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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决战之前

    龙啸云翻来覆去睡不著。
    他一夜没有睡。
    他脑海都在想著两个人:
    林诗音、李寻欢。
    他也在想一件事:
    世上大概没有人能分开他们。
    一种深深、深深、深深、深深,的痛苦用上心痛。
    那种感觉实在太可怕太可怕,有一种好似被千刀万剐的感觉,甚至比千刀万剐更可怕:
    千刀万剐是身体。
    而他则是灵魂在被千刀万剐。
    龙啸云觉得自己这一生完了,非但失去自己心爱之人,而且声名地位財富全部都失去了。
    过了好一会儿,又冷静下来。
    龙啸云认为以李寻欢的善良,不会將这一切告诉给其他人,换而言之,他的声名地位还是能保住。
    可是,他还是失去了心爱之人。
    龙啸云內心在呻吟:
    “李寻欢啊李寻欢,你为什么要我遇上你,你为什么不早点去死?”
    杀机、杀意,如潮水一般涌现
    杀心不可控制。
    他想杀了李寻欢。
    杀了李寻欢,能得到林诗音么?
    不能。
    可是,龙啸云还是决定杀了李寻欢:
    他不想让李寻欢得到林诗音——自己得不到的,也不让別人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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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他下定决心要杀了李寻欢,而且还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杀。
    人做坏事的时候,脑子一向转的很快。这种时候,就算再笨的人,也会变得格外聪明。
    龙啸云本就是个聪明人,所以他做坏事的时候,显得格外聪明。
    用了不到一个时辰,他不想到一个非常完美的计划。又从头到尾想了一遍,弥补了一些不足,確定这个计划完美无瑕,方才满意点头。
    他决定施行这个计划。
    第一步,便是跪下向李寻欢认错。
    龙啸云很信任,最能伤害你的人,永远都是你的信任的亲人朋友。
    古往今来那么多厉害的人,不是死在敌人手里,而是死在身边人手里。
    龙啸云决心求取李寻欢的信任。
    他求取的方式很简短,也很狠辣:
    自断一手。
    真正心狠的人,不是对敌人狠,而是对自己狠。
    他做到对自己狠,砍下自己的一只手,然后跪在李寻欢面前,请求他的原谅。
    龙啸云知晓李寻欢重情义,心软,心善,奉行知错就改,亦是大丈夫的原则,所以他才敢这么做。
    结果:
    没有意外,李寻欢原谅他了。
    龙啸云笑了。
    他知道自己的计划成功了一大半:
    无论什么人,只要取得对方的信任,那么计划就会成功一般。
    昔年曹髦为什么刺杀司马昭不成?
    原因在於,与他共谋的王沈等人出卖了他。
    安史之乱的元凶安禄山,史思明自起兵来,几乎没有败过,打得唐军节节败退,就算被吹得天花乱坠的郭子仪也屡屡落败。
    结果呢?
    安禄山、史思明死了。
    他们都是死在最信任的人手里。
    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太多了。
    龙啸云知晓自己很有机会能成功。
    他也明白自己就算失败了,也不会死。
    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
    龙啸云不打算亲手杀了李寻欢,而是要让李寻欢在和陈不坏交手的时候,被陈不坏所杀。
    他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
    他还是想得到林诗音。
    龙啸云很清楚,假若李寻欢死在陈不坏手里,林诗音必定哀痛欲绝,这段时间必然是林诗音最软弱的时候,正好乘虚而入。
    不得不说,龙啸云对於人心的掌握,著实了得。
    他的计划的確完美,几乎无懈可击。
    可是,他忘记了一个人:
    陈不坏。
    陈不坏对他一直都非常忌惮,一直不放心龙啸云留在李寻欢身边。
    不过,却也没法子阻止。
    所以,陈不坏做了一件事:
    他让林诗音、胡不归暗中观察龙啸云的一举一动。
    这世上绝对没有什么天衣无缝的计划。
    所谓的天衣无缝,其实都是在对方没有怀疑你的情况下完成的。
    一旦有人怀疑你,用放大镜盯著你,那么你的一举一动都会放大,纵然没有问题,也会被看出问题来。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网络时代的陈不坏,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道理。
    他非常肯定,只要龙啸云有问题,一定会被林诗音、胡不归发现。
    结果:
    果不其然,龙啸云的计划被发现了。
    第三天,也便是陈不坏和李寻欢决斗这一点,也就是龙啸云认为要得逞的这一天,他的计划被林诗音、胡不归戳破。
    龙啸云得知是陈不坏的提醒,满心的愧疚,被仇恨取代:
    他无比痛恨陈不坏。
    若不是陈不坏提醒,李寻欢安能活命?
    龙啸云发誓一定要报復。
    龙啸云立马承认自己错了,他知道自己若是表现的悔改,李寻欢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结果:
    判断果然正確,李寻欢还是心软,放了龙啸云。
    李寻欢不想杀曾救了自己的结义大哥。
    陈不坏对李园发生的事情完全不知道,也一点不在乎。
    他在享用早餐。
    陈不坏早餐不吃饭,吃麵、吃粉,吃包子,但不吃馒头。
    他不喜欢吃馒头,因为觉得馒头没有味道。
    今天早上,他没有吃麵、吃粉、吃包子,当然也没有吃馒头,油条等等都没有吃。
    他吃饭。
    孙驼子听到他要吃饭,吃了一惊,问道:“为什么忽然要吃饭?”
    陈不坏道:“因为这或许是我最后一顿饭,所以我要吃饭,给我多做几个菜,要辣。”
    孙驼子听完,一句话也没有说,提著菜篮去集市,没过多久,买了一篮子菜,钻进厨房。
    孙驼子一共做了十个菜。
    十全十美。
    都是热气特特的,都是辣的,没有一道是冷盘。
    陈不坏没有急著吃,將要钻进柜檯的孙驼子叫住,道:“一起吃吧。”
    孙驼子想到一件事,脸色一变,道:“你怕我下毒?”
    陈不坏笑了笑道:“我为什么要怕?”
    孙驼子不得不承认陈不坏不必怕。
    因为每一次饭菜美酒,陈不坏都会验毒。
    孙驼子皱眉道:“那你是什么意思?”
    陈不坏轻笑道:“我只不过想找个人陪我吃饭罢了,这或许是第二代杀戮王的最后一顿饭,错过这次,就没有下次了。”
    他给人一种无比洒脱的感觉,好似生命不过一场游戏。
    孙驼子略作沉默,还是走了过来,陪陈不坏一起用餐。
    孙驼子本想默默吃饭,但陈不坏谈笑风生,因此他也不得不回应陈不坏。
    渐渐地,孙驼子也忍不住开口问了一些问题,陈不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知不觉,时间飞逝。
    满桌菜餚,杯盘狼藉。
    陈不坏身子站起,將酒壶中最后一点酒倒满,正好两杯。
    陈不坏举起酒杯,笑著道:“我知道你不想再见到我了,这杯酒就祝我们永远不要再见面吧。”
    一饮而尽。
    孙驼子亦一饮而尽。
    不知为何,觉得这杯酒有些苦。
    他忽然发现眼前这少年也不如何討厌。
    只见那少年说了一句:
    “是时候了。”
    大步朝外走去。
    直奔决战之地。
    孙驼子望著他的背影,欲言又止,但终究什么话也没有说,將《怜花宝鑑》默默收入怀中,然后默默跟了上去。
    “叮”
    两个杯子,碰在一起。
    一饮而尽。
    喝酒的人,是李寻欢、胡不归。
    胡不归拍了拍李寻欢的肩膀,道:“等下再喝酒。”
    李寻欢淡淡一笑,望著前方的梅林,道:“希望如此。”
    他推开房门,朝梅林走去。
    这片梅林,便是二人的决战之地。
    胡不归望著李寻欢的背影,默默灌了口酒,狠狠灌了一口酒,然后跟了上去。
    他希望李寻欢能胜。
    不远处的小楼,传来一阵悠扬的笛声。
    抬头望去,只见林诗音在吹奏。
    李寻欢立在林中,闭目聆听。
    一曲毕。
    方睁眼。
    睁眼时,已见到一个少年站在他的面前:
    一个人,一口剑。
    李寻欢只瞧见这少年,没有瞧见少年不远处的孙驼子。
    两人目光对视,很柔和,但都带著惊人斗志。
    二人不约而同抬手,拱手。
    一齐说了一个字:
    “请!”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