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秋实
八月初八,白露。
天高云淡,风里已有了凉意。院中那棵石榴树掛满了果实,一颗颗涨红了脸,撑得皮都快要裂开,露出里头晶莹剔透的籽粒。
陆清晏从琉璃监回来时,马车刚进梧桐巷,就看见府门外停著一辆牛车,车上装满了麻袋,几个庄稼汉正往下卸货。老吴站在一旁指挥,嗓门洪亮:“小心著点!別磕坏了!这都是种!”
“老吴?”陆清晏下了马车,“这是……”
老吴回头,满脸堆笑:“大人!李家坳的秋薯收了!顺天府陈通判让小人先送一车来,给大人尝尝鲜!”
陆清晏走过去,打开一个麻袋。里头是新鲜出土的红薯,带著湿润的泥土,外皮红润光滑,个头匀称。他拿起一个掂了掂,沉甸甸的,比拳头还大。
“收了多少?”
“李家坳那三分地,收了一千二百斤!”老吴的声音里满是兴奋,“陈通判当场就让人称了,三分地,一千二百斤!折合下来,一亩就是四千斤!”
四千斤。
陆清晏怔了怔。这个数字,比他预想的还要高。
“坡地那边呢?”
“也收了!那块坡地往年种啥啥死,这回种了金薯,收了两千斤一亩!那老农当场就给陈通判跪下了,哭得稀里哗啦,说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能长的庄稼!”
陆清晏没有说话,只是望著那些麻袋。
四千斤。
一亩地,四千斤。
种麦子,一亩收三百斤。种稻子,一亩收五百斤。而这东西,四千斤。
也就是说,同样的地,能养活的人,是以前的十倍。
十倍。
老吴还在絮叨著什么,他却没有听进去。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些老农的声音——种麦子,常常绝收;这东西,不怕旱;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能长的庄稼……
“三哥!”
桃华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她跑出来,身后跟著白梅花。两个姑娘围著那车红薯,眼睛都亮了。
“这么多红薯!”桃华扒著麻袋往里看,“能烤多少啊!”
白梅花也笑了,轻声道:“还能晒红薯干,磨红薯粉,做红薯飴糖……”
陆清晏看著她们,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老吴,”他吩咐道,“卸一半入库,留一半在厨房。今儿晚上,咱们吃红薯宴。”
晚膳时,厨房做了一桌子红薯菜:拔丝红薯、红薯燜肉、红薯粉条燉鸡、红薯叶炒蒜蓉,还有一锅红薯粥。桃华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吃一边嘟囔:“好吃好吃,比烤的还好吃!”
白梅花斯文些,却也添了两次饭。云舒微抱著皎皎,只喝了些粥,陆清晏给她夹了几块拔丝红薯,她笑著吃了。
皎皎醒著,眼睛盯著桌上的菜,小嘴吧唧吧唧地动,像是在流口水。奶娘在一旁笑:“小小姐这是馋了,等她大些,也能吃这些好东西了。”
陆清晏看著女儿,忽然想起那些麻袋里装著的红薯。
等皎皎长大了,能自己吃东西了,应该会有很多很多红薯吃。
不止是她,这世上很多很多孩子,都会有很多很多红薯吃。
正想著,门外传来通报声:“崔大人来了!”
陆清晏起身迎出去。崔明远大步流星走进来,脸上带著少有的喜色。他一进门,就拉著陆清晏的手,道:“陆员外郎,你听说了吗?”
“崔大人是说金薯的事?”
“正是!”崔明远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颤,“李家坳三分地收了一千二百斤!坡地那边也收了两千斤!陈通判方才进宫面圣,把这事稟报给了皇上!皇上龙顏大悦,当场就下旨,明年在直隶十县推广金薯!”
十县。
陆清晏心中一震。这步子,迈得比他预想的还要大。
“皇上还说,”崔明远看著他,眼中带著笑意,“这金薯是你发现的,让户部擬个章程,封你个『金薯伯』。”
金薯伯。陆清晏怔了怔,隨即失笑:“崔大人,这名號……”
“怎么?嫌弃?”崔明远故意板著脸,“这名號,可比什么侯什么伯实在。往后百姓提起金薯,就会想起你。这可比刻在石碑上强多了。”
陆清晏没有说话。
他想起了那些啃树皮的饥民,那些吃观音土的灾民,那些活活胀死的穷人。若真能让更多人活下去,一个“金薯伯”的名號,算什么呢?
“崔大人,”他道,“进屋坐,正好赶上晚饭,一起吃。”
崔明远也不客气,坐下就吃。吃了几口,赞道:“这红薯,怎么做都好吃!”
桃华在一旁得意洋洋:“那是!我三哥发现的!”
崔明远看了她一眼,笑道:“小丫头,你倒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才不是贴金!”桃华不服气,“我三哥发现的,就是我三哥的!我是他妹妹,所以也算我的!”
一桌人都笑了。
皎皎被笑声惊动,睁开眼,乌溜溜地四处张望。看见陆清晏,小嘴一咧,又笑了。
崔明远看著她,忽然道:“这小丫头,將来有福气。”
陆清晏低头,看著怀里的女儿。她那么小,那么软,那么暖。他把脸贴在她的小脸上,闻著她身上的奶香,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满足。
窗外,一轮明月升上柳梢。清辉洒进院中,照在那棵掛满果实的石榴树上,照在一袋袋新收的红薯上,照在这一屋子欢声笑语的人身上。
八月的夜风带著凉意,却吹不散屋里的暖意。
陆清晏抱著女儿,看著满桌的人,忽然想起一句老话——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他栽下的,是一棵小小的金薯苗。
乘凉的,將是千千万万的人。
天高云淡,风里已有了凉意。院中那棵石榴树掛满了果实,一颗颗涨红了脸,撑得皮都快要裂开,露出里头晶莹剔透的籽粒。
陆清晏从琉璃监回来时,马车刚进梧桐巷,就看见府门外停著一辆牛车,车上装满了麻袋,几个庄稼汉正往下卸货。老吴站在一旁指挥,嗓门洪亮:“小心著点!別磕坏了!这都是种!”
“老吴?”陆清晏下了马车,“这是……”
老吴回头,满脸堆笑:“大人!李家坳的秋薯收了!顺天府陈通判让小人先送一车来,给大人尝尝鲜!”
陆清晏走过去,打开一个麻袋。里头是新鲜出土的红薯,带著湿润的泥土,外皮红润光滑,个头匀称。他拿起一个掂了掂,沉甸甸的,比拳头还大。
“收了多少?”
“李家坳那三分地,收了一千二百斤!”老吴的声音里满是兴奋,“陈通判当场就让人称了,三分地,一千二百斤!折合下来,一亩就是四千斤!”
四千斤。
陆清晏怔了怔。这个数字,比他预想的还要高。
“坡地那边呢?”
“也收了!那块坡地往年种啥啥死,这回种了金薯,收了两千斤一亩!那老农当场就给陈通判跪下了,哭得稀里哗啦,说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能长的庄稼!”
陆清晏没有说话,只是望著那些麻袋。
四千斤。
一亩地,四千斤。
种麦子,一亩收三百斤。种稻子,一亩收五百斤。而这东西,四千斤。
也就是说,同样的地,能养活的人,是以前的十倍。
十倍。
老吴还在絮叨著什么,他却没有听进去。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些老农的声音——种麦子,常常绝收;这东西,不怕旱;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能长的庄稼……
“三哥!”
桃华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她跑出来,身后跟著白梅花。两个姑娘围著那车红薯,眼睛都亮了。
“这么多红薯!”桃华扒著麻袋往里看,“能烤多少啊!”
白梅花也笑了,轻声道:“还能晒红薯干,磨红薯粉,做红薯飴糖……”
陆清晏看著她们,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老吴,”他吩咐道,“卸一半入库,留一半在厨房。今儿晚上,咱们吃红薯宴。”
晚膳时,厨房做了一桌子红薯菜:拔丝红薯、红薯燜肉、红薯粉条燉鸡、红薯叶炒蒜蓉,还有一锅红薯粥。桃华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吃一边嘟囔:“好吃好吃,比烤的还好吃!”
白梅花斯文些,却也添了两次饭。云舒微抱著皎皎,只喝了些粥,陆清晏给她夹了几块拔丝红薯,她笑著吃了。
皎皎醒著,眼睛盯著桌上的菜,小嘴吧唧吧唧地动,像是在流口水。奶娘在一旁笑:“小小姐这是馋了,等她大些,也能吃这些好东西了。”
陆清晏看著女儿,忽然想起那些麻袋里装著的红薯。
等皎皎长大了,能自己吃东西了,应该会有很多很多红薯吃。
不止是她,这世上很多很多孩子,都会有很多很多红薯吃。
正想著,门外传来通报声:“崔大人来了!”
陆清晏起身迎出去。崔明远大步流星走进来,脸上带著少有的喜色。他一进门,就拉著陆清晏的手,道:“陆员外郎,你听说了吗?”
“崔大人是说金薯的事?”
“正是!”崔明远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颤,“李家坳三分地收了一千二百斤!坡地那边也收了两千斤!陈通判方才进宫面圣,把这事稟报给了皇上!皇上龙顏大悦,当场就下旨,明年在直隶十县推广金薯!”
十县。
陆清晏心中一震。这步子,迈得比他预想的还要大。
“皇上还说,”崔明远看著他,眼中带著笑意,“这金薯是你发现的,让户部擬个章程,封你个『金薯伯』。”
金薯伯。陆清晏怔了怔,隨即失笑:“崔大人,这名號……”
“怎么?嫌弃?”崔明远故意板著脸,“这名號,可比什么侯什么伯实在。往后百姓提起金薯,就会想起你。这可比刻在石碑上强多了。”
陆清晏没有说话。
他想起了那些啃树皮的饥民,那些吃观音土的灾民,那些活活胀死的穷人。若真能让更多人活下去,一个“金薯伯”的名號,算什么呢?
“崔大人,”他道,“进屋坐,正好赶上晚饭,一起吃。”
崔明远也不客气,坐下就吃。吃了几口,赞道:“这红薯,怎么做都好吃!”
桃华在一旁得意洋洋:“那是!我三哥发现的!”
崔明远看了她一眼,笑道:“小丫头,你倒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才不是贴金!”桃华不服气,“我三哥发现的,就是我三哥的!我是他妹妹,所以也算我的!”
一桌人都笑了。
皎皎被笑声惊动,睁开眼,乌溜溜地四处张望。看见陆清晏,小嘴一咧,又笑了。
崔明远看著她,忽然道:“这小丫头,將来有福气。”
陆清晏低头,看著怀里的女儿。她那么小,那么软,那么暖。他把脸贴在她的小脸上,闻著她身上的奶香,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满足。
窗外,一轮明月升上柳梢。清辉洒进院中,照在那棵掛满果实的石榴树上,照在一袋袋新收的红薯上,照在这一屋子欢声笑语的人身上。
八月的夜风带著凉意,却吹不散屋里的暖意。
陆清晏抱著女儿,看著满桌的人,忽然想起一句老话——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他栽下的,是一棵小小的金薯苗。
乘凉的,將是千千万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