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首次和影迷面对面
好莱坞最后一个巨星 作者:佚名
第三十三章 首次和影迷面对面
“瓦勒斯先生,具体什么路数?”
亚歷克斯拋出了第一个核心问题:“乐队风格定位?是盯死一个细分市场,还是要通吃?目前接触了哪些乐手?贝斯、鼓手、吉他手,技术风格是否匹配?
乐队决策机制怎么定?是製作人中心制,还是其他?
签约意向呢?是绑定独立厂牌,还是瞄准主流大厂?
《creep》这首歌的版权归属和改编权,他打算怎么处理?”
他顿了顿,问出了最尖锐、也最关键的一点:“就凭一首粗糙的小样,他看上我哪一点?是我的音色?唱腔?
还是…《creep》这首歌本身出色的素质?”
一连串问题,如同精准的连珠炮。
没有兴奋的尖叫,没有盲目的应承,只有冷静的风险评估。
傻小子会被巨大的惊喜冲昏头脑,但作为一个前世摸爬滚打多年的武替,该有的谨慎要有的。
电话那头的菲娜,反而发出了一声短促而满意的低笑。
“就知道你会这么问,亚歷克斯,我喜欢你这点,脑子永远比荷尔蒙跑得快,
瓦勒斯不是那种只会画大饼的忽悠。风格他定了硬调子。”
菲娜显然已经做足了功课,或者已经和瓦勒斯有过深度沟通。
“英伦吉他摇滚的筋骨打底,你老家曼彻斯特那套,快乐分裂乐队的冷峻阴鬱,石玫瑰乐队的迷幻律动感,都得有。
混合加州车库摇滚的粗糲和原始能量,像the stooges那种不管不顾的疯劲。
最后,还得掺入一点工业音乐的冰冷机械感和电子脉衝,像nine inch nails那样,专捅软绵绵的流行脓包,製造撕裂感。
他想要一个多元化风格,不局限於一种风格的超级摇滚乐队。”
“成员方面,”
菲娜继续说道:“他已经在筛人了。贝斯手接触了一个在faith no more巡演团队里待过的傢伙,技术硬得像钢筋,脑子也活络。
鼓手瞄上了西雅图那边一个地下圈子里打重型出名的狠角色,节奏稳得像地震。
吉他手…还在挑,要求很高,既要能玩转石玫瑰那种灵动的吉他线条,又要能驾驭工业噪音的轰炸。
核心原则:技术是门槛,脑子对路、理念契合才是关键。
《creep》这首歌,瓦勒斯明確表示想作为乐队的首发单曲,一颗重磅炸弹扔出去。
但他强调,必须重新编曲,要注入乐队自己的筋骨和灵魂,弄出更猛、更冷、更具空间压迫感的版本。
至於版权方面,”
菲娜的声音带上了经纪人的锋利:“这正是我要去跟他的人硬磕的地方。
核心底线一条:这首歌的版权必须牢牢捏在我们自己手里,不能受制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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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娜喘了口气,最后复述了麦特·瓦勒斯那句直指核心的评价:“至於为什么是你?亚歷克斯。
他认为你很有潜力,他还去看了你的那部电影,《暴力街区》,他说或许能把你打造成新时代的巨星。”
“明白了。”
亚歷克斯声音沉稳有力:“安排见面,时间地点他定,我全力配合!乐队名字…”
他补充了一句,带著点黑色幽默。
“也得是个能扛揍、经得起摔打的硬名字。”
几天后,芝加哥南市区午夜尖叫电影院,这是一个专门放映cult片和b级片的独立影院。
散场灯光亮起,混合著汗味、廉价香水味、爆米花甜腻味和隱约大麻气息的空气更加浑浊。
《暴力街区》的片尾字幕还在滚动,刺激的动作场面显然点燃了现场。
观眾席上大多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t恤牛仔裤,不少还带著纹身和唇环,眼神里残留著观影带来的兴奋和发泄后的疲惫。
导演迪特·坎贝尔红光满面,像个刚打贏群架的老混混,男主角卡梅·特克也咧著嘴,露出白牙。
亚歷克斯站在稍靠边的位置,冷静地观察著观眾的反应。
窃窃私语中,“那个金髮警探”、“死得太tm帅了”、“动作真狠”之类的词句不断飘进耳朵。
主持人简单串场后,主创上台。
迪特和卡梅收穫了掌声,当亚歷克斯接过话筒,没有多余的动作和浮夸的表情,只是微微頷首。
“亚歷克斯·肖恩,片中饰演柯林斯警探,感谢各位今晚捧场。”
他声音不高,透过音响传出,却带著一种奇特的穿透力,瞬间压下了台下的嘈杂。
台下静了一瞬,隨即爆发出更热烈的掌声和几声尖锐的口哨,尤其来自几个扎堆坐在一起的年轻姑娘。
“天吶!他本人比电影里还高还帅。”
“柯林斯死的时候我心都碎了。”
“他声音好有磁性。”
提问环节,焦点意外地集中到了亚歷克斯身上。
“嘿。亚歷克斯。”
一个穿著破洞牛仔外套、戴著棒球帽的小伙子站起来,指著银幕。
“电影里杰克从三楼跳下来撞碎玻璃棚子那一下,是真的吗?看著太他妈疼了,帅炸了。”
“是真的。”
亚歷克斯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坦率。
“拍了七次。最后一条过了,膝盖肿得像馒头,手肘也擦掉块皮,疼是真疼。”
他顿了一下,嘴角扯出一点极淡的、近乎自嘲的笑容。
“但镜头效果到了,就值。”
台下顿时一片口哨、跺脚和叫好声,这是他们能理解的硬汉逻辑。
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事,融合后他的身体素质强得可怕。如果去医院检测,他的身体素质应该能达到人类巔峰。
但不这么说,如何能吸引观眾?在好莱坞混需要一些技巧,这还是菲娜·科恩教他的。
“亚歷克斯。”
一个扎著高马尾、眼圈还有点发红的姑娘站起来,声音带著点激动的哽咽。
“我不明白,柯林斯警探…他明明可以跟麦克一起开车走的。
他干嘛非得回头去送死啊?他…他不该死。”
这问题显然代表了不少观眾对角色结局的意难平,也证明了亚歷克斯的表演至少让人入戏了。
亚歷克斯非常绅士的给高马尾姑娘递了一张纸巾,然后解释道:“柯林斯是一个警察,他有他的理想和职责。
他的理想就是保护弱小,职责是打击犯罪。
为了理想和职责牺牲,他是高兴的。”
一个小伙子立马响应:“对,我看柯林斯最后牺牲的时候,嘴角是微笑的,他为他的理想献出了生命,但他是高兴的。”
不得不说,这太对很多人的胃口,亚歷克斯立马收穫了几十个因为角色和他英俊外表的而喜欢他的粉丝。
散场时,人群涌向出口,亚歷克斯立刻被几个热情的年轻姑娘围堵在通往休息室的狭窄走廊里。
她们手里挥舞著影院门口领的、印著电影海报的廉价宣传册,甚至还有刚吃完的爆米花空桶的硬纸壳。
“亚歷克斯,签个名吧!签这里。”
“你演得太棒了,柯林斯是我今年最喜欢的角色。”
“求求了,请你多拍一些电影好不好?”
亚歷克斯没有推拒,也没表现出过分的热情。
他接过递来的笔,唰唰唰地在那些简陋的“签名板”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动作乾净利落,嘴角只掛著一丝几乎看不见的、礼节性的笑容。
迪特导演在旁边看著,用手肘捅了捅身边的卡梅,压低声音,带著点老狐狸的精明。
“瞧见没?这小子稳得住,不飘。女观眾缘这东西,是实打实的金矿。”
卡梅·特克有另外的感悟:“我们这算不算见证了新星的崛起?”
他已经知道亚歷克斯拿到了《不可饶恕》里的一个重要角色,心里非常的羡慕,这小子比他的命好。
第三十三章 首次和影迷面对面
“瓦勒斯先生,具体什么路数?”
亚歷克斯拋出了第一个核心问题:“乐队风格定位?是盯死一个细分市场,还是要通吃?目前接触了哪些乐手?贝斯、鼓手、吉他手,技术风格是否匹配?
乐队决策机制怎么定?是製作人中心制,还是其他?
签约意向呢?是绑定独立厂牌,还是瞄准主流大厂?
《creep》这首歌的版权归属和改编权,他打算怎么处理?”
他顿了顿,问出了最尖锐、也最关键的一点:“就凭一首粗糙的小样,他看上我哪一点?是我的音色?唱腔?
还是…《creep》这首歌本身出色的素质?”
一连串问题,如同精准的连珠炮。
没有兴奋的尖叫,没有盲目的应承,只有冷静的风险评估。
傻小子会被巨大的惊喜冲昏头脑,但作为一个前世摸爬滚打多年的武替,该有的谨慎要有的。
电话那头的菲娜,反而发出了一声短促而满意的低笑。
“就知道你会这么问,亚歷克斯,我喜欢你这点,脑子永远比荷尔蒙跑得快,
瓦勒斯不是那种只会画大饼的忽悠。风格他定了硬调子。”
菲娜显然已经做足了功课,或者已经和瓦勒斯有过深度沟通。
“英伦吉他摇滚的筋骨打底,你老家曼彻斯特那套,快乐分裂乐队的冷峻阴鬱,石玫瑰乐队的迷幻律动感,都得有。
混合加州车库摇滚的粗糲和原始能量,像the stooges那种不管不顾的疯劲。
最后,还得掺入一点工业音乐的冰冷机械感和电子脉衝,像nine inch nails那样,专捅软绵绵的流行脓包,製造撕裂感。
他想要一个多元化风格,不局限於一种风格的超级摇滚乐队。”
“成员方面,”
菲娜继续说道:“他已经在筛人了。贝斯手接触了一个在faith no more巡演团队里待过的傢伙,技术硬得像钢筋,脑子也活络。
鼓手瞄上了西雅图那边一个地下圈子里打重型出名的狠角色,节奏稳得像地震。
吉他手…还在挑,要求很高,既要能玩转石玫瑰那种灵动的吉他线条,又要能驾驭工业噪音的轰炸。
核心原则:技术是门槛,脑子对路、理念契合才是关键。
《creep》这首歌,瓦勒斯明確表示想作为乐队的首发单曲,一颗重磅炸弹扔出去。
但他强调,必须重新编曲,要注入乐队自己的筋骨和灵魂,弄出更猛、更冷、更具空间压迫感的版本。
至於版权方面,”
菲娜的声音带上了经纪人的锋利:“这正是我要去跟他的人硬磕的地方。
核心底线一条:这首歌的版权必须牢牢捏在我们自己手里,不能受制於人。”
本书首发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菲娜喘了口气,最后复述了麦特·瓦勒斯那句直指核心的评价:“至於为什么是你?亚歷克斯。
他认为你很有潜力,他还去看了你的那部电影,《暴力街区》,他说或许能把你打造成新时代的巨星。”
“明白了。”
亚歷克斯声音沉稳有力:“安排见面,时间地点他定,我全力配合!乐队名字…”
他补充了一句,带著点黑色幽默。
“也得是个能扛揍、经得起摔打的硬名字。”
几天后,芝加哥南市区午夜尖叫电影院,这是一个专门放映cult片和b级片的独立影院。
散场灯光亮起,混合著汗味、廉价香水味、爆米花甜腻味和隱约大麻气息的空气更加浑浊。
《暴力街区》的片尾字幕还在滚动,刺激的动作场面显然点燃了现场。
观眾席上大多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t恤牛仔裤,不少还带著纹身和唇环,眼神里残留著观影带来的兴奋和发泄后的疲惫。
导演迪特·坎贝尔红光满面,像个刚打贏群架的老混混,男主角卡梅·特克也咧著嘴,露出白牙。
亚歷克斯站在稍靠边的位置,冷静地观察著观眾的反应。
窃窃私语中,“那个金髮警探”、“死得太tm帅了”、“动作真狠”之类的词句不断飘进耳朵。
主持人简单串场后,主创上台。
迪特和卡梅收穫了掌声,当亚歷克斯接过话筒,没有多余的动作和浮夸的表情,只是微微頷首。
“亚歷克斯·肖恩,片中饰演柯林斯警探,感谢各位今晚捧场。”
他声音不高,透过音响传出,却带著一种奇特的穿透力,瞬间压下了台下的嘈杂。
台下静了一瞬,隨即爆发出更热烈的掌声和几声尖锐的口哨,尤其来自几个扎堆坐在一起的年轻姑娘。
“天吶!他本人比电影里还高还帅。”
“柯林斯死的时候我心都碎了。”
“他声音好有磁性。”
提问环节,焦点意外地集中到了亚歷克斯身上。
“嘿。亚歷克斯。”
一个穿著破洞牛仔外套、戴著棒球帽的小伙子站起来,指著银幕。
“电影里杰克从三楼跳下来撞碎玻璃棚子那一下,是真的吗?看著太他妈疼了,帅炸了。”
“是真的。”
亚歷克斯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坦率。
“拍了七次。最后一条过了,膝盖肿得像馒头,手肘也擦掉块皮,疼是真疼。”
他顿了一下,嘴角扯出一点极淡的、近乎自嘲的笑容。
“但镜头效果到了,就值。”
台下顿时一片口哨、跺脚和叫好声,这是他们能理解的硬汉逻辑。
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事,融合后他的身体素质强得可怕。如果去医院检测,他的身体素质应该能达到人类巔峰。
但不这么说,如何能吸引观眾?在好莱坞混需要一些技巧,这还是菲娜·科恩教他的。
“亚歷克斯。”
一个扎著高马尾、眼圈还有点发红的姑娘站起来,声音带著点激动的哽咽。
“我不明白,柯林斯警探…他明明可以跟麦克一起开车走的。
他干嘛非得回头去送死啊?他…他不该死。”
这问题显然代表了不少观眾对角色结局的意难平,也证明了亚歷克斯的表演至少让人入戏了。
亚歷克斯非常绅士的给高马尾姑娘递了一张纸巾,然后解释道:“柯林斯是一个警察,他有他的理想和职责。
他的理想就是保护弱小,职责是打击犯罪。
为了理想和职责牺牲,他是高兴的。”
一个小伙子立马响应:“对,我看柯林斯最后牺牲的时候,嘴角是微笑的,他为他的理想献出了生命,但他是高兴的。”
不得不说,这太对很多人的胃口,亚歷克斯立马收穫了几十个因为角色和他英俊外表的而喜欢他的粉丝。
散场时,人群涌向出口,亚歷克斯立刻被几个热情的年轻姑娘围堵在通往休息室的狭窄走廊里。
她们手里挥舞著影院门口领的、印著电影海报的廉价宣传册,甚至还有刚吃完的爆米花空桶的硬纸壳。
“亚歷克斯,签个名吧!签这里。”
“你演得太棒了,柯林斯是我今年最喜欢的角色。”
“求求了,请你多拍一些电影好不好?”
亚歷克斯没有推拒,也没表现出过分的热情。
他接过递来的笔,唰唰唰地在那些简陋的“签名板”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动作乾净利落,嘴角只掛著一丝几乎看不见的、礼节性的笑容。
迪特导演在旁边看著,用手肘捅了捅身边的卡梅,压低声音,带著点老狐狸的精明。
“瞧见没?这小子稳得住,不飘。女观眾缘这东西,是实打实的金矿。”
卡梅·特克有另外的感悟:“我们这算不算见证了新星的崛起?”
他已经知道亚歷克斯拿到了《不可饶恕》里的一个重要角色,心里非常的羡慕,这小子比他的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