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古埃及的线条
第292章 古埃及的线条
反正穆罕默德是服气了,这还真是一个他不知道的观景点。
尤其是適合拍照。
本身金字塔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建筑,离远了拍不好,离近了拍不到全景,能在这个地方拍到人,金字塔,光的地方,尤其少见。
景区里面也不是没有,但人多啊。
而在这个秘密观景点,这么长的时间也仅有他们三个人而已。
三人在这个观景点停留了近一个小时,看著光线隨著太阳升高而不断变化。
罗秉文拍了很多照片,自拍还有合影。
很快,这里就热了起来。
卡里姆看了下时间,问道:“你们吃早饭了没?我请你们吃早饭吧。”
“早饭?吃了啊。”
罗秉文稍微愣了下,先下意识的回答,然后才去看了看时间——此刻已经快到十一点了,这时候还吃什么早饭?
“没呢没呢!”穆罕默德一改之前的怀疑態度,很热情的对待卡里姆,“卡里姆先生,你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请你们。”
他现在对卡里姆十分上心,心道如果把这个年轻人伺候好了,是不是还能知道其他不为人知的景点呢?
毕竟天外有人嘛。
罗秉文也看著他,“这时候还吃早饭啊,午饭呢?”
“哈哈哈。”
卡里姆被罗秉文疑惑的表情逗笑了:
“在埃及,我们的时间表和別处不太一样。很多人起得早,五六点吃一顿简单的早餐,然后工作,等到上午十点、十一点,才是吃正餐早餐的时候,有点像你们的早午餐。至於午饭,那得到下午三四点以后了。“
穆罕默德在一旁连连点头,证实了卡里姆的说法:“没错,罗先生。这才是地道的埃及节奏。所以我之前说早上隨便吃点就行。”
罗秉文挠挠头。
好吧,他总算知道埃及的晚上为什么那么热闹了,原来凌晨时分还真就是他们吃晚餐的时间,怪不得那时候的餐厅上座率很高。
罗秉文感受了一下中午时分的日照。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了,在外面的地方,秋天都过了,现在已然入冬,到了穿大衣,穿袄的时间,而在开罗,中午还是很热。
不管是非洲人,亚洲人,只要是人,都会怕热。所以在这边生活的人养成了独特的夜市习惯,也是合情合理。
几人走下山坡,临走之前,穆罕默德说道:“罗秉文先生,你要近距离的去看看金字塔吗?下午我们可以去。”
罗秉文想了想,照片也拍了,金字塔也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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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要让金字塔在自己的面前,好像也没有这个必要。
金字塔可能在几千年前是很辉煌的,也许会有壁画,也许会有纹路,但在今天,它只是被风沙侵蚀掉的黄色石块而已。
它的特点,它的灵魂,已经在罗秉文登上这个山坡,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被罗秉文捕获到了。
所以,他摇摇头。
“下午去博物馆吧,我听说金字塔里面有价值的东西都已经送到博物馆里去了?”
卡里姆倒是点点头:
“对,他们不停把金字塔的东西往博物馆里面搬,现在里面已经是空的了,就连狮身人面像的鬍子碎块,听说都被英国人弄到大英博物馆了。”
“现在想要在字塔看到点真东,难啊。”
罗秉文嗯了一声,道:“不过就这个空壳也是很令人感慨的,確实是一个伟大的建筑,矗立在这里几千年了。“
古代人对於死是很看重的。
几乎地球上所有的国家,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们,都想在自己死后也享受荣华富贵,而对此最看重的,还属华夏和埃及。
埃及也是没办法,想要搞浓重的,能在周围都是沙漠的环境里修建千年不朽的陵墓,或许只能是金字塔的样子。
不然还能怎么修呢?
而华夏,最知名的可能就是秦始皇陵。
其他的帝王陵墓如果真的开放参观,估计也是那种极为庞大类型的,只论修建的难度,恐怕还在金字塔之上。
不过,华夏的陵墓是隱性的,就和华夏人的性格一样,讲究內敛。
秦始皇陵的驪山,远远看起来也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山。
而金字塔是显性的,为的就是让人隔著很远就能感受到他的伟大,还有之前全世界都关注的金字塔如何建造』,这个话题。
所以,金字塔才是世界七大奇蹟。
回到开罗城,穆罕默德大大方方的说道:“卡里姆,你来推荐一个你喜欢的餐厅吧,今天说好了,我来请客。“
按理说,穆罕默德跟著罗秉文的这段时间,他是跟著罗秉文吃饭的。
费用应该是罗秉文这个老板结。
但谁让穆罕默德想当冤大头,请卡里姆吃饭呢,罗秉文也只能笑著同意,白嫖的东西谁不喜欢啊?
卡里姆也没想到还能混一顿饭。
他只是听自己叔叔的话,带罗秉文去一趟他们家里人都知道的金字塔观测点而已,同时他自己也对罗秉文这个世界级画家很好奇。
见了面一看,人还挺隨和的。
英语说得好,阿拉伯语说得更好,说话也符合他对华夏人的整体印象—都是好人。
本来以为送他们过去看了就会分道扬鑣,没想到还能混顿饭。
他打量著穆罕默德的穿著,觉得这人也不像缺钱的样子,就露出笑脸,说道:“那我就找地方了?“
“隨便找!”
穆罕默德拍拍胸膛。
这位兄弟把那么好的一个地方告诉了他,以后多带几个客人到那边去拍照,或许赚的小费都能把这一顿钱补回来。
卡里姆开著摩托车,轻车熟路地带著两人穿行在吉萨城区略显杂乱的街道上c
这边看样子应该属於老城区。
行走在这样的街道上,一种古,旧,北非,热带的感觉扑面而来。
街道上隨处可见骆驼和马车,垃圾被人放在门口,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收拾,骆驼和马没学会找地方上厕所,隨处大小拉。
所以即使坐在车里,也会闻到一股臭味。
关键久而久之,罗秉文发现自己好像习惯了这种味道——他真不想习惯。
唯一好的地方,那就是这个地方抬头就能看到金字塔。
而且是很近,很大的金字塔。
穆罕默德对副驾的罗秉文说道:“金字塔景区的入口就在前面,你看那边。”
“嗯。”
几人最终钻进了一家看起来其貌不扬,但里面装修得很好的餐厅。门口的大锅里正咕嘟咕嘟地冒著热气,浓郁的香料味道扑面而来。
这个街道似乎要乾净一点。
马和骆驼都不能进来,垃圾应该也有专门的人收,所以这里面的空气还不错,嗯,相比起来不错,再加上这家餐厅做菜散发出来的味道。
罗秉文久违的感觉到自己正在呼吸著。
“就是这里了,”卡里姆自信地笑道,“別看地方小,这是附近最地道的味道之一。”
吉萨城区是一个依託金字塔存在的老城区,面积不算大,但歷史悠久,著名的吉萨金字塔群就不用说了,它本身处在的位置就是埃及的王朝遗址。
古老,代表传承久远。
或许还真的有传统的埃及美食。
穆罕默德当的是全国导游,对单一的一个地方,尤其是在这吉萨城区,他感觉卡里姆比他还了解。立刻抢著说:
“太好了!我们就需要这种本地人才知道的好地方!卡里姆先生,您真是太內行了!请务必多点一些,让我来招待你们。”
他一边说,一边殷勤地为两人拉开塑料椅子,眼神里充满了热切,仿佛卡里姆不是个偶然遇见的普通人,而是位深藏不露的寻宝嚮导。
“咦?还有我的份呢?“他开玩笑道。
从卡里姆带他们上了那个山坡以后,看到金字塔的穆罕默德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他还以为这人的心里现在只有卡里姆,而没有自己这个老板了。
“那肯定会记得你的,罗秉文先生。“
穆罕默德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他觉得卡里姆对如此冷门的观景点都了如指掌,肚子里肯定还藏著更多好货,必须打好关係!
他知道的那些好的景点,地点,几乎都是从这些本地人』嘴里知道的。
罗秉文则笑著摇摇头坐下。
趁著等菜的功夫,又忍不住拿出相机,翻看刚才拍到的照片。
屏幕上的金字塔在变幻的光线下呈现出不同的气质,宏伟而神秘,他对自己捕捉到的几个瞬间颇为满意。
很快,食物被端了上来。
其中一道菜立刻吸引了罗秉文的注意。
这是一盘金黄色的、看起来像炸豆泥饼一样的食物,是圆形的,和小时候玩的玻璃弹珠一般大,旁边配著新鲜的生蔬菜和一种白色的酱料。
圆圆的小球,放满了一个碗,还冒尖。
这是油炸出来的,摆到罗秉文面前的时候,一股香味就顺著热气钻到了罗秉文的鼻子里面。
好香啊。
“这是塔米亚,”穆罕默德进行著自己导游的任务,给罗秉文介绍到。“这应该算是普及我们整个埃及的国民美食了,用蚕豆泥混合了香料,比如香菜、小茴香、洋葱碎,然后炸制而成。尝尝看,搭配酸奶酱或者直接吃都很棒。”
罗秉文好奇地夹起一个,咬了一口。
咔嚓。
这东西外皮酥脆,內里却异常绵软湿润,混合著香料独特的浓郁香气,口感层次非常丰富,一点也不油腻。
“嗯!好吃!”他由衷地讚嘆道。
来之前,罗秉文都做好会在这边吃不好,住不好的心里准备了,但没想到这边的食物都还挺好吃的,至少比欧洲的传统美食好吃。
他一边咀嚼,一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餐馆门口忙碌的厨师。
他们吃的这个什么塔米亚,在这家店挺受欢迎的,厨师身边就是一个大盆,里面是准备好的蚕豆泥,用勺子一挖,看似隨手的丟进油锅里面。
伴隨著滋啦一声,一个个金黄色的饼子便在油锅中欢快地膨胀起来。
刚才他们在门外闻到的味道,就是这个。
配合著吃的是牛奶以及全麦饼—埃及的全麦饼也是挺有名的,在网上一搜就能出现很多资料,在很多国家甚至有埃及麵包店』这样的招牌名字。
吃饭的时候穆罕默德说了想带游客去上午那个位置。
卡里姆所谓的同意了。
这只是他爷爷年轻时候发现的景点而已,又不是他家里的院子,有什么不能分享的呢,他又不当导游。
“太好了!”穆罕默德喜出望外。“你还有其他好的地方可以推荐一下吗?
本地人才知道的那种。”
卡里姆仔细想想。
“应该没了吧?这个地方就是这样,一眼就能看到有什么景色,有什么建筑,我们都看腻了,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好,烂怂大雁塔是吧?
中午时分不太適合在外面閒逛,按照计划,穆罕默德带罗秉文去了埃及博物馆。
一走进这个门,穆罕默德的气质似乎变了。
他昂首挺胸走在前面,一幅很自信的样子,就连眼神都变得更加专注。他刻意的清了清嗓子,说道:
“罗秉文先生,欢迎来到时间的宝库,这里的每一件物品,都承载著数千年前的故事。”
“嗯。”
罗秉文点了点头,他在国內逛博物馆的时候人也这么说。
就像谁还没有几千年歷史了似的。
他最感兴趣的还是气质一变的穆罕默德,在博物馆里面就显得特別专业,带著罗秉文穿梭在巨大的石雕、精美的木棺和闪耀的黄金製品之间。
对每一个展品都如数家珍。
不仅仅是简单介绍年代和名称,更是娓娓道来其背后的传说、发掘的故事以及它所反映的古埃及人信仰与生活。
罗秉文慢慢的也听了进去。
“看,这是拉美西斯二世,他最喜欢將自己描绘成神的样子。你注意他嘴角的线条,即使经过几千年,仍能感受到他那份近乎傲慢的自信,他统治了埃及长达六十多年。”
这线条確实傲慢。
这样的线条在一个雕像上,这还是罗秉文第一次见。
他以前都觉得对线条最恆研究的都是画家才对,但埃丫的古董还真对各种线条都很迷恋,整个展馆里面恆各种表现神秘,表现性格的线条作品。
一般人看个热闹,但罗秉显然看入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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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穆罕默德是服气了,这还真是一个他不知道的观景点。
尤其是適合拍照。
本身金字塔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建筑,离远了拍不好,离近了拍不到全景,能在这个地方拍到人,金字塔,光的地方,尤其少见。
景区里面也不是没有,但人多啊。
而在这个秘密观景点,这么长的时间也仅有他们三个人而已。
三人在这个观景点停留了近一个小时,看著光线隨著太阳升高而不断变化。
罗秉文拍了很多照片,自拍还有合影。
很快,这里就热了起来。
卡里姆看了下时间,问道:“你们吃早饭了没?我请你们吃早饭吧。”
“早饭?吃了啊。”
罗秉文稍微愣了下,先下意识的回答,然后才去看了看时间——此刻已经快到十一点了,这时候还吃什么早饭?
“没呢没呢!”穆罕默德一改之前的怀疑態度,很热情的对待卡里姆,“卡里姆先生,你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请你们。”
他现在对卡里姆十分上心,心道如果把这个年轻人伺候好了,是不是还能知道其他不为人知的景点呢?
毕竟天外有人嘛。
罗秉文也看著他,“这时候还吃早饭啊,午饭呢?”
“哈哈哈。”
卡里姆被罗秉文疑惑的表情逗笑了:
“在埃及,我们的时间表和別处不太一样。很多人起得早,五六点吃一顿简单的早餐,然后工作,等到上午十点、十一点,才是吃正餐早餐的时候,有点像你们的早午餐。至於午饭,那得到下午三四点以后了。“
穆罕默德在一旁连连点头,证实了卡里姆的说法:“没错,罗先生。这才是地道的埃及节奏。所以我之前说早上隨便吃点就行。”
罗秉文挠挠头。
好吧,他总算知道埃及的晚上为什么那么热闹了,原来凌晨时分还真就是他们吃晚餐的时间,怪不得那时候的餐厅上座率很高。
罗秉文感受了一下中午时分的日照。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了,在外面的地方,秋天都过了,现在已然入冬,到了穿大衣,穿袄的时间,而在开罗,中午还是很热。
不管是非洲人,亚洲人,只要是人,都会怕热。所以在这边生活的人养成了独特的夜市习惯,也是合情合理。
几人走下山坡,临走之前,穆罕默德说道:“罗秉文先生,你要近距离的去看看金字塔吗?下午我们可以去。”
罗秉文想了想,照片也拍了,金字塔也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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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要让金字塔在自己的面前,好像也没有这个必要。
金字塔可能在几千年前是很辉煌的,也许会有壁画,也许会有纹路,但在今天,它只是被风沙侵蚀掉的黄色石块而已。
它的特点,它的灵魂,已经在罗秉文登上这个山坡,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被罗秉文捕获到了。
所以,他摇摇头。
“下午去博物馆吧,我听说金字塔里面有价值的东西都已经送到博物馆里去了?”
卡里姆倒是点点头:
“对,他们不停把金字塔的东西往博物馆里面搬,现在里面已经是空的了,就连狮身人面像的鬍子碎块,听说都被英国人弄到大英博物馆了。”
“现在想要在字塔看到点真东,难啊。”
罗秉文嗯了一声,道:“不过就这个空壳也是很令人感慨的,確实是一个伟大的建筑,矗立在这里几千年了。“
古代人对於死是很看重的。
几乎地球上所有的国家,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们,都想在自己死后也享受荣华富贵,而对此最看重的,还属华夏和埃及。
埃及也是没办法,想要搞浓重的,能在周围都是沙漠的环境里修建千年不朽的陵墓,或许只能是金字塔的样子。
不然还能怎么修呢?
而华夏,最知名的可能就是秦始皇陵。
其他的帝王陵墓如果真的开放参观,估计也是那种极为庞大类型的,只论修建的难度,恐怕还在金字塔之上。
不过,华夏的陵墓是隱性的,就和华夏人的性格一样,讲究內敛。
秦始皇陵的驪山,远远看起来也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山。
而金字塔是显性的,为的就是让人隔著很远就能感受到他的伟大,还有之前全世界都关注的金字塔如何建造』,这个话题。
所以,金字塔才是世界七大奇蹟。
回到开罗城,穆罕默德大大方方的说道:“卡里姆,你来推荐一个你喜欢的餐厅吧,今天说好了,我来请客。“
按理说,穆罕默德跟著罗秉文的这段时间,他是跟著罗秉文吃饭的。
费用应该是罗秉文这个老板结。
但谁让穆罕默德想当冤大头,请卡里姆吃饭呢,罗秉文也只能笑著同意,白嫖的东西谁不喜欢啊?
卡里姆也没想到还能混一顿饭。
他只是听自己叔叔的话,带罗秉文去一趟他们家里人都知道的金字塔观测点而已,同时他自己也对罗秉文这个世界级画家很好奇。
见了面一看,人还挺隨和的。
英语说得好,阿拉伯语说得更好,说话也符合他对华夏人的整体印象—都是好人。
本来以为送他们过去看了就会分道扬鑣,没想到还能混顿饭。
他打量著穆罕默德的穿著,觉得这人也不像缺钱的样子,就露出笑脸,说道:“那我就找地方了?“
“隨便找!”
穆罕默德拍拍胸膛。
这位兄弟把那么好的一个地方告诉了他,以后多带几个客人到那边去拍照,或许赚的小费都能把这一顿钱补回来。
卡里姆开著摩托车,轻车熟路地带著两人穿行在吉萨城区略显杂乱的街道上c
这边看样子应该属於老城区。
行走在这样的街道上,一种古,旧,北非,热带的感觉扑面而来。
街道上隨处可见骆驼和马车,垃圾被人放在门口,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收拾,骆驼和马没学会找地方上厕所,隨处大小拉。
所以即使坐在车里,也会闻到一股臭味。
关键久而久之,罗秉文发现自己好像习惯了这种味道——他真不想习惯。
唯一好的地方,那就是这个地方抬头就能看到金字塔。
而且是很近,很大的金字塔。
穆罕默德对副驾的罗秉文说道:“金字塔景区的入口就在前面,你看那边。”
“嗯。”
几人最终钻进了一家看起来其貌不扬,但里面装修得很好的餐厅。门口的大锅里正咕嘟咕嘟地冒著热气,浓郁的香料味道扑面而来。
这个街道似乎要乾净一点。
马和骆驼都不能进来,垃圾应该也有专门的人收,所以这里面的空气还不错,嗯,相比起来不错,再加上这家餐厅做菜散发出来的味道。
罗秉文久违的感觉到自己正在呼吸著。
“就是这里了,”卡里姆自信地笑道,“別看地方小,这是附近最地道的味道之一。”
吉萨城区是一个依託金字塔存在的老城区,面积不算大,但歷史悠久,著名的吉萨金字塔群就不用说了,它本身处在的位置就是埃及的王朝遗址。
古老,代表传承久远。
或许还真的有传统的埃及美食。
穆罕默德当的是全国导游,对单一的一个地方,尤其是在这吉萨城区,他感觉卡里姆比他还了解。立刻抢著说:
“太好了!我们就需要这种本地人才知道的好地方!卡里姆先生,您真是太內行了!请务必多点一些,让我来招待你们。”
他一边说,一边殷勤地为两人拉开塑料椅子,眼神里充满了热切,仿佛卡里姆不是个偶然遇见的普通人,而是位深藏不露的寻宝嚮导。
“咦?还有我的份呢?“他开玩笑道。
从卡里姆带他们上了那个山坡以后,看到金字塔的穆罕默德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他还以为这人的心里现在只有卡里姆,而没有自己这个老板了。
“那肯定会记得你的,罗秉文先生。“
穆罕默德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他觉得卡里姆对如此冷门的观景点都了如指掌,肚子里肯定还藏著更多好货,必须打好关係!
他知道的那些好的景点,地点,几乎都是从这些本地人』嘴里知道的。
罗秉文则笑著摇摇头坐下。
趁著等菜的功夫,又忍不住拿出相机,翻看刚才拍到的照片。
屏幕上的金字塔在变幻的光线下呈现出不同的气质,宏伟而神秘,他对自己捕捉到的几个瞬间颇为满意。
很快,食物被端了上来。
其中一道菜立刻吸引了罗秉文的注意。
这是一盘金黄色的、看起来像炸豆泥饼一样的食物,是圆形的,和小时候玩的玻璃弹珠一般大,旁边配著新鲜的生蔬菜和一种白色的酱料。
圆圆的小球,放满了一个碗,还冒尖。
这是油炸出来的,摆到罗秉文面前的时候,一股香味就顺著热气钻到了罗秉文的鼻子里面。
好香啊。
“这是塔米亚,”穆罕默德进行著自己导游的任务,给罗秉文介绍到。“这应该算是普及我们整个埃及的国民美食了,用蚕豆泥混合了香料,比如香菜、小茴香、洋葱碎,然后炸制而成。尝尝看,搭配酸奶酱或者直接吃都很棒。”
罗秉文好奇地夹起一个,咬了一口。
咔嚓。
这东西外皮酥脆,內里却异常绵软湿润,混合著香料独特的浓郁香气,口感层次非常丰富,一点也不油腻。
“嗯!好吃!”他由衷地讚嘆道。
来之前,罗秉文都做好会在这边吃不好,住不好的心里准备了,但没想到这边的食物都还挺好吃的,至少比欧洲的传统美食好吃。
他一边咀嚼,一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餐馆门口忙碌的厨师。
他们吃的这个什么塔米亚,在这家店挺受欢迎的,厨师身边就是一个大盆,里面是准备好的蚕豆泥,用勺子一挖,看似隨手的丟进油锅里面。
伴隨著滋啦一声,一个个金黄色的饼子便在油锅中欢快地膨胀起来。
刚才他们在门外闻到的味道,就是这个。
配合著吃的是牛奶以及全麦饼—埃及的全麦饼也是挺有名的,在网上一搜就能出现很多资料,在很多国家甚至有埃及麵包店』这样的招牌名字。
吃饭的时候穆罕默德说了想带游客去上午那个位置。
卡里姆所谓的同意了。
这只是他爷爷年轻时候发现的景点而已,又不是他家里的院子,有什么不能分享的呢,他又不当导游。
“太好了!”穆罕默德喜出望外。“你还有其他好的地方可以推荐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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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里姆仔细想想。
“应该没了吧?这个地方就是这样,一眼就能看到有什么景色,有什么建筑,我们都看腻了,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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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分不太適合在外面閒逛,按照计划,穆罕默德带罗秉文去了埃及博物馆。
一走进这个门,穆罕默德的气质似乎变了。
他昂首挺胸走在前面,一幅很自信的样子,就连眼神都变得更加专注。他刻意的清了清嗓子,说道:
“罗秉文先生,欢迎来到时间的宝库,这里的每一件物品,都承载著数千年前的故事。”
“嗯。”
罗秉文点了点头,他在国內逛博物馆的时候人也这么说。
就像谁还没有几千年歷史了似的。
他最感兴趣的还是气质一变的穆罕默德,在博物馆里面就显得特別专业,带著罗秉文穿梭在巨大的石雕、精美的木棺和闪耀的黄金製品之间。
对每一个展品都如数家珍。
不仅仅是简单介绍年代和名称,更是娓娓道来其背后的传说、发掘的故事以及它所反映的古埃及人信仰与生活。
罗秉文慢慢的也听了进去。
“看,这是拉美西斯二世,他最喜欢將自己描绘成神的样子。你注意他嘴角的线条,即使经过几千年,仍能感受到他那份近乎傲慢的自信,他统治了埃及长达六十多年。”
这线条確实傲慢。
这样的线条在一个雕像上,这还是罗秉文第一次见。
他以前都觉得对线条最恆研究的都是画家才对,但埃丫的古董还真对各种线条都很迷恋,整个展馆里面恆各种表现神秘,表现性格的线条作品。
一般人看个热闹,但罗秉显然看入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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