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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这还有兰芳公司的事?

    太平兴汉1844 作者:佚名
    第40章 这还有兰芳公司的事?
    三元里韦家。
    洪仁义买了大量食材,上好的猪排骨,鲜嫩的牛肉,硕大的鹅蛋,还有大海虾、墨鱼、扇贝,甚至还有一条此时极难获得的石斑鱼。
    他准备要好好给韦红妹做一顿大餐,但小姑娘见到他的第一刻却红了眼睛。
    洪仁义这才意识到,他一跑就是一个多月毫无音讯,对一个热恋中的小姑娘是多么残忍。
    不过洪仁义还没说道歉的话,韦绍光就走出来说道:“阿义是男子汉大丈夫,將来是要做大事的,不在外面跑怎么行?
    你见哪个男人是围著女人转,没点正事的,现在他知道买这么多你爱吃的亲自下厨,还噘著嘴干什么呢?”
    这话,也没错,此时的男人能做到洪仁义这样,確实是不错了,夫妻关係也得看时代不是。
    这时候,韦红妹身后闪过一个矮小的身影,见到洪仁义的那刻浑身一僵直,不由自主就跪了下去。
    韦红妹衝著洪仁义一跺脚,韦绍光则抬头看天,不继续给洪仁义解围了。
    洪仁义往地上看去,想去伸手拉,伸到一半就缩了回来,这个时代这样可不適合。
    脸蛋小小的,身材矮矮的,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是瘦,只有那双眼睛,洪仁义非常熟悉。
    黑幽幽的,仿佛藏著一种深不见底的悲哀。
    这是他刺杀周攒典时救下来的那个女孩。
    “哼,这么久不回来,唯一口信还是送来了一个女人,她又不懂港(讲)白话,胆子又小,比我大了快五岁还见到什么都怕,弄得倒像我是姐姐一般。”
    洪仁义猛地一惊,用客家话问道:“你二十岁了,一点也看不出来啊?”
    女孩也不说话,当日洪仁义给她印象太深刻了,那种气质,就像是掌握人间命运的神祇。
    “也是可怜人,看起来从小就没吃过饱饭,以至於身材瘦小,就当是个小猫小狗养著吧。”
    韦绍光嘆息一声,准女婿扔回来一个女人他一点也不生气,就是知道洪仁义也不过是当成路上救了一个小猫小狗般。
    洪仁义挠了挠头,他想说这不是小猫小狗,这是一个人,可是最终也没说出口。
    这就是满清时代的现实,有时候这个女孩还不如一个有人养的小猫小狗,哪怕韦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能在这当一个小猫小狗,还得是她修来的福气。
    人吶!
    “你就在这个家好好呆著吧,如果不习惯想离开,说一声就行。”洪仁义用客家话说道。
    熟悉的客家话响起,女孩才微微一动,而听到离开,她浑身一抖,伏在地上的猛地摇晃著,看起来很怕被拋弃。
    “这个你拿著,是埋葬你阿爸的地址,空了可以把他迁到三元里这边来,就安葬在义庄吧。”
    女孩这才抬起头来,她眼神亮晶晶的看著洪仁义,一把將那张写著地址的纸条抓了过去。
    未语先泪流,继而化作一声声哀鸣。
    “阿爸,阿爸,阿爸啊!”连连哀泣,如同杜鹃啼血,女孩紧紧把纸条抱在胸口,仿佛那就是她父亲一般。
    洪仁义听得心里非常难受,他咬著牙转过身去,韦红妹早已泪流满面,她姊姊、姊姊的叫著,把地上的女孩扶起来。
    “这狗入的世道,这狗入的官府,这狗入的洋人!”
    韦绍光也很难受,他握著拳头,连骂了三个狗入的,一如之前要屌道光老母臭嗨那么热情奔放。
    “公社有大麻烦了,我看社首最近都愁得有些吃不下饭。
    他听说鹿步司攒典奸人周被杀的事后,来过两次,每次说是找我,但实际上都是想找你。”
    韦绍光沉吟片刻,“我知道你跟洪顺堂的大人物走得近,但那不是正途。
    你有个师兄在惠州府那边开武馆,我已经说了好,让你去那边待一段时间。”
    韦绍光还是很喜欢这个准女婿的,因此即便站队到了王詔这边,依然不肯让洪仁义去冒险。
    刺杀那两个比官府保护起来的帐房先生,可比刺杀一个整天在外露面,还没有防备的攒典要难得多。
    “师父,正因为这是个狗入的时代,有些事情就必须要去做。
    我们与东平公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真让官府里外夹击弄倒了公社,我们的下场可能比王家还惨。”
    听到洪仁义这么说,韦绍光悚然一惊,然后不得不点头同意。
    威胁官府的是东平公社,不是公社总理王韶光父子,王韶光怎么说也是士绅官员中的一员,只要他们以后不再兴风作浪,做个富贵人家的资格还是有的。
    可是他韦绍光,这些年干了那么多事,早就在官府那里掛了號,就是靠著东平公社和沙河民团这两块招牌让人不敢打上门来。
    如果公社和民团没了,可以想像官府会怎么对待他,想想才被洪仁义当小猫小狗救回来的女孩,韦绍光就不寒而慄。
    “你有把握吗,实在不行,我亲自去!”
    “没问题,因为林四娘给了我准確的情报,师父你就放心吧。”
    听到林四娘的名字,韦绍光神情一下鬆快了很多,“林四娘乃是女中豪杰,她的消息一向非常准確,那咱们就可以好好谋划一下了。”
    林四娘在洪仁义那里印象一般,被嫌弃眼界和手段太低,但在韦绍光这就是女中豪杰了。
    这就是不同人放到不同场合、平台所带来的变化。
    洪仁义当然不知道在歷史上,林四娘用西江浣衣妇等组建起了一条收集情报能力很强的情报网络,很多广州富贵人家在她面前都毫无秘密,给了陈开和洪顺堂很多帮助。
    陈开战死后,林四娘依然领导义军在广西坚守了数年,直至兵败,確实算得上女中豪杰。
    韦绍光正想详细了解下林四娘给的情报,外面韦绍光的长子咚咚咚跑了进来。
    东平公社社首,王韶光的长子王詔再次来韦家拜会,而且是趁著天黑秘密过来的。
    韦家,洪仁义自然不是第一次见社首王詔,他甚至选入过王詔弟弟,也就是王韶光二儿子王誥的伴读。
    最后只是因为这具身体原主性格偏狭,读书也不认真才被送回了石厂。
    王家把这些三元里抗英烈士遗孤当部曲养著的嘛,自然是要优待的。
    “大哥!”因此甫一见面,洪仁义直接脱口而出,不是称呼社首,而是直接叫了大哥。
    “阿义!”王詔一愣,脸上浮现出激动又惭愧的神色,他拍了拍洪仁义的肩膀。
    “你这一声大哥,我就更不好开口了。”
    “罢了,罢了,我再想想其他办法吧。”
    洪仁义仔细回忆了一下,二十五岁的王詔能在父亲王韶光突然被调走之后,还是能勉强稳住东平公社,说他没有能力是假的。
    但是王詔有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过於和善了。
    王韶光年轻时烂命一条,发达之后才开始娶妻生子,王詔长大的时候,王韶光已经是广州府客家人公认的大佬,梅州客家人的一面旗帜了。
    因此王詔自出生开始,就没遇到过什么挑战,没见识过他父亲王韶光在最底层打拼时有多黑暗惨烈。
    加上最开始王韶光为他设计的路线是读书考功名,导致其性格过於温和,跟后世那种家境优渥的大学老师差不多。
    这样的人,教书育人,甚至做个技术官员都非常不错,但是掌握东平公社这种带著国家暴力机关属性的组织,就不太合適了。
    “可是我既然叫你大哥,自然便是兄弟,兄弟之间,还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呢?”
    洪仁义倒是精得很,立刻抓住王詔的话贴了上去,瞬间就从王家养的遗孤部曲,变成了社首王詔的兄弟。
    王詔竟然也没识破洪仁义这种贴上去就死缠烂打的招数,反而对洪仁义这么说觉得很感动和欣慰。
    他长嘆一口气,说出了不得不来找洪仁义的原因,“我原本从兰芳公司招揽了几个好手,这是前任兰芳公司谢总长牵线搭桥的,可是没想到出了意外。”
    “兰芳公司?”
    洪仁义一愣,这名字在后世可是大名鼎鼎啊,王家的事,竟然还能牵扯到兰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