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罗斯福,你在哪里?!
美国,纽约,时代广场。
冷雨夜之后的清晨。
小心翼翼地的躲过一个因嗑药,导致身体极度扭曲的直角摺叠人。
林奇抬头。
望著地標性的时代广场大屏幕。
画面里满天飞的都是星条旗。
良久之后,林奇终於渐渐从不可思议的情绪中恢復过来。
“还是难以置信,我竟然穿越到了美国?”
“这是什么全自动走线方式吗?”
……
林奇原本是一名国內的普通大学生,每天就是高强度上网衝浪,听听古风dj。
日子平淡无奇。
却在一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已经身在美国。
隨著记忆如潮水般涌入。
林奇也渐渐的明白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自己,竟然是成为一名亚裔的美国公民!
“记得当年国內网上有句话,好人一生平安,下辈子美利坚!”
“我这算是这辈子美利坚了?”
“可是……”
林奇的现状可不好!
父母死於抢劫事故,无亲无故。
房子被收走,工作也没了。
全身上下除了一部手机,一套西装,就只剩下了20多美元。
也就是说,现在的林奇已经成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一个homeless!
一个loser!
冷雨夜后的清晨太冷了!
林奇好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解书荒,????????????.??????超靠谱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无家可归的林奇,只能去教堂、庇护所等机构碰碰运气,想要找个临时的住所。
大半天下来,林奇跑了好几家教堂和庇护所。
可要么被拒绝,要么排队要排到下个总统任期去!
除了一个甜甜圈之外。
一无所获。
林奇想了想,打算去唐人街碰碰运气。
“进唐人街碰碰运气吧,看有没有黑工可以做。”
“哪怕是刷刷盘子也好。”
“他们都说,在美国刷盘子一个月也有几千美金?”
步行走到唐人街外的时候,天色已经黯淡,人也不是很多了。
在唐人街外,就是纽约市政府专门新设立的“无家可归者庇护所”。
可有资格进入庇护所的都是少数。
更多的人,还是只能聚集在避难所的周围空地上。
林奇放眼周围。
看到一个只穿著裤衩的消瘦金髮白人女人。
她神志不清的样子,上半身不穿衣服紧趴在湿冷的地面,屁股高高撅起,模仿著职业性的动作。
嘴里还神志不清的嘟嚷著:“two dollar!two dollar!两美元两美元!”
在人行道上,一个满头白髮的老头,戴著一顶绣著星条旗的帽子,跪在地上,手里的破杯子在不停的摇晃著。
“给老兵一美元吧!行行好吧!给老兵一美元吧!”
在老头的旁边,还摆著他年轻时的军装照片。
还有这个……
还有那个……
看著庇护所外围的一片惨澹。
联想到今天白天到处碰壁。
林奇对美利坚的滤镜,是一天之內碎了一地!
要知道林奇现在身处的地方。
可不是什么专门找的美利坚偏远山区!
而是纽约!
距离时代广场只有5公里的地方!
蹲在墙角,啃著甜到齁鼻的甜甜圈。
林奇穿越的兴奋彻底消散。
“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就是我的美国梦吗?”
天空此时飘起了雪。
雪花纷纷扬扬,林奇捡了一张大塑胶袋裹在身上挡雪,保护衣服的乾净整洁。
身上的塑胶袋很快被雪花覆盖。
仿佛老天爷为流浪汉们盖上了一层棉被。
“好大的雪!”林奇苦笑著说道,“好兆头啊!”
“一步雪若是一张美元就好了。”
林奇脸上掛著苦笑。
心中也为今晚过夜有些担忧。
要知道,现在的纽约只有0度!
雪一下风一吹,在户外根本顶不住!
得想办法找个住的地方。
最起码要搭个帐篷。
否则等到了晚上,那就真得考验钢铁的意志了。
啃完甜甜圈,林奇刚起身,看到从唐人街走出来一位穿米白色羽绒服的少女。
少女扎著高马尾,几缕碎发贴在冻得粉白相间的脸颊边,腮上有冻得泛著自然的粉晕。
她提著两个大大的外卖袋,匆匆的路过。
林奇也没在意。
但就在她经过林奇身边时,脚下倏地一滑,整个人失去平衡向后仰倒。
林奇几乎本能地伸手一托。
这才避免了少女狠摔一跤。
惊魂未定的少女站稳,检查了一下外卖袋,发现袋子没事。
又因为林奇高大的身影而面露惧色,唇瓣轻抿,双肩紧绷,如受惊的小兔子一般。
自从纽约市政府,专门在唐人街外新开了几家流浪汉庇护所。
附近的治安是越来越差了。
平日里,少女也是绕著庇护所外的流浪汉走。
但毕竟林奇是帮助了自己。
再加上看清林奇是个身上盖著半张塑胶袋,但衣服还算整齐,面容也比较俊朗的亚裔年轻人后。
少女紧绷的肩线鬆了些,点头对林奇微笑感谢。
“谢谢你。”
犹豫了两秒,少女刻意站在路灯能照亮的地方,与林奇保持两步安全距离,清甜的声音响起:
“你……你是龙国人吗?”
“我是。”
听到熟悉的乡音,少女眼里的警惕彻底淡了大半。
“刚才真是谢谢你了,要是这两袋子食物都洒了,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叫师玉锦,就住在唐人街里,你呢?”
“我叫林奇,住在……”林奇卡壳了。
少女面露懊悔之色,林奇虽然衣服还算乾净,但身上掛著的那半张塑胶袋已经说明了一切。
一个华人流浪汉。
师玉锦嘴唇抿了抿,沉默了片刻,从隨身的帆布小挎包里,悄悄抽出一张10美元纸幣。
“谢谢你刚才帮了我,这是感谢你的酬劳。”
“还有……前面第三个拐角有一家教堂,不知道他们是信什么的,但华人去可以寻求帮助。”
林奇犹豫之后,接过钱:“谢谢……”
师玉锦走了。
10美元,说是感谢费。
其实就是施捨。
林奇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施捨钱。
心情也是颇为复杂。
但没时间多想,趁著唐人街的店还没关门,林奇想买个帐篷。
最差的帐篷都要40美元。
林奇钱不够。
但幸运的是,在师玉锦指的那家私人教堂,林奇得到了帮助。
这是一家拜上帝会私人教堂。
正常教堂不管的,他们管。
在这边,林奇领了一本洪天王的著作以及10美元。
“没想到一百多年过去了,洪天王还在发力。”
林奇摸著书本,忍不住感慨万千。
师玉锦的10美元,洪天王的10美元,加上林奇自己有的20多美元。
凑够40美元,买了一顶最差的帐篷。
赶在深夜之前,林奇在庇护所外的角落处路灯下,搭起了属於自己的帐篷。
好歹算是有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
躲在劣质帐篷里的林奇,吃著一美元大炸鸡腿。
一美元炸鸡的確一美元。
可也没人告诉林奇,这炸鸡吃进嘴里一股肉融化了的怪味啊!
夜深人静,林奇心情也不禁变得低落。
自己在国內的时候,虽然也只是一个穷学生,但何曾沦落到睡大街,吃变质鸡腿?
感受著嘴里的怪味以及身上的寒冷。
看著外面那些如同行尸走肉的“同行”。
现实中亲眼见到的美国。
和自己从小到大,电视网络里的美国。
差別大的嚇人!
自己白天在时代广场逛时,那美国的確繁华。
可那是属於有钱人的繁华。
而现在的自己呢?
林奇翻遍全身。
最终只找出了一枚10美分的硬幣。
10美分硬幣上的罗斯福头像,在路灯昏黄的光线下,反射著一股衰败的光芒。
林奇掏出破旧的手机,蹭著庇护所卡顿无比的公用wifi——毕竟林奇有著高强度上网衝浪的习惯,哪怕是沦落成流浪汉,也依然忍不住上网。
打开了洋抖,对著最后的10美分硬幣拍了几秒钟的视频。
上传!
林奇暱称为lq先生的洋抖,发出了一条短视频。
【罗斯福!你在哪里?】
冷雨夜之后的清晨。
小心翼翼地的躲过一个因嗑药,导致身体极度扭曲的直角摺叠人。
林奇抬头。
望著地標性的时代广场大屏幕。
画面里满天飞的都是星条旗。
良久之后,林奇终於渐渐从不可思议的情绪中恢復过来。
“还是难以置信,我竟然穿越到了美国?”
“这是什么全自动走线方式吗?”
……
林奇原本是一名国內的普通大学生,每天就是高强度上网衝浪,听听古风dj。
日子平淡无奇。
却在一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已经身在美国。
隨著记忆如潮水般涌入。
林奇也渐渐的明白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自己,竟然是成为一名亚裔的美国公民!
“记得当年国內网上有句话,好人一生平安,下辈子美利坚!”
“我这算是这辈子美利坚了?”
“可是……”
林奇的现状可不好!
父母死於抢劫事故,无亲无故。
房子被收走,工作也没了。
全身上下除了一部手机,一套西装,就只剩下了20多美元。
也就是说,现在的林奇已经成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一个homeless!
一个loser!
冷雨夜后的清晨太冷了!
林奇好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解书荒,????????????.??????超靠谱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无家可归的林奇,只能去教堂、庇护所等机构碰碰运气,想要找个临时的住所。
大半天下来,林奇跑了好几家教堂和庇护所。
可要么被拒绝,要么排队要排到下个总统任期去!
除了一个甜甜圈之外。
一无所获。
林奇想了想,打算去唐人街碰碰运气。
“进唐人街碰碰运气吧,看有没有黑工可以做。”
“哪怕是刷刷盘子也好。”
“他们都说,在美国刷盘子一个月也有几千美金?”
步行走到唐人街外的时候,天色已经黯淡,人也不是很多了。
在唐人街外,就是纽约市政府专门新设立的“无家可归者庇护所”。
可有资格进入庇护所的都是少数。
更多的人,还是只能聚集在避难所的周围空地上。
林奇放眼周围。
看到一个只穿著裤衩的消瘦金髮白人女人。
她神志不清的样子,上半身不穿衣服紧趴在湿冷的地面,屁股高高撅起,模仿著职业性的动作。
嘴里还神志不清的嘟嚷著:“two dollar!two dollar!两美元两美元!”
在人行道上,一个满头白髮的老头,戴著一顶绣著星条旗的帽子,跪在地上,手里的破杯子在不停的摇晃著。
“给老兵一美元吧!行行好吧!给老兵一美元吧!”
在老头的旁边,还摆著他年轻时的军装照片。
还有这个……
还有那个……
看著庇护所外围的一片惨澹。
联想到今天白天到处碰壁。
林奇对美利坚的滤镜,是一天之內碎了一地!
要知道林奇现在身处的地方。
可不是什么专门找的美利坚偏远山区!
而是纽约!
距离时代广场只有5公里的地方!
蹲在墙角,啃著甜到齁鼻的甜甜圈。
林奇穿越的兴奋彻底消散。
“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就是我的美国梦吗?”
天空此时飘起了雪。
雪花纷纷扬扬,林奇捡了一张大塑胶袋裹在身上挡雪,保护衣服的乾净整洁。
身上的塑胶袋很快被雪花覆盖。
仿佛老天爷为流浪汉们盖上了一层棉被。
“好大的雪!”林奇苦笑著说道,“好兆头啊!”
“一步雪若是一张美元就好了。”
林奇脸上掛著苦笑。
心中也为今晚过夜有些担忧。
要知道,现在的纽约只有0度!
雪一下风一吹,在户外根本顶不住!
得想办法找个住的地方。
最起码要搭个帐篷。
否则等到了晚上,那就真得考验钢铁的意志了。
啃完甜甜圈,林奇刚起身,看到从唐人街走出来一位穿米白色羽绒服的少女。
少女扎著高马尾,几缕碎发贴在冻得粉白相间的脸颊边,腮上有冻得泛著自然的粉晕。
她提著两个大大的外卖袋,匆匆的路过。
林奇也没在意。
但就在她经过林奇身边时,脚下倏地一滑,整个人失去平衡向后仰倒。
林奇几乎本能地伸手一托。
这才避免了少女狠摔一跤。
惊魂未定的少女站稳,检查了一下外卖袋,发现袋子没事。
又因为林奇高大的身影而面露惧色,唇瓣轻抿,双肩紧绷,如受惊的小兔子一般。
自从纽约市政府,专门在唐人街外新开了几家流浪汉庇护所。
附近的治安是越来越差了。
平日里,少女也是绕著庇护所外的流浪汉走。
但毕竟林奇是帮助了自己。
再加上看清林奇是个身上盖著半张塑胶袋,但衣服还算整齐,面容也比较俊朗的亚裔年轻人后。
少女紧绷的肩线鬆了些,点头对林奇微笑感谢。
“谢谢你。”
犹豫了两秒,少女刻意站在路灯能照亮的地方,与林奇保持两步安全距离,清甜的声音响起:
“你……你是龙国人吗?”
“我是。”
听到熟悉的乡音,少女眼里的警惕彻底淡了大半。
“刚才真是谢谢你了,要是这两袋子食物都洒了,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叫师玉锦,就住在唐人街里,你呢?”
“我叫林奇,住在……”林奇卡壳了。
少女面露懊悔之色,林奇虽然衣服还算乾净,但身上掛著的那半张塑胶袋已经说明了一切。
一个华人流浪汉。
师玉锦嘴唇抿了抿,沉默了片刻,从隨身的帆布小挎包里,悄悄抽出一张10美元纸幣。
“谢谢你刚才帮了我,这是感谢你的酬劳。”
“还有……前面第三个拐角有一家教堂,不知道他们是信什么的,但华人去可以寻求帮助。”
林奇犹豫之后,接过钱:“谢谢……”
师玉锦走了。
10美元,说是感谢费。
其实就是施捨。
林奇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施捨钱。
心情也是颇为复杂。
但没时间多想,趁著唐人街的店还没关门,林奇想买个帐篷。
最差的帐篷都要40美元。
林奇钱不够。
但幸运的是,在师玉锦指的那家私人教堂,林奇得到了帮助。
这是一家拜上帝会私人教堂。
正常教堂不管的,他们管。
在这边,林奇领了一本洪天王的著作以及10美元。
“没想到一百多年过去了,洪天王还在发力。”
林奇摸著书本,忍不住感慨万千。
师玉锦的10美元,洪天王的10美元,加上林奇自己有的20多美元。
凑够40美元,买了一顶最差的帐篷。
赶在深夜之前,林奇在庇护所外的角落处路灯下,搭起了属於自己的帐篷。
好歹算是有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
躲在劣质帐篷里的林奇,吃著一美元大炸鸡腿。
一美元炸鸡的確一美元。
可也没人告诉林奇,这炸鸡吃进嘴里一股肉融化了的怪味啊!
夜深人静,林奇心情也不禁变得低落。
自己在国內的时候,虽然也只是一个穷学生,但何曾沦落到睡大街,吃变质鸡腿?
感受著嘴里的怪味以及身上的寒冷。
看著外面那些如同行尸走肉的“同行”。
现实中亲眼见到的美国。
和自己从小到大,电视网络里的美国。
差別大的嚇人!
自己白天在时代广场逛时,那美国的確繁华。
可那是属於有钱人的繁华。
而现在的自己呢?
林奇翻遍全身。
最终只找出了一枚10美分的硬幣。
10美分硬幣上的罗斯福头像,在路灯昏黄的光线下,反射著一股衰败的光芒。
林奇掏出破旧的手机,蹭著庇护所卡顿无比的公用wifi——毕竟林奇有著高强度上网衝浪的习惯,哪怕是沦落成流浪汉,也依然忍不住上网。
打开了洋抖,对著最后的10美分硬幣拍了几秒钟的视频。
上传!
林奇暱称为lq先生的洋抖,发出了一条短视频。
【罗斯福!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