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横行(中)
住在这个鲜卑人群聚的地方,眾多部曲子弟都觉得是苦差事。
他们的家主好歹是个骑兵队主,在鲜卑人面前多少有点面子,可他们算什么?
滑台城里鲜卑人当道,周围的邻居多的是鲜卑部落酋豪。其中为非作歹,欺压汉儿的数不胜数,种种惨烈过往已经不必说了。少数较讲规矩的鲜卑人,骨子里对汉儿也充满了轻蔑。他们对汉儿呼来喝去,视如奴隶。
往日里,部曲们避之唯恐不及,总归还有躲避的地方,可自从李询把家搬到了这里,那就避无可避,为此额外吃过许多苦头。
按说李询所部作为尉建手中比较可靠的汉儿武力,部曲们在外人看来,是最亲近鲜卑人的一伙,部曲子弟们的地位应该比普通汉人高些。
偏偏他们承受鲜卑人的欺凌也最多。
李询以汉儿的身份掌控武力,这在鲜卑人的政权里並不常见。不少鲜卑酋豪妒忌李询得到尉建的重视,时常寻由头找麻烦,发泄心中不满;还有几次,鲜卑人毫无顾忌地栽赃陷害,试图从部曲子弟身上找到破绽,把李询赶下台。结果李询没下台,部曲子弟残了两个。
部曲们能怎么办?难道还能让某个鲜卑贵人为此担责?他们只能忍,一直忍著。
这种状態已经延续了很久,甚至可以说,已经延续上百年了。自从大晋丧乱,拱手把半壁江山让给胡儿,生活在这半壁江山的汉人过的日子天天如此。在胡族的军威镇压之下,汉儿只能习以为常,一代代人自我洗脑,让自己逆来顺受。
往日里,几个不相干的鲜卑人忽然向李询的部下发號施令,那压根不算什么。別说只是出力气推车了,就算是掉脑袋的麻烦事,部曲子弟们也得硬著头皮上。
歷年来,因此造成的部曲死伤数量,几乎都赶上正常作战导致的死伤。方才傅笙与韩独眼分说的时候,若有兴致,甚至可以一一报名细述,说上小半个时辰都不带停的。
真是可笑。
此时鲜卑人挥刀衝来,有个瘦削的部曲子弟下意识地从人群里窜出,迈步迎上。
这部曲子弟名叫郑侯。郑是他的本姓,侯却不是意为王侯富贵的汉家言语,而是个贱名,在鲜卑语中意思是猪,言其卑微如豕豚之属。
汉儿起鲜卑名的,当代不算多见。郑侯这个鲜卑名也不是父母起的,他父母早就死了,他年纪虽轻,服侍过好几个鲜卑主人,也不知怎地就得了这名字。
郑侯无甚勇力,很少上战场,而是李询部下经常负责迎来送往之人。他擅长炙肉,鲜卑语说得很溜,还能弹一手琵琶,唱几段草原上的歌谣。
这会儿眾人都下了决定,要拋弃鲜卑人而跟从傅笙,但自幼接受的灌输和身边无数实例造成的惯性仍在,对著鲜卑人凶横姿態,本能的畏缩仍在。
这种畏缩体现在郑侯身上,便是旁人还在迟疑,他已经堆出满脸笑容,准备开口逢迎,以消鲜卑人的怒火……显然应付鲜卑人的次数太多,都已经应付出固定程式了。
可郑侯刚走几步,手臂忽然被人握住。他胳臂一疼,便似套了个铁箍,整个人再也前进不得。
原来是傅笙將他揪住。
而其余眾人沉默著不动,看著这鲜卑人气势汹汹,越来越逼近。
郑侯挣了两下,抵不过傅笙的力气。见这鲜卑人手中刀锋闪亮,他只觉得嘴里发乾发苦,两脚发软。
他认得这个悍然迫近的鲜卑人。
这廝还是个熟人。
郑侯知道,此人的家主乃是前街一位姓尉迟的鲜卑酋豪。这鲜卑酋豪很有跟脚,乃是尉迟部落中的“小师”,其职权仿佛州郡中正,专门负责保举有功之人的。故而这酋豪就算在尉建面前,也有身份,连带著手下臣吏见谁都不落下风。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小说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顺畅 】
眼前这挥刀威嚇之人,便是酋豪身边的侍从,往日里架子极大。莫说部曲子弟了,就连李询见他,都得先行施礼。寻常部曲稍有违逆他的意思,被当场打杀也是寻常。郑侯看到他的脸,便想起此前几次倒霉的经歷,只觉得自己从后背到后臀,层层叠叠的瘢痕每一道都在生疼。
他越来越迫近,籍著身后举起的松明火把,郑侯都能看见他满嘴黄牙和喷出的唾沫星子了!都能看到他手中那把刀带著血渍,他刚杀过人!
傅笙推了郑侯一下。
“啊?”郑侯回头看看傅笙。
“宰了他。”傅笙言简意賅。
郑侯囁嚅两声:“我,我,我没有刀啊!”
他犹豫的当口,那鲜卑人已经衝到面前。此时滑台城里的混乱愈发剧烈,周围一片闹哄哄,郑侯压根没听见他在喊什么,只看到他脚步不停,一副气势十足的模样,好像不理解这些汉儿部曲为什么不赶紧滚过来帮忙。
“不行,我不行!”郑侯嚷著。
傅笙从郑侯身边闪出,半步就踏到鲜卑人面前,横过手臂。
鲜卑人压根没料到有人动手,自个儿撞上了傅笙的胳臂,顿时仰天摔倒地上,砸起一片烟尘土灰。
傅笙不等他爬起来,顺手夺过他的刀,轻轻拍给郑侯:“宰了他。”
或许是鲜卑人摔倒的姿势太过狼狈;或许是周围鲜卑人呼喝奔走的声音此起彼伏,越听越显狼狈;又或许,是因为嚇走鲜卑的人並非晋军,而是鲜卑人自家的部属……这件事太过可笑。
郑侯忽然就有了勇气。
他跳將起来,左手猛抓住这鲜卑人粗壮油腻的髮辫,迫使他露出脖颈,右手短刀横向一挥。这个动作,他杀羊宰牛的时候常用,却还是头一次用在人身上。
鲜血汩汩喷涌,染红了郑侯持刀的手。鲜卑人垂死挣扎,手脚不断地乱挥乱蹬,扭曲又绷紧,可郑侯抓著他的髮辫不放,將他牢牢按在地面,直到他再也不动。
血溅到了郑侯的脸上。他用手背抹了抹鼻子和嘴。
原来鲜卑人是可以被杀死的,原来杀死他们,並不比杀一条狗更难。
可笑的是,这廝倒地垂死的时候,他的两个僕从並没前来救助,反而丟弃了推车,如受惊的兔子一样逃走了。与此同时,还有好几拨鲜卑人的队伍从前头经过。人还是原来那些熟悉的人,可他他们谁也没看路边一眼,谁也不在乎死掉的是谁,只顾著招呼自家部伍,时不时关心自家紧急收拢的行李和財物可还完好,莫要丟在路上。
“他娘的,都是狗东西。”
郑侯骂了一句,忍不住发笑。
在他身后,有人踹了他的屁股一脚,然后也笑。
转眼之间,站在院落正门的数十人都笑了起来,有人笑得收敛,有人笑得张狂,有人笑著笑著,捂住了眼睛,有人开始低声怒骂,也不知道在骂什么。
傅笙回头看看他们所有人,问道:“都不慌了吧?”
“不慌了,不慌了……”许多人纷纷回答。
傅笙隨手指点:“你带十个人去武库;你带十个人去粮仓;你带十个人去內城,隨你怎么点火作乱,莫要让尉建等人搬空滑台的府库。我且予你们都伯的头衔……沿途遇见散碎汉儿部曲,只管以此名义纠合,多多益善。”
“好!”
“都听竹生的!”
“遵命!”
部曲们一点都不慌了,他们的精神简直亢奋过头。
他们的家主好歹是个骑兵队主,在鲜卑人面前多少有点面子,可他们算什么?
滑台城里鲜卑人当道,周围的邻居多的是鲜卑部落酋豪。其中为非作歹,欺压汉儿的数不胜数,种种惨烈过往已经不必说了。少数较讲规矩的鲜卑人,骨子里对汉儿也充满了轻蔑。他们对汉儿呼来喝去,视如奴隶。
往日里,部曲们避之唯恐不及,总归还有躲避的地方,可自从李询把家搬到了这里,那就避无可避,为此额外吃过许多苦头。
按说李询所部作为尉建手中比较可靠的汉儿武力,部曲们在外人看来,是最亲近鲜卑人的一伙,部曲子弟们的地位应该比普通汉人高些。
偏偏他们承受鲜卑人的欺凌也最多。
李询以汉儿的身份掌控武力,这在鲜卑人的政权里並不常见。不少鲜卑酋豪妒忌李询得到尉建的重视,时常寻由头找麻烦,发泄心中不满;还有几次,鲜卑人毫无顾忌地栽赃陷害,试图从部曲子弟身上找到破绽,把李询赶下台。结果李询没下台,部曲子弟残了两个。
部曲们能怎么办?难道还能让某个鲜卑贵人为此担责?他们只能忍,一直忍著。
这种状態已经延续了很久,甚至可以说,已经延续上百年了。自从大晋丧乱,拱手把半壁江山让给胡儿,生活在这半壁江山的汉人过的日子天天如此。在胡族的军威镇压之下,汉儿只能习以为常,一代代人自我洗脑,让自己逆来顺受。
往日里,几个不相干的鲜卑人忽然向李询的部下发號施令,那压根不算什么。別说只是出力气推车了,就算是掉脑袋的麻烦事,部曲子弟们也得硬著头皮上。
歷年来,因此造成的部曲死伤数量,几乎都赶上正常作战导致的死伤。方才傅笙与韩独眼分说的时候,若有兴致,甚至可以一一报名细述,说上小半个时辰都不带停的。
真是可笑。
此时鲜卑人挥刀衝来,有个瘦削的部曲子弟下意识地从人群里窜出,迈步迎上。
这部曲子弟名叫郑侯。郑是他的本姓,侯却不是意为王侯富贵的汉家言语,而是个贱名,在鲜卑语中意思是猪,言其卑微如豕豚之属。
汉儿起鲜卑名的,当代不算多见。郑侯这个鲜卑名也不是父母起的,他父母早就死了,他年纪虽轻,服侍过好几个鲜卑主人,也不知怎地就得了这名字。
郑侯无甚勇力,很少上战场,而是李询部下经常负责迎来送往之人。他擅长炙肉,鲜卑语说得很溜,还能弹一手琵琶,唱几段草原上的歌谣。
这会儿眾人都下了决定,要拋弃鲜卑人而跟从傅笙,但自幼接受的灌输和身边无数实例造成的惯性仍在,对著鲜卑人凶横姿態,本能的畏缩仍在。
这种畏缩体现在郑侯身上,便是旁人还在迟疑,他已经堆出满脸笑容,准备开口逢迎,以消鲜卑人的怒火……显然应付鲜卑人的次数太多,都已经应付出固定程式了。
可郑侯刚走几步,手臂忽然被人握住。他胳臂一疼,便似套了个铁箍,整个人再也前进不得。
原来是傅笙將他揪住。
而其余眾人沉默著不动,看著这鲜卑人气势汹汹,越来越逼近。
郑侯挣了两下,抵不过傅笙的力气。见这鲜卑人手中刀锋闪亮,他只觉得嘴里发乾发苦,两脚发软。
他认得这个悍然迫近的鲜卑人。
这廝还是个熟人。
郑侯知道,此人的家主乃是前街一位姓尉迟的鲜卑酋豪。这鲜卑酋豪很有跟脚,乃是尉迟部落中的“小师”,其职权仿佛州郡中正,专门负责保举有功之人的。故而这酋豪就算在尉建面前,也有身份,连带著手下臣吏见谁都不落下风。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小说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顺畅 】
眼前这挥刀威嚇之人,便是酋豪身边的侍从,往日里架子极大。莫说部曲子弟了,就连李询见他,都得先行施礼。寻常部曲稍有违逆他的意思,被当场打杀也是寻常。郑侯看到他的脸,便想起此前几次倒霉的经歷,只觉得自己从后背到后臀,层层叠叠的瘢痕每一道都在生疼。
他越来越迫近,籍著身后举起的松明火把,郑侯都能看见他满嘴黄牙和喷出的唾沫星子了!都能看到他手中那把刀带著血渍,他刚杀过人!
傅笙推了郑侯一下。
“啊?”郑侯回头看看傅笙。
“宰了他。”傅笙言简意賅。
郑侯囁嚅两声:“我,我,我没有刀啊!”
他犹豫的当口,那鲜卑人已经衝到面前。此时滑台城里的混乱愈发剧烈,周围一片闹哄哄,郑侯压根没听见他在喊什么,只看到他脚步不停,一副气势十足的模样,好像不理解这些汉儿部曲为什么不赶紧滚过来帮忙。
“不行,我不行!”郑侯嚷著。
傅笙从郑侯身边闪出,半步就踏到鲜卑人面前,横过手臂。
鲜卑人压根没料到有人动手,自个儿撞上了傅笙的胳臂,顿时仰天摔倒地上,砸起一片烟尘土灰。
傅笙不等他爬起来,顺手夺过他的刀,轻轻拍给郑侯:“宰了他。”
或许是鲜卑人摔倒的姿势太过狼狈;或许是周围鲜卑人呼喝奔走的声音此起彼伏,越听越显狼狈;又或许,是因为嚇走鲜卑的人並非晋军,而是鲜卑人自家的部属……这件事太过可笑。
郑侯忽然就有了勇气。
他跳將起来,左手猛抓住这鲜卑人粗壮油腻的髮辫,迫使他露出脖颈,右手短刀横向一挥。这个动作,他杀羊宰牛的时候常用,却还是头一次用在人身上。
鲜血汩汩喷涌,染红了郑侯持刀的手。鲜卑人垂死挣扎,手脚不断地乱挥乱蹬,扭曲又绷紧,可郑侯抓著他的髮辫不放,將他牢牢按在地面,直到他再也不动。
血溅到了郑侯的脸上。他用手背抹了抹鼻子和嘴。
原来鲜卑人是可以被杀死的,原来杀死他们,並不比杀一条狗更难。
可笑的是,这廝倒地垂死的时候,他的两个僕从並没前来救助,反而丟弃了推车,如受惊的兔子一样逃走了。与此同时,还有好几拨鲜卑人的队伍从前头经过。人还是原来那些熟悉的人,可他他们谁也没看路边一眼,谁也不在乎死掉的是谁,只顾著招呼自家部伍,时不时关心自家紧急收拢的行李和財物可还完好,莫要丟在路上。
“他娘的,都是狗东西。”
郑侯骂了一句,忍不住发笑。
在他身后,有人踹了他的屁股一脚,然后也笑。
转眼之间,站在院落正门的数十人都笑了起来,有人笑得收敛,有人笑得张狂,有人笑著笑著,捂住了眼睛,有人开始低声怒骂,也不知道在骂什么。
傅笙回头看看他们所有人,问道:“都不慌了吧?”
“不慌了,不慌了……”许多人纷纷回答。
傅笙隨手指点:“你带十个人去武库;你带十个人去粮仓;你带十个人去內城,隨你怎么点火作乱,莫要让尉建等人搬空滑台的府库。我且予你们都伯的头衔……沿途遇见散碎汉儿部曲,只管以此名义纠合,多多益善。”
“好!”
“都听竹生的!”
“遵命!”
部曲们一点都不慌了,他们的精神简直亢奋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