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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查勘

    五月二十,小满后两日。
    崔明远来得比陆清晏预想的还要快。
    信送出去的第二天下午,这位工部尚书的马车便停在了梧桐巷陆府门前。陆清晏迎出去时,崔明远已经下了车,穿著寻常的靛蓝直裰,身后只跟了个老僕,像是寻常访友,而非尚书出巡。
    “崔大人。”陆清晏拱手。
    “陆员外郎。”崔明远还礼,笑道,“你那封信,老夫看了半宿。若不是天色已晚,昨日就想来了。”
    陆清晏会意,也不多言,直接请崔明远上了自己的马车,往城外庄子去。
    马车驶出城门时,天色尚早。五月的田野一片葱蘢,麦子正在灌浆,油菜已经结荚,路旁的野花开得烂漫。崔明远掀开车帘,望著外头的农田,忽然嘆道:“看著是好年景,可老夫心里清楚,这收成,也就够百姓吃七八个月。”
    陆清晏知道他说的是实情。大雍的农田,一亩小麦顶天收三百斤,稻穀也不过四五百斤。遇上灾年,连这个数都没有。百姓靠什么活?靠野菜,靠树皮,靠借贷,靠卖儿卖女。
    “若那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崔明远看向他,“老夫便亲自向皇上举荐,在直隶试种。”
    陆清晏没有说话。他知道,一切都要等亲眼看了才知道。
    马车在庄外停下。老吴早已候著,见崔明远来,诚惶诚恐地跪下行礼,被崔明远一把扶起:“不必多礼,带老夫去看地。”
    那块地还是老样子,碎石遍布,土质贫瘠。可地里的红薯藤蔓长得比前几日更茂盛了,一片翠绿铺展开来,几乎看不见底下的土。
    崔明远蹲下身,仔细端详那些藤蔓。他出身农家,少年时也下过地,对庄稼不陌生。可这种作物,他从未见过。
    “这就是番薯?”
    “是。”老吴在一旁解释,“大人您看,这藤蔓爬地而生,节节生根。每一节根,只要扎进土里,就能结出薯块。”
    崔明远点点头,示意挖一窝看看。
    老吴亲自挥锄,小心翼翼地挖开土。一窝红薯露出来,大大小小挤在一起,有七八个。最大的那个,比成人拳头还大一圈。
    崔明远接过,托在掌心,掂了掂分量。那粗糙的皮蹭著他的手,带著泥土的气息。他沉默了很久,才问:“这一窝,多重?”
    老吴掂了掂:“估摸著……得有三四斤。”
    “半分地,收了多少?”
    “上回收了七八十斤。这回又长了一茬,估摸著能收百来斤。”
    崔明远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望著那块小小的土地。
    半分地,百来斤。一亩地,就是两千斤。
    两千斤。
    这个数字在他脑海中反覆迴响。种麦子,一亩地收三百斤,是丰年。种稻子,一亩地收五百斤,是上田。而这东西,竟能收两千斤!
    “种这个,费地吗?”他问。
    “不费。”老吴摇头,“这地是新开的荒,土里全是碎石,种麦子连苗都长不旺。可种这个,长得比什么都好。”
    “费水吗?”
    “不怎么费。这东西耐旱,个把月不下雨也死不了。”
    “费肥吗?”
    “小人就埋了些草木灰,没正经上过肥。”
    崔明远沉默了。
    他转过身,看向陆清晏,目光复杂。有震惊,有激动,还有一丝难以言喻的……敬畏。
    “陆员外郎,”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你可知道,你发现的是什么?”
    陆清晏没有说话。
    “是命。”崔明远一字一句道,“是成千上万条人命。”
    他走回地边,蹲下身,亲手挖了一窝红薯。那沾著泥土的薯块在他手中,沉甸甸的,像握著一捧希望。
    “老夫活了五十多年,见过太多饿死的人。”他的声音低沉,“永和三年,河北大旱,颗粒无收。老夫奉命賑灾,亲眼看见百姓吃草根、啃树皮,最后草根树皮都吃光了,就开始吃观音土。那土吃下去,肚子胀得老大,拉不出来,活活胀死。”
    他顿了顿,眼眶微红:“那时候老夫就想,若有一种庄稼,不怕旱,不挑地,一亩能收千斤,该多好。可世上哪有这样的东西?”
    如今,这东西就在他眼前。
    陆清晏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轻声道:“崔大人,这东西还有一个好处——能放。阴凉通风处,存上半年不坏。”
    崔明远猛地抬头:“当真?”
    “老吴试过,放了十来天,没坏。那番商说,存半年没问题。”
    崔明远站起身,深深吸了口气。
    “陆员外郎,”他转向陆清晏,目光灼灼,“这东西,老夫要定了。不是为自己,是为大雍的百姓。你想怎么弄,老夫都听你的。”
    陆清晏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他知道,自己找对人了。
    “崔大人言重了。”他道,“此事还需从长计议。首先,得確定这东西確实能在大雍各地种植。直隶的气候、土壤,与江南不同,与西北更不同。需得在几处地方同时试种,方能看出效果。”
    崔明远点头:“有理。”
    “其次,得確定种植之法。老吴这法子是野路子,不一定最合適。需得有经验的农人细细研究,什么时候下种,什么时候收穫,如何留种,如何储存,都得摸索出一套规矩来。”
    “应该的。”
    “第三,得找那番商。”陆清晏道,“老吴只换了些许,种出来的又都吃掉了,留下的种薯不多。若要推广,必须有更多的种薯。那番商既然能运来,想必知道货源。若能找到他,便可大批购入。”
    崔明远沉吟片刻,道:“那番商既在码头上摆摊,想必是常来常往的。老夫让市舶司留意,若他再来,便留住他。”
    “如此最好。”
    两人又商议了许久,直到夕阳西斜,才从地里起身。老吴送了他们一筐新挖的红薯,崔明远亲自抱著,像抱著什么稀世珍宝。
    回城的马车上,崔明远一直沉默。陆清晏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打扰,只静静坐著。
    马车驶进城门时,崔明远忽然开口:“陆员外郎。”
    “崔大人请讲。”
    “老夫有个不情之请。”崔明远看著他,“这东西就叫它『番薯』?老夫想给它换个名字。”
    陆清晏一愣:“换什么名字?”
    崔明远想了想:“叫『金薯』如何?黄金的金。这东西,比黄金还金贵。”
    陆清晏笑了:“大人取的名字,自然是好的。”
    崔明远摇摇头,也笑了:“不是老夫取的名字。是那些將要靠它活命的百姓,会取的名字。”
    马车在暮色中缓缓前行。夕阳的余暉洒在城墙上,一片温暖的金色。
    陆清晏望著那片金色,忽然想起皎皎的脸。
    等她长大了,这世上,应该会有很多人,因为今天的发现,而活下来吧。
    那便值得了。
    回到府中,已是掌灯时分。桃华第一个衝出来,拉著他的手嘰嘰喳喳地问:“三哥三哥!崔大人来了?红薯的事成了吗?咱们以后是不是天天都能吃烤红薯?”
    陆清晏失笑:“你怎么知道烤红薯?”
    “梅花姐姐说的!”桃华理直气壮,“她说她们老家那边,冬天没什么吃的,就把红薯埋在灶灰里煨熟,又香又甜!”
    白梅花站在廊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陆清晏走过去,对她道:“等种多了,让你吃个够。”
    白梅花眼眶微红,低下头,轻声道:“多谢大哥。”
    正房里,云舒微正抱著皎皎。见他进来,她站起身,眼中带著询问。
    陆清晏走过去,接过女儿,在她额上轻轻一吻。
    “成了。”他说。
    云舒微笑了,什么都没问,只是靠在他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