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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范大冰的成功,並非无的放矢!

    “小陆啊……”
    刘妈妈突然接上话茬儿,隔著天仙闺女向陆旭问道:“茜茜和畅畅,你打算怎么合伙?也成立子公司吗?”
    她这就有些耐不住性子了,陆旭跟花姐还没谈完,就直接接话插嘴。
    但这也不怪她如此,陆旭一上来就是说成立经纪子公司,並且直接许给花姐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那剩下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必然就是陆旭自己捏手里了,如此也才能有子公司掌控权。
    而她的亲闺女和干闺女,可就没有持股空间了,若单纯的签在公司做艺人,那可不是她俩闺女想要的。
    至少不是她亲闺女想要的!
    毕竟,她带著闺女跟陈乾爹混时,陈乾爹是专门成立了一家公司,只为她家天仙闺女一人服务。
    现在要跟著陆旭这位大师混了,捏著鼻子接受黄小明、范大冰等人一起合股,便已是越混越回去的极限。
    若还无法做股东老板,只做个没名堂的签约艺人,那就真心没意思了!
    “对,就是成立子公司……”
    陆旭点头给出肯定答覆,道:“或者说成立小而精的个人工作室。”
    “像茜茜妹子和畅畅妹子这种成名艺人,自身都拥有知名度以及粉丝基础,已经无需依靠经纪公司去洽谈资源,各种资源会自己找上门。”
    “所以,成立个人工作室就是最好的选择,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组建运营团队,围绕自身进行高度定製化的运营,打造独属於自己的个人品牌效应!”
    陆旭说到此处顿了顿,看向黄小明和蒋琴勤,道:“包括小明哥和勤勤姐也一样,你们成立个人工作室,自己做老板比什么都强,毕竟没有人比你们自己更知道,自身想要什么样的职业发展。”
    “工作室成立之后,可以拿出一定的股份,掛靠在花姐的子公司名下,成为子公司名下的子公司,让花姐吃著股份分红,帮你们出谋划策搞运营。”
    他说著,又看向瀏涛和秦嵐,以及杨蜜三人道:“你们现阶段先签在花姐的子公司里,等將来彻底打开知名度之后,也可以走这种模式。”
    “我不在乎少赚一些钱,只希望大家都能红红火火,都能劲儿往一处使!”
    刘妈妈没话说了,直听的频频点头。
    如此既能跟陆旭这位大师进行深度绑定,又能得到花姐这位京圈大佬托举的合作法子,实在称得上是两全其美了!
    认为两全其美的不止是刘妈妈。
    黄小明和蒋琴勤也都是兴奋不已。
    瀏涛和秦嵐以及杨蜜三人,更是开始畅想未来了。
    自己做老板当家做主,围绕自身进行高度定製化的运营,这是他们未曾设想过的超高自由度合作模式。
    因为在当下的內娱行业里,类似艺人与金主的合作模式,完全是属於前所未见的模式。
    甚至,都还没有【明星个人工作室】这种东西!
    按照陆旭前世的记忆,不论是类似的合作模式,还是明星个人工作室,好像都是范大冰率先搞出来的。
    只能说范大冰后来能自称豪门,並被圈內尊称为一声范爷,並不是无的放矢。
    她確实是拥有超前的商业眼光,以及相匹配的头脑与能力,把业內同行都甩出一大截!
    只不过,此时此刻的范爷,尚未进化到完全体,还像个小媳妇管家婆一样,让陆旭拼命压低给大家的条件呢。
    陆旭只能把她的那些东西,先拿出来用一用了!
    范大冰並不知道自己被剽窃了,只是唇角疯狂上扬,都快绷不住了。
    甚至,还悄悄在桌下脱了高跟鞋,白嫩玉足钻进陆旭裤脚里磨蹭,以示心花怒放的奖励。
    因为陆旭说那么一大堆,几乎把眾人都点了一遍,却唯独没提坐在身边的她。
    这就把她跟其他人区分开了!
    而她也是想要做老板娘的,才不想成立什么工作室,掛靠什么经纪子公司。
    直接把总公司干成夫妻店它不香吗?!
    “大师真是非常之人敢为非常之事,这合作模式我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包厢里安静片刻之后,花姐终於嘿然开口,道:“废话不多说,我也痛快点儿,咱明天就签持股协议,开始著手组建公司!”
    她確实找不到拒绝理由,相比较过河拆桥的华艺兄弟,陆旭开给她的合伙条件实在太优厚。
    上来就给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不说,刘天仙、舒畅、黄小明、蒋琴勤四人的工作室开起来后,掛靠在子公司里她也能跟著吃分红。
    她心里知道,陆旭完全可以不这么做的,像这些成名艺人的个人工作室,直接掛靠在陆旭的总公司就行,如此每年赚钱后的股份分红,便无需再被她执掌的子公司扒一层。
    但陆旭还是这么提议了,虽然能做甩手掌柜省很多事儿,把事情都交给了她忙活,可却也结结实实的让利给她了。
    她如果再討价还价,无疑会显得贪心不足!
    旁边的蔡依儂也绝对会见缝插针,第一时间接受陆旭给出的这些条件!
    说起蔡依儂,这个从港圈混出来的晚辈,此时看她和陆旭敲定合伙意向,已经是急得直嘬牙花子。
    恐怕如果不是自知没分量,没法跟她这位京圈大姐大掰头,绝对已经插嘴抢著跟陆旭谈合作了!
    陆旭当然也看到了蔡依儂的急切之態,又跟花姐聊了几句后,便看向她道:“蔡老板,经纪子公司我是確定跟花姐合作了,但传媒子公司我还缺一位合伙人,您有没有兴趣?”
    蔡依儂一愣,继而便是两眼放光,举起手机指著屏幕里的剧本文档道:“就这些剧本,谁要是没兴趣,谁就是大傻叉!”
    论经纪艺人的能力,她是比不过花姐,但若说搞影视製作,无疑就是反过来了。
    花姐当初为什么要急著当冤大头,股份都没谈好便跟华艺传媒合作?
    无非就是因为花姐,並不具备影视製作的能力,需要找资源捧旗下的艺人。
    而她蔡依儂,港圈那套成熟的影视製作流程,以及影视版权的海外分销渠道,她都尽在掌握。
    只要有好ip好剧本,把华艺传媒的龙头位置,抢到自己屁股底下坐,她自认有十成十的把握!
    陆旭莞尔道:“那就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由您担任总裁ceo全权负责,可以吧?”
    蔡依儂立即点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