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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兰尼斯特们

    权游:烈日行者 作者:姬澹清
    第449章 兰尼斯特们
    第449章 兰尼斯特们
    喷火的巨龙在咆哮,双翼展开足以遮蔽君临的天空。
    倒塌的砖石四溅,尘埃如海啸般吞没街道。
    瑟曦太后提著裙摆跑下螺旋阶梯,跌跌撞撞冲向地下室深处。
    就在石拱门即將在身后闭合的剎那,她回过头一詹姆看见了那双翡翠色的眼睛。
    然后龙焰灌入,石墙融化,他们相拥的身影在倒塌的砖石中化为褪色的剪影。
    詹姆·兰尼斯特从噩梦中惊醒时,帐篷里依旧一片漆黑。
    他猛地坐起身,粗重的呼吸声在狭小的空间里迴荡。
    汗水浸湿了他的亚麻睡衣,布料黏在皮肤上。
    他伸出仅存的右手抹过脸庞,指尖触到湿冷的额角和微微颤抖的嘴唇。
    帐外传来值夜士兵规律的脚步声。
    “爵士,你还好么?”
    小派的声音从帐篷入口处传来。
    乔斯敏·派克顿揉著眼睛掀开布帘,探进半个身子一这名侍从瘦得像根矛,手长脚长,油腻的鼠灰色头髮贴在头皮上,柔软的面颊上刚长出桃子似的绒毛,在昏暗的光线下几乎看不见。
    詹姆双手捂住脸,了片刻时间整理情绪。
    喉咙乾涩,像是被梦中火焰燎过。
    他清了清嗓子,声音仍有些沙哑:“现在什么时候了?”
    “我看一下。”小派完全钻出帐篷,詹姆听见他踩过泥地的脚步声,片刻后返回,“月亮已经西沉,东方开始泛灰,快要天亮了,爵士。”
    那就不能继续睡了。
    詹姆感到一阵遗憾,睡眠对他而言本就奢侈,如今更是常常被噩梦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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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肉排。”
    “只要这些么?”小派又確认了一次。
    “够了。”
    侍从点点头,退出去准备早餐。詹姆听见他走向营火堆的脚步声渐远。
    时间长了之后,詹姆已经能够用一只手给自己穿衣。
    他用右手抓起掛在帐篷支架上的皮製束腰外衣一一深红色的兰尼斯特家纹绣在胸前,金线有些已经磨损一一套过头顶,然后艰难地將左臂空荡的袖子甩到身后。
    接著是马裤、靴子,每一个动作都经过精心练习,但依旧比正常人慢上许多。
    派恩爵士每日强迫他进行的剑术训练让他的左臂粗壮不少,平衡感也有所恢復,但失去的永远失去了。
    如果说征討奔流城时,十个现在的自己才能战胜五王之战前的自己,那么现在七个就能做到相同的事情——一个並不那么令人宽慰的进步。
    帐篷外传来铁锅碰撞的声音和士兵低沉的交谈。
    詹姆系好最后一条皮带,弯腰钻出帐篷。
    天色已经彻底明亮起来,晨雾像一层薄纱笼罩著王领。
    空气里混合著潮湿的泥十、马粪和煮燕麦的气味。
    詹姆·兰尼斯特走出自己的帐篷,营地里已经炊烟寥寥。
    二十几处营火堆上架著铁锅,里面煮著稀薄的燕麦粥,偶尔能看到几片乾菜叶浮在表面。
    士兵们围坐在火堆旁,用木勺舀著粥送进嘴里。
    有些人边吃边检查自己的装备一磨礪长剑,修补皮甲上的裂口,將箭矢一根根插回箭囊。
    担任先锋的部队已经在收拾帐篷。他们將帆布摺叠整齐,捲起铺盖,將个人物品塞进背囊。
    马夫们牵著战马到溪边饮水,马匹低下头,舌头捲起清凉的溪水,喉结上下滚动。
    一名年轻士兵在检查马蹄铁,他跪在地上,用手指抠出嵌在蹄缝里的石子,动作小心翼翼。
    军营里並非只有人类的声音。乌鸦在光禿禿的树枝上啼叫,声音粗哑刺耳。
    偶尔有军官骑马穿过营地,马蹄踏过泥泞的地面,溅起褐色的水。
    詹姆的目光扫过一张张面孔。他们大多是来自君临的金袍子,他们脸上刻著疲惫和麻木,眼中没有对胜利的渴望,只有对生存的执著。
    几个年纪较大的士兵聚在一起分享一块黑麵包,他们掰开坚硬的麵包,泡在粥里软化后才放入口中咀嚼。
    看著对於自己命运依旧懵懂无知的士兵们,詹姆感到一阵窒息感。
    他曾率领过最精锐的西境军队,那些士兵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眼中燃烧著对荣誉和財富的渴望。
    而现在这些人————他们不知道为何而战,也不知道胜算几何。
    自己不能为他们带来胜利,但起码可以让他们在战斗前吃一顿饱饭。
    “道尔顿爵士在何处?”詹姆问道。
    小派正端著木盘过来,上面放著一块煎得有些焦黑的肉排和一杯麦酒。他连忙回答:“在营地东侧检查弓弦储备,爵士。”
    “找到他,传达我的命令。”
    詹姆接过木盘,但没立刻进食,“让他把燻肉、香肠都拿出来,”他顿了一下,看著那些瘦削的面孔,“还有酒桶里的酒。都分给士兵们。”
    “全部么?”小派睁大眼睛。
    “全部。”
    “是,大人。”
    侍从快步跑开,靴子在泥地里踩出一串脚印。
    詹姆用匕首切下一块肉排送入口中,肉质干硬,调味粗糙,但他机械地咀嚼著,吞咽著。
    食物能提供能量,仅此而已。
    很快,命令传达下去,营地各处响起了短暂的欢呼声。
    贮藏食物的马车掀开防水布,伙夫们抬出成筐的燻肉和香肠。
    士兵们排起长队,眼中第一次闪烁出光亮。当酒桶被滚出时,欢呼声愈加大声,有人甚至开始敲打盾牌。
    是的,大清早不应该喝酒,大战之际更不应该。
    但詹姆怀疑,如果没有美酒的滋养,他摩下这些士兵的勇气会不会像此刻河间地的大树一样枝叶枯萎。
    这片土地经歷了太多战爭,农田荒芜,村庄焚毁,连树木都被砍伐殆尽作为柴火。
    倖存的人们眼中只有空洞,就像这些士兵。
    自从波隆被派往鹿角堡已经五天了。洛丽斯·史鐸克渥斯伯爵夫人已经不止三次来到他面前,询问丈夫的下落。
    大军从史鐸克渥斯堡离开时,她还来过一次,穿著沾了泥点的灰色长裙,眼睛红肿。
    “求求你,詹姆大人,”她的声音细弱,手指绞在一起,“我不能没有丈夫,孩子也不能没有父亲,求求你让我的波隆回来。”
    詹姆只能温声劝解,儘管他厌恶这种虚偽的安慰。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女王不是个残暴的人,她不会轻易杀死使者的。”
    洛丽斯低下头,肩膀微微颤抖。
    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行了一个屈膝礼,转身离开。
    她失去了父亲和母亲,失去了姐姐和姐夫,现在如果再失去丈夫,凭她自己,很难守住史鐸克渥斯堡。
    一个寡妇带著一个婴儿,在乱世中就像羔羊身处狼群。
    詹姆怜悯她,但也无可奈何。
    如果波隆真的牺牲在巨龙的牙齿间,那么他会建议御前会议为她找一个合適的夫婿,一个更聪明更懂得保全自己的贵族。
    至少这样能保住她的领地和性命。
    然而当跟著波隆前往鹿角堡的九名战士带著波隆的信回来时,詹姆知道,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找到波隆这样的“聪明人”了—那个佣兵已经倒向了丹妮莉丝女王,並且在信中向詹姆发出邀战的请求。
    信是用通用语写的,字跡潦草但能辨认:
    詹姆爵士,龙女王比我想像中更值得效忠。她的军队纪律严明,她的巨龙————你该亲眼看看。我建议你明智地选择立场,但如果你坚持要为瑟曦和那个孩子而战,那么我们在战场上见。
    另外,请发挥你的骑士精神保护好我的妻子洛丽斯。她是个好女人,不该为男人的战爭受苦。
    波隆詹姆读完信,冷笑一声。波隆的心思他一清二楚。
    如果詹姆一怒之下將洛丽斯处死,波隆就能以洛丽斯丈夫的身份继承史鐸克渥斯堡,然后再娶一个年轻女人,生一个真正属於自己的孩子。城堡、头衔、血脉—佣兵最渴望的三样东西。
    “我不会让你得逞。”詹姆低声自语。
    他下令將洛丽斯“保护”起来一实则是软禁在城堡塔楼里,派了一队可靠的士兵看守。
    然后他带走了史鐸克渥斯堡里的大部分粮食和牲畜,只留下勉强够领民度过冬天的储备。
    如果我贏了,我会请求御前会议宣布这段婚姻无效,托曼国王会赐予洛丽斯新的婚约。
    如果我死了,波隆將会得到一个清空了积蓄的城堡和飢肠轆轆的领民。
    这是我唯一能做的报復。
    接著,他便指挥著大军北上,来到约定决战的地方—一片开阔的平原,东侧是蜿蜒的河流,西侧是稀疏的树林。地形对双方都算公平,没有明显的优势可言。
    而在三十里外,就是同样来赴约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和他的小弟弟,提利昂·兰尼斯特。
    快点吧,詹姆心想,让我杀了你们,或者你们杀了我。无论哪种结果,都好过这无尽的等待。
    三十里外,女王军的营地也开始甦醒。
    晨光透过帆布帐篷,在地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在一间单人帐篷里,佩妮跪在地上,给提利昂穿戴盔甲。
    这套盔甲是特別定製的,比例適合侏儒的身材,但依旧笨重。
    胸甲上刻著简单的几何纹路,没有家族徽章一他可不想时时提醒女王自己来自那个杀掉她父亲的家族。
    “还有酒吗?”他问道,声音带著刚醒来的沙哑。
    佩妮摇摇头,手里忙著调整肩甲的皮带。“没了。”
    提利昂转过头看著她,眉毛挑起。“晚饭还剩下半壶啊。”
    佩妮把他的头扳正,继续系胸甲的系带。“四分之一壶,而且你已经喝完了,就在睡前。”
    他嘆了口气,气息吹动了额前散落的一缕金髮。
    “你应该在女王身边照看她,为她表演木偶戏,让她大声笑出来,而不是来我这里做侍从的工作。”
    “女王身边有很多侍女可以照顾她,”佩妮回答,手指灵巧地打结,“你身边却一个人也没有。灰虫子和无垢者不擅长穿盔甲,而你的护卫”们————”她没有说完,但意思明確。
    “可是你却不愿意让我喝杯酒。”提利昂抱怨道,试图活动一下手臂,盔甲发出金属摩擦声,“只有傻瓜上战场前不灌一肚子酒。普棱就会喝,他说过,连美酒都没享受到就战死沙场,岂不是暴殄天物?”
    “管住你的舌头,”佩妮拍了一下他的背甲,“我得系好这条腰带,它太长了。”
    提利昂试著沉默不语。他听著外头士兵们收拾营地的声音一金属碰撞,马蹄踏地,號令呼喊。
    这些声响越来越响,像潮水般涌进帐篷。他的舌头又蠢蠢欲动起来。
    “本·普棱想让次子团担任先锋,”当佩妮帮他穿护臂时,他不由自主地又说了起来,“他说他的佣兵经验丰富,適合打头阵。”
    佩妮没有回应,专心扣上搭扣。
    “但他真正该做的是將他手下那些能用通用语说脏话的次子们派去帮女王控制已经投降的城堡和庄园。”
    提利昂继续说,手指敲打大腿护甲,“女王缺的不是利刃和坚盾,而是能够帮她收税、徵兵、维持秩序的人。无垢者可以攻下城堡,但让城堡运转起来?那是另一回事。”
    “挺起肚子,”佩妮说,用力拉紧腰带,“咯,这下好点了。或许女王之手该由你担任咧,你这么有见解。”
    “士兵是奴隶出身,国王是个女人,御林铁卫队长是个白鬍子老头,再来个侏儒首相又何妨?”
    提利昂歪头思考,这个动作在盔甲里做起来有些困难,“不过我已经当过一次御前首相,而且干得还挺不错。虽然我父亲不一定同意这个评价。”
    “你父亲?什么意思呀?”佩妮站起身,退后一步检查自己的成果。
    盔甲穿得还算整齐,虽然穿戴者本人看起来依旧像是个穿大人衣服的孩子。
    “我不过是在回忆自己参与的第一场大战。”提利昂说,目光变得遥远,“战场的一边是河,另一边是大路。我率领一群山地野人衝下山坡,结果半路摔下马,被自己人踩了过去。醒来时战斗已经结束,而我方已经大胜。”
    他又开始回忆绿叉河畔的那场战斗。
    在那次战斗结束后,卢斯·波顿指挥的北境步兵被泰温公爵的军队击溃,让北境军的常胜纪录留下了第一抹阴影。
    提利昂记得自己当时躺在伤员帐篷里,头痛欲裂,听著外面伤兵的呻吟和学士们匆忙的脚步声。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理解战爭的代价。
    就在这时,帐篷的帘子被撩开,波隆的那张丑脸伸了进来。看到帐篷里的景象,他挑起一边眉毛,“我来的不是时候?”
    “不,你来得正是时候,”提利昂说,“我正好缺一个帮我扶上马的人,而显然佩妮做不到这一点。”
    “当然,乐意之至,我的財政大臣大人。”
    波隆完全走进帐篷。他穿著实用的皮甲,外面套著一件深绿色斗篷,腰间掛著长剑和匕首。
    当波隆带著詹姆的手令和谈判条件走进丹妮莉丝女王的军营之后,他便被眼前的景象震撼。
    军营整齐得令人不安—一帐篷排列成完美的直线,道路乾净无杂物,士兵们纪律严明,没有普通军营常见的喧譁和混乱。
    而天空中盘旋的巨龙更是超出了他的想像:黑色的卓耿,绿色的雷哥,乳白色的韦赛利昂,它们的翅膀展开时足以遮蔽阳光,喷出的火焰能在瞬间融化钢铁。
    波隆甚至没有要求面见女王,而是在见到提利昂的第一时间,便將自己向女王投降的意向和詹姆·兰尼斯特来袭的情报和盘托出。
    他是个实用主义者,识別胜利者的能力是他生存至今的关键。而在这里,他嗅到了胜利的气息。
    在短暂覲见女王之后—一那次会面中他单膝跪地,宣誓效忠,丹妮莉丝用紫色眼睛审视他良久才点头接受一波隆被分配到提利昂身边,担任他的护卫和顾问。
    女王身边並不缺少忠诚的战士,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训练的骑士,无垢者军团、自由民部队,多斯拉克血盟卫,都是愿意为她赴死的勇士。
    而提利昂身边很缺人,至少得有人帮他跑腿。
    见到波隆,佩妮行了一个笨拙的屈膝礼一她的裙摆被盔甲部件绊了一下。
    “早上好,波隆大人。”
    “早上好,佩妮。”波隆回应道,声音粗哑但不算无礼。
    提利昂从他身边擦身而过,走出帐篷,早晨的阳光让他眯起眼睛。
    “走吧,不要浪费时间。女王应该在等我们了。”
    波隆对著佩妮挑挑眉头,露出一个微笑,“我会照顾好你的提利昂大人的。”
    佩妮不自在地挪了挪脚,手指绞在一起,最后还是低声道:“拜託了,波隆大人。”
    接著,波隆转身跟上了提利昂。他的步伐比侏儒大得多,但刻意放慢了速度。
    营地已经完全甦醒。
    无垢者军团正在集结,他们沉默地排成方阵,长矛如林指向天空。
    多斯拉克骑兵则在另一边,他们骑著所有能找到的马,挥舞著弯刀,发出战斗前的呼號,棕色皮肤在晨光中泛著油亮的光泽。
    “她是个好姑娘,”波隆看著营地里整装待发的军队,漫不经心地说道,“虽然个头矮了一点。”
    提利昂头也不回,轻巧地跨过一支倒在地上的长矛—一可能是一名无垢者匆忙中留下的。
    “你想说她才是最適合我的那个?”
    “你知道的,上床享乐是一回事,结婚是另一回事。”
    波隆耸耸肩,皮甲发出轻微的摩擦声,“我能从那姑娘的眼睛里看到爱意。
    不是崇拜,不是怜悯,是实实在在的爱意。这在我们的世界里不多见。”
    “然后再生出一个像我们一样的侏儒?”
    提利昂一甩手,金属手套在空中划出弧线,“得了吧,让这个诅咒在我们这一代终止就够了。侏儒的生活不適合任何人,尤其不適合孩子。”
    “我听说,侏儒並不会生出侏儒,”波隆说,眼睛扫视著周围的士兵,评估他们的装备和状態,“那是平民的迷信。学士们说这不是血脉诅咒。”
    “够了,我才是侏儒,你不要装得比我更懂侏儒,波隆。”
    提利昂加快脚步,试图结束这个话题,“把心思用在接下来的战斗里吧。我需要你活著,我需要你帮我管理战后那些麻烦事——审问、逼迫、收降纳叛。”
    波隆撇撇嘴,没有再说什么。对於接下来的战斗,他一点也不担心。
    能在战场上活这么久,他从来就不是依靠自己的剑术—虽然也不赖,他杀过骑士、佣兵、土匪,甚至有一次差点杀死一个布拉佛斯水舞者一而是依靠识別胜利者的技能。
    胜利者身上有一种特殊的味道,他从小就能闻到。
    那是一种混合著自信、资源、运气和决心的气息。
    在君临,他曾在乔佛里身上闻到过权力的味道,但那味道腐朽而脆弱:在泰温公爵身上,他闻到过冷酷和效率;而现在,在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身上,他闻到了某种不同的东西:一种近乎疯狂的信念,以及支撑这种信念的力量。
    这次也不例外。
    当他走进女王军营的第一个瞬间,他就决定继续站在胜利者这一边,巨龙这一边。
    詹姆·兰尼斯特是个优秀的战士,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但他没有龙,没有无垢者,没有多斯拉克骑兵,更没有那种改变世界的气势。
    他只是在为一段已经腐朽的统治而战。
    很快,波隆跟著提利昂来到了临时马厩。那里拴著几十匹马,大多是骑兵的坐骑,也有几匹驮马和拉车的马。
    提利昂的坐骑是一匹温顺的棕色母马,体型较小,適合他的身材。波隆蹲下身,双手交叉做成台阶状。
    提利昂將一只脚踏上去,波隆用力一抬,侏儒便翻身上马,动作比看起来要灵活。
    “谢谢,”提利昂说,调整了一下韁绳,“你的马呢?”
    “在那边,”波隆指了指一匹灰斑马,“我更喜欢这匹,它不会在战场上惊慌。”
    他们骑马穿过营地,逐渐跟上大部队的行进队伍。
    在他们前面,丹妮莉丝女王骑在一匹银色的马上,穿著轻便的皮甲,外面罩著一件白色斗篷。
    她的银金色长髮编成复杂的辫子,在脑后盘起。
    她的三名血盟卫骑马护卫在侧。
    而更远处,地平线上已经出现了第一批身影。
    金红色的旗帜在晨风中飘扬,长矛的尖端反射著阳光,像一片移动的金属森林。
    詹姆·兰尼斯特的军队已经列阵完毕,等待著他们的到来。
    波隆舔了舔乾燥的嘴唇,手指轻抚剑柄。战斗即將开始,而他选定了自己的一方。
    现在只需要活下去,活到战斗结束,活到胜利的时刻。
    提利昂在他身旁沉默不语,眼睛盯著前方逐渐清晰的敌军阵线。
    “准备好了吗?”波隆问道。
    提利昂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和死亡约会的人,永远不会有完全准备好的时刻。但我们还是得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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