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扳手
空气很沉重。
林晓晓的手指悬在餐盘边缘,目光在自己和包平面前的糊状物之间来回切割,试图解剖出最后一线生机。
而在她旁边,包平缩在对他来说过於高大的黑色椅背里,浑身透著侷促和不合时宜。
包平低头看著自己一双布满老茧,指尖缝里永远洗不净机油黑渍的手。
这双手握过管钳,抡过大锤,给死人化过妆,也给活人递过烟,唯独没有握住过命运。
现在命运就摆在面前的盘子里。
七道菜已经下去了四道,剩下的三份里,叶建国那一杯清水,大概率是唯一的解药。
那么剩下的两道,必有一道是剧毒的坏菜,二选一,50%的概率。
林晓晓很聪明,她是编剧,是脑力劳动者,她在算概率,在博弈。
陆胆更是个疯子,敢拿命去赌。
可包平不会算,他这辈子从来没算贏过老天爷。
......
“包师傅。”
林晓晓的声音有些乾涩,她显然也没把握,这是一个要把命交出去的赌局。
包平的视线落在林晓晓因为紧张而略显苍白的脸上,多年轻啊,像花骨朵一样,才刚刚要绽开呢。
哪怕在吃人的鬼地方,拼命偽装成了大人的模样。
可在一瞬间的恍惚里,包平觉得她和记忆深处的影子重叠了——总是扎著羊角辫,趴在桌子上咬著笔盖,回头冲他甜甜一笑的影子。
“爸爸,你看我写的这句台词好不好?”
记忆的闸门被该死的压抑氛围衝垮了,他感觉自己正在急速下坠,坠向哪怕做梦都想回去,却又不敢触碰的过去。
......
包平出生在一个穷山沟里,那里穷得连鬼都不愿意去。
但他那时候很快乐,爹娘没本事,是地里刨食的老实人,可他们把唯一的儿子当心臟疼,地里老母鸡下的蛋永远是他在吃,过年唯一的两斤肉大半进了他的碗。
“平娃子,你要好好读书,走出去,別像爹娘一样在泥里滚一辈子。”
这是老爹最常说的一句话。
包平听话,他拼命学,考上了县里的高中,成了全村的希望。大家都嚷嚷著老包家坟头冒出来青烟了。
但命运这东西最喜欢在人高兴的时候,给你当头一棒。
高二那年,爹娘同时倒下了,就是累的,再加上常年的营养不良和风湿肺病。
医院是个消金窟,一沓沓的消费单像雪花一样飘下来,瞬间埋葬了摇摇欲坠的家。
包平在学校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写作文,题目叫《我的梦想》。
他没写完,扔下笔,背著书包跑出了校门。那一天,他的梦想死了。
17岁的包平来到了安市。他以为只要肯吃苦有力气,就能换来爹娘的命。
他去工地搬砖,去饭馆刷盘子,去给人通下水道。可城市並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包容。
“哎呦,哪来的乡巴佬?身上一股子猪屎味。离远点,別把我的衣服弄脏了。”
“你也配跟我谈工钱?识相的赶紧走,不然打断你的腿。”
在下著暴雨的夜晚,包平站在ktv的门口,浑身湿透,手里攥著碎掉的酒瓶子。
这个领班剋扣了他整整三个月的工资,这是爹娘的救命钱。
年轻气盛的包平还没学会弯腰,他的脊梁骨还是直的。
他很愤怒,他咆哮,他疯狂地扑了上去,把满嘴喷粪的领班按在地上揍。
他觉得自己在捍卫尊严,可尊严不值钱。
警笛声响了,他被抓了进去。
虽然因为是未成年人且对方没动手,没被判刑,但工作没了,钱也没了,还赔了一大笔医药费。
等他从局子里出来,连滚带爬赶回医院时,看到的只有两张盖著白布的床。
医生说,人走了两天了,没钱续药。
包平在医院的走廊里跪了整整三天三夜,不吃不喝。
最后是同村的一位大爷来收的尸,顺带著把半死不活的他拖了回去。
大爷也没钱,用凑出来的棺材本给包平付了欠下的医药费,又给他买了两个馒头。
临走时,大爷嘆了口气:“甘平啊,人死如灯灭,你爹娘这辈子就图你能好好的,好好的!”
是呀,要好好的。
包平一边啃著馒头,一边流泪。也是从那一晚起,他长大了。
后来,他找了个修车厂,跟著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师傅当学徒。
老师傅骂他笨,他就笑。客人刁难他,他就递烟。被人指著鼻子骂乡巴佬,他也只是弯著腰说,“是是是,您消消气。”
他像是一颗生锈的螺丝钉,在庞大的城市机器里,找到了一个最不起眼、最卑微的角落,死死地把自己拧了进去。
这一拧就是十几年。
老师傅走了,把破烂的修车铺留给了他。
包平一个人忙前忙后,给老师傅送终立碑。
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个中年人了。头髮开始稀疏,肚子大起来了,背也开始驼了。
但他遇到了她。
女孩叫秀秀,是隔壁早餐店的帮工。
她不嫌弃包平满手的机油味,不嫌弃他说话结巴。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亮一样。
“包大哥,你心肠好,是个过日子的人。”
就这一句话,让包平这个在泥潭里打滚了半辈子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他们结婚了,没有钻戒,没有婚纱,只摆了两桌简单的酒席。
第二年,女儿出生了,小名叫糰子。
这是包平人生中最亮的一段时光。
可老天爷似乎见不得苦人吃糖。
糰子一岁这年,秀秀查出了胃癌晚期。
包平疯了一样地接活,白天修车,晚上跑代驾,恨不得把命都卖了。
可死神要收人,从来不看你努不努力。
秀秀走的时候很安详,只是拉著他的手,“把糰子带大,別苦了孩子。”
包平沉默地办了后事,把一岁的女儿背在背上,一只手拿奶瓶,一只手拿扳手,继续修车,既当爹又当妈。
糰子很爭气,从小就乖,长得像妈妈,笑起来更像。
这孩子不像包平是个大老粗,她喜欢看书,喜欢写写画画。包平不懂文学,但他知道这是文化人的事,是好事。
他给女儿买最好的书,报最好的补习班,哪怕自己穿得並不体面,也要让女儿穿得像个公主。
“爸,我想当个剧作家。”
12岁那年,糰子趴在满是油污的柜檯上,眼睛亮亮的看著他。
“好,当,一定要当!”
包平笑得满脸褶子,把沾满油污的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才敢去摸女儿的头。
“我闺女將来肯定是大作家,写那种能上电视的大戏。”
“那爸爸你帮我一起写好不好?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们就写一个英雄的故事。”
“我不行……爸是个粗人。”
“行的,爸爸你是我的英雄啊!”
当天晚上,狭窄灰暗的出租屋里,父女俩头顶著头。
包平搜肠刮肚地讲著他在村里听来的故事,他在城里见过的光怪陆离的人和事。
女儿拿著笔在纸上沙沙地写著。
这是他们共同完成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剧本,名字叫《勇者的扳手》。
在故事里,主角是一个拿著扳手的修理工,他修好了破碎的世界,保护了公主。
然而,剧本完成的最后一刻,手机屏幕亮了。
该死的黑白界面,该死的片场。
它不讲道理地闯入了父女的世界,將他们从温馨的生日夜拽入了无尽的噩梦。
第一个剧本,包平嚇掉了裤子,但他抱著女儿死死捂住她的眼睛,用后背挡住了厉鬼的利爪。
第二个剧本,包平学会了用扳手砸碎丧尸的脑袋。他浑身是血,像疯子一样嘶吼:“別碰我闺女!”
但是,在这个该死的app面前,父爱是那么的无力。
第三个剧本,为了给包平爭取打开逃生门的时间,只有12岁、梦想著当剧作家的小女孩,拿著爸爸送的小號扳手,冲向了比她高大10倍的屠夫。
“爸爸,快走,这次换我保护你!”
“不!”
包平眼睁睁看著巨大的斧头落下,他的世界彻底塌下来了。
是的,他活下来了,带著女儿留下的扳手,活得像行尸走肉。
什么狗屁积分?什么人生还长?他都不在乎了。
他想死,想去下面陪她们娘俩。
可每次闭上眼,他都能听到糰子的声音:“爸爸,你是英雄,你要活下去,你要把故事写完……”
......
“包师傅,包师傅?”
林晓晓焦急的呼唤声將包平从回忆里拉了出来。
他猛地一颤,眼神逐渐聚焦。
眼前的宴会厅看起来富丽堂皇,却冷得像停尸房一样。
包平看著林晓晓,看著她充满担忧和恐惧的眼睛。
这孩子真的很像糰子。
如果糰子还活著,未来应该也会像她一样聪明,像她一样勇敢吧。说不定也会成为一个厉害的编剧。
他又转头看向陆胆。
他就是糰子笔下的勇者吧?
虽然看起来有点疯,有点不正经。但他有著我这辈子都不曾拥有的东西——反抗的勇气。
他敢跟规则叫板,敢跟神明竖中指。
包平突然笑了。
他这辈子一直是个配角。
在父母的故事里,他是无能的儿子;在妻子的故事里,他是没用的丈夫;在社会的故事里,他是个隨处可见的耗材。
唯独在女儿的故事里,他是拿著扳手的英雄。
“英雄啊……”
包平喃喃自语,既然是英雄,那就得有个英雄的退场方式,对吧?
“晓晓啊。”包平突然开口。
“啊?”林晓晓愣了一下,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包师傅,你想说什么?我们再等一下,一定有办法的。”
“不用了。”包平摇了摇头,撑著桌子站了起来,佝僂的背脊在这一刻竟然挺得笔直,满是油污的衣服在水晶灯的照耀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色的鎧甲。
“我这人笨,没读过什么书,玩不来你们这些高智商的弯弯绕。”
“我这辈子全靠一套狗屁的人情世故,靠著当孙子,靠著忍一忍就过去了,才活到现在。”
包平一边说著,一边伸出手,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抓过了自己面前蠕动的糊状物。
紧接著,大手越过桌面,夺过了林晓晓面前的脑花。
“包平,你在干什么?”陆胆猛地站起来,瞳孔巨震。
“哎,包师傅,不要!”林晓晓发出尖叫,伸手去抓,却抓了个空。
包平没有丝毫犹豫,他左手端著糊状物,右手抓著腥臭的脑花。
“咕咚。”
他一仰脖子,將糊状物倒进了喉咙,又把跳动的脑花塞进嘴里,硬生生咽了下去。
两份菜全部入腹,这一刻,概率不存在了。
所有的风险、所有的诅咒,被最不起眼的中年男人一个人全吞了。
“呕——”
剧烈的反应袭来,包平的身体被两股截然不同的力量撕扯。
他的左半边身体开始急速腐烂,皮肤融化,露出森森白骨,右半边的身体却开始疯狂增生,长出了无数黑色的肉芽和坚硬的鳞片。
鲜血从七窍中喷涌而出,染红了面前洁白的餐布。
“包平!”陆胆冲了过来,想要靠近他,却被包平身上爆发出的气浪震退。
“別过来!”包平痛苦地跪倒在地上,双手死死扣住地毯,被鲜血糊住的小眼睛里闪烁著前所未有的光芒。
他看著陆胆,看著哭成泪人的林晓晓,“我不行了……这玩意劲儿真大。”
包平裂开嘴,露出血牙,居然还在笑:“晓晓別哭,陆哥你也別摆这副死人脸,我这命本来就是捡来的,多活了好几个剧本,值了。”
“我只想求你们一件事。”他的声音越来越弱,“你们聪明,你们厉害,你们……一定要闯到终点,一定要……活下去。”
包平颤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贴身藏著、有些生锈的小號扳手。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將扳手推向陆胆的方向:
“帮我问问……帮我问问这些狗日的设计师,帮我问问这个狗屁片场……”
“凭什么?!”
这声怒吼耗尽了他所有力气,在宴会厅里炸响:
“凭什么要抢走我的糰子?凭什么要让我们这些老实人受尽折磨?凭什么把我们的人命当成游戏!”
“如果可以……请你们……一定要把它毁了……把它砸个稀巴烂!”
他的眼睛开始涣散,在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仿佛又看到出租屋,看到了窗外的雨,看到了昏黄的灯光,看到了趴在桌子上写剧本的小女孩。
“爸爸,这个英雄最后会怎么样呢?”
“英雄啊,英雄最后会变成星星守护大家。”
包平闭上了眼,在生命的尽头,在充满恶意的剧本里,他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是女儿在一本书上读给他听的,当时他不懂,只觉得拗口。
可现在他懂了——
“未表达的情绪永远不会消亡。”
“它们被活埋了,以后……会以更丑陋的方式……出现。”
“砰!”
包平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
林晓晓的手指悬在餐盘边缘,目光在自己和包平面前的糊状物之间来回切割,试图解剖出最后一线生机。
而在她旁边,包平缩在对他来说过於高大的黑色椅背里,浑身透著侷促和不合时宜。
包平低头看著自己一双布满老茧,指尖缝里永远洗不净机油黑渍的手。
这双手握过管钳,抡过大锤,给死人化过妆,也给活人递过烟,唯独没有握住过命运。
现在命运就摆在面前的盘子里。
七道菜已经下去了四道,剩下的三份里,叶建国那一杯清水,大概率是唯一的解药。
那么剩下的两道,必有一道是剧毒的坏菜,二选一,50%的概率。
林晓晓很聪明,她是编剧,是脑力劳动者,她在算概率,在博弈。
陆胆更是个疯子,敢拿命去赌。
可包平不会算,他这辈子从来没算贏过老天爷。
......
“包师傅。”
林晓晓的声音有些乾涩,她显然也没把握,这是一个要把命交出去的赌局。
包平的视线落在林晓晓因为紧张而略显苍白的脸上,多年轻啊,像花骨朵一样,才刚刚要绽开呢。
哪怕在吃人的鬼地方,拼命偽装成了大人的模样。
可在一瞬间的恍惚里,包平觉得她和记忆深处的影子重叠了——总是扎著羊角辫,趴在桌子上咬著笔盖,回头冲他甜甜一笑的影子。
“爸爸,你看我写的这句台词好不好?”
记忆的闸门被该死的压抑氛围衝垮了,他感觉自己正在急速下坠,坠向哪怕做梦都想回去,却又不敢触碰的过去。
......
包平出生在一个穷山沟里,那里穷得连鬼都不愿意去。
但他那时候很快乐,爹娘没本事,是地里刨食的老实人,可他们把唯一的儿子当心臟疼,地里老母鸡下的蛋永远是他在吃,过年唯一的两斤肉大半进了他的碗。
“平娃子,你要好好读书,走出去,別像爹娘一样在泥里滚一辈子。”
这是老爹最常说的一句话。
包平听话,他拼命学,考上了县里的高中,成了全村的希望。大家都嚷嚷著老包家坟头冒出来青烟了。
但命运这东西最喜欢在人高兴的时候,给你当头一棒。
高二那年,爹娘同时倒下了,就是累的,再加上常年的营养不良和风湿肺病。
医院是个消金窟,一沓沓的消费单像雪花一样飘下来,瞬间埋葬了摇摇欲坠的家。
包平在学校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写作文,题目叫《我的梦想》。
他没写完,扔下笔,背著书包跑出了校门。那一天,他的梦想死了。
17岁的包平来到了安市。他以为只要肯吃苦有力气,就能换来爹娘的命。
他去工地搬砖,去饭馆刷盘子,去给人通下水道。可城市並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包容。
“哎呦,哪来的乡巴佬?身上一股子猪屎味。离远点,別把我的衣服弄脏了。”
“你也配跟我谈工钱?识相的赶紧走,不然打断你的腿。”
在下著暴雨的夜晚,包平站在ktv的门口,浑身湿透,手里攥著碎掉的酒瓶子。
这个领班剋扣了他整整三个月的工资,这是爹娘的救命钱。
年轻气盛的包平还没学会弯腰,他的脊梁骨还是直的。
他很愤怒,他咆哮,他疯狂地扑了上去,把满嘴喷粪的领班按在地上揍。
他觉得自己在捍卫尊严,可尊严不值钱。
警笛声响了,他被抓了进去。
虽然因为是未成年人且对方没动手,没被判刑,但工作没了,钱也没了,还赔了一大笔医药费。
等他从局子里出来,连滚带爬赶回医院时,看到的只有两张盖著白布的床。
医生说,人走了两天了,没钱续药。
包平在医院的走廊里跪了整整三天三夜,不吃不喝。
最后是同村的一位大爷来收的尸,顺带著把半死不活的他拖了回去。
大爷也没钱,用凑出来的棺材本给包平付了欠下的医药费,又给他买了两个馒头。
临走时,大爷嘆了口气:“甘平啊,人死如灯灭,你爹娘这辈子就图你能好好的,好好的!”
是呀,要好好的。
包平一边啃著馒头,一边流泪。也是从那一晚起,他长大了。
后来,他找了个修车厂,跟著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师傅当学徒。
老师傅骂他笨,他就笑。客人刁难他,他就递烟。被人指著鼻子骂乡巴佬,他也只是弯著腰说,“是是是,您消消气。”
他像是一颗生锈的螺丝钉,在庞大的城市机器里,找到了一个最不起眼、最卑微的角落,死死地把自己拧了进去。
这一拧就是十几年。
老师傅走了,把破烂的修车铺留给了他。
包平一个人忙前忙后,给老师傅送终立碑。
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是个中年人了。头髮开始稀疏,肚子大起来了,背也开始驼了。
但他遇到了她。
女孩叫秀秀,是隔壁早餐店的帮工。
她不嫌弃包平满手的机油味,不嫌弃他说话结巴。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亮一样。
“包大哥,你心肠好,是个过日子的人。”
就这一句话,让包平这个在泥潭里打滚了半辈子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他们结婚了,没有钻戒,没有婚纱,只摆了两桌简单的酒席。
第二年,女儿出生了,小名叫糰子。
这是包平人生中最亮的一段时光。
可老天爷似乎见不得苦人吃糖。
糰子一岁这年,秀秀查出了胃癌晚期。
包平疯了一样地接活,白天修车,晚上跑代驾,恨不得把命都卖了。
可死神要收人,从来不看你努不努力。
秀秀走的时候很安详,只是拉著他的手,“把糰子带大,別苦了孩子。”
包平沉默地办了后事,把一岁的女儿背在背上,一只手拿奶瓶,一只手拿扳手,继续修车,既当爹又当妈。
糰子很爭气,从小就乖,长得像妈妈,笑起来更像。
这孩子不像包平是个大老粗,她喜欢看书,喜欢写写画画。包平不懂文学,但他知道这是文化人的事,是好事。
他给女儿买最好的书,报最好的补习班,哪怕自己穿得並不体面,也要让女儿穿得像个公主。
“爸,我想当个剧作家。”
12岁那年,糰子趴在满是油污的柜檯上,眼睛亮亮的看著他。
“好,当,一定要当!”
包平笑得满脸褶子,把沾满油污的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才敢去摸女儿的头。
“我闺女將来肯定是大作家,写那种能上电视的大戏。”
“那爸爸你帮我一起写好不好?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们就写一个英雄的故事。”
“我不行……爸是个粗人。”
“行的,爸爸你是我的英雄啊!”
当天晚上,狭窄灰暗的出租屋里,父女俩头顶著头。
包平搜肠刮肚地讲著他在村里听来的故事,他在城里见过的光怪陆离的人和事。
女儿拿著笔在纸上沙沙地写著。
这是他们共同完成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剧本,名字叫《勇者的扳手》。
在故事里,主角是一个拿著扳手的修理工,他修好了破碎的世界,保护了公主。
然而,剧本完成的最后一刻,手机屏幕亮了。
该死的黑白界面,该死的片场。
它不讲道理地闯入了父女的世界,將他们从温馨的生日夜拽入了无尽的噩梦。
第一个剧本,包平嚇掉了裤子,但他抱著女儿死死捂住她的眼睛,用后背挡住了厉鬼的利爪。
第二个剧本,包平学会了用扳手砸碎丧尸的脑袋。他浑身是血,像疯子一样嘶吼:“別碰我闺女!”
但是,在这个该死的app面前,父爱是那么的无力。
第三个剧本,为了给包平爭取打开逃生门的时间,只有12岁、梦想著当剧作家的小女孩,拿著爸爸送的小號扳手,冲向了比她高大10倍的屠夫。
“爸爸,快走,这次换我保护你!”
“不!”
包平眼睁睁看著巨大的斧头落下,他的世界彻底塌下来了。
是的,他活下来了,带著女儿留下的扳手,活得像行尸走肉。
什么狗屁积分?什么人生还长?他都不在乎了。
他想死,想去下面陪她们娘俩。
可每次闭上眼,他都能听到糰子的声音:“爸爸,你是英雄,你要活下去,你要把故事写完……”
......
“包师傅,包师傅?”
林晓晓焦急的呼唤声將包平从回忆里拉了出来。
他猛地一颤,眼神逐渐聚焦。
眼前的宴会厅看起来富丽堂皇,却冷得像停尸房一样。
包平看著林晓晓,看著她充满担忧和恐惧的眼睛。
这孩子真的很像糰子。
如果糰子还活著,未来应该也会像她一样聪明,像她一样勇敢吧。说不定也会成为一个厉害的编剧。
他又转头看向陆胆。
他就是糰子笔下的勇者吧?
虽然看起来有点疯,有点不正经。但他有著我这辈子都不曾拥有的东西——反抗的勇气。
他敢跟规则叫板,敢跟神明竖中指。
包平突然笑了。
他这辈子一直是个配角。
在父母的故事里,他是无能的儿子;在妻子的故事里,他是没用的丈夫;在社会的故事里,他是个隨处可见的耗材。
唯独在女儿的故事里,他是拿著扳手的英雄。
“英雄啊……”
包平喃喃自语,既然是英雄,那就得有个英雄的退场方式,对吧?
“晓晓啊。”包平突然开口。
“啊?”林晓晓愣了一下,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包师傅,你想说什么?我们再等一下,一定有办法的。”
“不用了。”包平摇了摇头,撑著桌子站了起来,佝僂的背脊在这一刻竟然挺得笔直,满是油污的衣服在水晶灯的照耀下,仿佛披上了一层金色的鎧甲。
“我这人笨,没读过什么书,玩不来你们这些高智商的弯弯绕。”
“我这辈子全靠一套狗屁的人情世故,靠著当孙子,靠著忍一忍就过去了,才活到现在。”
包平一边说著,一边伸出手,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抓过了自己面前蠕动的糊状物。
紧接著,大手越过桌面,夺过了林晓晓面前的脑花。
“包平,你在干什么?”陆胆猛地站起来,瞳孔巨震。
“哎,包师傅,不要!”林晓晓发出尖叫,伸手去抓,却抓了个空。
包平没有丝毫犹豫,他左手端著糊状物,右手抓著腥臭的脑花。
“咕咚。”
他一仰脖子,將糊状物倒进了喉咙,又把跳动的脑花塞进嘴里,硬生生咽了下去。
两份菜全部入腹,这一刻,概率不存在了。
所有的风险、所有的诅咒,被最不起眼的中年男人一个人全吞了。
“呕——”
剧烈的反应袭来,包平的身体被两股截然不同的力量撕扯。
他的左半边身体开始急速腐烂,皮肤融化,露出森森白骨,右半边的身体却开始疯狂增生,长出了无数黑色的肉芽和坚硬的鳞片。
鲜血从七窍中喷涌而出,染红了面前洁白的餐布。
“包平!”陆胆冲了过来,想要靠近他,却被包平身上爆发出的气浪震退。
“別过来!”包平痛苦地跪倒在地上,双手死死扣住地毯,被鲜血糊住的小眼睛里闪烁著前所未有的光芒。
他看著陆胆,看著哭成泪人的林晓晓,“我不行了……这玩意劲儿真大。”
包平裂开嘴,露出血牙,居然还在笑:“晓晓別哭,陆哥你也別摆这副死人脸,我这命本来就是捡来的,多活了好几个剧本,值了。”
“我只想求你们一件事。”他的声音越来越弱,“你们聪明,你们厉害,你们……一定要闯到终点,一定要……活下去。”
包平颤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贴身藏著、有些生锈的小號扳手。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將扳手推向陆胆的方向:
“帮我问问……帮我问问这些狗日的设计师,帮我问问这个狗屁片场……”
“凭什么?!”
这声怒吼耗尽了他所有力气,在宴会厅里炸响:
“凭什么要抢走我的糰子?凭什么要让我们这些老实人受尽折磨?凭什么把我们的人命当成游戏!”
“如果可以……请你们……一定要把它毁了……把它砸个稀巴烂!”
他的眼睛开始涣散,在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仿佛又看到出租屋,看到了窗外的雨,看到了昏黄的灯光,看到了趴在桌子上写剧本的小女孩。
“爸爸,这个英雄最后会怎么样呢?”
“英雄啊,英雄最后会变成星星守护大家。”
包平闭上了眼,在生命的尽头,在充满恶意的剧本里,他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是女儿在一本书上读给他听的,当时他不懂,只觉得拗口。
可现在他懂了——
“未表达的情绪永远不会消亡。”
“它们被活埋了,以后……会以更丑陋的方式……出现。”
“砰!”
包平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