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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晃悠过去

    “老板,我多句嘴。”李默的动静变得无比凝重,他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酒局的作用,主要是互相了解,在半真半假的寒暄间,摸清彼此的需求和底线。那种时候,无论话说到什么程度,总有转圜的余地。直接去厂房……这几乎等同於撕破脸,没有任何退路了。”
    “这不符合规矩……”
    李默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位可能因为力量膨胀而有些上头的老板。
    商业不是打打杀杀,商业是人情世故。
    直接掀桌子,固然可以解决一张桌子,但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人愿意跟你坐上同一张桌子了。
    “规矩?”
    林宇重复了一遍,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词。
    “我的话,就是规矩。”
    “告诉他们,明晚八点,青浦工业园区b区,中心仓库门口。”
    “爱来不来。”
    说完,林宇直接掛断了电话。
    他不想再听李默那些关於“人情”、“规矩”、“余地”的长篇大论。
    那些东西,是给遵守它的人准备的。
    而他,是来制定规则的。
    为什么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他才是那个手握筹码最多的人。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坐到別人的牌桌上,去遵守別人的规则?
    直接把牌桌掀了,让他们来自己的场子里玩,不是更简单吗?
    想通了这一点,林宇感觉自己念头通达,浑身舒畅。
    过去五年,他活得太压抑,太小心。
    以至於一朝翻身后,下意识地还在用那种阴谋家的思维模式去行事。
    总想著布局,总想著算计,总想著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撬动最大的利益。
    格局小了。
    当你的力量足以成为规则本身时,最直接的,就是最有效的。
    一旁的王清璇,已经彻底僵住了。
    她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连呼吸都忘了。
    取消。
    换地方。
    我是去收东西的。
    我的话,就是规矩。
    爱来不来。
    这些话听著,好像是个霸道总裁,但是她在一边看得清楚。
    林宇是真的不在乎,这份囂张並不是装腔作势。
    她完全无法想像,电话那头的李默,在听到这番话后会是什么反应。
    她更无法想像,那三大药剂公司的掌控者,在接到这个近乎羞辱的“邀请”后,又会是何等的雷霆震怒。
    林宇却没理会她的僵硬,他只是將手机扔在桌上,靠著椅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感,从四肢百骸涌向大脑。
    爽。
    太他妈爽了。
    过去五年,他活得像一只阴沟里的老鼠,每一步都必须计算,每一个细节都要推演,生怕行差踏错一步,就万劫不復。
    那种压抑,那种束缚,已经刻进了他的骨子里。
    以至於在拥有了掀桌子的力量后,他下意识的,还在想著怎么在牌桌上出老千。
    格局,终究是小了。
    当自己可以制定规则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去遵守別人的规则?
    当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最有效的方法时,为什么还要去绕那些让人头疼的弯子?
    想通了这一点,林宇感觉自己整个人的精神状態都升华了。
    之前那种策划阴谋的沉鬱感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理直气壮的,近乎蛮横的轻鬆。
    老子就是来抢的,怎么了?
    老子给你们送钱送技术,你们还得给我摆谱?
    这念头一起,林宇自己都乐了。
    这心態转变的,属实有点快。
    “林……先生……”
    王清璇终於从巨大的衝击中找回了一丝自己的意识。
    “我们……明天……真的要去那个工业园区吗?”
    “嗯。”林宇应了一声。
    “那……我们要不要……换一身正式点的衣服?”王清璇小心翼翼地提议。
    在她看来,这已经是最后的,也是最基本的礼仪了。
    就算是要去砸场子,也得穿得像个能砸得起场子的人。
    林宇瞥了她一眼。
    换衣服?
    为什么要换?
    他身上这套休閒服,就是他平时最常穿的。
    很舒服。
    他现在的心情也很舒服。
    他不想为了任何人,任何事,去改变这份舒服。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带著点叛逆和囂张的念头。
    老子就不换。
    爱咋咋地。
    “不用。”
    林宇的回答乾脆利落。
    王清璇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但看到林宇那副浑不在意的样子,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她默默地退到一旁,不再言语。
    只是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更深的困惑与茫然。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王清璇忽然说要去一下洗手间,便匆匆离开了阅览室。
    林宇也没在意,继续翻看著手里的古籍,享受著这份难得的,思路通达后的寧静。
    又过了许久,王清璇才回来。
    林宇抬起头,扫了她一眼,动作微微一顿。
    她换了一身衣服。
    不再是之前那身剪裁得体,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名牌套装。
    而是一套款式简单,甚至有些廉价的运动服,脚上也换成了一双普通的白色运动鞋。
    这身打扮,让她身上那种大小姐的矜贵气质消失得无影无踪,看上去,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在校女大学生。
    而且是家境不太好的那种。
    大小姐这辈子,恐怕都没穿过这种地摊货。
    嘿,难为她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找到。
    林宇看著她,没说话。
    王清璇被他看得有些侷促,下意识地整理了一下衣角。
    林宇心中瞭然。
    这是个聪明的女人。
    她瞬间就理解了自己“不换衣服”背后的潜台词。
    林宇不是不懂礼仪,他是在用这种方式,向对方宣示一种绝对的蔑视。
    在这种情况下,王清璇如果还穿著一身名牌,那她就和林宇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而现在,她用这身廉价的衣服,主动站到了林宇的阵营里。
    表明了她的立场。
    “还行。”
    林宇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她的行为。
    ……
    第二天,夜。
    青浦工业园区。
    林宇和王清璇两人,就像是饭后出来遛弯的普通情侣,两身休閒运动服,晃晃悠悠地走在空旷的马路上。
    夜风微凉,吹动著王清璇有些不太习惯的廉价运动服的衣角。
    她显得有些紧张,时不时地看向身旁的林宇,但林宇始终是一副閒庭信步的模样,双手插兜,悠閒得像是个退休老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