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前情提要:沈惊龙眼神冰冷:「这一战,我要
前情提要:惹了我沈惊龙,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也能把他拽下来、踩死!”
苍城的天,说变就变。
s级通缉令发出来的第三个小时。
大街上连条流浪狗都不敢隨便叫唤了,生怕被当成沈惊龙的同党给抓去换赏钱。
指挥中心大楼下面,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端著长枪短炮想抢头条的记者,也有腰里鼓鼓囊囊、眼神贼眉鼠眼的江湖客。
那“万户侯”和“黄金万两”的诱惑,足以让任何亡命徒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
门口,一个满头黄毛的小混混正对著手机直播,一口地方普通话讲得飞起。
“老铁们!看见没有?身后就是那个大魔头的巢穴!不想打工的,想住大別墅开豪车的,赶紧来苍城!我是那个、、、专门那个、、、这波我很强!”
这黄毛正说得唾沫横飞,突然看见大门开了。
走出来一个穿著红皮衣的女人,身后跟著两个黑衣卫兵。
黄毛一看是个女的,胆子瞬间肥了,对著镜头大喊:“看见没?魔头派小妞出来了!看本大爷上去给家人们整活!”
他衝上去,甩了甩那头黄毛,摆了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喂,靚女,叫你们沈惊龙出来投降,不然我、、、”
“滚。”
朱雀看都没看他一眼。
“哎哟我去?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苍城快手帮、、、”
啪!
朱雀反手一巴掌。
黄毛像个陀螺一样在原地转了三圈,手机都飞出去了。
他捂著脸,懵了两秒,突然大哭起来:“你打我!我都三十岁了还没有女朋友,也没存款,你就欺负我这种老实人!我要回家告诉我想想、、、呜呜呜,我想我想我那个还在厂里打螺丝的前女友了!我是小丑!小丑竟是我自己!”
朱雀厌恶地擦了擦手,这种想红想疯了的货色,这半天她已经打发了十几拨了。
、、、
指挥中心顶层。
沈惊龙手里捏著刚送进来的一封加急信件。
又是那个熟悉的香味,又是那个熟悉的信封。
慧敏郡主。
“这女人,戏演上癮了。”
沈惊龙把信扔在桌子上,嘴角勾起一抹讥讽。
青龙凑过来看了一眼:“哟,这个时候送信?我还以为她怕沾包,早就躲没影了呢。”
“读。”沈惊龙言简意賅。
青龙拿起信,清了清嗓子,那种做作的翻译腔又来了:
“惊龙吾兄、、、咳咳,这也太肉麻了。说人话就是:哎呀呀,没想到我爹(安乐王)发了通缉令,我也很震惊,我也很绝望。但是你放心,我在城北给你安排了一条秘密通道,那里没有守卫。你可以带著孩子从那里走,咱们听雨山庄见。”
读完,青龙把信往桌上一拍。
“这也太假了吧?侮辱智商呢?安乐王前脚发通缉令封锁全城,她后脚就送秘密通道图?这父女俩唱双簧也不对个词儿?”
沈惊龙走到电子地图前,手指在城北那条所谓的“秘密通道”上划了一下。
那是一条废弃的排污渠,出口正好在一片开阔地。
是个绝佳的伏击点。
“她不是蠢。”
沈惊龙淡淡地说,“她是太急了。”
“圣主那边给她的压力太大,她必须確保我能把『钥匙』(女儿)带出城。通缉令是个意外,打乱了她的部署,所以她只能冒险再送一次信,想把我引导到她控制的路线上。”
这一刻,所有的迷雾都散了。
那个在京城素有贤名的慧敏郡主,那个號称“女中诸葛”的温婉女子,其实就是圣主安插在皇室最高层的一颗毒牙。
甚至当年沈家灭门,她在里面扮演的角色,绝对不仅仅是个旁观者。
想到这里,沈惊龙眼中的杀意,比窗外的寒风还要冷。
“她以为我是困在网里的鱼,正急著找缺口钻出去。”
沈惊龙转过身,看著那一墙的监控屏幕。
“却不知道,我是披著鱼皮的鯊鱼。这片池塘,该染红了。”
这时候,那个刚才送信来的小廝还在门口候著。
小廝穿著一身朴素的布衣,缩头缩脑的,操著一口不知道哪里的方言:“大、、、大老爷,俺家郡主说了,务必请您回个话,她好安排马车接应。”
沈惊龙走到门口,看了那个小廝一眼。
就这一眼,把那个小廝看得腿肚子直打转。
“回去告诉那个女人。”
沈惊龙的声音不高,但是很有穿透力,“就说我沈惊龙,感动的痛哭流涕。”
小廝一愣:“啊?”
“我说,我谢谢她的『美意』。”
沈惊龙拍了拍小廝的肩膀,虽然没用力,但那个小廝感觉像是被大老虎拍了一下,差点尿裤子。
“告诉她,我会准时赴约。但我这个人有个毛病,不喜欢走后门,也不喜欢钻狗洞。”
“既然是做客,那就得光明正大地走正门。”
小廝点头如捣蒜:“是是是!俺记住了!走正门!俺这就回去復命!大老爷您忙,俺家里煤气罐好像没关,先撤了!”
说完,这小廝一溜烟跑了,跑得比受惊的兔子还快。
看著小廝消失在走廊尽头,青龙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肃杀之气。
“龙帅,真去?”
“当然去。”
沈惊龙走到武器架旁,拿起一把黑色的重型战术狙击枪的瞄准镜,那是玄武最近刚改装好的好东西。
他在手里掂了掂,透过镜片看了一眼窗外灰濛濛的天空。
“不但要去,还要风风光光地去。”
他放下瞄准镜,转头看向一直没说话的朱雀。
“通知玄武。”
沈惊龙的命令简短而冰冷,“让他把那是三个『大礼包』装车。郡主喜欢热闹,安乐王喜欢排场,圣主喜欢搞神秘。”
“那咱们就给他们凑一桌,让他们一次性吃个饱。”
“另外。”
沈惊龙整理了一下领口,迈步向外走去,“让兄弟们都换上最好的装备。这次去听雨山庄,不是去喝茶的。”
“是去送终的。”
苍城的天,说变就变。
s级通缉令发出来的第三个小时。
大街上连条流浪狗都不敢隨便叫唤了,生怕被当成沈惊龙的同党给抓去换赏钱。
指挥中心大楼下面,已经围了不少人。
有端著长枪短炮想抢头条的记者,也有腰里鼓鼓囊囊、眼神贼眉鼠眼的江湖客。
那“万户侯”和“黄金万两”的诱惑,足以让任何亡命徒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
门口,一个满头黄毛的小混混正对著手机直播,一口地方普通话讲得飞起。
“老铁们!看见没有?身后就是那个大魔头的巢穴!不想打工的,想住大別墅开豪车的,赶紧来苍城!我是那个、、、专门那个、、、这波我很强!”
这黄毛正说得唾沫横飞,突然看见大门开了。
走出来一个穿著红皮衣的女人,身后跟著两个黑衣卫兵。
黄毛一看是个女的,胆子瞬间肥了,对著镜头大喊:“看见没?魔头派小妞出来了!看本大爷上去给家人们整活!”
他衝上去,甩了甩那头黄毛,摆了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喂,靚女,叫你们沈惊龙出来投降,不然我、、、”
“滚。”
朱雀看都没看他一眼。
“哎哟我去?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苍城快手帮、、、”
啪!
朱雀反手一巴掌。
黄毛像个陀螺一样在原地转了三圈,手机都飞出去了。
他捂著脸,懵了两秒,突然大哭起来:“你打我!我都三十岁了还没有女朋友,也没存款,你就欺负我这种老实人!我要回家告诉我想想、、、呜呜呜,我想我想我那个还在厂里打螺丝的前女友了!我是小丑!小丑竟是我自己!”
朱雀厌恶地擦了擦手,这种想红想疯了的货色,这半天她已经打发了十几拨了。
、、、
指挥中心顶层。
沈惊龙手里捏著刚送进来的一封加急信件。
又是那个熟悉的香味,又是那个熟悉的信封。
慧敏郡主。
“这女人,戏演上癮了。”
沈惊龙把信扔在桌子上,嘴角勾起一抹讥讽。
青龙凑过来看了一眼:“哟,这个时候送信?我还以为她怕沾包,早就躲没影了呢。”
“读。”沈惊龙言简意賅。
青龙拿起信,清了清嗓子,那种做作的翻译腔又来了:
“惊龙吾兄、、、咳咳,这也太肉麻了。说人话就是:哎呀呀,没想到我爹(安乐王)发了通缉令,我也很震惊,我也很绝望。但是你放心,我在城北给你安排了一条秘密通道,那里没有守卫。你可以带著孩子从那里走,咱们听雨山庄见。”
读完,青龙把信往桌上一拍。
“这也太假了吧?侮辱智商呢?安乐王前脚发通缉令封锁全城,她后脚就送秘密通道图?这父女俩唱双簧也不对个词儿?”
沈惊龙走到电子地图前,手指在城北那条所谓的“秘密通道”上划了一下。
那是一条废弃的排污渠,出口正好在一片开阔地。
是个绝佳的伏击点。
“她不是蠢。”
沈惊龙淡淡地说,“她是太急了。”
“圣主那边给她的压力太大,她必须確保我能把『钥匙』(女儿)带出城。通缉令是个意外,打乱了她的部署,所以她只能冒险再送一次信,想把我引导到她控制的路线上。”
这一刻,所有的迷雾都散了。
那个在京城素有贤名的慧敏郡主,那个號称“女中诸葛”的温婉女子,其实就是圣主安插在皇室最高层的一颗毒牙。
甚至当年沈家灭门,她在里面扮演的角色,绝对不仅仅是个旁观者。
想到这里,沈惊龙眼中的杀意,比窗外的寒风还要冷。
“她以为我是困在网里的鱼,正急著找缺口钻出去。”
沈惊龙转过身,看著那一墙的监控屏幕。
“却不知道,我是披著鱼皮的鯊鱼。这片池塘,该染红了。”
这时候,那个刚才送信来的小廝还在门口候著。
小廝穿著一身朴素的布衣,缩头缩脑的,操著一口不知道哪里的方言:“大、、、大老爷,俺家郡主说了,务必请您回个话,她好安排马车接应。”
沈惊龙走到门口,看了那个小廝一眼。
就这一眼,把那个小廝看得腿肚子直打转。
“回去告诉那个女人。”
沈惊龙的声音不高,但是很有穿透力,“就说我沈惊龙,感动的痛哭流涕。”
小廝一愣:“啊?”
“我说,我谢谢她的『美意』。”
沈惊龙拍了拍小廝的肩膀,虽然没用力,但那个小廝感觉像是被大老虎拍了一下,差点尿裤子。
“告诉她,我会准时赴约。但我这个人有个毛病,不喜欢走后门,也不喜欢钻狗洞。”
“既然是做客,那就得光明正大地走正门。”
小廝点头如捣蒜:“是是是!俺记住了!走正门!俺这就回去復命!大老爷您忙,俺家里煤气罐好像没关,先撤了!”
说完,这小廝一溜烟跑了,跑得比受惊的兔子还快。
看著小廝消失在走廊尽头,青龙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肃杀之气。
“龙帅,真去?”
“当然去。”
沈惊龙走到武器架旁,拿起一把黑色的重型战术狙击枪的瞄准镜,那是玄武最近刚改装好的好东西。
他在手里掂了掂,透过镜片看了一眼窗外灰濛濛的天空。
“不但要去,还要风风光光地去。”
他放下瞄准镜,转头看向一直没说话的朱雀。
“通知玄武。”
沈惊龙的命令简短而冰冷,“让他把那是三个『大礼包』装车。郡主喜欢热闹,安乐王喜欢排场,圣主喜欢搞神秘。”
“那咱们就给他们凑一桌,让他们一次性吃个饱。”
“另外。”
沈惊龙整理了一下领口,迈步向外走去,“让兄弟们都换上最好的装备。这次去听雨山庄,不是去喝茶的。”
“是去送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