船有些古怪! 在王信的心里犯嘀咕时,头顶上传来了了望手的喊道。 “正前方发现渔船!” 这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下一刻,王信听到孙二爷的话。 “老六,让弟兄们把家伙准备好,买卖来了。一会儿,直接把它们的船撞沉,抓活的!伤了和死了一样,屁用没有!” 什么? 王信诧异道。他朝着远处看去,隐约的能看到一艘单桅小帆船。 他们要干什么? 不过,尽管心里满心的疑惑,可王信他们还是遵从着船上的规矩——必须服从船长的命令!对于船长的命令,可以不赞同,可以琢磨,但绝不能反对、不能延迟、不能质疑。 接下来,他们眼睁睁的看着“吉顺号”庞大船身撞上那艘小船,面对突如其来的撞击,船上的土人只能到到海里,在他们的咒骂声中,瞬间那艘小船就被撞得四分五裂, 漂在海里的三个土人,在惊讶之余,更是放声咒骂起来。尽管王信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可也能听得出来,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降帆!动手!” 甚至都不需要孙二爷的命令,徐二才、顺子他们就降下了船帆,然后直接洒出了捕网,把人像鱼似的从海里捞了上来。 土人被捞上的来的时候,仍然在不住的咒骂着,这会王信他们才看清楚了土人的模样,他们的年岁不大,应该三十岁左右,体格瘦小,皮肤黝黑,头发和眼珠都也是黑的,瞧模样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是明人。 这边刚把他们从网里放出来,徐二才就像抓小鸡子似的一把将那人按倒在甲板上,反扣着那人胳膊,兴许是用的力气太大,那人立即哭喊起来,但却不知道他是在说什么。顺子们也动起了手,不过眨眼的功夫,这三个土人就被按倒在甲板上。 “王信,还愣着干啥啊,拿绳子捆人啊!” 看到王信他们像木头似的站在一边发愣,徐二财的那双牛眼睁圆,大声喊道。 “为……为啥要捆他们?” 尽管不明白为什么,但王信、魏安、李有财他们还是拿着绳子把甲板上的土人给捆上,等捆完了,才敢问一句。 “为啥?” 徐二才笑道。 “咱们做的就是这个生意!” “啥?” 王信睁大眼睛道。 “啥生意?” “就是这买卖!” 徐二才嚷嚷道。 “去,你们把他送到舱底和富贵学着怎么锁链子,怎么关人。” 等到了舱底,王信他们才发现,与他们居住的舱室不同,底舱居然全都是牢房。把捕来的三个土人丢进牢里之后,瞠目结舌的魏安才喃喃道。 “这……这,王大哥,咱,咱不是上贼船了吧!” “嘿,我说小子,说啥呢,啥是贼船,这就是咱们的生意!” “就这?” 王信他们立马都傻了眼。 就是这生意? “没错,就是这,这就是咱们的生意,咱们把他们抓过来,然后运回去卖掉。王信,我告诉你,抓人的时候,尽量抓活的,这一个个的可都是银子。” “可,这是人啊,这买卖可是要杀头,要凌迟的。” 王信紧张道。 “王法只护明人,这些土人,是无国无邦的野人,咱们把他们带过去,是教化他们。” 把抓奴隶的问题说得如此高大上,倒也是极其难得,但是这个时代也就是这样,荷兰人、葡萄人、西班牙人在这边一样的抓奴隶,贩奴隶。 至于那些移民到了这边,同样也入乡随俗的适应了奴隶、驱使奴隶的生活,该打骂的时候他们有一点都不比西洋人下手轻。不过只要那些奴隶不偷懒,明人一般不会虐待他们,相比欧洲人绝对是奴隶主中的良善之人。 “可,可王法……” 不等王信说完,孙二爷才说道。 “王信,你记住王法只护明人!咱们明人,是天朝之民,是国人!这些人是什么?是野人,是番夷,国人可以捕野人为奴,这可是周天子定下的规矩,礼不下庶人,这些野人,连庶人都算不上,咱们把他们带回去,加以教化,让他们懂了礼,他们才能成为庶人。这里是什么地方?南海!南海这地方,就是这么个规矩,咱们要是想过上好日子,就得和过去不一样,单靠自己种田干活干啥的,肯定过不上好日子,咱们比不上土人人多,咱们需要他们给咱们开荒种田,你说是不是?”孙二知道这些初来乍道的人肯定会有不习惯的地方,他们目前还没意识到南海并不是他们所熟的大明,在这里无论是西洋人还是土人都驱使着大量的奴隶,入乡随俗,大明如果不能适应这一切,最终只会在这场殖民狂潮中被远远的抛在身后。“咱们这么干,真的没事?” 王信诧异道。 “咱们干完了活,还是要回南天门的,生意还是要在那边做的,你就有没有事?明法只护明人!这就是海外的规矩!” 听孙二爷这么一说,王信这下才算是放下了心,既然不是明人,那就没有啥好说的了。 其实,压根也就没有什么好说,入乡随俗嘛! 越往东走,他们遇到的小船就越多,就像是所有的掠奴船一样,见到这些小船他们承了一个原则,要不就一锅端,要不就别下手。当然了,这一路上,他们一直在寻找着真正的大买卖。 对于他们来说,什么才是大买卖,当然是那些滨海的土人村落啦,不过想找到合适的村子下手,倒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艘盖伦船式样的“吉顺号”就一直沿着瓜哇岛的海岸线航行着…… 第221章 奴隶和奴隶主的新生活(第二更) 任何事情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对于那些刚刚抵达南天门的移民来说,他们刚到分配的移民点,就被上了一课。 “管事,他们是什么人?咋个在脖子上带铁环?” 和其它人一样,赵继业在看到那些脖子上带着铁环时,便显得有些好奇,这一路上在沿途经过的村社,都有这样的土人。 “就是家奴而已!” 说奴隶,恐怕没有人能听懂是什么意思,可是对“家奴”这个词大明的百姓却颇为熟悉。 “家奴?” “对,不过和咱们大明的家奴不一样,这里的家奴就是专门替主人干活,花上几两银子买一个,能干不少活呢!要是不老实干活,只管用鞭子抽就对了!就是打死了官府也不问。” 赵继业他们立即都傻了眼,其它人更是有点不知所措了。 这那里是家奴啊,分明就是…… “反正吧,这些土人都是咱们买来的,买回了家,他们是咱们的家奴,都是咱们花真金白银买来的,怎么拾掇是咱们的事,官府一概不问。” 领队的管事又特意说道。 “反正只要不是大明人就行,这些都是野人,都是捕奴船从各地抓来的,赵兄弟,你要是有多余的银子,不妨买上几个,在这地方开荒种地,要伐木,要烧荒,要挖树,家奴用起来绝对好使,不过,你也得防着点,防着他们逃跑,要是有逃跑的,就往死了收拾。” 对于早期抵达的移民来说,他们早就已经适应有家奴的生活了,其实最早适应的还是那些被流到到这里的士绅人家,毕竟,过去在国内的时候,他们的家里就有家奴。但是,与大明内陆不同的是,在南天门,家奴的生死都是主人作主。 至于那些普通移民,在感受到了驱使家奴开荒种地的好处后,也会很快的适应这些,该打骂的时候他们有一点都不比别人手软。当然了只要那些奴隶不偷懒,他们的主人也不会虐待他们。 “这,这不是不拿人家当人嘛!” 尽管嘴上这么说,但是赵继业他们树林忙活了半个月后,还是用卖木头的银子买来了六个家奴,说是家奴,实际上却属于他们这二十家移民。 在他们从市场上买回六个家奴的当天,这些土人戴上了特制出来的铁项圈,铁项圈上被打上了村社的编号,然后由铁链串成了一串,被带回了村社,两人一组看管着,在地里挖着树根,在南天门的林子里开荒,树根才是最大的障碍。即便是烧荒,也烧不掉树根,那些树根往往要一点点的挖出来。 搬运砍下来的树木,大部分被卖到了城里,剩下的就被建了房子,房子的式样和他们在隔离营住的营房式样相同,结构简单,容易搭建,不过只是几天的时间,移民们就住进了新房子里。当然了,这几个家奴就没有这么幸运,只能先睡在一个临时搭建的窝棚里,没有多余的房子给他们住。除此之外,他们就每天都能两顿饱饭,吃得和大家差不多。 实际上,对于这些被捕获来的奴隶来说,他们的日子和过去并没有太多的区别,毕竟,无论是在马打蓝还是亚齐,基本上没有什么所谓的平民,除了那些阿拉伯海商们后裔繁衍的贵族和部分土著贵族外,绝大多数土人都是奴隶。现在他们只是换了一个主人罢了。 当然了,换主人的过程也是需要适应的。 有了这些奴隶的帮助,开荒的进度明显快了不少。这几个奴隶别看身材瘦小,可干起活来倒也卖力,挖树根也极其认真,在他们适应了新主人后,尤其喜欢在新主人的面前尽量表现的卖力一些,以换取主人的赏识。 当然了,对此赵继业反复的告诫其它人,要和奴隶保持距离,或许奴隶会忠诚于奴隶主,便绝对不是靠善良去感化奴隶的,奴隶主和奴隶就是天生的敌人,天然的矛盾不可调和。奴隶之所以对奴隶主忠心耿耿,说白了,就是因为别无选择,忠心是他们换取好日子的唯一选择。 时间就是最好的老师。 无论这些移民也好,奴隶也罢,他们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的适应自己的身份,当然了,对于绝大多数明人来说,即便是他们适应了自己的身份,但却也没有当奴隶主的自觉,毕竟,他们的本性是善良的,只用一个月,这些善良的奴隶主们,就主动的给奴隶们加了一顿饭。 从一日两餐,变成了一日三餐。 对此,来村社巡礼的管事,在摇头长叹时,倒也没有干涉多少,只是提醒他们注意——刀枪一定要拿在自己的手里。 “赵继业,你也是读过书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对他们好归对他们好,可刀把子一定要握在自己的手里,知道吗?” 作为屯垦处的管事,韩安邦很清楚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只有吃了亏,受了教训,才会长记性,不然,再怎么劝都是白搭。 所以,也就是提个醒而已。 “放心吧,韩管事,就几个土人而已,他们反不了。” 赵继业不以为意的笑着,然后又特意显摆道。 “韩管事,您看,咱们这边已经开出了将近三十亩田了,这些田再收拾收拾,也就是熟地了,顶多四个月就有收成,咱算过,照这个速度,咱们这边的一千亩地,全开出来,也就是两三年的时间。” 瞧着赵继业那副满面期待的模样,韩安邦只是笑了笑,所有的移民都是如此,这也是他们来到南天门的原因。 “这可全都是托宣慰使大人的福,咱们才能过上这样有盼头的日子……” 日子有盼头! 对于赵继业他们来说,这正是他们过去在内地老家时看不到的。但眼下却看到盼头。 “徐大叔,你说,过去搁河南老家时,你想过有朝一日,也有人给咱种田嘛!” 等送走了管事,赵继业瞧着在地里干活的几个奴隶说道。 “就是做梦,也不敢想啊!” 徐富抽着烟袋锅子,一边抽,一边笑。 “这日子,过得舒坦!” 第222章 规矩(第一更) 这日子确实舒坦! 对于赵继业、徐富他们这些为了活命,只能领着家人一路乞讨求生的流民来说,在南天门的日子确实舒坦。 至少这里能吃饱饭吧! 白米饭、红薯饭,顿顿都能吃饭,甚至还能吃到肉——开荒的时候,总能抓到什么蛇啦之类的东西,甚至还有大腿粗的莽蛇,虽然会把移民们吓的哇哇大叫。可那几个土人奴隶却早就见怪不怪了,他们总能在移民吓的四处逃散时,麻利的解决掉莽蛇,然后剥掉蛇皮,变成了锅里的肉。 这些土人的勤快,他们当然也是看在眼里,甚至就连同瞧着他们目光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一个个的确实都挺老实的啊。也挺温顺的,干活也卖力,好人……不对,好家奴啊! 可也就是在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不曾想六个原本看似温顺的土人家奴,趁着夜色逃走了三对。而对于压根就没有看管奴隶经验的赵继业等人来说,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家奴会出逃。 甚至直到第二天,其它村社的壮丁提着火枪把六个土人家奴押过来的时候,赵继业还没弄明白了怎么回事。 “怎么就逃了呢?” 瞧着这六个被重新捆上铁链的家奴,不解道。 “你们说,俺们对你们不薄啊,你们一个个的怎么就不知道感激咱呢?” “咱是饿着你们了?还是怎么着你们了?” 没有,肯定都没有。 “咱是打你们了,让你们受委屈了?” 肯定也没有,但这几个被捆上的土人,只是垂头丧气的站在那。 见状,韩安邦直接了当的说道。 “就是因为你没打,所以他们一个个的才忘了自己的本份!” “没打他们,他们就要逃?” 赵继业满脸的迷茫,怎么会这样呢? 他不懂,也不明白,也就是在他茫然不解时,韩安邦把一根两尺长的藤条交给了他,然后说道。 “因为你没打,因为你没教他们规矩,所以他们才会逃!” “规矩?” 看着手中的藤条,赵继业不解道。 “什么规矩?” “这就是规矩,来啊!把他们吊起来!” 六个逃奴被吊了起来,原本垂头丧气的他们这才惶恐不安的哭喊起来,甚至还会用生硬官话求饶。 “主,主人,饶,……饶名……” 韩安邦拿起藤条就往其中一个人后背上抽去,尽管看似没用用力,但是这一下子打上去,就打的皮开肉绽。 “啊……” 伴随着一声惨叫,周围的人无不是被吓了一跳,但是他们却连挣扎都不敢,只是认命的被吊着手,等待着主人的惩罚。 “好了,现在轮到你们教他们规矩了!” 韩安邦将手里的腾条交给徐富。 “这……这……这咋能下得去手啊?” 平常也就是徐富待这几个奴隶最好,他的脾气很好,平时也个和和气气的人,心眼也很好,对于这样事情自然接受不了,更不愿意动手。 “徐大叔啊,不是咱们心狠能下得下去手,这世道就是如此,你想一想,咱们来到这里,想在这里安家落户,想让自己的孩子过上好日子。想让他们能有自己的土地,就得去习惯这一切,这个世上从来没有什么是平空得到的,要么你杀别人,要么别人抢你……这世道就是弱肉强食,谁强大谁就就抢得多,谁弱小谁就活该挨抢,没办法啊。你想让别人抢你,想让你的儿孙被人抢吗?今天这一切,咱们也不愿意,可这事能怪着咱们吗?要怪就怪他们,他们自己不知道好,你平常对他们多好啊,可他们是怎么报答你的?如果昨天晚上你挡了道,你对他们再好,他们也会杀了你,如果他们老老实实的,干活时不偷懒、晚上不逃跑、不一门心思的算计咱们,咱会去打他们嘛?就说之前,咱们对他们那么,他们是怎么对待你的好的?这个规矩,你不教他,就等于害他啊!和自家的娃娃一样,一味的溺爱就是害孩子,一味的对他们好,那也是在害他们啊!” 说完这句话后,韩安邦看着徐富,等着他的决定。 奴隶! 其实,就施奕文的本意也不想在南天门等地推行奴隶制,可问题是这边本身就是半奴隶制——东南亚各国,除了安南受华夏文明的影响之外,其它的地方都是奴隶制或是半奴隶制,除了贵族、官员以及外国人和官员庶子构成的少量自由民之外,其它的平民百姓都是奴隶,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要么全都是国王的,要么是贵族的。 在反复讨论之后,施奕文并不打算改变这一切,毕竟,他的拓殖大业需要大量的土地分配给移民,而开垦热带雨林代价实在太大,相比于少量的移民,瓜哇、苏门达腊等地奴隶就是最好的劳动力啊。 有了充足的劳动力,将来他就可以直接分配熟荒给移民,移民就不需要负担拓荒的伤亡,殖民地就能快速发展起来,自己发展不起来,又如何在世界范围内开拓殖地,将华夏文明传播到世界各地呢?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了这个远大的理想和全人类的幸福,这个小节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至于是不是真为了全人类……欧洲传教士在美洲、在非洲还说自己传播的是福音呢,他们的福单是什么?可最后的结果呢?他们大言不惭的说什么把文明传播到了世界各地。让原始且愚昧的人们享受到了现代文明。 其实,说白了,还是那句话,历史都是由成功者书写的,过程没有人会去在意,结果才重要。结果是什么呢?结果就是——华夏文明会在这个过程中,传播到世界各地,当然了,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华夏人也会在世界各地开枝散叶。 或许,等到21世纪的时候,就像另一个世界的“五眼联盟”那样,未来会出现“五夏”啦“六夏”之类的联盟,谁知道呢? 当然了,在这期间肯定会有些不愉快了,大不了……过个两百年,咱道歉就是了,鞠个躬,五十度不够,就再弯点。 但是眼下在这个过程中,像徐富这样的普通人,同样感到不愉快,他看着手中的藤条,同样在犹豫着…… 第223章 你们必须改(第二更) 浸水的藤条,差不多有一寸粗。握在手里,不知道为什么,徐富感觉它很重。 其实,这种藤条是很轻的。而且极为柔韧,是东南亚这边的传统刑具,是专门用来抽打奴隶的,相比于大明的杖刑,鞭打的优点很多,不伤筋动骨,不会打坏奴隶,如此良好的刑罚自然被吸纳了。 和本地的土著一样,藤条在晚上的时候,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藤条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肉里。 从细节上来说,南天门的大明官民百姓无疑是仁慈的,想的周全。 终于,徐富抬起了头,他喃喃道。 “其,其实,咱,咱们可以对他们再好一些的,这人心都是肉长的,说不定过阵子他们就习惯了呢……” 其它人虽然没说,但想法也和他差不多,毕竟,一个原本老实巴交在家种田的老农,一下子变成奴隶主,这中间的跳跃太大了,搁谁身上也都得有个适应的过程。 对徐富的话,韩安邦早就见怪不怪了,他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这些人压根就不知道,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对奴隶好点他们就不恨奴隶主了?可能吗? 你就算天天供着他们,他们该恨你也得恨你! 从这些人被抓来那一刻起,他们就对明人怀有敌意了,当然了,有一天,他们也会改变,这些奴隶也会适应,最终像过去他们对待自己的主人一样,视明人为主人,对主人报以忠心,可是眼下……不行! “你必须打!” 韩安邦盯着他,然后又看着其它人。 “你们每个人都要动手!你们不教他们规矩,那这些奴隶就一律没收充公!” 众人一听,无不是惊讶的睁大眼睛,咋能这样呢? “哎……这、这……不,不带这么逼咱的……” 嘴上这么说着,心知已经无路可退的徐富,只得走上前去,看着屁股被打烂的那人说道。 “你,你别怪俺,要怪,就怪你自己,谁让你跑来着……” 说着话,徐富抽了一下。 “啊……” 一声惨叫,胆小的都忍不住闭上了眼,可睁开眼睛一看,那人的屁股还只有一道印子。 “用力,要见着血!” 韩安邦大声道。 “不见血,不能停!” 被接连督促着,徐富终于下了狠心,只见他咬牙切齿的拼尽全力抽了一下。 “啊……” 一声嘶心裂肺的惨叫之后,那人哭喊了起来,而徐富就像是被刺激到似的,又一次拼尽全力抽打着。 “让你逃,让你逃,让你不知道好……” 徐富一边打,一边发泄似的咒骂着,嚷喊着,似乎只有如此,才能发泄出他内心的软弱与仁慈。 直到这时韩安邦才满意的点点头。 “赵继业,到你了!” “徐大叔,我来吧!” 从徐富手里一把夺过,抬手就抽打了另一个人,惨叫声,哭喊声,求饶声在村社前回响着,没有一个人能躲得过去。他们都必须要短时间内适应这一切,而且,他们很快就会发现,他们的努力是会有回报的。 那从那一天起,赵继业他们似乎都变了,就连同平时待人笑呵呵的徐富,也变了,不等那几个奴隶的伤好清,他们就被驱赶着干活,稍不顺眼就直接上藤条抽打,奴隶们干起活来,也更卖力了,不仅卖力的干活,而且还主动的模仿着、学习着主人的话语。 时间就是最好的老师,通过一段时间的适应,营地里的人逐渐适应了身份的转变,不会一味的对奴隶施以仁慈,而是学会了恩威并施。 而村社,也在一天天的变化着,村社周围原本密集的热带雨林,正在一点点的退去,而耕地则在一天天的扩大。 而在另一个方向,作为城市的南天门同样也在一天天的扩建,天启八年的南天门,就像是一座工地,得益于转口贸易的繁荣,这座城市也在以世人难以想象的速度扩建着。 一家家村社砍伐的木料以及附近的砖场,为城市的扩建提供了充足的原料,要木脚架的后方,一座座红砖楼房耸立了起来。当然了,更为重要的是,来自大明各地的移民,为城市的扩张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 几乎每天都会有数艘移民船驶来。天启六年七月初三,这一天,在不到三个小时里,就六艘移民船抵达隔离营,当天有十一艘移民船靠港,这些船带来了一万移民! 一万! 这个数字无疑是极其惊人的,一天有一万移民抵达。 尽管相比于北港,现在的南天门才是移民的重点。可是一万移民的到来,还是个让人惊讶不已的消息。当然,也是让人欢喜,毕竟,移民越多,意味着未来的南天门也就越繁华,人口是繁荣的根本。 不过,所有人都很清楚,等到南天门的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南天门就会像现在一样,变成一座中转站,来自内地的移民在这里转往其它地区,最终后一个个新的南天门如同珍珠似的散落在南海各地,他们会像在南天门这里一样,在这里开垦土地,建立农庄,繁衍生息,那些没有妻子的男子会娶当地的土著女子为妻,生儿育女,就像千年前,衣冠南渡的汉人一样,只不过,这一次,他们来到了更为遥远的南方。 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当地的土人无论是否愿意,都不得不主动或被动的接受华夏文明,他们将会改为汉姓,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当然了,还必须要学会说官话。 或许,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那些土著贵族还拥有一定的权力,但是实际上,他们早就不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县守府,从北港宣慰司派出的县守们将会执掌当地大权。 而那片土地也将会成为大明的土地,这个过程甚至都不需要什么枪炮,不需要流什么血,就可以达成,就像现在的南天门一样,谁又能否认这里不是大明的南天门呢? 第224章 南天门的外商 (第一更) 南天门是大明的南天门! 但是对于外国人来说,这里就是大明,或者说是大明治下的一座城市。 尽管南天门开埠不过才一年半的时间,但是这已经是商会林立了,在南天门不仅有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的商会,甚至就连英格兰、法兰西的商会洋行,就连同远在北欧的瑞典也在南天门开设立的洋行。 他们之所以纷纷选择在南天门开埠,并不仅仅是因为在这里可以方便的采购来自大明的商品,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这是一座免税自由港。正像历史上英国人占领新加坡后一样,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占领之初就宣布新加坡为“免税自由港”,从而吸引各国商人来此地进行贸易,只用了短短十余年时间,新加坡就成为了英国在东南亚殖民的大本营。 现在,施奕文在这只是有样学样罢了,甚至在北港宣慰司治下包括北港、会安等地在内,都是免税港,毕竟,这个年月大明可是世界工厂,而北港也正在一步步的发展工业生产,免税,只会有利于大明商品的出口。 当然了,这也是另一个世界英国人玩这一套的根本原因,谁让那会的英格兰是世界工厂呢? 不过,对于南天门伦敦洋行的约翰大班来说,他当然不知道这一切,作为远道而来的英格兰商人,他之所以选择在这里进行贸易,不仅是因为不用远赴广州贸易,更重要的是这里的海关更容易打交道。 甚至,在他看来,全世界都没有比南天门更高效、更廉洁的海关了,当然,免税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早晚有一天,这里会成为全东南亚最繁华的城市!” 站在窗边,凝视着窗外港口如林的桅杆,上百艘东西方商船泊停于泊位或者栈桥,栈桥上苦力们正在搬运、装卸着各种商品,这一切无不在在证明着约翰的判断。 “这可真是一个好地方啊!” 窗户上镶嵌着的通透大幅玻璃,不仅能让约翰清楚的看到港口附近的情况,也让他的办公室里显得极其亮堂――这是北港的平板玻璃,它是北港最特殊的商品,它的厚度不大,但是这种一平方英尺大小的透明玻璃,可以直接镶嵌在木窗上。 这种木格玻璃窗使得屋子里的光线变得极其明亮,在南天门所有的洋行都装有这样的玻璃窗,以至于很多习惯于在幽暗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初来乍道时甚至有些不太适应。 约翰同样也是如此,不过这早就成了北港的特色,当然了,也北港最重要的输出产品之后,就在上个月,约翰名下的商船还运回了整整五十箱平板玻璃以及十几箱昂贵的玻璃镜,那些商品都是从北港运来的。 这种转口贸易使得南天门变得愈发繁荣,每天都有大量的货物从这里被运往东南亚、印度、中东以及欧洲。北港的平板玻璃甚至成为欧洲的名牌货,即使加上昂贵的运费和损耗,这种平板玻璃也比欧洲同类玻璃更便宜,而且更通透。被广泛应用在建筑、商船以及马车等各个方面,而玻璃窗甚至成为了一种新时尚,当然了,也成为流行于欧洲的东方新风尚之一。 与此同时,传入欧洲的还有北港的钢尖蘸水笔,它书写起来比鹅毛笔流畅,它的使用寿命极长――只要不摔伤笔尖,甚至可以用上好几年。这些价值一枚银元的蘸水笔,每一枚钢质的笔尖都仿佛是件手工艺品。笔尖的诞生要经历十余个由工人手动完成的步骤,对于这个时代的欧洲人而言,如此精致的蘸水笔是他们无法仿制的,进口则成为唯一的选择了,而对于欧洲各国的上流社会来说,拥有几支来自大明的蘸水笔,本身就是身份的象征。 当然,对于像约翰这样的商人而言,商品种类的丰富就意味着金钱,意味着源源不断的财富。 当然了,英格兰并没有什么可供出口的商品,所以约翰并不仅仅只是从事南天门与英格兰之间的贸易,他还会从事其它航线的转口贸易以获取资金。商人从来都不会拒绝赚钱的机会。 就像现在,他名下的另一艘商船,刚刚回到南天门,满载着从泗水运来的大米以及其它的商品,这些商品都会卖给大明的海商。 “怎么样,货物交割给了吗?” 在汤姆进入办公室之后,约翰就问道。 “是的,汤姆叔叔,都已经交割给了四海商行,他们开的价格不错,每石米4钱银元,我们的利润有七千银元。” 汤姆是约翰朋友的儿子,至少名义上是的,可实际上却是他的儿子,这事不问都知道,他就是隔壁老王。五年前,他这个便宜儿子和他一起来到了东方,一直跟着他学习贸易。 “这么算起来的话,咱们这一趟的利润差不多有一万两了,在东方挣钱简直就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 约翰的话声落下时,汤姆却说道。 “不过叔叔,在我离开泗水的时候,我注意到,泗水当地的贵族似乎在计划着什么,他们很有可能发动叛乱。” “叛乱?” 约翰诧异道。 “难道他们又想和马打蓝苏丹大打出手?没听说官府有这方面的打算啊。” 几乎是下意识的,约翰觉得泗水的贵族叛乱极有可能和官府有关,毕竟去年泗水的贵族反叛时,他的商船就曾往那里运送过盔甲、兵器等物资,都是北港出产的物资,相比于马打蓝苏丹,大明官府更愿意支持泗水那些土著贵族。所以在他看来,眼下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在官府的支持下发生的,但是在南天门这边似乎没有任何动静。 “谁知道呢?不过就现在的情况来说,我觉得我们最近最好还是离开那里远一些,硬要过去的话恐怕会船货两失。” 汤姆表示最好还是等时局安静了再去。对此约翰当然是赞同的,毕竟,他们可不是明商,明商……他们的背后可是大明! 至少大明北港宣慰司的舰队会时时站在他们的身后! 第225章戴罪之人 (第二更,求订阅) 夏天的北港闷热难当,一场夏日的豪雨,倒是让天气稍微舒适了一些。不过很快,夏日的烈日就再次让天气变得如过去一般闷热。 和过去一样北港的港湾停满了来自各地的船舶,其中绝大多数船只都是明商,现在已经很少有欧洲船商直接来北港了,相比于来北港,他们更乐意在南天门进行贸易。 这些大明商船的水手们,这会往往都是在港边的某家酒馆里,怀里抱着安南美女,在印度舞娘撩人的舞姿中,大口的喝着甘蔗酒。无论是在什么样的港口,这样的生活都是水手们最寻常的生活。 对于水手来说,一旦他们到了岸上,那么他们的生活就只剩下了——酒和女人。 当一艘快速帆船驶入北港后,这边不过是刚刚停稳,那边船上的水手们就已经兴奋的跳到了栈桥上,冲向了距离最近的酒馆。 对此,大伙似乎早就见怪不怪了。 “让大人见笑了。” 水手们的表现,让船长颇为无奈对身旁的官员说道。 “这才是真性情啊!” 方孔照哈哈笑道。 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方孔照是羡慕那些水手的,羡慕他们的那种单纯的生活,毕竟,对于以流放犯的身份被流放到北港的他来说,一直所渴望的正是这种单纯的生活。 不过,对于现在的生活,他同样也是满意的,至少“流放犯”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悲惨,甚至他现在还是北港宣慰司的官员。 “这次马尼拉之旅,有劳许船长了!” 与船长客气几句话后,方孔照便与随员一同下了船,下船后,就径直往宣慰司衙门赶去。 时值正午,和往常一样,施奕文仍然端坐在北港宣慰司衙门的书房中正埋头批阅着从各地送来的文书,有很多文书都是快船从各地送来的,那怕是衙门派出的县守——其实和欧洲的总督差不多,权责有点儿像汉代人太守,军政一把抓。当然了,搁北港这边不能叫太守,就是叫郡守也不行,那就叫县守吧。 即便是从会安到南天门的几位县守执掌军政大权,可很多事情仍然需要宣慰司衙门来做决定。 “也许可以进一步扩大县守们的权力,要不然就再放些权责吧……” 心里这么念叨着,施奕文借着伸懒腰的功夫,喝了口茶,尽管外头虽是烈日当空,可书房里头却感觉极为清凉。其中的奥妙嘛,就是墙边铜质冷壁里散发的凉气了,所谓的冷壁其实就是装着冰块的盒子,没有什么新鲜的地方,至于冰块则是从库页岛以及北海岛运来的,早在去年夏天,施奕文就向派出了船队在两地设立了两处据点,人不多,但却也是在宣势主权。 而当地出产的冰块,通过锯末保存运输的方式,不仅一路运到了南天门,甚至还远销到天竺,冰块生意的利润居然能够维持两地驻军支出,当然了,也因为有了来自北方的冰块和这套简易的“空调”系统,施大人才能在酷热难当的正午连续工作。 喝了口茶,在伸手拿起另一份公文的,正要继处置公务时,门外响起了的敲门声。然后有人禀报道。 “大人,方书丞从马尼拉回来了。” 方孔照回来了? 施奕文点头道: “进来吧。” 书房的门被推开了,走进这间皮为凉爽的书房,方孔照的只觉得浑身一爽,相比于外间的闷热,这里确实更为舒适,他垂首做了个揖,将手中带来的文书恭敬地递传道: “大人,西班牙人已经接受了咱们组建联合舰队的要求。并表示将按计划,派遣不少于三十艘舰船,与我军一同攻打巴达维亚。” 方孔照出访马尼拉的任务,就是为了和西班牙人再次确认之前的条约,共同出兵占领巴达维亚。 “方书吏辛苦了,这次如果能顺利占领巴达维亚,收复大员,本官定会奏明朝廷为你请功。” 接过公文,施奕文满意的说道。 “大人言重了。戴罪之人,无颜请功。还请大人将罪民的姓名从奏折中划去吧。”方孔照依旧低着头,固执的推辞道。 其实,对于像方孔照这些因天启六年逆案被流放到北港的“流放犯”来说,他们对大明朝可谓是满腹的怨言,甚至对所谓的“请功”,那也是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向昏君请功根本就是在羞辱他们。 所以一直以来,像方孔照他们这些因为“逆案”被牵连的官员士绅,即便是被流放到南海各为教习,即便是他们在那里筚路蓝缕,抚教土蛮。但是也绝对不愿意衙门为他们请功。 或许因为想要自保。 毕竟,他们都很清楚,他们的身份对于朝廷而言是极其敏感的,如果宣慰司为他们请功,甚至可能会引火烧身,于此如此,还不如在这里安生过日子。 况且他们虽然衙门编外人员,但却也在宣慰司衙门当差。而实事也证明,包括方孔照在内的那些被流放的官员,无不是难得的人才。他们无一例外的精通政务,不仅善于同西班牙人、荷兰人、葡萄牙人打交道,和南海土蛮打交道也是得心应手,他们能游走于那些土王贵族之间通过外交手段达成宣慰司的既定目标——以大明为宗主,租地设港,引入移民。 总之一句话,这些人把文官打击政敌的那一套拿到南海这边,几乎是无往而不利的。那些土酋无不是满心欢心迎接着大明到来,认同大明的统治,心甘情愿的承认大明的宗主权。 当然了,那些土酋并不知道的一点是,现在的“大明”对他们的野心,并不仅仅只是租地设港、开放贸易那么简单,这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罢了。 对于方孔照的拒绝,施奕文也不会勉强,只是微微点头道。 “方书吏辛苦了。” 随后,却见他起身来到墙边的地图前,说道: “嗯,咱们这次是要趁火打劫,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这次马打蓝肯定是要出兵巴达维亚的,只要他们一出兵,咱们就趁机把他们一网打尽!方书吏,那边有什么消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