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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徵召

    889年,春季,温彻斯特。
    春雨將石板街道浸成暗灰色,“渡鸦与麦”酒馆里烟雾繚绕,烤羊肉、湿羊毛、男人体臭的气味在酒馆中发酵。
    火塘边,吟游诗人正嘶哑著嗓子唱一首新编的民谣:
    “哈夫丹的斧头沉入海,
    多赛特的沙滩染血红。
    丹族人北逃如丧犬,
    阿尔弗雷德王旗飘扬……”
    角落里,两个年轻人与周围粗鲁的酒客格格不入。
    亨利精瘦健壮,十六岁的他比实际年龄更显老成,脸上有道从眉骨划到下頜的淡疤,那是三年前在康沃尔剿匪时留下的。
    他穿著朴素的锁甲背心,腰掛长剑,正用匕首慢条斯理地削著一块硬奶酪。
    坐在亨利对面的埃塞尔瑟斯,目前化名“埃茜”,她则完全看不出当年那个逃难女孩的影子。
    十五岁的她身高已近六尺(约1.8米),肩宽背厚,栗色长髮编成一根粗辫甩在身后。
    她身著皮革护胸和厚羊毛裤,外面罩一件带毛领的斗篷。裸露的小臂肌肉线条分明,握著一只锡杯的手指关节粗大,手背上有几处癒合不久的擦伤。
    “听见了吗?”亨利压低声音,“哈夫丹死了。”
    埃茜喝了一口麦酒,这玩意儿她至今没喝习惯,太淡。
    “六年前我们在爱尔兰海边漂著的时候,他刚当上『至高王』,现在嘛......”埃茜开始回忆起来。
    六年前,两个十岁的孩子用偷来的渔船漂到康沃尔,靠打零工、偷窃、偶尔帮渔民捕鱼活了下来。
    十二岁时,埃茜徒手打死了一个想抢劫他们的醉汉,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异於常人的力气。
    十三岁,他们用攒下的钱买了破剑和皮甲,开始接一些护送商队、追捕逃奴的小活。
    埃茜的战斗天赋惊人,她本能地知道如何发力、如何闪避、如何一击致命。
    去年春天,一群三十多人的土匪洗劫了索尔兹伯里附近的村庄,当地领主悬赏五十磅白银,但没人敢接。
    那伙土匪的头目是个退役的丹族老兵,凶名在外。
    埃茜和亨利带著当时刚凑齐的五十个佣兵(大多是走投无路的农夫和逃兵)进了山,三天后,他们带著土匪头目的首级和二十三个俘虏回来,自己只死了三个人。
    “琥珀佣兵团”一战成名。
    哈夫丹继位后对威塞克斯的攻势愈来愈烈,战乱频繁,因为海战流落到威塞克斯领地的丹族老兵数不胜数,他们大多成为了山大王。
    “琥珀佣兵团”就是靠著剿匪起家,只可惜埃茜並没有从那些丹族人口中知道自己生父的消息,这些丹族人只以为埃茜的笔记本是富人的收藏品。
    笔记本中没有任何文字,埃茜便將其当做自己的日记。
    在爱尔兰,只有富人被允许学习卢恩文字,因此埃茜也知道怎么写。
    隨著与亨利的冒险愈来愈多,日记中“亨利”的名字也开始频繁地出现......
    这时,酒馆门被推开,冷风灌入。
    一名穿著威塞克斯王室卫队制式锁甲的士兵扫视一圈,径直走向他们的角落。
    “埃塞尔瑟斯女士?亨利先生?”士兵行礼,“国王陛下召见。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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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彻斯特王宫比埃茜想像中朴素,没有金碧辉煌的装饰,石墙裸露,火炬在铁架上燃烧。
    阿尔弗雷德坐在一张堆满羊皮卷的长桌后,这位四十岁的国王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眼袋深重。
    他身边站著“长者”爱德华,如今已二十岁,穿著精致的锁甲,腰间佩剑的剑柄镶著红宝石。
    王子好奇地打量著埃茜,显然没想到传闻中的女佣兵首领如此年轻。
    “琥珀佣兵团。”阿尔弗雷德说道,“我听说过你们,在康沃尔剿灭『黑齿』匪帮,在德文郡击溃走私贩,上个月还在萨默塞特帮领主镇压了农奴暴动,虽然我觉得那领主活该。”
    埃茜单膝跪地,这是亨利用半年时间教她的贵族礼仪。
    “陛下。”
    亨利跟著跪下。
    “起来吧。”阿尔弗雷德摆摆手,“我不喜欢繁文縟节。叫你们来,是因为有件事需要你们去办。”
    阿尔弗雷德展开一张地图,指著英格兰中部一片区域:“这里,麦西亚与东盎格利亚交界处,有一个叫『黑水堡』的地方。名义上属於古特伦王公管辖,但实际控制者是一伙丹族佣兵,头领叫『独眼』斯汶。他们名义上效忠古特伦,实际自行其是,劫掠商队、袭击村庄,连丹族人的税都敢抢。”
    爱德华补充道:“古特伦公爵最近『病重』,无法处理军务。我们怀疑他和斯汶有秘密协议。斯汶帮他干脏活,他提供庇护和销赃渠道。”
    “黑水堡易攻难守,我觉得交给你们解决就很不错。”
    埃茜疑惑道:“古特伦王公不是已经皈依耶穌了吗?而威塞克斯应该和古特伦是盟友才对。”
    阿尔弗雷德没有回答,只是说道:“任务报酬两百磅白银,预付五十。但如果失败被俘,王室不会承认你们的身份,明白吗?”
    “明白。”埃茜毫不犹豫。
    两百磅白银,足够佣兵团换装整备,甚至买几匹马。
    这甚至能让他们购买一座小庄园,成为一名骑士。
    待二人离开后,阿尔弗雷德看向爱德华,疑惑道:“你从没有像今天这么多话,怎么,看上这个女佣兵了?”
    爱德华有些不好意思:“嘿嘿......她很漂亮,很对我胃口。但我知道身为王子的职责,我绝对不会和她有上任何关係。”
    阿尔弗雷德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这没什么,我都有好几个情人呢。要是你有能力收服她,让她认清自己的身份,当一个情人就好,年轻人玩玩没什么。”
    “哦,对了。埃茜的队伍里有一个叫什么来著.......伍尔夫里克,好像是这个。他也算是你的兄弟,你路上多照顾照顾他。”
    一个私生子,他也配是我兄弟?
    爱德华这么想著,离开王宫。
    隨后,爱德华嘆了一口气,觉得人不应该因为出身便被否定未来,近些年从平民晋升为骑士的人又不是没有。
    爱德华觉得,如果伍尔夫里克愿意跟自己走,那以后封个爵位,在王宫里安排个閒职也不是不行。
    近些年,阿尔弗雷德面对哈夫丹的攻势感到越来越力不从心,要不是爱德华从中帮衬,真不知道自己如何撑过来。
    好不容易有一个孩子看上的女人,阿尔弗雷德又觉得这一个小城堡问题不大,便让爱德华带领一些骑士参与进去。
    至於追女孩子的手段,阿尔弗雷德不会,大多数王子也不会。
    毕竟,王子这个头衔在这里一放,雅尔的女儿都会变成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