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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义

    第216章 义
    证据確凿,事实明確,罪行清楚。
    这一整天便没有第二个犯人,每过审一件案情,便有人书写了告示,贴在告示板上,然后举著绕场一周。
    总结案情,一共犯行凶伤人案件五件,致残或重伤害三人,轻伤十余人;
    强占他人財物,恶意拖欠货款,有欺诈嫌疑的,十一件。涉及九家商户,两家农户;
    调戏妇女共一百余次,严重败坏开封府风气;
    利用家世帮人贿赂衙门脱罪,共四次,总金额高达一千余贯;
    伙同他人,私放印子钱,致使破產者二十余户,非法获利三千余贯。
    数罪併罚,流放总里程加总为七千五百里,刑杖五百三十下,罚铜两千两百斤,並站枷十五日。
    “议罪吧!”
    罪名,由公诉人来定;刑罚,由判官出;罪名成不成立,那就要看审判庭了。
    吴冲家里门路尚可,这位讼师在大名府也算战功赫赫,是周家的御用法务代表。
    在最后合议之前,双方代表,还有一次跟陪审员做最后陈述的机会。
    那讼师先是让吴公子给陪审团鞠躬,然后才整理衣冠,缓步眾人面前。
    “诸公都是大宋贤达,內心自有公平,无论小可如何辨说,诸君都將做出最正確之判定。
    “鄙人要说的是,他还年幼啊!
    “吴冲,本系璞玉未琢之身,虽蒙圣朝教化,然其双亲膺朝廷重职,尽瘁国事,疏於庭训,致令孤雏失护,墮於市井蝇蚋之群。彼等豺声蜂目之徒,投隙抵罅,日以斗鸡走犬之术蛊惑纯良—嗟乎!黄口孺子,焉辨鴆毒?
    今吴冲聘妻未娶,六礼未成,犹是童子清白之体。
    若以成人律法绳之,譬如春苗未秀而遭霜雪——可乎?
    昔孔圣云“不教而诛谓之虐”,今吴冲墮彀,实因无人启其明聪,导其善性,罪在教化之缺,岂在蒙昧之心?
    权宜之计,实为社稷!
    诸公明鑑:此子乃將门后裔,若遽加斧鉞,则高堂泣血,令阵前父兄伤心。
    昔《礼记》载“刑不上大夫”,非为私也,盖因士族乃国本之枝!
    伏乞雷霆暂收,雨露徐降!
    但得网开一面,必令其改过自新,勤修苦练兵书战策,翌日报效朝廷。
    如此则朝廷得仁治之名,明府获慈父之誉。
    而汴京百姓闻之,亦知我大宋宽宥如海——善哉!
    此诚三纲不墮,五常重光之德政也!
    总结起来就是:他还是个孩子,请你们看在他家为国戍边的面上,轻拿轻放,给年轻人一个重新上路的机会。
    讼师说完,装模作样的训斥了吴冲两句,还让他发下誓言,从此绝不再行欺凌之事。
    吴冲得了暗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边磕头边懺悔,不时还抽自己几个耳光。
    声泪俱下,痛彻心扉,好不感人的一出浪子回头。
    权贵们都揣著胆儿,眉头跟毛毛虫烫脚了似的,一抽一抽的蛄蛹。
    妈耶,你们吴家这么搞,不是把大家往火坑里推么?
    没看见今天什么形式,弄不好大伙全要交代在这里。还逞三寸不烂之舌,行罔顾事实之举,难不成,你们待会能从这数万人的头上飞出去?
    “反对,我等反对!”
    一个勛贵不遵纪律,没他发言,却突然间站了起来。
    “十三岁便可以骑马,十五岁就得服从劳役,十八岁要面临兵役徵发,这吴家小子都要加冠了,不小了。”
    一个人站起来,其他人也赶紧表態,要跟吴家划清界限。
    “请府君大人秉公处置,我等支持大宋律法,绝无对此等败类同情之意。”
    赵虎带著衙役执行纪律,几棍子下去,所有人都老实了。
    现在,轮到公诉人陈词。
    作为代表官府的司法参军,原则是:“公清、明察、仁恕、平允”。
    第一条,他批驳道:“簪缨非护身之符,律法乃天下之秤!
    ”
    此子虽出朱门,然欺诈商户、殴伤人命,罪证凿然如山若因为他是功臣之后,就宽纵减罪,那寒门冤者也服了徭役,服了兵役,缴纳了赋税,岂不是白干了?
    第二条,说嫌犯年幼无知。
    然《宋刑统》载“十五成丁“,他能从吴家分家出来建立家业,说明这就是成年了。
    第三条,说什么不教而诛,简直是胡说八道。
    “哀矜非纵恶,刑措在惩凶!
    ”
    再过几年,这小子都要罄南山之竹,书恶不尽了。还聊教化,大宋立国百年,有多少这样的凶徒。
    根儿就不行,再修也是棵歪树。
    “非不教也,实其骄纵自绝於教化!”
    参军表示,这样的人,天生就是祸害,不重重的判了,京城的风气就好不了。
    诸位贤达,你们应该有大局观,著眼於大宋国都的法治环境建设,国朝的健康发展,赶快把这小子嘎了。
    你们瞅瞅吧,外面左一层、右一层的可全是人。
    要是最后这小子被轻轻放过,今天可不是昨日,咱们都要被愤怒的人群给淹没,然后踩成肉泥。
    苏軾宣布,合议!
    隱约中,他感觉有人在窥视自己,借著休息的功夫,他也取了自己的望远镜,往铁塔的方向看来。
    果然,上面有人。
    会是谁呢,曹佾还是韩琦,或者是陛下?
    休息之后,合议已经有了结果,书记员拿著封好的信交给自己。
    苏軾凝重的看著前方这无边无际的百姓,他心里有些激动,当然,还有那么一点点惭愧。
    操弄人心,不是圣人所为啊。
    自己作为一个放火之人,真没把握,这把火会烧到什么程度。
    来吧,让事实来见证吧。
    回到座位,鼓声三通响罢,一声惊人心魄的铜锣。
    “现在宣判...
    “”
    忽然,远处人群硬挤出来一条道路,一个人左歪一下,右撇一下,跌跌撞撞的往这边走著。
    “苏学士请慢,我有话说!”
    权贵们纷纷伸长了脖子,这人谁啊,难道是天子派人来宣詔了么,再来一次赦免。
    穷苦百姓们也期盼著,希望来的是一个持有更新罪证的原告,给吴冲的死刑压上最后一块石头。
    可谁也没能如愿,来者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一身长褂,肩上还扛著塔褳,身上风尘僕僕,显然是刚出门回来。
    “下官竇宪,请令尹重新定刑,这番定罪之法,不合我大宋律!”
    眾人心里纳闷,你谁呀,家住大海边怎么著?
    咱苏学士可是欧阳修的门生,官家的亲密战友,大宋朝鼎鼎有名,他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的天才。
    人家创立的制度,轮到你个小糙老头子反对。
    很快,苏軾的本地幕僚认出来人,这人还真有资格谈谈审判规矩的事儿。
    他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祖上是谁,竇仪听过么,《宋刑统》的编撰负责人啊。
    “来了,肉戏来了,辩法终於开始了!”
    李长安又一次登上了铁塔,看著他派出去的马仔终於上了舞台,终於又有了期待。