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茫之樗公传》 第一章 流民 正道二年,北方对南方的战争激战正酣,为了躲避战乱,江十一流亡到了北方的沧州。由于战争的所耗的大量资源和人口,高强度的征兵征粮也让北方百姓苦不堪言。恰又逢蝗灾肆虐,沧州的戌越地区迅速堕入了饥荒的泥潭中,而深陷战争的朝廷根本无力救灾,于是大量的饥民为了求生组成了大大小小的流民团。 江十一作为一名标准的流民,在与饥饿抗争了两天之后,义无反顾地加入了一个几百人规模的流民团,只为求得一口残羹剩饭。江十一甚至不知道这个流民团的首领是谁,只知道跟着前面的同僚走,饥肠辘辘的同僚们也不愿在食物以外的话题上多浪费口舌。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江十一往四周的同僚张望,只是企图得到哪怕一个短暂的眼神接触,沉寂了一会儿,江十一确认自己得到的是永久的冷漠。只有个别几个同僚迅速地打量了他的身板,发现这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然后懊悔自己多余的好奇心。 人群中,江十一终于搜寻到了一个有些闪躲的眼神接触,他看起来愿意与江十一交流,而等江十一正式接近他之后发现,这种交流只能局限于眉来眼去的眼神交流,因为这是一个哑巴。他同样被同僚们排挤,因为他同样长着一副不具有说服力的身板,而他的嘴巴又无法说服,于是他们俩自然而然被孤立成一队。 两人大眼瞪小眼,江十一只怕他不要还是个聋子。 “你知道咱们要去哪儿吗?” 哑巴愣了愣,摇摇头。 “回头我要是死了帮我埋一下,如果你运气比我好的话。” 哑巴点点头,又摇摇头。 或许,无论要走到哪里,最终都不过是通往死亡的种种殊途同归。或许就连该流民团的首领也不知道要去哪里,他们只是想要逃离饥饿的魔爪。江十一很快就领悟到了:哪里有吃的他们就去哪里。而食物的稀缺造成了这个过程不会太轻松,因为人们怕饿甚于怕死,所以这种争夺无论有多惨烈都不为过。 兵器是没有兵器的,自己没有带把锄头棍子的话,那就是实打实的手无寸铁。如果拳脚还不行,那拿嗓门当武器也并不可耻,至少在身边的哑巴面前这足以形成一种嘚瑟。哑巴自然也不配拥有兵器,无力保命的人同样无法保住寸铁,与哑巴为伍让旅途显得格外孤寂,然而哑巴总试图通过眉来眼去来跟江十一形成他自以为有效的交流,这使得死亡前除了孤寂外又增添了一丝毛骨悚然的肉麻。 有粮食就能拉得起流民团,有流民团就能掠夺更多粮食,掠夺的对象一般也都是饥民,而饥民与流民的区别不过就是一颗流亡的决心罢了,于是被掠夺的饥民又会组成流民团去掠夺其他饥民,如此蔓延,与造成饥荒的蝗灾无异。这么一看,人命跟蝗虫命也没什么不一样,大家都只是满大地觅食的活物罢了。 或许有一点不一样,蝗虫没人去管,吃到天荒地老最后老死兴许也还能跟天伦之乐沾点边。而流民团则有人管,不出意外的话人类的寿命是蝗虫的几十倍,结果成了两边都不讨好的买卖,一边忍饥挨饿生不如死,一边社会动荡不得安宁。 这一边是百姓,那一边则是朝廷。 南方战事焦灼,朝廷很难再有多少余力来管北方的小事,所以这点小事就落到了该帝国最后一个仍保留一定军权的高夷王手上。流民团的饥民们的余生或长或短,总有两个愿望,一是抢到下一口粮食,二是永远不要遭遇高夷王的平乱军。 然而,永远不要说永远。 刚刚爬上一个山坡的他们目睹了不远的山坡上有一块黑云正在朝这边压过来。饥民组成的流民团不可能有斥候,咕咕作响的胃或许就是他们的指南针,所以平乱军就真的是可以守株待兔的。 没有斥候,好在还有督军。 原本不约而同打算一哄而散的饥民大军很快就被凶悍的督军震慑住了,震慑的方法就是砍了几只反应过快的鸡,儆了一群本想更快反应的猴。反应快的人永远反应快,可惜快并不总是正确,江十一反应不快,但不是因为对正确的追求也不是因为勇敢,仅仅是因为吓傻了,一动不动。 不知道是不是吓的,其余的人也都一动不动,只有领头和督军在喊打喊杀,呼喝着迎敌。要还是杀鸡儆猴,这会儿可所有人都成鸡了,把鸡都杀光了,上哪儿儆猴去? 不过督军们也不用操心了,因为平叛军的骑兵迅雷不及掩耳,转眼间就杀到百步之内。轰隆隆奔腾的马蹄声仿佛正实打实地践踏在饥民们的胸口,把他们的本就脆弱的勇气踩得细碎。然而最先崩溃的却是喊打喊杀的领头,他难以自控地往后退了几步,就算给督军们传递了一个弥足珍贵的无声信号,然后喊打喊杀的督军们掉头就跑,饥民大军未触即溃,一瞬间作鸟兽散。 对方的骑兵其实并不多,杀到阵前的恐怕不会超过两百人,然而战争的胜负从来都跟人数没有关系,而永远只系于士气。因饥饿造成的苟合本谈不上什么士气,战争也迅速演变成追杀,然后是屠杀。 跑得不慢,可算是江十一身上唯一一个值得庆幸的优点,人是不可能跑过骑兵胯下畜生的,逃命的时候,只要不跑得比其他人慢就比较能活下来。然而深谙这个道理的江十一很快就嫉妒起了跑在自己前面的哑巴,他似乎在逃命方面天赋异禀,时不时还转过头来往身后的江十一身上瞅。 听着身后铁蹄踏地的声音仿佛马蹄就要踢到屁股了,汹涌着传来刺杀冲撞之后的惨叫声,跑得不快的那波可怜虫已经变成尸体,紧接着就是下一波跑得不够快的可怜虫。跑出几里后,逃跑大军们比的就不是奔跑速度了,而渐渐演变成体力较量,身边开始有人因为体力不支掉队,然后迅速变成尸体。 与反应快一样,反应猛同样不代表正确,一开始拼命跑在最前面的同志们更快地出现体力不支的症状,滚烫的肺,酸软的腿脚,绝望的慢慢掉队,然后变成尸体。 还没掉队的江十一并不感到庆幸,很有逃命经验的他发现自己身边的同志们从一大群已经变成了一群,紧接着肯定要变成一小群,最后变成一小撮,就算运气极佳撑到了在那一小撮里,终究免不了全军覆没。早死和晚死相隔顶多不过半时辰,因为终究人腿是不可能跑得过畜生腿的。就算知道了这个结果,还是得没命地跑,仅仅为了能多活那么一小会儿。 再怎么贱的命,总还是想着活,于是已经很贱的命就要变得更贱了。 比想象中的快,饥民大军从一群又变成了一小群了,江十一也不清楚到底跑出了多少里,只觉得肺快炸了,喘息声变成了一种歇斯底里的咆哮,他感觉胃在翻滚,喉咙在干呕,而身边的同志们已经有人先吐为敬,一边跑一边哗啦啦从胃里滚出胃酸——没什么好期待的,也只有胃酸。 哑巴看起来是能活到最后一撮的那类人,至少在逃命方面他不至于落魄到堪与江十一为伍,而江十一无法以这种高攀为庆幸,因为溃兵只会愿意与比自己无能的人为伍。 这样的奔袭居然持续到了黄昏,很荣幸江十一成了最后那一小撮,所以死亡也终于临近了,平叛军的步兵呈包围之势赶上来了,疲惫的饥民其实早就跑得不快,若不是有跑得更慢的同僚们垫背,骑兵碾杀他们就跟碾死蚂蚁无异。 饥民们终于遇到了像样的树林,这似乎可以庆幸,因为骑兵难以在树林里施展,可对付这么一小撮溃兵,根本犯不着施展,更何况人家步兵部队也赶上来了。 江十一看到了跑在自己前面的一个同志被后面追上来的骑兵一刀削掉了脑袋,畜生腿终于追上人腿了,不用跑了,等死吧。 这时候人们会抛开疲惫拼命地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早知总要死,何必当时还要跑得那么累。 照这么说,早知总要死,何必当时爹娘还要把我生下来。 就是业障。 江十一累到在地,或许没等被一刀结果他就先累死了,到现在他还想着对死法进行力所能及的挑剔。 “咻—” 幽暗的树林某处射出一条箭,眼前的一个骑兵应声落下了马。紧接着就是密集的箭羽呼啸声,无数的箭从树林的各种地方窜出来,对林中的活物进行无差别屠杀。 “有伏兵!” 终于有人咆哮着对此场景进行解释。 “撤!快撤!” 平叛军追的太过瘾了,过瘾到忘乎所以,居然只是为了追击仅剩几十个手无寸铁的溃兵而纵军深入。 第二章 哑巴 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敢对朝廷的平乱军下手,可以知道这些人肯定实力不俗。 黑夜已经来临,江十一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装死,因为他不清楚方才那一场仗的胜利者是敌是友,他一直在等待同僚们的处置结果,可好像所有的同僚也都在等待他的处置结果——或者已经死了。 黑暗中,江十一微微睁开眼睛,勉强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尸体堆下,埋着的是一个同样正在装死的哑巴。江十一很确定哑巴也在装死,因为拿尸体挡箭这个创举的首创者正是哑巴,慌乱中所有人都成了活靶子,只有哑巴在搬死人往自己身上盖,江十一有样学样,搬不动死人,但是他勉强可以钻进死人堆里,于是两人都捡了一条命。 火光摇曳随着脚步声而来,方才的胜利者来了,江十一只好闭上眼睛,继续装死。 然而听来者的来历,似乎就是来检查装死者的。 “麻利点,别留下装死的。” “箭也别漏了,金贵得很呢!” “官家的兵就是不一样,这刀趁手多了。” “有吃的没,多弄点吃的。” “有狗屁吃的,屁都没有。” 一双脚停在江十一耳朵旁,听着应该是在拔尸体上的箭。“这么紧…” “拉个弓那么用力干嘛的嘛,还不都是一条命。” “来我试试。” “咦——呀!” “天杀的这么紧。” 他的脚在寻找着力点,最后选择踏在江十一这个死人的脸上,狠狠的一顿用力,江十一的脸被踩到变形然后扭曲。 很疼,但不能动。 “这力道还能是谁,准是咱那爷射的。” “下面这个死了没,拿刀捅看看。” 那只脚朝江十一的脑袋踢了一下,脑袋嗡嗡的,但是顾不上疼,因为马上有刀要捅下来了。 一刀下来,捅了腿,强烈的剧痛立刻从江十一的大腿处涌了上来,他咬紧牙关忍住剧痛。 很疼,但不能动。 “死了。” “会不会啊!捅这儿有什么用!” “这人也不是官家兵嘛。” “管他是不是。” “急什么,等会儿一把火烧了就是。” “烧个屁,还怕官家找不到我们?” “这儿!一刀下去,真的还是装的都变成真的!” 江十一预感到所谓的【这儿】就是他的脑袋,闭着眼睛的他仿佛看到了自己头上悬着一把锋利的刀刃。装也是死,不装也是死,强烈的求生欲让江十一鼓起勇气猛地坐起来。 “等!等、等一下!没死!” 终于敢睁开眼,仰头一看果然一把刀正瞄准自己的脑袋,刀的主人是一个满脸都是粗犷与残暴的络腮汉子,正略有点吃惊地端详着江十一。 江十一语无伦次的跪地求饶,腿上的伤口正在汩汩流出鲜血。 “自己人,自己人,饶一条命活吧。” “哟!你还不如死了算了,这世道活着也是受罪。” “那也得活嘛!大爷高抬贵手…” “那不行,多一张口就少一口粮。” “别别别…” 那把刀斩钉截铁地又要剁下来,江十一只能抱住头等待死亡。 “咦,这边也有装死的。”夺命的刀突然停了下来,络腮大汉的注意力被另一个装死的人吸引过去了,那边的哑巴可没嘴皮子墨迹,他很利索地爬起来就跑。 江十一见有破绽,忍着腿疼站起身来也跑,没跑几步就被自己绊倒了,但是再没人搭理他了,他抬头发现哑巴不知道哪儿迅速弄到了弓箭,而且正拉满了准备射翻逼近他的人。 看这架势,是打算以一己之力团灭对方。 “手脚可真利索。” 这边的络腮汉子走了过去,这家伙那张脸很不讨喜,笑起来就更让人讨厌,很明显哑巴也深有同感,于是他调转箭头瞄准了络腮汉子。 哑巴是无法谈判的,更不可能向一群杀手眉来眼去,他只能用行动来表明自己的立场,手中的箭脱弦而出,以难以想象的迅速连续搭弓拉箭往络腮汉子脸上射了两箭,一箭射中左眼,一箭射中脖子,络腮汉子当场一命呜呼。 精湛的射术让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 这等同宣战,于是更多人提着刀杀了过来,哑巴又用三箭射穿了三颗脑袋,照这个样子看来只要给他足够的箭,射对方一个全军覆没也并非不可能。但他并没有足够的箭,箭筒里仅剩三根,只能确保对方再丢三个脑袋。 没有人再上前,他们都不愿意哑巴的箭在自己头上瞄着,甚至下意识地想用手去挡。在既知必死的情况下,便没人愿意当下一个,于是威慑就此形成。 威慑与和平仅仅一步之遥,这一步便是谈判,可惜哑巴无法谈判,而对方又不知道哑巴是哑巴,于是僵局也就此形成。这时,江十一总算找到了自己的价值,他跑到哑巴身边,充当了哑巴的嘴。 “让我们走,他可是神射手,谁来谁死。” 一股奇怪的味道让哑巴稍稍分神,哑巴低头看了看江十一的裤裆,鄙夷地皱了皱脸。江十一用手无力地遮挡尴尬的湿答答:“那不是我尿的...” 对方一个弓箭手想趁着哑巴分神来一发,不料他低估了哑巴机警的神经,于是迅速成为一具尸体,然后哑巴又少了一根箭。 “不想成为下一个,就放我们走!” 江十一努力用更大的嗓门来形成更大威慑。 “杀老子的人,想走?” 这时,人群中冒出一个清澈却霸气侧漏的声音。两边的人很自觉地为他让开路,并自觉的排在他身后,眼神中充斥着刚才没有的愤怒自信。这让江十一想到了一种以忠诚扬名天下的动物。 摇曳的火光照亮了来者的脸面,那张脸简直年轻得不可思议,而且足以让饥荒中的人类对食物以外的美产生陶醉般的欣赏,这么一张脸就算长在女孩儿身上都足称作倾国倾城。而他的举手投足又太过粗狂,一边迈着霸道的步伐一边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中的刀,与漂亮的脸蛋形成很强烈的反差。 看起来他似乎很努力在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漂亮,只是脸上胡须的稀疏背叛了他的伪装,肉眼可见的稚嫩让他的威严总是在打折扣。很难想象,能驾驭这群亡命徒,并且胆敢伏击朝廷军的居然就是这么一个漂亮的半大孩子,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越是如此,江十一越能感受到眼前这个人的可怕,他仿佛有一种巨大的气场,让不是哑巴的江十一也跟着哑巴成了哑巴。终于,江十一问了句明知故问的废话。 “你就是…领头的?” “嗯?老子不像?” “放我们走,我们也是被官家的兵追的。” “那你们杀了我的人,怎么算?” “是你们先动手的!” 这小主子似乎不想再废话,他继续迈起粗狂的步伐往前走,手中挥着的刀像催命一样发出声音。 “你不要过来啊!” 江十一感到恐惧,面对眼前这个霸气侧漏的人,他对哑巴造成的威慑开始感到动摇。而哑巴则要冷静果敢得多,他毫不犹豫地对着对方的面门射出一箭。 “咻!” 那一瞬间,小主子安然无恙,射出的箭被他的刀劈成两半,身手快到江十一眼睛没眨都没看清他的动作。 “咻!” 紧接着哑巴又迅速射出一箭,却又被小主子躲过,再去拿箭时,发现箭已经全用完了。这下两人成了待宰的羔羊,哑巴把手中的弓一丢,赤手空拳摆了个准备战斗的架势,江十一瞥了一眼哑巴那无所畏惧的眼神,不知道该佩服他的勇气还是期待他的战斗力。 小主子看到了哑巴的姿态只是轻蔑地笑了笑,他扔了手上的刀,突然一个箭步冲上来往哑巴脸上挥了一拳,哑巴来不及躲,被揍飞了好几步远。再要爬起来时,抬头发现小主子正低头看着他,那种可怕的压迫感让他再也动弹不得。 “你还不错。” 说完转身大摇大摆走了,走时吩咐身边的手下。 “等下带来见我。” 第三章 小主子 会说话,在此时居然成了江十一赖以生存的技能。他与哑巴一同被带到了那个美丽而残暴的小主子面前,在场一群壮汉围着他俩,这几乎是这两人此生第一次成为了人群的焦点。 小主子的脸蛋会骗人,娃娃脸下面连着的却是不亚于身边任何壮汉的魁梧身材。他正在大口大口啃着手里抓着的一坨肉,饥荒肆虐的当下还能如此嚣张地大口吃肉,恐怕这就是他对自身实力的一种炫耀。 “箭法不错。”小主子盯着哑巴看,而哑巴却直勾勾地盯着他手中的肉,比起虚无缥缈的夸奖,饥肠辘辘的哑巴此时或许更期待的是一块实打实的奖励。 江十一看了看身边的哑巴,这又让他想起了那种以忠诚名扬天下的动物,可是他无法去鄙夷,因为他自己也一样,饥民在食物面前毫无尊严可言。 哑巴忍着喷涌的口水,看上去毫无反应只是站着,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小主子。等了半晌未得到该有的回应,小主子的愤怒马上跃于神色,一脚踹过去,哑巴飞出了几步远。 “咋?哑巴了?” “是哑巴了。”江十一及时跳出来解围,在哑巴身边他感受了自己是被需要的。 “小爷息怒,他真是哑巴,我能帮他说话,我就是他的嘴。” 小主子稍稍打量了江十一,视线往下撇了撇裤裆的湿答答,甩给他一脸的一言难尽。小主子嫌恶地吐掉正在嘴里嚼的肉,拽起满是油污的袖子往脸上抹了抹油污,问道: “你能干嘛?” “我能说话。” “只会说话?” 江十一迅速苦思冥想,最后得出一个悲惨的结论。 “对。” “谁不会说话?” 江十一迅速苦思冥想,最后得出另一个悲惨的结论。 “他。”江十一指着身边的哑巴说道。 然后荣幸讨得小主子的一脚,一连滚了十多步,比刚刚飞出去的哑巴还远。 小主子的目光回到已经站起来的哑巴身上,问道: “不会还是个聋子吧?” 哑巴没有反应,看着像个聋子,但是他把头转向江十一,摇了摇头。正忍着剧痛爬起来的江十一抬起头正好与哑巴渴望的眼神形成对视,那是一种人类最原始的表达渴望。 江十一稍愣了一下,爬起身来走到哑巴身边说道。 “他不是。” 如此气氛突然变得怪诞,江十一的嘴好像真长哑巴身上了,放声屁都打算找他翻译,如此专一如若再加上点暧昧,两个人当场拜天地从此白头偕老也不能让人感到意外。 而小主子对证婚没半点兴趣,在他看来,这两人不过是娘们一样满眼的墨迹扭捏,鄙视之余一耳光呼过去,江十一满嘴血肉模糊,眼泪都被打出来了。 这下江十一的嘴真成了哑巴的嘴,连耳光也得跟着挨两份,谁能想到这半大孩子一记耳光能扇出两人份的疼,除了疼还有震慑,江十一怂得连嘴里打掉的牙都不敢吐出来。 “多嘴。” 小主子把目光回到哑巴身上继续盯着,说道:“你杀了我五个人,我看在你箭法好,只要你为我卖命,我就不杀你。” 顿了顿。看着像在等回答,等一个哑巴的回答,小主子或许对自己的霸道有些误解,无论他如何彪悍强势,也没办法违背生理上的不可能。 沉默之后,哑巴只能把脸转向江十一,点点头,之后又是那熟悉的渴望眼神。江十一惶恐地连忙摇头。然后他瞥见小主子那正在返回他身上的视线,噢不,他瞥见的是死亡。 “怎么不说话,你也哑巴了?” “我们愿意为爷您卖命。” “你们?” “哈?” 江十一一脸懵逼,小主子随即发动了第二记耳光摧毁了这一脸懵逼,发麻的舌头已经尝不出嘴里的液体是口水还是血水,只知道总有一颗牙在那里面滚来滚去。两涓细流从鼻子里淌了出来,江十一抬手去擦了擦,那是新鲜的鼻血。 “我说要他有说要你?你除了会吓尿裤子你还会啥?我要你。” 再添一拳,江十一昏过去了。 …… 醒来时,已经清晨,四周已经空荡荡一片。疼,全身都疼,尤其是腿上的伤,恍惚间站起身,摸摸发肿的脸,从血肉模糊的嘴巴里吐出汩汩鲜血和牙。这样的空荡,似乎太过空荡,哪儿不对劲,却道不上来。 他试图寻找哑巴,或者只能说等待。他闻到了熟肉的香味,顿时被唤起了精神,也唤起了辘辘饥肠,便开始顺着那味道游逛。然后他看到了前方一堆不小的红白相间的血糊糊,再走几步看清楚后,他终于把方才的古怪想明白了! 尸体少了。 这世道,生者为生存疲于奔命,死者一了百了,哪里死了就哪里烂,留个全尸都算矫情,更何况埋葬。昨晚的屠杀留下了很多尸体,可如今却略显空荡,尸体不是被埋了,能到哪儿去?又活过来了不成?那堆血糊糊的白骨解答了这个问题。 被吃了。 江十一从南渡的难民口中听说过这种事情,北方的异族人打仗不带军粮,打到哪儿吃到哪儿,吃到哪儿就打到哪儿。 所以如今还躺着的这些尸体就是剩菜剩饭,包括他自己。这其中早就已经不是人性沦丧的问题了,就这,好多人想吃都还吃不上,给活活饿死了。他想起了昨晚小主子手上拿着的肉,瞬间明白了很多。 再走几步,他终于看到了活人,像个乞丐蹲在那边,那就是香味的来源,或许这个世道已经把【乞丐】这个词给禁锢了,谁又不像乞丐?可真当了乞丐,又有谁能乞讨到什么? 他可能看到了江十一,可能没看到,那不重要,因为就算被瞧见了也不会被当成威胁,手无寸铁且弱不经风,当肉吃都嫌硌牙。没错,这就是江十一能活下来的原因之一。 走近了,他终于转过头来向江十一投以警惕的目光,像一只护食的野猫。江十一看着他手里握着的某人的手臂,正放在火上烤。 下意识动了动自己手臂,确保它还连着肩膀,江十一若无其事地快速离开,其实,还有一点不舍。身为活物,谁又能明目张胆地抗拒饥饿呢。满地都是食物,只要哄自己那是猴子肉,咬咬牙闭着眼吃几口就不会饿死,至少能保当下不再受饥饿折磨。 可是,那样之后又将该为了什么活着呢? 矫情。 他不等哑巴了,相识不过几个时辰,连他长什么样都还没看个详细,没工夫管他死活。他只想快些离开这个地方,因为香喷喷的气味将要摧毁他的仅存不多的矫情。 食欲依然是指南针,哪儿能有吃的就去哪儿。要么天上掉馅饼,要么掘地三尺兴许能找到些果腹的宝贝,要么…顺着残破的官道,肯定能到达下一座城,或许城里有吃的。 这就走吧。 拖着受伤的腿。 荒废的田野,遍地的尸骸,被啃光了树皮的树林,死气沉沉的大地,为什么要急着去死,如今这不就是阴曹地府的场景了。几个时辰的路,江十一竟没有看到除了鸟之外的任何活物。 突然,一架翻倒的马车闯进了视野,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女人的哀嚎与一群男人的嬉笑。 “滚开!老子先来!大半年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了。” “谁让你把那个也给杀掉的!” “小心点,别又给弄死了!” “大哥可得给我们留个活的!” 江十一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观望,他知道那是怎么回事,这样的事,隔三差五都能碰见一回。平世里,金钱即正义;乱世里,武力即正义,纵使平世里的有钱人,到了乱世也毫无正义可言。而无论平世还是乱世,对江十一来说都没有正义,他的这份好习惯在平世里养成,到乱世里发扬光大。 那些禽兽专心致志地精虫上脑,完全没看到走近了一个人。江十一稍稍打量了翻倒在地的马车,马车不错,应该是个富家千金。但他没功夫惋惜,他看中的是车前的宝贝,一匹雪白骏马。 江十一没骑过马,但是骑过牛,不至于手忙脚短,二话不说赶快翻身上马,正要驱马开跑,却听见身后有一声悲凉的求救。 “救我!!!” 回首,那可怜的姑娘全身白肉上都挂满了禽兽,她发现了马上的江十一,希望这个陌路人正好能是个行侠仗义并且武功高强的大侠。 她肯定没看仔细。 江十一没资格当那样的人,或许有怜悯,她将会被十几个禽兽凌辱,如果这次没死,那就是下次死,若还是侥幸活下来,她的下场还是死。因为江十一还听说,女人和小孩的肉是上等珍品。但江十一无力与这一切有任何关联,弱小使他无法阻止这些,矫情使他无法实施这些。 禽兽们也发现了江十一这个盗马贼,并有几个提着刀朝他跑来。江十一驱马往前狂奔,不再回头,他仿佛看到了那个姑娘眼中的自己,眼睁睁看着那个陌路人变成大侠,然后又迅速从大侠变成盗马贼,扬长而去。 禽兽们自然追不上白马… 第四章 公羊贤 身骑白马,白马总是那么高贵,无论到了什么世道都高贵。 这世道,活人大多不如畜牲体面,路上的见着的人也都习惯了江十一对胯下这匹漂亮畜牲的高攀,饥民里眼里容不下美,只能对着白马流口水,那是一堆飞奔的肉,他们只能恨自己追不上这堆肉。 抛开饿肚子这件事,江十一当下可算是春风得意,这是他人生第一次能骑上这等高头大马,而且饿着肚子他还能当它是马而非一团肉,这说明他的矫情不是矫情,而真的是一种追求。 江十一的祖辈在黑山脚当过县令,在那不毛之地庸碌大半辈子,最后黑山野人叛变,在逃跑的路上被一群小野人用石头砸碎了脑袋。 【好歹我祖上也是当官的。】 悲哀的履历,却至此给后辈们留下了一点心气,就这么点心气,要么被后辈各自悲惨的人生冲刷得渣都不剩,要么带着它,花式赴死。江十一视之为诅咒,他渴望选择前者,而且似乎也极尽所能做到了前者,于是鄙夷地称祖辈们留下来的心气为【矫情】。 但是,那点点余孽就是挥之不去,总以为它死绝了,反复看都像死绝了,可每每春风吹又生。当下,【矫情】不仅复活了,又可耻地开出了花儿。 这样的花儿就像罂粟,它让贫贱的人不自知,脑子里充斥着不切实际的妄想,却妄自菲薄的认为命运总会眷顾。苍茫大地,无数生灵,到底是怎样的妄自菲薄才能让一个家族的卑贱人世代坚守着那份心气,何德何能敢期盼命运从百亿人群中挑中这个骨瘦如柴且其貌不扬的小人物。 这可视作对命运的侵犯,而这样的人通常不得好死。 江十一骑在白马上开始想入非非:这匹马能让他可以被认为是个有身份的人,能让人好好地去琢磨,而不至于瞧一眼就毫不犹豫地往他身上吐唾沫。高贵的白马,能点石成金,或者是给石头镀上金。假的真不了,但至少能假得了,仍能哄几个外行人。 脑子里开始翻腾了一系列天上星宿般遥不可及的角色,江十一有个醉卧沙场的英雄梦,于是乎,满脑子的大人物跃然眼前:北疆战神穆昭…的侍卫…的侄子?当朝镇南大将军羊湖…的侄孙…的家仆?南征的主力白猷的…侍卫…的…的…爪骑千人督的…弟弟?或者同为南征名将文卿的…… 江十一自己的都不敢信。 就他这幅破身板,这辈子是铁定与醉卧沙场无缘了。那就墨州刺史太叔英睿的…家仆?不过此公的家仆怎么都没理由出现在这里。 苦思冥想。 樗阴太守章彬!坊间盛传此公奇丑无比却屡有奇谋,出身贫寒却年少有为,全赖他手下有一群神出鬼没的【无面人】,这些无面人遍布天下且深藏不露,在暗处为章彬办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其实这种事情更可能是民间的臆想,人们总是热衷于这些离奇的传闻,出身贫寒却身居高位的人总需要得到合理的解释,而这些解释通常都出自同样也出身贫寒的人,因为他们更需要去解释的是自己的贫贱与嫉妒。 “骑白马的壮士请留步!” 身后一个嘹亮的声音打断了江十一翻滚的思绪,回头看见一队人马,大概七八个人。前面是个骑黑马的年轻人,后面几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汉子跟着跑。 有身份的人,要么不说话,要么少说话,要真说起话来,那都得与众不同。江十一自知没身份,但装神弄鬼倒是手到擒来。 “何事。” 而眼前这位年轻人,真是个有身份的人,与肮脏的世界格格不入,他全身上下都透着考究。锦衣华服,眉目疏朗,举止优雅,胯下黑马更非俗物,更何况人家身后还能跟着一群人侍奉着。江十一心里怕,就更是惜字如金,不敢形于声色,担心吐出些不合身份的破绽。 他在微笑,顺便相当得体地打量江十一。 “鄙人复姓公羊,是堰北公羊少傅的族孙,单名贤。幸会幸会。” “哦。”堰北公羊氏,墨州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当朝三品以上的大员便有三名公羊氏族人。就算眼前这位仁兄只是公羊氏的小小族孙,都够江十一捧人家一辈子臭脚。所以如今的江十一绝不能是江十一,有了白马的江十一立刻给自己改了名。“在下姓江,名殊,是樗阴太守章彬手下的差役。” “樗阴太守章彬,久仰大名了。手下的差役都如此颇有风采,佩服佩服。” 江十一这身行装,居然能给他挑出一丝风采,其难度不亚于鸡蛋里挑骨头。 “谬赞。敢问何事?” “尊驾去往何处?如今世道不太平,独自一人危险,如蒙不弃,可否结伴而行?” 自然求之不得。 只是因为这匹白马。他不在乎江殊这身臭哄哄,不在乎江殊其貌不扬,不在乎江殊衣衫褴褛,只是因为江十一当了几秒钟的盗马贼成了江殊,他可能是个有身份的人,所以,他便可以是个有身份的人。 于是,江十一与他们同行,来到了衷宁郡。远远就望见了衷宁郡城门大开,城外堆了一些尸体——当然,这早已习以为常。只是再走进一些,便能听见城内的不安宁,哀嚎与嬉笑,恐惧与恐怖。这座城正在遭受劫掠。 城里只剩两种人,一种是加害者一种是受害者,他们当不了前者更不想当后者,面面相觑后只能乖乖绕道走,最好远远地绕,远远地走。 “真可怜。”江十一身边的公子哥并不用力地表达怜悯。 江殊无动于衷。江十一装作无动于衷。对于行侠仗义,前者出于不愿,后者出于无能。 而无能为力的怜悯更像是一种幸灾乐祸。 “你要去哪里?”从刚刚见面开始,江十一一直不说话,而公子哥对江十一持续的冷漠貌似有些不解或者不安或者不满,这似乎不再是一种好奇心,更像是好胜心,他决心一定要得到这个神秘人的回应。 神秘是威严的帮凶,这个规律甚至套用在一堆垃圾上面都照样通行。 江殊转眼瞧了他一下。 “我在为章公办事,需要去贯地一趟。” “贯?”公羊贤为得逞而得意,随即有了疑惑。“这个方向可不是往贯地去的。” “绕路。” 江殊不动声色地抹平了失误,他无法解释太多,留下了整片天空任公子哥自己去想。他成功了,公羊贤被说服了,见好就收,转移话题。 “朝中的事,你该多少有些了解吧。” “很少。我只顾章公的命令,其他的事一概不敢多问。” “哦。我听说章彬很有手段。” “还是公羊明公老成谋国,冠绝古今。” 江殊决心继续沉默,因为江十一对此一概不知,言多必失。 这位公子哥便暂停了自讨没趣。 江十一的肚子在这时很不合时宜地发了一声响,他饿了。好在两匹马离了有些距离,没让公羊贤发现,他决不能被人发觉自己的饥饿,这涉及到一个拥有白马的人的尊严。 但,真的很饿。 “去过龄郢吗。”江十一主动寻求交谈来转移注意力,便拣了个自己有些了解的说。 “当然。我跟罗老板还有一面之缘。” “现在这世道,他那边生意很好做吧。” “是这样没错,听说朝廷暗地里都会找他买人。” “哦?女人?” “听说是,买去当兵。特别是甘央那边的异族人,相当能打。比马能跑,比熊有力气,身高过丈。” “哦。” “只是听说,也没真见过呢。” “我倒是知道,罗家人从罗仲午开始,就开始经营一些奴婢的买卖,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勾当。” “还有罗家自己的私人武装。” “嗯,有所耳闻。” “两位爷。” “是啊。” “两位爷!” “两位爷!” 一个粗糙的声音插入了两人的谈话,那是个挺拔的汉子,在公羊贤身后跟着的。 “什么时候开饭?” 问的倒是很直接,充满着底层强者惯有的直爽,靠肌肉横行的底层不太需要委婉,不管是正义还是邪恶还是声色男女,像唾沫星子一样吐出口就完事了。这个不需要委婉的肌肉汉子吐露出了江十一这个底层弱者酝酿很久却不敢说的话。 恍然大悟,这么一群人肯乖乖跟着这个看起来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只能是出于对食物的翘首企盼了。连江十一都盯着看,单纯地,眼巴巴地盯着看,像一条饭桌下的狗。 等他再看向那汉子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像他这样的狗足有一群。狗们有充足的想象力,对于它们未曾谋面的餐桌上的风光,只要没有亲眼所见,它们便有权利拥有无限的期待,所以无论因此流多少口水,都属于情有可原。 而这种期待,会化成景仰,景仰会让主人产生一种错觉,名叫权力。 权力就是,可以选择给予,也可以选择剥夺。 “不是说好了吗?护送我到达下一座城。” “刚刚不就是到了衷宁了吗?” “可是我们并没有进城。” 狗们面面相觑,然后一致看向公子爷紧揣着的包裹。 “我们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求求你给点食物吧。” “等到了我叔叔那里,自然会给你们很多吃的。” “那还要多久啊!” 公羊贤不再回答。 往东南走,下一站,龄郢。 第五章 肉奴 从流民,到叛军,然后叛徒,再回到流民;从陌生人,被希冀为大侠,紧接着幻化成盗马贼,再变成江殊。 精彩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两天的时间里他仍然饥饿,没往腹中添彩却赔了两颗牙。这样的不幸,也许大可放心地去习惯了,如此跌宕起伏,就算命运真的才高八斗也该稍稍江郎才尽一小会儿了。然而江十一迅速发现,命运老人这才刚刚抖擞了精神,他给江十一地下一个身份是:奴隶。 命运毫不犹豫地杀死了江殊,偷走了江十一偷来的白马,命运此时名叫公羊贤。 在到达龄郢的同时,江十一就被以一个很伤人的价格卖给了奴隶主,比伤人的价格更伤人的是,白马的价格是他的五十倍,说是人对畜生的高攀果然十分准确。 同样也伤人的是,江十一曾一度真的以为自己成了有身份的人了,然而公羊贤最后澄清了江十一的那副尊容从一开始就不曾成功骗过他,而江十一的自欺欺人无异于作茧自缚,于是公羊贤也就顺水推舟,欣然接受那匹价格不菲的白马,至于马上的人则与赠品无异。 自此江十一就在牢笼里目送笑得前俯后仰的公羊贤远去,虽然伤透了的心比起饥饿实在不值一提,可依然是构成了雪上加霜。 只好选择乐观并且极致乐观到心理变态的江十一庆幸自己居然还能卖上价,无论多少,至少还算有。然而这样的乐观也马上被摧毁,因为他得知了自己真是以肉价按斤卖的,比狗重却比狗便宜,残存的道德还是让人肉无法与狗肉相提并论,这事实在不忍再联想到味道上面去。 告诉江十一这个事实的是身边的一个同类,而江十一也很难不相信,因为他们真的跟一群狗关在同一个笼子里。如果这样算是刻意的侮辱,那还能让人好受些,起码摧毁尊严前提是还有尊严,可压根没人有兴趣侮辱一堆肉,那很无聊。 这样的同类——当然不能包括狗,总共有两个,都是腿脚不利索的老人,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确实老而无用,而年方三八的江十一已经无力再去在意这份悲伤了。 “年轻人,哪儿来的?” 老肉戳了戳嫩肉,嫩肉决心安分守己好好做一堆肉,谁也不想理。 不知者无畏的狗肉还能逞逞口舌之快吠几声,趴地上都咬不过狗的江十一只能选择就地死亡,比死还死的那种死,然后自知无趣的狗肉们把江十一变成了狗不理。 “年轻人,动一动,别让人觉得你病咯,有病的会先被拉去宰。” 这样的规劝很有用,江十一立马大病初愈,为了可能多活的哪怕就一小会儿。再怎么贱的命总还是想着活,于是很贱的命就变得更贱。 “这样就对咯嘛,年轻人就该有年轻人的样子嘛。” 老人操着一口浓厚的廷州口音,满口的叨叨絮絮,自认为能够提醒眼前这个年轻的同类还没到时间成为一堆真正的肉,还有的活,哪怕一小会儿那也是活。并且他也渴望得到回应,之所以他会觉得江十一需要,是因为他自己也需要,但愿给予的又何尝不是自己所愿,谁叫他们是同类呢? “你叫啥?打哪儿来?咋就被抓来喏呐。” 江十一正在思索他的问题,他便自顾自接了自己的话。 “咱喏,姓孟,廷州人。咱年轻时是个道士,后来嘛道观遭军咯,没得办法咱喏就去帮死人招魂。可是呐死人的勾当也得有活人愿意招,死的人太多咯,一家人死的比活的多,便招不起魂了。倒是死人在那边招活人喏……那儿也难有咱这儿苦嘛……” “然后就被抓来啦?” “人喏,难哦。难。没生意做了咱们一行人饿得慌,饿疯咯饿成恶鬼咯,咱…咱……撞见咱娃娃吃人……” 悲怆的语气,悲惨而毫无新意的故事,江十一以为老人在哭了。可是没有,老人的眼睛毫无生机,对他说话却不曾看向他,江十一终于恍然大悟! 他瞎了。 “咱招魂所以咱信呐,杀人要下地狱,吃人要变猪狗,咱想呐想,最后是想明白咯,咱要瞎,咱要当猪狗给人吃,是给咱娃娃还债呐……” 江十一明白了,老人无所谓对谁说话,他只是在跟自己对话,他无所谓谁懂了自己,只是他自己没懂,因为无数次没懂,所以不断复述,最后成了叨絮。 谁又不是这样。 “娃娃。” 他唤道。 江十一不敢确定这是不是喃喃自语。 “娃娃,你在听吗?” “啊。” “咱名叫孟延寿,咱,咋死都好,咱想有个人记着。” 江十一确定自己会忘记,也许他会牢牢记得公羊贤,人总是会善于记仇而疏于记恩,更何况老人并没有有恩于他,但他还是不介意撒个谎。 “记得了。” “那就好,那就好。” 有意义吗,让一个行将要死的人记住自己,与让一个死人记住自己无异,这也只是需要回应的喃喃自语罢了。 谁又不是行将要死的人呢?几十年跟一小会儿真的有区别吗?可是江十一真的目睹了老人的喜极而泣,那早已没了生机的双眼在述说悲哀的时候依旧干涸,却在得到一个毫无意义的回应时流下眼泪。 老人随即被带走了,之后的命运无需赘述,江十一静静地在狗吠中等待自己的殊途同归。 并不焦急的等待中,一个魁梧到惊悚的身影引起了江十一的注意,赤裸着苍白的皮肤,拖着锁链被人押送走过。 “乖乖…” 身边的另一个残存的老人不是瞎子。 “咋长的,这么大个。” “这是什么。” 本该用“谁”江十一却用了“什么”,因为眼前的巨物实在难以获得属于人类的认同,畏惧有时会凌驾于尊重。 “汤蒂抓来的白奴。” “白奴?” “听说卖价可高了。” 白奴似乎听到了这边的议论,回头看了一眼江十一,江十一看到了一张恐怖的黑色面具,那张面具仿佛长在他的脸上。 “那是刺上去的。” “为什么?” “好认呗。他在看你呢。” 江十一不敢与它对视,转眼看着老人。老人面无表情地说道: “这些东西都是喂活人的,你以为抓我们是为了什么?真有那么多人愿吃人肉?” “养这玩意儿干嘛?” “打仗呗。” 江十一瞬间懂了,大概这就是将食欲与斗志捆绑在一起的最粗暴的方式。 无法解决自己饥饿的人却要去解决别人的饥饿,这个笼子里关着的人和狗被统一称作“肉奴”,当然不会有正常人宁愿明目张胆地吃人肉,可是当它足够廉价,把狗肉放在一堆卖就意味着暴利,放下底线的商人就有资格获取这样的暴利。 没过多久就又有吃人的某某东西饿了,所以剩下的老人也消失了,只留下江十一和一群狗。 江十一很饿,他只想吃东西,尽管如今貌似有更可怕的事,只是这更证实了一个事,人们怕饿甚于怕死。 一堆饥饿的肉在等待别人的饥饿来了结自己的饥饿,如此说来,竟也该有些期待不是? 依旧没等来别人的饥饿,倒是来了一位可能还要落魄的同类。 一位同样年轻的人,如果江十一流落至此是因为无与伦比的瘦弱,那眼前这位则难以以此为由,因为他足比一般人高出两个头有余。 看上去能让他流落至此的原因大概只能是瘦了,过分的高加上过分的瘦揉合在他身上变成了一种怪诞的形象,那能让人重新审视人类接近骷髅而不成为骷髅的极限。 不用他自我介绍江十一就已经为他想好了外号:竹竿,缺的恐怕只是为这根竹竿标注个姓注明出处了。 极度的瘦让他的眼睛奇大,睁着眼便像在瞪人,甚至令人怀疑那对眼睛能不能闭严实,他瞪了一眼江十一,怕是瞪根本不是他的本意,所以江十一选择理解与原谅。 江十一还是觉得奇怪,虽然皮包骨确实也糟蹋了他这幅潜力十足的高大身板,但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堪与自己为伍的地步,吃几顿饱饭便能够充实起来,也能算是挺不错的苗子。 很快江十一获得了答案。 “大哥,这边没吃的吗?” 比女人还要尖锐的声音,从一个男人的嗓子眼里挤出来,很明显他极力长话短说且表示礼貌,但依然让江十一感到难受,比那群狂吠的狗还要难受。 很明显狗也是这么觉得的,立马对竹竿抱以深刻的敌意,并希望以更喧闹的狂吠战胜那该死的噪音。 江十一突然想起来哑巴,突然发觉哑巴的眉来眼去居然有点可爱,他只想迅速结束谈话。 “没。” 能活到这份上且让人想起来他还能有最后一个价值——论斤卖,也是运气爆表。 “我知道我声音不好听,我会少说话的,大哥你放心好了,对不起哦。我只是饿好多天了,问问有没有吃的。” 江十一第一次觉得保持礼貌原来需要如此用力,用力地没有去捂耳朵,用力地没有去打断他,并且很用力地为他担心,如果他再不说完这句话怕是狗群会上来咬人。 “送我来的人,告诉我来这里就有吃的了,是骗我的嘛?为什么没有啊?为什么这里有好多狗?不能吃的吧?” 江十一开始痛恨那个送他来这里的何方神圣为何不干脆割了他的舌头,多一根舌头又不能多卖几个钱。 “我们是给人吃的。” “啥意思呢?” “我们现在是肉!” “为什么是肉呢?” “就是给人吃的!” “啊?还是不能懂?” 江十一只好捂住耳朵撞墙。 “我知道我声音不好听,我十三岁的时候被我兄长拿剑伤了嗓子,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我不恨他,但是从此我嗓音就这样了。我的婆婆说我声音不难听,有时候还挺好听的,虽然她有时候听不清我的话……” “啪!” 江十一一巴掌狠狠盖在他脸上。 “你怎么……” “啪!” “你……” “啪!” “……” “啪!” 真是大快狗心,狗们立即停止狂吠表示赞许,如果可以,它们可能愿意对江十一的见义勇为竖起大拇指,江十一的手依旧停在半空绷直了预备,以形成足够的威慑,阻止灾难再从他的嘴巴里发生。竹竿惊恐地捂紧自己的双颊,他很无辜,也很欠揍,足以把一个习以为常的弱者逼成施暴者的那种欠揍。 这时,该来的终于来了,江十一被带出了牢笼。 第六章 白奴 第六章白奴 江十一像一个将要被临幸的妃子那样紧张,区别是他的紧张里面不含娇羞,他被带进了一个幽暗的房间,里面有一个赤裸而忧郁的白奴。 并不奇怪的是江十一并不期待接下来该发生的事,奇怪的是白奴没对眼前这堆活肉表现出任何兴趣,仿佛江十一是个强买强卖的奸商,而肉食者反而是娇羞的一方。 他忧郁得像个诗人,他的忧郁跟赤裸一样显而易见,因为这个白奴的脸上没有刺青,确切地说是没有足够的刺青,不足以让他看起来像个没有感情的野兽,仅仅额头上爬了一些青藤般的图案。 尽管并不期待,不过江十一还是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伤害,除非白奴并非想象中的那样凶残,不然为何他对江十一这堆肉毫无兴趣,就连残存的肉用价值都无法被认可吗? 气氛突然就很尴尬,兴许这堆肉还应该上前搭话安慰忧郁的他,开导他,劝告他并手把手教会他吞食自己的流程,仿佛被啃一口便是无上光荣,十个月没开张做生意急于揽业务的贩子都不至于如此走心,况且对于一堆肉来说,开口说话本身就是分外事。 尴尬归尴尬,至少不痛苦,大概是它还不饿吧,就等等。 房间里没有光线,江十一并不清楚过了多久,但腹中的饥饿如同不安分的打鸣鸟,把本来就尴尬的气氛变得更尴尬。 此外江十一还担心这种打鸣会唤醒眼前这头忧郁的巨兽,突然发觉自己的饥饿,然后撕碎饥饿的江十一,顺便撕碎江十一的饥饿,也算是两人和平共处这段时间的相互馈赠。 此事没有发生,担心完全多余,因为在食客和食物独处这段时间的某一时刻,食客睡着了,不知睡着了多久才被江十一发现。 这使得江十一得以接近它,观察它,很难说这样的行为有什么意义,大概是宣告食物也有观察食客的权力——无聊的想法诞生在无聊的死前时光,无聊这种东西真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这完全可能是江十一的死前一瞬间,也没逃过无聊的魔爪。 难道不应该是恐惧吗——江十一扪心自问,然而他已经用尽了所有恐惧来填补无底洞般的无聊时光,真的就不是很恐惧。 况且眼前这个巨兽除了巨大,貌似也不曾像该恐惧的对象那样张牙舞爪,对比没活成人样的大部分流民来说,目前为止的它简直文静得像个认真做功课的姑娘。 江十一当然不敢触碰它,可是他的皮肤光滑得令人想去触碰,或许用白皙来形容它要比苍白来得贴切。它的毛发同样苍白,这让它的气质更加忧郁,即使不身为同类,江十一依然能感受到它的美丽。 可惜,它的手脚都绑着许多锁链,锁链的另一头嵌在墙壁中,看起来它挣脱的唯一办法就是拉垮整座墙。 突然,它睁开了眼睛,灰色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江十一。 最后时刻终于来临了吗?恐惧再度陡然降临,江十一吓得连忙后退到了墙角,一动也不敢动,连鼻息都充满了战栗。 巨大恐惧笼罩了很长一段时间,白奴都没有动静,直到恐惧耗尽开始恢复了无聊,依旧是寂静如丝。等无聊再度来袭吞噬了恐惧,江十一凑上去看,它又睡着了。 江十一更加大胆地接近它,端详它,或许其实无需更大胆,因为他感觉这个巨兽真的对他完全没有兴趣。 他发现了地上有一些奇怪的符号,江十一略微识字,却也完全搞不清这些符号的含义。 这时,门开了。 进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个胡子编成麻花的壮汉,一上来看见倒在地上的白奴,一脚踹上去。白奴没有反应。 “怎么不吃?起来!” 又是重重地踢了几脚,它依旧纹丝不动。 旁边有人问: “又是个病的?” “去,检查一下。” 上去检查的人显得比江十一还要小心翼翼,他蹑手蹑脚地凑近白奴。 白奴突然睁开眼睛,灰色的眼球瞬间变成血色,一巴掌抓住那人的脖子,“蹦”一声啃碎那人的脑袋。那一瞬间,鲜血飞溅,巨兽怒吼,锁链飞舞,江十一真的被吓成了一堆没有感情的肉。 哀嚎很快结束,地上摆满了被撕成各种碎片的尸体,已经无法分辨那堆血肉含有几个人的成分,墙上溅了很多人的残渣,随着血淌到地上汇成一片。 白奴的皮肤已经完全被染成红色,它吐掉嘴里咬着的人手,眼睛里射出猩红的光芒。 此时的江十一跟地上那堆血肉唯一的微弱区别就是他还算是活物,而当下的情形看来,这么点微弱的区别也即将被抹去。 白奴似乎不急于抹去这点微弱的区别,换句话说,它根本没把江十一放在眼里。在血肉堆里扒拉了几下,它找到了一把刀,然后试图用刀砍断身后的锁链。 已经有人闻讯而来,听那声势可能足有半个龄郢城的人马,可真到了这里却又纷纷驻足而立,没人敢再上前一步。 白奴的刀始终无法砍断锁链,最后只能放弃。它看了一眼前来的人,把手中的刀刃插向自己的心脏。 它自杀了。 “这个畜生!” 走进来一个骂骂咧咧的胖大男人,他的胖在这个饥饿的世道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招摇过市,不如肥胖那么招摇过市的招摇过市是他的衣着,红绿绸缎,啥贵穿啥。 “袁老板。” 以他的胖大程度,【袁】怕不是个形容词吧。 “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还能怎么办?弄干净!”紧接着就是汹涌澎湃的沧北特色粗话。 下人指着江十一说道: “他呢?” “娘贼!宰了得了!” 说完扭头便走,走几步突然又扭头喊道: “洗干净给咱送来!” 满地的血糊糊只有江十一还是活物,失了魂的他瘫在地上,如果不是癫痫似的剧烈颤抖,怕是没人会发现他还活着。 没人相信这个浑身是血的人居然毫发无伤。 于是江十一被带走丢进池塘里再捞上来,突然干净了,也突然清醒了,干净而又清醒的他又被带到了袁老板的面前。 “你看到了什么?” “什么?” “掌嘴,他还没醒。” “醒了醒了醒了。” 但还是被上前的壮汉扇了两巴掌。 “你看到了什么?” “它一直在睡觉,然后那几个人进来,它就突然发狂了。” “它为什么不吃你?” “我不知道,它就一直睡觉。” “你还看到了什么?” “我…” 江十一在想。 “我看到他们踢它,还骂他,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惹怒了它。” 袁老板突然皱紧了眉头,常年充当出气筒的经验让江十一感觉非常不妙。 “继续说,还看到了什么。” 江十一在好好想。 “那个…它并不是一直在睡觉,他醒来过,只是看了我一眼……” “他为什么不吃你!” 袁老板突然加重语气,猛锤了几下桌子,此时的江十一又与那受虐的桌子无异,无辜而沉默。 揪着一只刚刚死里逃生的兔子逼问为何不被狼吃掉,除了无言以对还能作何反应。但江十一比兔子机灵,他找到了打算转移话题。 “我看见,他在写字…那应该是文字。” “什么?” 袁老板皱着一张脸,这对一个脸上堆积过多脂肪的人来说,挺吃力。他猛地站起来,让江十一吓得作了一个毫无意义的躲避动作。 “我觉得那应该是它们的文字,他在地上写……” “写了什么?” “我看不懂,一些符号。” “不可能!” 追求回答的语气而本身是不打算让人回答的语句,江十一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说,或者该不该保持沉默。 “老板,那个姓戴的又来买人了。” 门口来了个人通知道。 “哪个姓戴的?” “矮子。” “哦,那个穷鬼。告诉他,咱很忙,叫他择日再来。” “是。” “等等,他要几个?” “三十。” “行!清一些废物给他,放咱这儿晦气!” “是。” 情理之中也是意料之内,江十一很荣幸成为袁老板口中的废物,以比肉价还便宜的某某价格卖给那个姓戴的某某人,听说这三十个人中有十个是赠品,其中是否包括江十一也无从得知。 但江十一还是会在意这个,矫情依然在作祟,并且不以饥饿与落魄为转移。 很快江十一见到了那个收废品的矮穷鬼,收废品早已经坐实,穷鬼也八九不离十,而直到亲眼所见,江十一才知道“矮子”对他来说并非骂人,而是一个毫不夸张并且不够生动的形容词。 事实上,江十一在人群中能够目睹那人的风姿并不容易,他一向不擅长也没那运气抢先,但依然很容易得知那个事实,因为所有围着他的废物们都往同一个焦点低着头,且真的有人为了表示礼貌而蹲下身。 那个蹲下身的人很高很瘦,并且很眼熟,定睛一看竟是一起蹲过牢笼的那个“竹竿”,他一起出现在废物堆里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可是江十一感觉好难过。 他回过头,看到了江十一,用那难听的嗓音热情地打招呼: “嘿!咱们又见面了。” 第七章 矮子 弱肉强食的世界里,矮的近乎残废的戴某某很难赢得别人的尊重,假如他不是买主而是货物,恐怕价钱会比江十一等这些废物还要难以启齿。天高万丈,可人们总会对几寸之高下耿耿于怀,随着身高,被低估的便是一切。 买主的身份只能维持到他交钱的那一刻,难以想象他将如何驾驭这三十个人,人类的野心具有同等潜力,就算是废物在面对可能比自己还要废的对象时,也会毫不犹豫地露出獠牙。 江十一正在为他感到担心,并且已经做好了幸灾乐祸的准备,一直以来的窘迫和憋屈让他对快乐的气息格外敏锐,久旱逢甘霖,既然人肉都可以是肉了,那再可悲的快乐不也可以是快乐。 矮子似乎也知道这点,所以他一直试图用沉默铸造威严,江十一也失败地用过此伎俩,瞬间就迫不及待地演化出得意,多么自以为是的垂死挣扎。 不过他的沉默起码引起了三十个废物的好奇,终于在一阵嘈杂之后,好奇心让废物们难得地团结起来,一起安静。 团结与安静总算让矮子感到满意,江十一盯着他,废物们盯着他,等待着他的第一句话。 “这个死肥猪,每次都搞这种破铜烂铁给我。” 对于没有尊严的人,这话并不伤人,但显然让人失望,废物们还是眼巴巴盯着他的嘴巴,渴望里面能丢出一张大饼。 那矮子则像一条狗嫌弃地挑拣着一堆形状各异的屎,仿佛屎的形状真的会影响狗的食欲。 “看!看什么看?” 废物们没有等来大饼,倒是等来一片火辣辣的耳光,矮子的手随机抽取幸运观众呼啸着扇了一大片脸。 看起来似乎狗对屎的形状真的很有意见。 江十一没能有幸受此殊荣,但光听那啪啪巨响都能感受到火辣辣的疼。 竹竿也没有收到招呼,想必他俩的身高差也不允许,矮子抬起手掂起脚恐怕也只够拍拍竹竿的肩膀。 也许这是竹竿难得的一次机会铆足优越感,以至于让他滋生出了正义感,他站起身,低头指着脚下的矮子,用标志性的尖锐嗓音叫道: “你凭什么打人!” 夸张的高杠上了夸张的矮,每个人都开始幸灾乐祸,等着看矮子笑话,竹竿在身高上的优越感仿佛传染给了在场的诸位废物,让废物们能够短暂地自以为不是废物。 戴某某让诸位废物对自己的误解仅停留在短暂,他一脚踹中了竹竿身为男人不可描述的痛点,轻松抹掉身高差,紧接着就是他那一双巴掌下的狂风骤雨以及竹竿的鼻青脸肿。 “凭你爹的心情。” 竹竿跪在原地捂着脸啜泣,江十一可真羡慕这孩子的天真,在这鬼世道活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居然还试图用眼泪治疗疼痛。 矮子悲悯地摇摇头,又给了他一脚,以及一口直抵脑袋的唾沫。 “还有谁不服?” 他环顾废物们,似乎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便又重复一次。 “还有谁不服?” 仍然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江十一不晓得他想得到的是什么,难道沉默和驯从还不是奴隶的本分吗?难不成他花钱买人就是要来制造哗变的。 “真是废物,真是破铜烂铁。你们有三十个人,哪怕一人出一口嗓子吼都能把我吼成聋子,可你们怎么就任由我欺负?” 他很努力在刺激废物们,他想践踏废物们的底线,但废物们的麻木不仁让他的践踏一脚踩空摔了个踉跄,本想践踏最终成了摸索。 废物们的底线在哪? 他没有放弃,辱骂之后又是一波狂风暴雨般的耳光,这次他扇的很慢却更用力,抬着头充满挑衅地看着每一个人。 江十一这次有幸承受,才知道自己之前仍然低估了他的力道,一巴掌下去嗡嗡作响,江十一很怀疑废物们的麻木不仁是真的被扇懵了。 江十一凑到左边同僚耳边嘀咕了句: “想不想揍他。” 同僚点点头。 然后坚持沉默与驯从。 “这么下去非把我们整死不可。” 同僚继续点点头。 然后继续坚持沉默与驯从。 江十一只能凑到右边同僚耳边: “想不想揍他。” 同僚点点头。 “那边那个!”矮子发现了江十一的图谋不轨。“嘀咕什么呢?” 江十一慌了神,满脑子翻滚找借口,不料右边的同僚帮他答了话。 “他想揍你!” 矮子总算是满意地吃了一惊。然后充满挑衅地上到江十一面前,抬头盯着,那巴掌拍了拍他的脸。 “你想揍我?” “我不敢。” “不敢,但是想?” “也不想。” “连想都不敢?” “想都不敢想。” “你还挺有心计,还知道煽动人心,可惜没胆子啥都白搭。” “没有没有。” “所以你旁边这位是在陷害你?” 江十一看了看右边的同僚以及他的怯懦与无耻。 “不是,他听错了。” 那时,矮子脸上演化出一种在粪坑里发现铜板的刮目相看,他对着铜板笑了笑,此次的笑意中缺少了足够的挑衅。 突然,右边的同僚一脚往矮子身上踹,虽然矮子很敏捷地躲了过去,但还是失去平衡跌倒在地。 江十一趁机大喊:“揍他!” 怒火瞬间在三十个废物中爆炸,他们一齐怒吼着扑向矮子,提起拳头往他脑袋上砸。 矮子身手相当敏捷,混乱中看不清他的动作,只知道他像鬼影一般消失在包围圈中,然后又突然出现在废物群身后,极度嚣张地背对着敌人鼓掌。 “不错不错。” 他终于感到满意,徐徐脱去上衣,那架势看起来是打算以那矮小的身躯,以一己之力干翻三十个人。 当他真的脱掉上衣露出满身精悍的腱子肉时,他的背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大字刺青: “杀”。 现在两边剑拔弩张谁都没法后悔了,江十一喊了一声:“揍他!”三十个人抡圆了拳头一起上。 六十只漫天飞舞的拳头,六十根横冲直撞的腿脚,忙活了半晌,那矮子居然毫发无伤,他真的敏捷得像个鬼影,在混战中以各种方式把废物们打得东倒西歪哀嚎连连。而且他似乎有无尽的体力,在人群中上蹿下跳大气都不喘一口。 直到筋疲力尽而对方依然柔韧有余,废物们才意识到他们甚至都不是在战斗,只是在被调戏。最后他们累成一堆,瘫在那儿被矮子尽情挥洒着耳光,这一次是心甘情愿。 奇怪的是,废物们大有机会可以逃跑,可他们似乎至始至终都没想过跑,大概是他们认为那矮子构不成对生命的威胁,而又有谁跑得过饥饿的追杀呢?跑到哪儿不还是一样挨饿。 此时瘫在原地的江十一有一种非常难以形容的感觉,像是轻松,像是自由,此时幸福仿佛不再与不幸为敌。 “为什么他不杀我们?” 江十一开口喃喃自语。 矮子的巴掌正好来到江十一面前,不过这次矮子没有下手,他回答了江十一的问题: “你们是我买来的,你们不心疼命我还心疼钱呢。” 江十一看他在笑,看他起身取来一个包裹,看他从包裹里取出一些东西,扔到江十一怀里。 江十一瞬间炸起身来,直勾勾盯着矮子,沸腾的口水喷涌了出来。 那是一叠饼。 “吃吧,分着吃,给别人也留条活路。” 废物们看到了饼,也都直勾勾看向矮子,然后盯着饼流口水,却没有人上来抢。他们安静地看着江十一数十个饼。 江十一说道: “总共十个饼,三个人领一个饼,领完自己分。自己找两个人凑,有三个人了来我面前。” “好!” “顺便,报一下姓名和籍贯。” 江十一对自己的得心应手感到惊讶,也对废物们的配合感到惊讶。 过了许多年江十一回想起那时候才恍然大悟,那就是当人的感觉,那是人类灵魂的刚需。 饥饿的人们很着急想吃饼,但都很默契地忍着,保持这来之不易的秩序。 他们来自北方各地,操着各式各样的方言,一群大老爷们报自己姓名籍贯的时候居然会有点娇羞,这让江十一想起来牢笼里那个喃喃自语的老道士,人总有一个朴素的愿望,那就是让人记住。 很快,只剩最后一个饼了。江十一自己站出来,报道: “我姓江,名十一。出生在黑山踵!”他可能是这里唯一的南方人,却讲着地道的北方话。 余下的两人,一个是因为哭鼻子和尖嗓门而被放弃的竹竿,一个是方才一脚踹向矮子的那个猛人。竹竿先报道: “我叫陈泌!我是贯阳人。我…我知道我声音不好听,所以我不多说了!” 真是难得自知之明,这次他的嗓音没有引起更大规模的反感,江十一第一次觉得他其实有那么点可爱。 “俺叫宋癸,籍贯牧天!” 他讲话掷地有声,也许是因为方才有出卖别人的嫌疑,所以他也和竹竿陈泌一样被留到了最后与江十一为伍,他看了看江十一,说道: “对不住了兄弟,你是个好人!” 江十一受宠若惊,就像一个被当众表白的女孩子,居然带有一丝娇羞,连忙摆手直说: “不敢不敢,这世道大家都不容易。” 最后一个饼掰成三瓣,江十一、宋癸,陈泌各自狼吞虎咽地吃了。 “废物们!吃饱了就走啦!”矮子振臂高呼,然后头也不回就走了,他没有回头,似乎他并不在乎废物们会不会跟着他,他的不在乎反而造成了某种吸引力。 人啊,永远都是向往那无法触及的光。 第八章 强盗 江十一找回了一种非分之想,那是生存以外的期待,大概是江十一蔑称为“矫情”的东西,此时的它仿佛一颗种子落了地,尽管依旧是那纹丝未变的丑陋与卑微,可它获得了生根发芽的可能。 除了那块还不够充饥的饼,除了被矮子的耳光扇得通红的脸颊,废物们仿佛也都找回了点那些早已被忘却的东西,一种无法被这三十个文盲们描述和表达的东西。 之后江十一才发现,矮子的沉默并非为了铸造威严,从他嘴里很难听到除骂人以外的良心话,他就像一台袖珍的骂人机器,满口挂着不可描述的人体器官。 所以在粗话艺术灵感枯竭的时候,他便形同哑巴,要休息好长时间才能恢复。 由于跟他对话等同于挨骂,所以废物们也不爱没事找事,以至于到现在都没人知道他到底是想把废物们带去哪儿,他成了唯一的路标,兼具指南针和旗帜与向导的功能。 挨饿与挨骂是废物们的基本素养,废物们缅怀着前天吃进肚子里的饼,不知目的并且不求目的地跟着矮子游走了一天一夜。 终于有人来托江十一向矮子问问下一顿的日期,其他二十九个废物们都认为江十一或许比较受矮子器重,并因此拥有了某种权势。 这种被迫的荣幸源自于误解,并不存在的权势依然有不打折扣的义务。 嚅嗫了一下,江十一正下定开口的决心,却马上被矮子的艺术打断。 “把要放的屁憋回去。” “好嘞。” 似乎也料到了江十一的失败,身后的宋癸凑上前搭话,他可能认为这样可以让兄弟聊以慰藉——他真当江十一是自己兄弟了。 “你说,他多大年纪?” 江十一撇了一眼矮子,确保以下将要发生的这段谈话不会泄漏。 “不好说,看起来不大。” “有三十了吧,看起来没娶过老婆。” “不过不好说,人家有钱。” “你有吗。” “你是说钱还是老婆?” “有差别吗?” “钱也没有,老婆也没有,所以差别也没有。” “俺倒是有个相好的,在牧天。” 说这话时,宋癸在笑,像个热恋中的少男,只是这张已经很沧桑的脸戳破了梦幻,给了江十一挖苦的机会。 “这会儿在热别人家炕头了吧。” “她不会的,她说要等俺,等着俺打胜仗骑大马回去娶她。” “这还是白天呢。” “白天怎么?” “别做梦了。” “不是做梦,俺要跟她生很多孩子!” “你还不如指望竹竿生。” 江十一看向竹竿,他正荒废着哨塔一般的高度,埋头跟在后面,像是在想着什么,反正就没看路。这会儿江十一和宋癸要是让开路,他可能会一不小心把矮子跨过去。 “竹竿。” “竹竿。” “啥?” “你想什么呢?” “我在想,怎么匡扶乱世。” 江十一差点没笑出声来,陈泌具有灭绝人性般的天真与可爱。他身上拥有连自己也不曾发觉的幽默细胞,他不喜欢开玩笑,可他真的很擅长开玩笑。 “怎么突然又要匡扶乱世了?好啦,先别想那个,这边有人要跟你生孩子呐。” “啥?” 江十一没打算停下来,但是前面踹来的一脚让他的快乐嘎然而止。 “笑屁!” 队伍停了下来,矮子指着前方的一座小村落,有几条炊烟在那里招摇,像个扭动腰肢的舞女。说道: “废物们!那里有吃的!” 后面陈泌冷不丁插了一句: “人家能给咱吃嘛?” 矮子一脚踹过去,骂道: “畜生啊?猪啊?是不是还要请人家喂到你嘴里?不会抢啊!” 江十一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矮子的财富密码,废物们很快要迎来他们的下一个身份:强盗。 “可是我们连刀都没有怎么抢。” 江十一追问道。 “揍呗。” 三十个刚刚转职过来的实习强盗闯进了这座难得尚有炊烟的村落,不出意外,村民们一开始根本无法联想到自己将要被劫掠,他们的警觉仅仅是因为误会了这群不速之客是成规模的乞丐。 特别是为首的那位畸形儿,好像是长期的营养不良落下的半残,若不是粮食实在紧张而怜悯之心又太过廉价,他们真应该发点善心至少救救这个可怜的孩子。 哪怕他们稍微害个怕,都不至于让场面变得那么尴尬,尴尬绊住了强盗们的脚,动弹不得的他们纷纷看向矮子。 “看什么看?给老子抢啊!” 一声令下,矮子扒拉开围观群众,再度化为鬼影冲进人家,顿时三十个强盗总算找到了职业感觉,变身刮起一阵黑旋风随着矮子在这个平静的村落里横冲直撞。 村里的男人大多数被征去当壮丁,留下来的都是老人妇女和孩子,实际很难形成对这群恶棍的有效抵抗,大多的只能用哀嚎与啜泣来显示自己作为受害方的身份。 少数几个敢上前撕扯谩骂的,都被恶棍们按倒收拾,一旦跨出了第一步,人们在恶的道路是轻车熟路并且日行千里的,很快它会迅速蔓延成各式各样的恶。 “我们只抢东西,不杀人!” 混乱中矮子大声呼叫,并要求所有的强盗都一齐呼叫,这成了这场混乱中唯一的规矩和秩序,也成了村民们的抵抗并不强烈的理由。 江十一体会到了劫掠这种行为不伟大却足够强烈的魅力,一年的辛勤耕耘成果只需要片刻的搜刮便能轻易得手,代价不过是对良知的放弃,在这世道里良知实在是太过无足轻重。 很难想象,一夜之间自己就能从习以为常的受害者变成柔韧有余的加害者。 “求求你们,没有这些粮食我们会饿死的。” 这来自一位老人的哀求,江十一和宋癸正抬着一袋稻米在他家院子飞奔。 “我们只抢东西,不杀人!” 宋癸红着眼朝他喊。 “你们这跟杀人有什么区别!” 悲愤的老人扒住稻米试图阻止他们走出院子,结果三人一起摔倒在地,宋癸气汹汹爬起身揪起老人就要打。 “快走了!万一打死了怎么办!” 江十一拖着稻米就要走,发现自己的力气实在有限,他看见正在旁边发愣的竹竿。 “竹竿!来搭把手!” 竹竿无动于衷。 “快来啊!” 竹竿转过头来,江十一发现他已经哭成泪人,看上去好像正在遭遇抢劫的人是他,他啜泣地朝江十一哭喊道: “我不敢!我不敢啊!” 他突然去扶起摔倒在地的老人哇哇大哭,嘴里一直哭喊着:“对不住。”他的嗓音哭起来比平日里还要尖锐刺耳,半村人都能感受到那种锥心的折磨。 江十一和宋癸趁机抬起稻米就跑,边跑边喊: “对不住了!我们只抢东西,不杀人!” 搜刮很快结束,强盗们把战利品扔到矮子面前,他们骄傲,得意,并且不知羞耻。 而矮子很快发现回来的人不够数。 “怎么少了六个。” 强盗们面面相觑,有个人站出来说。 “刚刚我看到他们捉住了一个闺女。” “畜生。” 矮子瞬时间又化成鬼影冲到了犯罪现场,抽了根棍子狠狠挥了过去,把正在施暴的禽兽打得头破血流。 “干什么?干什么?干什么?” 他一边怒吼一边挥打,打折了一根又拿一根,把能拿到的三个棍子都打没了才罢手。此情此景是恶的蔓延,这场恶是他领导的,所以恶的蔓延他也难辞其咎,即使面对哗变他都不曾见过他如此愤怒过。 突然,施暴者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根匕首刺向矮子,矮子一个挥腿把匕首踢飞了,然后一个翻身直踹他的脑门,骑到他身上就是狂风暴雨般的拳头。 混了血水与口水的脸颊在强烈的碰撞下发出了一种经常挨揍的江十一都不曾听过的声音,直到那人再也不动弹了,矮子才从他身上站起来。 矮子啐了一口唾沫到他脸上,确切的说是到了他蹦出的眼珠上。那滩血糊糊,已经无法再被认为是一颗脑袋,他被矮子活生生揍死了。 矮子拾起那掉落的匕首,把剩余的五人全杀了。 “我们是人!不是畜生!”矮子朝着剩余的二十四个废物歇斯底里地吼道。 说实话,那六具尸体的生前所为,剩下的废物们又是否真的从没想过,既已踏入恶的道路,多走那一步又何妨。 江十一努力让自己不去原谅罪恶的死者,他无法区分自己与他们的区别,抢了这些村民的粮,他们早晚也要饿死,所以自己的做法等同于屠杀。 “但愿我老相好的不要碰到这种人渣。”宋癸在旁边嘀咕,他抬眼睛看了看江十一,希望得到回应,希望自己想要的答案从别人口中说出来,这样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心。 然而江十一一点都没有理他,连一个肯定的眼神都不想给,他无法确定自己就不是宋癸口中的人渣。 “我们留一些给他们吧。” 江十一终于忍不住向矮子建言,现在实在不是跟矮子搭话的好时候,矮子的眼神里依旧残留着愤怒。他没有回应,仿佛没听见,大概表示拒绝。 过了良久才从嘴里吐出了个足够明确的拒绝信号: “屁话。” 他走到那堆粮米旁边,用粮袋擦了擦自己的手上的血污,然后捧了一把米在手上,闻了闻稻米的香气。 “什么叫一些?” “啥…啥?” “这村里上上下下那么多口,一些够吗?” 江十一愣了一下,低头看见矮子眼里的愤怒已经消失,重新换上了那种熟悉的看狗的眼神。 “是!我这就去办!” 第九章 骗局 “你们觉得,他是个好人吗?” 宋癸在后面一直打量矮子的后脑勺,试图用目光在那里钻个缝,窥探矮子脑袋里面的光景。 “你觉得,咱们之中还有谁能堪称好人?”江十一当即淋下一盆冷水。 这似乎刺激到了陈泌,那竹竿直挺起来似乎娇嗔地瞪了江十一一眼,江十一很自觉地笃定那便是瞪,面对这个他唯一敢轻易得罪的人,毫不犹豫地发动了嘴上的恶毒。 “哟,当然陈圣贤可能就例外,沧水都洗不干净的罪孽,陈圣贤的眼泪就可以。要不你再哭会儿?分我们一些,让我们再过过好人的瘾。” 他很生气,然后在努力表演对满腔怒火的压抑,以形成一种他自以为有用的威慑,搞得好像假如他没有压制怒火事情会有多大条一样。 江十一乐了,因为他充满恶意的中伤到了陈泌那里就变了味,变成了调戏,这让他有一种奇怪的庆幸。 “但是俺们还了一半粮食给他们了,哪有人抢东西像俺们这么有良心。” 宋癸继续解释自己佯装成疑问的观点。 “再怎么良心,抢不还是抢?有良心的狼,不还是狼吗?” 这盆冷水也浇醒江十一自己,他恍然大悟,就在刚刚他从一只矫情的羊变成了一只矫情的狼,物种变了道德门槛就急转直下,本来可以更坏的人只要没那么坏就可以称之为好,矫情却还是原来的矫情。。 或者说,好人或坏人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你才是狼,你狼心狗肺。” “就算有那些粮,他们也多活不了多久。” “那俺们没抢也是给别人抢了去,被俺们抢他们还能多活几个月。” “所以,抢不还是抢?” 宋癸无力与江十一逞口舌之快,他转头看看这批正在被盗贼押运的粮食,脸上扬起笑容。 “这些粮够咱吃上三五个月了吧。” “可别,咱能抢别人的,别人也能抢咱的。” “俺们这么多人,哪那么好抢的嘛。” “你是指,一个残疾和二十四个连残疾都打不过的废物?” “找个地方躲起来。” “要是真能找个能躲人的地方,那个村至于被我们这些废物抢吗?” “诶你怎么……” “我反正不会吃这些脏东西。”陈泌冷不丁插了一句斩钉截铁的牢骚,他的冷不丁与斩钉截铁都是常态,所以江十一知道他只是在发牢骚。 “哟,圣贤就是圣贤,正好给我们省点粮。” 陈泌依然在表演决绝的哑剧。 “俺们可以去南方,那里太平一些。” “隔着梁河沧水,你是打算飞过去吗?” “你怎么今天嘴里就没说出来什么好话。” 宋癸不像陈泌能把所有的中伤都消化成调戏,他真的会愠怒,江十一便要知道分寸。事实上,从一开始就一直在愤怒的是江十一自己。 他们找到了一个破败的庙,在里面生火做饭,总算是正儿八经地吃上了一顿热的,在热腾腾的白米粥下肚的那一瞬间,不管之前有多少牢骚与矫情都烟消云散,这才是最真实的幸福。 陈泌又哭了,一边吞着粥一边啜泣,或许是因为饱食的幸福,或许是因为吞咽脏东西给他带来的屈辱,其实这种屈辱完全是自作多情,因为没有人会去在乎他那聊胜于无的尊严,所以也无法构成出尔反尔。 而且,又有谁能明目张胆地违抗饥饿呢。 江十一看了看不远处的矮子,突然他发现不知道如何去称呼这个人,废物们似乎从来都不曾真正面对过这个带领他们吃上饭的人,一口一个矮子也只是背后的戏称。 他对此似乎也毫不在乎,他正在享受孤独,不愿意去真正认识我们中的任何一个,江十一不禁去想像这样的废物他之前买了多少而又葬送了多少,为何到现在还是孤身一人。 这让江十一感到不寒而栗,碗里的粥米更像是断头饭。 “戴爷。” 江十一试图去与他攀谈,以解剖他用以铸造威严的神秘。 矮子没有理他,江十一坚持不懈。 “戴爷。” “把要放的屁给我憋回去。” “不是。我只是想道声谢。” 他转过头来,像是终于想理江十一了,但是他的目光无情掠过江十一,朝着正在打饱嗝的废物们大喊: “废物们!吃爽了吧!” “爽了!” 废物们异口同声,士气高涨。 人就是不能吃太饱,吃太饱了就爱胡思乱想,特别是江十一这种人,他开始去揣度矮子这个人,并越想越觉得细思极恐。 很显然,他花钱买人并不是因为孤独,且他看起来并非宽裕到配拥有精神追求的程度。 这看起来像一个不太大型的送死现场,更大型的江十一也见过,若是单纯的送死倒是早有心理准备,只是送死前那么来回折腾又是哗变又是收买人心的,到头来废物们感恩戴德唯命是从,却连他真名都不知道,回头到了地下,阎王爷问起话来为了什么而死,答都答不上来。 那可不就是冤死的。 “你们去,去给我找点人来,每个人找十个,只要是饿着肚子的,都给我找来。”矮子在发号施令。 “那不行,人来了我们吃的就不够分了。”宋癸嚷嚷,废物们也在大声小声地附和。 矮子一脚狠狠踹中了宋癸的不可描述,然后环视顿时鸦雀无声的废物们,那是一种活人看着死人的眼神。 “有更多人我们就能抢更多吃的,有更多吃的,我们就能招到更多人,不然就我们这一小撮人,人家一口屁就能把咱崩死。” 矮子说的话不一定有道理,废物们也不一定就认为矮子说的话有道理,但他们就真的执行任务去了,嘴上还是各自抱怨,可身体很诚实,毕竟他们的身体真的被矮子征服过。 江十一举手发言: “人都放出去了,谁来看我们的粮啊?万一被偷了咋办? 矮子觉得江十一的身体可能还是很欠征服,于是提着巴掌就要来招呼,江十一很自觉地通过自裁来避免这次征服,自个儿给自己来了两巴掌。 矮子是一个与废话为敌的人,所以他手下的废物们在很短时间内就养成了很自觉的行动力,二十四个废物以三人为一组出发前去寻找自己的同类们。 饥饿盛行的世界里,三条腿的懒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饥民还不好找? “你们说,他会不会带着那些粮食就跑了呢?” 宋癸又在提问。 “我觉得他会。”江十一敷衍地侃着。“那你有什么办法?” “我也觉得他会。” 江十一只是在侃,陈泌却说的很认真,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时间段,他似乎自作多情地跟矮子结下了梁子。 “不会吧,俺觉得不会。”最后宋癸把自己的疑问变成设问,他很爱问,又不爱听取别人的回答,所以他的大部分疑问都是设问。 “他怎么做我们管不着,除非你打得过他。” “俺们去找人,找几个能打得过他的。” “能打得过他的,还能饿着?” 江十一很清楚,矮子只在乎数目,因为废物们能形成的唯一的威胁就是人多势众。 三个人一路被宋癸的设问消遣着前行,路上见到个同类就上前问人吃饱了没,这种闲的蛋疼与胖得流油一样另类。 除了对这种亲切问候感到诧异,手中有粮的人会认为自己正在遭受莫名其妙的乞讨,手中无粮的人会认为自己正在遭受莫名其妙的炫耀,同类的温饱往往会造成饥民的仇恨。 于是这成了一项并不艰巨的任务,只要从在冷漠与嫌弃的眼神中挑选仇恨。 仇恨的人们虽然仇恨,但是听说不远处有天上掉下来的一块馅饼,尽管将信将疑,大多还是跟着去了,谁愿意跟吃的过不去呢。 于是三人身后的队伍越拉越长,原本计划可能要三两天的事,四个时辰就搞定了。 再回破庙的路上,天已经黑了,转头看着身后排着长龙的三十个同类,宋癸又开始嘀咕着:“拉这么多饿鬼回去,那些粮食撑不了几天。” 月光下,树影婆娑,衣衫褴褛的他们像一群行走的骷髅,而江十一他们则像极了赶尸人。 “一人拉十个,二十四个人就拉了二百四十个,我在想,二百四十个再抢点粮,是不是接下去就要两千四百个了。” “那一天得吃多少。” “目标那么大,很容易成为朝廷军的打击目标,咱可能要成为反贼了。” 这惊动了陈泌,他又认真地瞪起了眼睛,那模样在黑夜中让江十一更像赶尸人。 “我可绝不会做反贼!” “谁还说不吃脏东西来着?” 陈泌自然而然地又被气到说不出话来,他又一次成功地把江十一的中伤变成调戏。 “不过,还别说,不当反贼我们还能有个去处。” “啥去处呢?” “招安。” “天天整这些没用的,你就不能说点实在话。” 江十一这次并没有嬉皮笑脸,而他害怕这被另两个人发现,尤其是陈泌,他极不愿意于此类难堪与陈泌交心。 “你以为招安那么容易,没折腾点事儿出来,朝廷都看不起你。” “早知道俺家那里抓壮丁的时候就去混口饭吃了,俺还给跑出来。” “没准现在就是宋大将军。” “那还真说不准。” “那些管饭的都精明得很,你吃他一顿饭,穿他一身衣服,他得赶快把你推倒前面去送死。” 对此江十一有切身经历,这点原则在任何组织下都同样适用。 很快他们回到了那座破庙,已经有几支队伍先回来了,百来个人聚在破庙外面,江十一让拉来的人同样在外面等着,三人走进庙里向矮子交差。 庙里回来了九个人,都坐在台阶上,见江十一回来都站起身来,江十一可没那么荣幸,因为他们的神色并非欢迎,而是略微的慌张。 “我们刚找了一圈,没找到戴爷。” “粮食呢?” “还在。但是挪屋里了。” 这就是他们的慌张只停留在略微的原因,江十一也是松了一口气,人死哪里都没事,粮食还在就行。 除了因为一厢情愿而跟矮子结下梁子的陈泌,江十一可说是这二十四个人中唯二没有对矮子产生盲目崇拜的人,大概是因为挨的打还不够多吧。 可是废物们却莫名其妙地认为江十一受器重,因此也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语权。 “可能,他也出去找人了吧,现在太晚了,先睡一觉明天再生火造饭。” “得有人看着粮食吧。” 宋癸从来就没把心思从粮食上移开。 “对,我先去,你们先睡。还有,千万别让外面的人进来,知道我们的底细。” 毕竟现在他们才是人多势众的一方,尽管大家都是废物。 江十一走进放粮食的屋里,坐到粮食袋上休息,他很久没有如此踏实的感觉了,用手拍了拍座下的粮袋,虽然不多,但起码下一顿不愁。 黑暗中他隔着袋子摸了摸粮米,却发现米的形状似乎不太对劲,再仔细揉了揉有点刺手,扒着嗅嗅没嗅出稻米的香味,挖了一粒出来放进嘴里嚼了嚼,咯噔一声差点没崩坏牙。 “沙子?” 第十章 共同点 一堆无动于衷的沙子,蒙了一群异想天开的傻子,江十一早该料到,这世道里只要是不能吃的东西都何其廉价,更何况看不见摸不着并且一厢情愿的希望。 吃了那么多堑而未曾长一智,这种天真让他感到羞愧,一种与陈泌为伍的羞愧。 而陈泌本人得知这个事实时,一屁股坐地上哭得像个孩子,因为他像个孩子一样真的怀有希望并且不以此为耻甚至以此为食。 宋癸把那几袋沙子一袋一袋拆开来查看,还挨个往里面挖了挖,无论怎么挖都是冰冷的沙子,冰冷的欺骗,直到梦幻彻底破灭恼羞成怒。 “俺杀了他!” 他四下搜寻想抄点家伙壮声势,可最终只能攥紧拳头聊以慰藉,最后终于恍然大悟对此现状的无可奈何,只能把无的放矢的拳头砸在本被当成粮袋敬重的沙袋。 江十一本就若有若无的希望很快被确定为无,这反而让他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心,起码他还是重新摸到了命运的脉搏。 “不能声张,别让外面的人知道这事儿。” 在座的两位一个还挂着眼泪恍惚着,一个还攥紧拳头愤怒着,江十一已经冷静到了能发觉他们俩并没有听进去,所以很自觉地重复了一遍。 “千万不要声张,不然我们可能会死。” 矮子创造的希望欺骗了屋内的三个人,他可恨,他该死,可理智告诉江十一决不能让欺骗扩散到屋外刚刚拥有希望的废物们,更不能进一步扩散到庙外面那群还对希望将信将疑的饥民。 否则,他们的希望会瞬间转化成满腔怒火,接下去会发生什么暴乱就无从得知,只知道无论什么暴乱都对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充满恶意。 特别是被认为最受矮子器重并因此拥有了并不存在的威信的江十一,一定会迎来最悲惨的结果。 此时的他,只能果断跟一个欺骗了他们,可恨的,该死的,且如今并不存在的人站在同一个立场。 “那怎么办?” 此时从宋癸口中问出的不再是设问,而是标准的疑问,因为他已经丧失了本该预设好的观点。 江十一也没想出什么好主意,空间上,外面的废物们距离真相仅仅一墙之隔;时间上,外面的废物距离真相仅仅一夜之间,只有矮子还在他们才能被称之为废物,明早天一亮,当真相随着光明到来,江十一的生命也会随着废物们的希望而破灭。 更大的问题在于,就算明天天一亮江十一真能凭着嘴皮子蒙混过关,等待他们的仍然是不见彼岸的饥饿,可能依然是更加痛苦的殊途同归,毕竟饥饿比死亡还要可怕。 “去找他吧。” 宋癸好不容易想出了个主意。 “大晚上的,哪去找。他能跑,就能不被找到。万一到了明天早上没找到,外面的人找咱要粮食怎么办。” “那俺们就去外面跟他们说清楚得了,说我们都被骗了!” “他们能信嘛,就算庙里面的人信了,庙外面的怎么可能相信,那可是有上百人,能把咱当粮食啃了。” “那跑呗,趁现在天黑。” “嗯...”江十一吐了一口气。“也只能跑了。” “往哪儿跑?” “那个。” “往哪儿跑不会饿死?” “那个。” “我觉得龄郢不错。” “你还想当肉人被论斤卖?” “那个。” “你才论斤卖,俺在那儿可算是个卖力气的。” “那个。” “哪个?哪个?哪个?到底哪个?” 江十一才发现一直被忽略的陈泌已经不哭了,而且用了好几个弱弱的“那个”试图插嘴,被插上嘴的江十一很不耐烦,没人指望从陈泌口中能说出啥好玩意儿。 “我有个主意。” “哟呵,陈圣贤不哭了,还能想主意了。” 陈泌貌似已经彻底习惯了江十一的中伤,一脸百毒不侵地继续说道。 “有粮食就好了。” 憋了半天结果就崩出一口索然无味的屁,一心只想把中伤进行到底的江十一顿时觉得失望。 “我是说,如果我们还能搞到粮食就好。”陈泌盯着江十一看。 “怎么搞到粮食?” 陈泌愣了一下,语塞。那一刻他又展现出那令江十一引以为耻的一面,好似心有灵犀,江十一瞬间懂了,这样的心有灵犀更让他引以为耻。 “再抢一次?”江十一索性戳穿了他的欲言又止。 陈泌的单纯与江十一的敏感一样简直令人发指,脑子里有点啥风吹草动就会瞬间呼之欲出,只是难以想象这种主意能在陈圣贤的脑袋中出现,就不难为他再说出口了。 陈泌低头沉默,他的脸本该通红,可是长期的营养不良他的脸无力通红,大概这也在诠释着吃不饱饭的人也不配讲究廉耻的大道理。 宋癸才刚领悟到这段谈话的意味,他看了看另外两人,说道: “我都行,只要有粮食吃,都行。”其实并没有人在征求他的意见,只是他希望在这种事上面,他只是提了意见。 最终,宋癸和陈泌都看向江十一。 “看我干嘛?” 两人对视了一下,然后十分默契地又把目光移回江十一脸上。 “大晚上的我们上哪儿抢去?” 这本该是一个设问,三个人心里都有同一个答案,江十一把它问出来,是不想独自承担这份罪恶。 然而分享被心照不宣的沉默狠狠地拒绝了,如果江十一继续执意要分享,那么这样的沉默似乎不介意持续到永远,最后他只能选择放弃了。 “行。” 三个人心里都很清楚,想要在一个晚上搞到足量的粮食,乌七八黑的满世界找肯定不是办法,唯一可行的就是那个之前被他们抢过的可怜的村庄,之前三十一个人都能抢到,现在足有两百多人,就算少了个矮子这事儿依然是轻而易举。 唯一的问题仅仅是江十一心底那引以为耻的矫情,越是引以为耻越是无法割舍。 说要连夜去抢粮,此时的废物们总算是流露出了掠夺者该有的嗜血,特别是刚刚获取了一次完全的胜利之后再要去掠夺同一个受害者,这样的必胜的欺凌只需少量勇气与大量无耻。 轻车熟路,二十几个吃饱的废物领着两百多个饥饿的废物冲向那个来不及舔舐伤口的村庄。被凌辱的少女还未来得及穿上衣服,还未来得及擦拭眼泪,便又听见了外面更跋扈的叫嚣,他们要来抢走因为良心而留下的那另一半。 顺便,杀死自己的良心。 “我们只抢东西不杀人!” 熟悉的喊声响彻午夜的天,惊醒了少女悲伤的梦,却并没有斩断少女的悲伤,而带来更恐怖的噩梦。 暴徒化身成一朵巨大的黑旋风,吞噬了这座小村庄,然后刮走了每一个角落的财富与粮食。 呼喊与混乱中,一声巨响,门外渗入了腥红的血,堵门的阿爹使暴徒们的口号失效了,恶正在迅速蔓延,暴徒们想要一切,包括杀戮。 少女看着阿爹的尸体怔住了,同样怔住的有门外的江十一。 他有能力驱动恶,却无力阻止恶的蔓延,这就是他跟矮子的区别,大概也是天下的能人跟废物的本质区别,他甚至都没有勇气去阻止,只能任由它横流。 少女攥紧早就准备好的剪刀冲向江十一,那样的壮烈的嘶吼很难去相信那是来自于一个柔弱的少女,江十一拿手去挡,剪刀生生扎进了他的手掌心,旁边的宋癸连忙把少女踹倒在地,她被控制住了,无法被控制的是愤怒与嘶吼。 江十一只能坐在地上任由恶疯狂蔓延,喊杀声,哀嚎声,咒骂声,欢笑声充斥着他的耳朵,他只是失魂落魄地看着嘶吼的少女,看着她充满泪花的双眼以及歇斯底里的悲愤。 一切,都好像凝固了。 这时,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冲了出来。“阿姐!”随即哇了一声哭了出来。 他狠狠地咬了宋癸一口,吃疼的宋癸把少女放开了,姐弟俩抱在一起痛哭。抱紧弟弟的少女睁开眼睛狠狠瞪住了不远处的江十一,那是江十一第一次看到真正仇恨的模样,那一眼,直到江十一到了生命的尽头都不曾遗忘。 掠夺很快结束,所获颇丰,且这一次不会再返还一半,因为被暴徒们掠夺的还有生命。江十一就像一个宿醉的男人,从那一眼起便彻底失了记忆与知觉,只知道最后是被一个尖锐的声音唤醒的。 “为什么!” 撕心裂肺的质问来自于愤怒的陈泌,这次他的愤怒毫无掩饰并且毫无装饰。 “我们做了什么?” 恍惚间,江十一颤抖着声音,躲避着陈泌的愤怒,搜寻着低头不语的宋癸。宋癸吐了一口气,抬头说道: “俺们,杀人了。” “屠村!我们这是屠村!” 陈泌愤怒地朝着宋癸大吼,尖锐的嗓音剧烈颤抖着。 “那可是一个村的人啊!”陈泌狠狠地推了江十一一把。“为什么做出这种事!” “让我静一下。” 江十一只能求饶。 “一个村的命啊!” “那你叫我怎么办!”江十一终于再也忍不住了,他把陈泌推到在地,骑到他身上扇了俩耳光。“我能怎么办!” 陈泌变了一个人,这大概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反击,于是两人扭打在一起,一旁的宋癸怎么也拉不开。 江十一看不起陈泌,就像看不起自己那样看不起陈泌,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承认自己与陈泌有共同点,特别是那样的共同点,那个他引以为耻的矫情。 可是当他确认那引以为耻的矫情真的失去了之后,他又愤怒得无以复加,他们都在愤怒,他们都用尽了全力攻击对方,因为他们都知道彼此有多痛。 江十一甚至觉得自己连陈泌都不如,自己要彻底地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才知道正视它,起码陈泌从来都不以此为耻。直到现在江十一都没能叫出那个东西的名字,只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它的失去,和它曾经的存在。 第十一章 太阳王 “我是令高,我想出人头地。” “你想出人头地,但是你来找我?” “是。” 江十一看了看对面这个人,然后又打量了一番自己。 “我是贼。” “我知道。” “首先这就不是出人头地的路。” “谁又不是贼?芸芸众生,谁又不是盗父母骨血之贼?所谓建功立业,无非是盗天命之贼?所谓富甲一方,无非是盗民脂民膏之贼。” “不是,我的意思是,这会杀头的。” “生者恒贼,败者恒死。杀不杀头,只是因为成败。” “那我让你看着像是个能成的人?” “不像。” 江十一吸了一口气,对眼前这个活物保持耐心的最后理由只剩下猎奇。 “但只要加上我,就可以。” “你能干什么?” “执杖划九州,胸怀百万师。” “不是,我问的是你会什么。” “执杖划九州,胸怀百万师。” “那你的杖呢?” 令高看着江十一,看着他微微皱眉,看着他犹疑,然后又看着他。他的视线似乎在指引着问题的正确答案,直到江十一终于置信了那难以置信,也不忍再道出口,只能报以苦笑。 江十一挥挥手,把他打发走了,倒也傲骨,挺直了腰杆转身头也不回,江十一望着那后脑勺,大概此时正脑补着日后身后这个不识货的人悔青了肠子的模样。 书上不都是这么写。 寒冬的到来,终结了肆掠的蝗灾,严寒却让北方大地上的饥民雪上加霜,而江十一已经不再是饥民的一员,放弃矫情的他争取到了完整的生存权,甚至还有余裕,他成了小有规模的盗贼首领。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手中有了粮,尽管那个过程并不光彩,但只有死人与失败者会在意过程,因为死人看不到结果,因为失败者并不享有结果。 五百多人,占据太阳台,东有黄龙,西望樗阳,江十一不仅摆脱了饥寒交迫的境地,而且算是雄踞一方,甚至居然获得了礼贤下士的资格。 尽管结果并不是那么令人愉快,但因为这个结果太过无关紧要,致使江十一人生第一次有了体验过程的心情。 谁能想到,这种近乎沧海桑田的人生变化仅仅用了六个月,以至于每一个明天都让江十一感到那么的应接不暇。 姓戴的矮子早已被遗忘,饥民们只会记住粮食,更何况江十一们也不再是饥民,不再是废物,外面的人称江十一为江太阳。 碍于他的本名实在是过于类似外号,到最后人们反而认为江太阳才是他的真名,十一不过是他在家的排行,甚至给他蒙上了一些玄幻色彩,于是乎各种坊间传闻就开始发酵了。 太阳台上有十一条恶龙,各个神通广大,最小的十一龙要接受历练所以降世投胎为现在的江太阳,盘踞在太阳台上。 天地良心,这样的玄幻故事可真不是江十一自己编的并流传的,还真是人们口口相传把这个半年前还是不打折扣的废物编成恶龙降世,大概是认为太阳台上的这个男人既不威猛也不是仙风道骨,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能为祸一方的主,如果没点神秘色彩往他这肉体凡胎上加持,实在是难以说服自己去屈服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弱鸡的男人。 人们总是需要拼命地甚至有点自欺欺人地往既定的结果上面臆造各种能够自圆其说的逻辑,因为结果看得见摸得着,所以无论逻辑有多么扯淡都一定要相信。 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世界的本质只是一种不断妥协与润色的话术罢了。 江十一欣然接受这样的玄幻色彩,原来善恶真的不重要,重要的从来都只有强弱。 而江十一自己非常清楚,这一切能够发生的原因,不是什么努力,不是什么恶龙降世,也不是什么天生神力之类的臆想,完完全全单单纯纯仅仅是因为爆表的运气。 这想起来让他不舒服,人生下来,活着,其实什么都改变不了,我们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埋着头去体验。 这是一个来自命运的甜蜜的耳光,而江十一并没有因为它的甜蜜而忽略了这本是一个耳光的事实,所以江十一依旧保留了对该耳光应有的倔强,具体表现在她——那个幸存的少女。 她恨江十一入骨,可她受到了江十一的善待,而她需要这样的善待,就算她自己不想要,她的弟弟也需要这样的善待。她对此感到不解,因为那是个屠村的恶龙,或许她永远也不能理解她不过是江十一对命运保留的最后倔强罢了。 她抚摸着日益胀大的肚子,她将要以这样屈辱的方式当上一位母亲,仅仅是为了活着,她此生被迫要与仇恨和屈辱共舞。 而陈泌不屑于这样的自欺欺人,随着矫情丢失的还有他的语言能力,语言往往是矫情的帮凶,他彻底变得沉默寡言。 本来就属于天赋异禀的骨架,加上足够的粮食以及凶狠的锻炼让他的身体在六个月之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强壮。 六个月前他跟江十一打的那一架输的很难看,江十一只希望这不是他立志变强的原因,如果此时的他跟江十一再打上一架的话,结局可能是需要打上马赛克的那种血腥。 最快乐的是宋癸,快乐得忘记了牧天的初恋而在遥远的太阳台娶上了妻子,并且今晚将要迎娶的是第二位,善于忘记的人总让人羡慕。 今晚的新郎官忘记的不仅是初恋,还忘记了他的抢到第一任妻子时的坚贞誓言,也忘记了这次的第二任妻子也是抢的的事实。他还堂而皇之地把新老两对岳父母绑到山上参加喜宴,仿佛这一切都是皆大欢喜的明媒正娶。 “十一爷,婚宴开始了。” 江十一让孟红女在他身边像一个侍女,他想让这个敏感多思的姑娘知道自己信任她,明知仇恨却依然信任,聪明的她便会感到安全。 “你也跟我去吧。” 她没有回应,江十一也没有等待她的回应。 “带上弟弟。” “是。” 压轴是一门艺术,也是身为领袖的必修课,半点压轴的实力也没有的江十一只好选择精通了压轴的艺术,起码在装神弄鬼上他胸有成竹。 他以众人瞩目的时间出现在了婚宴上众人瞩目的位置上,以睥睨众生的姿态举盏畅饮,在座兄弟们也纷纷举盏相敬,江十一的步履未曾停下,浏览着诸座对太阳王的虔诚,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了角落里的陈泌。 陈泌滴酒不沾,即使在这样的场合也不会破例,他躺坐在那里等着江十一的视线,最后两人很默契地颔首略表敬意。他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去戏弄如今的陈泌了,不仅是因为他的沉默,更是因为他如今的气场,同样的躯壳,却换了一副不可冒犯的灵魂。 宋癸拿着两碗喜酒赶到江十一面前来了,他拉着最新的媳妇,把一盏热酒推到江十一手边。 “恭喜恭喜!” “多谢多谢!” 没有太多的客套话,今晚的主角与此地的主角一饮而尽,仰头大笑,这一下子点燃了整个婚宴的气氛。 只要你有实力,无论你是贼还是官,只要你有了让人敬畏的实力,就会成为附近五百里诸多郡县繁复的关系网中的一员,而这种婚宴就会演变成一种重要的社交场合,附近郡县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趁机来结识这位新锐的太阳王。 所谓有头有脸,有的是自认为的有头有脸,前来沾点光;有的则是货真价实的有头有脸,前来撒点水。 往来络绎之间,真正能称得上货真价实的是黄龙罗家以及樗灵郡守贾确。 黄龙罗家此次派来的代表人物甚至都不姓罗,只是他们家仆队伍中混得稍有些名头的龚信,然而即便是如此,仍算是给足了脸面。 这样的家仆来到了太阳台上就是个需要伺候的爷,除了江太阳本人,其他人都围着他转也全然不过分。 毕竟是商人家族出身,客气是商人们的基本准则,所以纵使身份相差再悬殊也不应有任何傲慢,龚信带来了当家人的亲笔信,信中道尽了不能亲自前来的各种歉意以及对太阳台上的兄弟们深深的敬意,江十一当然知道这必定不是亲笔信,能让本人亲自署个名就算是仁至义尽了。 只有商人交朋友才能真正做到不分贵贱,赤裸裸的逐利有时候真是实诚得可爱。 另一位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是来自富商家族——离州胥阳贾家。贾确倒是亲自来,一方面他实在是太年轻而难以托辞以老病,另一方面他不像罗家是地地道道的地头蛇,他一个南方人想要在北方吃得开,可要谦卑得多,所以即使是盗贼这层关系他也不能糟践了,毕竟异地当官这事儿有时候比占山为王可能还要落魄。 所以对比龚信那繁复却毫无灵魂的客套,贾确则更能跟江十一多唠上几句。 “有听说过吗?戌地那边已经集结了数万之众的叛军。” “哦,是嘛?” “狼赳。” “赳?” 这个似曾相识的字眼闪过脑海,愣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没想出来个所以然来。 “朝廷为什么不派兵平叛。” “哪顾得过来啊,都在南方打仗呢,也就指望着一个高夷王。” 高夷王的平乱军,曾几何时一直是江十一等流民团的噩梦,如今已经家大业大的江十一恐怕更容易引起注意。若不想巅峰成为绝唱,江十一该要比以往想多一些。 第十二章 报复 接下去的问题,足够让江十一苦思冥想一段时间,这对于半年前还是食不果腹的他几乎可以说是幸福的烦恼。 活人总有源源不断的烦恼,并因此能够诞生幸福。当如今的江十一解决了起码的生存问题,他得到了幸福,而幸福不过半晌,下一个问题就来临了,那就是发展问题。事实上,发展问题的本质依然是生存问题,只是生存问题面对的是一个人的生存,发展问题面对的则是一群人的生存。 昨日与贾确的一番谈话,让江十一的心中升起了一个不太熟悉的忧虑,如今他的幸福是建立在了朝廷的痛苦之上,高夷王的平乱军他早就有幸遭遇过,假若太阳台成功吸引了高夷王的注意力,那结果将是灭顶之灾与万劫不复。 就算有幸让他在平乱军的围剿中艰难生存下来,一旦南方战事结束,朝廷真正腾出手来对付这些大大小小的民间组织,那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万般的殊途同归。 可要是万一,南方战事失利呢?那意味着,可能就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想到这里,江十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此时的他仿佛置身于一个十字路口,这是相当考验运气的一个时刻。 “十一爷,那个年轻人又来了。” 前来报信的手下打断了江十一的思绪。 “哪位?” “昨天那位。” “他没走吗?” “在路边睡了一宿,今早又来了。” 江十一对这个人已经没有了多余的猎奇心理,如果说妄自菲薄是一种罪的话,那他恐怕早就被当场处决了。身为山贼首领的江十一并非没有行刑的权力,只是不热爱杀戮的江十一不愿意为此货色大废周章。 江十一让手下把他赶走。 可没多久,手下又来报: “十一爷,他说有很重要的事要说。” “让他滚。” “是。” 再度陷入沉思的江十一把玩着手中的匕首,他开始热爱各种兵器,而这种热爱并非来自于兵器本身,更多的是因为它的来之不易。此类热爱像极了穷人对钱财本身的执迷不悟。 “十一爷。” 手下再次打断江十一的思绪。 “赶不走?” “他说,他有高夷王的重要情报。” “高夷王?” 刚想睡觉枕头就来了,这令高来事儿来得可真准,不过江十一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他真正感兴趣的不过是如此的正中下怀本身。 “行,让他来。” “是。” 进来的依然是那幅介于自命不凡与不卑不亢之间的嘴脸,江十一总是能在他的言行举止间感受到各种找不到证据的冒犯,为了让此类冒犯尽早结束,江十一果断开门见山: “说吧。” “十一爷可知为何是高夷王来平乱呢?” “我知道还要你干什么?” “张敬,前朝大司马张绩的次子,当今皇帝之弟。当年,大司马张绩的两个儿子一文一武控制着朝廷,也才有了后来篡位的资本。那时,控制军队的就是次子张敬,如今的高夷王。” “那又怎么样。” “篡位改朝后,张敬对朝廷军界依旧保有相当的影响力,以至于当朝皇帝一时间难以收回全部兵权,为此,他急于发动一场战争来对兵权格局做一次重组,这就是现在南方的战争。” “这是你自己臆想的吧。” 江十一有些不耐烦,这分明是自命不凡的人俨然一副指点江山的模样。 “且听我说完。这次的蝗灾,让朝廷不得不保留高夷王的部分兵权,这意味着,灾情越严重,高夷王可能拥有的兵权就越大。如此,则天下二分。” 江十一很难从对令高的偏见中挑出一丝认可,只是他思索了半晌也没想出这套说法的逻辑破绽,最终呼之欲出的否定被他的思索扼杀在摇篮里。 “所以呢?” “这是天下大势。所谓分分合合,十一爷心中的困惑恐怕不过就是分与合这两个字吧?” 江十一皱起眉头,突然感觉被戳中了痛点,他想了一会儿,然后很不情愿的对自己承认他被这个自命不凡的书生教育了。 此时自己身处的十字路口,其实就是对国运的一场豪赌。赌其分,则尽快扩充实力割据一方;赌其合,则安分守己服从朝廷。 “继续说。”江十一决定咬紧牙关地对令高刮目相看。 “前朝国运未尽而中途横遭篡夺,而新朝并非立有不世之功,取代前朝本就是名不正言不顺,所以当朝皇帝开国就大肆封官加爵,事实上,” 讲到这里的令高突然轻蔑地笑了一下。 “这不过就是一场大型的政治贿赂。功绩不够,只能通过封官加爵来笼络朝廷百官。也是因为如此,当朝急于发动对南方的讨伐来积攒功绩。当朝如此虚弱,而前朝复辟势力未死。如此,则天下三分。” 江十一不情愿对他表示赞许,可是身体很诚实,忍不住还是微微点点头。 “南方的战争,胜又如何,天下有此三分,终究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南方人心未附又逢朝局大乱,则,天下四分。” 令高说完,江十一听完,两人都各自沉默了良久。终于还是江十一开口大破沉寂: “为何跟我说这些?” “我本出身寒微,入士无门,若想有一番作为,只能出此下策。” 令高依然是精通各种找不到证据的冒犯,比如此时这个“下策”就让江十一感觉很不爽。对于赏识人才,江十一自知没有那种神通,他更宁愿相信自己被这个嘴上没毛的书生唬住只是因为自己的见识实在太过有限,所以他对令高的看法依旧比较保守。 只是最终他没有再把这个书生赶出去,给他一口饭,留他下来。起码在太阳台上的这群文盲里,书生这个职业还是比较吃香的。 这时,手下再次来报: “山下有一伙人说要求见太阳王。” “什么来头?” “说是狼赳的手下,名叫周望。” “又是狼赳?” 这个名字总让江十一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在哪听过,只知道据昨晚贾确提供的情报,这个狼赳有可能是当下沧州最大的叛军,如今主动找上门来,能有什么贵干。 这让江十一的心中有些忐忑,但是既然人都上门了,只要不是硬闯,都没理由拒之门外,毕竟如今也算是个有身份的人了,该有的待客之道还是得有。 “让他来见我。” “是。” 这个世界的巧合总是令人瞠目结舌,它总是能以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来挑战人们的神经。进来的这个男人,锦衣华服,眉目疏朗,举止优雅,乍一看非常有贵族派头,这与江十一等一众匪类站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他在手下的注视中走到江十一面前,随着他们俩的距离越来越近,两人脸上的表情也不约而同的凝固了。 公羊贤。 那个把江十一骗去当奴隶的男人,不对,或许公羊贤也是他的假名,现在的周望也是假名,这就是一个不择不扣的骗子。 对于公羊贤来说,辨认出此时的江十一有些难度,更何况他的受害者不计其数,谁也不会特地去记住一个被自己认定即将要死的人。而身为受害者的江十一可不一样,他早就把公羊贤这张脸牢牢刻在脑海里。 所以率先认出对方的是江十一,而他凝重而充满戾气的表情唤醒了公羊贤的记忆,或许一开始的公羊贤只知道这是个仇恨自己的人,转而才在万千缠绕的记忆中想起了江十一这张其貌不扬的大众脸。 公羊贤想逃,但是他知道逃不掉,或许他正在寻找一种恰当的姿态来化解这场恩怨,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那时候已经成了奴隶的江十一怎么没有死在龄郢,而且不仅没有死,还变成如今的太阳王。 “哟,公羊贤?你又改名啦?” 江十一在冷笑,他的眼神里没有过多的仇恨,因为此时他的身份不应当有太激烈的情绪,况且如今居高临下的姿态让他不需要通过情绪来宣泄愤怒。情绪通常都是无能为力的征兆,而有能力达成复仇的人只需要用行动去宣泄。 “公羊贤是谁?” 他在装傻,他在强装镇定,而江十一无比坚定的仇恨迅速击碎了他的信心。 “骗啊,继续骗啊,怎么不骗了?” 江十一站起身来,向眼前这个老狐狸一步一步靠近,匕首在手中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公羊贤转身看向身后,他想往回跑,可是太阳王的手下们已经默契十足地各自包围上来了。 第十三章 得罪 公羊贤被绑了,他带来的人也全部被囚禁。 江十一也只能暂时叫他公羊贤,他的真名绝不可能是公羊贤,没有任何一个骗子会对受害者透露真名,这大概是一种防止报复的自保手段,就算已经预知了当时的江十一不可能有报复的能力,他还是出于职业本能去伪造一个身份。 但这对江十一来说不重要了,因为他仇恨的是那个骗他的男人,欺骗的孽缘指向的就是公羊贤,即使他如今已经再次改名为周望,对那段孽缘的造成的因果依然无法造成任何改变。 更何况,此时的周望大概也不是真名,就算到他死,也不能被知道真名,死的糊涂大概就是惯于欺骗的人作恶的果报。 “你想杀我?” 公羊贤让人看不出太多的恐惧,或许这也是伪装,或许这个作恶多端的人做的恶已经多到足以让他习惯报复,又或许,这是某种骨气,骨气是一种恶人也有资格享用的一种夸赞。 只是,这让江十一认为是一种蔑视,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身份已经反转,而加害者的恐惧是受害者治愈尊严的良药,公羊贤连这点尊严都不愿意赔偿。 终于,这激怒了江十一。 江十一挥了挥手,身边的手下拿着鞭子上来就要抽。 “拿来!” 江十一夺过手下的鞭子,亲自朝公羊贤身上歇斯底里地挥洒着满腔愤怒,鞭子一下一下打在公羊贤脸上和胸口上,巨大的疼痛让他嗷嗷大叫,可依然没有透露过多的恐惧。 这样的不恐惧,让意欲报复的受害者感到了羞辱,仿佛恶人才是那个悲壮的英雄。 “要杀就快杀我。” 疼痛让公羊贤与施暴者一样气喘吁吁,但他甚至正在露出了一点笑意。 “但是我提醒你。”他的笑意已经浮出水面,夹着喘息悠悠说道:“你要杀的是狼赳的人,这一刀下去,明天要死的就是你们一整个太阳台的人。” 这已经是江十一在第三个人口中听到的这个名字,如今他甚至又成了公羊贤不恐惧的理由,这让江十一的仇恨开始蔓延,蔓延到那个不曾谋面的人身上。 “我不认识什么狼赳,杀了你之后,我也会杀了他。” “哈哈哈哈哈哈。”公羊贤突然毫无征兆地仰头大笑,这再次凌虐了施暴者的自尊心,于是江十一手中的鞭子再次狂风暴雨般地挥打到公羊贤身上,打断这个该死的笑声。 江十一想问这笑声的缘由,但他不能问,这关系到某种尊严,他绝不能让公羊贤的不恐惧既遂。并且这更可能是该骗子的把戏,就像那时他嘴中所谓的堰北公羊少傅的族孙,所谓的他那个不知道在哪的贵族叔叔。 他认定眼前这个骗子说的话,连标点符号都不能信。可是公羊贤的不恐惧依然在持续,它仿佛真的是根植于某种足够坚固的信心,一种只有事实才能给予的信心,这让江十一心中有了他绝不承认的动摇。 于是他使用了调侃与戏谑来掩盖这样的动摇,趁着施暴稍事休息的时候,用打趣的口气问道: “那你倒是跟我说说狼赳又是谁,让我检验一下你编故事的水平有没有长进?” 公羊贤的身上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血痕,有几个没长眼的鞭子随机抽中了他的左眼,让他的左眼再也睁不开了。他已经变得有气无力,可他依然在拼命表现出不恐惧。 “高夷王的平乱军,至今吃过三场败仗,全是在我们赳爷身上吃的,我们已经有了三万人,并且我们正在扩张,这次前来,我就是被派到这里收服太阳台的。但是如今你正在得罪他,他绝不会放过得罪他的人。” 公羊贤正在把罪有应得的报复变成某种大概率不存在的得罪,意图让江十一终止这样的得罪,而这样的图谋中并不存在任何乞求,更是充斥着威胁,丝毫不给江十一以怜悯与原谅的机会。 “就这么一句话,你就想骗我?你有没有想过我会有今天,你有没有想过你会有今天?” 江十一继续在保持着戏谑。 “你不敢杀我,我不会死,如果今天你杀了我,明天就是你的死期。” 气喘吁吁且伤痕累累的公羊贤正在努力表演一名壮烈的勇士,这样的表演近乎无懈可击,仿佛江十一才是那个作恶多端的人。 这时,新婚的宋癸没有好好待在婚房里,他独自溜达到了江十一这儿串门,进入贤者模式的男人总会幡然醒悟那个属于只大男人的道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你干嘛呢?这是?” 眼前的场面让他感到惊讶,因为江十一身上一向不存在残暴的血液,而此情此景以及江十一手中满是鲜血的鞭子却正在说明江十一就是该暴行的始作俑者。 江十一不太愿意解释,但毕竟这是来自一个新郎官的提问,而江十一正在他新婚的第二天做着这并不喜庆的事,这完全有可能被误会成是砸场子。 “仇人,我就是被他卖去当奴隶的。” 相信宋癸能够理解,毕竟他们俩是一起从奴隶闯出来的,而在他心理也一定一直记恨着那个曾把他送去当奴隶的仇人。昨晚喝的酒让他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去醉意,他走向公羊贤,一边走向骗子一边打量这个骗子。 然后往他身上啐了一口充满酒味的唾沫。 充满酒味的唾沫从公羊贤额头上往下流,流过他脸颊上的伤痕,最后流过他那个正在泛起笑意的嘴角。 “狼赳来的时候,死的可不止是你,他不会放过这座山上的任何一个人。” “狼赳?” 宋癸一脸疑问,这似乎有被吓到,而他不愿意与公羊贤对话,转而问向江十一。 “怎么回事?” “骗子的话别信,他说他是狼赳的人。” “就是那个,打赢过平乱军的狼赳?” “别信他,从他嘴里就蹦不出什么真话。” “是。”公羊贤突然接过江十一的话,睁着仅剩的右眼盯着宋癸,笑道:“你们可以杀了我,有一座山的人给我陪葬,值了。” 没有受过公羊贤骗的宋癸并没有形成对他的欺骗的免疫,更何况如今生活好了他也就更怕死了,一说到死,该话题总是要引起足够的注意,即使可能性很小,也要把那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彻底掐灭。 宋癸的脸色变了,他把江十一拉到一旁,声音不大地说道: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一这小子说的是真的,那狼赳真会把咱全端了。” 江十一此时也痛恨宋癸,因为他已经毫无掩饰地替江十一把动摇和盘托出,这在公羊贤面前把好不容易维持的尊严给摔碎在地。 “不可能。绝不可能。他的话不能信。” 连续的不可能体现了对坚定的努力,而此努力则因此更加暴露了动摇,于是公羊贤就更可以得意了,他的自信得到了助长,于是笑意与欺凌愈加张狂,他发话了。 “对,我的话不能信,赶快杀了我,我会在地下等着你们。” 这样的笃定更加让宋癸感到恐慌,他无法真的对江十一的仇恨完全感同身受,可是死亡的恐惧却是实打实的。他不可能因为江十一的仇恨而义无反顾的去拥抱死亡,无论那个概率有多低。 再好的兄弟,或许可能会愿意为了好兄弟的生命而牺牲,却绝无可能愿意为了好兄弟的尊严而牺牲,并且这不能被称为不伟大,这大概就是人类灵魂的孤独。 “兄弟,咱还是不要太冲动。” 宋癸现在像是在哄一个小孩,这样的哄发生在公羊贤面前,让江十一愈加愤怒。他依然是弱者,当年的受害者与加害者至今仍然没有反转,而一度十分得意的江十一很愤怒,很沮丧。 他现在干系着的不再是一个人的生存,而是一群人的生存,随心所欲实际上是一种资格,而江十一没有这样的资格。 他最后恶狠狠地瞪了公羊贤一眼,他不得不用恶毒来挽回最后一点面子。 “你最好说的是真的,不然我会把你千刀万剐。” 宋癸拉着江十一一起离开,他们真的如公羊贤所图,终止了这场得罪,公羊贤又赢了。宋癸让人去叫陈泌来,三人现在可说是这太阳台的三位当家,所以这种重要的事,有必要凑一块好好商议。 喜庆的隔天,陈泌依然没有中断对肉体的锤炼,他擦着额头的汗水,朝着江十一与宋癸点点头,没有说话,因为他的说话等同于献丑,他因此获得了一个很优秀的习惯,叫做洗耳恭听。 第十四章 商议 当那幅巨大的骨架开始长出块块硕大的肌肉,如今的陈泌之体魄已经足以称之为魁梧,他端坐在一张桌子前面,对面坐着的是东扭的宋癸和西歪的江十一。他沉默着,洗耳恭听着,他极少发表意见,可这不代表他可以被忽视,每次江十一都会把他这尊菩萨端过来旁边供着。 “我遇到了把我骗去当奴隶的仇人,我们一起从那里出来,你们都该能理解我。这个人说是狼赳的手下,可我太了解他了,他的绝决不能信。我要杀他报仇,谁赞成,谁反对。” 江十一正在对此次内部会议的大纲进行言简意赅的阐述,他用不打算争取意见的口气问着争取意见的语句。而其中的一个反对票与一个赞成票已经昭然若揭,最后的一票就被赋予了全部的决定权,于是宋癸与江十一总共四只眼睛直勾勾地转过来盯着陈泌。 陈泌此时的沉默还应再加一条面无表情,他拒绝任何眼神交流,拒绝表现出任何痕迹,生怕暴露出一点足以决定会议结果的风吹草动。 这样的对峙足有半晌,而陈泌并没有让正反两方中的任何一方得逞,他的沉默持久到足以拖垮宋癸的耐心。 “你哑巴了?你倒是说句话啊,这屋里没别人了。” 宋癸深知陈泌对自己喉音的极度节制,他对此表示理解,可这样的理解不包括当下,他那胳膊捅了捅陈泌的手臂。 “还是那句话,这个人嘴里没一句真的,可别让他骗了。” 江十一并不急于催促结果,而是强调着自己的观点来对己方的天平增添砝码。这引来宋癸的不满: “万一是真的,哪怕可能性再低,你小子这是要我们来替你陪葬!” “绝不会是真的!” “你怎么知道会不会是真的,你小子拿什么来保证?” “我就是让他骗去做奴隶的。” “那万一这次是真的呢?”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咱才刚纳了妾!咱大老婆怀孕三个月了!咱可不像你光棍一条,你要死自己上吊去,别拉咱整家人去给你陪葬!” 宋癸总算没在压制住心中的怒气,他发泄似的拿手指头往桌上砸,发出的碰撞声咄咄逼人地朝着江十一响。 “如果你遇到把你卖去当奴隶的仇人,你还能说出这种话吗?” 江十一并未被这样的咄咄逼人吓住,他甚至没有加快语速就对宋癸形成强硬的反问。 “你小子这是自私!” 宋癸的手指结束对桌子的虐待,转而绷直了指着江十一的鼻子说道。他的声音在颤抖,这是对愤怒的压抑,而这样的压抑不加掩饰则反而助长了该场面的火药味。 “你这是怂!”江十一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把最后一个字炸出来,直冲冲地朝宋癸脸上吼去,这升级了冲突,两人的愤怒在一瞬间一起被点燃。 两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蹦地站起身,恶狠狠盯着对方的眼睛。 一个爱好面子的男人最不愿意被人指责的就是怂,这样的字眼仿佛会要了宋癸的命,因此如今的他与江十一可算是结下了血海深仇,这样的仇恨或许得以与江十一对公羊贤的仇恨相提并论。 这样的口角冲突,正在迅速升级成手脚冲突,并且完全有朝着武装冲突发展的迹象。 而作为唯一能够化解该冲突的陈泌,依然是一言不发。 于是冲突发生了它的第一次升级,宋癸把本来应该砸在桌子上的拳头挥向了江十一的脸,好在反应还算机敏的江十一闪身躲过,不然明日的太阳王就要顶着熊猫眼在尚未结束的婚宴上见人了。 这时,陈泌一手抓过宋癸的手臂,一手抓住江十一的手臂,把该冲突的升级扼死在摇篮里。他现在的力量已经足以与两位当家正面抗衡,站起身的他俯视着愤怒的两位,依旧是面无表情,依旧是一言不发,可态度已经很明确:商讨可以,打架没门。 这样的场面像极了父亲在给自己的一对闹脾气的儿子劝架,若是两人再执迷不悟,恐怕场面就要变得更加滑稽。 宋癸吐了口大气狠狠把屁股坐到椅子上,随即江十一也悻悻地坐下,然后陈泌也坐下,继续保持沉默。 “我身为太阳王,我要面子吧?我没面子还有谁服我?”江十一这会儿更像是在发牢骚,他朝着宋癸摊摊手叫道。 “你小子要什么面子,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 “没面子,没人服我,还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你以为你是谁啊?也就是他们不知道你就一奴隶出身的喽啰,咱七尺男儿难不成还得靠你这小子养着?” “我就是要杀他!我非杀他不可!就算真的是狼赳的手下我也要杀!” 江十一已经有点失去该有的理智,这样的愤怒再次宣告他对公羊贤的再次失败,而此刻他并没有心思领悟这点,他只剩下原本应该发泄到公羊贤身上的满腔愤怒,并把这满腔愤怒尽可能克制地发泄到宋癸身上。 “够胆你给我杀看看!咱先劈了你!” “我们兄弟出生入死,你现在就因为你自己怂,你要跟我自相残杀,就为了那个骗子?” 吼完这一句,江十一恍然大悟,他急忙推出手掌制止宋癸的下一次怒吼,冲动中残存的一丝理智让他终于发现了此情此景才应该是公羊贤的目的。 这是很典型的离间计。 被制止住的宋癸发现江十一的怒火在一瞬间自动熄灭,连残存的热气也没有,此时的江十一冷静得像一块冰人,他正低头沉思。 屋内又沉寂了良久,陈泌与宋癸都在等待江十一反常的结束。 “差点中计了,这是那个骗子的离间之计。什么狼赳不狼赳先不管,他首先要的是我们的内讧。” 宋癸的怒意也随着江十一的冷静而消散,但他的脑筋着实不是用来拿主意的,而拿主意这方面他还是习惯性地盼着江十一,他朝江十一发出最后一口牢骚: “那你说怎么办,骗子也好,不是也罢,反正决不能拿咱自家性命做赌注!我不管你什么面子不面子,我要的是保命!” “没人知道他骗你当奴隶的事,所以,这并不涉及面子问题。” 这时,陈泌终于发话了,依旧是那熟悉的刺耳嗓音,他的惜字如金让他的嗓音再怎么难听也不再引来反感,甚至它在某些时候是其他人翘首以盼的对象。 “就是!就是!”翘首以盼的宋癸连忙表示赞同,同一时间他再次把指头锤向桌面,这样的动作不再是表示愤怒,而是表示兴奋。 “而且杀,并不需要马上杀。” 陈泌俯首扫视着二人,高大的身躯再加上坚定的眼神诠释着什么叫霸气侧漏,他讲完这句话就又回到了一言不发的绝对沉默。 商议并未得出结果,只是得出了一个缓兵之计,三人则就此闷头散了,陈泌继续回归训练,宋癸回到了自己的洞房搂媳妇,他们俩倒是各得其所,明明不信狼赳威胁的是江十一,可他最终却成了最忧心忡忡的那位。 郁闷的江十一独自沿着山路往上爬到太阳台的山顶散心,在那里他望见了那个熟悉的孤弱身影,那个可怜的女孩孟红女正捧着怀孕的大肚子坐在那里眺望远处的风景。微风徐徐吹起她的发丝在风中飘舞,而她的眼眸无比深邃。 “你弟呢?” 江十一与她的交流总是习惯性地牵扯他的弟弟,不然将会有极大概率无话可讲。 “十一爷。”她打的招呼冷漠得只有语言本身算得上是一种招呼,在全无语气的衬托之下,冷漠得近乎没礼貌。“他在睡觉。” 江十一走到她身边,走到了一个即使不探头也能窥视到她肚子大小的位置,然后窥视了她肚子的大小,他想要尽可能对此表现出足够漫不经心,以减少对女孩自尊心的伤害。 “几个月了?” “快要七个月了。” 淡漠的提问,同样淡漠的回答,两个人自始至终没有哪怕一瞬间的眼神交流。他们都在望着远处的风景,却不知道自己望见了什么,或者正在望什么,他们只是勉力在维持着目前的距离。 “想好名字了吗?” “我不识字。” 江十一顿了顿,吐了一口浊气,点点头说道: “我想好了,就叫江正。姓江,名正。” 平淡的话语引得少女错愕,她转过头来盯着身边的江十一,希望能从江十一的脸上看出些什么。但她什么也看不到,江十一还是平静地望着那远处的某处风景。 江十一自己知道,他已经拥有了过多羁绊,他的所作所为会牵扯着很多人的命运,甚至决定着很多人的生死,这些人中,有宋癸,陈泌这样出生入死的兄弟,也有孟红女这样仇视他的人,也有孟红女肚中那个注定耻辱却无辜的孩子。 就像那时面对恶的蔓延的无奈,他将要面对更多那样的无奈。 第十五章 恶毒 面对重重疑云,只有一样东西可以拨云见日,那就是事实。 江十一最后决定,让公羊贤把自己带去寻找那个传说中的狼赳,如果公羊贤所言属实的话,这样的行为无异于自投罗网,而江十一此举是在向宋癸和陈泌证明他对该骗子坚定的怀疑。 他自认为这一定不是自投罗网,而是真相大白,且身为领袖的他不能再让这层疑云继续笼罩在太阳台上方,来源不明的恐惧可以在人们的无限遐想下变得无限大,尽管它有是被虚构出来的可能性也是无限大。 宋癸沉浸在新娘子的温柔乡中,别说是虚构出来的恐惧,只要明晃晃的刀没架到他醉生梦死的脖子上,他便大可以就此沉浸到世界灭亡。他彻底把与江十一剑拔弩张的争论抛之脑后,他甚至忘了这件事本身就是他先挑起来的,而善于遗忘的人总令人羡慕,尤其令江十一羡慕。 于是这样的重任最终就落到了江十一和陈泌身上,两人打过最狠的架,并因此获得了最高的默契。除此之外,人群中居然加进来了个毛遂自荐的人。 “十一爷,我可以加入吗?” 令高依旧摆着那幅介于不卑不亢与自命不凡之间的嘴脸,反正你在他身上永远没机会瞧到任何的低声下气,即使眼下他正在进行一个由下至上的请求。 而且这样的冒犯依旧是让人找不到证据。 这依然让江十一感到不爽,但是随着冒犯次数的递增,他不爽的程度正在递减,而随之就要成为习惯。 “你知道我们要去做什么吗?你就要加入。” “我想做事,我想立功,我不白吃粮食。” 这样的自告奋勇令江十一刮目相看,因为这起码坐实了他的不卑不亢。 “行。” 此行共带着一百人,算上临时加进来的令高与领头的江十一与陈泌,共计一百零三人。一百零三个人押送公羊贤人等不过八个人,可说绰绰有余,只是一贯谨慎的江十一向来都会把事情往最坏的情况想,所以他宁愿现在的绰绰有余也不要到时候的措手不及。 他知道公羊贤并不是省油的灯,即使到了如今这幅田地,依然不能有松懈,他一定要确保对公羊贤的死刑宣判最终万无一失才行。 而让江十一感到生气,生气到有点困惑的是,即使到了这时候,公羊贤还在煞有其事地说着去狼赳寨上的路线。江十一笃定这是他对自己死亡的一种拖延,这样的拖延酷似当年江十一被平乱军追着跑时的那种心态,那怕就那么一小会儿也想要活。 可问题是,当时的江十一最终成功了。 江十一不愿意承认他的内心中正在渐渐涌起一种不详的预感。 陈泌绝对不是一个合适的唠嗑对象,而行进中的百无聊赖让出口成章的令高成为了江十一的良好的解乏对象。 “你是哪里人?” “我是南方出生的,自小随父亲漂泊,父亲死后,我继续在漂泊,在关阴城待过一段时间,后来去了戌阳,在那里待了几年,之后就辗转了好多地方,最北去过金土南,伏寅城,衷宁也待过几个月......” 他具有条理清晰的脑筋,可当他在描述自己去过的地方时,却很是杂乱无章。在这经历的繁杂方面,他足以让江十一能够产生共鸣,致使江十一仿佛不在像见面之初那么讨厌他,只是江十一很困惑,如此的生活经历为何还是没能磨平他的棱角。 江十一只能猜测那是由于他肚子里的墨水,学识往往会让一个人产生对自己过分不切实际的评价。 “那你是哪儿读的书?” “我爹也是书生,所以我自小就会认字,后来又自己偷了一些书,也有从死人身上拿到的。但我身上带不了多少,所以我只能把它们全篇记下来。” 江十一看了看令高,希望从他脸上看到一丝狡黠的痕迹,因为江十一对此表示怀疑,可他看到的还是那幅不卑不亢又自命不凡的嘴脸,一点儿也没变色。 “你知道我们这一趟是要去干嘛吗?” “跟这些人有关系吧。”令高指了指不远处的公羊贤。 “他说他是狼赳的人。” “狼赳?” 令高转头又看了看公羊贤,独自沉吟了。 “你在想什么?” “来太阳台之前,我就对狼赳略有耳闻。” “谁都是略有耳闻,你知道什么?” “我听说,那就是个半大孩子。” “半大孩子?” “是啊,很难想象这么个朝廷的心腹大患竟是个如此年轻的小子。” “这是谣言吧。” “很有可能,见过他的很少有能活下来的,听说是个极度残暴的人。” “那人就是见过他并且活下来的人。” 江十一戏谑地说道,他依然不相信公羊贤的话。可令高并未理解他的戏谑,他当了真,所以他的脸上很罕见地出现了恐惧的痕迹,江十一则不想对一个属下再次解释此行的目的。 一行人在公羊贤的指引下走了很久,公羊贤依然在煞有其事地指路,江十一则冷眼旁观他那精湛的演技。 “你的真名到底是什么?” “周望。” 他的左眼还未恢复,脸上的伤已经化脓,曾经的风姿卓越已经变成伤痕累累,双手被捆在胸前,但即便如此,他在与江十一的对话中依然不落下风。 “真的?” “真的。” “你说你是狼赳的人,那你倒是跟我说说狼赳的样貌。” “说出来你也不可能相信。” “你就说呗,没口水我可以赏点水给你喝。” “人高马大,但,就是个半大孩子。” 江十一心中一惊,他说的内容居然与令高说的不谋而合,但他很快便认定那只能说明公羊贤确实是做足了功课。 “胡说八道。”江十一在冷笑,他打算开始用话术来打击公羊贤的信心。 “我就说你不会信的。” “你以为我真不认识狼赳?” “你要是认识狼赳,就会认识我。” “你当你是谁啊?” 公羊贤笑了笑,然后中断了解释。江十一则愈加认定他正在说谎,因为一个手里揣着事实的人,并不需要解释这么多,这让他心理踏实了许多。 这样的踏实让他得意地对公羊贤发狠话: “我倒要看看你还有多少把戏,找到狼赳还要多久?” “明天。” “如果明天没找到呢?” “那你自己知道该怎么做。” 公羊贤的镇定表演几乎没有任何痕迹,仿佛一切真的都是事实。江十一不得不在心里对这个老狐狸表示由衷的佩服,他开始觉得自己被如此高明的骗术骗了完全不冤。 很快,经过一天一夜的跋涉,时间终于来到了公羊贤口中的明天,他们来到了一个茂密的林子里,江十一心里的石头也开始一点点缓缓放下,他的脚步甚至开始轻快了起来,他转头看着公羊贤,仿佛已经在他脸上看到了恐慌。 可是并没有,公羊贤的表演依旧是天衣无缝。 “还没到吗? 江十一已经轻松到开始摆弄手中的匕首了,一旁的陈泌也难得的把眼睛瞧向公羊贤,看来这确实是个骗子,他把这么多人骗到这么远的地方只为自己能够多活一会儿,着实是该死。 “快了。” 公羊贤的脸上依旧毫无波澜。 “你就别装了行不行?” 江十一索性停下脚步,后面的大队人马也都跟着自己的领袖停下脚步,所有人都直勾勾地盯着前面的江十一与公羊贤,这是一桩好戏。 江十一已经失去耐心了,而现在的他也无需有耐心了,新仇加旧恨,这次他真的会把眼前这个该死的骗子千刀万剐。而且此时的他并没有丝毫的愤怒,因为他的内心不再有恐惧,这才是真正的强者姿态,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身份终于确定反转了。 “你一定会后悔的。” 公羊贤已经意识到了形势的不对,他知道自己那虚虚实实的恐吓已经到了期限,所有身后的这一百多人都跟江十一一样认定了他的骗子身份,而如今他的罪孽又加了一条,就是骗他们走了这么长的路。 但他笑了。 疯狂的笑容正在撕扯他脸上的伤痕,让他的笑容看起来更加疯狂,嘶哑的笑声从他嘴里阵阵发出,令人不寒而栗。 “你笑什么?” 江十一狠狠地踹了一脚把这个疯狂的男人踹翻在地。 “没错。我一直在骗你。什么公羊贤,什么周望,什么我是狼赳的人,确实全是骗你的。但是从昨天到今天我却说了真话,这里,确实是狼赳的领地。” 他的笑声愈发恐怖,在茂密的树林里回荡着。 “你!” 公羊贤抬起被捆住的双手指着江十一的鼻子,又指着江十一身后的一百多人,恶狠狠的吼道: “还有你们!” “全都来为我陪葬吧!” 江十一中计了,他还是远远低估了眼前这个骗子的恶,他蛮以为这只是个为了生存不折手段的人,没想到他的恶毒居然能到这个地步。江十一满腔愤怒地握紧了匕首,要给这个恶毒的骗子以致命一击。 这时。 一群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不远的地方,为首的是一个拿着弓箭的男人。 江十一望向那个男人,惊得下巴差点掉下来。 “哑......哑巴?” 第十六章 故人 看到了哑巴,江十一便知道了公羊贤的最后一句话并没有说错,他们确实来到了狼赳的领地。 眼前的哑巴除了哑巴,已经完全变了个人。 他不再衣衫褴褛,他不再骨瘦如柴,他不再眉来眼去,这让他一眼看上去并不像个哑巴,因为他已经没有了普通哑巴该有的强烈表达欲,他无需主动表达,身后有一大群等着看着他脸色行事的手下,而他更需要的反而是喜怒不形于色。 所以此时江十一在哑巴的脸上看不出任何风吹草动,故人相见该有的惊喜并没有出现,如果那时不过几个时辰的匆忙相处足以让他们成为故人的话。所以,江十一也被迫压抑住内心那一丢丢的期盼,跟着对面的哑巴一样保持沉默。 江十一甚至都不知道哑巴的名字,或许根本没人知道,或许从来都没有。 身边的陈泌与令高并不知道这两人的渊源,他们一同看向江十一,等着从他嘴里蹦出几个字来应对这样的场面。 “这确实是狼赳的领地。” 江十一不能解释太多,他只能把结论直接呈送出来。他知道了,狼赳真的是个半大孩子,那个半大孩子真的很残暴,而他的强大实力也并非谣传,除了对面的哑巴,他其实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还要早地见过狼赳本人。 脑海中浮现出那个美丽而残暴的身影,江十一终于回想起了曾经被狼赳支配的恐惧。 “你们胆子好大!” 一个粗重的嗓音突然在林中响起,江十一愣了一下,有一瞬间他以为哑巴开口说话了,然而当他看向哑巴时,发现哑巴在望江十一身后看去。于是,江十一也跟着看向身后,一直看到整个队伍的后方。 一个粗犷无比的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他们来的路径上,而那个男人的身后则密密麻麻站着手持武器的人,这么大规模的人群就像从天而降一样突然从他们身后冒出来,江十一惊出一身冷汗。 如果说在面对哑巴的时候,江十一分不清其是敌是友属于情有可原,但是当看到身后的这个提着刀的粗犷男人时,就基本可以确定来者不善。 这明显是一个长期处于得意的人,因为他那布满胡须和皱纹的脸看起来经常大笑,但那样的笑绝不是属于善意,所以远远的他就能让江十一迎面闻到一股跋扈的气味。他的得意源于他强壮的体魄,这能让他在这样的世道里持续地享有强者的特权。 “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他得意,他笑着,且并非在等待回答,而仅仅是宣泄张扬跋扈。 更让江十一感到绝望的是,左右两边树丛里纷纷浮现出密密麻麻的、各种各样的人影,而这些人影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杀气。前后左右都是人,这样的架势已经宣告了这些人的敌意,尽管他们其中夹杂着一个不知是敌是友的沙子,却依然无法对该场景有任何其他额外的注解。 在他们专心致志地用实际行动解密着公羊贤谎话的某一个时刻,他们已经被这些敌人发现,并悄无声息地包围了。公羊贤带领着江十一们进入了狼赳的口袋,而他本人对此毫不知情,因为即使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迎接死亡的他,现在仍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恐惧。 这让江十一感到些许沮丧,他本以为公羊贤是个很有骨气的汉子,可现在他才知道,公羊贤的硬骨头只是因为施暴者是江十一。 江十一一心只想戳穿公羊贤的谎言,所以队伍一开始就只是被用于押送与审判,他并没有想过这个队伍会有要用于作战的时候,所以斥候是没有的,兵器是不够的,战斗力是低下的。 “怎么办?” 终于有人问出了这一百零三人心中的疑问,令高的不卑不亢已经打了折扣,他清晰的思维也打了折扣,因为面对如今的情景再怎么清晰的思维也无济于事,六神无主、全无主见的他们,当下让他们就地吃屎也未必不可。 “谈。” 江十一在面对危险时的冷静,配得上他这个领袖的身份,装神弄鬼从来都是他最拿手的活儿。他拍了拍已经陈泌已经拔出佩刀的手,用一个不容易发现的眼色化解了陈泌的剑拔弩张,然后提高声线,用很和气的商人口吻吆喝道: “哟!那个啥,我们迷路了,我们是要去龄郢的商队,您看,这里八个货要卖呢!” “哦!这样啊!” 粗犷的男人其实更像是吆喝的商人,因为他们同样都需要不断带着笑意,而无论这样的笑意是否是不怀好意。 “是这样!”江十一继续一团和气地吆喝着,假如现在他面前放着一些烧饼,那他与路边的小贩毫无区别。“爷您可否高抬贵手,让我们过去,您放心,我怎么能不明白规矩呢?早就准备好来孝敬您嘞!” “哦!这样啊!” 一模一样的应和,活像是这林中的回音,这是对方的调戏,而江十一从这样的调戏中听出了杀气。 “是这样!大家出来混的,也都不容易,是吧!我先代表我这些小的们给爷爷磕个头!” 江十一缓缓地往前走,往哑巴那个方向走去。 “你,想干什么啊?” 后面那位爷依然在吆喝,但即使没往后瞧他的脸,江十一也能明显感受出来他言语中的笑意越来越虚假。 “我这不是,要找个近一点的地方磕头嘛!我还得,拿东西孝敬二位爷呢!” “哦!” 笑意消失了。 “这样啊!” 一股寒意瞬间笼罩着这片树林,冷不丁一阵狂风呼啸而过,惊起了林中鸟雀。 江十一在那一瞬间转头向陈泌使了个眼色,几乎在陈泌领会其意并把鞘中的刀拔出来的同一瞬间。 “给老子杀光他们!” 身后爆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号令,这瞬间点燃了林中全部的杀气,几百条刀刃在那一瞬间割裂空气,四面八方的敌人疯狂地冲向了眼前的猎物。 “走啊!” 江十一揪了一把想要回身杀敌的陈泌,然后义无反顾的落荒而逃,而哑巴那个方向的迟疑大概是唯一的逃生机会,江十一只希望哑巴还能念着自己与他的那几个时辰的交情,哪怕是因此多一点迟疑。 混乱中,喊杀声,刀刃撕碎肉体的声音,哀嚎声,呼救声,怒骂声混在一起震耳欲聋,而江十一什么都听不到,奔跑中他所有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哑巴身上,看着他举起手中的弓箭,然后面无表情的瞄准自己的头颅。 某一时刻,江十一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呼吸声与心跳声在耳边萦绕。 哑巴手中的箭脱弦而出,呼啸地刺穿空气朝江十一的头颅射来,江十一闭上眼睛迎接死亡。 “咻!” 呼啸过的箭擦伤了江十一的耳朵。 当他再睁开眼睛时,不由自主狂奔的双腿已经把他送到离哑巴很近的地方,近到能让他看到哑巴眼睛里的犹豫。 犹豫中哑巴仍然射出了第二箭,再次射偏了。 人高马大的陈泌迎来了他自加强以来第一次真刀真枪的实战,这是他人生第一次感觉到人类的躯体在他的力量面前居然也可以如此脆弱不堪,杀到他跟前的敌人跟纸糊的一样一刀就能砍倒。江十一也拔出利刃保护陈泌的视线未能照顾到的死角,令高则躲在他俩中间抱头鼠窜,余下的人他们再也管不了了,只是拼命地朝前方厮杀突破。 他们从哑巴身边杀出一条血路,甚至某一瞬间江十一与哑巴插肩而过,两人很默契地回头看了一眼彼此,江十一的眼中满是感激,因为哑巴不会有失手的时候,而他在江十一身上接连失手了两次。 哑巴不会说话,却已经说明了一切。 陈泌的战斗力令江十一眼前一亮,此时的他仿佛是一尊天生的战斗机器,在敌人群中大杀四方,直到那些敌人终于懂得了对这尊杀神避而远之时,前方总算让出了一条看得到头的血路。 挑软柿子捏,是所有底层士兵的共性,而陈泌这样的大杀器通常要由同样大杀器的领头去抗衡,而后面的那个领头相距太远,而前面的哑巴又不愿对故人赶尽杀绝。 这次,江十一赌对了。 所以他们得到了一丝逃出生天的机会。 这样的厮杀让人忘却了时间,双腿不受控制地只知道往前跑,直到江十一第一次回头时,身后的追兵被拉开距离。 前面是一个往下的山坡,坡道并不陡峭,只是足以让人看不清楚坡下的景色,而这便是一个可以大做文章的机会。 令高在坡顶把江十一拉住,然后一边挥着手一边往坡下的草木大声招呼: “快点!快上来!杀光他们!” 陈泌有些一根筋,他以为江十一还想反攻,回身便拉起战斗姿态又要大战一场。追兵们看不清坡下的光景,这样短暂的信息差在令高生动无比的表演下让他们认为山下还有千军万马,本就紧绷的神经突然被这么一撩拨,瞬间就失去了斗志,落荒而逃。 江十一恍然大悟,他气喘吁吁地对令高刮目相看,只留下陈泌一脸懵逼地望着远去的敌人。 虚假的伏兵吓退了真实的追兵,他们总算逃出生天。 第十七章 不对劲 令高让江十一已经或有间断地刮目相看了好多次,源源不断的惊喜一直在冲刷刮目相看这个词的释义,直到最后江十一只能承认是自己当初瞎了眼。 他终于能够理解为何命运多舛的令高能够一直保持着不卑不亢与自命不凡的姿态,同样命运多舛的江十一却连仅存的矫情都没能保住,因为令高真的有能够赖以生存的真才实学,而江十一却只有挨打与挨饿的本事。 若是抛开如今太阳王这个身份,江十一自认为不如这个自己曾经都瞧不起的穷酸书生,起码令高被卖去当奴隶的时候不至于沦落到狗都不如的地步。 更何况,他哪有蠢到像江十一那样被骗去当肉奴的地步,人家又不是陈泌。 赖于陈泌的勇武与令高的机智,以及哑巴的网开一面,三人这算是脱离了危险,好家伙,仔细一想江十一这个领袖居然全程毫无贡献,这让江十一梦回当年身为废物的时光。 不过好赖江十一从未失去过自知之明,所以实事求是便成了他唯一值得称道的优点,可以客观看待自己的人同样也可以客观看待他人。 江十一重新审视了令高之前提出的天下四分之说,脱离危险的归途仍然百无聊赖,而与陈泌攀谈无异于对牛弹琴,于是令高再次成了良好的解乏对象。 “你多大啦?” “二十二。” “结婚没?” “没那荣幸。” “我给你办一场?” 令高受宠若惊到莫名其妙地朝着江十一盯了一会儿,这样的关心活像是七大姑八大姨的花式催婚,又像是不适用于书生的低俗调侃。但他很快又回归那幅众所周知的嘴脸。 “没那荣幸。” “害羞啦?你该不会还是个孩子吧?” “孩、孩子?” 江十一猥琐地笑了,但这样的笑很快变成苦笑,因为他自己也是,这样的调侃更像是自嘲。令高不可能听不懂,在底层摸爬滚打那么多年了,这么点猥琐的意味还是能够秒懂的,但是自命不凡的他拒绝与之同流合污。 旁边的陈泌终于没忍住笑了出来,这半年他成长的不仅是肌肉,还有各式各样的社会常识。然后慢慢地,陈泌的笑也成了苦笑,因为他自己也是。 这场面像极了两个不要脸的大人在调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而且这样的调戏最后还以失败告终。 “我不是。” 令高回答得很是一本正经,以至于让原本的低俗话题变成某种学术讨论。 江十一与陈泌一同看了看令高那一本正经的脸色,他们企图从他的眼睛和嘴巴中找到一点开玩笑的意味,可是一点也找不到。他们也摸不清楚这个一本正经地答案面对的是低俗的话题还是学术讨论,但是仔细一想,这两边无论是哪边都是自讨没趣。 “我也不是。” 最后江十一只能跟着一本正经地自问自答,这是一次教科书级别的搬石头砸自己脚,江十一再一次对令高刮目相看,他变得又没那么喜欢这小子了。而陈泌动了动嘴唇本也想来一句,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弃了,他可没江十一那么猥琐。 于是此次聊天宣告无疾而终,江十一从此得到一个教训,就是宁愿被百无聊赖折磨死也不会再找令高这个臭小子闲聊,他根本就不是什么解乏对象,而是活脱脱一个话题终结者。 “听。” 这时,该话题终结者突然变得一脸严肃,尽管他这张脸也很少不严肃,但是这次他似乎听到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如临大敌般瞪大眼睛倾听着。 “听见了吗?” 他把声线压得很低,低到近乎耳语,仿佛生怕干扰了那个神秘声音。江十一也瞪大眼睛去倾听,他确实隐隐约约听到了一种很奇怪并且嘈杂的“哒哒”声,声音似乎不远,且在朝着这个方向赶来。 “这是?” 三人皱紧眉头,面面相觑。 “马蹄声?” 最终他们仿佛真的在彼此的脸上找到了正确答案,异口同声地喊出了正确答案。 “很多,太多了!” “朝这边来了。” 令高的脸上出现了罕见的慌张,他们并非没有听过马蹄声,只是那马蹄声的压迫感强烈到令人感到窒息,那是大到让三人感到陌生的一种恐怖规模。 “他们追上来了。” 江十一仍然在危险面前展现出领袖该有的冷静,他平静地对该声音进行了解释,脑子迅速脑补出了那个漂亮的半大孩子亲领骑兵倾巢出动的场面。 “快!找个地方躲起来。” 三个人四下奔走,慌不择路间江十一抬头看见头顶上一棵茂密的树木。 “上树上树!” “我不会爬树!”令高委屈巴巴地说道。 “你抱着陈泌上去!” 于是江十一像猴子一样迅速地往树上窜,而树下的陈泌则一脸茫然地抬头盯着已经在树上的江十一,等到江十一已经上了树并找好了位置俯身去瞧树下的陈泌时,却发现陈泌还在那里拖拖拉拉。 “陈泌!你还愣在那干嘛!不要命啦?” 陈泌手足无措,仿佛看着一根无从下口的骨头,他嗫嚅了半晌才憋出一很尖利的一声嗓音。 “我,我也不会!” 这是令高第一次听到陈泌的嗓音,如此雄壮的大汉,嗓音居然比叫骂的泼妇还要尖刻难听,他一直以为陈泌是个哑巴来着。 “你不会,你,” 江十一气不打一处来,情急之下只能对可怜巴巴的陈泌吼道: “今天你会也得会,不会也得会!给我学!给我马上学!” 马蹄声越来越接近了,大量的马蹄声混在一起化成一种浓重的轰隆声,这让本就手忙脚乱的陈泌更加慌张。一旁的令高看不下去了,他决定干脆现学现卖,然后无师自通地上了树。 最终还是没有学会爬树的陈泌听着那恐怖的轰隆声已经近到耳边,近到他甚至听到了马上的骑士吆喝的声音和紧促的马鞭声,来不及了,索性往旁边一处巨大的草丛里一钻,就此听天由命了。 尽管一开始就不敢低估骑兵的数量,但是当江十一亲眼看着树下一个个黑影呼啸而过时,依然被那恐怖的规模吓傻了,这样的呼啸持续了很久,久到树上的江十一需要去忘记时间的流逝。一直等到马蹄声渐渐远去,远到听不见了,江十一才能放心地爬下树。 “好多,追咱们仨需要出动这么多人吗?” “不像是冲着我们来的。” “陈泌!都走啦!起来。” 陈泌缓缓爬起身,他躲得破绽百出,一整个大屁股暴露在外面,他应该庆幸方才呼啸而过的追兵没有对草丛里这么一个显而易见的巨物产生兴趣。 江十一与令高都觉得似乎有哪儿不对劲,他俩直勾勾地盯着彼此的脸看,却对对方脸上的鼻子眼睛毫无兴趣,只是一同在捕捉那心中的不对劲。 “不对劲。” “追人有这么追的?” “不对劲。” “那起码有两三千骑兵。” “除了朝廷,谁还能有这样的实力拥有如此数目的马匹。” “不对劲。” “巧合吧,估计是。” “有这么巧?” 两人最终还是没搞清楚,而所有搞不清楚的问题都大可放心地归结于偶然,反正总算是又捡了一条命,此时应该要开心一番以示对该侥幸的尊重。陈泌朝天空拜了拜,口中念念有词,这样的九死一生让陈泌在草丛中撅屁股的时候突然就开了悟,变成了某宗教的虔诚教徒。 离太阳台还有一天一夜的行程,一路无话,身边一个话题终结者一个近似哑巴,想必江十一也再对聊天唠嗑提不起半点兴趣。他开始心疼那一百个死在林子里的兄弟们——江十一很确信他们已经全死了,并且有可能死得渣都不剩下一点。 说是兄弟,实际上都只是因为食物而造成的苟合,有粮食吃了他们认江十一是江太阳,没粮食吃了江太阳就是个屁,他们或许有忠诚,但那样的忠诚是对拥有粮食的江太阳,或者江太阴,或者江彩虹。 所以江十一甚至连他们的脸都认不全,更不用说能叫出名字,江十一的心疼本质上只是出于对财产损失的吝惜,而他在乎的只是一百这个数字。废物能形成的唯一价值是人多势众,江十一不能对他们有幼稚的感情,因为这会让江十一舍不得他们去送死,他是越来越能理解戴矮子的无情。 不过江十一也不是很心疼,因为只要有粮食就很快会有下一个一百人,流水的兄弟铁打的粮,事实上,太阳台上的五百多人并非是人口上限,而是粮食储备上限。 江十一又想起了公羊贤,想到了他的恶毒,虽然最后成功证明了他真是个实打实的骗子,但是自己却没能亲自手刃这个该死的骗子,这将是他此生最大的遗憾之一。像他那样的人,狼赳的手下一定不会留他性命,更何况他面皮白嫩,肯定要落个死无全尸。 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丝不对劲,江十一停下脚步,眉头紧锁,一股强烈的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他不得不去承认另一个非常可怕的可能性: “难...难不成,公羊贤没死?” 巨大的恐惧瞬间笼罩下来,江十一倒吸了一口冷气。 “完了。” 第十八章 鸠占鹊巢 以狼赳手下那些人的残暴,公羊贤能够活下来的可能性不大,但并不是完全没有。大的不敢说,就说在沧州这片大地上,单论装神弄鬼的艺术,江十一敢称第二,那公羊贤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聊胜于无的存活可能性在无与伦比的装神弄鬼艺术面前,完全有可能造成绝处逢生。而一旦公羊贤绝处逢生了,那就该轮到江十一要想办法绝处逢生了,尽管江十一这才刚刚绝处逢生完,沧州数一跟数二的装神弄鬼艺术家们余生的主旋律恐怕就只剩下你死我活了。 公羊贤能够不死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必须要拿出比肉用价值更高的利用价值,而这样的价值他有,却不在他身上,确切地说在他脑海里,那就是太阳台的位置。 可怕的是,这样的事情有可能已经发生,而更可怕的则正在发生,因为那群呼啸而过的骑兵既然没穿着朝廷的官服,又能有如此庞大规模的骑兵兵团,恐怕如今整个沧州独此一家,别无分店,那就是狼赳的兵团。 而骑兵团前进的方向,正是太阳台。 谁能想到这会儿此仨倒霉蛋突然要被迫与自己的追兵角色互换,三个人组成的追兵去追击前面两三千的骑兵,这样的自不量力近乎异想天开,就算他们仨真都能以一敌千,两条腿的人也绝不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畜生。 这已经不能叫绝处逢生,这应该叫逆天改命了,除非江十一就地羽化成仙,然后施法天降陨石,砸死前面那群不知道已经跑到哪儿了的龟孙。 然后江十一发现陈泌一路上都在神神叨叨地朝天空拜着某位天兵天将,他仿佛真的对羽化登仙与天降陨石抱有某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这并不怪他,他比谁都清楚太阳台被偷了是什么后果,有粮食的生活与没有粮食的生活他都切身体验过,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假若真如江十一的乌鸦嘴所说,那他将要再度与可怕的饥饿共舞。 陈泌的身上再度出现了曾经竹竿儿时期的天真与懦弱,即使他的体魄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江十一这才知道,他们自以为的成长不过是因为有了粮食吃饱了饭罢了,一旦没了粮食他们将被彻底打回原形。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江十一的猜测,不管这样的猜测多么贴近事实,毕竟也还不是事实,只要没亲眼目睹,那就仍还有无限的想象空间去侥幸。 他们仨就像是赶着路要去捉小三的绿帽子先生,他们带着恐慌,带着愤怒,带着侥幸,带着无奈急匆匆地往家里赶,他们恨不得再多长一条腿出来,可这样的捉奸之旅足足还有一天一夜的路程,等终于走回到了家恐怕人家都已经吃干抹净,提起裤子逃之夭夭,只留下一堆乱七八糟的床褥了吧。 这中间本该还有耻辱,可由于对方是强悍的狼赳,所以实际上实力过于悬殊的失败并没有办法造成什么耻辱,只有更加连绵不绝的无奈。 一天一夜的路程,他们只用了一天半夜,这已经触及到了两腿生物的极限,而依然对结果的发生没能有任何改变。只是江十一万万没想到,此次捉奸之旅最坏的打算本来是人家都已经吃干抹净,提起裤子逃之夭夭,只留下一堆乱七八糟的床褥了,结果人家只是吃干抹净,并没有打算逃之夭夭,而剩下的被褥乱不乱也不再归江十一管了。 鸠占鹊巢。 这仨倒霉的绿帽子先生被净身出户了,而且他们甚至连家门也不敢进,想看最后一眼,也只能躲着偷窥。 “宋癸呢?” 目睹此状的陈泌忘记了对语言的矜持,压得很低的尖锐嗓音更加难听。 亲眼见识过并体会过狼赳残暴的江十一太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他甚至都不忍心去细想宋癸的结局,那样的恐怖已经不是一个凶多吉少可以形容的了。可能更加悲惨的是宋癸的怀孕的大老婆与新婚的小老婆,孕妇和少女会成为他们爱不释手的玩具,而又不止是玩具。 江十一想起了里面另一个既是孕妇又是少女的牵挂,以及她腹中的孩子,江正。 那个痛恨江十一的女孩,最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呢,江十一只是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没有去想她,他正在拼命想着可恶的公羊贤,想着里面的粮食怎么办,想着自己有没有机会反攻,想着自己以后怎么办,思考得多么拼命,最后思绪缭乱着,缭乱到最后一片冷寂。 陈泌似乎在江十一脸上发现了什么,定睛瞧着。 令高也转过来,定睛瞧着江十一的脸。 “怎、怎么了?” 江十一拿手去自己脸上寻找他们盯着瞧的那样东西,然后他摸到了一道湿润又滚烫的痕迹。他慌忙去擦拭双眼,今天的风沙刮得让人睁不开眼,都刮出眼泪了...... 可是无论怎么揉,眼泪都在源源不断地汩汩流出,他没有哭,他只是眼睛坏了。 “今天风好大。” 江十一最后望了一眼太阳台,转身走了。 太阳王变成狼赳手下的某某硬汉,而江太阳这只妖孽被打回了原形,重新变回了一文不名的江十一。他以运气侥幸当上了太阳王,又以实力迅速葬送了这一切,就因为公羊贤的一句话,他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做了一系列蠢事。 如此愚蠢, 还领袖? 还太阳王? 还第十一条恶龙? 江十一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苦笑着自嘲,他自知他不配,好在他一开始就有这样的自知之明,所以如此突然的坎坷并没有造成他太大的心理创伤。 “那现在怎么办?” 都搞成这样了,陈泌与令高还敢让江十一拿主意呢,不能说关系多铁只能说心有多大。 “什么怎么办?” 江十一终于把眼睛揉干净了,红通通的就像刚哭过一样,他疲惫地望向陈泌与令高。 “你们难不成还当我是什么狗屁太阳王呢?” 陈泌欲言又止,他看向令高希望他能有话说,但令高的面无表情似乎正在对江十一的抱怨表示赞同,他这样自命不凡的人,一开始就连太阳王都没放眼里,更别说现在已经落魄了的江十一。 但令高愣了一会儿还是说了话: “咱这有三个人,该听谁的,不该听谁的,我也不知道。但是首先,我可以先肯定你们不会听我的,因为对你们来说我是外人。那问题就简单了,我,听你们的,你们俩自己看看要谁拿主意。” 读书人就是读书人,不仅思路清晰,表达更是清晰,他只是在毫无感情地说出正确而有用的话。 陈泌与江十一之间选一个,那结果不言自明,总不能让一个连讲话都费劲的人去拿主意吧,那还不如去抓阄。所以,尽管江十一拿的主意实在是烂,虽然他只会讲话但起码他会讲话,那就先凑合着用呗。 皮球又被踢到了江十一面前,他也很无奈,他一脸疲惫地摆摆手,说道: “得了得了,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吧。” 于是江十一的问题又从曾经的发展问题回到了现在的眼前的生存问题,而这次他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再遇到一个凭空消失的戴矮子,所以如法炮制的东山再起看来是没什么可能性了。 或者可以考虑像最开始那样加入一个流民团,最起码可以跟在后面捡个残羹剩饭什么的,不至于饿死。只是狼赳如此霸道,如今沧州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流民团也就两个选择,要么加入狼赳,要么不加入狼赳,然后得到江十一如此这般的下场。 可如果说要加入狼赳的流民团,首先倒不是说多大仇多大恨,血海深仇不共戴天什么的,江十一没那么在乎这个,能活到现在隔三差五吃个哑巴亏太正常,若是事事计较根本寸步难行。 可问题是在于,他都跟狼赳与狼赳手下结下梁子了,而且被人鸠占鹊巢又为了一口温饱屁颠屁颠地跑去投靠人家,这也太没出息了吧。 江十一自己没出息并且没志气他自己心知肚明,可这并不代表别人也可以知道,面子问题从来都是生存的刚需,而非只是争一口气。 思来想去,江十一还是没想到什么好主意,最后他决定问问令高的意见。 “你给出点主意吧!” 令高一脸平静,仿佛江十一问策于自己是理所当然的事,江十一也懒得再去理会这小子那点做作。 “天下有四分,可以先赌其第一分。” “你难道是想说,投靠高夷王?” “前途无量。” “那你也得找得到门路啊,我上哪儿去找什么高夷王?” “现在整个朝廷也就高夷王在平乱,所以只要找到了朝廷的人自然就有办法。” “我一个当山贼的,我上哪去认识什么朝廷的人?” 令高便不再回答,他一个当书生的,他也不知道上哪儿去认识什么朝廷的人,难不成还能这仨倒霉蛋去县衙击鼓鸣冤,这种行为对他们来说叫做,投案自首。 “我想起来一个人了。” 江十一神秘兮兮地说道。 第十九章 贾确 胥阳贾氏,离州富商家族,家风精进。 离州富商千千万,想进入仕途的不计其数,可最后真的能成功混进官场的也就岷阳戴氏、长逡朱氏、定邺温氏、胥阳贾氏这四家,倒不是因为他们是最富的,而是因为他们是最乖的。而权力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暴利的商品,所以他们很快也就成了最富的了。 两个政权的博弈本质上是两方世家大族的站队,所以北方对南方的战争则首先是对南方大家族的政治贿赂,而贾确身为此次大型政治贿赂的首要受益者,年纪轻轻便做到了一方郡守,可谓前途无量。 一面之缘,相谈甚欢,江十一与贾确的交情并不深,也不好说能否再次相谈甚欢,只是此时他别无选择,总不能去黄龙罗家找那位家仆龚信吧。再说了,此地到黄龙有两三天的行程,走到那儿他们都饿成仨肉干了。 如今的江十一可已经不是什么太阳王了,想必贾确当日慕名而来,所慕的名绝不会是一无所有的江十一,而是一山之主的江太阳。而如今已经一无所有的江十一只能盼着贾确还未得知太阳台的沦陷,不然,他们仨这一趟属于标准的投案自首。 他们找了个池塘好好打理了一番形象,尽可能弄得像原来的太阳王那般人模狗样,人还是原来那个人,也就一天之隔,真的就得变成装的,人生大起大落实在太刺激。 “待会儿,你们俩就站我后面,别多嘴。” 江十一环视陈泌与令高叮嘱着,当然主要还是令高,陈泌向来只怕会少嘴而不怕会多嘴。 令高没有回答,连点头的动作都仿佛带着点漫不经心,失去实力的江十一对各种有可能象征着蔑视的细节都相当敏感,令高一向不都是那幅嘴脸。 人家这才叫不卑不亢,就像猫一样,不管你还贫穷还是富有,健康还是疾病,它都瞧不起你。 衰弱正在导致江十一的多愁善感,但他没工夫管那么多,他要想办法拿到樗灵郡守的推荐信。 贾确对江十一的突然造访似乎并没有显得特别吃惊,毕竟人情社会讲究个礼尚往来,当日贾确上了山登门拜访,今日江十一下了山登门拜访,这不就是人情世故。只是,贾确当日上山可是带足了见面礼,这会儿江十一却两手空空,囊中羞涩。 贾确本来已经准备好了标准的收礼的客套话:人来了就好,还带什么礼物啊。 结果江十一真就是人来了而已,一时语塞。 “贾大人。” “哎哟,十一爷莅临寒舍,令寒舍蓬荜生辉,里面请,里面请。” 这并不是什么寒舍,江十一的到来也没办法令这地方蓬荜生辉,或许该说这是画蛇添足。会客厅很大,大到即使放满了坐席也能感受到它的空旷,席上瓜果酒菜应有尽有,猪蹄鸡腿跟不要钱似的往桌上摆,你很难想象这样的场景与外面饿殍遍野的惨状不过一墙之隔。 两个侍女往边上一站,贾确连忙把三位贵客请入席中,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当官的有钱人就更不一样。 桌上的美食吸引了他们仨好一会儿的目光,但是出于礼数,他们还是努力克制住了肚中的翻滚以及口中的横流。 一番精彩的客套与装神弄鬼,江十一终于从贾确口中等到了个“请”字,这一声发号施令差点把陈泌和令高激动坏了,他们尽可能不表现得那么狼吞虎咽与迫不及待,可江十一对他俩的演技并无信心,一脸嫌弃地看了看他们的捏揉做作,他们的矜持全是表演痕迹。 “山野村夫,贾大人见谅。” “诶,说笑了。” 然后自己再表演了一通教科书般的优雅与风度,耐心等待着贾确的敬酒,两人在眉来眼去地推诿间举杯小酌,江十一大叹一声“好酒!”,完成了该有的客气,最后才加入了不那么狼吞虎咽的队伍中。 酒过三巡,肉过了好几巡,终于才谈及了正事。 “贾大人,不瞒您说,这些天我又听到一些关于狼赳的风声了。” “哦?请赐教。” “我听说,这些人打仗从不带兵粮。” “那吃什么?” “人。” “嘶——” 贾确有些不适地动了动身子,隔着老远江十一都仿佛已经看到了他那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而且他们正在迅速壮大,我听说,附近这一带已经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江十一说得云淡风轻,心里却已经泪流满面,那何止是出现了他们的身影,鸠占鹊巢了都。 “怕是要祸害我樗灵郡的百姓。” “那可不,所以此程专门前来提醒贾大人,早作防范。” “那我要替樗灵的百姓,感谢十一爷了。” “只是贼军势大,而南方战事正酣,恐怕朝廷再没有余力出兵讨贼,如此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我听说,高夷王奉命讨贼。” “眼下贼众正盛,高夷王纵使有三头六臂,也终是独虎难胜群狼,三拳难敌四手啊。” “唉,就是苦了这沧州大地的百姓。” 贾确一脸的忧国忧民,却一点儿也不耽误手中的好酒好肉往嘴里塞。 “可恨!” 江十一突然往肚子里猛灌了一杯酒,手中还留着些力气把酒杯往案上一砸,发出响声,这是江十一正在表演的一桩引人注意的愤慨。 “十一爷有何忧心?”这成功地引起了贾确的注意。 “只恨百姓疾苦,恶贼肆虐,身为堂堂男儿,我却不能为朝廷效力,铲除恶贼,救黎民百姓于水火之间!” “十一爷高义!”贾确连忙放下酒杯,对江十一作了个揖,配合着江十一的演出,很难去分辨这其中有多少真情实意,只是富商出身的他对这样的商业互捧可谓手到擒来。 一个山贼大喊着救国救民,那可不就是一出戏嘛。 “可惜,我本草莽,不能有一个机会去报效朝廷。” “十一爷有这么一颗赤诚之心就已经是当世英雄啦。” “贾大人。”江十一突然起身作揖,说道。“我有一事相求,不知当讲不当讲。” “不敢当不敢当,十一爷但说无妨,只要是我能做到的,必定倾力而为。” “如果能有贾大人一封推荐信,我便可带着我的兄弟们,加入高夷王的平乱军,为朝廷效力!” “这......” 贾确语塞,他与江十一的来往不过就是想保一方平安,让他这个郡守不要太难做,可如今让他这个朝廷命官为一伙山贼作保,着实是兹事体大,难以定夺。 更何况,万一这其中有诈,岂不是引火上身。 “兹事体大,我只是一个郡守,没权定夺这么大的一个事,但我可以为十一爷您请示刺史大人,刺史大人必定会有感您十一爷的忠义无双,同意您报效朝廷的。” 还得请示?这一来一回三两个月就过去了,江十一哪等得了这么久。 “贼势汹汹,报效朝廷,一刻都不能等!贾大人,狼赳的贼军可随时会来光顾您这樗灵郡,到时候生灵涂炭,百姓遭殃,您忍心吗?” “十一爷所言极是,容在下再思虑几日。” “几日?”江十一算是看出来了贾确就是个不想惹事的主儿,他千方百计地在使缓兵之计。“贾大人只是不想跟我等山贼扯上关系吧?” “诶呀,十一爷这是什么话,在下仰慕您都来不及呢。” “我有一言。”酒足饭饱的令高在旁边听得不耐烦,最终还是开始要多嘴了,而讨厌他多嘴的江十一狠狠地瞪了他一言。可令高并不打算看江十一脸色,他站起身向贾确作揖说道。 “如今高夷王正苦于无兵可用,贾大人若是能在此时为平乱立此一个榜样,化贼为军,恐怕将是大功一件。况且所谓的贼,换个说法不就过去了,大家出来做官办事也没必要追究得那么清楚,只要事儿是个好事儿,那山贼您就可以说这是义士!” 贾确听完,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终于开始点了点头。江十一看了令高一眼,不行了,刮目相看已经在令高身上被用烂了,他恨不得当场给令高竖去一根大拇指。 “来人,拿笔来!” 贾确终于下定决心了,客席上三个酒足饭饱的家伙正在为得逞而暗暗庆祝。 这时,樗灵郡守的别驾闯进酒席,他看到客席的江十一,似乎有些吃惊,但并没有停止脚下的匆匆脚步,直奔正准备奋笔疾书的贾确。 “何事?” 别驾把嘴巴凑到贾确耳朵旁耳语了一番,贾确听着,面无表情地听着,点头,再点头。 这样的面无表情让江十一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此时他就像一个被老师请家长的小学生,只能用同样的面无表情来掩盖内心的五味杂陈。 耳语终于完毕,别驾与贾确都转头来面对着客席的仨倒霉蛋,从他们此时的表情中,江十一已经知道了一切,这个逼算是装不成了。 “怪不得你想要推荐信,原来是走投无路了。” “来人!” 第二十章 樗灵 三个走投无路的贼,撞上了正愁着年底冲业绩的官,于是两方一拍即合,演了一出自投罗网的好戏。有实力,在官儿那边就叫义士,就连推荐信犹豫一下也勉强能给;没实力,在官儿那边就叫业绩,再怎么豪言壮语忧国忧民也属于妖言惑众。 仨倒霉蛋被关进牢里等待发落,尽管绕了很大一圈,但无论如何江十一还是再次成功地把他们带进坑里了,哪怕江十一有那么一丁点失误,都至少能造成一两次意外。不过极致乐观并且乐观到近乎心理变态的江十一很快从倒霉的鸡蛋里挑了一根骨头,再怎么说,起码他们好好地饱餐一顿了。 也就那顿饱餐了,自那天起,他们就再也没机会吃饱过,一天就一顿稀的,粥里的米少得能数得清楚,并且就那几粒米还得三个人一起分,其中还有个大个子。这样的伙食只能让他们在将饿死而不饿死的边缘疯狂试探,甚至,反复横跳。 并且他们仨挤这么一间狭窄的牢房,狭窄到江十一伸个懒腰都能跟陈泌组成一个暧昧动作,尤其是陈泌的存在让空间更加狭小,吃喝拉撒都得紧凑着,毫无隐私可言。若隐若现的的的暧昧让他们在搞基而不搞基的边缘疯狂试探,甚至,反复横跳。 数日子成了令高与江十一在牢狱中最大的乐子,因为它能用最小的能量消耗体验最直观的人生变化,尽管那样的变化只是枯燥的数字,但只要还有变化,那就还有希望。 而陈泌对此无法有任何兴趣,肉越多的人越不能抗饿,现在的他就是翻个身都觉得困难,江十一每天都要把指头放到他鼻息下边做一下简单的例行检查,确保他还没断气。 他们不能再云淡风轻地讨论死亡,因为他们真的就正在面对死亡。 今日的太守府,又有新的贵客。 这是一位风姿卓越的贵客,锦衣华服,眉目疏朗,举止优雅,乍一看非常有贵族的派头,身边带着的随从也个个虎背熊腰,绝非凡品。 “贾大人。” “哎呦,今日公子莅临寒舍,令寒舍蓬荜生辉,里面请,里面请。” 不管是不是寒舍,该公子的到来确实是让这里蓬荜生辉,他挥了挥手,先奉上一份厚重的见面礼,贾确那套标准的客套话终于在今天派上用场。 “人来了就好,还带什么礼物啊。” “我等前来叨扰贾大人,一点心意,不成敬意。” 主客各自入席坐定,此公子对那满桌的山珍海味全无兴趣,喝酒也是举个盏聊表敬意,可他越是这样,贾确就越是觉得此公高不可攀,哪怕他如今位居一郡之守,在人家正牌的北方世家大族的公子哥面前,还是自惭形愧。 酒过一巡,贾确便不敢再多浪费人家的时间,忍不住问道。 “公子此行有何吩咐啊?” “哦,倒不是什么多重要的事,主要是一向听说贾大人为官清廉,文武双全,前来见识一下贾大人的风采。” “诶,公子见笑了。” “樗灵是个好地方啊。” 此公子朝着贾确笑了笑,无论贾确作何姿态回应,他就是笑,他还是笑,这样脸谱式的微笑让贾确无所适从,连他这个陪笑的都快把脸笑麻了。 “是啊,确实是个好地方啊。” “可惜啊,好地方是好地方,我却无福享受这里的风水。” “公子这说的是哪里话,这天大地大,您哪儿不能去,哪儿不能享受。” “哦?” “您要是真愿意赏这个脸,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您只要跟在下说,这樗灵郡的土地,您看中了哪一块,哪一块就是你的。” “诶,这岂不为难了贾大人。” “不为难,就公子一句话。” “真的?” “真的。” “那我可就不客气啦。” “不用跟在下客气。” 此公子缓缓地收敛了那脸谱式的微笑,直勾勾着盯着贾确的眼睛,手指往脚下指了指。 “我要这里。” 贾确的笑容跟着逐渐消失,等他反应过来来者不善时,公子身旁的汉子就已经飞身过去了。 “来人!” “来人......” “来......” “......” “啊啊啊啊,有刺客!!”侍女的尖叫声足足迟来了半晌,因为她们首先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傻了,可是此公子风度翩翩地对她们做了个嘘声的手势,举手投足间,气势汹汹。 “安静,我不喜欢吵闹。” “可得留着姑娘们,金贵得很呢。” 粗重的声音来自刚杀完贾确的壮汉,他站起身色眯眯地望着两位侍女,皱起满脸的皱纹肆无忌惮地笑着。 都尉终于闻声领兵而来,见到此情此景,他指着公子哥怒骂: “大胆狗贼,竟敢行刺太守,来人!给我杀!” “诶,别急。” 公子那脸谱式的笑容依旧没有任何波澜,他指了指都尉的身后。 太守府不知何时出现了大量乱民,他们有樵夫,有农夫,也有商贾,铁匠,各行各业,各种打扮,唯一的共同点是,他们的手中都有兵器。大量,并且正在迅速变得更大量的暴民正在源源不断涌入太守府,短短一会儿,暴民的数量已经可以把都尉的士兵们全部包围。 都尉愣住了,他不敢轻举妄动,而那边的一个猎户不喜欢这样的对峙,他毫不犹豫地取出弓箭打破这样的僵持。 “咻!” 都尉应声倒地,一命呜呼。 猎户面无表情地看着地上的尸体,然后张弓搭箭,用那同样是看待死人的眼神盯着剩余的士兵们,一言不发,而威慑就此形成,余下的就是谈判了。 哑巴是无法进行谈判的。 哑巴的身后缓缓走上来一个身躯魁梧的农夫,他足比哑巴高了一个头,头上戴着的斗笠盖住了他的面容。农夫轻轻拍了拍哑巴的肩膀,说道: “干得不错。” 声音略显稚嫩,等他摘下斗笠时,你会发现他的脸蛋同样稚嫩,并且能看出他为了不那么稚嫩做了诸多努力,可是并不茂密的胡须总是在拆穿他的伪装。这张足以称为美丽的脸只要是长在个普通的女人身体上都可叹为沉鱼落雁,可偏偏它底下就非要连着一个如此魁梧的男人身体。 狼赳。 他来了。 “干得不错!” 狼赳径直地走着,途中指了指那个公子爷,他有个曾用名,叫公羊贤。公羊贤立马在狼赳面前跪得五体投地。 他没有停下脚步,他最终走到了贾确的尸体旁,歪着头瞧了瞧,然后取来尖刀割下那颗太守的脑袋。 “樗灵是我的了。” 狼赳把贾太守的头颅往那群吓得不敢动弹的士兵丢去,头颅滚了滚最后靠在一个士兵的鞋边,贾确那已经失去生机的双眼正好与之对视。 “你!就你了,把这颗头挂城门上去!” 士兵愣了愣,看了眼狼赳又不敢多看,磨蹭了一小会儿硬是说不出什么话来。 “墨迹!那个谁,大嗓门!宰了。” “得令!我的爷爷!” 得令的那位正是那个嗓门尤其粗重的汉子,大嗓门更像是一个贴切的形容词而非一个外号,他提来大刀干净利落地一刀下去,又是一个人头带着鲜血在地上滚。 这个人头滚到了另一个士兵鞋边,狼赳又指着那个士兵叫道: “你,就你!现在就去!” “是...是!” 终于还是有识相的人了,这个士兵提起太守的头颅就往外跑,跑进街道上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围观群众中,围观群众们的眼光很快被士兵手中的头颅吸引了注意,并很快认出了这个头颅的主人。 士兵埋头跑,无论围观群众在后面怎么追问他也不回头。 似乎并没有引起多大动静,但是识相的人,就此越来越多。 牢房里的仨倒霉蛋对外面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大事一无所知,他们只知道狱卒突然就跑了出去,说是什么太守遇刺了。 天塌下来都不关他们仨什么事,他们唯一担心的是,这是否会影响自己的下一顿牢饭。 “江十一。” “陈泌。” “令高。” 一个神秘的声音在牢房里某处响起,令高和江十一张望着寻找那个声音的来源,最终发现有一个樵夫打扮的男人不合时宜地出现在了他们的牢房前。 太守遇刺,这小子在这里干什么?这难不成还能是来劫狱的。江十一转头看了看令高和陈泌,看到的却都是跟自己一样莫名其妙的脸色,看来大家都不认识这个人。 现在就连陈泌都还不知道令高的名字了,而眼前这个谁都不认识的人,居然能把他们仨全认识了,而且还认识到能叫出真名的地步,就很离谱。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章武,是樗阴太守章彬之弟。” “为什么你会认识我们?” “我在兄长的书中看过你们的名字。” “那你兄长为什么会认识我们?” “我也不知道,你问他吧。我这一趟,只是受兄长之命带你们去樗阴。” 陈泌早就吓得不再躺尸了,三个人满脑子的莫名其面,面面相觑,但反正不管去哪儿都比这儿好。 “走!” 第二十一章 章彬 丑是有罪的。 而对面坐着的,是一个相貌丑陋而近乎猥琐的男人,幸亏他身上有那一身官服罩着,让他只是在无限接近猥琐而不至于真的猥琐。 他不仅丑,他还抠,这么大一屋子,他就点那么半截蜡烛,就这半截蜡烛还非得往自己脸前面搁,跟见鬼一样,还怕对面的仨倒霉蛋不知道这个太守长得很丑? 这样的丑陋,让人苦思冥想才能对他能形成唯一符合逻辑的夸赞:这是个充满智慧的男人。 “令高。” 被点到名的令高突然有点不知所措,倒也不是紧张,就是对面这位爷怎么感觉很久之前就认识自己一样,名字都叫得这么顺口,高高在上的太守大人如此赤裸裸地套近乎让他无所适从。 “是。” “孩子这一路过来不容易哦。” 他的口中突然蹦出令高的家乡话,胥岭的口音。这让令高更加瞠目结舌。 “呃,啊,一般。” “小孩子有志气,也算有才华,可是这世道不是说你有志气有才华就能行得通滴。” “未必。” 令高终于还是拿出了那幅介于不卑不亢与自命不凡之间的嘴脸,这样冒犯让江十一与陈泌为之侧目,这小子是对谁都不打算弯点腰,而你又找不到他冒犯的具体证据。 这惹得对面的章彬咯咯大笑。 “有意思。你说的那天下四分,自有其道理,可老朽不敢苟同哦。” “为何大人......” “为何我会知道是吧,你呀,别一有个什么想法就净往外说,这天下大势可不是你这样的小民能挂在嘴边的,小心招来官司。” “请大人赐教。” “天下,又何止那四分呢。” 章彬脸上的猥琐正在变得慈祥,他看令高的眼神里充满了饱经风霜的爱,他在微笑,笑着说道。 “这天下,是靠着那大大小小几十个世家大族撑起来的,可实际上,真正在拽着天下往哪个方向走的,是你这样的寒门士子哦。你们往四个地方去,那天下也就四分;你们往五个地方去,天下也就五分。” “那大人的意思是?” “自己去悟吧,相信你也能悟出个所以然出来。老朽也是寒门出身,老朽的老师李鲤李大人也是寒门出身。前朝不用而为当朝宣皇帝所用,江山便也就改姓了张。所以啊,沧海桑田,江山易主的脉络就在我们这样微不足道的人身上。” “多谢大人教诲。只是大人......” “我知道你想问为什么素未相识我却对你了如指掌,那不是你该知道的事,小孩子别问太多。” 章彬的慈祥仍在持续,持续到令高终于噤口不言,真就是埋头去领悟了,他才把目光转向下一个,然后慈祥的目光立刻变回了猥琐。 章彬猥琐地盯着江十一看,仿佛在江十一身上发现了并不存在的姿色,这人该不会是有什么龙阳之好吧。 “江十一。” 令人称奇的是,他的口音又变成了江十一的老家黑山踵的方言。 “是。” 两个人的猥琐正在针锋相对,江十一并没有像令高一样感到无所适从,他甚至有一种亲切感。 “恨狼赳吗?” “不恨,我凭什么?咱能恨得上人家嘛,咱也得有那本事啊。” “你真这么没出息?” “众所周知了这都,没办法,我要活,要出息就没法活。” “你不老实。” “众所周知了这都,没办法,我要活,老实人不配活着。” “实事求是是你仅有的优点,我真没搞懂为什么你成了太阳王,为什么他们会听你的。” “我也不想,我也没办法,这不是连太阳王也被我搞没了嘛。” “猥琐。” 江十一正在被另一个猥琐的人骂猥琐,这显得他的猥琐超凡脱俗,在这场猥琐的对阵中,思想上的猥琐最终击败了相貌上的猥琐。 “大人教训得是。” 也不知道是被江十一气的还是被江十一逗的,章彬忍不住笑出声了,可江十一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方才的对话有那么好笑。 “如今狼赳的真实实力,比你们看到的还要强得多。樗岭、峒茫山、覆道山,全被他暗地里控制住了,樗灵是他拿下的第一个城池,此举是在向朝廷宣战,若没有对抗朝廷的十足把握,他不会这么干的。” “胆子有这么大嘛?” “你有见过狼赳吗?” “有幸目睹过一次。” “美吗?” “美,太美了。” 这俩猥琐男此时像是在讨论一个美女,这让场面一度要变得更猥琐,好在最终他们还是意识到了是在谈论一个魁梧的男人。 “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美吗?” “不知道。” “因为他是杂种。” “诶,大人,我知道他坏,但不带这么骂人的是吧。” “真是杂种。” “啥意思呢?” “知道白奴吗?” “白奴?” 江十一回忆起了曾经在龄郢当肉奴的时候,那个巨大而美丽的人形生物,以及它的恐怖与忧郁。 “我知道,还有幸见过一面。” “狼赳就是那种玩意儿跟人生的。” “啊???” 江十一听完惊得瞠目结舌,下巴差点没掉到地上。陈泌与令高没有办法理解这样夸张的惊诧,因为他们并没有像江十一那样曾经亲眼目睹过白奴的英姿,所以白奴与人类的结合到底有多离谱他们也体会不到。 “就罗仲午那帮人干的。” “怪不得那么凶猛。” “白奴在中原是没有办法活很久的,所以最后他们想出了这个办法。” “真缺德。” “狼赳也是个苦命的娃哦,大家都不容易。” 章彬脸上再次浮现出了那种足以掩盖猥琐的爱与慈祥,他眯着眼盯着摇曳的烛火看,思索着,最后叹了口气。 “为什么您会认识我们?” 江十一还是忍不住想弄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章彬并没有中断脸上的慈祥,也没有看向江十一,只是漫不经心地回答着。 “岂不听坊间有闻,樗阴太守章彬手下有一群无面人,为他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是真的?” “真假有那么重要吗? 最终章彬意味深长地望了江十一一眼,结束了此次会话。 然后章彬把慈祥的眼神转移到了陈泌身上,毫无感情地盯着他看了半晌。 “咱就别唠了。” 尽管陈泌对开口说话并不期待,但是这样的区别对待依然让他感到失落,唯独他没有得到章彬慈祥的眼神,这是否有什么其他特殊意味,难不成自己不配。 “去洪京将军那儿吧,好赖混口饭吃。”章彬说道。 “洪京?” “高夷王的幕僚。就你们这身份,见高夷王是不可能的,洪京将军的话,老朽倒是还可以引荐一下。” “为什么高夷王还可以私自拥有幕僚?”令高发问。 “就你爱琢磨,这事儿你就别琢磨了,朝廷的水远比你想象的要深得多。” “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么好?”江十一发问。 “这事儿你也别瞎琢磨了,老朽就是想做做好事,发发善心。” “大人的大恩大德,小的们没齿难忘,若是日后能有机会必当报答。” “客房准备好了,老朽连夜写好推荐信,明天你们就启程到甫州献正郡。” 章彬章太守,这大概能是至今为止江十一遇到的最好的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或许是因为他们之间的萍水相逢实在太短,短到都没能有机会发现这个人的坏处。 当然,除了丑。 章彬的太守府没有侍女,侍男倒是不少,再加上自始至终也没见他有妻室,这让关于他是否有龙阳之好的讨论变得更加细思恐极,再结合那满脸的猥琐与莫名其妙的爱与慈祥,反正当天晚上他们堆在一张床上就没能好好睡一觉。 除了陈泌,因为他未尝得到章彬那爱与慈祥的眼神。 江十一与令高都是热爱琢磨的人,他们都拥有一颗容易想太多的脑袋,区别是江十一又贱又猥琐,令高则总是有着那不知道谁给他的满腔自信,共同点是他们都容易失眠。 章彬像一团巨大的迷雾笼罩在他们头上,这男的知道的也太多了吧,该他知道的不该他知道的他全知道。还有就那么一张嘴居然能蹦出那么多地方的方言,连胥岭那么远的地方话他都能讲。朝廷的事儿他似乎也懂得非常深,连前朝与当朝的种种内幕都能信手拈来。最不可思议的是,他连白奴这种异族的怪物与狼赳的出身都能知道。 最终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或许所谓的无面人真的存在,不然章彬的弟弟怎么可能做到刚好在樗灵被占领的同一时刻救下他们仨人呢。 毕竟他们仨小民所能看到的只是这个世界很小的一面,甚至北方于两年前改了个朝换了个代,天下都换了个姓了,好像跟他们也关系不大。这天下姓什么不重要,对底层人民来说,吃饱饭并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人们从来都只是在体验命运已经写好的剧本罢了,什么也改变不了,只能埋着头去体验。 无论好坏。 第二十二章 戴夫 正道三年,四月,南朝名将孙重威奇袭汤国主力羊嗣,斩首万余,羊嗣退守葵金。南方战事吃紧,大有被反扑之势,战争自此进入长久的焦灼状态。而此时沧州的樗戌之地正在爆发狼赳叛乱,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樗灵、籍壅、祜郡、黄龙四郡相继陷落,贼势凶猛,而北方朝廷却无暇顾及。 最终在四月中旬,朝廷封高夷王张敬为沧州牧持节都督樗、越、戌等地诸军事,讨伐狼赳之乱。 高夷王终于取回了完整兵权的最后一块拼图——募兵权。 他为了这一刻等了很久,而在此之前他也并非完全老实,早在几个月前他就让自己的幕僚洪京暗地里在献正郡招纳各种有才能的义士,做足了准备。 江十一、陈泌、令高就在其中,尽管他们仨并不能算是有才能,但他们有樗阴太守章彬的推荐信,章老大爷的面子不仅挽救了他们仨的平平无奇,而且还能给他们一官半职。 来到了新的地方混,那自然得有新气象,只是江十一万万没想到想到,好歹自己也曾是大名鼎鼎的太阳王,结果到了这儿三个人评官职座次直接就来了个大反转,陈泌因为人高马大成了百夫长,令高因为识字颇多成为了什长,江十一则一无是处就勉强做个伍长。 江十一并不存在的尊严再次受到伤害。 好赖也有个官做嘛,芝麻大的官儿不也是官,但江十一很快就发现,同一批加入的那些人无论高矮胖瘦都有官做,因为实在是太缺人手,这些芝麻官在待遇上与普通士兵并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个不顶用的名头罢了。并且,他们这些芝麻官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光杆司令,大家都只是负责管好自己,手下一个兵也没有。 直到高夷王的募兵权下来,这些芝麻官总算是有机会去管别人,而具体管多少人,还是得自己努努力,所以他们得到了另一个身份:募兵吏。 战事紧急,高夷王没空去讲究那些所谓的军队建制规矩,他只要一个字,那就是快,只要能招到足够的兵,越快越好。 所以实际上,他们这些芝麻官具有很高的自由度,而高夷王手中有粮,他也不怕芝麻官们跑哪儿去,粮食就像是栓狗头的绳子。 于是,江十一、陈泌、令高在献正郡城门下,三张老脸往那儿一摆,官服往身上一穿,募兵令往那儿一贴,人往那儿一坐,就跟街边小贩一样就开始吆喝了。 这事儿江十一很熟,去年在戴矮子手下的时候就干过类似的事儿,所以这个过程可谓是轻车熟路。 来了个汉子,江十一脸都没抬,直问: “姓名。” “伍泰。” “籍贯。” “荡川。” “记。下一个。” 令高拿着笔在旁边记着。 又上来个汉子,江十一嫌弃地看了一眼,这男的瘦的跟当年的陈泌差不多。 “姓名。” “钱阿蒙。” “籍贯。” “戌南。” “记,下一个。” 又上来个汉子,一个黑的跟鬼一样的男的,眯着眼正盯着江十一看。 “你看什么?” “咱眼睛不好。” “不录。” “别啊,长官。饿死啦。” “姓名。” “冯老黑。” “籍贯。” “赵郡。” “记。下一个。” 又上来个汉子,江十一头也不抬,埋着脸就问: “姓名。” “戴夫。” “籍贯。” “金土南。” “记。下一个。” 这时,江十一在桌边瞥见一颗硕大的头颅,着实吓了一大跳,他指着这颗头颅叫道。 “干嘛呢!站起来说话!” “站着呢。” “你......” 定睛一看,江十一这才发现那是一个矮得近乎残废的男人,再仔细看了一眼这张脸,突觉尤其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旁边的陈泌眼睛都看直了,直勾勾盯着眼前这个矮小的汉子。 这时,陈泌站起身,高大的身体在矮子面前耸立,矮子需要把脑袋抬得很高才能与陈泌形成对视,夸张的矮对上夸张的高,这样的画面似曾相识,很快就唤起了尘封在江十一脑海里很久的那段记忆。 戴矮子。 真是冤家路窄,熟人相见,分外眼红,四只眼睛瞪着两只眼睛,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陈泌!给我打死这个龟孙!” 陈泌得令,沙包大的拳头举起来就要往戴矮子头上砸,令高提着笔在旁边对这突如其来的暴力场面一脸懵逼。 “啪。” “啪。” 戴矮子一脚踹中了陈泌胯下的不可描述,陈泌疼得跪在地上,然后被戴矮子的耳光左右两个横扫,蜷在地上起不来了。 “干嘛?” 又是这似曾相识的画面,即使如今的陈泌已经不再是那时的那根竹竿儿,面对戴矮子依旧是一模一样的结果。 “干嘛?” 戴矮子继续发问,他并不咄咄逼人,而江十一却已经瑟瑟发抖。 “啪。” “啪。” 左右两个耳光招呼在江十一脸上,又是那该死的似曾相识,火辣辣的疼让江十一终于回忆起了曾经被戴矮子支配的恐惧。 “没事。” “记!下一个!” 江十一满脸生无可恋,几乎是带着哭腔怒吼。 整个这一天,江十一与陈泌在旁边郁郁寡欢,仿佛家里刚死了人一样,最后连吆喝也没心情了,不明所以的令高只好把吆喝跟记录一肩挑,一个人默默地募完今天的兵。 到了傍晚清点人数,今日所获颇丰,募得六十六人,可说是一份优秀而吉利的答卷。可江十一和陈泌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他们走在前面把这些人领进兵营,一点儿也不想回头看看今日的成果,因为那堆成果里面有一颗他们很恨却全然无可奈何的老鼠屎。 “命运很有趣不是吗?” 矮子在他们俩身后跟得很紧,而且相当之得意,江十一不必回头就能看到他脸上那熟悉的眼神,那是一种狗对屎的挑剔,而屎的形状依旧在影响狗的食欲。 识时务者为俊杰,江十一不是俊杰,而识时务依旧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反正身后这个矮子,打也打不过,说也说不过,一口闷气也只能往肚子里吞,没办法,谁叫人家那么能打呢?那就唠唠吧,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躲着也不是办法。 “你怎么会来这里?” 江十一并不关心地发问。 “没办法,混口饭吃。” “戴爷您何至于落到此田地啊。” “我得报仇。” “谁还能有本事成您的仇家。” “有,说来惭愧,就一个半大孩子。” “狼赳?” 江十一终于转身瞧着戴矮子,同仇敌忾造就了两个冤家为数不多的默契。 “你认识?” “谁不认识。” 江十一苦笑着,面对着眼前的苦,脑子里想着的是另一个更大的苦。 “你也混得不错,这都当上官了,你也不像是能买得起官的人。” “托您的福,我在太阳台待过一段时间。” “哦,就那个什么十一条恶龙的太阳王?” “诶,差不多吧,就那样。” 江十一并不愿意承认自己就是太阳王,那在戴矮子面前形成不了任何优越感,只会让这个死矮子往死里嘲讽。而旁边的令高冷不丁来了一句。 “他就是太阳王。” “啊?” “就是他,他就是曾经的太阳王。”令高指了指江十一再次强调着。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戴矮子破口大笑,江十一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真的假的?你就是那个什么第十一条恶龙太阳王?” 戴矮子搭上江十一的肩膀把嘴巴堵在江十一耳朵旁,生怕对方感受不到自己全部的嘲讽,江十一连头也不想回,如果他打得过戴矮子,早就把这个可恶的冤家千刀万剐、大卸八块了。令高还是不明所以,他只是觉得有趣,在旁边跟着笑。 “这不是托您的福嘛。” “你是不是想笑死我。” 也是,笑死这个龟孙大概是唯一能形成威胁的办法,江十一正在心里默默诅咒他现在就地笑死,立刻,马上。 这时,身后一个弱弱的声音幽幽地传进正在自闭的江十一耳中。 “长官,饿死啦,有吃的没?” 那个黑得跟鬼一样的男人正眯着眼睛盯着江十一发问,这是为数不多的能够被江十一打败的人,而江十一正憋着一肚子火没地方发泄,于是他便成了撞在枪口上的出气筒。 “饿什么饿!吃什么吃!饿死你算了!” 江十一提起巴掌上去就是俩耳光,这恐怕是该军队自组建以来第一次发生霸凌事件,权当做是杀鸡儆猴吧。 冯老黑委屈巴巴地捂着脸,口中还不忘喃喃自语: “哦……知道了嘛…还打人做甚么。” 陈泌走在最前面,高大的身姿竖在那儿像一杆旗,他全程一言不发,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时刻,他再次自作多情地与戴矮子结下梁子。他以为自己已经变强,而戴矮子摧毁了他用了半年的锻炼才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自信。 而如今戴矮子回来了,他再次回想起了曾经身为竹杆儿的尊严扫地。 第二十三章 募兵 江十一十分笃定,戴矮子就是一只百年难得一见的妖孽,尽管江十一并未活得百年,但依然对此越发深信不疑。很难再有这么矮的男人,就算有这么矮,也不可能这么能打,就算有这么能打,也不可能这么能煽动人心,就算有这么能煽动人心,也不可能如此狡猾。 能把这身近乎残废的躯体练成如今这般无敌,这本身就是一个只有妖孽才敢去想的事,更何况这个妖孽他还做到了,简直是妖孽中的妖孽。你不能去要求一只妖孽能有什么可靠的品德,品德一向是妖孽的份外事,但你不得不说,这是个相当有能力的妖孽。 或许应该说,那是一种法力。 当江十一还在为昨日的募得的六十六人感到沾沾自喜时,戴矮子的一大盆冷水就朝着他头上猛地浇了上来。明明戴矮子就是个刚刚入伍的普通底层士兵,这会儿毫不客气地骑到江十一头上指点江山,好歹他们仨最大的官也是个百夫长,官大一级压死人,奈何戴矮子并不是人,而是个妖孽。 人类的规则对戴矮子并不适用,此时他正指着自己的直属长官江十一的鼻子嫌弃着。 “一天你就募得那么几个破铜烂铁?你还有脸了?” “我没脸……” 江十一憋屈得想揭竿而起,可是他又打不过人家,就算戴矮子真想僭越管事儿,那也应该去找陈泌那倒霉蛋,这里属他官最大,怎么总是光逮着江十一这个小小的伍长拼命埋汰。 “狼赳现在都快把整个樗地吃掉了!就你这个乌龟速度,等募够人,人家都干到甫州来了!” “那有什么办法嘛,那么多人那么多郡同时在招,总能招够数。” “屁!人就那么多,别人多一个,你就得少一个!手脚慢了就得捡人家吃剩的!” “反正我们就是来混口饭吃,吃剩的就吃剩的嘛,能有饭吃就好……” “瞧你这怂样!瞧你这点志气!” 戴矮子抬起巴掌就要朝江十一脸上盖,江十一条件反射式地拿手去挡,可巴掌并没有真的盖下来,江十一虚惊一场。 “那您说怎么办嘛。” “不记得我以前怎么教你的了?” “您是说?” “把人放出去啊,一个拉十个,十个拉一百个,你这六十六个人今天就能拉几百个,明天后天,上万的建制这不就有了嘛!” “这献正郡也没有那么多人头可以拉啊?” “谁让你光在献正拉人头啊?” “可我们就只能在献正郡啊。” “谁给你规定的,满世界都是两只脚的饥民,哪能拉到人就去哪!” “放那么远,万一人跑了呢?” “那倒是跑啊,不想吃粮了就跑了呗!有粮食还怕拴不住这些畜生,再远也得给我滚回来!” 江十一愣了一会儿,终于才恍然大悟,思路被打开了立马见到豁然开朗的局面,这戴矮子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这么说也是。” “你就把话放出去,每个人出去拉十个回来,拉不到十个就没饭吃,大后天就可以坐着数人头了。” “戴爷您说的是。” 戴妖孽正在把江十一变成一个大魔导师。 人的思维在脱离了规则束缚的情况下,是可以有无限可能性的,这样的可能性近乎一种魔幻的法术效果,所以这样的人类也可以被称之为大魔导师。于是江十一就化身大魔导师,召集眼前这个六十六个大头兵往那边整整齐齐一站,就真的像一个巨大的法阵,江法师这就开始施法了。 “诸位!你们去,每个人给我拉十个人回来,只要能拉得到人,去哪儿拉都可以,献正、贯北、邑马、越阳、楚丘,也就那么一两天路程,都可以去!超过十个人的,重重有赏!没拉够十个的,没饭吃!!” “听到没有!没饭吃!” 最后三个字江十一几乎是用吼出来的,这是该法术的关键,这三个字能有多深入人心,该法术的效果就会有多好。 法阵里的诸位个个面面相觑,他们是第一次看到还有这么不按套路出牌的领导,更何况前面那个人根本就不像领导,更像是一个妖言惑众的邪教徒。 可这个邪教徒毕竟真有这身官服在身上穿着,募兵令也是如假包换,最重要的是昨天晚上那一顿热饭可是实打实吃进肚子里的,不信这邪教徒难不成还能不信粮食?反正最后那三个字着实把他们吓得不轻。 尽管犹犹豫豫,尽管并不十分情愿,可哪有饥民真能够抗拒粮食的诱惑。 最终大魔导师江十一施法成功,法阵里的诸位各自满世界找同类去了,除了其中的一个瑕疵。 “长官,万一你要是跑了呢?我们上哪儿吃饭去。” 冯老黑再次成为那个瑕疵,他正拿那对眯得跟缝一样的眼睛盯着江十一看,漆黑的皮肤活像是法阵中的祭品,而江十一可真的是很想当场就把这个黑鬼给献祭了。 两巴掌狠狠盖下去,这黑鬼再次老实了,捂着脸颊带着哭腔委屈巴巴地走了。 法术开始生效,剩下的就是坐城门口的募兵令下好好等着那些大头兵拉着人头来报到。 第一天,拉回来了五百四十六张嘴,江十一和陈泌被迫加入令高进行繁重的记录工作,遇到不会写的字就丢给令高。 第二天,拉回来三千九百六十九张嘴,三个人根本记不完,而戴矮子拒绝加入记录的行列,此妖孽再度教江十一施法: “这三千多个里面肯定也有认字的,让他们一起来记。” 法术再次施展成功,从里面找到有起码认字能力的五个人,记录员队伍扩充到了八个人。 第三天,拉回来两千四百一十七人。 第四天,拉回来九百二十二人。 第五天,他们被叫停了。 洪京将军把他们仨中官儿最大的陈泌传唤过去,劈头盖脸就把陈泌狠狠地训了一顿,倒霉蛋陈泌根本没机会向洪京将军展示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嗓音,因为而洪京也没有留给他解释的机会。 还好念在陈泌认错态度良好没有给予他什么实质性惩罚,只是他再也不是百夫长了,而是一降再降,从江十一的顶头上司变成了江十一的直系下属。最要命的是,洪京直接没收了他们招募到的这总共七千九百二十个大头兵,三个人再度变成光杆司令。 法术宣布失败,还连本带利全赔进去了。 好在最后洪京还是没把事儿做绝,那七千九百二十个大头兵在被其他的芝麻官挑选之后,剩下一些没人要的还是归还给了他们仨。 不幸而又幸运的是,这些被人挑剩下的里面还有只妖孽,没人瞧得上矮得近乎残废的戴矮子。 而全然的不幸是,冯老黑也在这其中。 总共也就剩下可怜的二十一个残次品,全是一堆别人瞧不上的玩意儿,除了那个妖孽,其成色有多惨可见一斑。 最惨的是,他们仨倒霉蛋被剥夺了募兵吏的职权,也就是说,他们抓了一手最烂的牌,而且完全失去了重新洗牌的可能。江十一是万万没有想到,最后的最后,戴矮子居然成了他唯一拿得出手的王炸。 募兵工作将在四月末结束,也就是说,被剥夺了募兵权的他们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这幅臭牌干等着,百无聊赖着,度过这十几天。 不过向来毫无志气的江十一并不在乎这个,反正有口饭吃就行,什么复仇,什么讨伐狼赳,什么保卫国家,他可完全不在乎,还有比饿不死又不用打仗来得更舒服的事? 可是戴矮子这个妖孽又想开始搞事了,他的胸中可有满腔仇恨,岂能得过且过? “躺着干什么!躺着干什么!” 他像老子教训儿子一样踢了踢倒在稻草床上躺平的诸位,满脸的恨铁不成钢。可他不知道,他恨的这帮人并不是铁,而是朽木,朽木是不可雕琢的,也绝不可能成为钢,成为铁都不可能。 “戴爷,您就放过我们吧,还想折腾啥啊?” 江十一终于没忍住抱怨,他知道这妖孽从来都不消停,跟着他施了那狗屁法术,结果连本带利给施没了,这会儿刚有几个时辰的安稳日子,又想做什么妖,就真是妖孽也该歇歇了。 “就你们这个样儿,还打仗?你们是想去送死吧!” “那......”江十一转头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环顾身边这一群破铜烂铁,说道:“那也没办法,就这,还能折腾出啥呢?还想折腾出啥呢?赶到龄郢当肉卖也没人收啊。” “就你话多!就你话多!” 戴矮子气不打一处来,两个大巴掌冷不丁盖在江十一额头上,盖得江十一整个脑袋嗡嗡的,最终失去反驳能力。 “那你是想怎么样?” 这时,一个沉静的声音打断了戴矮子对江十一的霸凌,戴矮子循声而去,最终在声音的源头发现了一张介于不卑不亢与自命不凡的嘴脸。 令高低下头与比自己矮了整整一个头的戴矮子对视,眼神中透露着些许蔑视。 “我想怎么样?我想打狼赳。” “哦,就你?你拿什么打?拿你这五短身材去打?” 一反常态的,此次令高的冒犯已经有了确凿证据,大概是自认为对这么个矮个子的冒犯并无需隐藏证据。 江十一和陈泌不忍直视地捂住自己的双眼。 戴矮子意味深长地笑了。 第二十四章 宋癸 戴矮子老仙,法力无边。 不出江十一和陈泌所料,胆敢当面跟戴矮子叫板,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令高屎都被打出来了。这也不怪他,没亲口尝过那妖孽厉害的人,怎么可能会相信就那么一丁五短身材居然能有如此无解的战斗力。 令高荣幸地当了一回鸡,儆了二十只猴,余下的猴子便再也没有敢造次的。因为这次他们不会有江十一的煽动,也不会有宋癸打头阵,所以哗变也是不可能的。 宋癸啊… 恍惚间,江十一眼里的时空仿佛有那么一瞬间是错乱的,宋癸是去了地狱吧,毕竟都不是什么好人,只是阴曹地府倒也未必多坏。估计宋癸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如今他们还能再次遇见戴矮子。 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还有不服的吗?还有吗?嗯?” 收拾完令高的戴矮子正在疯狂叫嚣,他并不是针对令高,也不是针对这里面其中的某个人,他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那是江十一跟陈泌与并不存在的宋癸极为熟悉的一部戏,戴矮子正在努力制造一场哗变,尽管此时的他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领袖,名义上最大的官儿是刚刚被揍到自闭的令高。 可是江十一知道戴矮子正在再度成为领袖,这妖孽是天生的领袖,无论走到哪儿都是。 而江十一正在再度变得矫情。 “你们不会吧?你们足有二十个人,一人一口嗓子都能把我吼死,咋就这么没出息呢?” “你们这位读书兄弟说得没错,就我这五短身材!你们这些赔钱货能不能把我打死,我就这么问了!今天我就站这儿等着有人站上来把我给打死!” 戴矮子再次意味深长地瞥了眼正坐那边一脸生无可恋的令高。 表演开始了,霹雳巴拉的巴掌在无辜的赔钱货们中间挥洒着,光看着都能隔老远感受到那火辣辣的疼。巴掌掠过陈泌的脸,最后来到了江十一前面,这巴掌似乎认得熟人,它明显顿了一下,仿佛是在跟好久不见的好友点头打招呼,然后毫不犹豫地盖在江十一脸上。 这次,它不再像以前那么火辣,戴矮子的巴掌念了旧情,而戴矮子没有,他依旧对江十一满脸不打折扣的嫌弃与挑衅,粪坑里的铜板亦不会得到额外的尊重。 “这人好丑!碰他一下我都嫌脏了我的手!” 江十一真想像以前那样,成为那个煽风点火的人,可他看看自己的身旁,旁边站着的已经不是宋癸,而江十一也不认为自己还能够再一次遇到宋癸那样的人。 那就成为宋癸吧。 江十一抬起脚往戴矮子身上踹,毫不意外地被戴矮子完美躲过,江十一大喊。 “兄弟们!揍他!” 那一瞬间,时空彻底错乱了,江十一分明看到第一个冲上去的,正是宋癸,然后是陈泌,然后是江十一...... 同样的剧本自然演绎出一模一样的结果,直到所有的赔钱货都耗尽最后一丝力气,也未能触碰戴矮子哪怕一根毫毛,只是这其中有一个瑕疵,冯老黑那个该死的黑鬼再次成为那个瑕疵,尽管仍是单方面挨打,这个死黑鬼却把这样的单方面挨打坚持了很久,坚持到戴矮子没忍住下重手把他打晕。 最后赔钱货们恍然大悟,这甚至都不算是在战斗,只是在被调戏。这样的恍然大悟不包括江十一与陈泌、他们俩早就大彻大悟,所以只是并不卖力地在配合戴矮子的演出,当然,也不包括已经晕倒在地的冯老黑。 “这招你是打算用几次?”江十一都能把戴矮子的台词全文背诵下来了。 戴矮子没有回答,咯咯笑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江十一这才想起来,直到现在戴矮子都不曾知道过他们的名字,粪坑里的钢板终于正式引起了他的兴趣。 “江十一。” “啥?” “江十一。” “你爹咋想的,你这名字也太敷衍了,家里排行十一?” “孩子生多了,他怕认不过来,前几个还是有名字的。本就是老来得子,到生我九哥的时候,他都六十了,都记不住数了,干脆就叫排行。而且就这,他还是记错了,我并不是排行十一,我其实是排行十三,他记错了。” “哈哈哈哈哈!你怎么,怪不得你这么吊儿郎当,你就有个吊儿郎当的爹。” “他老人家就这点不好,其他好着呢。” “我以后就叫你太阳王,多霸气!” 戴矮子不怀好意地笑着,他大概是打算揪着这个笑柄取笑江十一一辈子,如果真有一辈子的话。 “可别,您就别取笑我了。” “那就江太阳,江太阳总行吧,就别什么王不王的了,就你这样儿还当什么王。” “您这是没演过瘾,又想加场戏演我爹了?要赐我名字?” “就你话多,就你话多!” 两巴掌又要盖下来,但江十一这次并没有想去遮挡,他知道这巴掌最终是盖不到他头上的。果然,举起的巴掌没盖下来他就晃晃悠悠去找另一个老熟人了,他发现了粪坑里的另外一块钢板。 陈泌卧着身眼盯着戴矮子朝自己走来,内心很是复杂,他自认为与戴矮子还是有结下梁子的。 “哟,壮实了很多嘛,差点没认出来。你叫什么名字?” 陈泌没有说话,他不爱说话,他更不爱跟结下梁子的人说话。 “你不说话你别盯着我看,龙阳之好啊?” 陈泌依然没有说话,但为了否认龙阳之好,他立刻转移了视线证明了自己极度正确的性取向。 最后江十一也拿陈泌没办法,只能转回头向江十一叫道: “你这兄弟哑巴了?” “是哑巴了,您就当他哑巴了吧。” “叫什么名啊?” “陈泌,您也可以叫他陈圣贤。” “诶,我记得你不是还有个经常凑一起的兄弟吗?我记得不是那个书生啊。” 江十一知道他在说谁,难得到现在他还能记着宋癸,江十一没有回答,而戴矮子以为江十一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 “就那个,那个踹我的那个。人呢?” “走丢了。” 江十一终于回答道,这是个很容易死人的世道,所以要承认一个人的死亡可说轻而易举,但这不包括宋癸,江十一最终决定暂且不承认他的死亡。 “他死了。”一个并不大却极其难听的声音冒了出来,毫无疑问那是陈泌,他替江十一承认了宋癸的死亡。 “哦。”戴矮子已经起身接着往别处晃荡了,他轻而易举地承认了某个人的死亡,他对死亡的态度很是漫不经心,仿佛他每天都要去阴曹地府逛一圈。“真是晦气,人家享福去了,就留你们俩在这边受罪。” 漫不经心的声音渐行渐远,江十一却真的去思索了戴矮子的话。 总之,他再次成功地成为了领袖,就像当日那样,他成全了废物们对希望的痴心妄想。肉体的疼痛以及对不可战胜的敬畏让赔钱货们对他心服口服,下一步则就是顺理成章的言听计从,这已经不能让戴矮子感到得意,甚至不能让他感到满意,所以他再也笑不出来了。 他又在吆喝。 “赔钱货们!想不想活?想活吧?光吃饱饭可不能活着,那只能保证不饿死,不能保证不战死。起码咱就算战死,也得死得有模有样,不能像你们现在这鬼样,那怎么办?” 身高并不妨碍赔钱货们对戴矮子的仰视,因为赔钱货们此时已经在地上倒得东倒西歪,身体的疲惫也不能阻止他们把剩余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到戴矮子身上。 “一个字,练!跟着我练!我不能保证你们上了战场不战死,但我能保证你们能死得没那么容易,就算死,也不是孬死!而是壮烈牺牲!” 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对壮烈牺牲有所期待,而现在这群赔钱货们都正在变得不正常,他们对此居然能够甚是肯定地点点头。 “你们闻!你们闻闻自己身上那味儿,那是人味儿吗?不是人味儿咱能活出人样吗?走!先带你们去洗一洗!” 戴矮子领着人就走了,没人不在后面跟着,他对此似乎相当自信,把手一挥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他就像一只母鸭带着一群小鸭出门遛弯,找到了献正郡最大的池塘,脱掉衣服,背上的大字“杀”赫然出现在赔钱货们眼前。 “跳!” 戴矮子一声号令,赔钱货们齐刷刷跟着往池塘里跳,他们之中有会游泳的,也有不会游泳的,但全都跳得义无反顾,除了江十一和陈泌知道藏一下自己的衣服,这年代偷衣贼可不少。 好在池塘水并不深,不然这帮傻子得活生生演一出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好戏。 春日的水既清澈又凉爽,这让江十一重新回忆起了脏这个词的存在,因为人应该更干净,起码应该对干净有所向往,身体上亦是,灵魂上亦是。 二十个不知脏为何物的身体将会让这个池塘的水为之色变,他们在水中搓着泥,有的玩起了水,会游泳的在水里面翻江倒海,甚至还有人抓到了一条鱼,远远望去发现那是个浪里黑条。 又是那个该死的黑鬼。 第二十五章 练兵 江十一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个矮得近乎残废的人可以强得如此离谱。 十三日的魔鬼训练,戴矮子就只钻营一门功课,那就是无限挑战赔钱货们的体能极限,让他们在累死而又不至于真死的边缘疯狂试探。 二十多个赔钱货中,有一半的人有累晕倒过的经历,其中就有包括令高的两次,在此之前江十一并不知道令高能有如此文弱。 戴矮子的恐怖战力从此不再无解,并不是说他就能够被打败,而是他的强大开始有迹可循,不过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魔鬼训练。 江十一恍然大悟,什么废物,什么赔钱货,再怎么废材起码还算是正常人,可人家戴矮子连个正常人都算不上,却硬是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力造就了如今恐怖的战斗力。 这是励志的,所以训练中的抱怨越来越少,就算有人嘴碎嘟嚷几句,也会被戴矮子的耳光当场伺候,而冯老黑这个瑕疵几乎每天都要吃几个耳光。 每日压榨最后一丝体力成了戴矮子强行帮他们养成的习惯,仿佛每天闭眼睡觉之前手脚还能留有一点余力就是一种犯罪。 到最后这样的每日目标几乎成了他们的精神寄托,二十三个赔钱货已经变成了二十三个毫无感情的训练机器。 戴矮子老仙,法力无边,这妖孽可能真的有点石成金的法术。 五月初,第一轮募兵工作结束,此轮募兵总共募得三万多人。下一步是练兵工作,由小都统各带五百人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练兵。江十一们头上的小都统名叫宁准,一个脸大眼睛小的精壮汉子,看上去三十多岁,总是皱着眉头一脸的愁容。 人手发放一件红色的戎装,盔甲是没有盔甲的,此戎装仅仅是用来防止队友的错杀,而对敌人的刀剑则毫无抵御能力。官儿要是没做到大都统小都统,是不可能有配有盔甲的,因为朝廷需要盔甲的主人对盔甲要有最起码的保护能力,而不是一上场就给敌军送去装备,这纯属浪费资源。 人命哪有盔甲贵,所以穿上盔甲并不是盔甲在保护人,而是人在保护盔甲。 好在兵器倒是人手一个,敌军的阵亡往往比友军的阵亡还要重要,所以再怎么防止浪费,杀敌的武器也不能省,这毕竟关系到将军们的业绩考核。 宁准是步兵小都统,他们所分发的武器就是一把做工粗糙的环首刀,从刀身上的各色瑕疵可以体会出铁匠赶制这批武器时的焦急心情,南方战事在赶,北方战事也在赶,而全国的铁匠也就那么多,果然后勤保障才是战争中最重要的一环。 江十一甚至为自己募兵时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惭愧,连冯老黑跟钱阿蒙这种鬼玩意儿都招进来了,那差点儿为负的战斗力根本就对不起铁匠的辛勤劳作。好在戴矮子的魔鬼训练让这种高攀得以缓解,十三日不长,但赔钱货们的体能成长也是肉眼可见的。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魔鬼训练仍旧在持续,这俨然成了赔钱货们的一种怪癖。 江十一发现戴矮子不仅是体能恐怖,对刀具的使用也是出神入化,环首刀拿在他手中挥舞跟抹了油一样顺滑,矮小的身材丝毫不影响刀术的行云流水。于是刀术成了赔钱货们魔鬼训练的又一个重要项目。 除此之外,戴矮子还非常周到地向赔钱货们传授各种阴损的小妙招,比如插眼,锁喉,摘桃,以及对各种人体各个关节和穴位的精妙打击,务求以最小的体能消耗达成最致命的攻击效果。 但,缺德也是真的缺德,只要能弄死人,啥下三滥的招数他都有,简直是杀人百科全书。 江十一感到后怕,他这才发现,戴矮子根本就是一台精致的杀戮机器,也就是说他其实一直都在对哗变的废物们与赔钱货们放水,身为两次哗变始作俑者的江十一只能在心中默默感谢戴矮子的不杀之恩。 两个月的练兵很快结束。 赔钱货们真的在戴矮子的调教下脱胎换骨,除了冯老黑。陈泌跟被充了气一样,体魄比他自我加强后还要再壮两圈,此时的他完全称得上魁梧了。江十一看上去倒是没有多大改变,只是精壮了许多,他对戴矮子那些阴损的招数可谓是天赋异禀。令高则不再文弱,虽然他在这方面实在是天赋不足,但也算是有了最起码的保命能力。 正道三年,七月,狼赳叛军于栎岭东北一带出没,高夷王遣洪京领兵三万屯驻越阳讨伐狼赳。 这是江十一第一次参与正规的战争,他融入进了三万人组成的红色大军中前进,此时的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不出意外的话,他的名字将在某个不久的未来被记录为战损。 五日的路程,洪京大军到达越阳城,三万大军驻扎于城外。 越阳城位于栎岭山脉中部的东南角,是越地最具代表性的一座城,抬头就能望见连绵不绝的栎岭山脉,栎岭与其北面的龙望台两条山脉组成的地区称为:越。越地往北是沧州最大的平原白狐原,往南则是同样处于大平原贯原地区的甫州。也就是说,越地的两条山脉隔断了其南北两个大平原,假如地处交通要道的越阳沦陷的话,狼赳就可以从白狐原长驱直入,直接威胁整个甫州。 而甫州作为北方最富庶的一个州,倘若稍有闪失足以动摇汤国国本,此次狼赳的战略意图可谓凶险无比。 令高站那儿抬头盯了栎岭老半天,最终自言自语地蹦出这么一句话。 “我要是狼赳,我会选择取越中进入贯地。” “你知道越中在哪儿吗?你就进入贯地。” 江十一知道令高又开始在那儿指点江山了,他总觉得自己是一个生不逢时的大才,并且对此坚信不疑。这种异想天开经常让江十一想起竹竿儿时代的陈泌,就把曾经用在陈泌身上的取笑转移到令高身上,但是江十一发现这并不适用,因为令高跟陈泌可不一样,他能把各种各样的取笑者的各种各样的取笑变成自讨没趣。 就比如此时,他转过头来胸有成竹地对着江十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在这里。” “你去过?” “我走过那条路,从越南到高夷,一路平坦适合百里长袭,急行军也就十五天的行程,骑兵更快。” “打高夷干嘛?” “我们顶头上司是谁?” “宁准啊。” “不是,我说的是大人物。” “洪京啊?” “再往上。” “高夷王张敬啊。” “高夷王封邑在哪。” “那不是废话嘛,高夷......” 江十一恍然大悟。 “你是说,狼赳敢直接去抄高夷王老巢?” “谁知道狼赳能不能想到,谁知道他敢不敢,这样的长袭对军队素养要求太高,稍有不慎就会全军覆没。而且打下越中谈何容易,不打下越中的话,这样的长袭足有近两个月的行程。” “你到底去过多少地方?” “你应该问我还没去过多少地方。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能学以致用。” 令高丢给了江十一最后一个冒犯的眼神,然后又自顾自地去盯着栎岭看了。 “令高!” “江太阳!” “干什么?干什么?干什么?又开始偷懒了?” 戴矮子又开始吆喝了,两个月的练兵并没有能让上峰发掘这个妖孽,他依旧被埋没在行伍底层,但这并不影响在废物堆里面作威作福。实际上他们真正的长官应该是令高这个什长才对,再不济也是江十一这个伍长,戴矮子不过就是个普通步兵,却对两个长官呼来喝去。 这时,集合的号角响起,士兵们快速地往宁准身边靠近,在各大百夫长的带领下列队站定。 宁准那张忧愁的脸把眼睛眯得更小,而更小的眼睛则更显得他脸大,他号令道: “祜郡方向发现敌军,我部将随黎安将军前往!当即启程!” 从他的口中无法知道更多信息,因为情报是战争中至关重要的东西,所有的信息都是加密并且有等级门槛的,是个兵就只能知道兵该知道的事,是个偏将就只能知道偏将该知道的事,是个将军就只能知道将军该知道的事。 江十一作为堂堂一个伍长,目前只能知道两个信息:一个是他们将去打仗。一个是带他们打仗的将军叫黎安。可是他也不知道是哪个黎安,他连黎安将军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大概这也是属于军队机密。 他们终于真的要去打仗了,对于即将成为战损的某一些人,应该说是去送死。而此时的江十一不能知道,即将成为战损的是他们中的一小部分,还是一大部分,还是全军覆没。但是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几天后的那份战损名单里一定不要包括江十一自己。 如果可以的话,也不要包括陈泌,令高,戴矮子,那些赔钱货们,甚至那个可耻的瑕疵冯老黑。 怕死终于甚过怕饿,江十一畏惧死亡,不仅畏惧自己的死亡,也畏惧他们的死亡。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和仇人以外的死亡感兴趣。 第二十六章 伏兵 正道三年,七月,鸭泽口。 两天半的急行军到达鸭泽口,心心念念的冲锋陷阵和恐惧的马革裹尸并没有发生,鸭泽口的树林里连个人影都见不着。江十一心中的忐忑就像个第一次相亲却被放鸽子的小男人,怕她来,又怕她不来。 一路上满脑子的翻江倒海惊心动魄,结果到了地方却空空如也,真不知是该失望还是该庆幸。 直到宁准下令在树从中隐蔽,并且这样一动不动的隐蔽长达大半天,江十一总算靠自己领悟到了此次行军的目的:埋伏。 这是江十一第一次当伏兵,以往的道听途说中,伏兵一直是一种左右战局甚至决定战局的关键因素,往往出现在各种出奇制胜或者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 这让江十一产生了一种胜利在望的错觉,他聚精会神地往祜郡方向盯了老半天,想着从那个方向出现大量敌军,然后我军突然杀出,敌军一触即溃霎时间灰飞烟灭。 手上传来的强烈瘙痒感打断了江十一对着胜利女神的意淫,低头去看时,发现自己的手臂密密麻麻沾满了黑乎乎的东西,抖一下那些东西迅速散开往四面八方乱飞,伴随着“嗡嗡嗡”的持续骚扰,又落到了其他皮肤上。 树丛中埋伏着数以亿计的凶猛蚊子,一心想埋伏别人的江十一倒是先中了蚊虫的埋伏。 “啪!” 江十一挨了自己一巴掌,掌心上沾着三只死状惨烈的蚊子尸体和自己的鲜血。 “嗡嗡嗡,呢喃,嗡嗡......” 巴掌突然又不受控制地飞过去往耳朵盖去,耳鸣都被自己打出来了,却没拍着那该死的蚊子,更气人的事,蚊子还不走了,继续不依不饶地嗡嗡嗡,嗡嗡嗡骚扰个不停。 正当巴掌又要盖过去时,江十一发现自己手臂上又沾满了黑乎乎一片的蚊子,这样的顶风作案着实没把手臂的主人放在眼里,愤怒的江十一一巴掌盖下去,手掌上全是蚊子壮烈牺牲的尸体。 好家伙,人类之间的战争还未打响,人虫之间的种族战争就率先摆上擂台。 “啪!” 一个近乎惨烈的拍打声从身边的陈泌那边传来。 “嘶——你干嘛?” 突如其来的当头一击让陈泌没忍住发出标志性的难听嗓音,戴矮子已经把满满一手掌的蚊子尸体展示给了陈泌看,脸上堆着顽童般的炫耀,该场景活像是一个孩子对大人调皮捣蛋。 陈泌不敢反击,甩给了戴矮子一脸的娇嗔,然后戴矮子拿出一把奇特的青草往陈泌手里塞,压低了声音对陈泌说道: “拿着,传下去,往身上涂,驱蚊用的。” 江十一看在眼里,压低了声音说道: “你给陈泌这哑巴传什么传,给我!” 戴矮子把手里的一大把那种奇怪的青草都塞给了江十一,江十一捧在手里闻了闻,一股刺鼻的味道钻进他的鼻子里,皱了他一脸宁准式的愁容。 “这啥?真能驱蚊?” “少废话,害不死你!” 江十一将信将疑地抓了一把草叶子分给陈泌,陈泌仍旧在犹疑,江十一拉过他的手就把那草叶子往陈泌手臂上抹,陈泌又把那一脸娇嗔甩给了江十一。 “诶,看来没事。涂吧,涂吧,放心涂。” 实验成功,小白鼠并不庆幸自己的大难不死,只是满脸一言难尽地往自己身上涂那驱蚊草,江十一则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实验结果,然后把亲测有效的驱蚊草往令高那边塞。 “拿着,传下去,往身上涂,驱蚊用的,亲测有效。” 令高犹如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把驱蚊草捧走了。 告别了蚊虫叮咬,他们再次与树丛融为一体,进入一动不动的伏兵状态,直到黑夜的来临,江十一迎来自己的下一个敌人。 依旧不是人类,而是人类的困意。 炎热的夏季,各式各样的虫鸣在丛林演奏着,对于疲倦且一动不动的伏兵们来说,这无疑是很高效的催眠曲。连续两天的急行军让他们的身体和精神急需休息,而闭目养神并不会妨碍伏兵的隐匿,便也无法被定义为偷懒。 闭目养神离遁入梦乡不过一线之隔,只要不打呼噜,谁又能正确区分闭眼和睡觉。不过队伍中还真有三两个人不小心打了呼噜,等着他们的将是当场的一大巴掌或者一脚猛踹,以及逃不掉的战后追责。 这其中就包括瑕疵冯老黑,这死黑鬼响了第一声呼噜就被什长令高狠狠地踹了一脚屁股。 江十一看到了一个很幼小的婴儿,坐在地上咿呀咿呀朝着江十一笑着,江十一感到疑惑,他并不认识这个婴儿。这时,一个小男孩跑过来把婴儿抱在怀里,江十一接近他们。 “你是谁家的孩子?” “嗯?大哥哥你不认识我了吗?” 小男孩抬起头一脸天真地盯着江十一笑着,江十一惊讶地发现,那是孟红女的那个弟弟。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这是谁的孩子?” “我们迷路了,他就是江正啊!大哥哥你不记得我们了吗?” 江正...... 这是江十一自己取的名字,他怎么会忘。 “可是......” 这时,男孩的身后出现了一个女孩的身影,她低着头温柔地抚着男孩的额头,江十一一眼就认出来了。 孟红女。 “最终你还是放弃我们了。” 她低着脑袋,恬淡的声音仿佛在江十一耳边回荡。 “我没办法。” “是啊,你没办法。”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江十一背后响起,回头望去,那是宋癸,身后还站着他怀孕的大老婆与新婚的小老婆。 “啪!” “睡什么睡?还说什么梦话!” 被一巴掌拍醒的江十一看了看身边正举着手臂准备发动第二记攻击的戴矮子,这才发觉自己刚刚是做了一个梦。 “嗷呜!” 黑暗中一个悠远的狼嚎让江十一彻底恢复了清醒,声音并不远,兴许同在这片树林里,这让江十一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左右看了看令高和陈泌,两个人把眼睛睁得跟铜铃一般大,脸色紧张地张望着四周无尽的漆黑。 “有狼。” 简单的两个字对该场景进行着力所能及的解释,江十一也跟着一齐张望着黑暗。 紧绷着神经极尽所有感官之能去捕捉黑暗中的危险信息,而时不时传来的狼嚎正在接近,江十一已经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心脏的律动。 倾听着心脏的律动,江十一在黑暗中看到了一对绿色的荧光。 不,不是一对,是好几对,伴随着野兽的低吼与喘息,一对对绿色的荧光在黑暗中飞舞着,摇曳着,像极了一群诡异的萤火虫。 狼的绿眼正在朝着这边看,理论上三千个士兵完全不惧这几条畜生,但是人多势众也不能掩盖生物本能的恐惧,所有人都屏息注视着狼群。 这样的对峙并没有持续很久,狼群同样对人类有着本能的恐惧,更何况是数目悬殊的人类。 不知过了多久,无边的黑夜终于迎来了尽头,江十一的下颌触碰到了一片叶子,发现那上面满是凌晨的露水。夏天的黑夜格外短暂,一晚上的一动不动让他感到全身的骨头跟黏住了一样僵硬。 这个晚上他们战胜了三个无关紧要的敌人,蚊子,困意,狼群,可仍旧没有等到真正的敌人,以至于敌人的身影甚至成了他们梦寐以求的愿望。 长久的压抑让他们渴望爆发,而对压抑的恐惧正在战胜对战死的恐惧,所以他们开始妄自尊大地认为自己就是猎人,而即将在未来某个时刻出现的敌军是猎物。 第一缕阳光照到了江十一脸上,他眨了眨满是血丝的双眼,此时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可以肆无忌惮地伸一次懒腰,可是这样的幸福并不会被满足,他依旧要保持着一动不动。 太阳一点点升上天空的中央,大地又渐渐恢复了酷暑,蝉鸣响彻整片森林,而传说中应该在祜郡方向出现的梦中情敌却还是迟迟不见踪影。 这样的煎熬持续到了第二个黄昏,江十一喝光了自己竹筒中的水,摇了摇,把仅存的最后一滴水晃落到舌尖。 “陈泌,你还有水吗?” 江十一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陈泌,轻声问道。 陈泌看了看自己的两个竹筒,摇摇头。随即索性把竹筒递给江十一,希望江十一能够当场自学无中生有的法术。 尽管不抱希望,但江十一还是带着一丢丢自作多情把两个竹筒一一打开来瞧了瞧,晃了晃,最后真的什么都没倒出来,他才心甘情愿地把竹筒还给陈泌。 “再不来,人就渴死了。早知道多带点。”江十一在自己嘴巴里轻声嘀咕,他用舌头舔了舔干涸到已经开裂的嘴唇,吃力地咽了咽口水。 恍惚间,江十一仿佛看到了一个人影,他以为是幻觉,便揉了揉眼睛,再去看时,一个人影已经变成了一群,并且有更多的人正在络绎不绝的涌入他的视线范围。这些人手中都拿着兵器,衣服却是五花八门,赤裸着上身的也是比比皆是,甚至还能望见几个直接穿裤衩出门的。 但是他们的胳膊上都统一挂着一圈白布,从此可以判定,这就是江十一的梦中情敌。 三千伏兵像极了昨晚那双眼发着绿光的狼,早就把即将到来的战斗可能造成的伤亡抛之脑后,他们阅览着人数可能几倍于己方的敌军,拼命按捺住爆发的冲动,焦急等待着黎安将军的一声令下。 “给我杀!!!!” 第二十七章 蝉鸣 杀声,掩盖了蝉鸣。 苍茫绿荫中凭空出现了一群血红的魍魉。 魍魉们疯狂地冲向不知所措的敌军,他们的脑子里没有了恐惧,只有积攒了整整三天半的满腔怒火,他们要把这腔熊熊怒火狠狠地往这群放鸽子的梦中情敌身上喷泄。 江十一把自己的身体献祭给了这支军队,任由它挥舞自己的手脚,戴矮子的魔鬼训练让他成了一个合格的杀人机器,入场的那一瞬间就砍翻了一个倒霉蛋,鲜血喷溅到他脸上,彻底沸腾了他的战意。 “杀!!” 他跟着队伍疯狂咆哮着,切确的说,他是跟着前面的戴矮子咆哮着。 戴矮子的身手迅捷到离谱,矮小的身材在这种混战中反而成了某种优势,他在敌军群中成了袖珍的绞肉机,手中的刀刃不断地撕裂着敌军的肉体,所到之处血肉横飞。 陈泌那儿则是另一番风景,此时的他就像一头无法咆哮的棕熊,雄壮的身躯光往那儿一站就气势如虹,更别说这头棕熊还有娴熟的刀术,乱军丛中他左右冲杀简直无人可挡! 这场战斗几乎在开始的那一瞬间就不再是战斗,而迅速演变成单方面屠杀,然后追杀。有的敌军仓促迎战,有的敌军仓皇逃跑,恐惧笼罩在他们头上,士气也直接土崩瓦解。 等杀了好一会儿,手脚开始感到乏力,江十一才发现敌军的数目起码是己方的数倍有余,一开始的溃败让他们恐惧,而恐惧让他们加速溃败,加速的溃败则让他们更加恐惧,这已经不能算是军队,而是恐慌的羊群。 羊多势众并没有办法对狼群形成任何威胁,再多的羊也无济于事。 所以余下的任务就只是尽可能地扩大战果,尽可能多地留下敌军尸骸,最终这成了同僚之间的体力较量。 江十一气喘吁吁地追着前面一个穿裤衩的溃兵,追了几十步怎么也追不上,那小子跑得奇快,大概是因为仅穿裤衩可以减少奔跑时的风阻。最终江十一终于累得停下脚步,手中的环首刀在地上撑着疲惫的身躯,终于没让自己瘫倒在地。 突然,他看到一个黑影从身边蹿了上去,横着刀把自己丢失的目标砍倒,精神抖擞得很。定睛一看,又是冯老黑,这小子一点也不知道累嘛? 江十一以为是自己体力太差,便转头望向陈泌,陈泌也跟他一样累得头都抬不起来了。再望向戴矮子,此妖孽虽然依旧英勇,但明显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犀利了。 身边的战友也都纷纷停下了追击的脚步,恐怕再这么追下去,他们就要出现在明天的战损名单上了,牺牲原因是累死。 黑夜降临了,蝉鸣结束,取而代之的是黑暗中的群虫交响乐。 江十一累瘫在地,四仰八叉地躺在了某位敌军的尸体上,胸膛快速起伏着往肺里紧急输送氧气,五指缓缓释去手中的刀,力量的透支让手臂不住地颤抖甚至痉挛。 江十一龇牙咧嘴着,在龇牙咧嘴中泛出了微笑,在这场酣畅淋漓的胜利中,他终于找到了生命中从未有过的归属感。他从未获得过这样痛快的胜利,在不断的失败与无尽的迷茫中他渡过了自己的前二十五年,即使一度成为太阳王,江十一也心知肚明那完全是因为侥幸,并且即便那样的侥幸也是拜戴矮子所赐。 燃烧了的火把照亮了尸横遍野的战场,也照亮了混在尸体堆里躺着的江十一。 “你死啦?不会吧?” 戴矮子手举着火把,朝江十一身上踢了踢。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脸上沾满了不同敌人的鲜血,甚至江十一第一眼能认出这个人只是因为他太过特殊的身高。 另一个血人也因为太过特殊的身高被江十一认了出来,陈泌正扯着身上的衣服往脸上擦拭,但这显然徒劳无功,因为衣服上的血并不比脸上的少,此举不是擦拭而是涂抹。 “拉我一把,累死人了。” 江十一吃力地把手抬到两人的手够得着的地方。 “你跟我撒娇啊?自己起来!” 戴矮子看都懒得看江十一,径直走了,一边走还一边吆喝。 “令高!干什么呢?干什么呢?死啦?” 江十一只好可怜巴巴地盯着陈泌瞧,陈泌的大手握住江十一的胳膊,一个猛力直接把他往上提。好不容易站起身来的江十一用胳膊去擦拭脸上的血,但这同样徒劳无功,胳膊上的的血并不比脸上的少,此举不是擦拭而是涂抹。江十一与陈泌总有一种彼此都心照不宣并心照不宣地引以为耻的默契。 戴矮子没有叫醒令高,他的脚还在往令高身上猛踢。 “你小子真死啦?” “没死都被你给踢死了。” 江十一步履蹒跚地走过来看望趴到在地浑身是血的令高,然后也跟着戴矮子踢了一脚,他从没想过令高会死,过于顺利地战斗过程让他忘了战争还会导致伤亡这回事。 再踢一脚,地上的令高依然没有动弹。 江十一心中咯噔了一下,他与陈泌面面相觑,然后俯身去摸了摸令高后颈上沾满鲜血的皮肤。 “凉了?” 冰凉的触感让江十一的后背瞬间也凉了,陈泌瞪大了双眼,一脸的不敢置信,并随时为悲伤做准备。 “快,搭把手!” 两个人赶紧把这个生死未卜的躯体翻过身来,探了一探这人鼻息,这位同僚确实是死了,但江十一也发现这根本就不是令高那张臭脸。 “你们在干嘛?” 真正的令高此时正站在他们身后,他脸上的血足以让人无法辨认出他的真容,也难怪戴矮子能认错人。但是,他脸上的血不仅是敌军的,还混合着自己的血,他受伤了。 “我以为你死啦。” 江十一走到令高跟前,辨认着他的脸,然后在令高的脸上发现了一条从额头斜着连通至下颚的恐怖伤痕。 “你...破相啦?” 令高气息奄奄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他似乎没有感觉到脸上的疼痛,因为他身上有了更大的疼痛,他缓缓低下头颅,摸了摸胸口,往下,又摸了摸腹部。那里的红色戎装已经破碎,而鲜血一样的红色正在掩藏衣服下真正的鲜血,江十一仔细定睛一看,破碎的衣服下是一道横穿大半个上半身的伤口,鲜红且破碎的血肉赫然可见。 “疼,真疼,疼麻了都。” 最后吐出一声奄奄一息的呻吟,令高再也支撑不住,昏死过去了,陈泌赶忙扶住令高,把他背到身上。 江十一这才意识到,战争,是会有伤亡的。伏兵队伍不可能带有医护人员,而此地距离大本营越阳足有两天半的路程,就令高现在这个伤势,估计再等一天半天就死凉透了。 “有人会治伤吗?” 戴矮子朝着四周的活人或者死人吆喝着。 “有人会治伤吗?” 赔钱货们陆续围到了戴矮子身边,他们居然无一伤亡,每个人都生龙活虎的,唯一的伤员只有身为长官的令高。但,每个赔钱货们都在悲伤的摇头。 “我会,我会,我会!” 一个黑影最后蹿进人群里,冯老黑正眯着眼睛朝着每个人脸上瞅,一个一个辨认容貌,最后他迅速从人群中挑出那个矮小的身材,奔到戴矮子面前。 “你会?” “我会!” “那你怎么不先治治你的眼睛?” “治不了,天生的。” “那你怎么会医术的?” “我爹就做这个的。” “行行行,治,快治!” 冯老黑眯着眼睛把脸凑到令高胸口上观察着,凑得很近,近到鼻子都快碰上令高身上的血水了,这样的动作与其说是看伤口倒不如说是嗅伤口。 然后他索性扯碎令高的衣服,如此该场面看着就更加诡异,冯老黑恐怕会被不明所以的人误以为这是正在品尝人肉的黑色山魈。 折腾了一会儿,黑色山魈起身向戴矮子汇报。 “挺严重,必须要拿针线缝合,不然这天气炎热,很快就要烂了。” “这地方上哪儿给你找针线?” 冯老黑挠挠头,说道。 “那至少要先止血,不然撑不了多久了。” “怎么止血啊?” “我需要布,干净的布。” “布?” 戴矮子想了想,最终揪起身上那布满了血污的衣服,用力拧一拧甚至还能挤出血水。 “这不行。” 赔钱货们全都低头去找自己身上找,结果谁都没办法在自己衣服上找到一块干净地儿。 “找!快去找啊!” 戴矮子焦急地吆喝着。 “裤衩行不行?” 江十一问道。 冯老黑眯紧了眼盯着江十一瞧了瞧,一言难尽地眨了眨眼睛,然后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 然后,江十一脱下戎装,同时呼吁陈泌与更多赔钱货一起贡献出自己的裤衩,该场面容易引起观众不适,就此打上了马赛克。 最后令高被一众赔钱货的裤衩包裹成粽子,幸亏他现在昏迷不醒,不然以他那自命不凡的性格,宁愿就地失血过多而死。 “回去路上找点草药,或者找个村庄搜点针线,不然这炎热的天气要撑两天,难。” 冯老黑皱着眉,眯紧了双眼瞧着令高。 第二十八章 绽放 夏日炎炎。 赔钱货们的裤衩暂时保住了令高的命,只是令高还没能知道自己正在被裤衩包裹着,他依旧昏迷不醒,炎热的天气加速着伤口的腐烂。 背着令高的陈泌仿佛隐隐约约嗅到了一丝腐臭,他知道背上的这个同伴正在一点点变成真正的尸体,这更加催促着他的脚步。 江十一总算找到了冯老黑这个瑕疵身上为数不多的两个优点,一是医术,尽管他的医术还没经过事实的考验,但就算是半桶水的庸医起码也能给予濒死者一些心理安慰; 二是体力,他真的是个甚至比戴矮子还要离谱的体力怪,视力上的缺陷完全弥补到了体力上,看不清楚就多跑几步,每次他想要辨认一张脸或者一种草药时,都要屁颠屁颠地跑着凑到很近才能认清楚,与其说他是看出来的,倒不如说像是嗅出来的。 他跟个黑猴子一样在林间蹦蹦跳跳,漫山遍野地寻找能够拖延令高伤口恶化的草药,与此同时他还要保证自己不掉队。 好在他的直系长官正在纵容他不断脱离队伍,伍长江十一甚至主动帮他望风,防止令高的救命稻草被小都统宁准逮住。 这样的伤亡太过平常,而此次黎安的战绩已经足够出色,大胜数倍于自己的敌军,斩首五千六百二十七人,战损不过区区十二人,就算加上令高这个一,无论如何也都是完美得不能再完美答卷了。 宁准干脆把令高列入阵亡名单,所以他并不赞成陈泌背着令高,因为尸体会拖累行军的脚步,所以他并不反对陈泌背着令高,因为,死者为大。于是对于赔钱货们的各种瞎忙活,他也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春风得意马蹄疾,尽管疲惫,队伍急于回阵营休息,长官急于回阵营汇报战果,归途所用的时日甚至比来时更短一点。 归营后,令高终于可以告别裤衩和冯老黑,得到了正规军医的救治,只要赔钱货们不戳破的话,他大概余生都不会知道自己曾经被那么多裤衩包裹过,但是江十一一定会拿这个笑柄取笑他一辈子的。 如果他还能有余生的话。 “怎么样?还能活吗?” 军医拆掉了裹在令高身上的裤衩们,鲜血淋淋的裤衩们完成了使命,而它们将永远不会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一股刺鼻的腐臭味扑面而来,伤口已经大面积化脓,仅存的生命体征是尚在起起伏伏的胸膛。 军医皱着眉,无法得知那样的皱眉是否只是出于职业习惯而非某种为难,江十一与陈泌便跟着他皱起了眉头。 “就治呗。” 言语中不透露丝毫不相关的信息,只是叹了一口气,无法得知那样的叹气是否只是出于职业习惯而非某种为难,江十一追问道: “有多少希望?” “就治呗。” 军医给了江十一一个毫无感情的眼神,无法得知那样的眼神是否只是出于职业习惯而非某种为难。 “什么时候可以醒?” “出去。” “请您务必尽力。” “出去。” “拜托您......” “出去。” 一众病患家属被轰了出去,令高的生死彻底未卜,江十一悻悻地走了出来。 洪京手下的这三万人,全是没打过仗的新兵蛋子,鸭泽口这一场大胜仗是非常振奋人心的开门红,洪京军的士气一下子被点燃了,整个军队都在讨论这场巨大的胜利,而黎安将军以及他所带的那三千伏兵也被视作英雄。 很快就有诸多战友化身战地记者,蜂拥上来抓到人就要采访,身高鹤立鸡群的陈泌第一个引起了战地记者的注意。 “你们是怎么打的?” 一堆热脸撞到了陈泌的冰冷的屁股上面,一切强迫陈泌开口说话的人都会被他视为不共戴天之敌,陈泌低头扫视了这些不共戴天之敌,转身走了。 身高上是另一个极端的戴矮子也很快成为了战地记者们的下一个目标,他们抓住戴矮子更多是出自于对不可思议现象的猎奇心理,如此残废也能参军,把本来就不存在的参军门槛拉到近乎为负。 戴矮子自然秒懂这些人的不怀好意,他头也没抬,见到个人就叫: “给老子滚开!” 猎奇心理再次来到了冯老黑身上,这人的肤色如果没有染过,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人类这种生物上,冯老黑看到个人就眯着眼睛凑近了就瞅,不明所以的人会误以为这是某种龙阳之好,纷纷避之唯恐不及。 最后他们好不容易注意到了最不容易引起注意的江十一。 “你们是怎么打的啊?” “就打呗!” “跟兄弟们讲讲,传授点经验!” “就打呗!” 江十一用军医拒绝病患家属探访的方式拒绝了战地记者的采访,此举并不是出于职业习惯也不是出于某种为难,只是单纯的心情不好,居高临下者总有倾泻情绪的权力。 战后论功行赏,初战告捷,为了树立榜样,每个人官升一级,可谓大赏。江十一成了什长,陈泌成了伍长和戴矮子成了伍长,此类升迁与待遇与权力无关,仅仅是一个虚名,却因此有了更大的义务。 好处是,他们成了老兵,老兵的命金贵,尤其是打了胜仗的老兵,因此他们从此与排头兵无缘,阵亡概率算是降下了大半。 洪京打算趁热打铁,趁着现在士气旺盛进一步扩大战果,于是马上开始筹划攻打祜郡。联系了献正、邑马以及越阳三城一齐出兵共计两万攻打祜郡,方才立了战功并有了战斗经验的黎安将军便被再次委以重任。 十多天的紧急休整,赔钱货们将再次走上战场,他们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主力的一员,这当然不包括令高。 幸运的是,令高终于苏醒了,虽然还是没能彻底脱离生命危险,但起码暂时停止了继续成为尸体的脚步,这也让即将出征的江十一心头上的石头落了地。 镜子是奢侈品,照镜子是一向是贵族们独享的权利,军中更是不可能有这种东西,所以此时的令高也不可能看见自己脸上那道骇人的伤疤。 江十一正盯着令高那已经彻底破相的脸,他这时候方才恍然大悟,破相前的令高那张脸实际上可算是够上了美男子的门槛。 而令高眼中的江十一则正在欣赏自己的俊俏的容貌,即使奄奄一息依旧改变不了那一身自命不凡的臭毛病。 “我们又要去打仗了。” 这似乎是遗言,可是现在他们俩都正在面对着死亡,一个面对着不治身亡,一个面对着马革裹尸,他俩也搞不清楚到底此时应该谁对谁说遗言。 “......” 令高张了张嘴巴,却没能吐出半个字眼,江十一只希望他不要成为下一个陈泌或者哑巴。 “你想说啥?你可别也哑巴了。” “......” 他再次张了张嘴巴,江十一终于确定了他有话要讲,于是俯身把耳朵附到他嘴边倾听。 “戌...阳...” “戌阳怎么了?” “林...林洛儿......” “林洛儿?人名吗?你要找这个人?” “让...她...别等了......” “别等了?啥意思呢?” 令高缓缓抿了抿嘴,尽可能用剩下还能动的脸部肌肉做着力所能及的冒犯,即使这个表情很细微并且被脸上那道伤痕严重破坏,江十一依旧感受到了令高的不耐烦,他正在嫌弃江十一笨。 “人家说的是小情人呢!你怎么能蠢成这样!” 身后的戴矮子一巴掌盖江十一脑袋上。 “小情人怎么了,我怎么知道什么小情人。” 一个不小心,江十一似乎暴露了什么不应该暴露的事,他跟陈泌十分默契的面面相觑,江十一和陈泌都以这样的默契为耻。 紧接着戴矮子的灵魂嘲讽就上来了。 “你该不会还是个孩子吧?这你都不懂。” 江十一在苦笑,他去寻求陈泌的眼神交流,希望以此获得同病相怜,可被陈泌狠狠地拒绝了,最后他只能保留最后一丝倔强。 “我不是。” 令高破碎的嘴角很吃力地翘了一点上去,一个极不容易察觉的笑意浮现在他脸上,像是在对江十一进行力所能及的嘲讽,又像是临终前对这个世界抱有的最后一丝善意。 “他是说,戌阳有他的小情人,叫林洛儿,他死了之后让林洛儿别等了,找个好人家嫁了!” “是这样吗?你别瞎说。” 令高的微笑正在继续绽放,朝着江十一轻轻点头。 “你最好别死,没人会给你传话的,埋你都嫌脏了我的手。” 戴矮子皱着一张脸抛下一句无情的话,然后盖了一下江十一的脑门,吆喝道: “走啦!走啦!打仗去啦!” 赔钱货们出动了,他们融入了红色的讨贼大军,朝着下一个未知的战场前进。 令高吃力地转动着眼珠,用余光目送着江十一远去的背影,直到江十一的背影被某种滚烫的湿润模糊了,眼泪从他的眼角钻了出来,划过他的面颊。 下一站,祜郡。 第二十九章 祜郡 正道三年,八月,洪京将军攻打祜郡。 祜郡,人口不多,坐落于越阳的东南边,邑马的正北面,四周皆是平原与树林,交通发达却易攻难守。这个城大概从一开始就不是用来承担军事用途的,最早是由驿站发展而来,由于很适合通商并且农地广袤,渐渐发展成一个郡城。 祜郡也从未引起朝廷对其在军事上的重视,以至于至今为止它的城墙依旧是不到三丈高的夯土墙,并且夯土墙的做工很是粗糙,墙面的陡峭程度和坚固程度根本不达标。 所以洪京对于拿下此城可谓是志在必得,尤其是如今士气正盛,而对面又是全无训练且全无章法的农民军,这是典型的摧枯拉朽。 八千人,六日的行军,在距祜郡十里的地方扎营。 攻城器械很稀缺,大多早就被南征的军队收走了,剩下的全是些老旧的破旧玩意儿,三两个月的仓促准备也做不出多少像样的攻城器械。一架冲车,两架井阑还正在邑马城往这里运的路上,没个十天半月恐怕到不了。 所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尽管祜郡并非固若金汤,强行攻城仍是下下策,而中策是寻求野战的机会,上策则是劝降。 毕竟大家都不过是满世界觅食的活物,只要能有一口吃的,谁家的粮不能果腹,朝廷的粮又没毒,还不用挨刀子,何乐而不为。在这饥饿的世道,没有一顿饱饭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两顿,如果再有,那就三顿。 反正在攻城器械到来之前,大军先开拔到祜郡城下秀一波肌肉再说,没准那些农民军一看这边烈火般一片军阵齐整,瞬间被吓破胆索性投了降。即使没有投降,也可以动摇敌方抵抗的决心,这时候再来个威逼利诱,抛出劝降的橄榄枝,纵使没能劝降成功也能给地方埋下分歧的种子。 于是大军饱餐一顿,挺着圆滚滚的肚皮,打着饱嗝,怀着饭后散步般的心情,却迈着昂首挺胸的步伐,气势汹汹地开到祜郡城下三百步的地方。 敌军早就在城墙上部署好了防守力量准备迎战,疏于战阵的农民兵对弓箭的射程并不熟悉,远远地看到红色大军往祜郡城涌来,便纷纷迫不及待地射出零零散散的箭。 而黎安将军则要有经验得多,他熟知弓箭的有效射程,正好让底下的士兵脚踩着危险边缘,可他仍然高估了农民军的作战素质,他们根本就无法穷极弓箭的有效射程,那批零零散散的箭雨在距离排头兵几十步的地方就已经尴尬地着陆。 这惹得红色大军全体哄然大笑。 “有没有搞错,就这,还想打什么仗?” 队伍中的戴矮子正在低声吐槽。 “你就行吗?就你这小短手,恐怕都开不了弓吧。” “就你话多!” 江十一随即奉上热腾腾的风凉话,然后被戴矮子狠狠地一脚踹中屁股,一不小心劲儿使大了,在队伍中引起一阵骚动。 这立刻吸引了宁准的注意力,他快步走过来,那张大脸皱紧了眉头,直奔此次骚动的元凶戴矮子。实际上这已经严重触犯了军律,就算宁准当场拔刀杀了戴矮子也不为过,但是他在狠狠瞪了戴矮子一眼后还是决定向黎安报告此事。 得知此事的黎安将军往戴矮子这方向望过来,却无论如何也望不见因为身高问题被埋藏在队伍中的戴矮子。 “哪一个?”黎安终于向宁准发问。 “看不见吗?” “看不见。” “太矮了,跟个残废一样,比小孩子还矮。” “你是说那个,我见过。” “照军律,阵前扰乱队形罪同通敌,要就地处斩。” “现在怎么能斩,让对面看笑话啊?带上来。” “是。” 于是戴矮子几乎是跟个小孩子一样被宁准拧到黎安将军面前的,黎安将军打量了戴矮子,这样的打量无需耗费太长时间,因为可供打量的尺寸实在过于短小。 “你作甚么?” “启禀将军,摔倒了。” 此时的戴矮子简直是江十一附体,又贱又猥琐,虽然他对军律不甚了解,但也能知道自己捅了个不小的篓子。 “按照军律,阵前扰乱队形罪同通敌,就地处斩。” “小人知罪。” 戴矮子整张脸顿时吓得煞白,幸亏因为身高问题江十一见不着他此时的囧样,不然只要他这次没被处斩的话,将被江十一就此嘲笑一辈子。 “这次放过你,但是你要戴罪立功。” “谢将军不杀之恩。” 黎安命人把劝降信递给戴矮子,然后指了指祜郡城。 “劝降信,你拿过去,念给他们听。” “小人,认识的字不多。” “那本将军这就杀你啦。” “是!小的这就去!” 这是个危险的任务,戴矮子将赤裸裸地暴露在敌军的弓箭射程范围之内,只要劝降失败或者敌军有个不长眼的,不小心射出条箭,都可能会当场殒命。 但是事到如今也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戴矮子屁颠屁颠地往城门跑去,他那近乎残废的矮小身材让这样的劝降仿佛成了一种羞辱,让敌方认为洪京到底有多看不起人,居然派个小孩子来城墙下。 大概是敌军眼中的戴矮子实在不能被视作为一个威胁,却更是触发了他们的猎奇心理,这小矮人只身上前,究竟是有何贵干。 “你这个小孩!要做什么!” 质问戴矮子的是个敌军首领,他或许当真是以为戴矮子是个小孩,毕竟三仗高的距离很难去看清戴矮子脸上的皱纹,戴矮子也不愿意对此蔑称多做解释,只是斩钉截铁地喝道。 “劝降!” 他打开手中的劝降信,幸好他真的识几个字,不至于把手中的劝降信给拿反了,只是让他一字一句念出来是不可能的,里面有太多字他看不懂,所以只能夹杂着自己的自由发挥,尽可能地把信中的意思表达出来。 “额——那个什么,朝廷出兵五万讨伐你们这些逆贼,快点投降,只要你们可以现在投降,你们要的吃的穿的都有。你们要是不投降,那我们将会攻打祜郡,把你们这些逆贼全抓起来,杀掉!你们好好考虑一下,大家都是为了一口饭吃,既然有吃的,还杀得你死我活做什么?” “你们是不是没人啦?派你这个小孩子来劝什么降?瞧不起人啊?” “你们自己好好考虑一下,别逼我们攻城,就祜郡这个破城,城墙修成这幅德行,老子爬都能爬上去,到时候老子会把屎拉在你头上,然后让你吃下去。” “你说谁呢!好大的胆子!” “你说谁是小孩呢?我******” 此处应当屏蔽长达百字的脏话,戴矮子足够励志也足够强大,但身高永远是他的软肋,造就他励志的身高也造成了他的自卑,而自卑者通常易怒,特别是被赤裸裸地掐软肋时。 当然,最重要的是,以戴矮子的身手,他根本没把激怒对方可能造成的危险放在眼里,反正身后的黎安将军又听不见他骂人。 敌军终于恼羞成怒,一排弓箭瞄准他射了下来,被他几个迅捷的翻腾闪身而过,然后他面对着敌军倒着脚步往回跑,闪转腾挪间,在精妙地躲过每一发箭矢的同时,他还能喋喋不休地朝对面喷垃圾话,甚至还指着对方首领又是吐口水又是疯狂挑衅。 然后,他安然无恙地退到了弓箭的射程之外,甚至连大气都不喘一口。骂过瘾的他已经彻底把黎安将军交给他的使命抛在脑后,他直接脱下裤子亮出了自己胯下那个马赛克,对着敌军疯狂摇摆挑衅。 当然这一切是发生在他确定自己不会被箭矢射中之后,他可不想给自己再添加另一个更加难以启齿的残疾。 敌军气疯了,甚至远远地就能听见他们在怒吼。 “给我宰了那小兔崽子,赏钱万贯!” 结果拜戴矮子所赐,黎安将军的上策是彻底失败了,但是因此得以施行中策,敌军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城墙上的那个头领居然不顾上司坚守的命令,亲自带兵出城迎战。 几千敌军抱着满腔仇恨从祜郡城中倾巢而出,黎安将军还来不及处置戴矮子,便一声令下,红色大军划开阵型准备迎战。 江十一发现对方竟有大半士兵手中拿着的不是正规武器,什么锄头,锤子,镰刀抓一把就敢上战场,就更不用讲什么队列阵型,完全就是民间械斗的那一架势。这根本就是一群因为粮食而苟合的老百姓,战斗力更是无从谈起,这让江十一想起曾经跟着流民团被朝廷军撵着跑的岁月。 对方唯一能形成的威胁就是人多势众,而战争的胜负往往与人数无关,而永远只系于士气,因为愤怒而奋发的斗志很快也会因为伤亡惨重而荡然无存,此次交战的结果不言自明。 唯一的遗憾是,因为黎安将军未曾料到有这么一出,所以没有来得及抓住机会攻破祜郡城门,否则这将创造一个不可思议的攻城记录,翻遍史书也能很难找到一个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破城的案例。 很难讲戴矮子这次是立了功还是犯了罪,反正黎安将军在看到戴矮子当众脱裤子的时候,整张脸都绿了。 第三十章 军法 阵前扰乱队形,其罪,形同通敌,就地处斩。 再加一条,违抗军令,破坏了劝降计划,按律当斩。 两罪并罚,罪无可赦。 战后,归营的江十一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已经知道戴矮子捅的是一个天大的篓子,他即将成为这支军队自组建以来首个非战斗性减员的标准案例,正好拿来杀鸡儆猴,整肃一下不够严明的军纪。 当江十一亲眼目睹两个士兵当众把戴矮子带走时,似乎意识到了某种悲伤,他从未像现在这么认真的注视着戴矮子的背影,这是江十一第一次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记住一个人。 此一眼,是否是永别。 赔钱货们麻木不仁着,目瞪口呆着,这群人像是瞬间被抽走了脊梁骨,逐渐恢复到曾经习以为常的懦弱与迷茫。 “他叫什么名字?”冯老黑发问,大概他也想认真地记住这个人,而不仅仅是这个人太过于好辨认的身高。 “他姓戴。”江十一和陈泌大概是在场唯一知道他姓氏的人了,而只有江十一愿意发言。 “名字呢?” 赔钱货们这才恍然大悟,这个天天带着他们蹦跶,他们自认为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男人,其实根本就连名字都不知道,戴矮子被处斩之后,墓碑上要写啥,就写戴矮子吗? 不过赔钱货们这算是瞎操心了,因为他们几乎全是文盲或者接近文盲,唯一不是文盲的令高至今生死未卜。 别说是真名了,就是戴矮子三个字都没人能完整写出来,就算他们真有人能念出来真名,又有谁能上去写,就戴矮子那鬼脾气,没写好的话肯定要被托梦大揍一顿。 但是江十一还是很埋头想了很久,他是唯一一个可能知道过戴矮子真名的人,他回想起了当日龄郢牢笼里的那个瞎了眼的老人,他回想起了戴矮子曾经一本正经地问过江十一的真名,并妄自尊大地赐予了他江太阳这个新名,尽管江十一至今不承认。 他那样的妖孽,也会想被人记住吗? “戴夫。” 陈泌扯着标志性的难听嗓音,声音小到近乎是嘟囔,他那因为自作多情而跟戴矮子结下的梁子正在作祟,最不喜欢戴矮子的人却牢牢记住了戴矮子的真名。募兵的那一天,戴矮子自我介绍时,陈泌也在场,话少的人往往更容易真的听进去东西。 “戴夫。” 江十一以更大的声音复述道。 赔钱货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却陷入了沉默,彻底而持久的沉默。他们的心底都牵挂着那个人,牵挂着他的生,牵挂着他的死,那是一种无法被这些臭文盲表达的牵挂。 来自邑马郡的军队也到达了营地,这是第二批在邑马郡募兵的成果,算上后勤部队一共七千人,一个月的训练,没有任何战场经验,新得不能再新的新兵蛋子了。 这帮新兵蛋子初来乍到,本事不大,脾气还不小,一上来屁股都没坐严实,就跟先来的土著民翻了脸。或许是因为水源的问题,或许是因为营帐的分界线问题,两名士兵先是吵吵,然后就掐起来了。 结果旁边的同志们一看自己人受欺负,血气方刚的也不想着劝架,挥着拳头冲上去就加入了战斗,同阵营的不同部队之间立刻很清晰地分作两派,剑拔弩张要拼个你死我活。 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赔钱货们的营帐旁边,江十一一向是对这种事秉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他跟陈泌就在旁边找了个地方安安静静地做吃瓜群众。 但是其他的赔钱货们就爱瞎凑热闹,自以为有点斤两就要上去为同伴打抱不平,当然那只是极个别的,大部分还是只想着上去骂几句逞逞威风,不然会被自己人看不起的。 江十一本该上去管管,但他有自知之明,他毕竟不是戴矮子,没本事管这种事。要是戴矮子还在的话,他们这种行为一定会被狠狠地盖上几个巴掌。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种军队内部的私斗行为,尤其是聚众私斗,惩罚是相当严厉的。万一不慎再闹出个人命,掉几颗脑袋也不是不可能,结果只是继续往非战斗性减员名单上添加人头罢了。 但江十一还是低估了事态的严重性,这些人的私斗行为确实升级成了聚众私斗,然后几乎在同一瞬间,又升级成了持械聚众私斗。 一位被掌掴到面红耳赤的士兵,突然往回跑,再跑出来时手里已经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这成了事态进一步升级的导火索,所有参与的同僚们都纷纷跑回去拿兵器。 终于,这件事惊动了上峰,黎安将军亲自手持长枪飞奔而来,一众正偏将以及大小都统也纷纷持械赶到,两边的士兵这才作罢,老老实实原地站好等待处置。 这时,江十一在那帮新来的中间看到了一张很熟悉的脸,猛地站起身来定睛好好瞧瞧。他赶紧拉了拉身边的陈泌,指着那张脸,叫道: “陈泌,陈泌,陈泌!快看!” 陈泌瞧了瞧然后也突然猛地旱地拔葱式地站起身来,目瞪口呆地盯着那张脸看。 “不...不会吧?不会认错人吧?” 江十一的嗓音竟开始有些颤抖了,他们俩往前凑过去仔细再看了看,辨认了一番。 “不会是长得像而已吧?” “他没死吗?” 两个人突然冲上去,陈泌一把推开前面挡着的围观群众,这架势让在场的人误以为冲突还没结束,瞬间又紧绷起了神经。 “宋癸!” 江十一朝着那张脸喊道,最终他只能选择这种方式来验证自己的眼睛是否出了毛病。 那张脸突然就皱起了眉头往这边瞅,那眼神像极了正在满世界眯着眼睛瞅东西的冯老黑,又很像一脸苦大仇深的宁准,然后那张脸又幻化出惊喜,刚要把那份喜悦呼之欲出,却又马上压抑住了,因为他正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对着自己的长官低眉顺眼。 “没错,没错!就是他!” 但此情此景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叙旧的好地方,江十一和陈泌只能压抑住内心的喜悦,继续在旁边当着围观群众。 只是他们很快就要为宋癸的处境感到担忧,因为他似乎就是此次冲突的中心人物,军队中聚众持械私斗可罪不在小,他的处置结果不会比戴矮子好哪里去,很有可能此次重逢又是他们的最后一眼。 让江十一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跟陈泌一直都在旁边坐着当吃瓜群众,结果末了两人冲上去的动作实在太可疑,于是俩人也被当成了此次冲突的参与者,赔钱货们这就算被一锅端了。 触犯军律者都被捆上双手分别关在四个营帐里,本来用来容纳十个人的营帐,这会儿要密密麻麻住下二十几个人,而且这二十几个还是方才还剑拔弩张着的冲突双方,其憋屈与郁闷可见一般。 江十一与宋癸被关进了同一个营帐内,这可算是临终前的故人重逢,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忧伤,但是一碰头他们就首先需要满足对彼此的求知欲,俗称寒暄。 “你怎么没死?” “咱还想问你呢?你咋没死呢?” “你先说,我再说。” “就你墨迹,真是。咱那天晚上正上着茅房,结果突然听见好多人就攻进了太阳台,咱冲了出去一看,几千人全是装备精良的骑兵,咱兄弟们全死了大半了,咱一寻思这没法打,但是跑又没地方跑,就躲茅房里,好几天,找到了个机会才溜出去。溜出去了就满世界找吃的,就想着甫州这边人比较有钱,多少更有可能有东西吃,然后就一路往这边来,正好又遇到官府招人,就想着进来混口饭吃。” “你是掉茅坑里了吧,人家不上茅房啊,就光让你躲?” 宋癸挠挠头,瞪了江十一一眼,看来是被江十一猜中了。 “那你呢?” “我早就说那是个骗子,那骗子故意把我带进狼赳的领地,带出去的兄弟就全死光了,陈泌跟我逃出来,想回太阳台,发现早就被占了,没办法。然后我就去找了樗灵郡守贾确,结果那玩意儿把我们关了。没办法,最后被章彬给救了,他叫我来投军,我们就来了。” “章彬是谁?” “樗阴太守,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好。” “就你?他不会是看上你屁股了吧?” “我要是有那姿色也不至于混成这样,你要说陈圣贤还差不多。” “话说陈泌那小子是吃啥药了,比以前还壮了一大圈。” “那你两个妻子呢?” “还能怎么样?” “那个女孩呢?” “哪个女孩?” “就我带的那个,怀着孩子的。” “她啊?不知道,咱连咱自己妻子都不知道了,还管她作甚么?” 江十一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恍惚,尽管对女孩的死亡并不期待,只是这样的了无音讯无论再怎么接近死讯,也无法让心中的牵挂尘埃落定。 两个人一口气把埋心里半年的话语吐露个干干净净,然后看着彼此痴痴地笑了,两个人在搞基的边缘疯狂试探,甚至,反复横跳。 “哎呦呵,这么巧,你小子也来啦?。” 有个矮小的身影被拧进了营帐,江十一远远就瞧见了戴矮子,他脸上一点都找不到属于死刑犯的哀愁,倒还是生龙活虎的样子。 宋癸转头往这个不速之客身上瞧着,然后愣住。 第三十一章 草芥 “你怎么也进来啦?” “因为缘分呗。” 江十一苦笑着,他不想对此做什么解释,因为无论什么样的解释最终都会遭到戴矮子毫不留情的耻笑。戴矮子正在一脸嫌弃地嗅着自己的手掌,这个手掌刚刚摘了颗新鲜的小桃子,该桃子的主人误以为他终于有朝一日可以报仇雪恨,而此时的他现在正蜷在角落里呻吟着。 “这小子又是怎么回事?这不就是以前常跟你们混在一起的那个,你不是说他死了嘛?” “陈圣贤说的,不是我说的。”江十一赶紧澄清道,顺便瞥了一眼宋癸。“他是第二批在邑马郡募的新兵,阴差阳错就这样了。” “哦,就没死?” “没死,谁说死了的,陈泌说的。” 戴矮子瞧了瞧宋癸,发现宋癸还在拼命挤着杀人一般眼神朝戴矮子瞪,戴矮子对这样的眼神交流很是不屑,只是又一断子绝孙脚踢得宋癸哇哇大叫。 “看什么看,你又打不过我,犟啥呢?真是。” “您脚下可得轻点用力,别给他们老宋家绝了后。” “陈泌呢?” “隔壁关着呢。” “你们这些赔钱货们都进来了?” “是。一锅端了。” “那正好。” “你正个好啥呀?陪你一起完蛋啊?” 戴矮子没有回应,往那儿一躺就闭目养神去了。他似乎对即将到来的处刑毫不在乎,也不趁着现在头颅还连着脖子,睁着眼睛多瞧瞧这个世界,本该是生离死别的场景,被这矮子搞得江十一一点都煽情不起来,甚至还有点无聊。 这样的百无聊赖持续了大半天,宋癸在胯下剧痛消失后痛定思痛,决定继续暂时屈服于戴矮子的淫威,嘴上还在不依不挠的对天发誓总有一天要扒戴矮子的皮。 他并不知道或许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甚至完全有可能就是今天的这个时辰或者下个时辰,只是能不能扒他皮还得看黎安将军是否对戴矮子也有此等的深仇大恨。假如宋癸知道这死矮子当着敌我双方的面脱裤子大秀马赛克,肯定会对他即将到来的不得好死表示极度理解且非常不同情。 哥俩好啊,六六六啊,两个人继续唠天唠地的,把被戴矮子打断的剩下的话捡起来继续唠着,宋癸对娶老婆和传宗接代这两件事依旧是念念不忘,讲着讲着他第三个孙子都十八了,很快他们老宋家就要娶上孙媳妇了。 “不对啊。”江十一打断道。“第三个娶孙媳妇,前两个呢?夭折啦?当和尚啦?” “前两个是孙女儿啊,你到底有没有在认真听咱讲。” “你光儿子就生了十几个,老婆娶了四个,我哪能分得那么清楚。” 这时,进来两个士兵,打断了两个人激烈并且毫无意义的争吵,但他们对宋癸和江十一并没有兴趣,只是单纯的觉得他们吵,此行他们来的目的是戴矮子。 还在睡梦中的戴矮子再次像个孩子一样被人拎走,拎着走了两步他才苏醒过来,睡得这么死让人不得不去联想昨天晚上他是经历了怎样的一场翻云覆雨。 “这死矮子是干嘛去呢?” “触犯军法,估计是凶多吉少。” “啊?咱这军还有法啊?咋没人给我念念?” “都写着呢。” “写着我也得看得懂啊。” “来,接着唠,你说前两个孙女是嫁人了没?” 两人这就又开始了,宋癸依旧擅长遗忘,这点品质依旧让人很是羡慕。就现在他俩还生死未卜着呢,他就能揪着江十一讲他五十年后的天伦之乐,只要处置结果迟迟不下来,恐怕他就能这么一直侃到他们老宋家最后四世同堂,然后他这个宋家老祖儿就是怎么都不打算寿终正寝一下。 作为宋癸的首席捧哏,江十一的思绪也被宋癸的异想天开拖拽着,便也跟着他尝到了一些天伦之乐,也就对前方正在临近的生死未卜没那么忐忑。 夜色来临了,一整天的畅想让宋癸累得快速进入梦乡,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江十一躺在旁边听着他的呼噜声,忐忑不安的情绪再次涌上心头。 都怪自己从没看过军律,如果军律上干脆写着自己要去死,那也算有个盼头,吃饭也能吃得香了。当然也不能全怪自己,这营帐里的二十多个人恐怕也全是文盲。 这时候,要是令高在身边就好了。 江十一想起了令高的生死未卜,出征至今也过了七八天了,他还活着吗。他估计怎么都不会想到,赔钱货们最终的死法不是壮烈的马革裹尸,而是憋屈的军法处置,并且,索性一锅端了。 他会成为最后一个赔钱货,唯一幸存的赔钱货,然后他就可以不再是赔钱货了,如果他可以活下来的话。 火把的亮光闪烁着闯进了营帐,底下是一群士兵,他们把罪犯们从睡梦中揪出来,然后往营帐外赶。 “大半夜的行刑不怕阴气太重吗?” “处斩不都是午时嘛?” 江十一再次跟陈泌碰头,他们也被赶了出来往外带,另外三个营帐也全部都被士兵们带了出来。 “这是要去哪儿?” “阴曹地府。” 江十一听着同僚的对话,忍不住插话道: “不然粮食多金贵,咱们多吃一顿他们就少一顿。” 总共九十八个罪犯被赶到了一个空地,江十一东张西望地,确定这是个风水宝地。而那个风水宝地的中央站着几个人,其中一个因为极其特殊的身高,所以被江十一一眼就认了出来。 戴矮子身边站着的是黎安将军,还有宁准,还有四个其他的大小都统,估计就是这群罪犯的直系顶头上司们。 江十一惊讶地发现,戴矮子手上的捆绳已经消失。 “人,我给你了,” 黎安将军巡视着罪犯们,最后低头把眼睛盯着戴矮子的额头,一会儿,带着人走了。 地上放着的是三筐的环首刀,其中还有三把弓,几十条箭,以及一麻袋的粮。 “属下一定不让黎安将军失望!” 戴矮子弯腰朝着黎安将军的背影深深作揖,这是江十一第一次看到这死矮子如此恭敬的一面,尽管十分桀骜不驯,但见风使舵的本事他也并非没有。 “现在我该叫你们啥呢?” 直到黎安将军的背影彻底消失在黑暗中,戴矮子这才直起腰,然后瞬间换了张脸,改了个姿态,双手往腰间一叉,熟悉的眼神又来了,那是一种狗对屎的嫌弃。 “现在我要叫你们什么?你们这些草芥!” 看来赔钱货们被扩充了兵员,并且还被临时更改了名字,他们现在有九十九个人,名叫草芥。 “我向黎安将军为你们求情啦!给你们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只要你们跟着我去执行一项任务。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百夫长,而且这不是普通的百夫长,这叫爪士百夫长,直属于黎安将军。” “怎么可能,这死矮子怕不是疯了吧。”江十一在底下低声向宋癸嘀咕着。 “就是有病。”宋癸也是低声应和道。 他俩低估了戴矮子的听觉,或许戴矮子不用亲耳去听都知道,这俩玩意儿上嘴唇碰碰下嘴唇就不可能蹦出啥好话,于是一人两个巴掌狠狠盖了上来。 江十一十分清楚,戴矮子讲的那一番话,连标点符号都不能信,这是个很能给士兵洗脑的妖孽,什么爪士百夫长,明显就是戴矮子那半文盲自个儿编的,官方的官职取名怎么可能这么没水平,也就是用来唬一唬底下这群文盲和新兵蛋子。 他自己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还能给别人求情,他哪来那么大的脸给别人求情。 还戴罪立功,怕不是这死矮子非得捉几个垫背的跟他上去送命,毕竟这些罪犯关着也是浪费粮食,死了一了百了没啥贡献,倒不如趁着这一顿晚餐下肚,肚里面还剩点残羹,赶紧拉上去最后发挥点余热,然后把这种送死美其名曰任务,甚至再戴个高帽,叫戴罪立功。 尽管戴矮子的话语中破绽百出,但是问题在于,黎安将军真就是当着众人的面把人交给了戴矮子,除非在场的草芥们集体出现了幻觉,不然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解释这种超自然现象。 眼前这个矮子究竟是个怎样的妖孽,到底是什么样的法术让他不仅洗清了自己的两项死罪,还说服了黎安将军给他官职,给他士兵。 “这死矮子跟黎安将军不会是失散多年的亲戚吧,还有天理吗?还有法律吗?” 江十一嘟嘟嚷嚷地吐槽着,他完全把一开始对戴矮子生死的牵挂彻底抛在脑后,因为戴矮子的生死已经被确定为生,顺带着自己和众草芥的命也被确定为生,因此一切的煽情瞬间都要变回吐槽,江十一现在又开始想要这死矮子赶快再找个时间去死。 宋癸也是这么想的。 “估计那会儿就是跟黎安将军滴血认亲去的,走后门了这是。” 冯老黑在晚上的视力更差了,全场他几乎就只能通过身高辨认出最高的陈泌与最矮的戴矮子,他紧眯着双眼盯着戴矮子问道: “长官,那是什么任务嘛?” “少废话!军事机密!跟我走就对了!带你们讨伐反贼!宰了狼赳!建功立业!封侯拜相!” “您还敢往下说吗,再往下说您自己就是下一个狼赳了。” “啪。” “啪。” “就你话多!就你话多!” 第三十二章 城墙 “戴爷,我想了一路,就是没搞懂,您到底是怎么把黎安将军拿捏成这样的?” “你想知道?” “想知道。” “很简单,他打不过我。” “你们还打过?” “可能吧。” “你该不会是关系户吧?” “可能吧。” “你该不会是卖屁股?” “啪。” “啪。” “就你话多!就你话多!” 半天没问出个所以然,还照惯例领了俩嘴巴子,江十一自己也知道卖屁股绝对不可能,除非黎安将军是个不挑食的恋童癖。 一个晚上的行军,草芥们被戴矮子带着在整个祜郡城遛了一大圈,然后又遛了大半圈,终于到了一个戴矮子满意的地方停了下来,停下来也没啥吩咐,就原地蹲着喂蚊子。 直到太阳升起,戴矮子老仙又开始做法了,他把草芥们分成二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五人,宋癸领九队,共四十五人;陈泌领十队,共五十人,余下的一个人自己组成一队,队长和队员都是江十一本人,实打实的光杆司令,只有很多义务而没有任何实权。 “话说戴爷,您说的任务到底是啥?” “闭嘴。” “您该不会是想攻打祜郡城吧?” “叫你闭嘴!” “就我们这身后不到一百人?您要打祜郡,您光那城墙都上不去吧。” “我自有办法。” “您还真是要打啊?您这不是拉着我们上去送死吗?” “给我闭嘴。” “现在咱们上头没人管着,您就带着我们走吧,占个山头咱们也能照样混口饭吃。” “你小子怎么就活得这么晦气,你上哪儿混口饭吃,现在北方的小山头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被狼赳捏死,要么被高夷王捏死,你以为就你有你的太阳台?我当时手下三千多人都被狼赳一口吃掉了,咱这一百人出去是要给人塞牙缝?” “哦,您就是这样跟狼赳结下的梁子?” “你真以为老子需要为了这口饭吃来当个死丘八?现在这世道,但凡你头上没棵大树撑着,走到哪儿都是一个死字,你小子天天就知道光盯着眼前那口饭,迟早把你噎死。” “那您是想?” 戴矮子转过头来,盯着江十一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说道。 “现在大树已经找到了,剩下的就是往上爬。” “您是说?” “现在我好不容易抓到了条藤蔓,抓住了,立了功,就爬上去了。不然,当个大头兵慢慢混资历,混到死估计连个都统都混不上去,更何况每天刀头舔血,你觉得你能活几天?你这碗丘八饭能端多久?” “我可没您那么大志向,我只想吃饱饭,活下去。” “志向?不,我也只是为了活着。你真当底层百姓的那种生活能叫活着?你看看这些年,南方的战争抓走了多少壮丁,那些人有几个能活下来?再来个蝗灾,多少人饿死,再来个狼赳之乱,又有多少人丧命。这些人都是谁?都是底层百姓。你家十几个兄弟姐妹到现在还剩几个,你心里没数了吗?” “那总也有太平日子。” “太平日子?前朝那些日子够太平吧?男丁按五十亩缴税,女丁按二十亩缴税,税都是那些税,可有多少男丁手里真有五十亩地?况且,那些个地主豪强每年都要以各种名目吃掉多少地,你要告他,人家是县令的亲戚,怎么告?当年我家,全家六口人要缴纳二百四十亩地的税,可我们实际就只种了五十亩的田地,活活饿死了我两个弟弟。” 江十一无言以对,因为他知道戴矮子这番话并非是抱怨而是在陈述事实,所有的这一切,他都感同身受并习以为常着,对苟活的渴望让他反倒对苟活本身的水深火热无动于衷。 江十一这才发现,原来戴矮子有着一颗比自己想得还要多的脑子。 “你说得对。” “狼赳之乱是个机会,军功是我们这种贱民唯一的机会。” 戴矮子不再看着江十一,他继续抬起头往江十一头顶上望去,头顶上是一棵树,树上有一只黑色的鸟在枝头上蹦来蹦去,鸟的旁边是一窝鸟巢。 “看看那个。” 戴矮子指了指那个鸟巢。 江十一跟着抬头去看,这真的是一棵鹤立鸡群的大桑树,像巨大的华盖一样把树底下的众草芥们包裹在树荫里,茂密的枝叶随风摇曳着,焕发着勃勃生机。 “你说那个鸟巢有多高?” “那...估计得有个三四丈高。” “三四丈?” “你想干什么?” 戴矮子没有回答,他看了看那个鸟巢,转眼又瞧瞧远处的祜郡城,然后再回来盯着鸟巢看,罕见的笑容出现在他脸上,他咬着嘴唇微微点点头,回头朝草芥们就开始吆喝。 “来!过来,掏鸟窝!” 画风陡然突变,江十一差点没被这死矮子噎死,刚刚还在一本正经地讨论志向,转眼间就要童心未泯,大老远这么折腾了个大晚上,竟还有心思掏鸟窝。 “您都这把年纪了,您真当自己是小孩啊?” 江十一没好气地吐槽着。 “少废话!这是命令!你们都给我过来!” 戴矮子朝着还愣在原地不明所以的草芥们用力挥了挥手,一群摸不着头脑的丈二的和尚围过来低头盯着戴矮子,希望这个长官可以解释一下此命令的来由。 但他们没有等到戴矮子的解释,倒是冯老黑很听话,他没有追究该命令的来由,而是马上就把心思放到了该命令的执行方案。 “爬上去掏。” “不行!” 该方案立刻被戴矮子否决。 “一层一层叠上去。” “叠啥,这有啥东西可叠。” “人。” 这是一个更加离谱的命令,而且戴矮子似乎并不打算解释该命令的来由,没等草芥们搞明白为什么要掏鸟窝,以及为什么有树不爬非得叠人上去掏鸟窝,戴矮子的巴掌又在开始满世界挥了,他不容许草芥们对自己的命令有任何质疑与犹豫。 三丈高,需要往上叠六个人的身高,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忙活了大半个早上,草芥们终于才摸清楚了诀窍,关键在于地基要够牢固,起码要三十个人在底下抱紧了撑着,往上三个人为一层,一层一层往上叠,叠到第六层是戴矮子。 这个无厘头的命令浪费了草芥们半天时间,最终在黄昏时分,戴矮子才成功站上最后一层,他终于掏到了鸟窝,上面是五颗鸟蛋,他一一把鸟蛋砸开,然后一口闷掉蛋黄。 这样的胜利毫无喜悦可言,因为胜利的过程实在太过大费周章,而胜利的成果又太过微不足道,更何况这样微不足道的成果还被戴矮子一口独吞。 他们在大桑树下过了个疲惫的夜,宋癸队守上半夜,陈泌队守下半夜。 隔天,来自戴矮子的下一个无厘头命令又来了,他把草芥们的裤子全收走了,让江十一把这些裤子绑在一起,做成一条绳子。草芥们有裤衩的穿裤衩,没裤衩的就拿衣服绑在腰间遮羞,当然也有一两个不要脸的完全不需要遮羞。 又是掏鸟窝,又是脱衣服,谁搞不清楚这死矮子的葫芦里到底卖着什么药。 江十一终于没忍住揪着戴矮子问: “您到底是想干什么?您再这么瞎折腾,要哗变了。” “啊?谁敢?” 戴矮子对哗变这种事太过习以为常,所以这丝毫无法威胁到他。他依旧远远望着祜郡的城墙,好一会儿才指着城墙对江十一说道。 “看到了吗?” “看到啥?” “祜郡的城墙,没有马面。” “啥是马面。” 戴矮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江十一,继续解释道。 “献正的城墙看过吧,是锯齿状的吧,凸出来的那块面儿,就叫马面。” “哦您是说,祜郡的城墙是直的。” “知道马面有什么用吗?” “不知道。” “有马面,城墙下就没死角,没办法藏人;没马面,就会有死角,除非故意往下探,不然很难看到人。” “藏城墙下做什么?” “三丈高。”戴矮子突然神秘兮兮地向上指了指头顶上那个被他掏过的鸟窝,脸上的笑容可称为阴险。 “您不会是想叠着人上墙吧?那您怎么不架个梯子爬上去啊?” “我绕了一大圈,城墙周围全都有五十步左右的空地,你拿个梯子往城墙跑去,怕人家不知道你要干嘛吗?” “晚上啊。” “晚上也藏不住,我昨晚观察了,城墙上的爵穴晚上有点亮。有那么大一条梯子在那边跑,要跑五十步,除非城墙上站着的个个都是冯老黑那样的半瞎。” “那你怎么都藏不住啊。” “白天就可以藏得住。” “晚上都藏不住,怎么白天就能藏得住?” “因为白天不需要藏,不穿戎装,谁知道你是不是兵。” “这么多人凑一块儿走,不是兵是什么?” “谁让你凑一块走的,城墙共有四里长,每个地方看守的兵都不一样,一个地方两三天见三两个死老百姓走过去不可疑吧,等靠到城墙上,藏进了死角,再神不知鬼不觉地聚到一起。” 江十一皱起眉头好好想了想,终于恍然大悟。 “嘶——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第三十三章 血战 正道三年,八月,祜郡的西面的城墙上。 一个士兵正站到城墙上解手,下意识地,他的视线跟着湍急的水流往下探去——这几乎是所有雄性人类的共同天性。高速坠落中,水流被微风吹洒了,最终均匀地浇在两颗靠在城墙上的脑袋上,一个大人,一个小孩。 大人摸了摸头,说道。 “下雨啦?这雨怎么好像有股骚味。” 往上看时,赫然在城楼顶上发现了一个马赛克,然后就是满脸的一言难尽。抖擞了一下身体,该士兵收掉马赛克,往下瞧着那个大人。 “你,坐底下干嘛呢?” “我小孩中暑啦,这大热天的,我坐这边避避阳。” “祜郡现在打着仗呢,快走吧。” “得嘞,我孩子好点了我就走。” “给,接着。给孩子解解渴。” 那个士兵朝底下的人扔去一竹筒的水,然后继续看向远方认真站岗,远处还有一两个零零散散的流民拖着身躯在烈日下苟延残喘。 这时,前面一个士兵慌慌张张地在城墙上奔跑着,边跑边喊着。 “打过来啦!打过来啦!” “你,你,你,你,快到前面去增援。” “快走!你们两个留下。” 战争的号角已经吹响,红色的大军疯狂扑向祜郡城,密密麻麻的箭雨飞向天空,乘着刺眼的烈阳呼啸着落向祜郡城,随之就是成片倒下的躯体以及遍地哀嚎。 祜郡的农民军连武器都不齐全,更何况盔甲防具,他们只能拿自己的肉体和运气去抵挡黑压压的箭矢。第一批倒下的人后,留下的全是运气良好的人,但是运气永远不能被当成一种作战素质,所以也没有办法形成多少有效的反击。 很快,第一批排头兵已经抬着云梯跑到城墙下,架上梯子就开始往上爬,城墙上的守军开始往下瞄着一个个红衣服上面的黑脑袋。 这样的作战则对守军的作战素质没有过高要求,两三丈的距离就连冯老黑那半瞎的眼睛都能射中,实在是瞄不中的,拿石头砸总能在底下那些密密麻麻的黑脑袋上砸一两个血窟窿。 开始就一边倒的战况,渐渐演变成平分秋色的僵持。 第二波箭雨再度袭来,城墙上的守军再次遭到无差别屠杀,这短暂地解放了攻城士兵的压力,很快第一个士兵爬上了城墙,却被守军又推了下去。箭雨结束后,源源不断的守军补上了突破口,迅速恢复了完整的守城力量,战况再度陷入僵持。 第三波箭雨,第四波箭雨接连飞过来,城墙上的守军再次应声倒下大片,这给攻城的将士制造了一个十分难得的防守空挡。很快,有三个士兵冲上了城墙,紧接着是四个,五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时,一个粗重的狂笑声响彻天际,阳光下,银色的鳞甲闪烁着光辉,盔甲包裹着的是一个魁梧的大汉,头盔下,他的下半脸全是黑乌乌的大胡子,上半脸则是睁得圆滚滚的一双眼睛。而他的身后是一排同样身穿盔甲的大汉,各个都手持大马刀冲上城墙,凶猛砍杀。 刚攻上去的几个士兵立刻被这群盔甲怪物一样的敌军砍得七零八落,这样的威慑力足以令攻城的士兵胆寒,而大嗓门依旧在疯狂叫嚣。 “来啊!!杀个痛快!” 黎安将军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帮反贼居然能够拥有了比朝廷军更优质的装备,前面遭遇的孱弱的农民军根本都是假象,城墙那边藏着的是真正的精锐。 这边战事焦灼,而祜郡西边的城墙上却出奇的平静,留下来放哨的寥寥几个士兵也都心系着前方的战事,听着那边惊心动魄的喊杀声,剧烈的心跳撞击着胸膛。 他的余光在不经意间瞥到了城墙下的一个奇怪的影子,扭头定睛看去,一个硕大的头颅赫然出现在城墙边上,没等他看清楚个所以然,一个迅捷的身影闪过,眼前所见的一切突然就开始天旋地转,然后慢慢变得模糊,慢慢变得黑暗。 城墙下的小孩把这个士兵的头颅踢下城墙,立刻就开始往下放绳子,那是五条用裤子绑在一起而成的绳子。 城墙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赤裸的小孩子的身影,旁边的守兵一时没搞清楚状况,直到他们看到了小孩子身边的无头尸体,方才知道这是敌军的奇袭。 “有敌军!!” 旁边的守军纷纷往这儿赶过来,戴矮子手持环首刀,首先拦腰砍死一个守兵,随即化身杀人机器冲入敌军丛中。 城墙底下的草芥们也很快爬上来加入了战斗,这样的奇袭完全出乎敌军意料,现在大部分兵力都被调到前线作战,对于后方突然出现的敌人根本无力抵抗。 没多久,九十九个近乎赤裸或者干脆全部赤裸的草芥接连爬上了城墙,城墙上的守军被杀得屁滚尿流,尸横遍地。 “给老子杀!” “陈泌!江十一!你们两个带人去占领县衙!” “是!” 突如其来的奇兵像赤裸的鬼怪一样凭空出现在祜郡城内,并迅速占领城内各个要地,就像一颗沙粒嵌入脚底的肉,内外夹攻下,祜郡守军的士气迅速土崩瓦解。 只是大嗓门带领的那一百甲士很快就让守军的士气死灰复燃,他们像一颗啃不动的石头卡在城墙上,尽管越来越多的士兵攻上城墙,却依然拿这些穿着银甲的怪物毫无办法。 很快城里那些本来已经打算要投降的守兵们发现祜郡迟迟没有被攻破,便开始重拾破碎的信心,他们渐渐发现,攻进城内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裸男,其实人数并不多。在人多势众的守军面前,内外夹攻也同样意味着瓮中捉鳖的可能性。 占领县衙的江十一和陈泌也很快隐约嗅到了一丝不对劲,城内的士兵不再恐慌,而是开始变得虎视眈眈。 “怎么回事,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打进来?” 陈泌利索地从敌军胸腔中拔出刀刃,抬头望去,本来混乱不堪的敌军正在重新收拾新的秩序,他们在组织反攻,并且源源不断有新的敌军跑过来。 攻守之势逆转,直到最后,江十一终于可以对该场景进行解释。 “完了,我们被包围了。” “戴矮子跟宋癸呢?” 陈泌盯着如蚂蚁般密密麻麻迅速往这边聚拢的敌军,咬了咬牙,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怎么办?陈泌你倒是说句话啊!” 逐渐被恐惧笼罩的江十一似乎忘了陈泌对话语的禁锢,而陈泌会视任何一个逼他讲话的人为不共戴天之敌,但是此时的陈泌不想再增加任何一个敌人,眼前密密麻麻的这些就足够让他头皮发麻。 “杀。” 陈泌终于还是好不容易憋出了一个字。 敌军终于在混乱中收拾好了秩序,他们所有人现在正聚精会神地看向这五十二个瓮中之鳖,那是一种渔夫观察猎物的眼神。 越是危险越是冷静,这是江十一身上最值得称道的优点,他沉下气来,舔了舔嘴边那某某敌军的鲜血,对身后的草芥们说道: “跟着我,不要掉队。狠狠杀一波,只要把他们杀怕了,人再多也没用。” 在胜负的博弈这件事上,江十一几乎是无师自通的,他天生就明白胜负的博弈本质上是人性的博弈,所以破局的秘诀永远在于反人性。·以多对少,反倒不应该持攻势,而应该持守势,步步蚕食;以少对多,反倒不应该持守势,而应该持攻势,背水一战。 这是一种天赋,而大多数人不具备这种天赋,就比如对面的农民军,他们自以为人多势众所以胜券在握,几个胆子大的就先冲了上来,随即点燃了渔夫们的士气。 “给我杀!!” 江十一咆哮着一声令下,恐惧这种东西会在内心决定要去战斗的那一瞬间,全部化成战斗的意志,草芥们瞬间就被冲上脑门的斗志给掏空了整个脑袋,这一刻,他们把自己的灵魂献祭给了江十一,任凭江十一的意志操纵他们的躯体去战斗。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陈泌在一个灵巧的闪躲之后回身削掉了敌军领头的半个头颅,手中的环首刀刃不够锋利,他几乎是靠着自己的蛮力把刀刃嵌进那人的脑袋,血浆混合着脑浆喷溅到陈泌脸上,俨然把他铸造成一尊恐怖的杀神。 血战一触即发,五十二个草芥们的口中与耳朵中只满满地充斥着一个字的咆哮,杀! 另一边,戴矮子在带兵方面可比江十一有经验得多,他太清楚奇袭的精髓就在于一个字:乱。在乱战中,敌军一直摸不清楚戴矮子他们的底细,便会一直沉浸在恐惧中。 他并没有像江十一那样让自己手下的人停下脚步,给了敌军可以重新恢复秩序并形成包围的机会,而是持续地保持着运动战,让敌军一直处在混乱中,然后被各个击破。 只是这样长时间的运动战对体力的要求极高,而并非每个草芥都拥有像戴矮子那样用不完的体力,很快戴矮子所带领的四十六个草芥开始出现体力不支的情况,其中就包括宋癸。 宋癸已经跑吐了,他一边跑一边从嘴巴里吐出胃中的花花绿绿,他渐渐变得步履蹒跚,呕吐正在阻止他发声,他只能向着前面的戴矮子无力地挥手,希望戴矮子能够停下脚步等等他,可是沉浸在战斗中的戴矮子根本没有理会,嘴里还在疯狂地喊打喊杀。 终于,宋癸摔倒在地。他眼睁睁看着前面的草芥们抛弃他而去,尽管这样的抛弃并非故意,可这依然带给了他绝望。 是死亡的绝望。 宋癸回过头,发现一群正在扑上来的敌军,他数不清有多少根利刃刺进了他的身体,只是口中的呕吐物瞬间全变成了鲜红,而他只能看到无数双敌军的脚围着他,强烈的剧痛很快就要随着这个并不美好的世界一起被无尽的黑暗吞噬。 连同他四世同堂的梦。 第三十四章 死战 “将军,将士死伤惨重,是否撤兵休整,择日再战?” 黎安将军远眺着祜郡城上惨烈的战斗,一言不发,大量的士兵涌上城墙,似乎打开了突破口,可在敌方精锐面前却又寸步难行。 “上撞木。” “是!” 城上战事焦灼,趁机突破城门是一个正确的决策,于是士兵们抬着撞木就往前冲。 几乎是同一时刻,城内的戴矮子同样对城门动起了心思,只要能从城里面打开城门,放大部队冲进来,这场仗就基本可以宣告胜利了。 “走!走!往这边走!” 他在高声吆喝着,可实际上身后可供他指挥的草芥们实在是已经不多了,他回身望去,目之所及只能找到寥寥十几个裸男,而且剩下的裸男也都面露疲态,战斗力已经濒临枯竭,留给戴矮子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从赔钱货到草芥,冯老黑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他要么成为瑕疵,要么就惊为天人。比如此时,他是唯一能在体力上可以跟戴矮子相提并论的怪物,只有他可以全程都紧紧跟在戴矮子身后,他也就只有跟在戴矮子身后才不至于迷路,特殊的身高是他的移动路标。 “宋癸呢?宋癸呢?” “掉队了!” “死啦!” “冯老黑,你接替宋癸!” “啊?长官,我不行。” “少废话!跟我冲!!!” 戴矮子怪叫着带领剩余的草芥冲向城门,这是唯一的机会,否则他们将在不久的某一个时辰里全军覆没。 这时,街道的拐角处迎面冲出来一队罕见的有秩序的百人队伍,领头的那个人戴矮子很眼熟,正是当日在城墙上跟戴矮子互喷垃圾话的小首领,他对戴矮子以及戴矮子胯下的马赛克有着深仇大恨,同样抱着深仇大恨的还有他身后的一众人马,一致的仇恨让他们有了明确的目标,遂也就能够快速恢复秩序。 “没想到吧,真让我给逮到手了!” 他摩拳擦掌着,手中拖着一把七尺马刀,这把马刀跟他很配,因为他同样长着一张大马脸,光看着这脸就能知道这个人很能跑,因为那样窄小的脸面着实能为他减少大量风阻。 “荣幸!实在是荣幸。” 戴矮子被断了去路,便只能停下脚步,随即脸上化出了江十一式的猥琐样儿。 “你不是挺能蹦跶的吗,蹦啊,再蹦啊。” “少废话!来!” 戴矮子从地上又捡了把锤子,右手拿着刀,左手拿着锤子,在对方面前嚣张地大张双臂,准备迎战。 大马脸看这架势,笑了笑,往身后摆了摆手,说道: “你们退下,就对付个小孩,可别说我欺负人家了。” 戴矮子也跟着笑得很滋润,引以为自卑的身高居然能在生死存亡关头成为某种好处,一路走到现在,他已经让无数个因为身高低估他的人掉了脑袋,而如今眼前这颗又长又窄的,正是下一颗。 “墨迹啥?快上来欺负我呗。” 大马脸挥着七尺大马刀就冲了上来,戴矮子一个闪身随即两个箭步直取对方怀中,大马脸一个踉跄勉强躲过,再要反击,膝盖上猛地传来一阵剧痛,他的膝盖直接被戴矮子一锤子敲得细碎了。 “啊啊啊啊啊!” 撕心裂肺的哀嚎从戴矮子身后传来,瞬间解决马脸之后,他直接夺走了对方的马刀,然后用马刀指着剩下的人叫道: “还有谁?” 这是一个怪诞的场面,不足五尺的身高却手持长达七尺的马刀,仍丝毫不减其威风,背后刺的大字“杀”竟是让这个矮小的裸男显得气势汹汹。 “还有谁??” 戴矮子依旧在疯狂叫嚣。 对方有三个心存侥幸的人觉得人多势众可以在这个小矮子身上占得便宜,这样的侥幸马上让他们付出代价,成为了三具新鲜的尸体,其中一个还是无头男尸。 “还有谁???” 人多是可以势众没错,但是谁的命不是只有一条,在既知必死的情况下,谁又宁愿成为下一具尸体,于是威慑就此形成,而这样的威慑无需进行谈判也能达成和解,马刀刃上的鲜血以及地上的尸体已经说明了一切。 “砰!” 突然,戴矮子身后飞过来一根锤子,正好砸中了他的脑袋,鲜血立刻迸了出来。 大马脸制造的这个巨大的破绽瞬间让对方又恢复了信心,霎时间七八个人冲上来拿刀就往戴矮子身上砍去,等刀刃齐刷刷在坚硬的地板上碰出了火花,他们才发现扑了个空。 戴矮子翻了个身就逃了,他捂着受伤的后脑勺跑着,边跑边大叫着: “跑啊!跑啊!还愣着等死啊?” 冯老黑立刻就跟了上去,幸免于难,而剩余的草芥们则陷入了敌军的层层围堵,迎接他们的是并不太光荣的马革裹尸。 此时,同样在往城门方向跑的是江十一和陈泌,他们已经对攻下城池无望了,唯一的渴求就是能够活下来。在江十一的带领下背水一战的草芥们成功突破了层层包围,而觅得一丝生机也让他们的战意全部沦为恐惧,在突破成功的那一刻,他们成了溃兵。 溃兵只会愿意与比自己无能的人为伍,所以他们只希望自己的同僚比自己腿短,然后被自己抛在身后,替自己成为下一具尸体。尽管这个同僚在一天前还在跟自己有说有笑,称兄道弟,可是惋惜和怜悯只会出现在他们替自己献出生命之后。 而当下,同生共死的草芥们之间,只剩下赤裸裸的体力较量。 好在这样的较量无须发生在江十一与陈泌之间,起码在逃跑这件事上,两个人都有相当不俗的表现。 攻城的红色大军已经抬着撞木抵达城门口,这个过程中附带着大量牺牲,尽管大量士兵攻到了城墙上,但由于那些盔甲怪物的存在,城墙上方对城下的防守依旧没有过多松懈,大量的石头与箭矢依旧在为攻城的士兵添加伤亡。 这时,一种气味古怪的水从城墙上淋了下来,浇湿了士兵们的身体,但是专心撞击城门的他们并没有觉察什么异样,直到一根火把抛了出来,落到了某位士兵的头发上。 那种水在触碰到火苗的那一瞬间,迅速化成熊熊烈火,城门前顿时一片火海。攻城的士兵一个个变成了哀嚎而满地打滚的火人,这样的哀嚎和打滚很快就会随着他们逝去的生命而结束。 火焰也让撞木开始燃烧,它无法再被人抬起来往城门上撞,所以再没有下一波士兵能够冲进火海里进行作业,攻破城门的计划便无法再继续施行。 “将军!这样的伤亡实在太过惨重了,撤兵吧!” 黎安将军的脸色铁青,他狠狠地咬紧牙关,凝视着祜郡城下发生的一切,不管身边的属下多么着急,他仍旧是一言不发。 身后的士兵越来越少,如此伤亡,就算此战拿下祜郡,也无法被认定为一种功劳,顶多算是苦劳。而,此战在如此伤亡的情况下,依然拿不下祜郡的话,那他连苦劳都没有,只会被上峰战后追责。 可目之所及,那都是活生生的命啊,黎安的眼里突然失了神,他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喘息声。 “听我将令。” “是。” “全军随我出击。” “什、什么?” “出击!!” 黎安挥起手中的刀,亲自带领着剩余的士兵往祜郡城下狂奔。 这时,南边突然出现了一排红色的“凉”字大旗,大旗下面则是红通通一片,踏着整齐的方阵滚滚而来。 “将军快看!” “凉?” “援军来啦!援军来啦!” 攻城的士兵顿时士气大振,口中嘶吼着,脚下狂奔着,其势汹汹仿佛要把整个祜郡城直接撕碎。 城墙内,要不是冯老黑太能跑,戴矮子差点就真成了光杆司令,一黑一矮两个畸形人终于跑到了城门处,那边是一堆正在准备顶门的敌军。 “怎么就剩你啦?” 戴矮子也对自己的指挥无方感到惊讶。 “全死光了,长官。” 冯老黑的回答像是要避免戴矮子的尴尬,他是一个想要认真服从命令却总是事与愿违的人。 “也没看到江十一吗?” “没有,估计也全死了,长官。” 戴矮子看着眼前那么些密密麻麻的敌军,脑子里一阵翻腾,他们俩甚至已经不能再被城中的敌军当成一种威胁,这已没资格叫做包围了,他们只要穿上一身衣服都能混入进这帮农民军,只是他们太过于有特点的外貌已经深入敌心,而且戴矮子实在是拉了过多仇恨。 这时,一个同样很有特点的身躯出现了,切确的说是两个裸男,哦不是,后面还跟着五个。 “陈泌!” 他们发现了这边的一黑一矮,便跑过来汇合,仅存的九个草芥终于在城墙处集结,戴矮子甚至都不用清点人数,而气喘吁吁的江十一在草芥群里迟迟没找到那个本该出现的熟悉身影。 “你全军覆没啦?” “剩一个。” “宋癸呢?” 戴矮子没有回答,他正摸着脑后的伤口,汩汩冒出的鲜血把他的手掌都染红了。 “宋癸呢?我问你话呢!” 戴矮子依旧没有回答,衷诚的冯老黑为了防止尴尬,为自己的长官作了答。 “死啦,全死光啦。” 第三十五章 惨胜 残阳如血,杀风袭地而起。 潮水一般的红色大军化身澎湃的巨浪疯狂地拍打着祜郡城,黎安将军亲自领军冲锋,加入这场惨烈的战斗。 流淌成河的鲜血在夕阳的照耀下闪烁着朵朵光芒,生者的灵魂与死者交织在一起,在嘶吼与哀嚎中剧烈沸腾着。 这时,紧闭的城门在熊熊大火中被撕裂开一条缝,释放出城门内汹涌的喊杀声。 “开!!!” “开!!!” 城门被打开了,伴随着已经嘶哑的咆哮声,几双猩红的眼睛在大火中摇曳着。 “冲过去!!冲!!” 七个身影被烈火吞没,消失。 突然,冲锋的红色大军突然看见七个差点被烤熟的裸男从大火中冲了出来,他们身上沾满的血已经焦了,化成深红的图腾布满了全身的皮肤,像极了浴火重生的鬼神。 其中一个身材矮小的鬼神一见到冲锋的大军,便回身挥着手臂呐喊着: “城门开了!给我杀进去!杀光他们!杀光他们!!” 冲锋的士兵们分明看到一个大字“杀”赫然出现在那个鬼神的背部,这样玄幻的场面让他们误以为是杀神降世,指引他们攻破祜郡,顿时脚下生风,被激发出最高的斗志。 城门内的敌军同样看到了气势如虹的红色大军,他们被这样的场面吓破了胆子,瞬间失去了抵抗的意志,仓皇逃走。 烈火被扑灭了,随之被扑灭的还有敌军的斗志。 逃出生天的七个草芥们瘫倒在地,拼命地张大嘴巴往肺中灌输空气,就连戴矮子与冯老黑的体力神话都被破除了,戴矮子跟个只会呼吸的死人一样大字叉着平躺在地,冯老黑则跪在地上剧烈干咳。 陈泌趴在地上疯狂干呕,这样的干呕正在阻止他吸入足量的空气,他像个马上要被憋死的人那样满脸通红,又像个肺痨晚期患者,不住地往地上咳出鲜血。 江十一按着剧痛的胸膛,炙热的肺仿佛正在被溶解,这一刻,他终于承认了人类真的有被累死的可能性,而或许此时的他正在实现这个可能性。 良久,良久。 江十一终于确定自己没有被累死,脑袋里还是一片眩晕,强烈的耳鸣让他目之所及的惨烈攻城战仿佛成了一场大规模的哑剧,他强拽着身体跪坐起来,看着东倒西歪的七个草芥们。 “我们活啦?” 陈泌已经闭上了眼睛,他仿佛丧失了所有的生命体征,在挨了江十一巴掌后才轻声呻吟了几声,证明他还是个活物。 戴矮子早已经站起身,像检查尸体一样用力踢着其他倒在地上的草芥。 “死啦,累死了一个,长官。” 冯老黑已经成了戴矮子的死忠粉,眼睛的残疾让他对这个袖珍灯塔忠心耿耿。他跟着戴矮子在检查尸体,这事儿他拿手,而且他真的在逃出来的七个裸男中发现了一具尸体,以及一名伤员。 “兄弟,撑住,别死啊。” 那个草芥的背上被剐了好几刀,血糊糊看不见一片好肉,再看仔细时,发现他的腹部有一道更加恐怖的伤口,甚至隐隐约约可以看见正要往外流的肠子。 “疼......” 他颤颤巍巍的手触碰到了自己那惨不忍睹的腹部,麻木的知觉让他无法分辨这其实是自己身上的肉,只觉得自己熟悉的部位变得好陌生。 “一会儿就好了,一会儿就不疼了,兄弟。” 冯老黑不忍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成了这幅模样,便把他冰凉的手捉过去抚着。 “你抓着我的手,抓好了,抓好了就不疼了。” “我......想...回家......” “嗯,没事,我会带你回家。” “啊...我...什么......都...见不着......” 可他明明睁着眼睛,只是他眼睛里的光正在一点点消逝,泪水从眼眶边缘渗了出来,冯老黑没办法与将死之人感同身受,他不知道那样的哭泣是由于疼痛还是不舍,但他也跟着流泪。 汩汩热泪从他眼中涌出,无论他怎么擦拭也来不及抹干净,直到眼泪滴在了死者冰冷的手背上。他依旧是那个瑕疵,他是唯一一个会为了毫不相干的人流泪的草芥,大概是医者仁心,尽管他的医术仍待考证,可仁心却是货真价实。 真的是毫不相干的人吗? 江十一看着流泪的冯老黑,目瞪口呆着,他无法跟着哭泣,且并非是因为难堪,什么时候起仁心成了一种瑕疵,到底是什么让仁心成了一种瑕疵。 “他叫什么名字?” 老生常谈的问题,面对着的仍旧是习以为常的无言以对,这个一起出生入死的草芥,死的时候连个名字都没有,尽管那样的出生入死不过短短几个昼夜,短到让人来不及记住他的名字。 九十九个草芥,血战之后,仅存五人,比改名之前的赔钱货还少。 “咱叫于肥,咱叫于肥。” 一张不太熟悉的面孔蹦出来做了自我介绍,他不希望这样的惨案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他是仅存的五个草芥之一,江十一望向这个人。 嗯,是一张活该阵亡的脸没错了,活该阵亡的还有他那骨瘦如柴的身板,活该阵亡的人没有阵亡,很明显他不是曾经的赔钱货中的一员,他的身体没有经过戴矮子的锻造,能活下来的原因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踩狗屎一般的运气。 可有时候运气就是比努力重要。 剩余的四个草芥没人搭理他,陈泌一贯不说话,冯老黑光顾着哭,江十一觉得这么一个活该阵亡的人太晦气,而戴矮子则从来都没把注意力放在这里的活人和死人身上,此时的他正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城墙内激战着的活人与死人上面。 本以为是屠杀却仍旧陷入激战,观察了半晌戴矮子终于看清楚了敌军士气的源头,城墙内银甲的精锐在残阳下显得格外耀眼,在大嗓门的带领下,他们尚未打算放弃抵抗。 戴矮子回身往城里走去,背上的大字“杀”像一块饱经沧桑的石碑。 “你干什么?”江十一叫道,他突然发现草芥们中间其实还有个伤员,如果疯狂也能算是伤病的话。 “取敌将首级!” “你疯啦?好不容易逃出来你又要去送!” “我不是为了逃才打这场仗的。” 戴矮子对军功的执着近乎疯狂,他从来都不曾忘记此行的目的,即使九十九个草芥的命被他挥霍掉了九十四个,或许他真的视人命如草芥,包括别人的命,也包括他自己的命。 冯老黑抹干了眼泪跟上了戴矮子的脚步,他打算把忠诚进行到底,而全然不在乎这样的忠诚是否盲目。陈泌和江十一几乎是一起动了身,别误会,他们绝不是跟着戴矮子,而是想去参观戴矮子的阵亡场面。 更重要的是,宋癸还在里面呢,尽管大概率已经是个死人,可那是少数几个能被他们记住的名字。 于肥眼见着四下再无活人相伴,恐怕没跟上的话就要被当成逃兵,犹豫了几番还是小跑着跟上了脚步,仅存的五个草芥再次冲入战场。 “咱得先扒件衣服穿身上,就这样进去保不齐要被友军误伤。” “别扒干净了,给人家留点布好辨认,死人也是需要身份的。” 江十一提议被采用了,于是裸男们重新穿上了红色戎装,顺便在尸体堆里搜刮了些趁手的兵器,他们融入了攻城的红色大军。 大嗓门带领的百人精锐已经被包围得水泄不通,可这似乎并不影响他继续叫嚣,口水从他胡须丛中不断喷洒出来,江十一只能感叹这真是一副好嗓子,吼了一个下午也没能影响其音色,或许他那音色从来就没正常过。 “来啊!!杀个痛快!!!” 不正常的除了他的嗓音,还有他的体力,小小的祜郡城居然接连出现三个体力怪,戴矮子和冯老黑已经累瘫过,并且有了中场休息,而大嗓门连续奋战一个下午至今仍未有一点疲态,可称三大体力怪之首。 只是他本人未见疲态,不见得他的手下也未见疲态,他们的抵抗动作正在变得迟缓,尤其是身上还穿着那么重的盔甲,早就已经筋疲力竭了。 胜局已定,红色的包围圈外拥出了黎安将军,他朝着困兽犹斗的大嗓门说道。 “你们现在投降,我可以饶你们不死。” “不可能!今天有本事你杀了我们,投降是绝对不可能的!” “哦,这样啊。” 黎安将军微笑着,轻飘飘地应和着。 “你们就算一起上也不是我的对手!” “哦,这样啊。” 胜利者中间开始传出来零零散散的笑声,这让大嗓门有些恼羞成怒,他破口大骂道: “你这个狗东西,有种跟老子单挑啊!” “哦,这样啊。” 零零散散的笑声瞬间成了全场的哄笑,这是典型的杀人诛心,大嗓门手下的甲士们已经彻底丧失斗志,他们不顾大嗓门的怒骂放下武器投降。 而横遭羞辱所以暴怒的大嗓门已经彻底失去理智,他把屠刀砍向了自己已经投降的手下,然后回身就要去砍黎安将军。 “咻!” 一条箭直穿大嗓门左眼,大嗓门应声倒地,一命呜呼。 黎安将军惊讶地回头去看这条箭的源头,不远处的石墩上,戴矮子的手中正拿着一把弓。 愣了一下,两人相视一笑。 第三十六章 埋葬 “癸是哪个癸?” 江十一拿着笔化身一只挠头怪,在原地挠了半天头,却硬是下不了笔,这随即让戴矮子抓住了个嘲讽的机会。 “你的意思是你还会写好几个癸?” “我就会一个。” “谁不会那个。” “妖魔鬼怪,鬼。” “这名字取得真晦气,呵,他爹倒是有先见之明,生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埋的事儿。” “人死了你就好歹留点口德吧,哪有爹给儿子取这名字的。话说我爹给我取这名字才真是先见之明。” “他爹估计也不认字,还真可能就是这个鬼。得了,就算你会写好几个鬼,你又怎么知道他本名是什么鬼?” “军中的名册上该有写吧。” “有,就是这个鬼,我查过了。” “你真查过了?” “真的,领这些人的时候有给我发名册了。” “名册呢?还有好些没埋呢。” “丢了。” “是丢了还是扔了?” “那不是一样嘛。” “那能一样嘛,一个是无意,一个是故意,您难不成一早就打算拉我们去送死,所以也根本没想认我们名字。” 江十一是一个需要尊严的草芥,哪怕就算只是一个出于人情世故的尊重,他也能就此自欺欺人,毕竟那样的尊重是对于生命,可就这,那个死矮子也没打算给,他还是那幅挑剔者的姿态,毫不留情地回答: “没错,有问题吗?” 这样的回答直接给江十一给整无语了,悬殊的武力值给了戴矮子挑剔的资格,要不是打不过这死矮子,真该多挖个坑当场把这死矮子活埋了,但没办法,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就只能认怂,然后习以为常。 好在江十一擅长习以为常。 “那剩下的那些人怎么办。” “得啦,挖个大坑埋了算了,就算给你名册你对得上脸吗?你知道哪个是哪个吗?” 死人不会哗变,而活人又不敢哗变,所以戴矮子就真的可以一直这么有恃无恐地口无遮拦。 无奈之下,江十一只能把自己唯一会写的那个鬼写到宋字之后,构成了宋癸简陋的墓碑,他想再多写点什么表示祭奠与尊重,奈何苦思冥想之后发现自己的词汇量实在是有限,他再度想念起了生死未卜的令高。 如果此时的他已经死了,会不会有人帮他写墓碑,而且,令又是哪个令?有这个姓吗?咋写呢? “那个,咱的名字是这么写的。” 于肥又开始预防这样的惨案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他拿了跟树枝在地上歪歪扭扭地写着自己的名字,写完用树枝戳了戳江十一,生怕他错过这次手把手的教学。 “于肥。” “那你得祈祷你自己死在我前面,谢谢您的厚爱。” 江十一意味深长地道着谢,只是于肥似乎就没能跟上江十一的脑回路,看来活该阵亡的不止他的脸,不止他的身板,还有他捉襟见肘的智商。 “为什么呢?” “自个儿问问冯老黑去,别来这儿添堵。” 此时的冯老黑正工工整整地跪伏在地,口中念念有词,像极了某种招魂的仪式,当江十一看到他真的站起来手舞足蹈时,才知道这不是像,这根本就是活生生的招魂现场。 冯老黑的医术高低都还没考证个所以然,倒先又发现了他的另一个职业,只是这样的全套服务让人越是对他的医术感到毛骨悚然,他要是真没有仁心的话,这两门连锁生意绝对能让他发家致富。 “黑哥,您会写咱名字吗?” 冯老黑一边跳舞一天朝他摇摇头,坚决不能中断口中的念念有词,否则大概真的会影响死灵的超度。 陈泌一直在任劳任怨地埋头挖坑,戴矮子拿了个石子往他身上丢,叫道: “挖大一点,要埋好多人呢,一坑一坑要挖到什么时候。” 写完墓碑的江十一跳进坑里帮忙,顺便帮形同哑巴的陈泌怼了一把戴矮子。 “你不帮忙挖,讲什么风凉话?” “就你话多!就你话多!” 连着两颗石子往江十一头上丢,然后戴矮子终于良心发现,也跳下来一起挖坑。 “诶你说,咱们这次立了这么大功劳,上面该给咱们赏点什么?”江十一突然想起了高兴的事。 “戴罪立功,什么叫戴罪立功懂不懂,就是免个活罪和死罪而已。”戴矮子一盆冷水就泼了下来。 “那我们打了那么辛苦,死了那么多人,就算白搭啦?还真是被您这个妖孽白白带去送死啦?” “你们我不知道,反正小爷可是取了敌军主将的项上人头,诸位可是有目共睹,痛快,实在是痛快。” 戴矮子嘚瑟得差点儿耍起了戏腔,他还是那个独吞鸟蛋的混蛋,并不知羞耻地以此为荣,这让江十一的调侃之魂再次燃烧了起来。 “诶我说,戴爷,您到底是怎么开的那弓,您这小短手拉得开吗?够得着那么远吗?” “小爷用脚开弓都能射死人。” “诶不是,戴爷,我看您这脚也不够长啊!” 戴矮子听完停止了挖掘的动作,一脸不悦地盯着江十一看,他正在表演一场暴风雨前的宁静,而他并不介意今天再多刨几下,为江十一专门挖一个坑。江十一很识趣地自罚俩嘴巴子,以避免自己在来之不易的胜利之后惨死于军中私斗。 无从得知死者的英灵是否已经得到超度,只知道冯老黑的做法已经结束,他正抬头远眺这地方的山清水秀。 “碑要立这边。” “冯老黑你该不会还懂风水吧?” 江十一立刻抛出话来凑热闹,可喜可贺的今天,在众多草芥们的下葬之日,江十一发现了他们之中居然藏着个世外高人,从医术到招魂再到看风水,一条龙服务直接送到西天,旁边再配一只猴子一只猪,没准就能取得真经。 “呵呵,略懂,略懂,我家就做这个的。” “你爹不是医生吗?” “我爷爷做这个的。” “那家里生意不错吧,这都是家族大生意了。” 冯老黑是个宅心仁厚之人,他或许听出来江十一话里的刺儿,或许没听出来,只是对着江十一的不怀好意呵呵傻笑,可是江十一就想把挖苦进行到底,这个半文盲字不识几个,消遣人的文采倒是才高八斗。 “你这眼睛能看得清楚风水吗?” “呵呵,可以,可以。这是感应出来的。” “那......” 江十一的挖苦正又要不依不饶地继续,旁边辛勤劳作的戴矮子终于看不下去了,两巴掌劈头盖脸就盖了下来,这次连同陈泌都看不下去了,与戴矮子冰释前嫌同仇敌忾,狠狠地照着江十一的头来了两下。 “快挖!快挖!能不能留点口德!” 草芥们中两大力气值的天花板,共计四记火辣辣的巴掌,打得江十一的脑袋嗡嗡直响,从此他乖乖给嘴巴拉上拉链。 “哦!我知道了!那你们都告诉我名字吧!” 良久,于肥才思索出江十一的话外之音,可他并没有因为这样的智商碾压而感到沮丧,反而把这江十一玩剩下的残羹剩饭拿出来打趣,或许这并不是打趣,他这么点智商是不配拥有打趣这种技能的,他可能真的认为自己需要知道其他所有人的名字才能最后一个死。 结果,江十一、陈泌、戴矮子联手表演了一桩暴风雨前的宁静的哑剧,他们很有默契地停下动作回头盯着于肥看,感受这样的压迫感用不着太高的智商,只要不至于没有脑子,都能知道这是一场惨烈的军中私斗的前奏。 于是,五个人都在彼此的监督下勤勤恳恳地挖着坑。 或许,正在监督他们的,还有宋癸,还有死去的草芥们。 埋葬了死去的同伴,余下的时光就是百无聊赖的等待,等待下一次出征或者阵亡的来临。 只是草芥们的百无聊赖中尚有一丝配菜,他们对此次浴血奋战的军功依旧是念念不忘,好说歹说也是奇兵一支,没有他们打开城门兴许祜郡还攻不下来,更何况戴矮子还取了敌将首级,他们也多少该沾点光。 几天过去了,奖赏仍旧了无音讯,戴矮子因此终日郁郁寡欢,他仿佛变得很陌生,江十一也再不敢调侃他,甚至每天都在踌躇着是否应该安慰一下这个可怜的孩子,万一真给憋出另一个心理疾病就不好了。 又是几天过去了,仍旧是啥动静也没有,仿佛祜郡这场仗他们就没打过,死的那些草芥也原本就不存在,擅长习以为常的江十一已经开始进行习以为常,而戴矮子的郁郁寡欢依旧无边无际。 “戴夫!” 终于在十几天后的某个平常的下午,两个军容严整的士兵走进了草芥们的营地,铿锵有力地号召戴矮子到来。 这可把戴矮子给激动坏了,他真的像个领糖果的小孩一样蹦蹦跳跳地跑过去。 “在!在!” “将军有令,跟我们走一躺。” “是!” 戴矮子把憋了十多天的郁闷在这一刻喊了出来,五个草芥也跟着露出了久违的欣喜,他们目送着戴矮子的背影,看见那个家伙一边走一边蹦跶,时不时还回头朝草芥们嘚瑟,真的就跟个小破孩一样欠揍。 这种人,迟早要被人揍死。 第三十七章 行刑 一个日夜,戴矮子回来了,但是他并没有带回来草芥们梦寐以求的奖赏,他一脸的失魂落魄,江十一便也知道了结果。 只是这样的结果实在是令人难以接受并且匪夷所思,就算功劳没有,苦劳也得蹭点吧,草芥们拿命换来的这座祜郡城,总不能说全是因为为国为民的家国情怀,伟大是要讲究资格的,草芥们可没有那样的资格,就算真的不赏也得给个最起码的人情世故。 “没有。”戴矮子一眼就看出来江十一憋的是什么屁,他摇摇头,像个丢了糖的小孩。 “怎么回事啊?”江十一跟上去追问,奖赏没有,解释总该有吧。 “黎安将军被抓了。” “啊?被谁抓了?” “上面的人。” “刚打了胜仗就被抓了?这还有天理吗?” “当着我的面抓的,他本打算重用我,可是上面突然来人把他抓了。” “什么原因?战损过多?” 戴矮子长叹了一口气,睁眼抬头看着江十一说道: “治军不利,骚扰百姓。” 兵与匪,不过一墙之隔,不过一念之差。 江十一这才回想起来,自军队进入了祜郡城,基本上每天都会出现各种士兵劫掠百姓,侮辱妇女,甚至还有几桩令人发指的灭门惨案,尽管黎安将军对此类事件严惩不贷,但依旧是屡禁不绝。 吃不饱的兵不过是套上朝廷皮的土匪,他们为了朝廷而战的动机首先排除家国情怀,除了混口饭吃,他们也会抓住任何一个让欲望大肆蔓延的机会,尤其是在这样的惨胜之后,面对朝不保夕的军旅生活,他们更加讲究及时行乐,没有信仰的兵就如同一帮全副武装的亡命徒。 并且,无赏则无罚,无赏罚则无军纪可言。十多天过去了,不仅草芥们没等到奖赏,其他士兵也没等到奖赏。在暗地叫骂黎安将军抠门的同时,他们把这理解成某种对劫掠的默许,于是这样的事就愈演愈烈,直到这些无法无天的士兵们触碰了一个不该触碰的家族。 祜郡公羊氏,也就是那个被公羊贤冒充族孙的那个家族。 这些没有见识的土丘八,无论如何也绝不会想到,当朝举足轻重的大家族之一公羊氏,竟是出自这小小的祜郡,虽然其中大部分公羊氏族人已经迁往皇都居住,但其在祜郡依旧保留了一部分族人。 跋扈的土丘八们把公羊氏府邸当成普通的富户给抢了,甚至还烧掉了一部分庄园,可谓烧杀抢掠一应俱全,等黎安将军赶到时已经一发不可收拾。奈何黎安将军当场处斩肇事人员,公羊家人也是不依不饶,连夜派人去越阳城找黎安将军的上级洪京告状。 很快,这件事直接惊动了高夷王本人,高夷王震怒之下,直接下令处斩黎安将军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多达七百多人,可以说都统以上的官,无一幸免,全数肃清。 “听说没有,要发赏钱了。”于肥对这等事永远是先知先觉,他是个典型的好事者,草芥们每日用以消遣的各种八卦,十有八九都是他从外面带回来的。 “什么时候?”江十一正卧在稻草席上思考人生,一听要唠这个,他可就不困了。 “就下午,等会儿就排队去,每人都有份儿,死人也有份。” “死人怎么领?” “往家里面送。” 戴矮子依旧对军功念念不忘,与此相比,他对钱财的兴趣似乎并不大,只是晃晃悠悠地散步过来,漫不经心地丢了句。 “怪事,有钱不赶早发,非得等出大事了才发。” “发多少钱呢?”江十一已经爬起身来闪着亮晶晶的双眼。 “这不知道,就光听说有钱领。还有,黎安将军要被当众处斩了。” “啊?” “啊?” 江十一与戴矮子几乎是异口同声叫道,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一起去了,草芥们的光荣战绩只有黎安将军知道,一旦黎安将军没了,那他们的丰功伟绩就要被一并抹去,死去的草芥们就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什么时候?” “同一时间,下午。而且不止黎安将军,还有很多军官。” “咋回事呢?事儿又不是他做的,该处置的他也处置了。”江十一说道。 “不知道,反正接下去洪京将军会接管祜郡城,赏钱也是他发的。” 江十一再次与戴矮子面面相觑,两人皱的眉头好像纠缠在一起一样,连带着思绪也纠缠得难解难分,明明啥都没说,又好像啥都说了。 “戴爷我知道您想啥呢。” “想啥?” “机会,添补空缺的机会。” “嘁,就你小子话多。” 这次戴矮子没再抬其巴掌招呼,而是一脸没好气地转过头,又扑稻草窝里思考人生去了,江十一便知道自己猜对了。 “哎呦,黎安将军也是个好人咯,可惜。”冯老黑在一旁感叹着。 “你又知道啦?好人怎么不早发钱?”江十一答着。 “我能感应出来人的好坏,大概他也有他的难处嘛,难哦,大家都难。” “那宋癸不就白死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江十一看向了陈泌,陈泌正呆愣着失神,两人很默契地并不以此次的心意相通而引以为耻。 除了草芥们,没人会怜惜曾经的长官黎安将军的死,而草芥们的怜惜又各有缘由,只有冯老黑的怜惜足够单纯,戴矮子是因为军功,陈泌和江十一是因为宋癸不明不白的死,于肥则是因为本该特殊对待却惨遭一视同仁的奖赏。 处死一个克扣赏钱的将军,这成了军中一大快事,而绝不会有人念及这是个曾经带领自己走向胜利的人,顿失军心的黎安无法有任何反抗,几乎在洪京到达祜郡城的同一时刻,他就被扣押了。 他将要在士兵们开开心心领赏钱的同一现场,被当众处决,不过一夜之间,曾经万人拥戴的一军之统帅变成了如今万人唾弃的阶下死囚。 草芥们混在领钱的队伍中看着黎安将军,哦不是,他已经不是将军。此时的他披头散发,面容憔悴,赤裸着的上身被麻绳牢牢捆住,你无法把这幅尊容跟前几日领军大破祜郡的英雄联系在一起,他的双眼失了神,仿佛灵魂已经先于身体而死去。 他的身后还有一众同等尊容的大大小小军官,死刑犯的队伍很长,其中有一张熟悉的脸被江十一一眼认出来。那是宁准,那张太过庞大的脸上搭着一对太过细小的眼睛,他依旧紧皱眉头,一副哀怨的模样,或许他先前的一切哀怨都是为了不久后的那一刻而做的准备。 戴矮子默默地盯着黎安看着,那样的眼神像极了当日哑巴看江十一的眼神,并不需要眉来眼去,而是自作多情地希望能用沉默的对视来寻求自以为有效的交流。 这样的戴矮子让江十一感到陌生,他早就习惯了戴矮子一向的挑剔者姿态,可如今竟能从他的眼中窥得些许难以名状的忧郁,大概是他自认为自己能够拥有与黎安将军惺惺相惜的资格,而如今对这么个阶下囚,或许他真的获得了那样的资格。 黎安也在汹涌的人群中发现了戴矮子,他用苦涩的微笑来回应戴矮子的惺惺相惜,最后朝戴矮子点了点头。 “我先去了,来生再会。” “牛娃牧仙境,东望有神明!” “杀心不以暮色老!秋田煮血拔城时!” 两人当众朗诵着不知道哪来的诗句,大概是两个惺惺相惜者串通一气的壮怀激烈,江十一总算明白了戴矮子去见黎安的时候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样的翻云覆雨,寥寥几个促膝长谈的长夜,他们俩在不为人知的时候建立了某种深厚友谊。 而这成了一个永远的悬案,直到戴矮子死的时候,也没人知道他跟黎安到底是不是失散多年的远房亲戚,而低俗者只会把此类矫情联想到龙阳之好。 江十一正是一位标准的低俗者,但他不忍打碎这样难得一见的盛景,他从未见过戴矮子如此矫情的一面。 “珍重!” 在跟戴矮子正式道别之后,两人结束了对视,黎安放声大笑,这是江十一此生第一次亲眼目睹这样足以令人动容的豪壮。 处刑在日中午时执行。 人群中拥簇出一队骑着高头大马的黑色甲士,为首的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挺拔的鼻梁和高耸的颧骨让他看上去十分雄峻,脸上挂着一道乌黑的胡须,更给他的不怒自威增添一道点睛之笔。他用余光领略着底下嘈杂的士兵,最后肃穆地直视前方,无需只言片语就让前方拥堵的士兵为其让开一条道。 参了洪京的军已经好几个月了,今日方才有幸一睹洪京本人真容,隔着老远,江十一就被这样的气场震慑住了,他忍不住感叹: “这才是真将军啊。” 洪京骑着马来到了黎安面前,他没有下马,而是用无比凛冽的眼神盯着黎安看。 “大胆!见了将军不跪!” 左右厉声喝令黎安下跪,洪京摆摆手说道: “甲胄之士不跪。” 黎安朝洪京点头,沉默了良久,意味深长地说道: “我知道你们想做什么,请恕我不能苟同,但我也不忍对你恶语相向,我,虽死而无怨。” 洪京仍旧一言不发地看了黎安一会儿,然后骑着马继续往前走了,走的时候抛了一声: “行刑。” “洪将军有令,行刑——!” “是!” 血光飞溅,戴矮子闭上眼睛,再睁开时,黎安早已经身首异处。 第三十八章 凉平 正道九年,九月,祜郡。 洪京将军似乎并不着急发动下一场战争,兴许此次秋收相比前两年有了巨大改观,才能有足够的粮食让这么多张吃粮的嘴闲置在祜郡城吃白食,于是百无聊赖再度成了草芥们生活的主旋律。 饮食男女永远是民众生活的主色调,只要是天没塌下来,只要是还有一丝平静日子,给百姓点阳光他们就能灿烂,他们的生活会在隔天恢复到柴米油盐的琐碎,仿佛战火之下的惨绝人寰从来都没发生过一样,忙碌总是治疗悲伤的良药,忧郁向来都只是饱食者独有的资格。 更何况,士兵们发了赏钱,也就有了消费,单单祜郡城自己关起门来都能完成经济运行的内循环,本就是商业发达的祜郡很快又是一派熙熙攘攘的景象。 于是乎,草芥们的生活便也可以多姿多彩了,除了陈泌那闷油瓶还是天天沉迷训练无法自拔,连一向生活枯燥的冯老黑都知道每日上街逛逛,尽管这抠门的黑鬼啥也不买,光看着那满街的烟火气穷开心,时不时碰上几个大爷在下棋,还能上去跟人家切磋一番。 于肥这小子终日沉迷青楼里的声色无法自拔,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挥霍完了口袋里的钱,现在还能出去风流,除了耍无赖赊账,还有向陈泌借的钱。他就吃定了陈泌不想开口说话的这点,软磨硬泡地终于成功地也把陈泌的腰包掏空了。 江十一终于能明白于肥为什么会这么瘦,这纯属榨干的,他爹也是很有先见之明,早料到儿子会有这手嗜好,所以取了个肥字当名,可他老人家大概是忘了“名字都是反的”的祖训。 另一个迅速被掏空腰包的是江十一,他可以说一点也没尝到赏钱的甜头,因为他的钱全被戴矮子给打劫走了,美其名曰借,可江十一非常清楚戴矮子一定会理不直气也壮地有借无还,强行要债只会得到一串火辣辣的嘴巴子。 并且那些钱注定是要打水漂的,不仅是因为两人太过悬殊的武力值,更重要的是这死矮子拿着那些钱转身就往赌场里跑,十赌九输,江十一相信戴矮子绝不会是剩下没输的那个一。 但十赌九输只适用于人类,而不适用于戴矮子这种妖孽,他不仅会法术,他还会千术,事实上他扒拉走江十一的所有钱并不是他真的缺这点钱,而是他需要个信得过的人配合自己出老千。 极不荣幸地,对赌博没兴趣的江十一被迫加入这个袖珍的犯罪团伙,好在两人都是很机灵的主儿,配合也算默契,很快戴矮子就在祜郡最大的赌场里无往不利,叱咤风云,短短几天时间盈利百倍,可谓盆满钵满。 长这么大江十一也没见过这么多钱,那几天里,他每天晚上都是带着微笑进入梦乡的,然后半夜做着梦也要笑醒几次,最后不堪其扰的陈泌连夜卷铺盖去跟冯老黑挤一张床。 很快,这让庄家起了疑心,无奈戴矮子的千术实在是太过精湛,无论如何就是没让人抓住破绽,并且这死矮子的作风一向是很拉仇恨。终于庄家恼羞成怒了,一口咬定戴矮子就是在出老千,连同其他输得底裤都没剩下的军民们也跟着恼羞成怒,一大群输家凑一块提着拳头就要揍戴矮子。 结果可想而知,一大群人反倒被戴矮子给揍得鼻青脸肿。赌又赌不过,打又打不过,但是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庄家就去洪京那里告了戴矮子的状,说他欺压百姓,聚众私斗。 这可是一项不得了的罪,要知道黎安将军方才因为类似的问题而被砍了头,从此百姓便像是镶了金边,打不得骂不得,戴矮子这算是一头撞上了打黑除恶的枪口。 于是,戴矮子再度成为罪犯,倒霉的江十一也随之躺着中枪,两人被一同拘捕归案,收押狱中,等待发落。 两人在狱中大眼瞪小眼,江十一现在就是后悔,就是很后悔,他就知道跟着这死矮子准没好事。 “您能不能消停会儿?能不能?天天不是带我们去送死,就是带我们去送死的路上。” “你数钱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 “您说您赌钱就赌钱,还打人做什么?怕满祜郡城的人不知道您戴爷能打啊?” “那难不成小爷得乖乖站好挨打。” “打呗,看能不能把你就地打死!” “啪!” “啪!” “就你小子话多!” 他们两人的争吵永远是以江十一的挨揍为结尾,而江十一对这样的结尾往往屡败屡战并且无法有任何怨言,争吵就此戛然而止。 洪京对这种敏感的事一定是严肃处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两人将再度出演出师未捷身先死,很快他们就会一起去阴曹地府见戴矮子的老基友黎安,而因赌博而死完全对不起当日他俩的豪壮,或许这对好基友将在地府彻底决裂。 两个日夜,他们终于迎来了提审的日子。 主审的并不是洪京本人,毕竟一军之主帅日理万机,哪有闲工夫搭理两只猴子闯的祸。 主审的是一位身材瘦高的将军,比起洪京的霸气侧漏,此将军身上更多的是儒雅,很难相信这样的儒雅气质会发生在一名身穿盔甲的将军身上。隔着几步远瞧着,江十一仅凭气质就能认定对方认的字不会比令高少。 “鄙人姓凉,单名平。” 这样平易的自我介绍很不合时宜,连主审官对罪犯该有的居高临下都不存在,儒雅者大多没架子,除了令高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戴矮子和江十一都愣住了,他们被凉平多余的礼貌给搞得摸不着头脑。旁边的记录员有些不耐烦地敲了敲桌子,叫道: “名字。” “戴夫。” “江十一。” 凉平摆摆手,把左右人等全都支走了,房间里只剩他们三个人,这场面越来越不像是提审。 “黎安将军,有提到过你,说你有统军之大才。可是今日一见,虽说不可以貌取人,只是实在令人意外。” 凉平很有分寸地用“意外”这个词来表达他的失望,他没有表现出蔑视已经是足以让戴矮子感恩涕零的恩惠,只是这依然让戴矮子无言以对,因为关于他身高上的难堪一向都是用拳头来解释的。 见戴矮子没有说话,凉平继续说道: “你们可能不知道,黎安将军还比洪京将军还大三岁,他们以前在行伍间是挚友。黎安将军死前向洪京将军举荐了你,所以洪京将军对此事比较重视。黎安将军以前也是我的上司,我也对他抱以敬重。今日不谈你们在赌场那点破事。”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杀他?”戴矮子问道。 “为何?军法使然,公私分明罢了。” “上面根本没给他钱吧。”戴矮子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仿佛此时被提审的是对面的凉平,江十一转过头惊讶地看着这死矮子。 凉平用一个足够儒雅的微笑来应付这样越级的质问。 “上面的事,我们不谈。黎安将军的死,我们不谈。今天主要是来了却黎安将军临终前的愿望,他希望能继续重用你。” “没给他钱,结果又当着临死前的他发钱,说是什么挚友,着实阴狠。” 没想到的是,戴矮子依旧是不依不饶,在这方面他就应该好好学学人家江十一的猥琐,旁边的江十一都急坏了,这死矮子自己急着找死可不要拉上自己,他连忙为戴矮子解释道: “他的意思是说,那个,黎安将军的死他很是痛心,因为他很爱戴黎安将军。” 凉平沉吟了半晌,这样的半晌对江十一来说犹如过了一整年,好在最终凉平依旧保持了他的耐心,他的耐心似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也是,能看到这点利害关系,确实也是难得,或许黎安将军真没有看错人。” “况且。”戴矮子还在保持凌厉,他似乎开始有点上头了。“有必要连同整个班底全端掉吗?如今战事在即,整这出对这场仗全无益处,他洪京真的是想着打仗吗?” 凉平突然沉下脸色,他对戴矮子做了个嘘声状,可以看出他对保持耐心做出了很大努力,而这样的努力更加让江十一感到恐慌,他再也忍不住了,对着戴矮子叫道。 “你管那么多干嘛?你问那么多干嘛?你不就是想军功吗?现在人家想重用你了,这不就是你想要的。”然后江十一转脸对着凉平表现出满脸歉意,低声下气地说道:“他这两天蹲牢房蹲傻了,脑子有毛病了,将军有什么话可以问我就好。” “看起来你们感情不错。”凉平继续说道。“可我听说,他带你们一百人不到就敢杀进祜郡,照这个打法,这是得多大仇多大恨,才带你们打这种断子绝孙的仗。为这样的人卖命,真的心甘情愿吗?” 戴矮子的眼神不再凌厉,他看了看江十一,这是江十一第一次在他眼神中没有看出挑剔,而是另一种柔软的东西。 “反正还是活下来了,仗也打赢了,只要能报效国家,铲除叛贼,我们自当在所不辞。”江十一讲了一连串违心的话,尽管在被凉平点拨之后,他更加想当场揍死这个死矮子,奈何打不过。 凉平笑了,违心的话如果配上一本正经的语气,确实是很幽默。 “兴许你真的有本事吧,起码我算是看出来了,你拥有让人宁愿为你去死的本事,这样的本事黎安将军有之,洪京将军有之,可是啊,他们的结局可不一样。” 凉平的笑容中渐渐浸透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这迅速让敏锐的江十一捕捉到了,但他再也没有办法冒出来辩护,只是手心和脚底不住冒汗。 一阵死寂,仿佛要一直持续到永远的死寂。 “我要军功,我要往上爬,无论哪根藤蔓,只要能往上爬。” 戴矮子几乎是在咬牙切齿地讲话。 第三十九章 间谍 “您是真没听出来还是假没听出来?那会儿刀都架您脖子上了。”提审完毕,回到狱中的江十一脸都吓白了,双手剧烈颤抖,额头上不住冒汗。 “听出来什么?”戴矮子似懂非懂,此时的他面不改色,很难讲那是由于充足的勇气还是由于不足的智力,但是在某些时候,过分的勇气往往就等于低下的智力。 “上面在挑人,挑的不是你的本事,挑的是你的觉悟。你在跟我装吧?你都能懂发钱的猫腻,还能不知道这猫腻为了啥?” “黎安将军站错队了。”戴矮子说道,江十一终于确认了这死矮子并没有智力缺陷。 江十一突然想起来令高的天下四分之说,高夷王为之二分,出身低贱的江十一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面临这样的官场厚黑,只是他在政治权谋方面似乎天生就拥有很敏锐的嗅觉。 他再度对令高的见识和智慧刮目相看,而且这样的刮目相看可能还要随着时间被无数次刷新,即使现在的令高已经生死未卜,他说的话依旧在不断得到验证,那小子真特娘的是个天才。 “真让令高那小子给说对了。” “那小子估计都死烂了吧。” “拜您所赐,我们也快了。” “他要真想杀,当场就能杀了,还能留到现在。” “可能是压根人家就没瞧上你,谁能瞧得上你这五短身材。” “没瞧上更得杀,那我们就是两个普通死刑犯。” “杀我们得挑日子,当众处刑,以儆效尤。” 看来江十一讲得很有道理,戴矮子终于很罕见地皱上了眉头,他吐了一口浊气,从此进入长久的沉默不语。 两人在狱中等待某一个日中午时,每次狱卒送来饭菜,都被他们当成断头饭,再怎么难以下咽也要争取填满肚子,拒绝当饿死鬼是江十一到了地下遇见宋癸时的最后尊严。 只是跟这死矮子一起死实在是太晦气,估计他下了阴曹地府也能搞得死人不得安宁。 如此并不期待的等待长达数天,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早晨,他们被狱卒捆得严严实实押出了牢狱,江十一自知死期将至,恐慌的人往往亟需交流,他一路都在碎着嘴问狱卒。 “这是要送去杀头了吗?” 而狱卒拒绝回答,哪怕是最残酷的事实都能安抚此时江十一忐忑的情绪,但两个狱卒都化身陈泌,仿佛每个试图逼他开口的人都会被其视为不共戴天之敌。 “爷爷,我叫你爷爷,告诉我吧?这是要去杀头吗?我还没写遗书呢。” 一路的叨叨絮絮终于引得狱卒的不耐烦,他取出一块破布堵上江十一的嘴,然后冷漠地瞧了江十一一眼,给了江十一想要的答案。 “是。” “唔......” 没等他满意一会儿,江十一又再次给他整了一出幺蛾子,江十一迈不动腿了,他的双脚抖得像个癫痫症晚期患者,眼泪鼻涕哗啦啦往下流淌。 “当兵当成你这怂样,跟你一起死真是晦气。”死到临头了戴矮子还不忘吐槽江十一一番,尽管此时的他早失去了那一向挑剔者的姿态,死亡面前人人平等,谁也逃不过恐惧的魔爪。 “呜呜...呜......” 江十一很激动地朝戴矮子呜呜叫,他什么话都讲不出来,而戴矮子却知道他讲的是什么,除了一大堆应当屏蔽脏话,他最想表达的是对戴矮子的怨恨。 戴矮子厌恶地闭上眼睛,他宁可当场瞎了眼,但是闭上眼睛也无法阻止他感受到江十一死前的晦气,那样的晦气几乎是无孔不入的。突然,江十一的呜呜声中断了,随之传来一阵奇怪的味道,戴矮子转头去看,发现江十一胯下已经是一片一言难尽的湿哒哒。 要不是此时戴矮子已经被捆成肉粽,大概这将是江十一自认识戴矮子以来挨的最毒的一顿打。 狱卒没有办法,没带到地方他们也没办法交差,可是拖着这么个人他们也走不动路,最后狱卒也怒火中烧了,掏出鞭子就往江十一身上抽。这下好了,江十一索性往地上一躺,在鞭子的抽打下翻滚着身体跳舞。 打了十多下,狱卒也累了,歇了歇。然后江十一就闭上眼睛一动不动了,以戴矮子对江十一的了解,这一定是装的。但狱卒们不了解江十一,他们真的被江十一逼真的演技骗过去了,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留下个人看着,另一个人再去拉点人过来帮忙抬着走。 等走了一个狱卒,江十一又睁开一只眼睛朝着戴矮子疯狂使眼色,尽管一只眼睛能表达的信息实在有限,奈何两人实在是太有默契,戴矮子心里也开始打起了算盘。 “嘿,兄弟,这小子装死的,不信你给他俩耳光。” 闭着眼睛的江十一此时杀了戴矮子的心都有了,他一动不动地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耳光,狱卒也是听话,真就蹲下来狠狠给了江十一几下。 突然,江十一睁开眼睛,朝狱卒眼睛吐了一口唾沫,那口唾沫仿佛有剧毒,狱卒瞬间捂着脸哇哇叫。戴矮子揪住这个机会,狠狠踢了几下狱卒胯下的不可描述,强烈的剧痛让狱卒倒在地上来回打滚。 戴矮子趁机去解开江十一身上的绳索,解放双手的江十一也起身解开戴矮子身上的绳索,两人迈开腿就要跑路,结果刚要跑起来,却又一起摔了个狗吃屎。 “脚上还有!脚上还有!” “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结果还没来得及爬起来,他们就又被逮住了,这次来的狱卒足有十几个,够把他们俩抬着走了,所以他们双脚的功能不需要再被保留,被捆得跟两个巨大肉粽似的,两人有幸在死前体会了一把八抬大轿的感觉。 “你咋这么笨呢?”戴矮子很是嫌恶地给江十一翻了个白眼。 “呜......”江十一则一脸生无可恋地吸着鼻涕。 这俩死刑犯估计是这些狱卒们生涯中遇到的最能搞事的主儿,他们不仅差点逃脱,还给狱卒们创造了一个男科疾病的病号,就戴矮子那腿力,没准能给踢个稀碎,落下个终身残疾。 结果,他们并没有像黎安一样被拉到闹市当众处刑,而是被带到了一个幽暗的房间。 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照样是那张儒雅的脸,凉平早以等候多时,他照样把其他人支开,房间里再度只剩三人。 凉平亲手抽掉了江十一口中堵着的破布,江十一口中充满了令人作呕的过期酸菜的臭味,该破布此前的用途一定不堪入目,而如今却入了口。 “又见面了。”凉平跟眼前这两个死刑犯打了个招呼。 “不杀了吗?”江十一也没心思搭理口中的恶臭,生死大事才是他最关心的问题,然而凉平并没有给他满意的答案。 “要杀,你们从此就死了。” “啊?” 江十一与戴矮子面面相觑,这儒雅的将军怎么看都不像是死神,怎么还能有确定别人生死的法术。 “据我所知,你,江十一得到过樗阴章太守的推荐信吧?曾经的,太阳王。” 讲到太阳王的时候,凉平再次郑重其事地打量了江十一一番,当他的打量到达底下那尴尬的湿哒哒时,儒雅的他也不免皱了皱眉头,这已经对儒雅构成了攻击。 “为什么你会知道?”江十一很是不解。 “章大人,是我的老师。关于章大人的很多事,可能鲜有人知,他老人家极擅长间谍战,并且如今他在这方面的造诣早就不局限于战争本身。本人,最早也是间谍出身。” “您该不会是想让我们俩当间谍吧?” “洪京将军已经放弃你们了,你们确实是该死。”凉平不顾江十一和戴矮子的目瞪口呆,他继续说道。“我的老师知道的事,太多了,我也不清楚为何他要给你推荐信。但既然他给了,自然就有他的道理。” 戴矮子皱了一张脸看着江十一,他根本就不信会有什么贵人能看上江十一这幅模样。 “接下去我们要打籍壅城,籍壅在以前一向是作为诸王国都,地势险要,城墙坚固,若还是像祜郡这般强攻,难。所以我们需要更多情报,每一份情报都有可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了解了吗?” “有军功吗?”戴矮子念念不忘的还是这茬。 “今年贵庚?”凉平则突然问起了戴矮子的年纪,这让戴矮子感到意外,可是他的答案也让凉平感到意外。 “三十一。” “真看不出来。”小孩一般的身高总是让戴矮子被人低估,这还包括年龄,这也是江十一第一次听说戴矮子的年龄,他同样感到意外。 “我也没看出来。” “鄙人二十九,为本军正将。按年岁,我还得称您一声兄长。三十一岁还在行伍间混着,可说毫无前途。”相信凉平此番话语并没有嘲讽的意思,年少有为的他犯不着故意去损害两个小人物的尊严,只是这仍然对戴矮子形成了强烈的嘲讽效果。 这样言简意赅的陈述已经足够有说服力,戴矮子一向的挑剔者姿态在眼前这个弟弟面前黯然失色,这让他感到无比羞辱,江十一从未见到他如此难堪的一面。 凉平也不再有任何话语,只是儒雅地看着戴矮子,似乎无论戴矮子最终拿出什么答案都跟他没关系。 “做!” 第四十章 钱 平心而论,戴矮子这人,且不说他那遭人恨的脾气和过于奇葩的身高,就单论个人才能,真可谓出类拔萃。可他这身能耐,干点啥不好,非得把头往军功上死磕,要知道,身材歧视在军队里是最严重的。 凉平的年少有为对他刺激很大,致使他这次很罕见地因为身高以外的年龄而感到自卑。 身高是他这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而军功与官阶则不同,尽管已经三十一岁高龄,可万一多活两年没准真能搭个火箭混上去,只要想象力还未枯竭,那便还有大量的可能性在朝他招手。 戴矮子的想象力从未枯竭,所以他一直是个能够创造奇迹的人,并且这次他满心认为自己能够再次创造奇迹。 他自己有信心,并不代表草芥们也得跟着他有信心,可他偏把这样的信心强加在众草芥身上,他似乎自作多情地认为草芥们就是他的手脚,他这颗脑袋想干嘛草芥们就一定要服从,否则就是属于半身不遂。 可这次他几乎是落了个全身瘫痪,陈泌和江十一自不必说,这两人跟着戴矮子从一开始就属于胁迫下的苟合。于肥一向就是个不思进取的家伙,除了寻花问柳。甚至连冯老黑都忠诚不再,他倒是没有直接放弃戴矮子,而是像戴矮子爹似的苦口婆心地规劝戴矮子回头是岸。 “脑子有病才跟他去。”江十一远远望着那一黑一矮在那唱着父子戏,嘴里幸灾乐祸地嘀咕着。这样的嘀咕无法引起陈泌的注意,因为他一刻也没停下来对肉体的锤炼,就算被他听进去了,他也不是个合格的聊天对象。 于是,好事者于肥便自告奋勇地接了江十一的话。 “又是去送死的,九十九个死到剩五个,还不打算消停。” “跟他走准没好事,你瞧瞧我这不是刚被放出来。” “你们赢的那些钱呢?”话锋一转,于肥神色突然变得诡异,这小子一撅屁股江十一就知道他打算崩什么屁,当然应对方法也早以了然于胸。 “怎么啦?最近手头紧啦?节制啊兄弟,伤身体。” “这不是好不容易有点太平岁月嘛,咱是得抓紧享受一下,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玩一次少一次。” “自己快活也不叫上我,真是。” “走,现在。” “你哪来的钱,别让人姑娘家上咱这儿来要债,多难看。” “嘿嘿。”于肥脸上突然荡漾出江十一式的猥琐,闪烁着那对贼眉鼠眼看了看江十一。“你们不是赢了那么多钱嘛。” “哦,对。那这顿我请了!”江十一对着于肥抛着媚眼,捏揉作态只会让本就猥琐的人更加猥琐,而这样的猥琐正好跟精虫上脑的于肥臭味相投。 “哎哟,哥哥好坏呀~” “好坏好坏,到底是好还是坏呀~” “那咱们现在走?” “走啊!” “那钱呢?” 江十一把自己都逗笑了,这于傻子果真是运气爆表,如此智商能够活到现在只能归功于无数次侥幸,很难理解上天为何要眷顾这么个傻玩意儿,最后只能归于傻人有傻福。 看着江十一光笑着不答话,于肥有点急了,他歪了歪脑袋追问道: “笑啥呢?” “钱在死矮子那儿,想要就自己去拿。”江十一不怀好意地指了指正在冯老黑面前当儿子的戴矮子,就等着观赏于肥脸上精彩的五味杂陈。 结果不出意外,于肥脸上真的就五味杂陈了,然而这样的精彩演绎没让江十一观赏太久,最后却演绎出一个让江十一瞠目结舌的转折。 “行,咱去要。” “真去啊?” “去,等着。” 于肥可以说是众草芥中最少受到戴矮子的嘴巴子光顾的幸运儿,这样的幸运来源于他的傻里傻气,戴矮子的嘴巴子最喜欢光顾江十一这种嘴贱的家伙,而于肥那总是跟不上节奏的脑回路注定与嘴贱无缘。 江十一看着于肥的背影坐等吃瓜,这傻子表情上的五味杂陈恐怕就要变成脸上的五味杂陈了,更何况现在戴矮子被冯老黑唠叨得心情烦躁,这样的五味杂陈很可能要蔓延到于肥的肉体上。 尤其是他那赖以享乐的不可描述,可能要遭受灭顶之灾,这也算是好事一桩,能为他省下不少钱,还能了却了他爹的心愿。 “什么?什么钱!要钱自己挣去!我又不是你爹!我还得给你钱花。”戴矮子正在大声吆喝着,这引得醉心于锻炼的陈泌侧目,吃瓜是陈泌除了锻炼之外为数不多的兴趣之一,于是他迅速就位,坐到江十一身边观看这场好戏。 “滚滚滚,再废话老子抽你了!” “不要很多。” “你天天往那儿跑注意点身体啊,回头让冯老黑给你检查一下,别给老子整出什么花柳病。” 很少见到戴矮子能跟一个人讲这么多废话而不着急用嘴巴子终结,这让江十一感到羡慕,而江十一也很能体谅身边陈泌的感受了,傻出于肥那犟劲儿真的是相当难缠。两个人幸灾乐祸着,笑得前俯后仰,但是很快这场戏又迎来了下一个令两位看官瞠目结舌的转折。 “行行行!我给你钱,你跟我走,行不?” “额,这......” “不行滚蛋!” “行!” 一语惊住了在场四位草芥,而剩下的当事人于肥也很快被吵闹的夏然而止惊住了,戴矮子脸上的烦躁正在渐渐演化成得意,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你说的哦!不许反悔哦!反悔是孙子!” “不反悔,只要给钱。” “行!成交!” “那钱呢?” “一会儿给你,先一边待着去。” “等多久。” “你盯着太阳,等到太阳碰到那片云。” “哦。” 戴矮子像唬小孩一样把于肥唬在原地不动,而他自己就像极了小孩,他脸上的得意正在绽放,绽放出只会出现在小孩子脸上的嘚瑟,这样的嘚瑟正朝着江十一绽放。 他走到江十一面前,说道。 “想要钱吗?” “您那一套我可不信,您唬一唬于肥也就得了,就别把我也当傻子了。” “跟我走,一半给你,骗人是孙子。” “你孙子都当习惯了,一半本就是我该得的。” “那得看我给不给你咯。” 明摆着耍赖,还一副遭人恨的模样,江十一越来越痛恨自己为什么打不过他,好在论口舌之快江十一堪堪能与之拼个长短,但为了保险起见,江十一还是指着戴矮子事先声明。 “您说话就好好说,别每次说不过就打人。” “打你是孙子!” 这样的保证形同虚设,戴矮子就是发个毒誓都不怕天打雷劈,但这还是给江十一稍稍一些心理慰藉,他看了看陈泌,收拾了一下神色说道。 “我说戴爷,您真当人家想重用你呢?说好听点那叫间谍,说不好听的,那不是去送死就是去流放,人家就是碍于死人的面子,找个借口把您扫地出门呢,您咋三十多岁人了真像个孩子那样天真。” “少废话,死人没那么大面子,一句话,干不干?” “要我说,咱们现在钱也有了,命也捡着了,兄弟也有这么几个,索性就找个地方安身立命去吧,那些钱去做点啥生意不好,非得让于肥拿去伤身体,您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去了地下,有何颜面见于爹他老人家?” “现在这世道,你上哪儿安身立命去?你要我跟你说几遍你才懂,只有往上爬才算做活成了人样。” “您真当这样能往上爬啊?他凉平凉大将军是年少有为了不起,可您知道人家爹是谁吗,没准就是靠爹上去的,然后拿来唬一唬您这小孩子,朝廷的水多深你我又不是不知道。” “我不跟你废话!一句话,干不干!一半,现在给!马上给!” 戴矮子索性跑进去把一整麻袋的钱币抱着走出来,重重地放在江十一面前,发出一阵悦耳的金属碰撞声。江十一和陈泌忍不住把眼睛往麻袋里面瞅,贪欲正在让他变得饥渴,他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 “长官,碰到了!”这时,于肥屁颠屁颠地跑上来向戴矮子汇报天上的情况,被戴矮子一巴掌盖地头晕目眩,大白天的满天都是星星。 江十一看戴矮子这次这架势,好像真的打算兑现诺言,他也不想跟着去送死,可奈何那满满一麻袋钱币实在太馋人,好不容易在戴矮子面前得到了个讨价还价的机会,他可得狠狠捞一笔。 “嗯...一半嘛?” “一半!” “我跟陈泌两个人分呢,分到我们手里也不剩多少了。七成。” “少废话!一半!” “您这诚意不够啊,起码六成。” “一半。” “再多点呗。” “一半。” 戴矮子的声音渐渐冷了下来,撇着嘴直盯着江十一看,他正在表演一出暴风雨前的宁静,他正在酝酿一场惨烈的军中私斗,江十一的讨价还价戛然而止,看了看戴矮子,又痴痴地看了看麻袋里的钱。 “不去算了,你啥都没有了。” 戴矮子突然扭头抱着麻袋就要走,虽然江十一很清楚这是欲擒故众,但为了这哗啦啦的钱财,再怎么勉为其难他也咬咬牙配合了戴矮子的演出。 “行行行。” 第四十一章 籍壅 籍壅,樗地的门户,坐落于樗岭山脉最南端的山脚下,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是以往樗地历代诸王的国都,也是战乱之下的兵家必争之地,素有“得籍壅则樗自平”之誉。 战争让籍壅城充满了不确定性,城市随时面临着被破坏的风险,财产随时面临着被掠夺的风险,人命随时面临着被屠戮的风险,动荡之下,籍壅的商业开始萎靡。最直接的影响是,不动产的价格一落千丈,恐慌的商人把能带走的东西都被带走了,不能带走的东西就疯狂贬值。 当然,那是普通的商人,精明是商人的本分,过于精明往往也意味着目光短浅,而极端的聪明与极端的愚蠢总是做出同样的事,高瞻远瞩者知道此时正是低价吸入的好时候。 以历史上籍壅城在北方的地位,就算真的遭受了战争的破坏,一旦战争结束,其地价依然要恢复到高水平。相比战争所带来的地价大幅地价折损,战争所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实际上可算是九牛一毛,所以只要账算得够细,会发现有时候愚蠢反而是一种高明,这就是为什么能赚大钱的永远是脑子有病的冒险家。 由于脑子有病并且病入膏肓,戴矮子就是一个超标的冒险家,领着草芥们进入籍壅城,他第一件事就是把手中的钱拿去盘下了一家酒馆,而那些钱又不全是他自己的,有很大一部分本该属于江十一。 江十一并不愚蠢也不够高明并且太过猥琐,他对于戴矮子此举相当不理解,但是慑服于戴矮子火辣辣的耳光,他又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在无限的悔恨中发誓以后绝不再相信戴矮子的鬼话。 于肥对此举也颇有微词,他是个足够愚蠢的人,所以并不反对买,他反对的是买的酒馆,那些钱再加点儿就能买青楼了,自产自销给自己开个后宫不好吗。照这个逻辑,擅长赌钱的戴矮子更应该去买个赌场,自己当庄家岂不快哉。 但是相比赌钱,戴矮子对军功的痴迷更甚,因为酒馆是一个可以闲聊的地方,闲聊的字里行间便都有可能透露很关键的情报。最终草芥们也达成了一致,就算没达成一致,也会被戴矮子打成一致。 酒馆名叫“巷子深”,可见前任掌柜是个有趣的人。 新掌柜戴矮子第一天开张,一早上半个人影都没有,倒是草芥们自产自销喝了个痛快,不仅没没招揽到半个客人,还赔了两壶酒。江十一自知没有酒量,并且无法从酒精中获取快乐,所以他一开始就没加入酒局,只是搬了个凳子在门口坐着看门。 忠厚人冯老黑不胜酒力,他喝了三碗就不省人事了,今天还没过完就趴桌子上等待明天的太阳了。于肥也没好哪儿去,只是他的酒品不像冯老黑那么好,喝醉的他扬言要娶当朝公主当媳妇,若不是恍惚之间看到了戴矮子的横眉冷对,怕是会当场耍起酒疯。 余下的陈泌倒是拥有足以与戴矮子相媲美的酒量,只是他的沉默不语让戴矮子喝的酒成了闷酒。最终戴矮子实在是受不了陈泌这个闷骚的男人,他开始想念江十一的能说会道,便高声吆喝着门口的江十一。 “江十一!过来!陪老子喝!” “没法喝,没法喝,沾酒就倒。” “就让你过来,没让你喝。” “你说的话谁敢信。” “要不要我过去请你啊?” 说这话的时候,戴矮子明显带着威胁的口气,若是江十一真等着这死矮子迈开步子过去请他,估计火辣辣的巴掌也准备好了,所以就算一百个不情愿江十一也得奉陪。 “咱说好的哦,我可不喝。” “你在外面看什么呢?” “看狗。” “没人给你看吗?你非得看狗?” “还真是没人。” “一个人都没有?” “有,一个疯子在街上游荡。” “一早上就看到一个疯子?” “是,我也正纳闷呢。” “怪事,真的?” “不信你自己去看。” 戴矮子起身踮着脚趴窗户上张望着,发现视线所及之处真的一个人影都见不着,可他明明记得当初盘下这家店的时候正是看着此地段车水马龙,人声鼎沸,怎么今天自己开张的时候就如此冷清。 而且这已经不是冷不冷清的问题了,这是压根连个人影都没有,仿佛籍壅城里本就没半个活人一样。 “见鬼了这是?我喝多了吗?” “我没喝酒也见不着半个人。” “难不成打仗了?” “打仗也会有兵啊。” “怪事。” 这时,一个衣衫褴褛,手舞足蹈的男人不知从那个地方蹦出来,他从江十一面前唱唱跳跳地飘过去,浑身的恶臭令人作呕,黑里夹白又夹黄的头发被污垢捆成团状物,发丝成了发条。 疯子不介意与另一个疯子搭话,因为他们会有共同语言,戴矮子上前就问。 “今天怎么没人?” 那疯子并没有停止唱跳,而他的舞步变得更加欢快,天涯何处觅知音,这估计是大半年内唯一一个主动找他搭话的人,他用着愉快的唱腔回答戴矮子的问题。 “都去朝拜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了。” 一连串莫名其妙的名号让戴矮子皱了一脸眉头,恐怕是到了这时候戴矮子才恍然大悟他是在跟一个疯子讲话,但他还是不依不饶地说了个废话,或许他一开始真当这个在大街上手舞足蹈的人没疯。 “你疯了吧。” “我没疯。”果然,疯子总说自己没疯。 “那你说啥太公?” “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 “这不是疯话嘛?” “我真没疯,疯的是他们,不信我带你们去看。” 这疯子不仅否认自己疯,还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迷之自信,居然想以一己之力诬陷整个籍壅城百姓的精神状况。然而果然只有疯子才能跟另一个疯子达成有效交流,戴矮子这疯子真就拉着江十一跟着这疯子去了,怕是籍壅城自此要再多出两个疯子了。 “你疯了吧?”江十一皱了一脸眉头朝戴矮子嘀咕。 “我没疯。”却被前面手舞足蹈的疯子抢答了,结果戴矮子一时语塞,愣了一下才答道。 “我也没疯。”果然,疯子总说自己没疯,再加个“也”就更显得立场分明了。 “俺也一样。” 于是江十一只能少数服从多数,跟着两个疯子承认自己也没疯,三人从此成了同类,向着同一个目标挺进——那个词汇量惊人的某某太公。 他们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广场,在这里他们找到了消失的百姓,而广场中央正站着一个身穿道袍的人神神叨叨地念念有词。隔着好几万人,中间那个神棍却能被一览无余,因为人山人海的百姓都整整齐齐跪成一大片,整个广场此时也就四个人站着——三个疯子跟一个神棍。 所以那个神棍也很轻易地就发现了其他站着的三个人,他停下念叨,远远地直指三人大喝: “大胆狂徒,见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居然不拜!” 这一声喝,三人瞬间成了全场焦点,一整个广场的老百姓纷纷扭头把视线往这边聚焦,并且眼神中充满了愤怒。于是乎,摆在江十一和戴矮子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就加入虔诚的信徒们乖乖跪好,要么就跟着疯子开始手舞足蹈,然后从此每天都要强调自己没疯。 江十一瞬间就明白了或许这个疯子真的没疯,当所有人都疯了,自己不想那么疯就得想办法疯出别的花样。 犹豫了一下,江十一选择了跪着,戴矮子则选择了手舞足蹈,两人从此分道扬镳,此疯与彼疯自此井水不犯河水。 词汇量惊人的神棍又开始了念念有词,信徒们便又伏地认真聆听,两个手舞足蹈的疯子丢下那个加入跪拜的疯子,赶紧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这样的跪拜直到黄昏时分才结束,江十一拖着酸痛的身体疲惫不堪地回到了巷子深酒馆,一进门就发现两个先回来的疯子已经停止了手舞足蹈,戴矮子终于找到了一个合格的酒伴,两人已经小酌了四壶酒。 “你回来啦?”两个疯子见到江十一那囧样,不约而同地爆发出哈哈大笑。 江十一赶紧找了个凳子坐下,口渴至极的他抓起酒壶就猛地灌了一大口,然后一脸吃屎的表情叫道。 “那到底是咋回事?你真没疯啊?” “我疯了。”那疯子意味深长地笑道。 “我也疯了。”戴矮子在旁边不怀好意地应和着,两人再度不约而同地爆发出哈哈大笑。 “他们那是在发什么疯?”江十一没好气地问道。 “人家那叫虔诚的信徒,怎么能叫疯呢,咱们这才是疯了。”那疯子还在操着那口唱腔阴阳怪气地回答着,他那已经结成团的头发正在发出恶臭,再加上刚才那一大口就突然下肚,一阵作呕的感觉涌上脑门。 “等一下,等一下,我去吐一下。” 江十一匆匆跑出去吐了个稀里哗啦,把今天吃进去的东西全倒出来了,当真是浪费粮食。 第四十二章 宗教 这疯子名叫倪雄,他以前是个唱戏的,民众的精神享受一定是后于物质享受,在饭都吃不饱的年代,他这个行当就与无业游民无异,所以他在饥荒爆发的第一年里就彻底沦为了乞丐。与戴矮子相反,倪雄是一个很不喜欢冒险的人,任由饥饿如何追杀,至始至终他就是未曾离开过他的家乡籍壅。 这样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对戴矮子来说无疑是一块瑰宝,倪雄为了蹭吃蹭喝,戴矮子则为了情报,两个疯子便就此一拍即合。让戴矮子很满意的是,倪雄的酒量也是不俗,并且他的能说会道比起江十一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偶尔搭几句唱腔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江十一也很是庆幸有个人能帮自己挡酒,顺便把自己一贯的首席捧哏地位也给客串了,自己和陈泌只管搬来小凳子在旁边当吃瓜群众,观赏这俩疯子的一台戏。 “尔等为何这时候来籍壅?”极端精明和极端愚蠢的人可谓少之又少,不喜冒险的倪雄自然不属于其中,所以他完全无法理解戴矮子这个逆向操作。 “这时候便宜,平日里可盘不起。”戴矮子回答道。 “是便宜,但没生意。现在籍壅城的百姓把钱都拿去供太公了,没钱喝酒。” “那神棍究竟是什么来头。” “去年,是籍壅饥荒最严重的时候,活活给饿死的就有几万人,结果有一天来了个仙风道骨的道士。他夜观天象,有彗星划落,便当场做法,说是要请天公作美,派遣一名神仙下凡救世,他在广场上一动不动地打坐,七天。” “七天没吃东西?” “没吃没喝,动都没动一下,我亲眼目睹。” “怪事。” “还有更怪的事。一开始籍壅的百姓们只当这是个疯子,没去搭理,结果你猜怎么着?” “别墨迹,直说。” “七天之后,他突然朝天大喝,宣称自己就是上天派下来的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借这位道士凡身前来救世。当时没人信,他就口中念念有词作法,说是上天已经派下了粮食,就在城外五里的大树下,结果还真的有。” “这是把戏吧,也就是唬一唬傻子。” “是。但人要是饿昏了,就真成傻子了,只要能给粮食就是活神仙。并且他还预言了很多事情,最后也都一一应验,要说是把戏的话,我自今也没摸清楚他是靠的什么手段能有如此神通。” “那全城百姓都信了,怎么你就不信?” “不,一开始还是有小部分人不信这套,我只是其中之一。” “那其他不信的人哪儿去了?” “狼赳攻打籍壅的时候,那个神棍号称狼赳是天兵天将,是来拯救苍生的。疯狂的信徒们直接把太守杀了,开门迎接狼赳入城。” “偌大一个籍壅城就这样简简单单被拿下了?” “是。狼赳入城之后,召集全城百姓跪拜那个神棍,那些不愿意到场的,不愿意跪拜的,全部被活活烧死,说是要献祭给苍天,祈求上天的护佑。” “没人反抗吗?没人逃走吗?” “不可能,狼赳的军队足有数万人,并且他还真的有神物。” “神物?” “对。我也从来没见过那样的怪物,长着人的模样,足有城墙那么高大,一口能咬碎人的脑袋。” “等、等一下!”吃瓜群众江十一突然插话道。“那怪物是不是通体白色,连毛发都是白色的。” “对,脸上还有图腾。” “白奴。” 江十一回想起当日在龄郢目睹的那只巨大的怪物,瞬间明白了一切,那完全是脱离人类所能理解范围的存在,若不是亲眼所见,恐怕没有人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那样的东西。 “你见过?”戴矮子并没有亲眼所见,所以他对此表示怀疑。 “亲眼见过,还差点被吃了。” “怪事。”戴矮子皱着眉头嘟嚷着,他转头又问倪雄。“那你又是怎么活下来的,装疯真的管用吗?” “因为我从很久之前就被当成疯子了,没戏唱可我还是喜欢唱,没人看我就自己在街上演,时间一长他们都以为我疯了。所以没有引起怀疑,并且我自己家里人也全是信徒。” “所以你也不能离开籍壅。” “不能。” “那你能不能去洗个头发?”一旁的江十一实在是受不了那股恶臭。 “不能,这是保命的。” 江十一和戴矮子沉默了,这是他们第一次见识到如此狂热的信徒,即使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戴矮子也一时不知所措。 倪雄狠狠地往肚子里灌了一大口酒,说道。 “我劝你们跟着跪,现在的籍壅城容不下任何一个不信太公的人。” “我不跪,你们跪吧。”戴矮子畸形的身材确实与疯子极为相衬,跟着倪雄一起在大街上手舞足蹈也不会有人怀疑。 “那行,我得走了。待久了会引起怀疑,你们好自为之吧。”倪雄喝完最后一口酒,朝戴矮子行了个端端正正的礼,唱戏的人行起礼来格外有派头,此举似乎是在最后强调他精神状况的正常。 政治天赋绝佳的江十一很快就嗅到了不详的气息,他当然不可能去信仰那个词汇量惊人的神棍,只是他很清楚这一切很有可能都是狼赳策划的阴谋。造反这事儿,最大的难点就在民心所向,以饥饿为引线创建宗教体系来笼络民心,如此深远的策略完全不是普通的反贼能干出来的,其志不在小。 这样的军队再也不是以前那种因为饥饿而造成的苟合,因为信仰造成的凝聚力完全不在朝廷的平乱军之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要是真打起来,几十万信徒老少皆兵并且视死如归,寥寥两三万的朝廷平乱军未必是对手。 江十一终于能够领悟到了凉平的顾虑,他或许早就对城内的情况有些许了解,这样的籍壅城根本就是铁打一块,完全无从下口。而且宗教也会像蝗灾一样蔓延,作为樗地的门户,籍壅往外蔓延的速度更快,一旦大半个樗地百姓都信了这个神棍,其产生的能量足以撼动整个朝廷。 第二天,籍壅城的街道恢复到了人来人往的常态,只是喝酒这事儿在饭都吃不饱的当下依旧是一种奢侈的行为,要么就是家有余财的富户,要么就是久戒不掉的资审酒鬼,而后者的到来通常也意味着赊账与耍无赖。 终于在下午时分,巷子深酒馆迎来了它的第一位客人。 这个人行装简陋,衣服上挂着好几个大补丁,鬓发斑白,兴许有个四十岁的样子,第一眼看上去就能首先排除他是个能有闲钱的富户,所以江十一马上就做好了应对无赖赊账的准备。 “还有酒吗?” “有,有的是,你有多少钱,咱就有多少酒。” “先赊着账可以吗?” “概不赊账。” “哦。” 这资深酒鬼倒也没多纠缠,哦了一声闷头就走了出去,江十一也没多搭理。没想到刚过了半晌,这家伙又来了,这次他兜里真的有揣着钱,不多,大概够买个两分醉。江十一注意到他的手臂上多了两道血痕,明显是被人用指甲扯的。 “哟,这是尊夫人的手笔吧。”江十一奉上酒水,看了看他手上的抓痕,轻快地打趣道。 “诶,就一晦气的婆娘,早晚休了她。”应对打趣,他满脸堆着苦笑,眼角边深刻的皱纹牵扯着他脸上的黝黑皮肤,这是个常年遭受社会毒打的卑微男人。 “有夫人就好好待着呗,这年头娶个媳妇不容易。” “捡来的贱货,干不好什么事,光吃粮食。” 江十一感到惊讶,这么个卑微男人在讲到妻子的时候居然能发出如此恶毒的咒骂,而且此咒骂并非打趣与谦辞,话里面分明饱含着极大恶意。但是打抱不平一向不是江十一的分内事,他只是不想再听到这样的咒骂,便笑呵呵地说道。 “那您不也是有钱能来光顾我们生意,生活过得去就得了,大家都不容易。” “嘿嘿,钱嘛,想想办法总是有的。” 这个卑微的酒鬼突然笑出了不属于他这个境遇的得意,甚至让江十一有一种正在被他嘚瑟的错觉,这让江十一感到十分好奇。 “瞧您说的,难不成现在这世道还能有什么赚钱门道不成。您要是真有门道,可得拉兄弟一把。” “门道是没有。”他凑近了江十一的脸,神秘兮兮地低声问道。“诶兄弟,看你这么年轻,娶老婆没有?” “没那福分。” “上不上火?” “嗯?” “上不上火?” “哦。” 突如其来的骚话,江十一差点没反应过来,尽管他是个猥琐的人,但是由于空白的经历,他对此类油腻还是不甚熟悉,竟被这个老东西给整害羞了。 “瞧你还害羞呢,不会还是个孩子吧。我那里有闺女,想不想解决一下,给我抵一些酒钱就行。” “您自家闺女?” “不是,捡的。” 江十一陷入了犹豫,他并不是个正人君子,但也不是全无良心,尽管内心有在骚动,但做了这种事不就跟于肥那小子成为一丘之貉了,到时候连陈泌都能爬到头上来耻笑他了,更别说戴矮子那张毒嘴。 “算了算了。” “你就权当接济一下我们,大家都不容易。” 这个自身男人用央求的口气说着,眼巴巴望着江十一,很难想象这样的乞求居然是出于一个长辈对一个晚辈。这算是给了江十一一个正当的台阶下,此行并非满足私欲,而是要去行善积德。 既是行善积德,又能恰好添补一直以来的空白,想起令高和戴矮子的嘲讽他就心有不甘,痛定思痛,心一横就答应了这个老酒鬼。 江十一跟戴矮子告了个假,偷偷摸摸跟着老酒鬼就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屋。屋内又窄小又潮湿,但是被整理得井井有条,明显这不可能是出自邋遢的老酒鬼之手,而是屋内的另一个年轻的身影。 那是一个女孩,她背对着江十一,身上的衣服早以破烂不堪,但她还是坚持整整齐齐地穿着衣服,衣冠是身为人类最后的尊严了。她知道有人进来了,可她并没有回头,而是似乎在静静地等待着什么,可是良久过去了,她还是什么也没等到。 “怎么?” 女孩转过头来问道,然后表情瞬间变得错愕。 “十一爷...吗?” 第四十三章 女孩 幽暗的房间里,传来了粗重的喘息声。 江十一失魂落魄地坐在潮湿的地板上,他的脸上布满了血花,面色惨白,看起来跟个死人一样。而他身边躺着的是一个真的死人,那个醉鬼的头脸已经被砸得面目全非,地上,墙上,到处是他生前溅出来的血。 身为士兵,江十一杀过人,但他从未因为仇恨而杀人,即使是面对公羊贤,他依旧没有过如此迫切地希望对方去死,这是第一次。女孩孟红女目睹了整个过程,可她并没有表现出平常的女孩对血腥该有的惊恐,她很平静地坐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看完这场鲜血的盛宴。 孟红女看着坐在地上的江十一正看向自己,可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有看到自己,因为她在江十一眼睛里看不到光,似乎只是在发呆,正好朝着这个方向发呆而已。 “十一爷......” 她轻声唤道,大概是想试探一下江十一的精神状态,可她又不能确定这是否算在打扰十一爷。这样的江十一她从未见过,更是从不敢想自己能配得上十一爷如此的仇恨与愤怒。 “多久了。” 江十一终于有声音了,只是他仍旧面如死灰。 “五六个月了吧,一开始也不是这样,他一开始对我很好。” “多久了。” “嗯?嗯.....几十天吧,他一开始对我很好的,每天都给我吃的,把我当女儿一样,后来他说要娶我,想给我一个家......”孟红女发现江十一的眼中正在涌出了泪水,源源不断地汩汩流出,混合着他脸上的血花划下面颊。 但江十一并没有去擦拭,依旧面如死灰,任由满脸的泪水横流。 孟红女不明白十一爷为何流泪,她只是抿着嘴唇小心翼翼地错愕着,江十一自己也不明白为何流泪,只是它就是不由分说地流着。 “你弟呢。” “冻死了。” “孩子呢。” “嗯...奶水不够,饿死了。” 女孩低下头,让披散的头发遮盖住她的脸面,可她想要掩盖的东西,屋内的两个人都心照不宣,此举很多余却也很有必要。 “都怪我,我一直都对不起你,从一开始我就对不起你。”江十一的脸已经开始随着哭腔扭曲,他正在啜泣,用眼泪治愈悲伤是一种无奈,他的灵魂接受了这样的无奈。 “十一爷为什么会想要对得起我,反正,这个世界,大家不都是这样在过日子。”女孩的声音恬静得令人心疼,苦难没有让她变得麻木与幽怨,她依旧在极尽所能地去理解这个悲惨的世界。 “你应该恨我,你应该恨我,如果不是我,你不会落到今天这样...” 女孩沉默了,她抬起头去看江十一,像个普通的邻家女孩那样拨弄着刘海,露出稚嫩的脸蛋。 “我要是说我不恨呢?” “你应该要恨的!”江十一掩面痛哭,一个大男人在小姑娘面前哭得不成人样,尽管这个男人从来都算不上顶天立地。 “嗯,我应该要恨,我要是说我不恨,十一爷心里会不好受的。”她乖巧地用那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江十一,像极了她平时哄自己弟弟睡觉的样子。 江十一不敢让孟红女看自己的眼睛,他没脸,他不能让这个可怜的女孩认为自己不是坏人,只有女孩的仇恨才能让他心安理得。所以江十一突然很想擦干眼泪,他拼命地用手抹着脸上的泪花与血花,他对这个女孩所做的恶几倍于这个酒鬼所为,绝不能掉几滴眼泪就被当成是好人,那会让他愧疚到想死。 “你不要这样,你不要对我这样。”无论怎么擦拭,泪水还是在源源不断地流,江十一只能向女孩求饶。 孟红女起身接近了江十一,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接近这个仇人,却像是在接近一只受伤的小猫。这样的乖巧与温柔让江十一越发恐惧,越发痛苦。 “那我应该要对你怎样?杀了你吗?” “你不要过来。” 可女孩并没有停下脚步,她想伸出手帮江十一擦拭眼泪,江十一扭头躲避,她的手停在了半空。 “对,我恨你。十一爷,所以你要活着才能让我好好去恨,你也要养我,我才能好好去恨你。” 江十一再也忍不住了,他突然嚎啕大哭,这终于允许孟红女触碰到了他的脸颊。 “经历了这么多,我懂了,得来不易的余生,不应该再带着仇恨与愧疚了。我明白了世间的很多无奈,十一爷啊,你也有自己的无奈,因为无奈,我们都不一定做得成好人。” 过了很久,江十一哭累了,只剩下几个零零散散的啜泣。女孩在一旁恬静地等待江十一哭完,温柔和默契让他们都忘了这其实是个血腥的杀人现场。 “对不起,失态了。”江十一眨着哭红的眼睛轻声说道,试图以此来缓解尴尬。 “你要对不起什么?我可什么都没看到。”女孩有点俏皮地捂住自己的眼睛,这惹得江十一发笑。 “那一天,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没有,我没能逃走。” “他们没杀你吗?” “最后还是没杀我。” “为什么?” “因为我肚子里怀着孩子,狼赳他,不杀孕妇。” “不杀孕妇?怎么可能,那样残暴的人。” “嗯,嫂嫂也没被杀。” “哪个嫂嫂?你是说宋癸的第一个夫人?” “对。我们都活下来了,但是二嫂嫂就......” “宋癸也死了。” “嗯。” 他们平淡地讨论着他人的生死,仿佛这些人从来都跟他们没有过关系,最后两人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说: “其实...” “其实...” 他们很有默契地在同一时间发话,又很有默契地打断对方的话,又很有默契地被对方打断。 “你先说...” “你先说...” 再次被彼此打断,顿了顿,两人沉默了一阵,由孟红女轻声说道。 “十一爷先说吧。” “其实我以为你死了,能再见到你,很高兴。” “嗯。我也以为十一爷已经死了,我没想到还能再见面。” “那你刚刚想说什么?” “跟你一样。” 两人再度相视一笑,苦难与离别之后,他们才一同体会到了他们之间珍贵的羁绊。 “走啦,晚了戴矮子又要作妖了,找个地方把人埋了吧,你跟我回去。” “好。” 两人一起把醉鬼的尸体处理了,身为间谍的江十一可不想在籍壅招人不必要的麻烦,好在那个醉鬼平日里并没有什么朋友,而且光棍了大半辈子,家人也是不存在的,可说无人问津。这样的人,死了也不会有人搭理的,他反倒应该感谢杀他的江十一,好歹给他找了个地方埋了。 江十一带着孟红女回到了巷子深酒馆,生意依旧冷清,草芥们依旧是无所事事,见有两个人进来,还以为喝酒的客人,纷纷扭头来看。 他们首先看到了江十一,然后满脸失望,可他们马上又看到了江十一身后跟了个女孩,瞬间双眼发亮,尤其是于肥那老色胚。但是在真的认出女孩模样后,有两人百感交集,脸上五味杂陈。 两个百感交集的人本来还能有一个愿意开口讲话,结果在女孩面前,两人都成了哑巴。戴矮子瞠目结舌地盯着女孩看,那么长时间过去了,多少人脸如同过眼云烟,但是他很难忘掉这个女孩,因为他的心里也有江十一那样的愧疚。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能够真的深入人心,几十年无法忘怀,那就是仇恨与愧疚。在场的这对仇恨与愧疚相视无语良久,最终谁也没有主动去打破这份沉默,只是形同陌路,江十一从未有过与戴矮子心意如此相通的时候。 陈泌的嘴唇一直在颤抖,在太阳台上他与孟红女的交集不多,但曾经天真的他真心诚意地为女孩父母的死哭泣过。故人相遇终有千言万语要说,此时陈泌正在与自己结下不共戴天之仇,因为他正在逼迫自己讲话。 “陈大哥,我知道你不喜欢说话。” “呃......” “很高兴我们还能再相见,你变了好多呀。” “唔......” 陈泌突然把头扭过去,快步往屋里面走去了,江十一知道他干嘛去了,陈泌有一对与他那雄壮的身躯极不相衬的脆弱泪腺,他不能当场出这个糗,眼泪就跟他的嗓音一样令他难堪。 “这是谁呀?”于肥早就迫不及待地凑上来了,他正上下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这样的打量并不礼貌,尤其这样的打量是出于于肥这个老色胚。孟红女迅速发觉此公来者不善,便没有多作搭理,只是躲在江十一后面阻止他继续打量。 “滚一边去。”江十一也不想搭理这个精虫上脑的家伙。 最后一向安分守己的冯老黑也犯了好奇,他是真的很单纯地想知道这个突然出现的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只是他眯着那对眼睛一上来就凑近了瞅,本是很忠厚的一个人,却让人以为他比于肥还要色眯眯。 孟红女被这突如其来的黑鬼吓得不轻,她差点叫出声,连忙拉江十一过来阻挡冯老黑继续凑近。 “别害怕,他只是眼睛不好。” 冯老黑常年混迹在男人遍地的军队里,那种近乎为嗅的瞅视在粗鲁的男人群里并没有那么敏感,而如今在异性面前,这样的举动就是赤裸裸的非礼。他很快醒悟过来,便摆正了那幅忠厚的姿态问道: “这是谁呀?” 江十一愣了一下,看向了孟红女,发现孟红女也正看着他,这样的对视最终也没提炼出什么答案,他只能装作愠怒朝冯老黑喷道: “关你什么事。” 第四十四章 封城 正道九年,十月,籍壅。 十月了却了夏日的炎热,开启了秋风的萧瑟,北方大地上已经开始能嗅到寒冷的气息了,尤其樗地的海拔高,严寒要比其他地方来得更早一些。战争的威胁下,带不走的东西疯狂贬值,与之相反的是,能带走的东西疯狂涨价,粮米自不必说,连御寒的衣物都是贵的离谱。 贵还没事,只要有,草芥们毕竟靠着戴矮子的老本咬咬牙还能买,关键是有钱还抢不着。籍壅城的裁缝们也很无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棉花商人和布匹商人纷纷不做籍壅生意了,原材料早就短供好几个月了。 最终一伙人就抢到了三件棉被和两件冬衣,压根不够,戴矮子于是派于肥天天一大早上街去盯着,反正这小子就是天生的好事者,也算物尽其用了。 此时的戴矮子正抓着一根笔在一张桑皮纸面前沉思着,这样郑重其事地沉思并非在思考什么家国大事,而仅仅是在思索如何用自己会写的寥寥几个字拼凑成一份像样的报告。他是个连握笔姿势都极其粗糙的文盲,能认得的字本就不多,更何况还让他写出来。 “江十一!过来!” 最终他决定寻求江十一的帮助,虽然他求人的口气跟要债的口气如出一辙,但江十一还是只能屁颠屁颠地跑过去。 “戴爷,您这是闹哪一出啊?”江十一看到戴矮子抓着笔,差点没忍住笑,好在戴矮子的横眉冷对最终还是让他克制住了爆笑的冲动。 “你会写几个字?” “难不成您这是又跟纸较上劲了?” “少废话,几个。” “咱们半斤八两吧,可能我比您多会写一个字,江” 大文盲撞上小文盲,大眼瞪小眼,戴矮子的笔依旧悬在半空无法下落。 “那个,陈泌,冯老黑,都给老子过来。” 一高一黑的两人听见了戴矮子的吆喝也走了过来,但他们纯属来凑热闹,冯老黑把脸凑到桑皮纸上眯着眼睛瞅了了好一会儿,一边瞅着一边拼命挠头。戴矮子一掌盖到他头上,骂道: “还没写呢,死瞎子瞅啥。” “哦,难怪。”冯老黑停止了瞅,却加快了挠头的速度,这架势看来是对自己的发际线充满信心。 “你不是会看病吗?看病总是懂得写几个字吧。” “是,看病的都得要会开方子,但是我做不成医,就是因为我这眼睛写不了字。” “滚滚滚,陈泌呢?” 打发走了冯老黑,迎来了陈泌这颗闷葫芦,陈泌低头看了看笔,又看了看纸,似乎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才朝戴矮子点点头。 “真的假的,笔你拿去。” 陈泌接过戴矮子的笔,他调整了几次握笔的姿势,最终才确定下来一个很粗糙的文盲式抓笔,哪怕戴矮子和江十一这两个死文盲都能迅速辨认出这是个同类。 “拿来吧你!” 戴矮子很快就失去了耐心,他把笔抢回来,继续盯着桑皮纸思考人生。陈泌与冯老黑被戴矮子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倒也早习惯了,而常年挨巴掌的江十一这时候好歹得整两句。 “您到底要写什么?您何苦这么刁难自己。” “汇报啊。” “汇报您不会派个人用嘴去说啊?” “没文书的话,到时候立功了谁知道是我立的功。” “是,文书要是中途被截了才最像样,您得拉着大伙儿陪您一起被那神棍抓去祭天。” 江十一暗自叫骂戴矮子这厮是想军功想疯了,同时开始庆幸令高没在身边,如果他已经死了,那只能说死得其所,活着也是助纣为虐。好在戴矮子并非冥顽不灵,为上司留下衡量军功证据的同时也有可能是为敌军留下逮捕细作的证据。 传话的必须要是个既忠实,又能跑,而且还能正常说话的人,江十一和于肥很能跑但是不忠实,估计从这里出去就真跑了。陈泌倒是个老实娃,奈何不能好好说话。 余下的最佳人选非冯老黑莫属,但是他那半瞎的眼睛在没有戴矮子当路标的情况下,不知道能否完整跑个来回,于是戴矮子决定给冯老黑配另一个同样身高特殊的路标。 陈泌和冯老黑可谓天作之合,他们同样忠实而且功能互补,此任务便也就当仁不让了。 这次戴矮子倒也良心,把仅有的衣物棉被让冯老黑和陈泌带上,毕竟陈泌那巨大的身板一个人得裹两身衣服才够御寒,当然这可能未必是什么良心,只是他不希望珍贵的情报石沉大海影响到他立功罢了。 结果没过多久,两人又转了回来,一进门就遭到正在喝酒的戴矮子破口大骂: “你们这俩残废是一起瞎了是吧,迷路啦?” “不是,长官。”老实人冯老黑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他的表情很是惊恐,可早已习惯了戴矮子语言虐待的他不应再有如此不适,他的惊恐另有缘由。“封城啦。” “啊?” “封城啦,长官,出不去啦。” 戴矮子猛地站起身,目瞪口呆地慢慢咽完嘴巴里的酒水。 “得啦!”江十一的震惊迅速被随之而来的阴阳怪气取代,这样的窘境已是喜闻乐见,便也见怪不怪了,跟着戴矮子就休想能碰着好事。“戴爷,在您的英明领导之下,我们再度成了瓮中之鳖!可喜可贺。” 前后不过半晌,江十一又开始怀念令高了,有那家伙在,起码现在他们还能写一写遗嘱什么的。 “要开打了吗?”戴矮子自言自语道,江十一则自告奋勇地回答。 “秋天到了,冬天就不远了。入冬了就没法打仗了,今年要还想打,也就趁着这两个月刚秋收完,并且冰雪还未覆盖抓紧打一打了。哎呦喂,谁让他们非得在该打仗的时候搞什么政治站队问题贻误战机,今年要是没打下来,得等到明年三月雪化了才能打。近半年时间,神棍不知道还要招揽多少信徒,说不准啊,到时候半个樗地都拜倒在他脚下,假神仙也成真神仙咯。” “就你话多。” 戴矮子狠狠瞪了江十一一眼,江十一赶紧做躲避状,惯例该来的俩巴掌并没有招呼到江十一脸上,因为这次江十一说得没错,戴矮子真的急了。 他一脸愁容,仿佛已经命丧黄泉的宁准回魂附身在他身上,江十一便可以幸灾乐祸,落井下石,趁胜追击。打是已经打不过了,但奈何天赐良机,嘴上的痛快可不能贻误战机。 “想当年,我们的戴爷,志存高远,孤军深入,刺探军情,结果,那个啥,寸功未立,回头要是没死,还得回去被年少有为的小弟弟刺激。” “啪!” “啪!” “就你话多!就你话多!” 戴矮子老仙,法力无边。他的惆怅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这个妖孽又要开始做法了,他一口把壶底剩下的酒全灌进肠子里,起身就往外走去,走的时候还不忘朝江十一吆喝。 “江十一,跟我来!” “干嘛去啊?” “少废话。” 为了减少肉体上的疼痛,也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江十一义无反顾地跟了上去,尽管他心知肚明此行又是准没啥好事。这个疯子出门去找了另一个疯子,倪雄终日游荡在街头手舞足蹈,他似乎乐在其中甚至引以为豪,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疯子,唱戏的人果然都有社交牛逼症。 疯子之间的交流无需客套,戴矮子一上来开门见山就问了。 “籍壅,哪儿有赌场?” “有,但是不多,神棍不让赌,想赌钱的都得偷摸摸赌。” “那也不是多么虔诚嘛。” “跪着能保命而已,不信的也是大有人在。” “带我去。” “你这样子跟我走在一起会引人生疑的。” “知道。” 戴矮子于是开始跟着倪雄在大街上手舞足蹈,江十一不愿意同流合污,他远远地跟在后面,力图与这两个疯子划清界限。 倪雄把戴矮子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周围没人了江十一才敢跟得近些,最后倪雄在一个巷边的小门前面停了下来,说道。 “到了,进去老实点,这风头还敢来赌的,都不是好惹的主儿。” 倪雄走了,他大概不知道,他面前这个五短身材才是真正的不好惹。戴矮子上去提起手就要敲门,江十一连忙揪住他,问道: “您缺钱花吗?这时候来赌。我们是什么,我们是细作。” “进去找人。” “找谁呀?籍壅城您又认识谁啦?” “找那种欠了很多钱的人。” “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欠很多钱了?” “知道,欠我的钱我怎么会不知道。” “欠你的?” “嗯。”戴矮子朝着江十一神秘地眨了眨眼睛。“不然我叫你来做什么,叫你来耍嘴皮子啊。” 江十一秒懂了戴矮子的心思,这死矮子打算在籍壅城故技重施,这让江十一感到十分惊恐,他生怕祜郡的祸端重演,而此次他们绝无可能再次在籍壅死里逃生。但是规劝已是徒劳,再多废话只是徒增肉体的疼痛,最终江十一只能叮嘱道: “那你这次,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别动拳头。” “不会。” 第四十五章 毛秋凤 偏僻安静的城市角落里,打开那道小门却是别有一番洞天,赌场这种地方一向是充斥着狂热,哪怕是这样幽暗的地下小赌场都丝毫不减其赌场本色。地下小赌场的人不算多,大概有个三四十号人,只是在此风头下还能来赌的人,必定是都是资深的人类赌鬼精华。 “爱赌钱的,都是些什么人?”戴矮子的身高很难引起注意,他隐藏在人群中窥视着赌场的众生百态。 “您这不是明知故问嘛,您自个儿是什么人,您自己还能不知道。”江十一答着。 “我可不爱赌钱,我只是爱赢钱。这些赌鬼,大多是有了今天没明天的亡命徒,尤其是这时候还来赌的人,十有八九都是要钱不要命的。” “这不就是戴爷本人。” 戴矮子抬头朝着江十一就是横眉冷对的一眼,江十一只好临时收起正打算熊熊燃烧的调侃之魂。 “找一找,找那种正在赢钱或者已经赢了好多钱的人。” “为什么非得找赢钱的人。” “赢得多,输得才会多。” “您是说,那种人吧。” 江十一拍了拍戴矮子的肩膀,用下颔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大汉。远远地江十一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狂热,这明明是逐渐步入严寒的秋月,那大汉却光着大膀子,甚至全身流油的肥肉正噗嗤噗嗤地冒着热气。 他的喜悦溢于言表,眉飞色舞着,豪言壮语着,张口闭口都是以万为基本单位,俨然是整个赌场最靓的仔。关于他的富有,他身上的肥肉已经说明了一切,而本就是富有的他还能如此狂喜,可见今日他赢得的钱数额不菲。 “还有谁?!”那个大汉正在疯狂叫嚣,殊不知两对罪恶的眼睛已经盯上了他。 “汗血宝马到手了。”戴矮子微笑着给江十一抛下一句话,便自顾自地坐到大汉对面,大声喝道。 “我!” “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矮得近乎残疾的不速之客突然出现,在场的赌鬼们现实一愣,然后爆发出哄堂大笑,被嘲笑是每次戴矮子在新的地方初次登场的主旋律,即使这是在以智力与运气为能耐的赌场。 戴矮子也意味深长地微笑着。 一个下午很快过去了。 “呜呜呜......” 夕阳下,深巷里,一个大汉正躲在无人的角落里抱头痛哭,旁边的戴矮子驮着一麻袋比他的体型还要巨大的钱,江十一强忍着笑远远望着他们俩。一个下午的时间,大汉就被戴矮子从富翁玩成了负翁,身高的差距并不能阻止贫富的反转。 “剩下的钱,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戴矮子成了一个无情的讨债人。 “我没钱了,回去要被我夫人打死。” “那没办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就是把你夫人买了也得还钱。” “大爷行行好,我真的没钱了。” “没钱你今天别想走了。” 那大汉喘着粗气,回头看了看一脸嘚瑟的戴矮子,拼命抹了几把眼泪鼻涕,他的眼神中渐渐升起了仇恨。 “你当真要如此逼人太甚!” “是,你说的没错。”戴矮子笑着点点头。 “听你的口音是外地人吧,我就是籍壅人,真把我逼急了,你信不信我叫人剁了你!” “哦,这样啊。” 很快大汉的仇恨正在变成轻蔑,两个人悬殊的体型差距让大汉恍然大悟,贫富反转并不等于强弱反转,这个小矮子看上去根本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我再给你点时间考虑考虑,你真的不放过我?” “是的是的,我考虑好了,不放过。”戴矮子不假思索地答道。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大汉咬牙切齿地站起身,提起拳头就往戴矮子身上扑,江十一心想不好,这死矮子又要捅娄子了,赶紧跑上去劝架。可他没跑几步,这场战斗在眨眼间的功夫就结束了,可能这都算不上战斗,从一开始就是大汉的单方面挨打。 转眼间,此时的大汉捂着裆部痛苦地蜷曲着身体,他的两片脸颊已经被戴矮子的手掌留下了红通通的印记,而这样的凌虐还在持续,戴矮子一边扇着他的脸一边笑微着,大汉本该拿手去挡脸,奈何裆部的剧烈疼痛让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你说什么不客气?啊?” 在地上蜷曲了好一会儿大汉才恢复了神智,知道双颊也被扇得红肿了一大片,便转手去捂住脸,在武力的胁迫下,他又恢复到了负债者该有的委屈样,呜呜地哭着。 “我真没钱了,大爷,放过我吧。”赌又赌不过,打也打不过,大汉此时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最后只能跪地求饶。 戴矮子歪了歪头,坐到那麻袋钱上面,饶有兴致地问道: “你是做什么的,这年头还能养得这么肥。” “我以前卖狗肉的。” “笑话,现在这种时候哪来的狗肉让你卖。” “呃...就,也有羊肉。” “猪肉都没有,哪来的羊肉,我要不到钱还不能让我要点实话?” 戴矮子站起身来正又要施展一身拳脚,大汉瞬间就怂了,连忙趴地上磕了几个响头,连声求饶: “大爷大爷,我知道错了,我说实话我说实话。” “说。” “双脚羊。” “什么双脚羊?” “就是......”大汉欲言又止,最终咬咬牙才低声说道:“龄郢来的货。” “龄郢?双脚?你该不会是?” “是是是,没办法,这世道拿来正正经经的肉,不都得混点便宜货才能赚点钱。” 戴矮子自然知道这大汉在说的是什么肉,只是他没想到这居然是真事,以往确有此类传闻,但大多都被辟做谣言。身后的江十一更是惊骇不已,当日在龄郢如果不是被突然出现的戴矮子买走,恐怕他也会成为双脚羊被混在一堆狗肉里面卖,从这方面讲,戴矮子确实是他的救命恩人。 “该死。”戴矮子愤怒地握住了双拳,此时的他当真对这个丧尽天良的大汉动了杀心,这样的人死一百次都不够。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所以我后来就不卖了,我梦见有鬼来索我的命,我就不敢卖了。”大汉又开始哭了,无法得知这样的哭泣是出于对戴矮子的害怕还是对自己良心的谴责。 “还能有什么比那种脏钱来得快?” “有。”大汉深吸了一口气,似乎要讲出接下来的话需要他很大决心。“一年前,有一个年轻人卖给了我很多那种肉,后来我才知道,他也是那个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的人。呃,所以他们发的肉我都不敢吃,他们那套我也不太信。” “你是说,他们也是做双脚羊生意的?” “我不知道,我不乱说。再后来,他们杀了太守占据了籍壅,我心想那缺德钱不能再挣了,就想着几年下来积攒了一些钱,再加上跟那年轻人有点交情,就拿这些钱跟他去换了个小吏当当。” “什么小吏。” “管粮仓的,薪俸不多,但是有油水捞,挣的其实也不比以前卖肉少多少。” “哄,这样啊。”戴矮子勾起嘴角笑了出来,他舔了舔嘴唇,转了转眼珠子,满脑子主意正在翻江倒海着。 “是这样,大爷,我要是敢有半句虚言,我不得好死。” “你叫什么名字。” “毛秋凤。” “啥?” “毛秋凤,秋天的秋,凤凰的凤。” “你找死是吧,还不说实话?” “是实话,生我的时候,算命的跟我娘说这是女孩,结果我娘就为我准备了个女名。” 戴矮子看着这个满脸横肉的大汉,一言难尽地冷笑了一声,说道。 “毛秋凤,爷我不差这点钱,一个月后,同样在这个地方找我,这些钱还是你的。但是这一个月内,你要听我差遣,关于我,关于今天我们说的话,你不能往外泄露半句,否则不仅这些钱你拿不到,我还要拿你的狗命。每天这时候你都要在此地等我,没等到人也得等到太阳下山才能回去。” “啊?”毛秋凤不太敢相信从戴矮子口中冒出的这等好事,他误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啊什么啊?” “是是是,小的知道了。” 毛秋凤屁滚尿流地跑了,跑出去了几步还不忘回头千拜万谢戴矮子的大恩大德。可实际上这个下午戴矮子只付出了点时间,钱本就是毛秋凤自己的钱,可因为他是个赌鬼,所以他平白多出了个大恩人。 江十一再次为戴矮子的屈才感到惋惜,这么些能耐干点啥不好,非要去混军功。 “他会乖乖听话吗?” “不知道。” 江十一很自觉地帮戴矮子把那麻袋的钱驮到自己背上,这样的辛苦他很乐意效劳,尽管麻袋里的钱不是他的,但是沉甸甸的感觉依旧让他获得一种充实的快乐。 “您这次又想整什么幺蛾子?” “你都听见啦?” “听见了,双脚羊,粮仓,您运气很好,但是封城了,情报带不出去,有什么用。” “我现在还恶心着呢,双脚羊。” “俺也一样。” 第四十六章 仇恨 江十一太了解戴矮子了,自从昨天从赌场回来后,他的眼神中再度出现了那种已经无数次带来不幸的好战光芒,无需多嘴去问江十一也知道这死矮子脑袋瓜里又在盘算什么。当日在祜郡,九十九个人都能给他葬送到只剩如今的五个,这籍壅城可比祜郡还要凶险百倍有余,而可用战力不过区区五人,并且毫无装备可言。 仔细一想,江十一开始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看到戴矮子不再喝酒,并且持续地沉默与沉思长达一个早上。痛定思痛,江十一决心阻止戴矮子这厮继续造作,草芥们的命就这么一条,金贵得很,哪像那妖孽一样有九条命。 但是江十一心知肚明自己此时去叨扰他老人家不过是去领几个嘴巴子而已,戴矮子非但不会改变主意,还可能会变本加厉。这时候江十一想起了冯老黑,似乎这黑鬼的叨絮对戴矮子颇有效果,起码能起到一定的拖延作用,于是江十一前来拜访正在倒腾生姜的冯老黑。 生姜,是冯老黑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他认为生姜是一种包治百病的神药,可外用可内服,仿佛在他眼中就没有一块生姜治不了的病,如果有,那就两块。他那对近乎于瞎的眼睛,看什么都不好使,唯独生姜他总是远远地就能瞧中,或许可以理解成这是某种他独家的通灵术。 孟红女很快就理解了冯老黑的非礼源自于他的眼疾,并很快知道了这原来是个善良又忠厚的老男人,年龄上冯老黑也是能够得着当她爹的门槛,大概是孟红女在冯老黑身上找到了某种久违的家的安全感,所以她经常跟冯老黑混在一块儿。 这正巧满足了冯老黑热爱叨絮的愿望,并且冯老黑成功地把对生姜的喜爱传染给了孟红女,他们每天早上都会啃一块生姜,中午一起熬壶生姜汤,然后热心地把生姜汤端到其他草芥们手里。 当然,只有陈泌最终会乖乖喝掉,于肥常年不在,戴矮子厌恶生姜,只有江十一略通人情世故,每次都是偷偷倒掉然后说自己已经喝了。 这会儿江十一主动凑过来接近冯老黑,冯老黑第一时间就误以为江十一对生姜来了兴趣,便迫不及待地推广了起来。 “来咯,天气冷了,多吃生姜有助于御寒,防湿,这籍壅的天气古怪得很,可别生了病哦。” 江十一大可放心地皱着眉头表示嫌弃,因为冯老黑的眼睛是看不清楚过于细微的表情的,所以他总是能够当自己遇到的每个人都是好人。只是旁边的孟红女看得到,她被江十一的表情逗得扑哧一笑,然后故意把手里的生姜往江十一手上递。 江十一连连摆手,抓紧岔开话题,说道: “我觉得现在有个比生病更严重的问题。” “甚么问题,你这脑瓜子天天就爱乱琢磨,好事都给你琢磨成坏事了哦。” “我爱琢磨是因为有人爱搞事,我要是不琢磨早晚有一天得被他搞死。” “谁呀?” “还能有谁,您那位长官。” “哦,你说他呀。他又想做甚么了?” “他又想带着我们五个人去送死。” “怎么个送死法?” “您自个儿亲身经历了,他能怎么折腾我们还能不知道吗?反正你看到了没,从今早开始他就一直那幅样子,这像他吗?这不像。这正常吗?这不正常。” 江十一指了指那边的正在沉思的戴矮子,但他马上发现了这属于徒劳,因为冯老黑根本就看不清楚戴矮子脸上的内容。 “我看不清楚,真要是你说的这样,那确实是不行,人命只有一条,是不能那么祸害。” “连您也觉得那是在祸害了吧,那您去跟他说说,我去找他都开不了口,一开口就是挨打。” “行,那我去说。” 冯老黑放下生姜,在衣服上擦了擦手,站起身就往戴矮子走去,很快那俩一黑一矮父子一台戏又有得看了,江十一坐到了冯老黑的位置上,与孟红女一起当起了吃瓜群众。冯老黑的叨叨絮絮与戴矮子的不胜其烦很快开始了,这也引起了陈泌的注意,他连忙结束锻炼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三个人凑一块坐着观赏这场好戏。 只是陈泌和孟红女一边看着一边很自然地啃着生姜,只有江十一啃着自己的手指头。 前面两人演得正入戏,后面三人看得正入神,于肥突然跑回酒馆,坏了这一片祥和的景象,他神色慌张地叫道: “打仗啦!打仗啦!” “打了?”戴矮子第一时间蹦起来叫道。 “不是,打完啦!” “打完啦?什么时候打的,都没见有士兵出城啊。” “真打完了!大获全胜!” “谁大获全胜啊?我们还是他们?” 一时间,于肥竟不知道如何区分你我,身为朝廷的间谍却身处敌城,遂竟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难过,他喘了两口气才又重新组织起了新的语言。 “籍壅城的人打赢啦!” “没见攻城啊。” “不是攻城,是野战,伏击战!” 戴矮子更是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他万万没有想到城内的守军居然敢出城跟朝廷军打野战,关键是还打赢了,并且身处城内的他们全程不知道籍壅城已经在某个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出征设了伏。 “走走,快去看看。” 草芥们全体出动上街去,没走几步就听到了震耳欲聋的喧嚣,街上的人都在往同一个方向赶去,草芥们融入了围观的人潮中,戴矮子爬到了陈泌的肩膀上才能看清楚人潮中央拥簇着的军队。 军队的人数不多,应该只是千人规模的小部队。 这样的军队很难找到他们与平民的区别,唯一的区分标志是他们的头上都绑着统一制式的白色头巾,手上拿着的武器五花八门,有明显是缴来的环首刀,也有自制的木戟,还有制作粗糙的猎弓,无法想象这么一直军队是如何击败朝廷军队的。 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腰间都挂着一个个被红布包裹着的圆骨碌,这是他们最重要的战利品,也是身为胜利者的标志,因为只有胜利者才能拥有打扫战场的资格。江十一很快就认出来了,那些红布其实是朝廷军的红色戎装,至于里面包裹着的是什么,便也心知肚明了。 “红色的一颗颗是什么东西?”于肥还是没能跟上脑回路,这也难怪,因为红色的布掩盖了里面包裹着的血腥战功,江十一瞧了瞧他的脑袋,答道: “就是这个。” “什么?敲我头干嘛?” “知道是头就好。” “什么意思啊?” 于肥还是没能理解过来,给这家伙一点时间他才能自己悟出来,悟不出来就自生自灭去吧,江十一也懒得再跟他纠缠,因为他在军队的头部里看到了一张很熟悉的面孔。 那个人或许有无数个名字,但是那张脸就算化成灰江十一也能轻易认出来。 公羊贤。 此时的公羊贤怡然自得地走在队伍的最前方,江十一从来都不敢想那样的人居然会亲自上战场,他的腰间没有挂着红骨碌,手上也没拿着兵器,看起来他并未亲身上阵杀敌,只是出于对战况的胸有成竹前去观战罢了。 最该死的人却总是不死,并且如今那家伙似乎还混得很好,江十一远眺着那张可恨的面孔,对于他的大获全胜就更加恼火,仇恨之火在江十一心中熊熊燃烧着。 军队开到了籍壅城的广场,那个词汇量惊人的神棍早已在广场的中央等着,百姓和士兵们见到神棍纷纷拜倒在地,全场只允许中央那个神棍站着,就连戴矮子都不得已地跪在地上。 整个籍壅城因为一个人的出现瞬间变得无比肃穆,谁也不敢多出一口大气,神棍在人群中央手舞足蹈着似乎是做着某种仪式,那样的手舞足蹈很难说到底跟倪雄的手舞足蹈有什么本质区别。 “上祭品!” 神棍突然大开双臂朝天呐喊,底下的士兵们纷纷把腰间的红骨碌解下来双手奉到头上,踏着微小的步伐走上前去呈到神棍脚边,然后又迅速像潮水一样退回队伍,只留下神棍脚边红通通的一片密密麻麻的红骨碌。 神棍又是一阵念念有词与手舞足蹈,最后摆了个姿势,闭着眼睛大叫: “升天!” 最后,人群中有另一个人站起身来,正是公羊贤,他面向士兵与全城的百姓,阅览着底下信徒的众生百态,江十一把脸藏在怀里,生怕被这个老冤家认出来。 “此番大获全胜,全赖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神灵护体!朝廷昏聩,民不聊生,现在又想逆天而行来攻打我籍壅城,触犯五行天尊六道师祖擎天救世太公神威,必定要得到上天的惩罚!此战立功者,已经得到仙籍,此战往生者,已经位列仙班。而这些忤逆天意的愚民将堕下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神棍的仪式又臭又长,大半个下午江十一都埋着头跪伏在地,他在底下跪着自己的仇人,还要倾听那个仇人的鬼话,他从未有过如此的煎熬与愤怒。跪了那么久,最酸痛的却不是膝盖,而是一直被死死咬紧的牙根。 回到巷子深酒馆,江十一一拳狠狠锤在桌子上,对戴矮子叫道: “干他,我要干他!” 第四十七章 粮仓 公羊贤的出现让江十一很罕见地主动跟戴矮子同仇敌忾,尽管很少有什么东西可以凌驾到江十一自己的生命之上,奈何公羊贤实在太过可恨,尤其是看他混得这么风生水起就更是恨上加恨。众草芥中唯二两个拿主意的人达成一致,而陈泌一向是江十一背后的伟大男人,冯老黑虽然叨叨絮絮但是他对戴矮子的忠诚矢志不移,剩下的于肥也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戴矮子与江十一两人躲到了酒馆楼上的小黑屋,点起蜡烛连夜商讨对策。戴矮子首先对江十一态度的大转变感到吃惊,甚至有点儿受宠若惊,毕竟江十一在戴矮子手下永远是充当各种哗变的始作俑者,这会儿突然不跟自己唱反调了,这让他感到十分不习惯。 “你小子吃错药了?平时不就是你话最多嘛,怎么突然就来这出了,受刺激啦?” “今天下午,看到那神棍旁边的那人没有,那个鬼话连篇的混蛋。” “哦,那人你认识?” “何止认识,简直深仇大恨!当时我能被卖到龄郢当肉奴,就是他干的。我好好的太阳王沦落到今天这番田地,也是拜他所赐。” “哎呦,我们的江某人也能有如此一段孽债啊。” 这会儿戴矮子与江十一角色互换,本来经常阴阳怪气逞口舌之快的江十一反而成了那个被阴阳怪气的人。 “这人狡猾得很。”江十一继续说道。“估计名字能有几十个,卖我当肉奴的那时候叫公羊贤,害我丧失太阳台的时候叫周望。我估计,籍壅城这神棍把戏就是他搞的鬼。” “你要是这么说,我倒是也觉得蹊跷,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城设伏还能打败朝廷的军队,确实有两下子。为何偷偷出城,就是防着细作这手,并且带领那样羸弱的农民军出城打赢野战,真不简单。” “籍壅城本来就极难打,籍壅百姓又如此上下一心,可以说真打的话,我们根本毫无胜算。” “废话。” “所以不能真就那么强攻,现在有两个思路,一个是动籍壅城的粮仓;一个是动那个神棍。” “要是敢杀那个神棍,怕是要被籍壅城的百姓凌迟处死。” “当然不能杀,但可以把他搞臭,不就是一些笼络人心的把戏,只要拆穿了他的把戏,籍壅城打都不用打,自己就投降朝廷了。” 戴矮子沉吟了一下,摇摇头,说道。 “不现实,朝廷也未必有多得人心,百姓就是对朝廷积怨很深才会吃那一套。” “那我们就打籍壅粮仓的主意,只要籍壅城里没了粮,我就不信那个神棍还真能再变出来。” “毛秋凤。” “毛秋凤。” 戴矮子与江十一两个人的思路在同一时间走到了一起,两个手掌也极默契地在同一时间抱在一起,戴矮子乐呵呵地盯着江十一笑,他很罕见地夸了江十一。 “你也不错,是个人才,话少点就更好了。” “承蒙戴爷不弃。” 于是两人在隔日的黄昏时分来到了与毛秋凤相约的那个偏僻小巷子里,结果到了地方等了半天却没看到人,江十一脸等得都绿了,双手一摊,叫道: “完了,就知道这种人信不得。” “这小子是不想活了,别让我逮到他。” “籍壅城这么大,上哪儿逮人。” 戴矮子气不打一处来,一拳头打在那个地下赌场的小门上,这震动了门里面的人,赌鬼们还以为遇到查岗了,突然门开了个小缝,缝里面探出了个赌鬼头颅,弱弱地问道: “你们是?” “找人。” “谁。” “毛秋凤。” 那颗赌鬼头颅听完把头缩回门里,不一会儿,一个大汉从小门里面挤了出来,正是毛秋风。由于过近的距离与悬殊的身高差距,他一开始就见不着身底下的戴矮子,而是一眼看到了江十一,这蛮横惯了的大汉看到江十一那幅可以欺负的身板就开始叫嚣。 “叫你爷爷作甚?欠揍啊?” 江十一没有回答,而是强憋着笑意指了指毛秋凤的身下,他那胖大的肚子挡住了他向下的视野,但他依然看到自己的肚子顶着了个小孩。 “谁家的小孩?” 戴矮子后退一步,抬起头给这个大人露了个脸面,毛秋凤一看瞬间跪倒在地,大概是只有跪着才能够抹平他们俩的身高差距,以表示自己并无冒犯之意。 “爷您来啦,等您好久了。” 戴矮子没有发作,只是问道: “你又有钱来赌啦?” “没有没有,就是来看他们赌,过过瘾。” “有点事儿问你。” “爷您只管问。” 三人走到了巷子尽头的拐角处,确定隔墙无耳之后,戴矮子才问道。 “籍壅城粮仓在哪?” “您问这个干嘛?” “说。” “是是是,籍壅城有四个粮仓,东南西北各一个,我可以带您去,但不能进去,我只能跟您指地方。” “粮多吗?” “多,很多,就算供全城百姓吃个一两年也不是问题,救世太公变出了好多新粮屯着,不然我们怎么捞油水,是吧。” “真是他变出来?” “真的,我亲眼所见,一夜之间整个粮仓就满了。” “带我去看看。” “得嘞我的爷。” 于是毛秋凤就真的带着戴矮子和江十一前去一一远眺了籍壅城的四大粮仓。不愧为粮仓重地,每个粮仓都有数十个武装士兵森严把守各个角落,可谓水泄不通,仅凭草芥不过区区五人,根本不可能形成威胁。 打发走了毛秋凤后,戴矮子与江十一在回去的路上一路沉思,完全想不出任何对策,最后两人只能无奈面面相觑,在彼此脸上他们都看到了苦涩与无奈。 回到巷子深酒馆后,迎面而来的却是草芥们惊慌失措的面容,孟红女早已经哭红了眼睛,看到回来的江十一就跑上来哭着说道: “陈大哥,陈大哥他被人抓了。” “啊?陈泌?” “刚刚来了伙人,他们好像认识陈大哥,突然就把他抓走了。” 江十一惊出了一身冷汗,难不成他们的身份被揭穿了?怎么可能会被人知道,谁是告密者。戴矮子马上把嫌疑锁定在了倪雄和毛秋凤身上,他怒不可遏,扭头就提着拳头要去找倪雄和毛秋凤算账。 “不对不对,戴爷。” 江十一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叫住怒火中烧的戴矮子,说道: “不对,如果是他们俩告的密,不可能只抓走陈泌。” “那是怎么回事?”戴矮子压着怒火说道。 江十一面对危险时的冷静再次发挥了作用,他深呼了一口气,定了定神,问孟红女道: “那伙人长什么样?” “为首的是个年轻人,跟十一爷年纪差不多,哦对了!就是昨天在那里讲话的那个!” “哪里?哪个?” “就是,那个救世太公旁边那个。” “公羊贤。” 江十一恍然大悟,他突然想起来,这里除了他江十一认识公羊贤,那天在太阳台押送公羊贤的时候,陈泌也在场,所以公羊贤也能认得出陈泌!他狠狠地一拍脑袋,叫道: “坏了坏了!” 公羊贤把江十一视作生死冤家,而这样的仇恨肯定也会蔓延到当日与江十一为伍的陈泌,陈泌被公羊贤抓走,恐怕是凶多吉少。江十一的心被紧紧揪住了,这一刻他才发现,一向沉默并且不离不弃的陈泌对他来说原来是如此重要的伙伴,他的双手甚至开始剧烈颤抖。 他不敢去想此时陈泌的境遇,是否已经是生死两相隔,或许以公羊贤那种人的脾性,他必定会狠狠地折磨陈泌一番才会让他去死。想到这里,江十一扑通一声坐倒在地,脑袋里七荤八素疯狂翻滚着。 “怎么办?救人吗?”冯老黑也已经六神无主了,他只能眼巴巴望着戴矮子等他拿主意。 戴矮子正一动不动地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轻淡地答了一句。 “不可能,救不了。” “那怎么办?” “不救了,算他倒霉吧。” 戴矮子的冷酷再次跃然眼前,江十一回想起了当日在那个破庙里被他抛弃的时候,这个妖孽一直是这样,无论跟他养得多熟,他都会在有必要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抛弃你。无论他怎么妖言惑众,视人命为草芥永远是他的本质。 新仇旧恨一起燃烧,坐在地上的江十一突然抬头咬牙切齿地怒视着戴矮子,他无力去找公羊贤要人,便把对公羊贤的满腔怒火强加到了戴矮子身上,而戴矮子的无情实在令人不忿。 “你一直这样,你总是这样,你就是这种冷酷无情的人!” “是,不然我能怎么办。” 戴矮子轻描淡写地说着,他说的话很正确,可是他不该如此轻描淡写,这让江十一愈发狂怒,终于,压不住愤怒的江十一爬起身把戴矮子按在地上,往他的脸上揍了一拳。 这是人生第一次,江十一能够成功揍到戴矮子,大概是因为戴矮子的掉以轻心,也大概是因为愤怒激发了江十一的潜能。但是战局迅速反转,戴矮子立刻进行反击,随之又是习以为常的单方面挨揍,两人扭打作一团,旁边的草芥们怎么都劝不住。 唯一有实力劝架的陈泌已经不在了。 第四十八章 好死 江十一和戴矮子打的架,最终以江十一的筋疲力尽与鼻青脸肿惨烈收场,戴矮子还是很注意分寸的,让江十一只是受些皮肉疼痛而丝毫未伤及他的要害。狠狠挨了一顿毒打,江十一才能恢复理智,愤怒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只会让陈泌的生死未卜最终确定为死,而丝毫不会影响公羊贤的美好生活。 孟红女在一旁用热水帮着江十一擦拭脸上的乌青红肿,戴矮子抱着壶酒在往肚子里灌,其他草芥们谁也不敢打破这片压抑的死寂。 “十一爷,要不要喝点水?”孟红女温柔地问道。 江十一生无可恋地点了点头,这时,戴矮子把眼睛瞧到江十一那身衰样,叫道: “喝什么水?喝什么水?” 草芥们还以为戴矮子没揍尽兴,还想接着挑事,顿时一脸紧张,孟红女则一脸敌视地看着那个死矮子,没想到戴矮子口中迸出了一个求和的信号,尽管那样鄙视的口气完全不像是求和。 “喝酒啊,一个大男人酒都不喝,像什么样?” 戴矮子把整壶酒推到桌子的对角,然后盯着江十一看,对于他那样的人来说,能够主动发出这样的信号已经弥足珍贵,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根本不可能,只是长期这么僵持无益于他继续追逐军功。 更何况,他的所作所为实际上算不上大错,只是他的言语让矫情者难以接受罢了。而身为矫情者的江十一所需无非就是一个台阶去下而已,戴矮子深谙此理,便相当务实地主动给了这个台阶。 江十一把酒壶抱过来,仰头往嘴巴里狠狠灌了一大口,两人的和解就此达成,尽管江十一的眼神里依旧充满恨意,但一向实事求是的他十分清楚戴矮子客观上的正确性。 是的,他们确实对陈泌被抓这事儿毫无办法,陈泌的死活只有听天由命了。不对,应该是要看公羊贤的心情,这让江十一重新意识到了问题的本源,所有一切的仇恨源头应追溯到公羊贤本人才对。 只有攻破籍壅城,击败公羊贤,陈泌才有可能有一线生机,假如他还能活到那时候的话。 于是江十一放下了对戴矮子矫情的敌视,而转身与戴矮子达成统一战线,一致面向他们的共同敌人,他看戴矮子眼神中的恨意已经消失,戴矮子对此很满意,他笑着叫道: “对嘛,这才有男人的样子。” “你这小孩身材就别总是天天叫嚷着打男人了,像什么男人。” “又话多了是不?又话多了是不?” 戴矮子横眉冷对地指着江十一威胁道,而已经鼻青脸肿的江十一死猪不怕开水烫,对这样的威胁置若罔闻,只是吸了吸鼻子,确定鼻血没有再流出来,然后拍了一下桌子说道: “谈正事吧。” “谈。” 两人再度回到了楼上的小黑屋,点起了蜡烛,烛光照在此时的江十一脸上让他看起来像个妖魔鬼怪,能耐上尚且赶不上戴矮子这个妖孽,外型上倒是已经迎头赶上,两个妖孽就此板起脸来开始促膝长谈。 江十一首先发言: “刺杀公羊贤。” “你杀了他有什么用,只要神棍还在,籍壅城就会想铁块一样难啃。” “我就要他死。” “就算他死了你也救不了陈泌。” “那就连那个神棍一起杀了。” “你一碰他,全城几十万百姓就会追着你杀,跑都没地方跑。你是不是傻了,怎么净出馊主意?而且一个神棍死了还会有下一个神棍,有用吗?” 江十一叹了口气,双手一摊说道: “那你说怎么办?” “要我说,打仗打的是士气,粮食就是士气,我们能取全胜的唯一办法是烧掉籍壅城的粮仓。” “这谁不知道,但是有四个粮仓,只要留下一个都无济于事,就凭我们四个人,烧掉一个都困难,更何况烧掉四个。” “谁让你强攻了,智取。” “怎么个智取法?” “很简单,钱。” “贿赂?” “贿赂不济事,但是只要看到钱,谁都会去抢,一抢,漏洞不就出来了。” “您是说?” “直接往他们面前撒钱。” “好主意是好主意,但要是万一有个漏网之鱼......” “嗯,我承认我有赌的成分,并且不清楚籍壅士兵的素养,如果真的军纪严明的话,这招未必奏效。但试试呗。” “而且更大的问题在于,就算这招真给你用成了,咱烧掉一座粮仓必定要引起全城戒备,且不说咱们逃不逃的出来,就算侥幸逃出来了剩下还有三座,也还是无济于事。” “根本逃不出来。” “啊?” 江十一再次目睹了戴矮子的无情,这死矮子不仅不当别人的命是命,还不当自己的命是命,他没好气地吐槽道: “那您这真是舍身为国啊?您真有这么伟大?” “......” 戴矮子无语,他自己也陷入了沉思,这样的牺牲确实毫无意义,并且既知必死的任务,恐怕就算是忠诚如冯老黑也不可能乖乖就范。 江十一说道: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四个人,藏进四座粮仓,找同一个时间,一齐放火。” “哟。”戴矮子笑了出来,他歪着头看了看江十一,那是一种表示刮目相看的姿态,这样的神情以往经常出现在江十一对令高。“是个好主意。” 可江十一并没有借机嘚瑟,倒不是说鼻青脸肿使他变得沉稳,而是他意识到另一个性命攸关的问题,甚至让他后悔出了这个主意: “是好主意,但恐怕我们都逃不出来了,逃出来也会被逮住,我们总不能再撒一次钱吧。这样去送死,凭什么?凭什么要我们去做?我们为了什么?为了朝廷养我们的这几个月吗?” 江十一突然变得悲愤,他一边吐着浊气一边像冯老黑那样叨叨絮絮,命贱的人总想着活,无论如何不择手段也要活;命贵的人才会去想着死,因为他们真的可以死得其所,起码死了也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并且知道怎么去写他的名字...... 痴痴地看着烛光,江十一陷入了沉思,他仿佛在烛光里看到了死去的宋癸,如今陈泌也有可能步宋癸后尘,可是至今江十一也没搞清楚陈泌的泌怎么写。前提是,他自己也能活下来才能够去想着书写陈泌的名字,他要是死了,恐怕会被烧得面目全非,更何谈埋葬,根本不会有人记得他江十一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凭什么? 戴矮子看出了江十一的心思,他这次很罕见地没有打断江十一的矫情,而是任由江十一那被揍出血丝的眼睛在烛光前挥洒着悲伤与不忿。悲伤与不忿,是因为江十一真的有认真的想过去牺牲,只是在他的世界中,并不存在足以凌驾于死亡的自欺欺人,俗称信仰。 两人呆愣了很长时间,烛光偶尔被江十一的叹气的鼻息撩拨得手舞足蹈,像极了上街的倪雄与戴矮子。没人想要自己的命那么贱,没人想要明知自己贱命一条还在苟延残喘,没人。有理由选择牺牲的人足够伟大,但伟大的从来都不是牺牲本身,而是那个理由。 “凭什么?”江十一开口叹道,他像在自言自语,又像在向戴矮子寻求答案。 “这么矫情。”戴矮子无法给他答案,他知道他可以用自己的诡辩逻辑骗过很多人,唯独骗不过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草芥。于是他索性放弃了,此次他的嫌弃仅限于话语,而他的语气不再像平时那样充满攻击性。“我也不知道凭什么,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连您也不知道凭的什么,那到底在为了什么一直在这么拼命。我佩服您,能把这幅小身板练成今天这般能打;我佩服您,明明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却总是选择放弃;我佩服您,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会迎难而上。可我怎么都想不通,您到底是为了什么?您能不能告诉我您为了什么?您怎么都不累吗?” 江十一试图把自己的矫情传染给戴矮子,而狡猾的戴矮子翻滚着神色,想尽一切办法来免疫此类矫情的荼毒,可是江十一的眼神咄咄逼人,而且那样的疑问与那样的答案,也曾使他魂牵梦绕。 江十一笃定戴矮子必定有自己的答案,只是那个答案已经触及他的灵魂。 “我也不知道,就去做呗,就,只是去做。” 戴矮子终于投降了,他选择回避江十一的视线,而是抬头把眼睛对着天花板,像个做错事而不愿意认错的小孩。 “哪怕是为了你去死,也好歹让我知道知道,真正的你是什么样的。”江十一依旧不依不饶,他甚至开始哀求。 “不要为了我,我担不起,我已经害死了好多人。我不能去想,那会让我愧疚到想死,但我得活,怎么样我都得活。”戴矮子很罕见地透露出了一丝悲伤,他正在用力地扭曲自己的眉眼,大概是自以为这样能够掩饰悲伤。 “你早就该死了。” “年轻人,别总在嘴边挂着死不死的,万一我们活下来了呢,这次的军功够大了吧,上面好歹给个裨将当当。” “你真该死。” 江十一失败了,最后他只能靠着无力的诅咒来发泄内心的沮丧,但他知道自己已经无限接近了戴矮子的答案。 戴矮子痴痴地望着恬静的烛光,想必他也正在烛光里看到了点什么,最后他微笑了,鼻息撩拨着烛光轻轻摇曳。 “此生难寻一好死,唯恐阳寿负壮怀。我啊,想的不过就是,得一好死罢了......” 第四十九章 沙粒 每日的正午是籍壅各大城粮仓开仓出货的时候,三辆独轮车以及一群伙夫准点来到南粮仓搬货上车,士兵为伙夫们开了门,正在这时,不远处出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 衣衫褴褛是籍壅的街头常见的景物,没有人会去格外在意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或许也没人能认出这是个女孩,在没有多余衣物与妆容点缀的情况下,人类本就是雌雄难辨。但是这个女孩依旧引起了把守粮仓的士兵的注意,平常的衣衫褴褛出现在不该出现的粮仓重地,就是不平常。 “那个!在这干什么呢?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女孩的背上驮着一大麻袋东西,出于职业敏感,这样的姿态很容易让把守粮仓的士兵联想到盗粮贼,再结合女孩脸上应声出现的慌张神情,例行检查便是必要的。 “站住!你背上那是什么?” 两名士兵追了上来,女孩不仅没有乖乖停下,还加快了脚步往前走,背负的重物让她无法化走为跑,可这样的举动已经足够可疑,士兵的喝令更加严厉。 最终,在士兵将要追上女孩的时候,女孩把索性抛下麻袋,拼了命地逃离此地。士兵们立即去翻开麻袋检查这个盗粮贼留下的罪证,结果瞬间被麻袋里的东西震惊得走不动道了。 “钱?” “好多钱!” 士兵忍不住大喊,但是他马上就后悔了自己冲动下的声张,因为这样敏感的字眼就算是聋子也能立马侧目,于是这引来了其他士兵的围观,伙夫们也赶上来凑热闹。结果发现所言非虚,确实是满满的一麻袋真金白银,几个士兵的围观很快变成了十几个,十几个以更快的速度变成几十个,飞来横财也迅速演变成见者有份的激烈争夺。 更何况,钱这种东西,再多也不嫌多,再多也还是继续要更多。 一麻袋钱的凭空出现,让本就不算纪律严明的士兵彻底堕落成一群面红耳赤的乱民,他们甚至为了这袋钱的归属大打出手。拾金不昧并不存在,在他们划分好这些钱的最终归属前,也不会有人注意到那个已经逃走的女孩正偷偷躲到了暗处回头观察。 女孩面露喜色,她在粮仓的门前看到了一个正在朝她点头的男人,她也激动地对那个男人连连点头。目送着男人走进粮仓,她脸上的喜色渐渐转变为不安与忐忑,随即翻过身去背靠着墙捂住汹涌起伏的胸口与剧烈跳动的心脏。 比想象中的顺利,江十一成功地摸进了粮仓。果然在白花花的金钱面前职业操守会被视若粪土,更何况这不过是半晌的懈怠,换来的极有可能是几个月的薪俸,怎么都划算。但他没多余的时间去庆幸与感叹,他迅速在粮仓的最深处找到了一个可以藏身的角落。 随着粮仓外的争夺宣告结束,伙夫们搬好粮运走,粮仓的大门再度被关上,江十一像一只偷吃粮的硕鼠,独自在寂静的梁仓里肆无忌惮。 洪京将军必然要在十月份发动对籍壅的攻击,如若不然,等到十一月的冰雪与严寒降临,攻城只会难上加难。按计划,孟红女将在攻城的时候在粮仓外发出鸟叫声作为信号,混进粮仓的四个草芥们会在同一时间在粮仓内放火。 这样的等待有可能是一天,也有可能是三天,亦或者是五天,草芥们都带足了必要的干粮和饮水准备打持久战,唯一的担忧是朝廷军最终不攻城,但那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无聊与孤寂随行很快找上门来,江十一希望其他的草芥们也能像自己这么顺利,但很快他就对此表示犹疑,送死这事儿为何想要顺利呢? 至今,江十一也没想明白凭什么,最终他只能以那微乎其微的存活可能性来安慰自己。别总想着死,万一活下来了呢,没准就真的是升官加爵,走向人生巅峰了。就算最后真的死了,黄泉路上也能上演一出太阳台三兄弟聚首的好戏,宋癸应该久等了吧,还有令高大概也在路上了,想想死了也未必多坏。 前提是,真的有死后的世界存在,或许那不过是人类对抗死亡的一种自欺欺人罢了。 江十一已经有无数次面对了死亡,而从未有哪一次像现在这样从容不迫,只是这样的从容不迫实际上愈加令人煎熬,好死一淋漓,江十一突然想起了戴矮子的那番话。 “此生难寻一好死,唯恐阳寿负壮怀。” 他感到奇怪,身为半文盲的戴矮子为何能念出那样悲壮的诗句,曾经的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他顺便感到了另一份奇怪,同样身为半文盲的自己为何能够理解那样的诗句为悲壮。 这样的死法,算不算让戴矮子得偿所愿的好死。 思绪繁多是江十一的顽疾,这让他每一个孤独与无聊的时刻都备受煎熬,他不可能像宋癸那样倒头就睡。他躺到一袋稻米上面,闭上眼睛争取用睡意来对抗胡思乱想,可是对思绪的克制让他把富余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手指的触感。 手指在麻袋上的触感有些怪异与熟悉,似乎曾经在过去的某个时刻有过此情此景的同样触感,只是江十一过去的记忆太过繁乱,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江十一再次把思绪投射到了戴矮子这个人身上,如果说真的有阴曹地府,死了之后到了阴曹地府被人问起来为了什么而死,他一定会毫无犹豫地把戴矮子喊出来。只是那么无情的人,真的值得吗,当日在那个破庙里,他不就毫不犹豫地用一堆沙子欺骗了所有人,谁知道如今是不是欺骗。 或许戴矮子只是把江十一骗进来送死,而他自己再次撇下众人逃之夭夭。 等一下。 破庙,沙子,欺骗。 江十一突然睁开眼睛,似乎想到了什么,这种熟悉而怪异的触感,曾经就出现在那个晚上的破庙里。他连忙起身,抽出匕首扎进刚刚被自己躺过的麻袋里,再拔出匕首时,从麻袋缝里漏出来的却不是稻米。 “沙粒?” 他再次把匕首扎向旁边的麻袋,又是沙粒。走了几步他又找了个麻袋扎进去,这次是稻米。又走了几步,又扎了个麻袋,仍是沙粒。如此检测了整个粮仓的麻袋之后,江十一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这座粮仓里面真正是稻米的只有放在前面的两成不到,其余的根本全是沙子。 “我就说嘛,神棍就是神棍,怎么可能真变出来稻米。” 江十一瞠目结舌地自言自语道,他迅速延伸了思路:照这么看,籍壅城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就算草芥们没有烧粮仓也根本不够,只要战况继续僵持下去,朝廷军自可不战而胜。 这就是为什么公羊贤在明知野战不利的情况下依旧要选择出城与朝廷军打野战,他比朝廷军更耗不起,他必须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打败朝廷军夺取对方的资源。 而这些伪装成粮食的沙粒则可以在有限的这段时间里,把籍壅军民的士气维持在一个比较高亢的状态。而一旦粮食见底,沙子现形,神棍的骗局会被拆穿,随之整个籍壅城被虚构出来的凝聚力也会瞬间土崩瓦解。 “这果然是公羊贤那家伙的作风,就是骗。以往骗一两个人也就算了,现在他居然想骗过几十万军民,真是艺高人胆大。” 公羊贤在装神弄鬼方面的才华简直是叹为观止,连身为仇人的江十一都忍不住感叹,这么说来,自己当日能够被公羊贤骗去当肉奴并非由于自身的笨拙,而是公羊贤过于高超的技艺。 这些沙子根本烧不起来,所以江十一无需担忧自己会被关在粮仓里活活烧死,但是火还是要放,一方面要把仅存的这点粮食也给烧光,彻底杀死籍壅军民反抗的决心;另一方面当大火燃起的时候,粮仓的猫腻就会暴露在前来救火的人们眼中,到时候神棍的骗局自然不攻自破。 如此,必取籍壅城! 本来已经为慷慨赴死做好准备的江十一突然笑逐颜开,好多年了,这仿佛是他第一次看到了命运对他的微笑,他美滋滋地躺到了装满沙子的麻袋上。同样是无动于衷的沙子,当日在破庙里令江十一愤恨不已,今日却在这粮仓里令江十一兴奋不已。 江十一闭上眼睛,这次他不再胡思乱想,而是很轻易地进入了梦乡,他梦见自己在此战中立了大功,被封了将军,自此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那是个很长的梦,长到甚至足以模糊梦境与现实的界限,他看到了一群从未见过的人,并不是陌生人,而是陌生的种族,他们都有着刀削般棱角分明的面庞,深红色的毛发,深红色的眼睛。 “樗公,别来无恙啊,中原安否。” 苍凉的声音来自一个红头发的大汉,他脸上镌刻着的皱纹正在进一步衬托他的苍凉,只是他的眼睛里分明透露着气势汹汹的勃勃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