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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初入北境(中)

    骡子血浇到了骡子肉块上,腥气四溢,每面马车墙都有两个人爬上去,抬著肉往外扔。
    看到有人露头,附近的狼连忙退开,可人手上的血肉让它们垂涎三尺,没跑几步便徘徊不去,绿莹莹的眸子直勾勾地盯著肉块。
    骡子的四条腿肉先被一齐拋了出去,顷刻间,每个方向都有三四头饿红眼的狼扑了上来,冒著热气的鲜肉仿佛有著令其失控的魔力,而它们的动作又引发了更多的同伴效仿,只是慢了一步而已。
    肉的落点在墙外的四五码处,等饿狼们咬住肉时,大约有三十多头狼分布於方圆六十码的范围內。
    “放箭!”
    艾德慕鬆开一块烤热的石头,他暖了半天手指,带头射出了第一箭,正中一头饿狼的肩膀。
    眾人突然自马车墙后探身,一阵箭雨洒向狼群,射中了十几头狼,有的狼嚇得调头就跑,有的狼咬著肉不放,更有被食物刺激得丧失理智的狼还往前冲。
    这便是北境的冬狼,嗜血且悍不畏死。
    “先射那些没受伤的!”“黑鱼”爵士喊道。
    战斗的过程极为短暂,用硬弩的人射出第一箭,上好弦想射第二箭时,就有大部分狼跑出箭矢的射程外了,而长弓比硬弩多射击了一波,有一大半的双弧多恩弓射出了第三支箭,个別衝到墙下的凶恶冬狼,都带著伤,无力翻越马车墙。
    “趁现在分头追出去,不用太远,只追五百码。”
    艾德慕骑上马,把另外九匹北方马、十匹犁马都安排上骑手,挎弓携矛,每个人就追自己负责的马车墙方向。
    其他步行的人一边用长矛给墙下垂死挣扎的狼一一补刀,一边搬开堵路的货箱,给骑手们让条通道出来。
    皎洁的月光下,雪地里的血跡好似墨跡般显眼,当场毙命的狼並不多,可插著箭的狼能跑多远,纷纷被骑手们追上,有狼翻滚、哀嚎,有狼回头反咬,但最终都死於弓箭利矛之下。
    二十名骑手是步行回到营地的,他们的马上都驮著一二头狼尸,能在冬季活下来的狼体型均不小,虽然一部分饿得精瘦,但毛皮都非常丰美。
    “比打猎痛快多了。”马柯·派柏喘著气,他箭囊里箭没少几根,矛头已被血染成了暗红色。
    “南方的狼可没这么凶。”卡列斯爵士给大家看他矛杆前端的牙印。
    “没有人受伤吧?”艾德慕的二十根箭就剩三四根了,他的长矛还掛在鞍旁。
    “没有。”
    “马儿也没事。”
    大家的回覆令艾德慕颇感欣慰。
    趁著狼尸没有冻透,眾人忙著烧热水,扒狼皮、煮狼肉,吃不完的狼肉抹上盐掛起来,处理完三十多头狼也是午夜了。
    狼肉的肉质粗硬,油水不多,肉汤的味道尚可。
    艾德慕让人把狼肝都交给他,切成一指厚的薄片,开封一桶平时不常吃的黄油,用勺子舀在平底锅里融化,然后以洋葱碎、大蒜末熗锅,把狼肝薄片煎熟,撒上胡椒粉和盐。
    一个生狼肝重半磅到一磅之间,出锅了分到每个人的量也就半份肝,够尝个鲜罢了,但这异香扑鼻的黄油煎狼肝吃得大家口舌生津,回味无穷,吃光了还大呼不过癮。
    艾德慕只好再割些肥嫩的狼肋排,用同样的配料炒出来,又煮了些加生薑、白糖的黄啤酒,让眾人吃饱喝足。
    河间地总督之子喜欢美味佳肴不奇怪,但亲自下厨给身边的人烹飪伙食还是有点奇怪的。
    不过,艾德慕不介意,身上有些小怪癖反而能帮他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何况,一个集体里吃得怎么样,是关乎集体士气的重要条件,在封建社会,能为大家带来美食並负责分配美食,本身即是一种力量与恩德的体现。
    艾德慕见过奔流城宴会上的霍斯特老公爵是什么样子,每一道菜他都可以优先选取最好吃的部位,如果他愿意,也可以將一道菜让给指定的贵族先品尝,以示上位者的友善与荣宠。
    他的做法异曲同工,仅仅是掺杂了一些个人爱好而已。
    解除了狼群隱患,享受了口腹之慾,游歷队伍睡到日上三竿才造饭拔营,上路后他们把生狼皮用木棍撑开,摆在马车上晾晒。
    昨夜一战,艾德慕估计方圆百里內的狼群都被清理了,再进入新的狼群领地,光是生狼皮的味儿,就能嚇退不少饿狼。
    接下来的两天,游歷队伍的行程格外顺畅,偶尔有几只狼远远地望他们一眼掉头就跑,他们只需应付严寒和风雪,国王大道两边也没有什么雪熊一类的大型猛兽,晚上不用费劲儿搭马车城寨了。
    打狼那夜过后的第三天晚上,大狼群再次出现,首次露面就多达十几头,似乎达到这个数量它们才敢尾隨游歷队伍。
    然而眾人也没像原先那般提心弔胆,而是靠著马车墙等了两天,等到狼的数量积攒到几十头时,故技重施,牺牲了一头骡子,又换得了三十来张冬狼毛皮。
    队伍里的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张狼皮当纪念了,一张狼皮做不成斗篷,但做件披肩还是够的,银灰色的毛皮绵软丝滑,气派十足,余下几张艾德慕准备带回家送人。
    平民出身的隨行人员最开心,在河间地,这样的一张上等狼皮能卖几十银鹿,抵得过他们几个月的餉钱。
    清理掉第二波大狼群的次日下午,队伍来到了一座大桥边,桥下是一条水面全部封冻的河流,朝大桥的东边望去,能隱隱约约瞧见一座城堡的轮廓。
    艾德慕翻出地图,发现自己正对著白刃河的支流,而那远方的城堡名为赛文城,这是队伍进入北境以来所见到的第一个诸侯家堡,他决定暂时离开国王大道,去城堡外宿营过夜。
    赛文城的统治者是赛文家族,一向与史塔克家族关係友好,也是艾德公爵的得力封臣之一,艾德慕记得他们的族语是“厉兵以待”。
    游歷队伍临近城堡外,真的有士兵在等著他们,是二十名披著毛皮的骑兵,打著白底黑色双刃战斧图案的旗帜。
    艾德慕一行人斗篷下都穿著锁甲长衫,但还是谨慎的把剑盾弓矛放到了趁手的地方,再上前搭话。
    “我是凯勒·孔顿爵士,为赛文伯爵效力,请问你们是南边来的商队么?”骑兵里有人问。
    “本人是奔流城公爵的使者布林登·徒利爵士,要去临冬城拜访北境守护艾德·史塔克公爵。”“黑鱼”爵士上前报出身份。
    听说不是商队,艾德慕在部分赛文家族的骑兵脸上看到了失望的神情,看来该地区的交易需求迫切。
    凯勒·孔顿倒是面露喜色,他拨转马头,说道:“赛文伯爵已得知您近日的造访,想邀您进城一敘。”
    艾德慕启程当天让学士放飞了几只渡鸦,送信通知临冬城的姐姐,叔父將会出使北境,好让东道主史塔克家族有所准备。
    冬季长途旅行不是闹著玩的事儿,不值得冒著风险来製造惊喜,他们要是走得慢了,或者遇到什么麻烦,像赛文伯爵这样的领地临近大路的北境诸侯,就会派人来找他们了。
    当然,艾德慕没跟姐姐说,他和他的朋友们也在使者队伍里。
    “黑鱼”爵士回头招呼了一声,几个老兵把马车上的货物搬到了犁马上,这是要送给赛文伯爵的礼物,数量不多,可种类丰富。
    里面有辣椒、胡椒、肉桂、丁香、豆蔻、柠檬等產於南方和海外的香料,有从东方进口的綾罗绸缎。
    其中的重点,是利用河间地的原材料,由艾德慕的农场和作坊製造的產品。
    有种植甜菜熬出的高品质白糖,经过封泥法的脱色,赛雪欺霜。有棉线、毛线以通经断纬工艺编织的织锦,花样繁复,豪华绚丽。
    河间地的葡萄酿酒品质著实普通,但艾德慕使用了蒸馏器,將其加工为白兰地,他唯一的竞品是海外的泰洛西梨子白兰地。
    他还在尝试开发威士忌和杜松子酒等维斯特洛没有的酒类当作奔流城特產。
    同样的礼物,艾德慕为北境数得著的领主家族都准备了一份,替他姐姐释放徒利家族的善意,彰显河间地的富饶,方便日后打交道。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销自家的產品。
    北境是个很有潜力的市场,他希望能在这儿打开河间地蒸馏酒的局面,慢慢蚕食维斯特洛其他名酒的市场份额,例如多恩的夏日红和青亭岛的葡萄酒,这两种酒让產地的领主收益不菲。
    见到“黑鱼”爵士只带了几名牵马的隨从进城,凯勒·孔顿补充道:“您的队伍不跟您一起么?”
    “我们欢迎所有史塔克家族的朋友,赛文城虽然不够宏大雄伟,但不缺乾爽暖和的屋子,也比野外要安全。”
    “谢谢你,孔顿爵士,隆冬时节我们就不麻烦赛文大人了,我的同伴们在城下扎营即可。”
    面对“黑鱼”爵士的答覆,凯勒·孔顿略带困惑,可还是尊重了客人的选择。
    从赛文城骑马去临冬城只需半日路程,赶著货运马车得走上大半天时间,赛文伯爵宴请“黑鱼”爵士后,估计会用渡鸦传讯给临冬城,告诉封君姻亲使节的动向。
    艾德慕一行人知道今天再风餐露宿一夜,明日就能睡在目的地的城堡客房里了,搭帐篷干活儿都格外有干劲儿。
    晚餐前,赛文伯爵差人送来一顿酒宴招待城外的队伍,有新烤的燕麦麵包、醃白菜、冬南瓜、熏鮭鱼乾、咸牛肉燉大麦的浓汤,主菜是烤山羊肉,是冻过的肉,不过味道不差,酒水只有秋麦酒,量很足。
    大家许久没尝到厨房的饮食了,多数人吃起来狼吞虎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