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职业流浪汉聚集地
“我很早就在这一片儿混了。”
没想到,李还是一个流浪者前辈。
罗宇原以为他是昨天才来的新面孔,看来是自己眼拙了。
逃离查令十字街后,河边人稀清静,两人找了把椅子坐下閒聊。
“这段时间你去哪儿了?”罗宇问。
“被捕了。”
“……”
罗宇肃然起敬。
情理之內,意料之外。
一个流浪汉忽然消失在了原先的地盘儿,总共就两种可能:
病死了。
被抓进去了。
李似乎並不把这件事当成耻辱,而是大笑著,露出不怎么健康的牙齿:
“我袭击了两位警官,踢到了其中一个人的头部,还咬了另外一个人。”
“咬?”
“嗯。然后他们说什么,我忘了。”
“……”
罗宇不知道如何接下去了。
“好了,现在我们谈一谈拍摄费用吧。”
英国这个地方很有说法:
隨时隨地街头会出现带你做“转职任务”的流浪者导师,先有威尔逊,后有李,帮你转职收取点费用不奇怪吧?
放dnf里,转职可是需要金幣的,哪怕不是纯金,换算下来也优惠了不少。
罗宇招手,叫来了远处的汉娜,和对方签了合同。
做完这一切后,对方看起来更热心了。
“走,我带你去我的地盘儿。”
说是地盘儿,就是离查令十字街不远处两条街道的一个小巷拐角。
在那里,李带上了自己的朋友——尼奥,一起踏上这趟旅途。
用李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万一发生点情况,他一个人不好保护罗宇这位金主”,但罗宇觉得他单纯是想带一个朋友赚钱。
但还好,路上再来个伴儿,也能多一个採访的对象。
这个尼奥是李在老家的朋友,两个人一起“跋山涉水”,来到伦敦流浪。
但相比李这个流浪汉导师,尼奥很早就完成了“转职”。
如果生活是一场游戏,流浪汉这个职业有几个转职路线,李的流浪汉导师、也就是资深流浪汉是其中一种;尼奥的“职业流浪汉”就是另外一种——他分配到了房子,和另外一个真正的流浪汉合住。
此外,他在老家还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论资產,大街上很多人都不如他。
听完这一切,罗宇愈发对接下来的旅行感到期待,原因是这个小队的奇怪组成:
资深流浪汉、职业流浪汉还有一个千万富翁。
这样的结构组成,就连那些充满奇思妙想的小说家也想不到,这就是生活的奇特之处。
“我们去哪儿?”
关於这个问题,三个人都没有很好的想法。
罗宇很想去两个人的老家,因为格雷福森德就在肯特郡,其实离伦敦不远(因为英国就那么大)。
但看两个人没有提,他就决定將选择交给上帝。
两个人准备乘坐地铁,前往火车站。
罗宇本来以为,尼奥这位职业流浪汉会像达伦一样有“地铁卡”。
但是直到闸口的位置,两个人也没有要刷卡的跡象。
三十秒后——
罗宇恍然大悟。
哦。
不用刷卡,有一个坏掉的闸机,直接过去就行。
看样子——
达伦的素质还是太高了。
对於逃票,罗宇没有什么心理负担,老佛爷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就已经为他在英国所有的开销提前支付了费用。
但是要辛苦后期了,后期还要额外注释。
再扭头一看,汉娜被三个人落后了很远,她……正在买票。
算上汉娜,总共是四个人,来到火车站。
罗宇当即用昨晚乞討的钱买了三张下一班车票。
低头一看。
是格拉斯哥。
几个人坐上了通往曼彻斯特的火车。
车上很暖和。
相比於外面冷峻的天气,冰凉的地板,火车上就像是天堂。
早些年英国的火车很烂,但现在这种情况却好多了,和大多数火车没什么区別,甚至还要舒適不少。
三个人坐在了座位上,汉娜就坐在隔壁桌,对三个人进行著拍摄。
尼奥把自己的背包从肩上拿下,然后掏出了一大堆食物,分发给李和罗宇两人。
一边发著,一边不忘感嘆:“人们会主动给你东西实在是太神奇了。”
“……”
这句话槽点实在太多,一时之间无法吐槽。
“只要你坐在那里,如果他们认为你是流浪汉就会给你这些东西。”
所以,是否选择成为流浪汉不是看自己能否抹开面子,放下心里那道坎,而是要看別人的主观评判。
每个人都活在別人的眼中,无论想还是不想,都无法改变。
“作为一个有房子的人,我真的觉得这不太好。”
罗宇诧异地看向尼奥,只以为对方在镜头面前找补。
但尼奥的表情却没有做作的成分:
“但是我没有钱啊。”他说得理直气壮。
“所以,你一点儿都不在乎这些?”罗宇问。
“当然,我有著吸食麵粉的习惯,不管怎么说,我都需要钱,如果有人能帮我主动承担这部分费用就再好不过了。”
看样子,他一点都不在乎。
“我曾经为一个抢劫团伙儿工作,持枪的那种,我负责开车。”
“在这些抢劫经歷中,我被警察追了好多次,但是从来都没有被抓住过,总共我想想……是十九次。”
罗宇微微挑眉,没想到还是半个同行。
“在干第二十票的时候,他们被抓住了。”
“为什么……”
还没等罗宇询问“尼奥为什么没被抓住”时,尼奥自己说了出来:
“因为他们没带我去。”
罗宇笑了。
很荒诞,但很真实。
一旁的李还在帮忙作证:“他干这行,已经三十五个年头了。”
回想起来之前李说“自己追求速度”,看来两个人的认识並不奇怪。
一个抢劫团伙的司机,没速度早就进去了。
罗宇也对这点也有深刻体会,倘若他没有一个好的车技,在前世那么多任务中,他也早就死了。
閒聊之中,几个人之间的气氛也好了不少。
大概过了几个小时。
火车停靠在了格拉斯哥。
李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对一切都感觉新鲜。
作为“外来臭要饭的”,流浪者小队准备找一个本地流浪汉先打探一下情况。
这並不困难:
格拉斯哥的流浪汉看起来居然比伦敦还多。
因为没有提前调查,他有些不解。
但尼奥却知道原因:
“苏格兰乞討不犯法。”
“在这里,乞討是一种生活方式,很多人都会把乞討当成一种职业。”
罗宇听出了意味:
“你是说,这里全是假……职业流浪汉?”
尼奥用著颇为讚赏的眼神肯定了罗宇的推测:
“嗯,你看白天这里有很多人,但其实晚上他们都会各回各家,如果说伦敦一晚上有四位数的人露宿街头。”
“这里能有个三五十,就已经顶天了。”
“他们下班儿是要回家的。”
“……”
这对几人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今天晚上不用特意找地方,哪里都可以躺下。
这是好事啊。
没想到,李还是一个流浪者前辈。
罗宇原以为他是昨天才来的新面孔,看来是自己眼拙了。
逃离查令十字街后,河边人稀清静,两人找了把椅子坐下閒聊。
“这段时间你去哪儿了?”罗宇问。
“被捕了。”
“……”
罗宇肃然起敬。
情理之內,意料之外。
一个流浪汉忽然消失在了原先的地盘儿,总共就两种可能:
病死了。
被抓进去了。
李似乎並不把这件事当成耻辱,而是大笑著,露出不怎么健康的牙齿:
“我袭击了两位警官,踢到了其中一个人的头部,还咬了另外一个人。”
“咬?”
“嗯。然后他们说什么,我忘了。”
“……”
罗宇不知道如何接下去了。
“好了,现在我们谈一谈拍摄费用吧。”
英国这个地方很有说法:
隨时隨地街头会出现带你做“转职任务”的流浪者导师,先有威尔逊,后有李,帮你转职收取点费用不奇怪吧?
放dnf里,转职可是需要金幣的,哪怕不是纯金,换算下来也优惠了不少。
罗宇招手,叫来了远处的汉娜,和对方签了合同。
做完这一切后,对方看起来更热心了。
“走,我带你去我的地盘儿。”
说是地盘儿,就是离查令十字街不远处两条街道的一个小巷拐角。
在那里,李带上了自己的朋友——尼奥,一起踏上这趟旅途。
用李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万一发生点情况,他一个人不好保护罗宇这位金主”,但罗宇觉得他单纯是想带一个朋友赚钱。
但还好,路上再来个伴儿,也能多一个採访的对象。
这个尼奥是李在老家的朋友,两个人一起“跋山涉水”,来到伦敦流浪。
但相比李这个流浪汉导师,尼奥很早就完成了“转职”。
如果生活是一场游戏,流浪汉这个职业有几个转职路线,李的流浪汉导师、也就是资深流浪汉是其中一种;尼奥的“职业流浪汉”就是另外一种——他分配到了房子,和另外一个真正的流浪汉合住。
此外,他在老家还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论资產,大街上很多人都不如他。
听完这一切,罗宇愈发对接下来的旅行感到期待,原因是这个小队的奇怪组成:
资深流浪汉、职业流浪汉还有一个千万富翁。
这样的结构组成,就连那些充满奇思妙想的小说家也想不到,这就是生活的奇特之处。
“我们去哪儿?”
关於这个问题,三个人都没有很好的想法。
罗宇很想去两个人的老家,因为格雷福森德就在肯特郡,其实离伦敦不远(因为英国就那么大)。
但看两个人没有提,他就决定將选择交给上帝。
两个人准备乘坐地铁,前往火车站。
罗宇本来以为,尼奥这位职业流浪汉会像达伦一样有“地铁卡”。
但是直到闸口的位置,两个人也没有要刷卡的跡象。
三十秒后——
罗宇恍然大悟。
哦。
不用刷卡,有一个坏掉的闸机,直接过去就行。
看样子——
达伦的素质还是太高了。
对於逃票,罗宇没有什么心理负担,老佛爷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就已经为他在英国所有的开销提前支付了费用。
但是要辛苦后期了,后期还要额外注释。
再扭头一看,汉娜被三个人落后了很远,她……正在买票。
算上汉娜,总共是四个人,来到火车站。
罗宇当即用昨晚乞討的钱买了三张下一班车票。
低头一看。
是格拉斯哥。
几个人坐上了通往曼彻斯特的火车。
车上很暖和。
相比於外面冷峻的天气,冰凉的地板,火车上就像是天堂。
早些年英国的火车很烂,但现在这种情况却好多了,和大多数火车没什么区別,甚至还要舒適不少。
三个人坐在了座位上,汉娜就坐在隔壁桌,对三个人进行著拍摄。
尼奥把自己的背包从肩上拿下,然后掏出了一大堆食物,分发给李和罗宇两人。
一边发著,一边不忘感嘆:“人们会主动给你东西实在是太神奇了。”
“……”
这句话槽点实在太多,一时之间无法吐槽。
“只要你坐在那里,如果他们认为你是流浪汉就会给你这些东西。”
所以,是否选择成为流浪汉不是看自己能否抹开面子,放下心里那道坎,而是要看別人的主观评判。
每个人都活在別人的眼中,无论想还是不想,都无法改变。
“作为一个有房子的人,我真的觉得这不太好。”
罗宇诧异地看向尼奥,只以为对方在镜头面前找补。
但尼奥的表情却没有做作的成分:
“但是我没有钱啊。”他说得理直气壮。
“所以,你一点儿都不在乎这些?”罗宇问。
“当然,我有著吸食麵粉的习惯,不管怎么说,我都需要钱,如果有人能帮我主动承担这部分费用就再好不过了。”
看样子,他一点都不在乎。
“我曾经为一个抢劫团伙儿工作,持枪的那种,我负责开车。”
“在这些抢劫经歷中,我被警察追了好多次,但是从来都没有被抓住过,总共我想想……是十九次。”
罗宇微微挑眉,没想到还是半个同行。
“在干第二十票的时候,他们被抓住了。”
“为什么……”
还没等罗宇询问“尼奥为什么没被抓住”时,尼奥自己说了出来:
“因为他们没带我去。”
罗宇笑了。
很荒诞,但很真实。
一旁的李还在帮忙作证:“他干这行,已经三十五个年头了。”
回想起来之前李说“自己追求速度”,看来两个人的认识並不奇怪。
一个抢劫团伙的司机,没速度早就进去了。
罗宇也对这点也有深刻体会,倘若他没有一个好的车技,在前世那么多任务中,他也早就死了。
閒聊之中,几个人之间的气氛也好了不少。
大概过了几个小时。
火车停靠在了格拉斯哥。
李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对一切都感觉新鲜。
作为“外来臭要饭的”,流浪者小队准备找一个本地流浪汉先打探一下情况。
这並不困难:
格拉斯哥的流浪汉看起来居然比伦敦还多。
因为没有提前调查,他有些不解。
但尼奥却知道原因:
“苏格兰乞討不犯法。”
“在这里,乞討是一种生活方式,很多人都会把乞討当成一种职业。”
罗宇听出了意味:
“你是说,这里全是假……职业流浪汉?”
尼奥用著颇为讚赏的眼神肯定了罗宇的推测:
“嗯,你看白天这里有很多人,但其实晚上他们都会各回各家,如果说伦敦一晚上有四位数的人露宿街头。”
“这里能有个三五十,就已经顶天了。”
“他们下班儿是要回家的。”
“……”
这对几人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今天晚上不用特意找地方,哪里都可以躺下。
这是好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