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小说 >今天也没有被顾客吃掉 > 今天也没有被顾客吃掉
错误举报

第119章 宠物

    第119章 宠物
    只有篝火,却没有看到人..
    太没有森林防火意识了!
    人走火灭不懂吗!
    “没素质。”
    很快,陆维放下望远镜,在弥拉娜疑惑的目光中隨口嘟囔道:“这也太容易引起火灾了。”
    “呃,这不是重点吧。”
    弥拉娜一脸茫然:“重点不应该是这里为什么会有人吗?”
    “有人怎么了,我们不也在这儿吗。”
    陆维不以为意的把望远镜递迴给她:“来做任务的小队唄,可能实力比较强,所以敢深入到这里。”
    “哦,那我们等会儿要去看看吗?刚好顺路。”
    “再说吧,总之你先画地图。”
    摇摇头,陆维对此没什么兴趣。
    因为他依旧不想跟其他冒险者有过多交集。
    除非是实力弱於他们的强盗,就像三天前的那次一样。
    “唉,最近几天运气不好啊,除了那枚法师徽章,几乎一无所获。”
    在心里嘆了口气,陆维留弥拉娜一个人在悬崖边画地图,自己则是又回到了营地,打算把背包什么的提前收拾好。
    结果一回来就发现白婭和弗伦俩人正围在燉锅旁边,探头探脑的朝锅里面看。
    时不时还会发出诸如“好乾净”、“好神奇”之类的惊嘆。
    ?
    干什么呢?
    刷个锅至於吗?
    陆维凑过去,打眼一瞅—
    好傢伙,原来是球进锅里了。
    只见那只毛球竟然美滋滋的躺在锅底,不断发出“噗嚕嚕”的动静,眼睛也非常满足的眯了起来。
    看到他之后虽然慌了一下子,身子也微微动了动,似乎是在纠结要不要逃跑。
    但片刻后还是又躺了回去,颇有一种“爱咋咋地”的鬆弛感。
    “它把剩下的汤全部吃掉了。
    95
    旁边,白婭兴奋的解释道:“还有我们碗里面的残渣,也都被吃的一乾二净,甚至都不用洗碗了!”
    “什么?”
    陆维瞬间瞪大眼睛:“你让它用我的碗吃饭??”
    “哎呀,不是的,是...
    ”
    白婭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形容,乾脆又跑去拿来了一小块麵包,然后就跟餵宠物一样放到毛球的身上。
    “毛球,把麵包吃掉~”
    “噗嚕~”
    几乎跟锅融为一体的毛球很是配合的哼哼一声,隨即只见那块麵包就被包进了绒毛里,接著便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小。
    不是“一口一口”那种变小,而是从边缘开始,就像是被橡皮擦抹掉了一样,逐渐的消失不见。
    “看!它是这样吃东西的!”
    白婭一脸得意:“是不是很神奇!”
    是挺神奇,可你在得意什么呢?
    陆维思考片刻:“所以这些绒毛应该是菌丝一样的东西吧,可以直接吸收食物。”
    “嗯,大概是的。”
    白婭点点头:“总之以后我们就不用洗碗洗锅了,直接交给它就好了。”
    “確实......不是,你先等会儿!”
    陆维突然反应过来:“怎么听这意思你好像还准备带著它呢??”
    “唔,不行吗?”
    白婭眨了眨眼:“我跟弗伦都觉得可以带上它呀,它现在都不怕我们啦。”
    ”
    “”
    所以这就要养宠物了吗???
    陆维一脸懵逼的看向弗伦,而后者则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咳,我觉得这也没什么,毕竟很多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有宠物的。”
    “狗啊,狼啊,小鸟啊之类的。”
    “如果把坐骑也算上的话,那就更多了..
    ”
    ???
    你搁这玩神奇宝贝呢???
    再说你要是养条狗、或者狼也就算了,好歹还有点战斗力。
    你养个球是什么意思??
    除了当洗碗布和枕头它还能干什么?
    片刻后,陆维不可置信的看向弗伦和白婭:“你们確定要带著它?”
    “这个..
    “”
    察觉到了他的不情愿,弗伦和白婭对视一眼,眼神都变得稍稍有些失落。
    “如果你反对的话就算了,毕竟是你队长,我们都听你的。”
    “我倒不是反对,主要这玩意儿真的没啥用吧。”
    “確实......不对!”
    弗伦突然想到一点:“它会变色!”
    “这有什么用....
    ”
    “有用啊,我们以后训练一下它,或许可以让它帮我们进行侦查和警戒!”
    侦查和警戒?
    愣了一下,又看了看锅里面“黑球”,陆维並不认为前者有这个能力。
    不过弗伦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他一件事。
    那就是昨天晚上他竟然没感知到这只毛球的靠近。
    正常来说,如果是哥布林或者狗头人,只要出现在周围十几米的范围之內,他差不多就能感受到了。
    夜晚时这个距离甚至还能更大。
    可昨晚这只毛球都快跳进锅里了他才发现。
    所以或许还真的有隱匿方面的天赋。
    想到这里,陆维终於是犹豫著点了点头。
    “行吧,你们都这么说了,那就带著吧。”
    “好!”
    白婭欢呼一声,立刻將毛球从锅里抱了出来,在后者茫然的目光中兴奋道:“听到了吗,以后你就是蘑菇小队的宠物啦!”
    “对了,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既然是毛球,那么就叫鬆饼怎么样?”
    在这个世界,“毛球”和“鬆饼”的发音很相近。
    属於是异世界谐音梗了。
    不过弗伦却认为这个名字不够响亮。
    “我认为应该更有內涵一点,比如斯莱或者埃斯米尔。”
    斯莱是“影子”的意思。
    埃斯米尔则是“希望”。
    是挺有內涵,不过白婭又觉得不够可爱。
    最后俩人便一起看向陆维。
    “队长,你觉得呢?”
    我觉得叫布鲁斯就挺好。
    眾所周知,布鲁斯是人类的好伙伴。
    可惜布鲁斯只能是狗。
    “无所谓。”
    陆维撇撇嘴:“它这么能吃,叫饭桶其实就挺好的。
    “才不要。”
    很明显,这么难听的名字並不能被白婭所接受。
    不过这倒给了她一点提示。
    “唔,它確实很能吃,是应该用这个特点给它起名字。”
    “美食之神的话是赫斯提亚,但直接用神灵的名讳是一种不敬..
    “,抱著毛球,白婭嘀嘀咕咕陷入了思考。
    而陆维则是惊讶於这个世界竟然还是“美食之神”的存在。
    好傢伙,这权柄分的也太细了。
    该不会还有“毛球之神”、“昆特牌之神”之类的吧。
    如果有,那弥拉娜指定是后者“神之使徒”的有力竞爭者。
    嗯?
    等等。
    所以自己作为奸商该信奉哪个神灵呢?
    商业?幸运?谎言?贪婪?
    眉头微微皱起,陆维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而与此同时,白婭和弗伦经过一番討论,也已经確定了毛球的名字。
    其实就是美食之神赫斯提亚的名字的一半——
    赫斯。
    “队长,这个名字可以嘛?”
    白婭把毛球举到陆维眼前,询问他的意见。
    大眼瞪小眼的场面再次出现,片刻后,陆维无奈的点点头。
    “行行,都可以。”
    “好的!”
    白婭开开心心把毛球转回来,看著后者的眼睛大声通知道:“那么你以后就叫赫斯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