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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都顺理成章

    这会儿百无聊赖,不如试试这笛子,到底能吹出什么味道来。
    技能加持,指法音准、气息节奏全都不用愁——
    可曲子得自己心里有谱才行。
    或许是穿越留下的“余波”,又或是【青龙血脉】悄然释放的异象。
    王学明前世单曲循环过的歌,竟全都刻在脑子里,清清楚楚!
    所以,他不是没曲可吹,而是曲库太满,挑花了眼。
    后世那些耳熟能详的经典,隨便拎出一首,都够吹上一整天。
    略一思量,他决定来一段笛子版《千本樱》!
    穿过来前,他可是个资深二次元,这首歌当年火遍全网,b站上更是铺天盖地——古箏、琵琶、口琴、尺八……连笛子都有专属编曲。
    他反覆听过几十遍,旋律早融进了骨头缝里。
    打定主意,他手腕轻抬,竹笛稳稳贴上唇边。
    剎那间,清越又炽烈的笛音破空而出,如飞鸟振翅,直往四面八方奔涌而去。
    音乐本就无疆无界,动人的旋律,搁哪儿都是直击人心的利器。
    笛声刚起,街上游人纷纷顿住脚步,侧耳凝神;几个姑娘循声望来,一眼撞见持笛而立的王学明,脸蛋霎时泛起红晕。
    围观者越聚越多,却没人敢靠得太近——
    他太耀眼了,笛声如刀锋淬火,乾净利落,无可挑剔;
    旁人哪怕心动,也下意识缩回手,生怕冒昧上前,反衬得自己笨拙又平庸。
    至於男生?
    谁会当著自家对象的面,凑上去跟一个比自己帅、比自己灵、还比自己多才多艺的男生搭话?
    脑子进水了才干这种蠢事。
    可再耀眼的光,也挡不住真敢迎上去的人。
    四分钟过去,最后一个音符收尾,余韵尚在风里打旋。
    一位围著枣红围巾、梳著两条乌亮麻花辫的姑娘,已轻轻走到他身侧。
    “同学,你笛子吹得真好,是音乐系的大学生吗?”
    声音像山涧溪水撞上青石,清亮、活泼,带著一股子不设防的甜劲儿……
    她走近时,王学明便听见了那细碎轻快的脚步声。
    但那时他正全神贯注於指法与气息,只听出是个女孩,又没察觉异样,便没急著开【黑瞳】探查。
    等曲终收时,听见这声音,才缓缓转过头去。
    目光一触,王学明心头微震——
    穿来一个多月,头一回被活生生的美貌撞得呼吸一顿。
    眼前这张脸,清透得像初春未化的雪,眉目舒展,鼻樑秀挺,唇色是天然的淡粉,连睫毛都根根分明。
    最绝的是,她没施半点脂粉。
    这年头哪来的“亚洲三大邪术”?姑娘们出门顶多抹点雪花膏,润润脸罢了;整容?连影子都没见过。
    真正的美人,就该这样——骨相撑得起素麵朝天,皮相经得起日光直照。
    不像后来网上刷屏的“流水线美顏”,千张脸、一个模板,滤镜一关,人就没了。
    她確实美得惊人,但还不至於让他傻站著发愣。
    毕竟他可是泡过信息洪流的人,各路顶流、网红、戏骨,早把审美閾值拉得老高。
    真要呆住?那才叫稀奇。
    看年纪,也就十五六岁,和他实际岁数差不多,眉宇间还带著点没褪尽的学生气,像枝头將绽未绽的杏花——
    让人想起那个词:初恋。
    “我不是大学生,就是瞎琢磨音乐,图个乐呵。”王学明笑著答,语气轻鬆,“我叫王学明,你呢?”
    对方喊他“同学”,八成也是在校生。他估摸著,大概是高一新生。
    “我叫丁思甜,很高兴认识你!”
    丁思甜?
    王学明眉头微蹙,脑袋微微一偏。
    电光石火间,他猛地记起来了——
    这不是《人点烛》里那个命途坎坷的女配吗?
    插队下乡遇上白灾,最后倒在茫茫雪原上……
    这世界,真不是表面看著那么简单?
    还是说,纯属名字撞车?
    ——大概率是后者。
    “丁”姓本就常见,他穿前单位就有三个姓丁的同事;
    “思甜”这名字,在这年头更不稀罕——
    前些年饿过肚子,后来大家改名,忆苦、思甜、念恩、怀粮……一抓一大把。
    就跟“建国”“卫东”“爱华”“跃进”一样,是时代盖在人名上的戳。
    所以,纯属巧合。
    他和丁思甜聊了很久,从笛子说到民歌,从校园说到草原,风里飘著她的笑声,也飘著未落定的云。
    聊的全是文艺圈里的事儿——音乐、舞蹈,还有文学。
    音乐和舞蹈,王学明还能跟丁思甜对上几句;一扯到文学,他就彻底哑火了。
    那会儿大家读的书,十有八九是苏联作家写的。
    王学明压根不碰这类书。
    他这个“二刺螈”,日常翻得最勤的,是小本子那边捎来的“故事集”。
    世界名著也囫圇看过几本,可全是英美货色。
    酥联的?真没翻过一页。
    毕竟等他长大时,酥联早散了架。
    好在丁思甜见他聊文学直挠头,便转头专挑音乐说——这倒让王学明浑身舒坦。
    至少她懂分寸,不拿点墨水就急著显摆,是个真正体贴的人。
    中午,王学明请她吃了顿饭。
    丁思甜没推辞。
    看她一身衣裳的质地、剪裁,家境显然殷实。
    再者,寻常人家的孩子,哪有机会正经学跳舞、练琴这些费钱又耗时的活计?
    下午,两人慢悠悠逛进公园。
    王学明掏出笛子,又吹了几支后世传唱极广的老调子。
    丁思甜隨即踏著节拍旋开身姿,裙角轻扬——典型的才情兼备型姑娘。
    谈笑风生,毫无隔阂。
    日头偏西,临別前,彼此交换了住址,方便日后联络。
    王学明的俊朗、笛声里的灵气,还有那份似有若无的“渊博”,悄悄拨动了丁思甜的心弦;
    而丁思甜的明眸皓齿、沉静气韵,以及举手投足间的艺术灵气,也让王学明心头微漾。
    一天下来,两人已算交心的朋友。
    往后閒暇时,写封信、约个面,都顺理成章。
    只是王学明住南锣鼓巷,在二环北边;
    丁思甜家在天桥剧院旁,紧挨著天坛,属二环南段。
    没手机,没座机,这段路实在不算近。
    蹬自行车来回一趟,少说也得半个多小时。
    天天碰面,纯属空想。
    再说,他要上班,她要上学。
    写信反倒最妥帖。
    送她到家门口,王学明挥挥手,目送她轻快跃上台阶,推门走进一栋青砖灰瓦的二层小楼,这才跨上车离开。
    路过邮局,他剎住车,把车子往路边一靠,抬脚进了门,直奔柜檯:“同志,买邮票。”
    “同志,要几分的?”
    对方语气格外和软——
    也许是被他挺拔的身板、清亮的眼神晃了一下神;
    也许是瞧出他穿著利落,像是大院里长大的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