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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莆田別墅看北高

    阿明叔的葬礼在第二天,腊月二十三。那天早上,郑志远穿了一件黑色的旧夹克,站在天井里等郑恣。
    “一起去。”他说。
    郑恣点点头,转头看向身后的几个人,她不是一个人来的,於壹鸣、李凤仪、侯千都换上了深色衣服,肖阳也是,他站在最后面,低著头,不敢上前。
    “我们都去送送。”於壹鸣小声说。
    郑志远瞥了一眼也没拒绝,只说得多叫辆车。
    阿明尸检后就拉去火化了,没有林华月那么隆重的流程,只一个骨灰盒和照片能够设置灵堂。
    灵堂设在阿明叔老厝的堂屋里,黑白照片掛在正中,笑得一脸褶子。香炉里青烟裊裊,几盘水果供著。
    阿明婶站在灵堂一侧,穿著麻衣,没哭,只是红著眼眶。慧敏扶著母亲,校服外面套了件黑外套,马尾扎得紧紧的。
    郑恣上了三炷香,鞠了三个躬。她在心里说:阿明叔,对不起。谢谢你。
    於壹鸣她们依次上香,每一个都鞠得很深。
    肖阳没有进去。
    他站在老厝门口的榕树下,远远地看著灵堂的方向。郑恣出来时,看见他低著头,双手攥著,肩膀微微发抖。
    “不进去?”她轻声问。
    肖阳摇头,声音发哑,“我没脸。”
    郑恣没再劝。
    葬礼很简单,没有法师,没有法事。阿明婶说,阿明一辈子信妈祖,够保佑他了。曹慧敏没和任何人说话,表情很平静,她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女,但也不仅仅是个十六岁的少女。
    葬礼结束的时候,郑恣正要上车,手机响了。
    是林烈。
    “北高镇那边联繫好了。”他的声音传来,“我同学说隨时可以来看果园。你在哪儿?我来接?”
    郑恣回头看了一眼,於壹鸣、李凤仪、侯千、肖阳,四个人站在不远处等她。
    “恐怕接不了,我准备带他们一起去,你给我地址,我们自己叫车。”
    电话那头愣了一秒。
    “不用,我来接,我换个七座车,甜里门口等?”林烈说,声音里带著笑意,“我马上到。”
    “我们……”郑恣看了眼远处的海风,没说在南日岛,只说,“一个半小时后吧,来得及吗?”
    林烈也没多问,“时间看你们,但一个半小时后甜里见。”
    一个半小时后,已是中午,眾人在甜里停车场上了林烈的suv。
    李凤仪问郑恣,“要不要先吃饭?”
    林烈看著郑恣,“大概半小时能到,他准备好午饭了。”
    郑恣看向后排,於壹鸣闪著亮眼,“我可以留著肚子,是不是有大餐?”
    李凤仪看了眼侯千,“我俩早晨吃得多,还好。”
    肖阳一个人坐在最后排,没想到所有人会看向他,“我?我没事,我都行。”
    林烈发动汽车,驶出莆田市区,沿著荔港大道往北高镇开。
    窗外的景色从高楼变成田野,从田野变成丘陵。过了北高收费站,路两边开始出现一栋一栋的別墅,不是普通的小洋楼,是真真正正的別墅,花岗岩围墙,石材干掛外墙,欧式罗马柱,中式琉璃瓦,混搭出一种莆田特有的富贵气息。
    “我的天……”侯千趴在车窗上,“这都是私人住宅?”
    “北高镇嘛。”林烈握著方向盘,“中国別墅看福建,福建別墅看莆田,莆田別墅看北高。”
    於壹鸣眼睛都直了,“这得多少钱一栋?”
    郑恣也看著那些,“不好说,这里主要做黄金珠宝的,好多大老板,外面这样,里面可能更富贵。”
    车子在一个路口停下。路边站著一个穿深蓝色夹克的年轻人,三十岁左右,圆脸,戴眼镜,笑得很热情。
    “林烈!”他迎上来,拉开车门,热情昂扬,“好久不见!”
    林烈下车,將郑恣引到年轻人面前,没有过多的寒暄,“这是郑恣,我最好的朋友。后面是她的团队。”
    “翁铭楷。”年轻人伸出手,笑得一脸灿烂,“我是林烈大学同学,欢迎欢迎!”
    郑恣伸手刚要握翁铭楷的手,被林烈先一步抢先握住了翁铭楷的手。
    “行了,別搞这一套了,他们都饿了,先吃饭?”
    翁铭楷缩回手,“我这不是第一次见林大学霸的朋友吗,走,我家就在里面。”
    路两边全是別墅,一栋比一栋气派。村口有一栋尤其显眼,围墙全是花岗岩,大门是两扇巨大的铜门,门上刻著繁复的浮雕。
    “那是我们村首富林老板的。”翁铭楷介绍,“外墙全是石材干掛,光那两扇铜门就六十多万。”
    侯千小声问李凤仪,“咱们是来参观土豪村的吗?”
    李凤仪掐了她一下。
    眾人走到一栋三层別墅前,翁铭楷停下,“到了,我家。”
    他家也是两扇铜门,推开门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院子,假山流水,锦鲤游动。进门是挑高的客厅,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从三楼垂下来,照得整个空间金碧辉煌。
    “这灯……太闪了吧。”侯千抬头,嘴巴张成o型。
    “八十多万。”翁铭楷笑得云淡风轻,“我爸选的,我觉得太晃眼。”
    眾人不敢说话了,还没多参观,翁铭楷就引著他们坐电梯上三楼,电梯门一开,里面內饰更是让中眾人惊嘆,全是红木。
    出了三楼电梯,眾人和八十多万的灯差不多高,这个角度看闪得刺眼,三楼有会客室也有餐厅,餐厅的门已经开著,里边一张巨大的旋转圆桌,比饭店包厢的还大。桌上已经摆好了火锅食材,牛肉、海鲜、蔬菜,满满当当。
    “来来来,坐坐坐!”翁铭楷招呼著,“不知道你们爱吃什么,就整了火锅,快吃吧,就当在自己家一样。”
    眾人小心翼翼,谁家也没有这么大啊。翁铭楷先坐下,眾人才纷纷落座,火锅热气腾腾。
    翁铭楷一边涮肉一边介绍,“我们北高镇啊,做黄金珠宝的多。美澜村、埕头村,基本都是干这行的。山前村那边搞生態旅游,六月你们来,能看到莆田的普罗旺斯呢,一大片紫色的马鞭草,好看得很。”
    郑恣是莆田人,这些她都知道。
    “火龙果呢?”
    翁铭楷放下筷子,“火龙果啊,我们这边做得不如忠门。忠门那头2007年就开始种了吧,我们是这两年才搞的,引进台湾蜜宝红心火龙果,在栏山村和吴城村交界的荒地那边。可以带你们去看看,但我实话实说,我不是特別看好,是林烈问我,我就来带你们看看。”
    “为什么?”
    “那一片以前是北高机砖厂的旧址,土壤要改良。而且刚起步,技术、销路都不成熟。”
    郑恣若有所思,她也是在宣传里看到的北高镇火龙果,以为和忠门差不多。
    翁铭楷见此忽然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不过郑老板,你既然想做项目,我有个更好的主意,你要不要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