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我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离婚后,我转嫁大佬你哭什么? 作者:佚名
第314章 我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从秦婉柔的房间出来了,慕清辞陪著秦老夫人回了她的房间。
又耐心地听她絮叨了几句秦婉柔的病情,然后才怀著一肚子的怀疑回到了秦家二老特意为她安排的房间。
推开门的一瞬间,她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讶异。
房间显然是精心布置过的,处处透著妥帖。
位置更是得天独厚,仅次於秦婉柔居住的主臥,是整栋楼里採光最好的房间之一。
她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推开窗,微凉的晚风瞬间涌了进来,带著京市夜晚独有的喧囂与静謐。凭栏远眺,整座城市的璀璨灯火尽收眼底,车水马龙在眼底匯成流动的星河。
晚风拂过脸颊,吹散了几分连日来的疲惫,也让她纷乱的心绪稍稍平復。
只是那满肚子的疑问,却如同这夜色一般,沉沉地压在心头,挥之不去。
宋砚臻陪完秦老爷子下完棋后,回到房间,看到的就是慕清辞站在落地窗前,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宋砚臻轻轻关上门,又轻踩著脚步上前,从身后环住她纤细的腰肢,让她整个人圈在怀中。
慕清辞原本在思考秦婉柔的病情会不会有隱情,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嚇了一跳。
回过神后,她脸颊瞬间爬上一抹红晕。
偏头看向宋砚臻,闻著他身上传来的淡淡酒气,娇嗔一句。
“一股子酒味儿,赶紧去洗个澡吧。”
宋砚臻原本就是借著喝了酒,才敢对她有这么亲密的举动。
但凡他没喝酒,他是完全没有这个胆量的。
所谓酒壮怂人胆,就是他如今这么个状態。
阿辞如果接受他的举动,那证明她从內心上应该已经接受了自己。
这份认知让他心头雀跃,索性得寸进尺,將头埋在她颈间。
温热的呼吸扫过细腻的肌肤,他用那充满磁性的嗓音,轻轻呢喃:“阿辞,我想抱抱你……”
他这句低声的呢喃,就像一片羽毛,轻轻扫过她的心尖,让她的內心一阵悸动,更是涌上一层甜蜜的感觉。
她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一抹轻柔的笑容,隨即翻身拥抱住他。
她这个主动的拥抱,让宋砚臻激动无比。
他將她紧紧的拥在怀里,恨不得將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才能表达自己对她那无尽的欢喜。
他轻揉著她乌黑柔顺的长髮,像是在抚摸自己的一件稀世珍宝一般。
而她这个主动的拥抱,已经算是给了他回应也,给了宋砚臻表白的勇气。
“阿辞……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你了?”
他这个突如其来的表白,让慕清辞瞬间心跳如雷,心尖也涌起一丝欢喜。
“嗯?很久很久以前?”
“对。”宋砚臻鬆开拥抱他的举动,捧起她的付出红晕的脸颊。
那双深邃如潭的眼眸,满含深情的,深深的凝望著她。“很久很久以前……”
慕清辞有些娇羞的迴避他的目光,不敢与他对视。
他那双眼睛,太过於性感迷人了。
如今又用那种满含深情的目光的望著她,她实在有些招架不住,只怕一不小心就会彻底沦陷进去。
其实她早已经感受到他对自己,与旁人不一样。
也早已经感受到他可能喜欢自己,只是他不说,她也不確定,也假装不知道。
如今他將自己的那份喜欢向她表明清楚,甚至还说是很久很久以前……
可他们认识似乎也才不过几个月而已,怎么就很久很久以前了呢?
慕清辞问出自己的疑问。“那是多久以前?”
“十年前……”
这话一出,慕清辞满脸不相信。
“你少骗我了,十年前我们都没见过……”
“见过的。”宋砚臻斩钉截铁的说。
“第一次见你,是在高二那年的寒假,我去蓉城走亲戚。”
“恰好碰到你一个人在马路上哭,穿的很是单薄,哭的也很惨,眼睛好像都哭肿了,却还帮助了一个拾荒的老人,带他去了路边的麵馆请他吃麵条。”
“我永远记得,你自己那时候应该也是饿的飢肠轆轆了,盯著老人吃麵的那个时候,一直不停地咽著口水。”
听到这里,慕清辞似乎是有一些印象。
不过听他描述自己那时候的表情,她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那时候我也穷,打工挣的钱还不够学费的。”
“原本我是自己打算去吃麵条的,可是我看到那个老人比我更可怜,所以就把自己的那一碗麵请他吃了。”
她没告诉他,那天其实是她的生日。
至於到底是不是她真的生日,她也不知道。
只是慕家人说她的生日是2月12號,她就一直以为自己的生日是2月12號。
可是那天,慕家一家三口全部出去旅行了。
独独留下她一个人在家,甚至为了挣点生活费,还跑去打寒假工。
她那天哭的眼睛红肿,就是因为自己觉得很委屈。
原本她是要请自己吃一碗长寿麵的。
可是看到那个老人比自己更可怜,大冬天的,衣服鞋子都是破的,还在路边捡破烂,所以用自己兜里仅剩的八块钱,请他吃了一碗麵条。
没想到,这一幕居然被宋砚臻给看到了。
並且还一直记得那天的事情。
宋砚臻也轻轻笑了笑,隨后又陷入到了回忆里。
“第二次见你,是高考完的那个暑假。你在一个巷子里被一群混混围住,与他们拉车间不小心碰到了头,然后晕了过去。”
这么一说,慕清辞自然记得那件事的。
那时候她刚刚初中毕业,为了挣高中的学费,跑去打暑假工。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巷子,然后被几个喝醉了的混混围住。
她那时候害怕极了,內心充满了无尽的恐惧。
与那群喝醉了酒的混混东拉西扯之间,她碰到了头,加上营养不良导致低血糖,晕倒在地。
迷迷糊糊间,她看到一个穿白色衣服的男生衝出来,將那群混混打跑了。
等她再次醒来后,看到的就是沈光浩。
“原本打跑那群混混后,我是要送你去医院的。”
“可那时候一个亲戚住院,医院又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情况很危急,所以我没办法,只好让路过的一个男生將你送去了医院。”
闻言,慕清辞满目震惊的望著他。
“你说什么?是你打跑了那群混混的?”
宋砚臻点了点头。“对啊!”
“可是我在医院醒来后,看到的人是沈光浩。”
慕清辞说。“我问他问是不是他救了我,他没有否认,所以我直到刚刚之前,一直以为是他救了我。”
第314章 我很久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
从秦婉柔的房间出来了,慕清辞陪著秦老夫人回了她的房间。
又耐心地听她絮叨了几句秦婉柔的病情,然后才怀著一肚子的怀疑回到了秦家二老特意为她安排的房间。
推开门的一瞬间,她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讶异。
房间显然是精心布置过的,处处透著妥帖。
位置更是得天独厚,仅次於秦婉柔居住的主臥,是整栋楼里採光最好的房间之一。
她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推开窗,微凉的晚风瞬间涌了进来,带著京市夜晚独有的喧囂与静謐。凭栏远眺,整座城市的璀璨灯火尽收眼底,车水马龙在眼底匯成流动的星河。
晚风拂过脸颊,吹散了几分连日来的疲惫,也让她纷乱的心绪稍稍平復。
只是那满肚子的疑问,却如同这夜色一般,沉沉地压在心头,挥之不去。
宋砚臻陪完秦老爷子下完棋后,回到房间,看到的就是慕清辞站在落地窗前,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宋砚臻轻轻关上门,又轻踩著脚步上前,从身后环住她纤细的腰肢,让她整个人圈在怀中。
慕清辞原本在思考秦婉柔的病情会不会有隱情,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嚇了一跳。
回过神后,她脸颊瞬间爬上一抹红晕。
偏头看向宋砚臻,闻著他身上传来的淡淡酒气,娇嗔一句。
“一股子酒味儿,赶紧去洗个澡吧。”
宋砚臻原本就是借著喝了酒,才敢对她有这么亲密的举动。
但凡他没喝酒,他是完全没有这个胆量的。
所谓酒壮怂人胆,就是他如今这么个状態。
阿辞如果接受他的举动,那证明她从內心上应该已经接受了自己。
这份认知让他心头雀跃,索性得寸进尺,將头埋在她颈间。
温热的呼吸扫过细腻的肌肤,他用那充满磁性的嗓音,轻轻呢喃:“阿辞,我想抱抱你……”
他这句低声的呢喃,就像一片羽毛,轻轻扫过她的心尖,让她的內心一阵悸动,更是涌上一层甜蜜的感觉。
她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一抹轻柔的笑容,隨即翻身拥抱住他。
她这个主动的拥抱,让宋砚臻激动无比。
他將她紧紧的拥在怀里,恨不得將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才能表达自己对她那无尽的欢喜。
他轻揉著她乌黑柔顺的长髮,像是在抚摸自己的一件稀世珍宝一般。
而她这个主动的拥抱,已经算是给了他回应也,给了宋砚臻表白的勇气。
“阿辞……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你了?”
他这个突如其来的表白,让慕清辞瞬间心跳如雷,心尖也涌起一丝欢喜。
“嗯?很久很久以前?”
“对。”宋砚臻鬆开拥抱他的举动,捧起她的付出红晕的脸颊。
那双深邃如潭的眼眸,满含深情的,深深的凝望著她。“很久很久以前……”
慕清辞有些娇羞的迴避他的目光,不敢与他对视。
他那双眼睛,太过於性感迷人了。
如今又用那种满含深情的目光的望著她,她实在有些招架不住,只怕一不小心就会彻底沦陷进去。
其实她早已经感受到他对自己,与旁人不一样。
也早已经感受到他可能喜欢自己,只是他不说,她也不確定,也假装不知道。
如今他將自己的那份喜欢向她表明清楚,甚至还说是很久很久以前……
可他们认识似乎也才不过几个月而已,怎么就很久很久以前了呢?
慕清辞问出自己的疑问。“那是多久以前?”
“十年前……”
这话一出,慕清辞满脸不相信。
“你少骗我了,十年前我们都没见过……”
“见过的。”宋砚臻斩钉截铁的说。
“第一次见你,是在高二那年的寒假,我去蓉城走亲戚。”
“恰好碰到你一个人在马路上哭,穿的很是单薄,哭的也很惨,眼睛好像都哭肿了,却还帮助了一个拾荒的老人,带他去了路边的麵馆请他吃麵条。”
“我永远记得,你自己那时候应该也是饿的飢肠轆轆了,盯著老人吃麵的那个时候,一直不停地咽著口水。”
听到这里,慕清辞似乎是有一些印象。
不过听他描述自己那时候的表情,她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那时候我也穷,打工挣的钱还不够学费的。”
“原本我是自己打算去吃麵条的,可是我看到那个老人比我更可怜,所以就把自己的那一碗麵请他吃了。”
她没告诉他,那天其实是她的生日。
至於到底是不是她真的生日,她也不知道。
只是慕家人说她的生日是2月12號,她就一直以为自己的生日是2月12號。
可是那天,慕家一家三口全部出去旅行了。
独独留下她一个人在家,甚至为了挣点生活费,还跑去打寒假工。
她那天哭的眼睛红肿,就是因为自己觉得很委屈。
原本她是要请自己吃一碗长寿麵的。
可是看到那个老人比自己更可怜,大冬天的,衣服鞋子都是破的,还在路边捡破烂,所以用自己兜里仅剩的八块钱,请他吃了一碗麵条。
没想到,这一幕居然被宋砚臻给看到了。
並且还一直记得那天的事情。
宋砚臻也轻轻笑了笑,隨后又陷入到了回忆里。
“第二次见你,是高考完的那个暑假。你在一个巷子里被一群混混围住,与他们拉车间不小心碰到了头,然后晕了过去。”
这么一说,慕清辞自然记得那件事的。
那时候她刚刚初中毕业,为了挣高中的学费,跑去打暑假工。
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巷子,然后被几个喝醉了的混混围住。
她那时候害怕极了,內心充满了无尽的恐惧。
与那群喝醉了酒的混混东拉西扯之间,她碰到了头,加上营养不良导致低血糖,晕倒在地。
迷迷糊糊间,她看到一个穿白色衣服的男生衝出来,將那群混混打跑了。
等她再次醒来后,看到的就是沈光浩。
“原本打跑那群混混后,我是要送你去医院的。”
“可那时候一个亲戚住院,医院又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情况很危急,所以我没办法,只好让路过的一个男生將你送去了医院。”
闻言,慕清辞满目震惊的望著他。
“你说什么?是你打跑了那群混混的?”
宋砚臻点了点头。“对啊!”
“可是我在医院醒来后,看到的人是沈光浩。”
慕清辞说。“我问他问是不是他救了我,他没有否认,所以我直到刚刚之前,一直以为是他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