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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只要是这店里的,都是潮货

    清晨的渔民街,雾气还没散尽,一股子咸湿的海腥味混合著早点摊的豆浆香。
    金牙老刘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
    听说那个把铺子抢走的小媳妇今天开业,他特意揣著手,溜溜达达地晃悠到巷子口,准备看笑话。
    “我就不信了,那个鸟不拉屎的犄角旮旯,能有人去?”
    金牙老刘啐了一口,跟旁边几个相熟的摊贩挤眉弄眼。
    “那个位置,除了野狗撒尿,鬼都不去!”
    “就是!两千块租个仓库,这两口子怕是脑子进水了。”旁边人附和著。
    然而,他们的话音还没落,一阵动感的、令人血脉僨张的音乐声,突然像一道炸雷,撕裂了清晨的寧静。
    “拉~拉~拉斯普廷~俄罗斯女皇的情人~”
    强劲的鼓点,充满异域风情的旋律,还有那种从未听过的立体声环绕效果,瞬间让整条街的人都停下了脚步。
    这年头,大街上放的不是样板戏就是民歌,哪怕是邓丽君的歌,也是偷偷摸摸地听。
    这种节奏感极强的迪斯科舞曲,对於现在的年轻人来说,简直就像是在脑子里放了一颗原子弹!
    “臥槽!这是什么歌?这动静也太大了吧!”
    “好像是从那个新开的铺子里传出来的!”
    “走走走!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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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聚集在正街的人流,像是被磁铁吸住的铁屑,呼啦啦地全往那个偏僻的巷子口涌去。
    金牙老刘目瞪口呆地看著这一幕,嘴里的菸捲都掉地上了。
    “软錚百货”门口。
    林软软把那台收录机的音量开到了最大。
    她今天也换了行头。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紧身短袖衫,下摆打了个结,露出纤细的小蛮腰。
    下身是一条修身的喇叭牛仔裤,脚踩那双红色高跟鞋。
    头髮烫成了大波浪(其实是用捲髮棒弄的一次性),脸上戴著一副硕大的蛤蟆镜。
    往门口那么一站,双手抱胸,那个范儿,简直比电影画报上的明星还明星!
    而霍錚,就穿著昨天那套花衬衫,像尊门神一样站在另一边。
    他不说话,光是那身肌肉和冷酷的气质,就足以让所有经过的大姑娘小媳妇脸红心跳,脚底生根。
    “老板娘!你这身上穿的是啥?这也太好看了吧!”
    一个胆大的姑娘挤到前面,眼睛死死盯著林软软的喇叭裤。
    “这叫牛仔喇叭裤,港城那边的大明星都这么穿!”
    林软软摘下墨镜,隨手甩了一下头髮,那风情万种的样子直接看呆了一片人。
    “还有这个,蛤蟆镜,戴上它,別说看人了,就是看太阳都不刺眼,那是身份的象徵!”
    “老板!我要一条裤子!多少钱?”
    “我也要!那花衬衫还有没有?我要那个冷麵帅哥身上那一模一样的!”
    “別挤!给我来一副墨镜!这上面的標籤別撕啊!撕了就不洋气了!”
    原本冷清的3號铺,瞬间被人潮淹没。
    林软软原本定的价格就不低:一条牛仔裤35,一件花衬衫20,一副墨镜15。
    这在当时绝对算得上奢侈品。
    但这帮年轻人就像疯了一样。
    他们太压抑了,太渴望这种鲜活的、张扬的色彩了。
    林软软卖的不仅仅是衣服,更是他们对那个五光十色新世界的嚮往!
    “別急!都有!排队!”
    林软软嗓子都快喊哑了。
    她一边收钱,一边从货架上拿货。
    大团结像是雪花一样飞进她的收钱盒子里,铁皮饼乾盒子很快就被塞满了,盖子都盖不上。
    霍錚原本还想维持秩序,但他很快发现根本挤不进去。
    他只能凭藉身高优势,站在高处盯著,防止有人浑水摸鱼偷东西。
    看著被人群包围的林软软,他既骄傲又心疼。
    这丫头,简直就是个天生的商人。她懂得怎么撩拨人心,懂得怎么利用每一分势。
    “老板娘!这裤子太紧了,我穿不上咋办?”一个胖小伙拿著裤子急得满头大汗。
    “吸气!收腹!”林软软大声指挥。
    “这裤子就得紧才好看!把你肚子上的肉给我吸进去!只要扣子能扣上,那就是你的潮!”
    胖小伙一咬牙,脸憋得通红,死命一吸,“咔噠”一声,扣子扣上了。
    虽然肚子勒出了一圈肉,但他看著镜子里那个显得腿特別长的自己。
    乐得大牙都露出来了:“哎呀妈呀!真潮!买了!”
    这一上午,林软软连口水都没顾上喝。
    货架上的衣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
    原本堆成山的蛤蟆镜,不到中午就只剩下了几副样板。
    金牙老刘站在巷子口,看著那比庙会还热闹的场面,心里那个酸啊,简直像是喝了两斤陈醋。
    他本想找人去捣乱,可一看门口站著的那个穿著花衬衫的活阎王。
    那眼神冷得像刀子一样往这边一扫,金牙老刘顿时觉得脖子凉颼颼的,缩了缩脖子,灰溜溜地走了。
    到了下午两点多,人流终於稍微少了一点。
    林软软瘫坐在柜檯后面的一把摺叠椅上,感觉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吃饭。”
    霍錚不知道从哪挤进来,手里端著两个铝饭盒。
    打开一看,是热腾腾的红烧肉和白米饭,还有一瓶冰镇的北冰洋汽水。
    “我不饿……我就想数钱……”林软软有气无力地哼哼,手却很诚实地接过了汽水,猛灌了一大口。
    那冰凉的液体顺著喉咙下去,激得她打了个哆嗦,这才感觉活过来了。
    “先吃饭,钱跑不了。”
    霍錚把筷子塞进她手里,心疼地看著她汗湿的刘海,“这么下去不行。”
    “怎么不行?生意多好啊!”林软软嘴里塞著红烧肉,含糊不清地说道。
    “你是没看见,刚才那个大姐,为了抢最后一件红衬衫,差点跟人打起来。”
    “我是说你不行。”霍錚沉声道。
    “你一个人又要收钱又要拿货,还得当模特讲解。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
    这才第一天,以后天天这样,你这腰还要不要了?”
    林软软揉了揉酸痛的后腰,想起昨晚某人的暴行,忍不住瞪了他一眼:“还不是怪你……”
    霍錚脸皮厚,全当没听见,继续说道:“得招人。”
    “招人?”林软软筷子一顿。
    这確实是个问题。生意太火爆了,光靠她一个人確实玩不转。
    而且以后还要进货、还要盘点,霍錚毕竟有公职在身,不能天天在这耗著。
    “可是招谁呢?这收钱的活儿,得找个知根知底、手脚乾净的。”
    林软软犯了难。特区这边人鱼龙混杂,要是招个手脚不乾净的,那就麻烦了。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
    “那个……嫂子?你们这……还招工吗?”
    林软软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著打补丁蓝布褂子、扎著两根粗黑辫子的姑娘站在门口。
    她手里紧紧攥著一个布包,脸晒得黝黑,但一双眼睛却出奇的大,透著股倔强和老实劲儿。
    林软软觉得这姑娘有点眼熟。
    突然,她想起来了。
    之前在集贸市场摆地摊的时候,这姑娘就在她隔壁卖纳好的鞋底。
    当时有个流氓想白拿她的鞋底,这姑娘死活不鬆手,手都被踩破了也没哭。
    这股子倔劲儿,像极了上辈子的自己。
    林软软放下饭盒,擦了擦嘴。
    “进来吧,咱们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