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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痛痛快飞飞

    万顺酒楼三楼东侧的包间里。
    何雯思穿著某大牌高定款夏季长裙,坐在主桌上,笑容满面地接受大家的恭维。
    “思思,你今天真的是太漂亮了。”
    “这件裙子我偶像穿过哎,官网报价六万七。”
    “什么?这裙子都够我好几年生活费了。”
    班里同学七嘴八舌討论著何雯思今天的打扮。
    不少男生看向何雯思的目光更加炙热了。
    何雯思目前虽然是个学生,但是她之前暑假兼职模特,摄影师发了一小段视频,直接爆了。
    视频里,何雯思凭藉清纯的长相吸引了一大堆粉丝,顺理成章地开通了自己的帐號,两个月时间过去,积攒了三十万粉丝,成为了学校的红人。
    何雯思来之前找造型师特意做了一个俏皮的丸子头,脸颊两侧落了一下碎发,她吐吐舌头,“哎呀,这都是我妈妈给我买的,她特別喜欢给我漂亮的小裙子,我不知道具体价格啦。”
    何母穿著一身旗袍,闻言捏了捏何雯思的小脸,“你是妈妈的宝贝,当然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呀。”
    “思思,你简直是公主。”
    “对呀对呀,长得漂亮,学习还好,家里有钱,抖音粉丝还多,父母都宠著你,这不是公主是什么?”
    何雯思红著脸颊,“好了,你们別夸我了,今天请你们来是想让你们开开心心吃蛋糕。”
    何雯思闺蜜连忙帮腔:“思思特意定製了十层蛋糕,里面的夹心都是国外空运来的水果呢,大家一定要好好尝尝哦。”
    “校太客气了。”隔壁桌一个男生吼了一声。
    “校”两个字,成功让何雯思脸颊上飘起了两团红云,她嗔怒地看著男生:“什么校?別瞎喊。”
    话音刚落下,包间的门忽然被推开。
    眾人一愣,看了过去。
    来人並不是服务员,而是一个金髮少年。
    少年身形高瘦,套著一件宽鬆白色t恤,他前面头髮略长,脖子上戴著一条银色链子。
    脸部线条轮廓极为优越,极其妖孽的长相,尤其是那双精致的桃眼,眼角恍若泛滥著无数情意。
    但是他眉眼间的神情很是狠厉,一看就是个刺头。
    包间眾人瞬间安静下来。
    何雯思面露不悦。
    一个男生颤颤巍巍开口:“林……林肆怎么会在这里?”
    不是他胆小,而是临川一中的人见到林肆都是这个样子。
    林肆是高一上学期期末转到了一中,因为人长得贼帅,不少女孩去教室外面围观。
    他不为所动,就好像习惯女孩围著他贴他冷屁股。
    他入校太高调,喜欢独来独往我行我素,所以学校那群混混自然看不惯了,商议著把人堵在巷子里揍一顿。
    结果一群人被林肆一个人干趴下了。
    据围观人发帖详细描述。
    那天下午,林肆嘴里叼著棒棒,校服外套上沾了一些泥土和鲜血,他单手拎著外套抖了抖,薄白脸颊上一点汗都没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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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劲。”
    丟下这两个字他就走了。
    因为这场景过於酷帅,林肆成为了一中新一代校霸,有不少迷妹的。
    相处半年下来,眾人发现,他是挺酷挺帅的,就是性格脾气贼差,感觉狠起来是连女生都会打的那种。
    尤其是打老师的传言流出来后,凶残恶霸程度又上一层楼。
    “林肆同学。”何雯思咬了咬唇,抢先一步开口,“我没有邀请你参加我的生日宴,你不请自来很没有礼貌的。”
    林肆动作一顿。
    迎著其他人敬佩的眼神,何雯思脸上浮现了一层倔强,“林肆同学,现在请你出去。”
    林肆目光落在何雯思脸上,几秒后他点点头:“行。”
    门重新关上。
    闺蜜王书仪小心翼翼地说:“思思,林肆是不是暗恋你呀?感觉他好听你的话呀。”
    “是呀是呀,如果换成別人这个態度,林肆肯定一巴掌扇上去了。”
    “你们別乱说。”何雯思咬著粉唇,说,“我现在的心思都在学习上,我……我不知道他什么想法,他確实经常找我。”
    王书仪说:“肯定是喜欢你,毕竟我们思思这么漂亮。”
    -
    林肆出来后,他磨了磨牙,从兜里抽出一包烟。
    刚把烟叼进嘴里,旁边路过的服务员立刻出来阻止:“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里禁止吸菸。”
    “抱歉。”
    林肆咬著烟,出了餐厅。
    餐厅外面的小弟们望眼欲穿,头髮堪比七仙女,红橙黄绿青蓝紫,路过的人都避著这群混混走。
    “肆哥。”打头的小弟连忙问,“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风吹起林肆的头髮,点燃了那根烟,心里又烦又闷,冷著脸说:“不让我进去。”
    “为啥呀?为啥不让你进去啊?”
    “校不是收了你的生日礼物了吗?”
    “就是啊就是啊,礼物都收了,怎么还不让你参加生日宴呢?
    就在这时,一辆计程车停了下来。
    林肆瞄都懒得瞄一眼,他咬著菸嘴,虎牙反覆拨弄著,根本不像是吸菸,反倒是发泄心里的火,“不知道。”
    林雾下了车,在一群鸚鵡里认出了她那个愚蠢的绝世恋爱脑傻弟弟。
    在一群红橙黄绿青蓝紫里,金毛反而显得更高级。
    林雾和林肆关係並不亲厚。
    林肆小时候还挺可爱的,虽然淘气,但是特別嘴甜,总是屁顛屁顛跟在林雾身后。
    直到初中以后,林肆越来越孤僻,林雾又一心扑在谢厌淮上,一家四口人,各过各的日子。
    前世接到警察电话时,林雾见到林肆的时候,只剩一小桶骨灰。
    林肆的遗物没多少,她在那间破破烂烂的出租屋里翻了半天,除了几件常穿的地摊货,便只有一个书包。
    包里装著他们一家四口的合照,合照上,四个人冷漠地看向镜头,仿佛精神病遗传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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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鎧甲勇士的小掛件。
    这是林雾七岁那年第一次上手抓娃娃机抓出来的。
    她对鎧甲勇士不感兴趣,索性给了林肆。
    林肆小学的时候特別喜欢,总是掛在书包上。
    后来林雾都忘记哪一年,什么时候,林肆的书包上再也没有掛过装饰物。
    她也没问,只以为是丟了。
    怎么也没想到,被完整无好的保留了十多年。
    狭小的出租屋里,墙皮落了一地,这间房子实在是太小了,只容得下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小桌子。
    桌子上放著一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
    林雾抱著书包哭得撕心裂肺。
    隔壁住著的那对年轻情侣在吵架,外面有两个孩子路过,一片嘈杂声中,她的眼泪浸湿了书包。
    鎧甲勇士的钥匙扣被她紧紧攥在手里。
    掌心发疼,像是林雾五岁那年摔了一跤,手掌擦破皮一样的疼。
    只是五岁那年,林肆飞扑过来,拉起来林雾,奶呼呼地吹吹她的掌心:“痛痛飞飞。”
    这一次,不会再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