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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炸膛的铁管,饿狼只能去咬熊

    草原的夏天,草长得虽然茂盛,但掩盖不住那股子焦糊味。
    王庭后山,一座简陋的土坯房里,那是必勒格秘密建立的“神机坊”。
    这里没有西山那种巨大的水力锻锤,也没有精密的工具机。只有几十个被掳掠来的汉人工匠,守著几个冒黑烟的土高炉,正在汗流浹背地打铁。
    “砰——!”
    一声沉闷的爆响,把正在帐篷里喝闷酒的必勒格嚇了一跳。
    紧接著,是一阵悽厉的惨叫声。
    必勒格扔下酒碗,提著弯刀冲了出去。
    神机坊里一片狼藉。一根刚刚试射的枪管炸开了,像是一朵绽放的铁菊花。那个负责试枪的怯薛军勇士,半边脸都被炸烂了,倒在血泊里抽搐。
    “混帐!又是炸膛!”
    必勒格一脚踢翻了旁边的铁砧,怒吼道:
    “我给了你们最好的铁!给了你们最多的牛羊肉!你们就给我造出这么个杀自己人的玩意儿?!”
    跪在地上的工匠头子,浑身发抖,头都不敢抬。
    “大汗……不是咱们手艺不行,是……是这铁不行啊。”
    工匠捡起一片炸碎的铁片,带著哭腔解释:
    “这铁里杂质太多,太脆。大凉那边的枪管,用的是『精钢』,咱们这土炉子烧出来的,那是生铁……一受热,再加上火药的劲儿大,它……它受不住啊。”
    “那就去炼钢啊!”
    “没煤啊大汗!咱们烧的是牛粪和木炭,火候不够,烧化铁水都费劲,哪里炼得出钢来?”
    必勒格僵在原地。
    他看著那一地废铁,终於明白了一个道理。
    枪,不是光有图纸就能造出来的。
    它需要煤,需要高炉,需要那一整套他看不懂、也学不来的工业体系。
    老师从来没有藏私图纸,他只是微笑著拿走了这个体系里最不起眼、却最要命的一块基石——能源与材料。
    “大汗。”
    苏赫走了进来,手里拿著一本帐簿,脸上掛著那种永远温和、却让人看不透的笑。
    “火药也快不够了。”
    真的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硝石只剩下五百斤了。咱们这边的盐湖碱性太大,析不出来好硝。上次那一批,还是三年前从大凉运来的存货。”
    必勒格颓然地坐在一块石头上。
    枪管炸膛,火药告急。
    他这支好不容易拉起来的“火枪骑兵”,现在每开一枪,都像是在烧他的命。
    “老师……你好狠的心。”
    必勒格握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了肉里。
    “你这是要把我的牙全拔了,让我只能当一条看门狗吗?”
    苏赫看著这位年轻的狼主,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
    是时候了。
    “大汗,其实……也不是没有办法。”
    苏赫走上前,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羊皮地图。
    “咱们这儿没有硝石,没有好铁。但有个地方有。”
    必勒格猛地抬头:“哪里?”
    苏赫的手指,在地图上一路向西,越过了茫茫的戈壁,停在了一条黑色的河流旁边。
    “罗剎国,雅克萨要塞。”
    “那是罗剎人在东方的据点。据我们的探子回报,那里有一座巨大的军火库,里面堆满了从西方运来的精良火枪,还有几万斤上好的火药和硝石。”
    “而且……”
    苏赫压低了声音,像是个诱惑人心的魔鬼。
    “听说罗剎人最近正忙著在西边打仗,这座要塞里的守军,不到一千人。”
    必勒格的眼睛亮了。
    那是一种饿狼在雪地里嗅到了血腥味的光芒。
    “抢?”
    “对,抢。”
    苏赫点了点头。
    “大凉不给咱们,咱们就去抢罗剎人的。他们也是蛮夷,也是外人。抢了他们的枪,咱们就能重新武装起来。甚至……”
    苏赫顿了顿,意味深长地说道。
    “抢了他们的枪,咱们就有了跟老师……討价还价的资本。”
    这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饵。
    必勒格站起身,在工棚里来回踱步。
    他知道这是江鼎的阳谋——驱虎吞狼。但他没得选。
    如果不去抢,他的火枪队就会变成烧火棍队,他的部落就会在没有武力威慑的情况下分崩离析。
    “好。”
    必勒格停下脚步,拔出腰间的弯刀,那是一把大凉產的好钢刀,锋利无比。
    “既然老师断了我的奶。”
    “那我就去喝熊的血。”
    “传令!”
    必勒格的眼神变得凶狠而决绝。
    “集结怯薛军!带上所有的火药,带上所有的好马!”
    “咱们去……换装备!”
    ……
    三天后。阴山以北。
    五千名草原骑兵,正在集结。
    他们没有穿那种花里胡哨的丝绸袍子,而是换回了最传统的皮甲和毡帽。
    背上的火枪虽然老旧,甚至有一半是很容易炸膛的土造货,但他们的弯刀依然雪亮,他们的眼神依然饥渴。
    必勒格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看著这支跟隨他出生入死的队五。
    他知道,这一去,要么吃肉,要么死在罗剎人的炮火下。
    “出发!”
    隨著一声悽厉的狼嚎。
    骑兵洪流向著西方滚滚而去。
    苏赫站在山坡上,看著远去的大军,从怀里掏出一只信鸽,写下了一行字:
    “狼已离巢,去向正西。雅克萨,將成血肉磨坊。”
    他放飞信鸽,看著它飞向南方的大凉京城。
    ……
    京城,镇国公府。
    江鼎正坐在葡萄架下乘凉。
    他手里拿著一把剪刀,正在修剪一盆长歪了的盆景。
    “哥,信到了。”
    地老鼠走过来,递上那个小小的蜡丸。
    江鼎看了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
    “这狼崽子,终究还是饿不住了。”
    “咔嚓。”
    他剪断了一根多余的枝条。
    “去,给罗剎国的伊戈尔大使送个信。”
    “送什么信?”
    “就说……草原上有支『马贼』,看上了他们在雅克萨的仓库。让他们……小心点。”
    地老鼠一愣:“哥,这……咱们不是想让必勒格贏吗?”
    “谁说我想让他贏?”
    江鼎放下剪刀,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
    “让狼去咬熊,不是为了让狼吃饱。”
    “是为了让他们……两败俱伤。”
    “只有当必勒格在雅克萨撞得头破血流,把他的精锐都拼光了,他才会明白……”
    江鼎喝了一口茶,眼神清冷。
    “但这世上,只有大凉的饭,才是最容易吃的。”
    “到那时候,咱们那些卖不出去的玻璃珠子、羊毛布,还有淘汰下来的旧军火……”
    “才能卖个好价钱。”
    这一局,不为杀人。
    只为……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