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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新手任务

    埃克塞特庄园的清晨,从来不属於住在阁楼里的人。
    当主人家的窗帘还紧紧拉著,当夫人还在丝绸被单下做著甜美的梦,当少爷小姐们还在温暖的羽绒床上翻身的时候,佣人区已经忙碌起来了。
    五点半,厨房的炉火就必须生起来。
    六点,主人的早茶就要准备好。
    六点半,所有走廊、楼梯、门厅的灰尘都要清理乾净,仿佛昨晚根本没人走过一样。
    而负责这些脏活累活的,就是约瑟夫这样的底层男僕。
    约瑟夫经过几扇紧闭的门。
    根据原主的记忆,那些是其他僕人的房间——女佣睡四人一间的宿舍,马夫们住在马厩旁的小屋,厨娘有自己的单间,但也好不到哪去。至於管家克拉克,他住在一楼的“管家室”,那是佣人区唯一勉强称得上体面的房间。
    走廊里瀰漫著一股混合的气味:潮湿的木头,发霉的衣物,廉价的肥皂,还有从厨房飘来的煤烟味。
    “你可算起来了。”
    一个沙哑的女声从厨房方向传来。
    约瑟夫转头,看到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妇女站在厨房门口,双手叉腰,脸上满是不耐烦。
    那是厨娘,简·莫里斯夫人,一个五十来岁的寡妇,粗俗、脾气暴躁,但在这座庄园里,算得上少数几个还有人性的人。
    “早上好,莫里斯夫人。”
    “早什么早!”厨娘翻了个白眼,但还是从围裙口袋里,掏出一块硬邦邦的黑麦麵包扔给他,“拿著,快去干活。別让克拉克那个肥猪找你麻烦。”
    约瑟夫接过麵包,暗暗记下这份小恩小惠。
    “谢谢您,夫人。”
    “少废话,马厩还没清理呢。”厨娘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把他赶走,“还有煤桶,昨晚伯爵在书房烧了一夜壁炉,煤渣堆得老高。”
    约瑟夫点头,转身离开。
    走到厨房门口时,他瞥了一眼里面的场景:
    巨大的铸铁炉灶已经烧红了,火光映照著墙上掛著的铜锅。
    厨娘的两个助手——都是十五六岁的农家女孩——正在揉麵团,手上沾满了麵粉。
    桌上摆著准备早餐的食材:鸡蛋、培根、香肠、新鲜的黄油和果酱。
    那是给主人家准备的。
    而佣人的早餐,就是硬得能当武器的黑麵包,配上稀薄的麦片粥,如果运气好,还能有一小块咸肉。
    阶级,就是这么赤裸裸。
    约瑟夫咬了一口麵包,硬得差点硌掉牙。他一边嚼著,一边穿过后院,朝马厩走去。
    **************
    清晨的雾气还没散,草坪上湿漉漉的,露水打湿了他的裤脚。远处的主楼在薄雾中显得有些虚幻,红砖墙和尖塔,像是某种童话里的城堡。
    但约瑟夫知道,那不是童话。
    那是监狱。
    一座用阶级、传统、礼仪构筑的监狱。在这里,你出生在哪个位置,就会死在哪个位置。佣人的孩子永远是佣人,贵族的孩子永远是贵族。
    除非有什么东西打破这个秩序。
    比如,战爭。
    【系统提示】
    新手任务已发布:
    学会基础骑术
    奖励:50积分
    约瑟夫看著眼前浮现的半透明界面,若有所思。
    学骑马?正合他意。如果要在战场上活下来,多一项技能就多一分保障。
    “嘿,约瑟夫!”
    一个爽朗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约瑟夫转头,看到一个年轻人从马厩里走出来。
    那是汤姆·福斯特,庄园的马夫,二十出头,身材壮实,一头乱糟糟的金髮,脸上总是掛著憨厚的笑容。
    根据原主的记忆,汤姆是这座庄园里为数不多的,对他友善的人。
    他不像其他僕人那样势利,不会因为约瑟夫地位低下就瞧不起他。
    相反,汤姆总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內帮助他——偷偷分给他一些剩饭,或者在管家发火时,替他说几句好话。
    “早啊,汤姆。”约瑟夫露出一个符合人设的疲惫笑容。
    “你看起来糟透了。”汤姆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昨晚又没睡好?阁楼漏雨了?”
    “没有,只是……做了个噩梦。”约瑟夫隨口编了个理由。
    “噩梦?”汤姆笑了,“梦到什么?克拉克用藤条抽你?”
    “差不多吧。”
    汤姆摇摇头,眼神里闪过一丝同情:“这鬼地方就是这样。不过別担心,你还年轻,总会有机会的。”
    机会?
    在这个时代,对於一个底层男僕来说,所谓的“机会”,无非就是熬个十几年,运气好的话升到高级男僕,能穿上稍微体面点的制服,工资从五先令涨到七先令,然后在某个寒冷的冬夜,死於肺结核或者过劳。
    但他表面上还是点点头:“希望如此。”
    “对了,”汤姆突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你听说了吗?报纸上说塞尔维亚出事了,奥地利人好像要打仗。”
    约瑟夫心头一跳。
    来了。
    歷史的齿轮开始转动。
    “是吗?”他装作漫不经心,“和我们有什么关係?”
    “谁知道呢。”汤姆耸耸肩,“不过厨房里的珍妮说,她表哥在伦敦当报童,听说政府可能要动员。如果真打起来,说不定我们也要去当兵。”
    “你想去?”
    “当然!”汤姆的眼睛亮了起来,像个听到冒险故事的孩子,“你想啊,穿上军装,扛著枪,保卫国家!多荣耀!而且听说军队管吃管住,工资还比庄园高。再说了,咱们这样的人,留在庄园里有什么出路?一辈子给克拉克那种人当牛做马?”
    约瑟夫看著汤姆兴奋的表情,心里盘算著。
    这就是1914年的氛围,也是他的机会。
    战爭宣传机器已经启动,报纸上充斥著“荣耀”“勇气”“爱国主义”的字眼,招募海报上画著英俊的士兵和飘扬的国旗。底层年轻人看到的,是逃离压抑生活的机会,是冒险和荣耀,是稳定的军餉和晋升的可能。
    而约瑟夫看到的,是通往高评分的路。
    “你说得对。”约瑟夫点点头,“反正留在这里也没前途。与其一辈子当男僕,不如去战场上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当上军士,那可比克拉克威风多了。”
    “就是这个道理!”汤姆兴奋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等徵兵令下来,咱们一起去报名!兄弟们並肩作战,互相照应!”
    “一言为定。”约瑟夫伸出手。
    汤姆用力握住他的手,眼睛里闪烁著对未来的憧憬。
    约瑟夫顿了顿,突然说:“汤姆,如果真要去打仗,我想先做点准备。”
    “什么准备?”
    “你能不能教我骑马?”约瑟夫压低声音,“我想,如果我们要去参军,会骑马就是活命的技能。骑兵的生存率肯定比步兵高,炮兵也需要懂马的人,就连通信兵也要会骑马送信。”
    汤姆愣了一下,然后脸色变得有些犹豫:“骑马?你疯了吗?你是男僕,不是马夫!如果被克拉克看到——”
    “我知道风险。”约瑟夫打断他,语气坚定,“但如果我们要去参军,多一项技能就多一分活命的机会。你我都是穷小子,没背景没关係,只能靠自己。如果我们想活著回来,就必须比別人更强,更聪明,更有准备。”
    汤姆咬了咬嘴唇,明显在犹豫。
    “而且,”约瑟夫继续说,“谁说要骑主人的马了?拉货车的挽马,或者犁地的役马,性情温顺,也不会有人注意。你是马夫,有机会接触它们。我不需要学什么高超的骑术,只要能骑著马跑起来,不摔下来就行。”
    汤姆沉默了几秒,最终缓缓点头:“好吧……但只能偷偷摸摸的,天亮前或者天黑后,绝对不能被发现。而且你得答应我,一定要小心,不能受伤,也不能伤到马。”
    “没问题。”
    “那从明天凌晨开始。五点钟,趁其他人还没起床,我带你去后面的田地。那里有两匹老役马,脾气好,適合新手。”
    “另外,”约瑟夫继续说,“我还想学怎么照料马。餵食、刷洗、检查蹄铁、处理小伤口……这些在军队里都用得上。”
    汤姆看著他,眼神里闪过一丝钦佩:“你……真的想得很远。”
    “不想远点,怎么活得长?”
    “行,这些我慢慢教你。”汤姆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现在得先干活了,马厩还等著清理呢。”
    约瑟夫跟著汤姆走进马厩。
    马厩很大,能容纳十匹马。此刻里面有八匹:四匹是主人的骑马,两匹是拉马车的挽马,还有两匹是少爷用来打猎的纯血马。
    空气中瀰漫著马粪、稻草和皮革的混合气味,不算难闻,反而有种朴实的生命力。
    “还是老规矩。”汤姆递给他一把铲子和一个木桶,“你负责后面四个马厩,我负责前面的。记住,主人的纯血马那边,要特別小心,別惊到它们。”
    “知道了。”
    约瑟夫接过工具,走向后排的马厩。
    *************
    两个小时后,马厩清理完毕。
    约瑟夫浑身是汗,衣服上沾满了草屑和泥土,但他感觉出奇的好。身体的劳累反而让他的思维更加清晰。
    “去清理煤渣吧。”汤姆拍了拍他的肩膀,“別迟到,不然克拉克会扣你工钱。”
    约瑟夫点头,提著煤桶朝主楼走去。
    进入主楼,气氛立刻变了。
    如果说佣人区是后台,那么主楼就是舞台。
    宽敞的大理石走廊,高高的拱形天花板,墙上掛著油画和鹿头標本,地上铺著波斯地毯。早晨的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斕的光影。
    空气中飘著花香和打蜡的木头味,优雅、奢华、充满了旧时代的气息。
    约瑟夫走过走廊,看到墙上掛著的家族肖像:几代伯爵们穿著华丽的制服,表情严肃,仿佛在俯视著每一个从画像下走过的人。
    可笑。
    再过几年,这些画像中的某些人,会在索姆河战场上被炸成碎片,和他们曾经瞧不起的泥腿子士兵一起,被埋在同一片泥地里。
    战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
    “林登!”
    一个尖锐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