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沈东明&夏雨(5)
大二那年暑假,夏雨放假回来。
她没打招呼,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找了过来。可那个地址是沈东明瞎编的一个写字楼。
夏雨在写字楼下转了半天,保安说根本没这號公司。她急了,在那边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最后还是在电子街的一个嘈杂档口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沈东明正光著膀子,跟人扛货。
一百多斤的大箱子压在背上,汗水顺著脊梁骨往下淌,匯成小溪。他皮肤晒得黝黑,背上全是纵横交错的伤疤——那是这一两年里,为了抢地盘、为了护货留下的勋章。
“老板,这批货给你便宜两块,下次还找我!”沈东明把货往车上一扔,大著嗓门喊,顺手拿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脸。
一转头,看见了站在人群里的夏雨。
夏雨穿著淡蓝色的连衣裙,乾乾净净,站在那一堆纸箱和泡沫乱飞的垃圾堆里,像是误入凡间的天使。她正死死盯著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沈东明手里的毛巾掉了。
他慌了。
第一反应是想躲,想找件衣服把身上的伤疤和汗水遮起来。他现在的样子太狼狈了,跟信里那个“坐办公室吹空调”的沈总,差了十万八千里。
“你怎么来了……”沈东明站在那,手足无措。
夏雨没说话,一步步走过来。
周围嘈杂的人声仿佛都消失了。
她走到他面前,伸手去抓他的手。沈东明下意识往后缩:“脏……”
夏雨一把拽住他的手。
那双手,掌心里全是厚厚的老茧,指甲缝里嵌著洗不掉的机油,手背上还有一道没好利索的口子。
“这就是你的电子公司?”夏雨的声音在抖。
沈东明低著头,不敢看她:“刚……出来体验生活。”
“骗子。”夏雨眼泪砸了下来,砸在沈东明的手背上,烫得他一哆嗦。
沈东明嘆了口气,认命了。
他带著夏雨回了出租屋。
现在不住地下室了,换了个两室一厅的房子,虽然也不算豪华,但至少乾净亮堂。
进屋后,沈东明让夏雨坐,自己跑去洗手间,拿肥皂狠狠搓了好几遍手,又换了件乾净的白衬衫,才敢出来。
他从床底下的铁盒子里,拿出一个存摺,递给夏雨。
“本来想等你毕业再给你的。”沈东明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这里面有六万块钱。听说京市现在的房子要一千多一平,这钱够你在三环买个小两居了。”
八四年的六万块。
那是沈东明一箱货一箱货扛出来的,是一瓶酒一瓶酒拼出来的。
夏雨拿著存摺,手抖得厉害。她看著眼前这个男人,黑了,瘦了,却更结实了。他把所有的苦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只把最好的一面留给她。
“沈东明,你是不是傻?”夏雨哭著问,就像当年在巷子里给他擦血时一样。
“嗯,你说傻就傻。”沈东明咧嘴笑,想给她擦眼泪,又怕手上的茧子硌著她。
夏雨突然扑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的腰。
沈东明僵住了,双手悬在半空,不知道该往哪放。
“抱我。”夏雨在他怀里闷声说。
沈东明颤抖著收拢手臂,把她死死箍在怀里。那一刻,他觉得这一两年的苦,哪怕是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都没这么想哭过。
窗外的蝉鸣声嘶力竭。
屋里的电风扇呼呼地转著。
夏雨抬起头,垫著脚,吻上了沈东明的唇。
沈东明脑子里那根紧绷的弦,断了。
他反客为主,凶狠地吻了回去,带著压抑了两年的思念和渴望。他把她抱起来,压在狭窄的单人床上。
“夏雨,你想好了?”沈东明的声音哑得厉害,眼睛里像是著了火,“我是个烂人,你还有大好前途。”
“我不许你这么说。”夏雨伸手环住他的脖子,眼神坚定而温柔,“沈东明,我要做你的女人。”
那一夜,深市的风很热。
少女的裙摆像花一样绽放在旧床单上。
沈东明极尽温柔,像是对待一件易碎的瓷器。他在她耳边一遍遍叫著她的名字,发誓要把这世上最好的一切都捧到她面前。
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命运早已在暗中標好了价格。
这偷来的欢愉和温存,是他这辈子最后的光亮。
他以为这是开始,其实,这是倒计时。
…………
九十年代初的深市,霓虹灯牌已经开始在夜色里张牙舞爪。
“明哥,这批货要是能吃下来,咱们在深市的电子圈子里,那就是这个。”大黑现在已经是沈东明的头號马仔,穿著件花衬衫,手里比划了个大拇指,一脸横肉笑得乱颤。
沈东明坐在老板椅上,两脚搭在办公桌边缘,手里盘著两颗核桃。他身上那件发黄的背心早就换成了挺括的西装,虽然穿在他身上总透著股子要把衣服撑爆的匪气。
他没接话,只是把目光投向坐在对面沙发上的那个港商。
那人叫刘荣,梳著油光鋥亮的大背头,戴著金丝眼镜,一身名牌,手里夹著根雪茄,正吞云吐雾。
“沈老板,深市这池塘,水太浅,养不出真龙。”刘荣弹了弹菸灰,操著一口半生不熟的港普,“电子產品利润也就那样,倒腾来倒腾去,赚个辛苦钱。要想发大財,还得往南边看。”
沈东明停下盘核桃的手,眼皮一掀:“南边?”
“泰兰国。”刘荣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凑近了些,“那边现在遍地是黄金。木材、橡胶、宝石,甚至……只要你有胆子,没有什么不敢做的。我有路子,你有本钱和胆色,咱们联手,一年,我保你身家翻十倍。”
十倍。
沈东明心里动了一下。
现在的他,在深市確实算个人物。手里有钱,底下有人,开著虎头奔,拿著大哥大。但他心里总有个窟窿填不满。
前两天,他在电视上看到了夏雨。
京市的舞台上,灯光璀璨。夏雨穿著洁白的芭蕾舞裙,像只高傲的天鹅,旋转,跳跃。台下掌声雷动,鲜花如海。她是那样耀眼,那样乾净。
他这只在泥坑里打滚的野狗,虽然如今披上了金毛,可骨子里还是觉得配不上那天上的云。
他想给她最好的。
不是那种暴发户式的金炼子大金表,而是真正的,能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能让她在任何场合都昂著头,不用看任何人脸色的生活。
她没打招呼,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找了过来。可那个地址是沈东明瞎编的一个写字楼。
夏雨在写字楼下转了半天,保安说根本没这號公司。她急了,在那边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最后还是在电子街的一个嘈杂档口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沈东明正光著膀子,跟人扛货。
一百多斤的大箱子压在背上,汗水顺著脊梁骨往下淌,匯成小溪。他皮肤晒得黝黑,背上全是纵横交错的伤疤——那是这一两年里,为了抢地盘、为了护货留下的勋章。
“老板,这批货给你便宜两块,下次还找我!”沈东明把货往车上一扔,大著嗓门喊,顺手拿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脸。
一转头,看见了站在人群里的夏雨。
夏雨穿著淡蓝色的连衣裙,乾乾净净,站在那一堆纸箱和泡沫乱飞的垃圾堆里,像是误入凡间的天使。她正死死盯著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沈东明手里的毛巾掉了。
他慌了。
第一反应是想躲,想找件衣服把身上的伤疤和汗水遮起来。他现在的样子太狼狈了,跟信里那个“坐办公室吹空调”的沈总,差了十万八千里。
“你怎么来了……”沈东明站在那,手足无措。
夏雨没说话,一步步走过来。
周围嘈杂的人声仿佛都消失了。
她走到他面前,伸手去抓他的手。沈东明下意识往后缩:“脏……”
夏雨一把拽住他的手。
那双手,掌心里全是厚厚的老茧,指甲缝里嵌著洗不掉的机油,手背上还有一道没好利索的口子。
“这就是你的电子公司?”夏雨的声音在抖。
沈东明低著头,不敢看她:“刚……出来体验生活。”
“骗子。”夏雨眼泪砸了下来,砸在沈东明的手背上,烫得他一哆嗦。
沈东明嘆了口气,认命了。
他带著夏雨回了出租屋。
现在不住地下室了,换了个两室一厅的房子,虽然也不算豪华,但至少乾净亮堂。
进屋后,沈东明让夏雨坐,自己跑去洗手间,拿肥皂狠狠搓了好几遍手,又换了件乾净的白衬衫,才敢出来。
他从床底下的铁盒子里,拿出一个存摺,递给夏雨。
“本来想等你毕业再给你的。”沈东明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这里面有六万块钱。听说京市现在的房子要一千多一平,这钱够你在三环买个小两居了。”
八四年的六万块。
那是沈东明一箱货一箱货扛出来的,是一瓶酒一瓶酒拼出来的。
夏雨拿著存摺,手抖得厉害。她看著眼前这个男人,黑了,瘦了,却更结实了。他把所有的苦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只把最好的一面留给她。
“沈东明,你是不是傻?”夏雨哭著问,就像当年在巷子里给他擦血时一样。
“嗯,你说傻就傻。”沈东明咧嘴笑,想给她擦眼泪,又怕手上的茧子硌著她。
夏雨突然扑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的腰。
沈东明僵住了,双手悬在半空,不知道该往哪放。
“抱我。”夏雨在他怀里闷声说。
沈东明颤抖著收拢手臂,把她死死箍在怀里。那一刻,他觉得这一两年的苦,哪怕是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都没这么想哭过。
窗外的蝉鸣声嘶力竭。
屋里的电风扇呼呼地转著。
夏雨抬起头,垫著脚,吻上了沈东明的唇。
沈东明脑子里那根紧绷的弦,断了。
他反客为主,凶狠地吻了回去,带著压抑了两年的思念和渴望。他把她抱起来,压在狭窄的单人床上。
“夏雨,你想好了?”沈东明的声音哑得厉害,眼睛里像是著了火,“我是个烂人,你还有大好前途。”
“我不许你这么说。”夏雨伸手环住他的脖子,眼神坚定而温柔,“沈东明,我要做你的女人。”
那一夜,深市的风很热。
少女的裙摆像花一样绽放在旧床单上。
沈东明极尽温柔,像是对待一件易碎的瓷器。他在她耳边一遍遍叫著她的名字,发誓要把这世上最好的一切都捧到她面前。
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命运早已在暗中標好了价格。
这偷来的欢愉和温存,是他这辈子最后的光亮。
他以为这是开始,其实,这是倒计时。
…………
九十年代初的深市,霓虹灯牌已经开始在夜色里张牙舞爪。
“明哥,这批货要是能吃下来,咱们在深市的电子圈子里,那就是这个。”大黑现在已经是沈东明的头號马仔,穿著件花衬衫,手里比划了个大拇指,一脸横肉笑得乱颤。
沈东明坐在老板椅上,两脚搭在办公桌边缘,手里盘著两颗核桃。他身上那件发黄的背心早就换成了挺括的西装,虽然穿在他身上总透著股子要把衣服撑爆的匪气。
他没接话,只是把目光投向坐在对面沙发上的那个港商。
那人叫刘荣,梳著油光鋥亮的大背头,戴著金丝眼镜,一身名牌,手里夹著根雪茄,正吞云吐雾。
“沈老板,深市这池塘,水太浅,养不出真龙。”刘荣弹了弹菸灰,操著一口半生不熟的港普,“电子產品利润也就那样,倒腾来倒腾去,赚个辛苦钱。要想发大財,还得往南边看。”
沈东明停下盘核桃的手,眼皮一掀:“南边?”
“泰兰国。”刘荣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凑近了些,“那边现在遍地是黄金。木材、橡胶、宝石,甚至……只要你有胆子,没有什么不敢做的。我有路子,你有本钱和胆色,咱们联手,一年,我保你身家翻十倍。”
十倍。
沈东明心里动了一下。
现在的他,在深市確实算个人物。手里有钱,底下有人,开著虎头奔,拿著大哥大。但他心里总有个窟窿填不满。
前两天,他在电视上看到了夏雨。
京市的舞台上,灯光璀璨。夏雨穿著洁白的芭蕾舞裙,像只高傲的天鹅,旋转,跳跃。台下掌声雷动,鲜花如海。她是那样耀眼,那样乾净。
他这只在泥坑里打滚的野狗,虽然如今披上了金毛,可骨子里还是觉得配不上那天上的云。
他想给她最好的。
不是那种暴发户式的金炼子大金表,而是真正的,能让她一辈子衣食无忧,能让她在任何场合都昂著头,不用看任何人脸色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