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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事了拂衣去(3.1k大章)

    第69章 事了拂衣去(3.1k大章)
    纽约,布鲁克林区。
    “晚上有可能不会回来。”
    杰姆尼喃喃自语,看著陈哲发过来的信息,感觉有点莫名其妙。
    最近自打陈哲开始兼职家教之后,他就发现对方的行踪愈发神秘,不会是真扯上事了吧?
    杰姆尼本想著去看看,遇到问题顺便帮衬一下,但是不知为何,联想到半个月前被人入室抢劫的事,杰姆尼思索了一会儿,还是觉得算了。
    “等他回来再说吧。”
    杰姆尼打了个哈欠,把陈哲的聊天界面退掉,整个人躺倒在沙发上,窗外传来枪声。
    “砰!”
    玻璃上瞬间出现裂纹。
    杰姆尼顿时青筋直跳,大声道:“都他妈小声点!以为这街区没人住是吧?”
    “砰砰砰!”
    外面依旧枪声不断。
    “这————”
    杰姆尼看著被打裂开的窗户玻璃,顿时也无奈地垂下手来,寻思著旱晚要从这里搬出去。
    “什么时候才能有钱啊————”杰姆尼眼巴巴地看著钱包,望向陈哲锁死的房间,忽然一怔。
    “陈哲现在赚了多少钱了?”
    当晚。
    东威廉斯堡,福斯特街47號。
    街灯把夜色切成两半。陈哲站在路灯照不到的阴影里,手里握著那把格洛克,枪管朝下,贴著裤缝。弹匣是满的,保险开著。
    八点。对面停车场上站著那五个人。黑人靠在栏杆上,拉丁裔蹲在地上抽菸,金髮女人靠著一辆旧车,两只手插在口袋里。那两个年轻的站在边上,一个在玩手机,一个盯著那栋废弃的仓库。
    八点十分。仓库的门开了一条缝。一个人探出头来,左右看了看,然后缩回去。门又关上了。
    八点二十分。一辆黑色suv从街角拐过来,缓缓驶进停车场。车门开了,下来两个人。一个是黑人,穿著黑色的羽绒服,帽子扣在头上。另一个是白人,瘦高个,穿著一件灰色的连帽衫。
    他们走到仓库门口,敲了敲。门开了,他们走进去。
    八点四十分。门又开了。
    丹尼斯走出来。
    灰色鸭舌帽压得很低,穿著一件黑色的长款大衣,领口竖起来,几乎遮住半张脸。他身后跟著七八个人,有黑人有白人,有的手插在口袋里,有的夹著烟。
    陈哲並不打算直接和这些人硬碰硬,他站在一个丹尼斯的视觉习惯难以察觉的地方,在丹尼斯等人身后的一个墙角,背贴著墙,矗在阴影里看著这些已经进入了他的枪毙范围里的人。
    “只要杀了丹尼斯,其他人也不过是一盘散沙。”
    陈哲十分清楚这个道理。
    “可以开始了。
    陈哲在手机屏幕上输入信息,没有丝毫犹豫。
    他从阴影里走出来,举起左手,朝对面停车场的方向比了个手势。那个黑人看见了,点了点头,转身对身后的人说了句什么。
    五个人同时动了。
    不是往前冲,是散开。金髮女人猫著腰绕到仓库侧面,拉丁裔蹲在一辆皮卡后面,枪从车底伸出去。两个年轻人分別卡住街道两头,黑人站在原地,手里端著一把短管霰弹枪,枪口对准仓库门口。
    陈哲举起右手。三根手指。两根。一根。
    枪响了。
    “砰!”
    不是陈哲的枪。
    是那个黑人。
    霰弹枪的声音很闷,但在空旷的街道上炸开,像是有人往水面上扔了一块石头,沉闷的响声在楼宇之间撞来撞去。站在丹尼斯身后最近的那个白人胸口多了一个洞,整个人往后飞出去,撞在仓库的铁门上,滑下来,留下一道暗红色的痕跡。
    然后是拉丁裔的枪。手枪,连开三枪,弹壳在水泥地上跳得很脆。一个黑人捂著大腿跪下去,另一个刚把手伸进口袋就被第二发子弹打中了肩膀,整个人转了一圈,摔在地上。
    一瞬间,丹尼斯这边原本坐怀不乱的眾人,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
    “杀手!”
    丹尼斯的人乱了。
    有人往仓库里跑,有人往车后面躲,有人掏出枪胡乱射击。子弹打在停车场的车上,玻璃碎了一地,警报声尖利地响起来。一个丹尼斯的手下蹲在一辆皮卡后面,探出头来开了一枪,没打中任何人,缩回去的时候被金髮女人一枪打穿了挡风玻璃,从后脑勺穿出去,血溅在方向盘上。
    陈哲没动。
    他站在阴影里,枪口朝下,等著。丹尼斯被两个手下护著往仓库里退。那个穿灰色连帽衫的白人挡在他前面,一边开枪一边往后退,子弹打在对面的墙上,碎砖溅起来,在路灯下扬起一团灰白色的尘雾。
    就是现在。
    陈哲从阴影里走出来,举起枪。格洛克在他手里很稳,准星对著丹尼斯的后背。那个穿灰色连帽衫的白人看见了,转过身来,枪口还没抬起来,陈哲已经扣下了扳机。
    一声。白人倒下去,捂著脖子,手指缝里渗出暗红色的血。
    第二声。子弹打在丹尼斯身边的铁门上,溅起一簇火星。丹尼斯踉蹌了一下,被手下拽著往里跑。
    “你————”
    丹尼斯的眼里充满了恐惧,在这生死边缘的境地,他再也无法维持惯常的冷静。
    死!
    会死!
    丹尼斯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还没有多少找上眼前的这个人,对方就已经找上了自己!
    望著眼前的这一幕,陈哲没追。
    他转身往街角跑,脚步声很轻,鞋底踩在柏油路上几乎没有声音。
    身后枪声还在响。
    陈哲呼吸匀称,跑到街角,拐进一条巷子。巷子很暗,只有尽头有一盏路灯,周围飞著几只扑棱的飞蛾。他放慢脚步,把枪插回腰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手机屏幕上是他短时间之內组建出来的小组群聊,用於执行今晚的行动,此时群通话正在打开。
    耳机里传来那个黑人的声音,压得很低,带著喘息。
    “老大走了。丹尼斯中了一枪,没死透,但我们补了枪。外面清了。六个。”
    陈哲靠在一面墙上,听著耳机里的动静。
    金髮女人的声音:“侧面两个。仓库后门有人往外跑,我打了。”
    拉丁裔的声音:“车后面那个也解决了。一共九个。”
    沉默了两秒。黑人的声音又响起来:“里面已经没人了,丹尼斯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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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哲开口,声音很平:“撤。”
    耳机里安静了一秒。黑人问:“不等了?”
    “不等了。今晚够了。”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黑人的声音,带著一点不情愿:“行。”
    陈哲从巷子里走出来,沿著街边往回走。身后那片街区已经安静下来了,枪声停了,警报声也停了,只剩远处传来的警笛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消失在另一条街上。
    他走到街角,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旧皮卡。黑人坐在驾驶座上,手里还握著那把霰弹枪,枪管搭在车窗上。他看见陈哲上来,把枪收回来,放在脚边。
    “其他人呢?”
    “散了。各回各家。”
    陈哲点点头,靠在座椅上。
    黑人发动车子,皮卡缓缓驶出那条街。后视镜里,福斯特街47號那栋废弃的仓库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灰扑扑的点,消失在夜色里。
    陈哲掏出手机,打开一个之前的加密小组聊天群。
    群里只有六个人,头像全是默认的灰色轮廓。
    他打了一行字:撤了。都安全?
    金髮女人回了一个字:嗯。
    拉丁裔回了两个字:到家。
    另外两个年轻人也回了,一个说“在公交上”,一个说“快到了”。
    黑人一边开车一边单手打字:丹尼斯那边还剩多少人?
    陈哲想了想,回:不到十个。伤的伤,跑的跑。短期內不会有什么动静了。
    黑人回:那今晚不算白干。
    陈哲没回。他把聊天群关掉,打开布鲁克林程式设计师交流群。
    群里还在水。
    【小王子:今天写的代码全是bug,妈的,明天再来改。】
    【爱来自冒险家协会:@小王子,你写的代码什么时候没bug过?】
    【全民超人:哈哈哈哈哈哈】
    【麦克:@陈,今天怎么没冒泡?】
    陈哲盯著屏幕,嘴角动了一下。
    【陈:忙。刚下班。】
    【麦克:这么晚?你们公司996?】
    【陈:差不多。】
    【小王子:程式设计师哪有不加班的。】
    【爱来自冒险家协会:说的倒也是。】
    他关掉群聊,靠在座椅上。车窗外的布鲁克林在夜色里慢慢后退,那些涂鸦、垃圾袋、破旧的招牌、忽明忽暗的路灯,一帧一帧地从玻璃上划过。黑人在红灯前停下来,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著,收音机里放著一首老歌,声音开得很小,听不清歌词。
    陈哲把手伸进口袋,摸到那张双头蛇杖的名片。指尖在凹凸的纹路上划过,然后鬆开手,把名片推进口袋深处。
    这东西,他果然没有用到。
    陈哲的心臟跳得厉害,然而他也到这里才知道,原来夺走一个人的生命是这么简单的事。
    “周六下午还有书虫的聚会要参加。”
    陈哲想到那个神秘的华裔程式设计师,顿时滚了滚喉咙,把躁动的心情平復下来,望著前视镜里开车的黑人。
    黑人小伙察觉到他的自光,也不自觉紧张了些。
    陈哲见状笑了笑,把目光从前视镜里放下来,缓缓地闭上眼睛,舒適靠在座位上,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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