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看在还加更的份上,求个打赏不过分吧。)
“行了,滚吧。”
沈昭鬆开他,懒得再管,“还有,我不是你师父,再让我听见一句,你试试。”
冷风像刀子似的,嗖嗖往他身上扎。
大壮嚇得心臟哆嗦,虽然不甘心,又不敢真惹怒她,转身钻进人群中。
不久,萧军回来了。
“来,你先垫吧一口,一会儿我带你去国营饭店吃。”从怀里掏出个报纸抱著的烤红薯,还冒著香甜的热气,黄橙橙的贼诱人。
沈昭接过去,也不嫌烫,一掰两半,把另一半递给萧军。
“走吧,先去吃饭,再去找房子。”
两人边走边问路,终於在中午饭前找到了国营饭店,刚吃进去的红薯正好消化完。
沈昭找了张小桌子坐下,看著小黑板上的今日供应,见有一个老母鸡汤,就点了一个,然后再点一个水煮肉片,两大碗米饭。
赶在萧军要结帐前把钱给了。
回到桌子前坐下,没一会儿菜就上来了,她先拿碗盛了碗鸡汤,刚要喝,抬头便看见窗户外有个熟悉的人影。
是那个小偷。
他站在窗外那棵树后,只露出一个脑袋,她甚至能看见他在咽口水,都没捨得移开一下目光。
沈昭收回目光,小口地喝鸡汤。
“吃点菜,”萧军给她碗里夹了一个大鸡腿,目光隨著往窗外扫,“你刚才看什么呢?”
“一个小偷。”
沈昭直说,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萧军听到小偷,就没有兴趣了,甚至已经能预想到那个小偷会有多惨。
实在是,当初她暴打千人面那一幕,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
童年阴影都没有那一幕阴。
吃好饭。
菜就只剩半只鸡。
沈昭没浪费,掏出饭盒全部装起来,放进挎包,又拿出水壶喝了口灵泉水,重新拧好瓶口装进包里。
“咱们走吧。”萧军也收拾好了。
走出饭店,沈昭又有点犯难,丰安市不算大,但它好歹是个市,该怎么去找房子?
这时,她忽然看见不远处那个少年,脑袋上亮起一个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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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来。”沈昭朝他招手,露出狼外婆一样的笑容。
大壮眼睛一亮,立即屁顛屁顛上前。
“姐你找我。”师傅是不敢叫了。
“叫什么名字?”
“大壮,我希望自己长得壮一点。”
大壮?
沈昭莫名看著像个瘦竹竿一样的少年,这就是所谓的没有什么越想要什么?
“今年多大了,家住哪里?”
“15岁,在西城那边住,家里还有一个奶奶,一个大哥。”不等追问,他就自己把身份全交代了。
“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嗯。”大壮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沈昭:“我看你这职业,丰安大大小小的地方应该都熟吧?”
“那当然!”大壮终於来了自信,“不是我吹,我打小就爱满大街跑,丰安就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那行,我给你五毛钱,你在跟著我跑一下午,干不干?”
“乾乾干!”
大壮想都不带想的,就跟著跑一下午而已,一点都不费事,就挣五毛钱,比他偷东西还快!
还没有挨打的风险。
“这...行吗?”萧军有点不放心。
他也是这么混过来的,知道知道这些混混基本上没什么职业道德。
沈昭举起自己砂锅的拳头问他,“你看这是什么?它可不是吃素的。”
萧军闭嘴了。
也对。
大壮才十几岁,心眼子的零头都未必比沈昭多。
大壮见萧军不说话,忐忑的心才算落地,“姐,你们想去哪?我给你们带路。”
沈昭:“黑市,有几个去几个。”
“啊?你是想买什么东西吗?”
沈昭皱了皱眉。
大壮心里一突,赶紧开口,“往这边走。”
“丰安一共有三个大些的黑市,都开得很隱蔽,分別在三个方位,其次就是一些自发形成的小集市,时间地点都不固定,也不安全。”
“更重要的是没有大货,就是自行车、手錶、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这种紧俏货。”
说话间,大壮已经领著沈昭到了地方。
是个带大院子的房子,门口有两个人守著,想进去都得按照人头收费,想摆摊还得多收一个摊位费。
人头是两分钱一个人。
不算贵。
可架不住来往的人多,一天下来也不少钱。
沈昭掏出六分钱,把三个人的人头费交了,走进大门。
里面豁然开朗。
一个很大的院子,沿著围墙边摆了一圈的摊位,卖什么的都有,就是声音都很小。
跟做贼一样。
沈昭慢悠悠转了一圈,什么都没买出来了。
等走出去很远,才开口,“后面两个不用去了,你直接告诉我方位,今天先去自发的小集市。”
大壮点点头。
“那个离得有点远,一般都在市边上。”
走了大半个小时,三个人才到。
这会儿集市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三三两两的人在收摊,看背篓的东西都是些自家產的农副產品,並且量不多。
都是想必是附近村子上下来的人。
去收摊位费的黑市卖不划算,就找这种小地方,有一两个顾客卖出去就回家,省时省力。
看完一圈,沈昭又让大壮带她去了另外一个小集市。
基本上跟第一个大差不差。
眼看天快黑了,沈昭累了,就乾脆让大壮就近找个饭店进去吃饭。
还是点了四个菜,三个都是肉。
大壮看著一桌子饭菜愣是不敢下手,“这这这也太多了吧,有一个其实就够了,我吃不了多少。”
话音刚落,肚子就咕嚕嚕地响起来。
半大少年顿时脸红。
萧军看了眼沈昭,主动给他夹了一块红烧肉,“吃吧,买都买了,不吃完也带不走。”
他这样说,大壮才放心一点。
夹著碗里的红烧肉放进嘴里,香、甜、软、糯的红烧肉在嘴里化开,简直太好吃了!
呜呜呜....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
萧军被他嚇得一个后撤,“你这怎么吃著吃著还哭了?我们没怎么著你吧。”
“不是....”大壮声音闷闷地擦掉眼泪,“我就是太开心了,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吃红烧肉。”
沈昭:....倒霉孩子。
“吃吧,多吃点。”
萧军也沉默了,想起自己小时候,比他还不如,几乎就没吃饱过。
沈昭鬆开他,懒得再管,“还有,我不是你师父,再让我听见一句,你试试。”
冷风像刀子似的,嗖嗖往他身上扎。
大壮嚇得心臟哆嗦,虽然不甘心,又不敢真惹怒她,转身钻进人群中。
不久,萧军回来了。
“来,你先垫吧一口,一会儿我带你去国营饭店吃。”从怀里掏出个报纸抱著的烤红薯,还冒著香甜的热气,黄橙橙的贼诱人。
沈昭接过去,也不嫌烫,一掰两半,把另一半递给萧军。
“走吧,先去吃饭,再去找房子。”
两人边走边问路,终於在中午饭前找到了国营饭店,刚吃进去的红薯正好消化完。
沈昭找了张小桌子坐下,看著小黑板上的今日供应,见有一个老母鸡汤,就点了一个,然后再点一个水煮肉片,两大碗米饭。
赶在萧军要结帐前把钱给了。
回到桌子前坐下,没一会儿菜就上来了,她先拿碗盛了碗鸡汤,刚要喝,抬头便看见窗户外有个熟悉的人影。
是那个小偷。
他站在窗外那棵树后,只露出一个脑袋,她甚至能看见他在咽口水,都没捨得移开一下目光。
沈昭收回目光,小口地喝鸡汤。
“吃点菜,”萧军给她碗里夹了一个大鸡腿,目光隨著往窗外扫,“你刚才看什么呢?”
“一个小偷。”
沈昭直说,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萧军听到小偷,就没有兴趣了,甚至已经能预想到那个小偷会有多惨。
实在是,当初她暴打千人面那一幕,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
童年阴影都没有那一幕阴。
吃好饭。
菜就只剩半只鸡。
沈昭没浪费,掏出饭盒全部装起来,放进挎包,又拿出水壶喝了口灵泉水,重新拧好瓶口装进包里。
“咱们走吧。”萧军也收拾好了。
走出饭店,沈昭又有点犯难,丰安市不算大,但它好歹是个市,该怎么去找房子?
这时,她忽然看见不远处那个少年,脑袋上亮起一个灯泡。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超靠谱 】
“你过来。”沈昭朝他招手,露出狼外婆一样的笑容。
大壮眼睛一亮,立即屁顛屁顛上前。
“姐你找我。”师傅是不敢叫了。
“叫什么名字?”
“大壮,我希望自己长得壮一点。”
大壮?
沈昭莫名看著像个瘦竹竿一样的少年,这就是所谓的没有什么越想要什么?
“今年多大了,家住哪里?”
“15岁,在西城那边住,家里还有一个奶奶,一个大哥。”不等追问,他就自己把身份全交代了。
“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嗯。”大壮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沈昭:“我看你这职业,丰安大大小小的地方应该都熟吧?”
“那当然!”大壮终於来了自信,“不是我吹,我打小就爱满大街跑,丰安就没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那行,我给你五毛钱,你在跟著我跑一下午,干不干?”
“乾乾干!”
大壮想都不带想的,就跟著跑一下午而已,一点都不费事,就挣五毛钱,比他偷东西还快!
还没有挨打的风险。
“这...行吗?”萧军有点不放心。
他也是这么混过来的,知道知道这些混混基本上没什么职业道德。
沈昭举起自己砂锅的拳头问他,“你看这是什么?它可不是吃素的。”
萧军闭嘴了。
也对。
大壮才十几岁,心眼子的零头都未必比沈昭多。
大壮见萧军不说话,忐忑的心才算落地,“姐,你们想去哪?我给你们带路。”
沈昭:“黑市,有几个去几个。”
“啊?你是想买什么东西吗?”
沈昭皱了皱眉。
大壮心里一突,赶紧开口,“往这边走。”
“丰安一共有三个大些的黑市,都开得很隱蔽,分別在三个方位,其次就是一些自发形成的小集市,时间地点都不固定,也不安全。”
“更重要的是没有大货,就是自行车、手錶、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这种紧俏货。”
说话间,大壮已经领著沈昭到了地方。
是个带大院子的房子,门口有两个人守著,想进去都得按照人头收费,想摆摊还得多收一个摊位费。
人头是两分钱一个人。
不算贵。
可架不住来往的人多,一天下来也不少钱。
沈昭掏出六分钱,把三个人的人头费交了,走进大门。
里面豁然开朗。
一个很大的院子,沿著围墙边摆了一圈的摊位,卖什么的都有,就是声音都很小。
跟做贼一样。
沈昭慢悠悠转了一圈,什么都没买出来了。
等走出去很远,才开口,“后面两个不用去了,你直接告诉我方位,今天先去自发的小集市。”
大壮点点头。
“那个离得有点远,一般都在市边上。”
走了大半个小时,三个人才到。
这会儿集市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三三两两的人在收摊,看背篓的东西都是些自家產的农副產品,並且量不多。
都是想必是附近村子上下来的人。
去收摊位费的黑市卖不划算,就找这种小地方,有一两个顾客卖出去就回家,省时省力。
看完一圈,沈昭又让大壮带她去了另外一个小集市。
基本上跟第一个大差不差。
眼看天快黑了,沈昭累了,就乾脆让大壮就近找个饭店进去吃饭。
还是点了四个菜,三个都是肉。
大壮看著一桌子饭菜愣是不敢下手,“这这这也太多了吧,有一个其实就够了,我吃不了多少。”
话音刚落,肚子就咕嚕嚕地响起来。
半大少年顿时脸红。
萧军看了眼沈昭,主动给他夹了一块红烧肉,“吃吧,买都买了,不吃完也带不走。”
他这样说,大壮才放心一点。
夹著碗里的红烧肉放进嘴里,香、甜、软、糯的红烧肉在嘴里化开,简直太好吃了!
呜呜呜....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
萧军被他嚇得一个后撤,“你这怎么吃著吃著还哭了?我们没怎么著你吧。”
“不是....”大壮声音闷闷地擦掉眼泪,“我就是太开心了,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吃红烧肉。”
沈昭:....倒霉孩子。
“吃吧,多吃点。”
萧军也沉默了,想起自己小时候,比他还不如,几乎就没吃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