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小说 >禁地猎人 > 禁地猎人
错误举报

第470章 更深的东西

    陈启明沉吟了片刻。
    他是真不想让林墨冒险。可苏文哲的身体……也確实需要滋补。而且林墨这孩子,他了解,有分寸,枪法好,在山里比在屯子里还自在。
    “去吧。”陈启明终於开口,声音不高,但很稳,“心里有谱就行。”
    他又补了一句:“傢伙都带齐全,早去早回,安全第一。”
    这话是说给林墨听的,也是说给熊哥听的。
    队长叔更爽快,大手一挥,嗓门洪亮:“行!这事儿我看成!课的事儿你小子別惦记了(上次虎川找关係“拿”下了林墨的代课老师资格,但隨著相关人员的倒台,大队和公社又恢復了林墨的工作),我回头就跟知青点说,让那个叫刘晓华的女知青过来顶你的课。那姑娘文化水平高,脾性也好,教孩子认字没问题。”
    他顿了顿,指著林墨和熊哥,故意板起脸:“你们俩小子,进了山,眼睛放亮堂点,耳朵支棱起来!打到打不到东西不打紧,全须全尾地给我回来!別贪多,听见没?”
    “听见了,队长叔!”熊哥咧开大嘴,笑得憨厚。
    林墨也笑了:“放心吧,队长叔。”
    队长赵大山现在瞅熊哥越瞅越顺眼:自家丫头彩琴的眼光不错……
    从队部出来,林墨和熊哥立刻行动起来。
    俩人先回了小学校的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就是一间土坯房。
    熊哥一进屋,就开始翻箱倒柜:“林子,枪呢?子弹呢?刀呢?都拿出来,我看看!”
    林墨从铺底下拖出个木箱子。箱子不大,但很沉,上面掛著把老式铜锁。他掏出钥匙,打开锁,掀开箱盖。
    里头整整齐齐地摆著东西。
    最上面是那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身乌黑油亮,一看就是经常保养。
    下面是子弹。黄澄澄的步枪子弹,用油纸包著,一包十发。
    猎枪子弹分三种,一种是霰弹,打鸟打兔子用的;一种是鹿弹,弹丸直径约 5–9mm,每发含 7–9颗 大弹丸,近距离(30–50米)面杀伤强、停止作用好,核心用途是近距离猎杀中大型软皮动物 。
    鹿弹比鸟弹威力大、比独头弹容错率高,適合中大型猎物。
    还有一种是独头弹,打野猪打熊瞎子用的。
    都分门別类地码放好。
    再下面是刀。那把校长叔送的弯刀,装在牛皮刀鞘里,刀柄已经磨出了包浆。此外,还有把普通的猎刀,刀刃磨得锋利。
    “好傢伙!”熊哥看得眼睛都直了,“林子,你这刀巨牛逼!”
    林墨没说话,开始一件一件往外拿。
    先拿枪。他拿起五六半,拉开枪栓,检查枪机,动作熟练得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枪机“咔嚓”一声復位,声音清脆。
    “没问题。”他说。
    接著检查猎枪。双管,扳机,击锤……每一处都仔细看了一遍。
    “也没问题。”
    然后是子弹。他拆开油纸包,一颗一颗地检查:弹壳有没有锈?底火有没有受潮?每一颗都得过手。
    熊哥在旁边看著,心里佩服。林墨做事,就是仔细,不糊弄。这要进山了,傢伙什儿要是出了岔子,那可是要命的事。
    检查完枪弹,开始磨刀。
    林墨从墙角搬出磨石,那是一块长方形的青石,表面已经被磨出了凹槽。他舀了瓢水,泼在磨石上,水“滋啦”一声渗进去。
    先磨猎刀。刀刃在磨石上来回推拉,“嚯嚯”的声音在寂静的屋里格外清晰。磨几下,就用手试试刃口,不满意就接著磨。
    熊哥在旁边看著,忍不住说:“林子,差不多就行了,刀刃都快能当镜子照了。”
    林墨头也不抬:“刀不快,进山就是累赘。”
    终於,猎刀磨好了。林墨拿起一根头髮,往刀刃上一吹,头髮应声而断。
    “行了。”他说。
    接著磨那把弯刀。这把刀更费劲,刀身有弧度,得顺著弧度磨。林墨磨得格外仔细,磨石和刀刃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像春蚕吃桑叶。
    磨好了,林墨把刀举到眼前。刀刃上寒光流动,像一泓秋水。
    “好刀!”熊哥由衷地讚嘆。
    磨完刀,开始收拾其他东西。
    绳索,要结实,要长,关键时刻能救命。林墨选了一捆麻绳,手指粗,二十米长。
    帆布背包,是军用的,虽然旧了,但结实。里面要装乾粮——苞米麵饼子,咸菜疙瘩,还有一小袋炒麵,万一困在山里,能顶几天。
    盐,要带。这个季节打到猎物,得及时处理用盐醃,不然容易坏。
    火柴,得用油纸包好,不能受潮。山里潮湿,火柴要是点不著,那就惨了。
    水壶,是军用的铝水壶,磕得坑坑洼洼,但不漏水。
    还有……林墨想了想,又从箱子里翻出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是几个小纸包,纸上写著字:止血粉,消炎药,纱布。
    “这个得带著。”林墨把布包塞进背包最里面。
    熊哥看著,心里更踏实了。
    东西都收拾好了,林墨开始打背包。他把东西一样一样往背包里装,每样东西放哪儿都有讲究——常用的放外面,不常用的放里面;重的放下面,轻的放上面;怕压的单独包好。
    最后,背包打好了,方方正正,结结实实。
    “妥了。”林墨拍了拍背包。
    这次他只带了猎枪。
    熊哥也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他就简单多了,一把五六半步枪和林墨的猎枪形成互补,一包子弹,一把砍刀,一个布袋子装乾粮。
    “林子,咱啥时候走?”熊哥问。
    “明天一早。”林墨说,“天蒙蒙亮就走,赶早不赶晚。”
    “行!”
    晚上,林墨躺在铺上,睁著眼睛,看著黑黢黢的屋顶。
    他睡不著。
    脑子里乱糟糟的,像一团麻。
    想苏文哲。
    苏叔那身子,真是让人揪心。白天看著他喝粥,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喝得那么费力,好像每咽一口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脸色还是那么白,白得嚇人。老大夫说,那是气血两亏,得大补。可这穷乡僻壤,拿啥补?只能靠山,靠这片养育了靠山屯祖祖辈辈的大山。
    想飞龙。那玩意儿不好找。虽说叫“天上龙肉”,可它並不真在天上飞,而是在林子里钻。得找榛子树丛,找浆果多的地方(这个季节没有浆果)。还得看运气,有时候转一天也碰不上一只。
    想狍子。开春的狍子確实肥,可也机灵。那玩意儿耳朵尖,鼻子灵,稍微有点动静就跑没影了。得耐心,得会蹲守。
    还想……还想更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