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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种植胡萝卜

    天还没亮透,森林就像浸在墨水里一样。
    李斯踩著湿漉漉的苔蘚,钻进北面那片更深的林子里。
    他要去把昨天砍倒的白杨木拖回来。
    手里握著派克送的那根登山杖,杖尖戳进鬆软的腐殖土,发出沉闷的“噗噗”声。
    走了大约二十分钟,问题出现了。
    光线太暗,所有的树看起来都差不多。倒伏的枯木、纠缠的灌木丛、地上厚厚的落叶层。
    这些在白天能作为参照物的东西,此刻都变成了迷宫的一部分。
    当李斯第三次看到那棵被雷劈开、形似巨爪的老云杉时,停了下来。
    “我们在绕圈,朋友们。”
    他对著镜头说,声音在寂静的森林里显得格外清晰。
    弹幕开始滚动建议:
    “看太阳啊!”
    “用指南针!”
    “树干苔蘚多的一面是北面!”
    李斯摇头道,“太阳还没升到能透过树冠的高度。我们又不是前往人类文明社会,用指南针有什么用?至於苔蘚……”
    他摸了摸身旁几棵树干,“在这么密的林子里,湿度均匀,苔蘚长得四面八方都是,不可靠。”
    他解下背包上的登山杖,双手握住手柄末端。
    “不过派克教过我一个土办法。”
    他將杖身举到胸前,然后向前倾斜,直到登山杖“啪”地一声,笔直地倒在正前方的地面上。
    杖尖指著一个方向。
    李斯走过去,捡起登山杖,再次握住同一端,手柄末端,然后重复:举到胸前,向前倾倒。
    “啪。”
    登山杖再次倒在同一条直线上,只是更远了些。
    “人在没有参照物的密林里走路,会因为左右腿力量,步幅的微小差异,不自觉地走出一个很大的弧线。”
    他一边操作一边解释,“这个方法会强迫你,每次都以杖尖的落点为目標前进。你握住同一端,倒下的方向就受你手臂控制,能最大程度保持直线。”
    他走得很慢。每次只能前进一根登山杖的长度,大约一米二。但方向稳定。
    弹幕开始有人质疑效率。
    “是慢。”
    李斯承认,再次倾倒手杖,“但在荒野,走错路,绕圈子浪费的体力和时间,比这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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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当你带著目標行动,比如要去拖很重的木头时,你必须把体力用在最该用的地方。所以,寧可慢,也要对。”
    等大约半小时后,天色亮了些。
    灰蓝色的雾靄被染上淡金。
    李斯按照直线法,终於走出了林子,来到了一片林间空地。
    阳光终於能穿过高处的缝隙,洒在空地上。
    就在光线最好的那一小片区域,几株植物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蹲下身。
    植物约半米高,茎秆纤细,顶端撑著小小的,伞状的花序,已经结出细密的褐色种子。
    叶子是羽状的,细碎如蕨类,在晨光中透著嫩绿。
    李斯没有贸然动手,毕竟有些植物碰一下可能就会传播毒素。
    他先仔细观察叶片形状,然后小心地拨开植株基部的落叶和泥土,露出下面一小段根茎。
    淡黄色,纺锤形,比小指略细。
    他掐下极小的一段,凑近鼻尖闻了闻。
    一股清晰的、甜中带辛的气味,是胡萝卜。
    “野胡萝卜!”
    他鬆了口气,对著镜头露出笑容,“看,羽状复叶,伞形花序,最关键的是这个根的气味。”
    他小心地挖出两株完整的植株,抖掉泥土。
    根茎约手指长,形態不似栽培胡萝卜那么肥硕,但质地坚实。
    “叶子有芹菜的风味,可以当香料。根茎可以吃,富含淀粉和胡萝卜素,但必须彻底煮熟,生吃有毒,而且有些毒芹外观和它很像,必须靠气味辨別。”
    他强调,“在野外,气味是最可靠的身份证之一。”
    接著,他的目光落在那些伞形花序上,大部分种子已经成熟,呈褐色。
    他更加小心地,用手指轻轻捋下几簇种子,放进隨身的小皮囊里。
    “这才是今天的最大收穫。”
    他掂了掂皮囊,眼神发亮,“我们可以试著种植。”
    弹幕问:“在荒野种菜?种得活吗?”
    “我们不指望立刻吃上。”
    李斯解释,“但把这些种子带回营地,在树屋附近找块阳光好的地方,鬆土,撒下去。野胡萝卜生命力很强,只要条件合適,它们自己就能长。”
    他望向营地的方向,语气自信。
    “一旦成功,哪怕只是长出几片叶子,我们就有了一个稳定的,可再生的蔬菜来源。不用再为了一点膳食纤维和维生素,每天花几个小时满山寻找浆果和野菜。”
    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
    “更重要的是,在荒野里,照顾一片小菜园,看著东西从土里长出来,一天天变化那种感觉,很不一样。”
    “况且种田,是我们华夏人最擅长的事情!”
    李斯带著野胡萝卜的根和种子,终於找到了昨天砍倒的白杨树。
    三段两米五长的树干还躺在原地。
    他检查了綑扎的藤蔓,重新加固,然后拖起这沉重的“木筏”,开始返程。
    直线法依然有效,但拖著木头速度更慢,回到营地时,已经是下午了。
    他没有休息,立刻开始製作“拒马”。
    首先是加工木料。
    他用手斧將每段树干的两端都削出斜面,这样交叉时接触面更大,更稳固。
    然后在每根木料距离两端约三十厘米处,用石刀刻出浅槽,这是捆绑绳索的位置。
    接著就是组装了,李斯將三根加工好的木料呈三角形交叉架起,交叉点正好在刻槽处。
    用准备好的树皮纤维绳,以“方形綑扎法”紧紧固定:先在交叉点绕两圈基础固定,然后呈十字交叉缠绕,每绕一圈都用木棍绞紧,最后打上防滑结。
    一个粗糙但坚固的三角支架立了起来。高度约一米二,三条“腿”向外张开,尖端被削得尖锐。
    李斯用力推了推,纹丝不动。
    “一个做完了。”他抹了把汗。
    整个下午,他重复著砍树、加工、组装的过程。
    太阳西斜时,营地里已经立起了六个这样的拒马。
    他將这些拒马抬到树屋周围,以树干为圆心,半径约五米的位置,不均匀地摆放。
    没有形成密闭的墙,而是错落分布,彼此间隔一到两米。
    “不需要完全封死。这些障碍物的作用是打乱节奏、增加难度。狼群如果衝过来,它们无法直线狂奔,必须减速、绕行、跳跃。而只要它们慢下来。”
    他抬头看了看树屋,“我在上面,就有更多时间瞄准,射箭。”
    做完这些,李斯累得几乎直不起腰。
    但看著树屋周围初具规模的防御圈,心里踏实了不少。
    等做完这一切,李斯就必须要准备晚餐了。
    他挑出熊的心臟和一副肾臟。
    这些內臟已经用盐初步醃製並风乾,不易腐败,但口感会变硬。
    他將心臟切成厚片,肾臟去掉內部白色的腺体后切块,用削尖的树枝穿成肉串。
    火堆升起,肉串架在火上,慢火炙烤。
    风乾的內脂在高温下重新融化,油脂滴落,火苗窜起,带来焦香。
    他撒上最后一点盐和松针磨成的粉。
    “这可是我们最后一点宝贵的盐了。”李斯长长舒了一口气。
    “没有佐料的动物內臟,还是很腥和膻的,这一点还是不能否认。”
    说实话像饭店或者烧烤摊,老板会用大量的佐料掩盖腥味,就像没人喜欢吃刺身大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