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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富庶的美洲,忽必烈的惊天豪赌!

    第354章 富庶的美洲,忽必烈的惊天豪赌!
    “什么?封爵?”
    “真的假的?报纸上可半个字都没提!”
    “老爷子,您这话可有准头?莫不是拿我们寻开心?”
    那青衫老者话音刚落,无数道目光齐刷刷地聚焦在他身上,满是惊疑与按捺不住的期待。
    “万里觅封侯”,一直是刻在华夏好男儿骨子里的最高理想。纵然没有博取万户侯的泼天本事,能得一爵位,光宗耀祖,封妻荫子,那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那老者微微一笑,站起身来,向著四下里拱了拱手,道:“重新认识一下,老夫王伯大。曾经做过宋朝的临江军军使(相当於江西清江县知县),賑济灾民,有些名声。后来,在宋朝积官至尚书右郎。”
    “陛下灭宋之后,王某人一时糊涂,辞官不做。后来,幡然悔悟,参加科举。十二年宦海沉浮,积官至我大元的静江知府。昨日,陛下加恩,任命我为新邶国的国相。”
    “这皇子国內可封爵之事,就是陛下对我亲口交代,那还能做的了假?想必报纸上不日即有刊载。当然了,这爵位,只有在王子的封国內认,出了封国,朝廷却是不认的。”
    这王伯大,就是当初一二四零年的那场大灾时,刚开始幸灾乐祸,后意识到赵朔汗国的光明前途,毅然参加科举的三个人之一。
    他虽然年纪已然不小,但毕竟有宰辅之才,在宋朝时就是出名的能吏。转变思想之后,科举得中,兢兢业业为赵朔汗国做事,仅仅用了十二年时间,就已经是大元的中级官员了。
    ——
    赵朔封第十八子赵璋为新邶王,新邶国的军事压力並不大,关键是治政的国相要认真选择,赵朔最后选定了王伯大。
    王伯大的能力就不用说了,关键是已经年近六旬。
    赵璋今年才二十一岁,如果选个年富力强的国相,天高海阔,难免有被架空之忧。
    这王伯大年纪大了,等他干不动了,再换上新的国相。那时候赵璋是三十岁左右,能够平稳过渡。
    王伯大对於赵朔这个任命,堪称欣喜若狂。
    他本来在宋朝是宰相的储备人选,但在赵朔汗国重新从官场上一步步往上爬,这辈子登上宰辅之位是绝对不可能的。
    没想到的是,在他花甲年龄到来之前,赵朔任命他为一国之相。
    一张白纸好作画,他把新邶国建设好了,来日必將青史留名!
    而且,赵朔有个充诺,他年老体衰致仕之日,封他个侯爵。这个侯爵,却是大元的正式侯爵之位,朝廷是认的。
    名利双收,王伯大怎能不高兴异常?
    不过,话说回来,这新邶国也太冷了,气候苦寒,该如何让新邶国兴旺起来呢?
    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人愿意移民,该如何激发移民的热情到了现在,大元的移民压力太大了。
    百姓们犯了轻罪,直接上了移民名册,以至於治安水平极好,即便称不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也差不了多少。
    官吏也是一样,什么贪污腐化瀆职,一律移民,官场风气也前所未有的清正。
    官民百姓都搜罗到这地步了,新邶国招揽移民的难度可想而知。
    王伯大昨夜冥思苦想,甚至连在报纸上发gg都想到了。但那些爵爷们发了不少gg,似乎效果也不好。
    最后,他想到的办法,就是真诚!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他要切实將新邶国求贤若渴的態度表现出来,这才有了今日的春明楼之事。
    他以新邶国宰相之尊,招揽平民百姓。不管招揽的这些人能力怎么样,起码能起到千里马骨的作用。
    “原来是新邶王国相!”
    “我等有眼不识泰山,见过新邶王国相!”
    春明楼在大厅吃酒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平民百姓。有头有脸的人,人家就上三楼雅间就坐了。
    面对朝廷新封的藩国宰相,人们纷纷躬身见礼。
    王伯大道:“如今,新邶国初立,我家王上求贤若渴,诸位有没有兴趣移民新邶国?”
    有人问道:“天下招移民的地方多了,我们即便想要移民,为什么要去新邶国呢?”
    王伯大道:“这个问题问的好。首先,我介绍一下,皇子的封国和封臣的封地之间的不同之处”
    “其一,刚才已经说过了,王国本身是能够封爵的,封臣在自己的封地內却是没这个权力。其二,封臣的封地,需要自己招人手去开拓。皇子的封地,陛下却是会派部分八旗军帮助开拓,寻常百姓移民的风险大大降低。”
    “其三,也是最关键的,封臣的封地规模是有限制的。公爵最多,也不过是周长八百里之封地。而美洲的各位皇子,却是在陛下龙驭宾天之前,打下多大的地盘就有多大的地盘。”
    顿了顿,他继续道:“具体到我新邶国,开国之时,陛下赐两个汉军千户,开疆拓土。並且赐银两百万两,作为王国的定基之资。”
    “至於说,我新邶国比起另外两个美洲王国,有什么优势么?最大的优势,就是新邶国没有纸面上的优势,所以我新邶国为了发展起来,更加求贤若渴!有人移民到了新国,发展的空间更大!”
    “如果你是个农夫,在新邶国可以得到可传之於子孙的五百亩土地!五百亩地当然种不过来,但是可以採买奴隶,或者僱佣土人耕种!到底是在本土做平民百姓,还是在新邶国做地主,不难思量!”
    “如果你有些勇力,却无法加入八旗军可加入王上的大军。陛下所赐的千户,十年后就要收回的。以后,你很可能就是新邶国的开国大將,一个国家的爵爷!”
    “如果你是个工匠,新邶国百废待兴,却有著丰富的金矿,肯定比其他地方赚得多!”
    “还有,你虽然科举难中,连教师都考不上,却自认为颇有才干只是不合適考试,那到我新邶国来吧!我新邶国百废待兴,职位甚多,但凡有点过人之处,有的是你在实务中脱颖而出的机会!
    这么多的机会,別的国家能给吗?凡有志之人,绝不可错过!”
    有人高声道:“还有,您以国相之尊,来招揽我们这些老百姓,其他人可做不到!求贤若渴这四个字,在新邶国完全是真格的!”
    王伯大点了点头,道;“不错,正是如此。那么,现在,有没有人愿意去新邶国呢?自己不愿意去也没关係,如果亲友有移民意向者,可以將老夫的话告诉他们,老夫同样感激不尽。”
    “爵位————这可是开国从龙的机遇啊!我那小儿子倒是有些勇力,似乎可往新邶开枝散叶。”一个衣著体面的商人眼神发亮,手指下意识地敲著桌面,显然在飞速盘算。
    “五百亩地————虽说是苦寒之地,但这基业著实诱人。我这点家產,著实不够三个儿子分的,送一个去新邶也不是不行。”另一个中年人低声对同伴道,语气中充满了权衡。
    “王相爷以国相之尊,亲至这市井之地招揽,这份诚意,比什么许诺都重三分!王国相,我叫周文,屡次科举不就,也没兴趣做教师,却自不量力觉得自己有些治世之才,能不能在您面前,討个差事?”
    毕竟,新邶苦寒大家是知道的,而且天下能移民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
    马上报名的只有四五个人,还有些人有著意向,打算回去之后仔细斟酌,或者打算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不过,即便没有移民意向的人,现在眼中也闪现著兴奋的光芒,春明楼的气氛一片热烈。
    毕竟,谁没有倒霉的时候?这新邶国,就是大家的一个退路。
    甚至有人想到了,华夏春秋时期的情景。
    百里奚身为奴隶,却被五张羊皮换了,为秦国宰相,一步登天!
    苏秦张仪,凭三寸不烂之舌,位比诸侯!
    百家爭鸣,游说一国之君,朝气蓬勃!
    如今,陛下封建诸子,以后还会封建更多的皇子。天下那么多属於华夏的藩国。一个人即便本土竞爭太激烈,或者时运不济觉得自己大材小用了,也可以往各个藩国去碰碰运气。
    比如这新邶国,就求贤若渴如斯,连国相都亲自上场拉拢平民百姓了!
    那么多藩国,总有適合你的!
    有无数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
    又一个月后,东北地区,会寧城,王宫大殿中。
    “大哥,您看!这就是我在美洲,找到的最大的金块。”
    忽必烈缓缓掀开麻布,露出一块形状奇特的金属块。它表面粗糙,布满坑洼,在火光下闪烁著不均匀的金色光泽,其中还夹杂著暗色的杂质。
    “这么大的狗头金?”
    蒙哥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怕不是有三百斤!早就听说,赵朔姑父开发海外金山,发了大財。没想到,你去美洲也能找到这么大的狗头金。”
    “二百九十二斤零七两!”
    忽必烈道:“它是在一条小溪的砂石中发现的。我命人细细探查,发现整条溪流的砂石中都混杂著金粒。这两年来,我们抓捕土人,开採金矿,除了给赵朔姑父的黄金税之外,还得了十万两的黄金。我带去的工匠太少了,要不然,还能更多。”
    蒙哥道:“十万两黄金,就是一百万两白银了。单凭这些黄金,已经足以弥补我们在美洲的花费。”
    忽必烈微微摇头,道:“其实,这黄金都不算什么。对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还是物產。”
    蒙哥道:“怎么?美洲的物產非常丰富?”
    “大哥稍等。”
    忽必烈命几个隨从走入了殿內。
    其中一个隨从端著一个托盘,上面是几块粗糙的饼和一碗糊。
    忽必烈道:“大哥,请先尝尝此物。”
    蒙哥拿起一块饼,入手坚硬,他掰开,放入口中咀嚼,眉头微蹙:“粗糲,微涩。这是什么东西?”
    “此乃橡子饼。”忽必烈道,“是当地土人以林中遍地皆是的橡果磨粉製成。他们与野猪爭食此物,却不知脚下土地之沃。我已命人在彼处河谷试种我带去之小麦与粟米。”
    他挥手,又有一隨从立刻捧上两捆穗实饱满、颗粒金黄的穀物。
    “大哥请看,此乃我收穫之麦穗,四个月便可成熟,亩產在三石以上!如此肥沃之土地,当地土著却只知採集橡子为生,实在是暴殄天物啊!”
    蒙哥道:“除了粮食之外呢?可容易放牧?狩猎?”
    忽必烈的语气斩钉截铁,道:“简直太能了。这片大陆的陆地上,麋鹿群如云,体型硕大如牛,猎之不尽。海上渔获之丰,我更是从未见过。”
    他话锋一转,从一个精美的木盒中取出一物。那是一片巨大的贝壳,內侧闪烁著极为浓烈、绚烂的彩虹光泽,几乎映亮了忽必烈的脸庞。
    “而此物,大哥想必认识,是鲍鱼之壳。然则,大哥可见过如此巨大、如此瑰丽、虹彩如此夺目的鲍鱼壳?”
    蒙哥身体微微前倾,目光被那贝壳牢牢吸住。
    他身为拖雷一系的大汗,天下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鲍鱼在华夏古代,就是难得的珍饈美味。在歷史记载中,曹操去世后,其子曹植专门向徐州刺史臧霸索要两百头鲍鱼祭奠父亲。
    蒙哥不仅吃过鲍鱼,而且见过无数鲍鱼壳。毕竞,在古代,鲍鱼壳常与夜光贝、硨磲贝等贝壳一起,镶嵌在器物中,做成华贵的奢侈品。比如唐代的螺鈿琵琶,就是传世珍品。
    但蒙哥之前所见的那些奢侈品上的鲍鱼壳,顏色多为灰绿,尺寸有限,光泽温润。
    而眼前这片,大如掌扇,色彩如同被揉碎的彩虹熔铸其上,在火光下流光溢彩,是他从未见过的奇物。
    忽必烈不等蒙哥回答,继续道:“此乃当地所產红鲍”,其壳之內壁,便是如此!而其肉之肥美厚实,更胜我凭生吃过的鲍鱼数倍。我所占据那片土地的沿岸礁石之下,此类巨鲍密密麻麻,犹如铺地之石,土人隨手可采。仅此一物,若能运回,其价值便不可估量。”
    鲍鱼晒於了价值更高,鲍鱼乾货当然可以运回华夏了。
    蒙哥终於开口,声音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动容:“此鲍————果真如此易得?”
    “千真万確!”忽必烈重重说道,“犹如草原上的牧草,取之不尽!”
    忽地,忽必烈跪倒在地,道:大哥,美洲的富庶,您也看到了。我们在旧大陆上,实在难以和赵朔姑父爭锋。不如放弃旧大陆,集中全部力量,开发新大陆!那里,才是我们的万世不易之基业!也是我们日后和赵朔姑父的后代爭锋的本钱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