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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没有继续留下的理由

    第94章 没有继续留下的理由
    欣喜过后,生活与困境还要继续。
    卡思嘉小心地餵格里菲斯喝完了流食,然后推著他的轮椅,將他送去房间休息,其他人都去忙活城寨里的事务,尼德霍格与格斯则是一起出去走走。
    一路上,不少人朝他们打招呼,尤其是向格斯,表现得很尊敬。
    “你带来的药很及时,很重要。”格斯笑道,“我已经让比宾、捷度他们把这些消息传播出去,相信大家知道之后,都会很高兴的。”
    他微微仰起头来:“看来,用不了多久,早则半年,晚则一年,格里菲斯就能再次率领我们,曾经那个所向披靡的鹰之团將会归来。”
    隨后,他想了想,还是又抱有一丝期望地问道:“格里菲斯的舌头,真的无法復原吗?”
    “我不好说。”尼德霍格答道。
    格斯再次露出惊喜的神色:“你有办法?”
    “不是我有办法,是別人有办法。”尼德霍格说道,“我们在铁匠高特那里分別之后,你回到鹰之团,我则是去找传说中的魔女与小妖精。”
    “如你所见,我见到了小妖精,自然把能治疗格里菲斯的妖精鳞粉与药水带回来了。同样,我也见到了魔女,也就是会使用魔法的女人。”
    格斯如今已顾不得魔法不魔法了,急切地问道:“她知道怎么让格里菲斯的舌头復原?”
    “或许吧。”尼德霍格不確定地说,“魔女嘛,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指不定就有办法。”
    格斯一拍大腿,笑道:“那我们还等什么,快去把魔女请过来啊————或者,我们去找魔女,这样比较有诚意。你刚才怎么不把这个说出来————”
    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转头看向尼德霍格,顿了顿,问道:“你是还在在意所谓的蚀之刻”吗?所以才没有第一时间说出来?”
    尼德霍格保持沉默。
    格斯站在了尼德霍格面前,却是露出了微笑:“那我就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那种石头,格里菲斯已经丟掉了,不知道在那座地牢的什么地方。”
    “先不说一块石头怎么决定格里菲斯的命运,就算真有这么可怕,格里菲斯也已经摆脱了它,再也不会有那种威胁了。”
    “如果是地牢里捡到那块石头的人,发动了蚀之刻,那也怪不得我们。”
    尼德霍格並不意外,只是说道:“丟掉或遗弃霸王之卵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这个人是霸王之卵的主人,那么霸王之卵就能再次回到他的手里,无论相隔多远。”
    他看到自己说完这番话后,格斯的神情很不好看,就转换话题道:“格里菲斯和卡思嘉是怎么回事?他们住在一起?”
    格斯咳嗽一声,道:“事实上是我们三人住在一起。格里菲斯的现状你也看到了,根本不可能一个人生活,因此需要我和卡思嘉照顾。”
    “你们三个住在一起?”尼德霍格皱起了眉头,“格里菲斯住一个房间,你和卡思嘉住在另外一个房间?”
    格斯闻言,猛烈咳嗽起来,咳得脸都通红了,才大声说道:“是三个房间!我们一人一间!我怎么可能会和卡思嘉住在一个房间————”
    前面两句他还很大声,最后一句的声音却是越来越小,格斯还有些狐疑地看向尼德霍格。
    这些年来,格斯与卡思嘉总是对著於,似乎很不对付,不过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相互信任,乃至於有一点喜欢,只是双方都没有自觉,是典型的欢喜冤家。
    朦朧的情愫变得清晰,是在格斯离开鹰之团之后,卡思嘉在日夜逃亡的片刻睡眠中,会梦到格里菲斯,但是梦到格斯的次数却多得多。
    当格斯归来时,卡思嘉在见到他的第一刻就明白了过来,自己对格里菲斯的情感是憧憬与崇拜,对格斯才是真正的男女之情。
    之后,格斯与卡思嘉共扛鹰之团的大梁,每日相处,本就相互喜欢,於柴烈火之下自然而然就睡到了一起,两人就此变得更为亲密。
    格斯有些奇怪尼德霍格是怎么知道他和卡思嘉的关係的。
    但是一想到现在鹰之团里应该大部分人都或是模糊、或是清晰地知道他们两人的事情,这种事本来就瞒不住的,看来是有人告诉尼德霍格了。
    应该是捷度吧————
    格斯为免尷尬,只好也转移话题,道:“总而言之,格里菲斯的痊癒是有了很大希望的,无论如何,在这半年或一年的时间里,我们得守住鹰之团。”
    他指了指城寨门口的方向:“我们特意把营寨设在了易守难攻的山谷里,敌人想要进来,会在那悬崖峭壁之间遭到我们的滚石砸落,死伤惨重。”
    “就算万一,敌人能突破进来,我们也挖了数条地道,通往山谷后方,能够及时撤退。”
    “我们会以这里为据点,重新开始干佣兵团的生意,在这个小国干出名堂,招兵买马之后,我们再去找更大的僱主。”
    “米特兰王国肯定是回不去了,尤达帝国或许有机会,还有巴利达尼斯,你知道巴利达尼斯吧?那个海边贸易城市,有极大的机会,但是竞爭激烈————”
    格斯不断地说著鹰之团的未来前景,但无论他怎么勾勒,似乎都只是在走鹰之团的老路,並且永远都达不到鹰之团的荣光巔峰。
    但是格斯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这时候,有人叫格斯,格斯不得不去工作。
    尼德霍格挥手让他赶紧去,自己则在城寨里走动,正准备要不要去找骷髏骑士匯合,旁边的树后就走出来一人,拦住了他。
    “捷度?”尼德霍格有些诧异地道,“你怎么在这?”
    “我忙完了自己的事情。”捷度笑著说了一句,隨后又严肃起来,“我想確认一下,那种妖精鳞粉与药水,你的確能再收集过来,直到格里菲斯痊癒是吗?”
    “那是当然。”尼德霍格自觉每天都抖一抖巴克,鳞粉就有了,红露滴圣杯瓶的药水就更不必说了。
    捷度点了点头,然后才说道:“抱歉,我必须確认一下——总而言之,最快半年,格里菲斯就能重新站起来行动了————既然这样————”
    尼德霍格看捷度支支吾吾的,不由地皱了皱眉,追问道:“怎么了?你有话直说吧?”
    “好。”捷度望向尼德霍格,“你知道格斯与卡思嘉现在的关係了吗?哦,你知道了,格斯对你说的吧?那就好说了。我应该是这么多人里第一个发觉的————”
    说起这个话题,捷度也有些无奈。
    他其实心里也喜欢著精明干练的卡思嘉,但是他一直认为自己没有机会,也就从未表白,只是默默陪伴在身边。
    也是因为陪伴得多了,再加上捷度本身就很细心,很快就察觉到卡思嘉与格斯之间氛围的变化,他细细一想,心中就瞭然了。
    不过,捷度並不妒忌格斯,反而衷心祝他们幸福。
    “在把格里菲斯救出来之后,我就向格斯提出,让他带著卡思嘉离开,以后鹰之团由我、比宾、哥尔卡斯和里基特来打理就好。”
    “或许鹰之团以后连佣兵团都做不了,只能当个盗贼团什么的,但只要有我们一口饭吃,就绝对不会亏待格里菲斯。”
    “反倒是格斯和卡思嘉,他们对鹰之团的付出,我们有目共睹。真的已经足够了,他们不该为了鹰之团,连个人的幸福都拋却。”
    “但是,格斯和卡思嘉在商量过后,拒绝了,他们决定留在鹰之团,他们不能拋下格里菲斯和我们,自己去享受生活。”
    “无论我怎么劝说,他们都坚持留下,再加上鹰之团的士气低落,我只好作罢。”
    捷度顿了顿,继续说道:“可是,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还有一年半载,格里菲斯就能重回团长之位。如果是这样,他们就没有留下来的理由了。”
    “尼德霍格,你也一样,我不清楚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鹰之团,之后又经歷了什么,但是那都不重要了。”
    “你没能享受到鹰之团巔峰时的荣光、財富、地位,却在鹰之团跌落谷底时归来相助,还解决了格里菲斯的伤病问题,这就已足够了。”
    “等到格里菲斯痊癒之后,我们几个人会跟隨格里菲斯,因为我们离开鹰之团是不行的,但是,你们三人即便离开了鹰之团,也能自由飞翔。”
    捷度其实还有一些话没有说出来。
    在地牢营救格里菲斯时,捷度细心地注意到格里菲斯有一个想要招住格斯脖子的动作,只是格斯当时一把抱住了他,他没有成功,其他人也没有注意到这件事。
    把格里菲斯救回鹰之团之后,格里菲斯有过一次自杀未遂的经歷,幸好当时格斯与卡思嘉在身边,把他给救了回来。
    但是,自这两件事之后,格里菲斯就每日如行尸走肉般坐在椅子上,任由眾人摆弄,只用那一双幽幽的眼睛,盯著眾人看。
    被那双眼睛看著,再加上捷度注意到了格里菲斯那似是而非的掐脖子动作,捷度的不安越来越浓重,总觉得格里菲斯已变得越来越陌生了。
    明明格里菲斯那副身子不可能做到任何事,但是捷度就是有这种危险的直觉。
    捷度相信,其他人或多或少应该也感觉到了这种氛围,只是谁都没有说出来。
    他正不清楚以后该如何收场,正好尼德霍格带来了转机,他想了想,就打算劝尼德霍格、格斯与卡思嘉三人在格里菲斯痊癒之后离开。
    尼德霍格没想到捷度竟然这样关怀著他和格斯、卡思嘉,哪怕平时喜欢胡说八道的他,这时候心里也有些郑重的感动。
    他刚想要开口说点什么,忽然就被一团黑影给笼罩,同时,他们听到了奇怪的扇风声。
    咻—
    两人一起抬起头来,就见到空中飞来了一头巨兽。
    那巨兽的头颅看起来就像是没有宽厚鬃毛的狮子,但是长著一对粗大弯曲的特角,身材强壮结实,毛髮旺盛,后背长著一双蝠翼。
    它从山谷营寨的空中掠过,隨后朝著一个方向,如箭一般地落了下来。
    “左德?!”捷度吃了一惊,拔腿就追了上去,“那里是卡思嘉和格里菲斯、格斯房屋的方向,他想要做什么?!”
    尼德霍格也跟了上去,並且有了极其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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